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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文化艺术交流、设计艺术、手工艺交流的频繁,随着公共空间与生活空间的变化与丰富,随着设计审美与观念的演化更新,随着新材料新工艺的大量出现,传统手工艺开始逐渐向现代形态转变,现代扎染技术随之出现。
从广义上说,凡是现代制作的扎染制品都是现代扎染,但从严格意义上说,现代扎染必须不同于前人,要新,要有个性,要有创意,并能体现时代风尚,具有现代气质。模仿不是艺术,蹈常袭故是不可取的,只能看作师法前人的制作技术而已。基于这样的认识,经过多方探索和反复实践,扎染画技术逐渐发展起来。
扎染画是用针线和染料在纺织品上作画,亦用扎染的方法来塑造形象,展示主题,表达作者的思想和感情,由于形式不同,社会功能也随之而改变,不再以实用为目的,已经从实用美术的大体系中分离出来,贴上画的标签,衍化成为诸如漆画、铁画以及各种各样镶嵌画之类的一个新的绘画品种。
艺术视觉的转换也必然带来艺术形式的变化。扎染画的创作,意在寻求一种新的传媒载体,并以独特的创意在画面上形成一种新的图式,让人领略一种新的审美情趣。
篇2
自画像是艺术家为自己所画的肖像作品,达芬奇、丢勒、伦伯朗、库尔贝、凡高、毕加索等许多画家们都在画史上以自画像著称。这些自画像是画家本人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真实的写照,是忠于自己内心感情的表现,自画像创作是非常有意义的,首先是艺术家自传式的记录。同时,在画布上又可以自由的表达艺术家对人生、社会、艺术的见解。
自画像作为一种表现形式,它的出现及发展,与人们的自我意识苏醒和自我价值体现有着密切的关系。它同风景画一样,是从西方宗教画中分离出来的。在早期绘画,创作者自身的形象是无资格出现在画面中的。画家们被视为体力劳动者,卑微的手艺人,为上等社会所鄙视。到15世纪晚期,达芬奇等艺术家们认识到艺术家不是卑微无知的匠人,而是具有文化和艺术修养、通晓自由学科和科学知识的社会精英。这时期画家自身的形象开始出现在历史或宗教性的作品中,艺术家们开始在自己作品的一角留下本人的形像,画家通常是将自己装扮成故事中的人物出现在画面中,渐渐的画家自己的形象在画面中所占的位置越来越大,并不断向画面的中心移动,直至后来的现实主义画家库尔贝把自己画到了画面的正中心。这是艺术家社会地位以及自信心提高的一种表现,展示和炫耀自我修养、社会地位、服饰、仪态等。艺术家表达了他们关于提高艺术和自身的地位,重塑自身形象的理想和愿望,自画像也成为人们希望探知艺术家内心世界的一个窗口。
2、自画像作品在不同时期的表现和作用
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是与它的历史背景和客观现实环境等因素分不开的。绘画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语言形式,它的发展与时代的变迁和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受诸多方面的影响。不同的时代就会出现不同的艺术观念,产生出新的艺术流派及风格,不断地赋予艺术以新的生命,从而推动艺术的发展[1]。自画像艺术的发展变化就是一部西方美术史的演变发展过程,传统的自画像是以真实的表现自我为目的,准确的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和内心世界为特征。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家改变了中世纪艺术家对待自然的态度和方法,他们把真实地再现自然面貌当作绘画的宗旨和技术能力的体现。这种绘画形式从15世纪到17世纪以后发展到更加成熟,自画像在这时期产生并发展成一种特殊的绘画形式。
19世纪中叶,这个时期画家们在自画像的处理上己不再是单纯的灰暗调子,而更多的是把自己置身于大自然之中,或者把自己和现实生活的道具结合在一起表现。同时在描绘自己的画像时,衣着随便自然,不加修饰,显得纯朴实在。
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活跃于巴黎的革新艺术家们,他们反对传统的绘画形式,抛弃了传统的绘画思想,探索绘画自身独力的价值,摆脱了历史、宗教题材的束敷。从这一时期开始,欧洲艺术从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过渡,经历了印象主义、新印象主义、后印象主义等风格流派,世界艺术的现代性开始来临。
印象派在自画像作品中更加侧重人物的自我、精神状态的描绘,强调人物的现代性,他们更自由地使用了色彩、线条以及由色彩和线条构成的抽象形式,他们认识到这些纯粹的绘画语言似乎更能表达他们所要表达的东西[2]。绘画作品展现的是人物性格与心灵世界,传达画家情感与艺术理念不再仅仅是通过写实手段,而是通过背离传统,淡化真实,强调对绘画语言实质的开拓手法来实现。20世纪抽象、变形、立体、象征、表现等等流派并存,自画像同样被画家们用来探索新的艺术语言形式。画家们更加注意人物的内部特征的描绘,人物外部特征被加以主观处理,对象的外部特征并不重要,画家只是从中寻求抒发内心感受的契机。在现代绘画的各种流派中,艺术家没有什么固定的美术标准,艺术家根据各自的天性和自己的本能进行制作[2],作品充分体现了那种表现“内在需要”的艺术追求,绘画在此己发生了“面目全非”的改变,艺术家的主体精神开始解放,造型和色彩被抽离出来获得新生,现代艺术在突进中开始催生更新的语言[3]。
艺术大师们的自画像,无论哪个时期,都是对自我个性的表达,自画像是他们转移、减轻内心痛苦的手段,在探索自己内心世界的同时也是他们艺术的实验田。艺术家用自己独特的艺术语言发掘自我意识。自画像就象艺术家的自传,展现了艺术家的技艺、思想、自信、审美观及社会地位。总体来看,自画像的产生和发展是从注重人类个体的外部特征转向内部特征,从描绘具体的个人转向非特定个体,从古典的传统法则转向注重内心情感加以主观处理的转变。每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画家观察、认识世界方式不同,作品的语言风格也不同,这些因素对于生活在现今时代的艺术家思想同样具有启示作用。
3、现代自画像的创新性与时代性
在十九世纪以前的绘画中我们可以看到多为表现宗教故事、历史故事、贵族人物肖像为主要题材,这当然是由当时的历史时代背景所决定的。今天,在现代自画像绘画中,如何展示自己的作品语言,如何用具有当代性的思维去思考,如何吸收和创新是重要任务之一,这是我们当代画家所应研究的课题。处在不同时代的画家,个性有可能有相通之处,但是他们个性体验、生存的环境肯定不同,即使是同一个时代,也肯定会呈现不同的个性体现。同样是语言,艺术作品也需要用不同的表达方式跟观者交流,这样就需要艺术家用自己独特的个性语言来表达绘画的内涵。绘画的表现语言就是一种表述方式。不同的艺术有不同的规范,当代绘画吸收了现代绘画发展的一些成果,结合了现代艺术的一些观念和技术材料。从绘画的手段以及对绘画特点的认识角度出发,对作品进行了新的创造与探索。传统的写实手法以不足以表现新时代了,现代油画以真切的审美感受面对变化了的社会现象,去探索真实,表达出新的感受。寻找画家独特的绘画风格追求,以期让绘画领域呈现出更丰富的面貌。
对于自画像绘画语言的形成,时代感和当代性是需要关注的问题。当今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数码技术的广泛应用,都给绘画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挑战。借鉴影像、数码,利用新材料等科技手段,已成为当今艺术家常用的手法,很多艺术作品在媒材上已完全打破了以往艺术种类的划分界限。不拘一格的媒材方式使艺术派生出形形、生机勃勃的新的语言形式[4]。今天,我们正处在一场大变革的前夜,人类自身所创造的网络空间正在彻底重塑人类社会的空间,人类的生存空间正在被重新定义。知识洪峰时代的到来和由网络技术的信息交易成本的降低将使每一个人成为一个真正的创新主体[5]。它给绘画提供了图像形式想象的无限可能和绘画手法创新的课题。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不需要学习和借鉴传统的绘画经验,大师们在自画像等方面已做了大量的研究,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创作出许多传世之创,为我们今天的自画像创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是我们学习自画像绘画技巧必须研究和继承的传统,继承与发展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向传统学习,没有传统就没有创新,传统提供出一块坚实的平台,以便艺术家向上跳跃。在对某一阶段大师作品作深致研究,对个人的艺术品味发展是非常有好处的,我们可以从大师作品中领悟到大师的精神所在,大师们把他们的精神留在画布上,留在语言的表现中。我们继承的不能是表面形式,我们的时代在变迁,我们的生存环境在改变,我们的认知在拓展。因此,要用我们当代人自己的思考、自己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感受,这才是绘画的真谛。
4、结语
今天我们处在一个信息图像时代,人们不需要高超的技能就能得到高质量的影像和照片。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我们如果还是完全用以前的绘画方式来创作,那必将被淘汰。自画像语言在继承传统的同时必须要发展,更要有当代性,这是时代的要求。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世界高科技突飞猛进,我们的认知世界也在不断变化,艺术呈现多元的态势。作为绘画题材的一种“自画像”来说,在这新世纪也应有着不同的内涵与表达方式。
参考文献:
[1]曲欣超写实主义绘画[M]广西美术出版社19961
[2]王健超越性思维[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63,85
篇3
分形几何是研究无限复杂但具有一定意义下的自相似图形和结构的几何学,自相似性在自然界无处不在。例如一棵苍天大树与它自身上的树枝及树枝上的枝权,在形状上没什么大的区别,与一片树叶的叶脉,具备同样的相似性质。分形几何揭示了世界的本质,是真正描述大自然的几何学。用数学方法对放大区域进行着色处理,这些区域就变成一幅幅精美的艺术图案,这些艺术图案人们称之为”分形艺术”。
”分形”一词译于英文,系分形几何的创始人曼德尔布罗特于年由拉丁语只一词创造而成,词本身具有”破碎,,、”不规则”等含义。研究中最精彩的部分是年他发现的并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集合,他发现整个宇宙以一种出人意料的方式构成自相似的结构。
美的震撼,来自美的源泉。简约是美,对称是美,和谐是美。科学中孕育着美,分形艺术来源于科学,是几何形态的一种视觉美。这点与舞蹈的视觉美是相通的。
我们从舞蹈《千手观音》中,可以领略到局部时空和时空整体之间的一种相似、和谐和统一的伟大美。编导从名胜古迹找到创作灵感,创作的舞蹈《千手观音》,具有动态分形艺术的典型特征,或许这才是该作品引起世界共鸣的内在原因。舞蹈《千手观音》和分形艺术在此牵手啦。
事实上,舞蹈造型的分形特征在群体舞蹈中经常表现出来,如《珠蜡舞》、《珊瑚舞》、《小溪、江河、大海》等等。这类舞蹈给我们的美感正是由舞蹈的时空分形结构决定的。舞蹈是一门肢体艺术,需要从动作和音乐中去体现一种境界。这个境界不在于动作的本身,而在于动作与音乐的一种融合,更在于舞蹈者对音乐的理解和把握。从时空上来说,有些舞蹈所演绎的题材和我们的现实社会跨越了上千年之久,不变的就是客观存在的动态分形美。
英国哲学家蔼里斯曾说过“如果我们漠视舞蹈艺术,我们不仅对肉体生命的最高表现未能理解,而且对精神生命的最高象征也一样无知”。在哲学家,美学家的眼中,舞蹈艺术已经升化为一种生活,甚至生命的艺术。在远古的社会生活中,几乎没有比舞蹈更重要的事情了—婚丧嫁娶,生育献祭,播种丰收,马区病除邪,一切都离不开舞蹈。舞蹈成为远古先民质朴的生活方式和感知世界的手段。新喀里多尼亚的北方,市场店铺里商人轮流出来跳舞以展示他们的商品北昆士兰的居民跳着节日的环舞,一只一只地捕捉虱子非洲喀麦隆的酋长由于背叛被处死刑时,甚至唱着歌跳着舞走向刑场。现代社会的舞蹈是相对于古代舞蹈的萎缩。因此回忆这位艺术之母的历程成了一场追溯生命激情和复兴人体文化的跋涉。德籍犹太学者库尔特·萨克斯从史学的角度,把世界的舞蹈分为了石器时代,上古时期,中古时期,和世纪的华尔兹,波尔卡时代,以及世纪的探戈时代。而在《舞蹈形态学》于平著中,则以整个世界传统舞蹈的文化格局确立了文化圈一中国舞蹈文化圈,印度马来舞蹈文化圈,印度舞蹈文化圈,马来一波里尼西亚舞蹈文化圈,阿拉伯舞蹈文化圈,拉丁美洲混合舞蹈文化圈,黑非洲舞蹈文化圈,欧洲舞蹈文化圈。我们这里谈及的世界舞蹈艺术,主要以欧美的舞蹈发展为主线,范畴界定在欧美芭蕾和现代舞的发展变化,并包含了交际舞,流行舞等诸多的舞蹈现象。
美学与科学即有着巨大的差别,又有着本质的相同。简约是美,也是科学的一种最高形式美
学中的黄金分割律又洽洽是科学优化中的优选法的精髓分形是科学中一种自相似结构,黄金分割律结构也是一种分形结构,舞蹈演员的体型和造型也大都满足黄金分割律,整体舞蹈设计若体现了分形或动态分形特征,就会给人们一种深邃和简约的美感。
”分形艺术’,以一种全新的艺术风格展示给人们,使人们认识到该艺术和传统艺术一样具有和谐、对称等特征的美学标准。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对称特征,分形的对称性即表现了传统几何的上下、左右及中心对称,同时她的自相似性又揭示了一种新的对称性,即画面的局部与更大范围的局部的对称,或说局部与整体的对称。这种对称不同于简单而古板的对称,而是大小比例的和谐对称,即系统中的每一元素都反映和含有整个系统的性质和信息。这一点与”一头牛身体中的一个细胞中的基因记录着这头牛的全部生长信息”,完全吻合。不管你是从科学的观点看还是从美学的观点看,她都是那么富有哲理,她是科学上的美和美学上的美的有机结合。超级秘书网
篇4
1 引言
