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就业政策论文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就业政策论文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就业政策论文

篇1

2008年,湖南当地私营企业用人需求环比下降8.57%,同比骤降17.11%,但是在这种对劳务人员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湖南省乡镇企业却急需高技能人才充实本土的各个产业,湖南的土地上堆满了需要上岗就业的人,但同时又缺乏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来为企业注入高效益血液,因此湖南省产生了就业压力与技能人才短缺的矛盾。

(二)各类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用工紧张情况

不可否认,企业用工紧张、招工不足的现象在湖南省一些地方,尤其是制造业发达的地区不同程度的存在。据长沙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统计,在去年,企业登记的总空岗信息为19.23万个,介绍成功13.2万,岗位空缺数5.8万个。长沙市2582家规模以上企业缺口产业工人3万名。第三季度长沙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与分析表显示,制造业中需求大于求职缺口最大的前五位工种分别是,加工中心操作工、缝纫工、车工、机电产品装配工、针织工,这五个工种缺口达到1万余人。

(三)技术工人供不应求的局面普遍存在

随着湖南省产业升级和产业集群的进一步发展,迫切需要有技术、会操作的新型工人,而市场能够提供的只是“有力气,愿意干活”的普通工人。据长沙市劳务市场反馈,全年企业需要技术工人和熟练工人3万人左右。问卷调查数据更是表明,有75.3%的被调查企业认为最缺的是技工,而只有2.6%的企业认为最缺的是普通工人。

(四)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

一方面目前技术工人严重匮乏,另一方面现有的技术工人队伍中高级技工缺口严重,比例严重失调。发达国家高级技工占技术工人的比例达到40%左右。而湖南省高级工以上的技术工人占整个技术工人的比例不到6%,技工使用过程中以低代中、以中代高的现象非常普遍。另据长沙劳动社会保障局对1115名技术工人的调查,其中高级技师33人,技师51人,高级工56人,分别占技工总数的2.9%、4.6%、5.0%。熟练技术工人短缺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已成为制造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

总之,据上述调查,尽管目前湖南省局部地区和行业的确出现了“招工难”,但并不是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出现了逆转,紧缺的只是技术工人,尤其缺乏高技能人才。技能型人才继土地、能源、原材料等生产力要素之后,现已成为制约湖南省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主要因素。

二、湖南省技能人才用工现状的调查

笔者对湖南省技能人才的使用现状进行了实地考察,以调查问卷的方式抽样对湖南省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县级地区进行了考察和统计。其中张家界的桑植县和岳阳的平江县属于国家贫困县,代表了湖南省贫困地区的用工现状,因当地经济水平各只发出30份问卷,全部收回;邵阳的武冈和岳阳的汨罗市属于发展中的地区,代表了湖南省一般水平的用工现状各发出50份问卷,全部收回;长沙城区和株洲城区代表了湖南发达地区的现状,各发出100份问卷,全部回收;另外为了对比起见,还特意向沿海发达地区的浙江温州和广州东莞发放各30份的问卷,全部收回。

通过调查可以看出,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在企业中所占的比例依然不高。即使是在沿海发达地区所占比例也不超过85%,在湖南更是平均水平低于80%,而且对技能人才的应用和薪酬待遇也随着地区经济的发展度成正比。综上看出,即使以沿海地区85%的技工应用比例作为上限,也可以看出湖南省技能人才的应用空间还很大

三、湖南省乡镇企业技能人才紧缺的原因分析

(一)“轻视工人”的社会倾向

社会上普遍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仕途轻工匠,重专家轻技师的倾向,社会舆论、教育、价值导向出现偏离。

(二)忽视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

在现有的教育体制下,普遍存在偏重学历教育、文凭教育,忽视了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的现象。一边是大专院校合并升格,不断扩招,毕业生却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就业压力;另一边却是职高、技校大都处于不景气状态,有的甚至因招不到学生而停办。

(三)没有形成技能性人才的评价、激励机制

尽管现在技能人员资格实行“五级制”,即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但据调查,湖南省绝大多数企业尚未开展评聘工作,青年职工在技术上并没有晋级加薪的机会,于是,企业一线工人普遍没有钻研技术业务的上进心。

(四)城乡二元结构阻碍了民工中大批技术工人的产生

当前,务工农民已经成为湖南省产业工人的主要来源,长沙、株洲、岳阳等制造业相对发达地区的大部分企业50—70%以上员工是务工农民。由于历史和现行的城乡二元结构等体制原因,进城务工农民一直被排斥在市民之外,与所在城市市民在福利待遇上存在重大差距,这一切使得民工一直无法作为产业工人在城市安家,更注重眼前的经济利益,缺乏长远打算,这阻碍了民工中技术工人的产生、形成与发展。法制环境不健全又加剧了企业普遍不愿承担工人培训的责任和成本,致使技术工人短缺成为必然。

(五)劳动输出使湖南省技能人才的流失严重

篇2

然而,政策分析者总是面临着相互竞争的价值冲突,从而陷人典型的伦理困境。解决这种困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自身职业角色的定位,更有赖于政策分析者自身职业伦理的养成。美国行政伦理学家库珀认为,要解决这种伦理困境,不仅要求改革外部控制资源(法律、组织制度和规章等),还要求政策分析者积极运用自己的伦理自主性,抵制不道德的组织或组织上级的不负责任行为。而这种伦理自主性的获得,需要通过政策分析者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内部控制资源(个人价值观、信仰等)。这种内部控制资源也就是本文所探讨的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它是政策分析者在政策过程中运用内心信念和是非、真假、善恶标准进行认识和判断。同时,它并不直接或简单地批评对错、是非或者得出结论,而是旨在提高政策分析者的思想深度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政策分析职业伦理的不同观点

有关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方面的研究,存在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围绕着政策分析者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而展开。归结起来,学者们大致有三种看法:

第一,公共利益代言人角色。阿奇博尔德认为,政策分析者要做的工作是改善公共政策,而非帮助委托人。尽管政策分析的资助者施加压力,分析者还是应该把自己看成是更广泛的政治利益的代言人,而不仅仅是某个组织的人,分析者应该对公共福利事业更感兴趣。但即使是稍有政治常识的人都不难发现这一逻辑推理中所具有的理想主义成分,传统自由主义的核心假设是理性公民的存在,即人都是有理性的,并能够在理性的指引下行动,因而“人民的统治”是正当的。由理性公民通过现代民主制度选举产生的政府也是理性的、负责任的政府,而一旦出现严重的、持续的非良性活动,公民最终能够以法定的形式和途径改变政府。

第二,党派利益代言人角色。鉴于“追求公共利益论”可能具有的乌托邦色彩,以美国学者查尔斯·林德布罗姆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政策分析者应当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不应追求虚无缥缈的“公共利益”,而应当是党派利益的追求者。这是因为,现实政治生活中并不存在抽象的所谓“公共利益”,而只存在“共享利益”;现代民主政治无一例外地都是政党政治,本质上呈分散状态的共享利益只有通过党派之间的“观念竞争”以及投票、交易等类似市场行为的过程才能形成。既然每个人不可避免地都有自己的党派观念,那么政策分析者就不应回避“党派偏见”,而应当坦率“承认对一些可能的利益和价值选择引导着他的工作;要尽可能的表露他的选择;不宣称他的价值和利益对每个人都有好处。

第三,医生、律师角色。通格为代表的一些学者根据现代经济学中的委托理论,建构出“信托模型”,以此界说政策分析者的角色。这是一个以公共利益为背景、对委托人负责的模型。这一模型中实际由双重委托—关系构成:(1)委托者与政策分析者之间的委托—关系;(2)公民与政治家、政府官员和政府机构之间的委托—关系。在(1)中,“政策分析者直接委托人是谁?他应向谁负责?”是非常清楚的,因而较少发生争议。但在(2)中,由于委托—的形式和内容都不十分清晰,也缺乏相应的政治理论支撑,从而容易引发争论。通格的答案是:分析者要对委托人负责,但也要将维护公众利益作为自己的使命。

三、政策分析职业伦理的基本内容

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伦理,不同于医生/病人,律师/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它涉及公共责任和广大民众利益的实现问题,具有多层面内容。正如魏陌所建议的:“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有义务维护他人的基本权利,支持我们宪法中的民主程序、促进分析和个人诚实。这些价值在我们的伦理评估中普遍支配我们对顾客的职责。尽管如此,我们应该对顾客选择不同价值间冲突的方式表示理解,而且我们也应该对我们分析的预测能力持一种现实的谦虚态度。

(1)道德品质的准则。职业道德实质上就是责任与义务的表现。政策分析师具有双重责任:客观责任和主观责任。前者产生于“顾客导向”所形成的“委托人/人”之间的职业关系,以及法律、组织和社会对政策分析师角色的需要;后者基于一种信仰、价值和偏好所组成的内在驱动来指导如何去做。

(2)行为选择的准则。政策分析包括对政策方案的预测、回溯和评价,其本质是基于客观分析之上对方案的选择,既包括价值认识也包括价值创造。因此,它体现了主观与客观、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首先是政策分析应合乎政治性: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角度来看,政策分析都是政治大环境中的一环,因此,作为一个称职的政策分析师,必须要对外在的政治环境有所了解,促使分析方案通过决策者的选择;其次是政策分析应合乎行政性:政策分析作为政策主体的价值取向,必须通过政策目标群体的实践活动才能实现;第三是政策分析应体现创造性:政策分析师应该既立足于现实,又着眼于未来,要适应环境的变化,敢于创新。

(3)价值判断准则。价值判断要以事实为根据。事实与价值的结合是政策分析的基础。政策分析师的价值判断就是对事物、社会现象和人的行为在伦理意义上进行估量和预测,并在此基础上影响政策主体的价值方向、行为决断和价值追求。价值判断应体现社会责任。政策分析师应从专业上为弱势群体发声,为“沉默的牺牲者”代言,并由此来确保分散利益在决策过程中受到应有的重视。

四、如何加强我国政策分析的职业伦理建设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政策科学作为一门学科在我国的起步较晚,还有很长的一段发展之路,如何借鉴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促进我国政策分析领域的发展,培养适应中国国情的政策分析人才,对于推进我国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公共政策分析的价值取向包括:社会公正、民主化、科学化、以及服务原则。中国公共政策分析的价值取向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准确迅速、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要把握全局,又要照顾局部。这些概括性的特征在中国公共政策分析中是要具备的。库珀在其论著《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中也曾说过,“显然这些抽象的概念是令人困感的,而且也不给行政人员的实践活动提供十分有用的指导,但它仍然存在于我们的政治传统中,政策伦理法规中,辞藻华丽的演说中,以及存在于我们对危机突发事件的反思中。理所当然地,它也存在于我们对公共政策目的的思考和对公务员责任的思考中。”

参考文献:

[1]张昭庆,闫博慧,张陆庆,.律师职业伦理的价值分析[J].职业时空,2007,(2).

篇3

当前,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受到出口需求大幅减少和经济增速减缓的影响,就业形势严峻。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加剧。一方面,劳动力供给增加,主要表现在:一是劳动力人口存量大。近一个时期正值我国劳动力人口增加的高峰期,平均年增加约1500万人,给就业带来较大的困难;二是农民工就业问题突出。2009年初约2000万人需要重新寻找工作;三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难。据有关部门测算,不考虑2009年新增的611万大学毕业生,历年积累的就有近100万毕业生需要解决就业问题。另一方面,劳动力需求减少,据对5个省15个城市513家企业的持续监测显示,2009年3月份企业岗位累计增减相抵为净减,3月底减幅达5.3%。在这一背景下,失业问题受到日益关注。因此,如何依据现实基础,调整公共就业政策,缓解就业压力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我国公共就业政策的现实基础

公共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需要依据一定的制度基础和物质基础。它们决定了公共就业政策的规模、范围和效果。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公共就业政策已经具备了坚实的基础。

1.具有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制度基础

我国的就业制度是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制度相伴而生的。我国传统的就业制度是以城乡劳动力分割、城市就业统包统配、低工资高福利为主要特征的,它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产生和发展并与国家确定的重工业优先发展相对应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商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推动了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劳动力市场价格逐步成为反映劳动力供求变化和引导劳动力流动的重要工具。我国开始以劳动力市场作为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实行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现代新型的就业制度。在这一制度下,企业依据《劳动法》可以自主用人,劳动者可以自主择业,企业用人机制更加灵活。在工资分配上,国家从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调控,工资形成市场机制逐步发展,工资成为反映劳动力供求状况、引导劳动力流动的重要杠杆。同时,与就业制度变迁相适应,国家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体系。

2.具有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等较完备的物质基础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财政支持,为求职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并为就业困难群众提供就业援助,包括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和公益岗位开发。越来越多的国家依靠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作为政府就业政策和劳动力市场调节政策的载体来解决失业问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作为公共就业政策的载体,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具有降低经济周期对就业的影响的功能;二是可以减少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的不平衡;三是具有改善一般性劳动力市场的功能;四是具有增强劳动者技能,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功能;五是可以支持弱势群体或处于长期失业状态的求职者就业。我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发展到今天,我国的各城市和区县基本设立了综合性的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向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功能比较完善的一站式就业服务。到2005年底,全国县区以上公共职业介绍机构3860个,工作人员2.7万人。全国98%的街道和70%的乡镇设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89%的社区配备了专职的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共有17万人,构成了实施公共就业政策的主要载体。

三、全球金融危机下我国公共就业政策面临的挑战

1.出口冲击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主要贸易伙伴需求萎缩,我国进出口出现收缩趋势。海关统计显示,2009年一季度,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4287亿美元,同比下降24.9%。其中,出口2455亿美元,下降19.7%;进口1832亿美元,下降30.9%。由于在我国近年的就业增长中,外向型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我国外贸最大的出口国——美国和欧盟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严重,对我国产品的总需求由持续高增长转为低增长,甚至出现负增长。出口下降直接和较大地影响到我国的就业。从地区来看,东部地区的出口企业和产业部门受到影响较大,这些企业和部门的就业弹性较高,因此对就业的影响较大。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出口占全国的1/3,外向型程度较高。由于加工贸易企业占制造业很大比例,行业的利润率较低,抵御冲击的能力较弱,在出口冲击下,广东加工贸易企业拉动的新增就业人数从2005年的76万人下降到2007年的43万人,减少了33万人。从行业来看,纺织、服装、塑料制品等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加工制造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受到明显冲击。同时,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也面临就业需求下降的压力。

