教案分析论文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教案分析论文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教案分析论文

篇1

2.视野局促,缺少创新

除了管理上的误导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是教师视野局促、信息闭塞。相当多教师备课,尤其是偏远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教师,手头只有一本教科书,一本课程尺度,一本教学参考书。有的学校教师手里仅有一本教科书,其他什么也没有,种种教学资料奇缺,学科专业杂志基本没有见过。外出学习的时机没有或很少。而业务研讨不够,知识结构迂腐,学科水平低,导致缺少创新本事。

教案革新势在必行。首先,迂腐的教诲头脑及滞后的教诲理念得改。当前对教师教案应该重新思量:1.取消数目、翰墨量的要求。2.不求范例求创新。3.不讨情势求实用。4.重在看教学效果。其次,教案编写要因人而异,动态管理。新教师,任教新学科的教师及其他教学本领不强的教师要备详案,要指定专门的主干教师跟踪向导;对本事较强的教师可备稍简教案,还可以将课备在书上,备在老教案上,向导部门应增强随堂听课。着末各校要勉励教师教案创新,写出有本性特点的教案。要编写本性化教案,就要勉励教师博采众长,发挥自己优势,要研究教学本性,独树一帜,自成一家。这样,教学研究才有生命力,教师的生长才有前程。

二、教案编写如何体现“动、乐、爱、创”的教学特点

1.观念决定思绪,思绪决定出路

任何一次教诲革新,无不以教诲观念的改革为先导,教诲每前进一步,无不依赖教诲观念的突破。备课的革新也是一样,教师头脑上观念上必须有所突破与创新,没有教师教诲头脑上的一次重大装变化,就不会有整个备课内容要领上的突破。部分教师在课改当中教案没有创新,还未能跳出“导入——教学——牢固——作业——小结”的思绪。以教师为中心,以课本为中心的旧模式,与其说是要领本事的落伍,不如说是教诲头脑迂腐,教学观念落伍。有什么样的理念,就有什么样的教诲,就有什么样的教学,以是,革新备课要领应先革新备课头脑。

2.由静态向动态备课变化

传统意义上的备课,基本上是按着“我教你学”思绪来编写教案,教学历程全是由教师控制的。这种教学计划基本上是预设的、有筹划的,是可控制的。它是静态的、单一的、过细的和单向的。

新课程教学计划应“以学定教”。像裁剪师为每小我私家“量体定衣”一样。教学计划应体现学生学习需求的教案,绝不等同于以往的“教案”。教学计划议决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学生与课本之间的多向互动,始终是在“发明题目(自学)——管理题目(质疑)——开发新题目(引导)——管理新题目(训练)”循环中举行的。唯其云云,教学计划不应是对课堂情形举行八面玲珑计划,只能做大要外貌上的形貌,应为学生留下更多空间,让他们在教学历程中不停得到充实完满。

具体地说,新课程教案计划,教师在课前可以举行粗线条的第一次计划,而随着课堂教学的举行以及教学中不停出现新情况,则应因地制宜,随时调解教案,举行二次计划。

原先许多教师为了应付检查常会照抄名师教案,没有照顾学生现实情况,学生思绪跟不上就生拉硬拽,将学生绳之以“案”。学生和教师都成了教案的“仆从”。如今可以凭据新课程尺度要求机动掌握教学目的,用课本来“教”而不是“教”课本。现实上学生的思绪即是我们课堂教学的线索,教师只是引导学生前进。以往以教授知识技能为主,如今应以促进学生终身生长为己任;以往教师带着知识走向学生,现在我们陪着学生走向知识。

3.由履历型备课向研究型备课变化

传统的备课是一种关闭式备课,教师通常餍足于一本课本、一本教参,备的教案,讲的是自己知道的,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独自研讨课本,选择自己熟习的教法。十几年、几十年备课上课全凭自己履历,这是一种老牛拉磨式的磨道循环。

如今新课程实验,备课应是开放式,备课内容、情势、要领都发生了巨大改革。备课不光备课内还要备课外;不光备课本还要备课本之外,如:图书、报刊、电视、影戏、广播、网络、戏剧等,另外如自然风物、文物奇迹、风俗民情、新闻、学生家庭生活等都可以成为语文课程资源。

新课程下备课即是教研,备课即是课程革新。备课自己即是一种研究活动,每一次新课程教学方案的计划即是对旧教学方案的否认与创新。教学计划革故鼎新即是教学革新,因此时下教师备课应由履历型向研究型变化。概括起来新课程备课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备课内容的开放性;②备课要领的多变性;③备课历程的反思性;④教学计划的创新性。

4.由小我私家备课向相助备课变化

新课程的实验使广大教师认识到,如今教师已不再是知识的化身,学校也不再是文化的孤岛,课程的优化整合要求广大教师淡化学科之间的界限,与真实的外界生存靠近,与学生、家长、社会全方位的交换与相助。

新课程实验后,教师的相助备课显得非常重要。新课程计划新题目多、困难多,靠一小我私家的管理困难较多,要是靠团体改进备课质量而且节省时间。

具体实验中将各语文组教师整合在一起建立一个备课组,先团体学习,统一相识新课改的教学理念。再凭据课本单元组合将语文知识点渗透渗出于各单元中。在这个历程中,要做的是确定每篇课文的重点、难点及作业难易度。建立了这些后备课组将整个备课使命发表出来,让教师凭据自己的小我私家喜欢,挑选一个单元备课使命,认真准备,这样会集精神打“扑灭战”,一可减轻教师备课事情量,二可发挥小我私家专长,效果非常显着。

教师在备课历程中全心计划教案,落实每篇课文的知识点,以及知识拓展迁移,作业实习等。在教学目的中,凭据学生差异基础计划差异教学目的。

篇2

随着形势发展,这种公安教育模式在实践中愈来愈显现出诸多弊端。一方面,受师资力量等资源所限,其学历教育的水平与普通高等院校的差距日渐明显,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相形见绌;另一方面,沿袭多年的以课堂为中心、以书本为中心的死板教学方式,也使其警察培训工作与公安实践严重脱节,公安实务部门对毕业学员的认可度不断降低。

特别是近年来,随着高校扩招,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生急剧增多,包括警察在内的诸多公务员岗位,也已为广大学子热衷报考、激烈竞争的理想职业。在此背景下,公安机关完全可以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出所需的大量优秀人才。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公安部着手启动公安教育体制改革,以利于公安机关广揽人才,优化队伍素质和结构,集中精力、强化职业培训工作。事实上,我们应该看到,公安教育培训多年来所积累的一些深层问题,如培训内容脱离实际、教学形式单一、教学方法简单、缺乏实用性和实践性等,远非停招本科生一举能够解决。

二、教学脱离实践——当前公安教育存在的问题

公安院校的公安专业课程,从师资上来说,这些老师都是按照教育部的规格招进来的地方大学毕业的高校学生,他们根本没有公安实践,和实践严重脱节。在公安院校,老师照本宣科、学生根本不听讲的现象很多。

基于以上理由,导致现在公安院校的学生只能接受一些公安的皮毛。像实弹演练、汽车驾驶、擒拿格斗、查缉战术等实践性的训练基本走形式化或者根本没有,所以,进入公安队伍的公安院校学生也是要依靠岗前培训来学习实践中真正用得上的基本知识。

三、中美公安教育体制比较

1.警察教育管理体制比较

美国:美国的警察教育只由警察机关负责,各级警察机关自己开办学校或培训机构。

中国:警察教育是整个国民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目前实行的是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双重领导。

2.警察教育模式比较

美国:以培训为主,以补充知识为辅的职业教育。这种教育模式不计学历,也不授予学位,主要是为职前警察和在职警察提供必须的警察业务技能和知识。

中国:警察教育由普通教育和在职人民警察教育两部分组成,实行的是警察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模式。

3.教学内容之实践环节比较

美国:在教育内容筛选和课程设置上,把技术训练放在高于知识训练的地位,强调实用性和实践性。

中国:理论课所占比例过大,教育内容偏重于讲授,有的理论知识脱离实际,个别学科内容陈旧、流于空泛,技能训练和实习时间较短,一般为4~6个月。

4.师资队伍建设比较

美国:挑选教师很严格,一般都招募警察机关中有大学文凭和五年警龄以上、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资深警官担任专业教师,这部分专业教师约占70%.其他公共课程主要聘请当地大学有真才实学、在学术上造诣深的相关教师兼职授课,这部分教师约占30%.

