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美学研究论文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美学研究论文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美学研究论文

篇1

众所周知,黑格尔的学说之所以听起来让我们觉得耳熟,是因为它其实只是对柏拉图的思想作了一次发扬光大,而哈耶克所谓的“构建理性主义”也是在经典哲学中一直掌执牛耳的形而上学方法的孪生兄弟。因为正是柏拉图最早将抽象的理念世界确立为万物之本,从而在为构建理性提供逻辑依据的同时,也开辟了美学研究的形而上学之路。“人们应该观察的并不是那些被称之为美的个别对象,而是美本身”,他在其被美学史家们视作西方美学开篇之作的《大希匹阿斯》中所说的这番话,无疑已为日后黑格尔的登场作好了铺垫,以至于海德格尔曾断然宣称:“形而上学就是柏拉图主义。”(注:海德格尔:《面向思的事情》,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59页。)

诚然,沿着柏拉图所开辟的这条道路,后来者们曾在美学世界里攻城掠地长驱直入并最终奠定了古典美学的基础:“古典主义就是这样,它借助柏拉图主义,在确实存在着一种美的理念或美的本质这个观念的基础上,建起了一种规范美学。”(注:杜夫海纳:《美学与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1页。)对其成就史家们已作充分肯定。但同样无可否认的是,这条道路并不是一条金光大道,它在将美学理论推向学术之巅的过程里,最终也陷思辨于困境之中。因为形而上学强调对经验现象的超越,只遵从逻辑规则的制约,不接受来自直观世界的监督。因此,虽然其本意是想为人类精神的腾飞创造某种条件,但却常常是事与愿违地落入主观意念的洞穴,成了各种谬论的收容所。借用康德的话说,在形而上学中你“可以说任何胡话,而不用担心谎言会被揭穿”。对于思想王国里的每一位诚实的公民来说,这无疑是一种真正的不幸。康德曾形象地描述道:“形而上学犹如没有边际、没有灯塔的黑色海洋,堆满了哲学的沉船。”(注:见杜兰特《哲学的故事》,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版,第273页。)

不言而喻,在这些沉船中有许多是来自美学的港湾,在它们的舱房里载满了各种各样的体系。它们高深莫测的内容与庞大的体积并未能使之幸免于难。唯一能保留其昔日之荣耀的,乃是其中来自于现象关注的那些不成体系的经验之谈。正如德索在评价黑格尔时所言,这位大师的“大谬之处由于他那广博精深的学识和感觉入微的非凡天才而得到了谅解”(注:德索:《美学与艺术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5页。)。故而,尼采在其美学名著《悲剧的诞生》里最终宣称:“我不相信并尽量避免一切体系,对体系的追求是缺乏诚实的表现。”事实上这意味着美学的形而上学之路的终结,和美学的古典时代的结束。

2

这样的结束虽然不能令人满意,但倘若因此而产生一种美学由此走向衰落的印象,却是极大的错觉。海德格尔在其《面向思的事情》一文里曾经指出,“我们太容易在消极的意义上把某物的终结理解为单纯的中止,理解为没有继续发展,甚或理解为颓败和无能”,而没有看到它也意味着事情的转换和重新开始。这的确是中肯之言。事实上,正是标举自上而下的形而上美学的退场,为张扬自下而上的科学主义美学的全面亮相提供了契机,人类关于美的思辨也由此实现了由古向今的现代转型。

从世界文明史的角度看,这场以科学最终取代宗教成为当今文化舞台主角的转折,滥觞于文艺复兴。自此以降,科学主义便开始大举渗透人文思想界,借科学的脚手架以构造自己的理论,成了众多人文学者著书立说的法宝。早在1865年,著名学者泰纳便已在其名噪一时的《艺术哲学》中向世人宣告:“当今科学研究的总趋势是人文科学向自然科学靠拢,并通过将自然的原则和批判方式赋予人文科学的途径,使人文科学的地位得以稳固和获得进步。”而对于已经厌倦了形而上美学的华而不实的人们来说,向科学主义畅开大门无疑是顺理成章之事。当代法国美学家于斯曼的这番话是很有代表性的:“现实的美学当前只有两条道路:要么沉入浮夸之中,要么变成为一门科学。”在他看来:“如果美学拒绝成为严密的、精确的、实证的,它就不能存在下去。”(注:于斯曼:《美学》,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41页。)

如果说从19世纪跨入20世纪,从时空上为这场变革提供了舞台布景的改变,那么方法论的改造则是其关键所在。概括地来看,过于突出先验原则、一切以逻辑规则为基准的做法,是使形而上学美学最终覆没的一个“阿喀琉斯之踵”。事实正如门罗所说:“复杂的情感态度和具体的研究方法绝不能归结为少数几条简单的逻辑公式,如果过多地运用逻辑方式来研究美学问题,那么这种研究就会变得虚假造作。”(注:门罗:《走向科学的美学》,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163页。)因此,反其道而行之的科学主义美学旗帜鲜明地强调经验事实和实证调查,并以此确立起自身的特色。

首先,相对于形而上美学注重思辨性的特点,这种新美学所倡导的是知识性。一个特殊的例子是,如果说在出版于本世纪初的鲍桑葵的《美学史》的序言中,在他的“美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它仅仅作为一种知识而存在,并不能作为实践的指南”的陈述里,对知识论美学的强调仍显得有些暖昧,那么在“现象学美学之父”盖格尔的笔下,事情已被阐述得十分清楚:“美学是关于价值的科学。它是一门科学,这意味着知识是它的目标。”(注:盖格尔:《艺术的意味》,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36页。)其次,不同于形而上美学以客体的审美理念作为思辨的聚焦点,新的美学关注于主体审美体验的探讨,从而迎来了美学的心理学时代。所以,当年以一部《走向科学的美学》为美学研究的科学化而摇旗呐喊的门罗,其实所倡导的主要也就是审美心理学。他曾明确地宣称:“在科学的心理学为我们成功描述人类本质的总轮廓之前,美学不可能靠自身的力量成为一种可以理解的学科。”(注:门罗:《走向科学的美学》,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139页。)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率先于1876年运用实验室的测量手段来研究人的审美反应的费希纳,被一些学者视为“20世纪科学主义美学的奠基人”。

但百年的时间匆匆走过。当人们驻足于又一个新世纪的边缘对本世纪的新美学作一番回顾盘点,在为其对主体审美心理的别开生面的研究和为大众提供有关美的种种知识的执著而留下深刻印象之余,也还是对其关注视野的相对狭窄和成果内容的相对浅薄,产生出普遍的失望。问题并不仅仅在于其终究未能真正兑现曾作出的知识论方面的承诺,而且在于它的艰苦努力表明了,在美学领域任何这种承诺都于事无补。首先,虽然审美活动总是发生于具体的经验之中,不存在能独立于这种经验之外的“美”,但毕竟,受某种审美心境制约的审美态度充其量只能影响主观的审美反应的成败得失,而不能决定客观的审美情境的有无存亡。这也就意味着对于人类的审美活动,客观的审美存在总是第一位的,主观方面的审美态度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具有意义。

概括起来看,心理学美学的根本缺陷在于过于怠慢了审美对象,在其对主体审美反应的描述与分析中并没有把审美对象真正当回事。而问题是,公共性的审美趣味与一般私有性的生活口味的差异就在于,后者是自足的、不以对象的性质为转移,而前者则是对象性的。用康德《判断力批判》第九节里的一段话说,也就是:“审美判断恰恰在于,在对象的性质适合了我们对待它的方式时,我们才按照这种性质称之为美。”这也就意味着对审美经验的分析并不能代替对审美对象的分析,而缺少了后者的美学无疑也就像失去了那位多愁善感的丹麦王子的《哈姆莱特》,是难以想象的。

应该承认,心理学美学对现代美学作出了许多贡献,其所长,主要在于研究审美主体对形式感强的作品的欣赏。这可以解释本世纪两位最负盛名的心理美学家贡布里希和阿恩海姆,为何不约而同地都将视觉艺术作为其学术主战场,以及也正是在这个领域,现代心理学美学从曾经威风八面的形而上美学那里,赢得了一份真正属于自己的光荣。

但即便在此人们也仍然可以看到它所面临的挑战与阴影,克莱夫·贝尔当年关于“有意味的形式”所作解释的失败,事实上就意味着心理学美学的困境。正如英国美学家安妮所分析的:“假定我们可以训练自己把各种绘画完全只当作由二维的形式组成的图案来观看,这样做的结果就可能是,我们将不再对这些绘画之中的大多数作品感兴趣。”这表明即使在审美欣赏领域,要想“从心理学方面孤立地考虑视觉艺术的形式特征也是极其困难的”(注:安妮:《美学》,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71页。)。审美活动有其语义学前提,因为审美体验是由对象所唤起的。因而对于美学思辨,重要的不仅仅是对我们的体验方式的研究,还在于对所体验的具体对象的把握。以此来看,当弗洛依德表示,美学通常的失败“在于层出不穷的、响亮而空洞的语词。不幸的是,精神分析学对于美几乎也说不出什么话来”(注:《弗洛依德论美文选》,知识出版社1987年版,第172页。),这不仅是对一门学科所作的必要的反省,在某种意义上似乎也可以看作是对当代美学应当走出心理学美学的一种提醒。

而进一步来看,这同样也意味着知识论美学的终结。审美实践虽然包含有知识论内涵,但并不因此而属于知识论的领地。因为虽然审美体验是一种对象性的活动,但其对象是一种不具有实在性因而也就无所谓真假的对象。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那种因将扮演角色的演员与实际情形混为一谈而酿成悲剧的案例突出地表明,在审美领域内首先必须认可虚拟原则,接受“艺术从不要求将它当作事实”这一戒律。因此,能否暂时搁置对对象的真伪判断而仅仅关注于其所呈现的现象,对于审美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由此可以见到美学同科学的龃龉:如果说科学的对象是一种具有本原性的实在,那么美学的对象则是一种符号化的现象;对于审美主体来讲,对象已不再是一种原态的存在,而仅仅是这种存在的一个代替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康德曾经写道:“自然在它具有艺术的特征时才是美的,而艺术只有在我们意识到它是艺术,它并且通过自然的外表呈现出来时才能称之为美。”(注:转引自于斯曼《美学》,第136页。)所谓“意识到艺术是艺术”,也就是意识到艺术的非本态的符号性,它所具有的仅仅只是“自然的外表”。这种符号化过程同样也是自然美的存在方式。

美学的非知识论的特性就在于,人们可以对一种关联着原在事物的表达作出真与伪的甄别,而无法一视同仁地施之于一个符号;对于后者我们只能追究其是否有意义,而不能去审核它的真伪。因为知识之所以为知识便在于它是真实的,也就是说能够或者为经验事实或者为逻辑推论来予以验明。这是最终指向客体实在事物的“知识”与仅仅只是一种主体态度的“意见”的区别所在。以此来看,要求主要针对一种符号现象的美学为我们提供关于审美对象的种种知识,这是一种非分之想。美学与科学的分道扬镳也因此而在所难免。正如卡西尔所指出的:“自然科学教我们如何打破现象,以便将它们看作是经验;而文化学科则教我们去诠释符号,以便将其中隐藏的意义揭示出来。”(注:卡西尔:《人文科学的逻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39页。)

3

如前所述,现代美学崛起于人们对古典形而上美学的失望,为此人们才寄希望于美学的科学之路。用门罗的话说:“由于科学还没有对美学领域进行勘察,因此,美学领域中许多现代大批评家的思想最多还只停留在类似早期的希腊哲学家的水平上。”(注:门罗:《走向科学的美学》,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21页。)事情似乎已很清楚:人们曾期待美学能借助于科学来拥有某种知识性,既然美学做不到这一点,也就注定只能无所作为。

正是由于在这个问题上持有一种鲜明立场,当代分析学派一度格外引人注目。众所周知,维特根斯坦曾提出,“关于哲学大多数命题并不是虚假的,而只是无意思的,因之我们根本不能回答这类问题,而只能说它们荒唐无稽”。根据他的这一逻辑,美学便属于这类无稽之谈。因为它只是一种属于个人意见性的言说,这类言说因缺乏客观标准而无须费力争辩。比如:“要是你问问自己,一个孩子是如何学会说‘美的’和‘好的’等等,你就会发现,他只是简单地把它们当作感叹来学的。”(注:见刘小枫主编《人类困境中的审美精神》,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525页。)也就是说,关于美人们只是在陈述一种并不涉及实际事实的主观态度。艾耶尔说得更明确:“像‘美的’与‘丑的’同伦理学词汇一样,并非对事实的陈述,而只是表现某种感情和引起某种反应而已。从而,如在伦理学中一样,以为审美判断有客观有效性是没有意义的。”在他看来:“美学的蠢笨就在于企图去构造一个本来没有的题目,而事实也许是,根本就没有什么美学,而只有文学批评、音乐批评的原则。”(注:艾耶尔:《语言、真理和逻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14页。)

这项指控对于美学的严峻性是不言而喻的。但事过境迁之后来看,其偏颇失当之处也已十分清楚。事实正在于审美判断要求有普遍性,当人们对某种现象作出诸如“这很美”这样的评价,其用意无疑是想赢得大家的赞同。这是审美趣味不同于一般生活口味之处,意味着审美活动具有认识内容。因为正如康德所说:“除认识之外,任何东西也不能传达给大家。”(注:见古留加《德国古典哲学新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94页。)而审美活动之所以能拥有认识性,则是由于主体的审美反应并非由对象直接引起,而是通过一种特殊的判断力作为中介。众所周知,对审美感受的这个“中间项”的揭示,是“康德的一个杰出发现”。他的先验设定是:在所有人身上这种判断力的主观条件都是相同的,“因为如果不是如此,人与人之间就无法交流他们的表象和认识”。

所以,美学因与知识论相排斥而导致同科学的决裂,并不威胁到其生存权利。关键在于弄清,除了形而上学与科学这两条道之外,美学是否还能开辟出一条别的突围之路。一门学科要求发展首先得清楚自己究竟能够做什么和应该怎么做。“美学最深层的二难抉择困境似乎如下:既不能从形而上(即借助概念)、也不能从形而下(即借助纯经验)的角度将其聚结为一体”(注:阿多诺:《美学理论》,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77页。)。阿多诺的这番话对美学两千多年历程的得失,作了最简明扼要的概括。也早已有学者看出,当代美学的突围之路在于寻找一条中间道路。“沿着这条中间道路,美学可以力争在现象的本质所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系统地控制自己的观察和思维”(注:门罗:《走向科学的美学》,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9页。)。但这究竟是一条怎样的路,长期以来一直未能有进一步的厘清。我们眼下或许也仍然无法使之尘埃落定,但至少可以尝试着去作出一些努力,为思想之舟的起程构筑起出发的港湾。

4

首先从方法论上看,经过了否定之否定后,当代美学有必要重新审视其同哲学的关系。据说康德曾很自信地表示,他相信那些对形而上学感到失望的人“迟早都要回到形而上学那里去,就像要回到同他们吵过架的爱人那里去一样”。此话在某种意义上确有道理。但这并非是由于形而上学像康德所说的那样,是“人类理性的整个文化的最后完成”,而只是因为它是哲学思辨的基础:“如果对一个人的哲学思想穷根究底,最终可以把它归结为一系列基本的形而上学问题。”(注:泰勒:《形而上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2页。)对美学而言更是如此。正如诗人瓦莱里所说:“美学最初是从哲学家的某种见解和爱好中产生的。”但这决非是一次简单的“寻根之旅”。对于当代美学,哲学不再是康德与黑格尔观念中的一个借助于某一普遍理念来包容和组织知识的理论体系,而仅仅只是一种开发心智洞悉意义的思维活动。

这意味着美学不再将“为世人提供关于美的种种知识”作为己任,而是通过对审美现象的探究来开启我们对世界的神秘一面的领悟能力,拥有一种能超越直观的现象事物的智慧。维特根斯坦曾明确地宣告:“哲学不是一种理论,而是一种活动。”(注:转引自《哲学译丛》1990年第6期,“哲学的未来”。)美学其实也就是对我们自身的生命活动作出某种把握的哲学活动,因为审美现象的实质同样是一种精神品质。无论像“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这样的格言诗,还是如“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这一类的所谓“朦胧诗”,它们在当代中国诗性文化里的生命力,都在于各自都拥有一些超越事实世界的精神存在,对这些东西的有效接受需要有一种以知识论的眼光来看已近乎无知的智慧的心性。美学便是开发、培育我们的这种心性,使我们能够走近并领悟人类生命中的智慧性存在的一种活动。毋庸讳言,美学的这一使命显得有些玄奥,但归根到底,玄奥方法的采用是由于存在着玄妙的存在。因为人类自开始文明历程以来便一直身处于两个世界之中:一个是创造了我们自身的自然世界,一个是由我们所创造的文化世界。前者是实在的物质世界,后者是相对抽象的意义世界。审美存在无疑属于意义的领域,对它的探究之所以需要借助哲学之力,仅仅是由于“哲学是一种活动,而不是科学”。虽然哲学也无愧于“科学女皇”的荣誉,但正如著名学者石里克所说的“科学女皇本身并不是科学”,对两者的区别他曾作过一个十分精彩的界定:“科学应定义为‘真理的追求’,而哲学应定义为‘意义的追求’。”(注:转引自《哲学译丛》1990年第6期,“哲学的未来”。)

所以,眼下已时不时地见到的那种将形而上美学的困境和当代美学的危机,一味地归咎于哲学对美学的影响,并将美学的突围之路设定为同哲学的决裂,这无疑是十分浅薄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学能够简单地同哲学重修旧好,而必须对之进行某种改造。概括地来讲,也就是取消知性在古典哲学里的那种支配地位,使思维从抽象唯理论的控制中摆脱出来。这里的关键在于更准确地把握概念在人类认识活动中的作用。盖格尔曾指出:“人们在美学的开端就首先必须面对一个矛盾:美学作为一门科学只能处理那些一般概念,但是人们却只有通过那直接的、非概念的体验才能理解这门科学的研究对象。所以人们必然会提出这样的问题:难道这个矛盾不会使作为一门科学的美学成为不可能的吗?”(注:盖格尔:《艺术的意味》,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38页。)现在看来,这个矛盾的确让美学难以跻身于科学的阵营,但它并没有妨碍美学作为一门揭示审美奥妙的学科的存在。因为我们的认识行为虽然不能排除抽象而进行,却完全可以脱离概念而展开。阿恩海姆曾以他在这个领域作出的杰出研究表明,“把抽象描述为同直接经验相脱离,不仅错误地解释了科学家和哲学家的实践,而且歪曲了艺术家的实践”(注:阿恩海姆《视觉思维》,光明日报出版社1986年版,第284页。)。而回顾世界哲学史我们还可以看到,擅长于理性思辨的古希腊人从未忘记直接经验是智慧的起点与归宿,用他们的代表人物亚里士多德的话说:“心灵没有意象就永远不能思考。”

其实,在形而上学陷哲学于困境之际,对它的反思就已经开始了,俄国思想家别尔嘉耶夫是其中的一位佼佼者。正如他所说:“黑格尔主义这个伟大骄傲哲学的破灭,同时就是抽象哲学的危机,唯理论的失败。”后来者应从中汲取的一大教训便是:“没有直接的直觉,哲学就会枯萎,变成寄生虫。”而要改变这一切我们就必须真正信任自己的感受。这不仅是因为“感受决不能同认识分开,认识也是在感受内部来实现的”,而且更在于“感受就是一切,一切就是感受”(注:别尔嘉耶夫:《自由的哲学》,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61—85页。)。不难发现,在此别氏并非只是一般地重申了感受的认识功能(这在鲍姆加登提出的“审美是一种低级认识”里就有),也不仅仅是将它提升为人类的一种基本认识形式(这在阿恩海姆将知觉思维分作“直觉认识”和“推论认识”两大类型中也已出现),而是把生命的感受活动确立为人类对世界的最高把握方式。这并非是说感受能在认识论领域里包打天下,而只是意味着它能让我们面对世界的最高存在也即“存在”本身。在此,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正如别氏所指出的,着眼于这二者的分离曾是一切古典哲学的前提,曾几何时,哲学家们把这种分离看作哲学反思的全部骄傲。也因此,“整个现代哲学危机的意义,就在于向存在和生动经验的回复,就在于克服主客体之间人为的和棘手的壁障”。其依据在于思维与存在的内在一体性,即都归属于人类的生命活动。

由此而进,当别尔嘉耶夫满怀激情地问道:“为什么不从血液循环,不从活物,不从先于一切理性分离的东西,不从有机思维、作为生命职能的思维,与自身存在根源联系在一起的思维,不从非理性化意识的直接原始材料开始进行抽象议论呢?”一种驻足于我们生命活动自身、以主体感受为核心的认识论也就正式出场了:它并非只是针对我们生命活动的一种认识,而是一种“作为生命行为的认识行为”(注:别尔嘉耶夫:《自由的哲学》,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97—102页。)。虽然我们可以从中看到来自叔本华—尼采的生命哲学的某些渊源,但显然,只是在经过了别氏的创造性阐述与深入,这个哲学理路的精神才得到真正的确立和发扬光大。对这个学说之价值的全面评估暂且按下不表,其对于当代美学的意义无疑不容低估。因为虽然我们一方面必须确立起审美对象在审美活动中的牢固位置,但另一方面同时也得看到,这个对象并不具有能脱离我们而存在的自足性;它不仅是“为我们”而存在,而且也仅仅“通过我们”而存在,是我们的生命活动的有机组成。众所周知,当我们面对具体审美对象,所需要的是深入地感受其存在而不是一般地去认识其价值。这并不意味着审美活动排斥理性,而只是表明感受“大于”一般意义上以概念为手段的认识:后者只是抓住事物的抽象实质,而感受不仅能同样洞悉要害,而且还能凭借其丰富性而把握整体。

5

因此,当代美学必须以作为一种具体现象的审美对象为认识的聚焦点,坚持“审美现象”与“审美对象”的“同一化”。这是从生命认识论出发为美学思辨的重新定位,也是使美学真正从“美”出发的一个开端。因为无论是形而上美学对作为审美现象的原型的“审美理念”的研究,还是科学主义美学对作为审美反应过程的“审美经验”的探讨,具体的审美现象一直处于一种缺席状态,实际的审美对象也因此而从未受到这些研究视野的真正关注。迄今来看,这无疑是导致传统美学最终走向穷途末路的一大原因。但从生命认识论出发的新美学,所强调的并非只是简单地回到审美对象,而且还要求我们扩大审美现象的疆域。这就得重新审视美学与艺术的关系。

众所周知,自从黑格尔美学逐渐崭露头角,将艺术品确定为美学研究的主要对象的观念,也随之而渐成气候。所不同的是,在大力张扬美的理念的古典时代,美学是以“艺术哲学”的名义出现;而在注重审美反应的经验论这儿,美学只是一门“艺术学”。虽只有一字之差,含义却大相径庭,也因此而形成了美学的古典与现代之分:前者探讨的是艺术中的普遍规律,后者关注的是具体的艺术品,因而事实上也就是关于个别作品的批评实践。不言而喻,如果说将艺术明确为美学的对象,这是人们为了弥补形而上美学失之空洞的弊端,那么把对具体作品的审美批评视为美学的主要功能,则是这种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因为事实正是如此:每一部作品的艺术价值正在于其独一无二性,这使得任何企图建立起判断艺术作品的种种固定法则的做法都属徒劳。因此,当一些艰难地寻找着现代美学的突围之路的美学家提出:“人们要想使美学研究取得进展,就必须小心地研究个别的艺术作品。”(注:安妮:《美学》,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54页。)一种以针对个别作品的艺术批评活动来取代传统意义上的美学的趋势,似乎已难以避免。

但事情并不如此简单。问题不仅在于审美活动终究无法回避普遍性问题,而且还在于一旦我们将视点聚集于作品本身,充其量或者因侧重于主体对作品的接受活动而成为艺术鉴赏学,或者因关注作品的制作成就而成为艺术工艺学,二者必居其一。但无论归属何方,它们事实上都无法直面这样一个真正重要的问题:这部作品的价值究竟怎样?认为它伟大或拙劣的理由何在?因为艺术的价值既不取决于人们的欣赏方式与态度(怎么看),也不单纯取决于作者们的工艺技巧(怎么做),而是关联着我们的生存方式,体现着我们的生命追求。显然,在艺术品的“后面”存在着一个作为我们生命意义之依据的“存在”,那些杰作便是“关于存在”的一次成功的揭示。由此而构成了艺术的所谓真理性内容。阿多诺说得好:“归根到底,要体验艺术就等于承认其真理性内容并非是子虚乌有的东西”(注:阿多诺:《美学理论》,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30页。)。这也是“意义”与“真理”的暧昧关系的表现:当意义由于其指向主体需求,而在其与以事实为本的真理之间“明修栈道”各奔东西,它又借助于对“存在”的瞄准而同真理“暗渡陈仓”。唯其如此,真正的艺术活动同日常生活里的游戏行为貌合而神离:一般的游戏仅仅只是娱乐,而在艺术的娱乐里却有着对存在的人文关怀。所以,游戏性娱乐只是轻松而已,而在艺术之“轻”里却有着意义之“重”:它能张扬我们的生命理想,激励我们通过创造性活动去拥有生活的意义。

篇2

爱森斯坦哲学和历史观的绝对自信,使他在美学上有一种过分的野心――他觉得他可以绝对控制观众的反应。他把巴甫洛夫的生理学理论引入了电影,认为可以在美学上实现条件反射式的意识生产。作为一个形式理论家,爱森斯坦进一步主张:意识是一套形式进程,可以在感觉、情感、认知三个阶段中统合个别的生理反应。他假设意识包括感觉、情感和认知,三者只有物质等级上的差别。"人受到基本的节拍蒙太奇的影响而动摇,跟受到其中心智进程的影响而动摇是没有根本差异的。因为,心智进程原是同样的骚动,只不过发生在比较高级等级的神经中枢领域中。"1)