2.外资增幅减少

投资是经济增长的源泉,也是扩大就业的重要力量。就业量究竟稳定在较高水平上还是停留在较低水平上,也就是国民收入是在较高水平上实现均衡还是在较低水平上实现均衡。我国是全球吸收FDI投资最大的国家。金融危机爆发后,一些跨国企业或投资者由于受到资本市场筹资和融资的约束,无法筹措资金继续进行投资。同时,我国制造业成本上升也减少了投资者的盈利预期,从而减弱对中国的投资意愿。在外部订单减少的影响下,很多外商企业和国内企业面临着亏损甚至倒闭的威胁,不得不削减生产或关门倒闭,从而加剧了就业问题。据商务部统计,2008年1-11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4952家,同比下降27.51%;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64.18亿美元,同比增长26.29%。但11月份当月统计显示,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216家,同比下降38.32%;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3.22亿美元,同比下降36.52%。

3.经济增速放缓

就业机会的创造,取决于诸多结构性变量,但在我国工业化的过程中,经济增长一直是最基本的决定性的变量。一般来说,一定的经济增长会带来一定的就业增长。一方面,劳动是经济增长的基本因素,经济增长与劳动之间存在函数关系,因此,经济增长可以促进劳动需求的增长。另一方面,经济增长中,投资对于消除失业具有重大的作用。在经济增速与就业率的关系上,各国的经验证明,经济高速增长会降低失业率,而经济低速增长仍然会使失业率上升。由于经济周期因素和世界经济危机因素的共同影响,自2008年10月份以后全国工业生产增速陡然大幅下滑,月度落差最大达3.2个百分点之多。由于工业经济在我国GDP中所占比重最高,预计2009年我国经济增长率将比2008年下降,并对我国就业产生了较严重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增速下降;二是企业用工需求出现下滑;三是企业现有岗位流失严重。

4.经济周期调整

在本轮经济增长中,2007年处于我国经济周期性变化的波峰,2008年上半年在遏制通货膨胀的措施下,经济增长处于下行态势。经济周期调整对就业的影响表现为:在劳动力供给一定的情况下,对商品和劳务的需求过低,对劳动力需求就少,形成周期性失业。而且,存在周期性失业的劳动力市场必然处于非均衡状态,一些愿意工作的求职者无业可就。受经济周期调整的影响,今后2-3年内的经济减速将对城镇总体就业形势产生较大的影响。对城镇新增就业人口,如大学毕业生就业会产生挤压。对于部分倒闭的制造企业而言,由于存在结构性失业问题,劳动力供给结构与劳动力需求结构是不吻合的,求职者找不到与自己技能相符合的工作,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延长,从而在加大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新增劳动力的供给压力的同时,会加剧失业问题。

四、我国公共就业政策的调整方向与改进策略

在全球金融危机下,我国劳动力市场将逐渐在一个新的层次上达到一种供求平衡。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结构性失业、摩擦性失业与周期性失业并存。由于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地区结构等)发生了变化,现有劳动力的知识、技能、观念、区域分布等不适应这种变化,造成劳动力供给结构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因此,我国政府需要调整公共就业政策向积极的公共就业政策转变。在危机下,推动积极的就业政策已经成为欧美各国和国际社会的共识。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基础,公共投入集中用于提高职业咨询、就业培训和改善劳动力市场的效率。从各国实践来看,与消极的就业政策主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失业保障和养老金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不同,各国在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过程中,通过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并增强职能,在缓解失业问题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具体来看,我国公共就业政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转变:

1.完善公共就业机构与体系建设

完善公共就业机构的主要目标是增加管理失业人员的福利并提高求职者与劳动力市场的匹配效率。为此,政府需要一方面改善涵盖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和公益岗位开发的公共职业服务机构;另一方面要延伸服务网络,延伸到各街道和社区,形成以社区服务为主的基层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在解决就业问题上的主导作用并促进各种形式的服务机构的共同发展,以实现提高就业率的目标。在运行机制的调整上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公共就业服务组织机构需要在雇主和求职者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渠道,主要的标准是雇主与求职者之间能够进行方便和有效的沟通,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其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建立能够应对外界环境变化的灵活的协调机制,也就是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做出及时准确的调整。针对不同群体调整服务的方式和重点,如在下岗职工比例大的时候,提供更有效的职业培训服务,有利于职工的再就业;“4050人员”比例大的时候,提供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和新的就业岗位开发计划。

2.改善就业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在公共就业政策中,就业培训越来越成为一项重要内容。现阶段,就业培训除主要为失业人员提供岗位技能培训,还为就业人员提供培训以适应劳动力市场的新变化。在就业培训,内容上,强化实用技能、职业资格技能和创业培训;在培训方式上,采取实地实习的方式,将黑板讲授和专家咨询案例分析相结合,并根据就业形势的变化和求职者的需求,来及时调整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3.为新增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岗位和培训

篇4

竞争力研究先驱波特教授认为存在四种范围的竞争力:企业竞争力、产业竞争力、产业集群或区域竞争力和国家竞争力。产业集群作为联系企业、产业和国家经济的桥梁,在提升各种竞争力方面发挥着基础性的重要作用。如今,集群竞争开始代替企业竞争而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流,世界范围内各种产业集群的蓬勃发展及其在资源和市场上开展的争夺,使得产业集群竞争力的研究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产业集群竞争力的内涵

随着人们对产业集群及其竞争力认识的深入和发达国家产业集群竞争实力的展现,产业集群竞争力的概念逐渐明朗起来。到目前为止,有关产业集群竞争力的解释可归纳为三种观点。

1.因素观点

波特对产业集群竞争力问题进行了理论研究,提出了钻石模型。波特(1998)认为,如果将一个集群看作一个整体,其竞争力取决于四个相互关联的因素:企业战略、结构和竞争者;需求状况;相关的支持产业;要素状况,包括气候条件、劳动力供给和技术供应、薪资水平及生活费用、税收、研究机构、政府支持等方面。这四个因素相互作用,形成了产业集群竞争力。李勇等(2004)对波特的解释进行了补充,认为产业集群的机构稠密性、根植性、创新能力、战略定位、文化和制度特征等六个方面才是构成产业集群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朱方伟等(2004)提出了从传统产业集群到高技术产业集群的发展是围绕生产要素而演进的规律,传统产业集群形成的核心要素是低层次的、基于资源禀赋的基本生产要素,只具有静态比较优势;高技术产业集群形成的核心要素是高层次的、基于知识集聚的高级生产要素企业管理论文,具有强劲的动态竞争优势。“因素观”认为,各因素的质量水平决定了产业集群竞争力的强弱,因而强调的是质量导向。

2.结构观点

横向结构观点认为,集群内企业间存在生产、市场、技术、采购、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关联,同时又存在基于声誉、友谊、相互依存和利他行为的竞合关系,因此产业集群是拥有经济属性、社会属性和自学习属性的网络组织(Ahuja,2000),功能差异化程度和网络密度以及网络凝聚力、网络集中化、网络基础设施质量等构成了产业集群竞争力(Kr-tke和Stefan,2002;Tracey等,2003)。而纵向结构观点(如Manuel,2001)则认为,产业集群竞争力是集群内三个层面竞争力的综合:企业层面的竞争力来源于所有企业及其之间的关系作用;集群层面源自于集群的组织管理、联合行动、相互信任、经济外部性等的作用;国家层面来自于集群所能利用的宏观经济、政府支持行为、政策体系等的作用。Stamer(2003)将产业集群竞争力扩展为四个层次:微观层次、中观层次、宏观层次和兆观层次。前三个层次的竞争力与Manuel的划分类似,而兆观层次的竞争力主要表现在集群面对全球竞争的区域品牌、应对外部竞争等方面的竞争力。集群纵向结构的层次性为横向结构提供了整体演进路径。结构观强调了产业集群的关系导向和产业集群竞争力由内到外、由低级到高级变化的动态过程。

3.能力观点

Lynn和Fulvia(2000)认为,产业集群竞争力就是集群的能力,主要体现为集群的创新能力论文怎么写。张辉(2003)认为产业集群竞争力就是两种能力:一是学习效用和区域资源利用能力;另一是对不利于集群发展的多种因素的经济规避能力。Pekka(2004)强调从集群提高生产率和创新绩效、发挥正的专业化效应、推动正的外部性和知识溢出、增强企业间协同作用、占有全球市场份额等五个方面的能力来理解产业集群竞争力。能力观强调产业集群的功能导向,即强化集群与环境的关系能力,引导内部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和高效利用,鼓励参与市场竞争,优化集群的整体绩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综合上述三种理论观点,产业集群竞争力概念可以定义为:是以产业集群的各种资产要素(包括企业、资源、基础设施和技术条件等)为基础,以企业间的动态网络关系及其层次性递进为运行方式,具有对环境的利用能力和规避能力,在全球市场竞争中能为产业集群的整体绩效带来实质性功效的强劲竞争优势。把产业集群竞争力的定义落脚到竞争优势,是因为竞争优势能概括产业集群竞争力的“因素”、“结构”和“能力”三个属性,而且最根本的是产业集群较强的竞争力在于其所拥有的持续竞争优势。

二、产业集群政策与竞争力

产业集群政策是政府外加给集群的,集群政策的行为主体是集群所在地的各级政府。产业集群因其拥有突出的竞争优势而一直被政府作为繁荣区域经济的政策工具,但如何发挥集群政策的作用来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却成为政府所面临的难题。产业集群的传统政策倒不少,归纳起来有表1所列的几种,但大部分产业集群政策都是在集群危机发生后作为补救措施实施的企业管理论文,或者与传统产业政策毫无区别,没考虑到集群政策与产业集群竞争力的内在联系,也没有顾及集群政策的系统性和连续性(Gorman和Kautonen,2001)。

表1 传统的产业集群政策

 

政策种类

政策内容

以企业为导向

为企业提供融资、发展咨询服务和培训人才等

以增强集群吸引力为导向

鼓励集群内部投资,吸引区外的技术、资本和劳动力等经济资源向产业集群集中

以服务设施建设为导向

物质设施、知识设施、特殊服务和技术中心的建设

以信息为导向

技术、市场、出口、业务等信息的收集、存储、流通和交换

以培训和研发为导向

篇5

一、我国煤炭产业政策的发展历程及其影响

1.计划经济时期的煤炭产业政策。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央和地方政府对煤炭工业非常重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大力发展国有煤矿,实行了“五统一”的煤炭产业政策。煤矿建设由政府统一投资,煤矿建设和生产所需物资由国家统一供应,煤炭产品由国家统一调配,煤炭价格由国家统一确定,煤矿亏损由政府统一补贴。“五统一”政策对医治战争创伤,加快煤炭产业的发展,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对煤炭的需求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是,“五统一”的煤炭产业政策,限制了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煤炭长期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

2.改革开放初期的煤炭产业政策。改革开放初期,煤炭工业实施积极的对外开放政策,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和技术,提高了国有煤矿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推动了煤矿现代化建设。

为了缓解国民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煤炭“瓶颈”制约问题,在“有水快流”思想导向下,国家实行了“两个一起上”(“大、中、小煤矿一起上,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煤炭产业政策,以调动地方特别是农民办矿的积极性。

国家在支持全国乡镇煤矿发展的同时,为了调动煤炭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从1985年开始,又对原国有重点煤矿、国有地方煤矿实行了投入产出总承包,以后又多次延续财务承包。这些产业政策,对调动地方、农民办矿的积极性和调动国有煤炭企业的积极性,增加煤炭企业的经营活力,促进煤炭生产和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

3.向市场经济转型初期的产业政策。我国1993年以后还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煤炭产业政策体系。在向市场经济转型初期(1993年-1998年),国家在支持煤炭企业减人提效,鼓励兴办非煤产业的同时,一方面在煤炭总量开始失控时继续沿用鼓励小煤矿发展的政策,另一方面又在向市场经济转型中急于求成,提出了三年放开煤价、三年抽回补贴、煤炭行业整体“扭亏为盈”的目标;1994年,在由产品税改为增值税的税制改革中,考虑煤炭行业特殊性不足,大大增加了煤炭企业的税收负担,“九五”成为煤炭产业建国以来最困难的时期,原属中央财政的煤炭企业有2/3的企业亏损。

4.现行主要煤炭产业政策分析。1998年以后,在进一步放开煤价,让煤炭企业进入市场的同时,国家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采取了对煤炭总量进行宏观调控、减轻煤炭企业负担、改善煤炭企业市场竞争环境等政策措施。这些政策主要有:以关闭非法开采、布局不合理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煤矿为主要内容的总量调控政策;鼓励煤炭出口政策;整顿煤炭市场经营秩序,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批制度政策;企业下放后,所得税全额交给地方财政,用于困难煤炭企业的补贴政策;企业利润不再上缴和划转,由此产生的亏损补贴缺口,由中央财政增加亏损补贴基数的政策;对资源枯竭的煤矿实施关闭破产的政策等,煤炭产业状况开始有所好转,并逐步实现扭亏为盈。

二、我国煤炭产业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由于历史原因长期形成的煤炭产业集中度低,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相当一部分矿井技术落后、安全隐患严重,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资源回采率和资源利用率低,浪费严重;产业发展机制不活,政策措施跟不上,行业管理的政府职能过度分散;企业研发和创新能力弱,产品技术含量低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导致煤炭企业缺乏自身积累而无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煤炭产业发展潜力和优势的发挥。

而我国目前煤炭产业政策的两个明显特征是:一是缺乏一个完整的煤炭产业政策体系,且政策波动大,累积效应明显,各个政策独立,不协调;二是政府干预过强,市场配置机制较弱,煤炭产业一直处于不公平的竞争地位。

为保证我国煤炭产业的健康、有序和持续发展,急需制定和出台一套系统、完整的煤炭产业发展政策。

三、我国煤炭产业发展方向和思路

近10年,由于市场经济的调控作用,煤炭市场走过了供大于求、供不应求再至供需趋于平衡的路程。由于受前些年煤炭市场需求的拉动,煤炭建设进入新一轮的建设高峰期,目前煤炭市场已进入战略调整期。在此状况下,煤炭工产业的整体发展思路是:

1.在产业布局上。优化煤炭工业布局,总体思路是:稳定调入区煤炭生产规模,加快调出区煤炭开发速度,适度开发自给区煤炭资源。构筑大型企业集团煤炭供应的主渠道,提高国家能源保障供给能力。

2.在产业组织上。国家鼓励建设大基地、大集团,重点建设13个煤炭大型基地和98个重点矿区。通过资源整合,积极推进晋陕蒙宁、华东、东北、西南等地区煤炭企业战略性重组。培育跨行业、跨省区、跨所有制的上亿吨的大型企业集团。严格办矿准入标准,坚持“整合为主、新建为辅”的工作方针,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继续依法关闭布局不合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小煤矿,全面提升办矿水平。

3.在产业发展上。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加强与冶金、化工、建材、交通运输企业的联营与合作,促进能源及相关产业布局的优化和煤炭产业与下游产业协调发展。

