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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投资论文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矿业投资论文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矿业投资论文

篇1

澳大利亚的矿石产品种类繁多、品位优良,且储量巨大。目前已探明的矿产中,储量居世界第一位的有铀、铅、锌、钽和镉;居世界第二位的有铋、错、铪;居世界第三位的有煤、铝土矿、金、钴、锂和金刚石等。为我国进口商青睐的铁矿石资源的年储量也已达到180亿吨。据统计,2007年我国从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1.46亿吨,占我国铁矿石进口总量的38%。

澳大利亚拥有许多世界级的矿床,其中比较著名的有:西澳大利亚州的哈默斯利铁矿带,昆士兰州的蒙特艾萨铅锌矿区,新南威尔士州的莱特宁山脉黑蛋白石矿床等。

在具备优良的矿业资源禀赋的同时,澳大利亚政府对矿业勘探也相当重视,对矿石勘探项目的投入巨大且投入额逐年增加。澳大利亚政府在增加勘探支出的同时,也注重提高勘探技术的科技含量。2007年,政府启动了新一代矿产勘探计划——“玻璃地球”计划。该计划利用三维可视化和地质模拟等技术,使大陆表层1公里以内的地域,像“玻璃一样透明”,从而大大提高了勘探效率与准确性。

(二)交通运输条件便利。港口设施完备

澳大利亚位于南太平洋要冲,交通便利,远洋运输业发达,是重要的国际运输中心之一。运输成本较低,运输效率极高。墨尔本港是澳大利亚最大的现代商业港,港口的年吞吐量在6400万吨以上,有4万平方米的堆场,码头上铺设铁路线,油罐车可直达码头。凯恩斯港、悉尼港、弗里曼特尔港亦是其重要商贸港口。赫德兰港是其主要的矿物出口港之一。

(三)低利率、低通涨,经济持续增长

澳大利亚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与其他西方国家相比,具有低利率、低通胀、经济持续增长的特点。根据经合组织的报告,澳大利亚2006、2007、2008财年的经济增长率分别为2.8%、4.1%和2.5%。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预计2009—2010财年的经济增长率将放缓为1.7%。不难看出,澳大利亚的经济颇具活力,其经济增长率超过了经合组织的大多数成员国。

(四)外资政策趋于鼓励性

大体上看,澳大利亚对外资的政策是鼓励性的。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澳大利亚政府就开始放宽对外国资本的限制。在当今国际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大背景下,澳大利亚进一步减少外资限制条款,以吸引全球有竞争力的经济实体投资。

1.放宽准入审批限制

从1999年9月起,澳大利亚政府将外国对澳大利亚既存企业投资的政府审批底线,以及外国公司中澳大利亚资产被另一外国公司收购时须向澳政府通知的底线由原来的500万澳元放宽到5000万澳元。这一政策极大地方便了投资额在5000万澳元以下的中国企业,使投资者避免了繁杂的审批手续,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得投资收益。

2.放松矿业投资的股权限制

澳大利亚政府取消了在新矿业开发项目中,澳大利亚人要拥有一半股权的限制[投资主体为外国政府(包括国企)时不适用],同时外国人接管既存采矿企业,也不必再进行经济利益检测。

(五)与中国具有良好的经济贸易关系

澳大利亚与中国具有良好的经贸关系。1972年,澳中签署了两国贸易享受“最惠国”待遇的文件。1978年澳政府宣布对中国实行普惠制待遇。近年来,我国与澳大利亚的贸易额逐年攀升,2007年中澳双边贸易总额已达到438.5亿美元。同时,中澳之间的投资也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澳大利亚已成为中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IDD)的第六大目的地。仅2007年,中国对澳大利亚非金融类项目直接投资额已逾9.4亿美元。同年,澳大利亚在华的新增投资项目487个,实际使用金额3.5亿美元。

(六)法律体系健全。外资可得到充分保障

澳大利亚虽然没有统一的外资法,但外资活动主要由1975年通过的《外国收购和接管法》、《公司法》等法律监管。澳大利亚的各州政府、地方政府也分别出台相应法律,保护外资在本州、本地方的合法权益。

总体而言,澳大利亚的矿业投资环境良好,但在当今经济背景与海外投资者对澳大利亚矿业的收购狂潮下,我们也面临着新的机遇与风险。

二、投资澳大利亚矿业的机遇与风险

投资环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体现出明显的时代性。仅热衷于历史材料的堆砌,而忽视时代本身特点的投资研究是毫无意义的。当今世界,投资形势瞬息万变,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的投资者又面临着怎样的机遇与风险?

(一)危机中的矿产投资机遇

1.金融危机成为澳大利亚矿业股指“走绿”的推动器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国际金融危机是继上世纪初“大萧条”之后,波及面最广、影响最深刻的一次全球性经济衰退。许多国家的支柱产业都受到危机的影响,澳大利亚也不例外。其矿业产业正面临着生产规模缩小与被迫裁员的窘境,截至2009年4月,澳大利亚矿业企业裁员已逾1.2万人。与此同时,市场上不断走低的矿石价格更使矿山开发者措手不及。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统计,截至2008年底,国际市场上主要金属如铜、铝、铅、锌等的价格指数分别下跌20%、16%、40%、31%,且无明显反弹迹象。长期的萧条也导致企业内资金流动出现严重困难。在多方面不利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澳大利亚矿业股领跌股市,然而这也为我国投资者“低价收购”提供了机会。

2.下跌使中国投资者“掏腰包”时更有底气

国际金融危机给中国投资者带来的另一利好消息是澳元下跌。澳元汇率于2008年7月中旬开始大幅下跌。澳元兑人民币汇率由1:6.6636,跌至8月中旬的1:5.9378。2009年,澳元下跌趋势更是不可逆转,根据外汇价牌,4月中旬,澳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4.9727。澳元的持续下跌为中国投资者的并购又增添了筹码。

3.澳大利亚矿主与中国矿业企业“联姻”的欲望强烈

金融危机带来的投资机遇对于世界各国的投资者都是均等的,但是澳大利亚矿业企业主观上更愿意与中国企业“联姻”。澳大利亚铅锌矿大亨Perilya公司面对恶意收购,主动寻求中金岭南,提出收购要约;澳洲第三大铁矿石出口商ForteseueMetalsGroup也积极地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可能的投资机会展开对话。澳大利亚矿业巨头表现得如此主动,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看重中国广阔的市场。中国作为矿业资源消费大国,有色金属需求量已占全球的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市场资源广大。中国虽是矿产大国,但贫矿多、富矿少,多数产品的原料供应对外依存度较高。尤其是当今中国工业、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更加需要品位优越的矿业产品。同时,中国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市场逐渐开放,也使得更多海外受困企业把目光投向中国。其次是中国受金融危机冲击较小。中国主要矿业企业具有相当实力,能够提供目标企业急需的现金。中国的矿业生产以供给“内需”为主,金融危机对其影响十分有限,许多大型矿业企业并没有受到金融风暴的大规模冲击。同时,中国矿业实体自身经过数十年的探索,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管理体制、掌握着广阔的矿带,资金力量雄厚,国际信誉优良,涌现出中国铝业、中金岭南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矿业实体。面临大量债务问题的澳大利亚矿业企业与这样的投资者“联姻”,更有利于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提升信心。

金融危机下,现金为王,中国在此时恰好有大量的外汇储备。中国投资者可以为目标企业提供足够资金,而不是采取股权交易的形式。目标企业的决策者由于担心用于交易的股票在恶劣的经济环境下极有可能贬值,因此更愿意与能够提供现金交易的中国企业接触。

4.在中国“走出去”战略的指导下,国家也在为企业排忧解难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不可逆转,但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投资者在做“走出去”的决策时难免有所顾虑。为此中国政府也在为矿业企业“撑腰”。2009年3月初,国务院通过了《十大重点产业的调整和振兴规划》,其中就包括有色金属行业的振兴规划。国家通过收储政策(目前出台的收储规划为:铝100万吨、铜40万吨、锌40万吨),减少国内矿企的积压库存,保证企业现金流的活跃。通过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创新研究、鼓励优胜劣汰、优化重组,使产业升级,使相关企业在收购竞争中能够把腰板挺得更直。

(二)危机中的矿业投资风险

1.来自对手的竞争风险

机遇是平等的,其他国家或东道国的投资者在机遇来临时也不会畏首畏尾。所以,中国矿业投资者在海外并购的过程中,面临着来自它们的并购竞争。这类竞争使我国企业的海外收购成本增加。比较典型的实例是,中金岭南联合印尼的安塔公司拟收购澳大利亚先驱公司,遇到了来自印尼的布米公司的竞争。双方你追我赶,多次提高收购价格。收购价由每股2.5元飙升至每股2.85元。中金岭南经过多方面考虑,不得以退出竞争,撤回要约。同样,中国铝业联合美国铝业收购澳矿业巨头力拓的部分股份时,也遇到了来自澳业巨头必和必拓的竞争。在其他收购案例中,投资者间的竞争更是不胜枚举。

2.来自东道国政府的审批风险

能源矿业产业涉及澳大利亚核心利益与国家安全,中国企业的大规模收购必然引起澳大利亚政府的警惕与担忧,促使其出台相应的限制性政策。2009年2月,澳大利亚政府要求外商投资必须“符合澳大利亚利益”,要求“投资透明,无政治背景”,这一模糊的政策为投资准入审批提供了极大的裁量自由度。同时,2009年2月17日,澳政府又宣布外国政府及其人(包括国企)对澳投资,必须通过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FIRB)的审核,并明确规定外资持股不得超过15%。

相比之下,此类风险更应该得到我国投资者的重视,因为它是一切主要风险的根源。为了不给它国留下“政府过分介入”的话柄,东道国政府可以将这种风险转化为单纯的竞争风险。通过支持本国有实力的企业参与竞争,来达到制约外国投资者的目的,然而在这类有东道国政府幕后支持的投资竞争中,我国企业是很难取胜的。

3.来自于目标企业的现存债务风险

有些澳大利亚的矿业企业在金融危机下,有大量债务无力偿还。中国投资者如果选择股权收购,就要承担相应的债务问题,这就要求收购企业本身有雄厚的实力。一些中小型企业在收购股权后,由于本身经验不足,管理不到位,缺乏流动资金,难以经营。所以,在股权收购时,一定要充分了解目标企业的债务情况,评估其风险是否是企业自身能够承担的。

三、中国企业投资澳大利亚矿业的策略

中国矿业企业的海外投资机遇与风险并存。如何利用机遇、规避风险,是投资者亟需思考的问题。成功的投资往往是以成功的策略为基础,通过分析中国矿业企业在澳大利亚投资并购的几大特色案例,我们不难归纳出以下四条投资策略。

(一)投资目标与股权策略

矿业产业是澳大利亚能源产业的核心,关系其国家利益与国家安全。澳大利亚政府对这一领域的投资审批始终采取相当审慎的态度。所以,中国的投资者在收购此类产业实体时,就要讲究策略。

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申请收购澳大利亚中小规模矿业实体,更容易获得澳大利亚政府的批准。而且在收购大型矿业实体时。不要总以“持大股”为目的,因为这样很容易引起东道国政府的恐慌并出台严厉的限制政策。所以,大项目的投资者可以瞄准目标企业在非东道国市场上市的股份以缓解东道国政府的忧虑。中国铝业联合美国铝业收购力拓公司时,就有意避开力拓在澳洲的上市股份,而选择收购其在英国上市的股份,但即使是这样,澳大利亚政府仍然做出了“延长三个月审查期”的决定(最终力拓选择放弃与中铝的结盟计划——编者)。

相比之下,中国五矿集团的遭遇则更为明显。该集团斥资17亿美元全资收购世界第二大锌矿开采商——澳大利亚OZMineral的申请被澳大利亚财政部门以“部分开发矿区(ProminentHill)涉及军事,不利于国家安全”为理由拒绝。为确保收购,中国五矿被迫放弃全资方式,以12.06亿美元收购OZMineral的部分资产,并放弃对军事矿山的控制权。这项修改计划最终获得了澳政府批准,但其规定此项收购是纯粹的资产收购,五矿集团并不能持有OZMineral的股权。

