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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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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论文

篇1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人人有责,特别是食品从业人员的责任更是重于泰山。学校挑选工作细致,认真负责的人到相关岗位上去,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并与之签订安全责任状。学校严格把好采购,验收、贮藏,加工制作、留样备检五关。实行试餐制,学校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值周领导在学生就餐前20分钟先用餐,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每项工作都要有记录、签字,不忽略任何一个环节,做到环环相扣,严丝合缝。例如:食物储藏,实行严格的分类储藏,食品、非食品分开储存;成品、未成品、原料分开储存;粗加工过程中各类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分开清洗、储存,防止因食品交叉污染或变质而增加安全隐患,造成浪费。

3切实搞好环境卫生,做好消毒工作

严格按照要求,搞好环境卫生工作。食堂远离各种污染源。对食堂及周围环境工作常抓不懈,做好窗明几净,清洁卫生。做好防鼠,防蟑螂,防苍蝇,防蚊子工作,减少疾病传染源。对餐具、容具、各种加工器具、各类设施、工作场地严格消毒,预防因微生物污染而引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严格管理食品从业人员,强化领导责任

学校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考试。每个人都应持有效健康证明才能上岗。从业时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严格按安全操作流程从事加工制作。剩饭剩菜及时处理,严禁向学生提供变质,变味食品。食品从业人员如有生病,应及时离岗诊治,严禁带病上岗。学校领导每天巡查,加强领导和督查,查漏补缺,严防死守。学校要严防小商小贩向校内师生出售各类食品,食品安全工作不容许有任何疏忽大意之处。

5切实做好饮用水安全工作

对师生饮用水安全应特别重视,应定期检测,严格按规定办理。学校对师生饮水配备了专门的设施,严禁师生饮用不达标的自备井水和非正规厂家生产桶装水或瓶装水。在枯水季节,对自来水也应加强检测,防止微生物超标。我校在枯水季节每天向师生发放瓶装水,学校派专人烧开水,并为学生提供凉茶,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关爱师生。农村学校受条件限制,更应重视饮用水安全。

6制定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故

学校要发动全校师生员工,并指派专人负责,管好用水设备,食堂等重点地方,提防不法分子投毒,危害学校公共安全。要制定好《突发公共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假若突然发生公共安全事故,严格依法办事,按规操作,及时报告,做好应急处理,实施紧急救治并留样送检,接受调查处理。

篇2

一、学校安全教育的主流理念———“主动安全”教育

从各国学校安全教育实践中可以看出,虽然各国都根据本国实际和需要采取不同的安全教育策略,但有着显著的共同点,大家都秉持了近似的学校安全教育理念———“主动安全”教育理念。“主动安全”教育理念核心是突出强调培养人的主动性,强调人的主动性在安全防范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有一种不良倾向逐渐引起了各国安全专家和教育者的关注,就是人们越来越依赖技术、防护设施来保护自己。汽车安全就是个比较明显的例子,人们越来越迷信汽车厂家的安全技术宣传,诸如碰撞星级、安全气囊、ESP 系统等,认为依靠这些安全设计,驾驶者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其实,正是这种错误观念才埋下灾难的种子,很多车祸的根本原因就是驾驶者主动安全意识的降低和缺失。安全专家和教育者都认为,技术防范始终是一种辅助,是低级防范策略,它只有与人的主动性防范结合起来才有意义,发挥人防范的主动性才是高级防范策略。学校安全教育之所以意义重大,就在于它建立了和发展了人的防范主动性。“主动安全”理念下的教育实践表现多种多样,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重点:其一,着重培养人的主动安全意识和主动安全行为习惯。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这方面教育实践,这是“主动安全”教育的核心内容。从英国的小学生守则中,我们可以看到,十条内容虽然不多,但几乎全部都是安全教育的内容,而且非常具体,通俗易懂,例如“……5.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6.不与陌生人说话;7.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8. 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9. 不保守坏人的秘密;……”安全教育(有学者也认为是“生命教育”)可以说是英国人受到的全部教育的重要基础和开端。其二,积极运用多种有效的技术手段作为辅助,以人为本且不断改进。随着安全防范技术的进步,技术手段既成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工具,也成为安全教育的重要辅助。法国在学校中推行了校园安全监测系统,监测项目细致,且系统和数据库不断升级。监测系统及其监测评估结果,既是学校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对教师、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最好教材,可以将教育培训活动与实际问题的解决紧密结合起来。日本还专门开发了保护学生尤其是低龄学生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带 GPS 定位功能的安全报警器、手机、隐蔽的发射装置等。教师和家长经常辅导孩子使用这些设备的方法,辅导的过程就是有效的安全教育过程。其三,制定具体可行的法规、制度、标准等,保障安全教育及成果的落实。美国是依法保障安全教育的典型,奥巴马政府延续了《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NCBL)关于学校安全的年度公告制度,要求各学区对校园暴力事件进行详细统计,并公布结果。该法规定,各州必须对“长期处于危险境地的学校”作出说明和认定,保证学生的知情权。这与法国的校园安全监测系统的作用是相似的,而且上升到法律保障的水平。美国学校都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对来访接待和学生外出都严格审查和登记。这对学生是很具体的安全教育,让学生懂得,服从学校的管理制度自己才是安全的,服从管理也是有利于自护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我国学校安全教育需要改进和创新

