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社会哲学论文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劳丹在其《进步及其问题》中,把科学合理性与进步性紧密联系在一起,认为合理性在于做出最进步的理论选择。科学进步则表现在一个理论总体解题效力的提高,即尽量扩大已解决的经验问题的范围,同时尽量缩小反常问题和概念问题的范围。同时,劳丹对“认知社会学”提出了警告:“我们若要研究科学的合理性的社会背景,必须先懂得什么是合理性。”[2]230在他看来,科学的合理性只是意味着整体上遵循科学的方法,并不是说科学家的行为都是合理性的。因而,强纲领SSK的原则不能界定一个值得承认的科学实践方式(即知识社会学),它对科学实践的说明也不能用于说明它自身。劳丹希望社会学家扮演着自己的本分角色,或回到与思想史和认识论完全不相干的科学的非认识的社会学中,或在遵循一定的划界原则的前提条件下进入认识论。在后一种情况下,他建议社会学家遵循一种“外理性原则”。按照这种方法论的约定,“当且仅当那些信念不能用它们的合理性来解释时,知识社会学才可能参与对信念的解释。”[2]217这种思想史家与知识社会学家的分工得到了牛顿·史密斯[3]的支持。牛顿·史密斯认为,至少存在关于信念的最低限度的理性说明,可以用来决定一个确定的信念在一个给定的情境中是否合理。大多数科学哲学是“内在”于科学的认识论之中,区分了科学知识的标准、证据与推理和那些至少在理想上被排除在认识论之外的社会因素之间的区别。在社会学内部,由罗伯特·默顿所确立的规范的社会学传统,目前仍然在美国学术界占统治地位,强调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研究自然科学,但坚持科学制度与规范是主要的研究对象,拒绝社会学介入科学知识的成功内容。默顿学派一直关心的是科学工作是怎么样在制度化与文化中体现出来,恰当地解释它们为什么会脱离了已有的社会规范。
面对着科学哲学家与社会学家如此不公平的分配任务,布鲁尔与巴恩斯提出了强烈的异议。对知识内容在哲学家与社会学家之间不公正的分配,引起了社会建构主义的强烈不满。为此布鲁尔提出了对称性原则。对称性原则是布鲁尔强纲领的核心[4],其具体内容是同一类型的原因应当既可以说明真实的或合理的信念,也可以说明虚假的或不合理的信念。对称性原则坚持,无论真的还是假的,合理的观点还是不合理的观点,只要它们为集体所坚信,就全部都应平等地作为社会学的探究对象,都应诉诸于同样类型的原因获得解释。这就意味着理性的信念和非理性的信念具有同等的认识论地位,理性的信念并不比非理性信念具有什么特别优越的地位。从而否定了理性模式,为其科学合理性的社会学解释模式寻求合法依据。布鲁尔曾经多次举一个例子[5]来说明这种对称性。考虑两种不同的原始文化部落(T1和T2),每一个部落中,都有一些人们传统的信念,以及人们普遍接受的被认为比其他理由更有说服力的理由。每一个部落都有一些用以表达其偏好的词汇。面临着在自己的部落文化的信念与另一个部落文化信念之间进行选择时,每一个人都很自然地倾向于自己的文化传统。对部落的人来说,这些文化传统将会提供可用来对信念的选择进行证明的或辩护的规范与标准。关键在于,社会建构主义认为,他们的选择与评价像这两个部落的成员的选择及评价一样,是与环境密切相关的,并不存在着与环境无关或超文化的合理性规范,并且“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具有偶然性。在一种环境中可算作是某种信念的“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在另外一种环境中会被看作一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因此,社会建构主义所关注的并不是“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它所关注的恰恰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原因”的理由。坚持知识与信仰是一回事。实际上,这就意味着人们只能够依赖于其部落的传统信念来对真理与谬误做出“直接”的肯定。社会建构在社会语境下对科学合理性的一种解读,理性、客观性和真理等概念的全部内容最终被归结为某一共同体采用的社会文化规范,消除了科学合理性的客观理性基础。正如马丁·霍利斯在《社会对实在的破坏》一文中所言,“强纲领的目的是腐蚀掉人们所熟悉的客观性概念之理性基础”[6]。
布鲁尔的上述观点引发了劳丹与他的一场著名的争论。劳丹认为,不论科学研究的个体还是群体,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具有完全不同的产生条件,因而不构成对称性主题。首先,就科学研究的个体而言,他在采纳某种理论信念之前,必须具体说明该理论信念的因果关系和逻辑基础,用因果关系解释理论信念,通过逻辑推论过程完成因果解释,这样就可成为保证其理性信念的原因。与此相对的,对非理性信念的因果解释却需要极为不同的解释,因为它们是“由社会和心理行为的直接行为导致的信念”[7]59。劳丹曾举例说:“如果接受某种信念X是先前接受信念Y和Z自然而合理的结果,那么认为信奉X直接就是由于社会或经济原因引起的就毫无道理了。对信念Y和Z的接受当然也可能是社会因素在起作用,此时我们可以认为对X的接受(在理性上的支配)是社会境况的间接结果。但是这并不能用来反驳以下说法:对于某一思想家接受X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说明是,它是Y和Z的理性结果。另一方面,如果某人接受信念a,而a与他的其他信念b、c……i并不在理性上相关,那么对他所信奉的a的唯一自然的说明看来应该根据理性之外的因素来作出,例如该信仰者社会(或心理)的状况。”[2]207其次,就科学研究的群体而言,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所产生的条件也完全不同。“我们可以设想,人类社会存在两个群体:一个是非理性社会,另一个是理性社会。在理性社会中,人们只能在仔细怀疑之后,而且只能在行动者(指理性社会群体)自我意识到与自然相关部分的因果联系后才会采纳信仰,这些相互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构成理性行动者信念的原因。在非理性社会里,即允许存在认识无政府主义的社会里,每个人可以采用独立于任何公共的认知政策的信仰。每个人或一些人可以有信仰的原因,也可以没有;每个人可以有信仰的证据,也可以没有等等。”[7]62理性社会和非理性社会的信念形成社会机制完全不同,两种不同信念来源于两个不同的社会组织基础,这直接驳斥了布鲁尔的对称性原则。
对上述劳丹论证其不合理假定思想的观点,布鲁尔予以激烈的批评和反驳。布鲁尔认为,劳丹的理性解释模式实际就是“手段—目的计算模型”,该模型不论用于科学研究个体还是群体都缺乏说服力,更无法否定对称性。他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贬低了非理性信念,把非理性信念等同于经历恐吓、贿赂、洗脑或者损伤后的头脑内容。但是,非理性信念和理性信念的产生真的不同吗?布鲁尔认为,理性与非理性的对比不过是表明了“大脑是一个计算的机器”,“理性”表明机器处于运行状态,“非理性”是表明机器中断和失控的标签[8]。机器的运行和中断不过是装置的两种可能的物理状态,这种状态不需要任何先验的评价,“运行”和“中断”的语言体现了对称性原则。布鲁尔还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把对称性理解为“完全因果同质”即同种原因只能产生同种结果。而实际上,同种原因完全可产生不同的结果。
总之,劳丹在这争论中始终坚持外理性原则,坚定地捍卫科学合理性理论。而布鲁尔则一直坚持要用对称性原则来取代科学哲学中的合理性,平等地看待理性和非理性,主张对所有的信念进行社会因素解释。劳丹在这里不仅强调了知识,而且还强调了知识是真实的内容。从这一点来看,像劳丹那样要求把产生真实信念的机制与产生错误虚假机制区分开来的做法看来是合理的,因为它是借助了自然来进行的辩护机制。但如果强调的是“制造过程”,那么要求解释产生信念的机制,而不问其认识论地位如何,同样也是合理的。从这一角度来看,布鲁尔认为除非社会约定,否则不会存在着这样一个过程,能够区分出真与假的信念,这也有其合理的成分。二、以发现的语境取代辩护的逻辑
社会建构与科学哲学之争的关键还在于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之争。科学或更为一般的经验探索,就是利用种种手段去发现世界可能是如何,但无论什么样的结果出现,得服从具有权威的哲学判断,以确保是合理的知识。科学哲学本身就具有某些毫无疑问的评价标准,如一套先验的逻辑范畴,无论是在康德意义上,还是在逻辑实证主义意义上,这套规范都是无时间性的。
社会建构主义关键点在于拒斥这种“第一哲学”,他们认为,首先,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的区分是非常难以进行的;其次,有关劳动分工的问题,也即科学家的工作在前,哲学家的工作在后。这特别在逻辑经验主义的工作中体现得最为突出,他们趋向于把科学哲学视为一种在时间上后继,是寻求对“完成了的”陈述系统的永恒的评价标准。再次,它还会产生出科学家自己在评价他们工作的角色与权利的问题,因为它同样把评价权威置于科学家之上,以致蔑视实际的科学工作者的能力与决定权。
社会建构主义还认为,作为一种合理的论证的辩护模式,消除了科学研究实际上所涉及的艰苦工作。在具有逻辑重构特征的论证被形成之前,(社会学家与历史学家所感兴趣的)几乎所有的艰苦工作都已经完成。但对哲学家来说,论证是很有规则的,它并不会显现科学家实际上所显现的工作步骤。这种重构或许可能表明我们外行人能够接受的科学结论,但这是一种错误,这种错误理想化了认知活动的概念。如果认为这种重构代表着科学家在制造知识过程中的实际推理,那么这与科学家的实践的认知活动无关。
这种区分还具有更进一步的意义。一个更为重要的意义是对发现的(逻辑)理性的明确拒斥。逻辑实证主义视发现的过程为随意的、偶然的、神秘的或幸运的。因此,科学哲学倾向于放弃对历史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或者说其他探索者感到需要进行研究的实际场所的混沌状态的语境。获取带有真理主张的理论的科学家本身就是人,在各式各样的不同的社会与历史环境中获取了他们带有机遇与幸运的成果,但科学哲学家总是要施展他们的想像力、理论与实验方法的严格性来制止这类混乱的语境,他们所制造的理论能够被合法化与建构为真理的命题,他们为科学家制造了带有彻底简明与确定特性的逻辑的评价标准。
在逻辑实证主义看来,科学发现的语境,就像语境自身一样,是不能被化为经验的。但对辩护语境的分析却给形式逻辑以特权。“赖欣巴哈有关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语境的区分的要点在于有关科学数据产生的信息是无关于对这些数据的评价的。”[9]还有另外一种区分,即“内部”与“外部”之分,内部被确定为逻辑的,而外部被认为是经验的或甚至非理性的。社会建构主义的突破点就在于寻求发现中逻辑的作用,寻求辩护中的科学合理性的产生的社会致因。这样,逻辑在发现中就具有作用,社会与心理的因素,最重要的文化因素的“价值”在辩护中也就扮演着重要角色。
随着“价值”一词的引入,两种语境的区分中的问题最终显露出来:传统的科学哲学所持有的发现的与辩护的区分,目的在于强调上述“价值”对理论的评价(规范标准)的无关性。规范并不是来自于经验的结果:两者间有着一个无法逾越的界线。两种语境的区分是逻辑实证主义的中心教条。社会建构主义否认这种鸿沟的存在。因此,从一开始,强纲领SSK与科学哲学的对抗,甚至超过了它与默顿式的科学社会学的对抗。强纲领SSK要求用社会学来取代科学哲学,正如斯奈扎克所指出的那样:“布鲁尔不断地把传统哲学及其‘理性主义’的认识论作为一种特殊的目标。强纲领的整个事业就是特别关注于用社会学来取代所有的传统的认识论,继承了被称之为哲学的所有主题”[10]。
科学哲学家认为观察与推理对辩护是关键的。社会建构主义声称,当他们把观察与推理置于其真实的语境之中时,这些实践看起来并不像是哲学家所归属的辩护的结果。也就是说,科学家不仅是在观察;他们在特殊的场所,为特殊的目的而设计与操作特殊的实验,他们用特殊的测量仪器来计算特殊的样本,他们为特殊的田野研究选择特殊的场所。科学家并不理性;他们解释观察与实验,他们支持或批评猜测或假说,他们推理出结果,他们把模式扩展到新领域。在他们进行的所有活动过程中,他们有着多种理由来进行一种特殊的选择与决定,理由包括可行性、可能的应用、审美价值、其他同事的利益、可能的消费者的利益、对形而上学与意识形态的反映。这些就是包含在“社会”大伞下的各种因素。社会学家主张知识生产就体现在这些混合因素之中,意味着这样的实际实践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脱离了在哲学描述中的理想,知识并不具有传统哲学所描述的那种优越性。
三、以建构论取代实在论
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问题,在波普看来是科学哲学的中心问题,并且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在科学方法论中寻求答案,因为,方法论可以解释科学在提供有关自然的可靠而有效的知识方面的优越性。在波普以前,实证主义认为科学是通过经验积累的经验证据来为理论做出辩护,科学家运用确定的事实来证实理论,如果他们成功了,那么科学就在向真理迈进。波普意识到,这种实证主义的策略会因为归纳问题而搁浅。因此,他更偏向于证伪而不是证实,用猜想代替了确定的真理。科学通过大胆的猜想与严厉的批判而走向真理。科学家从问题出发,走向逻辑概括与基本语句,这些理论概括与基本语句在原则上都是可反驳的。猜想越大胆,科学(客观知识)进步的速度就越快。科学必须接受严厉的判决性实验的检验,尽最大的努力去反驳理论。没有什么理论能够被免于批判。因此,科学不是证实的游戏(寻求与普遍的理论相吻合的证据),而是反驳的游戏(寻求证据来反驳它),科学理论不是确定的真理,而是更加大胆的猜测。波普的证伪主义为区分科学语句与非科学语句提供了一个划界标准。对波普的划界标准,柯林斯认为其问题集中在证伪性的经验证据是否具有可重复性这一点上。可证实性或可证伪性作为一个逻辑条件,而证实与证伪却是实际的观察与实验的过程,波普与柯林斯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争论的焦点在于,证伪是用直白而清晰证据去反驳理论,还是说证伪过程具有解释的模糊性,只有通过复杂的社会磋商来解决。此时,哈里·柯林斯提出了所谓的“实验者回归”的问题:最著名的论证出现在其《改变秩序》一书所讨论的韦伯对引力波探测的实验中。最初的发现刺激了大量在实验上“重复验证”的努力,包括许多物理学家努力建造的“引力波探测器”。结果是一组类似的但不完全相同的探测实验,其中有一些肯定的结果,另外一些是否定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引力波是否已经被探测到的问题同样也是实验是否有能力的问题,什么样的探测器被正确地设计的问题。如果我们知道了引力波是怎样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就能说什么样的实验是有能力的,什么样的探测器是好的。如果我们知道了什么样的实验是能胜任的,我们就能说引力波是什么样的。这样,在柯林斯看来,并不存在严格的标准来判断一种合理的实验结果或者一种好的实验仪器,所有评价仪器的标准依赖于仪器在实验中所产生的结果。这样就导致一种实验的循环:好的实验仪器只有通过其获得的正确结果来定义,而正确的结果只有用好的仪器才能获得。柯林斯坚持认为这种不正常的循环总是要困扰任何实验者。这就是“实验者回归”。在实践中,这种回归是通过科学家之间的谈判来解决的,并且这种谈判并不依赖于任何认识论的标准,而是靠解释学的力量来解决的,特别是由参与这场争论的科学家盟友与其敌人所组成的“核心群”的磋商过程。“核心群”成员的活动,是运用“磋商策略”来打破实验者的回归,其结果是形成各方都感到满意的“适当的科学知识”。正是“核心群赋予社会偶然性以方法论的正当性”[11]。这就不仅对实验证据的确定性,而且对其合理性也产生了怀疑。因此,实验并不能为科学知识提供任何合理的基础。所以,在柯林斯看来,正是科学家之间的谈判,而不是自然界本身决定着什么作为一种有能力的实验,决定着什么才能算作实验结果,因此,这项研究对实证主义的划界标准提出了挑战。确定某些实验是否重复、是否可信,这仅是权力的显现,是一种文化与修辞的游戏,结果,实证主义的划界标准就成为科学家之间磋商的产物,也就是一种社会建构。
总之,20世纪70年代布鲁尔提出了强纲领之后,标志着科学哲学出现了社会学转向,传统的科学哲学也碰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应该承认强纲领的工作是值得肯定的,这主要因为它突破了传统哲学预设的自然科学知识内容不可被社会学家碰的,打开了科学知识的“潘多拉盒子”,打开了科学知识的广阔的社会与文化的分析语境,正确地看到了社会与文化因素是真理不可或缺的一种组成部分。但是,它夸大社会因素的作用,认为社会因素是首要并且是决定性因素,而自然科学知识是科学内外的人们社会交往的产物,科学知识是由人们借助于权力与修辞手段社会性建构出来的;在这建构过程中,自然界只起很小的作用或者几乎不起任何作用。这种贬低甚至完全忽视自然界作用的做法,就切断了知识与物理世界的联系,显然消解了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和真理性,也没有给科学的内在逻辑留下位置。正如曹天予所指出的那样:“在对科学知识的实际产生和演化过程的分析中,一旦自然状态的基本作用被社会语境所取代(在这种社会语境中研究资源以一种特定方式被分配),那么一些认识论术语,诸如实在论和相对主义,应该相应地用社会术语所取代(诸如由某些研究资源支持的最容易得到的证据等)。而这必然导致去消解科学的合理性思想,而科学合理性思想是不可分割地与揭示自然奥秘联系在一起。”[12]因此,对科学哲学中传统问题的探讨,我们不光要重视社会维度,也要更重视自然维度,不能顾此失彼。当然,我们也不赞同科学哲学中的反映论传统,我们应该从理论走向实践,从表征走向干预。这种实践的科学观它包容了诸如自然与社会、理性—非理性、主观—客观、主体—客体、物质—精神、可说—不可说等一系列矛盾的辩证运动,实践范畴因而具有不可还原性和不可分解性的过程客观性。科学实践中所融入的所有的异质性的文化因素都在实践的开放性过程中历史性地注入科学实践的过程,并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制造出科学。这一过程并不是把某些因素强行地化归为单一要素(如化归为自然,或化归为社会),而是一种辩证的综合,科学是在各种异质性要素的辩证的综合的语境之中突现出来的。
