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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影响较小
因我国严格的金融监管体系,商业银行业务大部分集中在国内市场,盈利来源主要是存贷利差,国际化程度低及单一的收入结构导致我国商业银行“因祸得福”。比如工行持有雷曼兄弟债券金额为1.52亿美元,仅占工行总资产的万分之一,直接损失对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间接影响较大
危机爆发后,我国部分出口企业出现停产、半停产状态,甚至破产,很多企业经营困难。货款回笼不及时,呆帐、坏帐多,贷款无法按时偿还或无力偿还,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等等。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安全性造成严重威胁。同时,股市低迷,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下降;房地产行业低迷,住房按揭、抵押贷款急骤下降等等,这对商业银行的盈利影响很大。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逐渐加大,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管理迫在眉睫
1.加强信贷风险控制的制度建设和健全信贷责任追究制度
商业银行信贷制度控制是整个信贷风险控制的物质保障,构建贯穿于信贷业务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监督的控制体系:①改变我国商业银行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的授权不清、分级混乱的情况,健全对贷款调查、审核、审批人员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信贷业务运营机制。②进一步完善贷审分离制度,彻底改变贷前调查、贷后检查和贷款的发放、回收由一个客户经理负责的现状,真正实现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的相互制约。③目前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稽核部门都属于内部科室,归该行领导,这样很难披露本行的信贷风险,无法独立开展工作。各商业银行的审计、稽核部门应由各地的银监部门领导管理,包括人事任免、工资待遇、工作范围等,商业银行无权干涉,使其能公平、公正、独立开展各项业务。
2.加强信贷风险的组织结构控制,其应遵循的原则主要有:
①立足国内市场,对国外市场持谨慎态度。我国是个经济大国,国内市场庞大,特别是新能源、高科技产业值得关注。而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应谨慎介入,待时机成熟时再拓展国外业务。
②坚持信用等级评审条件,严格执行贷款准入门槛,对客户提供的资料应认真审核(包含抵押物、质押物、担保方的情况),到实地查看、核对,把实际运营情况和报表资料对比,是否存在虚假成分。确保第一、第二还款来源真实可靠。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应坚决杜绝。
③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奖罚分明、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的信贷组织结构,杜绝长官意志、、会计造假等现象,严格按审批权限审批。
3.加强信贷风险的人力资源管理
以人为本是任何企业经营成功的基本常识,商业银行要更加重视。COSO报告、巴塞尔委员会都强调人在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对人力资源的管理主要有:
①信贷人员的责任控制制度的完善,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制度。
②信贷人员操作风险的制度控制、审查。
③信贷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严禁从业人员无证上岗。
④信贷人员的奖罚、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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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资本管理基于资本的两个特征而建立:资本是稀缺的,因此必须将有限的资本有效地配置到最能增加银行价值的环节;资本是有成本的,因此必须强调对资本的回报,也即对股东实现价值创造,并充分考虑资本所承担的风险,实现收益与风险和成本的统一。经济资本管理体系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经济资本的计量,二是经济资本的预算分配制度,三是以经济增加值(EVA)和经风险因素调整的经济资本回报率(RAROC)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
1.经济资本的计量
从计量经济学的角度衡量,非预期损失是指银行实际损失超过平均损失以上的损失,是对预期损失的偏离-标准偏离。经济资本从数量上等同于非预期损失,应覆盖商业银行的全部风险。
普华永道对全球银行业的调查表明,信用风险占到商业银行风险总量的65%,除此之外,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也是商业银行面临和关注的主要风险,《新资本协议》关于银行资本必须覆盖上述三类风险的规定即印证了这一观点,因此,虽然经济资本应覆盖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但在实践中主要是对此三类风险的计量。
(1)信用风险的计量。计量信用风险时,主要考虑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风险敞口(EAD)和期限(M)等风险因子。此外,还应考虑信用资产的相关性以及风险集中度。目前流行的信用风险计量模型主要有CreditMetrics信贷组合模型、穆迪KMVEDFs信贷组合模型、CSFPCreditRisk+模型、麦肯锡CPV信贷组合模型,以及《新资本协议》规定的IRB(内部评级法)模型等。
信用风险经济资本=EAD×√PD×σ2LGD+LGD2×σ2PD
其中,σ2LGD为LGD的方差,σ2PD为PD的方差
银监会对国有商业银行经济资本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大多是在参照《办法》规定的基础上,以资本充足率8%为基准,根据各类业务的历史风险状况和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采取内部系数法计量信用风险。比如,《办法》规定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是50%,有的行对此类贷款的经济资本系数则设定为4%(即为资本充足率8%的50%,等同于50%的风险权重);对某些属于鼓励发展类业务,商业银行则设定较低的经济资本系数,使之相对应的风险权重低于《办法》规定的风险权重,比如《办法》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权重为100%,而有的行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经济资本系数为3%,相当于风险权重为37.5%,充分地体现出了商业银行对此类业务的鼓励导向。
(2)市场风险的计量。VAR(风险价值)是计量市场风险最常用的技术,它是指在一定的持有期和给定的置信水平下,因利率、汇率等市场要素发生变化而可能对某项资金头寸、资产组合或机构造成的潜在最大损失。目前常用的VAR模型技术主要有方差—协方差法、历史模拟法和蒙特卡罗法。
市场风险经济资本=VAR*乘数因子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计量市场风险的常用技术有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等,少数商业银行(如建行)运用VAR计量市场风险。
(3)操作风险的计量。相对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量化更为困难,这是因为一是现有的数据不足,二是模型构造存在技术困难,三是在计量操作风险时极易因难以与其他风险区分而重复计算。目前,对操作风险一般采取简单的系数法,即根据历史年度发生的损失数据,将商业银行的业务按照操作风险的程度分配不同的风险权重,乘以该类业务的余额。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计量操作风险的常用模式是:
操作风险经济资本=前三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值*设定系数
2.经济资本的预算分配
经济资本的配置区分为对存量风险资产的经济资本配置和对增量风险资产的经济资本配置,前者考虑的是对资产组合所面临的未预期风险的抵御,后者则是通过对不同的产品、部门和区域设定不同的经济资本系数来传导总行的经营发展战略。商业银行在制定经济资本预算计划时,重点是对增量经济资本的配置。
从我国目前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经验看,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经济资本,年初根据资金交易风险控制计划和财务收支计划计算并分配。对信用风险的经济资本,建行采用增量配置法,通过三个环节完成:首先,由总行年初根据全行发展规划和资本补充计划,明确资本充足率目标,提出全行的经济资本总量和增量控制目标,对分行进行初次分配;其次,总行根据各分行反馈的情况,在总行各业务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平衡分配;最后,总行根据战略性经营目标,对信用风险经济资本增量的一定百分比进行战略性分配。
3.以EVA和RAROC为核心的绩效考核
以EVA和RAROC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引入了资本的成本概念,更真实地反映了商业银行的利润,克服了商业银行传统的绩效考核以利润的绝对额为指标的缺陷,有利于商业银行的经营者更清醒地权衡经营风险及其回报,从而做出更符合商业银行实际利益的决策。
绝对量指标:
EVA=经风险调整后税后净利润-经济资本*资本期望回报率
=(经济资本回报率-资本期望回报率)*经济资本
相对比率指标:
RAROC=经风险调整后税后净利润/经济资本
=(净利息收入+非利息收入+投资收益-运营成本-预期损失准备支出-税项)
经济资本
我国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的绩效考核已逐步采用EVA和RAROC概念,只是对具体参数的设置(比如对经济资本的期望回报率)各行略有不同。建行等在经济资本管理实施方面走得更快的商业银行,已尝试将RAROC技术应用到具体产品的定价决策。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能力的提升,经济资本管理将在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实施经济资本管理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1.强化资本约束意识
经济资本管理强调了资本的有限性和高成本性,随着外部监管部门资本充足率监管力度的加强和股东对资本回报要求的提高,商业银行在经营决策时,不仅要考虑到资产扩张的速度、业务发展的规模以及所带来的收益,还要充分考虑到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及其资本占用,将收益与风险和成本相统一。资本约束意识的增强将有力地扭转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重规模轻管理的经营思想,促使商业银行将经营管理的重心放在转变经营管理方式,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之上。如下图所示,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2004年,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某银行贷款增幅保持在一个稳定的区间,避免了出现贷款增量的大幅波动,充分体现了经济资本管理在资产增长中的制约作用。
2.培养全面风险管理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商业银行需要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合理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经济资本强调的是对银行所承担的所有风险(而不仅仅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风险—信用风险)所可能带来的非预期损失的抵御和弥补,实施经济资本管理可以强化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意识。同时,经济资本管理要求对各类风险进行精确的计量,并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适合自己的风险计量技术和模型,将促进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3.准确计量各项业务的成本,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存在突出的制度性缺陷:一是以利润、资产规模的绝对量考核为主,忽视资本占用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片面追求账面利润和资产规模而漠视潜在风险的短期行为;二是现行的绩效考核评级体系未充分考虑到风险因素,经营收益未经风险调整;三是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以横向为主,无法具体量化具体产品和业务条线的经营绩效,难以为经营决策提供支持。经济资本管理克服了上述缺陷:EVA强调了资本占用的成本,有助于商业银行尤其是其分支机构树立成本意识;RAROC强调的是经过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并扣除了为预期风险所计提的专项准备金,更真实地反映了利润和资本回报率;同时,RAROC技术还可以衡量具体的交易和账户,有助于真实反映各项业务给银行所创造的价值。
4.提高商业银行科学决策和产品定价能力
RAROC技术通过对具体产品、业务和区域的经济资本回报率的量化,为商业银行在制定经营发展战略时提供支持。比如,根据历史数据判断某项业务的经济资本回报率较高,商业银行在编制经营计划和经济资本预算时,可以通过资源配置、系数设定等方式,向全行传达总行对于此类业务的倾斜支持导向。同时,RAROC技术强调了风险因素,商业银行在为产品定价时,可以通过RAROC技术推算出该项产品在什么价格水平才能达到预期的回报率,从而促进商业银行自主风险定价水平的提升。
5.推进金融改革深入开展,进一步推动国有商业银行增强独立的市场主体意识
经济资本管理强化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约束意识和成本意识,使过去因具有国家信用而忽视资本充足的国有商业银行深刻地认识到,资本是稀缺的和有成本的。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国有商业银行将面临着监管当局越来越严格的资本约束和市场越来越高的资本回报要求,这将督促国有商业银行切实转变经营理念,增强独立市场主体意识,推动股份制改革深入开展,真正将国有商业银行建设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
6.经济资本具有风险约束和效益约束的双效应,有助于激励商业银行改进经营管理
经济资本不仅要抵御非预期损失,而且还在经营管理和资源配置中居于核心地位:不仅可以衡量一家银行的整体抗风险能力,而且还可以成为评价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或业务条线经营绩效的标尺;将收益与风险、成本结合起来,有助于商业银行根据实际承担的风险为产品合理定价;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改进风险管理技术,积极开发内部计量模型,完善资本管理,从而更科学地保持合适的资本持有量,激励商业银行改进资本管理。
三、实施经济资本管理对我国银行监管当局的影响
1.促进监管当局对经济资本与监管资本区别的认识
在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过程中,银行监管当局有必要,并且会逐步认识到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之间的不同:
(1)经济资本是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承担的实际风险计算出来的资本,是一种应有“虚拟资本”,在数量上等于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非预期损失额;监管资本是监管当局要求商业银行持有的最低资本,属于“法定资本”,是一种实有的资本。从风险的角度说,经济资本代表的是风险,越小越好;监管资本则是抵御风险的屏障,越多越好。经济资本是从商业银行的视角看资本,而监管资本则是从监管当局的视角看资本。
(2)经济资本具有更好的风险敏感性。监管资本是监管当局基于整个银行业的风险状况而划定的粗线条的最低资本充足要求,在统一的资本充足要求下,既可能出现资本充足率达到法定要求而仍不足以覆盖风险的情况,也可能出现对资产状况良好的银行的过高的资本充足约束。与监管资本相比较,经济资本更好地反映了特定商业银行的实际风险状况及资本真实需求,因而对商业银行的风险具有更好的敏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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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人银行业务的特点
私人银行(privatebanking)的发展已有400余年的历史,它通过客户经理向拥有高额净资产的私人客户及其家庭提供以财富管理为核心的、高质量、专业化金融及相关服务获取收入。私人银行业务具有五大特点:一是客户的特殊性。其目标客户群不是一般大众客户,而是高额净资产客户(HNWIs);二是服务多元化、个性化。私人银行提供了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和个性化的服务方式来满足客户的需求;三是信息不对称程度高,易导致利益冲突。由于银行无法完全掌握客户的准确信息和客户无法了解私人银行业务的相关信息,存在较高程度的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利益冲突问题的产生;四是服务期限长、私密性高;五是账户复杂、交易金额巨大。私人银行业务和理财业务不是同一个范畴,私人银行业务更为广泛,包括投资、融资、保险、咨询顾问等多项业务在内,跨多部门、多业务领域;而理财是纵向的,理财服务只是私人银行业务的一小部分内容,所以不能将私人银行业务规范划归到理财业务框架之中。
二、私人银行业务的风险的特点
