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自由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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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自由论文

篇1

二、促进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有效对策

(一)深度理解FTA战略,积极参与自贸区发展诚然,自贸区在建立时,要结合国家政治、外交等因素,但是,其最终基点仍然以制度化手段促进区域内经济发展。自贸区建立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并严格按照经济发展的规律。因此,在制定自贸区政策过程中,不能够盲目实施战略,要以实际情况为主,在选择贸易伙伴时,应该优先选择能够与我国实现贸易结构互补的国家,并给予适当开放的空间。另外,针对明确利益目标确定的敏感产品,或者国内需求量较大而不生产的产品,应该给予优先权,争取更多时间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从而降低经济损失[6]。

(二)谨慎处理农业问题,侧重灵活与有效农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贸区谈判、建设的敏感点,突出其特殊性成为自贸区战略关注的关键。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农业基础相对薄弱,是弱势产业。因此,在自贸区协定时,应立足于我国实际情况,理性、客观判断农业在自贸区的优劣势,尽可能争取更多过渡期,并利用这段时间进行政策及产业等方面的调整,以此来更好地参与自贸区发展,另外,也能够给予农业生产者足够的时间,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在实际谈判过程中,应优先对农业利益得失进行讨论,了解和掌握自贸区对农业发展的影响,一旦发现我国农业、产品及农民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应该拒绝谈判。通过谨慎处理农业问题,不仅能够有效保障我国农业稳定发展,还能够避免我国利益受到侵害。

(三)深入分析和研究,提供政策依据自贸区谈判作为一项具体、复杂性工作,具有明显的战略、技术等特性,在国家自贸区战略框架建立过程中,确定谈判路线,积极推进农业发展十分重要。我国自贸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参与自贸区产生的经济效益及对产业的影响,研究力度还不够,不能够为我国提供更好的支持。因此,我国应加强对这方面的研究力度,并积极学习国家先进研究方法,进行有效的评估,为我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发展提供一定支持和指导。

(四)完善产业补偿体制,保障国内敏感产业在争取到过渡期时,政府要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弱势产业一定的支持,并对受到损害的产业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相应的补偿。通过政策、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不仅能够提高弱势产业的竞争力,还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重组,促进产业升级,从而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目标[7]。

篇2

一、所得税与国际服务贸易的关系

WTO框架下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界定了服务贸易的四种交易模式:(1)在一个成员境内将服务提供至任何其他成员境内(跨境交付);(2)在一个成员境内,向其他成员在该成员境内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境外消费);(3)一个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其他成员境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商业存在);(4)一个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其派往其他成员的自然人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

所得税措施能够对上述服务产生影响,主要问题在双重征税和税收歧视两方面:

1、双重征税

在所得税领域,多数国家普遍同时主张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这就产生了三种类型的双重征税:(1)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2)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3)来源地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

这些类型的双重征税在服务贸易中也会出现。比如:

(1)甲国A银行向乙国B公司发放一笔贷款,B公司要为此向A银行支付利息。乙国认定A银行的利息收入为来源于乙国的所得,要予以征税;而A银行作为甲国居民纳税人,该笔利息所得也要在甲国纳税。这样,该笔利息就面临双重征税。

(2)甲国A公司在乙国注册成立一个子公司B提供服务。乙国对居民公司的认定采用注册地标准,B公司为乙国居民纳税人。甲国对居民公司的认定还采用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如果B公司的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在甲国,则B公司同时也是甲国的居民公司。这样,B公司的境内外全部所得要同时向甲国和乙国纳税。

(3)甲国A银行向乙国B公司发放一笔贷款,B公司将贷款交给其在丙国的分公司C使用,利息由分公司C承担和支付。如果乙国对利息的来源认定标准为借款人为居民的所在地,丙国采用常设机构标准,则A银行的该笔利息要同时被乙、丙两国主张来源地管辖权从而被双重征税。

2、税收歧视

一国给予外国服务提供者市场准入时,仍可通过所得税措施歧视外国服务提供者。

比如,作为甲国居民纳税人的A公司在乙国设有一个分公司B,B的营业利润要在乙国缴纳所得税。如果乙国对B营业利润的征税要比从事相同业务的本国居民公司更重时,就产生了税收歧视。

再比如,甲国A银行向乙国B公司发放一笔贷款,B公司要为此向A银行支付利息。根据乙国法律,B公司从乙国银行取得同等条件贷款并支付利息时,该笔利息是可以从B公司应税所得中扣除的。但是,如果乙国法律不允许B公司将支付给甲国A银行的利息从应税所得中扣除,就对甲国A银行产生了歧视,会影响乙国公司寻求甲国银行的贷款服务。

因此,双重征税和税收歧视会构成服务贸易自由的壁垒。

二、消除所得税贸易壁垒的国际机制

尽管自由贸易理论倡导消除贸易壁垒,但现实中许多国家仍对国际贸易施加限制。因此,贸易壁垒的消除需要国际机制。就服务贸易来讲,消除所得税壁垒的国际机制主要是由WTO体制和国际税收协定提供的。

1、WTO体制

对于服务贸易面临的所得税壁垒,GATS的作用主要是消除对服务提供者的税收歧视。GATS第17条是关于国民待遇的规定,要求WTO成员在承诺开放的部门,应给予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不低于本国相同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因此,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歧视,陛所得税措施就在被禁止之列。

但是,GATS下的国民待遇不是一个普遍适用的原则,属于具体承诺的范围。如果一个成员没有把有关服务部门列入承诺表,则该成员就没有在该服务部门给予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该成员对未列入承诺表的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的市场准入并采取歧视性所得税措施,并不违反GATS义务。

因此,GATS的国民待遇对税收歧视的消除作用是有限的。此外,GATS也没有消除双重征税的机制,这就需要国际税收协定发挥作用。

2、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具有消除双重征税和税收歧视的作用。

(1)双重征税

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双边的,主要解决两个居民管辖权的重叠以及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

对于两个居民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税收协定的做法是确定由一国来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而另一国的居民税收管辖权则转化为对“非居民”的征税权②。此时仍存在双重征税,但可通过消除居民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的机制来解决。

对于居民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的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税收协定首先在缔约国之间划分征税权,如果征税权划归居住国或来源地国单独享有,就从根本上消除了双重征税;如果征税权划归两国共享,则对来源地管辖权进行适当限制,并由居住国采取免税法或抵免法消除双重征税。

上述机制可以消除服务贸易所面临的双重征税。

一国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国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时,首先要看商业存在是否构成常设机构。根据GATS第28条之定义,商业存在系指任何形式的商业机构,包括法人、分支机构或代表处。根据OECD范本第5条和第7条之规定,如果一个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成员的独立人或子公司提供服务,它们并不构成常设机构,另一成员不能对该服务提供者的所得征税,从而避免了双重征税;如果是通过分公司提供服务,则分公司构成常设机构,但另一成员只能对可归属于常设机构的所得征税,此时居住国应采用免税法或抵免法消除双重征税。

如果服务贸易是跨境提供的,那么一个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取得的诸如利息、股息等所得在当地缴纳预提税时,这也会面临双重征税问题。国际税收协定的解决方法是:限制来源国的预提税税率,同时居住国采取抵免法。

自然人流动也会产生双重征税问题。当自然人流动取得独立劳务所得时(比如律师、会计师提供服务的所得),根据第7条常设机构原则处理;对于受雇劳务所得,也有相应地消除双重征税的措施。

(2)税收歧视

国际税收协定中有“税收无差别待遇条款”,要求缔约国一方的人在缔约国另一方负担的纳税义务,不比缔约国另一方的人在相同情况下(inthesamecircumstances)更重。以OECD范本第24条为例,该条规定了国籍无差别、常设机构无差别、扣除无差别和资本无差别等方面的内容:

国籍无差别指缔约国一方国民在缔约国另一方的税收,不应比缔约国另一方国民在相同情况下的负担更重;常设机构无差别指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的税负,不应高于进行同样活动的该另一国企业;扣除无差别指缔约国一方企业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在确定该企业的纳税所得时,应与在同样情况下支付给本国居民一样扣除;资本无差别指缔约国另一方居民所拥有或控制的缔约国一方企业的税负,不应比该缔约国一方同类企业更重。

税收无差别待遇条款的意义在于:对于WTO的成员来讲,税收协定中无差别待遇的适用不以外国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是否属于东道国服务贸易承诺表开放的行业为前提。即使提供的服务不在承诺表之列,也应适用税收协定的无差别待遇条款。

因此,就前面所举的例子而言,一国服务提供者在另一国设立分公司提供服务时,常设机构无差别能够使得分公司的税负不高于进行同样活动的东道国企业;扣除无差别则能够保证缔约国一方企业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利息能够与支付给本国居民一样扣除。

三、现行机制评价

从上可以看出,在消除所得税壁垒方面,GATS和国际税收协定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事实上,国际税收协定的职能与WTO倡导的自由贸易是相吻合的。不过,GATS不具有消除双重征税的功能,消除税收歧视的作用有限,消除所得税壁垒仍然是国际税收协定发挥着主要作用。但是,这一体制存在着下列问题:

1、GATS的非歧视原则不能有效消除税收歧视

GATT/WTO的实践表明,非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对于消除货物贸易壁垒具有重要意义。GATS也有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规定。

GATS第2条规定,各成员应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以不低于其给予任何其他国家相同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与GATS的国民待遇属于WTO的具体承诺不同,最惠国待遇是WTO成员普遍遵守的义务,不受WTO成员具体承诺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WTO成员对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市场准入,即使该类服务并非具体承诺表中承诺开放的,也要遵守最惠国待遇义务。

但是,GATS第14条(e)款规定,与最惠国待遇不一致的WTO成员之间的差别待遇,如果是源于税收协定的规定就不是对最惠国待遇的违反。也就是说,如果有甲、乙两个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都在丙国提供服务,假如根据甲丙和乙丙之间的税收协定,甲乙的服务提供者在丙的待遇存在差别,丙并不因此违反最惠国待遇。这意味着最惠国待遇不适用于所得税待遇,一国通过双边税收协定在不同成员之间实施所得税差别待遇在GATS下是合法的。显然,这与WTO体制追求的多边自由贸易体制是不匹配的。至于国民待遇,GATS第14条(d)款规定,与国民待遇不一致的所得税差别措施,只要差别待遇是为了保证对其他成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平等或有效地课征所得税,就不构成对国民待遇义务的违背。根据该条款的注释,如果税收差别是基于居民和非居民的税负差异等因素产生的,也不违反国民待遇。

