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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目前政治工作面临的挑战以及发展机遇。在企业政治工作的同时会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这些困难不仅是条件以及工作对象的变化,另外还有许多创新方面的压力。现阶段,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多假象,太空洞。假象主要体现在言行很难做到统一、内容不真实,员工大部分认为,都是在说大道理,没有切身的关系到员工的利益。空洞主要是在形式上非常夸张热闹,但是很少有实质性的内容,可以说只是形式主义,而不能从实际上解决任何问题,这也是员工为什么不愿意参与政治工作中来,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也就导致了工作的开展没有动力也没有效果。所以,如果不进行彻底的解决这一问题,政治工作就很难开展。因此,就必须在加强中改进、在继承中不断创新。同时还要做到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彻底摒弃群众不能接受的活动内容、形式和机制,进而营造诚信务实的人际关系氛围,有利于形成企业和谐、团结的局面。
2社会环境下加强企业政治工作的途径
2.1贯彻落实企业政治工作的完善制度。首先,领导干部层要起到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抓好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并深入推进政治工作的多种制度。领导层要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进而制定工作推进的目标并进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壮大的社会环境下,给各个企业的发展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机遇。在这样社会环境下激烈的竞争氛围中,企业的体制和机制以及企业的产品都在受到市场严格的检验。另外还有待岗、精简工作人员或是下岗等改革政策的现象也在不断的涌现,因此这就需要企业用政治工作者的身份进行不断的探索和研究工作方法,尽可能的来疏导员工。随着科技的进步与快速发展,在这样一个信息化的时代,信息资源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和思维的方式。网络在给人们的生活提供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所以,网络带来的负面问题也在社会上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也需要企业用政治工作进行研究和相关调查,进而加强文明建设。
2.2加强领导层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领导层工作人员政治建设可以说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进而能够对于基层单位和部门具有示范和表率的作用。作为领导成员还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品质,需要牢固树立进行终身学习的观念。不仅需要学习本职工作范围内需要的政治理论知识,还需要认真研读作为一个好领导需要具备的艺术知识、市场经济知识以及现代管理知识,还需要计算机知识等。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还要提高感召力以及亲和力,还需要不断的增强自己的政治观念,尤其是社会环境下的大局意识,进而提升科学的思维水平,要全力以赴的抓好工作的落实工作。领导层工作人员还要积极的开展党内的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研讨活动,进而有效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质内容,从而树立正确的企业价值观念,引领社会的发挥方向,进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不断加强领导层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还要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而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及正确的政绩观,从而克服脱离实际、空洞的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形式等不良的风气,进而努力的做到脚踏实地,大大的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工作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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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审美文化最终要通过人的主体行为表现出来,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也是以人的行为的完善和人综合素质的提升为目的的。人是社会性的存在,人的存在即意味着人和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人际交往是人主体行为表现的必须途径。“人只有对他自己认为是美的事物才能愉快地接受,和谐的人际关系需要彼此相互认同。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的过程其实就是发现和接纳他人之美的过程,也是向他人展示自己之美并被他人接纳的过程,因此,学会审美是大学生实现良好人际关系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人际交往和人际传播的过程,其实就是借助于审美价值的传播而实现的思想交换的过程。可见,在培育审美意识的基础上,在社会人际传播中呈现出审美的价值取向,引导学生主体的发展,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一方面,从校园内外结合的人际传播来看。人际传播,简单来说就是不同主体之间借助于各种语言或其他媒介形式所进行的一种思想、文化交流活动。在人际传播的过程中,信息的接受主体首先从信息的传播主体获得审美感知。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由于现代传播媒介的普及和广泛应用,其接受社会信息资讯、感受社会物质环境的途径被大大拓宽,与校园之外的人际互动随着大大增多。因此,作为一名思想教育工作者,敏锐地把握大学生与社会人际的关联,了解其通过交流对象而获得的形式感知,是判断大学生思想走向的重要标志。在经过此阶段之后,学生有可能将这种审美感知融入到主体的想象活动之中,也就是说,人际传播会慢慢从形式阶段进入到主体的审美活动当中,将外部世界和内在审美追求结合起来。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该把握人际传播的这种审美文化属性,在具体的工作中,了解学生与社会物质、精神环境的互动及对这些现象的认知和情感态度,在其中判断学生在与社会人际交往和传播中的位置、感受及可能对其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只有如此,方能判断学生审美价值的尺度和方向。在此基础上,教师就能够根据学生的个体特征,在学生与社会的人际交往和人际传播过程中,对学生进行适度的审美引导,使其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相契合。另一方面是校园之内的人际交往和传播。校园之内的人际交往和传播,相对于学生与校园外部的人际交往和传播来说,价值的取向差异性相对来说要小,但是因为涉及到学生群体内部的诸多复杂关系,所以也当引起重视。当代青少年,个性突出,思维敏捷,因此,在对待事物和处理事件的时候,人与人之间具有很大的差异性,看待和处理事物往往具有自己个性化的观点和方法。面对同样的校园物质环境,不同的大学生会有自己不同的审美意识,因为也会形成不同的审美价值判断。如因某种要素引发学生之间的意见相左,甚至因为奖学金、评先评优或生活琐事的矛盾,这种审美价值判断的差异就会彰显无疑。如果彼此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交流,便很容易坚守在自身的价值判断中,而无从考虑他人的审美体验。所以,从思想工作者的角度来说,还是应掌握青少年作为群体和个体在校园之内的人际交往和传播方式,搭建合适的平台,使每个个体有机会通过恰当的方式和媒介表达自己的审美取向、向同学和老师传递自己的审美价值取向。这样,通过拓宽交流和传播渠道,学生之间、师生之间便可以相互理解、和谐共处。通过借助审美价值的导向作用,以审美文化为共通的媒介,通过校园内部的各类文娱活动,人与人之间的审美体验得到分享,整体的“和谐”便能轻易达成,广大师生既得到了高雅的审美享受,也在不知不觉中实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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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缘起与背景
中山陵园风景区地处南京市中心,占地31平方公里,是首批“国家5A级旅游景区”,是南京的城中之山、城中之林、城中之园,被市民认作南京城的“氧吧”、“绿肺”。中山陵园风景区是城市森林的典范,紫金山茂密的森林对南京市区的空气净化、滞尘吸收、噪声减弱、气候调节、环境美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测算,风景区一年能吸收二氧化碳440万吨;释放氧气380万吨,年生态效益可达13.1亿元,城市“绿肺”作用明显。
紫金山总体绿色生态资源较好,各类植物资源丰富,是落叶阔叶林与常绿阔叶林混合生长地区,各类乔木、灌木、藤木、草本共有113科600多种。花木资源丰富,四季如花。最具有特色的是梅花和桂花,现有梅花品种350多种,桂花38个品种万余株。动物资源丰富,拥有大量的野生动物和鸟类,昆虫200多种,蝶类76种,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虎凤蝶的重要分布区。风景区的森林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对保障南京经济发展、改善南京城市面貌、维系城市生态平衡意义深远。
风景区不仅自然风光秀丽,而且人文景观丰富,在松柏参天、峰峦巍峨、绿海茫茫的山水之间掩映着各类文物古迹、遗址200多处,其中世界遗产1处,国家文物级保护单位8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盛名享誉世界,每年接待游客数百万人次。
