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教育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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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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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少年家庭与学校合作的研究学校与家庭两者之间的关系由昔日的分离状态到今日的合作越来越紧密。大量的研究表明,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不可分离,更多的需要两者的协同共育,越来越多的家长希望参与到学校教育中支持学校教育。尹雯副教授在问卷中问到“您会拜访孩子的老师吗?”这一问题时,仅有7.9%的家长选择“经常”,52.2%选择“有时”,27.2%选择“很少”,还有9.1%选择“从不”,可见家庭与学校的联系不够,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处于分离状态。[14]如果家庭和学校之间缺乏联系,家长对孩子在校的表现一无所知,家庭教育就无法配合学校教育,就可能无的放矢。随着研究的深入,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长意识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之间的关系,迫切希望参与到学校教育领域中来。刘东菊研究员认为:随着家长教育子女的主动性增强、能力也越来越高,长期以来被动接受学校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的局面已不再为家长接受,家长不满意学校,想参与学校管理,希望家庭与学校共同配合培养和教育子女的心情越来越迫切。[15]在家校合作的方式方面,主要是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召开家长会、家庭访问、书面指导、实行开放日来整合教育资源,实施家庭、学校的协同共育。[16]

关于青少年家庭教育问题的研究青少年家庭教育问题主要表现为:(1)青少年父母的问题导致家庭教育的失当。石军在《工读学校“问题学生”的成因分析和教育转化对策》[17]一文中指出父母错误的教育观念、错误的教育方式和教养方式,如棍棒教育,放任型的教养方式,或对孩子的过分关注与过分溺爱,对孩子的绝对化要求,对孩子教育的完美主义倾向等都是家庭教育中父母的教育失当。章国宾在《浅议青少年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一文中指出:子女是父母的一面镜子,“问题孩子”的背后往往是“问题父母”。[18]丁瑜在《青少年家庭教育若干矛盾探析》一文中指出当前的青少年家庭教育中,作为教育主体的家长,在其家庭教育的期望水准、家庭教育的目标定位、价值观念以及家庭教育的态度方法等方面,尚存在着一些与社会发展、时代精神相违背的新的倾向。这些倾向和问题直接与青少年的现实面貌和社会发展的目标需求构成不同程度的矛盾。[19]王军荣讲师认为家长在道德人格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对其子女也产生了不同程度的不良影响。在青少年道德行为习惯形成过程中,家庭教育方式不够科学,家庭中父母教育方式影响最为直接。[20](2)青少年家庭教育内容的不当。王军荣讲师认为在教育过程中重视对孩子的“智力”培养,忽视了对孩子的“品德”教育。家庭教育内容的不尽合理。普遍偏重孩子的物质营养,忽视孩子的身心健康的教育,普遍以智力教育为中心,而忽视了对孩子的道德品质的培养。[21](3)家庭结构不完整,导致青少年“家缺失”和“爱缺失”。石军认为“家缺失”即由于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结构的不完整,使得孩子缺少在一个完整健全的家庭环境长大的氛围。“爱缺失”即对父爱、母爱或者父母之爱的缺失。“家缺失”和“爱缺失”是造成青少年家庭教育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22]章国宾在《浅议青少年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一文中认为残缺家庭对孩子产生的不良影响是造成“问题学生”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23]王秋英在《当前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报告》的研究表明:单亲教育问题会给孩子成长带来很多隐患。[24](4)青少年家庭教育不当。如章国宾在《浅议青少年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一文中提出家庭教育不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即溺爱放纵是当前家庭教育中比较普遍的现象;家庭暴力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元凶;残缺家庭对孩子产生的不良影响;父母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放任自流。[25]上述研究表明,青少年家庭教育不当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一项重要原因,很大部分是缺乏家庭教育,特别是家庭教育失当的情况下造成的。

关于青少年家庭教育立法的研究关于家庭教育立法这一带有前瞻性的研究命题,国内对这方面的研究文献不多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制定家庭教育法律的要求,为中国大陆家庭教育法律政策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尚不多见。姚建龙的《家庭教育立法的思考》和上海市妇联、上海家庭教育研究会的《家庭教育立法的探索》等文对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与迫切性进行了论证,并指出家庭教育与国家教育(公办教育)、社会教育(民办教育)一样,同是教育体制的三大支柱之一,对家庭教育进行立法也是合理的、有根据的。最近台湾地区通过的《家庭教育法》所指的家庭教育主要包括:家庭世代伦理教育;夫妻婚姻关系教育;父母的亲职教育;现代化家庭生活教育;家庭和社区关系教育。

关于青少年家庭教育相关性问题的研究青少年家庭教育相关问题的研究,如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关系的研究。近年来,特别是与教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相结合的研究日益突出。如青少年家庭教育中道德问题研究、父母教养方式与子女人格自尊的相关研究、青少年情绪与父母教养方式的相关研究、父母教养方式与子女学业成绩的相关研究等。对青少年家庭教育国内外的比较研究也越来越多,如刘金花的《上海市与横滨市幼儿性格特征和家庭环境因子关系的比较研究》、张文新的《城乡青少年父母教育方式的比较研究》、边馥琴等的《中美家庭代际关系比较研究》等,这些研究至少说明了两点:一是对家庭教育的研究从单一化向多维度转变,它与诸如学校德育、儿童身心发展等关系日益密切,对这些关系进行探讨,可以增强青少年家庭教育方法的时效性,提高青少年家庭教育的科学性;二是家庭教育研究目前还处于零散的相关问题的探索中,这些理论研究的探索,对青少年家庭教育研究体系的形成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我国青少年家庭教育文献研究综述的启发

(一)青少年家庭教育的研究对象要更关注“儿童”本身

对青少年家庭教育的文献研究表明,青少年家庭教育过度关注了父母对儿童教育的重要性,更多强调的是一种“单向化”的教育方式,站在父母的角度和立场上去思考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如父母的教育观念,教育方式与教养方式,父母的教育态度等对孩子的教育影响,青少年家庭教育研究目的更多的是父母如何教育子女,为教育子女着想,旨在教给父母如何来实现完善的家庭教育,而对家庭教育的研究对象——儿童,则关注过少。不是教育父母如何教育孩子就万事大吉了,要知道,“儿童”才是家庭教育的主体,只有真正关注“儿童”,站在“儿童”的立场上的家庭教育,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教育。

(二)青少年家庭教育要更加关注儿童的“品德教育”

“德是为人之本”,“品德教育”是青少年家庭教育的根本,家庭教育教育孩子,要万事“德”为先。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关颖通过中央综治办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对闲散未成年犯罪调查,通过对2000多名普通未成年人调查资料的分析与比较认为:忽视思想道德教育,是当代青少年家庭教育的最大失误。[26]现代教育研究也表明,儿童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非智力因素的积极特征都是婴幼儿时期起步的,都是从家庭教育开始的。所以,培养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需要从幼儿开始。青少年家庭道德教育是一个漫长的生活化过程,涉及到孩子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情感性格等方面,这些方面同时都印上父母的烙印。因此,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担负着“育人”的角色,培养孩子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父母必须在青少年家庭教育过程中关注、渗透儿童的“品德教育”

(三)青少年家庭教育需要社会和学校的“协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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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艺术教育关系青少年的健康发展。相反,青少年又是这种特殊认识活动的主体。艺术教育开发青少年智力,陶冶了青少年情操,成为培养青少年创造力和精神力的重要载体。教师应全面开展积极向上的,面向广大师生的各类技术活动,使青少年们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都有一个健康的艺术活动氛围,做好后期等一系列工作,在艺术教育技术手段上多下功夫,使艺术教育在“以美育人”中起到实质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艺术教育提供了青少年个性发展的内容

艺术教育对每一个青少年都提出了挑战,每个青少年都有自己独特的艺术造诣。同样的,艺术教育也使一些青少年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缓解了学习压力,减少了辍学几率。每个青少年都是天才,只是他更注重哪一方面,学习只是基础,个人的成长、以后的社会生活才是更主要的。教师不要把每个青少年都培养成伟人,他们也不可能都是有成就的人,首先要把他们培养成立足于社会的人,要让青少年在全面发展的同时注重个性发展。例如:每周的艺术兴趣活动使青少年在学习之外的时间吸取更多的课外知识;定期的艺术社团活动,如书法社、诗歌社、器乐社等不仅能活跃学习氛围,更能增强青少年的学习动力;学校的艺术节不仅展示了学校艺术教学活动,还展示出科目的教育成果,从而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四、艺术教育的推行并不单纯是音体美教师的个人行为

艺术教育应是全体教师的职责,艺术教育要推行得一帆风顺,必须有社会、学校、教师的一致认可和辅助。艺术教育不怕青少年爱闹、爱叫,所有艺术活动必须持续地保持多样性,只有不断开展活动,才能使它动起来、活起来。那么,艺术活动可能与一些教师有冲突,毕竟其他学科教师更注重青少年的学习成绩。家长的支持与否决定了活动能不能进行,班主任支持与否决定了能不能正常训练。所以,要协调好各个学科,要协调好各科教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有将它艺术活动继续推行。

五、注意培养提高青少年的鉴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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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少年性道德养成教育刻不容缓

