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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观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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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观论文

篇1

在实际工作中,物质与意识的关系表现为客观与主观的关系。要在实践中有效地改造客观世界,使实践获得成功,就必须处理好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思想符合实际。所谓实际,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要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决定我们的方针、政策、计划、工作方法等主观的东西。与此相反,如果在工作中不是力求主观与客观相符合,而是从主观出发,用主观去剪裁客观,必然会违背客观规律,导致实践的失败。

显然,在本体论领域,在涉及世界的本原是什么的问题上,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同主观的意识现象之间存在着明确的界限,是不能混淆的。在这个范围内,别人的思想当然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是主观的东西。

(二)

在认识论领域,“客观存在”除了泛指作为总体认识对象的物质世界外,还具有特殊的规定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首先认为,认识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这是唯物论的反映论的一般原则,它回答了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路线和出发点问题。同时,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特别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把认识奠定在实践的基础上。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区别所在

同实践活动相联系的认识过程是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统一。主体和客体作为一对范畴,它们在本质上是互相规定的,在实践的基础上是统一的。

首先,认识的主体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纯主观的思维和意识,而是活生生的、现实的、社会的、实践着的人,是作为自然界的产物和一部分、作为社会基质的物质性的人同具有感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的精神性的人的统一体。

其次,同主体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客体,不再完全等同于与思维、意识相对立的客观物质现象,而是指同人的感知能力、思维能力、心理因素、实践能力相关并在实际上进入实践过程的认识的对象。对认识的客体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第一,由于物质世界的无限广大性、多样性、复杂性,由于一定阶段人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局限性,物质世界不可能全部进入现实的实践过程而成为认识的客体。客观事物能够成为认识的客体总是有限的。第二,同认识的主体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认识的客体,除了各种自然现象、社会物质现象外,还包括既定的社会事实,已经形成的人类认识成果、社会意识形态、社会心理和传统习俗等精神现象。既定的社会事实、已经形成的精神现象是人们面临的客观环境的组成部分,是人们面对的认识对象,是客观存在的认识客体。在现实生活中,他人的思想相对于具体的认识主体而言,是一种客观的认识对象,马克思称之为“思想客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6页)。

把精神现象看成客观存在的认识客体的观点能够成立吗?当然能,因为实际情况本来就是这样嘛!比如,思想史一类的科学,诸如哲学史、文学史、经济学说史等,就是把已经形成的人类认识成果作为研究、认识的对象。虽然已经形成的人类认识成果本身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但是,它们一旦形成,便又成为一种认识客体。我国古典名著《红楼梦》成为遍及全球的红学家研究的对象,你能否认它是认识的客体吗?心理学是以人的心理现象、心理活动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思维科学是以人的思维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心理学、思维科学认识的客体当然是精神现象,而不是物质现象。我们常说思想政治工作要从人们的思想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如果否认人们的思想对思想政治工作者来说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不依赖于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意识而存在的认识客体,那么,这是从何而来的“实际”?总之,“思想客体”也是认识的客体,尽管它本身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和现象,只要它在实践中同认识的主体相联系,就成为认识的对象,即认识的客体。就“思想客体”来说,人们接收它所储存的信息,在实践中形成新的思想、观念、认识,其目的在于指导现实的实践活动。

篇2

第二,马克思也考察了人化自然的异化及其克服。费尔巴哈的“哲学”人本主义异化观,尽管“断言自己已经超出了黑格尔哲学”,也用了一些世俗化的范畴如“类本质”“人”等,但它“都是在纯粹的思想领域中发生的”,本质上都是黑格尔精神辩证法的变种。为此在科学人化自然观中马克思把它“倒过来”,开始“从物质实践出发”,从历史考察中去抽象“一般运动形式”来论述人化自然的异化。他指出:“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因此,在强制性分工存在的条件下,受这种分工制约的以人的实践活动“在场”的人化自然对人来说也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不仅不依赖于人们的意志和行为反而支配着人们的意志和行为”。为此,人化自然的这种异化与“哲学”人本主义视阈中的“类特性”无关。首先,它只是人们物质生活发展的必然结果,表征着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一种存在方式。在这种特定的存在方式中,它就表现着人的特定本质,因而现实中的人并不是非人,而只是呈现特定本质的特定的人。其次,人化自然异化的客观根源不仅在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而且在于“自然形成的”分工,在于私有制,因为“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再次,由于分工或私有制是与社会物质生产发展与进步的一定水平相联系,因此,人化自然的异化不是永恒的现象,它“在具备了两个实际前提之后”就会消灭,即“要使这种异化成为一种‘不堪忍受的’力量,即成为革命所要反对的力量,就必须让它把人类的大多数变成完全‘没有财产的’人,同时这些人又同现存的有钱有教养的世界相对立,而这两个条件都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的”。因此,随着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不必再为争取必需品而争斗的人们之间就会建立起普遍的交往,因而“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这样,私有制就会被扬弃,进而人化自然也因为强制性分工的消亡而转变为人们能够充分驾驭的力量,即克服自己的异化状态。

篇3

二、语言的本质属性论:社会实践论域下的社会语言观

韩礼德受社会学家伯恩斯坦(B.Bemstein)、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B.K.MMinowski)和语言学家费斯(J.R.Fiah)、叶姆斯列夫(LHjelmslev)以及拉波夫(W.Labov)等人影响,同时也深受20世纪70年代至8O年代风行一时的语言研究视角的影响,从社会的角度探索语言问题。在那个时代,人作为“社会人”的研究成了语言研究的主题,语言研究因而强调人的社会属性。鉴于此,韩礼德和者关于语言的本质属性的看法是一致的,都认为语言的本质属性是语言的社会实践属性。这种本质属性观来源于对语言本质的认识,者和韩礼德都把语言当作是资源,而不是乔姆斯基所认为的一套规则。把语言当作资源时,关注的是语言与社会结构或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更多关注语言的社会性,从而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研究语言。关于语言的社会实践性,韩礼德在《作为社会符号的语言:从社会角度诠释语言与意义》一书中做过详细阐释。在有关论述中,韩礼德将语言看作是一种行为潜势(即社会行为),儿童成长为社会人,必须以语言为媒介,在和各种社会群体(如家庭、社团等)建立起来的人际互动过程中,通过吸收各社会群体的价值观和文化观,逐渐成长为一个社会人。简言之,是语言使人成为社会化的一员,语言在人与人,人与环境的互动过程中产生。可见,系统功能语言学强调语言的社会实践属性,重视语言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的作用。韩礼德有关语言社会性的论述,还体现在韩礼德有关集体语言构建观以及集体经验观,即强调语言的集体行为和互动关系。关于语言的社会实践性,恩格斯指出,劳动不仅创造了人类社会,同时也创造了语言。同时,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等著述中也有所涉及。@马克思反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唯心主义语言观,反对语言神秘化。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语言是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符号系统,体现为一种社会性的交往活动。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是人的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学习和使用语言的过程就是人的社会化的过程,语言的社会性和人的社会化密不可分”。他们认为,人们通过语言交流思想、相互理解、共同劳作,并在实践基础上获得对现实世界的客观认识和描述,并反过来指导人们的对象化实践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实践。语言不能离开社会而单独存在,也不可能被个人凭空产出。“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这是罕见的事,偶然落到荒野中的已经内在地具有社会力量的文明人或许能做到,就像许多个人不在一起生活和彼此交谈而竞有语言一样,是不可思议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关语言的此番论述与哈桑(R.Hasan)在访谈录音中有关语言社会实践性的观点本质上是一致的。哈桑在访谈中针对韩礼德对语言社会实践性阐释补充说,“语言的社会属性是系统功能语言学的一个重要的观点。有人对此加以刁难,认为我们不相信人类的心智活动或思维活动。我们有大脑,我们肯定相信心智活动的存在。但心智活动离不开社会,否则,它会在半空中无所依托。如果一个人与世隔绝(就像鲁滨逊一样),心智活动也不会发展。人类必须融入社会。离开社会,人类无法生存。人类语言更是如此,离开社会,就成了一堆空壳。”⑩关于语言的社会实践性,斯大林在《与语言学问题》一书中也做过阐述,语言不是上层建筑,不是经济基础,语言也不同于上层建筑,不同于经济基础,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全民交际的工具,是思维的工具。关于语言社会性的认识,沃洛西洛夫在《与语言哲学》一书中也提到,语言是一项共享的实践活动。他还指出,语言研究应和文化研究相融合,对语言的考察不应只局限而应“超越”语言体系的各层次,进入话语领域。⑩沃洛西洛夫的超语言学见解受到了系统功能语言学派的重视。以上分析说明,韩礼德对语言社会实践性的认识跟有关语言的社会实践性的论述十分契合。他们都认为,语言是社会共同体的产物,离开了社会群体以及社会实践,语言的产生和发展是不可想象的。脱离实践的语言观是抽象的,这显然有别于海德格尔的本体论语言观、乔姆斯基的语言天赋论以及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观。韩礼德和者对语言社会性的共同认识,促使他们对语言与社会的关系问题的看法也基本一致。彼此都认为,语言和社会的关系是一种反映和被反映的或表征和被表征的关系。同时,韩礼德继承和发展了传统的的语言建构论,语言与现实之间不再被看作是一种简单的反映关系,而是一种复杂的自然的辩证的关系。这种复杂的自然的辩证的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语言积极地表征社会现实或反映社会现实;另一方面,语言与现实是一种创造与被创造或一种构建和被构建的关系。语言与现实的这种关系认识建立在把语言看作是一种社会规约和系统的认识基础之上。当把语言看作一套社会规约时,语言与现实的关系就是一种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但把语言看作是由语义、词汇语法和语音三个语言层次构成的系统时,语言与现实的关系就是一种构建和被构建的关系,因为三个层级之间是一种实现的关系。具体来说,韩礼德认为,当把语言当作系统时,语义层是社会系统(如意识形态等)的意义潜势,语言是意义潜势编码的重要的手段之一,意义潜势是对社会系统的实现形式;词汇语法层是意义潜势的实现形式,而语音层则是词汇语法层的实现形式。这样,语言与社会系统之间构成一种构建与被构建的关系。语言不再被看作是被动地反映现实,而是通过意义能动地构建社会现实和社会关系。需要说明的是,韩礼德和麦蒂逊在《通过意义识解经验——基于语言认知》一书中并没有使用“社会现实”这一术语,而是使用“经验”这一术语。在韩礼德和麦蒂逊看来“经验就是人们用语言手段构建的现实”。语言形式如何通过意义潜势构建社会现实和社会关系?具体来讲,概念意义构建社会现实或者说社会经验;人际意义通过主体之间的交互行为,经由协商和角色分配等手段构建社会关系;概念意义和人际意义通过语篇形式来构建,语篇形式是概念意义和人际意义构建社会现实和社会关系的桥梁。语言对社会现实和社会关系的构建关系的认识导致系统功能语言学者把意义当作是一种潜势,可以用不同的语言形式体现,在任何语言层面(包括音位系统、词汇语法系统)上的选择都是有意义的选择。语言形式和意义之间是一种选择的关系,而语言形式与社会现实和社会关系之间体现为一种示例的关系。

三、语言研究的方法论:语言哲学的辩证法

在批判索绪尔二元对立研究思想后,韩礼德承继了沃洛希洛夫((V.N.Volosinov)、弗雷德里克•詹姆逊(FredericJamson)的语言哲学辩证法思想,并有效适用于语言研究。韩礼德语言学研究的辩证法哲学方法论主要体现在以下诸方面。三维度整体论语言学研究思想。韩礼德认为“研究语言应该把语言当作一个整体,从三维立体的视角研究语言,即从上位、下位和本位三个维度研究语言”。曾这种三维立体研究与语言的三个层次(语义层、词汇语法层和音系层)相对应。从语言研究层次的角度看,从语义层研究即是从上位研究,主要研究词汇语法范畴如何实现意义表达;从词汇语法层即是从本位研究,关注词汇语法主体及其与周围的关系;从音系层即是从下位研究,研究词汇和语法范畴如何在形态和语音层得以体现。韩礼德把这种整体观进一步运用到语言系统的具体分析。以小句研究为例,他认为应该从小句之上(小句复合体)、小句之下(词组和短语)和小句周围(小句、小句之旁和小句之外)研究语言。互补性语言学研究思维方式。除整体性研究思想外,韩礼德还主张用互补的视角研究语言,这一思想的成熟标志是2008年《语言的并协与互补》一书的出版。互补性思想显然有别于二元论思想。在韩礼德看来,互补思想是一种对待事物的方法和原则,不是“非此即彼”而是“亦此亦彼”的思维方式。韩礼德的互补性思想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研究视角的互补性,二是语言系统研究的互补性。在韩礼德看来,语言研究视角大致可分为生物体之间的研究和生物体内部研究两种。生物体之间的语言学研究方法把生物体当作整体,重视生物体的社会行为和环境的互动,从外部研究语言,这实际上就是语言的功能观。

生物体内部的语言学研究方法重视生物体的生物属性,尤其是大脑的内部结构,从生物体内部研究语言。语言研究可从以这两种方法中任意一种方法人手,不同点在于生物体之间的研究方法常把语言当作一种社会行为,生物体内部的研究方法把语言当作知识。这两种研究方法,在韩礼德看来是互补的。把语言当作知识的研究方法试图回答生物个体大脑内部与语言表达和理解有关的运行机制,回答生物个体如何使用语言、理解语言和学习语言。然而,语言的使用和理解离不开语境,人们并非把语言当作抽象的有声系统或语法规则加以理解,而是通过学会如何使用才能掌握语言。因而,韩礼德认为两种研究方法彼此互补,不可分割。另外,韩礼德和麦蒂逊主张应采用类型学和拓扑学相结合的互补研究视角研究意义系统,因为类型学关注线性的意义系统,而拓扑学关注意义的空间维度,二者对意义的研究是一种互补的关系。韩礼德还进一步把这种互补性的思想贯穿到整个语言系统的研究,认为“互补性是语言系统的一个根本属性”。在《语言的并协与互补》一书中,韩礼德认为语言系统中存在三种互补模式:词汇与语法的互补、语言作为系统与语言作为语篇的互补以及口语与书面语的互补。除此之外,语言系统还存在及物与作格、创造与转换、肯定与否定、情态与意态、已知信息与未知信息、析取与合取、一致式与隐喻式,内部与外部等方面的互补性。根据语言使用来研究语言的实践论研究思想。在语言研究方法上,韩礼德还主张研究语言应理论联系实际。系统功能语言学在理论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中保持中立的立场,是以解决语言问题为导向的普通语言学理论,专门回答跟语言打交道的人们(如译者、病理学者、教师等)所提出的问题,用韩礼德的话说,就是“要根据语言的使用来研究语言”。目前,系统功能语言学在理论上已发展成一套成熟完善的理论体系,在应用上也十分广泛,比如在翻译研究、临床话语分析、教育教学、批评话语分析、积极话语分析、文体学、语言类型学、人工智能、语料库、计算语言学和法律文本分析等方面的应用。从系统功能语言学的广泛应用情况以及不断拓展的研究领域看,系统功能语言学是“适用语言学”。韩礼德语言学研究思想体现了一种开放、包容的辩证研究方法,在门派林立、新颖语言理论层出不穷的现代语境下,韩礼德的语言学研究思想有助于促进语言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交融式发展。

