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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劳动力市场信息化的程度不高,没有正规的求职务工信息渠道,大部分劳动力找工作仍靠亲友介绍。在我国,很多地区都是从几个人先转移,然后带动整个村的劳动力转移,这种自发、无序的流动状态无法满足供求衔接,而且不利于管理。③由于我国的劳动合同、保险制度和一些相关法规还不健全,使劳动力在城市务工时得不到必要的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因工致伤、致残的医疗保障中也存在有许多问题。④转移需要一定的成本,农村劳动力在农村都有自己的住房,转移到城市后没有固定的住所,他们只能在工地或简易住房里生活,或到市场购买、租赁住房,导致农村的房子被闲置,而在城里又没有住房的矛盾不断加剧。
3劳动力转移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劳动力转移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包括以下四方面:①对农民自身的影响。劳动力的转移为农民增加了一定的经济收入,给城市建设增添了新的力量,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有些转移到城市的劳动力通过不断学习技术、知识,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经过多年的打拼,他们逐步完成了知识和资本的积累,有的定居城市,有的回到家乡创业,他们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②对农业方面的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流动就业,降低了农业生产的总成本,同时,劳动力的转移也促进了农业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比如,常年稳定外出的务工人员或经商者将自己的土地转让给本村的农民,这加快了土地规模经营的进程,提高了农业生产率,促进了农业的产业结构和市场农业的发展,有利于今后土地的规模化经营。③对农村的影响。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后,因受到城市环境的影响,他们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丰富了思想、提高了素质,再次回到农村后,他们将这些先进的思想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带到农村,改变了原有的生活状态和习惯,提高了生活质量,使农民更容易接受新的事物和技术,并应用在农业生产上,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④对社会的影响。劳动力的转移加大了对农业监管的难度,农村大部分年轻的、有文化的、有一技之长的劳动力都转移并留在了城市,导致新的农业科技无法在农村推广,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向科技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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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有利于及时掌握事失业情况
建立失业预警,能够帮助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准确了解本地区的就业情况,若是预测到失业风险,能够及时通知用人企业和单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大规模的失业情况。政府及时掌握影响失业的因素,就可以提前做好准备,加大对劳动力市场的调控,保证企业有人可用,为经济快速增长做出贡献。用人单位掌握失业预警,就可以尽早做好准备,提高了就业的风险意识,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
2.2有利于提早采取措施
失业预警能够帮助政府和用人单位提前采取相关的措施,减少失业带来的风险。首先,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失业预警的警示,积极调整相关的经营方式,适当缩短工期、加强员工培训、降低工资等,保证员工工作的稳定性,降低生产经营的成本,避免出现大规模的裁员现象。然后,政府可以依据失业预警的提示,采取相关的鼓励措施,尽量保证员工就业稳定,减少失业。而且,政府还要积极的发展经济,完善就业服务,调整产业结构,努力增大就业。
2.3有利于进行失业调控
政府在失业调控方面具有很大的能量,能够利用合法的、合理的手段调整经济,和用人企业商量,保证避免大规模的裁员现象,若是出现裁员现象,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监督。在保证职工的利益之下,减少企业破产行为,减少失业员工的数量。政府要加大对失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让失业员工和用人单位积极联系,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培养,为员工再就业提供多方面的服务。2.4有利于提高宏观调控政府要建立相关的应急机制,应对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的突发事件,保证员工在发生重大的灾害的同时,还能够具备工作的能力,减少失业。政府要加大专项培训资金补助,给失业人员一定的补偿,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3建立失业预警体系
3.1确定指标体系
失业预警体系指标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般指标体系和核心指标体系。一般指标体系主要是指影响不大的指标,比如文化结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等。核心指标体系主要是指严重影响或者决定失业的指标,例如国际贸易摩擦、汇率、主要经济数据变化、政府调控、失业就业人数变化等。一般性指标在失业预警中占据的比例少,核心指标影响较大,占据重要权重。
3.2建立调查信息系统
全面的失业调查系统有抽样调查统计制度、定期调查统计制度、城镇失业登记调查、劳动力市场发展情况调查、调查点失业调查等相关的调查制度。定期调查和抽样调查能够系统性地掌握本期失业情况,城镇失业调查能够帮助当地政府做出正确的决策,调查点调查能够掌握其调查点的就业情况。多方位的调查能够帮助相关人员掌握充足的数据,做出正确的失业预警。
3.3建立信息处理系统
依据收集到的数据建立适当的数学模型,确定计算方法,做出正确的数据评估,确定失业预警的等级。
①失业率在4%之下,证明社会充分就业,劳动力和用人单位存在考察时间和等待,市场不需要调整。
②失业率在4%~5%,适度失业,事业对于社会的影响力很小,通过适当的培训,劳动力可以找到合适的工作。
③失业率在5%~6%,失业率开始上涨,个别地区的失业率比较高,失业情况引起政府的注意,政府开始采取相应的手段,加大劳动力的培训,提高就业率。
④失业率在6%~7%,达到警戒线的区域增加,政府要做好相应的失业预案,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失业率严重的地区。
⑤失业率超过了7%,政府发出警告,增加财政的投入和保险金的使用,调整宏观经济政策,促进企业投资,严格控制失业。
⑥失业率超过10%,政府发出严重警告,要立即采取措施,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额,再次降低银行贷款利率,鼓励企业进行投资,采取宏观调整,鼓励消费者消费,拉动内需,增加就业率。
4促进就业的举措
4.1政府方面
政府在失业和就业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政府要严格做好经济增长和失业预警的相关工作,把增加就业放在首要的位置,确立和就业相关的发展目标,在保证经济快速增长的基础上,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政府加大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资金的投入,加强劳动力市场的运行规范,加大对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
4.2经济方面
就业能力取决于就业弹性和经济增长,因此要加强就业水平,就要提高经济增长。各级政府要加大经济增长的投入,创造更多就业的机会,扩大就业人口。经济发展的目标要从绝对追求经济高速增长,转变为在保持经济增长的情况下,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原来的粗放型经济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因此要加大集约型经济的转变。将原来重工业为中心的发展模式转变为轻工业、服务业、农业为主的发展模式,促进就业。
4.3发展中小企业
经济增长的方式由原来的政府主导经济转变为市场主导经济,企业成为市场的主导,国有企业的比例不断的降低,各种民营企业成为主导。中小企业的就业人数占据的比例远远高于国有企业,中小企业解决劳动力就业的作用非常强大。我国借鉴德国、芬兰、日本等国家的经验,政府加大资金担保力度,建立更多的中小型企业,减免一定的税收,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要认真研究失业预警,在失业预警发出警示的时候,提高社会保障、劳动条件、失业补贴、工资等方面待遇,鼓励自由职业、季节工、临时工的发展,从而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改善外资的引进政策,提供优惠的服务,加强外资的投入,改善产业结构。在进行职业培训过程中,要把员工和用人企业联系起来,让企业培养需要的人才,让员工掌握必备的技能,帮助员工实现再就业。加强失业保险制度,保证失业人员能够拥有一定的失业保障,在再就业之前,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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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分析全国范围内省际之间劳动力的流动问题。根据现有的资料,从迁移和暂时居住两个方面分析劳动力在省际之间流动.从劳动力迁移状况看,近年来中国东、中、西三大地带省际人口迁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中部和西部地区多数省区市迁往省外的人数大于省外迁入的人数,省际之间净迁入人数为负值;而东部地区多数省区市迁往省外的人数小于省外迁入的人数,省际之间净迁入人数为正值。2000年,东部净迁入人数比西部和中部分别高40.2倍和5.2倍,东部地区除福建、山东、广西三省其余9省的净迁入人数全部为正值,西部地区除、陕西、新疆外其余7省的净迁入人数都是负值,中部9省有7省的净迁入人数为负值。从劳动力暂时居住的情况看,全国各地外出务工经商人口远大于省际迁移人口,而且大部分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人数要少得多。2000年全国外出务工、经商、服务、当保姆的暂住人口为3786.3万人,其中72.9%集中在东部地区,仅广东省就有1241.1万人,占暂时居住人口总数的32.8%。西部占12.57%,中部占14.54%。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劳动力及人口由西向东流动是我国现阶段劳动力及人口流动的一个基本特征。
劳动力及人口之所以出现向东部流动的倾向,最主要是国内东、中、西三大地带的发展差距逐步拉大,与此相适应,三大地带的劳动者的报酬出现了较大差距。在计划经济时期,全国各省区市之间劳动者的平均收入差距不大,加上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和劳动力的有计划配置,从而使劳动力的流动非常缓慢,劳动力流动自身表现出来的倾向性不明显,即便在某个特定阶段出现了劳动力流动的某种倾向性,譬如六十年代出现劳动力由沿海向内地流动,那也是政府行为的产物,而非劳动力流动自身表现出来的倾向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提出了使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方针,东部地区依靠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社会等有利条件,迅速推动其经济向前发展,从而使东部与其他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劳动者收入上的差距随之逐步扩大。与此同时,随着劳动就业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劳动力的计划配置制度被打破,严格的户籍管理逐步松动。在这种背景下,为了追求更高的收益,一部分劳动者开始由收入低的地方流向收入高的地方,这是一种利益驱动性流动。因为东部的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和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普遍高于中、西部地区,有些地区的差距高达一倍以上。在计划经济时期全国各地也存在差距,但差距远没有现在这么大。正是这种较大的收入差距诱导劳动者由低收入地区向高收入地区流动。根据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和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今后劳动力的流动仍将存在强化的趋势。
