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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经济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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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经济论文

篇1

规划的调控功能取决于战略目标与政策措施的有效组织方式。我国一直在探索加强规划的调控功能,但成效不大。除规划本身的问题外,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经济体制不完善和行政体制改革不到位。这集中体现在政府与市场间界线不清晰、财税体制改革不彻底、政绩考核体系不完善等方面。如,政府与市场间界线不清晰使规划内容选择不科学,许多本应由市场实现的内容,却被政府强加干预,目标因此落空。再比如,尽管各级政府在改革绩效考核方面有较大进步,尤其是2006年7月6日中央有关部门下发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但却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以GDP等经济指标为核心的干部考核机制,许多部门追求眼前利益,“领导指挥规划”、“项目引导规划”的现象较普遍,产业结构升级、地区协调发展、保护资源环境等战略性内容统统让位于经济增长。

要实现好、完善好我国规划调控功能,一方面需要继续完善五年规划,包括进一步优化规划内容设置、目标明确和切实可行、配套政策和措施有力、编制程序进一步科学化。另一方面,也需要坚定不移的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只有理顺经济运行体制、行政管理体制,规划才有可能真正具备调控功能,成为政府调控经济社会运行的基本手段。

二、中外规划的内容

各国规划内容具有较为一致的演变趋势,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一直是规划的核心内容。但各国规划内容的差异也比较明显。第一,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不同。20世纪50、60年代,各国普遍以经济增长为规划目标,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仍以推动经济迅速增长作为规划的基本目标;20世纪70、80年代,发达国家规划开始转而强调增加就业、消除贫困和公平分配,重视可持续发展;20世纪90年代后规划的目标和理念不仅包括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收入分配公平、可持续发展,而且还包括文化的多样性和政治参与等社会、文化和政治目标。我国经过长期的探索,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规划指导思想,在此基础上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第二,规划的内容涵盖领域不同。发达国家的规划一般集中在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领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特点较为突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往往涵盖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外交等各领域,“总体”规划特征明显,但重点又放在经济建设领域,社会领域尤其是公共服务领域的内容偏少。第三,规划内容的组织方式不同。规划目标是否可行、政策措施是否有效、目标与政策措施的组合方式是决定规划成败的关键。较为成功的规划一般都是由明确的战略目标和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有机组合而成。如,韩国的新五年计划纲要(1993~1997)对于“100天、半年、各年”的目标都有清晰的界定,这些目标辅以对应的政策措施,组织严密。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和对策措施不够明确,五年规划中的目标多没有具体分解,各年度实现的目标不清楚,而年度计划又较少关注五年规划的目标;而且我国规划采取了“目标、战略+配套措施”的模式,每个领域内都有相应政策措施,这带来了各类政策如何相互协调和配合的问题;政策措施较为宽泛,许多政策往往只是指出方向,缺乏具体的路径设计,实践中难以遵照执行;一些支撑政策如投资政策等,与目标间的关系论证不充分,各种政策不一定能完全满足规划目标的需要。

我国发展规划内容应“有进有退”,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在政府可调控的领域内进行内容选择,减少经济等领域的内容,增加公共服务领域内容的比重,增加相应的对策措施。规划内容应实现“虚实结合”,即一方面将总体规划作为阐述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遵照发展战略确定规划目标,体现规划的战略导向性。另一方面,还应包含具体工程项目和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与具体工程项目性质相似,政策措施也是规划的“实体内容”,各项政策是保证规划和内容实现的基本手段。因此,规划内容与政策的组合优劣是关系规划成败的关键因素。应逐步推广“规划目标+配套政策”的规划模式,保证各规划目标都有相应的配套政策;配套政策采取总体框架和近期具体政策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政策对规划内容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三、中外规划的编制程序

大多数国家编制规划的程序都包括五个步骤,即前期研究、规划草案、全面协调、正式方案和公布实施。核心环节是前期研究和协调。其中,协调环节是中外规划编制程序中差别较大的部分。协调是不同利益主体对规划方案进行讨论、修改、完善来达成共识,促使规划方案更贴近实际、减少执行阻力的基本手段。因此,协调的范围和深度是决定规划成败的关键。发达国家规划都重视协调,协调的时间要历时3年,而规划方案编制仅需几个月;韩国规划从开始编制到正式公布,整个过程一般需要两年时间。其中,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协调;日本一个中长期规划的制定,一般需要一年左右的审议和决定过程。

从协调对象看。发达国家规划是与所涉及到的主要利益群体进行协调,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各专业部门、地方政府、各类企业、民众等进行协调,尤其是与企业、民众间的协调更为重要。协调工作较好的法国、日本、韩国都侧重于企业、民众的协调。如,法国负责规划协调的现代化委员会(后改称为计划工作委员会)由产业组织的代表、政府有关官员、政府指定的专家及工会组织的代表组成。其中,前两部分人员占60%~70%。我国总体规划主要与专业部门、地方政府协调,侧重与不同专业部门之间的协调尤其是与财政、土地、建设等部门的协调。但与企业和民众的协调还不够。到目前为止,国家规划的初步方案对企业和民众都是保密的,只有规划批准公布后,广大企业、民众才能了解规划方案。编制“十一五”规划期间,民众、企业还只能通过发展改革委网站专栏反映意见和建议,或采取邮寄信件、电子邮件方式反映意见看法,还不能直接对规划方案提出意见。目前,我国正致力于推进企业和民众“知情权”的建设。

从协调内容看。规划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目标选择(在众多可能的目标中选择最优目标或为大多数群体所接受的目标)、目标与政策手段的配合、讨论和修改总体方针和政策建议:最后,形成规划草案报告。协调是为了确保国家规划目标的实现,同时又能充分调动地区或企业的积极性,实现国家目标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协调一致。我国规划协调主要是不同政府部门、各地方对主要发展指标的可行性进行重点论证,对主要措施、重点项目和资金配套关系等进行讨论修改,这与国外规划大体相同。但协调本身追求的是与大多数群体达成一致,由于我国规划缺少与企业、民众的协调。所以,实质上协调内容较国外少。

从规划协调的机构看。许多国家设有专门机构负责规划协调工作,以提高规划协调力度,韩国的经济企划院是组织规划协调的主要机构,从第五个计划开始,在计划草案报送内阁批准前,必须广泛征集有关方面对计划目标和政策的意见。我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司是具体负责中长期规划编制事务的机构。从今后的发展趋势看,我国应建立专门负责规划协调的组织机构,以委员会的形式搭建规划的协调平台。加强规划与企业、居民的协调,在进一步加大与专业部门、地方协调力度的同时,逐步加强与企业、民众的协调,尤其是对战略性产业的企业代表、不同阶层的民众代表进行协调。

四、中外规划的评估

较为完善的评估体系包括监测和评估两部分。监测是对规划实施的全程记录,评估可分为定期评估和不定期评估。定期评估包括年度评估、中期评估、最终评估(后评价);不定期评估主要是指应急评估。各类评估的差异很大,年度评估的重点是评价规划实施的环境和进程,中期评估的重点是规划实施环境、实施进程、修改建议和对新一轮规划的建议。应急性评估的重点是重大突发事件对规划的影响,最终评估的重点是规划实施效果评价和对新一轮规划的建议。

目前,我国规划评估体系还不健全,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应急性评估长期没有开展。2003年,我国第一次开展五年计划中期评估,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提交了“十五计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但该报告总体上是描述式的,没有对因素进行深度分析来解释所观察到的趋势。

不同类型的规划评估重点差别很大,评估方法因此各不相同。指令性规划的基本目标是实现投资、财政、信贷等的“三大平衡”,主要围绕经济增长速度、投资总量等指标来安排具体项目,对其评估的重点是主要指标实现程度和指标之间的平衡趋势,方法主要是对指标进行定量对比。指导性规划目标的重点在于阐述和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方向及相应对策措施,对这类规划的评估也集中到落实发展战略的主要领域,主要是评价各领域的发展是否符合规划的方向,以及实现的程度如何;评估方法也由单纯的定量比较研究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转变,包括利用定量指标判断基本指标的实现程度,依靠专家定性判断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与规划战略的吻合程度,利用问卷调查评价规划对企业和民众的影响等。

我国“十一五”规划是指导性规划,而且具有一些新特点: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得到较为全面的体现。评估的重点是这一理念的贯彻落实情况,可通过个人、企业等微观主体在规划前后的切身感受对比,辅助以必要的统计数据进行评估。二是产业、区域、社会、政治、文化建设等领域“虚实结合”。评估应兼顾战略方向和具体工程的进度。三是发展指标性质不同。评估应注意到不同类型的指标。应着重从“指标、战略、满意度”三方面对“十一五”规划进行评估。“指标”主要是评估发展指标的实现程度和重大工程项目的进度。“战略”是评价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的发展是否遵循规划的战略意图。“满意度”则主要调查企业、个人、政府部门对规划实施的满意程度。

“指标”的评估主要可采用数值对比方法,难点在于约束性指标的评估。约束性指标包括可均分性指标和不可均分性指标,即有的指标可基本平均分到各年,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等,这些指标均分后通过数据对比直接测度。许多指标包括全国总人口、森林覆盖率等指标受自然规律影响,工作成效难以逐年体现。为此,一方面,应注重科学合理确定指标年度目标。另一方面,对指标完成情况的测度应放到较长周期考察。还有部分不可均分性指标如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程度,国家已对每年实现的目标进行了确定,可对照实现程度进行评估。一些重大工程中也存在类似情况,如,科技创新工程等探索性、试验性、风险大等项目进程往往具有时间不对称性,存在“先慢后快”、“先快后慢”等情况,对其评估应使用不可均分性指标进行处理。

“战略”的评估是中期评估的难点。开展中期评估时,规划刚执行到中期,从短期发展指标判断长期发展趋势是其难点。以前主要采取定性评估的方法,许多人并不认可这种评估方法,认为这种方法容易“流于形式”。因此,可采取分层评估的办法评估“十一五”规划内容。第一层,基于各领域内重点工程的完成情况和统计指标,判断该领域战略意图的实现程度,并对这些工程能否实现该领域的战略意图进行反馈性思考。第二层,动态模拟规划实施效果。按月份采集规划执行后的相关领域数据,利用定量模拟技术,对当前的政策、措施、工程等在该领域内的效果进行动态延伸,对比该领域规划编制前的发展情况,综合考察按照目前发展轨迹能否达到预想目标。第三层,依靠各领域内的专家,通过研讨的方式判断规划执行后该领域的发展情况与战略方向的契合度。第四层,结合规划满意度的评估,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对该领域内执行效果进行评价。综合这些评估的结果,对战略性内容的执行情况作为进行判断。

