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工商管理系论文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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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各院校的教学实验体系处在各自独立、各自为政的状态之中,缺乏最基本的联系和沟通交流,存在于各管理专业课程之间最本质的规律性联系也被人为地割裂了。知识的盲点大范围存在,重复率高,脱节也较为严重。课程上缺失特色,知识结构被尚未成熟的教学方式错位,实验的效果目标根本无法达成,课程本身的重点也极易被忽略,最终造成学生对实验失去兴趣。不同的科目过于独立,科目的教研过于集中,是造成这种问题的根本性原因。
(2)实验的开放性远远达不到实验本身所要求的程度
在已经建立起的实验教育体系中,器材和工具以及技术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要求,然而由于过于密集、混乱、赶时间似得课程安排、分布和设置,使得这些技术无法切实的应用到实验之中,试验环节也比较仓促、不够细致,使得实验资源要么极其紧缺、要么大多闲置。
(3)不合理的实验模式、试验方法仍然存在
实验的综合性深究和内部细节的细化之后,其模式的不合理性、不适应性也就随之暴露。实验缺乏创新性、设计性,实验的步骤在起初提出时是新思维,然而实践的过程中就难免再次落于窠臼了。
2.对于工商管理专业实验体系构建的几点措施
(1)加强开放性
构建针对综合性实验需求的网络平台。工商管理专业作为一门对实践性、实际操作能力都有较高要求的学科,具有的最为基本的特性是:最为基本的工具是计算机,最为基础的平台是网络,因此,整个工商管理专业实验的基础迫切地需要一个完善可靠的实验网络。而在未来的技术发展中,必定会有更多的、更全面的、更体系化的管理实务类实验随着互联网技术、多媒体技术、仿真技术以及虚拟现实技术的不断发展被源源不断的转移到网络上进行。
(2)轻者从轻,重者从重
改进实验体系中每个环节。实验体系都需要四位一体的教学机制:机前教学、课程设计、课程论文以及毕业论文。每个环节之中都有不同的侧重点,每个侧重点都需要等同对待,不可忽略。首先要运用大量的机前教育使得学生夯实基础、运用熟了,并掌握其中的规律,这部分也是对学生的验证性教育。其次,教师加强教授力度,学生较强学、练强度。第三,要把两者相结合,教师的辅导和学生的自主设计相融汇,在授课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自主的学习和设计。最后在毕业论文的部分,要综合、总结、归纳所有多学、所想、所得的知识,形成完备的体系,注入自身的创新能力,对结合后所得的成果进行恰当地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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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研究
5、云南农村劳动力市场和就业制度研究
6、完善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农业补贴政策研究
7、云南地区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研究
8、(云南文山地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管理问题研究
9、(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财务绩效评价问题探究
10、境外国有资产监管问题研究
11、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研究
12、助学贷款信贷风险防范研究
13、云南优势产业市场竞争力研究
14、云南文化品牌的现状和对策研究
15、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社会风险实证研究
16、企业财务风险与保险保障研究
17、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信用保证保险问题研究
18、经济工作人员的职业责任保险问题研究
19、云南企业集群形成和发展研究,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20、云南外向型中小企业发展研究
21、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问题研究
22、家族企业变革与发展研究
23、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机制研究
24、中小企业二次创业对策
25、云南零售企业发展策略研究
26、云南物流企业发展及其运行机制研究
27、(云南或地区)旅游投资与开发研究
28、(云南或地区)旅游行业内不正当竞争问题及对策研究
29、(昆明或地区)酒店营销管理策略
30、(云南或地区)房地产问题及对策研究
31、(行业或区域)商业贿赂问题分析与对策
32、(改革效果良好的)国有企业改革思路与机制研究
33、(某行业内的)创业问题研究
34、区域创新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问题研究
35、(昆明或地区)工业园区的区域竞争力分析
36、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问题分析
37、企业集团财会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
38、会计报表作弊分析与审计策略
39、公司治理中的内部审计
40、高校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关系
41、完善离任审计工作
42、投资决策中定量分析方法比较
43、企业财务危机预警模型的构建
44、国内外内部审计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
45、商业贿赂形成过程及内部审计治理对策研究
46、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中的风险及防范
47、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关系
48、网络环境对预算会计假设的影响及其构建
49、内部审计监督的独立性
50、资产减值新旧准则比较研究
51、电子商务环境下网络审计的发展
52、改进县级医院财务管理的思考
53、企业重组过程中的会计问题研究
54、对企业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研究
55、绿色会计在我国应用的必要性及其核算原则
56、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现状与发展
57、对绿色审计的探讨
58、信息网络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59、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内部控制
60、环境审计规范化研究
61、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析
62、当前财务会计报告的改革与发展
63、涉外企业的财务核算问题
64、合并会计报表若干问题的探讨
65、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分析与实证
66、中外合资企业财务信息化建设
67、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现状
68、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分析和调整
69、物流管理与企业效率问题
70、会计信息的市场管制
71、公司清算的审计和会计问题
72、企业内部控制设计
73、影响我国管理会计应用的环境因素
74、成本控制若干问题的探讨
75、银行会计的内部控制
76、企业财务分析评价
77、财务管理与成本控制目标
78、财务管理目标与资本结构优化
79、我国企业投资组合分析
80、财务分析在企业经营中的应用
81、我国企业偿债能力的分析
82、价值链分析法在企业成本管理中的应用
83、作业成本计算、作业管理在我国企业中的应用
84、管理会计假设的局限性
85、我国推行作业成本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86、我国企业在价值链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87、管理会计在我国企业应用中的问题与对策
88、电算化环境下的审计
89、电子商务的网络财务风险及防范
90、电子商务时代财务管理的新趋势
91、大型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92、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研究
93、工程目标成本管理的有效控制
94、项目采购管理中成本降低的策略研究
95、现代企业成本管理创新
96、知识经济条件下成本会计的发展趋势
97、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分析
98、融资成本分析和融资决策
99、企业筹资风险及其对策研究
100、项目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研究
101、我国环保税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
102、供电企业内部控制探究
103、我国企业创立阶段的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104、会计政策的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中的应用
105、中小企业品牌塑造及误区
106、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计价及会计处理的探讨
107、电子商务对税收的影响及对策
108、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运用的思考
109、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110、我国推行人力资源会计的困难及对策
111、作业成本法在我国中小企业应用的可行性
112、现阶段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
113、不良资产挂账的操作手法及控制措施
114、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思考
115、我国企业如何实施战略成本管理
116、商业促销的会计处理
117、改进我国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探讨
118、作业成本法在我国物流企业的运用
119、我国中小企业预算控制制度的问题
120、我国中小企业现金流管理
121、国有企业会计管理模式比较
123、中小企业在互联网时代的网络营销
124、赊销风险的防范管理
125、新准则对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126、对我国税务会计的思考
127、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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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调查样本的分析。为了比较系统全面地了解工商管理本科毕业生实习的状况,我们对调查问卷进行了划分,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已经毕业的学生,正在实习的毕业生,实习单位,实习指导老师。在此基础上我们采用相互控制配额抽样的方法,其比例具体情况如表1 所示:
样本分布情况类别已毕业学生实习毕业生实习单位实习指导老师样本数80 120 50 50样本比例26. 6 % 40 % 16. 7 % 16. 7 %在确定样本的时候,主要是对正在实习的毕业生进行调查,同时也选择26. 6 %已经毕业的大学生进行了调查。采取调查人员到学生宿舍、实习单位、学生工作单位等地方,以填写调查问卷这种方法完成调查。本次调查从2007 年6 月15 日持续到9 月5 日,共发放问卷300 份,回收243 份,回收率为81 %。经过对问卷的严格审核,有效问卷238 份,有效回收率79. 3 %。对调查样本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被调查者大多数是正在实习的毕业生,已经毕业的学生有80 人,实习单位有50 份,实习指导老师有50 份。从实习结果来看,这样的分布比较合理,因为正在实习的学生感受最深,对实习的过程了解比较透彻,所以具有代表性,分析结果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推荐阅读:中美工商管理本科教育课程毕业论文