这是美学上的乌托邦理想,它是和政治上的极端功利主义紧密结合的――即试图找到一种"正确"的意识形态生产机制,以便批量化地生产具有阶级觉悟的群众。这完全是一种"天降大任于斯人"的信念,这种思想超人并不打算与观众讨论、交流作品的思想和观念,而是用直接的概念和物象连接来说出"主题"。这其实是一种美学的暴力。

即使按照的文艺观,作者的倾向也应该从"情节和场面中自然流露出来"。对于那种使人物成为作者思想传声筒的创作方法,马克思称之为席勒化。而杂耍蒙太奇的理论从根本上来说是强化的、直白的,作者经常明确地跳出来说出主题。

在艺术和现实的关系上,作者经常混淆记录和加工的界限。这就封闭了观众二次读解的途径,封锁了读者自己阐释文本和认识社会的途径。例如,爱森斯坦的《墨西哥万岁》就是一部说不清是故事片还是记录片的电影。作者把记录性素材和搬演的场景、动作剪辑在一起,组成了一个虚构的却以"纪实"形态出现的情节影片。这就是美学上十分暴力的方法。这种影片不像今天的《科学探索》这类影片,那里面的事后扮演是明确告诉我们的;而且在这种介绍知识的影片中,它的记录没有本体论上的意义。

我认为,当杂耍的意念过于强烈、过于急功近利地表达作者态度时,会在美学上给人一种暴力感觉。例如,爱森斯坦的学生米·罗姆拍摄的《普通的法西斯》在很多电影学校是作为记录片来讲的。他在这部影片当中有意识地贯彻了爱森斯坦杂耍蒙太奇的观念。有些地方的杂耍蒙太奇手法也确实造成了比较强烈的对比和视觉冲击力。但是,我认为这部影片虽然有明确的反法西斯意图,在美学上却有十分强横的意味。它在美学上重新走向了暴力,而"美学的暴力"正是法西斯美学的特征之一。

暴力美学恰恰是对吸引力蒙太奇(杂耍蒙太奇)的艺术技巧的清洗和拯救,对于爱森斯坦的杂耍蒙太奇原意却是一种背离和异化。暴力美学当然受到美国电影的启发,但就其摒弃表面的社会评判和道德劝戒而言,就其浪漫化、诗意的武打、动作的极度夸张走向彻底的形式主义而言,却是在香港完成的。在它成熟以后又反过来波及美国,经过昆廷的发扬又启发了奥里佛·斯通等人的一些影片。《英雄本色》、《低俗小说》、《杀手雷昂》、《变脸》、《天生杀人狂》、《骇客帝国》等影片都是暴力美学的代表性作品。这一"时髦"的美学理念也影响了华人导演李安。

在我看来,暴力美学表面上弱化或者摒弃了社会劝戒或道德审判,但就电影社会学和心理学来说,其实是一种把美学选择和道德判断还给观众的电影观,是对杂耍蒙太奇观念的彻底反驳。它意味着电影不再提供社会楷模和道德指南,电影也不承担对观众的教化责任,电影只提供一种纯粹的审美判断。当然,它所面对的,也是产生它所必不可少的社会环境是:具备商业伦理和基本人道情感的观众,后现代社会,高度法制化社会,有自由竞争的文化空间,有自由的文化产品选择权。

细致分析起来会发现:"坏孩子"昆廷更偏爱一种暴力情景以及残酷的情节和意象,不像香港电影人那样发挥暴力的诗化魅力,将暴力虚化为一种唯美主义的镜语表演。如果说香港的暴力美学更多浪漫和温情的色彩,那么昆廷的暴力展示则更富于黑色感觉和犬儒主义的笑脸。――顺便说一句:在一个高度商业化、法制化的社会,这种不管不顾、无忧无虑的犬儒主义顶多算是一个"无害的坏孩子"的"无害的冷漠"而已,是自由的审美态度之一种。但是,在真正黑暗、荒诞的境遇中,那些看一切都正常,到哪里都觉得莺歌燕舞、阳光明媚、如鱼得水的人,也极可能对人和生活持犬儒主义观点。因为他觉得一切本来就是如此,一切也就应该如此,这种犬儒主义的冷漠在我看来却十分可疑。

在剧作和情景上,昆廷更喜欢一种无铺垫、突如其来的杀戮或死亡。看看《低俗小说》中那个拿无头尸体和汽车后座上的血和脑浆来说事、搞笑的段落也许会让我们后背冒出些许凉气。

昆廷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导演?也许,昆廷与奥利佛·斯通在《天生杀手》的合作及矛盾,可以反映出他与坚持现实思考和社会评判的导演的差异。昆廷说:"在《天生杀人狂》中,你不会看到我的影子,因为奥利佛·斯通的声音完全盖过了我,而大家亦会视《天生杀人狂》为他的作品。"《天生杀人狂》拍摄时已有传闻说二人闹翻,因为奥利佛·斯通把坏孩子的剧本改得面目全非,最后双方达成协议,昆廷的名字写在"故事"一栏。

昆廷曾经认真解释:"我不憎恨史东,但我为此事不高兴。我和他的风格和触觉全不一样:他喜欢将失望呈现开来;我则由得那些事情发生得无缘无故。他当然不赞成这种做法。我简直想象得到,如果斯通向一千人放映自己的戏,而那一千人不完全掌握他的意思,他会认为自己很失败。我最欣赏他的冲动,但他那种不言而喻的表现方法确是浪费了他的精力。"2)昆廷说自己曾经与奥利佛·斯通这样对话:"我曾问他:’你是个好导演,为何不拍一些平易近人的戏?’其实我是问他为何不拍像《水库的狗》一般的戏。他说:’我就是以这态度拍《天生杀人狂》。’我当然说《天生杀人狂》野心很大,甚至比他过往的戏更大,好似拍着一部’奥利佛·斯通漫谈美国暴力与连环杀手’。奥利佛·斯通教导似地对我说:’《水库的狗》只是一部戏(movie),要知道你是拍戏,我是拍电影(film),马丁·斯科西思、吴宇森都是拍戏。十五年后你看回自己的戏就发觉我说的不错。’他说得很对,我不想拍’电影’,我喜欢拍戏。"

"他还跟我说:’你才二十多岁,你拍的是有关戏的戏,我拍的则是我四十年的人生阅历。我见过的暴力比你多,我到过越南打仗,中过枪。你真的想谈暴力吗?好,那就实实在在地谈吧!’"3)

老前辈的话果然说中了几分。昆廷最严重的暴力经验,顶多是在学校打架,还有十多岁时在店铺偷了一盒录影带。我的看法是:奥利佛·斯通比昆廷对暴力有更深切的体会。昆廷可能不会想到,要真想玩弄暴力美学,首先要身体安全。昆廷就是有点"少年不知暴力滋味"。此外,昆廷也不会想到,话语表演是要有社会保障的,一旦没有这种保障,话语表演就意味着流血。这使我想起1968年前后,福柯在法国大谈和什么民众正义(就是我们中实行的群众)的情景。其实,福柯对话语游戏、语言反叛和行动暴力会得到什么还是心中有底的。从这一点,我看到他与政治体制之间还是有一种信任关系。那时他"身着笔挺的西装,和学生们一起从屋顶上向楼下维持秩序的警察扔砖头,开心得很。他之所以能够开心,多半以他的人身安全并没有受到丝毫威胁为前提。当时他在巴黎郊外一所大学任哲学系主任,系里开设’’、’思想意识形态斗争’之类的专题课,向戴高乐政权挑战。人们尽可以说法国社会对人权和理想的尊重是虚伪的,但是言论自由毕竟受到法律的保护,教授们决不会像那样因为敢于直言而被割断声带。就因为人权有基本保障,他们才可以言所欲言,不必有任何顾忌。"4)而这一切,昆廷是没有兴趣关心的,大概他更关心在这个保障健全的社会里如何玩得开心,玩得离谱,玩得让整个世界都来惊诧和叹服这位"坏孩子"的天才。

注释:

1)《电影形式》82页纽约世界出版社1957年

篇3

华勒斯坦等人的研究报告中指出,自19世纪以来,历史学等学科取得了社会科学中主导学科地位,在于它们有利于巩固民族国家的权力。④因而,也正是这样一种知识增长与思想历史背景,美学史的第一批著作便是在十九世纪的德国出现,而鲍桑葵、克罗齐、吉尔伯特与库恩等人所著的具代表性的美学史著作也都是形成于先发民族国家也就可以理解了。由于美学这门学科自鲍姆加通建立之初就名实不符,引发了一场持久的争论。因而,也使得美学史的撰写,在内容与范围上便有了各自的不同。在早期美学史撰写中,不同的方式就已经存在。鲍桑葵在其《美学史·前言》中就明确地摆出自己的撰写原则与述史立场:我认为我的任务是写一部美学的历史,而不是一部美学家的历史。……地位和功绩。……事实上,我是想尽可能写出一部审美意识的历史来。⑤而怀抱着要“把鲍桑葵那部精心写成的历史著作加以完成,并续写到今天”的李斯托威尔,则在他的《近代美学史评述》中体现了不同的撰写原则。⑥克罗齐在他的美学史中指出“我们列数了借以达到发现美学概念的辛劳和疑难;列数了它的被遗忘,后又复活和又有所发现之变迁;列数了在确切界定美学概念时的摇摆和不足。”⑦由吉尔伯特与库恩合著,一出版就成了经典的《美学史》则提出“本书的写作”“是依据一种以最好的方式来满足”“更渴望知道美学术语的意蕴的人员之用”,是研究“人们对艺术与美之本质的认识”的几千年积累。⑧显然在这几部颇有代表性的美学史著述中,其撰述原则与方法、范围与对象都是各不相同的,鲍桑葵要研究审美意识的发展,故在美的哲学理论之外,尚广泛涉及文学与各门艺术发展及与审美意识的关系。而李斯托威尔则集中于种种美学理论流派,克罗齐以及吉尔伯特与库恩的两种美学史则把关注点放在艺术与美的概念、本质及相关范畴、理论的源流、演化、发展上面。波兰著名美学家塔达基维奇在他80年代出版的重要晚期著作《西方美学概念史》中谈到美学史研究的不同方法:美学的历史,也如其他学科的历史一样,可以以两种方式来研究,既可以被看作是在这一研究领域里从事创作的人的历史,也可以被看作是在其研究之中所提出来的和解决了的问题的历史。⑨

因此,美学史研究的范式已有的大体是三种:一则是美学家的历史,二则是美学范畴、命题、理论的衍生历史,三则是审美意识的发展历史。二本世纪早期出现过的几种中国人写的美学史的小册子,均为将英文著述汉译或者通过日文转手翻译过来的产物,自然也都实际上是西方美学的历史,⑩这也充分体现了作为后发国家的知识分子在接受一门西学时,除了照单全收、心悦诚服之外,几乎没有其它选择的历史图景。而像王国维那样不仅引入美学,以其介绍和开创性研究,成为中国现代美学开创者,而且以其冷静的史家的头脑和卓越的思想者的眼光,透视出西方现代美学、文化的内在矛盾性,隐约领会到西方现代性思想的内部的反抗现代性的不和谐之声,从而陷入某种思想矛盾与精神困境之中,这样的人物,实在是凤毛麟角。何况,这样的思想先驱与先觉,在当时除了遭受被误解的命运和蒙受落后、封建逆流等种种罪名的不白之冤而外,在当时的历史文化语境中,也难有其它的可能性了。

中国美学史的系统研究起步很晚,几部关于中国美学史的系统著述的出版均在80年代后。起步晚,也有其幸运的一面,这就是从一开始就尽量避免建国后相当长时期存在的某些学术研究的框架与范式。但是,却不能避免中国美学史研究对西方美学史研究范式的借用与挪移。与中国美学史研究最靠近而又有可资借鉴的是中国哲学史与中国文学批评史研究。这两门学科都有半个多世纪的研究历程,但也基本上是挪用西方既有模式。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一开头就说:“哲学本一西洋名词,今欲讲中国哲学史,其主要工作之一,即就中国历史上各种学问中,将其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选出而叙述之。”而关于中国文学批评史,朱自清指出:

“文学批评”一语不用说是舶来的,现在学术界的趋势,往往以西方观念为范围去选择中国的问题,故无论将来是好是坏,这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事实。由于有了这样的先在研究范式,中国美学史研究对西方美学史研究范式的挪用就成为自然了。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以为“美学史就应该研究每个时代的表现为理论形态的审美意识。……美学范畴和美学命题是一个时代的审美意识的理论结晶,……一部美学史,主要就是美学范畴,美学命题的产生、发展、转化的历史。”

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第一卷)认为美学史研究有广义、狭义之分,大体上也就是审美意识研究和美与艺术的理论成果研究。敏泽《中国美学思想发展史》认为“美学思想史研究的对象,最根本之点,就是要研究我们这个伟大民族的审美意识、观念,审美活动的本质和发展的历史。”几种观点表述不一,写作上其实没有太大区别,基本是研究理论形态的美学历史文献,从而成为中国美学史研究的基本范式。三这种美学史研究,从今天的学术语境看来存在着两方面的问题。其一,是中国美学史研究的合法性问题。传统的中国学术中,只有诗论、文论、词论、画论、书论、曲论、小说评点等等,却没有西方美学意义上的美学这样一门学科。西方美学学科建立与独立虽只是二百多年之事,但从柏拉图《希庇阿斯篇》就开始专门系统研究美之所以为美,美本体的问题,并以此为核心成为专门的知识,这在中国历史上本是不存在的。其实,名称的缺如,决非仅仅意味着一个名词的有无问题,而是隐在地召示了我们,在中国思想传统中,也没有恰合这一名称的西方本义上的知识、思想与学术。关于美与艺术的思考、见解,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当然有,但是必然因此而建立一门专门的知识学科体系,这在中国传统学术思想中看不出来。中国美学史的合法性何在,终极依据为何,始终是一个问题。何况,以西方美学的种种观念、范畴、术语来描述中国古代有关美学知识与思想,是否具有普适性,显然是成问题的。如何才不会对中国传统思想与知识造成误读与曲解,造成削足适履、圆柄方凿,也同样是很大的问题。古代美学中如感兴、妙悟、神韵、风骨等等大量美学范畴,理论的特质常常是没法“翻译”为、阐发为分析质态的现代西方美学知识范畴。那种表面化、形式化的范畴比较研究,实质上只是将中国古代美学范畴简单化归于西方美学范畴,而失落了其传统内涵特有的质态与意蕴。近年来对西方现代美学知识体系普适性与客观性的质疑与瓦解,也进一步质疑了中国美学史挪用西方美学史研究范式,借用西方美学史理论框架、术语、范畴,来化归中国美学史中的知识、思想与范畴,也即所谓“对中国美学的概念、范畴、原理等等进行科学的分析解释”这种研究范式的合法性,从而也进一步动摇和质疑了中国美学学科本身存在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依据。如何在运用现代美学眼光透视中国美学思想史之时,避免简单套用西方美学范式、采取西方美学“他者”眼光,从而能够真正把握住中国传统美学的独特品格。清醒地意识到中西美学思想因其孕育时期就走向不同的发展方向,中国美学传统所思考的美学核心问题与西方美学思想有着极大的区别,因而研究中国美学史应该注意去开启、敞亮、揭示那些被西方美学“他者”眼光所忽视、遗忘、遮蔽甚至压抑的中国美学的固有思想(而这也恰恰是独特思想)便是一项重要的课题。

其二,中国美学史研究既存范式的另一个问题,则是更为根本的。我们的美学史研究(其实多种学科的历史研究同样如此)宣称历史与逻辑统一的研究方法,深受黑格尔主义的影响。结果是往往以先在的观念来逻辑地演绎美学思想的历史,将历史文献的事实,加以逻辑地编织,因而,历史的维度往往仅具有编年的意义,只是看如何运用历史文献去逻辑地勾勒出美学理论、范畴、命题的演进,乃至于规律性的发展了。其实,长期以来,我们的多种“史”的研究也就是这样写就,也习惯于这样的写法,久而久之,也就仿佛原本应该如此,觉得天经地义了。然而,当福柯的一系列思想史著述开创着新的研究范型,当法国年鉴学派,比如其代表人物布罗代尔的皇皇巨著被译介过来,展示着不同的研究范型时,我们便不得不对这种习惯的美学史写法投去质问与怀疑的目光了。福柯在《知识考古学》中提出思想史的不连续性、形成历史的“断裂”的思想观点,他指出:那些传统分析老生常谈的问题———在不相称的事件之间建立什么样的联系?怎样在它们之间建立必然的关联?什么是贯穿这些实践的连续性或者什么是它们最终形成的整体意义?能够确定某种整体性或者只局限于重建某些连贯。习惯于寻求起源并不断地沿着以前建立的谱系追溯,习惯于重构历史传统,习惯于沿着进化的曲线前行,习惯于将目的论投射于历史,习惯于不断地重复生活中的隐喻。因而,正是靠了福柯所揭出的这种传统的研究方式,将连续性、整体性以及连贯的脉络成为历史研究的追求目标,从而使那些思想史上孤立的、四散分离的现象、思想、事件被组织起来,逻辑地编织进思想演进的历史大网之上,似乎都朝着某种规律性或目的性在演进或进化。使用生物学的模式,演化甚至进化的概念,在单一、有条理的原则下把一系列支离破碎的事件聚合起来,融贯成一个连续发展的统一性的思想理路。然而,这并非人类思想历史的真实面貌,而无疑是研究者通过逻辑编织的,通过话语符码化构成的一幅臆想的整体性思想历史的图景。

受福柯影响而又努力超越解构主义与形式主义的新历史主义学者也同样强调上述问题。其重要代表美国学者海登·怀特反对各种元历史的理论假设,指出历史思辨哲学的编撰使历史出现历史哲学形态,并带有诗人看世界的想象性、虚构性,充满虚构、想象和加工。虽然我们未必要全盘接收福柯等人的观点,但至少他的思想史研究的新范式,让我们质疑那种连续性、进化论式的历史的真实性,令我们思考:思想史的断裂现象发生于何时、何处,如何发生,又产生何种效应、影响,令我们对思想史的发展有更为复杂的思考,在思想的连续与断裂的交互作用下发生的思想史中,寻索其可能的线索与理路。以一种整体性、连续性加以叙述的思想史,还存在着另一方面的问题,这就是无08

论是依据何种“元历史”假设所建构起来的思想演进的历史,虽然其描述内部也可能会包含着矛盾、差异、斗争等等复杂因素,但由于其本质主义的思想倾向与特征,即把同质性、整一性看作思想史发展的内在景观,思想史家们也总想为种种思想的历史寻找一种一元化的解释框架,把握住某种本质,概括出某种规律,从而使其研究具有强力话语的巨大整合能力。而其结果,也就使得远为复杂的,充满矛盾与悖论的,缺少目的性与发展向度的思想史的原生状态被轻而易举地抽象掉、整合掉了,从而体现出一种对于思想史上的异质性和无法整合到其叙述理论框架中的思想事实和现象的排斥、压抑、遮蔽的强烈趋向在中国美学史的描述过程中也同样存在上述问题。例如当李泽厚建立起所谓四大主干的解释框架来叙述中国美学的历史演进时,则那些异质性的无法编码进入到这一叙事框架的思想内容也就被遗忘和排斥掉了。比如汉代神学美学,便是至今仍少有人涉及的一个领域,尤其是有关道教美学这一自六朝以来对中国文化艺术、审美实践影响极为深远的思想内容,由于在文化层面、思想体系诸方面都是一种异质性存在,从而根本就没有进入其研究视野之中。就是对于被纳入到其框架中的某些思想理论,比如禅宗美学,也仅仅是涉及外部的影响研究,而难于纳入其儒家美学中心论的叙述框架的禅宗美学的“内部研究”则仍然加以遮蔽。

五由此而引出对美学史研究方法另一个方面的质疑,这种普遍性的只剩下几条理论、命题和几个美学范畴的由美学思想家们贯串起来的美学史研究模式,能否真实地反映出美学思想实际的历史过程?法国年鉴学派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布罗代尔提出了“长时段”的著名理论,他研究历史的时间尺度,不再是传统历史研究中的王朝更替与政治变动,而是缓慢却又深刻地掩藏于历史中的生活样式的变化,从物质生活水平到日常生活中这一更深层、也更基础的人类的历史过程。一般知识的发展是缓慢平和的,可能看不到它有什么令人激动人心的场面。正如布罗代尔所指出:“从这个一半处于静止状态的深层出发,由历史时间裂化产生的成千上万个层次也就容易理解了。一切都以半静止的深层为转移。”正是在这样一种深层同时又是底层的历史背景下,支撑着各种思想史的变化、发展、冲突、斗争,使思想史上的种种奇异、悖论、矛盾成为可以理解的,而思想的历史一旦脱离了这样的土壤与背景,也便失去了它赖以生存的文化、历史语境。在对思想史的新的思考与审视中,福柯指出不同于传统思想史的研究与视角、对象与方法的另一种思想史的写法:它讲述邻近的和边缘的历史。它不讲述科学的历史,而是讲述那些不完整的、不严格的知识的历史,这些历史历经坎坷却从未能够达到科学的形式。……讲述这些萦绕文化、艺术、科学、法律、伦理直至人的日常生活等领域中的影子哲学的历史;讲述数百年的主题史,这些主题从未在某种严格的和个体的体系中得到提炼凝聚,但它们却构成了那些不作哲学思考的人们的自发哲学。同样,在中国美学史研究中,我们必须重新审视研究的范围并加以扩大,而不是仅限于讲述高度理论化了的美学思想,因为以编年史形式确定下来的、高度理论化的美学思想的贯穿,并非就是中国美学思想史的真实面貌与原初图景———真实面貌与原初图景要远为丰富的多、复杂的多———而真正影响了不同时代人们日常生活的审美趣味、审美风尚也往往并没有记录、提炼在这些高度理论化的美学思想之中。我相信萧统的《文选·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文人士大夫的影响要远远超过像刘勰《文心雕龙》这样大部头理论。这从《文选》在唐以后的盛行与选学的形成,而《文心雕龙》却极少被理论家、文学家们提及形成鲜明对照。而《文心雕龙》成为显学,又形成龙学,则是相当晚近之事。是在近代知识型转换背景下,西方美学“他者”眼光刺激下对中国传统美学再发现的产物。而像王夫之的理论著述就更是属于后人挖掘的,在当时,王氏在深山中所写的东西又有几人能够读到呢?钱钟书便曾指出:诗、词、随笔里,小说、戏曲里,乃至谣谚和训诂里,往往无意中三言两语,说出了精辟的见解,益人神智;把它们演绎出来,对文艺理论很有贡献。……不妨回顾一下思想史罢。许多严密周全的思想和哲学系统经不起时间的推排销蚀,在整体上都垮塌了,但是它们的一些个别见解还为后世所采而未失去时效。……往往整个系统剩下来的有价值东西只是一些片段思想。脱离了系统而遗留的片段思想和萌发而未构成系统的片段思想,两者同样是零碎的。眼里只有长篇大论,瞧不起片言只语,甚至陶醉于数量,重视废话一吨,轻视微言一克,那是浅薄庸俗的看法———假使不是懒惰粗浮的借口。

正如美国学者波林·罗斯诺在《后现代主义与社会科学》一书中所指出的:近些年来已经在社会科学的基础性假设和方法方面发生了范式危机,“这次危机以发端于人文科学的后现代侵扰为基础。”而由上述理论思考,我们切实地感受到了这场危机对于美学研究的基础性范式所带来的范式危机。虽然我们并不完全赞同福柯、新历史主义等思想家们的理论、观点,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理论、观点的确揭示了传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存在的局限与缺欠、甚至基础性错误,也促使我们寻找新的、可行的基础性假设与方法,以建构新的合理的研究范式。

反观中国美学史研究,我们认为,在讨论中国美学问题时,需要重建更为复杂的历史叙事:

一、连续性(深层)与断裂性(表层)问题:不仅应当研究建立于血缘宗法社会与内陆型农业文明构成的连续性发展的中国传统文化之上的中国美学史的基本精神的连续性问题,也应当研究由于既有思想意识形态体系崩溃(比如汉末)或异民族入主中原(比如元王朝)等因素导致的美学思想发展的某种断裂以及由此引发的相关问题;

二、不同体系及其关系的思考:宏观而言比如儒、道、释美学思想体系及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相互关系。中观而言,儒、道、释美学思想体系从来就没有过千古不变的同一的思想,各个派系之间,居于主流和处于边缘的思想之间,甚至在主流与异端思想之间都存在着极为复杂的情况,都需要做细致的梳理;

三、异质性的美学思想及延续:美学思想史的研究,应当回到美学思想的原初历史景观中去,直面美学思想原初复杂的、不可化约的,呈现为碎片、冲突的、悖论式的思想图景;

四、不同层面的美学思想、观念、趣味、风尚研究:思考历史上不同层次的美学思想,并为了更切近美学思想的历史真貌而增加不同的层次性研究,像荒诞不经的神话,考古出土的远古各类器物、甲骨、青铜、秦砖、汉瓦,佛教的石窟造像,六朝的志人志怪小说……往往能反映出特定时代的某些普遍观念、心理与时尚;五、形成上述诸方面的原因、结果、社会效应及影响:探索那些孕育、影响、制约并使中国美学的基本精神延续存在并不断演化的文化心理、思想学说、知识背景、、思维方式、社会结构、权力话语等一些以往中国美学研究中未能涉及的深层次问题。沟通思想史与社会史,在文本与语境的交叉分析中重释美学思想的历史,不仅研究美学思想文本的意义,而且进一步分析它所赖以产生的知识生产的主体、结构、体制和功能,美学思想的传播与接受等等。由此,我们可以期望更能贴近历史真实的对中国美学思想的发展轮廓加以描述、阐释、显现与揭示的中国美学史的诞生。

