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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究竟应当如何对实践进行恰当的哲学研究”这样一个实践哲学的方法论问题,显然就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枝节问题或者伪问题,而是一个既事关实践哲学研究成败、也事关当今哲学研究究竟是否能够健康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实际上,研究和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研究者本身究竟如何看待作为其研究对象而实际存在的“实践”——是在继续沿用西方传统的惟理智主义哲学研究传统的基础上,把它看作是与相对静止、不涉及任何社会维度和个体维度的自然物质对象一般无二,还是实事求是地承认它与自然物质对象有本质的不同,是既包含有机结合的社会维度和个体维度、又同时对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不断进行改造的动态性过程;如果承认后者,那么,我们显然就绝不能继续沿用这种惟理智主义方法论和研究模式,而是必须通过实事求是的探讨和研究,找到扬弃了这种惟理智主义方法论和研究模式的、崭新的、真正适合于研究社会实践过程的方法论和研究模式。
有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强调指出作为被研究对象的“实践”根本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本体”,揭示西方哲学传统的惟理智主义方法论和研究模式根本不适合于探讨和研究实践的基本特征,进而指出只有从把社会与个体、把被研究对象的历时性维度(diachronicaldimension)和共时性维度(synchronicaldimension)有机统一起来的“社会个体生成论”的方法论和研究模式出发,今后的实践哲学研究才可能真正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一、“实践”怎么可能是“本体”
探讨和论述以实践为研究对象的哲学研究方法论问题,首先无疑必须确定作为被研究对象的实践的本质特征。如上所述,假如研究者能够完全把动态的社会实践活动与静态的自然物质对象等量齐观,那么,进行这样的探讨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完全可以继续沿用——事实已经证明能够非常有效地研究中观范围的自然物质对象的——西方惟理智主义哲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而不用对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进行任何批判改造。可惜的是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作为被研究对象的实践与自然物质对象的本质区别是一目了然的。而且,更加重要的是下列关键性问题,即究竟是被研究对象的基本内容、存在状态和本质特征决定研究者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还是研究者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决定被研究对象——如果承认前者,我们的探讨就显然是必要的,而假如承认后者,则不仅会最终导致“削足适履”的不良结果、使迄今为止的实践哲学研究举步维艰,同时也显然违背了几乎所有研究者都自觉不自觉地坚持的客观立场。因此,探讨和研究实践哲学的方法论问题,是当今进行实践哲学研究的关键性问题,而这种探讨和研究的起点则必然是首先清晰地确定作为被研究对象的实践本身的本质特征。从这种角度出发并结合国内的一些研究结果来看,我们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实践”是“本体”吗?因为从根本上说,只有以“实践是××本体”这样的观点为个案进行尽可能彻底的批判分析,我们才能为严格地探讨和研究实践哲学的方法论问题奠定基础、做好必要的准备。
概览一下十余年来国内外、特别是国内学者有关实践的界定性观点可见,许多研究者都不约而同地不再坚持“物质本体论”,开始通过把“实践”看作是“本体”而尝试建立各种各样的“实践本体论”——举凡所谓“实践本体论”、“物质-实践本体论”、“实践生成本体论”、“社会生产关系本体论”、“实践-价值本体论”……等等,实际上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把实践看作是本体、把马克思实践哲学看作是某种“实践本体论”[①]。客观地说,这些举措虽然体现了这些研究者面对新的现实问题、通过研究和吸收西方哲学史和现代西方哲学的某些研究成果而进行的种种新的努力探索和研究进展,不过,在对这些富有创新色彩的观点的钦佩、研究和反思之余,人们却不禁会提出“实践是本体吗?”这样的问题,如果实践不是本体,那么它与西方哲学以往所说的“本体”又有哪些不同?而且,如果更加深入地反思一下这些观点以及使它们得以形成的相应研究方式,我们还会发现进一步的问题,即所有这些研究者究竟为什么认为“实践”是“本体”?这种做法对实践哲学研究来说究竟有什么利弊?
关于这里的第一方面问题,我认为,从严格的学术意义上说,“实践”根本不可能是西方哲学传统意义上的“本体”。即使囿于篇幅的限制不可能进行比较详细的引证和分析,我们也可以通过概略考察它们各自的“基本内容”、“存在状态”、“特定功能”和“相关理论形式”等几个方面,来简要地看一看实际情况究竟是不是这样:
第一,就基本内容而言:西方哲学传统意义上的、表示“存在”或者“有”、“是”之义的“本体”(on,sein,tobe,being等等),所指的主要是作为整个世界的原始起点、终极基础、最抽象依据和最一般本源的“本原”、“始基”、“唯一者”等等,同时也兼及各种具体事物(即所谓“存在者”)的、抽象的共同属性,因而无论它们的具体表达方式是什么、相应的具体译名[②]是什么,“本体”都主要是指作为“第一推动者”和“不动的推动者”而存在的“本原”、“始基”。所以,“本体”只能是极其抽象的、静态的,既不涉及社会也不涉及现实个体的最一般范畴。相形之下,“实践”则具有与此截然不同的含义:尽管西方哲学史上论述这个概念的一流哲学家不少,但从学术的现实针对性及其意义的角度来看,只有马克思的实践观最符合实际,亦即只有认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③]的观点,才是最恰当的观点。因此,“实践”不仅是现实的人进行的、有直接目的的、具体的和动态的现实活动抑或现实行动,而且它同时涉及并导致对环境的改造和对作为现实社会个体的人的主观世界的改造。因此,实践不仅改造具体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同时也改造生存于这两者之中并构成特定的人类社会的现实社会个体。因此,“本体”和“实践”显然截然不同。
第二,就存在状态而言:虽然研究者可以认为具有上述含义的“本体”也是“客观存在的”,但它实际上却只可能存在于某种特定的观念之中,而根本不可能存在于现实之中——也就是说,就像人们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之中找到并指认“上帝”的实际存在那样,无论就自然环境来说、还是就社会环境而言,人们都不可能在其中真正找到并指认“本体”实际上就是什么;而且更加重要的是,处于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现实环境之中的研究者,所形成的“本体”观也截然不同。这显然意味着,“本体”实际上只存在于某种特定的观念之中、抑或说只能是在一定的理论层次上对某种特定的观念或者信念的表达。相形之下,“实践”则显然是具体存在于人们对现实生活之中并且不断发展变化的,这意味着它不仅涉及对特定自然界、对具体社会环境进行的不断改造过程,同时还涉及对包括哲学研究者在内的所有现实社会个体的不断改造过程。所以,从这种角度来看,“本体”和“实践”也显然截然不同。
第三,就特定功能而言:通过简要概览西方哲学史上的各种本体论观点可见,以往哲学家们之所以设定“本体”,基本上是力图使之发挥两个方面的作用,即一是作为这些哲学家所认定的终极性原因、本原而发挥整个世界的始因、起源、基础和前提的作用,二是为这些哲学家通过逻辑推理构建其理论体系提供特定的基本前提、出发点和依据[④]。相形之下,“实践”的功能则丰富得多——它不仅发挥对各种认识结论的检验和评判作用,而且更重要的是,它还涉及到改造客观世界同时也改造主观世界,特别是涉及到使作为社会个体而实际存在的现实的人真正成为人、使其精神境界不断生成和提高的过程[⑤];一言以蔽之,只有借助于活生生的具体社会实践过程、通过同时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实践过程,各种观念的力量才能真正实际发挥出来,人才能从抽象的、生物意义上的人具体生成为现实的社会意义上的人,并且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会互动过程(socialinteractions)使其人生境界不断得到提高。因此,如果说作为“观念的王国”之最坚固的基石和最根本的内容,“本体”存在于既抽象又富丽堂皇的“天国”之中、是某种固定不变的“原点”,那么,“实践”则是存在于尘世之中、弥漫着人间烟火并充满了利益博弈的动态性现实改造过程。所以,“实践”根本不可能是“本体”。
最后,就其理论表现形式而言:概略说来,研究“本体”的理论即作为传统的“第一哲学”和“形而上学”之核心的“本体论”,是以所谓“始基”、“第一因”为基本前提,通过运用抽象的、似乎具有普遍必然性的演绎逻辑推理过程逐步构建起来的,而且,尽管这种研究在20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多次对象的变化和方法的翻新,但它总的说来已经达到了成熟稳定状态,使其研究对象、研究模式、研究方法、乃至研究结论,共同构成了“本体论研究”这样一个富有西方哲学特色、作为形而上学的一个最重要部分而存在的学统。相形之下,尽管当今国内外都有不少研究者认为,以“实践”为研究对象的“实践哲学”已经取代“本体论”和“形而上学”而成为当代“第一哲学”,但是,由于在西方哲学传统中,它长期以来一直作为哲学的一个边缘性部门或者分支而存在,特别是因为几乎所有研究者都对究竟什么是“实践”众说纷纭、对究竟应当运用何种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对它加以研究莫衷一是,所以,即使到今天,“实践哲学”实际上仍然是一个研究对象不明、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不清、研究结论五花八门的“年轻”学科。因此从这种角度来看,“实践”也同样不可能是“本体”。
这样一来,我们就自然走向了这里的第二方面问题,即“许多研究者究竟为什么认为‘实践’是‘本体’?这种做法对实践哲学研究究竟有什么利弊?”在我看来,回答这个问题要比回答上述第一个问题简单得多——实际上,这些研究者之所以持这样的观点,主要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没有从根本上弄清楚“本体”的确切含义,因而把本来具有上述截然不同的“实践”等同于“本体”并加以研究了。从一定程度上说,这表明,这些实践哲学的研究者既因为特定的知识积累差异,没有真正搞清楚“本体”在西方哲学传统之中的具体含义和用法,也因为“哲学研究”和“西方哲学研究”之间存在的“门户壁垒”,没有真正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实践哲学所实现的、对西方传统哲学的彻底变革的真谛究竟是什么,更没有充分意识到这种彻底变革对于今天的实践哲学研究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第二,未加彻底批判反思地直接搬用现代西方学者的观点——毋庸赘言,不少现代西方学者对“本体”这个概念的运用也同样没有严格遵循它的传统含义,而是表现出了一定的随意性,诸如所谓“社会存在本体论”[⑥]就是一个比较突出的例证。在我看来,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把“本体”与实质上的某一种“被研究对象”等同起来了。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不仅表面上混淆了这两者各自的本质特征、因而显得具体含义不明,实质上也为我们今天重新探讨实践哲学的方法论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障碍,因为即使就卢卡奇的相应观点而言,“社会存在”也和“实践”一样根本不可能是“本体”,因为后者根本不具有任何“社会”的维度和成分。
第三,最重要的是,国内许多实践哲学研究者采用这样的观点,是为了论述自己的实践哲学观、进而构建相应的理论体系——也就是说,他们实际上试图通过不加任何批判反思地搬用上述西方学者构建其“本体论”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来展开自己的实践哲学研究、建立自己的需要理论体系,因而主要关注的是建立其哲学理论体系的方式,并没有真正清楚地意识到“本体”与“实践”的上述本质区别,更没有立足于这些区别、通过进一步展开更加深入细致的研究而构建真正符合实际的理论体系。而这样一来,其研究结论究竟是不是实事求是、在何种程度上具有现实针对性和相应的解释力,显然就大有问题了。
综上所述,只要承认被研究对象的基本内容、存在状态和本质特征决定研究者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只要承认作为被研究对象的“实践”根本不是西方传统意义上的“本体”,那么,我们显然就不应当继续不加任何批判反思地搬用西方哲学家们用于研究“本体”的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来进行实践哲学研究,而是必须在彻底批判反思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基础上,探讨和研究崭新的、真正适合于看待和研究实践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
那么,这种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真的不适合于探讨和研究实践吗?究竟为什么?
二、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为什么不适合于研究实践
一般说来,在进行某项哲学研究的时候,许多研究者、特别是国内研究者都几乎很少事先认真地深刻反思一下,自己所运用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究竟是不是真正适合于自己的被研究对象,就实践哲学研究而言,情况尤其如此。毋庸赘言,这种态度和具体做法显然不符合真正严格的哲学研究要求的彻底批判反思精神。在这里,我们所面对的问题是,西方哲学家们用于研究“本体”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究竟是否适合于探讨和研究“实践”?在我看来,其答案完全是否定的!
这里必须预先说明的是,我们强调指出“本体论”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不适合于研究实践,并不是说进行实践哲学研究不需要(西方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所一贯要求、强调和坚持贯彻的)学术研究的严格性和严谨性,而是因为与“本体”相比,作为被研究对象的“实践”本身在“基本内容”、“存在状态”、“特定功能”和“相关理论形式”等方面都具有上述本质区别,因而必须强调这种惟理智主义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并不适合于研究实践、必须对它进行彻底的批判反思。这样一来,这里的关键性难题、亦即实践哲学的方法论问题首先便在于,如果能够确定这种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不适合于研究实践,那么,我们究竟应当如何进行实践哲学研究,才能通过保持其学术研究的严格性和严谨性而得出恰当结论呢?