(二)投资交流与沟通策略

由于外国的投资审批者对中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不够了解,因此存在一些偏见。其中最为主要的偏见是“中国政府控制投资行为”。在大型投资项目中,东道国的审批者总想知道“中国政府在幕后的作用”。然而一旦在这方面得出不利结论,对中国投资者将是致命的打击。所以在投资项目的审批过程中,我们要积极、主动地与东道国政府取得沟通,消除其潜在疑虑。同时,我们也要通过沟通策略,充分考察目标企业,保证信息对称性,避免盲目投资。

投资者也可以向东道国政府做出一些承诺,譬如,保证收购后不大幅降低产品价格,使本国采购商获得过多利润;制定开采产品在东道国的销售比例;对企业的控制权保守索取等。中国铝业在收购力拓时就向澳大利亚投资审批机构保证“不谋求进入董事会,不会对力拓的经营施加影响”,以减少东道国政府的疑虑。

同时,中国投资者也要和目标企业搞好关系,使目标企业出面,游说其本国政府,这样比我们一味单方面的宣传更有实效。

(三)投资合作与共赢策略

投资需要大量资金,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如果能够找到一家实力雄厚的公司与我方共同收购,将是比较理想的选择。事实上,目前中国的几大海外收购项目,投资主体基本上都在寻找强大的合作伙伴。中国铝业在收购力拓公司时,选择美国铝业作为合作伙伴。美国铝业历史悠久,且是公认的“全球最大铝业公司”,在世界多个国家设立跨国机构,有丰富的投资经验。与这样的合作者共同收购,对于融资效率、风险的化解与分担都是有利的。

(四)投资竞争与退让策略

中国企业在与其他投资者竞争时,要充分分析自身情况,了解对手信息,及时、准确地做出决策调整。对于大手笔的收购,既要努力争取,也要量力而行,避免一时的决策失误使公司债台高筑、得不偿失。具体来讲,根据情势不同,可以采取两种竞争策略

一是主动出击,据理力争,维护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的地位与利益。我们的竞争对手,特别是东道国的竞争对手更容易对我国企业的收购提出质疑,以达到拖延时间、从中渔利的目的。在中金岭南收购澳大利亚Per-ilya公司时,就受到了澳洲竞争者CBH公司的质疑。CBH公司的律师顾问团向澳大利亚政府相关部门反映,称中金岭南在收购过程中透露的信息影响了其公司收购计划,属于不公平竞争,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实施审查,同时要求PEM公司推迟召开股东大会。面对对手的指责,中金岭南及时做出反申诉,通过与澳政府投资审查部门的多次商谈,使对方明确了我们的收购是规范的、不受政府或大股东控制的,对手的指责站不住脚,由此解除了澳大利亚政府的疑虑,也迫使CBH公司退出竞争。

二是避其锋芒,放眼未来,暂时的退让有时是明智的表现。在与对手的竞争过程中,如果竞争对手过于强大,或者对手对该项投资过分执着。我们就要冷静分析竞争的结果,避免造成两败俱伤的情况。中金岭南集团在收购澳大利亚先驱公司时,遇到了来自印尼的布米公司的竞价收购。经过多次提高定价,收购价格越过中金岭南的“红线”。此时,中金岭南理智地放弃竞争,宣布收购失败。然而几个月之后,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矿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中金岭南抓住机会,收购了澳大利亚Pefilya公司,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了澳铅锌业巨头50.1%的股份,成为中国首家绝对控股发达国家资源企业的公司。

两相对比,收购先驱公司48%的股份需要20多亿人民币,收购Pefilya公司50.1%的股份需要2亿人民币。中金岭南虽然在形式上退出了竞争,可在实际投资收益上以绝对优势击败了布米公司,成为此次竞争的真正赢家。倘若中金岭南不顾股东利益,缺乏理智地强行收购,恐怕现在已经处于入不敷出、极为危险的境地。

以上提及的四点投资策略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总之,当代中国的投资者只有在认清当前形势,理清投资思路,优化投资策略的前提下,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矿业投资竞争中取得优势,并树立中国企业在世界经济舞台上的崭新形象。

参考文献:

张华:澳大利亚矿业投资环境分析,《中国矿业》,2001年第10期。

刘树臣:澳大利亚玻璃地球计划及其启示,《中国发展观察》,2005年第8期。

AustralianBureauofStatistics.YearbookAustralia.2007.Australia:Canberra,2008.

商务部《2005-2008年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人民出版社。

鲍江升:《一个外国人对中国国企投资澳大利亚矿业的三点建议》,《中国经济周刊》,2008年7月。

张瑞杰:《五矿收购OZ澳大利亚终开绿灯》,《法制晚报》,2009年4月25日。

篇2

澳大利亚的矿石产品种类繁多、品位优良,且储量巨大。目前已探明的矿产中,储量居世界第一位的有铀、铅、锌、钽和镉;居世界第二位的有铋、错、铪;居世界第三位的有煤、铝土矿、金、钴、锂和金刚石等。为我国进口商青睐的铁矿石资源的年储量也已达到180亿吨。据统计,2007年我国从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1.46亿吨,占我国铁矿石进口总量的38%。

澳大利亚拥有许多世界级的矿床,其中比较著名的有:西澳大利亚州的哈默斯利铁矿带,昆士兰州的蒙特艾萨铅锌矿区,新南威尔士州的莱特宁山脉黑蛋白石矿床等。

在具备优良的矿业资源禀赋的同时,澳大利亚政府对矿业勘探也相当重视,对矿石勘探项目的投入巨大且投入额逐年增加。澳大利亚政府在增加勘探支出的同时,也注重提高勘探技术的科技含量。2007年,政府启动了新一代矿产勘探计划——“玻璃地球”计划。该计划利用三维可视化和地质模拟等技术,使大陆表层1公里以内的地域,像“玻璃一样透明”,从而大大提高了勘探效率与准确性。

(二)交通运输条件便利。港口设施完备

澳大利亚位于南太平洋要冲,交通便利,远洋运输业发达,是重要的国际运输中心之一。运输成本较低,运输效率极高。墨尔本港是澳大利亚最大的现代商业港,港口的年吞吐量在6400万吨以上,有4万平方米的堆场,码头上铺设铁路线,油罐车可直达码头。凯恩斯港、悉尼港、弗里曼特尔港亦是其重要商贸港口。赫德兰港是其主要的矿物出口港之一。

(三)低利率、低通涨,经济持续增长

澳大利亚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与其他西方国家相比,具有低利率、低通胀、经济持续增长的特点。根据经合组织的报告,澳大利亚2006、2007、2008财年的经济增长率分别为2.8%、4.1%和2.5%。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预计2009—2010财年的经济增长率将放缓为1.7%。不难看出,澳大利亚的经济颇具活力,其经济增长率超过了经合组织的大多数成员国。

(四)外资政策趋于鼓励性

大体上看,澳大利亚对外资的政策是鼓励性的。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澳大利亚政府就开始放宽对外国资本的限制。在当今国际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大背景下,澳大利亚进一步减少外资限制条款,以吸引全球有竞争力的经济实体投资。

1.放宽准入审批限制

从1999年9月起,澳大利亚政府将外国对澳大利亚既存企业投资的政府审批底线,以及外国公司中澳大利亚资产被另一外国公司收购时须向澳政府通知的底线由原来的500万澳元放宽到5000万澳元。这一政策极大地方便了投资额在5000万澳元以下的中国企业,使投资者避免了繁杂的审批手续,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得投资收益。

2.放松矿业投资的股权限制

澳大利亚政府取消了在新矿业开发项目中,澳大利亚人要拥有一半股权的限制[投资主体为外国政府(包括国企)时不适用],同时外国人接管既存采矿企业,也不必再进行经济利益检测。

(五)与中国具有良好的经济贸易关系

澳大利亚与中国具有良好的经贸关系。1972年,澳中签署了两国贸易享受“最惠国”待遇的文件。1978年澳政府宣布对中国实行普惠制待遇。近年来,我国与澳大利亚的贸易额逐年攀升,2007年中澳双边贸易总额已达到438.5亿美元。同时,中澳之间的投资也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澳大利亚已成为中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IDD)的第六大目的地。仅2007年,中国对澳大利亚非金融类项目直接投资额已逾9.4亿美元。同年,澳大利亚在华的新增投资项目487个,实际使用金额3.5亿美元。

(六)法律体系健全。外资可得到充分保障

澳大利亚虽然没有统一的外资法,但外资活动主要由1975年通过的《外国收购和接管法》、《公司法》等法律监管。澳大利亚的各州政府、地方政府也分别出台相应法律,保护外资在本州、本地方的合法权益。

总体而言,澳大利亚的矿业投资环境良好,但在当今经济背景与海外投资者对澳大利亚矿业的收购狂潮下,我们也面临着新的机遇与风险。

二、投资澳大利亚矿业的机遇与风险

投资环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体现出明显的时代性。仅热衷于历史材料的堆砌,而忽视时代本身特点的投资研究是毫无意义的。当今世界,投资形势瞬息万变,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的投资者又面临着怎样的机遇与风险?

(一)危机中的矿产投资机遇

1.金融危机成为澳大利亚矿业股指“走绿”的推动器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国际金融危机是继上世纪初“大萧条”之后,波及面最广、影响最深刻的一次全球性经济衰退。许多国家的支柱产业都受到危机的影响,澳大利亚也不例外。其矿业产业正面临着生产规模缩小与被迫裁员的窘境,截至2009年4月,澳大利亚矿业企业裁员已逾1.2万人。与此同时,市场上不断走低的矿石价格更使矿山开发者措手不及。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统计,截至2008年底,国际市场上主要金属如铜、铝、铅、锌等的价格指数分别下跌20%、16%、40%、31%,且无明显反弹迹象。长期的萧条也导致企业内资金流动出现严重困难。在多方面不利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澳大利亚矿业股领跌股市,然而这也为我国投资者“低价收购”提供了机会。

2.下跌使中国投资者“掏腰包”时更有底气

国际金融危机给中国投资者带来的另一利好消息是澳元下跌。澳元汇率于2008年7月中旬开始大幅下跌。澳元兑人民币汇率由1:6.6636,跌至8月中旬的1:5.9378。2009年,澳元下跌趋势更是不可逆转,根据外汇价牌,4月中旬,澳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4.9727。澳元的持续下跌为中国投资者的并购又增添了筹码。

3.澳大利亚矿主与中国矿业企业“联姻”的欲望强烈

金融危机带来的投资机遇对于世界各国的投资者都是均等的,但是澳大利亚矿业企业主观上更愿意与中国企业“联姻”。澳大利亚铅锌矿大亨Perilya公司面对恶意收购,主动寻求中金岭南,提出收购要约;澳洲第三大铁矿石出口商ForteseueMetalsGroup也积极地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可能的投资机会展开对话。澳大利亚矿业巨头表现得如此主动,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看重中国广阔的市场。中国作为矿业资源消费大国,有色金属需求量已占全球的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市场资源广大。中国虽是矿产大国,但贫矿多、富矿少,多数产品的原料供应对外依存度较高。尤其是当今中国工业、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更加需要品位优越的矿业产品。同时,中国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市场逐渐开放,也使得更多海外受困企业把目光投向中国。其次是中国受金融危机冲击较小。中国主要矿业企业具有相当实力,能够提供目标企业急需的现金。中国的矿业生产以供给“内需”为主,金融危机对其影响十分有限,许多大型矿业企业并没有受到金融风暴的大规模冲击。同时,中国矿业实体自身经过数十年的探索,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管理体制、掌握着广阔的矿带,资金力量雄厚,国际信誉优良,涌现出中国铝业、中金岭南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矿业实体。面临大量债务问题的澳大利亚矿业企业与这样的投资者“联姻”,更有利于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提升信心。

金融危机下,现金为王,中国在此时恰好有大量的外汇储备。中国投资者可以为目标企业提供足够资金,而不是采取股权交易的形式。目标企业的决策者由于担心用于交易的股票在恶劣的经济环境下极有可能贬值,因此更愿意与能够提供现金交易的中国企业接触。

4.在中国“走出去”战略的指导下,国家也在为企业排忧解难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不可逆转,但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投资者在做“走出去”的决策时难免有所顾虑。为此中国政府也在为矿业企业“撑腰”。2009年3月初,国务院通过了《十大重点产业的调整和振兴规划》,其中就包括有色金属行业的振兴规划。国家通过收储政策(目前出台的收储规划为:铝100万吨、铜40万吨、锌40万吨),减少国内矿企的积压库存,保证企业现金流的活跃。通过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创新研究、鼓励优胜劣汰、优化重组,使产业升级,使相关企业在收购竞争中能够把腰板挺得更直。