摘要:社会建构主义以其激进的姿态向科学哲学提出了挑战,目的是要用社会实在论来取代自然实在论。这种挑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以对称性取代合理性、以发现的语境取代辩护的逻辑、以建构论取代实在论。
关键词:社会建构;科学哲学;科学实践
参考文献:
[1]赖欣巴哈.科学哲学的兴起[M].伯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78.
[2]拉里·劳丹.进步及其问题[M].方在庆,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
[3]SMITHWN.Therationalityofscience[M].Boston:Routledge&KeganPaul,1981:238-257.
[4]大卫·布鲁尔.知识与社会意象[M].艾彦,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7.
[5]BARNESB,BLOORD.Relativism,rationalismandthesociologyofknowledge[M]//HOLLISM,LUKESS.Rationalityandrelativism.Oxford:BlackwellPress,1983:29-30.
[6]HOLLISM.Thesocialdestructionofreality[M]//HOLLISM,LUKESS.Rationalityandrelativism.Oxford:BlackwellPress,1982:69.
[7]LAUDANL.Thepeudoscienceofscience[M]//BROWNJR.Scientificrationality:thesociologicalturn.Holand:DReidelPublishingCompany,1984.
[8]BLOORD.Thestrengthofthestrongprogramme[M]//BROWNJR.Scientificrationality:thesociologicalturn.Holand:DReidelPublishingCompany,1984:84.
[9]SEAGELH.Justification,discoveryandthenaturalizingofepistemology[J].PhilosophyofScience,1980,47:297-332.
篇2
哲学社会科学在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引导人们主动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高职院校的学生大部分是理科出身,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学习在基础教育阶段非常欠缺,进入大学之后也是以专业技能的学习为主,学生对哲学社会科学知识的摄取不受重视,甚至被忽略,人文素质的培养和塑造对于学生成才和全面发展的重要性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笔者认为,造成目前这种状况具体原因如下:
1.1社会因素:哲学社会科学教育遇冷
近年来,在高职教育迅猛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违背教育规律,急功近利发展的现象,突出表现为高职院校不断重视自然科学知识的传授,一味加强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忽视了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在学生职业道德以及人格的养成过程中的熏陶教化功能。我国高等职业院校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应运而生,目前又普遍面临着学生就业困难以及社会对人才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严峻挑战。因此,从“实用”角度出发,校方纷纷加大了对学生专业知识技能的培养力度,在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实训设备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再无精力顾及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教学。再者,高职教育学制短,专业教学任务重,校方更重视实训课程的质量,技术理论课次之,而哲学社会科学教学基本流于形式,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查起来非常必要”的状况。
1.2学生因素:素质堪忧
目前,高职生源大多列在第四、五批中录取,生源的教育背景不同,文化理论功底较薄,甚至大多数理科学生基本上没有学过哲学常识,无法适应起点较高的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教学,较多学生反映难以理解其基本内涵,理论学习上通常表现为放弃,进行“学职业技术不需要社会科学理论”之类的消极宣传。全球化的浪潮带来西方各种思潮和价值观的涌入,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现代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与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压力无一不猛烈冲击、影响和改变着高职学生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泥沙俱下,由于过于注重经济的发展而忽略精神文化方面的内涵建设,致使某些学生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远远多于对精神信仰的追求,对现实主义的关注极大地超过了对终极价值的思考,导致学习动力不足,学习目标不明。
1.3师资、教材因素:师资力量欠缺、教材脱离
实际高职院校大多数由以往的中专院校“升格”、“整合”而来,本来哲学社会科学师资力量就普遍薄弱,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数量极少,大家、名家更少。办学规模急剧扩充,更导致师资严重不足,以往的小班授课不得不改为大班开讲,或者非思政专业背景或非哲学专业背景的教师客串,课堂教学效果大打折扣。极少数教师还没能做到对的“真懂、真信”,在教育教学中忽略对学生的意识形态教育,对一些西方学术观点缺乏正确地分析和批判,把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只是当成纯粹的知识传授课程来对待。当前高职院校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因为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思想内容单一、是非标准简单,割裂了厚重的理论与鲜活的实践之间的血肉关系,变成了干巴巴的教条,空洞无力的说教对高职学生的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的教学效果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
2高职院校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教学的作用
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教学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1有助于将青年学生培养为“社会人”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教育,要求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帮助学生明确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远大的理想、陶冶高尚的情操、强化良好的公民道德意识、锻造坚强的意志品质;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文素养;教导学生立足现实、放眼未来,遇事客观理性、不轻率、不浮躁、不盲从、不走极端、不急于求成;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正确把握时代脉搏、正确把握自己的人生道路,对现实社会作出正确的思维判断和价值选择。理工科专业的高职学生同样应当且必须具备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政治法律素质,才能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增强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自觉性,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坚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信念。而优秀的人文素质、健康的人格情操和积极进取的精神品质是自然科学教育无法实现的。当前我们生活在气象万千的网络时代,各种文化思想的激荡、西方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冲击、某些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对青年学生的影响都不可低估,价值观念的碰撞、行为准则的差异,导致学生的诚信缺失、心理失衡、道德失范、精神失落等。在协调社会环境变化与个人行为习惯的矛盾中,哲学社会科学倡导的科学认知方法、科学精神理念,对于人际关系、资源配置、社会平等与公正等方面的研究和在文化生活、意识形态、价值取向及人生态度等方面的关注,一定程度上为学生确立了精神支柱,营造了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氛围。
2.2有助于将青年学生培养为“聪明人”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与自然科学是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具有揭示自然、社会、思维发展规律的作用。高职院校通过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充实学生的文化理论知识,不断更新和优化各类知识结构,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能力和处事能力、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增强学生的创造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有利于高职学生思辨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的提高:一方面,鼓励高职学生延伸科学思维的空间,扩展辩证思维的跨度,培养学生整体把握客观世界的全局意识和辩证思维能力;另一方面,激励学生敢于打破传统思维的定势,开阔知识视野,拓展思维领域,鼓励学生进行批判性质疑,激发学生丰富大胆的想象力,突破所学专业领域的限制,了解和掌握其他专业学科的知识和方法,更好地适应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需要。近些年来实施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颇具成效,验证了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有着自然科学教育不可比拟的独特功能。因此,高职院校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力促社会人文教育与自然科学教育的结合,才能培养学生勇于实践、不断创新的时代精神,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自主创新的能力。
2.3有助于将青年学生培养为“职业人”
任何实践活动都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没有正确理论的引导,高等职业教育将迷失方向。高职院校应意识到高职教育的目的并非“制器”而是“育人”,过分强调专业教育、重视自然科学知识的传授和专业技能的训练,轻视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忽视了对学生人文精神的陶冶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会导致学生人文底蕴的欠缺和人文素质的低下;会导致学生在思想道德、文明礼仪等方面不能达到相应的要求;会导致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差以及道德失范等严重问题,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就业和进一步发展。高职院校重视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才能使学生在人文精神的熏陶下,成为以德为先、以俭为本、爱岗敬业的人才;成为吃苦耐劳、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学以致用的人才;成为视野开阔、素质全面、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兼备的人才;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和满足就业市场的需求。高职院校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注重理、工、文的相互渗透,才能使学生一方面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职业拓展能力,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提升自身的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具有对工作对社会的高度责任心,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篇3
1对文化和体育文化的认识
长期以来在文化研究领域,对文化的定义是艰难的,这主要反映在文化定义的众说纷纭及其内容的丰富多彩方面。目前,学术界公认的意见认为,被称为人类学之父的英国人类学家 E·B·泰勒,是第一个在文化定义上具有重大影响的人。他在《原始文化》“关于文化的科学”一章中说:“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讲,是一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1]”。此后,学者们不断地提出新的观点各学科、学派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赋予文化以不同的定义.关于什么是文化?到目前为止竟然已经多达 200 多种的定义.文化定义本身成为一个有趣的、争论不休的学术现象.笔者认为,“文化”最根本、最深刻的涵义是——人化.一切“文化”的含义都是从这个根本涵义发展、引申而来的.或更理论化地表述为——“人们(个人和群体)积淀在自身心理、意识及各类行为中的人化状态和内在活动模式”,它是一种“客观存在”。
《体育运动词汇》中对“体育文化”的定义是:“体育文化是广义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综合各种利用身体练习和提高人的生物学和精神潜力的范畴、规律、制度和物质设施.”而有些人认为:只有和书本、脑力劳动结合在一起的事物才是文化,而体育是体力活动,不是文化.这种认识是狭隘的“文化观念” 造成的.体育的英文词汇正规使用的 physical culture 的意思就是“身体文化”.在国外,大多数西方人都是把体育当作一种文化来看待的.为什么说人类的体育现象是一种文化现象呢? 有学者认为最主要的论证有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在体育现象中的活动具有后天获得性特征;二是体育现象中具有文化结构中 3 个层次的完整结构.体育文化显然是一个很宽泛的范畴,它不局限于人们对健身运动技能的认知和掌握,而是一种体育思想理论体系、制度体系和对人类体育文化发展可以发生作用的影响力,是一种在文化层面上对新的人的生存方式的理解和把握[2]。
2网球文化的界定
基于以上分析,本研究认为“网球文化”是网球运动主体以网球实践活动为载体,建立的一整套规范体系和价值体系,以及主体的行为方式和全部的物质产品。网球文化是由网球运动主体创造的,不是与生俱来的。而网球运动的主体是指与网球运动相联系的有意识、有目的、进行网球实践活动的人或社会群体.网球文化必须与网球运动主体的实践活动相联系,脱离“人化”而谈网球文化,会使网球文化成为空中楼阁,它必须从运动主体中汲取营养才能不断繁盛.网球文化不仅要满足人类对自身“身、心、智”的塑造,实现自我创造和自我超越,还要不断满足人类的社会需求,建立与之相应的规范体系与价值体系,才能实现网球文化能被全人类所认同、接受。
3网球文化的构成