然而,在综合整治前,景区中也存在着许多令人难以想象的不和谐现象。由于历史遗留等多方面原因,景区内一度驻扎着13个自然村庄、100余家大小单位,部分土地被蚕食、卫生环境差,住房成套率低,满目疮伤,建筑凌乱。尤其是风景区外缘与城市结合区域,几乎家家住户都有房屋租住给外来人员,违章搭建屡禁不止,居住环境拥挤不堪,脏乱差等现象十分严重,社会各界反应强烈。尽管有关部门多次采取措施,加强整顿,仍得不到根本解决。这些不和谐现象严重影响到紫金山与南京市的生态安全,影响到风景区自身的健康发展与南京整体优良的城市化进程。
按照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通过五年或更长一段时间,努力把南京建设成为充满经济活力、富有文化特色、人居环境优良的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绿色南京”和“文化南京”的基本思路,中山陵园风景区的环境保护与建设巧遇南京大规模进行老城环境整治的契机。2004年初,中山陵园风景区作为南京老城综合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明确定为当年“两河、两带、三区、四点、五片”之中的三大重点整治区域之一。2004年2月,南京市委、市政府做出决定,用4年的时间,投资近20亿元对中山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整治,进一步改善风景区的面貌,改善城市的环境。自此,钟山风景区迎来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生态修复。
二、实施步骤与概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中山陵园风景区环境综合整治的范围包括:宁杭公路以北、环陵路以西、宁栖路以南、太平门沿城墙至中山门以东围合区域,共3l平方公里。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实施拆迁工程。对景区内l3个自然村,9个居民片和19家工企单位实施拆迁。二是实施退耕还林、拆建还绿工程。对7500亩原有耕田和建筑用地进行绿化植树,增加绿地面积。三是实施景观建设工程。根据中山陵园风景区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精心设计,在风景区周边重点建设邵家山公园、下马坊遗址公园等历史文化景观。
中山陵园风景区环境综合整治的指导思想是以实现‘两个率先’富民强市、加快发展为根本目标,按照‘解放思想、争先进位、协调发展、彰显特色’的总体要求,围绕打造国际性历史文化名城、围绕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思路、围绕老城环境整治各项任务,全面整合中山陵景区内的景观、生态、旅游和历史文化资源。按照“统一组织,分区实施;统一规划,同步设计;突出重点,注重成效”的总体思路,统筹考虑政府与市场、速度与稳定、保护与开发等方面的关系,遵循“高起点规划与高标准建设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加速推进与确保稳定相结合,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中山陵园风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分步走达成了先期愿望。
(一)圆满完成一期任务,取得“一环两片”阶段性成果.中山陵园风景区地处南京市中心,占地31平方公里,是首批“国家5A级旅游景区”,是南京的城中之山、城中之林、城中之园,被市民认作南京城的“氧吧”、“绿肺”。中山陵园风景区是城市森林的典范,紫金山茂密的森林对南京市区的空气净化、滞尘吸收、噪声减弱、气候调节、环境美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测算,风景区一年能吸收二氧化碳440万吨;释放氧气380万吨,年生态效益可达13.1亿元,城市“绿肺”作用明显。紫金山总体绿色生态资源较好,各类植物资源丰富,是落叶阔叶林与常绿阔叶林混合生长地区,各类乔木、灌木、藤木、草本共有113科600多种。花木资源丰富,四季如花。最具有特色的是梅花和桂花,现有梅花品种350多种,桂花38个品种万余株。动物资源丰富,拥有大量的野生动物和鸟类,昆虫200多种,蝶类76种,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虎凤蝶的重要分布区。风景区的森林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对保障南京经济发展、改善南京城市面貌、维系城市生态平衡意义深远。风景区不仅自然风光秀丽,而且人文景观丰富,在松柏参天、峰峦巍峨、绿海茫茫的山水之间掩映着各类文物古迹、遗址200多处,其中世界遗产1处,国家文物级保护单位8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盛名享誉世界,每年接待游客数百万人次。然而,在综合整治前,景区中也存在着许多令人难以想象的不和谐现象。由于历史遗留等多方面原因,景区内一度驻扎着13个自然村庄、100余家大小单位,部分土地被蚕食、卫生环境差,住房成套率低,满目疮伤,建筑凌乱。尤其是风景区外缘与城市结合区域,几乎家家住户都有房屋租住给外来人员,违章搭建屡禁不止,居住环境拥挤不堪,脏乱差等现象十分严重,社会各界反应强烈。尽管有关部门多次采取措施,加强整顿,仍得不到根本解决。这些不和谐现象严重影响到紫金山与南京市的生态安全,影响到风景区自身的健康发展与南京整体优良的城市化进程。
按照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通过五年或更长一段时间,努力把南京建设成为充满经济活力、富有文化特色、人居环境优良的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绿色南京”和“文化南京”的基本思路,中山陵园风景区的环境保护与建设巧遇南京大规模进行老城环境整治的契机。2004年初,中山陵园风景区作为南京老城综合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明确定为当年“两河、两带、三区、四点、五片”之中的三大重点整治区域之一。2004年2月,南京市委、市政府做出决定,用4年的时间,投资近20亿元对中山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整治,进一步改善风景区的面貌,改善城市的环境。自此,钟山风景区迎来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生态修复。
(二)乘势推进二期工程,全面夺得综合整治最后胜利。中山陵园环境综合整治是南京城市建设的重点工程,是南京努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城市文化品牌、旅游品牌的重大举措。2005年11月一期工程完成之后,二期工程在前期取得阶段性成果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加速推进。中山陵园二期整治工程主要包括王家湾、钟灵街(含东、西洼子)、铁匠营剩余片区的拆迁和天地科学园、博爱园、钟山体育运动公园、山北民俗风情园的建设。博爱园位于主城通往明孝陵的通道附近,包括水生植物园、季节性花园、环境雕塑园等。天地科学园结合南大太阳塔、地震观测所、陵园老邮局等成为一处与基地历史相关的考察学习天文学、地质学等天地科学的主题园,其中溪流间还规划了许多露营场地。钟山运动公园则结合南京体育学院,为中山陵景区增添一个全新的体育休闲场所。这三大主题公园的新建为把中山陵园风景区打造成“生态之园、文化之园、旅游之园”,为南京加快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环境友好型社会,进一步放大城市特色与魅力做出了贡献。2008年是中山陵园风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决战”之年。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同心协力、一鼓作气之下,彻底结束紫金山南、北的拆迁遗留工作,完成下马坊遗址公园手表厂段的改造出新,完成博爱园、钟山体育运动园的环境修复建设。紫金山南麓的博爱园和钟山运动公园景色宜人、姿态毕现。风景区的水环境治理取得重大突破。紫金山山南风景游憩区、沪宁高速南风景改善区的污水都被统一收集,排入城市管网。紫金山北麓出现巨大改观。在大规模的拆迁之后,浩大的生态修复工程,使全山植树将达20万株以上,逐渐“显山透绿”。紫金山山北入口公园与位于蒋王庙附近的王家湾片区被一举拿下。航空烈士纪念馆亦在山北逐渐建成。整个中山陵园风景区面貌全然一新。
三、效果与评价
整治工程自2004年3月全面启动,历时4年,共计投入40亿元,完成了330万平方米13个自然村、9个居民片总计3729户居(农)民和31家工企单位的拆迁,拆迁的建筑总面积共约70多万平方米;同步实施拆建还绿、退耕还林,使景区新增绿地7000多亩,南京市民人均绿地由此增加0.6-0.8平方米,景区森林覆盖率由70.2%提升到82%-85%。真正实现了“还景于民”、“还绿于民”。
同时结合风景区历史人文特色,在景区外缘建设以自然景观为主的前湖公园、博爱园、天地科学园、钟山运动公园、山北民风区、山水生态区等景点,提高了周边环境的景观质量,丰富游览设施,进一步增强了风景区为本地市民的服务功能,使中山陵园风景区成为生态之园、文化之园、旅游之园、繁荣之园,成为南京城市“绿肺”、都市发展区的核心地带和历史文化集中代表区。中山陵园风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不负厚望,成为体现南京历史文化特色和生态文明的扛鼎之作、南京市政建设的震撼之作。四年的环境综合整治达到了“惠民、惠山、惠城”多方受益的优良效果。随着综合整治的推进,大批市民和游人受益。过去被村舍、农田和污水包围的景观湖,重新成为绿树鲜花环绕的湿地公园,大批前来晨练的市民从中受益。一批免费开放的遗址公园,吸引众多市民前往寻古探幽。全长2.4公里的人行木栈道与山南山北两条登山道,方便人们登高漫步。搬离景区的拆迁居民在妥善安置中生活质量今非昔比。环境综合整治也使紫金山满身披绿、景区水灵气四溢,为野生鸟类等动物的在此歇息、繁殖创造了有利条件,紫金山的生物多样性得到延续。霹雳沟的自然山水引入梅花谷公园,形成了近百亩水面;琵琶湖公园水面扩容1/3,新增面积50亩;下马坊、博爱园、钟山运动公园三大公园的建成,又使紫金山的水面新增了200亩。在对遍布山林的水沟实施整治后,水系贯通,“十水绕钟山”的格局成型。整治使南京“人文绿都”的生态品质凸显,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更加丰富。青山入城,山城一体。绿地、山林、水体面积的增加,扩大了城市“绿肺”;一批散落民间和地下的历史文化资源通过整治得到了发掘保护,世界物质文化遗产明孝陵重现600年前历史风貌,观音阁大石壁等一批重要文物被发掘保护。