4.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升级已成煤炭工业建设的主旋律。国家鼓励推动洁净煤技术和产业化发展,积极发展煤炭洗选加工,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鼓励煤电联营,建设大型坑口电厂;积极开展液化、气化等用煤的资源评价,稳步实施煤炭液化、气化工程等。

5.煤炭企业向集约化、多元化、安全生产自动化发展。到2005年,我国已建成197处高产高效矿井。不少煤炭企业正全力将企业做“大”做“强”,争相打造世界级的“航空母舰”。并将产业链延伸至电力、焦化、铁路、煤化工、电解铝等产业,优化了产业结构,成为煤炭企业引领多元化发展的先行军。

四、发展煤炭产业的政策建议

1.煤炭产业应归属第一产业。自从上世纪20年代澳大利亚学者提出第一产业是从自然界直接取得产品的产业,加工业是第二产业的概念以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把采矿业列为第一产业。我国虽然在标准分类中将采掘业和制造业分列为两个相互独立的行业,但并未在三个产业分类中按国际惯例把采矿业分在第一产业,而把采矿业划为第二产业。并未按WTO的规定把煤炭产品当成初级产品,也未按国际惯例对初级产品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煤炭产业是直接从自然界中获取煤炭产品的产业,因此,我国应将煤炭产业列为第一产业。在我国,煤炭长期以来一直是同农业一样对国民经济作贡献的产业,国家的产业政策要像重视、扶持农业、林业、畜牧业一样,重视、扶持煤炭产业。要像重视“三农”问题一样,重视“四矿”问题。

我国也应把煤炭产品像农业、林业、畜牧业产品一样,列为初级产品,对初级产品实行优惠的经济政策。将煤炭产业定位为第一产业,在此基础上,改革和完善煤炭财税体系。

2.改革煤炭产业现行财税政策

(1)改革和完善煤炭增值税政策。按照国务院“既要建立新的增值税机制,又要照顾煤炭行业的实际困难,不增加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的税负水平,保持1993年3.35%的税负原则”的精神,建议国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将煤炭产业列为增值税进一步改革的试点行业,由当前生产型增值税改革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煤炭企业将购进生产用的固定资产、矿井水平延深等井巷工程、矿井接替工程的固定资产和外购材料、电力等支出,按照17%的比例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允许煤炭生产企业从农民手中购进的煤矿特殊用料视同农产品准予按10%的进项税抵扣;保留对煤炭企业内部自产自用产品不计税政策,煤炭企业办社会投入中的外购部分准予扣税;同时,我国可以借鉴欧盟部长会议向欧盟各国的建议,实行四档复式税率制度,设定基本税率为17%,低档税率设三挡,13%档、6%档,0%档。出口商品为零税率。煤炭企业可以在总体上保持1993年3.35%的税负水平上,在正常生产期内煤炭生产企业实行6%的增值税率,在衰老期内实行零税率。

(2)改革和完善矿产资源税费政策。矿产资源税与资源补偿费是国家为提高煤炭资源的回收率和对因开发资源及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进行调节的税费种类。改革和完善矿产资源税费政策的思路是,将矿产资源税和资源费合并为资源税,按企业拥有煤炭储量多少和煤炭资源获利能力的大小交纳矿产资源税。

(3)取消铁路、电力建设基金和港口建设费。行业性建设基金,导致行业间的利益转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利于行业间的公平竞争。煤炭企业每年年交付的经国铁运营的铁路建设基金达150亿元左右。建议国家认真清理和取消各类行业性建设基金。在国家取消行业性的建设基金之前,建议对煤炭企业不再征收铁路、电力建设基金和港口建设费。

3.完善煤炭成本核算体系。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矿务局为独立核算单位为主的体制。现行的煤炭成本核算制度是原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煤炭成本是不完全成本。一是没有考虑煤矿是资源性企业,有一个生命周期,资源枯竭后必须转产,没有建立煤矿转产金。煤炭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煤炭转产金制度,加大折旧,在煤炭成本中提取提足。二是随着煤矿开采范围的增大,因开采造成的农田塌陷、水源破坏、建筑物毁坏等的补偿和赔偿费用越来越高,现有成本核算机制考虑不足。必须建立煤炭企业环保补偿机制,改变煤炭企业形象和解决长期困扰企业的公共关系问题。

4.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煤炭企业用人多、效率低、管理粗放、机制落后的体制还没有根本扭转,煤炭工业整体还没有摆脱困境。目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远远适应不了企业发展的需要,除了要进一步减人提效、科学管理、集约化经营、推行科技进步外,产权制度改革要成为煤炭产业深化改革的核心。通过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来解决煤炭产业投资、管理问题。

5.有序建立矿业权市场和合理节约开发资源。目前国际社会煤炭产业有两个走向,一是煤炭能源的战略地位彰显,二是主要采煤国家的煤炭企业都高度集中。与此相反,我国目前煤炭资源浪费现象触目惊心,当前全国煤矿资源综合回收率约35%,小型矿井不足15%,而世界其他主要采煤国家的回采率平均达60%以上。究其原因,表面上是企业急功近利,本质上是煤炭资源的价值没有体现。同时整块的优质资源被分割,不利于整体规划和科学、合理、高效开发资源。为此,建议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法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有关部门尽快制订出相应实施办法,从有利于组建大集团建设大基地,从推动和保障煤炭工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的目的出发,建立起煤炭工业有利于保护和发展先进生产力,有利于规模和结构效益,有利于资源利用和优化配置,有利于科学、合理、公平竞争的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建立煤炭资源价值考核体系,推动资源的科学回收。

6.实施集团化战略,建立可靠的煤炭供给体系。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加快培育和发展若干个亿吨级大型煤炭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优化煤炭工业结构、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平衡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关系和“走出去”开发国外煤炭、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体。煤炭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资源开发由国有资本控股。鼓励发展以资产为纽带,煤炭、电力、铁路、港口等企业联营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到境外投资办矿,带动煤炭机械产品出口和技术、劳物输出,提高我国煤炭工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煤炭产业建设大基地组建大集团要给予多方面的政策扶持。

参考文献:

[1]吕政.产业政策的制订与战略性产业的选择[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4,(4).

篇6

总体看,我国保险业税收政策的调整整体上延续了逐步规范、合理化的演化路径,税种、税目不断得到优化,总体税赋有所下降。但随着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和加入WTO,保险业税收政策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保险业进一步发展。

二、我国保险业税收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营业税税率和印花税税率偏高,造成严重的税收楔形。相对于美国等发达国家而言,一般税率在4%以下,我国营业税率虽然为5%,但仍然属于较高水平。同样,印花税率也较高。财产保险合同与仓储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适用1%o的印花税率,比其他合同所适用的0.05%o、0.3%o等税率要高,仅次于证券交易适用的2%o的印花税率。在这种情况下,税负过高,一方面不利于保险公司进行有效保险产品的供给和产品创新;另一方面,税负过高,保险公司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导致保险产品价格上升,减少产品需求,降低社会福利。

其次,税基宽泛且不合理。与银行、证券等金融业相比,保险公司所承担的税负过高,因为银行信贷业务是以利息收入作为计税基数,而保险业务则要以全部保费收入作为计税税基,这种计税方法无形加大保险业的税负。同时,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扣除赔款和营业费用后其结余都被视为利润所得,忽视了各种责任准备金性质,特别是对寿险公司而言,其死亡给付具有必然性,保费收人的绝大部分是用来返还的,更不应将其法定责任准备金列为纳税所得。这样,一方面降低保险公司利润收益;另一方面,导致税负增多,削弱保险公司自身积累能力。

再次,重复征税——对保险营销员双重征税。根据现行规定,寿险营销员每月需按佣金收入总和的5.5%计算缴纳营业税和附加税,税后扣除一定比例的营销费用后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此形成双重纳税。因为保险公司支付给营销员的佣金收入是从保险公司的保费中提取出来,这部分佣金作为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一部分已由保险公司计提缴纳过营业税。这样,导致保险营销员激励不足,更容易发生机会主义和高交易成本,从而造成保险质量下降,扭曲保险资源优化配置。

复次,保险税收政策没有区分险种差异,实行简单的统一比例税率,无法体现税收政策的效率与兼顾公平原则。在营业税方面,除一年以上的健康险和农险免税外,其余险种统一实行5%的比例税率,没有实行差别税率政策,不能体现国家对不同险种的政策导向,导致保险市场结构僵化,难以适应保险市场变化的需要,无法从税收政策上界定不同险种的不同功能,从而不利于保险业的全面均衡发展。

最后,不同性质的保险公司税收政策有差别,造成保险市场竞争不公平。现行税收政策对不同性质的保险公司适用不同的所得税率,不仅所得税率内外资保险公司不同,内资保险公司之间也不统一。例如,在所得税方面,外资保险公司享有“免二减三”的税收优惠,即使过了5年减免期,也按15%的所得税征收。而中资保险公司则按33%缴纳所得税;在所得税基方面,中外资保险公司缴纳的所得税在计税工资、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等方面也不同,中资保险公司税基要比外资宽泛得多;在投资退税方面,外资保险公司将公,司经营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公司,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退还其投资部分缴纳所得税的40%的税款。这些不公平的税收政策,往往使中资保险公司处于劣势地位,不利于中外资保险公司展开公平竞争。

可见,由于我国对保险公司实行的税收政策没有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最终严重制约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一方面,在体制转型时期,保险市场不完善,因信息不对称、公共物品或外部性的存在,导致保险资源无法实现帕累托最优,市场失灵普遍存在,特别因有限理性和环境不确定性衍生出昂贵的交易成本,大大减少了人们对保险的需求,使一部分可保风险得不到保障,不利于经济稳定和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和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与进人我国保险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相比,不合理的税收政策不仅不能矫正保险市场失灵,反而使中外资保险公司在保险市场上竞争不公平,不仅使中资保险公司难以抵御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而且无法实施保险业“走出去”战略。

三、我国保险业税收政策调整的思路

应该说,降低保险业的税收成本,促进保险业的发展,成为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政府落实税收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因此,一方面要立足于国家整个税收制度,在保持税收制度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调整我国保险业的税收政策;另一方面要考虑保险业的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兼顾税收政策取向和保险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按照公平税负、合理扣除和适当优惠的原则,调整现行的保险业税收政策,细化税制设计,完善和充实税收政策内容,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保险资源配置和保险业运行的宏观调控功能。

首先,统一内外资保险公司的税负,创造公平的税收政策环境。由于中外资保险公司的税种、税基和税率不统一,总体看来,外资保险公司的税收优惠多于内资保险公司。随着我国保险业迅速与国际接轨,需要统一中资和外资保险公司在所得税和其他税种中的各项规定,一方面,降低保险业所得税负担,提高保险公司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统一税制可促进外资保险公司技术进步,加大保险业的溢出效应。

其次,根据保险市场竞争状况与市场结构的变化,适时调整营业税率和优化营业税基。为支持保险业的发展,提高保险业的再生产能力,虽然营业税率已经下调到5%,但与国外保险业2%至3%的营业税率相比,我国保险业的税率仍然很高,应进一步降低营业税率。

再次,适当扩大免税范围。目前,我国对农业税和返还性人身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实行免税。除现行免税规定外,也可对非盈利性保险和社会保障乃至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保险,例如地震险、洪水险等实行适当减免,以充分体现国家政策导向,发挥保险税收政策的社会保障和自动稳定器作用。

最后,完善保险市场制度,健全保险业税收制度体系,降低交易成本,鼓励保险公司进行资产组合投资。由于保险市场不完善,往往使税收制度成为创造“设租”和“寻租”的场所。因此,需要不断完善保险市场制度,鼓励居民购买商业保险,尤其对购买寿险、健康险、医疗险等险种进行税收优惠。同时,也可通过税收政策引导保险公司进行投资,以获得稳定的收益。此外,可根据保险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慎重考虑资产投资组合,拓展保险基金的运用范围和效益。当然,为促进保险业发展,除税收政策外,还需要其他一系列配套制度做保证,例如,完善保险公司的进入与退出机制、完善保险法律体系以及加强监管力度等,这样有利于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保险业政策支持体系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05,(1931).

[2]吾金光.人寿保险公司应税所得确认模式的国际比较[J].税务与经济,2005,(2).

篇7

2001年12月1113,我国经过长达15年之久的艰苦贸易谈判,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银行业作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将大幅度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国内产业,在未来的3—5年内,将直面冲击,外资银行机构在中国开展银行业务所受的种种限制将逐步缩小。今后,在各项政策调整的基础上,中外银行机构的政策待遇将逐渐“趋同”,外资银行机构也会像国内银行机构那样得到“国民待遇”。由于货币和金融服务都属于标准化的产品,任何银行都难以将其服务与其他的银行区别开来,与一般的工业或商业相比,银行业的进入壁垒相对较小,更易受到外资银行的冲击。如何应对新形势带来的挑战已经迫在眉睫。尽管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中国银行业的“龙头老大”形成了某种意义上的“自然垄断”,但是,比较国外同类机构,不论在经营方式上还是内部管理体制上都还存在不少差距。为了更好地迎接加入WTO后的挑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既需要对内部现有状况进行调整,以提高对外部环境的动态适应;同时也需要运用战略策略,获得持续竞争优势。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调整

(一)内部体制的调整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受国家政策影响大,自主经营相对较弱,其金融安排总体上由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制定。然而,这种特殊的金融安排从本质上不以市场为资源配置的基础,从而造成了经营机制的呆板和大量的不良资产,整体效率处于较低的水平。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MD)评价机构一份有关中国国际竞争力的报告中指出:“中国金融竞争力大大低于竞争力的综合·

水平,金融方面呈现退步趋势,这与中国银行体系在整体上的垄断性、计划性、非国有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不发达、银行业国际化经营水平不高等具有直接关系。”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全国银行资产的90%,存款的90%,贷款的92%以及营业收入的89%,但税前利润却只占全国银行的47%。由此可见,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效益低下,资产质量不高,并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目前的国有银行还仅仅充当着国家的出纳,难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面临外资银行高效率,高利润的竞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需要对内部体制进行调整。

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主要特征,是资产所有权和经营使用权的分离。要建立清晰的银行产权制度,最佳的选择就是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国有商业银行应尽快建立产权明晰、政企分开、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公司制现代企业。要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首先要对各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评估、清产核资,从而使资产主体清晰化、人格化,使他们在经营活动中真正具有内在动力和外在活力。然后按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惯例,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三权分立”的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体系,确保银行独立的法人地位,实现所有权对经营权的约束与制衡。在具体实施办法上可先将整体资产质量较高,经营管理水平较好的分行包装上市,总行则变为控股公司,全资拥有股份制分行,享受和承担控股者的权利与责任。

