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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经济社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顺应时代的要求,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得到蓬勃发展,虽然我国高职教育发展时间相对较短,但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高技能”的专门人才,对高等教育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并且丰富了高等教育结构体系。职业能力的培养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灵魂和核心,是企业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要求;也是高等院校立足和发展的根本。因此,对高等职业教育职业能力培养的研究情况进行整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是符合时代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能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提供依据,也能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更符合需要的人才,促进经济的健康、高速发展。
一、高等职业教育职业能力培养研究状况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对人才的需要,高等职业教育对人才的培养目标也随之改变,不再仅仅培养学生单一方面的能力,而是朝着素质教育和综合能力培养方面改进,即着重培养其职业能力。然而,要想很好地实现这一目标,学校需要从教学模式、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法这三方面入手。
(一)对高等职业教育职业能力培养教育模式的研究
教育模式的选定,是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培养目标确定之后首先应该明确的事项之一。明确的教育模式,是课程体系设置和培养方法选择的基础,它决定着应该如何设置课程及选择培养方法,也是职业能力培养成败的关键。为了适应企业对高职生人才的要求,学校应该与企业合作,适当安排学生实习,通过一边学习,一边工作,即边学边做,边做边学的模式,将理论和实践联系起来,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在此过程中,应着重通过课程、教学、教材、师资四个方面的建设,构建“四化一体”的高职教育,从而实现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模式。
在现阶段,高等职业学校将“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作为最重要的教育模式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与此同时,以行动导向为基础展开的项目教学培养模式也不断渗透到高职教育当中,用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使高职教育随着企业人才的需要,在不断地向学生传授工作岗位必需的理论知识或经验的同时,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培养其在转变生产方式或产业升级后快速适应新工作岗位要求的能力。
(二)对高等职业教育职业能力培养课程体系构建的研究
不同的教育模式,应设置不同的课程体系,课程体系构建的合理与否,是高职教育职业能力培养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方面。要将课程模式从“本位学科”向“能力本位”转变,构建专业“一体化模块式”课程体系,打破传统学科课程体系,构建以能力为依据的理论与实践相联系的课程体系,设置以能力为主线,关键能力和专业能力为落脚点的“一主两翼”的课程开发模式,通过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力度,提高高职教育质量,建立以职业属性为基础,转变教育理念和思维方式,不断进行教学创新的高职教育课程体系,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
(三)对高等职业教育职业能力培养方法的研究
恰当的教育模式和合理的课程体系得以实施的基础就是要有科学的培养方法,如果没有科学的培养方法,教育模式及课程体系就不可能很好的落到实处,更别说实现教育培养目标了,因此培养方法是高职教育目标实现的重要环节。在教学目标、教学任务、教学内容等确定以后,恰当的教学方法的选用是其能否完成任务、实现预期目标的决定性因素。教学方法不仅影响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还影响学生职能和个性的发展。因此,应不断创新高职教学方法,把现今最新的社会信息技术融入到教学当中,如采用案例教学法、项目教学法、课题教学法、目标教学法,亦或是可视化教学法、魔术盒教学法、分组交流法等,从而实现在情境中构建知识、在实践中掌握技能、在改革中提升素质、在合作中改善环境等职业能力培养策略,实现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目标。
二、评价及建议
(一)评价
第一,国外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虽然比较早,并且政府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扶持,但对其研究和论著比较少。相关文献中国外学者及相关方在高职教育的相关领域的研究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更不用说具体方面的研究了。
第二,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在相关方面的理论研究尚不成熟,更不用说在实践方面的研究了。因此,造成了很多高职院校的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混淆,以致于培养出一部分只懂理论知识而欠缺动手实践能力的学生,这不仅给学生的就业带来不便,甚至在就业浪潮中被淘汰,使其与高职教育的目标不符合,甚至相违背,给学生和学校都造成不利影响。
第三,在众多的研究文献中,虽然我国学者及相关专业人士对高职教育的研究不断深入、具体,从不同能力的培养方面展开,但绝大部分只是进行定性的研究,基本上没有将高职教育培养的毕业学生的能力与其对经济的发展作出的贡献联系起来进行定量研究。
第四,通过对相关文献的阅读,在如此多的文献中研究方法比较单一,获取资料的手段也比较单一,仅有一两篇文章的资料来源于一手资料,其他基本上来源于二手资料,即在他人研究的基础之上所获取资料。
第五,通过对高等职业教育职业能力培养相关研究文献的整理,注意到对该方面的研究大部分都是集中针对教学模式(体系)或课堂设置,还有一部文献是就职业能力的某一具体能力来进行研究的,如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没有将职业能力这一综合能力进行研究,有一定的片面性,培养出来的学生就不是很符合现代企业对人才的要求。
(二)建议
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丰富和完善了我国高等教育结构体系框架,而且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经济的现代化建设培养了一大批具有相关职业技能的实用型专门人才。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主体——企业,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要求学生对职业技能熟练掌握,而且要求学生具有相应的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从现有文献看,虽然对高等职业教育职业能力培养的研究在数量上和内容都不断增多和加深,但对此方面的研究跟不上社会和经济的高速发展进度及企业对人才结构要求变化的速度。因此,国家应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引导,颁布相应的政策法规及相应的优惠、奖励政策,正确引导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对于高等院校来说,高等职业院校应越来越重视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加快教学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及其他能力的综合培养,使高职生越来越符合职业岗位群的需要。
参考文献
篇2
Keywords: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basicright;coreright;proceduralright
在高等职业教育由最初的国家福利性质向市场福利性质转变的过程中,市场力量的介入和市场机制的引入,形成了一种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不同的新型高等职业教育关系。这种新型高等职业教育关系最重要的特征是权利主体的多元化和权利内容的多样化①。认识和把握这种新型的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权利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高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权利关系
在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首先存在着一种基础性权利关系。这种基础性权利关系,决定了政府、学校、企业及学生等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主体各自的权力、权利及义务的基本属性和基本内容。
首先是公权利②关系。此处公权利指法律所表达的由高等职业教育过程和结果所体现的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及社会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既是为了从一个方面满足公民和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此系政府责任,同时也是为了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此系全体社会成员义务。在高等职业教育活动中,就政府、学校而言,是通过权力的运作来实现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就学生及其家长作为公民来说,是以积极履行受教育义务以及其他相关义务的形式来实现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高等职业教育活动的所有参与者,均为义务主体,都必须为特定的公权利的实现而承担相应的义务。
此外,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公权利还包括学生作为公民依《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权利和劳动权利(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权利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劳动者必须具备相当程度的职业素质与技能,而职业素质与技能通常需要通过接受高等职业教育获得。因此,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权利可以说是受教育权利和劳动权利的具体结合)。学生作为公民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权利,仍属于公权利。公民可以依《宪法》及《职业教育法》(第五条)向政府主张的权利,此时,公民是为该项公权利的主体,而国家负有给付义务,政府应通过行政权力运作,满足学生作为公民的该项权利要求。
但是,当高等职业教育在较大程度上由国家财政福利转变为市场福利之后,根据公共经济学的公共产品理论,至少已不完全是公共产品,而属于准公共产品甚至私人产品。近十余年来,政府主导的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实践,正是在不违背高等职业教育公共性原则的前提下,以选择性而非普遍性的资源分配取向和分担式的支付方式进行的,从而逐步形成目前有限财政拨付、个人给付、市场供应的局面。
我们认为,如果个人全额给付或者给付比例足够大(这同时意味着学校没有获得政府财政支持或财政拨付额度极为有限),则学生与接受给付的学校之间的关系,除了教育伦理上的契约关系外,还存在双方作为权利主体的以财产利益、精神利益为客体的私权利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或其他民间财团作为办学主体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后,其经营可以是赢利性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这实际上确认了非政府的社会力量在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时,享有向学生收取高于其经营成本的费用的权利。该权利主体即民间财团或学校(法人)本身,而义务主体应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在这样一种权利关系中,双方均为平等主体,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当属于私权利。
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基础权利关系,是上述公权利与私权利对立统一的混合权利关系。其中的私权利关系内涵丰富,处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等职业教育关系的价值中枢,构成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二、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私权利关系主要表现为学生与学校之间所缔结的高等职业教育合同中的权利关系。这是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最现实、最具体、最直接的双边权利关系,因而可视为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高等职业教育合同关系,因合同主体之不同而大体上有三种:一是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合同关系,一是学生与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一是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合同关系。
实践中,最主要也最典型的,是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又分别有三种不同情况:在双方义务呈对价关系的情况下,为真正双务合同;在双方义务不构成对价关系的情况下,为非真正双务合同;在仅部分构成对价关系的情况下,则为不充分的双务合同。学生同完全以市场方式运作的职业学校之间的职业教育合同关系,双方的义务呈对价关系;学生同公益性质的职业学校(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管理范围的职业学校)之间的职业教育合同关系,双方义务不构成或仅部分构成对价关系[1]。
对高等职业教育合同中的对价关系作出上述区别,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因为对价关系及其充分程度,将具体决定合同当事人的合同权利。比如,在为真正双务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享有充分的合同履行抗辩权利,在为非真正双务合同的情况下,学生作为享有合同权利的一方,其履行抗辩权利就要受到严格限制。