四年的环境综合整治大为改善了景区原有的生态环境面貌,为景区进一步建设生态文明奠定了基础。通过环境综合整治,景区内的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水土风貌和生态建设得到切实维护和提高。景区周边原来脏乱差的现象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是一幅完全展开的精美画卷。通过环境综合整治,景区的管理水平也显著提高,各项事业迈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在2007年底成功进入国家首批5A级景区,2008年底又成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景区管理是景区发展的永恒主题,是确保景区有序运行的基本手段。环境综合整治拆违拆破、景点出新、景区亮化等专项治理,初步实现了景区由治理脏乱向提升品质的转变,城市环境面貌有了明显提升,景区管理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步。通过环境综合整治,景区新一轮的生态文明建设夯实了基础。生态文明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新命题、新任务,也是景区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其前提离不开良好的生态建设。中山陵的环境综合整治解决了景区遗留问题,为进一步展开生态文明建设扫清了障碍,夯实了基础,同时也留下了宝贵的经验。
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是中山陵园风景区一次重大的发展机遇。在这次机遇中,景区用时4年耗资40亿,完成了一系列拆迁、绿化与建设,人们生活质量得到改善,紫金山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南京城市“人文绿都”生态品质得到凸显,城市吸引力和魅力得到提升。景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将进一步发挥拉动旅游经济、打造旅游强市的龙头带动作用,发挥在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中的示范作用,对今后产生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蒋宏坤、戴永宁同志在中山陵园风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004年3月11日。
[2]《钟山风景名胜区外缘景区规划设计》,200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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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三江源区、内陆河源头区砂金矿区地质环境破坏现状。青海省三江源区、内陆河源头区系纯牧业区,经济发展水平十分滞后,草场植被是当地牧民群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畜牧业是当地唯一的主体经济,牧业生产方式以自然放牧为主,经济结构单一。由于江河源头区砂金资源丰富,采金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至上世纪20~30年代,受当地丰富的砂金资源的诱惑、经济利益的驱动及当地亟待改变的贫穷落后面貌,同时也限于当时特殊的历史时期,造成矿区长期处于无序的乱采滥挖状态之中,致使原本就很脆弱的原始生态环境及草场植被遭到了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日趋恶化。据调查,三江源地区及内陆河源头区的群采砂金活动累计损毁土地面积高达20000多hm2,该类矿山自上世纪90年代末全面禁采关停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人由于历史原因已经灭失。2004~2011年年底,地质技术人员赴野外对已破坏的矿区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成果为:开采方式有两种,即群众性开采及大规模机械化开采。过采区主要分布于河谷开阔处的低阶地及河漫滩地带,地表原始生态环境多为河谷阶地草原和河漫滩裸地,砂金矿过采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程度十分严重。过采区内几乎未经过平整,砂堆如山、连绵不断,沟坑遍布、纵横交错。过采区面积1061.6hm2,挖损破坏河道长度数百公里,遗留采金坑塘数以万计,其中大的坑塘长150m,宽100m,面积近15000m2,坑深10m以上。面积在500~1000m2的坑塘更是随处可见,且多呈串珠状相连,坑塘周边的废弃砂砾堆积松散,高出原地面5~15m,与塘底相对高差达10~20m。砂堆数万个,其中高4~23m,方量大于5000m3的砂堆数量众多,高2~8m,方量在1000~5000m3的砂堆遍布过采区,多呈浑圆状,受矿体延展方向控制,部分相邻的砂堆则构成了沿沟谷方向展布的条状砂梁,由于堆弃高度过大,加之近水一侧的侧蚀作用,其顶部多变形开裂,易发生坍塌从而加剧水土流失。
青海省北部煤、铀矿区地质环境破坏现状。青海省北部分布有较丰富的煤炭资源,亟待改变的贫穷落后面貌以及当时特殊的历史时期,导致煤矿的开采长期处于无计划的乱采滥挖状态之中,致使原始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矿山安全隐患随时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目前该类矿山主要有祁连县默勒煤矿、门源回族自治县红旗煤矿、瓜拉煤矿、西宁市大通煤矿。煤矿区多为上世纪80年代中期群众无序开采形成,历经20多年的反复开采致使矿区地质环境和土地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日趋恶化。采煤对区内地质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对草地土壤层的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河流改道、土地生产力的破坏以及由此引发的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等问题。据实地调查,采煤区历经多年的采挖,破坏现象极其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采煤破坏草地数千公顷,以剥离和占压为主。对原有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大,采煤矿井和祼露的尾矿堆随处可见。开采方式以井采为主,有硐、竖井、斜井等沿山体走向展布。尾矿堆主要分布在矿井四周,多呈不规则椭圆状顺坡堆放,尾矿堆积较为凌乱,一般高2~3m,最高达4m,直径3~10m,最大达20m。矿井治理和尾矿回填、整平整治难度大。由于采煤弃渣随意堆放引起河道改向,地表水溢流对凸岸的冲蚀作用强烈,致使漫滩面积增大,低洼地多成积水塘。采煤对土地生产力的破坏程度率达80%以上,造成大面积土地沙砾化,水土涵养能力下降。矿井井口四周发育圆弧形崩滑体,地质灾害隐患大。
青海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法及成效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是一个地质学、生态学、生物学等多门学科紧密结合的系统工程。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以野外调查、分析可行性研究工作为基础,针对不同地层岩性,不同矿种(类),不同规模,不同开采方式,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亦不同,工程治理措施和方案也不尽相同。工程治理措施和效果是解决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关键,近年来该类项目得到了中央财政、地方财政资金来源的支持,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得以实施,并取得非常大的成果。
砂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法及成效。通过对青海境内砂金矿区采取宜牧则牧的原则进行了地质环境治理,其主要方法为:首先是通过采取复坑平整措施将过采区高低不平的裸地整理成一定坡度(尽可能平缓)的平顺地面,以减少降水对坡面的冲蚀作用,控制水土流失。其次利用改土、客土回填等手段改善裸地的土壤状况,为没有土壤或母质的裸地坡面创造土壤环境。再通过工程措施、植物生态重建技术、利用人为工程手段或措施在植被恢复困难的裸地坡面上,为植物生长创造与其相适应的土壤环境、水分环境等一系列必要的生存条件,引入先锋群落完成地面的初期覆盖,防止该地区的侵蚀和水土流失,为本地物种的重新侵入和目标群落的形成创造前期条件。治理成效:(1)修复河道确保河流行洪畅通,减少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的机率。(2)原始地貌得以基本恢复。(3)恢复被破坏的草地资源,使植被覆盖率达到70%以上。
#p#分页标题#e# 采砂(石)场地质环境治理方法及成效。通过对青海东部地区采砂(石)场采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相结合的治理方式,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的原则,采取了削方、填筑、覆坑平整、客土回填、支渠、农渠、生产路、防洪堤、人工栽植树木等多项治理措施对破坏区进行了治理。取得了以下成效:(1)基本修复了采砂(石)场及其周边的地质环境,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2)有效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土地利用价值,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将原本废弃的土地生产力破坏严重的矿山用地建设成为高效、高产、优质的耕地,治理后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煤矿、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法及成效。通过青海省煤、铀矿老矿区的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采取尾矿回填、整平尾矿恢复原始地形地貌、封堵矿井、整治修复河道、地质灾害防治、人工种草、围栏封育恢复植被等多项治理措施。取得了以下成效:(1)加强洞口围岩稳定性,减少了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发生机率,防止出现新的偷采盗采行为;(2)基本恢复了原始地质环境,植被得到恢复,原本满目苍痍的地貌得到基本修复。