参考文献:

①科林伍德:《历史的观念》,何兆武译,第24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

②参见伊格尔顿:《美学意识形态》,王杰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③《福柯集》,杜小真编选,第104页。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年版。

④参见华勒斯坦等著:《开放社会科学》第一章,刘锋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

⑤鲍桑葵:《美学史·前言》,张今译,第2页。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⑥李斯托威尔:《近代美学史评述·序言》,蒋孔阳译,第1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版。

⑦克罗齐:《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王天清译,第25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

⑧吉尔伯特、库恩:《美学史》,夏乾丰译,第2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

⑨塔达基维奇:《西方美学概念史·前言》,褚朔维译,第1页。学苑出版社1990年版。

⑩参见吕澄:《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24年版,吕澄:《现代美学思潮》,商务印书馆1924年版,陈望道:《美学概论》,民智书局1927年版,范寿康:《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27年版等。

刘方:《百年美学:现代与中国传统》,载《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中华书局1984年重印本,第1页。

《朱自清古典文学论文集》下册第539页,第54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绪论》第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第一卷第4-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

敏泽:《中国美学思想发展史·序》,齐鲁书社1987年版。

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第一卷第13页。

参见刘方:《现代建构中的承续与转换》,载汝信、王德胜主编《美学的历史:20世纪中国美学学术进程》,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2版。

对黑格尔主义的分析、批判,参见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杜汝楫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开放社会及其敌人》,陆衡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贡布里希:《理想与偶象———价值在历史和艺术中的地位》,范景中等译,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9年版。刘小枫:《拯救与逍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走向十字架上的真》,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福柯:《知识考古学》,谢强等译,第2、14页。三联书店1998年版。译文参用《重新解读伟大的传统》,第109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

参见White,TropicofDiscourse,HopkinsUniversityPress,1978。

李泽厚:《华夏美学·前记》,中外文化出版公司1989年版。

参见刘方:《诗性栖居的冥思———中国禅宗美学思想研究》,导言,四川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布罗代尔:《资本主义论丛》,顾良等译,第183页,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年版。

篇4

当然,实体论主要是指一种思维方式,并不仅限于提出过实体范畴的理论。早在柏拉图那里,实体论思维就已经形成了。柏拉图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过实体这一范畴,但是他提出了理念论,认为理念就是事物的最终原因。柏拉图所说的理念在他的逻辑体系中就是一个独立自足的实体性思维抽象物。这也是一种实体论。

实体论在西方思想史上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在近代以前的思想家那里,实体还仅仅是一种外在于人的存在,并且往往带有自然物质观或神学色彩。到了近代,随着三体意识的觉醒,实体的内涵开始从外在的自然抽象物或神学抽象物渐渐演变为主体性抽象物。比如,黑格尔曾经明确提出应该把实体理解为主体,这是早期的实体概念与近代主体概念的结合。由于黑格尔同时也把实体理解为理念的自身运动,所以他的主体也成了理性意义上的主体。在黑格尔之后,随着现代人本主义的崛起,这种理性实体论渐渐被非理性实体论所代替。如叔本华认为,世界的本体是意志。意志在此实际上就是一个被实体化的非理性“存在物”。

实体论的产生和发展虽然开辟了传统哲学的新方向,但是它也造成了许多思维上的误区。首先,由于实体在逻辑上是一种自为自足的抽象存在,所以实体论思维往往是主客二分的。因为在实体论思维中,主体往往被视为一种实体,客体也往往被视为一种实体,主客之间的统一性关联必然因此被割裂开来。近代哲学的二元论倾向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与此思维方式密切相关的。同时,也正由于此,人们对自然与人的关系的认识就常常陷于无法调和的矛盾中:过于强调自然的独立性,容易导致机械决定论,从而遮蔽人的主观能动性;而过于强调主体的独立性,则又容易使主体的地位被无限拔高,导致主体意识扩张性危机。

其次,实体论思维在理论上往往是形式化的。随着思维对象被作为某种实体性存在物,它也产生了与之互相匹配的逻辑方式——形式逻辑。形式逻辑也是一种实体性逻辑。比如矛盾律、排中律,它们反映的往往是实体性对象或概念之间知性的、直观的联系。由于形式逻辑在前提中默认了概念、命题与实在现象之间的对应关系,所以,它在自然科学中往往是有效的,但在哲学思维中却有一定的效用限度。因为在哲学理论中,许多概念的所指并不是一个实在对象,而是一个思维的抽象,比如像“规律”、“至善”、“意志”等等,他们并不像“桌子”、“石头”等实指性概念那样在现实中可以有一个独立的对象。当人们把这样一些虚指性的概念范畴直接运用于形式逻辑时,就容易不自觉地割裂了概念与现实的关系,使概念与概念的连接成为空洞的实体性形式,从而也使得判断与命题不能真正反映现实事物之间的感性关联。

再次,实体论思维往往是认识论的。由于实体论思维惯于把要研究的事物作为一个独立的对象来考察,这样它就在思维的前提中已经先行把自我(人)独立出来,从而也就把要研究的事物作为一个已然的独立存在物(实体)来认识。由此它也就先行地陷入到主客二分的认识论框架中去了。理论反思中的对象并不完全等同于客观实在,更不完全等同于自然科学中的认识对象,如果不能自觉意识到这一区别,就会由于限于主客二分的自然主义思维而割断了二者最为原始的统一性。此外,理论思维中的形式逻辑本身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这种认识论倾向。由于形式逻辑在大多数情况下表达的是概念与概念之间的直接联系,命题、推理和判断构成了它的主要形式,相应的也就形成了一种知识性的结论,它指的就是概念之间的知识性关系。但是,知识性研究并不能完全穷尽理论思维本身的目的。因为思想理论在更多的时候不是去认识客体获取知识,而是从人与世界原初性的生存关联中澄明生存的价值和意义。

由实体论思维的以上几个特点可见,实体论思维具有自己的逻辑边界,在理论研究中,一旦忽视了这一边界,很容易会造成认识的失误。中国当代美学的西学渊源决定了它的许多问题和误区也正是由此造成的。这一点在传统实践论美学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实体论思维在传统实践论美学中的表现形式

(1)理论的实体化

实体论思维在形式上首先表现为理论的实体化,它包括范畴的实体化、命题的实体化。对于这种现象,近年来我国美学界也有所反思。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美”是主客之间的关系性范畴,而不是一个实体性范畴;美学研究也应当从关注实体范畴转向关系范畴的研究。但是,从美学界整体的研究现状来看,这种反思还远远不够。比如,在传统实践论美学中,“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是两个使用频率很高的范畴,人们现在也经常用它们来解释审美现象的内在机制。但是,在许多人的理论表述中,好象规律在客体对象这一边,目的在主体人这一边,两者的统一就是双方的结合。这种理解显然把目的与规律看作是两个独立的实体性存在了。虽然人们也在言说两者的统一,其实却已经把它们在更为原始意义上的统一性割裂了。事实上,人的审美心理结构本身就表现为具有规律性的形式,因此规律性就已内蕴于由这一心理结构所形成的目的当中,两者并不仅仅是一主一客的关系,也不存在一个明显的分而又合的情况。

当多个这样被实体化的范畴被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必然会导致某些理论命题甚至整个理论体系的实体化。比如,传统实践论美学往往用“自然的人化”、“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等理论命题来规定美的“本质”,但在这一规定之后,却仿佛再也没有能力对此作出更深入的说明了。由此我们不能不说,传统实践论美学在某些方面已达到了它的逻辑边界,在这一边界之内,它已无力对人和自然之间的感性的、历史的联系作出更为详细的考察了。问题的实质正在于,“自然的人化”、“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等命题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被当成了一种可以被随意填充的实体性框架,它们可以被用来解释任何审美现象,但是往往正因为此,这些命题也就在某种程度上被形式化了。从发生学的意义上讲,美感的形成是实践中的受动感被人的心理调节机制协调后的结果。而这一点在上述几个理论命题中是很难解读出来的。我们看到,对美的认识在此并没有被还原到一种真实的具体,反而愈加坠入了一种抽象。当所有审美现象都被塞进这一实体性框架的时候,自然与人之间丰富的感性关联也就在某种程度上被简化了。

这里的问题并不在于我们的理论是否引用了马克思的“自然人化”等等哲学术语,而在于如何理解这些术语才能保证它们最为原始的意义。当我们的理论家在毫无节制地使用这些术语时,有很多人并没有清醒地意识到要对其理论前提进行必要的澄明。这一前提就是,人与世界的原初性关联并不是概念的,逻辑的,而是前概念和前逻辑的。换言之,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来说并不是理论的、认识的,而是实践的、生存的。一旦某种概念和命题被当成可以到处套用的实体性框架,那么概念和命题的这种原始性前提便极有可能被遮蔽。传统实践论美学中的许多基本命题正是在没有进行内涵的彻底清理的条件下被保留下来的。

(2)实践的实体化

马克思创立的实践唯物主义摆正了逻辑思维与实践的关系,从而也颠覆了传统实体论思维方式。然而,在我们过去的美学研究中,实践这一范畴长期以来并没有得到充分完整的理解。许多美学工作者对实践的理解并没有完全摆脱实体论思维的痕迹。此种现象也仍然存在于当前的美学理论中。

关于传统实践论美学对实践的规定,可以追溯到李泽厚先生曾经对此所做的阐释。在他看来,实践也就是自然的人化,它是一种“物质性的客观现实活动”。(注: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478页。)在这一活动中,人类“依照客观世界本身的规律,来改造客观世界,以满足主观的需要”。(注: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479页。)

在此,李泽厚先生对实践的认识存在两点误区:第一,由于他对实践仅仅从物质性上来规定,人的感性的、非理性活动在实践中的重要意义并没有充分彰显出来。当然,人的实践也就是一种客观性的物质活动,但是,这种物质性决不是自然实体意义上的物质性,而是内涵着人的感性活动的物质性。所以,实践,就其存在而言,虽然是一种客观性的物质活动,但它却并非实体性的物质性活动,而是包含着人的情感和意志等非理性因素在内的整体性的生存活动。因此,仅就本体论的意义而言,与实践连为一体的人的情感和意志等因素往往处于更为始基的层面上。人的实践活动更多的是由情感和意志作为先导来促成的。这一点,传统实践论美学显然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尽管李泽厚先生也一直都在强调感性,但由于实践在此更多地成了单一的物质性活动,实践也就被不同程度的实体化了,感性的本体论内涵也由此并没有被完全突显出来。

第二,李泽厚先生在表述规律的客观性时认为,规律是属于客观对象“本身”(注: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478页。)的,人的实践活动只不过是将其发现出来并按照它来改造世界。可以看出,在这一认识前提中,李泽厚先生已经预设了一个外在于人的所谓“纯粹客观”的规律。严格说来,这种纯粹的客观性已经成了一种被实体化了的抽象性。

如果我们从人的、实践的感性活动来思考自然,那么,除了原始意义上的自然物及其规律之外,人化自然并不是完全外在于人的纯粹客观的东西,它只能存在于主客统一的实践过程中,而且是不断生成着的。所以,从实践论的意义上来说,在人类社会内部并不存在一个脱离了人的目的的、纯粹的客观世界,因而,相对于人化自然而言,也并不存在着一个纯粹客观的规律在等着人去认识。规律本是内在于主客统一的生成性过程中的,它并不是仅仅属于客观对象“本身”的实体性存在物。人的需要和目的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内在于这一规律中的。当李泽厚先生认为客观世界“本身”存在着一个“客观的规律”,而人只不过把它发现出来并按照它去行动的时候,他只是从认识论的意义上把“规律”不自觉地当成了一种认识对象,一种外在于人的实体性存在物,这样一来,人与客观世界的原初性关联也就被潜在的认识论思维所切断了,实践的本体论意义也由于认识论视角的限制而无法完全彰显出来。由此,传统实践论美学向旧的实体论思维方式的退回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3)人的实体化

在传统实践论美学中,随着客观世界与客观规律被隐在地当成两种实体性存在物,自然的人被实体化也就是不可避免的命运了。因为,一旦把客观规律当成了某种外在于人的纯粹的客观存在,那么人与世界之间的原始性关联也就被割裂了,人也相应地成了一个被封闭起来的“实体”。这里也首先涉及到是对“自然的人化”这一重要命题中的“人”的理解。

传统实践论美学在用“自然人化”说解释美的成因时,它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了人对自然的能动的对象性,而对于人的受动性却往往视而不见。这就是说,传统美学理论往往把人仅仅看作只具有能动性而不包含受动性的一个实体性存在了。比如,李泽厚先生认为:“要真正由现实事物来考察美、把握美的本质,就必须从现实(现实事物)与实践(生活)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中,由实践(生活斗争)对现实的能动作用中来考察和把握,才能发现美(包括自然美)的存在的秘密”。(注:李泽厚:《美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第1版,第144页。)很明显,他在此把美完全看成了人的“能动性”的一种表现。从思想渊源来看,这种只强调能动性的主体观是和近代哲学中的实体论主体观一脉相承的。西方近代哲学的肇始者笛卡尔就曾经把主体“我”看作一个实体,由于这种实体性主体具有完全自足的独立性,所以它必然具有一种自足的能动性。一切只有经过“我思”的绝对能动性才能取得认识上的合法性。黑格尔也曾经提出“实体就是主体”这一命题,并将主体理解为外化自身同时又返回自身的活动。这种“外化”在黑格尔那里正是以一种无所不在的能动性表现出来的。而这种能动性就是实体在传统形而上学中所固有的特征。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费尔巴哈才在批判黑格尔的基础上补充道:“自我是有形体的,这只是等于说:自我不仅是某种能动的东西,而且也是受动的东西。”(注: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版,第91页。)当然,费尔巴哈的主体观由于仅仅局限于一种表面的直观,所以他仍然没有为主体概念奠定起真正的存在论基础。真正把这一基础建立起来的是马克思。马克思曾经继承了费尔巴哈的这一思想,但是对其进行了实践论的改造。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说一个东西是感性的即现实的,这是说,它是感觉的对象,是感性的对象,从而在自身之外有感性的对象,有自己的感性对象。说一个东西是感性的,是说它是受动的。”(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版,第107页。)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所说的“对象化”并不只是能动性的对象化,而且还是受动性的对象化。人的“这些器官同对象的关系,是人的现实的实现(因此,正像人的本质规定和活动是多种多样的一样,人的现实也是多种多样的),是人的能动和人的受动,因为按人的方式来理解的受动,是人的一种享受。”(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版,第85页。)脱离了受动性,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只能被实体化为一个抽象的“物”,因而真正的感性也就根本不能生成。

马克思的对象化理论正是对传统实体性主体观的一次彻底瓦解。但是,受传统实践论美学中的实体论思维方式的影响,我国美学界至今仍然有不少人误读了马克思的对象化思想,以至于把美完全当成了人类证实自己能动性的象征。许多人在无意识中就把“自然的人化”当成了仅具有能动性的“人化”。此种缺少了受动性的“人化”实际上是把人看成了一个仅仅向外无限扩张的“实体”。这种“实体”对于外部自然而言必然是封闭的,由此,人与自然之间双向回环的进化过程则完全被阻断了,人已经被贬低为一种缺乏生命的实体之物。海德格尔指出:“人之本质的高贵并不在于:人是实存者的实体而成为存在者的‘主体’,以便作为存在的统治者让存在者之存在状态(Seiendsein)消融在那种被过于聒噪地赞扬了的‘客体性’中。”(注:海德格尔:《路标》,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1版,第388页。)所以,只有打破那个能动性的、单一的实体性主体,将其与受动性联系起来,我们才有可能更加完整地破解审美之谜。

(4)历史的实体化

感性受动性的存在是人的历史性的一个重要前提。一个实体性的东西由于它抽象的独立自足性是不具有历史性的。一旦传统实践论美学把人理解为一个仅具有能动性的实体性主体,它也就在某种程度上把人的历史性也拔除了。同时,受实体论思维方式的影响,传统实践论美学在考察历史时,往往把历史当作一个已然的对象来认识,而对历史与人的原初性的生存论关联却往往疏于前提性的澄清,由此也造成了人与历史的疏离。因为历史永远是人与对象世界相互作用的历史,历史就在人的生存活动中展开,人在任何时候本身就已经寓于历史中了。如果把历史仅仅当作实体性的对象来看,那么也就等于把历史置于与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一样的地位了,历史与人的生存论意义上的原初性关联也就在不知不觉中跟着丧失殆尽了。

也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在传统实践论美学中,历史与人之间的生存论关联便一直被对象性的实体性关联所笼罩着。在这里,衡量历史的尺度不是人的整体的生存境遇,而是某种外在的生产力,一般的实践活动。比如,李泽厚先生就曾经认为,“因为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越来越广阔、深入,使社会实践活动过程和产品成果不断发展扩大,在不同的时代,形成不同的社会美的标准、尺度和面貌。农夫欣赏自己在后园里种的蔬菜(朱光潜《文艺心理学》的著名例子),今天我们欣赏规模巨大的工程”(注: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487页。)但是,我们这里要问的是,农夫欣赏蔬菜与我们欣赏巨大工程这两种审美之间的不同,是否仅仅就在于两个时代的实践活动和产品成果的不同呢?这种不同又该如何来定性呢?显然,仅仅笼统地指出不同时代实践活动的差异性,不仅不足以彰显审美的历史性,反而还会使这种历史性变得更加模糊不清。

在马克思那里,评价历史的标准并不单在于外在的生产力或一般的实践活动,它是和人的感性生存始终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感性关联的历史性变化不是量的延续,而是伴随着质的飞跃。小农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关系不同于现代工业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关系,因而处于这两种条件下的审美内涵也不同。马克思就曾经指出,在土地所有制处于支配地位的所有社会形式中,自然关系还是占优势的。在资本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形式中,社会历史所创造的因素则占支配地位。这种区别会决定人们的感性心理的不同。从根本上来说,人类现代审美心理的形成取决于现代工业,而不取决于传统农业,正如马克思曾经说过的那样,“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如果心理学还没有打开这本书即历史的这个恰恰最容易感知的、最容易理解的部分,那么这种心理学就不能成为内容确实丰富的和真正的科学。……工业是自然界对人,因而也是自然科学对人的现实的历史关系。因此,如果把工业看成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的展示,那么自然界的人的本质,或者人的自然的本质,也就可以理解了”。(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版,第89页。)

但是,传统实践论美学在对美的历史尺度进行阐释的过程中,不仅很少对农业文明下的审美现象和工业文明下的审美现象作出本质的分别,而且也很少对工业下的审美现象与私有制的关系作出必要的考察。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抹煞了美学的历史性品格。在此情况下,由于用来衡量审美现象的历史尺度仅仅是一种抽象了的生产力,一种均质化的实践活动,历史也因此蜕变为一个实体性的历史。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正在于,传统实践论美学始终没有彻底地将历史作为人的生存的一个内在维度来考察,以至于历史成了某种外在于人的对象性的东西(实体)。在此,人与审美对象之间的历史性关联并没有被凸显出来。

篇5

景观视觉美学是指景观视觉的美学价值对人的影响。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目的是针对开发活动对景观可能造成的美学影响程度做出预测,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方法,景观的视觉美学评价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受许多因素的影响。主要的有时间因素、空间因素和主体因素。

不同的观赏位置对景观的审美评价是不同的,因为景观是立体存在于三维空间的实物。观赏距离将景观分为近景、中景、远景。近景是靠近观景点所看到的景物,或按人的尺度,人的视野所看到的景物,如建筑立面的局部(细部)景观。中景是离观景点较远的位置所看到的景物,是一种比较客观的观赏方式。远景是远离观景点所看到的景物,在大视野内观赏到的景物及它周围的环境。观赏角度也就是我们的视线与水平线的夹角。观赏角度通常分为仰视、俯视和平视。仰视会使人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会产生压迫感和震撼感。俯视则是人处于较高位置观赏下面的自然景观,会感觉豁然开朗,从而激发人心。平视是一种与景物相对接近的观赏方法,会使人处于一种平和的心态,产生享受安宁感和平感。

作为欣赏主体的人,往往因欣赏主体观赏目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知识背景、意志经历等的不同,从心理上对景观的欣赏不同;欣赏主体还因生活环境、社会角色、文化因素、经济收入等的不同,他们对于同一景观所感受到的美是不一样的。

二、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指标体系

景观与环境的融合度越高,则景观敏感性就越高。因此,可以将色彩、形状、质感作为景观美学视觉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

1、色彩指标

明暗对比是表达三度空间幻觉的强项,这首先取决于事物本身的明亮度,形成的阴影里无质却有形,并有大小深浅之分,能对景观画面的相对均衡起到一定的作用。由色彩的明暗度相差而构成的明暗对比是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色彩对比形态。

冷暖对比是色彩结构中对人的感情产生最大影响力的色彩对比,如人们看到红橙色联想到火光,而觉得热;看到蓝色联想到冰天雪地,感受到冷。这类色彩的变换使人的色彩感情像在波浪中起伏的小船,随着冷暖色彩倾向性而上升和跌落。

补色对比是最鲜明的色彩结构。补色对比反映出人的色彩视觉的内在需要被完全满足,故而补色对比具有永恒的色彩和谐价值。当人们眼睛疲劳的时候,欣赏一处由不同色彩结构构成的美丽风景,在得到美的色彩享受的同时,又不知不觉地调节了人的色彩视觉机能。

色彩纯度对比表现出单色性色彩本质的秩序感。纯度即颜色的饱和度、彩度、鲜明度,反映色质饱和程度的等级。色彩纯度对比就是以高纯度的颜色同稀释后不同纯度的颜色并置。同一种纯度色相,由于面积不同,对于人的感情影响力也产生巨大差异,所以面积对比被认为是一切色彩对比的重要形式因素,而面积对比的主要依据在于各种颜色的明度。

2、形状指标

形状指标应包括外轮廓线和形状面积。人们认识物体,首先看到的是物体边线形成的外轮廓,因为边线外轮廓将这一物体与其他物体划分开来。外轮廓线有粗细、曲直、浓谈、虚实之分,加上角度、方向的配合,就可以经过交错、排列灵活地表达各种景观不同的主题,并能在人们视觉心理上会产生不同的反应。

对于凹进或成曲线状的景观来说则很难确切把握其边线、外轮廓,因为这些物体结构的形状并不都是由该物体实际边线呈现出来,因为如此,所有物体真正形状是以它的基本空间即基本体积所构成,也就是它的面积构成了它的形状。形状面积只有大小的对比,不同性质区域面积大小的不同搭配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3、质感指标

质感是物体的表面物质特性给人的感觉。质感具有丰富景观画面视觉效果的功能。质感在视觉景观中意味景物的表面特征,不同的质感可以相互衬托,产生视觉的张力,尤其是视觉质感差异大的事物放在一起容易产生强烈的视觉冲击,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如粗糙灰白的砾石地上几颗珠圆玉润的红樱桃,反比把它们放在丝质台布上时更加晶莹夺目。

三、建构科学合理景观美学评价的方法

景观美学评价体系最后要转化为可操作的评价方法才有实际的意义和效果。因此,要建构起科学合理的评价方式。

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景观评价数据。由于景观美学评价涉及到评价主体与客体的诸多因素和一套复杂的指标体系,要保证美学评价的科学性与操作的合理性,就必须在科学性与文化性中找一个平衡点。而这一平衡的技术支持就是遥感技术、图形分析处理技术、统计分析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采集评价指标时,减少人的因素;在统计过程中,也减少人的因素。

建议分步评价方法,保证景观的文化性。分步评价方法即先进行景观的科学审美评价,然后再进行人文评价。由于景观的美学评价是一个主观性十分强的活动,要保证其客观性,仅有科学性的审美评价是不够的,还必须以人文评价来保证景观的文化性不受到科学性的破坏。

建设开放式的评价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景观美学评价不只是一个专业问题,也是一个民族和大众的问题,所以应该把民族文化和大众文化纳入评价体系,让民众的声音得到体现。这就要求建设开放的评价体系,对景观审美进行综合评价。

参考文献:

[1]周宪.视觉文化时代的来临[N].解放日报,2004-7-25.

