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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个人客户对金融服务和产品的需求不但在数量上增长较快,而且在品种和质量上呈多样化和多层次发展趋势。调查显示: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以下简称“四大银行”)面向个人的金融产品多达几十种之多(见表1)。
二、国债发行与个人金融产品发售情况比较分析
(一)销售情况分析
(二)投资者结构分析
国债投资者主要表现为“三多三少”的特点:一是城镇购买者多,农村购买者少;二是个人购买多,单位持有少;三是中老年人购买多,年轻人购买少。城市工薪阶层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看好国债收益的稳定性和偿还可靠性,选择国债作为稳妥的投资方式。但青年人因风险承受能力较强,一般选择股票、基金等高风险、高收益金融产品,投资国债只是最后的选择。分红保险的投资主体比较广泛,既有农村居民又有城镇居民,既有年轻人又有中老年人,而且在农村市场很有发展前景。基金购买者主要集中于城镇,并以中青年为主,特别是资金较充裕的金融从业人员、公司白领阶层、私营业主及部分高薪群体。
(三)品种结构分析
在品种结构上,我国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以来,国债期限大多以3—5年期的中期国债为主,占国债发行总量的90%以上,一年以下的短期国债和五年以上的长期国债还是空白。中期国债过于集中,既难以满足广大投资者对金融产品结构上的需求,又容易造成国债还本付息过于集中,增加财政偿债压力,同时也不利于中央银行选择不同期限的国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合理调节货币供应量,从而影响了我国国债市场的发展。与此相反,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不断推出新的品种,创新促销方式,使市场销量保持高速增长。调查显示:平顶山四大银行代销分红保险品种十几种之多,其保险期限有三年、五年、八年、十年和十五年等,每个品种的保险责任各不相同,既能保险,又能分红;发行各类开放式基金几十种之多,四大银行的品种各不相同,极大地丰富了基金市场,近年来业务呈几何增长态势。
(四)销售方式分析
与分红保险和开放式基金相比,国债销售方式处于劣势地位,主要表现在:
1.发行风险差异:
一是国债采取承购包销的方式,若发行不畅,销售剩余的部分须由承销机构被动持有,间接上造成政府向银行直接融资;二是随着人们风险投资意识的增强,如果利率上调或有上调的预期,投资者会提前兑付持有的国债品种,使本应由投资者承担的市场风险转嫁给承销机构,直接影响承销机构资金营运和未来收益。而银行分红保险和开放式基金资金结算是借助银行柜台与公司直接进行,不存在资金占压和被动持有的现象。
2.激励机制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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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正规金融的界定
非正规金融(又称为民间金融)指的是在国家的金融法律法规规范和保护之外且不受政府金融监管当局直接控制和监管的金融活动,属于体制外金融。非正规金融包括那些分散、无组织地发生在各种非金融企业之间、企业或民间组织与居民之间以及居民相互之间的各种资金借贷活动,如民间借贷、商业信用、天使投资等。非正规金融交易区域狭小,信息搜寻、甄别以及监督贷款投向的成本较小,违约率比正规金融部门低,其游离于金融监管部门的视线之外,也游离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调控以外,不受法定体系的约束。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最大的区别在于交易是否处于政府的监管之下。
二、非正规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优势分析
在许多国家,非正规金融被视为中小企业获取生存和发展所需外部金融资源的重要途径。在我国非正规金融也已存在很长时间,并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因为非正规金融具有如下优势:
(1)交易成本低、获得迅速快
融资交易成本可以从资金的财务成本和资金的可获得性两个方面来考察。对于中小企业融资而言,非正规金融经营成本低、交易手续简便、交易过程快捷、融资效率高、能尽快达成交易。因此中小企业融资常常选择民间借贷。
(2)社会风险低
不同于国有银行或者信用社会产生连锁反应,民间借贷产权主体明确,产权明晰,即使发生风波,承担的基本都是个人,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民间信贷即使有违约风险,都是个人来化解风险,风险也是可以控制的。
(3)信息的对称性
无组织的民间借贷往往是发生在亲戚、熟人之间,发生借贷前,资金提供者就对借款人的情况非常熟悉,发生借贷后,资金提供者也可以通过非常亲密的渠道,及时了解借款人的真实信息,这种信息的对称性是正规金融(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不可能拥有的。虽然民间金融机构也和商业银行一样,与融资对象很少存在私人关系,但是与之相比更有动力和能力获得信息,所以,非正规金融可以比较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4)利率在合理范围内波动
央行要求,民间资金利率可在官方利率4倍以内波动,这使非正规金融可以完全自由地根据风险收益相对应原则来定价,这种资金价格是民营中小企业可以接受的。在无组织的民间借贷中,由于存在着私人关系,它们的资金价格相对要高一些,但是利率也不会过高,因为非正规金融同样存在着多方面的竞争:①非正规金融和正规金融不是完全割裂的两个市场,而具有一定的替代性。过高的利率会导致资金需求者退出民间金融市场,转向正规金融市场。②非正规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着竞争。这些机构资金实力有限,不能垄断民间金融市场,所以不能提出过高利率。
(5)对资金需求者的预算硬约束性
在无组织的民间借贷中,虽然一般是信用贷款,但是由于存在私人关系,借款者如果选择欺诈或者没有能力偿还贷款,将损害私人关系和招致舆论的谴责,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借款者的家庭,甚至父母、子女都存在潜在的还贷义务,即存在一种隐性担保,这促使资金需求者更加谨慎地运用资金。相对于商业银行,这些资金供应方会更加积极地追讨负债,甚至出现违法讨债行为,从而导致资金需求者受到非法律形式的有力约束。另外,民间金融组织具有强烈的地域性特征,与同样具有地域性的民营中小企业更容易建立长期关系,促使它们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益和积极还贷,从而达到共赢的效果。
(6)抵押担保方面的优势
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无力提供必要的抵押品是其获得融资的最大障碍。许多在正规金融市场上不能作为担保的东西在非正规金融市场上可以作为担保,如土地使用权抵押、劳动抵押、农户房屋抵押、田间未收割的青苗抵押、未采摘的林果抵押、活畜抵押等;其次,由于关联契约的存在,使得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除了在信贷市场上存在借贷关系外,还在其他市场上(如在商品市场上)存在交易关系,因此双方在签订信贷契约时还把其他市场的交易情况附加到里面。这不仅为贷款人提供了关于借款人资信、还款能力的信息,同时也增加了借款人违约的成本,使得贷款人能够对借款人保持一定的控制力,加强了借款人正确使用贷款以及履行还款义务的激励。可见,民间金融在本质上能够满足中小企业信息隐蔽性、融资要求的特质性需求以及中小企业家族经营、抵押品缺乏的现状,其能够更加灵活、有效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7)具有示范效应
非正规金融活动的特性使得所有存在不偿还贷款倾向的借款人望而却步,也限制了根本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人进入信贷市场。由于借款者和贷款者之间因长期和多次交易而建立起的相互信任和合作关系,不仅能够抑制双方的道德风险,而且还会使违规者因受到社区排斥和舆论谴责而付出高昂代价。社区约束力越强,成员之间合约的履行率越高,从而借款者就更重视偿还非正规金融贷款,以便于其保持长期稳定的借贷关系。
由此可见,民间金融在本质上能够满足中小企业信息隐蔽性、融资要求的特质性需求以及中小企业家族经营、抵押品缺乏的现状。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其相对于高度组织化的正规金融具有上述优势,这些独特优势是民间金融这一古老的融资渠道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所在,是其能够和正规金融的重要原因,也正是这些特点使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有天然的契合性,因而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
三、非正规金融的局限性和负面效应
在肯定非正规金融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它的局限性和负面影响。
(1)非正规金融的局限性
首先,社会资本的关系型和地域性特征决定了非正规金融的交易通常只能局限在一个小圈子里进行;其次,非正规金融部门的资金来源有限且不稳定,抗衡外部冲击的能力脆弱;再次,从总体上看,非正规金融的定价机制大体上反映了社会的平均利润率和市场竞争的均衡利率,但并不能排除高利贷产生的可能;最后,非正规金融由于缺乏法律的规范和保护,容易产生敲诈、违约行为。
(2)非正规金融的负面效应
非正规金融的松散性、盲目性和不规范性,会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及其调控造成冲击,包括造成大量资金体外循环,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影响国家利率政策实施,截流信贷资金来源等。还可能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酿成相当大的金融风险,包括袭扰正规信贷市场,妨碍中央银行现金管理,造成系统金融风险防范与监管的盲区,导致一部分国家税款流失;容易引发经济纠纷,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等。因此,应该对非正规金融加强规范和引导,发挥其正面作用。
四、加强对非正规金融的规范和引导,发挥其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积极作用
非正规金融是一种重要的金融资源,是制定和实施金融政策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其所独具的与中小企业天然的亲和力,决定了其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因此,对于非正规融不应持完全否定和排斥的态度,而应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使其在法律的监督和规范下,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为整个国家经济服务。
(1)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非正规金融行为
非正规金融交易通常运作很不规范,一般没有合法的法律手续、可靠的信用担保和资产抵押,缺乏必要的监管机制,处于比较混乱的自发状态;而且所融通资金的投向具有较大的盲目性,风险较大。如果对那些负债率高、资信状况差的企业进行融资后一旦发生经营风险,必将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甚至会形成相当规模的金融风险。因此,应当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建立相关的制度措施。
(2)建立健全民间金融机构发展的监控体系。
世界上的大多数银行都是民营银行,他们之所以能够健康地发展壮大,原因之一就是它们被纳入政府监管的体系之中。民间金融机构一定要在国家必要的监控下才能健康发展。政府有责任在对民营金融机构进行合法、正当保护的同时,对其违法、不正当的行为给予坚决打击和惩罚,用法律手段来治理和规范民间金融,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好的融资环境。
(3)引导成熟民间金融组织向中小商业银行转化。
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相当程度上是由于银行业垄断程度过高,真正能够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商业银行数量太少。因此,应引导民间金融组织逐步演化为规范化运作的、定位于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民营金融机构,使得民间金融能更好的服务于中小企业。
参考文献:
【1】曹洪军.窦娜娜.王乙伊“信息不对称、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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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为确保金融市场及时纠偏以发挥应有的功能,每个国家的政府都会对金融市场的运行实施必要的监管与调控,以免金融市场过度动荡,或者被拖垮。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与金融机构形成了唇齿相依、利益共生的紧密关系:一方面,政府是金融机构的监管者,金融机构必须在政府允许的规则下运行,通过“看不见的手”的引导实现微观经济效益和宏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市场化运作的金融机构尽管必须为自己的决策承担一切经济后果,但当它们停业或破产清算危害公共利益时,政府会给予它们必要的援助,政府与金融机构可谓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二、财富基金易形成对东道国金融市场主导权的潜在挑战
东道国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与调控,手段多样,渠道多种。但总体而言,它们都具备下面三个最明显的特征:第一,东道国政府处于金融市场最后贷款人的地位。第二,东道国政府在金融市场的主导权以铸币权为基础。第三,东道国政府的行政管理是金融市场有效运行不可缺少的。然而在财富基金参与的情况下,上述三大特征不再清晰,或者说东道国政府监管和调控金融市场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意外的干扰。首先,财富基金不以东道国政府为最后贷款人。东道国政府充当最后贷款人,是为了避免金融市场的动荡诱发社会不安,是政策救市,不可避免地带有利益输送的色彩。然而对于财富基金而言,由于出身的不同,它不可能享受到国内金融机构的国民待遇。其次,在金融市场动荡时,财富基金可以成为仅次于甚至优于东道国政府的选择。在救市行为中,东道国政府往往会提出必要的整改要求,这必然迫使相关金融机构权衡利弊,部分求助于财富基金,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东道国政府的权威。再次,相对于国内金融机构,财富基金更容易逃避东道国政府的监管。规避管制是任何经济活动主体的本能。实力雄厚的财富基金通常尽可能地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防患于未然,从而使东道国政府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失效。最后,在东道国政府调控金融市场时,财富基金在暴利的诱惑下可能逆向操作。逆向调控金融市场是政府干预的基本特征,然而这也意味着对金融市场的调控缺乏实体经济面的支撑,东道国政府必须承受财富基金“对着干”的风险。