篇2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中介机构大多是从政府机构、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中分枝出来的。正因为如此,中介机构与其母体在知识结构、企业文化、素质能力方面雷同。这种线性的同构性使之往往只能是其母体机能的延伸,难以适应知识经济的需要。诚然,经过市场磨练,已培育出少量有着综合知识机构和现代企业文化及人力资源的社会中介机构,它能够与科学家、企业家、投资者互补。这种互补已经使这些社会中介机构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是,对于今天呼之欲出的知识经济的需要来说,仅是互补还远远不够。它对社会中介机构的要求是能够起协同作用,即能与科技界、企业界、金融界产生非线性的反馈作用,从而使科技成果的转化发生质的飞跃。这无疑对社会中介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用一种实践的观念来突破传统的中介服务模式,即中介方和委托方处于一种“互补性”的结构状态,中介方提供信息收钱,委托方出钱买信息,这种方式在西方也许很有成效,但我国的企业正处于转轨期,企业自身市场营销、战略组织能力一般比较薄弱,即使是很好的“点子”、“很到位”的信息,有时也受到各方面条件的制约而无法发挥作用,受到自身能力的限制而无法实现。对企业来说,与其说要找人出点子,不如说要找人来操作,帮助他们实现“发明价值”转为“市场价值”的惊险跳跃。从理论上讲就是要形成一种“99+1=100”的协同结构,使之由于中介机构的参与而实现从量变到质变。据此,当前更适合中国国情的中介新概念是“中介方根据所掌握的知识、信息和经验,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提出可操作性的方案,并与技术提供方扭合在一起,参与过程性操作,在取得增益后共同分享。”这是一种强调实践的中介概念。系统论的观点认为构成系统的要素与结构不同时,也可获得相同的功能,当中介公司与其服务对象之间的关联由“协同式”取代“互补式”,在结构上虽有所变化,却能够达到与国际标准的中介异曲同工之效能。

二、社会中介机构发挥重要作用的灵魂是信用

篇3

通渭县鹿鹿山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项目于2004年被列入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试点项目,经过3a实施,项目区内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林草覆盖率从52.30%提高到60.29%,农户人均纯收入由1613.80元提高到1967.20元;生态、经济系统开始良性循环,该项目的实施为本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初步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基本情况

通渭县鹿鹿山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是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实施期为2004—2006年,项目区年均降水量500ram,年均气温3~5oC,适宜各类生物生长,属黄土丘陵沟壑区第三副区。该地区为石质山地,项目区辖陇阳、北城、寺子3乡,12个行政村5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7839人,人口密度84人/km,全部为农业人口,农业劳动力4706人。人均土地1.19hm,人均耕地0.26hm,总面积93.30kmz。完成封禁面积56.25km2.人工补植9Ohmz,人工种草277.5Ohm2,设立封禁工程围栏5km、标志碑5座、标语牌9O个、封育区“四至”边界标志界碑600个;新建管理房3间、示范养殖圈舍150座。布设植被监测点5个、气象观测点1个、径流泥沙监测点1个,选择监测典型农户60户。

2生态修复成效

生态修复是指对生态系统停止人为破坏,以减轻负荷压力,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与自身组织能力,使其向有序的方向进行演化;或者利用生态系统的这种自我修补能力,辅以人工措施,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或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主要指致力于那些在人类活动影响下受到破坏的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该项目实施后,项目区水清、山绿、水土流失减轻,群众的思想观念转变,实现了生物、产业趋于多样化,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蓄水保土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测算,到项目实施年限末期,林草覆盖率从52.30%提高到60.29%;监测区年土壤侵蚀模数由1430t/km。·a降为964.40t/km项目区内农户人均纯收入自1613.80元提高到1967.20元;农、林、牧、副各业产值结构由基期的76.70:0.94:17.30:.5.06变为50.30:.1.07:29.50.:19.1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为农地:林地:草地:荒地:其他=21.12:20.97:34.30:4.30:18.56。舍饲养殖数量6000多(只),实现牛、马、猪、兔、鸡、鸽等多元化养殖。各产值机构有了较大变化,土地利用结构更加合理,使区域生态、经济系统开始良性循环。该项目的实施为本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初步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3几点启示

3.1科学规划,对位配套措施是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的前提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是一项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科学规划。在生态修复技术措施运用上,以保护和利用水土资源为核心,依据“源于自然,还于自然”的思想,为大自然恢复其自我修复能力创造条件,对位配置各类措施,以封为主,封禁、补造、抚育、管护并重,工程、生物、农艺措施相结合,生态修复与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的原则。使项目区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生态隔离区,减少或禁止人、畜活动对生物群落的干扰和破坏,促使土壤质量正向发育,生态系统自我调控能力向健康状况演化。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2加强组织、建章立制、加大宣传是生态修复工程顺利实施的基础

生态修复是新时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重大战略调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生态修复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专门成立项目执行领导小组,健全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明确和落实各部门的责任权属。制定和颁布有关项目建设的法规及管理制度,对生态修复区林草及其设施的管护管理提出具体的操作要求。做到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利用集市、庙会等多场合、多形式、多渠道对农民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印发传单、公告、宣传画及日历和手册。为生态修复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证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3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整合项目,为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涉及农、林、水、环保、畜牧、财政、扶贫、科技等诸多方面,综合性很强,我们利用中央资金的主导作用和退耕还林草的机遇,深化投资管理机制改革,整合项目资金,统筹兼顾,合理规划,相互配套,镶嵌实施,达到资金技术、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使有限的投入资金发挥最佳使用效益。在项目建设中,与相关部门在工程实施、科研和监测等方面密切配合,加强合作,全面提升生态修复的科技水平和效益,加快生态修复进度。在管理上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部门之间“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各投其资,各计其功”的工作机制。为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3.4立足实际,政策引导,狠抓落实是实施生态修复的关键

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是有限的,土地资源的开发必须符合自然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使其得到休养生息。必须按照“顺应天时,遵循自然规律;顺应市场,遵循经济规律;顺应科学,遵循市场规律”的原则,坚持川台河谷区发展全膜覆盖玉米、浅山区种植马铃薯、深山区发展畜草产业的种植结构调整思路,大胆探索,积极挖掘本地资源潜力,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大力发展玉米、洋芋、畜草、中药材等富民产业。通过政策引导,利益驱动,解决了许多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实际问题,使支柱产业开发和扶贫攻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生态修复,既满足了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条件,又确保了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3.5依法监督,狠抓管护是生态修复效益正常发挥的保证

生态修复能力的体现根本在于彻底控制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的一切干扰因素和防止水土资源的污染,关键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和封禁成果管护。为此,要采取以下强有力的措施:

①建立健全水保监督执法网络。县、乡、村、社四级执法网络组织机构健全,并逐级签订监督管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责、权、利绝对明晰。

②依法具体落实“三区”划分与“三权一案三同时”制度,严格管理,奖惩兑现。加强修复成果管护。

同时,对水保预防监督执法的检查情况纳入乡镇年终综合考核评比的内容,推行奖励机制,以管促封。使生态修复效益能够正常发挥。

3.6合理布设监测网络,为生态修复提供科学依据

监测工作所获取的基础数据,对于生态自我修复能力的研究及评价意义重大,根据基础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价体系要求,合理布设监测网络,采用实地定点、定时,多方位、多层次、多目标、多样点统计调查的方法进行。着重做好以下监测内容:

①蓄水效益监测。定点观测和统计径流、土壤侵蚀、泥沙变化、流域降水量等数据,分析评价项目实施后的蓄水保土效益。

②生态效益监测。林地监测:采用多样点抽样调查法。草地监测:选用不同草地类型,采用刈割测定生长量等,分析评价了项目实施后的生态效益。

③社会效益监测。通过布设网点社经调查,采用分层抽样的调查方法,以定点观测和典型农户调查结合,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评价项目实施后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篇4

二、地方高校继续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尚显模糊继续教育是在受到正规学校教育的前提下,各类从事生产、管理、科研、教学、医疗卫生等方面工作的专业人员为进一步更新知识内容体系、提高创新发展能力、提升专业技术水平而进行的补充教育。高校历来是开展继续教育活动的主阵地,占全国高校数量95%以上的地方高校更是推进继续教育发展的中流砥柱。从发展实践来看,继续教育在各高校发展很不均衡,多数地方高校的继续教育还处于弱势地位,学校管理层面普遍将继续教育作为普通学历教育的补充,尚未将其与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一起列入现代人才培养体系;很多地方高校将继续教育作为“副业”和“创收工具”,对继续教育的长远发展缺乏整体定位和专项规划,经费投入较少或没有经费保障,导致其发展后劲不足。概言之,地方高校继续教育基本还处于封闭发展、自我循环阶段,在主动适应、融入区域发展方面意识亟待增强。

(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途径相对狭窄《21世纪的教育:展望和行动世界宣言》提出:“我们重申,应保持、加强和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的基本使命和重要作用,特别是促进整个区域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的使命。”现今,继续教育已经与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一起成为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表现形式来看,地方高校继续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途径主要有:培养区域发展急需的各级各类实用性人才;开展多规格、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为区域社会成员更新知识、开拓视野、拓展能力提高服务,进而为区域整体发展提高竞争力。就现状而言,各地方高校普遍重视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开拓滞后,呈现出单向发展态势。《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进一步扩大我国继续教育的规模,到2020年全面提升在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至50%,当年参与继续教育的规模达到3.5亿人次,这其中绝大部分是非学历教育。地方高校作为开展继续教育活动的主要力量,必须充分认清这一形势,把握千载难逢的机遇,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大力推进非学历继续教育,改变“一条腿”走路的现状,实现“协调发展、两翼齐飞”的格局。

(三)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内涵有待提升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发展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在此背景下,国家提出了扩大内需,确保经济平稳增长的十项举措,包括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更加重视人力资源开发;面对严峻的经济和就业环境,社会成员更加注重及时充电与学习,不断地更新知识、丰富技能,提升应对和化解危机的能力。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曾在暨南大学举办“金融海啸冲击宏观经济下的企业突围战略”讲座,旨在指导企业高管如何在金融危机环境下寻求“过冬术”,这场号称广州卖得最贵门票的公开课,竟然吸引了1000多人前来听课。这充分展示了继续教育的社会价值及功能。从实践来看,面对机遇和挑战,地方高校继续教育依旧在从事着老一套的低层次学历继续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与市场需求不能很好对接,社会认可度不高。在非学历教育项目开发、继续教育校企合作以及社区教育等方面很少涉足。因此,后金融危机时代面对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社会继续教育需求的高涨,地方高校迫切需要把握机遇,提升服务内涵,对区域发展的现实问题给予回应。

三、地方高校继续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路径

新世纪以来,国家对继续教育发展的政策关注度不断增强。《教育规划纲要》把继续教育单列专章进行规划,将其提升到开发国家人力资源,建设人才强国重要途径的战略高度。十报告把教育问题作为改善民生与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进行阐述,提出要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而地方高校继续教育由于长期得不到重视,社会服务能力不强,表面看似红红火火,内部实则危机潜藏,如不及时抓住问题要害对症下药,长此下去继续教育的“危机论”、“合并论”、“替代论”、“取消论”将成为归宿。结合当前地方高校继续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特别是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以为必须从明确定位、有效教学、紧扣需求、校地互动等四个方面完善服务路径。