篇4

春秋战国之际,虽然礼崩乐坏,但是受西周礼仪风俗的影响,其礼制痕迹仍较为明显,此痕迹可见于规范记载和考古发现。据《左传·禧公元年》载,妇女在当时的婚姻中处于从属的、无权的地位,而女子也只是“从人者”。在记载中,我们常常看见妇女被当作附属品或者玩物送人,正如恩格斯曾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讲到,结婚是一种政治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这绝对不是个人的意愿。在这种联姻的方式中,女人往往成为政治利益或者家族之间往来的牺牲品。在男女婚姻关系中,不平等性也极为显著。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表现出不对等、不平衡的关系,呈现夫于中心而妻妾围拱之势。而丈夫一方,可以终止夫妻关系,决定妻子在婚姻家庭中的去留,这也就是所谓的“出妻”,也被称为“绝妻”。    

在周代,婚姻关系中,男尊女卑的倾向开始明显,这使得妇女所处地位显著低于男子。而在周代确立的“冠、婚、丧、祭、乡饮酒、相见”这“六礼”当中,我们也可见男子在婚姻关系中是居于主动地位的。前文也讨论了《仪礼》中记载的这其中的一些内容,分析了男女之别以及男外女内等特点。而孟子出妻的记载也说明到了孟子之时,男子已经在婚姻中占据了主要地位,并且掌握了控制婚姻状态的主动权。据《韩诗外传》和《列女传》记载,孟子因为其进人私室,见到妻子袒而在内,则把妻子休掉了。由此可以看出孟子对于礼教的格外重视。虽然此事确凿性有待考证,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孟子观念中女性地位之弱。孟子出妻之事遭到了其母的责怪训斥:“将人户,视必下,恐见人过也。今子不察礼而责礼于人,不亦远乎?”    

在出妻的事件上,孟子听从了母亲的训诫,再也不提出妻之事,可见孟子对母亲的意见还是十分重视的。这也是孟子孝梯观念之重的体现。孟子的思想与孔子思想乃是一脉相承,《中庸》记载,“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焉。“修身则道立,尊贤则不惑,亲亲则诸父昆弟不怨…儒家之爱人,不仅仅体现在社会政治层面的尊贤,还体现在家庭生活中的亲亲。其对于父母之尊亲,是十分重视的。在强调男女有别的基础上,孟子与孔子一样,认为丈夫应该爱护妻子,这与孔子的“夫妻有敬”是有相通之义的。孟子有云:“身不行道,不行于妻子;使人不以道,不能行于妻子。“正义曰此章言率人之道,躬行为首者也,孟子言人身子不履行其道德,虽妻子之间且有所不行,以其无所效法者也使人如不以道理,虽妻子且有不顺,况能行于民乎。”   

据《孟子外书》的记载,孟子曾听从母亲之教诲,聆听其讲述妇女之德及家庭伦理的相关内容,而且孟母向来是遵守伦理纲常的妇女典范,孟子对其之尊爱并不带有任何对女性的歧视性色彩。在这一点上,孟子与孔子持相同的态度,这也是儒家爱人、孝梯思想的延伸。因此在孟子的妇女观中,并不因为其母是女性而对母亲有所偏视。孟子在对待父母态度上,乃是一视同仁的。“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在这里孟子将事亲置于侍奉之首,将守身持善作为事亲的根本,表达了对事亲的重视。这里的事亲,孟子并未有所特指,而是包括父母双方在内,不是专指侍奉父亲,在孟子重礼的观念中,礼乃是尊亲的形式上的体现,因此其对于母亲之尊,也不容忽视。

篇5

庄子与尼采这两位哲学家时间上古今有别,地域上分属中西,都对人生观、人的价值进行了深深的思索。他们在价值核心、对世俗的超脱、对自由的追求等方面都有着相似但不同的观点。研究他们两人思想的哲学内涵对我们更好地理解以人为本是很有意义的。

一、对自由的理解

庄子和尼采都把“自由”作为毕生追求的人生理想之一,都认为自由对于人来说是极端重要的,人必须摆脱各种各样的束缚,才可以获得精神的自由。但是两人批判的对象、对自由的理解、实现自由的手段都是有很多不同的。

庄子把批判的矛头直指文化,在他的视野里,文化产生了“异化”,作为一种与人对立的力量存在着。在他看来,儒家学说提倡的“仁义礼智”从表面上看是提高人的思想境界和避免争端的手段,但是实质上却成了使人道德沦丧、束缚人、使人不自由的工具。在以儒家学说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产生以前,人们头脑中没有“仁义礼智”这样的概念,人们在真实自我本性的主导下自由地生活着,头脑中也没有压迫、欺骗、争端等意识,人和外部世界保持着原始和朴素的“和谐”本真状态。在传统文化产生以后,在“圣人”的倡导和推行下,“仁义礼智”开始泛滥,人的自然本性遭到极大破坏,并在外部人为因素的胁迫下走向了僵化和桎梏,这无疑是对人自然本性的磨灭,对人的自由的限制。作为人自然本性的对立面,“仁义礼智”给至善的实现设置着障碍,使人变得虚伪,使欺诈和战争延绵不断。同时,“仁义礼智”也成为统治阶级统治国家的工具,制造了贫富差距和阶级压迫。

庄子追求的自由状态是“逍遥游”,这同时也是他整个人生哲学的最终追求。庄子倡导的自由是不受任何束缚的纯粹的自由,是一种崇高的理想境界。“逍遥游”的特点是一种个体的自由,是抛开一切的依赖和凭借后的“无待”。在庄子看来,“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日,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1]“有待”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只有达到“无待”,即抛开外物的束缚,才能达到超脱、契合自然本性的心灵自由。庄子认为想达到“逍遥游”的境界,必须通过“心斋”、“坐忘”等方式来实现,借以使个体摆脱外界诸多干扰,不被外物奴役,不被传统文化和人类喜怒哀乐情绪困扰,消除阻碍人心灵自由的种种羁绊。庄子认为,“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止于耳,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2]这里的“心斋”意即摒弃人自身的耳、心等感觉器官,不让感觉器官得到的感观表象干扰人对自然之道的体悟,要用虚无的“气”来体悟宇宙的道。对于“坐忘”庄子认为,“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3]坐忘着重在“忘”,即通过对人的客观形体和感觉质料的“忘”,来摆脱自身束缚和传统文化的约束,与道相通。

尼采批判的对象主要是基督教,认为其是人类获得自由之路上的首要障碍。他认为基督教否定人、人生和人的价值,尤其是否定现世生命的价值,使人变得消极、顺从,形成缺乏自信、缺乏创造力的孱弱消沉的人生观。只有“反上帝”、“反偶像”才能恢复人的主体地位,使人获得创造力,并得到真正的自由。

在尼采的理论视域中,“酒神狂欢”是其自由思想的最终境界。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他强调,“不但人与人重新团结了,而且疏远、敌对、被奴役的大自然也重新庆祝她同她的浪子人类和解的节日。此刻,奴隶也是自由人。此刻,贫困、专断或‘的时尚’在人与人之间树立的僵硬敌对的藩篱土崩瓦解了。此刻,在世界大同的福音中,每个人感到自己同邻人团结、和解、款洽,甚至融为一体了。”[4]“酒神狂欢”是一种放纵自我的自由境界,在希腊神话中,日神代表着拘泥直觉表象,排斥人的主体性的精神,而酒神酒神则关注人的本体精神,反对表象和幻觉对人的干扰,主张直视生命中的困境和灵魂的痛苦。同时,酒神精神主张用人自身生命的冲动和创造力来解决冲突、脱离困境,解放人自身,释放人的本性,从而获得自由的状态。与庄子的摆脱一切束缚的绝对的自由观不同,尼采的自由观侧重积极与创造力,“精神三变”是尼采获得自由的主要方式。在第一个阶段,精神是骆驼,骆驼代表着生命本能和意志的坚强性,能够负担生命中的压力并抵抗苦难。精神的第二个阶段是狮子,狮子代表着一种冲创力,一种敢于否定现有权威和传统文化的反叛精神。在第三个阶段,精神是小孩,小孩代表一种抛弃旧价值体系并建立新的价值体系的创造精神,在创造新的价值体系后获得真正的自由。

二、对人生观的理解

在人生观方面,庄子和尼采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特征,庄子推崇的是一种无为的服从命运安排的悲观主义人生观,尼采崇尚的是一种积极进取的乐观主义人生观。

庄子看到了社会的各种纷扰,看到了各种复杂的矛盾,在困境面前,他选择了无为和顺从,借以躲避矛盾。在庄子的理论视野中,充满斗争和压迫的残酷现实是人力无法抗拒的,都是命中注定的,也是无法改变的。他用他“天、命、道”等来解释不可抗拒的命运,“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恶得不谓之人?”〔5]庄子首先认识到人的命运是由天和道决定的,具有不可改变性,进而主张在这种不可抗拒的外力的作用下要做道无欲无求,泰然处之,才能最大限度避免人生中的痛苦,所有的改变命运和挑战自然的行为都是徒劳的。庄子这种极度悲观和顺从的人生哲学也导致了他对生死的消极态度。在他看来,“生”不是什么值得喜悦的事情,“死”也不是什么值得悲哀的事情,一切都是虚无缥缈的,都是命中注定的。

同庄子的悲观顺从不同,尼采对人生采取的是积极与乐观的态度。尼采也看到了人生中的痛苦与困境,与庄子不同的是,尼采没有顺从和安于天命,而是主张确立人的主体地位,积极、自信地面对人生困境。他把人生中困难看成磨炼自我的动力,困难越大,人反叛困境的主观能动性越强,在困境中追求人生的幸福。尼采崇尚“超人”的人生观,把人生困境当成是磨炼超人意志的机遇,在困境中不断超越自我,打破一切传统观念和权威偶像的束缚,向“超人”的目标奋斗。尼采认为人生的困境是一种客观存在,人生的价值意味着征服和创造,不断征服自我,不断创造新的价值。因此,总体上来说,尼采对人生的态度是积极主动的,对生命是充满着热爱的,并且主张客观看待生命中的苦难,用“超人”精神克服困难,重塑自我,创造新的价值。超级秘书网

三、对宇宙观的理解

庄子与尼采的宇宙观都具有轮回性和归一性,但是他们的侧重点却有所不同,庄子宇宙观的核心是“道”,而尼采宇宙观的核心是“权力意志”。

庄子的“道”师承老子,他认为,“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上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当名。道无问,问无应。不以生生死,不以死死生。”[6]“道”意蕴深奥,内涵丰富,充满神秘色彩。庄子在阐述“道”时,并没有拘泥于万物源启的本体论层面,表面上看他是在关注自然,实质上他更自然界中人的角色定位。“道”自身是无形并无所不在的,它生化了世间的万物,自身具有永恒性与自为性,“道”是一切的源启,并且是一切的归宿。在处理人和“道”的关系时,庄子主张人要依照“道”的要求,使自己的天性和行为符合“道”的要求。

尼采的“权力意志”来源于叔本华,用“权力意志”替代了叔本华的“意志主义”,并把其作为宇宙的源启。关于“权力意志”的循环性,尼采描述道:“各种力量浪潮合演,亦多亦一,此起彼伏,一个奔腾泛滥的力量的海洋,永远流传易形,永远在自流,无穷多的回流,以各种形态潮汐相间,从最简单的涌向最复杂的,从最静、最硬、最冷的通向最烫、最野、最自相矛盾的,然后再从丰盛返回简单,从矛盾的纠缠回到单纯的欢悦。”〔7]尼采承认矛盾的必然性,但是他却认为万物是发展只是简单的循环往复的过程,而不是从低级走向高级。“权力意志”是其宇宙观的主体,权力意志的轮回构成了整个宇宙的生成和演化。与庄子的“道”相似,尼采的“权力意志”也是无形的,并且渗透于自然界、社会学等各个领域之中。不同的是,庄子的“道”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色彩,而尼采的“权力意志”则充满了主观唯心主义的因素。