(一)性道德养成教育是保证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当今社会由于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少年的营养状况比以前大大改善,再加上外界环境的不良信息的刺激,导致青少年发育提前。据有关专家测定,当代青少年生理发育普遍提前,提早进入了青春期。据有关资料显示,男孩初次遗精的年龄比l960年提早了2年左右。而上海l964年l2—13岁的女孩,出现月经初潮的占15%,l985年已达57.9%,15岁女孩已达96.95%。笔者于2004年对徐州某一私立中学初一女生作了调查,女孩的月经初潮平均年龄是13.1岁。与此同时,青少年的性心理尤其是性道德发展却严重滞后于生理发展。青少年对与性相关的责任、义务等没有清楚的认识。往往对生理上的变化更多是好奇,在这种好奇心的驱使下,再加上本来这个年龄就缺乏自制力等原因,容易做出一些超出他们年龄应当做的事情。因此,对青少年进行性心理特别是性道德教育,对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二)性道德养成教育是填充性道德领域真空状态的需要。近年来,商品经济的飞速发展,在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人们的道德滑坡,特别是人们关于性方面的道德滑坡,这种现象在青少年中更是明显。造成这种滑坡的原因很多,其中社会公认的性价值标准多元化、实际上缺失化,即所谓的“性道德真空”是其主要原因。在传统经济社会,经济形式是以家庭或家族为单位的。适应这种需要,传统的道德规范尤其是性道德规范也是为这种家族经济服务的。它不光得到社会普遍认可、接受,社会还赋予其政治和法律的意义。而商品经济条件下,以家庭为依附关系的经济形式已不复存在,因此传统性道德规范也就自然丧失了其政治和法律的后盾,并且正变得日益不适合社会需要。再加上以往我们对传统道德规范打击、排斥过于强烈,近年来又受西方20世纪六七十年代性解放、性自由观念的影响等原因,导致人们特别是青少年性道德标准多元化以至缺失化。传统性道德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而适应新形势的新的性道德标准又尚未确立,使得目前在性道德领域出现了混乱或多元化状态,即所谓“性道德真空”。而一个健全的社会是需要一种主流价值规范的,因此对青少年进行性道德教育,对于建构一个适应新时期要求的性道德规范体系有重要意义。

(三)性道德养成教育是保证社会安定、和谐的需要。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我国每年刑事案件几百万起,其中青少年犯罪就占了大约50%。一项调查表明:从14岁开始犯罪人数逐渐增加,l5—18岁是犯罪的高峰,约占犯罪青少年总人数的69.7%,而其中涉及性犯罪占了很大的比重。况且,伴随性犯罪、婚前、未成年人等问题而来的还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计划生育和国民素质问题,性疾病的传播与控制、婚姻家庭等诸多问题。其中AIDS的威胁是全世界都关注的问题。据WHO报告,绝大多数AIDS病人及感染者处在l8—45岁年龄段。l998年世界新感染HIV人数为580万,其中l5—24岁的青少年占一半。截至l998年6月,全球3400万感染者中50%以上是青少年。我国云南省宏州民族医学院对皮肤科门诊病人为期4年半的血清抗HIV检查,8例阳性病人全部是18—25岁的青少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道德素质状况直接决定我国未来的国民素质和在世界民族之林的地位。因此,青少年的性道德教育是关系社会安定、和谐的一件大事。

二、青少年性道德养成教育的内容

(一)加强个人道德修养,塑造理想人格。所谓性道德,即是人们关于性方面的道德,它的高低是由人们的道德水平决定的。因此,性道德养成教育的根本是加强青少年的个人的道德修养,塑造理想人格,即“修身”。而传统性教育仅仅局限于性知识的教育,涉及性心理和性道德的很少。西方对青少年性教育的经验和教训可以给我们提供借鉴。西方社会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性革命”思潮的影响,青少年早恋、婚前、性犯罪、少女流产等问题相当严重,他们针对这种现象向青少年传授性知识,希望消除他们对于性的神秘感。事实证明,这种生理性的性教育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的性问题。因此,他们吸取教训,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主要加强性道德教育,这被认为是治本之举。事实也证明的确如此:据美国《新闻周刊》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发表的一项民意调查指出,认为发生婚外是羞耻的占62%;而根据芝加哥大学于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性调查,对婚外,美国人多视为例外,而不是常态,有75%的丈夫和85%的妻子都说他们从未有过婚外。中国儒家文化历来提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认为“修身”是个人立身处世乃至“治国平天下”的基础。时代虽然不同了,“修身”的内容特别是关于性方面的内容可能有许多不同,但是其中对于性的理性认识是不会变的。人与动物的性的不同之处在于人对于性是有理性的,它不光是男女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它还具有社会性和伦理性,它是与责任、义务、荣辱等联系在一起的。因此,青少年在性问题上,应保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严守道德规范,正确认识由于性而带来的伦理责任与义务。在遇到外界不良刺激的时候,能够用理性去分析外界的诱惑,使内心无邪念而归于善。能够做到自尊自爱,坚守,自觉维护个人的尊严和家庭的稳定。

(二)树立正确的爱情现、婚姻观。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和婚姻观也是当前青少年性道德养成教育的题中之义。伴随性自由观念而来的就是青少年对于爱情观和婚姻观的错误认识,他们视爱情和婚姻为儿戏。现在青少年早恋现象非常严重。北京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32.8%的学生认为高二以后没有异性朋友会被同学瞧不起,另据广州市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最近对广州市青少年的婚恋状况的调查数据表明,在中学时期就谈恋爱的就占19.5%,其中15岁及以下就恋爱的竞有3.7%。有31.1%的学生不仅认为“性解放”、“性自由”是“现代文明的标志、完全可以接受”,而且认为“这是人类爱情发展的必然结果”

,有21.9%的学生认为婚前是“可以理解的”,55.9%的学生认为婚前“只要相爱,毋须指责”,甚至有5%的学生认为“只要两人愿意、没有爱情也行”。很显然,这些青少年对于爱情和婚姻没有清醒和正确的认识,因此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和婚姻观至关重要。所谓爱情,是指一定社会经济文化状态下,两性间以共同的生活理想为基础,以平等地互爱和自愿承担相应义务为前提,以渴求结成终身伴侣为目的,而按一定道德标准自主地结成的一种具有排他性和持久性的特殊社会关系。“’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爱情并非两个人的私事,它是以一定的责任、义务为前提的,以婚姻和组织家庭为目的,是受一定标准约束和规范的,是一种社会性的关系。有了爱情不意味着就可以有性的行为,必须等到缔结婚姻之后。在缔结婚姻之前,男女双方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感情,对自己和对方负责。就像列宁所说的:“克己自律不是奴隶主义,即使在恋爱上也必须克己自律。”而婚姻是指两性基于当时社会制度或风俗公认的结合而形成的夫妻关系“婚姻是家庭的基础,而爱情又是婚姻的基础。因此,婚姻家庭道德的第一个要求便是“当事人双方的相互爱慕应当高于其他一切”(《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75页)。其次,婚姻应当有公证,在我国目前的合法缔结婚姻的方式就是到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结婚,其他婚姻形式不承认。再次,夫妻双方必须忠实于婚姻,自觉维护和增殖夫妻双方的爱情,一切婚外情、婚外恋都是违背这一要求的。最后,坚决捍卫一夫一妻制,反对任何形式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理论和事实都已证明一夫一妻不光适应现在的社会,它也必定是未来社会的婚姻模式。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它必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就像它过去那样……我们可以推想:它还能更加完善,直到达到两性间的平等为止。如果由于文明将继续进步,一夫一妻制家庭在遥远的将来不再能符合社会需要的话,那就不可能预言它的后继者将具有什么样的性质了。”

(三)弘扬符合时代要求的新观。中国传统社会也提倡和弘扬观念,但那只是片面针对女性的,实质是钳制女性婚姻自由的思想枷锁。女性丝毫没有追求爱情和婚姻自由的权利,她们的婚姻实质是包办买卖的婚姻。传统观显然早已不适应现实社会的需要,应该建构一种新的适合时代要求的观。它不光针对女性,同样适用于男性。观在当今社会非但没有过时,反而在当今这个婚前日益增多和少女怀孕、不安全流产事件的频发,性病、爱滋病肆虐的时代尤其重要。新观对于青少年来说,主要要求他们严肃对待和珍惜自己的童贞。童贞是指不滥用不成熟的感情,维护自己的尊严,保持身心的纯洁。苏霍姆林斯基在给女儿的一封信中这样写道:“那些追求,而且在思想上也不想成为真正男子汉的小伙子是无知的,随意在不负责任的感情的海浪中嬉戏的姑娘也是无知的。”童贞对于每个人,尤其是青少年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不光能使他们保持良知与身体的纯洁性,保持情感与心理的完美性,还能使他们有发展人格和学业的充分空间。保持性纯洁更能给人以健康,这是人类以生命的代价换来的经验。就连曾经倡导性自由的美国,也掀起了大规模的性纯洁教育活动(又称禁欲教育)。

三、青少年性道德养成教育的途径

最终代表人类进步和文明高度发达的不是原子弹和经济指数而是道德指数。青少年是未来的主人,因此青少年性道德养成教育是关系未来社会能否安定、和谐的大事,因此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国家多方形成合力,共同完成。

(一)学校层面。学校是青少年性道德养成教育的主阵地,因为学校的任务不光是教书,更应该是育人。学校在青少年性道德教育方面应努力做到:首先,应构建青少年性道德教育的课程体系。应把性道德教育纳入德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卫生保健教育及法制教育的课程体系,逐渐完善课程的内容和评价标准。学校应从战略上重视青少年的性道德养成教育,配备专业的、优秀的教师担任该课程的教学,并把该课的考核标准作为青少年平时道德测评和评优的重要依据。其次,在性道德养成教育的过程中,还应注重方法。应灵活采用多种方法,如教师可以利用班会、辩论会、讨论会等形式组织学生一起讨论,以达到集体教育的效果。由于在讨论的过程中,学生真正参与进去,亲身体会,况且最终的讨论结果是绝大多数同学的意见,具有权威性,因此,往往效果较好。对于个别有早恋倾向的学生,教师应找其谈心,做好心灵疏导工作,一定要尊重学生的自尊心,替学生保密。再次,在性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应注重分层教育。青少年的年龄段一般认为是13—25岁,这其中既有未成年人又有成年青年,因此针对不同年龄段进行分层教育是很必要的。如对小学高年级男女生进行互尊互爱的教育;对初中生在性生理、心理知识教育的基础上,进行自尊自爱、自我保护、珍视童贞的教育;对高中生进行性道德、性法制教育;对大学生进行爱情观、婚姻家庭观、价值观、审美观等教育。

(二)家庭层面。家庭的性道德养成教育也不容忽视,毕竟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面对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不应对性教育问题避而不谈。在主动给孩子讲授性生理知识的同时,应当主要给孩子灌输性道德观念。应给孩子讲自己年轻时遇到的性的困惑,帮助孩子走出疑团。还应给孩子讲授正确处理男女两性问题的道德规范和原则。应主动关心、体贴孩子,及时发现孩子在性方面的问题和困惑,及时和老师沟通,配合老师共同解决好孩子的问题。同时,家长平时要注重自己的言传身教,在爱情、婚姻方面要忠贞,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并且努力给孩子营造一种快乐、和谐的家庭氛围。

篇4

笔者综合涧西法院历年来所办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根据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对未成年犯罪作以下简要分析:

1、偶发性

据李智辉供述“我和赵刚、郝南在乐乐游戏厅玩,碰到张军伟。赵刚说‘找两个人练练’,我们都同意。然后我们就出去找人,正好有两个人从对面的开心游戏厅里出来,张军伟说‘站住’,就上去打了其中高个子一巴掌,跺他了两脚……”

赵刚供述:问?“打人之前,你们是怎么商量的?”