(一)明确定位,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说,传统的高校职能认识方式限制了对高校继续教育职能的把握,以往高等继续教育作为大学和社会服务职能的中间环节,在理论和实践范畴内的重视程度都不够。因此,需要对大学的继续教育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进行再认识。”地方高校继续教育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根据自身实际以及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行准确定位。目前,继续教育在各高校地位普遍不高,往往是担当创收的工具或普通教育的补充角色,处于弱势地位。地方高校应当首先从思想认识层面予以重视,将继续教育作为高校服务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校领导要分管继续教育工作,成立继续教育发展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校性的继续教育工作会议,总结近期工作,筹谋远景规划;二是地方高校的继续教育学院要主动把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给继续教育带来的机遇,摒弃“等、靠、要”的计划经济思维,在学校的支持下主动革新管理体制,改革办学模式,贴近市场需求,增强服务实效,以贡献争地位,以服务求发展;三是地方高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继续教育的发展给予指导和扶持,不断优化继续教育发展的政策空间。《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制定和完善继续教育发展政策,推动各级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从类型来看,我国的教育划分为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四大类,国家对继续教育的重视有待加强;从继续教育本身来看,其发展速度与国家战略要求以及社会成员需求相比仍然滞后。作为政府层面要多管齐下,加快继续教育法制化建设,加大继续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加强对继续教育办学的质量评估,为地方高校继续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有效教学,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适切的人才区域人才培养历来是地方高校继续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地方高校继续教育主要是培养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融知识、能力、素质为一体的,满足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求的应用型、技能型和实践型的人才。从数量来看,2012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达195万余人,占全国高等教育毕业生总量的23%,其中地方高校是最重要的培养主体;从过程和结果来看,质量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诟病,国外许多国家已经不再承认中国成人教育学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已经成为地方高校继续教育必须思考的命题。有效教学理论缘起于上世纪中叶西方教学科学化运动,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成为成果颇丰的理论体系。“所谓成人高等教育的有效教学,是指能促进成教学生有效学习、实现预期教学目标的教学。”进一步地讲,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的有效教学,首先要在需求分析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建立跨学科的专业设置,满足社会成员现实性或实践性的学习诉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为特定的群体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教学服务;其次在教学方法上,根据成人学习特点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施教学。传统教学模式与现代教学模式交替,多样化的教学手段与个性化的学习模式相互融通,适应成人学习者灵活学习的特点;再次,坚持人本理念,尊重成人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建立起以服务为主要特征的教学管理体系。推行弹性学分制度,实施自主选课制度,实行多元评价模式,为成人学习者提供全方位的、优质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唯有如此,地方高校继续教育才能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出适切的人才。

(三)紧扣需求,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教育培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国家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对广大劳动者的素质提升也有迫切的要求。《国家中长期人才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全国人才资源总量要达到1.8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28%。《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在职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要在2015年达到29000万人次,在2020年要达到35000万人次。这些战略目标的实现,不仅要靠一次性的学校教育,更要依赖持续不断的继续教育。因此,地方高校继续教育要以所在区域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切入点,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培训“短平快”的特点,积极开展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活动。首先,为区域发展培训各类高层次专业化人才。《人才规划纲要》提出要重点抓好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以及社会工作人才等六大类人才队伍建设。要充分抓住这一机遇,根据区域经济机构调整趋势,通过教育培训满足市场迫切需要的现代技术人才,提供必要的人力支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平稳过渡。其次,针对广大在职从业人员,以知识更新、技能培训、素质提升为主要内容,围绕所在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机构调整和劳动力转移开展教育培训。“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特点,社会的快速发展不仅需要有高等学历文凭的高素质人才,而且更加需要处在生产经营第一线的操作熟练劳动者。”该类培训要以区域社会、市场和在职从业人员的个人需求为导向,突出非学历人才培养短期性、实用性、应用性、职业性的特点,提高受训者职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以及转岗再就业能力。实践证明,一支数量稳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劳动者队伍,必将在未来区域经济“三、二、一”结构的合理模式中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不断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再次,在开展教育培训的过程中,地方高校继续教育要善于打造自己的培训品牌。品牌是提升地方高校继续教育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品牌特色将成为地方高校继续教育未来生存和竞争的重要砝码。打造品牌,彰显特色,方能赢得市场。地方高校要善于利用学校的文化积淀、师资力量、学科专业、科研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教育培训的形式拓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空间,彰显地方高校继续教育办学的“区域元素”,将本校的继续教育办出水平、办出亮点、办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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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经济时代信息科学技术对财务会计管理的影响

财务会计管理受信息科学技术多个方面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目标的发展变化

目前,学术界关于会计目标形成了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流派,即“受托责任派”和“决策有用论”。这两种观点是不同经济背景下的产物,分别能够满足特定历史条件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在当前的会计理论中,这两种流派的具体应用是不同的。笔者认为,由于现代信息被高度利用和整合,决策有用论的应用是优于受托责任派的。

(二)网络经济时代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变化

只有确定了原有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才能有效提高网络信息时代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在当前的网络经济条件下,企业信息高度集中起来,所以要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相关性。网络安全对会计信息的生产、存储和传输是十分重要的。管理信息系统具有很高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因而会计信息质量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系统。就用户基础质量方面来说,为使用户能够根据自身的需求生产信息,要求信息操作流程的可理解性和信息产生的可支持性较高;就决策质量方面来说,投资者提供的会计信息要利于制定决策,管理者提供的会计信息要便于及时作出调整;在关键质量的构成部分的可靠性指标的次要和交互作用的质量方面,要反应真实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保证信息没有瑕疵。

(三)会计业务流程操作方式的变革

当前,电子商务是网络信息环境下的主要经营方式,我国的网络技术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程度,企业的交易行为一般在网上开展,这就要用到电子单据,它是各项发生各项经济业务的依据。同时,各个部门之间经济业务来往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网络查询,会计部门可以及时得到单据记录。因此,处于网络经济时代单据传递的实效性和搜集的方法发生了重大变化。

二、网络经济时代财务会计管理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企业在利用网络寻找合作伙伴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风险,在财务会计管理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环境不健全

目前,我国针对网络会计的安全法律还没有建立。首先,在财务管理软件审批方面,关于关键的审批程序和审批要求还没有响应的法律法规统一规范和管理,从而无法保证市场上软件的质量。其次,在财务软件保护方面,对已有自主产权的财务管理软件保护不力,从而致使盗版猖獗的现象,软件的开发工作无法进展。最后,法律无法有效制约互联网上出现的各种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主要体现在惩处力度不够上。

(二)会计信息系统标准化进程缓慢

会计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都在转变发展方向,前者正从核算型向管理型方向发展,后者正朝向功能综合化和技术集成化方向发展,但目前的会计软件的普适性较强,专用性不足。会计信息系统缺乏标准化定义,从而使企业在软件开发方方面无从着手,设计出的软件实用性较差。

(三)企业内部控制力度不足

计算机的自动化性能很强,在网络财务会计系统中,计算机承担了传统会计系统中互不相容的工作,所以内部控制形式发生转变,由原来的制度控制转变为软件控制,若软件程序出错或系统出现问题,失控的程序很可能无法得到及时修复,从而增大错误或违规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在这个基础上,网络财务会计管理的发展速度快于企业内部管理制定的速度,相应的制度体系还没有形成,信息安全监督机构还没有建立,从而无法开展好网络会计安全的监督工作。

(四)网络财务会计信息的安全问题

会计信息的安全问题关系到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是否科学,是网络会计安全的核心问题。当前网络会计信息存在着一些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网络系统自身存在着缺陷

计算机、网络设备和相应的软件作为网络系统的三大要素关乎网络会计的安全运行问题。首先是硬件问题,如果选择不合理的系统硬件或者没有做好维护工作,网络系统的信息传输很可能会受到阻碍,无法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运行状况因此受到影响。其次是网络环境问题,如果网络设备安装得不合理,就会影响到网络运行状况,从而数据传输质量无法保障,数据传输速度也会降低,甚至很可能会中断数据传输。最后是软件问题,软件测试与实际应用、人力、技术水平等因素在软件开发的过程中很可能会导致一些问题的发生,如因软件设计错误而导致漏洞的存在等,同时,在处理会计数据时,软件也可能发生错误。总之,网络会计信息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来自于硬件、网络环境、软件这三个方面。

2、病毒、黑客的侵入等威胁

当前,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很快,计算机病毒的种类很多,并持续出现,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途径多、破坏力强和很难防范的特点,所以,网络会计信息的安全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计算机黑客通常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对会计数据发起攻击,诸如线路监听、仿冒身份、盗取口令、信息截获和输入虚假信息等手段,因而网络会计信息面临着被破坏、仿冒和截取的风险。目前,我国网络会计信息系统安全不得不面对的现状是病毒、黑客对会计信息造成的威胁。

(五)会计人员的素质问题

当前我国迫切需要综合素质高的会计人才,现有会计人员的网络会计知识往往储备不足,一般情况下,这些人具备扎实的会计知识,却不具备过硬的计算机水平,具体表现为对信息技术不了解,无法排除常见的网络故障以及没有提出解决网络问题措施的能力,对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了解,

网路会计知识与计算机知识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不能从事网络会计工作。所以,现在很多企业的会计处理与网络维护通常是分开的,由专门人员分别负责,从而使管理处于孤立状态,信息沟通受阻,从而无法很好地对风险进行警示。

三、应对网络经济时代财务会计管理问题的相关对策

网络财务会计管理较传统财务会计管理具有非常大的优势,人们的生产生活因此产生巨大变化,但是存在的一些问题不能不考虑。怎样才能使网络财务会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得到良好解决,要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下面从两个层面展开探讨。

(一)国家宏观层面

1、建立健全网络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制度,健全法律环境

完善网络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政策,建立新的网络会计法规,积极构建新的法律体系,结合国外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制定出适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一个利于网络会计健康发展的良好的法律环境。在对软件审批方面,要求统一规范和管理经财政部审批通过的软件,至于未通过的,要限制其行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为了我国的财务软件更好地发展,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管理软件,应针对我国会计软件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在立法效率方面,应做到时机恰当,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对新出现的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作出严密阐述,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2、对网络会计信息系统进行标准化定义

国家应采取一定的措施,使各个企业使用的会计信息系统标准化,合理运用系统开发软件功能,使软件的实用性更强,种类更多,并且针对性更强,以便于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状况、内部管理需求和业务处理流程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信息系统。

(二)企业层面

1、监控与操作工作分别进行

作为内部控制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责分离在网络财务会计管理中减小由内部控制带来的隐患是十分有必要的,这一风险减小的一个效果比较好的方法是把分别进行监控与操作工作,这一方法的主要做法是:设置监控与操作两个不同的工作岗位,多方备份每一笔经济业务。当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他的操作过程和输入的数据会被系统自动记录下来,监控人员的电脑能够及时接收到这些信息,他们可以方便地进行备份和存档。当审计人员或企业负责人认为数据存在疑问时,这些信息可以被监控人员方便地提取,进而进行辨别,这样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内部控制可以进一步强化,能有效杜绝相关人员弄虚作假。