我国学校安全教育,在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特别是近十多年来,在学校安全教育实践、安全防范技术、相关法规建设等方面都取得较大成绩。国家教育部 2006、2007 年还先后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有了明确的指导。但是,与世界学校安全教育理念和实践的主流比较,我们仍存在差距。比较突出的不足是,我们的学校安全教育理念还没有跟上“主动安全”理念的主流,安全教育实践没有充分体现“主动安全”理念的重点,大多还停留在“应急”的层面,有些初步体现“主动安全”理念的教育实践还需要结合我国实际进一步改进和大胆创新。首先,法规制定方面。我们的法规条文相对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是以教育部令的身份下发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其第五章安全教育的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这值得商榷,消防安全教育是必须做好的,而且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实践体验和技能训练,没有条件也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做好。第四十二条“……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这要求太低,一个学期(半年)1~2 次,这很容易使演练流于形式。《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关于安全教育讲的相对更具体可行,但《纲要》又没有法律效力,只能靠学校自觉,实际没有保障。这种状况显然需要改进。笔者认为,需要在国家法定课程中明确纳入安全教育的内容,保障课时,严格考核,可以和“品德课”“、体育课”结合。各地政府还要明令增加学校安全演练的内容和频次,并监督落实和考核。其次,教育实践方面。目前我们的学校能落实的安全教育比较不足,多数都是“应急”或“应季”的提醒式告诫,如寒暑假前,学校发给家长一些注意交通安全、防止溺水等告诫通知。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就要进行比较系统的体现“主动安全”理念的教育实践。笔者建议,要重点做好几个方面:其一,要明确学校安全教育的领导和指导,建议设置专职负责安全管理教育的学校负责人,专门指定公安、消防等专业安防人员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协调指导人,而且这些人员任期 4~5年,其工作情况纳入本人业绩考核。其二,统一编写具有专业水准的、符合“主动安全”理念的、适合各地实际需要的安全教育计划和教材,由品德课、体育课教师分别负责知识和技能教学,期末严格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学生操行档案。安全教育教学情况也纳入学校工作考核指标,并加大其权重。其三,加强学生安防演练,规定每月都要安排学生不同专题的安防演练,各地政府要明确要求社会有关单位给予演练大力支持,并监督年度演练计划、演练过程和演练效果。再次,安全技术辅助方面,要加大投入,强化支持系统建设。笔者认为,加大投入不要只想到为学校添置安防设备,更重要的是,要在全社会支持下为教师、学生和家长建立安防学习和实训的支持系统。这个系统应该是在社会各部门发挥优势、密切合作下建立起来,可以在国家安全、国防、公安交通、消防、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社会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整合和开放各种资源,建设多种安全教育专业学习和实训基地(国防基地、消防基地、交通基地、防疫基地、环保基地等),并逐步形成相互配合的安全技术支持网络和以此为基础建立的信息服务系统,为学校安全教育提供全方位高层次的技术支持。

作者:李强

篇3

1.2突发性疾病集体爆发,关注学生的卫生保健安全。经过03年的“非典”和09年的“甲流”两次疫情的考验,开展学生对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成为日常工作的首要任务。学校需要加强对学生卫生常识的教育,制定对常规疾病的防治和治疗措施,严防疫情的发生。另外,还需严防病从口入,确保师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

1.3正确对待网络,树立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网络对学生好比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带给学生大量的科学信息又可以使学生沉迷于虚拟的网络世界荒废学业。尤其是中职生处在向成年人过渡时期,他们在思想上有着幼稚和单纯的一面,又有着成年人独立的一面。一些不良的网络信息影响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特别是一些不法份子,利用学生的善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要加强对中职生网络安全意识的教育,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

1.4学会关爱身边的同学,抵制校园暴力。学生们正值青春少年,情感丰富,有着对成年生活的向往,叛逆的心理使得他们容易冲动。人生经验的缺乏和人生目标的模糊使得他们易聚易散,矛盾丛生。一些学生自小家庭离异,受不良风气的影响,与社会不良青年联系密切,哥(姐)们义气严重,成帮结伙,打架斗殴。我们需要及时帮助这些同学树立正确的安全道德观念,在关注自身安全的同时,关爱其他人的安全,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1]

2.学校安全问题的特点

2.1突发性。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不可预见性。比如打架事件的发生是由一些口角的争执开始的,由于学生对事物的感受力比较强,但控制能力较成年人弱,思想具有冲动性,遇事情不冷静,思想方法比较简单,看问题比较片面,容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暴力行为,酿成严重后果。此类突发性事件难以预防,需多加强学生道德教育。违规用电或电路老化造成的火灾也属于突发性事件,但此类事件如果做好了事前的安全设施排查与更新,就可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2危害性。事故一旦发生就会造成一定的损失。轻者损失财物,重者以付出生命为代价。无论是暴力事件还是灾害事件的发生往往都是学校或家庭的教育不力造成的。家长的溺爱和打骂,学校的专制、粗暴简单的语言教育以及安全管理的疏忽都是造成这种后果的原因。[2]

2.3低龄化。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快节奏的生活和激烈的竞争对学生心灵的冲击,已经使很多学生患上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尤其中职生的年龄大多在15—18岁之间,思想品德的形成处在过渡期,具有可塑性。随着人际交往范围的扩大,身心发展的加快,但思想尚不成熟,缺乏社会经验,识别是非能力不强,加之过重的学习压力,促使稚嫩的心灵发生扭曲或是心理错位,从而导致过激行为的发生。

3.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思路格局与实施

3.1完善安全制度关键在于加强层级综合治理。涉及影响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方面的校园安全隐患有十几种,比如来自学生间的暴力、欺诈、吸烟、食品卫生、失火、触电、溺水、中毒、运动中的伤害、集体活动间的拥挤等等,这些都时刻威胁着学生的健康成长。我认为广大教职工需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3.1.1统一思想,完善措施,层层抓落实、整改和防范,利用教职工大会宣讲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纠正少数老师对安全教育的麻痹意识和侥幸心理以及没有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的错误思想。

3.1.2建立校园安全管理网络,明确事故安全责任,做到学校领导亲自抓,学管人员主要抓。无论是辅导员(班主任)还是科任老师或是普通工作人员都要参与学校安全工作中,做到人人有责,形成学校的安全工作网络保障体系。比如在领导的统领下①由教务处及科任老师建立教学管理安全网,保证课堂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②由学工处和辅导员(班主任)建立生活安全管理网,加强学生的法律法规意识,进行安全防范能力、自救自护、心理调节等方面的教育。③由学校保卫处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防范。做好夜间巡逻以及对外来人员入校园的查询登记工作,防止治安案件的发生。

3.1.3明确安全责任,调动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带头作用。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人人参与的工作。其中,辅导员(班主任)是学校安全教育的主要承担者和生力军,是与学生接触最多的人,往往也是发现问题及协调问题的第一人。辅导员(班主任)责任心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实程度的好坏。我认为班主任(辅导员)在日常工作中最需要做的①经常宣传学校安全制度和措施,做到天天讲、时时讲、处处讲,时刻向学生敲响警钟。②要从细处管理,不仅要注意学生上课时间的安全,还需注意学生课余时间以及在寝室内的安全。③善于观察自己的学生,一旦发现什么异常,要及时与同学沟通,从心理解决问题,获得学生的信任,消除隔阂,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时期。④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宣传口号不能只挂着口头上,更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而应脚踏实地完成教育工作。定期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宣讲学生中出现的安全事故案例,组织学生讨论,引起每个同学的足够重视,防范于未然。⑤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如配合学生安全员和校卫队的队伍建设,鼓励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做好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等等。[3]