从文化的构成来看,有人将文化表述为这样3个层次:表层—人类的各种产品;中层—规范与价值观;内层—基本判断[4]。另外的观点是将文化构成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3个层次。基于此类观点,本人认为网球文化是由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4个方面的层次构成。
4网球文化的功能
运用逻辑推理法,认为网球文化作为体育文化的一部分,网球文化也不同程度地具有体育文化所应有的功能。当今关于体育文化的功能主要表述为狭义的社会功能,也有的学者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把体育文化的功能表述为体育文化的生物功能和体育文化的社会功能。其中主要观点有以曹湘君教授为代表的体育“六大功能”和以鲍冠文教授为代表的体育“三大功能”之说[5]。笔者从体育文化的功能角度着手,认为网球文化的教育、娱乐、健身这 3 个方面的功能,是文化的本质功能,而体育文化的政治功能、经济功能等功能则视为体育文化的非本质功能。
网球文化的政治功能。国际性的网球比赛,不仅是场上运动员个人之间的角逐,而且可以说是国家综合实力的较量。
5结语
篇4
1.2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重要利益相关者重要利益相关者主要是企业。企业是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主要支持者,他们对基地的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实践基地应不断加强和企业的合作以及对社会预期需求进行分析和预测。具体而言,就是加强实践基地与企业以及社会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联系,以顺应经济的变革,并适应以知识应用和信息处理为基础的生产模式的产生。同时,企业也应该参与实践基地的管理,双方人员之间的持续交流能让基地教育与实践紧密结合。实践基地要系统地考虑企业与社会其他部门的发展趋势,创造新的实践岗位以适应学生的实践需求。另外,实践基地还应该和企业共同设计与评估,开发与职业培训相结合的教学过程和相关课程,培养学生的创业技能和主动精神,以方便学生求职。
1.3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间接利益相关者间接利益相关者主要是当地政府和社区。在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中,似乎和政府没有关系,其实不然,因为很多高校都是由政府主办的,政府对高校的发展与壮大拥有宏观调控职能,因此政府对大学生实践基地的建设也能起到一定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有时企业不愿意参与实践基地建设,可以通过地方政府进行沟通与协调。在现代社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一般都是融入了基地所在地的社区,基地对社区的各个方面也已经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给当地社区带来了各种经济和非经济的利益。一个成熟的实践基地,可以为当地带来一定的客源,能够拉动本地消费。同时基地取得的一些科研成果,可以促进社区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从而能够使本地社区扩大社会影响力和提高知名度。
1.4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边缘利益相关者边缘利益相关者主要是高校教师和学生家长等。当前各高校都需要那些既能进行研究又能进行实践的教师队伍。国家要求高校培养实践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因此教师应具有实际操作能力,而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就为高校教师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基地的建设对高校教师专业实践操作技能的提高有一定的帮助,通过在基地挂职、指导学生实习等方式实现技能的提升。同时在基地可以让教师体验与学校的差异,培养其责任感和职业道德,以进一步提升敬业精神。另外教师在基地通过与共建企业的深入接触,可以对自己科研能力的提高和研究领域的扩大有一定帮助,而且也会增强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社会交往能力。家长作为学生学习的投资人,通过学生在基地的学习,能够为学生本人带来较强的就业竞争力,这就会让家长对其子女就业少一些烦恼。但是边缘利益相关者对实践基地的建设和大学生一样,也没有一定的决策权,一般只是受益方。通过以上分析,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发展建设和这些利益相关者有着一定的联系,在他们之间必须要寻求一种平衡,不能只强调某一方面的利益。因此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作为一种较为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在其建设发展中一定要权衡和兼顾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能偏向其中任何一方。
2利益相关者理论在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中的应用
利益相关者作为一种重要的分析方法,把它引入到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基地建设中,利益相关者理论主要可以共同分析如下一些问题。
2.1实践基地制度建设任何一个组织必须要有一个完善的制度来保障其运行,当前,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制度建设也应该随之发展。制度建设是当前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研究重点之一,利益相关者分析对基地制度的形成、发展能够提供一个非常合理的有效的分析框架。这一制度应该在地方政府主导之下由高校具体实施,并且一定要有企业、社区等各方参与其中,因此政府、高校、企业以及社区等就成为了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利益相关方。大学生实践基地利益主体不同,其利益诉求也会有所差异,这就会对基地制度的走向产生不同的效应。因此要想达到各利益方的利益均衡,有必要重构基地的制度设计,对基地进行共同管理就成为了其路径创新的指向,努力使利益相关者各方的摩擦最小化以维持相对均衡的状态。因此,利益相关者理论将对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制度以及高校研究视野的拓展有着极其重要作用。
2.2实践基地内部管理当前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内部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内部管理观念较为陈旧,且有行政化倾向;二是没有发挥好基地的“开发、流动、联合”机制作用,离基地高效运行的理想机制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三是支撑基地的队伍建设滞后,不能满足基地在科研方面的需要,且对基地科研人员管理比较复杂。而利益相关者理论会对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内部管理起着一定的指导作用,该理论主要强调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基地的管理,管理的主体不仅包括实践基地核心利益相关者,也包括实践基地重要利益相关者、实践基地间接利益相关者以及实践基地边缘利益相关者。内部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基地人才队伍管理、基地科研管理、基地相关资源管理、基地运行制度管理以及学生管理等,因此利益相关者理论可以对实践基地内部管理提出可行性建议,以确保基地的健康发展。
2.3实践基地外部共同治理模式针对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利益相关者外部共同治理模式,其实施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能够探索一种利益相关者各方共同参与实践基地的决策。在该模式下,拥有基地决策权的一般不是地方政府和高校,而应该是基地的利益相关者委员会(TheCouncilofStakeholders),该委员会一般由地方政府、高校、企业、社区以及学生等利益相关者代表所组成,它主要在实践基地的资源分配、财务、实践教学安排、基地人事以及其他事务方面参与基地的各类决策和管理。但在现实中会存在一些因素制约实践基地利益相关者委员会的建立与完善,可以借用CLEAR模型作为基地系统化的便利的分析工具,这一模型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即能力(Cando)、意愿(Liketo)、激活(Enabledto)、要求(Askedto)和回应(Respondedto),它会对基地共同管理有一定的帮助。但是这一共同治理模式也不是尽善尽美的,其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实践基地共同治理模式没有考虑治理主体的主导力量、基地的治理权如何对称分布给所有利益相关者各方等。因此这就需要我们对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外部共同治理模式作更深入的研究,以适应新形势的变化。
2.4实践基地教育质量及评价当前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教育质量、质量标准以及质量观逐渐受到教育界的重视,一些专家学者正试图建立一种实践基地的质量观,如对基地的教育质量观进行科学而规范的表述一直是这些学者思索的问题。当前社会对高校人才的规格、类型、层次需求正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这就要求高校培养目标、培养方式也应多样化,以适应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也必须要树立多样化、层次化的教育质量观,以确保和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因此实践基地要从利益相关者的这一共性要求角度为切入点,在多元化教育质量观的指导下,为实践基地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并为其评价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同时,在遵循社会人才需求规律和高校教育规律且能直接反映实践基地教学质量特性的前提下,构建合理的、符合高校现状、能为企业、社区以及学生等各利益相关者接受的一套可行的实践基地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保障实践基地教学质量的提高,最终促进利益相关者各方共赢的各类实践基地建设。
2.5利益相关者视阈下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思路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需要大学生参与其中,同时也是高校、政府、企业和社区等利益相关者主体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实践基地的建设需要相关者各方发挥长久的效能才能实现共赢。在基地建设中要理顺利益相关者之间各种关系,整合资源且合理利用与开发。(1)整合资源,夯实基础新时期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工作要办得有特色有成效,必须要整合多方资源,以夯实实践基地建设基础。具体而言,一是要将市场竞争机制积极引入实践基地建设,采用各种渠道对建设实践基地的重要性进行宣传,积极寻求地方政府与社会的支持;二是要与各级社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企事业单位加强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以获得共建,在高校内部努力让每个院系和专业都拥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实践基地,同时也需要让利益相关者各方在基地建设中承担应有的责任与义务;三是要让实践基地朝着多样化方向发展,各高校依据自身实际不断创新实践基地的模式和功能,探索实践基地的新类别;四是各类实践基地要以项目为依托,充分发挥高校教师与学生的智力和专业优势,优化实践基地环境,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深化高校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最终实现利益相关者各方共赢。(2)构建共建共享机制在高校各类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共建中,主要措施有:一是各类利益相关者关键的主体增加专门性投入,对基地齐抓共管;二是共建的利益方需要多方交流,互通有无,以情感为纽带连接各利益相关者;三是加强实践基地的制度建设,制定一些基地发展的制度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并明确各方责任和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利益各方共同开展的共建活动应该努力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实践基地资源共享就是利益相关者各方共同开发和利用实践基地资源,共享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完善跨校跨行业合作机制,实践基地的资源是非常有限的,一个好的实践基地需要多个主体联合创建,这样能够最大化整合资源,相关者各方之间需要交流与沟通,这既可以拓宽高校的视野和发展空间,又能完善高校人才培养渠道;二是要完善高校、政府、企业等利益各方的合作机制,这样可以避免资源的浪费,又能产生“1+1>2”的资源放大效应,促使实践基地教育资源不均衡、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观;三是构建各利益相关者共享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实践基地教育信息化,组建开放、动态的实践基地教育信息资源库,这不仅是实践基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促进基地教育资源均衡的重要路径。(3)基地运作要分类评估、共同监督高校各类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是对大学生的德育、专业以及素质进行教育的一个重要场所。基地类型不同,其稳固性也有所不同:如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协作关系的实践基地,相对比较稳固,存在的时间较长;高校大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基地或是德育基地,由于受到高校与合作单位情况的影响,在这一类实践基地开展的活动变动性、随意性较大;若某一家企业创办的实践基地,由于受到自身正常生产的制约,大学生参观、考察等活动就要看企业的生产时间而定。因此针对不同类型的实践基地,高校要依据实际情况对其实践时间等环节作出合理的安排,也可以依据协议予以增加或撤销。
篇5
3.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哲学拯救与宗教批判
4.对新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马克思博士论文的一类引用及其注释的讨论
5.伊壁鸠鲁哲学的现实指向与马克思自由观的奠基——重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6.论马克思博士论文对黑格尔哲学的继承与超越
7.哲学“软着陆”的初体验:马克思博士论文的革命逻辑与创新精神
8.国内学者研究马克思“博士论文”成果综述
9.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本体论问题
10.“自我意识”的意义论内蕴: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哲学视野
11.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独特理论贡献——对黑格尔的超越及自我意识哲学的新突破
1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正义思想探析
13.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综述
14.人的“自我意识”具有最高的神性——马克思博士论文述评
15.自我意识旗帜背后的辩证法光辉——重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16.原子与自由——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学解读