2、新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亟待建立

企业内部的审计工作在网络环境下变得更加重要,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监督网络会计系统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以确保网络会计系统的良好运行及工作效率。主要做法如下:首先,为适应当今时代的发展,根据网络会计的新特点,审计人员应对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不断创新与改进;其次,审计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提升自身知识水平;再次,努力提升计算机操作水平,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会计信息系统使用的学习。这样审计监督职能才能更好地发挥出来,企业的内部控制才能进一步完善,企业才能更好地发展。

3、创建企业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

网络经济以数字化技术为先导,必须通过互联网进行经济活动,所以会产生动态的会计信息,这些会计信息具有不可捉摸的特点。同时,当前市场的信息需求逐渐公开化、透明化,多层次、立体化的信息格局逐渐形成。企业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要基于互联网创立,计算机网络的超文本、超媒体技术应综合运用起来,以形成形象、直观、全面的信息。

4、加强防毒措施,应对黑客侵袭

第一,坚决使用正版软件,杜绝盗版。第二,对于移动存储设备,在使用之前,应做好病毒的防范以及查杀工作,以避免会计信息系统遭受侵害。第三,设置防火墙,禁止流氓软件被安装下来,管理好网内的用户名和密码。第四,管理好重要的网络设备,例如路由器,它能够对会计数据进行正确的存取与过滤,是限制外部访问的重要手段。第五,对计算机硬盘和软盘的查毒、杀毒要定期。

5、加强对网络经济时代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人才的培养

首先财会人员要提升自身的计算机操作以及网络知识水平。其次管理者和系统开发者对网络会计风险防范意识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尽快弥补当前网络会计人员的不足,对复合型的会计人才的培养是十分有必要的。同时,新型的财会教育方法要尽快制定出来,特别是关于高等教育的,现行的会计教育体系要加快建立,并构建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以满足网络会计的要求。最后要对在职的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一方面,财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另一方面,财会人员的计算机知识水平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同时学会一些必要的网络知识。

四、结束语

当前网络经济正快速发展,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能较以前发生了较大变化,从而使财务会计信息实现了实时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体系逐渐形成;传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发生了较大变化,财务会计人力的发挥状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因而会计信息向国际化、标准化方向发展;由于网络经济的发展,当今社会发生了很大变化,企业的运行效率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虽然网络经济给我们的经济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但是我们应深刻意识到网络经济的发展给我们的生活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我们应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发挥网络经济对我们生活的有利之处,促进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提升工作效率,从而提升我们的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1]刘彬,杨善勇.网络经济下的财务管理创新[J].石家庄联合技术职业学院学术研究.2006

[2]弭元英,薛思思,段豪.企业网络信息化与会计信息系统构建相关问题研究[J]. 工业技术经济.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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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社会结构层面构建和谐社会

在我国改革开放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推进的过程中,新的社会矛盾、新的社会问题不断涌现,有时甚至集中暴露出来。从社会管理体系方面,构建和谐社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使我国原有的利益格局正在发生深刻的调整和重组,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和日益多样化的利益诉求,从而使社会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带来了一系列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潜在隐患。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众之间既存在着共同利益,又有着各自特殊的具体利益要求。为此,一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二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三是要特别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把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提高到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建立健全社会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

2.逐步建立和谐的社会秩序。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使许多社会深层次矛盾逐步显露出来,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建立稳定、有序、和谐的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善于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全面推进工作结合起来,把抓好当务之急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结合起来,尤其要解决好上访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建立重大决策的群众听证会制度,疏通广大群众和社会各阶层表达意愿、意见、要求的渠道;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处理和解决问题不力导致矛盾激化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搞好配合与协作,逐步形成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社会秩序工作格局。

3.建立有效的社会稳定机制。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社会稳定机制,能果断处理突发事件。由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不仅数量增加、规模扩大,而且有的组织化倾向明显。此外,由于经济利益驱动造成的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也引发了一些意外事故。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对党和政府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建立健全处理的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要不断加强对新形势下各类形成规律的研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采取有效措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地震、洪灾、矿难等灾害,应建立应急预案,并逐步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对于各种犯罪活动、各类社会丑恶现象,要严厉打击。要充分发挥司法等专门机关惩治犯罪、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4.逐步理顺收入分配秩序。公平主要包括起点公平、机遇(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起点公平,因为存在着家庭出身、个人能力差距、智力水平的差别,但社会应该保障每个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享有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过程公平是一种机会均等,不受民族、性别、户籍等的歧视和限制,使农民能够获得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结果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最重要的目标,各尽所能,各得其所,但受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客观条件和个人在起点与机会的差别等因素影响。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十六大提出,一次分配重效率,二次分配重公平。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打击非法致富。

5.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要逐步改变目前城乡居民平均收入和消费相差20余年的状况,连接城市生产和农村消费的链条,完善和改革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制度,整合现有的农村贫困救助制度、“五保”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试行的农村老人执行生育政策补贴制度,建立起农村“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制基础框架;配合联合国的千年发展目标,实行新的减贫计划,争取农村目前按照国际标准计算的约1亿多贫困人口在未来15年中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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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治超工作面临复杂形势,治超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一是受利益驱动,一些车主、驾驶员漠视交通安全,抱着多拉快跑的心态,违法超限运输屡禁不绝。二是源头治理难度大,产生超限超载的各种条件并未消除,例如“大吨小标”车辆和各类改装车辆仍然屡禁不绝。三是治理手段有限,暴力抗法和车辆冲卡时有发生,甚至危及到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四是有些地方政府和部门担心治超影响经济发展,对超限超载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支持力度不够,协同作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3.路域环境治理机制有待理顺。

有的地方政府对路域环境治理不够重视,部门协调机制不顺畅,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穿村镇路段历史遗留问题多,治理难度大。一些地方财力薄弱,拆迁补偿资金不到位,导致房屋拆迁、路宅分家等许多问题在公路建设和改扩建期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沿线两侧村镇密布,企业和工商业户众多,对路域环境需下大力气整治和巩固。有些整治工作因涉及到沿线居民的个人利益,在部分乡镇驻地和穿村路段进行边沟疏通、平交路口清理时,需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4.路政执法监督和廉政建设任务趋重。

最近一段时期,新闻媒体先后曝光了一些省市路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乱象,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由于执法环境日趋复杂,如果执法人员不能严格自律,极易出现、的现象。因此,在公路路政执法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和廉政建设势在必行。

二、加强路政管理工作的对策与思考

针对这些情况,应当站在加强执行力、创新力、公信力建设的高度,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研究对策,不断破解发展难题,推动路政管理工作实现新的跨越和发展。

一是端正执法理念,规范行政行为。重新认识新时期、新阶段赋予路政管理工作的新内容。伴随着公路事业的发展,公众对出行服务的标准要求越来越高,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增加了信息服务、应急救援、安全保障、公路保畅、应急处置等新内容,路政管理人员要不断更新观念、提高素质,增加硬件、开发软件,主动适应路政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承担起路政管理工作的新任务。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在作出决策以及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坚持依法办事,不仅要遵守实体法,也要遵守程序法,努力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二是抓好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提高路政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坚持把教育培训和文化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实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提高队伍素质,提升队伍形象。把好路政人员准入关,适时为路政队伍补充有责任、有朝气、有学识、有能力的优秀人才。畅通路政人员出口,对因年龄、身体、知识结构等原因不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同志,逐渐向非专业岗位转岗分流,优化队伍结构。组织开展路政人员培训,抓好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学习型队伍,让学习成为路政人员的自觉行为。通过学习,增长知识和经验,弥补不足,把路政队伍建设成适应路政管理现代化的文明之师。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推进依法治超。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方针,不断完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将超限运输遏制在可控状态。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治超活动,灵活执法,注重实效,做到执法依据、处理程序、处罚标准准确无误。注意治超安全,确保安全保障和应急措施到位。严格治超纪律,杜绝贪污受贿、乱扣滥罚。同时,对闯关逃逸、暴力抗法、屡教不改的少数违法人员依法查处,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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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代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等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刑法第345条第2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据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第4款规定:“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本罪为刑法修订以前,1979年刑法固有的罪名,附属刑法中对滥伐行为亦规定了相应的刑事罚则。由于森林砍伐和森林退化的现象日益恶化,使得森林的可持续管理问题成为全球的环境热点问题之一。为突出立法者对森林资源加大保护力度的宗旨,我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森森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诸如1979年《刑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等,但是,在刑法典颁行前,这些规定均未能有效的抑制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蔓延。尤其是在一些偏远地区或林区,随意砍伐森林和各种林木的行为屡禁不止,致使滥伐林木、毁坏森林资源的案件时有发生,森林保护刑事立法严重滞后及期自身存在的缺陷,是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之一,刑法典为更加适应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行为的需要,在1979年刑法第128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刑法于第345条第2款,对原有的滥伐林木罪进行了修正的增订。一是改变以往将盗伐林木和滥伐林木罪混列于一个法条的立法模式,结合盗伐林木和滥伐林木各自的行为特征,采用两款同列于一个法条的形式,分别规定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两个罪名,以及不同的量刑单位,同时明确了单位构成本罪的刑事责任,并对单位实行两罚制;二是将原有的“情节严重”要件替之以“数量较大”的结果要件,并增加了“数量巨大”的结果加重要件;三是调整法定刑的幅度。对一般犯滥伐林木罪的,增加了管制刑;同时还增订了一个量刑幅度及一个从重处罚情节,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作为本罪的从重情节加以处罚。刑法在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改进,为实践中确定滥伐林木罪提供了较为详细、具体的依据。

二、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

(一)、滥伐林木罪的客体特征

滥伐林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林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度,即主要侵犯的是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凡采伐林木的都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但采伐竹子和不是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以及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房前屋后自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营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同样适用上述审核程序。在未履行上述审核程序的情况下实施的滥伐行为,就是对林业资源管理制度的侵犯。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森林和其他林木,而且应限定为本单位所有的或管理的,或者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森林或林木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其他单位或非本人所有的,以及个人种植的零星林木也不属于本罪的对象。作为本罪对象的森林或者林木资源的权属问题,是决定采伐行为性质的关键所在。修订后的《森林法》规定:森林资源性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性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其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国有企事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集林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集体或者是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成包后种植的林木规成包的集体或个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又根据《解释》的规定:明知林木权属不清,在争议未解决前,擅自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应确定林木权属,分别具体情况,按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林木权属难以确定的,按滥伐林木罪处罚。

(二)、滥伐林木罪的客观特征

滥伐林木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林木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1)违法要件。构成本罪必须以行为具有违法性为前提条件,即违反森林法及其他森林保护法规的有关禁止性规定,具体是指导违反采伐林木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批准的范围进行采伐的法律规定。我国现有保护森林的法规均规定。任何林木,不论属于国家、集体所有,还是属于个人所有,都不能任意采伐,而应由有关部门根据森林和其他林木生长状况,决定是否可以采伐以及如何采伐。(2)行为要件。本罪客观上的具体表现方式为:滥伐林木的行为,即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形式:

