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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形势政策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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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形势政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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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论文我国当前经济形势及其走向形势与政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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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下个世纪初人口高峰到来时中国农业所面临的压力,耕地资源的变化无疑是影响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

1耕地数量变化的总体趋势

与淡水资源一样,土地资源属于典型的多功能性自然资源,随着人口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受到来自各方面需求的压力不断增大。特别是在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在这种需求的压力下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利用方式和质量的变化。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耕地资源变化总体趋势表现为向其他利用方式的转变,总面积持续减少。在“谁来养活中国”

的论争和全球食物安全危机之背景下,耕地损失的问题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2、3].我国政府为了遏制耕地持续减少的势头,提出了以行政区“耕地总量平衡”为目标的耕地保护政策。

对于我国耕地总量,一直缺乏权威的数据。比较长的时间序列数据是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4].根据统计局的资料,我国耕地面积在1957年达到高峰,其后经历了一次大幅度的减少。第二次大的滑坡发生在1965~1977年;第三次1980~1988年;第四次从1992年持续至今。

改革开放以来耕地减少的速度是60年代至今最快的一段时间。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计算[5],1978~1997年累计增加耕地1140万hm2,累计减少1605万hm2,两者相抵,净减少465万hm2,占耕地总面积的3.5%,相当于整个江苏省的耕地面积。这段时间平均每年净减少耕地25万hm2,而在此前的10年(1968~1978)间,平均每年净减少16万hm2,速度明显加快。

在改革开放以来的20年间,耕地总量平衡中只有1979、1990、1995和1996年新增耕地面积超过了减少的耕地面积。但净增面积有限,不超过10万hm2.净减少最快的是1984~1988年,年均减少55万hm2,其中1985年是减少最多的一年,达100万hm2.1993~1995三年也很突出,每年净减少近40万hm2.

如果仅从全国尺度考察耕地总量变化,会忽视一些重要的现象。从耕地面积变化的空间分布上看,净减少最快的一是广东、福建、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北京、天津及辽宁等沿海省份;二是陕西、湖北、四川、湖南、山西等中部省份。尽管从全国的趋势看个别年份耕地面积是净增加的,但这些自然条件较好的省份自1978年以来一直维持着净减少的趋势。

那些自然条件较差的边远省份,如内蒙古、黑龙江、新疆、云南、广西、贵州、甘肃、宁夏等省,1988年以后耕地却基本上是净增加的。个别省份,如内蒙古和黑龙江等,增加的幅度还比较大。耕地面积变化的这种区域差异,说明在我国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中,生产力较低的耕地面积的增加,在数量上部分地抵消了优质良田的减少,因而掩盖了问题的实质。

2耕地数量变化的构成和分布

1988年以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每年公布耕地增减的统计资料,被认为是这方面比较权威的数据。根据该局1988~1995年的数据分析,8年中增加的耕地主要来源于荒地开垦,占76%;农业结构调整和复垦所占的比例较小,分别为13%和11%.在损失耕地的构成中,农业结构调整,包括转变为果园、鱼塘、林地及草地的耕地,占有最大的份额,为62%.其次为非农建设占地,占20%.自然灾害损毁(风蚀、水蚀、沙压、洪涝)的耕地面积占18%.

新开垦的耕地主要来于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的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新疆、云南、黑龙江、内蒙古及广西等省8年间荒地开垦面积最大,占全国开荒总面积的60%.有趣的是,这几个省份也正是灾害毁损耕地最为严重的地区。从结构调整占地的情况看,果园和鱼塘占地问题较为严重的省份包括广东、江苏、辽,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宁、湖北及陕西等,主要是东部和中部地区;而退耕还林还草的耕地占总耕地面积最大的省份有内蒙古、陕西、新疆、和云南,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非农建设占地比较严重的地区明显地分布在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京津为中心的东部沿海地区,此外,湖北、河南及安徽等中部省份也比较严重。值得注意的是,在1988~1991年期间,沿海12个省份非农建设占地在全国此类占地中的比重维持在40%左右,而在此后的4年,比重上升到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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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减耕地的质量差异

如果只从数量上比较耕地面积的增减,不能充分说明目前发生在我国的耕地问题的实质。

实际上,在我们这个有着几千年农业文明而且人多地少的国度,尚存的可开垦宜农荒地资源已十分有限。因此,近年来新增加的耕地主要是生产力较低的边际土地。这些耕地产量低而不稳,退耕的危险很大。此外,由于人口与耕地在空间分布上高度相关,损失的耕地,尤其是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主要是优质的农田。这些耕地往往含有很高的物化资本。从以上所述耕地面积变化的地理分布上,也可以看出这些问题。

为了说明近年来我国耕地变化造成的农业生产力的损失,我们按增、减耕地所在地区的粮食单位面积平均产量进行了大致的估算[6].1988~1995年间,我国新增加的耕地面积为39万hm2/a,减少60万hm2/a,比例为1∶1.54.按增减耕地所在省份和所发生的年份粮食平均产量水平估算,新增加耕地贡献的粮食为143万t/a,减少的耕地造成的粮食损失为236万t/a,比例为1∶1.65.假如将空间尺度缩小到县,这种估算就更加接近于实际情况。1980~1994年间,我国耕地净增加县份增加的耕地总计为10万hm2/a,净减少的县份减少共44万hm2/a,比例为1∶4.4.按增减耕地所在县份1990年粮食平均产量水平估算,耕地净增加县份贡献的粮食约424万t/a,耕地净减少县份的粮食损失为3216万t/a,比例为1∶7.6.实际上,采用所在地区平均产量水平来计算,多数情况下是过高地估计了新增耕地而过低地估计了损失的耕地的生产水平。但无论如何,这一估算说明,假如只是从总量增减平衡上来衡量我国的耕地问题,可能会舍本求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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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耕地变化的驱动力分析

在改革开放后的20年中,我国耕地面积的变化与经济波动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图1)。

首先,从全国耕地总量的变化曲线上看,以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度提高为特征的经济鼓动期都伴随着新一轮的耕地总量滑坡,而经济调整期则出现耕地损失减缓的势头。与固定资产投资关系最为密切的是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情况。以这个时期中耕地减少幅度较大的1992~1995年为例,以省级数据计算的两者的相关系数高达0.85.非农建设占地对固定资产投资较为敏感,某种程度上说明我国城乡的建设用地效率低,不够集约。如果把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占用耕地的面积作为评价用地效率的指标,我们发现,用地效率较高的省份大都分布在城市化水平高的地区,如京、津、沪、吉、粤、鲁、闽等;城市化水平低的省份往往用地效率也低,如藏、皖、豫、黔、滇、桂、陕等(表1)。乡镇企业在空间布局上的分散是造成非农建设占地多的一个主要方面。全国乡镇企业集聚在城镇的只占8%,其余分散在农村[7].以省级资料做比较,发现乡镇企业分散程度高的省份用地效率就低(表1)。

*资料来源:建设占地为1992~1995年数据,来源于文献5;固定资产投资为1992~1995年数据,来源于文献4;工业企业数和城市化程度为1995年数据,来源于文献4.

在1988~1995年间,农业结构调整造成的耕地损失占总耕地损失的一半以上。这部分占地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退耕还林还草,二是开辟果园或开挖鱼塘。前者主要是在政府有关环境和生态保护政策和十大防护林工程的指导和带动下进行的;后者主要是农民在比较经济效益的驱使下发生的①。1979~1996年,我国的果园面积增加了近4倍。从增长曲线上来看,与粮食产量的增长有密切的关系。果园面积的两个快速扩大期(1985~1988年和1993~1996年)都是在粮食总产上了一个台阶之后。1985~1988年是果园面积扩大最快的时期,它是在1983年粮食产量达到一个高峰之后,农民人均占有粮食得到了迅速提高,人们开始寻找提高收入的新的土地经营方式。同时,我国3种主要粮食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也是在1984年前后达到历史新高,为农业的多种经营提供了可能。

土地退化构成我国耕地损失的另一个重要的驱动因子。我国每年因灾害毁损的耕地面积平均为4.5万hm2左右,主要发生在东北、西北和西南各省。灾损耕地严重的省份也是开荒面积最多的地区,两者的相关系数为0.75.这些地区自然条件均较恶劣,环境十分脆弱。一般来讲,受沙漠化威胁大的东北和西北地区,因灾损而弃耕的面积较大;受水土流失威胁较大的西南地区,因灾损而弃耕的面积相对较小,但造成的耕地生产力损失也是不可忽视的。

5政策启示

根据以上分析,作者认为在我国目前耕地保护的政策和管理上,应强调以下几点:

中国近20年来耕地面积的变化及其政策启示(1)在耕地的保护上,数量和质量应并重。政府在有关政策的宣传和掌握上,应尽快从行政区“耕地总量平衡”向“基本农田的有效保护”和“用途管制”转移。从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片面强调总量平衡,不仅造成该保护的良田没有保护好,还间接地鼓励地方开垦那些不适宜耕种的土地,造成环境和生态的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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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管理理论概述

19世纪末期,马克斯•韦伯创建了传统公共行政学的核心理论——官僚制。官僚制是建立在法理性权威基础上的一种高度理性化的组织机构,其特点是:在职能专门化的基础上进行劳动分工;严格规定等级层次结构;运用规章制度清晰明确划分责权;人际关系非人格化;遵守严格的系统工作程序;以业务能力作为选拔提升的依据。管理效率是官僚制的核心价值观念。

传统公共行政学获得了极大成功,为世界各国政府广泛采用。20世纪60、70年代,以美国行政学家弗雷德里克森为代表的新公共行政学派对官僚制行政理论的效率至上原则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传统公共行政学只重视效率,将公民当作实现政府目标的工具。他们提出的改革主张是建立政府与公民对话、沟通、互动的机制,使政府能对公民的需求积极地做出响应,从而实现公共行政的社会性效率。

20世纪70年代全球石油危机以后,伴随着信息化及全球化时代的来临以及公民社会的兴起,公众对政府官员和公共机构管理人员的服务品质要求更高,于是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持久不衰的政府机构改革潮流,出现了以市场机制逐渐取代政府干预;减少政府开支、鼓励私人投资;缩小文官队伍的规模;鼓励公司竞争及公共事务向私营部门转移为特征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新公共管理运动对传统的行政管理进行了反思,强调调整政府和社会管理公共事务职能之间的关系,重塑政府管理自身和社会事务的手段、过程和模式。基本的做法是为了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将政府的“掌舵”职能和“划桨”职能相对分离,将后者转移给非政府组织,实现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民营化。[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关于西方政府改革的研究报告总结了新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关心服务效率、效果和质量方面的结果;高度集权、等级制的组织结构为分权的管理环境所取代。在分权的环境中,资源配置和服务提供的决策更加接近第一线,并为顾客和其他利益集团的反馈提供更多的余地;灵活地选择成本效益比更好的方法,如市场的方法,来替代政府直接提供和管制;更加关心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包括生产力目标的设定,在公共部门组织之间建立竞争性的环境;强化国家核心战略能力,引导国家变得能够自动、灵活、低成本地对外界的变化以及不同的利益需要做出反应。

2西方公共事业管理学科的产生与发展

科学意义上的公共事业管理起源于20世纪早期的美国,美国前总统威尔逊把科学管理的方法运用到政府的公共部门,形成了公共管理,它的理论基础来源于泰勒的科学管理和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公共管理的发展是迅速和曲折的,1887年伍德罗•威尔逊发表了《行政学之研究》的论文,是美国公共管理教育开始的标志。1911年,纽约市政研究局创办“公共服务培训学校”,美国公共管理教育正式启动。1924年,“公共服务培训学校”迁到了锡拉丘兹大学,并与新成立的“马克斯维尔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合并,面向公共管理领域创办了综合性的教育与培训课程。大学开设公共管理教育的目的是为公民社会的管理培养专职的优秀管理和研究人才,以便他们能够智慧地与公众打交道和在现代公共组织中有效工作—不论是在地方、州、还是中央政府。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普遍掀起了对公共事务研究的热潮,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已成为很多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主要途径之一。这可以从国外许多知名高校设置公共事务专业得到证明,如哈佛大学的公共事务专业;纽约大学的公共、非营利事业管理专业;康奈尔大学的公共事务专业等等。

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理念是对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的推崇。美国的许多大的公共管理院系都鼓励教师和学生通过做项目参与社会实践,或到政府挂职,或鼓励边工作边学习的学生结合工作实际写策论,还聘请在管理岗位上的市政经理和部门领导为学生开课。美国公共管理教育的培养目标通常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政府机关和非赢利组织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领导者和政策分析人才。在培养过程中,注重实际能力与素质的培养,教学内容面向公共领域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目前,美国开设公共事业管理课程的学校有220多所,在读学员达3万多人。到目前为止,根据彼德森大学指南,美国有312个公共管理院系,其中244个重公共管理方向,81个有公共政策方向。美国公共管理的学科原则和传统有三大重要理念:培养专业化管理人才(Professionalism),注重公共服务精神(publicservice),强调实践和操作(practice)。例如,作为美国最早的公共管理专业化教育课程体系,美国锡拉丘兹大学马克斯韦尔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的公共管理课程,注意培养学员的四方面技能:量化统计方面的技能、经济分析方面的技能、预算和公共财政方面的技能以及公共管理知识技能。为此,该学院为学员开设了五类核心课程,分别是公共行政与民主类、统计分析类、经济分析类、预算和公共财政类、公共管理类。美国哈佛大学的肯尼迪政府学院的办学目标是培养高层次的公共管理人才和从事高质量的公共政策分析人员。在其研究生教育中,要求学生掌握三方面的基本知识:即政策和制度分析、公共组织的战略管理、政治主张和领导艺术。

3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科建设基本情况

1996年,东北大学娄成武教授和云南大学崔运武教授,到国外考察公共事业管理发展情况后开始酝酿在我国高校建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997年东北大学、云南大学分别向教育部报告,申请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列入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原国家教委(现为教育部)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中,设立了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1999年在云南大学和东北大学首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以来,该专业发展迅速。到2000年,全国有57所高校招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大学生。2001年全国招收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本科大学生的高校发展到132所,2002年迅速增加到180多所,2007年已有322所。对这个专业的招生,教育部原本是想由东北大学、云南大学两校通过四年的专业建设,取得经验后再在全国推广,但由于各高校自主办学,特别是教育部对各省属高校难以控制。如此增长速度,可称得上中国教育史上的一大“奇观”。

虽然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的过程中已经取得了较大成就,但公共事业管理在我国仅有十年的发展过程,作为一个有发展前途的新兴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应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和发展空间,可现实的遭遇和形势却使该专业陷入了尴尬的局面。主要表现有:专业的社会认可度差、专业方向不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模糊、学生就业难等不少问题。其原因是各高校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认识不足,造成专业课程设置散乱甚至混乱;教学内容死板,教学方式单一,实践教学环节薄弱;专业教材建设滞后、师资力量相对缺乏等。该专业目前的办学规模和发展速度已超出了我国公共事业发展的速度和公共管理体制、公共事业单位改革的步伐;专业缺乏明显特色,就业方向不明确,所培养的学生缺乏不可替代性,社会对该专业的认识和了解也比较少。因此,作为一个新兴专业,如何构建更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推进专业建设,进而提升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竞争力,成为当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建设面临的棘手问题。

4公共管理理论视角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科建设的改革途径

4.1变革专业意识,塑造服务意识。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善治理论指出,公共事业管理的主体除了政府这一核心之外,还应包括非政府组织。公共管理的职能除了政治统治、社会管理之外,还需强调社会服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服务除了面向于政府和事业单位,还应包括企业和相关社会团体。因此,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要强调公共事业管理主体的非政府性和职能的服务性。

4.2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确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公共事业管理是社会组织为了满足社会全体或部分成员的共同需要和协调发展,采取各种形式,对社会的公共事务进行生产、调节和控制的过程。针对当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多样化和模糊化的问题,在培养过程中注重实际能力与素质的培养,教学内容面向公共领域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培养目标要强调注重公共服务精神,强调实践和操作,使之与当前经济社会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从而也保障了本专业学生更好的就业前景。以需求为导向,结合自身的教育资源优势,灵活制定培养计划。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人才需求的调研,结合自身的教育资源优势,灵活的确定培养方案。另外,人才培养方案是动态变化的,在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要进行全程就业信息管理工作。要依据就业市场、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评价结果,检验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对不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及时修改完善。