私人银行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需要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与理财业务相比,私人银行业务风险特点表现为:一是面临的风险多。由于私人银行业务的产品和服务范围远远丰富于理财业务,因此其面临风险更多。二是风险发生的概率大。私人银行业务更复杂,存在更多的潜在风险事件和风险点,需要较高的风险管理水平。但作为一项新兴业务,银行相应的内控管理较弱,因此更容易引发风险。三是风险复杂,有较强的关联性。私人银行业务集多种风险于一体,各种风险的抵补或交叉关系更为复杂,更容易相互传染、转化。四是风险计量难度大。由于私人银行业务是针对极少数的客户,面临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许多新型风险,传统的计量方法较难预测和计算。五是从风险分类来看,操作风险与合规风险是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面临的最大风险。
私人银行业务由于其组织形式和业务特点,导致了其风险生成有如下特殊的原因:一是私人银行业务与利益冲突。私人银行的存在和发展降低了市场的交易费用,改善了市场和投资者间的信息不对称,促进了市场的发展。但私人银行的中介地位决定其难以规避利益冲突,由于私人银行获得信息的机会和能力远胜于客户,客户不得不依赖私人银行提供的信息进行决策,当一项交易为客户服务而可以有两种解决方式时,私人银行可能会选择从自己的利益角度看更为有利的方式,进而引发“利益冲突”。“回扣”是利益冲突的典型表现形式。私人银行可能会选择给予自己回扣多的产品与服务推荐给客户。私人银行给客户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时,利益主体也随之多元化,利益冲突就更为激烈。二是私人银行业务与合谋行为。在私人银行业务中,合谋主要是指私人银行可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协助客户从事“洗钱”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损害社会福利。
三、我国现有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私人银行业务实施的监管主要是依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进行的。尽管他们都是商业银行个人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监管手段、指标设定等方面都有很多相似性,但对私人银行来讲,它毕竟与理财业务有不同的业务特点,面临不同的风险,因此,对它的监管还应考虑其经营模式的特殊性,否则监管就极可能出现低效率的情况。具体来说,私人银行业务在风险监管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目前没有针对私人银行监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暂时采用理财业务的监管规定,这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理财业务只是私人银行业务的一小部分,因而不能将私人银行业务划归到理财业务框架之中。二是上述的管理规定与办法,或主要针对某一种产品,或主要针对某一种风险,而私人银行业务是一种产品多元化且具有复杂风险的业务,这些规章制度不能替代对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
(二)监管主体多元化,重复监管与监管真空并存。从监管部门来看,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进行监管。但从整个业务范围看,涉及的部门更多。如,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反洗钱,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外汇,证监会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等。商业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须与不同监管部门沟通,得到不同部门的许可,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监管职能的重复与真空,造成商业银行的被监管成本提高或是逃避监管。因此,私人银行这一金融创新实际上对现有的分业监管体制提出了挑战。
(三)缺乏风险监管,监管能力和效率处于较低水平。目前,对于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准入条件、客户构成、产品定价等方面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可循,对风险性监管和规范性监管涉及不多,特别是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来抑制利益冲突与共谋行为引发的风险。从风险监管角度分析,这样的监管措施往往起不到应有的效果。一旦私人银行业务出现经营风险,监管部门只能被动地事后处理,这影响了私人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
(四)与国际监管标准还没有接轨。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私人银行业务已从传统的自律型监管向政府型监管方向转化,各国监管机构出于保护消费者、控制业务风险的角度提高了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要求。如,欧盟2007年11月1日开始生效的“金融工具市场法规”,几乎涉及到私人银行业务的方方面面。国内目前较为宽松的监管要求易使中国成为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洼地”,对业务发展迅速、业务范围相对复杂的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难以真正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
四、改进私人银行业务监管的建议
(一)制定私人银行监管条例,加强协同监管。监管的宗旨并不是要消灭所有的金融风险,而是要将金融风险控制在合理的可承受的范围内。银监会应尽快制订私人银行业务监管条例,在私人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条件、业务范围、信息披露、监管流程等方面参考国外立法做出相应规定,使金融监管有法可依。同时,应加强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协助监管和补充监管,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提供监管对象的活动情况和通报监管要求的变化与考虑。
(二)加强私人银行业务市场准入监管。监管当局应通过一系列定性和量化指标,加强私人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监管。其中,最重要的市场准入标准有三方面:一是银行的准入标准。由于银行经营私人银行业务后其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加大了,因此可考虑对经营私人银行业务的银行提出资本充足率要求、合规记录要求、经营范围要求等,以保证银行的安全与稳健经营。二是从业人员的准入标准。制订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对高层管理人员、客户关系经理的任职资格提出严格要求,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可能造成的风险。三是客户的准入标准。监管当局应规定私人银行客户的最低个人净资产要求,并要求商业银行实施“认识你的顾客”(KYC)的测试。
(三)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合规监管和风险监管并举。私人银行最大的责任是充分的信息披露、确保交易的公正及良好的风险控制。监管当局的监管不能有效替代私人银行内部的风险管理与合规职能,监管当局应对私人银行的业务流程、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提出具体要求,规范各服务提供方的行为,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促使服务提供商高度重视业务流程,严密监控主要的风险集中及其传递,保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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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银行经营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
银行风险是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使其资产和预期收益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银行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战略风险类。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为违约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从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对大多数银行来说,信用风险几乎存在于银行的所有业务中。信用风险是银行最为复杂的风险种类,也是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包括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无法在不增加成本或资产价值不发生损失的条件下及时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求,从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流动性风险包括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不能满足到期负债的偿还和新的合理贷款及其他融资需要,从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负债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过去筹集的资金特别是存款资金由于内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不规则波动,受到冲击并引发相关损失的可能性。
声誉风险,声誉风险是指由于意外事件、银行的政策调整、市场表现或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负面结果,可能对银行的这种无形资产造成损失的风险。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银行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因为无法满足或违反相关的商业准则和法律要求,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而可能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战略风险,战略风险是指银行在追求短期商业目的和长期发展目标的系统化管理过程中,不适当的未来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可能威胁银行未来发展的潜在风险。主要来自四个方面:银行战略目标的整体兼容性;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制定的经营战略;为这些目标而动用的资源;战略实施过程的质量。
其次,经济危机进一步加剧了银行风险。
由美国次贷引发的经济危机,在全球范围内殃及各行各业,而金融行业—尤其是银行业,是受到经济危机影响最为严重的行业之一,经济危机使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的影响程度均加大,如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信用风险,在经济危机中会加剧,经济危机使借款企业经营停滞甚至破产,而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恶化,会使银行产生大量呆坏帐,加剧了银行的信用风险;另外,经济危机使国际金融环境发生恶化,造成汇率、股市大副波动、投资企业经营停滞甚至破产,加剧了银行的市场风险;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可能使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受到影响,可能会加剧银行的操作风险。
最后,商业银行内部监管比外部监管有优势。
一般来说,我国商业银行受到的监管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管,外部监管主要指银监会、人民银行、审计署、外部审计机构等监督检查部门的监管;内部监管主要指银行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的监督检查。因此其监管具有及时性、全面性,这也是内部监管有别于外部监管的重要特点之一。另外,内部监管来自银行内部,监督检查人员一般对银行风险、银行业务流程比较了解,一般能够提出对银行的经营具有增值作用意见和建议,商业银行内部监管比外部监管具有无法替代的优势。
综上,经济危机下银行不能仅依靠外部监管防范银行风险,而应该加强内部监管,银行内部监管不仅是重要的也是必要。
二、经济危机下我国商业银行加强银行内部监管的应对措施
在经济危机下,我国商业银行该如何切实有效的应对经济危机带来的影响,如何有效的防范银行风险,笔者认为,以下几点供参考。
1.重视银行内部监管
银行经营管理层必须正确认识银行内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经营管理中,必须始终贯穿科学健全的内部监管制度是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营的前提和基础的思想,把加强银行内部监管作为促进业务发展的宝剑,而不是认为银行加强了业务发展会阻碍业务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内部监管真正起到为业务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2.了解你的员工
银行操作风险来自银行内部员工,在经济危机带来外部环境恶化的情况下,近期,各家银行发生案件的势头有所上升,分析这些案件的发案原因,大部分都是有银行员工参与的内外勾结的案件,这类案件在内部审计监管中很难发现,如何应对这类银行风险,笔者认为,目前银行类金融机构在为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时,一般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风险控制原则,此条原则同样适用于银行各层管理者对下属的日常管理中,即“了解你的员工”,一名合格的银行管理者,在日常的内部控制中除了通过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员工职业道德素质外,对员工的了解不应仅限于八小时内,应该对员工八小时外的情况也做到合理的掌握,即如员工是否参与赌博、其消费是否明显与其收入不匹配等。
3.提高银行内部监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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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银行业在改革、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同时,也在不断借鉴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的经验,国内不少银行借助外部中介力量,引进中介知名机构的风险管理系统软件,改造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和业务流程等;构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如制定了包括授权授信、审贷分离、岗位制约、内部审计等大量的内部控制制度,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风险管理方面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1公司治理机制尚不完善
随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和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崛起,原来银行业内部的利益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意义上的公司治理方面,国内商业银行虽然有许多有益的实践,但整体效果和个体实效都不甚理想,无论是公司治理的组织架构、制度安排还是治理机制,都处在新旧控制体系交错的状态下。
1.2内控管理机制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
根据新巴塞尔协议的定义,合规风险指的是: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有关准则、已经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商业银行的发展历史表明,银行业在经营过程中随时都有可能被风险所困,甚至被压垮。近年来,我国银行业违规案件频繁发生,给银行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2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的原因分析
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风险管理战略不健全,导致商业银行的激励机制的导向出现偏差,银行的宗旨和价值无法得到体现。由于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不健全,使得商业银行无法通过政策和程序的持续修订去传承许多有益的风险管理经验,制约了商议银行风险管理机制的发挥。
2.1缺乏全面的风险意识
首先是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不到位,仍以信用风险管理为主,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重视不够。其次是忽视了不同业务、不同地区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差异。不仅不能管理好业务风险,反而容易产生新的风险。最后是不能正确认识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关系,认为风险管理会阻碍业务发展,同时又不能认真研究市场变化的规律,通过否定业务逃避承担风险,业务不但发展不了,反而降低了银行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2.2对管理层缺乏有效约束机制