(二)服务对象的调整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国有大型企业,这种情况使国有商业银行面I临如下问题:1.国有大型企业受政策影响普遍经济效益不高,还贷能力差。国有大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既有经济目标又有社会目标,有时为了达到社会目标会损失部分经济利益,从而造成经济效益低下,还债能力弱。同时在开放国内市场的过程中,国内的许多产业如汽车业、家电业、化工医药、木材、造纸业等都将会面II缶外国产品大量涌入的巨大压力,国有大型企业同样也会面I临资产重组问题,增加国有大银行的呆、坏帐。2.大量优质客户被外资银行吸引。按中国加入世贸的日程表,在加入WTO两年以后我国将取消外资银行在我国境内从事批发业务方面的限制。外资银行在进入初期将主要侧重于批发业务,大量优质客户将被吸引过去。3.从目前趋势看,我国资本市场将以更快的速度发展,许多大型企业将通过金融市场进行融资。我国银行业也将面临西方国家80年代初开始出现的“脱媒”现象,优质客户进一步减少。所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改变过去将服务对象主要集中于大型企业的做法,大幅度提高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所占的比重。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长远发展来看,也必须在服务对象上进行上述调整。银行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经济,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后,银行业务重心也必须随之进行转变。目前中小企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中的比重分别为60%和40%,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国城镇就业岗位总数的75%,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应尽快放宽中小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等金融服务方面的限制,扶持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在个人客户方面,主要是增加个人消费贷款及其他一些中间业务。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消费贷款、家庭理财等需求逐渐增多,国有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的阶层设计出更方便、限制性更小的金融产品以满足市场需要。

(三)金融服务业务的调整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一直以传统的存贷款为主,目前各商业银行的总收入中,利息收入都在80%以上。消费信贷、衍生金属工具、资产证券化、咨询、管理信息等新兴业务不足l5%。而美国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45%,欧洲银行为50%左右。加入WTO以后,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利率的最终市场化,必将会使存贷款方面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银行利差会不断下降。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就必须对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服务进行调整,开拓各种金融中间业务。这些中间性业务主要包括结算(结算、信用卡等)、管理(保管、等)、咨询(财务顾问等)及表外业务(担保、承诺、衍生工具交易等)等等。在我国加入WTO以后,为了争夺我国国内市场,大量的外资企业、产品不断涌入,同时也会带来金融服务的需求增加,区际、城际金融业务往来增多。国有商业银行利用其经营网点众多的优势,更要加强中间业务的服务,不断提高中间业务的服务效率与服务水平。

按业务的币种分,在外汇业务方面,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基本相同,在业务功能上,国有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服务品种较小和灵活性较差等方面。如外资银行可以办理非居民个人离岸业务、手续简便的统一授信、异地放贷、利率市场化等,这些国有商业银行都无法做到。虽然差距明显,困难多多,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已经无能为力。加入WTO以后,我国经济的对外依存程度将进一步增大,银行客户经营行为的国际化趋势大大加深。国内企业向海外拓展业务的同时,要求银行提供国际结算、进出口贸易融资等服务,并要求银行为其提供本外币信贷资金或在国际金融市场融资。由于国内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历史形成的良好信誉关系,在办理外汇业务时,国内企业更倾向于直接从自己的开户国有银行办理,由开户行直接从企业帐户上划转资金买卖外汇。由于具有本土经营优势,国有商业银行在外资银行的优势项目国际结算、外汇打包收款和出口押汇等业务上均不能放松,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不断改善服务的效率与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的银企关系。在人民币业务方面,如公司业务、零售业务、房地产业务,以及委托、基金托管、清算等。外资银行的进入会使国有商业银行失去一些优质客户,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但国有商业银行利用网点众多的优势更易于进行个人金融服务——这项“黄金业务”。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已经逐渐向个人发放一系列消费贷款,面向个人的工资、代收电话费、代付社会养老金等多种项目的中间业务。随着金融业分业经营政策的放开,国有商业银行更需积极开展个人投资理财业务。

(四)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目前资产负债结构单一,极大地减弱了抵御风险的能力。在负债方式上,

我国商业银行被动存款占总负债的比例高达80%。在金融市场的主动借款(如发行债券、商业票据等)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由于存款人可以随时提取存款,这种负债结构使银行面临着极大的流动性风险。在资产方式上,流动性极低,风险程度较高的贷款资产占全部资产比例的70%左右,高度流动且具有盈利性的证券资产所占比例不到5%,这使银行实现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平衡,变得十分困难。1997年底美国参加存款、保险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显示,在总资产中,贷款资产占62%,证券资产占23%,在总负债中,存款只占64%,在金融市场主动借款占ll%。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对资产负债业务进行调整。在资产方面,应大幅度增加证券资产所占比重,降低贷款资产和现金资产的比例,实现资产的多元化,在负债方面,应大幅度增加主动借款所占比重,改变单纯依靠被动存款的局面,实现负债的多元化。

在过去相当一段时间内,由于国内存款的持续稳定增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现存的资产负债结构下能够得以继续发展。随着外资银行的大量进入,以及资本市场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蓬勃发展,存款形势将变得更加严峻,我国银行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大。因此必须进行资产负债结构的多元化调整。

二、面对入世的战略选择

以上论述的主要是在外资银行进入的情况下。对现存状况的调整,从长远发展及目前国际金融业发展趋势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还需要实施长远战略计划。

(一)“以客户为中心”战略

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我国金融领域的竞争会日趋白热化,由于银行经营的货币、信用具有同质性,客户的选择性大,要想获得竞争优势,银行必须建立“以客户为中心”战略,按客户需要重新设计业务流程。根据客户类别,将本来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按照最有利于客户价值创造的营运流程重新组装,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满意程度以较低的成本定制更高的价格,提高商业银行本身的利润率。

在批发业务中,将客户、客户的关系企业和海外机构、当地法人在内看作一个集团,建立以客户为主体的管理体制,银行不再按传统的存款、贷款、外汇业务等进行分工,而是将银行金融服务职能综合化,全面地向客户提供各项金融服务。在这一体制下,同一客户的所有业务都要集中在往来客户综合管理帐户下进行。这种制度可以形成客户的综合性情报系统,还可为客户提供各种查询、咨询服务。在零售业务中,设立专职销售人员直接与客户单点接触,根据客户个人的财务状况提供理财方案,并把客户具体要求的事情交由辅助人员操办。这样客户在需要多项金融服务时,无需在众多的业务柜台之间来回奔波,而只需与一位专职销售人员单点接触即可,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并获得了很多理财建议,满意程度自然提高。

(二)核心业务规模化战略

核心业务规模化战略即是要求商业银行有效运用自身的核心业务能力,关注于战略环节,使之达到规模经济,而把一般性的业务交给外部服务公司去做。它与银行的多样化经营不同,多样化经营能使商业银行变得“庞大”,但这种“庞大”不会取得规模经济效应。对于多样化经营能使银行分散风险这一点,目前还持怀疑态度。“将十个鸡蛋放在十个蓝子里也许会降低风险,但用两只手拿十个蓝子打碎鸡蛋的风险更大”。银行的核心能力主要是银行的融资能力、产品创新能力、销售能力以及一些独树一帜的服务手段等。这些业务最能体现银行的竞争优势,具有高附加值。一般性业务是具有低附加值的后勤,以及不能体现领先优势的一些信息技术和标准化的业务处理。这一战略避免了银行在精力和财力上的分散,将注意力集中于最核心的业务,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由专业银行转轨而来,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基本按照城市、农村、外汇、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分工。但在相当范围内允许业务交叉,并在一定程度上展开竞争。也即在建立初期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就各自具有不同的核心业务。目前的重点就是将这些业务规模化。如对城市工商企业的贷款申请受理上,工商银行可设计出低、中、高三个风险类别流程小组,经过初步信用审核以后,对低风险客户可交由低风险流程小组的更为简化、迅速的办法处理;对于中风险客户则按例行的标准化程序办理;对于高风险客户,则须由高风险流程小组附加特殊的处理机制来分析和研究。通过这样的操作可使核心业务的处理效率提高,以吸引对此类业务有需求的客户。

(三)建立战略联盟战略

战略联盟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互补资源的国有商业银行,从自身战略出发,通过协议或契约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松散的联合体。由于各银行占有资源的有限性,任何银行总会在一定的时间或一定的领域内受自身拥有资源的束缚。另外各国有商业银行的主体业务不同,不可能为一个客户提供其所需要的全部服务。因此,一家国有商业银行要在激烈的竞争中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已不能单纯依靠自身的力量。因此,组建战略联盟,是国有商业银行面对逐步发展的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需求的战略选择。

在“以客户为中心”的思想指导下,当在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开户客户需要其他银行的业务服务时,其业务可在银行之间相互委托办理。这样做即可提高银行的办事效率,又节约了客户与多家机构打交道的成本。建立战略联盟使国有商业银行更灵活地处理各项业务,当客户需要的服务中有部分为非本银行核心业务时,也能通过与其他银行的合作受理此项目服务,从而扩大了客源。

(四)金融服务电子化战略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不断开放的环境中,与国际接轨,在国际金融市场中求生存、求发展,势必要融入国际金融业的电子化时代,为客户提供不断创新的电子金融服务。

1.建立客户综合服务网络。这种客户综合服务网络包括银行面对众多客户的标准化服务网络和面对单一客户的理财方案服务网络。面对众多客户的标准服务网络是银行在网上提供金融行业信息服务(如金融行业政策、法规、业务办理通知信息、客户帐户往来查询等)和有限定范围的帐户操作服务(如限定范围的账户转账和指定收费单位的简单付费等)。面对单一客户的理财方案服务网络是将单一客户的投资、储蓄、信托等信息加工处理,为客户提出最佳理财方案,并在客户确认后进行操作。

2.建立全球银行间的网络系统。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需要,建立全球银行间的网络系统可加快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速度。另外还能利用国外联盟银行的金融专家系统和计算机系统,实现客户网络制的发展。

3.创建银行内部通信网络。即将搜集保存于文件和活页夹的信息置入一个具有强大搜索功能的电子通道,从而减少组织内部的文件交流,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增加为用户服务的时间。

(五)人力资源管理战略

外资银行抢滩登陆以后,必然要吸纳一批我国的从业人员,它们针对的重点对象是我国商业银行为数不多的人才:优秀的中高级管理者,具有特殊专长的专业技术骨干,以及具有众多客户资源的客户经理。为了留住人才以及从银行的长远发展考虑,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也要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1.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观念。人才在商业银行竞争和经营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国有商业银行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创造一种强烈的团队精神,增强员工的归属感。

2.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业绩考评体系。改革原有的人事干部管理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科学、全面地考核员工的业绩并与工资、奖金及职务晋升挂钩,使员工具有长久的积极上进的工作热情。

篇8

2、机械产品可靠性技术

重点开发可靠性工程管理技术、产品和系统可靠性设计技术、失效分析技术、可靠性实验评定、运行监测、故障诊断等技术。

3、热加工清洁生产技术

包括熔炼自动化、利用炉废气预热和除尘等铸造清洁生产技术;高效燃气无氧化加热、温锻塑性成形等锻造清洁生产技术;切割及焊接清洁生产技术;可控气氛多用炉、连续炉和真空热处理炉等热处理清洁生产技术;电镀、涂装等表面处理清洁技术。

4、精密成形技术

重点开发以实模精密成形、刚型、准刚型精密成形、高紧实度造型(芯)等精密铸造技术;精密模锻、辊锻、热轧、热挤压多向分模锻造、热镦锻等精密热塑性成形技术;冷温挤、冷挤、冷轧、超塑性等温成形、冷精整及复合成形等机械构件精密焊接与切割技术。

5、表面功能覆层技术

包括少无污染、高效、高性能的表面功能覆层技术与装备;重大工程装备表面功能覆层制备技术;高能束表面覆层制备及应用技术;新型复合表面处理技术;表面功能材料及涂层技术。

6、数控技术

重点开发开放式体系结构的新一代数控系统;车削中心、加工中心、数控磨床、数控锻压机床、电加工机床、数控重型机床等六类主机配套的数控系统。

7、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研究开发工业过程自动化的管理控制集成技术;工业通讯网络和现场总线协议的开放式自动化系统。

8、工业机器人系统技术

开发点焊、弧焊、装配、搬运、喷漆五大类工业机器人的机械结构、传动机制、伺服驱动、传感控制及系统成套的设计和制造及工程应用技术。

9、机械制造柔性自动化基础技术

研究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柔性自动化技术、信息管理技术及自动化单元和部分集成控制技术,开发车间级自动化系统和FMC·P-FMS、FMS三个层次典型柔性加工设备。

10、面向中小企业的综合自动化技术

开发面向中小企业的综合自动化单元技术和系统;以GT原理为主线的车间级、单元级自动化成套技术;管理信息系统;产品设计与制造自动化系统;单元技术间的集成技术;质量控制技术。

11、传感器技术

研究开发力敏、磁敏、热敏、光敏、气敏、湿敏等类传感器、工程传感测量系统及基础共性技术。

12、自动测试技术

开发VXI总线、GPIB总线、RS485串行总线三类自动测试系统,VXI总线结构的电机、发动机、工业泵、印刷板产品自动测试系统;GPIB总线结构的环保自动测试系统;RS485串行总线结构的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分析仪器和智能数字采集系统。

13、电力电子技术

研究开发新型高频、大中功率变频装置和电源、谐波抑制和无功补偿技术、新型IGBT器件生产技术,以及为重点工程配套的电力电子器件、电力半导体应用装置。

14、精密、超精密加工技术

以高效超精密加工车床、CNC型超精密复合加工机床、超精密平面和外圆磨床为重点,开发超精加工技术及应用工程,带动开发出一批精密、超精密的基础功能元器件,如超精密主轴轴系、超精密的伺服进给系统、超精密的测量系统和误差自动补偿系统等。

15、高能束加工技术

开发光加工应用技术、千瓦级二维激光切割技术;激光加工机配套设备及元件;多维激光加工机及机器人;激光焊接工艺;大型复杂零件激光表面处理工艺和汽车发动机缸体激光热处理生产线。

16、高性能机械工程材料生产及应用技术

开发轴承、密封件、模具等机械基础件用新材料及应用技术;电力设备、石化设备等重大装备的自动化仪表材料和专用功能材料及应用技术;汽车工业用精细陶瓷、专用功能材料、工程塑料、新型复合材料及应用技术。

17、系统管理技术

重点研究开发精密生产技术、虚拟制造技术、企业级信息管理系统技术和设计、制造、质量、销售等方面的有限集成技术;资源管理信息库;并行工程技术、信息交换和接口通讯技术。