(二)危机中的矿业投资风险

1.来自对手的竞争风险

机遇是平等的,其他国家或东道国的投资者在机遇来临时也不会畏首畏尾。所以,中国矿业投资者在海外并购的过程中,面临着来自它们的并购竞争。这类竞争使我国企业的海外收购成本增加。比较典型的实例是,中金岭南联合印尼的安塔公司拟收购澳大利亚先驱公司,遇到了来自印尼的布米公司的竞争。双方你追我赶,多次提高收购价格。收购价由每股2.5元飙升至每股2.85元。中金岭南经过多方面考虑,不得以退出竞争,撤回要约。同样,中国铝业联合美国铝业收购澳矿业巨头力拓的部分股份时,也遇到了来自澳业巨头必和必拓的竞争。在其他收购案例中,投资者间的竞争更是不胜枚举。

2.来自东道国政府的审批风险

能源矿业产业涉及澳大利亚核心利益与国家安全,中国企业的大规模收购必然引起澳大利亚政府的警惕与担忧,促使其出台相应的限制性政策。2009年2月,澳大利亚政府要求外商投资必须“符合澳大利亚利益”,要求“投资透明,无政治背景”,这一模糊的政策为投资准入审批提供了极大的裁量自由度。同时,2009年2月17日,澳政府又宣布外国政府及其人(包括国企)对澳投资,必须通过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FIRB)的审核,并明确规定外资持股不得超过15%。

相比之下,此类风险更应该得到我国投资者的重视,因为它是一切主要风险的根源。为了不给它国留下“政府过分介入”的话柄,东道国政府可以将这种风险转化为单纯的竞争风险。通过支持本国有实力的企业参与竞争,来达到制约外国投资者的目的,然而在这类有东道国政府幕后支持的投资竞争中,我国企业是很难取胜的。

3.来自于目标企业的现存债务风险

有些澳大利亚的矿业企业在金融危机下,有大量债务无力偿还。中国投资者如果选择股权收购,就要承担相应的债务问题,这就要求收购企业本身有雄厚的实力。一些中小型企业在收购股权后,由于本身经验不足,管理不到位,缺乏流动资金,难以经营。所以,在股权收购时,一定要充分了解目标企业的债务情况,评估其风险是否是企业自身能够承担的。

三、中国企业投资澳大利亚矿业的策略

中国矿业企业的海外投资机遇与风险并存。如何利用机遇、规避风险,是投资者亟需思考的问题。成功的投资往往是以成功的策略为基础,通过分析中国矿业企业在澳大利亚投资并购的几大特色案例,我们不难归纳出以下四条投资策略。

(一)投资目标与股权策略

矿业产业是澳大利亚能源产业的核心,关系其国家利益与国家安全。澳大利亚政府对这一领域的投资审批始终采取相当审慎的态度。所以,中国的投资者在收购此类产业实体时,就要讲究策略。

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申请收购澳大利亚中小规模矿业实体,更容易获得澳大利亚政府的批准。而且在收购大型矿业实体时。不要总以“持大股”为目的,因为这样很容易引起东道国政府的恐慌并出台严厉的限制政策。所以,大项目的投资者可以瞄准目标企业在非东道国市场上市的股份以缓解东道国政府的忧虑。中国铝业联合美国铝业收购力拓公司时,就有意避开力拓在澳洲的上市股份,而选择收购其在英国上市的股份,但即使是这样,澳大利亚政府仍然做出了“延长三个月审查期”的决定(最终力拓选择放弃与中铝的结盟计划——编者)。

相比之下,中国五矿集团的遭遇则更为明显。该集团斥资17亿美元全资收购世界第二大锌矿开采商——澳大利亚OZMineral的申请被澳大利亚财政部门以“部分开发矿区(ProminentHill)涉及军事,不利于国家安全”为理由拒绝。为确保收购,中国五矿被迫放弃全资方式,以12.06亿美元收购OZMineral的部分资产,并放弃对军事矿山的控制权。这项修改计划最终获得了澳政府批准,但其规定此项收购是纯粹的资产收购,五矿集团并不能持有OZMineral的股权。

(二)投资交流与沟通策略

由于外国的投资审批者对中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不够了解,因此存在一些偏见。其中最为主要的偏见是“中国政府控制投资行为”。在大型投资项目中,东道国的审批者总想知道“中国政府在幕后的作用”。然而一旦在这方面得出不利结论,对中国投资者将是致命的打击。所以在投资项目的审批过程中,我们要积极、主动地与东道国政府取得沟通,消除其潜在疑虑。同时,我们也要通过沟通策略,充分考察目标企业,保证信息对称性,避免盲目投资。

投资者也可以向东道国政府做出一些承诺,譬如,保证收购后不大幅降低产品价格,使本国采购商获得过多利润;制定开采产品在东道国的销售比例;对企业的控制权保守索取等。中国铝业在收购力拓时就向澳大利亚投资审批机构保证“不谋求进入董事会,不会对力拓的经营施加影响”,以减少东道国政府的疑虑。

同时,中国投资者也要和目标企业搞好关系,使目标企业出面,游说其本国政府,这样比我们一味单方面的宣传更有实效。

(三)投资合作与共赢策略

投资需要大量资金,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如果能够找到一家实力雄厚的公司与我方共同收购,将是比较理想的选择。事实上,目前中国的几大海外收购项目,投资主体基本上都在寻找强大的合作伙伴。中国铝业在收购力拓公司时,选择美国铝业作为合作伙伴。美国铝业历史悠久,且是公认的“全球最大铝业公司”,在世界多个国家设立跨国机构,有丰富的投资经验。与这样的合作者共同收购,对于融资效率、风险的化解与分担都是有利的。

(四)投资竞争与退让策略

中国企业在与其他投资者竞争时,要充分分析自身情况,了解对手信息,及时、准确地做出决策调整。对于大手笔的收购,既要努力争取,也要量力而行,避免一时的决策失误使公司债台高筑、得不偿失。具体来讲,根据情势不同,可以采取两种竞争策略

一是主动出击,据理力争,维护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的地位与利益。我们的竞争对手,特别是东道国的竞争对手更容易对我国企业的收购提出质疑,以达到拖延时间、从中渔利的目的。在中金岭南收购澳大利亚Per-ilya公司时,就受到了澳洲竞争者CBH公司的质疑。CBH公司的律师顾问团向澳大利亚政府相关部门反映,称中金岭南在收购过程中透露的信息影响了其公司收购计划,属于不公平竞争,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实施审查,同时要求PEM公司推迟召开股东大会。面对对手的指责,中金岭南及时做出反申诉,通过与澳政府投资审查部门的多次商谈,使对方明确了我们的收购是规范的、不受政府或大股东控制的,对手的指责站不住脚,由此解除了澳大利亚政府的疑虑,也迫使CBH公司退出竞争。

二是避其锋芒,放眼未来,暂时的退让有时是明智的表现。在与对手的竞争过程中,如果竞争对手过于强大,或者对手对该项投资过分执着。我们就要冷静分析竞争的结果,避免造成两败俱伤的情况。中金岭南集团在收购澳大利亚先驱公司时,遇到了来自印尼的布米公司的竞价收购。经过多次提高定价,收购价格越过中金岭南的“红线”。此时,中金岭南理智地放弃竞争,宣布收购失败。然而几个月之后,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矿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中金岭南抓住机会,收购了澳大利亚Pefilya公司,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了澳铅锌业巨头50.1%的股份,成为中国首家绝对控股发达国家资源企业的公司。

两相对比,收购先驱公司48%的股份需要20多亿人民币,收购Pefilya公司50.1%的股份需要2亿人民币。中金岭南虽然在形式上退出了竞争,可在实际投资收益上以绝对优势击败了布米公司,成为此次竞争的真正赢家。倘若中金岭南不顾股东利益,缺乏理智地强行收购,恐怕现在已经处于入不敷出、极为危险的境地。

以上提及的四点投资策略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总之,当代中国的投资者只有在认清当前形势,理清投资思路,优化投资策略的前提下,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矿业投资竞争中取得优势,并树立中国企业在世界经济舞台上的崭新形象。

参考文献:

张华:澳大利亚矿业投资环境分析,《中国矿业》,2001年第10期。

刘树臣:澳大利亚玻璃地球计划及其启示,《中国发展观察》,2005年第8期。

AustralianBureauofStatistics.YearbookAustralia.2007.Australia:Canberra,2008.

商务部《2005-2008年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人民出版社。

鲍江升:《一个外国人对中国国企投资澳大利亚矿业的三点建议》,《中国经济周刊》,2008年7月。

张瑞杰:《五矿收购OZ澳大利亚终开绿灯》,《法制晚报》,2009年4月25日。

篇3

作者:贲志红 单位: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商贸分院贸易系

银行就会认为做中小外贸型企业融资业务就是需要非常高的成本的,也要面临巨大风险。另外,中小外贸型企业从进出口双方谈判,到双方签约,再到履约都是需要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之上才能顺利完成的,所以双方的资信会直接影响到贸易的成功与否。当前我国中小外贸型企业数量非常多,总体来说效益不好,财务欠佳,很多的中小外贸型企业还经常会利用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等国际结算融资手段来恶意套取银行资金这样一来很容易让银行对中小企业失去信心,最后直接影响到了其贸易融资。

具体来说,首先就是要通过完善和改革银行融资制度来不断优化和缩短我国中小外贸型企业信贷的时间。其次,要积极创新经营机制,完善信贷政策,从而保障我国中小外贸型企业资金的运行畅通。再次,要从我国中小外贸型企业的实际需要出发积极创新产品,积极开发信贷融资产品,将银行在国际结算业务中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最后就是不断创新银行的管理模式,对我国中小外贸型企业的业务可以采取单独考核的方式,尽力构建一种不但能对我国中小外贸型企业的成长发展有利,而且还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银行自身风险的良性循环的长效贸易融资机制。合理科学的控制我国中小外贸型企业贸易融资成本我国中小外贸型企业在贸易融资的过程中一般会遇到两大难题,一是授信不足,二是融资的成本非常高。所以在我国中小外贸型企业普遍利润比较低的情况下就如何才能合理科学的控制好我国中小外贸型企业贸易融资成本提就成为了必须要认真思考的问题。首先,中小外贸型企业可以借用银行身份来达到降低贸易融资成本的目的,因为中小外贸型企业如果能以银行的身份去办理贸易融资业务就可能轻松地获得非常低的融资利率,其中如果是主要从事进口业务的外贸企业可以通过办理“假远期”信用证的方式来获得银行的身份进行融资,而如果是主要从事出口业务的外贸企业就可通过“福费廷”业务的方式来获得低成本融资。其次,可以巧妙利用银行的各类贸易产品的组合优势最大程度的来节约贸易融资的成本,比如可以将原来全程打包贷款的融资模式通过组合后改变成出货前用打包贷款,然后在出货后采用押汇业务,最后就是在承兑后再使用福费廷业务的融资模式,这样以来就可以将贸易融资的成本降到最低,并且还能将贸易融资的期限大大缩短,甚至还可以将相关的抵押物抽出用于其他的急需融资需求方面。最后,要对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出口出台的很多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好。比如可以灵活使用出口退税贷款贴息的政策来有效减少利息方面的支出。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多层次的中小外贸型企业直接贸易融资体系因为我国中小外贸型企业的贸易融资渠道非常狭窄,想通过直接融资的方式非常难,大部分只能依靠间接贸易融资。所以非常有必要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多层次的中小外贸型企业直接贸易融资体系来为中小外贸型企业解决融资难和贷款难的问题。首先就是要鼓励和扶持我国中小外贸型企业的发展,不断扩大企业的规模,加快创业板市场的发展。其次,要采取鼓励和优惠政策吸引社会中各类投资结构加大对我国中小外贸型企业的投资力度。再次,积极鼓励我国中小外贸型企业能彼此加强合作,大力发展进出口客户“结算方式融资”。最后,积极探索研究和开发适合我国中小外贸型企业发展的电子商务网络,从而开拓创新更多的贸易融资模式。