篇6

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提出决不是偶然的心血来潮或标新立异,而有其经济社会、艺术和学科发展的必然根据。众所周知,西方存在主义哲学—美学思潮滥觞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兴盛于“二战”之后,20世纪60年代以来即融汇于各种人本主义哲学—美学思潮之中。它的发展是同资本主义现代化过程中的一系列矛盾的尖锐化相伴随的。诸如富裕与贫穷、发展与生存、当代与后代、科技与人文、物质与精神、人与环境等等都是一系列难解的二律背反。这些二律背反在资本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又递次地表现为人的“异化”,战争的严重破坏与环境的恶化等等严重问题,越来越严重地威胁到人的现实生存状况,引起全人类的高度关注。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我国凭借制度自身的优势同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对于各种矛盾问题具有更多的调节能力和空间。但事实证明,现代化之中的许多二律背反常常是过程性的,甚至是难以避免的,只是有程度与解决的快慢之分。例如,市场化与传统道德,城市化与精神疾患的蔓延,工业化与环境的破坏,科技发展与工具理性的膨胀等等。尽管不是无解的矛盾,但也的确是难以避免的矛盾。这些矛盾都极大地威胁到人的现实生存状况,使人的现实生存状况面临美化与非美化的二律背反。也就是说,现代化一方面促进了生活富裕、精神文明、社会繁荣,人们处于一种从未有过的美化的现实生存状况。同时,生活节奏的加快、竞争的激烈、贫富悬殊、环境的污染、战争与恐怖活动的威胁等等又使人们处于一种压抑、焦虑不安、乃至被种种现代病困扰的非美的现实生存状况。这种生存状况的改变当然主要依靠制度的改善和法律的完备,但也对美学和文学艺术提出必然的要求。因为,审美是一种不借助外力而发自内心的情感力量,是人的自觉自愿的内在要求,具有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所以改善当代日益严重的人类现实生存状况非美化的现实需要,成为当代存在论美学观产生的现实土壤。这种现实需要必将改变审美仅仅局限于自我愉悦的范围,拓展到社会人生,成为一种审美地对待社会、自然与人自身的审美的世界观。这也就是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不同于传统美学观的深刻内涵之所在。与时代的步伐相伴,现代艺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代艺术已不是传统的感性与理性对立融合的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艺术,而是愈来愈走向感性与理性的脱节,形象与情节愈趋减弱,形式与色彩愈趋变易与夸张,理性愈加隐没,从而走向意识的流淌。这就是当代的抽象派绘画、象征派诗歌、荒诞派戏剧、魔幻现实主义与意识流小说等等。这类作品已不是对现实的反映,而是对人的现实存在意义的探寻和追问。毕加索创作了“二战”中的著名壁画“格尔尼卡”,结合立体主义、现实主义和超现实主义手法,通过跨越时空、变形夸张、聚焦渲染,充分表现了人类的痛苦受难,控诉了兽性的膨胀和法西斯战争,同传统的美学原则与艺术手法已相去甚远。即使是我国当代作家运用传统现实主义手法创作的作品,也在实际上偏离传统美学原则,渗透着浓郁的当代色彩。我国作家万方所著中篇小说《空镜子》②写的是传统的婚恋故事,但却渗透着浓郁的荒诞气氛,一种人在命运中的期待、无奈和惆怅。小说几乎没有传统的开端、和结尾,只是让生活流伴随着意识流不经意地朝前流淌,但却蕴含着对爱情与婚姻的意义与价值的追寻。作品提供给我们的并没有典型形象,而只有意义的追问。由此可见,面对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的现代艺术,传统美学实在是脱离的太远了。而当代存在论美学却能够对其进行艺术的阐释和理论的支撑。诚如南非作家、1991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纳丁·戈迪默所说:“我认为,我们是被迫走向个人的领域。写作就是研究人的生存状况,从本体论的、政治的和社会的以及个人的角度来研究。”③

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产生也是美学学科发展的必然要求。西方美学根源于古希腊美学,是一种理性主义的认识论美学。这种美学以“和谐”为其美学理想,以感性与理性的二元对立与统一为其主线,而以黑格尔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为其最高形态。所谓“理念的感性显现”即是感性和理性的直接统一、完全融合,是一种达到极至的古典形态的最高的美。但此后,这种古典形态的认识论美学即逐步宣告解体,而代之以否定理性、思辨与和谐的现代美学,存在论美学即是西方现代美学的主要流派之一。这种由认识论到存在论的美学转向,实际上始于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对美的知性特征的挑战,在他的美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形式”中包含着美的“无功利性”、“纯粹性”与“合目的性”问题,成为存在论美学的先声。19世纪末、20世纪初克尔凯戈尔与尼采首先提出“存在先于本质”、“生命意志本体”等存在主义命题,萨特从理论与创作的结合上建立了存在主义的美学体系,而海德格尔则将这一理论进一步向前推进。目前,当代存在主义已经作为一种哲学一美学精神和方法渗透于各种极为盛行的美学流派之中。包括存在论美学在内的西方当代美学在理论与思想上都有其十分明显的局限性,但它所包含的生产力、科技与社会发展的先进内涵却值得我们借鉴。从美学由传统到现代转换的角度,我们应该跟上世界的步伐。众所周知,我国近代以来,以王国维、为开端,美学研究受到西方传统的认识论美学的深刻影响。早期基本上偏重于介绍。20世纪中期以后,逐步形成的典型论美学与实践论美学总体上仍然属于西方传统的认识论美学。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之后逐步发展的实践论美学,对我国独具特色的美学理论的发展无疑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它并没有完全接受实践观的现代哲学内涵而总体上仍然沿袭传统认识论体系,坚持主客二分的理论结构和客观性诉求等,已经愈来愈显示出理论的陈旧以及同现实的严重脱离。实践论美学力主美的本质的客观论。这是一种传统的以主客二分为基础的本质主义的命题,属于科学认识的范围,而不属于美学的范围。因为,只有科学才通过实验的手段,探寻对象客观存在的本质属性。而美却属于情感的范围,没有主体就没有客体,没有审美也就没有美。早在二百多年前,康德就在《判断力批判》中指出:“没有关于美的科学,只有关于美的评判;也没有美的科学,只有美的艺术。因为关于美的科学,在它里面就须科学地,这就是通过证明来指出,某一物是否可以被认为美。那么,对于美的判断将不是鉴赏判断,如果它隶属于科学的话。至于一个科学,若作为科学而被认为是美的话,它将是一个怪物”④。如果我们真的至今仍然相信美的本质的客观性,那也只能犹如康德所说是将科学的证明混同于美学而令人感到奇怪。因此,美的本质的客观性或者是客观的美实际上是一个并不存在的伪命题。实践论美学还坚持审美的反映论。这仍然是西方认识论美学的翻版。众所周知,古希腊关于艺术本质的最重要的理论就是“摹仿说”,柏拉图在《文艺对话集》“理想国卷十”中提出了著名的“摹仿的摹仿”的理论,即现实是对理式的摹仿,而艺术则是对现实的摹仿。他在讲到艺术家的摹仿时提出了著名的“镜子说”,即艺术家对现实的摹仿犹如镜子一般是在外形上的映现。审美的反映论实际上就是西方古典美学“摹仿说”的发展,是将审美归结为认识的典型理论形态。其实,康德已经将真善美作了认真的区分,并为审美确定了不同于认识的独特的情感领域。我们从切身的艺术欣赏实践中也能深切地体会到审美同认识的严格区别。我们欣赏梅兰芳先生的代表作《贵妃醉酒》,并不主要是获得有关杨贵妃的某种知识,而是对梅派唱腔和优美舞姿的欣赏,在欣赏中不知不觉地进入一种赏心悦目、怡然自得的审美的生存状态,乃至于百看不厌。实践论美学在艺术理论上是倡导“艺术典型论”的。应该说,艺术典型论也是西方古典美学的重要内容。古希腊时期亚理斯多德提出“按照人应当有的样子来描写”⑤就包含着艺术创作应通过个别反映必然的艺术典型的内容。而古罗马和新古典主义时期则由于形而上学的作祟,导致了艺术创作的“类型说”,这实际上是一种倒退。德国古典美学则将成功的艺术创作称作“审美理想”,是理念与形式的“自由的统一的整体”⑥。这是对古典的艺术创造的最贴切的概括。但到俄国的别林斯基与高尔基则对艺术创作又作了形而上学的表述,提出影响极大的“艺术典型”理论。高尔基说:“但是假如一个作家能从二十个到五十个,以至从几百个小店铺老板、官吏、工人中每个人的身上,把他们最有代表性的阶级特点、习惯、嗜好、姿势、信仰和谈吐等等抽取出来,再把它们综合在一个小店铺老板、官吏、工人的身上,那么这个作家就能用这种手法创造出典型来,——而这才是艺术。”⑦应该说,高尔基所提出的“艺术典型论”是较为僵化的,是在德国古典美学之上的一种倒退。作为反映感性与理性、现实与必然、个别与一般统一的“审美理想”或“艺术典型”的理论,总体上反映了古典形态的艺术创作的基本特点,但却不适合现代艺术。因为现代艺术不是形象与意义的统一,而是两者的错位,它所追寻的目标不是形象(存在者)的反映,而是对于隐藏在存在者之后的存在的显现,存在意义的追问。在我们前已提到的毕加索的著名壁画《格尔尼卡》中我们又如何能找到艺术典型的影子呢?

上面,我们对实践论美学所包含的美的本质的客观论、审美反映论与艺术典型论作了大体的分析,说明这一理论已难以适应时代的要求,也难以反映当代审美的现实,完全需要在此基础上加以突破,实现由认识论到存在论的转换。但突破不是抛弃,而是在充分肯定实践美学历史地位的前提下,保留其有价值的内容,力创新说。

当代存在论美学观最重要的理论内涵是以胡塞尔所开创的现象学方法作为其哲学与方法论指导,从而使其从传统的主客二元对立的认识论模式跨越到“主体间性”的现代哲学—美学轨道。这种跨越或转换所具有的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愈来愈显示在人们面前,并且已经和将要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

胡塞尔所开创的当代现象学与其说是一种哲学理论,还不如说是一种哲学方法。诚如当代存在论美学的奠基者海德格尔所说,“‘现象学’这个词本来意味着一个方法概念”,“‘现象学’这个名称表达出一条原理;这条原理可以表述为:‘走向事情本身!——这句座右铭反对一切飘浮无据的虚构与偶发之见,反对采纳貌似经过证明的概念,反对任何伪问题——虽然它们往往一代复一代地大事铺张其为‘问题’”⑧。这就是说,通过将一切实体(包括客体对象与主体观念)加以“悬搁”的途径,回到认识活动中最原初的意向性,使现象在意向性过程中显现其本质,从而达到“本质直观”。这也就是所谓“现象学的还原”。而在这个“走向事情本身”或是“现象学的还原”的过程中,主观的意向性具有巨大的构成作用。因此,“构成的主观性”成为胡塞尔现象学的首要主题。从这种现象学的“走向事情本身”的哲学方法中,我们在看到其哲学突破的同时,也看到了明显的唯我论色彩,并因此受到当时理论界的尖锐批评。对此,胡塞尔本人亦有明显的觉察,并于1931年出版的《笛卡尔的沉思》中提出“主体间性”(又译交互主体性)理论加以弥补。他在本书的第五沉思中说道:“当我这个沉思着的自我通过现象学的悬搁而把自己还原为我自己的绝对经验的自我时,我是否会成为一个独存的我(Solusipse)?而当我以现象学的名义进行一种前后一贯的自我解释时,我是否仍然是这个独存的我?因而,一门宣称要解决客观存在问题而又要作为哲学表现出来的现象学,是否已经烙上了先验唯我论的痕迹”⑨。对于自己的发问,他接着作了解答。他说:“所以,无论如何,在我之内,在我的先验地还原了的纯粹的意识生活领域之内,我所经验到的这个世界连同他人在内,按照经验的意义,可以说,并不是我个人综合的产物,而只是一个外在于我的世界,一个交互主体性的世界,是为每个人在此存在着的世界,是每个人都能理解其客观对象(objek-ten)的世界。”⑩他还进一步对这种主体间性(交互主体性)作了解释。他说:“我自己并不愿意把这个自我看作一个独存的我,而且,即使在对构造的各种作用获得了一个最初理解之后,我仍然始终会把一切构造性的持存都看作为只是这个惟一自我的本己内容。”11也就是说,他认为在意向性活动中,自我与自我构造的一切现象也都是与我同格的(即惟一自我的本己内容),因而意向性活动中的一切关系都成为“主体间”的关系。这里仍然渗透着浓郁的先验唯我论的色彩,但哲学上的突破已显而易见。由以上简述可知,现象学方法在哲学与美学领域的确具有划时代的突破意义。突破了古希腊以来到近代以实证科学为代表的主客对立的认识论知识体系,开始实现由机械论到整体论、由认识论到存在论、由人类中心主义到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哲学与美学的革命。现象学方法所特有的通过“悬搁”进行“现象学还原”的方法与美学作为“感性学”的学科性质以及审美过程中主体必须同对象保持距离的非功利“静观”态度特别契合。胡塞尔指出,“现象学的直观与‘纯粹’艺术中的美学直观是相近的”12。而且,在海德格尔改造了的“存在论现象学”之中,现象的显现过程、真理的敞开过程、主体的阐释过程与审美存在的形成过程都是一致的。伽达默尔也曾认为,解释学在内容上尤其适用于美学。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存在论现象学哲学观也就是存在论现象学美学观。由于存在论现象学哲学观在当代哲学世界观转折中处于前沿的位置,因此,当代存在论美学观具有了当代主导性世界观的地位。它标示着人们以一种“悬搁”功利的“主体间性”的态度去获得审美的生存方式。这就是当代人类应有的一种最根本的生存态度。正如克尔凯郭尔所说,人们应“以审美的眼光看待生活,而不仅仅在诗情画意中享受审美”13。众所周知,原始时代主导性的世界观是巫术世界观,农耕时代主导性的世界观是宗教世界观,工业时代主导性的世界观是工具理性世界观,而当代作为信息时代主导性的世界观则是以当代存在论美学观为代表的审美的世界观。这种审美的世界观要求人们以“悬搁”功利的“主体间性”的态度对待自然、社会与人自身,使之进入一种和谐协调、普遍共生的审美生存状态。这对于解决当今社会现代化过程中的一系列二律背反,促使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加以发展,使之成为“存在论现象学”。他说:“存在论只有作为现象学才是可能的。现象学的现象概念指这样的显现者:存在者的存在和这种存在的意义变化和衍化物。”14在这里,海德格尔把胡塞尔先验现象学中由先验主体构造的意识现象代之以存在并使现象学成为对于存在的意义的追寻,从而建立了自己的“存在论现象学”。海德格尔的“走向事情本身”即是回到“存在”,其“悬搁”的则是存在者。而人只是存在者中之一种,海氏把他叫做“此在”,其不同之处是“对存在的领悟本身就是此在的存在规定”15。也就是说人(此在)这种存在者有能力领悟自己的存在,可以说具有一种自我的认识能力,而其他的树木花草、岩石、建筑等存在者则不具有这种能力。这就是说,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出发点即是作为此在的存在。回到人的存在,就是回到了原初,回到了人的真正起点,也就回到了美学的真正起点。这完全不同于传统美学的从某种美学定义出发,或是从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出发等等。事实上,审美恰恰是人性的表现,是人原初的追求,人与动物的最初区别。杜夫海纳将审美称作“它处于根源部位上,处于人类在与万物混杂中感受到自己与世界的亲密相关系的这一点上”16。我国古代的《乐记》也将能否欣赏音乐、分辨音律作为人与禽兽的区别,所谓“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由此可见,所谓审美即是人同动物的根本区别,是人性的表现。而最初的审美活动实际上就是一种人性的教化、文明的养成。因此,审美恰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一种特有的生存状态。从人的生存状态的角度审视审美,研究审美,就是对审美本性的一种恢复,也是对美学学科本来面貌的一种恢复。当代存在论美学观对此在的存在意义的追问,即其审美本性的探寻,实际上是一种具有崭新意义的人道主义,是一种区别于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人在世界(关系)中审美地存在的人道主义精神。正如海德格尔所说,这是“一种可能的人类学及其存在论基础”17。

关于审美对象,传统美学总是把它界定为一种客观的实体,或是自然物,或是艺术作品等等,而且特别强调了审美对象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美的客观性。但是以现象学为方法的当代存在论美学观却完全否定了审美对象作为物质或精神的实体性,而是把审美对象作为意向性过程中的一种意识现象(存在),通过现象学还原,在主观构成性中显现。胡塞尔在1913年所作《纯粹现象学通论》中通过对杜勒铜板画《骑士、死和魔鬼》的分析,阐述自己对审美对象的理解。他认为审美对象既不是存在的,又不是非存在的。这就是说,审美对象不是物质实体对象,须借助主体的知觉和想像显现,因此“不是存在的”。同时,审美对象又不是纯粹理念的精神实体,要以感觉材料为基础,通过意识活动赋予其意义,因此,“又不是非存在的”。对于胡塞尔的阐述,杜夫海纳说了一句更为明确的话:“美的对象就是在感性的高峰实现感性与意义的完全一致,并因此引起感性与理解力的自由协调的对象”18。也就是说,审美对象是意向性活动中凭借主体的感性能力对存在意义的充分揭示,从而达到两者的“完全一致”。在这里,起关键作用的还是主体的感性能力、审美的知觉,无论对象本身的情况如何,只要主体的感性能力、审美的知觉没有对其感知,那就不能构成审美对象。杜夫海纳指出:“艺术作品则不然,它只激起知觉。如果作品有效果,那么刺激就强烈。这是否说没有‘现象的存在’呢?是否说博物馆的最后一位参观者走出之后大门一关,画就不再存在了呢?不是。它的存在并没有被感知。这对任何对象都是如此。我们只能说:那时它再也不作为审美对象而存在,只作为东西而存在。如果人们愿意的话,也可以说它作为作品,就是说仅仅作为可能的审美对象而存在。”19这一段话说的是非常精彩的。它告诉我们审美对象只有在审美的过程中,面对具有审美知觉能力的人,并正在进行审美知觉活动时才能成立。它是一种关系中的存在,没有了审美活动不可能有审美对象,但并不否认它作为作品——一种可能的审美对象而存在。马克思不是也讲过“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说来,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吗20?那么,既然审美对象的成立主要由主体的审美意向活动中的审美知觉决定,那么审美还有没有普遍有效性或共通性呢?对于这一问题,康德是通过“主观共通感”加以解决的。当代现象学方法在一开始走的也是这条道路。也就是说,主观判断的普遍性决定了审美的客观性和普遍有效性。阐释学美学家伽达默尔则从审美与艺术所具有的“交往理解”与“同戏”等人类学共同特点来阐释艺术作为人的基本存在方式必将具有共通性的道理。这实际上已经是“主体间性”(交互主体性)理论的一种深化,应该说更符合当代存在论美学的理论本性。

关于艺术的本质,传统美学有艺术是现实的摹仿和反映等等表述。但当代存在论美学放弃这种传统观点,从存在论现象学的独特视角,将艺术界定为真理(存在)由遮蔽走向解蔽和澄明。正如海德格尔所说:“艺术的本质就应该是:‘存在者的真理自行置入作品’。”21他进一步解释道:“在艺术作品中,存有者的真理已被自行设置于其中了。这里说的‘设置’(setaen)是指被置放到显要位置上。一个存在者,一双农鞋,在作品中走进了它的存有的光亮里。存有者之存在进入其显现的恒定中了。”22在这里“存在者的存在自行置入作品”与“存在者之存在进入其显现的恒定中”含义相同。所谓“真理”并不是通常所说的对事物认识的正确性,而是指把存在者的存在从隐蔽状态中显现出来,揭示出来,加以敞开。这是一种现象学的方法,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真理”就是“存在”。所谓“自行置入”也不是放进去,而是存在自动显现自己。这样,可以将海德格尔的这句话简要地理解为:艺术就是在作品中加以显现的存在者的存在。海氏以梵高的著名油画《农鞋》为例,说明这不是一件普通的农具,它的艺术的本质属性与描绘的惟妙惟肖无关,而与作品对存在者存在的显现有关。这个存在就是真理,也就是艺术的本质。海德格尔进一步指出:“作品建立一个世界并创造大地,同时就完成了这种争执。作品之作品存有就在于世界与大地的争执的实现过程中”23。在这里,世界是同大地相对的。“大地”原指地球、自然现象、物质媒介等,具有封闭性,而“世界”则指人的生存世界,具有开放性,两者对立斗争就是真理的显现过程。而大地与世界的内在矛盾构成了艺术发展的内在矛盾,不同于古典美学中感性与理性的矛盾,而是存在显现过程中的矛盾,是封闭与敞开、隐蔽与显现的矛盾。实际上是通过比喻的诗性语言反映了存在的两种状态,在这两种状态的斗争中,存在得以显现,艺术得以具有重大的人生价值。但这一“大地与世界争执”的理论仍是强调世界对大地的统帅,未能完全摆脱“人类中心主义”的影响。只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海德格尔提出“天地人神四方游戏说”才真正摆脱了“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束缚,使其美学思想成为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典范表述。他于1959年6月6日在慕尼黑库维利斯首府剧院举办的荷尔德林协会所作的演讲中指出:“于是就是四种声音的鸣响:天空、大地、人、神。在这四种声音中命运把整个无限的关系聚集起来。但是,四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是片面的自以为持立和运行的。在这个意义上,就没有任何一方是有限的。若没有其他三方,任何一方都不是存在。它们无限地相互保持,成为他们之所是,根据无限的关系而成为这个整体本身”,“因此,大地和天空以及它们的关联,归属于四方的更为丰富的关系。”24真理(存在)就在这天地人神之相互依存的整体中显现出来,实现人类的审美的存在。可以说,“天地人神四方游戏说”实际上是对“主体间性”(交互主体性)理论的进一步具体化和深化,将“主体间性”理论同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相结合。因而这一理论在当代美学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正是基于“天地人神四方游戏说”达到真理的敞开这一艺术的本质,海德格尔建立了自己的当代存在论美学理想,那就是人类应该“诗意地栖居”。他引用诗人荷尔德林的诗句:“充满劳绩,然而人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并说:“一切劳作和活动,建造和照料,都是‘文化’。而文化始终只是并且永远就是一种栖居的结果。这种栖居都是诗意的。”25海氏认为,人的存在的根基从根本上说就应该是“诗意的”,而所谓“诗意的”就是尽可能地去神思(寻找到)神祗(存在)的现在和一切存在物的亲近处,所谓“诗意的”就是天命与人的现实状况的统一,天人合一。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诗意的生活成为人类追求的目标,“诗是支撑着历史的根基”26。诗,也就是艺术,成为海德格尔寻求人生理想的根本途径。他的艺术的理想、美的理想,也就是人类理想的存在、审美的生存,成为其社会人生的理想。“人类应该诗意地栖居于这片大地”是哲人海德格尔苦苦追寻的目标,也是他的美学目标。

在传统美学之中艺术想象是艺术审美活动的重要形式,是由现实美到艺术美的必要途径。但当代存在论美学观却从人的存在的全新维度来理解艺术想象,将艺术想象看作是人的审美的存在的最重要方式。萨特是将想象与自由联系在一起研究的,认为人要摆脱虚无荒谬的现实世界,获得绝对自由,唯有通过艺术。他说:艺术是“由一个自由来重新把握的世界”27。其原因在于艺术能唤起人们的想象。他说:“现实的东西绝不是美的,美是一种只适合于想象的东西的价值,而且这种价值在其基本结构上又是指对世界的否定。”28而想象则是一种意向性的活动,尽管想象要凭借对象的形象的浮现,但主观的构成性却在想象中起到巨大的作用。现象学方法认为,艺术想象中的这种主观构成性是完全凭借于感性的、是一种感性的组织、感性的统一原则。杜夫海纳指出:“审美对象的第一种意义,也是音乐对象和文学对象或绘画对象的共同意义,根本不是那种求助于推理并把理智当作理想对象——它是一种逻辑算法的意义——来使用的意义。它是一种完全内在于感性的意义,因此,应该在感性水平上去体验。然而,它也能很好地完成意义的这种统一与阐明的职能。”29在艺术想象中通过感性去阐明意识经验或存在的意义,这就是一种“归纳性的感性”。正是因为在现象学方法中艺术想象自始至终是不脱离感性而不求助于理智的,所以可以说现象学恢复了美学作为“感性学”(Aestheti-cae)的本来面目。萨特还认为,艺术想象通过创作与欣赏的结合来完成,“作品只有被阅读时才是存在的”30。艺术家在艺术想象中否定现实世界的表面现象,同时也重新把握其深层的存在的意义,就在这样的过程中获得了美的感受。萨特认为,“美不是由素材的形式决定的,而应该由存在的浓密度决定的”31。萨特把想象归结为人的一种获得自由的存在方式以及现象学突出想象感性的组织作用值得我们深思,但由此导致对现实的完全否定则是不正确的。

实际上从海德格尔开始就将阐释学引入现象学,成为阐释学现象学,作为当代存在论美学的重要理论资源之一。海德格尔认为,由于存在论现象学将“此在”即人的存在意义的追寻引入现象学,而解释则是追寻人的存在意义的重要方法。所以,“此在的现象学就是诠译学(Hermeneutik)”,“是一种历史学性质的精神科学方法论”32。也就是说,“此在”作为“此时此地存在着的人”,就显示出了时间性和历史性,它所具有的存在的意义就具有了历史的生成性,只有在历史的生成中才能理解一切意识经验。作为海氏的学生伽达默尔发展了这种解释学现象学,并将它同美学紧密结合,形成一种新的当代存在论美学形态——解释学美学。伽氏认为,“解释学在内容上尤其适用于美”33。这就是说,解释学同艺术文本在审美接受中存在及其历史生成紧密相关。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传统美学偏重文本忽视接受、偏重作者忽视读者的倾向,为方兴未艾的接受美学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伽氏还进一步把“理解”作为人的一种存在方式,提到了“本体论”的高度。他说:“理解并不是主体诸多行为方式中的一种,而是此在自身的存在方式。”34伽氏在其解释学美学中提出了著名的“视界融合”和“效果历史”的原则。所谓“视界融合”就是在理解过程中将过去和现在两种视界交融在一起,达到一种包容双方的新的视界。这一原则包含了历时与共时、过去与现在、自我与他者等诸多丰富内容,但更多的是过去和现在的关系,即从现在出发,包容历史,形成新的理解。所谓“效果历史”即是认为,一切理解的对象都是历史的存在,而历史既不是纯粹客观的事件,也不是纯粹主观的意识,而是历史的真实与历史的理解二者相互作用的结果,这就是效果。显然“效果历史”也包含着丰富的内容,但主要是自我与他者的关系。这不是一种传统认识论的主客二元关系,而是一种现象学中的“主体间性”,是一种“自身与他者的统一物,是一种关系”。因为观者与文本都是反映了“此在”的存在状态,是一种你与我之间(主体之间)平等对话的关系。

