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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仔细分析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称之为“行政哲学”的名称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行政哲学:一种是以行政活动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一种则是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分别用“行政活动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哲学”)与“行政(科)学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学哲学”)这两个称谓来标示行政哲学研究的上述两种主题、两个方向。这两种行政哲学,一个涉及“实际的行政活动”领域,一个涉及“理论的行政科学”领域。
行政活动的哲学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质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活动的哲学是对“行政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问题”做出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活动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或“行政观”。这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不等同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础”或“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除了要依据于这些原理之外,还要考虑具体实践过程中诸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包括那些隐而不显的“缄默因素”。
行政学哲学则主要研究行政科学发展的模式、行政科学理论评价、行政科学研究方法及其评价、行政科学研究的价值判断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是对“行政学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学问题”进行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学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或“行政学观”。同样,这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也不等同于各门具体的行政科学的研究规范、方式、方法,而是为后者的研究提供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原理”、“基础”或“根据”。
二
行政哲学的上述两个研究主题之间存在着逻辑的与历史的联系:
从逻辑上看,对“行政学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对“行政问题”研究的“次一级”的研究,是对实际的“‘行政问题研究’之研究”,具有元研究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对任何行政问题的研究总是先在地包含一个方法论,即总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立场来研究的。这种角度、立场尽管可能不为研究者自己所知道,但却客观地存在着。而且,这种角度、立场本身就制约着对行政问题的认识结果。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出发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要对这些结论的可靠性做出判断,就必须检讨他们的方法论。按照荷兰著名经济学家库普曼(197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研究,无论是在自然科学中,或者是在社会科学中,任何系统的理论体系均表现为一个“价值观假定+逻辑推理”的结构[5]。库氏的这一逻辑式提示,至今尚未遇到有力的挑战。显然,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均是从某种价值观或方法论见解出发的逻辑推理系统,其中的价值观或方法论假定,只能表现为某种行政哲学。因此,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都是以某种行政哲学的逻辑展示的,它不能不内含着某种行政哲学。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学哲学”是以“行政哲学”为思想资料的和最终归属的。我们也只有对行政学的根本问题进行了哲学的研究,才能真正地把行政问题的研究提升到一个自觉的、理性的水平和高度。
从历史上说,对行政活动根本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事,历史上许多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都对此做过深入的论述。而对行政学根本问题的研究则不过是近100年来的事。按照时间顺序,对行政活动的研究先后产生了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或行政学、行政科学、行政哲学。其中行政思想是先于行政理论的分散的、不系统的、粗浅的行政理论;行政理论则是后生于行政思想的比较完整、系统、深刻的行政思想;行政学说或行政学往往是较为完整、系统的关于行政的知识体系;而行政科学则是更加系统化、科学化了的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行政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行政哲学则是对行政理论、行政科学研究活动进行思辩的产物,是行政科学的哲学。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出现了独立的行政科学时才出现的,是行政问题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必然,对行政学活动的哲学思考是人类的行政认识和行政实践从童年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条件。行政学哲学与行政科学研究的问题是显著不同的,各自的任务和目的也是不同的。行政科学是通过对行政活动的考察——这种考察主要包括历史上的各种行政思想、行政理论和行政方法——概括出行政活动的一般原理,形成理论并给出某种行之有效的合目的的行政方法或模式。也可以说,行政科学主要关注的是为实际的行政活动提供一套具有普适性的系统的行政知识、思想、原则和可操作的方法,它的特点即在于它的工具性。行政科学为行政学哲学提供思想,行政学哲学则对行政科学起指导作用。任何时代的行政学哲学,除依据各自的一般的哲学观外,都必须吸收以往的以及现时代的行政科学研究成果。反之,行政科学研究要接受行政学哲学的指导,这不仅体现在任何行政科学研究者都要在一定的行政哲学观的指导下从事研究,而且,行政科学体系的构建、其逻辑分析与论证也要符合哲学方法论的要求。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考察的是行政科学的基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便是行政学哲学的研究主题。那么,这个基本问题究竟是什么呢?
一般而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在正常的或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行政学者以及行政人员较少或不特别考虑的问题。情况也许就是这样,人们通常是在一种没有批判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知识的增长,提出概念、形成理论,获得某种高效的行政方法。这一切都是围绕着行政活动的目的而进行的,行政学者为的是行政知识的不断增长,而行政人员则是把行政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理论、方法、模式等,作为正确的东西应用于行政活动之中。他们的问题常常是一种理论或方法对他们的行政活动是否有效,也即如何使用一种理论或方法才能够达到一种活动的预期目的。人们一般并不考虑一种理论或方法的合理性问题,只是在少数情况下,比如当理论或方法的功用开始减弱或失效的时候。一些人才可能会对已有的关于行政的一些最基本的假定、理论和方法本身进行反思。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正在进行着对行政中的某些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或批判。而所谓的对行政科学中的基本问题的研究,就是对关于行政科学元问题的研究。这个元问题就是行政科学中的最基本的核心概念“行政”。行政哲学正是以此作为出发点而展开讨论的,对“行政”这个基本问题的明确和把握,就构成了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行政哲学是对行政本质以及行政科学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和反思的哲学。行政哲学能否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从根本上为行政科学呈现出实质性的理论进步提供基本性的支持,使实际的行政活动更富有成效和具有合理性。这首先取决于我们对行政哲学本身是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如果在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不要说对行政科学的发展不会起到推动和支持的作用,就是行政哲学本身的发展和存在,都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笔者在本文的讨论中,就是试图在这个重要的问题上使概念理解得到澄清,消除“行政哲学”这一概念本身及其研究对象上存在的歧义性和含糊性。当然。我们在这里给出的关于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的讨论还只是探索性的和试验性的。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真正把握住行政哲学的精神实质,研究主题的问题就不再是一个理论难题了。因为,它将会随着我们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得到扩展和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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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薄贵利.中国行政学:问题、挑战与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1998(12).