18、重大工程成套装备制造技术

重点开发国民经济重大工程成套装备的总体设计、大型构件加工、系统优化、参数匹配、在线监控、故障诊断、综合管理及系统可靠性等关键技术。

19、环境保护工程装备相关技术

重点研究开发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处理等成套设备和技术;电子辐射照氨法处理工艺;厌氧生物法处理模块化技术;柴油机电控燃油喷射技术。

20、节能节材技术

研究开发风机、泵、电焊机等量大面广产品的应用变频调速技术;发电设备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技术、超临界技术、循环流化床和加压流化床技术、抽水蓄能技术;余热余压利用技术;高效、节能和智能化的能源管理和控制技术。

二、产业化技术

1、典型数控机床计算机辅助工业造型设计技术

造型设计效果模糊综合评价系统、小型机与工作站计算机辅助造型系统、工作站及超级微机辅助工业造型设计系统软件。已在10多个企业应用,效果显著,在机床行业有重要推广价值。

2、加工中心加工系统动态稳定性分析和计算软件

适用于机床整体静动态特性预测和结构的软件包,包括八个功能程序段及相应的接口程序。已用于6个单位,效益良好,适宜在机床行业推广。

3、树脂砂铸造成套技术

包括连续式和间歇式混砂机系列及树脂砂再生设备。对提高铸件质量、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有重要意义。适用于质量要求高、批量大的铸铁件生产。

4、钢水净化技术

适合国情的钢水精炼及保证铸钢件内部纯净度的全套装备及工艺。已用于十几家企业,适用于核、火、水电及石油化工设备中的各种铸钢件生产。

5、典型精密锻造件生产线成套技术

根据企业提供的典型件和生产纲领,提供生产线交钥匙工程及单项技术、装备或软件。对节材、节约工时、节约投资、提高锻件精度有重要意义。已在4家企业使用。

6、先进模具选材、设计、制造成套技术

包括高性能模具材料及应用技术、模具的现代设计加工技术和模具的配套技术。已在4家企业使用。适用于汽车、摩托车、轻工、仪表等行业所需的各种模具制造。

7、热壁加氢反应器内壁、大型水轮机转轮及宽带极高速堆焊技术

包括热壁加氢反应器内壁、大型水轮机转轮的拼焊及耐气蚀堆焊和宽带极高速堆焊技术。在焊材及工艺方面有节约外汇的效果,已在3家企业示范,适用于加氢反应器、尿素合成塔、电钻锅炉等设备的内表面堆焊。

8、激光焊接及切割加工装备成套技术

包括激光器、激光焊接及切割成套技术。对提高焊接强度和质量有重要意义,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适用于刀具、工具等各种材质的薄板焊接。

9、氮基气氛保护加热淬火与微机控制系统

包括CNC系列变压吸附制氮机组、TC-89系列微机控制系统、保护加热淬火工艺技术。有节约投资、提高质量的功效。适用于多种碳钢、低合金钢的热处理,轴承、齿轮等零部件淬火、渗碳生产等。

10、可控气氛真空热处理成套技术

包括密封箱式多用炉生产线和连续可控热处理生产线、真空热处理设备和工艺成套技术。经5个厂试点效益显著。用于汽车齿轮、轴承和标准件、高合金钢、不锈钢、低合金结构钢、轴承钢的渗碳及淬火等工艺处理。

11、先进刀具、工具系统

用于车床和数控镗床、铣床和加工中心。经企业试用,对提高工效、节汇创汇有重要价值。适用于机械加工企业。

12、自泳涂料涂装生产线成套技术

自泳涂料是由活性高分子乳液、活性添加剂及颜料组成的新型水性涂料,与现用的电泳涂装工艺相比,具有工艺简单、稳定、节能、节材和省投资、涂层性能好等优点。可提供工艺设备设计、制造及调试交钥匙工程。用于汽车车身及家电部件的底漆涂装。

13、车间物流自动化、立体库及关键技术

车间物流自动化立体库的系统设计、成套设备、控制软件。适用于机械汽车大中型企业的物流管理,经多厂试用有节省占地和投资、工作效率高等优点。

14、可编程序控制系统成套工程技术

包括系统设计、成套设备和编程控制及监视软件,适用于机械、汽车制造业的控制系统,经多厂试用有节约投资、缩短维修时间之优点,经济效益显著。

15、普及型和经济型机床数控成套系统

包括以工业PC机为基础的总线模块化、开放型体系结构和以步进电机驱动的经济型数控系统,适用于机床配套及现役机床改造。经多家工厂试用效果明显。

16、超声波涡流在线自动探伤设备

将超声波探伤和涡流探伤技术相结合,组成成套机组,可同时检测内部和外表缺陷及几何尺寸,可用于机械零部件、管棒及锅炉制造厂检测,试用效果好。

17、企业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CAPMS

篇9

产业集群是处于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中间组织形态之一,具体指在某一特定领域内相互联系的、在地理位置上集中的公司和机构的集合,集群包括一批对竞争起重要作用的、相互联系的产业,例如,他们包括零部件、机器和服务等专业化投人的供应商和专业化基础设施的提供者,产业集群还经常延伸至销售渠道和客户,并从侧面扩展到辅产品的制造商,以及与技能技术和投人相关的产业公司阁。许多集群还提供包括专业化培训、教育、信息研究和技术支持的政府和其他机构—如大学、标准制定机构、咨询和评估机构、贸易联盟等。

对于产业集群的发展阶段,马歇尔认为产业聚集的过程就是外部经济向内部经济动态转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整个产业的单位成本不断下降,市场占有率则不断提高,表现为规模报酬递增。这一外部经济的主要来源有劳动力市场的共享、专业性附属行业的创造和技术外溢工业区位理论的创立者韦伯认为产业集群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企业自身的简单规模扩张从而引起的产业集中化;第二阶段则主要是靠大企业以完善的组织方式集中于某一地方,并引发更多的同类企业出现形成有显著经济优势的产业集群。

我国产业集群在形成之初基本上都是企业的自发行为,但一旦产业集群的雏形出现后,地方政府往往都会积极参与、热情扶持,发挥弥补“市场失灵”的功能,加强产业集群公共政策和公共产品的供给,对本地产业集群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由于产业集群发展的阶段性,政府对产业集群发展的公共政策供给应有所区别。

2产业集群发展的三个阶段

福建省的产业集群总体上有传统特色引导型、市场驱动型和大企业诱导与政府推动结合三大类型。各个产业集群由于资源环境、历史条件和经济基础等的差别,呈现出不同的发展阶段,主要有以南靖电子产业集群为代表的起步阶段,包括仙游仿古家具产业集群等;以长乐纺织产业集群为代表的内含提升阶段,包括德化陶瓷产业集群、南安水暖产业集群等;以石狮服装产业集群为代表的外延扩张阶段,包括晋江食品产业集群、制鞋产业集群、安溪茶叶产业集群等。

2.1起步阶段

该阶段主要以南靖电子产业集群为代表,包括仙游仿古家具产业集群等。这一阶段主要特点是产业集群不明显,但有发展的趋势,具体表现在产业园区没有或在拟建中;规模以上的企业偏少;市场尚未形成,知名品牌数量有限;产业链不完整、相关配套项目缺乏。

本阶段发展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有:

水、电、路、排污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如南靖万利达反映由于企业发展用电量提高,电量供不应求,电价也提高,用电成本上升影响产品的竞争力;用水方面,当前南靖市内供水量只有1万多吨,而发展产业集群后对水的需求量要上升到3万多吨。

上游项目缺乏。万利达的上游配套产品要从天津、广东、上海等地买进,就拿硅原料的加工品来说,我国的硅原料以0.8万多元人民币/吨卖给美国、日本,然后再以58万元人民币/吨的价格买回硅加工品作为电子产品的原材料,按6吨硅原料生产1吨硅加工品计算,我们获得1吨硅加工品需支付53.2万元人民币的成本。仙游的仿古家具当前市场需求大,但由于原料(紫檀木)要从东南亚进口,成本偏高,并且进口量受到的限制,产业集群发展难以拓开。

行业协会跟不上。作为产业集群发展的起步阶段,要么相关企业数量少,要么企业都是家庭作坊式、规模小,区域内的行业协会还没建立起来,对区域内产业内的共同间题没有反映的代表,尤其是对于品牌保护问题和原材料进口问题,单靠企业自身的力量难以解决。

2.2内含提升阶段

该阶段主要以长乐纺织产业集群为代表,包括德化陶瓷产业集群、南安水暖产业集群等。这一阶段的发展特点主要是产业集群的基础已初步形成,面临的主要任务是集群内在质量的升级,具体表现如下:

产业集群核心能力方面:规模企业明显,长乐规模以上企业的产值占纺织产业产值的79.300,德化规模以上陶瓷企业的经济贡献率达3000;品牌建设初见成效,长乐被授予全国第19个纺织基地,德化被授予中国瓷都的称号,南安英都被授予中国水暖基地镇的称号,但区域内的企业品牌数量仍不够充分;德化陶瓷产业集群内至今仍没有中国名牌产品;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初步形成长乐有化纤一纺纱一制造一印染一服装产业链条,德化有矿产采掘一瓷土加工一陶瓷机械一彩印包装一花纸生产产业链条,但企业间联系的紧密程度还有限,相关配套项目都已存在,但能量有限,德化陶瓷产业集群内有物流中心,可都是外面内设办事处。

产业集群发展速度方面:产业发展势头强劲,长乐像金纶等企业大幅度进行技术改造,引进当前国际先进水平的机器设备,生产流程采用智能化控制系统,产品质量达国内外先进水平;德化陶瓷产业以年均高于20个百分点的幅度快速增长。

产业基础设施方面:产业集聚形势加强,产业园区不断增加,长乐现已建成滨海工业区,闽江口工业区,金峰工业区,德化陶瓷企业绝大多数集聚县城周边的工业园区内,产业、技术、人口、资金等诸多要素不断聚集;专业市场有所发展,但还没释放该有的能量,南安的中国水暖城刚建成一年,人住率有限。

本阶段发展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有:

资金的制约:资金融资困难,缺乏地方性金融组织,长乐企业的金融业务都要到福州市区内,经常要花一天时间办理,成本太高。

人才制约:长乐的机械设备都是国内国际先进水平,但操作如此高端设备的人才难以引进,德化则是缺乏中等熟练工人。

服务体系的制约:政府服务职能有待改善,有的企业购买设备还要递交可行性报告,甚至花了20万元只是为了盖个章;产业集群内的分工协作及行业规范管理急需加强,行业协会虽已建成,但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3外延扩张阶段

该阶段主要以石狮服装产业集群为代表,包括晋江食品产业集群、制鞋产业集群、安溪茶叶产业集群等。这一阶段的发展特点主要是产业集群相对成熟,其作用开始向外辐射,包括集群产业市场的扩张、集群内产业对其他产业的扩张和集群内产业对区域社会的影响,具体表现如下:

产业集群的核心能力方面:区域优势凸显,晋江鞋业产业集群的旅游运动鞋产量占全国的4000,世界的20%,是世界旅游运动鞋的生产基地;晋江食品产业年产值近40亿元,占福建省食品工业总产值的一半以上,其中糖果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1800;品牌优势突出,晋江被授予“中国鞋都”、“中国食品工业强市”称号,拥有9个中国名牌产品、8个中国驰名商标、76个福建著名商标和86个福建省名牌产品;产业链完善,配套项目相对齐全,目前石狮已形成化纤一纺纱一布厂一印染一面料市场一服装产业链,并且每个环节都有足够的企业参与竞争,同时,辅料、服装机械等行业也发展充分,在石狮可以采购全国各类的服装机械。

产业集群的基础设施方面: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相对超前,石狮正着力规划开发建设石湖工业园(纺织园区)、灵秀服装创业园、宝盖服饰工业园;专业市场较为完善,石狮服装产业集群已建立起石狮服装城、鸳鸯布料市场、塔前服装辅料市场、塔前服装机械市场等专业市场。

产业集群的对外扩张方面:市场不断进行扩张,大多数企业已在国内各个大中型城市布有销售网点,在国内提高市场份额的同时,很多企业已开始向国际同行业高端市场进军;技术不断扩张,很多企业不断提升自身的研发水平,甚至攻克一些同行业的具有国际水平的技术难题,并且有引导并制定国内甚至国际同行业技术标准的趋势;生产不断扩张。产业集群区域内主导行业的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张、国际先进项目不断引进的同时,相关行业的企业也不断发展壮大,加快了区域的经济发展,石狮有3千多家服装企业,随便多少定单都可以吞下去;规模一定的企业为抢占市场到全国各地办分公司,扩大产业集群的影响力。

本阶段发展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如下:

产业集群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制约。当前这一阶段相对前两阶段来说,面临的水、电、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制约更加严重,尤其是对于一些污染度高的行业,环境问题已成为这一阶段产业集群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因素。

产业集群内企业员工生活基础设施建设负担重。这一阶段的企业大多经过了资本积累时期,进人第二次甚至第三次创业阶段。企业都在市场扩张、技术扩张、生产扩张上下功夫,其中最关键的是留住各层次人才,包括中高级技术人才、管理人才、营销人才和广大技术熟练的生产工人,这使企业在员工的生活基础设施上的负担加重,比如几乎每个上规模的企业都自己拥有幼儿园、小学、食堂、医务室、警务室。政府工作手续复杂,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人力资源缺位,这一阶段的生产设备很多已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但由于城市品牌没跟上、工作环境相对落后,难以引进高级人才;技术发展受到瓶颈制约,企业的创新力落后于企业生产力;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融资困难。

综上所述,产业集群的发展轨迹可如图1所示:

3公共政策对产业集群发展的作用

产业集群的发展是市场经济在我国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当前公共政策尤其是公共经济政策的职能应包括效率、公平、稳定三大职能,通过公共政策对产业集群发展进行扶持,产业集群发展后将增加产业集群的经济效益、增加集群区域内的税收,然后增加地方的财政收人,这使地方有更大的财力进一步扶持产业集群的发展,从而达到良性循环。

首先,公共政策有利于克服产业集群内的“市场失灵”,使产业集群从“外生性超均衡预算”向“内生性超均衡预算”的转变。每一阶段产业集群的发展都对科技、人才、公共性基础设施有不同程度的需求,但是由于研究与开发投资、人力资本投资等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从而抑制这些活动的展开,使其低于最适合的水平,进而导致竞争性均衡增长率低于社会最佳增长率,这就需要政府给予矫正性的财政补贴。通过优惠性的公共政策,加大对科研开发、人力资源的培训,可以创造内生的经济增长,避免外生经济增长模型物质资本边际报酬递减的现象。

