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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述公共产品的具体供给方式之前,本文首先提出的观点是:“生产”和“提供”是有区别的。“生产”指的是公共产品由谁来建造,制成;“提供”指的是由哪个主体付费购买公共产品,从而把它提供给消费者。
生产者必须是能够做出决策的主体,这样的主体只有三个:政府、企业和个人。企业和个人的性质是一样的,统称私人。也就是说,对于产品的生产来讲,主题只有两个:政府和私人。而对于商品的提供,主体有三个:政府、私人和集团。集团就是消费某一公共产品的所有消费者的集合。“集团”这一概念是指联合提供的问题,只有在关于产品的提供时才有意义。在关于商品的生产时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他不是独立的决策单位。
这样,公共产品生产与提供的方式搭配有以下六种:
(1)人在利他主义的情况下会供给公共产品。即私人生产,私人提供。
(2)私人生产,集团提供。公共产品可以由集团来付费,委托私人生产。如社区内的各种私人办的公园,健身场所等。
(3)私人生产,政府提供。当公共产品必须由政府统一提供时,如果此产品的生产是可分割的,那么就存在政府委托私人部分地生产此产品的可能。比如国防设施。这种方式包括政府向私营企业采购和与私人企业签订合同出租或合同承包的情形。
(4)政府生产,私人提供的情况,如一件公共产品由私人捐赠给国家,由国家的公共部门生产的情况。
(5)政府生产,集团提供。指政府为某个特定人群建造一定的设施或提供一定的服务,然后向设施的使用者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的形式。比如政府建造高级公路,然后向过往车辆收费。
(6)政府生产,政府提供则是最容易理解的传统供给方式。
以上概述了公共产品的几种供给方式,其指导思想是政府与市场各尽其职,相互配合。
2我国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实践与发展
我国的经济体制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也因此发生着变革。
在计划向市场过渡阶段,计划与市场并重的指导思想下,公共产品的供给仍是单一的公共生产和提供,但开始考虑成本的补偿。如1989至1992年的铁路运输提价,虽尚未达到市场化的要求,已反映了人们在观念上的改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和私人利益的凸现,以及国家财力的相对紧缺,人们开始考虑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并开始重新界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国家财政开始向“公共财政”的方向努力,力求改变长期以来“全能政府”的观念,打破事无巨细,包揽一切的财政支出格局,向“公共政府”迈进。财政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任,“以市场失灵”为界行使其职能,在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上则表现为政府与私人供给的结合。对于公共产品,特别是具有混合性质的准公共产品,因其具有私人提供的可能性,当允许和鼓励私人投资的成分,这在另一方面也解放了国家的财力,政府可以集中财力加强重要、关键产品的宏观调控。
3现阶段我国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存在的问题
3.1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效率低下,质量低劣
近年来我国公共产品的供给总量仍是不足的,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甚至低于一些发展国家,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不相称的。
此外,我国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安排,主要存在政府及其公共部门过度垄断的问题。并且由此造成规模过大,公共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低下,产品与服务质量低劣。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我国国有经济占绝对的主导地位,在国有经济高度垄断的基础上存在行政垄断,行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是融为一体的,造成企业缺乏竞争活力,运行效率低下。
在我国,电信、电力、邮政、医疗卫生等服务价格不菲但服务质量不高。如高校中机构冗杂,人员众多,效率低下;而美国日本等国家的邮政虽为盈利性行业,服务质量远高出我国。我国铁路基本上由国家垄断,铁路服务质量低劣、供给与需求不协调。
3.2国有国营供给制度的主导形式阻碍公共产品提供的优化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单一的国家所有、国家经营的供给制度,使私人资本几乎无法进入公共品生产领域。具体来说,铁路基本为国家垄断,而仅有广深铁路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混合型企业,其产品供给和服务质量远高于一般的铁路运输;教育行业尽管允许私人投资,但由于公私教育政策上的不合理,私人投资的积极性不高;公路及电力的BOT项目仅允许特定的外资进入;医疗卫生行业尽管要求私人付费,但行业外的资金很难进入。公共产品供给的国家垄断,造成投资主体的单一,加之国家财力不足,使供需缺口长期存在国有经济高度垄断基础上的行政垄断,政府既是管制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又是具体的经营者。这使得公共部门企业不仅可以利用经济性反竞争手段阻止进入者,而且可以无限制地利用超经济手段建立壁垒,维护垄断地位。双重垄断造成无竞争状态下人浮于事,效率低下。
4改进我国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建议
4.1管理与经营权分离,打破行政垄断
我国公共产品的供给长期以来“政企合一”的模式使其缺乏活力,效率低下。要改革,首先要打破这种行政垄断,给各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的条件,才能从根本上促使公共产品经营效率的提高。
4.2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私人投资
政府应允许各种经济成分投资于公共产品行业,对于可市场化竞争行业实行开放竞争。比如为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水平,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采取政府产权管理,间接调控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以经济效率为目标,改变以往城市建设完全有政府投资的方式,广纳资金,将部分城市资源适度商业化,创造可持续融资机制,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在公共产品各个行业领域允许和鼓励私人资本的进入,可以弥补国家财力的不足,提高相应产品的供给数量和质量,有利于解决我国长期以来公共产品供给总量偏低的问题。
4.3生产与提供模式多样化
我们前面已经从理论上介绍了公共产品及其供给方式,明确了纯粹的公共产品在现实中其实少之又少,大多数公共产品是准公共产品,具有混合性质,而供给方式也应该因此而灵活多样,打破以往单一的政府垄断的传统模式。我们应该根据不同准公共产品的特点实施适合的供给方式。
许多准公共产品可以一定程度地市场化,如前所述,在生产与提供之间实现政府与私人的合作。地区性、社区性的准公共产品显然有更多灵活的选择,就全国性大型准公共产品的供给来讲,电信业可以进入市场作为竞争性业务,我国电信目前的南北分拆的状况,是引进竞争的表现,今后可以允许外资和私人资本进入,将竞争范围扩大;铁路运输业,由于铁路基础设施的生产具有自然垄断的特征,为保持铁路网的完整和统一性,应建立全国统一的铁路网络公司,而客货运输业务则可以开展适度的竞争,按地区设立若干铁路运输公司;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也可私人和政府混合供给,鼓励竞争,等等。这些都是灵活组织公共产品供给的方式。
事实上,除少数涉及国家安全、经济与社会稳定的公共品,由政府直接
生产提供外,原则上政府应当放开公共品生产市场,允许私人部门和外国资本进入,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运用招标、投标等方式,签订公共产品生产合同,指定相关质量技术等标准并做好监督工作,促进和维护公共品分配和消费的社会公平等。
当然,在逐步改变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同时,政府一方面要做好宏观上的管制,另一方面要加强相关的法律建设,使改革有法可依,从法律上保护各种成分对公共产品投资经营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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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弊端分析
现行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是在时期制度框架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无论是时期,还是农业改革时期,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都陷入了相同的困境,其深层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归根结底是由我国多年来形成的“二元化”发展模式和体制所造成的。由于实行的是“以农补工”、“重城轻农”,优先发展城市的倾斜性发展战略和政策,因而形成了城乡有别的重城轻乡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基本制度。这一制度基本特征有以下三点:
(1)农村公共产品的体制外供给是其根本特征
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特殊性来看,由于其所处的地域广阔性(广大农村地区)和分布的分散性,决定着政府必须具备雄厚的财力和完善的决策及监督机制。但是不管是时期还是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在长期的工业化为中心的发展战略中,政府没有雄厚的财力和健全的机制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而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无不体现了一种体制外的特征。
第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筹集的体制外特征。在目前我国公共产品提供的职责划分上,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性公共产品,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性公共产品。而履行与农民收入增长及农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农村公共产品所需的费用并不能由地方政府(主要是乡镇政府)的制度内财政收入完全负担。由于农业税的轻税政策,因此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县、乡政府财政力量十分薄弱,财政缺口大。这种情况下乡镇政府处于一种矛盾的地位:既要履行法律的职责,又要提供公共产品,因此通过制度外筹集公共资源便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时期,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刚刚步、资本原始积累的匮乏时期,农村的公共产品主要由公社内部解决。由于政社高度合一,公社具有很强的统摄农村政治、财政的权力,再加上当时国家很困难,为了支援工业建设,农村就由农民出工出劳,自己想办法满足自己低层次的需要,农村所需的公共产品经费就不进入国这家公共收支系统。解体后,乡镇政府取代成为农村基层政权,并承担起本辖区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责。但是,新的农村公共产品资金筹措制度并没有进行根本的变更,仍然沿用时期的供给体制,随着公共产品种类的增多、范围的扩大,公共支出的不断增加,乡级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费用远远不能解决供给问题。为了确保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运转,乡镇政府就不得不强行向农民摊派各种费用和劳动,农民以制度外的方式承担着绝大部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
第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体制外特征。在我国现行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下,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产品,提供多少农村公共产品,通过什么渠道来提供农村公共产品,都是由上级政府及其部门“为民做主”。农村基层政府作为一级组织具有独立的利益,它所追求的目标可能与农民的要求并不相同。为了达到基层政府的目标,农村公共产品的供求往往不对称,供求矛盾突出。与城市公共产品相比,农村公共产品的分散性、局限性和投资的周期长、见效慢,从而造成地方政府官员决策的短期行为。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外部性使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和消费者不能统一,缺乏激励机制,最终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出现数量上严重不足和结构上严重失衡的特征。
(2)体制外供给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
由于县乡政府制度内财政收入有限,制度外资金投入又缺乏相应的监督和有效的激励,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严重不足。现阶段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纯公共产品严重不足。农村科技、农业相关信息等“软”公共产品无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农村法律政策供给不足;农村生态环境恶化。二是农村准公共产品严重短缺。农业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农村教育供给严重短缺;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很不完善。比如,由于农村环境问题和医疗状况,使得农民的人均预期寿命大大落后于城市.。据2000年进行的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中国人均期望寿命为71.4岁;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寿命75.21岁,农村居民人均寿命69.55岁,前者比后者高出5岁多,相当于发达国家与中等收入国家之间的差距。
(3)体制外供给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严重失衡
由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外部性,供给者和消费者目标并不一致,因此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严重失调。供给结构的失调主要表现为严重的“重硬轻软”和“重准轻纯”。一些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中热衷于看得见、摸得着的“硬”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对上级要求考核的农村电网改造、交通道路建设等公共设施项目,千方百计地组织资金加以实施,而对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农业发展的综合规划和信息系统建设等“软”公共产品的生产,却没有太高的积极性。与此同时,由于准公共产品的范围比纯公共产品的范围大,因而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准公共产品的生产比较重视,如对需要达标的乡村公路、自来水设施等,即使没有钱也要从对农村的摊派中收取资金进行建设。而对于涉及战略性的纯公共产品的生产,却并不热心。农民真正需要的公共产品提供不足,而不需要的公共产品却存在供给过剩。这样本来有限的公共产品投入得不到合理利用。当前,由于体制外农村公共产品的长期作用,使得农村纯公共产品严重不足——农村科技、农业相关信息等“软”公共产品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法律政策供给不足,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农村教育供给严重短缺,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社会保障很不完善。相反,农村却“政绩”工程过多,政府机构臃肿,人员供给过多,基层政府制订的干预农民生产的政策供给过多。
2.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新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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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界定
公共产品是与私人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区分他们的标准主要是产品或服务在消费上是否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农村体育公共产品较之于一般公共产品,其特殊之处在于供给区域主要限定在农村,其产品类型主要是体育设施和服务等。因此,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应是指以农村为服务区域的,在消费和使用上具有一定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体育设施和服务。由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在既定的产出水平下,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这就意味着,若按边际成本定价,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必须免费供给。而且,由于其非排他性,无法排除打便车者毕业论文提纲,私人部门供给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成本无法通过市场获得补偿,市场无法有效提供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但由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可以改善亿万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丰富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促进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具有较大的正外部性。因此,在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应主要由政府承担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并辅之以其他供给方式。
2.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现状分析