实际上,虽然对实践进行研究的确必须同样坚持严格的学术探究精神,作为西方学术主流的惟理智主义哲学传统所一贯坚持的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也确实一直被认为是严格的学术研究的典型代表,但是,人们并没有任何充分理由因此而得出它完全适合于研究实践的结论——简而言之,因为这种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完全是以数学自然科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为典范的,而后者在其研究者那里则是为了追求并获得具有尽可能完全的客观性、静态性和形式普遍性的知识,其通过一系列日益系统化和越来越严格的研究程序所探讨和研究的,也基本上都是处于中观领域之中的、相对静止的、没有生命和情感的客观物质性对象,而不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有作为现实社会个体而存在的人参与其中的、既改造客观世界又改造主观世界的、活生生的现实社会活动。因此,总的说来,这种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并不适合于探讨和研究实践。
当然,仅仅如此强调这种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不适合于研究实践是非常一般化的;具体说来,我认为,这种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之所以如此不适当,主要是由其下列基本特征决定的:
第一,这种研究的根本取向是,研究者立足于抽象的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的分裂对立,力图以富有机械色彩的直线性客观因果性为依据而获得绝对客观、绝对普遍有效的真理——这种取向就其本身而言虽然无可非议,但其中却隐含着对所有各种具有社会性和个体主观性的现实成分,特别是对各种主观活动、主观体验和感受的忽视、贬低、甚至彻底抹煞。显然,这样一来,它是不可能恰当地看待和研究既改造包括社会世界在内的客观世界、又改造包括所有各种主观成分的主观世界进行的社会实践过程的。
第二,这种研究的基本方式是,研究者只集中着眼于被研究对象的“共时性”维度,亦即只主要关注被研究对象的客观现状,力图通过“透过现象看本质”而得出具有绝对的客观性和普遍有效性的研究结论,因而基本上忽视了被研究对象的“历时性”维度,没有充分重视这种对象的生成脉络——毋庸赘言,尽管这样做有可能使研究者保持“充分的客观性”,但要想因此而使其研究结论具有“普遍有效性”却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即使这种有效性实际存在,它并不仅仅涉及该对象的共时性的空间范围维度、而是同时必然会涉及该对象的历时性的时间绵延维度,而对象由于后者而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则是不可避免的。实际上,作为既改造客观世界、又改造主观世界的现实社会活动过程的实践,其不同于相对静态的中观自然物质对象的根本特征之一,恰恰是通过各种各样的历时性维度体现出来的、不断变化生成的活动过程。因此,这种忽视被研究对象的历时性维度的哲学研究方式不可能适合于研究实践。
第三,这种研究的基本步骤是,研究者往往试图最大限度地舍弃包括被研究对象的实质内容在内的、所有各种有可能发生变化的成分和因素,通过不断采用越来越纯粹化、形式化和精确化的研究手段和研究程序,力图因此而保证其研究结论的绝对普遍有效性。这样一来,被研究对象的各种无法量化的成分,包括不断变化生成的社会成分和主观体验成分,便都被排斥在研究者的视野之外了——其结果是,尽管从纯粹形式推理的角度来看,研究者因此而得出的结论可能是严格的、严密的和必然有效的,但一旦具体运用于活生生的、不断流动变化的社会生活之中,这种结论的严格性和有效性就会因为各种已经被“忽略不计”的现实因素而大打折扣,而在涉及到以社会成分和主观精神成分为本质特征的社会实践过程的时候,这样的严格性和有效性究竟还能存在几何,就更是难以说清楚、这里也不必详细论证的问题了。
最后,就这种研究的具体结论而言,由于研究者采取的上述根本取向、基本方式和基本步骤所产生的支配性影响,其研究结论显然只可能涉及没有生命、情感和欲望的自然物质对象,而对于主体参与其中的社会生活、特别是对于既改造客观世界又改造主观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过程来说,则显然会出现两种结果,亦即要么由于研究者的无能为力而对这样的被研究对象、特别是对其表现为活生生的改造过程的本质特征存而不论、甚至置之不理,要么把这种被研究对象与不包含任何社会成分、相对静止的物质对象等量齐观,运用同样的研究模式加以探讨和研究,从而得出削足适履的结果。
可见,尽管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探讨和研究无疑必须以严格的学术研究为基础,尽管西方哲学传统的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确是“严格的学术研究”的典型代表,但是,在这里发挥关键性作用的却是被研究对象之基本内容和本质特征的根本不同——在研究者那里,这种关键性作用是通过其所采取的上述基本研究取向、研究方式、研究步骤和研究结论具体表现出来的,而我们已经看到的上述所有各种把“实践”等同于“本体”、运用西方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进行的实践哲学研究及其结论,实际上都是研究者在几乎完全忽视了这种被研究对象的各种本质特征的情况下,运用本来只适用于研究相对静止、没有生命和情感的中观自然物质对象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来探讨和研究与这种对象根本不同的、活生生的、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的。
不过,这里必须补充说明的是,我们突出强调“西方传统哲学的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根本不适合于探讨和研究实践”,主要是希望突出强调如果研究者不加任何批判反思地沿用和照搬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来探讨和研究实践,就必然会产生削足适履的不恰当结果;而根本不是像某些走极端的研究者那样,从根本上完全彻底地否定这种思维方式研究模式在研究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实际上,由于现实存在的社会实践过程本身并不纯粹是“一切皆流、无物常驻”,而是既具有历时性维度、又具有共时性维度,既具有不断变化生成的特征、又具有相对静止的特征,所以,这种能够相对有效地探讨和研究中观领域自然物质对象的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并不是根本不能被用于探讨和研究社会实践过程的相对静止的维度,而是恰恰相反——包括诸如社会统计学在内的、运用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各种“社会科学”已经有效发挥的种种作用,实际上已经从不同的角度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既然我们突出强调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根本不适合于探讨和研究社会实践过程,同时又指出它在这种研究过程中并非一无是处、毫无意义,那么,我们究竟应当如何看待它在探讨和研究实践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呢?
实际上,在我们通过深入全面地批判反思而得出的、有关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这两种相应观点之间,并不存在任何矛盾之处——因为前者是从总体上肯定我们根本不能完全照搬这种能够有效地探讨和研究自然物质对象、但却基本上无视被研究对象的社会维度和个体主观世界维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否则就有可能出现削足适履的后果;后者则是在承认必须对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进行彻底批判反思和扬弃的基础上,进一步实事求是地肯定它的现实作用和意义。当然,仅仅如此指出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优劣,总的说来还是抽象的、很可能是泛泛而谈而没有什么实际针对性,因为我们尚未确切地指出在今天的实践哲学研究中,人们究竟怎样才能恰当地对待和运用它。
我认为,要想在今天的实践哲学研究中真正做到恰当地对待和运用这种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研究者必须坚持马克思哲学所具有的、既唯物又辩证的科学指导方针,从严格彻底的批判反思精神出发,通过对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进行系统、深入、全面的批判性考察,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地、清晰地确定它的有效性限度,从而真正实现对它进行的严格学术定位(academiclocation)。实际上,只有通过实现了对它的这种严格学术定位,我们才有可能真正有具体针对性地、实事求是地全面探讨和研究它的学术地位、作用和意义,从而清晰准确地确定它在我们探讨和研究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究竟能够发挥哪些有意义的作用,以及如何才能发挥有意义的作用。
此外更加重要的是,在我看来,只有在完成了这样的彻底批判反思和严格学术定位任务的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通过彻底扬弃这种为西方哲学传统所特有的、从总体上来看并不适合于探讨和研究社会实践过程的惟理智主义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逐步走上探索并找到真正适合于探讨和研究社会实践过程的、崭新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正确道路;而要完成这种任务,我们显然必须非常清楚地认识究竟它的关键性缺陷是什么——在我看来,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根本缺陷,一方面表现为就研究内容而言的既忽视现实存在的社会、又忽视现实存在的社会个体,另一方面、就研究模式而言,也表现为忽视以生成、变化和发展为本质特征的被研究对象的历时性维度。正因为如此,我自己经过长期摸索而在数年前提出并一直不断加以完善的、“社会个体生成论”(TheSocialIndividualGrowing-upTheory)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有可能为我们进行这样的探索提供一条富有启发性的基本思路。
三、“社会个体生成论”为什么可能成为富有启发意义的基本思路
所谓“社会个体生成论”,是我在以往长期进行西方哲学研究、特别是结合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进行社会哲学探索和研究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个基本思路和一系列相应的基本观点[⑦]。概而言之,它力图通过既批判扬弃迄今为止一直存在于西方社会哲学和社会理论之中的、使社会和个体处于分裂对立状态的种种做法,同时也实事求是地继承并发展以马克思为杰出代表的、充分强调被研究对象的历时性发展过程维度的基本立场和研究模式,突出强调这种社会和个体的分裂对立状态完全是观念性的、主要是由作为西方哲学传统主流的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造成的,因而只有创立把被研究对象的共时性维度和历时性维度有机统一起来的、社会和个体相互生成的“生成视角”(growing-upperspective),才能真正恰当和有效地探讨和研究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在内的所有各种被研究对象,特别是才能真正恰当和有效地探讨和研究与中观自然物质对象截然不同的、既改造客观世界又改造主观世界的社会实践过程。
正是基于这样的基本看法,社会个体生成论强调指出:
第一,包括学术研究者在内的任何一个现实社会个体,都生存于某种以历史文化传统和具体社会现实为实际背景和现实环境的、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会互动过程进行的实际生成过程之中;而这种现实存在和不断生成变化的社会实践过程,则既是这种生成过程的现实母体和基本前提,同时也是其最重要的核心组成部分,以各种方式不断发挥着直接或者间接地决定其他所有方面的作用。
第二,这种以实践为基本内容和主体部分的生成过程包含着两个有机统一的方面:其一是现实社会个体通过各种既具有历史性又具有现实性、既有冲突又有协作的社会互动过程,不断承担、变换内容日益丰富和形式日益多样的社会角色,其二则是个体的主观世界由于这些社会互动过程而不断得到生成和提升、达到越来越高的精神境界[⑧];
第三,包括学术研究活动在内的人类社会生活的所有各个方面,都是由社会角色、社会地位各不相同的现实社会个体,通过这种以实践为基础和核心内容的社会互动过程和生成过程而造成的结果,因而都是这样的社会个体在实践基础上不断进行各种各样的建构和解构过程所造成的结果;
最后,包括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在内的所有各种被研究对象,尤其是特定社会个体针对所有这些对象的研究方式、研究过程和具体研究结果,都必须从这种关于社会个体主观世界的生成过程的视角出发进行探讨和研究,才有可能真正加以系统全面的理解。
既然如此,那么,与上述西方传统哲学的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相比,社会个体生成论在探讨和研究实践的过程中运用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究竟具有哪些崭新的根本特征,使它能够真正实现对这种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彻底扬弃、能够真正成为适合于探讨和研究社会实践过程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呢?
我认为,概略说来,“社会个体生成论”具有的以下三个方面的关键性优势或者根本特征,从根本上决定了它真正能够适合于看待、探讨和研究社会实践过程:
第一,社会个体生成论具有融被研究对象的静态与动态、既定现状与生成过程于一体的基本立场、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在这里,所谓“成”(up)涉及的是被研究对象之静态的、共时性的现状维度,而这种维度正是上述西方传统哲学的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所集中关注的对象。因此,社会个体生成论不仅坚持了所有研究者都必须坚持的唯物主义基本立场,实际上也通过批判扬弃而实事求是地肯定和吸收了西方惟理智主义立场的合理成分。另一方面,社会个体生成论的方法论视角所谓的“生”(growing)则通过充分强调研究者只有进一步集中关注被研究对象之动态的、历时性的生成维度,亦即只有充分关注和认识被研究对象之“所以然”,才能更加系统和全面地认识其“然”,亦即才能将被研究对象实事求是地置于由过去、现在和未来构成的整体性生成发展脉络之中,加以系统全面的探讨和研究,因而破除了这种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仅仅以孤立、静止、片面的方式,对待和研究所有各种被研究对象、特别是对待和研究社会现象所出现的种种弊端。
第二,正因为具有上述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社会个体生成论根本不像上述惟理智主义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那样对包括实践活动在内的几乎所有各种社会现象都无能为力,而是完全有能力把既改造客观世界、同时也改造主观世界的现实社会实践过程,当作一种不断发展变化、构成人类社会其他所有生成过程之根本前提和现实母体的、具有来龙去脉的现实生成过程而加以探讨和研究——简而言之,无论主要改造客观世界、还是主要改造主观世界,特定的社会实践过程实质上都是既作现实个体而实际存在、又作为具有特定社会身份和社会地位的“社会人”,出于特定的欲求、目的和动机而进行的具体改造某种对象,从而通过生成(“创造”)某种新事物而实现自己愿望的现实活动过程;而这种既包含由过去、现在和未来共同构成的历时性维度,更进一步拥有(只有被幻想出来的上帝才可能具有的)极其鲜明的“改造-创造”特征的现实社会实践活动,显然是上述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所无法加以研究的。
第三,综观西方哲学史上自觉不自觉地以上述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为依据的各种实践哲学观可见,它们基本上都没有真正涉及现实存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和个体的互动过程和相互关系,更不要说把这些内容当作社会实践本身的主要内容来加以系统详细的探讨和研究了——在它们那里,“个体”是既没有血肉和七情六欲、更没有任何社会地位和身份的、远离人间烟火的抽象符号,“社会”则是和自然物质对象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的纯粹“事实”。而这样一来,尽管它们有可能抽象出各种各样似乎能够作为“金科玉律”(goldenrules)而存在的“绝对命令”,但在现实生活之中、特别是在活生生的社会实践过程中,这些戒律充其量只能发挥类似“底线伦理”(baselineethic)的作用,实质上是完全与现实存在的实践活动及其结果脱节的[⑨],因而难以发挥具有明确的现实针对性的规范引导作用。
相形之下,社会个体生成论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根本不是照搬这种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把现实的社会个体参与其中的社会实践过程当作自然物质对象、以“一刀切”的方式来加以探讨和研究,而是在彻底批判扬弃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基础上,把现实的“个体”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当作以活生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基础和前提,既由“社会”通过各种社会互动过程不断培育和塑造个体、又由个体通过富有创造性的建构和解构过程不断构成并推动“社会”前进的有机动态过程来加以探讨和研究。因此,它在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方面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超级秘书网
当然,这样一来,真正既具有学术研究的严肃性、又具有充分的现实针对性的当代实践哲学研究,就不会具有这些秉持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研究者所憧憬追求的、永远凝固不变的、绝对的普遍有效性了——从社会个体生成论的角度出发来看,真正具有现实针对性和理论解释力的实践哲学研究结论,根本不可能是所谓“理论是灰色的,只有生命之树常青”之中的“理论”,亦即根本不可能是以脱离客观现实为代价换取“绝对的普遍有效性”的“实践哲学”理论,而只能是与时俱进的、活生生的、对现实存在和不断发展的社会实践过程提供有效的指导意义的实践哲学理论。
在我看来,竭力追求其结论具有绝对的普遍有效性的任何一种理论研究,包括一般的哲学研究和实践哲学研究,尽管其研究者具有的这种主观愿望无可厚非、甚至有可能发挥某些积极的推动作用,但这样的愿望和做法本身却具有非常浓厚的一厢情愿色彩,很容易导致似乎能够一劳永逸、实质上却往往大而无当的“结论”,因而这种愿望既没有任何现实基础,也因而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即使似乎具有严格性、严密性和形式普遍性的数学自然科学的研究结论尚且如此,更不用说其研究对象与这些自然科学理论截然不同的社会科学、特别是实践哲学了。因此,从根本上说,我们只有不再一厢情愿地秉承这样的愿望、采用这样的做法,而是从真正适合于探讨和研究社会实践活动的社会个体生成论的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出发,真正做到既实事求是、又与时俱进,今后的实践哲学研究才有可能真正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最后需要加以说明的是,我们这里对“实践”与“本体”的严格区分、对惟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分析批判,以及对有可能成为今后实践哲学研究之现实发展出路的社会个体生成论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论述,本身都具有非常强烈的探索色彩、根本不是“一锤定音”式的结论。
路正长,而且充满艰辛坎坷,但只要我们真正从现实出发、立足于扎实充分的学术积累、秉持哲学研究所要求的彻底的批判反思精神、坚持不懈地不断进行开拓性理论探索,那么,我们今后的实践哲学研究就一定大有希望!
