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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高校毕业班学生面对的安全问题日趋繁多和复杂化,对此除了高校要加强对毕业班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外,还需要社会各个方面对高校毕业班学生这个群体给予高度关注。1992年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指出:“高等学校应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而作为高校安全教育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毕业班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更应得到充分的重视。
一、当前高校毕业班学生安全存在的隐患
近年来,随着高等学校制度改革的深化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快速发展,高校的社会化进程加速,高校的办学形式和环境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些变化一方面为学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认识空间,为学生毕业后从校园走向社会、适应社会提前做了预习和准备;但另一方面,这些变化也给在校大学生带来了一些冲击,使其安全方面存在更多新的隐患。当前高校毕业班学生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就业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
高校毕业班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尤其是在当前就业压力持续增大的社会背景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设置骗局和陷阱,给毕业班学生的顺利就业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其中误入非法“传销”陷阱是对毕业班学生人身安全的最大威胁之一。国内某些地区非法传销活动猖獗,不法分子利用高校毕业班学生急于求职的心理,通过熟人联络等方式诱骗大学生从事非法传销活动。还有一些假冒公司,打着招聘的旗号向应聘者收取“培训费”等各种费用,或者以“剥削性”试用期的方式招收免费劳动力。这些非法组织骗钱害人,而毕业班学生缺乏此类相关的防范意识和能力,这使其生命安全时刻处于危险的境地。
2.交通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
交通安全的环境,包括大学生在校园内和校园外的道路行走、乘坐交通工具时的人身安全的环境。随着高校改革的深入和社会化的加深,高校就处于社会之中,校园的人流量、车流量急剧增加,增加了校园内的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在学分制背景下,毕业班学生除了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外,基本上都已经没有课了,许多毕业班学生由于考研复试、找工作或者实习等原因要经常离校外出,而其对交通法规的漠视、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或者思想麻痹大意,这都有可能发生交通意外,由交通引起的人身安全问题也屡有发生。
3.宿舍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
高校毕业班的学生由于自身流动性比较大,同一宿舍的人在宿舍停留的时间不统一,个性化问题比较多,给班级和宿舍管理带来很大难度。毕业班学生在宿舍内大功率电器的使用率高,而学生自身的防火防盗意识薄弱,这不仅加大了宿舍管理的难度,也在无形中埋下了很多安全隐患。另外,一些高校毕业班学生以在外实习、求职等名义,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这也对毕业班学生人身安全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4.大学生自身心理健康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是高校普遍都非常关注和重视的问题。当前就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现实,给遍寻就业机会的毕业班学生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同时,高校毕业班学生还面临着学业压力、感情压力、经济压力、家庭压力和人际关系压力等,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这些问题和压力,就会给学生造成过重的心理负担,从而影响到学生的心理健康,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抑郁、不安、恐惧、自卑、焦虑和人际关系敏感等。在这些心态下,有的毕业班学生在找到工作签约时患得患失,在签不签约的选择中犹豫不定;有的毕业班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几经波折,却屡试屡败,开始对自身能力产生怀疑,甚至产生轻生的念头,给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学生自身的安全带来隐患。因此高校毕业班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更需要引起各方的高度关注。
二、当前高校毕业班学生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
高校毕业班学生作为在校大学生的一个特殊时期的群体,其存在的安全隐患与在校大学生存在的安全隐患具有很多共性。因此,究其原因方面二者也具有共性,甚至前者是后者的沿袭,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高校对安全教育的力度不够
主要表现在:第一,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机构设置不规范,责任混乱不明确,出现事故时相互推脱责任、安全教育得不到落实、安全教育质量不高。第二,重管理,轻教育。针对学生的安全问题,目前高校主要还是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加大惩处力度等手段,而对于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培训、安全教育的质量好坏、在安全事故中的求生技能和能力如何等方面的重视不够。第三,高校安全教育工作轻预防,重善后。高校安全工作具有不可预测性,对其的预防容易被疏忽,多数情况下只有发生了安全责任事故,才会引起高度重视,然后再加强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其实这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第四,高校的安全教育不成系统,与实际相脱节,形式化严重,实用性不高。
2.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制度不完善和执行力度不够
一方面,由于毕业班学生的流动性大,日常的管理制度对其又存在某些不适用性,而针对毕业班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有效管理制度尚未制定,在管理上存在很多漏洞和难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宿舍楼管、高校保卫人员、辅导员、学生干部等制度制定和执行者之间缺少充分的联系与合作,使得管理工作中出现一些不协调现象。目前各高校宿舍管理基本是物业化,物业管理人员的组成复杂,大多是面向社会招聘而来,个人素质参差不齐,责任心欠缺,严重缺乏专业性管理知识和技能,使安全管理制度在执行力度上大打折扣。
3.社会外界的诱惑和影响
现实社会中存在各种各样的诱惑和陷阱,越来越快的生活节奏让身在其中的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深受其影响。我们变得越来越倾向速食主义,对某一事物越来越没有耐心,越来越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去判断好坏、去分辨是非。对于毕业班学生而言,求职心切的同时,又抱有一些不合实际的想法,比如渴望一步登天,能够有迅速致富的快捷道路,这就给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钻的漏洞,制造一些就业陷阱,打着高薪招聘的旗号,招摇撞骗,骗取钱财。
4.学生自身安全意识淡薄,面临的压力过大,社会责任意识缺失
增强大学生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是安全防范的关键。而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大学生都抱有侥幸心理,总觉得伤害或者事故不可能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不善于吸取别人的经验教训,[3]认为那与自己无关,其安全防范意识非常淡薄,这为意外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给不法侵害者有可乘之机。大学生普遍缺乏对生命的认识、珍惜和尊重的意识,而在其复杂的成长环境中,会面临越来越多的现实与理想的矛盾冲突。当其遭遇某些挫折时,如学业困难、就业失败、情感困惑、经济压力、家庭变故、生理疾患、人际关系紧张等压力时,缺乏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缺乏必要的社会应对经验。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出现负面的消极的心理情绪,甚至会造成轻生等严重后果。
三、加强当前高校毕业班学生安全教育的对策建议
1.加强高校的安全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高校应采用多种形式在大学生中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和普法教育,将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中,并将其规范化、制度化。高校的安全教育不仅仅只是针对新生入学时期,还应该针对不同时期、不同情况的学生,安排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安全教育有计划、有系统地进行。高校的安全教育方式也不能只停留在课堂的理论性教学,还可以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广播、校报等校园媒体资源和各种相关的活动,以案说法,多渠道地采取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另外,还可以通过组织大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演习,通过丰富而贴近生活的亲身实践体验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其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同时培养其必要的自我保护技能。
2.完善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的执行力度
高校要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对高校特殊时期和特殊群体要有全面的、明确的、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对毕业班学生确保实现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和宿舍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毕业班学生在外私自租房的现象,对于外出学生实行一周安全报告制度等。同时高校要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性强的辅导员队伍和公寓管理员队伍,完善对辅导员和公寓管理员的考核、选拨以及激励制度,切实加强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工作,密切高校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联动,加强对毕业班学生安全管理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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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管理权与大学生财产权的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8、29条规定。学校有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人生财产安全。并基于该目的对学生进行管理和处分的权力和权利。与此同时,财产权作为宪法和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大学生个人拥有的合法财产理论上不易成为学校管理权处分的对象。但现实生活中学生的在课堂上玩手机、平板;日常宿舍中热得快、电饭煲等有一经查处给予没收使学生的财产权屡屡被学校的管理权所侵犯。
2、高校管理权与大学生人身权的冲突
在学校,学生有权进行评教活动,但学校却利用自己的自主管理权把学生的学习活动都限定在一定的框框内。大学生在学校生活学习,高校有保护大学生人身安全的义务,对高校大学生不可以体罚、人格的歧视,这些都是大学生人身权的一部分,也是高校管理中需要十分注意的方面。
3、高校管理权与大学生隐私权的冲突
学校对学生违纪的事实、处分结果张榜公布、是学校将学生的分数公布于众等等,这些都是高校管理权与学生隐私权冲突的事实。大学生大部分为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他们的隐私权在法律条文上是有保障的,但是学校有权制定一定的规章来规范学生的行为,且出于安全考虑,这也是不可避免的,从而产生冲突。
二、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冲突的原因
近年来,高校管理权逐步自主化,虽然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学生的维权意识也有所提高,但还是出现了学生的隐私权、财产权、人身权等受到侵害的现象。原因何在,我想还应当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第一方面、高校对学生行使管理的正当性及其权力限度。学生进入学校就是为了受教育,而教育的目的就要要求高校享有对学生的管理权。但是高校的管理权也是要有限度的,不可以侵害学生权利为代价;第二方面,由高校管理与学生之间的权限造成。就高校管理而言,高校管理体制的不健全、不规范、高校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淡薄,这些都是有可能造成高校管理权侵害学生权利的原因。而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学生的法制观念逐渐提高,但目前为止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地位尚未确定,关于高校管理权与大学生权利保护的法律少之又少加之学生权利受侵害后法律救济渠道又不畅通,加剧了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的冲突;第三方面,在对近几年关于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冲突的案件中,发现以下问题:1、高校对学生做出的处分畸重;2、高校的管理行为有程序瑕疵;3、学生权利义务的分配不合理;4、高校自制的校规校纪不规范,有与法律及规章相抵触之嫌