3.2让安全意识“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扎根于学生心中,减少安全事故。对于安全教育问题,虽然学管人员和辅导员(班主任)每时每刻都在强调,但安全事故却层出不穷。究其原因是绝大部分同学都没有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对于老师的安全教育经常是从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今天说的话可能当时记得,可过了两天就忘了。如何把安全意识扎根于学生心中呢?我的看法有下面几点。

3.2.1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学校有关部门利用课外时间、团会、校会、升旗仪式安排师生共同参加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这样不仅增加了老师的责任心,又使学生学会了自身的安全防范。

3.2.2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利用专题讲座、墙报、板报等方式进行。如组织同学收听广播、收看法制节目,然后谈谈自己的体会和看法,辅导员(班主任)可用生动活泼的方式辅助点评,引领正确的话题方向。

3.2.3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校园内可张贴宣传标语,在涉及到安全隐患的地方设置警示牌。定时定期的集中组织力量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后要及时清除。执行好消防、交通及保卫制度,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学校集体活动管理等。

篇4

我校的培智生除了智力低下,很多都伴有癫痫、心脏病、肢体残疾、低视力等各种疾病,所以晨午检的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在交接班时,就要把学生的异常情况告知值班教师,以便于值班教师有针对性地处理问题。此外,还要每天对学生宿舍、教室、餐厅进行消毒、通风。

三、对学生进行各项安全知识教育

1.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我校学生都是一些残疾孩子,他们很少出门,即便外出也大多由父母带领,所以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为此,我校把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安全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例如,安全课上,班主任讲各种交通安全知识;播放交通安全动画视频,出示交通事故的现场照片;各位教师群力群策编写交通知识儿歌;开展“文明出行”活动等。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使学生认识到交通事故带来就是灾难与痛苦,从而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观念牢记于心。

2.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由于培智孩子和聋哑孩子的特殊性,他们的自控能力与判断能力都比较差,玩火现象时有发生,而面对紧急情况时,往往又不知所措。所以,对他们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消防宣传月活动中,我校都会安排一系列的活动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例如,播放火灾现场的照片,举身边的火灾实例,让学生认识到火灾的可怕;利用每周两节的安全课,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背诵“报警儿歌”;认识消防器械,学习怎样使用灭火器等。

3.加强防溺水教育。溺水事故在假期儿童伤害事故中数量最多。而我校学生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判断能力差、身体协调能力差,所以对他们更应加强防溺水教育。我校从六月初,每次周五的安全课上,班主任都要反复强调:坚决不能去池塘、小河里游泳,去游泳馆游泳时,必须有家长的陪伴。同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把好学生的游泳关,以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4.进行预防疾病和食品安全的教育。我校的培智生由于身体协调能力差,课外活动与体育锻炼减少,再加上本身的疾病,他们大多身体比较弱,很容易生病,所以对他们进行预防疾病和食品安全教育也是我校安全教育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首先,从锻炼学生的协调能力入手,根据每个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增加锻炼的强度。其次,给一些儿歌编排简单的小律动让学生边唱边跳,增强活动的趣味性,最大程度地调动学生参与运动的积极性,提高了他们的身体抵抗能力。此外,还对学生进行讲卫生的教育和食品安全的教育,避免了病从口入。

四、加强安全逃生应急演练

为增强学生避险自救、紧急撤离的能力,我校结合各种安全教育,不定期举行消防、地震、预防踩踏等各种应急演练,让师生在实践中验证,在行动中总结,提高了师生紧急避险的能力。

五、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安全教育

针对本校学生的特点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安全教育。例如,上下楼梯有困难的学生,让他们结成“手拉手”的对子;视力差的学生,教育他自己的东西放到固定的位置,教给他上下台阶的技巧等。

六、举办“家长大课堂”

举办“家长大课堂”,对家长进行教育,既普及安全知识,又教给家长教育学生的方法。通过写小纸条、校讯通、打电话等形式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家校联手,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

篇5

一、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什么?主要存在以下观点:

1.“监护关系说”

这一观点认为学校是学生的监护人。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值得商榷。

(1)“监护关系说”于法无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己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据此,有资格成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只能是未成年人的近亲属、其他亲戚朋友,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学校不在其列。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明确规定:“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作出明确规定。

(2)监护关系说不符合实际,不能解释多数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田睑由此可见,监护的对象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而中国高校在校学生绝大多数都已经年满18周岁,而且高校不招收精神病人,如果学生入学后患精神病,高校可劝其退学。因此,主张高校与学生之间是监护关系在现实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2.监护关系转移说

这一观点的主要依据是最高院司法解释《民通意见》第22条:“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有人据此认为,监护人将孩子送到学校,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就转移到了学校。但这里存在一个问题:法律规定监护人可以通过委托,将监护职责转移给被委托人。家长如果要把监护职责转移给学校,那么双方之间就要达成一个监护职责转移的合意或者契约。现实生活中,没有哪一所高校在接受学生人学时与家长就监护职责转移问题达成任何协议。因此,在校未成年大学生的监护职责不可能从其监护人转移至学校,除非校方与监护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处理事务的合同)。

3.合同(契约)关系说

所谓合同关系是指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主体间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而进行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性质本质上是合同关系。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学校与学生及其监护人是平等主体,学生交纳学费,学校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虽然高校在授予学士学位时被授权履行行政职能,但从总体上看并不影响学校和学生之间是平等民事主体这一本质。当然,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契约关系同一般的合同关系相比,仍然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到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所以,笔者认为学校和学生之间关系是“特殊契约关系”。对此,笔者将在后文加以论述。

从以上分析可见,多数家长以及部分教育工作者认为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应该对学生承担监护责任是完全没有法律根据的。认为监护人把学生送到学校、监护权即转移到学校,学生在学校期间受到的任何伤害或实施的任何伤害,学校都要承担责任的观点于法无据。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

要准确把握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首先要准确把握学生伤害事故适用的法律。如果学生伤害事故适用合同法,那就应该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如果适用侵权法,则一般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1.学生伤害事故法律适用的争论