一是“无证滥伐”的行为。主要是指导“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而任意采伐的行为”,即所谓没有经有关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它有权批准采伐的主管部门(比如铁路部门对护路林有批准权)的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而擅自砍伐单位和本人所有或所管理的林木。二是“有证滥代”的行为。是指“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或本人所有或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即所谓虽有有关部门批准采伐并核发的采伐许可证,但违背了许可证上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和方式等进行的采伐行为。需要明确的是,违背采伐许可证上规定的四项内容,一般来说,并不要求违背上述四项的全部,只要违背上述其中一项,即可视为滥伐林木的行为。《森林法》规定,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的方式;特种用途林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凡违背采伐许可证上规定的方式采伐,即属滥伐林木的行为。在林木所有权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实施的擅自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为收购木材、木制品以及其他目的,唆使他人滥伐林木构成犯罪的行为;滥伐自然保护和城市园林部门管理的树木的行为等,亦属滥伐林木的行为,仅把滥伐林木的行为视为“虽经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采伐规定任意采伐的行为”,是不全面的。因为,滥伐也可以是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任意采伐的行为。

(3)数量要件。行为人滥伐林木达到“数量较大”的标准,方可构成本罪,此为构成本罪的必备条件。所谓“数量较大”,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和有关避开法解释的规定,“数量较大”的起点是。在林区滥伐林木的一般掌握在10立方米—20立方米或幼树500—120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掌握在5立方米—10立方米或幼树250—600侏,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林木的数量,一般以立木材积计算,立木材积即立木蓄积,其计算方法是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幼树是指导生长在幼龄阶段的树木。在森林资源调查中,树木胸径大5cm以下的视为幼树,以“株”为单位进行统计。超计划采伐而构成滥伐的林木数量,应根据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差额以上计算。至于“相当于上述损失”的问题,刑法和《解释》都未作出具体的说明,但是《解释》中规定,将数量接近上述标准,又具备一定情节的行为,应视为达到数量较大,并应视为犯罪的行为。这些行为主要指:为首组织、策划、煽动滥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较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滥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一贯滥伐屡教不改的;滥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其他盗伐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些行为皆属于“相当于上述损失”的内容。关于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城市园林管理其他林木的行为。由于自然保护区森林和城市园林管理的其他林木所处的特定地域,决定了这一地区森林资源和林木保护的特殊价值及其所有权的专属性,如果滥伐这一特定地区的林木,其社会危害性远比在一般的林区或非林区滥伐要重。因此,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的滥伐自然保护区和城市园林部门管理的树木,不仅不受砍伐林木数量的限制,还要从严惩处。对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应以本罪论,而不必局限于滥伐的数量要求。

(三)、滥伐林木罪的主体特征

滥伐林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一般公民、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单位滥伐林木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单位既可以是林业部门本身或者其所属的单位,也可以是其他任何所有权性质的或合伙的对森林或者林木资源具有所有权的单位。

(四)、滥伐林木罪的主观特征

滥伐林木罪的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故意的形式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直接故意的内容表现为,明知滥伐行为会侵害国家的林业管理活动,却故意实施这种行为,以追求其行为对法律所保护的客体受到侵害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的内容,主要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滥伐行为是违反《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并发生破坏森林资源的结果,而对这种结果采取放任的态度。也就是说,行为人虽然不希望造成森林损害结果的发生,但是,又不设法防止,而采取听之任之,莫不关心的态度。但是,无论滥伐林木罪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内容。如果由于过失违章错伐不应砍伐的林木,则不能构成本罪。出于过失的错伐;主要是指滥伐林木的直接实施人,或者不懂得林业管理制度;或者主管人员没有交代采伐的要求,因而出现没有按照采伐许可证上批准的采伐区域、方式、树种等要求进行采伐,而导致乱砍滥伐的情况。对于这种过失心理支配下的错误行为,应由林业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或按森林法等有关森林保护的法律规定给予民事的或行政的处罚,一般不以滥伐林木处罚。如果情节比较恶劣,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则应视为构成罪,而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或者单位滥伐林木的目的是为了私人占有、营利图财,报复护林人,还是单位集体受益等,均不是本罪构成的因素。

三、滥伐林木罪的认定

(一)、滥伐林木罪与非罪界限的认定

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相同,都是以数量的大小作为衡量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示准,至于数量较大的标准,目前应以《解释》第2条规定为根据,即在林区滥伐林木的一般掌握在10立方米—20立方米或幼树500—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林木的一般掌握在5立方米—10立方米或幼树250—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由于我国各地区发展的差异,各地方可以参考上述所规定的数额标准,确定本地区滥伐林木罪的数量标准。《解释》第5条来规定,滥伐林林接近上述数量,且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也应视不达到上述数量标准,并按照犯罪对待。这些情节是:为首组织、策划、煽动滥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较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滥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一贯滥伐屡教不改的;滥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其他滥伐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不仅达到规定的数量标准,还具备以上情节的,则应按照滥伐林木的罪从重处罚。也就是说,本罪原则上应以数量的大小为衡量是否构成犯罪的标准,但如果滥伐林木行为具备了数量标准以外的其他滥伐情节,即使其滥伐林木的数量不足以构成犯罪,也应以滥伐林木罪论处。反之,滥伐林木的数量既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量标准,滥伐林木的行为又不具备上述滥伐林木情节的,不应以滥伐林木罪论处。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到群众性哄抢林木的事件,对于这类事件应本着教育多数、打击少数的政策精神妥善处理,主要打击的对象应是首犯、主犯和屡教不改的惯犯以及教唆犯,因而,在群众性哄抢林木的事件中应区别对待,只对其中参与哄抢林木情节严重的、符合上述打击范围的人员、具备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的,以滥伐林木罪处罚;对于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但对于有些单位或组织,打着为本单位谋福利的名义,在未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组织本单位成员擅自砍伐本单位所有的林木,造成大面积林木毁坏的结果的,对该单位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应以滥伐林木罪处罚,其他参与滥伐林木行为的成员,应进行批评教育,而不一概以犯罪论处。例如,某大队党支部书记黄某,以“筹办自来水经费”为名,擅自决定拍卖林木,并亲自带头上山砍伐本大队集体所有的林木,直到司法机关出面干涉时,已经砍伐中、幼林1400多株,材积30多立方米。从这一集体滥伐行为的性质和结果上看,已构成了滥伐林木罪,但不应追究全体参与滥伐林木者,而应对直接领导和起带头作用的黄某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滥伐林木罪与其他犯罪界限的认定

(1)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

盗伐林木罪,是指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包括本人承包或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用擅自砍伐他人自留山上的成片林木等,数量较大的行为。虽然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都是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实施的侵犯国家保护森林资源的管理制度的行为,并且都对森林和其他林木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但实际上,本罪与盗伐林木罪在构成材件上,具有明显的差别,主要反映为:

其一,犯罪对象不同。两者犯罪对虽都是森林和其他林林,但于具体内容上却有分别。在本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它林木。从林木所有权的性质上区分,根据《森林法》第27条规定:“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个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规定,按照承包合同规定执行。”由此可知,个人承包林木的所有权有两种形势,即承包个人所有或国家、集体所有。如果承包人本人擅自砍伐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承包林木,应视为盗伐林木罪。根据《解释》第1条规定,明知林木权属不清,在争议未解决前,擅自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应确定林木权属,分别具体情况,按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林木权属难确定的,按滥伐林木罪处罚。这讲一步说明,认定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标准不同,擅自砍伐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自留山上的或他人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或本人或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集体所有的森林的,应定盗伐林木罪;反之,如果林木的权属系为自有林木,即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林木,如属于集体所有的林木、国家所有但由某国营林场管理的林木,以及本人所有的自留山上的林木。行为人进行砍伐的,则构成本罪。

其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与盗伐林木罪在客观上存有实质性的区别,滥伐林木行为以违反森林为前提,客观行为包括有采代许可证而不按照其规定要求的采伐行为,以及无证任意采伐具有所有权的采伐森林或林木的行为;而盗伐林木行为则纯属是无采伐许可证的采伐行为,行为人是在林木所有人、看管人或主管机关不知的情况下,私自秘密采伐不具有所有权的森林或其他林木,因此,盗伐林木行为本身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性质。

其三、犯罪主要观方面不同。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主观罪过形式上虽者属故意,但两罪的故意内容存有差别。本罪主观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即行为人虽然不希望造成森林损害结果的发生,但是又不设法防止,而采取听之任之、漠不关心的态度。然而,无论本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可能是自用、销售营利、转送他人或转归单位所有,等等但不影响盗伐林木的罪的构成。

此外,本罪与盗伐林木罪除了上述犯罪构成要件上显著不同外,在其他方也存有差异。一是作为定罪的林木数量标准不同。本罪的数量标准低于盗伐林木罪,根据《解释》规定的衡量标准,构成本罪的数量起点是:在林区滥伐林木的一般掌握在10立方米—20立方米米或幼树500—120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掌握在5立方米—10立方米或幼树250—600株;而构成盗伐林木罪的数量起点为:在林区盗伐的一般掌握在2立方米—5立方米或幼树100—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掌握在1立方米—2.5立方米或幼树50—125株。二是法定的量刑单位不同和刑罚的轻重不同。刑典第345条对本罪规定了两个量刑单位,这两个量刑档次虽与盗伐林木罪前两个量刑单位量罚相同,但由于两罪的起刑点有别,所以,其内在的刑罚强度具有质量上的差别。所不同的是,该条对盗伐林木罪还规定了第三个量刑单位,即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以较重的刑罚;而对本罪无此规定。通过以上两点区别,可以看出刑法对构成盗伐林木罪的数量要求低于本罪,而且于量刑却高于本罪,这说明盗供林木罪的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远远超过本罪。

(2)本罪与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界限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是指导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两罪之间在犯罪构成上具有明显的区别:

其一,犯罪客体没。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林木资源的保护和客理制度,即主要侵犯的是森林采伐的管理制度。其犯罪对象是本单位所有的或管理的、或者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是其他林木,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正常管理活动,主要是许可证发放的管理活动。

其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两罪都表现为违反了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且客观行为都于采伐许可证有关,但本罪客观上属于无林木采伐许可证或不按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要求采伐林木的行为;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是违法发放或越权发放采伐许可证的行为。二者行为的具体内容是不同的:前者的行为方式表现为,违反有关森林保护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而后者的行为则是表现为,实施了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行为,并发生了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结果。