三、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协调的建议
高校管理秩序是我国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权利保护也是法治进步的重要板块。怎样才能在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中寻求一种平衡,我提出以下建议:1、改革高校管理模式。转变“管理本位”为“学生本位”的观念,切实为学生考虑;提高高校教职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减少工作当中的疏忽;逐步完善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制度,从制度上减少冲突;2、高校学生权利保障应当遵循的原则,高校学生权利保障应当遵守尊重学生权利原则、坚持法律优先原则、坚持正当程序原则、坚持按照正当比例原则;3、逐步完善立法。虽然国家在维护大学生“学位授予和学位证书的颁发方面”有一些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等,但在具体保护大学生的权利问题上仍存在非常多的问题;4、规范内容及制定程序的完善。在修改的过程中对影响学生重要权利的事项实行法律保留同时高校管理活动程序应当完善,最好应当让学生参与校规的制定;5、提高在校生的法律意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6、严格依法管理,依法治理;7、疏通救济渠道。 完善教育系统内部的申诉制度;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建立教育仲裁制度;健全教育司法救济制度;成立专门的非政府组织——大学生权益保护协会;8、加强对高校管理权的监督;9、平衡两者的权利,创造和谐校园。对高校管理权的限制应该是有限度的;对大学生的权利诉求也要进行必要性考虑。
结语: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依法治国的步伐正逐步加快,公民的民主、法制观念也日益增强。在这种形势下,高校逐渐从一个封建家长式的管理者向现代服务式的管理者转变,高校学生的权利意识也逐步提高。然而受传统办学模式影响,高校管理理念过渡缓慢,加之高校管理方面法律滞后,暴露出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益相矛盾的问题。对高校行使管理权过程中的问题及我国大学生权利保护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有利于我国教育的发展,有利于高校更好的行使管理权也使学生的权利免受侵害。(作者单位:河南省新乡市河南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朱孟强.我国高等学校与大学生法律关系研究.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
[2]马鹰. 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冲突分析[M]. 河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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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大学生在校体育伤害的特点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既属于一般人身伤害的范畴,又不同于社会上发生的人身伤害。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体育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体育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体育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导致伤、残、死亡或其他无形人身伤害事故。由于体育教育的开放性、运动性等特点,学校及教师对学生在体育中的安全所负的义务较之其他方面要求更高,也因为大学生大多都走向成熟,对体育中的风险与安全的认识较中学生更为清楚、充分,具有较强的防卫意识和防卫能力,所以,对发生在学校体育中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承担、处理程序等都有很大影响。学校体育中学生伤害事故属于学生伤害事故中的一个特殊类型,它是指在学校的体育教学、体育课外活动、体育运动训练和体育竞赛中发生的致使学生死亡、伤残、组织器官损伤等人身后果[W
1.2学校伤害事故的法律特征与对象
学校体育中学生伤害事故所涉法律特征与对象是什么呢?众所周知,我国高校的性质,属于事业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和对受教育者及教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等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义务。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其合法权益到受法律的保护,同时也负有遵守校纪、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等义务。很显然,学校和学生之间存在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这种关系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产生,是一种法律关系,是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必须把握的核心。首先学生在校期间的体育活动中,造成身体伤害的原因很多,但是作为民事侵权的主体应该是学校或教师。侵权的对象是学生的人身权,这里主要指其中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它是一种绝对权,是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需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权利。其次,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是学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民事违法行为,它既在客观上违背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也包括虽在表面上有阻止违法事由,但因超越了法律许可的范围,仍不得免除责任的行为〔2一Sl
2我国体育伤害事故的赔偿机制的缺陷
2.1我国学校体育法规实效缺陷
自1991)年
2.2保险措施不足
学校是非盈利性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其资金来自国家财政拨款。当学校体育中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如果要赔偿则属于国家赔偿范畴,明明是民事问题,结果经费来源还得走“行政路线”,巨额的赔款将使财政支出艰难度日的学校不堪重负。如果一味地采用无过错归责和公平归责让学校从财政拨付的有限教育经费中支付数额不菲的赔偿金和补偿金,从一定意义上讲,也是国有资产的一种流失。
2.3法律实施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
法制监督,贯穿和渗透于法运行的全过程,是保证法运行实现的基本机制。目前,学校体育法规的运行在立法、守法、执法等环节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与法制监督不利有很大关系。首先,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和体委的教育督导制度不尽完善,监督学校体育法规实施的职责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其次,地方性学校体育法规建设比较薄弱,缺乏切实可行地保障学校体育法规实施的法律规定,学校体育中关于违法的概念还仅仅停留在理论上,监督机关很少正式处理学校体育的违法事件;最后,家长、大学生、体育教师等人员对学校体育法规缺乏正确的认识,对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及其工作人员遵守、执行学校体育法规的状况缺乏必要的社会监督。
3责任认定的具体分析
3.1责任认定的原则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任何侵犯社会公共财产、侵犯他人财产和人身权利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法律所不允许的,在刑法上可能构成犯罪,在民法上则构成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依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3款及132条规定及有关特别法的规定,是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所谓过错责任原则,也称为过失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归责原则[s1。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依据第8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结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归责为过错责任原则。我国学校体育事故责任归责的原则应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公平责任原则为辅。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有一定的意外事故,意外事故的发生就应由学校家庭双方来共同承担造成的损失。
3.1.1学校承担责任的几种情况
在我国《高等教育》及相关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在此种情况下对学生的法律责任问题,但学校对在校学生负有保证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的责任,学生在接受体育教育中,学校应当按照教育法和体育法规来安排和组织教学活动。由于学校对学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体育教学中出现伤害事故后,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责任。我们认为学校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要承担法律责任:①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②学校教学器材设施等维护、管理不当的;③学校组织教学活动,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或者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④学校安排的运动负荷,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或明知道学生有不适宜参加某种活动的特殊体质而未予以特殊照顾的;⑤出现伤害事故后,学校未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而使损害扩大的;⑥根据前文提到的公平责任原则。学校应承担一定补偿责任的;⑦教师侮辱、殴打、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⑧正常教育教学时间内有关管理人员、教师擅离岗位或虽在岗位但未履行职责,使学生失控造成偶发性伤害事件;⑨违反体育教学常规、教学大纲要求造成学生伤害事件;⑩体育教学中,教师传授技术动作不正确、教材选择不合理、组织教法不严密、疏于检查场地器材或场地器材使用不当的。
3.1.2大学生方面应承担责任的几种情况
有些事故是由于受伤害者自身所造成的,主要表现为:身体素质太差或存有生理缺陷而未通知教师;不能适应正常的体育教学;技术动作不正确或未按教学要求从事超出自己运动水平的练习;不遵守课堂纪律,不听从教师的指挥,擅自行动或和同学打闹等。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运动损伤或伤害事故屡见不鲜,这些事故不仅影响了正常的学校秩序,也给学生自己的身心带来一定的伤害。因此,要加强运动安全、组织纪律性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3.1.3均无过错造成的体育伤害
许多体育项目直接将对方的身体作为攻击目标,例如:拳击、贻拳道、柔道、摔跤、击剑等。在一些对抗激烈的项目,规则中允许合理的身体对抗。因此,倘若发生伤害事故,体育伤害适用于公平责任原则。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第3款“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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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生校外住宿现状调查及需求分析
以某高校为例,目前全校12180名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大学生中有313名学生经各学院审批、学生处备案后在校外住宿。通过学生干部、班主任、学院辅导员等了解统计约有184名同学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在校外住宿,在擅自校外住宿的同学中还有很大部分同学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被统计上来。经调查4.1%的学生正在校外住宿,9.2%的学生有过校外住宿经历,43.7%的学生有校外租房住宿动机。这些学生遍及各专业、各年级,年级越高校外住宿学生人数越多。同时,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其它高校的情况与笔者调查的情况大体一致。
针对大学生校外租房现象,对某高校的校外住宿学生进行调查,并与部分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师进行讨论,从对调查的分析看,大学生校外租房住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学生嫌学校宿舍“限制”太多,自由主义者的存在导致外宿。调查显示,多数学生都希望有相对独立的私人空间,而大学校园有较严格的管理和作息时间规定,因此他们想在校外找个“落脚点”,以保证行为上的较大自由度。这类学生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恋爱一族”,二是“上班一族”(如外出勤工俭学者、在外经商做生意者等)。
2. 考研潮、考托福、考公务员的兴起促使学生外宿。校外租房的学生中,不少是“学习一族”,为了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积极备考,通过租房的方式寻求一个宁静的“港湾”。