其次,讨论城乡之间劳动力流动的问题。根据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10%的汇总数据推算,1985年7月1日到1990年6月30日,全国跨市、镇、县的迁移人口共有3384万,比1987年调查的迁移数量上升约三分之一。其中,迁入城市2088.4万人,占61.7%。由城市迁出628.9万人,占18.6%。迁入迁出相抵,城市净迁入1459.5万人;迁入集镇679.5万人,占20.1%;由集镇迁出637万人,占18.8%。集镇净迁入42.5万人;迁入农村616.1万人,占18.2%。由农村迁出2118.1万人,占62.6%。农村净迁出1502万人。城市和集镇净迁入1500万人(《中国人口统计年鉴》,1993,第434页)。这表明,我国劳动力流动呈加速的态势,其主要流向是由农村迁入城镇。从暂住人口的城乡分布看,按照国家统计局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1990年10月1日在外县市区的人口有3323万人,其中,居住在城市的2041万人,占61.4%;居住在集镇的333万人,占10%;居住在县的949万人,占28.6%。全部在外县市区的人口中,农村在外县市区的人口1986万人,其中,居住在城市和集镇的1195万人,占60.2%;居住在县的791万人,占39.8%(《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0,第213页)。可见,农村流动人口的主要流向同样是城镇。
农村劳动力及人口之所以向城镇流动,原因可以列出很多,诸如追求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寻找个人发展的机会,为了子女受到更好的教育,等等。然而就大多数人而言,最基本的动因仍然是经济利益。由于劳动者从事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尽可能多的收益,所以,只要城镇的发展水平高于农村,只要城镇居民的收入高于农民的收入,在国家对城乡劳动力流动采取比较宽松的政策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流动就不可避免。城乡发展的差距越大,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愿望就越强烈。在计划经济时期,虽然城乡居民的收入存在一定差距,但国家为了控制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采取严格的城镇户籍管理制度,结果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的数量较少。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有时扩大有时缩小。20世纪80年代初期城乡居民的收入比例曾下降到2以下,其他多数年份保持在2以上,最高达到2.86。城乡居民的收入存在较大差距势必强化农村人口进城愿望,与此同时传统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得到改革,农村人口进城比计划经济时期容易多了,于是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及其家庭进入城镇。他们中有条件的将户口迁入城镇,另外一部分则举家暂住在城镇,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季节性地在城乡之间流动。
(二)关于劳动力流动的群体特征
按照劳动力迁移成本收益分析理论,可以推论,在整个社会群体中,对于那些具有迁移愿望的劳动者来说,收益较高的群体应当是最有可能迁移的群体。那么,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00年的专题调查,1992年以来,由于地区收入差距的扩大,人才外流的数量明显增加。1980—1985年六年间,宁夏共迁出2600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早年来自国内东中部地区支援边疆和民族地区的人员;1992—1999年八年间,则迁出7000多人。在这7000多人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者占80%,45岁以下的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占67%。
关于不同学历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1年的工资抽样调查统计资料分析。这次工资抽样调查的范围是全国35个大中型城市各种类型的职工,调查人数共80万人。从调查中可以看出,我国城镇职工的学历层次高低与其收入水平高低成正相关关系:学历层次低,其工资就低;学历层次高,其工资就高。收益的高低制约劳动力的迁移,劳动者的素质则直接影响其收益。由于高学历的劳动者可获得较高的工资收入,所以在迁移成本一定的条件下,具有高学历的劳动者进行迁移将比低学历劳动者更有利。高学历的劳动者可以通过迁移获得更高的收入,而低学历的劳动者迁移很可能得不偿失。这就是高学历劳动者更具有流动性的主要原因。
(三)不同地区对劳动力流动的态度
经济发达地区:(1)对高素质劳动者流动的态度。和欠发达地区相比,虽然发达地区的高素质劳动者在全部劳动力中所占的比重要高得多,然而,山不厌高,水不厌深。高素质劳动者所拥有的较大的人力资本存量和较高的潜在生产力,对发达地区仍具有很大吸引力。只要我们浏览一下发达地区21世纪的人才发展规划,基本上都有积极吸引人才这项内容。为了把这一人才战略落到实处,各地都采取了相应的对策,如在户口、住房、工资待遇诸方面给予优惠等等,不一而足。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一些人才比较集中的大城市,为了限制城市的规模,以往一直采取十分严格的户籍管理办法,即便是高素质劳动者也不易迁入。近年来一反常规,为了吸引高素质劳动者,对原来的户籍管理办法作了重大调整。如有的地方规定,对于外地大学本科毕业生,只要本地有单位同意接收,就可以在该地落户;有的地方规定,大学本科毕业生愿意在当地工作,可以先落户再找单位。(2)对普通劳动者的态度。由于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较快,资本积累及投资能力较强,所以这些地区对普通劳动力的需求量也较大。发达地区所需要的普通劳动力除了,由本地劳动力市场供给一部分以外,还有相当部分需要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来补充。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有些工作本地劳动力不愿意干,必须招聘外地劳动力;一是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要求的报酬较低,用人单位愿意聘用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因此,一般情况下,发达地区对来自欠发达地区的普通劳动力持欢迎态度。这就是为什么发达地区在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的情况下,仍然需要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的主要原因。当然,由于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的普通劳动力多数是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缺乏专业技术,可替代性大,加上收入较低,所以迁居发达地区的可能性比高素质劳动者要低得多,他们中的多数人很难象高素质劳动者那样直接迁移到发达地区就业,而只能季节性地到发达地区劳动一段时间,然后再返回老家。
欠发达地区:(1)对高素质劳动者流动的态度。由于欠发达地区的自然、经济等方面条件较差,对人才吸引力较小,所以相对发达地区而言,对人才的需求更显得迫切。为了稳定和吸引人才,一方面许多欠发达地区在财政较紧张的条件下,制定了不少优惠政策,千方百计吸引高素质劳动者到欠发达地区工作,稳定原有的高素质劳动者;另一方面,为避免高素质劳动者的流失,许多欠发达地区在努力提高这些劳动者待遇的同时,也采取了一些限制高素质劳动者流失的政策措施,以抬高这些劳动者流出的门槛,阻止高素质劳动者外流。(2)对一般劳动者流动的态度。与高素质劳动者的流失不同,欠发达地区对一般劳动者的流动持积极的态度。由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因此这些地区普遍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困难:一是资本积累能力低,投资不足,劳动力就业困难,社会就业压力大;二是生产效率较低,劳动者收入不高。基于上述原因,欠发达地区一般都希望通过劳动生产输出来缓减其就业压力,增加劳动者的收入。由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于欠发达地区,因此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在发达地区就业,虽然这些劳动者的平均收入可能低于当地劳动者的平均收入,但仍会高于欠发达地区,这是欠发达地区的劳动者愿意到发达地区寻找就业岗位的主要原因。正是由于一般劳动者的流出是有利的,所以近年来中国西部及其他欠发达地区都十分重视劳动力输出,各级政府都设置了专门机构,有的省市在发达地区派驻了办事机构,由这些机构组织劳动力输出,收集劳动力需求信息,帮助劳动者解决外出中遇到的困难。
二、相关结论与建议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机制对中国劳动力流动的影响越来越大,最终将成为影响劳动力流动的决定性因素。在一定的条件下,市场机制作用下的劳动力流动趋势具有不可逆性。除非相关的条件发生变化,劳动力流动的这种趋势不会发生逆转。
2.从劳动力的流向看,不论是迁移还是暂时居住,现阶段中国劳动力流动的趋势都表现得十分明显:西部和中部地区的劳动力向东部流动,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经济和自然条件差的地区的劳动力向经济和自然条件好的地区流动。劳动力的流动必然伴随着人口的流动,虽然人口流动率可能低于劳动力流动率。利益驱动是导致中国现阶段劳动力流动的主要原因。
3.劳动力流动的群体特征主要表现为:高素质劳动力由条件差的地区迁居条件好地区的机率高于低素质劳动力。由于高素质劳动者拥有的人力资本存量高于低素质劳动者,所以前者和后者比不仅更容易找到工作岗位,而且其劳动报酬要高于后者,于是高素质劳动者的流动往往表现为迁移,低素质劳动者的流动则表现为暂时居住。人力资本存量的大小及其收益的多少是决定劳动力流动形式的主要因素。
4.在对待劳动力流动的问题上,政府和劳动者已基本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能够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理性地认识和处理这类问题。这对实现劳动力的优化配置是有利的。