2、税收协定对双重征税和税收歧视的消除也不彻底

(1)双重征税

税收协定的主要职能是消除双重征税,但其适用仍需要缔约国国内法的配合。即使税收协定规定了免税法或抵免法,在适用居住国国内法时,仍然可能存在双重征税问题。比如,居住国采用限额免税法,当居住国的税率低于来源地国税率时,居民纳税人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就不能得到全额抵免,因为此时抵免限额小于其在来源地国实际缴纳的税额。这意味着居民纳税人的境外所得所面临的双重征税不能完全消除。

此外,税收协定主要是消除法律性双重征税,而不消除经济性双重征税。按照OECD的定义,法律性双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内征收同一或类似种类的税。本文第一部分提及的双重征税都属于法律性双重征税。经济性双重征税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属于不同纳税人的来源于同一税源的课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内征税。经济性双重征税的典型表现形式为:对公司利润征税,又对从税后利润中分配的股息在股东环节征税。对于经济性双重征税,有的国家有消除机制,但有的国家认为没有必要消除。OECD则认为,如果国内法不予以缓解,那么在国际上也不必予以缓解。因此,税收协定本身普遍缺少消除经济性双重征税的机制。

(2)税收歧视

税收协定无差别待遇的适用是以居民和非居民的划分为前提的。由于居民和非居民的纳税义务是不同的,而税收无差别待遇又要求基于相同情况进行比较,这意味着非居民通常不能在来源地国主张给予当地居民的全部优惠。OECD范本第24条第3款第2句就规定,常设机构无差别不应理解为,缔约国一方由于民事地位、家庭负担给予本国居民的任何扣除、优惠和减免也必须给予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

此外,非歧视待遇原则只适用于对来源地所得的歧视,不适用于居住国对本国居民境外所得的税收歧视。也就是说,如果一国居民有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其税负比应税所得相同但所得只来自于境内所得的居民更重时,税收协定是不予以管辖的。前面提到的限额抵免就反映了这一问题。

再者,经济性双重征税所导致的税收歧视也不在税收协定管辖之列。比如,一些国家虽然有减轻居民股东从境内公司获得股息的经济性双重征税的优惠,但不给予从境内公司获得股息的外国股东。由于支付给外国股东的股息所缴纳的预提税是对毛收入的征税,而国内股东获得股息一般是以净所得缴纳所得税,外国股东的股息税负要高于境内股东。

3、WTO和税收协定都无法解决多边的税收问题

(1)税收协定

税收协定一般是双边的,但跨国公司的经营是多国背景的,这就产生了下列问题:

首先,双边税收协定难以解决来源地管辖权重叠产生的双重征税。双边税收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因此,对于前面所举的两个来源地重叠导致的双重征税的例子,由于A银行不是乙国和丙国的居民,就无法适用乙、丙两国间的税收协定来消除两个来源地管辖权的重叠,除非甲、乙两国税收协定约定乙国放弃来源地管辖权。但是,税收协定一般缺少这样的安排。

其次,税收协定无法解决多边范围的避税问题。在一国存在广泛的税收协定网络时,也能够为跨国避税提供空间,税收协定滥用(treatyshopping)就是典型的例子。尽管一国可以采取反避税措施,但对因此可能造成的资本外流的担心会限制一国采取反避税措施。

再次,税收协定无法解决税收竞争问题。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各国可能会竞相给予税收优惠措施,由此可能产生税收竞争问题(taxcompetition)。但是,税收协定无法解决这一问题,因为税收协定的无差别待遇条款并不限制缔约国给予非居民更多优惠的做法。此外,双边税收协定无法约束第三国优惠措施的给予。况且出于吸引外资和担心资本外流的考虑,一国一般不会在税收协定中约束自己的税收政策。

(2)WTO

WTO是一个贸易组织,WTO规则中并没有限制或约束其成员所得税税基、税率等的内容。由于WTO并不涉及一国税收体制,因此,一国给予外国投资或服务提供者比国内更多的优惠是不禁止的,反而可能是鼓励的。事实上,GATS的国民待遇关注的是外国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不低于本国相同的服务提供者,并不禁止“超国民待遇”。此外,在GATS体制下,也没有类似于货物贸易的补贴制度来限制WTO成员对本国服务出口的税收补贴。

四、结束语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贸易、投资和税收之间的界限也变得越来越模糊。一方面,对投资的歧视性所得税措施会对国际服务贸易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各国竞相采取税收优惠也会对国际资本流动产生扭曲作用。

篇3

衡量各国产品的比较优势一般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用产品的相对劳动生产率来衡量,即产品A的相对劳动生产率等于产品A的人均产量与其他产品的人均产量之比,产品的相对劳动生产率越高,比较优势就越明显;其二是用产品的相对成本来衡量,即产品A的相对生产成本等于产品A的单位生产成本与其他产品的单位成本之比,产品相对成本越低,比较优势就越明显。〔1〕

实际上,用以上两种方法衡量各国贸易的比较优势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在国际贸易理论中通常引入“显示比较优势系数”(RCA,RevealedComparativeAdvantages)来衡量比较优势。〔2〕该系数定义为:i国k产品贸易量占i国贸易总量比重与世界k产品贸易量占世界总贸易量比重之比。如果该系数大于1,视为i国k产品具有“比较优势”;若小于1,则视为具有“比较劣势”。从动态观点看,该系数上升,视为i国k产品具有动态“比较优势”;若该系数下降,则视为动态“比较优势”下降。

二.中国比较优势的变化(1980~1994年)

表1列出了中国农业密集产品、资本密集产品、劳动密集产品、矿产密集产品共四类资源密集产品比较优势系数的变化。计算样本年分别为1975年,1980年,1985年,1990年和1994年。

表1中国不同资源密集产品显示比较优势

系数变化(1975~1994年)

1975年1980年1985年1990年1994年

进口

农业密集1.2232.0220.71951.2020.8639

资本密集1.3231.2151.4881.1411.170

劳动密集0.76170.90060.96361.0990.8996

矿产密集0.36330.13490.21330.35520.5710

出口

农业密集2.2581.6651.4911.2671.023

资本密集0.31740.35920.25570.54870.5358

劳动密集2.4813.2923.3233.0193.561

矿产密集0.74730.87281.2510.77680.5459

资料来源:InternationalEconomicDatabank(IEDB),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1975~1985年数据使用IEDB估计数计算;1990年和1994年数据根据中国统计局数据计算。

1.进口

农业密集产品比较优势系数,经历上升、下降、再上升、再下降的过程:1980年为2.022,1985年下降为0.7195,1990年又上升为1.202,1994年又下降为0.8639。资本密集产品比较优势系数,呈现上升、下降趋势:1980年为1.215,1985年上升为1.488,1994年又下降为1.170。劳动密集产品比较优势系数,1980年为0.9006,1994年为0.8996。矿产密集产品比较优势系数,1980年为0.1349,1994年上升为0.5710。上述系数表明,中国农业资源、矿产资源、资本资源相对稀缺,不具有出口贸易比较优势,理应利用进口贸易比较优势。但从实际系数看,只有资本密集产品进口比较优势系数超过单位1,而农业密集和矿产密集产品进口比较优势系数均小于单位1,反映这一时期中国的农产品和矿产品仍实行“进口替代”战略,采取“高度自给自足”模式,没有充分发挥进口比较优势。

2.出口

农业密集产品比较优势系数呈不断下降趋势,1980为1.665,1994年为1.023,但仍具有比较优势。安德森等人认为,一个国家越是缺乏耕地资源、经济增长越迅速,其农业比较优势下降速度就越快。〔3〕中国在粮食出口方面已不具有比较优势,但在非粮食农产品(如水产品、畜产品、水果、蔬菜、烟草等)出口仍具比较优势,从而导致整个农产品出口比较优势系数在下降。劳动密集产品出口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其系数呈不断上升趋势,1980年为3.292,1994年为3.561。资本密集产品出口不具有比较优势,这一系数1980年为0.3592,1994年为0.5358。矿产密集产品出口不具有比较优势,这一系数1980年为0.8728,1985年上升为1.251,而后不断下降,到1994年已降至为0.5459(见表1)。这表明,1980年以来,出口方面劳动密集型产品充分利用了比较优势,农业密集产品也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资本和矿产密集产品已不具有出口比较优势。

3.资源密集型产品比较优势与我国资源禀赋状况的关联度

我国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劳动力供给人口占世界总量的1/4以上;耕地面积和水资源二大农业资源十分紧缺,均占世界总量的7%;煤炭资源和水电资源十分丰富,分别占世界总量的10.97%和13.22%,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十分贫乏,分别占世界总量的2.34%和1.20%;资本资源相对紧缺,国内投资额占世界总量的3.4%;技术资源供给严重不足,以表现一国技术创新和技术发明能力的国际专利数而言,中国仅占世界总数比重的0.27%。各国的自然禀赋是很难改变的,但是通过国际贸易可以改变获取资源禀赋的能力,同样可以形成自己的相对优势。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需要国际出口和进口市场,只有出口更多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更多的资本密集、农业密集、矿产密集产品,吸纳更多的国际资本,引进更多的国际技术,才能获得更多、更大的国际比较利益。

三.各类资源密集产品比较优势的国际比较

表2计算了1990年和1994年中国、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四国农业、劳动、资本、矿产资源密集产品贸易的显示比较优势系数;表3计算了1965至1994年期间日本、香港、南朝鲜、新加坡、台湾、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显示比较优势系数。

表2中、美、日、澳四国显示比较优势系数

1990

澳大利亚中国日本美国

进口

农业密集0.54371.2021.6560.6146

资本密集1.1861.1410.54661.019

劳动密集0.94281.0990.78021.134

矿产密集0.49810.35522.1881.073

出口

农业密集2.2431.2670.09591.222

资本密集0.22200.54871.5701.196

劳动密集0.15103.0190.50260.4753

矿产密集2.2580.77680.12890.4339

1994

澳大利亚中国日本美国

进口

农业密集0.56180.86391.9500.5867

资本密集1.2371.1700.57581.050

劳动密集0.93500.89960.98361.122

矿产密集0.58050.57102.0270.9952

出口

农业密集2.6971.0230.08621.094

资本密集0.39430.53581.4881.197

劳动密集0.19873.5610.51140.5402

矿产密集2.8370.54590.17940.3535

Note:RevealedComparativeAdvantage(RCA)isdefinedasacountry’ssectoralsharedividedbytheworldsectoralshare.