3. 生活条件与生活习惯的需要导致外宿。有些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比较优越,嫌在学校住宿改善伙食麻烦,一些现代消费品(如电视机、电脑等)没法使用,于是在外面过起了“舒适的生活”。
4. 人际关系紧张引起租房的需要导致外宿。现在的大学生由于家庭环境等原因,很多尚未有过集体生活的经历,缺乏同学之间的沟通能力和谅解、宽容态度,容易发生人际矛盾,还有些学生由于心理、家庭等方面的原因而不愿与他人交往。因此,他们选择了逃避。
5. “特殊困难”的需要导致外宿。还有些学生并不情愿在校外租房居住,只是存在特殊的生活困难,不得已而为之。比如,有的学生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在集体宿舍得不到充分的休息,甚至出现学习困难;有的学生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熬制中药治疗;有的学生需要照料亲属的生活等。
二、校外住宿对大学生成长的负面影响
大学生校外住宿对于自我约束能力较强的学生来说,会有利于培养成人感受和社会性情感,锻炼自理能力,培养家庭日常生活技能;有利于他们尽快融入社会,加快他们的社会化进程;有利于他们全面深入地认识社会,早日成才等。然而,其作为一种无指导、无监督下的个体行为,对于为数不少的学生而言,由于游离于学校管理之外,失去了校园环境的保护和制度的约束、支持,而他们的能力还不足以应对复杂的外部环境,所以校外住宿会给他们的个体成长带来多重负面影响。
1. 对大学生知识与能力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通过对某高校全体学生及所掌握的497名校外住宿学生在2006年所获各类奖项获奖情况的调查统计,发现全校学生获得各类奖学金的比例是40.3%,而校外住宿学生获得各类奖学金的比例是7.8%;全校学生获得各类荣誉奖的比例是11.3%,而校外住宿学生获得各类荣誉奖的比例是2.4%;全校学生获得省级以上竞赛奖比例是3.1%,而校外住宿学生获得省级以上竞赛奖比例是0.9%。从以上统计中可以得出校外住宿学生获得各类奖项的比例远远低于全校平均水平,校外住宿对大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知识的获得具有负面影响。
在对某院某专业某班两名校外住宿学生退学原因的调查发现,本来这两位大学生租房的初衷是为了获得更大更安静的个人学习生活空间,但实际情况却是,所租房屋离校园有一段距离,缺乏学习的大环境,迟到、早退、旷课成了常事,成绩一落千丈,最后学习成绩达到退学程度被迫退学。
大学生校外住宿游离于学校宿舍管理之外,失去了校园环境的保护和制度的约束、支持,容易形成散漫的生活习惯,不能像在校内的学生那样随时随地地接受校园文化氛围特别是寝室文化的熏陶和感染,为自身素质的发展设定了人为障碍。
2. 对大学生交往能力及身心健康带来负面影响
在对校外住宿的学生调查中发现,有很大一部分学生没有处理好同学之间的人际关系,不是积极面对问题,而是选择逃避,选择校外住宿,而这不但会使这些同学易患抑郁症,而且对他们今后的交往能力、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影响。
还有相当一部分校外住宿的“恋爱一族”,他们把校外租的房子布置得像一个初具规模的家,过着同居生活。在谈话中了解到这部分学生中有很大部分学生对双方未来都没有太明确的想法,目前生活在一起只是为了“相互取暖”。而这不利于大学生正确的爱情观、人生观的形成。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对同居的大学生来说,往往局限于两人世界,封闭于一个狭小的圈子里,很难处理好同居生活和学习、交友之间的矛盾,不利于自我认知及自我完善,不利于信息交流与互补,也不利于身心的健康发展。当发生情感危机、出现意外怀孕等情况时对学生的身心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校外住宿使学生远离大学生群体生活,沉迷于个人的小世界,与教师、学生的交流相对减少,容易导致狭隘、自私的心理和思维方式,形成孤僻的性格,造成人际关系不适应。
3. 对大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带来的负面影响
通过对某高校全体学生及所掌握的497名校外住宿学生在2006年处分情况的调查统计,发现全校学生受各级处分的比例是0.7%,校外住宿学生受各级处分的比例是4.0%。从以上统计中可以看出校外住宿学生受到各级处分的比例远高于全校平均水平,校外住宿对大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校外住宿条件下,学生活动空间大、自由支配时间长,会出现对大学生的监控盲区和监控机制缺失。会使大学生的日常行为缺乏监督,没有必要的约束和管理,完全依赖于学生的自律能力。但是,大学生的慎独品质尚未形成,外界的刺激却较以往大增,影响面也更广,容易受外界引诱,无法抵制不良思想和行为的侵蚀,出现赌博、沉迷于电脑游戏、通宵上网等现象,使不少同学荒废了学业,浪费了时间和精力,又污染了精神世界,甚至误入歧途。租住房可能成为部分大学生道德败坏、不求上进的一个温床,社会不良风气侵入高校的一个主要媒介。
4. 对大学生的人身安全带来负面影响。
大学生所租住的闲置房,往往处于社区文化落后、居民素质参差不齐、管理秩序较混乱的地域,甚至有些根本就是管理的盲区,有些租住房根本就是高校附近村民自己建造的非法建筑。校外住宿使大学生面临着难以预料的人身安全危机。
大学生虽然多数已年满18周岁,属于成年人,但社会经验少,安全防范意识薄弱。部分校外住宿学生怕被学校知道,行事隐秘,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据媒体报道和对某高校调查了解,校外住宿学生在租住房内有被歹徒勒索、抢劫、绑架等现象。
三、做好校外住宿管理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大学生校外租房住宿是大学生需求多样化的体现,但它对学生的成长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希望能通过一定的教育管理措施,加强对这部分学生的引导和教育,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1. 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
首先,学校要成立归口管理机构,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关心校外租房学生的生活起居,对租房同学的住址及联系方式应了如指掌,定期或不定期看望学生,不能对他们弃之不管、听之任之。如发现校外住宿学生出现各种问题,要及时给予教育、处理。其次,建立按对象审批机制。根据学生所处不同年级、不同需求,对大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进行审批备案管理。对于不能审批的情况应及时对申请学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使他们明白学校的良苦用心,而不至于出现擅自校外住宿的现象。第三,学校应建立危机体验馆、生活指导中心、开展生存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生活及生存能力。最后,成立校外住宿学生自治组织,发挥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等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另外应对学生租住房屋实行许可证制度。向学生出租的房屋除了符合一般出租房管理部门的要求外,还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能成为合法经营者。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只能租住取得许可证的房屋,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学生利益,为学生住宿提供安全保障。
2. 提高学生自律能力
大学生校外租房住宿使其游离于学校管理之外,失去了校园环境的保护和制度的约束,外界的刺激却较以往大增,影响面也更广,学生容易受外界引诱,无法抵制不良思想和行为的侵蚀,这需要学生有更强的自律能力。
自律能力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部分,自律意识的养成是一个人走向成熟的标志。它在规范人们的言行、实现确定的目标、完善个性品格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在校大学生增强自律意识的途径很多,主要有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强化社会责任感;增强学生的需要意识,激发自律意识的内在动力;通过实践教育,提高鉴别力、创造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明确美丑善恶导向等途径。
参考文献:
[1]袁新国.大学生外宿现象原因及对策初探[J].贵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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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大学生已迈入各个大学校园,他们有其独特的、鲜明的时代特征,这就要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研究和把握他们的思想行为特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使其更具有针对性,为大学生健康全面成才搭建良好的平台。
一、“90后”大学生的特点及成因分析
(一)思想活跃,充满自信并勇于展示自我
“90后”大学生思想活跃,勇于表现自我。如在班干部的选举中,各班均有80%以上的学生走上讲台演讲,参与竞选,他们敢于发表自己很多相关的想法,表现活跃。
(二)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验生活,自立意识增强
在每一个学校中,都有部分贫困生,这些学生很多时候都是靠自己的努力来赚取生活费甚至学费。但他们对自己家庭的贫困情况能够坦然接受和面对,并不会对社会对家庭 对学校有怨言,相反总是寻找很多机会去兼职工作,因而具有很强的自立意识。
(三)个性张扬,过于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团队协作精神
“90后”大学生个性张扬,在家庭中习惯了被关爱和被包容,自我为中心,不懂得如何去包容和尊重他人,在学习、工作中不擅与同学沟通交流。缺乏团队协作精神、集体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这对高校教育工作者如何与他们和谐相处,正确处理师生关系,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良好的教育提出了新要求。
(四)缺少个人学业与职业生涯规划
大多数新生不曾考虑过自己大学三年的目标和未来的人生规划。他们强调高标准的物质生活,希望未来从事工作轻松、收入较高、环境好的工作。而且他们身上普遍缺乏责任感,往往只是注重个人物质上的得失,对于道德精神理想层面的认识较为淡薄,这种责任意识的匮乏是需要广大教育者关注的。
(五)适应能力弱,依赖性强,心理素质较差,抗挫折能力较弱
大多数“90后”面对各种学习、生活、工作、恋爱压力时,会显得无所适从,容易产生失落感和挫败感。如在学生干部选举落选时,很多学生认为很没面子;当在学习、工作中遇到困难时,他们在心理方面表现极为脆弱,抗压能力明显不足,有的学生会负气离职,有的学生心理会留有阴影,并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等。
(六)现实目标缺失,认知能力不足
有的学生进校后放松了自己;有部分学生认为大学和想象中有区别,还有就是进这所学校不是他理想的学校或是因父母强迫来的,心理产生了落差;对大学的生活和学习没有认真去认识和理解,更没有确立大学学习的目标和详细的规划。
二、对“90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思考
(一)构建和谐的班级文化和宿舍文化
班级是学校培养学生的重要环境,而班级文化主要体现在学风、班风、学生文明习惯、班级人际关系等方面。因此应通过班级活动和导师、班主任、辅导员与学生的谈心,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同时建立一支优良的班干部队伍,班级干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制约,使班级工作更加有序。加强学风建设方面,主要是学习态度教育,通过学习经验交流、读书心得交流、学习方法讲座等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加强“文明宿舍”建设,营造良好宿舍文化。通过班级主题班会、党团课正面引导大学生重视宿舍文明建设,督促学生讲究宿舍文明,搞好卫生,遵守作息时间,让学生自觉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氛围。
(二)以人为本,着眼于“90后”大学生思想实际
在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我们应紧紧围绕学生的思想实际,把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放在首位。首先,是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大学生涯。其次,为了让学生适应将来的社会生活中激烈的竞争,要培养和提高他们的竞争意识。因此,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要结合教学内容设计一些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提升能力。
如我校十分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三生教育,设有专门的心理辅导与咨询办公室和三生教育团队(包括教学团队和实践团队),开展专题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和三生教育讲座,帮助和培养“90后”大学生学会自我调节情绪,提高抗压、抗挫折能力、团队合作和人际沟通等能力。
(三)发挥高年级学生作用,有效实现既定的目标和任务
很多新生在和教师的交流中总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很难寻找到相同的话题和语言,他们更多地喜欢在高年级学生身上去寻找如何解决自己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的方法。因此管理中可采用“1+1+1”模式,即“辅导员+班主任+助理班主任”模式,助理班主任由一些较为优秀的高年级学生担任,主要是指导新生班同学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使新生们正确认识大学,知道如何正确处理好所遇到的问题、困难。这种模式对新生教育可起到很好效果。
(四)把握教育工作的时间阶段性
加强职业指导大学生将来的就业、职业的发展,需要一个指导和帮助的过程,因此结合学校教育的实际和学生的实际,加强职业指导是社会和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大学生自我发展的要求。我校是三年制专科,一年级的职业生涯认知和规划阶段,主要内容为:大学生活适应、了解专业、了解自我、认识并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等。二年级的职业基本能力的培养阶段和职业定向指导阶段,主要内容为:专业学习,人际沟通、团队合作、心理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锻炼、创业训练等。如我们学校每年针对二、三年级学生开展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三年级的择业指导与就业服务阶段,主要内容为:职业信息收集与处理、职业定位和择业期望,社会职业人的角色转换。三个阶段有机连接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完善的指导体系。