青海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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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矛盾依旧突出重庆市矿山企业95%以上为乡村集体或私营小型矿山,这些矿山企业普遍存在重资源开发、轻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问题。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不足重庆市矿业开发历史悠久,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与新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点多面广,有的甚至十分严重,目前还缺乏治理资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导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欠账太多,资金缺口较大。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法规制度不健全虽然重庆市初步形成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但是仍缺乏一些配套的、可操作性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制度。
矿山开采和治理技术有待提高矿山开采和治理技术不能适应环境保护与整治目标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大部份小型矿山开采方法、废渣、废水治理方法落后;二是土地复垦与还绿工程先进技术与方法推广不够,矿区的开采与土地复垦不能实现同步;三是缺乏专业的矿山环境治理的专业队伍、专家咨询和技术支撑体系。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有待进一步查清目前,重庆市仍有很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未进行实地调查,因此,还有待开展系统的基础调查工作,全面摸清矿山地质环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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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排水沟自解放后一直未能治理,全长940m淤泥很深,全部呈黑色,臭味很浓,所以将淤泥全部清除掉。结合仪征城市规划,对金斗河、红旗河等骨干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推动城市内部水系沟通,逐步整治城市河道、沟渠,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同时,结合城市建设的需要和《仪征市城区雨污水规划》,迁扩建真州污水处理厂,对城市道路进行配套管网的建设,配套建设污水管道,分批实施老城区雨污水分流,稳步推进城区全面实现雨污分流工作。合理建设城市雨污水管网,提高污水处理率,利用和保护好长江水资源,为沿江城市社会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可供利用的水环境容量;优化沿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尾水排放口布局,合理利用长江岸线资源,确保水源取水等多种功能均能得到满足。
1.2截污进行污染源控制
污染源的控制是保护水环境的先决条件,从源头控制污水排入河网是解决水质污染问题的最根本措施。根据排水沟现状,在沟两侧铺设截污管道,使周边工农业及生活污水截入管网送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按照仪征市“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要求,加快推进滨江新城雨、污水管网建设;推进中央扩大内需项目———污水管网二期工程的建设。
1.3生态驳岸
恢复为自然河岸或具有自然河流特点的可渗透性的人工驳岸,它可以充分保证河岸与河流水体之间的水分交换和调节,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抗洪强度。生态驳岸设置植被缓冲带,有利于保护水体生态系统健康,既将水体与其他土地利用类型分离,阻止水体的波浪和洪水对岸线的侵蚀,过滤有害物质,又形成了绿色生态的亲水空间,提高了城市滨水带的景观质量。生态驳岸除了具有护堤、抗洪的基本功能外,对河流水文过程、生物过程还有促进功能,可增强水的自净作用。
1.4引水活化工程
通过在新开支河河口设穿石桥河北路涵洞及排涝泵站换水,引长江清水进入市区,促使市区水体流动,活化水体,达到改善市区水环境质量的目的。利用长江水质较好、水量充足的水源条件,通过涵洞和泵站的优化调度,引水活化可在一定程度上使水质得以改善。当长江位时,开启自排涵闸门,利用其高水位时引长江水进入红叶排水沟。在长江低潮位时,将内河水排入长江,使沟内水体能正常流动。
1.5沿河景观建设
沿排水沟两侧地段绿化景观,充分展现滨水景观特色及湿地景观风貌,根据当地植物生长特性,进行绿化植树,种植耐水湿树。在浅水区种植水生植物,净化水体,如水杉、垂柳、枫杨、碧桃、紫叶李、迎春、石菖蒲、水生鸢尾等,水生植物如芦苇、荷花、睡莲、水葱等。
篇7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翼城县位于省境西南,中条、太岳两山之间,翼城总面积为1163km2,矿藏资源非常丰富,铁矿矿点有12处,储藏量近1亿1。已详查探明的矿藏还有金、银、铜、铅、锡、铝、锌等有色金属和大量的花岗岩、石英石、大理石、白云石、重晶石、硅石、洋坩、朱砂、硫磺等非金属矿藏和含多种稀有元素的矿藏共30余种。
翼城县现有非煤矿山企业93座,其中铁矿38座,石料场21座,重晶石矿l座,砖瓦黏土企业33座。
2存在问题分析
众多的铁矿石开采矿山,为附近及当地的钢铁企业提供了廉价优质的铁矿石原材料,但由于矿山数量多,乱采乱挖事件层出不穷。带来了一系列矿山安全、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1)矿与矿之间缺乏必要的安全间距,对整体资源没有规划使用,资源利用率比较低。
(2)矿山规模小,工艺比较落后,装备简陋,安全生产条件非常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矿山从业人员缺乏相应的采矿知识,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不强。由此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不断。
(4)由于小矿山数量多,矿业活动的秩序较为混乱,矿石资源被乱挖乱采,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3非煤矿山资源整合
遵从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坚持保护资源、治理环境;坚持统筹兼顾、公开公正;坚持以大并小:以优并劣;坚持有偿使用、优化配置资源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进行推进并且强化整合、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实地调模合理规划、以市场化配置为原则进行厂矿分离、以配套政策为后盾顺利推进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
(1)以政府分管领导为主导,担任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制定矿山资源整合的原则、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并且在时间上作出了明确要求,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有序进行。
(2)由国土资源局对翼城县所辖矿区的开况和采矿权设置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和考查;根据矿区的资源分布情况、地貌特征和现有矿山企业采矿权等设置情况,合理划分和设置了新的矿山的采矿权、开采规模和出让年限。
(3)按照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原则,凡是具有一定规模和技术的企业均可参加矿山采矿权的竞标,并由符合条件的3家以上企业合资、合作组建独立的矿山开采企业进行开采,矿山企业必须与用矿企业签订供矿协议。
(4)合理地兼顾了各方利益,县财政对采用新技术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鼓励新矿山企业优化开采方法,提升开采效率,合理布置采矿工艺和资源。
4资源整合效果
(1)通过整合,使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矿山企业数量明显减少,尤其是重点整合区域,基本上杜绝了小企业的乱采、乱挖现象。
篇8
行政收费并非法律术语,而是一个法学理论术语。目前通说认为:行政收费是国家机关向特定对象实施特定管理,提供特定服务强制收取相应对价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①。因此行政收费也可称为政府收费,在我国,与行政收费相关且已被立法确认的概念是行政性及事业性收费。1982年辽宁省物价局首先使用了行政性收费和事业性收费的概念,并为1987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所确认。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88)价涉字278号《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加强社会、经济、技术管理所收取的费用。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社会或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②无论怎样定义行政收费,事实上都是对管理相对人财产的一种直接处分和变相剥夺,对相对人来说并不亚于行政处罚,而行政处罚随着行政处罚法的出台,至少已经在法律上得到了规制,行政收费却至今还没有相应的比较高层次的法律出台,其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了行政收费的泛滥,不仅损害了相对人的利益,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作为一个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型的国家,法治政府的建设是当务之急,尤其是在加入WTO后,WTO对我国政府行为的影响是空前的,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的理念在更新我们的原有的观念,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依法行政,政府的行为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受到法律的规制,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要求。本文试图从法治的视角解读行政收费存在的问题,进而为行政收费找出一条法治路径。
一、行政收费的法治资源匮乏