从银行到企业都要规范各种制度和操作流程,建立我国中小外贸型企业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体系首先,银行为了能有效控制和防范好客户风险,必须要制定科学严格的客户评价标准,建立起中小外贸型企业信贷风险预警体系来对贸易融资的企业进行动态监控,以便能及时把握资金的使用状况。同时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旨在控制贸易融资风险的专门的客户信用评估中心部门来积极减少可能预见的损失。其次,各商业银行都必须要明确好中小外贸型企业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台受理、操作部门及审批部门,并且制定严格的流程,要建立起全面的双人复核制度来杜绝各种贸易融资违规行为,从而对资金的安全起到保障作用。银行要不断探索新的贸易融资产品,中小外贸型企业要积极尝试新的贸易融资渠道和方式首先,中小外贸型企业一般不但非常重视出口,而且也对内销非常重视,但是在开拓我国国内市场的时候同样也是会遇到很多的贸易融资难问题。所以我国国内的银行最好是能尽力多推出能适合中小外贸型企业融资的新型贸易融资产品,比如建设银行推出的“国际贸易融资”及“供应链融资”等产品就是非常好的。其次,我国中小外贸型企业要积极大胆地尝试新的贸易融资方式,有些新的贸易融资渠道和方式不但可以大大提高融资的额度,而且还可以有效降低贸易融资的成本和费用。比如福费廷就可以有效减少中小外贸型企业的贸易融资风险,而保理业务不但可以大大提升中小外贸型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且还可以规避收汇风险。

篇4

一、矿业权租赁的性质

矿业权租赁,在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的矿业制度里就是指矿业权出租,是指矿业权人作为出租人将矿业权租赁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行为。我国有关法规、规章称之为:矿业权出租,韩国、日本的矿业法规定为:租矿权。

而澳大利亚虽设立了采矿租赁权,却并非我国的矿业权租赁,其实质是权利持有人:有在规定土地进行采矿的权利,并在该区域内进行粉碎、测量、分级、冲洗和沥滤等初级处理工作[1],租赁权可以转让,但范围不能超过100公顷。澳大利亚各州矿业法对大中小型矿山的矿业权都规定了前述的采矿租赁权[2]。

印度《1957年矿山与矿产法》规定了采矿租约制度,其实质是矿业权投资者经印度中央政府或省政府批准从矿产资源所有者租赁采矿权,进行矿产资源开采;这类似于在我国取得政府出让的采矿权,属于一级市场范畴。

《法国矿业法典》设立了矿山出租许可证制度,政府在许可证持有人按规定缴纳矿业权使用费的情况下授予投资者矿山出租许可证,并规定矿山开采许可证、排他性勘探许可证可以出租,但必须符合法典规定条件。《法国矿业法典》第119-5条规定:上述许可证的出租只有经部长法令批准以后方能生效。

“与其它国家相比,巴西的矿业权流转制度比较健全、完善,规定了矿业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矿业权转让主要是通过谈判确定,具体形式包括一次买断、分期付款、组成合资公司、将矿业权作价、向矿业权人支付矿业权使用费等。矿业权可以用于出租、抵押、继承。[3]”

著名法学家史尚宽先生指出,不动产租赁的承租人虽然也享有使用和收益权能,但是其只能向出租人主张,具有债的相对性矿产资源法,所以其只能为债权,而不是物权。矿业权租赁与一般商事租赁的共同之处即在于谋求经济收益。

但矿业权已是我国《物权法》确立的用益物权之一,且世界各国都确立了矿业权适用不动产法律规则的制度1。矿产资源是矿业权及其所有派生权益的物质基础。从物权的使用、收益权能来看,用益权系他物权,是一种以物的使用价值或利用价值为中心的物权,虽非具完整的所有权特征,却亦有占有、使用、收益之权能;于租赁权而言,承、出租人订立契约的目的,乃是期望以支付对价取得此三项权能,矿业权承租人通过租赁谋取矿产资源的用益回报,呈现了矿业权租赁的物权属性特点,而非简单的债权论。矿业权承租人无法对矿业权这个抽象的资产客体直接像有形租赁物那样加以经济利用,租赁契约的履行得以实现需借助于矿业权的物质基础:矿产资源,承租人在法律意义上对矿业权享有使用、收益的权益,但承租人物质利益的实现依赖于矿产资源的开发。故矿业权租赁是矿业权作为用益物权的产业延伸,具有突出的物权效力特征。

二、矿业权租赁与普通商事租赁的区别

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36条第2款规定:矿业权的出租、抵押,按照矿业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管理,由原发证机关审查批准。我国矿业权租赁制度得以基本确立。

不同于一般商事租赁法律关系,矿业权租赁在我国法律体制下须遵循一些特殊要求,例如:采矿权的承租人在开采过程中,需要改变开采方式和主矿种的,必须由出租人报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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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可持续发展是21世纪全人类在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等相互关系的协调共同发展战略,是人类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的唯一途径。矿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议题。我国矿产资源丰富,矿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

在国外,矿业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矿产资源产业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矿产资源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可持续性及评价、发展对策等方面。GavinM. Hilson(2006)对矿业不可持续的观点提出不同的看法,强调矿业是可持续的,并建议拥有富矿的贫困国家进行跨国矿业运作,并分析了这种运作的功效;AdisaAzapagic(2004)构建了矿业可持续发展力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经济、环境和社会三类子指标。国内学者对此领域的研究大多是从矿产资源产业存在的问题、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矿产资源产业发展战略及对策和矿产资源产业发展机制等方面阐述的。我国学者彭秀丽(2011)从矿产开发与矿区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角度提出,必须健全和完善矿产开发生态补偿机制,补偿效果机制运行效果必须借助于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闫沛禄(2012)根据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理论基础,对资源型城市转型模式进行了创新型分类;陈文婷(2011)指出新建矿山新建矿山企业已经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从以上的分析看来,现有研究成果中,对矿产资源产业发展的相关研究多集中在矿产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及对策和资源型城市的产业转型研究,对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实践作出了贡献,但对矿产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机理没有开展研究,本文将尝试对我国矿业可持续发展进行实证研究,以探索我国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并对其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二、矿业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构建

科学地评价矿业可持续发展水平,是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在建立指标体系过程中,本文在借鉴了云南省、贵州省等省区对矿业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和评价方法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了矿业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里的各个具体指标。该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把指标体系设置为三个层次,自上而下分别为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其中,准则层指标设置三个类指标,分别为:经济发展相关性指标(矿区居民恩格尔系数X1、城矿职工人均可支配人均收入之比X2、城矿居民人均GDP之比X3、城矿居民平均受教育水平之比X4),资源利用效率指标(矿产回采率X5、矿产人均可采储率X8、矿产综合利用率X7、矿产采出率X6)和生态环境治理指标(矿区塌陷土地面积复垦率X9、环境治理投资占GDP比重X10、矿区绿化覆盖率X12、工业“三废”处理率

X11)。

三、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实证分析

本文以湖南省14个市州的统计数据,使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矿业可持续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在主成分分析模型时,本章运用的原始数据来自于《2010年湖南统计年鉴》、《2010年湖南省矿产资源统计年鉴》以及湖南统计信息网,有些数据通过网络(百度搜索等)、新闻杂志、湖南统计信息网、调查、电话询问和咨询相关专家得到。通过以上途径得到的数据具有权威性、可对比性和统计口径一致性等特点,使主成分分析得到的结果更科学,从而保证了矿业可持续发展度的比较更准确。以下运用SPSS17.0是分析步骤和结果。

第一步,原始数据的标准化和相关系数矩阵(SPSS17.0自动执行)。

第二步,成分特征值、贡献率和累计贡献率的计算。运用SPSS17.0计分析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由表1知,第一、二、三、四主成分的累计贡献率已高达87.611%,因此,只需选择前四个主成分,其代表的信息量已比较能充分地描述原始数据所包涵的信息。

第三步,成分系数矩阵。在确定了4个主成分的基础上,利用SPSS17.0软件计算出成分得分系数矩阵,如表2所示:

第四步,综合主成分得分表。如表2所示,主成分所对应的特征向量也就是主成分的得分系数矩阵,可以说明各个主成分在各变量上的载荷,从而得出个主成分的表达式,在表达式中的变量已经不是原始变量,而是标准化变量。综合的分模型如下所示,由模型计算出的14个地州市的主成分得分、综合得分及其排序如表3所示。

根据上市计算湖南省各个城市的综合得分、排序见表3。

结果分析:

根据以上综合得分的排名可以看出,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是长沙、株洲和湘潭,这三个城市排在前三名;从各个主成分的得分上看长沙在三个主成分上的得分均大于零,说明其在可持续发展水平的各方面水平都是比较高的,比较全面的发展了矿产业。益阳、岳阳、衡阳、常德、邵阳综合得分排名在第四至第八位,矿业可持续发展水平相对较高,永州、娄底、郴州、张家界、怀化、湘西综合得分均小于零,说明这些地级市的矿业可持续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第一主成分的得分最高的是长沙、株洲和湘潭,这三个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受教育程度都很高,并且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对环保的投资也是相当大的,对矿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同时“长株潭一体化”也促进这三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然会给其矿业可持续发展带来新的曙光。岳阳在第二主成分中是得分最高的,长沙、衡阳、郴州、娄底等地第二主成分得分较高,这些城市都是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矿产回采率和矿产人均可采储率都居全省前列,矿区居民的生活水平也比较高。在这一主成分上得分最高的是株洲,从原始数据可以看出株洲的矿产综合利用率、工业“三废”处理率是比较高的,说明株洲在三废治理的技术上是比较先进的。株洲是个老工业城市,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矿产资源的利用率也比较高。在这一主成分上得分比较高的是长沙、岳阳和张家界,长沙是省会城市,在绿化和环保方面做得一直比较好,张家界是旅游城市,除了本身绿化环境优越之外,和政府的工作也是分不开的。

四、结论以及对策建议

本研究在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用科学客观的方法构建了矿业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并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湖南省14个市州的统计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影响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因素主要有:矿区居民人均GDP、矿区居民的平均受教育水平、环境治理投资的力度和矿产的综合利用率等。

针对以上问题,对策建议有:一是加强城市矿业研究,进行技术储备。加强矿业生产技术的研发,进行矿业的知识化改造以提高矿业的科技含量,挖掘矿业科技潜力是矿业摆脱发展困境的重要任务之一。设立矿业技术研发专项,建立由不同矿业研究院,利用矿区优越的产业实践条件和科研人才队伍选定矿业生产过程中的重点项目进行科研攻关,落实科研与管理参分配的国家科技进步政策,提高矿业产业科学技术含量,为矿区产业结构的提升进行技术储备。二是加强矿业发展过程中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必须大力推进矿业的清洁生产,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积极发展矿产品深加工业,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努力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区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三是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推进科技进步、提升创新能力是解决矿业可持续发展乏力的核心。科技进步可以推动矿产资源利用率的提高和生产规模的扩大。要以科技创新为先导,研制、开发、推行先进的开采、加工矿产品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和新的管理方法,如无废石开采技术、先进的井下充填技术、选矿综合回收技术等,要充分依靠科学技术,积极推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参 考 文 献

[1]Gavin M.Hilson.Introduction to this special issue,'Improving

Environmental Economic and Ethical Performance in the Mining Industry.

Part1: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J].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2006(14):225~226

[2]Arno Behrens,Stefan Giljum,Jan Kovanda,Samuel Niza.The material

basis of the global economy,worldwide patterns of natural resource

extraction and their implications for sustainable resource use policies[J].