篇2
二、“没有推动就没有变化”和善恶标准
霍布斯在《短论》开篇写道:没有被添加也没有被减去的东西将保持原来的样子。根本没有与它物接触的东西,就既不会被添加什么,也不会被减去什么。“这两个形而上学命题可以概括为一个命题,即“没有推动就没有变化”。这个命题非常重要,因为它关系到霍布斯如何看待意愿、思想和感觉等精神活动。我们知道,笛卡儿在《第一哲学沉思集》里,从他唯一绝对确信的真理——“我思,故我在”——出发,推导出“我”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也就是说,一个精神、一个理智或一个理性。”这个“我”就是心灵,笛卡儿认为这是一个精神性的存在,是心灵实体。思想(包括怀疑、意愿、想象、感觉等)就是这个精神性实体的属性。霍布斯却反对这种推论,他说,“说‘我在运思,所以我是思’,这比说‘我在散步,所以我是散步的实体’好不到哪里去,它们都不是好的推理”。
霍布斯的意思是说,假如这种推理有效的话,这就意味着有多少活动就有多少实体。霍布斯的主张是,“所有活动的主体只能以有形体的样式来想象”,因为我们不可能想象一个非物质的东西会完成某种活动。和笛卡儿不同,霍布斯不认为思想、意愿、想像和感觉等都是心灵的属性,“没有推动就没有变化”告诉我们,这些既不是物质的东西,也不是非物质的东西,它们只是物质的东西当中所发生的变化,因为只有物质的东西才能被其他物质的东西所推动,从而引起它们的变化。思维、感觉、想像和意愿都是某些种类的物体被迫卷入其中的活动。这里“某些种类的物体”就指人的感官,它们之所以“被迫”是因为它们受到了外物的撞击,而不是它们主动去撞击外物,外物对感官的撞击留在我们大脑里的东西就是观念或印象。既然意愿等都是感官被迫卷入其中的活动,当我伸手拿杯子时,看起来“好像是我们把物体拿到了我们这里,而实际上不如说是物体通过位移把我们吸引到它那里。”“∞‘没有推动就没有变化”使我们看到,亚里士多德所谓的目的因实际上只不过是伪装起来的动力因,也就是说,看起来好像杯子是目的因,而实际上它不过是动力因,用霍布斯自己的概念来说就是,杯子是施动者,我是受动者。由此我们看到霍布斯是如何颠倒了传统的施动者和受动者的观念。于是我们也就明白,为什么霍布斯会否定自由意志。因为当“我想要”(wil1)某物时,“我”不是我们通常以为的施动者,它只是一个受到“某物”推动的受动者。因为我的意志是受到某物的推动的,因此我的意志不可能是自由的,它是受到这物的推动而不是主动去要此物的。霍布斯说,没有东西从自身获得其发端,它是受到自身以外其他直接的施动者的作用以后而发其端的因此,起初当一个人对某物有欲望或意愿(wil1)时,(而他对此物不久之前还没有欲望和意愿),他的意愿的原因却不是意愿本身,而是其他不受他掌控的东西。霍布斯在《短论》中也说,欲望的行为是动物精气(animalspifi)朝着移动自己的事物的运动。这个事物就是动力因,或施动者。欲望是被移向这个事物的被动的能力。因此,在一个人们除了追求因果地(causaHy)吸引着他们的事物、此外便别无其他选择的世界上,可以被他们称作善的也正是那些事物,即善对每个事物来说,都是那个有主动能力把它们吸引到自己这里来的东西。“相应地,恶就是那个有主动能力把每个事物从自己这里排斥出去的东西。霍布斯又补充说,对一个人来说是善和他想要的东西,对另一个人来说则未必如此吸引一个人的东西,则不一定吸引另一个人。
霍布斯甚至不忘记把善恶观念与运动联系起来。霍布斯认为,动物有两种运动,一种是生命运动(vitalmotion),一种是动物运动或意愿运动(animalmotionorvoluntarymotion)。生命运动“从出生起就开始,而且终生不问断:如血液的流通、脉搏、呼吸、消化、营养、排泄等过程便属于这类运动。”“嗡’而“生命之源则位于心脏。当意识中的运动传播到这里,必然会引起生命运动的变化或改变,即要么促进它,要么延缓它:要么协助它,要么阻碍它。当阻碍它时,这意识中的运动就是快乐;当延缓它时,它就是痛苦、麻烦、忧伤等。”“阿人往往会把自己想要的东西称之为善,把自己讨厌的东西称之为恶:快乐是人想要的东西,因此快乐是善,痛苦是人讨厌的东西,因此痛苦是恶:有助于生命运动的东西既然是快乐,那么它就是善,阻碍生命运动的东西既然是痛苦,它便是恶。下面一段话是霍布斯著名的善恶宣言:任何人的欲望的对象就他本人来说,他都称为善,而憎恶或嫌恶的对象则成为恶:轻视的东西则称为无价值和无足轻重。因为善、恶和轻视状况等词语的用法从来就是和使用者相关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单独地、绝对地是这样。也不可能从对象本身的本质之中得出任何善恶的共同准则,这种准则,在没有国家的地方,则是从代表国家的人身上得出的:也可能是从争议双方同意选定,并以其裁决作为有关事物的准则的仲裁人身上得出的。正是从这里,霍布斯得出了他的关于自然状态的重要论点,即不存在天生(或根据自然而来,bynatur~的区分善恶的共同标准。因此,如果没有共同标准,就有必要建立一个共同标准:而为了使一个共同标准能够建立起来,就必须确立一个者,这个者的命令即民法(civillaw)就是共同的标准,它规定何者为善,何者为恶。
三、“没有推动就没有变化”和自由
“没有推动就没有变化”所隐含的肯定含义是只有有了推动才会有变化。一旦这种推动施加给某物,它不但会运动起来,而且,只要它不受阻碍的话,它就会永远运动下去。霍布斯说,无论什么东西被推动起来,只要它旁边没有它物促使它静止下来,它就会永远移动下去。既然运动对霍布斯来说是如此基本的观念(因为自然现象的原因没有不在于运动的),那么,可想而知,霍布斯的自由概念也不会离开他的运动观念。实际上霍布斯确实是以运动来定义自由的,他说,自由一词就其本意来说,指的是没有阻碍的状况,我所谓的阻碍,指的是运动的外界障碍,对无理性与无生命的造物和对于有理性的造物同样可以适用。“睨由于霍布斯坚持运动只能是物体的运动,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物体;如果不受阻碍的运动就是自由,那么万物的运动只要不受阻碍,万物就都可以有自由。这当然也包括人,即人的自由也是“没有阻碍的状况”,因为人也是物体。可是,虽然人也是物体,但人却不仅仅是物体,因为,和单纯的物体比起来,人还多出了一个东西,这多出来的东西就是意志。霍布斯其实并不想使用“意志”这样的词,因为这会给人错误的印象,使人们以为他也承认意志是一个东西(实体)。于是霍布斯急忙出来澄清。意志与其被称作意志,还不如被称作“意愿的行为”,它不是“意愿的能力”(theact,notthefaculty,ofwilling),而是“在斟酌之中,直接与行动或不行动相连的最后那种欲望。”意志既然是欲望,而欲望又是什么呢?霍布斯当然不会说欲望是又一个实体,他认为欲望是无法测量的极细微的身体的运动,霍布斯称这种极细微的运动为意动。由此观之,人的自由就不单单是“运动不受阻碍的状况”了,它应当是“人的意愿(voluntary)运动不受阻碍的状况”。霍布斯对“自由人”的定义是:自由人一词根据这种公认的本义来说,指的是在其力量和智慧所能办到的事物中,可以不受阻碍地做他愿意做的事情(todowhathehasawilltodo)的人o霍布斯甚至认为,~个在劫匪持枪逼迫之下遂主动顺从劫匪的人也是自由人,因为劫匪并没有禁止他去“做他愿意做的事情”,即他还可以避免被射杀。由人的自由,霍布斯又论到臣民的自由。既然万物的不自由都是由于受到了外物的约束,接下来,霍布斯就不得不说说外物的约束都有哪些。我们已然知道,霍布斯把物体分为自然物体和人为物体两种,那么,外物的约束也应该分为自然约束和人为约束两种。而这人为的约束在国家状态下就是民法(civillaws)o在自然状态下,人只受到物理障碍(自然物体)的限制。换句话说,这些物理障碍一旦被除去,人就会处于绝对自由的状态。一当人们相互立约而放弃他们对一切事物的权利,从而进入国家状态之下,他们就失去了这种自由。然而,在进入国家状态时,他们虽然放弃了“一切人对一切事物的权利”(therighttoallthings),他们并不是放弃了所有的权利,他们是带着他们保留下来的某些权利进入国家的,这些保留下来的权利包括:民法不禁止的行动权,自我防卫权,使用食品、药品、空气以及其他为生存所必须的东西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霍布斯所谓的臣民的自由。亚里士多德教导说,民主政体下的人民享有比任何其他政体下的人民更多的自由,霍布斯却认为这种学说是一派胡言,因为无论在什么样的政体中,者都拥有同样大的权力,因此任何政府形式下的人民所受到的约束也都是一样的。虽然路加城的城楼上写着耀眼的“自由”两个大字,那里的人具有的自由却不比其他城邦更多,他们也没能更多地免除国家的徭役。
篇3
国外行为金融学的发展,引起我国学者的高度重视,1999年北京大学刘力教授在《经济科学》第三期发表的《行为金融理论对效率市场假说的挑战》一文,是我国最早系统介绍行为金融理论的文章。2002年行为金融学被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肯定后,国内掀起了行为金融学介绍和研究的热潮。2003年11月29日,在南京大学举办了全国首次行为金融学与资本市场学术研讨会,将国内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推向了。
1对投资者的心理研究
金晓斌、唐利民(2000)统计分析显示,在影响股市异常波动的因素中政策性因素是最重要的因素,其影响远大于市场因素、扩容因素、消息因素和其他因素。孙培源、施东晖(2002)通过对1992-2002年初上海股市52次异常波动的分析表明,由政策性因素引起的异常波动达30次之多,而且当月出台的政策对该月的股价波动具有显著的影响,直接影响投资者入市的意愿和交投的活跃程度,中国个体证券投资者存在政策依赖性偏差。利好政策的颁布导致在相当长的交易周期内投资者交易频率明显上升,加剧了投资者的过度自信倾向,而利空政策出台却导致在较长的交易周期内投资者的交易频率大幅度下降,表现出较强的过度恐惧心理。这种强烈的“政策依赖”倾向是中国证券市场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现象。张华庆(2003)认为中国证券投资者的行为有明显的过度反应的倾向,而深层次的根源是投资者的种种心理偏差,其结果将导致市场会对信息或政策的反应超过应有的幅度,加剧了市场的波动性,导致市场风险的放大。这些心理偏差包括过度自信、过度乐观、赌博心理、暴富心理、从众心理以及过度恐惧心理。