总之,庄子和尼采虽然分属中西,但是他们的哲学思想都是当时思想的杰出代表。他们的很多思想相似但又绝不相同,反映出他们对当时社会现状和人的发展的深刻思索,他们哲学思想中的诸多亮点是全人类的宝贵精神财富。在“以人为本”成为时代主旋律的今天,我们有必要全面审视庄子和尼采的哲学思想,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为时代注入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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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君毅从发生学的角度对宗教的产生和宗教意识进行了疏释。当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和陷于欲望中的自我发生激烈的矛盾和冲突,从而使人产生一种以求上达的意识,即有罪苦的意识时,最后才有可能逼出有神的信仰和宗教意识。而且,只有当欲望中的自我和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的矛盾冲突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是宗教意识,否则就是道德意识。其区别是,在道德意识中,人虽然感到有两个自我的冲突,但如果还可由协调的办法得以解决这种冲突,或者说两个自我的冲突在自己的身上还没有达到统一体的破裂时,人虽有痛苦和罪恶感,他还会认为痛苦和罪恶是我所当受,是磨炼自己人格的好机会,如此,他还是生活于道德的境界中,而不是宗教的境界中。只有当他的欲望自我和自欲望中求解脱自我矛盾十分尖锐,以至无法达到协调和消解,两个自我陷入了分裂,而人的统一的自我不能形成时,或者勉强形成,过后又发现这种统一两个自我的努力并无实效,从而痛到绝望时,这时人才由道德意识转向宗教意识。在这个时候,两个自我陷入了完全的碍裂,人不能同时感到两个自我都是我。他如以欲望中的自我为自我,就会感到求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是另一精神实体而为神。如他以求自欲望中的自我为我,那么认为欲望中的自我不是我是魔。由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我乃是欲望之我,所以人们通常都以欲望之我为基点,而求超越其欲望以实现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这样,就表现为人对神的信仰。人们越把欲望之我视为卑微不足道,人们对神的信仰也就越强烈,对神的崇拜也就越虔诚。而当欲望之我被全部否定超化时,人就全感到他是生活于神的国度,成为神的化身。在唐氏看来,这就是宗教的真正根源和本性。宗教意识是人类从自然生命求解放或解脱的意识,是一种独立意识,是比求真求美意识更高的意识。它与求真求美意识不同的地方在于:在求真求美中,人的精神倾注于客观的真美而耗费自己的自然生命。故求真求美要受自然生命律则的支配,而宗教意识则不同,它不受自然律则的支配。唐氏把人区分为陷于欲望中的自我和求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陷于欲望中的自我是指现实生活中的自我,或者说是有着自然生命的当下的自我,是具体的自我,形而下的自我。求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是指从欲望中超的自我,或者说是从自然生命中解脱出来的自我,这是精神的自我形而上的自我。这也就是前文所述及的“现实自我”和“道德自我”。由此看来,唐氏认为宗教意识是从心理上产生的两个自我冲突的结果。在此基础上,唐氏把人的宗教意识区分为十种:一是信仰自然神,向它祈求满足自己欲望的宗教意识。二是信仰有限的人神民族神或超自然的无限神,而同时向它表示欲望的宗教意识。三是求神满足自己来生愿望的宗教意识。四是求神主持世间正义的宗教意识。五是求灵魂不朽以完成其人格以及以苦行求灵魂解脱的宗教意识。六是信神以克欲的宗教意识,是一种崇拜皈依神以克欲成德的宗教意识。七是不信神亦不执我的宗教意识。不信神也不执我的宗教意识,如佛教能对我执破除净尽,将自己同一于超越自我,既无人我之执,也无神我之执,而视一切皆空。八是担负人类苦罪,保存一切价值于永恒世界的宗教意识。九是对先知先觉的崇拜,以担负人类众生苦罪的宗教意识。十是包含对圣贤、豪杰、个人祖先、民族祖先的崇拜皈依的宗教意识。唐氏认为,第十种宗教意识是最高级的宗教意识,原因是在高级的宗教意识中所信的神如基督和佛菩萨,都是以担负人类的苦罪为己任的。而人类的圣贤豪杰,在实际上就从事担负人类苦罪的事业。显然,唐氏对宗教意识形态的划分,还是有规律可循的,道德味道重的要比道德味道轻的宗教意识高,不夹杂欲望的宗教意识要比夹杂欲望的宗教意识高。他的这种宗教形态论,表现出他要建立宗教道德一体的思想,他开始探索将儒学和宗教加以结合。唐氏认为,人类受苦难多而无法自拔,受冤屈多而无处申诉,从而容易趋于相信神与灵魂之不朽,这可以解释西方宗教中的一部分事实,但人类的本性除求一般之幸福快乐,求客观社会上的正义实现之外,还追求德性之完满。向上精神强的人,必定想去除人格中任何一点点的过恶,以达到至善,而且也愿意看到一切人都去除任何微小的过恶,同达到至善。但是,人所向往的至善人格却是人今生所不能达到的,也不是只凭个人之力所能达到。于是人们寄希望“人之精神生命能存在于死后”,以使死后仍有继续向上,以达到所期望的至善的活动;同时,又寄希望于师友或其他人的帮助,甚至当他人的力量仍不足以助其去恶,或发现他人都陷于罪恶中时,就不免产生肯定有一至善的、有无限力量的神力的存在,以帮助自己以及他人拔除罪恶。唐氏认为,这种追求德性至善的愿望,是人类求神与追求灵魂不灭的宗教意识背后更深刻的动力。人一旦具此动机以信神或灵魂不灭之后,又会转而对于人的苦痛、幸福及罪恶与正义问题作一通观:认为人之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受苦,乃由于人的罪恶。人有罪而受苦,即表现为宇宙的正义原则,而苦痛反过来又使人获得超越罪过、超越欲望的“善”,或者又成为磨炼人格,帮助人去除过恶的动因。可见,唐氏是用人类追求德性之完满的愿望来说明的产生,来解释世界上其他宗教的起源和一些宗教理论的。作为新儒家的杰出代表,唐氏认为儒家思想包含着宗教精神,可是也不同于一般的宗教,儒家思想作为宗教有它自己的特点。他认为宗教有它不同于道德和艺术世界的特征,就是它有一个超越者的存在,同时也认为儒家思想对于超越者的信念也是存在的,不过不表现为人格神的上帝,而是另一形而上的绝对实在———天。对于中国儒家来说,天和地并非只是自然界的存在,而是具有精神生命性的存在。在他看来,对于超越者的信仰而言,中国儒教和世界上其他宗教是相同的。但在如何肯定或证明超越者的存在方面,儒家思想和世界上其他宗教又是不同的。在论证天的存在方式上,唐氏得出了天(超越者)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内在于人心。他说:“就其内在于我,而为我之仁心仁性仁德,使我之生命、我之精神、我之人格之得日生而日成之言,则天心、天性、天德之全,又皆属于我而未尝外溢,以成就我之特殊性与主观性。”[11]88他认为基督教、回教与儒教的最大不同,就是基督教、回教皆重视上帝之超越性,而忽视其内在性,而儒教是超越性和内在性的统一。在他看来,宇宙间唯人能以人德继天德。人之以人德继天德,即其尽心知性以知天之事。人知其性即知其天所赋之性,天所赋之性为明德,此明德亦即天性;人知其性即明明德,而能继天。在儒家思想中,人不仅有所依赖于天,天亦有所依赖于人,无天道,人道固无所自始,而无人道,天道亦无以成终。这种天与人的交互作用关系就是儒家思想中天的超越性与内在性的统一。中国儒教思想尤重积极的肯定与保存一切有价值事物,“重在积极的培养一崇敬而赞叹爱护宇宙人生之善美福德之情,并以求有所增益于宇宙善美、人生福德,使之日益趋于富有日新为己任”。[11]90唐氏这种“融宗教于人文”的理论设想,是基于他对现实社会问题的深刻认识,而为寻找中国未来文化出路所作的有益探索。唐君毅说:“孔子融宗教于道德,神即人。宋明即道德以为宗教,而人即神。吾人今即由道德以转出宗教,而人建立神,人造神。”[10]390由于这种宗教精神是由人的道德文化精神自身所建立的,是从人的人伦关系中,从人之家庭父子之相处,朋友之交谈、群众之聚会以及一切社会文化活动,历史文化精神之延续的客观自然物文化物中见神之存在,并与之相沟通,因此,它又是与中国人文精神相一致的,可以说是一种人文的宗教,唐氏宗教观可以说是一种人文的宗教观。他一生所孜孜追求的,是所谓真正的宗教精神。他幻想建立一种以儒教为基础的,又吸收世界诸大教之长的未来新宗教,以消除古今中外的宗教的纷争和冲突,使每一个人的人生都得到安身立命之所,以满足人对精神价值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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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的现状与问题

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正式起步于80年代,逐步形成研究局面。正如北大教授吴慰慈发表的论文《图书馆基础理论研究述评》:“图书馆哲学是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引起我国图书馆界的关注。有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图书馆哲学的内涵进行探讨,关于什么是图书馆哲学。从目前国内发表的有关图书馆哲学的论文来看,其理论体系的框架也不十分清楚。因此应致力于探讨图书馆哲学的基本问题:研究对象、体系结构、相关学科和研究方法,这才符合科学发展的综合与分化的规律。”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且指出当前研究的任务和方向。图书馆哲学研究是图书馆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本课题具有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图书馆工作实践和理论发展中,存在具有哲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的问题,例如:图书馆是什么,图书馆精神是什么,图书馆哲学是什么,图书馆的本质和规律是什么,图书馆存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图书馆物质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图书馆实践与理论的关系问题,图书馆与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图书馆的知识观、学习观、价值观、人文观、科学观、管理观和发展观等问题。这类问题与图书馆的存在和发展,与图书馆人的前途和命运都密切相关,需要我们去探究和解决,因此我们选题为图书馆哲学的问题研究。提出以问题研究为图书馆哲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图书馆哲学为目标,探讨问题研究的特征、程序、内容和意义。在问题研究的过程中,以哲学思想为指导,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借鉴国外的研究成果,反思我国的研究状况和问题。在我国图书馆实践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升华理论、抽象概括,理解图书馆哲学概念及其内涵、明确学科性质及其研究对象、组织体系结构、把握相互关系、运用科学方法、合理逻辑论证,在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过程中,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

2问题研究是图书馆哲学研究的重要方法

问题研究是图书馆哲学研究的重要方法,是图书馆哲学方法论的组成部分。问题是认识论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现实与目标之间差距上的障碍和矛盾,在认知主体头脑中的反应而形成的,具有未知性、导向性、系统性和建构性的特征。问题研究属于方法论范畴,是向往目标而进行的认知方式,其程序包括提出问题、假说生成、检验论证和应用发展。建立问题研究的运行机制,发挥其功能作用,达到建构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的目标。

2.1问题研究的特征

问题研究具有未知性特征。图书馆哲学是新兴的研究领域,在未知通往已知的道路上,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发现、提出和解决。问题引起人们关注和思考,产生好奇心理和探究动力。问题是新知识的生长点,科学理论始于问题研究,其发展和完善在于不断发现、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进程中,从未知达到已知,又从已知向往未知,不断地进步、不断地丰富、不断地积累、不断地创新,从而获得关于图书馆哲学研究领域的知识理论。

问题研究具有导向性和系统性的特征。问题作为研究的起点,它似触角伸向研究领域各个方面,探寻前进的方向、目标和道路,扩展研究的范围,进行有序性、相关性和连贯性的研究活动,具有导向和系统的功能作用。问题研究的进程是从一个问题的提出,到这个问题的解决,又引导出相关问题的提出和解决,展现出问题的问题的研究走向,形成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独立、相互作用的问题研究系统。

问题研究具有建构性特征。它把研究对象、经验事实、理论观念、研究途径与研究方法等各种要素进行协调组织,把理论与实践、思维与经验、认识与发展等各种关系进行相互联结,在问题研究中发挥具有组织功能的作用,形成一项主动建构的认知活动。在已有理论基础上对问题进行研究,采取观察判断、比较分析、逻辑推理、反思评价、综合概括等一系列思维方法,获得新的认识、形成新的认知结构,实现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的建构。

2.2问题研究的程序和功能

我们设定问题研究的目标是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设计程序为提出问题、假说生成、检验论证和应用发展等四个阶段,形成组织有序性、连贯协调性、互动促进性、整体优化性的运行机制,具有阶段性、周期性和循环优化性的功能作用。

提出问题:通过有目标地观察图书馆的现象,发现和提出有研究意义和价值的问题。由此进行解析性思维,确立研究的主题,明确其核心概念。假说生成:根据科学原理和已知理论对问题的论题,进行假定性说明。开展理论陈述和逻辑推理活动,经过由抽象到具体、模糊到清晰、高层向低层进行分解、扩展和转化的过程,产生新的观念、理论和模型,是一项富有建构性的思维活动。检验论证:对提出的问题和生成的假说进行科学实践的检验和逻辑分析的验证过程。这需要搜集证据材料,进行理性思考和判断,获取分析结果,正确和准确地表述生成的观念、思想和理论,形成关于解决问题的科学结论,达到假说生成的合理性、正确性和完整性。应用发展:经过验证的假说,其合理性和真理性不断提高,上升为科学理论。理论的最大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应用于实践,并且在应用中发展,以提高理论的高度、广度、精度和系统度,发挥建构和完善科学理论体系的功能作用,达到问题研究设定的目标。

3图书馆哲学问题系统的研究

在图书馆哲学问题系统研究过程中,各个问题之间存在着时序性、层次性、从属性、逻辑性和整体性等关系。这要求我们从整体上把握各个问题之间的联系,确定研究的具体内容,提出和解决问题的顺序、途径和方法。我们设定问题研究的目标为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确定研究对象是图书馆及其具有哲学意义的问题,主要研究图书馆哲学本体论、图书馆价值论和图书馆发展论等问题,它们相互独立、联系和作用,形成图书馆哲学理论的体系结构,其具体问题是图书馆哲学研究的内容。

3.1本体论问题

图书馆哲学本体论问题是关于图书馆存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它属于认识论范畴,这是关系到图书馆哲学命题自身成立的根本问题。我们认为图书馆哲学产生与图书馆实践和图书馆学科理论发展的需要,与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扩展的需要,存在密切的关系作用。图书馆哲学生成是这两种需要协调发展的必然结果,具有客观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从而进一步认识和理解图书馆哲学的概念定义及其内涵、研究对象、学科性质、体系结构及其研究内容等问题,是解决本体论根本问题的有效的途径。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图书馆哲学思想是图书馆存在和发展的客观事实在人们头脑中的意识反映,经过认识的飞跃、理论化、抽象化和系统化而逐步形成的。以历史事实为依据,分析我国图书馆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联系与图书馆关系密切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从他们的人生经历和思想观念中,寻找我国图书馆哲学思想的源头和发展的历史脉络,认清其思想观念,发挥其时代价值,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