在这种合同权利关系中,对学校一方来说,作为合同权利要素的,首先是财产利益,包括学校一方按规定所应收取的学费及其他费用。其次是学校一方基于教育服务的特殊性而产生的其他权利要求,比如要求学生遵守学校某些规章制度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遵守学校所制定的与实现特定的职业教育合同目的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学生一方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合同权利表现在学生一方,其标的是由特定的职业教育结果所包含的精神利益与财产利益。
学生通过接受高等职业教育而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尽管以人身为载体,但并非人身组成部分,因此不属于人身利益范畴。就其内在价值而言,主要还是一种财产利益,我们甚至可以按一般标准,对该财产利益的市场价值进行测定①。
①比如数控专业学生所应具备的数控技工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其所包含的内在价值,可以目前行业平均工资3500元/月标准为基本参数来计算;空乘专业学生所应具备的空乘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则可以目前行业平均工资5000元/月标准为基本参数来计算(/job/JobInfor588.aspx)
这种可能性使附着于人身的职业技能和职业资质,可以成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标的,并且可以形成明确的合同对价关系。
此外,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高等职业教育合同标准的良好职业资质,不仅可以在经济意义上为个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生存与发展的条件,还包含某种预期或潜在的精神利益,比如较高的社会地位,良好的职业声誉,等等。
因此,就学生一方来说,合同权利包含了上述两个方面的利益成分,一种兼括财产利益与精神利益的复合权利,并构成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鉴于学校一方处于强势地位而学生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法律应向后者倾斜,当然也不能以牺牲学校一方合同利益为代价。也就是说,学生应对学校一方履行的合同义务,一般不可以打折扣。只有在双方相互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才能最终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合同目的,双方才能实现自己的合同权利。
实践中,在学生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某些义务的情况下,学生可以免除该义务,但是该义务本身不能缺省。比如,当学生无力支付学费或者不能按时足额交纳学费时,学校只能针对极少数的贫困生减免学费或允许其延缓交纳学费,并以不影响学校基本财政状况为限。而多数学生的该项义务可以在政府或社会公众的帮助下得到履行,如政府提供的奖学金,金融机构对学生的助学贷款,还有来自社会公众的对学生或学校的捐赠,等等。这些做法实际上可视为直接、间接地代学生履行给付义务。这也正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公益性质的具体体现。
就学校来说,如果出现重大违约的情况,比如学校方面未尽义务而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没有达到相应的职业素质与技能的培养标准,则学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中,除了退还学费、免费补课或“召回”外,鉴于教育的不可逆的特殊时效性,还应包括特定精神利益方面的损害赔偿(精神利益损害赔偿不同于精神损害赔偿。后者属于广义的人身伤害所引起的法律责任,限于侵权行为领域;前者则可以纳入违约责任范畴。理由是:职业技术人才的规格与价值存在一个通行的市场标准,学校对学生的培养不符合依合同可预见的市场标准而致学生精神利益如社会地位、职业声誉等损失,大体上是可以确定的,学生对学校所履行的给付义务与这种特定的精神利益同样构成对价关系,故应将其视为学生的合同利益之一,一旦学校违约致其受到损害,理应赔偿)。高等职业教育的公益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以学生权利为本位来理解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三、高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中的程序性权利关系
在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还存在两种重要的权力关系。其一是政府对学校的行政管理关系,其二是学校作为法律授权组织,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关系。
第一种权力关系有法可依,自无问题。第二种权力关系则较为特殊,故法律没有也不可能对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行为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学校主要还是依传统的教育伦理规范而制定校规,并依校规对学生行使教育管理权力。
一般说来,校规除了可能存在实体意义上的不合理甚至不合法外,更容易出现的问题在于无视学生作为相对人在具体的教育管理行为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
多年来,高校学生诉学校当局及教育行政管理行为违法的案件甚多(最早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有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刘文燕诉北京大学案[2]),其中主要的问题是,学校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程序违法,不尊重甚至恣意剥夺学生作为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通常的做法是:当查实被告确系程序违法,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允许被处罚者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未直接向被处罚者宣布或送达,等等,一律判决被告败诉。至于原告在案中有否应受行政处罚的违规情节,在所不论)。
赋予并保障学生在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作为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其意义有二:其一是程序性权利所具有的“工具”价值,能使学生的实体性权利得到更为有效的维护,进而从一个方面更好地巩固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核心权利关系;其二,程序性权利本身还具有另一些独立的价值,这些价值包括民主参与、个人尊严、理性、公正等等。在学校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无论实体结果如何,学生都应受到公正和富有尊严的对待。教育管理行为过程本身对学生就是一种教育,一种合法、合理的教育管理行为过程,非常有利于学生的人格培养和民主意识的培育。
因此,确认并保障学生作为相对人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也是教育本身的价值体现。
学生作为相对人在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听证权。从一般意义上讲,听证的内涵就是在行政主体作出影响当事人权益的决定之前,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从而保障相对人平等有效地参与有关决定。就学校教育行政管理而言,学生作为相对人的听证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收费,一是行政处罚。
在收费方面,传统的做法是,基本学费标准由政府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决定,其他收费额度由学校决定。
学校既为行政主体,同时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的一方而为民事主体。在兼有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主体身份的情况下,学校与教育部门共同或由学校单方面制定收费标准,不能绝对保证公平合理。所以有必要建立收费听证制度。
教育收费听证的内涵就是要求收费一方,主要是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听证会上说明收费的理由。而交费的一方,主要是学生或学生家长,则应该说明反对收费的理由或者是提出自己的收费方案。听证的结果应该是各方利益的平衡,并不仅仅是学生及其家庭权益的保障,当然更不是维护教育部门利益的保护。
对于高等职业教育来说,收费听证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高职专业门类较多,不同专业的教育成本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别。通过听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收费合理。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实际上可以将收费听证过程视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双方就收费条款磋商或谈判的过程。因此,听证程序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权利关系提供了一个有效的保护机制。
在行政处罚方面,现行法律没有就学校当局对学生的行政处罚作出特别的具体规定。前不久,北京市教委出台《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要求,学校拟对学生处以开除学籍处分时,应当书面告知拟被处分的学生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拟被处分的学生要求听证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的,学校应组织召开听证会。我们认为,除开除学籍以及勒令退学外,作出其他较重的处分决定,也应实行听证制度。
学生因为违纪违法被学校开除或受到其他较重处分,他理所应当享有提出申辩或异议、请求校方减轻或取消处分决定等权利。但以往的情形常常是,学校开除学籍的决定一旦正式作出,就没有任何回旋余地,被开除的学生即便深感委屈,也只能被动接受。在学校与学生“实力”对比如此悬殊的情况下,这个决定从程序意义上讲则可能是不公平的。建立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一则可以弥补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在程序意义上的不足,更重要的是为拟被开除的学生提供了一条权利救济渠道,将有助于推动学校权力和学生权利之间的平衡。
需要注意的是,是否行使听证权,应当由违纪学生本人决定。学校在送达违纪学生的处分意见书中须明确告知学生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该违纪学生及其监护人对学校处分意见书中关于其违纪行为的事实认定和拟给予的处分并无异议,或者认为听证无必要,则可以书面申请放弃听证权。学校应当尊重其放弃听证的决定。
其次是要求学校说明理由的权利。当学校对学生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时,必须向当事学生说明作出该处分决定的理由,包括事实理由与法律理由。整个程序的进行,应当是一个说理和以理服人过程。当然,也可以是当事学生不断抗辩的过程。虽然行政处分本质上是行政强权的表现,但是学校在作出处分决定的过程中的强权主义作风是非常有害的。
最后是申诉权(程序抵抗权)。学生申诉权是《教育法》赋予学生的一项法定权利。它是指学生在接受学校教育过程中,认为其受教育权以及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或教职员工的侵害,依法向教育行政机关或学校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学生申诉权作为学生的一种救济权,本身是一种抵抗权、监督权,它在权利结构体系中起着安全通道和反馈调节的作用,同时是对学校管理权的一种抑制和监督,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制约程序主持者操作程序时的恣意和专横,从而保护学生受教育权利与其他权利免受侵害。
篇3
现阶段,高等教育并没有真正受到相关部门和实施区域的重视。现阶段的高等职业教育存在诸多问题。首先,缺少专业人员的系统性研究。专业人员对问题的研究较多,对高职教育的系统研究和整体研究很少,研究人员对理论研究的重视程度大于对实践的研究,我国现阶段高职教育的人才发展观念急需改变;其次,受传统教育文化和教育方式的影响,我国高职教育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很多问题。当前国内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教育过程中思想定位不明确,责任分工不明确,现阶段急需改变传统高等教育观念,要认识到职业技术性高职教育的应用型教育的重要性;再次,在不同经济阶段,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速度不平均。高职教育的发展应稳步向前,不应时快时慢。由于高职教育在发展过程中自身有弊端,人们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认识停留在理论层面,认识不够,政策不配套,规模与水平不相符,教育不规范等问题都是制约我国高职教育的重要因素。如果在高等教育的发展过程中从观念上加强对技术和实际应用的重视,注重理论和实践统一,支持高职教育,那么发展前景就十分广阔。
三、我国高职教育与国际高职教育的对比
在国际范围内,高等职业教育的短期发展历史并不长,这一现象在发达国家也存在。我国现阶段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类型与其他发达国家基本属于同一类型。短期高等职业教育的理念最早由一些经济发达的欧美国家提出,根据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的和平与稳定,分析研究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历史和发展规律。我国根据发达国家的先进教育理念和特色经验,提出了在高等职业发展中的有效措施和担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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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工学结合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问题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引导建立企业接收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以工学结合为导向的课程与教材体系建设是我国高职教育办学方针的直接要求。同时,强调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需与行业企业合作建立实习制度,保障培养出来的人才符合市场和企业的需求。大部分高职院校对这一政策的落实还不够,课程与教材体系职业化特点还不明晰。
二、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方向
1.加快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落实和见效