2对投资者有限套利行为的研究
现代金融理论普遍认为,当金融资产的价格存在误定时,众多的“理性套利者”就会在相应低估的资产上“做多”,而在高估的资产上“做空”,不但可以最终消除价格误定,而且可以获得无风险利润,从而使市场保持有效性。应该说套利机制是金融市场的重要机制,套利行为的存在具有“价值发现”的功能,它推动着资产价格向基本价值的回归。但是,中国的证券市场有以下特征:信息的获得是有成本的;信息的传递存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差异,交易者并不能同时获取信息;交易者的行为是存在着差异的,并非都是理性的;交易者所持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因此,机构投资者凭借优势,往往扮演着理性套利者的角色,而个人投资者却因先天不足沦为噪声交易者。张华庆(2003)认为,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当理性套利者进行套利时,不仅要面对基础性因素变动的风险,还要面对噪声交易者非理性预期变动的风险。在噪声交易者的影响下,不但理性套利者的收益将受到影响,甚至会导致越来越多的基金经理放弃原来奉行的成长型或价值型投资理念,在某种程度上蜕化为“追逐热点、短线运作”的投资方式。
3对投资者羊群行为的研究
“羊群行为”(HerdingBehavior)是信息连锁反应导致的一种行为方式,当个体依据其它行为主体的行为而选择采取类似的行为时就会产生“羊群行为”。换而言之,当“羊群行为”产生时,个体趋向于一致行动,即所谓的“赶潮流(Bandwagon)”,这时个人往往放弃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和信号而附和他人的行为,虽然他们所掌握的信息和信号,按理性分析可能显示他们应采取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行为。宋军、吴冲锋(2001)使用个股收益率的分散度指标,使用市场公开的价格数据,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羊群行为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我国证券市场的羊群行为程度高于美国证券市场的羊群行为程度,在市场收益率极低时的羊群行为程度远远高于在市场收益率极高时的羊群行为程度,这个结果可以用期望理论中决策者对于损失、收益的不同态度来解释。孙培源、施东晖(2002)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建立了较为灵敏的检验羊群行为的回归模型,并据此对我国股市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在政策干预频繁和信息不对称的严重的市场环境下,我国股市存在一定程度的羊群行为,并导致系统风险在总风险中占有较大比例。从投资运作层面来看,羊群行为将削弱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效果,特别是在市场发生大幅度涨跌时,通过多元化投资分散风险的效果将极为有限。就政策层面而言,羊群行为意味着投资者的买卖决策并非基于理性的决策过程,因此股价极有可能偏离其均衡价值,从而破坏了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常志平(2002)采用横截面收益绝对差(CrossSectionalAbsoluteDeviationofReturns,CSAD)方法,对我国股票市场是否存在“羊群行为”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发现:在上涨行情中,我国深圳证券市场与上海证券市场均不存在“羊群行为”;但在下跌行情中,深圳证券市场与上海证券市场均存在“羊群行为”。并且深圳证券市场比上海证券市场具有更多的“羊群行为”。张华庆(2003)指出“羊群行为”对中国证券价格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羊群行为”者往往抛弃自己的私人信息追随别人,这会导致市场信息传递链的中断;如果“羊群行为”超过某一限度,将诱发另一个重要的市场现象——过度反应的出现,使中国证券市场的稳定性下降;所有“羊群行为”的发生基础都是信息的不完全性,因此,一旦市场的信息状态发生变化,如新信息的到来,“羊群行为”就会瓦解,这意味着“羊群行为”具有不稳定性和脆弱性4行为金融学在我国的应用性研究展望
4.1对实证研究结果的应用
从以上可以看出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存在一定的非理性,而且市场也不是完全有效的。如何克服这些非理性,使投资者能在并非完全有效的市场生存,是市场参与者最想解决的问题之一。
4.2对参与者的心理学实证研究
从以上可以看出针对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学实证研究,一般还是基于行为金融学的旧有框架中的心理学理论,今后的研究应该更多地结合中国文化、国情或者利用更多心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只有这样的研究才更适合中国的现实。
4.3在金融产品的设计和销售上的应用研究
随着我国的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金融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变得也越来越重要。其实,人们对于经济学和心理学相结合的研究最早就是从消费者心理学开始的,隶属于市场营销学中的消费者行为学是一门理论系统完整的科学。其中对消费者的调查、研究方法完全可以借鉴与行为金融学的实证方法相结合用以来研究金融产品的购买者的行为,根据投资者的不同偏好来设计金融产品,制定营销战略,从而为金融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打出一片新天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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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4]朱学磊.论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烟台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 28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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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 行政诉讼法论文(教授热荐6篇)
范文二: 行政诉讼保障的路径分析及优化策略
篇5
关键词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规范化;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2-0222-02
收稿日期:2014-06-08
基金项目:广西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成人高等教育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创新——以行政管理专科专业为例”的部分成果(2013JGA264)
作者简介:方仁(1981-),男(壮族),广西宁明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教育管理;韦玲云(1972-),女(壮族),广西柳州人,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一、远程教育行政管理专科毕业论文的写作
电大远程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专业毕业作业环节的首要任务是联系社会实际,加强学生对所学理论、方法、技能的掌握,提高学生运用行政管理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专业写作的基本能力[1]。
毕业论文是毕业综合实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学员几年学习成果的综合检验,这个环节合格,学员才能拿到毕业证书。毕业实践环节包括论文、社会调查要根据成人学员在职学习的特点,培养学员掌握必需的管理知识,适应社会建设的需要,进行创新和实际应用。论文的写作是一个综合的过程,学员通过这个环节,将已有知识、能力进一步转化、升华。完整的论文应包括题目、摘要、