为了促进全国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和优化配置,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因势利导,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加快全国城镇化的进程。城镇化是世界性的经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它对于加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业劳动力的转移,缩小城乡差别,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劳动力流动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是实现城市化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逐步完善,劳动力流动的速度必然加快。在此过程中,将有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特别是那些发展速度快的城市流动。全国各地应以此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创造条件。首先要彻底改革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打破城乡分隔的制度壁垒,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其次,城市要对所有居民实行统一待遇。不论原有居民还是外来居民,在购房、就业、社会保障、子女读书等方面都应实行统一政策,平等对待。再次,遵循城市发展规律,根据我国城市化的需要制定科学的城市长远发展规划,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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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于集体权益诤诉的行动效应扩散明显与集体权益诤诉密切相关的是工人的集体行动。虽然,工人的集体行动有助于迫使资方关注工人的利益诉求,对问题的解决有一定的好处,但无疑也会迟滞企业架构重组的进程和更多的成本支付;更重要的是,如果资方在此过程中处理不当,可能倒逼理性度本就相对不足的工人将以更加激烈的方式表达抗议,使得微观层面的企业劳资风险向社会释放并形成行动效应的扩散,进而迫使企业之外的力量,如政府、地方工会乃至一些从事劳工权益关注的NGO组织也加入其中,使得问题解决的程度更加复杂,这显然不是利益各方希望看到的结果。
二、转型背景下企业自生能力的培育路径
没有企业,就没有就业。因此,转型背景下企业架构重塑的初衷是通过竞争力保持和提升来促进就业稳定的冀望,而实现冀望的根本就在于企业自身能力的培育。
(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作为微观经济主体,市场冷暖荣萧的首要感知者是企业,因此,应按照党的十报告所强调的那样,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在市场层面,要充分尊重企业基于竞争力培育的、包括产权结构调整、管理架构重塑和劳动力资源重分等在内的各项资源配置行为;政府层面,要创造包括财税政策改革等在内的良好制度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为应对转型所需要的帮助,某种程度上,对因结构调整而导致就业压力较为明显的企业或行业,政府应有兼具就业安全和企业或产业发展的一揽子方案,尤其是因企业转型短期所可能带来的就业阵痛问题,政府要加大力度建立和完善包括失业保险等在内的社会服务体系,为企业聚焦经济转型、结构调整和竞争力重塑创造积极条件。
(二)借助资本经营等诸多手段,逐步建构与经济转型相适应的财务结构企业层面经济转型的应有之义是对原有产业所依赖的制度、技术、市场以及劳动力等资源沿循可持续竞争力培育方向进行调试与重组,在此过程中,其财务结构必将出现变化,原有产业结构下的建立在承债式基础上的“重资产”财务结构要进行适度调整,而包括股权出售等在内的资本经营手段将被广泛应用,其目的是通过增量资金的不断聚合,逐步建构与经济转型相适应的财务结构,在抑制财务风险的同时,为企业的持续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在企业内部营造因经济转型所需的共识和行动,降低转型过程中的摩擦成本,为转型成功创造积极条件历史经验表明,危机往往是推动重大变革的契机,因为,危机状态下的理性利益相关者更易于抛却纷争而达成共识。就现实的经验看,企业不可避免地会面临“路径依赖”的管理困境,打破困境的不二砝码就是主动或被动地制造危机,换句话说,任何理性的个体一般不会主动迎接变革。就经济转型而言,企业更多地困境是现有的经营态势难言乐观,在不想被市场抛却的前提下,除了突围别无它法。因此,作为转型主体的企业,应在转型之初进行充分的意识动员,让企业所依赖的不同要素所有者感受困境,并据此形成共识,减少转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摩擦成本,在事涉企业财务重组、劳动力调整等方面,相关的利益主体要做出适度的让步,以实际行动支持企业的转型过程,为企业可持续地自生能力培育提供切实支持。
三、转型背景下的劳动关系调整策略建议
没有稳定的劳动关系,经济转型将难以完成,因应经济转型之需,需要建立与之相应的劳动关系调整策略。
(一)广泛动员各类资源,最大限度地消解劳动者对经济转型可能带来的利益担忧,为经济转型背景下的劳资合作创建信心基础观察到的事实和前述案例均表明,经济转型过程中之所以出现劳资争议,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劳动者对事关个人经济福利的前景充满了担忧,某种意义上,是劳动者对企业主动或被动的经济转型有某种不信任感,即使企业做出了某种程度的利益承诺,但相较于短期利益偏好较重的工人而言,这些承诺也将难以取得工人的信任,理性或非理性的集体维权行为将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企业也不得不面临经济转型和劳资稳定的双重压力,如果压力的应对策略不当,劳资双方利益受损将不可避免。因此,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有必要动员各方资源,尤其是政府和资方更有责任去引导、说服和教育工人正确看待经济转型背景下的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兼顾问题,至少在这一过程中,要清晰地告诉工人,企业的转型并非简单地“减员增效”,也并非简单地“甩包袱”,相反,而是要让工人相信,经济转型是一个事关劳资利益重组和双赢的必然过程,合则两利、败则两伤。当然,要让工人相信包括资方等在内的游说信息,较为可行的办法就是双方缔结一个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合约,并在可能的情况下,由独立的第三方对合约的缔结、执行和评估进行监督和审查。
(二)经济转型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工人的集体谈判权,并通过集体谈判权落实工人的知情权,为经济转型中获取工人支持创建沟通渠道集体谈判权是工业化社会利益相对弱势的工人一方抑制资本强势力量的制度安排,也是确保劳资动态合作、争而不破的有效制度。就经济转型而言,其不可避免的后果将会涉及到包括劳资在内的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重塑,利益主体间的纷争是难免的,也是客观存在的。就已经观察到的案例来看,面对可能的纷争,资方采取的策略要么是对工人进行信息屏蔽,任由虚虚实实的信息自由传播;要么是借助所谓的资本强势一味地强行压制,但这样的结果必然会带来工人集体性的维权行为,尽管这些维权行为在某些时候还具有非理性的特征。而消解工人因应经济转型可能出现集体维权行为的可行办法就是:在转型之前和之中,尤其是转型之前,充分尊重工人的集体谈判权,并通过集体谈判,告知工人企业要干什么、准备怎么干、有哪些后果、需要哪些支持等等信息,通过这些信息的交流与互换,在听取工人意见的同时,更好地完善相关方案,尽可能地将转型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和对工人福利的冲击降到最低或工人可承受的范围。更重要的是,通过集体谈判这一机制,可以让工人感受到尊重与尊严,这既是工人劳动权利的应有之义,也是现有劳动关系法律制度赋予工人的应有权利,如果工人无法知晓其服务对象将何去何从,又将有多大的意愿、能力和行动去投入其中为其服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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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家务劳动的成本构成分析
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是,从事家务劳动需要一定的成本,这些成本主要包括家务劳动的精力成本及机会成本。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些隐性成本往往为人们所忽略。
(一)夫妻家务劳动的精力成本分析
在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在某种劳动中的精力成本越大,则投人到另外一种劳动或其他活动的时间就会减少。以全职夫妇为例,在夫妻工作时间相同时,从事家务劳动的时间越长,自由支配时间就越少。而自由时间可以用来进行人力资本的投资,也可以用于“劳动者体力的恢复,智力的提高和个性的和谐发展’。非家务方利用工作之余的自由支配时间休息,可以促使其体力的恢复,产生新的精力,因而在市场投人方面具有较大的精力优势。家务劳动方,因在工作之余从事家务需要花费一定的精力,该方就会有更少的自由支配时间恢复其体力,影响其市场投人的精力,在市场投人方面失去其精力优势。当从事家务劳动和社会劳动都需要花费一定的精力时,从事家务劳动的精力强度大于闲暇时间的精力强度,故从事家务劳动的女性往往选择精力强度不大的工作,甚至因其长期从事家务劳动而根本无精力投人社会工作或早早地退出社会工作。而从事社会劳动的精力成本往往与工资水平存在一定的关联性,由于家务劳动主要由女方承担,在已婚男女参与同样的社会工作时,女性的社会收人往往较之男性低,其中原因之一就在于,已婚女性在婚后较之婚前在市场精力投人的降低。其次是女性在婚后需要花费更多时间从事家务劳动,因而可能会减少对自身人力资本的投资。在一切资本中,只有对人的投资才是最有价值的资本。对特殊的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与花费在该项活动上的时间正相关,“当家庭部门用的时间更多时,主要提高家庭生产率的资本投资的积极性会更大一些;而当工作时间更多时,对主要提高市场生产率的资本投资积极性会更强一些。由于妻子的主要时间是从事家务,其对社会工作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较男性低,加上女性社会劳动精力投资较男性更少,自然会降低他们的社会收人,而低收人反过来进一步减少他们投人市场的精力及对市场人力资本的投入,加大女性从事家务劳动的成本。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劳动不是价值本身,而是作为价值的活的源泉。劳动和劳动结果相统一,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劳动解放的标志。
家务劳动和社会劳动同属于人类劳动方式之一,只是劳动地点及劳动内容等存在差异,属于不同的劳动分工,二者都需要精力成本。如果女性在家庭中以家务劳动这种精力成本进行投资而不能分享该投资的收益,会造成对女性的系统性剥夺,既违背了家庭作为一个经济单位的利益分享规则,也会减弱该方投资家务劳动的积极性,对家庭这一经济组织体也可能造成破坏(导致解体)。如果不对夫妻一方的家务劳动成本给予回报,家务劳动方在夫妻时间配置博弈中处于不利境地,在婚姻解体时也会削减该方在离婚博弈中的能力。
(二)夫妻家务劳动的机会成本分析
家庭是一个经济组织体,但其具有强烈的伦理性,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显著的利他性特征。夫妻间可能会因为一方在家庭中具有比较优势而放弃社会工作选择家务劳动,或者基于婚姻家庭的利他思想而由一方主动承担主要家务劳动,“夫妻一方在从事这项工作的同时,另一种更有价值的活动被放弃了”,因而家务劳动存在机会成本。由于从事家务劳动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投人,在时间总数不变的情况,家务劳动者就只能通过改变时间分配的方式以承担家务劳动,如通过不断减少参与社会活动的时间或者减少甚至放弃参与其他社会工作的时间等方式以保证有足够时间从事家务劳动。因此,从事家务劳动的时间越多、年限越长,其机会成本就越大。
夫妻从事家务劳动的选择取决于家务劳动的边际效用价值,“价值并不是商品内在的客观属性,它不过是表示人的欲望同物品满足这种欲望的能力的关系,即人对物品效用的感觉和评价。效用是价值的源泉,效用大则价值大,反之,价值则小。边际效用价值是每增加一个单位物品所引起总效用价值的增量,它遵循效用递减规律。如果夫妻一方从事家务劳动的效用价值比从事社会劳动的效用价值大,其就会选择从事家务劳动,反之就会选择从事社会劳动,而且只有当家务劳动的边际效用为正时夫妻才会选择从事家务劳动。如果家务劳动和社会劳动的效用价值相等时,则无论从事社会劳动和家务劳动都无区别。因此,理性人假设下,夫妻从事家务劳动的效用价值应当大于从事社会劳动的效用价值且其边际效用价值为正,而家务劳动的效用价值越大,表明家务劳动方的机会成本也就越大。