(1)观点一:学生在校伤害事故适用合同法

有人认为学生或监护人与学校签订教育合同,学生在学校受到伤害学校应该按照合同法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看法,有待推敲。学校虽然和学生或监护人之间成立契约关系,但这种教育培训契约和一般的合同相比至少存在以下不同:第一,教育内容并不是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学生进行教育。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规定,可以视为高校和学生之间契约的当然内容,双方都要遵守。从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看,并没有要求高校对学生一切伤害事故承担责任。学校和学生之间也不存在有关伤害事故责任分担的约定。换言之,合同内容中并不包含有关学生伤害事故的条款,无法适用合同法解决学生伤害纠纷。第二,学生对学校提供的教育并没有完全支付对价。对于一般合同而言,双方应该遵循公平原则,各自支付相应的对价,但学生缴纳的学费并不是其受到学校教育服务的对价。仅靠学生的缴费并无法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学校相当比例的资金来源仍然是国家投资即财政拨款。

既然学生支付的费用只是学生接受教育的部分费用,学生或监护人就不能要求学校对学生一切伤害事故承担责任。学生并没有为学校对其提供更高更全面的安全保护支付对价。对于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监护人没有理由要求学校按照合同法承担无过错责任。第三,作为合同一方的学校具有公益性质。学校是一种公益性非营利性机构,担负着培养青年的艰巨任务。学校不能按照合同法的原则,对学生一切伤害提供完全的赔偿。如果这样赔偿,很多学校都将走向破产,最终会损害多数人的利益。因而,在处理学生在校伤害事故时,不能根据合同法的无过错原则追究学校责任。

(2)观点二:适用侵权法

首先,根据对学生和学校关系的分析,处理学生伤害事故适用侵权法是适当的。其次,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看,立法机关正是通过侵权法来处理学生伤害引起的纠纷。例如,《民通意见》第168条:“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对教育机构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而该条正好处于《民通意见》第五部分法律责任中的侵权责任之中。由此可见,司法机关是通过侵权法解决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引起的纠纷。另外,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七条对学生在校伤害事故的赔偿做出约定,更明确表明司法机关对学生伤害事故适用侵权法的态度。新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38、39、40条对学校责任做出明确规定。

2.归责原则

所谓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唧由于我国立法及司法解释确定学生伤害事故纠纷适用侵权法,而过错责任原则是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的一项基本归责原则。。因而对于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就应该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这一点得到司法解释和有关法律的确认。如上面所引的《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8条、39条、40条明确规定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有过错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学者主张学生伤害事故也适用公平原则,对此笔者持否定态度。所谓公平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与适当的补偿。[41v43对于学生在校伤害事故处理,法律明确学校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换言之,学校无过错的,学校即无责任,这样也就排除了适用公平原则的可能性。至于有学者指出,如果学生实施使学校受益自身受损的行为时,学校不予赔偿,则显失公平。对此,有两点需要说明:其一,学校对实施使学校受益自身受损行为的学生不存在赔偿,因为学校没有过错,无过错即无责任,这是侵权法的基本原则;其二,学生在实施使学校收益自身受损行为时,学生可以通过债法上的不当得利或无因管理获得学校补偿。

三、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

前文分析了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只有存在过错时,才有可能承担责任。是不是只要学校存在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符合哪些要件,学校对学生的伤害要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要求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赔偿责任,必须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者事件对他人财产或者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及精神损害。学生伤害事故中,必须存在学生受到伤害的事实,包括身体权、生命权等人身权受到伤害以及因人身权受到伤害带来的财产损失。如果学生不能证明受到伤害的事实,则无权请求学校赔偿损失。

2.因果关系。侵权行为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联系。学生伤害事故的因果关系,就是指学生的伤害是学校行为、学校教职员工的行为,或者学校的设备设施造成的,则可以认定学生损害与学校之间具有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反之则无。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认定学校侵权责任时,必须考虑学校在造成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原因力的大小,如果学生伤害是多个原因集成的结果,那么学校按照其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原因力的比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过错。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通过违背道德和法律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对于学生伤害事故适用过错归责原则,所以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证明学校存在过错。如果学校没有过错,不管学生遭受多大损害,从法律角度说,学校都没有法律上的赔偿责任。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过错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有:学校或教职员工实施的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学校或教职员工实施的违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或教职员工实施违背基本道德规范的行为;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不符合有关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学生伤害的情形。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学校或教职员工有过错。学校或教职员工实施正当的法律授权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有过错。譬如,辅导员对不遵守校纪校规的学生进行正常的、适当的批评教育,导致学生离校出走或采取其他过激自残行为,不能认定辅导员有过错。除非辅导员批评教育手段粗暴,有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等不当之处。

四、降低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法律责任的对策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最大限度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安全。同时,可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学校在学生安全事故中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1.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应该对学生加强校纪校规教育,特别要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如果因为学校没有对学生进行必须的安全教育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则可以认定学校有过错,并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学校尽到安全教育义务,学生仍然违背安全制度导致伤害,一般可认定校方无过错。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校园建设。高校在校园建设、教育教学设备添置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设,即使学生出现有关事故,因为学校没有过错,学校在法律上也就没有责任。譬如,两学生在四楼走廊上玩耍,其中一学生坠楼身亡。如果栏杆的建设强度、高度符合国家标准,则学校对学生的身亡不负责任。反之,学校存在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建设的过错,则要对学生坠楼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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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伤害应急措施。其中锻炼学生在自然灾害来临时,如地震及泥石流、火灾次生灾害等危险时刻,能够准确判断周围情况,冷静、迅速、安全地行动,并关注媒体对灾害信息的播放。长期以来,日本的生命安全教育在全国学校开展得相当普遍,紧急疏散、逃生避险、应急自救的演练已经成为学校的日常活动,大大提高了日本国民的避险能力和意识。美国:20世纪90年代,美国制定的体育标准和各学校的体育教育计划中,特别强调发展学生的基本运动能力和心理品质。他们推崇“生存教育”的理念,将安全教育、生存技能训练作为一贯的必修课程,经常进行火灾逃生、紧急避险的排演。为此,美国国民的防灾安全意识非常强。俄罗斯:1991年,基于国内的社会现实及学生的身体状况,俄罗斯对基础教育课程进行了调整,其中专门开设了《生命安全基础》课程,涉及到周围环境对人的生命与健康可能造成的危险、极端异常情况下的个人安全、生活方式与生命安全等内容。俄罗斯的生命安全教育显然把生命安全问题放在一个更新的高度、更广泛的基础上看待和研究,是一种广义的社会安全观。此外,在英国、德国、澳大利亚、芬兰等国,对青少年的生命安全教育和避险技能训练同样值得肯定。