国家作为所有者和社会经济调控者的双重角色,对国有商业银行提出的经济目标在事实上也是双重的,这就使得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实际经营状况难以进行清晰有效的考核和评估。同时,由于缺乏人格化的产权和清晰的选择标准,管理人员的选择基本上采用行政化的干部考核运用制度。此外,国有商业银行的员工薪酬体系类似于公务员,收入水平基本上是事前确定的,与业绩水平的相关程度不明显,对其难以形成有效的激励。
2.3激励约束机制与银行文化不相融
银行文化是指银行在长期经营与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并经过全体员工认同的共同价值取向和心理预期,这种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心理预期就是银行的目标和企业信念。绩效考核机制体现了银行的发展理念和经营思路,对于银行风险管理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并且,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跟银行员工的切身利益相关,对员工行为有重要影响。
3健全银行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途径
国际经验表明,在经济发展较快、银行贷款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尤其要加强风险管理。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外部环境比较复杂,银行业发展还不成熟,风险管理形势严峻。增强我国银行业的抗风险能力成为国有银行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之—。
3.1强化公司治理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提高银行发展能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根本所在。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就普遍存在产权模糊、产权主体虚置、产权约束弱化问题,导致银行的所有者与经营者激励不足和风险软约束。这一问题国有商业银行最为突出,在其他银行也同样存在一尤其是有政府背景的,或者国有企业为大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商业银行。产权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而直接影响了银行治理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的效能。从风险管理机制的角度来看,股份制是商业银行组织形式的最佳选择。
3.2构建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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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概述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一般定义为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义务的潜在可能性。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违约风险(default risk),指交易一方不愿或无力支付约定款项而致使交易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另一部分是信用价差风险(credit spread risk),指由于信用品质的变化引起信用价差的变化而导致的损失。以银行实际的风险资本配置为参考,信用风险占银行总体风险暴露的60%,而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则仅各占20%。狭义的信用风险通常指信贷风险。由于商业银行本身以经营信用为基础,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信贷风险与生俱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需要管理的风险也逐步增多,其信用风险依然是最大风险,以我国为例,据了解在剥离大量不良资产的前提下,2005年末,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13133.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6l%,其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高达10274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10.49%。并且,在开放的市场中,新增的各种经营风险都将最终表现为信用风险。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产生与发展趋势。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产生。纵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风险管理从产生到发展已经完成了从传统风险管理至现代风险管理的重大转折。传统的风险管理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前期,主要经历了负债管理、资产管理和资产负债的综合管理三个阶段。现代风险管理源于2o世纪80年代初期,国际上多家银行受信用风险的影响而纷纷倒闭,商业银行由此开始普遍重视对信用风险的防范和管理的研究,我国尤其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更深刻意识到: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理念、体系已经到了必须重新研究的阶段,于是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这样的背景应运而生。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发展趋势。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在当前又有了新的发展趋势,如管理理念由保守型向进取型转变,由单纯控制信用风险转变为灵活运用信用风险。银行业越来越倾向于积极地、富有进取地管理信用风险,以在可接受的信用风险暴露下,实现风险调整收益率最大化;管理方式由人工管理发展到运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而且信息透明度越来越高,银行业可充分共享包括银行在内的借贷信息和政府有关机构的公开记录等;管理工具由内部控制工具发展到外部交易工具;管理手段由静态向动态方向发展;管理内容由单一资产的信用风险管理向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管理发展,并更加注重全面风险管理。银行更注重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其他多种风险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由各自为政向市场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建立了完善的信用管理机构和有效的个人、企业信用评估体系。
3.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影响因素。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是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部因素指由外界决定、商业银行无法控制的因素,如国家经济状况改变、社会政治因素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内部因素是指商业银行对待信贷风险的态度,它直接决定了信贷资产质量高低和信贷风险大小,这种因素渗透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信用分析和贷款监督等信贷管理的各个方面。
4.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内容。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渗透在所有业务中和银行管理的所有层次。目前,国际活跃银行普遍采用金字塔式的风险管理体系,如图1:
该体系可以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及业务风险等各种风险;此外,风险管理体系还引入了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对策、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概念和方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中国加入wto,外资金融机构开始进入国内,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逐渐传人我国,一些对银行风险管理比较重视、观念比较先进的国内银行开始认识到对全行风险管理进行统筹规划的重要性,开始慢慢尝试建立自己的风险管理模式。例如,中国银行率先在总行成立全球风险统一管理部,对中国银行的全球业务进行统一的风险管理。
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信用风险的发生通常具有突发性、不可逆性和传递性特点,而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的较多问题,使信用风险的控制能力是有限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还是由于银行自身风险管理缺乏系统性和实效性所致。
1.运用现代风险度量模型计量信用风险时存在着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主观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的主观评价色彩浓厚,长期以来采取的是由信贷主管人员在分析借款对象财务报表和近期往来结算记录后进行信贷决策的主观评价色彩浓厚的传统方法,是静态和被动的管理方式。客观上。缺乏有效的征信渠道和信息披露制度。以我国商业银行为例,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征信公司经营规模小、收入低、效益差,业务开展上也不尽如人意:个人征信刚刚起步,征信的数据量很小,限制了其使用范围;企业之间信息不互通,透明度差,很多企业的财务数据无从搜集,已公开的一些大企业的财务数据也存在着失真现象。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尚不成熟。商业银行缺乏一套完善的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尚未建立起有效的预警、监测、转移和防范机制。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整体水平较低,缺乏对个体信用风险基本要素及其损失的度量问题的定量研究,先进的信用风险模型的使用几乎没有开展,难以准确地识别和度量经营风险。国际上比较活跃的定量技术方法是var度量,目前国内对var方法的使用还主要限于交易或部门层次,在银行层次的运用还很少。商业银行普遍没有建立起以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识别、度量机制为基础的事前风险控制机制——风险预警机制。由此导致了商业银行的借款管理偏重于抵押贷款,而几乎没有建立具有高效的风险防范和转移功能的衍生产品以及证券化技术转移和分散管理机制。以中圈工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为例,如表1。
表1中国工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3.商、世银行未建立起有关信用资产的历史数据库。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科学在银行业的应用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由于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开发上缺乏前瞻性和不连续性,造成信息之间冗余,数据之间的一致性较差。目前商业银行已经或正在建立的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信息采集系统,以收集客户信息,提供综合查询和统计报表等功能为主,大部分商业银行缺少企业详尽完整的信息数据库,缺乏模型分析,银行无法迅速传递、反馈和分析信息,以便及时解决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风险隐患。
4.尚未形成正确的信用风险管理文化。由于长期受漠视风险的思维定式以及行为惯性的影响,目前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比较薄弱,多数工作人员对信用风险管坪的认识不够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陈旧,已不能适应新时期业务的高速发展及风险环境复杂的需要。从我国商业银行来看,信用风险管理文化的缺失最突出的表现为:对银行业发展与信用风险管理的关系认识不够充分和对银行发展的眼前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协调认识不够充分。
5.金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信用风险管理人才严重匮乏。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是一门技术性非常强、非常复杂的新兴的管理科学,要求银行风险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素质,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否则很难理解业务和产品的风险性质,更难以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措施。因此,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人才与风险管理现代化的要求相比显得十分匮乏。商业银行还缺乏一批复合型加专家型的金融风险管理人才和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人才。
三、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1.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要尽可能地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就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日常业务运营中得到良好的执行。商业银行应该把下一步信息化建设焦点放在信用风险管理之上。首先要加快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其次,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做好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商业银行应以改造和完善资产评级制度,特别是改造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制度为切人点,逐步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和客户为中心的风险识别管理体系。最后,针对目前国内信用环境较差的实际,研究、开发一套具有反欺诈功能的风险监测系统。通过量化和建模的方法,甄刖虚假财务数据,从源头扼制风险的发生。运用适当模型计量信用风险,并建立健全数据库,致力于开发新的度量模型。注意信贷资料的收集。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做到专人负责、资料完整。组织科技人员统一开发适合本行的数据处理系统。商业银行还应与有关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一起,对信用风险度量模型进行改进。或量体裁衣式地开发新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使之更好适应我国的信用风险管理的需要。
2.逐步建立健全内部评级体系。内部评级法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应按照实施阶段和条件,分为在制定贷款审批权限结构、贷后管理、贷款组合报告与分析等三个方面的应用和在设定信用风险限额、确定贷款损失准备金、风险定价、资本分配与绩效评估的应用这样两个层次。前一个层次在近期可以实现,后一个层次在较长的时间内才能够实现。
3.建立独立体系,完善管理流程。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建立相互独立的、垂直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应先明确董事会是银行管理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负责起草风险管理战略,负责战略风险的管理。监事会下设风险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成员进行监测。风险管理战略必须强调的是只能自上而下,不能自下而上。风险管理战略应在系统内得到充分的认识,其制定、审批、分解执行和监督流程必须得到相应的组织制度保障。完善全方位的风险管理流程,则要逐步做到按产品、地区、业务、主线来识别风险;全面收集银行的业务管理数据。特别是要严格实行贷款授权审批机制。由总行依据分行的资产负债情况,授权分行信贷委员会一个最高审批限额,分行依据最高限额向分行信贷委员会成员转授权,核定每个委员的集体审批权限,当发生贷款时,先由信贷人员对企业资信全面评估,再交由信贷委员会委员批准生效,若贷款超过一定数额,则需报上级行信贷委员会核准,从而形成分层次的贷款授权审批制度。对那些不使用的流程应及时废除。