总之,家庭“这一生产单位的最重要的投入完全不是市场产品,而是家庭成员的时间,特别是传统家庭中妻子的家务劳动。贝克尔认为,家庭是由多个人组成的生产单位,家庭中每一成员都在彼此了解、相互信赖下尽其所能,自觉履行投人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婚姻的最大化效益。家务劳动具有精力成本和机会成本,是对婚姻的一种投资。一旦夫妻一方的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则意味着该投资是有效益的,就会鼓励投资者继续投资。反之,该方就会减少投资,甚至不再投人而宁愿选择经济组织体的解体。作为经济单位的家庭,要求夫妻共同投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才能实现婚姻的最大化效益并能更长久维持婚姻关系。
二、夫妻家务劳动产生的收益
收益通常包括物质收益和精神收益。家务劳动所创造的精神方面的收益,主要是由于家务劳动的分担如家庭安排、照顾子女等可以减轻非家务劳动方精神上的压力,带来清闲的享受,而有些活动如清洁、整理房间、清洗衣物等,则本身可以为家庭成员带来精神方面的愉悦。物质上的收益,主要包括家务劳动带来的分工收益、家务劳动使得家庭经营成本的降低、家务劳动的交换价值及非家务劳动方在家务劳动时间内获得的人力资本等。由于精神收益纯属主观感受,难以客观衡量,本文主要分析物质性收益。
(一)比较优势分工带来的收益
夫妻之间如何发挥各自的优势,实行劳动分工,以增加家庭的产出?通常认为,女性在家务劳动方面具有相对的优势,而男性在社会劳动方面能产生较高的生产力。男女只有各自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才能增加家庭的产出,实现经济收益的最大化。“家庭作为一种社会机构保持下来,表明了它具有重要的经济化效能,而更为重要的因素是家庭促进了劳动的分工,取得了来自专业化的收益。家庭通过丈夫在劳动市场从事专职工作,妻子在家从事家务劳动这种互补活动的专业化而促进了家庭收益的最大化。因此,在男女之间根据各自的优势实行分工,有利于增加家庭的产出,提高家庭的经济效益。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家庭的最佳方案是机会成本较低的配偶专于家庭生产。由于女性的工资普遍较男性低,其机会成本相对较低,这样现实生活中从事家务劳动的任务就主要由妻子承担,丈夫则利用其在社会劳动方面的优势参与更多的社会劳动。妇女的时间主要分配于家庭部门,男性的时间主要分配在市场部门的分工模式被认为是获得家庭福利目标函数最大化的一种有效途径。
既然夫妻一方在家庭中根据各自的优势进行分工由一方从事家务劳动,另一方利用其在市场的优势参与社会劳动,夫妇双方通过共同努力,实现家庭产出的最大化。由于家庭分工是根据夫妻的比较优势,发挥各自所长的结果,所以,任何一方的劳动都应具有相应的价值。
(二)家庭经营成本的降低(防止积极财产流出)
在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思想影响下,许多已婚妻子担当着从事家务劳动的主要责任。妻子从事的家务劳动自然可以减少家庭中雇佣保姆的费用,降低家庭经营成本,防止家庭中积极财产外流。“妻为家事劳动,则不须支付对价于他人,家计费用即可减少,则其减少部分,对家庭而言,就是家事劳动的价值。家事劳动之防止家庭中的积极财产流出之功能,即为其获得评价之主要根据。由于降低家庭经营成本是通过投人家务劳动的方式实现的,该降低的成本则为家务劳动的收益之一。
(三)家务劳动的交换价值
虽然家务劳动不具有一般商品的直接交换价值,但通过夫妻之间的资源交换以及“置换”方式,仍然可以实现其交换价值。
1.理性人假设中夫妻之间的资源交换
理性经济人假设认为,从事经济活动的所有人都是理性的,他们具有抽象人的基本特征,即假定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都是理性、利己的,并且力图以最小经济代价去获得最大经济利益。在婚姻家庭中,夫妻会考虑婚姻的成本及从婚姻中获取的收益。家庭是一个资源交换的场所,只不过这种交换既包括情感等非物质的交换,也包括物质上的交换。现实中的男女有的偏重前者,有的更看重后者。“人是理性的动物,而社会生活是要求互惠关系的,人们的选择是建立在要得到最大的奖赏和最少的代价之下的,以便取得最大的利润或最好的结果。在家庭中,需要通过家庭成员共同投人共同经营,彼此分享家庭收益,获得对方经济上的供养及情感方面的爱与呵护。家庭成员应当共同投资于家庭,以获取投资的收益以分享,这样才有利于实现家庭收益的最大化,增进家庭幸福。家务劳动是对婚姻非物质性的投资,对该投资除了精神与情感方面的回报,尚需要换取其投资应得的经济收益,此种收益是通过家务劳动换取非家务劳动方的社会劳动价值实现的。
2.家务劳动的交换价值
核算国民生产总值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以萨伊的生产要素理论为基础核算国民生产总值和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的计算方法。这两种计算方法都未将家务劳动价值核算在国民生产总值内。而现代经济学家认为,家务劳动实际也具有交换价值,符合商品的特征。只不过家庭这种生产单位生产的主要“商品”是子女,而不是传统的商品。“忙于抚养孩子的妻子用从事家务劳动的时间‘换得’丈夫在市场上的工作,而丈夫则‘购买’妻子照顾他们共同的子女。通过这样的方式,实现妻子家务劳动的交换价值。对于此,家务劳动虽然没有直接的交换价值,但其通过“置换”方式仍然可以实现其交换价值。事实上,家务劳动价值对准确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具有非同一般的影响,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有关资料资示,仅一项没有报酬的家务劳动价值就约占国民收入总值的10--35%。
(四)非家务劳动方获得的人力资本
夫妻获得的收益除了经济上的现实利益,还包括一种并非直接以金钱形式体现的资本收益,即人力资本收益。“人力资本是一个人拥有的从事具有经济价值的活动的能力、知识和技能,它主要靠学习、训练和经历来获取和积累,是决定劳动生产率的一个主要因素。在夫妻一方从事家务劳动的过程中,由于夫妻经济方面的共同投人及一方对家务劳动的分担,使得非家务劳动方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人到自身的教育、培训中,积极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技能,而这些素质和技能使得人力资本投人方在将来的生活和工作中终身受益。“学校教育通过提供知识、技能和分析问题的方法提高了人们的收人水平和生产力水平。”“收人分配的不平等与教育和其他培训的不平等之间有着正相关关系……失业与受教育程度通常有很强的负相关关系。在这些资本投资过程中,夫妻对人力资本在金钱方面的共同投资,极易获得夫妻及世人所认可。但夫妻在人力资本获得方身上投人的机会成本和精力成本这些隐性成本往往为人们所忽略。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分享该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而一旦夫妻离婚,非人力资本方就不能分享该人力资本带来的收益。基于婚姻共同体的收益分享理论,此种情况下,此种人力资本一定范围的收益应当作为夫妻的共同投资所得。
三、夫妻家务劳动成本的分担与收益的分享:婚姻家庭法相关立法
家务劳动是一种需要成本、能创造收益、具有价值的劳动,这种承认应体现在婚姻法立法中。我国婚姻家庭法应从以下方面考虑由夫妻共同分担家务劳动成本,共同分享家务劳动的收益。
(一)准确界定夫妻家务劳动收益的范围
我国婚姻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人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现行婚姻家庭法并未将知识产权的财产期待利益(包括尚未投人生成的知识产权和继续性使用的知识产权后期使用的财产性收益)纳人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也未规定夫妻之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享一方获得的管理技能、专业技能、执照、文凭、资格等人力资本收益。我国现行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实际上缩小了夫妻共同收益的范围,减少了家务劳动的投资回报。因为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创造知识产权或获得人力资本的过程,需要夫妻共同的经济投人,家务劳动方在履行协助义务、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行为中通常也存在机会成本及精力成本。离婚时如果不对家务劳动方的这些成本给予回报,必然会损害其经济利益,降低投人方的自我评价,也不符合家庭经济单位的利益分享规则。因此,我国婚姻法应明确知识产权的财产期待利益为夫妻共同收益。同时,宜借鉴经济学中对管理技能、专业技能等人力资本的估算方法,规定夫妻婚姻期间获得的人力资本在离婚后一定年限内的收益为夫妻共同收益。
(二)增设夫妻家务劳动价值的量化方法
关于家务劳动的计算方法,国外实践中采用替代成本法则和机会成本法则等进行计算。在从事家务劳动一方的机会成本能够确定的情况,借鉴机会成本法则计算夫妻家务劳动的价值较为合理。如果能确定家务劳动方因从事家务劳动而失去从事社会工作的机会,宜以该丧失的机会作为家务劳动价值的补偿。如果机会成本的确立存在难度,则需要考虑相关因素,宜参照替代法则计算,但不宜采取简单的使用家政服务人员的工资标准计算家务劳动的价值(目前我国有学者提出用家政服务人员的工资标准计算家务劳动价值的主张),因为此种计算方法在很多情况下会降低家务劳动的价值。
对于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经济学主要采用收益法、成本法及市价法等进行评估。对人力资本价值的评价,在稳健、可行和公允的情况较多采用对未来收益进行折现的收益现值法或净现值法进行计算。虽然这些计算方法还无法达到精确的程度,但不失为经济学计算人力资本和知识产权重要的方法,在家庭法领域具有一定的可借鉴性。
(三)增加评价家务劳动价值的考虑因素
在衡量夫妻家务劳动价值时,应增设具体的考虑因素,包括非家务劳动方从家务劳动中的受益的大小,受益的期限及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衡量家务劳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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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特别是信息技术和智能自动技术在几乎所有领域对人类劳动的不断替代,人类劳动正面临着一场革命,即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劳动开始被排除在经济过程之外的现象。美国经济学家杰里米·里夫金认为建立在新技术基础之上的劳动革命实质上是人类劳动结束的进程。并预言,一个多世纪后,在多数工业化国家,很可能不需要劳动了。…美国的约瀚·奈斯比特在《大趋势》中说:“在信息社会里,价值的增长不是通过劳动,而是通过知识实现的,劳动价值论诞生于工业经济初期,必将被新的知识价值论所取代。”因此,正确认识新科技革命下知识对劳动价值的作用,进而正确认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知识性劳动与价值创造
社会生产发展的历史过程,就是认识知识、积累知识并将知识应用于社会生产的历史过程,知识经济及其物化的科学技术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马克思认为“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这种发展归根到底总是来源于发挥着作用的劳动的社会性,来源于社会的分工,来源于智力劳动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发展。”
知识是属于人的一种对象性的具有客观内容(信息)的意识形式。它不是人脑天生固有的,而是人通过人脑的意识思维活动对相关对象的观念掌握。知识作为人类认识客观事物一种能量的产物,是人类劳动的结晶或劳动成果,而不是人类劳动本身。这种结晶作为“一般人类劳动”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价值实体”。
知识经济最基本的特征表现为:劳动是创造、创新性的智力劳动,或称为知识性劳动,这种劳动是创造价值的主要源泉。知识性劳动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知识的形成和掌握需要更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往往表现为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例如,教育是对劳动者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的投资,而生产知识劳动者包括管理人员、工程师、高熟练程度的工人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劳动都是这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第二,知识性劳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更新。在知识经济社会和信息社会,知识经济的社会效用和它创造价值功能的时间是一致的,社会需要的瞬息万变和知识更新周期的不断缩短,使知识性劳动并不是一次性投入,而需要劳动者不断的学习,不断获取已有的更新知识成果。