在某种意义上,财富基金的进入意味着第二个政府的进入,传统的由一个政府监管金融市场的模式可能变成两个政府在金融市场上的博弈,其对金融市场正常运营的影响可想而知。尽管这种情况的出现要求有非常严格的前提条件,但并不是没有发生过,尤其是在经济实力薄弱的发展中国家。当然从实践看,财富基金凭借雄厚财力挑战东道国政府的监管和调控权威毕竟是理论上的。因为财富基金的投资代表的是一种国家行为,对东道国政府权威的挑衅行为势必导致两国关系的全面恶化,所以财富基金对东道国政府的威胁应该较小,即使有,恐怕也主要表现为霸权国家财富基金对弱国的攻击和讹诈。客观地说,财富基金对东道国经济的潜在威胁远远小于现有的对冲基金。
三、财富基金的“原罪”
新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中、俄等国成立财富基金备受关注,只可能与新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出身有关,或者说这是财富基金承受的一种“原罪”。具体而言主要包括:第一,集中于新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政府手里的财富基金,回流东道国可能不再遵循既定的规则和渠道。第二,集中于新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政府手里的财富基金,不但不会为东道国金融机构所利用,反而可能成为它们的强劲对手。第三,既然财富基金是另类。乘其羽翼未丰就将其牢牢控制在手中就成为东道国金融机构的最佳选择。因此在积累足够的实力之前,财富基金想除去原罪的标签是根本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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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我国银行业接受了一个国际准则,即巴赛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制定的资本充足率标准。这说明我国的银行业开始走向市场、走向开放。巴赛尔条约要求银行的核心资本与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4%,其总资产或净值占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8%。这是一个保证国家金融系统安全的有效准则,不仅为35个契约国所接受,而且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承认,我国还将该标准正式载入商业银行法第39条中。按巴赛尔标准,商业银行必须要按照有风险的企业来进行经营,而不能以空壳银行通过转手经营储蓄者资金来生存。这与空手套白狼的传统银行理论不同。按照传统的银行理论,银行是将资金所有者“典当”的资金视为自己的资金贷给需求者,银行本身并不在经营中投入资金。由此造成了银行的道德风险(高风险经营)、破产威胁及信用下降,给银行业的经营带来了困难,所以,为控制风险,提出资本金标准是一个最有效的办法。这就是巴赛尔条约的含义。
80年代,我国的银行与财政分离,开始承担独立的职能,但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的遗产,再加上国家财力因放权让利而削弱,政府为控制经济,我国银行业采用了近乎垄断的国有银行体制,国家通过该体系将收集的资金投于国有企业。为了使该流程不至于被中间截流,国家通过各种手段限制居民的资本选择,如取缔民间非正规金融,限制证券市场发展,控制直接投资等,但是,随着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单一的资金获取渠道无法满足不断增加的社会资金需求,于是,90年代初我国银行业经过了一轮自由化的改革,出现了一些非国有股份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国有银行垄断了社会资金的分配,不利于正在兴起的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于是在一些地方开始自发形成以信用社和基金形式出现的金融组织,担负着地方性的资金融通工作,成为乡镇企业和城市非国有经济资金供应的主要渠道。至1994年,全国的城市信用社达5000家以上,其贷款的一半以上流向城市集体企业,8%左右流向私营企业。据估计,提供给私营企业的贷款相当于国有银行的5倍。但是,这些金融机构所具有的先天不足是信用度低,资金量小,只能以高利率来吸收社会资金或从国有银行借款,然后以较高利率借出,这就增大了经营风险。在经济高涨时期,风险通常被掩盖起来,而一旦经济紧缩,普遍出现经营困难,不仅资金来源成了问题,而且贷出去的款也难回收。国家借此进行了金融整顿,合并了机构,走上了金融集中化的道路。这些合并后的机构又成了另一类垄断型的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来源由此也被切断。与此同时,国有银行也搞起了第二银行,即信托投资公司。在银行的带动下,其他机构也加以仿效,于是成立了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名义上从事委托存贷业务,实质上是利用关系以低利息从国有银行弄来资金,然后以市场利率贷放出去,或干脆自己从事房地产等高风险高盈利投资,这实际上是国有银行逃避国家信贷管理进行风险投资的手段。据估计,到1995年底,国有银行对信托机构的放款数额达5500亿元,这也是国有银行呆坏账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整顿金融秩序,央行采取了压缩信托投资公司规模使其与商业银行脱钩的办法,其数量从1994年底的393家降到1996年底的244家,但其造成的资金损失大多已无法挽回。
还有一个因素也要看到,国有商业银行迅速在全国布网经营,但由于实行地方的分权式管理,这些机构成了地方政府的钱口袋,再加上银行经营管理不善,许多基层机构成为国有银行的包袱。90年代中后期,随着银行商业化的推进,巴赛尔标准的实施以及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有银行不仅追求效益的冲动开始占了上风,而且金融风险意识逐渐增强。于是,在国家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形势下,各个商业银行开始收缩战线,压缩基层银行机构,上收贷款权力,货币市场出现了逆细分化倾向,一方面存贷款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其垄断趋势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其他商业银行也从基层行集中资金,进行大额度放款,使得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资金的渠道进一步萎缩。这一格局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而变得更严重,银行收得越来越紧。由此可见,在垄断和集中化的主导趋势下,我国的银行体系还面临着以下问题,一是国有银行包袱重、经营管理水平低,且资源垄断严重;二是非国有银行实力有限,信用度不高,规模过小,抗风险能力差;三是没有形成合理的利率决定机制,致使银行经营风险大。在这种格局下,因为国有银行的资金主要投向国有企业,资金的流向不尽合理,所以给整体经济发展造成了困难,这是银行业调整面临的基本矛盾。
2、调整什么,怎样调整
从一国的整个资金流动过程看,个人获得的各种资金有三个流向,即消费、储蓄和其它投资,社会资金流入银行业暂时或长期地存放,银行所能动用(贷款)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银行能够完全履行其作为资金集散中心的职能,则经济运行中的资金供应是基本平衡的,因为资金供求者与商品市场上的商品供求者正好地位相反(不考虑外部因素)。但是,在经济剧烈波动或资金流动存在结构性失衡时,上述的对称性被打破,就会形成资金供求失衡。在我国的资金流动过程中,这种失衡主要由结构性因素引起,银行吸收分散资金集中供给国有企业的结果是,资金过多地流向并没有那么大需求和能力的国有企业(甚至有些充当了资本金),而其它需求者的资金无法满足,于是形成资金的二次分配和多次分配,人为地造成资本高价和配置扭曲,而且形成了一条长长的资金食利链,滋生腐败。不仅如此,国家控制储蓄利率也是对供给者的利益剥夺,因为储蓄者被取消了资金使用的选择权,只能以低价获得利率。对于从事资金集散的银行来说,更是获得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垄断地位,资金支配权成了获利的最佳工具。通过低价收集资金剥夺储蓄者的利益,并没有通过商品的低成本和低价格返还消费者,而是成了各类中间取利者的收益和无效益的投资,结果是银行反而背上了重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没有正常的融资渠道,为高利贷的盛行大开了方便之门。这就决定了我们调整银行结构的基本出发点,即疏通资金流通渠道,形成有效率、市场化的资金集散中心。由此而涉及的政策问题相当复杂,主要有:
一是要坚决消除资金无效分配机制,使资金流向合理化。目前,国有银行给国有企业服务的情况并未改变,国有企业提供了二、三产业整个产出的不足40%,但却占用着60%以上的资金投入,这是造成银行业困境和社会资金失衡的主要因素。使资金能真正按市场规则进入资金的真正需求部门,是体制和政策调整的主要目标。
二是要形成合理的银行结构体系,打破银行业的国家垄断。在我国,国有银行的资金流入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国有银行的服务对象。由此而提出的问题是,如果我国银行体制还基本上是国有银行的一统天下,资金的合理分配就不可能,银行业的正常竞争也不会形成。所以,要求国有银行扩大服务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厢情愿,最根本的办法还是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鼓励和发展紧贴市场的非国有金融机构。一般来说,一个稳定而有效率的金融体制是从民间部门的利益冲突及其协调过程中生长起来的,而在计划体制背景下进行的金融市场化改革,其实质更应是政府部门的退出与民间部门的进入和成长,变政府配置金融资源为由民间部门配置金融资源,进而在民间部门之间确立正常的金融交易关系。不仅如此,资金服务是一个多层次、多样性的体系,因为资金需求是复杂的,单靠正规的银行业并不能全部解决需求者的问题,如农民贷款,城市小型工商企业、个体劳动者、风险型企业、贫困人群和特殊人群的资金需求等,只有通过各种特殊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才能提供服务;银行体系完备了,资金的结构性流动失衡才能最终解决。所以,开放银行业的投资,形成多元化的银行格局,是提高银行业经营管理水平、降低金融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的重要一环。此外,现有100多家中小商业银行也有一个调整问题,包括存款保险、重组合并、剥离不良资产等。三是对国有银行进行调整。在这方面,政府开始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提高银行业的资本金,降低不合理债权;将逐步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改制,引进其他投资者;从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入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精简机构人员、提高银行竞争力等,使国有银行逐步走向市场。同时,为了缓解宏观资金分配的矛盾,合理划分了银行贷款权限,将服务对象扩大到各类非国有经济。这些政策调整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摆脱困境,提高竞争力,但要真正取得突破,必然涉及到产权、人员、资本金、治理结构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改革。如果说国有企业的改革困难,那么,国有银行的改革就更难。而能否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前途。四是实行利率市场化,使资金价格有一个合理的定价基础。现在,国内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外国银行办理外汇业务,其利率已经市场化了,且目前价格走低,利率水平不高,正是改变形成机制,使利率市场化的最好时机。这时放开贷款利率以形成资金的市场定价,能够促使银行改善经营,使资金流向更合理。目前,利率市场化的障碍有二:一是思想上的顾虑,担心放开以后利率升高,失去控制。其实,放开以后,利率升降都是市场的正常反应。在价格普遍走低的情况下,利率也不会升得太高,况且央行控制着再贷款和再贴现手段,可以进行调节。二是技术上和操作上的困难。一般来说,国债收益率构成长期收益曲线,是市场利率的基准线,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事情正好反了过来,不是国债收益率影响和决定银行利率,而是四大银行的成本决定国债的招投标价格,国债利率的涨跌取决于四大国有银行的行为,因而目前的国债收益率还难以成为市场利率的基准。在削减四大国有银行垄断地位的同时,能否作出适当安排,限制四大银行的行为,使国债收益率逐渐成为市场利率变动的参照。以提高银行竞争力和市场化为核心的银行业结构调整,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改变过去集聚社会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赶超型发展战略,也是对改革以来出现的银行业集中化和垄断化趋势的修正。做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我国过去和未来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还是促进经济发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单纯通过资金的输入来达到高增长的效果越来越差,而且后患无穷。这就迫使我们的金融结构要进行分散化、市场化的调整,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提出的要求和加入WTO的需要。以银行调整为重点的金融结构调整,将对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证券市场发展
在银行业开始结构调整的同时,做为金融体系的另一个重要成员,证券市场正在稳步发展,以《证券法》的实施为标志,我国证券市场经过10多年试点后正式纳入金融体系,并在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1、我国证券市场概况
为了使本文的叙述更有针对性,这里的证券市场主要指的是股票市场,而其它类型的证券,如政府和企业债券暂不做分析。