参考文献:
1、宋继杰主编:《BEING与西方哲学传统》,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10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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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霍桂桓:《文化哲学论要》,北京: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2006年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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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从今天哲学研究必须进行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角度来看,还是就20世纪初以来西方哲学界已经出现的“社会哲学转向”而言,对实践进行恰当的哲学研究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关键性意义。这是因为,一方面,实践观点既是马克思哲学的根本观点,代表了其与所有其他哲学观点不同的崭新本质特征,是其与时俱进的旺盛生命力的根源之所在;同时也因为无论马克思本人还是其他经典作家,都没有建立严格学术意义上的、以实践为研究对象的系统完善的哲学理论体系,因而即使在今天看来,“究竟应当如何对实践进行恰当的哲学研究”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根本性方法论问题。另一方面,西方哲学界自20世纪初以来出现的“走向生活世界、实施社会转向”的基本态势,实际上既从研究对象角度表明了研究活生生的现实社会实践活动必然是“走向生活世界”的进一步具体化和根本出路,也因此对其所有研究者提出了进行方法论反思和创新的关键性任务,即如果实践本身不同于西方哲学研究迄今为止的研究对象,那么研究者显然就必须进行必要的反思,探索真正适合于研究实践的崭新的方法论模式。
这样一来,“究竟应当如何对实践进行恰当的哲学研究”这样一个实践哲学的方法论问题,显然就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枝节问题或者伪问题,而是一个既事关实践哲学研究成败,也事关当今哲学研究究竟是否能够健康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实际上,研究和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研究者本身究竟是如何看待作为其研究对象而实际存在的“实践”的。是在继续沿用西方传统的唯理智主义哲学研究传统的基础上,把它看作是与相对静止、不涉及任何社会维度和个体维度的自然物质对象一般无二的;还是实事求是地承认它与自然物质对象有本质的不同,是既包含有机结合的社会维度和个体维度,又同时对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不断进行改造的动态性过程。如果承认后者,那么,我们显然就绝不能继续沿用这种唯理智主义方法论和研究模式,而是必须通过实事求是的探讨和研究,找到扬弃了这种唯理智主义方法论和研究模式的崭新的、真正适合于研究社会实践过程的方法论和研究模式。
一、实践怎么可能是本体
探讨和论述以实践为研究对象的哲学研究方法论问题,首先必须确定作为被研究对象的实践的本质特征。如上所述,假如研究者能够完全把动态的社会实践活动与静态的自然物质对象等量齐观,那么,进行这样的探讨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完全可以继续沿用――事实已经证明能够非常有效地研究中观范围的自然物质对象的――西方唯理智主义哲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而不用对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进行任何批判改造。可惜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作为被研究对象的实践与自然物质对象的本质区别是一目了然的。而且更加重要的是下列关键性问题,即究竟是被研究对象的基本内容、存在状态和本质特征决定研究者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还是研究者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决定被研究对象。如果承认前者,我们的探讨就显然是必要的;假如承认后者,则不仅会最终导致“削足适履”的不良结果,使迄今为止的实践哲学研究举步维艰,同时也显然违背了几乎所有研究者都自觉不自觉地坚持的客观立场。因此,探讨和研究实践哲学的方法论问题,是当今进行实践哲学研究的关键性问题,而这种探讨和研究的起点则必然是首先清晰地确定作为被研究对象的实践本身的本质特征。
概览一下10余年来国内外、特别是国内学者有关实践的界定性观点可见,许多研究者都不约而同地不再坚持“物质本体论”,开始通过把实践看作是本体而尝试建立各种各样的“实践本体论”。举凡所谓“实践本体论”、“物质―实践本体论”、“实践生成本体论”、“社会生产关系本体论”、“实践―价值本体论”等等,实际上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把实践看作是本体、把马克思实践哲学看作是某种“实践本体论”。① 客观地说,这些举措虽然体现了这些研究者面对新的现实问题,通过研究和吸收西方哲学史和现代西方哲学的某些研究成果而进行的种种新的努力探索和研究进展,不过,在对这些富有创新色彩的观点的钦佩、研究和反思之余,人们却不禁会提出“实践是本体吗”这样的问题。如果实践不是本体,那么它与西方哲学以往所说的“本体”又有哪些不同?我认为,从严格的学术意义上说,“实践”根本不可能是西方哲学传统意义上的“本体”。
第一,就基本内容而言:西方哲学传统意义上的、表示“存在”或者“有”、“是”之义的“本体”(on,sein,to be,being等等),所指的主要是作为整个世界的原始起点、终极基础、最抽象依据和最一般本源的“本原”、“始基”、“唯一者”等等,同时也兼及各种具体事物(即所谓“存在者”)的、抽象的共同属性,因而无论它们的具体表达方式是什么、相应的具体译名② 是什么,“本体”都主要是指作为“第一推动者”和“不动的推动者”而存在的“本原”、“始基”。所以,“本体”只能是极其抽象的、静态的,既不涉及社会也不涉及现实个体的最一般范畴。相形之下,“实践”则具有与此截然不同的含义。尽管西方哲学史上论述这个概念的一流哲学家不少,但从学术的现实针对性及其意义的角度来看,只有马克思的实践观最符合实际,亦即只有认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 (P55) 的观点,才是最恰当的观点。因此,“实践”不仅是现实的人进行的、有直接目的的、具体的和动态的现实活动抑或现实行动,而且它同时涉及并导致对环境的改造和对作为现实社会个体的人的主观世界的改造。因此,实践不仅改造具体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同时也改造生存于这两者之中并构成特定的人类社会的现实社会个体。
第二,就存在状态而言,虽然研究者可以认为具有上述含义的“本体”也是“客观存在的”,但它实际上却只可能存在于某种特定的观念之中,而根本不可能存在于现实之中。也就是说,就像人们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之中找到并指认“上帝”的实际存在那样,无论就自然环境来说还是就社会环境而言,人们都不可能在其中真正找到并指认“本体”实际上就是什么;而且更加重要的是,处于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现实环境之中的研究者,所形成的“本体”观也截然不同。这显然意味着,“本体”实际上只存在于某种特定的观念之中,抑或说只能是在一定的理论层次上对某种特定的观念或者信念的表达。相形之下,“实践”则显然是具体存在于人们对现实生活之中并且不断发展变化的。这就意味着它不仅涉及对特定自然界、对具体社会环境进行的不断改造过程,同时还涉及对包括哲学研究者在内的所有现实社会个体的不断改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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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就特定功能而言,通过简要概览西方哲学史上的各种本体论观点可见,以往哲学家们之所以设定“本体”,基本上是力图使之发挥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作为这些哲学家所认定的终极性原因、本原而发挥整个世界的始因、起源、基础和前提的作用,二是为这些哲学家通过逻辑推理构建其理论体系提供特定的基本前提、出发点和依据。① 相形之下,“实践”的功能则丰富得多。它不仅发挥对各种认识结论的检验和评判作用,而且更重要的是,它还涉及到改造客观世界同时也改造主观世界,特别是涉及到使作为社会个体而实际存在的现实的人真正成为人,使其精神境界不断生成和提高的过程。[2] 一言以蔽之,只有借助于活生生的具体社会实践过程,通过同时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实践过程,各种观念的力量才能真正实际发挥出来,人才能从抽象的、生物意义上的人具体生成为现实的社会意义上的人,并且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会互动过程(social interactions)使其人生境界不断得到提高。因此,如果说作为“观念的王国”之最坚固的基石和最根本的内容,“本体”存在于既抽象又富丽堂皇的“天国”之中,是某种固定不变的“原点”;那么,“实践”则是存在于尘世之中、弥漫着人间烟火并充满了利益博弈的动态性现实改造过程之中。
最后,就其理论表现形式而言,概略说来,研究“本体”的理论即作为传统的“第一哲学”和“形而上学”之核心的“本体论”,是以所谓“始基”、“第一因”为基本前提,通过运用抽象的、似乎具有普遍必然性的演绎逻辑推理过程逐步构建起来的;而且,尽管这种研究在20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多次对象的变化和方法的翻新,但它总的说来已经达到了成熟稳定状态,使其研究对象、研究模式、研究方法乃至研究结论,共同构成了“本体论研究”这样一个富有西方哲学特色、作为形而上学的一个最重要部分而存在的学统。相形之下,尽管当今国内外都有不少研究者认为,以“实践”为研究对象的“实践哲学”已经取代“本体论”和“形而上学”而成为当代“第一哲学”,但是,由于在西方哲学传统中,它长期以来一直作为哲学的一个边缘性部门或者分支而存在,特别是因为几乎所有研究者都对究竟什么是“实践”众说纷纭,对究竟应当运用何种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对它加以研究莫衷一是,所以,即使到今天,“实践哲学”实际上仍然是一个研究对象不明、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五花八门、研究结论不清的“年轻”学科。
这样一来,我们自然就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即“许多研究者究竟为什么认为实践是本体?这种做法对实践哲学研究究竟有什么利弊?”回答这个问题要比回答上述第一个问题简单得多。
第一,没有从根本上弄清楚“本体”的确切含义,因而把本来具有上述截然不同的“实践”等同于“本体”并加以研究了。从一定程度上说,这表明,这些实践哲学的研究者既因为特定的知识积累差异,没有真正搞清楚“本体”在西方哲学传统之中的具体含义和用法,也因为哲学研究和西方哲学研究之间存在的门户壁垒,没有真正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实践哲学所实现的、对西方传统哲学的彻底变革的真谛究竟是什么,更没有充分意识到这种彻底变革对于今天的实践哲学研究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第二,未加彻底批判地反思就直接搬用现代西方学者的观点。不少现代西方学者对“本体”这个概念的运用同样没有严格遵循它的传统含义,而是表现出了一定的随意性,如所谓“社会存在本体论”[3] 就是一个比较突出的例证。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把“本体”与实质上的某一种“被研究对象”等同起来了。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不仅表面上混淆了这两者各自的本质特征,因而显得具体含义不明;实质上也为我们今天重新探讨实践哲学的方法论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障碍,因为即使就卢卡奇的相应观点而言,“社会存在”也和“实践”一样根本不可能是“本体”,因为后者根本不具有任何“社会”的维度和成分。
第三,最重要的是,国内许多实践哲学研究者采用这样的观点,是为了论述自己的实践哲学观,进而构建相应的理论体系。他们实际上试图通过不加任何批判反思地搬用上述西方学者构建其“本体论”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来展开自己的实践哲学研究,建立自己需要的理论体系。他们主要关注的是建立其哲学理论体系的方式,并没有真正清楚地意识到“本体”与“实践”的上述本质区别,更没有立足于这些区别、通过进一步展开更加深入细致地研究而构建真正符合实际的理论体系。而这样一来,其研究结论究竟是不是实事求是,在何种程度上具有现实针对性和相应的解释力,显然就大有问题了。
综上所述,只要承认被研究对象的基本内容、存在状态和本质特征决定研究者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只要承认作为被研究对象的“实践”根本不是西方传统意义上的“本体”,那么,我们显然就不应当继续不加任何批判反思地搬用西方哲学家们用于研究“本体”的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来进行实践哲学研究,而必须在彻底批判反思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基础上,探讨和研究崭新的、真正适合于研究实践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
二、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为什么不适合于研究实践
实际上,虽然对实践进行研究的确必须同样坚持严格的学术探究精神;作为西方学术主流的唯理智主义哲学传统所一贯坚持的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也确实一直被认为是严格的学术研究的典型代表,但是,人们并没有任何充分理由因此而得出它完全适合于研究实践的结论。因为这种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完全是以数学自然科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为典范的,而后者在其研究者那里则是为了追求并获得具有尽可能完全的客观性、静态性和形式普遍性的知识,其通过一系列日益系统化和越来越严格的研究程序所探讨和研究的,也基本上都是处于中观领域之中的、相对静止的、没有生命和情感的客观物质性对象,而不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有作为现实社会个体而存在的人参与其中的、既改造客观世界又改造主观世界的、活生生的现实社会活动。因此,总的说来,这种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并不适合于探讨和研究实践。具体说来,主要是由其下列基本特征决定的。
第一,这种研究的根本取向是,研究者立足于抽象的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的分裂对立,力图以富有机械色彩的直线性客观因果性为依据而获得绝对客观、绝对普遍有效的真理。这种取向就其本身而言虽然无可非议,但其中却隐含着对所有各种具有社会性和个体主观性的现实成分,特别是对各种主观活动、主观体验和感受的忽视、贬低,甚至彻底抹煞。这样一来,它是不可能恰当地看待和研究既改造包括社会世界在内的客观世界,又改造包括所有各种主观成分的主观世界所进行的社会实践过程的。
第二,这种研究的基本方式是,研究者只集中着眼于被研究对象的共时性维度,亦即主要只关注被研究对象的客观现状,力图通过“透过现象看本质”而得出具有绝对的客观性和普遍有效性的研究结论,因而基本上忽视了被研究对象的历时性维度,没有充分重视这种对象的生成脉络。尽管这样做有可能使研究者保持“充分的客观性”,但要想因此而使其研究结论具有“普遍有效性”却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即使这种有效性实际存在,它并不仅仅涉及该对象的共时性的空间范围维度,同时还必然会涉及该对象的历时性的时间绵延维度,而对象由于后者而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则是不可避免的。实际上,作为既改造客观世界又改造主观世界的现实社会活动过程的实践,其不同于相对静态的中观自然物质对象的根本特征之一,恰恰是通过各种各样的历时性维度体现出来的、不断变化生成的活动过程。因此,这种忽视被研究对象的历时性维度的哲学研究方式不可能适合于研究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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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这种研究的基本步骤是,研究者往往试图最大限度地舍弃包括被研究对象的实质内容在内的,所有各种有可能发生变化的成分和因素,通过不断采用越来越纯粹化、形式化和精确化的研究手段和研究程序,力图因此而保证其研究结论的绝对普遍有效性。这样一来,被研究对象的各种无法量化的成分,包括不断变化生成的社会成分和主观体验成分,便都被排斥在研究者的视野之外了。其结果是,尽管从纯粹形式推理的角度来看,研究者因此而得出的结论可能是严格的、严密的和必然有效的,但一旦具体运用于活生生的、不断流动变化的社会生活之中,这种结论的严格性和有效性就会因为各种已经被“忽略不计”的现实因素而大打折扣。而在涉及到以社会成分和主观精神成分为本质特征的社会实践过程的时候,这样的严格性和有效性究竟还能存在几何,就更是难以说清楚了。