其三,犯罪主体不同。本罪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则系特殊主体,即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非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但是并不是所有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有林业主管部门中行使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职权的工作人员,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其四,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1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则比较复杂,就该罪的性质而言,行为人的主观罪过不可能是直接故意,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那么则可能与滥伐林木者或单位共同构成滥伐林木罪。因此,对于,超越批准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人主观上一般是明知的,但对于其行为致使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危害结查,行为主观上则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对于故意而言,一般是放任的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或必然发生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危害结果,而仍然实施的行为,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对于过失而言,则既可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会发生致使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危害结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森林遭爱严重破坏的结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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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商会成立于1906年8月,是在20世纪初洋布行销华北各地,土布无法与之抗衡,高阳织布业面临重大打击的背景下成立的,商会自成立至1937年日本全面爆发商会解散,历时31年,在这期间,作为一个民间的工商界团体,以“讲究商理、开通商界,为第一要义”,正确行使其职能,在保护高阳工商业者利益、繁荣高阳织布业方面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一、推广先进生产设备,推动织布业产业改进升级。

商会成立伊始,便积极投身到拯救土布产业的队伍中,首要做的便是找出土布不敌洋布的主要原因。

经过认真比较逐步认识到生产设备落后、工艺不精、布匹规格质地不合市场需求是土布不敌洋布的主要原因,随后商会派人到天津购回铁轮机并全力在全县推广,实行“撒机制”,即“联合各布庄筹集资金,向天津购买大批织机,规定贷机并领纱布之办法。凡熟悉织布新法而无资本者,均可托其村中素有信用之殷实住户,向布庄担保,先交机价一半,领取织机与棉纱,从事织布,下余之一半机价,候织出布后,以其所应得之手工扣抵”,并“由各商购进本国线纰,令织户按斤领线,每集按斤交布,按市价给与手工”,撒机制使“贫户不用资本而能纺织,各商收布不用担负而有售主,商民一体,风气渐开,民皆鼓舞”,铁轮机很快得以推广,并且“打破高阳布几百年来缓慢而平稳发展的格局,使高阳布的生产和销售进到一个新时代。他不仅使高阳布的生产和销售跨进到一个新时代。他不仅使高阳布的生产,由原来的家庭副业性质跃升为织布手工业,也使其迅猛发展,以至出现了一个高阳布业上空前的繁荣时期。”铁轮机的引进,“撤机制”的实行,是商会为促进高阳织布业发展做出的最直接的推动作用,其后经过织布技艺的改良,高阳织布业的生产力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可与洋布开始竞争,抵抗洋布对市场的侵夺。

二、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土布质量,维护品牌,开拓市场

织布的效率提高了,就要开始加强对土布质量的加以严格把关,提高质量水平,以利于高阳土布开拓市场。商会于1910年7月开办工艺研究所,它的主要业务是“研究布匹格样,品评布质”。每月初一和十五召集商人各携收布账册到所,汇报所收布匹数目及织户手工优劣,并一一记录在册,以供品评。对于品质优异的则予以奖励,通过奖励先进带动后进,提高整个高阳土布的质量。

除此之外,商会还为打击不法商人的假冒行为和税关厘卡的勒索行为,设计了代表高阳土布的“凭照”,并自行通报各关备案,由各关抽“凭照”查验真伪,进行收税。此“凭照”其实是代表高阳土布的一种商标,“凭照”的实行进一步提高了高阳土布的知名度,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为开拓市场,商会还多次携土布参加各种形式的展览会,使“高阳土布”声名远播。三、向政府争取裁厘减税,维护商户利益

高阳商会作为民间商会组织,虽经政府批准成立,但它更多是代表个商户的利益。民国年间社会动荡,工商业难免会受到政府、军队的欺压,高阳商会对此则是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申诉,最大限度的维护各商户的利益。

政府中主要是税务部门与各商户的关系最为密切。1922年6月直隶税务局为加重工商税收于各地设立统税局,对此高阳商会的代表参加了直隶各县北洋政府,要求撤销统税局的活动。1924年高阳由于遭受水灾,棉纱涨价,天津税局趁机对高阳土布征收“二五”附加税,对此高阳商会代表联络64县的商会代表在原高阳商会成员,现任直隶省商会会长张兴汉、全国总商会副会长杨木森的带领下直接与北京政府财政部交涉,最终取得成功,财政部令天津税局退出多收税款,但天津税局已退不出现款,就以天津市三条石东口“大王庙”周围一片空地抵充退款,高阳商会就地盖起了“天津高阳商帮会馆”,成为高阳各商户驻津购纱、售布、交易和沟通市场信息的场所。

四、兴办实业教育,培养专业人才,满足产业人才需要

高阳织布业起始于家庭手工业,随着规模的扩大、技术的提高,形成较大的产业后,人才的缺乏必然成为其发展的瓶颈,庆幸的是高阳商会一直对培养专业人才比较重视,满足了高阳织布业迅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从人才上保证了其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如果说引进先进生产工具、推广技术给高阳织布业以最直接的推动作用,那创办职业学校、培养专业人才无疑为高阳织布业能可持续的发展提供了最可靠的保证。

商会成立之时,建立者们就已意识到培养“商业人才之培养尤不可缓”,限于条件先是“以各商家学徒为学生,聘公正士绅为教习”,开办夜校,随着人数的增多、规模的扩大,商会于1907年又“修建讲堂五间,教习宿舍三间”,改夜校为初等预科学校。1910年2月,初等预科学校扩充为中等商业学校,并定名为高阳甲种商业学校。

甲种商业学校已经是一个非常正规的学校了,由著名的饱学之士李晓冷担任校长,学校章程完备,分预科、本科两种,学制均为三年,所设课程已非常有现代课程的特点,既能突出专业特点,又能兼顾基础知识,如其开设的课程商品学、经济学、商业簿记、商事法规、中国文学、外国语、商业道德、商业实践、体操等。

甲种商业学校后来又经过扩建,1928年商会将学校改为高阳私立职业学校,并对课程设置进行了调整,新增加了提花机操作与维修、印花、染轧等适应当时蓬勃发展的高阳织布业的需要。从1927年到1937年职校先后共培养了400多名毕业生,他们多成为高阳织布业的骨干力量,为当时腾飞的高阳织布业及时的提供了专门人才。

篇10

一、我国外汇储备现状及风险分析

综合我国学者近年来对外汇储备适度规模的大量模型研究,使用以下几种国内外计算外汇规模的模型:

1、进口比率法(特里芬模型);

2、成本效益分析法(阿格沃尔模型);

3、储备与短期外债比率法(R/SD);

4、外汇储备模型ER=D1+D2+D3+D4=a1*IMP+a2*DEB+a3*FDI+a4*FEM[1]

据此估算我国合理外汇储备的规模应为3600亿美元左右,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已经远超出国内外公认合理的范围。

因此,我们既要肯定一定额度的外汇储备对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保障国际支付能力的作用,但更要重视超过合理范围外的高额外汇储备所带来的经济及政策风险。

综合目前国内经济学者的观点,当前高额外汇储备的主要风险有:

1、高额外汇储备冲击中央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调控能力。

2、基础货币供应增加带来的通货膨胀风险。

3、以美元和美国国债为主要储备所带来的高汇率风险。

4、投资结构单一并且以短期为主所带来的高金融风险。

二、中央政府及央行采取的政策措施及对重庆经济发展的冲击与影响

(一)中央银行为保证货币供应量的稳定性,一直被迫采取对冲方式,其中以稳定信贷总规模为目的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削减或回收操作将对重庆市的产业有如下冲击:回收再贷款的冲销操作改变了不同领域内的货币供给结构,人民银行基础货币投放的资金进入了外贸和与外贸相关的部门,造成外贸部门和外贸相关部门的资金宽裕,而非外贸部门和非外贸相关部门出现资金供不应求的现象。

这体现在一方面对于重庆的出口创汇的外向型企业通过结汇,可以轻易获得人民币资金;另一方面面对国内市场的重庆内向型企业,由于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再贷款的回收,它们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可能无法得到有效满足。

(二)我国高额外汇储备导致了当前货币流动性泛滥问题,除了紧缩再贷款规模、增加特种存款数量、公开市场操作外目前还有两种主要的手段可以使用——加息和提高存款准备金。其中,加息的操作空间较小,央行可能主要采取提高存款准备金的方式限制流动性。

出于保持汇率稳定的目的,中央银行不得不保持中美之间的利息差,而随着美国经济正在进入新的一轮减息周期,中国再次调高利率的空间正在缩小,这使得央行在利率工具方面的操作性不大。调整准备金率成为央行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

外汇储备作为比较剧烈的货币政策手段,2006年央行已经3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而中投证券的报告认为,央行在2007年仍有可能2-3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

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有遏制信贷扩张的作用,但同时由于信贷规模的限制,又会产生以下的影响:

1、对于大中型业绩优秀的企业和有政府大力扶持的企业,将会受到银行贷款的青睐。

2、重庆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将会雪上加霜。

目前重庆市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特点还是融资渠道狭窄。法律不允许中小企业以自身信用发行债券;中小企业板块运作不畅;主板市场又门槛太高。大部分中小企业都只能依赖于银行信贷融资。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查显示,中小企业融资供应的98.7%来自银行贷款。而且,银行贷款多为短期贷款,中小企业要得到中长期贷款非常艰难[2]。这将是重庆民营中小企业需要着重面对的问题。

(三)外汇储备过剩,导致人民币升值压力剧增,冲击中央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调控能力,汇率调整的可能性逐渐加大。

全球范围内原材料和能源价格的上涨,已经说明中国目前流动性泛滥的原因不仅仅是央行的和国家的货币政策以及外汇操作,而且还要加上世界性的流动性过剩原因,外资追逐利润的结果在现实中体现为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导致了更多热钱的涌入。

持久的双顺差导致了央行不得不采取持久的对冲操作过程,中央银行持续的正回购使央行持有的债券数量不断减少,并迫使央行定期大量发行较长期限的票据回笼货币。2003年4月开始,央行通过滚动发行央行票据回笼货币。2005年,央行共发行了27882亿元的央行票据,共进行了62次正回购操作和3次逆回购操作。央行票据一旦陷入下面的循环:央行票据发行-市场流动性减少-央行票据到期-市场流动性增加-央行票据发行。再加上利息的影响,实际上就宣告了流动性问题不是得到了解决,而是被积累了。

对于重庆的企业界来说,实际上要关注两个问题:

1、目前人民币汇率的调整将是一个过程,流动性过剩另外一方面也反映出国内市场已经出现需求不足,实际上提示重庆的投资者再对目前的低水平重复项目进行投资,将会有非常大的风险。

2、目前人民币的升值将是不可避免的趋势,重庆的出口型企业要努力改变出口产品结构,低附加值产品将很快被国外市场所淘汰。而对重庆的进口型企业,则要合理安排进口的数量和时间,避免汇率变动带来的机会成本损失。

(四)针对当前国内外汇储备带来的国内和国际问题,中央政府将会加大涉外经济政策调整的力度,从“重流入、轻流出”转为实现流入流出循序渐进和保持基本平衡,以平抑巨额贸易顺差。

目前对于上述国家政策的调整方向,可以估计国家将会有下面两大举措:

1、国家将利用外汇储备批量定购能源及如石油、铜铁、稀有金属等国际市场价格看涨的原材料,并建立相应的储备体系,这一措施则既可保值,又可确保国家经济战略安全。

2、国家将利用此次调整外汇储备机会,建立高、精、尖技术的全球采购体系。

这两条对于重庆企业发展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确切的说,是挑战大于机遇!