4.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学生各项技能。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必须具有广博的知识面,具备较高的办事效能、实际策划、运用理论及操作能力,必须具有良好的思维创新能力、自我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必须具有动手操作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项技能培养:一是社会调查技能。公共事业管理作为实践性应用性学科,其理论来源于社会实践,其理论也必须适合于并应用于社会实践。能熟练应用社会调查的方法步骤,使学生了解社会、熟悉公共管理的实际,市场运作技能熟练。二是社会适应技能。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就要求公共管理专业人才能够应付各种社会变化,具有应对各种困难和挫折的心理素质。三是熟练的表达技能。包括语言讲述能力和应用写作能力,这也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必须具备的能力。公共管理专业人才作为社会管理的决策人员和主要参与者,其设想、方案等要通过语言和文字准确、顺畅表达出来,否则就会限制能力的发挥,无法履行管理职责。公共管理工作是对人的工作,只有通过有效地表达才能与人沟通,否则不会得到他人的配合,工作也将无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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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作为一个国家和民族发自内心的认同的价值文化信心,文化自信在很大程度上肯定了其文化价值,又促进了本民族文化的发展,而在当前的社会经济的发展背景下,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信息传媒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文化呈现出多元发展的态势。因此这样的多元文化的发展趋势也进一步丰富了大学生的文化生活的同时也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自信形成了挑战,所以研究文化自信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意义就成为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对新形势的必然要求。

2.基础知识概述

2.1文化自信

根据本文查阅的相关资料来看,目前关于文化自信主要是从文化自信的内涵、基础两方面进行界定:首先是对文化自信的内涵,部分的学者认为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民族对本民族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和生命力的坚定信念,另外还有一部分的学者认为它是人类特有的一种具有超自然性、超生物性和超现实性的文化生命的机能。其次是对文化自信的基础的研究,按照资料来看,有学者认为文化自信是一种对自身文化的高度自觉,同时也是基于理性认识之上的精神成熟度的体现。另外还有学者认为文化自信最重要的基础就是知识与伦理。所以在这里,本文结合以上学者的研究将文化自信界定为人们对本民族文化生命力的自信和理性审视。

2.2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文化自信分析

在我国当前的高等教育体系中,大学生为文化自信的主体,其在教育的过程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在高等教育体系中就要求大学生在清晰的认识本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对优秀传统文化和先进文化予以充分认同和肯定。具体来说,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文化自信,使得大学生必须要主动的去了解优秀传统文化和先进文化,并对其深入研究,从而在此基础上真正认识到传统文化精髓和先进文化精髓。此外更为关键的是可以积极吸收和学习外来文化的精髓,批判和抵制外来文化中的糟粕,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从而尽可能的做到知、情、意、行四位一体,统一发展。

3.文化自信在高等教育中的作用分析

目前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要做的就是积极的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此来更好的让大学生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得到滋养、获得底气和认识到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所以在高等教育中,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可以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取其精华、真正做到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化人育人。具体来说,其主要的作用有以下几点:

3.1有利于社会文化氛围的营造

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可以看出,在世界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社会民心所向是一切社会变革开始的源头,同时其也是整个国家政权巩固与否的风向标,而在这之中的文化氛围在而是对社会心理有直接影响的因素,因此从这点来看,如果要使社会的民心向同一个方向聚集、前进,那么在此过程中的文化则必然是最为关键的因素。同时我国的高等院校作为一个思想、理论的宣传地和发扬地,大学生是其宣传发展的主要力量,所以大学生的思想活跃度影响着整个社会,因此高等教育体系中得文化自信是宣传弘扬优秀文化的精神动力。

3.2有助于大学生应对文化多元化的挑战

当前在世界上的的很多国家中,进行的政治的民主化和价值的多元化是不可抵御的时代潮流,因此自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大学生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必须要适应潮流的发展。同时在这个过程中,随着全球化经济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安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也使得文化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而在高等教育中的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塑造的关键期,必将受到西方思想的影响,从而可能会出现易盲目跟从和吸收,造成价值观的扭曲,社会责任感的弱化,民族自豪感的消退等情况,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文化自信培养在应对多元化文化背景下的文化安全挑战显得尤为重要。

3.3有助于大W生个人的全面发展

在高等教育中的大学生如果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那么进行自身修养的提升就需要正确认识并学习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先进文化。而关于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文化修养的学习则要求大学生必须要拥有积极上进的学习心态和优秀文化丰富的思想资源,正是这样的要求使得其拥有的文化自信可以更好的帮助其进行全面的发展,从而更好的认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先进文化的理论知识的动力源泉。

4.高等教育中的文化自信培养分析

文化自信是一个民族或国家在时代变革中既能保持自我又能面对世界的标识。由于经济全球化、社会转型的深入,目前逐渐的形成了多元文化现象。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由于大学生对物欲的强烈需求,使得其在学习的过程中对于物质生活的抗压性比较低,虽然有时创造性十足,但其思维内涵虚无空洞。

因此本文认为我国高等教育部门要通过优秀传统文化的修心养性,将高等教育的核心价值融入到对大学生教育的全过程,从而与他人和谐相处,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相处。具体来看,主要的措施有以下几点,分别是:

4.1积极提升文化鉴赏能力

文化自信的前提是认同、信任,因此在本文看来,提升大学生的文化自信需要增强自觉鉴赏的能力。高等教育体系中,就要引导大学生分析、鉴别传统思想文化中哪些是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东西,哪些是封建性的糟粕、是落后的要被历史淘汰的东西,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要积极的辨别我国社会所缺乏又能弥补中华文化发展之不足的东西。

因此本文认为各大高校要积极的引导其以虔诚、敬畏的态度来对待文化,并且用对多元文化进行系统的清理、批判、重释与重构,进而在此基础上可以更好的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此来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来树立文化自信。

4.2坚定文化育人的办学理念

高等教育担负着我国优秀文化的重担,其不仅是先进文化的辐射源和传播者,更多的是作为引领我国文化发展方向的主要阵地,而文化作为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其是国家的发展历程中不断积累沉淀下来的文化资产。其对一个人的价值观,世界观等有非常大的影响,因此本文认为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中在开展文化育人的工作必须要坚定文化育人的办学理念,结合高等教育办学目标和特色,通过对各个大学的准确定位、学科和学位设置、培养人才方向、服务社会的方向和未来发展目标做一个全方位的梳理,以此来更好的形成具有符合学校实际发展情况的办学理念,进而增强广大师生的使命意识和进取意识,坚定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自信。

4.3提升人文素质教育的文化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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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乡镇文化对于群文建设的重要性

1.1 帮助宣传党政方针

通过群众文化活动将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渗透其中,可以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多样的群众活动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将内容宣传出去,让群众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影响,因此在活动中不断渗透新文化思想,可以促进社会主义发展,可以顺应时代的发展。

1.2 可以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提高他们的文化层次

群众文化建设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在农村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只有农村建设好了,才能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让农村能够稳定发展,让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到满足,水平不断提高。

1.3 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群众文化是文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对建设和谐社会起到促进作用,因此开展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可以更好的弘扬中国文化,增强群众的凝聚力[1]。进行文艺表演等手段可以帮助人们形成健康、向上的业余爱好,让乡镇群众能够主动、积极的共同参与到文化建设的队伍中,构建和谐社会。

2 当前群众文化建设现状

2.1 群众参与人数多,活动形式多元化

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的同时开始追求精神文化,在农村中群众文化活动就可以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成为一种新的娱乐方式。群众在工作和生活之外,娱乐方式从看电视逐渐转变成户外锻炼活动[2]。另外,近年来兴起的广场文化和社区文化也在不断发展,受到人们的喜爱,还有一些普遍的秧歌、戏剧等,可以看出群众文化娱乐形式在不断拓展,内容也在不断的丰富,参与到文化建设中的人数规模也在不断增多。

2.2 文化活动设施落后、费用不足

在建设乡镇文化时,存在设施落后,费用不足的问题,使得群众文化建设效果并不是很理想。比如很多乡镇因为这些问题,缺乏文化设施,图书馆、剧院等都不具备,使得乡镇文化建设受到了阻碍。另外,要开展乡镇文化活动就需要有足够的资金,但是通常都无法得到足够的资金,或者没有资金支持,影响了文化活动的正常开展。

3 乡镇文化在群众文化建设过程中的培养策略

3.1 结合群众需要拓展文化发展空间

在建设乡镇上,很多乡镇都是听从上级的命令进行建设,再结合其他产业发展的需求,通常文化节庆类活动很多见,虽然活动也是文化建设中的内容,但是并没有满足群众的需求,没有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建设文化,这也限制了群众文化发展空间的拓展。群众文化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让农村群众也逐渐从封闭的实现转化为开放的思想,文化形式也变得丰富多样,在建设乡镇文化时,需要将群众文化也加入进去,渗透到农村 文化建设中,能够满足所有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为群众提供一个展示平台,让明天能够展示自我,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群众文化建设中。

3.2 加大文化设施的投入

要想开展文化活动,就需要有充足的文化设施,是发挥文化建设效果的基础。有一些乡镇只注重建设经济,却忽略了精神文化建设,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提高领导的重视程度,改变传统的实现,做好群文建设工作,加大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购买必备的设施,将陈旧的设施进行换新等,提高设施的利用效率,有助于乡镇文化建设。除此之外,还需要足够的经费支撑,因此要加大经费投入,让经费能够得到专款专用,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让他们也能参与到其中,共同建设乡镇文化。

3.3 提高群众文化队伍素质

群众生活水平以及精神文化生活的不断提高,对于文化活动也有更高的要求,因此在组织活动时,需要满足群众的需求,你不断提高群众文化队伍素质。比如有的乡镇就会经常组织一些表演团体去农村进行表演,或者是组织乡镇群众进行文艺、体育竞赛活动。另外,也可以让当地的文化骨干多去外地学习,将当地优秀文化活动带回到乡镇中,丰富文化活动的内涵。

3.4 结合特色文化开展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

通常表演节目是乡镇文化建设中常见的一种形式,通过表演节目,可以将健康、正能量的文化生活理念传达给观众,让观众也受到感染,进而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3]。在文化建设中,还需要注重创新,可以在现有节目基础上,结合当地的文化特色以及地域风俗对节目进行适当的改编,可以让节目变得“独一无二”,能够促进特色文化的传播。在选择表演节目素材上,要选择积极向上的内容,加上当地实际情况,编制出更加适合当地群众的项目,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

结束语

乡镇文化建设重要性不言而喻,关系到新农村和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在建设中需要结合群众的文化需求以及当地特色文化等,编造出适合当地群众的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建设内容。

参考文献:

[1]龚青树.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之我见.赤子(中旬).2013 (10)

篇6

加强草原生态治理也是强化农牧业基础地位的重要内容和措施之一。我国是草原大国,拥有天然草原近4亿公顷,与森林和农田一起构成陆地上三个最重要的生态系统,几乎占据国土面积的半壁江山,约为森林面积的2.5倍,耕地面积的3.2倍,是我国国土的主体和面积最大的绿色屏障。草原被誉为“城市之肺”和“大气过滤器”,在供氧固碳、净化空气、防风固沙、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和保育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显著作用,给人类提供了一个舒适怡人的生活环境。其次,草原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其作用不可忽视、不可替代。草原的兴衰,不仅影响到人类的经济、社会发展,更重要的是关系着人类的生存与安全。

多年来,我们在推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要看到草原生态形势依然严峻,草原生态环境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导致草原退化、资源面积减少的各种潜在因素还依然存在,且有加剧的态势。草原乱开滥垦、超载过牧、草原环境污染、破坏植被现象屡禁不止,草原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还在发展,各地由于草原生态环境破坏导致的“沙尘暴”“冰雹”“雪灾”等恶劣气候时有发生,草原的生态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当前抓好草原生态环境治理、推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这件农牧事已迫在眉睫。

1 立足当前,全力促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以来,一系列重要讲话,对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建设美丽中国,提出了很多新理念、新论断、新举措,这对全面深化草原生态保护工作是难得的好机遇,我们要在认真学习领会 “做好农牧人、干好农牧事”精神的基础上,迅速行动起来,不等待、不观望,主动工作,切实把草原生态保护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2 加大天然草原保护,实现草原资源永续利用

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的原则,继续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实施力度,积极探索和推广草原保护新技术,加强草原鼠虫害和毒杂草防治,积极开展补播改良,加大草原生态综合治理,遏制草原退化势头。同时,严格执行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禁牧、草畜平衡工作,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继续加大草原围栏、棚圈、储草棚、青贮窖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减畜养殖基础条件。同时,大力发展草产业,推进优质高产饲草种植进程,为草原畜牧业转型提供保障,实现退化草地恢复和发展饲草的双赢。

3 强化草原普法宣传,提高全民草原保护意识

要积极开展对广大农牧民和领导干部草原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建立完善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措施,提高全社会对草原生态环境的关注度,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草原保护的关系,始终坚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保护优先、利用有序的原则,严格草原资源开发审批制度,不以牺牲草原生态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增长,积极稳妥地推进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开发利用。

4 加大草原执法监管,维护草原生态安全

全面落实国家草原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坚决贯彻执行禁牧减畜和草畜平衡,继续采取重度退化草原全部实行退牧、中度退化草原实行禁牧封育和轮牧、休牧等手段进一步加大草原生态恢复,建立健全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人工种草等地方性制度,积极推进出台草原保护、草原畜牧业发展和牧区农牧民增收的支持政策;建立健全草原监理体系,改善草原执法装备条件,完善草原监管手段,严格落实村级管护员管护责任,切实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法使用、流转和人为破坏草原的各类行为,加大草原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加大草原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提高草原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促进草原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5 全面加强服务工作,促进牧民转产转业。

建立和完善农牧业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畜牧业生产经常性技术指导和服务,采取草场、牲畜保险和加强畜牧业灾害预警体系建设,提高畜牧业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加大牧区牧民转移就业力度,积极利用就业培训和劳务输出中介组织等平台,引导牧民从事旅游接待、饮食服务、运输业、餐饮业等二、三产业和发展民族手工业、牧区民俗旅游业、民族服饰加工、民族食品等特色产品制作等。同时,通过创立小额贷款、创业贷款、无息贷款等优惠政策以及草场抵押、流转、保险等措施筹措资金,扶持群众兴办企业、发展家庭牧场、牧家乐、帐房宾馆等草原经营性旅游活动,加快牧区劳动力转产就业,拓宽牧民就业和增收渠道;积极鼓励牧民群众进城定居,加强和完善进城群众医疗、就学和养老保险等社会服务,使更多的游牧民告别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使天然草原减轻人畜压力的同时,让农牧民享受现代文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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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能建筑的理论体系

长期以来,对智能建筑是否存在理论与学科特征,一直未能形成比较一致的认识。有些人士认为智能建筑就是把计算机、控制及电子设备运用于建筑物,只是高新技术的综合应用而已,并无理论可言。

然而,笔者认为经过二十年的实践,智能建筑已不如早期那么神秘朦胧,在长期的建设、应用与管理中,已经凸现其深层的特征,有必要对此进行探讨。图1所示为智能建筑理论的结构,下面将分别进行阐述。

a.应用对象层。智能建筑为人类活动提供信息化、自动化的工作和生活场所,它的应用对象就是建筑物的使用者、管理者与服务提供者。

b.特定功能层。只要是按现代化、信息化运作的机构所在地都有智能建筑的需求,因此智能建筑早已不是办公建筑的专利,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军事建筑都可以按智能建筑建设。近十年来,中国与全球一样建成了大量智能型的办公楼、酒店、体育场馆、会展中心、医院、学校、法院、图书馆、剧院、博物馆、机场、车站、住宅、电子厂、食品厂、化工厂、发电厂、军营、应急指挥中心等建筑物,这些建筑物在世界的经济与社会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这一层面上,智能化系统功能需求与设备配置往往受建筑物个性、建设目标,管理模式和投资力度的影响而有较大的差别。

c.应用技术层面。这是智能建筑的技术基础,由通信网络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信息处理技术和综合管理技术等组成。在这些技术领域中,最新的技术成果及其形成的装备会以最快的速度应用于建筑业。如在5年前,当软件工程界刚开始讨论中间件技术时,市场上立即推出了采用中间件技术的智能建筑系统集成软件IZ BMS集成化智能建筑管理系统)。又如当工业以太网技术出现突破,随即出现了基于工业以太网的楼宇自动化系统。

d.基础理论层。虽然从表面上看,智能建筑嵌人了许多令人目眩的五光十色的技术,但实质上智能建筑并不仅是新技术的综合与新装备的组合,而在其深层次中是有基础理论的支撑。