17.从“自由的反面”到“自由这个对立面”——从马克思博士论文两个版本的翻译差异看对偏斜概念的理解差异
18.市民社会: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哲学本体论诠释
19.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文本解读方法论探析
20.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伦理向度——兼论其与近代契约论的关联
21.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哲学立场论析
22.主体性“自我意识”逻辑的初步建构——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思想导读
23.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思想探析
24.马克思《博士论文》与恩格斯《谢林和启示》之比较
2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自我意识的政治诉求
26.论“自我意识”的政治学况味——马克思《博士论文》续探
27.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政治哲学思想探析
28.自我意识:从封闭走向开放——论马克思博士论文对黑格尔思维方式的批判
29.黑格尔辩证法在马克思博士论文理论建构中的地位和作用论析
30.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的哲学立场及其与鲍威尔的潜在差异——兼与罗燕明同志商榷
31.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的本体论思想初探
32.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三重向度——兼论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的基本差异
33.读马克思博士论文所得
34.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人的解放维度
3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启蒙意识初探
36.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实践哲学理念
37.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综述
38.马克思博士论文写作背景研究
39.谈当前学科博士培养的几个问题
40.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伊壁鸠鲁哲学
41.马克思博士论文之革命民主主义思想旨趣
42.浅论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的哲学立场
43.自我意识是一个伦理原则——马克思博士论文伦理思想探析
44.自由的追寻与自我意识哲学的局限——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展开逻辑与思想史定位
45.自由的张力——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理论诉求
46.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时间性视域
47.自我意识是一个伦理原则——马克思博士论文伦理思想探析
48.马克思《博士论文》自由思想探微
49.马克思早期政治哲学中的主体性维度——对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思考
50.是地道的唯心主义哲学还是唯物史观的秘密诞生地——马克思《博士论文》与唯物史观的创立
51.自我意识哲学的界限与哲学的出路——简论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动因及体系原则
52.马克思对哲学信念与共同体的反思——对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53.试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哲学观
54.从理想性到现实性——论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向度
5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我意识观初探
56.自我意识自由向现实自由的转变——马克思博士论文自由思想的解读
57.试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伦理思想
58.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原子论批判思想
59.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人学思想解读
60.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现实实践性探析
61.青年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德国浪漫主义思想
62.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批判逻辑演进——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到《德意志意识形态》
63.普罗米修斯意象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实践吁求
64.被异化的“自我意识”与被照亮的思想未来——马克思《博士论文》辩证思想解读
65.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旨趣
66.隐蔽的谢林批判——马克思《博士论文》旨趣新探
67.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我意识观初探
68.理想与现实的双重变奏——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
69.马克思《博士论文》的自我意识哲学观探析
70.马克思早期正义思想的萌芽与发展——从《博士论文》到《莱茵报》
71.对马克思青年时期著作意义和价值的再思考——以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为例
7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关于伊壁鸠鲁的原子偏离运动学说
73.原子世界的哲学原则和结构——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74.青年马克思政治思想分析——以博士论文和《莱茵报》论文为例
75.从马克思博士论文窥新闻契约思想
76.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哲学观探析
77.走出浪漫主义的端倪:重新解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78.哲学的出路——读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笔记
79.马克思对自由概念的本体论证明——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一得
80.关于必然性和偶然性及其关系问题──马克思博士论文和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比较
81.现代自然科学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论偶然性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与作用
8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思想探微
83.马克思博士论文的黑格尔哲学立场论析
84.哲学作为一种救赎方式——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哲学思想解读
8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观探析
86.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意蕴探析
87.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新唯物主义”萌芽
88.青年马克思对黑格尔的继承与超越——以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为例
89.“Idealismus不是幻想,而是真理”——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90.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哲学思想初探
91.青年马克思的物质观——以“博士论文”、《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例
92.作为实践的哲学与世界的哲学化——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哲学思想研究
93.学生时代马克思人学思想溯源——对《中学作文》和《博士论文》的探究
94.马克思《博士论文》关于哲学与现实的关系问题的论述
95.主体性、客体性与唯物主义的两个派别——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
96.试论马克思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创造性转化——以马克思《博士论文》为例
97.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构境论历史思维研究
98.感性是时间的家——从马克思《博士论文》谈起
99.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契约思想研究
100.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关于哲学本质的思想
101.马克思人权思想的起点——《博士论文》所蕴含的人权思想研究
102.《博士论文》:马克思空间思考的重要起点
103.从感性遮蔽理性到理性解构感性——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启迪
104.基本原理专业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定量分析
105.为新时代觅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马克思《博士论文》探微
106.马克思《博士论文》原子概念的辩证法解读
107.《博士论文》时期马克思的实践观
108.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历史主体理论的创造性研究
109.理论学科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法运用的实证分析
110.自我意识哲学探源——关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一点思考
111.马克思《博士论文》辩证法思想初探
112.马克思作为革命民主主义者眼中的市民与市民社会——从《博士论文》至《莱茵报》时期
113.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看他的异化观
114.青年马克思的人学思考之变迁——从《博士论文》到《德法年鉴》时期的文本解读
115.马克思的自由宣言──《博士论文》解读
116.一部充满辩证法理论光辉的杰作——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117.哲学在与现实相互作用中深化发展——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118.自我意识的能动原则──关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一点思考
119.具体的自我意识与定在的自由——论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对青年黑格尔派的超越
120.文艺学:经典、当代与中国化——兼评何志钧博士等著《文艺学:从经典到当代》
121.哲学当代性问题的反思——鉴传今博士访谈录
122.马克思哲学思维方式变革的逻辑进程——从《博士论文》到《德意志意识形态》
123.卡尔·马克思:自由之子——大卫·利奥波德博士访谈(之一)
124.自由何以可能——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125.如何定位赫森科学史的方向——兼与唐文佩博士商榷
126.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对自由的诉求
127.人学思想的初步形成——从博士论文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篇6
篇7
一、论著类(含博士、硕士毕业论文)
成永娜,《乌桓民族关系探析》,烟台大学硕士生论文,2009年。
郭鹏,《十六国时期慕容燕集团文化述论》,西北师大硕士毕业论文,2009年。
闵海霞,《匈奴发展史研究》,兰州大学博士生论文,2010年。
吴松岩,《早期鲜卑墓葬研究》,吉林大学博士生论文,2010年。
蒋东明,《慕容鲜卑兴衰原因探析》,内蒙古大学硕士生论文,2012年。
李莎,《论乌桓、鲜卑的南迁及其对汉匈关系的影响》,渤海大学硕士生论文,2012年。
陶丽根,《拓跋鲜卑早期史地综考》,内蒙古大学硕士生论文,2013年。
郝燕妮,《慕容鲜卑对“中国”认同问题研究》,吉林大学硕士生论文,2013年。
刘洋,《东汉王朝东北地区治理政策研究――以东汉王朝与鲜卑的关系为重心》,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生论文,2013年。
梁云,《拓跋鲜卑早期历史若干问题研究》,内蒙古大学博士生论文,2013年。
周刘备,《唐代诗人眼中的汉代边疆问题》,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生论文,2014年。
李洪波,《两汉时期的马政与边疆安全》,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生论文,2014年。
李焕清,《古代北方少数民族名号与崇山习俗考论》,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论文,2014年。
李路《汉代东北边疆民族文化与汉文化交流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论文2014年6月
张婷婷,《鲜卑族民间美术造型》,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生论文,2014年。
高建国,《鲜卑族裔府州折氏研究》,内蒙古大学博士生论文,2014年。
二、论文类
理论研究综述
傅新民,《融合、消亡、新生――北魏拓跋鲜卑文化改革沉思》,《网络财富》2009年01期。
闫祥云、马成军,《拓跋鲜卑史学自觉与北朝史学编纂》,《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9年02期。
姚胜,《甘英出使大秦原因考》,《塔里木大学学报》2009年03期。
李焕清、王彦辉,《匈奴“瓯脱”考辩》,《史学理论研究》2009年04期。
王平、陈文,《简述东汉前期对北匈奴的政策》,《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04期。
薛海波,《试论汉魏之际东北各民族的政治发展形态――以部落酋豪为中心》,《东北史地》2009年08期。
闵海霞、崔明德,《试析南匈奴未能实现统一的原因》,《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10期。
李治亭,《论边疆问题与历代王朝的盛衰》,《东北史地》2009年11期。
陈得芝,《秦汉时期的北疆》,《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2009年12期。
焦应达,《古代北方民族法律起源探析》,《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5期。
程尼娜,《汉代东北亚封贡体制初探》,《学习与探索》2010年05期。
梁云,《内蒙古地区鲜卑历史的研究意义》,《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0年06期。
秦树才、梁初阳,《〈后汉书〉中国民族史史料概说》,《西南古籍研究》2011年06期。
杨春奋,《中国古代北方少数民族男子发式微探》,《鸡西大学学报》2011年07期。
梁云,《早期拓跋鲜卑研究回顾》,《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01期。
王冉,《论早期鲜卑和东胡的渊源》,《剑南文学(经典教苑)》2012年02期。
付开镜,《魏晋南北朝鲜卑民族性观念的儒家化》,《史林》2012年06期。