4.树立重视风险、对风险进行科学管理的企业文化。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意识和法律意识,既是金融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创建金融安全的~项基础工作,因此商业银行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教育和风险教育,引导教育所有金融市场参与者充分认识到信用风险的危害性。在银行内部建立风险管理文化,倡导和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囊括各个部门、各项业务、各种产品的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推行涵盖事前预测、事中管理、事后处置的全过程风险管理行为,引导和推进风险管理业务的发展。信用风险管理文化是一种融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思想、管理理念、风险控制行为、风险道德标准环境等要素于一体的企业文化。商业银行应倡导和强化全员风险意识,树立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要将个人行为与企业发展、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这一风险管理文化,使员工以诚实守信、审慎务实的态度来对待每一次信贷调查,以对客户负责、对全行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正确审批每一笔业务,建立一支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技术精湛的风险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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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个人资产保值增值需求不断上升,为理财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而由代客理财业务特性所决定的高利润,以及外资银行的竞争压力,更是直接导致了个人理财业务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竞相争夺的市场,进而推动了我国理财市场的飞速发展。2004年以来银行理财市场发展迅速,主要原因有三,首先是国内信贷需求旺盛;其次中国居民财富增长迅速但缺乏投资渠道;最后是对利率市场化的预期促使银行增加中间业务的比重。而监管环境的变化是理财产品投资组合结构变化的主要原因,因此对监管政策的解读十分重要。
二、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概述
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所使用的工具,也是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附属品。《办法》中给个人理财业务的解释是“商业银行提供给个人客户的财产管理,投资顾问,财务规划和分析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
我们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定义是商业银行通过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利用自身的信息资源,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能够帮助客户实现保值增值的资金投资计划。商业银行可以自行设计理财产品,也可以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合作。
三、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历程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大致经历了3个时期的发展。
首先,2005年11月以前是理财产品发展的萌芽时期。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兴起。在萌芽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比较单一,发行数量和资金规模都比较小,理财产品基本是投资于商业银行的传统领域,产品风险较小,收益率也比较低,而且相应的监管法规也没有出台。
第二阶段是指在2008年中期之前的这一时期。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空前繁荣,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也在加快发展的进程中。一系列与理财产品运作管理相关的法规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监管框架开始逐步形成。
第三阶段为2008年中期至今,是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逐渐规范阶段。2008年,由于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爆发,这场风波也迅速波及到了我国的理财产品市场。股票类理财产品不断被暴露出零收益,这些危机事件也及时的给我国理财产品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更加规范的法规迅速被制定、颁布。
四、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及评析
2005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两大框架性的基础法规,从此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开始有监管法规依据。
2009年65号文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对理财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加以限制,截至2009年5月末,各中、外资商业银行存续的理财产品超过4100只,理财业务市场规模达到7000亿元,理财客户达到230万人。但市场风险开始显现,问题也不断暴露。2014年禁止理财资金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
2016年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重新明确了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其中基础类理财业务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等资产,综合类理财业务“在基础类业务范围基础上,还可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权益类资产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第十六条明确了从事综合类理财业务的银行准入门槛,其中定量指标为资本净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定性指标为监管评级良好;具有与所开展的理财业务相匹配的专业人员、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及时、准确地笏屠聿撇品信息,无重大错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理财业务管理规范,最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等审慎性条件。
这份文件被称为史上最严新规,此前历年文件并没有明确的理财资格准入规定,只是对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三单”要求(2013年8号文第二条)、风险隔离要求(2014年35号文第三条)和产品登记(2013年167号、213号、265号文)加以约束。在上述条文均有效的情况下,该条规定新增了综合类理财业务的投资门槛,不符合硬性指标规定的银行将无法投资非标债券、权益类资产或其他另类资管计划。不过这只是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正式文件中可能有变动。
五、总结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是金融市场发展的产物,不仅为银行自身注入了活力也满足了投资者多样化的理财需求。正是由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触角延展至各个领域,且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本身存在的多种风险,一旦引发,会严重损害众多个人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不仅会挫伤投资者对银行的信赖也扰乱银行系统的稳定性,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造成阻碍。我国当前银行理财发展迅猛,但存在许多风险,如今监管政策陆续出台,规范了银行理财的投资范围,可以有效的降低风险与市场无序状态,为银行理财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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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肖立晟.人民币理财产品:概况、运作、风险与监管[J].国际经济评论,2013(3):9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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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金融市场对于个人理财产品需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金融产品结构的日益复杂。与此同时,理财产品的创新落后于市场需求,缺乏特色产品及个性化理财产品;收益率大多未跑赢cpi,同时存在长短期产品收益率倒挂现象;金融监管制度缺失、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及理财专业化人才培养等问题普遍存在我国的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如何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中实现人民资产的保值增值,降低金融理财产品的运作风险,本文就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特征和类型进行了叙述和分析,并对其风险管理提出了建议。
基于以上现实和理论背景,本文拟在对国内外已有研究总结梳理的基础上,用swot分析方法及pest分析方法,从政策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技术环境四个方面对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以及机遇和挑战进行研究。并根据wind数据统计对理财产品在我国执行效果进行实证检验,探析我国理财产品的特点及发展趋势,并进一步提出对银行理财产品监管措施,以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健康发展。
课题研究方案:
研究方法:本文主要运用实证研究法和调查研究法等研究方法进行研究
时间安排: XX年12月01日-XX年12月11日 收集相关资料并确定选题
XX年12月12日-XX年12月25日 完成开题报告
XX年12月26日-XX年03月05日 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研究中遇到的问题:
本文只分析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而实际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创新是需要经过实证检验的,由于数据的限制本文未能对这些方面展开深入研究。受制于月度数据的可得性,本文在实证研究中对变量进行了替代,但这种数据处理可能会影响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写作提纲:
一、引言
(一)研究的主题和意义
(二)研究的思路和框架
(三)创新点和存在的不足
二、文献回顾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
(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
(三)述评
三、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swot分析
(一)对国内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swot分析
(二)与我国其他理财产品就行对比后的swot分析
四、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实证研究
(一)检验模型与检验方法
(二)变量选择与数据处理
(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风险的实证研究
(四)小结
五、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理财产品的创新落后于市场需求
(二)收益率大多未跑赢cpi
(三)金融监管制度缺失、监管不到位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主要研究结论
(二)政策建议
(三)未来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1] 黄志云.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j].江西师范大学,XX,5
[2] 吴泽群.对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及未来的思考[a].东莞理工学校,XX,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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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李晶.关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几点思考[j].安徽大学,XX
[5] 任玎.浅析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a].广州大学松田学院,XX年 第6期
[6] 张岱云.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与发展对策[j].新金融.XX.8:31—32
[7] 李瑞红.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产品创新、风险表现及建议[a].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XX ,3 :2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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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界金融危机的概念及爆发诱因
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是由美国的次贷危机所引起的,从表面上看,次级债问题是由美国低收入者的房贷所引发的。实质上,本次危机是源于刺激 经济 的目标下过度的信贷以及信用风险互换等衍生工具的滥用,使状况愈演愈烈终致危机恶化。而贯穿始终的问题是:无论是监管者、金融机构和个人都存在着忽视信贷风险管理的通病。金融机构特别是投资银行,在追求业绩的利益驱使下,片面的追求业务规模和业务利润的快速增长,而忽视风险甚至无视风险。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与风险管控水平直线下降;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工具过分信任,认为一切风险可以通过工具创新转嫁给别人,忽视了衍生工具内在的风险,最终导致金融风险被成倍地放大。
商业银行作为专门经营货币的特殊 企业 ,具有高负债性和高外部性的特点,这就使其不仅追逐收益性,也必须关注安全性和流动性。而作为发展
三、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措施
商业银行在 金融 危机背景下进行信贷风险管理,首先要明确信贷风险管理的目的不仅是保护资金的安全,而且还要提升构成银行经营模式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组合水平。信贷风险管理应遵循保本、稳健的原则,保护银行资产的安全,保证存量资产质量的稳定,这是银行生存的基础。对内生不确定性引致的风险,如银行由于内部的信息传导不及时、相关制度不完善而发生的操作失误、贷款抵(质)押物价值没有及时更新等,可通过加强控制程序和业务检查力度来实现。
1.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级别
商业银行必须使用内部控制的标准流程从严控制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级别,严格检查每一笔房屋按揭贷款业务,信贷员必须要与贷款申请人见面,而且必须面对面地签订贷款合同。对于新收到的房屋按揭贷款申请,由信贷工作人员到单位核实收入证明,通过核实贷款者真实身份。
2.增强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的流动性
从宏观层面看,2007年央行10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6次加息、每周发行定向票据,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回收了银行体系内相当数量的流动性。而在 金融 危机过程中,保持自身流动性成为银行渡过难关的重要手段。
3.加强金融创新监管
从美国的次贷危机到全球的金融危机再次印证了金融创新会给银行业带来双重影响。在国际金融市场和交易日趋复杂化的背景下,必须清醒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审视次贷危机的爆发过程发现,即使美国在监管体系完善的市场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监管缺失,尤其是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金融产品的复杂化导致了对其认识上的盲点和监管上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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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可以认为,政府从前在支持银行的垄断,而现在开始对垄断做限制?