下面我们主要从正在实习的毕业生入手,对他们实习的过程、实习的效果、实习的感受进行全面的分析。
二、调查内容的分析
(一) 实习问题的分析。
1. 实习指导。我们从老师对学生指导情况以及学生向老师汇报两个方面来分析。老师对学生的指导次数,我们可以看出每个月指导一次占了48. 90 % ,几乎没有指导的有40. 40 % ,这两者之和为8913 % ,占了绝大部分。说明老师对学生的指导还是比较少;从图2 学生向老师汇报实习情况的频率来看,1~4 次/ 月有58. 50 % ,没有汇报的有27. 70 % ,而4 次以上只有占到总数的13. 80 %;可见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信息互动交流是比较少的,对学生的实习过程了解不是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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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是指企业的供应部门以经济效益为目的对企业需用物资的供应厂商进行选择、考核、评比不断优化的动态管理过程。[1]供应商管理是供应链管理的一个关键部分。其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稳定可*的供应商管理队伍,通过实施良好的供应商管理策略,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最终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快捷服务保障。好的供应商是高质量的保证,卓越的供应商是组织的一项重要资产,将为购买其产品或服务的组织带来丰厚的回报。
供应商关系管理是一种致力于实现与供应商建立和维持长久、紧密伙伴关系的管理思想,也是一种旨在改善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关系的新型管理模式。[2]主要研究如何与供应链中的上游供应商企业实现业务上的紧密联系和协同合作,使供应商及其资源能够更有效地参与到企业的产品设计和生产制造甚至是市场销售的过程中,并通过对双方资源和竞争优势的整合来共同开拓市场,降低产品前期的高额成本,提高市场份额,实现企业与供应商的双赢。
著名咨询公司Gartner是这么定义供应商关系管理的:供应商关系管理是用于建立商业规则的行为,以及企业为实现盈利而对于和不同重要性的产品、服务供应商进行沟通的必要性的理解。[3]
(二)供应商关系管理的重要作用
供应商关系管理,是供应链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界和学术界都己经对此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与探讨。供应链的地位在当今商业运营中正变得越来越重要,Gartner认为,“当今企业想要成功的唯一条件是拥有一条优秀的供应链”,[4]而在供应链中,供应商关系又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供应链管理的重点是在由原材料生产直至最终消费者的这条价值链上,其强调的是上下游厂商以及与最终消费者间信息的有效传递;而供应商关系管理的重点是放在制造企业上游供应商环节,强调的是来料管理,即采购管理。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有人提出了战略性采购的概念,强调从集成的角度看待采购。[5]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采购早己走出了国门放眼世界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及购买的成本在整个的最终产品中所占比例的大幅度增长。现代制造企业越来越依赖于供应商为企业制成品提供的增值部件,很多时候,企业终端产品的大部分价值都来自供应商,因此,制造企业在寻求成本控制以及竞争优势的时候就需要更好的供应商关系管理。
对许多企业来说,与供应商建立一种适合于自身发展的关系,其所带来的价值会是难以估量的。这些价值可能会包括:
(1)提高收入:与供应商的合作可以协助企业比竞争对手更快或更早地向市场推出新产品,并有可能通过批量的缩小来实现个性化的服务,从而细分市场;
(2)降低成本:除了从传统的价格方面,从供应商推荐的新材料的运用方面,也可以获得成本的降低;
(3)资本扩张:与供应商的合作可以使企业更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核心生产能力,也可以对企业的库存水平做出更好的控制,从而提高企业的资本利用率;
(4)提高客户满意度:供应商的合作,对企业提高质量,缩短交货时间,提高供货率,从而在总体上提高服务水平起着重要的作用;
(5)降低风险:企业及时、安全地获得关键性原材料,可以降低供应链中的潜在风险和不确定性。
(三)供应商关系管理的制度基础
自从1938年伯纳德的名著《主管的功能》发表以来,组织设计学家的研究旨趣便显露出朝着4个主要方向发展的趋势,这4个方向是:倾向于把组织看作开放的系统,注重组织中的信息处理系统,组织设计中采取权变的观点和生态学的观点。同样在对组织决策的研究中,西蒙针对“理性决策模式”的缺陷,提出了“有限理性理论”,对决策的研究领域做出了不小的贡献,通过这些事件不难发现组织理论研究者对组织中复杂性的关注。
1、开放系统理论
以Bertalanffy为主提出的开放系统理论的主要观点是:组织要满足自身的各种需要,要生存和发展下去,就必须与其所处的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等各方面的交换,否则就会死亡。因此,组织必须像生物体一样对环境开放,建立一种与周围环境融洽的关系。这一观点与古典管理理论有着根本的不同,后者极少关注环境,只重视组织内部的设计并将其封闭起来。而开放系统则认为,环境是值得时刻注意的关键要素,开放系统理论的出现开辟了组织理论和管理理论的新思路,打破了官僚和封闭式的思维方式,这正是组织学习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观念。
2、权变理论
权变理论则更进一步,认为组织除了要对环境开放外,还必须考虑如何适应环境的问题。两位英国学者,TomBurns&Stalker,G.M.在50年代完成了建立权变理论的一部分重要工作。两人考查了不同企业后提出,契约的组织和管理应该适应不同的环境变化率,当环境变化率高、技术与市场的变化不断带来新问题和新机遇时,应该采用开放的组织形式。权变理论的主要思想包括:组织是开放系统,需要精心管理以满足和平衡内部需要并适应环境;没有最佳的组织形式,组织的适当形式取决于任务或所处环境的类型;在同一个组织中,完成不同的任务需要不同的管理方法;不同的环境需要不同的组织类型。
3、合作竞争理论
合作竞争理论则强调合作与竞争的同时性,Brandenburger,A.M.&Nalebuff,B.J.对企业之间既合作又竞争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合作竞争》一书中提出与书名相同的新名词——合作竞争,书中指出,企业之间既不是完全的竞争,也不是完全的合作,而是合作与竞争共存。他们把与企业相关的利益相关者分成四类:顾客、供应商、互补者和竞争者,这些利益相关企业的角色总是变化的,一个企业可能会同时扮演不同的角色,这也就是说,企业与利益相关企业之间的关系总是供应商、顾客、竞争者和互补者的综合体,合作与竞争关系具有同时性、兼容性,理解这一点有助于决策者在企业之间的合作和竞争中保持清晰的头脑。
二、供应商关系管理中的问题分析
1、评价、选择供应商过于主观的问题
我国企业在评价和选择供应商的时候,存在着以下的一些问题:如选择的标准不全面,目前企业的选择标准多集中在企业的产品质量、价格、柔性、交货准时性、提前期和批量等方面,没有形成一个全面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不能对企业做出全面、具体、客观的评价。而且企业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主观的成分过多,有时往往根据企业的形象来确定供应商的选择,选择时往往还存在一些个人的成分。
2、对客户需求反应速度过慢的问题
随着技术的进步,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顾客需求向多样化发展,产品生命周期越来越短,需求的不确定性越来越高。因此,对于产品响应速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美国的GM公司因其响应时间过长而丧失了20%的顾客,而且还有40%的顾客尽管买了他们的产品但对响应速度却不很满意。[6]这种情况在我国企业中更是普遍存在。我国企业传统的供应商管理,还存在着与供应商之间缺乏合作,缺乏柔性和对需求快速响应能力等方面的问题。由于供应商与企业之间在信息的沟通方面缺乏及时的信息反馈、在市场需求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企业不能改变与供应商已有的订货合同,因此企业在需求减少时库存增加,需求增加时,出现供不应求。重新订货就需要增加谈判过程,因此供需之间对用户需求的响应没有同步进行,缺乏应付需求变化的能力。另外,在传统的供应商管理中,采购方对于产品的质量控制也只能进行事后把关,不能进行实时控制,这些缺陷使供应链企业无法实现同步化运作。[7]
3、交易成本过高等方面的问题
我国传统的供应商管理中,比较重视交易中供应商价格的比较,通过供应商的多头竞争,选择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作为合作者。虽然质量、交货期也是采购过程中的重要考虑因素,但交易过程的重点放在价格的谈判上。因此,供应商与企业之间经常要进行报价、询价、还价等来回地谈判,并且多头进行,最后从多个供应商中选择一个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决定订单。在这种供应商关系中,供应与需求之间的关系是临时性的,或者是短时性的合作,而且竞争多于合作。由于缺乏合作与协调,因此互相扯皮的事情比较多,大量的时间浪费在日常的小事上,对长期性的预测与计划工作没有时间考虑,增加了许多合作中的不确定性。
4、企业部门之间协调的问题
为了增强竞争优势,现在各个企业纷纷将他们的生产经营活动集中在自己的核心业务上,而将其他活动交给别的企业处理。企业己经意识到供应链对自身企业成功所起的重要作用。但成功的供应链首先要促进供应链上各企业之间的日常联系,信任、诚实和开放的观念是共同发展的先决条件。传统的供应链管理中存在各成员不愿意与他人共享自己的商业信息。这样做的结果是由于没有准确的信息,那么采购商和供应商都必须保持大量的存货以保持快速反应,也就无法将安全库存量减至最少。而且,由于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与供应商之间信息不通畅,缺乏沟通,将会经常发生冲突;还有就是由于供需双方存在着较大的文化上的差异,这也会带来很多的问题,不利于及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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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侯方森:《供应链管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第1版。
[2]李建伟:《供应商的管理问题》,电子工业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周澜:《战略供应商关系的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版。
[4]周澜:《战略供应商关系的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版。
[5]杨占中:《供应链管理及其面临的问题》,《物流管理》,2003年9月。
[6]陈兵兵:《管理与供应商的关系》,《IT经理世界》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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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学生的能力培养不够全面
尽管近年来各高校普遍认识到培养能力的重要性,但大多数的工商管理教育仍然停留在理论灌输和简单的案例讨论阶段。创新型人才培养归根到底是能力培养的问题。当前我国的工商管理教育,较为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而对于培养发现问题的能力则不够重视;较为注重培养对解决问题的各种办法进行分析的能力,而对培养学生针对问题提出独到见解的能力则不够重视;较为重视教给学生如何采取稳定可靠的解决问题的办法,而对培养学生敢于承担风险的胆识则不够重视。