关键词 、目录、正文、
参考文献、致谢等。论文要求格式规范、语言精炼、论述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有据。
二、文章的研究对象
在我校(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开设的远程教育2012年春季、2012年秋季、2013年春季、2013年秋季、2014年春季的行政管理专科毕业班之中,抽取课题组所指导的部分学生作为研究对象,通过采用面谈、电话、网络询问结合的办法,对其毕业论文进行分析。探讨学生论文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析学生在论文写作上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问题的途径,注重分析学生的看法、类型与原因。
三、最近指导学员毕业环节取得的良好经验
(一)良好的配合是完成毕业环节必不可少的
对于远程教育的毕业指导,工作人员、指导教师与学员们的共同配合是完成毕业环节必不可少的前提。在前期准备工作中,面对琐碎的毕业环节工作,学校团队工作人员进行了合理的分工,顺利的完成了前期的工作。很多学员刚刚进行论文撰写活动的时候,经验不足,在开展具体工作时,要对他们进行解答疑惑。从学院领导到指导教师到班主任,发挥团结合作、互相帮助的精神,各司其职,才能有效地完成毕业环节。
(二)举行毕业环节辅导会
举行毕业环节辅导会,统一要求,通过面授讲解,到会的学生可以进一步了解、熟悉相关规定,与辅导教师进一步联系。通过辅导会,提高学员的重视程度,让他们通过毕业环节认识到,要认真完成论文与调查,关注地区发展的热点问题,尽自己所能深入调查研究,为区域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及时、有效地沟通有利于提高毕业环节写作的效率
许多学员以前接触的论文写作比较少,在专业知识、调查方法、写作技巧等方面经验不足,这就需要在写作过程中多与辅导教师、班主任、同学进行及时、有效地沟通。我们在近几期的毕业环节中,采取了多种沟通、联系方式,包括有电话、电子邮件、QQ、学校自己开发的毕业论文写作网络平台,或者学员、教师都有空的时候,可以到学校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等等。通过多种方式,学员就可以得到更多的信息与指导。
(四)规定写作专题与自由选题的有机结合
规定专题是近年远程教育院校采取的毕业论文方式之一,对学员的论文限定一定的范围,或者直接规定题目,利于学员进行书写,但学员发挥的空间较小,自由选题则是在专业范围内,任由学员自选题目进行书写,学员的自由度比较大。两种方法各有优点,我校近年的毕业论文都采用过这两种方法,有的学期规定了写作专题(例如城市的公共交通服务等),有的学期是自由选题,都取得了一定的实践效果,两种方法可以有机结合。
四、论文中存在的不足
(一)论文格式各异
尽管我们对毕业论文的格式做了统一的要求,并开了说明会,但有的学员因为工作忙碌,没有到会,或者对相关要求不熟悉,在写作过程中论文的格式还是各异。有的缺少摘要、
关键词 ,有的没有
参考文献,有的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排版,有的没有使用学校论文的表格来书写,等等,需要指导教师多次提醒,最后终稿提交时才补全。
(二)各个模块部分不够清晰
有的学员的论文各个模块部分不够清晰,例如,前言部分对前人的研究成果概括不够,有的对案例缺乏交代,有的论证缺乏说服力,各部分之间联系不强。论文要求其结构安排科学合理,各部分之间联系比较紧密,层次分明,观点表述准确。因为许多学员是初次接触论文的写作,经验不足是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三)细节不够完善
通常说,细节决定成败。论文的写作,也要从细节入手。不管是资料的收集与调查,还是写作的过程,都要仔细认真。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要注意一些平时看来并不十分重要的细节问题,比如有的学员题目不够简练、概括,还没有反映所要撰写的对象、领域、方向等;又如,有的学员还没有认真核对文章中的数据、图标、注释,
参考文献不完整,等等。
五、加强论文规范与提升质量的措施
(一)加强毕业环节的管理,提高学员的重视程度
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管理,是建立良好的实践教学秩序和保证实践教学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实施的前提[2]。远程教育的学员大多是在职学习,有家庭、工作方面的原因,工学矛盾比较突出,经过几年的函授学习,也存在学习疲劳感,面对最后的毕业环节,有的学员对毕业实习与论文写作不够重视,存在应付心里,积极性不高,科学、严谨的态度不够。社会调查与毕业论文,是通过具体实践活动才得到锻炼与提高。学校要加强毕业环节的管理,首先要提高学员的重视程度。论文的写作与平时的散文、工作总结等写作存在较大区别,需要丰富的资料、严谨的逻辑思维,这是一个系统锻炼的过程,通过这样的锻炼,在职学习的学员才能达到高等教育毕业的要求。
(二)进一步明确论文组成、强调格式
指导老师通过各种方式,告诉学员论文的组成、格式,并按照要求进行书写。例如,论文正文的各级小标题可以细分,但是主体可以分为前言、主体、结尾三大部分。前言阐明写作的背景、目的、现实状况等,提出问题;主体是论文的主要部分,论述研究的方法、发现的问题、解决的对策等;结尾总结文章的主要观点,深化主题,引起思考,展望前景等。在我校曾经采用过的区域公共交通专题写作中,许多学员按照指导老师提示的大纲来进行写作,包括区域公共交通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解决该问题的建议等。学员由此思路展开调查和分析,完成撰写。规定社会生活中的热门话题,学员感兴趣,相对容易书写。
(三)细节完善
论文的细节包括了字体大小、段落、
参考文献格式、错别字完善,等等,这些细节也经常需要指导教师提醒。比如,我们可以统一规定字体字号,论文题目用宋体小三号加粗;一级标题,宋体四号加粗;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号加粗;三级标题、正文、
参考文献,宋体小四号。
另外,一些主要的
参考文献格式,指导教师也经常提醒学员,包括如下:
专著:作者.专著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
期刊文章: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期号.
网络电子文档:作者.题名[EB/OL].网址,发表日期.
(四)加强写作前的培训与各个环节的联系
毕业论文主要包括了六个阶段:论文选题、拟定大纲、开题、撰写初稿、定稿、答辩。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要从严管理,要对学生的论文选题、论文大纲、论文内容和论文意义进行认真指导,督促学生认真地完成毕业论文[3]。我们要求学员按照学校要求参加毕业环节的培训,熟悉相关要求,通过多种方式(电话、邮件、QQ群、论文指导网络平台、面谈等),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悉心听取指导老师的建议,开展调查,进行论文的书写。
(五)加强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
夯实实践教学保障基础,一要加强实践教学师资力量的培养,强化实践教学软件建设。要将传统理论型的教师通过培养和引导逐渐转变成“双师型”教师,大胆聘请用人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作为实践教学的导师,使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有另一重意义的“双师”,即学生校内有专业教师,校外有职业导师;二要增加实践教学的财力和物力投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满足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物质需求[4]。校内教师也要多加强实践,积累各种行业、企业锻炼经验,积累丰富的案例。完善辅导团队,可以相互分工协作,准备好丰富的教学资源,更好地指导学员写作。
(六)其他好的建议
我们在调查中,一些学员还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例如,有的提议可以在毕业论文培训会、网络平台上多展示一些往年的论文、报告,让学生更好地了解论文的说明规范、层次、细节等,让学生更有把握写好论文。有的建议加强规范的同时也鼓励创新,多一块是由学生自由去发挥的模块,作为加分题,这样可以促进学生写作能力的发挥。好的建议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可以采用。
参考文献:
[1]韦玲云.远程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毕业实践教学改革的探索[J].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2):21-24.
[2]马武玲.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实践[J].中国电力教育,2010(24):139-141.