第三,技术、信息日益成为生产中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在知识产品的生产中最关键的要素已经不再是被称为生产资料的的设备和工具,而是人的知识能量,它们成为劳动者的资本。正如马克思所言:“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消耗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直接劳动在量的方面降到微不足道的比例,……同一般科学劳动相比,同自然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相比,……却变成一种从属的要素。”
3知识经济下“总体工人”内涵的扩展
马克思明确提出:“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劳动过程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在一起了。”这表明,劳动既是体力也是智力的支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是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化而实现的。历史证明,也正是这种分工促使了科技文化的迅速发展和劳动生产力的显著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也是作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而发挥作用的。在知识经济条件下,创造价值的劳动不仅仅局限于直接的物质生产领域和物质产品的生产现场,劳动创造价值的方式也进一步社会化和复杂化,大量的知识劳动、科技创新劳动发生在与物质生产间接有关的社会化过程中,承认这些劳动创造价值并没有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而是对劳动价值论的深化认识。
4服务业与商品价值的创造
第三产业包括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产业,主要是指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国的第三产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均呈现经济服务化的势头。服务业劳动力所占的比重也迅速提高,到20世纪90年代,高收入国家的服务业从业人数已上升到总就业人数的60%~70%,其中美国已超过70%。马克思创立的劳动价值论是针对物质形态的商品生产而言,他在分析社会资本再生产的比例关系时,把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全免掉了。我们认为这是与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有关的。在研究物质生产问题时,把非物质生产问题舍弃掉,着重对物质生产领域的问题进行研究,正是《资本论》中运用的抽象法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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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法功能。劳动合同法拟定和实施以来,在处理立法功能过程中一直存在这样一个争议:如何协调效益与公平之间的关系,二者虽然并不是对立的关系,但在立法上要体现出侧重点,从企业和劳动者各自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得出的结论也是不同的。鉴于我国的现实情况,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劳资双方在力量上并不对等,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较差,弱势地位非常明显,劳资冲突事件也因此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更应该侧重于公平。具体而言,该法的立法功能如下:倾向弱势主体,减少劳资矛盾;降低交易成本,保护劳动者产权;遵循平等、自愿、工资续付等原则;为照顾社会经济效益,实施倾斜性保护,即矫正市场活动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
二、劳动合同法的履行、效力和违法责任
(一)劳动合同履行、效力的经济学分析。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成本,如用工企业的招聘成本、缔约成本,劳动者的应聘成本以及二者共有的机会成本,不同市场类型下的劳资双方的效益也不同,在完全市场竞争中,企业获得的劳动和劳动者获得的报酬均同,所以在理论上这种情况对劳资双方都有利,但是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我国的劳动力数量多且廉价,市场供求关系多是供大于求,形成买方市场,如果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垄断竞争市场与完全竞争市场正好相反,劳资双方的交易成本会上升,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更应慎重。除有偿性等法律属性外,劳动合同履行时还具有人身性、外部性、延续性和不平等性等经济属性,即基于经济学分析得出的特点。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履行要以其法律效力为基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使之能够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充分体现出国家的立法政策。
(二)劳动合同权利诉求和违法责任的经济学分析。劳动者在市场活动中处于弱势,其合法权益也容易受到侵犯,而劳动者权利诉求需要一定的成本,主要包括经济成本、法律成本以及精神和时间成本,其中,经济成本分为显性和隐性两部分,显性成本指的是维权程序上的支出和行政处理过程中的支出,隐性成本指的是在寻求司法保护中可能会存在一些误工费以及机会成本;法律成本包括为建立利益格局所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除立法外,在司法、执法等法律系统运行的环节中所消耗的费用;精神和时间成本指的是维权过程中所付出的精神代价和货币的时间价值。违法责任与权利诉求是相对应的,指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主要体现为用工企业的违法成本,如果用工企业的违法成本较低,预期收益较高,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就会上升,表面上看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可以节约自身的用工成本,但是如果综合考虑到企业生产效率的下降,这也是得不偿失的,因此,无论是用工企业还是劳动者都应遵守劳动合同法,为自身带来更大的权益。
三、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现状及改进建议
(一)实施现状。用工企业是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趋利的特性促使其要尽可能降低劳动成本,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使各类企业面临着不同的挑战和博弈,对于外资企业,多看重我国廉价的劳动力成本,因此该法律将直接影响到劳动密集型的外资企业,这类企业或者选择撤离中国市场、或者选择承担更多的用工成本,也存在违法经营的情况;对于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已是一种必然,将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管理模式的变革,国有企业只有依照劳动合同法来维护劳资关系,才能在市场经济中保持健康发展;对于上市企业,应该是利大于弊,虽然增加了用工成本,但是也使企业的人事制度趋于稳定,使其社会责任感得以增强;对于民营企业,用工成本和风险同时增大,短期内将面临着很大压力,但是对促进经济转型是有利的。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侧重于公平,实施倾斜性保护,因此对劳动者是有利的,现阶段当务之急是应提高我国劳动者的维权意义,法律监管部门应为劳动合同法创造良好的实施环境,更好地促进社会就业。
(二)改进建议。新《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如对劳动合同期限的安排,劳动合同法的拟定充分借鉴了国外有益的立法经验,也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范围,但是对相关的条件却并没有进行规范,为此应明确固定期限的适用范围,使用工企业更乐于接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具体安排,更好地约束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以稳定劳动关系。此外,政府应做好引导和复制工作,积极引导用工企业转变用人观念,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同时还应充分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使劳动合同法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兼顾到二者的利益,使和谐的劳资关系得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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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论文的教学理论依据
课程论文以结构主义为依据,是结构主义在教学中的具体应用。结构主义由瑞士著名学者让・皮亚杰(J.Piaget)最早提出,认为智慧无非是对环境的适应,而且智慧适应是一种能动适应,外部的环境刺激只有被主体同化于认知结构之中,主体才能作出反应和适应。就功能而言,智慧实际上是一种高级的能动适应结构,它本质上就是一系列不同层次的认知结构的发展和构造。认知结构的功能(适应环境的功能)不变性和结构可变性是结构主义的两个立论基础。皮亚杰认为,认知结构是通过同化与顺应逐步建构起来,并在“平衡―不平衡―新的平衡”的循环中不断丰富、提高和发展。因此,学习过程不是学习者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积极地建构知识的过程,即知识不是单纯地通过传授得到,而是学习者在一定情境中,借助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利用学习资料和社会实践,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
由此可见,结构主义强调在教师的指导和帮助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由于学习活动以学习者为中心,因而能激发学习兴趣,强化学习动机,鼓励批判性思维。尽管其中的一些观点受到诸多的程度不等的批判,但就其强调学习的主动性而言,结构主义无疑具有合理性,对于现代教育的发展,以及教学改革和创新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二、劳动经济学课程论文教学的必要性
(一)促进和深化劳动经济学的理解
劳动经济学主要以劳动力市场及其相关问题为研究对象。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除了必须了解相关的劳动经济学的理论知识外,还应当结合实际特别是我国的实际来理解学科知识,同时尽可能地利用知识来解释和解决现实中的劳动经济问题。这在客观上要求劳动经济学课程教学必须改变传统的单纯传授知识的状况,使理论与实际相联系,推动和深化理论教学。
(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