1945年奥地利人贝塔朗菲创建系统论形成了“系统哲学”,这是把世界看作一个巨大组织的机体主义世界观,它包括了系统本体论、系统认识论、系统价值论和系统方法论。系统理论的概念(等级秩序、渐进分化、反馈、开放等)与方法(图论、集论、控制论、对策论、排队论等)是智能建筑总体设计与工作流程规划中的重要工具。

美国人香农在1948年奠定了信息论的理论基础,使人类传统的科学从以材料与能量为中心的体系,转变为以材料、能量与信息为中心。当建筑物的智能水平日益提高后,人们已不满足仅在通信信道容量、噪声抑制、数据加密上应用信息论,而需要进一步通过统计及随机过程的分析来讨论语义分析、信息的嫡的应用。

“以人为本”在如今似乎已成为一句时尚的语句,但在智能建筑的功能设计与运行管理中,如果缺乏针对使用者与管理者的工作和生活便利考虑,缺乏以人机工效学对人机界面、机器与人的共享空间的设计,缺乏在智能化、数字化环境下对不同职能与层次人的行为处理分析和对策,那么任何再先进的智能化系统也是失败的。

智能建筑不仅仅是当前高新技术的尽情应用,而且必须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建筑物的一切进行考量:设备与材料的环保、系统运行方式的综合能效设计、建筑物节能模式的选择、建筑物管理的组织结构设计,都需要从有利于协调“自然·社会·经济”关系,提高“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水平来考虑。这些工作要有助于建立7项工作:选择资源节约型的经济体系、推进社会公平化的社会体系、重视提高国家综合实力的科技体系、保持自然生产能力的生态体系、促进环境质量提高的环境体系、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人口体系和规范合理行为的政策法规体系。“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已深人到整个社会。智能建筑自然也在“可持续发展”政策的覆盖之下。

显然,在智能建筑所有的相关领域,以上的理论都在工作过程中起着宏观导向与微观指导的作用。

2智能建筑理论的特征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智能建筑不仅存在理论,而且其理论结构相当复杂,还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a.多目标的优化智能建筑不是机械的技术与设备集合,而是一个大系统,需要多视角地考虑技术、管理、经济、人文、环境等因素的大系统运行目标,并且调动各种手段使系统达到最优的综合目标。即系统的优化目标函数为:S=f

b.多学科的综合这一点是显然的,智能建筑的规划、设计、运行和管理,所涉及的技术,经济、管理以及法律问题,都必须有效地应用各学科的知识成果来解决。

c.多因素的相关性智能建筑与社会信息化、社会经济发展、管理模式、装备技术发展、政府导向等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尽管就表面来看智能建筑仅是一种建设行为与经营管理方法。但是从建筑物的生命周期成本(LCC Life Cycle Cost)(见图2)来看,当某种设备与技术采用后,可改变其生命周期中许多相关的分项状态。

比如采用完善的BA(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进行照明系统的节能控制(按照度、时间、夜间最低照度、分区等),可以有效降低电耗与照明设备的运行时间,而照明设备因此而延长寿命减少了照明设备的维护更新费用。这可使建筑物生命周期成本中的能耗费与设备更新费用减少。但是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设置完善的BA系统,要增加建设的一次投资.同时,降低能耗的效益并不仅仅体现在LCC的图中,它对于广义的环境保护价值更是巨大的。

3智能建筑工程实践的分析

近年来,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全国各地的智能建筑热潮有涨无退。由于我们已经历了较长期的探索,在工程建筑中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败的教训,无论是建设方/业主,工程技术人员,还是物业管理人员,都逐步趋于成熟。因而最近起步建设智能建筑的地区(暂称为后行地区),往往可以比北京、上海、广州等先行开发建设的大城市(暂称为先行地区)有更好的建设效果。我们将之称为后发优势,见图3

智能化系统工程先行地区由于一开始处于探索前进的过程,不可避免地在早期建设中存在着各种过份的行为(控制论中称之为超调),随后又出现因失误而放弃的行为(称之为振荡过程),最后趋向于合理的装备与功能水平。而后行地区由于可以借鉴先行地区的经验与教训,可以比较合理稳妥地确定自己的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目标与行为,虽然起步稍迟,但最终可以与先行地区趋向于同样的建设效果,而他所化的代价则比先行地区要小得多(如早期智能住宅小区建设成本高达230元/mz,而近年来则在60元/mz左右,而且装备的性能与质量更好)。

4智能建筑已经形成产业链

建筑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与现实清楚地告诉我们,国民经济状态上升建筑业必然兴旺,建筑业发达了,国民经济必然形势大好。中国近年来持续的经济增长其中就有1---2个百分点来自建筑业贡献。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国的基本建设规模不断增大,北京市2008年的奥运会与上海市2010年的世博会,大大刺激了建筑业发展,智能建筑与智能住宅小区则成为建筑业的精品。在工业建筑物、民用建筑物、军事建筑物与市政建筑物中的电气设备投资已从上世纪80年代总投资的6%一7%,增长到总投资的10%----18%,并且还在不断上升。与此同时,市场中的各类智能建筑电气设备不仅引进了大量国外先进技术与产品,也推出了一定数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据不完全统计,与智能建筑电气设备相关的国内企业约有6---8千家,智能建筑电气设备的民族企业在稳定成长。目前智能建筑行业,已基本形成了一条稳定的产业链,产业链的各方关系可以用图4来描述。

图中箭头表示各方的相互关系:①提供建筑化系统设备工程与技术服务;②提供智能化系统设备功能信息、设备使用改进意见;③提品与设备技术信息;④提供系统设备需求信息与系统设备功能信息;⑤人才与技术的需求与供应。

图4智能建筑的产业链示意图

图4所示的关系中,工作的基础是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注:GB/T50314为《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39为《智能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

5智能建筑应用的发展趋势

随着文明的进步,人们对工作与生活的环境要求不断地提高,建筑物的功能与相应的标准也逐步提升.智能建筑作为现代建设技术的核心,面临着新的挑战。

篇8

作为一个国家和民族发自内心的认同的价值文化信心,文化自信在很大程度上肯定了其文化价值,又促进了本民族文化的发展,而在当前的社会经济的发展背景下,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信息传媒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文化呈现出多元发展的态势。因此这样的多元文化的发展趋势也进一步丰富了大学生的文化生活的同时也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自信形成了挑战,所以研究文化自信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意义就成为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对新形势的必然要求。

2.基础知识概述

2.1文化自信

根据本文查阅的相关资料来看,目前关于文化自信主要是从文化自信的内涵、基础两方面进行界定:首先是对文化自信的内涵,部分的学者认为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民族对本民族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和生命力的坚定信念,另外还有一部分的学者认为它是人类特有的一种具有超自然性、超生物性和超现实性的文化生命的机能。其次是对文化自信的基础的研究,按照资料来看,有学者认为文化自信是一种对自身文化的高度自觉,同时也是基于理性认识之上的精神成熟度的体现。另外还有学者认为文化自信最重要的基础就是知识与伦理。所以在这里,本文结合以上学者的研究将文化自信界定为人们对本民族文化生命力的自信和理性审视。

2.2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文化自信分析

在我国当前的高等教育体系中,大学生为文化自信的主体,其在教育的过程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在高等教育体系中就要求大学生在清晰的认识本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对优秀传统文化和先进文化予以充分认同和肯定。具体来说,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文化自信,使得大学生必须要主动的去了解优秀传统文化和先进文化,并对其深入研究,从而在此基础上真正认识到传统文化精髓和先进文化精髓。此外更为关键的是可以积极吸收和学习外来文化的精髓,批判和抵制外来文化中的糟粕,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从而尽可能的做到知、情、意、行四位一体,统一发展。

3.文化自信在高等教育中的作用分析

目前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要做的就是积极的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此来更好的让大学生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得到滋养、获得底气和认识到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所以在高等教育中,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可以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取其精华、真正做到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化人育人。具体来说,其主要的作用有以下几点:

3.1有利于社会文化氛围的营造

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可以看出,在世界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社会民心所向是一切社会变革开始的源头,同时其也是整个国家政权巩固与否的风向标,而在这之中的文化氛围在而是对社会心理有直接影响的因素,因此从这点来看,如果要使社会的民心向同一个方向聚集、前进,那么在此过程中的文化则必然是最为关键的因素。同时我国的高等院校作为一个思想、理论的宣传地和发扬地,大学生是其宣传发展的主要力量,所以大学生的思想活跃度影响着整个社会,因此高等教育体系中得文化自信是宣传弘扬优秀文化的精神动力。

3.2有助于大学生应对文化多元化的挑战

当前在世界上的的很多国家中,进行的政治的民主化和价值的多元化是不可抵御的时代潮流,因此自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大学生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必须要适应潮流的发展。同时在这个过程中,随着全球化经济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安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也使得文化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而在高等教育中的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塑造的关键期,必将受到西方思想的影响,从而可能会出现易盲目跟从和吸收,造成价值观的扭曲,社会责任感的弱化,民族自豪感的消退等情况,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文化自信培养在应对多元化文化背景下的文化安全挑战显得尤为重要。

3.3有助于大W生个人的全面发展

在高等教育中的大学生如果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那么进行自身修养的提升就需要正确认识并学习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先进文化。而关于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文化修养的学习则要求大学生必须要拥有积极上进的学习心态和优秀文化丰富的思想资源,正是这样的要求使得其拥有的文化自信可以更好的帮助其进行全面的发展,从而更好的认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先进文化的理论知识的动力源泉。

4.高等教育中的文化自信培养分析

文化自信是一个民族或国家在时代变革中既能保持自我又能面对世界的标识。由于经济全球化、社会转型的深入,目前逐渐的形成了多元文化现象。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由于大学生对物欲的强烈需求,使得其在学习的过程中对于物质生活的抗压性比较低,虽然有时创造性十足,但其思维内涵虚无空洞。

因此本文认为我国高等教育部门要通过优秀传统文化的修心养性,将高等教育的核心价值融入到对大学生教育的全过程,从而与他人和谐相处,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相处。具体来看,主要的措施有以下几点,分别是:

4.1积极提升文化鉴赏能力

文化自信的前提是认同、信任,因此在本文看来,提升大学生的文化自信需要增强自觉鉴赏的能力。高等教育体系中,就要引导大学生分析、鉴别传统思想文化中哪些是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东西,哪些是封建性的糟粕、是落后的要被历史淘汰的东西,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要积极的辨别我国社会所缺乏又能弥补中华文化发展之不足的东西。

因此本文认为各大高校要积极的引导其以虔诚、敬畏的态度来对待文化,并且用对多元文化进行系统的清理、批判、重释与重构,进而在此基础上可以更好的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此来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来树立文化自信。

4.2坚定文化育人的办学理念

高等教育担负着我国优秀文化的重担,其不仅是先进文化的辐射源和传播者,更多的是作为引领我国文化发展方向的主要阵地,而文化作为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其是国家的发展历程中不断积累沉淀下来的文化资产。其对一个人的价值观,世界观等有非常大的影响,因此本文认为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中在开展文化育人的工作必须要坚定文化育人的办学理念,结合高等教育办学目标和特色,通过对各个大学的准确定位、学科和学位设置、培养人才方向、服务社会的方向和未来发展目标做一个全方位的梳理,以此来更好的形成具有符合学校实际发展情况的办学理念,进而增强广大师生的使命意识和进取意识,坚定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自信。

4.3提升人文素质教育的文化品性

作为创新知识的场所,高等院校是传承人类文明和科学的集散地。为此本文认为必须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心的校园文化体系,建立大学生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基本准则,引导大学生践行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行为方式,同时积极的变革教学模式、采用相对灵活的考核方式,改变传统的以讲授为主的授课方式,增加更多讨论的环节,引导大学生主动思考,此外要积极的改变传统的以“大课”授课的方式,限制授课时的班容量以增强更好的实际效果,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要通过组织学生对社会的考察、调查、分析和思考,提高大学生对腐朽思想文化的抵制能力。此外还要加强教师的人文素质培养,并且给教师以人文关怀,提高其待遇,为教师提供更多学习、交流、提升的机会。

总结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高等教育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也是传承、建设和创新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其在传承我国优秀文化、建设和创新先进文化方面发挥着其独有的功能和作用。因此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必须要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不断培育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思想观念,推动我国先进文化建设,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文化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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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莉莉.高等教育实践管理范式的哲学透析[D].华中师范大学,2013.

[3]商执娜,吴家琳. 奥林匹克文化在高等学校教育体系中的价值探析[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S1:266+270.

[4]张秋辉.“三个自信”教育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4.

[5]弓民.高校育人过程中“三个自信”理论与实践融入的路径与方法[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05:86-89.

[6]重增.自信人格理论的建构[D].西南大学,2006.

[7]罗系数.课程文化自信研究[D].贵州师范大学,2016.

[8]周忠华.论核心价值观自信[D].上海师范大学,2016.

[9]北京电影学院 李博. 坚定文化自信是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N].人民日报,2016-11-18007.

篇9

一、引言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实现腾飞,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铝产品作为重要的基础消费品被大量使用。作为铝产品的上游产业,氧化铝行业得以迎来黄金时期而发展迅速,1990年我国氧化铝总产值仅有146万吨,而到2011年我国氧化铝年产量已达到3 881万吨,跻身为世界范围内的氧化铝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在全球铝行业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行业高速的发展并没有解决氧化铝产业长期存在的铝土矿资源分配不均、成本控制不利、产业结构不匹配、控制机制不健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等多重复杂问题,相反,在国际政治格局的动荡加剧和国内外经济形势日益复杂的后经济危机环境下,资源配置不合理、环境事故频发、行业产能过剩等矛盾日益尖锐,氧化铝产业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行业风险,行业内企业也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生存危机。因此,对氧化铝行业的风险进行科学分析和有效管理,使氧化铝行业更好的发挥对国民经济增长的驱动力作用,就显得尤为必要。实际上,近来钢铁行业所出现的价格下跌、需求疲软、贷款困难等经济疲软和经济转型所导致的痛苦调整就是前车之鉴①。

氧化铝行业风险,是指在氧化铝行业发展过程中,行业发展衡量指标的实际状况与正常状况出现较大偏离,行业发展出现阻滞甚至衰退,从而导致氧化铝企业倒闭、从业人员失业并影响下游行业发展等状况发生的可能性。

关于风险管理的分析技术与方法,从最早的“觉”风险(Perceived Risk)模型[1]到J.P.Morgon提出的VaR(Value at Risk)模型[2],再到其后学者提出的各种衍化模型,发展至今已形成了包括情景分析法、层次分析法、贝叶斯理论期、决策树、组合投资理论、净现值法、效用理论、蒙特卡罗法、故障树分析、模糊综合评判法、多目标决策法等在内的20多种方法[3]。由麻省理工学院JayW. Forrester教授提出的系统动力学(System Dynamic)站在系统思想的角度,将复杂问题视为有边界的系统而展开分析,在研究复杂系统性问题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4]。系统动力学在研究处理复杂的系统问题时,通过建立SD基本模型,并深入分析和反复仿真调试,不断进行长期、动态、战略性的定量研究,对于研究高度非线性、高阶次、多变量、多重反馈的复杂系统具有突破性意义。这一研究方法为人们模拟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等复杂系统的行为和未来的发展规律提供了可能,同时也为复杂系统的风险管理问题提供研究思路,如徐娟等运用系统动力学方法研究了物流外包风险的度量问题[5];李志红、和金

收稿日期:2012?09?24;修回日期:2012?12?30

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2011M500994);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2JJ5040);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YBB381)

作者简介:成琼文(1972?),男,湖南湘乡人,管理学博士,中南大学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有色金属行业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

生建立了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风险系统动力学模型,并对模型进行了系统仿真[6];刘东亮等利用系统动力学模型研究了飞行结冰后的风险评估问题[7];李存斌等借助系统动力学研究了电网建设项目进度风险的评估与管理问题[8]。