2.1城乡二元发展战略所形成的城乡分割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以农补工”、“重城轻乡”的二元发展战略,以二元社会制度下城乡一国两策的“体制内、体制外”公共产品供给体制。重点或优先把财力、社会资源用于城市公共产品的供给,在“以农养工、以农哺工”制度安排下,一些“重城抑乡”、“重工轻农”的不公正政策措施名正言顺、大行其道。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渠道则是主要由农民自行解决,国家仅给适当补助。而且在特有的经济运行机制和差别政策的作用下,国家通过工农价格的“剪刀差”等非经济手段提取农业剩余提供工业资本积累及城市建设,逐渐形成了城乡分隔的二元经济结构和公共产品供给体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职能加强的同时却弱化了公共服务职能,严重阻碍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完善论文参考文献格式。正是由于城乡二元发展战略的影响,使得我国农村资金流出多、补偿少,在公共产品的供给存在投资的“城市偏向”情况下,农村已形成了“城乡收入分配存在差距,农村公共产品投资不足、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经济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缺乏资金来源、城乡收人差距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产品建设更加滞后”的恶性循环现状。因此,我国传统二元社会制度下农村公共政策的偏颇性和不公正性是导致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总量上供给严重失衡以及城乡极大差距的首要因素,同时也反映了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我国社会发展的初级性和城乡之间发展的严重不均衡性。
2.2“举国体制”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形式的弱化
我国体育“举国体制”产生于20 世纪50 年代初。在半个多世纪中,这一体制对我国竞技体育的迅速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毕业论文提纲,是我国制定和实施奥运战略不可动摇的基石。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虽然经历了人民公社时期、时期以及现在的农村税费改革后时期二个阶段的变迁,但本质上都是一种以政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单中心”供给体制。在政府内部,各级政府之间的公共责任划分不清,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错位。在以政府为供给主体的单一供给体制下,我国的农村公共产品是由各级政府联合供给的。按照公共财政理论,全国性的农村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供给,地方政府只负责地方性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很清楚。然而直接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县乡财政目前困难重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便失去了必要的财政支撑。由此,处于边缘状态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更是首当其中成为“弱化”的对象。
2.3责任主体角色“缺位”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挤兑
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决定了政府必然是公共产品的责任供给主体。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责来看,全国性的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负责提供,地区性的公共产品应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但农村基层政府、权力部门在各项达标考核和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以及目前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监督制度、激励制度、评价制度的还不够完善,体育公共产品资源配必然成了他们挤兑首选的对象。其次,农村实行分税制后,因制度变更改变了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没有相应的财权作基础状态下下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承担过多的责任,本已捉襟现肘的基层政府,势必再次陷入与上级政府在税收激励和自筹边界确定问题的矛盾之中。虽然税费改革后农村的“一事一议”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一定制度空间,但广大农民对农村体育公共产品需求的非迫切性及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根本得不到多数人的统一和有效的供给。可见,在这一不公正公共财政制度和财事权不对应的裁判框架下,其必然的结果是各级政府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责任角色的长期“缺位”。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包办”单中心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在我国地广人多农业社会环境下毕业论文提纲,以及人们多样化与多层次的体育需求与服务面前,不仅显得杯水车薪,而且“缺位”现象越来越严峻。当然,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观念和体育价值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影响中国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
3.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
3.1改变传统观念,建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体制
历史地看,中国举国体制既反映了中国国情特定的发展道路和背景,也反映了人们在特定时期对于优先与兼顾、效率与公正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基本施政纲领是公民享有均等化的社会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公正成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取向,以及协调社会利益机制的立足点,从以往注重竞技体育走向两者之间的“同步化”或“相对平等度”,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找平衡点和最好结合点,建立合理配置体育公共资源的新制度和公共政策体系。基于社会公正基本理念和规则,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应改变长期以来重城市轻农村的体育观念,以政府再分配职能的正当性,通过专门性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公共政策的出台,制定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以公共政策所特有的权威性、强制性和持续性,来确保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建设资金具有稳定的来源,以制度和法规的手段保障农村这“边缘群体”享有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权益。
3.2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实现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一方面,政府代表社会的公共利益,有责任也有义务提供那些市场调控失灵的体育公共产品,而地方政府主要负责提供那些与本地区的农业、农村和农民自身发展有关的体育公共产品,政府作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多元主体中的最重要一元,是由政府自身的属性和本质决定的。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该成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优先的供给者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另一方面毕业论文提纲,私人及企业可以提供一些产权归属明确、能够市场化运作和排他性收费的体育公共产品,私人企业、农村社区和农村非盈利组织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需政府的引导、扶持和监管。还有各种非政府合作性的农村、社会服务机构和组织也是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提供主体之一,可以提供收益界限清晰、可以排他性收费的体育公共产品,主要是某一领域或生产环节所需的重要的技术和生产信息。优化供给结构,实现由政府单一主体向政府、私人企业、农村社区和农村非盈利组织多元主体的转变的新模式,充分利用各供给主体的资金、知识、技术等优势,较好地使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相互协调,发挥开放系统的整体功效。
3.3实现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机制创新,建立有效的需求表达机制
加快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真正实现农村村民自治,首先要实行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多中心决策体制,必须坚持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政府决策的主体地位,尤其是在关系地区农村村体育发展大局的,如农民体育活动组织规定、农村体育场地建设方案等体育公共产品的决策中,要不断整合其决策程序,从而真正体现和维护农民的利益。其次,要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深入基层了解农民需要什么,进行市场调研,科学论证,增强对农民需求的反馈,做出反映农民真实需求的决策。建立关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重大决策的听证制度。这样可以保证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向,真正体现广大农民的意愿。
3.4建立有效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监督、评估与反馈机制
首先,要改革现行的农村干部考核制度毕业论文提纲,将农村基层干部的晋升与本地区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状况直接挂钩;其次,政府要加强对私人企业、非盈利组织供给体育公共产品的监管力度,保证农村公共产品有效性供给。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绩效评估制度,制定科学的组织方法、操作规则、评估标准及指标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的评估机构,配备多学科和具备政策科学知识的评估领导队伍,对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评估。此外,要加大对偏远农村和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培养,采用“走下去”和“走出来”两种方式来进行培训;对投资西部偏远和贫困地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企业,除上述政策上给与优惠外,国家可对其企业的发展和运行给与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农村也可利用自身的自然资源优势,吸引企业投资,采用共用、共管模式进行有效管理。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各团体以及农民朋友自身的大力合作来共同完成,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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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方面:农村公共产品的内涵、制度变迁、供给现状、问题及对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负担相关性分析。
一、农村公共产品的内涵
(一)公共产品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关于公共产品的概念及特征,国内学者大多赞同萨缪尔森的定义: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减少的产品。萨缪尔森对于公共产品的特征描述有三个: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外部性。而消费上的外部性与消费上的非排他性所造成的搭便车行为非常相似,所以,学界通常认为公共产品的两大特征为: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关于公共产品的分类,则根据不同标准,分为不同种类,根据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强弱程度,可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刘千贺(2006)还认为:根据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来看,可以分为全国公共产品和地方公共产品:城市公共产品和农村公共产品:家庭公共产品、社区公共产品、地方性公共产品、全国性公共产品和全球性公共产品。
(二)农村公共产品的概念及分类
农村公共产品则是根据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来分类的。农村公共产品即是在农村中相对于私人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
在农村公共产品中,根据其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强弱程度,又可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按农村公共产品受益的范围可分为全国性农村公共产品和地方性农村公共产品。
按农村公共产品的功能可分为,一是维持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的公共产品,二是有助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公共产品。
二、关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的研究
胡洪曙(2007)通过时期和责任制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需求表达机制、决策机制比较、筹资机制、生产和管理机制特征的比较,说明农民在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在逐步增强。
谢好(2006)通过分析传统农业社会时期、民国时期、时期、家庭承包制时期、税费改革后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分析了国家和农民的互动。
曲延春(2008)通过分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揭示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变迁的实质就是城乡利益、工农利益特别是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的过程。
从以上文献可以看出,学者们主要是从国家和社会关系的角度来考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的。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形成的原因
(一)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供给总量不足与部分产品供给过剩并存。陈荣佳(2006)认为,供给总量不足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农民急需的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是社会事业类公共产品供给严重短缺。熊国兵(2007)从公共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方面、农技服务方面的现实状况分析了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孟凡斌(2007)则从中央对农业支出的规模和从地方财政对农村的支出规模来看的下降趋势得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的结论。黄雪萍(2006)则分别分析了浙江省和全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的现状。
刘保平、秦国民(2003)认为,与农民急需的一些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状况相反,在许多农村地区,一些农民不需要或者需求较少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供给却大量过剩。如贫困地区大量修建农贸市场、休闲广场、歌舞剧院、高档宾馆等。
第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不合理。雎党臣(2007)认为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不合理体现为: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农民不需要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重大中型水利设施建设,轻一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轻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重农村科学教育文化事业发展,轻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何菊芳、虞拱辰(2005)认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是:一是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二是涉及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供给严重短缺。三是较少需求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四是部分公共产品的提供损害农民利益。
第三,公共产品供给的不公平性。刘保平、秦国民(2003)认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公平性,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的供给不公平和农村地区间的供给不公平两方面。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原因