RCA[k][,i]=(T[k][,iw]/T[,m)/(T[k][,ww]/T[,ww])

subscriptirepresentsreportingcountryi

subscriptkrepresentscommodityk

subscriptwrepresentsworld

subscripttrepresentstotalofcommoditygroupofinterest

Trepresentstrade(eitherexportorimport)

Source:InternationalEconomicDatabank,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

表3东亚地区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显示比较优势系数变动

年份日本香港南朝鲜新加坡台湾中国

19652.9827.1293.2070.75181.7112.475

19702.1416.7554.6630.71613.6692.502

19751.8546.9284.8530.83244.5692.481

19801.1766.6884.9580.92425.2403.292

19850.8205.2414.6980.61444.3133.323

19900.5063.7413.0600.61772.7563.019

19940.5113.3242.0380.44801.9483.561

Source:InternationalEconomicDatabank(IEDB),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

1.进口

日本充分发挥了农业和矿产密集产品进口比较优势,其系数分别为1.950和2.027;美国充分利用了劳动密集产品进口比较优势,其系数分别为1.170和1.237。中国与其他国家相比,资本密集产品进口比较优势系数为1.170,低于澳大利亚水平;农业密集产品进口比较优势系数为0.8639,远低于日本水平;矿产密集进口比较优势系数为0.5710,远低于日本水平。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中国在进口方面实行的“半保护”和“半开放”混合政策,大大限制了中国像日本那样发挥进口紧缺资源方面的比较优势。

2.出口

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比较优势系数为3.561,远高于与其他国家;农业密集产品比较优势系数为1.023,略低于美国的1.094,大大低于澳大利亚的2.697;资本密集产品比较优势系数为0.5358,低于日本的1.488和美国的1.197,略高于澳大利亚的0.3943;矿产密集产品出口比较优势系数为0.5358,大大低于澳大利亚的2.837,略高于日本的0.1794、美国的0.3535。总的说来,80年代以来实行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两大政策,使得中国在出口方面发挥了劳动密集产品的比较优势,出口额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7%,可以视为成功地利用“比较优势”战略的国际范例。

3.未来中国仍将保持劳动密集型产品比较优势系数

与日本和“四小龙”相比,1994年中国劳动密集产品出口比较优势系数为3.56,低于1980年香港为6.688、南朝鲜为4.958、台湾为5.240的水平。这表明,中国劳动密集产品还具有很大的增长潜力。与日本和“四小龙”所不同的是,中国不会出现劳动密集型产品比较优势系数迅速上升和迅速下降的趋势,这是因为日本和“四小龙”地域狭小,国内市场规模有限,产业结构变动迅速,劳动密集型产品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过渡较快,必然要将其劳动密集型产品向境外转移。而中国则不需要跨国境转移,仅是跨区域转移,即从沿海地区向内陆地区扩散和转移,从劳动力成本高的地区向劳动力成本低的地区扩散和转移。这种东亚的“特例”,使得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比较优势系数将是一个缓慢攀升的过程,而不会像日本和“四小龙”那样出现这一系数过早下降的趋势。

四.中国走向21世纪发展战略的选择

从建国以来,中国发展战略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50年代的“赶超战略”;60年代的“四化战略”;80年代迄今的“翻番战略”,或称“转型战略”。

本文认为,中国走向21世纪的发展战略应当选择“比较优势战略”与“贸易自由化战略”。提出这一战略的基本依据是中国基本国情以及在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和比较劣势。中国只有劳动力资源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而在农业资源、石油天然气资源、主要矿产资源、资本资源和技术专利资源处于明显的比较劣势和竞争劣势。当中国进入21世纪时,由于总人口规模将由12亿人增长到2020年的15亿以上,GDP总量将增长10倍,贸易总量将增长10多倍,因此人口增长与资源消耗、经济增长与资源供给的矛盾将十分尖锐,中国不可能再像80年代那样完全依赖国内资源来支撑巨大经济规模并实现持续高速增长,特别是食物需求和资源消耗需求。这就决定中国必须立足国内,面向世界,在更大范围内获取更多的国际资源、国际资本、国际市场和国际技术,从而实现中国国家发展目标。

比较优势战略和贸易自由化战略的内容是:基于中国各类重要资源在国际经济与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和劣势,选择最大限度的发挥和利用中国的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促进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增长,适度进口中国长期相对紧缺的农业资源密集型产品(如粮食)、能源密集型产品(如石油、天然气)、矿产密集型产品(如铁矿砂),积极引进先进国外实用技术,大量吸收国际资本,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主动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过程。上述战略的目标是:在下世纪初期(2020年)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实体和贸易大国。这一战略包括如下要点:

1.有效地开发和进口农业、能源、矿产资源

1994年日本和美国总人口数占世界总人口比重分别为2.2%和4.7%;日本农业密集产品进口量占世界总量的12.64%,成为第一大农产品进口国,美国为9.59%;美国矿产密集产品进口占世界总量的16.27%,成为世界第一大矿产品进口国,日本为13.13%;而中国农业密集产品占世界总量的2.38%,矿产密集产品仅占世界总量的1.57%。中国从国际市场获得农业和矿产资源的比重大大低于美国和日本,也远低于中国占世界总人口的比重。目前中国在进口粮食、石油制品、天然气、化工原料、有色金属矿等产品的显示比较优势系数均未达到单位1,未充分利用这些长期紧缺资源的进口比较优势(见表4)。从长远的国家利益来看,在这些紧缺资源产品上保持全面自给自足的成本是巨大的,无疑放弃了国际贸易所带的互利互惠。中国大量进口农业密集、矿产密集产品是十分有利的,应当由目前“高度自给自足”型向“基本自给、适度进口、积极进口”型转变。例如粮食净进口率目前不足2%,短期指标应提高到5%,中期目标提高到10%,长期目标提高到10%以上。〔4〕世界银行也认为,如果中国努力实现粮食自给自足,从长远看,既代价高昂又不能持久,而应突出中国所具有的相对优势,利用较自由的农产品贸易作为经济手段,促进高效益的国内生产。世行预测2020年中国粮食进口量约达到3,000~9,000万吨,净进口率为5~13%,仅相当于那时中国出口总额的1~2%;〔5〕石油净进口率由以前的4.5%,逐步提高到长期的40%以上。〔6〕世界银行建议,中国应实行能源消费结构多样化战略,适当进口石油和天然气,减少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7〕同时应积极鼓励国内厂商到海外投资农业(主要是粮食)基地、能源基地和矿产品基地。

2.有效地生产和出口丰裕资源密集产品,“以资源换资源”

中国农业资源十分多样,有耕地面积9,497万公顷,宜农荒地3,535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6,303万公顷,可利用草地31,333万公顷。此外,还有大面积的滩涂、浅海滩,亚热带地区达48万平方公里。因此,应当形成多样化农业生产格局与贸易格局。中国在粮食生产方面不具有比较优势,但在生产非粮食的农产品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例如1994年水果和蔬菜出口额达29.4亿美元,显示比较优势系数为1.609;水产品出口额达23.2亿美元,显示比较优势系数为1.763(见表4)。就中国的利益而言,出口更多的劳动密集产品如水果、蔬菜、水产品,进口较多的耕地密集产品如粮食是十分有利的。

中国又是一个多样化的能源和矿产资源国家,在出口原煤方面具有竞争优势。1994年煤炭及制品出口额为10.5亿美元,显示比较优势系数为1.941,占世界出口市场的5.754%,煤炭出口量2,430万吨,仅占全国煤炭生产总量的2%,有相当大的出口增长潜力。铅、锌和锡三大有色金属出口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分别占世界出口市场的9.967%,6.993%和15.58%;水泥出口具有竞争优势,占世界市场的5.081%(见表4),水泥出口量为452万吨,仅占全国水泥生产总量的1.1%,也有很大的出口增长潜力。这表明中国有条件出口丰裕资源换取紧缺资源,以出口增长促进进口增长,以便缓解人口与资源的矛盾、经济增长与资源供给的矛盾。