本文拟借鉴系统论思想,深入分析氧化铝行业风险构成要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构建氧化铝行业风险管理的系统动力学模型,探索氧化铝行业风险产生、运行以及有效监管调控的机理,为氧化铝行业有效管理行业风险和政府合理制定监管政策提供依据。

二、氧化铝行业风险系统的概念与

特征分析

与任何一个生产型行业相似的是,氧化铝行业涵盖了从原料采购到生产加工再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氧化铝行业的上游行业是原材料——铝土矿的开采行业,因而面临着铝土矿资源数量、价格以及品质的风险;氧化铝行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受到压缩成本和扩大销售两方面的压力,也就是说在成本方面和产品销售方面都承担着一定的风险;同时,由于氧化铝行业属于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近年来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氧化铝企业如果不对此加以重视,则很可能招致大量罚款,甚至如果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则将付出高昂的经济代价,如2010年紫金矿业“921溃坝事故”,最终以紫金矿业副总裁免职、赔付2.45亿理赔金额而告终,因此同样作为高污染行业的氧化铝行业也面临着一定的环境风险。详细而言,氧化铝行业风险系统主要由以下子系统组成。

(一)资源风险系统

氧化铝行业的资源风险,是指由于铝土矿资源存储有限、矿石品质分布差异等原因,导致实际进入氧化铝行业的铝土矿石资源数量不足、品质不达标,进而导致氧化铝生产行业内的原料供给不足、行业发展受阻的风险。

资源风险主要考虑的是行业原料铝矿石的供应变化影响下的我国氧化铝行业风险的变化。其的主要衡量值为“资源风险系数”,即在一定时期内行业采购的铝矿石的价、质、量对资源风险的影响程度,影响因子主要为进入行业的矿石量、矿石品质系数、矿石价格。原料的优劣对行业生产十分重要,价廉质优的原料可以为行业赢得较大的利润空间,缓解行业应对其他成本上升的压力,增强行业的定价议价权。进入行业的矿石量分为国内供应和国外供应,分别受进口量和开采量影响;矿石品位的高低和单位矿石产量、工艺设备要求紧密相关,高品质矿不仅单位产出多对工艺要求也较低,可以为行业降低制造成本,提升盈利空间。矿石的品质主要有铝硅比和矿石类型决定,延伸出矿石品质系数加以衡量,其中铝硅比越高矿石品位越高,目前矿石类型主要有一水硬铝石、一水软铝石和三水铝石,矿石处理的难以程度成递减趋势;矿石价格为行业平均采购价格,受国内采购价格和国外进口价格影响,其权重按照购买量来衡量。目前,我国氧化铝行业面临国内供应不足、国外购买受限、海外收购受阻等诸多不利局面,资源风险较高,氧化铝行业资源子系统可分析我国氧化铝行业每年的资源风险情况并为未来的预测和提供参考。图1是资源风险子系统图。

图1 氧化铝行业资源风险子系统

(二)环境风险系统

氧化铝行业的环境风险,是指氧化铝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由于对环境保护的缺乏甚至缺失导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引发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受到威胁、社会和谐稳定遭到破坏、氧化铝行业发展支持力度减弱、行业发展受阻等状况发生的风险。

环境风险主要考虑的是在行业环境保护情况变化影响下的我国氧化铝行业风险变化。其主要衡量值为“行业原始污染量”和“行业污染治理量”,前者为环境风险流入量,后者为环境风险流出量,二者差值决定环境风险大小。在许多诸如氧化铝行业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环境保护是一个永恒问题。在环境侵害事件频发的当下,环境风险已俨然成为“两高”行业的重要风险因素之一。排污及伴随着治污,在生产工艺不断优化和治污技术不断成熟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违规生产、私排乱排等现象屡见不鲜,加之氧化铝行业本身污染物的难以全部处理和回收②,该行业的环境风险一直居高不下。行业原始污染量主要受生产工艺和行业产能的影响。行业污染治理量除了受三废处理技术的影响之外,行业产能同样可以施加影响。行业污染治理的效果还会受到环保政策的干预,政府规制的加强会迫使行业改善治污设备,提高治污技术水平,这样不仅会减少三

废的生产排放还有助于提高污染物处理量。图2 是环境风险子系统图。

图2 氧化铝行业环境风险子系统

(三)成本风险系统

氧化铝行业的成本风险,是指行业内企业组织生产、管理的成本持续升高,进而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率下降、行业发展能力下降的风险。

成本风险主要考虑的是在行业各项支出变化影响下的我国氧化铝行业风险变化。其主要衡量值为“成本风险系数”,即在一定时期内的行业总投入对成本风险的影响程度,影响因子主要为原料成本、管理成本、税收成本、财务成本、劳动力成本和设备成本。作为利润的重要影响因素,成本的高低对行业的发展极为重要。具有较低的成本可以为行业整体赢得较大的利润增长空间,可以使得行业在应对成本提升时有缓冲余地,为行业的发展争取机会。而目前,氧化铝行业的成本回旋余地正在被逐步压缩,随着主要原材料价格的逐年增加和人口红利优势的减弱,我国氧化铝行业正在承受着很大的成本压力,尤其在经济不景气,供大于需的低迷市场中我国氧化铝行业将面临极大的成本风险。图3是成本风险子系统图。

图3 氧化铝行业成本风险子系统

(四)销售风险系统

氧化铝行业的销售风险,是指由于全行业产能过剩导致供过于求、产品销售受阻滞,同时产品价格受产销比影响而不断下降等状况发生的风险。

销售风险主要考虑的是行业销售情况变化影响下的我国氧化铝行业风险的变化。其的主要衡量值为销售风险系数,由“产销比”和“行业利润率”决定,即行业一定时期内的销量占产量比重和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在其他因素不变的前提下,销售的好坏决定了行业回笼资金的能力。在行业大量投入之后,销售为行业实现盈利提供了可能。即使行业生产效率高、成本低,但是销路不畅、存货挤压,行业仍可能不盈利甚至亏损。所以,行业销售风险影响了行业整体风险。根据经济学原理,产销比由产量和销售决定,行业利润率由销售额和产品成本决定。其中,产量受生产工艺、原料供应和相关政策影响,销量主要有铝产品需求引致,而价格则受成本和宏观经济水平的影响。图4是销售风险子系统图。

图4 氧化铝行业销售风险子系统

三、氧化铝行业风险的系统动力学

模型

(一)模型边界

系统动力学主要是研究社会系统的科学,它基于系统论,吸收了控制论、信息论和决策论的精髓,采用模拟技术,以结构-功能模拟为突出特点,从系统的微观结构入手建模,进而模拟与分析系统的动态行为。它认为系统的行为主要是由内部因素起决定性作用,选择系统边界是关系到系统动力学模型成功与否的关键步骤。正确划定系统边界的基本原则,是力图把那些与建模目的密切相关的量都划入界限内,并保证系统边界是封闭的。由于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是氧化铝行业风险管理问题,所研究的系统边界就是氧化铝行业风险所覆盖的边界。根据上文对氧化铝行业风险总体结构的分析,重点确定资源、环境、成本和销售4个子系统为相关研究因素,进而研究系统内部以及系统之间的因果反馈关系。这就是氧化铝行业风险系统的边界。

(二)模型假设

由于氧化铝行业风险系统的复杂性,简化成4个子系统后的创新模型,不能完全代表氧化铝行业的风险状况,而只是它的某些方面,甚至单就某一个风险子系统而言,其分析和计算也是较为抽象化和理想化的。这样就存在一些假设条件,帮助我们讨论主要问题,暂时忽略次要因素,氧化铝行业风险评估系统动力学模型的假设包括:① 氧化铝行业风险的产生、发展与运行是一个连续、渐进的行为过程;② 虽然氧化铝行业受政府调控较为严格,但是出于研究抽象化的考虑,本文不考虑政府政策的重大变革以及非正常情况和不可抗力所导致的氧化铝行业及其风险的突变③;③ 铝土矿石的类型和铝硅比(A/S)这两个指标可以代替铝土矿的品质;④ 论文研究坚持“抓主要矛盾、舍次要矛盾”的原则,例如,在原材料成本中,由于铝土矿作为最核心的原材料,其占到了氧化铝所有生产原材料的80%左右,故本文就仅以铝土矿的成本代替原材料的成本,其他类似的简化在文中多处有体现。

(三)因果关系

系统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元素组成的。在系统动力学方法中,元素之间的联系或关系可以概括为因果关系。正是这种因果关系的相互作用,最终形成系统的功能和行为。因此,系统的建立主要由影响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所确定。同时,系统也是影响因子之间复杂关系的直观展现。我国氧化铝行业风险系统包含资源、销售、成本和环境4个子系统,每个子系统都有自己独特的结构和特点,系统之间又彼此联系。因此,根据我国氧化铝行业风险的总体结构,本文建立了因果反馈模型图(见图5)。

(四)系统动力学模型

基于以上我国氧化铝行业的系统动力学因果关系图和对子系统的讨论,建立了我国氧化铝行业的系统动力学流图模型(见图6)。

(五)氧化铝行业风险评估的指标体系

从我国氧化铝行业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可以更为清楚地看出各个子系统之间的构成和互相影响的关系 ,有助于进行动态分析。上述氧化铝行业资源风险子系统指标、环境风险子系统指标、成本风险子系统指标和销售风险子系统指标有机地结合成一体,共同构成包含4个二级指标和20个三级指标的氧化铝行业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以此综合反映氧化铝行业风险的产生、运行过程状况,评价指标如表1所示。

五、结语与展望

本文根据氧化铝行业风险的概念及特征,将氧化铝行业风险评估与预测问题置于系统论视角予以研究。将氧化铝行业风险系统划分为资源子系统、环境子系统、成本子系统以及销售子系统4个子系统,构建出了氧化铝行业风险评估的因果关系图和系统动力学模型。研究在氧化铝产业边界内部和一定的假设条

图5 我国氧化铝行业的系统动力学因果关系图

图6 我国氧化铝行业的系统动力学模型

表1 氧化铝行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氧化铝行业风险 资源风险 进入行业的矿石量 国内开采量

进口量

矿石品质系数 矿石类型值

A/S

矿石价格 国内矿石价格

进口价格

环境风险 行业实际排污量 行业原始污染量

行业污染治理量

成本风险 单位产量的成本 原料成本

管理成本

税收成本

财务成本

劳动力成本

设备成本

销售风险 产销比 行业氧化铝产品产出量

行业氧化铝产品销售量

行业利润率 行业氧化铝产品销售平均价格

行业氧化铝产品销售量

行业氧化铝产品单位成本

行业氧化铝产品产出量

件下,4个子系统内部及其之间的深层次关系。通过对建立的因果关系模型和流程图进行分析,我们得出氧化铝行业风险自身是一个存在多重反馈与循环交叉的、复杂的运行系统,是资源、环境、成本和销售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依据系统动力学模型揭示的各要素之间关系,本文从资源风险、环境风险、成本风险和销售风险4个角度构造出了包含4个二级指标和20个三级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这些指标突出体现了氧化铝行业风险的特征,不仅为准确、系统、全面、合理地评价氧化铝行业风险产生、发展以及运行过程提供了参考,而且为产业风险的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研究表明,氧化铝企业和政府各部门应当从多个层面加强对该行业的正确引导,降低行业的风险,使得氧化铝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国民经济基础战略性产业的作用。后续的研究应当着眼于系统内部关系的定量化处理,建立模拟仿真平台,为氧化铝行业风险管理控制策略的科学制定提供依据。

鸣谢:

中南大学彭志宏教授对此文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专此致谢!

注释:

引自2012年9月5日《金融时报(中文版)》,原文《中国钢铁业面临痛苦调整》,作者何丽。

我国是氧化铝生产大国,2009年生产氧化铝2378万吨,约占世界总产量的30%,产生的赤泥近3000万吨。目前我国赤泥综合利用率仅为4%,累积堆存量达到2亿吨。随着我国氧化铝产量的逐年增长,赤泥的年产生量还将不断增加,预计到2015年,赤泥累计堆存量将达到3.5亿吨(数据来源:工信部和科技部2010年8月10日的《赤泥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这并不是将政府的调控政策排除在模型之外,相反政府对行业的调控以及调控政策对行业风险的影响正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内容之一。此假设意在说明如“911事件”的重大政治经济突变并不纳入模型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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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tem Dynamic Model for Risk Evaluation of Aluminum Industry

CHENG Qiongwen, WANG Hao, SONG Juan

篇10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各国为应对金融危机的持续蔓延和深化,加大了经济、金融领域国际协调的力度,拓宽了协调与合作的范围。然而,在经济衰退和金融危机面前,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博弈相碰撞现象的存在,是客观现实的反映。

2008年11月和今年4月的G20伦敦峰会上,国际社会就加强国际协调共同应对金融危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提高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投票权和发言权达成共识。同时,中国提出的各国共同承担责任应对金融危机,以及解决全球经济发展的失衡问题,保证发展中国家充分享受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得到普遍认同。因此,从世界各国共同利益层面看,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过程中,各国利益与权益的平衡,需要通过国际协调来实现。然而,在现实国际经济与金融环境下,由于西方一些国家的国家利益被无限“放大”,各种关乎国家利益的重大分歧难以调和时,国际协调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际协调的有效性,形成了国际协调同国家利益博弈的碰撞。不可否认,全球金融危机的蔓延,在客观上给世界各国经济与金融带来了严重的冲击,每一个国家的国家利益都受到伤害。在金融危机加剧和经济衰退预期加重背景下,采取适度的措施和手段应对并不为“过”,也十分必要。但另一方面,如果是在国家利益对抗性竞争中运用转移危机的政策手段,在损害他国的前提下推行具有强烈保护主义色彩的金融货币政策,就另当别论了。

按照博弈论(GameTheory)理论的核心内容,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环境下各国货币政策的选择是各国不同利益的博弈,同时也是在国际协调与合作下参与国际事务中各国共同利益的博弈行为。国际协调与合作是为了实现世界各国共同利益,而国家利益的博弈反映的是国家核心利益不受到伤害。从当前不同货币政策取向和摩擦引发的国家间利益博弈现象看,如果不同货币政策博弈波动面扩大,只顾及国家利益至上而不考虑世界各国共同利益,国际协调的难度就会越来越大,国际社会非均衡局面也会进一步扩大。由此,当前有关国家货币政策的主流导向引发的一些问题值得认真思考。

当然,从博弈论的观点出发,在金融危机情形下的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博弈的碰撞,并非金融危机特定的产物,其发轫的内在根源在于世界各国在通过相互协调与合作过程中为国家利益的实现而产生的普遍现象,体现的是国家利益与世界各国共同利益的深层次关系。因此,在国际社会中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博弈的碰撞不仅由来已久,而且将永远存下去。

自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全面爆发后,美联储便开始了直接购买商业票据的货币政策操作,并将其债权转给美国财政部,再由财政部以减免企业债务的形式,向这些企业和金融机构注资入股。由此可见,美国“救市”计划的部分是依靠货币和财政政策的联合行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减免票据、券债等债务的形式推行“救市”计划。特别是继2009年3月18日美联储宣布购买3000亿美元的长期国债和1.25万亿美元的抵押贷款证券后,3月23日美国又推出银行“解毒”计划,以处理金融机构的“有毒资产”问题,其目的均是为了进一步释放流动性,货币政策的重心向“定量宽松”政策倾斜。美联储陆续出台回购国债和回购“有毒资产”的非常规货币政策的同时,欧洲央行、英国央行、日本央行等西方央行自行实施的购买公司债货币政策也已相继出台,由此美国等西方国家货币政策的重心向“定量宽松”政策倾斜更加明显。美国等西方国家“定量宽松”货币政策,是通过扩大货币的发行量大规模增加对资本市场货币的供应,以及维持金融业表面的稳定和流动性,是典型的“定量宽松”货币政策的体现。这一货币政策的核心——即为缓解货币市场流动性紧缩“有限度”地对货币的发行“松绑”,增加货币市场上的货币供应量,扩充资本市场规模,加大流动性;政策的导向是在金融与经济双重危机情况下,通过货币政策手段“激活”资本市场,并以此带动实体经济的恢复;政策的实质是所谓“定量宽松”,就是货币当局“开闸放水”,开动印钞机大量发行货币的一种借口,2009年以来美国等西方国家借用“定量宽松”货币政策的说辞来印钞票购买国债行为的实质,正是这一货币政策最核心内容的体现。因此,“定量宽松”货币政策被一些经济学家认为是货币当局采取的一种“保护主义”政策,与贸易保护主义的性质有相近之处,同属于经济领域的“保护主义”,体现的是国家核心利益,而不是世界经济与国际金融全局理念。