(五)参加社会实践,磨砺学生心志
90后的学生在能力方面有所欠缺,尤其是受挫能力较弱。在面对困难时,常常表现为退缩或者懦弱。因此,教学中教师要培养学生的抗挫能力,让他们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哪时能够勇往直前,敢于拼搏。
高校可充分利用好寒暑期社会实践这一常规活动,尽量增加“90后”大学生与社会接触的机会,在保证学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学生在寒暑假期间自行组团,自拟调查课题,采取旅游、实习、见习、打工、社会调查等各种方式进行社会实践,让学生去接受困难挫折的洗礼,使学生在遇到困难挫折时,态度不再消极,不逃避责任,而是积极去克服困难。
参考文献:
1.林焕章、英健文、林良盛,《关于构建高校新生入学教育体系的探讨》,《时代经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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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构建完善的心理危机预警系统
1.1 树立正确的危机意识,构建学工条线预警机制
古人云:“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存而不忘亡”, 在高校的工作中要防止危机、控制危机、管理危机,首先必须理性地认识危机,并构建科学的预警机制。
第一,做好大学生心理测评工作。我校在新生入学时都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及评估, 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全方位、多层次地掌握学生的整体心理状况,依据测试结果,及时预防并及早发现有可能会出现的心理问题,避免不必要的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第二,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工作。政工干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到学生教室、宿舍中去与学生交流,尤其是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心理障碍、学习困难、就业困难等特殊群体学生。并通过校报、网站、板报等媒体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积极营造校园“心育”氛围。
第三,构建畅通的学生信息体系。高校要建立起由“学校学工处学院班级宿舍”这样一个网络预警体系,从最基层起,从下而上,层层落实,形成较为完善的信息体系, 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的畅顺,随时掌握学生的心理,随时掌握学生的心理, 思其所思、想其所想、解其所难,确保危机事件能准确、快速、通畅、有效的解决。
第四,构建人员互动体系。高校突发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理,头绪繁多,问题重重,但有五组关系必须妥善把握好。努力处理好与司法机构、学校上级、新闻媒体、学生家属以及一线政工干部的关系,防止可能会引发的一些新的、更为复杂的问题出现。
1.2 整合校内外资源,健全学校稳定工作队伍管理机制
第一,合理利用校内资源。高校学生的心理危机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并非一个部门能独立完成,因此,我们本着“大校园安全观”的理念,从完善队伍结构入手,从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等几个方面,加强队伍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合力形成,并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切实提高队伍危机干预能力。
第二,积极吸纳校外资源。高校的心理危机管理工作离不开社会,与国家、地方政府、社区、社会保障机构以及学生家庭等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高校应该主动、积极地拓展高校危机管理的工作领域,保持与社会各级相关部门的联系,整合资源,共同为高校危机管理工作做出努力。
2 心理危机的应对与处理
2.1 观察和跟踪调查
进行专业的心理诊断和鉴别;跟踪调查容易出现心理危机的高危人群;一旦发现有自杀意念的学生,立即转移到安全的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同时上报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共同采取干预措施。在此过程需要辅导员要妥善安排中间环节,不给被监控的学生造成心理上的伤害。重要的是对这样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注,让其感受到人际之间的关怀和温暖。
2.2 实施转介
(1)请专业人士或专家进行心理评估。(2)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应该转介到精神卫生机构以便及时采取心理治疗或住院治疗等措施。(3)对有自杀意念学生、已经实施了自杀的行动但没有完成或已经完成自杀的学生应立即送到专门机构进行救治。
2.3 及时挽救生命
学校各级部门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一旦得到危机信息,学校要立即通过各种方式,挽救学生生命。 转贴于 3 心理危机后的管理
危机后管理阶段中,辅导员的工作重点(下转第187页)(上接第185页)在于安抚当事人及其周围人员的情绪,尽量让他们保持稳定,并努力将危机转化为发展的契机。
(1)将心理危机事件及时上报到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协助做好减轻当事人心理压力,调试情绪的工作。尽力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危机带来的遗留问题,把危机事件带来的影响减少到最低,尽快使他恢复到正常的生活和学习中。
(2)做好对周围人员进行心理救助的相关工作。产生心理危机当事人的同学可能会表现出强烈的反应,需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及时对他们进行危机后心理救助。比如,可以和自杀者的同学探讨关于自杀者死亡的相关情况;询问同学对该事件的感受,给予同理心和情感的支持;允许学生表达他们的悲伤、内疚、自责等等情绪并让他们明白,这一系列的情绪反应都是正常的。
(3)对学生进行危机后教育,教育学生“如果自己出现了心理危机,要主动寻求帮助,要相信有人愿意帮助你,可以向学校咨询中心求助或校外的心理咨询机构求助”。
4 高校危机干预工作努力方向
学校突发危机事件既能暴露出各项工作中的问题,又能促进日常工作在这种特殊压力下得到创新,因此需要不失时机地及时总结教训,认真评估结果,明确工作方向。
4.1 普及危机教育,提升应对能力
第一,加强学生的危机教育普及工作。从众多高校突发危机实践包括我校的几起事件不难看出,大学生的危机意识较为薄弱,对危机识别和应对的能力不强。因此,我们要通过宣传资料、电视节目、网络等途将心理危机教育的普及工作覆盖到全校学生,将危机事件的预防、处理既成为一种学校管理行为,又渗透到每一个学生的意识之中,使他们成为危机事件的自助者。
第二,加大心理危机应对的连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针对危机应对,学校要培养全体教职员工“全员育人”的意识,所有的应急措施离不开全体成员的配合和动员。因此,要加大对连接人员的应对危机能力的培训力度,对他们进行专业、系统的培训,只有这样,应对机制才更科学更有效。
4.2 加强实证性研究,拓宽危及研究领域
目前,高校心理危机干预已成为较新的学科领域,由于危机形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该领域的研究会涉及到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与管理学、社会学、组织行为学、信息管理、传播学、心理学、伦理学、系统论、控制论等学科都有密切的关系。因此,要拓宽研究视角、拓展研究领域,并重视案例的收集、整理,加强实例分析,改进措施,切实提高危机管理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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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三所高校(绵阳师范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和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的300名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和访问(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访谈)。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和访问法,数理统计法,综合分析法。
2 结果与分析
2.1阻碍大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阻碍大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是多发方面的,但是主要因素是运动场管不足且质量较差,这已成为目前突出的问题,大学生对武术的了解主要来自电影,武术侠小说和书籍杂志,说明大部分同学没有武术基础,因此在进行武术教学时,特别是在教材的选择,教材的要求和进度的安排上必须考虑这一因素,做到因材施教。
2.2高校武术教学的安排武术是中华民间传统体育运动项目,历史悠久,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不论是徒手还是拳脚动作,还是使用器械的技巧,都包含有跑,跳,闪,躲,滚,翻,拳打,脚踢等基本技能,要求手眼,身法,步,协调统一,武术运动中的套路演练能够全面提高人体各项素质,但是目前绵阳市高校武术教学内容依然以初级拳(械)和简化太级拳为主。
2.3高校武术选修课学生对武术教师的教学评价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一直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一名好的教师不但能授业解惑,而且能教会学生如何自我学习,目前高校武术教师具有良好的教学水平,但是仍然有一部分学生表示不满意,这是一个敏感但是又不能回避的问题,同时,还发现许多高校虽然开设武术选修课,但是,却严重缺乏专业的武术教师,出现一名教师身兼数个项目的情况,虽然目前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评价还比较满意但高校武术教师的整体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2.4武术的“技击”本质体现不充分教师在教授武术的过程中武术运动的本质特点踢,打,摔 拿等技击动作,在教学中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没有得到学生的认可,现行教材中武术的基本功和基本技术的教学占据绝对比重,教师教授内容以套路居多使颇具技击实效的武术动作向肢体练习的“舞武”演化,最终使学生失去对武术的学习兴趣。
3 分析与讨论
3.1学生武术基础较为薄弱,水平不均衡学生的武术基础是教师制定教学目标的前提,是安排教学进度以及实施教学方法的重要依据,从调查可知,3%的学生学过武术基本功和武术套路,武术基础较好外,大部分学生武术基础薄弱水平不均衡,这就为武术教学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要求教师因材施教,分组学习。
3.2转变教学观念,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思想教师应该转变观念,树立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思想,重视学生的愿望,突破原有的武术教学模式框架,与时俱进,敢与思考,勇于摸索积极实践,大胆放弃学生不想学的内容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从实际出发,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如教学设备,学生男女比例构成及教师的教学专长等,谨慎挑选教学教材努力钻研教材,熟悉掌握教材,思考教学的方式方法和可能出现的教学问题为教学改革做好业务思想和心理上的准备。
3.3采用多种形式,发挥学生的智慧和创造力学生是学习的主人,课堂是学生的天地,因此,在教学中应该让学生尽情表现并发挥学生的智慧和创造力,鼓励学生相互学习,在切磋中根据个人的“实用”需要突破教材的框架,对所学的内容作适当的改变,同时,还要采用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启发学生思维,比如,让某一组学生在全班同学面前演示他们的创新动作,鼓励全班同学对他们的动作进行评判,思考,改进,使学生在交流中学习提高,这样的学习是一种民主的探究性的学习,有利于启发学生的思维,使学生更主动,气氛更和谐,身心更愉悦,教师在课堂上要主要观察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进行引导和调整努力营造和谐,愉快的课堂气氛,要把武德教育贯穿到教学的始终,重视学生人身安全,防止伤害事故发生,使学生在相互尊重的友好氛围中进行学习和提高。
4 结论与建议
武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优秀的传统体育项目之一,在商品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武术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作用更是不可忽视,但现有高校体育教学中的武术教学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足与缺陷,这就要求体育教师在今后教学过程中不断完善武术改革的模式,更好的发挥武术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作用,同时各类学校应该从自身实际出发,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科学的安排和组织武术教学,改变旧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丰富高校武术教学的文化内涵,采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武术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习武兴趣,全面提高高校武术教学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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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理论认为,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从最直接的意义上说,这种保障首先表现为当人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国家有义务出面干涉,以排除人们享受权利的障碍。这是国家保障权利实现的一种公开的形式。其次,当人们做国家所许可的行为没有受到妨害时,国家对权利的保障作用就没有必要采取公开干涉的形式,只需采取潜在的形式,即以具体的法律规定告诫人们:不得非法干涉他人对权利的享有,否则国家将予以制裁。再次,国家对权利的保障作用还表现为对权利的实现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上。