表4中国主要产品进出口占世界市场份额及显示比较优势系数

进口

年份占本国贸易占世界总显示比较总值

总数比重(%)数比重(%)优势系数1000美元

农产品

03水产品19900.19190.27480.1773102378

19940.50021.2030.4373578310

041小麦19904.04214.459.3272156528

19940.83087.2632.640960577

042水稻19900.02170.28570.184411594

19940.12232.3240.8448141488

044玉米19900.08910.45840.295847577

19940.00010.00190.0006179.0

045其它19900.00020.00710.0046122.0

谷物19940.00000.00650.0023104.0

05水果19900.15580.14420.093083137

和蔬菜19940.08920.15410.0560103212

06蔗糖19900.73012.9301.891389475

19940.38593.1261.136446160

074茶19900.01320.25510.16467091

19940.00160.08420.03061941

099食品19900.06970.48910.315737219

19940.05850.52530.190267709

112酒19900.01590.04350.02808532

19940.00900.04310.015610431

12烟草19900.24370.96770.6246130013

19940.02790.16890.061332343

22油料19900.03880.17900.115620725

19940.05390.46460.168862375

矿产品

28金属19901.4061.8001.162750050

矿物19941.6364.7781.7361891629

32煤、焦19900.13900.31750.204974165

碳、煤球19940.03020.16180.058834934

331原油19900.79440.20430.1319423806

19941.3600.90380.32851573387

332石油19901.1750.63400.4092627015

产品19941.7842.3370.84952063082

341天燃19900.05090.08510.054927191

气及制品19940.25620.82230.2988296305

351电力19900.21932.6571.715117020

19940.09302.2570.8203107572

51化学19902.8981.4160.91461546258

制品19942.2011.9820.7207254157

56化肥19904.87920.0512.942603133

19941.66513.714.9851925516

58塑料19902.8392.1181.3671514968

制品19944.6886.2172.2595421118

63木材及19901.0572.7451.772564197

制品19940.88003.6051.3101017410

64纸制品19901.3961.1090.7161744784

19941.7092.6100.94891976309

65纺织品19909.8914.9533.1975276498

纱、织物等19948.0637.1102.5849323051

66非金19900.84940.57400.3705453151

属矿19940.92201.1580.42121066051

661水泥等19900.07140.45790.295538112

建筑材料19940.12091.5180.5517139837

67钢铁19905.3462.5491.6452852035

19948.2477.8272.8449534909

681银铂19900.03740.23220.149819956

等19940.01420.21760.079116449

682铜19900.45421.0000.6459242297

19940.76953.5221.280889655

683镍19900.01400.16830.10867511

19940.02270.70140.254926293

684铝19900.52800.94050.6071281685

19940.50891.7150.6236588395

685铅19900.00460.17190.11092470

19940.00620.62480.22707225

686锌19900.01290.16240.10486896

19940.06942.1720.789680272

687锡19900.00460.18520.11952463

19940.02532.3680.860829298

商品总量1990100.01.5491.00053345133

1994100.02.7511.00011561362

出口

占本国贸易占世界总显示比较总值

总数比重(%)数比重(%)优势系数1000美元

农产品

03水产品2.2064.0992.1731369785

1.9165.2261.7632319422

041小麦0.00080.00360.0019558.0

0.00830.07440.025110055

042水稻0.13552.2621.19984135

0.42528.4662.856514608

044玉米0.64994.2272.241403561

0.780310.863.655944270

045其它0.08973.6611.94155717

谷物0.05204.2941.44862997

05水果2.8333.5301.8711759522

和蔬菜2.4264.7691.6092936125

06蔗糖0.51132.7151.439317514

0.36193.0471.028437928

074茶0.664615.738.340412710

0.243213.254.472294359

099食品0.13221.1250.596582096

0.13451.2720.4292162811

112酒0.08690.28300.150053966

0.09380.48390.1632113600

12烟草0.27451.0380.5508170460

0.56723.3841.141686359

22油料0.99655.9863.174618769

0.55035.5001.855666016

矿产品

28金属0.28220.53050.2813175241

矿物0.09680.37100.1251117142

32煤、焦1.2153.8422.037754985

碳、煤球0.87105.7541.9411053989

331原油5.4781.7780.94273401861

1.6531.1550.38972000305

332石油1.5961.1320.6006991554

产品0.64630.95830.3233782144

341天燃0.00420.00920.00492610

气及制品0.00240.00920.00313024

351电力0.01230.14110.07487673

0.17793.3431.128215383

51化学2.7631.7330.91921715726

制品2.4402.4420.82402952689

56化肥0.04070.20370.108025318

0.05360.50520.170464911

58塑料0.44670.41350.2192277391

制品0.40090.58480.1973485179

63木材及0.47791.5550.8248296739

制品0.65060.8960.9772787336

64纸制品0.47310.46150.2447293814

0.50520.84150.2839611406

65纺织品11.596.9263.6727201610

纱、织物等9.6939.2623.12411730312

66非金2.1191.8400.97571316206

属矿2.0852.8090.94772523169

661水泥等0.60525.0812.694375838

建筑材料0.44075.8331.968533321

67钢铁2.0651.1930.63291282475

1.5431.5730.53071867129

681银铂0.03780.27570.146123510

等0.01310.25740.086815972

682铜0.20230.52390.2778125620

0.18060.87550.2953218541

683镍0.00470.08010.04242975

0.09583.3831.141116006

684铝0.23280.49560.2627114605

0.20000.72400.2442242108

685铅0.05142.4731.31131925

0.08999.9673.362108818

685锌0.04970.78780.417730896

0.20756.9932.359251139

686锡0.13865.6362.98886113

0.171116.585.594207147

商品总量100.01.8861.00062091411

100.02.9641.000121006321

Source:InternationalEconomicDatabank,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

3.有效地引进国外技术和利用国外资金

从总体上来看,中国的科学技术水平还大大落后于发达国家,技术创新和技术发明能力不强,国际专利申请批准数仅占世界总数的0.27%。这些决定了中国创新技术在较长时期内应主要来源于国外,即利用“后发优势”,走“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之路。“用市场换技术”将是中国的长期策略,但是农业技术、高新技术和军事技术仍应“以我为主、引进为辅”。

中国的资本量仅占世界总量的3.4%,吸引外商投资是其补充国内投资的重要来源。尽管中国已是居美国之后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世界第二大国,但人均额仍比较低,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如上海与青海人均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相差600倍。为此,今后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外商投资于农业、能源、交通、铁路、通讯、大中型水电站和大中城市公共设施,投资于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总之,“用市场换资金”也是中国的一项长期发展战略。

4.大力开发劳动力资源,积极促进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增长

由于中国在发展中大国(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等)中率先进入发达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市场,且所占份额迅速上升,目前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国,其比重1994年占世界总数的10.55%,大大高于美国(6.30%),日本(4.95%)的水平。由于中国是在利用不足世界4%的资本资源来解决占世界1/4的劳动力就业问题,这对任何一届政府都是极其严峻的挑战,决定了中国必须大力开发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要素有序的流动,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劳动换资源、以出口促进口”是中国长期发展的重要策略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具有比较优势,但并不一定具有国际竞争优势。后者是指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垄断优势的资源和产品。〔8〕因此应当有选择地发展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产业,一方面通过产业政策和资产重组,形成若干个大型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合资企业集团,达到专业化和规模经济,以较低的成本进入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吸引西方跨国公司来华建立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使其技术与中国廉价的劳动力相结合,构成提高中国国际竞争力的基础,不断提高技术密集型产品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在持续高速出口增长过程中,不断推进出口结构的升级和高附加值化。

5.贸易自由化是发挥中国比较优势的重要前提

“比较优势”和“贸易自由化”两者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互为促进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和不断积累的过程。所谓“贸易自由化”就是放弃传统的“内向型”的“进口替代”战略,大幅度降低名义关税税率,取消各种非关税贸易壁垒,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逐步开放国内各类市场,取消对国外厂商进入中国市场的人为限制,打破少数国有企业对石油、化工、电讯、造船等独家垄断或寡头垄断的格局,开展公平、公正的竞争,对国内外厂商实行条件相同的非岐视的“国民待遇”等。实行贸易自由化的目的,一是主动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二是将国际竞争机制引入国内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国各类资源的进口与出口的比较优势。

加快贸易自由化进程符合中国国家利益,但不一定符合部门利益。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9〕曾谈道,为什么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实行贸易保护政策?答案很简单,尽管国家作为一个整体从贸易中得到好处,例如消费者以较低价格来购买物品,但是这个国家内的某些利益集团受到损害,许多国内生产者面临国外产品的竞争,工作机会减少。受损者除非得到补偿,否则他们一定会反对自由贸易。加速贸易自由化已成为世界之潮流,东盟国家2003年实现“零关税”自由贸易区,这本身已对中国构成外部挑战,因此加速中国贸易自由化过程是对这一挑战的最佳响应。

致谢:本文计算得到了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日本研究中心卢卫国博士和许心鹏博士的帮助,文中许多观点曾与北京大学林毅夫教授、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经济系黄益平博士、宋立刚博士讨论,获益匪浅。

本项研究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主要参考文献:

[1]海闻:《国际贸易:理论·政策·实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PeterDrysdale,1988.InternationalEconomicPluralism:EconomicPolicyinEastAsiaandthePacific,Allen&Uniwin,Sydney.

[3]安德森·速水等:《农业保护的政治经济学》(中文版)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4]胡鞍钢:“中国21世纪粮食战略的基本选择”,《了望》周刊1996年第35期,第15至第17页。

[5]世界银行亚太区中国和蒙古局国别运行处:《崛起的中国:中国在二十一世纪所面临的长期问题和选择》,世界银行报告号:16643—中国,1997年6月。

[6]胡鞍钢:“中国21世纪石油战略的基本选择”,《了望》周刊1997年第9期,第14页至第16页。

篇4

(二)菲律宾克拉克自由港区离岸服务外包菲律宾作为东南亚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发展中国家,近年来通过自由贸易园区发展离岸服务外包,经济得到迅猛发展,其中业务流程外包规模仅次于印度,成为全球第二大业务流程离岸外包承接国。克拉克自由港区作为菲律宾重要的一个自由贸易园区,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发展十分成功。菲律宾克拉克自由港区成立于1992年,占地面积320平方公里,为促进离岸服务外包业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一是为提高离岸服务外包人才的竞争力,爱尔兰政府专门对克拉克自由港区进行拨款,设立面向离岸服务外包企业的“应用型人才培训基金”,对不符合离岸服务外包公司录用标准的应聘者发放培训券,免收各种技能培训费用,还承诺将通过培训后达到就业要求的人员就业后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再用来补充培训基金③。二是克拉克自由港区对离岸服务外包业采取多项鼓励政策,开展“国际服务业鼓励计划”,致力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同时启动“投资优先计划”,将离岸服务外包业划入优先发展产业范畴。其他鼓励措施还包括:在克拉克自由港区开展服务外包业务的外资企业,前6年予以免税,免税期后可继续享受只交5%的营业税的特殊优惠待遇;自由港区内离岸服务外包企业还可免税进口特殊设备及材料;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在当地购买货物和服务免交12%的增值税。三是菲律宾政府针对克拉克自由港区离岸服务外包业对数据安全性的需求特点,建立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及信息保密制度,用以增强离岸服务外包发包方的信心。比如菲律宾政府先是通过“共和国法令8293号”颁布《知识产权法》,紧接着又通过了《数据安全和隐私法》④,突出对知识产权、数据安全的重视。这无疑对增强克拉克自由港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大有脾益。经过菲律宾政府及克拉克自由港区离岸服务外包行业协会的共同努力,菲律宾在全球服务外包领域的知名度蒸蒸日上。目前,菲律宾已占有全球离岸外包市场份额的20%以上,仅次于印度。在呼叫中心方面,菲律宾已超过印度成为行业的领头羊。

(三)爱尔兰香农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爱尔兰香农自由贸易园区软件和信息离岸服务外包业的发展起步于上世纪70年代,崛起时间为80年代后期,并在90年代中期得到迅猛发展,逐渐成长为全球离岸服务外包强国,其主要发展的是信息技术离岸外包。在发展信息技术离岸外包方面,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一是在上世纪70年代初,在全球企业开始运用计算机系统开展业务,新兴的离岸信息服务与需求市场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之际,香农自由贸易园区迅速抓住机遇,积极利用自身地理和语言优势吸引全球软件企业,并成功收获大量美国软件企业进驻,成为美国企业进入欧洲发展离岸服务外包的桥头堡①;二是爱尔兰政府通过向自由贸易园区内的香农开发公司投资,并与由香农开发公司签订100~130年的长期租赁合同,香农公司以较低租金取得建设用地,进而以低价转租给自由贸易园区开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公司,使得自由贸易园区地价平稳又兼具竞争力;三是积极学习借鉴跨国公司入驻园区带来的丰富培训、管理等方面经验,辅以政府多方面激励机制,最终香农自由贸易园区离岸信息外包产业逐渐发展起来。目前,受香农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利好的国际号召力影响,大量跨国软件公司进入爱尔兰香农自由贸易园区,国内从信息技术离岸外包的企业也由1996年的390多家,急剧增加到到2014年的1000多家。爱尔兰已经成为欧洲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之一。