梁小民:对。政府的职能在改变,不能一味地支持垄断行业
4、意见稿缺乏不应收费项目的明确规定,这是否会给商业银行“可乘之机”,以实行市场价格的名义将很多本不该收费的项目变得合法化?
梁小民:的确存在这个缺陷。相对于收费这个东西,政府应该做一些硬性规定,哪些项目纯粹是社会服务,不能收费。哪些是银行要付出成本的,要合理收费,但到底收多少,要依据两个因素,一是要考虑银行为这些服务付出了多大成本,二要根据消费者需求。有一些尽管成本很高,但因银行可以从其他地方弥补,所以收费也不应该很高。
5、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提前15或30天向相关部门报告,即可提高市场调节价或设立新的服务收费项目。这种无 “审批”只“备报”的操作程序,是否合适?
梁小民:备报是企业自主决定,只告诉你一声就行了,约束力不强,可能就出现企业报高价和额外不合理收费。如果是审批制,国家就能够把这一环给卡住,杜绝这些现象
6、是什么导致此稿中缺乏审计环节?
梁小民:我估计是条件还不成熟。中央的措施应该是渐进式,因为毕竟有一个备案,就比没有进了一步。可能领导考虑到银行业的实际情况难以迅速达到理想模式
7、该草案提及“强化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明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责,细化处罚规定。”处罚规定的细化是否能起到限制商业定价的作用?
梁小民:这是政府的一个良好愿望,但现在很难实现。因为只能有了明确规定,才好惩罚。但为什么现在急忙推出这个决策,是因为群众对收费不合理的呼声太高,为缓解百姓的不满情绪
8、银行在设立新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上自由度过大,是否有悖现行商业银行法?
梁小民:我们过去的商业银行法,随着实践有些可能也需要修改。它本身也是比较抽象的原则,具体的实施还要下面的规定
9、此次征求意见稿39条法规中,有15条提及金融消费者。但仅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制定上提及征求消费者意见,对于银行可自行制定的市场调节价,未提及征求消费者意见。消费者意见能在此次价格规范上起多大作用?
梁小民:就像企业定价格一样,商业银行制定各种收费不一定要征求消费者的意见。主要是在政府管理层次上需要征求消费者的意见,让消费者可以通过对政府管理提出意见使这个法不断完善。对银行来说,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有些项目收费但服务不好。提高服务质量也是缓解群众不满的一个方法。光有制度取消收费,如果不收费服务后态度还是不好,百姓也会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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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情况。当前,我国金融创新的步伐不断加快,金融衍生品的种类也日益丰富,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领域发挥着作用,势头向好,初具规模。(1)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着科技的进步,人们的认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得到了提升。由依靠存贷款利息差的传统经营方式转向积极开拓衍生品市场的多元化发展理念。例如:在开展传统存款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发代销金融理财产品;推出汽车消费贷款、信用消费贷款、短期旅游贷款等更加灵活,更符合市场需求的贷款品种,提高中间业务及金融衍生品业务收入,创新意识显著提高。(2)金融衍生业务种类日益丰富,业务收入迅速增长。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通过自身摸索和借鉴国际银行业的成功发展经验,不断开发新的金融衍生业务,努力拓展中间业务领域,搭建了较为丰富的创新业务产品线,推动了营业利润的增长。(3)金融衍生业务的迅速发展拓宽了银行的收入来源,但其在银行整体业务中所占的比重仍然较低,并呈现高度集中的状态,主要分布在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业务收入也相应表现出集中的状态。其中,资产规模排名前20位的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获得的收入占据全部商业银行同类业务总收入近90%的比例,市场竞争效率并不高。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相关政策对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商业银行作为向企业发展提供输血功能的金融机构也面临着更高的要求。
2.“小微贷”业务的概念界定及发展的重要性。“小微贷”业务,可以简单理解为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授信或提供金融服务的业务。小微企业的界定主要从经营规模、人员数量、管理权集中度三个方面进行考虑,不同的行业适用的划分标准并不相同。以工业和信息传输业为例,工业企业员工人数在20人~30人之间,营业额在300万元~2000万元之间,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信息传输业企业员工人数在10人~100人之间,营业额在100万元~1000万元之间,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与传统的中小企业相比,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经营情况尚不稳定。因此,其贷款需求也呈现出“短”、“小”、“频”、“急”的特点。“短”即贷款期限短,满足小微企业的生产需要即可。“小”即贷款金额小,避免资金闲置带来的财务管理成本。商业银行从自身风险控制的角度考虑,在小微企业固定资产规模有限的情况下,也会压缩“小微贷”业务的单笔贷款规模。“频”指由于贷款需求的周期短、金额小,导致贷款申请的频率增加。“急”指小微企业的发展通常缺乏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也难以进行合理安排,一旦出现资金缺口,就要及时补充,来保证经营的正常进行。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是衡量经济健康程度与可持续性的重要指标。一旦经济趋向萧条,小微企业最先受到冲击,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12年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注册企业的总数中有近90%是小微企业,全年企业总产值的60%和企业总利税的40%来自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规模虽小,但经营灵活、分布广,可以提供丰富的就业岗位,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从商业银行自身的角度来看,在金融创新步伐加快、互联网金融强势发展的局势下,利润空间逐渐缩小,中间业务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盈利能力受到冲击。然而,“小微贷”业务具有期限灵活、利率水平高的特点,市场需求大,可以成为商业银行利润增长新的助推器。总之,“小微贷”业务的顺利开展,可以解决劳动力就业不足的问题,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增加商业银行的利润源泉,无论对社会还是对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都是非常必要的。
3.我国金融政策对“小微贷”业务的扶持情况。2013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外了《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小微企业授信的客户数量占该行企业授信总数,且最近半年每月月末平均授信余额占该行对企业授信的余额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通常东部沿海地区省份和计划单独列市的授信客户数占比要在70%以上,其他省份在60%以上),各地银监局在对商业银行进行综合评估时,可允许其免于“每次进行批量申请的时间间隔要大于半年”的规定,同时进行多家同城支行的筹建。在小微信贷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合规监管问题上,银监会通过差异化的考核进行管理。在权重法考核下,对达到“商业银行对单个企业(或集团)的风险暴露低于500万元,且占本行的信用风险暴露总额比例低于或等于0.5%”条件的小微贷款采用75%的风险权重,如果采用内部评级法,则参照零售贷款选用优惠的针对资本的监管要求。风险暴露是金融业的专业术语,指小微企业一旦违约,商业银行承受范围内的风险信贷余额。目前,监管层积极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小微贷”业务,并选择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成效斐然、风险管控能力强的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促进商业银行小微信贷的发展,引导其根据小微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提供相匹配的金融服务。
4.商业银行“小微贷”业务成功推行的案例介绍。北京银行作为商业银行中开展小微信贷业务较早,并获得成功的银行,始终走在金融服务创新的前列。2001年,北京银行针对企业园区内的小微企业设立了服务中心,专注于小微金融服务的拓展;2003年推出“瞠羚计划”,为中关村内的软件外包、集成电路设计等专业经营的企业提供贷款;2005年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达成协议,打造融资E路通业务;2007年参与针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小微企业设计的信用贷款工作试点;2009年成立北京市首家提供信贷支持的专营机构,主要服务对象为科技型小微企业;2010年,与海淀区政府达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战略协议,协议金额近300亿元,并为中关村科技创新企业园区内的优质、小微、高新企业提出主动授信业务方案;截止2011年5月初,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服务园区内科技成长型小微企业近2000家,发放贷款金额500余亿元,资产总值达1200余亿元,成功经验可以归纳为“信贷工厂”的经营模式,通过批量的营销推广、标准化的审贷流程、差异化的贷后管理、特色化的激励方式,提高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创新型和成长型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能力。光大银行在拓展“小微贷”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工程机械领域企业需要购置大型机械设备的经营特点,推出了“小微设备贷”。小微设备贷根据“总对总”的合作协议,在经销商和厂商提供双重回购担保的基础上,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对购进设备进行抵押。小微设备贷的创新推出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改善了机械工程领域小微企业的资金周转情况。北京分行是光大银行开展小微设备贷的主要分行,在取得初步的成功后,该行加大了对工程机械领域企业的走访和沟通工作,完善业务流程,提供及时、高效、与企业需求密切相连的金融服务。由于小微设备贷的成功,光大银行在2011年获得了中国银监会的表彰。截止2012年中旬,光大银行小微贷款的客户总数已超过1万户,贷款金额达1000亿元,北京分行的小微设备贷客户达50余家,发放贷款金额40余亿元。
二、“小微贷”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信息不对称,导致商业银行放贷过程中存在虚假授信风险。商业银行和小微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主要是指由于小微企业经营不规范、信息披露不透明导致商业银行无法充分了解小微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难以及时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监控。一旦小微企业为成功申请贷款或提高贷款额度出现伪造经营材料的情况,商业银行则会出现虚假授信的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种种问题,出于对自身风险控制的考虑,商业银行难免产生对小微企业惜贷的行为,导致部分小微企业无法取得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2.单笔贷款额度低导致贷款成本高,降低了银行的经济效益。小微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信息分散,无形中提高了商业银行的信息采集成本。以一般的商业银行小微贷业务为例,针对小微企业的授信额度通常在2000元~100万元之间,差距过大,平均每户小微企业的贷款数量约为4万元。然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无论额度大小,每笔贷款的放贷成本是基本相当的,即一笔1万元的贷款与一笔100万元的贷款成本基本相同,但收益率却存在天壤之别。商业银行作为盈利性的经营机构,利润最大化是其经营的基本目标,而单笔额度较小的“小微贷”业务资金回报率低,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制约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动力。此外,企业的资金申请额度通常与企业经营规模相匹配,规模较小的企业由于抵押物不充足,缺少担保措施,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便难以及时还款,增加商业银行的坏账风险。