现代法治国家的核心理念之一就是依法行政,英国法学家威德说过:行政法定义的第一个含义就是它是关于控制政府权力的法。对行政权的控制是行政法治的基本内容和价值取向。行政收费作为一项与相对人财产权利密切相关的行政行为,自然应当奉行行政法治的原则,而当我们从行政法学的角度对各种不同的行政收费行为加以解剖时,我们会惊奇的发现法治资源的匮乏。主要表现在:
第一,行政收费的依据混乱。行政收费其实质是对相对人的财产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从这一结果来看,它与行政处罚并无多大区别,但法律对行政处罚有着严格的规范,而行政收费在我国的行政法规至今还没有针对性的规范,更不用说是法律了。在国外大多数国家,对政府收费大都实行法律保留,有最高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我国在1985年《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条例的决定》中把大量本应由立法机关的权限授权给行政机关,至今这个授权决定也没有被宣布废止。如果说在改革开放之初是不得以而为之,那么现在这种解释就不免显得苍白。这种做法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了行政收费的混乱,只要有管理权的主体都自己制定规范性的收费文件,甚至是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的红头文件都在作为收费的依据,这种实体规范的的多主体低层次造成了各地区各部门往往从各自的利益出发,争相给自己设定收费权及项目和标准,使有关行政收费的规章和非规范性文件泛滥。对这种现象美国行政法学者施瓦茨在《行政法》一书中说“如果在控权法中没有规定任何标准制约委任之权,行政机关则等于拿到了一张空白支票,它可以在授权领域里任意制定法律,这样,主要立法者成为行政机关,而不是国会。”③授权行政机关确定行政收费的权力,这实质上就是政府机关自我赋权,而所收之费,也就是政府凭借权力向相对人实施的掠夺。严重违背了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
第二,行政收费程序存在重大缺陷。行政程序在法治行政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似乎是不言而喻的,学习和研究行政法的人恐怕没有人会怀疑行政程序这些实现行政法目的过程中的重要性。正当程序是现代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没有正当的程序,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和维护,行政管理者也难以在管理过程中实现公开、公平和公正。我国由于传统的“重实体轻程序”的影响,程序法的建设始终跟不上法治建设的需要,这种现象在行政收费当中表现得更为明显,与行政处罚和税收相比,行政收费的随意性相对较大,所依据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大都比较粗糙,存在许多程序瑕疵:
1.行政收费的设定缺乏民主性
从法理上讲,立法应当充分吸纳和体现民意,而不能单方面决定,尤其是为公民设定义务的立法过程中,公众相对人的参与应成为一项原则,也是社会文明的一个标志。我国《立法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政会等多种形式。”在立法上为公众参与行政收费设定提供了法律保障。然而就现实而言,由于没有与之配套的制度设计公众的意见很难进入决策者的视线。行政主体在设定行政收费时,往往很少征求相对方(行政收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虽说现在听政似乎也很流行,但听政在某些人眼中无非是聋子的耳朵,一种摆设而已。比如一些价格听政会,你根本就不用猜,结果肯定是价格上调,价格听成了价格上涨的代名词。个中原因很多,但听政程序不完善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民主化只是流于形式,公众参与制度等于形同虚设,这种情况任其发展,将会严重影响到我国公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公民自觉守法,正如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所言:“法律程序中的公众参与,乃是重新赋予法律以活力的重要途径,除非人们觉得,那是他们的法律,否则,他们不会尊重法律。”④
2.有关行政收费的规定不透明
收费的法律依据不公开、不透明,很多的收费权所依据的是行政机关内部文件和规定,有的甚至是已经被废止的内部规定仍在作为收费依据使用。在很多情况下缴费的人根本不清楚哪些该交,哪些不该交,更搞不清楚他们缴纳的这些费用有多少是真正交给了国家,有多少是真正用在了所谓的交费项目上。面对名目繁多的行政收费,公民、法人等行政相对人往往无从知晓,不知道哪些是属于合理收费,哪些属于违法收费。行政收费项目的废止或收费标准的变更也缺乏公开性。从上个世纪中期开始,信息公开逐渐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的一个基本要求,美国于1966年和1976年分别制定的《情报自由法》和《阳光下的政府法》,前者规定除几种特殊情况外,政府文件必须公开;后者则对合议制行政机关的会议公开作了具体规定。公开原则是政府活动公开化的体现,是公民参政权的延伸,如果行政主体以并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文件规定为依据征收费用,显然违反了政府公开原则,也是与WTO规则相悖的。
3.行政收费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行政收费是公权力的行使,必须要受到相应的监督和制约,才能防止被异化。在对行政收费的监督制约方面,至少还存在这么两个问题,一是对执行收费的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监督,也有利于防止执法腐败。我认为一套规范、完整的行政收费程序至少应包括以下要点:①表明身份,说明收费理由,出示收费许可证;②实行“定、收”分离制度,通过指定的金融机构来统一收取行政收费以减少腐败贪污现象;③相对人填写收费登记卡;④收费主体填写统一、法定的收费收据;⑤收费主体告知相对人不服该收费的救济途径。二是收费的使用缺少监督,支出极为混乱。由于征收的资金没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使得部分资金游离于预算外,坐收坐支。有的把行政性收费变成了脱离预算监督脱离审计监督的第二财政,致使大部分资金留在机关的“小金库”里,收入不入帐,支出不记帐,几乎成为行政机关自由支配的“私有财产”。而且收费监控、监督机制不健全也是导致收费混乱的原因之一。现有的监督体制下,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混淆,导致监督作用难以发挥。按照控制论要求,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应当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否则,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审查自己,必然导致监督力度大打折扣。
二、行政收费的法治进路
行政收费作为交换公共部门所提供的特别商品和服务而进行的支付,其存在有其合理性,而且实际上,收费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不可缺少的一种收入形式,但我们也必须把它归置在法治的框架内,针对当前行政收费所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符合现代法治观念的行政收费制度,我个人认为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明确和严格行政收费的设定主体。今后应当明确主要行政收费必须由法律和法规来规定,规章和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行政收费,从而彻底改变行政收费主要由行政机关设定的状况,从源头上遏止行政机关随意收费,超标收费,借收费创收的可能性。至于规章是否享有创设行政收费的权力,笔者认为即使给予规章创设行政收费的权力,也应将其严格限定在创设一定数额的行政收费之内,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则坚决不允许其创设行政收费;在有上位法的情况下,下位法的细化规定不可超过上位法关于收费的条件、种类、幅度的规定。
第二,早日制定统一的《行政收费法》。正如一些专家所指出的:“目前法律对收费的规范处于严重缺失状态,不但修改相关法律极为迫切,制定一部收费基本法更是刻不容缓。”⑤笔者认为如果目前尚感制定一部系统完整的行政收费法典的时机和条件不成熟的话,也可以考虑采取制定“行政收费法通则”的过度办法。“通则”中规定行政收费的原则和行政收费的一般条件以及运用的范围,借此统一各类行政收费的立法、设定活动,以及为司法机关和行政准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的收费行为实施监督提供依据和标准。待实践中积累了充足的经验时,再将“通则”上升为法律。
第三,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以往对行政收费采取的内部监督实施的办法经时间证明具有很大的缺陷,基本上不能使行政主体乱收费得到有效的控制,为此,必须在严格内部监督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行政收费的外部监督机制。在此方面,发达国家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即不管行政行为的实体内容,只要违反体现正当程序或自然正义要求的行政程序,即可导致整个行为无效,当事人就可拒交费用,从而在事前就起到了一个监管作用;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完善行政收费的救济制度,通过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给予相对人充分的救济,尤其是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对行政收费进行司法审查,审查行政收费是否有法定依据,审查行政收费是否越权、是否、是否违反法定程序,对行政主体违法行使收费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的规定,受害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取得国家赔偿,从而是相对人得到充分的法律救济。
注释
①应松年.行政法新论[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
②崔红.我国行政收费的法律特征及分类[J].经济法,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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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疏浚吹填工程。疏浚后河段水深增加,流速减缓,流量增大;施工使悬浮物浓度升高,影响浮游生物;疏浚处原有的底栖生物被损毁;对工程区域鱼类有惊扰。