企业的股票是该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代表物,是一种明晰的产权,股票的持有和交易是一种所有权的拥有和让渡,前提是该代表物(股票)必须是真实的。所以,股票本质上是与国有企业的含义相冲突的,因为国有企业理论上归人民所有(当然实际上是政府所有),其产权无法分割,如果分割则利益应归于全民,这在理论上是无法实现的(实际分割与此无关)。好在我国90年代搞的企业发行股票的试点及自发交易市场的形成,并没有考虑理论问题,也就有了可操作性。
不论是80年代中后期各地兴起的证券交易场所,还是90年代初在上海、深圳建立的证券交易所,开始时都是地方行为,国家没有设立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这里的证券市场可以说是一个自由放任和不规范的市场。一是上市公司的上市规则是由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而证券交易所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上市挂牌交易的公司每一年缴纳挂牌费,而证券经纪商上交手续费给交易所),所以,从监管的角度看,它只有权力保证上市公司本身是存在的(即股票的资产实际存在),但没有权力去保证上市公司不搞弄虚作假欺骗投资者。所以,上市规则事实上对上市公司并无约束力。这就需要政府来提供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监管体系。二是上市公司到底是怎样的情况,投资者是不清楚的。当一个企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化为一种代号以后,事实上,投资者也并不需要再去了解该符号的实际内涵,因为符号的收益能脱离企业的资本变化,这就为大批投资者提供了自由炒作的空间,符号本身也就具有了价值。但是,对符号的炒作是有限度的,所以最终股票价格就会波动。对投资者和股票价格进行直接控制是不可能的,但如果由此延伸至投资者可以为所欲为,操纵市场,就是监管的问题。监管是一种公共产品,就象警察维持公共秩序一样。所以,规范市场行为自然是政府要管的事情。1991-1993年初,由于证券市场的运行缺乏制度保障,资金大户肆意做市,投资者盲目炒作,股价连续翻倍,造成市场无序,于是,国家正式建立证券管理机构,开始介入监管,在上市公司的选择和控制投机上采取了一些措施。
但是,政府介入证券市场监管并不必然是有效率的。如果管制过度,其效果相当于引进老虎来驱赶狼,使市场陷入另一种无序状态。无奈,我国的证券市场就走入了这一极端。随着管理权限上收,政府的证券管理机构事无巨细地插手证券市场的运行,其一是上市公司的审批制和额度制;其二是直接监管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其增长由政府掌握,指标由政府分配,审批办法由政府制订,审批过程由政府执行,一句话,实行的是指令性计划。这样做的结果虽然解决了上市公司无序增长的问题,但却造成供求不协调,市场剧烈波动,地方政府与上市公司合伙欺骗投资者等问题。不仅如此,政府监管不是从规则上着手,而是采用无规则的(救火式)一事一议的处理办法,引导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去寻找监管的漏洞,市场的无序性有增无减。其间以琼民源事件最为典型。这段时期的证券市场是被管制的无序,表面上国家监管,但该管的没管,反而使用了计划经济的办法来管市场,结果是加剧和放大了市场波动。深沪两地的股票指数从1993年上半年达峰值后一泻千里,至1994年6月份两市股指跌幅近80%,大多价格只相当于一年前的10%左右。跌幅之大非常罕见,两市资产损失达数百亿之多,许多投资者血本无归。在1996-1997年,政府曾经发动了一波行情,1998年又归于沉寂。这一时期,两市的市场覆盖面在不断扩大,上市公司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市场影响力越来越大。但市场的不规范则是显见的事实。
对于股票市场的发展规律,理论上有五阶段之说,即停滞阶段、操纵阶段、投机阶段、巩固或崩溃阶段、成熟阶段,具体来说,这五阶段情况如下。
①停滞阶段。股票市场处于初创期,仅有少数人知道股票市场的存在,交易手段落后,手续烦杂,交易成本高,挂牌上市的公司少,股票价格基本上保持在票面平价水平,有可能随时间推移使股票价格低估。在变动的经济环境中更是如此。不过,当投资者开始发现股息收益超过了其他形式的收益时,就开始购买股票,起初很谨慎,然后逐渐踊跃。
②操纵阶段。当一些市场参与者发现,股票供应量很少,流动性有限,购买少量股票就有可能使一种或多种股票价格上升时,操纵阶段就开始了。只要价格扶摇直上,其他人就会开始购买,操纵者赚钱后就可以迅速离开市场。使股票投资者更有吸引力的政府措施和交易手段的变更,可以引起更活跃的交易。
③投机阶段。当一些人开始获得大量资本收益和利润时,更多的投机者就会受到吸引而加入市场,当价格被哄抬到高过股票基本价值,交易额迅速上升后,投机阶段也就开始了。新发行股票过多地被认购,以致使许多公司公开出售股票,股票供应量迅速扩大,这时,再加上政府开始介入市场采取行动控制投机,如保证金要求的提高,较高的经纪人佣金,机构投资者的销售,增收交易和收益税,过多出售政府所拥有的股票或刺激对大公司股票的新的包销等。但是否能控制投机效果并不明显。
④巩固或崩溃阶段。随着政府的介入和市场的迅速扩大,到一定时候,股市可用于投资的资金枯竭,新发行的股票已无法认购,投资者开始意识到,股票价格已升得太高,股价与其基本价值已无任何联系,股票价格开始下跌。相对于繁荣程度的大小,股价下跌的速度有缓有快,这里就开始了调整或崩溃阶段。在发生这样的价格下跌后,投资者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才能重新获得信心。这主要取决于价格下跌的程度,也取决于一国当时的利率、经济增长、公司利润率、通货膨胀、其他投资方式的收益、政府对鼓励股市发展的刺激措施及机构投资者的行为等。在这一调整阶段,许多投机者会成为投资者,他们不愿亏本卖出,把股票作为长期投资形式持有,希望将来价格回升。
⑤成熟阶段。当最初的投资者重新获得信心,而且在第一次价格跌落时未受到损失的新投资者也参加市场活动后,一个新的成熟阶段也就开始了。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加入市场活动,会促进市场逐渐走向成熟,交易量会趋向稳定,投资者也会更有理性,股票供给范围更大,流动性也得以增强。股份虽然会继续波动,但已变得不那么剧烈。如果出现大幅度的价格波动,这通常是由于重大政治、经济问题,货币和汇率政策的大幅变动,其它重大经济政策调整和政府过度干预等因素所致。
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了前四个阶段,现正在进入第五阶段。目前,我国深沪两地上市挂牌交易的股份公司1000余家,股票总市值近4万亿元,流通总市值1万亿余元,是一个影响力日大的和发展中的市场。
2、证券市场的发展与政策调整
在正式确立了证券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以后,我国的证券市场开始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重新评价,确立了其作为直接融资市场的身份,而且通过各种具体措施来提高证券市场的地位(如证券法的出台等);二是在市场的规范化方面下了大力气,特别是在规范政府的监管行为上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使过去的投机市、政策市的状况大有改观;三是市场的投资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投资者的结构有了改进,使得市场呈现稳步上扬的格局,与经济大环境的走势基本相符。这些变化,得益于证券市场的政策改进。在证券法出台后,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法规,在规范投资者、上市公司、政策的行为上有了很大进步,使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成为主流。这些政策变化有以下几方面:第一,针对整个股票市场投资者分散,易于造成股指剧烈波动和投资者行为难以规范的缺陷,着力培育和发展长期机构投资者,如组织大型证券投资基金,改组证券公司以扩大其股本,允许和鼓励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入市买其股票,允许保险公司资金入市买卖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等,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业同业拆借市场从事拆借、买卖债券业务,允许证券公司所持股票抵押贷款等,鼓励一批有资金实力的投资机构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以起到稳定市场、规范市场的目的。这些政策的出台,为证券市场创造了一个逐渐改进的市场环境。不过,也要看到,目前我国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还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约束机制,上市公司的质量没有相应提高,再加上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与散户投资者的资金之比为1∶10,存在严重的结构偏差,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其行为也不规范,短期化倾向严重。须知,营造机构投资者、长期投资者生存发展的市场环境,是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环节,发展中国证券市场之所以会经历五个阶段,而且还会出现反复,其重要原因就是市场投机严重,投资者的行为长期无法规范。所以,造就一批高质量、规范化运作的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准备在现有机构投资者的基础上,再发展和造就一批大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增强机构投资者的实力。如果能够在2-3年内使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的市场资金实力之比,由目前的1∶10变为3∶7或4∶6,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也就有了可行的基础。
第二,政府行为不断规范,按市场规则监管证券市场的政策环境正在形成。这是我们看到的最可喜的变化,前十年我国证券市场的不规范,除了市场本身的运行原因外,主要是由于,所谓政策造成的剧烈波动给投资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上市公司资源的行政配置造成了利益的再分配格局和加大了市场风险。政府的不合理干预造成了投资者和上市公司行为的扭曲等。可以说,当时是以行政管理和计划经济的思维在经营和控制这一高风险的市场,结果该管的没去管,不该管的管得太多,给市场的发展造成了障碍。目前,这些障碍正在逐步消除,其表现有:
一是正在逐步推行股票发行审核制,取消股票上市的指标分配。今后企业股票发行上市,不再需要政府控制和分配的发行指标以及地方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推荐,而是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股票主承销商就可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并报送申请文件,证监会对拟发行的股份公司核准后,由外部专家组成的发行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批。这是按市场规则分配资源的重大改进,也是规范证券市场的重要步骤。过去实行的所谓发行额度分配办法,是典型的政府经营市场的体现,由此造成了政府、上市公司、投资者行为的巨大扭曲。如1993-1994年的市场崩溃,深沪两市股指在一年半左右时间内暴跌80%,大多数股票价格被压缩在1-5元之间,投资者对市场失去信心,起因于国家公布在1994年度要新发行55亿股票。上市指标的行政分配,造成上市资源利用效率低。如为了控制上市公司家数采取数量控制,地方新发行的股票是大盘而家数少,形成人为资产膨胀;而为了控制股票数量不控制家数,则大量上市一些流动股极小的公司,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监控和防范,留下的漏洞比堵住的漏洞更多。更为严重的,为使国有企业脱困,大量经过包装的国有企业上市圈钱(如ST红光事件),造成大量亏损或毫无发展前景的企业市场,给投资者信心造成打击。直到目前,许多大盘股国有企业的股价还在发行价附近波动,受到了市场的长期冷落,企业本身也没有变化。所以,改变股票供给方式,形成一个市场化的股票供求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是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发展的重要标志。
二是通过股票发行价格的市场化改革,逐步消除一、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套利机会。过去,股票的一、二级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差价(1-5倍),使得一级市场的申购资金多达数千亿元,无风险套利盛行,而且那种发行方式给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提供了一个暴富的机会,由此产生了各种腐败行为(如已暴露的大庆联谊等)。通过股票上市的上网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发行价格采取不事先确定而由市场申购者的需求确定等措施,为股票的合理定价奠定了科学的基础。这样,一、二级市场价格的人为差别消失,使投资者处于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也消除了利用股票上市暴富的基础。
三是市场的扶优汰劣机制正在形成。这主要表现在,通过创设二板市场鼓励国内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鼓励重组的政策和退出证券市场的机制。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是真正的终身制,一只股票上了市,只要自己不宣布破产,即使早已资不抵债或已形成巨额负资产(如PT农商社、ST百文等),股票照样交易,而且市场价格不低。投资者之所以敢于冒险买卖这种股票,就因为他们认定,这类企业不会真正破产清算,而是会有各种政策使其复生或以壳资源转让。对于这类已经结束其经营期的企业,要形成合理的淘汰机制,才会激发证券市场的活力,使投资者真正投资于有价值的股票。正在推出的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上市公司逐出证券市场的试点,将是改变这一困境的良策。需要就此搞出一套具体实施办法。不仅如此,在实施汰劣的同时,也出台了一些扶优的办法,如对于国家需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通过创设二板市场来促其发展,对这些企业采取更宽松的政策,只要求上市公司上市前有一年盈利记录、最低资本额为3000万元,并对这些股票不设单日买卖涨跌停板限制。该市场有可能在年内推出。这样,发展证券市场就与实施产业政策、提高企业竞争力紧密联系起来。