周丽莎,《魏晋时期鲜卑之崛起及其被打压》,《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2年12期。
尹波涛,《略论马长寿先生的北魏史研究――以〈乌桓与鲜卑〉为中心》,《西北民族论丛》2013年08期。
李晓标,《区域旅游开发中的文脉分析研究――以拓跋鲜卑民族文化园为例》,《现代营销(学苑版)》2013年10期。
李昆、李建凤,《知网所见鲜卑族族源研究综述》,《青春岁月》2014年01期。
高然,《民族历程与慕容改姓》,《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4年07期。
戴光宇,《试论鲜卑语、契丹语和满语的关系》,《满语研究》2014年12期。
赵红梅,《汉代边疆民族管理机构比较研究――以度辽将军、护羌校尉、使匈奴中郎将为中心》,《黑龙江社会科学》2014年09期。
起源与发展史
李海叶,《北魏时期的慕容与鲜卑》,《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03期。
黄河,《3-4世纪昌黎鲜卑胡姓群体初探》,《东北史地》2010年01期。
赵学政,《诗歌(词)中的北疆游牧史考――以匈奴、鲜卑为例》,《前沿》2010年01期。
殷宪,《拓跋代与平城》,《学习与探索》2010年03期。
李书吉,《拓跋魏代北史实拾遗》,《学习与探索》2010年05期。
曹永年,《关于拓跋鲜卑的发祥地问题――与李志敏先生商榷》,《中国史研究》2010年08期。
潘玲,《西汉时期乌桓历史辨析》,《史学集刊》2011年01期。
刘军,《论鲜卑拓跋氏族群结构的演变》,《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1年01期。
赵红梅,《慕容鲜卑早期历史谈论――关于慕容氏的起源及其对华夏文化的认同问题》,《学习与探索》2011年05期。
梁云,《拓跋鲜卑西迁大泽、匈奴故地原因探析》,《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1年07期。
杨军,《乌桓山与鲜卑山新考》,《欧亚学刊(国际版)》2011年10期。
倪瑞安,《拓跋南迁匈奴故地研究述评》,《东北史地》2012年01期。
穆臣,《慕容鲜卑民族共同体形成考论》,《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07期。
温玉成,《论拓跋部源自索离》,《新疆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11期。
丁柏峰,《简论吐谷浑西迁之后与慕容鲜卑的历史分野》,《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01期。
崔向东,《论慕容在慕容鲜卑崛起中的作用》,《社会科学战线》2013年02期。
王鹏,《鲜卑人觊觎中原慕容世家的“皇帝梦”》,《国家人文历史》2013年02期。
刘宗铭,《简述鲜卑族的起源及发展演变史》,《学理论》2013年03期。
王天蛟,《嫩江流域是鲜卑入主中原的必由之路》,《理论观察》2013年04期。
魏俊杰,《论鲜卑段部的源流和兴衰》,《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06期。
高然,《慕容鲜卑早期历史考论》,《地方文化研究》2014年08期。
文化、社会生活与习俗
高恒天、赵金国,《秦汉时代鲜卑族的道德生活及影响》,《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2期。
徐海晶,《从北朝上层女子看鲜卑族的贞洁观》,《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04期。
孙险峰,《北魏鲜卑人的宇宙观――从鲜卑人的祭天礼制看宇宙观的变迁》,《自然辩证法研究》2010年11期。
庄鸿雁,《鲜卑萨满文化三论》,《学术交流》2012年09期。
王永平,《北魏后期迁洛鲜卑皇族集团之雅化――以其学术文化积累的提升为中心》,《河北学刊》2012年11期。
陈鹏,《拓跋鲜卑七分国人时间异说形成考》,《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2年12期。
吕净植,《鲜卑非瑞兽辨》,《北方文物》2013年02期。
艾荫范,《尾音节为“隗”的古鲜卑人名音读和意涵初判》,《北方文物》2013年04期。
王春红,《北魏鲜卑八姓之嵇、奚辨》,《许昌学院学报》2014年04期。
赵和平,《于阗尉迟氏源出鲜卑考――中古尉迟氏研究之二》,《敦煌研究》2014年06期。
肖永明,《青海魏晋十六国墓葬的鲜卑文化因素》,《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05期。
曾顺岗、张宏斌,《鲜卑政治、文化背景下的儒士命运――对北魏崔浩被诛的深层解读》,《天府新论》2014年05期。
孙楠,《鲜卑族口传文学的史料价值》,《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09期。
陆刚,《东汉鲜卑立体造型艺术发展脉络研究》,《雕塑》2014年09期。
宋丙玲,《从文本和考古材料探析早期鲜卑服饰反映的汉人意象》,《中国美术研究》2014年09期。
陆刚,《鲜卑立体造型艺术作品构成形式解析》,《美术教育研究》2014年10期。
政治、制度与军事
薛宗正,《关于慕容氏集成制度的探讨》,《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3期。
李俊方、魏舶,《汉晋护乌桓校尉职官性质演变探析》,《北方文物》2009年11期。
李大龙,《简论曹魏王朝的鲜卑政策――以王雄刺杀轲比能为中心》,《黑龙江民族丛刊》2010年10期。
李瑾明,《游牧社会领导者的作用考――以鲜卑君主的地位为中心》,《宋史研究论丛》2010年12期。
金洪培,《淝水之战与慕容垂复燕》,《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04期。
林永强,《汉朝针对降附乌桓的军政管理措施考论》,《黑龙江民族丛刊》2012年04期。
曹晋,《克里孟古城:檀石槐鲜卑军事大联盟的指挥中心》,《集宁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06期。
毋有江,《拓跋鲜卑政治发展的地理空间》,《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2年12期。
赵红梅,《鲜卑朝贡制度构建的历史轨迹――1―4世纪鲜卑朝贡中原王朝特征述略》,《学习与探索》2014年04期。
程尼娜,《汉魏晋时期东部鲜卑朝贡制度研究》,《学习与探索》2014年04期。
民族交往与融合
王华权,《汉语亲属称谓前缀“阿”成因再探――兼说鲜卑等北方少数民族语对中古汉语的影响》,《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4期。
崔明德、成永娜,《乌桓调整与周边民族关系的原因及其影响》,《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07期。
周惠泉,《宇文虚中新探》,《文学评论》2009年09期。
孙玉景,《古代浑河地区民族族系嬗变及其文化特征》,《民族论坛》2010年03期。
汪锡鹏,《由太和五铢到北周三品――从钱币上看北朝鲜卑统治者的汉化进程》,《中国城市金融》2010年03期。
羊瑜,《从六镇鲜卑看拓跋鲜卑的汉化过程》,《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06期。
赵秀文、金锋、包福存,《鲜卑族汉化与诺曼底贵族盎格鲁化比较》,《牡丹江大学学报》2010年08期。
庄金秋,《略论段部鲜卑与两晋的关系》,《东北史地》2010年09期。
束霞平,《刍议鲜卑族服饰对南北朝戎服的影响》,《丝绸》2010年10期。
沈波,《对鲜卑族种属的多角度探析》,《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11期。
金洪培,《叛服不常――略论慕容鲜卑与西晋的关系》,《黑龙江民族丛刊》2010年12期。
高然,《鲜卑豆卢氏世系补论》,《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0年12期。
赵红梅,《乌桓朝贡东汉王朝探微》,《社会科学辑刊》2011年11期。
胡玉春,《铁弗匈奴与拓跋鲜卑关系考略》,《黑龙江史志》2012年01期。
王荔,《慕容鲜卑汉化过程浅析》,《剑南文学(经典教苑)》2012年03期。
李春梅,《匈奴与乌桓的关系考述》,《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2年03期。
李莎,《论两汉时期乌桓、鲜卑南迁的原因及对汉匈奴关系的影响》,《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05期。
管芙蓉,《鲜卑族入主中原的意义》,《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06期。
潘慧,《浅析拓跋鲜卑和中原文化的融合与冲突》,《丝绸之路》2012年08期。
赵红梅,《政治中心的移徙与民族文化的交融――慕容鲜卑传统教育渊源解析》,《学习与探索》2013年02期。
孙泓,《慕容鲜卑迁入朝鲜半岛及其影响》,《朝鲜、韩国历史研究》2013年03期。
郑亮,《试论东汉与鲜卑的和战关系》,《剑南文学(经典教苑)》2013年09期。
刘彦坤,《浅析鲜卑文化在南北朝时期对民族大融合推动作用》,《商》2014年04期。
孙颢,《高句丽与慕容鲜卑关系解读――以陶器为视角》,《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06期。
崔向东,《乌桓、鲜卑南迁西进与北方民族关系演变》,《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4年07期。
杨懿,《华裔理殊:永嘉之乱前的慕容鲜卑及其改革动因》,《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07期。
苗霖霖,《党项鲜卑关系再探讨》,《黑龙江民族丛刊》2014年08期。
考古研究
吴松岩,《早期鲜卑考古学主要发现与研究述评》,《东北史地》2009年01期。
韦正,《鲜卑墓葬研究》,《考古学报》2009年07期。
倪瑞安,《拓跋―北魏墓葬研究的学科背景与核心问题》,《内蒙古文物考古》2010年01期。
吉平、刘海文、马婧,《内蒙古南宝力皋吐鲜卑墓地发掘简报》,《华夏考古》2010年06期。
陈孔坛,《“北周三品”钱币是鲜卑宇文部汉化的物证》,《东方收藏》2010年11期。
李怀顺,《河西魏晋墓壁画少数民族形象初探》,《华夏考古》2010年12期。
潘玲,《东汉至魏晋早期鲜卑墓葬的特征与演变分析―以性别和年龄差异为例》,《草原文物》2012年03期。
范恩实,《论西岔沟古墓群的族属――兼及乌桓、鲜卑考古文化的探索问题》,《社会科学战线》2012年04期。
吴荭、王策毛、瑞林,《河西墓葬中的鲜卑因素》,《考古与文物》2012年04期。
潘玲,《长城地带早期鲜卑遗存文化因素来源分析》,《边疆考古研究》2012年08期。
吴松岩,《拓跋鲜卑一种特殊的合葬类型―二次叠葬墓》,《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2年09期。
谢洪波,《北朝镇墓兽造型与鲜卑族汉化的关系解析》,《贵州民族研究》2013年04期。
林林、冯雷、郭松雪,《慕容鲜卑早期落脚点“棘城之北”考》,《草原文物》2013年09期。
范兆飞,《北魏鲜卑丧葬习俗考论》,《学术月刊》2013年09期。
篇8
一、水文化研究的学科分类与发展轨迹
我国高等学校教育专业设置按“学科门类”“学科大类(一级学科)”“专业”(二级学科)三个层次来设置。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设有13个学科门类,110个学科大类。水文化归属哪一个学科?经检索发现,文学、工学、经济学等学科门类文献比较集中,教育学、理学、法学、历史学居中分布,管理学、艺术学、哲学分布的较少,农学、医学、军事学没有相关文献,文化及水电工程是关注最多学科。在上述学科门类中,排本学科门类首位的是:文学是中国文学33篇,工学是水利水电工程239篇,经济学是工业经济119篇,教育学是高等教育19篇,理学是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25篇,法学是民族学13篇,历史学是考古10篇,管理学是行政学及国家行政管理10篇,艺术学是美术书法雕塑与摄影8篇,哲学是中国哲学6篇。除上述研究领域文献较多外,还鲜见于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林学、中药学、医学技术、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战略学、战役学、战术学等学科。由此可知,水文化研究内容广泛,不仅有文史哲人文学科内容,而且还有理工类自然学科,同时还有经管法等社会学科的内容,属于新兴的文理交叉学科。我国水文化研究历经开展宣传研究(1989—2003年)、服务水利实践(2004—2006年)、政府倡导推动(2007—2010年)和规划专项建设(2011—2014年)阶段,基本上与年度发表文章数量趋势相吻合(见表1)。特别是2011年水利部《水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来,《基于人水和谐理念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和《中国水文化发展前沿问题研究》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点)课题相继立项,国内学者的水文化研究主要聚集在水文化理论、水文化遗产、水文化资源、水工程文化、地域水文化、水文化教育传播等方面。从表1可知,1989—2001年,水文化研究的论文较少,年均不足6篇,低于年均篇数的年度为1989年、1992年、1998年、1999年、2000年,尤其是1993年和2001年分别为0篇,这说明水文化研究处于萌芽阶段。2002—2006年,论文数量呈平稳缓慢增长态势,平均每年约20篇,这说明我国水文化研究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进入2007年后,论文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到2008年、2010年达高峰期,随后呈现下降趋势,这说明我国水文化研究正趋向稳定和成熟。从2011年开始,论文数量呈现直线上升趋势,年均为86篇。2011—2016年篇数占所有论文的53.4%,说明此阶段是我国水文化研究领域的探索和快速发展阶段。与此同时,1989—2003年,没有研究生以水文化选题作为学位论文。2004—2016年,学位论文共39篇(博士学位论文2篇,硕士学位论文37篇),学位论文数占所有论文的4.06%,说明我国水文化研究在基础理论方面相对比较薄弱。在学位论文中,最早的博士学位论文是2004年艾菊红的《傣族水文化研究》②,最早的硕士学位论文是2005年刘虹弦的《水脉相连气韵横生———水文化在现代城市形象中浸润和延续》。在水文化文献中,主要来自《治淮》《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水利发展研究》《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中国水利》《江苏水利》《水利天地》《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学报》《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涉水行业主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主办的期刊。在水文化研究中,涉水行业高等院校期刊如《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学报》《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南昌工程学院学报》等成为主要学术交流阵地。尤其是《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自1985年创刊就设有“水文化研究”专栏,成为全国期刊界历史最长、影响最大、声誉最高的特色栏目。此外,《北京水务》《中国三峡建设》《山西水利》和《城乡建设》这四种期刊数量也位居前列,说明水文化研究与水利建设也紧密相连。
二、水文化研究的热点、焦点与团队分布
文献分析表明,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期刊中还没有刊发与水文化相关的哲学、社会学、政治、法律、文化、教育、历史类文章,中文核心期刊刊发水文化研究文章更少。在水文化研究论文中,被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期刊论文较少,《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或收录论文屈指可数。这说明,水文化研究期刊层次和期刊学术影响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通过对关键词出现的频率进行分析,可以很好地体现一门学科的研究领域和研究热点、焦点。水文化研究出现频率极高且排在前列的关键词有“水文化”“水”“文化”“水文化遗产”“人水和谐”和“水文化建设”。这说明,以上述词语为关键词的文献相对比较集中,是水文化研究关注的重点和焦点之一。同时,频率在4次以上的关键词主要有“建设”“水利风景区”“保护”“内涵”“水文化教育”“水景观/开发/保护利用”“教育/水资源/水利院校/城市发展/发展”“水利/可持续发展/研究”“传承/生态文明/水文化传播/和谐/水利工程/水环境”和“水利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等,由此可见,水文化研究的范围和领域更加广泛,如水生态文明、水文化传承创新、水教育传播、人水和谐等成为水文化研究新态势。通过分析研究机构,可以了解我国水文化研究团队和研究基地分布格局。水文化研究发文排在前3位的全部来自高等院校,分别是河海大学、南昌工程学院和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其中,河海大学38篇,发表文献最多,占总数的3.94%;南昌工程学院和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发文章分别占总数的2.07%、1.87%,这与河海大学水文化研究所、南昌工程学院水文化研究中心和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水文化研究中心都是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密不可分。上述研究基地已经成为水文化研究、水文化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高地。