(二)企业家精神培养缺位
企业家精神是指企业家组织建立和经营管理企业的才能表述方式,它是一种重要而特殊的无形生产要素。它涵盖了企业家才能,同时又有着更多的内涵,如冒险精神、效率精神、诚信精神、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等,这些都是企业家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
有调查显示:在美国,每16个人中可能有一人具有企业家精神;在欧洲,每26人中可能有一人具有企业家精神;在日本,每36人中可能有一人具有企业家精神;而在我们中国,每200人中还找不到一个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2]这个调查结果为我们的工商管理教育敲响了警钟。当前毕业生就业都倾向于到现有的大公司去任职,而不愿到小企业去工作,更不知道自己如何兴办企业。这与他们在校期间学校没有为他们作好充分准备不无关系。
(三)忽视对企业外部环境变化反应能力的培养
当今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变化是永恒的。企业经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环境变化的反应速度,所以有人认为如今是一个“快鱼吃慢鱼的年代”。“管理无定式”,究其原因就在于环境是随时变化的,因此对于环境变化的反应能力是企业和企业管理者关键的能力之一。反观我们的工商管理教育,只注重教给学生关于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如何运作、如何管理的知识,而没有重视培养学生对企业外部环境(如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敏感性和应变能力。而从实际情况看,大多数企业所遇到的重大问题都是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引起的。
(四)对信息技术的发展关注不足
当前,两个互相联系并正在加速的趋势是:经济向服务型发展和企业向信息密集型发展,这种趋势对工商管理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中的各个部门(财务、会计、营销、管理)都要应用信息技术,都要搜集、处理、传递和利用大量的信息。今后的商业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要依据于信息技术。显然,在工商管理教育中,仅仅开设一两门信息管理与技术课程是不够的。
二、工商管理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内涵
针对传统培养模式存在的弊端,各高校纷纷进行创新教育。创新教育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创新意识培养,是指树立创新目标,发挥创新潜力,释放创新激情。(2)创新思维培养,是指发明或发现一种新的方式方法,用来处理某种事情或事物的思维过程。(3)创新技能培养,是指创新主体行为技巧的能力,包括信息加工能力、动手操作能力、运用创新技法的能力、创新成果的表现能力及物化能力等。(4)创新情感培养,是指创新的情感动力,包括独特的创新目标,为提高人类美学价值而创新的高尚情操,为优化个体创新功能而掌握创新技巧的热情。[3]
结合专业特点,我们认为工商管理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应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保护学生自由探索的热情,培养自由精神和主体意识
高等院校工商管理专业要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保护学生自由探索的热情,使每个学生都具有充分的自由发展空间,以培养学生的自由精神与主体意识。自由包含了思想自由、个性发展的自由和生命价值得以充分实现的自由。[4]自由探索的热情是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的基础。
(二)培养竞争意识、协作能力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之一,是市场经济的生命线,竞争能激活人的活力,是开拓创新的动力。竞争离不开协作。现代工业与经济的主要特征就是“学科交叉、知识融通、技术集成”,这种特征告诉人们,发展需要超越个人知识的局限性。团队合作已经成为竞争取胜的必要手段。所以,培养工商管理人才的竞争意识、协作能力已迫在眉捷。
(三)培养多元的知识结构和复合的能力结构
从知识结构上看,工商管理人才既要有较深的专业造诣和较宽的学术视野,又要具有丰富的人文社科知识;既要具备生产运营、战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又了解有关国际礼仪、风土人情、人文地理、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知识。从能力结构上看,工商管理人才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必须是多元复合型人才。既有较强的综合开发创业和实践应用能力,又有灵活的应变能力和果断的决策能力。应对经济全球化,工商管理人才应具有立体交叉的知识结构和多元复合的能力结构
三、工商管理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和措施
知识经济时代迫切需要创新型管理者。对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铸造创新精神,培养创新能力就显得特别重要。如何通过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的改革,使工商管理本科教育具有创新教育的内涵和功能,是刻不容缓的命题。
(一)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大力培养创新素质
创新素质的培养,首先要求转变重共性、轻个性的教育观念,注重人才素质的特质性。传统的教育模式对所有学生使用同一本教材,同一个教学计划,同一种教学方法,结果培养出的学生千人一面。其实,每个学生在知识结构、个性心理特征、兴趣和爱好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别。实践证明,某些独特的品质往往是其创新素质的表征。因此,强调培养学生创新品质,就首先要求重视学生个性的发展,强调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大学应该更多强调给予学生一个广阔的知识视野,一种终身学习的兴趣,一种探索问题的意识。
(二)深化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增加创新创业类课程
在课程体系上,从学生应有的管理知识、能力、素质来总体优化设计,进行工商管理系列课程的改革和建设。在加强专业课程和基础课程建设时,注重提高学生知识素养的新型课程的设置,增加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可选择性,针对学生的不同兴趣,对学生实行分流培养;在课程体系改革方面,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突破现有课程的界限,注重系列课程的有机结合和相互渗透,构建“能力主导型”管理系列课程的新体系,引入西方先进的管理理论与地方经济特色相结合的课程,比如《中小企业创业管理》《三国演义与孙子兵法》《商务沟通》等中西结合、融会贯通的课程;在教学内容改革方面,精选教学内容,吐故纳新,处理好传统内容与现代内容的关系。在传授经典内容的同时,必须渗透现代管理的观点和方法,为现代管理适当地提供展示的窗口和延伸发展的接口。
(三)创新教学方法,提倡体验式教学等现代管理教学方法
因循守旧的教学方法无法适应现代工商管理的要求,难以培养学生今后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以人为本”、“彰显个性”和“鼓励创新”的社会背景下,用人单位更注重大学生的协作与沟通能力、实践与创新能力、掌握与运用知识能力。为了适应社会的需要,高校学生越来越注重在接受知识的同时,积极参与到教学及实践活动之中,通过亲身体验享受获取信息的乐趣并培养专业情感,同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达到提高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目的。因此,我们必须在现有教学模式基础之上,进行大胆创新,转变以传授知识为主的教学模式。通过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形式,让学生在真实或虚拟的环境中通过体验去感知、理解、领悟、验证教学内容,使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做到观念、判断、技能的自主形成并被主动掌握,这就是新型的教学模式——体验式教学。
体验式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的要求,有目的地创设教学情境,使学生投入身心、情感、理智去亲身经历,从中形成认知和领悟,并成为具有团队协作、情知合一、实践创新的“完整的人”的教学模式。体验式教学与传统式教学相比,不是简单的教学方式的改变,而是将认知过程与情意过程融合与统一,从而形成了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的综合创新。
(四)打造创新型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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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商行政管理与市场
要想清楚的了解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就需要对工商行政管理与市场的关系进行入手,而所谓的工商行政管理与市场的关系,也就是政府与经济的关系,可以说,工商行政管理与市场的关系就是经济与政府之间关系的一个具体层面。政府对经济有着宏观调控的职能,其对经济进行调控和干预的时候,需要遵循相应的价值和经济规律,采取有效的干预手段,在遵循市场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的有效开展,从而对市场进行合理的监督,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只有市场在失稳的情况下,政府才有理由干预市场经济,而造成市场失稳的主要在于公平和效率,市场自身虽然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但是却无法有效的克服来自市场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干预,市场外部的干扰只能够通过政府来进行消除和调整,政府利用其干预手段,对市场中的竞争秩序进行合理的维护,合理分配收入,调节市场准入份额,实现对宏观经济的有效调控,稳定市场经济的发展环境。政府对经济的管理是尤其必要性的,然而,政府却不可以过多的干预经济,其只能够做到适可而止。其余的经济就需要市场自身进行调节和干预。总而言之,政府与市场之间既不是放任自流的状况,也不是完全干预的状况,两者在权利上是处于一种平衡的状态,政府以及市场对经济都具有调节的作用。
三、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中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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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看出,根据《商业银行法》只有“法律”规定才能实施冻结措施,而且这里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规章等等。例如:《刑事诉讼法》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投机倒把行为人的银行存款,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批准,可以按照规定程序通知其开户银行暂停支付。与之对应,《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投机倒把行为人的银行存款,必要时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暂停支付。暂停支付的数额不得超过违法金额的数额。暂停支付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这里有两个不同的法律用语,即《商业银行法》中规定的是冻结,而《条例》中规定的是暂停支付。根据现行法律,工商部门的确无权冻结个人和单位帐户内的存款,但是否有权暂停支付呢?