第一,取消农业税造成的影响。睢党臣、王征兵(2007)认为,伴随着取消农业税政策的实施,农村乡(镇)、村两级组织制度外筹集财政资金的渠道基本上被堵死,财政收入锐减,乡(镇)、村两级组织可支配的公共资源减少,使得本来就匮乏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日益突出。由于财力所限,中央政府在短期内不可能承担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全部投入。所以,取消农业税将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面临严峻的挑战。
于奎(2005)认为,取消农业税政策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造成了制度约束,具体体现为:收入上移,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缺乏基层财政保障:乡镇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对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失衡;转移支付力度小、制度不规范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平等;乡镇政府改革滞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缺乏。
第二,供给主体的单一,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失衡,偏离农民迫切需求。刘千贺(2006)认为,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渠道仍是沿袭农村改革前的格局,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只寄希望于政府,而政府因财力紧张无法生产更多的农村公共产品,不能满足农民的实际需要。
边洪强(2007)认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存在政府垄断现象。其主要特征表现为:政策决策、政府投资、政府生产。
第三,各利益主体的博弈。边洪强(2007)认为,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存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以及地方政府与农民的博弈。博弈影响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和农民的关系,从而影响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
第四,自上而下的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的影响。刘千贺(2006)认为:自上而下的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也是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
刘保平、秦国民(2003)认为,农民无法在公共产品供给决策中反映自己的意见,表达自己的需求偏好,最终形成了不反映需求的带有强制性的自上而下的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
第五,长期实行“城乡分治”的管理制度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黄雪萍(2006)认为,“城乡分
治”、“重城市轻农村”的管理制度造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和以此为基础的城乡有别的公共产品筹资制度。
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改进的对策
(一)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多元化的农村公共产品筹资体系
于奎(2005)主张:政府是要强化公共财政理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二是加强财政投资的主导作用,促进多元化投资格局的形成:三是考虑开征农村公共产品税收,如开征具有专项使用目的的治理环境污染税种:四是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和外资。
刘千贺(2006)认为,农村公共产品资金来源要多元化,具体包括以下渠道:政府的转移支付;私人、企业和银行的资金投入;农民交纳的“一事一议”筹资和费用:强制保险收入:慈善来源。
(二)实现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张颖举(2008)主张,继续加大政府投入:进一步引入市场供给;引导非营利组织参与;鼓励农民自我供给:实行大村庄制,改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王俊(2006)认为,可以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基层政府、农村社区组织、企业、个人等。根据公共产品的不同性质和受益范围,由相应的主体来提供。
吴友群、廖信林(2007)界定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村社区、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和组织、私人和企业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范围。
(三)改变“自上而下”的供给决策机制
吴友群、廖信林(2007)认为。应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建立农民需求表达机制,实现决策程序“自上而下”向“自下而上”的转变。
刘千贺(2006)则主张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供给方式。
(四)保证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协作关系
刘千贺(2006)主张通过以下方式减少各利益主体在博弈过程中,所造成的成本损耗。首先要明确政府自身职责,优化供给方式;其次要确认收费合法地位,吸引其它供给主体加入:同时要明晰产权,法律制度双重保障其它供给主体利益。
(五)借鉴国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成功经验
廖红丰、尹效良(2006)在介绍泰国、印度、日本、美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状况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的经验。
杨勇、黎振强、罗能生(2008)在分析韩国、日本经验的基础上,指出发达国家对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启示为:通过各种补贴发展农村各项基础建设事业:政府构筑农村社会保障网:引导和扶持农村发展各项社会事业:逐步减少对农民的各种政府管制。
五、农村公共产品与农民负担的相关性分析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增加农民负担的主要原因
1 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差异加重了农民负担王英平、帕塔木・巴拉提(2005)认为,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差异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刘雅佳(2008)认为,二元结构造成农民的不公平的成本分摊。
2 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职责划分不清,加重了农民负担。王英平、帕塔木・巴拉提(2005)认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上的错位、缺位加重了农民负担。
3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监督机制的不完善。王英平、帕塔木,巴拉提(2005)认为,缺乏对农村公共产品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了农民负担。甘霞(2005)认为,乏力的监督机制造成公共收入使用混乱。
(二)基于减负考虑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设计
1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刘雅佳(2008)提出,政府应为主体提供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制度,具体体现为: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实现城乡财政分配的公平和公正;建立城乡统一税制,取得农村成本分担的公平。甘霞、王英平、朱延松等人也主张建立一体化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
2 明确区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职责。刘雅佳(2008)提出,一方面要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另一方面要明确地方政府职能,重构基层政府职能:省、市、县政府负责的农村公共品主要应包括耗资大、影响社会发展时间长的公共产品以及跨地区交叉供给的公共产品的补助。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直接需要乡镇政府的服务。
3 加强对农村公共产品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刘雅佳(2008)主张通过以下途径加强对农村公共产品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制度公开。全民监督:完善乡镇基层政府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中的决策与监督职责:建立独立于政府机构外的监督体系。
从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现状不难发现:关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理论研究较为充分,实证研究却相对薄弱:对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主体关系较少论述。这将是今后研究的难点和重点。
参考文献:
[1]刘千贺.后农业税时代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研究[I].苏州大学,2006.
[2]胡洪曙.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历史演变及对比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7(2).
[3]谢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研究[j]华中科技大学.2006.
[4]曲延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变迁研究[j]山东大学,2008.
[5]陈荣佳.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探讨厦门特区党校学报,2006(4).
篇5
一、概念界定
吕洪良(2009)在审视大学生村官产生阶段和发展历史时,认为“大学生村官”是指优化村级领导班子和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由政府选派或培养的到农村基层担任村干部的大学生。本文对这一观点表示认同。村级公共产品方面,各种公共产品定义都以萨缪尔森的定义为起点。萨缪尔森(1954)将公共产品定义为:纯粹的公共产品像劳务式这样的产品或劳务,即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产品或劳务的减少。刘更光(2006)将农村公共产品定义为:在农村范围内,满足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要的,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受益上具有非排他性的各类物质或服务产品。据此,本文所探讨的村级公共产品是指与我国农村当地村民利益直接相关的地方性公共产品,主要是指由乡镇政府与村集体组织共同承担的公共品项目,包括村范围内的道路水利等基本设施、社会治安、民事纠纷调解、农村文化娱乐生活、村办集体企业等公有财产管理等。
二、村级公共产品供给的困境与成因
总体而言,我国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能完全适应农民的实际需求,存在着量少、质低以及地区性、结构性失衡等方面的问题,阻碍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目前,理论和实务界对供给现状的研究有以下共识:
一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主要表现为: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义务教育投入不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农民就业缺乏培训;城乡税制差别;现有的科技水平对农业支持不够;乡镇机关服务意识不高,效率低下,等等(王磊,2004)。
二是,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不合理。公共产品供给的结构性失衡主要表现在:硬件多,软件少;准公共产品多,纯公共产品少;重视短期公共产品而轻视长期公共产品生产;重数量轻质量;重视新建,对于维护、维修已有的公共产品成效不明显,供给意愿不强烈;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农民不需要的或者需求较少的公共产品却大量过剩;生产所需的要多,而生活所需的要少。公共产品供应中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加剧了公共产品的供求矛盾(陈杰,2003)。
三是,公共产品供给的不公平性。这表现为城乡不平衡和地区不平衡。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我国城市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有很大的差别(岳军,2004),成本基本上是由农民自己负担,成本分担中存在着严重的非累进机制(叶兴庆,1997),导致低收入者往往承担了更多的成本。还有,由于各农村地区公共管理主体的能力存在差异,提供公共产品在量与质方面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差异即使在相邻的乡镇或村之间也比较明显。
分析可知,村级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成因主要有这样几点。第一,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的责任未清晰划分。根据公共财政理论,中央政府主要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地方政府主要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但目前农村的实际情况是,本该由上级政府花钱提供的公共产品,有的却通过转移事权,交由下级政府提供,甚至村民自治委员会还承担了较多的行政管理事务,供给主体错位现象严重。第二,村级组织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不足。中央投入少、地方财政困难、取消农业税后村级组织筹资能力弱、政府决策过程中缺乏农民参与都是村级组织能力不足的重要原因。
三、大学生村官对村级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破解
我们已经分析,农村村级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是较为严重的,主要表现在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村级组织债务沉重,村级组织筹资能力逐步削弱,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尚未有效发挥功能。这背后的原因主要就是各级政府之间职能还不够清晰,村级组织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有限并且日益被削弱,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体制没有纳入民意。说白了,这种困境的根本点在于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根本原因在于村级组织供给能力不足。
村级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需要得到多种途径的破解。大学生村官进入农村以后,通过种种行动客观地破解了这种困境。为何这么说?我们看到,大学生村官在农村的作用主要是这样几点,第一,解释和宣传上级政府的政策文件精神;第二帮助村组织开展管理工作,提高管理的民主和科学程度;第三,为农村村民提供理所能及的科学技术支持;第四,通过个人关系,为村里招商引资,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第五,复兴农村文化,帮助搞活各种文艺团体,丰富文化生活。大学生村官通过这些活动的展开,实际上提供了村级公共产品。这里面,大学生村官起到两种主体作用,一是以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支部成员的身份作为准公共部门成员提供公共产品;二是以私人身份,作为大学生,以志愿者的形式(第三部门成员)为村民提供了公共产品。大学生在村民自治组织中发挥活力,提高了管理能力,改变了供给的决策和管理机制,使得公共产品供给更为公平合理,大学生村官还利用自己特殊的身份(例如的大学生村官就是公务员),改变了乡镇政府对村级公共产品的投入结构和供给数量。
未来,要继续通过大学生村官破解这种困境,还要完善相关制度。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弥补大学生村官政策不足,尤其首要明确其身份是否为公务员或事业编人员,何种情况下能成为公务员,这对大学生供给公共产品有至关重要的关系。二要从全局出发,建立健大学生村官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三要保持政策连续性,明确大学生村官的身份定位。四要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必须从根本上改变非均衡的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由依靠农民自身解决向以国家为主的政策目标过渡,转变政府职能,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提供农村产品的职责。最后还要调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实施多元化战略,在供给主体,资金来源和供给方式上实现多主体、多渠道和多方式共存的供给模式(黄志冲,2000;刘保平,2003)。
【参考文献】
[1]吕洪良等.新农村建设与大学生村官政策[J].中州学刊,2009(1).
[2]刘更光等.农村公共品供给:现状、原因与出路[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12).
[3]王磊.对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思考[J].新疆农垦经济,2004(4).
[4]黄志冲.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创新的经济学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00(6).
[5]刘保平等.试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现状、问题与改革[J].甘肃社会科学,2003(2).
[6]陈杰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机制)创新[J].华东经济管理,2003(10).