篇9
(一)《高等教育研究》论文引文量
从1980年至2012年,《高等教育研究》共刊载论文4517篇(不包括短讯、动态、通知等),引文35302条,篇平均引文量7.82。从表1可以看到,无论是引文数量还是篇均引文量,30年来总体都呈显著增长趋势,这表明高等教育学吸收已有知识的能力在逐步提高。
(二)《高等教育研究》论文引文的学科分布
从表2看,高等教育学自引率达到45.61%,普通教育学排名第二,为23.56%。作为教育学的两个“同门兄弟”,普通教育学在高等教育学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担当高等教育学第一相关学科,理所当然。社会学和哲学的比例相对较大,分别达到7.36%和6.74%。社会学是一门对人和社会进行综合性、总体性研究的社会科学,在研究对象上与多门人文社会学科有交叉性。从宏观社会学角度来讲,高等教育系统属于整个社会体系的一个分支,现代高等教育所面临的很多问题都是社会问题,已经趋于成熟的社会学理论和方法往往能为解释和解决这些问题提供重要帮助。而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人生和思维的最普遍的本质和规律的学科,为各门具体科学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和方法论,高等教育学也不例外。经济学、历史学、政治学、管理学比例在2%到3%之间,与高等教育学的关系也较为密切。历史学对高等教育学有特殊的意义,因为“高教理论一般说来是从高教历史中总结出来的”,两者关系可表述为“论从史出”[5]。文学、心理学、自然科学和法学低于2%,与高等教育学的关系相对疏远。文学不被重视与高等教育学长期以来对“科学化”的执着追求密切相关,自然科学比例低的原因是两类学科鸿沟巨大,法学比例垫底是高等教育法制建设和研究长期滞后的必然反映。最令人遗憾的是心理学比例竟排在倒数第三,我们认为,这绝非合理现象。众所周知,普通教育学从创建开始,就把研究重心放在人才培养上,自觉地利用了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使得心理学一直成为与普通教育学关系最密切的学科之一,而高等教育学从一开始就把研究视野拓展到社会这个更宏观的层面,关注更多的是体制、结构、制度等宏观问题,对人才培养的研究相对忽视,造成高等教育学不怎么研究“教育”的情形。于是,心理学备受冷落就不足为奇了。高等教育学与心理学关系的疏离,直接导致了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研究的难以深入。
(三)《高等教育研究》论文引文的学科结构变化
一般而言,一个新学科在创建初期,由于学科知识和理论尚在形成中,学科自引率是比较低的,但随着学科的发展和成熟,自引率往往会呈现上升趋势。从表3看,30年来高等教育学的发展轨迹可以印证这种现象。高等教育学与普通教育学关系的变化耐人寻味。高等教育学创立初期主要借鉴了普通教育学框架、理论及概念,因此20世纪80年代普通教育学对高等教育学影响巨大,《高等教育研究》引文中有近1/3(32.75%)来自普通教育学。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构建自己独特的“理论体系”,而其背后的潜台词就是摆脱普通教育学的影响,高等教育学引文中普通教育学的比例随之逐步下降。高等教育学与普通教育学之外其他相关学科(简称“其他学科”)的关系也有令人费解之处。从我们的经验判断,30年来,其他学科对高等教育学的影响日益扩大。特别是21世纪后,多学科研究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社会学、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受到了不少高等教育学者的青睐,但我们的统计显示,其他学科引文的比例相比90年代并没有明显增长。
(四)部分相关学科引用高等教育学文献的情况
2010-2012年,文学、历史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6学科引用高等教育学文献的数量为102条,仅占6学科全部参考文献数(70700条)的0.14%,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同一时间,高等教育学论文引用6学科文献2229条,达到高等教育学参考文献数(10323条)的21.6%。“衡量一门学科地位的标尺是看它在多大程度上吸引了其他学科。”[6]0.14%的数据反映了高等教育学的薄弱现状,更是它在学科之林中卑微地位的真实写照。有学者最近提出:“高等教育学在引进知识的同时也对外输出知识”,如“通过实践哲学命题进而反哺哲学”,“向社会学提供了特殊社会关系的内容养分”[7]。可惜,我们的研究还不能证明这一观点。
(五)教育学论文引用高等教育学文献的情况
由于难以选择最能代表目前普通教育学研究状况和水平的刊物,所以本文没有统计普通教育学引用高等教育学文献的情况。我们对综合性权威教育刊物《教育研究》2010-2012年的825篇论文8445个引文进行了统计,发现教育学论文引用高等教育学文献的比例为17.25%。这表明,年轻的高等教育学已经成为教育学(教育科学)重要的知识来源。
篇10
法律属于社会科学,作为法律基本理论的法哲学问题则既属于社会科学问题,又属于哲学问题。所以,法哲学属于人文社会科学。法律认知科学是指运用认知科学的一些理论和方法对法哲学的基本问题进行研究;法律认知科学是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人文社科的法哲学问题,其属于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衔接。
与传统的法哲学讲授、讨论的方法不同,法律认知科学也可以采用实验的教学研究方法。但是,法律认知科学实验与自然科学(医学和生物学)实验有本质区别。一般的医学和生物学实验是研究生命体的生理状况和病变的医治问题,而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则是运用医学或生物学的手段,研究法律决策中生理心理过程,研究人文社科问题的生理基础。
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教学步骤如下。
一、实验之前的课程讲授
1.相关法哲学理论的讲授。法哲学理论的讲授,主要是介绍现有的一些法哲学流派和主要的法哲学观点争议,这为日后提出问题奠定了基础。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设计主要是运用生理实验解决法哲学问题或者部门法的主要问题,所以人文社科问题是实验的目的之所在。很多法律认知科学的生理实验流程大同小异,运用的设备相差无几,但是其所解决的法哲学问题却大相径庭,所以,相关的法哲学理论的基础必须夯实,否则实验就是无的放矢。
为了进行“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就必须让学生选修“法哲学”、“西方法律思想史”和各个部分法的法哲学课程(如“民法哲学”、“刑法哲学”、“诉讼法基础理论”等课程)。为此,我们开设了“西方法理学”和“法哲学”等课程。通过相关法哲学课程的讲授,并组织学生对部分重点问题、争议问题进行详细分析,提炼出核心争议之所在,由此设想日后可以进行实验的粗略方案。这一点也是体现“认知研究”与“治疗研究”之间的区别,体现我们研究的人文社科的目的指向(而非一般的自然科学或医学意义)。此外,我们还为法学硕士生开设了“神经元法学”和“法律认知科学”等课程,对此类问题的探讨更为专业、细致。
2.联系医院的医生前来讲课。由于课程具有跨学科性质,这种课程需要其他学科的知识。而本学科的教师虽然具有一定的跨学科知识背景,但毕竟其主导学科还是法学或法理学,在其他学科方面的学识显然不如这个领域的专家。所以,邀请其他学科的教师或研究人员前来授课就显得很有必要。而对于法律心理实验课程而言,这方面主要是请医院的医生前来上课。这里包含了以下三类,一类是神经科专业的医生,其为我们讲解脑神经系统的相关知识。部分高学历的医生由于拥有系统的硕士、博士乃至博士后的教育和科研知识,甚至还可能从事过“认知”领域的生理研究,就能够从“生理心理学”的“认知”角度为我们讲解实验设计的方案、流程等对实验特别有意义的问题。
3.带领学生前往实验室参观。由于法学专业学生对工科和医科的实验室一般都比较陌生,如果他们对医疗设备或者医学实验室没有相关的认识,就不可能设计出好的实验方案,因此,非常有必要让他们参观实验室或者医疗设备。在参观的过程中,由医务和实验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讲解,其中包括仪器、操作流程和仪器软件的介绍。老师和学生甚至可以进一步接触机器,如进入密封的磁共振室,躺入磁共振仪器内模拟作为实验的受试者。这样,他们能够亲身体会到躺在仪器内接受检查或实验者的境况,设计出更加切实可行的实验方案。
从事“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仪器设备与“医学治疗和检查”的实验设备虽然相同,但是依旧存在一些差别。如磁共振机器,一般医学治疗目的进行的检查往往只需要运用“1.5T”级别的机器;虽然这种级别的机器也能运用于“法律认知科学”实验,但是相关实验对仪器的要求往往更高,通常要求是“3.0T”级,此级别仪器在普通医学检查中的运用就比较少;认知科学实验的磁共振仪器甚至使用到高达“12T”级别。
二、带领学生进行实验工作
1.通读实验报告。法律认知科学相关的实验论文很多,必须进行大范围的选题筛选。粗略筛选之后的论文,由任课教师组织学生进行研读。研读的目的有两个,一是看看研究现状,知道他人的研究进程、重点、热点和难点。通过这些研读,我们就能够根据现有的研究进度,选择尚未研究(发表的)而又可能比较重要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就是日后实验选题的大致范围。
二是参考他们的研究手段、流程,对他们的研究方法进行借鉴。现在发表的论文,一般都会大致介绍实验的流程。然而,学术论文毕竟不是实验报告,其更多侧重于问题的提出、解决和分析,流程的介绍往往比较粗糙。当然,部分学术论文也有比较详细的实验流程,对此类论文的仔细研习,就能对实验设计产生比较大的影响。①
2.对主题进行社会科学的探讨。在进行文献研读的基础上,我们能够得出大致的可能的研究“主题”,这时返回法律社会科学领域,以法哲学的视角重新进行审阅,才能更好地获得“生理心理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的自然衔接。在生理自然科学领域可能可以从事实验研究的“主题”,还必须获得“法哲学”、“法社会科学”上的意义。因为,有的问题虽然在自然科学上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然而从人文社会科学的角度看,其意义可能就会大打折扣(或者意义就不那么直接)。此类论文的价值更多是在“治疗性”而非“认知性”。很多人文社会科学(法哲学)的问题虽然意义重大,但从自然科学(生理心理学)的角度看,在现阶段却还缺乏研究该问题的“方法”和“设备”。所以,必须获得二者的协调和平衡。
主题的选定是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第一个难点。这个难点意指“我们要解决什么主题”,其既涉及“什么主题十分重要”,又指“对该主题的研究到什么程度”,还指“现在已经具备研究该主题的手段或方法”。
3.组织实验设计。从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角度看,组织实验设计的第一步是设计实验方案,这是最重要的一步。设计何种方案、设计何种场景、设计何种问题,以及何种音像、问卷材料,都关系到实验结果的真实与否。这也是法律认知科学实验的第二个难点。我们要设计出一些“场景”或者“问题”,让受试者在这种环境下能更真实地思考或者表达情绪,从而得出比较真实的实验结果。
西方国家在以往的研究中,存在比较巧妙的实验设计,例如对于道德中不公正问题的容忍情况,研究者在最后通牒实验中,部分受试者拒绝接受不公平的分配方案,这是其情绪化的表现。该实验设计如下②:19名(方案接受者,“responder”)接受磁共振扫描,共进行了30轮游戏,对手(方案的提出者,“offer”)部分是人,部分是计算机。每次都涉及10美元的瓜分。对手所提出的方案中,一半是公平的(对半开),剩下的为2次“9比1”,2次“8比2”,1次“7比3”;在这些方案中,方案提出者的分配比例较大,而接受者的比例较小。结果是,对于公平的方案,方案接受者都接受了;越不公平的方案,则参与者的接受率越低,“7比3方案”至“对半开方案”的所有方案(即“5∶ 5”,“6∶ 4”,“7∶ 3”)都被接受了。在“9比1”和“8比2”两种方案中,如果“方案提出者是人”,则其方案的接受率低于“方案的提出者是计算机”。这就意味着方案接受者对于不公平方案存有情感性反应。这种不公平引发的脑区为:两侧前脑岛(bilateral anterior insula)、背外侧前额叶皮层(dorsolateral prefrontal cortex,DLPFC)、前扣带回(anterior cingulate cortex)。这证明了两侧前脑岛(bilateral anterior insula)厌恶不公平,作为负面情感的脑区,其反映出了对于不公平方案的厌恶。诸如此类实验设计非常巧妙,就能够为我们进行相关实验提供设计上的参考或模仿。
4.进行预实验。在实验设计之后,有必要进行预实验,检验实验的可实施程度。这种预实验,可以提升实验者的信心,也可以作为申请相关课题的依据。更为重要的是,预实验还可以检测实验的可行性,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或缺陷进行适当的修正。
在预实验之后,还必须进行志愿者的招募和筛选。
三、实验操作
实验操作是实验的核心状态。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流程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其与医学实验相比通常更简单。其运用的仪器设备有核磁共振(FMRI)、眼动仪和脑电图等,其中核磁共振最为典型。该仪器不仅运用于医学治疗和研究,现在还广泛运用于认知科学的各类研究。核磁共振运用于法律认知科学的研究,主要优点在于其定位非常准确(虽然时间上稍有迟滞)。
由于实验的磁共振仪器操作是高度专业化工作(而且机器极为昂贵),只能由专业的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因此法学教师和学生不能从事,在此不做详细介绍。
四、实验之后的分析总结
实验之后的分析总结属于实验的后期工作,主要是数据、图像分析,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分析总结。
1.数据、图像分析。数据分析具有客观性,需要专业的实验工作人员进行数据和图像的分析。法律认知科学实验主要运用核磁共振仪器,对于脑区图像的要求比较高,还需要比较好的核磁共振配套分析软件,对此进行精细的分析。此类软件一般只有磁共振专业技术人员才会使用,由他们进行相关数据图像分析比较科学。如果涉及大量的数据分析和必须建立数据模型,则还需要数学专业人士进行相关的工作。
此外,除了实验工作人员和数学人才外,还需要神经科专业医师或者认知神经学专家对此类数据和图像进行“认知神经心理”方面的分析。这种分析就是我们后期进行人文社会分析和理论化的基础。
2.进行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分析总结。与前一步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相比,对实验结果进行人文社会科学的分析总结则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质。我们需要从已有的数据和图像,根据我们需要解决的人文社科(法哲学)主题进行解读。这种解读是人文社科的解读,是运用实验数据和图像得出人文社科的结论。所以,一定的主观性是原有的实验设计思路和人文社科理论基础的延续。现有实验的理论分析,如道德的情感性实验,就需要根据道德哲学理论进行分析;“先天犯罪人”问题的实验,这就需要根据刑法哲学理论进行相关探讨。
五、注意事项
1.“主题的选定”、“实验设计”和“理论性总结”这三点是整个流程的重中之重。这三点工作如果没有做好,整个实验就是失败的实验。这三点如果做好了,实验获得成功的概率就非常大。
2.法律认知科学的实验需要人文社会科学(法律基础理论)和医学两个大领域(两大领域内还有各个小专业)的工作者进行跨学科的合作,尤其需要强烈的团队合作精神。因为随着知识分工越来越精细,知识总量的迅速膨胀,此类合作需要跨越多个传统学科。一方面,我们跨越的知识领域非常大,另一方面,在各种细微领域却依旧要求保持原有的严谨性(否则就违背科学的客观性)。所以,很难有一个人在多个领域内同时保有各个领域的专业技术水平。因此,为了在多个学科领域内的合作能够维系原有各个学科的严密性,我们只能求助于多学科专业人士之间的合作。这是完成此类工作的最佳模式,所以我们必须组建紧密团结的团队。
注释:
①在认知科学领域,例如以下论文:M.R.DELGADO,H.M.LOCKE,V.A.STENGER,J.A.FIEZ.Dorsal striatum responses to reward and punishment:Effects of valence and magnitude manipulations.Cognitive,Affective& Behavioral Neuroscience,2003,3(1):27-38.