篇10

关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影响因素的研究,国内外并没有统一的研究结论。国外比较流行的理论主要有“一鸟在手”理论、MM无关论和税差理论、顾客效应理论、信号传递理论以及成本理论等。国内关于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研究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两类:一类是研究单个因素对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论文百事通一是股权结构对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如陈洪涛、黄国良(2005)以2001—2003年沪深两市的A股作为样本,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和二次函数非线性回归两种方法,实证分析得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现金股利存在“U”型关系,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现金股利成反比,股本规模及股权相对集中度对现金股利没有影响。唐国正(2006)罚究得出股权二元结构下上市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产生再分配效应——流通股价值向非流通股转移,分配现金股利可能是大股东的掠夺行为。袁振兴、杨淑娥(2007)以沪市2001年至2004年进行过现金股利分配的58家公司的1241个现金股利分配事件为样本,研究发现股权高度集中公司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现金股利支付率正相关;股权相对集中公司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与权益性现金股利正相关,与收益性股利负相关。二是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等因素对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如朱云(2004)以1994年至2002年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事件为样本,认为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能够增加现金股利支付率。姜秀珍(2004)以1999年至2000年沪深两市的公用事业、能源电力和路段隧道三类A股为研究样本,认为现金流不确定性时,理性的经理人会支付较低水平的股利。第二类是研究多种因素对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朱明秀(2005)认为现金股利政策受公司盈利能力、股权结构、资本结构、企业规模的显著影响。唐国琼、邹虹(2005)以2003年沪市上市公司为样本,得出每股收益、货币资金、负债比例、企业流通股比例、企业规模、权益净利率对现金股利政策有显著影响。孙亚云(2006)的研究表明盈利能力、每股经营现金流量、资产负债率、股本规模成长性等对现金股利政策有影响。第一类研究仅考虑单一因素对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不够全面,有失偏颇。第二类研究虽然同时考虑多个因素的影响,但较少关注特定行业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制造业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数量较多、上市时间相对较长、现金股利政策相对稳定、信息披露质量较高,以其作为本文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因素较多,大致可以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外部因素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的限制、大股东的分配偏好、税收因素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等影响因素。本文主要从分析内部因素对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

(1)资本结构。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受资本结构的制约。若上市公司的财务杠杆率过高,会使资本成本上升、资本结构失衡,发放现金股利会加剧财务状况恶化。因此一般情况下,负债比率高的公司更倾向于增加内部融资和权益资本,一般不派或少派现金红利。本文用资产负债率表示公司的资本结构。

假设1:现金股利分派率与资产负债率成负相关

(2)筹资能力。企业股利政策受其筹资能力的限制。公司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将利润留存,少发甚至不发现金股利,也可以一方面发放现金股利,另一方面借款或发行新股筹资。对于那些规模小、快速成长的企业而言,由于其在二级市场上筹资比较困难,后一种方案并不可行。因此这些公司往往减少现金股利支付、尽量多留存利润。本文用股东权益的对数表示公司的筹资能力。

假设2:现金股利分派率与股东权益的对数成正相关

(3)盈利能力。企业股利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盈利能力。一般而言,企业的盈利越强,其股利支付率越高,因为盈利强的企业对保持较高的股利支付率更有信心。如果盈利低,一方面对未来资金的来源无法预测,另一方面也表明企业面临较高的经营和财务风险,外部资金的成本相对较高,企业只能留存利润以应付未来的资金需求。本文用每股收益表示公司的盈利能力。

假设3:现金股利分派率与每股收益成正相关

(4)股权结构。股利政策会受到现有股东对股权控制要求的影响。一些大公司试图通过股利政策来稳定其在长期经营中已形成的控制模式。为了避免新股东加入打破目前的控制格局,尽量发放较低的股利,以便从内部留利中获得所需资金。就许多中小型公司来说,如果现有股东无力购入公司新发行的股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将被稀释,现有股东会更倾向于采用债务融资或内部留利的筹资方式。我国上市公司以国有企业为主,国有股在上市公司中占有较大的比重。由于股权的集中,使得国有股股东在股权的平等性和股权利益的一致性方面均与其他股东存在较大差异。国有股的委托机制存在的问题使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容易落在董事会和经理人员手中,进而可能损害所有者的利益。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殊性及其对股利政策的重要影响,股权结构也是形成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之一,控股股东存在通过现金股利转移上市公司资金的嫌疑。股利分配的决策取决于控股大股东的利益取向及配股的需要。本义采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表示公司的股权结构。

假设4:现金股利分派率与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显著正相关

(5)资产的变现能力。企业股利的支付能力很大程度上受其资产变现能力的限制。股利通常以现金形式支付,然而大量留存利润并不等同拥有支付股利的现金,公司资产的变现能力与其留存利润是相互独立的。如果企业资产变现能力较强,其现金来源充裕,则股利支付能力也会较强。有的企业虽然盈利能力很强,却因再投资或偿付到期债务而缺少可发放股利的现金,这就限制了企业现金股利的支付能力。本文用每殴经营现金流量表示公司的资产变现能力。

假设5:现金股利分派率与每股经营现金流量成正相关

(6)投资需求。企业的股利政策应以其未来的投资需求为基础加以确认,如果公司有较多的投资机会,往往会采用低股利支付率,将较大比例的盈利留存以用于企业再投资。如果企业的营业收入增长率高,其投资需求也较高,会扩大企业规模,那么将采取低股利政策。本文采用营业收人增长率表示公司的投资需求。

假设6:现金股利分派率与营业收入增长率负相关

(二)样本选择在2005年深沪上市的912家制造业公司中,发放现金股利的公司有354家,剔除2家信息披露不全的公司.最终获得352家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数据来源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数据处理采用EVIEWS3.1。

(三)变量定义因变量:现金股利分派率(PAY)。自变量:本文采用六个自变量,分别是资产负债率、股东权益对数、每股收益、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每股经营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增长率。具体的变量说明见(表1)。

(四)模型建立根据假设,本文构造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是:PAY=+DR+SIZE+EPS+LARGE+CPS+zz+,其中,为待估参数,为随机变量。

三、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在深沪2005年所有制造业上市公司中,发放现金股利公司有354家,占比38.7%,派现公司的比率不高。从(表2)

可以看出,样本公司股利支付率的平均值0.154,股利支付率较低;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为0.449,最大值为0.856,最小值仅为0.047,说明样本公司资本结构较为合理,不存在很大的偿债风险;每股收益均值相对比较低,说明样本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待提高;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仍然占很高的比重,接近全部股份的半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这是造成大股东利用权利来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进而损害小股东利益的前提。完善治理结构,这样才能使得上市公司在机制上保证投资者尤其是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体现普通投资者的意愿;每股现金流最大值和最小值有很大差别,这与制造业的行业性质有关,不同规模企业的现金流差别很大,这也造成公司的各项投融资与股利政策的差别;营业收入增长率均值为0.230,在传统行业中此指标值偏高,最大和最小值差异很大。样本公司中每股收益为负数的有3家,每股现金流量为负数的公司有32家,分别占样本公司的0.85%和9.1%。这说明上市公司还是根据盈利能力来制定股利政策,基本上不会采取不理,说明上市公司没有存在大股东恶意套现的现象存在。

(二)相关性分析(表3)

反映自变量之间pearson相关系数相关系数最大为0.515,均小于0.8(共线性中相关系数的经验值为0.8),初步判断,各自变量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关系。(三)回归分析用EVIEWS3.1软件进行回归,计算出各个变量的回归系数和显著程度,具体见(表4)。

通过多元回归,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从模型整体回归效果看,模型的可决系数为0.325,模型的回归效果较好,DW值接近2,反映自变量并没有自相关现象,F值为27.680,说明整体解释能力比较强。

(2)从资本结构来看,资产负债率与现金股利分派率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负债率高的公司不易筹集资金,尤其是制造业,资产的规模与质量对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很大影响,所以公司倾向于内部融资,从而造成股利发放率低。这也证实了唐国琼与邹虹(2oo5)、孙亚云(2oo6)研究结论在我国制造业的适用性,假设1成立。(3)从筹资能力来看,股东权益的对数和现金股利分派率呈正相关关系,但显著性不大。这与我国国情基本符合。我国上市公司筹资有一定的条件限制,规模大的公司易于筹集资金,所以可以有较高的股利发放率。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壳资源稀缺现象表明上市公司本身即是一个很大的融资工具,公司的筹资门槛和筹资成本都较发达国家低,所以在考虑现金股利分配时并未考虑公司规模即筹资能力对其的影响。所以假设2不成立。(4)从盈利能力来看,每股收益与现金股利分配率呈显著正相关,即企业具有较高盈利能力时,倾向于高股利政策。优秀的业绩意味着有更多的利润可供分配,因此会相应提高公司现金股利的可能胜。本文关注的制造业,风险相对其他高新技术产业较小,盈利能力稳定但利润增长率相对较小,从描述性统计结果来看,我国制造业司的盈利能力普遍低下,很小的盈利波动即会引起公司现金股利的变动,这也证实了朱云等(2004)提出的仅仅政策引导对于构建健康的股利政策还不够,还需要盈利能力支撑,当前的关键是如何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假设3成立。(5)从股权结构来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现金股利分派率呈负相关,与预期相反,且不显著。说明我国上市公司高管通过现金股利转移上市公司资金的动机不明显,从描述性统计可以看出,2005年不存在高管恶意套现现象。相反,由于近年证券市场法制的不断完善,包括盈利能力、现金流量要求等各种配股条件都相应提高,所以各公司必须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才能达到各种配股条件,大股东的掏空动机被遏制,现金股利分派率降低。这与唐国正等(2005)提出的股权二元结构下大股东的掠夺行为理论相违背,假设4不成立。(6)从变现能力来看,每股经营现金流量与现金股利分配率呈正相关,但不显著。从描述性统计可以看出,部分公司在负现金流的情况下还分配现金股利。公司的现金股利通常是以现金形式支付,但大量留存利润并不意味着拥有支付股利的现金,因为公司资产的变现能力与其留存利润是相互独立的。如果企业资产变现能力较强,其现金来源充裕,则其股利支付能力也会较强。也有企业虽然盈利能力很强,却因再投资或偿付到期债务而缺少可发放股利的现金,这就限制了企业现金股利的支付能力。我国制造业的具体情况是,现金股利分配率低下,且分配公司少,现金流均值不大,从历史数据来看,现金流波动不明显,这些都是我国的特殊情况,与市场风险是不符的。所以企业管理者在制定殷利政策时并未考虑企业的现金流。姜秀珍(2004)的理论在这里并不适用。假设5不成立。(7)从投资需求来看,营业收入增长率与现金股利分配率呈正相关但不显著。原因可能有两方面:一是指标本身,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其他业务收入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和可操控性,所以指标值是否能正确反映企业的成长能力有待考察;二是我国证券市场的投机气氛很浓,大部分流通股股东只想赚取买卖差价,获取资本利得,并不现金股利的发放,所以企业制定现金股利政策时并未考虑外部投资者是否会看好企业的成长潜力。假设6不成立。

篇11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将会计政策定义为,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根据其制定的主体不同,会计政策分为宏观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政策。前者主要是政府或权威机构通过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来体现的。而事者则是在宏观会计政策的指导和约束下,企业根据其自身的实际情况所选择的会计原则、方法和程序,常也称之为微观会计政策。产生会计政策的主要原因在于会计自身的模糊性,以及人们所持的不同的会计观点[2]。

由于所有者权益本身是由资产与负债倒轧而得,是各项会计政策的最终体现,这无疑对其自身变动的会计处理增添了复杂性,其会计政策也便具有相应的特殊性。而股票股利支付是通过留存收益资本化而造成权益内部变动的一件典型会计事项,长期以来,人们对股票股利的会计处理一直存在争议。从某种意义上讲,股票股利本身源于人们对股东权益的认识。这使股票股利会计政策的研究尤其是典型意义。

一、股票股利会计政策的成因分析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股利可以采用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方式。其中,股票股利又称为分红股或送股,是公司无偿向普通股股东增发普通股股票。它所涉及到的会计问题主要有两个:其一,股东收取股票股利时应否将其砍认为投资收益;其二,送股公司应如何确认和计量分配股票股利所引起的权益变化。在现有的会计理论下,股东不应将收取的股票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这也是目前会计界普遍持有的观点。本文重点讨论的第二个问题,即送股公司的会计处理,它涉及到结转科目与结转金额的确定。

(一)结转科目的确认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可以视为帐户结转和股票分割两笔业务的复合。因为股票股利并不代表股东对公司的投资增加,如果会计上不对股东权益另行分类,或者完全按来源划分权益,则不存在帐户之间的结转问题。但在现行的会计实务中,为了提供决策相关的信息,会计人员对股东权益的划分并未完全遵循来源标准,而是考虑了多重目标。典型的分类方式是将股东权益划分为资本金帐户和留存收益帐户。前者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永久性资本(股份公司为股本)和资本盈余帐户(在我国为资本公积)。这样结转分录就可以分别由资本盈余和留存收益向永久性资本帐户结转。

在实行法定资本制的国家,资本金帐户不得用于股利分配,用于利润分配的资金一般只能来自留存收益。但在英美等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对股利来源一般不作严格限制,例如根据美国示范公司法(MBCA)的规定,如果公司保持偿债能力并能在债务到期时偿付则允许分配,在这种规定下,甚至股本(capitalstock)都可直接用于分配,更不用说资盈余(capitalsurplus)了;而在英国,用于描述股票股利的“分红(bonusissue)”,其实施是按增发股份的面值从资本盈余中结转的。

(二)结转金额的计量

分配股票股利的会计本质是在不改变公司资产总额的情况下,通过结转留存收益(授权资本制下还包括资本盈余)而增中其法定资本数额。结转之后,同等数额资产的用途被施加限制,董事会不能象以前一样将这些资产分配给股东,所限制的数额为增发股份所必要的额外法定资本,这一数额即为需要资本化的留存收益。而每股所代表的法定资本数额一般是用面值表示的(无面值股份为董事会所设定的价值),相应地,只有面值结转才是符合股票股利会计本质的,任何其它结转计价方式都是武断的,有违于这一事项的内在逻辑性。

但在实务中,却存在多种计量方法,如市场价值、增发前每股帐面资产价值或同类股票的发行价值,其中尤以市价结转法最受关注。支持市价结转主要持下述两种观点[3];

1、再投资假设:股票股利可以看成由两笔交易组成,公司先向股东支付现金股利,股东收到现金股利后再按市场价值向公司购买新增股份。从帐务处理上看,公司在发放现金股利时可以按股票的市场价值减少留存收益;而随后的股票销售将按同等金额增加实收资本。

2、机会成本假设:公司股票股利的成本被认为是将股票送给股东而不是在市场中出售的机会成本。即因为公司本来可以按市价出售这些股份,这是股利金额的最好证据,这一数额应被资本化。