二、暂停支付和冻结
我们认为,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关键是看暂停支付和冻结是不是一个概念,有人认为暂停支付就是冻结,从而认定工商部门无权采取此项措施,但我们认为二者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实质不同:
1、对冻结最新和最权威的解释,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2]1号)第二条规定:协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帐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同时,第十六条规定:冻结单位或个人存款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期满后可以续冻。有权机关应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续冻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冻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措施。
2、《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暂停支付:对投机倒把行为人的银行存款,…可以按照规定程序通知其开户银行暂停支付。暂停支付的数额不得超过违法金额的数额。暂停支付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可以看出二者相同之处是冻结和暂停支付的对象都是当事人的部分或者全部存款;但冻结的时限可以延长,即续冻;暂停支付的时限是三个月而且不可延长。二者在形式上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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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网络基础设施设备
要想推动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首先要做的就是完善网络基础设施设备。网络设施设备主要被用于工商管理单位的自动化办公、远程会议、远程培训等。网络设施的升级配备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对工商业务网络以及公共服务网络进行升级处理。第二,增加数据信息传输方式,通过这种方法使得工商管理工作人员可以利用手机、电脑等移动终端设备轻松地获取所需要的工商业务信息数据。第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商管理单位应该定期对信息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进行修复和升级,要注重对入侵检测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对于市场上所提供的信息安全防御产品也要慎重选择。
2.推进工商信用分类监管综合业务系统的升级
随着信息网络建设的不断推进,工商业务系统的功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地调整和扩充,通过一系列的调整,要与我国的消费者协会监管系统以及案件系统建立密切的联系,彼此之间可以通过网络设施进行信息交流。
3.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指导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工商管理信息化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我国的工商管理业务与信息技术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为了更好地实现工商管理信息化建设,我们必须从全局的角度出发,进行统筹规划,使得各个分局以及基层所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能够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业务部门与信息化管理部门之间也要密切配合、相互协调,进而使得信息化的长处能够充分发挥出来,这样也可以有效节约资源。
4.完善总体设计工作
完善总体设计工作时工商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前提,完善工商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设计工作,可以为具体工作的开展扫清许多障碍。具体而言,工商管理信息化建设应该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建设以及信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当工商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具体落实到某一地方时,其应该以我国工商总局所建立的相关规定为基础,然后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工商管理与信息化建设有效地融合起来,使得工商管理信息化建设能够真正落到实处。通过信息化建设,能够实现工商管理信息资源的共享,而且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始终工商管理工作为核心,根据工商管理实际情况的变化,对信息化建设做出相应的调整。
5.处理好工商管理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几方面关系
为了实现工商管理与信息化建设的有效融合,我们必须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即局部建设与总体建设的关系、综合应用于完善改进的关系、专项业务应用与工商管理整体职能的关系。在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要从总体发展的角度出发,始终秉持局部服从总体的建设理念,不论开展哪项工作,都要遵守统一的标准,贯彻统一的建设方针,坚持统一的领导,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为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其次,针对应用系统的建设与完善,我们在遵守统一标准的前提下,还可以适当地进行伸缩和拓展。
6.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应用水平
在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过程中,人才起着关键作用。为了推动工商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大量软硬件设施会被投入使用,然而,如果使用这些软硬件的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在工作过程中无法进行熟练的操作,这样只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所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其实践能力,则显得至关重要。具体而言,应该建立专门的培训机构或者开展网络课程,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指导,在学习过程中,学员也应该进行交流互动,共同探究,进而不断提高其实际操作水平以及应用能力,进而不断推动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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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拒不履行法律规定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和行政决定设定的新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行政机关依法设定的新的义务为前提。
2、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两类,一种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一种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3、行政强制执行的客体:行政强制执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人。
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所谓执行和解就是指在指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从而终结执行程序。在民事强制执行中,执行和解是法律允许的,但是行政强制执行,法律则不允许执行和解。
行政强制是推进行政监管的重要手段,行政强制执行是实施行政强制的根本保障,我国现行的行政强制制度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主,行政机关自己直接执行为辅的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强制执行只有加处罚,有条件地将查封、扣押财物拍卖抵缴罚款,个别规章规定对拒绝、拒绝行政监督行为实施处罚等少量的措施。
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困惑和问题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肩负着监管市场的重要职责,为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必须确保其行政强制行为的有效实施。笔者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基层执法人员,在实际的执法中,感到行政强制执行难,困扰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履行,行政强制执行在制度上和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1、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不明确。设定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强制措施的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在部门规章中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比较多,行政机关的权力是国家赋予的,行政强制措施作为行政机关重要的职权,在部门规章中自我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显得有些尴尬,如国家工商局颁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暂停销售,听侯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财物命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视情节给予处罚的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就感到有些名不正言不顺,而且在这样一部规章中的条款能否作为执罚的依据尚待商榷。对拒绝、抗拒工商行政管理的给予直接制裁,具有少数部门规章中有规定,法律、法规一般都没有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定该项权利。这种由部门规章自行设定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做法,使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权大打折扣。
2、行政强制的设置零乱。工商行政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市场管理部门,涉及法律法规多,工商行政管理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散见于多个法律、法规和规章,由于不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时期和背景的不同,贯穿了不同的立法理念,因此而造成对违反市场秩序的行为,因主体的不同,违反的法律不同,而依法能够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不一致。这种不一致不但没有必要,而且又易造成实际运用的差错。如属于《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范登记管理的企业,如抗拒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则可以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给予处罚,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不自觉缴罚没款的,可以依据该细则通知银行,予以划拨。其他性质企业的登记管理法规无此类规定,现在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已很少,更多的是公司类企业,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却没有似的规定;《打击投机倒把暂行条例》设定了查封、扣留、冻结银行帐号、强制划拨银行存款等行政强制措施;《无照经营取缔办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设定了查封、扣留的财物的行政强制权,《反不正当竞争法》设定了对抗拒执法的处罚权,但对拒绝监督检查的予处罚的规定不全面。大量其他法律、法规很少有查封、扣留、冻结银行帐号、银行划拨、对拒绝和抗拒监督检查行为给予处罚等很有必要的行政强制权的设定。《银行法》实施后,实际废止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由规章赋予的银行冻结、银行划拨的强制执行权。面对如此零散、零乱的行政强制权的设定和或强或弱的行政强制权,执法人员容易凭经验、凭感觉、凭需要而不是根据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造成乱作为。