中国:专职老师,长期脱离公安工作的实践,教学中缺乏针对性和生动性,很难反映公安现实斗争的新情况和新经验。

四、我国公安教育改革应当正确对待美国警察教育模式

作为一个在西方法治较为成熟的国家,美国警察教育制度理所应当地值得世界各国警察机构与警察教育部门学习和借鉴。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以下几个问题应该作为我们将要开始的公安教育改革的关注点。

1.关于美国警察教育模式对于我国的适应性

美国警察教育培训模式的优势在于其培训内容贴近警务实践,有较强的针对性;而其不足之处,在于美国警察机构相互独立,其培训机构所提供的培训内容不统一,各培训机构自为战;甚至个别警察培训机构将“巫术”作为警察的培训内容。如果我们对此不加以注意的话,也是不够理性的。

2.关于警察学历教育的职能

如果仅仅是为了与“国际接轨”而让公安院校不办学历教育,则仍然不能解决公安院校教育的问题。如果借鉴美国警察教育模式而革去公安院校的警察学历教育职能,不但会损害包括公安民警在内的社会公众的感情,而且了会损害公安院校教师的敬业精神。我国公安院校通过提供学历教育而被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能够得到教育部门在办学理念与办学程序方面更专业的指导与监督;在这一点上,是我国公安院校教育的特色之一。

3.改革公安院校现行的教学与学生管理模式——我国公安教育改革的关键,振兴公安院校教育

当前造成公安院校教育质量不高的因素主要有:一是教学内容与方式滞后于公安实践。二是公安院校在学生管理方面仍沿用军事化管理方式,造成公安院校学生的创新能力不足、学风不振,在走上公安工作岗位后解决具体问题能力不强。因此,当前公安院校教育改革近期目标应当是着力解决好这两个问题。

4.加强公安教育的职业化——后公安教育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篇3

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统筹业务处理主要流程。

1.2功能需求分析

本系统根据云南省交通安全统筹中心管理的实际需求,采用B/S架构设计,系统主要包括车辆档案管理功能、统筹单制作功能、退统单功能、出险登记功能、事故查勘记录、事故损失信息登记功能、理赔单制作功能、重特大补助申请功能、代位赔偿功能、安全奖功能、常用统计报表打印功能、单据管理功能及统计分析功能等,实现对云南省统筹中心的各项相关业务信息化管理。

1.3非功能性需求分析

系统要求界面美观、大方,操作简单易懂,提示准确、清晰。从系统基础设施结构、系统软件、技术措施、设备性能、应用设计、系统管理等各个层面确保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达到最大的平均无故障时间。系统在大压力和大数据量情况下,页面访问速度快;保证软件性能优化,在测试中进行压力测试,保证减低服务器开销。同时要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在平台设计中既要充分考虑信息资源的共享,更要注意信息资源的保护和隔离。要针对不同的应用需求,分别采取不同强度的安全保密措施,包括数据加密存储/传输、数字证书认证、数字签名、细粒度的数据存取控制、防毒防黑、审计和安全管理制度等。

2总体设计构想

2.1系统设计原则

在满足云南省交通安全统筹需求的前提下,本着统筹业务管理,遵行国家颁发的交通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按照易管理性、易维护性、稳定性、可扩展性、可复用性、保密性、安全性原则进行设计。

2.2系统整体框架

云南交通安全统筹信息系统由业务处理、基本设置、项目费率、单据管理、在线投统、用户管理、统计报表、统计分析、系统设置、公文管理等多个相对独立的子模块组成,可以完全满足统筹系统不同层次的业务需求,充分共享数据,有机地协调工作。

2.3系统数据库设计

本系统基于三层的WEB体系结构进行开发,采用3个逻辑层的设计模式,分别为表示层、业务逻辑层和数据访问层。在原有B/S体系结构的基础上引入COM组件技术。在这种体系结构中,组件位于应用服务器中,客户端发出HTTP请求到Web服务器,Web服务器将请求传送给应用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将数据请求传送给数据库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将数据返回应用服务器,然后再由Web服务器将数据传送给客户端。通过SOA架构更好地重用已有的和新开发的业务。SOA可通过互联网服务器,从而突破组织内网的限制,实现与供应链上下游伙伴业务的紧密结合,减少了业务应用实现的限制,可将组织的业务伙伴整合到“大”业务系统中。SOA具有低耦合性特点,增加和减少业务伙伴对整个业务系统的影响较低,同时具有可按模块分阶段进行实施的优势。采用敏捷软件开发平台进行研发,该平台贯穿了CMMI3过程思想,倡导“分批进入、分批退出、集中设计、一次性完成编码”的开发思想,保证软件开发过程化、体系化、规范化。该平台开发的软件具有以下三个重要的特征:原子化、组件化、SOA化。原子化对象的抽取保证了最大可复用度及应用的良好扩展,组件由原子化对象构造实现了业务的封装及对象接口的定义,基于SOA的组件接口提供了跨平台的应用整合能力。考虑到要处理全省51个分理处的车辆安全统筹业务数据,采用oracle11g大型关系数据库,借助于集合代数等概念和方法来处理数据库中的数据。同时应用六级安全体系,即HTTPSSL、URL参数加密、模块权限、操作权限、数据访问权限、数据库加密保证了软件的安全。为了保证客户端与服务器之间数据之间的数据能快速交换,采用Ajax技术构建更为动态和响应更灵敏的Web应用程序,该技术的关键在于对浏览器端的JavaScript、DHTML和与服务器异步通信的组合。使用Ajax的最大优点就是能在不刷新整个页面的前提下维护数据。对于B/S结构的系统,系统页面不用打断交互流程进行重新加裁,就可以动态地更新。这使得客户端的应用程序更为迅捷地与服务器端响应和交互,可以创建接近本地桌面应用的直接、高可用、更丰富、更动态的用户界面。

3系统效益分析

3.1社会效益分析

目前已建立36000多辆车的档案数据、统筹收入和出险理赔支出、交通安全和理赔奖励等数据,系统运行稳定、用户满意度高。本系统以数据共享为核心,整合交通安全统筹系统信息资源,建设一个规范、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的全省交通安全统筹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涵盖全省统筹系统各部门,实现全行业的统筹业务操作一体化和协同办公。实现对全省统筹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动态管理,推动了全省交通安全统筹业务全面信息化的进程。

3.2经济效益分析

本系统实现业务过程电子化、业务数据传递的电子化,节省了大量的电话、差旅费、纸张等成本。在数据交换方面,电子化数据的导入、导出、交换,节省了办公成本;在人力成本上,通过本系统形成统计报表能快速提供决策支撑,节省了大量的人力成本。因此,本系统的实施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行政办公费用,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篇4

一现代远程教育的经济学研究

伴随着成人远程教育在国内的蓬勃发展,远程教育的经济学研究也得到了广大学者的青睐。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研究的目光集中在远程教育的经济学。本文主要立足于教育经济学的核心领域,借鉴国外的教育经济学成型的研究规律对我国的远程教育经济学进行研究方向的展望。主要应该对以下三个方面加强研究:远程教育的外部效率研究,主要涉及远程教育给经济增长带来的贡献、以及远程教育带来的私人收益与社会效益等。远程教育的内部效率研究内容也比较广泛,主要包括教育的生产函数、规模经济以及师资供给与相关培训等;最后一方面研究是如何更加公平高效的为教育生产提供相对充足的资源。换句话说就是如何更好的对教育财政进行有效的研究。

二案例教学的内涵以及重要性分析

案例教学起源比较早,最早起源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哈佛大学法学院,后来在欧洲以及其它国家流传,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案例教学就被引入到了中国,在管理学、法学以及其它学科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不同于传统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具有一定的理论支撑,也正是因为有科学的;理论支撑才使得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理论经济学的教学过程当中。在教学的过程中,要有一定的理论指导,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来理解和深化理论的具体内涵,除此之外,还要在理论指导下学会认识、分析以及解决问题。案例教学的精髓就在这里,与传统的教学方法不同,案例教学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创新性以及互动性。对于理论经济学的教学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

三在我国的理论经济教学中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传统的教育理念以及教育机制的影响

应试教育是我国传统的教育机制,而传统的教学理论是以教师为主的“填鸭式”的形式,这与案例教学中的理念是完全相背离的。受传统的教育理念以及教育机制的影响使得案例教学在我国的理论经济学教学中没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基于传统的教学模式以及教育机制下,很多学校对于案例教学的重视度不高,对于鼓励和倡导实施案例教学的机制也是缺乏的[2]。

(二)案例库不够健全

想要进行科学有效的案例教学就必须具备科学、合理的理论经济学的教学案例。因而学校需要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案例库。但是在构建理论经济学的的案例库时需要耗费的时间比较长,难度系数比较大。有些学校在对案例进行收集、分析、研究以及整理方面还比较落后。很多案例都是从一些文学作品、期刊以及报纸上照搬来的,采用这种方式对案例进行编制,虽然就案例的教材以及案例的内容而言彼此之间没有太多的差距,但是案例的教材与内容却没有一定的代表性以及典型性。对学生的启发性不大,严重影响着案例教学的质量与水平。

(三)教学手段落后

案例教学需要一些高科技的技术来支撑,比如多媒体技术、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等。这就不免会给很多高效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有些学校缺乏专业的案例教学教师,在多媒体的教学工具以及案例课件、信息传播等方面的资源是严重缺乏的。案例教学的本质是一种实验性的教学方式,对于专业化的实验室以及实验设备的要求比较高。这种要求对于高校的经济也是一种压力。由于实验室以及实验设备的缺乏,使得经济学案例教学在高校的应用受到很大的限制,自然就降低了教学的效果。

(四)师资力量不够

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占据着主体地位,但是并不意味着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就失去了作用。在国内的理论经济学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需要教师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教师要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另外对教师的分析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一定程度的要求,具备这些素质的教师才能符合教学的需求。然而,现实情况是,很多教师在毕业之后就直接进入高校进行教学,理论教学的素质比较高,但是还是缺乏实践经验的,不仅如此,在应变能力、判断能力以及融会贯通的能力上都存在很大的不足。总的来讲,国内的理论经济学的案例教学是缺乏强有力的师资队伍的。因而各高效需要加强师资力量建设,通过完善师资力量来促进案例教学的发展。

四提升我国理论经济学中的案例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

针对案例教学在我国理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措施,供广大的教育工作者学习和借鉴。

(一)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提高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