当代存在论美学观应该借鉴大量的古代与现代的理论资源。从古代来说,应该借鉴西方古典存在论哲学—美学资源。首先是借鉴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哲学的资源,譬如哲学家阿那西曼德提出万物循环规律与人的生存的关系,对当代存在论不无启发。再就是借鉴康德以来的西方近代哲学家关于艺术与人的生存关系的思考。例如,康德关于美是无目的合目的性的形式的理论,把作为彼岸世界的信仰领域引入审美,探讨了审美与人的存在的关系。席勒有关美育与异化的探索,也涉及到人的存在领域。而尼采所倡导的酒神精神实际上也是崇尚一种生命力激扬的生存状态。叔本华关于艺术是人生花朵的理论,也将艺术与人生相联系。当代,福柯的“生存美学”理论也会给我们以深刻启发。福柯面对前资本主义对身体的奴役和现代资本主义从内部即从精神上对身体的控制,包括监督、惩罚、规训等,提出“自我呵护”的著名命题。他说,“呵护自我具有道德上的优先权”。这就是说,他认为人的关注重点由关注自然到关注理性,再到关注非理性,当前应更加关注自身,使人与自身的关系具有本体论的优先权。为此,他提出,“我们必须把我们自己创造成艺术品。”由我们自身的艺术化发展到把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变成一件艺术品”35。这实际上是建立在对现代化负面影响反思超越的基础上,要求建立一种从自我开始的艺术化(审美的)生存方式。

在这里,我要特别提到20世纪70年代以来逐步兴盛的当代生态哲学与美学给当代存在论美学观所提供的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1985年,法国社会学家J-M·费里指出,“生态学以及有关的一切,预示着一种受美学理论支配的现代化新浪潮的出现”36。这种新的美学新浪潮在西方当代表现为以文艺批评实践形态出现的生态批评繁荣发展,而在我国则表现为20世纪90年代前后兴起的生态文艺学与生态美学。生态美学是一种包括人与自然、社会以及自身的生态审美关系、符合生态规律的存在论美学。这种理论的产生有其社会与理论的背景。现代化过程中因工业化与农业化肥、农药的滥用和过分获取资源所造成的严重环境污染和资源的枯竭于20世纪70年代之后凸现了出来,使人的生存面临更大的威胁。加之城市化加速和竞争的激烈所造成的精神疾患的迅速蔓延等等,都要求人类从自己长期生存发展的利益出发,必须确立一种人与自然、社会以及自身和谐协调发展的新的世界观。而从理论的角度看,20世纪70年代以来,逐步产生了一种抛弃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新的生态生存论哲学观。长期以来,我们在宇宙观上都是抱着“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提出著名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观点。尽管这一观点在当时实际上是一种感觉主义的真理观,但后来许多人仍是将其作为“人类中心主义”的准则。欧洲文艺复兴与启蒙运动针对中世纪的“神本主义”提出“人本主义”,包含人比植物更高贵、更高级,人是自然的主人等“人类中心主义”观点,进而引申出“控制自然”、“人定胜天”、“让自然低头”等等口号原则。这些“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观点和原则都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看作敌对的、改造与被改造、役使与被役使的关系。这种“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及在其指导下的实践是造成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并直接威胁到人类生存的重要原因。正是面对这种严重的事实,许多有识之士在20世纪中期才提出了生态哲学及与之相关的生态美学。1973年,挪威著名哲学家阿伦·奈斯提出“深层生态学”,主要在生态问题上对“为什么”、“怎么样”等问题进行“深层追问”,使生态学进入了深层的哲学智慧与人生价值的层面,成为完全崭新的生态哲学与生态伦理学。阿伦·奈斯的“深层生态学”提出了著名的“生态自我”的观点。这种“生态自我”是克服了狭义的“本我”的人与自然及他人的“普遍共生”37,由此形成极富价值的“生命平等对话”的“生态智慧”,正好与当代“人平等的在关系中存在”的“主体间性”理论相契合。与此相应,美国哲学家大卫·雷·格里芬提出“生态论的存在观”38这一哲学思想。这种“生态论存在观”实际上就是当代存在论哲学的组成部分,以其为理论基础的生态存在论美学观实际上也就是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组成部分,而且丰富了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内涵。从“存在”的内涵来说,将其扩大到“人—自然—社会”这样一个系统整体之中。从“存在”的内部关系来说,将其界定为关系中的存在,是关系网络中的一个交汇点,人与自然也是一种平等对话的关系。从观照“存在”的视角方面也进一步拓宽,空间上看到人与地球的休戚与共,时间上看到人的发展的历史连续,从而坚持可持续发展观。从审美价值内涵来说,一改低沉消极心理,立足建设更加美好的物质与精神家园。

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目前仍在探索与形成当中,而它作为当代西方哲学—美学理论形态之一,自身具有不可免的片面性,因而其局限是十分明显的。首先,这一理论自身尚不完善。许多基本的理论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包括同传统存在论的关系问题、基本范畴问题、特别是如何将这一理论进一步落实到具体的审美实践与艺术实践等等均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加上,当代存在论本身存在许多自相矛盾,难以统一之处。而这一理论所具有的后现代解构特点与现象学方法的借用又不可免地导致对唯物主义实践论的远离,从而使其在哲学的根基上尚欠牢固。同时,这一理论是一种外来的理论形态。还有一个更为艰难的同中国实际结合加以本土化的问题。另外,有些重要的理论问题还有待于解决,包括人的存在与科技、现代化的关系问题等等。因此,我们面对西方当代存在论哲学—美学理论不能生吞活剥地加以接受,而应以为指导,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唯物实践观为指导的当代存在论美学观。首先要奠定唯物实践观在当代存在论美学观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发掘并坚持马克思的实践存在论观点。马克思充分肯定了人的存在的重要性。他首先充分肯定了有生命个人的存在。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39同时,他还十分明确地提出了物质生产在人类生存中的作用。他说:“所以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40他十分强调存在的实践性,“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41。对于存在的社会性,他也作了充分的论述。他说:“个人是社会存在物。”42而存在的社会性不仅表现于直接同别人的实际交往表现出来和深得确证的那种活动和享受,而且表现在科学之类的活动。由此可见,马克思在此强调了存在的“实际交往性”,这已包含了“主体间性”(交互主体性)的理论内涵。他还特别强调了人是一种“感性的存在物”。他说:“因此,人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因为它感到自己是受动的,所以是一个有激情的存在物。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43但是,人的感性的存在,并不是纯感性的、完全的自然存在物,而是经过“人化的”,是“人的自然存在物”44(着重号为引者所加)。通过以上简要的论述可知,马克思有关实践存在论的理论是十分丰富的,我们应该予以很好地研究,将其同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相结合。当然,我们在这里强调唯物实践观、包括实践存在论的指导作用,是从哲学前提的角度讲的。也就是说,在当代存在论的研究中应该坚持唯物实践观的哲学前提,而不能重犯过去以哲学观取代美学观的错误。例如我们说社会实践是人的最重要的存在方式,但决不是说“社会实践”本身就是美。因此,这种以唯物实践观为指导的当代存在论美学观同传统的实践美学还是有着根本区别的。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研究开辟了中西美学交流对话的广阔天地。因为,我国古代哲学与美学理论从其理论形态来说实际上就是一种存在论哲学与美学,主要围绕天人关系与人生问题展开哲学与美学的探讨。从现有的材料来看,海德格尔存在论哲学与美学思想的形成就受到中国道家思想的深刻影响。1930年,海德格尔就在学术研讨中援引《庄子》一书中的观点,1946年海氏即将老子的《道德经》作为一个课题研究,在他的书房里则挂有“天道”的条幅45。而他1959年提出“天地人神四方游戏说”也肯定受到中国道家“天人合一”学说的影响。而且,在当代西方“生态论存在观”哲学与美学思想的形成中也吸收了大量的中国古代、特别是道家的“生态智慧”。因此,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建立的确在美学研究领域为打破“欧洲中心主义”,建立中西美学的平等对话提供了极好的条件。而且,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建设也有赖于吸收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存在观的哲学与美学遗产。首先是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尽管有从“天道”出发与“人道”出发的区分,但其所阐述的“道”却没有西方的主客二分,而是“天人之际”、交融统一,应该成为思考人在与世界宇宙、自然万物关系中存在的出发点。而庄子的“心斋、坐忘”,所谓“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志,同于大道”46,应该说同“现象学”的“悬搁”与“现象还原”有相近的意思。中国传统“意境说”中所谓“诗家之景,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象外之象,景外之景”47。王夫之的“现量说”所谓“‘现量’,现者有‘现在’义,有‘现成’”义,有‘显现真实’义。‘现在’,不缘过去作影:‘现成’一触即觉,不假思量计较;‘显现真实’,乃被之体性本自如此,显现无疑,不参虚妄”48。这些表述已同“现象学”中现象显现之义相近,值得互比参考。而渗透于中国古代艺术中的艺术精神,特别是古代诗画,则更多是表现一种“景外之景,象外之象,言外之言”的人的生存意义。这样的例子在中国传统艺术中实在是比比皆是,举不胜举,应该成为思考与建设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重要资源。

以上我写出了自己对于建设当代存在论美学观的思考与学习心得,片面之处在所难免,但我只是作为当前美学理论创新中多声部合唱中的一种声音,提出来以求教于美学界同仁。

注释

①新时期以来,我国理论家对人的现实生存状况非常关注,如钱中文说:“新理性精神将从大视野的历史唯物主义出发,首先来审视人的生存意义。”(《走向交往对话的时代》第33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7月版)胡经之认为,“艺术,不仅是人对世界的一种反映方式,它也直接是人的一种生存方式”(《文艺美学》第39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11月版)。

②《十月》2000年第1期。

③引自《新华文摘》2002年第8期第161页。

④《判断力批判》上卷第150页,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⑤《诗学》第9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⑥黑格尔《美学》第1卷第87页,商务印书馆1979年1月版。

⑦《论文学》第160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2月版。

⑧14151732《存在与时间》,第35、45、16、22、47页,三联书店1987年12月版。

⑨⑩11《笛卡尔式的沉思》,第122、125、204—205页,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年11月版。

12《胡塞尔选集》第1203页,三联书店1997年版。13《一个诱惑者的日记》第405页,三联书店1992版。

16181929《美学与哲学》第8、25、55、64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5月版。

204142434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6、96、122、169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212223《林中路》第18、17、30页,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1994年7月版。

2425《荷尔德林诗的阐释》第210、106—107页,商务印书馆2000年12月版。

26《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下卷第58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11月版。

27转引自朱立元主编《西方现代美学史》第542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11月版。

28《想象心理学》第292页,光明日报出版社1998年版。

3031转引自今道友信《存在主义美学》第200页、231页,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8月版。

3334《真理与方法》第242页,第二版序言第37页、39页注(1),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35[英]路易丝·麦克尼《福柯》第172、164、165页,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2月版。

36转引自鲁枢元《生态文艺学》第27页,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版。

37雷毅《深层生态学思想研究》第48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

38《后现代精神》第224页,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1月版。

394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4、3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篇7

关于音乐的本源问题,先秦儒家的荀子有重要的论述。他认为音乐首先和人的情性有关,《荀子·乐论》篇说:“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仅从此句来看,荀子似乎肯定了音乐发端于人的情感,人的情感获得外在的声音、动静等形式,内外结合就形成了音乐。但是在荀子的思想中,音乐这种自然人性上的起源恰恰成为音乐要被否定的一面。荀子是持“性恶论”的,“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生而礼义文理亡焉。”既然人的本性为恶,由人的本性而来的耳目之欲就应当成为礼仪防范的对象。这样,荀子必定要为音乐寻找另外一个具有合法性的起源,这个起源就是“先王”,《荀子,乐论》篇说:“故人不能无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汗之气无由得接焉。”荀子把音乐分为雅乐和声,声是发端于人的情性且无所节制的音乐,而先王所制定的雅乐则具有“以道制欲”的作用,可以使臣民的情感合理地发泄而又不至于让社会产生动乱。由此可见,在荀子看来,具有合法性的音乐实际上是建立在其人文性根源之上的。

在音乐本源这个问题上,董仲舒吸收了不少荀子的看法,但他最终把荀子的观点巧妙地融进了天人感应的思想体系中。董仲舒同样有把音乐本源归之于自然人性的看法,比如《春秋繁露·楚庄王》云:“乐者,盈于内而动发于外者也。”在回答汉武帝的策问中,董仲舒说:“故声发于和而本于情,接于肌肤,臧于骨髓,故王道虽微缺,而筦弦之声未衰也。”与荀子的性恶论不同的是,董仲舒主张性未善论,他认为人之本性有善和恶的可能,因而需要后天的教化使人性走向善的一面。他说:“性如茧如卵,卵待覆而为雏,茧待缫而为丝,性待教而为善。此之谓真天。天生民性有善质,而未能善,于是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这种主张虽然没有像荀子那样把人性完全推向了恶的一边,却仍然强调了王道教化在人性向善上的决定作用,因此,“发于和而本于情”的音乐在董仲舒看来虽并非就是恶本身,却依然有走向恶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董仲舒和荀子一样要为音乐寻找一个自然人性之外的根源,《春秋繁露·楚庄王》云:“缘天下之所新乐而为之文曲,且以和政,且以兴德。天下未遍合和,王者不虚作乐。”这种思想和荀子关于雅乐的看法如出一辙,都强调了王者作乐的重要性,其目的是通过王者对音乐的制约而导向社会政治的和谐与巩固。

在音乐具有自然性根源和人文性根源这个问题上,董仲舒可以说是直接继承了荀子的衣钵,但董仲舒赋予了天至高无上的地位,这点和荀子的制天命的思想很不一样。在董仲舒思想中,音乐的自然性根源和人文性根源其实最终都归结为天。首先,音乐发端于人的情性,而人的情性发端于天。《春秋繁露·深察名号》说:“人之受气荀无恶者,心何栣哉?吾以心之名,得人之诚。人之诚,有贪有仁。仁贪之气,两在于身。身之名,取诸天。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天有阴阳禁,身有栣,与天道一也。”身有贪仁,实际都来自天的阴阳之气,这样,音乐以人的情性为本,实际是以天为本。这里的天是阴阳之气所构成的天。荀子也有用气解释音乐的思想,《荀子·乐论》说:“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乱生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治生焉。”但荀子这里说的气主要指人的血气,董仲舒说的气则是作为天地宇宙构成元素的阴阳之气,人的情性是由这种阴阳之气所构成,以人的情性为发端的音乐自然也是由阴阳之气所构成的了。其次,雅乐由王者制作,但王者之所以为王者是顺应天命而产生的。在王者作乐这个问题上,董仲舒提出王者作乐是为了“见天功”的观点,《春秋繁露·楚庄王》云:“是故大改制于初,所以明天命也。更作乐于终,所以见天功也。”董仲舒认为王者受命于天,为了表示他是承受天命而不是因袭前王,就必须改变旧的制度,但是音乐却不属于改制的范围,新王朝建立之初用的还是前代的音乐,因为音乐是为了表示天命的成功的,因此要等到王者用新制度成功治理社会之后,王者才能制作新王朝自己的音乐。用以表彰自己的功绩。可见,王者作乐在董仲舒这里同样追溯到了天上面。这表明,在董仲舒思想中,天是音乐最终的本源。

先秦儒家关于音乐社会功能的看法集中体现在“和”这个概念上。荀子认为音乐可以在多个社会群体间建立一种谐和关系。《荀子·乐论》说:“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荀子认为音乐可以实现君臣、父子、长少之间的情感沟通,缓解由等级区分带来的社会矛盾。荀子关于和的论述容易使人认为荀子是想打破或者消除人与人之间的等级界限的,但这种看法是一种误解。维持社会群体间的和谐确实非常重要,但荀子认为只有和谐而没有区分是社会动乱的一大根源,《荀子·富国》云:“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而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枢要也。”因此,群必须要以分为前提,否则不仅无益而且有害。同理,音乐能够实现社会群体间的和谐,这是它的一大功能,但是这一功能必须要以等级区分为前提,否则将会使社会产生动乱,“乐姚冶以险,则民流慢鄙贱矣。流慢则乱,鄙贱则争。乱争则兵弱城犯,敌国危之。如是,则百姓不安其处,不乐其乡,不足其上矣。故礼乐废而邪音起者,危削侮辱之本也。故先王贵礼乐而贱邪音。”因此,乐的社会调和功能始终要和礼的社会区分功能结合在一起,《荀子·乐论》云:“且乐也者,和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也者。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在此,我们发现在荀子的思想中,音乐的社会调和功能实际上可以看作一种更为深层次的社会区分功能。他说的“乐合同”是以“礼别异”为前提条件的,即音乐的调和功能必须建立在社会群体的等级区分基础上,“乐合同”发挥的调和功能不但不是取消社会的等级区分,反而是要使社会群体在心理上更乐于接受这一等级区分。

先秦另外一位儒家大师孟子对音乐的社会功能的看法则有明显的不同。据《孟子·梁惠王章句下》记载,孟子得知齐王喜欢音乐,便向齐王询问,齐王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孟子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今之乐由古之乐也。”这一观点和荀子以及董仲舒强调王者制作雅乐的看法很不一样,在荀子和董仲舒看来,只有王者制作的雅乐才能导民向善,但孟子认为无论先王之乐还是世俗之乐都是一样的。在此前提下,孟子提出了“与民同乐”的观点:“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籥之音,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此无他,与民同乐也。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从表面上看,孟子这里也是强调音乐具有社会调和的功能,能使各个社会阶层处于和睦愉悦的状态。但要注意的是,孟子关于音乐调和功能的看法和荀子关于音乐调和功能的看法是不大相同的。孟子主张性善论,在他看来,人人天生就有善的本性,并不因为社会等级的不同而有差异,“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圣人,与我同类者。”因为圣人和常人在本性上来讲都是一样的,所以对于美也有大致相同的感受,“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孟子所说的“与民同乐”是建立在这种人人皆有善性的基础上的,因此“与民同乐”在孟子那里有抹平等级区分的理想主义精神,而所谓先王之乐和世俗之乐也因为人人皆有善性而变得没有什么差别。这种观点显然和荀子有很大的不同,荀子的音乐思想以礼别异为前提,因此在荀子的著述中我们几乎看不到有关与民同乐的描述,他所阐释的音乐的调和功能也不带有孟子意义上的抹平等级区分的理想。

先秦盂、荀二人关于音乐社会功能的论述无疑给董仲舒以极大的启发,在《春秋繁露》中,我们发现董仲舒有整合这两人观点的倾向。《春秋繁露·楚庄王》云:“制为应天改之,乐为应人作之。彼之所受命者,必民之所同乐也。”御这里董伸舒强调了改制和作乐的不同,改制是王者顺应天命而改变旧制度,以表明上承天命而不是旧秩序的延续;作乐则是王者根据民心所向来制作的。董仲舒说:“是故舜作《韶》而禹作《夏》,汤作《頀》而文王作《武》。四乐殊名,则各顺其民始乐于己也。”舜、禹、汤、文王这几个圣王所作的雅乐是根据当时的民心所向来完成的,“舜时,民乐其昭尧之业也,故《韶》。韶者,昭也。禹之时,民乐其三圣相继,故《夏》。夏者,大也。汤之时,民乐其救之于患害也,故《頀》。頀者,救也。文王之时,民乐其兴师征伐也,故《武》,武者,伐也。”荀子也强调圣王制作雅乐以教化百姓,但是圣王根据什么来制作雅乐,荀子并没有过多地言及,荀子想要强调的是音乐的教化作用,他说:“故乐者,治人之盛者也。”因此,百姓主要是作为被动的教化对象而存在的。相比之下,董仲舒更重视民心在圣王作乐中所起的作用,圣王并非任何时候都可以制作雅乐的,只有在建立盛大的功德并受到百姓共同喜爱之后圣王才可以作乐。从这里看,董仲舒在一定意义上继承了孟子那种与民同乐的思想。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董仲舒这里讲的“民之所同乐”和孟子的与民同乐毕竟不是一回事,董仲舒虽然比荀子更注重民心的作用,但董仲舒不可能有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他是主张“以人随君,以君随天”的,因此董仲舒不可能完全接受孟子的与民同乐思想。详细考察董仲舒的原意,可知他所说的“民之所同乐”并非君王和臣民之间的“同乐”,而是臣民对君王承受天命所感到的快乐,君王承受天命并且建立盛大的功德,就能使所有的臣民都感到快乐。董仲舒这种看法既不同于荀子那种强调王道教化的音乐观,也不同于孟子那种强调君民同乐的音乐观,或者毋宁说,董仲舒在这里表现出了整合孟、荀二人音乐观的努力。一方面,通过强调民心在王者作乐中的作用,董仲舒希望抑制在荀子音乐观中过分张扬的君力;另一方面,通过强调臣民对君王顺应天命产生的快乐,董仲舒又希望避免孟子音乐观中的民本思想对大一统帝国等级秩序的颠覆。

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把董仲舒的音乐观概括为中国古代大一统政治趋于成熟阶段的一种音乐理论。

篇8

每门学科都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这既是学科赖以确立的基本理由,也是我们把握不同学科性质的前提条件。企业经营美学的研究对象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美学应用的基本规律。也就是说,企业经营美学是研究企业经营活动如何应用美学原理的科学,它把企业运用美学原理从事经营活动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在我看来,企业的经营活动既是一种经济活动,同时也应该是一种审美活动,因为当今的时代生活特别是都市生活正在迅速地被艺术化。但是,我们现在还有许多经营者尚未清醒地意识到企业经营审美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他们经营的注意力仍然停留在传统的硬性竞争和经验管理的水准之上,而且经营者的审美修养和审美水平也亟待提高。这就使得企业经营美学的建立成为历史的必然。由此可见,应运而生的企业经营美学理应承担下列两大学术使命:一是揭示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审美规律;二是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自觉运用美学原理提供理论指导。企业经营美学作为美学的一个新兴的分支学科,虽然刚刚起步,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既然企业经营美学是应现代企业经营审美实践之需而诞生的,那么,它一定会有自己强大的生命力,它将不会辜负时代生活和市场经济的重托,努力完成自己神圣的学术使命。

二、企业经营美学的学科特点

从前面的阐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企业经营美学的学科特点主要有两个:一是交叉性;二是应用性。

先说交叉性。企业经营美学既不是单一的企业经营活动描述,也不是纯粹的美学原理阐释,它是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学科理论和与美学相关的学科理论的有机融合。它讨论企业经营活动,是为了给美学找到应用的注脚。它讨论美学原理,则是为了给企业经营活动提供审美的理论指导,它应该是企业经营管理学科和美学学科的交叉学科,具有边缘性。

再说应用性。企业经营美学的研究对象决定了它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必须担当起自己神圣而艰巨的学术使命,它没有理由束之高阁,也不应该是纯理论的玄学思辨,它必须时刻关注企业经营的全部现实过程,正确而及时地指导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自觉按照美的规律从事经营活动,以便更多地尽善尽美地满足广大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和审美需求,创造最大效益。

三、企业经营美学的理论体系

如上所述,企业经营美学的研究对象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美学应用问题。围绕这一研究对象进行思辨,企业经营美学建构了自己独特的理论体系。其理论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十大内容:

(一)阐述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美学原理

美学基本原理揭示了美的一般规律,它是企业经营美学的第一块理论基石。企业经营美学履行自己的学术职能,指导企业经营实践,以自己的方式阐明美学的基本原理,如:美的本质与美的标准、美的形态、形式美及其法则、审美心理与审美范畴等。如果离开美学的这些基本原理,企业经营美学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学习和研究企业经营美学,也应该首先弄懂弄通与之密切相关的美学原理。不懂得基本的美学原理,企业经营者就不能做到自觉地按照美的规律去从事经营活动。

(二)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分析

应该说,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分析与考察,是企业经营美学发生的第二块理论基石。企业经营美学本质上属于美学学科,但它绝不同于一般的基础美学,它是应用性很强的实用美学,它要将自己的学术研究牢牢地根植于现实的企业经营活动之中。一方面从企业经营实践中总结出审美规律来,另一方面又拿这些审美规律指导企业的经营实践。这就决定了它除了要把自己的学科体系建立在美学原理之上外,还必须把理论体系建立在活生生的企业经营实践基础之上。因此,企业经营美学的理论探求,除了对美学原理的把握和阐述之外,还必须对企业经营实践作出自己的分析和考察。企业经营活动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姑且从两方面入手对它进行宏观地分析和把握:

一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历时性分析与考察。企业经营活动虽然复杂多变,但如果我们对它的动态性作出宏观的把握,我们就会发现,无论是哪类企业,也无论是企业的哪类作业,其流程周期一般都可确定为四个相辅相成的步骤,这便是:市场与环境调研;计划与决策;执行与控制;评估与反馈。倘若我们能够理性地把握这四大步骤,我们就找到了总结企业经营活动审美规律的突破口,同时也就找到了为企业经营活动全程提供美学指导的出发点。

二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共时性分析与考察。如果说前面对企业经营活动过程的历时性考察属于线性的动态分析的话,那么,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共时性考察则属于非线性的静态分析。这种共时性的静态分析,使我们发现了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对管理的经营;(2)对产品的经营;(3)对服务的经营;(4)对销售的经营;(5)对公共关系的经营;(6)对企业形象的经营;(7)对企业文化的经营;(8)对人力资源的经营。企业在对以上八项重要职能的经营中,无时无处不关涉到美学原理,也无时无处不伴随着审美活动。企业经营美学就是要把企业经营活动的全方位和全过程当作一种审美活动来进行系统考察,总结这些职能活动中渗透的美学规律,进而使企业的这些职能活动变成更加自觉的经济审美活动。因此,企业经营美学的理论主体除了美学原理概述和企业经营活动分析这两大总论之外,还有下面分论,即:企业管理与美;产品经营与美;经营服务与美;市场营销与美;公共关系与美;企业形象与美;企业文化与美;人力资源与美。