3、行政强制行为缺乏应有的法律的保障。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有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和给予协助,但在实践中拒绝检查、抗拒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实际中登记保全、封存、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无法正常实施,对此有关法律没有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抗拒监督检查行为直接给予制裁的权力,面对这类情况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束手无策、望洋兴叹,使监管无法进行。虽然法律规定对抗拒、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可以移送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条例处罚,但在行政执法实践中行政机关感到这种“移送”是那么的“遥远”,只能是“望梅止渴”。对没有实施暴力的拒绝、抗拒监督检查行为,如其移交公安机关处罚,不如同时赋予行政机关直接处罚权力,由行政机关直接依法制裁。另外,现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软弱,很难实现行政强制执行的终结。
4、行政强制的“软”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行政强制的“滥”。由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强制执行的局限性和客观因素造成的行政决定的执行难,行政执法人员为了实现行政目的,正门行不通,走偏门强行推进,这种做法在我们这样一个人治气氛较浓的国家的实践中显得十分凑效。这就可能造成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强制思想上的错位和手段上的不规范。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常参加的地方政府惯用的组织多个行政机关(甚至包括非行政机关)开展的集中整治行动,就是因为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手段有限,只有靠多部门、多人员的气势强力推进行政监督,在这样的整治行动中,往往强调的是结果,而不顾过程,其中的方式和手段能否确保依法行使是可想而知的。另一方面,行政强制的“软”使行政处罚变成“行政协商”,处罚也流行了“折扣”,因而行政执法中常常出现讨价还价的场面,失去了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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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心性:金字塔知识结构的核心知识就是大学生所选择的主导学科,具体指某一学科专业所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工商管理专业为例,其基础知识就是综合知识课中的自然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就是与管理类专业有关的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生产管理类的知识;专业知识是指专业性核心课程,即本专业必修的核心课程,核心课程好比“根据地”学好核心知识,才能发挥专业特长,解决好工作实际中的问题。核心知识以外的知识,如相关学科知识、政策法规知识等。知识好比“游击区”,围绕核心知识有方向、有层次、有序列地向外扩展,扩大知识面。
(3)综合性:金字塔型知识结构作为一个整体,使各门知识(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与人文科学知识)间紧密联系、相互作用,成为复杂的知识综合体。纵向知识是科学技术深人发展的表现,反映知识的连续性横向知识反映各类知识的相互依存、互相渗透关系。纵横交错,形成知识的综合网络。
(4)动态性: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旧的知识不断的老化,新的知识不断产生。适应这种变化,大学生的知识结构并不是固定不便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定向调整。知识结构的动态调整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知识结构中各类知识的动态调整。大学生应当掌握各类知识的最新发展动态,并及时将其补充到自己的知识领域中。只有自己掌握最牢固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最先进的科学知识,才能站在科学技术前沿,进行新的发明创造。二是知识结构整体的动态调整,大学生应当根据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选择相关知识为我所用,增强对社会的适应能力。
2.能力与素质
(l)思想道德素质在人的几种组成因素中,思想道德素质是根本本论文由,是处于第一位的。①要具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和平。②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市场经济越发达,对人的道德品质修养的要求也就越高(,21世纪的工商管理类人才,必须具备“国际意识(包括国际理解意识、相互依存意识、和平发展意识、国际竞争意识)”,培养国际态度(关心地球、关心人类;适应变化、创造未来;公平竞争、互爱合作;自尊自爱、自信自强),具有深厚的人文精神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③商业道德,是商业领域中每个人都必须具有的基本道德。这不仅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更关系到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对于将要步入商业领域的工商管理类人才,这一点尤为重要。
(2)业务素质业务素质,是学生服务于社会的特殊本领。工商管理类人才的业务素质,应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具有适应终身教育要求,独立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学习不是一次性的,而是要持续一生的;学习不仅是掌握知识,更主要的是学会学习。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在《教育:财富蕴含其中》的报告中指出“这种学习更多的是为了掌握认识的手段,而不是获得经过分类的系统化知识。”工商管理类人才必须具备独立自主、积极获取知识的能力。②具有信息能力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对人类的生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罗马俱乐部成员E.拉兹洛在《决定命运的选择》中指出“必须提高社会有机体对其环境变化的敏感性。”对于企业而言,信息成为决定一个企业竞争力大小的关键因素。工商管理类人才必须具有信息观念,具有获取和评价信息的能力,组织和保持信息的能力,传译和交流信息的能力,使用计算机处理信息的能力,具有信息道德,从而使信息发挥出最大的优势。③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立足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是信息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美国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Pete:Dnlck-er)说“管理学及其在实践中的一个重要进步是他们现在都包含着企业家精神和创新。”在当今市场急剧变化下,创新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成为企业领导者的重要职能。中国企业正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管理类人才对于市场经济环境下如何经营企业,经验欠缺。尽管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但是各国的国情是有差异的。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创新尤为重要。一方面对根源于我国自身的管理经验不断创新,另一方面对引进的国外先进管理经验进行“本土化”,使之适应我国企业的发展。于是,这也就需要我国的工商管理类人才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④合作与沟通能力在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人们的活动领域、交往范围、生存空间日益增大。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十分普遍。雅克•德洛尔在《教育:财富蕴含其中》中指出“学会生活,学会与他人一起生活是当今教育中的重大问题之一。”工商管理类人才必须具有较强的书面或口头言语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外语技巧以及与人交往沟通的技巧,具备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进行合作的能力。从而能在经营管理和社会活动中有效地展开工作。⑤经营管理能力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工商管理类人才应具备有效地开展经营活动的能力。主要包括:有效管理社会化大生产的能力,决策应变能力,发现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分析市场机会的能力,协调企业内部关系的能力,进行经济核算的能力。⑥适应社会变革的能力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未来世界的生产方式、社会结构都会发生不可避免的变化并且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变化的速度会越来越快。管理者只有持肯定变化的态度,具有快速处理信息的能力和预测的能力,才能始终站在社会发展的最前列,确保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文化素质文化素质是基础。随着世界科技的发展进步和财富的高速增长,科学教育倍受青睐,人文教育则受到了冷落。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建立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是社会可持续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呼唤。由于管理类学科的特点,工商管理类人才首先要学好自然科学知识,其次要学好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自然科学知识是基础,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是导向。只有具备了文、史、哲、艺术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工商管理类人才才能具有较高的审美情趣、文化品位、人文素养,才能够将知识、能力、素质融为一体,在实践中充分地发挥出来。
(4)心理素质心理素质,是指一系列稳定的心
理要素的结合。心理素质可以分为智力素质和非智力素质。其中智力素质由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和注意力五种基本心理因素组成,非智力因素则是由动机、兴趣、情感、意志和性格构成。心理素质是素质的核心。素质教育中的心理素质则侧重于非智力素质。21世纪是一个发展迅速、竞争激烈充满不确定性的社会。它具有高节奏、高竞争、高风险、高压力的特点。而大学生的心理发展具有自我意识的调节作用明显、感情强烈、情感不稳定的特征。这就使得工商管理类人才良好的心理素质的培养十分重要。①较高的情商情商,即情绪智力(emotio闹int幽ge,)的概念是由美国耶鲁大学的萨罗威和新罕布什尔大学的玛伊尔提出,是指“个体监控自己及他人的情感和情绪,并识别、利用这些信息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的能力。”(S习ovey&Mayer,l卿)“情商”是相对智商而言的。情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准确地识别、评价和表达自己或他人的情绪;适应性地调节和控制自己和他人的情绪;适应性地时候,都要面临挫折和失败。焦虑、优郁情绪的夏延、挫折感的产生,会影响一个人的日早生估、上件。严里时会使人心理失衡。现代人应该具有更广泛的兴趣、更坚韧的意志、更乐观的人生态度,具备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适应力、调控力。从理智上正确对待心理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困扰和挫折,加强自我调节,培养自我心理修养能力。积极、勇敢地迎接挑战、战胜挑战。本论文由③培养健全的人格人格是“构成一个人的思想、情感及行为的特有综合模式”。人格主要包括“气质、性格、认知风格、自我调控等方面。”气质和认知风格并无好坏之分。性格有好坏之分,它能直接反映一个人的道德风貌。自我调控系统则是“人格中的内控系统,由自我认识、自我体验、白我控制三个子系统组成。”保证人格的完整和综合,培养健全的人格,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正确认识自己,调节自己,产生正确的对待挫折的态度,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完善自己。④增强国际竞争意识随着世界范围内贸易往来、资金融通和技术转移规模的日益扩大,世界经济性竞争日益激烈。企业的国际化、集团化,使得各专业间的界限日趋模糊。培养既懂得企业管理又有全球意识,懂得国际管理人才已是世界一大趋势。⑤具有国际环境意识“全球问题,是指人炸、粮食短缺、战争、自然资源与能源缺乏和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正在全球范围内日益恶化,不仅严重破坏当代人的生产和生活,而且可能对未来人类的生存产生极大威胁。”面对全球问题的严重化,全球教育被提出。人们应该跳出只关心个人的小圈子,要关心全球命运、关心地球上的生存条件,树立关心全球的责任感和伦理观,具有全球合作精神,共同携手为解决全球问题而努力。超级秘书网
(5)身体素质只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才能适应高效率、快节奏的工作环境,充分显露跨世纪人才应有的素质和能力,成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才。有人说:从泰勒的“科学管理方法”至今管理的科学性所创造的价值甚至超过弟二次上业单命坷入尖俐贝献。工商管理类人才正是这些成就的中坚力量,只有真正具备上述的知识结构、能力和索厦田人万万能仕兑争激烈的21世纪中创造出辉煌的业绩!