3.“小微贷”业务品种单一、创新不足,难以充分匹配小微企业需求。近年来,各商业银行均加大了对“小微贷”业务的投入,但在具体的服务过程中同质化竞争严重,缺少对不同行业资金需求的细分,没能根据小微企业差异化的经营情况设计更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产品,存在服务空白区,导致部分小微企业难以获得与实际需要相契合的小微贷产品,错过发展良机。例如,以餐饮企业和批发企业的资金需求情况做比较,餐饮企业现金流充裕,经营稳定,可以采用每日还款的方式设计小微贷产品;批发企业由于会有先发货后付款的情况发生,每日经营现金流并不稳定,在收到货款之前甚至会出现流动资金短缺的情况,因此适宜采用每月定额还款的模式。总之,目前商业银行“小微贷”产品的创新性不足,品种单一,只能满足部分小微企业的需求,难以充分覆盖不同领域内小微企业的多样性需求。
三、解决“小微贷”业务开展问题的办法探讨
1.提高信贷队伍专业性,充实“小微贷”业务监督力量。人才是一切事业的基点,信贷队伍作为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第一道屏障,专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小微贷”业务的推广质量。因此,商业银行要加强对信贷队伍的技能培训,吸纳高素质人才,提升整个队伍的专业修养,强化职业道德的约束力,提高信贷人员的信息甄别能力和业务监督水平。在审查小微企业提供的信贷资料时,要做到严格把关、宁稳不急,一旦发现不合规的情况或潜在的风险事件,要及时纠正,强化细节管理,保证每笔信贷业务的合规,风险可控,防范虚假授信的情况发生。同时要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可以借鉴第三方提供的专业信息辅助判断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或根据小微企业贡献的税费及员工的工资福利情况对信贷资料进行验证,加强业务监督。
2.放宽小微企业的还款率要求,实现差异化利率。小微企业由于内部治理机制尚不完善,抗风险能力低,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信贷风险要高于大中型企业。如果没有配套的激励措施,商业银行必将会放弃小微企业,将信贷资金转向经营较为稳健的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难以得到有效缓解。在2013年银监会的《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中指出,通过差异化的考核标准对小微企业信贷的风险和合规问题进行管理。在权重法考核下,对达到“商业银行对单个企业(或集团)的风险暴露低于500万元,且占本行的信用风险暴露总额比例低于或等于0.5%”条件的小微贷款采用75%的风险权重。此举对商业银行来说无疑是促进“小微贷”业务发展的有力探索。小微信贷业务“短”、“小”、“频”、“急”的特点增加了商业银行的单笔贷款成本,带来的经济效益却无法和大中型企业相比。因此,小微信贷业务必须依赖差异化的利率政策,以高利率弥补高成本,追求风险和利润之间的平衡。当小微企业创造的利润可以覆盖其贷款成本,银行又通过差异化的利率弥补了业务风险时,就实现了小微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双赢。商业银行在制定利率政策时,可以对及时还款、信誉较好的小微企业给予循环贷款利率优惠的待遇,实现动态的激励机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3.开发与小微企业发展需求相契合的信贷产品。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商业银行只有不断进行服务创新,才能在“小微贷”业务的新战场中抢夺更多的份额。小微信贷的创新可以从金融产品和贷款模式两方面进行考虑。首先是产品的创新,小微企业分布广、情况复杂。即便是同一行业内的不同企业,经营情况也千差万别;同一家企业在发展的不同时期,资金需求情况也并不相同。目前商业银行推出的“小微贷”产品虽然不断增多,各具特色,但真正站在小微企业的角度考虑,真正满足小微企业需要的并不多。其次是创新贷款模式,小微企业经营规模小,可以进行抵押的固定资产有限,单独抵遇风险的能力低。因此可以考虑采用团体信贷、群集信贷、供应链融资的信贷模式,通过弱担保、信用担保发放贷款。以团体信贷为例,将经营类别和风险水平相似的小微企业联合起来可以实现风险分散的效果,有效解决单个小微企业无法提供充足抵押物的问题,降低商业银行对“小微贷”的交易和监管成本。结论:小微企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也是经济平稳转型的关键因素之一,融资难是小微企业困扰已久的问题。改进和完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仅是增加经济活力,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也是商业银行增加新的利润点,寻求业务转型的重要契机。一方面,小微企业对金融服务存在迫切需求,“小微贷”业务具有丰富的市场资源和开拓空间。另一方面,发展小微信贷业务可以优化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增加客户储备,拓宽发展渠道。
参考文献:
[1]谢海垚.我国商业银行应用金融衍生品借鉴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学位论文,2014.
[2]张伟如.中国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融资问题研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论文,2014.
[3]吴江涛.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研究[D].南昌:江西财经大学学位论文,2012.
[4]涂晓兵.金融脱媒下我国商业银行的现状分析与路径选择[D].武汉:武汉大学学位论文,2012.
[5]于洋.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学位论文,2013.
[6]黄蕾.A银行微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问题研究[D].桂林:广西大学学位论文,2013.
[7]陶彦君.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小微贷款业务的思考[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学位论文,2013.
[8]张超.国内外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模式比较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学位论文,2013.
[9]张哲.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研究[D].成都:西南大学学位论文,2013.
[10]吴琼.微小贷款可持续发展中的金融创新[D].杭州:浙江大学学位论文,2013.
[11]魏明海,柳建华.国企分红、治理因素与过度投资[J].管理世界,2007,(4).
篇12
1.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情况。当前,我国金融创新的步伐不断加快,金融衍生品的种类也日益丰富,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领域发挥着作用,势头向好,初具规模。
(1)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着科技的进步,人们的认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得到了提升。由依靠存贷款利息差的传统经营方式转向积极开拓衍生品市场的多元化发展理念。例如:在开展传统存款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发代销金融理财产品;推出汽车消费贷款、信用消费贷款、短期旅游贷款等更加灵活,更符合市场需求的贷款品种,提高中间业务及金融衍生品业务收入,创新意识显著提高。
(2)金融衍生业务种类日益丰富,业务收入迅速增长。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通过自身摸索和借鉴国际银行业的成功发展经验,不断开发新的金融衍生业务,努力拓展中间业务领域,搭建了较为丰富的创新业务产品线,推动了营业利润的增长。
(3)金融衍生业务的迅速发展拓宽了银行的收入来源,但其在银行整体业务中所占的比重仍然较低,并呈现高度集中的状态,主要分布在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业务收入也相应表现出集中的状态。其中,资产规模排名前20位的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获得的收入占据全部商业银行同类业务总收入近90%的比例,市场竞争效率并不高。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相关政策对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商业银行作为向企业发展提供输血功能的金融机构也面临着更高的要求。
2. “小微贷”业务的概念界定及发展的重要性。“小微贷”业务,可以简单理解为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授信或提供金融服务的业务。小微企业的界定主要从经营规模、人员数量、管理权集中度三个方面进行考虑,不同的行业适用的划分标准并不相同。以工业和信息传输业为例,工业企业员工人数在20人~30人之间,营业额在300万元~2 000万元之间,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信息传输业企业员工人数在10人~100人之间,营业额在100万元~1 000万元之间,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与传统的中小企业相比,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经营情况尚不稳定。因此,其贷款需求也呈现出“短”、“小”、“频”、“急”的特点。“短”即贷款期限短,满足小微企业的生产需要即可。“小”即贷款金额小,避免资金闲置带来的财务管理成本。商业银行从自身风险控制的角度考虑,在小微企业固定资产规模有限的情况下,也会压缩“小微贷”业务的单笔贷款规模。“频”指由于贷款需求的周期短、金额小,导致贷款申请的频率增加。“急”指小微企业的发展通常缺乏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也难以进行合理安排,一旦出现资金缺口,就要及时补充,来保证经营的正常进行。
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是衡量经济健康程度与可持续性的重要指标。一旦经济趋向萧条,小微企业最先受到冲击,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12年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注册企业的总数中有近90%是小微企业,全年企业总产值的60%和企业总利税的40%来自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规模虽小,但经营灵活、分布广,可以提供丰富的就业岗位,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从商业银行自身的角度来看,在金融创新步伐加快、互联网金融强势发展的局势下,利润空间逐渐缩小,中间业务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盈利能力受到冲击。然而,“小微贷”业务具有期限灵活、利率水平高的特点,市场需求大,可以成为商业银行利润增长新的助推器。总之,“小微贷”业务的顺利开展,可以解决劳动力就业不足的问题,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增加商业银行的利润源泉,无论对社会还是对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都是非常必要的。