2.我国生命安全教育的存在问题

从上述国内外研究存在问题的描述中不难看出,我国与日本等国在对生命安全教育,特别是应急避险能力教育的认识水平和实践程度上均存在较大差距,国外的研究与实践比较科学和系统,已经成为整个国民教育的一部分,而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突出表现为理论化、教条化、零散化和形式化等特点,这种非常态的、非系统的践行方式与我们的教育观念、教育体制、认识水平有着很大的关系。尽管我国在大灾之后痛定思痛,总结了不少应急避险的内容与方法,但在实践途径上还是摇摆不定,难以找到一种奏效的根本路径。随着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复杂变动,这种状况必然造成更加严峻的后果。

3.生命安全教育与体育教育的联系

生命安全教育尤其是应急避险能力训练,与学校体育之间有着本质的联系,它们在价值、形式、要求、方法上都存在共性。从本质上讲,两者都是身体操作性的,通过身体运动完成任务,在动态演绎中获得健康和生命的尊严,在协作和拼搏中实现人生的价值;从目标上讲,学校体育的领域目标下的一些内容标准与生命安全教育是一致的。体育的学科特点决定了学校体育最能实现生命安全教育的目标和任务。从学校体育的角度讲,体育教育可以全面发展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基本活动能力,尤其是对身体器官系统的发育与成熟,形成健康的体魄、改善大脑与神经系统的灵活性、均衡性,提高反应能力等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学校体育的教学环境也为生命安全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通过体育的情境教学模拟锻炼各种应急避险技能;学校体育师资无疑是避险技能训练自然的优秀组织者与引导者。

4.我国生命安全教育的发展方向

根据生命安全教育、应急避险能力教育与体育教育的特点和相互联系,可以将生命安全教育纳入日常的学校体育教育系统之中,即以学校体育为平台,实现应急避险能力训练及生命安全教育的常态化运行。因此,可以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4.1改革学校体育理念,拓宽体育教育空间

生命、生活及生存教育则是促进学生发展的首要前提,我们应该进一步拓宽学校体育教育的空间,将生命安全教育内容在学校体育领域中常态化开展和实施,包括应急避险能力训练在内的“三生”教育理应纳入学校体育的范畴,实现运动教育、健康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的融合。当前,学校体育正向着“以人为本”的方向改革,为这一转变提供了操作的可能。

4.2完善体育课程目标,丰富课程内容标准

消除生命安全教育的软肋,建设这项工作的最佳平台,需要进一步确认生命安全教育尤其是应急避险能力教育的目标,完善当前的体育课程目标体系,并在内容标准的制定上有一定的倾向,而不是让其处于边缘的角色。我们可以根据学校体育的活动性和开放性特点,可以将生命安全教育特别是应急避险能力的训练纳入学校体育课程与教学范畴,使之科学化和系统化。

4.3创新体育教学方法,探索有效教学模式

将应急避险能力训练纳入体育课程之后,需要进一步创新体育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使体育教学更加贴近生活、贴近自然情境,能够在日常教学和体育活动中合理地设计、整合、演绎生命安全教育及避险技能训练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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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作为学生交通安全行为教育的主导,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应由学校主动提出。在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过程中,要理顺部门关系,明确各自教育职责,建立以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教育机制。教育部门应把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列入小学教育大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经常对所辖区域内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只有各部门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才能形成良好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氛围,保证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化、长期化、规范化,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教育部门可以探索将交通安全课程纳入学生学习考核体系中的措施。交通安全课程作为一门必修的考试科目参与到学生的日常学习中,考试成绩甚至可以作为学生奖励及升学的依据之一,以此提高学校、老师、学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积极性和紧迫性,并最终转化为学生的切实行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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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讲授、模拟演习是当前高校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大学生认为,高校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组织形式(最多选3项)由高至低的比例(选取该项人数/756人)依次是:课堂讲授(57%)、模拟、演习(50.4%)、专题讲座(49.1%)、橱窗、标语宣传(28.9%)、文体活动(19.6%)、网站教育(14.3%)、安全知识考试(8.8%)、个别指导(7.7%)、其它(11.7%)。很大一部分大学生根本接触不到系统的安全教育。这与相关调查结论相一致[5]。在调查中,29%的大学生认为“学校应该将大学生安全教育纳入学分制”;37.6%的大学生认为“应该将大学生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49.6%的大学生认为“应该有安全教育方面的教材或资料”。40%的大学生参加过大学生安全技能培训;33%的大学生认为“学校应该定期举行消防演习”;26.9%的大学生认为“学校开展过避震演习”。33%的大学生认为“学校应该有大学生安全教育网站”。50%的大学生认为“学校建立了与大学生安全教育相关的学生组织”;45.5%的大学生认为“向学长学到了很多安全常识”。

该模式以传授公共安全的系统知识、预防大学生出现安全事故为目标,以传统的课堂讲授、专题讲座和警示标语为主要组织形式,其着眼点在于充分挖掘大学生的记忆能力、推理能力与间接经验在掌握安全知识方面的作用,使学生能比较快速有效地掌握更多的安全信息量。该模式强调教师的指导作用,认为公共安全教育是教师到学生的一种单向传递的作用,非常注重教师的权威性。该模式能够以最小的成本和最短的时间,取得最大范围的教育效果。调查发现,该模式是师生比较认可的主流公共安全教育模式。认知模式在过去的高校公共安全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在当前和今后的一段时期也将占据重要的地位。现在的高校公共安全教育模式正从传统向现代化演进,即从向学生被动传授安全知识模式向学生主动需求安全知识、技能和素养模式转变[6]。