参考文献
1.王志学,张健.管理学学士应具有的素质探讨,
2.美菲利普•科特勒.市场营销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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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库(profitpools)是指行业价值链各链结点所产生的利润总和。运用利润库分析法的目的是研究行业总利润在价值链各节点的分布情况,并为企业的战略决策提供依据。企业不论处于行业价值链的某一链节,还是跨越若干链节,均应从利润库的分布情况出发,并结合自身在行业价值链中所处的位置及拥有的利润库份额,研究行业价值链中其他有利可图的价值活动,寻找发展的机会,作出放弃或开发其他链节的决策。企业可以通过分析和预测行业利润库的变迁,确定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
美国汽车制造业于1996年产生了约1.1万亿美元的收入及440亿的利润。该行业的价值链包括:汽车制造、销售、汽油零售、保险、售后服务及租赁等链节。通过利润库分析法可以看出该行业的收入与利润的收入是不均衡的,汽车制造及销售链节产生了总收入的60%,然而其拥有的利润却不足行业利润库的5%;而汽车租赁却仅以约0.8%的总收入拥有了超过20%的利润库份额。透过对价值链各节点利润库分布的分析,美国三大汽车制造商纷纷跨越其自身所处的节点,为顾客提供汽车金融产品(包括汽车保险、担保、租赁等)。福特公司在过去的10年中将近一半的利润是来源于为顾客提供汽车金融产品,而其收入仅占其公司总收入的20%不到。
在考虑外部客观经济环境变化而可能导致行业利润库发生变动的情况下,以较小的市场份额占有相对较大的利润库份额,以较快的行动为控制即将由于行业变迁而产生的新的利润库做准备,这就是利润库的基本管理思想。
二、利润库分析法的优点,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传统的价值链管理思想立足于企业内部的管理运作,要求企业通过实施低成本及差异化的生产战略来树立企业的竞争优势。实践证明,这种管理思想也有其局限性:过于注重企业的管理过程中的成本控制,而忽视了长期利益驱动下增加成本可能会产生更多的价值;过于强调通过增加收入额及市场份额来增加企业的价值,忽略了总收入及市场占有率的增加并不必然导致利润的增加,将扩大市场占有率与扩大收益的关系本末倒置;过于关注企业在其自身核心业务的运作,只限于对其所参与的链节进行分析,而忽略了从行业价值链的角度来看待其所处的地位及所拥有的利润库份额,未能将本应纳入其分析体系的相关业务及实体进行全面的分析;过于注重资源在价值链上的纵向流动来谋求利润,而忽视了价值链的复杂多变性而对行业的利润结构产生的不确定性。
利润库分析法从战略观点出发,研究如何创造并拥有更多未来的利润,认为企业收入额的扩大及成本的压低并不是战略性因素,企业的战略目的应是拥有更多利润库份额,因此企业应从利润的分布来看待行业的价值链中现有或潜在的有利可图的价值活动。利润库分析法不局限于对企业内部价值链的管理,而是从了解所处行业的全景山发,决定最佳的资源配置,以实现对利润库最大限额的控制,这是利润库分析法的出发点。
利润库分析法重视价值链的复杂性、动态性及不确定性的影响,同时考虑资源在行业价值链上的流动所产生的竞争态势的变化及对行业利润库结构的影响,使价值链管理思想可操作性更强。利润库分析法既强调对现有行业价值链中占有最恰当链节点,更强调通过对行业客观运行状况加以考察,在复杂的系统中尽可能掌握更多的有用信息,超越现有,准确预见未来市场利润分布之所在,为即将发生的经济环境的变化早做准备,为未来竞争创造优势。
三、利润库分析法在战略管理中的运用
1.企业资产重组的决策。传统的财务管理及管理会计理论在进行企业间的债务重组决策时,往往过于强调采用过去的财务及非财务指标作为决策依据来对重组后的新企业的盈利能力加以预测,从而进行决策。这样的并购决策往往会忽视由于企业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发生了变化而引起价值链上利润分布的变化,从而导致决策的滞后性,对企业未来的发展会产生潜在的价值危机。利润库分析法认为,资产重组应能使企业在经过资源的重新配置和整合后产生出“1+1>2”的效果,因此重组的关键是要随时反馈行业利润库的变动,并采取相应的重组措施,不使重要的利润库旁落。
传统上,美国医药业的大部分利润来源于两种经济活动:研制新药并保证医生开出处方使用新药。对新药品的专利权保护避免了价格战的发生,同时保险公司承担了病人大部分的药品费用而使病人对药品的价格不敏感,医生可自由选择开给病人的药品品牌。该行业独特的结构使药品制造商只需对医生实施一定的营销策略便可保证拥有丰厚的利润。因此,医药品制造商的利润远远高于医药分销商,即使最大的药品分销商也由于对市场缺乏影响力而难以威胁制药商的利润份额。进入20世纪90年代,医疗改革的出现导致该行业的利润库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医药销售管理商(PBMs)进入该行业,为了给病人控制成本,会建议医生开出一些具有同等效用的平价药品来代替高价药品;PBMs对选择药品的影响及向病人直接提供关于购买药品的信息,直接威胁到医药业原有的利润库结构。如果PBMs能成功地控制药品成本,利润就将从制造环节流向销售环节。美国的医药巨头LILLY公司预感到了潜在的利润库结构的变化,不惜花费巨资并购行业中的药品分销企业,从而保证不因利润库结构的变化而威胁到企业将来利润库的占有份额。但LILLY在并购当时的市场分析认为,以40亿美元的价格购入一个仅产生年收入1.5亿美元的企业是不明智的,并因此导致公司的市值发生了约20亿美元的减值。但在事后通过利润库分析法认为,LILLY将来所获得的收益必将远远大于企业现在所发生的并购成本。企业在资产重组决策时,运用利润库分析法进行研究,必须清楚其目的在于保持或增加利润库的份额。企业若能保持拥有相当的利润库份额,就能影响到利润在其竞争对手之间的分布,随时掌握主动权,无论经济环境如何变化,都可立于不败之地。同样,由于无力进行重组来扩大其利润库份额的企业,亦可以通过一定方法在本企业内部减少不产生价值的环节,或减少行业价值链在自身可能运行的环节,或在自身业务的基础上扩大部分经营范围,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库份额。例如,婚车租赁公司可提供随租其他婚礼用品等业务,来扩大婚车租赁链节利润库份额。
2.商业模式(BusinessModel)的选择。现代企业间日益激烈的竞争要求企业必须立足于为顾客创造价值,才能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企业只有通过市场及时反馈的信息来了解顾客所需,并在保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努力降低自身成本,才能真正做到为顾客创造价值。商业模式的选择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及时获得市场反馈的信息及企业经营成本的高低。尤其对处于竞争激烈、缺乏利润的价值链节点的企业,运用利润库分析法,能够对现有顾客群体进行细分,寻找最具盈利潜力的顾客群,并为之创造价值。美国的戴尔公司竞争于计算机行业中最缺乏利润的硬件生产业环节,但其以利润库管理作为其指导思想,采取了以下措施,(1)采用不同于行业内标准模式的直销手段,消除了公司与消费者间的流通环节,从而拥有了部分本应属于分销商的利润,扩大了其利润库份额,同时也以较低的售价真正实现了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目的,保证了公司价值得以不断增长。(2)通过直销的手段直接与顾客沟通,通过对顾客群体的细分,将业务侧重于最具盈利潜力的顾客群,即通过对本环节利润库来源的分析,将资源集中投放于最能产生利润的顾客群,从而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及效果。例如,其尽量避免那些期望可获得免费服务的入门级顾客,尽力吸引本身具备一定计算机基础技能的顾客,因为对这部分顾客可以不需要作大量的普及性宣传,只需进行一些必要的宣传即可达到预期的效果,无形中节省了大量的营销费用。通过以上措施,戴尔公司不仅取得了9%的税前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数的3倍),而且企业的规模也得以不断地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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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则规定:“在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准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则也将其视为关联方。”具体包括: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受主要投资者、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所谓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业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主要有:购销商品或其他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租赁、融资、担保和抵押、管理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仇议等。
由于关联关系的存在,将可能影响关联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在非关联方之间可能不会发生,即使发生,关联方之间交易可能不会按与非关联方之间交易的金额进行。因为企业与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一般是按照公允市价进行,但是由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经营决策有着重大的影响,因而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的定价较为灵活,往往高于或低于公允市价。根据美国学者对164家美国跨国公司的调查表明,在内部交易中采取正常交易价格的只占35%.关联方交易行为的不确定性和交易价格的非市场性、多样性,使其定价政策成为交易的核心内容。
二、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的动机
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主要包括关联方之间货物和劳务购销活动的转移定价,贷款利息、无形资产、租赁资产的转移定价及资产、股权的转移定价。从理论上来讲,企业转移定价制定的方法主要有以市价为基础和以成本为基础两种。但企业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往往根据其战略需要进行调整。因此,关联方交易的实际转移价格往往与理论价格有差异。在有些情况下,关联方交易的转移定价甚至与其成本或市价相差甚远。
关联方转移定价主要有以下目的:
1.减轻税负。利用关联方转移定价避税,一方面是利用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税率及免税条件的差异,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或可以免税的关联企业;另一方面是将盈利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从而实现整个集团的税负最小化。我国在税制改革以后,国内企业之间税率差别变小了,但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税务政策仍有差异,如特区的企业与一般地区企业的税率、高新技术企业与一般企业在税率和免税优惠上,仍存在相当大的差别。企业集团经常通过在关联企业间人为地抬高或降低交易价格,调节各关联企业的成本和利润,以达到减轻其税负,使各关联企业的共同体获取最大利润的目的。
2.调节利润以树立新建公司在当时的形象。关联企业间的母公司为使其控股的新建公司占有市场,往往通过低价向新建公司提供原材料、零部件或劳务,而高价购买其产品的做法,提高新建公司的利润率和竞争力,使其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往往以低廉的价格通过关联交易将优质资产转移到上市公司,以增强上市公司的获利能力,改善其财务状况。
3.将企业资产和利润转移到主要投资者、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家属所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从而达到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目的。
4.出于证券市场的压力,粉饰会计报表,蒙骗会计报表使用者。通过转让定价,可使与其有关的上市公司利润虚增,蒙蔽投资人,使投资人高估其获利能力和经营状况。
5.转移资金。许多国家在国内资金和外汇相对短缺的情况下,大都采取一些限制资金转移的措施,此时,跨国公司往往通过转移定价以高价向处于该国的子公司发运货物或提供劳务等方法,实现资金的转移。国内企业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也经常为了转移资金而以非公允价格进行交易。
6.规避风险。跨国公司通过转移价格,可将利润转出,以躲避东道国政治风险,降低预期的外汇风险,减少通货膨胀损失。对于国内企业而言,通过关联交方易转移定价可实现产业结构转移与优化。