以小组方式进行科学研究,小组成员实现彼此分工合作,能够培养学生的团队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在课题选择过程中,广泛阅读,能增强其发现、提出问题的能力;在搜集信息、资料利用过程中,能提高其掌握研究方法的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在解释资料中能锻炼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综合分析、抽象概括的能力;在集体撰写论文和论文交流过程中能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归纳总结能力。
(三)完善对学生的科学考核与评价
通过采取课程论文方式,可淡化考试对学生成绩的影响,将考试与培养过程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发挥考试的诊断、反馈、发展功能,使学生顺利学习,并有效克服学生为应付考试而学习等诸多弊端。因而,课程论文是对考核与评价体系的重要补充与完善。
(四)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
“以人为本”是“教师、学生双主体性”在教学中的体现,是对“教师单主体论”、“学生单主体论”传统教育理念反思的结果。教师让学生自己动手,调动其自主性、合作性和创造性,体现了教师对学生尊重、信任和鼓励,能使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同时,学生尊重教师,将遇到的问题随时与教师沟通,以求获得启发,使得教师具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信任感。
三、课程论文教学的基本程序
首先,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结合社会发展实际,给出若干题目方向。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合适的题目,也可以组成小组,并且小组成员不宜过多,一般一个小组5人左右。为保证学生搭配恰当,在组合过程中,教师可建议并协助学生,按组内异质、组间同质的原则,尽可能做到成绩好差搭配,不同性格、性别搭配。学生也可以根据课堂学习,自己拟定题目,并通过教师的指导与帮助确定题目。教师还可以只确定一个题目,以深化学生对同一理论知识的理解,同时明确学生的理解程度和理解视角。
其次,学生将小组名单反馈给教师,科研小组参考教师给定的选题范围,决定每组的题目,并将题目反馈给教师。以个人为单位的研究,每个学生必须把个人的题目反馈给教师。学生小组进行分工,查找资料,教师在文献查找方式和方法上给予学生一定的帮助和指导。学生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讨论,撰写论文大纲,并将大纲交教师审定;教师将修改后的大纲返回给学生小组或个人。这个过程往往要反复多次。
最后,学生分工合作,形成论文,教师对论文提出意见并建议学生多次修改。论文定稿后,要求学生作集体制作答辩大纲,并挑选一名同学做发言人,在论文答辩课上对论主要阐述并回答教师和其他小组的提问。以个人为单位的研究,则主要由教师来对其论文作考核和评价。
四、课程论文教学的注意事项及对策建议
在课程论文的实际运用过程中,由于课程论文的特点以及其他客观因素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各种问题的出现,例如学生选题过大、资料不易收集,个别学生不愿参与或应付了事,等等。因此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一)必须“全程跟踪、全面控制、全体评价”
“全程跟踪”是指教师要自始至终积极跟踪,进行指导、协助,同时考察每个学生的情况或每个学生在团队中的表现,避免出现有些学生“搭便车”的现象。“全面控制”是指对论文的选题、大纲,以及内容进行质量控制,防止敷衍了事,从网上下载或抄袭他人的论文。“全体评价”是指进行评价时,不评价个人成绩,而是评价小组整体表现。以个人为单位的全体评价是指不仅对每个同学分别做评价,而且对全班做整体评价。
(二)学生必须具备相应的理论基础和科研规范
课程论文的撰写,要求大学生在此前已经学习相关的课程知识,具备了一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此外,学生还必须对科研规范有比较全面的了解,能够熟悉、掌握和运用科学研究的简单步骤和基本程序,能够有效选择和采取适当的研究方法,并能够较好地收集资料、整理和分析资料,并兼顾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中的格式要求和其他规范。
(三)任课老师要有相当的素质、能力和责任心
教师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才可能很好地对学生的选题和研究进行指导。此外,教师还应当具备相应的能力,如与沟通能力、洞察能力等。除了素质和能力外,教师的责任心也非常重要。教师必须对学生,以及课程论文的实际运用负责,以确保课程论文教学的顺利实施。
(四)课程论文教学尽可能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课程论文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活动,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推广,没有被正式纳入教育教学体系。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客观上要求学校,以及相应的教学单位对课程论文教学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并对其加强管理,把它作为一种普通的教学方式加以开发利用和推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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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现代经济条件下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创立一百多年后,当代世界经济结构和中国社会现实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今,人类已经进人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的提升特别是计算机的普及创造出新型的生产工具,使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发生了革命性变革,生产工具的发展使现代经济呈现出全新的生产模式。
在这种新变化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超过了物质资本,人的劳动形态由此而发生了三个方面的改变:一是随着现代高新技术的发展,人类生产由以体力劳动为主转变为以脑力劳动为主;二是管理劳动在规模和作用上都有了大幅度提高,这种对生产进行科学组织与管理的劳动同样是一种高级的脑力劳动;三是伴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分工的发展,以第三产业为主的服务劳动在社会生产中占据了越来越大的比重,并逐渐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社会产品中,活劳动所占的比重越来越低,物化劳动的比重却逐渐增加。知识、信息、科技等日益成为独立的生产要素,发挥着重要作用。总之,与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时代相比,现代劳动的内涵与形态所出现的巨大变化引发了人们对劳动价值论的种种疑问,为此,只有对现代劳动形态下劳动创造价值的机理以及资本、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与劳动创造价值的关系作出深人分析,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们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误解。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核心思想是活劳动创造价值。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活劳动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体力和脑力的支出,而物化劳动则是指包含在过去劳动中的各种各样的生产资料。马克思认为,在价值形成的过程中,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其他生产要素不创造价值,作为生产要素的物化劳动只能依靠活的具体劳动转移价值,其本身并不增加价值量。而且,这些物化劳动在转移自身价值时,也需要通过具体劳动来实现。尽管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优化了资本的有机构成,促使不变资本在产品中的比重大幅上升,但是,科学技术并不创造价值,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是人类活劳动的结果,而不是人类活劳动本身,因此,它自身并不能创造价值。在商品生产中,新技术和新知识进入劳动过程,但不进人价值形成和价值增值过程。也就是说,不是新技术、新知识本身在创造价值,而是掌握和运用了新技术、新知识的劳动者把人类的简单劳动变成了复杂劳动,而复杂劳动是自乘的或倍加的简单劳动,在相同的时间内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总之,劳动创造价值的形态发生变化并不意味着劳动创造价值的本质发生变化,因为劳动价值形态变化的根本原因是人劳动创造性的提高,而不是非劳动生产要素也开始创造价值。
在当今社会,知识经济越发展,人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就越大,因为具有更高创造性的科技劳动必然能够创造更高的价值。目前,世界各国及地区均日益加大了对各种高素质人才引进的力度,其原因就在于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由此也印证了马克思关于活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理论的科学性。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当代意义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诞生一百多年来,人类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当代的经济生活并未超出劳动价值论涵盖的范畴,反而为劳动价值论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应用空间。劳动价值论在中国建设现代化国家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在以下四个方面显示着其当代意义: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在西方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阐述了价值来源于劳动的科学理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所揭示的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不仅适用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且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价值论所阐述的商品经济规律与规则为商品生产与经营制定了行为准则。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是社会分工和产品的私人劳动性,商品生产者要想获得生存与发展,必须使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就要求生产者努力去改进技术,逐渐缩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增加产品数量的同时提高产品质量。此外,劳动价值论还揭示了商品经济的根源,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着社会分工,存在着各个企业自身的利益,就一定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这使社会经济自然地发展成为一种商品经济。