历过十年的试点运作,我国的证券市场正以快速的步伐逐步走向规范。不过,要使证券市场走向成熟,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如上市公司和政府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大户提前知道重大信息进行炒作的现象严重;大资金者的行为没有得到规范和监管,造成庄股盛行,短期炒作,给市场的稳定形成威胁;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督薄弱,目前通过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业绩进行审核的机制不完善,虚假报表时有发生;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机制不完善,投资者没有更多的风险回避渠道,只有股指上涨才能获利,因而,投资者风险大,机构投资者尤甚等。这些问题的正确解决对于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三、证券市场与银行业协调发展
在证券市场规模扩大和市值增加的同时,作为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居民的储蓄增量呈现不断下滑之势。从去年6月以来,居民储蓄增长率不断下降,有的地方已经出现负增长。这就引起了人们的忧虑,提出了银行和证券市场发展的相容性问题。从宏观资金总量看,从银行流走的一块资金进入了证券市场是必然的,问题在于流动的合理性和规模分配格局应该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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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国企业的并购行为均是政府主导型多市场主导型少这种经济转型期的社会环境决定了我国企业并购存在着和欧美等市场经济成熟国家截然不同的并购特点
首先是兼并动因单一化。从政府角度来看促成企业兼并主
要的动因是为了使国有企业减少亏损减缓财政上的压力。从企业来看大多是看中了对方的厂地、仓库或良好的机器设备。而西方企业兼并的动因是极其多样的如有的为了获得协同效应和规模经济效益有的为了谋求企业的增长有的为了得到诸如高科技、新工艺或科技管理人才等特殊资产有的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有的为了多元化经营、降低经营风险有的为了拓展海外市场还有的是出于避税或投机的目的或兼而有之。多元化的兼并动因对活跃兼并市场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二个特征是政府在并购过程中扮演着指挥者的角色。并购应该是企业对市场竞争的一种反应是一种自发的经济行为而不是一种政府行为。本来在较为成熟的市场机制下,企业兼并往往是企业因为激烈的市场竞争而主动选择的一种企业发展战略是一种正常的市场化行为若不涉及反托拉斯问题或不正当竞争等法律问题,政府一般没有必要参与具体兼并活动。但在我国当初选择兼并这种方式的直接目的往往是为了减少企业亏损、减轻财政负担、搞活企业、调整资产存量等目的。这种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的目的当企业的法人财产权没有被确认的情况下政府兼有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和行政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参与和干预企业的兼并是必然的。
第三个特征是兼并操作的不规范。造成这一问题的最主要原因是目前还没有一个完善的规范兼并活动的法律体系。虽然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许多与兼并活动相关的法规但因企业兼并活动涉及面广,领域多,造成了兼并活动的许多方面无法可依的局面,而有些领域则有多重规定,没有统一的、规范的做法。为此,我们应尽快建立健全企业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没有法律规范的方面做出规范,对于互相不协调的做法进行统一,改变目前兼并活动操作不规范的状况。
二、企业并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我国企业并购目前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政府对兼并活动的过多干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兼有行政职能和企业经营职能,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二为一所以政府对兼并活动的直接干预难以避免。兼并活动中政府部门的某些盲目干预行为给企业带来了一些负效应。20世纪80年代初的企业兼并几乎都是政府通过“拉郎配“的“包办婚姻方式把一个个劣势企业或濒临破产企业“兼并“给优势企业企图把劣势企业搞活这在一定程度上仍是一种保护落后的做法。但在很多情况下这种做法不仅不能把劣势企业搞活反而把兼并企业给拖垮了。目前,国内一些产业或企业的重组、并购均是政府的政策行为是基于控制资源和管理便利,其配置资源的半径往往局限于行业或行政区域如前些年的中国民航大重组、中国电信南北分拆、广电系统大重组等均属于该范畴。从目前已经组建和正在组建的一些“集团“看相当一部分是徒有现代化的躯体而无现代化的灵魂就是他们的组建原则和组建过程还是新瓶装旧酒与市场经济原则与规则的要求背道而驰。如果以此来抵御国际资本的入侵恐怕难有胜机。
如何使我国企业的并购行为规范化、经济化并适应入世后的跨国并购潮流,我们认为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努力:
首先政府必须进行角色定位明确自己在企业并购行为中履行的只能是服务职能一切行为必须体现现代市场经济的原则与要求同过去传统的、落后的管理思想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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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稳定与资本项目的开放
麦金农(1997)指出,在宏观经济不定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必须实行有效的汇率管理和国际资本流动的限制,以确保政府增加税收、维持经济稳定。如果政府在宏观经济不稳定的情形下放开资本项目控制,必然将会产生严重的资本外逃现象和货币替代问题,使得通货膨胀税的税基缩减和通货膨胀率的相应提高,从而导致货币危机的爆发,故而主张资本项目开放是经济市场化的最后一步。
货币危机理论认为,在固定汇率制下,当一国宏观经济不稳定时,资本项目的开放将会使其货币受到国际游资的攻击,引发货币危机。货币危机理论的第一代模型(Krugman ,1979)认为,由于发生危机国家政府所奉行的赤字或宽松货币政策使得信贷规模以一定的速度扩张,故而导致经常项目的赤字,由此而引发政府国际储备的流失,当国际储备减少到某一个最低水平时,投机者必将对其货币发生攻击,从而造成其汇率体系的崩溃。因此,货币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固定汇率政策和赤字融资政策之间内在的不一致性,而流动性困难、集体行动、羊群行为以及道德风险等诸多问题在金融市场中的存在,则会进一步加剧和恶化货币危机。
货币危机理论是从国际资本流动角度揭示了金融自由化改革中货币危机的成因,而货币替论则从资产替代角度揭示了在宏观经济不稳定的情况下,资本项目的开放则会引发严重的货币替代现象,同样也会引发货币危机。货币替代是指在开放经济和货币可兑换条件下,由于本币贬值使本国居民对本币失去信心,从而产生本币的货币职能部分或全部被外国货币所替代的现象。拉丁美洲、前苏联以及东欧等在其金融自由化历程都发生过不同程度的货币替代现象,尤其以拉丁美洲国家的" 美元化"现象最为典型。货币替代不仅使得这些国家的汇率出现频繁的波动和通货膨胀现象的加剧,同时也严重地削弱了这些国家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首先,由于货币实际收益率等于名义利率减通货膨胀率,故而汇率水平高低则取决于两国的货币供给、名义利率差异和通货膨胀率差异。若两国货币的名义利率不变,那么两国通货膨胀率的差异将决定汇率水平的变化,故而可以将两国通货膨胀率差异视为汇率的预期变化,因此,财政不稳定和高的通货膨胀率所引发的严重的货币替代则会加剧汇率不稳定。其次,货币替代将使一国货币量变得难以估计,进而影响货币政策的效果。如果中央银行试图通过实施扩张性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刺激国内的投资与消费需求,经济主体的预期通胀率将会上升,故而会立即将部分增加的货币余额转换为币值稳定的外币,货币替代必将削弱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效力。第三,在通货膨胀期间,由于外币资产的存在提供了一种高效廉价的逃税方法,货币替代的存在将会降低国内居民本币的需求量,使得通货膨胀税的税基减少。若要弥补因货币替代所导致通胀税收入的损失,唯一的办法就是提高通货膨胀率。由此可知,两者博弈的最终结果是货币替代进一步加剧了一国通货膨胀率水平及其发生的频率。
二、中国财政现状及其稳定性状况分析
(一)中国的财政现状
资料来源: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下文表格中未注明资料出处的皆来自于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
(二)中国财政稳定性分析
注:债务依存度是财政债务收入占财政支出的百分比;负债率是财政债务收入占财政收入的百分比;偿债率是财政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占财政支出的百分比(注:通常情况下,依赖度是指在一国的中央财政预算中,国债收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偿债率是指在财政收入中用于支付国债利息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于中国财政债务收入不仅来自国债收入,同时还包括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因此,本文中债务收入不仅仅包括国债收入,还包括其他形式的债务收入。)。
三、中国现行财政条件下的金融稳定性分析
(一)中国财政赤字与货币供给的相关性分析
前文已经指出,发展中国家宏观经济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财政赤字的货币化,在中国是否也存在财政赤字货币化?是否会引发通货膨胀?为此,我们在此以货币供给量()作为因变量,以财政赤字(DF)作为自变量,对1978~1999年期" 间的财政赤字(DF)与货币供给量()之间的相关性进行线性回归检验,结果如方程1和图3所示:
由此可见,在财政收入占GNP 的比重逐年递减而财政赤字又逐年高速攀升之际,实行以利率市场化为突破口的金融市场化必将会使得潜在的通货膨胀危机显现化,其产生的不利影响我们从阿根廷、墨西哥、智利等国家金融自由化实践就可略知一二。中国若在如此财政背景之下进行以利率市场化为突破口的金融市场化改革,高通胀率、高利率、日益扩大的财政赤字、日趋沉重的政府债务利息负担以及政府向银行体系强制融资等问题也就难免。因此,当前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实现财政收支均衡,否则,以利率市场化为突破口的金融市场化改革只会让我们付出更为惨重的代价。
(二)中国资本外逃与货币替代状况
伴随着中国经济和中国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居民和企业的外币需求以及外币资产的持有量都有不同程度上的增加。尽管中国目前对资本项目仍然实施严格的管制,隔绝了中国与国际资本之间的自由流动,使得中国可以成功避免亚洲金融危机对中国的直接冲击。但是不可否认,中国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资本外逃和货币替代现象。
综上所述,由于宏观经济不稳定可能导致通货膨胀、本币的频繁贬值以及对本币的需求下降都将引起资本外逃和货币替代的发生,因此,防止资本外逃和货币替代现象产生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就是消除或降低通货膨胀、维系宏观经济稳定和提高本国货币的实际收益率,使得公众对持有本国货币的信心增强。由此可见,中国应当采取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使通货膨胀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提高人民币的实际收益率和较为稳定的真实汇率,将有助于改善公众对人民币币值的预期,以此削弱资本外逃和货币替代的动力,这对于防止可能产生的严重的资本外逃和货币替代将起到积极的防治作用。
四、实现中国财政稳定的对策与建议
由前文已经指出,实现财政稳定是中国今后经济进一步开放和金融自由化改革最为重要的前提条件。虽然1994年建立的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在理顺中央与地方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由于当时的改革重点是通过重新界定中央与地方之间事权和财权的范围以达到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的目标,未能深入而及时地界定省(市)级政府与其以下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权与事权,因而导致现行省(市)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的严重不对称,地方财政出现严重困难。正是由于财政制度缺陷使得中国财政出现了严重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必须进行制度创新,消除这种集权政体与分权经济体制的矛盾,方可实现财政稳定。
(一)实行制度创新,重新界定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实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
中央政府集中财权是实现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最为常用的办法,符合中央政府自上而下转移支付宏观调控职能的要求。但是,在中国,这种自下而上的集中财权模式却被地方各级政府广泛地采用,使得财政资金层层向上级政府集中,而与此不对称的是,基本事权却反向移动,层层向下转移,从而造成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的高度不对称,尤其" 是县乡(镇)两级政府这种矛盾表现得尤为突出。因为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地方性公共产品理应由相应的地方政府提供,同时现行中国各级地方政府还需要承当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 义务",使得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在事权上呈现出高度的刚性,没有任何与上级政府讨价还价的余地。但是在财权方面,由于财权集中的层层集中,而地方各级政府又不具有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地方立法征税的权力,现行的分税制又没有确定省(市)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独享的税基,使得其财政收入失去稳定而可靠的收入来源,从而出现了无相应财权支撑的刚性事权,地方政府财政出现严重困难必然是不可避免。由此可见,要解决目前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这种处境,必须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必须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对称的原则,重新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赋予地方各级政府相应而必要的税种选择、税率调整、立法收税以及发行地方债券的财权,使得各级政府的事权必须有相应的稳定而可靠的财权作支撑;其次,进行行政体制改革,减少政府分级层次。目前中国政府的5级层次已经造成政府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和政府行政支出逐年攀升的弊端,因此,适当地缩减政府层次,精简政府机构,不仅又有利于分税分级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实施,使得财政分级层次与政府分级层次相对应,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运作效率和财政支出的效用。