“定量宽松”货币政策,通常是在经济和金融状况恶化、降息空间没有余地的情况下,利率调节难以发挥显著作用时推行的一种政策。今年以来,西方各国通过购买各种债券,向货币市场注入大量流动性的干预方式与前期利率杠杆的“传统手段”不同,是货币政策的“非传统手段”。经济学界普遍认为,当前西方国家的“定量宽松”政策是在前期“传统手段”效果不显著,甚至“失灵”的特殊条件下“极端”的选择。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欧洲、日本等西方国家陷入了实质性的全面危机,连续降息的宏观经济调控“传统手段”一度被西方各国频繁使用,但不仅至今效果仍不显著,而且降息的空间已经微乎其微了,降息这一宏观经济调控“传统手段”已然使用殆尽。因此,利率杠杆的“传统手段”在用尽后,西方各国政策的选择余地越来越少,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下西方推行的“定量宽松”货币政策自然浮出“水面”,被多数专家和学者定论为当前西方经济与金融环境的产物。由此,一方面表明不仅当前西方经济与金融恶化状况仍未改善,而且目前可选择的刺激经济和活跃市场的“良药”已经不多,一旦连“定量宽松”政策都难以奏效,达不到政策目标,西方国家经济与金融形势将何去何从令人担忧;另一方面表明当前西方国家经济与金融政策并非协调一致,“定量宽松”政策只是西方各国根据各自的现实经济与金融状况采取的中短期行为,一旦形势发生新的变化西方各国经济与金融政策上的“摇摆性”将进一步体现,经济与金融政策的导向将有可能“迷失方向”,西方国家将如何协调经济与金融政策,能否在政策上达成共识令人怀疑。

在当前全球经济衰退和金融危机尚未见底的情况下,西方国家经济刺激计划中的金融政策以及“定量宽松”货币政策的出台,内容和性质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较强的保护行为的操作性,最为核心和耐人寻味的是国家利益博弈的政策取向。另外,如果美国等西方国家不适度掌握货币的投放量,极有可能会“培育”出新的资产“泡沫”,并引发新的类似于通胀、货币和信贷危机。事实上,美国等西方国家金融危机的蔓延过程更像是不断“转嫁”危机的过程。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救市方案和政策手段,既有“转嫁”危机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又有货币政策上不负责任的放任货币贬值的嫌疑,是国家利益至上理念的充分体现,与世界各国不断开展的国际合作背道而驰。

从经济学的博弈论(也称为对策论)含义看,不同政策的出台是带有一定的对抗性,在现实经济生活不同政策的博弈无处不在。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应对金融危机不同货币政策的博弈,在当前金融危机的环境下经济领域的博弈更为盛行,其中西方“定量宽松”货币政策倾向,就是经济学博弈论的典型理念,在国际社会引起强烈反响。由此可见,尽管全球性金融危机超越了国家范畴,国际协调的加强显得更加必要,但在共同应对金融危机的国际协调中,由于牵扯到各方利益问题以及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货币政策的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的博弈和碰撞在现实国际社会中表现得更为突出。货币政策的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的博弈和碰撞,在当前的国际环境下将如何演变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国际金融与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如果国际金融与经济形势继续恶化,特别是如果西方国家迟迟不能从危机中摆脱出来,西方国家将有可能进一步扩大金融与货币政策保护主义的范畴,加大国家利益博弈的政策力度,由此在全球范围的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的博弈和碰撞将更加激烈,甚至有可能在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深化的情况下“升级”。

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的博弈和碰撞,是贯穿于国际社会各个领域的普遍性和综合性现象,是较为隐性和富有弹性的范畴,需要从国际协调与国家利益的各个角度去加以思考,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关系进行更深层次的揭示。因此,既要反对国家利益的无限“膨胀”和利益上的患得患失,实现世界各国共同利益,又要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国利益,这是当下世界各国不可回避的重要选择。

二、不同货币政策下国家利益的博弈

与此同时,同样是应对金融危机和刺激经济的货币政策,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性质,当前西方“定量宽松”货币政策与中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不仅在实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且也是国家利益博弈战略不同货币政策的选择和取向。

“定量宽松”货币政策与“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最大的区别在于四个方面的不同。一是实质上的不同。“定量宽松”货币政策是货币当局针对市场流动性萎缩注入的一剂“强心剂”,是应对经济和金融危机过程中任何举措都难以发挥作用的无奈之举,所谓的“定量”是发行货币的“定量”,货币发行的变量是依据货币的发行能否缓解危机的恶化,而不考虑潜在通胀的风险;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是从宏观调控的货币政策角度适度增加货币供应量,是扩大消费,为经济的复苏注入活力,力度的调整是可控的,货币供应的变量是依据市场的发展变化而定的,适时把握潜在通胀风险的因素。二是政策导向的不同。“定量宽松”政策是货币当局通过印钞票扩大市场投放量,政策的导向是加速货币贬值,货币的发行量如果大幅度高于商品流通所需要的数量,货币的贬值在一定的期间内将难以控制;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导向是,推动货币信贷的积极性和消除货币投放存在的障碍,从而促使加快货币投放的规模和速度,并从银行自有资金或财政收入中拿出适量的资金有计划地向市场注入资金。三是最终效果的不同。“定量宽松”政策最终效果的侧重点往往体现为经济的“虚拟”扩展,对实体经济的作用并不大,缺乏持久性;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最终效果的侧重点是体现在实体经济,具有较强大长期性和稳定性。四是潜在风险程度的不同。“定量宽松”政策潜在的风险体现在货币市场货币供给大于货币实际需求,必然导致货币市值或购买力下降,风险的性质是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的通胀风险,其潜在的风险有可能在全球范围扩散;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虽然也存在着潜在的通胀风险,在财政方面通常表现为财政收入下降和财政支出上升同时出现,在银行方面通常表现为信贷投放增长过快,但在通胀下行趋势已经确立和财政积累充分的情况下,只要政策力度适当和灵活调控其通胀风险相对较小。因此,当前西方国家盛行的“定量宽松”政策是一种不负责任的短期行为,而现阶段,中国采取的“适度宽松”政策与“定量宽松”政策有着实质性的区别,这种不同性质货币政策的博弈将有可能延续一段时间。

由此可见,在全球金融危机和西方经济状况持续恶化的环境下,不同货币政策的博弈关,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和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是当前各国面临的、不可回避的新问题。因此,处理好国际协调与合作同国家利益的关系,维护本国利益的同时加强必要的国际协调,不仅是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利益的诉求,也各国利益的所在。从国际关系的角度看,国际协调与合作同国家利益存在着相同的利益对立与依存关系,国际社会中的每个国家利益主体与共同利益都离不开双方的存在与合作,共同利益是通过国际协调与合作实现的,也是通过博弈来完成的。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金融相互依赖程度进一步深化的情况下,经济、金融领域相互协调、合作与日俱增。人们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事实,没有广泛的国际协调与合作就不可能创造出最大限度的价值,世界各国在追求和实现国家利益的同时,必须学会从全球整体角度审视国际协调与合作同国家利益的关系问题,维护国家与人类的共同利益。

三、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博弈

两次G20伦敦峰会提出,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国际金融机构体制,使它们符合世界经济发展现状并加大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发言权。这一观点的提出,使改革当前国际金融机构体制的呼声再次高涨。而回顾以往的历史,每次重大的国际经济、金融危机的发生,必然酝酿着国际经济、金融的重大变革,导致国际经济、金融体系和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甚至是重组。

2009年4月初召开的G20伦敦峰会上,各国承诺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增加5000亿美元的“可贷资金”,这一方面是为共同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的举措,另一方面是为今后推动IMF特别提款权(SDR)构成进行改造的重要步骤。G20伦敦峰会前夕,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提出的在IMF现有的SDR基础上构建“超国际储备货币”的建议,一方面是针对西方“定量宽松”货币政策的回应,另一方面也包括了对IMF现有SDR改造的构想。与此同时,G20伦敦峰会上中国承诺向IMF增资,这是中国为实现与国际金融机构建立良性互动的体现,也是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博弈的体现。

当前,国际经济、金融正经历着全面危机,对于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国际社会普遍给予了极大的关注,而提高新兴与发展中经济体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发言权和地位成为改革的焦点。但美国、欧元区与新兴市场国家也必将在救市的风险和成本分担,刺激经济增长的货币政策,以及国际金融机构体制变革等方面展开激烈的博弈。

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必然要涉及各方利益,并触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在国际金融领域的主导地位。因此,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争论也逐渐演化成国际间的博弈。另外,从当代国际金融体系的建立及其演变过程看,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内容和方向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赖经济和金融的实力,换句话说,谁拥有强大的经济和金融实力,谁就拥有更多的发言权,甚至左右改革的方向,并主宰国际金融体系。正是基于上述的现实情况,当前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博弈主要体现在三种力量和三个方面的较量:一是长期主导国际金融体系的美欧发达国家内部的权利和利益分配的博弈;二是已经崛起的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要求改变现状和维持原有秩序不变的博弈;三是在国际协调中各种力量平分秋色的博弈。事实上,由于各国国情有所不同,金融危机带来冲击也各不相同,因此,对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关注点也不尽相同。如美国就对现行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相对“冷漠”,美国最关注的是如何推动各国进一步联手扩大市场资金投入以刺激经济复苏,而并非金融体系的改革;德、法等欧洲各国与美国不同的是,他们较为热心于国际金融体系和全球经济结构的改革,强调加强金融监管,对国际金融体系中美国方式的自由资本主义模式进行全面改革;中国、巴西、印度、俄罗斯等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国家,则对提高新兴与发展中经济体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发言权和地位、改善国际金融和经济环境、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刺激经济恢复等现实问题更为关注。

国际金融体制改革取决于主要大国相对实力的变化。而在现有国际经济、金融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前提下,特别是美国经济及其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力没有失去的情况下,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仍将面临重重困难。回顾历史,自二战后“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以来,国际金融领域也曾有过多次改革,但都是修修补补或是改良,并未触动体系的根基。与此同时,国际金融领域不止一次因各种原因爆发金融危机,令世界各国都深受其害——西方国家并没有因资本主义优越性而摆脱繁荣与衰退轮回的“宿命”,也没有因主导国际金融体系而避免金融动荡,相反,金融领域却问题成堆,甚至到了难以维持的境地。而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也没有因西方体制下的金融秩序而置身度外免于冲击,相反却一次次受到伤害。其实,国际金融体系中的问题很早就曾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尤其是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更是引起了有关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金融机构的重视,并多次呼吁对现有国际金融体系进行全面的改革,但西方国家却反应冷漠,直到此次全球金融危机,西方国家受到重创,才真正感受到现有国际金融体系弊端的严重性和改革的迫切性,改革也终于被提上议事日程。但是,要进行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就离不开对国际金融权利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中发言权和地位的调整和整合,就必然要改变维持了半个多世纪的不合理与不协调状况,这无疑会触及到各方的实际利益,困难可想而知。正因如此,尽管目前有关国际金融会议和有关国家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发言权和地位需要进行调整已达成共识,但可以预见,未来一旦改革进入实际性的操作阶段,各种力量在权利和利益分配上的博弈将会更加激烈。

目前,国际金融体系改革遇到的难点依然是解决失衡问题,其中包括两个重要方面。

一是全球经济、金融失衡。全球经济、金融失衡是一种常态,这种失衡的主要表现就是各国国际收支出现不平衡。一个有效的国际金融体系必须解决的问题就是,当国际收支出现根本性不平衡时,调整责任的认定及调整责任的分配。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乃至“牙买加体系”之下,调整责任都是由不平衡的双方国家共同承担的。不同之处在于,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美国作为不平衡的一方,经常实质性地承担了部分调整责任,到了“牙买加体系”时,美国就从来没有承担过这种责任。

二是国际金融体系中发言权与地位分配失衡。在现有的全球经济、金融管理机构中,特别是作为国际金融体系重要管理机构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里,新兴与发展中经济体的意见始终得不到尊重,利益也未能得到公平的体现,导致新兴与发展中经济体在历次金融危机中处于极为被动的境地,甚至不得不任由发达国家“摆布”,或者在国际金融机构“援助”条款中接受苛刻的附加条件。因此,目前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中,新兴与发展中经济体希望建立一个以民主原则为基础的金融体系,通过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分量,改善国际金融体系中发言权与地位分配长期失衡状况。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当前金融自由化和金融产品过度创新增大了金融风险,使金融体系出现了更多新的不稳定因素。各国政府在进一步完善本国金融管制、维持金融秩序稳定的同时,也必须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调整,推动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因此,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各国的协调与合作需要找到一个各国利益的平衡点,使国际金融体系的重新构成相对合理,而不是一味强调谁来主宰国际金融体系。

四、我国货币政策的导向与责任

在国际经济与金融关系领域中,国家利益博弈战略的选择成为当前国际经济关系的重要特征之一,需要有清醒的认识和积极应对的能力,否则就有可能成为国家利益博弈竞争中的牺牲品。当前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和对实体经济的冲击,既有全球性危机的性质也有国家安全与利益范畴的现实,应对金融危机政策选择上的国家利益博弈在国际间已然浮出“水面”。

篇11

一、高等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土作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等学校的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在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推动卜得到促进和发展但是总体上就业指导工作还比较薄弱在高等学校教育中所占比重较小仍未将大学生就业指导贯穿学校教育的全过程。高等学校就业指导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卜几个方而。

一行之有效的大学生就业指导体系尚未形成

山于我国高等教育还属于稀缺资源受民期的计划体制影响高等学校就业指导工作起步较晚近几年高等学校中才逐渐设置专门的就业指导机构但大多数机构人员少工作量大就业指导工作大多为简申一粗放式的。高等学校普遍没有完全建立起以学生为木的教育理念和市场竞争意识对大学生就业指导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工作不得力。新形势卜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没有真正建立起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大学生就业指导体系。另外就业指导机构在人员配备、经费、设备等方而的缺口较大观念落后、认识偏差是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不力的思想根源。

一就业指导人员职业化、专家化的程度较低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就业指导工作主要是学生管理工作系统的教师在做他们大多是党政干部不仅队伍知识结构不合理而日‘关于就业指导方而知识欠缺很少接受过就业指导方而的专业培训有的虽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但专业理论知识不够有的有理论水平但实际工作经验欠缺距.’z’}就业指导工作的职业化和专家化的要求相差甚远。在指导内容和方式上也比较申一1}‘随意性较大无法满足学生就业的多样化需求。因而造成就业指导工作的钊一对性差工作效果不够理想。

二就业指导课程体系不健全教学力量薄弱

目前有些高等学校还没有开设就业指导课程而开设就业指导课的学校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师资短缺就业指导课教学力量不足教学内容还不够丰富教学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就业指导教材C乏教学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2尤其实践经验与具体技能方而的内容史显不足难以满足指导大学生就业的实际需要。

四就业指导的形式、内容和对象有局限性

山于各种原因目前的大学生就业工作指导随意性大形式和内容比较申一基木上停留在讲解就业政策、分析就业形势、收集需求信息、传授择业技能、调整择业心理、做好择业准备等方而。大多数就业指导人员把提高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和顺利就业看作惟一目的使得就业指导工作成为重服务、轻教育的短视行为。山于过分强调了就业指导的实用性和专门服务功能而忽视了学生职业能力发展这一核心使得就业指导工作者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应付日常的事务性工作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教育的深入开展及其大学生就业拓展功能的有效发挥3。

四树立服务观念拓展就业指泞服务职能

1.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服务质量毕业生能不能充分就业一个关键因素是他们有没有得到足够的就业需求信息。就业信息服务是最重要的就业服务而信息化于段是最重要的就业服务于段之一。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信息高速公路已成为所有行业走向成功的重要依托加强就业信息网站建设自然而然成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5。为此各高等学校应尽快建设就业信息网站充分利用就业网站宣传学校推荐毕业生开展就业工作信息化服务平台使就业信息网站成为完善学校毕业生无形就业市场的信息于段之一。少}二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信息在网上及时、准确和快速公布进一步扩大就业信息量少}二通过各种途径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就业信息提高就业信息的时效性、及时性及利用率。