我们所探讨学生的权利,一般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学生作为公民所享有的权利,这一点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享有政抬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的权利和知识产权等权利;二是受教育者作为学生所享有的权利,《教育法》中规定了受教育者作为学生区别于其他公民所应该享有的具体权利。《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设施、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的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教育法)还对特殊学生群体予以充分的保护。如对女子受教育权利的保护,对贫困学生受教育权利的保护,对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保护都有明确的规定。
除上述基本权利以外,《高等教育法》还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学生团体。”这是高等学校的学生享有的另一项权利。但高等学校学生组织的学生团体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并且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从以上有关法律规定来看,大学生的基本权利应该说是有保障的。但是,长期以来,由于高等教育实行的是免费教育,高等教育的管理者普遍认为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是一种福利待遇,因而在实践中大学生的基本权利很多时候不能得到有效保护。自1997年以后,所有的高等学校实行统一收费制度,高等学校学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缴费后,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关系与过去相比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缴费制度下的高等学校的学生应该享受更广泛、更充分的权利。
教育法律学基本原理认为,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既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又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既然存在管理,就必然涉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权利与义务的设定,必然会构成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一般认为,这种法律关系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原则,以行政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种是以平等有偿为基本原则,以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民事关系。
高校实行收费后,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从根本上没有超出上述范畴,但在校内对学生实行教育和管理的过程中,这两种关系所占比重和份额与过去相比,发生了转变。由于高等学校提供的是教育服务,它的产品是教育产品。收费后,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教育民事法律关系的比重上升、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教育行政关系的比重逐步下降。但师生之间的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上海市教科所孙崇文认为,高等教育实行收费后,教师和学生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看做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因为教师除了授课外,还倾注了感情。而且教学服务是个性化的内容,不可以单纯地通过商业行为中的固定规则来限定,而且收费只能弥补支出的一小部分。因此,双方既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但又不能简单地看做是商业性的关系。
高等学校既要保证学生各项权利的实现.又要正确行使高校的权利.是当前巫须解决的问题。而要保证学生的权利,就要充分了解大学生的权利。
1.学生学习和发展的权利不可剥夺。有的学校对学生参加外语考级进行限制,有的限制学生选修双学位或跨学科选课,有的限制学生报考研究生等,这些作法实际上是剥夺了学生学习和发展的权利。有人认为,多选课分散了学生的精力,会影响自己专业的学习。这是一种错误的思想.实际上反映了学校在教学管理中存在不足,或者是目前高校对学生的评价体系的不完善,才使学生做出一些令自己也痛苦的选择。
2、学校负有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的责任;禁止体罚,摧残学生和侮辱学生人格;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大学生在接受学校良好教育的同时,其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应该受到保护。如有的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校校舍倒塌对学生造成伤害,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教师禁止学生上学,进教室,罚站,教师要求学生接受自己的思想观点等。另外由于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标准的;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维护管理不当的;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或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卫生、安全标准的。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意外事故而侵犯学生的权益时,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3.学生有独立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学校在使用或对外提供有关学生学习,生活的照片作为赢利性目的使用时,要征得学生本人同意特别是在进行有关违反校规校纪的宣传中,最好不出现学生的真实照片。学生的私人通信、日记或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况都可以成为个人隐私而受法律的保护。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各项荣誉,学校不得阻碍其获得该荣誉,也不得随意给于撤销或剥夺学生在校期间的著作权、科技发明权、专利权等都应受到法律保护。
4.学生有独立的财产权,有财产受到妥善管理和保护权。学生对其财产享有独立的所有权,只要不违法,学校无权没收其财产,也不能以学校的名义对学生处以财产处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其财产应该得到学校的管理和保护。当学校没有尽到保护职责致使其财产受到侵害时,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学生公寓被盗,如果不是个人的原因,公寓管理部门应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有拒绝乱收费的权利。如有的学校以订阅参考书为由,乱发一些无用的书籍,实际上损害了学生的财产权。
5、学生有获得良好校园环境权,有参加校内各项活动权,使用各种教学设施、设备权。拒绝不合理劳动权,拒绝不合理校内外活动权,有休息娱乐权。
学校要努力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满足学生审美的需求。任何教学场地,设施都不应将学生排除在外。学生可以拒绝参加为学校赢利性的劳动或过重的体力劳动。另外,学生犯了错误后罚其劳动,也属于不合理劳动,学生有权拒绝。有的学校为地方政府或企业的庆典活动进行演出或从事其他服务性活动,属于不合理校内外活动,学生有权拒绝。
6.学生有自愿参加校内合法社团的权利,有对教学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有对所受处分的申诉权。
高等学校的学生可以参加任何校内合法社团,充分完善、发展自己的个性,并在社团内自由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横加干涉。学生可以就学校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应予以明确答复,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理由对学生进行打击或报复。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可以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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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学院大学生安全教育的特点
独立学院作为我国在新形势下采用新机制运作的一种新的高等教育办学模式,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弥补我国教育资源的不足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合格人才。与普通高校相比,独立学院的安全教育有其特殊性:一是独立学院这种新生事物产生时间较短,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尚不够完善,其安全教育方式方法相对单一,师资力量相对薄弱;二是独立学院学生素质参差不齐,由于较之普通高校大学生而言,独立学院大学生入学门槛较低,尤其是在西部地区,有些高校为了弥补教育经费的严重短缺,大规模扩招二级学院学生,导致有些素质较差的学生得以踏入大学,降低了独立学院学生的整体素质,从而加大了安全教育的难度;三是独立学院学生家庭条件相对较好,这些学生从小受到家庭的宠爱,自理能力差,纪律观念淡薄,安全防范意识薄弱,思想单纯,考虑问题幼稚,很难适应复杂的社会环境,而又很容易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因此,加强对独立学院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明辨是非、适应环境、处理和解决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成为独立学院大学生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独立学院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大部分独立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富裕,从小养尊处优,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挫折、困难少。进入大学后,由于环境的改变、校园竞争机制的引入、情感困扰、择业困难等因素,极易引发心理疾病。对其心理上存在的问题,如不加以积极疏导,极易导致各类安全问题。近几年来,发生在独立学院大学生中的自杀、打架斗殴、偷盗等行为,多数是由心理问题引发的。因此,独立学院学生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逐渐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逐步提高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并使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2.加强网络安全教育
网络是目前大学生接触最多、对学生影响最大的一种大众媒体,它已渗透到大学生生活的各个层面,影响着大学生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种影响是复杂的,就其负面影响来看,大体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一是沉迷于网络游戏而不能自拔;二是在网络交流过程中容易轻信他人而被欺骗;三是由于自身免疫能力差,容易受不良信息的影响而导致网络犯罪。这几方面的案例给独立学院安全教育工作敲响了警钟,网络安全教育成为独立学院甚至全体高校安全教育的一项新任务。
3.加强学生公寓安全教育
学生公寓是学生们的主要生活区域,在这里每个成员的生活习惯和生活能力都将受到一定的考验和挑战。集体生活要求成员之间相互配合,而这种配合往往是要经过相互磨擦和冲突过后才有可能达到的,矛盾处理得好,会加深同学间的友谊,若处理得不好,将成为冲突战争的导火索。学生公寓最大的安全隐患不外乎以下几种:一是学生人身安全;二是个人财产安全;三是学生间的矛盾与冲突。独立学院大学生自我约束能力较弱,处理矛盾的能力较差,而这些隐患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地排除的话,将会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转贴于
4.加强公共安全教育
公共安全教育所涵盖的范围比较广,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学生在公共场所会面临的一些安全问题。现在社会上针对大学生的诈骗及其它犯罪活动繁多而复杂,没有经过社会这座大熔炉磨练的大学生难免被一些假象所迷惑而落入犯罪分子设下的圈套。如针对目前大学生就业难而产生的一些工作中介、皮包公司、传销机构等,利用大学生赚钱心切而将他们引上邪路,另外还有专门以大学生为目标的抢劫、案件等,这些案件的逐年上升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加大对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力度。
三、独立学院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措施
针对独立学院大学生的特点,以及独立学院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我们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有针对性地防范与应对上文所提出的安全问题。
一是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时,应引进一些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心理咨询师,或对现有辅导员进行系统地心理咨询培训,在新生入学时就对学生进行心理测试,在测试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寻找出学生中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采用定期疏导的方法,通过讲座、座谈、个别谈心等方式,使学生的心理问题能够及时得到排解。而对个别学生的特殊心理问题,则应密切关注、长期关心,深入了解其心理走向和情感需求,真诚地、善意地关心与爱护才是真正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方法。