7.基于内部考核与激励的转移定价。现代责任会计中为了考核各个利润中心的业绩,往往通过制定内部转移定价,来考核各中心的盈利能力。
三、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的影响
一定的关联交易,可以降低交易费用,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实现行业结构优化,因此,关联交易有其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关联交易与市场公允价格之间的差异导致不同形式的利润转移,过分偏离市场价格的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势必对市场各参与主体的利益产生影响。主要表现在:
1.上市公司通过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进行税负转移,减少企业总体税负,造成国家税收收入损失。
2.上市公司通过转移定价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表。为了取得配股资格、避免被ST、PT摘牌下市,实现预定的盈利指标,以及其他经济和政治的原因,每到年末,关联交易便大大增加。上市公司往往通过不正当的关联交易,虚增公司的利润。盈余信息是财务报表的重心,是投资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大量的非正常关联交易,使得投资者无法区分高质量的公司和低质量的“柠檬”,从而导致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3.非正常定价的关联交易可能使上市公司成为控股股东的提款机,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当部分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资金至母公司或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如低价向上市公司收购产品再以市场价格出售以获取差价、向上市公司高价提供原料、无偿或低于正常利率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向上市公司高价转让低质量资产等。这实际上是吮吸了上市公司的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侵蚀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4.非正常定价的关联交易有悖于公平交易原则。一些关联企业利用转移定价展开不正当竞争,垄断市场,干扰市场交易秩序。
5.一些外资企业的外商投资者可能利用转移定价低价向其国外公司销售商品或原材料,或者高价从其国外公司进口原材料或机器设备等,来转移在我国赚取的盈利,达到少交或不交所得税的目的。这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国家利益。
四、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的税务调整与规范
理论上,关联方交易是企业通过与关联方发生资产或债权债务的转移,达到企业预期目的的一种自主性企业行为,是不可避免的,转移定价是企业自身的战略行为,不应予以干涉。但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对国家税收、投资者和其他企业的利益都有着较大影响,如果没有一个游戏规则,将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证券市场和整个社会的效率。因此,有必要对关联方交易的转移定价进行调整与规范。
1.国外对关联方转移定价的规范
判别转移价格是否合理,必须有一个标准,美国倡导的“正常交易准则”目前已被各国广泛接受。依据此原则,在确认跨国公司某一项转移价格是否合理时,税务部门将参照同类产品在相似的销售条件下,由相互独立的买卖双方交易时形成的价格为标准价,将二者进行比较,得出结论。如果转移价格超越了“正常交易准则”确定的标准,税务部门有权实施“转移价格审计”,调整并重新分配该公司的利润、扣除额及其他收入项目,按照调整后的数额确定纳税人的真实应税所得额,强制其交纳税款及罚款。为了评价跨国公司的转移定价是否符合“正常交易准则”,美国税法中规定了三种计算交易价格的方法:(1)可比不受控制定价法。该法要求母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子公司的价格应与同种货物由独立的买卖双方交易时的价格相一致,并将交易所得同与其经营活动相类似的独立企业的获利相比较,得出可比利润的上下限。此法最能体现“正常交易准则”的要求。但是在质量、数量、商标、品牌甚至市场的经济水平的差别等方面,直接对比并非易事。(2)转售定价法。此法将从事交易的母、子公司视为相互独立的供销双方,它要求供应方的转移价格相当于销售方转售给第三方的价格减去合理的销售毛利。合理的销售毛利是指转售者获得的毛利要与市场上同类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毛利相一致。(3)成本加成定价法。此法是在生产者或销售商的实际成本上加毛利来确定转移价格的方法,毛利的确定须参照执行同种职能的独立公司所享有的毛利水平。当无法取得可比价格或无法取得可参照信息时,税务部门将利用“利润分配法”来评估转移价格。此法将跨国公司的整体利润按各成员所占用的资产、履行的职责及承担的风险比例进行分配,通过考察各成员的利润间接评估转移价格的合理性。跨国公司有权依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一种订价策略,一旦选定,就必须严格按该法的具体规定转移价格,并前后期一致。跨国公司可与税务部门事先达成“预订价格协议”,明确转移价格的方法,然后依协议行事。这样,跨国公司可按规定,在一定时期内避免税务部门的转移价格审计。
0ECD1996年最新指南规定,符合正常交易原则的认定方法有五种,即可比非受控定价法(CUP)、转售定价法(RPM)、成本加成定价法(CPM)、交易净利润率法(TNMM)和利润分割法(PSM)。前三种是传统交易法,是确定关联企业之间交易是否正常的直接方法,但由于交易的商品质量、生产时间、地点、条件等因素的不同,要确定一个使纳税双方及不同征税机关都接受的正常交易价格并非易事,因此0ECD规定,在上述三种方法无法实施时,可采用后两种方法,以利润为基础,通过比较具体交易项目的利润,推断转移价格是否合理,从而将应税所得调整到合理正常。
2.我国对转移定价的调整与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购销活动,其调整顺序是:(1)按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2)按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价格所应取得的利润水平;(3)按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4)按其他合理的方法。这里的前三种方法与国外类似。但是,我国对于其他合理方法,并无相应的具体规定,在实际税收征管中,往往采用核定利润率调整,其结果往往有违正常交易原则。对于调整次序,0ECD1979年开始制定转让定价指南时就不赞成对各种方法规定机械的顺序,而鼓励灵活实用地选择合适的调整方法。1995年,0ECD再次重申了这一点,只不过指出,只有在传统交易法不适用的情况下才能采用交易利润法(包括交易净利润率法、利润分割法)。美国1992年也宣布取消对使用次序的规定,只要求对方法的选择应列出相应的理由以证明其符合最优法规定。因此,对于人为地规定调整方法的选择次序,并无依据,只要符合正常交易原则,就可以采用。同时,我国对转移定价调整方法的规定也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
笔者认为,应借鉴0ECD关于转移定价调整的规定,对调整方法作出详细规范,并引进交易利润法,以便在无法取得可比市场交易价格时通过比较利润推断转移价格是否合理。同时,为了节省调整成本,可扩大采用目前国外较为普遍的预约定价协议制度,即企业向税务机关事先报告关联方交易的转移定价方法,经认可后作为计征所得税的依据。对于转移定价方法的选择,应规定企业保持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五、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的信息披露
对关联万交易的转移定价进行调整,往往是税务机关进行的,其目的在于防止企业利用转移定价逃税避税,但是,转移定价影响的不仅仅是税收,尤其对上市公司而言,财务粉饰和转移资金的考虑往往要超过避税的考虑。因此,会计也应对关联方交易的转移定价进行充分的反映,以便信息使用者能够正确评价企业关联方交易及其影响,鉴别企业真正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对于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思路,一是在会计报表中用公允市价重新计量,即按照不存在关联关系时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二是在财务报告中详尽披露关联方交易的信息。由于许多交易具有不可比性,对各种交易按照公允市价重新计量几乎是不可能的,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主要是反映经济事项,而不应重新对交易进行定价。因此,对于关联方交易的转移定价,比较可行的是在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转移定价的要素。事实上,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准则制定机构和证券监管机构也是这么做的。如加拿大,企业不但要披露关联交易所使用的计量基础,而且应鼓励披露有关交易价格如何决定的信息,以帮助使用者评估该企业关联交易的影响。对于以账面价值计量的交易,应揭示其账面价值与交易价值的差异。英国FRS指南也认为,理解财务报表所必要的关联交易的其他要素,包括了对重要资产转移金额与正常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的说明。而香港联交所则要求发行H股的上市公司,若发生非国家政策或计划规定的、与关联方的交易,如控股股东向上市公司提供原材料、水电等,不单要有足够的披露,更要公司能确认这样的安排是否符合企业的利益。
我国1997年了《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则,要求在发生关联方交易时,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要披露的交易要素包括: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定价政策。准则《指南》对定价政策的解释是:“指关联方之间进行交易时确定交易价格的原则,例如,交易价格的确定是否与非关联方价格相一致。如果关联方交易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也应当披露是如何进行交易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的价格与交易对象的账面价值或其市场通行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且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董事会应对定价依据等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应对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准确性予以适当关注,并恰当地表示审计意见。《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规定,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方交易,若对于某一关联方,报告期内累计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或占本期净利润的10%以上的,须披露详细情况。如果发生的交易属不同类型,应按以下要求分别披露:(1)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方交易,至少应披露以下内容:关联交易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结算方式及关联方交易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可以获得同类交易市场价格的,应披露市场参考价格,实际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应说明原因。(2)资产、股权转让关联方交易,至少应披露:关联交易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转让价格、结算方式及获得的转让收益,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应说明原因。(3)公司与关联方(包括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往来、担保等事项的,应披露形成的原因及其对公司的影响。(4)其他重大关联方交易。