4.航道爆破工程。爆破工程主要导致河道部分地形发生变化,原有的急流环境变为缓流。施工中局部悬浮物浓度升高,影响浮游生物;工程炸除礁石使底栖生物被损毁,附近一定区域的底栖生物被掩埋;施工前如未采取驱鱼措施,将炸死或炸伤过往鱼类。
二、需重点研究的方向
1.长江江豚保护研究方向。长江江豚:种名,属于哺乳纲、鲸目、鼠海豚科中江豚属中的窄脊江豚的一个亚种。长江江豚是江豚生活在淡水中的唯一亚种,2013年7月被IUCN的受胁物种红皮书列为极危物种。长江江豚仅分布于长江中下游干流及洞庭湖和鄱阳湖,目前主要分布在宜昌至上海段,其中宜昌至鄂州段江豚的密度最低。江豚为近岸型豚类,分布密度随水深的增加而递减。长江江豚迁移范围较小,在弯曲河道的边滩缓水区、分汊河道的干支流交汇水域的分离区和滞留区,以及心滩的分流区之间往返迁移。长江江豚一般在春季繁殖,分娩持续时间较长,4~5月份为产仔盛期。江豚喜单独活动,有时也结成2~3只的小群,主要以青鳞鱼、梭鱼、银鱼等鱼类和虾、乌贼等为食。①长江江豚保护策略研究。对长江江豚的历史及现状进行资料查找和实地考察,得出长江江豚的种群分布情况、生长状况及数量的系统资料及变化趋势;研究三峡大坝蓄水对长江江豚栖息地及索饵场造成的影响;从人类活动和自然变迁的层面初步分析江豚资源减少的影响因素。基于长江江豚现状调研、社会经济影响和技术方法,分析栖息地保护、异地迁建保护、人工繁殖三大保护措施的利弊。提出包括水利调度、加强行政管理、维护生态系统等在内的江豚总体保护策略及近期保护侧重方向,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特点,分江段制定近期及远期江豚保护方案。②航道整治工程对江豚的生态补偿方案研究。采用资料查找的方法调查历史上人类活动较少时江豚的数量及活动水域,将个体江豚所需的活动水域作为江豚的原始生态足迹值,再参考人类生态足迹的计算方法,根据现有的江豚生活需求推算出所需的生态足迹值,并对原始值进行修正,得出合理的生态足迹值,再计算生态赤字或生态盈余值,得出目前长江适应江豚的生存空间。采用直接市场法、替代市场法和假想市场法等核算出江豚保护所需总费用;确定人类活动(工程建设、沿江排污、经济行为等)对江豚影响所占的权重,依据模糊数学统计法、建立模型法、实地考察法等方法定量分析航道整治工程对江豚生态足迹的影响,最终确定航道整治工程所需承担的保护费用。③航道整治工程对江豚累积影响研究。分别对航道整治工程对江豚觅食场所和迁移路径的累积影响进行研究。采用情景分析法,考虑生物资源自我修复,通过资料和实地考察研究航道整治工程对底栖动物等生物资源量的影响。分析长江江豚的食物链,确定航道整治工程对江豚的累积影响。综合考虑江豚被饿死的可能性和危险捕食给江豚带来的擦伤、撞击、螺旋桨误伤等伤亡,确定航道整治工程对江豚觅食场所的累积影响。调查已建筑坝工程对江豚迁移路径的影响,结合江豚迁移路径要求的流速、水深等水文条件和航道整治工程的建设情况,通过环境数学模型法确定航道整治工程对江豚迁移路径的累积影响,得出迁移路径被压缩的空间值。④适宜江豚生存的生态江段选取研究。根据江豚生存适宜的底质、边滩、流速、水温、泥沙等水文条件,对各江段水文情势等进行调研,采用数学模型法初步确定若干现状条件下的适宜江豚生存的生态保护江段。由于时间推移,河流环境发生变化,根据现有的河流水文资料,运用环境数学模型法,模拟河流水文水动力变化趋势,分析生物资源变化情况,结合江豚适宜的生存条件,重新确立若干未来条件下适宜江豚生存条件的生态保护江段。综合考虑江豚保护、航道整治工程建设、经济技术、社会影响等方面,采用实地考察和对比分析等方法,优化选取适宜江豚生存条件的最优生态保护江段。
2“.四大家鱼”保护研究方向。“四大家鱼”指的是青鱼、草鱼、鲢鱼、鳙鱼四类鱼,是我国主要的淡水养殖和捕捞对象,在淡水渔业中占有很大的比重。长江是我国四大家鱼的主要天然原产地,是宝贵的天然物种种质资源库。“四大家鱼”属典型的产漂流性卵鱼类,繁殖季节在每年4月下旬至7月上中旬,此时江水的平均温度为18~27℃,产卵盛期水温为21~24℃。一般认定,“四大家鱼”产卵期的适宜流速最小为30cm/s,最大为60cm/s。研究发现“四大家鱼”的产卵环境多为河床地形、水流流态较为复杂,动能梯度和弗劳德数较小、流速梯度和能量损失较大的河段。①“四大家鱼”保护策略及生态补偿研究。A:“四大家鱼”保护策略研究,采用资料收集、实地考察等方法,调查目前四大家鱼“三场一通道”的分布情况及三峡工程蓄水对“四大家鱼”产卵场分布区域的影响;初步分析人类活动中(工程建设、水体污染、非法捕捞等)对“四大家鱼”种群变化的影响因素。“四大家鱼”的保护主要分为对“三场一通道”的生态保护和人工增殖放流。基于“四大家鱼”影响因素的初步研究,通过对生态环境、社会影响及经济技术的综合分析,针对种质资源保护区及一般江段提出系统保护方案。同时,对现有人工增殖放流站进行考察,研究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B:“四大家鱼”生态补偿方案研究,采用直接市场法、替代市场法、假想市场法等对“四大家鱼”生态补偿费用进行核算;通过人类活动对“四大家鱼”主要影响因素的定性分析,依据模糊数学统计法、建立模型法、实地考察法等定量研究出航道整治工程在人类活动中对“四大家鱼”影响所占的权重;最终确定航道整治工程所需承担的保护费用。②航道整治工程对“四大家鱼”的累积影响研究,分别对航道整治工程对江豚觅食场所和迁移路径的累积影响进行研究。由于“四大家鱼”主要以底栖生物和浮游生物为食,采用情景分析法,在考虑生物资源自我修复的情况下,通过资料查找和实地考察研究守护工程、疏浚吹填工程、航道爆破工程等对底栖动物和浮游动物等生物资源量的影响,确定航道整治工程对“四大家鱼”索饵场的累积影响。通过资料查找和实地考察对三峡大坝蓄水后“四大家鱼”产卵场分布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已建的嘉鱼至燕子窝段航道整治工程、罗湖州水道整治工程等对“四大家鱼”产卵场的影响。根据“四大家鱼”产卵场所需水文环境(底质、流量、水温、泥沙等)及相关整治工程的建设情况,采用环境数学模型法确定航道整治工程对“四大家鱼”产卵场的累积影响,分析航道整治工程建设的阈值。
3.中华鲟保护研究方向。白鱀豚属哺乳纲、鲸目、白鳍豚,国家Ⅰ级保护动物,是世界上现存的4种淡水豚数量最少的物种。历史上从宜昌到长江入海口曾经广泛分布。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其种群数量和分布区域逐渐缩小。上世纪90年代,白暨豚在洞庭湖与鄱阳湖湖区绝迹,在长江分布范围的上限移至葛洲坝下游170km处的荆州附近,其下限缩减到南京附近。2000年至2004年的几次观测中,其主要聚集在铜陵段、鄱阳湖段和洪湖段3个区域。白暨豚目前现存数量很难估计,但一般认为已经功能性绝灭。①中华鲟保护策略研究。采用资料查找和实地考察等方法,调查中华鲟的历史及现状,得出中华鲟的种群分布、数量及生长状况的系统资料和变化趋势;研究三峡蓄水、葛洲坝下游河势调整,导致中华鲟栖息地、生殖洄游及产卵场的变化;从人类活动和自然变迁等层面,分析中华鲟资源减少的影响因素。基于中华鲟的现状调研、社会经济影响和技术方法,综合分析建立自然保护区、研究人工繁殖及放生技术、探索野生中华鲟卵孵化、苗种培育及自然繁殖技术等保护措施的利弊,提出包括水利调度、行政管理、生态系统维护等在内的中华鲟总体保护策略。研究保护产卵场和自然繁殖活动、降低孵化后死亡率的可行措施,在结合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特点的基础上,制定贴合中华鲟近期及远期的保护方案。②航道整治工程对中华鲟的生态补偿方案研究。采用直接市场法、替代市场法和假想市场法等对中华鲟生态补偿费用进行核算;通过对中华鲟影响因素的定性分析结果,依据模糊数学统计法、建立模型法、实地考察法等定量分析航道整治工程对中华鲟的影响,确定其在所有人类活动中对中华鲟影响所占的权重,最终确定航道整治工程所需承担的保护费用。
4.护坡、护底工程研究方向①各生态护坡材料的比选及适应性研究。生态护坡工程建设必须考虑边坡的稳定性、安全性、经济性,并考虑选取植物的生态性、形态性、地域性,原则上生态护坡的植被要求抗逆性强、生长迅速、自繁能力强、适应粗放管理,日后管理简单。国内外新型的生态护坡技术有液压喷播植草护坡、土工网垫植草护坡、石笼(雷诺垫)护坡、加筋纤维毯护坡、香草根技术护坡等,调研这些生态护坡技术对气候、土质、地形、水位、流速等外界环境要求,分析各自的优缺点及适用范围。采用室内实验的研究方法,构建物理模型,利用水槽概化模型模拟出各段航道运营情况,探究不同水流条件下各类生态护坡的适应性(抗冲刷能力、抗风浪能力、消落带消能能力、生态修复特性等),并在典型航道进行试验以验证结论。综合社会经济因素分析各航道整治工程所适合的生态护坡的可行性,计算具有各特殊性能要求的生态护坡工程施工、维护的费用,遴选出符合社会经济性的生态护坡工程类型。②护底工程结构及生态修复特性研究,护底工程生态化建设不仅对工程的安全性具有要求,其生态化改造也十分重要。护底结构既要尽量减少对水流的干扰,以降低护底结构外缘的冲刷,又要确保护底结构外缘的冲刷应远离稳定区以保证建筑物安全。其排体既要具有良好的稳定性、排水性、保沙性,又要适合微生物附着以及具有生物保护功能(例如防止江豚的危险捕食等)。通过室内试验(受力试验等),采用科学方法考察各生态护底软体排的完整性、搭接处安全性、排边稳定性以及护底的防护效果,以研究软体排构造及布局的稳定性。在此基础上,调研长江航道整治工程中已实施的护底工程技术,包括其磨损程度和各护底工程的生态修复效果(淤积、底栖生物、周边生境等),综合分析各护底工程的优缺点及适用范围。综合稳定性和生态性,优化护底工程软体排的构造及布局。
三、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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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生态旅游作为一个“舶来”的概念于20世纪80年代末引入我国,并在随后的20多年得到蓬勃发展,一时间生态旅游成为最时尚的旅游消费,消费者趋之若鹜,生态旅游市场规模庞大。面对巨大利益诱惑,许多旅游开发商的触角开始转向生态旅游,政府对于生态旅游的开发热情也不断高涨。这些旅游企业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业已形成的旅游产业链条及客源市场优势,能够很好地解决传统政府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促进了生态旅游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生态旅游的研究尚处在初级阶段,政府生态旅游环境保护规划机制缺失,政府与开发商的协议在关乎环境成本补偿及惩罚机制的内容方面几乎是空白,于是,旅游企业对生态旅游区的开发和管理,落入了法律和规定的“制度真空”地带。结果导致旅游企业只关注开发生态旅游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更为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缺少系统环境保护规划,肆意开发,造成了污染、环境退化、经营性设施侵占生态旅游资源等诸多问题。政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制、监督企业制定和实施生态旅游环境保护规划迫在眉睫。本文假定政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制旅游企业制定并实施生态旅游环境保护规划,构建政府和企业的博弈模型,从政府规制角度对企业制定和实施生态旅游环境保护规划的行为进行分析,得出博弈双方的均衡战略,以期分析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政府规制的效用。