答:“没有商量,他们同意弄个人来打打。”

其他二名被告人的供述和李智辉、赵刚的供述一致。

四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和两个均十四岁的孩子之间无缘无仇,仅仅是在玩过电子游戏后为了“找两个人练练”,或者说是“找两个人来打打”,寻求一下刺激,事发前并没有作任何商量,而此时刚好遇到比他们年龄小、也比他们人数少的王治、万全从游戏厅出来。于是王治和万全成了他们四人的练习对象。在经过一番拳脚之后,他们还顺手将两名受害人的现金及衣物“拿”走。

在事发前,他们并没有任何犯罪目的及犯罪目标,仅仅由于赵刚“找两个人练练”这一句玩笑话,使四个人产生了找人打架的共同目的。在寻找练习对象时,刚好碰到了他们能够打得过的王治和万全,在殴打二人过程中才产生了索要钱财和衣服的目的。这一系列的动机和目的都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也正是由此才一步步地从找人打架发展为抢劫,行为性质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事发前没有明显的犯罪动机和明确的作案目标,因简单的一句话、一个眼神或一件小事发生口角,头脑一热,不考虑行为的后果,最终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事件发生的偶然性,这是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最显著特点。

2、盲目性

本案的四名被告人中,除张军伟外,其余三人均为独生子,三人的父母均为在职职工或干部,家庭条件较好。正如被告人李智辉在检查中所写的:“我感到十分后愧(悔),自已做出这么傻的事,自已家里也不缺钱,我却去打人、还抢钱,当时不知道这种行为就是抢劫。经过公安机关的教育,我认识到了这种行为的严重性。”

本案的四名被告人均系初犯,在此之前未受过任何法律及行政处分,在犯罪时均为在校就读的学生,其中除赵刚刚满16周岁外,张军伟、李智辉均不满16周岁,而被告人郝南在犯罪时尚不满15周岁。由于他们这个特定的年龄阶段使他们在认识社会、辨别是非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上有一定的局限性,因而,形成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是不完善的。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不能够很好地予以规范,当外界的情况发生变化时,他们不能够加以控制。就本案来讲,四被告人本来是出来玩电子游戏的,在其中一人提出找人打架时,其他人连考虑都不考虑,就积极响应。当另外有人提出抢钱时,他们又忘记了他们当初找人的目的是为了打架的。由此看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在做一件事之前没有特定的目的,随着情况的变化,目的也随之而变化,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的时候还浑然不知。

在对受害人的殴打过程中,四被告人不计后果地的朝其面部、头部进行拳打脚踢,并用拳刺、木棍等对受害人实施侵害。如受害人万全讲“木棍都打断了”,公安机关的提取笔录也和受害人的陈述相印证。由此看来,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能作出适当的预测,像拳刺、木棍等,如果击中人体的要害部位完全有致人重伤、死亡严重后果的可能。他们在做某件事情时的行为和要达到的实际效果往往不能统一起来,在是非识别能力方面是比较模糊的,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在头脑中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虽然当今各国刑法在立法时对这种客观情况也给予了充分的考虑,对此年龄阶段的犯罪行为作出了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规定,但量刑上的从轻或减轻毕竟是事后的惩罚,更重要的是如何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加强预防措施,避免这种盲目行为的发生。

3、团伙性

据有关资料表明:“处于青少年阶段的未成年人和同龄人相处的时间要远远多于其他年龄段的孩子,他们更愿意和同龄的孩子交朋友”。随着年龄的增长,处于该阶段的青少年逐渐地和父母有所疏远,有些事情不再依赖父母了,同时他们和同年龄段的孩子接触多了。这个时期的孩子在思想上认为自己已经是大人了,当他们受到欺负或委屈时宁愿告诉同伴而不愿意告诉家长和老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忍让,就可能成为被欺负的对象,如果反抗则可能采取过激行为,最终导致校园抢劫、校园伤害等未成年犯罪的发生。

本案中的被告人张军伟和李智辉、赵刚、郝南三个人是在电子游戏厅时认识的,并且在事发前张军伟和赵刚、郝南根本不认识。在张军伟的检查中,他是这样说的:“我在游戏厅碰到了李智辉和另外两个孩子,那两个孩子叫什么当时我也不清楚,后来才知道他们分别叫赵刚和郝南”。四个年龄相当的孩子遇到一起,在刚刚认识后,在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当其中一人提出一个非法的行动后,其他人就能很轻易地参与,这不能不说和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的性格特点是分不开得。正如专家所讲“当他们和父母、老师的关系疏远的时候,他们就会出于本能地向同龄人靠近”。这个阶段的孩子(尤其是男孩子)他们逞强好盛,以讲哥们义气为荣,总认为只要共同参加一些活动(即使是非法的),就是所谓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朋友。于是他们以最本能的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原则,选择了两个比他们年龄小的孩子进行所谓的“练练”。不仅将两人打伤了,并且不抢走了两人的现金和衣物,四个被告人也因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当今的家庭教育之我见

本案被告人李智辉、赵刚、郝南和被告人张军伟分别代表了当今未成年人犯罪的两个方面。李智辉、赵刚、郝南均是家中的独生子女,三被告人的父母也都是在职职工或干部,家庭收入稳定,生活条件较好。优越的家庭生活环境和不当的教育方法造就了当今部分城市青少年特定的性格。而被告人杨保坤家在河北某县,家中兄妹四人,家庭环境不是很好。从《少年犯家庭情况调查表》得知其幼年母亲早逝,现在和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父亲、继母共同生活,而父亲和继母常年在外为生计奔波,在子女的教育上不能够给予更多的照顾,教育方法简单粗暴。这样的家庭环境给张军伟的内心蒙上了阴影,使他总认为自己在各方面都不如别人,产生自卑心理。

两种完全不同的家庭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却同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归根结缔还是教育方法的不当。有社会学家将十四岁至十八岁这一年龄段称为“危险年龄时期”,因为这一年龄时期的孩子处于儿童时期和成人时期的衔接段。首先在思想上,他们不再依赖于父母,他们会自己思考一些问题,甚至于有时他们对父母的一些作法提出异议,有时家长也会觉得孩子的想法挺独特。其次,在行为上他们对父母的意见也不再“言听计从”了,正象有的父母说的“我这孩子怎么越大越不听话了?”很多父母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都会提出这样的疑问。

其实这一年龄阶段的孩子在心理上大多都有一种逆反心理。在一些个性比较强的孩子身上表现为我们所俗称的“叛逆性格”,由于他们的思想比较活跃,所以即使玩儿起来也比那些老师、家长认为听话的孩子更会玩儿,因此他们往往被认为是“不听话”的孩子,所以大部分家长还是能够提前给予足够的重视,管得比较严,一般不会出问题,但是对这类思维较灵活的孩子,如果有父母或老师的积极正确引导反而能够取得比听话的孩子更好的成绩。在另外一些性格内向、不爱活动的孩子身上则表现为看上去比较听话,但他们一旦受外来因素的负面影响,就可能触犯法律,这也是少年犯罪偶发性的另一个原因,如该院办理的被告人王某抢夺一案,王某是父母和老师眼中的好孩子、好学生,在因故和父亲吵了一架后,一气之下将一女青年的背包抢走,包内有现金一万元。

针对这一年龄的青少年,父母在子女的教育方面要给予更多的关注。首先要取得孩子对你的认同感,当然这种认同感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它需要从小就给予孩子充分的尊重,使他们自认为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自己的事情让他自己拿主意,这样即使到了青少年时期,他们在思想和行为上的转变也不会很大,父母也不会因为孩子思想和行为的转变而不能接受。我们中国的父母在孩子童年时期喜欢对孩子的事情大包大揽,当孩子到了能够自己处理问题的时候,父母还是不放心,而孩子则对父母关心不能理解,因此就产生了两者之间所谓的“代沟”。

要解决这一矛盾,我们认为这也就是父母如何做才是对孩子的尊重的问题。父母首先要给孩子讲话的权利,当孩子做错了事情的时候,要给他解释的机会,询问一下孩子做这件事之前是怎么考虑的,并给他下一次做同样事情时一个合适的建议。其次,对事关全家的大事最好能征求一下孩子的意见,使其关心家里的事情,这样一方面适当地增强了他的家庭责任观念,使其心理上有一种归属感,另一方面当他要提出不正当的经济要求时,也会设身处地地为父母着想。而我们父母们在子女教育上的误区则是总认为孩子操心家里的事儿,耽误学习。最后一点就是属于孩子自己的事情尽量让他自己拿主意,父母如果过多地关心反而适得其反,这一点在此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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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学资源缺乏