最后,就这种研究的具体结论而言,由于研究者采取的上述根本取向、基本方式和基本步骤所产生的支配性影响,其研究结论显然只可能涉及没有生命、情感和欲望的自然物质对象;而对于主体参与其中的社会生活,特别是对于既改造客观世界又改造主观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过程来说,则显然会出现两种结果:亦即要么由于研究者的无能为力而对这样的被研究对象、特别是对其表现为活生生的改造过程的本质特征存而不论,甚至置之不理;要么把这种被研究对象与不包含任何社会成分、相对静止的物质对象等量齐观,运用同样的研究模式加以探讨和研究,从而得出削足适履的结果。
在这里要说明的是,我们不是像某些走极端的研究者那样,要从根本上完全彻底地否定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在研究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实际上,由于现实存在的社会实践过程本身并不纯粹是“一切皆流、无物常驻”,而是既具有历时性维度又具有共时性维度,既具有不断变化生成的特征又具有相对静止的特征;所以,这种能够相对有效地探讨和研究中观领域自然物质对象的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并不是根本不能被用于探讨和研究社会实践过程的相对静止的维度,而是恰恰相反――包括诸如社会统计学在内的、运用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各种“社会科学”已经有效发挥的种种作用,实际上从不同的角度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要想在今天的实践哲学研究中真正做到恰当地对待和运用这种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研究者必须坚持马克思哲学所具有的既唯物又辩证的科学指导方针,从严格彻底的批判反思精神出发,通过对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进行系统、深入、全面的批判性考察,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地、清晰地确定它的有效性限度,从而真正实现对它进行的严格学术定位(academic location)。实际上,只有通过实现了对它的这种严格学术定位,我们才有可能真正有具体针对性地、实事求是地全面探讨和研究它的学术地位、作用和意义,从而清晰准确地确定它在我们探讨和研究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究竟能够发挥哪些有意义的作用,以及如何才能发挥有意义的作用。
只有在完成了这样的彻底批判反思和严格学术定位任务的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通过彻底扬弃这种为西方哲学传统所特有的,从总体上来看并不适合于探讨和研究社会实践过程的唯理智主义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逐步走上探索并找到真正适合于探讨和研究社会实践过程的、崭新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正确道路。而要完成这个任务,我们显然必须非常清楚地认识究竟它的关键性缺陷是什么。在我看来,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根本缺陷,一方面表现为就研究内容而言的既忽视现实存在的社会,又忽视现实存在的社会个体;另一方面,就研究模式而言,也表现为忽视以生成、变化和发展为本质特征的被研究对象的历时性维度。正因为如此,我自己经过长期摸索而在数年前提出并一直不断加以完善的 “社会个体生成论”(the social individual growing-up theory)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有可能为我们进行这样的探索提供一条富有启发性的基本思路。
三、社会个体生成论为什么可能成为富有启发意义的基本思路
所谓“社会个体生成论”,是我在以往长期进行西方哲学研究,特别是结合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进行社会哲学探索和研究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个基本思路和一系列相应的基本观点。[4] (P2-5) 概而言之,它力图通过既批判扬弃迄今为止一直存在于西方社会哲学和社会理论之中的,使社会和个体处于分裂对立状态的种种做法;同时也实事求是地继承并发展以马克思为杰出代表的,充分强调被研究对象的历时性发展过程维度的基本立场和研究模式,突出强调这种社会和个体的分裂对立状态完全是观念性的,主要是由作为西方哲学传统主流的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造成的,因而只有创立把被研究对象的共时性维度和历时性维度有机统一起来的、社会和个体相互生成的“生成视角”(growing-up perspective),才能真正恰当和有效地探讨和研究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在内的所有各种被研究对象,特别是才能真正恰当和有效地探讨和研究与中观自然物质对象截然不同的,既改造客观世界又改造主观世界的社会实践过程。第一,包括学术研究者在内的任何一个现实社会个体,都生存于某种以历史文化传统和具体社会现实为实际背景和现实环境的,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会互动过程进行的实际生成过程之中;而这种现实存在和不断生成变化的社会实践过程,则既是这种生成过程的现实母体和基本前提,同时也是其最重要的核心组成部分,以各种方式不断发挥着直接或者间接地决定其他所有方面的作用。第二,这种以实践为基本内容和主体部分的生成过程包含着两个有机统一的方面。其一是现实社会个体通过各种既具有历史性又具有现实性,既有冲突又有协作的社会互动过程,不断承担、变换内容日益丰富和形式日益多样的社会角色。其二则是个体的主观世界由于这些社会互动过程而不断得到生成和提升,达到越来越高的精神境界。① 第三,包括学术研究活动在内的人类社会生活的所有各个方面,都是由社会角色、社会地位各不相同的现实社会个体,通过这种以实践为基础和核心内容的社会互动过程和生成过程而造成的结果,因而都是这样的社会个体在实践基础上不断进行各种各样的建构和解构过程所造成的结果。最后,包括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在内的所有各种被研究对象,尤其是特定社会个体针对所有这些对象的研究方式、研究过程和具体研究结果,都必须从这种关于社会个体主观世界的生成过程的视角出发进行探讨和研究,才有可能真正加以系统全面的理解。
概略说来,“社会个体生成论”具有的以下三个方面的关键性优势或者根本特征,从根本上决定了它真正能够适合于看待、探讨和研究社会实践过程。
第一,社会个体生成论具有融被研究对象的静态与动态、既定现状与生成过程于一体的基本立场、研究模式和方法论视角。在这里,所谓“成”(up)涉及的是被研究对象之静态的、共时性的现状维度,而这种维度正是上述西方传统哲学的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所集中关注的对象。因此,社会个体生成论不仅坚持了所有研究者都必须坚持的唯物主义基本立场,实际上也通过批判扬弃而实事求是地肯定和吸收了西方唯理智主义立场的合理成分。另一方面,社会个体生成论的方法论视角所谓的“生”(growing)则通过充分强调研究者只有进一步集中关注被研究对象之动态的、历时性的生成维度,亦即只有充分关注和认识被研究对象之“所以然”,才能更加系统和全面地认识其“然”,才能将被研究对象实事求是地置于由过去、现在和未来构成的整体性生成发展脉络之中,加以系统全面的探讨和研究。因而破除了这种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仅仅以孤立、静止、片面的方式,对待和研究所有各种被研究对象,特别是对待和研究社会现象所出现的种种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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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正因为具有上述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社会个体生成论根本不像上述唯理智主义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那样对包括实践活动在内的几乎所有各种社会现象都无能为力,而是完全有能力把既改造客观世界、同时也改造主观世界的现实社会实践过程,当作一种不断发展变化,构成人类社会其他所有生成过程之根本前提和现实母体的,具有来龙去脉的现实生成过程而加以探讨和研究。简而言之,无论是主要改造客观世界,还是主要改造主观世界,特定的社会实践过程实质上都是既作为现实个体而实际存在,又作为具有特定社会身份和社会地位的“社会人”,出于特定的欲求、目的和动机而进行的具体改造某种对象,从而通过生成(“创造”)某种新事物而实现自己愿望的现实活动过程。而这种既包含由过去、现在和未来共同构成的历时性维度,更进一步拥有极其鲜明的“改造―创造”特征的现实社会实践活动,显然是上述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所无法加以研究的。
第三,综观西方哲学史上自觉不自觉地以上述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为依据的各种实践哲学观,它们基本上都没有真正涉及现实存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和个体的互动过程和相互关系,更不要说把这些内容当作社会实践本身的主要内容来加以系统详细的探讨和研究了。在它们那里,“个体”是既没有血肉和七情六欲,更没有任何社会地位和身份的、远离人间烟火的抽象符号,“社会”则是和自然物质对象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的纯粹“事实”。而这样一来,尽管它们有可能抽象出各种各样似乎能够作为“金科玉律”(golden rules)而存在的“绝对命令”,但在现实生活之中,特别是在活生生的社会实践过程中,这些戒律充其量只能发挥类似“底线伦理”(base line ethic)的作用,实质上是完全与现实存在的实践活动及其结果脱节的,① 因而难以发挥具有明确的现实针对性的规范引导作用。
相形之下,社会个体生成论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根本不是照搬这种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把现实的社会个体参与其中的社会实践过程当作自然物质对象,以“一刀切”的方式来加以探讨和研究;而是在彻底批判扬弃这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基础上,把现实的“个体”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当作以活生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基础和前提,既由“社会”通过各种社会互动过程不断培育和塑造个体,又由个体通过富有创造性的建构和解构过程不断构成并推动“社会”前进的有机动态过程来加以探讨和研究。因此,它在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方面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当然,这样一来,真正既具有学术研究的严肃性又具有充分的现实针对性的当代实践哲学研究,就不会具有这些秉持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研究者所憧憬追求的、永远凝固不变的、绝对的普遍有效性了。从社会个体生成论的角度出发来看,真正具有现实针对性和理论解释力的实践哲学研究结论,根本不可能是以脱离客观现实为代价换取“绝对的普遍有效性”的“实践哲学”理论,而只能是与时俱进的、活生生的、对现实存在和不断发展的社会实践过程提供有效的指导意义的实践哲学理论。
最后需要加以说明的是,我们这里对“实践”与“本体”的严格区分,对唯理智主义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分析批判,以及对有可能成为今后实践哲学研究之现实发展出路的社会个体生成论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模式的论述,本身都具有非常强烈的探索色彩,而不是“一锤定音”式的结论。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霍桂桓. 论实践的主体超越性――社会个体生成论的实践哲学观概要[J]. 哲学研究,2005,(1).
篇3
人文地理学是以人地关系研究为核心的学科,人文地理学对人地关系的研究既和自然科学有关又和社会科学有关,所以在研究方法上表现为自然科学方法论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结合。
人文地理学的研究对象——人地关系,本身就具有浓厚的哲学色彩。人为地理学的发展自古以来就有着擅于不断地吸收新的科学、哲学思潮的优良传统。历代哲学家对人与自然的论述无不深刻地影响着人们对人地关系的认识。
人文地理学发展以来,有多种哲学方法论被提出来,其中很多只不过是哲学的变种,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类:经验主义方法论、实证主义方法论、人本主义方法论、结构主义方法论。下面笔者将详细介绍四种人文地理学哲学方法论:
1经验主义方法论
经验主义一词原本意指古希腊医生的经验,拒绝一味接受当代的宗教教条,而是依照所观察到的现象为分析依据。先由感受而得到经验,然后经过适当归纳或演绎,才形成知识。在哲学发展上,经验主义一直和理性主义作为对比。
人文地理学像绝大多数学科一样,都起源于经验主义的实践。从人文地理学的发展历程来看,从古典地理学发展到近代科学知识的分化发展,地理学者们一直就在想法设法获取地球表面更多有用的知识,地理学就是对地球的描述。大自然及人类社会构成的地理环境系统非常复杂;地球表面和抽象的人地关系又带有强烈的综合性和区域性。
经验主义方法论的特征是:观察是重点,调查及实地研究紧随其后,然后进行经验判断与评价,最后得出结论。人文地理学家时常从观察人文地理现象的某个方面开始,通过分析研究资料,寻求发现具有普遍意义的模式。
2实证主义方法论
实证主义是强调感觉经验、排斥形而上学传统的西方哲学派别,又称实证哲学。实证主义开始于19世纪法国哲学家孔德的“实证哲学”,实证科学是建立在证实原理上的。人们认为事物是真实的,是因为人们认为建立起真实性的方法是合理的。根据实证主义的观点,一种科学理论由一特定的演绎系统构成,该系统包括两组因素:一组初始命题(或者假设),一组由系统内规律。
人文地理学是最后广泛采纳实证主义方法论的社会科学之一。实证主义方法论被引入人文地理学是在20世纪50年代中晚期的美国。从那个时候它就迅速的传播开来,到60年代末实证主义就已经支配着整个北美和大多数英语国家的人文地理学。
人文地理学采用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原因是,现在方法的并不合理,再一就是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和政治学中实行的科学的社会学具有巨大引力。
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具有吸引力的地方是其具有的数量化性质:以数学或者统计学的形式,以一种精确的、可重复性以及确定性的方式表达研究成果。
3人本主义方法论
人本主义方法论的特征是:他们关注于有思想的生命,关注的是人类,而不是关注以机械的方式对刺激作出反应的非人类。人本主义目标是认识人类活动的真实性,这个目标以及为达到这个目标而设想的手段就代表了社会科学哲学的发展。
人本主义方法主要有三种:理念论、实用主义、现象学及其亲属。
人本主义哲学及其方法论对人文地理学的影响都是潜在和间接的,它们并没有向人文地理学提供一种直接的方法,只是从这这种哲学中引入对人的经验和人的主观性的重视这样的观点,并作为武器来反对实证主义地理学那种忽悠人的地位的观点。
人本主义地理学研究内容大多涉及历史地理学、文化地理学、社会地理学等领域,突出集中在人的行为方面的探讨。
人本主义地理学弥补了实证主义研究的不足,但最大的弱点则在于它的唯心主义倾向,把一切客观存在看做为人的心理构成,事实上构成人的感应行为的基础是客观环境世界。
4结构主义方法论
结构主义起源于法国,后扩展至整个欧洲大陆。但结构主义不是一个统一的哲学派别,而是由结构主义方法联系起来的一种广泛的哲学思潮;其观点大多与一定的专门的学科有联系。纪本嵩认为注重结构、强调对结构的分析是结构主义者具有的基本原则。这基本的原则展现为五个主要特征:整体、关系、消解主体、自调、转换。
整体:结构主义者认为,注重整体是研究事物本质的唯一途径,而事物的部分或因子仅是通向研究事物本质的要素。
关系:与整体和部分的特征相比,关系的涵盖面更广,其内容更丰富。它不仅紧密相关某研究对象的整体与部分,而且统摄宇宙万物间的各种系统。
消解主体:其意是人失去了他是万物中心的位置;人不再是测量万物的主人,而是系统中的一个因子。
自调:自调是结构主义者在解释系统之所以存在时所认定的根本原因。
转换:结构主义者所提倡的转换,其性质则是强调部分与部分、部分与整体间变化的动态性。