2生态旅游环境保护规划
针对生态旅游开发中存在的环境保护规划缺失与资源开发建设不当,对自然和社会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出现的生态旅游破坏生态的现象,诸如美国、西班牙等旅游发达国家就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制定了完备的法律法规,以期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规制旅游企业从生态旅游和环境保护相互作用机制入手,以环境评价与环境容量为科学依据,在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对规划区域的功能区划、生态旅游规模与形式、生态旅游区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和环境美学保护等方面做出系统规划与实施方案。规制,又称政府规制,是指政府利用国家强制权依法对市场中的微观经济进行干预,其规范目标是克服市场失灵,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以确保公众利益。规制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政府部门的立法程序来干预,具体手段包括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我国生态旅游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发展都落后于旅游发达国家,但是各级政府对发展生态旅游给予了极大支持。由于财力有限,对旅游业的投资相对不足,导致地方政府在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的选择中往往更倾向于后者,而对旅游企业只顾经济利益而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行为持默认态度,生态旅游环境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就无从谈起,更不要说对违规旅游企业采取行政处罚手段。
诚然,在当前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要求政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制旅游企业在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规划,要考虑政府制定法律法规的成本、监督企业实施的成本,要考虑旅游企业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实施环境保护发生的成本以及企业违规时的处罚成本等资本投入问题。但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实践证明,缺乏系统环境保护规划,走“先污染再治理”的道路必定要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开发和保护同步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这一系列的问题的实质是政府和旅游企业之间的一场博弈,是博弈双方围绕经济利益所制定的各种策略,而博弈的结果将检验政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制的效用。
3政府与企业实施生态旅游环境规划的博弈
3.1基本假设
生态旅游环境规划在制定和实施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决策环境是复杂的,为了便于分析,笔者在不影响研究结论的前提下,做出以下基本假设:①博弈中仅有两个参与者,即政府与企业,二者可以选择的策略分别为“监督”和“不监督”、“实施”和“不实施”;②两个参与者做出决策前不知道对方的行动,可以认为他们的行动是同时的,即模型为静态博弈,参与人对相互的策略和收益函数有准确的知识,即模型为完全信息博弈;③环境的改变及其环境保护规划的成本是政府关心的主要目标;④企业在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时受到一定约束,企业未制定(实施)环境保护规划,会对消费者的利益和环境造成破坏,如果被检查到,会受到法律诉讼和处罚等经济、名誉损失。
3.2构建博弈模型
依据上述模型的假设,可以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即完全信息条件下,不考虑时间因素的一次性博弈):r1—企业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时所获得的收入;r2—企业未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时所获得的收入;c1—企业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所发生的全部成本;c—政府在对旅游企业进行监督时所花费的各种成本;cp—企业不实施环境保护规划,被政府查处时所受到的惩罚;p—企业不实施环境保护规划被政府查处的概率。
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政府和企业都在权衡利益得失后,选择决策行为。博弈的策略矩阵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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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方法
两组患者入院后均给予相同常规治疗措施,对照组患者在患者入院至出院的全过程中给予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入院至出院的全过程中给予优质护理,从病房护理、健康教育、生活护理、组织娱乐活动、观察患者情绪、个体心理护理等方面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1.3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者治疗依从性及不良事件发生情况,以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对患者入院时、入院8周时社会功能缺陷情况进行评价,评分越高表示患者社会功能缺陷越严重。
1.4统计学分析
利用SPSS15.0这一统计学软件对所有数据展开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计量资料对比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对比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治疗依从性对比
对照组完全依从24例,部分依从8例,不依从5例,治疗依从率为86.5%;观察组完全依从29例,部分依从11例,不依从1例,治疗依从率为97.6%;观察组治疗依从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
2.2两组患者护理前后SDSS评分对比
入院时对照组患者SDSS评分(34.3±2.5)分,观察组SDSS评分(26.7±3.5)分;入院8周后患者SDSS评分(34.9±2.7)分,观察组SDSS评分(19.8±2.4)分;两组患者入院时SDSS评分无显著差异(P>0.05),经护理干预SDSS评分均显著下降,且观察组SDSS评分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
2.3两组患者不良事件发生情况对比
对照组不良事件发生率为21.6%,观察组不良事件发生率为7.3%,观察组不良事件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
3讨论
精神分裂症是重型精神病且病情十分严重,在青壮年中发病率较高,发病较为隐匿,患者主要有基本情感、思维、行为及个性等方面出现障碍,同时患者精神活动与周围环境之间有不同程度的不协调。为给予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更好的护理干预,对患者康复需求予以有效满足,我院引入了优质护理干预措施。优质护理是新型护理模式,相较于传统护理模式,优质护理与“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服务理念更加符合,不仅可为患者提供全方位、全病程护理服务,同时对护理事业的不断发展有巨大推动作用。我院在为观察组患者实施优质护理干预时,从以下几方面展开护理服务:①病房护理:为患者营造优美、温馨、安静而舒适的病房环境并展开人性化管理,保证病房整洁有序;不依赖家属所聘护工或家属护理,做到无陪护治疗。②健康教育:将患者与其家属组织起来对精神疾病相关知识加以学习,以口头讲解、读报、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协助患者对精神疾病有深入认识,同时给予心理咨询、健康指导等医学心理学相关知识,提高患者对治疗与护理工作的配合度。③个体心理护理:在患者活动室内对患者实际病情进行观察,和患者加强沟通,对患者思想动态及心理予以主动询问,当患者病情出现波动时给予重点观察,从患者角度出发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充分分析患者内心忧虑并给予有效心理疏导,协助其寻找有效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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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初中政治教育对学生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及未来的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学生政治的学习,教育工作者在不断的实践和探究过程中,意识到优化初中政治教学课堂环境的重要性,在经过长期的努力和实践下,在保证为学生提供优良的物理环境前提下,总结出以下优化初中政治教学课堂社会心理环境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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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制是社会管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在于达到保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相互协调。传统的环境管制政策工具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命令控制型措施;二是经济激励型措施,主要包括收取污染税、可交易的污染许可证制度;三是社会公众的自我控制型措施。目前,环境管制进入第三代,一方面政府在不断提升现有环境管制的质量、简化管制程序、减少管制成本,另一方面则是寻求更好的政策工具,将各种措施结合起来。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环境管制主要体现为命令控制政策和排污收费制度。