篇11
一、世界一流哲学系的人才培养理念与举措
在此次国际比较研究中,南京大学哲学系收集、分析了欧洲、北美和东亚十余所大学哲学系的本科生培养方案,重点是欧美6个世界一流哲学系:柏林洪堡大学哲学系、海德堡大学哲学系、剑桥大学哲学系、牛津大学哲学系以及哈佛大学哲学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哲学系。这6个哲学系所拥有的哲学传统迥然不同,但研究表明,它们在人才培养的基本理念和举措方面却高度趋同。
1. 不过分强调哲学的专业性,鼓励哲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复合
牛津大学哲学系明确指出,“在本科生层次上,把哲学作为唯一的学位对象进行学习是不可能的”。虽然没有同样的文字表述,但其他5个哲学系都认同这一理念,并结合自身的传统与实际进行相应的制度安排,鼓励哲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复合,提高本科生的跨学科竞争力。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在单独的哲学专业之外,与其他学科相结合,设立若干哲学辅修专业。在这个方面,牛津大学的“哲学、政治学与经济学”(PPE)项目、哈佛大学的“心脑与行为轨迹”(Mind, Brain and Behavior Track)项目非常有代表性。海德堡大学哲学系则坚持德语世界的悠久传统,要求本科生必须选修两个专业,其中哲学专业所占比重最多不能超过75%。虽然剑桥大学哲学系明确不提供类似的辅修专业,但它要求哲学专业本科生在第三学年选做古典学专业或神学专业的论文,从而在事实上进行了学科交叉。
2. 以能力培养为核心,重视论文写作
以重要的哲学问题及其答案为主体的哲学知识,当然是哲学系本科生需要掌握的学习内容。不过,与系统完整的知识掌握相比,这6个哲学系显然更加看重学生能力的养成和提高。这些能力包括:理解哲学著作和复杂现实问题的能力;符合特定哲学传统的分析能力和论证能力;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作为注重能力培养的一个集中体现,它们都高度重视(学位)论文写作:都有辅导论文写作的制度安排,英语世界的4个哲学系主要依靠导师辅导,而德语世界的2个哲学系则有专门的写作与论证课程;英语世界的4个哲学系把高质量的毕业论文或竞赛获奖论文作为以优等生毕业的必要条件,而德语世界的2个哲学系则为学士学位论文赋予更高的学分,柏林洪堡大学哲学系主修哲学毕业需修满120学分,学士学位论文计10学分,海德堡大学哲学系需修满180学分,学士学位论文计12学分。
3. 以模块化的课程群设计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鼓励哲学专业本科生进行跨专业的交叉复合培养,必然导致学生学习需求的多样化。那么,如何在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与相对有限的课程资源之间达成某种平衡呢?这6个哲学系的共同选择是模块化的课程群设计,即将部分或者全部专业课程划分为若干课程群模块,每个课程群模块包含1门或多门相关课程,以供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需要和学业规划进行模块选择。柏林洪堡大学和海德堡大学哲学系将所有专业课程都划分进特定模块(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种),其中选修模块主要根据研究方向(相当于国内的一个二级学科或若干相近二级学科)进行设计;每个模块都有自己特定的课程形式和考试形式,并且是按照模块而非课程进行总体考核。英语世界的4个哲学系则主要是对高年级的选修课程进行模块化设计。
4. 以高强度的课程研讨激发学生的学习主体性
就课堂教学的形式而言,这6个哲学系的专业课程都分为两类:以教师讲授为主的讲座课(Lecture/Vorlesung)和研讨课(Seminar Discussion)。在德国,后者还会细分为初级研讨课(Proseminar)和专业研讨课(Hauptseminar)。两类课程的分布规律是:研讨课多于讲座课;越到高年级,研讨课的比例越高。不仅如此,6个哲学系都对研讨课作出了非常完整细致的安排,学生只有完成大量的课前准备和后续工作(其所用学习时间通常是上课时间的2~3倍甚至以上),才能跟上课程进度,进而修完课程,获得学分。因此,尽管6个哲学系对学生的专业学分要求都不高(略低于国内哲学系要求),但学生的学习压力却很高,课堂表现也更积极主动,其学习主体性得到了很好的激发。
5. 完善的导学机制助力学生成长
由于对学生入学不设置任何专业门槛,所以,这6个哲学系都设立了完善的导学机制,帮助学生尽快进入专业学习状态。低年级的导论课、高年级的辅导课和某种形式的导师制是它们的共同选择。一提到导师制,人们就会想起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哈佛大学,似乎只有它们才有导师制。其实,除了实行学院寄宿制的前述三所大学哲学系外,其他3个哲学系也都实行某种形式的导师制,安排专门的导师为学生提供学业和人生指导。此外,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还把参加专业学术俱乐部作为导学机制的一个补充部分。
6. 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引导学生提升能力
培养目标决定考核方式。这6个哲学系都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均采取了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能力掌握与提升。传统的闭卷考试依旧存在,但主要是写小论文,以考察学生对特定哲学问题的理解、分析和论证能力。在德语世界,这主要用于模块结业考试;在剑桥大学哲学系,这主要用于每年春夏季的学年(阶段)结业(升级)考试。对于大多数课程,6个哲学系采取的都是综合评价方式,即对平时表现(出勤率和课堂发言情况)、课程报告、作业或课程论文等分别赋分,然后按照比例合成最终分数,以对学生的学习态度、知识掌握、能力掌握等形成综合评价。在综合评价中,一个学生要想获得高分,就必须全程参与、积极思考、主动表现。
二、国内哲学系与世界一流哲学系之间的差距和不足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国内哲学系即开始新一轮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探索。经过近20年的不懈努力,教育部所属重点大学哲学系已经基本实现“破旧立新”:“破旧”就是破除1952年院系调整以来前苏联模式对国内哲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消极影响;“立新”就是以英美世界一流大学哲学系为主要参考对象,初步确立了新的、与国际发展趋势相一致的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此次国际比较研究,我们发现,尽管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但国内一流哲学系与世界一流哲学系之间依旧存在不容忽视的差距和不足。
1. 僵化封闭的哲学专业观念破而未除
在苏联模式的影响下,国内哲学系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十分明确的专业观念,即强调哲学是一个与其他专业不同的、具有独立性的思想学说体系,因此,在实际的培养模式设计中,总是习惯于各自为政,画地为牢,在哲学与其他专业之间树立起了一道人为的、难以逾越的“藩篱”。此前几十年走的弯路已经充分说明,哲学是一个具有独立性的专业,但它绝不是一种可以脱离思想知识体系其他部分的孤立存在。经过近20年的反思,这种僵化封闭的哲学专业观念已经被打破,但并未被彻底根除,其突出表现是:哲学至多愿意与文学、历史学这两个相关学科进行有限的交叉融合,这连古典时代“文史哲不分家”的水平都没有超过!就更不用说与其他社会科学,以及计算机科学、生物医学、认识科学等自然科学的交叉融合了。而与后两者的交叉融合恰恰是当代哲学发展的重要策源地。
2. 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未能完全落到实处
任何好的人才培养模式都是以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为目的的。这就要求人才培养模式不仅要把学生发展放在中心位置,更要落到实处。国内哲学系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无疑都承认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重要性,但关键在于落实不够到位:只是在方案中承认能力培养的重要性,但并未能够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措施,为学生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提供保障;对论文写作在哲学专业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估计不足,因而未能为学生的论文写作提供专门的帮助与辅导;教学方式依旧以教师的课堂讲授为主,研讨性、互动性不足,未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主体性;未能制定完善的导学机制,为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人生发展提供全程、全方位的帮助,等等。
3. 课程设计的观念依旧落后,课程体系落后于教学改革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世界一流哲学系更多地是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进行模块化的课程群设计。相比之下,国内哲学系的课程设计考虑更多的还是教师教学的需要和便利,而非人才培养的需要,更多还停留在单一课程的层面上,而没有上升到课程群的高度。如此设计出来的课程体系,自然与教学改革的需要以及学生日益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之间存在明显的距离。
4. 考核评价方式还比较传统单一
近年来,国内哲学系也在积极引进、推行综合评价方式,但往往因为教师缺乏足够的培训,未能熟练有效地运用这种评价方式,或导致评价流于形式,或导致评价不够客观准确,引发学生不满,其结果要么是无法继续推行,要么是变成形式主义。因此,国内哲学系目前的考核评价方式还是以传统的闭卷考试为主。于是,学生的学业情况还是依赖期末的几张试卷进行评价,而占据学分成绩榜首的也还是那些善于记忆的学生(特别是女生)。这显然与哲学学习评价的实际不相符合。
三、关于进一步推动国内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若干思考
2009年以来,南京大学哲学系顺应南京大学“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大势,比学赶超世界一流哲学系,在进一步优化完善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我们特将这些经验与思考简要汇报如下,以供国内同行参考。
第一,只有在学校层面人才培养模式整体改革的条件下,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才是可能的。对于具体的哲学系而言,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总是相应学校总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哲学专业中的体现。对它的改革必将涉及到总的人才培养模式的一些基本理念和基本制度安排。事实上,如果南京大学不推行全面的“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提出要彻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我们的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不可能启动的;即使我们有非常强烈的改革意愿,自发强行启动改革,改革也不可能持久,更不可能彻底。
第二,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从培养什么样的人这个基本理念的改变入手。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不管从社会需要的角度看,还是从哲学专业学生毕业后的职业发展看,除了专业的哲学研究工作者外,哲学专业还应当培养那些具有较高理论思维能力、能够从事复杂现实问题分析或理论宣传工作的交叉复合型人才。一旦在这种基本理念上实现彻底改变,纲举目张,我们就能在顺利实现一系列重要观念的调整,把交叉复合人才的培养、学生的能力培养等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
篇12
2.1数据收集
数据来源于中国知网,时间跨度为1994-2011年,按主题词“医学人文”进行检索,共检索到770篇文献,文献年代分布,见图1。从检索结果看,按学科划分绝大多数属于“医学教育与医学边缘学科”,共有546篇,占总数的70%;刊登论文最多的期刊是《医学与哲学》(人文版)(124篇)和《中国医学伦理学》(77篇);关键词最多的是“医学生”、“医学”、“人文精神”、“医学人文教育”;就作者单位而论,南京医科大学所发表的论文最多。
2.2 研究方法
知识图谱(MappingKnowledgeDomain)是一种新近兴起的,将科学计量学、机器学习、计算机图形学等综合起来的科学研究方法。它把科学文献之间的关系建立在统计学基础之上,然后以可视化的图形直观地反映出来,对于发现和解释科学文献中潜在和隐藏的规律或学科演化路径发挥了重要作用。论文引文次数和下载次数比较分析。一般说来,引文次数最多的论文以及下载次数最多的论文二者并不尽相同。由“科学共同体”引申出“研究主题”。科学共同体反映了一个学科领域内共同的信念、方法和概念。“科学共同体”采用的是分析共作者的方法,而“研究主题”分析的是关键词,主要思路是“符号意义”的关联。在一定程度上,“科学共同体”和“研究主题”本质上是相统一的。根据科学共同体理论,具有相同研究兴趣的作者会集中到一起,聚集成一个知识群,然后根据这些作者的研究内容,确定知识群的研究主题。