这些观点的似是而非性实质上反映了人们对股东权益认识的模糊,如以剩余权益理论来看市价结转,股票市场价值代表了企业的权益总额,其本身已包括了资本金和留存收益。因此,将代表两者之和的数额从后者结转到前者是不合逻辑的。

二、美国股票股利会计准则评介

在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CAP)(1938年—1958年)于1941年首次关于股票股利的第11号会计研究公报(ARB11)。该项公报对股票股利的来源及帐务处理作了要求:首先,股票股利只能限于当期收益;其次,当市场价值显著高于面值或法律规定时,增发垢股份应按市场价值予以资本化。1952年,ARB11为现行权威公告所取代,即修订后的第11号会计研究公报。这份公报对评估股票股利的标准作了界定和区分,同修订前相比,基本上未作改动。1953年,CAP又对此前的42份研究公报进行调整,汇编而成第43号会计研究公报和第1号会计术语公报。其中,关于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的会计规定被收录于43号公报第七章第二部分(ARB43,Ch.7B),并一直沿用至今。

(一)准则简介

在这份准则中,最受争议的一点是关于小额送股市价结转的规定。根据委员会的规定,当送股比例低于20%或25%时,必须按增发股份的市价结转(后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选取25%作为划分小额送股上限)。CAP对此所作的解释是,在发放小额股票股利时,投资者会将其视为公司收益的分配,其数额相当于收取额外股份的公允价值。基于这种认识,市场一般不会对小额送股作出明显反应。因此,如无公司所在州公司法的特别规定,公司在发放小额股票股利时应按市价结转。但在控股公司(closely-heldcompanies)中,因股东对公司事务十分了解,不会把股票股利看成是公司收益的分配,应当按法定要求的面值或设定价值予以资本化[4]。

对于高于设定比率的大额送股,CAP提供了两种备选处理方法,一是根据所在州公司法的规定,按面值或设定价值结转,并建议公司将送股描述为“以股利形式实施的分割”(splitupeffectedintheformofadividend)。而在州公司法对此未作规定时,就没有必要对留存收益进行资本化了,可按股票分割不作帐务处理。对此,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还推荐了另一种处理办法,即按面值从资本盈余结转到股本帐户。

(二)评价

对于CAP的这份公报,公众褒贬不一。尤其是关于小额送股市价结转的说法。在准则制定之初,委员会部分成员就曾指出,CAP在制订股票股利收取者(recipient)的会计政策时,已认为不应将其确认为收益;而在制订股票股利发放者(issuer)的会计政策时,又基于与前者完全相反的假定,因而两者之间缺乏内在一致性。并且,CAP将会计政策建立在可能引起的市场瓜这一假设之上,也是不符合逻辑的。此外,对市场瓜的假设也并未得到实证研究的支持。根据有效市场理论,如果市场是有效的,那么无论是何种比例的送股,对股票的稀释都应当立即在股票价格中得到反映。福斯特等人(Fosteretal.1978)分析了送股时股价行为,发现无认纲举目张额送股还是大额送股,股东在股东的除权日附近的异常报酬并不显著异于零。[5]亦即,市场对各种比例的送股均会作出适度调整,只不过受市场非完善因素阻碍,这种调整不是很充分而已。尽管如此,CAP突破了传统会计理论框架的约束,结合股票股利的市场反应来制定会计准则。对此,哲夫(Zeff1978)评论道,CAP关于股票股利的会计公报是会计界在制订会计政策时将其经济后果纳入考虑的最早事件之一[6]。这对于其他会计政策的制定无疑具有启发作用。

从历史上看,会计程序委员会是为美国注册会计师最初制定公认会计原则(GAAP)而设立的机构,尚处于准则制定的探索阶段。委员会发表的会计研究公报,也主要是对现行会计惯例加以选择和认可,而缺乏对会计原则的系统研究。股票股利会计准则的制定充分体现了ARB就事认强烈,缺乏前后一贯理论依据的不成熟特点。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公报没有严格遵循会计上的逻辑。

三、有关股票股利会计政策的实证研究

与现金股利不同,股票股利并不影响企业的现金流,而只是企业内部的会计结转和股票分割的复合。因此,如果市场是有效的,则会在股票股利宣告日对其会计政策的信息内涵作出适度反应。这方面的研究举不胜举。例如,格林布勒特等人(Grinblatt,MasulisandTitman1984)(简称GMT)在调查股票股利宣告日价格反应时,发现有显著的异常报酬(abnormalreturn)。表明股票股利的宣告确实向市场传递了某种信息。对于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前者的两天报酬为3.03%,而后者则为4.9%,显然股票股利的宣告效应较大;对于不同送股比例的股票股利,大额股票股利的异常报酬为4.90%,小额股票股利为5.89%,宣告报酬随送股规模呈反向关系。GMT用留存收益假设(retainedearningshypothesis)对这一现象作了解释[8]。

(一)留存收益假设

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在非完善市场中,企业管理者要比外部投资者更了解企业当前的盈利水平和未来的增长潜力,即具备更多关于企业价值的真实信息。因此,在必要时,尤其是在企业价值被市场低估时,管理者便会采用相应的手段予以揭示。其中,股利政策是一种常用的信号显示(signaling)机制。同现金股利相比,股票股利既能传播信息,又不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因而倍受管理者的欢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票股利的发放是不花任何代价的。作为一种信号显示机制,为了防止被造假者利用,它必须具备相应的信号成本,足以使潜在的造假者望而却步,股票股利同样如此。从会计角度来看,可用留存收益假设来解释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信号成本。

该假设认为,企业发放股票股利时,一般会从留存收益中结转出一部分金额到永久性资本帐户(即股本和资本盈余),而留存收益通常又是企业发放现金股利的最高限额。因此,由股票股利所引起的留存收益减少,实际上就削弱了公司在未来支付现金股利的能力。除非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前景,可用未来的收益填补减少的这一部分,否则,会因留存收益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而陷入极为不利的困境。这对于造假者而言,代价是昂贵的。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投资者会将股票股利的发放视为一个有利信号,它显示了管理者对公司未来业绩的信心。

严格地讲,留存收益假设是不够准确的,它必须具备这样两个条件:首先,对股票股利会计处理的结果必须要减少留存收益;其次,现金股利只能从留存收益中支付。前者是一个会计方法的选择问题,后乾则涉及到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为此,彼得逊等人(Petersonetal.1996)[9]提出可分配权益(distributalbeequity)概念,它是公司怕在州对公司支付现金股利的法定最高限额。只有引起可分配权益减少的股票股利,其信号成本才是昂贵的。

(二)送股会计政策传递信号的实证检验

根据会计程序委员会及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股票股利的会计结转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当送股比例低于25%时,

·必须按增发股票的市价从留存收益结转到普通股股本和资本盈余帐户

当送股比例大于或等于25%,可以在下述三种方法中选择

·按面值从留存收益转入普通股股本帐户

·按面值从资本盈余结转到普通股股本帐户

·视同股票分割不作帐户结转,只须按送股比例减少每股面值

可分配权益是由各州公司法规定的,有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类要求现金股利只能从留存收益中支付;第二类则为留存收益和资本盈余之和;第三类最为宽松,只要不至于引起资不抵债,所有权益均可用于发放现金股利。

股票股利会计处理的多样性及分配权益的不同规定,使得其信号成本也不尽相同,可表述如下:

表1不同送股比例及其会计处理对可分配权益的影响(参见会计研究2000.3第51页)

根据留存收益假设,可分配权益减少得越多,则股票股利的信号成本就越高,从而越能反映公司管理者对未来业绩的信心。因此,管理者可以通过送股比例及会计方法的选择,向市场显示其关于企业价值的私有信息。彼得逊等人的实证结果表明,对于可分配权益减少了的企业,投资者在股票股利宣告日附近所获得异常报酬显著高于其它企业,证实了留存收益假设的有效性。

此外,根据规定,25%的送股比例为大额送股与小额送股的分界线。在此以上按面值结转,在此以下则按市值结转。又因股票市价一般远远高于其面值或设定价值。这样,在送股比例低于且接近于25%时,公司所结转的留存收益数额可能会远远超过其送股比例高于25%的情况。从而出现小额送股却要比大额送股减少更多留存收益的反常现象。例如,在1987年6月,贝尔产业(BellIndustries)宣告了20%的股票股利,赠送新股1,081,402份,每股面值0.25美元。贝尔为此结转了2052.7万美元。而如果贝尔宣告25%的股票股利,则只需按面值减少33.8万美元的留存收益。由于两种比例十分接近,因而可以忽略诸如股票流通性等其他因素对股价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在20%和25%两种送股比例之间的选择,实质上是一个会计方法的选择问题。根据留存收益假设,20%的股票股利可能被市场理解为管理者传递关于企业价值更有利的信号。对此,兰金等人(Rankineetal.1997)通过经验测试,对两种送股比例的企业作了比较。结果表明,对于送股比例为20%的企业,股东在宣告期获得了更大的异常报酬,公司也在宣告以后的期间内出现了增长更快的现金股利[10]。

上述结果证实,管理者有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来传其私有信息的动机。换言之,会计政策具有传递信号的功能,从而有利于减缓企业管理者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四、我国股票股利会计政策评析

迄今为止,我国股票股利的会计准则,只是在相关的法规中作了一些零星的规定。

(一)制度分析

我国属于法定资本制的国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权益由四个科目构成,即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中,由资本公积向股本的结转属于资本性帐户的内部结转,不具有利润分配的性质,由此项会计处理而进行的无偿增股自然不作股票股利。中国证监会于1996年7月24日公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的送股方案必须将以利润派送红股和以公积金转为股本予以明确区分,并在股东大会上分别作出决议,分项披露,不得将才者均表示为送红股。”

《公司法》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剩余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我国并未对股票股利的资本化金额作出正式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所有者权益(征求意见稿)》第21条第1款,公司在公配股票股利时,“应按该种股票该次发行价格确定其价值。如果该次作为股利发放的该种股票没有发行价格,则应根据公司连续盈利情况和财产增值情况确定股票股利的价值,按确定的股票股利的价值减少留存收益。”此外,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对结转分录的规定,公司按股东大会批准的应分配股票股利的金额,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贷记“股本”。如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金额与票面金额不一致,应当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虽然《制度》并未对股票股利的资本化金额作出明确规定,但从其帐户处理所涉及的科目看,无疑是允许企业使用面值法或其他高于面值的金额结转。

(二)实务处理

尽管会计制度允许企业采用多种送股计价方式。但是,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股票市场发育尚不成熟,股价波动较大,使得股票有公允价值难以确定。公司发放股票股利一般是按照股票面值折股的。因为股票面值一般为1元,便于确定所要结转的金额(应等于增发股票有数量)。这使股票股利的数额与折股的股票面值总额保持一致,因而不涉及折股中的溢价问题。从纳税角度看,这一处理有利于公司减轻股东税赋,因为如按照市价结转,其结转金额无疑会远远超过面值数额,由此应由股东承担的税赋也是相当重的。

此外,实务还对股票股利处理时间与报告揭示作了灵活处理。对于现金股利,在董事会确定利润分配方案后,必须进行帐务处理;当它与股东大会批准的现金股利之间发生差异时,必须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数。对于股票股利,董事会提出分配方案时不需要进行帐务处理,只需要在当期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在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并实际发生时,直接进行帐务处理,因而不存在有关项目调整的问题。股票股利之所以采用上述处理方法,首先考虑到股票股利与现金股利的差别,如果采用与现金股利丁同的处理方法,在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时须作为负债处理,执必夸大公司的负债权益比例,从而可能导致一些股东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误解。其次,按照现行规定,企业在增加资本时必须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变更注册资本。一般情况下,应当是在股东大会正式批准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后,才正式申请变更注册资本的注册登记。因此,在送股发生时再进行帐务处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会计调整。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实务界对股票股利会计政策的选择既保证了会计信息质量,又有利于简化会计工作程序和手续,并且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维护了股东和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因而是合理可行的。与美国相比,我国实务界对送股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缺乏可选性,从而限制了会计政策传递信号的功能。但在目前,由于我国尚不具备象美国一样发达的资本市场,通过会计政策来传递信号还缺乏相应的市场条件,因而会计政策还仅仅限于指导会计信息加工的作用。

五、小结

本文以股票股利为例,对会计政策的成因、制定动机、经济效果、选择依据作了逐一分析。现作如下归纳:

·会计政策的可选性产生于会计人员对会计对象的认识上的分歧;

·宏观会计政策制定者有动机通过准则的制定以扩大影响;

·在有效资本市场中,会计政策的选择具有传达管理者私有信息的功能;

·会计政策的选择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并有利于企业总体目标的实现;

·公司法是制定会计政策的法律依据,会计政策从会计角度确保公司法的实施。

参考文献:

1、曲晓辉,关于会计政策的几个问题(上、下),上海会计,1999;11:3—8,12:10—13。

2、黄菊波,杨小舟,试论会计政策,会计研究,1995;11:1—5。

3、EldonS.Hendricksen,MichaelF.Vanbreda.AccountingTheory.5thdeition.HomewoodIII:RichardD.Irwin,1992.

4、FinancialAccountingStandardsBoard.OriginalPronouncements.AccountingStandards,asofJune1,1996.VolumeII.JohnWiley&Sons,Inc.199/1997:23—25.

5、Foster,T.W.andVickrey,D.Theinformationcontentofstockdividendannouncements.TheAccountingReview,1978:53(2):360—70.

6、Zeff,S.A.Theriseofeconomicconsequences.StanfordLectureinAccounting.GraduateSchoolofBusiness,StanfordUniversity,1978.

7、May,G.O.1952.LetterstoJohnB.Inglis.DatedAugust5,1952.