(二)加速税制改革,严肃税收纪律,提高税收收入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
造成税收收入所占比重减少的原因较多:一是近年来,中央在保持税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先后出台了减征、停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降低关税税率、减免农业税、下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等政策,并且继续清理取消了部分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和基金项目;二是由于经济紧缩,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效益有所下降;三是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不严,"寻租"行为及其自身素质低下等原因所导致企业与个人的偷税、逃税、避税等现象严重,这一点从中国实施的"金税工程"和"金关工程"所取得的阶段性成绩中可见一斑;四是中国现行的支付体系不发达、公众偏爱现金支付以及现金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等原因导致税收收入尤其是所得税收入的大量流失。由此可见,要提高税收收入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一方面要大力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素质,依法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坚决打击偷税、漏税、逃税和非法避税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扩大税基,同时加快税制改革,对某些已经不合时宜的税种和收率进行重新调整与修改,扩大税基,重新界定各级政府所应享受的税种,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在税收征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与征管力度,在税负的公平与公正的前提下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图4中国税收入与财政债务收入对总的财政收入的贡献度(注:这里"总的财政收入"等于现行统计上的财政收入与财政债务两者之和。)
(三)转变观念,理性认识积极财政的扩张效应
货币化将会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但是,中国目前理论界和实践界都十分推崇的积极财政政策,这种对积极财政政策"情有独钟"的过度偏好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立不住脚的,也是十分危险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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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罗纳德。l.麦金农:《经济市场化次序——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金融控制》(第二版),上海三联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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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券投资实验在金融专业教学中的重要性
证券投资实验涉及到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投资学等多方面的理论知识,是对各种理论知识的一种综合应用,学生如果能在证券投资实验环境下接受证券投资理论教育,不仅更加易于理解和掌握相关理论知识,认识和把握相关证券投资实践,而且也能在实现二者的结合过程中做到相辅相成、互促互进。
证券投资分析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分析技术,比如基本分析方法、技术分析方法、心理分析技术等。另一方面,证券投资分析是一门综合应用的艺术。证券投资分析的目的就是预测证券价格的走势,即通过对各种影响证券价格因素的分析,来判断证券价格的变化。但由于影响证券价格的因素繁多,而且在证券市场上存在大量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使得证券投资分析的不确定性增加。这种不确定性要求证券投资分析人员灵活地、综合地、创造性地运用各种分析技术和手段,来判断和预测证券价格的走势。对证券分析技术的主观理解和运用这些技术的方法的不同,就可能会导致证券投资分析的结果大相径庭。技术是是掌握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基础,而综合应用的艺术则更高一个层次。
二、证券投资实验在金融专业教学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证券投资实验具有实习性、综合性、协同交互、时间集中、资源独享、实验过程与结果不确定、实验要求高等特点,合理的实验教学和实验管理模式必须充分考虑这些特点予以确定。
(一)两种实验倾向的侧重点和考查标准不一样
目前证券投资实验有两种不同的实验倾向,一种是把实验的目的放在掌握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上,通过实验来完成书本知识向实际操作的转化,实验的重点在理解和掌握各种分析技术。另一种则是把实验的目的放在提高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技巧或者艺术上,即实验就是通过做模拟操作,给学生一定的虚拟资金,让其模拟操作,重点在各种技术的综合应用上。
1.实验的侧重点不一样。如果实验的目的在于掌握证券投资的分析技术,则在实验的设计过程中注重对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基本概念、理论、技能的掌握上相反,如果实验的目的在于提高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技巧或者艺术水平,则在实验设计中要注重对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综合应用和熟练掌握上,而对证券投资分析方面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实验要求则相应降低。
2.考查的标准不一样。如果实验的目的在提高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技巧或者艺术水平上,则实验结果的考查将会是证券投资分析的最终结果,即模拟投资的结果是底是亏、盈利或者亏损的数额是多少作为评判的标准相反,如果实验的目的在于要求学生掌握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则实验结果考察的目标则在于学生对各种分析技术的理解和掌握上,模拟投资的结果并不是考查学生实验效果或者学生实验成绩好坏的重要标准。
(二)金融专业和非金融专业的学生通过实验解决的着重点不同
在非金融专业学生的实验过程中,我发现将证券投资实验目的放在提高学生证券投资技巧或者综合应用上,效果并不好。学生在进行证券投资实验以前,大多数同学对证券投资的实际操作知之甚少,对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也往往只停留在书本知识上,所以,直接进人模拟投资分析过程,学生大多不能顺利地进行实验,甚至有同学连基本的交易信息都无法看懂,实验的目的并不能有效地达到。
对于初次接触到证券投资的学生来说,很显然首先需要解决的间题不是证券投资分析的综合应用的艺术问题,而应该是技术问题,即通过证券投资实验熟悉和掌握一些基本的证券投资分析技术。在证券投资实验中,实验的目的主要应该在于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原理、对基本的证券投资分析技术和方法进行训练,巩固和应用各种证券投资理论知识,提高学生观察分析和解决证券投资分析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间题的能力。
(三)分析软件花样众多,学生短时间内无法掌握其中蕴含的各种信息
能熟练运用各种证券分析软件和交易系统,对于对于学生能够进人到正常的交易和分析过程至关重要,但在实验过程中往往会忽视该过程,因为在证券投资课程学习中一般不会对基本的操作和交易信息做过多的介绍,所以,如果没有该过程的准备阶段,将会使学生在后面的实验过程中无所适从。
(四)重视证券投资技术分析实验,忽视证券基本面分析实验
在目前的证券投资实验中,技术分析往往被学生所推崇,但实验过程往往也会有问题出现,即对各种技术分析方法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而且各种不同的技术分析方法应用规则繁多,在现实操作中的作用各有所不同,效果也不一样,学生在实验的时候往往无法进行鉴别和运用。
基本分析方法部分的实验工作被忽视的部分的原因在于该部分的分析过程比较复杂,收集历史数据相对比较困难,需要相应的其他统计分析技术才能完成这部分的实验。但这样会产生一系列问题第一,实验不能够促使学生掌握相应的基本分析技术,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处于无事可做的局面。往往会流于形式地或者被动盯盘,时间长了就会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中第二,忽视该部分的实验,无助于学生应用各种理论知识的能力,不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不可能学会运用多种不同的统计分析技术。
另外因为证券投资分析涉及宏观到微观经济的各个方面,因此,证券投资分析实验实际上是对学生对经济学、金融学、投资学、会计学、管理学等多方面知识的一个综合应用和考察,这部分实验的缺失,将使实验的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第三,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规范以及投资者素质的逐步提高,价值投资的理念正在被市场所广泛接受,而价值投资的理念要求投资者必须进行基本面的分析,即通过基本分析方法来判断大势,寻找有投资价值的行业和个股。如果不对基本面进行分析,仅仅依靠消息或者其他的方式来进行投资,如同打牌时不看牌,风险可想而知。
三、提高证券投资实验教学效果的心得和建议
在金融专业课程的教授中,结合学生的接受能力,与教科书中的理论相呼应,及时进行证券投资实验。我认为其重点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即掌握基本操作及交易信息、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技术上。
(一)注重基本操作及交易信息的介绍与掌握
针对上文提到的问题,在该阶段的实验过程中,我认为应该首先由实验教师对投资分析软件的使用和操作进行讲解,对分析软件交易信息中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指标进行讲解,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分析软件的安装以及使用、主要的交易信息的读取、主要交易程序的掌握等。比如如何进人系统、如何看大势、大势的信息组成部分、个股的交易信息的读取、以及交易信息中的一些基本概念等。然后安排一定的时间由学生自主的操作软件和熟悉一些基本交易信息。即要求学生利用实验室的模拟交易软件,在指导老师的辅导下了解证券交易行情显示各项指标,对证券交易产生感性认识。
(二)改进证券投资技术分析实验
技术分析实验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一要讲解要求学生掌握各种主要的分析技术手段的原理,特别是各种分析方法和技术指标的计算原理,只有掌握了各种分析手段的原理后才会明白其变化的原因以及变化的趋势二是要让学生对各种不同的应用规则进行实际验证。该验证过程对于学生掌握技术分析方法极其重要,因为技术分析方法的原理以及应用,在证券投资课程中虽然有老师已经讲解过,但学生根本没办法在短暂的课程学习过程中掌握各种不同的规则,而且各种规则在实际中的应用效果如何都必须由学生自己去验证。为了达到以上的目的,必须设计好各种技术分析手段的实验内容和步骤,不能放任自流,任由学生自己去揣摩和摸索比如在让学生掌握原理的步骤中,采用什么样的方法让学生更加牢固地掌握这些内容,在学生对应用规则进行验证的时候,每个技术分析方法需要验证哪些内容,怎么去验证,都必须有明确的规定。
(三)把基本分析技术的实验作为一个重点
在实验中进行基本分析的思路应该是,在基本分析技术
的实验过程中,学生的主要任务是收集宏观经济、行业以及个股资料,然后对资料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即当前的形势如何,未来的经济政策的走势会怎么样,哪些行业值得投资,值得投资的行业里那些个股又具有投资价值。方法上主要运用归纳、演绎等逻辑分析方法,具体手段上主要运用调查研究、统计分析以及财务评价分析技术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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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魏山城.任玉珍.韩书俭.改革实脸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对实脸的兴趣[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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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批准实施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北部湾经济区努力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
目前广西提出打造北部湾经济区区域金融中心的设想,但根据北部湾经济区的经济水平和金融业发展现状,单纯依靠自然渐进模式必定是漫长的过程,只有通过政策倾斜、制度创新,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才有可能促进金融积聚。