ECOLOGICAL ECONOMICS.2007(64):444~453

[3]彭秀丽.湖南矿产开发与矿区生态环境发展研究[D].博士学位论文.湖南:中南大学.2011

篇6

现以钢铁产业为例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对相关矿业的影响程度。

在需求方面,金融危机对铁矿石及钢铁工业造成巨大影响。在国际上,欧盟、美国汽车减产分别达20%和30%,房地产因次贷危机陷入低迷,导致汽车、建筑两大用户的钢材需求大幅度下降。在国内,制造业对钢材的需求大量萎缩;房地产市场持续降温,对占钢材内需近50%的建筑用钢需求产生严重影响;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钢材出口大幅回落。财政投入刺激经济是一个较长的过程,我国政府近期出台的4万亿元投资大规模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措施,必将带来对钢铁等基础原材料的旺盛需求,但至少还需1年左右才能显现其效果。因此,在1-2年内,钢材的需求将与实体经济放缓同步大幅下降。

铁矿石需求的低迷,有着多重原因。一是受钢材需求的影响;二是在高价位的带动下,国内铁矿石加大投资规模,已经形成较大规模的产能、产量;三是在铁精矿高价位的诱惑下,众多国内铁矿石进口商大量进口并囤积铁矿石进行炒作。截至2008年11月15日,我国铁矿石压港量已经突破9000万吨,创下历史纪录。

在价格方面,铁精矿和钢材价格双双大幅下降。

在铁矿石降价中起关键作用的是进口矿。2008年前9个月,进口铁矿石平均到岸价141美元/吨,与上年同比上涨70%。自9月出现价格狂落以来,已降至80美元/吨左右;目前现货矿价位低于长期协议矿价,而且这种态势仍在继续,这在几年来还是首次出现;与此同时,国际铁矿石海运费暴跌,跌幅超过52%,巴西至中国降至9.85美元/吨,澳大利亚至中国降至4.59美元/吨,并且还在继续下降。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预计,2009年铁矿石价格可能还将下跌20%。

由于铁精矿、进口铁矿石及海运费等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对钢材价格支撑作用减弱,加上经销商观望,国内钢铁企业库存压力加大,导致以宝钢为首的25家钢厂集体降价。至11月底,全国钢价从2008年6月份的最高点均价6338元下降1120~2600元/吨不等,降幅平均达30%左右,已跌破2008年初的价格水平。

在产业影响方面,2008年8月份以来,随着钢材价格的不断下跌,钢铁企业的盈利水平持续下降,到10月份国内钢铁企业已出现盈亏相抵、全行业亏损的状况,大中型钢铁企业亏损面已达到59.15%,钢材销售利润率已降至―3.23%,目前的钢材价格水平已不能正确反映产品的实际价值,价格严重背离价值。

金融危机对湖南钢铁产业弊远大于利。尽管由于上游铁矿石、焦炭、废钢等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下降,使得吨钢成本下降500元以上,但下游需求严重不足,国内外钢铁企业纷纷减产,减产幅度一般在15%~20%;淡水河谷、力拓、必和必拓三家矿业巨头已经发出减产信息。湖南钢铁企业产品结构中建筑用钢、中厚板比例很大,由于房地产市场不景气,造船业订单下降,导致销售不旺,以致大幅减产。而我国政府4万亿元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拉动内需措施,其对钢铁等原材料的需求尚有待时日。以上不利因素的叠加,必将导致数年内湖南钢铁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下滑。

在金融危机对钢铁产业影响的持续时间上,综合我国政府的4万亿元投资的拉动内需措施、明年铁矿石过剩库存应基本消化等多方面因素,预计当前的钢铁工业萧条局面将持续12~18个月,随后市场需求将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恢复。

造成部分矿产品价格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

通过国际金融危机对湖南矿业的影响程度分析,造成部分矿产品价格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下游需求下降。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使得国内外制造业、建筑业出现大面积需求萎缩,带动相关的电力需求下降,直接影响了钢铁产业,铝、锌、铜、铅等为主的有色金属产业,以及煤炭、石油等能源产业。

二是国际国内炒家的抛售。在国际矿产品价格高位运行期间,国际国内炒家对石油、铁矿石、有色金属、煤炭等大肆炒作,囤积矿石或制成品,一旦金融危机来临,市场前景和信心受到严重影响,立即降价抛售,因而直接拉动相关产品价格的大幅下降。

三是期货市场运作法则的综合影响。自2006年至2008年6月期间,有色金属国际国内价格相继达到最高价位,其中国际国内炒家进行期货投资交易是重要因素之一。受石油期货价格暴跌和国际金融危机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炒家迅速出售手中期货,造成了有色金属期货市场普遍的恐慌心理,致使有色金属期货价格大幅度下降。而期货交易者因期货价格变化导致保证金不足被迫自行平仓;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自行平仓,而被期货公司强行平仓这两种情形,则更加剧了市场的恐慌心理,从而引发了有色金属期货的抛售。

四是政策调控不力。就国内而言,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如2005年开始的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2006-2007年期间进行的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等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预期的落后产能关停、淘汰目标没有完全实现,钢铁、有色、煤炭等盲目扩张规模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五是产能过剩。近年来,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等行业没有切实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为主、进出口主要是品种调剂的发展定位,确定其产业投资方向和发展规模。连续数年钢铁、有色金属、煤炭产业均以远远超过同期GDP增长率的增幅快速增长,盲目扩大产能产量,产业结构调整不力,抵御风险意识不强,低水平投资、低水平建设现象较为严重。

湖南矿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措施

一是尽快实施限停产或减产保价的调控措施。在保障国计民生对必要资源需求的前提下,对于已经低于成本线的铅、锌矿和铅锌冶炼企业,本省中低品位铁矿,锡矿和冶炼企业,小型煤矿等,尽快实施限停产或减产保价的调控措施,降低库存,减少市场供给总量,使市场价位逐渐回到合理价位。

二是暂停有关矿产采矿权的投放。对湖南受到金融危机严重影响的相关矿产(煤炭、铁、铅、锌、钼、铜、铝等)、优势矿产(钨、锡、锑、铋等),应采取果断措施,暂停采矿权的投放。

三是制定有关矿种总体整合方案,实现有序规模开发。2007年,省国土资源厅已经制定了湖南省锡矿、锑矿、磷矿和煤矿的总体整合方案,对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打下了良好基础。

要利用国际金融危机造成众多小矿山自行淘汰出局这样一个机遇期,对湖南铅矿、锌矿、钨矿、铋矿、钼矿实行整合。按照规模不低于中型,小型矿山必须由取得大中型矿业企业申请采矿权的原则,重新设置采矿权。对于已制定的锡矿、锑矿、磷矿和煤矿的总体整合方案,与上述原则相悖的,应按照这一原则重新修订。

四是制定并启动湖南矿产资源储备制度。2006年,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制定了《湖南省矿产地收购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后因矿业市场投资热情高涨,矿产地收购储备不具备启动必要而暂且搁置。当前,在全省有关矿产产业受到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影响的情况下,适时重新修订并启动矿产资源储备制度,是有效规避金融危机冲击的有效措施之一。建议首先实行矿产地储备,收购储备重点为煤、铅、锌、铁、钨、锡、锑、铋、钼等矿产。而矿产品、矿山储备,目前尚不具备储备资金、市场运作经验等相关条件。

五是收购开发境外矿产资源。目前,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难得的矿产资源并购机遇已经出现。因此,应及时抓住国际矿业市场低迷的难得机遇,尽快实施境外矿产资源并购。

六是制定实施湖南优势矿产资源出口配额制度。目前实行配额管理的矿产有钨、锑、锡,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优势矿产资源,制定实施全省优势矿产资源出口配额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湖南优势矿产资源出口配额制度的主要原则有:一是争取将铋纳入出口配额管理:二是根据国际市场和合理开发利用的要求,调整和控制优势资源产品的出口总量;三是禁止初级产品出口,限制中级产品出口,鼓励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促进湖南优势资源产品的升级换代;四是原则上只向大型有色企业集团发放配额,严格控制中小企业出口配额,以配额管理手段促进优势矿产向大型有色企业集团聚集。

(因版面限制,选登论文内容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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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及影响

本文整理统计了湖南矿产品几年来的价格走势,分析部分矿产品价格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探讨了国际金融危机对湖南矿业尤其是有色金属的影响程度,提出湖南矿业如何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对规避金融危机风险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点评人:戴塔根(教授、湖南省地质学会副理事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南大学地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

作者简介及学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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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稳步增长

从对外投资流量方面分析,2002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仅为27亿美元,2002年到2011年以年均44.6%的比率稳步上升,实现了年度数据以来连续十年的增长。对外投资存量一直以来都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从2002年的299亿美元猛增至2011年的4247.8亿美元,10年时间增长了约13倍,年均增长率达到31.48%。

(二)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对外投资规模仍然偏小

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占全球当年流量的4.4%,居于全球当年外国直接投资流量排名的第六位。不过同发达国家差距仍然显著,以2011年为例,美国、日本、英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分别为中国的5.31倍、1.53倍、1.43倍。2011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年末存量为21.17万亿美元,占全球当年存量的2%,居于全球第13位。存量规模远低于发达国家,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分别相当于美国、英国、德国对外投资存量的9.43%、24.53%、29.46%。

(三)当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以非金融类为主

2011年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685.8亿美元,同比增长14%。其中境外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0448亿美元,同比增长47.1%;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实现的进出口额为1845亿美元,较上年增长35%。2011年末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3573.9亿美元,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673.9亿美元。

二、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分布特点

(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亚洲、拉丁美洲

2011年,中国企业投资流量相对来说比较集中,从地区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区域为亚洲、拉丁美洲,所占比例分别为62%、16%。中国对欧洲的投资实现连续三年高速增长,占流量总额11.1%;中国对大洋洲的投资为33.2亿美元;对非洲的投资快速增长,达到31.7亿美元;对北美洲的投资略有下降,为24.8亿美元。

(二)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流向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

按照资金投向的东道国来看,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投向的国家或地区及其分布比例为:中国香港所占比重为47.8%,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等避税地所占比重为分别为8.3%、6.6%,世界其他地区所占比重为31%,资金主要流向法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美国、英国等国家。

(三)中国对外投资八成以上流向发展中国家

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向发展中国或地区的投资为612.3亿美元,所占比重为82%,流向发达国家经济体的投资为134.2亿美元,所占比重为18%。中国对主要经济体投资快速增长,其中对欧盟的投资为75.61亿美元;对东盟的投资为59.05亿美元;对澳大利亚投资为31.65亿美元;对美国投资18.11亿美元;对俄罗斯投资7.16亿美元。

三、中国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特点

(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多元化

2011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覆盖了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类别,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采矿业、批发零售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六个行业累计投资存量为3779.9亿美元,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总额的89%。从行业分布上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依然是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排在第二的行业是金融业;采矿业以微弱的差距排在第三位;排在第四位的是批发和零售业。

(二)中国对世界主要经济体直接投资的行业分布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在行业分布方面覆盖面广且集中程度高。对外投资最集中的六个行业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是所有行业中所占比重最高的,投资存量达到1070.2亿美元,主要流向中国香港和欧盟;金融业在投资存量中所占比重位居第二;排在第三位的是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以微弱差距名列第四位。

四、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体的特征

(一)境内投资者逐渐多元化

2011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者达到13500家,将境内投资者按照登记注册类型分类,从企业数量上看,有限责任公司数量在对外投资企业中所占比重最大,为60.4%。位列第二的是国有企业,所占比重为11.1%。从境内投资者的行业分布看,制造业是开展对外投资最为活跃的行业,所占比重为42.7%;其次是批发和零售业,占 22.9%;;再次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5.2%。

(二)境外投资者多集中在亚洲地区

2011年,中国境外企业覆盖率为72%。其中在亚洲和非洲地区境外企业覆盖率最高,分别达到90%、85%;其次是北美洲和欧洲,投资覆盖率分别为75%和71.2%;再次是拉丁美洲和大洋洲,投资覆盖率分别为57.1%、40%。

参考文献

[1]2011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R].中国统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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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远发展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有色金属工业振兴规划》。《规划》中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进级以及充分利用海内外资源、增强资源保障能力是两大亮点,这为彻底扭转我国工业链两端薄弱的现状打下了基础。我国矿产资源特点是贫矿多、富矿少,多数产品的原料供给对外依存度较高。以主要金属产品为例,我国铜精矿自给率仅20%左右,铁矿石只有50%,铝土矿也只有55%,资源不足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

      《规划》的通过既能有效地改变我国资源不足的现状,又能在当前金融危机中加强与国际的合作,给深陷金融危机的国家提供支持。近期华菱钢铁团体收购澳大利亚第三大铁矿石出产商Fortescue Metals16.5%的股权、中国铝业公司提出向澳洲矿业巨头力拓R i oTinto投资195亿美元、中国五矿团体斥资17亿美元收购澳大利亚Oz Minerals以及中国与俄罗斯签署的向俄罗斯能源企业提供250亿美元贷款换取原油供给等,这些都是国家增强资源保障的积极步履。近十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产品附加值过低,企业恶性竞争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继承高速增长的巨大阻力。