第一,要转变高等职业教育思想。高职教育的定位应是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级技能型人才。高职教育不同于本科教育、中职教育的特色之处,找到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核心优势,发挥长处。第二,要加强教育改革与社会需求的结合。要明确高等职业教育特殊的目标定位,才能据此高屋建瓴地研究和探索具有高等职业特色的教学方法,实现高等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第三,制定与市场相适应的教育体系。文件指出“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特色。”根据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的实际情况,充分调研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设置专业,“以销定产”,为市场培育“适销对路”的技能人才。据此,笔者学校总结长期办学经验,提出了“贴近基层、贴近临床、贴近资质考试”的办学宗旨,着重进行课程体系改革、调整理论课与实践课程比例为1:1,编制理论标准和技能标准、编写贴近临床贴近资质考试的教材、注重实习基地建设,大大推进了教育教学改革进程。
2.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和专业教师团队建设
在教学中教师的作用是独特的,也是能达到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因素。教师既是教学的设计者和策划者,又是教学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教师素质与能力的高低对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要努力的提高教师素质与能力。在高职教育教学中需要融理论、技能于一身的“双师型”教师,学校要鼓励支持现有的教师参与产学结合、实践培训、校企合作等,提高现有师资的“双师型”能力。师资队伍建设是一所高校发展的关键,和学校各个方面的发展息息相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学风严谨、勇于创新、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是职业教育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基础和保证3。从职称结构来讲,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在团队中占比越大对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从年龄层次来讲,中青年教师年富力强,是最具活力和创新精神的师资力量;专任教师群体越大,教师队伍稳定性越好,兼职教师优化了师资队伍的结构,为其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篇5
尽管在许多情况下,高等职教与普通高校的专业设置在名称上是相同或近似的,如电子技术等,但事实上,它们却有着不同的含义:在普通高校,专业名称常表示高校的研究领域和与之相对应的学科;而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名称则更多地表示一个“职业领域和与之相对应的专业劳动”。
在普通高等教育(以工程教育为例,但可迁移到农学等其他学科)中,专业教学内容取材于对应的工程学科,是一种“纯粹的”、与人的职业活动联系不太紧密的技术和专业知识,专业教学以科学技术知识为导向,具有较浓厚的技术决定论(autonomoustech-nology)色彩。专业课内容是工程师的职业知识和技能,反映了工程师和工程科学家的职业实践。
而高职教育专业学习和研究的内容则是“以职业形式存在的、从事实践活动的技术人员的专业劳动”,是产生于职业劳动实践的技术人员的职业知识和技能,是以技术人员的专业劳动为导向的。因此,高职的专业教学应当更加注意劳动和职业的关系,更加考虑劳动组织方式及其变化对技术人员能力的要求,更加注意克服工程学科教育的局限性(如理论上的电气技术并不代表实际应用中的电气技术)。
在教学和研究内容上,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重要区别之一,是“职业技术”和工程技术的区别。笔者曾就“职业(性)技术”的定义,它与“非职业(性)技术”,即工程技术的区别及其对职业教育的意义等发表过一系列看法①。简单来说,职业技术与工程技术的研究对象都是专业技术,但技术的内涵是不同的,典型的例子如汽车技术,就包括与职业行为联系较少的发动机技术、传动技术等设计制造技术以及与从业人员职业活动和职业能力关系较大的故障诊断技术等。
工程技术是自然规律和技术工具等客观事物的反映,而职业技术还包括主观能动性较强的经验性知识、经济社会利益的体现方式以及由于工业文化导致的实现手段等②,它与人的行为过程有着密切的联系。
总体上讲,技术是人类借以改造和控制自然的操作体系,它与它所存在的职业劳动形式以及与此相关的从业人员素质和教育培训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技术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执行着意识形态的功能。技术的发展是技术的可能性与社会的现实性(如从业人员素质、经济社会基础、文化认同、政策法规等)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典型证据就是80年代以来由精益生产(leanproduction)和CIMS技术等引发的产业革命,就是信息技术、以小组作业为基本特征的后福特劳动组织方式和一专多能型技术工人综合作用的结晶。
因此,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高职学校的教学内容是否具有高职特色,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学是否遵循技术决定论的原则,即:是技术人员的职业劳动,还是自然科学技术决定教学内容?当然,由于职业劳动是一种由自然规律控制的社会现象,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以自然科学为基础的,但它直接反映的却是技术和劳动之间更为复杂的关系。
二、“职业技术”的最大特点是劳动过程系统化
现代职业教育学和工业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表明,职业技术的最大特点是遵循劳动过程系统性原则,而不是学科系统性原则。这里首先是一个行为社会学的理论问题,即完整的行为方式,人类的实践行为(包括职业行为和日常生活行为)过程总是按照所谓“完整的实践”模式进行的,它可划分为获取资料信息、制定工作计划、做出行动决策、实施工作计划、控制保证质量和评价工作成就等六个步骤,如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买菜等都是典型的例子。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理论教学所传授的知识、技能和行为方式,即“职业技术”,应当是完整的职业行为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因此在强调打破学科系统性原则的基础上,必须强调建立与劳动过程的直接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劳动过程的系统化,即按照实际劳动过程的基本程序,如确定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作出决定—完成工作任务—检验工作结果并改正错误—评价工作过程与工作成果—记录—反馈等进行编排。职业技术是关于劳动对象、劳动工具、劳动方法、劳动组织形式和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具体知识。这些知识自始至终都与具体的职业实践相对应,技术和专业理论不再抽象,而是企业、社会和技术工人个人相互作用的具体体现。
三、“职业技术”与工程技术的区别
作为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院校教学和科研内容的“职业技术”与工程技术,可从研究对象、研究目标、表现形式和认识方法等方面加以区别。
(一)研究对象
“职业技术”的研究对象是由人类建立的技术体系,如建立健全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等;工程技术的研究对象是纯粹的自然体系,即利用自然科学的观点和研究成果来使用自然资源、生产制造人工材料以及利用自然力来满足人类的需求。
(二)研究目标
研究和学习“职业技术”的目的,是获得有关设计、操作和评价技术系统(如机器设备、工艺流程等)的知识,因此,它的主要功能是方法功能;而研究和学习工程技术的目的是获得有关物质和自然界规律的知识体系,因此,工程技术的主要功能是解释功能。
(三)研究成果的表现形式
“职业技术”的研究成果常常是由科学规律推导出的工艺和操作方法,是规范性的职业行为,多以操作标准和工作计划的形式出现;工程技术的研究成果则表现为描述和解释自然界现象、物质和规律的概念、定律和理论等。
(四)认识方法
工程技术的研究和认识方法是独立的。按照科学学的原则,一门工程技术科学之所以成为独立的学科,就必须有其独立的认识方法和方法论基础。工程技术的研究方法是以“反映”为导向的,即选择研究方法的基础是为了反映客观的事实和规律。因此,工程技术反映的是一种“原因—结果”的关系。
作为职业技术学研究对象的职业劳动过程,不但是一个技术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社会过程。因此,单独的社会学、教育学和工程科学的研究方法都不可能满足这一要求。与职业技术的综合性质一样,职业技术的研究方法也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综合。值得指出的是,70年代中期美国兴起的“劳动分析(studiesofwork)”研究,将准确描述劳动过程、确定劳动所需要的知识技能以及确定标准劳动过程模式与实际劳动过程的差异作为研究对象,为职业技术的研究提供了一种可以借鉴的重要方法。
由于劳动分析未能将劳动经验和“劳动过程知识”界入其研究范围,而过分强调被动的适应,带有过强的技术决定论色彩,因此对职业技术研究方法的贡献也只是基础性的。
“职业技术”的研究方法是以“应用”为导向的,即发展职业技术的目的是为了应用科学规律去解决实际问题,因此,“职业技术”反映的是一种“目标—手段”的关系。
从技术哲学的角度明确普通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和科研内容上的区别,是举办各种层次高等教育的重要理论基础,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培养。同济大学职教学院的多位博士生已经在他们各自的技术领域(如机械、电气和土建等)中对职业技术的研究中找到了突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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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higherprofessionaleducation;sustainabledevelopment;scientificdevelopmentoutlook
一、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含义
要正确把握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内涵,首先应了解可持续发展的含义。所谓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Development),当前最受认可的解释是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现代人的需求也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1]。这个解释至少涉及了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和协调发展两个层面。将此概念引入教育,我们则可把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解释为“坚持以人为中心,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正确处理高等职业教育自身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关系,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使高等职业教育始终保持勃勃的生机与活力,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等职业技术人才,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2]。
二、高职院校当前发展的现状要求其必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已经成为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有关统计,截止2005年12月,我国共有高校1792所,其中高职高专院校1091所。从布局上看,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的高等职业教育格局基本形成;从规模上看,高等职业教育已经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但在高职教育迅速发展的同时,高职院校的一些问题也凸现了出来。
1基础设施不完备
大部分高职院校是由原成人高校转型或从中专学校升格而来,大多都面临着办学场地不足的问题,尤其是校外实训基地不足。高职院校作为培养高技能型人才的基地,对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实训场地等有相当高的要求,而目前大多数院校的仪器设备与社会发展相比,是比较落后的。学院花巨资引进的设备,很可能过了两年就落后于市场,还有一些仪器设备耗损很大,更新速度快,仅依靠学校的购置,难以满足教学的需要,必须借助企业的力量。但在办学初期,由于各方面条件都较弱,企业参与的热情不高,高职院校的校外实训基地也相对较少。
2生源质量不高
由于社会上对职业教育的传统偏见,导致社会对高职院校认可度不高。许多人认为,高等职业教育不是普通高等教育,因而报考高职院校的不多,这就导致了高职院校的生源质量不是很高,录取学生的高考分数一般集中在本科录取分数线的低端,缺乏群体性的优秀生源。生源质量不高,也导致了育人难和毕业生就业难等问题。
3经费渠道不畅
高职院校的收入渠道狭窄,学费收入是其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政府对公办高职只投入教师人头经费,而高职院校要将学费收入的一半以上用于维持运转。再加上实训基地、教学仪器需要大量投入,高职院校的资金来源就成了一个难题。
以下以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例进行分析: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2002年由湖南工程职工大学和长沙工程学校合并组建以来,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绩。通过短短的4年时间,在校生由原来的不足2000人达到现在的7000余人,校园面积拓展了150余亩,建筑面积增加了4万余平方米,学院固定资产总值以年均25.6%的速度增长,在办学规模、办学效益、办学特色等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发展速度引来省内外各界专家、学者和兄弟院校的关注。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学院办学理念的先进、办学定位的准确;得益于学院坚持“以创新求特色,以特色求发展”,走内涵型发展道路;得益于积极引入经营理念,向管理中“要”效益,适时扩大招生规模、广开融资渠道的办学理念。但学院在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隐患:一是质量危机。组建初期,学院把主要的精力放在规模的增长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对教学工作以及学生的全面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二是生源危机。往后的几年,高等教育对生源的需求将超过生源的有效供给,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更为明显,教学质量不过硬、缺乏办学特色的院校很可能面临“生源相对不足”的困难。三是生存危机。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之间、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之间办学水平、办学实力、办学特色乃至学校品牌的竞争加剧,缺乏竞争能力的高职院校,必将在竞争中落败。