(三)企业管理与美

企业管理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中枢神经和指挥系统,在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当今时代的管理学家们反复强调,现代化的管理应该是科学、规范、民主化的人本管理。毫无疑问,人本管理当然应该是尽善尽美的管理,不善不美的管理只会导致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恶性循环,毫无人性可言,也毫无美和效益可言。企业经营美学将在分论部分,首先从美学的视角阐述企业管理过程中的美学应用问题,以期为现代企业的管理审美化提供理论参考。

(四)产品经营与美

产品经营是企业经营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现代企业为消费者提供的产品应该既实用便利,又美观大方,还舒适环保,令消费者赏心悦目。本章将从产品的设计与创新、品牌的培育与创意以及产品的造型与包装等方面,探讨企业在产品经营过程中如何应用美学原理。

(五)经营服务与美

企业除了要为消费者提供实用美观的优质产品之外,还应该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优质服务。特别是在当今买方市场条件下,企业的营销服务显得特别重要。有学者把服务与管理和产品相提并论,指出管理、产品、服务是当今企业生存的三大生命之柱,其中的任何一根坍塌,企业的生命将不复存在。因此,现代企业要充分重视服务,要像精心经营自己的管理和产品那样,精心地经营自己的服务。而真正优质的服务当然应该是美好的服务,其中服务者的服务态度、服务礼仪和服务规范等,无一不渗透着美学原理。在企业经营美学看来,企业的整个服务过程应该是一个审美化行为过程。

(六)市场营销与美

传统的营销方式就是企业把自己的产品推销给消费者,实现经济效益。其实不然,市场营销并不等于推销,营销与推销有着质的不同。营销的实质在于企业与消费者之间进行精神和物质的沟通交流,实行最亲密的接触,继而在这种亲密的接触当中,既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更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让消费者得到物质和精神的满足。所以,营销的宗旨不仅不是功利地推销产品,而且恰恰是要使功利笨拙的推销成为多余。由此可见,传统的推销已经不能满足当今消费者和市场的需求了,只有真善美的新营销才能完成这一崭新的营销使命。因此,企业经营美学主张在营销过程中贯彻美学精神,使现代营销成为审美化的新营销。

(七)公共关系与美

公共关系理论产生在20世纪初的美国。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有识之士纷纷指出,企业应该充分重视优化自己的内部员工关系和外部社会关系,内求团结,外求发展。于是,公共关系随即成为现代企业的一项重要经营职能。但是,在企业经营美学看来,仅从经营职能上去理解企业的公共关系是远远不够的,企业还应该把公共关系当成创建一种美好的生存环境来认真地进行经营。否则,公共关系的纯洁性就会受到玷污。当下企业公共关系的庸俗化倾向就是最好的说明。

(八)企业形象与美

企业形象是企业在社会公众心目当中的整体印象,它包括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学者们常用“企业识别系统(CorporateIdentitySystem)”来界定企业形象,简称CI。它包括企业独特的经营理念即理念识别(MindIdentity),简称MI;独特的行为方式即行为识别(BehaviorIdentity)简称BI;独特的视觉系统即视觉识别(VisualIdentity)简称VI。这三个方面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企业的形象系统。企业对自身形象的经营管理,就是力争使这三个方面超凡脱俗,优秀独特,以便给社会公众鲜明的形象感知。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借助美学的力量,加强企业内在美的修炼,同时也要强化企业外在美的修饰。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逐步赢得社会公众的好评,在社会公众心目当中树立起自己良好的企业形象,最大限度地求得社会公众的爱戴与追随。

(九)企业文化与美

如果说美好的企业形象能使企业“秀于外”,那么,深厚蕴藉的企业文化则能使企业“慧于中”。一个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企业与一个文化修养浅薄的企业相比,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为什么沃尔玛始终雄踞世界连锁零售行业榜首?为什么通用电器的旗帜百年不倒?为什么中国的海尔也能木秀于林?究其根本原因,无一不是长期修炼的企业文化使然。企业文化是企业所有员工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约,是企业的精神图腾,它像基因一样,深深地根植于企业的生命之中,使企业生命之树长青,使企业形象在公众心目中具有永久的魅力。而企业这种因深厚的文化修养而具备的永久魅力,当然包括企业长期的审美修养在内。如:企业崇高远大的经营理想,矢志不渝的经营宗旨,造福人类的经营道德,儒雅脱俗的经营气质,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范等。因此,企业文化的美才是企业深层次的内在美。常言道“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是这样,一个企业同样如此。

(十)企业人才与美

深厚的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生命之源,而打造一支有文化的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则是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力量之源。企业竞争的方略千千万万,但人才才是企业真正的核心竞争力。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企业的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管理显得格外重要。企业经营美学要借鉴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理论,阐述企业员工审美修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为企业包括CEO在内的所有员工加强美学修养提供一些必要的理论指导。

以上论及的十个方面,就是企业经营美学研究为自己设定的十大理论课题。除此之外,又由于企业经营的直接对象是广大消费者,所以,企业经营美学在讨论以上这些理论课题之后,不能不对消费者的审美心理进行必要的分析和阐述,以便指导企业经营者更加完美地投消费者之所好。出于这样一种学术考虑,因此,本课题在最后还要论及消费者的审美心理。至此,开头一个导论,结尾一个附论,中间十个理论主题,总计十二个部分,共同构成企业经营美学研究完整的理论体系。

四、企业经营美学建立的时代背景和价值前景

企业经营美学是对企业经营审美实践的概括和总结,它的提出和建立既以当今时代丰富多彩的企业经营审美实践为基础,又正是适应了当今时代企业经营审美化趋势的客观需要。因此,它的建立既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又有远大的价值前景。在企业经营美学看来,当今的时代背景呈现出以下三个明显特征:

一是买方时代的来临与市场竞争的加剧。由于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空前发展,市场上的商品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丰富多彩,商品的供给量相对于消费者的购买力而言,明显地表现出相对过剩。而生产的相对过剩必然导致企业在市场上主导地位的丧失,代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市场导向。也就是说,企业过去是市场的中心和主导,消费者围绕企业转,这样的时代叫“卖方时代”。当今的市场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企业不再是市场的中心,买主才是市场的中心,企业开始像崇拜上帝那样崇拜消费者,追随消费者,围绕消费者转,这样的时代叫做“买方时代”。买方时代的来临,必然导致市场竞争的加剧,因为谁追随消费者,谁就占有了市场,谁丧失消费者的宠爱,谁就会被市场无情地淘汰。这样一条铁的法则,促使企业不得不努力优化自己的所有经营职能。于是,现代化的、规范化的、科学化的和审美化的企业经营方略应运而生。与此相适应,企业经营美学就必然地被提到企业经营理论的议事日程上来,应该说这是一个好的趋势,因为一切为了消费者既是市场本位的回归,也是企业经营美学远大的价值前景之所在。

篇9

创设与发展教育美学势在必行,亦切实可行。这一点,马克思在分析人类劳动与动物本能活动之区分时就透辟指出:“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进行”。创设与发展教育美学,即为了充分发挥美在教育中的作用,更好地深化教育改革。应当指出:教育美学的形成与发展,颇符合教育艺术与科学发展的趋势,亦具有深厚的实践基础。当前,我国教育领域深入改革触及到一个重要问题,即是需要很好地加强教育审美化,正确判断与强化教育的审美属性,用美学心理学原理与方法来正确指导教育与教学活动。国人对教育审美价值的清醒认识,对教育审美属性的深入开发,对教育审美经验的不断提升"使教育美学取得长足发展且日益深化。

那么,当今我们广大理论工作者怎么样去构建、发展这一门新的教育美学?笔者以为至少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准备:

首先,要加大对中外教育美学史的研究力度与广度。教育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虽是近几年才起步,但是这方面的思想诚如上文所言却早已存在。古今中外的教育思想家关于教育美学的认识,为我们今天的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借鉴,这就需要我们去耐心提取、认真分析、科学总结。

在我国漫长的教育发展历程中,有许多教育思想家在教育美学、尤其在教育艺术和教学艺术方面发表过不少有价值的见解。早在两千多年前,我国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就非常重视教学艺术的意义。而我国古代的教学艺术思想则集中体现在《学记》中。《学记》全面论述了课内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习与游乐、学习与休息、亲师与乐友等多种辩证统一关系,是我国古代很有代表性的教学艺术辩证法,《学记》还非常重视教师的教学艺术。此外,明代的王守仁,近现代教育史上的、鲁迅、梁启超等,都对教育美学理论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西方对教育美学的研究也可上溯到古希腊,其教育美学思想是在古希腊苏格拉底、柏拉图和古罗马的西塞罗等人的教育艺术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之后的夸美纽斯、卢梭、第斯多惠、斯宾塞、马卡连柯、苏霍姆林斯基等也都从各自的教育观出发,提出了自己的教育美学见解。现代外国很多教育家也都关心教育中的美学问题。

古今中外众多的教育家对教育中的美学问题所进行的探讨,取得了相当有价值的成果。其共同特点是:他们都认识到教育、教学工作是一门艺术;在教育指导思想上,他们大多都强调学生的学习兴趣,要求教师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使学生在教育中获得愉悦和满足;在教学方法上,都反对注入式,提倡启发式;有些教育家还身体力行,将自己的思想和理论运用到教育实践中去,表现出了高超的教学艺术水平,但中外历史上的教育美学思想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一是研究范围窄。他们大多只是论及教育美学的一个方面——教学艺术问题,而且对教学艺术本身的探讨也不够全面,谈论较多的是教师的语言艺术、提问艺术等。二是理论层次低。他们对教育美学的认识,大都停留在经验描述状态。具体来说,它们只是作为某种感想或言论而存在,没有进行系统的理论论证,没有真正上升到应有的理论高度。这也就给我们留下了足够的拓展空间。

其次,构建、发展这一门新的教育美学,我认为还要不断加强教育美学的基本理论建设。加强教育美学理论建设须切实掌握现代教育的基本规律与特点,须深入理解现代心理学美学,须正确摆布教育学、美学、心理学三者的关系。这里着重阐释一下对现代心理学美学的借鉴。新时期中国美学研究的一大成果,是深化了对审美主体、审美体验与文艺创造、文艺鉴赏的心理研究,现代心理学的相关经验给当代美学研究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我们欣悦地看到:心理学美学的崛起与拓展,已与传统的哲学美学双峰对峙。而现代心理学美学对现代教育的发展至关重要。心理学美学重在探索与揭示教育的审美主体心理的特殊功能、目的与任务,它对于教育的实践功能与社会功能作用甚大,可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化教学改革。当然,教育审美与教育艺术知觉过程中的实验探究,易见显效,而教育心理实验方法用于教育审美经验探究时,受各种条件制约,见效较慢。所以说,当前如何在对教育学、心理学、美学理论进行科学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综合各方理论的有益营养与科学结论,博采各家之长,寻求创新发展,丰富与拓宽一种能够正确阐释教育领域审美经验与心理机制的新理论——教育美学,已成当务之急。

篇10

一、接受美学理论的基本概述

接受美学的概念最早是由德国康茨坦斯大学的文艺学教授姚斯所提出,他打破了人们传统的审美观念,将美学实践细分为生产、流通和接受三个方面。接受美学在文学审美方面与传统的文学理论不同,而且欣赏的重心也发生了改变。接受美学更重视接受者的主观感受,从受众的角度出发,淡化了生产和流通方面的重视程度。在接受美学的理论下,人们将作品的创作和欣赏结合起来,形成了一个有机体,从而增进了读者、作者和作品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受众的审美需求为主,加强了作品的文学创作。随着时间的推移,接受美学理论变得更加完善,并被逐渐应用到社会各个领域。声乐表演艺术作为一种重要的艺术表现形式,不仅要提高声乐表演艺术的美学特性,还要加强对受众艺术的欣赏能力的提升。传统的声乐艺术表演在创作过程中,只重视作品本身,忽略了受众对作品的主观感受,导致声乐艺术表演的发展受到了限制。所以,在创作声乐表演艺术作品时,要运用接受美学的理论,不仅可以提高受众的欣赏水平,还能更好地促进我国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

二、接受美学理论在声乐表演艺术中的意义

(一)声乐表演艺术引入接受美学理论的必要性

随着声乐表演艺术的完善和发展,其在艺术领域中艺术魅力,并在艺术体系中呈现出不同于其他艺术表现形式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声乐表演艺术的理论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它不但促进了声乐表演艺术的健康有序发展,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声乐表演艺术中的不足之处。但在传统的声乐表演艺术研究中,专家和学者研究的重点通常只是声乐艺术作品和作曲者,对于声乐表演艺术的受众几乎没有任何研究。因为忽视对受众主观感受的研究,因而给我国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而采用接受美学理论对声乐表演艺术的受众进行研究,能够使创作者根据自身的欣赏感受,对作品进行二次创作,从而增强声乐作品的艺术魅力,让更多受众喜欢和接受声乐作品。

(二)接受美学理论引入声乐表演艺术的可行性

接受美学理论引入到声乐表演艺术中,不但能够将音乐和文学融合到一起,还能为接受美学理论在声乐表演艺术中的运用打下坚实的基础。首先,声乐表演艺术和文学艺术具有相同的受众。声乐表演艺术和文学艺术有很多相似之处,两者的受众都是人,而且两者创作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不同的地方在于,接受美学侧重于对受众进行研究。因为两者的受众相同,因而为接受美学理论引入声音表演艺术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次,声乐表演艺术和文学艺术存在相同的构成要素。接受美学产生于文学艺术,而文学艺术的构成要素主要是作者、作品和读者。声乐表演艺术的构成要素是作品、作曲家、受众和歌唱者。两者的构成要素相同,也为接受美学理论引入声乐表演艺术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接受美学视域下的声乐表演艺术

在引入接受美学理论后,声乐表演艺术为了更好地展示自身的艺术魅力,演唱者还要加强与受众之间的互动,在表演过程中给受众留下想象的空间。同时,演唱者还要对作品进行全面分析,掌握一定的表演技巧,以便更好地提升自己的表演水平。

(一)留白

留白就是在表演的过程中,给受众留出一定的想象空间,让受众对此进行艺术想象,并进行艺术填充的表演技巧。如果声乐艺术的表演者在演唱的过程中,能够有效运用留白的技术,不但能够有效激发受众的想象力,还有利于双方的互动,调动受众对声乐艺术作品欣赏的积极性。在文学创作中,留白主要侧重于对人物的性格和心理描述,以激起读者阅读的好奇心。声乐艺术因为留白的空间比文学作品要大,演唱者可以改变表演策略,对留白艺术进行处理。常见的处理方式是通过变换高低声,营造情感变化,例如表演者在演唱过程中的高昂声音逐渐回落、声音渐渐减弱等。

(二)对话艺术

只有声乐作品、受众和演唱者三者紧密相连,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艺术审美体系。所以,上述三要素如果要达到密切关联的目的,首先要对演唱者提出更高的要求。演唱者不仅要掌握声乐作品的表现内容,还要对声乐作品的思想情感有更深入的理解。另外,声乐表演中的演唱者要具备良好的艺术修养、演唱水平和丰富的舞台经验,以便在舞台表演中能够更好地与受众进行互动和对话交流。因为对话艺术在声乐表演艺术中能够起到促进受众积极参与声乐作品表演的作用。例如在声乐表演中,演唱者在表演作品的部分时可以邀请受众参与演唱,或是带动受众跟着音乐节奏打节拍等。

(三)全面观照艺术

不同受众之间的价值观念差异较大,因而在欣赏声乐表演艺术时,受众对声乐艺术作品难以形成一个统一、客观的评价标准。而且,受众都是以自身固有的认知去欣赏声乐作品,所以演唱者在进行声乐表演时,还要从主观和客观的角度对声乐艺术进行全面的观照。在声乐表演中,演唱者一方面要在受众对自身的表演进行审视时保持客观的态度,并对自己的表演进行全面考查,以便确定自己的表演是否存在不足之处。另一方面,还要进行不断的内省,对自身在舞台上的表演进行反思,从而能够及时进行改善。

四、接受美学视域下的声乐表演艺术美学特性

(一)接受美学理论中的审美准备对声乐表演艺术的影响

审美准备作为接受美学理论中受众期待审美活动时的主要动力,既是指受众对声乐表演艺术的欣赏期待,也包含了受众对声乐表演艺术作品的欣赏能力和理解能力等内容。因为受众在对声乐表演艺术进行审美前,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因而不同受众的审美准备也是不同的。比如,受众的审美准备影响因素有受众的受教育水平、生活经历、社会关系和审美实践等,在种种因素的作用下,受众的审美能力差异会比较大。而且,即便是同一受众,在进行审美活动前的心境不同,也会表现出不同的审美准备。所以,声乐表演艺术中的审美准备对于接受活动的影响是很大的。因此,演唱者在进行声乐表演艺术时,还要将审美准备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并运用到具体的声乐表演艺术创作实践活动中。

(二)接受美学理论中的审美接受对声乐表演艺术的影响

审美接受在接受美学理论中,是指受众完成对艺术作品欣赏过程的心理活动。声乐艺术作品通过演唱者的演绎,不仅能使受众为声乐作品的文艺特性所吸引,还能调动受众对作品产生欣赏的积极性,进而促使受众接受作品,并继续欣赏声乐作品。在声乐艺术表演中,文字和乐谱作为受众接受的审美对象,是演唱者激发受众对声乐作品产生欣赏热情的关键。同时,演唱者也是受众和声乐作品互动交流的桥梁。演唱者本身是声乐作品的受众和创作者,所以,演唱者在舞台上的演唱技巧和现场表演,不但能为受众带去视觉和听觉上的冲击,还能唤醒受众内心的情感流动,从而使受众在欣赏声乐作品时产生情感共鸣。因此,审美接受可以被当作演唱者、创作者和受众者之间的心理互动交流。同时,审美接受也可以将声乐作品的艺术魅力充分展现出来。

(三)接受美学理论中的审美留余在声乐表演艺术中的美学特性

声乐表演艺术是一项不同于其他艺术的艺术表现形式。受众在欣赏完声乐表演艺术后,受众与作品产生的情感共鸣以及声乐作品对受众精神意识造成的影响不会因为欣赏活动结束而停止,这种现象在文学欣赏中被称为审美留余。在声乐表演艺术中,受众的审美活动会不断增多,审美留余也会随之不断增加,对受众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随着时间的积累,受众在审美准备过程中,对声乐艺术作品的欣赏能力就会得到提高,同时,受众欣赏声乐表演艺术的审美品位也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接受美学作为文学艺术发展创新的一种美学理论,不仅被应用到文学艺术创作中,还被运用到声乐表演艺术中。声乐表演艺术是一种综合性的艺术表演,因而演唱者在舞台表演的过程中,不仅要将声乐艺术丰富多彩的一面呈现给受众,同时还要在表演时兼顾感情的细腻性和表演形象的丰富性。在接受美学的视域下,声乐表演艺术不但具有很强的协调性和统一性,而且能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受众的审美情趣和欣赏能力。这不仅能够使声乐表演艺术得到传承和发展,还能促进声乐表演艺术和我国传统民族文化的融合,进而提高我国声乐表演艺术的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1]李超.基于接受美学视角的声乐表演艺术及其美学特征分析[J].音乐生活,2016(10).

[2]赵潇然.接受美学视域下声乐表演的艺术性研究[J].音乐时空,2015(20).

[3]付莉.从接受美学理论视域探讨声乐表演艺术的美学特点[J].戏剧之家,2015(18).

[4]陈金玲.浅析接受美学观下的民族声乐表演艺术[J].艺术教育,2015(11).

篇11

“中国音乐美学研究”是一个贯常的用法,其中到底有些什么含义似乎无须深究,然本文将以对它的深究开始。

“中国音乐美学研究”可析义为二:一是指在中国研究音乐美学(studyingAestheticsofMusicinChina);二是指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studyingAestheticsofChineseMusic)。

第一种含义表明研究发生的处所,即在中国而不是在外国;其次表明了所研究的学科性质是音乐美学而不是音乐中别的什么学;至于是关于西方的音乐美学还是中国的音乐美学却未道明。第二种含义体现为所研究的对象,即,是关于中国的音乐美学而不是西方的音乐美学。

关于美学研究,德国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有如下一席话:“美学这个名称及其内涵源出于欧洲思想,源出于哲学。所以美学研究对东方思想来说终究是格格不入的。[1]”这一席话显然是对东方人研究美学的诘难。然而本文在此不打算讨论这个诘难对于我们的意义,只是想就这个诘难对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关系作一些说明,以明确我们研究的任务。根据这段话的意思来看待上述第一种情况,我们会发现,哪怕是在中国这个处所,我们也只能研究西方的音乐美学,因为中国从未有过Aesthetics这个东西。那么怎样研究呢?因此,方法论的探讨就成为我们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根据这段话来看待第二种情况,问题同样是明显的,那就是中国没有过美学,现在一定要研究一个中国的音乐美学,那么,怎样克服海德格尔所说的“格格不入”呢?也就是说,同样存在怎样研究的问题。

现在,我们就处在这样一个境况,那就是在我们着手研究和著述之前,都离不开先要对方法论进行探讨,这意味着,对方法论的探讨构成了当代中国音乐美学研究的前提。因此对于前者,即处所,我们要问,是按照西方人的路数去研究西方音乐美学及其历史呢,还是别有他法?也就是说,处所对我们的研究是否有一种规定性。如果有规定性,它是怎样的?对于后者,即对象,我们要问,你是先学习并研究了西方的音乐美学再来研究中国的还是径直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根据海德格尔的意思,显然应该是前者。也就是说,只有我们明白了西方音乐美学,尤其是其历史是怎样的,我们才可能获得一种启示,知道怎样去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及其历史,以克服格格不入。那么,西方音乐美学史是怎样的呢?因此,关于对象的考察,就将落实在西方音乐美学的基本历史上。这样一来,不管是处所还是对象,其问题都落在了关于西方音乐美学史的研究上了。因此,本文只考察处所对我们的研究的规定性就够了,因为,它已经包含了对于对象考察的内容。

从处所引出的方法论

首先我要说明,这个所谓“在中国而不是在外国研究音乐美学”涉及的处所一词,我并非仅仅指有着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这种地理概念上的中国,而是指有着儒道思想传统,又受到西方文明深刻影响的文化含义上的中国,即在文化这个处所上来使用中国这个概念,也就是着重其心灵性方面。我们都知道,犹太民族曾在国土上是一个流浪的民族,但在精神上他们却没有流浪,因为他们的心里有一个共同的精神支柱,这就是耶和华上帝。我们中华民族在国土上没有流浪,但在精神上我们却在流浪,以达一个多世纪。当下我们的存在就像一个梯子,四处寻找可以靠的“墙”。这并不是说,我们心中是空的,恰恰相反,我们心里的东西太多,太杂,以至我们无法确定那一堵墙是可以靠的。这就是我们的“处所”——一个处处无家,处处家的“处所”。我们就是在这样一种“处所”进行着学术研究。显然,对于这样一种处所,首先的工作是什么呢?就是奠基。用什么奠基?怎样奠基?靠政治家的演说主张,靠科学家的技术发明,还是靠商人的经营管理,都不是,而是靠文人的学术研究。音乐美学就是这样一种人文学术,因此,我们是从音乐学术的角度来为心灵性的文化中国这个处所奠基。这是中国知识分子关于学术研究的大前提。

但由于这个处所一方面承续着传统的一些因素;一方面又承续着近代以来诸多学者对传统文化-学术的批判所形成的历史境遇,以及他们对西方文化与学术的解释性、选择性引入所业已造就的传统(这就是以现代白话文为基础形成起来的过渡性质的文化范式);还有当代科技革命所引发的经济-文化的全球化浪潮,以及由此激起的浮躁不安的市侩心态对学术研究的强大影响,这些交织在一起组成一个没有岛屿与陆地的澎湃的海洋,因此,我们的学术本身也是未确定的,同样存在一个奠基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我们的研究活动本身作为对象来考察,以达到为中国的音乐美学奠基的目的。

首先,在文化中国这个处所里,实际存在着两种美学,一种是西方的音乐美学,另一种是中国的音乐美学(不管海德格尔如何诘难,它已经是我们这个处所的历史事实了),这就是说,在我们的认识里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存在着两种艺术旨趣全然不同的音乐美学。那么,这样说是否意味着我们可以毫无联系地分别来研究这两种不同文化中的音乐美学呢?问题就出在这里。实际上,我们不可能离开中国的问题意识去独立的研究西方音乐美学,或按西方学者的路子研究西方的学问;也不可能离开对西方音乐美学尤其是西方音乐美学史的研究来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这首先是由我们的任务决定的:我们当下的任务就是要在反思的层次上与我们传统的文化建立起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有两个含义,一方面不仅仅是要借助我们的理性,将它作为一个知识对象,以主客体对立的方式上认识它;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这就是要在一种自我文化延续的同一性关系中继承之(无庸讳言,经过“新文化”运动之后,我们的传统文化之于我们已经是一种异在的文化,古代汉语对于我们,就像英语对于我们的关系一样,例如,大学里晋升专业职称,或者是考英语等西语,或者是考古代汉语,必择其一;至于作为传统文化的内容的东西,早已是肝胆楚越了)。就后一方面来说,传统文化就不仅仅是一种供我们观看的客体,而就是作为文化的我们的血肉之躯。为了实现这种反思性的继承,就必须有一种有效的手段作为保证,使我们能将中国古代文人对音乐的思考从传统的非形式化状态抽绎出来给予一种能够反映现代中国人存在状况的规范化形式,因此,这个有效的手段只能是一种能够反映思维的主体性的理性的形式,在当下,这个理性的形式就正是西方的那个音乐美学。这意味着,这个任务本身内含着一种规定性,即必须有一个理性的形式作为范畴,否则,传统文化之于我们仍将不可思议。因此,在我们的意识里面,一方面要严格区分开中国音乐美学与西方音乐美学,另一方面又必须充分领悟到研究西方音乐美学对于我们的意义。这样一来,在我们面前就有两个对象,即西方的音乐美学和中国古代的音乐美学。怎样处理这二者的关系呢?确切地说,这二者在一种什么样的规定性中与我们这些当代的中国学者发生关系呢?这是一个我们必须给予充分关注的问题。