     《规则》中的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进级正好针对此题目展开。政府在这方面不仅通过直接提供专项资金支持有色金属行业在新技术以及深加工方面的研发,而且通过政府采购直接获取有色行业急需的提高前辈技术,加强和国外提高前辈技术公司的交流合作,进步工业进级的速度和质量。近期由商务部组织的中国商业投资促进团正在欧洲进行采购,在此次总额为150亿美元的采购中,103亿美元的订单都瞄准了欧洲的新技术。其中,山东兖矿轻合金有限公司从德国机械商西马克梅尔公司引进的四条铝加工出产线是目前铝加工行业中装备水平最高、吨位最大、自动化水平最高的出产线。走高端路线,出产高端产品,这是中国经济再次起飞的准确之路。在全球经济危机之时,中国政府积极应对,《有色金属工业振兴规划》的通过既为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打下基础,也为全球经济逐渐挣脱金融危机提供重要匡助。江西赣州:首开地方政府贮备资源的先河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海内钨、稀土产品价格持续下滑,不少开采及深加工企业资金紧缺,发展受限。

       如何不乱钨、稀土产品的市场价格,匡助企业渡过难关?江西赣州首开先河,积极推进钨、稀土等上风矿产资源战略贮备体系建设,并于今年立异性地在全市推行钨、稀土产品收储计划,进步资源利用率,独树一帜,对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实施收储,助力赣州矿业过“寒冬”。金融危机引发钨、稀土价格跳水钨和稀土是我国具有上风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在此次金融危机冲击下,有色金属工业无可避免受到了严峻的冲击和影响,我国有色金属行业的直接表现是价格暴跌,呈显著下跌趋势。相关数据统计显示,自去年9月份以来,钨精矿、稀土产品等有色金属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在三成至六成之间。其中,钨精矿价格由去年最高11万元/吨跌至为目前6万元/吨左右,降幅约为45%;稀土原矿产品价格由去年最高8万元/吨下降至目前5万元/吨左右,降幅近40%。稀土出口金额全面下滑,海内不少中小稀土企业抵御风险能力不强,损失惨重,已停产或面对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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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矿石资源在钢铁工业中的重要作用。铁矿石作为钢铁工业最重要的基础原材料,是不能再生、不能替代的资源,是影响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稳定而经济的铁矿石供给是钢铁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对钢铁产品需求的增长,钢铁工业迅猛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钢铁生产与需求最旺盛的市场。2007年中国钢材产量达到4.89亿吨,占世界钢材产量的36.4%;钢材消费量超4.3亿吨,约占世界钢材消费量的35%。目前中国不仅是世界第一产钢大国,也是钢材第一大消费国。

2、中国铁矿石资源禀赋状况。中国已探明的铁矿区总共2867处,保有资源储量607亿吨,暂时难以利用的铁矿保有储量约194亿吨。中国铁矿石储量虽然丰富,但是品位低,含铁品位平均只有33%,而世界平均品味为44%左右。中国铁矿石贫矿多,占全部矿石储量97%,绝大部分铁矿石须经过选矿富集后才能使用。而且中国铁矿石矿床类型多、矿石类型复杂,难以采选、难以综合利用导致生产成本较高。即便是开采难度小的铁矿,经过几十年的开采后可采资源不足的矛盾也逐渐显现出来。同时,多数重点铁矿山及地方骨干矿山圈定的矿量逐渐减少,开始进入生产中后期,规划的后备资源开发难度较大。

3、中国铁矿石的进口数量及来源。钢铁工业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对铁矿石的需求越来越多,国内的生产根本无法满足铁矿石的大量需求,产需的矛盾使我国不得不大量进口铁矿石。据国际钢铁协会统计,从2003年起中国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上铁矿石进口第一大国;2005年中国的铁矿石进口量已占世界铁矿石进口量的36.6%;2007年中国铁矿石产量为70707万吨,进口量达38309万吨,对外依存度已达到52.65%。有专家预计,2010年中国进口铁矿石占铁矿石总需求的比重将达到56.4%。中国从40多个国家进口铁矿石,其中主要来源国为澳大利亚、印度、巴西、南非。澳大利亚是世界铁矿石出口第一大国,约占国际总出口的37%,在我国的铁矿石资源供给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几年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最多,占全部进口的40%左右(见表1)。

4、中国缺乏铁矿石定价话语权。最初,由于中国进口企业较多、缺乏协调,企业不能形成有效的合力,致使我国铁矿石的进口价格只能跟随日本铁矿石进口价格,不能进一步压低。目前虽然我国铁矿石进口数量是世界第一,但没有应有的话语权及对铁矿石价格的控制能力。国际铁矿石长单协议价格(基准价格)在连续几年上涨后,2008年度进口铁矿石价格已再次上涨96%,这是国际铁矿石价格连续第6年上涨。再加上海运费用的大幅上涨,进口铁矿石的成本更是大大增加,成本的持续上涨已经成为中国钢铁行业面临的最大问题。

二、澳大利亚铁矿石资源投资的优势

1、澳大利亚的铁矿石资源禀赋。澳大利亚铁矿石资源非常丰富,储量约为350亿吨且分布集中。哈默斯利矿区为铁矿石主要产区,澳大利亚91%以上的铁矿石都出自这个产区。从质量上看,澳大利亚铁矿多为富矿,矿石品位高,含铁量为65%~66%且成分稳定,含硫仅0.012%,含磷量亦只0.06%,矿石的粒度均匀,堪称矿石中之上品。从产量上看,近几年澳大利亚铁矿石产量很大,已经超过巴西成为铁矿石产量最多的国家。据专家推测,2010年和2015年澳大利亚铁矿石产量将分别达到382.9百万吨和432.6百万吨,具备持续供矿的潜能,是国际铁矿石市场的主要供应者之一。

2、澳大利亚的投资环境。

(1)政治环境。澳大利亚是一个政治比较稳定的国家,在社会形态和制度上与西方主流国家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互认同感。澳大利亚没有在国际上发挥强国作用的野心,因此在由西方世界构筑的国际规则体系中在政治和军事上需要依赖美国的保护。但与此同时,澳大利亚和美国并没有特殊的历史渊源,所以长期处于美国军事势力的。

(2)经济环境。澳大利亚以贸易立国,是一个经济运行状况良好的国家,与中国具有良好的经贸关系。1972年12月两国正式建交,第二年就签订了两国间贸易享受“最惠国”待遇的协定,1978年澳政府同意中国享受澳对发展中国家的普惠制待遇。多年来两国之间保持了良好的经贸关系,同时中国还是其农、矿产品的重要出口市场之一,中国多年来从澳大利亚进口的铁矿石量在稳步增长。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澳大利亚逐步制定了有利于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实施关税优惠,加大铁矿石勘查的投入,鼓励外资到该国进行矿产勘查。

(3)法律环境。企业在寻求国际投资、利用境外资源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处理好法律方面的问题,避免像首钢在收购秘鲁铁矿时由于一些法律问题而遭受损失。澳大利亚各州基本都有自己的矿业法,大多数州都有采矿权和资源开发的法律制度,所规定的矿权管理制度及地质资料汇交制度都相当完善。澳大利亚已经将修改矿业法提上日程,修改矿业法的目的是在经济社会与环境可持续性原则下发展矿业,同时也要在不同原则的指导下促进新的投资。

3、澳大利亚的运输成本。从近几年中国港口综合平均海运费来看,澳大利亚到中国的综合平均海运费是最低的(见表2)。从海运距离来看,中国与巴西的海运距离为11000海里,与南非的海运距离为8000海里,与印度的海运距离为4100海里,与澳大利亚的海运距离是3600海里,澳大利亚是距离中国港口最近的供矿国。目前在铁矿石的质量和供给量上能与澳大利亚媲美的国家只有巴西,但近年海运费的持续暴涨使得中国铁矿石到岸价的约2/3是为运输而买单。以巴西运往中国的铁矿石为例,其铁矿石价格为每吨30美元左右,但是海运费的价格几乎达到60美元。在离岸价格相差不多的情况下,中国从巴西进口铁矿石和从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的到岸成本越来越悬殊。

三、中国加大投资澳大利亚铁矿石资源的现实条件

1、国内形势及政策支持。“十五”计划提出要完善国家战略资源储备制度,进一步推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在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方面有新的突破,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跨国经营,到境外开发资源。这从制度上明确了国家对于矿产资源境外投资鼓励和扶持的方针,为我国企业开展境外矿产资源投资提供了重要保障。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中国矿业2004”国际研讨会致辞时表示,继续大力支持矿业企业“走出去”,鼓励他们开发利用国外矿产资源。2004年7月19日《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的一律不需要审批,还对国内企业到境外投资做出了详细规定。《决定》的出台大大优化了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环境,确立了企业境外投资的主体地位。2007年中钢协也开始鼓励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或联合开矿,掌握资源量。

2、中国具备加大澳大利亚铁矿石资源投资的实力。

(1)中国投资国外铁矿石资源的实践。中国从1987年开始就探索到境外投资办矿,并多次组团到澳大利亚和巴西矿山进行考察,至今已有一些在外投资办矿的实践,许多小型钢铁企业或地方企业也踊跃投资于国外铁矿。这些实践中的跨国铁矿石资源投资主要以在澳大利亚进行合资开发为主,为我国进一步加大投资澳大利亚积累了不少经验。

(2)中国加大投资澳大利亚铁矿石资源的能力。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经验积累,国内许多矿业企业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实力大大增强,已基本具备投资国外矿产资源的能力。从人才上看,我国已经培养了大量熟悉国际惯例的人才,参与全球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再加上我国具有先进的勘查技术和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初步形成了一支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队伍。从资金上看,国内银行也会为海外投资矿产资源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3、中国海运能力的提高。中国铁矿石主要采取沿海港口运输的形式,随着近几年的发展,中国铁矿石的海运能力有所提升。从中远集团研发中心主任杨世成的研究报告看,2008 年新增运力交付数量保持稳定,全年干散货船预计交付 407 艘、2927 万载重吨,总体预计2008 年全年干散货运力比 2007年增长 6.8%。中国已经在不断发展自己的船队,对海外船东的依赖性有所降低,在青岛、大连、宁波等地也已经有了高吨级矿石专业化接卸泊位,这些都使铁矿石的运输更加便利。

综上所述,澳大利亚具备铁矿石资源投资的有利条件,而中国又有必要、有实力到澳大利亚进行铁矿石资源的投资,所以到澳大利亚进行更多的铁矿石资源投资是中国可以选择的一条较好的途径。

【参考文献】

[1] 李宜军:我国进口铁矿石现状及发展趋势[J].运输市场,2005(1).

[2] 陈甲斌、许敬华:国内外铁矿石市场形势分析[J].江苏地质,2007(2).

[3] 袁志安、黄志伟、姚振巩:论我国铁矿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J].采矿技术,2006(9).

[4] 梁佳丽:中国钢铁企业跨国经营的动机[J].时代经贸,2006(8).