我国的命令控制政策主要采取了两种形式:一是政府对污染水平实行管制,制定有关环境标准,包括污染排放的种类、数量、方式等污染指标,并以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其被执行。对于不达标者,政府可采取强令关闭、限产限量及罚款等处罚,以便将其排出的污染物限制在一个可接受的水平。二是政府直接管制生产过程,对企业所使用的原料、燃料等做出具体规定,要求其必须达到某种质量要求;或强令企业安装废物废水的回收或处理设备,以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违反者同样将受到相应的制裁。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根据“污染者负担原则(PPP)”提出并实施排污收费制度,主要是向排放“三废”的企业收取排污费,包括超标排污费和排污费两项内容。排污费是就所有排污行为收取费用,而并不考虑所排污物是否超标。超标排污费则是向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环境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征收,这是目前最广泛开征的排污费,开征项目已包括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嘈声、放射性废物等五类共70多项。
二、对我国现行环境管制政策的反思
环境管制一直是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所采取的主要政策之一,它对于我国的环境保护的确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发展,也暴露出其诸多弊端:
第一,命令控制政策的实施及执行成本高昂。环境污染是一种典型的负外部性。解决负外部性问题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法律或行政命令禁止或限制这种行为。作为管制工具,命令控制政策虽然环境效益明显,但其目标只是保护环境、控制企业对环境的污染程度。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一方式在改进环境质量状况的同时,可能导致大量的交易成本并造成效率损失。泰坦伯格发现,要实现同样程度的污染控制,命令控制型手段的成本相当于最小费用手段的2-22倍[1]。一方面,排污标准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和调整要求政府必须掌握大量而准确的信息,任何信息上的差错都会削弱管制措施的有效性。事实上政府很难做到这一点,其制定的标准往往与理想的标准存在较大偏差,因此,这一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需要花费大量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污染源对环境管制政策的执行可能导致较高的服从成本和经济效益损失。由于我国存在大量污染源,而其个体间污染控制成本千差万别,对不同的污染源采取整齐划一的标准,既限制了其中边际成本最低者作最大的努力,又迫使部分污染源采取不当的昂贵污染控制措施,从而带来巨额的效率损失。
第二,排污收费制度的费率太低。排污收费是庇古税在实践中的一种应用形式,其目的是借助市场力量对相关主体的经济利益进行调节,促使其做出有利于环境的决策。在完全市场条件下,污染源的排污行为同样受市场机制控制:如果排污费高于其边际治理成本,他们就选择治理;反之,则选择缴纳排污费。我国现行排污收费制度最大的弊端就是收费标准太低。据测算,排污收费仅为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成本的50%,某些项目的收费甚至还达不到污染治理成本的10%。过低的收费率以及浓度收费和单因子收费的做法,对企业控制污染的刺激作用很小[2]。虽然排污收费专项资金的使用增强了污染治理的能力,但作为环境管制政策,排污收费制度并没有发挥通过市场手段来控制污染的作用。因此,相对于环境管制目标而言,排污收费制度既没有将环境污染水平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同时也扭曲了资源配置。
第三,管制监督不力,违法成本低廉。目前,我国环境管制中不容忽视的另一个问题就是相关部门监督不力,从而导致本就效力极其有限的管制政策更显苍白无力。首先,由于环境产权不明晰,我国的环保执法部门及各级政府官员并不能真正担负起监督不力所要承担的责任。尤其是在公有制下,财产所有者独自承担成本并独自享有收益这一原则总是被违背。我国长期以来的公有制、难以明确的环境产权,加上尚未彻底完成的经济转型,导致了目前环境管制中监督及问责机制徒有虚名。其次,处罚是管制中的重要一环,处罚的力度事关管制效果成败。我国长期以来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较轻,导致违法成本过低。
三、改善我国环境管制政策的建议
单一的政策工具,高昂的实施代价,低廉的违法成本,巨额的违法利润,注定了我国环境管制政策的低效。总之,环境管制政策在中国环保实践中的作用发挥并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则既有主观认识的偏差,也有客观制度因素。建议借鉴环保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以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并通过制度体系的完善加强管制政策的环境保护功能。
第一,摒弃陈旧观点,树立管制新理念。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关系的认识方面,我国传统观念认为,实施环境管制必然加大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效率。政府也假定企业总是具有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取自身利益的动机。这种建立在政府与企业对立关系基础之上的环境管制及其实施机制,必然受到以追求利润为主要目标的企业的抵制。相应地,环境管理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角力战:企业想尽各种办法规避政府管理,污染问题屡禁不止;而政府尽管投入大量资源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管,却往往事倍功半。我国的环境管制政策长期深陷泥潭,正是受此观念影响。事实上,环境保护与企业竞争力之间并非是单纯的对立关系。哈佛大学著名战略管理学家迈克尔·波特教授研究认为,有效的环境管制在提高企业成本的同时,可通过创新补偿与先动优势等途径为企业创造收益,部分或全部弥补企业遵循环境管制的成本,甚至会给企业带来净收益,即环境管制与企业竞争力之间可以获得双赢[3]。
第二,加强环境管制政策效率分析,多种工具相互配合。对于环境污染问题,政府可以通过环境管制加以解决,但并不一定有效率。因为外部性问题的解决,从根本上讲还是成本与收益的比较问题,只有当实施环境管制政策获得的社会效益大于其所产生的社会成本时,才意味着这一政策相对于市场是有效的。虽然成本——收益分析不是政府进行环境管制目标决策的唯一参照体系和评估尺度,但它是一个主要的标准,要求政府在制定和执行环境管制政策时必须考虑到管制的效率问题。对环境管制政策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可以权衡有限的资源如何在污染控制与经济增长等其他用途间配置,并可以清楚表明管制应达到的合理程度。系统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在美国的环境管制政策制定和实施中并发挥了积极作用。相比之下,我国环境管制政策选择恰恰缺少了这一重要分析工具,导致政策手段单一且成本过高。
第三,健全法规,增强管制的严格性。近年来,国内外日渐强烈的环境压力迫切要求一国制定实施越来越严厉的环境管制政策。根据波特理论,严格的管制与宽松的管制相比,可以产生更大的创新补偿,因为严格的管制会促使企业更注意废弃物的排放并采用根本的治理方法。虽然适应成本会随管制严格性的增强而增加,但创新补偿的潜力会增加得更多。因此,适应的净成本会随着管制的严格性而下降,甚至会成为成本净收益。而在我国,企业长期以来的污染治理却主要采取末端治理模式,即控制污染。末端治理的主要目标是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和废弃物的处置,却忽视了其他生产环节的污染控制问题,是一种内在成本很高的办法。事实证明,环境污染的产生并非简单的生产末端的问题,在生产过程的很多环节中都存在或轻或重的污染问题。因此,建议尽快立法明确环境产权及责任划分,加强政府环境职能部门及责任者的环境监管职责,加大其监管成本,在此基础上采用更为严格的管制政策,严格执法,促使企业采用更严格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
第四,尝试推行自愿性环境协议。自愿性环境协议是西方国家近年来环境管理中基于政企合作的制度创新,是与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环境管理模式及以市场为基础的环境管理模式相互补充的一种制度形式。基于双赢理念,这一制度形式通过引入政企之间的技术与信息共享、谈判协商机制等方式,使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过程充分反映了政府与企业双方的要求,部分解决了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决策低效问题,减少了政企对抗关系所导致的较高交易成本。随着我国企业和民众素质及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企业从环保中获得激励的增加,政府与企业达成自愿协议的空间也随着放大,企业有动力通过承诺实施一些严于管制的措施,以换取政府在某些方面管制的放宽和信息、技术、资金和信贷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因此,在正确认识管制对生态环境及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尝试引进这一制度,以一种更为和谐的、低成本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民间对环境保护的贡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