(四)迪拜自由区离岸服务外包迪拜外包区(DubaiOutesourceZone,DOZ)于2004年宣布设立,是世界上第一个专注外包业的自由区,主要发展的是信息技术离岸服务外包。其成功经验主要有:一是为促进离岸服务外包发展,迪拜通过皇室法令,从批准一家外资子公司的加入(48小时迅速完成审批)、签发签证(24小时)到确保新办公室的冷水机是满的(迪拜外包区大楼的管理者们负责装修和布置办公室)等各个方面,都给予了外包区广泛授权。二是迪拜将低廉的劳动力和现代化基础设施相结合,吸引到想把从呼叫中心到金融研发机构的信息技术密集型活动都外包出去的公司。外包区为外包提供商建立了覆盖欧洲、亚洲、美洲及中东等的全球性外包业务网络。同时启动了一个为投资者而设的居住计划,建设了各项活动、娱乐、休闲设施,为专家们提供各种居住及生活上的便利。三是迪拜外包区为吸引更多的外包企业,制订了配套的设施服务和优惠政策。其中主要包括:100%的免税,暂定50年,包括企业所得税、收入税、关税;100%的外国独资;货币自由兑换;收入、利润自由汇出;低廉的房产成本及法律支持;启动当地人才市场建设、加快人才培训;快速简单签证、便捷通关基础设施、一个窗口业务服务等。

(五)韩国马山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韩国于1970年设立马山出口自由区,开始以传统劳动力密集的加工制造业为主,在2000年之后逐渐增加贸易、物流、流通、信息处理、服务业等功能,后更名为马山自由贸易园区,积极发展信息技术离岸外包、业务流程离岸外包以及知识流程离岸外包,现已成为韩国服务离岸外包业的聚集地。其主要做法包括:一是为促进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的发展,韩国废除了财政经济部的《关税自由区法》,其内容被吸收、合并到产业资源部的《自由贸易园区法》之中,通过把性质相似的两部法律合并,使复杂程序简单化,通过将两个区合并运行达到最佳效果;二是园区不进入韩国国内的商品不受海关监管,不涉及关税,可以自由流通,投资自由;三是在政府管制放松背景下,马山自由贸易园区由于受土地紧张等制约,积极推动园区产业结构升级,采取鼓励离岸服务外包发展的措施,如对涉及国外商务的高技术服务业实行免征七年所得税的政策,远远优于制造业。截至目前,具有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占园区企业总数80%以上。

二、对中国的启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当前,印度、菲律宾、爱尔兰、迪拜、韩国等国家自由贸易园区积极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为中国的自由贸易园区开展离岸服务外包提供了重要参考模版。

(一)建立健全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相关法律法规目前,中国的自由贸易园区发展离岸服务外包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这不仅会造成外商担忧,还会影响他们将业务外包转移到自由贸易园区的决心。因此,中国应根据本国实际,借鉴国外自由贸易园区发展离岸服务外包在法律法规方面的成功经验。首先,出台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行业标准。受“重制造、轻服务”传统观念影响,中国一直存在服务价值不受重视现象,许多企业不得不把项目中的产品和服务合并报价、以产品收益弥补服务收益。因此,订立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行业标准,对于提高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的标准化程度是一个契机。其次,构建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业的监管体系。离岸服务外包业的监管日益成为影响离岸服务外包发展的一个关键制约因素,加强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业的监管关键措施是逐步落实以下几点:建立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评定体系、认证认可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体系建设,推动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安全的绩效考核,开展服务外包信息安全认证评估,引导和支持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尽快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等。再次,对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产业信息安全方面进行专门立法,设立数据安全中心。目前,中国已有基本完整的信息安全法律框架体系,但在信息安全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不断加强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行业在信息安全方面的保护力度。例如,出台配套的相关离岸服务外包产业信息安全法,用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另外,还可以在自由贸易园区设立专门的“离岸服务外包数据中心”,确保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离岸服务数据安全等。

(二)提升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印度是第一个着手树立品牌形象的离岸服务接包方,其独特的品牌优势为印度在国际离岸服务外包市场确立了地位。就中国而言,应大力提高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水平,打造“中国服务外包”国际品牌。首先,中国应借鉴印度成功经验,在海外市场宣传中树立中国统一的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品牌,宣传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的质量,通过各种会议、会展等场合宣传、展示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形象;其次,积极筹建和完善自由贸易园区内具有领导和影响地位的离岸服务外包产业协会、组织,针对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行业法律政策方面为政府提供有效建议,开展全球离岸服务外包市场营销与品牌建设,协会应积极动员、组织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拓展国际离岸服务外包市场,积极展示中国离岸外包服务提供商适应国际市场的能力,重点发展在国际上代表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的领军企业①,统一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信息,踊跃参与国际离岸服务外包行业贸易展等;再次,自由贸易园区离岸外包服务行业协会应代表中国离岸服务外包行业,就国际离岸服务外包标准、预期、趋势及最佳惯例等内容对自由贸易园区内各接包公司进行培训,遵循国际规范针对整个行业,定义关键性术语与定义,促进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与国际市场平滑接轨。

(三)加大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产业扶持力度政府应继续完善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提升对自由贸易园区离岸外包产业的扶持力度。根据其他国家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发展的成功经验,国家应充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帮助自贸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首先,充分发挥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政策的促进作用,扩大政策覆盖面,在自由贸易园区积极制定并拓宽最新的优惠政策涵盖面,填补现有离岸服务外包产业推动体系的空白,延长政策时效,充分体现政策的普惠性。例如采取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产许可证的放宽政策、离岸服务外包服务软(硬)件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如营业税)的减免政策,对涉及国外商务的高技术离岸服务外包项目免征所得税等。其次,加强重点领域的支持,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拓展行业领域,推动从主要依靠低成本竞争向更多以智力投入取胜转变,打造以可持续离岸外包服务交付优势为内容的国际离岸服务外包核心竞争力②。再次,对自由贸易园区内符合条件的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单位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质认证等给予补助。例如对获得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P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ISO27001/BS7799(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0000(IT服务管理)、SAS7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认证以及其他相关国际资质认证的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可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

篇5

一、导论

(一)选题意义

农业和农产品生产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在各国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涉及到人民生活、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农业历来是各国政府保护的重点。农业保护严重扭曲了农产品贸易,使各国都深受其害,于是取消贸易保护、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经过艰苦谈判,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达成《农业协议》,奠定了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基础。从《农业协议》开始实施至今,各国遵照《农业协议》履行承诺,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不断得到推进。但同时,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又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还需要在谈判中加以完善。中国是一个拥有超过9亿农业人口的农业大国,作为一个经济全球化的积极参与者,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将同时面临来自内部与外部的双重压力。为此,深入研究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及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遵照国际协议调整国内农业政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于中国全面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国内农业安全以取得长治久安、持续发展的牢固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

许多学者对中国农业及世界农产品贸易的课题进行了研究与探索。如特丽?西库勒(TerrySicular)(1989)结合当时中国农业的衰退趋势,对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增长进行了探索,提出非农业政策可以加强或破坏农业计划,建议中国建立考虑全面和注重协调的有效农业政策,并把农业放在与其他产业平等的地位上;曹苏峰(1998)以翔实的数据深入分析了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速度、价格变化、贸易流向分布以及商品结构变化;田维明等(1999)通过GTAP模型进行政策模拟,分析了在新的国际经济环境下我国不同的政策选择对国民经济和农业部门可能产生的影响,认为扩大贸易开放程度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的总体效率和国民福利水平;罗余才(1999)对我国农产品进出口的总量与产品结构变化进行了实证分析;张汉林(2003)则在介绍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上对农产品贸易领域的争端情况进行了总体阐述,重点分析了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受理的一些农产品贸易争端案例。

综上所述,虽然许多学者从农业产业地位、农业政策选择、农产品贸易结构及农产品贸易争端等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中国农业及世界农产品贸易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论述,但是从总体上来看,这些研究中缺少以农业政策变化及现有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为基础的论述。本文试图以比较不同国家农业政策的改革、分析现有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为基础进行论述。

(三)结构安排

论文的第二部分回顾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历程,并总结出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三种趋势。论文的第三部分比较分析了世界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农业政策的改革,认为尽管在《农业协议》的约束下,这些国家的农业政策仍然存在相当程度的农业保护倾向。在此基础上,论文的第四部分阐述了使农业保护主义得以生存、阻碍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的现有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所存在的局限性及对其进行完善的措施。论文的第五部分总结全文,并对中国农业如何应对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提出了政策建议。

篇6

资产阶级保护贸易理论的第一个系统阐述者是德国历史学派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他提出的“保护幼稚产业论”仅仅提倡保护本国的弱小产业,一旦这种弱小产业在政策保护下得到发展,成长到具有国际竞争能力时,就主张国家立即放弃保护政策,以利于国内资源的有效配制和产业竞争力的增强。

发展中国家借鉴李斯特的保护幼稚产业论和罗斯托的经济起飞理论,提出了进口替代和出口导向相结合的贸易发展战略,涌现出巴西、墨西哥、亚洲“四小龙”、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可以说,拉美和东南亚国家的崛起,是与积极利用外援、及时接纳上游国家转移过来的资金、技术和产业分不开的。“国际贸易在发展中国家的历史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注:[德]诺贝尔特·冯克:《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形式:贸易性投资措施》,《国际商务》1995年第1期。)事实上,奉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大多是发达国家,如欧盟、加拿大和美国,但它们的外贸量却是世界上最大的。如美国在1994年的进出口贸易额就高达12019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注:储玉坤:《1994年世界贸易发展迅猛的原因及其前景》,《国际经贸探索》1995年第4期。)。

总之,形形的保护贸易理论无一是主张闭关锁国的,这些理论都提倡积极主动的对外贸易。

二、保护贸易理论修正了自由贸易理论的不现实假定,发展了自由贸易理论

传统的保护贸易理论主要有以李嘉图为代表的比较利益论和以赫克歇尔与俄林为代表的要素禀赋理论。这两种理论在解释贸易的起因方面非常有说服力。但它们不能解释现实中发生在发达国家间的产业间贸易和发生在跨国公司内部的公司内贸易,不能动态地解释国际贸易中的比较利益的变化,忽略了贸易利益在贸易双方的分配是否合理,等等。

保护贸易理论是以自由贸易理论批评者的身份出现的,是对自由贸易理论的补充和发展。这种发展主要表现为对传统贸易理论假定前提的修正。

一般认为,传统的自由贸易理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明确或隐含的假定(注:迈克尔·P·托达罗:《经济发展与第三世界》,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年版,第341页。)(注:王小军:《新贸易理论书评——新贸易理论与传统贸易理论之比较》,《国际贸易问题》1996年第4期。):