一直以来,诗歌可译还是不可译的问题都是文学界与翻译界讨论的话题。作为高度精炼的文学表现形式,诗歌满载着人类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各种情感―喜怒悲欢,不一而足。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因此,要全方位地了解不同民族的历史、习俗、情感等,就要通过翻译来实现,而诗歌自然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就具体诗歌而言,可将其分为外部形态与内在意义两部分:外部形态即“音”和“形”;内在意义即“意”。换而言之,诗歌是“音”、“形”、“意”的综合体。许渊冲在其著作中指出“翻译是使一种语言转化为另一种语言的艺术,主要解决原文内容和译文形式之间的矛盾。”(2006:73)然而,与其它文学体裁相比,诗歌自有其特殊之处。诗歌不仅用字精炼,且意味深长。因此,在翻译时很难真正达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Soame Jenyns认为:“诗之美妙不在于诗人表现的内容,而在于诗人如何表现。”显而易见,Jenyns偏重于诗歌的外部形态。许渊冲在“三美论”中提出在“译诗除了传达原诗内容之外,还要尽可能传达原诗的形式和音韵”。在谈及诗歌创作中说道,新诗要“精炼,大体整齐,押韵”。“精炼” 指的自然是诗的“意”,而后两者指的就是“形”和“音”了。
翻译诗歌时,尤其是抒情诗歌的翻译,若能做到外部形态与内在意义的统一(即“音”、“形”、“意”的完美结合),自然再好不过。然而,在大多数实践中,由于诗歌本身的特殊性,很难达到二者完全一致。在此类情况下,就难免面临取舍。“对等论”认为文学译文应该用对等的译语表达方式;“优化论”认为文学译文应该用最好的译语表达方式。如果对等的方式就是最好的方式,那么优化论和对等论是相同的;如果对等的方式不是最好的方式,那就要舍“对等”而取“最好”或“优化”。本文以英文抒情诗为例,通过对翻译实例进行分析,得出观点:外部形态(即“形”和“音”)对于诗歌翻译更为重要,在取舍时应给予优先考虑。
2 文献综述
钟嵘《诗品》曰:“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古今中外,人们给予了“诗”无数的定义。法国诗人瓦莱里在其《诗与抽象思维》中指出:“诗是一种语言的艺术。”而辜正坤在《中西诗比较鉴赏与翻译理论》中将主要定义归于“言志说”、“缘情说”、“摹仿说”、“想象说”、“法度说”、“押韵说”、“灵感说”、“语言结构说”、“感觉说”、“思维说”等十大类,并提出判断是否为诗的第一要素是“其外部结构特征,即分行或押韵。要指出的是,这种分行和押韵同时意味着相对于其他文体来说更强的节奏感。”(2003:48)。美国诗人Robert Frost曾说过:“诗就是在翻译中失去的东西。”(Poetry is 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他的这种说法看似在给诗歌下定义,实际上反映出诗歌翻译的难度,即“诗歌不可译论”,并影响了后来大批的学者和译者。John Denham认为:“诗具有一种微妙的精神,当你把它从一种语言移入另一种语言的时候,那股精神就完全消失了。如果你不把一种新的精神加入译文,那么,译出来的东西除了一堆渣滓之外就什么也没有了。”美国语言学家Edward Sapir在其著作Culture, Language and Personality中指出:“要了解一首简单的诗,就不仅要了解各个词的一般意义,而且要体会这些词所反映的整个社会生活,或者这些词所暗示的弦外之音。”由此可见,诗歌翻译的难度超出一般文学作品,而译者若要用另一种语言传递诗的语言,就要致力于传递原作的精神。
3 抒情诗翻译中的取舍
3.1外在形式与内在意义兼得的佳作赏析
译本采用中国传统诗歌七言律诗的形式,每节结构形式相同,且一韵到底。虽选用的格律音韵与原诗不同,但丝毫不影响其读来琅琅上口。在“形”上,与原文行数相同,每行字数相同,排列整齐;在“音”上,第一节的:“瑰”、“随”、“吹”、“悲”;第二节的“言”、“绵”、“宣”、“天”体现了用韵之美;在“意”上,译文与原文行行对应,有些是直译,有些则是基于译者的理解而对原作略加修饰,但并未改动原作本意。总的来说,这是一首将原作的外在形式与内在意义很好的加以整合的优秀译作。
3.2对外在形态与内在意义取舍的翻译实例比较
(1)My heart’s in the Highland wherever I go.
王佐良版
我的心呀在高原,别处没有我的心。
袁可嘉版
我的心呀在高原,不管我上哪里。
本句取自彭斯的名诗《我的心呀在高原》。相比之下,王译上下句字数相当,对仗工整。就语言的精确性,袁译更准确。然而,在此句各处被引用中,王译出现的更多一些。鲁迅在《汉文学史纲要》中说:“意美以感心,一也;音美以感耳,二也;形美以感目,三也。”王译在这“三美”方面总的来说优于袁译。
(2)Ah! Love, could you and I with him conspire
To grasp this sorry Scheme of Things entire,
Would not we shatter it to bits―and then
Remould it nearer to the Heart’s Desire!
此诗原作出自一本篇幅极小而译本及版本之多可谓世界之最的诗集《柔巴依集》。以下为两种不同的译本。
郭沫若版
啊,爱哟!我与你如能串通“他”时,
把这不幸的“物汇规模”和盘攫取,
怕你我不会把它捣成粉碎―
我们从新又照着心愿专拟!
屠岸版
爱人啊!假如你我能与“他”沟通,
把主宰万物的蓝图拿到手中,
我们岂不会把它撕个粉碎―
再按照心底的愿望,重画一通!
显而易见,郭译较为生涩,“物汇规模” 、“专拟”这样的提法更是让人费解,而屠译语句通畅,相比郭译明白易懂的多,诵读时也更加顺口。
4 结语
通过以上例子,我们不难看出,译者通过有意识地对原文进行补充、改写,甚至再创作,以期达到重塑原文精神的最终效果。作为文学宝库中璀璨的明珠,诗歌的翻译更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抒情诗是为了“传情”,而不只是为了“表意”。如果一味追求源语(source language)与目的语(target language)的完全对等,而忽略了诗歌之所以流传所具备的“音美”和“形美”,那无疑失去了原作的风采,而目的语读者也无法领略原作的美感。因此,在抒情诗翻译中,若难以或无法到达“音”、“形”、“意”的统一,应取“外”而舍“内”。
参考文献
[1] 辜正坤.中西诗比较鉴赏与翻译理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2] 海岸.中西诗歌翻译百年论集[C].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篇5
一、对传统美学本质论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古今中外的许多思想家和美学家关于美的本质论仅强调审美活动某一阶段的审美形态,却忽略了其他审美形态,明显存在片面性。或如毕达哥拉斯、亚里士多德、车尔尼雪夫斯基、蔡仪等仅关注前审美阶段的现实美,认为美是事物的客观属性;或如伊壁鸿鲁学派、休漠、柏克、康德、杜威、桑塔亚那,乃至吕荧等仅关注审美阶段的感觉美,基本上主张美是心灵活动,是愉快;或如狄德罗、黑格尔、朱光潜等仅关注后审美阶段的艺术美,强调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尤其主观的客观化。wWW.133229.CoM所谓美的本质的界定,必须涵盖前审美阶段的现实美、审美阶段的感觉美和后审美阶段的艺术美等所有审美形态,否则就是不全面的。但是任何一种针对某阶段审美形态,却忽略其历史发展的界定,同样是不科学的。而且,任何对具有普遍意义的本质属性和规律的抽象和界定其实都不可能是毫无遗漏的,甚至往往以漏失更具有真理意义的本质规律为代价。因为人们总是对已经引起注意的因素进行了概括,却不可避免地忽略了同样有理由成为本质规律但是没有被人们注意到的那些因素。所谓对具有普遍意义的一般规律的抽象常常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对具体、鲜活和复杂的形态特征的描述为代价的,而对形态特征的牺牲同样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作为真理存在的可能。对最具有普遍意义的美的本质的抽象几乎是不可能的,或者是空洞而没有意义的。因为事实上不存在可以涵盖所有审美形态的概念,任何概念所能涵盖的只能是具体的暂时的审美形态,而不是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审美形态乃至审美本质。
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对传统美学本质论所进行的修正和整合,不是从最普遍意义上重新获得一定貌似新颖实则仍然不免偏颇和肤浅的本质论,而是创造性地将审美活动划分为三个阶段,将各个不同审美阶段的审美形态都作为界定对象,使传统美学数千年来看似无法统一的片面本质论在具体审美形态的描述中获得真理性地位。这就是该著作超越传统美学的一个主要体现。正如他所说:“坚持概念性与非概念性的有机统一,放弃对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审美形态乃至审美本质的界定而寻求对具有具体性和暂时性的审美形态的描述,是我们所谓审美形态学的一个基本思路。”虽然这种具体描述也非无所遗漏,但相对于最为普遍意义的抽象来说毕竟漏失得少些。
二、对传统美学学科论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传统美学学科论,或如柏拉图、蔡仪和洪毅然强调对美本身尤其现实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是美的哲学。或如鲍姆嘉通、桑塔亚那、高尔泰,甚至李泽厚等强调对审美心理、审美经验和审美意识等感觉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审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或如谢林、黑格尔、朱光潜等强调对艺术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艺术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以上三种学科论由于强调某一审美形态而忽略其他,明显存在片面性,但最受忽略的是现实美中的自然美。因休漠、鲍姆嘉通、黑格尔和桑塔亚那等对感觉美和艺术美的片面强调,最终使现实美尤其自然美逐渐被贬斥或遗忘。虽然西方现代美学尤其是英美肯定美学已经对黑格尔等否定自然美的学科论有一定程度反拨,但在我国仍有许多人将美学限定为美感学或艺术学。近年来兴起的生态美学虽有所反拨,却因忽视和贬抑感觉美和艺术美而陷人另一片面性之中。
真正全面、完整的美学体系应该对包括现实美、感觉美和艺术美在内的人类审美活动各个阶段的一切审美形态进行整体观照、动态把握和历时性研究。有些著作或教材虽然注意到整体观照,但多停留在基于逻辑关系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阐述层面。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将人类审美活动划分为前审美、审美和后审美三个阶段,并将三种审美形态分别放置于人类审美活动的相应阶段中进行历时性研究和动态描述,不仅成功修正和整合了传统美学学科论的片面性,而且超越了传统美学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阐述的理论模式,在重视历时性研究与动态描述的基础上,达到了宏观的历时性研究和动态描述与微观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描述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审美形态学体系宏观结构与微观结构的历时性与共时性、动态性与静态性、历史性与逻辑性的统一。
三、对传统美学形态论尤其审美形态学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篇6
审美意识形态是伊格尔顿接受了葛兰西的领导权的理论之后提出的最重要的美学理论。审美是一种情感性的想象活动,能够突破约定俗成的能指和所指关系,消除现实世界对人的各种理性压抑,使主体体验非功利的审美愉悦。“审美在神圣的时刻摆脱了目的论的可怕得控制,砸碎了把一切事物禁锢于其中的功能和因果支链,因此审美迅速地使客体摆脱了意志的牢固控制并使之带上庄严的色彩”,由于审美具有这样非功利的特征,在审美意识形态在被中国引进之后在80年代,一个刚经历过政治高压的时期,特别是文学急需要从政治的高压中解放出来,于是在80年代文学审美意识形态开始发展。
文艺与政治的关系由来已久,早在远古的孔子就强调文学有政治教育的作用,到五四时期文艺更是承担了发帝反封建的重任,于是有了左翼这样的文学社团的诞生,有了鲁迅这样的通过文学来唤醒愚昧的国民的作家,再到时期的迫害作家的政治运动。文学与政治始终存在着无法割舍的关系,似乎文学总是在为政治服务,文艺丛属于政治束缚了文艺的发展。物极必反在文学经过十年之后,人们便开始要把文学从政治终解放出来。从1978年开始,在文艺界爆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关于文艺与政治关系问题的论争,这一论争带来了良好的效果,“文艺从属于政治”的命题被否定,“审美意识形态”论作为一种文艺学观念开始酝酿。
一.“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酝酿