人力资源方面,高水平科技教师短缺。在我国,高水平的科技教师非常短缺,这主要是由于大多数年长教师过去因条件限制,并没有接受过专门的科技素质教育。大部分年轻教师虽然受过一定程度的科技素质教育,但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他们也没有及时补充新的科技知识。高水平科技教师短缺,使得青少年想要接受良好的科技素质教育非常困难。科技教育专用实验设施设备欠缺。科技教育专用实验设施设备是保障科技素质教育正常开展的必需品。调查发现,大多数学校在开展科技素质教育活动时并没有专用的实验设施设备,其所使用的实验设施设备均是与物理、生物、化学等其他学科共享的。由于物理、生物、化学等均为升学必考科目,实验设施设备会被优先安排给这些学科使用。专用的实验设施设备欠缺无法保障科技教育实践活动正常开展,科技素质教育也达不到应有的效果。数字化科技教学新资源不足。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科技知识时刻都在更新,数字化科技教学资源也在不断更新。一直以来,我国的科技素质教育所使用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大多比较陈旧,与青少年学生的现实生活严重脱节。在科技与生活高度融合的今天,陈旧的数字化科技教学资源无疑难以提高学生学习科技知识的兴趣,科技素质教育也难以高水平地开展。

3.教学方法单一

近年来,我国一直主要采用“讲授法”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科技素质教育,传授科学技术相关概念和原理、科技符号术语和公式、科技规律和规则等科学知识。这些相对抽象的知识与学生的实际生活严重脱节,仅靠老师的讲授难以对这些知识深入理解,导致青少年学生的学习完全处于被动状态,进而出现上课“抄科学”、课后“背科学”、考试“答科学”的状况。在这种状况下,青少年学生只好用死记硬背的方式来学习科技知识,只能用题海战术来应对考核,出现“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局面。单一的科技素质教学方法极大地降低了青少年学生学习科学技术的热情,使青少年学生丧失了获取科技知识的乐趣。

4.教育经费使用不到位

科技素质教育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拨款、学生学杂费以及教育集资等组成。用于解决科技教师工资、购买科技教科书、建设科技活动设施、购买科技设备、选购科技书刊杂志以及与科技素质教育有关的其他物资。调查发现,经费使用不到位的状况在科技素质教育中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大多数中小学校仅把科技教育经费放在外聘专家讲座报酬的发放以及科技教科书的购买上,而没有用于更新科技活动设施设备以及购置科技新书刊新杂志等方面。陈旧的设施设备和过时的科技书刊杂志无法与新时代的科技发展相适应,从而成为科技素质教育的绊脚石。其二,有些学校科技教育经费使用不合理,使得科技素质教育绩效低。经费使用是否得当直接决定科技素质教育能否有效地开展,经费使用不到位以及经费投入绩效低的情况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二、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点:

1.根本原因:应试教育制度影响了科技素质教育的正常开展

在应试教育制度下,科技素质教育因与中、高考没有直接关联而显得不太重要。青少年学生毫无疑问会把时间和精力放在语文、数学、英语等升学考试科目的学习上,以求考上理想的学校。另一方面,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学校会把与升学考试有关学科教学列为首要教学任务。尽管落实“科教兴国”国策的要求在相关教育政策文件中多次出现,大多数学校对于科技素质教育的态度可谓“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应试教育无疑已成为科技素质教育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2.重要原因:传统教育思想影响科技素质教育的有效进行

传统教育侧重于对学生进行知识灌输。大多数学校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在科技素质教育过程中着重对青少年学生灌输科学技术知识,忽视对学生进行科技能力的培养。青少年学生书本知识学得不错,但是科技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相对薄弱。传统教育思想难以真正让青少年学生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这成为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

3.直接原因:教师的学科本位观念阻碍科技素质教育的施行

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起着引导学生学习的作用。承担语文、数学、外语等升学考试科目的教师大多都持有学科本位思想,在课堂上总会有意或无意地引导学生重视与升学考试相关的科目,忽视甚至忽略诸如科技素质教育等科目。青少年学生受到教师诸如此类的引导后,自然而然地认为科技知识的学习可有可无,从而降低了学习科技知识的兴趣。教师的学科本位观念导致青少年学生难以产生学习科技知识的兴趣,是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

三、解决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问题的对策

基于当前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形成原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采取以下对策加以解决。

1.提高认识,全面推行科技素质教育

学校要设置全面的科技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全面的科技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必须包括科技知识理论课程与科技能力实践课程两个基本部分。二者相辅相成,科技知识理论课程所包含的知识点应在科技能力实践课程中有对应的应用实例。这样有助于青少年学生理解所学的科技理论知识如何应用于实践,并且能够通过对应用实例的学习来更深入地理解所学到的科技理论知识。学校要加强对全体青少年学生科技素质的培养。科技素质教育不应以培养学生参加科技竞赛为主要目标,而应把提升全体青少年学生的科技素质作为培养目标,让全体青少年的科技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2.加强资源建设,提高科技素质教育水平

学校要建设高水平的科技教师队伍。在我国,教师科技素质水平极大地影响科技素质教育的质量。因此,应将教师的科技素质培训列入计划,有目的地以外出进修、远程教育等形式对教师进行科技素质培训。推行科技教师名师工程,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不同地域之间科技教师互访、研讨等活动,让教师能够受到科技新知识的熏陶,不断提升其科技素质。此外,还应积极开拓社会上的科技教育人力资源,聘请科技专家、工程师作为科技教育顾问,吸收有经验的科技教育志愿者、在校研究生担任兼职科技教育老师,使其与校内教师有机组合,共同组成一支高水平的科技素质教育师资队伍。学校要配置科技素质教育专用设施设备。科技素质教育设施设备是科教体系的一个基本组织部分,更是科学技术与青少年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各学校必须为科技教育建造专用的活动设施,以及购置专用的实验设备,保证这些设施设备为科技教育活动所用。只有设施设备得到必要保障,科技素质教育活动才能够正常进行。学校要采用数字化科技教学新资源。数字化科技教学新资源是青少年学生系统地接受现代化科技教育、提升科技创造能力的必要保障。数字化科技教学新资源的“新”应体现在这些资源是与青少年学生实际生活相关,且能够引起青少年学生强烈的学习动机和兴趣,而不是与青少年学生实际生活脱节的数字化教学资源。这样能够帮助他们认识这些教育资源的实际意义,激发他们的学习科学技术的热情。

3.优化教学方法,使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

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应在保留以往“讲授式”教学方法基础上,增添科学实验法、问题探讨法、科技角色扮演法等方法。教师要使这些方法相互结合,形成能够引导青少年学生对事物进行科学观察、动手进行科技实验操作、通过讨论解决问题的科技教学方法体系。进而根据现阶段的实验条件和学生的学习特点,灵活选取若干种教学方法,各种方法优势互补,让青少年学生在科技探索与学习过程中处于主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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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父母都认为青少年应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高尚的品德,但在对青少年的教育实践中,还是过于关注学习成绩,最大的期望是子女找到一份待遇高和收入稳定的工作,通常以“只要你好好学习,其他由父母操心”的话来教育青少年。很多父母跟青少年谈论最多的话题是学习,青少年的兴趣爱好和人际交往方面则较少关注。在假期学习辅导方面,父母依据青少年的兴趣关注选择辅导班的占据少数,大都会给青少年选择数学、语文、外语等文化课的辅导班。以上现象并不是少数,很多父母将教育的重心放在青少年的智力发展方面,忽视青少年身体、道德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培养。在这种青少年教育模式下,很多父母以成绩论英雄。我们经常可以发现有很多青少年虽然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但由于自理能力以及交往能力较差,不能适应集体生活,很多父母只好在校外租房陪读。这种现象是一个家庭教育失败的典型。在“学而优则仕”的思想引导下,很多父母将青少年的学习成绩等同为能力素质,注重青少年智力开发和投资而忽略道德教育和自我照顾能力,使青少年很少从事家务劳动,以至于青少年失去通过劳动与他人、社会交往的机会,导致青少年要么高分低能,要么道德水平低下。人才的标准应该是人和才,不能成为正常的人,何来高素质的才。

(二)忽视情感注重物质,应有的精神和情感关怀不够

很多父母对青少年的零花钱很宽松,在学习书籍方面舍得花钱,对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方面也是毫不吝啬,但在与青少年的沟通方面,有些父母几乎半年都不会问一次子女在想什么,除了学习之外有什么爱好,不会陪青少年做功课或倾听青少年的苦恼诉求。“由于父母不能够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有七成多的学生不愿意和父母进行沟通,有八成多的学生想换父母,有的学生还认为父母总是不断给自己压力并因此而产生逆反心理。”很多父母已经意识到家庭教育对青少年发展的重要性,舍得花钱满足其各方面的物质要求,但由于缺少必要的沟通和关怀,原有的家庭教育功能被弱化。当前青少年生活在一个物质条件优越的时代,在物质需求方面,父母已经可以给予极大的满足。青少年物质上的满足并不能替代其精神上的需求,特别是伴随着青少年的成长,父母在感情上的慰藉和精神上的关怀更加不可或缺。很多父母认为自己应该负责青少年物质上的需求,教育应该由学校负责,甚至很多父母认为金钱可以满足青少年的所有需要,导致父母与青少年沟通频率过少,关心过轻,感情疏远,亲近感匮乏。

(三)忽视身教注重言传,影响青少年良好行为的培养

很多父母认为个人平时的言行对青少年良好行为的培养不会产生影响或者影响很小。很少有父母能够在家中安心陪伴青少年学习,对青少年的教育多采取语言灌输式,很少用自身的实际行动来教育,也没有考虑到青少年善于模仿父母的习惯。例如,父母反复教育青少年要拾金不昧,但因为自己一次捡到东西而不交公就会通过行为将语言上的教育完全抵消。“其身正,不令其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父母的行为是青少年最好的榜样。父母反复教导子女要好好学习,自己下班之后打麻将看电视,这样的环境怎么能培养一个学习习惯良好的子女?父母的行为是家庭教育的基础,也是最简单、效果最好的教育方式。很多父母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弱化了自身的示范作用,甚至会在子女面出现不良的行为。据相关研究显示:“父母的言行失当是青少年行为离轨的直接诱因,因家长生活的不检点,孩子耳濡目染而走上犯罪道路的犯罪成员约占25%左右。”