篇6
1.简述统计需求
近年来,市场经济在不断进步与发展,各行业之间都存在着激烈的市场竞争,所以统计需求就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获取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发展前景的关键。统计需求包含有效和无效两个方面的内容。有效的统计需求可以帮助市场竞争主体充分掌握市场信息,只有充分掌握正确的市场信息,才能正确地分析市场经济,做出正确的、科学的投资决策。
2.简述统计供给
在一定时期内,在一定条件下,统计单位去市场进行实时统计,收集市场信息,然后将统计到的信息数据提供给相关人员(政府经济研究部门或者市场经济主体),这称为统计供给。通常情况下,统计主体及统计信息数据的机构主要是政府以及其他相关统计机构。统计供给同样也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种情况。
二、思考与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需求与统计供给出现的问题
1.分析统计需求与统计供给中出现的问题
(1)统计需求与统计供给不平衡
近年来,随着我国逐渐进入市场经济,并且取得不断进步与发展,但是针对目前存在的统计供需主体所统计的信息而言,有效供给缺乏。统计主体-政府,注重管理,统计能力大但是统计的信息内容所包含的市场经济范围相对小。相比于政府,其他统计机构在进行统计工作时,心有余而力不足,全面统计经济市场需要的信息相对而言比较难。
(2)不科学的统计结构
统计工作必须要保证信息的全面、准确,所以统计工作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国内外,包括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等等方面,总之要全面展开统计工作,才能保证信息数据的科学和完整。目前统计结构所出现的不足之处,在于其工作展开缺乏科学性,国内信息、公有制经济信息占据主要结构内容,而其它信息则相对比较缺乏。值得一提的是,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逐渐引起大家的注意,但是在这方面的信息不足。如此不科学的统计结构,会成为统计事业进步和发展的阻碍因素。
三、分析统计需求与统计供给出现问题的原因
1.不完善的统计制度
主要变现在对政府的统计信息数据的重视,而忽视其他民间统计机构。统计工作对于政府而言,只是为了满足管理工作而进行的,其所包含的信息内容不完全。而其它民间统计机构又由于不能全面掌握信息,产生统计结果不完整、不准确。
2.落后的统计方法
目前统计工作的着重点在于对统计信息数据的事后处理,对于事前预测的关注程度比较低,而且忽视事中的监测。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推广,一些统计部门在进行统计工作时,已经开始运用计算机技术,但是不足之处在于,这些资源信息没有被充分利用,没有实现资源共享。
四、分析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需求与统计供给出现的问题1.深入改革统计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完善,我国现在已经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所以统计制度也需要不断进步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全面统计准确的信息内容。所以深化统计制度改革十分有必要,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内容:(1)促进政府与其它民间统计齐发展;(2)实现统计工作的信息化、市场化;(3)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保障统计工作的进行。
2.调整统计工作观念:调整统计观念,以更好的服务统计事业的发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统计工作服务于政府以及市场主体,为他们提供信息,调整统计供需不平衡的现状;(2)将统计工作纳入到市场竞争机制中,在竞争中提高统计的效率,保证统计的准确性;(3)解决目前存在在统计中落后的方法,把握统计各个阶段的工作。
3.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信息利用率:
将互联网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相结合,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在不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在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统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效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减少统计工作的成本费用以及由于掌握信息不完全出现的损失等等问题。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用户的信息反馈,适当采取多样化统计方法,有效减少不平衡的统计需求与供给现象。
例如: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逐渐发展和普遍应用,我们可以利用互联网采取相关的网络调查问卷等方法,习惯比之前传统调查方式,更简便易操作。同时,可以将传统统计方法进行改善或者结合应用,比如将整体统计和抽样调查结合起来等等。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市场经济逐渐进入高速发展时期,统计工作已经逐渐出现不足之处,所以必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不断完善统计工作。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已经逐渐将计算机技术与统计工作相结合,但是也要注意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只有不断思考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需求与统计供给所出现的不足之处,不断完善这些暴露的问题,才能促进我国达到统计供需的平衡,实现统计信息的准确和完整性。本论文主要分析目前存在的不足,以及分析出现的原因,进而提出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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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信息服务的战略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又是一个弱质产业,需要信息服务的支持。农业经营场所分布在广大农村的每一个角落,距离大市场遥远,相对闭塞,需要信息的沟通。农业生产是以农户为单元分散进行的,需要信息的连接。农业生产的手段还相当落后,需要信息系统传播先进的技术。农村信息服务是我国信息服务的重要领域,是建设我国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和十分重要的推动力量。
(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新变化,迫切要求加强农村信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变化,农业发展对资本和技术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农业对国内外市场依赖程度加深,农民经营农产品的风险意识逐步加强。这些变化激发了农业及农村领域对相关农村信息服务的强烈需求。表现为:第一,信息需求的范围扩大,不仅需要反映农产品市场供求与销售现状的信息,更需要有前瞻性和预测性的信息。第二,农民对个性化的信息需求迅速增长,农产品在品种、质量、收获时间、种植技术和条件方面的差别,以及相应的价格、地区、销售渠道等方面的个哇化信息需求显得重要。第三,农民需求逐步与当地资源优势结合,符合农业区域性发展特点的农产品市场信息及其他实用性的公共信息,尤其是具有直接操作性和实践指导性的信息需求强烈。
(二)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新发展,迫切需要建立农村信息服务供给体系。经过20余年的改革,中国农业已基本转人市场经济体制轨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无论是涉农企业还是分散农户的生产与经营都必须面向市场。市场是动态的,千变万化的,要在市场上立足并保持不败,就必须通过现代信息传输渠道不断了解各方面的有关信息。我国的农户经营规模小、地域分散、文化水平低,自身缺乏收集、整理、加工信息的能力,通过合理有效的农村信息供给服务体系提供及时、可靠的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对农户做正确决策尤为重要。
(三)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必然要求以健全的信息月及务体系为支撑。中国农业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已实现了农产品供给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的历史性转变,农产品市场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同时,随着大多数城乡居民的生活逐步改善,对食品消费更加注重品种和质量的提高,更加注重食品安全、优质、营养、方便。在这种形势下,农民迫切需要了解市场行情,知道各种农产品的需求量、供应量,应当种什么、怎么种,养什么、如何养。因此,要引导农民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农业结构,培育、推广优良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都离不开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农村信息供给服务。
二、农村信息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优先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非均衡发展模式等历史原因,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从而导致了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呈现出总体不足的状况,直接制约了农村信息服务供给水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信息服务需求发生了新变化,这必然要求信息供给者及时调整信息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以适应服务需求的变化。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问题,当前,农村信息服务的供给与需求存在不少问题。
(--)服务产品总量偏少。农村信息服务的种类单调、信息产品单一、信息总量偏少。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农民的生活也有了较大的改观,农村信息服务供给取得了一些发展,如农村信息服务组织体系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备以及农村信息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但总体来看,我国农村信息服务整体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对有关农业和农村各方面的信息需求日益迫切,而公共部门向农村提供的信息服务大多与农业生产相关,而与农村教育、科学、
文化、卫身、医疗保障政策等生活相关的信息却相对匾乏,农村信息服务总量不足,不能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二)服务供求错位。我国农村信息的供给不仅表现为总量不足,而且还表现为供需结构的失调。即供给过剩和部分需求短缺现象并存。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信息服务有了较大的改观,但仍然存在比较严重的错位现象。一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掌握着丰富的农业政策、科技与市场信息,但由于政府组织协调不利,大量信息处于部门内部所有、相对封闭的状态。农民急需的生产性信息如市场信息、技术信息、政策信息、自然信息等供给严重不足。另一方面,由于信息在分类分级、收集渠道和使用环境等方面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体系,不同部门提供的信息在数据上往往差异较大,从而存在政府向农民提供低效、重复信息的现象,造成农村信息无效供给膨胀。加之我国农村信息服务实施的是自上而下的供给机制,农户缺乏有效的信息需求表达机制,在信息产品的供给决策中无法体现农民真正的信息需求,信息供给与农民需求之间的互适性较差,往往不能为农民提供其迫切需要的信息,信息服务供需错位问题严重,信息供给偏离需求,结构失衡。
伍阴及务方式陈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信息技术为信息服务的供给方式多样化提供了可能。而广大农村由于受前期国家基础建设投资不足和对农民教育培训不够等条件的限制浓村的信息服务供给方式仍然是以传统方式为主。目前大多数农民仍以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方式作为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传统方式传播信息不但信息量小、传播速度慢,而且具有很大的时滞吐,与信息社会的发展极不适应。而传播方式较为现代化的手机短信和网络信息在广大的农村中所占比例很低。甚至,有的偏僻农村,由于资金问题,传统的信息服务方式也未能得到保障,如有的农村广播站的工作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四)服务效率低下。由于农村信息服务整体水平还较低,存在农村信息供给结构失调,服务供求错位,服务供给方式滞后等现象。致使农村信息服务缺乏时效性和针对性,的信息多以生产性、实用性科技信息为主,市场信息尤其是农产品的供求信息偏少。加之信息提供方式滞后,信息传递方向单一,缺少互动,交流不足,因而所提供的信息难以满足农民对信息服务的需求。目前我国农民主要通过广播、电视和报纸获取信息的形式,只能把信息传递到农民手中,却无法把农民的需求反馈回来。农民很少通过另外的途径如电话或信函等传递反馈信息、这种落后的信息交流方式和缓慢的信息传递速度使不少信息既丧失了信息的时效性,又缺少了信息的针对性,大大降低了信息服务的价值,信息服务效率低下。
三、保障新农村建设中信息服务供给的主要对策
信息服务属于公共服务范畴,是政府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加大投人、加快建设,在推进农村信息服务供给中发挥主导作用。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服务需求新变化,及时调整信息服务供给的内容、方式和手段。针对当前农村信息服务供给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保障农村信息服务的有效供给:
(一)加大农村信息服务供给的公共投人。农村信息服务与农村教育服务、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农丰抖士会保障服务以及农村文不幼及务一样,是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没有充足的资金支持,有效供给信息服务显然是不可能的。农民反映,中央的政策好,现在就是缺钱,如果有一系列好政策,但没有资金或资金不到位,必然导致政策成为一堆好听而不顶用的文字或空头支票。用农民的话讲,“新农村建设有钱好力事,”资金是保障。因此,要保障农村信息服务的有效供给,关键就是转变投资型财政体制为公共财政体制,加沐汉寸农村信息服务的公共投人。
建立农村信息服务的公共财政支撑体系具体来说就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欠发达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为基础,乡镇、村集体经济为依托,村民自筹为补充的公共财政体系。另外,在以政府投人为主的引导下,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机制,积极吸引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的投资力度,努力建成“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农民受益”的新模式、新思路。积极引导非政府机构、私人组织参与农村公共信息服务。公共产品不一定全部要由政府提供,政府通过补贴、税收等手段刺激。引导非政府部门、私人企业提供公共信息产品。只有这样才能从最大量地生产信息服务产品,信息服务产品的数量直接关系到服务需求的满足程度与满足范围。加大农村信息服务的公共财政投人,是农村信息服务产品数量增长的基础和保障。
(二)优化农村信急服务供给的制度安排。农村信急供给制度建设是农村公共事业管理中的一个环节,是系统工程的一个部分,由若干子系统组成。首先建立良好的农村信息供给制度。第一,准确定位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信息服务供给中的应有作用。政府在农村公共信息服务供给中起主导地位,发挥关键作用。政府相关部门、科研院校与新闻喇本要建立良好的农村公共信息制度,对纯公共信息,政府负有直接投资和发展的责任,应由政府向泛扮久无偿提供;对具有.准公共物品特性的信息,市场机制可发挥一定作用,但因农村公共信息具有.基础性和效益外溢等特征,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从体制、机制等角度将其推向市场,鼓励科研、推广、教育等机构以及中介组织、农民经纪人、种养大户等,按市场规则提供相应信急服务。