“审美意识形态”一词最早出现在1982年孔智光的文章中,他说“在我们看来,艺术的本质是审美意识形态,1983年周波在他得文章中也提出了“文学审美意识形态和形象性的艺术特点”的字样。1982年钱中文提出了“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之所以是文学批评的客观标准。文学是通过语言的审美结构,创作主体的感受、体验而灌注了感情思想的鲜活的意识形式,即审美意识形态,评价文艺应该进行美学分析。他说“文学艺术固然是一种意识形态,但我认为这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文学艺术不仅是认识,而且也表现人们的感情、思想,审美的本性才是文学的根本特性,缺乏这种审美的本性,也就不足以言文学艺术,看来文学艺术是双重的”。1986年他又指出“文学是一种审美的艺术形态,其重要的特性就在于它的审美性和意识形态性”重申文艺本质具有双重性质。1987年他又在《论文学的系统性特征中》详细的阐述了文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系统,其系统本质就是“文学史审美意识形态”。他对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作了如下阐释:
以感情为中心,但它是感情和思想认识的结合;它是一种自由想象的虚构,但又具有特殊形态的多样的真实性;它是有目的,但又是有不以实利为目的的目的性;它具有社会性,但又是一种具有广泛的全人类的审美意识形态。
1988年钱中文又从发生学的角度对审美意识形态加以阐述。他认为在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中,人类有了语言进而产生了能够传情达意的文字,并通过文字来记录人们的思想感情、传说故事,便产生了审美意识形态,即真正意义上得文学。文学是有审美的、又具有意识形态的。
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充分考虑到文学是一种认识,是一种思想,是一种意识形态;同时又认为文学是人的情感评价,是个人的感性体验,是特殊的意识形态,因此审美意识形态的发展在多数学者那里达成了共识。
二.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深化
在“”结束后,学者们开始摆脱“文学为政治服务”的僵化口号,钱中文提出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之后,这一对文学的重新认识很快得到以重庆炳、王元骧等一些学者的赞同,他们从各个角度对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做出了论证,逐渐增强了“审美意识形态”的理论厚度,使这一理论成为90年代成为一个重要的文学观点。
1984年重庆炳在其主编的《文学概论》中明确将“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审美反映”,1992年重庆炳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中明确将“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作为文学的本质界定,表述是“文学是话语蕴藉的审美意识形态”。这套教材发行广,使“审美意识形态”更加深入人心,使这一理论成为文学本质阐述的权威理论。此时文学审美意识形态也招致了很多的批评,鉴于此重庆炳在2000年发表了《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作为文艺学的第一原理》。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论证,第一:“审美意识形态理论”范畴的整一性和独特性;第二:“审美意识形态”如何接示文学诸方面的特征,包括文学客体、文学主体和文学功能三方面,认为审美意识形态所把握的是人的整体生活的联系,是诗意的联系,需要主体的独特的特征和情感的投入,它区别于一般意识形态的真、善、美的排列顺序,把美放在第一位,强调审美功能的关键是“认识社会和接受教导”的前提。这是他对自己理论观点的重申,同时也是对“审美意识形态”原理的深入阐述。2004年重庆炳进一步对“审美意识形态”的内涵做了进一步的阐述,认为“审美意识形态”不是简单的“审美”和“意识形态”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有机的理论体系。“审美意识形态”具有独立性的同时也具有巨大的溶解性,一切“政治的、道德的、教育的、宗教的、历史的甚至科学的内容都可以溶解在审美意识形态中。
王元骧则进一步对“审美意识形态”作了具体深入的解说。1988年他在《艺术的认识性的审美性》一文中论证了审美反应说的各个层面,从对象、目的、和形式三方面对一般认识和审美反映加以区别,完整而深刻的深化了对审美反映的认识。2007年王元骧在《文学原理》进行教材修订时,进一步使认识论和实践论统一的观点在全书得到充分的体现,认为艺术家的想象不仅是认识生活的结晶,而且也是他得理想、愿望的实现。在文学的功能里他主张功利性与非功利性的统一,文学的认识、教育、娱乐功能是通过审美而由认识过渡到实践。文学的功能也就是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具体体现。
三.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未来
文学审美意识形态在90年代成为理论权威的同时也迎来了以董学文和周忠厚为代表的学者们的反对。首先,他们认为不能把文学的本质规定为意识形态,董学文指出“意识形态是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的总体性概念”,用一个总体性的范畴来给总体的一个构成下定义的做法,那就要慎重了。其次又指出不能用“审美”覆盖文学的所有本质,董学文和王建辉认为文学本质是一个系统,“审美”只是其中的本质之一。第三,将“审美”和“意识”结合在一起是一种简单拼凑。董学文认为“审美意识形态”是一个偏正结构词组,在历史中审美意识形态论者强调的是前者,这样就漏掉了文学的其他组成;另一方面,在“审美意识形态”中无论是用“审美”统领“意识形态”,还是用“意识形态”统领“审美”都会出现问题。前一种会使意识形态空乏,后一种会使“意识形态”挤压审美。
在目前的“审美意识形态”论争中,我们既要高度肯定审美意识形态的理论意义和历史作用,又要客观分析审美意识形态的理论和历史的合理限度,在两方的论争中我们要切实提出发展文学审美形态的建设性意见。
新时期以来审美意识形态具有开创性并取得了巨大实效,使文学从政治的枷锁中解救出来,出现了新局面,纯文学、大众文化呈现出鲜活、蓬勃的活力,同时也存在着商业的运做使文学失去精神建构能力和对现实文化批判能力的问题。在未来“审美意识形态”的发展中我们要反思、清理,在肯定“审美意识形态”的历史作用的同时要看到这个理论的不完善之处,通过当前的论争来探讨审美意识形态的发展,寻找理想的出路,让文学真正成为审美的能够陶冶人类性情的文学,从而促进人类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育红.当前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争综述.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8,第31卷第2期.
[2] 栗世来.走向日常生活的审美意识形态.吉首大学学报,2011,第32卷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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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所谓审美意识形态,就必然是审美与意识形态复杂的组合形式”(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而这里的“意识形态”已与“人类意识的外在化形态”大相径庭:“意识形态是与经济基础相对的一种上层建筑形式,指上层建筑内部区别于政治、法律制度的话语活动,如哲学、伦理学、宗教、文学及其它艺术等。”(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此处也对审美作了正面阐释:“审美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指人与世界(社会和自然)形成一种非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
其三,“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文学又是人类的一种审美活动。文学的意识形态性与文学的审美特性有机结合在一起,就产生‘质变’,产生了作为文学的根本性质的‘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80、72页。)作为文学属概念的意识形态又不是“话语活动”了,而回到了“人类意识的外化形态”上去了:“我们说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就是说社会生活本来是自然形态的东西,经过作家的艺术改造,变为观念形态的东西。”(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80、72页。)而审美也变成了人对事物的特殊精神活动过程:“审美是心理处于活跃状态的主体,在特定的心境时空中,在有历史文化渗透的条件下,对客体的美的关照、感悟、判断。”(注:童庆炳:《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版,80、72页。)
由上述可知,童先生的“审美意识形态论”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两个层面中:一是不同版本的论著对“审美意识形态论”具有不同版本的解释,各种解说之间不仅各不相同,甚至相互矛盾;二是不同解说自身也有诸多不尽合理和值得商榷的地方。
先说第一个层面的问题。上面三种解释都把文学的属概念规定为一种“意识形态”,但对意识形态的界定却并不一致。解说一、三认为意识形态是“人类意识的外化、形态化”,在外延上包括全部社会意识内容。解说二认为它是一种“话语活动”,这一说法实际上已经把社会意识中的某些因素排斥在外了。一般认为,所谓“话语活动”不过是说话主体与接受者之间在一定话语情境中通过文本进行的一种信息沟通过程。而话语活动之所以能够进行,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是话语双主体(说话主体与接受主体)之间沟通的媒介——“文本”的存在。文本大体有两个存在形式,即所说的话与所写的文字。我们知道,如社会习俗、幻想、集体无意识等社会心理因素并不常常构成“文本”和“话语系统”。因此,从意识活动的角度说,社会心理因素不能构成话语活动的重要内容。这样,一边认为意识形态包括全部社会意识内容,一边又认为它排除了社会意识的某些内容,两个意识形态概念在外延上发生了矛盾。在内涵上两者也相互抵牾。前者认为意识形态是“人类意识活动的产物”,把它视为静态的、凝固化的事物;后者又认为它是“话语活动”,即是包括说话主体、接受者、文本、沟通等多种因素在内的动态过程。其实话语活动本质上就是意识活动,如果意识形态是话语活动,在更大范围上等于说意识形态是一种意识活动,那么,一面说,意识形态是“意识活动的产物”,一面又认为它是“意识活动”本身,孰对孰错?令人匪夷所思。
由于对“意识形态”概念的解释充满矛盾,已经提前决定了对“审美意识形态”和“文学”不可能再有科学合理的说明了。
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对“审美”的解释之中。解说二,把审美视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和人与世界的一种特殊关系;解说三又把它变成了人类对“美物”的“观照、感悟、判断”的精神活动。应该说,单就“审美”一词而言,它确实拥有包括上面两种含义的多重内涵。然而,在“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判断中,“审美”充当的是被判断事物“文学”的“种差”,即文学区别于其他“意识形态”的独特性质。严格说来,这个种差——“审美”必须是确定而统一的,否则,就会使人产生认识上的歧义和模糊。
从第二个层面来说,童庆炳的“审美意识形态论”每种解说自身也存在着许多问题。解说一把文学规定为“人类社会意识的外化形态”,在方法论上混淆了事物的存在“形态”和分属领域。一般而言,事物的形态是人的感官能够直接把握的事物外貌状态。例如,人们能够直接把握H[,2]O的“形态”只能是气态的、液态的、固态的水,亦即我们说H[,2]O只能形态化为汽、水、冰三种形态,而不能说它“形态化”为了黄河、太平洋和喜玛拉雅雪峰。同样人类社会意识的“外化形态”也只能是为人所直接感知和把握的语言、文字、文本、话语及人的自觉不自觉的动作行为等,而不能形态化为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就像河流、雪山不过是H[,2]O的形态——水、冰的存在领域一样,哲学、文学也只是人类社会意识的某种外化形态——哲学性文本和话语、文学性文本和话语的存在领域。
以撷取现实生活中的审美价值作为文学的“特质”,理由并不充分。童先生的说法是:“当我们说文学艺术的独特对象是客观现实的审美价值的时候,不要把现实的审美价值当成是独立的存在。现实的审美价值具有一种溶解和综合的特性,它就像有熔解力的水一样,可以把认识价值、政治价值、宗教价值等溶解于其中。”(注:童庆炳:《文学审美特征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版,29~30页。)然而世界上任何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一般都是互相渗透、互相融合的,不仅事物的审美价值不是独立的,其实用价值、认识价值、政治价值、道德价值等也是如此;不仅实用价值、政治价值等可以渗透溶解于审美价值之中,反过来审美价值也完全可以渗透溶解于实用价值和其它价值之中,那么既然文学可以撷取溶解其他价值因素的审美价值,也完全可以撷取融合审美价值的实用价值或其它价值。为什么“必须而且只能”撷取审美价值呢?为什么“必须而且只能”要用审美价值去溶解其它价值呢?童先生并没有准确把握到文学与审美价值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关键之点。