(四)离异家庭导致青少年管理教育出现“教育真空”

完整的家庭带给青少年的是安全感和幸福感,一旦父母离异,青少年只能享受一半的家庭温暖,这对青少年本就幼小和不稳定的心灵产生极大的创伤。此时青少年的家庭教育更是难上加难,效果低下。破裂的家庭使得青少年提前接触到阴暗的人际关系,相比较完整家庭,离异家庭不是缺少父爱就是缺少母爱,在离异家庭中成长的青少年,子女和父母的关系都不是很融洽,容易出现性格扭曲和畸形的情况。青少年由于父母离异出现的思想波动需要父母及时发现并引导,但在离异家庭中,很多时候都是父母一方进行教育,容易出现家庭教育的缺失。同时,离异双方都有不同程度的悲观和怨恨心理,出现很多不良的行为,如诋毁对方、玩世不恭,更有甚者不愿抚养子女,将子女当成出气筒等,这些不良行为必然会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造成心灵上的创伤。

(五)家庭、学校、社会没有形成一体的教育网络

当前很多家庭的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联系不够紧密,特别是父母与老师之间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教育目的都不尽相同,经常出现“各自为营”的现象。父母不考虑学校的教育模式,按照自己的想法教育子女,甚至怕子女吃亏,向青少年子女灌输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这与青少年在学校受到的教育完全相反,很可能抵消青少年在学校期间的学习效果。很多父母教育理念跟不上时代,忽略社会环境变化带给青少年的影响。青少年教育,并不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单独一方就可以独自完成的教育任务,三者有机结合才能确保青少年的教育效果最大化。

二、打牢家庭教育基础,转变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法

(一)将思想道德培养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

青少年时期是可塑性最强的时期,容易形成好的思想品德,也容易被消极思想腐蚀。青少年时期的道德塑造对其一生都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如果基础没打牢,以后的扭转将更加困难。对于青少年的家庭教育,应该更多地赋予思想道德的培养,给予青少年一个良好个性发挥的空间。青少年的学习成绩可能影响一时,思想和道德上的缺陷必会毒害其一生。因此,父母应当将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放在首位,要正确认识德与智的关系,虽然当前的教育竞争机制和学历的限制使父母很难同时关注品德和智力,但如果父母不转变观念,将品德教育放在首位,很可能造成青少年厌学等情况。同时父母要在生活上注意细节,青少年教育并不是只有灌输大道理,而是要通过小事情等细节方面见微知著。对青少年的评价上,不以学习成绩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应从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进行科学客观评价。

(二)营造健康的家庭环境,重视青少年的身心发展

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不仅能够让青少年缓解压力,更有利于青少年心理健康,青少年家庭教育要重视家庭环境的塑造,确保青少年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成长。首先,要与青少年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父母应当与青少年做朋友,而不是高高在上。当然,也不能没有原则的惯养,而是把握好度,给青少年一定的自由发展空间。父母在满足青少年的物质需求时,也应更多地考虑到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多进行沟通,了解青少年到底在想什么,到底需要什么。父母在教育时也要多进行换位思考,而不是想当然的认为。在这种感情的基础上,青少年会从内心深处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更愿意与父母倾诉,可以有效地避免心理障碍,形成良好的习惯。其次,要有适度的期望和鼓励。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很多父母的期望,但这种期望要建立在青少年的实际状况的基础上才会产生推动作用。如果对青少年的期望值过高,会给青少年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特别是耐压性较差的青少年,很容易产生任性、退缩等不良性格特征。父母要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着手,调整期望,避免因片面的夸大带给青少年过重的负担。再次,要努力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和谐的家庭氛围能够在无声无息中带给青少年愉悦感,使青少年在不知不觉中自动接受教育。和谐的家庭氛围营造不是凭一己之力就可以完成,而是需要家庭成员的共同努力,理智处理家庭问题,多点谦逊、少点争吵,通过生活的点点滴滴在潜移默化中提高青少年教育质量。

(三)以身作则,言传和身教并行

父母在青少年教育中往往扮演着“无形教科书”的角色,对青少年的教育不仅仅只是语言上的教育和引导,而应当言传和身教并重。青少年的学习模式也并不是完全的语言接收,更多的是模仿着学习。父母自身的行为在教育上具有决定的意义,在生活的每一个瞬间都在教育着青少年。这种无时无刻的教育给父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父母要注重自身形象。“欲教其子先正其身”,父母对青少年的要求首先父母要做到。经常撒谎的父母怎么也教不出诚实的子女;邋遢的父母同样也教不出讲卫生的子女。父母要在平时的生活中充分重视身教,从点滴做起,以自身行动为青少年树立良好的榜样。其次,要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青少年最喜欢模仿的对象就是父母,因此父母要坚持提高文化、道德等各方面的素养,为青少年做一个好的示范,以文明的举止、高尚的情操去感染青少年。特别是离异家庭的父母,要共同教育孩子。既不能过分惯养,也不能将怨气撒在孩子身上;不具有监护权的一方要定期探望孩子,虽不能给孩子完整的家,也要给孩子完整的教育,确保青少年不因父爱或母爱的缺乏产生不健康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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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

一个人树立什么样的人生理想这是会直接影响当前行为和举止的。长期以来,孩子们谈到理想往往都会假大空又追潮流地谈一些诸如“成为科学家”这样的理想,我们不能说这种理想不对,可当大多数的孩子都谈这样的理想之时,我们不禁要问这真是孩子们自己的想法吗?当然,我们清楚这不大可能是大多数孩子的想法,当大多数孩子一谈起理想都会提这种略有点冷冰冰的理想时,我们会觉得孩子们很可能就不知道理想是什么,也没有仔细想过自己的理想是什么,这样一来,在他们的心中就缺失了一个方向。理想应该是一个很温存、美好的信念,应该可以带给孩子们无尽的力量,应该可以让孩子们产生强烈的自尊感,也应该可以让孩子们感受到人生的美好。因此,必须很好地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有意义的、贴近现实的、符合实际的理想。因此,我们应当耐心细致地告诉孩子们理想是什么,个人应该如何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天赋、能力树立远大、正确的人生理想、相信孩子们有了美好坚定的人生理想,才会配合学校的德育工作,才愿意聆听老师的教诲,才会积极主动地追求人生的完美,从而自觉不自觉地提升个人道德修养,而这正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也和我们开展德育的目标完全吻合,是一种令人欣喜的状况。

二、引导学生不断学习道德规范

学生有了提升自我修养的强烈愿望,这是好的,但还远远不够。我们一定要引导学生多渠道、不间断地学习一些道德规范,让他们更加懂得,在一种特定情形之下,什么样的行为是对的,什么样的行为是错的。我们目前所处的社会生活环境是极其复杂的,会面临很多很多复杂的情况和身处很多很多复杂的场合,而在这不同情况和不同场合下,都要展现出非常好的道德风貌是一件颇有难度的事,这里面也是大有学问的,要掌握好道德规范也必然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需要不断学习。惟有如此,才能时时处处展现出自己良好的道德修养,才能体现良好的个人形象,才能真正体现内外兼修,也才会更好地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从而促进社会发展与社会风气整体改善。当然,我们既指望当前的学校德育工作在长远上成为改善社会风气的基础性工作,同时也需要在目前整个社会同样负起对青少年的教育责任,这其中包括德育。管理层应当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与手段大力推进社会风气改善,努力促成一种良性循环的形成,即人们起初是迫于某种压力而提升自我道德自律水平,但当发现这种自律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美好时,就会自觉自愿地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水平,从而进一步改善社会风气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当整个社会风气日趋好转时,也就必然会对广大青少年产生积极、健康的影响。这一方面促进了学校德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也巩固了学校德育工作的成果,过去有人说过“五加二等于零”,即指校内五天的道德教育会被周末两天在校外所受的不良影响所抵消。但如果校外的风气也比较好的话,这种情况就不会存在了。

作者:张利胜单位: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武川新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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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要完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充实法制教育内容法制观念作为人的一种思想观念,是一个长期的培养过程。在人们的法制观念形成和提高过程中,需要丰富的法律理论、法律知识做基础,因此学校在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培养青少年学生法制意识方面:

首先,应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法制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教育,有着自身的认识规律和结构体系。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青少年学生不同的心理特点、认知能力,采用系统性、阶梯式、通俗易懂的法制教材。对青少年学生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实施法制教育。

其次,应注重法制教育的基础性。有选择地向青少年学生讲解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主要任务以及宪法的权威与地位、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等基础性的法学理论知识。

再次,应注重法制教育的实用性。法律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在选择教授内容方面,应主要考虑法律常识的传播,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都是实用性较强的法律规定。让青少年学生在短时间内,尽可能多地掌握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有助于增强他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并逐步提高学习法律的兴趣。最后,应注重法制教育的差别性。由于青少年学生群体的年龄跨度较大,接受能力也有很大差别,因此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这种差别,有选择、有针对性地确定法制教育的内容。对低年级学生应选择浅显易懂的法律为主,主要目的是培养他们的法律兴趣;对高年级的学生可以比较抽象的法律理论、法律知识为主,主要目的是培养他们的法制意识。

3.学校要建立专业教师队伍,创新法制教育形式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要建立专业的法制教师队伍,完善法制教育管理办法,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年度综合考核。充分发挥法制校长的作用,确保有专人负责校内法制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搜集和反馈法制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学校要结合法制教育工作实际,创新法制教育形式,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可以利用黑板报、广播、宣传栏、图片展、法律知识小册子等形式进行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将法制教育寓于生动活泼的活动中,让青少年学生在轻松活泼的氛围中接受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可以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建设法制教育基地,让青少年接受直接、具体的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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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从结构来看,逆反心理是认知、情绪和行为倾向三者的有机统一。逆反心理的认知成分是指对逆反对象的知觉、理解及评价;情绪成分是指对逆反对象的抵触情绪,即人们对逆反对象是反感或厌恶的;行为倾向是指对逆反对象意欲表现出来的行为,即逆反行为的准备状态。三者中,逆反心理的认知成分是基础,如果不对客观环境是否符合个体需要关系进行认识,是不可能有相应的情绪与行为倾向的。抵触情绪是主要成分,往往起支配作用。当逆反心理形成之后,只要逆反对象一出现,主体往往使认知、行为倾向服从它,从而维持整个态度中知、情、意三者的平衡。