伴随我国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远程教育也作为一种比较新型的教育模式出现在人们的面前。现代社会人们提倡终生学习,而远程教育正好满足了人们对终生学习目标的需求。案例教学采用远程教育手段,通过函授、面授或者自学的形式来开展教学。通过对各种媒体信息手段的应用来对师生进行联系,进而对课程内容进行远程的传授。如今社会是现代化的信息社会,网络资源的信息量比较丰富,海量的教学资源可以任由受教育者进行选择。在远程教育中,教育的形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原来的以教为主转变为现在的以学为主。远程教育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不同地点的快速学习,并且在教学的过程中可以对经济学案例讨论作出及时的评价,对其中的关键性的问题进行科学的指明,建立网络讲堂的资源,方便更多的用户使用。不仅如此,远程教育技术还可以对学生的分析进行有效的指正,帮助学生及时的发现问题的存在进而更好的提高学习的效果。另外,在教师的正确指导下,学生可以对案例教学进行归纳和总结,通过不但的锻炼来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进而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总之,现代远程教育可以利用技术条件充分的发挥各种教育资源的优势,进而提高各类教育教学的质量与水平。为不同的学习对象提供更加丰富的教学资源。

(二)加大对教学理念以及教学模式的革新

基于新课改的背景下,想要提高案例教学的质量和水平,就必须对传统的教学理念进行一定程度上的突破。在教学的过程中,倡导以学生为主体,开设更多的案例教学课程,通过对案例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来促进案例教学的发展。另外,通过教师的正确指导,学生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大胆的创新,尽量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7]。

(三)建立和完善案例库

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依据教学的大纲内容以及教学内容,通过对多媒体以及信息技术的应用来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的经济学案例资源,通过这种方式来对案例库进行不断的完善。加快我国经济学案例库建设,编制适合我国理论经济学教学需要的高质量案例。在案例教学中,想要提高教学的质量就必须提高案例库的案例质量。因而,在现阶段,就要加大对经济学案例库的建设。首先,对案例的选择一定要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要在实践中形成一定的案例,这样形成的案例才有利于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解决。其次,案例要能提供人们思考和解答问题的多种路径和空间,切忌用所谓标准化的惟一答案来束缚学习者的创造性思维。最后,应该紧密围绕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来对案例进行标编,在案例教学中,不管是对案例进行选择和编制,还是对案例教学进行设计,都应该要围绕培养的目标和课程目标进行开展。

(四)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

案例教学对教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落后的教学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案例教学的需求。因而必须要对教师进行培训,通过转变他们的教学观念来实现对他们教学技能的提升。从事案例教学的优秀教师需要具备以下三点优势:首先,必须对经济学以及相关学科进行透彻的了解。一个教师如果缺乏对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整体把握,未能掌握宽厚扎实的经济学理论,不懂得经济学理论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及国内外理论探讨的前沿及进展,是搞不好案例教学的。其次,要对案例有所了解,对案例中隐含的理论知识有个透彻的了解,明晰基本的经济理论知识。教师不仅需熟知案例内容,还要关注整个案例研讨过程,要为案例讨论过程作好充分准备。最后,要有平等的观念。教师不能以权威自居,要转变角色,增强对话、沟通意识,要能听取学习者的不同意见,尊重学习者的创见.对于案例研讨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及不足,最好是在启发学习者的基础上让学习者自己通过讨论加以解决。

五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我国理论经济学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水平,有利于对学生的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有效的培养。不仅如此,对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以及正确价值观的树立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的理论经济学教学中的案例教学起步比较晚,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会存在一定的缺陷,但是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分析,一定能够对我国的理论经济学教学中的案例教学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篇5

2005年5月2日某某大学一位学生在长江荆江段涉水,不幸滑落深水中,溺水身亡;2009年10月17日和2010年10月5日同一学校又发生两起溺水事故。据调查,这三起学生意外溺水事故都是班里几位同学一起到江边游玩,一时兴起而涉水造成的。2005年11月2日15时许,北京市林业大学一栋学生宿舍楼发生了爆炸起火,一男一女两名研究生在大火中丧生;2008年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一栋女生宿舍楼发生火灾,4名女生在消防队员赶到之前从6楼宿舍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全部遇难;2003年11月24日,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一栋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造成41名外国留学生死亡,近200人受伤,其中有中国留学生46人烧伤,11人死亡;2006年1月8日菲律宾马尼拉市北部大学区的一栋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8人被烧死……。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反映了高校校园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加强高校学生安全教育是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同时,高等学校作为高等教育活动的主导者,更有义务和责任确保高校校园的安全,努力为广大青年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生的成才和全面发展,在科教兴国、实现创新型国家中做出更大贡献。

二、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共性原因分析

安全科学有三条公理性基本观点,即任何事故都是原因的,任何事故都是由“人”和“物”两方面原因引起的,事故的严重程度和事故发生频率间存在“三角形”分布规律。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场所及其“物”方面原因可能完全不同。但是,从事故原因的深入分析中可以发现有三点是共同的,即事故相关人员缺乏足够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这三点是事故的间接原因)。根据海因里希(Heinrich)的事故“三角形”理论,这三个共同点间的关系为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可以产生两个结果,即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人的不安全行为一部分直接导致了事故,一部分又导致了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状态再引起事故的发生。

三、高校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目前,高校的安全意识普遍不强,安全观念相对比较落后。就大学生而言,他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安全能力都难以令人满意,更谈不上安全习惯。在教职工中也普遍存在学生安全就是治安和消防的片面认识。这种现状直接影响着高校学生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意识到学生安全事关高校全局,没有学生安全,高校校园稳定就失去了基础,而高校的安全稳定对于社会安全稳定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学生安全涉及面广,包括健康、饮食、交通、学习、心理、恋爱、校园安全与社会安全等。出现安全问题的原因也纷繁复杂,有自然方面的,比如地震、海啸、台风、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等等;有社会方面的,比如社会治安、交通、国内社会矛盾和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矛盾与冲突等等;有学校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比如消防隐患、饮食卫生差、教学设施和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等等;有家庭和个人方面的,比如家庭经济困难、与家人感情不睦、个人学习压力、升学就业压力、恋爱和婚姻困扰、交友困扰、网络成瘾等问题都可能引发个人安全问题,个人安全问题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群体安全甚至社会安全。因此,必须加强高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研究和探索对在校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任务紧迫而重要,也只有开展好在校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才能有效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高校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与方法

通过对高校学生事故共性原因的分析,我们得到事故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事故相关人员缺乏足够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因此,高校安全教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现代安全理念教育

从对事故的统计分析发现,在各种伤害事故中,不安全事故只占4%,不安全行为占96%。在所有事故中只有2%是天灾,98%是人祸,由此可见人的意识和行为在日常生产和工作中至关重要。要消除不安全行为,就必须有正确的安全意识和行为、态度,需要从思想上、意识上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在科学技术进步、文化繁荣和知识经济时代,必须将“安全第一”、“安全至上”、“安全超越一切”的理论,即“安全第一公理”牢固树立在广大师生心中。“安全第一公理”的实质就是安全高于一切,其目的就是以人为本,人命关天,把关爱生命,珍惜人生,保护人类从事的一切活动的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放在超脱一切的位置。因此,必须加大安全理念教育的力度,在校园中形成一个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树立“以人为本”和“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培养出具有本质安全化的素质的人才。

对广大学生进行现代安全理念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提升大学生的安全素质,这对于提高其走入社会安全生存具有基础性意义和战略性意义。大学生应具备的安全素质不仅包括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还包括安全伦理、情感、认知、态度、价值观和道德水平以及行为准则等。

(二)法制观念教育

作为培养国家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校,应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为社会输出的人才应是懂法、守法、执法的高素质的合格人才。因此,高校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以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从而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特别是要加强大学生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除在法律课、德育课等必修课中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外,在其他课程教学及安全教育中也要对大学生进行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如:《宪法》、《刑法》、《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消防法》、《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知识教育,使学生懂得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分清犯罪与非罪的界限,了解道德、纪律与法律的关系,明确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并能用法律武器维护国家和自身的利益和权益,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一是基础安全文化知识,是指提高大学生在各类活动中应具备的安全文化知识。例如,起居安全、一般用电安全、交通安全、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及避灾和逃生等。这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都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生存素质。二是专业安全文化知识,是指从事各类生产活动和科研活动时所具有的安全文化知识。例如,化工安全技术、矿业安全技术、冶金安全技术、消防安全技术、建筑安全技术、运输安全技术、机械安全技术、科研实验的各类安全防护技术等。大学生了解和掌握必要的生活常识和安全防范的基本知识,增强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既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也可以在危险时更多地帮助周围的人。

(四)安全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教育

增强学生的安全及防范意识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高校要教育大学生懂得安全防范自救的一些基本知识,如熟记火警“119”、匪警“110”等报警电话号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或自己、他人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或侵害时,要立即想办法报警,如无法报警,要能沉着冷静地寻求自我保护和自我解救的方法。大学生还应懂得一些基本生活常识,如使用灭火器等知识。总之,在校内,学生特别要加强宿舍以防火为重点的安全防范,了解掌握防火、防盗、防骚扰等知识以及防受骗、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事故等常识。更要掌握在校外防抢、防受骗、防流氓滋扰、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事故等常识。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不到偏远地方游玩,出游最好结伴而行。在人际交往中,特别是女生在与异往中,更要注意保护自己。学校在安全教育及日常管理中应经常不断地给学生讲授这些知识,警钟长鸣,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及自救的知识与能力。

参考文献:

1、傅贵,李宣东,李军.事故的共性原因及其行为科学预防策略[J].安全与环境学报,2005(2).