篇6
研究的结论是:两者相较,国内大学的学术新闻绝对数量与相对比例都远低于海外高校。例如,国内大学的校领导新闻数量为海外大学的三倍,而学术新闻占有率却只是后者的二分之一;在国内大学网站中,有关学校领导的新闻稍多于学术新闻,而海外大学的学术新闻与领导新闻的比例大致为4:1。
《中国科研成果奖的“官味度”》研究是他的第一次尝试。在此份研究中,他以某全国性社会科学研究奖为样本,将获奖论文的第一作者按其不同“职务”进行划分并赋予相应分值:校长级记为lO分,准校长级为8分,副校长级7分,准副校长级5分,院长级4分,准院长级2分,副院长级1分,其他职务O分。最后,相加总分除以人数得出的平均值,即为该学科、学校的“官味度”指数。
研究结论证明了常识:一等奖的“官味度”为2.846。二等奖的“官味度”为2.009,三等奖的“官味度”为1.493。奖项越高,官味特征越明显。
若按学科间“官味度”进行排序,则教育学、法学、经济学、哲学、管理学的“官味度”高于学科总体平均水平,中国文学、语言学、历史学的“官味度”低于学科总体平均水平。教育学“官味度”最高,历史学最低。
一年后,使用同样的方法,顾海兵又将“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的评委构成“解构”,将60位来自各高校的评委按其各级职务高低逐一赋值,最终得出结论:60位专家的官味度在7.7――高于副校长级。他因此将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戏称为“一个大学(新老)校长联合会”。
在另一份《人文社科领域的“官味度”》的研究中,顾海兵设置了时间上的纵向比较。这份研究的调查对象为近五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的文科论文(含管理学)的导师们。在具体的操作上,顾海兵依然是将他们按行政级别不同而给定分数,最后取平均值。
统计结果显示,获奖论文的导师的总体“官味度”接近副院长级别。更重要的一个结论是,“从五年的动态趋势看。‘官味度’呈上升趋势。2007年的‘官味度’比2003年高137%,年均增长24%。”
为什么在全社会市场化、专业化的大趋势下,在舆论不断抨击大学行政化的大背景中,教育科研的官味度不是下降而是上升?
“一个重要的关节点是1998年前后。”顾海兵说,来自各个层面的巨量资金和资源向大学流入,而资源的层层分配基本上是用行政化方式,由此巩固了握有分配权力的各级领导的地位。
同时,有31所重点高校的行政级别由正厅级上升为副部级,“此后大学内的行政体系在不断强化。”顾海兵认为。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亦有类似感受。熊丙奇在2004年出版了图书《大学有问题》,大学的行政化是其中的重要章节。他在书中描述了大学行政化后的各式现象:一位拥有学术职称的教师,也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处级、局级干部,因为“领导”有更灵活、更充分的资源调配权。
“五年来,大学行政化问题在很多专家学者的批评声中,越来越强大。”熊丙奇认为。
篇7
仔细分析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称之为“行政哲学”的名称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行政哲学:一种是以行政活动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一种则是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分别用“行政活动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哲学”)与“行政(科)学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学哲学”)这两个称谓来标示行政哲学研究的上述两种主题、两个方向。这两种行政哲学,一个涉及“实际的行政活动”领域,一个涉及“理论的行政科学”领域。
行政活动的哲学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质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活动的哲学是对“行政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问题”做出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活动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或“行政观”。这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不等同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础”或“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除了要依据于这些原理之外,还要考虑具体实践过程中诸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包括那些隐而不显的“缄默因素”。
行政学哲学则主要研究行政科学发展的模式、行政科学理论评价、行政科学研究方法及其评价、行政科学研究的价值判断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是对“行政学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学问题”进行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学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或“行政学观”。同样,这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也不等同于各门具体的行政科学的研究规范、方式、方法,而是为后者的研究提供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原理”、“基础”或“根据”。
二
行政哲学的上述两个研究主题之间存在着逻辑的与历史的联系:
从逻辑上看,对“行政学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对“行政问题”研究的“次一级”的研究,是对实际的“‘行政问题研究’之研究”,具有元研究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对任何行政问题的研究总是先在地包含一个方法论,即总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立场来研究的。这种角度、立场尽管可能不为研究者自己所知道,但却客观地存在着。而且,这种角度、立场本身就制约着对行政问题的认识结果。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出发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要对这些结论的可靠性做出判断,就必须检讨他们的方法论。按照荷兰著名经济学家库普曼(197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研究,无论是在自然科学中,或者是在社会科学中,任何系统的理论体系均表现为一个“价值观假定+逻辑推理”的结构[5]。库氏的这一逻辑式提示,至今尚未遇到有力的挑战。显然,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均是从某种价值观或方法论见解出发的逻辑推理系统,其中的价值观或方法论假定,只能表现为某种行政哲学。因此,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都是以某种行政哲学的逻辑展示的,它不能不内含着某种行政哲学。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学哲学”是以“行政哲学”为思想资料的和最终归属的。我们也只有对行政学的根本问题进行了哲学的研究,才能真正地把行政问题的研究提升到一个自觉的、理性的水平和高度。
从历史上说,对行政活动根本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事,历史上许多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都对此做过深入的论述。而对行政学根本问题的研究则不过是近100年来的事。按照时间顺序,对行政活动的研究先后产生了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或行政学、行政科学、行政哲学。其中行政思想是先于行政理论的分散的、不系统的、粗浅的行政理论;行政理论则是后生于行政思想的比较完整、系统、深刻的行政思想;行政学说或行政学往往是较为完整、系统的关于行政的知识体系;而行政科学则是更加系统化、科学化了的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行政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行政哲学则是对行政理论、行政科学研究活动进行思辩的产物,是行政科学的哲学。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出现了独立的行政科学时才出现的,是行政问题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必然,对行政学活动的哲学思考是人类的行政认识和行政实践从童年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条件。行政学哲学与行政科学研究的问题是显著不同的,各自的任务和目的也是不同的。行政科学是通过对行政活动的考察——这种考察主要包括历史上的各种行政思想、行政理论和行政方法——概括出行政活动的一般原理,形成理论并给出某种行之有效的合目的的行政方法或模式。也可以说,行政科学主要关注的是为实际的行政活动提供一套具有普适性的系统的行政知识、思想、原则和可操作的方法,它的特点即在于它的工具性。行政科学为行政学哲学提供思想,行政学哲学则对行政科学起指导作用。任何时代的行政学哲学,除依据各自的一般的哲学观外,都必须吸收以往的以及现时代的行政科学研究成果。反之,行政科学研究要接受行政学哲学的指导,这不仅体现在任何行政科学研究者都要在一定的行政哲学观的指导下从事研究,而且,行政科学体系的构建、其逻辑分析与论证也要符合哲学方法论的要求。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考察的是行政科学的基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便是行政学哲学的研究主题。那么,这个基本问题究竟是什么呢?
一般而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在正常的或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行政学者以及行政人员较少或不特别考虑的问题。情况也许就是这样,人们通常是在一种没有批判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知识的增长,提出概念、形成理论,获得某种高效的行政方法。这一切都是围绕着行政活动的目的而进行的,行政学者为的是行政知识的不断增长,而行政人员则是把行政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理论、方法、模式等,作为正确的东西应用于行政活动之中。他们的问题常常是一种理论或方法对他们的行政活动是否有效,也即如何使用一种理论或方法才能够达到一种活动的预期目的。人们一般并不考虑一种理论或方法的合理性问题,只是在少数情况下,比如当理论或方法的功用开始减弱或失效的时候。一些人才可能会对已有的关于行政的一些最基本的假定、理论和方法本身进行反思。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正在进行着对行政中的某些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或批判。而所谓的对行政科学中的基本问题的研究,就是对关于行政科学元问题的研究。这个元问题就是行政科学中的最基本的核心概念“行政”。行政哲学正是以此作为出发点而展开讨论的,对“行政”这个基本问题的明确和把握,就构成了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行政哲学是对行政本质以及行政科学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和反思的哲学。行政哲学能否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从根本上为行政科学呈现出实质性的理论进步提供基本性的支持,使实际的行政活动更富有成效和具有合理性。这首先取决于我们对行政哲学本身是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如果在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不要说对行政科学的发展不会起到推动和支持的作用,就是行政哲学本身的发展和存在,都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笔者在本文的讨论中,就是试图在这个重要的问题上使概念理解得到澄清,消除“行政哲学”这一概念本身及其研究对象上存在的歧义性和含糊性。当然。我们在这里给出的关于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的讨论还只是探索性的和试验性的。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真正把握住行政哲学的精神实质,研究主题的问题就不再是一个理论难题了。因为,它将会随着我们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得到扩展和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沪宁.行政生态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
[2]薄贵利.中国行政学:问题、挑战与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1998(12).