由此可见,高职院校要解决这些问题,必然要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高职院校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可持续发展不是一个单一的系统,它实际上是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子系统。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实际上即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四个方面的内涵: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高职院校要做到可持续发展,必须做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即建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正确处理高等职业教育自身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关系,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使学院做到全面、协调的发展,从而保持勃勃的生机与活力。1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育人
高职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育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为了教育人、培养人,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因而它的教育必须从以人为本出发。“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的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应该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共识。
长期以来,人们在理解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时有些功利化、片面化,把高职教育等同于谋职教育、技术教育、岗前教育,把高职教育的功能也仅仅理解为服务经济社会和行业、企业的发展,而忽略了教育对象本身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忽略了教育的本质是“树人"。我们应准确定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规格,在培养具有高新技术应用能力、综合职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同时,要注重强化责任意识、创业意识、竞争意识、国际化意识,努力提升创新能力、信息能力、外语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以把学生培养成既能适应专业技术要求的“职业人",也能适应社会和自身发展需要的“社会人"。
高职教育从最初的实践部分少,发展到以就业为导向,实现“零距离”上岗,体现了高职教育的特性技能性要求,实现了一个飞跃。但由于观念上的偏差,导致这种实践性教学走向了极端化,如有的院校仅重视实践技能培养,而忽视了人文素养的培养,学生走上岗位后顶多是熟练的操作工,而不是一个有发展潜能的职工,不能够很好地适应企业的需要与自身发展的需要。所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全面育人,使学生自身具有发展的后劲,才能达到我们高职教育的育人目标。
2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合理调整专业结构
市场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以市场为导向,就是办学要紧密联系生源市场和人才市场。一是有学生愿意来你办的学校;二是有用人单位愿意选用你培养出来的学生。这就要求我们站在市场的前沿,洞察生源市场和用人市场的特点,准确把握市场的脉搏,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并能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灵活地调整专业结构,按照专业的特点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开发课程,保证培养出的学生能用、适用、好用。例如,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地质行业单位主管、以地勘工程类专业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经文协调发展的高职院校,目前全国的地质类人才紧缺,就应抓住《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文件精神,努力挖掘地质行业类专业的发展潜力,并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及时调整专业和方向,保持高职教育旺盛的生命活力。
3坚持特色教育,建立特色办学模式
任何一所高职院校如果没有自己的特色,就难以生存和发展。学校的竞争资本就是特色。所以,高职院校一定要努力创出特色。一是要创办特色专业。高职院校与基于学科教育的本科院校不同,专业是其基本组成部分,只有创办特色专业,才能形成核心竞争力,形成品牌。因此,高职院校必须基于所处区域及行业的需要,根据自身实际,对强势专业进行重点扶持,创办特色专业。例如,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面向国土资源、地矿行业的学校,国土资源调查(地质找矿方向)、工程测量专业、岩土工程技术专业、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等,就应该是学院的拳头专业,这些专业不仅在湖南,就是在全国也是深具潜力的,行业用人量大,市场就业形势看好。二是要创办特色的教学模式。职业教育发展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必须突破传统守旧、脱离现代社会需要的教学方式,创办有特色的教学模式,快速、有效地培养出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技术人才。要创办特色教学模式,必须做到在设置和调整专业时,要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与论证,对专业设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并邀请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参与专业设置方案的制定,同时深化教学改革,注重教学创新。近年来,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在创办特色教学模式上作了些探索。当前学院24个专业的设置,既满足了市场对人才的要求,又体现了职业性与学科性、适应性与针对性的结合。例如,我院为湖南省地矿局定向培养的“岩土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专业的学生,就是“以就业为导向"设置专业的一种典型形式订单培养,即根据湖南省地矿局的要求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培养符合野外生产一线所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型技术应用性人才,这种模式使学生在入校时就基本解决了就业问题。三是要开展特色实训。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决定了高职院校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必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突出技能训练。要做到这一点,就要花大力气建设能满足各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的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同时,要和厂矿企业密切合作,建立校外基地,重点选择一些用工需求大、企业规模大、生产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企业作为校外实习基地,借助企业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优势,满足强化学生技能的需要,同时为学生就业拓宽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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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制造业;中国制造2025;国际竞争
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整个人类社会物质财富最主要的创造方式,制造业是一个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主导力量,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也是衡量一国综合实力与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世界发展历史证明,制造业是国力竞争的主战场,制造业的兴衰也印证着大国的崛起与衰落。制造业的发展,关键在于有大批技术技能人才的支撑,而高等职业教育则是为制造业培养输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主要渠道。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促使世界各国开始再次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发展,纷纷实行再工业化战略,力求在新一轮的国际制造业竞争中建立优势和占据产业链的上游位置。因此,在当前全球制造业竞争格局处于深度调整之中,并有可能再次对世界大国国力的此消彼长造成深远影响的关键时间节点,基于让“中国制造”成为“优质制造”“中国创造”的迫切需要,研究全球制造业格局的发展趋势与中国高等职业教育支撑中国制造的因应策略,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后金融危机下全球制造业竞争格局的战略走向
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开始调整政策以应对经济发展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与此同时,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孕育兴起以及与制造业的融合,使得全球制造业格局面临重大的调整。
1.制造业成为全球经济竞争的制高点
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各经济体和劳动力市场影响巨大,尤其对以虚拟经济为主的西方金融发达国家冲击更巨,以至于一些国家至今仍未完全走出经济危机的阴影。在此背景下,美欧发达国家开始再度重视实体经济发展,纷纷制定再工业化战略,以推动制造业的振兴复苏。如美国《先进制造业伙伴计划》,德国《工业4.0》,日本《2014制造业白皮书》,英国《英国制造2050》等。发达国家近年来的制造业振兴战略及其相关内容。目前,高端制造领域向发达国家“逆转移”的回流态势已经出现。金融危机后,在奥巴马政府一系列复兴制造业战略的政策推动下,制造业成为美国经济复苏的重要支撑,2009~2012年美国制造品出口增长了47%。2014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的研究报告指出,汇率、页岩气革命、劳动力成本缩小等因素,推动了美国制造业的复苏。然而,美国制造业回流,不仅仅是美国能源成本、物流成本下降和劳动生产率提升导致的制造业回归,更是新的产业分工模式构建,是引领智能化生产方式,满足个性化定制需求,制造与服务一体化布局的新型生产组织方式,是培育构建网络平台型产业分工的产业基础。同时,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在中低端制造业上发力,以更低的成本承接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转移。一些跨国资本直接到新兴国家投资设厂,有的则考虑将中国工厂迁至其他新兴国家。各国争相介入国际分工争夺战,并试图重塑全球制造业版图,由此,制造业成为新一轮全球经济竞争的制高点。
2.新一轮科技革命成为推动全球制造业变革的主要动力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在全球范围内孕育兴起,以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等为代表的重要领域和前沿方向的革命性突破和交叉融合,将对全球制造业产生颠覆性的影响,并改变全球制造业的发展格局。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将促进制造模式、生产组织方式和产业形态的深刻变革,智能化服务化成为制造业发展新趋势。虚拟化技术、3D打印、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将重构制造业技术体系,如3D打印将新材料、数字技术和智能技术植入产品,使产品的功能极大丰富,性能发生质的变化。随着产业价值链重心由生产端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等的转移,产业形态将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网络众包、异地协同设计、大规模个性化订制、精准供应链管理等正在构建企业新的竞争优势。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加速重构产业价值链新体系。
3.“智能制造”成为全球制造业发展的主攻方向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正处于跨界融合和群体突破爆发期,融合感知、传输、存储、计算为一体的智能化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加速形成。围绕数字竞争力的全球战略布局全面升级,打造网络强国成为全球主要大国的共识。也正因如此,“中国制造2025”和德国“工业4.0”均强调,由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业进行结合将带动整个新一轮制造业发展。从生产方式看,基于信息物理系统的智能工厂将成为未来制造的主要形式,重复和一般技能劳动将不断被智能装备和生产方式所替代。由此,智能制造将成为制造业变革的核心,并随之带来制造业发展模式、创新方式和组织方式的变化。
二、推动制造业振兴下各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
世界各国在制定再工业化战略推动制造业发展中,尽管各国依据自身情况在发展侧重点上有很大不同,但是许多国家都把发展高质量、终身化、创新性的职业教育,建立世界一流的技能体系作为应对挑战最重要的策略。