篇6

1、交易成本的内涵

肯尼思•阿罗(1969)在他的论文中提到交易成本这一概念,阿罗认为在市场的形成过程中,交易成本会起一个反方向的阻碍作用,交易成本属于一种经济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费用。威廉姆森认同阿罗对交易成本的看法,按照威廉姆森的观点,交易成本就是从交易合约出发,使用不同的组织和各种制度的成本费用。

2、交易成本的外延

交易成本在实际中具体包括哪些项目类别,就是交易成本的外延。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一书中,威廉姆森提出了两个重要的概念:“事前”交易成本;“事后”交易成本。“事前”交易成本就是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编写拟定合同、交易双方谈判以及为保障合同可以被执行的成本。“事前”交易成本的产生,是因为未来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交易双方都难以把握,需要提前制定好规则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事后”的交易成本主要有四种:第一,在交易合约执行过程中,交易行为偏离最初双方的合作目标,给交易双方带来了不适应感所产生的成本;第二,交易双方为控制未来可能产生的不合作风险,所进行商讨带来的议价成本;第三,为预防和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而产生的运行成本;第四,双方承诺会履约所产生的保证成本。

3、交易成本的决定因素

在日常的生活中,交易成本的存在具有普遍性,交易成本为什么会产生,它是由哪些因素所影响的,成为一个重要问题。许多经济学家都对这个问题进行过探索,试图找到交易成本的影响因素。威廉姆森对此也有研究。威廉姆森认为,交易成本主要与人、特定交易、市场环境三个维度的因素相关。威廉姆森认为市场中的人是“有限理性的”,并且行为人还具有机会主义倾向。特定交易方面的因素主要是可以影响交易性质的因素。市场环境方面的因素主要就是指在现行市场中,某项交易可能存在多少交易对手。

二、食品安全问题的交易成本理论分析

1、食品安全问题现状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观点,食品安全是指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生产商对质量的担保以及购买者在使用时,不会产生不良反应。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我们可以发现,食品安全是否得到保障的一个标准是消费者的健康是否被损害。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是目前社会上的一个重大问题,因为它紧紧关系着大众的身体健康,在国际社会上,食品安全是一个国家政府监管力度的代表。近几年,虽然中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不断加强,但安全问题仍然频发,因此规范食品质量安全,打击违法企业已成为当务之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也和行业特点有关,食品的加工生产涉及多个过程,原料来源是否有保障、加工过程是否卫生、运输过程中的存储是否得当都会对安全产生影响。且中国食品企业大部分规模都较小,缺乏对安全问题的重视,只有很少部分拥有合格的生产设备。不只小企业会出现问题,三鹿、双汇等大企业也发生过重大安全问题,导致了市场购买者对中国目前的食品安全产生怀疑。

2、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政府监管食品安全的交易成本。政府作为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经济人,但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其也是有限理性的,它也会从自身利益出发来考虑现实问题。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其在进行食品监管时也会有一定的获益,但同时也是要付出成本的。显性方面的成本有各种政府在行使管理责任时的费用以及处理诉讼纠纷时的费用。隐性成本主要是为了提高监督力度而雇佣更多工作人员和增加监督次数而产生的,因为政府缺少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会隐藏违法生产,政府要想有力监督,必须要投入更多的人力与财力,因此,政府的交易成本会非常高。且目前中国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属于好几个机构部门的任务,在监管过程中存在重复投入问题,发生问题时,机构之间会相互推诿。(2)企业生产安全食品的交易成本。产权界定成本是食品生产中安全问题方面的一项重大交易费用,但生产商在寻找合适交易对手,商议食品成交价格和食品合约的拟定与执行中还存在着许多交易成本。食品企业作为一个企业,其目的也是利润最大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它会采取各种办法来降低生产成本,以获取利润。在这个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企业会将消费者的健康问题抛到一边,在生产过程中添加各种化学物品。在政府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控的过程中,受管制的企业必然要引进新的设备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对于企业来说,这是一笔生产成本以外的费用,会提高总的成本数额。如果食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一些有安全隐患的添加剂,一旦被监督机构发现,则会被惩罚,所以企业会衡量违法生产的收益和被发现的罚金数额,如果收益大于罚金,则企业会违法进行生产。目前,中国政府监督部门对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的处罚力度较小,所以,很多企业都抱着侥幸心理违法生产,只为了追求短期的高利润,使用劣质食品原材料与化学添加物,无视消费者的健康。通常这些企业规模都不大,而小型企业并不太注重企业的声誉形象。但也有一部分大企业在利润的驱使下违法生产,例如三鹿的奶粉问题,这些现象会发生,最终原因都是违法生产的成本低,而收益很大,趋利性使得企业无视自己的社会责任生产劣质产品。(3)监督组织的交易成本。目前,中国大部分食品加工企业规模都比较小,70%的企业都属于小作坊只有十几个员工,卫生情况较差,想对目前的这种状况进行全面整改,交易成本巨大。而食品检测组织和政府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责任主要有政府承担,第三方组织基本不会受到影响。相关的行业协会虽然也会对食品安全问题制定质量标准,但通常协会工作人员都与食品企业有种种联系。所以各种第三方组织和行业协会为了自己利益考虑,会与企业合谋,这样就会产生食品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

三、政策建议

从交易成本理论角度来看,虽然无法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但可以通过一些手段降低该类问题的发生频率。

1、健全食品安全制度规范

制度的一个重大作用就是降低交易的成本,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从侧面也反应出中国目前食品安全方面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政府可以从制度方面着手,来对食品生产者的行为进行规范。虽然中国自2009年就开始实施食品安全条例,但是该条例还难以遏制许多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为防止企业违法生产,政府应该加快步伐对相关制度领域进行建设,制定更严格和明确的食品标准体系。

2、提高相关机构的失职成本

目前,食品安全监督的技术水平还不够发达,监督部门的责任不够明确,为了防止监督部门与一些企业进行合谋,要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整个监管部门都应该被追责,并且对其要从重罚,以降低其犯错的概率。当食品安全问题出现时,还要严格追究食品检测机构的责任,要求其对问题负责。

3、增大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的成本

对于一些存在失信行为,忽视社会责任而违法生产的企业,政府要对其进行惩罚,例如可以吊销违法企业的营业执照,对于一些违法行为较为严重的企业,在必要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使其承担高额违法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失信行为所取得的利益大于失信行为的成本下,该失信行为将不会停止;相反,收益小于成本时,失信行为将会大大减少。根据交易成本理论,应该增加处罚力度,大幅度提高违法生产企业的失信成本,使得企业规范生产,远离失信行为。

4、加强社会公众和媒体对政府部门的监督

中国食品问题不断涌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部门存在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所以,应激励社会公众和媒体对政府部门进行全面监督。可以赋予公众一些例如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权等监督权力并且使其合理化。政府也应该允许媒体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以及报道,使食品安全得到透明化管理。有了以上这些社会监督的存在,政府监督部门的交易成本上升,机会主义行为将会减少。

作者:刘玲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孙经纬译.普特曼.企业的经济性质[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2]张群群,黄涛译.威廉姆森.反托拉斯经济学—兼并、协约和策略行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3]朱舟,黄瑞虹译.约翰•克劳奈维根.交易成本经济学及其超越[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篇7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依法进行调解,是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之所以设置这种制度,而不是规定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方面是基于公安机关作为交通事故处理主管机关的行政职能,享有同时调解民事纠纷的权力;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充分的便利化解因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从而减轻人民法院的诉讼压力,而又不损害当事人的诉权。

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应提交公安机关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调解终结书或不属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损害的结论,还应提供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治疗费用等证据;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残评定书或死亡证明书;要求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应提交抚养关系证明材料。若当事人未能向人民法院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有关文书,一般不应予以受理。[1]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由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人民法院受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范围

人民法院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受理范围主要有: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调解协议达成后,肇事方因无能力付现款而出具欠条给受害方,以求得交警部门将扣留的车、证件放行;付款时间逾期后又不履行,受害方追究未果而向法院;

(二)调解协议一次性履行解决后,当事人一方又以伤未痊愈或漏算应赔偿的费用等为由,向法院的;

(三)调解期满后,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制作调解终结书,当事人就损害向人民法院的;

(四)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处理时,不能确认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违章行为的赔偿纠纷,当事人一方持公安机关作出的该事故不属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或公安机关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而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的;

(五)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交通事故责任或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为由,持有公安机关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提起民事诉讼的。

根据最高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案件主要有两种:一是未经公安机关调解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二是经公安机关调解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而的。

三、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其中心环节是查明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即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属于事实的范畴。构成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第一,交通事故须在道路上发生

交通事故只有发生在道路上,才构成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道路,并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路,而专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除此之外,铁路道口、渡口、机关大院、农村场院及其院内的路,均不属于道路,如院内通道、校内道路、乡间道路等。交通事故,也并非道路上发生的一切事故,单指车辆等交通工具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道路上进行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章行为致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例如某单位用汽车为单位家属拉运煤气罐,在家属大院内,拉煤气罐车倒车轧伤一家属,造成残废的事故。因该事故发生在院内通道上,也就不构成交通事故,只能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处理。

第二,受害人须受有损害

交通事故必须以受害人受有损害为必要条件。如果只有违章行为,而无损害,则只能以行政制裁方法处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损害事实,包括人身伤亡损害,也包括其他财产损害。人身伤害事故,应依人身伤害标准予以判断;财产损害事故,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现有的财产因事故造成的减少,如财物被毁损;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在正常情况下应当得到的利益因事故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如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是正在用于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因交通事故致使车辆受损停运,停运期间应得到利益的损失。[2]第三,致害人须有交通违章行为

交通事故的致害人,一般为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驾驶人员,也不排除其他人员。这些人员违反交通法规、规章,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均为交通违章行为。如无证驾驶、闯红灯、超载等等。

第四,交通违章行为须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道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7条特别强调,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因果关系的判断应依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原则判断。

第五,致害人须有过失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性质是过失责任,不包括故意在内。因为故意以交通事故致害他人,构成刑事犯罪,并不是民法意义上的侵权行为。因而,交通事故的主观状态,只能是过失,该过失采取推定形式。如果致害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失的,一般可以免责。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44条规定,双方当事

人均无过失的,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机动车一方可以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最高不超过当地10个月的平均生活费。