篇8
高小平:概括地说,行政管理学研究在三个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基础理论的创新,加强了对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服务理论的研究,为建立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学、完善行政管理学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二是政府管理实践问题的研究,加大了行政改革、应急管理、社会管理和政府服务等方面的研究力度,为推进政府改革、提高行政能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作出了贡献。三是行政管理技术与方法的创新,更加重视实证研究、案例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为政府引入绩效管理、目标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网络管理的方法提供了理论与技术咨询服务。
《中国社会科学报》:十年来,行政管理学的成就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取得的?有哪些鲜明的特点?
高小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发展历程,可以从改革和创新两个维度来分析,并划分为两大阶段。从1978年到2002年,是以改革为引领、创新蕴涵其中的时期,重点放在改革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传统行政管理体制、职能和组织结构;2002年之后,进入到改革和创新并重、创新引领的时期,重点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转变职能,创新行政流程、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WWW.133229.COm近十年正处于第二个阶段的开始期,或者说是两个阶段的转换期。我们分析行政管理学研究取得的成果不能离开这个背景。
通过回顾可以发现,十年来我国行政管理学从研究改革为主向改革与创新并举发展,从研究实践为主向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发展,从通过个别问题的拓延性研究为主向系统化研究指导下的对策研究为主发展。行政管理学研究从以往的单维度研究(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转向多维度、全景式、精细化研究,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大体系相协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语境中建立行政管理研究的新坐标。
借鉴国际成果 打造中国特色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行政管理学发展进程中,国际学术流派和中国传统行政管理思想产生过重要影响?
高小平:对。人类关于管理和治理的研究是一个开放的领域,其知识体系呈现交叉性、辐射性和融合性。我国行政管理学研究不断深入,得益于学科的分化整合过程与国际化“生态”的有机结合。行政管理学是综合性学科,科际整合特征比较明显,研究行政管理学必须研究行政生态,即行政的经济生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以及学科生态,才能获得“生态动力”。
中国行政管理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借鉴国际上的研究成果。国内多家学术研究机构和学者翻译了一大批国外行政管理学领域的经典著作、教材,向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介绍西方行政管理学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动态,举办或参加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从2005年至今,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发起,电子科技大学与国际知名学术机构共同主办的公共管理国际会议连续举办了五届。
与此同时,我国学者注重行政管理学的中国化,打造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其在学科和理论上的影响力已超越了行政管理学自身的范围,成为中国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把行政管理学科的基础打造得更加牢固,我国行政管理学研究者不断加强对行政管理基础理论和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展开了行政哲学、行政方法论、公共性思想、行政战略、行政伦理等内容的思考,十分关注中国传统行政管理思想对现代化的意义。2003年4月,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与南京财经大学联合召开“全国行政哲学研讨会”, 此后每年或两年召开一次行政哲学研讨会,聚集了国内行政哲学研究的力量,涌现了一批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深化了对行政哲学本身及相关问题的研究。这对于运用传统行政管理思想去研究和解决全球化背景下行政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行政活动的本质和规律,建立学术理性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为政府管理改革建言献策
篇9
高小平:概括地说,行政管理学研究在三个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基础理论的创新,加强了对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服务理论的研究,为建立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学、完善行政管理学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二是政府管理实践问题的研究,加大了行政改革、应急管理、社会管理和政府服务等方面的研究力度,为推进政府改革、提高行政能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作出了贡献。三是行政管理技术与方法的创新,更加重视实证研究、案例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为政府引入绩效管理、目标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网络管理的方法提供了理论与技术咨询服务。
《中国社会科学报》:十年来,行政管理学的成就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取得的?有哪些鲜明的特点?
高小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发展历程,可以从改革和创新两个维度来分析,并划分为两大阶段。从1978年到2002年,是以改革为引领、创新蕴涵其中的时期,重点放在改革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传统行政管理体制、职能和组织结构;2002年之后,进入到改革和创新并重、创新引领的时期,重点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转变职能,创新行政流程、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近十年正处于第二个阶段的开始期,或者说是两个阶段的转换期。我们分析行政管理学研究取得的成果不能离开这个背景。
通过回顾可以发现,十年来我国行政管理学从研究改革为主向改革与创新并举发展,从研究实践为主向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发展,从通过个别问题的拓延性研究为主向系统化研究指导下的对策研究为主发展。行政管理学研究从以往的单维度研究(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转向多维度、全景式、精细化研究,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大体系相协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语境中建立行政管理研究的新坐标。
借鉴国际成果 打造中国特色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行政管理学发展进程中,国际学术流派和中国传统行政管理思想产生过重要影响?
高小平:对。人类关于管理和治理的研究是一个开放的领域,其知识体系呈现交叉性、辐射性和融合性。我国行政管理学研究不断深入,得益于学科的分化整合过程与国际化“生态”的有机结合。行政管理学是综合性学科,科际整合特征比较明显,研究行政管理学必须研究行政生态,即行政的经济生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以及学科生态,才能获得“生态动力”。
中国行政管理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借鉴国际上的研究成果。国内多家学术研究机构和学者翻译了一大批国外行政管理学领域的经典著作、教材,向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介绍西方行政管理学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动态,举办或参加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从2005年至今,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发起,电子科技大学与国际知名学术机构共同主办的公共管理国际会议连续举办了五届。
与此同时,我国学者注重行政管理学的中国化,打造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其在学科和理论上的影响力已超越了行政管理学自身的范围,成为中国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把行政管理学科的基础打造得更加牢固,我国行政管理学研究者不断加强对行政管理基础理论和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展开了行政哲学、行政方法论、公共性思想、行政战略、行政伦理等内容的思考,十分关注中国传统行政管理思想对现代化的意义。2003年4月,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与南京财经大学联合召开“全国行政哲学研讨会”, 此后每年或两年召开一次行政哲学研讨会,聚集了国内行政哲学研究的力量,涌现了一批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深化了对行政哲学本身及相关问题的研究。这对于运用传统行政管理思想去研究和解决全球化背景下行政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行政活动的本质和规律,建立学术理性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为政府管理改革建言献策