1.发达国家强调建立满足未来需求、层次完善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虚拟经济不断创造出金融繁荣,由此,美欧一些发达国家在虚拟化经济的道路上持续前行,也因而渐渐丧失了其在制造业方面的比较优势。由于虚拟经济的高度发达,导致金融商业类人才培养过剩,而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术技能人才严重不足。金融危机爆发后,欧美国家纷纷制定再工业化战略开始积极推动制造业回流,但其政策努力却受到人才供应的制约。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Manpower2015年7月的最新人才短缺调查显示,全球人才短缺并没有显示出消退的迹象,38%的全球雇主表示无法找到合适的人才,全球雇主面临人才短缺的比率攀上7年新高,在受调查的42个国家或地区中,技术工人依然是全球雇主最难填补的职位[1]。同样另一家著名的麦卡锡咨询公司(Mckinsey&Company)的研究报告显示,欧美等国只有43%的企业能找到所需的技术工人。而在所有发达国家中,日本雇主的人才短缺问题最为严峻,83%的日本企业表示难以找到适合所需的技能人选。对此,发达国家将发展职业教育的重点放在建设完善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满足高端制造业回流对未来技能需求方面。部分发达国家针对高端制造业发展专门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如英国政府在2009年制定了《英国技能和工作2020目标》,提出到2020年,要进一步加强技能、就业和经济政策间的联系,实现技能开发体系的连贯性、平衡性和整体性,使英国在技能、工作和生产力领域成为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之一[2]。2011年英国《继续教育和技能体系改革计划》,提出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学生有清晰晋升路径的、适应社会需求的、高质量、透明、灵活、世界水平的继续教育与技能开发体系[3],并在2014年推出国家学院计划,为国家急需的产业领域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至今已成立了先进制造、数字化、风能、创意产业、核能等7个专业领域的国家学院,成为继续教育学院和技术学院、中学、高校等教育机构与雇主之间的桥梁。2009年,美国《技能战略:确保美国工人和行业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技能》报告,提出要对生涯和技术教育进行重新定位,发展更具适应性和结果驱动的生涯和技术教育,提升生涯和技术教育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力[4]。2012年7月,美国先进制造伙伴关系指导委员会《赢得国内先进制造竞争力优势》报告,报告支持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先进制造国家战略计划》,并提出将职业教育培训作为国家制造业创新研究所的主要职能。
2.发展中国家积极扩大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规模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等一些东南亚国家,以及新兴大国印度,依靠劳动力成本因素和资源丰富等优势,在中低端制造业上发力。然而,这些国家大多是发展中国家,一个普遍特征是职业技术教育的整体落后,技能人才的严重不足与劳工素质的普遍偏低,极大制约了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研究显示,上述国家工人工作效率仅为中国工人工作效率的65%-70%。作为世界新兴大国,金砖国家的印度、巴西、南非等国都极其重视教育问题,其教育投入占国内GDP比例都高于中国,分别达到4.1%、5.3%和6%,但其投入极不均衡,职业教育投入资源不足[5]。以新兴大国印度为例,作为一个地域相对广阔、经济发展快速、人力资源极其丰富的国家,印度并未能够向年轻人提供足够的职业技术教育,从而将人口红利转化为经济红利。除了电子信息等少数行业,印度技术技能人才在规模和质量上都不能满足市场所需。而同样作为发展中大国的金砖国家,南非和巴西的职业技术教育也处于较低水平,职业教育国际竞争力整体较弱。在此背景下,发展中国家普遍将发展职业教育置于更广泛的公共政策视野下,将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任务,强调如下战略:扩大职业教育的规模,积极开发面向全民,特别是更多面向经济社会地位较低、失业人口、青年人的培训机会,促进他们与经济社会更好地融合。如印度政府在2009年《国家技能政策》,提出到2022年,创建一个在城乡、组织、性别及现代化程度等方面具有高度包容性的技术技能开发与培训体系。2010年,南非《国家技能发展战略》,提出建立明确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促进继续教育与培训体系的发展,提高人们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机会,支持企业、非政府组织及社会机构开展培训,积极发展生涯和职业指导。国际劳工组织(ILO)2010年在《实现可持续及均衡发展的技能型劳动力培训战略》中也强调,确保全球所有国家公民,特别是弱势人口获得高质量的教育与培训机会,使公民在工作世界和培训机构间建立更紧密联系,使之成长为适应迅速变化劳动力市场的技术技能型劳动者。
三、全球制造业竞争新格局下中国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的挑战
目前,全球制造业格局进入加速调整期,新的科技革命和创新竞争驱动整个制造产业发生变化,而产业的变化对支撑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由此也为培养制造产业技术技能人才的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能否适应制造业对人才规模的需求
随着我国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一些科技含量低的传统制造产业部门和生产业态将被高科技含量的新兴产业部门和业态所替代,因此对高端岗位复合型的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日益增长。《中国制造2025》也提出把人才作为建设制造强国的根本前提。据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调查显示,未来5年我国机械行业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总量约在400万人左右,石油化工行业需求总量在150万人左右,交通运输行业需求在100万人左右。而据统计,近3年来,我国高职院校制造大类专业年均招生和毕业生规模都低于50万人。与此同时,绝大多数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的是中级以下的技术等级证书。另一方面,我国也存在着制造业领域职业教育资源配置错位的问题,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本身也是制造业集中的地区,既有广阔的就业市场,又有良好的办学条件,但由于本地生源不足等因素制约而导致了当地急需的制造业人才培养规模的严重不足。因此,能否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以适应制造业竞争的需求,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
(二)能否适应制造业对人才质量的需求
目前,制造业在整个制造环节日益呈现出注重通过智能化生产和优化流程提升制造品质的趋势。这一变化对技术技能人才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员工不再是单一的操作工,而主要是智能生产系统的管理者和产品的设计者,需要极高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具备跨学科的复合型能力也将成为技术技能人才的新特征。然而,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程度还尚未达到较高的程度,一些高职院校与企业行业之间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机制,致使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不能随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而调整。同时,在专业设置上,狭窄而界限分明,在能力培养上,重操作技能而忽略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这些都不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如何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问题,是高等职业教育亟待解决的一项紧迫任务。
(三)能否适应制造业对建立适切专业的需求
应对全球制造业竞争新格局,《中国制造2025》提出要集中优势力量,推进优势领域和战略必争领域的装备创新,并实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农机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十大重点领域的突破。然而,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对应上述领域的专业准备明显不足,对产业缺乏前瞻性的专业布局。许多职业院校针对重点领域对专业进行调整,然而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并没有随之进行有效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甚至硬件设施都难以适应产业调整的需求。因此,适应制造业发展重大战略调整的需求,建立适切的重点领域专业是高等职业教育必须面对的挑战。
四、中国职业教育应对制造业竞争格局的因应策略
为应对全球制造产业竞争、迎接新工业革命挑战,中国政府了《中国制造2025》。而围绕实现其提出的建设制造强国的目标,中国职业教育特别是高职院校必须在以下方面获得突破,以为建设现代产业体系、重塑全球产业分工格局提供人才支撑。
(一)优化制造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布局
加强对制造业人才需求的预测,开展针对制造业人才总量、结构、分布等情况的调研,为制造业人才培养提供方向指导和依据,以合理统筹职业院校制造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区域布局、院校布局、专业布局和结构布局。在此基础上,通过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大制造类相关专业的招生数量,大幅度提高面向先进制造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规模。与此同时,各职业院校应结合地方制造产业结构及其地域化分布等特点,探索地方政府、产业、学校如何加强合作,整合各方资源,拓宽培训渠道,建设办学和培训基地,更有定向性地培养制造业发展所急需的各类人才。
(二)确立服务制造业重点领域的专业战略
面对全球制造业的发展态势,以及中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各职业院校应确立科学的专业转型调整发展战略,及时调整专业的服务面向,完善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围绕《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要求,职业院校应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十大领域积极设置相关专业,着力培养相关领域人才。同时针对我国制造业向中高端转移的趋势,合理调整升级原有专业大类的培养定位,使传统装备制造等工业大类专业向工业链、价值链高端环节专业点升级。
(三)提升制造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全面改善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和实训设备配置水平,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使职业院校的教学和实训更加适应现代制造业技术进步的要求。职业院校应将培养质量放到最核心的地位,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建立校企一体化的教育教学模式,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特别是推行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改革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制造业相关专业和课程设置,形成与先进制造业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把《中国制造2025》相关的知识领域内容纳入到专业与通识课程中,以此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从而适应制造产业创新的需要。
(四)打造高水平的制造业领域师资队伍
高水平师资队伍的建设是培养高素质制造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关键。因此,从政府层面,应积极推进职业院校教师资格和编制、用人制度的改革,完善制造企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的政策规定,支持职业院校按照有关规定积极聘任和引入制造业重点领域高级人才。从职业院校层面,优先引进和培养相关制造业领域的领军人才和团队,同时积极制定相关领域教师的培养培训制度,通过实行相关领域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建立专兼结合的一流“双师型”师资队伍。
(五)营造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营造环境首先要落实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各级政府应协调各部门在实施“中国制造2025”时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使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制造业发展高度契合。其次,职业院校要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职业态度、职业情感以及初步的职业意识。三是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对中国制造、中国经济的巨大作用,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助推职业教育发展的合力,从而为实施“中国制造2025”提供源源不断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作者:李士梅 程宇 单位: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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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教学改革深化产训结合、工学交替、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现代学徒制等现代职业教育理念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传媒技术改革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推行模块化、项目化、培训菜单等教学改革方式。实行学分制,企业职工在职培训可采取弹性学制。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职业院校师资“双提升”计划,鼓励教师参加硕士学习,安排专业教师每年到企业生产、实践。建立师德考核激励机制和师德建设评价体系,完善符合技工教育特点的教师职称评聘办法,增设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5)建立世界技能大赛参与机制建立由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和职业院校共同参与的省级世界技能大赛工作机制,加快制定培养世界通用技能人才的职业标准,人才培养标准与国际接轨。依托国家示范、省级示范优秀职业院校,分类、分区域建立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承担选手集训、人员选拔、大赛指导专家培养、承接国内、国际技能大赛等职责,政府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二、做好招生就业工作,增强办学实力,突出办学特色