1.各国生产要素在本质上保持不变,在国内可以自由流动,但在国际间则根本不能流动。

2.技术水平固定不变,可自由获取,国际市场上消费者占主导地位。

3.规模收益不变,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没有不确定性。

4.政府在外贸中不起作用,因此国际贸易在相互竞争的小生产者之间展开。

5.各国贸易总是平衡的。

6.各国的需求偏好相似且保持不变,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相似。

由于上述假定前提的不现实性,因此出现了对上述假定进行修正后产生的各种保护贸易学说。

(一)保护幼稚产业论修正了传统自由贸易理论中贸易各国都处于相似经济发展水平的假定

保护贸易论的提出者李斯特批评古典贸易理论“没有考虑到各个国家的性质以及他们各自的特有利益和情况”。“两个同样具有高度文化的国家,要在彼此自由竞争下共同有利,只有当两者在工业发展上处于大体上相等的地位时才能实现”,“在自由竞争下,一个一无保护的国家要想成为一个新兴工业化国家已经没有可能。”“保护制度是使落后国家在文化上取得与那个优势国家同等地位的唯一方法。”(注:[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李斯特提出的历史发展阶段论认为,各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该采取不同的外贸政策,在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实施保护贸易可以迅速发展起本国的民族工业,但在民族工业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时,必须果断地放弃保护。这实际上是对李嘉图比较利益学说的发展和补充。

(二)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恶化说是对传统自由贸易理论假定贸易各国都可从贸易中对等获益的修正

伊曼纽尔和普雷毕什关于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不断恶化的论点得到了普遍的证实:

“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已越来越趋向恶化,自1980年起,初级产品贸易的平均价格下降一半,给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出口收入造成了巨大损失,每年高达500亿美元。1993年初级产品价格更是普遍下降,非燃料初级产品平均价格以美元计比1992年下降了3.5%左右,其中一些产品的价格已经下降到30年来的最低水平。”在世界商品贸易额和比重不断减少、服务贸易额和比重不断增加的今天,在运输、保险、银行、通讯和旅游等服务贸易领域,发展中国家更是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注:曾时:《试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特点与理论基础》,《世界经济研究》1994年第6期。)。

“萨普斯福特根据从1962~1982年每年数据在二项回归分析中估计,非燃料初级产品需求的价格弹性为-0.25”,“长期价格弹性可能比短期价格弹性低许多”。发展中国家更加外向型的全球政策转变可能抑制农产品价格,因而恶化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其直接的收入效应可能很小,而通过国际收支约束加紧产生的间接效应可能会相当大,因而会全部抵消贸易自由化的预期益处。”(注:[英]迈克尔·布利尼:《发展中国家的贸易自由化和贸易条件:关注的一个方面》,《经济资料译丛》1995年第3期。)

(三)凯恩斯主义贸易理论是对传统自由贸易理论假定各国总处于贸易平衡状态的修正

凯恩斯主义认为,净出口属于总需求的一部分,可以刺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进口则会收缩国民经济。因此,凯恩斯主义提倡国家干预国际贸易,大力推动出口,抑制进口,保持外贸顺差。因此,凯恩斯主义又被叫作“新重商主义”。

正如希克斯所说,“造成英格兰如此多的人在自由贸易方面丧失信心的主要问题是,旧的自由主义在巨大的失业面前无能为力,以及在积极的反失业计划中使用进口限制作为要素的可能性。人们当然不得不把这条思路同凯恩斯的名字联系在一起。就是这一点(几乎仅仅这一点)导致凯恩斯放弃自由贸易的信念。”(注:[英]迈克尔·布利尼:《发展中国家的贸易自由化和贸易条件:关注的一个方面》,《经济资料译丛》1995年第3期。)可见,当国家发生经济危机时,失业和经济衰退就必然导致政府的保护主义倾向。

(四)最优干预政策理论是对传统自由贸易理论市场完美无缺假定的修正

发展中国家的特点是有大量的市场缺陷,其中主要是要素市场、扭曲的部门间工资差别、粘性工资与市场工资超过影子工资、分部门的最低工资和买方垄断,等等。所有这些市场缺陷意味着需要保护。另一方面,由于发展中国家存在非经济偏好(即发展新兴工业),因此,由戈登、约翰逊、伯格沃蒂、斯瑞尼瓦萨等人提出了最优干预政策理论,认为当市场扭曲是由国外而非由国内因素所引起,当经济目标属于对外部门时,采取最优干预的保护贸易形式被认为是最优政策(注:[美]杰格迪什·伯格沃蒂:《自由贸易的新旧挑战》,《经济译文》1994年第5期。)。

(五)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贸易理论是对传统自由贸易理论的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不变假定的修正

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贸易理论认为,建立在比较优势理论上的古典贸易理论有一个重要的假定,即自由竞争、市场机制决定价格和规模收益不变。事实上现代许多工业具有规模收益递增的特点,即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的单位成本呈现递减趋势。规模经济的存在要求每个国家的几家大垄断公司各自生产少数几种产品,而且每种产品应存在差异,以便在生产规模上取得收益递增的好处(注:王继祖:《近年西方新贸易理论浅探》,《南开经济研究》1996年第5期。)。

德国的诺贝尔特·冯克指出:“传统的外贸理论是建立在完全竞争这一假设之上的。而这种理论没有考虑到目前世界经济体制的一些根本特点。例如跨国公司和市场垄断的存在,国内外市场的区别及信息的不畅通。而恰恰在一些领域里存在大量非关税壁垒,不完全竞争是其中的主要标志。例如在汽车工业、钢铁工业和半导体工业就是如此。”(注:[德]诺贝尔特·冯克:《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形式:贸易性投资措施》,《国际商务》1995年第1期。)

斯宾塞和布兰德等人认为,某些工业,特别是高科技工业,处于不完全竞争情况,市场经济失灵,需要政府干预。在这些行业中,少数大公司垄断市场,形成寡头垄断,参与有效竞争,他们可以影响市场价格,他们拥有的市场力量可以获取超额利润转向本国公司,从而有利于本国经济的发展,并可取得外部经济利益。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加以支持,比如政府可以对本国大公司给予补贴,从而使外国竞争对手推迟或停止投资与生产,使本国公司占领市场获得超额利润,其利润大大超过政府补贴。不完全竞争前提下的国际贸易理论修正了古典与新古典的自由竞争贸易理论,明确提出国家干预贸易的必要性,修正了古典与新古典贸易理论反对国家干预贸易的主张。而且,事实上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已不同程度地实行了这种战略。他们对某些战略工业和贸易,特别是高科技工业,国家曾不同程度直接或间接地加以支持。例如对欧洲空中客车公司和美国波音公司的喷气式飞机等制造业的支持,对日本重化工业和半导体工业的支持等。国家对这些工业的支持和保护可以称为“保护高科技产业论”,是“保护幼稚产业论”的现代翻版(注:王继祖:《近年西方新贸易理论浅探》,《南开经济研究》1996年第5期。)。

(六)企业内贸易理论是对传统自由贸易理论的市场运行具有完全效率假定的修正

自从科斯提出交易成本和企业理论以来,人们认识到市场运行经常受到各种各样的阻碍。这样,企业就有一种通过自身组织的巧妙安排来替代成本相对较高的市场来组织资源的内在倾向。表现在国际贸易方面,就是某些大型的跨国公司经常通过公司内贸易来降低关税的支付的现象。“虽然有关公司内贸易的详细、准确的统计很难获得,但是一般都认为公司内贸易已经成为当今国际经济活动中的普遍现象。……根据有关的研究报告估计,目前大约60~70%的世界贸易与跨国公司有关。2/5的国际贸易在公司内部进行。邓宁发现在英国的子公司85%的进口和80%的出口属于公司内贸易,而在彩色电视机制造业公司内贸易的比率高达40%。利柯鲁(Lecraw)研究了日本在东南亚5国轻工业制品制造业的111家跨国公司的公司内贸易的情况,他发现这个比率高达79%。”“正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对公司内贸易这种非传统的国际贸易交易形式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研究。”(注:朱刚体:《交易费用、时常效率与公司内贸易理论》,《经济学动态》1997年第3期。)

(七)技术外溢和技术创新贸易理论是对传统自由贸易理论技术固定不变和把技术作为外生变量假定的修正

传统自由贸易理论假定技术是固定不变的,而且是可以自由获取的。但实际上,人类的生产技术是在生产活动中产生和发展的,并且获取技术,特别是关键技术是需要花费高昂的费用的。

技术外溢理论认为贸易和技术外溢有可能将国民经济的发展引入错误的方向,使贸易各方的长期发展速度都受到影响。技术创新的大幅度进展需要两个必要条件,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科研投资的鼓励。(注:海闻:《国际贸易理论的新发展》,《经济研究》1995年第7期。)

为了消除技术外溢对国民经济的误导和刺激技术创新,都需要国家干预贸易活动。

(八)国际竞争优势论修正了传统自由贸易理论的比较优势论

波特在调查研究了10个国家100家大工业的情况后指出,当前的贸易理论只能解释为什么在国际竞争中一些国家的某些工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而另一些却失败了这一问题的部分原因。比如为什么日本在汽车工业、瑞士在精密仪器工业,以及美国在化学工业方面比别国生产率更高,更富于竞争力,用比较优势理论不能完全解释。(注:王继祖:《近年西方新贸易理论浅探》,《南开经济研究》1996年第5期。)

波特认为,比较优势并不一定是现实的国际竞争优势。为了取得国际竞争优势,政府可以通过补贴对工业竞争力加以影响;对教育的支持可以影响高级要素禀赋;对产品的规模、标准条例等的规定将影响产品的需求和供给;通过财政金融政策可影响工业及相关工业的供求与竞争状况等等。

三、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实践表明,保护贸易是他们事实上实行的贸易政策,是其实行工业化和保护本国经济的重要手段

19世纪初,美国开始工业革命,为了抵御英国工业品的竞争,扶植国内工业的发展,美国不断提高关税。1816年关税率为7.5~30%,1824年平均关税率提高到40%,1825年又提高到45%。18世纪80年代,美国工业跃居世界首位,1900年美国在世界外贸总额中仅次于英国,居世界第2位(注:李湘等:《国际贸易教程》,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63页。)。