同时规定,监事会应对关联方交易是否公平,有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应该说,这些要求还是较为严格的。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上市公司关联方转移定价的披露存在较多问题:很多公司没有披露交易金额或定价政策,对关联方交易定价的确定依据或未作说明,或说明的定价方式各式各样,缺乏可比性和可理解性,往往只列示“按协议价格”、“按市场价格”或“评估价”、“优惠价”、“成本价”,没有具体说明制定价格的方法和基础,只有少数企业披露优惠的具体比例、成本加成比例。实际上,正常市价、批发价、合同价、协议价、计划价格等方法,是概念模糊的提法,并未明确其与市价的关系,披露所能传递的信息十分有限,信息使用者往往无法对关联交易作出判断。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是上市公司在年底为了取得配股权等目的,便借助关联交易来使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更加好看,也就是进行盈余操纵,因此,在监管不严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对关联方交易的转移定价便故意三缄其口,以掩盖企业的真实情况。二是部分企业担心过分的披露会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因为转移定价的披露会涉及到企业的成本、销售价格等,这些往往是企业的商业秘密,一旦为竞争对手知晓,可能造成企业的竞争逆势,因此企业往往不愿主动披露详细的转移价格信息。三是目前会计准则和其他信息披露规则还很不完善,缺乏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规定。如《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则要求披露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但是,无论是准则还是指南都缺乏具体的细节,没有要求企业披露决定该定价政策的基本因素及其与市价的可比性,从而将模糊性带人披露中,成为监管规范的一个漏洞,致使一些上市公司在具体操作中无所适从,而另一些上市公司则据以逃避披露监管。事实上,转移定价是关联方交易中的核心问题,因此,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尤其应侧重披露转移定价信息。
笔者认为,为了防止上市公司利用转移定价进行财务操纵,必须要加强对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信息披露的监管。首先,应当在准则或证监会披露规则中对转移定价的披露做出详细而可行的规定,要求企业在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的基本要素,包括转移定价制定的方法、成本或者(可比)市价、再售价格、净利润率或毛利率、选择该方法的理由、与公平市价的差异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等信息,并提供由独立财务顾问签发的关于交易是否公平的声明。对于涉及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并可能导致竞争逆势的信息,在进行成本效益权衡后,认为披露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可以向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披露豁免。但如果关联方交易显失公平且对企业的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则不得豁免。对于重大的交易的详细信息报证交所。其次,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的处罚力度,对于故意隐瞒重大关联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证券监管机构应给予严厉的处罚,并可鼓励投资者对其提出诉讼,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第三,应当加强注册会计师对关联交易的审计,确定企业是否在财务报告中充分公允地披露了关联交易的基本要素,尤其是转移价格,审查企业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公平原则,看是否存在利用关联方交易转移定价来转入或转出利润、操纵利润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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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
虽然国家和各省、市近年来都相继出台了大量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文件,明确个体工商户和其它市场主体一样,国家对其实行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但是现实是平等准入而难平等,公平待遇而难公平。问题的关键是绝大多数的个体工商户从事的是保民生的经营活动,大多是居民服务业居民零售业。大量的登记前置许可不无阻止了这一庞大的特殊经营者的快速准入,增大了个体经营成本和社会总成本。为了增加各种弱势群体的就业和激励创业,通过保就业,促进保民生,从而达到保稳定,从根本上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经济总量的稳步增长,建议借鉴海南模式。《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二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中小企业实行直接核准登记制,市、县、自治县工商行政部门可以委托辖区工商所核准登记。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首次在立法的层面上,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规定了直接核准登记制,这个对中小企业的制度设计,我认为当然适用比中小企业还小的个体工商户。建议在《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中,除涉及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涉安行业的经营活动外,将其直接核准登记制的制度设计纳入正在征求意见的行政法规《个体工商户条例》中,彻底解决平等准入而难平等、公平待遇而难公平的现实。这才是真正降低个体工商户的准入门槛的关键之所在。
三、个体执照有效期限的问题
国家工商局《个体工商户登记审批程序(试行)》(个字[1988]第8号)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发生下列行为应办理重新登记:(一)发生转让行为的受让方;(二)因分立或合并而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三)营业执照有效期满。”和第十五条“凡重新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应按本程序中有关开业登记规定程序办理登记手续。”明确规定了重新登记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其后有关规范性性文件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有效期限为4年,期满应重新登记。以后有关文件均肯定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的规定。国家总局2004年颁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总局令第13号),没有重新登记程序的特别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没有经营期限这一登记事项,但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始就将执照有效期作为营业执照的载明事项。结合个体工夫数量庞大、行政机关监管成本的要求,还是很有必要在立法中,在采用直接核准制情形下,让个体工商户的执照有效期浮出水面,正式规制在行政法规中,符合对这一市场主体进行监管的行政成本的经济分析。
四、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组织形式的问题
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组织形式问题,争议也由来已久。《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在立法语言上使用了个体经济组织这一概念。《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二十七)完善企业组织制度。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小企业发展的组织制度。”,这一法规性文件明确了建立个体工商户的组织制度。《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本办法所称企业包括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及社会活动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对企业概念进行了扩大性解释,个体工商户也是企业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成都市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办法》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组织)登记适用本办法。”,个体工商户时一种组织形式,并且也包含在企业这一组织形式之中。综述上述诸法,把个体工商户作为一种制企业的特殊组织形式,也有合理的一面,为今后立法规制提供法理上的根据。此问题说这么多的目的,就是建议在立法时,就个体工商户这个承担无限责任的主体在与合伙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转换时,在法条上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不宜逆向转换。五、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领取个体工商户执照数量有无限制的问题。
《国家工商局对〈关于一个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一人持两照经营的请示〉的答复》(工商个字[1992]第36号)作出过明确的答复,只能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因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领取多个个体工商户执照,就成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业主,且业主是同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作为个人投资从事经营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个体工商户承担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的财产不足承担时,其业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对个体工商户这一组织形式和投资个体工商户的业主进行区分是必要的,同一业主或者投资人承担多个无限连带责任,增大了市场交易风险,不利于市场主体信用制度的建设,这在法理上也是难以自圆其说。虽然其被《关于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工商法字[2004]第98号)废止,但是对同一业主在无限责任的承担方面是没有变化的,依然具有参考的法律价值!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随着商事主体登记理论的日趋成熟,随着商事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对个体登记和监管的立法规制有待进一步思考。适度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的内容,科学界定作为业主的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这一组织形式的关系,推行直接核准登记制为主、个体前置登记许可为辅的制度构架,使《个体工商户条例》的内容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创新,成为这一市场主体便捷准入、执法机关行政成本适度的良法。
六、能否将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纳入工商行政管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