四、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责任主体

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行为,是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具有多种不同的所有与使用的关系。例如,所有人自行驾驶机动车,所有人雇用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盗用所有人的机动车驾驶,租用他人所有的机动车驾驶,等等。这些情况不同,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者即责任主体也不相同。

(一)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一般原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依据这一原则,可以得出以下赔偿责任承担者的确定规则:

1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原则上由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即驾驶员承担。

所谓“交通事故责任者”,与侵权行为法中替代责任的责任人概念并不相同。责任人,是为行为人承担责任的主体,而非具体的行为人。交通事故责任者一语,根据上文“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用语,可以确认就是指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驾驶员驾驶自己所有的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时,毫无疑问适用这一规则。但是这一原则又过于简单化,无法容纳过于复杂的驾驶员与车主的关系。

2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

这一规则,是对驾驶员承担责任存在的不足所作的补充办法。在现实生活中,驾驶员驾驶的车辆,多数是单位所有或他人所有,驾驶员多数是受雇于单位或者他人的工薪收入者,因而难以负担巨大的受害人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确定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就由单位或者车主垫付。这种办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驾驶员负责赔偿原则的不足,但是,仍有很多问题无法解决。例如,驾驶员永久无力偿付,如何处理﹖单位或车主负责垫付以后,在程序上如何向驾驶员求偿﹖3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单位或者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是典型的替代责任。单位或者车主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让驾驶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确定上述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承担者的一般原则,总的说,是基本正确的,但是,确有不周之处。学者认为,从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来看,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就是支配机动车辆运行并获取运行利益的人。这种作业人在一般情况下为机动车的所有人,但也可以是机动车辆的非所有人。如何具体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取决于机动车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归属。[3]这种意见是正确的,依据这样的原则来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承担者,才是正确的原则,可以避免上述各种不周之处。依据这样的原则,对下述各种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正确的处理规则。

(二)替代责任的责任主体

机动车驾驶员执行职务时造成交通事故,其赔偿责任应由机动车驾驶员受雇的单位或者所有人承担。机动车驾驶员受雇的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是机动车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归属者,既可以支配运行,又可以将运行的利益归属于自己,因而肇致交通事故,由其承担赔偿责任,是合情合理的。这种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已作了明确规定,应当作为首要的处理规则。

(三)合法使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事故的责任承担者

合法使用他人机动车,如借用、租用等,是较为常见的现象,近年来,我国也出现了类似于驾驶俱乐部性质的租车公司,有的是按日出租给用车人使用,有的是实习驾驶员陪练的有偿使用。合法使用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谁承担责任是一个重要问题。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自应由借用人、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无疑。根据机动车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的原则,在机动车辆所有人将机动车合法地转移给他人占有时,机动车的合法占有人已成为机动车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作业人,因此,租用人、借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外的情况是: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明知车辆有故障所有人仍转移占有,明知借用人、租用人无驾驶资格和技能,租用人、借用人是其雇员或家庭成员的,仍由车辆所有人承担责任。[4]但是,对于纯粹以营利为目的的租车公司的租车行为,以租用人作为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归属人,而承担赔偿责任,有所不周,且可能对受害人的利益保护不周。因此,对于租用人致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因出租人与租用人都是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归属人,故应由双方连带承担赔偿责任,且应以出租人为主,更为妥当。

(四)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责任承担人

盗窃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盗车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在这一前提下,尚有值得研究的问题,如车辆所有人应否承担责任,应承担何种责任;盗车人支付能力不足时应当怎样处理;盗车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无法承担责任时应当如何处理等等。对于这种情况,运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条前段确定的原则,即由驾驶车辆的盗车人承担赔偿责任,盗车人逃逸不能赔偿或者支付能力不足无法全部赔偿的,可以由车辆所有人垫付,以使受害人及时得到救济,但必须明确,车辆所有人对盗车人享有确有保障的追偿权。

擅自使用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主观恶意以外,其客观表现与盗车相似,因而应与盗车致交通事故者适用同样的规则处理。

驾驶员未经领导同意而驾驶车辆执行职务以外的运行,致发生交通事故,应由驾驶员自行负责赔偿,与以上处理规则相同。经领导同意者,应作替代责任处理。

(五)因车辆故障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者

因车辆故障而发生交通事故,是比较常见的情形。对此,处理的规则是:如果故障是在运行前已经发现,或者故障是在运行中发生,因故障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所有人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车辆所有人有保持车辆状况良好的义务。如果明显故障因驾驶员没有发现,或者因其未能及时排除而致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有权向其求偿。如果是构造、设计上的故障,驾驶人员无法发现或预料,因而造成交通事故的,从性质上说,属于机动车的产品质量责任。受害人可以向车辆所有人请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生产厂家请求赔偿,或者向两方当事人请求赔偿。在实践中,受害人最习惯采取的方式,是向肇事车辆所有人请求赔偿。车辆所有人在赔偿之后,可以向厂家请求产品侵权责任的损害赔偿。

五、一方违章的损害赔偿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完全由于一方违章造成他人损害,而受害一方完全没有责任的,责任应当全部由违章当事人一方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受到多少损失,加害人就应当赔偿多少损失,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都得到补偿。

一方违章的全部赔偿责任不包括推定全部责任。构成推定全部责任,应当具备两个要件:第一,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采取逃避行为或者不报案等;第二,上述行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符合这两个条件要求的,原本可能并非为全部责任,但由于当事人的行为而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因而推定该一方负全部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虽有上述行为,但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还能够正确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就应当依照调查结果认定责任。推定全部责任包括三种:一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逃逸,而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二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三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上述三种情况,都推定该方当事人为全部责任,对造成的损失应当全部承担。

一方违章包括受害人自己违章。受害人自己违章造成交通事故,应当由自己承担全部损失,不能向对方当事人请求赔偿。有一个例外,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而机动车无过错的,虽属于受害一方的过错致害,但基于“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10%的损失,但不能超过当地10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标准;如果是受害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所致,则不在赔偿10%之列,机动车一方免责,受害人自行负担损失。

六、交通事故的混合过错与过失相抵

交通事故中的混合过错责任,分为三种,即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这三种责任,是按照加害人和受害人对于造成损害各自的不同责任划分的。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为自己的责任承担损失。对于不完全属于自己的责任致受害人损害,如果责令加害人全部承担责任,是不公平的。受害人自己违章,与加害人违章共同造成自己损害,受害人自己不承担相应的损失,也有悖于公平原则。因此,在造成损害的事实中,如果加害人起主要作用,受害人起次要作用,加害人就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反之,则应当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双方行为对损害事实的发生起同等作用,就构成同等责任,加害人向受害人赔偿一半的损失即可。

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中,处理混合过错和过失相抵,应当遵循以下三个规则:

(一)优者危险负担原则

确定交通事故的过失相抵,重要的规则之一,是优者危险负担。其含义是,在交通事故中,以车辆冲撞在物理上危险性大小及危险回避能力之优劣等,来分配其危险责任。如健全之成年人要比幼老残废者优,汽车比人为优;车辆间则以增减速、控制力、最小径回转能力等性能上较好的汽车为优,或就速度、硬度、重量、大小等对他人汽车危险性较多之汽车为优,故由优者来负担危险。在过失相抵的负同等责任中,不考虑优者危险负担原则,双方应各自承担一半的损失,如果考虑这一原则,其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加害车辆为四轮车而受害人为步行者时为9∶1;受害人为脚踏车时为8∶2;受害人为机动二轮车时为7∶3;受害人为三轮车时为6∶4.[6]在混合过错中适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应当在确定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过失比例和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原因力之后,再考虑各自的危险负担能力,以优者负担的责任更重。具体的分担比例,司法实务中尚没有提出可以借鉴的成熟做法,尚须借鉴国外的做法和我国的具体情况进行探索。

处理交通事故,还有一种推定混合过错责任,即: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都有条件报案却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这是一般情况,即推定各自承担一半的损失。但是,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则机动车一方应负主要责任。这体现了优者危险负担原则的要求。

(二)优先通行权原则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路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上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例如,机动车要借用非机动车道行驶,必须让非机动车优先通行且行驶速度不得超过一定限度;大型机动车借用小型客车道路,必须让小型客车优先通行。因此,优先通行权就是道路使用人优先使用道路的权利,而限制他方同时使用道路或者要求该他方承担避让义务。其确定优先通行权的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所驾驶的车型以及行人。

优先通行权在法律上的意义,最重要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确定双方的混合过错及过失相抵。当存在优先通行权时,如果受害人忽视他方优先通行权而发生事故,则加害人可依据优先通行权,主张过失相抵,令受害人自己承担一部分损失。但是,享有优先通行权的一方不得以享有优先权为由,对其不当行为的损害后果主张免责。例如,行人在未划有人行横道线的地方横穿马路,道路上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没有降低车速予以避让,撞伤行人,驾驶员一方无疑享有优先通行权,但他不能依该权利而主张自己免责,只能主张过失相抵,减轻其赔偿责任。

过失相抵的比例,应依忽视优先通行权行为与加害人对此行为的预见可能性及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等相比较而定。例如前列,行人在无人行横道线处横穿马路,严重忽视了车辆的优先通行权,属严重违章;机动车驾驶员已经预见了该行为后,没有采取防止事故的积极措施,因而也有重大过失。据此,双方应当承担同等责任,在其具体确定忽视优先通行权行为的程度时,应考虑到行为的场合、时间、交通量、道路状况等客观因素,综合判断。如果忽视行为的困难程度大,则优先通行权人的预见可能性及回避措施可能性就会变小,因而前者过失重而后者过失轻。如果优先通行权人对受害人忽视优先权的行为的预见程度高,而回避能力小时,其过失就较重。