一、金融积聚动因分析
关于金融积聚的动因,金融聚集理论和规模经济理论从微观角度较好地解释了金融积聚的现象。
金德尔伯格(Kindleberger,1974)认为金融中心的集聚效益主要体现在跨地区支付效率和金融资源跨地区配置效率的提高。Davis(1990)通过对金融服务业领域的调查发现,在大都市区域里,各种规模的金融服务产业都倾向形成集聚。Gehrig(1998)根据证券的流动性及其信息敏感程度研究金融活动,认为无论对信息是否敏感的金融交易,都可能集中在信息集中与交流充分的中心地区,从而形成金融产业积聚。
规模经济理论主要针对金融活动的外部经济解释金融聚集现象。韩国学者Pak(1989)认为跨国银行为了降低成本会采取扩大经营规模的战略,在不同的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分行,将银行服务的成本分散到全球金融业务。当某一地区跨国银行的数量增多、规模增大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银行中心便形成。我国学者潘英丽(2002)、冯德连、葛文静(2004)均认为金融中心的建立可以形成外部规模经济,例如,行业内银行之间的协作;金融机构之间共享基础设施;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邻近;信息沟通的快捷、市场流动性提高、投资成本和风险降低等等。
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国内的金融机构地域集中现象风起云涌。例如,北京云集了国内所有的宏观调控部门和监管部门;上海已成为国内最大的证券、保险和外汇交易市场及最大的住房抵押市场;深圳通过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发展股份制银行、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迅速发展成为珠三角洲地区金融企业的集聚地。金融积聚以良好的经济基础为后盾,同时,通过集聚效应、规模效应的发挥,对区域经济的发展产生着深刻的影响。
二、区域金融政策倾斜的理论基础
区域金融政策倾斜是政府采用宏观干预的方法,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制定的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区域金融政策。国内外各类经济增长理论、金融约束论及国内学者对国内区域金融创新的研究为金融政策倾斜提供了理论支持。
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区域金融的发展所带来的资本的形成与产出能力给区域经济发展形成了推动作用。近年来,许多国内学者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研究框架应用到省区层面上,如陈莹(2002)、黄湘雄(2004)、曹廷求(2006)分别对江苏省、广东省、山东省的区域金融发展状况做了实证研究,都认为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有积极作用。
金融约束论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在金融市场化过程中要通过一定程度的金融约束来达到金融深化的目标,政府通过制定存贷款利率限制、市场准入限制、资本市场运作机制和稳定的宏观政策等一整套区域金融政策为金融部门和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使得它们采取有社会效益的行为,弥补地区内发展不平衡及市场本身的缺陷,实现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国内区域金融创新的研究表明,时空性、层次性、吸引与辐射性和环境差异性共同表现为区域金融的属性。唐旭博士在《货币资金流动与区域经济发展》(1999)中指出经济计划体制的转型直接导致了区域资金流动的加大,在了解国内资金分布和流动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差别政策,显得日益重要。殷得生和肖顺喜在《体制转轨中的区域金融研究》中运用实证的方法研究了我国东西部区域金融的差距,运用交换和分工等原理,提出中国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一些措施。
三、促进金融积聚北部湾经济区的政策建议
北部湾经济区处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两廊一圈等多层次发展区域的交汇处,区位优势和未来巨大的市场容量是吸引金融积聚的根本因素,也是金融政策倾斜的经济基础。在经济发展初期,如何通过金融政策倾斜加速金融机构聚集是当前研究的重点。
(一)金融机构设置倾斜
1、建立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蒋升湧(2007)主持的课题“建立北部湾银行问题研究”中提出,参照徽商银行模式对广西现有城市商业银行进行兼并重组,在其基础上组建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北部湾银行。作为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北部湾银行的业务发展方向应以支持环北部湾经济圈特别是北部湾三市社会发展与经济开发为主要目标,其信贷资金的投向重点应是北部湾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有利于北部湾地区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此外,就是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北部湾银行应重点吸收境外、东部资金,在成熟时,应将业务和分支机构延伸至国外特别是东盟国家,使之成为一家国际性银行。北部湾银行的资本金来源尽可能多元化,多元化体现在行业、地域(包括境内外)、所有制成分(包括自然人)等方面,多元化的好处是分散风险、保障资本金的长效稳定,并且可以发挥地缘优势,为今后引资多元化奠定基础。资本金可以采取阶段性扩充办法,在建设初期可以考虑只吸收境内资金,后期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针对北部湾经济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北部湾银行应该承担起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提供融资或担保的责任,通过争取国家给予类似渤海银行的新业务试办权,例如开办股权抵押贷款,一方面避免与其他银行业务同质化,同时也为其他金融机构创造市场机会,彼此形成合作关系,以利于资本聚集,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有差别地构建多层次、多种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区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依托完整的金融产业链,种类齐全的金融机构可以创造市场机会和分散市场风险。因此,必须发展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在内的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主体结构。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约束较少,可以通过专业投资方式改变社会资金结构,将社会闲置资金引向资金需求最为迫切的企业或项目。当前,可以考虑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多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以适应小企业抵押贷款的灵活性需要,改造某些准金融机构为信贷机构,加快步伐构筑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通过财政补助等手段补充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金,对这些企业实行有区别的税收政策,促进其较快发展,更好地实现高效的资金配置。
(二)金融业务管理倾斜
1、根据区域产业优先发展目录,制定区域金融支持政策。根据规划,广西将集中力量优先发展壮大食品、有色金属、汽车、石油化工、冶金、机械、电力等七大产业,同时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林浆纸、水泥建材、现代中药、海洋等产业。对资金投向广西上述产业的广西境内的金融机构在税收、财政补贴等予以优惠,同时,允许贷款利率适当浮动。
2、实行差异化的信贷管理政策。根据金融服务与产业的原则,通过降低存款准备金比例、放宽利率浮动等措施促进资金及金融机构向北部湾经济区聚集。对于广西境内的金融机构允许其以低于全国规定的存款准备金比例开展业务,这样有助于该区域的金融机构以较低的成本吸纳来自全国的资金,促进资金向广西及北部湾经济区的重点产业流动。同时,可以将北部湾经济区列为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试点区域,允许本地区的金融机构根据市场需求适当调整存贷利率,或者对本地区以外的金融机构向北部湾经济区的贷款提供利差补贴及地方政府担保,以保障重点产业的资金来源。
3、增加政策性银行对北部湾经济区的资金投入。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已经上升为国家规划层次,在金融政策及资金层面应尽早落实。因此在资金额度分配方面,跳出西部大开发的限制,从北部湾经济区处于多层次发展战略交汇点考虑,设立专项发展基金或者增加原来的额度,根据北部湾经济区的产业发展规划,为重点产业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同时,对政策性银行贷放的专项资金所需的配套资金实行差异化待遇,例如,对来自北部湾经济区及广西本土金融机构的部分实行国家财政补贴利差及地方政府担保的双重优惠政策,带动商业金融机构资金流向北部湾经济区。
四、金融政策倾斜应注意的问题
金融政策倾斜带有明显的政府干预色彩,对于金融产业基础薄弱的地区经济起步有着刺激作用。但是,政策倾斜往往以牺牲国家或地方财政为代价,并有可能导致该地区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展缓慢,因此,金融政策倾斜应该考虑时效性,防止微观企业对国家财政的过分依赖。并且,金融机构积聚、资本流动最终取决于市场因素。因此,金融倾斜政策应着眼于完善市场经济基础设施、为微观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创造有利于金融产业积聚的金融生态环境,使北部湾经济区成为金融机构云集、资金流动活跃的热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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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金融一体化和金融国际化不断发展,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变化,金融国际化更会带来信息不对称与透明度问题,通货膨胀加剧,汇率、利率不断动荡,这一切都给银行业的经营带来了巨大风险,在传统的信用风险之外,各类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也日益突出。与此同时,国际性债务危机的发展及国际储蓄和投资流向地理位置的转移,也严重冲击着银行业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增加了金融中介的敞口风险,迫使银行业在内的金融行业在金融业务上展开激烈的竞争,不断创新经营方式、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以满足保值增值的需要和应付不稳定带来的风险,在避免资产风险性的同时,确保银行的安全性和盈利性。
从全球范围来看,银行业开展金融创新正是其实现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相统一最终经营目标的具体体现,具体表现在:金融业务融合、金融混业、金融系统趋同化及国际金融的集成化等。到了20世纪80年代,金融创新的外部环境更加宽松,金融自由化浪潮不断涌现;同时,电子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运用也为金融创新提供了良好的软硬件基础并大大推动了金融创新进程,并且刺激了金融创新和结构调整。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发达国家的金融系统更是呈现出趋同化的迹象。ClaudiaDziobek和JohnK.Garrett(1998)认为,金融系统似乎要趋向于一种共同的中间模式;与此同时,各国国内的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相互间的影响日益增大,形成金融的国际集成化。
美国经济学家W.西尔伯的金融创新诱致假说认为,金融创新是微观金融组织为了寻求利润最大化,减轻外部对其造成的金融压制而采取的自卫行为。银行只有成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主体才能成为参与金融市场创新的前提。
金融创新的总趋势是证券化和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即将信贷流量从银行放款转为可上市买卖的债务证券。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是宏观经济发展、金融管制放松、金融技术进步和金融工具创新共同作用的结果。
随着金融创新的增强,信息技术的迅速进步,金融自由化程度的增大,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本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流动速度越来越快,流量也越来越大,从而使得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强。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主要表现在:1、银行业务全球一体化;2、机构性投资与国际多样化;3、证券股票市场国际化;4、放松资本的国际流动产生了更多的税收套利机会;5、非美元货币的广泛使用(金融创新溯源于美元市场,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其规模和深度,外汇管制放松有利于金融创新向其他货币扩展)。
二、银行监管保障金融创新的发展
金融创新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动力,但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银行监管。
银行监管是金融管制在银行业的具体体现。作为重要的经济性规制形式,金融监管是政府或作为其机构的监管当局基于金融市场的自然垄断特征、信息不对称、公共产品特性、危机传染性等原因,而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业务进行的限制、管理和监督及相应制度的总和,包括了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市场退出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对金融机构内部组织结构、风险管理和控制等方面的合规性、达标性的要求,以及一系列相关的立法和执法体系过程。