(1)加强招生工作政府部门根据本地区劳动力需求,搭建招生宣传工作网络,建立招生信息员队伍。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进一步加大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力度,重点支持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招生即招工的订单培养,以企业定向培养、企业冠名班等形式建立生源基地,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2)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把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作为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巩固和提高就业率和体面、高薪就业和创业比例。强化人力资源市场需求预测和信息功能,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培养学生正确的择业观念,增强毕业生的竞争意识和创业意识。要拓宽信息渠道,加强与用人单位的交流与沟通,建立稳定的就业基地。
(3)落实毕业生待遇按照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政府部门加大对企业用工监督监察力度,坚决纠正用工通过劳务派遣的问题,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需要国家层面设计改革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一线技术技能人才的待遇和地位,让每个人都有人才出彩的机会。技工院校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基层公务员招收对象范围,相关待遇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
三、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完善政策措施
(1)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技工教育的比例。积极筹措专项资金,支持技工教育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教师培训。将技工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照技师学院、高级技校与高等职业院校相当、技工学校与中职学校相当的原则,提高生均预算内经费拨款基本标准。落实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确保学校人员工资足额拨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2)完善学生助学体系健全和完善技工教育“贷、奖、助、补、减、免”助学体系。技师学院、高级技校享受高等学校奖学金政策和助学贷款政策,优秀学生颁发省政府奖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逐步实行技工教育免学费制度,技师、高技、技工学生中,农村和县镇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享受免学费上学政策,按照在校生10%的比例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
(3)构建校企合作动力机制高技能人才需要校企合作培养,要推进学校和企业产学研深度结合,把校企合作税收激励政策落实落地,支持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合作培养人才。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企业接受学生实习支付的报酬等支出,在应纳税额中扣除。鼓励学校引进企业或经营三产服务公司,吸收学生勤工俭学,开展生产服务性实习实训,保证学生专业技能训练需要,分担部分教学成本开支,降低实训教学消耗,相关收入免征营业税。职业学校设立的实习工厂免征营业税。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制定专门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学生实习责任和校方责任相统一的保险制度。
(4)实施示范建设工程围绕区域现代产业布局,以国家重点技师学院建设为契机,通过竞争性答辩、评审,重点扶持建设3-5所国家和10所省级重点示范技师学院,努力打造集高技能人才培养研修、技能大师技能研发授业、技术工艺发明创新、职业标准研发应用等功能于一体的一流技师学院,并由省财政按照给予专项建设资金支持。
四、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技工院校发展的良好氛围
(1)规范学校管理当前高等职业教育进入内涵建设、提高质量的发展阶段,国家致力于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通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立交桥。技工教育虽然具有鲜明的职业特征和实习教学的突出优势,但学校管理方面还比较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技工院校的主管部门,要争取政策支持,协调教育教学资源,指导技工院校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推动职业教育的重要分支———技工院校提高办学质量、突出办学特色,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健全激励机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优劳优酬、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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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生涯一词来源于英文“career”,根据《牛津词典》的解释原有“道路之意”,可以引申为个人一生的道路或进展途径,强调随着时间流逝赋予的责任。职业生涯涵盖了个体一生的发展历程,它指一个人在一生中所从事工作,承担职务的职业经历或相继历程,是伴随个体终身的动态发展过程。职业生涯教育的前身是职业指导,随着时代和理论的发展,职业生涯教育逐渐浮出水面,登上了历史舞台。1971年美国联邦教育署署长马伦(MarLand)博士正式提出了“生涯教育”观念,标志着美国现代职业生涯教育运动的开始。
根据向阳生涯的专家指出,推动中国的职业生涯教育仅仅依靠学校老师的指导是不能够完全满足学生的需求,还需要市场提供大量的专业的中国职业规划师来共同推进中国的职业生涯教育。
可以具体理解为以下几方面:
1.职业生涯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活动。
职业生涯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个体职业生涯的发展,活动之前要制订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或计划。并紧紧围绕最终目的而规划、组织和实施的,同时,开展职业生涯教育的组织应有固定的机构、相应的设施设备、专业的人员、专门的活动或教育场地等。
2.职业生涯教育是系统性、持续性、动态发展的教育活动。
从受教育者的角度看,接受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应伴随其职业生涯的始终;从教育者的角度看,职业生涯教育应着眼于受教育者的终身发展,教育活动的规划与实施应连续不断地贯穿于受教育者职业生涯的全过程。而且随着社会、经济、就业环境的变化以及受教育者自身知识、能力、期望水平等的提升,职业生涯教育需要不断调整教育目标、途径、方法等。
3.职业生涯教育是综合性的教育活动。
职业生涯教育是引导学生规划自我的职业生涯并将其规划转化为现实的综合性教育活动。具体包括:职业生涯定向教育;自我职业潜能分析能力培养;规划自我职业生涯的意识与技能培养;职业生涯规划的心理辅导;职业生涯规划相关核心素质的培养。
二、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职业生涯教育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大胆借鉴西方国家的一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逐渐探索出一些适宜职业生涯教育指导的理论与方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调查发现,在实践中,职业发展教育还存在几个不足:
1.职业生涯教育缺乏系统性。
就业指导只局限于毕业生这个群体,只局限在就业这一个环节,而对非毕业生、对就业之外的环节包括学业、职业和事业的协调发展问题,则缺乏指导与帮助。其实,大学生的就业与此前的学业、此后的职业和事业都是一个整体,需要进行系统的指导,缺乏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都会影响学生职业生涯的发展。职业发展(职位-职业-事业)、学生需要的实现与学生的知识水平、能力素质高低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即学生能力越强,事业越成功就越能实现高层次的需要(自我实现)。针对不同层次的大学生以及不同年级的本科生实施的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内容与方式肯定应有所不同。
2.职业生涯教育缺乏协调性。
将学校和专业的就业情况作为衡量其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对就业指导如何反过来促进学校和专业的发展,做得还很不够;注重将大学生推向社会,对大学生如何在社会上站稳脚跟、服务社会、获得成功缺乏指导,没有将学生个人的发展与学校和社会的发展和谐协调起来。这就要求我们对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含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的内容进行设计和优化。职业生涯发展教育绝不仅仅是就业部门的事情,光靠一个就业部门决不可能实现职业发展教育的目标与内容。学校教务部门、招生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含学工部、团委、院系学工办)也在对学生实施职业生涯教育,他们的工作如何与就业部门协调增效呢?此外,专业院系的领导、老师也有责任和义务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因为这关系到院系、专业的发展,说到底学生有出路老师就有活路。
3.职业生涯教育缺乏科学性。
现实中的职业发展教育缺少科学理论指导,很多人凭借过去做毕业生分配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就业信息收集与工作甚至行政工作的经验开展职业指导。很多学校的职业指导工作可以用“七个一”来概括:挂了一块牌子、建了一个网站、引进了一个系统、办了一份报纸、成立了一个协会、开了一门课、出了一本书。职业心理测验与职业咨询有相当高的专业要求,搞不好不仅不能帮助人甚至还会害人。课程教育这一块国家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更没有统编教材,当然也几乎不可能统一,课是要开,可怎么开,讲什么?另外,我国政府至今没有出台权威的定期更新的职业词典,社会上究竟有哪些职业,这些职业如何分类,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科学系统的解决。
三、推动我国职业生涯教育发展的建议
1.要根据职业生涯教育特点进行科学整体的规划。
职业生涯教育需要专业化,包括课程和教师的专业化,职业生涯教育研究需要在广度和深度上再下功夫。职业生涯教育要一步一步地进行,从基础教育开始,整体规划实施。教育要与劳动,学校要与社会、企业协调配合,整合多种资源,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化程度。
2.职业生涯教育的要整合多方面的力量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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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enrollment expansion in higher education;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straits
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体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层次,是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要力量,它兼具高等教育性和职业教育性双重特色。经过近20年的建设,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已经初具规模。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1999年全国性的高校扩招使高等职业教育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虽然按照国家的高等教育发展方针,高等教育扩招所增加的学额,主要用于高等职业教育,但现实却严重偏离了这个方向。
一、高校扩招:困境之产生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逐渐逼近,知识和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将越来越明显。这些现象似乎向人们表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蕴含着对高等教育的巨大需求。但我国现实的高等教育供给远远没有满足这种需求。从毛入学率看,1997年我国18~22岁高等教育适龄人口约为8465万人,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有3173800人,仅占适龄人口的3.75%。即便是把包括高教自考在内的高等教育形式统计在内,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在1997年也仅为9.07%。这一数字对15%的大众化水平和50%的普及化水平来说,还是望尘莫及。另一个可以反映没有满足高等教育需求的指标是历年高考的报名人数与录取人数的比例。以普通高校历年的考试报名人数与录取人数的比例为例,1993~1998年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报名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基本稳定在2~3,其平均报名录取比为2.658。也就是说,每2.66个考生中约有1人被普通高校录取。而这又是以只有1/3的初中毕业生才能进入普通高中学习为前提的。
不难看出我国的高等教育供给远远不能满足个人对其的需求,1999年全国性的高等教育大扩招使我国高等教育向着“大众化”的方向前进了一大步。根据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扩大高等教育的供给”以适应变化了的高等教育需求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高等教育供给的扩大意味着有更多的人可以接受高等教育。但我国的高等教育的供给主体是多样化的,它既包括普通高等学校,也包括高等职业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私立高校、网络大学等,由此形成了我国“双重结构”(普通高校及普通高校之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高等教育体系。而对于我国高等教育的需求主体——个人,对高等教育供给的选择具有不可兼得性,即如果选择了普通高校,就不能再进入同级的高等职业学校。鉴于此,个人必须在所提供的各种可能中作出选择,必须对普通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作出选择。比较的内容包括:两者的社会认可度;毕业生的市场竞争力;个人对回报率的预期。在这三方面,高等职业学校远远没有普通高等学校的吸引力强,正是鉴于以上几个方面的比较,使个人在选择时过多地偏向了普通高等学校。致使高等职业学校的生源严重萎缩,并因此引发了各个环节的问题,使高等职业教育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