[5] 侯卉、李兵、王娜:我国铁矿石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分析[J].分析预测,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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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

(1)矿业权交易制度建设。随着《矿法》的修改和相关配套法规与部门规章的颁布施行,中国矿业权交易市场制度才得以建立与不断完善。1996年修改后实施的《矿法》和199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三个配套法规初步建立了矿业权市场交易制度,确立了矿业权的出让和转让的交易条件、程序与审批等交易制度。2000年,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对矿业权交易方式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明确矿业权的出让方式包括批准申请、招标、拍卖,矿业权的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作价出资、合作、出租、抵押。2003年的《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对矿业权出让的方式和程序、竞价方式、公开信息内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又作了进一步规定。2005年的《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06年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等部门规章与管理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使矿业权交易制度得以进一步完善。

(2)专业性矿业权交易中介机构的制度建设。矿业权交易除了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行事外,还要运用相应的技巧,以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矿业权交易的决策与实施有赖中介机构的参与。矿业权交易中介机构中有两个中介机构是矿业行业所特有的,即矿业权评估机构和储量评审机构。

第一,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建立与发展。1999年,人事部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矿产储量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1999)、《矿产储量评估师管理办法》(2000)、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01),标志着中介储量评审管理制度的建立,即建立了储量评审资格资质管理和评审认定制度。2003年改革了储量认定制度,实行备案管理制度。2006年调整了储量评审管理权限,贯彻谁发证谁备案原则。

第二,矿业权评估制度建立与改革。在矿业权评估管理方面,1999年制定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修改)和2000年制定的《矿业权评估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初步建立了矿业权评估管理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特征是资质管理的审批制、评估结果的确认制,为以后的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一是备案制改革。2003年和2007年分别取消了探矿权评估结果和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制度,实行备案制管理,目前实行的是“统一的评估报告备案监督管理”制度。二是矿业权评估资格管理制度改革。

2、矿业权专业性中介机构建立与发展

中国矿业权评估业1998年诞生以来,矿业权评估机构的建立建设都取得了重要成就,现在全国已有95家评估机构,分布在22个省(区、市),其中在1999—2003年之间通过政府资格审批而建立的矿业权评估机构有78家,2008年经矿业权评估协会核准获得矿业权评估资质的机构有17家。伴随着中国储量评审制度的改革,全国共建立了储量评审机构37家,各省、区、市都有一家储量评审机构。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建立后,矿业权评估机构以及与其相关的矿产储量评估、矿山地质测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咨询等机构或人员成为其会员。目前,矿业权交易专业性中介行业已经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评估机构自我完善发展相结合的管理格局。

3、矿业权交易平台建设与发展

我国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建设却起步于2001年,主要有两个快速时期。一是2001年至2003年,随着我国矿业权的公开竞争、有偿出让方式试点及全面推开,全国大部分国土资源厅以及部分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局都建立了各自的矿业权出让交易大厅,这一时期的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建立带有明显的政府行为,交易服务功能主要是资源所在地区矿业权出让,如河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二是2006年以来,随着“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和资源整合”的深入,又掀起了新一轮矿业权交易平台建设的。新时期矿业权交易中心主要采用公司制形式,服务功能与前一时期相比要宽广得多,例如2006年7月建立的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已建立的矿业权交易中心有近20家,呈现的主要特点是地域强,已建立的矿业权交易中心各主要采用的是公司制和事业制形式。

二、矿业权交易市场发展趋势

1、矿业权交易规模及其方式结构

(1)矿业权出让及其交易方式。1998年以前,中国矿业权出让主要采用申请审批和无偿取得方式。1998年浙江省率先进行了采矿权招标出让并在2001首开采矿权拍卖先河,1999年国土资源部组织的海南不磨金矿探矿权招标试点成功。此后,全国各地积极开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的探索,2002年全国有19个省(区、市)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简称“招拍挂”)的方式出让探矿权168宗,交易金额为5.14亿元,有28个省(区、市)采用招拍挂的方式出让采矿权2412宗,交易金额为24.57亿元。到2003年,招拍挂出让矿业权的方式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并且成为矿业权出让的主要交易方式,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矿业权占宗数的比重已由2003年的40%增加到2007年的87%。

从矿业权出让交易总体规模来看,2003—2007年之间,矿业权交易的宗数呈现出一种倒“U型”,宗数在2.8—4.1万件之间。交易金额却呈现出不断增长趋势,由2003年的59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74亿元。

(2)矿业权转让及其交易方式。自1999年以来,矿业权转让交易市场规模总体呈现周期性上升趋势,交易金额从1999年的3.19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104亿元,交易宗数从773件增长到2553宗。而从交易方式上看,出售所占比重最大,如2005—2007年,探矿权出售占转让总宗数的比重分别为84%、74%、90%,采矿权出售占转让交易总宗数的比重分别为80%、79%、78%;探矿权交易金额比重分别为85%、67%、74%,采矿权交易金额比重分别为73%、56%、54%。

2、投资矿业权的主体结构变化

目前,除了石油、铀等少数战略性矿产外,矿产勘查开采领域基本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1)矿产资源勘查领域,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格局已经形成,国有企业勘查许可证拥有比重已从1999年的93%下降到2007年的3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占比重由1%上升到46%,私营企业由0.2%上升到15%,外资企业的所占比重在最高年份达到2%。从矿产勘查投入资金的来源情况看,国家财政投入资金占总投入金额的比重在不断下降,非油气勘查财政投资比重由1999年的60%下降到2007年的40%,油气领域主要是依靠企业投资。(2)在矿产资源开采领域,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格局也已经形成,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采矿许可证拥有比重已从2000年的43%下降到2007年的18%,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占比重由1.2%上升到14%,私营企业由35%上升到63%。

三、矿业权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建议

从总体情况来看,目前我国矿业权交易还处于初步建立和发展阶段,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缺乏全国统一的交易体系和交易信息平台,多层次的市场交易平台还有待建立健全;缺乏综合性的中介机构,专业性中介组织的建设有待完善;矿业权交易市场建设缺乏明确配套的法律制度,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交易规则的制定有待规范。这就导致了矿业权交易市场机制还未充分发挥作用,如缺乏统一的交易信息平台,使得交易信息的形成和传输功能和作用受到限制。为了进一步发展矿业权交易市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建立健全高效、快捷的交易信息体系,实现矿业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共享。建立一个统一的矿业权交易信息中心,制定和规范交易信息的传递途径与格式;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将并依托全国各地的矿业权市场交易机构或交易中心,健全全国性的矿业权市场交易信息网;通过网络系统,及时、准确和传递矿业权交易信息;通过网络信息传递和交易信息反馈,建立中介组织、矿业权的投资主体资信等级评估体系;公布国家有关矿业权管理及流转的政策信息。

第二,完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急需废除不平等的资源开采主体制度和建立健全投资矿业权的管理制度。

第三,完善矿业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矿业权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完善矿业权交易机构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收费参考标准;完善矿业权交易信息管理制度,制定交易信息、传输的标准与格式,以及安全和保密制度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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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内部环境。

矿业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内部环境是指,由矿业企业资本实力、生产技术条件、经营管理水平、财务决策者的素质等共同组成的,对企业财务管理起到决定性影响作用的企业内部环境,这种内部环境受到企业自身的约束和控制,能够通过合理调控进行控制,从总体上改变财务管理活动的运行环境,最终为促进矿业企业财务目标和矿业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企业财务的目标和主要管理活动

通常来说,企业的财务目标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盈余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就目前市场环境下,矿业企业的财务目标一般是指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具体来说,企业财务的目标主要包括:筹资决策目标、投资决策目标、利润分配决策目标。财务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价值最大化,财务管理是一个长期的决策和实施过程,所以需要一系列的活动来满足财务管理的低风险、高报酬率要求。一般来说,企业为了实现财务目标,会根据风险和报酬率的关系决定投资项目、资本结构和股利分配等政策,所以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活动包括投资、筹资和利润分配活动等的管理。

三、可借鉴的国外先进理财观念和方法

现代企业在进行企业财务管理活动时,已经不同于传统的企业理财,而是增加了更多细致的观念,比如资金的时间价值观、风险价值观、机会成本观、边际收入和边际成本观等,另外一些诸如预期、弹性、竞争、信息等观念也已经深深的融入理财活动中。这些先进的财务观念在企业实际运行的财务管理活动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验证,成为企业财务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理念。

(1)在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投资活动过程中,资金的时间价值观念表现的最为明显。企业投资是一个循环过程,通俗来说企业的投资就是资金周转循环,无论是起点还是终点都是一个数值,每完成一个循环资金的数额就会有所增加,这个增加值需进行换算和考虑,看增加值是否大于资金的时间价值,从而最终确定投资的可行性。

(2)在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中,风险一般分为外部市场风险和企业内部分先,通常来说,外部市场风险是不可分散风险,所以,企业在规划和实施投资决策和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到风险程度,投资所承受的风险需超过资金时间价值才具有投资意义。[LunWenData.Com]

(3)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企业在投资项目时必须面临选择,在一方面投资之后必将失去另一方的投资机会,这种损失既为机会成本。在现代企业,机会成本是机会成本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决策因素。

四、矿业企业财务管理的研究建议

4.1 对筹资的建议。

通常,企业筹资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求,在矿业企业,筹资活动是最经常性的财务活动,扩大生产经营的规模和范围也是矿业企业筹资的最基础动机。在矿业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对于筹资活动的管理需要严格确定筹资规模和投资的时机。基于我国矿业企业环境和市场的稳定性特点,对筹资规模的确定一般可按照销售百分比法和线性回归法进行。

目前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经济正处在稳定发展阶段,财政政策在政府的调控之下也较为稳定,另外,随着国际企业逐渐进入我国,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剧,企业经营竞争也日益激烈。在这种环境下,企业选择筹资时机则显得十分重要。基于我国较为稳定的财政政策和矿业企业经营环境,我国矿业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扩大生产经营的规模,能够在市场发生改变,不利于矿业企业传统经济范围的发展时,及时的向其他方向转移投资方向。

4.2 对投资的建议。

无论投资到那个行业,其最终的财务目标就是实现企业价值和股东的收益最大化。论文格式矿业企业传统单一的经营方式和范围不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所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通过合理投资,扩大经营范围和跨度,实现矿业企业多元化发展。

第一,确定企业投资目标,从多元化发展的角度考虑,从矿业企业的周边延伸,逐渐跨入到其他行业,多元化的投资可以使现金流动性加强。

第二,确定投资风险和收益的关系,通过调整投资规模和结构来防止投资风险,使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处于相称状态。

第三,在矿业企业多元化投资时,为了避免出现多个投资项目短期内无法回本和回息状况的发生,应遵循一定的投资程序:①明确目标,②提出方案,③收集资料,④计算指标,⑤分析评价,⑥确定最优方案。另外在投资时还需遵循一定的原则:①正确处理企业自身条件与宏观投资环境之间的关系,②正确处理投资需要与资金保证程度的关系,③正确处理企业内部投资与外部投资的关系。

4.3 对生产经营方面的建议。

随着矿业企业国际化发展的加剧,行业间的竞争越来越大,相对于国外较大的矿业企业,我国传统矿业企业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大,许多企业开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跨行业和经营环境的频繁变化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所以我国矿业企业在生产经营的管理上需要谨慎对待经营风险。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必定带来存货风险、成本风险、现金流量风险、收益质量风险等问题。企业的存货管理需要严格分析该企业的变现能力和存货周转率,根据变现能力和存货周转率来确定存货量,通常,企业可以通过缩短销售周期来提高销售收入的现金表现,从而增强资金的流动性。对于成本管理需根据市场条件进行调节,比如提高产品价格、降低销售成本和生产成本等,企业对成本的控制应表现在生产和销售的过程中,对生产和销售的过程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合理的预算。

篇12

现将中澳两国的矿业权立法比较如下。

一、矿业权制度比较

矿产资源具有贮藏的隐蔽性,多数埋藏于地下,只有经过地质勘探才有可能认识和发现它,而且要经过采掘等过程才可能变成人类所需的矿产品。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的国家不可能直接从事具体的矿业活动,只有具体的公民和法人才具有勘查和开采的能力。为此,国家将矿产资源所有权的部分权能授让}}j去,设立矿业权制度。矿业权制度的设计应当包括矿业权的种类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我国矿业权制度

“根据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规的规定,我国对国内地质勘探单位和矿山企业,实行以勘查许可证为代表的探矿权制度和以采矿许可证为代表的采矿权制度。”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开采矿产资源,也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两者在法律上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不同阶段的矿业权之间是有联系的,即探矿权人有取得所探矿床的开采优先权。这样做是为了鼓励投资者向高风险的矿产勘查投资,因为采矿或转让采矿优先权是实现勘查经济利益的唯一途径。

(二)澳大利亚矿业权制度

澳大利亚将矿业权分为为探矿权、采矿权、评价权三种。开采矿种没有限制,尽力保证谁勘探谁开采。澳大利亚实行联邦和州/领地分权管理,因各州/领地资源状况等的差异,其矿业立法情况也有不同。在新威尔士州“两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中,出让方式一是申请授予,二是招标拍卖,适用于位于矿产分布储备区内的两权出让;而在西澳州和北部地区,大型项目的“两权”出让则要以协议方式。

(三)小结

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中国的探矿权人有优先取得开采所探矿床的优先权。澳大利亚探矿权人也可以根据“勘探在先”原则,优先取得采矿权。澳大利亚的三种矿业权在法律上紧密的联系在一起,适应了商业性勘查和开发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需要。但是,在我国矿业权之间在法律上没有必然的联系,今后要积极推进矿产勘查与矿产开发的一体化,用开发,保勘查;用勘查,促开发。澳大利亚的不同矿业立法也值得我国借鉴,根据地域的不同,对东中西部实行不同的矿业政策,更好的发挥我国的资源优势。

二、矿业权主体的比较

矿业权的主体是指可以依法取得矿业权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法律基本原则”,一个民事主体只有具备了相应的勘查或开采的行为能力,即承担义务的能力,才能获得相应的矿业权。