第一,如果重庆不抓紧建立原材料储备体系,某些原材料成本占据主要成本的行业,将会受到全国市场竞争的冲击。

第二,重庆制造业的整体研发水平仍然较为落后,在制造规模上的优势将可能由于研发的劣势使得总体优势丧失殆尽。

对外开放程度高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资金供应相对充足,开放程度低的中西部内陆地区,资金会相对短缺。一旦国家建立高、精、尖技术的全球采购体系,如果重庆市的产业政策没有采取相应对策,如果重庆市的产业群不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将使东西部产业发展的技术差距拉大,并最终影响到重庆制造业的竞争优势。

(五)从外汇管理发展的趋势来看,中央银行将可能逐步实行企业意愿结售汇制,适度放松银行的外汇周转额度。这样,一方面企业可以持有一定量的外币资产,分流外汇储备;另一方面企业的部分外汇需求由国内银行外汇信贷满足,降低外汇储备的增长幅度。在这种情况下,因外汇资源的分散,中央银行将从被动的干预中解脱出来,不再作为惟一的售汇来源而面临巨大的兑换需求,不再独自承担汇率波动的风险和持汇成本,也不必因为大量结汇而被动投放基础货币[3]。

此举对重庆市的产业经济有如下冲击或影响:

企业可供掌控的外汇资源增多,从全国范围来看,会加大企业资本品的进口需求。需求扩大的结果,对于重庆资本品进口型的企业来说可能在短期会面临成本增加的问题,从而影响到企业利润增长。

同时,全国企业可供掌控的外汇资源增多,将可能导致以国内市场为主的某些重庆中间产品的制造企业,面临全球市场采购竞争的威胁而导致国内市场萎缩。

三、重庆对中央政府及央行外汇政策操作的因应政策建议

(一)以全球化的视角改善目前的就业结构,迎接就业挑战。

目前我国的进口顺差多集中与经常项目中的有形贸易,从重庆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相关分析发现就业弹性最好的是第三产业,最差的是第二产业。这说明第二产业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最小,第一产业对就业的拉动作用高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对就业的拉动作用最大。一方面,我们要调整产业结构,在就业模式的选择上,应采用效率型、高技术型和劳动密集型、第三产业偏重型并存的就业模式[4];另外一方面结合重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的现状,我们要积极鼓励对外“劳务贸易”,向国外输送劳动力支援。

(二)重庆政府应尽早建立能源及原材料储备体系及高、精、尖技术引进及研发基地。

目前全国的原材料储备体系都较为薄弱,从全球市场上来看,原材料价格的上涨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国家利用外汇储备建立能源及原材料储备是必然选择,重庆应尽早建立能源及原材料储备体系,这既是为将来重庆企业的发展控制成本风险,又是对长期重庆产业发展提供后续保障。

在全球制造工业市场上,一个重要的规律就是,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不断淘汰技术含量低的产品,重庆主要支柱产业的发展历程也无不是如此规律。重庆政府要利用此次国家外汇调整的重要战略机遇,尽快规划针对重庆产业集群的高、精、尖技术引进及研发基地,一旦错失此次机遇,重庆的几大支柱产业都将会面临严峻挑战。

(三)加速重庆制造业由重生产型转变为重研发型。

重庆市目前主要以汽车(摩托车)、化工(医药)、冶金作为支柱产业,机电、建材和食品为现实优势和潜在优势行业。从目前的产业结构来看,主要是生产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相结合形成了重庆制造业的整体主要优势,但毋庸置疑的,缺乏研发优势再加上全国市场形成的全球市场采购,前面的两项优势将很快就会丧失。当前重庆的制造业必须抓紧时间,利用目前已有的优势,尽快和尽可能地利用国家外汇储备调整的历史机遇,形成自己的研发优势。

(四)加速重庆制造业的成本优势转变为高附加值优势。

国家高额外汇储备,一方面造成人民币的升值压力,这是对以外销为主的重庆制造业的严峻挑战;另外一方面国家针对高额外汇储备的政策如前文分析也对内销为主的重庆制造业提出了严峻挑战。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市场,高额外汇储备都将是引起飓风的蝴蝶效应。目前重庆制造业的成本优势往往意味着薄利,往往意味着研发优势的缺失,它可以取得一时的辉煌,但绝对不可能持续,高附加值产品才是重庆制造业在全球在垄断竞争市场上的利器,才能从容面对竞争,从容控制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五)抓住机遇,鼓励重庆企业在原材料市场、中间产品市场和终端消费市场上进入全球产业链。

国家调整高额外汇储备,是一个历史机遇。重庆企业绝对不能固步自封在自己的市场上无所作为。一方面,重庆企业要利用可供使用的外汇资源,在全球市场上寻求生产资源和资本品;另外一方面,要积极引进技术和人才,缩短和发达地区的技术差距;第三方面,要利用机会扩展全球市场版图,主动进入全球产业链,不能局限和满足于国内市场,否则也就无法面对来自全球企业的挑战。

参考文献

[1]王若晨、廖俭.我国高额外汇储备的风险及对策[J]改革与战略,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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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news media;economic society;strategic role

中图分类号:G21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3-0177-02

0 引言

新闻媒体,尤其是传统新闻媒体,从宏观社会发展到微观社会环境的构建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中对宏观社会发展的促进更多的体现在战略层面。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因此,新闻媒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价值就是其战略作用的重要体现,而其促进价值主要表现在对产业的积极引导,促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助力国家品牌战略的落地、促进知名品牌的创建和实现对社会经济的有效监控等4个重要方面。

1 新闻媒体通过符合国家产业布局、产业政策的宣传推广,实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作用

我国的新闻媒体所承担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为经济发展服务,包括为经济界提供信息、传播信息、进行趋向预测、营造社会氛围等,也包括对国家产业布局、产业政策落地的宣传推广,并基于此实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作用,这种导向作用更多的体现在产业政策和企业发展的双重关注上。

1.1 推动产业政策的宣传与落地

在计划经济时代,无论是企业、商业、农业还是新闻传播媒体,其生产与经营均在国家计划的指令下进行,但即使如此,媒体作用依然重要。媒体的宣传当时人们的行为起到了很大的导向作用,引导着公众积极投身生产,从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改革开放后,国家工作的方向向经济建设倾斜,服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也成为新闻媒体工作的重要环节,而且从我国改革开放后的社会经济发展来看,新闻媒体在促进经济发展中起到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面临着新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新问题,国家新的产业布局和产业政策的落地更需要新闻媒体起到基础的引导作用。

1.2 引导企业市场发展新方向

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新闻媒体对经济发展的导向作用愈发明显。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新闻媒体既是人民群众的舆论工具,更是党和政府的喉舌,而这“喉舌”作用无意中提升了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若一个权威性高的媒体来宣传某个企业或某种产品,其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一定能获得巨大的提升,而后产生经济行为。我国新闻媒体是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对企业行为和市场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这种导向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调整和修正企业的形象和行为,协调并沟通企业与社会其他群体的关系;另一方面是对企业乃至整个经济业界的行为实施监督与控制,使之规范运行。

由此可见,在当今中国,新闻媒体与经济发展形成了一种血肉相连的磁性引力,各方产生了各种因果关系的“互动效应”。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需要新闻媒体的支持与宣传,企业需要新闻媒体的引导与推广,而新闻媒体则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和企业的资源支持,各方共同促进,共同发展。

2 新闻媒体强调社会效益,重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共赢

新闻媒体社会关系连接的重要沟通平台,通过传播信息、引导价值等方式实现其社会价值和社会责任。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首先就是传播真实信息,尤其是在经济社会,新闻媒体所传递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客观性更显得更加重要。大部分的新闻媒体能够起到正向舆论引导的作用,在促进社会安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上发挥着积极有效的作用;在营造友善、良好的社会氛围上促进社会效益的实现。但是,随着媒体市场化的程度不断变化,新闻媒体的公信力,诚信危机等问题越来越明显。制造舆论假新闻、娱乐炒作等导致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也产生了相应的缺失,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之下丢失社会责任意识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因此,新闻媒体重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融合发展,对于媒体本身,对于企业、市场,乃至对于国家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

2.1 坚持媒体真实性,以公信力增加经济发展影响力

传播的真实性特征,是新闻媒体存在的命脉。新闻媒体报道中的每一个要素的出现都必须符合客观实际,能够经的起核对和检验,不得有任何虚假的信息存在。只有真实的信息报道,才能够赢得公众的认同和信赖,同时对于新闻媒体本身来讲,在进行自身品牌建设时,将获得来的公众的支持认可,以及增强在行业内、市场中和经济社会上的影响力,获得更多的传播优势。

2.2 把控正确舆论方向,以舆论方向引导社会发展方向

新媒体时代,新媒体不断涌现、自媒体不断兴起,公众参与度大大提高,互动性增强,多种思想意识形态相互交锋碰撞。这也就要求新闻媒体在信息传播上,不仅要求在传播过程中符合社会正确舆论导向,同时也要符合社会大众心理需求点,正确的思想舆论予以传播扩散,虚假、不良信息严肃杜绝。正如所所强调的:“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因此,无论是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还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和正向传播,才能更好的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从而引导社会发展的大方向。

2.3 明确目标定位,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共赢

就我国的新闻媒体的定位与目标而言,新闻媒体既是市场经济的主要参与主体,又是国家政策的宣传推广阵地;既要服务于国家全面发展和公众的社会收益,也要服务市场发展和经济繁荣。由此来看,对于新闻媒体来说,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实现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自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乃至我国整个社会环境的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市场经济获得更加深入的发展,而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不断的冲击着新闻媒体行业发展。各大新闻媒体组织重新改变其风格,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通过调整战略、优化结构、整合资源等方式,以求达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协同发展的目的。

3 新闻媒体与各产业的互动融合,促进经济健康长久发展

随着信息技术的变革,传统媒体不断演进,新媒体的出现,促使人类社会在不断进步和变革,各种媒体的发展深深的改变和影响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对新兴行业的崛起、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影响巨大。如今,媒体之间相互融合的同时,媒体与其他产业的相互融合也正在积极展开,这些变革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3.1 传媒行业内的融合,加速传媒产业的发展

新闻媒体之间相互融合、相互渗透使得传媒产业链、产业分工和格局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促进了新的生产模式和商业模式的出现:传媒行业内的融合,促使稀缺资源的利用达到最大化;不同媒体之间的融合对改善整个传媒产业分散经营的状况有促进作用,防止恶性竞争,强化专业分工,进一步延伸品牌价值,通过输出品牌以强扶弱的方式实现系统内媒体共同发展。