(三)好意同乘者原则

同乘者,是指交通事故中在遭受损害的一方机动车内的乘车人。有偿的同乘者,如买车票搭乘客运汽车,依客运合同处理,不涉及同乘者的责任问题。所谓好意同乘,系指无偿的好意同乘,即搭便车。

篇8

3.片段穿插模式。教师准备一个个小片段式病例,以达到为学生提供多种不一样的简易场景的目的。虽然病例短小,但是涉及问题少,也简单易懂,更加灵活,学生可根据病例所给信息更加灵活地识记相关知识点和处理对策,用作课堂举例有非常良好的效果。

4.课后病例练习教学法。讲授完某个单元后,教师选择某些典型病例,让学生课后单独思考完成作业,作为平时成绩。

二、应注意的问题

1.病例的选择。为保证案例教学法完整地实现其预期目的、达到目标,教师选择合适的病例是重要前提。具体病例的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授课的效果。选择的病例越典型,涵盖的内容越丰富,越有利于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掌握、记忆和融会贯通。虽然护理工作中可以被应用的案例有很多,但是要选择出真正合适的案例还具有一定难度。选取案例时,我们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首先,选取的案例要具有针对性[4]。我们要保证所选案例包含所有要教授的知识,不能为了选病例而选病例,以学生能在案例中找到所有知识点为核心,帮助学生理解全部所学内容。完成一个阶段、一个时期的教学目标后,我们要进行巩固,然后制定下一个教学计划,并重新选择符合教学要求的案例。其次,选取的案例要具有简约性[5]。通常,一节课也就五十分钟左右,为了把知识更好、更快地传授给学生,我们就要使课堂教学言简意赅。教师平时收集的案例可能很多,有的案例可能信息量也很大,这就需要对案例进行加工、简化,去除次要的信息。再次,选取的案例要具有现实性[6]。教师对案例的选择,尽量要贴近学生以后的工作实际。大学生普遍倾向于了解实实在在的真实病例,希望知道真的医院工作中遇到的病人是什么样的;因此,具体选择的案例是应尽量再现真实的场景,包括一些护理工作不到位而引发医患纠纷的情况的案例,让学生能亲切感受到规范业务能力的重要性。比如,护患纠纷这种案例在医院中非常普遍,与学生的实际生活也比较贴近,它能够使学生感同身受;而通过对真实护患纠纷案例的剖析,有利于培养学生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尚的道德情操,从而为其顺利实现由学生向护士角色的转变奠定坚实的基础。最后,选择的案例最好具有延续性。临床中,病人的病情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所以,病例一般也可以随着病情发展变化,这样的病例还可以达到一个融会贯通的效果。

2.教师的职能发挥。案例教学法在实施过程中,教师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学生进行案例讨论,引导学生带着目的、带着问题去思考,引导学生在讨论过程中分析和记录,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教师应认真听取学生发言,然后通过提问的方式更深层次拓展案例分析,最后通过总结指出学生在分析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方法,将案例分析提升到理论层面上来。这就要求教师要有驾驭所教课程理论知识和案例知识的能力,在教学中合理地使用案例,要善于启发学生思考,突出重点,以培养学生的能力为主。其次,在实施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把案例分析与理论讲授有机结合,使学生在学到知识的同时,提高学习能力和素质。在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过程中,我们以学生为主体、教师积极的引导为措施,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具体教学方案。学生的思维是活跃的、发散的,具有创新精神的。但在实际中,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没有被充分调动和教师的启发性不强,使得病例讨论课变味成为灌输式的复习课,学生只是被动的听和接受,而不是主动的思考,就达不到病例讨论课的目的。

篇9

(一)案例教学法的概念及起源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case-basedteaching),即运用社会或身边发生的事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说明道理,给学生的行为以启发的教学模式,其操作流程为“以例激趣—以例说理—以例导行”。

案例教学法起源于1920年代,由美国哈佛商学院(HarvardBusinessSchool)所倡导,当时是采取一种很独特的案例型式的教学,这些案例都是来自于商业管理的真实情境或事件,透过此种方式,有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实施之后,颇具绩效。案例教学法在我国课程教学中的运用,没有国外那么普遍,并且重视程度也远远不够。长期以来,我国理论课程的教学模式,基本上沿用应试教育的教学模式。

案例教学法可以分为课堂案例教学法和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案例教学法。

(二)开放教育概述

开放教育是相对于封闭教育而言的。普遍认为开放教育具有这样几个基本特征;以学生和学习为中心,而不是以教师、学校和教学为中心;采用各种教和学的方法手段;取消和突破种种对学习的限制和障碍。

开放教育的本质是人人亨有终身接受教育的权利,不仅意味着对教育对象的开放,更重要的是教育观念、教育资源和教育过程的开放。开放教育可以在远程教学、也可以在面授教学的条件下进行,但相对于面授教育,远程教育更适宜于实现开放教育。

二、工商管理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教学价值

(一)案例教学法应用于开放教育教学的必要性

开放教育教学模式的理念是和案例教学的理念一脉相承的,开放教育课程引入案例教学,能更好地实现“学导结合教学模式”的基本思想。案例教学的真谛与核心,在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真正地做到学理论、懂理论、用理论三者的有机结合。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不再是简单讲授书本知识,更重要的是将理论知识与案例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意识、有目的地训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十分注重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自主性的发挥,注重引导学生通过案例的分析推导,运用基本概念和原理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案例教学是一种动态的、开放的教学方式,要求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整个教学过程中。

由于案例素材都是来自于现实,学生通过对案例中所描述问题的分析,寻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这是一种模拟实践,有助于学生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开放教育的学生大多数是在职学生,他们来自社会各行各业,他们是带着工作中的许多问题走进课堂。案例教学让他们把课堂和实践紧密结合了起来,案例教学既加深了他们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又有助于更好地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各种疑问和难点。

(二)网络案例教学法的优势

基于网络案例教学的优势与传统面授环境下的案例教学相比,其有以下几点优势:一是学生的参与程度高。开放教育大部分学生都是成年人,他们不可能抽出很多时间来上学授课,而基于网络的工商管理案例教学,由于没有授课时间的限制,任何学生都可以把自己的观点发到讨论区,所以可大大提高学生的参与程度,且可有效解决案例教学与讲授教学时间的冲突。二是学习的灵活性强。网络案例教学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学生可以自由讨论,并且讨论的内容都会保留在网上,供学生反复观摩,对案例感兴趣的学生还可以继续深入讨论。三是互动性好。在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案例教学时,教师不仅可以回答每位学生的问题,而且能得到学生对案例课效果的及时反馈,不断改进教学,由此,学生的满意度将大大提高。四是对教学资源的共享性大。利用网络进行案例教学,学生与教师以及学生间的交流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时空限制,案例教学规模可扩大到约100名学生。

三、案例教学法在开放教育工商管理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近年来,关于案例教学法在各学科教学中的应用的文章层出不穷,可是各类文章都是单一针对课堂案例教学,或者是单一针对网络案例教学进行的。但是,在开放教育这种教学模式上,我们应该将课堂案例教学和网络案例教学结合进行,使工商管理学科教学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体实施步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课堂案例教学的设计

课堂案例教学最常用的是讨论法,也有只把案例作为理论的例证使用的。这里我们只对讨论法的实施操作规程作一概括讨论,以便自如地运用案例教学。具体实施案例教学,大致可按如下四个阶段进行。

1.阅读分析案例。案例教学首先是下发或指定案例材料,并根据该案例教学指导书指导学习者对指定学习的案例材料进行阅读,分析案例的具体内容,思考案例所提出的供学习者思考的问题。

2.小组讨论。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小组讨论的效益,小组的规模以8~10人为最佳,讨论中要求小组中每个成员都要简单地说出自己所作的分析及对问题的看法,供大家讨论、切磋、补充,具体做法不拘一格,可按案例问题及讨论问题的顺序逐一发表各自的高见,也可将几个有关的问题合起来系统地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供大家讨论,还可将自己分析案例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难题提出来让大家集思广益共同解决。在分析讨论阶段成员自行做一些简单笔记是有益的,把讨论中出现的不同见解、合理建议记录下来,对于有纷争的问题记录下来以便提交到下一阶段进一步讨论。

3.全班讨论。全班讨论是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全班所有学生积极参与的讨论,是小组讨论的继续。它一方面讨论解决小组讨论阶段各小组遗留的有争议的问题,另一方面讨论为达到教学目标而有意引导的讨论问题。

为了使全班讨论有效地开展,教师要作好充分的课前准备。要认真学习研究案例后给出的教学指南,具体拟定出课堂教学计划,在讨论掌握上,教师要力保讨论沿预期的轨道进行,把讨论引导到问题的解决上去,并引导出与论题相关的理论知识,力争班上每个学生都至少有一次发言的机会,切实做到有效参与。

4.总结评述。案例教学的最后环节是总结评述。在案例讨论结束后,教师应作全面总结。对讨论中出现的好的分析思路与独特见解加以肯定,同时指出存在的缺点与不足。最后要求学生写一个案例学习报告,对自己在案例阅读、分析、讨论中取得了哪些收获、解决了哪些问题、还有哪些问题尚待释疑等作一总结,并通过反思进一步加深对案例的认识。

(二)网络案例教学的设计实施

基于网络的案例教学的实现途径,网络环境下的案例教学模式可表述为“案例-创设情景-提出问题-自主探索或网上协作-案例小结-评价”六个环节。

1.案例。实施案例教学,需要运用大量的教学案例,选好案例是案例教学的首要条件。在案例的选取与制作中,我们强调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实践性;二是启发性;三是典型性;四是目的性;五是篇幅适中。