这就引出第二个任务,并且成为完成第一个任务的前提,即深入而透彻地研究西方音乐美学。我这里所说的西方音乐美学并不是指作为原理或概论的西方音乐美学,而是首先作为历史的西方音乐美学。在此,我强调致力于西方音乐美学的历史而不是西方音乐美学原理的研究,那是因为,对西方音乐美学学科规范的把握必须从其问题的历史中获得(实际上,西方音乐美学史所包含的是西方历史上不断产生的各个学者关于音乐美学的理论,这是说美学史实际上是由美学的理论组成的,离开了对历史的研究也就无从研究什么音乐美学理论,因为,所谓音乐美学原理实际上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是随着音乐实践以及问题的演变而产生的);只有通过这样的研究,我们才能获得一种眼光:从比较的思维立场把握中国古代乐论的问题及其历史。不深入了解西方音乐美学的问题史,同样也不会把握中国的音乐美学的问题史。从此,我们可以引出两个规训:第一个是,学科的规范离开了问题史是空洞的,没有学科规范的问题史则是混乱的。第二个是,离开对西方音乐美学史的研究我们当下的音乐美学研究将是盲目的,离开中国音乐美学问题意识的音乐美学将是无意义的。因此,通过以中国的音乐美学问题意识来研究西方音乐美学的历史,就不能仅仅流于对材料的搜集、说明和介绍,而是要在西方音乐美学史这个他者中发现或揭示那能够映现我们这些非西方学者本己的文化意识、学术历史以及任务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此地产生,以至于它在本质上隶属于中国,而不属于西方,尽管我们研究的对象是西方音乐美学史。这样在中学与西学之间必然构成了一种双向性,或互文本性历史研究。这种互文本性历史研究,既使得我们当下的学术不同于我们古代的学术,又把中国学术与西方学术区别开来(尽管我们正处在全球化的进程中)。故,这个在中西学之间形成起来的互文本性就将成为一个真实的基础,使我们现代学术以及文化走向独立和成熟,也只有在这个由我们自己依据我们的历史境遇建立起来的、并反映这个历史境遇的本质的基础上,我们才能结束一个多世纪以来发生在我们的心灵及文化层次上的漂泊和流浪。

显然,对于中国学者来说,研究中国音乐美学和研究西方音乐美学是同一个任务的两个必然组成部分,研究一个必须研究另一个:知其一者,一无所知,亦一无所成。企图将两者分割开来是不完整的,因为背离了中国十九世纪中叶以来的文化与学术的历史必然性,即比较的本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说这是中国学者的天命。

其次,既然我们提出首先必须研究西方的音乐美学史,并由此能获得一种眼光来研究中国古代的乐论并形成中国现代的音乐美学,那么,接下来怎样研究就成为一个绕不过的问题。要正视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再次面对西方,与西学对话,回答西方学者的挑战。美学上的这个挑战,严厉者莫过于德国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的美学诘难,这就是前面提到的他关于东方学者研究美学的那段话。因此,我们必须回答,所谓“源于欧洲哲学中的美学”对于“东方思想”是否格格不入。

海德格尔的这个诘难虽然从西方的立场看旨在否定东方研究Aesthetics的可能性,但从东方而言,从知识学的立场、以学科化的方式来研究中国关于音乐和艺术的思考却是无法改变的历史进程,而恰好代表这种学科化思维方式的是西方学术。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已经超越了单纯的学术的文化归属这种性质,它必须要进入到西方世界在现代因其经济扩张延伸开来的、对他国的文化侵入所引起的中国这个非西方国家的现代社会及文化的历史进程中去把握,才能获得一种恰当的把握。这就是说,海德格尔所提出的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是单从美学这门学科的起源及其文化归属的特性来看;另一个是从西方的现代化所引动的全球现代化运动的一体化进程来看。如果从后者出发,作为西方文明中的美学,就会脱离它对西方文明的那种专属性质,与受影响的文化国家、并因其特殊的历史遭遇以及对现代化路向的选择而建立起一种必然的关联性。这就意味着,那些非西方国家将要按照一种异于其传统的文化形式发展出一种新的形式,即学术范式,并且这个新的学术范式对这个文化国家而言不是别的,就正是其在渊源有自的历史长河中某个阶段的标记,以把自己的历史划分不同的阶段,这就像佛教对于中国学术及其文化的关系一样。所以,面对这个诘难,问题并不在于我们是否使用了美学(Aesthetics)这个名称,而在于我们怎样进行美学研究。显然,海德格尔仅仅从前一个方面看问题,即仅仅从美学对于西学的从属关系,而没有从西方文化对世界的关系。但是,这并非说海德格尔的诘难没有意义,相反,意义重大,这就是,它是一种警示,警示我们不要把别人的东西误作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不要借西方的钥匙开中国的锁。这意味着我们研究西方音乐美学不能简单地将其具体的学科的概念、问题及其理论运用到中国的音乐美学问题上来,否则将是格格不入;我们要做的是学习其学科化的思维方式,以之来研究中国的类似理论思考,形成我们自己的,即东方的AestheticsofMusic。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将其学科形式从其具体的理论中分离出来,在中国音乐这个对象上建立我们自己的方法论体系。我把这样取法西学叫做:借西方制造钥匙的方法制造中国的钥匙开中国的锁。从学术的历史来看,怎样学习并研究西方,自近代以来一直是中国现代学术研究领域挥之不去的基础问题,它就是中西体用关系。实际上,体用关系因不同的角度是会发生变化的。例如,按照上述主张,被借来制造中国钥匙的方法即学科化思维方式作为手段相对于中国音乐这个对象,或我们的研究目的来说是“用”,而中国音乐及乐论就是“体”。反过来说,当中国古代乐论以西方学科化思维方式建立起现代的作为知识学的“音乐美学”之后,它就不再是“用”,而成了“体”,因为我们学术赖以存在的基础,即规范我们思维的东西不再是传统的,而是现代的,即西方的学科化思维方式。当乐论被音乐美学取代后,就不仅仅是名称的区别,而是理论体系的存在方式和概念思维方式的区别。所以名称并无关宏旨,重要的是实质。

方法论的另一个问题同样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这就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这一对概念包含的方法论原则源自西学。“自上而下”是指哲学的研究方法,“自下而上”意谓心理学的以及艺术学的研究方法。在这里我们主要指哲学的研究和艺术学的研究。前者研究着重思辨性,即从一般到个别,从概念到事实,从普遍到特殊;而后者着重经验性,强调从个别到一般,从事实到概念,从特殊到普遍,确切地说着重从音乐的材料和技术的可能性来探讨音乐的美学问题。自上而下的研究往往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概念考察,在西方和中国古代大多是大哲学家们从满足其体系的内在要求的所为,其学说在体系的一贯性上能体现出见解的深刻和思想的深邃,例如,柏拉图、黑格尔、叔本华、老子、庄子等。而对于一般的研究者来说,则往往是一种美丽的陷井,弄得我们胡言乱语而不自知。这里,我并非反对作“自上而下”的研究,我的意思是,我们必须谨慎为之。

讨论这一对概念的重要性在于,自上而下的研究,即哲学的美学往往与具体的艺术发展并不对应。如果我们仅仅延续哲学美学的话语去研究西方的音乐艺术,就会掩盖许多重要的差别,使我们无法恰当地把握西方音乐美学的历史环节及其意义以作为把握中国音乐美学的参照。例如,当康德极其精炼地说,“如果为了鉴别某物美与不美,我们不是借助理解力将其表象联系于客体以求知(cognition),而是凭借想象力联系于主体及其和不。鉴赏判断因此不是知识判断,从而不是逻辑的,而是审美的(aesthetical)。[2]”从而充分揭示了审美判断与逻辑判断之间的区别,显明了美的主观性质(情感)和非认知性质时,而古典主义音乐正处在它的兴盛时期,其抽象性和严格的技术性恰恰要求一种客观的态度,须具有一定的音乐知识才能充分予以鉴赏(因而在音乐艺术中,出现了非常鲜明和严格的划分,这就是内行与外行两种人的区别,以至于黑格尔在讨论音乐美学问题时也不得不首先声明,对自己由于不熟悉音乐的技术方面的问题而只能提出一些一般性的观点预先作道歉[3])。这一点由后来作为音乐批评家的汉斯立克点破,他看到了音乐美的特殊性,强调必须从音乐艺术的材料和技术来看待音乐的美,坚决反对将个体主观情感体验作为音乐美的依据,认为情感不能作为音乐审美规律的基础;也就是说,音乐艺术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将表象联系客体以求知(谛听音乐的形式),然后求美,情感激动只有从这种美中产生出来,在汉斯立克看来才不至于是病态的;这就是他所谓观照或幻想力的思索。因此,在研究方法上,汉斯立克坚决反对自上而下的美学研究,强调应该从音乐艺术的特殊性引出适合它的方法。因此,评价汉斯立克的音乐美学,如果我们不是将他的思考与西方哲学美学的传统及其历史联系起来考察,就会难以发现其真正的价值。这就提醒我们,不管是研究西方的音乐美学还是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我们既不能脱离具体的艺术史研究美学,也不能无视一般美学史研究具体的艺术。同时也表明,音乐艺术自身的发展也要求一种美学来解释它。第二个例子关涉中世纪音乐美学的研究。作为常识,我们都知道,第一,西方艺术音乐起源中世纪;第二,在中世纪,音乐是为宗教服务的工具。我们一般也都从这个思想史的角度把握中世纪的音乐美学体系,也就是说,我们都是从“自上而下”的立场看待中世纪美学。但是,如果我们,尤其作为非西方学者,站在中国问题意识的角度从“自下而上”的观点来观照其音乐艺术以及所蕴涵的美学,就会发现,西方音乐艺术中区别于中国“意向性客观化”美学意识的“对象性客观化”正开始于中世纪的奥尔伽农。在单声音乐形态,音乐纯然被歌词所控制,当奥尔伽农产生后,控制音乐及其进行的就不再是歌词一个因素,多了一个,这就是“乐音”的协和与不协和关系;这里的协和不再是古希腊传统的横向的先后关系,而是纵向的同时性关系,同时,它不再依赖数-理性的方法来研究,而是从听觉来判定协和与不协和。这样真正现代意义上的艺术音乐的“技术性”问题凸现出来。这个技术问题,中世纪的作曲家和理论家们皆在感性的审美关系上来运思,它就必然逐渐摆脱了古代的音乐美学研究的范式,即理性主义的形式主义思维,从听觉的感官反应及其效果来评价和确定协和与不协和音程,这意味着音程的协和与不协和反映的是听觉的规律,而不是数学的规律。那么,协和作为一种效果就具备两种含义,即技术性和审美性。这也表明它的美学性质是通过其技术规则来反映的,皆源自听觉与声音之间的对象性关系(这种关系亦形成一种特定的美感,我称之为“技术性美感”,以区别于中国的“意向性美感”),西方的艺术音乐正是开始于这样一种对象性客观化原理。另外,音乐原来那种被决定的地位,现在因为它找到了自己的基础,开始有了独立性,并且随着声部的增加,乐音之间的关系便越显复杂,它必然会引出一系列的技术规则;随着这些技术规则的增多,音乐的独立性亦日渐突出。因此,歌词与音乐之间遂滋生出一种紧张关系:原来由歌词决定音乐的那种情况,现在由于处理乐音技术的出现及其独立性的趋向,乐音的规则也开始要求支配音乐进行的权力,这样一来,音乐势必要摆脱歌词的制约,独立地向着感官审美的方向发展。因此,当我们说,西方艺术音乐缘起于中世纪宗教音乐时,这种普泛的说法实际上掩盖着一种东西,因为,它仅仅从音乐的技术形态只说出了西方音乐形式上的先后关系,但,是什么原因使之产生出这种关系,让我们说出那个结论呢?这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对象性客观化”审美意识,它是一个深藏于西方音乐史背后的基本原理。这个原理是按照西方人研究西方音乐的思路无法揭示出来的。因此,我们只有从中国的问题意识出发,并且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起来,即从西方的一般美学和一般音乐史所不可能运思的地方下手,才可能通透西方音乐及其美学,与此同时,也通透了我们自己的音乐及其美学。这就表明,从我们中国学者的“处所”作考察,我们的研究就会走出一种新的路子:一种不同于西方范式的“西学”,就像西方人的“汉学”一样。因此,作为研究而言,我们不能走西方人研究他们自己学术的路子,否则我们只能重复别人的话,——这样地拾人牙慧,只能是废话。我们的研究方法必须反映出我们这个独特的“处所”的历史-文化演变轨迹,从我们现代人的存在的本质对学术的要求获得其不竭的生命力,我们的研究工作才会映现出与身俱来的真实性,不至流于虚妄;我们的存在亦不至于如浮萍,随波逐流。

以上,就是我所谓中国音乐美学研究的前提,不认识这个前提,我们的研究就会是盲目的。把握住这个前提,我们的学术研究就会开出一个光明的天地。

篇12

2.精神整合:美学转型的曙光

东西方哲学、文化精神融通、整合的发展主调无疑给焦虑中的美学研究以“新世纪的曙光”。

2.1“整合”的源起及当代意蕴

整合作为普通词语首先运用在数学(积分、积分法)和物理学(匹配),并已涉及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从哲学意蕴上运用“整合”一词最早要推英国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他在论述进化论哲学时第一次使用了“整合”(注:斯宾塞最著名的进化论公式(即“进化是经过不断的整合与分化,是从不确定、不协调的单纯性到确定的、协调的繁杂性的变化”)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包含着分化阶段和随后的整合阶段。)。随后,他又将之运用到生物学、社会学、心理学和哲学,从而使“整合”一词广泛应用开来。

在当代社会实践中,整合已成为显态的重要表征。其一,整合是当代国际社会实践的指向性之一。不可否认,当代社会依然有冲突、有分化。然而,综合乃至整合作为主题正在悄然兴起。全球经济——政治——文化的一体化,业已在全球范围内艰难地形成愈来愈发达的网络,产生愈来愈强有力的功效。全球生态问题的提出及其对策的制定与实施,预示着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整合趋势。人们愈来愈自觉认识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一个整体推进的过程;系统的整体协同、各系统间及系统内部的整合是其最内在的、最重要的趋势和特征。其二,整合是人类主体性的趋向之一。主体性的整合与人类社会的整合是同步发展的。人类主体性的一般历程是:原始主体性——异化主体性——自由主体性。当代人类正处于由异化主体性向自由主体性跃进的特殊阶段。当代人类主体对象化所实现出来的种种整合事实,无疑体现着主体性的整合。与此同时,人类主体性本身的整合趋势,在对象化过程中,不断地内化、积淀:认识及思维中,尤其是创造性思维中的整合;在精神活动中理性与非理性因素的整合;在价值重建中,人们的终极关怀、终极价值对价值观念的整合作用;人格境界中的最高整合——天人合一,等等。在当代整合已成为人类自由主体性的普遍本质特征,整合趋势已孕育于人类现实主体性之中,虽然其普遍性程度尚有历史局限性。其三,80年代中期以来,整合一词被创造性地运用,在许多学科中提出了很有建设性、颇具学术价值的整合概念及有关理论学说。整合概念的广泛引用,使我们对部分与整体、要素与系统、外与内诸维度的运动变化过程换了一种新视野,尤其在哲学人文学科中,整合概念的创造性运用,成为哲学人文学科现代化的重要一环。简言之,整合概念及其整合哲学的自觉形成,是对科学的辨证思维方法的一种具体落实。

2.2东西精神整合:世纪之交哲学、文化等发展的主调

20世纪回眸,东西方哲学都经历了或正在经历着以往任何世纪都没达到的危机。与此同时,我们并不悲观,因为东西方哲学文化中具“优等”因素的融通、整合已经开始。“我们所要创建、缔造的中国现代新文化……是对世界各民族优秀文化的新的综合;这种综合不是新旧文化的杂糅,不是中、西文化的调和,不是世界各民族文化机械的拼凑,而是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立足于民族文化的深厚基础,并从现实生活中吸取激情,不断地选择、融化、重组、整合世界各民族优秀文化的特质而实现的新的文化‘突变’,由此产生出与中国相适应的文化新特质、新结构、新体系。”(注:司马云杰.文化社会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624页)“哲学发展史上有一个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现象,即不论其地域的、民族的渊源多么复杂、多么差异迥然,都会在其发展演化的历史过程中相互融通、吸收,并都会在这种相互融通中得到发展,从而超越自身,也超越对方,这似乎是哲学和文化自身发展的一条规律。”(注:刘学智.中西融通:世纪之交中国哲学的主调.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3期)

具体说来,整合表现为本世纪“对话”关系与整合趋向在当代人现实生活层面上初露端倪。

“对话”是人类与自然、社会和历史相沟通的生存方式,从而带有人类学本体论意义。它不仅消解并超越了抽象普遍性对人的统治,使普遍——特殊结构向整体——部分结构转变,而且还消解并扬弃了人的自我中心化结构,使人的存在获得了开放性和独创性(对话者参与了意义的生成)。同时,它还使得不同视野的整合成为可能。对话双方的地位和独特视界,决定了二者之间的平等性和相斥性。他们有可能通过互斥所形成的张力来限制各自的自我中心化扩张,打破抽象普遍性的垄断和支配。这种互斥性恰恰蕴含着整合的要求,对话双方彼此都同时拥有发言权,才有可能把各自的视野整合起来。双方视野的独立,则使整合成为必要,视野独立意味着一方不能被还原和归结为另一方。这种不可替代的关系,决定着两种视野的互补性。总之,对话过程实际上是两种尺度的相互矫正和耦合,其结果是消解自我中心化结构及其所带来的独断化,并在此基础上,使两种视野在互参行为中自觉意识到各自的局限性从而容忍对方的存在并融为有机整体。因此,对话关系的出现,预示着人类的一种更加健全的存在方式的崛起。

“对话”关系的直接后果从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两个维度上得到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从受虐、施虐到平等的演变轨迹,即人类开始企图超越人与自然之间的主奴关系模式,走向一种共生并存的新型对话关系。虽然这种企图在实践上尚有相当距离,但在反思层次上它无疑已逐渐成为有识之士的共识。生态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的兴起就是明证。此外,在人与人的维度上对话方式主要表现在当代国际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普遍交往之中。G·巴勒克拉夫提出“新的历史观”,以此取代“欧洲中心主义”的偏见。

在哲学文化界,随着国际交往普遍化的提高,整合就成了这种多元文化互补格局的显态表征。当代人类文化的冲突和碰撞,为不同文化系统实现自我意识提供了契机。因为作为一种互参行为,冲突的每一方都既能找到理解对方的先在结构,又能找到理解自身的中价(这其实就是一种深刻的比较参照行为)。在这种对话关系中,彼此既相互限制、又相互补充。每一方都既消解自我中心倾向,又不放弃自己的独特话语,从而使互补整合关系的确立成为现实的可能。体现在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历史进步与道德完善等一系列两极对立关系中的各种冲突、对立,通过对话而实现整合,这也正是21世纪人类历史发展的最迫切的要求,也是未来的希望所在。可以相信,20世纪遗留给21世纪的种种问题,将有赖于这种整合的真正实现。

2.3精神整合的趋向与美学“转型”的可能性

面对哲学文化在对话关系基础上企求精神整合的未来趋向,美学如何创造性地作出调整与适应,这是当代美学工作者的最前沿的课题。然而,我们不禁扪心自问:“对话”关系的双方均是持之有物的,在中国,除了传统美学之外,如前文所论,我们还有什么可以作为与他者对话的前提?无法否认的是,东方美学特别是中国美学,并不缺少与西方美学并驾齐驱的范畴和体系,但是,至今我们对这个古老的美学形态的挖掘还十分不够。可见,“对话”关系的真正确立在东西方美学研究(其它如经济、哲学、文化等亦如此)视野中仍非易事。或者说,还需要相当长的时期才能实现。

况且,“对话”关系的真正确立并非目的,而仅仅是必要的前提而已。最终实现东西方美学精神整合才是“对话”的真正旨向。如此看来,东方美学(尤在中国)若要在冲突、碰撞中实现精神整合更非易事,因为她首先要挖掘传统,重新阐释、转换传统话语并真正确立自己平等的“对话”关系地位。其次,面对的才是创造性地回应西方美学的挑战、未来美学的要求。中国美学能够站在平等“对话”关系的相应位置,吸融东西,容纳古今并最终以吞吐宇宙文化精华的精神整合美学理论形态的形成来回应时代的要求。可以说,精神整合之路,无疑是中国当代美学“转型”的希望之路。

3.比较研究:寻求出融通、整合之路

精神整合的实现过程,即该方法论系统在主体内在心灵上的展开过程。此间,“对话”等关系的确立是前提,比较研究方法论是必由之路,辨证思维建构方式又内在于比较研究的运思行程之中。

3.1比较研究的双重目标

美学之比较研究的目标是双重的,即美学史范畴内的目标和美学范畴内的目标。美学史范畴内美学之比较研究的目标和任务,即通过对几种美学体系进行比较研究,揭示人类审美现象的共同规律和本质,揭示他们的美学传统之间的差异性及各自的个性特征。这里就牵涉到一个可比性的问题,也就是确定比较美学具体研究题材的问题。这里有一个原则,即只要有助于上述美学史范畴下的比较美学目标的完成,任何一种可比性标准都是可以接受的。只要这种可比性标准能够把人类在以审美眼光观照自身或异已之物时对诸如美的本质、审美问题、审美创造等问题作为比较研究的基础,以求从美学理论本身的角度去把握人类审美现象发展的普遍规律和各个美学体系的审美个性。这种标准除了能够完成美学史范畴下美学比较研究的目标外,还与美学范畴内的比较美学的研究目标密切相关。

由此看来,比较研究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一旦选错了比较的对象,其后果是不可设想的。比较研究必须建立一种科学的历史的可能性的比较立场。必须考虑相通或共同的文化背景。今道友信说:“产生比较的理由与一切哲学相同,可以说自“惊奇”(注:(日)今道友信.东方哲学美学比较.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3页),这种“惊奇”就是对文化差异、民族个性和独特精神的认同。所以“所谓比较研究,我认为本质上应该把以各种不同的语言为母语的许多人得以作为对话场所的那些共同主题作为研究的线索,使我们成为对世界更加开放的研究者。其中,应予比较的项目及轴心的设定,文献学的实证考察以及逻辑的论证这三者是必须确保的条件”(注:(日)今道友信.东方哲学美学比较.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6页)。

诚然,美学史是美学的具体展开,美学是美学史的总结,美学史范畴下的美学比较研究自有其独立的价值。但比较美学研究范畴不应囿于此域,而应当超越美学史的范畴并指向其最终目标:新美学的创造(即本文所倡的精神整合理论的重构)。美学范畴内的比较研究与美学史范畴内比较研究价值取向不同。美学史范畴内的比较研究将不同时代、不同体系的美学思想辨异同、判得失,其目标是把握共性,揭示个性;美学范畴内的比较研究目的是为了汲取灵感,吸收“优等”美学精神,以求得对一些根本性美学问题的新解决,从而推进美学本身的演化和进展。

总之,从美学的比较研究的双重目标看,比较美学旨在追求多姿多彩的个性化的(主要指民族性而言)新美学体系的创造以及世界范围内的自由讨论氛围的形成。由此可以看出,比较研究之于美学的创造是无可或缺的,没有这座桥梁的中介作用,就没有融合的可能,也就没有新美学理论的创立、美学困境的解决、美学的现代转型可言,也就没有美学的发展可言。

3.2比较研究与美学精神融通、整合

黑格尔说“假如一个人能看出当前即显而易见的差别,譬如,能区别一支笔与一头骆驼,我们不会认为这人有了不起的聪明。同样,另一方面,一个人能比较两个近似的东西,如橡树与槐树,或寺院与教堂,而知其相似,我们也不能说他有很高的比较能力。我们所要求的,是要能看出异中之同和同中之异。”(注:(德)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53页)

同中求异即着力发掘中西美学之不同的地域、文化与民族特征,异中求同,则尽力发现代表不同地域、文化与民族的中西美学所体现出来的人类审美活动和美学发展的共同规律。在此基础上即着力于“同中求通”,其旨在于东西方美学实现融通性精神整合。在这里,“求通”即必须选定东西方美学可以比较的共通问题,必须着眼于人类共通的根本经验和基本理念,尤其是东西方对心理、情感、伦理的认识。只有在精神深处获得一种沟通,外在的不同概念才能融解。与此同时,“求通”的完成还必须依据相互历史的互补意图的批判性的实现而设定人类的立场。因为无论多么优秀的文化都是在一定范围内的。从全人类的立场看,任何一种文化都不可能是自律自足的。希腊罗马文化由繁荣走向衰落,印度、埃及文化由灿烂走向落后,中国文化由发达走到今天,完全可以预见,欧美文化(现时态的)总有一天要走向相对衰微的时候。因而在现代世界,拯救民族文化和民族美学的唯一策略,即站在开放的立场,通过东西方文化和美学的批判,从而确立一种新的美学原则。王国维是最早实践同中求通的美学家。

基于此,我们认为的美学比较,最终将导致一种封闭性结构;同中求异,异中求同的美学比较能够形成一种开放性视野;同中求通的美学比较才能最终导向美学发展的融通性精神整合之路。

4.比较研究:辨证思维与理论重构

以比较研究为科学方法论指导的东西方美学融通性精神整合的过程即明异同、同异之中求通的过程。而从异中求同(亦即由“多”而“一”)到同中求异(由“一”而“多”)的完成恰恰暗合了从具体到抽象,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维重构过程。其中同中求通、异中求通的要求自然地内在于异中求同和同中求异的思维行程之中。同时,辨证理论建构过程中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式跟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建构方式是相协同的。