从科学发展的观点看,科学分化和综合的发展形成既有层次又有交叉的科学体系。具体学科: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和图书馆学等,是从哲学逐步分化出来的,为了解决本学科实践和理论发展中具有哲学意义的问题,它们上升层次与哲学联系和结合;同时,哲学也需要各具体学科提供成果促进自身发展,并且给予指导和关怀,出现学科分化和综合的发展态势,产生了部门哲学学科群,这是哲学和具体学科互动发展、共同需要的结果。图书馆哲学与历史哲学、社会哲学、教育哲学和管理哲学等同属一类,都是哲学的部门哲学,具有哲学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是各自具体学科及其含有哲学意义的问题。在科学体系的层次上,它们都低于哲学层次而高于各自具体学科的层次。在学科功能上,它们对各自的学科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发挥特有的应用作用,并在应用中自我发展和完善,同时为哲学母体的需要,直接地提供研究成果。图书馆哲学的产生是图书馆实践和理论发展与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扩展的共同需要和互动促进的结果,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

我们运用哲学的原理、观点和方法,在图书馆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在“学”和“问”的互动促进过程中获得丰富的经验知识,提高到哲学层面上进行理论化、抽象化、概括化和系统化,形成一系列图书馆观念,集合为图书馆观,它们有机地结合构成图书馆哲学的学问。我们定义图书馆哲学概念为“关于图书馆观的学问”,它是探索图书馆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是关于图书馆认识论、价值论、发展论和方法论的理论体系。

3.2价值论问题

图书馆价值论问题是关于图书馆物质价值、图书馆精神价值和图书馆人的价值关系作用的问题,它属于价值评价范畴。人和社会的需要和满意程度是评价图书馆价值的标准。图书馆价值论是图书馆物质、精神和图书馆人的价值转化及其图书馆整体价值生成发展规律的理论体系,是图书馆哲学研究的重要问题。

图书馆是社会进步的产物、人类知识的宝库,是一种文化组织机构,它符合人类和社会发展需要而存在,必须为人类和社会服务而发展。文化是图书馆根本属性,图书馆物质是图书馆文化内涵的物化形态,包括图书馆建筑、文献、设备、环境等要素,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是图书馆价值的基础,文献是其价值的核心要素,文献的知识是图书馆的本质属性。图书馆精神是图书馆文化内涵的意识形态,它包括图书馆价值观、知识观、学习观、教育观、管理观、服务观、人文观、科学观和职业道德观等要素,体现图书馆哲学的思想观念,对图书馆物质基础建设和图书馆人的活动具有指导和规范的价值作用,是图书馆价值的上层建筑,知识服务观是图书馆价值的核心观念。图书馆人是图书馆价值中最活跃的要素,在图书馆物质和精神之间发挥着中介的价值作用。图书馆人指具有图书馆相关的知识、技能、信念和品格的人,并能运用一定的物质手段和精神手段,从事图书馆实践和科学认知活动的主体。在图书馆工作实践与研究中,发挥着图书馆物质和精神的价值转化和促进的中介作用,其价值具有潜在性特征,体现在开发组织文献知识和促进文献知识利用,转化为现实的个人价值和社会的价值中。同时,树立图书馆精神、共同的信念和理想,正确认识人生价值的取向,体现个体与群体、图书馆与社会相统一的价值观,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图书馆物质、图书馆人和图书馆精神相互关系作用的协调统一,形成图书馆价值转化运行机制,产生和提高图书馆整体的价值性,是社会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发挥不可代替的作用。图书馆价值论问题是一个具有哲学意义和实践意义的问题。

3.3发展论问题

图书馆发展论是关于图书馆发展观、发展目标、发展道路、发展策略和发展规律的理论体系。图书馆发展论是根据图书馆过去和现在的实践活动和理论研究状况,预见它的发展趋势和思考在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图书馆发展与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是图书馆发展论的核心问题,图书馆可持续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策略观是图书馆发展论的重要观念。坚持走中国特色图书馆发展道路,在提出和思考问题的过程中,创新观念、明确目标,制定策略,逐步认识图书馆发展的规律性和正确方向,逐步建立图书馆发展的科学理论。

人和社会的需要是图书馆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条件,图书馆发展实践和发展理论的创新是图书馆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和主要动力。图书馆发展要符合人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图书馆必须代表先进文化的时代精神,保持健康发展的状态,促进人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图书馆发展趋势表现在图书馆文献以藏为主的“书本主义”向以用为主的“人本主义”观念发展,局部范围开放向社会全面开放发展,加快步伐向合作协调化、资源共享化、法律保障化、服务平等化、管理科学化和科学技术应用化的方向发展。在图书馆发展过程中存在一系列相关的问题:图书馆与人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关系问题,图书馆实践与理论发展的关系问题,图书馆与科学技术发展的关系问题,知识与载体形态发展变化的关系问题,客观知识和主观知识的关系问题,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关系问题等,这些问题都是图书馆发展论研究的主要内容。树立图书馆可持续发展观,做好可持续发展策略准备,以保证图书馆进入最佳的发展状态。

4图书馆哲学问题研究的意义

4.1理论意义

针对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现状与问题,提出问题研究是图书馆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分析问题研究的特征、设计程序、建立运行机制,发挥其建构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的功能作用。问题研究方法是图书馆哲学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获取科学认识、建构理论体系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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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来源

我院接受的访问学者面非常广。分别来自福建省卫生厅项目、云南对口支援项目(包括卫生部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河南省卫生厅“515工程”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教育部“西部之光”项目、新疆各级别项目及四川都江堰“三峡之光”项目、上海对口支援宁夏自治区项目、支援日喀则项目等。

2.2进修时间长度

所有184名访问学者中有107人的进修时间为12个月,仅有22人的进修时间小于等于3个月。访问学者的进修时间较我院普通进修人员的时间要长。

2.3年度人数分布

就访问学者接受年份分布,近四年来接受访问学者人数呈上升的趋势。福建省卫生厅选派访问学者自2008年开始每年都选派相应人员,人数较为稳定。河南省卫生厅选派人员始于2011年,除第一年人数较集中外近年来人数也相对稳定。云南省项目由于上海市对口支援的关系,自2010年开始人数较多,但分布差别较大。新疆的访问学者近年来人数有了显著上升。而有的项目由于没有政策延续性开展过一年后就结束了。

3访问学者培养现状

我们在2014年9月离院的访问学者中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人数13人,实际回收11份,回收率84.6%。另外在导师中进行了调查,调查人数为6人。虽然数量较少,但也从一定层面反映了访问学者对于我院访问学者管理的看法。

3.1访问学者对于临床能力培养的看法

调查问卷从“专人带教”、“参加科室业务活动”、“管理床位”、“诊疗性操作机会”、“业务技术带教”、“专家讲座机会”六个方面进行了调查。81.8%的访问学者认为学习中有专人带教;90.9%认为能够参加科室业务活动;81.8%认为培训期间能够单独管床;54.5%和27.3%认为科室能够或大部分能够安排诊疗性操作;63.6%认为科主任或上级医生能定期讲授业务技术或带教,72.8%每周带教是超过一次的;54.5%认为经常有专家讲座。针对管理状况,81.8%的访问学者认为目前临床管理状况好,100%认为通过访问学者培养对临床能力有很大提高,对我院临床培养模式72.7%的访问学者表示满意,27.3%表示较满意。

3.2对访问学者项目的看法

63.6%的访问学者认为我院访问学者培养与他的要求一致,36.4%认为大部分一致;90.9%认为访问学者项目很不错,值得向其他同事推荐;81.8%的访问学者认为项目对他的将来有帮助,18.2%认为有一定帮助。在与普通进修进行比较时,27.3%认为完全相同,36.4%认为大部分相同,36.4%则认为少部分相同。

3.3导师对访问学者临床能力培养的看法

同样的问题在导师之间的看法与访问学者基本保持相似。50%的导师认为目前访问学者临床轮转管理状况好,50%认为较好;83.8%的导师认为通过访问学者项目培养,他们的临床能力有很大提高;50%对临床培养模式满意,50%表示较满意。

3.4导师对访问学者项目的看法

83.3%导师认为访问学者培养和访问学者要求大部分一致;66.7%的导师认为访问学者项目很不错,比较愿意带这样的进修医生;100%认为访问学者项目对他们将来的工作学习有帮助。66.7%的导师认为访问学者培养大部分与普通进修相同,16.7%认为完全不同。

4讨论

4.1充分认识访问学者的作用

进修学习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方式,是医务人员提高临床实践能力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因此在医学领域对于进修学习十分重视,进修教育的成效对于进修人员今后的业务能力提高、个人职业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意义。访问学者项目作为特殊的进修学习也需要不断认识访问学者自身的作用。医学进修已成为医务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学习模式,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医学继续教育是医务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在管理中也要把握进修医生学习的迫切性,充分发挥访问学者本身的主动性,合理安排培训,使他们最终能够学有所成。

4.2重视导师的带教作用

我院一直以来要求访问学者应由副高职称以上有带教经验的老师担任访问学者导师,这样才能保证访问学者带教的质量。访问学者培养是一项双赢的工作。一方面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进修医师,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带教老师的知识水平。大部分访问学者项目具有延续性,导师带教的成果会带来好的声誉,能够吸引更多的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和导师之间的互动也能够带动两个地区、两个医院之间的互动,达到取长补短、友好交流的目的。

4.3访问学者需分层次管理

我们目前碰到最大的问题是访问学者的来源项目分散而复杂,访问学者本身的层次也略有不同。像福建省卫生厅选派的访问学者和“西部之光”项目的访问学者不仅仅要求临床上要提高还要有科研的任务;而其他县级医院骨干和对口支援项目首先要求临床水平提高。因此我们针对这种情况制订了《中山医院访问学者导师管理暂行规定》,把访问学者分为临床技能加科研类访问学者和临床技能学习类访问学者两类,让导师明白自己带教访问学者的培养要求,对访问学者进行分层次管理。针对临床技能加科研类的访问学者,我们还专门为他们开设科研的基础课程,包括医学文献检索和医学统计学课程,为他们的科研打好基础。每个科室也为我们的访问学者打开科研学习之门,有的科室直接让博士生和访问学者一起工作。因此培养的访问学者在科研上的收获也非常大,有的结业时已经能够投稿SCI论文,有的回到当地立即申请了科研基金。针对临床技能类的访问学者,则要注重当地实际,有的访问学者当地科室分类没那么专,我们尽量帮他安排多科室进修或者参观。只有临床技能的提高才能有力加强县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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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哲学比较与比较哲学

由于存在着不同的哲学形态,哲学的“比较研究”是一项事实,但是,不一定有“比较哲学”,而且不一定能够令人信服地说明比较哲学的可能性。比较哲学的存在至少需要这样一些条件:存在着一种以上不同的哲学形态;不同的哲学形态之间发生了有意义的相互影响的交往;这种相互影响足以影响和改变某一哲学形态的发展;而且这种影响不是偶然的而具有比较普遍的意义。以上这些条件并非不存在,但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

我们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哲学还是许多种哲学?如果只有一种哲学,它的存在是特例还是普遍的?如果只有一种哲学,那么不论它是特例还是普遍的,可以有哲学比较但不会有比较哲学,或者说,比较哲学没有意义。这意味着,除非我们承认有不止一种哲学存在,否则比较哲学从理论上就不能成立。

迄今为止,比较研究主要在人文学科中存在,而在自然科学中较少。我们很难见到比较数学的研究,如研究英国数学和法国数学的差异,因为人们以为只有一种数学。人文学科因为文化的差异,所以才有比较研究。就此而论,比较哲学从一开始就是以“文化多样性”为前提的。当然,在自然科学中并非就不能进行比较研究,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出现表明,科学研究实际上受到了研究者的文化背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并非一向标榜的客观研究。但是,毕竟自然科学具有相对的普遍性与必然性,其前提是普遍必然性而且以普遍必然性为追求目的。而比较哲学的前提则是多样性或差异。从这个前提条件出发,如果比较哲学试图追求普遍必然性,那么它肯定会陷入困境,至少有自相矛盾之嫌——过分强调同一将使比较哲学失去意义,过分强调差异则使比较哲学失去可能性。

比较成熟的学科一般都具有相对稳定和统一的概念、方法、学科体系和叙述方式。数学家或物理学家在讨论数学或物理学问题时,一般不会出现相互之间的理解问题,不过这在哲学家之间却是常事。不错,哲学也有一套专门的术语(哲学概念),然而对于学习哲学的人来说,如果不了解哲学概念的历史肯定会面临困境,因为哲学家们在使用哲学概念时都有自己的方式,许多哲学家都在使用“存在”、“实体”、“主体”、“客体”、“思想”等概念,但是他们在使用这些概念时往往赋予了其不同的含义。希腊哲学中的“存在”不同于中世纪哲学的“存在”,也不同于近代哲学的“存在”,更不同于现代哲学的“存在”。如果把他们所说的“存在”当作同一个概念,肯定会造成误解。所以对于研究者来说,面对这些哲学概念时首先需要弄清楚它们的历史。

如果存在着不同的哲学形态,而且相对于不同的文化或世界,这些不同的文化或世界相互之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联系,那么比较哲学的意义就不大,更多的可能是猎奇。在某种意义上说,比较哲学的兴起和发展以我们越来越共同拥有同一个世界为前提。民族文化日益超越了地域性,相互之间发生了越来越多的联系,由此,不同文化和哲学之间发生冲突和融合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有人可能会说,既然我们拥有一个世界,我们就应该有一个世界观,或者可以有一个世界观作为衡量不同世界观的标准。这种科学主义的态度不适用于比较哲学(当然也不适用于哲学):自然科学具有相对的普遍必然性,科学家们研究的是一个自然而不是许多不同的自然,哲学却有所不同。在某种意义上,科学家的工作是描述这个世界,哲学家的工作则是解释这个世界的“意义”。古典哲学往往试图通过描述世界而获得世界的意义,而现代哲学的思路则发生了转变。科学家研究的对象是自然界(虽然也是人化的自然),而哲学家研究的对象则是融入了价值因素的“生活世界”,这意味着我们不可能像自然科学那样根据对象来检验某种哲学理论的真假对错。任何一种哲学理论自身都可以是“自洽的”,然而在不同的哲学理论之间却可能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因此,我们不可能仅仅根据一种哲学理论来判断哲学的意义,而必须考虑到哲学家们面对同一个哲学问题所提出的不同的理论。另一方面,在哲学这个学科中,虽然要求研究者在研究哲学家的思想时遵循学术上的规范,但是哲学家们的著作似乎总是各行其是,这表现在哲学家们采取了许多不同的方式表达他们的思想。掌握了数学“语言”基本上可以读懂所有的数学著作,但是读懂了柏拉图并不意味着可以读懂亚里士多德。不恰当地说,哲学家们试图通过“说”去说“不可说”的东西。既然“不可说”,“说”与“说”之间往往方式不同而且很难判断谁更有效。