关怀模式该模式是大学生在辅导员、心理健康指导教师等实施者的指导下,解决面临的公共安全问题,以损失最小化为原则尽快摆脱个人处境不利的局面,从而提高大学生公共安全理论与技能水平的模式。该模式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老师从关爱出发,给予大学生必要的一对一咨询辅导。接受咨询辅导的大学生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存在相同问题的一组大学生。该模式在出现社会危机事件和大学生安全问题时比较常用。与其它公共安全教育模式相比,该模式从人本主义出发,注意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具有关心呵护的情感性、对症下药的针对性、民主交流的平等性、保护隐私的隐蔽性、工作时机的随机性、工作方法的灵活性、教育效果的实效性等突出优势。但该模式需要教师拥有很高的组织能力和业务水平,需要教师非常敏锐地观察、把握当前的公共安全形势和大学生的发展状况,针对不同的学生、学生的不同情况进行辅导,从而避免出现讲解多于启发的局面。因此,该模式很难在大学生中大面积开展。体验模式该模式是把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放到整个社会视野中,以提高大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救助技能为目标,以预防火灾事故、地震逃生和避免踩踏等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为主要内容,以模拟演习、跨领域的警校合作和校外大学生“安全教育基地”等为主要组织形式。该模式强调安全教育实践,是当前高校中普遍采用的公共安全教育模式,也是比较受大学生欢迎的一种公共安全教育模式。该模式可以促进大学生对公共安全从理性认识到感性认识的内化过程,“可以使学生设身处地、身临其境地感受诸如火灾、地震等安全问题,增强广大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的能力。”[7]但是,该模式需要依靠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支持,不可控的影响因素较多,因此在教育实践中实施的难度较大。复合模式#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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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备课过程中教师要了解所选取的体育器材的危险性。如接力棒是一种简单、易操作的体育器材,在体育课的接力跑中经常使用,学生在加速跑过程中如果摔倒,接力棒可能使其遭受挫伤或其他伤害。再如跨栏架是一种复杂的大型器材,跨栏架的高度如果调节不好或跨栏架缺乏稳定性,将会威胁学生的运动安全。所以教师在备课过程中应对体育器材在操作过程中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类,并结合教学内容选取适合学生的器材,在使用之前还要检查器材是否有损坏,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以避免在教学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

2.器材的正确使用

教师在备课时要充分考虑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如学生操作不当,使用器材时未能按照教师的要求,在操作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或者教师讲解不规范,动作指导不到位,都会导致学生在模仿和练习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例如,学生都很喜欢打布子儿,如果拿着布子随意乱投,将其直接打到其他人的身上,尤其是头部,很有可能造成伤害。这就要求教师在备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如何讲解体育器材的使用规则,引导学生正确规范地使用器材。要想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兴趣,就要不断变换锻炼的方式,配合使用不同的活动器材,在这一过程中也要注意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如学生分组练习时,教师由于注意力分散,不易观察到每个学生是否都按照要求正确使用器材。所以在确定使用器材后教师要考虑安排一些监督人员,通过引导增强他们的组织能力和责任感,使他们起到教师的助手的作用。合作学习时学生可能产生一些新奇的想法并想尝试一番,因此教师备课时要针对学生的特点确定课堂讲授的一些要点内容,如告知学生使用器材时有哪些危险性,如何避免各种危险动作,以便扫除学生练习时的安全隐患。简言之,教师在备课时要做到认真周密,提高预见能力,预想到课堂上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事件,明确处理方法,而不要等到出现问题时才想办法处理。

二、做好课前准备活动,因材施教

小学体育课前的准备活动非常重要,它是教师顺利完成一节课的保障,既能有效锻炼学生的身体,又能使学生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到各项运动当中。准备活动中要有效避免一般性的伤害事故发生,如扭伤、拉伤等,还要根据运动项目的不同,重点加强某些部位的活动,如立定跳远,就必须特别加强下肢关节膝、髋、踝等部位的活动,在强化练习的同时也要尽量避免学生受伤。小学生由于年龄小,生性活泼好动,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在体育活动中容易出现一些安全问题。如一、二年级的学生,在上体育课时简单地跑都有可能摔跤,因此教师要谨慎选择活动项目,安排适合的教学内容;三、四年级的学生对新事物好奇心强,使用任何器材都想尝试奇特的玩法,因此教师要积极引导,必要时给予安全提示;五、六年级的学生已经能够掌握一些较难的动作和利用复杂的器材,这对学生来说是一件好事,但也增加了教师工作的难度,教师要注重指导学生正确地使用器材,并有效地利用好器材,以免出现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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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教育不但要注意显性安全,也要注意隐性安全

不但要注重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更要注重学生的心理安全为了避免学生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有关方面简单地对全体学生进行活动限制和时间禁锢,取消一切“危险性”比较高的活动项目和科目,这是典型的因噎废食,很不可取。我们都知道,开车、走路也是很危险的,公路上几乎每天都有交通事故发生,能不能为了保证公民的人身安全,就把所有公路给封了,禁止一切车辆上路?科学探索、社会实践也有一定风险,能否为了保证科学家、社会活动家的人身安全而叫停一切研究探索和社会活动?我们没有那样做,也不能那样做。取消一切“危险性”比较高的活动和项目,学生就真的绝对安全了吗?学校、老师、家长、社会真的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非也。如果我们思想上不高度重视,管理上不细致缜密,安全责任不落到实处,校园里和教室中同样会出安全问题,如打架、斗殴、踩踏、跳楼、晕厥,等等,近年来的中小学校园并不缺少这方面的例子。如有的学生因长期得不到锻炼,身体素质较差,跑步时突然晕倒甚至猝死;有的学生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动干戈,造成相互伤害。这样的例子不一而足,时有发生。同时,长期把学生禁闭在校园和教室里,剥夺学生的自由活动权力,这本身就是一种伤害和不安全。长此以往,学生的身体素质会每况愈下,社会活动能力下降,特别需要警惕的是学生的心理品质会出现问题,会变得狭隘、孤僻、暴躁、胆怯、抑郁等等,与人身安全事故相比,其性质和后果更为严重、更令人忧虑,因为它伤害的不是某一个人或某几个人,而是整个学生群体,同时它伤害的也不仅是身体,还有心理。近年来,学生在学校得不到欢乐,整天闷在校园里、困在教室里、淹在书本中、泡在题海里,郁闷的心情得不到舒展和释放,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心理疾患,有的因此走上自杀的道路。如果校园生活是丰富多彩、生动活泼、轻松自在、欢快愉悦的,学生怎会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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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园网网络病毒广泛存在

校园网与internet相连且速度快和规模大,在享受internet方便快捷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internet攻击的风险。网络病毒的危害性是极大的,其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造成的危害都是很大的。病毒侵入某一网络以后,根据其设定的程序,有效地收集相关有价值的信息,然后通过自动探测网内的其它计算机的漏洞,进行攻击。