结构主义对人文地理学最主要的影响有两点:1、从结构的整体性去认识事物,这从地理学家强调研究区域的整体性和人地关系系统性可以看出。2、试图超越地理因素寻求深层结构来解释地理现象。千差万别的人文地理现象是表层结构,而要真正解释则需要把握人地关系系统中的深层结构。
作者:刘昊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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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疗效标准参考文献[8]:(1)治愈:皮损症状全部消退,瘙痒症状完全消失,有效率达100%;(2)显效:皮损症状大部分消退,瘙痒症状明显减轻,有效率达70%以上;(3)有效:皮损症状部分消退,瘙痒症状有所改善,疗效率达30%以上;(4)无效:皮损症状无明显消退,瘙痒症状为减轻或临床症状反见恶化,有效率未达30%。有效率=(治疗前皮损和瘙痒评分-治疗后皮损和瘙痒评分)/治疗前皮损和瘙痒评分×100%1.5统计学分析数据分析采用SPSS19.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等级资料采用秩和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结果
3组患者治疗前后临床症状轻重程度均有变化,组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3种治疗手段对湿疹患者临床症状均有改善作用;治疗后症状改善方面,治疗1组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治疗2组与治疗1组、对照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耳穴放血疗法联合西药口服组的疗效显著优于单纯西药口服组。3组患者治疗前后总疗效的比较结果显示,治疗1组总有效显率显著优于对照组(P<0.05);治疗1组总有效率高于治疗2组,治疗2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但差异均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耳穴放血疗法联合口服西替利嗪治疗湿疹的疗效明显优于单纯口服西替利嗪,单纯耳穴放血疗法与单纯口服西替利嗪的疗效效果相当,见表2。3组患者治疗前后EASI得分的比较结果显示,治疗前3组患者EASI得分无明显差异(P>0.05);治疗后治疗1组和治疗2组EASI得分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3。2.43组患者不良反应比较患者在1个月的治疗期间,治疗1组中有5例患者出现较轻的头痛症状,治疗2组患者无任何不良反应,对照组中有8例患者出现较轻的头痛、嗜睡症状,表明耳穴放血疗法的耐受性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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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教学设计研究方法的简述
教学设计处在教育技术学的核心位置,其研究是否成熟可以作为教育技术学是否成熟的一个标准。然而其理论研究仍存在许多困惑和误区,一些研究者常常将教育科学的研究方法用来作为教学设计的研究方法,用学习理论研究方法来推衍教学设计理论研究方法,一些研究常出现“偏”、“错”、“越”的状态,而且有的研究者分不清方法论与方法的区别,将二者等同,这里有必要对其进行说明。
方法论是指导研究的思想体系,包括基本的理论假设、哲学取向和原则,它关注的不是某一具体研究方法,而是对指导现有研究方法运用的理论体系的反思。[1]方法论在不同层次上有哲学方法论、一般科学方法论、具体科学方法论之分。科学方法论,包括培根的实验方法与归纳逻辑、笛卡儿的数学方法与演绎逻辑,以及贝塔郎菲的一般系统论方法。关于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探索实现主客观世界相一致的最一般的方法论是哲学方法论;研究各门具体学科,带有一定普遍意义,适用于许多领域的方法理论是一般科学方法论;研究某一具体学科,涉及某一具体领域的方法理论是具体科学方法论。[2]三者之间是互相依存、互相影响、互相补充的对立统一关系;而哲学方法论在一定意义上带有决定性作用,它是各门科学方法论的概括和总结,是最一般的方法论,对一般科学方法论、具体科学方法论有着指导意义。
教学设计方法论是指导教学设计研究的思想体系,其演变受西方哲学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影响。因此,它的研究主要有如下两类方法论作为其支撑:一是理性主义教学设计观,即科学主义教学设计,主要是以客观主义的决定论为基本原则,以可预测和线性为基本特点,强调教育教学的规律性,强调知识的明确表征以及教学设计研究体系的规则化和研究结果的普遍适用性。二是人文主义教学设计观,即后现代主义教学设计观,主要以建构主义为理论基础,肯定了人的意志、人的存在、人的生命以及人的本能冲动,强调知识不是纯客观的,而是根据教学情境进行反思、诠释、批判、行动、共同构建、实践、欣赏和进行艺术化的工作。由于超文本技术及网络技术开放性的特点能很好地实现建构主义教学设计的思想,所以后现代主义对教学设计的影响越来越大。
然而我们不难看出科学主义教学设计与人文主义教学设计都各自把握了教学过程的一个方面,要么看到教学的规律性,要么只关注教学过程的复杂性,二者对教学过程的认识都是片面的。从两级走向多级是教学设计方法论选择的必然。然而面对教学设计理论研究的诸多问题,应该从哪些方法上进行选择?什么方法是最适宜的?下文将给以建议和对策。
二 教学设计研究问题的取向
对于教学设计研究方法的探讨,只有在明确教学设计研究取向的前提下进行。否则就是“纸上谈兵”或“避重就轻”。教学设计从产生至今,研究取向正在逐步发生着变化,研究这些取向发生的变化,以及研究它的现状和方向,对于合理选择教学设计的研究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教学设计在我国研究的20多年中,对于教学设计研究方法的阐述,杨开城先生的研究比较详尽。他认为,教学设计研究取向大致可分为两种:基于教学策略要素或教学模式(以下简称基于策略/模式的教学设计)和基于学习活动的教学设计。[3]这两种研究取向的不同主要体现在要素间关系上,基于教学策略/模式的研究取向将教学方法、教学媒体、教学组织形式等要素看作是并列关系。而基于学习活动的教学设计的研究取向认为学习活动是达到学习目标的最核心的方法性要素,学习活动、学习环境和知识传递这些方法性要素形成了明显的层次和从属关系。
陶丹在《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教学设计》一文中,根据1994――2007年的文献分析,教学设计的研究问题可以分为三类:(1)本体论研究:“概念,含义,定位”、“历史,新发展,趋势”、“研究方法,方法论”、“模式,模型,框架”和“设计原则”五类研究;(2)理论基础研究:“理论基础,基本理论,设计观”的研究;(3)应用研究:“课件、网站、课程等设计方法”和“应用中具体问题解决”两类研究。在这三种研究中,本体论研究大约占53%,理论研究占26%,应用研究占21%。[4]可见研究者通常放在本体论和理论基础研究上,而应用实践相对较少。这就导致很多教师在教学中只是将教学设计作为一项任务去完成,而不会真正发挥其价值。另外,很多教学设计的研究者经常会产生“亦步亦趋”的状态,因此对于文献所分析的内容并不能完全说明教学设计应研究的内容。那么教学设计应研究什么?我们需从其根源进行探讨。
加涅说,教学设计的核心目的是“促进人类有效学习”,这就决定了教学设计的研究应源于教学实践中的问题,研究成果的价值也应在教学实践中得到最终体现。[5]美国教育研究理事会经过多年的研究将大量的教育研究问题归纳为相互关联的三类形式的问题[6]:描述性问题――正在发生什么(理论和描述性研究)?因果性问题――是否有系统性的影响作用(因果效应研究)?过程性或机制性问题――为什么会发生或是如何发生的(因果机制的探寻)?这三类问题的顺序也正好反映了一项研究的大致发展次序及其相互联系。
教学设计研究要解决的最直接的问题是如何通过促进老师的“教”来提高学生的“学”。依据教育研究问题的三类形式和教学设计中的关键概念,我们可以用如下表格来描述教学设计中的研究问题。
三 教学设计研究方法的选择
一般来讲,教学设计在研究时需使用的方法为三种:哲学方法、一般研究方法与专门研究方法。本文探讨的是一般研究方法的选择问题,即研究“质”“量”问题。概括来讲,质性研究通常用访谈、观察、实物分析和民族志的方法来探讨意义解释类的问题,量的研究是通过问卷、实验、测量、统计等方法来检验可概括的理论假设。两者根本区别在于:前者认为有人存在于其中的世界是非常复杂而充满意义的,而且意义的解释是地方性的、多元的,必须通过研究者的主观参与才能理解。后者认为,人世间的事物之间存在相互关系,通过数据分析能够相对精确的揭示这些关系,并能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7]显然前者将简单问题复杂化来揭示意义的多重性和情境性,后者是将复杂问题简单化,才能用量化的方式对现象进行因果关系的计算。
质性研究不同于定性研究,它们的共同是“解释阐释的”,即都对研究现象进行意义解释。但是不同的是,质性研究还要求是“实证的”,不完全是“思辨的”,即不仅需要思考,还需要有实地调查和一手资料的支持。质性研究的规范、系统、相对精确是发生在西方发达国家对量的研究过于泛滥之后,不仅对实证有明确要求,而且在研究程序、方法、技巧以及“效度”“信度”和“研究伦理”等问题上逐步科学化。可以说,质性研究是“后科学的”,是发生在科学主义之后的。
对教学设计研究中的方法选择,不同研究者主张不一。很多时候,针对同样的现象,不同研究者视角不同,也会形成不同的研究问题并使用不同的方法。许多研究者认为,对于研究方法的选择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笔者认为这等同于没说。因为“质量”研究从其本源上来讲所遵循的理论范式、研究程序、操作技术、价值取向都有着本质区别,所针对解决的问题也不相同。另外,很多研究都是质性研究和量化研究综合起来使用,这对于解决问题不失为一种好方法,但是笔者认为要树立清晰的方法体系,在面对不同的问题时,最好有一个明确的方法取向,这样才使得研究准确有价值。
基于上文探讨的教学设计的研究问题的取向,以及教学设计本体论性质和各类研究方法(主要探讨一般研究方法)的性质,我们可以用表2来描述教学设计的方法。本文讨论的目的,不是确定教学设计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独特研究方法,而是针对具体研究内容来明确自己研究方法的属性和选择。教学设计属于人文社会科学,在这个领域主要的研究范式为:实证主义、解释主义与批判理论。量化研究属于“实证主义”,质性研究属于“解释主义”,而行动研究属于“批判理论”。“质”“量”研究都属于“学术导向”,目的是求真,了解和理解事情“是什么”,而行动研究属于实践导向,目的是求善,探讨的是“应该是什么”。在我们教学设计的研究过程中,“质”、“量”研究历来是研究者所崇拜的取向,在这个方面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在近几年,行动研究受到教学设计研究者的关注,笔者认为,行动研究将是教学设计的“第三条道路”,它以反思为基础,认为行动中的知识很难用语言来解释,只能在具体环境和问题解决中才能了解到行动者的“真实想法”。但是行动研究不是一种研究“方法”,因其在研究中可采用量化,也可采用质性方法。但在教学设计行动研究中,大部分人用的仍是量化研究,比如何克抗的《信息技术环境下问题解决教学实证研究》。笔者认为,质性研究将更适合于教学设计的行动研究,因为质性研究强调反思,符合行动者在研究中反思并及时进行调整的要求;质性研究还有对大样本和严格实验的要求,对行动者更便利;质性研究作为一种方法用在行动研究中,还能纠正一些弊端,如研究者的研究内容脱离实际等。
本文关于教学设计研究方法的探讨,笔者认为还存在很多不足,如对教学设计研究内容的概括不够细致,以及对研究方法的选择缺乏实证等,仅仅是依据理论及文献,笔者只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在教学设计的方法研究中有更多的学者可以参与进来,使得教学设计这个桥梁学科能够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3]李文光,杨开城.现代教学设计理论研究的内容及方法[J].中国电化教育,2004(4):12-15.
[2] [EB/OL].
[4] 陶丹.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教学设计研究[J].现代教育技术,2008,(11):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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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生学位论文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衡量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研究生学位申请者根据学位授予要求而撰写的研究论文。它是评判学位申请人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和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学位论文质量的高低是衡量研究生科研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也就是正确地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是研究事实所不可缺少的理论原则、程序、手段、方式和技巧。是保证观察可靠、判断、推理得以正确形成的原则、程序、手段、方式。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学者秦宗熙和穆怀中、谢圣明认为社会研究方法的体系由三个不同层次构成,即一般方法、具体研究方法和具体的研究程序和研究技术。
首先,一般方法包括哲学方法论、社会学的学科方法论以及逻辑方法论。其次,具体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法、个案法、访问法、问卷法、观察法、实验法、抽样法、社会测量法、典型法等。具体的研究程序和研究技术。最后,研究程序包括四个阶段即选题阶段、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一般情况下,学生在论文写作上采取定性和定量研究相结合,采取文献法、历史法、比较法、统计分析法、问卷法、测验法、经验总结法等多种方法相结合使用。
二、思想政治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研究方法分析
硕士学位论文是一个硕士研究生写作水平的展现,而方法的运用则体现了作者研究过程中方法原则程序是否科学合理,这也就直接影响论文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分析得出思政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以传统的理论思辨研究方法为主,缺乏科学的研究方法意识,缺少相应的实证与量化分析
(一)研究方法自陈状况分析
在抽样的华东师范大学2014、2015年30篇思想政治教育硕士学位论文中分析发现,从整体上而言,有90.1%的学位论文明确交代论文研究方法。能清晰单列“研究方法”部分并作“详细说明”和“简要说明”的学位论文的比例比较大,这说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硕士论文的研究方法意识在已经比较高,研究的科学性从总体而言呈比较好的状态。当然,如果把自陈水平为详细说明和简要说明的论文判为“合格”的话,那么合格的比例仅仅有37%。
(二)研究方法的主要类别及其运用情况
总体分析后发现,理论学科硕士学位论文运用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研究法、经验总结法、理论思辨法、比较研究法、历史研究法、调查研究法等。在30篇硕士学位论文中,以文献研究法為主要研究方法的占60%,排名第一;以思辨抽象法为主要研究方法的硕士论26%,排名第二;比较研究法为主占23%;其余还包括历史研究法、跨学科研究、调查研究等等占有一定比例。此外,100%的硕士论文的是融合两种方法以上的综合方法,融合的方式较为多样。
从以上可以看出,研究方法依然以经验研究和思辨研究等传统研究方法为主。文献研究法、思辨抽象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传统研究方法备受青睐,其中文献研究法的使用率100%。新的实证研究方法,如调查研究、访谈法等开始进入理论学科领域,使得研究方法更为丰富和多样化。
三、结论
(一)优点。通过分析30篇抽样可以得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的写作中方法意识逐渐增强,通过本研究的调查分析发现过去单一的研究方法有所下降,对研究具有实际指导价值的学科层面方法论和原则层面方法论急剧增加,这表明高等教育研究的方法论出现了多元化趋向。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研究方法论趋向多元化意味着研究者对研究方法论认识更加深人,这也意味着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方法的多元化。
同时,具体研究方法和研究技术种类多样性,尽管定量与实证研究方法的整体运用中占比例不大,但从调查结果可以说明研究生们已经意识到定量与实证研究方法在研究中的重要性,通过定量与实证研究分析更能确定的各影响因素与结果之间的关系,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研究技术的这一层次是研究方法结构体系中与研究成果联系最为密切的层面。一定的研究方法论和研究方式最终必然要通过具体方法与技术才能展现出来。