3.研究结果
3.1论文引用次数和下载次数比较分析
引用次数最多的论文是“国外医学人文教育课程计划的特点及启示”,发表于《中国医学伦理学》杂志2002年第12期,引用次数为81次,平均每年引用次数为9次。而引用次数排名在前几名的,一般年引用次数在5〜8次之间。下载次数最多的论文是“医学科学精神与医学人文精神交融一实现现代医学模式的转换”,发表于《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下载次数为707次。然后是“现代医学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统一的思考”和“关于医学人文精神的追问”。“国外医学人文教育课程计划的特点及启示”下载次数为404,排第8位。“国外医学人文教育课程计划的特点及启示”是引用次数和下载次数都比较多的论文。这说明医学人文研究已经引起了国内相关学者的注意并且有了初步的研究成果,但是我国的医学人文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在课程设置等方面还需要参阅国外发达国家医学院校的经验。
3.2科学共同体的知识图谱
从与医学人文相关的论文中,选取引用次数為7的论文,共有112篇,作者203位。通过Pajack软件绘制出知识图谱,并通过人工调整,得出作者共引分析图谱,见图2。共分为4个知识群:医学人文研究、医学人文教育、医学生的人文素养以及其他。
科学共同体一:医学人文研究。医学人文研究是医学人文教育的核心和基础,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医学人文精神的观念层;二是医学人文关怀的主体实践层⑴。医学人文是对人的生命质量、价值和人类未来的健康与幸福的关注,是对人类身心健康与自然、社会与人之间的和谐互动可持续发展的关注W。医学中的人文回归形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主要研究人员有杜治政、张大庆、赵明杰、刘虹、赵美娟、陈维进、王德彦、刁宗广等。
科学共同体二:医学人文教育。在医学人文的研究基础上,我国医学院校引入了医学人文教育。分为两类:一是分析和借鉴国外医学人文课程的设置。20世纪60年代,医学人文教育在西方国家兴起;20世纪70年代,部分美国医学院校将人文教育引人到医学教育中来;20世纪80年代,把医学看作是一门既有自然科学属性又具有人文社会科学属性的综合性学科体系已成为人们的共识。这些发达国家的课程设置以及其他经验可供借鉴m。同时,北美大部分高校已将叙事医学纳人医学院的核心课程,践行“医学乃人学”的理念w。二是我国的医学人文教育。医学人文教育首先是从国外开始的,后来逐渐引入到中国医学院校,最先引人的是医学伦理学和医学心理学。但许多医学院校由于历史和环境的原因,某些方面还不尽人意。医学人文教育主要研究者有殷小平、聂素滨、余仙菊、唐文、郭永松、王茜、孟国祥、何亚平等。
科学共同体三:医学生的人文素养。医学生的人文素养并不单指医学中的人文精神,而是一个更为广泛的话题,包括文学、历史、哲学和美学等方面的修养,可能与医学相关,也可能与医学不相关,是一种通用的可以适用于理工科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主要研究人员有崔新萍、袁毓玲、杨耀防、王志杰等。
篇13
一、王充思想研究
1.总的思想的研究。赵平安的《王充哲学思想研究》(安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从人性论、政治观等方面论述了王充的天道思想;李冬的《王充性、命思想研究》(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对王充的“用气为性”和“命”的思想进行了解析;杨萍、王全权的《王充天体论、人性论、性命论中的伦理思想探析》(《淮海工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用伦理学思想解析了王充的天体论、人性论、性命论。
2.天人思想的研究。张立文的《王充的天人之间》(《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指出了王充天道思想的两重性;刘敬的《王充天道思想浅析》(《工业技术与职业教育》2010年第2期)论证的是天道的自然观,对灾异应政、福瑞说进行了贬斥;王先亮的《从“天人”处看董仲舒、王充哲学思想的内在趋同》(山东大学,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9年)对王充和董仲舒的天人观念做了对比,指出了二者的异同;王先亮的《论董仲舒、王充哲学天论思想的内在趋同》(《连云港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1年第3期)对王充的天论思想的各种表达做出了论证;王永哲、何丽君的《“自然”而“命不可勉”》(《温州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详细论述了王充的命的观念和自然的关系;宋志明的《批判思潮中的天人学》(《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对王充天人学批判中的困惑进行了论述;王先亮的《论董仲舒与王充哲学人性论思想的内在趋同》(《衡水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对王充的善恶以渥泊区分,通过教化改造善恶人性的观点进行了论述,并和董仲舒的观点作了区分。
3.其他方面。吴从祥的《从〈论衡〉看汉代孟学之发展》(《阴山学刊》2009年第5期)阐释了王充对于孟子地位提升的贡献;梁娅华的《王充〈论衡〉性、命论之伦理思想研究》(重庆师范大学,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10年)运用伦理学阐释了王充的性命学观点,指出王充的哲学观点是元气自然论;陈未名的《浅析王充唯物主义哲学思想》(《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论述了王充的唯物思想体现在对宇宙观、认识论、历史观、性命论的理解上;赵恒伟的《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王充“命论”研究》(四川师范大学,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9年)运用唯物史观,对王充的命论进行了详细的辩证分析;刘祝环、李永洪的《王充既批灾异说又谈瑞应矛盾的辨析》(《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第6期)分析了王充批判灾异说却又谈瑞应的矛盾;赵清文的《王充〈论衡〉中的惠民观及其借鉴意义》(《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充分肯定了王充满足人民正当需求的惠民观,肯定了德治与教化;刘敬的《论王充对有神论的批判》(兰州大学,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8年)批判了王充的天论、鬼神论的不合理因素,指出了王充对有神论批判的现实价值;史少博的《王充〈论衡〉对〈周易〉术数的贡献》(《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指出王充对《周易》术数的贡献,并论述了其对易学的重要价值;何杉的《王充的生死观研究》(江西师范大学,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11年)对王充的自然生命观、神鬼论、厚生薄死进行了探析;沈茹的《王充“天人相分”自然观考论》(《江苏大学学报》2011年第
6期)分析了王充的天人相分思想以及它的局限性和地位;魏义霞的《万物之生,皆禀元气》(《孝感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论证了王充提出“万物之生,皆禀元气”的观点。
二、《论衡》文学研究
1.《论衡》文学思想研究。周立明的《东汉前期士人心理与王充的文学思想》(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从东汉士人的心理入手分析王充的心理精神特质,并指出了真美实诚的文学观及真美的关系;金鑫的《王充〈论衡〈与东汉文学思想》(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论述了王充与东汉文学的关系,并分析了王充文学思想的文质观、语言观等等;刘文勇的《王充及其文章观重估》(《殷都学刊》2011年第4期)提出王充主张文章的创新,但却忽略了以故为新;田茉莉的《〈论衡〉真美观及文学传承》(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从文学角度阐释疾虚妄、立实诚的含义;钟志翔的《王充文主实诚论平议》(《九江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分析并阐释了王充为文合乎情理、精诚由中的理论;张恩普的《论王充“疾虚妄”“务实诚”的文学观》(《东北师大学报》2009年第6期)论证了王充的文学理论即质文相称、文学语言的通俗观等;张春蕊的《王充的文艺思想研究》(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论证了王充文学思想的气性、文质论等;李进超的《王充与刘勰的意象论之关系》(《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9期)将王充与刘勰的意象论进行了对比。
2.《论衡》文学表现研究。郑二利的《王充的象征意象研究》(《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对王充的意象论及象征论进行了详细的阐释;韩夏的《简析王充对夸饰的朦胧感悟》(《教育教学论坛》2010年第12期)指出了王充对于夸饰的两面性;胡文文、张斌荣的《从〈自纪篇〉中的王充形象管窥〈论衡〉的情感力量》( 《鲁东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揭示了《论衡》中的情感即对理想的执着和顽强的斗争精神;董钦的《〈论衡〉与〈潜夫论〉之比较研究》(福建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指出了《论衡》与《潜夫论》在气论、文学主张和文学风格等方面的异同;王济民《〈文心雕龙〉与〈论衡〉》(《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指出了两者在立意、体系上的相近;王治理的《〈论衡〉对〈文心雕龙〉的影响》(《厦门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指出《论衡》的文士博通、文质关系以及文气对于刘勰的作品的影响;黄文雁《〈论衡〉中的空间叙事》(《西南农业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以一种新的角度对《论衡》进行探讨,重构了王充的叙事空间结构;张长明、李后生《王充“论说”思想探析》(《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对王充的“论说”进行了阐释;董晓可的《浅论汉代文质观的重质倾向》(《青年文学家》2010年第3期)主要以王充的文质观进行说明;郭永良《王充的论证逻辑及其社会功能》(《重庆工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探讨了王充在逻辑论证方面的思想;祁长见《王充的逻辑思想探析》(西南大学,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9年)论说了王充的认识论思想、逻辑思想、论证思想以及它们的影响;李牡琼的《论王充论证逻辑产生的渊源及其理论知识》(《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阐释了王充的论证逻辑。
3.关于文学的其他方面。石慧《论王充文人观与文人精神》(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对王充的文人观进行了分析,并与气相联系,阐释了王充的文人精神;凌继尧《〈淮南子〉和〈论衡〉的艺术学思想》(《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对两者的艺术思想进行了比较,并指出了优缺点;黄平《从〈论衡·龙虚篇〉解读中国龙的形象》(《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阐释了王充对龙的认识及其对后世小说的影响;杨阔的《王充〈论衡〉对孔子形象的重塑性研究》(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阐释了孔子形象的演化,以及王充对孔子的认识;申向群的《王充〈论衡〉的实用文写作理论研究》(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分析了王充对于实用文理论、原则、语言的要求;吴从祥《王充神话观探析》(《天中学刊》2011年第6期)指出了王充对于神话的矛盾性;吴从祥《〈论衡〉中的禹形象探析》(《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详细分析了王充对于禹形象的理解,体现了王充的个性;张利群《论中国古代作者“超奇”说的批评学意义》(《广西师范大
学学报》2012年第5期)论证了“超奇”对于作者的意义与要求;高有鹏的《汉代民间文学观述略》(《天中学刊》2013年第1期)指出王充对于民间文学的重要性。
通过以上归纳,不难发现近五年来学术界对王充及其《论衡》文学方面和思想方面的研究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细化深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有待完善。
首先,王充的思想和文学观点在许多方面存在矛盾,但目前的阐释大部分是单方面的。王充文学和思想中的矛盾具有或多或少的联系,对这两方面的联系进行探讨,对王充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其次,对王充与现代文学的意义联系得很少,尽管王充反对文学色彩,但是他对于现代文学的意义也是巨大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