解说二在属概念上把文学视为一种话语活动,把“文学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命题的种差——“审美”解释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和人与世界的一种特殊关系。紧接着又说:“它(审美)可以从目的、方式和态度三个方面加以理解。从目的看,审美是无功利的;从方式看,审美是形象的;从态度看,审美是情感的。”(注: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65页。)然而,我们知道“方式”是人类在实践活动中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它与“目的”、“态度”等一起构成实践活动的下位概念,我们只能说人类在掌握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抱有何种目的,采取何种方式,表现何种态度,而不能说“掌握世界的特殊方式”(解说二中审美内涵之一)的目的如何,方式如何,态度如何。“关系”是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它至少在双方之间方可发生,审美关系必然发生在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之间,审美关系(解说二中审美内涵之二)的特征也必然是审美主体与对象互相作用所形成的特殊状态的特征。如所周知,在审美发生过程中,就主体的心理状况而言,最终并不报有任何目的,主要采取形象方式,并表现出某种情感态度。这只是主体在审美活动中所呈现出的特点,而并不是主体与对象间形成的审美关系的特点。
如此的“意识形态”与如此的“审美”,两者“复杂组合”而成的审美意识形态的内涵应是什么呢?我们找不到明确的答案。
解说三与前两种解释最大的不同是提出了“文学是一种审美活动”的观点,而问题也恰在于此。我们知道,审美活动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审美活动包括审美欣赏与审美创造两种含义,狭义的审美活动单指审美欣赏。显然,上述对审美(活动)的理解指的就是狭义上的。让人不解的是,童庆炳先生一向坚持文学活动论,即认为文学是世界、作家、作品、读者四要素循环往复的动态过程,而审美欣赏不过存在于读者——作品的环节之中,说文学是一种狭义的审美活动,实质上等于说文学仅是一种读者对作品的鉴赏活动了。我们宁愿认为这是童先生的疏忽。问题是我们把这种疏忽的因素考虑进来,如果从广义上理解审美活动,即把“审美创造”也看做是审美活动的重要内容,可否认为文学是一种审美活动呢?我认为,广义的审美活动仍涵盖不了文学活动。首先。“审美创造”不等于“艺术创作”。为了表达对传统艺术的反叛,杜桑为微笑的蒙娜丽莎画上两撇胡子,又把夜壶摆上大雅之堂供人观赏,名之曰《泉》,我们说不清是在创造美还是在破坏美。但由于这些作品确实蕴含着某种艺术意义,我们还把这些艺术家的行为称为艺术创作。其次,审美活动中的审美欣赏也不等于文学活动中的读者接受。我们认为,审美欣赏是审美主体在非功利状态下对事物形式进行的非功利情感的知觉过程。但在文学艺术的接受活动中,往往要经历阅读——鉴赏——评价(不只是审美评价)的过程。其中,只有在鉴赏的某个瞬间读者是完全排除功利性考虑的。另外,文学活动中“世界——作家”的加工过程,“读者——作家”的反馈过程,“读者——世界”的体认过程等环节也很少与审美结缘。由此可见,文学活动不等于审美活动。
三、我的几点看法
如所周知,文学现象的无限丰富性和复杂性,为阐释文学提供了巨大的理论空间。在多元化的阐释背景下,从人类社会意识的角度解说文学,不过是多音合唱中的一种声音。至于是否可以担当“文艺学的第一原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既然要从人类社会意识的视角审视文学,就应挖掘出它本来已拥有的深厚的理论内涵,进而明晰地、系统地、合乎逻辑地将其阐发出来。由于篇幅所限,现将几点看法粗列如下,详细论述笔者另有专文。
现代人类文明意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具体说来,文明意识可以分为实用意识、审美意识和集体无意识三大类。实用意识遵循的是现实实用性原则。它具有明确的实用目的性和功利性,即满足人类的物质性存在的需要。实用意识又可分成两小类,用来专门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相关技术发明以及指导思维活动和语言交际的意识类型,可称之为工具意识;专门对组织、团体、国家、社会及其活动进行规范、制约和管理的意识类型,可称之为规范意识。审美意识是在实用意识中分化产生的一种超功利性意识类型。首先,只有当人类形成了完全的抽象能力,具有了把事物的形成与属性相区分的能力,人才有条件和可能以非功利的态度和非功利的情感专注于欣赏事物的形式,于是审美欣赏在人类历史上发生了。其次,如黑格尔所言:“人有一种冲动,要在呈现于他面前的外在事物中实现自己。”(注: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9页。)而当实践水平发展到人们的精力可以不必全部投放于事物内容和属性,而有能力集中于对承载事物内容和属性的形式的创造上时,我们说审美创造在人类历史上出现了。在审美欣赏和审美创造活动的共同推动下,人类的审美感觉、欲望、兴趣、情感以及审美观念、理想等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进而形成了由这些因素统一而成的完整的人类审美意识。与实用意识相比,审美意识的特征表现在三大方面:非功利性、超越性、自由性。
文学可以成为各种社会意识的表现形式。由于各类意识内部结构不同,承担职能不一样,它们分属领域和表现形式也不一样。实用意识内部,观念、认识等理性化因素与欲望、情感等感性化因素相比处于主导地位。按其特点与职能,工具意识分属于了自然科学、语言学、思维科学等领域;规范意识分属于了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伦理等领域。欲望、情感等感性因素在意识内部处于主导地位的审美意识,主要分属于了文学、音乐等艺术领域。某一意识归属于某一领域,以某一形式表现,并不具有天然合法性。在人类所有意识类型中,情感、想象、理想等作为不稳定的因素,在特定情况下都可能突现成为主导因素。此时,该种意识的最佳表现形式就是文学艺术。换言之,文学艺术的特殊性之一在于,它主要是审美意识的存在领域和表现形式,也可以成为实用意识诸种类的表现形式,还可以成为实用意识之下的个人潜意识和社会集体无意识的泄导渠道和形式。
意识形态指的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由包括审美意识在内的各种社会意识形式和意识因素构成的、表现在各种意识领域中的社会意识的整体面貌和样态。按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一定社会形态中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必然决定着该社会形态中存在于各种具体社会意识形式中社会意识的性质。因此,具体的社会意识无论归属于什么领域和分工形式,其社会性质都要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和支配,从而产生社会意识在社会性质上的差别和划分,各自形成特定的样态、面貌。另一方面,不管何种意识形式、何种意识因素只要产生并存在于某种社会形态之中,就有可能或多或少地、直接或间接地、显露或隐曲地体现出该种社会形态的社会性质。同时,它们会以体现社会同一性质为磁石,聚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的意识样态。我们把这个体现一定社会形态性质的统一的、意识样态叫做“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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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憾之一:文艺基本理论研究的边缘化,让我们失去了聚焦文论本体的自信。市场经济带来的社会转型和商品大潮对人们价值观念的巨大冲击,使文学艺术及其理论一道被置身于一个告别和进入、解体与建构的动荡时期。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艺失去轰动效应,经济的“热”和文艺的“冷”形成鲜明的反差,以致出现精神审美功利与物质实用功利的悖反,作品的艺术价值与衡量作品的经济杠杆之间的反差和艺术消费中“曲高和寡”与“媚俗获众”的错位,文学日渐偏离“社会代言”和“文化主打”的中心位置,文学和文学理论的“边缘化”即由此而生。在文艺理论领域,其边缘化不仅表现在这些年来的文艺研究远不如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社会科学的理论研究那般红火和抢眼,还在于文学理论的“研究”本身也被置于边缘化处境。譬如,文学理论研究队伍的边缘化——理论研究人才流失,甘坐“冷板凳”的学者越来越少;文学基本理论研究的边缘化——扎扎实实从学理本体和基本问题上做“功夫学问”的人在分化和锐减,而赶时髦、求新潮、扮“黑马”、标新立异走“捷径”的投机学人越来越多;还有文学理论研究学科目标的边缘化——即以所谓应用研究、交叉研究、跨学科研究来替代基础原理研究。例如,这些年把文艺原理“美学化”“文化学化”“社会学化”,乃至于“哲学化”或“科学化”的研究成果十分普遍,并且常常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夸赞。这里潜藏着的危机在于:有些研究在将文艺理论打了一阵跨学科“球”后,理论自身的原理性难题并未得到有效地解决;相反,简单地把文论问题做“美学化”或“文化学化”处理,丧失的却是对文艺理论学科本身独特而系统地把握能力和聚焦文论文体的自信。
缺憾之二:文艺基本理论研究的认同化,使我们失去了原创和超越的勇气。如果说边缘化错位使我们的求异思维找错了坐标,那么,守成的惰性心理则常常使我们的理论研究被求同思维所困扰。在文艺理论研究领域,许多研究者习惯于将自己的思维支点依托于前人的某种理论范式上,以“本本”“经典”“权威”为依归,以读解、引征或推崇、效仿来代替理论创新和学术超越。这有三种表现:一是向马列文论认同。诸如从经典著作中找到哲学认识论、意识形态论或艺术生产论等论述,于是也就有了自己的持论根据和学理体系。二是向现当代的西方文论认同。从俄国形式主义、法国结构主义、英美新批评到存在主义、现象学、精神分析理论,从语义学、符号学到解释学、接受美学,乃至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新历史主义、女权主义、文化多元主义、后殖民理论、西方等等,都被一些人风车似的玩过,都曾被持论者认同为先锋理论的界碑和方法论武器。三是向中国本土的文论传统认同。博大精深的古代文论宝库和“五四”以来的现代文论遗产不仅成为一些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和归结点,而且成为一些研究者的学术精神原乡。
这些理论认同并非毫无意义,比如,向马列文论的认同使我们有了主流意识,向外国文论认同使我们找到了参照坐标,而向中国古代文论认同则使我们拥有了理论的民族本根。问题在于,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一味地理论认同,极易造成对文学基础理论不是“接着说”而是“照着说”,不是“说自己”而是“说别人”,不是消化式吸收而是囫囵吞枣或照抄照搬。结果便是理论研究的陈旧、重复、学舌和玄虚,理论建设变成了“述而不作”的八股老调、中外文论的“元件组装”或前人观点的“穿靴戴帽”,从而削弱和消解了研究者的原创意识和理论成果的超越价值。
缺憾之三:文艺基本理论研究的功利化,使我们失去了思想和方法论的支撑。“功利学术”的泛滥正侵害着理论研究的健康肌体。走近时下的学术圈,你不难发现,为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而进行理论研究、为完成科研指标而从事科研活动、为编写教材、完成丛书出版计划而写书的不乏其人,更不用说“著书只为稻粱谋”的“编书”了。许多人把精力放在争课题、报大奖、拜名家、找路子等“学外工夫”上,希图靠虚名浮利尽快扬名立腕,而对学问本身关注不多或思考不深。功利化学术在研究对象和治学方式上通常表现为:第一,轻基础理论研究重应用研究。因为基础理论研究需要耐得住寂寞,对治学的基本功要求更高,而应用研究诸如介入热点、评品时尚、点击流行文化、追踪偶像明星等,做起来投入少,见效快,事半功倍又名利双收。第二,用浮躁和炒作代替沉思与创造。文坛的心浮气躁常常滋生出一个个泡沫学术和商业化炒作,传统的“求道之思”或“授艺之学”已被演绎成“卖点秀”或“包装术”,骂名人、唱反调、游走传媒、吸引“娱记”,论题惊世骇俗、开口语惊四座,是其惯用的操作方式。第三,重体系搭建轻问题研究。这些年国内出版的不下几十种文学原理教材以及众多学术专著,已经构建出许许多多相同或不同的文论形态和体系,如文艺反映论体系、文艺认识论体系、文艺意识形态论体系、文艺生产论体系、文艺主体论体系、文艺心理学体系、文艺符号论体系、文艺系统论体系等等,无疑它们从总体上推进了文艺理论建设。这些理论体系中,有些是具有创造性的或有具创造性的成分,但确有不少是陈陈相因的。科学的理论体系是建立在对每一个基础理论问题深入思辨和科学解答基础之上的,如果仅有体系空壳而没有思想新创,疑难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那么所谓的“体系”也不过是空中楼阁,对推进文艺理论的实际进展和建构文艺学当代形态是无济于事的。缺乏学理创新而忙于搭建体系,是功利化学术的反映,也是文艺基础理论研究失去思想和方法论支撑的表现。
二、认准坐标:我们选择什么
当历史把文艺理论研究带入21世纪的时候,时代迫使我们对建设什么样的文论范式以及怎样建设这种范式作出自己的选择,开放的理论背景又为我们提供了各种选择的可能性。时至今日,至少有4个层面的观念坐标需要我们去认真面对、认知和选择。
从纵向上讲,我们正面对“传统与未来”的价值选择。建设新世纪的文艺理论需要我们把目光投向过去,开凿自己脚下的理论岩层,批判地继承古代文艺理论遗产,吸纳文论传统的丰富营养;同时,文艺理论的发展又不可为传统所累,背负沉重的包袱前行,或囿于旧有模式而驻足,而应该面向现实发展,关注时代进步,把目光投向未来,开辟文艺理论建设的新境界。