第二,积极培育农村信息服务市场环境。虽然政府在农村公共信息服务供给中起主导地位,发挥关键作用,但不是唯一的主体。因此,政府作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同时,还应加强农村信息服务市场的立法,规范信息服务市场行为,积极培育有利于农村信息月及务的市场环境。充分培育和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传统自治组织等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由于与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范围上存在差别,各类民间组织一定程度上可以弥}h}村公共信息服务领域的某些空白。
第三,改变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农村公共信息供给机制的内在缺陷是引起的农村公共信息供需错位的主要原因。因此,应通过制度安排,改变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在农村公共信息的决策过程中,让农民参与决策,以达到农村公共信息的供给与农民的生产、生活的需求相适应。可以通过多种征求的方式,如政府送信息下乡活动、农村调研等方式,来了解农民所需求的公共信息,然后,在确定农村公共信息供给的原则、方式等,保证农村公共信息的供给有效。
(三)完善农村信,:.,服务的供给体系。在充分了解农民对公共信息的需求的基础上,政府必须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特点和农民需要的信息网络支持系统,完善省级信息网络,加强县级信息平台和乡镇信息服务站的建设,使信息网络向乡村和农民延伸,促进公共信息进村人户,让农民及时、便捷地获取有用的信息。首先、完善农村信息服务基础设施i}。按照“集中、统一、规范、效能”的原则整合统一兼容、资源共享、高效适用的各级网络中枢平台环境形成全国统一、规范、畅通的信息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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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公共产品的基本内涵
农村公共产品按照消费竞争性、收费排他性以及外部性的大小可以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是指在消费的过程中具有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如农业发展战略研究、农村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农村准公共产品是指介于纯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在消费的过程中具有不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主要包括:一般准公共产品,如农村职高教育、乡村道路建设等;在性质上近乎私人产品的准公共产品,如农村电信、自来水等。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经历了人民公社时期、改革开放后至税费改革前和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几次制度变迁。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产品数量不断增多、质量也不断提高,但与城市相比,与农村、农民的实际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总体来看,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1. 税费改革后公共资金出现困境
农村的税费改革在为农民减轻负担,为村民委员会减轻了行政压力的同时,也将农村发展中的深层次的矛盾激发出来。农村的税费改革给基层政府带来了减收的事实,但基层政府承担的事权并没有减少,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成本的分摊者的身份也没有改变,这些都提前引起了乡村债务危机的发生,使得乡镇政府掌握的公共资金严重不足。
2.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低下
长期以来,我国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都是至上而下的,很少顾及到农民的真正需求,加上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只为追求自身的利益,使得现行的公共供给效率低下。表现在:一是生产性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包括:(1)保护和稳定农业社会的各种政策以及农业生态环境等;(2)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非生产性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比如,政府热衷于一些见效快,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不愿意投资一些见效慢,但是具有战略意义,农民真正需要的纯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错位根据财政分权理论,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性的公共产品的提供,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性的提供,跨区域的公共服务由中央和地方公共提供或几个区域联合提供。但是现行的财政体制只规定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收支基数及收入分成比例,而对于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还不够清晰,导致乡镇政府的事权大于财权,承担了许多应该由上级政府承担的责任。
3. 公共产品供给渠道单一
在现行的体制下,私人组织、第三部门等由于受到政府决策、产权界定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大规模的进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领域,政府仍然是单一的供给主体。长期以来,乡镇政府公共产品供给普遍透明度低,经费不足,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数量有限,质量不高,难以满足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要,既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发展,也造成了农民对政府的不满。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政府职能定位
首先,乡镇政府要积极拓宽农村公共产品的筹资渠道。税费改革后,中央财政预算内支持农村公共产品生产的筹资在下降,而地方预算内的筹资的地位在增强,乡镇政府要充分意识到这一点,要多向省、市、县级政府争取资金投入并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可以通过给予信贷等优惠政策,调动经济组织增加对公共产品生产的投入。总之,不能再抱着坐、等、靠的陈旧思想。
其次,应当重构农村公共产品的决策程序和需求表达机制。一方面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应逐步从“自上而下”转变为“自下而上”的供给模式,以满足广大农民对公共产品的实际需求。同时乡镇政府也要处理好公共产品投入的优先权问题,应遵循这样一个“梯度”:保证基本民生需要的农业生产、社会保障和义务教育等优先提供,对于一些发展性的公共产品的提供应该适度,而对于一些享乐性的公共产品的供给要严格控制,使有限的农村公共产品资源最大限度的满足农村居民基本的民生方面的公共需要。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公共产品的需求表达机制,大力培养农民的民主意识,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等第三部门的作用,使一个村或乡范围内多数人的需求意愿得以体现。
再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应该明确各自的供给责任。公共产品因为其不同的特性分为不同的层次,不同层次上的供给主体要各尽其职,失位,错位都会带来公共产品供给的低效。科学地划清从中央政府到基层政府的职责十分必要:全国性的纯公共产品完全由中央政府供给,准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供给,跨区域公共产品,可以由受益的各方政府供给,由中央政府出面协调。
最后,要改变现行公共产品供给渠道单一的状况,应该坚持“一体与多元相结合,一体为主”的供给主体体系。坚持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主体中的主导地位,同时要建立多元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充分发挥农村社区供给、私人组织供给和第三部门供给在供给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不同主体的职责划分并建立有效的公共产品供给监督机制,以提高供给效率,是目前构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题中之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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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公共品供给与农民收入的理论评述
1.关于农村公共品供给有效性的研究
农村公共品的供给问题一直受到了很多学者的关注,其研究主要从农村公共品供给对农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效率以及如何解决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不足等问题入手。林毅夫(1999)认为,政府应当大力加强农村公共品投入,通过发动“新农村运动”,既可以刺激内需,又可以有效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吴孔凡(2006)认为农民对已有的公共品评价不高。由于在公共品决策中农民受益主体的没有参与使有限的公共资源难以生产出符合农民真实需求的产品或服务。张应良、王钊(2006)通过制度逻辑分析的视角得出,只有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并建立对应的实施机制,才能保证乡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有效。贺雪峰(2009)认为当前解决我国农村公共品不足问题的方法,一是充分发挥农村的民主,让农民表达自己利益;二是强化村社集体的力量。
2.关于农村公共品与农民收入关系的研究
关于农村公共品与农村收入关系的研究近些年来才引起我国学者的关注,尤其是在我国城乡二元经济体制下农村公共品的供给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王国华(2004)从增加农民收入的角度提出必须关注农民对公共品的需求,建立起完善的农村公共品体系。郑英宁、郭江(2007)认为农村的教育及医疗卫生水平对提高农民收入具有促进作用,而农业基本建设和农村生活基础设施的供给状况却制约着农民收入的提高。陈东(2008)、唐国华(2009)提出长期以来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短缺是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重要原因。唐国华(2009)还并不是所有公共品的供给具有相同的效应。鄢奋(2010)以福建省为例研究农村公共品得出的结论是,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村公共品筹资方式增加了福建农民的负担,而其筹资方式的改革增加了福建农民的收入。
由现有文献看出,学者对我国公共品与农民收入问题的研究非常丰富,但大部分学者的研究重点是如何增加农村的公共品,减轻农民的负担,目前对农村公共品与农村当地的产业发展联系的研究尚少,尤其是对于贫困的地区公共品的供给如何通过产业传导促进经济发展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就是在此基础上展开研究。
二、农村公共品供给与农民收入关系的理论分析
由经济理论和现实我们可以得出,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与农民收入的增长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关系。
1.农村公共品的供给对农民批收入的影响
农村公共品的供给对农民收入的影响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农村公共品充足的供给会为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一定的物质基础;有效的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有利于减少农民的生产成本,减轻负担。发达的交通网络、及时的技能培训等有助于农民掌握多方面的信息,降低生产成本,实现稳步增收;农村公共品充足的供给会改善农村的投资环境,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
2.农民收入的增加对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反作用
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会伴随着对农村公共品需求的不断增加,促进农村公共品的供给:农民收入的增加会增加农民对公共品的需求。农民收入的增加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民下一步投资的欲望,投资欲望的增加必然会增加对公共品的需求;农民收入的增加会促使公共品的供给多样化。
按照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做出以下假设: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增加会给农民收入的增加带来正面的效应,两者是相互促进的。
三、数据的选取与实证分析检验
1.变量的说明及数据的来源
研究样本是重庆开县,开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也是国家和市级扶贫的重点对象,本文采集的是从2001-2009年的时间序列数据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被解释变量选定为开县不同年份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解释变量为开县的行政村公共品供给情况。解释变量具体设定为行政村通公路比例(WT)、通电比例(LT)、通电话比例(PT)、通广播电视比例(TT)、有卫生室比例(HT),其他相关变量假定为不变并放入随机扰动项μt。
数据及资料大部分来源于实地调研数据,由重庆市开县扶贫办提供,部分来源于《重庆统计年鉴》及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库等官方网站。
2.模型的选择与研究方法
根据对农村公共品供给与农民收入的理论关系的分析,并借鉴Cobb-Douglas生产函数模型,建立模型:
lnYt=β0+β1lnWT+β2lnLt+β3lnPT+β4lnTT+β5lnHT+μt
其中Yt表示t年的农村人均纯收入,Wt、Lt、PT、TT、HT分别表示行政村t年的通公路比例、通电比例、通电话比例、通广播电视比例、有卫生室的比例,μt表示随即扰动项。β0,β1,β2,β3,β4,β5是有待估计的回归参数,其中β1,β2,β3,β4,β5作为弹性系数,分别表示的公路、电、电话、广播电视、卫生室的改善对农民收入的不同程度的影响。
运用时间序列分析的相关模型,并运用Eviews软件的OLS估计方法,对模型进行估计;然后对模型进行检验,采用首先运用T检验与F检验进行参数的检验,其次就是计量经济的检验,主要包括多重共线性、自相关性检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最后就是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得出检验的结果。
3.估计结果与检验
运用Eviews5统计软件对上述计量模型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如下:
LNYT = -17845.18+ 165.89LNWT105.3LNLT + 98.17LNPT +385.02LNTT - 317.31LNHT ①
(-9.54) (1.91) (-2.42)(2.58 )(4.61)(-9.16)
R2=0.994491 DW=2.782371 F=108.3049 T=9,(2001-2009)
以上估计结果显示,R2=0.994491,调整的R2=0.985308可决系数较高,F检验值108.3049,说明模型整体对样本数据的拟合度较高,总体显著性也比较好。
(1)多重共线性检验
通过OLS估计结果看出,模型解释变量的T检验基本上是显著的,所以解释变量的多重共线性不严重,不会对模型的解释力产生很大的影响。
(2)序列相关性检验
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基本假设就是模型的随机干扰项相互独立或不相关。如果随机干扰项违背了相互独立的基本假设,成为存在序列相关性。从上面的检验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模型DW为2.782371,从检验的结果我们可以推测随机误差项存在负的序列相关,但是从模型的总体显著性可以看出序列相关性不是很严重,不需要进行修正。