二、连锁反应:困境之表现
高校扩招的指导思想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是机遇而不是挑战。参照国际经验,在普通高等学校的教育机会供给的潜力有限的情况下,高等职业学校应承担主要的扩招计划学额。但由于个人对高等教育机会供给的选择基于不同的利益目标,而使高校扩招严重背离了其方向,以至于普通高校“人满为患”,而高等职业学校却“门前冷落鞍马稀”。据北京“高招办”1999年招生统计资料,高等职业学校共录取9682人,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仅招了6860人。生源的萎缩引发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其主要表现是:
(一)生源的萎缩和质量的下降
高等职业学校在高校扩招之前就面临严重的生源问题,这也是受高等职业教育“先天”劣势影响的必然结果,许多考生把高等职业学校视为无路升入普通高校的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但高校扩招之后,使普通高等学校的受教育机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扩大,使有些退而求次地选择高等职业学校的考生此时也宁愿支付巨额的扩招费而进入普通高校。因此,高校扩招给高等职业学校带来的直接后果便是生源的萎缩。有许多高等职业学校甚至出现录取不报到的现象,有的省近1/3的学生不报到。伴随而来的是生源质量的下降,因为高等职业学校为了招满学额,必须一而再再而三地降低录取标准,这无疑为以后的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埋下了隐患。
(二)学生的思想工作难做
学生思想工作是高等职业学校的灵魂之所在,通过它可以提高学生对高等职业学校培养的人才特点及其社会作用的认识,增强他们对个人成长和事业发展的信心,激发他们学习的自觉性。学生思想工作的关键是摆正学生的不平衡心态,如果忽视了学生的思想工作,实际上是放弃了高等职业学校的根本。
进入高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大都具有以下特点:知识基础薄弱;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因为进入高等职业学校学习必须支付远高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教育成本,这就意味着一个家庭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才有可能作出进入高等职业学校学习的选择。经济条件较好的家长大都基于孩子高中毕业后社会适应力、竞争力、自立能力还没有完全成熟,虽然选择高等职业学校是选择的最下限,但还是有选择的可能,可对于家庭贫困的家长来说,虽然也有以上的考虑,但因支付不起过高的教育成本,其子女只能选择弃学打工。而那些上了高职的学生由于其选择不符合他们的志向,大多持一种不平衡的心态,认为认真学习与不认真学习的结果都是一样——毕业后就面临失业。武汉市教科所对市第一职教中心95级学生进行的专业态度调查表明,学生对专业有所了解的仅占38%,对进职校感到“无可奈何、有无出息无所谓”的学生占到55.9%。这些学生的知识基础本来就比较薄弱,如果不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高等职业学校必将面临教学质量大滑坡的窘境。
(三)教学质量的下降
教学质量是高等职业学校的生命线,教学质量上不去,学生的素质难以实现全面的提高,社会适应力比较差,会直接影响高等职业学校的社会认可度,最终高等职业教育的活力就难以维持。而高等职业学校由于学生的知识基础薄弱,思想上又有一定的负担,一种毕业后无出路的忧愁和恐慌控制着他们,反映在学习上便是厌学、逃学、注意力不集中等,这就严重阻碍了学生主体性的发挥。而且他们的职业技能处在“零起点”的状态,更给教学增加了难度,加之有些学校对师资队伍的建设不够重视,没有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这些都会对教学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三、自我完善:困境之摆脱
高等职业教育既是职业教育的高级形式,又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处理不好其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必将会影响到我国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因此,必须激活高等职业学校供给的活力,使其对个人产生较强的吸引力。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健康的发展,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客观上,社会应给予高等职业学校更多的支持
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毕竟是一项新生事物,其发展和壮大必须首先要依靠国家政策、法规的支持,创造有利因素,理顺各方面的关系:
1.社会应提供一个与普通高校公平竞争的环境。国家对高等职业学校应当同普通高等学校一样,公平对待。学校及师生享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其颁发的学历证书应具有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级同类学历证书同等的效力。
高等职业学校的供给与需求失调的最终归宿是生源不足,而生源不足的根源在于它们享受不到与普通高校一样的“就业”优势。因此必须尽可能缩小两者之间的差距。普通高校的毕业生同这类高校的毕业生一样都进入人才市场,凭借自己的能力、素质获得较好的工作岗位,实现预期收益。这样才能使这些形式的高等学校与普通高校处于公平竞争、同步发展的状态,才能相对增强其对个体的吸引力,有效解决生源不足的问题,激活个体对其的需求,使供求矛盾得以调节。
2.建立完善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学历教育体系。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建立完善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学历教育体系。“承前”,它可解决中等职业学校的出口问题,扭转中等职业教育的“终结性”局面;“启后”,它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教育体系的层次一样,同样可以有本科、硕士乃至博士层次,这样既可以提高高等职业学校的地位,又可以使莘莘学子免去后顾之忧,能分流到高层次的职业学校学得一技之长。
(二)主观上,高等职业学校要不断自我完善
高等职业学校相对于普通高等学校一直处于“二级市场”,是考生无可奈何、退而求次的选择。要摆脱这一困境,必须在自身的办学上寻求突破口。高等职业学校应根据人才市场的需求变化,结合自身的特点,办出自己的特色。正如格拉夫论及美国高等教育时所指出的:“各院校和大学的生存或者依赖于满足用户的需要,或者依赖于以自己大学的优秀质量来吸引用户。只有形成了自己学校的特色,才能吸引用户,雷同则不能。
1.形成自身特色。高等职业学校存在一个致命的弱点,其课程设置及管理模式等都是模仿普通高等学校而来,这在历史较长的普通高校面前无疑是“自寻短见”。其课程、专业设置等都应摆脱普通高等学校的那种系统性、完整性的束缚,根据岗位的需要,突出其人才培养类型的不可替代性,把握好其生命活力之所在——职业性,建立与普通高等学校有本质差异的教学体系。尤其在课程设置上,要充分体现高等职业学校的特色,注重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课三合一。
2.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与素质的提高。《职业教育法》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了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教育法和劳动法制定本法。”这就是说,高等职业教育不能单纯地传授职业技术和技能,而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传授职业知识,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如适应能力、协作精神、心理承受能力等,这些都是从事现代化大生产的劳动者所必须具备的素质,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是高等职业学校提高其毕业生市场竞争力的出路之所在。正如瑞典教育与文化事物大臣英格瓦·卡尔森所言:“学校的使命不再是纯粹简单地传授一定数量的知识了(如果过去它曾经做的那样)。一所学校的根本目的,尤其是指导教学的根本目的,在于使每个人都有可能自由地发展他的才能和爱好。”人才市场上越来越多的单位注重个人的能力、综合素质,这对于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是一个很好的机遇。因此,高等职业学校必须建设好一支适应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师队伍,重视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重视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更重要的是要突出其办学的灵活性,使其培养的人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陈列.市场经济与高等教育——一个世界性的课题[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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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已有20年的发展历史,目前在我国高等教育规模中已占半壁江山。同时,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也存在一系列发展中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高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在第13条中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把高等职业教育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68条规定:“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进一步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1999年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提高国民科技文化素质、推迟就业以及发展国民经济的迫切要求。高等职业教育必须面向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适应就业市场的实际需要,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实用人才,真正办出特色。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归纳了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是: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师生与实际劳动者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是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高职高专不同类型的院校都要按照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共同宗旨和上述特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协作攻关、各创特色。
(二)高职教育的主客观发展环境复杂多变
随着我国产业布局、产品结构的调整,在职专业人才和劳动者对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及继续教育的需求空前高涨;此外,第二三产业对其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所有这些,都对中国人力资源的结构、素质以及人才培养模式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教育与培训的任务十分艰巨。同时,随着国际间竞争、交流与合作的日益加强,也要求不断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整体素质,这不仅需要大力发展各类学校教育,尤其需要各种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有力支持,而后者正是当前中国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
(三)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的关系有待理顺
高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中最高层次的教育,它与普通高等教育一起共同构成了我国现行高等教育体系;但是,两者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不同:前者具有职业技术性的特点,它的主要任务是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等社会各行业第一线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包括能把科研与开发设计成果应用于生产中去的以工艺技术为主的专门人才,能把决策者意图具体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的一线管理人才,具有特定专门业务知识技能以及某些特殊的智能型操作人才;而后者的培养目标具有学术和研究性,其主要任务是培养科学创新人才,发展科学技术。由于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因此,两者的关系应该理顺,不能混淆,也不能相互替代。现行高职教育仅定位于大专,层次单一,不符合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趋势。
二、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对策
(一)高等职业教育应摆正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关系
作为高等教育两大体系的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并不是完全分隔、不可逾越的,两者只是教育类型的差别而无层次的差别,应是平行发展,而不相互替代;两者之间可以相互沟通、相互渗透、取长补短。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应该具有的特点是:
1.高等职业教育是面向基层,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培养实用的符合社会生产、生活和服务实践职业岗位所需要的高级的应用技术技能型人才,使之成为主要在生产、生活和服务一线岗位工作,并主要从事成熟理论与技术的应用和操作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
2.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要根据社会需要设置并能够及时调整,以社会职业岗位分工的需要为中心问题来考虑。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按照适应职业岗位群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要求加以确定。