二是在网络安全教育问题上,我们应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督管理系统,对校园网上的信息进行一定的筛选过滤,对校园网的功能进行相应地限制。如有的高校的校园网就只是用于学术资料的查询,而没有游戏和娱乐功能,这种净化校园网的作法是值得提倡的。当然,这种纯技术上的操作是不可能彻底地消除网络安全问题的,真正最有效果的解决方法还是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因此,在建立有效的监督系统的基础上,我们应采用多种途径开展多种活动来教育学生自觉抵制网络的负面影响。如以FLASH或视频等网络影像方式形象生动地展示一些案例,对学生进行教育,也可以与学生结为网友,经常在网上与他们聊天,以及时掌握他们的心理动态和发现他们存在的心理问题。
三是在学生公寓安全教育问题上,最重要的一点是建立起学生们的集体主义思想,培养集体荣誉感和合作精神。由于独立学院大学生大多为独生子女,普遍缺乏合作精神,心中无集体、无他人,一切以自我为中心,这样的一群人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相互之间产生矛盾是必然的。因此,通过组织丰富多样的以公寓为单位的活动、竞赛来增强他们的集体荣誉感,建立起学生之间的合作关系是做好学生公寓安全教育的关键所在。这是一项长期而繁杂的工作,完成这项工作必须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寓管理制度,严格管理。
四是对学生进行公共安全教育,这项教育是最为艰难、最为复杂的一项工作。因为公共安全教育不仅仅是靠学校单方面的努力就能完成的,它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因此,需要从法律、道德、人性等各个方面对学生进行教育,可以采取组织社会实践让学生走向社会、了解社会,聘请法律工作者来校进行法律讲座等方式,通过具体案例对学生进行教育。
以上四项教育措施是相辅相成的,只有齐抓共管,从各个方面进行努力,才能确保独立学院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王能武.高校安全教育研究[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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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飞速发展使人们的闲暇时间大大增加,我国的公众假期 已经融人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和文化的各个层面。 从 1995年开始实行双休 日以来,为大学生提供了大量的闲暇时间。特别是 2007年 11月9日,国家法定节假 日调整方案颁布实施。新 的国家法定节假 日取消 了“五一”黄金周,只放假 1天,增加了清明、端午、中秋、除夕等我国四大传统节 日为假 日,允许周末上下移动。调整后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将 3个黄金周变成了两个黄金周和5个3天的小长假,虽然“五一”黄金周长假取消,但实际上全年的绝对假期天数却增加了,且较为均衡地分散在全年,组成了比较平稳的放假时间线。
大学生假期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 的一部分,目前我国虽已有很多关于大学生闲暇教育的研究,但鉴于新放假安排中的节假 日与一般的周六、日和寒暑假有所不同(除夕因在寒假中,本文不作考虑);而且广东作为经济较发达、高校较集中的省份,有一定代表性,本文特别就新放假安排对广东高校学生产生的影响展开探讨。
2新放假安排对广东高校学生的影响
2.1上课
因为每次节假 日的时问比一般的双休日多、比寒暑假少,这时选择外出的学生人数会有所不同。他们 出于避开客流高峰的考虑 ,很多选择外出的、刚好放假前一天有课的大学生会在正式放假前一两天就出动;节假 日结束后也经常会推迟一两天才回来。请假或者直接逃课是这些学生惯用的方法。很多在这几天有课 的课任老师索性调课。这直接影响到大学生的正常上课,对于高校的教学秩序来说 ,也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2.2宿舍管理
节假日期间,由于学生流动性大,难以监管;外出的学生时常出现夜归现象;另外,学生的亲戚朋友、旧同学、同乡等校外人员的探访(特别是 因一时找不到住处而需要留宿)也对宿舍管理造成一定难度。而假期前后的宿舍粗放式管理,缺乏假期期间的细化管理,也有些宿管人员监管意识相对松懈 ,这些相对宽松的状态都容易引发管理上的问题。
2.3度假方式
接二连三的小长假,学生 自由支配的时间多,学习、工作 、生活等安排随意性大,造成大学生在假期中呈现出不同的度假方式根据高校学生节假 日期间活动所在的主要地点 ,可分为以下几种。
2.3.1留校
选择了留校的主要是家不在学校当地的大学生,有些是为了学习、备考,包括考研 、考公务员、考资格证书或自主学习等,这类学生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和目标性;有些主要是放松身心的休闲活动,如:体育运动、阅读休闲书籍、看影视节 目等;还有些没有计划,整天无所事事 ,过着晚睡晚起、起来后打牌或上网、打游戏的生活。
2.3.2回家
主要是家离学校较近的大学生,有些是想与家人团聚;有些是抱着在学校吃够了苦头 ,回家要好好享享的念头,他们往往安静的呆在家里;也有一些回家是与旧同学 、朋友聚会。
2.3.3旅游、访友
新的法定节假日调整后,由于长假 日与小长假 日相结合,为人们旅游的选择提供了时问上安排的便利。但由于假期调整,每次放假大多时间较短。以 2009年为例,5个假期(春节 7天已包括在寒假中,不计)中除了国庆节、中秋节合起来连放 8天外 ,另外4个假期都只有 3天,所以回家这一选择,很多离家较远的大学生宁愿不回家而选择外出旅游或访友。主要出于时问和经费等方面的考虑,选择这类度假方式学生活动的范围也多限定在短线的。例如,广东的省会广州聚集了省内的多间高校,这些高校及其周边地方高校之间的学生节假 日期间的来往交流是非常频繁的。
2.3.4兼职
经济较发达的广东地区有较多的兼职机会 ,由于假 日经济的带动,兼职岗位也会有所增加。很多大学生 (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已注意到了经济负担重和就业压力大的严峻形势,抱着接触社会、锻炼自己和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心态加入了假期兼职的行列 ,地点多限定在学校附近。 找工作的形式多样,有 的通过网络搜索,有的通过中介,有的通过熟人介绍等等。由于大学生缺乏一定的岗前培训和职业教育和工作时间有限,而且兼职岗位“供过于求”,他们一般只能选择技术含量低的促销、服务、家政、发送传单等简单工作。但在广东,特别是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也有一小部分大学生看准新放假规定带来的商机,结合 自身专业做起了具有创业意味的兼职,例如专门面向大学生的短线旅游团;往返高校之间的、生源较多的地区的包车,兼职导游等等。
2.4安全
包括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大学生在假期中发生交通意外、溺水、误入传销组织及其他意外事件屡见不鲜。 上文提到的“包车”正在一些大学生中走俏,对于社会经验较少的大学生来说(无论是组织者还是坐车者),由于这些车一般是私人汽车 ,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所以存在安全隐患。另外,节假 日的街头往往人满为患,车辆比平 日明显增多,人的思想也容易松懈 ,存侥幸心理,安全意识差。加上节假 日酒席增多,容易饭中饮酒,酒后驾车,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节假 日交通安全也须引起高校学生注意。 大学生由于缺少心理上的充分准备和社会知识较少,大学生假期兼职时容易掉人以下“陷阱”:一是直销、传销;二是临时苦工;三是不付报酬 ;四是遇到黑中介机构。除此以外,节假 日期间,大学生处于学校与家庭监管的相对宽松的状态,外出或回家的学生基本上不会主动跟学校联系,学校也难以掌握其动向,此时其管理就由学校管理转向社会管理和家庭管理,其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着一些不确定因素。
2.5健康
节假日期间,学校与家庭对大学生的监管相对宽松。有的学生缺乏自律,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如:通宵熬夜打牌、上网、喝酒、吸烟、唱K等等,再加上外出饮食不洁不按时、休息不够或日夜颠倒,生活不规律,假期结束后容易出现明显的“假期综合症”,亚健康似乎是节假日常见的附赠品。
2.6消费
节假 日时间的增多,为大学生闲暇去消费提供了较为充裕的时间。由于广东处于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大学生(特别是对于来自珠三角地 区家庭较富裕的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的增强,消费总体水平也相对较高。他们假日消费的具体内容主要涉及购物、餐饮 、探亲访友、旅游、文化娱乐、学习、体育健身、信息消费 、医疗保健消费等方面。可见,大学生假 日消费的内容相当丰富,越来越趋向于多元化和精神型,且消费行为、消费结构、消费方式等多以一定的群体形式进行,如 :外出旅游消费、社交活动消费主要用于同学和朋友之间活动、请客和送礼等。从性别来看,男大学生与女大学生的消费形式也有一定的差别性。
从另一个角度看,大学生的消费也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假 日经济增加社会就业机会。
2.7对传统节日的认识
新放假安排将传统节日(如 :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也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这对于受外国节日文化影响越来越深的大学生(特别是靠近港澳地区的广东高校学生)来说,是享受祖先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的好机会。让大学生多参与传统节 日的活动,如:清明节扫墓、端午节观看龙舟比赛、中秋节与家人赏月等,是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的很好的途径。以往未有这些假期时,传统节日的庆祝气氛淡薄很多学生即使有心去接触 ,但也因学业而未能参与。因为传统节日回家后带家乡应节特产(如:各地 的粽子、月饼)回校让同学品尝这无形中就是让大学生对各地传统习俗 的接触和了解,也增进了同学之间的友谊,加强良好的人际关系。
3特点
从上述可以看出,新放假安排对广东高校学生七个方面的主要影响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另外,这些主要影响面具有以下特点:
3.1多样性
首先,对大学生的影响面是多方面的。其次由于假期期间大学生的行为是独立性和群体性相结合的,每个大学生都有各 自的情况,所以他们的行为是多样性的,例如度假方式、消费形式、对传统节日认识等等。
3.2地域性
由于地理位置、经济环境 的不同,新放假安排对于珠三角的高校与粤东、粤西的有所不同;中心城市的高校与地方高校也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度假形式 、消费等方面。
3.3关联性
社会的各个环节是相互关联的,节假日安排对于高校学生来说也是“牵一发,动全身”,这七个影响面也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
3.4周期性
每个节假日形成一个小周期;若全年的放假安排没有太大的变动,今后每年还会形成一个大的放假周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互联网对学生的影响越来越大,特别是在节假日,网络基本成为高校学生学习生活不开缺少的工具 ,在上文提到过的七大影响中互联网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4建议
4.1学生
保持警惕,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以便遇到麻烦时可以报警或者与家人、同学和老师取得联系,得到外界的帮助。外出时,要把自己的去向和联系方法告诉同宿舍的同学或者亲友,以确保他们随时都可以与自己联系上,防止意外的发生。节假日消费也要应量力而行,理性地把握适度消费。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自主得合理安排假期,充分利用好假期。依据个人的爱好、习惯、意愿和生活价值标准进行学习、文体、社会实践等适合自己的活动,并从中培养和完善自己的个性品质,并且反过来对课堂学习产生有益的影响,为个人成才打好良好的基础。
4.2学校
以人为本,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假期管理,并加强与学生家庭的沟通,实现大学生假期管理的制度化、全程化、信息化;增强学生防火、防盗、防骗及自我保护意识,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消除隐患。做好高校后勤工作,为留校的同学保证基本的生活需要(如住宿、饭堂吃饭、热水供应等)外,还要改善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 ,适当组织一些集体项目或活动,加强节假日高校学生精神文明的硬件和软件的建设,坚持节假日文化建设的方向性和教育性,扶持和引导学生形成一种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4.3社会
不要将节假日作过多的经济解读,更应重视其对人们特别是大学生精神文化上的影响,坚持正确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舆论导向,净化社会文化风气,倡导健康、文明的度假方式。完善相关的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改善社会治安,规范社会秩序,为建立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节假日氛围打下良好的基础 。
参考文献
[1]王卉芳,刘俊仙.大学生群体消费特征及其在假日经济中的作 [J].山西高等学社会科 学 学报,2003,(10):35—36.
篇11
Exploration on The Teaching Method of Metalworking Practice on Lathe
(Engineering training Center, 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Xi’an 710054, Shaanxi, China.)
[Abstract]Take the student as the main body, is the different teaching methods according to students'professional categories, with transparent lathe, depending on the teaching system and other methods of teaching, not only enable students to master the basic knowledge, basicstructure of lathe work principle, process, also make the students master the basicknowledge of lathe operation, at the same tim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process planningdrawings, etc. content to stimulate the students' enthusiasm and creativity, has the very good teaching effect.