篇12

一、租借林场和国有林场出现的背景

1896年,清政府与沙皇俄国政府签订《中俄密约》(即《御敌互相援助条约》),允许沙皇俄国在东北修筑中国东三省铁路(中东铁路),修筑铁路所需枕木、电杆、建筑材料都就近取给。光绪三十年(1904年),黑龙江铁路交涉总局与中东铁路公司签订《砍伐木植合同》。据此合同,中东铁路公司设立三处租借林场,滥伐森林。而大批的租借林场是俄国政府通过其财政部直接控制的中东铁路为了得到永久性的自己经营的林场,对清政府施加压力,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与清政府签订的《伐木合同》条文中规定设立的。从此沙皇俄国得到了被视为铁路生命线的中东铁路沿线(主要在现黑龙江行政区划内)的森林采伐权。

北洋政府对国有林十分重视,但山河破碎以及政局的动荡,使北洋政府又无力经营东北森林。农林部鉴于东北国有森林资源丰富茂盛,沙俄和日本等帝国主义国家垂涎东北丰富的森林资源,利用不平等条约在黑吉两省占有大量永久性的租借林场,而租借林场是清朝政府时期的林业经济政策,不仅既成事实,而且涉及外交,交涉棘手。若长此任予放弃,则中国国防与经济俱生为害,故而认定筹办林政,应从中国最著名林区入手。农林部于1912年12月11日公布《东三省国有森林发放暂行规则》20条,以期合理经营此地区之天然林,增进国家收益,亦保水土之安定,国防之安全。1914年8月8日,农商部公布修正的《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

二、租借林场和国有林场发放的内容

大批的租借林场是俄国政府通过其财政部直接控制的中东铁路为了得到永久性的自己经营的林场,对清政府施加压力。《历代森林史略及民国林政史料》记载:北满中东路一带森林权之丧失,始于光绪三十年(1904年)由黑龙江铁路公司与东省铁路公司订立伐木合同,兹摘录如下:

“第一条:东省铁路公司,在以下所指地段树木内只有砍各项木植材料之权。

甲、路铁自成绩成吉思汗站雅克山站,铁路两旁各卅五华里各树林。

乙、水陆在呼兰河内之诺敏河东岸至呼兰河西岸中间一带树林。其界限自此二岔河各至水源为止。

丙、水陆在松花江之北岸权林河中间一带树木。其界限自北二岔河各至水源为止。

第二条:铁路公司按在以上所指地段内砍备木植材料,运至铁路,核算价值,以每百分之八,认缴黑龙江省将军衙门官库票费,除铁路公司外,凡附近农民亦得砍伐自用木材,唯如有人欲在第一条所指地段内另外砍售,须与铁路公司商与,方可砍伐。

第三条:以上所指第一条地段内树木,其如何砍伐,铁路公司亦可允给商民砍伐,唯须由铁路公司按运至铁路核算价值。

第四条:以上第一条所指地段内树木,其如何砍伐,铁路公司自行设法布置……”[1]。

1912年公布的《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的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东三省国有森林除林务局自行经营外得依本规则发放之;发放以林木为限;有民国国籍者都可承领。但关于国土保安和供公用的森林不发放。承领森林者须向林务局呈交承领书。经林务局许可后,须领取执照,并按拟伐木数量交纳保证金。木材出山到埠后,由林务局查验,按木植市价8%交纳执照费,保证金如数发还。执照的有效期为1年。承领者侵越原定界限采伐时得给予处罚[2]。

1914年8月8日,农商部公布修正的《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同《暂行规则》相比,增加以下内容:除中国人民外,依民国法律成立的法人也可承领森林。林务局收到承领书后进行核查,如无重复,再派员勘测,造具报告,呈农商部核办。承领书除记载原定项目外,还要记载运输设备和制材设备,并附承领地的图说。承领森林每人不得超过200平方里。承领者应缴纳勘测费。林务局勘测森林实况详报农商部,如认为该处森林不能发放,原缴纳勘测费还给一半。承领森林经农商部核准,由部注册,发给部照。此照有效期至多为20年,期满将照缴销。承领人领取执照,按标准缴纳注册费。林木出山时,承领人应将所伐林木情况开单呈报各该处主管官厅查验。林木出售时,承领人除遵守税则缴纳木税外,应各按林木市价8%分别缴纳山本和木植票费。转让已领林区须经农商部核准。转让执照的有效期,以原领执照为准,承领森林如已超过照载期限尚未着手采伐,则撤销其承领原案,追回部照。承领人采伐林木时,每亩应保存天然下种母树2—3株。采伐后的林地,除该管官厅认为不能开垦者外,承领人可按照国有荒地承垦条例承领开垦,这就规定了林地变为农地的合法性。

1920年6月9日,农商部再次修改《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修改补充内容:采伐森林,原订国际合同有特别规定者,在满期以前继续有效。农商部得于必要时收回已发放的森林,但不应损害承领人现有利益。承领森林人除禀请林务局勘测转呈农商部核准外,也可禀请县知事和其他林务机关勘测,报道尹、巡按使咨陈农商部核准。承领人提出承领书时缴纳勘测费。承领森林经农商部批准即发给部照。部照有效期为20年,每年验照1次。领照时按标准须缴纳保证金。

三、租借林场和发放的国有林场的区别

租借林场是一种不平等条约的产物,带有明显的租借性质,不同于后来民国时期通过《东北国有林发放规则》发放的国有林场。主要表现在:

(1)这些租借林场的租借人都是外国资本家,早期主要是俄国人,日本人后来居上,这些租借林场明显带有殖民性;而《东北国有林发放规则》规定,国有林场发放只“限于中国人或中国法人”,发放的国有林场的承租人只能是中国人,这是两种林场的最大区别。

(2)面积特别大,超过规定数字的几倍,所有租借林场的面积究竟有多少,在当时的技术水平下,很难得到一个确切的数字。1915年的调查情况显示仅中东铁路沿线的租借林场总面积达到了12074平方公里,并不是全部的数字,只是分布在中东铁路沿线的林场。如俄国巨商葛瓦里斯基所属的林场,在1921年共有林场5处,面积为2008.6平方公里,1930年增加到7004.39平方公里。在利益的驱使下,外国资本家更是深入到大小兴安岭原始森林腹地建立租借林场。而国有林场的发放承领森林每人不得超过200平方里。

(3)租借林场的时间长,在合同上约定是20—90年,在中国丧失的情况下,实际上是无限期的;而《东北国有林发放规则》规定,“期限20年以内”,1912年颁布,止于1929年废除,实际上实行了17年。

四、租借林场和发放的国有林场的危害及评价

清代晚期,在租借林场的“合法”掩护下,大批俄国资本家拥入中国黑龙江林区,依靠中东铁路的运输条件和其雄厚资本,大肆砍伐大小兴安岭森林。在这些租借林场内如何采伐?采取什么采伐方式?是无人过问的。所以已经采伐过的迹地,不是变成散生林地,就是变成荒原。其危害正如《北满与东省铁路》所载:“东部沿线25年前所谓林海者,今则极目远望,偶见三五杂木,杳不可寻,虽山巅之上,间有丛生幼树,也仅距铁路二、三十里之地见之”。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中东铁路修建的前后十几年的时间内,铁路两侧的森林资源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历代森林史略及民国林政史史料》记载:“按东省铁路沿线,昔日均为广大森林被覆,自与东省铁路公司订立伐木合同后,迄今不过卅年,沿铁路两侧五十里内森林,均已砍伐净尽,近更向远方采伐,有达百余里之远者,此种现象,无非受不平等条约之限制;加以国人在昔不知森林之可宝贵,一任帝国主义之俄罗斯之要求,将大好森林,为附属铁路之供应品。是以中东路自开办以来,举凡枕木、建筑材、皆无偿取自林中;其暴殄天物之尤甚者,则将良材,任意劈成板子,作为燃料。自通车以来,无论工厂、机车、站台、事物所、道班房、及员司工人住宅等,……是以中东路一带无限宝藏之森林,转瞬间已荡然无存,言至可痛惜也”[1]58。由于受到残酷掠夺,黑龙江的原始森林受到严重的破坏。

《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颁布以后,短短几年时间,仅黑龙江发放的国有林林场就达到了72处(尚不包括吉林省今属于黑龙江的林场),再加上不平等条约发放的租借林场,发放林场的数目更多。使黑龙江的森林资源在法规的保护下,遭到了全方位的合法破坏。从上文《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的内容看,根本看不到“经营与管理”的字样,只有“国有林发放”的字样。在几经修改的《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中只有第十七条提到“林地一亩,存留树木二株到三株,前项存留树木,以直径在一尺以上,树干正直为限。”说明发放的目的不是把东北国有林如何经营好,使森林资源得到延续和发展,林业更加振兴,而只是缴收一点这个税,那个费而已。而木商为了得到部里发放的部照,大大小小的官吏,敲诈受贿的事情常有发生,损公肥私是普遍现象。

由此可知,政府都无法经营的事业,指望民间商人代替政府来管理、经营则更不可能。商人的本性是唯利是图,其缴费获取经营权利,是为了赚钱,“经营管理”只不过是一个幌子,其实质就是获取采伐权;从几经修改的《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中关于“保证金”的规定也可以看出,所谓“保证金”是指承领者领取执照后,如在一年内尚未着手采伐,则执照作废,保证金不发还,即保证金是必须采伐的担保。同时《东三省国有林发放规则》规定“国有林发放只限于中国人或法人”,我们知道,森林的投资回报周期时间长,风险大,让资本实力有限的中国商人去经营管理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更何况在军阀混战的动荡年代了。既然中国政府和中国民间资本无力经营国有林,能否指望外国资本家呢?众所周知,以沙俄和日本为首的外国资本家来中国的目的,不是来帮助中国发展林业经济,而是来掠夺森林资源和赚取财富,骨子里就没有这种意识,那种“剃光头”、“拔大毛”的采伐方式更令人吃惊,其破坏程度远超过中国木商。

1896年黑龙江的森林面积在4000万公顷以上,而1949年前后森林面积只有1670多万公顷,50多年的时间森林面积损失竟达60%以上,丰富的森林资源在短期内发生了剧变[3]。造成近代黑龙江森林面积和蓄积量锐减,帝国主义的侵略是最主要的原因。除此之外,晚清以后的政府在其颁布的各项林业经济政策中也加剧了黑龙江森林资源的减少,作为国人也应该进行反思。

参考文献:

篇13

由美国次贷危机演变成的金融危机,通过全球化的资本流动以蝴蝶效应方式向其他国家蔓延,发展成为波及全世界的金融风暴,使各国经济面临着不同程度的衰退。日益融入全球化的中国也难以幸免。金融危机透过外贸和外商直接投资等渠道,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就业的影响。就业压力大是我国长期存在的基本国情,这场危机使原本艰难的就业形势变得更为严峻。因此,如何通过经济复苏化解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压力的冲击已成为当务之急。财政政策是应对当下就业问题的重要的政策手段,如何针对金融危机作用于就业的特殊途径以及就业现状来选择有效的财政政策手段加以实施,是目前需要深入研究的议题。

2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的影响

2.1金融危机凸显我国就业中长期存在的问题

(1)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从就业总量来看,我国劳动力供需缺口异常庞大,巨大的人口基数和劳动力数量构成了庞大的就业规模,新增劳动力仍在持续增加。中央提出2009年经济增长的目标是8%左右,按目前我国的就业弹性计算,只能提供900-1200万个就业岗位,那么由此来看,大量新增就业人口将无法就业。

(2)就业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我国就面临着经济转型过程中必然经历的阵痛:由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所导致的结构性失业。这种失业总体上表现为劳动者的技能素质与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即供给比需求低一个档次。因此呈现出“有人没活干,有活没人干”的现象,而在大量失业人员中,主要是低技能和无技能者。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这种情况更多的表现为在东部沿海制造业、出口企业和外商企业就业的大批农民工返乡以及高校毕业生“毕业即失业”。

2.2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的传导机制

随着金融危机全球化,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相继出现了经济衰退迹象,这导致发达国家进一步减少对发展中国家的进口需求,造成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外贸出口大幅度回落。而且,金融危机导致人民币对欧元和英镑等汇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升值,这种升值必将影响中国出口产品的价格优势,从而使对欧盟和英国等国的出口下降。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一些跨国企业由于资金限制和投资预期的减少无法或减少对中国进行投资。另外,在出口减少和人民币升值影响下,很多出口导向的外商企业和国内企业面临着亏损和倒闭的威胁。

在人民币升值、金融危机等多重因素的冲击下,东部沿海地区的制造业、出口企业和外商企业受到的影响比较严重,因为东部地区的经济总量很大,而且出口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以上这些农民工的就业比例非常高的领域。所以,在企业被迫裁员时,受教育程度和技能比较低的农民工就不可避免地遭受冲击。

3应对我国当前就业问题的财政政策建议

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改变财政支出、调整税收等手段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在反经济衰退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按政策实施效果的差异,财政政策主要可以分为扩张性财政政策、紧缩性财政政策和中性财政政策。根据当下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的传导机制以及我国就业的现状来确定财政政策的功能和取向,进而对采取具体财政政策手段加以实施,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一个主要途径。

应该说,在外需疲软,无法拉动经济增长而引起就业问题的背景下,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来扩大内需以化解当前的就业困境是一个正确的选择。目前我国政府已出台一系列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比如“4万亿投资方案”、对农村居民购买家电进行财政补贴的“家电下乡”活动,还有一些由地方政府进行的直接消费补贴以及针对特殊群体就业的税收优惠,这些措施在刺激内需、扩大就业上都起了一定的作用。笔者认为,面对依旧严峻的就业形势,财政政策要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加大实施消费型财政政策的力度。我国以往的积极财政政策基本上是投资型的,这使得消费需求不足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并且造成消费增长与投资增长不协调。因此,政府应该通过各种手段来引导居民消费。一是在财政支出上,政府通过增加转移支付或者对粮食等实施保护价格收购来加强对低收入者的帮扶,降低收入分配的两极化趋势,提高总体消费倾向;二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减少人们对未来收入预期的不确定性,刺激消费;三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增加对教育、医疗、住房支出等个人所得税扣除,适当提高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应适当降低居民生活消费品的增值税税率,增加人们税后收入,从而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2)增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财政投入。我国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文化水平低、技能缺乏是制约他们就业再就业的主要因素,为提高劳动力就业能力,应把就业培训计划与各地的产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科技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服务。

(3)实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支持创业的财政政策。近年来,中小企业和小群体创业在解决自我就业的同时,为社会创造出了巨大的劳动力需求空间。所以政府部门应该在资金、信贷、税收等政策上对他们进行积极扶持,逐步形成以城镇集体、乡镇集体和私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小企业群,从而广泛吸收社会各个不同层次、不同素质的劳动力。

(4)加大对社区就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社区就业的兴起与发展对于缓解我国当前的就业压力、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乃至维持整个经济与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而目前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社区就业发展的主要瓶颈,我们应当努力开拓政策与资金扶持的空间:政府应划出专项资金作为社区就业扶持金,并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多方筹集资金,用于增加对社区就业的投人,如公益性岗位就业补贴、以及对从业者提供小额贷款和贴息贷款或银行贷款担保。更为重要的是,要把相关的政策与资金扶持措施落实到位,并朝着正规化和制度化的方向发展,以建立和完善针对社区就业的政策与资金扶持的支撑体系。

参考文献

[1]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李伟宁,蓝常高.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与宏观就业政策的协调[J].税务研究,2005,(2).

[3]孙胜利.我国就业问题对财政的影响与压力[J].经济学动态,2003,(1).

[4]郑琳芳.正确把握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取向[J].中国财政,2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