(三)校园网管理存在问题

很多学校的网络管理员的都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基本可以胜任本职工作,但是可能是学校对网络安全不是很重视,或者因为个人某些方面的原因,造成工作热情不高、责任心不强,所以很少花心思去维护网络、维护硬件。同时学校对学生的网络规范使用教育也缺乏足够的宣传力度,还有的学校缺乏必要的网络信息监控措施,允许学生通过校园网直接访问互联网,导致一些学生无意的接触到大量的非法网站,不但造成数据和信息的丢失,而且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同时也对建立和谐校园产生不良影响。

(四)校园网管理技术较为单一

当前,很多的中小学校都只是依靠单一的技术或者独立的安全产品来保证校园网络的安全。随着网络安全风险的逐步提高,当校园网络受到安全隐患时,这些较为独立的安全产品一般会各自为战,使得原有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很难满足目前中小学校校园网对于安全的需求。

(五)校园网维护存在问题

维护的工作量是很大的,并且很困难,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然而大多数学校在校园网的设备投入和人员投入很不充足,有限的经费也往往主要用在网络设备购置上,对于网络安全建设,普遍没有较系统的投入。

二、如何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

(一)加强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和管理

中小学学校要对学生进行网络规范教育,使学生充分认识到网络的利与弊,同时学校也应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而减少网络犯罪行为。中小学学校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正确的指导学生多从事一些有益身心的社会活动,避免学生迷恋于虚拟的网络,迷失了自我。只有这样,才能净化网络环境,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使网络在学校的教育工作上,发挥其积极作用。使网络更好的服务于教育,服务于信息科技的发展,服务于社会的前进。

(二)制定可行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整个校园网络的安全有效运行,制定出可行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一个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统管全局的网络信息安全规定;

2)制定激励制度,增强网管人员的责任心并激发网管人员的工作热情;

3)加强网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工作,从技术上提升他们对网络攻击的应对能力;

4)学校其它专业也应安排网络安全基本知识的教育,普及非计算机专业师生信息安全知识的教育;

5)加大网络安全建设的资金投入。

(三)对学生实施上网行为管理

在教学开放网络的同时,使用网络行为管理软件(例:海蜘蛛软路由)进行管理。如设定网页关键词过滤;过滤具有不良信息的网站;控制学生所上的网站。做到不允许的网站不能访问,一旦学生访问不允许访问的网站时,强制跳到预定的网站。真正达到允许上的网学生能上网,不允许上的网学生不能上网。

(四)实现域用户身份认证的过程

在校园网提供更高层次服务时,对于用户身份的认证及其服务权限的管理需求也在不断提高。以前较为独立的系统很难达到身份认证的需求,因此需要一个完备的系统,对整个校园网用户进行身份的认证和管理。配备网关认证流控设备,要求所有的内网用户假如想要访问外网都需要进行用户认证。对非法接入的用户和设备应该严厉打击。这种办法不但可以确保网络的安全性,同时还能够很好的提升网络带宽的利用率,极大的提高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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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的安全性在建设环节以及设计环节都是比较关键的影响因素,尤其是对中小学的建筑设计,就要能充分的注重安全性的保障。建筑的设计环节,要能从实际出发,对建筑设计的各个环节都要能充分的重视,保障其设计的质量。但在实际的设计环节,由于受到诸多层面的因素影响,对建筑设计的安全性保障还有着阻碍。通过从理论层面加强中小学的建筑设计研究就有着实质性意义。

1 中小学建筑设计的安全问题和设计的原则分析

1.1 中小学建筑设计的安全问题分析

中小学建筑设计过程中,在当前还存在着诸多安全问题,一些中小学建筑的结构设计方面,还是通过墙承重的形式。中小学的建筑设计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对人员密集以及学生活动的特征。在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年龄相对比较小,学生也比较活泼,这就需要在交通组织的设计方面能够充分重视[1]。但是从实际的设计情况来看,一些设计人员并没有充分注重这些层面的问题,设计没有结合实际的情况,这就必然会带来安全隐患。

中小学的建筑设计过程中,学校在这一方面的资金投入没有充分化,这也会对设计的质量产生影响。具体的设计过程中,对建筑的楼梯合理化设计是比较重要的,如果楼梯设计不合理就必然会造成拥挤的问题,比较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而从实际的建筑楼梯设计的现状来看,就存在着超载的情况,这就说明了在对建筑的楼梯设计中,没有对学生的数量进行充分的考虑,从而在应用过程中就存在着安全隐患问题。

对中小学的建筑设计中,在设计的标准以及规范方面,没有结合实际的发展进行及时性的更新。对实际的设计指导有效性就不能有效突出。进入到新的时展背景下,在对中小学建筑的设计上就要能有新的标准规范,但是从具体的设计情况来看,在这一方面还存在着滞后的问题[2]。在设计的标准规范上没有及时更新,就必然会影响实际的设计效果和质量。对于这些层面的问题就要能及时性的解决,保障建筑设计的质量水平提高。

1.2 中小学建筑安全设计的原则分析

第一,科学性原则遵循。对中小学的建筑安全设计就要能遵循相应的原则,在这些合理性的原则遵循下,对中小学的建筑设计质量才能有效保证。首先要能注重科学规划的原则遵循,这是建筑设计的质量保障基础。学校的建筑建设是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以及生活环境的重要场所,在进行设计过程中就要能从多个层面加强考虑,在设计中要能够周密的规划以及科学性的取舍。在建筑设计方面能够遵循最新的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以及建设标准等,在科学性的规划设计方面,才能真正有利于设计的质量水平提高。

第二,精细化原则遵循。对中小学的建筑设计过程中,要注重精细化管理的原则遵循,由于建筑设计是系统化的工程,实际设计中就要能考虑到方方面面,只有注重精细化的设计,才能保障设计的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3]。在设计中不只是要能够对设计的安全性得以保障,还要能够将创新性得以体现,能够最大程度的对学生的关爱在建筑设计环节得以体现,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学生的学习。

第三,安全性原则遵循。中小学的建筑设计方面,对安全性的设计原则要充分遵循。学校建筑属于公共性建筑,并且和政府办公以及商业建筑的设计有着区别,在设计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设计的亲和怡人,以及活泼向上,还要使规范性以及安全性等得以突出。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有安全的保障。学校建筑的设计是关乎着全体师生生命安全的,所以设计中就要能对抗地震能力的安全性设计得以加强,只有在安全性方面得到了保障,才能有助于建筑设计的目标实现。