在某种意义上,哲学自身就具有比较的性质。西方哲学是不同文化以及不同的哲学形态融合的结果,至少可以概况性地归结为“希腊——拉丁——日耳曼”文明融汇的产物。同一时代的哲学也是如此:英美哲学与大陆哲学相互之间同样存在着相互理解的难题。其实,中国哲学也存在着这方面的问题。佛教在东汉初传入中国,使得先秦与汉唐之后的中国哲学亦具有比较的性质。所以,比较哲学不仅发生在中西哲学比较研究领域,同样也发生在西方哲学和中国哲学自身之中。然而,不同的哲学如果没有任何共同性和可比性,比较哲学就是不可能的。就此而论,我们或许可以引入维特根斯坦的反本质主义立场,视不同的哲学形态为“家族相似”的关系,将哲学看作是一个“家族”,以其“相似性”建立一种“元哲学”的观念,即以哲学的问题、对象、基本概念、方法等形成“元哲学”的方法论。这并不是说有“一种”哲学,而是对所有的哲学形态作“元”的分析,或者说,以比较哲学充当“元哲学”的地位。在此,我只是把“元哲学”的问题提出来,尚须深入讨论。简言之,所谓“元哲学”并不是要在不同的哲学形态之上再建立一个“普遍哲学”、在不同的语言之上建立一套普遍语言,也不是致力于在不同的哲学形态之间寻求“同一性”,当然更不是企图消解各自的文化背景而谋求所谓准确的理解,而是建立一种“宽容”的态度,营造一种可供比较的环境。

在某种意义上,“哲学比较”是一种方法,而“比较哲学”则是一种“哲学”。“哲学比较”通常是描述性的:我们可以在不同的东西之间作比较,明确同一与差别是任何一门学科甚至任何一种叙述方式的基本前提。相对于当代中国的哲学,比较研究已经融汇在哲学研究之中了。因为就这一学科而论,中国的哲学从一开始就是在以西方哲学为主要参照系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就此而论,如果局限于哲学比较,只是简单地指出中西哲学的同一与差别,不过是经验性的归纳和描述。

比较哲学与哲学比较不同,其出发点在于,我们共同拥有一个世界——地球村。哲学根源于我们的“生活世界”,“生活世界”是一个意义的世界。“生活世界”的意义是多元的,不存在唯一标准化的世界意义。虽然由于文明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地域性,相对而言比较封闭,看起来西方世界有西方的意义,东方世界有东方的意义,但是实际上,“西方世界”并没有统一的意义,正如“东方世界”没有统一的意义一样。在全球化时代,多元的意义是共存和重叠的。为此,我们提倡一种“视角主义”或“透视主义”。不存在超越于不同的生活世界之上的“共同的世界”,所谓“共同的世界”不过是不同的生活世界“重叠”而形成的。套用后现代的说法,没有“所指”,只存在不同的“能指”。

因此,比较哲学不能仅仅停留在比较研究的层面,需要“还原”到“源始境域”——生活世界。因为使不同的哲学形态之所以不同的东西隐藏在不同意义的生活世界之中。这是一个文化的、历史的、语言的、社会的、个人的……生活世界。生活世界的不同意义决定了哲学形态的区别,反过来,不同的哲学形态又赋予生活世界不同的意义。所以,比较哲学不承认有一种标准化的哲学(例如西方哲学或东方哲学),如果有一种哲学那只能是“元哲学”,即对所有不同的哲学所进行的比较哲学研究。

为了说明这一点,这里引入“比较视角”(comparative perspective)与“比较视域”(comparative horizon)这两个概念。

二、“比较视角”与“比较视域”

“比较视角”这个概念借助于比较文学,在比较文学中一般译作“比较视域”。①为了与“comparative horizon”中的“horizon”区别,我把“perspective”译作“视角”。其区别在于,“perspective”突出的是某个观察者或者主体的角度,而“horizon”突出的则是多角度多层次的“视野”、“视域”或“境域”。“比较视角”当然不局限于比较文学,在西方许多研究中都使用了“比较视角”的方法。“perspective”的基本含义是“透视”。这里主要借用“透视”或“视角”的概念来说明比较哲学的问题。

在比较文学中,“比较视角”是比较文学研究主体在两种文学关系之间或文学与其他相关学科关系之间的内在透视。这种透视是跨越两种或两种以上民族文化知识的内在汇通,也是跨越文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知识的内在汇通。②比较文学所说的“比较视角”强调的是比较文学以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跨学科为基点③。显然,比较哲学也具有这方面的特点。本文在比较哲学中引入“比较视角”概念,是为了说明:首先,任何一种哲学都是从一个视角出发看待哲学对象、研究哲学问题和看待其他哲学的,比较哲学则不局限于某一个角度或视角,或者说,它的视角是“比较视角”。其次,由于不同的哲学有不同的视角,因而比较哲学的“透视”是在不同的视角之间发生的。最后,比较哲学应该具有一种“视角主义”或“透视主义”的自觉意识。

“视角主义”或“透视主义”(Perspectivism)由尼采开始形成影响,为后现代主义所充分发挥。西洋绘画自文艺复兴以来把几何透视法运用到绘画艺术之中,被称为“焦点透视法”。人们曾经认为中国绘画没有透视法,这种看法后来得到了纠正。中国绘画也有透视法,不过是一种“散点透视法”。在某种意义上,传统哲学类似“焦点透视法”,自以为是在客观地描述事实,实际上只是从个人视角所看到的东西。如果从“散点透视法”看待事物,获得的是一个马赛克式的图景,即拼装起来的世界;我们似乎可以通过散点而弥补焦点的局限,所有的散点拼装起来,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世界。以西方现代派绘画中的立体主义为例,毕加索和勃拉克打散原有形体,然后主观地重新组织那些成分,并不遵守透视规律,从而,这种所谓的立体主义并不创造视觉的立体感,而是创造了一种理念化的立体感。视角主义则认为,所有的知识都不过是认识主体从自己的视角出发所看到的结果,不是也不可能是事物的全部。即使把“盲人摸象”所摸到的部分拼装起来,也不可能形成完整的事物自身。“视角主义”不承认有事物本身,因为对象的意义仅存在于不同的视角之中。

在某种意义上,比较哲学应以“视角主义”为基础。比较哲学有其研究对象,其研究对象亦有其“背景”。以“哲学”为“背景”,以不同的哲学及其关系作为研究的对象,这是传统观念。在我看来,不存在“哲学”,只有不同的哲学形态。那么,比较哲学是在什么基础(平台)上研究不同哲学及其关系呢?这个基础就是“视角主义”意义上的“比较视角”。比较哲学具有“跨”的特点,这个“跨”不是超越,而是“元哲学”意义上的哲学。它可以从三个方面体现“比较视角”:

第一,比较哲学研究不同哲学之间的关系,每一种哲学的角度都不是全部,他者也不是全部,从而比较哲学具有“之间”的特点。“视角主义”应该是比较哲学的出发点。认识论中有“主体间性”的问题,在比较哲学中则有“哲学间性”的问题。

第二,比较哲学的基础是“生活世界”,这是一个生成着的多重意义的世界。不同的哲学所解释的世界已经是意义重合的世界了。哲学从生活出发,而当今的生活世界是“混合的文化”。④中国哲学面对的生活世界不是纯粹中国的,美国哲学面对的生活世界也不是纯粹美国的,其实都具有“混合文化”的特点。因而,在不同哲学之间进行比较研究,必须考虑到或者自觉到这一点,这意味着哲学本身就是比较哲学。

第三,“比较视角”突出的是观察者的角度,而就比较哲学的研究对象而言,还须引入“比较视域”的概念。“视域”所说的是观察者从这一角度所“看”到的东西。“比较视角”是多视角的,“比较视域”则是多视角所面对的境域,亦即不同文化和意义重叠的生活世界。

“比较视域”(comparative horizon)是一个自造的概念。比较哲学通过研究不同哲学之间的关系而面向“生活世界”,解释“生活世界”的意义,而“生活世界”乃是一个意义生成并且相互重叠的世界,类似海德格尔所说的“源始境域”。之所以把这个“源始境域”称为“比较视域”,是为了强调这个“源始境域”具有“视角主义”的特点,尤其是为了强调比较哲学的研究对象的特点。

“比较视角”意在强调比较哲学不是站在某一种哲学的“角度”,而是研究所有不同哲学的“角度”;“比较视域”强调的则是比较哲学的研究对象是由不同哲学构成的具有“家族相似”性的“哲学家族”,在它们的“背后”是多重意义重叠的“生活世界”。简言之,当我们比较不同的哲学思想的时候,并非站在某一种“视角”,而是站在不同视角“之间”对所有不同的哲学思想做“全景概观”式的比较研究,并由此“看到”不同的哲学思想所“看到”的东西,以及不同的哲学思想因为“视域融合”而形成的东西。当然,“比较视角”与“比较视域”之间的区别主要是为了说明的方便,前者强调的是比较哲学的方法论,后者突出的则是比较哲学之研究对象的性质。实际上,比较哲学的“看”(比较视角)之“所看”(比较视域)自有其同—性,而其真正的目的则在于凸显不同哲学形态之间由于“视域融合”而形成的新东西。

三、跨文化的哲学对话如何可能

许多人怀疑比较哲学的可能性,在不同文化之间究竟是否有可比性、是否可以通约的问题上心存疑虑。然而,在不同的文化之间发生了广泛深入的相互影响之后,比较哲学的可能性问题变成了一个理论问题而不是事实问题。事实上是可能的,但是理论上如何说明?这就是康德式的问题:跨文化的哲学对话如何可能?

说到“不可通约性”的概念,人们往往以为库恩所说的“不可通约”相当于“不可比较”。库恩讨论的是同一背景下科学理论的变革问题。科学理论之间不可通约,但由于它们的语汇结构在大多数方式上是重叠的,因而存在着使一种语汇的成员获得另一种语汇的“桥梁”。1988年,库恩在一封信中指出:“当我谈到两个理论或两个范式是不可通约时,我绝不意味着提议说,它们之间是不可比较的。……‘不可通约性’应用于科学理论,意欲提示出,需要陈述一个科学理论的语言很像诗的语言。某些陈述(但只是那些),使得用一种理论的语言不可能以确定真值所需要的精确性翻译为另一种理论的语言。但两者仍然是可以比较的。”⑤我们在此借题发挥,就比较哲学而探讨不可通约的问题。

库恩面对的是一个领域的问题(科学),而且众所周知,科学的语汇在一定程度上是没有国界的。虽然科学在西方的发展历经不同的历史时期和面临不同的文化背景,但是自近代以来,科学毕竟有了一套通行的自己的话语系统,如数学公式。而比较哲学的问题面对的是不同文化背景下哲学形态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没有通行的话语系统(除非仅以西方哲学为“哲学”),以至于库恩所说的不可通约=不可翻译的问题在这里更成为问题。库恩面对的是科学理论之间的翻译问题,而我们面对的是不同文化之间、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问题。然而,如果我们可以将比较哲学看作“哲学”,那么是否可以说比较哲学应该为不同哲学形态之间的“翻译”提供理论上的可能性呢?当然这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问题了。科学家相互之间可以通过科学语言相互理解,而比较哲学能否构成哲学交流的“平台”尚属疑问,更何况即使可以成立,不同哲学之间的相互理解仍然是成问题的。简言之,按照库恩的理论,不同的科学理论之间不可通约,但却是可以理解的,如亚里士多德与牛顿的“运动”概念。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不同的哲学形态之间如果不可通约,是否可以相互理解?显然,这是回答“比较哲学如何可能”所不能回避的关键问题。

不同哲学家的著作在不同的背景下形成,使用不同的语言写作。从传统的观念出发,“哲学比较”是可能的,因为有不同当然可以比较;然而“比较哲学”却是不可能的,存在着“不可通约”的难题。首先是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哲学理论能否通约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不同文化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理解的问题,即不同哲学之间的文化“间距”问题。其次是我们对于哲学文本能否理解的问题,这至少有两个方面的难题,一是我们与所阅读的文本之间的“间距”,二是不同的文本之间的“间距”。

不同哲学之间的文化“间距”问题,显然不能以各种哲学都属于哲学来回答。然而,尽管各大文明最初的形成和发展是相对独立的,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或许是大航海时代之后的事,但是文明、文化之间的交流沟通古已有之,这是事实。例如,佛教东传,希腊文明受到周边文明如巴比伦、埃及等文明的影响,亚历山大大帝东征乃有希腊化时期,基督教诞生后有希腊文化与基督教文化之间的互相影响,罗马建立了地跨亚、非、欧的大帝国,匈奴西进造成了世界性的民族大迁徙,13世纪蒙古大军建立了地跨欧、亚的大帝国……所有这些历史事件都意味着文明、文化之间的碰撞与融合。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实际上都是在不同文化融合的基础上形成的。所以,事实上不存在“纯粹的”文明或文化,文明或文化都是混合性的,哲学也是一样。当然就哲学而论,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哲学都存在着“翻译”的问题。佛经从梵文到汉语的翻译,从希腊到罗马,希腊语翻译为拉丁语,毫无疑问都存在着“本土化”的问题。经典的翻译从来不是原样照搬,哲学思想的传播亦存在着文化“翻译”的问题。中国人毕竟要通过汉语了解佛经,罗马人毕竟要通过拉丁语了解希腊经典。因而,在翻译或传播的过程中,必然发生了某种文化上的“变异”。那么,这从理论上如何解释?在不同的哲学形态之间沟通的“桥梁”是什么?