从横向上说,我们要面对“自律与他律”的价值选择。文艺理论建设应该保持自己的民族特色,秉承民族的文论血脉和人文精神,重新镀亮自己的理论个性,以理论的民族性来赢得理论价值的世界性;同时,在这个日益全球化的时代,我们又需要广撷博采人类一切优秀的理论质素来滋补我们的文论肌体,以开放的心态接纳外民族文论的“橄榄枝”作为我们理论建构的借鉴,任何封闭意识和“国粹”心态都将和信息时代的历史潮流格格不入。这种“中化”和“西学”或“中体”与“西用”的关系,构成了一个自律和他律的观念悖论。
从理论范式上看,我们正面对文艺理论的“经典形态”“传统形态”与“当代形态”的价值选择。“经典形态”是指文艺理论创始人及其经典作家的理论思想,它们通常代表着文艺理论的主导思想、基本观点和权威话语模式,具有学理的典范性和观念的规范性。“传统形态”是指“五四”以后、特别是建国以来发展和积累起来的习见理论模式,它们是以文艺理论教材及专著式成果所形成的、被多数人认可的文论形态,具有理论范式的约定俗成性以及价值取向的惯性和思维定势的惰性。“当代形态”则是正在创造和发展中的文艺理论,这种文论正面临多方面的挑战。例如,全球化浪潮和世界经济的一体化会给它带来异域文论、甚至是殖民文化的渗透与挤压,高科技的迅速兴起形成文艺存在方式和媒介形式的变异,还有大众审美文艺、特别是影视艺术、网络艺术和“快餐文化”形成的文艺本体变迁和观念革命的新选择等,它们使得文艺学的当代形态常常要在“适应”与“定位”的不断碰撞中,不得不作出无以选择的选择。
最后,还有理论特色的价值取向问题。面向21世纪的文艺基础理论应该是有中国特色的、切合新世纪文艺发展实际的理论。而“中国特色”是一种什么样的特色呢?这里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例如,可以是指中国古代文艺学传统所铸就的“中国特色”,这应该是中国特色的根基和“底色”;可以是“五四”新文学以来中国现当代文学理论在其构建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中国特色,这是我们所依托的现实理论背景和学理延续的“接口”;还可以指文艺思想在中国传播、接受、发展、变异以来所显示出的“中国特色”,即“马列文论中国化”过程中所形成的特色,这是“中国特色”的指导思想[1]。这3种“中国特色”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尤其是后2个层次,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齐头并进、此消彼长的。3个层面在各自发展中所表现出的“中国特色”都应当纳入我们所要建构的文艺理论形态中,问题只在于如何把握和选择它们。
以上4个坐标的立体交叉与相互渗透,把当前文艺基础理论研究的观念困境推到了学科建设的前沿,而对之作出怎样的选择将直接影响文艺理论的未来。当然,认准这几个坐标并不难,从理论上找出自己的选择维度也容易做到,但要从实践上让理论选择的自我意识变成理论创造的有效成果,也许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
三、构建学理:我们应该做什么
首先是要回到基础理论本体,以“元问题”研究来启动文艺学当代形态构建。
文艺理论的发展取决于文艺基础理论研究的突破,取决于基础理论问题的局部突破带动学理的整体建构。因而,当前的文论研究应该倡导回归本体,而不是解决;回到问题,而不是制造概念或急于搭建体系;回到起点、找准支点以解决基础理论命题,而不是凌空蹈虚或避坑落井。美国学者拉夫尔·科恩(RalphCohen)在《文学理论的未来》中谈到:“人们正处在文学理论实践的急剧变化的过程中,人们需要了解,为什么形式主义、文学史、文学语言、读者、作者以及文学标准公认的文学观点开始受到质疑,得到了修正或被取而代之……人们认识到原有理论中哪些部分仍在持续,哪些业已废弃,就需要检验文学转变的过程本身。”[2](1)这些话对当前中国的文艺理论建设也是适应的,而我们检验文学转变过程所得出的教训之一便是要关注理论本体中的“元问题”,即“文学是什么”“文学写什么”“文学怎么写”“文学写成什么”“文学有什么用”等,并据此来深入探讨文学的本体论、客体论、主体论、文本论、价值论等“元问题”[3],从这些“元问题”出发延伸出一个个“问题元”。通过这样回到最基本的范畴,抓住最基本的问题,靠理论本身的逻辑产生理论的张力,才会带来学理推进的思想动能,并产生新的理论生长点。要达到这一理论目标,就需要确立文论本位意识,排除边缘心态;确立基础研究意识,排除功利心态;确立理论原创意识,排除认同心态。从范畴概念到观念观点,从思辨方式到思想体系,都采取“问题化”的研究眼光,本体论的研究角度,“推进性”的研究态度,从而一步步构建出具有原创性和方法论支撑的文艺学当代形态。
其次是面向未来,实现“一体两翼”的综合创新。
文艺理论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过程,它是在依托历史、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的不断拓展中,把对真理的无限追求变成无限的追求,最终使追求本身变成无限的过程。21世纪的文艺基础理论建设就是这样的一个无限追求的历史过程,而“一体两翼”的综合创新,正是实现这一过程的基本途径。
“一体两翼”的“一体”,是指文艺理论研究要以新世纪的社会现实和文艺现状为“体”,就是让文论建设立足于中国现实文艺发展的实际,贴近实践,实事求是,回应现实的需求,瞩目变迁中的世界,让理论品格体现出鲜明的现实感和时代精神。“两翼”是指文艺理论的民族传统和外来精良。对于中国古代的文艺理论,主要是吸纳它的人文精神,并实现古论范式的现代转换。如古代文论在文艺家与现实关系上的“交感”说(心物交感、天人合一),在文艺家与文艺关系上的“言志”说(诗言志、诗缘情),在创作与作品关系上的“意境”论(意象、兴味、性灵、境界),在作品与现实关系上的“教化”说(诗教、讽喻美刺、有补于世、有为而作)等,都是富含人文内蕴和价值理性的文论传统,一旦将其转换为现代文论的有机成分与合理血脉,不仅会使新的理论建设底蕴充盈,而且还可以使古代文论在21世纪焕发新的活力。外国文艺理论对于我们的意义在于“弃其蹄毛,留其精粹”,洋为中用,一方面要将外来文论的理论质素与中国的文艺现状和理论传统结合起来,实现对其营养素的消化式吸收,另一方面要把握好“同化”与“顺应”的辩证关系,实现文艺理论的跨文化对话和中外互补。
所谓“综合创新”,即运用辩证思维的研究方法,对以往的文艺理论形态进行辩证地分析和综合,让它们根据现实的需要融合为一,铸就一种面向21世纪的新的文艺理论体系框架。它要求我们通过对文艺理论的古典形态与现代形态、经典形态与新创形态的重新审视、辨识、转化和吸收,找到同历史走向和时代精神相符合的思想线索,形成对当代学理本位的思想支撑、对学术立场的重新定位和研究方法的重新选择。在这里,“综合”是创新的手段,“创新”是综合的目标。研究者应该以传统为鉴,以创新为本,光大中国既有的卓越的文艺思想品格,同时采纳外来文论有价值的丰厚资源,发扬中国文论注重整体性、蕴藉性、颖悟性的辩证思维传统和西方文论重逻辑思辨和求新求异的原创意识,而克服中国传统文论“圆而神”的和谐有余、“方以智”的锋角不足的治学缺陷,以及西方文论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思想承继与观念变异“二元对立”的认知模式,从而创造出既把握宏观又剖析微观,既跨学科融通又中外互补,既有学派对话又回应现实问题,既总结过去又指向未来……这样一种由范畴、观念、命题和思想体系一以贯之的、具有原创性又具有科学的思想与方法论支撑的文艺基础理论体系。
另外,在理论视野上,要关注全球化、高科技和大众审美文化对文艺基础理论建设的生态滋养。
世界经济一体化和信息化革命带来的全球化浪潮,使我国的文艺理论建设一方面受到文化霸权和文化殖民的挤压,另一方面也为跨文化的沟通与对话提供了新的机遇。我们从中所得到的应该是更广阔的思维视野、更丰赡的学术资源和更具价值的理论参照。例如,20世纪的西方文论在上半期是从历史走向语言,从内容走向形式;但是,如希利斯·米勒所说:“事实上,从1979年以来,文学研究的兴趣已发生大规模的转移:从对文学作修辞学式的内部研究,转为研究文学的‘外部的’联系,确定它在心理学、历史或社会学背景中的位置。换言之,文学研究的兴趣已由解读(即集中注意研究语言本身及其性质和能力)转移到各种形式的阐释解释上(即注意语言同上帝、自然、社会、历史等被看做是语言之外的事物的关系)。”[2](122)当近20年来的西方文论从语言返回历史、从形式返回内容的时候,我国的文艺理论却走了一条几乎是与之完全相反的发展道路,这对于长期陷入“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二元对立困境中的我国当代文论建设来说,不是颇具警示和借鉴意义么?
高科技和大众审美文化的嬗变更是新世纪学理建构不得不认真面对的重要课题。当新技术革命悄然走进我们生活的时候,它所带来的不仅有物质生活的高效和便捷、精神生活的新奇与变异,还有文艺基础理论研究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例如,电子媒介、网络文学和视听艺术的崛起,造成了语言艺术日渐被音像艺术所取代,艺术样式由单媒介向多媒介延伸,以及文艺传播方式由“硬载体”向网络“软载体”转变,由此造成了文艺存在方式,文艺功能方式,文艺创作、传播、欣赏方式,文艺使用媒介和操作工具,文艺价值取向和社会影响力等诸多方面的变化,以及现代科技手段带来的文艺研究方法——诸如信息通讯技术、信息存储检索技术和人工智能系统用于文艺研究所形成方法和手段的革命。同时,由科技进步引发的大众审美文化变迁,正使得“快餐文化”“准艺术”和“视听消费”一步步挤占高雅艺术、纯文学和精英文化的市场份额。这时候,文艺基础理论建设需要的不仅是搭建一个宽待时尚、兼容先锋、多元并存、自然甄陶、自由竞争的理论环境平台,更需要在思维方式、概念范畴、理论观点、思想体系和学理模式等总体构架上,认准自己的发展坐标,由理论新变达成学理创新,构筑出知识经济时代的文艺基础理论新体系。这里我想引用希利斯·米勒在论及文学理论的未来时所说的一段话来描述我们所面对的这种文艺研究现状:“文学研究的时代已经过去,但是,它会继续存在,就像它一如既往的那样,作为理性盛宴上一个使人难堪、或者令人警醒的游荡的魂灵。不管我们设立怎样新的研究系所布局,也不管我们栖居在一个怎样新的电信王国,文学,作为幸存者,仍然急需我们去‘研究’,就是在这里,现在。”[4]
【参考文献】
[1]董学文.文艺学当代形态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篇9
文化学,简而言之,就是研究各种文化的学科。该领域内影响最为广泛的理论之一就是“文明形态论”,又称“文化形态史观”或“历史形态学”。德国著名哲学家和历史学家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就是文明形态论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于1918年出版了自己的代表性著作《西方的没落》,并在该书中提出了这一文化学理论,创造性地将生物学的有机体概念引入到了文化研究之中。斯宾格勒把文化的形成比作一种自然变化,认为世界上各种文化的发展是一个起伏不平的循环过程。在他看来,每一种文化均为一个有机体,都具有生、长、盛、衰等规律性和可测性的过程,也都经历春、夏、秋、冬四季的更替。每种文化都无法避免这一自然运动的周期命运,所以,应该把文化当作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来研究。在斯宾格勒的理论中,他把世界历史视作一幅漫无终止的不断形成与转变的图像,一幅有机生物的奇妙的成长与萎缩的图像。此外,斯宾格勒还抨击欧洲中心论,主张文化多元论。虽然身为欧洲文明的一员,但斯宾格勒却并没有从狭隘的“欧洲中心主义”立场出发,而是清醒地认识到:每一种文化都有其自我发展形势,任何一种文化类型———即使是最优越、最强大的文化类型都无法最终将自己的模式强加于它种文化之上。他把世界历史分成八个完全发展的文化,细致考察其各个时期的不同现象,揭示其共同具有的产生、发展、衰亡及其毁灭的过程。弗洛罗夫斯基对自己文化哲学思想基本理论的最早阐述体现在其参与创作的欧亚主义文集《走向东方》中题为《关于非历史的民族》的文章里。在该文中,他首先把对文化的静态理解和动态理解两个方面对立起来。在他看来,“文化是不能被学会的,更是不可能被掌握和继承的,它只能被个人力量所建立和创造。只有那些对文化进行更新,把传说变成自己的东西,变成自己个性存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对其进行重新创造的人,才能延续文化的继承性。当历史突变停止,意外出现新的存在形式时,文化就消亡了,只剩下一种保守落后的日常生活习惯。而这种生活习惯确实只能通过遗传来表达。日常生活是凝固了的文化,是具体化了的思想,也正是因为如此,日常生活传统失去了自己本身的活力和独立的节奏”。
弗洛罗夫斯基认为“文化传统和日常生活传统之间可能会发生严重的分歧”,在他看来,在日常生活的层面上,传统是已有形式之间传递和影响的媒介,如“罗马世界的希腊化”或“现代日本的欧化”。而文化层面上的传统则不服从于客观决定,且具有纯精神属性。比如,美国在日常生活层面上俨然是欧洲民主主义和资产阶级特性的复制品,但在文化层面上,它具有极端否定小市民习气的传统和希望确立个人自由的追求,而这正是美国自我意识的真正精神所在。在谈到俄罗斯时,弗洛罗夫斯基则有意识地脱离开其所有的历史多面性,把隐藏在俄罗斯最高文化成就中的东正教精神作为其主要文化传统。在这里,弗洛罗夫斯基为揭示“文化传统”所使用的是现象还原法。他写道:“文化传统是触摸不到的,是非物质的。它的脉络交织于人类创造性精神的深处。创造,就像日常生活传统的相互模仿一样,也有属于自己的传统。但是,这些具有创造性的文化联系不是靠理智,也不是靠推论分析来理解的,而是靠感觉来感知的,这种感知可以将几个世纪凝聚成一个短暂的瞬间。”[1](P102)这段对文化哲学的描述在四十多年后得到弗洛罗夫斯基的进一步发展和明确。1964年,在一次关于古罗斯文化的研讨会上,他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理解文化的总体原则和进行历史文化研究的方法论任务。其中,在界定“文化”内涵的问题上,弗洛罗夫斯基指出了此概念的双重性。他认为,文化首先应该是一个描述性术语,是用来说明某个社会或团体的结构的。在这个意义上,文化既是动态目标和相互联系的综合体,又是固定习惯的集合。在任何一种文化中总有一些标准化的规则可供参考,但要想真正掌握某一种文化,只能通过实际行动,通过为实现某个具体目标而进行的积极努力。其次,他建议把文化当作一种价值体系来研究。在他看来,价值产生并积累于历史的创造过程中,它们总是以某种特殊情境为前提的。同时,文化价值总是追求多面性和广博性。因此,尽管文化价值在本国土壤上根深蒂固,它也可以被移植到别的国家,这样的移植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弗洛罗夫斯基还特别强调了社会和文化属性之间的本质性区别:如果说社会有可能会走向灭亡,那么生长于该社会中的文化则可以在其他社会中永恒地继续存在下去。在他看来,各种文化在思想、艺术、文学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伟大成就都是自给自足的,是不依赖于某个特定时间或个人的。因此,弗洛罗夫斯基赋予不同的文化类型以各自独立的生存期限,并认为任何一种文化都是有可能得以重建复兴的,因为真正的价值是永远不会衰退的。他还指出,正是由于文化这一概念具有双重性,文化历史学家所面临的任务也应具有双重性。第一个任务是描述性的,要求研究者对其所采纳的、对本社会历史生活的某一阶段有一定意义的文化价值进行认真细致的整理。第二个任务是解释性的。在这个层面上,弗洛罗夫斯基提醒研究者谨防试图根据某一文化所属的社会历史命运来对该文化进行评价。因为在他看来,文化应脱离其历史命运,根据其自身的内部结构来进行评价。