[Key words]Metalworking practice;Transparent lathe;Visual teaching system
金工实习是是一门实践基础课,也是高等院校培养高素质综合性人才重要的教学环节。通过金工实习,可以提升并检验学生所学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解决实际问题和创造性思维的能力。而金工实习又有其独特性,与课堂教学相比,学生实习时存在人身安全和设备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金工实习要以保证学生人身安全为前提。在金工实习中,车床实习是实习中最为主要的一项,其涉及的专业课题广泛,专业性很强,需要讲解和实习的内容也比较多。这就对车床实习的教学方法提出很高的要求:既要保证学生在实习时的人身安全,又要高效率的保证学生能够吸收和掌握操作技能。车工实习教学方面的论文很多,其在方法上有一定的可取性,但是,在实习中,对不同专业的学生,没有具体的进行分析,其中包括实习的内容和形式没有进行细分。对此,我们在结合本校金工实习的实际情况,在参加实习的对象和实习形式等教学内容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 实训对象分析
目前在校学生都是上世纪90年代后出生,其成长环境已经是网络、计算机和手机等高度发展的时代。由于时代的发展和家庭社会等多方面意识形态的转变,使得他们在动手能力方面变得比较薄弱,有的甚至没有动手实践的机会。还有部分学生对学习缺乏兴趣,自觉性低,依赖心理强。这样就导致他们缺乏生活中的一些基本常识。如果按照以往的教学方式和内容进行实习,这样会让学生理解起来有困难,失去学习积极性,不能达到教和学相辅相成的效果。
另一方面,现在的学生思想比较活跃,有较强的独立性,对新的事物有很强的好奇心,对新的知识、新的事物有较快的接受能力。针对学生这些特点,在保证课程标准的前提下,如果合理的改进教学方法和内容,就有可能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和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
再者,前来参加实习的学生来自学校的各个专业,由于专业领域的不同,各个专业学生的思维特点也有所不同,这就使得他们对车床等机械方面的认识存在明显差异。这就需要我们按照专业对学生进行分类。具体来说,可将参加实习的学生分为三类:非机械类,近机械类,机械类。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不同的专业要实施不同的教学方法。
2 教学目标
在教学时,首先要了解学生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专业课程情况、车床的认识情况和动手操作能力情况等。然后以此为基础实施教学,将学生从熟悉的内容引入教学,逐步将学生从感性认识提升到理性认识。车床实习主要达到以下几个教学目标:
(1)明确车床功能及原理。对于学生来讲,设备的功能显得尤为重要。在实训之前,应确保学生了解自己将要使用的车床的功能及原理。最主要的要将车床所能加工的范围讲解清楚。这样学生便会对车床有一定的初步了解。在此过程中,可以将透明车床作为教学车床,利用视教系统作为辅助工具,通过指导老师的讲解和视教系统的演示来提升教学效果。
(2)掌握车床基本操作。这个环节在整个车床实习过程中处于最为关键的一个部分。由于部分专业的学生是初次接触车床,面对这个庞然大物心里存在胆怯心理,有些学生甚至不敢操作。这就需要指导老师在讲解时不能只停留在黑板上,而要进行操作演示。从安全角度考虑,可以让学生通过视教系统进行学习,指导老师可以边演示边讲解。这样既可以让学生了解车床的基本操作方法和加工原理,又能消除学生的心里障碍,调动其主动性。
(3)明确加工任务及其工艺等。通过以上几个环节,学生对车床的认识已基本上从感性认识提升到理性认识,这样他们在操作时也可以做到有章可循。但是,仅仅如此还不能达到车床实训的目的。还需要将加工任务下达明确,调动学生的思维,当面对加工任务时,应该如何读懂图纸,如何编制工艺等等。对于非机械类和近机械类的学生,便要向学生讲述有关图纸方面和工艺方面的基本知识。
3 教学实施过程
为了达到教学目标,提高教学效果,发挥学生的主动性,考虑将透明车床,示教系统,操作演示应用到实际教学过程中,形成一套切实有效的“三位一体”教学方法。该方法以透明车床为平台,视教系统为辅助,操作演示为主导,三者相辅相成,共同为学生主体服务。
在实际教学中,要将“教”与“学”科学的统一起来,“教”为“学”服务,“学”是“教”的落脚点,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在车床实习过程中,指导老师要明确实训对象类别,然后按照类别因材施教。结合当代大学生特点,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体精神,使学成成为主体角色,促使他们产生自我概念,激发学习的内在动力。
参加车工实习的学生来自学校的各个专业,按照专业可将其分为三个大类:非机械类,近机械类和机械类。由于各类别学生的专业差异,其对车床有关的专业知识了解有限,导致在学习车床时存在理解程度参差不齐的问题。这就要求教师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针对不同类别的学生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由浅入深,从感性认识主体提升到理性认识。
透明车床是“三位”中的主要组成部分。透明车床在其设计上做了透明处理,其内部结构和传动系统一目了然。在操作过程中,其零部件的相互动作也能清晰可见。再加上指导教师对车床的组成、原理和加工对象进行逐一讲解,会很大程度上提高教学效果,也会使学生理解起来相对容易许多。
对于非机械类和近机械类的学生,讲解内容能够使学生达到理解的目的。而机械类的学生不仅要了解还要为其讲解各个传动机构的原理,比如离合器,丝杠螺母等。这样不仅要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还将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结合起来,以达到巩固知识的目的。
操作演示是“三位”中最为关键的一部分。操作演示主要为学生展示车床各部分的操作方法和车床的基本操作过程。除此以外,还主要演示试件加工的工艺。通过演示,可以逐渐消除学生的胆怯和紧张心理,激发学生的主动性。
视教系统是“三位”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视教系统主要是为透明车床和操作演示来服务的。有了视教系统,学生不用再围着车床进行观看,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习的安全性。通过视教系统,学生可以很清楚的学习车床的基本知识和操作的基本过程等。
除此之外,图纸和工艺的讲解也是实训中重要的一项。通过讲解使学生能够对形位公差如同轴度和位置度等位置公差的符号、含义、对配合基制的选择、加工方法、加工顺序的确定等学习内容理解的较快且印象深刻。下面我们以榔头柄为例子简述一下实施操作教学过程。
图4所示是学生所要加工的工件――榔头柄,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都有所接触,对其结构也比较清楚。它实际上也是工程中最为典型的一类工件,而其所包含的加工工艺也比较丰富。通过实习加工该工件,学生对轴类零件中的跳动度,垂直度,同轴度等技术要求的理解印象深刻,对轴类零件的加工工艺和车床常用刀具有一定的了解。
(1)图纸分析:在实际工程中经常使用同一根轴有多个半径的轴类零件。而我们所加工的榔头柄,包含了多个结构。主要有,外螺纹,退刀槽,圆弧面,锥面,网纹等。并且完成后要保证其垂直度、跳动度,粗糙度等要求。这就需要老师将一些主业概念为学生讲解清楚,使学生结合图纸理解各个概念的含义。最后学生便可根据要求合理的编制加工工艺,合理的选择加工刀具。
(2)实操加工:按照图纸进行加工。要让学生清楚, 不同的加工数量有不同的加工方法。即使是实习时的单件加工,也有多种加工方案。将几种加工方法都讲给学生后进行操作示范。通过对比,学生对根据图纸的技术要求和加工数量、毛坯形状、现有设备等条件,制定用什么方式加工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这样使学生先有了一个加工工艺的概念。
在示范过程中,具体讲解车削内容的方式方法。如圆弧的加工,锥面的加工,退刀槽的加工,网纹的加工等等。学生可分别根据教师讲的几种加工方法加工,然后对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得出结论,共同提高。进一步学习了加工工艺基础知识。
4 总结
(1)教学过程中渗透一定的基础知识
在机械加工中,涉及的专业知识比较广泛,对于不同类别的学生来讲,理解程度有所不同。因此在实习中,要针对不同类别的学生进行一定的机械方面的基础知识普及。这样也会让后续的教学过程实施起来相对容易。
(2)使用“三位一体”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在实习中,将透明车床、操作演示和透明车床应用到教学中,能够有效的帮助学生了解车床的主要结构,工作原理,加工原理和基本的操作步骤等等。
(3)以学生为主提高动手操作能力
在实习工程中,必须以学生为主,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动手操作的主动性,这样使得学生带着兴趣去学习,并且在学习和操作过程中进行思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升学生的处理问题的能力。也使学生对车工的工作性质有了基本的认识和了解,消除了他们存在的对机械加工方面的陌生、神秘和恐惧感,增强了自信心和成就感,学生通过这些课题训练掌握好基本操作技能,为学习新的内容和以后的实际工程中的加工操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宋全文,徐金成,冯玉金.车工实习课程入门阶段的教学探索[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10(15):
139-142.
篇12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5-0177-02
一、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性
班主任是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校发展的中坚力量,既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又担任着班级学生组织、管理和教育的角色。班主任是高等学校针对大学生开展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体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导师,班主任工作对于大学生的进步、成才以及今后对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强化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维护高校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与长效机制。促进班主任工作质量的提升,对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和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做好高校班主任工作的措施
1.加强学风、班风建设
(1)学风建设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优良的学风是大学生健康成长、良性发展的基础,也是促使大学生成为祖国有用之才的前提。一个班级具有优良的学风,班里极易形成在学习上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氛围,既有利于提升班级凝聚力,营建和谐班级氛围,又有利于保障班级其他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2)加强学风、班风建设,首先要强化班级考勤制度,实现班级管理规范化,要严格以校级优良学风示范班、优秀红旗团支部以及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标准来要求学生。定期召开班级例会,严格考勤,班长和学习委员在每周班会时要交一次考勤记录表,对迟到、早退及逃课的学生进行批评,并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3)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分析学生的心理、思想状态,引导学生尽早树立大学生必须以学习为主的意识,引导学生尽快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要求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兴趣,明确学习目的,培养其独立学习的方法和能力,以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2.提高学生素质
(1)大学生素质教育是时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现代社会需要的是专业知识过硬、动手能力强、知识面广的高素质人才,素质教育在高校学生工作中尤为重要。
(2)积极开展主题班会。可围绕“大学生情感观”、“大学生就业观”、大学生学习方法等方面的内容讨论和交流,因势利导,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目标和价值观念。开展每两周一次的读书交流活动,鼓励学生多读书,通过各种渠道丰富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学生在乐趣中学习知识,在轻松中感受知识的重要性。
(3)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其全面发展。通过社会调查和访谈、“三下乡”、“四进社区”活动、专业实习、野外考察、勤工助学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其参与社会服务的热情,培养其分析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其劳动观念、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以及坚韧不拔、不怕挫折的心理承受力,使其在各种锻炼中不断进步与提高。大力倡导学生参加各种科技文化创新活动,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PPT课件设计大赛、“挑战杯”系列科技竞赛等活动,以提高其科学素养,培养其求真务实、乐观自信、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科学品质和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进而提高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创业与创新能力和适应社会、环境的能力。
(4)学校还应提供良好的学习平台、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督促学生学好英语等外语,为将来进一步深造做好一定的准备;应加强学生普通话水平训练,为其顺利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创造条件;还应鼓励学生参加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等形式的技能比赛和各种征文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水平。
3.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
用心关爱学生,重视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主动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时常询问、了解学生对开设课程的具体要求与建议,并及时做出回应及时调整,积极在班上开展与高年级优秀学生之间的学习经历交流与互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不仅要关心学生专业技能水平的提高,更要关心每一个学生的身心能否健康成长。对待学生要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尤其对于贫困学生、心理障碍学生群体要及时了解其基本情况,以座谈、访问等形式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的基本心理状况以及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力所能及引导学生行为并给予他们学习、生活、心理上的帮助和辅导,如遇突然事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注重对学生的就业教育
就业工作是各高校的重点工作之一,毕业生的就业率不仅反映出学校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高低,同时也影响着学校未来健康持续发展。针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应注重对学生进行就业教育,让学生充分认清社会就业现实,帮助其分析择业、就业现状,使其掌握相关的就业技能,提升其就业竞争力。大学是学生踏入社会的一个跳板,在大学里同学们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即毕业后的就业问题,而就业问题是对学生大学所学知识和能力的考验,所以大学期间必须注重对学生进行就业教育,通过开展各种就业讲座、就业指导培训、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简历制作大赛等形式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此外,要动员和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在解决自身就业问题的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5.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随着社会的进步,高等教育大众化趋势日趋明显,高校承担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任务和责任日益加重。安全稳定的学习环境,是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而学生的安全又是高校稳定的基石。针对学生人身安全、心理安全隐患增多且影响学生安全的因素复杂多变的情况,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变得尤为重要。狠抓安全、稳定,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做到让学生平安进校、平安离校,是班主任工作的又一重点。对此,班主任应定期到学生宿舍检查,关心学生的住宿情况,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准学生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学生抽烟等。同时,还可利用班会时间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防火、防盗、防骗、防意外事故的意识和责任心,杜绝所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此外,还要加强整治高校校园治安环境,确保学生的饮食、卫生、交通安全。
三、结语
班主任对于班级学生而言,起到协调各方面关系,努力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树立优良班风的作用。班主任工作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班级的整体精神风貌,对于班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学习知识能力的培养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做好大学班主任工作,不仅要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岗位职责意识,更要有对学生的关爱之心以及对教育事业的热爱之情。
参考文献:
[1]陈晶.和谐校园视角下高校班主任工作[J].科教导刊,2012,(1).