或许哲学解释学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关于阅读的传统观念是“我注六经”式的。阅读的目的是完全按照本文的意义解读(客观主义):我们要避免主观上的偏见或成见,按照哲学著作本来的面目把其中的思想“再现”出来。这听起来有道理,而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也没有意义。我们与文本之间存在着历史、文化、社会、个人等的间距,而哲学著作都是在它的时代形成的。除非我们能够像复印机一样,把哲学著作及其形成的所有背景因素统统复制过来,否则我们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哲学家的思想。而我们与哲学著作一样,有我们自己的历史、文化、社会、个人等诸多背景因素,不可能把这些因素统统清除掉,把自己变成一张白纸。其实,即便是同时代的文本与我们同样存在着“间距”。

按照传统的阅读理论,文本的意义存在于文本之中,阅读者的工作就是从文本的字里行间解读其意义,而阅读的准确性就在于以文本为标准来衡量不同的阅读者阅读的结果。显然,如果我们不可能整体复制文本及其背景,我们就不可能消除我们与文本之间的间距,而这的确是不可能的。而从解释学的角度看,文本及其意义并不是客观的存在或现成的所与,其意义乃生成于我们对文本的解读之中。这并不是说“六经注我”,我就可以从自己的角度(视角)任意解释它的意义。文本不是一经形成便一成不变的,而是“活”的有生命的存在。文本也是对话的产物,它是哲学家与哲学对象、哲学家与哲学家之间“对话”的结果。我们阅读文本也是“对话”,亦即我们与哲学家(文本)围绕共同关心的问题相互讨论的结果,我们参与到哲学家的对话之中。因而,对话是一种“视域融合”(Horizontverschmelzung)。伽达默尔在回答贝蒂的批评时说:“我的探究的意义,无论如何不在于提供一种关于解释的一般理论,以及一种关于解释方法的独特学说,就像贝蒂卓越地做过的那样,而是要寻求一切理解方式的共同之处,并要表明理解从来不是一种对于给定的‘对象’的主观行为,而是从属于效果历史,这就是说,理解是从属于被理解的存在。”⑥在某种意义上,一切理解方式的“共同之处”就是“视域融合”。伽达默尔主要探讨的是同一种文化或语言范围内的“视域融合”(例如我们与传统之间的关系),而我们遭遇的是不同文化或语言之间的视域融合。换言之,比较哲学需要讨论的是跨文化的哲学对话问题。

在某种意义上,比较哲学乃是跨文化的哲学对话,而“对话,特别是宗教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对话,并不单只是一系列的会谈,而是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一种领会和反映世界及其意义的方法”⑦。对话既不是持不同见解的人相互之间的争吵,也不是持相同见解的人互相强化自己的观点——这两个极端其实都是在自说自话,唱独角戏,对话是平等的交流。进入20世纪以来,人们逐渐意识到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世界开始“祛除绝对化”,“走出对世界及其他对我们的意义的绝对化理解,走出绝对的思维方式,我们已经开始发现一个远为丰富、远为‘真实’得多的理解世界的方式,这就是对话的思维方式”⑧。“对话是在一个主题上持有重大分歧的见解的人们之间的一种以从对方学习关于这个主题的更多真理为目的的双向交流”,“对话是两个或更多的持有不同见解的人之间,以通过各自的参与向其他人学习以使自己能够有所改变和提高为目的的交谈”。⑨

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文化与文化之间、人与人之间不发生关系是不可能的,而这种关系如果表现为坚持自己的立场或是放弃自己的立场,都是无意义的或者无效的,这不是对话或者交流的目的。对话之所以必要,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拥有绝对真理,我们必须了解关于同一个主题的各种不同的见解,才有可能选择对我们最合适恰当的可能性。因此,“对话”不仅仅是方法,更重要的是一种“态度”。

跨文化的哲学对话亦涉及翻译问题。

因为存在着不同的哲学形态,在不同的哲学之间存在着翻译的问题,因而翻译问题是比较哲学的重要问题。就中国哲学而言,我们通常需要通过翻译研读西方哲学家的著作,即使对于可以使用原文原著进行研究的学者来说,同样涉及通过汉语思考、理解和叙述西方哲学思想的问题。当然,即使同一个文化背景下的哲学理论也存在着哲学概念的“翻译”问题,因为哲学家们在使用同—个哲学概念时,其含义往往是不同的。不过我们在此更关注的是中西之间的比较哲学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在此所说的“翻译”仍然是“广义的”,因为它还涉及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问题。

翻译可以分为“语际翻译”(interlingual translation)和“语内翻译”(intralingual translation)。⑩一般说来,“语内翻译”相当于“解释”,“语际翻译”则是严格意义上的翻译,而实际上“语际翻译”亦需要解释。“语内翻译”涉及“文本流传”,“语际翻译”则涉及“文本流通”。(11)“文本流传”说的是传统的传承,“文本流通”说的则是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

其实在西方也存在着翻译问题。“西方”是一个笼统的概念,至少包括希腊语、拉丁语和日耳曼诸民族语言。希腊语和拉丁语都需要翻译成日耳曼各民族的语言,而且在日耳曼各民族之间的语言也存在着翻译问题。只不过作为诸多文明融合而成的西方文明,具有相对而言比较统一的文化背景,虽然这个文化背景亦具有多元化的特征。不过就现代哲学而论,在某种意义上,西方哲学面临的往往是“语内翻译”或者“文本流传”的问题,而中国哲学面临的主要是“语际翻译”或“文本流通”的问题。中国的“文本流传”居于“弱势”,“文本流通”则是“主流”,传统文化“断裂”,而西方文化对中国则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甚至可以说,中国的学术研究如果离开了翻译将所剩无几,这就造成了非常不平衡的现状。

1985年,美国语言学家恩格尔说:

随着这个世界像一个干瘪的橙子一样日益缩小,各文化中的所有民族日益接近(无论是勉强地还是心存疑虑地),我们在这个地球上剩余的岁月或许可以干脆用这样一个重要论断来表达:“翻译或者死亡(translation or die)。”或许某一天,世界上每一个生物的生存与否也许会取决于对一个关键词的紧迫的和准确的翻译。(12)

此话虽然有些夸张,但也说明了当今时代翻译的重要意义。

比较哲学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因而理想状态的比较哲学应该是内外兼顾、有进有出的,全球化时代尤其如此,这才称得上“学术交流”。然而对于当代中国而言,却是有进而无出,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所以我们把比较哲学看做是“元哲学”还只是理想而已。就此而论,中国的学术界还不成熟,还没有进入全球化的时代。我们总是说要“与国际接轨”,但基本上还是单向的。

无论如何,翻译对中国的学术界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翻译”自身就具有比较哲学的意义。与此同时,“翻译”的目的不仅仅在于了解西方、“与国际接轨”,亦在于为比较哲学作出应有的贡献。就“理解”是某种“视域融合”而言,西方的经典并非原封不动、现成所与的“原本”,其意义存在于后人的解读之中。这意味着中国人的解读应参与到西方经典的意义构成之中,而且肯定不同于西方人的解读,因为它不可避免地出自现代中国人的“视域融合”。这也意味着西方人对自己经典的解读并非就是“正宗”,反过来也是一样:中国人对自己的经典的解读也并非就是“正宗”。

因此,中国哲学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以及各种文化影响下的嬗变、西方哲学概念在汉语翻译以及传入中国后所发生的嬗变,应该成为比较哲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结语

哲学与宗教一样,起源于人类精神的终极关怀,不同的哲学之所以不同,主要在于它们对终极关怀问题的不同的回答方式,而这些回答方式的不同当然有文化、历史等各方面的因素。所以从“根”上追溯,需要“还原”到不同哲学赖以形成的“土壤”——不同文化的“生活世界”。因而,不同哲学之间的影响既可能源于不同的生活世界相互之间的影响,也可能是因为不同哲学之间的相互影响而影响了生活世界。如前所述,我们正处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多样性的时代,也可以说是“混合文化”的时代,而所谓“混合文化”乃是不同文化之间“视域融合”的结果。仅就哲学而论,其发展不仅根源于不同文化“视域融合”因而意义重叠交汇的“生活世界”,同时也是不同哲学之间“视域融合”的产物。正因为如此,比较哲学理应有其广阔的发展空间。

因此,开展关于比较哲学的深入研究,对于当代中国哲学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就现状而言,由于学科的划分,哲学下属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等八个二级学科各行其是,壁垒森严,即便面对的是同一个问题也是各说各话,即使使用的是同一个哲学概念却也往往各有各的含义。而实际上,中国哲学的研究已经不可能离开西方哲学的参照系及其概念和方法,而在中国研究西方哲学的目的亦主要不是为西方哲学作贡献,而是为了中国哲学的发展。简言之,当代中国哲学具有比较哲学的性质,然而由于缺乏自觉性,学者们往往画地为牢,自我限制,虽然因其细致入微有可能提高“技术含量”,但却也掩盖了哲学的作用与功能。在我看来,比较哲学有助于破除学科壁垒,跨越学科界限,使哲学面对当代社会重大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本文以“跨文化的哲学对话如何可能”为题,但是尚未获得充分圆满的答案。我在此只是提出以“视域融合”作为解决问题的原则,以回答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哲学理论能否通约、不同文化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理解,以及如何化解我们与所阅读的文本之间的“间距”、不同的文本之间的“间距”尤其是不同哲学之间的文化“间距”等问题。简言之,对话不是放弃自己的立场或者强化自己的立场,而是谋求相互之间的沟通。文化虽然不同,哲学形态尽管相异,但是对话无论如何是可能的,因为我们的时代是“混合文化的时代”。比较哲学所要做的,正是不同哲学之间的“视域融合”。

注释:

①②③参见杨乃乔主编:《比较文学概论》,第109、113、10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④参见罗蒂:《混合文化中的哲学》,载《求是学刊》,2006(3)。

⑤转引自江怡主编:《走向新世纪的西方哲学》,第386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⑥转引自江怡主编:《走向新世纪的西方哲学》,第296页。

篇10

二十世纪对语言的研究有两个相反的方同,一方面走向更加纯粹、抽象,如数理逻辑,另一方面则走向日常和具体,但这两个方面都要有自己的哲学化困境,一方面,逻辑与形式语言具有同语反复的性质,它不能表达哲学问题,另一方面,日常语言能表达哲学思想,但它充满了混乱,分析哲学的任务实质上是这两个方向的综合,把日常语言中的哲学问题以纯粹的方式表达出来,传统哲学中因语言误解而纠缠不清的命题可以用语言分析清除掉,但它达到的结果却是出人意料的。

分析哲学不等同于逻辑学,逻辑是思维的形式,分析哲学不直接研究思维形式,也不通过对逻辑形式的研究来研究思维自身;它也不同于语言的语义、语法学,语义和语法研究语言的表达方法,而分析哲学是以表达哲学思想的语言自身的形式为对象,但实质上探讨语言表达哲学思想的可能性,而不仅仅是从日常的语言中清理出这种表达哲学思想的语言的纯粹形式,因此它表面上不理会一般哲学研究中的存在和认识论等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已经化解在这种语言的形式和它们的关系之中,他们的任务只是发现和纠正以语言形式表达的哲学思想的错误,因此所有的哲学问题成为语言问题,但是分析哲学并没有从他们的研究中得到对哲学问题的解答,相反,他们认为用语言表达哲学问题是没有意义的,因此实际上他们的结论是语言没有表达哲学问题的能力,在分析哲学的意义上最终将导致的结论是:哲学的最终问题是无法用哲学语言来表达的。

但是这并不是问题最后的结果,分析哲学的意义是潜在的,首先,在人类的哲学史中它是第一次直接通过语言对思想的表达的可能性分析而指向了人类自身的一个本质——思想自身,他们至少揭示了了一个事实;语言可以呈现哲学思想过程,但人们应当对此保持在语言表达上的沉默,这是西方哲学最大的自觉,它意味着在科学的或实证的意义上它接触到了自己的非先验的对象,在这个意义上,分析哲学将为具有自身动力性和统一性中国思想打开中西哲学汇合之门。

“分析哲学”几乎与“语言哲学”相同地使用,但语言哲学强调语言表达的世界的结构问题,而分析哲学,在它的最深刻的意义上,是语言对存在论问题表达的可能性,因此更具有认识论的意义,或者说它是关于认识自身的认识论,而且在它的最终方向上,以显现的方式表达了它的存在论。

对表达的分析

虽然人类还可以用其它的方式表达意义,如手势,图像等等,但毫无疑问,语言是最精确、方便的表达方式,这主要源于二个特点:第一,语言具有标准性的语法形式,即具有表达的社会性;第二,语言具有自身本质上的逻辑性,即它自身是表达的。当然还有第三点,语言是思维的形式,这是与表达的本质有关的更进一层的性质问题。

一般语言陈述的基本形式就是主词和谓词,主词提出对象,谓词进行陈说,但人们总是在双重方式上运用语言,第一是以语言的方式表达意义,这是运用语言的主要目的;第二是运用语言自身的语法形式,即以大家都能接受的语法形式说出或写出句子,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成是语言表达自身。因此一个句子在日常使用时如果被认为是正确的就应当同时满足这两个要求,但实际上日常语言往往是在这两重意义上混乱地运用,因此表现为语言的使用与使用的环境有关,为了能纯粹地进行表达,人们就首先应当从心理、历史环境中清理出正确的语言形式,弗芮格和罗素就是在对语言表达进行理想化努力的方向上展开了一个新的领域,也带来更多的意想不到的问题。

把语言的两种表达区分开来就是把语言对意义的表与表达的形式分离开来。即把对意义的表达与对自身的表达与区分开来。实际上,这种区分由来已久,这就是从语言中抽象出逻辑型式。对逻辑的研究几乎和对哲学的研究是同时开始的,而且正是西方传统哲学的奠基人亚理士多德建立了传统的逻辑系统,并以思维的形式的研究作为逻辑学的本质。传统逻辑以日常语言作为对本身研究的工具,因此传统逻辑学是以自然语言作为表达工具所组成的逻辑型式与逻辑关系为研究对象,比如命题与复合命题,命题的关系与推理等等。

逻辑研究一开始就是在表达型式所表达的内容和表达型式作为表达的工具自身这双重意义上进行的,比如一个作为研究对象的命题既表达了它的内容,又表达了自己的形式,这种情况几乎和语言的表达一样。为了表达的纯粹化,把语言符号抽象为纯粹符号,这就是数理逻辑的方法,即以纯粹符号作为表达工具。所谓纯粹符号是只表达型式自身的符号,依靠这种符号,逻辑型式可以直接表达型式自身。