2.积极开展择业心理咨询服务目前许多大‘学生在择业心理上存在攀比、盲目求高、心理不平衡、自卑、自负和依赖等问题”。而科学而适宜地为大学毕业生提供各种心理咨询对学生宣泄不满、排解郁闷、寻求慰籍、健全身心等起到了很好的调剂作用。通过开展心理辅泞和心理咨询活动能够帮助大学生客观认识自我积极迎接就业的各种挑战。做到正视现实、敢于竞争、不怕挫折、放眼未来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帮助毕业生做好择业上的各种心理准备使他们能够以愉快的心情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投人到就业活动中去直到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去努力工作。

3.开展职业评价和自我测试服务从大多数毕业生求职中存在问题看首要的问题是毕业生难以对自己作出客观、真实的自我评价和价值定位搞不清楚自己究竟适合于l一么样的职业申一位、从事于l一么样的工作一些毕业生因而在与用人申一位签订就业协议时心中无数、犹豫不定有时会因此错过一个很适合自己的申一位的机会。

例如中国人民大‘学2002年开始试行的‘学生职业心理倾向测量使用I+}际流行的一套量表结果发现2/3的‘学生的测量结果与自我估价差异明显’a这说明对大学生进行科学就业指泞是非常必要的。高等学校应钊一对毕业生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对毕业生开展自我测试和职业评价服务。采取集体座谈、个别辅泞、电话、网络等形式接待毕业生咨询开展职业兴趣、综合能力和气质性格测试为毕业生提供其人格特征、行为风格、社会能力、职业定向等方而的素质综合评定报告回答如何进行自我认识和职业评价帮助他们客观地评价与定位自我使毕业生就业获得最佳的“人职匹配”最终找到理想的职业。

4.开展择业技能培训服务通过开展择业技能培训使广大毕业生明确如何获取史多的用人信息如何而对众多的人才招聘会如何准备令用人申一位青睐的求职简历如何在招聘而试时充分展现自己的各种才华如何在众多的求职者而前脱颖而出等方而的知识和技巧增强毕业生的求职信心培养他们的抗挫折能力帮助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扬氏避短少走弯路避免盲目性走出各种择业的误区从而达到顺利就业的目的。

五开设就业指泞课建立科学的就业指泞课程体系

高等学校对待就业指泞课要和其他专业课和基础课一样重视要从社会需求和木校毕业生实际出发遵循教育规律与人才市场需求相结合科学选择教学内容改节教学方法和方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学水平提倡和鼓励教学和科研J}二重的思想坚持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建立科学的就业指i课程体系全而提升大学生就业指泞课的教学水平和层次充分发挥就业指泞课在大学生就业和择业中的积极作用。

六就业指泞贯穿于大学教育的全过程

新形势卜高等学校的就业指i应山“临阵磨枪型”转变为“氏期备战型”就业指i从毕业班向低年级较射贯穿大学教育的全过程渗透到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各个方而即推行大学教育全程化的就业指.r全程化的就业指泞不能主次不分轻重不分而是具有明确的钊一对性。钊一对不同年级和不同阶段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各有侧重。具体来说大学新生应着重结合入学的专业思想教育主要进行适应性指泞和修身养成教育促使大学生自觉地将未来的就业压力转化为在校期间的学习动力树立目标意识确立职业理想规划好大学生活对于一年级学生主要是通过社会实践等方式加强对职业的了解和认识提高能力完善自己为将来就业扫一牢基础对于二年级‘学生引i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职业理想帮助他们根据各自个性特点确定职业发展方向设计职业发展计划进一步拓宽知识而夯实专业知识有钊一对性地提高各方而的能力。

对毕业生重点进行就业政策、方钊一的宣传和形势宣传开展择业技能培训和指泞等。

三、大学生就业指导土作展望

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大学生就业指泞体系少}二广泛应用于实践中。国际上流行的职业指泞理论主要有“职业指泞之父”美国帕森斯的“特性—因素论”、美国职业指i专家霍兰德的“人格类型论”、美国临床心理学家与职业指泞专家罗恩的“需要论”、美I+I职业指泞专家金斯伯格和萨帕的“职业选择发展论”以及“行为论”和i+决策论”等’2。其中职业指泞理论中的“特性—因素论”和“人格类型论”是人职匹配中最受重视的理论。这一理论的要点是认知自我了解职业对人的要求寻找人的特性与职业要求相一致的职业从而达到人与职业的最佳匹配。

山于受氏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大学生就业指泞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我们要研究和借鉴国外职业指,,_理论发展的成果和经验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大学生就业指,,_体系、模式和运行机制构建科学的“大学生生涯发展,,_航系统川3旱日形成以专业化就业工作队伍为根基的以科学研究为先泞的服务学生发展服务社会发展的大学生就业指,,_工作新格局实现就业指,,_的制度化、系统化、专业化和科学化促进}i=实现大学生的有效就业和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五就业指导工作绩效评价缺少科学性

评价就业指导工作的绩效好坏目前只是通过一次就业率增民多少来衡量2 003年9月《关于“当代大学生就业指导科学体系”的研究》课题组专题展开的一项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表明473%的学生扫一算先就业后择业表示如果有合适机会会在一年之后.离开现有工作岗位。65%的学生认为在大学所学专业与自己理想的职业有较大出入。这说明即便就业率较高的毕业生群体其就业的稳定率与就业的满意率也是极低的这就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产生大学生一而签约一而毁约现象出现的深层原因。因此一次就业率是衡量就业指导工作的绩效必不可少的指标但不应是惟一的指标因此科学的就业指导工作绩效评价应该综合考虑不应采用中一的评价指标。

二 、做好新少巨势卜大学生就业指导土作的主要对策

大学生就业指导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使就业指导工作持续而有效地开展成为大学生就业的一「刁必修课应该转变就业指导观念树立以人为木的理念拓展就业指导服务职能积极探索新形势卜大学生就业指导的理论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

一成立专门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

高等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教学2002 1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为就业指导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各个高等院校成立山学校主要领导挂帅集教育、管理和服务职能于一体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形成一个学校领导重视主管部门支持各个学院积极配合的就业工作新局而5。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高等学校应该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和各项工作到位6。建立健全就业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合理配置资源逐步实现就业指导的制度化、系统化、专业化和科学化。

一建立起一支职业化、专业化和高素质的就业指导队伍

篇12

一、日本死刑制度的现状

(一)立法和司法概况

日本是至今仍保留有死刑的国家。日本现行刑法典有12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包含有死刑,即对如下犯罪可以适用死刑:(1)内乱罪(第77条第1款);(2)诱致外患罪(第81条);(3)援助外患罪(第82条);(4)对现住建筑物等放火罪(第108条);(5)爆炸罪(第117条);(6)浸害现住建筑物等罪(第119条);(7)颠覆列车等致死罪(第126条第3款);(8)威胁交通罪的结果加重犯(第127条);(9)水道投毒致死罪(第146条);(10)杀人罪(第199条);(11)强盗致死罪(第240条);(12)强盗致死罪(第241条)。另外,特别法有4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中包含有死刑,即对如下几种犯罪可以适用死刑:(1)使用爆炸物罪(《取缔爆炸物罚则》第1条);(2)决斗致死罪(《有关决斗的法律》第3条);(3)劫持航空器等致死罪(《有关劫持航空器罪等的法律》第2条);(4)使航空器坠落致死罪(《有关劫持航空器罪等的法律》第2条第3款);(5)杀害人质罪(《有关处罚劫持人质等行为的法律》第4条)。在上述法条中,只有刑法典第81条对诱致外患罪所规定的死刑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对其他犯罪所规定的死刑都只是可以选择适用的刑罚。此外,根据日本《少年法》第51条的规定,对犯罪时未满18岁的人,不得判处死刑。还有必要一提的是,日本改正刑法草案虽然也保留有死刑,但减少了可以适用死刑的犯罪的范围,仅限于内乱罪的主谋者(第117条)、诱致外患罪(第122条)、援助外患罪(第123条)、爆炸物爆炸致死罪(第170条第2项)、杀人罪(第255条)、强盗杀人罪(第328条)以及强盗致死罪(第329条第2项)。

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法院对死刑的适用持特别慎重的态度,判处死刑的案件总体上呈下降的趋势。据统计,1945年至1997年的五十多年间,日本仅对718名罪犯宣告死刑,实际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只有609人。特别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除一年(1988年)以外,每年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人数都在10人以下,平均不到4.2人。[1]被判处死刑者所犯的罪,主要集中在杀人罪和强盗致死(含强盗杀人)罪上。如1998年被判处死刑的总数为7人,其中犯杀人罪者5人、犯强盗致死罪者2人。[2]但历年适用死刑的罪中,最多的是强盗致死罪,其次是杀人罪。从最近几年日本判例的动向来看,"检察方对死刑是持非常积极的态度,但最高裁判所则是持极为慎重而谦抑的态度",有尽量限制适用死刑的倾向。[3]最高裁判所曾在1983年的一则判例中,对选择死刑的基准作了界定,即"在保留有死刑的现行法制下,综合考察了犯罪的性质、动机、形态、特别是杀害手段方法的执拗性、残忍性、结果的重大性,尤其是被杀害的被害人的人数、遗属的被害感情、社会的影响、犯人的年令、前科、犯罪后的表现等各种情节后,在认为其罪责确属重大,无论是从罪刑均衡的立场还是从一般预防的角度来看,都不得不处以极刑时,应该说也允许选择死刑。"[4]

(二)死刑存废之争的背景

日本是如今在死刑存废问题上争论最激烈的国家之一。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日本就出现了死刑废止论。1956年在刑法作部分修改时,曾有议员向国会提出全部废除死刑的议案,但国会在审议过程中停了下来,因而没有审议结果。此后,虽然在国会内未再直接审议过废除死刑的议案,但民间发起的废除死刑的运动并未中断。如有二百多名会员的"废除死刑女子会",就在1983年向参众两院的议长提出过废除死刑的请愿书。[5]至于学者们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有关废除死刑的学术论著,更是不计其数。与此同时,也有不少学者或市民提出反对意见,主张继续保留死刑。以致半个世纪以来在死刑存废问题上,形成了两种尖锐对立并且都很有影响的主张。

日本的民意调查显示,普通民众大多主张保留死刑。并且近十多年来,持保留论者所占的比例还呈上升趋势。根据总理府1988年进行的全国民意调查,希望保留死刑的占66.5%,希望废止死刑的占15.7%;根据1994年的调查,希望保留的占73.8%,希望废止的占13.6%;[6]根据1999年的调查,希望保留死刑的占79%,希望废止的占8.8%。[7]但是,从近几十年刑法学者已出版的关于死刑存废问题的学术著作来看,主张"死刑制度永久必要论"的学者只占极少数(约占5%),而主张废止死刑的学者占绝大多数(约占95%)。[8]民意调查之所以出现保留死刑的呼声增高的趋势,主要是因为近十多年来日本经济不景气,犯罪率增高,特别是类似奥姆真理教部分成员在东京地铁施放毒气杀人的一系列恶性犯罪案件发生之后,使国民忧虑社会的安宁,因而不愿意废止死刑。在日本刑法学界,曾有一段时期,要求立即废止死刑的呼声很高,包括团藤重光在内的一些著名学者也纷纷摇旗呐喊,但奥姆真理教部分成员实施的大量杀人案件发生后,由于治安形势出现恶化的势头,加上社会舆论反对废止死刑,因而"死刑废止时机尚早论"成为目前日本刑法学界的多数说。[9]

(三)死刑存废论及其理由

早在启蒙时代,贝卡利亚就率先提出了死刑废止论。他认为,死刑是社会契约的产物,国家处于正常状态时,就应当废止死刑;加上死刑的威慑力不如终身自由刑,死刑会给人提供残酷行为的范例,对社会有害。而死刑保存论者提出,杀人偿命是一般人的法律信念;死刑具有巨大的威慑力;一旦废止死刑,凶恶的犯人就会给警察、刑务官乃至一般人的生命带来危险;对罪大恶极的罪犯应当适用死刑使之与社会完全隔离,如此等等,都是保存死刑的根据。[10]

在日本,死刑废止论主要是围绕如下问题展开争论的:(1)国家是否有权剥夺犯罪人的生命(法哲学的观点)?(2)死刑是否具有一般预防的功能(刑事政策的观点)?(3)死刑是不是宪法第36条中所指的"残酷刑"(宪法的观点)?(4)既然存在误判的可能,那么,宣告无补救措施的死刑是否违反正当程序(正当程序的观点)?

首先,关于国家是否有权剥夺犯罪人生命的问题,死刑废止论者认为,在现代社会,人的生命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应当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人的生命。如果国家一方面以生命具有绝对价值为前提,将杀人行为视为犯罪,但另一方面法律规定有死刑,由国家来剥夺犯人的生命,即由国家来杀人,这是互相矛盾的。并且,国家对罪犯适用死刑,实际上给人提供了杀人的范例。

但是,死刑保存论者认为,对杀人犯等凶恶的罪犯,应当处以死刑,这是国民道义乃至法律上的信念,或者说是满足国民感情(报应观念)的需要。死刑废止论者以死刑实际上是由国家来杀人,从而否定其正当性,这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国家剥夺犯人的生命虽然在物理的意义上与杀人具有共同性,但物理的共同性并不重要,就社会的、法律的意义而言,死刑与杀人之间有重要的差异。例如,不能把自由刑说成是国家诱拐,也不能将罚金刑说成是国家强盗。杀人与执行死刑、强盗与执行罚金刑有实质的不同,前者是违法的不正当的行为,后者是对违法行为给予的正当的刑罚处罚。应当认为,死刑也是法的正当性的最适当的体现。[11]

其次,关于死刑是否具有一般预防的功能的问题,死刑废止论者认为,一些废止了死刑的国家,废止之后犯罪并未急剧增加,这表明死刑并不具有威慑力,没有一般预防的功能,因而无保存的必要。也有废止论者提出,死刑是否具有威慑力,现在还没弄清楚,因而至少应当采取"疑则不用"的态度。还有废止论者指出,如果说死刑无威慑力,那就等于说其他刑罚也无威慑力,所以,应当肯定死刑具有威慑力。问题在于死刑是否具有特殊的威慑力,如果这一点没有得到证实,就不能作为抑制犯罪的正当手段来使用,但这是不可能被证实的。虽说对危险的罪犯处以死刑,就可以完全消灭其再犯的可能性,这是死刑特殊预防效果的明显体现,但消灭再犯可能性的方法另外还存在,死刑并非是唯一绝对的方法。[12]

然而,死刑保存论者认为,死刑具有巨大的威慑力,为了防止凶恶的罪犯危害社会,以维护法律秩序,就必须对其威慑力寄予希望。死刑废止论者以一些国家在废止死刑后犯罪率并未上升,作为死刑不具有威慑力的理由是不妥当的。因为一个国家废止死刑时,往往总是处在社会安定、天下太平的时代,即使废止了死刑,也不会导致犯罪急剧增加;反过来,新增设死刑的规定时,则大多是治安形势恶化、社会不安定之时,即便是对许多犯罪科处死刑、判处很重的刑罚,往往也不能使犯罪明显减少。因此,不能以废止死刑后犯罪未增加、增设死刑后犯罪未减少(反而增加),来作为否定死刑具有威慑力的根据。死刑之所以有巨大的威慑力,是因为人都有强烈的求生存的本能。国家颁布法律,预告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将被剥夺生命,那么,有可能实施此种行为的人在实施之前就会产生犹豫,从而起到抑止犯罪的作用。这就是要保存死刑的最根本的理由。[13]

再次,关于死刑是不是宪法第36条所禁止的"残酷刑"的问题,死刑废止论者认为,从现代文明的观念来看,死刑明显是属于残酷刑。因为它是剥夺人生命的刑罚,实际上是人杀人,只要不是精神有缺陷的人或者丧失了人性的人,都会得出这种结论。事实上也再没有哪一种刑罚比死刑更残酷,因而保存死刑是违宪的。但是,死刑保存论者认为,这种观点可以说是感情用事、抬死杠。因为宪法只是写明要禁止残酷刑,并未指出死刑是残酷刑。实际上,宪法第36条中所指的"残酷刑"是就执行刑罚的方法而言的,而我们的法律所规定的执行死刑的方法并不残酷。