3.高等职业教育特别强调通过设置和实施大量真实或模拟未来职业岗位实际需要的实践与训练课程促进相应技艺的掌握、技能的形成和素质的形成,同时要求基础课的设置与学习以“必需”和“够用”为尺度,强调基础理论的选择与学习为专业实践和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4.高等职业教育更强调和重视校企合作、校社联手的办学模式,在办学理念、培养计划、实验实训等各方面都应体现时代要求,真正做到以他方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终身教育为目标。
5.高等职业教育师资要实行“双师型”,毕业生要实行“多证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在毕业时取得代表其学识的学历证书的同时,还应该取得代表其职业能力和技术水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
(二)高职教育必须依靠政府的支持,充分借助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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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发展角度看,现行教育体系基本上是“以青少年为对象的职前学历教育体系”,非常不利于就业后人员的继续学习。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重学历、轻能力的倾向,逼着在岗人员千方百计地奔高学历,却对提高职业技能的非学历培训不感兴趣,造成了近几年由“人才结构性缺失”形成的“用工荒”。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特别是大批新兴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兴起,对从业人员技术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迫使劳动者必须根据劳动岗位的需要不断学习和补充相关知识,以增强自身的生存、发展能力。终身职业教育要求人们学会学习,学会适应职业的变化,具有新的职业能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构建终身职业教育体系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
1.2从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角度分析
从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角度看,要求职业教育必须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打破职业教育自我封闭的学术壁垒,根据社会生产对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的要求及时调整学科、专业及教学内容,打破教育时限,使其面向人人,为各类人群创造各种学习机会,对受教育者年龄、资历、职业背景没有任何要求,对学习时间、地点、形式和手段等没有任何限制,充分尊重人的个性和独立选择,终身职业教育承载了“有教无类、学有所用、随时随地、资源丰富、个性定制、灵活方便、交流共享、与时俱进”的教育理念。每个学生可以通过终身职业教育,实现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乃至文化休闲、自我完善教育的目的。网络开放式的终身职业教育承担着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管理和教育服务的职能,对每个受教育者来说是一个不知疲倦的电子教师,一个有求必应的专家系统,一个无处不在的学习场所,将成为每个受教育者的日常必需品。
1.3从企业员工岗位能力提高的角度分析
企业的竞争最终是员工职业能力和素质的竞争,提高职工队伍的职业能力、职业精神和职业素质,需要对人力资源实施深度开发,加强对员工岗位胜任力的持续培养和管理。终身职业教育可以为企业人员提供面向职业的培训教育,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灵活选择合适的职业教育课程、模式和培训时间,终身职业教育能够为员工的职业能力与社会同步发展提供平台。
1.4从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角度分析
终身教育体系中的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必须是相互衔接、分工明确的有机整体。各种形式的教育之间能够横向沟通、纵向流通,形成一个终身教育的立交桥,能够为社会每一个成员随时提供各种学习帮助,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岗位、不同时间的各类人员的不同教育需求。
2发达国家终身职业教育特点
美国、德国、澳大利亚、英国、德国、瑞士、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以及韩国、我国台湾的职业教育体系均是以人为本的终身教育体系,学制弹性,既可以是全日制学习,也可以是业余时间学习。德国、瑞士等国家实行的双元制体系,非全日制学生占比达到40%以上。在美国,约有1200万名学生就读于全国1200所社区学院,学生可选学分课程或非学分课程,可作为全职学生或兼职学生,学习时间安排灵活、学分可转换成大学学分。近年来,美国的社区学院出现了一股逆潮流:有些成功地完成了4年大学教育的毕业生进入社区学院学习市场需要的技能,2000年这一群体的学生占到社区学院学生总数的16%。四年制大学的毕业生回到社区学院就读的原因有很多种:寻找新的职业(占56%)、获取发展第二职业增加收入所需的技能、更新职业和技能、丰富个人知识体系以及探索不同课程以确定职业生涯等。美国的社区学院作为一种新形态的高等教育形式,是终身教育理念在高等教育领域得以延伸的载体,普通教育课程和职业教育课程之间的连接很明显。职业科技教育被看作是技能水平升级的标志,消除了学生是被普通教育“选剩”下来的偏见。澳大利亚的技术和继续教育(简称TAFE),通过灵活的课程安排,为来自不同群体的青少年和成年人提供重新接受教育的机会,为在校学生、失业者、辍学者、大学生和成人,提供了一套多元、开放的教育体系。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沟通很灵活,TAFE学院毕业生可以转入普通高校就读,双方建立了学分互认的通道。如今,欧洲的发展趋势是在终身学习体系下认可各种类型的学习和经验,包括正规的、非正规的和非正式的学习。在亚洲,日本允许获得某种职业资格的“专门士”进入高一级院校插班学习,这实际上是承认了职业资格的能力水平,打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链接,拓宽了职业院校学生的出路;韩国则建立了一套在终身学习框架下的非正规教育模式,为那些在正规学校系统中错过了最初学习机会的人提供第二次学习机会。
3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在终身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
与国外的终身教育相比,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在其终身性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3.1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横向沟通、纵向流通的机制未形成
目前,云南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的沟通途径主要有2种:一是高职学生通过“专升本”途径升入普通本科院校继续就读,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的跨界升学;二是部分高职专科学校的强势专业通过“3+2”或“2+2”等模式与普通本科院校合作,共同培养本科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然而,目前云南省高职院校学生走“专升本”途径进入普通本科院校就读的比例极低,高职院校的强势专业与普通本科院校合作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途径也还在探索中,普通本科院校学生到高职院校提高技能的途径还未开通。这些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既阻碍了大部分高职学生跨界进入本科院校就读的愿望,也阻碍了普通本科学生进入高职院校提高技术技能的需求。
3.2高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之间尚未融通
正规教育不是扩大学习机会的唯一途径。在很多情况下,正规教育并不能很好地满足非传统学生的需求。而非正规教育,通过灵活的课时安排,兼职或网上学习等形式,可以弥补正规教育的不足,为那些在正规学校系统中错过了最初学习机会的人提供了继续学习的机会。继续教育是指已经脱离正规教育,已参加工作和负有成人责任的人所接受的各种各样的教育,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能力提高的一种高层次的追加教育。继续教育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教育形态,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型社会方面起到了推动作用。我国的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成人高考、自学考试、远程网络教育、夜大、高等函授学院、开放大学、职工业余大学、管理干部大学、普通大学的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等。目前,云南省的高等院校中,除了云南开放大学试点探索宽进严出、学分银行、终身学习“立交桥”三大制度,按照“大学+平台+体系”的总体构架,建设立体式覆盖城乡的办学体系外,全省高职院校的办学形式主要以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其下设的职业与继续教育机构也主要以成人学历教育为主。《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划(2014—2020)》指出,各类职业院校是继续教育的重要主体,应通过多种教育形式为所有劳动者提供终身的学习机会,国家顶层设计已要求高职院校承担继续教育的重要主体责任,但目前满足人人皆学、时时可学、处处能学的体制机制尚未建成。
3.3高职院校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待进一步拓展
目前,在国家示范(骨干)院校和省级示范(骨干)院校的带动下,云南省的高等职业院校已拥有相当数量的校内实训基地,有些还是实力较强的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这些实训基地为学生在学校期间培养动手能力、获得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提供了重要保障。但这些实训基地在继续教育方面的功能还没有挖掘出来,一方面很多专业没有充分利用实训设备开发实训项目;另一方面利用实训设备对外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面不够广,往往只承接与学校有合作协议的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任务,在面向社会各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等方面尚未发挥其继续教育的重要主体作用。以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为例,学校设有职业培训站和职业技能鉴定所,可面向社会进行采选冶、电气类、地质类、测量类、机械类、建材类、建筑类、环保类等100多个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近3年学校与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云南铜业集团、云天化集团、中建材水泥集团、昆钢嘉华水泥集团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了11062人次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年均培训鉴定规模为3687人次,其规模与市场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尚需进一步挖掘其对外的职业技术培训与鉴定潜能,承担起更多人群的继续教育责任。
4实现云南终身高等职业教育的建议
4.1畅通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横向沟通、纵向流通的通道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沟通有很多种方式,在横向沟通方面,一是在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中渗透高等职业教育的内容;二是推动高职学校的课程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开放;三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市场需要的技能。在纵向流通方面,高职院校与普通院校之间应建立学分互认的通道,允许高职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继续升造,以满足部分高职学生学历层次提升和教育类型的“跨界”意愿。
4.2建立高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有机融合的机制
1)建立以学分为基本单位的学习成果积累制度,开展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积累、认证,通过建立学习者终身学习的成果档案(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推动高职院校与成人高校、社会教育机构之间进行学习成果转换。2)充分利用校内实训基地为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在服务广度方面,应拓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覆盖面,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民、残疾人、失业人员、转业军人以及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市民等群体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平台,让他们能够获得就业所需要的基本技能;在服务深度方面,应包括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职业技术性培训。3)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充分利用高职院校的场所设施、师资、教学实训设备及网络优势,向社区开放教育资源,面向社区所有成员开展与生活密切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及民主法制、文明礼仪、保健养生、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教育活动。
4.3建立弹性学习的终身教育体系
云南省的高等职业教育应借鉴国外职业与继续教育的成功经验,增强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的开放性和多样性,使劳动者能够在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通过多次选择、多种方式灵活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学习者为职业发展而学习,使高等职业教育成为促进全体劳动者可持续发展的教育,为满足学生终身学习搭建平台:学生可以选择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学习;可以选择学分课程,也可选择非学分课程;可作为全职学生或兼职学生,等等,为学生的继续学习和就业敞开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