4.1异中求同,由多而一

融通性精神整合性理论系统首先是由多而一、异中求同的。整合性理论系统,顾名思义,它就不仅仅是西方的、中国的或印度的独立的美学理论系统;但是,它又以比较双方或多方的“优等”美学精神为基础。因为不包含东方智慧的美学是“某种程度的失落”;同样,没有西方概念明晰、论证严密、体系严整的美学体系,美学发展也无法设想。当然,也并不是各种美学体系简单相加就可以形成精神整合性理论系统的。若干个“一”用算术方法相加,结果只是一个多数,而不可能是“一”。当然,精神整合性理论系统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必须是一个整体,必须是“一”。我们可以把整合之前的各种美学体系的“一”称为“小一”,亦即“异”,而把整合性理论体系的“一”称为“大一”,亦即“同”。从这一角度看,“大一”由诸“小一”集合起来,是“小一”的继续,但是诸“小一”的集合直接结果只能是“多”,是一种量变。要使诸“小一”的集合成为“大一”,那必须是一种质变,必须经过否定或扬弃的过程,即辨证思维的由感性具体上升到抽象的过程。

实际上由诸“小一”经否定而达到“大一”的过程,在逻辑上就是抽的过程。清初画家石涛的“一画”说也可以说明诸“小一”经否定、扬弃、合取并行而质变的过程。其核心即“担尽奇峰打草稿”。我们不妨将众“奇峰”比作诸“小一”,而“打草稿”即否定、扬弃的过程。艺术创作中即将诸“小一”内化、升华的过程,而“搜尽奇峰”与“打草稿”的完成即意味着诸“小一”经否定、扬弃而获得“大一”的出现。可以看出不辨异同,就无从进行抽象,而如果没有比较的研究方法,也就无从明辨“异”“同”。在这里,比较研究中的“辨异同”,恰好在方法上构成了整合性理论系统建构的必要条件。至此,融通性精神整合理论重构过程完成了由具体上升到抽象的逻辑行程。东西方美学遗产中诸种美学体系的“小一”均在人类审美现象的某些特定领域把握了相对合理的层面。但是由于众多原因,东、西方均难以宏观、全面地把握人类审美特质的个性特征和共同规律。只有在比较研究它们各自的“同”与“异”的基础上,经过否定、扬弃的过程,才能初步寻求诸“小一”的共“同”之处,并在此基础上着眼于“大一”的归纳与升华。东西方美学遗产中诸种美学体系的“小一”的合理因素在现代参照系中经价值厘定之后,经抽象上升成理论形态的元范畴,期待着创造者独特个性在内在心灵上展开。美学转型完成对传统美学的价值厘定,进而寻找到东西方现代视野下的中介后,才在思维行程中完成理论建构的第一步。

4.2同中求异,一中涵多

融通性精神整合理论同时又是同中含异、一中涵多的理论。它是一个有机整体,那么这个“一”就是抽象的、无差别的“一”,或者说是纯粹的“一”。这个“一”必然像黑格尔的逻辑起点的纯粹的“有(Sein)”一样,它在一方面是无所不包的,同时在另一方面又是一无所有的。所以它必然会直接地转化为无。按照逻辑学原则,一个概念的抽象程度越高,它的外延就越大,同时这个概念的内涵也就越少,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成反比。因此,一旦美学理论的“一”的抽象程度达到了最高点,它作为概念的外延便接近了无穷大,相应地,它的内涵就接近了零。内涵近于零的美学理论,就不成其为美学理论;它不可能作为实际的历史存在,也不具有存在的价值。柏拉图论证过绝对纯粹的“一”是不可能存在的。《左传》中齐晏子与国君的对话也说明了这一问题。齐景公对晏子说:“唯据(宠臣梁丘据)与我和夫。”晏子说:“据亦同也,焉得为和?”齐君说:“和与同异乎?”晏子说:“异……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晏子所说的“专一”同样是不应存在的。

由多而一(或异中求同),我们抽象、概括出“一”和“同”。否则,就只能是杂乱无章、各自独语的多个体系并存的混乱景象。同样,如果把美学理论看作抽象的同一,那么整个美学理论又变成一大袋马铃薯。从外表的口袋(抽象)来看,它是“一”,而从其内容(具体)看,它们仍然是一堆杂乱无章的“多”。如果要想把整个美学理论体系看成有机的“一”,那么势必要把认识再深入一个层次,由抽象上升到具体。也就是从同中求异,展示开那些各异的部分是怎么样即互相拒斥又互相渗透地构成为有机的一体的,亦即包含了异的同或者包含了多的一。怎样才能使认识深入一个层次,从而由同中再看出异来?这就需要比较研究要深入下去,运用抽象上升到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理论建构方式。

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关键是逻辑起点的确定,确定了逻辑起点,便开始了以逻辑为中介、各范畴对立统一的辩证运动过程,这个抽象范畴不断向具体范畴的上升过程,是一个综合的过程,表现为后一个概念是前一个概念的综合和发展,是在前一个范畴规定的基础上,再补充上新的规定,因而是一个丰富化、全面化的过程,是一个比一个范畴更具体的过程。通过辨证思维的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运动行程指明了人类审美现象的内在规定性及发展的规律性。同时,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方法,既是思维把握具体对象的一种认识方法,又是构成科学理论体系的重要方法之一。即将最简单、最普通的、内容比较贫乏的抽象规定作为该门学科的理论出发点,然后,使这些最一般的定义和原理在整个叙述过程中不断深化和丰富,同时又以越来越具体的内容加以充实,直到这门科学的研究对象得到完整的阐述为止。这一丰富与具体的展开过程也就是理论建构的过程。融通性精神整合美学理论系统的建构过程就是在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维行程中完成的。此中由感性具体到抽象规定的结晶、逻辑起点的确立、抽象范畴的具体展开等问题均是整合性理论系统建构必须面对的问题。

此外,就是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辨证思维方式,二者统一反映在美学发展史上即逻辑质点与历史关节点同一。“美学发展史上的理论质点,相互间有着同一性和内在联系性,但又是新质独具、个性鲜明的,它们反映的不是流水形态的历史,而是浓缩形态的、典型形态的历史,……。这种逻辑质点与历史关节点的同一,是一种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的概括性同一、典型性同一,它省去了非本质的枝节,不关紧要的过渡,达到了逻辑与历史更真切的对应,达到了逻辑对历史更本质、更深刻、更明晰、更简洁、更概括、更集中的反映,并导致理论质点所包孕的各种美学规律更为鲜明突出,其真理度也就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注:袁鼎生.西方古代美学主潮.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44、7页)但是逻辑方法与历史方法又是不同的。因为逻辑以纯粹的形态来反映对象,而“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导致两者的不同。这是非常危险的地带,一旦逻辑脱离了历史,逻辑推演没有了历史的对应,那么逻辑的行程就蜕变为无意义的语言游戏。因此,整合性理论系统的建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寻求“逻辑质点与历史关节点同一”的过程。同样,整合性理论系统没有“史”的对应与支撑只能是无价值的臆说了。

可以推断,无论是由异而同的抽象范畴的获得,还是由同而异的理论形态的建构,东西方美学研究者得到的结果仍然是各异的。西方美学与中国美学因各自文化资料不同,创造个性各异,其抽象的第一个结果即元范畴就形态各异,在此基础上的辨证思维建构方式的展开更是各放异彩,相互映辉,其结果理论形态就必然地导向了各自的民族个性。这种“相异”的充分发展必然历史地导致新一轮“转型”的开始。从这个意义上说,“转型”是人类生活生生不息、具有无限生机和活力的文化现象。“转型”是时时刻刻已经发生着的事实。因此,我们不必感到慌张与焦虑。

至此,东西方美学在相互吸融、相互补充中经感性具体上升到抽象(或异而同)、抽象范畴又在上升中具体展开,并遵循着逻辑与历史的统一。从而形成美学精神融通性整合理论体系,从而实现了传统美学的现代转型,实现了美学困境的“转型”。而从思维内核上看即实现了方法论的转型。

4.3同而异,异而通

在同中求异、由抽象上升到具体展开后,抽象的、纯粹的“有(Sein)”获得了丰富的内涵。理想形态的东西方美学精神融通性整合理论系统在逻辑展开中获得了完整的理论形态。但无可否认的是,不同的心灵主体由于其文化背景不同、生活资质相异、方法论指导有别等因素的制约,同样是面对东西方美学并企图宏观、全面地占有丰富的美学质料以建构东西方美学精神融通性整合理论体系,但是,其结果必然是形态各异。

古人云:“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之谓和,故能生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人杂,以成百物”(注:国语·郑语)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注:论语·子路)由此可以看出,同而和能促成事物的发展。如果一味追求“同”,不仅不能使事物得到发展,反而会使事物衰败。因此,可以推想经异中求同而又同中求异后的美学理论体系,其结果必然是各异的。然而,这种各“异”的现象又是健康的。因为无所不包的美学体系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与此同时,各具特色的美学体系因各自面对的审美实践的现实情况不同,故其理论形态的发展必然导致相互间的“异”的加剧。各“异”的美学体系的冲突、碰撞又促进了彼此间的交流、融合、融通,新的一轮美学精神整合之路又开始了。如此矛盾发展,美学理论体系才能不断“贴切”地把握住人类特有的审美现象的特质。

罗素曾说过,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过去已经多次证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里程碑。希腊学习埃及,罗马借鉴希腊,阿拉伯参照罗马帝国,中世纪的欧洲又模仿阿拉伯,而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则仿效拜占庭帝国。可以看出,一种文化之所以能吸收他种文化,往往是在两种文化交往和商谈中体现“和而不同”的思想的结果。欧洲文化在自身发展中吸收了各种各样不同文化传统的因素,但它不仅没有失去欧洲文化的特色,而且大大丰富了自身文化的内涵。“中国文化从一世纪至十世纪由于充分吸收了印度佛教文化,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中国文化仍然是中国文化,并没有变成印度文化。”(注:汤一介.“和而不同”原则的价值资源.学术月刊,1997年第10期)由此看出,中国人是运用“和而不同”原则对待印度文化的。

美学的发展也同样遵循“和而不同”的原则,因为无“异”之“同”必然是僵死的。比较研究东西方美学质料整合成的美学体系应该是因民族而个性各“异”的。在一定意义上说,通过美学体系的构建过程,可以展现思维者卓然不群的个性生命,以及所属民族的崇高智慧,进而可以显示人类精神的伟大,以开拓人类的心灵空间,以培育整个人类的文化品性。

篇13

孔子礼乐思想源远流长。据《尚书》、《周礼》、《吕氏春秋》、《史记》等史书记载,中国的礼乐传统可以追溯到上古。上古乐舞都为原始巫术活动。乐舞是在祭祀活动中举行的,其目的是娱神,期求神灵赐福,以使五谷丰登,家畜成群。这里依约可见礼的因素,也依约见出审美的因素。

礼乐的形成应是在夏商周三代,其中周代最为重要。礼乐的形成应以区别于巫术为标志。巫术以娱神为主要功能;礼乐则以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为主要功能。前者主要为宗教(原始的宗教),后者主要为人文。《礼记·表记》云:“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可见在商代,神先于礼,重于礼。周代则有所不同。“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礼记·表记》)礼显然重于神。据《仪礼》载:天子、诸侯、大夫、士日常所践行的礼有:士冠礼、士昏礼、士相见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礼、聘礼、公食大夫礼、觐礼、士丧礼、丧服、既夕礼、士虞礼、特性馈食礼、少牢馈食礼、有司等等,《周礼》将其概括成“吉、凶、军、宾、嘉”五礼。五礼将原始宗教扩大到社会人文。

宗教重神,人文重德。《尚书·蔡仲之命》云:“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皇天无私,惟德是依。”这一思想成为周代意识形态的基础。周礼与周乐都筑基于其上。

周代礼乐的完成主要是周公的贡献。孔子顶礼膜拜的人物就是周公。孔子以克己复礼为己任,他所要复的礼即为周礼。周礼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基础。周礼的核心是宗法制,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礼必然是讲等级制的。作为等级制,它以分为前提。分,有纵向系列的分与横向系列的分。无论纵向系列的分还是横向系列的分,都以血缘关系为重要(不是唯一)依据。孔子建立其理论体系时,之所以将孝悌放在基础层面,根本原因就在这里。孔子以孝作为处理纵向系列人伦关系的逻辑起点,而以悌作为处理横向系列人伦关系的逻辑起点。

周代的乐已具规摸,特性明显。一,乐、舞、诗为构成乐舞的三大因素,然它们又相对独立。据《周礼·春官·乐师》舞分为六类,“有@①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乐分为九类,有“王夏、肆夏、昭夏、纳夏、章夏、齐夏、族夏、械夏、骜夏”(《周礼·春官·磬师》)。舞与乐根据不同的内容与诗相配。二,周礼以人文为主要内容。也就是说,它主要的功能不是祭神,而是歌颂帝王,协和关系,愉悦人情。《周颂》是周代表性的乐舞。郑玄说:“周颂者,周室成功致太平德洽之诗,其作在周公摄政,成王即位之初。”(《周颂谱》)此乐虽为郊庙祭祀歌舞,但宗教意味不多,主要是“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美盛德之形容”有两个含义,一是赞颂帝王功德,政治的因素成为礼的主要内容;二是形式上宏大华美,已具审美的意义。

礼乐制度是中国自上古时就开始萌芽在周公手里得以建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孔子是非常敬仰这种制度的。周公是他的崇拜者,他的人生理想就是做周公这样的人,他一生的事业,就他的主观愿望来说就是复周礼。孔子的全部学说,在某种意义上也服务于此,因此,探讨孔子的礼乐观,不能不追溯到周公。不过,孔子毕竟是有独立思维的大思想家,他生活的时代也不是周公的时代,因此,他的思想,绝不能简单地看成是周公思想的照搬,联系他的生平,孔子不只是继承,还是大大发展了周公的礼乐思想。他的复礼,不能简单地看成复古或者说倒退。孔子的礼乐美学思想中有许多内容是具有创造性的,它不是为社会的倒退,而是为其后几千年中国的封建社会奠定了基本的美学原则。

“礼”在孔子的学说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学术界对于孔子学说到底是以仁为中心还是以礼为中心有所争论。这种争论至少说明礼在孔子学说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笔者是主仁为中心说。

孔子仁学有两个特点,第一是突破血亲关系的普遍人道主义。关于仁,孔子说过很多话,侧重点不完全一样。但核心是“爱人”。“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孔子是中国古代最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他对人的生命给予最大的关怀。《论语·乡党》记载:“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孔子的“爱人”不只是爱有血亲关系的人,还爱别人。他将血亲关系的爱推到整个社会。第二,仁与礼联系起来,一方面是克己复礼为仁,另一方面是践仁为礼。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又说:“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和”是仁的重要内容。这就是说,孔子既以仁来释礼,又以礼来释仁。

礼虽然以仁为内容,但礼不完全等同于仁,仁重在观念,礼重在制度。如果说,礼以仁为内容,那么,仁以礼为形式。换句话说,礼是仁的外在化,物态化,形式化。对于礼来说,形式非常重要,它往往成为固有的程式,特别是重要的祭祀活动、政治活动。这种程序化了的礼为礼仪。礼仪无疑具有一定的审美性。

孔子的仁,本不是抽象的理念,而具有浓郁的情感意味,如孔子与林放谈礼,孔子说:“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奢与俭都是形式。这样说来,仁的形式化中也包含有情的形式化,正是因为这一点,使得人文化的礼不只是具有善(伦理的与政治的)的价值,还具有美的价值。《论语·乡党》记孔子在朝廷的一些活动,这些活动都具有鲜明的形式感与情感性。

孔子的乐,也是建立在仁学的基础之上的。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在孔子看来,礼与乐都是仁的物态化。只是礼的物态化体现在政治制度与伦理规范方面,乐的物态化体现在艺术与审美的方面。前者主要作用于人的理智层面,后者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层面。

礼与乐,都具有形式的因素,因而都可以称之为“文”。文,在中国文化中,不只具文明化的意义,也含审美化的意义。《周易》中的《贲卦》说的就是“文”。贲为修饰,从外在的修饰进而到内在的修养。贲卦上为艮,艮为山;下为离,离为火。其卦象为山下有火。高山之下篝火熊熊,何等壮观的景象!这就是“文明”。《贲卦·彖传》云:“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人类社会就是这样“文”化而前进的。显然,中国的文,明显地具有审美的基因。孔子谈礼乐,就用到了“文”。他说:“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人矣。”(《论语·颜渊》)这里,他强调礼乐的作用是“文”。文者,雅也,美也!

孔子曾谈到人们对待仁的几种态度。一是“欲仁”,二为“好仁”,三是“乐仁”。“欲”,含有明确的目的,是知性的,功利性的,欲的背后为意志。“好”,喜好,表现为对事物攫取的态度,如人之好色、好食。孔子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论语·子罕》)“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论语·里仁》)“乐仁”是对仁的最高态度。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可见“乐仁”不仅高于“欲仁”,也高于“好仁”。何谓“乐仁”?乐,首先,它是情感性的,不是一般的情感,而是喜悦的情感。这种喜悦,不同于“好”,“好”主要是生理性的贪求,如好色,它含有情,但此情为情的低级层面。乐是心理性的喜好,属情的高级层面。生理性的“好”,虽有喜,主要是自然性的倾向,不含理性的内含。心理性的“乐”,则是社会性的倾向,含有理性的内含。这理性的内含,就是对“仁”的认识。与一般的对仁的自觉认识之不同,这种“乐”的认识已溶解在“乐”的情感之中。它不以逻辑的形态出现而以感性的形态出现,通常表现为直觉。

三种对仁的态度,分别见出知性、物性、情性的区别。知性,自觉的;物性与情性往往是非自觉的。物性与情性都具情的色彩,但前者,筑基于自然性,后者筑基于社会性。这种区别颇类似于康德说的人的三种不同的。知性的“欲仁”,类于“和利益结合着的”“善的愉快”;物性的“好仁”类于“在感觉里面使诸官能满意”的“快适”;而情性的“乐仁”是“对于美的欣赏的愉快”。概而言之,即为“尊重”、“偏爱”和“惠爱”。情性的“乐仁”,虽不同于知性的“欲仁”与物性的“好仁”,但含有二者在内。它将“欲”与“好”都转化为“乐”。

礼与乐作为人文化的仁,都含有一定的审美因素,但在审美化的程度上有区别。礼虽然具有一定的形式,但这形式主要在于传达仁的内容,其审美性主要起工具的作用,即为仁的内容服务,其独立的审美意味不是很强。在很多情况下,它甚至以抽象的概念的规则出现,主要诉诸人的知性与意志,对人们的行为有所约束。孔子谈到礼时说:“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乎?”(《论语·雍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学而》)又说:“非礼勿说,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约”、“齐”有约束,规范义;“勿”表示不许。显然,礼对人是有所限制的。它以外在的强迫的方式让人就范。这样,对礼的遵循,就必须以“欲仁”为前提,而“欲仁”,又必须知仁。礼,从本质上看,它还不能说是审美的,只能说具有审美的因素。

乐则不同。它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情感再深入到人的理性。这种传达的途径与方式,是最切合人的本性的。人是理性的动物,但人首先是感性的动物。人有社会性,但人首先有自然性。人,是群体的存在,但首先是个体的存在。审美充分体现了人的这种本性。它是自然性中寓于社会性,感性中寓于理性,个体性中寓于群体性。乐最大的特点是给人带来快乐,然这种快乐不是知性的善的愉快,也不是官能的快适,而是美的惠爱。应该说,乐比较地切合“乐仁”。

孔子讲“立于礼,成于乐”,立礼为了立仁,而仁的升华则为乐,故曰“成于乐”。乐是人的最高境界。

孔子还比较过人们对“道”、“德”与“艺”的接受态度。他说:“志于道,据于德,游于艺。”(《论语·述而》)“道”、“德”在这里,应是“仁”及“礼”的另一种表述;人们对它们的态度是“志”与“据”。“志”与“据”明显地是以理性为指导的,对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艺”是“乐”的另种表述,或者说是乐之一,人们对它的态度是“游”。“游”是愉快的,自由的。可见欣赏“艺”的愉快是自由的愉快。将志道、据德、游艺与以上说的对待仁的三种态度对应起来,大体是:志道、据德相当于欲仁和好仁,而游艺相当于乐仁。

《论语·述而》载:“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也许有点夸张,但给我们很多启示。第一,他说欣赏《韶》乐的快乐远远超过了吃肉的快乐,可见孔子将“乐”的快乐定位在超生理上;第二,孔子只是说他对《韶》乐如醉如痴,没有说它对《武》乐如此,这是因为,《武》乐只是尽美而没能尽善,而《韶》乐则尽善尽美。可见令他如醉如痴的不只是美,还有善。这里,隐约见出“乐仁”。

礼与乐在本质上是相通的。这种相通,除了它们都是仁的外化外,它们之间也存在密切的联系。《论语·八佾》中有这样一段话,耐人寻味: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

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这里讨论的是如何读《诗经》的问题,但涉及“礼”与“乐”的关系。“巧笑倩兮”等三句,是《诗经·卫风·硕人》中描绘一位美丽少女的诗句。这里关键的一句是“素以为绚兮”。“素”为什么能产生“绚”的效果?按笔者的理解,在孔子看来,这位少女的美其实就美在她的本色上。巧笑、美目都是自然而然的,不是装出来的。正因为如此,她的巧笑与美目才这样动人。由此谈到绘画,当时的绘画是画在绢上的,绢的质地如何,对于绘画影响很大。孔子以之为喻,说明底色也就是本色对于美的创造非常重要。子夏没有接着孔子的思路去讨论画,而是与老师讨论起礼的问题来。子夏从孔子的话中获得的启发是:“礼后乎?”“礼后乎”按杨伯峻的看法是礼后于仁义,即产生在仁义之后。我认为,这“礼后乎”不是说“礼后于什么”,而是“礼在后吗?”的意思。这个“后”不是时间先后的后,而是基础的意思。如果这个理解能成立,那么,子夏理解礼是诗的底子。也就是说,《诗经》是合乎礼的。礼是诗的基础,推而广之,礼是乐的基础。注意,孔子与子夏在这里谈了三个底子:天生丽质是动人笑靥的底子,白绢是画的底子,礼是诗的底子。

既然“礼”先“乐”后,礼是乐的基础,那么,其必然是,乐为礼定,乐为礼用。不仅选用乐,要按礼的规定。评价乐,也要以礼为标准。孔子重雅乐,因为它合礼;他放郑声,就是因为它背礼。孔子删诗,其去留标准就是礼,最后编成的《诗经》都合礼,用他的话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乐是能给人带来快乐的,但快乐不能不加以节制。孔子赞成快乐,但也不主张放纵快乐。孔子不是禁欲主义者,也不是主义者。他说:“乐节礼乐,乐道人之善,乐多贤友,益矣。乐骄乐,乐佚游,乐晏乐,损矣。”(《论语·季氏》)骄乐、佚游、晏乐,都是,其必然的结果,不是益而是损。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孔子不仅说对“乐”要有所节制,就是“礼”也不是越多越好,他说“乐节礼乐”节的不只是“乐”,还包括“礼”。

礼与乐虽然都是仁的外化,但它们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方式及其效应是不同的。孔子从两个维度来谈它们的作用:

一、从社会生活维度来看,礼是仁的最为直接的外化,它将仁的内容具体化为道德规范、政治制度、祭祀方式。这三个方面成为社会的上层建筑,就对社会的意义来看,它的作用显然大于乐。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论语·里仁》)这些都是讲的治国的大政。礼可以直接用上去,乐在这方面则不行。

二、从人性的完善的维度来看,不是礼而是乐是人性完善的最高层次。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孔子将“乐”的内含之一“诗”独立出来了,“诗”在这里,是独立的艺术。诗尚情,礼尚理。在人格的建造上,诗的作用主要为“兴”即启动人的情兴,为接受礼的教化做准备心理,或者说提供一个心理基础。为何要以诗为接受的礼的心理基础呢?这与诗是用语言表达的有很大关系。语言是用词构成的,语词是概念的形式。语词可以用来表达人的情感,也可以用来表达人的思想。也就是说,它既是情感的形式也是理智的形式。诗是用语言作为传达方式的,主要取语词表情的功能,但是由于语词毕竟是概念的形式,它也必然具有理性的内容。正是这理性的意义方面,使得诗直接地达于礼。礼主要从理念与行动相统一的意义上谈人如何处理个人与社会关系,包括家庭中与长辈、平辈、下辈的关系,在国家内与君王的关系,在祭祀中与神灵的关系,等等。因而它对于人格的塑造,处于关键的地位,它是人的主心骨,是人处世的基本原则,是人得以在社会生存的基本原则,故说“立于礼”。“乐”的形式为乐音,它不同于语言,纯是情感的符号,表意很困难,虽然乐是抒情的,但是此情因为经过理性的过滤,溶解了理性的内容,这理性的内容,就是上面讲到的仁。由于理性的内容完全溶解在情感之中,它对人格的薰陶深入到心理的深处,因而收效是更为持久的,作用是全方位的,这样,乐就从根本上改善了人格结构。所以在人格的成就上它高于礼。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它们的关系可以这样简单地表示:诗(主要为感性,但有理性成分)——礼(基本上为理性,但也有感性成分)——乐(感性,但溶解了理性)。这种从感性经理性再到感性的过程,是人格建造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否定到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必须指出的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作为人格建构的三个阶段,只具逻辑顺序的意义,不表现为时间的过程。它们可以从平面展开,而且实际上也从平面上展开,即同时接受诗教,又接受礼教、乐教。只是在人格心理的作用上,它有个从片面到全面、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