2.创设情景、提出问题。案例之后,根据授课的进展程度,教师要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教师应该利用多媒体技术与网络技术,收集各种与案例分析有关的资料素材,并在网上设立教师资料区、留言版、公共讨论区、小组专用讨论区、答疑室等不同形式的交互区,以此设计学习情境。

3.在线讨论。可以通过师生交流、小组交流和总结交流进行。

4.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是网络案例教学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是锻炼和培养学生书面表达能力的一个好方法。它有助于理顺学生的思路,加深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参考文献:

[1]廖秋林。哈佛商学院案例教学法的特点及其启示[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9)。[2]徐碧美。如何开展案例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04(2)

篇10

2、驾车逃逸,多以小轿车肇事后逃逸为主。由于小轿车机动性能强,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更容易产生侥幸心理,会趁着有利的环境和天气迅速驾车逃逸。此种逃逸案件多在轿车撞死行人案件中发生。

3、发生的时段、环境有其特殊性。从时间上看,高速公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多发于凌晨2至5点间,这段时间为深夜,路面的监管力度小,使肇事者有机可趁;从环境上看,高速公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在雨、雾天气里居多,这些环境下能见度低,环境复杂,目击者几乎没有,极利于肇事后逃逸。

4、取证困难。由于高速公路沿线多为远离市区的路段,加之高速公路一般都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等进入的。若事故发生在夜间,现场几乎没有目击者,就算过往的车辆经过现场,也是一晃而过,且大多数车辆都是过境车,证人基本都是外地的,就算有点线索也可能要赶往千里之外,这样就增加了取证的难度;另外若遇驾车逃逸后现场无人保护,往往很多证据也会被过往车辆破坏,使得案件的认定进一步复杂化。

二、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的原因

近年来,从剖析一大队破获的三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看,发生肇事逃逸归结为以下几种原因:

首先,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交通肇事者的处罚加大了,驾驶人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也在加重。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后,驾驶人不仅要付出巨额的经济赔偿,还将受到刑事处罚,致使肇事者产生逃逸心理,并千方百计躲避追查;二是事故赔偿数额在增加,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道路交通安全法》以来,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伤引起的直接、间接的物质和财产损失比过去增加了近一倍,一些车辆由于未办理车辆保险或在保险金额不足的情况下,驾驶员为逃避巨额赔偿往往选择逃逸;另外,现今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小伤小病动辄几百元,大伤大病成千上万元,一旦发生伤人事故,医疗费用将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一个事后抓获的肇事逃逸者直言:之所以逃跑,就是负担不起没完没了的巨额医疗费。三是地域上的原因,个别外地肇事者因无法接受本地受害者家属的无理要求并害怕受害者家属的打击报复而选择逃逸,而现实中肇事驾驶员被受害者家属穷追猛打的案例亦时有发生。

其次,由于高速公路自身的特点所致。高速公路地处偏僻,沿线多为人烟稀少的农村、山区,肇事者在此环境下往往会抱着不会被人发现的侥幸心理而逃之夭夭;即便是车流量较大时,也有不少车经过事故现场,但大多驾驶员却是抱着一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从而匆匆而过,哪管别人是留是逃。

第三,交通肇事逃逸侦破率不高也是造成逃逸案件增多的重要原因。由于平时对逃逸驾驶员的打击不够,在社会上未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以致更加重了驾驶员肇事后逃逸的侥幸心理。

三、高速公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不高的原因

1、报案人或证人未能准确提供逃逸车辆或逃逸驾驶人的相关信息:由于地段、时段的特殊性和人员的素质差异,很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或证人都未能对逃逸车辆、人员的特征进行准确、详细的收集,以致警方在接到报警后无法根据现有的线索进行布控和堵截,使案件难以侦破。

2、现场勘查取证不全。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现场一般都会遗留事故痕迹、物品等,但由于现场处于无人保护的状态,现场证据往往会被过往车辆碾压破坏或是因施救时人为破坏,导致现场勘查时证据收集不全,无法为案件破获提供更多的线索。

3、破案的联动机制不健全,缺乏全局意识,各警种间、各部门间不能相互配合。首先,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们公安机关内部各警种分工越来越细,各司其职。即使是交警,内部也是分工得越来越细,这就造成了在发生逃逸案件后,事故处理民警往往是单打独斗,其他岗位民警、警种或单位不能给予及时、有效的配合。虽然近年来时常召开一些联席会议,会上常会签订联动协议,但一到关键时刻,这个协议总也指望不上,协商好的配合机制总也开展不了,失去对逃逸案件侦破的最佳时机。

4、警力不足,工作机制不合理,不利于逃逸案件快速侦破。由于车流、人流、物流的不断增加,导致高速公路上几乎天天都有交通事故发生,不可避免的出现事故处理民警对已发生的交通事故还未处理完,新的交通事故又发生的局面,而事故处理民警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负责处理交通事故,还要兼顾交通安全宣传、查纠交通违法等工作,因此只要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时间一长,势必会影响其他案件的正常处理;反过来,当民警忙于其他普通案件处理工作时,也会无暇顾及逃逸案件的处理。时间一长,日积月累,民警往往是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没有一点喘息之机。从另一方面讲,就算事故处理民警先期到达肇事逃逸现场,发现线索后,有堵截条件的可以设卡堵截,而丧失堵截条件的,后期工作则会变成事故处理民警单打独斗的局面,民警只能根据已有的线索四处奔波。而当前,交警系统面临肇事案件高发不下,事故处理警力却严重不足,处理日常工作已是捉襟见肘,很难派出足够的警力进行逃逸案件的侦破,这就使得一些线索不能及时得到追踪,一些证据无法及时进行查证,错过了破案的有利时机。

5、装备落后或不合实际。近年来,交警部门的物质装备虽有一定的改善,但跟道路建设的飞速发展相比,物质装备就显得相对落后,特别是办案车辆的技术状况比肇事的车辆就差一大截。民警连上班、办案开车时都小心翼翼,生怕什么时候车子就会抛锚,更不用说敢开多快去堵截其他车辆了。而堵截的工具太笨重,比如说所发的破胎器需要两个人来抬,把它展开也需要两个人来拉,若要换个地方堵截还需慢慢的把它收回来,一来一去花了不少时间。

四、提高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的几点对策

(一)完善制度

1、加强值班备勤制度。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要加强值班工作,值班民警要保持报警电话24小时畅通,提高值班民警的问话技巧,详细记录报案内容。针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多发于夜间和恶劣天气的特点,加强流动巡逻,同时,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迅速布控,争取在第一时间设卡拦截。

2、严格落实民警定期业务培训制度。目前有些大队存在从事事故处理工作的民警不够,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经验不足的现象,应当在现有警力条件下,积极提高民警的事故处理水平,制定定期培训制度,并采取老带新、送出去、请进来的经验交流方式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必要的技术和手段以及破案方法。

3、完善联勤机制,建立有效的高速公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协查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与沿线各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加大资金的投入,设置事故处理及肇事逃逸案件查缉经费。进一步完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以确保在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时民警能在最短的时间赶赴现场;完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破案机制:一是制定预案,进行必要演练,为案件侦破打下基础;二是完善以交警为主,集收费站、服务区及地方公安机关为一体的多部门破案协作工作机制;三是完善破案奖励机制。凡提供线索者应予以保密和奖励,把奖励政策公开,让民众知晓,以调动群众举报肇事逃逸案件的积极性。同时,对破案有功的民警也要进行一定的奖励。

4、组建交通安全信息员队伍,建立车辆基本构件信息资料库。交警部门应组建交通安全信息队伍,把一些在服务区、收费站、沿线修理厂、洗车场、加油站等行业部门里的人员发展为交通安全信息员,使侦查少走弯路。另外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还要建立不同车型、车灯外罩、挡风玻璃、轮胎花纹印痕、车型外貌、车辆高度、宽度等资料数据库,专人专管,及时更新,收集整理不同种类的油漆样片,以备侦查之需。

(二)现场勘查与调查

1、出警须快速。要保证出警快速,设立事故勘察车,并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当事故处理人员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出发前必须问清楚事故地点、伤亡情况、肇事车辆和逃逸方向等基本信息。赶到现场后,迅速了解现场情况,马上向上级汇报,为上级组织联动协查提供高效保障。

2、现场勘察取证及时高效。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后,逃逸的速度很快,往往来不及设点堵截,因此,现场勘查中,取证是关键。一是看现场是否是原始现场;二是肇事车有无停车查看证据;三是要尽量扩大现场勘察范围。取证时,要防止现场区域微小物证的消失或破坏,在现场复杂的的情况下,要有数个勘察者对现场进行系统的检查,寻找细小的证据和线索,车上部件或其他证据有可能被冲击到最远处,以及逃逸车辆行驶路线上掉下或扔下的物证。现场取证重点有:有无遗漏的肇事车辆的车牌照;肇事车辆可能的损坏位置和程度;地面上、事故车辆上以及护栏上、尸体上可能遗留的油漆片,以求确定车辆的颜色;有无遗留单据、标签、证件、装载的货物等;破裂的车灯、车窗或挡风玻璃;注意现场有无可疑人员走动或打听交警侦查情况;查看和测量肇事车辆遗留的轮胎痕迹,可从痕迹中算出车轮周长以辨别车型;从死者的外貌、衣着、随身物品确定其身份等等。

篇11

一、《基本原理概论》课案例教学的必然性

传统教学方法中教学互动性较差,与大学生的思维特点与学习实际联系不够紧密。目前,《基本原理概论》课的实效性不强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这也影响了该门课程价值功能的发挥。从教学改革入手,在《基本原理概论》教学方法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其实效性不强的现状。

1.案例教学互动性较好。传统的教学互动,更为普遍的是教师提问,学生作答。然而,案例教学注重参与式、启发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原则,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在互动形式上更为多样,不单是教师与学生个体之间的,还包括学生小组与教师之间的、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学生不是听众,也不是旁观者,而是整个教学活动的参与者,可以和老师或与同学进行平等的交流。