在弗芮格研究的基础上,罗素首先以对命题和命题函项的区分成功地分离了命题和命题的型式,并且可以用纯粹逻辑符号表达出来[1]。命题可以表达内容,命题函项则只表达型式,命题函项即是普通命题的逻辑型式,命题函项包含了未定成份(逻辑变元),当把这些未定成份赋予一定的命题值时,它就成为普通命题,用数理逻辑的语言说,一个命题函项是其值为命题的函项。比如,“罗素是一个哲学家”,作为普通语言,它既表达了内容,又表达了逻辑型式“某某是怎样的”,后者就是一个逻辑函项,在一定的逻辑符号系统中可以用纯粹符号表达为逻辑命题,如“p^q”等等。

逻辑分析方深入一层下去,由命题分析进入谓词分析,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把命题中的摹状词从作为名称的名词中区分开来[2]。所谓摹状词就是具有属性描述意义的词组,比如“‘数学原则’的作者”就是一个摹状词,它只表达一个属性事实,它与具有指称的名词不同,并不存在它所指称的人物或事物对象。罗素称摹状词是“不完全符号”,因为它单独出现时即不指称一个对象,也不能作为一个命题成立,如“‘数学原则’的作者”作为一个摹状词,并不指称罗素,它只表达著作与作者的属性关系,因此不具有单独的陈述意义,它只有在一个适当的陈术中才使这个陈述成为完整的,比如“罗素是”数学原则“的作者”才是一个完整的陈述。日常语言中,作为具有指称的名词如“罗素”与摹状词“‘数学原则’的作者”常常不加分别,人们用“‘数学原则’的作者”和“罗素”相互代用,但是这种不加分别的混用就带来了混乱和悖论。在日常语言中,“罗素是‘数学原则’的作者”这个陈述如上所述具有两重表达,第一是它表达了它的意义,第二是它表达了自己,即它的语法结构和逻辑形式。这样“罗素是‘数学原则’的作者”与“罗素是罗素”或“‘数学原则’的作者是‘数学原则’的作者”在日常语言中含混相同,但在分析意义上是不同的,前者包含了意义表达,因意义而真,后者则单独陈示自己的语法结构和逻辑形式,是一个同语反复的恒真的命题形式,它是“因形式而真”(罗素语)。这样摹状词理论就使逻辑形式可以从日常语言中清理出来。罗素的摹状词理论被誉为分析的典范,这并不仅仅是指这种分析的结果,即不是指这个分析从名词中区分了出了摹状词,而是指摹状词理论表现了典范的分析活动,这才是分析方法的自身的呈现。

分析的表达与不可表达

真正在内心深处困扰着分析学家的是,逻辑型式虽然是从日常语言中抽象而来,但它的普遍性保证似乎不能由这种抽象过程得到,而是由这种型式自身所保证的,前者是从经验中的抽象,而后者是自身分析的,正是在后者的纯粹型式上,表现了它的普遍适用性,西方哲学传统中的幽灵是无法驱散的,分析哲学并不是像分析哲学家所宣称的那样能真正地超越传统哲学问题,只是真正的传统哲学问题深藏不露而已。在分析意义上,逻辑真理是命题真值函项结构性的表达,似乎是自明的,如它是不是由抽象过程产生的,这种真理性从何而来?这最终将使语言和逻辑研究进入到认识论,成为真正的哲学。

罗素的逻辑分析基于语言形式的逻辑关系,它从语言中抽象出纯粹的逻辑关系——逻辑型式,即从语言对意义的表达分离出对逻辑型式的表达,逻辑分析的研究对象就是作为形式关系的逻辑常项即命题函项,这样语言作为对语言意义的表达和逻辑型式对逻辑关系的表达而得以区分开来;而维特根什坦的“逻辑哲学论”把逻辑常项也抽象掉了,即把逻辑型式对逻辑的表达与对自己的表达区分开来,因此他最后得到的就只是分析下的绝对纯粹型式,实际上它只是分析活动自自身的影子,成为维特根什坦所说的哲学活动自身。因此分析哲学在更进一层的意义上,已不是停留在被分析的语言与逻辑作为型式自身表达的结果,而是在分析下所显现的语言与逻辑的层次的表达关系,而且正是由于这种分析过程,分析自身的方法和过程得到显现,这种显现不是别的,正是分析的思想活动自身,因此分析哲学的分析本质是对透过语言和逻辑表达而表现的人的哲学思想活动。在这种意义下,逻辑连接词既不表达逻辑对象,也不表达逻辑函项,所以它们即不表达意义,也不表达自己的形式,而只是在分析中显现分析自己。这样的推广是具有终极哲学意义的,在这样的推广下,命题既不表达真值,也不表达复合关系,它们都只是分析意义上的显现。但是分析哲学并没有直接做出这样的明显结论,他们的结果只是:由于逻辑命题即不是对抽象对象之间关系的描述,也不是对宇宙中最普遍事实的描述,因此逻辑命题是无意义的,也就是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重要的胡说。

在逻辑分析的意义上,逻辑命题是对自身的表达,因此无论是名词或者是摹状词的使用,它们与逻辑形式无涉,并不妨碍逻辑形式的自身表达,甚至意义上不正确的表达,如“‘数学原则’的作者仍然在世”虽然在事实上是不真实的,但在逻辑形式上并没有错。当然在分析的情况下,这两种陈述的区别是清楚的,但在日常情况下,包括一般哲学思维中,人们并不能时时自觉到这一点,甚至无法区分这两种情况,比如“存在”是在作为摹状词被使用,或作为具有指称意义的名词被使用就是无法区分的,只有对这种情况的觉察人们才会碰到了分析意义的哲学问题,但正如以上所述,分析哲学以无意义为据,不是解答哲学问题,而是取消了哲学问题。

但是,这并没有取消哲学,维特根什坦仍然深刻地察觉到,表达的无意义自身是一种显现。尽管一切逻辑命题都在同语反复,重言式却显现了证明,每个重言式都是证明的形式过程。维特根什坦的结论就是语言与逻辑表达在哲学问题上是无意义的,但它以“显现”的方式显现了它不能表达的东西——在终极推广的意义上,它们是分析意义上的“自在之物”——“不可说”的“神秘的东西”。

分析哲学取消了企图用语言方法表达的哲学,在认识论上语言就是认识的界限,因此语言就是世界的全体,语言不能通过自己表达自己界限之外的东西,更正确地说,哲学意义上的语言表达是无意义的,这实质上就是关于认识的表达可能性,这是真正的认识论问题。虽然表达最终即不能表达意义,也不能表达自己,但仍然显现了不能表达的东西,这就是“无意义”的意义。维特根什坦的研究在“显现”上中止了自己前进的脚步,他只是以格言的形式指出了它,并没有进一步研究它,因为它已超出了他的视野,当然他仍然以他的哲学活动显现了它,这也就是他的哲学,因此他并没有真正地取消哲学,在分析的认识论上:“对不可说的东西,必须沉默”——这也是一种哲学,它以分析的认识论表达了对世界和存在的看法,因而也就表达了分析哲学的存在论,因此分析哲学在双重意义上都是特殊的,作为分析方法的认识论和作为分析的认识论的存在论。

表达、分析与思想

以往的哲学主要都是研究客观、主观和它们的关系,哲学研究不断深入和拓展,从存在论到认识论,从认识论到方法,人类就像一个磨镜人,在不断清晰起来的镜子中看到自己不断清晰的自身,也看到了更多重的迷雾。当人们满怀踌躇地对人对于世界的认识和可能性,人的认识的形式、方法,包括知识的本质,以及认识的最高形式——自我意识,等等展开讨论的时候,总是发现一次又一次回到起点。比如就分析哲学而言,为了表达真理而探寻语言自身的确定性和纯粹性,分析哲学努力地摆脱日常语言的模糊性,感觉和心理因素而走向表达的纯粹形式化,但当他们认为成功在即时却发现不存在可以用理想语言表达的形而上学真理,因此一切哲学问题都因分析而被取消了。分析哲学认为"存在"问题只是一个语言问题,但是如果"存在"是一个谓词,那么关于存在的命题就什么都没说;但如果“存在”不是一个谓词,它就只能是一个有所指称的名词,这样分析哲学就又回到了它的起点——日常语言。

分析哲学自己研究对象的狭窄,表面上矛盾的论说性陈述和大量的反驳的意见表明,分析哲学遗忘了什么,遮盖了什么。实际上,语言的表达,在日常活动中不仅是在语法、意义、和逻辑形式的层面是展开,它而且是在思想中进行,就是说,一方面语言以精确的方式表达了思想内容,同时思想以语言表达的方式进行思维活动——语言是思维的形式,分析哲学实际上是对以哲学思想的语言表达、表达关系、表达可能性为对象,因此它不是关注一般的语言表达,而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表达,即语言作为哲学思想的方法或工具,它的可能性问题,因此分析一词就不仅仅是对逻辑和语言分析,而是在此基础之上,对它们的表达关系和可能性的研究活动。在认识论的意义上,分析不仅是研究的方法,而且是分析自身在分析活动意义上的研究活动,这正是分析哲学家们强调的分析哲学的根本性质,这时分析哲学一词不仅具有相当于康德哲学中批判一词的意义,而且是自身的“哲学活动”,即哲学思想和哲学思维过程。因此分析哲学可以简捷地说:哲学就是分析,分析就是哲学活动,而哲学活动就是哲学思维,只是我们应该加上非常必要的限制条件:在语言和逻辑表达的分析意义上。

语言的本质之一是它的社会性,不同主体通过共同规则使彼此交流成为可能,这种共同的规则就是语言的“游戏规则”,“游戏规则”中的规则一词不过是“逻辑型式”一词在日常语言中的代称。但“游戏规则”的“游戏”一词则揭示了日常语言的另一个本质——语言的过程性,正是这一本质体现了语言与思想的同一性。维特根什坦后期的哲学研究强调了语言行为,反对语言的意义与使用的分离,其实这正是在强调了基于语言表达的思想的过程即思维活动。

罗素的类型论和摹状词理论把语言的逻辑结构即语言的表达形式与语言对意义表达的功能区分开来,但他没能把语言的语法过程、逻辑过程与思维活动相互缠绕、渗透的表达与表现的复杂关系精细地区分开来,也没有把语言行为与思想过程分离出来。比如在类型论中,可以用加引号和多重引号的方法表达不同的类型层次,比如罗素、“罗素”、“‘罗素’”等等,但是只有在思想中人们才能建立这种理解,并找到表达这种类型区别的方法。之所以在日常语言中存在许多混乱,真正的根源并不在完全于表达,而在于理解,在于思维。对意义的表达和对形式自身的表达在表达中是无法区分的,只有在思想中才能被理解,只有经过思维自己的训练后才能被无误地运用,因此理解像“无意义”的自身表达即“无意义”的意义之类的问题,要在能自如地运用哲学思想的基础上才能把握。

我们可举一个“逻辑哲学论”中一个稍有典型性的例子:型式概念(逻辑哲学论4.126)[3]。型式概念对应于固有概念,类似于命题型式,因此也应当可以称之为概念型式,在分析的意义上,一个概念在表达它的意义的情况下不能表达作为概念型式自己,所以“问一个型式概念是否存在是无意义的问题,因为没有命题能回答这种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它只能显现作为型式概念的自己,但是,人们仍然能够思维和理解型式概念,否则,一切讨论就不可能了,这才是哲学上的终极的无意义。

显现与无意义的意义

前面的讨论已经表明,借助于分析方法,虽然从语言到逻辑,从逻辑到分析自身,层次地分离了意义的表达与自身的表达,但问题依然存在,而且问题被推向事情的反面——一切对精确、纯粹表达的最终追求都被分析的认识论取消了。但是分析的自身就是显现,那就是被分析哲学所遗忘,也被自己所遮蔽的哲学思想活动自身,这正像谚语所说,骑在牛背上寻牛,因此,虽然维特根什坦说了:“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逻辑哲学论”4.)“哲学的目的是对思想的逻辑阐明”(“逻辑哲学论”4.112),但他并没有深入到语言、分析与思想之间的本质关系之中去,只是轻描淡写了它们:“日常语言,是人类机体的一部份,其复杂性并不低于机体。”“人类不可能直接从日常语言中得知语言的逻辑,语言遮饰思想。”在这个即将跨入的最重要哲学问题前,他止住了脚步。但是维特根什坦仍然以显现表达无意义,借此可以摆脱分析哲学自身的悖论:一方面,分析用于语言和逻辑,这相当于分析的“意义”;另一方面,分析的自身,或者可以说分析精神,只能作为方法在对语言或逻辑的分析中显现,这相当于对自己的表达,所以分析哲学自身也是双重意义的,这样维特根什坦的“逻辑哲学论”即是对于分析方法的使用,也同时又显示这个分析自身,因此他不能回避来自身的诘难:“逻辑哲学论”是无意义的,但他可以回答:它显示了自己。