“历史上,德国和美国的钢铁工业地位的上升(1880~1913)在相当程度上是由于德国和美国政府征收保护主义关税所致……日本在50年代和60年代初,也通过进口保护为钢铁工业的发展助了一臂之力……日本的汽车工业之所以发展到如今的水平,与50年代和60年代日本政府对其汽车市场的进口保护有着相当的关系……后来美国对大量的进口,也加强了对其汽车工业的保护。比如1978年对克莱斯勒公司的应急贷款曾使该公司免于破产;在政府支持下,该公司的生产效率也得到了提高。1981年,美国政府迫使日本政府和汽车生产企业以自愿出口限制与美国合作;1995年美日汽车摩擦升级,美国政府迫使日本政府进一步向美国汽车生产商开放市场。……在电子工业方面,日本政府的保护主义政策也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电视工业为例,日本的通商产业省曾把电视机以及与其相关的电子消费品作为发展出口的一个主要目标,进行保护,使之免于进口竞争;政府还允许七大电子企业在国内形成卡特尔式的联合。此外,日本国内复杂的分销系统也常常把国外电子产品排斥在外。”(注:罗丙志:《国际贸易中的政府行为与产业成长》,《国际贸易》1996年第3期。)

“事实上,没有保护为国内市场生产的早期制造业而实现了工业化的国家和地区只有英国和香港。”(注:[美]约翰·威廉逊:《开放经济与世界经济》,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81页。)

目前,发达国家处于经济“滞胀”的状态,美国等发达国家随着国际债务的不断增加,又举起了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大旗。

由上述可以看出,几乎整个资本主义的国际贸易发展史就是一部贸易保护主义的历史。

篇7

FTA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被纳入WTO法律框架之内的GATT第24条和根据乌拉圭回合确定的GATS第5条。但是也有一些全部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FTA是依据GATT/WTO的“授权条款”建立的。根据WTO规则,FTA在并不提高对区域外的贸易障碍、区域内成员相互之间取消所有贸易障碍和全部谈判10年内完成等三个条件下,可以作为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成立,但是如果由于FTA的成立使针对区域外的贸易障碍有所提高,则视为违反WTO规则。根据“授权条款”建立的FTA则可以享受区别于一般FTA的更为宽松的特殊安排。

关于FTA与WTO所倡导的全球贸易自由化之间的关系,尽管存在一些不同看法,但多数人认为是一种互补、互动关系,不违背WTO规则的区域贸易安排有利于推动全球的贸易自由化。其中的原因:一是建立FTA可以为成员国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目标提供多种选择的机会;二是可以弥补WTO多边贸易体系的空白和缺陷,为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积累经验;三是有助于减少多边贸易谈判的层次、提高WTO机制的运作效率;四是对贸易伙伴的贸易保护主义可以形成牵制。

二、世界的FTA新潮流

按照WTO的统计,截止到2002年6月,向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提出申请的FTA已经达到了143个。WTO的144个成员中,绝大多数成员都至少参加了其中的一个或多个FTA,而没有同任何国家(地区)缔结FTA的WTO成员,2001年底时,包括中国、日本、韩国、中国香港、台湾等少数几个经济体,但是到了2002年底时,这一数字又有所减少。目前世界上的众多FTA中,经济规模最大,区域内发达国家成员最多。在世界贸易中所占份额最高的是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和欧洲联盟(EU)。不仅如此,一个在NAFTA基础上扩展成为覆盖整个美洲地区的自由贸易区计划已经开始启动,EU的东扩也在加紧进行。

东亚地区在建立FTA方面远远落后于世界其他地区。长期以来,不但日本、韩国和中国等主要经济大国没有同任何经济体建立FTA,就连早在1992年就开始启动的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也仅仅限于根据“授权条款”形成了一种并不彻底的自由贸易安排。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近年才有所改变。2002年1月,日本和新加坡签署了“新时代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JSEPA)”,成为日本的第一个FTA。韩国与智利之间在经过长达4年的谈判之后,终于在2002年10月达成关于建立双边FTA关系的一致意见。中国与东盟之间也在2001年11月“10+3”会议期间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于2002年11月签署了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的一揽子框架协议,正式确定了10年内建立FTA的目标。新加坡等东南亚地区各国的行动也明显加快。

在中日韩三国中,日本的FTA行动走在了其他国家的前边。2000年前后,日本政府大幅度调整了对外经济政策,完成了由单纯重视WTO多边合作向重视发展双边FTA关系的战略转变。主要目的在于顺应世界潮流,通过对外经济制度创新打破90年代以来的经济低迷,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并在地区合作事务中发挥更多作用。在这种政策主导下,短短几年时间,日本不但已经完成有史以来的第一个FTA(JSEPA),而且正在积极推进与东盟、墨西哥、智利、韩国等国家之间的FTA研究与磋商,甚至由民间机构出面启动了与台湾的双边FTA研究。由于农产品贸易等问题的影响,日本的FTA政策面临着国内以农业部门为代表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强大压力。为了避免激化国内矛盾,日本政府选择了一些能够回避敏感领域的对象,优先进行双边FTA谈判。从日本目前的FTA战略(参见“日本的FTA战略”(日本外务省经济局;日本外务省网页:go.jp)来看,并未将建立日本与中国之间的双边FTA列入优先考虑范围。

韩国实际上是东亚地区最早倡议加强区域内各国制度性合作,提出FTA战略构想的国家之一,并在1998年与智利开始进行建立双边FTA的政府谈判,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韩国在建立FTA方面的实质进展已经落后于日本和中国,与智利的谈判曾一度中断,直到2002年10月才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许多人认为,主要原因在于韩国国内来自农业等产业部门的反对比较强烈,政府不得不对这些压力有所顾虑。实际上对于韩国而言,在东亚范围内建立FTA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一方面希望通过引导东亚地区制度性合作进程,提高自身国际影响和地位,另一方面又担心处于中间发展水平的国内产业受到日本高技术产业和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夹击”。因此,今后韩国的政策取向仍然是一个变数。但是迫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势的强大压力,为了维持自身的长远利益,韩国政府采取更加积极和实际的FTA政策将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东南亚各国在建立FTA方面表现十分活跃。东盟一方面作为一个地区联盟,与一些国家就建立FTA问题进行研究和磋商,另一方面其主要成员采取了更加灵活的政策,分别寻求与区域外其他国家建立双边FTA的机会。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就是东盟10国与日本于2002年签署框架协议,决定就建立包括FTA在内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问题进行磋商;同时鼓励东盟成员分别与日本就双边FTA进行研究。目前除新加坡与日本的FTA(JSEPA)已经正式生效之外,泰国、菲律宾等国与日本之间已经开始进行双边FTA的研究和磋商。在东盟国家中,新加坡采取了最为积极的FTA战略,

已经先后与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欧盟、美国(2003年5月6日,经过两年的谈判之后,美国和新加坡在华盛顿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预计这一协定将在2004年1月正式生效)等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目前正在推进与加拿大、墨西哥、韩国之间的FTA谈判。

三、我国的FTA实践与国际经验比较

我国自从在2000年的“10+1”会议期间向东盟提出建立中国与东盟FTA的建议以来,在推进双边FTA关系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对促进东亚地区的制度性合作也产生了积极影响。2001年11月中国与东盟双方就正式启动FTA程序达成共识,决定在10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随后经过多轮政府磋商,于2002年11月签署了框架协议,就早期收获项目和不同东盟成员的关税减让时间表达成一致。如果双边谈判能够如期完成,将以高达17亿人口、2万亿美元GDP和1.3万亿美元贸易额的规模成为世界最大的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自由贸易区。目前中国内地与香港作为两个关税区之间的“更紧密经济合作伙伴协定(CEP)”磋商也在进行之中。

启动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成为我国在FTA领域的一个新的实践,也是“入世”之后在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开放型经济方面的又一个重大举措。加强与东盟的制度性合作既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也有利于周边区域的繁荣与稳定,具有重要的长期性、综合性和战略性意义。但是我国的FTA尝试还仅仅是开始,与其他地区和日本、东南亚的FTA战略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问题。首先,按照一般经验,自由贸易区对区域内成员经济增长的促进效果与其覆盖范围成正比,但是成员主体越多达成完全一致的难度同样会明显加大。相互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民族等许多问题上的差异都可能成为多边谈判的“瓶颈”。即使能够按期完成谈判程序,各方共享的自由化范围只有可能成为各方承诺范围的“公约数”,从而使FTA的本来意义大打折扣。因此,许多国家建立FTA一般都是按照“由易到难”的方式,首先从双边谈判开始。我国与东盟整体的FTA谈判,在缺乏实践经验和同时面对10个谈判对象的条件下,如果要取得预期的成果,可能需要作出相当多的让步。日本在与东盟建立FTA关系时采取了多边与双边并进的策略。一方面通过多边形成的一揽子框架协议,在建立全面制度性合作关系方面取得共识,将希望加强合作的领域全部囊括其中,为适度选择合作内容、方式和时间表留下空间。另一方面,在多边框架协议内事先写入鼓励双边合作的内容,为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和优先顺序,推进双边FTA磋商铺平了道路。实际上日本与新加坡、泰国、菲律宾之间的双边进程已经明显领先于多边,最终日本的获益将可能是各个双边FTA获益的“叠加(并集)”,而不是“公约数(交集)”效果。

其次,按照自由贸易区相关理论,由于贸易转移效应的作用,如果与经济效率高的成员建立FTA,则通过区域内贸易投资活动的扩大,有利于整体效率的提高;但如果与效率比较低的国家建立FTA,反而存在低效率商品或投资替代区域外高效率商品或投资的可能性。因此,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建立FTA,虽然有可能使发达国家的工业制成品更容易进入发展中国家市场,但是由于比较优势的作用,发展中成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能够得到更大市场空间,并且有利于吸收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和投资,有助于区域整体的资源优化配置和结构升级。墨西哥在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区并与欧盟签署FTA协定以来在贸易、投资和经济发展中的诸多良好表现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韩国、新加坡和东南亚主要国家急于同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发达国家建立FTA的原因也同样在于这一点。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十分落后,但是在劳动密集型产品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关系有利于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吸收合作伙伴的资本和技术要素,达到优势互补和双方要素生产效率提升的效果。