正是以这种文化哲学思想为基础,弗洛罗夫斯基产生了对“基督教希腊化时代”文化的永恒意义的信仰。他曾在《基督教与文明》(1952)、《信仰与文化》(1956)和《帝国与荒漠•基督教历史的二律背反》(1957)中多次提出有关“基督教文化”可能性和必要性的问题。他认为,基督教文化的必要性在于,信仰不只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它涵盖方方面面,其中包括文化层面。人类的个性作为最基本的精神价值是与其形成和赖以生存的文化息息相关的。“尽管历史只是未来世界的模糊预测,但它也确确实实是一种预测,而历史中的文化进程与其最终发展结果有一定的关联,尽管也许我们现在还不能清楚地分辨这是一种怎么样的关联。我们应该防止夸大人类的成就,但同时也不能低估人类的创造力。从人类最终命运的角度来看,人类文化的命运并不是无关紧要的”。[2](P253)他指出,“在我们这个时代,很多人都对整个文化或者至少是对某些领域,如哲学或艺术中的文化持类似圣像破坏运动式的态度。他们从基督教信仰的角度出发,指责这些文化是纯粹的偶像膜拜行为。”[2](P257)在弗洛罗夫斯基看来,这种现象恰恰反映了20世纪普遍存在的历史和文化悲观主义。这种悲观主义情绪的高涨在一个方面反映了时展所遇到的困境和人们对时代的怀疑,在另一个方面却标志着哲学和神学思想上的某种进步。因此,弗洛罗夫斯基提出了一个积极的基督教“文化神学”纲领,即“新教父综合”理论,认为俄国未来的希望在于恢复基督教文化,并创造性地利用古代东方教父的精神遗产。
篇10
在此情况下,音乐批评学科的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一个学科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它首先需要的是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而当今音乐批评学方面的学术著作也可谓是凤毛麟角,更何谈师资培养。近期,笔者有幸拜读了明言教授的《音乐批评学》一书,感觉如获至宝,此书真可谓是音乐批评学科建设的应时之作。
明言教授长期从事音乐批评学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其代表性著作有《20世纪中国音乐批评导论》、《音乐批评学》;代表性论文《应以开放意识关照“谭盾”现象》、《音乐批评学刍议》、《20世纪中国音乐批评学科的理论及历史问题》、《“乐评人”现状的思考》等在学术界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音乐批评学》一书全书立论新颖、结构严谨、论述流畅、例证翔实。可称为中国当代“音乐批评学”的开拓性著作。
全书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更多的是侧重于“论”,包括绪论、第一至第九章,论述的是音乐批评基础理论的各个基本方面:第二部分则是“史”,包括第十、十一章,勾勒出中西方音乐批评的历史脉络。
一、“论”中出新
在绪论一章中明言教授从“音乐批评学”的学科现状谈到音乐批评学的研究对象和本质属性,又到该学科的基本范畴和学科体系,但都没有作过于深入的探讨,而是列出了全书的一个基本框架,使读者一目了然。然而从其中关于音乐批评和音乐批评学的定义所做的推敲就可以看出作者的治学态度。作者旁征博引,最后得出自己的结论:“‘音乐批评(Musical Criticism)’就是以文化学、哲学美学、社会学、历史学、工艺形态学等单纯的或综合的理性眼光来审视音乐的现实事项与历史事项(理念、活动、音响文本与符号文本等)的一种理性建构活动。是将音乐基础理论研究的成果,有机地应用于音乐审美评价、历史评价的实践的一门应用性学科”。而“音乐批评学”,作者则认为:“是关于音乐批评的一般原理、方法及其规律的科学。具体来讲就是运用哲学、社会学、文化学、人类学的基本方法,以音乐哲学、音乐形态学理论、音乐音响学基本原理对音乐批评活动进行系统化梳理和理论性总结的一门学科体系”。对这两个基本概念的准确定位为后文的音乐批评学学科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后面的一到九章中作者分别就音乐批评的本质论、功能论、主体论、对象论、标准论、形态论、方法论、操作论、发展论作了系统而又深入的论述。且论中出新。
第一章就“音乐批评的本质论”展开深入论述。古今中外,旁征博引,立于巨人肩头而又看得更高更远,由“音乐批评谓何”?的“是什么”到“音乐批评何谓?”的“干什么”,阐述生动,论据确凿、论证有力。从学科的基点出发逐渐垒起学术的大厦。第二章“音乐批评的功能论”中,则立足于文化的角度阐述音乐批评的三点文化使命。即通过批评“探讨音乐艺术的发展规律”“为音乐艺术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为繁荣音乐创作作出贡献”。最后得出结论“我们需要音乐批评的繁荣与发展,尤其是需要高屋建瓴、雄视全局、鸟瞰历史的音乐批评。具备了这种文化视域,音乐批评的文化使命才可能完成得更好。”在第三章“音乐批评的主体论”中作者就批评家的社会属性、批评家的思维方式、批评家的学识人格三方面展开论述。提出批评家要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真理负责”且明确提出“对真理负责”是三个负责中的根本与核心,以无畏的胆识坚定自己认定的真理,但同时也要勇于改正错误,两种行为都是批评家人格魅力的具体体现。特别是后面的经典性总结“音乐批评家的这些素质应当是一个综合体,是一个全面的、立体的互补系统。如果将它们互相分割,或只注重单项发展,对批评能力的培养和提高都是不利的。”为我们以后音乐批评学科的建立指明了方向。这又是本书的一大亮点。第四章“音乐批评的对象论”,针对音乐文化这种人类的特殊文化现象,从音乐本体论出发把音乐批评的对象分为“文本”和“泛文本”两种形式,扩大了音乐批评的对象。这一点就为我们以后音乐批评学科的课程设置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五章“音乐批评的标准论”,标准意即“衡量事物的准则”或“本身合于准则,可供同类事物比较核对的事物。”而这一章中对于音乐批评标准设定的问题则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作者从批评家、专家、社会文化语境三方面对音乐评价的标准作出设定,且提出“三者中的任一方都与它者形成对立统一的关系”的精辟论断。如果说前五章作者还是从理论的角度来阐述音乐批评的话,那么六、七、八、九章则是从实践的角度来阐述音乐批评的,说白了就是怎样去进行音乐评论。第六章列出音乐评论的不同文体、类别、形态等各方面的大体框架。第七章则从方法论的角度使第六章的框架变得有血有肉生动起来。最后还特别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出发,提出“方法论的基本准则,应当根据艺术本体和社会历史的基本准则而制定。依据艺术本体制定的准则,是音乐艺术批评的方法的本质所在;依据艺术的社会历史规律制定的准则是音乐艺术批评的方法的深厚社会基础之所在。在现实的批评实践中,在两者中要做到不偏不倚,不可或缺。”使得音乐批评的方法有了更加广阔的理论视野。第八章则是音乐批评的具体化,把前几章的理论、观念付诸操作实践。同时,这一环节也是音乐批评成败的关键。作者分别就操作原理、操作程序做了一定的梳理,也对操作的方式做了一定的探讨。为我们以后音乐批评的实践操作指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道路。在第九章中作者就音乐批评的发展做了精辟的论述,指出音乐批评的发展受“音乐批评自身性因素,音乐艺术实践性因素,音乐批评社会性因素的影响。”只有努力改善这三方面的因素,才能使音乐批评走上一条康庄大道。
二、“史”中明鉴
在本书的第二部分(第十、十一章),主要是从“史”的角度来进行阐述的。勾勒出了中西方音乐批评的历史脉络。这一部分的梳理也可谓是填补了一项史学空白。作者从大量的历史尘埃中搜集出这些散金碎玉,且根据批评观念、批评形态的演变划分出不同的历史阶段。如把中国的音乐批评史划分为“音乐批评的萌芽期(远古一先秦);音乐批评的成熟期(先秦一两汉);音乐批评的深化期(魏晋一晚清);音乐批评的转型期(晚清―20世纪)。”把西方的音乐批评史划分为三个阶段即“萌芽阶段(音乐批评与哲学思辨、文化批评、艺术论辩等往往混生在一起);确立阶段(音乐期刊、报纸出现,有了专门的音乐批评活动,音乐批评学科成为显学);多元阶段(20世纪传统音乐创作与批评观念的瓦解和多元音乐创作与批评观念的确立)。”“读史可以明鉴”,作者对中西方音乐批评史的梳理与阶段的划分也许会引起一些学者的争议,但他毕竟从自己的研究角度划出了一条比较明析的音乐批评历史演变轨迹,不仅挖掘出了这些散金碎玉,而且还把它们用这条线串成美丽的项链献给我们。
篇11
近现代以来,伴随着历史文化的转型和学术思潮的风起云涌,各种学术思想、方法和学科概念不断翻新变化。如以科技文化为唯一标准发展阶段,所有学科层层剥离,新学科概念汗牛充栋,而随着“多元文化”理念的回归,相近的学科嫁接交融、合而为一等,又成为一种全新的时代风尚。摆在我们面前的有关图谱图像之学与书籍文献之学的古今关系与现实意义问题,就是这一时代文化背景下不得不重新提及和需要认真探讨的学术命题,要分辨二者长期以来的互为关系,及至和相关学科理论体系之间的关系,有必要从我国历史文化、学术文化形成与发展的脉络与接续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与分析。
一、历史文明接续关系
在中华民族数千年历史文明传承发展的进程中,图像文化与文字文化的形式,相互接续,相互映衬,形影相随,不离不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又反映出不同的时代特征。笔者将其划分为五个历史阶段,即图像文明时代、图文接续时代、图文并存时代、文盛图衰时代和图像时代的回归。
其一,图像文明时代。古老悠久的华夏文明曾经历过图像时代,即在我国语言文字尚未形成之前,先民们曾经有过一个漫长的以图记事、以图说事和以图表情达意的时代,故图像文化应是早于语言文字而独立存在的中华早期文明之一。而当语言文字逐步取代了其功能和地位后,图像则又转化为一种艺术文化的形式,并在学术文化研究的平台上得以绵延传承。如《通志》说:“河出图,天地有自然之象,图谱之学由此而生;洛出书,天地有自然之文,书籍之学由此而生。图成经,文成纬;一经一纬错综成文。古之学者左图右书不可偏废。”[1]
伴随着旧石器、新石器、青铜器时代等历史期的变迁,图像文化的形态也不断地发生变化,如青海大通出土新石器时代彩陶盆上的舞蹈纹[2],江苏省苏州市中吴区江陵山出土新石器时代良渚文化墓葬的透雕冠状舞蹈纹玉饰[3],包括分别见于甘肃大地湾、云南沧源、广西花山、内蒙古阴山、新疆昆仑山等地的岩画、地画图像,以及全国各地出土后世各个时代的各种图像,足以反映出这种图像文明永恒的生命活力。
其二,图文接续时代。据考证,作为具有中华文明象征意义的中国文字,是由先民们勾勒勾画的表现世间万象的图形图画渐渐地演化而成。如“象”字的产生,即缘于人和大象密切接触的历史基础。上古时代,商人驯化大象,役象代劳,并根据象的形象创造了“象”字。“象”在汉语中最初是名词,以后才引申和转化出“现象”、“象征”、“想象”等意思。[4]安阳殷墟遗址出土甲骨文中,可见“象”字的初始形态“”。
到了战国时代,由于气候变化等多种原因,象在中原地区绝迹。如韩非子说:“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5]也因于此种历史的缘故,位居中原腹地的河南省简称“豫”字,主体框架为“象”,其详细字义为:形声,从象,予声。本义:大象。如《说文》说:“豫,象之大者。”[6]中国字则被称之为“象形”文字。关于中国文字(汉字)的起源,至今仍是一个未解之谜,考古发现最早的遗存,是安阳殷墟出土商代后期(约公元前14世纪)已初步定型的文字――甲骨文。这种“象形”的文字,应是我国图文接续时代的有效见证。
其三,图文并存时代。世上任何一种人类文化形式的出现,都要经过人们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磨砺和体悟的过程,而一种文化形式取代另一种文化形式,也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渡时期,包括一方的渐兴、二者重叠和另一方减退等过程,图像与文字两种文化形式的交替,也存在着这样一种渐进的接续关系,而且二者之间肯定有着一个较长时间的并存期。
关于我国古代的图谱图像与书籍文献长期并存与发展的历史,在先秦时代的古文献中也有相关记载。如《周易・系辞上》说:“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7]这段在古人长期的口头文化传播基础上的文字记载,将图像文化和书籍文化这两种先后生成的文化形式并置为同一源头,虽有一些夸饰、捏合的成分,但却并非子虚乌有的凭空想象或神话传说,而是以一种高度集中概括和精炼生动的比拟手法,奇特传神地把我国历史文明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不朽的历史印迹连缀在了一起,简约而又翔实地记述了我国图像文化与文字文化曾经并存发展的历史信息。