第二,从特性来看,逆反心理是社会依存性与相对独立性的有机统一。逆反心理与其它社会心理一样,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方面依赖于它所反映的对象,即社会存在;另一方面对所反映的对象又具有相对独立性。逆反心理受社会存在的制约,它产生于客观存在不符合主体需要之时,并不是无缘无故的,当需要得到满足时,则不会产生。另一方面,逆反心理不是人们对社会存在简单被动的反应,而是经过加工改造的能动反映。

第三,从作用来看,逆反心理有积极与消极之分。现在有一种倾向,提到逆反心理,不是认为它是好的,就是认为它是坏的,甚至认为它是一种变态心理。把逆反心理说成是一种变态心理显然是错误的,因为逆反心理是人脑对一部分客观事物的正常反映,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成员都可能产生。至于评价逆反心理的好与坏,一定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抽象地谈论它的积极与消极与否是不正确的,因而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其判断标准是看某一逆反心理能否对客观事物进行正确反映。

第四,从存在来看,逆反心理是相对稳定性与可变性的统一。某种逆反心理一经形成,将持续较长时间不易改变。每当对象一出现,就以相同态度待之,从而表现出一定的稳定性。但是,逆反心理又是一种可变的社会态度,在导致逆反对象的条件根本变化后,原有的逆反心理也会逐渐淡化,直至消失。

二、青少年逆反心理的表现

青少年历来都受到心理学家、教育学家及家长的特殊关注。从十二、三岁到十七、八岁,是儿童生理上基本成熟,认识和情感有了飞速的发展,理想、信念、世界观开始形成的重要时期。在这个阶段,由于生理成熟与心理成熟的不平衡性,受自我意识觉醒等因素的影响,青少年心理发展呈现错综复杂、矛盾重重的局面,逆反心理的表现十分突出。

一是对正面宣传作反面思考。有相当数量的青少年对学校、领导、教师的宣传,表现出一种不认同、不信任的反向思考。他们往往以社会上某些个别的不公正的事实来以偏概全地全盘否定正面宣传。同样,也有一些青少年不能从全局出发,从一定高度上去把握现实,片面地夸大社会主义制度的某些不完善和资本主义制度的某些可取之处,有时甚至进行有意无意的反面宣传。

二是对榜样及先进人物的无端否定。在教育过程中,许多教育者和家长都希望通过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来教育感染青少年,唤起他们的热情,以期达到激励后进的目的。但结果却往往适得其反。一些先进人物被说成是沽名钓誉的“投机家”或“傻子”,无端怀疑这些先进人物的动机,进而否定他们的先进事迹。对于身边的榜样,则冠以“拍马屁”给予排斥和嘲笑。

三是对不良倾向产生情感认同。在一些青少年当中,打架斗殴被看作是有胆量;与老师、领导公开对抗被视为有本事;哥们义气等不良的行为倾向却赢得了很多人的认同。而对于乐于助人、爱护集体、爱护公物、遵守校规校纪的青少年则被肆意讽刺、挖苦,造成在集体氛围里好人好事无人夸,不良倾向有市场,正不压邪的局面。

四是对思想教育、遵章守纪要求的消极抵抗。有逆反心理的青少年,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十分冷淡,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大而空、形式化,不符合青少年的现实生活。因此,对思想政治教育采取应付、抵制、消极对抗的态度。

三、青少年逆反心理形成的主观原因

当今的青少年,往往虽未进入社会,但却以全新的眼光看待人生、看待社会,然而他们的年龄、心理、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以及社会阅历和社会实践都与社会发展有着一定距离,表现出一种不适应,常常处于一种困惑的矛盾胶着状态。

第一,年龄与生理条件。逆反心理在人生的各个时期都可能产生,但青少年时期逆反心理是最重的。这主要是青少年迫切希望扮演的角色要求与家长、老师对他们不合实际的角色期待发生激烈冲突所致。同时,也和青少年知识经验不足以及思维的片面性有关。当人进入青春期后,生理上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出现了第二特征,各种生理机能基本发育成熟。在心理上正处于断乳期,随着成人感的产生,独立意识不断增强,他们意识到自己长大了,要求成年人把他们当大人看待,理解他们、尊重他们。而他们不久之前毕竟还是小孩,许多家长、教师的观念还来不及或不愿转变,仍把他们当成孩子看待,对于青少年的烦恼、要求不能充分地理解和给予积极引导。于是,青少年因需要不能得到满足自然产生了很强的逆反心理。

第二,心理过程发展的不平衡。青少年时期,认识、情感和意志的发展往往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他们的情感、意志的发展先于认知的发展。在认知问题上,又容易出现非理性的认识。同时,许多青少年,由于他们的学习目的不同、需要不同、动机不同,在认知过程中,受每个人内部环境的不同影响,造成青少年在由知向行的转化过程中,不能正确地转到社会所要求的行动上来。因而极易产生逆反心理。

第三,好奇心的驱使。青少年多数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受好奇心的驱使,他们喜欢新事物和新知识。心理学研究表明,好奇心过强能形成一种特殊的心理需要,这种心理上的认知需要可以转化为学习活动的动机,诱发学习兴趣,促使和推动学习者去探索有关的事物和认知信息。青少年在学习中表现出来的不迷信、不盲从,具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正是他们好奇心的具体表

现。一般说来,人们对于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想得到,越是不能接触的东西,越想接触,这就是所谓“禁果逆反”。我们有些老师、家长禁止青少年做某事,却又不说明为什么不能做的理由,结果适得其反,使“不要吸烟”、“不要早恋”之类禁令达不到应有的预期效果;对于被禁止、批判的电影、文学作品、理论文章却怀着极大兴趣去观看、查阅……。“被禁的果子是甜的”,好奇心驱使青少年有时甘冒受惩罚的风险去尝也许并不甜的“禁果”。

第四,思维品质的发展还不够成熟。在认知发展的过程中,青少年思维的独立性和批判性等品质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还很不成熟。加之社会经验不足,不懂得用历史的和辩证的眼光看问题,认识上容易产生片面性,看问题易偏激,喜欢钻牛角尖,在论证不足的情况下,固执已见,走向极端。这些青少年往往自尊心、虚荣心很强,但却不能正确地维护自己的尊严,而把教育者的劝说、批评、告诫看成是“管、卡、压”,看成是对自己自尊心的损伤。因而把自己放在教育者的对立面上,出现了在口头上加以回驳,在行动上反其道而行之的逆反心理。

第五,身心发展与客观环境之间的矛盾。青少年的需要,已由低层次的生理、安全需要,开始跃进式地大幅度向高层次的交往需要、理解需要、成就需要、审美需要发展。这个发展过程,常常不是一帆风顺的,往往受到客观环境的限制与阻碍,从而产生难以自解的挫折感。挫折和心理冲突是人的心理发展过程的必然,由于各人的承受能力不同,反映出来的强度大小也不尽相同。心理承受能力较强的人,能够正确对待一切事物,比较容易调节自己的情绪,有能力把自己心理冲突的频率减弱,保持正常平静的心理状态。然而,青少年的心理承受能力普遍较弱,有时难于正确对待一切事物,调节不了自己的情绪,没有能力把心理冲突平息下来。结果,挫折所带来的消极心理影响不断扩大,反控制情绪膨胀,“逆反心理”就会随之而来。

四、青少年逆反心理形成的客观原因

第一,传统的文化观念的影响。我国传统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生产力状态决定了生产关系是以家庭为本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等级关系。家长是财产、生产分配的绝对管理者,家庭成员必须绝对服从。国家是家族的扩大,人人处在等级森严的伦理纲常的罗网中,并以之为天经地义。在这种稳固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家庭、血缘、宗法、等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影响和作用下,形成和积淀了中国稳定的上下、尊卑、等级、秩序的文化心理结构。在这种心理积淀的作用下,在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中,上级或家长强调自身的权威、特权,而处于相对被动地位的年轻一代,受西方文明、民主、自由等思潮影响,其思想、行为与长辈容易发生抵触、冲突;但东方宗法等级社会形成的消极的、依赖的、苟安的社会心理层面,大多数人不愿亦不能与其发生正面冲突,转而代之以抵抗方面较模糊、泛化的逆反心理。

第二,社会因素的影响。逆反心理的形成与一定时期的社会条件、社会环境有着密切关系。当代的青少年生长在改革开放时期,在社会剧烈变动的情况下,泥沙俱下,鱼目混珠,一段时期以来,由于个人主义和金钱意识的泛滥,有些人民公仆成了金钱的奴隶。他们为了追名求利,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贪污腐化、行贿受贿、执法犯法等现象屡禁不止,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而对现实生活中的丑恶现象,多数人把它化为批评和监督领导干部的动力,少数人则以偏概全,不能划纪国法与不正之风的界限,不能区别绝大多数干部奉公守法与极少数败类营私舞弊的本质差别,一概采取不信任态度,于是,助长了逆反心理定势的形成,对宣传乃至宣传内容产生很大的抵触情绪。这种心理氛围对青少年势必会产生一定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第三,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不当的影响。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开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当代青少年的思想观念、心理素质、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发生了明显变化。首先,生活动机和意向呈多维性。他们愿意接受提供思考、提供选择的非程式化、非单一结论的观点,追求享受与奋斗并举的生活,愿意享乐与奋斗交替存在。其次,重物质、重利益、重现实的价值观。对物质生活热烈追求和向往,在精神生活中崇尚现实的快乐原则,对个人对社会十分注重效益的兑现。再次,强调自我的存在,追求自由的人格。他们用怀疑的目光看待世界,不喜欢人云亦云,不喜欢现成的答案,十分珍惜自己的时间,强调自身的价值。面对这些新的特点和新的变化,原有的静态化、程式化的思想教育工作方式很难适应,产生了一种较强的惰性作用,容易引发青少年的逆反心理。