(一)我国矿业权主体

考虑矿业所需的资金和规模比较大,我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国营矿业企业是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国家保障国营矿山企业的巩固和发展。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实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领导、加强管理方针。但集体矿山企业只能开采国家指定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允许个人采挖零星分散的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材料的砂、石、粘土以及为生活白用采挖的矿产。这种对不同身份的主体作区别对待的规定,使得国营企业在争取矿业权的竞争中拥有特权,不符合自由竞争的要求。除了本国的公民和法人可以成为矿业权的主体外,我国的《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还规定,国家允许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其他海域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引进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可以加快中国矿产的勘查和开发,支持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澳大利亚矿业权主体

根据澳大利亚的《矿业法》及相关规定,任何个人都可以申请探矿权,申请人可以通过行政审批或投标的方式获得探矿权。如果申请者是外国公司以及外国居民,在新南威尔士州以外注册的公司时,除了提供审批或竞标所要求的规定材料外,部长还有权要求这几类申请人或竞标者提供更详细的资料。任何人都可以申请采矿租赁权,,申请人可以通过审批或竞标的方式获得租赁权。采矿租赁权的持有人有在规定土地进行采矿的权利,并在该区域内进行粉碎、测量、分级、冲洗和沥滤等初级处理工作。

(三)小结

中澳两国对矿业权主体的规定,体现了主权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这一国际公认的原则。但是澳大利亚矿业权的主体更为宽泛,对外国人的限制比较低,这符合市场经济中机会平等的原则,凡具有足够行为能力的公民或法人,经审查、登记等法定程序都可能取得矿业权,行为能力越强,则可以申请获得越大的矿业权,有利于矿业权的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优化资源配置。

三、矿业权取得的比较

矿产资源的取得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即通过申请一批准一登记取得和基于转让取得。此处仅探讨前者,矿业权的继受取得将在下一节中讨论。

(一)我国的矿业权取得制度

我国矿业权的设立需要经过经贸部门、计划部门、分矿种的工业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审批和发证。另外,劳动安全、环境保护等部门也要依照有关法律履行其审批职责。繁琐的审批程序限制了矿业权的设立,使得这一资源难以自由流通,从而形成最佳配置。对外商来讲,不仅预示着极大的风险,而且无法像国内企业一样找到相应的主管部门。

(二)澳大利亚的矿业权取得制度

各州法律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条件中都有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是一名勘探人而不是一个卖主,申请时必须提交实施勘查计划的全部财务和技术细节。这样,就可以防止单纯为了出售矿业权或与他人合资谋取利润为目的的投机行为。矿业权转让时,当事人双方须到政府矿业管理部门办理批准登记手续。除此之外,必须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探矿权、采矿权必须达到最小的区块面积,完成勘查投资承诺,为保持矿业权必须支付的勘查作业资金额,按期缴纳租金和保证金,按期报告开支情况、勘查进度和结果,满足恢复生态环境的要求。

(三)小结

由此可见,澳大利亚的矿业法侧重于矿业权的保护、环境及资源保护方面。中国矿业法的重心在于经济调控和企业管理方面。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矿业法的中心已经开始向环境、安全等方面转移。

四、矿业权转让的比较

资源的自由流通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作为财产权的矿业权,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必然反映出商品性特征,通过流通来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因其往往事关社会公共利益、国家战略利益”,所以各国对矿业权的转让都作出了不同程度的限制。

(一)我国矿业权转让制度

我国对矿业权转让的限制比较严格,只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转让。一是探矿权人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底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一是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由于以往探矿权、采矿权的转让都是以行政方式无偿授予的,没有形成一级市场,现在直接进入有偿转让的二级市场,将有损国家和受让人的权利;同时,探矿权、采矿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必须和相应的资金及劳动投人后形成的有形资产一并转让。为防止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发生类似“炒地皮”的弊端,我国《矿产资源法》对此作出了明确的限制。

(二)澳大利亚矿业权转让制度

根据澳大利亚的法律,探矿权、采矿权可以合法转让。这一规定对国际采矿业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因为:1.矿业权人出现以下情况时,都可以将矿业权转让给出价最高的人。如一个探矿权人发现了一处有经济价值的矿体,不想开采又想收回勘探投入;大矿业公司认为发现的矿体规模小,不想开采;小矿业公司发现了矿体,不具备开采条件,没有开采能力。2.勘查许可证持有人可能希望寻找合资伙伴来分担勘探风险,可以建立联合股份公司,将权利转让给该公司。3.矿业权是一种有价的无形资产,投资人如欲以矿山企业的资产及其产品作担保进行筹资,最基本的条件是他应有权抵押以致最终转让矿业权的权益。矿业权转让,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政府一般不进行干预。

(三)小结

篇13

内蒙古煤炭资源储量丰富,目前自治区已探明煤炭资源储量达到7,414亿吨,居全国第一位,为了能将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以煤炭资源为主体,促进地方各行业的发展,在2009年自治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2009】50号),把自然资源的有效供给和持续利用作为支撑地方经济发展的前提和条件,科学配置和管理煤炭资源,为自治区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的煤炭资源开发过程中有关矿业权流转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所以,本论文主要就配置煤炭资源矿业权流转进行探讨。

2. 配置煤炭资源矿业权流转形成原因

2004年以来,为转变单一依托煤矿能源支柱的社会经济风险,开始走循环经济的路子,重新调整工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充分利用资源、转换资源构建化工产业,大规模引进煤电深加工和化工产业项目,并为引进的项目配置资源,可以使转化项目起点高,投资额大,同时煤炭开发以后形成的利润也可以弥补转化项目运行初期的亏损,起到扶持转化项目走向成熟的作用。但是引进项目配置的煤炭资源在客观上需要进行矿业权流转。

2.1 开发主体资质动因

以优惠的煤炭资源价款和开发政策引进项目,最终还是落实到煤炭资源的开发问题。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规定配置资源,往往出现拥有煤炭资源的企业,可能没有煤矿开采资质,客观上需要引入在煤炭建设、开采管理方面有经验的大型煤炭企业参与开发,加快煤炭资源开发速度,以便保障转化项目健康发展。

2.2转化项目资金需求动因

政策规定一次性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在40亿以上的新建大型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项目才可以配置资源,并固定资产投资额决定配置资源量,因此转化项目将占用投资企业大量的资金,而煤矿开发有一个过程,利润回报是展期的,致使原想以煤炭开发利润支撑配套转化项目的企业很难完成预期目的,如果既要保证转化项目投资,同时又要投资煤炭开发,所需资金量更大,能够承担的企业太少。因此,客观上需要将展期利益尽早变现,以便支持转化项目建设。

2.3地方政府发展动因

煤炭资源配置以后,地方政府为避免资源配置以后长期闲置或可能造成的无序转让,同时为了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也希望资源尽快开采,推动尽快形成产能,支持地方建设。此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特殊性,也促使地方政府要求开发企业具有相当高的煤矿开采的安全、技术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 矿业权流转的现状

目前在进行资源开发的大型煤矿企业,除了一部分依照50号文件要求投资转化项目等产业配置资源和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矿权外,很多企业一是通过承包经营方式,二是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参与煤炭开发。

不完善的承包经营机制使得承包单位急于在承包期内实现产值的最大化,只重视煤炭产量,而无视煤炭资源的节约与保护、环境污染与治理,结果是煤炭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和浪费,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

当前,大部分煤炭企业均采取收购拥有资源企业股权的方式参与资源开发。

政策规定申请配置资源的投资企业要在自治区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成立新的能源开发公司,将转化项目应配置的资源直接配置给能源开发公司,然后将资源作价计入净资产,煤炭开发企业购买能源开发公司的净资产,达到参股能源开发的目的。

矿业权的流转并不必然涉及采矿权主体及矿业权证件的变更,矿业权的流转可以分为内部流转和外部流转两种机制。在矿业权属于矿山企业的情形下,各股东对内部股权份额进行相互收购或转让,此时的各投资人股份比例的调整实际上是间接地对矿业权中的收益权进行调整。煤矿企业以股权收购的方式获得了矿山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在不分解或注销矿山企业的情形下,矿山企业合法的采矿权主体地位实际上并未改变,此时只需改变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而无需变更矿业权主体。

事实上,通过股权收购方式的矿业权流转,不违反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政策,并且由于解决了非煤炭企业配置煤炭资源的开采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非煤炭企业到内蒙古投资的热情。

4. 对矿业权流转的思考和建议

配置资源实质就是对投资项目的鼓励和扶持,依靠煤炭资源完成发展的资本积累,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以资源引进项目、以资源置换资本的政策有利于地方发展的需求,是保证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推进剂。从政策上更要完善有利于非煤经济和煤炭经济的相互促进、相互发展。

4.1 为煤炭开发适度“松绑”

目前煤炭开发与配套转化项目实行的是捆绑式关系。项目引进和资源配置一般都在资源所在地,符合资源配置条件的项目范围较窄。

4.1.1放宽资源配置区域

资源配置要考虑整个自治区的均衡发展,统筹考虑各种自然资源的社会化分配,统筹考虑自然环境的承受能力,将煤矿开发项目、各种配套转化项目在自治区范围内合理分配、安置,不至于使煤炭资源丰富地区的引进项目过多,避免项目投资和资源开发过于集中。

4.1.2放宽符合配置资源的项目领域

社会基础设施相对于内地较为落后,生态环境脆弱,更多地引导社会资本向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修复投入,对于此类项目应优先配置资源,例如铁路建设、特别是内蒙古与内陆省份的交通建设、造林控沙等项目。

4.2确定开发主体,明确开发区域,提高煤炭开发的集中度

内蒙古地区尤其是鄂尔多斯地区,煤炭资源赋存稳定,少有断层等地质构造对煤层的破坏、切割,有利于规划大型井田资源储量规模和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当前划分的一个井田有十几到二十几亿吨的资源储量,按照50号文件规定,一、二个转化项目难以取得整个井田的资源量,造成了一个井田多个项目主体,受多个转化项目进展程度的制约,使煤矿项目难以有效开发。

政府可以根据地方煤炭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需求,先行引入具有大型煤矿开发、管理经验的煤炭企业作为煤炭开发主体,经过审查以后,确定其为邻近几个矿或一个矿区的开发主体,并根据矿井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同意煤矿企业先进行项目的立项等开发前期准备工作。再由政府主导将引进项目应配置的资源,配置到该开发主体,而开发主体从资金等方面协助做好转化项目落地。这样资源配置以后,立即就可以开发,避免出现煤炭项目迟迟得不到开发,失去以煤炭资源扶持转化项目快速成长的本意。

4.3 加快推行资源资本化

资源资本化是推行按市场方式配置资源的基础,也是按市场价格征收配置资源价款的基础。政府可以直接将资源资本化,由政府确定矿业权的实际控制人,这样有利于煤矿安全管理和资源的有序开发。

政府在对资源进行评估作价后,将煤炭资源以投资方式成立产业发展基金,发展基金以资源入股,与开发主体共同出资成立煤炭开发公司,并出让部分股权给开发主体,由开发主体着手做开发前的准备工作。引进项目需要配置资源的,直接将产业发展基金持有的股权配置给转化项目,并根据转化项目投资人的意愿,由政府主导开发主体全部或部分地收购配置的股权,这样引进的项目不受规模、资金限制,可大可小,既可以在资源地建厂,也可以在其他需要的盟市建厂,关键是项目本身确实有利于自治区的持续发展、均衡发展,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

推行资源资本化要解决以下问题:

4.3.1建立市场价格体系

区域广阔,煤炭资源丰富且分布范围大,不同区域的资源赋存条件、自然开发条件(包括交通运输、供水、供电)、开发时序等各不相同,为稳定市场,相对公平,政府应当为矿区制定合理的资源市场指导价格,指导资本化后的股权交易。

4.3.2强化矿业权人的社会责任

由于矿山企业的安全性要求较高,国家和自治区对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等社会责任方面均有特殊要求,经过政府审查后的开发主体,完全可以尽到法定的社会责任,遵循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真正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因此要防止矿业权“炒作式”流转,保护真实开发主体的合法权利。一是要严格控制没有开发能力的企业参股或入股煤炭开发企业时的持股比例,即对矿业权的控制必须处于从属地位;二是建立煤矿股权变更必要的监督审查机制,保证煤矿股权向有开发能力、真实想开发、安全、技术管理能力强的流转,使矿业权流转更加规范有序。

5. 结束语

合理的矿业权流转,能够保障煤炭资源按时序合理有效开发,促进非煤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生态环境可以得到恢复治理,地方经济才能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