(3)格兰杰因果检验
用EVIEWS5统计软件分别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得出:在5%的显著水平下,F的所有统计值都大于0.05,即F检验通过了,所以接受被解释变量LNYT不是解释变量LNWT、LNLT、LNPT、LNTT、LNHT的格兰杰原因,也接受解释变量LNWT、LNLT、LNPT、LNTT、LNHT不是被解释变量LNYT的格兰杰原因。
四、结果分析与政策建议
1.结果分析
从以上估计可以看出,模型的解释能力比较强,这说明了开县农村公共品的供给对当地农民的增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又从Granger因果检验的结果可以看出,开县农村公共品供给不是当地农民增收的Granger原因,同时农民增收也不是农村公共品增加的Granger原因。由此,虽然近年来开县只是单纯的公共品的增加,并没有和农民的增收产生协调互动的关系。
进一步挖掘,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给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条件,改善了当地的基础设施条件,但是现阶段公共品的供给首先满足的是当地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基本人权需要等,如道路的修建、不断改善的医疗保健水平,对当地经济的拉动力较弱,造血功能不足,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与农民的增收。
2.政策建议
(1)逐渐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大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政策倾斜力度
长期以来,重城轻乡的政策,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所以,要改变重城市轻农村的财政政策。还须从根本上改变非均衡的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由依靠农民自身解决向以国家为主的政策目标过渡,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公平的国民待遇。
(2)重点深化对贫困区的公共品供给的扶持
地区越落后,其农村公共品的正外部性越小,落后的基础设施无法支撑现代农业的发展,更无法形成产业的集聚。所以政府应给予更多持续性的支持和补贴,加大对该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充分发挥出公共品的经济传导功能,使公共品供给的增加能很好的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
(3)在政府的引导下,建立起农民需求导向型的农村公共品供给模式
当前,开县的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效率不高,并且与农民需求不相吻合。虽然整个开县的农村公共品供给虽然在逐年增加,但是其供给数量和类型基本上是由上级政府或基层组织来决定,农民的需求没有及时地得到响应。所以政府要充分联系当地的实际情况,从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出发,发掘农村公共品的增加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
(4)在政府的引导下,农村公共品要逐渐实现多元化供给
开县基层组织和村级组织提供公共品的能力较差,农村公共品供给渠道较为单一,供给模式比较僵硬,不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所以,应该逐渐形成政府、企业(第三部门)、农民“三管齐下”的共同投入的新模式。政府逐渐退出公共品供给主体地位,主要起到引导作用;同时,逐步采用一定的社会奖励或经济奖励的方式引导与当地资源及产业相关的企业入主提供公共品。一方面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环境,改善农民的生活,另一方面提高企业的社会效应与经济效应,又促使企业下一次的投资,实现公共品供给的多元化。
基金项目:本文受重庆市软科学项目(CSTC,2009CE9016)资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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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万龙.农村公共品供给与农民增收关联分析.经济分析.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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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深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如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要,制度建设是关键,尤其是要建立适合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产权制度。我国进行了一系列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但是,就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状况来看,改革并未收到预期效果,其突出表现为: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缺失,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原本给农村“输血”的金融机构却演变成从农村“抽血”的主力军,同时,农村中非常活跃的非正规金融却不断受到打压。如何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高农村金融资产质量,化解农村金融风险,深化农村金融,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金融论文,尤其是金融生态成为近几年来的研究热点。
一、农村金融生态的基本理论
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诸多基础理论分支中,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和C.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以及在传统新制度经济学基础上扩展而来的法经济学,是对农村金融生态运行最具解释力的理论。
(一) 农村金融生态中的交易费用理论。
理性人、完全信息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然而现实的农村金融生态中,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农户、农村企业和县乡政府等)都是有限理性的,并且因为有限理性的存在导致两者之间信息不对称、不完全。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后果是金融交易费用大幅增加。当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发现进行金融交易的费用太高或超过收益时,就会选择停止交易。在放贷之前,农村金融机构必须要调查农户的信用状况和经济状况、借款用途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贷款进行时,要发生谈判、签约费用;贷款发生后,放贷者要跟踪借款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监督借款投向等。而且农户以小额信贷居多,单位产品金融机构要付出更多的人力与物力。庞大的信息费用构成了金融交易中的巨大成本。当这种费用成本过高时,交易将无法进行。
制度的有效运作又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制度的作用旨在节约交易费用,人们对制度进行选择与改革的动因也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在农村金融生态中,作为金融生态主体的金融机构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行为是在特定的金融制度结构安排下进行的,不同的金融制度结构安排会产生不同的金融主体行为,农村金融信用环境的相对落后使得与农业金融支持相关的制度安排无法实施,即推广农业金融支持的制度成本极高,导致农村金融生态主体资金供给缺乏,而由于农村金融发展的路径依赖,一旦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资金供给缺失,农村金融发展就会无所适从,反过来也影响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发展,整个农村金融生态恶化也就在所难免,信用缺失的背后是信用制度的缺失,由此引致农村资金来源与资金需求之间的制度缺失,也是农村金融制度的供给和制度需求出现失衡,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对制度的需求源于经济主体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无法获得潜在的利益,制度供给则是经济体系出现制度安排的意愿和能力。因此,在目前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上,并不存在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的制度均衡,突出表现为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制度供给不足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制度需求过剩金融论文,这种制度供需的失衡是制度变迁的强大动力,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相互作用决定了制度变迁的路径论文格式范文。
(二)农村金融生态中的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理论是科斯传统新制度经济学体系的核心部分,林毅夫首先提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概念,他认为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和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与此相反,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及实行,从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历史来看,强制性制度变迁一直居主导地位。上世纪50年代,信用合作社在政府推动下开始兴起;60年代,国家指定当时的人民公社接管信用社;80年代,信用社划归中国农业银行管理;90年代,又实行行社脱钩,实行在国家管理下的自主发展的合作金融发展模式。然而,合作金融的框架虽已确立,但远未达到农民广泛参与的合作金融宗旨。从表象来看,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管制是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和降低金融交易风险的一些必需的制度安排,事实上这种强制性制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广大农户的投资冲动,大大减少了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交易数量,导致了农业金融支持的弱化,政府是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关键因素之一,政府行为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一股独特而重要的力量,对金融生态主体的影响往往是根本性的。
制度因素作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变迁受诸多因素影响,也直接决定了农村金融生态运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农村金融领域一改计划经济时代农村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单一的局面,农村金融生态主体逐渐多样化,如四大国有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开始在农村开展商业化经营金融论文,国家建立了农业政策性银行等,在农村并未逐步建立起一个基本上能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落后的小农经济,典型的苟元结构购统窍绶指钍沟门褰鹑谥贫戎秃笥谂寰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尖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农户,农村企业和农村政府从非正规金融生态主体中寻求金融产品和服务实为无奈的选择,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勃兴也就水到渠成。因此,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成为农村经济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必然要求和趋势,农村非正规金融或者民间金融的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制度供给的不足,但带来的新问题是民间金融缺乏制度的规范而可能隐藏金融风险。
二、关于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思路
建立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是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落脚点。要跳出农村金融供给制度陷阱,必须加强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一)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没有抵押物,成为中国农民贷款难的最主要原因,长久以来,中国农民最大的资本———耕地,以及宅基地及其上的房屋--因为没有与城市一样的产权,均为抵押禁区。因此,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应从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着手:一是赋予农民完整的财产权。建议将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改革为土地使用权,由国土部门发给土地使用证,使之具有土地的收益权、买卖权、抵押权和继承权。而农村房产也应该与城市房产一样拥有完全产权,可以自由流转,尤其是对城市居民的流转。二是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一方面要完善农村土地市场的交易机构。健全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运作的立法、执法和仲裁,保护农村土地市场的正常运作。在进一步明晰产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合法的自由交易。三是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相关法律制度。尽快出台农村土地产权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出让、继承出租、人股等流转形式。四是建立农村房屋产权制度。修改现行农村房屋产权制度,使之可以进入市场,完善房产权属登记、发证、流转制度。要建立城乡统一住宅市场,使农民住房资产资本化,可用于抵押或交易变现,改善农村融资难的现状。目前对国有和私有的物权、产权边界已经比较清晰,唯独对于集体物权、产权界定、计价、流动和配置方式尚不能确定,导致巨额的物权不能定价、流通,置身于经济货币化的进程之外金融论文,成为顾拉沟淖什,带来一系列问题。因此,必须加快农村各类可流转资产权益的确权、颁证制度,使农民与农村的资产可以有较好的表证。完善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转平台和机构,建立有农村特点的物权、产权价格形成机制。要逐步建立农村生产要素计价、流动、配置体系。长期以来,我国产权制度按照国有、私有和集体三种方式界定。因此,必须加快农村各类可流转资产权益的确权、颁证制度,完善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转平台和机构,建立有农村特点的物权、产权价格形成机制。
(二)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的适度发展,构建符合国情的农村金融体系。首先要正视和承认非正规金融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改变对其持有的漠视和敌视的态度,并认真研究其特有的发展规律。民间金融不完全等同于非法金融,要尊重民间金融,客观认识民间金融,注意学习和研究民间金融,依法对民间金融进行合理的引导和管理,可能更有利于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的合理竞争和良性互动。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曾通过使民间金融购戏ɑ沟姆绞嚼垂娣睹窦浣鹑冢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们要积极鼓励正常的农村民间金融活动,给民间金融以合法的空间,以使规范意义的信用合作拥有温床和土壤。