五、青少年逆反心理的教育

对待青少年的逆反心理,教育者应该有一个正确的现实态度。首先,要认识到逆反心理是一种跨文化的社会心理现象,这种现象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出现。只要根源存在,它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因此,对于青少年中出现的逆反心理,应泰然处之才是。其次,要正确分析逆反心理的性质。逆反心理虽是一种抵触性很强的态度,但是,积极的逆反心理却是一面明镜,如能加以正确地利用和引导,既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又能促进我们改进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对待青少年中消极的逆反心理应注意分析原因进行克服、矫正和教育。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着眼于社会环境和社会条件的改善,杜绝逆反心理滋生的社会土壤。只要我们把改革、开放坚持进行下去,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不断地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只要我们不断推进社会进步和民主化的进程,通过扎实有效地搞好县级以上干部的三讲教育,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分子和刑事犯罪活动,使党风和社会风气发生根本好转,逆反心理的许多消极因素就会失去存在的条件。

第二,要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政工队伍的素质,消除逆反心理产生的诱发因素。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学校领导和教师,应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使自己的才智、能力、水平、德行与所履行的职责相符,只有“有理想的人讲理想,守纪律的人讲纪律,有献身精神的人讲献身精神”,榜样示范,现身教育,才最有说服力。

第三,努力增强青少年的信任感。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教育者特别是思想政治工作者做大量艰苦的、创造性的工作。我们不能用老眼光看新问题,要根据21世纪青少年的特点,改革和更新教育内容和方法,要努力克服宣传教育中的模式化、八股调、“假、大、空”。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尽力教育、引导和满足青少年的政治期待。同时,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充分发挥非权力因素,增强青少年的信任感。在充满信任的环境中,帮助青少年建立正确的思维模式和稳定的心理系统,奠定克服逆反心理的心理基础。

第四,开展科学的思想品德教育。要按照青少年思想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身心发展的特点,进行科学的教育。首先应认识到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和心理迅速发展的时期,这个时期,他们会出现五大高峰:体力高峰、智力高峰、社会需要高峰、创造高峰、超常行为高峰。这五大高峰反映了青少年心理上的五大特点:好胜、好奇、好变、好动、好疑。相应地会出现三大矛盾:思维的独立性、批判性、广阔性、灵活性与传统思维模式及正统思想的矛盾;自我意识的独立性和社会依附关系的矛盾;强烈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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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王国强 范宏文

夏日炎炎,蝉鸣悠悠,暑假来了,青少年学生:暑假活动快乐吗?。暑假里,恩施州青少年们过得开心吗?他们学到了什么?他们又在想什么?这些不仅仅是青少年自己的事情,也受到广大家长、教师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让我们共同关注。年年相同又不同,青少年暑假生活,这是一个老的新闻话题。一放暑假,学生犹如回归自然的小鸟。只要稍有玩头的地方,就有学生玩耍嬉戏的身影。或三五成群,或父母陪伴,或独自娱乐。只要有孩子的地方就是一副生动的画面,一道别样的风景。“丰富、健康、和谐”充分彰显了今年恩施州青少年暑假活动的主题,这既是倡导,也是祝愿,教育论文《青少年学生:暑假活动快乐吗?》。

[镜头]

镜头一:恩施州城亲水走廊无疑是青少年的理想去处。大伙儿有的凝望着青青江水,浮想联翩。有的漫步闲聊,畅谈人生。有的坐在风雨桥上,任凭徐徐清风吹拂,享受着夏日的丝丝凉意。

镜头二:玩碰碰车、跳蹦蹦床是青少年喜爱的内容。宣恩县城的广场上,一外地人开起了一个儿童游乐场。场上生意火爆,玩碰碰车的惊叫,玩蹦蹦床的喊叫,和不同的玩具车中发出的“冲啊,冲啊……”,“敢问路在何方……”等电子声乐交汇在一起,形成一曲特别的交响乐。场边还有一些滑旱冰的男孩、女孩玩着一些让大人们看得心跳的惊险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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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师权威与形式权威的混淆形式权威是国家、社会赋予教师对学生实行管控的一种权力,在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实践中,这种权力表现为一种强制力,教师对学生教授的道德知识、规范的权威性是不容质疑的,学生对教师的说教要全盘接受和信服,无形中违背了学生道德的养成规律,道德的批判、情感的共鸣、道德的感召力在这种形式威压下被忽略,学生的道德判断力、践行道德的动力被压制。从师生关系上看,道德教育中,师生关系演变成为命令与服从、机械说教与被动接受的关系,使道德教育变成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学生的道德逆反行为被看作学生对其教师威严的挑战和不尊重,由此容易产生道德教育中的种种人际关系冲突,教师失去了对学生的感召力和道德榜样,在高压下,导致学生对教师形式权威的畏惧,而非自身的信仰所驱动。

二、当今青少年道德教育中教师权威的消解

1.道德教育的知识化当前我国青少年道德教育出现了知识化倾向,青少年学生在学校普遍接受的是被客体化了的道德知识。在教育过程中,人的主体性、感情、体验、逻辑、态度、评判被抽离,被概念化的道德规则、规范、概念所取代,在知识的传输过程中,没有活生生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教师成为道德规则、规范的唯一来源和最终解释者,基于教师权威的存在,学生开始权衡利益去学习道德知识,反过来又维护了这个知识系统的存在。在这种教育模式下,出现了学生的知行不一,即道德理论和道德实践出现巨大反差。当学生遭遇诸如腐败、贿赂、考试作弊、商业欺诈等“反道德”现象时,道德教育就会处于失语状态,其中的子系统包括教师所传授的道德规则的权威性以及教师本身的权威性也就处于失语的状态。

2.道德教育遭遇“知识爆炸”在封建社会,教师和天、地、君、亲相并列,在道德知识体系中处于上位,受到社会的尊重。随着人类从农业社会跨入工业社会、信息社会,道德教育无论从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途径、教育环境都发生了变迁,教育体系变得更加开放,知识更新的速度不断加快,学科分化日益加速,内容海量剧增,道德教育者作为一个个体的人,知识储备显然遭到了严峻挑战,在对教师“上位者”、“百科大全书”的传统观念下,教师权威遭到消解客观地发生了。

3.多元道德价值观的冲撞德育是促进个体道德自主建构的价值引导活动,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多元价值观与传统的价值观发生激烈碰撞,传统道德教育中单一的价值观逐渐被打破。青少年的道德判断、道德选择基于多元道德标准、道德准则、道德理念,最终形成多元的道德行为,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功利化、自我为中心等特点。当代青少年一方面面临着道德选择的日渐丰富,另一方面他们的主体性不断增强,通过教师所传授的被社会奉为道德价值正宗的价值观对每一个不同的青少年个体的规劝效用不尽相同,面临着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在道德直观层面如何找到交集的技术性问题,在此背景下,教师权威遭到消解就无足为奇了。

4.道德教育的边缘化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人们对世界的占有和征服欲让当前的教育异化为将教育者塑造成为工具并不断物化,提升人的品质的德育逐渐被驱逐。学校教育者把绝大多数的资源投入到教会青少年如何认识和改造世界,而实现青少年自身内在品质、完善其素养的德育遭到排挤,这甚至成为一种理想“:‘去道德’成为当代教育的‘潮流’”。美国人在上个世纪60年代就提出:“民主更多地是依靠国家产品的多少和核弹头的数量而不是个人道德自律”。在科学技术知识成为教育核心的当代,德行教育式微的趋势使得道德教育中教师的权威遭到旁落。

三、青少年道德教育中新型教师权威的构建

1.实现道德教育中教师的角色转变在青少年的道德教育中,教师必须要从传统的教师角色中跳出来,不能将道德权威看作是握在手中用来让学生无条件服从的绝对权力,教师在道德教育中的本真应是令学生信服的、向往的精神牵引力。因此,在道德教育中应该注重对学生精神上的引导、心灵上的触动,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进行符合自己身份的价值判断和选择。从知识传授体系中的单向渠道转变为双向渠道,教师不应该仅仅是道德知识的传授者,也应该成为青少年学习的组织者、管理者、合作者,或者是间接传授者和教学情境的设计者,在这个教育渠道中,学生可以质疑、可以批判、可以提出异议,教师应该在鲜活的社会现实生活中帮学生答疑解惑,在此过程中学生习得传统道德教育中所缺乏的选择、判断能力。教师要让学生学会区别教师个人意志和道德准则,让学生明白教师不是道德准则的制定者,而是教育威权实现的工具。在教育技术上,少些说教,在道德教育中少用“你必须”、“你应该”等指令模式,少些控制、命令,给予学生思考、质疑、评判的空间,通过教师自身的道德权威、行为、师德,激起其心灵的触动,最终激发学生合理正确的道德行为。

2.实现青少年道德分层教育的角色切换青少年道德教育是对教育对象施以道德影响的活动,其显著特征就是教育层次性,包括道德底线教育、道德原则教育和道德理想教育。教师权威应随不同的教育阶段和层次施以弹性调整。在道德教育的底线教育阶段,要用道德禁令或道德指令去约束青少年学生的行为,应该充分发挥教师制度权威和知识权威的作用,在知识传输过程中让学生聆听教师的教诲;在道德教育的中间层次即道德原则教育,用道德指令或用道德倡议去指导学生的道德行为,应该把教师的道德权威摆在重要位置;在道德教育的理想教育阶段即用道德倡议去激励青少年的高尚道德行为阶段,教师的师德、人格魅力对学生的道德理想塑造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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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青少年经常保持轻松、愉快、稳定、协调的情绪,良好的心理状态,可使整个心身处于积极向上的状态。从而提高心理功能有助于发挥自身的内在学习潜能,提高学习成绩。如果经常出现紧张、焦虑、抑郁、恐惧等不良情绪会影响潜能的发挥,势必影响学习效果。