篇13
一、法制化—高校学生管理的时代选择
高等教育进人21世纪之后,在教育理念、办学定位、学生管理观念等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法制化已日益成为社会的主流话语,体现在学生管理领域就是众多高校不约而同地选择法制化的改革和转型进路。虽然这些选择出于不同的原因并且有一定的“被迫”和“非自愿”色彩,但这些选择本身足以说明法制化已经成为当下高校学生管理的时代选择。我们可以从社会整体环境和高校自身发展需要两方面解析这一选择的深层背景。
(一)社会整体环境包括依法治国战略对高校的影响和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增强两个因素
一方面,学生管理法制化是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五大做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具体落实到高等教育领域和高校工作中,就是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法治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和社会秩序,从精神层面上讲,它还是一种观念、一种意识,一种视法为社会最高权威的理念和文化。只有当这种观念与意识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信仰,并支配着社会主体的行为时,法治才能实现。2003年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按照教育部《意见》的精神,学生管理也要按照法律的原则来进行,实现学生管理的法制化,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增强要求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增强法制理念。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管理理念的影响,在一段时期内,高校的学生管理主要关注学校对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管理职能,忽视尊重和保障大学生权利的义务,形成了学生义务本位的管理模式和思维定势。
学界一般认为,权利是指“规定或隐含在法律关系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当今社会是一个权利最受关注和尊重的时代,是一个权利发展显著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法律倍受重视和尊崇的时代,是一个法律关照社会、关爱权利的时代”。我国市场经济的转型和社会政治文明步伐的加快,强调个体创造性地发挥、强调公民权利的保护,随着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深人开展,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在权利内容上,大学生既享有作为公民应享有的一般的法定权利,又享有作为受教育者应享有的特殊的法定权利;在权利类型上,大学生权利既包括受教育权、知情权、学习权、隐私权等实体性权利,也包括申诉权、参与权等程序性权利。现实生活中,大学生通过用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权利的案件在上升,这也在一个侧面佐证了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增强。
(二)学生管理法制化是提高管理水平、促进高校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英国学者帕金曾说过,“大学对一切都进行研究,就是不研究它自己。对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此言一语中的。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传统学生管理思维及模式的惯性作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致使高校学生管理中侵犯学生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权益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并没有引起我们教育管理者的足够重视。
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转型,高校学生管理在法制化进程中也在不断面对新问题。高等学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量激增,一校多区,一区多校等问题客观上增加了学生管理工作的困难;社会化和企业化的高校后勤管理面临着学生管理理论上的合法性来源危机和实践中的机制不协调;学生违纪类型和处罚措施不断多元化等等。而高校管理的现状,存在着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滞后、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施行缺乏规范的程序、重实体轻程序、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义务不明确、高校的部分规章制度缺乏法律的依据等诸多问题。因此,学校管理制度中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规定以及管理过程中的侵权现象仍然随处可见,同时由于管理水平不高、侵犯学生实体性和程序性权利引发的诉讼案件在不断地上升,尤其是近几年来,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件增加较快,这就要求加快实现学生管理的法制化,提高高校的管理水平。
二、权利和权力的冲突与融合—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焦点
尽管对于高校管理权的界定还有很多的争议但是一般认为,高校管理权是高校根据教育法享有的,为了实现其办学宗旨而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力量或努力,高校学生管理权是高校办学自主权的组成部分。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进程就是高校学生管理权和大学生权利之间既有冲突,又有融合的博弈过程,权利和权力的冲突和融合构成了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焦点。
高校学生管理权和大学生权利的冲突体现在权力对权利的侵犯和限制。从理论上看,高等学校是履行国家教育目的的机构之一,不应该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是为了学生的教育和成长而设立和开展教育活动,学生的利益就是学校的利益。高校进行学生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学生包括受教育权为主的各项权利,因此二者不应该具有冲突。但是权利和权力这一对充满了诱惑的法学范畴,正如孟德斯鸿所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权力和权利自产生之日起,就存在着永恒的矛盾,发生在高校内的高校学生管理权和大学生权利概莫能外。
一方面,高校学生管理权有容易侵犯学生权利的倾向。受到历史和立法等诸多原因的影响,当前我国绝大多数高校仍然沿袭着行政机构规则行事的运行机制,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观念和行为规范还没有真正确立起来,高校管理实践中轻视甚至侵害大学生权利现象仍然屡见不鲜,总结高校管理权侵犯大学生权利的类型主要有:一类是大学生的实体性权利,如受教育权、人格权、姓名权、财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另一类是大学生的程序性权利,如知情权、申诉权、听证权、诉讼权等。相对于前者,大学生程序权利的缺失和受侵害的现象更为严重。目前高校管理普遍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有关学生权利保护的法律程序缺失。《教育法》第42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中,没有规定程序权利。《高等教育法》第53条第2款对学生的权益保障作了原则性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障。” 在高校管理的现实中,还有相当多数的高校在做出不利于当事人的决定之前,几乎都没有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和理由,也很少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在做出处理决定之后,也未及时送达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当下日益增多的大学生状告母校的案件有较大部分因为高校管理权侵犯学生程序性权利而引发的。
另一方面,高校学生管理权限制大学生权利的实现。学界一般认为,权利实现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现实权利等三种形态,依次经历三个发展阶段,即从应有权利到法定权利,最后才是现实权利。在大学生权利的实现阶段中,高校的学生管理对大学生权利实现的限制主要体现在现实权利这个阶段,也是权利实现的关键阶段。高校校规是高等学校自主管理权的重要外化形式,其内容关乎大学生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因为大学生在校期间,他们的现实权利主要通过高校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赋予和保障实现的。但是有资料显示,正是由于高校校规存在着内容违反上位法规、超越上位法规、缺乏程序性救济措施等等问题,使得高校校规成为限制学生权利实现的最大障碍,也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高校学生管理权和大学生权利的融合,体现在权力对权利实现的保障。大学生的权利,包括学生作为受教育主体所享有的特殊权利和作为一个公民所享有的一般权利。高校学生管理权具有保障大学生权利实现的功能:首先,高校的学生管理权有助于实现大学生作为受教育主体的特殊权利。依据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大学生作为受教育主体的权利主要包括受教育权,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权,获得物质帮助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权和诉讼权等。高校是大学生教育权利的主要义务主体,学生管理权在履行管理职能的同时,应切实履行相关义务,保障绝大多数大学生能够有秩序、合理地享有上述教育权利。其次,高校的学生管理权有助于实现大学生作为普通公民的一般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是指公民基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具体包括人格权、姓名权、隐私权、健康权、荣誉权、生命权、肖像权和财产权等诸多内涵,高校的周边治安环境、饮食卫生、住宿条件等等涉及到大学生的诸多公民权利,加强学生管理的法制化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小环境,保障和维护大学生作为公民的一般权利。
三、学生权利本位—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精神内核
根据法学理论,权利本位是指法以(应当以)权利为其起点、轴心或重点,在整个社会中,社会成员皆为权利主体,都平等地享有各种权利,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权利是目的,义务是职责,权利是第一性因素,义务是第二性的因素。学生权利本位就是指,在高校的学生管理法制化过程中,高校要保证全体大学生平等地享有各种权利,在大学生权利和高校学生管理权的关系问题上,坚持权利优先原则,尊重并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利,保障大学生权利从法定权利到实有权利的实现。相对于具体制度和措施的改革,学生权利本位意味着一种观念和精神层面的统领,它构成了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精神内核。对于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进程来说,要深刻把握学生权利本位的精神内核,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学生权利优先原则,正确处理学生权利和高校管理权的关系。法律的价值取向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古代法律是以义务为本位,现代法治社会的法律应以权利为本位。权利为本位的法治原则就是要以权利的实现为轴心,权利是目的,义务是职责,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在于促进权利的实现,权利是第一性的要素,义务是第二性的要素。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价值导向,过去主要是着眼于有效的规范和维护正常的学校教育秩序,而对如何维护受教育对象的权利重视不够。由此出发,往往会使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对法制和学生权利保护的认识产生一定的片面性(甚至误解)。毫无疑问,教育活动的秩序化是教育法制存在的重要价值基础,然而,法的价值主体是人和人的权利。我国设置高等学校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高校对学生的管理应以维护学生权利为目的。因此,高校的学生管理法制化必然要求树立学生权利本位意识,尊重和帮助学生实现各项程序性和实体性权利,在处理权利和权力冲突时坚持学生权利本位。
二是积极促进大学生权利从应然权利、法定权利向实有权利的转化。应然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是权利运行的三个阶段,然而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大学生状告母校的案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大学生权利实现不充分、权利不能从应然转为实然”目前高校学生管理权与大学生权利冲突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没有正确地处理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受到历史、立法、管理和观念上原因的影响,高校的学生管理部门在大学生权利实现问题上,忽视甚至漠视大学生的应有和法定权利,坚持传统管理至上、强调服从的义务本位观念,重义务轻权利,重实体轻程序。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制化,必然要求高校学生管理部门转变观念,认识到保障高校学生权利的充分实现,是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新问题,更是现代化社会人才培养的基点,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尊重并研究学生权利的应有和法定形态,在日常的学生教育管理制度中积极体现和维护,促进大学生权利从应然权利、法定权利向实有权利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