三、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结构的建议
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基础性工作是搞好农村地区的产权建设,农民财产权的建设与发展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无产权则无金融,只有做好这个基础工作才能使我国农村金融生态可持续发展论文格式范文。但是我们不能等到农村的产权有了彻底的改革之后才发展农村金融,而是在现有的体制条件下不断改善农村金融的生态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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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及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农业基本建设、农村的教育、环境保护、农业发展的综合规划等公共产品见效慢、期限长,但对提高农民素质和可持续发展有重大意义。基层政府决策者对能够给他们自身带来较大利益的准公共产品,即使农民没有需求,当地政府也会积极供给。由于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供给短缺,造成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民总体文化水平较低,农村生态环境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3、部分公共产品的提供损害了农民利益。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也并不一定会使全部农民受益。当政府的决策出现偏差,引导甚至强制农民转换产品品种,给农民带来严重的后果。
4、农村公共产品缺乏其他有效的供给渠道。目前,作为独立生产经营者的农民,必须进行生产性投资以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这使刚刚解决温饱还远没达到富裕水平的农民实在无力抽出过多的资金提供公共产品。在当下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也呈现多样性,从而使交易的成本增加。加上农民有保护私有财产的权利,就使得公共产品的供给更加困难。
二、改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措施
我们认为,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构建新型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以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1、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向城市和农村提供均衡的公共产品,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农村公共产品数量短缺、质量不好等问题经常出现。而城市实行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这使得城市公共产品优于农村公共产品。随着市场机制的确立,应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在公共产品的供应上应坚持城乡平等的公平性原则,向城市和农村提供大致均衡的公共产品,以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
2、动员社会资源进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农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规模较大,仅仅依靠现有的财力,可能会力不从心。对于部分准公共产品,可以采取政府支付与市场混合方式来提供。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积极引进各类资本,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兴办农村公益事业,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来减轻基层财政的负担,为市场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创造良好的环境。
3、调整公共财政支农结构,为农村提供合适的公共产品。一方面,要支持农田水利、交通、通讯、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支持科教兴农,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科技保证。大力加强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农业教育的经费投入,扶持农业科研单位开展农业科技基础研究,加强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加入WTO后,要参照发达国家的作法,适当减少种粮面积,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鼓励农民生产优质、畅销的农产品。
4、精简乡镇政府规模,调整乡镇区规划。农业税的取消将减少其财政收入,而机构臃肿等问题将显得越来越突出。在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建设中,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度规划规模;对乡镇政府机构进行精简,实行政企分开,将社会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把事业单位与政府职能部门区别开来并实行人员分流,这样才能切实降低农村基层政府的运作成本,减轻基层财政的支出压力。
三、结束语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根据中国国情和顺应时代潮流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要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就必须大力推进农村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参考文献:
[1]]苏晓艳,范兆斌.农民收入增长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创新.管理现代化,2004,4
[2]陶学荣,史玲.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财贸研究,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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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5000903
1公共物品经济学视角
1.1以公共物品的定义出发
公共物品是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公共产品的经典定义是由被称为经济学界是爱因斯坦的萨缪尔森提出的,他指出,公共物品具有区别于私人物品的特性,即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公共物品有效供给的条件被称为萨缪尔森规则。公共物品供给效率的问题是指,无论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机制及两者的组合等均不能实现公共物品的萨缪尔森规则。赵宝廷博士从公共物品的定义的角度,分析了基于排他性、竞争性等物品性质视角的离散型公共物品和基于连续性物品谱系视角的公共物品,探索公共物品供给效率问题的解决思路。他认为公共物品的定义应该坚持一元标准和连续性物品的思路,并以解决公共物品供给效率为导向,定义不仅要体现物品自身的性质,而且要体现产权、组织、与供给方式等人类制度性因素。
1.2提高公共物品供给效率
在公共物品供给的讨论中,学者们的论点大多集中于供给的效率问题,虽然在如何合理优化配置资源、创新供给效率手段与技术等方面,取得了较为一致的观点。刘起博士通过公共物品供给模式的效率依据和无效率解的论证,提出政府供给、市场参与和第三部门提供这三种模式相互结合的供给制度,各种模式相互配合、相互弥补才能达到公共物品供给的效率水平。总之,“三个供给模式具有不同的作用机制和领域,三者应当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展现出任何一个单纯提供模式所不能达到的效率来”。山东财政学院的岳军教授通过对公共物品的各种供给制度的分析,提出了公共物品供给制度选择和安排的依据是制度效率的命题。其他学者的论述一般都是在分析西方公共物品供给效率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提高供给效率的对策,曾春水和张玲的《公共产品的效率分析及改进对策》、陈文煌的《浅析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和尹鸿雁的《提高我国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思考》等等。
1.3产权视角
向玉琼对提供公共物品的不同产权机制进行了比较,具体论述了公共产权和私人产权、社团产权各自的优缺点,并针对我国的现状,提出了对于不同的公共物品应采取不同的供给路径,“应根据公共物品的公共性程度和规模经济的大小,明确各类公共物品提供的产权划分,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划分”。南开大学城市与区域经济研究所用产权经济学来分析公共物品,提出了公共物品特征的新概括,并认为一种产品之所以成为公共产品,是后天的制度安排,而不是由萨缪尔森所概括的公共产品的两个先天特征决定的。他们还建立了一个制度绩效函数模型,用以判别一个物品应该当作公共产品提供还是当作私人产品提供。该模型假设消费者之间的效用变化是均匀的,用消费者剩余的平均值来做简明的推算,很多情况下仅仅靠对相关数据的估算,就可以根据制度绩效函数模型对产品的性质进行判别。
1.4交易成本视角
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是经济运行中的摩擦力。政府通过供给公共物品弥补市场失灵可以减少市场交易中的交易成本。福利经济学家往往把政府制度作为一种外生变量,即不存在交易成本问题。而实际上政府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如同市场制度一样,同样是内生变量,其自身的运行以及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同样存在交易成本问题。政府再供给公共物品过程中,因为信息不对称、机会主义行为、寻租行为和资产专用性等因素,也会产生交易费用,这种交易费用影响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某种程度是一个政治过程,其交易成本甚至比市场制度昂贵”。在现实中表现为政府的种种“政策失败”。诺斯认为,交易费用是决定一种政治或经济体制结构的制度基础。在以交易成本为视角的研究方面,国内学者主要是借鉴西方学者的理论和西方先进国家的实践经验来探讨如何解决我国的存在的问题。如张军教授的论文――《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视角审视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论述了交易费用如何影响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分析了我国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通过公共财政体制改革降低交易费用,保证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2新公共管理视角
2.1政府与公共产品的视角
公共物品的存在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公共需求,最终实现公共利益。一般认为,公共物品通常是由公共组织,特别是政府提供的。因而围绕公共利益、公共物品、公共组织以及公共组织的权力(公共权力)分配,形成了公共管理的基本命题。随着政府改革的深化和公共事务的复杂化,政府不可能对所有公共事务进行具体管理,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政府失灵”造成了政府在许多公共物品供给中的力不从心,引入多元化供给模式已在学界达成广泛共识。崔运武分析了私人参与公共产品提供中政府的责任主要有三个:第一,政府要为公共产品的私人供给者提供制度的保障和激励;第二,在公共产品的私人提供过程中,政府必须对可能出现的某些负外部性问题进行规范制约;第三,在公共产品的私人提供过程中,政府必须对公共产品的消费者给予必要的保护。杨豪论述了政府行为扩张的五方面理由: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的内在扩张;利益集团存在的政府扩张;官僚机构与政府扩张;财政幻觉与政府扩张;纳税人与决策者的分离等。政府行为扩张的存在,容易导致政府失效,所以应该把政府干预置于制度的约束之下。这样一来,政府行为就有了一个遵循的标准,避免了政府无限的过度扩张。藏旭恒从公共产品的区域性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夫关系出发,认为“集体的规模对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有着重要影响,相对于中央政府而言,规模较小的地方政府在公共物品供给中也具有更高的效率。同时,地区间差异和地方政府本身的利益取向等也决定了强化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增加地方政府的公共物品供给是提高公共物品供给效率的一个可行途径”。中央政府在经济职能方面可以考虑对各级地方政府进一步放权,以保证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符合各地区的实际需求,提高公共物品供给的效率。之后他又作了进一步的研究,论述了物品“公共性”的区域差异与政府职能的区域差异,他认为作为公共物品供给者的政府,其职能应与公共物品需求的区域差异相对应,并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方面来加以改善。
2.2公共财政的视角
我国目前的供给结构扭曲现象较为严重,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和“过度供给”的现象并存,尤其是城乡公共产品供给的结构性失衡是公共财政建设不能回避的问题。很多学者以公共财政的视角来研究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有学者认为公共支出的决策过程充满了政治因素的影响,是一个复杂多变的公共选择过程。公共产品的数量,提供哪些公共产品以及如何提供等问题,是在既定的财政制度下,政治家、官僚、公众和利益集团间博弈的结果。江秀平指出,公共财政的显著特征,就是公共性。提高公共物品供给的效率是一个系统过程,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如果从公共财政的角度出发,规范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具有同样的重要性,两者都需要体现其公共性。刘瑞华从财政供给环节上对公共产品分类,分为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选择机制和端供给机制。“提高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是一个系统过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供给方式的变革,当前我国财政支出改革的一个主攻方向应该是建立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选择机制和终端供给机制”。辽宁省财政厅和东北大学联合课题组在建立财政支出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同时,提出要实现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目标,提高财政支出效益,还需要构建财政支出效益评控机制,建立财政支出奖优罚劣机制。(1)要对决策程序进行规范,推行重大财政出决策奖惩机制。(2)对决策实施过程控制。(3)明确监督评价制度。不过也有学者指出,财力资源不是约束我国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原因,我国公共产品的短缺现象存在着直接动因和制度根源,克服和治理短缺需要进行政府经济学分析。通俗的说,政府不是没钱,而是不会花钱。
2.3治道变革视角
复旦大学的胡火研究了治理视野下地方公共物品的供给。提出打破传统的统治理念中,地方政府扮演着地方公共产品供给的唯一主体角色,供给手段单一,忽视成本―效益分析的局面。在治理视野下,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应呈现出一种主体多元、方式多样、制度多中心的状态。治理视野下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逐渐呈现出如下的一种状态:政府机制与市场机制的合作;供给主体逐步走向多元化;供给方式上多种方式并存;重视成本―效益分析;资金来源上不再局限于地方财政,而是强调通过各种渠道去融资,以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重视公民对地方公共产品的偏好。