3. 我国金融政策对“小微贷”业务的扶持情况。2013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外了《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小微企业授信的客户数量占该行企业授信总数,且最近半年每月月末平均授信余额占该行对企业授信的余额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通常东部沿海地区省份和计划单独列市的授信客户数占比要在70%以上,其他省份在60%以上),各地银监局在对商业银行进行综合评估时,可允许其免于“每次进行批量申请的时间间隔要大于半年”的规定,同时进行多家同城支行的筹建。在小微信贷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合规监管问题上,银监会通过差异化的考核进行管理。在权重法考核下,对达到“商业银行对单个企业(或集团)的风险暴露低于500万元,且占本行的信用风险暴露总额比例低于或等于0.5%”条件的小微贷款采用75%的风险权重,如果采用内部评级法,则参照零售贷款选用优惠的针对资本的监管要求。风险暴露是金融业的专业术语,指小微企业一旦违约,商业银行承受范围内的风险信贷余额。目前,监管层积极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小微贷”业务,并选择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成效斐然、风险管控能力强的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促进商业银行小微信贷的发展,引导其根据小微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提供相匹配的金融服务。
4. 商业银行“小微贷”业务成功推行的案例介绍。北京银行作为商业银行中开展小微信贷业务较早,并获得成功的银行,始终走在金融服务创新的前列。2001年,北京银行针对企业园区内的小微企业设立了服务中心,专注于小微金融服务的拓展;2003年推出“瞠羚计划”,为中关村内的软件外包、集成电路设计等专业经营的企业提供贷款;2005年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达成协议,打造融资E路通业务;2007年参与针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小微企业设计的信用贷款工作试点;2009年成立北京市首家提供信贷支持的专营机构,主要服务对象为科技型小微企业;2010年,与海淀区政府达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战略协议,协议金额近300亿元,并为中关村科技创新企业园区内的优质、小微、高新企业提出主动授信业务方案;截止2011年5月初,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服务园区内科技成长型小微企业近2 000家,发放贷款金额500余亿元,资产总值达1 200余亿元,成功经验可以归纳为“信贷工厂”的经营模式,通过批量的营销推广、标准化的审贷流程、差异化的贷后管理、特色化的激励方式,提高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创新型和成长型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能力。
光大银行在拓展“小微贷”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工程机械领域企业需要购置大型机械设备的经营特点,推出了“小微设备贷”。小微设备贷根据“总对总”的合作协议,在经销商和厂商提供双重回购担保的基础上,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对购进设备进行抵押。小微设备贷的创新推出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改善了机械工程领域小微企业的资金周转情况。北京分行是光大银行开展小微设备贷的主要分行,在取得初步的成功后,该行加大了对工程机械领域企业的走访和沟通工作,完善业务流程,提供及时、高效、与企业需求密切相连的金融服务。由于小微设备贷的成功,光大银行在2011年获得了中国银监会的表彰。截止2012年中旬,光大银行小微贷款的客户总数已超过1万户,贷款金额达1 000亿元,北京分行的小微设备贷客户达50余家,发放贷款金额40余亿元。
二、 “小微贷”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 信息不对称,导致商业银行放贷过程中存在虚假授信风险。商业银行和小微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主要是指由于小微企业经营不规范、信息披露不透明导致商业银行无法充分了解小微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难以及时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监控。一旦小微企业为成功申请贷款或提高贷款额度出现伪造经营材料的情况,商业银行则会出现虚假授信的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种种问题,出于对自身风险控制的考虑,商业银行难免产生对小微企业惜贷的行为,导致部分小微企业无法取得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2. 单笔贷款额度低导致贷款成本高,降低了银行的经济效益。小微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信息分散,无形中提高了商业银行的信息采集成本。以一般的商业银行小微贷业务为例,针对小微企业的授信额度通常在2 000元~100万元之间,差距过大,平均每户小微企业的贷款数量约为4万元。然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无论额度大小,每笔贷款的放贷成本是基本相当的,即一笔1万元的贷款与一笔100万元的贷款成本基本相同,但收益率却存在天壤之别。商业银行作为盈利性的经营机构,利润最大化是其经营的基本目标,而单笔额度较小的“小微贷”业务资金回报率低,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制约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动力。此外,企业的资金申请额度通常与企业经营规模相匹配,规模较小的企业由于抵押物不充足,缺少担保措施,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便难以及时还款,增加商业银行的坏账风险。
3. “小微贷”业务品种单一、创新不足,难以充分匹配小微企业需求。近年来,各商业银行均加大了对“小微贷”业务的投入,但在具体的服务过程中同质化竞争严重,缺少对不同行业资金需求的细分,没能根据小微企业差异化的经营情况设计更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产品,存在服务空白区,导致部分小微企业难以获得与实际需要相契合的小微贷产品,错过发展良机。例如,以餐饮企业和批发企业的资金需求情况做比较,餐饮企业现金流充裕,经营稳定,可以采用每日还款的方式设计小微贷产品;批发企业由于会有先发货后付款的情况发生,每日经营现金流并不稳定,在收到货款之前甚至会出现流动资金短缺的情况,因此适宜采用每月定额还款的模式。总之,目前商业银行“小微贷”产品的创新性不足,品种单一,只能满足部分小微企业的需求,难以充分覆盖不同领域内小微企业的多样性需求。
三、 解决“小微贷”业务开展问题的办法探讨
1. 提高信贷队伍专业性,充实“小微贷”业务监督力量。人才是一切事业的基点,信贷队伍作为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第一道屏障,专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小微贷”业务的推广质量。因此,商业银行要加强对信贷队伍的技能培训,吸纳高素质人才,提升整个队伍的专业修养,强化职业道德的约束力,提高信贷人员的信息甄别能力和业务监督水平。在审查小微企业提供的信贷资料时,要做到严格把关、宁稳不急,一旦发现不合规的情况或潜在的风险事件,要及时纠正,强化细节管理,保证每笔信贷业务的合规,风险可控,防范虚假授信的情况发生。同时要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可以借鉴第三方提供的专业信息辅助判断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或根据小微企业贡献的税费及员工的工资福利情况对信贷资料进行验证,加强业务监督。
2. 放宽小微企业的还款率要求,实现差异化利率。小微企业由于内部治理机制尚不完善,抗风险能力低,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信贷风险要高于大中型企业。如果没有配套的激励措施,商业银行必将会放弃小微企业,将信贷资金转向经营较为稳健的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难以得到有效缓解。在2013年银监会的《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中指出,通过差异化的考核标准对小微企业信贷的风险和合规问题进行管理。在权重法考核下,对达到“商业银行对单个企业(或集团)的风险暴露低于500万元,且占本行的信用风险暴露总额比例低于或等于0.5%”条件的小微贷款采用75%的风险权重。此举对商业银行来说无疑是促进“小微贷”业务发展的有力探索。
小微信贷业务“短”、“小”、“频”、“急”的特点增加了商业银行的单笔贷款成本,带来的经济效益却无法和大中型企业相比。因此,小微信贷业务必须依赖差异化的利率政策,以高利率弥补高成本,追求风险和利润之间的平衡。当小微企业创造的利润可以覆盖其贷款成本,银行又通过差异化的利率弥补了业务风险时,就实现了小微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双赢。商业银行在制定利率政策时,可以对及时还款、信誉较好的小微企业给予循环贷款利率优惠的待遇,实现动态的激励机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3. 开发与小微企业发展需求相契合的信贷产品。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商业银行只有不断进行服务创新,才能在“小微贷”业务的新战场中抢夺更多的份额。小微信贷的创新可以从金融产品和贷款模式两方面进行考虑。首先是产品的创新,小微企业分布广、情况复杂。即便是同一行业内的不同企业,经营情况也千差万别;同一家企业在发展的不同时期,资金需求情况也并不相同。目前商业银行推出的“小微贷”产品虽然不断增多,各具特色,但真正站在小微企业的角度考虑,真正满足小微企业需要的并不多。其次是创新贷款模式,小微企业经营规模小,可以进行抵押的固定资产有限,单独抵遇风险的能力低。因此可以考虑采用团体信贷、群集信贷、供应链融资的信贷模式,通过弱担保、信用担保发放贷款。以团体信贷为例,将经营类别和风险水平相似的小微企业联合起来可以实现风险分散的效果,有效解决单个小微企业无法提供充足抵押物的问题,降低商业银行对“小微贷”的交易和监管成本。
结论:小微企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也是经济平稳转型的关键因素之一,融资难是小微企业困扰已久的问题。改进和完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仅是增加经济活力,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也是商业银行增加新的利润点,寻求业务转型的重要契机。一方面,小微企业对金融服务存在迫切需求,“小微贷”业务具有丰富的市场资源和开拓空间。另一方面,发展小微信贷业务可以优化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增加客户储备,拓宽发展渠道。
参考文献:
[1] 谢海.我国商业银行应用金融衍生品借鉴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学位论文,2014.
[2] 张伟如.中国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融资问题研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论文,2014.
[3] 吴江涛.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研究[D].南昌:江西财经大学学位论文,2012.
[4] 涂晓兵.金融脱媒下我国商业银行的现状分析与路径选择[D].武汉:武汉大学学位论文,2012.
[5] 于洋.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学位论文,2013.
[6] 黄蕾.A银行微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问题研究[D].桂林:广西大学学位论文,2013.
[7] 陶彦君.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小微贷款业务的思考[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学位论文,2013.
[8]张超.国内外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模式比较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学位论文,2013.
[9] 张哲.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研究[D].成都:西南大学学位论文,2013.
[10] 吴琼.微小贷款可持续发展中的金融创新[D].杭州:浙江大学学位论文,2013.
[11] 魏明海,柳建华.国企分红、治理因素与过度投资[J]. 管理世界,2007,(4).
[12] 高雷,宋顺林.掏空、财富效应与投资者保护――基于上市公司关联担保的经验证据[J].中国会计评论, 2007,(1).
[13] 谷祺,邓德强,路倩.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分离下的公司价值――基于我国家族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 会计研究,2006,(4).