从规制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银行监管放松的主要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1、经济全球化发展及建立“小政府”的要求,要求政府或作为其机构的监管当局放松对物质资本、人力资本、技术和信息等国际流动的规制;2、科技进步和专业化分工的发展要求是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的银行业放松规制的重要推动力量;3、作为传统微观经济规制在银行业的具体体现,银行监管固有的内在问题如信息不对称,规制官员的非专业性,规制法规的僵硬性、滞后性,以及规制过度等方面要求银行监管当局放松规制。
在世界范围内,放松管制成为一个大趋势,放松管制和金融创新,促使了“关系”银行业向“价格”银行业的转变。放松管制首先是再分配的过程,大部分的管制条例均是为了公众的利益而制定的。管制条例在促进稳定的同时也降低了效率,同时条例对于外部不断变化的环境反映太慢,灵活性很差。当管制条例阻碍了银行获利的时候,银行家就施展出他们的聪明才智去规避管制。银行管制放松的效果主要体现在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服务质量提高和金融服务多元化;在提高银行业效率的同时,促使银行业更加富有活力;在宏观层面上,促进了经济增长,增进了社会福利,减轻了消费者的负担,进而带动了投资和金融需求的扩大。
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高科技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和广泛应用,金融行业越来越向混业经营发展,金融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金融国际化和金融集团化趋势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表外的证券和衍生工具的业务比重也越来越大,金融风险蔓延的可能性和破坏性大大加强。特别是在新兴市场国家,由于金融监管水平和监管资源普遍比较有限,而离岸金融交易和金融衍生产品等金融创新产品又大都游离于银行监管当局的监管之外,因而形成了潜在的风险。研究表明,金融创新的动力主要来自于政府各方面的管制和税收政策的变化,其中税率结构的改变是决定并推动“成功的”金融创新的一个主要因素。任何一次成功的创新都会以节税的方式给其使用者带来直接的好处,如欧洲美元市场就是起源于美国一项奇怪的管制——Q项条例。金融创新还是一种社会效应,它既是金融市场剧烈竞争压力的产物,同时也促进了这种竞争的压力。
近年来,为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越来越重视金融创新,并已在金融制度、金融业务品种和金融工具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展,银行业务活动日益国际化和复杂化,推动银行业金融系统结构发展转型的条件已经逐步具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具有更为广阔的金融创新和发展空间,并将创造出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广大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也将享受到更多高质量的现代金融服务。各种工具和产品的出现,使原本传统业务中的波动性与复杂性更为透明,风险更为分散,风险定价也更为合理。整个银行业的稳健度随之而增加,服务各种客户需求的质效也随之提高。
然而,从实际情况看,我国当前的金融创新多为规避管制型创新,技术型金融创新是我国金融创新的薄弱环节,由于金融机构的科技水平有限,直接限制了金融产品的创新能力。金融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由于担心别的银行机构“搭便车”,金融创新的内在动力不足,自主创新的品种少,模仿痕迹较重;创新层次较低,大多数创新产品的技术含量不高,市场效益一般,负债业务创新多,资产业务创新少等等。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制约金融创新发展的主要原因有:金融创新方面存在制度障碍,对于金融创新的监管方式过于僵化。当前国际上金融市场创新的趋势主要表现在分业管理制度的改变、金融工具的创新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大致遵循两个方向:一是为实质经济发展服务,二是要追赶国际领先水平。
以金融自由化、金融国际化相结合形成的金融创新浪潮,在给全球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带来更好的现代金融服务的同时,也产生了严重的金融稳定问题、金融市场动荡问题和货币政策传导与有效性问题等,突出表现为金融风险的“核裂变”效应及突发性、扩散性、恐慌性和政治渗透性的显著特征。金融风险一旦爆发,它的扩散和冲击力呈几何级数扩大,甚至危及国家的经济安全、政治安全和维护。
金融业是高度复杂的行业,是一个动态的领域,变化速度之快,令金融市场本身的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情况更加严重的市场,其中尤以金融创新所引发的信息难题最为突出,法规在刺激竞争和增长所需的自由与防止欺诈和不稳定所需的控制之间达成完美的平衡。相对于大量的小银行会增加监管难度和监管成本,作为金融混业和金融业务融合的典型组织形式,金融服务集团具有节约储备成本、分散风险以及监管成本的优势(这也成为银行金融服务集团在过去几十年中迅速膨胀的重要外在管理制度原因之一),出于规避管制和避税等利益方面的考虑,经常会隐瞒或虚报信息资料,更不会将真实、详细的内部交易信息公布于众,从而引发银行监管的信息不对称等信息难题。
银行业是脆弱的,增强银行业的稳定性就成了银行监管的核心。在金融市场上,监管者常常处于被动的地位,被监管者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常常寻找监管中的各种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时甚至违反监管的各种规定以达到有益于自身的目的。也有的借助于经济的发展,金融环境的变化,运用科学技术发展的新成果,创新金融工具、金融业务,而现行的法规对其又无法约束,监管者只能随其后而完善监管法规。
银行业是重要的社会机构,操纵着整个经济的支付传送系统。由于这种特殊性,银行业受到的管制比其他产业要多得多;同时,银行业管制失灵成本巨大,会直接导致金融发展水平低、金融市场发展畸形、银行经营绩效不高、银行业危机增加,最终产生资本配置效率降低,社会生产力下降以及经济增长减慢等。银行监管正是在金融内外矛盾发展不可调和情况下采取的制度安排,其主要依据是金融系统中存在着由外部因素、市场力量以及信息问题所引发的市场失灵;其目标仍是一般公共政策目标的一部分即经济运行效率和公平问题。
如果我们把银行监管理论和经济管制理论进行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对银行监管的必要性研究,基本上是把经济管制理论直接移植过来。也许是由于银行业本身的特殊性,上述银行业监管理论虽然在某一方面说明对银行业进行监管的原因,但是还远远没有达到完备的程度。当然,人们一直在努力从规范的经济学分析角度寻找银行业监管的理由。戴蒙德和戴维格(Diamond&Dyvbig)银行挤提模型就是在现代经济学分析基础上,运用不对称信息和博弈论分析范式,研究银行不稳定的内在原因,得出了政府干预银行经营活动必要性的结论。因此可以说,只有戴蒙德和戴维格的分析才可以称得上是现代的银行监管理论。
银行监管的理由大致如下:一是防范银行业系统风险,保持银行(金融)体系稳定和有效率;二是保持广大中小储户(往往也是知情较少者)利益不受侵害。卡瑞肯(Kareken,1986)给出的银行监管理由是:给银行提供“安全网”以保护存款者免遭其银行倒闭的风险,因为银行业的高杠杆率决定了其负外部性效应要大得多。
美国经济学家爱德华·凯恩(1977,1981)把管制的公共选择理论应用于银行监管领域,并提出新的分析框架——管制“辩证法”,即:在特定条件下受到许多旨在限制获利机会的管制金融体系,当经济压力使这些管制措施具有约束力时,市场会设法逃避管制以获得利润,从而引发市场与管制的冲突并促成金融创新和将其用于为追求利润机会而形成的市场改革…。由此,金融创新使得以传统业务为基础的银行服务体系逐步迈向以市场为基础的更纷繁复杂的服务体系。
三、金融创新与银行监管的辩证统一关系
从某种角度来看,金融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是银行监管放松的标志,银行监管还通过其对竞争行为、金融创新以及交易费用的作用影响金融机构的效率。在实践中,随着银行管制的放松,在金融创新获得繁荣的同时也发生了更多的金融危机,因而又要加强银行监管。这种逃避管制和再管制不断循环的过程,使得金融创新和银行监管的静态平衡根本不可能实现。事实上,银行监管不是静态行为,而是一个动态过程,银行监管制度的设计必须根据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而相应改变,更确切地说,银行监管要随着金融创新的改变而改变。
金融创新、银行监管和风险管理三者相辅相成,风险管理是金融创新的内在要求,银行业必须提高风险管控能力,而不仅仅是单纯依赖于银行监管。金融创新力度越大,由金融创新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就越大。金融创新的步伐越快,监管者就越难以跟上其步伐,越难以弄清如何监管这些创新产品,所有这些都形成了新的潜在风险。当金融机构进入一个新市场开拓业务时,尚没有足够的风险管理程序来控制风险,这时银行监管者面临的威胁最大;而日趋激烈的竞争又刺激银行冒更大的风险甚至产生道德风险,甚至导致银行不听从监管机构的指令,甘愿选择更大的经营风险而最终可能导致整个金融系统陷入困境或者崩溃。
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银行经营的日趋复杂化和国际化,监管者要持续跟踪单个银行机构的风险变得日益困难,迫使监管者不得不将更多精力放在监管银行的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上,因而,银行监管重点应集中于公共信息披露、市场纪律的力量和公司治理上,也就是说,围绕金融创新,银行监管不仅仅是政府及监管当局的事,也是银行客户(其他金融机构、公司和私人消费者)和股东的事。
金融创新是中国金融业的生命,是中国金融业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它的成长需要银行、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共同推动。银行是金融创新的主体,对创新活动及其风险承担第一责任,还要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包括建立争议处理的解决机制。监管机构要履行服务于公共利益的职责,督促银行充分披露信息,揭示风险,建立公平的市场交易规则,完善法律法规,创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法制环境,规范金融市场行为
在经济全球化,国际政治多极化、金融自由化和金融业务信息化的大环境下,我国银行业已面临着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巨大冲击和挑战,主要包括:技术冲击、产品冲击、利润生成和盈利模式冲击、体制冲击、机构冲击、观念冲击以及监管体制和监管思路的冲击等。要应对这些冲击和挑战,要求我国银行业必须积极面对和适应。因此,金融创新在当前和今后是大势所趋,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不创新就要落后,不创新就要被淘汰。
面对金融创新,银行监管政策的制定需要顺应银行业务日益复杂化,以及具有更高的风险敏感度的特点;同时,JamesR.Banh等人的研究也表明,严格的金融管制与银行业本身的经营收益和成本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性。银行监管的目标是能有效地调动资源,尽量减少资源配置错误,抑制欺诈,制止不稳定转变为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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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研究背景
由于美国次贷危机而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国际金融市场陷入停滞,金融市场的危机不断传播最终造成了全球范围内的国际经济的混乱,严重扰乱了国际经济。在 2003 - 2007年期间强劲增长的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在随后两年中出现了明显的大幅下滑。从那时起,研究人员就强调了金融与投资之间关系的重要性。
许多国家积极寻求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因为他们认为跨国企业将通过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增加资本积累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来促进经济增长。事实上,大量的实证证据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往往会为本国和东道国带来净收益增长效果。这就促使研究人员彻底的调查其决定因素。有力的影响因素包括市场规模,文化和地理接近度,相对劳动力市场禀赋和公司税率(Eicher等,2012;Blonigen和Piger,2014年)。金融发展,特别是两国之间的银行联系当然也应该加入这个名单。
2.研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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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金融活动已渗透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金融的核心地位与作用也日益突出。2010年5月6日,北京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北京定位为国家金融决策中心、金融监管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配套服务中心。回顾北京的城市定位从“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1953年),“建设全方位对外开放的现代化国际城市”(1992年),到“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2005年),再至2008年首次明确了北京的发展目标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此次是北京市第一次以文件形式明确提出要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姑且不论目前的定位是否准确与合理,至少它向人们清晰显示了北京的金融发展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那么,北京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是否必然存在某种相关关系?如果有,是促进型的还是阻碍型的?是单向进行还是互为因果?