另一方面,虽然维特根什坦提出了显现和无意义这样非常重要的哲学问题,但他并没有发掘到它们在存在论上的意义,只是以预言的方式说出了“逻辑哲学论”的格言:“诚然有不可言传的东西。它们显示自己,此即神秘的东西。”人们认为分析哲学取消了世界观等传统的哲学问题,这只是由于分析哲学未能把对分析的分析继续深入下去,主要只是停留在语言哲学阶段。但是维特根什坦却深刻地理解语言表达哲学思想的可能性问题:“历来对于哲学所写的大多数命题,并非谬妄,乃是无意义。”所谓谬妄,是说表达的错误,而无意义是指无法表达的。维特根什坦基于这种理解,以对语言和逻辑的分析替代了哲学,而不是取消了哲学:“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哲学应该把那些没有哲学便似乎模糊不清的思想弄清楚,并给以明确的界限。”罗素,卡尔纳普等人都表达了同样的意见,把哲学的唯一任务看成就是逻辑分析,正是以这个理由,他们才被以一种哲学思潮被归属到分析哲学的范围内。分析哲学所说取消了哲学并不是取消了作为认识论的和存在论的哲学,而只是取消了对终级问题的语言表达,他们认为分析哲学是一种治疗术,这种说法的真正用意是表明分析哲学的目的不是分析的结果,它是一种没有治疗结果的治疗活动本身,因此这正是表明他们只是在进行哲学活动,即积极的哲学思维。因此分析哲学就是哲学思想的活动方式,它的对象虽然是语言和逻辑,但它的结果不是被分析到的语言和逻辑结构,而是语言和逻辑在被分析过程中出现的表达关系,而且这种表达关系是在分析中层次递进的,也正是在这一层层的递进分析中,它们分析显现为分析意义的哲学活动。然而,语言表达和逻辑表达、表达与哲学思想,特别是分析作为哲学思想的活动,这之间复杂、深刻、本质性的关系仍然深藏不露,分析哲学只是冰山的一角。维特根什坦的后期哲学研究在非表达的意义上触及到了无意义问题,比如他曾举例如颜色样品、巴黎标准米等,问它们什么是红色或一米的长度这样的问题同样地也是无意义的,或许他企图建立一种行为主义的意义理论,但仍未深入下去,他的后继者如牛津哲学家在这种意义理论方向上发展了它;而剑桥哲学家则继续在分析的方向上走下去,在承认语言是混乱的基础上,企图进一步弄清语言为什么是混乱的这个方向上做了一定的努力,引起了大量的讨论,但所有这些工作都未在一种全面、系统的意义上达到传统哲学的深度和广度,因此也就未能在传统哲学的意义上集聚起来,没有能够形成为一个公认的学派,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一般认为,分析哲学的成果不是很大,它的结论是有限的,但这只是一种近视,分析哲学的真正重要性在于,它发现了语言与逻辑的不可表达问题,并把它导向了认识论和存在论,因而揭开全部哲学的新的一页,虽然它没能最终在语言、逻辑与思想之间发掘出它们之间的深刻隐藏着的本质关系,但至少它以自身的哲学思想活动显现了它,这将引导哲学分析最终走向思想的源头,在这个意义上,分析哲学将是中国思想的一个再生之地。

篇11

实践教育不仅是高校课程设置的必要环节,也是验证学生理论掌握情况及其实现自我定位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也应看到,当今的教育不再是以往那种自我封闭、自成一体的发展个体,教育主体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主体,它具备与汽车、旅游等制造业和服务业所具备的产业发展特征,其中教育产业链的形成,要求学校从价值链的整体考虑学校教育的整体性安排和管理体制。高等学校教育作为教育的最高阶段,其培养诉求更要求高等学校与产业链中的其他主体协同发展,谋求实现最大目标。在高等学校教育产业链的发展中,学校与企业之间的纽带是学生,而在三者之间,学生家长、教师、社会等诸多方面也都关注并影响着学生的实习实践活动,因此对这些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分析将会直接影响到学生实习实践的效果及高校的实践教育体系设置和改革。利益相关者一词最早出现于1708年的《牛津词典》,其本意是指人们在某一项活动或某企业中“下注”(Haveastake),在活动进行或企业运营的过程中抽头或赔本。后来利益相关者逐渐开始被经济学者运用于企业与战略管理等相关领域。著名的战略管理专家安索夫是最早正式使用“利益相关者”一词的经济学家,他认为“要制定理想的企业目标,必须综合平衡考虑企业的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冲突的索取权,他们可能包括管理人员、工人、股东、供应商以及顾客”。此后弗里曼等管理学家相继对利益相关者理论进行了扩展和发扬,在企业经营与管理中,那些能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被企业目标实现所影响的个人或群体都可以被归结为利益相关者。当然利益相关者的应用领域不仅仅局限于企业管理领域,伴随其广度和深度上的发展,利益相关者理论不断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在高等教育领域利益相关者理论也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近年来,有关高校教育利益相关者的国内外研究日益丰满,诸多高校管理者和教育学家均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探讨了高等教育体制的变革与发展。认为学校成长的关键是必要的内外部合作,高校须转变以往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态度,建立“以他方为中心”的参与模式,大学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是互动共生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学校教育推动了企业发展,企业发展产生更多的用人需求。

三、管理类专业实践教育利益相关者构成

高等教育不仅仅是政府与学校的联系与协调,围绕学生与学校组织存在的教师、家庭、企业、公共部门、传媒、社区等个人与组织也积极参与到了高校的发展和建设中。尤其是高校的实践教育中更离不开与组织内外相关者的联系与沟通。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美国学者Mitchell和Wood从3个属性方面利用多维分析法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层次分析,按照其合法性、权利性和紧急性由高到低进行赋值评分,分值最高的利益相关者为确定型利益相关者,也是最权威、最重要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其同时具备上述三个属性特征;其次是预期型利益相关者也称重要相关者;最后是潜在利益相关者也称边缘相关者。按照此分法在管理类专业学生实践活动中,其利益相关者可分为:核心相关者,包括学校管理部门、实习指导老师、学生、企业(用人单位);预期相关者,包括学生家长、行业组织、政府部门;潜在相关者,包括高等学校、社会、媒体等。

篇12

本班学生吕某和张某文化课学习上都缺乏上进心。但经了解,吕某是由于父母过于溺爱致使孩子缺乏责任心而懒散,张某是因为报考艺术类院校,认为只要学好专业课就行。对此我开具了不同处方:吕某,通过负“重”治“懒”:压担子,让他带钥匙负责每天开教室门,并担任体育委员。

承担了责任的他逐步告别了懒散,纪律观念增强了,学业成绩稳步提高;对张某则重点纠正其错误的认识:向他例举报考艺术类院校的考生因文化成绩低而落榜的事例,讲清搞艺术离不开综合文化素质等道理,使该生逐步转变了认识,提高了文化课学习的自觉性。正可谓: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

(二)理清头绪,善抓重点。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复杂事物包含着许多矛盾,这些矛盾因地位和作用的不同,有主次之分。主要矛盾决定着事物的发展方向。这一观点要求人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分清轻重缓急,学会抓关键和要害,忌眉毛胡子一起抓。

一自己精力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二是有钢不用在刀刃上,费冤枉力。班主任必须通盘考虑后进生的致后的各种因素,找出其致后的主要因由,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本班张某,父母离异,母亲常年在外打工,家庭负担重,无暇照顾孩子生活,更不用提学习和情感。导致该生经常自艾自怨,迟到,学习忽冷忽热,还迷上了爱情小说,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面对该生,我进行了冷静分析,抓住该生缺乏家庭温暖一点,第一步实施“温暖工程”。我约见她父母,建议其父亲按时给孩子生活费,其母亲多抽时间陪孩子,告诫她,孩子健康成长比挣钱养家更重要。第二步实施“监督工程”。将她从后排调到前排,安排学习委员与其同桌,监督其课上和自习课学习,及时提醒。第三步实施“补课工程”。与任课教师协商后,安排她利用自习课补课。经过一个学期努力,该生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学习进入了正轨。

篇13

概括起来,近代以来关于儒学是否宗教的化的讨论不外三种有代表性的观点。

第一,认为儒学是宗教。具体的说,儒学本来是关注人、关注人的现世生命价值的哲学和伦理学。但是在历史上逐渐被改造、被演化为道德宗教,由于长期神化孔子,把孔子塑造成为具有神灵的教主。

第二,认为儒学是哲学不是宗教。具体地说,孔子是人,不是神,不是上帝,儒学只讲现世,不讲来世,没有宗教教义、教规、经典、仪式,所以只能是道德哲学,不能是宗教。

第三,认为儒学结构有内在的矛盾,虽然是人生哲学、道德哲学,不是传统的宗教,但在历史上起了宗教的作用。

二、把孔子与道德提升为信仰、崇拜对象

1、“儒”字根据徐仲舒的考证,出于甲骨文……最初的写法,象征一位教士(儒者)在沐浴。甲骨文中有“子需”者,即是子儒,他是殷商时代武丁时期的一位主持祭祖、宾祭的教士。过去有所谓“儒事祖先,交通人鬼”的说法,如此看来,“儒”本就是半人半神的人。孔子在春秋末期所创儒学,也继承了殷商之“儒”的职业特点,擅长祭祖、祀天,除了有人文的理念外,也残留有神秘主义。这是儒学始终保持自己宗教性的一个历史渊源。

2、儒家的天道观、天命观继承了殷商的天道观、天命观。……孔子是在殷周文化基础之上创建儒学的,他既批判了殷周的天神观、天道观,也接受了殷周“天命观”的神秘主义的思想影响,……当然这里的“命”或“天命”概念,已经过了孔子的批判,赋予了人文与道德的内涵。但是……这里的“天”或“命”有浓厚的宗教感情存在其中,有神秘主义超自然、超社会的世界本体与道德本体的价值追求。这是儒学具有宗教性,儒学能转化为宗教的内在的思想前提与理论依据。

3、后人神化孔子,把礼仪、道德绝对化,把孔子和伦理道德升华信仰、崇拜对象。……由于礼仪文化、伦理、道德是由孔子提倡、建构、发展起来的,因而孔子和礼仪文化、伦理、道德便成为中华文化的象征,逐渐成为被中国人所崇、信仰的对象,这便使作为宗教的儒教有了自己崇拜和信仰的对象。这是儒学转化为宗教的基本条件之一。

4、西汉把儒学演变成为经学,把儒家典籍文献升华为儒家经典。……儒学演变为经学,儒家典籍文献变为经典,正是沿着这条思想逻辑之路,把儒学演变为宗教的。……儒家的经典既有哲学的丰富理念与学理,又有道德宗教的深沉感情与教条。从儒教经典的内容,可以看出儒学结构内在的二重性、矛盾性。所以说,儒学既是哲学又是道德宗教。

三、儒学演变成宗教已经成为历史事实

据山东曲阜市文管会编撰的《曲阜观览-帝王祭庙考》中的统计,自汉武帝起至于清末,帝王(亲自或委派专使)赴曲阜孔庙祭孔达196次之多。另外,由于历代封建统治阶级不断加深对孔子的神化的普通中国老百姓对孔圣人的信仰与崇拜的感情的不断提升,自汉代以后历代历朝特别是唐宋和明清各朝,争相大修孔庙,规模越来越大。自明代山东孔庙重修以后,全国修建孔庙的模式遂成定制。据《圣门志》卷一上的记载和统计,及至明清时代全国已经修建了孔庙1560座。大体在县城以上的城镇普遍修建了孔庙。

在封建社会,封建统治阶级神化孔子,推行教化,当然是为了维护与巩固封建社会的旧秩序。随着神化孔子,也普遍地宣传与升华了伦理道德,神化了伦理道德,使下层普通百姓也都认同并积极参加神化、祭祀孔子的活动。许多下层普通百姓都把孔子盲目作为信仰对象、崇拜对象,他们确实用虔诚的宗教感情侍奉半神半人的这位圣贤。

根据以上历史事实和儒学所具有的内在宗教性,我认为钱穆与梁漱溟先生对中国儒学与宗教关系问题的分析与论断是深刻的、有重要学术价值的。……梁漱溟在1921年就说:“孔子差不多有一副他的宗教。我们不要把宗教看成古怪的东西,他只是一种情志生活。人类生活的三方面,精神一面总算很重,而精神生活中情志又重于知识;情志所表现的两种生活就是宗教和艺术。……我见他(儒学)与其他大宗教对于人生同样有伟大的作用。我们可以把他分作两条:一是孝悌的提倡,一是礼乐的实施,两者加起来他的宗教。”(《东西文化及其哲学》)钱穆1940年就论断:“若把中国儒家看作一种变相的宗教,……那是一种现实人生的宗教,是着重现实社会和现实政治上面的一种‘平民主义与文化主义的新宗教’”他又说:“西方宗教是‘出世’的,而中国宗教则为‘入世’的;西方宗教是‘不闻政治的’,而中国重量则是‘以政治为生命的’”。(《中国文化史导论》第六章)他还进一步说:“本来儒家思想可以代替宗教功用的,他是一种现实人生的新宗教,他已具有宗教教义中最普遍、最重要的‘慈悲性’与‘平等性’,他亦具有宗教家救世、救人的志愿与能力。”(同上第七章)从梁漱溟与钱穆的分析文字看,我认为他二位在实际上已经承认了孔子有自己的宗教,当然这是不同于西方宗教的“现实人生的新宗教”。这一点我们看得很清楚、很明确。

四、认同儒学是道德宗教的国际背景、学术价值与现代意义

关于儒学与宗教关系问题的讨论,在中国思想界和学术界持续了将近一个世纪,何以近年来又重新提起、重新成为热点问题了呢?这必须从国际与国内的历史背景出发进行探讨。第一,从国内背景来看,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放宽了思想控制,恢复了学术争鸣的自由气氛,儒学研究也取得了相当多的成绩,敢于坚持自己学术见解的学者日益增多,这就为重新讨论儒学与宗教的关系问题提供了自由讨论的空间。同时,近几年社会上有一部分人产生了“信仰危机”、“理想失落”,因而吸引一部分人去审视宗教、反思儒学,寻求精神寄托,安顿自己的生命。在这种思想背景下,重新讨论儒学与宗教的关系是很自然的。第二,从国际背景来看,近几十年西方出现了宗教多元化、世俗化、边缘化的趋势。……在世界宗教及宗教观念发生变化的背景下,我们应当用时代精神去重新审视中国的宗教与宗教观念。20世纪中国思想界、学术界常常把宗教定义为“麻醉人民的鸦片”,“封建迷信”云云,显然是片面的。还把宗教局限于“信仰上帝”、“迷信神灵”、“追求天国”、“期盼极乐世界”等等,也是不够的。还有人把宗教完全说成是“出世”的,也需要补充。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现代宗教发展的总趋势,主要是多元化、世俗化、边缘化,宗教观念也应随着宗教形势的客观发展而不断调整、不断修改、不断补充,中国宗教应当改革。

世界宗教观念的新变化、新形态,是我们认同儒学演变为宗教的基本理论坐标,是解释儒学本身所包含的宗教性、历代君民神化孔子等历史事实的根本理念。从儒教的文化内涵来看,它是人文宗教、道德宗教。……中国的儒教就是以孔子的权威代替了上帝的权威的道德宗教。

认同儒学是道德宗教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