(二)存在的不足。通过对样本的分析,可以得出,虽然在毕业论文中很多人都陈述;了研究方法,但是研究方法陈述不够明确,甚至对研究方法本身并不是非常清楚,部分论文对研究方法敷衍了事,有的研究生将实证研究、思辨研究、定性研究、定量研究、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规范研究及跨学科研究、多学科研究当作研究方法。事实上,从哲学和科学方法的角度看,实证研究、定性研究、定量研究、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及跨学科研究、多学科研究都是开展科学研究的一种指导思想,是方法论。如实证研究与之对应的有实验法、调查法等。
定性与思辩研究多,定量与实证研究少。定量研究与实证研究在研究科学性能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从调查结果显示,虽然定量和实证研究有所增加,但从总体上而言,定量和实证研究还是很少。通过案例、实验、非实验、实地研究,用事实情况及真实数据更能有力地证实研究者的观点的文章少。调查数据显示,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方法中以文献法、历史法、比较法这些以叙事性的定性研究为主导,从个人经验出发的感悟性、思辨性研究较多,说明定性研究仍是主要研究方法。虽然随着研究的深入及对研究的科学性的重视,定量与实证的方法逐步受到重视,但比较而言,运用的仍然较少。调查结果显示,在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最常用的定量与实证的研究方法是调查法,最常用的统计分析方法是描述统计。方差分析、差异检验及显著性分析等定量方法在论文中少有出现。
综合上述分析,在培养学生论文写作方法上,我们应该更加注重方法意识,培养学生方法自觉,注重开设方法论课程的质量,提高研究质量,重视定量与实证研究,优化定性与思辨研究的结构,规范研究方法,树立科学研究意识,促进思想政教育学科理论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浩森、潘莉.理论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方法的实证研究--以合肥工业大学理论学科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为例[J], 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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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方法学是1637年由笛卡尔提出的哲学观点,并在西方得到广泛的推崇,笔者将其基础定义理解为;一门学问采用的规则、方法与公理,一套可实现目标的做法及一种特定的做法。美国韦氏大词典[①“韦氏大词典”作为《韦氏新国际英语词典》的习称,参考自《辞海》:1999年版,缩印本,1492页。]①对方法学的释义为“在某种知识领域上,对探索知识的原则和做法而作之分析。”方法学的通用概念是:在某一门学问或所要探索的知识领域上,对所使用之个别方法加以整合,比较,探讨与批判。以方法学为理论背景的各科科学学问都有着自己特定的结构体系,譬如医学方法学、法律方法学、设计方法学等,学问的方法学包括能够支持这些方法之准确性原理。而美术教育的研究,应该也有属于其本身的方法研究体系,即美育方法学。且所涵盖了一系列已编撰好的美术教育建议方法,包括标准美育信息材料,正规教育程序、工作表与图像工具等的总和。
近年来美术教育研究方法概述
融合方法学体系的美术教育发展原理,并非单一解决美术教育问题的某一办法,它是一种具有学术方法精神的理论知识背景,是科学态度与人文背景有效结合的成果。笔者将它视为美术教育学科学术拓展的命脉。要使美术教育研究方法学规律化、妥善化,首先以统计学为基础,整合了近年来有关美育研究方法的理论信息材料与相关文献,美育研究论文及著作内容分布;
表1 20 年来中国美育研究论文和著作内容分布
以思想史为美术教育研究方法
中国美育思想史、西方美育思想史和美育思想史是三大主要内容。美育思想史著作的写作范式表现为以美学思想史为蓝本,分别阐明每一位美学家的美育思想。在此类著作中凸显出古今教育的差异。中国古代的美育思想以讨论儒道两家思想为主,而近现代美育思想的论争焦点在梁启超、和王国维。西方美育思想则重点在席勒的《美育书简》上。这些著作提出;梁启超的趣味教育论开启了中国美育的道路,同一时期的王国维基于西方哲学的“知、情、意”三分法提出全面发展的教育观,基于当时的西方教育发展成就与国情推动了美育的制度化。[[1] 王晓旭,孙文娟,郭春宁.1990年-2010年中国美育研究脉络 [J].美育学刊.2011.6(2);1-11.][1]21世纪以后对中国美术教育思想研究的学术论文几乎是90年代的3倍。学者们以儒释道三家哲学思想为中心,进行深入解读与现代性阐释。其中也不乏一些以南宋程朱理学为基础的论文代表,如潘立勇在《朱熹人格美育的化育精神》中提出,朱熹人格美育的化育之道主要是承继儒家的传统命题。
以思想史作为美育研究方法的例证不在少数,近年来逐渐攀高的中国美育思想逐渐改变了近代以来西学东渐的趋势,这种改变是源于以思想史为研究方向,推进了美术教育研究多元发展的应证。以思想史为切入点的资源整理方法是最普遍的美术教育学科方法论途径,有助于为美育研究提供广泛的理论知识。也概括了一部分以伦理社会发展为背景的美术教育知识体系的历史沿革和发展方向。
以原理为美术教育研究方法
原理的研究方法是美术教育方法论研究的一个重要的支脉,它与美术教育的实施有着密切的联系。原理揭示了美术教育的内在属性,它将观念与动态程序连接起来,并形成一种规律。原理是模式的导论,尽管我们不断更新研究模式,但始终需要原理作为支持,另外,原理决定了可行性,使研究对象不脱离社会与自然环境,而这种无法避免的种种联系,使美术教育原理本身具有鲜明的个性。细化与规范原理的内容,深入原理的内在属性,将使美术教育方法论更实际切入美术教育研究的核心。
正确的教学方法,受多方因素制约:第一是正确的美术教学任务或目标;第二是优秀的教材教科书;第三是教学执行者―――教师的全面素质;第四是教育对象学生的心理、认识和思维全面情况。这四方面原理都从不同程度上制约着教学方法的制定和运用。在实际教学活动中,有一些教学方法是属于静态性质的方法,有一些教学方法则是动态的方法,由美国心理学家和教育家布鲁纳提出的“ 发现法”,意即,引导学生利用教师和教材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亲自去发现结论或规律而成为“ 发现者”;即为动态的教学方法。美术教学中要善于将这两种方法统一起来,以期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2] 王雨中.美术教育方法论.[J].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艺术百家.2007.7(99);175-176.][2]原理的认识角度能够启发引导发现与建设方法,并促进合理改善美术教育教学体制。
美术教育原理研究方法还涉及了美育的性质与任务;内容与形式。从检索结果看,近十年不少学者在原理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有一种开拓性的共识。如拉尔夫・史密斯著、滕守尧译的《艺术感觉与美育》( 2000年,四川人民出版社),凌晓蕾主编的《艺术美育》( 暨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张爱萍主编《美育与艺术欣赏》( 哈尔滨地图出版社,2007 年) 等,都认为美术教育本质上是一种审美教育,它通过美开启人的心灵,以一种熏陶而非灌输的方式对人的内在素质发生潜移默化的作用; 教育行为则是美术教育的实践形态,在高校中展开美育的主要途径; 美术教育从根本上提升大学生的审美趣味和人文素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在高校的现行体制中,美术教育是必不可少和行之有效的素质教育方式。[][1]
以实践为美术教育研究方法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唯物主义基础上改造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所创立的唯一科学的方法论。应证这种方法论的基础正是实践活动,同样,在推进美术教育研究的进程中,实践活动仍然是验证学术知识的重要途径。
以《美国哈佛大学课程体系改革考论―――哈佛通识教育( 美育类) 实地考察报告之二》[[3] ,傅晓微.哈佛课程体系改革考论―哈佛通识教育(美育类)实地考察报告之二. [J].美育学刊:美育实践研究.2011.6 (2):51-60][3]为实例,研究高等学院美术教育课程改革实践研究方法,为我国高等教育美育实践方法研究提供参考。美育类课程作为哈佛新课程体系的缩影,从以“学科”为分
类标准,到以“需要”为分类标准; 从重理论研究方法,到重审美对象“是什么”和“为什么”,“连接”大学院墙内外、学生现在和未来,实现了从美术教育到审美教育的跨越。
尽管美国和世界许多高校把哈佛核心课程体系( Core Curriculum System) 视为现代大学通识教育的模板,但哈佛最新课程改革的首要动因,恰恰是看到这“模板”显在和潜在的弊端。哈佛大学摒弃全球众多高校趋之若鹜的核心课程体系,追求更完美的课程体系,既来自俯视全球的霸气和视野,又来自居安思危的危机意识。这些哈佛精髓,完全可以在中国文化土壤中找到同样的文化元素。也对我国高等教育的积弊提供了大量可资借鉴的积极因素。
哈佛课程体系改革是从自身多维认识到实践过程的衍化,再次宣告了它放眼世界的雄心,从研究实践方法论的角度来说,中国在1990 年先生逝世50 年之际,李祥林的《中国近代美育体系的创导者》指出,蔡先生曾言: “美育的名词,是民国元年我从德文FsthetischeErziehung 译出,为从前所未有。”真正从理论上使美育系统化,在实践中做出显著成绩并有广泛影响。[][1]而当下国内不少学院的美育体制改革也常以旧识推新学,但新学并非是由当下美术教育现状所催进的学术研究方法,实为扩充研究方法而学习、引用、采
纳的诸多办法,其结果大多是改变了学术
路径,而未改变学术研究的大格局。意识
表22009年哈佛新课程体系
寻找美术教育学科交叉点研究方法
有关于寻找学科交叉点的方法,一直是学者们推进学术的重要办法之一。现也有 “跨语境”美学的研究方式可成为美术教育学科探索研究法之参考。如比较受推崇的《高居翰中国美术史文集序》,它说明了学术研究可通过外来参照系的对比发现自身研究领域的盲区。近年来比较显著的学科交叉点是美术教育与语言语义学,美术教育与统计学、美术教育与生态学、美术教育与心理学、美术教育与图像学、美术教育与现象学,而相对传统的学术焦点是美术教育与文学、美术教育与哲学、美术教育与社会学、美术教育与逻辑学等。
以寻找学科交叉点的美术教育学术研究方式极大程度的丰富了学科内容,并为找到新的学术领域和资源提供了有效途径,从美术教育与学科交叉研究分布法的要义来说,所面临的问题的关键是学术价值的体现。在这种研究方法逐渐成型的过程中,也有不少学术思想值得我们学习,如:李欣人在《席勒美育思想对马克思的影响及其当代意义》中指出,席勒美育思想对马克思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马克思“异化”理论的形成和“人性复归”理论的提出。赵伶俐《高校美育―――美的人生设计和创造》偏向于科学化、量化的研究,把美育目标所体现的观念意识和知识分解为一系列的行为、方法和技能,使学生在懂得和了解基本的美学、美育和美育心理学知识的同时,掌握运用美的规律去进行自我人生的理想设计、形象设计和生活设计的方法。[][1] 但也有弊端,如范景中教授就曾经担忧“这种研究以常识碎片的拼凑而扼杀了美术史的魅力,也淹没了智识的光芒,导致了巧取之伪问题泛滥意一时”。而在美育与学科交叉分布研究方法的观念里,可以以笛卡尔在《论方法》中提出的四条理论作为依据:1.普遍怀疑,将一切可疑的知识圈出,剩下绝对正确的内容。2.将最复杂的事物转化为最简易的事物,例如将精神实体化为思维,将物质实体化为广延。[①笛卡尔“第一哲学”特有的哲学术语。就是物质的基本属性 , 即物质的空间属性,即所谓的长宽高, 凡是物质必然占据空间 , 这就是广延 。]① 3.用综合方式从简单事物中,获得复杂事物。4.尽可能累计全面,复查周全,以确定毫无疏漏。这样的思维虽未必适用于美术创作,却可为美术教育方法学系统的形成提供参考,如,将第一条用于学科交叉点的寻找过程中,可相对减少无关知识对学术主题的干预;第二条则利于我们看清多维复杂事物,直击美术教育研究方法的本质与核心;第三条则利于美术教育与各学科知识体系相互碰撞、促进与发展;最后一条则适用于检验学术成果,为成果的实践和学术价值的体现创造可能。
2.5 美术教育部门与学科建设研究方法
近年来不少学院致力于学科探索,潜心研究美术教育的课程设计和教材教法,也有的部分学者特别关注师资建设。在美育课程的目标方面,李开玲、孙景曾在《大学美育课程论略论》中从美术教育的大局观角度提出了具体的美育目标论与课程论,认为美术教育的目标有三个: 第一,现代化的忧思与可持续发展; 第二,教育的使命; 第三,促进生存方式重建。美育课程的功能层面,邢云提出了美育课程设置的必要性,认为美育课程在学校教育中处于核心地位,教育的目标、价值主要通过课程来体现和实施。从师资队伍建设上,特别突出的有孟繁梧从师资的自然状况、素质状况和管理状况进行分析,在指出问题的同时提出了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教师应该具备的素质―――包括完整的知识体系、较强的艺术教育科研能力、更强的创新精神和进取精神以及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比较值得关注的是从艺术管理的课程设置来建设美术教育的新学科。艺术管理[arts management or arts administration]是一门新兴的辅助学科,它顺应时代的需求而产生。和学院制美术教育普通学科相比,它与社会的关系更为密切。艺术管理者担负着双重任务:一方面,要为艺术家营造富有成效的创作环境,提供最佳机会发展其艺术;另一方面,要将由此而获得的成果呈现给理想的观众,为其艺术体验准备条件。在过去2000多年里,艺术家曾自行担当这个责任,而当艺术创作及其展示成为一种生产与营销机制时,人们认识到,艺术组织的领导与管理需要专业技巧。[[6] 曹义强.艺术管理的观念与学术状况.[J].新美术.2007.3(28);4-15.][6]“艺术管理是一门将文化政策、文化社会学、文化经济学、博物馆学和艺术史与管理学结合的操作性学问。艺术管理者需具备商学、财经、经济学、心理学方面的技巧,才能胜任其工作。”这个观点是2007年由曹义强教授所提出的,以他将学科建设中的普遍方法与艺术管理学科特性结合所得出的学术观点来比较我们在以常人方法学取向的角度研究美术类的学科建设,过程中极易忽略学科的特性,我认为曹对艺术管理学科观念见解很值得我们借鉴。回顾一下常人方法学的特征有:1. 行动的权宜性( conting ency) 与规则的说明价值。2. 行动的场景组织与局部索引性。3. 行动的反身性和可说明性。4.研究方法的“独特适应性”。[[7] 周斌.教育研究中的――常人方法学取向.[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1.10(21):9-13.][7]研究人类社会生活是学术者不可忽略的要素,在美术教育研究过程中我们有必要进一步了解常人方法学,但常人方法学并非作为我们学科发展的拼图之一,而是作为一种客观现象参考。且无论是以与美术教育相关的学科发展角度出发,或者依照社会功能变化的不确定性,在美术教育部门与学科建设研究方法中,仍需具有潜在随机性。
3. 美术教育研究方法学趋势
近年来,美术教育研究方法的趋势十分明显,1.逐渐脱离纯理论的研究方式向实践迈进。2.是针对院校性质的改善内容、目标、教材、方法、评估体系。3.是对美术教育与美学关系的进一步深入。5.隐性课程体系与交叉学科的开拓与探究。6.随着社会自然环境与人类意识的改变,发展数字化和实验性教学。对于美术教育研究的发展而言,方法是十分重要的,如在《高居翰中国美术史集序》里,我们发现跨语境研究为美术和美育研究提供了一种参照系,这种外来的参照系往往能照亮容易处于盲区的问题与领域,高居翰善于默记大量的图像,他对视觉材料的评述,具有图文互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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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庄哲学以“道”为核心范畴和最高范畴,他们对“道”的本质属性的规定其实也就是对美的本质属性的规定。老子认为,作为宇宙根本法则的“道”,有两个根本的特点:一是无为,二是无名。《老子》一开始就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气第1章)又说:“道常无名。气第32章)他称“道”为“无名之朴气第37章)。就是说,“道”是不能用普通语言、抽象概念和逻辑思维来把握和表达的。“道”的存在状态,与其说是“有”,毋宁说是“无”:“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徽。此三者不可致请,故混而为一。其上不晚,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第14章)在老子看来,“道”既不是绝对的虚无,也不是绝对的与现象界分离的精神实质,而是“无状之状,无物主象”,是有与无的统一。“无”乃道主体,“有”乃道之用。老子说:“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缴.\"(第1章)有与无,有限与无限,是老子对“道”性质的规定。这个规定,其实也就是美之为美的规定。谢林说过,美是要在无限之中看出有限。一切作用于人的视听感官的美,同时又表现出某种超出视听感官的性质。美作为人类创造的一种社会性质,既存在于一定的物理时空,是实在的,有限的,同时又显现于无限的心灵时空,是经验的,超验的。而老子所追求的就是那种超越感官、诉诸心灵体验、趋于无限的美—“道”之美或可称作“大美”。老子心目中的那种“道”之美,是不可言说的,而只能超越语言,另辟它途。老子哲学对语言有效性的怀疑和对超越感官的悟道方式(“静观”)的推崇,格外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文化中逻辑语言符号以外的艺术语言的发展。逻辑语言难以表达的生命体验,在艺术世界里获得了最大的补偿。从这个角度看,老子哲学开启了中国哲学“立象以尽惫”这一审美式的致思方向,深刻影响了中国美学与中国艺术的走向。