三、较好的社会适应性

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标志着心理健康水平,一个心理健康的儿童青少年能够较快地适应变化了的环境。包括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自然环境及人际环境等。既使突然发生意外变化或身处恶劣环境中,也能较快地顺应环境并保持心理平衡。有些独生子女由于早期社会化的娇生惯养,形成了他们生活自理能力低下,不能有效地处理与现实环境的关系,往往导致适应。

四、和谐的人际关系

心理健康的儿童青少年能够与同龄人建立平等、互助、和睦相处的伙伴关系。

如果早期社会交往被剥夺,家庭不和睦、接受较多消极影响,易形成孤僻、敌意、敏感、过度警觉、自我为中心、妒忌、自私等不合群的不良个性,而导致人际关系的不协调。

五、反应能力适度与行为协调

健康儿童、青少年的心理活动和行为模式和谐统一。对外部刺激反应适度,表现既不异常敏感也不异常迟钝,并具有一定应变、应对能力。

六、心理年龄符合实际年龄

心理健康的儿童青少年具有与其实际年龄相符合的心理、行为特征,并形成与年龄阶段相适应的心理、行为模式。如果心理、行为严重偏离相应的年龄段特征,可能存在心理发育问题。表现为发展严重滞后或超前,则是心理不健康的表现。

七、心理自控能力

心理活动自控能力强的儿童、青少年,其注意集中水平高,记忆和意识活动有效水平也高。而自控能力较差者,其注意集中水平低,注意力难集中,缺乏专注性,其记忆和意识活动有效水平低,往往导致学习困难。

八、健全的个性特征

个性(人格)是每一个人独有的心理特征及特有的行为模式,具有相对的倾向性和稳定性。是在先天素质的基础上和后天环境的长期影响下形成的,是一切心理特征的总和。自幼培养儿童青少年客观而积极的自我意识,能适度控制自己的情绪与行为,使其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形成良好、健全的个性是个体适应环境的重要保证。

九、自信心

自信心是对自我的客观评价,实质上是一种自我认知和思维的分析综合能力。如果自我评价过高、自命不凡,会因盲目自信导致意外失败而沮丧,产生失落感或抑郁情绪;若自我评价过低,会产生自卑感,因缺乏勇气不能充分发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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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新青少年道德教育的途径

青少年正处于求学年龄段,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度过,学校理应成为青少年德育的主阵地。但学校教育带有封闭性,由于时空的限制,使得青少年获取的道德信息有限,加之学校多为理论灌输式教育,他们缺乏亲身情感体验,教育效果自然很难达到最佳。公益广告德育功能的发挥突破了单一、封闭的传统模式,它携媒体之力,教育形式公开,传播范围广泛,具有其他德育方式所不具备的优势。公益广告的内容选择了温和亲善的表达方式,契合青少年的接受心理,更容易获得青少年的信赖,通过知情意行不同层面的积极影响,为青少年提供榜样和示范作用,使青少年自觉接受公益广告所蕴含的的伦理道德观念并付诸实践。

3.优化青少年道德教育的社会环境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层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传递的信息纷繁复杂,其中不乏不良信息,它们通过不断刺激青少年的神经使其价值观念随之发生流变。青少年心智发展尚未成熟,对社会事物的认识不深刻,极易诱使其思想和行为走向反面,为帮助青少年顺利度过这段高风险时期,除了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引导之外,净化社会环境也非常重要。公益广告的出现和增多有助于社会德育环境逐步得到优化,通过弘扬符合社会发展的主流价值观念,引导社会群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营造健康有益的社会环境,帮助青少年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影响,形成优良的道德品质。

二、从青少年德育视角审视目前公益广告存在的问题

1“.公益广告主”缺位,投入资金严重不足

长期以来,我国的公益广告没有固定的广告主,相比商业广告而言,“公益广告在思想和艺术性上的要求更高,创意要更加精妙,因此可能制作成本更高,没有固定的广告主,自然制作资金落实不了”[3]。公益广告的投资回报较慢,其传播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在短时间内不能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大多数企业在看不到回报的情况下主动投资的积极性也不高。作为媒体,如果大量刊播公益广告自然会减少商业广告的播出量,这将直接减少媒体的收入,因此,很多媒体尤其是地方媒体也不太愿意刊播公益广告或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如此一来,公益广告德育功能的发挥受到严重制约。

2.题材不够丰富,忽视对农村青少年的关注

目前的公益广告几乎都是以城市生活为题材或背景,很少对农村生活加以关注,尤其缺少对农村青少年的德育现状进行关注。公益广告的一些制作人员错误地认为城市青少年受众群体代表了全体青少年受众群体,完全忽略农村青少年受众群体的特殊性。有一些制作人员受到商业广告的影响形成惯性思维,认为商品的消费群体主要在城市,农村的消费能力有限,因此他们认为广告的受众主要集中在城市,殊不知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的宗旨完全不同,公益广告是服务于社会大众的,中国十三亿多人口,大部分人还在农村生活,农村是重要的教育基地,公益广告的性质决定了它更应该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杜绝任何形式的城乡偏见。

3.播出时间有限,传播力度不够

2002年,多部门曾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各媒体刊播公益广告不得少于全年广告刊播量的3%。我国3%的公益广告比率,相比发达国家来讲是明显偏低的,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精神需求,尤其是不能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对青少年的德育功能。尽管我国政府部门一再强调媒体刊播公益广告的任务和责任,但在具体落实中还是有很多媒体尤其是地方媒体故意将3%的比例压缩,他们重视功利目的,强调经济价值,延长商业广告的刊播时间或扩大商业广告的刊播版面以增加收益,公益广告的传播力度不够已经严重影响其德育价值的实现。

4.刊播平台不均衡,有效互动尚未形成

随着我国大众传媒的快速发展,刊播广告的平台也日渐丰富,公益广告热衷的刊播平台是电视和报纸,2013年,全国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为98.42%。电视公益广告在青少年德育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相比而言,青少年热衷的网络和手机等刊播平台却没有真正地把公益广告发展起来,刊播数量有限,甚至有些平台至今和公益广告都无缘相见,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公益广告的传播,降低了公益广告对青少年受众的影响力。此外,我国青少年很少有机会参与公益广告的创作和传播过程,缺少有实质意义的互动,一些学校虽然开展和公益广告相关的活动,但由于缺乏开放性和可持续性,因此影响力较小。

三、提升公益广告对青少年德育价值的有效路径

1.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公益广告的运作机制

很多发达国家已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公益广告运营模式,如美国采用社会主导性模式、韩国采用媒体主导型模式、日本采用企业主导型模式,这些国家的公益广告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和管理机构,社会教育效果良好,因此值得我们深入地学习和借鉴。结合我国实际,为完善我国公益广告的运作机制,首先,政府应当成为公益广告的监管者。政府应该通过完善公益广告立法,明确公益广告的主体和职责、约束各方行为;完善针对企业的激励政策和机制,提高企业参与或赞助公益广告的积极性;对公益广告的质量和水准实施严格监管,对刊播时间和数量实行严格监督。其次,明确企业是公益广告的广告主。企业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源泉,企业应该有服务社会的理念,是社会大众持续的消费行为推动企业获得源源不断的经济效益,企业应该做到饮水思源,积极投资公益广告,支持我国的公益事业,回报社会和人民。再次,明确媒体是公益广告的者。媒体要主动捐献广告时间和广告版面刊播公益广告,展示出崇高的媒介素养和职业道德。最后,明确广告公司是公益广告的经营者。广告公司必须用心去设计和制作公益广告,让公益广告能在顷刻间引起受众的心灵共鸣,继而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

2.选题紧扣青少年需求,均衡关注城乡青少年

公益广告的受众应该是面向全民,不同年龄的人群喜好不一,关注的热点各有不同,因此公益广告的传播内容必须针对不同受众的特点确定其相应的主题,“只有公益广告传达的主题、信息与受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时候,才会导致高投入的关注,从而带来强有力的说服效果”[4]。青少年是道德教育的重点对象,欲提高公益广告对青少年的德育效果,选题必须紧扣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既要科学分析青少年受众群体的需求,又要紧密结合社会发展趋势和社会关注焦点,科学确定公益广告的选题。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现实国情是中国依然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多,农村青少年多,公益广告的受众群体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不能把眼光狭隘地禁锢在城市,更不能用惯性的思维把城市青少年的德育现状等同于农村青少年的德育现状,既要考虑城乡有别,又要做到因材施教,唯有如此,公益广告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才能达到理想效果。

3.找准适合青少年的传播形式,搭建媒体联播平台

对于青少年这一特殊受众群体而言,公益广告的表达要尽量避免使用单一呆板的标语式、口号式宣传,尽可能地选取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情境,采用生活化的剧情和青少年喜闻乐见的载体来表现。在传播时间上,以电视公益广告为例,青少年接触的时间主要在晚间和周末,因此,在这些时间段可以适当增加公益广告的播出频次,此外,在中国的传统节日,可以结合每个节日特定的主题和内涵,刊播有针对性的公益广告,这更易引发青少年产生共鸣。在传播途径上,调查发现,青少年接触电视公益广告的机会最多,同时,互联网、户外媒体、手机、报刊等载体也逐渐成为青少年接触公益广告的新渠道,尤其是网络公益广告的影响力不可小觑,网络公益广告具有“交互性、时空广泛性、传播质效性和低成本性”[5]等特征,随着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的普及和无线网络升级等因素,手机网民数量也将快速提升。因此,要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充分利用新途径传播公益广告,搭建媒体联播平台,以最大的媒体覆盖率,最有效的传播平台引导青少年树立良好的公益理念和道德风尚。

4.增加体验式环节,实现青少年与公益广告的有效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