其四,文盛图衰时代。随着自汉以来我国古文字的逐步简化和定型,人们渐渐地用简约的文字文献取代了图谱图像的实用功能,以至于逐步呈现出文字繁盛、图像日衰的发展趋势。如《通志》说:“……刘氏作《七略》收书不收图;班固即其书为《艺文志》。自此以远,图谱日亡,书籍日冗,所以困后学而堕良材者,皆由于此。即图而求易,即书而求难,舍易从难成功者少。”[1]上文十分清晰地描述了“图谱之学”和“书籍之学”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即“图成经,文成纬,一经一纬错综成文”,及至汉代文字通行,著书立说只用文字不用图像,导致“图谱日亡,书籍日冗”现象,预示着文盛图衰时代的出现。
其五,图像时代回归。20世纪以来,鉴于古文献记载已不能满足现代学术研究之需的原因,图像研究再度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并在世界范围内兴盛蔓延,西方国家较前一步完成了作为现代学科属性的图像学学科理论与方法体系。作为一名哲学家的睿智与敏查,海德格尔于1938年就宣布到了“世界图像时代”[8]的到来。
通过数十年来的发展蔓延,海氏预言已经在学术实践中得到了有效验证,世界各国、各民族及其诸多相关学科,都广泛地运用读图、说图和研图的方法,从而全面呈现了图像时代历史性回归的壮观景象。当然,图像时代回归的另一含义,是指以现当代科技文化高度发达为标志的视频、视像,以其直观、逼真和富有色彩的生动画面,再次撼动了以文字为载体书籍文献之学的一统地位。
二、史学研究互为关系
对于古代历史学、文化学的研究,我国学人长期以来探索实践了多种不同的方式和方法,最具影响力的是自汉以来以书籍文献为主体史学研究的方法,其次是以图谱图像和北宋时代肇始的“金石学”,以及近现代引入西方国家考古学、图像学等以实物考据为主体的研究方法,它们之间形成了密不可分的互为关联。
1.书籍文献史学研究
书籍文献史学研究,在我国学界素有文献考据之说,指对古代文字记述的史料进行考证、辨析和阐释解读的一门学问。由于文字记述有着比图形图像简便快捷的突出功效,自汉以来它逐步发展演变成为著史和进行史学研究的主要方法。
“文献”一词,最早见于孔子《论语》。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之故也。”[9]在古代,文,指有关典章制度的文字记载;献,指见多识广,熟悉历史的贤人。
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中说:“文,典籍也;献,贤者也。”认为“文”是经史、会要、传记等书本,可以互相参证史事;“献”是学士名流的言论纪录,可以用来考订典故、史传的是非。[10]简言之,文献是指典籍记载与学士名流的言论。
我国古代将古文献整理和研究工作叫做“校雠”,故有校雠学之称谓。传统文献学正是在校雠、目录、版本诸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即指研究古典文献的源流、特点、处理原则、方法(如分类、目录、版本、辨伪、校勘、注释、编纂、辑佚等)及利用的一门学问。其宗旨为“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关于对待历史的态度问题,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11]这充分反映出,作为我国儒家学派创始人的孔子,尊重史实、重视传统的优秀品质,也为后世学人治史、证史和论史提供了有益的思想理论基础。
总之,采用古文献考据的方法,研究的对象主要是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经”、“史”部分,它们构成了历代史料文献的主干,“证经补史”即成为中国古代历史文化研究的核心任务。其优长和不足之处分述于下。
其一,书籍文献史学研究的优长。
自《史记》作为中国封建王朝第一部国家史典问世以来,之后的每个朝代都有以此为例的官修史书,其中多有《礼乐志》《乐志》《艺文志》《音乐志》等记录宫廷乐文化发展状况和具体活动的部分。历代官史文献中的内容,分别以记述帝王之事、王侯及特殊人物、年代世系和人物、典章制度、人物民族及国外诸事等为主体,是在所谓国之大事即时性在案记录基础上的编纂整合,故被尊为“国史”、“正史”,其余私人著述的此类书目则被称作“野史”。后世学人一般认为,“正史”中的内容具有较高的可采信度,故历代“正史”中关于音乐方面的记载,即成为古代音乐史学研究的主要对象。
其二,书籍文献史学研究的不足。
在长期以来的学术研究实践中,学人们不断发现古代书籍文献中存在着较多的遗漏、不实和自相矛盾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如著名音乐学家黄祥鹏先生所举《乐问》[12]百题,就是由于官史文献的不详或自相矛盾,造成后世学人的困惑和无所适从,以至于逐步形成了许多千年死结。“正史”文献中的不足之处,大概有如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古代文字记载的简约和多义性特征,致使后人无法读懂其意;二是同一历史事象,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会留下不同的信息;三是同一事象在口口相传过程中,难免出现演绎夸饰成分,形成一些虚假信息;四是基于王权文化一统地位政治的诉求,有计划和有目的地虚捧抬高或诋毁打压某一历史文化主体,造成盖棺论定的虚假历史信息;五是鉴于古代文字记述方式的单一,包括甲骨文、金文、木牍、竹简等文字载体,传承和流通都存在着较大困难,极易丢失和损毁,造成史料文献遗失现象严重;六是历代官史中主要记述宫廷乐事,广大社会的音乐生活则较少涉及,这对于中国音乐史的系统研究来说,无疑存在着较多的问题。
2.图谱图像史学研究
所谓图谱图像,最初仅指人类文明肇始以来通过绘画、雕塑等方式,记录保存社会万象的图形图像和铭文等,近现代在西方国家兴起的图像学,渐渐地把研究范围扩展至出土相关实物的照片等。
在长期以来的学术研究实践中,由于史料文献的不足、艰涩与语义不详等原因,我国历代学人一直十分看重图像的史学研究价值。肇始于东汉时期的“古学”就包含有图像研究的成分,魏晋以来金石图像考据之风渐盛,至北宋时期形成了以“证经补史”为宗旨的“金石学”的学问,并在清朝成为显学。关于金石学,朱剑心认为:“‘金’是以钟鼎彝器为大宗,旁及兵器、度量衡器、符玺、钱币、镜鉴等物,凡古铜器之有铭识或无铭识者皆属之;‘石’是以碑碣墓志为大宗,旁及摩崖、造像、经幢、柱础、石阙等物,凡古石刻之有文字图像者皆属之;那么,‘金石学’则是研究中国历代金石之名义、形式、制度、沿革;及其所刻文字图像之体例、作风;上自经史考定、文章义例,下至艺术鉴赏之学也。”[13]可见,金石学研究包含有音乐的器物和图像;金石学的宗旨目的,除“补经传之阙亡,正诸儒之谬误”以外,还有着辨章学术、艺术审美之学等十分宽泛的内涵和外延。关于金石学的学术方法,“大约不出于著录、摹写、考释、评述四端。有存其目者,有录其文者,有图其形者,有摹其字者,有分地记载者,有分类编纂者。或考其时代,或述其制度,或释其文字,或评其书迹,至为详备。”[13](p.20)应该说,这里面特别值得珍惜和弘扬的是,我国一以贯之的综合性、包容性学术文化理念。
其一,图谱图像史学研究的优长。
遗存不同时期丰富多彩的艺术图像,有着直观展现古代社会历史文化基本形态与风貌的突出功能,尤其是如和人类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并在上古时代建立起崇高地位的乐舞文化,本身具有瞬间即失的令人遗憾的属性,历史上所保留下来的只有文字的表象述说,而无乐舞艺术本体的东西留驻于世。在近现代以来考古发现的地下遗存中,见有大量以乐舞为主体的综艺图像和一些乐器实物,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再现了我国古代乐舞艺术包罗万有的形式形态,以及一些乐器当时的形制规格、放置与演奏方式、组合方式、艺术表现等鲜为人知的内容,这些弥足珍贵的带有直观性的图谱信息,相对于十分简约的古文字记载来说,具有更大的实用性参考价值,而且这种艺术的图像既有着长久持续传播的纵向连续性,又有着广布于社会的横向普及性,形成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的宏大体系,从而受到众多研究者的密切关注,成为古代艺术发展史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
其二,图谱图像史学研究的不足。
图谱之学及现代的图像学作为一种学术的方法并非完美无缺,它的功能和作用是有限的,而且有着许多明显的不足之处。比如对于音乐形态的研究,它只能有效展示演奏、演唱与表演的形式形态,却无法准确证明乐器的具体规格,不能还原音乐的乐调和声响;另如自汉以前的艺术图像,虽被学界誉为写实性艺术,但毕竟存在夸饰、想象的成分,需要通过其他资料予以互证;再如因当时图像载体材质和表现手法等的局限,画面细节漶漫不清,或由于画工常识欠缺或技术失误等原因,造成画面上乐器形制的失真、变形或演奏形态的不一;特别是即便我们通过深入细致地考证研究,理清了其所有的环节之后,这种研究依然不能够复原古代音乐的本体形象,故图谱图像的研究也和书籍文献的研究一样,存在着先天的局限和不足。
总而言之,在中国数千年历史文明和文化发展衍变的过程中,图文两种文化现象从无到有,续断蔓延,盛衰起伏,变幻无常,既分别从不同角度为后人勘验历史提供了大量重要的佐证,又分别显示出其难以逾越的不足之处。我们现在所要做的是,不要拘泥于某一局域或某种单一的学术方法,而应放开眼界,破除禁锢,从“多元文化”的宏观视野入手,把所有的可资利用的学术资源汇集到一个平台上,全面实现传统与现代学术文化的接轨,方能在多种资料和成果的互证下,全面揭示古代艺术文化发展史的面貌。所以笔者认为,图谱图像之学与书籍文献之学,在中国古代艺术史、文化史研究的平台上是一种互为的关系。
3.学术网络体系关系
如前所述,自汉以来我国进入文盛图衰和以文字著述为主体学术文化发展期,而由于历代学人并未放弃“图谱之学”在学术研究中不可取代的可视性作用,使得图、文两种学术方法得以并存互惠,相得益彰。面对全球性图像文化回归的历史潮流,二者顺其自然地复原其本元性、多元性和交融性学术网络体系。
三、本源性学术网络关系
鉴于我国古老悠久的“图谱之学”与“书籍之学”,在历经数千年传承接续的历史文化发展轨迹中,呈现出如江河之水一脉流贯、混溶交互、永无止息的永恒性特征,在学术研究及学术文化发展衍进的过程中,也必然地表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本元文化属性。虽然说自汉以来“书籍之学”渐居统领地位,但历代学人沿袭保留下来的“左图右书”和“上图下文、下图上文、前图后文”等学术习性,足以证明远古先民们孕育创造的图像文化非但没有就此消失,而且还在学术研究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通志・图谱略》:“天下之事,不务行,而务说,不用图谱可也。若欲成天下之事业,未有无图谱而可行于世者。……图谱之学不传,则实学尽化为虚文也。……图谱之学,学术之大者。”[14]这充分说明,历代学人在学术理论理念的天平上,从来没有放弃“图谱之学”的重要学术地位,在学术研究的实践中,总会将“图谱之学”与“书籍之学”进行必要的比照研究,从而也就自然地形成了二者之间牢不可破的本源性学术网络关系。
1.本元性学术网络关系
在我国学术文化发展的历程中,从北宋“金石学”的勃兴,到具有现代学科定义的考古学、考据学、古器物学、图像学等相关现代学科的确立,学术研究的视角得到了有效的拓展,学术的理论和方法也随之得到升华。20世纪以来,国际学术理念不断翻新。从对以科技文化为中心“一元论”文化发展理念的质疑,到后现代诸多新理念的问世,学科交叉理论成为一种新趋向,致使杜威的“多元文化论”形成一股强大的国际性浪潮,并成为国际学界教育与学术研究领域最具前沿性的新理论、新视点和共同的学术取向。
目前,多元文化理论及学科交叉的理论和方法在我国日渐盛行,如历史学、文化学、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等领域,都和艺术学诸学科之间产生密切交融,生成了许多种交叉学科的研究体系和方法,展示着新时期多元学术文化的繁荣景象。诚然,这种在学科切块基础上的学科交叉并非绝对完美,甚至于某种程度上仍存在着“远交近分”的特征,即仅在远距离间的学科之间寻求接合点,而对于本来就有着密切内在关联的各姊妹艺术之间的关系,尚缺乏应有的眷顾。然而,具有特殊意义的是,多元糅杂、兼容并包是数千年中华文化一以贯之的精神传统,如上古至中古时期融歌、诗、乐、舞、杂技、武术、幻术、绘画、田猎、宴飨等为一体的“乐”文化体系,近古时期以来包容更多文化形式的戏曲艺术的精神理念等,至今依然深深地影响着中国人的审美价值与取向。历经近百年来的学科切块分割而理念尚存,足以反映出这种民族文化根脉深邃隽永的存在价值。随着多元文化理念的回归,必然形成多元交织的学术网络体系,历经数千年文化积淀的中国音乐文献学,与在“古学”、“金石学”学术文化传统基础上吸纳西方考古学精髓的中国音乐图像学,必将在这个网络体系中起到骨架作用。
2.交融性学术网络关系
如前所述,兼容并包是中华文化的悠久传统,它所呈现的是多元文化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和谐状态,彰显的是中华泱泱大国海纳百川、吞吐四方的文化精神。在数十年来学科分割的状态中,较多呈现的是各学科、各专业之间的奇风异彩,甚至于在同一专业领域也会出现轻重量化的差异,比如音乐的史与论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而在学术发展的历程中,却曾出现“重史轻论”或“重论轻史”的选择,提出过“以史代论”、“以论代史”或“论从史出”等不同主张。
故笔者认为,学科交叉仅为表象上的一个环节,学术交融才是实质性的进展,而有效地打破原有各相关学科(或曰专业方向)之间的森严壁垒,方是实施学术交融的基本要件。如音乐史与论的研究,本来同属音乐学的范畴,一味地细分彼此,极易陷入你高我低的内耗之中,学术创新将受到影响。同时,过多的强调特殊性,就等于陷入了局限性。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自西方文化中心论的神坛破碎之后,世界各国、各民族的学术文化传统均得到了应有的尊重、保护与弘扬,人文社会学科再次受到应有的重视等,均为全球性学术文化的实质融营造了相对平等与和谐的氛围,在此种大文化背景之下,书籍文献之学与图谱图像之学二者形成良好的交融性学术网络关系势所必然。