篇10
一、本科学位论文的性质与常见问题
本科学位论文作为高等院校学生的毕业论文,是高校学生在完成全部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后进行的重要理论性、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对学生综合能力与素质的检验。各高等院校普遍重视本科学位论文的写作,并拟定了相应的撰写规范。一般而言,在本科学位论文写作的主体内容上主要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论文“标题”是对论文主体思想与内容的高度概括,一般不超过40字。论文“摘要”需简明扼要地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主要内容、理论意义等,一般在100-300字之间。论文“关键词”就词源学而言来源于英文“keywords”,一般要求3-8个词组。论文“目录”一般要求到三级标题,既要层次清晰,又要与论文标题所反映的主体内容相一致。论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是对文章所要解决问题的集中表述,正文的论述要求层次清晰、结构合理、文字凝练、通顺。“参考文献”一般要求作者将论文中所引用的主要中外文参考文献列出。此外,各高等院校还对毕业论文的排版模式、注释、附录、致谢等进行了相应规定。
尽管教育部门及各高校一再强调本科学位论文的重要性与规范性,如2004年教育部下文指出:“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各类普通高等学校都要认真处理好毕业论文与就业工作等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决不能降低要求,更不能放任自流。”与此同时,国家标准局也同样颁布了《学术论文写作的国家标准和写作方法》。颁布的该标准要求学术论文一般由前置部分和主体部分构成,其中前置部分包括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四项内容,而主体部分包括引言、正文、结论和参考文献4项内容。尽管如此,学生们在设计与写作过程中仍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就总体而言,这些问题集中表现为:
第一,正文标题层次设计混乱。尽管在国家标准局所颁发的《学术论文写作的国家标准和写作方法》中,已对正文标题从内容到层次做了严格的说明,但学生在具体写作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较大的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表现为标题的内容不够规范,如有的哲学论文标题长达60字,有的标题则直接与论文题目相同。另一方面则表现为“章、节”等纲目设计混乱,如有的论文“第一章”与“第2章”、“第一节”与“第2节”等现象并存。此外,最为突出的则表现为标题题目无法准确的表述正文中所要表达的思想,甚至是与正文所要表述的思想无关。
第二,参考文献设计混乱。参考文献一般包括责任者、文献名、文献类型、出版时间、出版地点、出版者等信息。学生们在参考文献的引用上所存在着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参考文献排列标准混乱、参考文献信息不全、参考文献引用错误、外文参考文献相对不足等。例如,本科学生在撰写学位论文过程中,特别是对外文参考文献的引用所存问题较大,这种问题集中表现为或是对于外文文献的占有相当有限。与中文文献的引用相比,外文文献引用量明显不足;或是仅仅将外文文献例出而无任何的引用与参考,仅仅是为了充当门面。又如,本科学生在文献排列标准方面也较为混乱,或是将中外文文献混乱排列,或是将马恩著作、研究对象著作等混乱放于文献中而不加区分。
此外,在本科学位论文的写作过程中,还存在着如在选题中存在着选题过大、选题重复等方面的问题;在技术上存在着运用图表、语言表述等不规范方面的问题;在积累上存在着积累匮乏、深入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在此需特别指出的是,近年来本科学位论文还呈现出抄袭等现象愈演愈烈的趋势。
篇11
篇12
一、王充思想研究
1.总的思想的研究。赵平安的《王充哲学思想研究》(安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从人性论、政治观等方面论述了王充的天道思想;李冬的《王充性、命思想研究》(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对王充的“用气为性”和“命”的思想进行了解析;杨萍、王全权的《王充天体论、人性论、性命论中的伦理思想探析》(《淮海工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用伦理学思想解析了王充的天体论、人性论、性命论。
2.天人思想的研究。张立文的《王充的天人之间》(《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指出了王充天道思想的两重性;刘敬的《王充天道思想浅析》(《工业技术与职业教育》2010年第2期)论证的是天道的自然观,对灾异应政、福瑞说进行了贬斥;王先亮的《从“天人”处看董仲舒、王充哲学思想的内在趋同》(山东大学,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9年)对王充和董仲舒的天人观念做了对比,指出了二者的异同;王先亮的《论董仲舒、王充哲学天论思想的内在趋同》(《连云港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1年第3期)对王充的天论思想的各种表达做出了论证;王永哲、何丽君的《“自然”而“命不可勉”》(《温州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详细论述了王充的命的观念和自然的关系;宋志明的《批判思潮中的天人学》(《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对王充天人学批判中的困惑进行了论述;王先亮的《论董仲舒与王充哲学人性论思想的内在趋同》(《衡水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对王充的善恶以渥泊区分,通过教化改造善恶人性的观点进行了论述,并和董仲舒的观点作了区分。
3.其他方面。吴从祥的《从〈论衡〉看汉代孟学之发展》(《阴山学刊》2009年第5期)阐释了王充对于孟子地位提升的贡献;梁娅华的《王充〈论衡〉性、命论之伦理思想研究》(重庆师范大学,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10年)运用伦理学阐释了王充的性命学观点,指出王充的哲学观点是元气自然论;陈未名的《浅析王充唯物主义哲学思想》(《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论述了王充的唯物思想体现在对宇宙观、认识论、历史观、性命论的理解上;赵恒伟的《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王充“命论”研究》(四川师范大学,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9年)运用唯物史观,对王充的命论进行了详细的辩证分析;刘祝环、李永洪的《王充既批灾异说又谈瑞应矛盾的辨析》(《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第6期)分析了王充批判灾异说却又谈瑞应的矛盾;赵清文的《王充〈论衡〉中的惠民观及其借鉴意义》(《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充分肯定了王充满足人民正当需求的惠民观,肯定了德治与教化;刘敬的《论王充对有神论的批判》(兰州大学,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8年)批判了王充的天论、鬼神论的不合理因素,指出了王充对有神论批判的现实价值;史少博的《王充〈论衡〉对〈周易〉术数的贡献》(《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指出王充对《周易》术数的贡献,并论述了其对易学的重要价值;何杉的《王充的生死观研究》(江西师范大学,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11年)对王充的自然生命观、神鬼论、厚生薄死进行了探析;沈茹的《王充“天人相分”自然观考论》(《江苏大学学报》2011年第
6期)分析了王充的天人相分思想以及它的局限性和地位;魏义霞的《万物之生,皆禀元气》(《孝感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论证了王充提出“万物之生,皆禀元气”的观点。
二、《论衡》文学研究
1.《论衡》文学思想研究。周立明的《东汉前期士人心理与王充的文学思想》(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从东汉士人的心理入手分析王充的心理精神特质,并指出了真美实诚的文学观及真美的关系;金鑫的《王充〈论衡〈与东汉文学思想》(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论述了王充与东汉文学的关系,并分析了王充文学思想的文质观、语言观等等;刘文勇的《王充及其文章观重估》(《殷都学刊》2011年第4期)提出王充主张文章的创新,但却忽略了以故为新;田茉莉的《〈论衡〉真美观及文学传承》(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从文学角度阐释疾虚妄、立实诚的含义;钟志翔的《王充文主实诚论平议》(《九江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分析并阐释了王充为文合乎情理、精诚由中的理论;张恩普的《论王充“疾虚妄”“务实诚”的文学观》(《东北师大学报》2009年第6期)论证了王充的文学理论即质文相称、文学语言的通俗观等;张春蕊的《王充的文艺思想研究》(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论证了王充文学思想的气性、文质论等;李进超的《王充与刘勰的意象论之关系》(《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9期)将王充与刘勰的意象论进行了对比。
2.《论衡》文学表现研究。郑二利的《王充的象征意象研究》(《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对王充的意象论及象征论进行了详细的阐释;韩夏的《简析王充对夸饰的朦胧感悟》(《教育教学论坛》2010年第12期)指出了王充对于夸饰的两面性;胡文文、张斌荣的《从〈自纪篇〉中的王充形象管窥〈论衡〉的情感力量》( 《鲁东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揭示了《论衡》中的情感即对理想的执着和顽强的斗争精神;董钦的《〈论衡〉与〈潜夫论〉之比较研究》(福建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指出了《论衡》与《潜夫论》在气论、文学主张和文学风格等方面的异同;王济民《〈文心雕龙〉与〈论衡〉》(《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指出了两者在立意、体系上的相近;王治理的《〈论衡〉对〈文心雕龙〉的影响》(《厦门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指出《论衡》的文士博通、文质关系以及文气对于刘勰的作品的影响;黄文雁《〈论衡〉中的空间叙事》(《西南农业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以一种新的角度对《论衡》进行探讨,重构了王充的叙事空间结构;张长明、李后生《王充“论说”思想探析》(《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对王充的“论说”进行了阐释;董晓可的《浅论汉代文质观的重质倾向》(《青年文学家》2010年第3期)主要以王充的文质观进行说明;郭永良《王充的论证逻辑及其社会功能》(《重庆工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探讨了王充在逻辑论证方面的思想;祁长见《王充的逻辑思想探析》(西南大学,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9年)论说了王充的认识论思想、逻辑思想、论证思想以及它们的影响;李牡琼的《论王充论证逻辑产生的渊源及其理论知识》(《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阐释了王充的论证逻辑。