2.案例教学现实针对性更强。案例教学做到了把课本理论知识与社会现实结合在一起。《基本原理概论》课的内容主要表现为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相对比较抽象。理论与现实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教师的授课不能仅仅停留站在理论层面,而是需要揭示理论与现实之间的联系。这样就能避免学生认为《基本原理概论》课的基本原理不能与现实结合甚至离现实很远,学习理论知识很枯燥的现象。案例可以成为现实与理论之间的桥梁,使学生接触到现实生活。

3.案例教学更能满足大学生的思维特点。当代大学生具有自主性强、目的性更强烈等特点。传统的教学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大学生的思维特点。案例教学给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实现主体性的舞台。大学生已经不满足教师给予的结论性的讲授,对教师所讲的内容会提出一些质疑,喜欢根据自己原有的知识进行分析,表现出独立性。大学生在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的过程中,学习的自主性被极大地调动出来,凸显大学生的主体性地位。

二、《基本原理概论》案例教学问题分析

案例教学已成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式,也被越来越多的教师所选择。但是,由于对《基本原理概论》案例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认识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案例教学的实效性提升。

1.教学案例相对匮乏。《基本原理概论》案例教学的相关辅导用书数量还不够丰富。案例教学用书的质量有待提高,一部分案例教学辅导书籍所给的教学案例内容陈旧,不能体现案例的与时俱进,不能解决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热点问题。教学案例的素材来源于丰富的社会生活实践,但是案例的编写过程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与精力。资源案例匮乏的情况,制约着《基本原理概论》案例教学的运用。

2.案例教学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班型与课时。《基本原理概论》案例教学重点环节是开展课堂讨论。目前教学班级规模比较大,大多在100人以上,这样规模的教学给案例教学的组织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而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机会也是十分有限的。其次,该门课程的教学课时比较有限。由于案例所传授的理论知识的有限性,就决定了与传统教学相比,案例教学所需要的时间更长。因此,案例教学会受到班型与课时等教学条件的制约。

3.教师教学改革观念的滞后性。案例教学已经作为一种独特的教学形式越来越受到广大思想政治教师的关注。应该看到,目前对于《基本原理概论》案例教学实践少于理论探讨,其重要因素在于,案例教学对教师的综合能力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案例教学不仅需要教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还要具有现代教学技术的操作能力与案例教学技能等。案例教学需要教师在课下花时间选择案例、更新教学案例,而这部分工作往往被大家所忽略。因此,案例教学难以调动起教师的积极性。

4.案例教学的优势未得到发挥。一方面,学生对这样一种教学方式还不熟悉,从而影响案例教学的互动性。对于部分学生而言,已经习惯了传统的教学方法。对自己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应该做什么,具体怎么做不够明确。正是学生对自身在案例教学中的自主性认识不够,就会表现出心不在焉。另一方面,教师在案例教学中问题设置不合理、详略处理得不好,就难以形成教学互动。因此在《基本原理概论》案例教学中,教学互动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5.案例教学中案例个案的局限性。在实施案例教学过程中,整个教学活动的开展是围绕案例展开的,然而,案例对实际情况的描述是有限的,实际情况往往要复杂得多。因此,教师在选编案例时,应注意适当的增减内容。《基本原理概论》案例教学,目的是让大学生掌握相关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而案例一般都具有针对性这一特点,一个案例只能从某个角度去反映或揭示基本原理。

三、《基本原理概论》案例教学问题的对策

在教学方法改革的过程中,提出案例教学,并不是说案例教学就是完美无缺的。一方面案例教学有自身独特的优势,另一方面案例教学又有一定的局限性。在立足于案例教学的基础上去寻找弥补案例教学局限性的方法,让案例教学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

1.注重《基本原理概论》教学案例的开发与利用,调动教师选、编、写案例的积极性。调动教师的主动性,是解决案例紧张的途径之一。要培养教师在实际生活中发现与收集案例的意识,也就是在平时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意识地带着审视案例素材的眼光来阅读书报与影视中的一些事件。解决《基本原理概论》教学案例不足的情况,还可以采用案例共享制度。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一所高校的力量也是有限的,如果把收集案例的范围扩大,案例资源匮乏的现象就会得到缓解。

2.教师认真学习案例教学的技巧。第一,教师在展示案例时要恰当。在案例展示的过程中,教师需要注意案例内容的清晰展示和案例内容的详略展示,避免与案例无关的信息呈现。第二,重视案例问题的设置。尽量避免案例问题设置得模棱两可的情况,应使学生在分析问题时尽快地步入案例轨道。第三,确定教师自己在案例教学中的位置。教师在教学案例中应做好组织者这一角色。教师要重视学生对案例所蕴含的理论问题的讨论,使学生在讨论过程中收获知识,教师应认真学习案例教学的技巧,以克服案例讨论冷场以及案例教学效果不佳的情况。

3.学生要掌握案例学习的规程。学生难以进入案例的讨论环节,有大班情况的原因,也有学生对自己在案例教学中应该怎么做缺乏清晰的认识。首先,教师要引导学生阅读案例,从案例中获取相关的信息。除了案例所提供的表面信息,案例是否还隐藏着其他的重要信息呢?因此,要不断地引导阅读,不断地进行追问,帮助学生学会从阅读中得到重要信息。其次,帮助学生进行有效分析。运用《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中所学的基本原理,对案例所呈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最后,得出结论或找到解决方案,揭示案例与所学内容的关系,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达到案例教学的目的使案例教学的互动性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1]石燕.论“基本原理概论”案例选择的共性与个性[J].合肥学院学报,2010,(9).

篇12

2008年,安徽省委提出“以旺盛的精神赶超两湖”,话语掷地有声;2009年,安徽经济逆势上扬,成为继湖南、湖北后全国第十四个跻身“万亿元俱乐部”的省份,确也完美收关。但不可否认的是,安徽与两湖的经济发展差距仍有目共睹,且呈不断扩大之势。究其原因,既与历史传承、人文地理等因素相联,更与产业结构、投资产出率、中心城市带动、区域协调发展、县域经济创新等因素有关。本文试图从服务业发展差距视角小论文,分析安徽与两湖经济的发展差距,找寻安徽经济发展的“短板”,并按图索骥,探寻安徽赶超两湖的对策。

一、安徽和湖北、湖南经济发展的差距比较

表1清晰地表明:安徽与两湖在经济增速和经济总量方面存在着明显差距。

 

表1 安徽、湖北、湖南GDP总值、增长率、占比和差额

年 份

安徽

湖北

湖南

占两湖比重(%)

与两湖差距(亿元)

总值

增长率

总值

增长率

总值

增长率

湖北

湖南

湖北

湖南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2000

3038.2

8.3

4276.3

9.3

3691.9

9.0

71.0

82.3

1238.1

653.6

2001

3290.1

8.3

4662.3

9.1

3983

9.0

70.6

82.6

1372.2

692.9

2002

3553.6

8.9

4831

9.1

4140.9

9.0

73.6

85.8

1277.4

587.4

2003

3972.4

9.2

5401.7

9.4

4638.7

9.6

73.5

85.6

1429.3

666.3

2004

4759.3

13.3

5633.2

11.2

5641.9

12.1

84.5

84.4

873.9

882.6

2005

5375.1

11.6

6520.1

12.1

6511.3

11.6

82.4

82.6

1145

1136.2

2006

6131.1

12.8

7581.3

13.2

7508.9

12.2

80.9

81.7

1450.2

1377.8

2007

7364.2

13.9

9230.7

14.5

9200

14.5

79.8

80.0

1866.5

1835.8

2008

8874.2

12.7

11330

13.4

11156.6

12.8

78.3

79.5

2456.2

2282.5

2009

10052.9

12.9

12832

13.2

12930.7

13.6

78.3

篇13

第三周:教研组会。中心发言人:涂鹏。各备课组布置备课任务,每人

准备一节课。有教学课件的制作。探讨生物教学论文的编写。

第四周:教研组全体老师作课、听课、评课。中心发言人:作课老师。

对教学课件做为改进的重点。

第五周:教研组全体老师作课、听课、评课。中心发言人:作课老师。

教案检查。对教学课件做为改进的重点。

第六周:教研组全体老师作课、听课、评课。中心发言人:作课老师。

对教学课件做为改进的重点。

第七周:推评确定参加学校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希望之星的

人员。探讨生物教学论文的编写。

第八周:教研组全体人员备课,研究xx年高考试卷。

中心发言人:涂鹏。

第九周:各备课组准备期中考试试卷,根据学校要求,有针对性地组题。

教案检查。

第十周:教研组全体人员备课,研究xx年高考试卷。

中心发言人:涂鹏。

第十一周:期中考试。

第十二周:阅卷,各备课组做出试卷分析,教研组评析。

第十三周:教研组全体人员备课,研究xx年高考试卷。

中心发言人:王彩云。

第十四周:教研组全体人员备课,组合高三年级第一套复习试卷。

探讨生物教学论文的编写。教案检查。

第十五周:针对高三年级第一套复习试卷的考试情况,总结经验,

组合高三年级第二套复习试卷。

第十六周:针对高三年级第二套复习试卷的考试情况,总结经验,

组合高三年级第三套复习试卷。

第十八周:针对高三年级第三套复习试卷的考试情况,总结经验,

组合高三年级第四套复习试卷。

初中年级、高一、高二年级进入期末考试复习。探讨生物

教学论文的编写。教案检查。

第十九周:针对高三年级第四套复习试卷的考试情况,总结经验,

组合高三年级第五套复习试卷。

初中年级、高一、高二年级进入期末考试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