二、变量选择、数据说明与实证方法
(一)变量选择与数据说明
根据数据的可收集性和经济政策的连续性, 论文选取了三组指标: 一是反映经济增长的指标, 二是反映金融发展状况的指标, 三是控制变量指标。
1.经济增长指标。由于人均 GDP 数据比总 GDP 数据更能说明问题, 本文采用了实际人均GDP(RGDP)作为衡量经济增长的指标。实际人均GDP 是通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上年=100)加以调整得到的。
2.金融发展状况指标。本文选取两个指标来反映金融发展状况: 一是金融相关比率指标(FIR), 即金融总资产占 GDP 的比重。限于数据的可获得性, 金融总资产只包括中资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由于中资金融机构一直是金融业的主力军协整检验,因此选取中资金融机构存、贷款作为金融资产总额有代表意义,本文用LS(=存款与贷款之和/名义GDP)来表示。麦金农也提出了一个衡量一国金融发展水平的指标,即广义货币量(M2)与名义GDP之比。但北京市的M2的数值无法获得,本文没采用麦氏指标。二是反映金融结构的指标( BANK) , 即中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在金融总资产中的比重, 可以衡量金融中介( 银行系统) 在金融体系中的相对规模和作用。
3.控制变量指标。由于经济增长还受其他因素的影响,为了检验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是否独立于其他变量,需要控制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由于实际中的影响因素较多,本文只选取了占经济总量较大比重的实际人均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存量( RINV)。其也经由名义值除以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上年=100)调整得到。本文对RGDP、LS、BANK 和 RINV 均取自然对数作为实证分析的变量,以克服数据系列的异方差性。
本文样本区间为 1978~2009 年, 所有数据均来源于《北京统计年鉴(2010)》, 除以上说明外, 数据未作其他处理。采用Eviews5进行所有相关测试。
(二)实证分析方法
为了避免模型出现伪回归现象, 本文将首先利用 ADF 单位根检验法检验变量的平稳性, 对非平稳性变量进行处理使之成为平稳时间序列。如果各变量均是单整的, 我们将对其进行协整检验以确定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长期稳定关系。其基本思想是: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时间序列变量是非平稳的,但它们的某种线性组合却表现出平稳性, 则这些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稳定关系,即协整关系。目前关于协整关系的检验与估计有许多具体的技术模型, 本文将采用基于向量自回归模型VAR的Johansen协整检验法。使用VAR 模型的优点在于它不需要对模型中各变量的内生性和外生性事先做出假定,当变量非平稳但具有协整关系时, 基于 VAR 模型作出的判断也是可靠的。不过协整分析得出的经验方程只能表示变量之间存在相关关系或至少一个方向上的因果关系,要进一步检验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可以采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法。
三、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一)单位根检验
在具体应用协整等理论进行分析时,必须首先分别检验被分析序列变量是否为 I(1)的, 即是否具有单位根(UnitRoot)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常用的增广迪基-富勒(Augmented Dicky-Fuller, ADF)检验模型为:
DYt = b1+ b2t+ d Yt -1 + ai SDYt –I + et(1)
式(1)中为白噪声,为差分算子。原假设是δ=0,即 Yt有一个单位根, 即是非平稳的。t为趋势因素。本文采用麦金农(Mackinnon)临界值, Yt-i的最优滞后期n由 AIC 准则确定。对变量LRGDP、LSL、LBANK、LINV 的单位根检验结果见表1。测试结果表明所有的变量在水平层面上都是非平稳的,但是在一阶差分层面上,各序列在1%的显著水平下都拒绝了不平稳的假设,我们可以接受五个变量都是I (1)的单位根过程。
表1 Augmengted Dickey-Fuller单位根检验结果
变量
检验形式(c, t, k)
ADF值
5% 临界值
1% 临界值
结 论
LRGDP
(c, 0, 0)
1.547165
-2.9750
-3.36965
非平稳
LRGDP
(c, 0, 0)
-3.746157
-2.9750
-3.36965
平稳**
LSL
(c, t, 5)
-2.867825
-3.6219
-4.4167
非平稳
LSL
(c, t, 0)
-4.657249
-2.9750
-3.6959
平稳**
LBANK
(c, t, 3)
-2.405107
-3.6027
-4.3738
非平稳
LBANK
(c, t, 0)
-5.395691
-3.5867
-4.3382
平稳**
LRINV
(c, t, 4)
-2.156234
-3.6118
-4.3942
非平稳
LRINV
(c, 0, 0)
-4.791803
篇12
【英文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崩溃;资本流动;危机预期;汇率制度;
【金融危机论文英文关键词】FinancialCrisis;Collapse;CapitalFloating;PsychologicalExpectationsforCrisis;SystemofExchangeRate;
【论文中文摘要】在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日益增强的今天,我们对经济的迅速发展不能采取全盘肯定或否定的态度,而是应当认真研究其运动和发展的规律,尽量防范并消除其消极影响。从七十年代中期开始,发展中国家陆续开始推行结构性的经济自由化改革和宏观经济稳定计划,以试图打破传统体制的僵化,并保持国内通货的稳定。但所有的这些尝试都未曾在短期内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引起了一系列的宏观经济问题,这些国家的宏观经济绩效、国际收支状况与国际外部经济环境之间表现出日趋复杂的关系,特别是金融危机的频繁爆发,地区性的危机通过商品市场、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的传递迅速向全球扩散,给国际金融体系和世界经济发展造成冲击。人们不禁要问:金融危机因何产生?笔者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首先透彻地进行金融危机的因素分析---资本流动自由化的利弊、待机而动的国际投机资本、经济基础的衰败、国内居民对危机的心理预期。接着将分析和叙述的方法相结合,着重对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英镑危机、亚洲金融危机等发生过的金融危机事件进行实证分析和比较,从案例中归纳总结出结论:危机最初表现为固定汇率的瓦解,而后呈现出外汇市场、银行、房地产市场、股票市场出现崩溃的复杂症状。最后根据前...
篇13
一、引言
随着西方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理论的引入,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已成为我国当代经济学界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厘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我国学者利用国内数据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的大量实证研究,由于方法和指标体系的不同,研究结论各有差异。全国层面谈儒勇(1999)利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发现我国金融中介发展与经济增长显著正相关;王志强和孙刚(2003)采用带有控制变量的向量误差修正模型和Granger因果检验方法,发现1990年以来我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双向因果关系。区域层面周立、王子明的研究表明:中国各地区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都密切相关, 促进金融发展有利于经济的长期增长;冉光和、李敬等分别对我国东部和西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长期关系和短期关系进行了比较研究后认为:西部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金融发展引导经济增长的单向长期因果关系, 而无明显的短期因果关系,东部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明显的双向长期因果关系和双向短期因果关系。此外张兵、胡俊伟( 2003)、孙涌( 2003)、胡金焱、朱明星( 2005) 分别对江苏、贵州和山东三省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目前,国内理论界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很多,但是大部分是对我国的整体情况做分析,对于省际情况的研究较少。我国是一个具有区域性特点的大国,经济在地域间的发展是不平衡的,金融发展的差异也很大, 因此研究一个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对于该区域的经济发展更具有指导意义。基于这一认识,本文对重庆市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
二、变量选择、分析方法与数据说明
根据数据的可收集性和经济政策的连续性,论文选取了两组指标: 一是反映经济增长的指标,二是反映金融发展状况的指标。(一)经济增长指标。通常一国或一地区综合经济发展水平用国内生产总值(GDP)来衡量,考虑到人均GDP 数据比总GDP 数据更能反映经济发展水平,并为剔除物价因素和人口因素的影响,本文采用了实际人均GDP的环比增长率( G) 作为衡量经济增长的指标。实际人均GDP 是通过重庆市GDP缩减指数( 以1978 年为基期) 加以调整得到的。(二)金融发展状况指标。本文选取两个指标来反映金融发展状况: 一是衡量金融规模的金融相关比率指标( FIR)。FIR指某一时点上现存金融资产总额与国民财富之比。通常,人们将其简化为金融资产总额与GDP之比。限于数据的可获得性, 本文的金融资产总额包括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国家债券发行额和企业债券发行额。二是反映金融结构的指标( BANK) , 即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在金融总资产中的比重, 可以衡量金融中介( 银行系统) 在金融体系中的相对规模和作用。
在分析方法上,为了避免模型出现伪回归现象,本文首先利用ADF 单位根检验检验变量的平稳性,并对非平稳性变量进行处理使之成为平稳时间序列。为进一步检验二者的因果关系,分析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本文采用Granger 因果关系检验对数据进行检验和分析。如果各变量均是单整的,我们将对其进行协整检验以确定金融产业成长与经济增长之间的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
本文样本区间为1997—2009年, 所有数据均来源于《重庆统计年鉴》, 除以上说明外 数据未作其他处理。本文应用Eviews5.0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检验。
三、实证分析
(一) 单位根检验
采用ADF法对对变量G、FIR、BANK进行单位根检验,根据检验结果(表1)可见各序列一阶差分的ADF 检验值均小于5%的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即G、FIR、BANK都是一阶差分平稳的, 即三者都是I(1),即一阶单整。所以这三个变量具备了协整关系的必要条件,由此可以进行协整分析和因果检验。
表1 变量单位根检验结果
变量
检验类型( C, T, K)
ADF 检验值
临界值
显著水平
G
(c,t,2)
-3.76
-3.93
5%
G
(c,0,2)
-3.83
-3.21
5%
BANK
(c,t,2)
-1.01
-3.88
5%
BANK
(0,0,2)
-2.33
-1.98
5%
FIR
(c,t,2)
-2.43
-3.88
5%
FIR
(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