如果按照价值转化为价格的理论,商品的价值要转化为价格就必须依靠市场,即价值只有在商品流通的过程中才能实现。因此,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努力建设有序的市场环境,对于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运营以及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要求各种商品生产和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遵循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一个有序的市场环境至少应当具备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在商品交换中充分体现价值规律,严格实行等价交换的原则;二是要拥有比较完善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并建立比较完备的市场体系。因此,为了又好又快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必须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指导下,严格依据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大力发展科学技术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指出,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的,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而超额价值则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由于“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样社会平均劳动要多,因此,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生产利润,必然要不断地改进生产技术,加强劳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从而获得超额的价值。所以,生产者在经济活动中会十分重视科学技术的巨大效用。
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尽管是以简单劳动作为其研究商品价值的基本劳动形态,但马克思对含有科学技术因素的复杂劳动也作出了深人研究和充分肯定。马克思指出,科学技术是生产过程中的独立要素,与生产力中的各个要素密切相关。同时,他在阐述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因素时指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可以说,在决定劳动生产力的诸多因素中,许多都直接或间接地与科学技术相关。由于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是一种具有激烈市场竞争的经营活动,面对各种各样的生存与发展压力,商品生产者必须在生产中积极追求科技进步,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武装劳动者,以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同时努力改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总之,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复杂劳动在社会总劳动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如果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指导下,大多数商品生产者在生产和社会活动中努力提高科技意识,就会带动整个国家的科技进步,并促进全社会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生产力的发展。
(三)合理调整收人分配关系的指导思想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收人分配制度是由生产关系的性质所决定的,而劳动价值论不是形成收人分配制度的直接依据。一些研究者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支撑来探讨收人分配问题,实际上是混淆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价值分配与价值生产没有任何关系。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尽管物化劳动是创造价值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但它们在劳动过程中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并不能直接形成新的价值。因此,在建立一定的收人分配制度时,应当充分尊重和维护创造价值的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不仅应当通过劳动的付出来获得必要的产品,而且还应当名正言顺地参与其他产品利润的分配。
当前,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劳动形态与价值的形成均发生了深刻变化,科技劳动、管理劳动、服务劳动早已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体力劳动的范畴,在社会生产中占据了越来越大的比重,并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这种现实情况下,按劳分配依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分配原则,但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也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所公认的分配原则,因此,在中国目前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必须把两种分配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定与调整分配政策的重心应当始终放在尊重和维护劳动者的整体利益上。然而,某些地方政府为了调动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投资积极性,过分倾向于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造成了劳动收人与非劳动收人的严重失调,扩大了不同社会阶层之间收人的差距,加剧了贫富分化。为此,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指导,深人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劳动在生产中的主导作用,亲身体会到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在实际分配中理顺劳动收人与非劳动收人的关系,既贯彻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原则,又允许生产要素按贡献大小来参与分配,适当调整高薪阶层的收人,积极扩大中等阶层的收人,大幅度提高低保阶层的收入。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各社会阶层之间的关系,从而真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10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增长世界瞩目,但与此同时其特有的二元结构也产生了诸如收入差距扩大等严重问题。学术界分别对中国经济的增长及其二元结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经济论文,但较少将二元结构与中国经济增长相联系进行分析。与之相关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结构主义学派,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增长过程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产业结构,Peneder(2002)认为投入要素从低生产率水平或者低生产率增长部门向高生产率水平或高生产率增长部门流动产生的“结构红利”保证了经济的高速增长。郑若谷等(2010)测量了转型期中国经济增长中的产业结构和制度效应,但该学派并未实证测量二元结构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而且大多数研究认为二元结构对经济增长只会起消极作用,如肖卫等(2009)认为城乡分割导致城市化长期滞后于工业化。但事实上,二元结构却为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相当复杂,有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也有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本文采用改进后的C-D模型,引入二元结构变量经济论文,利用中国1978——2008年的数据进行分析,测度二元经济结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直接影响以及间接影响。
二、模型设定
(一)函数形式设定
对于我国的经济增长的分析,按照Chow and Lin(2002)以及Wu(2003)年的研究表明,C-D形式的生产函数则能较好描述中国的经济增长,因此本文借助于该思路进行了分析。
(2)
其中,表示经济产出,表示物资资本存量,表示劳动投入,表示全要素
生产率(TFP)经济论文,下标i表示地区,t表示时间。表示资本和劳动的产出弹性。
(二) 解释变量的引入
二元结构的存在改变了要素在部门之间的流动,从而导致了资源配置效率的变化,而资源配置效率的变化则会直接和间接作用于产出。则二元结构的存在会导致要素的产出弹性发生变化,此表明生产要素产出弹性可以用二元经济结构作为解释变量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3)
(4)
其中表示衡量二元结构的解释变量。同时依据Denison(1967)年定义将全要素增长率TFP定义为产出增长率减去要素增长率之后的差额,因此实际可以表示为除资本和劳动要素之后的所有外在经济环境因素(沈坤荣,耿强,2001),因此在分析时可以将作为二元结构解释变量的函数形式经济论文,假定其函数形式为:
(5)
将方程(3)—(5)带入到生产函数(2)中,对于两边取对数,从而可以得到:
(6)
该方程则表明二元结构从两个方面直接和间接对经济产出发生作用。
1.为二元结构变量对经济增长的直接效应,表示在投入的资本和劳动要素不变的情况下,剔除资本和劳动的产出影响后,二元结构变量对经济生产规模的直接影响。>0则表明为正向直接影响,<0则表明为负向的直接影响。
2.为二元结构对经济增长的间接作用,表明二元结构对投入要素生产率发生作用进而对要素的产出弹性产生影响,为二元结构对要素配置资源的影响的体现。表明二元结构有利于资本(或者劳动)的生产率的提高经济论文,促进了资源配置效率的改善,反之则相反。
(三)前提假设
结合已有的文献,对于我国二元经济结构作为一个外生变量引入本文的分析之中,因此
本文模型中包含的前提假设条件有:
1.假定基于城乡差别的劳动力市场的二元结构已经形成,在二元结构中,存在城市和农村两类区域。
2.农村地区主要是传统农业部门;城市地区由制造业和研究开发(R&D)两部门组成,
在制造业和研发部门都有与之相关的现代服务业统称为现代产业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3.假定技术进步具有希克斯中性,即技术进步不会带来要素的相对价格的变化,从而发生要素在产出中的替代。
三、变量选择与数据说明