老子哲学的光大者庄子进一步发挥了老子的思想,他认为,用逻辑思维和抽象概念不能把握的“道”,却能够用形象思维和艺术形象去把握和传达它。《庄子·天地》篇有一则窝言说:“黄帝游于赤水之北,登乎昆仑之丘而南望,还归,遗其玄珠。使知索之而不得,使离朱索而不得,使噢垢素之而不得也,乃使象周,象圈得之。皇帝曰:异哉!象圈乃可以得之乎!”在这个窝言当中,“玄珠”是“道”的象征,知是知性(智慧)的象征,“离朱”是传说中黄帝时代视力最好的人,在这里是感官的象征,“噢垢”是语言的象征。而“象圈”即若有若无,朦胧恍惚的样子。窝言的惫思是说,用知性、感官和语言是得不到“道”的,用“象圈”则可以得到。叶朗先生认为,“象圈”就是艺术形象的象征。(见《中国美学史大观》,)应当说,这是极富见地的思想,尽管《庄子》一书并无明确提示,说象圈就是艺术形象。但是,庄子在这里所说的“象周”的特征,正是符合艺术形象的特征,或者可以说,庄子是在不自觉地提出了道家哲学的“美”论。而后来的艺术形象理论正是这一美论的提炼、升华、明朗化和系统化。
二冯契先生认为,西方人比较早地提出了美学上的模仿说(再现说)和典型性格理论,而中国人比较早地发展了美学上的言志说(表现说)和意境理论,这是中西美学思想上的不同的特点(参见《智蔽的民族特征—从中国传统哲学的特点看中国传统文化》)。而意境理论的形成则与老庄哲学有着内在、紧密的联系。“意境”这个词,最早出现于王昌龄的《诗格》。唐代诗僧皎然已专有《取境》一文,认为取境或高或逸,都是“先积精思,因神王而得”,并把“境”和“情”联系起来。他说:“情,缘境不尽曰情。”后来许多人便使用“意境”一词。但实际上,意境理论发端于先秦,魏晋时已基本莫定基础。至唐以后,意境理论则趋于成熟,意境成为衡量艺术品优劣高低的重要尺度。不仅中国艺术的主干诗、书、画崇尚意境,连后来的戏曲、小说也竞相以意境标榜,以至于王国维用意境理论概括了中国传统艺术精神。而意境的真正思想根源正是先秦的老庄哲学。不懂得老庄哲学,就难以真正理解意境的本质。 老庄哲学思想起步的地方,也许并无主观的艺术追求.但是老子哲学对“道”的描述,却斌予其以深刻的美学意味.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第37章这是一种通过否定达到肯定的方法,有人称之为“负的方法”.后来中国美学史上形成的意境理论如重神尚韵,求“言外之意”、“弦外之音”、“画外之景”、“象外之象”等,就是这种“负的方法”的体现。司空图在《二十四诗品》中以意境论诗美,反复强调“象外之象”、“景外之景”、“韵外之致”、“味外之旨”,都是对老子哲学中这一方法的发挥和运用。
庄子哲学更对意境理论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影响。庄子用十分生动的语言写了很多充满哲理的窝言故事,如“厄丁解牛”、“轮扁研轮”、“询俊者承拥”、“津人操舟若神”、“吕梁丈夫挑水”、“梓庆削木为性”等。这些离言都是讲,劳动的技艺达到神化的境界,就成了完全自由的劳动,成了一种美的享受。而这种自由意境之所以能获得,是由于长期的锻炼,对事物的规律有深刻的认识,达到了忘我的境界。这些寓言朴素地把“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的哲学思想体现于,个个具体生动的艺术形象之中,从而构成一种艺术惫境。因此可以说,在庄子寓言里,意境理论已初见萌芽了。后来,正是在老子哲学方法论的影响下,庄子的哲学离言中所包含的这些思想和魏晋玄学思潮相结合,就逐渐形成了中国美学史上的艺术意境理论。
三以诗、书、画为主干的中国艺术,在审美取向上是基本一致的,都可归结为:祟简约、尚自然、求空灵。而这种审美取向也与老庄哲学思想有着内在的渊源。
老庄哲学均祟简尚无,追求以简驭繁、以少总多、执一御万、由无为而达到无不为。老子说:“大音稀声,大象无形.”(第41章)《庄子刻意》篇说:“夫盛静、恬淡、寂寞、无为,此天地之本而道德之质也。”这种思想也反映到中国艺术的审美取向上,如挥格论画“笔墨简洁处,用意最微”,张彦远在《画论》中也说:“笔不周而意周、顾恺之所谓“以形写神”的观点,实际上也是一种抓住描绘对象的神态和特征,以尽量少的笔墨,最深刻地凸显出人物的精神风貌的绘画技法。正因为祟简约,所以中国艺术讲究“意足不求颇色似”。又如刘娜要求“辞约而旨丰、司空图则要求“不著一字,尽得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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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美的根源、美的本质属性是什么,中外美学史上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论文百事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中国美学史上对这一间题的探讨是深受老庄哲学思想影响的,或者说,老庄哲学决定了中国人探究美的本质属性的致思方向。
老庄哲学以“道”为核心范畴和最高范畴,他们对“道”的本质属性的规定其实也就是对美的本质属性的规定。老子认为,作为宇宙根本法则的“道”,有两个根本的特点:一是无为,二是无名。《老子》一开始就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气第1章)又说:“道常无名。气第32章)他称“道”为“无名之朴气第37章)。就是说,“道”是不能用普通语言、抽象概念和逻辑思维来把握和表达的。“道”的存在状态,与其说是“有”,毋宁说是“无”:“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徽。此三者不可致请,故混而为一。其上不晚,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第14章)在老子看来,“道”既不是绝对的虚无,也不是绝对的与现象界分离的精神实质,而是“无状之状,无物主象”,是有与无的统一。“无”乃道主体,“有”乃道之用。老子说:“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缴."(第1章)有与无,有限与无限,是老子对“道”性质的规定。这个规定,其实也就是美之为美的规定。谢林说过,美是要在无限之中看出有限。一切作用于人的视听感官的美,同时又表现出某种超出视听感官的性质。美作为人类创造的一种社会性质,既存在于一定的物理时空,是实在的,有限的,同时又显现于无限的心灵时空,是经验的,超验的。而老子所追求的就是那种超越感官、诉诸心灵体验、趋于无限的美—“道”之美或可称作“大美”。老子心目中的那种“道”之美,是不可言说的,而只能超越语言,另辟它途。老子哲学对语言有效性的怀疑和对超越感官的悟道方式(“静观”)的推崇,格外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文化中逻辑语言符号以外的艺术语言的发展。逻辑语言难以表达的生命体验,在艺术世界里获得了最大的补偿。从这个角度看,老子哲学开启了中国哲学“立象以尽惫”这一审美式的致思方向,深刻影响了中国美学与中国艺术的走向。
老子哲学的光大者庄子进一步发挥了老子的思想,他认为,用逻辑思维和抽象概念不能把握的“道”,却能够用形象思维和艺术形象去把握和传达它。《庄子?天地》篇有一则窝言说:“黄帝游于赤水之北,登乎昆仑之丘而南望,还归,遗其玄珠。使知索之而不得,使离朱索而不得,使噢垢素之而不得也,乃使象周,象圈得之。皇帝曰:异哉!象圈乃可以得之乎!”在这个窝言当中,“玄珠”是“道”的象征,知是知性(智慧)的象征,“离朱”是传说中黄帝时代视力最好的人,在这里是感官的象征,“噢垢”是语言的象征。而“象圈”即若有若无,朦胧恍惚的样子。窝言的惫思是说,用知性、感官和语言是得不到“道”的,用“象圈”则可以得到。叶朗先生认为,“象圈”就是艺术形象的象征。(见《中国美学史大观》,)应当说,这是极富见地的思想,尽管《庄子》一书并无明确提示,说象圈就是艺术形象。但是,庄子在这里所说的“象周”的特征,正是符合艺术形象的特征,或者可以说,庄子是在不自觉地提出了道家哲学的“美”论。而后来的艺术形象理论正是这一美论的提炼、升华、明朗化和系统化。
二、冯契先生认为,西方人比较早地提出了美学上的模仿说(再现说)和典型性格理论,而中国人比较早地发展了美学上的言志说(表现说)和意境理论,这是中西美学思想上的不同的特点(参见《智蔽的民族特征—从中国传统哲学的特点看中国传统文化》)。
而意境理论的形成则与老庄哲学有着内在、紧密的联系。“意境”这个词,最早出现于王昌龄的《诗格》。唐代诗僧皎然已专有《取境》一文,认为取境或高或逸,都是“先积精思,因神王而得”,并把“境”和“情”联系起来。他说:“情,缘境不尽曰情。”后来许多人便使用“意境”一词。但实际上,意境理论发端于先秦,魏晋时已基本莫定基础。至唐以后,意境理论则趋于成熟,意境成为衡量艺术品优劣高低的重要尺度。不仅中国艺术的主干诗、书、画崇尚意境,连后来的戏曲、小说也竞相以意境标榜,以至于王国维用意境理论概括了中国传统艺术精神。而意境的真正思想根源正是先秦的老庄哲学。不懂得老庄哲学,就难以真正理解意境的本质。
老庄哲学思想起步的地方,也许并无主观的艺术追求.但是老子哲学对“道”的描述,却斌予其以深刻的美学意味.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第37章这是一种通过否定达到肯定的方法,有人称之为“负的方法”.后来中国美学史上形成的意境理论如重神尚韵,求“言外之意”、“弦外之音”、“画外之景”、“象外之象”等,就是这种“负的方法”的体现。司空图在《二十四诗品》中以意境论诗美,反复强调“象外之象”、“景外之景”、“韵外之致”、“味外之旨”,都是对老子哲学中这一方法的发挥和运用。
庄子哲学更对意境理论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影响。庄子用十分生动的语言写了很多充满哲理的窝言故事,如“厄丁解牛”、“轮扁研轮”、“询俊者承拥”、“津人操舟若神”、“吕梁丈夫挑水”、“梓庆削木为性”等。这些离言都是讲,劳动的技艺达到神化的境界,就成了完全自由的劳动,成了一种美的享受。而这种自由意境之所以能获得,是由于长期的锻炼,对事物的规律有深刻的认识,达到了忘我的境界。这些寓言朴素地把“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的哲学思想体现于,个个具体生动的艺术形象之中,从而构成一种艺术惫境。因此可以说,在庄子寓言里,意境理论已初见萌芽了。后来,正是在老子哲学方法论的影响下,庄子的哲学离言中所包含的这些思想和魏晋玄学思潮相结合,就逐渐形成了中国美学史上的艺术意境理论。
三、以诗、书、画为主干的中国艺术,在审美取向上是基本一致的,都可归结为:祟简约、尚自然、求空灵。而这种审美取向也与老庄哲学思想有着内在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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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系统医学哲学观培养学生的价值观
随着医学教育内容和标准的全球化、国际化,按国际医学教育标准来评价医学院校及医学生已成为我国医学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一名合格的医学人才,不仅要有较高的医学专业素质,而且应有高尚的医德,只有这样才能把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作为自己的职业追求。医学是一个需要付出毕生精力的学科,因此要有“笃学精术”的品格,要培养学生刻苦求学的意识,尊重科学知识,踏实钻研的精神,树立修身为本的理念。坚持修身为本可以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伦理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未来职场生涯中能够把患者的健康利益放在首位。因此,医学教育应该重视学生思想的“顶层设计”——构建系统医学哲学观,培养医学生具有哲学家的品质:大公无私、谦虚、高尚、沉着、冷静的判断,具备必要的知识,无邪,不迷信,用冷静的思想和理性的经验去探索病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一些西方哲学思潮相继传入,各种流派的思想也纷至沓来,如何明辨精华与糟粕,不被西方的拜金主义思想影响,对医学教育提出了重大挑战。能不能从思想上给学生以“顶层设计”,给学生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教育,在当今医学教育中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主张通过哲学方法论指导医学生的教育与实践,培养医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抛弃狭隘的功利目的,培养超脱的心境,塑造追求真理、探讨医理医源、关怀人类身心健康的精神境界,从而提高医学生自身科学研究与坚持真理、推动社会进步的高尚情怀与素养。对医学生的思想教育中,要突出“人文关怀”教育,把人的健康放在第一位,而只有尊重生命、关爱生命、敬畏生命的理念深入人心,以维护生命作为医学最高使命和职责,医学生在将来的职业生涯中,才能恪守职业道德,才能摆脱“技术至上”“物质至上”的观念束缚,从而构建起医者仁心、大医精诚的人文理念,使思想教育成果延伸和渗透到学生将来的职业生涯之中。
二、以系统医学哲学观培养学生的人生观
传统生物医学模式使医学科学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就是不断将现代科学技术向医学领域持续、全面引入的过程。在生物医学模式下,人们对疾病的研究和对患者的治疗更为专业和深入,生物医学模式极大地促进了医学的发展和进步,提高了临床的诊断率和治愈率,但也存在致命的弱点:重视技术、物质和人体,忽视了人的社会性和心理性。由于科学技术的大量介入,医学的“人文性”正在逐渐地丧失,表现出明显的失人性化倾向。医疗服务的过程也成为工业流水线式的操作过程,只注重结果,而忽视对被服务者的心理关心,只重视“病”的存在而忽视了“患者”。当前,多数的医疗纠纷、医患冲突大都产生于这种失人性化的服务,患者及其家属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感受到医生仅仅是对“病”感兴趣,而忽视“病”的主体——人的心理和社会状态,使其自尊心受到漠视与侵害,从而对医疗过程产生不信任,甚至抵触、对抗。现代医学模式的兴起和发展,使现代医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关系更为密切,使医学研究更多注意到人的整体性、社会性、自然性等属性,使医学教育趋向综合化、整体化、多元化发展,回归到了人文关怀和人道思想上。因此,现代医学教育必须加强医学生系统医学哲学观的培育,使学生树立起宏观与微观、静止与运动、整体与局部及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观,不再以静止的、孤立的、形而上学的方式看待分析生命现象,以应对现代医学模式发展的要求。
基于以上医疗现状,近几年,医学教育把培养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放在了一个重要位置。这些将来从事医疗工作的“准医生”们,如果没有强烈的人文关怀,没有正确的人文理念,很难摆脱“生物医学模式”的影响,要改善医疗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就很难实现。因此,医学教育要着眼于医学生的人生观教育,这需要我们教育工作者以系统医学哲学观来构建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以正确的人生观来构建医学生的职业生涯。我们在医学生教育中挖掘整理当代医学大师的人文精神,为医学生人生观教育积累生动活泼的教育素材,发挥医学大师们的示范和榜样作用,激励和教育医学生。人生观是对人生的目的、意义和道路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对医学生而说,人生观既是对自己人生的看法和态度,也是对他人的看法和态度。通过当代医学大师的人格示范作用,挖掘他们的精神财富,运用于医学人文教育之中,突显他们的榜样的力量,是对医学生进行人生观培养的一剂良方。医学生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以人为本,敬畏生命,善待患者,自觉维护医学职业的真诚、高尚与荣耀,才能担当起社会赋予的增进人类健康的崇高职责。
三、以系统医学哲学观培养学生的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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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哲学课教学需要进一步改革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哲学教学改革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手段、考试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其中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构建适应时展要求的新的教学模式无疑是哲学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所谓教学模式就是“在一定的教学思想指导下,围绕着教学活动中的某一主题,形成相对稳定的、系统化和理论化的教学范型”。[1]哲学教学模式就是在哲学教育观的指导下,围绕哲学理念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系统化和理论化的教学范型。由此可见,一定的教学模式是一定的教育理念的体现,是在一定教育理念指导下的教学方法与形式的统一。
“传统的哲学教学模式是在以传授知识为主的继承性教育体制下形成的,是与应试教育相适应的一种教学形态”。[2]这种教学模式存在着诸多弊端,主要表现在:第一,教学过程以教师“讲”为主,未能突出学生“学”的主体地位。第二,传统教学模式是一种“灌输式”的线性教学,单纯地从教师“传”到学生“受”,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忽视了学生的参与、探讨、反馈,从而抑制了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发挥。第三,从教学内容来看,这种教学模式以教科书为载体,教师往往只重视哲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知识体系的传授,忽视了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和实践体验,这样的教学难免理论脱离实际,促使哲学成为抽象的概念、枯燥的知识,难以引起学生的兴趣,因此,学生往往产生厌学情绪。