3.2 新闻媒体融合的新路径,创造经济发展新形态

目前,新闻媒体的融合之路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打造产业价值链,强大的产业链能够整合更优质的资源才能强化新闻媒体自身,并对对经济社会的发展甚有裨益;第二种是区域多媒体联合,通过整合地域媒体资源,加速传媒产业的发展和影响力,从而带动了多种行业的发展。在未来发展中,新闻媒体融合的路径还将不断革新,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将不断增强。

3.3 新闻媒体发挥经济纽带作用,助力企业和品牌发展

新闻媒体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纽带作,新闻媒体宣传推广企业与品牌,使其发展壮大,监督企业行为,是社会各行业、各经济部门联结合作的催化剂。首先,新闻媒体进行传播有利于扩大企业的知名度,提升企业的信誉度、增强品牌美誉度;其次,新闻媒体的传播,实现企业与公众的有效沟通,助力企业和品牌实现其经济价值和品牌效益;再次,新闻媒体的宣传促进品牌的快速建立、快速发展,并且通过信息的有效传递,实现不同企业、不同经济主体间的相互认同,并以此为基础展开合作,促进社会经济融合发展。

4 新闻媒体使用监控机制,助力经济调控与市场监管

新闻媒体自身具有告知性、广泛性等特点,其凭借自身的特点对经济社会上一些不法行为和事件形成独特的舆论环境,对社会上的不法行为进行非强制性的镇压,助力经济社会的正常而健康的运行。

4.1 以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市场监管大环境

对市场的监管绝不是某个政府部门的独立工作,而应该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要有政府各相关部门、市场活动主体、社会公众和大众媒体的共同参与,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要形成监管的舆论大氛围和监管执法大环境,其中,对于舆论大氛围的形成,新闻媒体起到核心作用。

新闻舆论是社会舆论的其中一部分,是一种最快捷、最普遍的社会心理控制机制,是一种非强制性的监督,凭借其广泛的影响力及道德压力,在社会上形成对企业行为、市场动态监管的大环境,也为政府监管经济、公众参与经济活动提供必要的依据。

4.2 以有效的媒体手段,对经济行为进行直接监督

媒体监督作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市场经济是一种道德经济,没有信用,没有诚信,市场经济也难以运转。新闻媒体能够使用各种有效的媒体手段,对各类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进行直接监督,对有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行为进行大众传播,对违经济发展规律、损害经济发展的行为进行披露和曝光,促进经济参与主体讲诚信、守信用,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

众所周知,新闻媒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就其战略作用而言,主要通过宣传路线,创造效益,促进合作和监督市场等方式产生价值。所以,无论是国家与政府、企业与品牌、公众与组织都应该重视新闻媒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而新闻媒体自身也应该通过不断的自我探索和革新,更好的完善自己,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张淑芹.新时期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研究[J].数字化用户,20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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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现阶段我国的水资源十分匮乏,因此农业节水有其必要性,在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引导下,农业节水更显重要。其重要举措如下:首先,提高人们农业节水的意识,农业节水效果与农户的节水意识息息相关,如果农户没有这种意识,农业节水效果很难显现,甚至无法继续进行下去,为此,提高农户的节水意识是关键。地方政府可以利用大众媒体进行传播,在传播期间,应该站在农民自身的角度去考虑宣传,让农户感受到,农业节水对自身有着极大的益处,这样农业用户就会潜意识里接受,从而将其付诸实践。另外,农业技术工作人员,可以定期与农户进行交流,指导其学习,利用先进的节水技术等。其次,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发展农业,有些地区水资源并不丰富,却种植的是水田,而有些地区水资源相对丰富,种植的却是旱田,针对此种情况,当地农业部门应该要求农业按照实际情况来种植农作物,并且合理的调整灌溉方式等。有些地区比较适合种植树木等,当地政府可以鼓励农户种植果树,并且宣传种植方法以及灌溉方法等。有些地区,水资源十分匮乏,当地政府可以向农户推广抗旱作物,同时引进抗旱栽培技术等,同时这些地区,一定要注重降水的利用程度,帮助农户建立蓄水库等。再次,大力推广使用旱作农业,我国目前已经研发和引进了很多旱作农业技术,但是其真正的利用程度却不高,有些技术因为宣传力度不足,人们对此知之甚少,而在农业节水的号召下,大力推广使用旱作农业技术已成为必然。比如推广使用补水技术或者是微节水工程,通过先进技术的应用,使得天然降水分配更加合理,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都能够进行优化配置,另外,如果是梯田,可以将雨水都聚集在梯田坡面的下面,之后进行农田灌溉;有关部门还需要大力推广使用耐旱性比较强的农作物品种,同时使用高校的栽培技术,按照农作物自身对水的不同需求来选择适应的种植结构,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作物品种,同时还需要新品种的使用。第四,增强生物育种技术的应用不同种类、品种的农作物的抗旱性能具有非常大的差异。我国目前现有的常规育种技术已经不能满足发展节水农业的需求,因此对农作物种类、品种的改良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要努力发展生物技术,培育出具有多抗基因的农作物,使得农作物能够抗旱、抗病虫害、高产等。第五,建立节水农业技术体系建立节水农业技术体系,要依据当地的农业发展现状和农业技术的基础,将水利和农艺、工程管理、现代灌溉方式等紧密的结合在一起。这样能够改善农田的灌溉方式,提高对水资源的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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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新经济,就是以经济全球化和信息革命为背景、以互联网的应用和电子商务为特征、以知识和人才为依托、以进一步提高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为目标、以不断创新为保证的经济形态。这种区别于传统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的新经济的到来,必将对传统财务会计的理论与实务提出挑战,并可能诱发新的会计革命。

一、对会计理论的挑战

(一)对会计目标。首先,会计目标主要明确为什么要提供会计信息,向谁提供会计信息,提供哪些会计信息等问题,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的基础,现在财务会计把会计信息使用者作为一个整体,提供一种通用的会计报表。在新经济时代,会计信息需求者与作为会计信息提供者的企业之间可以利用互联网及时双向交流;企业在了解会计信息需求者的决策模型后,可以针对其需要,向其提供专门的财务报告。因此在新经济时代,可能发展成提供适用于不同决策模型的专用财务报告。其次,在新经济时代,企业的生存以及经济效益的提高越来越依赖于知识与创新,信息使用者关注的重点不再是“现金流转”,而是企业的“知识创新能力”。

(二)对会计基本前提。现行财务会计是建立在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四项基本前提上,新经济的出现对这四项基本前提提出了挑战。

1.关于会计主体。在新经济时代,由于经济的日益全球化,现代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急速发展,企业可以借助互联网进行不分国界的联合或分组,从而导致会计主体具有可变性,这就使得对会计主体认定产生困难,使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处于一种模糊状态。

2.关于持续经营。在新经济时代,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借助互联网相互联合起来来完成一个项目,当项目完成之后,企业就会立即分散。这种临时性的网络企业在新经济时代将十分普遍,使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对它们不再适用。

3.关于会计分期。会计分期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提供会计信息,满足企业内部和外部决策的需要。在新经济时代,即时的通讯手段带来了即时的操作和调控,企业内外部会计信息需求者可以在互联网上动态地得到企业实时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分期已无存在的必要。

4.关于货币计量。在新经济时代,连接各国的信息网络使全球形成统一的大市场,经济活动的国内与国外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同时,国际贸易剧增,市值变动大。这些都对货币计量前提提出了挑战。在新经济时代,完全可能出现全球一致的电子货币计量单位,用以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

(三)对会计要素。现行财务会计把会计要素划分成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和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在新经济时代,无形资产是企业生存的资产,创新是新经济的核心,人是保证创新的的决定性因素,知识作为一种动态的生产要素和经济资源显得日益重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信息加工的速度会越来越快,会计要素划分会更加细密,更有层次,以更加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资金运动状况。

(四)对会计权益理论。传统会计的平衡公式“资产=负债+业主(股东)权益”中,等式右边所体现的只是企业财务资本所有者的权益,而未体现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权益。在新经济时代,知识、信息与创新能力对企业起着最重要的作用,企业应是“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面对新经济时代,必须建立一种新的会计权益理论。

二、对会计实务的挑战

(一)对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主要从时间选择上确定会计确认的基础.其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和影响期间来确认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它存在的前提是会计分期假设。在新经济时代出现的虚拟化了的网络公司这类新型企业组织,在可预见的将来可能是很短暂的期间,进行着不定期的经营活动,会计分期假设在此类企业的核算中已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由此,建立在会计分期假设之上的权责发生制也相应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二)对会计组织。在互联网上,可以建立网络化会计信息处理系统,对经济业务的处理实现了高度自动化。会计处理系统能自动采集相关的电子原始凭证和数据,并按设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流程,自动进行业务处理,生成电子记帐凭证,然后自动登帐,随时可以根据需要,生成会计报表,还通过预测决策系统对会计信息进行分析。此外,会计信息处理系统通过企业与外界的互联实现实时沟通,企业与外界发生的经济业务,可通过一种互联网交易结算卡或是信用结算卡等,自动地将有关的交易内容即时输入到本企业的会计处理系统互联网内了。这将对传统的会计组织产生影响。

(三)对会计计量。传统会计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对于新经济时代的企业,知识和信息这一首要的经济资源价值就不能充分表现。对于一个时分时合的临时性的虚拟网络公司,它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传统的会计主体假设,在会计上可将它作为一个相对会计主体。同时,网络企业也否定了持续经营假设,变持续经营假设为即时经营假设,因此建立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也就没有意义了。

(四)对会计职能。会计具有核算、监督和参与决策的职能。在新经济时代,财务人员通过互联网在线访问,可以及时得到相关企业的会计信息,财务人员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可以作出正确的决策。所以说,在以互联网的应用和电子商务为特征的新经济时代,会计参与决策的职能将会大大拓展其范围。

(五)对会计流程和会计方法。现在企业中使用的会计软件,其会计处理流程基本上还是按照手工会计处理流程进行设计的,即根据原始凭证的业务内容编成记帐凭证输入系统中,凭证经审核后,据以自动记帐、结帐、生成会计报表等,会计流程基本上是模拟手工核算的流程。这种流程不能适应新的会计信息系统。

(六)对财务报告。当前的财务报告具有许多局限性,如无法反映非货币化会计信息,无法反映企业发生的特殊经济业务(如衍生金融工具)等。这些局限性在新经济时代更加明显。在新经济时代,通过互联网企业可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实时双向交流,企业可根据使用者的需求根据不同的决策模型提供专用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也会发生变革。财务报告要将现金流量的变化、财务状况的预期变化趋势等加以充分揭示全面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会计信息要适用于会计使用者的决策模型,传统的财务会计按年度对外报送财务报告,已难以满足现有的和潜在的股东、债权人、投资者和客户的需要,也不适应知识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七)对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基于互联网的集成财务管理系统使会计信息在企业公共信息平台上成为开放的信息系统。不同职能部门、不同职别的内部使用者将根据授权调阅会计信息,外部使用者也可能被授权进入系统内部直接调阅会计信息。传统手工操作和电算化会计条件下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失效。如何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会计信息的安全和完整,将是新的会计信息处理系统面临的最为艰难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