本文分析的样本为我国大陆地区1978—2008年的统计数据。其中增加值按照不变价计算经济论文,以1978年为基期,对各地名义GDP进行按照GDP平减指数折算。资本存量K,地区资本存量K根据永续盘存法计算,初始资本存量、2006年以前的价格指数和资本形成指数来自单豪杰(2008)年的结果,2007和2008资本形成总额和价格指数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并以1978年为基期进行折算。劳动力L。劳动力采取全社会从业人员指标,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参考现有的文献,本文以二元对比系数和城乡收入差距作为二元结构的两个变量,即二元结构变量,其中二元结构对比系数为现代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与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之比;城乡收入差距以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之比度量。在计量模型中分别以x1和x2 予以度量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四、模型结果分析
按照方程(6)设立一个计量模型经济论文,其中表示残差项,
(7)
我们利用中国1978-2008年数据对模型进行估计,运用STATA 11.0软件进行回归,结果如表1所示:
表1:模型回归结果
因变量:lnY
自变量
回归系数值
t统计量
常数项
-4.910862*
-1.97
lnK
0.9038068***
7.59
lnL
0.485258**
1.73
x1
0.283337
0.78
x2
1.047471**
2.15
x1lnK
0.09566***
2.58
x2lnK
-0.18894***
-4.04
x1lnL
-0.11475**
-1.97
篇11
一 问题的提出与文献回顾
对于一个日益开放环境下快速增长的经济体而言,本币实际汇率是体现该国整体经济基本面变动的重要因素,同时又对内外部经济关系加以调整的关键价格杆杠。2005 年7月21日, 央行宣布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汇率改革的部分原因是由于认为快速的经济增长应当与实际汇率的升值相联系;而这也是与“Balassa-Samuelson假说”相关联,它认为贸易部门生产率提高会引起非贸易部门的价格上涨,从而使实际汇率升值。另一个原因是来自于巨额贸易顺差所引起的国际贸易摩擦与主要贸易伙伴国的压力。
从“Balassa-Samuelson假说”角度对人民币实际汇率展开研究,不同的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和分析方法。肯定者有:俞萌(2001)对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的部分成员的经济增长与汇率变动的关系做了经验分析,得出了在经济高增长的东亚地区,经济发展带来了实际汇率的上升;王维(2003)采用ADF和Johansen检验方法,对人民币实际汇率、美国贸易与非贸易部门相对劳动生产率和中国贸易与非贸易品部门相对劳动生产率进行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检验,发现三个变量线性组合中有且仅有一个协整向量,中国相对劳动生产率对人民币实际汇率的弹性较大。否定者有:胡援成,曾超(2004)在估计人民币均衡实际汇率模型中对“Balassa-Samuelson假说”进行分析时发现,中国相对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增长并不能最终导致实际汇率的升值,究其原因在与中国社会远未实现充分就业;杨长江(2002)采用了劳动力无限供给和工资不变作为理论假设,在劳动力无限供给和贸易品部门购买力平价不成立的情况下,本国的价格水平将因为贸易品价格的降低而降低,意味着实际汇率的贬值。在分析方法上绝大多数是理论模型与计量经济模型,而较为少见的是Rod & Dai(2007)使用一个三部门改进的1-2-3(CGE)模型研究了中国实际汇率问题。Rod认为经济论文,对于实际汇率影响最强的力量是中国总储蓄相对于它的投资的增长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在资本帐户上的流出的扩大。鉴于应用可计算一般均衡(CGE)分析人民币实际汇率的研究较少,我们将从这一新的视角,并结合中国的实际经济,对人民币实际汇率的决定因素进行剖析。
二 “Balassa-Samuelson假说”与中国实际汇率
(一)“Balassa-Samuelson假说”
巴拉萨—萨缪尔森假说(Balassa-Samuelson hypothesis)认为经济增长率越高的国家,工资实际增长率也越高,实际汇率的上升也越快。当贸易产品部门(制造业)生产效率迅速提高时,该部门的工资增长率也会提高。国内无论哪个产业,工资水平都有平均化的趋势,所以尽管非贸易部门(服务业)生产效率提高并不大,但是其它行业工资也会以大致相同的比例上涨,这会引起非贸易产品对贸易产品的相对价格上升。我们假定贸易产品(按外汇计算)的价格水平是一定的,这种相对价格的变化在固定汇率制的情景下,会引起非贸易产品价格的上涨,进而引起总体物价水品(贸易产品与非贸易产品的加权平均)的上涨。如果为了稳定国内物价而采取浮动汇率的话,则也表现为名义汇率升值。无论那种情况都会使实际汇率升值龙源期刊。
如果名义汇率E被定义为由一定数量的单位外国货币表示的单位本国货币。eR表示为国内一篮子商品与国外一篮子商品的交换率。那么一国与它的贸易伙伴国i之间的双边实际汇率可以近似地表示为两国国内生产总值价格指数的比率,PY ( pN , pT )和PiY(piN , piT)/Ei,这里pN 和pT的上标分别表示非贸易与贸易品及其服务。
(1)
以上是实际与名义汇率之间的基本关系。考虑这样的例子:假设国内与国外价格以共同币值单位表示(Ei=1),在GDP中非贸易品份额为,在国内国外相同,价格近似地使用C-D函数形式,所有贸易品满足一价定律,意味着贸易是非扭曲的,即pT= piT。在这些条件下,实际汇率为:
(2)
非贸易品价格的关键作用是清楚的。当价格以一个共同货币度量,相对于一个共同计量单位,国内与国外非贸易品价格比率对实际汇率起决定作用。为说明对生产率所依赖的关联型,假设劳动是唯一投入,工资是唯一生产成本,国内贸易与非贸易部门每工人产出率为AT和AN。在贸易伙伴国,相应产出率是AiT和AiN。在贸易与非贸易部门中的工资率和生产价格之间的关系在两个部门遵循均等价格,即劳动边际产品价值相等:W = AT pT = AN pN ,Wi= AiT piT= AiN piN,那么,贸易伙伴国的工资率差距只依赖于它们的贸易品生产率:W/Wi=AT/AiT。如果非贸易生产率水平在所有贸易伙伴中是相同的(AN=AiN),那么就有:,则: 。
根据“Balassa-Samuelson假说”,如果某国具有较高的贸易品生产率增长,经济论文,它的实际汇率必须升值。综上所述:假设贸易品部门遵循一价定律,那么非贸易品部门两国间的相对价格决定双边实际汇率;假设非贸易品部门生产率相等,且唯一的要素劳动的边际产品价值在两部门相等,并也假设贸易品部门遵循一价定律,那么贸易品部门相对劳动生产率决定非贸易品部门相对价格;所以贸易品部门的相对劳动生产率决定实际汇率。
进一步的简要总结“Balassa-Samuelson假说”就是:当贸易品部门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后,它抬高了全国的工资水平,非贸易品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赶不上全国工资水平的提高,它只有通过提高价格来提高工资,这就引起了实际汇率升值。从式(1)看出:固定汇率制下,“Balassa-Samuelson假说”表现为通货膨胀,在浮动汇率制下表现为名义汇率升值,如图1所示:
图1 什么是巴拉萨-萨谬尔森假说?
(二)“Balassa-Samuelson假说”在中国二元经济结构中的考察
假说的两个关键性假设是:首先,贸易品部门的生产率增长快,其次,由于联动的工资压力,非贸易的服务价格会相对上涨。我们先考察第一个假设。
表1 部门全要素生产率
%
GDP
农业
工业
服务业
1986-1989
3.5
1.4
3.8
3.8
1990-1994
5
1.6
7.7
2.3
1995-1997
5.7
5.5
3.7
3.2
1998-2001
4.1
-0.2
8.9
-0.5
2002-2005
6
篇12
海纳百川,有容仍大。发展武汉经济圈现代物流业,树立开放观念与意识。在承接东部制造业和物流业时,要特别做好企业物流,将企业物流社会化与专业化结合,从战略高度重视物流功能整合。注重物流企业个性化发展,这主要表现为传统服务的整合和专业化服务的创新。普通型的低端服务利润会越来越薄,而创新型业务、增值型服务和适合客户需要的特色服务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专业化物流的发展会更加深入。制造、商贸企业对供应链管理的重视,将会推动物流企业向专业领域渗透,加速与供应链上下游的联动。物流企业针对客户个性化的需求,大力发展增值型、创新型业务,自主物流服务的品牌价值越来越重要。努力将企业物流打造成物流企业。
因此,创新观念,加快武汉经济圈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创造社会化的物流服务环境,将有利于打破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自成体系、自我服务、大而全、小而全、地区分割、市场封锁的传统落后观念,有利于转变生产组织形式和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提升武汉经济圈工商企业和专业物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 建通道
作为区域龙头,武汉在构建现代物流业发展通道时,着力打通三通,即流通、交通与网络资信通(传统上只讲流通与交通)。流通方面,重农轻商和重生产、轻流通的思维定式,严重影响着人们对现代物流业的正确认识,也阻碍物流业的发展。作为复合型产业的物流业,涉及众多的经济部门和行业,但部门和地方长期实行条块分割、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加之与物流业相关的某些垄断行业的改革滞后,政企不分,行政性垄断经营依然严重,妨碍了统一公平的物流市场环境的建立,打通流通势在必行。武汉就完善流通做出表率,值得在8+1圈推广。比如:武汉周边农村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低廉的劳动成本、良好的区位优势、气候和水资源条件、市场潜力,这为武汉及其经济圈的鲜活农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结合消费者对绿色食品需求的变化,流通部门适时改革,加快市场升级,培育并形成现代化程度较高、综合性、多功能、辐射能力较强的大型农、水、禽产品流动中心。农、水、禽产品流动中心与生产基地、农户或其他中介组织的联结,形成农、水、禽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储存保鲜、销售、配送和提供市场信息一体化的流通模式。这种新的流通模式的建立对农、水、禽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整个产业链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对物流业的综合服务功能提出新的要求,也是现代物流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解决三农问题,服务于区域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重要举措。
交通方面,内河运输系统、铁路系统、公路系统和航空港等构成了武汉城市经济圈交通走廊,随着全国交通网的建成和完善,武汉城市经济圈交通体系必将再上台阶。但也还存在部分设施不对接、功能不完善等突出问题;运输设施通达程度还不高,运输主通道能力不足,各种运输方式的装卸、换装、联结设施以及物流运作设施的连接还不够通畅。尽快完善交通网络,是武汉城市经济圈各级政府面临紧迫任务。
网络资信方面,武汉城市圈物流信息基础设施运作的水平还不够高,还没有在物流活动中充分起到神经中枢的作用。随着全球经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物流业对信息的依赖日益明显,需要不断深化物流领域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增强政府在物流领域的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同时,企业也应加大对物流信息系统的投入,实现不同主体资信共享。
武汉还应充分考虑国际物流业发展要求,建立物流交通线路网,为提升圈内圈外物流业货物集散、组织、配载、搬运、装卸、信息传递搭建载体。同时,建立区域物流信息网,不断提高物流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将现代通讯、电子商务、电子数据交换、智能交通系统和卫星定位系统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引入物流领域,运用信息技术改进区域物流服务方式、提高物流服务水平,提高物流业的信息化、电子化水平,加快中部物流领域各种信息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建设与应用步伐。为此,在报关、通关、商检、包装等环节提升服务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