篇13
操作风险度量的模型与分布假定是为了能反映操作风险损失频率与操作风险损失事件,而分布的假定无疑是最基础和最重要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Basel Ⅱ、Basel Ⅲ)未规定银行应假定其操作风险分布类型,但Basel Ⅲ 中规定:银行假定的操作风险损失分布能反映确实存在的、阀值之上的操作风险数据特征,该假定应与潜在的操作损失数据及监管者的期望一致(BIS,2010)[1]。可见,精准的操作风险损失分布为建立操作损失模型、完善操作风险计量方法、操作风险管理提供确实的依据。
一、文献回顾
在操作风险分析方法中,Basel Ⅱ就操作风险分布假定未特别做出规定,给予银行较大的自,但银行必须能够说明操作风险分析方法能“捕获”损失事件的厚尾部特征(BIS,2006)[2]。为了能反映操作风险损失的厚尾部特征,在实践中,操作风险分布用的最多的是泊松分布,其次是负的贝奴里分布(Negative Binomial)(BIS,2010)[1]。随着人们对操作风险的认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Basel Ⅲ)对操作风险分布的假定给出了“一致性”原则,银行假定的操作风险损失分布能反映确实存在的、阀值之上的操作风险数据特征,该假定与潜在的操作损失数据及监管者的期望一致(BIS,2010)[1]。
依据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操作风险资本要求需要满足一定的比率。根据损失分布方法估计操作风险资本需要评估总的损失分布,而总损失分布在风险理论中是最基本的问题。风险理论中的总风险模型(Collective risk model)的缺点是损失参数和分布具有不确定性。在风险模型中,闭式解(Closed-form solutions)不适合操作风险典型的分布特征。然而,随着现代计算机处理能力的强大,这些分布可用数值方法直接计算。Shevchennko(2010)的研究发现,数值算法能成功地计算总损失分布,这些数值算法可用蒙特卡洛(Monte Carlo)、Panjer recursion 和傅里叶转换(Fourier transformation)方法[3]。
目前,国内学者基于中国银行业的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对操作风险进行了定量研究。樊欣、杨晓光(2003)根据国内外媒体公开报道,收集了1990~2003年的71起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并对各项业务的损失情况进行了初步分析[4]。李志辉(2005)介绍了国内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的收集和主要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并分析了商业银行内、外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的区别[5]。袁德磊、赵定涛(2007)基于对国内银行业的操作风险损失历史数据收集,从业务类型、损失类型和地区分布等方面,对操作损失频度和强度进行了定量分析。他们认为,内部欺诈和外部欺诈是引起损失事件的主要类型[6]。刘睿、詹原瑞、刘家鹏(2007)借助POT模型,基于吉布斯抽样的贝叶斯MCMC方法,对中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欺诈风险进行了研究,并估计了相应的经济资本[7]。
国内学者对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方面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特别是在操作风险计量模型方面,不过缺乏对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分布的进一步认识。以下将基于中国银行业操作风险损失1994~2008年的数据,利用贝叶斯MCMC频率分析,试图找出中国银行业操作风险损失分布特征,通过对操作风险损失分布的检验、贝叶斯马尔科夫蒙特卡洛频率分析,求证中国银行业操作风险损失分布近似服从广义极值分布(Generalized Extreme Value)。
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11年第5期2011年第5期(总第173期)吴 俊,宾建成: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分布甄别与分析:基于贝叶斯MCMC频率方法
二、中国银行业操作风险损失:特征及形成原因
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缺失已成为研究者从事操作风险度量、风险管理的最大障碍。国外有些机构专门从事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的收集,而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未对外公布,该数据被银行内部高级管理人员或从事风险管理等少数人掌握。因此,国内学者对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的收集主要来自媒体的报道。
(一)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特征
1.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总体状况。
1994~2008年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额共计1147.21亿元,其中2002年操作风险损失额最大达751.88亿元,见图1。图1 中国银行业操作风险损失情况(1994~2008年)
从图1可以看出,2001~2005年是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高峰期,在这五年中,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额达1097.83亿元,占1994~2008年总额的95.7%。自2006年以来,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得到有效的控制,与其他年份的损失额相比,2008年的损失为1.15亿,该水平仅比最低时期(1996年)高出2148.21万元。虽然中国银行业操作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并不能排除操作风险不会再次发生,2009年北京农商银行由虚假按揭等方式被骗7.08亿元,该案件主要由于对高管的监管不力,高管受贿及外部欺诈是该案发生的主要诱因。2010年齐鲁银行由于内外勾结、高管受贿和外部欺诈使银行损失10亿~15亿元。
对1994~2008年的每一年操作风险损失与操作风险损失事件进行分别累积发现,损失频率(操作风险损失事件)与操作风险损失额呈“非正态”关系。对15年的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的Kernel密度估计,得出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呈厚尾部的性质,见图2。
图2 操作风险损失的密度
(2)从业务部门看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
根据宋加山(2008)收集的操作风险损失数据(2000~2005年)[9],我们绘制了图3,即操作风险在不同部门的损失事件与损失金额。从统计结果,操作风险在零售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业务及支付和结算业务中发生损失事件次数较大,其中零售银行业务中操作风险损失事件达149起。从操作风险损失金额看,操作风险损失最大的在商业银行业务,其次是支付和结算业务。
图3 不同业务部门操作风险损失情况
资料来源:宋加山:基于极值理论的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度量[D],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论文,2008年4月,第56页。
从操作风险损失不同类型看,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发生最多的是内部欺诈,其次是外部欺诈;操作风险损失金额最多是客户、产品及商业行为类型,该类型损失额达750.1522亿元。
图4 不同损失类型操作风险损失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收集资料整理而得。
(二)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形成诱因:监管制度缺陷
从监管制度看,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形成有其特殊的背景,即在商业银行改革过程中,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监管制度的疏忽。
1.商业银行监管制度漏洞,人为因素是操作风险泛滥的主要诱因。主要表现为风险管理体制不完善,降低了作案成本,滋生了银行内部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违法行为(员工内部欺诈、内外勾结)。
2.产权制度不明晰。商业银行的产权属于国家(人民所有),而在执行过程中,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作为国家的代表执行所有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商业银行的管理可能会偏离一般金融企业目标,而侧重转向发展经济和社会稳定。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商业银行可视为委托人,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可视为人。在实践中,委托人与人的目标不一致,人的策略偏离委托人的最优目标。产权制度不明晰易导致监管当局对银行风险监管不力,人的行为或策略得不到有力的监督,从而埋下了操作风险滋生的种子。
3.内控制度缺失易滋生操作风险。加强银行内部操作风险的控制,必须完善银行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在中国特殊国情下,中国商业银行的稳健目标不一致,因此,内部控制制度未起到实质性作用。从岗位职责角度来看,还没有形成完整、科学、有效的岗位职责体系,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普遍存在界面不清、职责不明现象,无法建立起持续监控和改进的内控机制。
4.缺乏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以信息披露为例,一旦操作风险发生,对风险损失的确定等需要经过层层向上披露,信息披露机制不灵活。
三、操作损失分析模型:贝叶斯MCMC频率模型
(一)贝叶斯推断
贝叶斯推断即用数值方法估计事件未发生时推测的信念程度及计算事件已发生后推测的信念程度。这里要解答的是在观察到操作风险损失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频率函数P,参数为θ的概率是多少。贝叶斯理论可用公式表示为:
p(θ|D)=p(D|θ)•p(θ)p(D) (1)
式(1)中,p(θ|D)表示在给定D情况下,关于θ的条件概率,p(θ)为先验概率,p(D|θ)表示在给定θ情况下,关于D的条件概率,p(D)为先验概率,通过该值为常数。因此,式(1)表示了在观察到了D后对θ的修正。
由于一些复杂模型,贝叶斯分析不能得到闭式解,因此,在对这些复杂模型进行分析时,需要用MCMC方法。
(二)贝叶斯MCMC算法
马尔科夫蒙特卡洛(MCMC)方法是以构建马尔科夫链为基础的抽样概率分布算法,该方法得到的分布较接近真实分布。
简单的贝叶斯MCMC过程有以下几个步骤:
(1)在参数空间上构建马尔科夫链,其均衡分布是p(θ|D);
(2)运行马尔科夫链抽样过程;
(3)构建马尔科夫链均衡分布算法。本文用Metropolis-Hasting(MH)算法。
MH算法是一类常用的构造马尔科夫链的方法。MCMC方法的精髓在于构造合适的马尔科夫链,因此,算法的主要目的是对马尔科夫链{Xt|t=0,1,2,…},在给定一个Xt所处的状态下,产生下一步的状态Xt+1。MH算法构造如下:
根据上面的分析,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分布较符合GEV分布,然而,由于操作风险损失具有低频率、高损失的特点,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在中国收集较困难,大部分学者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基于媒体报道的资料。因此,从收集媒体报道的数据模拟操作风险损失分布具有不可靠性。为了更好捕抓操作风险损失分布的准确性,我们采用贝叶斯MCMC频率方法。
3.贝叶斯MCMC频率分析。
基于1994~2008年收集的操作风险数据,采用贝叶斯MCMC频率方法分析GEV分布是否符合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分布。在贝叶斯MCMC频率分析中,迭代的次数为10000次,得到了相应的后验分布参数、后验分布图及模拟的参数方差(part1、 part2 、part3),见图7。从图7可以看出,对于模拟出的参数分布图符合厚尾部分布特征,并且随着模拟次数的增加,参数间的方差逐渐减小。
在贝叶斯MCMC频率分析中,我们检验了MCMC的可接受率,结果表示随着模拟次数的增加,接受比率逐渐增加,见图8。五、结 论
(一)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分布特征
以上基于中国商业银行1994~2008年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分析了操作风险损失在银行业间的分布情况,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总体看,2001~2005年是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高峰期;其次,从操作风险损失业务部门看,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发生最多的是零售银行业部门,损失金额最
图7 贝叶斯MCMC模拟的分布
图8 贝叶斯MCMC接受比率和似然值
大的在商业银行业务部门;最后,从操作风险损失类型看,操作风险易发生在内部欺诈案件中,而操作风险损失额最大的在客户、产品以及商业行为上。
(二)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分布检验
对中国商业银行操作损失分布的检验,通过三个方面来分析。首先,通过数据拟合来看,GEV分布能较好地拟合操作风险损失分布,另外通过AIC、BIC检验,与正态分布、对数正态分布相比,广义极值分布(GEV)较理想;其次,通过实证检验看,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分布不服从泊松分布。最后,通过贝叶斯MCMC方法对GEV分布的可靠性进行检验,我们发现随着模拟次数的增加,操作风险的GEV分布的可靠性逐渐增加。
(三)加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措施
风险管理提高效益,创造价值。自巴塞尔提倡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以来,我国银行业对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还不到位,仍以信用风险管理为主,对市场风险、操作性风险等重视不够。因此,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对操作风险的管理:
(1)与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要求一致,建立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鉴于单个银行的资产规模、业务范围,单个银行应该建立自己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银行应严格按照各自的操作风险风险框架执行,并配合相关部门对操作风险进行监控。
(2)在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内,建立一套自我持续改进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操作风险管理机制对业务和管理流程进行实时、连续监控,不断主动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3)营造良好氛围的操作风险管理文化。目前,中国银行业操作风险管理停留在风险管理流程环节,缺乏体制上的风险管理或风险控制的氛围。因此,应积极推动引导把操作风险管理问题从操作风险管理的流程层面不断推向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层面,逐步形成以领导带头,人人参与操作风险管理的文化。
注释:
①文中的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来源于钱艺平博士论文中所涉及的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金额及事件(1994~2008年)。
②由于泊松分布考虑到需要对λ的估计,因此,我们单独对泊松分布进行检验。
参考文献:
[1]BIS(2010),Consultative Document: Operational Risk-Supervisory Guidelines for the Advanced Measurement Approaches[OL].省略.
[2]BIS(2006).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of Capital Measurementand Capital Standards: A Revised FrameworkComprehensive Version[OL].省略.
[3]Pavel V. Shevchenko.Calculation of aggregate loss distributions[J].The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isk,2010,5(2):3-40.
[4]樊旭,杨晓光.从煤体报道看中国银行业操作风险状况[J].管理评论,2003,(11):43-47.
[5]李志辉.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分析[J].国际金融研究,2005,(12):55-61.
[6]袁德磊,赵定涛.基于媒体报道的国内银行业操作风险损失分布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2007,(2):22-29.
[7]刘睿,詹原瑞,刘家鹏.基于贝叶斯MCMC的POT模型――低频高损失的操作风险度量[J].管理科学,2007,(3):76-83.
[8]钱艺平.VaR约束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D].中南大学博士论文,2009-12.
[9]宋加山.基于极值理论的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度量[D].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论文,2008-04:56.
Screen and Analysis of the Operational Loss Distribution Commercial Banks in China: Based on Bayesian MCMC Algorithm Method
WU Jun1,BIN Jian-cheng2
1.School of Economics, Xiamen University,Xiamen, Fujian 461005,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