2.4供给模式视角
在供给模式的研究上,我国学者注重对西方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同时也注重联系本国实际,探索适合我国的公共物品有效供给模式。周燕博士对国外的公共物品多元化供给做了综述,主要包括双主体参与供给论、三元主体合作供给论三和多元主体互动供给论三个部分。公共物品多元化供给模式是国际潮流。涂晓芳文对公共物品供给的权威型供给、商业型供给和自主型供给三种模式作了详细的分析。马恩涛试图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给出公共产品私人供给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分析了我国公共产品私人供给的现实性。北京大学的句华在借鉴S•萨瓦斯的理论基础上,对公共服务中市场机制的原理、技术和方法进行了研究,填补了国内在这一方面的研究缺陷,但研究也有待进一步深入。张洪武专门对公共物品中的非营利选择进行了研究,他认为NPO可以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公共物品的生产方面,相比政府部门和市场组织,则表现出人性化,回应性及成本效益优势,但要充分发挥它在公共物品提供中的作用,就必须强调政府的赋权,推进非营利组织的“去行政化”工作,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席恒博士认为,由于人们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不同,因而公共物品可采用政府,市场和志愿事业机制联合供给,只有建立复合的公共物品多元供给机制,才能够实现其充分有效供给与可持续发展。李宏在研究英国公共领域改革做法的基础上,对我国城市改革物品供给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我国城市公共物品供给思路和对策。韩兆柱则在分析国外理论和经验的基础上研究了我国转型期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模式。他认为,公共物品供给的政府、市场和志愿组织等三种模式,每一种都有一定的缺陷,应选择一种复合的制度安排,通过政府改革,构建由这三种模式合力实行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安排,使不同公共物品供给模式有一个和谐共生,共同发展的制度环境,从根本上提高中国转型时期公共物品供给模式的有效性。
2.5风险分析视角
在公共事务治理变革的视野下,民营化一直是一种国际潮流。我国政府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逐步在公共物品供给领域逐步推行民营化治理变革,并在实践中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但也存在着很多显性和隐性的问题。李建华教授认为,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在改革过程中由于制度与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以及民营化中资本的逐利性与准公共物品公共性及公益性的内在矛盾,导致我国在准公共物品民营化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这些风险具体表现为准公共物品民营化中的新垄断、政府与企业的合谋、公共安全、公民与顾客的角色冲突等。这些风险的存在阻碍了我国准公共物品民营化改革的有序推进,扭曲了准公共物品民营化改革之目的。王乐夫教授从公共性的角度出发,指出我国的民营化改革抓药存在的问题是民营化带来的经济性损失,公平性损失,垄断和私人垄断问题,公共责任缺失,新的社会稳定问题及可能引发的政府危机管理等六个方面。对此如果不及时进行科学分析并采取有效的对策,则难免产生不良影响。以上学者的风险分析研究有助于我国当前政府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采取积极措施,防治各种危害的发生及恶化,特别是要消除来自体制上的障碍,加大立法步伐,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机制,杜绝腐败,关注弱势群体,将我国现阶段所存在的准公共物品民营化风险的危害性控制在最低程度。
3科学发展观的视角
3.1公平和效率相统一的视角
公共物品供给的效率与公平属于社会效率与公平的一个特殊领域,天津商学院的刘双良和史瑞杰指出,在探讨特殊领域的效率与公平的时候,必须将其放到社会效率与公平的一般背景中进行分析,才能厘清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的效率与公平,及其与社会效率与公平的相互关系。他们还认为,在进行城市公共物品的供给时,我们的供给主体 (这里特指城市政府)应将其供给的效率与公平自觉置于整个城市社会的效率与公平之中来通盘考虑。只有这样才能不至于使供给投资决策失范,浪费纳税人的钱财,从而提高供给配置效率,使我们的每一位城市居民(纳税人)能在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的机会公平中真正享受到其供给的结果公平,也只有最大化发挥了应有效用的城市公共物品,才能充分满足城市社会的公共需要,才不失为一种城市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
3.2统筹城乡发展的视角
冯海波指出,在“城乡分割”状态下公共物品供给是非均衡的,公共物品非均衡供给。一方面与城乡二元社会相适应,另一方面违背了效率原则。在“城乡统筹发展”目标模式下,公共物品供给应坚持对城乡居民实行均等化的策略。公共物品均等化服务有两种选择:一是初始条件下的均等化服务,二是增量调整下的渐进性均等化服务,而后者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现实选择。在实践中,统筹城乡发展的财政措施产生了积极效应。“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背景下,对城乡居民实行均等化服务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三农”问题已成为中国最大而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要解决农民享受公共产品国民待遇的问题。刘瑞华研究了城乡公共产品供给的结构性失衡问题,指出它加剧了公共产品的供求矛盾,所以优化公共产品供给结构,把公共财政覆盖到农村和农民应该是公共财政建设的核心内容。
3.3矛盾与协调的视角
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与社会公共需求不断增长是我国当前公共事务治理中的重要矛盾。罗忠桓认为,矛盾的产生有历史和社会环境变迁,公共需要存在与质量的增长及提高的需要以及公共事务治理的低效性等因素。除了引导公众有确定理性、合理预期和理性消费外,提升政府能力,改善公共产品的品质,谋求政府与社会私人部门的合作,政府与非政府部门的合作,调整公共产品的供求结构,不失为提高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绩效,实现矛盾治理的基本出路。
3.4建设和谐社会的视角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同时,也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列为党的重要执政目标,并把和谐社会的构建放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在这个大背景下,不少学者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来探讨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庄永海认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社会公共物品的提供问题。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需要建立一种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共同提供社会物品的模式。郭风旗指出,农村公共物品治理在和谐社会建设背景下重要性突显,政府力量应成为是农村公共物品治理的主要力量,加快建立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对于落后农村地区公共物品的转移支付,调整财政和国债投入结构,加大对农业、农村的基础实施建设的投入。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县级行政管理研究分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为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提供法治保障。首先,必须树立“社会公正”的理念;其次,要加快与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配套建设。
4总结
上述国内学者的研究工作,在各自的学科上从不同视角分析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有助于我们对公共物品供给问题得深入理解,使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的多元互动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以成为学界共识。但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特别是直接对我国公共物品供给中方法和技术研究的成果相对较少。分析国内研究现状,现有成果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公共物品供给的微观机制研究不够;二是对公共物品供给的技术性问题缺少多学科的交叉研究;三是对如何建立保证第三部门在公共物品供给中作用有效发挥的体制问题可操作性成果少;四是对公共物品的供给缺乏实证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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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玉琼.公共物品的产权分析与供给模式选择[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3.
[3]席恒.公共物品多元供给机制:一个公共管理的视角[J].人文杂志,2005.
[4]臧旭恒.公共物品供给效率与地方政府经济职能[J].求是学刊,2002.
[5]刘瑞华.关于公共产品供给及财政支出改革的思考[J].经济研究参考,2004.
[6]刘建平.我国公共产品供给瓶颈问题与对策[J].求索,2004.
篇13
(一)契约配置的路径
契约不仅配置契约本身,而且配置经济资源。契约配置路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私人交易演进型的契约配置路径。私人交易机制包括私人的市场交易和私人的企业交易两种机制。即私人交易规制包括私人市场契约和私人企业契约两种规制。私人市场交易契约是指私人通过市场交换劳动、经济物品以及其他关系的契约。市场中的私人企业交易契约是通过企业家的权威和企业专用性定价机制所达成的非人力资本和人力资本之间的特别契约。私人契约是商品交换社会特别是市场经济社会中一种典型的交易规制范式。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私人交易的内容、范围和程度都不断扩大。私人交易的演进表现为从简单的商品交换到复杂的商品交换,从人格化的交易到非人格化的交易,从一般物质产品交易到虚拟经济的交易等。私人交易演进导致私人契约范围、内容和程度不断发展,这一过程的实质是私人契约的配置。私人交易演进型的契约配置主要配置私人契约,并通过私人契约配置社会经济资源。企业契约和市场契约的重要区别在于它们是配置经济资源的两类不同性质的契约,二者配置功能的差异决定了这两种契约的交易费用不同。
第二,政府之间和社会团体之间交易演进型的契约配置路径。就政府之间交易演进来说,包括国家与国家之间、一国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交易演进等。国与国之间的契约谈判、订立等活动是政府之间的交易规制的建立过程。就一国内部来说,政府各部门之间除了行政命令关系外,还存在部门协作、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订立部门之间的契约关系配置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因而一国政府内部部门之间的契约的系统性、协调性及其自身配置影响到经济资源的配置。就社会团体之间的交易演进型契约配置路径来说,社会团体之间的契约谈判、订立,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发展不断演进。
第三,政府与私人之间和社会团体与私人之间交易演进型的契约配置路径。政府与私人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契约关系。政府和私人之间的契约配置越广泛,行政干预的空间就越小。行政干预是一种非契约配置行为,是行政权力配置经济资源的重要手段。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条件下,行政关系遍及社会的各个角落,政府和私人之间是一种行政命令关系,一切经济资源通过这种从上到下的行政命令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和私人之间的关系不断契约化。
就社会团体与私人之间的交易演进来说,社会团体和私人之间的关系实质是一种契约关系。如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私人往往为了寻求社会团体的支持而与之订立契约。
(二)制度配置的路径
制度不仅配置制度本身,而且配置经济资源。制度配置的路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契约演进型的制度配置路径。主要包括私人契约演进型、私人与政府、社会团体之间契约演进型和政府之间与社会团体之间契约演进型等制度配置路径。(1)私人契约演进型的制度变迁路径。私人契约演进所导致的制度变迁往往是一种渐进性的制度变迁。该制度配置路径表现为私人契约不断得到社会团体和政府认可,上升为公众、社会团体和政府等均遵守的制度。(2)私人与社会团体、政府之间契约演进型的制度配置路径。私人与社会团体、政府之间契约关系的不断演进导致规制私人、社会团体和政府各方关系的制度配置不断发展。(3)政府之间和社会团体之间契约演进型的制度变迁路径。政府之间契约演进是指某些政府之间订立的契约关系上升为整个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制度。随着社会政治经济不断变迁,作为公共组织的社会团体之间订立的契约不断演进,上升为所有社会团体或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制度。
第二,需求型的制度配置路径。主要包括私人需求型、社会团体需求型和政府需求型的制度配置路径。一是私人需求型的制度配置路径反映了私人在社会经济资源配置中对制度及其创新的需求。一项有利于私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处于有利地位的制度创新能够极大地激励私人在社会财富创造中的积极性。私人对极大地促进其有利的生存状况、平等的发展条件、自由的选择机会和卓越的创造才能发挥的制度安排具有强烈的需求。二是社会团体需求型的制度配置路径反映了社会团体在社会经济资源配置中对制度及其创新的需求。一项给社会团体及其团体成员带来巨大利益的制度安排能够有效地推动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三是政府需求型的制度配置路径反映了政府在社会经济资源配置中对制度及其创新的需求。特别是在政府干预型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制度的需求更强烈。
第三,供给型的制度配置路径。主要包括政府供给型的制度配置路径和非政府供给型的制度配置路径。政府供给型的制度配置路径主要包括政府非强制性供给和强制性供给的制度配置路径。制度的供给除了习惯、习俗和传统文化以及外来文化的传播等形式的制度供给外,政府是重要的制度供给主体。政府供给型制度配置路径的特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非强制供给型的制度配置路径反映了政府所供给制度的诱致性或潜移默化特点。另一方面,政府强制供给型制度配置路径反映政府所供给的制度的命令性。
第四,引进型的制度配置路径。主要包括开放性改革中的渐进引进和激进引进型的制度配置路径。从世界经济发展历史来看,每一次大的经济发展都是伴随制度引进来实现的。原计划经济体制国家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实际上是西方市场经济制度引进过程。这一引进型制度配置路径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我国通过渐进性改革开放引进西方市场经济制度的制度配置路径。渐进引进型制度配置路径的特点是减少制度替代中的阻力和刚性冲突。二是俄罗斯等国家通过激进性改革引进西方市场经济制度的制度配置路径。激进性引进型制度配置路径的特点是不顾引进制度的阻力、冲突,实现新旧制度的彻底替代。
二、契约配置与制度配置的路径比较的经济学意义
第一,从契约和制度本身配置的路径比较来看,契约和制度都是稀缺性资源。一方面,契约不仅配置经济资源,而且由于它自身是一种稀缺性的资源,因而需要进行配置。如果配置经济资源的契约极其稀缺,就会导致非契约化的行政配置泛滥。另一面,制度不仅配置经济资源,而且由于它自身的稀缺性,需要进行配置。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很多困难,与制度的非协同性、制度的冲突性和制度的短缺密切相关。如果在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制度配置充分一些,改革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就会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