3.关于文学的其他方面。石慧《论王充文人观与文人精神》(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对王充的文人观进行了分析,并与气相联系,阐释了王充的文人精神;凌继尧《〈淮南子〉和〈论衡〉的艺术学思想》(《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对两者的艺术思想进行了比较,并指出了优缺点;黄平《从〈论衡·龙虚篇〉解读中国龙的形象》(《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阐释了王充对龙的认识及其对后世小说的影响;杨阔的《王充〈论衡〉对孔子形象的重塑性研究》(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阐释了孔子形象的演化,以及王充对孔子的认识;申向群的《王充〈论衡〉的实用文写作理论研究》(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分析了王充对于实用文理论、原则、语言的要求;吴从祥《王充神话观探析》(《天中学刊》2011年第6期)指出了王充对于神话的矛盾性;吴从祥《〈论衡〉中的禹形象探析》(《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详细分析了王充对于禹形象的理解,体现了王充的个性;张利群《论中国古代作者“超奇”说的批评学意义》(《广西师范大
学学报》2012年第5期)论证了“超奇”对于作者的意义与要求;高有鹏的《汉代民间文学观述略》(《天中学刊》2013年第1期)指出王充对于民间文学的重要性。
通过以上归纳,不难发现近五年来学术界对王充及其《论衡》文学方面和思想方面的研究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细化深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有待完善。
首先,王充的思想和文学观点在许多方面存在矛盾,但目前的阐释大部分是单方面的。王充文学和思想中的矛盾具有或多或少的联系,对这两方面的联系进行探讨,对王充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其次,对王充与现代文学的意义联系得很少,尽管王充反对文学色彩,但是他对于现代文学的意义也是巨大的。
参考文献:
篇13
一、行政诉讼类型化和行政诉讼类型的定义
“类型”语意解释:“类,种类相似,惟犬最甚。从“犬”,因犬种类最相似-《说文》。“类型则是指一定数量的人或事物,具有把他们与一个集体或种类区分开的共同特征或特点。笔者认为,由于类型较之抽象概念更接近于生活事实,同时又与具体的、个别的社会现象保留了事物的个别特征,从而使其具有相对的确定性。严格的讲类型是介于抽象和具体之间的中介物,其较抽象概念具体,相对讲来“具有较高的认识价值”。
行政诉讼类型字面上意为对有共同特点或特性行政诉讼的系统化归类后形成的行政诉讼的种类。但是要在行政法学理论上给行政诉讼类型下一个恰到好处的定义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这是因为行政诉讼类型涉及到行政诉讼过程中方方面面的问题,从诉讼的提起、受案的范围、审理的规则到证明的标准、裁判的方法无一不与行政诉讼类型相关。行政诉讼是动态的过程。这就决定了我们给行政诉讼类型下定义时要充分体现出各诉讼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体现出行政诉讼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笔者较为认同行政诉讼类型是根据行政诉讼的性质与行政相对人的诉讼请求而对行政诉讼进行归类,并由法院依据不同种类的行政诉讼所适用的法定的裁判方法进行裁判的诉讼形态。
二、行政诉讼类型化的价值
行政诉讼类型化的价值就是行政诉讼价值在行政诉讼类型中的具体化。所谓法的价值,是指在法与人的关系中,作为客体的法按照主体的需要对主体产生效应的属性,它具体表现为人们为法律确定的法律所追求的目标、法律在追求这些目标时的实际效果以及人们依据这些目标对这些效果的评价等。价值描述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它的内容是一种客体主体化的问题即以作为主体的人按照自己的内在尺度和需要认识客体、改造客体从而使客体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各种有用的属性。
(一)便于行政相对人接近诉讼、接近正义。国家建立之初,公民把自己的权力转交给国家去行使,但政府也不是“天使”,因而各种针对公民权利遭到侵害时的救济措施就成为必要。诉讼是公民保障自己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从程序正义的观点出发,诉讼也是最为有效的手段。公民的行政救济权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权利。可是,我国的行政诉讼法1989年颁布以来,行政诉讼的受案率在经历几年的绝对快速增长后却出现持续走低的态势。其中的原因何在呢?笔者认为原因之一就在于行政诉讼的非类型化对公民行政诉讼法律意识的消极影响。在行政法主体中,行政机关可以扮演多重角色,行政诉讼的性质也不仅仅限于行政相对人处于被管理地位而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这一种。我国的行政诉讼法的立法例中并未体现出行政诉讼性质的多样性。只是在公民的诉权中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利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的规定明显有套用民事诉讼立法例的痕迹,因为民事诉讼的性质很明确就是处理平等主体之间所产生的民事争议。这样的做法未免过于简单化。其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不利于国民行政诉讼法律意识的提高。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被明确列入司法审查的范围,从此为民告官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在,十多年过去了,对许多老百姓来说行政诉讼的性质在他们的眼中仍旧是模糊的。法治目标的实现以及法治进程的加速归根结底需要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国家的责任不单在以公共的立场为公民伸张权利,维护人道、公平和正义;国家更应增强公民权利的自我保护功能,使公民权利得以充分的自我表达,自我伸张。因为,没有谁比自己更清楚自己的权利状态,没有谁比自己更清楚自己的维权需要。促进公民权利的自我保护功能,就能形成对于政府权力的全方位监督,使其逐步驯化,从而最终形成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和公民双方的理性互动,合作互利。司法机关说“不”和公民权利自我保护双管齐下,政府的法外用权才可能真正销声匿迹;发展经济与保障基本人权、繁荣与进步、强大与文明才可能兼而得之,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无论从目前看,还是从长远看,也都具有积极意义。行政诉讼的类型化有利于厘清行政诉讼性质的多样性,能够顺应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化的趋势,能够使得相对人更明确自己所享有的诉权,从而使得相对人能更好的接近诉讼,以权利制约权力,通过诉讼以更好的保证正义的实现。
(二)有效的控制与监督行政权。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主张“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法治应当包含的两层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我国已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依法行政也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意。可以说我国现阶段强调的形式行政,没有法律的依据,就没有合法的行政。行政应当有行为法的依据,又应当有组织法的依据。那么,有一部制定良好、能够顺应时展的相对健全的行政诉讼法就显得非常重要。。行政诉讼的类型化,可使行政诉讼法及相应的制度系统化,使得司法权与审判权的关系明晰化,从而加强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控力度。。类型化后明晰的司法审查范围本身对行政机关权力的行使就有着良好的警示的作用。司法女神利剑时刻高举,行政机关的法外用权的恣意性必将得到遏制,其依法行政的意识必将得到增强。
(三)保障审判的公正和效率。“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从立法的技术上来讲,一部语言过于专业,而使得普通公民难于理解的法律只不过是法律专业人士的专利。这与奴隶社会的不成文法,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的工具法实际效果并无多大的区别。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立法上理应力求法律语言的简洁,条理,系统,可操作性。至少要让人民群众知道哪些性质的行政行为可以受到司法的监督和制约。在现实的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的受理与不受理,才可以得到人民群众的评说,而不再只局限于行政诉讼法学界的批评和争论,从而促进审理的公正。而且类型化之后,法院裁判的权限,裁判的方式等也会具有更大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判断行政诉讼案件也不会象以往那样令法官头痛了。这样就可以大大的提高审判的效率,从而达到诉讼经济的目的。
对诉讼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是任何诉讼具体问题研究的前提。。实际上,行政诉讼类型化是个系统性的工程,有许多问题还有待学术界研究和争鸣,以打好类型化的理论基础。只有待理论的讨论成熟之后,类型化才会对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作出其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阳澜.论行政过程利益分配的法律规制[D]. 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8,(05)
2.王真铮.行政法视野下的公证和物权登记[D]. 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