二
传统哲学教学模式存在的诸种弊端,与当今的教育发展理念极不相称。当代教育要把培养学生的创新素质作为自身的使命和任务。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指出:教育的首要目标就在于培养有创新能力的人,而不是重复前人所做的事情,使教育从传统的传授、继承已有的知识为中心的功能模式转变为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教育功能模式。因此,在人类已步入知识经济时代的背景下,在素质教育已成为教育改革主旋律的时代条件下,必须变革传统的哲学教学模式,构建适应素质教育的新的哲学教学模式。那么,如何创新哲学教学模式呢?笔者在从事哲学课教学实践中,进行了初步的探索,现略述如下。
(一)启发探究式教学模式
哲学是人们关于宇宙、社会、人生的本源、存在、发展之过程、律则及其意义、价值等根本问题的体验与探求。哲学是给人以智慧和启迪的学问。要体现哲学的真谛,表现哲学自身的魅力,增强哲学教育的感染力,就必须由原来的“注入式”“灌输式”教学转变为启发探究式教学。
1.注重哲学概念的动态性与问题意识
任何哲学概念都不是死板的知识,都是和一定的问题相联系的。在教学过程中讲述哲学概念时,不是先把概念讲给学生,而是通过举例、故事讲述、提问等形式,让学生在感性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概念,再由教师进行补充、完善和系统阐述,从而加深学生对哲学概念的理解和把握。同时,哲学概念及哲学理论本身具有动态性,因此,在教学中既要让学生理解某一哲学概念的基本含义,又要让学生了解某一哲学概念在现时代的变化与发展,以及与这一概念相关的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比如,哲学对发展概念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在现今我们又提出科学发展观,那么科学发展观与的发展观有着怎样的关联?在现代为什么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呢?注重哲学的问题意识教学,有助于启发学生思维,有利于拓展学生的视野。
2.侧重于哲学方法论意义的教学
“哲学不是知识教育、技术教育,也不是政治教育,而是人性教育、素质教育、方法论教育”。[2]哲学不仅是世界观,而且是方法论,即给人们提供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例如,矛盾学说是哲学的重要内容,它不仅论述了矛盾的含义、基本属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辩证关系,而且提供给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所谓矛盾分析法就是用矛盾的观点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即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和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中心、看本质和主流的方法。在教学中,在学生理解和把握哲学基本原理的同时,教师要侧重于哲学原理的方法论意义的探讨,结合国际国内形势、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及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学生感悟、体会、探讨,学生可以自由发言,各抒己见。
3.注重哲学知识背景的教学
任何理论的创立和形成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一定的知识背景下形成的。哲学理论的形成也不例外。例如,在讲述物质观时,并不是仅仅把物质的概念讲给学生,而是首先让学生了解哲学物质观的形成过程。在人类哲学思维发展过程中,古今中外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们对物质概念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浅到深、由不完善到相对完善的演变发展过程。物质观是在十九世纪自然科学取得新成就的基础上对前人物质观的继承与发展。现在国内的哲学教科书关于物质的定义,一般采用列宁给物质下的定义,那么列宁是在什么样的知识背景下给物质下的定义?列宁物质定义的现代价值是什么?通过对这些问题的阐述和分析,一方面有利于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另一方面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哲学素养。
(二)案例教学模式
案例教学法是近年来理论课教学中备受大家关注和认可的一种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选取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典型案例,通过采用“展示案例――学生讨论(或分组讨论)――学生发言(或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概括”的教学模式,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能让绝大部分学生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例如,在《基本原理》教学中,在讲授“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时,笔者运用了1997年全球掀起的“克隆风暴”和1931年爱因斯坦对美国加利福尼亚理工学院大学生演讲时对人类的忠告:“你们只懂得应用科技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通过思考、分析、讨论,学生认识到了科学技术的社会作用具有两重性,体会到了在应用科技的时代,应用技术的人所具有的世界观、科技观和道德观是多么重要。这使当代大学生懂得了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对一个人的健康成长与走向成功是多么重要,从而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运用这种教学模式时,教师要树立明确的目标意识,合理分配教学重点,处理好理论教学与案例分析的关系。在选取案例时要着眼于哲学学科的内在逻辑体系,力求选取反映时代和实践发展要求的案例,做到难易适当,而且要坚持适度原则。
(三)研究性教学模式
研究性教学是一种有创意的教学方法。具体讲,就是教师以课程内容和学生的知识积累为基础,通过引发、促进、支持和指导的研究性学习活动,引导学生创造性地运用知识和能力,自主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一种新型教学思想和教学模式。
在哲学课教学中推进研究性教学,就是要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反思意识和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为此,教师必须创设问题情境,精心挖掘研究性题材。研究性题材既可以是教材中的基础性理论问题,又可以是现实中的焦点和热点问题。例如,在《中国哲学史》教学中,在讲授孟子的性善论时,教师可设置这样的问题:孟子性善论的要旨是什么?其性善论的合理价值是什么?其理论的局限性是什么?四川抗震救灾以后引发了人们对人性问题的大讨论,为什么在大灾大难面前人性的光辉得到了充分的展现?你认为人性到底是什么?在现时代我们又如何认识人性?提出这些问题以后,让学生课后去思考,去查阅资料,然后再在课堂上讨论、概括、总结,也可以让学生就这些问题写小论文。这样既有利于拓展课堂教学空间,又有利于促进学生的研究性学习。
哲学教育的意义在于教化人,促进人的生命和谐发展。在哲学课教学中推进研究性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增大课堂教学的知识容量,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
三
要实现哲学课教学模式的创新,教师必须转变教育观念,转换教师角色。一定的教学模式是由一定的教育理念主导的,因此,哲学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首先转变教学观念:(1)由教学是课程传递和执行的过程转变为教学是课程创新与开发的过程;(2)由教学是教师教学生学的过程转变为教学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3)由教学只关注学科转变为关注人,即关注学生的情绪、情感和价值体验,关注学生的道德生活和人格养成;(4)由教学重结论转变为重过程。与此相适应,还必须转换教师角色。教师要由教学的管理者转变为学生发展的指导者和促进者,要由居高临下的权威转变为“平等中的首席”。另外,还必须改革考试方式,由过去只重视对基本概念、知识点的考核转变为着眼于考查学生运用哲学观点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把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把开卷与闭卷相结合,把理论知识与课外实践相结合。
哲学课教学模式是多样的,哲学课教学模式的创新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哲学课教学模式的创新有待于人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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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论依据
阐述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指导思想(该学科或领域的科学理论中的基本观点)、基本理论依据(综述现当代国内外相关的重要理论观点,具体到人及代表著作)以及其他理论依据(其它学科或领域的科学理论,如哲学方法论、心理学理论、系统论理论、教学法理论等)。
三、研究目标
指课题研究要达到的目标,主要是直接目标。目标要求明确,具有可行性。
四、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的确定就是对教育研究中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对每个部分进行分解,可以列出几个子课题,着重是从哪些方面去开展。其语言应简明扼要。
五、课题研究方法、实施步骤及预期成果
课题研究方法:陈述本课题总体的研究方法和具体研究方法(如调查研究法、行动研究法、经验总结法、文献研究法、个案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并对所采用研究方法的落实措施加以叙述。
课题实施的大体步骤:即确定研究实施过程和时间规划,对研究的具体阶段、安排等做出设计。研究的每一步骤,每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等都要有明确的说明。分为申报与立项阶段(从课题申报的时间起,到课题批准时间止)、实施阶段、结题阶段逐一叙述,包括每个阶段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
课题预期成果:课题研究的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教育论文、专著、软件、课件等多种形式。课题不同,研究成果的内容、形式也不一样,但不管形式是什么,课题研究必须有成果,否则,就是这个课题没有完成。在开题报告中设计出成果形式,可以使研究者明确将来用什么表现研究成果,以便从开始就可以着手努力积累材料、构思框架、进行分工,以利于研究成果的顺利问世。同时也有利于课题管理者据此对课题进行检查验收。
六、课题研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
课题小组成员如何分工合作,在方案中,要确定清楚并明确职责:课题负责人要做好宏观布置和安排。主持人是课题研究的主要实施者,关系课题质量、水平,同是让每个人了解自己的工作和责任。当然在分工的基础上,也要注意全体人员的合作,大家共同研究,共同商讨,克服研究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七、课题研究的经费及设备条件需要。
任何研究都需要一定的研究经费和设备条件,教育研究也不例外。对课题研究有价值的资料,如有关测验题和问卷题等研究工作与材料、经费预算及设备条件的需要,必须写清。但要实事求是,不能多多益善,胡写乱要,要加强管理,监督使用。
——开题报告的书写要求有许多版本,基本的几项差不多,分别从各个方面论述。
知识扩展: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格式要求
(1)题目名称:要求与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名称一致,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段前后各空一行。
(2)学生、指导教师和教学单位署名:学生、指导教师及所在单位(院系或工作单位)在题目下隔一行,居中,格式:学生:× × ×,× × ×学院(系),另起一行居中,格式:指导教师:× × ×,工作单位,署名采用小四号仿宋体。
(3)开题报告正文,撰写格式按毕业设计(论文)的排版格式规范要求。
注2:题目类别是指“研究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创作(设计)”;
题目来源是指题目来源于教师的科研项目、生产/社会实际或实验室建设、其它等。
6. 正文内标题:正文另起一页,论文题目用小二号黑体加粗,居中,前后段间距1行或12磅。理工农医类专业正文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标引(阿拉伯数字与标题文字之间空一个汉字符,不加标点符号,如一级标题1 ……;二级标题1.1 ……;三级标题1.1.1 1.1.2 1.1.3 ……),一级标题用小二号、二级标题用三号、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用黑体加粗、顶格排列、前后段间距0.5行或6磅;文科类专业正文一级标题采用中文序数(如一、二、三、……)标引、小二号黑体加粗、距左边正文边框两个汉字排列;二级标题采用两边加圆括号的中文序数(如(一)(二)(三)……)标引、三号黑体加粗距左边正文边框两个汉字符;三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如1. 2. 3. ……)标引、小四号黑体加粗距左边正文边框两个汉字符。各级标题中的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采用半角times new roman字体。各级标题与正文前后段间距0.5行或6磅。从此页开始编页码。
7. 正文文本:宋体小四号、标准字间距、行间距为固定值22磅、所有标点符号采用宋体全角、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采用半角times new roman体的要求排版,每段首行缩进两个汉字。
9. 参考文献:位于正文结尾后下隔2行,“参考文献”4字居中,采用四号黑体;具体参考文献目录按五号宋体、两端对齐的方式排列,行间距为固定值18磅。正文中应按顺序在引用参考文献处的文字右上角用[]标明,[]中序号应与“参考文献”中序号一致。
期刊论文——[序号]作者(多个作者用“,”隔开,下同).题名[j].期刊名称,出版年(不带“年”字,下同),卷次(期号):起~止页码
专著——[序号]作者.书名[m].版次(第1版不标注).译者(对译著而言)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拓展阅读:网络营销开题报告范文
论文题目:企业网络营销实战分析
副标题:上海瑞东机械有限公司网络营销中的关键词营销
选题的原因:职位是网络营销,比较了解公司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上海瑞东机械有限公司概况: 是一家专业从事包装工业,以“上好用”品牌,集制造与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包装机械、包装材料的包装企业。
论文开题报告:
一.论文的目的和意义
本文所涉及的关键词,根据调查显示,消费者收集信息主要是通过输入关键词在个大搜索引擎来实现的,在上海瑞东机械有限公司的网络营销中起着重要作用,为网络营销的成功提供了重要手段。
二.论文的主要内容
本文主要论述了关键词的由来,重要作用,应用以及在上海瑞东机械有限公司的应用情况、存在的问题、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第一章:主要陈述关键词的由来、涵义、特征。
第二章:如何定义关键词,它在网络应销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章:它在网络应销中的应用和作用。
第四章:它在上海瑞东机械有限公司的应用和作用。
第五章:关键词应销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怎样写开题报告?
三.论文的进度安排
1. xx.3.6-3.10,进驻实习单位,明确撰写开题报告,并对毕业论文写作的工作内容及流程及对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分析方法的具体运用等接受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