2 中小学建筑安全设计的策略探究

为保障中小学的建筑安全设计目标的实现,就要能充分注重设计的方法科学性实施。作者结合实际对中小学建筑安全设计的方法进行了探究,在这些方法的应用下,就能有助于中小学建筑的安全保障。

首先,对中小学建筑安全的标准要能进一步的提高。在建筑设计的标准规范层面,能够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符合,这样才能在安全设计保障的基础上,在经济上也能得以满足。将这一教学目标得以实现,就要能够充分注重对中小学教学活动的深入研究,并要能够对中小学的安全保护进一步加强。还要注重和中小学建筑的使用特征紧密结合,对建筑物的内部活动空间尽量的扩大[4]。为能够对建筑交通空间的舒畅性,就要在内部活动空间上进行扩大。具体设计中可使用外廊以及单内廊,廊的宽度不能小于2.1米,中廊的宽度不能小于3米。只有将建筑的设计标准加以提高,才能有助于设计质量的保障。

其次,注重对中小学建筑的安全设计的结构优化设计。中小学的建筑设计中,建筑结构是保障其质量的重要基础,在建筑结构上能够良好的具备,才能在安全性上得以保障。这就需要在设计中对防震减灾法进行详细研读,结合学校的建筑实际使用的功能以及平面和空间的利用等,对建筑的结构进行优化设计。在当前采取混合结构以及钢筋混凝土承重结构是比较有效的质量保障方法。校舍的建筑不能使用空斗砖墙以及空心砖墙作为承重的结构。在对于比较容易发生台风地震的地区,就要能够按照实际的地震裂度以及抗风的要求等进行设计。

另外,对中小学建筑的安全设计,在建筑的设计中,要注重细化设计,比如对楼层的合理化分布,以及对栏杆的设计等。对于楼层的设计中,小学教学楼不应当超过四层,对于中学的建筑教学楼层不应当超过五层。在这一标准的设置上主要是为了保障疏散安全,避免学生每天上下楼费力[5]。所以在超过标准的楼层上就可进行设计成图书室以及备课室等。在对建筑中的栏杆设计方面也要能结合实际的情况加以设计。栏杆的设计要能够采用坚固以及耐久材料进行设计应用,在承受荷载的标准上要能达到。中小学的建筑外廊的栏杆高度不能低于1.1米,栏杆不能采取容易攀爬的花路。在走道的栏杆方面是比较重要的防护环节,不仅要能够在栏杆的设计上保障其安全性,还要能够体现出美观性。

3 结束语

在新的发展阶段,对于中小学建筑设计,在设计前要注重对安全性的评估。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要提高设计的安全标准,注重细节设计,优化结构设计,以保障其安全性。同时由于学校建筑的功能需求多样性,所以在建筑设计中,要能结合具体的需求进行设计。只有在多方面得到了充分重视,才能有助于建筑设计的效果良好呈现,提升安全性。

参考文献

[1]李琮.城市建筑设计中体现生态理念的方法分析[J].建筑设计,2016(22).

[2]刘远霞.BIM在建筑设计应用探讨[J].建筑设计知识,2016(08).

[3]刘茜,黄虹,王军.中小学建筑消防设计思考[J].现代装饰设计(理论),2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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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种社会原因和家庭原因,如今的大部分大学生不论在身体素质方面还是行为品格方面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缺陷。上大学后压力减小,可自由支配时间增多,大部分学生的日常生活变得极为散漫,宁可把时间浪费在打游戏看电影上,也不愿意进行一些适当的体育锻炼。长此以往,导致自身的身体素质越来越差,偶尔进行一次跑步运动,身体就会感到不适。而足球运动不仅需要在足球场上跑动,还需要具有很强的对抗性,同时对肢体的灵活性要求也很高,这对于身体素质普遍较差的大学生而言,危险性非常大,大学生在进行足球运动时,稍有不慎,就会对身体造成很严重的伤害。

(2)课堂秩序不严谨

足球课一般都是在室外进行,因此在上课过程中,学生注意力往往不够集中。这就对体育教师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体育教师,不仅要有关于足球的专业技能,更要让学生深入了解相关的技术要点,掌握正确的踢球方法和防护技巧,否则就可能会造成学生的学习态度不端正,无法准确掌握必要的技术,为正式进行足球运动时留下隐患。

(3)学校方面因素

虽然足球运动在各所高校受到热烈欢迎,但还是有很多学校的安全教育等工作没有完全做到位。对足球场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得还不够完备,有关于足球教学的教学制度和教学规定还不够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做得还不够全面周到。这些没有做好的地方都会影响足球教学的良好发展,不利于学生进行安全的足球运动。

2.外界因素

(1)不了解足球竞赛规则

前文提到,足球运动是一项对身体和技术要求都很高的运动项目,在进行足球比赛时,如果没有良好的比赛规则,那么足球将会变成一项很危险的运动。所以,了解足球比赛的规则对大学生而言非常重要。但是现在好多大学生并没有做到对足球规则的全面了解,以至于在进行足球比赛时,经常会出现犯规的行为,这不仅对比赛造成了不良影响,更极易在比赛过程中造成球员身体的伤害,危害很大。

(2)足球技术不过关并且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因为足球运动对技术要求很高,如果想把足球踢好,就要熟练地掌握运球、过人、急停等足球技术。但是许多大学生并没有经过专业的指导和训练,所以在足球技术方面往往会存在很多错误,而这些错误可能会给学生的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

(3)天气因素

由于场地的特殊原因,足球课一般都是在室外进行教学活动,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天气以及气候变换的影响。如果遇到雨雪天气,足球场地会变得非常湿滑,学生在足球场上进行运动时极易滑倒碰伤;如果在夏天遇到高温天气,可能还会使学生中暑。这些天气原因都会威胁到学生的安全。

二、针对高校足球教学中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

1.教育学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要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让学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教导学生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如何迅速进行防卫,尽量减轻对身体的伤害。在上课之前,教师要询问是否有学生身体不适,绝对不能让身体不适的学生上场踢球。要求学生至少每学期接受一次体检,并对每个学生建立体检档案,详细地掌握学生的身体情况。在进行运动之前,教师要让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以免在上课过程中发生崴脚等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