还有死刑废止论者提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制定的日本宪法规定,放弃战争,永久保持和平。如果一方面放弃战争,另一方面却保存死刑,这也有明显的矛盾。但死刑保存论者认为,宪法中规定放弃战争,是战胜国为了防止作为战败国的日本的侵略政策抬头所作的规定,与死刑存废并无关系,并非两者必须同时舍去。如果认为放弃战争也就应当废止死刑,那么,按同样的逻辑推论,岂不是保存死刑也就不能放弃战争?实际上,放弃战争与废止死刑毫无关系。[14]

有关死刑是否违宪的问题,日本最高裁判所先后有一系列的判例持否定态度。如最高裁判所在1948年的一个判例中指出,绞首刑这种执行死刑的方法,并非是宪法第36条中所指的残酷刑;另在1952年的一个判例中指出,规定死刑并不违反宪法第9条、第13条。[15]

此外,关于死刑是否违反正当程序的问题,死刑废止论者认为,死刑一旦执行,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而误判死刑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过去就曾发生过4件被判死刑的案件通过再审改为无罪的事情,这表明被冤屈而判死刑的可能性是有的;另外,由于宣告死刑的基准不明确,对本来应当判无期刑的罪犯宣告死刑的所谓"量刑误判"的可能性更大,因此,宣告死刑是违反正当程序原则的。[16]

可是,死刑保存论者认为,日本对死刑的宣告与执行都是持非常慎重的态度。首先是刑法将可以适用死刑的犯罪限定为少数重大犯罪;并且死刑并非是作为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规定的,往往还同时有无期刑可供选择;除了极个别的案件,一般都不会适用死刑;况且,最高裁判所对适用死刑的基准作了严格的限制。死刑判决确定之后也并非就要立即执行,而是还有六个月的期限;如果在此期限内提出再审或者恩赦的请求,则该程序经过的期间不计入六个月期限内。另外,法律还规定,死刑必须由法务大臣签署执行命令后才能执行,这也是从程序上避免误用死刑的一个重要措施。正是由于死刑的宣告与执行有这些严格的限制,死刑误判的可能性几乎接近于零。[17]明治以后日本近代的审判制度确立以来,死刑判决确定后被认为属于误判的事还从来没有发生过。再说,误判自由刑等刑罚的可能性更大,难道我们能因为有这种可能性就废止所有的刑罚吗?至于说误判死刑并执行后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这固然是事实,但误判其他刑罚又何尝不是如此。比如,某人20岁时被误判入狱,10年后虽无罪获释,但其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已消失,给其留下了人生的空白,这样的后果也是无法挽回的。可见,误判死刑与误判其他刑罚实质相同,只是有量上的差异,没有理由区别对待。[18]

(四)死刑的未来

如前所述,在日本刑法学界虽然有学者主张永久保存死刑,但绝大多数学者认为,死刑迟早会被废止。只是在主张废止死刑的学者中,有的认为日本已具备废止死刑的条件,现在就应当废止,或者说已为期不远。这可以称之为"死刑废止为期不远论";另有人认为,日本现在还不具备废止死刑的条件,还需要经过较长的时期,只能寄希望于将来时机成熟了废止。这可以称之为"死刑废止时机尚早论"。[19]

"死刑废止时机尚早论"者认为,民意调查显示,社会舆论不赞成废止死刑。这是因为对罪大恶极的犯人应当科处死刑,目前仍然是国民的一般法律信念。在国民的这种信念没有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就不能废止死刑。因为没有得到国民支持的法律政策,不可能是好的法律政策;违反国民的法律感情废止死刑,也是与议会民主制不相容的,所以,只有在国民的法律感情发生变化,死刑已不能为通常人的感情所容忍,感觉到它具有残酷性时,才可能废止。[20]而要改变国民的观念,使社会舆论朝赞成废止死刑的方向发展变化,这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21]

但是,"死刑废止为期不远论"者认为,早在1989年12月联合国就通过了有关实现废止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规定当事国应当采取各种必要措施废止死刑;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废止了死刑;日本近些年来也明显减少了死刑的适用,因此,在日本废止死刑即将成为现实。[22]至于民意调查显示多数国民不赞成废止死刑,不应当成为保存死刑的理由。因为民意调查的科学性本身存在问题,不一定能表达国民的真意;再说,死刑是否属于妥当的刑罚,应由法的理念来判断,不能由民意来决定;如果根据法的理念,死刑是不妥当的刑罚,违反民意废止也并无不当;况且,在西方许多废止了死刑的国家,国民赞成保留死刑的仍占多数。[23]

(五)死刑的替代措施

一些死刑废止论者提出,即便是废止死刑,也并非是一废了之,而是应当要有相应的代替死刑的措施。只不过学者们提出的具体代替方案有所不同,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种:一是主张设立特殊的无期自由刑制度;二是主张设立死刑缓期执行制度。

1、设立特殊的无期自由刑制度

一般来说,死刑被废止后,如果没有特殊的代替死刑的措施,无期刑就成为最重的刑罚。但根据日本现行刑法第28条的规定,"无期刑的执行经过十年后,可以根据行政机关的决定准许假释。"对罪大恶极本应判处死刑者,因废止了死刑而被判处无期刑之后,仅仅服刑十年就可以获释,这不会为被害人及其亲属乃至社会公众所接受,也是社会公众不赞成废止死刑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一些死刑废止论者提出,应当设立特殊的无期自由刑制度。其中,有的主张设立"不能假释的终身刑";另有的主张设立"对假释作特殊限制的无期自由刑",以有别于通常的无期刑。前一种主张实际上是在无期刑之外,另增设一种刑罚。它与普通无期刑的不同在于,完全不能假释。但这又与刑罚的目的不符,也不利于监狱的管理和罪犯的改造。持后一种主张者正是基于此种理由,提出应当允许假释,只不过要采取有别于普通假释的特殊制度。至于在哪些方面作特殊要求,学者们的意见又不完全一致。主要包含如下几方面的内容:(1)罪犯实际服刑必须达到比普通假释更长的期限(如有的主张服刑15年后,也有的主张服刑20年后,才能假释);(2)应当设立特殊的假释审查委员会,只有经假释审查委员会同意,才能假释(也有人主张必须经被害人或其亲属同意);(3)对假释放者应附带保护观察,至于保护观察的期限,有的主张五年或十年,也有的主张应为终身。如果违反了假释期间应当遵守的事项,则应收监执行。[24]

2、设立死刑缓期执行制度

有的死刑废止论者主张,应当用死刑缓期执行的制度来代替现行的死刑制度。即对所有的死刑犯都实行缓期执行,并且对老年人等事实上执行有困难的人,实行无限期的缓期执行(实际上也就是不执行);对其他死刑犯则根据其有无改恶从善的表现作不同处理,确实改恶从善的,经过一定期限后减为无期刑。无期刑执行经过十年后,只有经特别严格的审查才能假释。这种死刑缓期执行制度同我们中国的死缓制度有较大差别。也有不少学者主张采用与我国相类似的死刑缓期执行制度,即从犯罪的情节及犯人改恶从善的可能性大小来看,适用死刑缓期执行适当时,在五年期限内暂缓执行死刑,实行矫正处置,五年期限过后再来审查,除了仍有必要执行死刑的外,改为无期惩役或无期监禁。判决确定后,20年内不得假释。[25]

但是,对上述死刑缓期执行制度,也有不少学者提出异议。其一,现在日本对死刑的宣告本来就极为慎重,宣告死刑的案件已非常少,根本没有必要再为减少死刑的执行而设立一种死刑缓期执行制度。其二,设立死刑缓期执行制度后,有可能使一些本来可以被判处无期刑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从而导致死刑的扩大化。其三,对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给予何种矫正处置或待遇,也是一个问题。因为对同一死刑犯人,一方面给予以"死"为前提的待遇,另一方面又给予以"生"为前提的待遇,这是不可能的事。其四,缓期执行考察期内,也不可能对罪犯是否改恶从善做出准确判断。因为面临死刑的犯人为了求生存,往往不得不做出一些伪善的举动。

也有赞成设立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学者提出如下反驳意见:(1)即便是对罪大恶极的犯人宣告了死刑,如果其已有悔罪之心,无必要执行死刑,还对其执行死刑,这是非常残酷的事。(2)如果对所有死刑犯都采用缓期执行制度,实际执行死刑者就是极少数,从实质而论这是废止死刑的措施,不可能导致死刑扩大化。(3)即使宣告死刑数量增加也并非就是坏事。过去在审判实践中,由于没有死刑缓期执行制度,为了减少死刑,往往对罪行极其严重者也不得不适用无期刑。如果设立了死刑缓期执行制度,对这部分犯罪人宣告死刑,但最终未执行死刑,而与罪轻一些的处无期刑者有一些差别,这倒是更符合罪刑相应原则。(4)对缓期执行的死刑囚犯,也没有必要给予以"死"为前提的待遇,而应当让其产生"生"的希望,以促使其洗心革面、重新做人。(5)至于在缓期执行期间,犯人以伪善的面目出现,被减为无期刑,那么,在后来长期的服刑期间往往就可以发现其真面目,终身不予假释,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弥补措施。[26]

二、我国死刑制度的展望

了解日本死刑制度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对我国死刑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会有如下几方面的启示:

第一,死刑存废论各有一定的道理,同时,又都有缺陷,很难说哪一种观点更可取。日本和西方的死刑存废论可以说都是如此。"正由于死刑存废论双方均既具合理性又各具不合理性,才致使死刑存废之争旷日持久而至今尚未定论。"[27]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死刑作为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它具有两面性,可以说是利弊并存,而死刑存废论者往往只是就其利或弊的某一方面来展开论说,自然不可能全面,难免给人留下攻击的话柄。事实上,死刑如同一种对恶疾有疗效而又会留下严重后遗症的药方,如果只就其疗效而论,当然是好药,但仅就其留下严重后遗症而言,肯定会得出是坏药的结论。很显然,这两种结论都缺乏科学性。而死刑存废论者往往自觉不自觉的犯了这种方法论上的错误。我国近些年来,也有不少学者倡导废止死刑,他们提出的废止的理由,同样是说死刑不合乎道德、不具有正当性,或者说与人道主义不符,因而应当废除。但是,如果说死刑是把活人杀死因而不道德、不正当或不人道,那么,自由刑特别是终身剥夺自由的无期徒刑又何尝不是如此。因为自由也是人最基本的重要权利,剥夺人的自由也是不道德、不正当、不人道的。由此推论,自由刑也同样应当废除。

但是,在笔者看来,无论是死刑还是自由刑,都不能抽掉它们的刑罚属性来直观评价其是否道德、是否正当、是否人道,如同离开疾病来评价某种药物对人来说是好东西还是坏东西一样。在人类历史上,死刑已存在了几千年,在惩罚犯罪、维护统治秩序方面,无疑是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并且至今仍在许多国家或地区发挥着重要作用)。只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逐步认识到其有越来越明显的副作用。是继续保留还是予以废止,完全是属于利益取舍的问题,不能简单归结为是因为其好或坏。应当看到,废止死刑等于是放弃了一种最有效的预防严重犯罪的手段,这是其弊;但同时它避免了适用死刑可能产生的各种负效应,则是其利。理智的统治者,应当在废止死刑利大于弊时,才作这种选择。一般来说,当一个国家或地区天下太平,犯罪率较低,人们对犯罪的忍受程度较高时,死刑这种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就可不用甚至废除,如同某人的疾病尚未达到危及生命的严重程度时,就不要用有可能去病但会留下严重后遗症的药物一样。同时,还应当看到,包括死刑在内的刑罚最终都会消亡,但需要有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消亡的过程是由重到轻,先废止死刑,尔后废止终身自由刑,再后废止长期自由刑乃至废止各种自由刑,而代之以其他新的轻型的刑罚,最后,随着犯罪的消灭,各种刑罚均消亡。

由此可见,中外死刑存废之争,过去在方法论上有所偏差,甚至可以说是走进了死胡同。正确的做法是将死刑存废问题的研究重点转向客观分析适用死刑之利弊,考察和论证废止死刑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废止死刑后应该采用的替代措施等。

第二,人类最终将废止死刑,这是社会发展进步会带来的必然结果。对此,中外学者除极少数人外,都是持肯定态度。特别是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关于阶级、国家和法律产生、消亡的原理,早已深入人心,死刑最终将被废止已成为我们的共识,似乎还没有人提出应永久保存死刑的观点。只是在废止死刑的时间问题上,有极少数学者提出,"死刑必须立即予以废除,而且越快越好,哪怕提早一天都是好的。"[28]这可以称之为"现在废除论"。但多数学者主张,"在现阶段,死刑不可废止",只能是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29]只有经过很长一段时期,才有可能废除。甚至有学者提出,"废除死刑是百年梦想"。[30]这可以称之为"将来废除论"。笔者赞成这后一种观点,认为现在不应当废除死刑,并且在未来短时期内也不可能废除,而有可能需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这是因为:(1)在现实生活中,目前还存在不少极其严重的犯罪现象,特别是近些年来恶性刑事犯罪一直居高不下,加上我国是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社会处于变革时期,预计在较长时期内这种状况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这就决定了我们不得不保留死刑,以便有效惩治严重犯罪,维护社会秩序。(2)当今世界上多数国家虽然都废止了死刑或已停止执行死刑,但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或地区并未废止死刑,连美国这样的最发达国家也还有许多州仍在执行死刑;与我们邻近的日本也是经济相当发达的国家,社会精神文明程度也很高,并且与我国有相似的文化传统,而日本又是世界上犯罪率很低的国家,尽管近三十多年来每年被判处死刑的人数只有四、五人,但却仍然保留着死刑,从普通国民到刑法学者大多持"死刑废止时机尚早论",预计在今后较长时期内还不会废止死刑。我国同日本相比,经济上有很大的差距,社会精神文明的程度也低很多,犯罪率特别是恶性犯罪的发案率又高出很多,这些因素决定了我国比日本废止死刑的时间应当迟一些。(3)死刑的废止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的发展、犯罪的状况或社会治安秩序的好坏、精神文明程度的高低、国民的宗教背景、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有重要关系,但究竟在哪一个时期、在何种条件下废止死刑,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可能会有较大的差异,不能强求一律,应当根据各国的国情而定。我国从古至今刑罚都比较重,重刑主义、善恶报应、"杀人偿命"的观念已深入人心,要使国民改变这种观念,需要经过较长的时期,而废止死刑必须要尊重民意,这是现代社会民主主义的基本要求。

第三,在现阶段,不废止死刑,但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应当成为我们的基本国策。如前所述,日本在半个多世纪以来,虽然一直未废止死刑,但刑法规定的可判处死刑的罪只限于十多个罪名,司法实践中每年被判死刑的罪犯人数也很有限,即便是战后经济特别困难、犯罪率高涨、社会秩序混乱的时期,也没有太大的变化,相比而言,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可以判处死刑的罪名多达68种,[31]司法实践中每年判处死刑的罪犯的人数也相当多。并且新刑法典与旧刑法典相比,规定可判处死刑的罪名增加了一倍以上(旧刑法规定可以判处死刑的罪名仅有28种),[32]这无疑是一个大的倒退,与我们的基本国策有矛盾。正如我国有的学者所述,"我国刑事法律限制死刑适用的实体和程序规定,即严格限制死刑适用政策的制度配制,基本上没有充分地体现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刑事政策,而且与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刑事政策发生了某种背离。"[33]因此,我们必须努力改变这种状况,尽快回到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刑事政策轨道上来。首先要在立法上缩减可以适用死刑的罪名范围,在现阶段至少废除对经济犯罪所设的死刑是必要而且可行的。[34]其次在司法实践中,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好"可杀可不杀的坚决不杀"的刑事政策思想,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范围。第四,正确适用我国的死缓制度,使之真正发挥限制死刑立即执行的作用。如前所述,在日本虽有不少学者主张借鉴我们的死缓制度,但也有学者担心设立这种制度后,会使一些本来只需要判无期刑的罪犯被判了死缓,反而导致死刑适用的扩大化。应当肯定,这种担心并非是多余的。正如我国有的学者所述,"死缓制度客观上也存在着另外一种可能或者说危险,那就是把本应判处无期徒刑甚至于有期徒刑更恰当的犯罪,判处了死缓,……我国的司法实际情况表明,确有不少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犯罪人,甚至于应当宣告无罪的人,被以,,案件应当慎重,,这样一些类似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判处了死缓。"[35]果真如此的话,死缓制度就起到了与限制死刑适用目的相反的作用。因此,在当前形势下,正确适用死缓制度,对于限制死刑有重要意义。而正确适用的关键在于准确掌握死缓的适用条件,要特别强调死缓也只能对罪行极其严重即罪该处死的犯罪分子适用,千万不能降低标准对罪不该处死的犯罪分子适用,否则,就违反了罪刑相应的原则,扩大了死刑的适用范围。在经过一段较长的时期后,可以考虑对现行死缓制度作一些改造,使之真正成为废止死刑的一种过渡性的法律制度。也就是采用前述有些日本学者的主张,将死缓适用于所有的死刑犯人,实际上是废除死刑立即执行,把死刑的执行方式全部改为缓期执行,经过一定的考验期后,除极少数符合法定执行死刑条件者外,绝大多数都减为无期徒刑。只是对这样的犯罪分子假释的条件要作更严格的限制,以便与其他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有所区别,使罪刑相应的原则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注释:

[1]参见(日)加藤久雄:《"死刑存废论"之人道的刑事政策论的再检讨》,载(日)《宫泽浩一先生古稀祝贺论文集》(第二卷),成文堂2000年版,第39页。

[2]这超过了1988年至1998年十年间的平均数(平均数为4.2人)。参见(日)日高义博:《关于死刑适用的基准》,载(日)《现代刑事法》2001年第5期,第35页。

[3]参见(日)神山敏雄:《死刑选择基准》,载(日)《法学教室》第233号(2000年),第3页。

[4]参见(日)前田雅英等编:《刑法条文解释》,弘文堂2002年版,第24页。

[5]参见(日)三原宪三著:《死刑存废论的源流》,成文堂1995年版,第124页。

[6]参见(日)大塚仁著、冯军译:《刑法概说(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45页。

[7]参见(日)《现代刑事法》2001年第5期,第7页。

[8]参见(日)《现代刑事法》2001年第5期,第8页。

[9]参见(日)加藤久雄:《关于死刑的代替刑》,载(日)《现代刑事法》2001年第5期,第50页。

[10]参见(日)川端博著:《刑法总论》,弘文堂2002年版,第254页。

[11]参见(日)椎桥隆幸:《关于日本的死刑制度》,载(日)《现代刑事法》2001年第5期,第19页。

[12]参见(日)大谷实著、黎宏译:《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76-377页。

[13]参见(日)植松正著、日高义博补订:《新刑法教程Ⅰ(总论)》,信山社1999年版,第260-263页。

[14]参见(日)植松正著、日高义博补订:《新刑法教程Ⅰ(总论)》,信山社1999年版,第272-273页。

[15]参见(日)前田雅英等编:《刑法条文解释》,弘文堂2002年版,第24页。

[16]参见(日)平川宗信:《关于死刑废止论的法理框架》,载(日)《现代刑事法》2001年第5期,第13页。

[17]参见(日)椎桥隆幸:《关于日本的死刑制度》,载(日)《现代刑事法》2001年第5期,第18页。

[18]参见(日)植松正著、日高义博补订:《新刑法教程Ⅰ(总论)》,信山社1999年版,第266-269页。

[19]参见(日)山中敬一著:《刑法总论Ⅱ》,成文堂1999年版,第958页。

[20]参见(日)大谷实:《死刑制度的未来》,载(日)《法律时报》第69卷第10号(1997年),第7页。

[21]参见(日)川崎一夫著:《刑法总论》,青林书院2004年版,第355页。

[22]参见(日)大塚仁著、冯军译:《刑法概说(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45-446页。

[23]参见(日)平川宗信:《关于死刑废止论的法理框架》,载(日)《现代刑事法》2001年第5期,第14页。

[24]参见(日)加藤久雄:《"死刑存废论"之人道的刑事政策论的再检讨》,载(日)《宫泽浩一先生古稀祝贺论文集》(第二卷),成文堂2000年版,第56-59页。(日)《现代刑事法》2001年第5期,第26页。

[25]参见(日)齐藤信治著:《刑法总论》(第三版),有斐阁1998年版,第43页。

[26]参见(日)齐藤信治著:《刑法总论》(第三版),有斐阁1998年版,第43-44页。

[27]见胡云腾著:《存与废--死刑基本理论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版,第157-158页。

[28]见曲新久:《推动废除死刑:刑法学者的责任》,载《法学》2003年第4期,第44页。

[29]参见赵秉志著:《刑法总论问题专论》,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569页。

[30]参见胡云腾著:《死刑通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02页。

[31]参见赵廷光:《论死刑的正确适用》,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3年第3期,第6页。

[32]参见赵秉志著:《刑法总论问题专论》,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542页。

篇13

高校毕业生包括本专科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应届博士毕业生。自本科扩招以来,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便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08年金融危机开始后更是成为热点问题。新闻报道2008年中国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的就业率不足70%,部分地区甚至传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就业率首次低于应届大学生就业率的信息,社会惊呼“皇帝的女儿也愁嫁”。而2009年,正如前一年年底主席在辽宁考察时对大学生求职者表示的那样,“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将有超过700万应往届高校毕业生需要解决就业问题。事实上,伴随着全球性金融风暴愈演愈烈,国内外的经济环境日益恶化,国内人才市场的需求减少与高校扩招政策综合作用,形成了一个非良性的流程。

如图1所示:大学生就业困难,于是转向升学,升学需求的增加迫使硕士扩招。硕士毕业生的增加使人才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在挤占大学生就业岗位的同时也造成自身就业水平的下降,因而出现了所谓“1500应届硕士竞聘卖猪肉”、“十万年薪聘请大学生掏粪”的新闻现象。并且,由于预计2010年博士学位的年授予人数将达到突破历史性的5万,已经开始有学者开始担心博士培养质量的下降,质量下降的博士毕业生以后还要去培养硕士生和本专科学生,势必进一步造成硕士毕业生和本专科毕业生质量的下降,从而更加剧了他们的就业压力,令他们倾向于尽早适应市场,做出提前工作地选择。

本研究仅以硕士生为对象进行探讨。硕士生是高级科研人才的后备军,而高级科研人才的培养对国家的科技发展和创新能力而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对硕士生的培养需要投入充足的时间和资源,若硕士生提前工作则有可能令实际培养时间不足,培养质量不能得到保证,对其今后的就业也将产生影响。所以,于国于己,硕士生的选择都值得商榷了。

2 博弈理论概述

博弈论也叫对策论,是20世纪50年代由冯诺依曼和奥?摩根斯坦首先提出的,是一种“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数学理论和方法”。博弈论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在经济学、政治科学、军事战略问题、进化生物学以及当代的计算机科学等领域都已成为重要的研究和分析工具。此外,它还与会计学、统计学、数学基础、社会心理学以及诸如认识论与伦理学等哲学分支有重要联系。

一个博弈论模型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局中人,方案集和局势。局中人是指在一个博弈中有权决定自己行动策略的参加者,一般要求一个博弈中至少要有两个局中人。策略集是指可供局中人选择的,实际可行的,完整的行动策略的集合,每个局中人的策略集中至少应包括两个策略。局势是指一个博弈中各局中人所选定的策略形成的策略组。当局势出现后,博弈的结果也就确定了。

本研究采用博弈论中的上策均衡理论。上策是指这样一种策略,不管其他局中人采取什么策略,这种策略都是最优的。博弈论中的均衡是指一种稳定的结果,当这种结果出现的时候,所有的局中人都不想再改变他们所选择的策略。因此,所谓上策均衡即指一种局中人选择的都是上策时的博弈均衡状态。

3 高校、用人单位和硕士生的博弈

3.1 博弈模型的建立

3.1.1 三要素设定

出于能够更明确地表现分析结果的原因,本研究使用两两博弈的方式。局中人包括高校、用人单位和硕士生,其中硕士生按照意愿倾向还可分为两类,因此实际的博弈模型一共有五个,以报酬矩阵形式表现。

每个局中人的策略集都包括两个策略。高校可以选择允许或者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接收还是不接收在读硕士生,两类持不同意愿倾向的硕士生都可以选择提前工作或者毕业后工作。

每个局势包括模型中各局中人可选择的一个策略,每个模型产生四个局势,通过分析可得出其中满足上策均衡的局势。

3.1.2 度量方式设定

本研究的重点在于分析每个局中人对各种选择所产生结果,假设这种结果可以用满意或不满意两个属性值来度量。

一般来说,高校希望硕士生能够静下心来搞科学研究,一方面能够对导师的研究方向进行进一步的实践,另一方面高校培养硕士生的目标就是使硕士生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如果没有科研和论文的培养则有失这个目标的要求,如果硕士生提前进入找工作阶段则科研的最佳时期——研二和研三——就没有发挥作用。从上述角度来看,可以说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才能

保证满意的结果;若做出允许的选择则总会有一部分硕士生提前工作,高校的培养结果达不到效用最大化,可以认为是不满意的。 而作为用人单位,也有出自短期利益的考虑,他们要求自己员工的综合素质越高越好,独立行为能力越强越好,因此硕士生能否提前来单位实习决定了要不要在硕士生毕业正式上岗后付出一笔培养成本——工作上手前支付的工资和其它费用。可以认为,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是令自己满意的,而选择不接收的结果则是不满意的。

最后,按照硕士生的意愿倾向可以把硕士生分为倾向提前工作,倾向毕业后工作两类。对于第一类,假设选择提前工作将得到满意的结果,选择毕业后工作将得到不满意的结果;对于第二类,假设选择提前工作将得到不满意的结果——提前工作影响学业完成的质量,选择毕业后工作将得到满意的结果。

为了便于分析,设满意的值为1,不满意的值为-1,以此量化不同选择带来的结果。

3.2 高校与用人单位的博弈

根据上文对高校和用人单位选择结果的假设,本研究可以构建如表1所示的报酬矩阵,矩阵的每一个局势设为(E,S)。

当高校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时,若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则能得到满意的结果,而高校则因此不满意(1,-1);若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则必定不满意,而因为在读硕士生即便找工作也没有接收单位,所以高校最终得到满意的局势(-1,1)。当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时,硕士生受到纪律限制,则高校不管怎样都将得到满意的结果,而用人单位无论做何种选择都接收不到在读硕士生,结果必定是不满意(-1,1)。

由此可以分析得出,高校与用人单位的博弈达到一个上策均衡,即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用人单位却接收在读硕士生。两方的最优决策是相冲突的,而这恰恰解释了现状,即本研究前面说的高校要实现培养目标,而用人单位要追求用人成本的最低化。后面的分析中,高校与用人单位的这种冲突将不断得到体现。

3.3 两类意愿倾向的硕士生与高校和用人单位的博弈

3.3.1 倾向提前工作

如表2和表3所示,本研究把硕士生与高校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1,S),把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1,E)。

先来分析硕士生与高校的博弈,现实中总存在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用人单位。当硕士生选择提前工作时,若高校也允许提前找工作,则前者与后者形成的一个局势是(1,-1),若高校不允许提前找工作,则前者受到纪律约束的局势为(-1,1)。当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时,则高校的选择不再重要并总会获得满意的局势(-1,1)。由此本研究又得到了一个上策均衡,即硕士生选择提前工作而高校不允许提前找工作。

再来分析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博弈。当选择提前工作的硕士生面对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用人单位时,结果自然是“双赢”(1,1),若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时,则结果自然是“双输”(-1,-1)。当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时,用人单位的选择也不再重要,结果总是双方都不满意(-1,-1)。这里的上策均衡是“双赢”。

在这两个博弈中,硕士生面对的最优决策总是选择提前工作,而高校和用人单位的最优决策与由它们之间的博弈得出的上策均衡相同,互相冲突,这就解释了倾向提前工作的硕士生们为何会采取各种手段“欺骗”高校,出去寻找工作。

3.3.2 倾向毕业后工作

如表4和表5所示,本研究把硕士生与高校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2,S),把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2,E)。

迫于经济压力以及别的原因不得不提前找工作的硕士生只要高校允许,就会达成(-1,-1)的局势,若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则硕士生和高校仍能达到“双赢”的结果。当硕士生不存在经济困难或自己另想办法克服了困难时,必然会坚持好好完成学业,毕业后工作的选择,这种情况中高校与硕士生总是“双赢”。所以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和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是这一博弈中的双方最优决策。

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必定与硕士生的意愿“合拍”,局势总是(1,-1)。当用人单位接收在读硕士生时,只有选择了提前工作的硕士生会让其实现满意的局势(-1,1)。这里的上策均衡却是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而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

高校最喜欢的自然是愿意毕业后工作的硕士生,就如同用人单位最喜欢选择提前工作的硕士生。然而这并不是说无论持何种意愿倾向,只要选择了提前工作,用人单位都无差别的一视同仁。本研究在前面就已经探讨过,用人单位希望聘用的员工综合素质越高越好,而硕士生的科研水平无疑是衡量其素质的一个重要因素,可以认为只有愿意毕业后工作的硕士生才最有可能主动静下心来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从而达到令高校和用人单位都满意的科研水平,很遗憾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恰恰不可能接收到其最满意的对象。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的最优决策与其最满意的硕士生的最优决策相冲突,再换句话说,用人单位的成本最低化目标与对员工素质的期望相悖。

本研究的博弈分析就进行到这里,此时的问题是,硕士生是否应该提前工作以及高校、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有所作为。本研究在最后就此进行一个探索性地讨论。

4 关于硕士生是否应提前工作的讨论

4.1 硕士生是否应该选择提前工作

让硕士生们产生不同意愿倾向的重要原因可能是对未来预期收益的不确定,对此本研究认为可以从知识的可积累性给出探讨。

知识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与劳动力、土地和资本不同,“知识溢出足以抵消固定生产要素存在引起的知识资本边际产品递减的趋势。因此知识积累过程不会中断。”社会知识就在人类社会的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并得以延续和更新,而个人知识积累得益于社会知识的积累沉淀,同样不断增长。这种知识积累是质和量双方面的,在当今的经济形态下,已成为整个经济的基础。在校学习可看做知识积累的最稳定途径之一,因此硕士生花在在校学习与科研方面的时间越长,作为生产要素的知识积累得越多,其创造价值的潜力越大,可以预期较大的未来收益。若提前工作,放弃的学习时间不谈,在工作中能获得知识多少也是不确定的。

事实上人们选择读硕士的目的不外乎希望在科研方面有所建树和找到比之前更好的工作两个,这两个目的的实现都要求知识积累到一定水平,因为前面已经分析过用人单位也希望能招聘到科研水平最高的硕士生。如果硕士生都能明白这一点的话,就不会受到经济环境和就业环境的影响,认真完成学业,在毕业后凭借优异的知识积累接受社会的选拔应该成为他们的最佳选择。

这里不能不提到的是,整个社会,包括所有的高校和用人单位,都应该为促成硕士生做出这种选择而有所作为。

4.2 对高校和用人单位提出的建议

(1) 高校安排好硕士生的日常生活。在推广自费制的同时,设置更多的奖学金和生活补助项目,提高物质激励的比重以降低硕士生的总成本,解决高校与持提前工作意愿的硕士生的冲突,并保障完成对硕士生的培养目标。

(2) 用人单位要把目光放长远,对接收在读硕士生工作的决策应当有所限制。应当看到一个科研功底扎实的硕士在未来三年,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为单位创造的价值将远远大于一个水平一般,仅仅多半年或一年工作经验的硕士,足以弥补用人单位短期的成本损失。

(3) 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冲突的化解之法,除了提高各自的认识外,最好能够更多地进行“产学研”合作。用人单位欢迎高校前来调研和利用知识储备解决问题,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确立科研项目,设置硕士生的培养

计划。如此,一方面硕士生通过“干中学”和“学中干”把科研和实践联合起来,必能提高其知识掌握水平,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为高校协助解决的问题支付的费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硕士生的经济状况。 (4) 整个社会应当保证舆论的正确导向,不要宣传急功近利的浮躁思想,并为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努力发展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