四、结语
在中华民族古老悠久的历史文化与学术文化传统中,“图谱之学”与“书籍之学”一直成为著史与论史的两大支柱,作为具有现代学科定义的图像学与文献学,仍应是史学研究多元学术体系的主干。而由于当今的学术观念异彩纷呈,许多时候会构成学术角色的转换与互融,许多新问题、新关系都需要我们一一关注和妥善处理。
1.学科关系
现代意义上的所谓不同学科,实际上仅是殊途同归的学术研究的不同方法,它们之间往往会形成较为复杂的关系。如传统的音乐考古学将音乐文物的实物和图像作为一体研究对象,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构成了其共同的研究目标,而由于这两种材料的研究侧重点有所不同,渐渐地又形成了两类各有所偏的研究成果和学人群体。音乐图像学在西方国家的异军突起,等于从整体上打破了原有的学科结构和形成了学理关系上的新矛盾,而音乐图像学不断地拓展其研究的范围,如旅美学者韩国介绍说:“凡举一切和音乐有关, 可以用图片呈现出来的都能作为研究对象, 这就包括了乐器、人像、手稿、文件、建筑(如音乐家的生活及表演场所)、风景(和音乐家之创作和文化背景有关者)及一切含有音乐主题的美术作品等等的图像或照片,可以说是包罗万象。”[15]这又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现当代学术肢体细化分解之后再度交融的新趋势。
2.古今关系
从图谱之学到古学、金石学、考古学、图像学,形成了中国学术文化发展的系统链条,具有上千年学术发展史的金石学,应该说既是现代考古学、图像学的前身,又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坐标。然而,实际情况如有学者说:“由于西方新学科的引入与中国教育制度的变革――从科举到办学堂,金石学的发展反而越来越离开主流学问而日趋边缘化……在这种学术分类的转型过程中,综合的金石学遇到了意外的窘境。原有的金石学所包含的学术的内容,被分别归入了现代学科分类意义上的考古学、古器物学、鉴定学、考据学、文献学等。它的分支越来越强大而自成体格;而它本来的母体‘金石学’,却在被稀释、被分化、被零散化细密化之后,反而找不到自身的位置了。”①传统与现代接轨的中国音乐图像学研究,则必须在“金石学”中找到立身之本。
3.中外关系
1997年初,先生在北京大学的演讲中首次提出了“文化自觉”的学术命题,该主张启发引导了我国学界开始了寻找逝去的珍贵文化传统的努力。如有学者将欧文・潘诺夫斯基的“图像学研究三层次”理论[16]与中国“金石学”传统范式进行比较研究认为:“我们发现,这三个层次与中国汉画像研究的金石学的范式、考古学的范式与文化艺术学的范式,可以有一种内在的类比的逻辑关系。”[17]另有学者针对音乐图像学领域里的偏颇指出:“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不同,所以我们在音乐图像学研究方法方面也不能完全照搬西洋,更不能将西洋学者的说法当成标准,否定自己的成绩。”[16]同时,许多学者极力倡导金石学的现代学科价值,认为金石学与近代科学的考古学在研究目标上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如果只强调西方考古学理论和方法的影响,而忽视传统金石学的传递作用,中国考古学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另如有学者在美学领域提出颠覆性新主张认为:“中国没有西方式的美学,只有心性文化体系中‘天人一体’、礼乐交融的乐学。”认为“近百年来中国美学误入歧途,忽视了中西美学在学科形态上的根本区别。所谓中国当代美学,应称为‘西方认识论美学在中国’。”[18]此观点虽有待于学界进一步切磋认定,但其历史的、现实的和学术的价值已经昭然彰显,且对于中国艺术学诸学科建设与学术研究来说,亦不无启示性、建设性意义。
4.图文关系
《周易》关于“河图”、“洛书”之说看似荒诞,实则铭心刻骨地记录了古代学人对待图、文两种华夏文明遗存的深厚情结,从一个侧面呈示展现了我国图文并重的学术文化传统。虽然从表象上自汉以来文字文献渐成为著述主体范式,而图像作为延绵古今的传统文化形态,足以弥补国史文献特别是社会文化生活记录的空白和不足,二者还可以起到互证与互补的作用。同时,我国不同时期的图像遗存,有着量大面广、持续传承的典型特征,形成了自成一体的独立学术系统。如有学者说:“图像决不是文献的视觉化,图像的象征内涵和意义也不是文献的意义可以包容的。图像本身构成一个完整的世界,确定图像本身的意义就是图像学要达到的目的。”[1]
总之,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是一个密切关联的文化振兴的系统工程,没有文化的自觉,就不可能产生文化自信,没有文化自信就不可能出现文化自强,而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和构建和谐发展新理念是第一要务。故无论是在我国数千年历史文明传承接续的文化传统中,还是在多元交织的现代学科与学术文化网络体系中,各种不同的学术理论和方法,既有着各自的独立性意义,又同时反映出本源性、多元性和交融性学术文化特征和密切关联,由来已久的图谱图像之学与书籍文献之学将永远是一对相依并存、和谐发展的互为关系。(责任编辑:帅慧芳)
① [ZK(#]潘诺夫斯基《图像学研究》(1939年)、《哥特式建筑与经院哲学》(1951年)、《早期尼德兰绘画》(1953年)、《视觉艺术的含义》(1955年)等著作,奠定了图像学方法的基础。[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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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lustrated Iconography and Literature Philology
LI Rong-you
篇12
唐君毅从发生学的角度对宗教的产生和宗教意识进行了疏释。当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和陷于欲望中的自我发生激烈的矛盾和冲突,从而使人产生一种以求上达的意识,即有罪苦的意识时,最后才有可能逼出有神的信仰和宗教意识。而且,只有当欲望中的自我和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的矛盾冲突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是宗教意识,否则就是道德意识。其区别是,在道德意识中,人虽然感到有两个自我的冲突,但如果还可由协调的办法得以解决这种冲突,或者说两个自我的冲突在自己的身上还没有达到统一体的破裂时,人虽有痛苦和罪恶感,他还会认为痛苦和罪恶是我所当受,是磨炼自己人格的好机会,如此,他还是生活于道德的境界中,而不是宗教的境界中。只有当他的欲望自我和自欲望中求解脱自我矛盾十分尖锐,以至无法达到协调和消解,两个自我陷入了分裂,而人的统一的自我不能形成时,或者勉强形成,过后又发现这种统一两个自我的努力并无实效,从而痛到绝望时,这时人才由道德意识转向宗教意识。在这个时候,两个自我陷入了完全的碍裂,人不能同时感到两个自我都是我。他如以欲望中的自我为自我,就会感到求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是另一精神实体而为神。如他以求自欲望中的自我为我,那么认为欲望中的自我不是我是魔。由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我乃是欲望之我,所以人们通常都以欲望之我为基点,而求超越其欲望以实现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这样,就表现为人对神的信仰。人们越把欲望之我视为卑微不足道,人们对神的信仰也就越强烈,对神的崇拜也就越虔诚。而当欲望之我被全部否定超化时,人就全感到他是生活于神的国度,成为神的化身。在唐氏看来,这就是宗教的真正根源和本性。宗教意识是人类从自然生命求解放或解脱的意识,是一种独立意识,是比求真求美意识更高的意识。它与求真求美意识不同的地方在于:在求真求美中,人的精神倾注于客观的真美而耗费自己的自然生命。故求真求美要受自然生命律则的支配,而宗教意识则不同,它不受自然律则的支配。唐氏把人区分为陷于欲望中的自我和求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陷于欲望中的自我是指现实生活中的自我,或者说是有着自然生命的当下的自我,是具体的自我,形而下的自我。求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是指从欲望中超的自我,或者说是从自然生命中解脱出来的自我,这是精神的自我形而上的自我。这也就是前文所述及的“现实自我”和“道德自我”。由此看来,唐氏认为宗教意识是从心理上产生的两个自我冲突的结果。在此基础上,唐氏把人的宗教意识区分为十种:一是信仰自然神,向它祈求满足自己欲望的宗教意识。二是信仰有限的人神民族神或超自然的无限神,而同时向它表示欲望的宗教意识。三是求神满足自己来生愿望的宗教意识。四是求神主持世间正义的宗教意识。五是求灵魂不朽以完成其人格以及以苦行求灵魂解脱的宗教意识。六是信神以克欲的宗教意识,是一种崇拜皈依神以克欲成德的宗教意识。七是不信神亦不执我的宗教意识。不信神也不执我的宗教意识,如佛教能对我执破除净尽,将自己同一于超越自我,既无人我之执,也无神我之执,而视一切皆空。八是担负人类苦罪,保存一切价值于永恒世界的宗教意识。九是对先知先觉的崇拜,以担负人类众生苦罪的宗教意识。十是包含对圣贤、豪杰、个人祖先、民族祖先的崇拜皈依的宗教意识。唐氏认为,第十种宗教意识是最高级的宗教意识,原因是在高级的宗教意识中所信的神如基督和佛菩萨,都是以担负人类的苦罪为己任的。而人类的圣贤豪杰,在实际上就从事担负人类苦罪的事业。显然,唐氏对宗教意识形态的划分,还是有规律可循的,道德味道重的要比道德味道轻的宗教意识高,不夹杂欲望的宗教意识要比夹杂欲望的宗教意识高。他的这种宗教形态论,表现出他要建立宗教道德一体的思想,他开始探索将儒学和宗教加以结合。唐氏认为,人类受苦难多而无法自拔,受冤屈多而无处申诉,从而容易趋于相信神与灵魂之不朽,这可以解释西方宗教中的一部分事实,但人类的本性除求一般之幸福快乐,求客观社会上的正义实现之外,还追求德性之完满。向上精神强的人,必定想去除人格中任何一点点的过恶,以达到至善,而且也愿意看到一切人都去除任何微小的过恶,同达到至善。但是,人所向往的至善人格却是人今生所不能达到的,也不是只凭个人之力所能达到。于是人们寄希望“人之精神生命能存在于死后”,以使死后仍有继续向上,以达到所期望的至善的活动;同时,又寄希望于师友或其他人的帮助,甚至当他人的力量仍不足以助其去恶,或发现他人都陷于罪恶中时,就不免产生肯定有一至善的、有无限力量的神力的存在,以帮助自己以及他人拔除罪恶。唐氏认为,这种追求德性至善的愿望,是人类求神与追求灵魂不灭的宗教意识背后更深刻的动力。人一旦具此动机以信神或灵魂不灭之后,又会转而对于人的苦痛、幸福及罪恶与正义问题作一通观:认为人之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受苦,乃由于人的罪恶。人有罪而受苦,即表现为宇宙的正义原则,而苦痛反过来又使人获得超越罪过、超越欲望的“善”,或者又成为磨炼人格,帮助人去除过恶的动因。可见,唐氏是用人类追求德性之完满的愿望来说明的产生,来解释世界上其他宗教的起源和一些宗教理论的。作为新儒家的杰出代表,唐氏认为儒家思想包含着宗教精神,可是也不同于一般的宗教,儒家思想作为宗教有它自己的特点。他认为宗教有它不同于道德和艺术世界的特征,就是它有一个超越者的存在,同时也认为儒家思想对于超越者的信念也是存在的,不过不表现为人格神的上帝,而是另一形而上的绝对实在———天。对于中国儒家来说,天和地并非只是自然界的存在,而是具有精神生命性的存在。在他看来,对于超越者的信仰而言,中国儒教和世界上其他宗教是相同的。但在如何肯定或证明超越者的存在方面,儒家思想和世界上其他宗教又是不同的。在论证天的存在方式上,唐氏得出了天(超越者)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内在于人心。他说:“就其内在于我,而为我之仁心仁性仁德,使我之生命、我之精神、我之人格之得日生而日成之言,则天心、天性、天德之全,又皆属于我而未尝外溢,以成就我之特殊性与主观性。”[11]88他认为基督教、回教与儒教的最大不同,就是基督教、回教皆重视上帝之超越性,而忽视其内在性,而儒教是超越性和内在性的统一。在他看来,宇宙间唯人能以人德继天德。人之以人德继天德,即其尽心知性以知天之事。人知其性即知其天所赋之性,天所赋之性为明德,此明德亦即天性;人知其性即明明德,而能继天。在儒家思想中,人不仅有所依赖于天,天亦有所依赖于人,无天道,人道固无所自始,而无人道,天道亦无以成终。这种天与人的交互作用关系就是儒家思想中天的超越性与内在性的统一。中国儒教思想尤重积极的肯定与保存一切有价值事物,“重在积极的培养一崇敬而赞叹爱护宇宙人生之善美福德之情,并以求有所增益于宇宙善美、人生福德,使之日益趋于富有日新为己任”。[11]90唐氏这种“融宗教于人文”的理论设想,是基于他对现实社会问题的深刻认识,而为寻找中国未来文化出路所作的有益探索。唐君毅说:“孔子融宗教于道德,神即人。宋明即道德以为宗教,而人即神。吾人今即由道德以转出宗教,而人建立神,人造神。”[10]390由于这种宗教精神是由人的道德文化精神自身所建立的,是从人的人伦关系中,从人之家庭父子之相处,朋友之交谈、群众之聚会以及一切社会文化活动,历史文化精神之延续的客观自然物文化物中见神之存在,并与之相沟通,因此,它又是与中国人文精神相一致的,可以说是一种人文的宗教,唐氏宗教观可以说是一种人文的宗教观。他一生所孜孜追求的,是所谓真正的宗教精神。他幻想建立一种以儒教为基础的,又吸收世界诸大教之长的未来新宗教,以消除古今中外的宗教的纷争和冲突,使每一个人的人生都得到安身立命之所,以满足人对精神价值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