再次,选择FTA对象和确定不同组合的优先顺序是一个国家制定对外经济合作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各国基本上是按照“由易到难”的原则,从缓解国内压力、发挥互补性和追求经济利益等角度出发来选择谈判对象的。日本选择新加坡作为第一个谈判对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可以回避对方农产品可能对本国农业带来的压力,在东南亚地区发挥更大影响;选择墨西哥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日本企业产品进入墨西哥市场时与欧美企业相比的不利条件,并利用墨西哥作为NAFTA成员同时又与EU签署了FTA协定的有利条件,为日本在墨西哥投资企业产品无障碍进入欧美市场创造条件;选择韩国作为下一个伙伴则主要为了发挥贸易和技术优势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遏制中国的影响,在地区事务中掌握主导权。韩国选择智利作为第一个谈判对象,一是由于有意选择一个较小经济体进行FTA方面的尝试;二是韩国与智利季节相反,智利农产品不会对韩国同类产品构成直接威胁;三是由于智利作为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同时又与EU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这使得韩国有必要采取措施避免韩国企业在智利市场与欧美企业竞争时蒙受损失;四是为了发挥自身汽车等工业制成品的优势,开拓新的市场。东盟与中、日、韩以及美国等分别建立FTA,除了有利于东盟产品进入这些世界主要市场以扩大对外贸易之外,更重要的目的是作为零关税连接各主要市场的生产基地,有利于吸收各国直接投资、获取更多资本要素。我国目前除了正在积极推进与东盟、香港地区之间的FTA之外,尚未形成一整套清晰、立足于长远发展需要的区域多边和双边制度性合作战略与优先安排顺序。其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对于未来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和作用的足够认识,没有建立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国家战略应对体制。

四、FTA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FTA对区域内经济的影响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指由于区域内成员相互之间取消关税和贸易数量限制措施之后直接对各成员贸易发展所产生的影响;第二类是指缔结FTA之后,由于区域内生产效率提高和资本积累增加,导致各成员经济增长加快的间接效果。二者也分别被称为静态效果和动态效果。

静态效果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影响是所谓“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最早提出这些观点的是美国经济学家Viner,他在1950年曾经就关税同盟对贸易的影响进行过研究)。贸易创造效应主要指区域内成员相互之间由于交易成本下降和贸易限制取消,导致本国内高成本产品被区域内其他成员低成本商品所替代以及过去受到对方数量和高关税限制的本国低成本商品出口扩大,从而给区域内进出口双方带来更多贸易机会和经济利益。长期以来,我国与周边国家的贸易关系得到了很大发展,但是其中一些经济体仍然保持了较高关税水平,许多产品的贸易数量限制仍然存在,反倾销等形式的贸易纠纷也时有发生。这些因素对相互贸易增长产生了很大制约,并且无益于提高区域内资源配置效率和结构升级。通过FTA,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相互之间的交易成本,刺激贸易需求增长,使各国之间的产业分工进一步趋于合理。在这种背景下,一方面,我国的许多比较优势产品将面临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从而带动相关产业的较快发展;另一方面国内市场急需、而且在充分竞争条件下无法替代生产产品的

进口成本也会明显降低,从而满足国内消费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正如我国改革开放20年来的经验所表明的那样,贸易机会的增加和贸易规模的扩大会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贸易转移效应”是指由于区域内交易成本的降低原有与区域外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可能被区域内成员之间的贸易所取代。目前东亚区域内贸易的比重只有30%左右,远远低于EU和NAFTA等主要FTA高达50~60%的水平。这也是各国对区域外经济依赖程度长期居高不下,容易受到外部经济波动影响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我国与FTA伙伴之间的贸易关系的增长有利于提高对外贸易的稳定性和增长潜力。

动态效果主要包括“市场扩张效应”和“促进竞争效应”。前者是指随着贸易规模的扩大,将产生生产和流通的规模效益,并带来产业集聚效果。后者是指随着区域统一市场的形成,将促进区域内垄断行业的竞争,提高生产效率。我国建立FTA可以在WTO基础上进一步结合比较优势和自然禀赋条件,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合作伙伴,加大相互开放的程度,并通过区域市场的统一促进国内竞争。这一点对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尤其重要。

对于FTA成员国而言,贸易创造效应、市场扩张效应和促进竞争效应会带来许多正面影响,但是贸易转移效应也有可能带来负面影响,原因在于区域内的低效率产品可能会取代非成员的高效率产品。一般来说需要通过吸收高效率成员和扩大区域覆盖范围才有可能防止这一负面影响。

FTA对吸收直接投资也会产生积极作用。一是因为多数情况下FTA协定本身包括了促进相互投资的内容,有利于区域内的资本要素流动。二是从贸易与投资的关系来看,随着贸易扩大效应的显现,跨境投资活动也会增加;三是由于区域内商品跨境流通成本降低,区域外企业在区域内投资生产的产品有利于进入整个区域市场。墨西哥在这一方面已经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长期以来,周边地区成为我国吸收FDI的重要来源之一,由于资源禀赋、要素条件的不同,我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互补性将长期存在,尤其是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将为其他国家的资本和技术提供转化为竞争力和现实利益的大量机会。因此,随着FTA的形成,相互之间的投资增长将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FTA对经济增长率的拉动效果是其经济影响的综合反映。常用方法是通过CGE经济模型进行模拟的基础上评估和比较FTA的经济效果。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对各种不同组合FTA效果进行模拟和比较的权威研究成果。本文将根据日本经济研究中心的模拟结果(参见(日本)日本经济研究中心《日益增加的自由贸易协定与日本的选择》2002年)分析FTA对我国经济增长的综合影响。

在该项研究中,假定存在6种组合的FTA,分别是①日本+新加坡、②日本+新加坡+韩国、③日本+新加坡+墨西哥、④日本+新加坡+墨西哥+韩国、⑤日本+新加坡+韩国+东盟+中国、⑥中国+新加坡+东盟。根据模拟结果,在不包括中国的①~④等4种组合中,仅有①组合下中国的经济增长率会出现0.01个百分点的上升,而在其他三种组合下中国的GDP增长率会下降或不变。其中④组合下日本的GDP拉动影响可能达到0.18个百分点,是四种情形中最高的;而中国的GDP会下降0.03个百分点,是四种组合中下降幅度最大的。在同时包括日本和中国的⑤组合下,中国和日本的GDP上升幅度都高于其他组合;而在不包括日本的组合⑥中,中国的GDP上升幅度为9.17个百分点,而日本GDP增长率反而可能出现0.05个百分点的下降。

根据上述模拟结果可以得到以下结论:一是如果中国不加入任何一个FTA,则多数情况下,中国的GDP增长率将会出现下降;二是中国加入任何一个FTA都会带来本国GDP增长率的上升;三是包括中国在内的FTA区域覆盖范围越大,对中国GDP增长的拉动效果越明显。其他国家同样符合这些规律。需要指出的是,这些估计仅仅是静态分析的结果,并未把投资增长的动态影响效果包括在内。一个可以预见的结果是建立FTA明显有利于我国吸收跨境直接投资的进一步增长,由此产生的投资需求增长、技术溢出和结构升级效应也将对我国的经济增长做出贡献(参见赵晋平编著《利用外资与中国经济增长》,人民出版社,2001年6月)。

从现实的选择来看,由于FTA谈判的复杂性和模型分析本身的局限性,模拟效果并不是判断FTA可行性和经济效果的唯一依据。但至少可以为我们认识与比较不同组合FTA对我国经济影响的方向、确定我国FTA战略的优先顺序和阶段性目标提供参考。五、我国的FTA战略与阶段性目标

根据以上分析,在今后20年中为了实现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长期性目标,除了积极参与WTO主导下的经济全球化,从多边贸易自由化中获益之外,还应当适应世界经济格局的新变化,通过与周边国家建立FTA的方式加强区域经济合作。这样才能回避被日益增加的FTA所“边缘化”的风险,在地区多边和双边贸易投资自由化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并从中获益。因此,实施国家FTA战略首先是我国经济长期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FTA战略与改革的关系来看。“建立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是“十六大”提出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之一。根据这一观点,我国应当将逐步建立商品与要素自由流动、内外经济相互融合的开放型市场体系作为对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目标。从推动与周边国家的制度性合作(FTA)起步,首先实现区域范围内的经济融合和要素跨境自由流动,就完全有可能为达到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积累经验和创造条件。

在本世纪初的前20年中,适应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与改革需要的FTA战略应当具有以下几个阶段性目标:首先是努力促使“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CAFTA)”和“中国内地——香港更紧密经济关系协定〔CEP〕”早日生效,以巩固我国在发展FTA实践中的最初成果;二是为了对中国+东盟之间的多边协定形成牵制和互动效果,可同时推进与新加坡、泰国等东盟主要成员的双边FTA磋商;三是积极促成中日韩三国FTA或中日、中韩双边FTA的正式磋商,以避免日韩先行建立FTA,使我国在东亚地区合作中陷于被动;四是适时启动我国与其他地区主要伙伴国的双边FTA和东亚自由贸易区(东盟+中日韩)的谈判程序;五是对未来更大范围的FTA进行国际合作研究和多边磋商。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现阶段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国家FTA战略实施指导和协调体系

目前我国缺少FTA总体战略思路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尚未形成统筹组织与协调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行动的有效机制。从一些国家的经验来看,签署FTA协定,不仅需要统筹考虑国际关系、外交政策、贸易投资制度等许多体制与政策层面的问题,而且需要系统了解选择不同合作伙伴及其合作方式对国内国际经济、政治和地区安全带来的可能影响。为此,外交部门、对外经济关系事务部门和国内产业政策部门之间的共同参与和统一协调十分重要。

(二)加强

对FTA战略的系统研究

为了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和形势发展需要的FTA战略,应组成由政府官员、学者和企业代表共同参与的研究队伍,对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与特点、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问题与前景、各种可供选择的FTA方案可能对我国和地区经济产生的影响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参与WTO主导下的经济贸易自由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总体战略构想和步骤。在启动各种多边和双边FTA磋商程序之前,也应由专家进行可行性研究,为政府谈判提供参考。

(三)充分发挥民间机构在多边与双边合作可行性研究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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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业方面,美国迫切希望完全实现贸易自由化,韩国则要求将部分农产品排除在贸易自由化之外。直到谈判结束,双方才相互让步达成协议:美国同意将大米排除在外,允许韩国保持进口配额限制;韩国则宣布只要国际兽疫局(OIE)承认美国是控制风险国家,就恢复进口美国牛肉。其他农产品谈判双方也各有让步。在汽车领域,美国希望韩国废除所有关税及非关税壁垒,韩国则要求美国立即废除轿车关税,并在5年内废除小型货车关税。双方最终敲定,汽车零部件和小于3000co的汽车立即取消关税,大于3000co的汽车在未来3年内取消关税,小型货车在lO年内取消关税。韩国同意改变针对美国大型车的税制,并在3年内将汽车特许权税从10%降低到5%。在纺织品领域,韩美FTA最终将执行“YarnForward”规定,即:FTA下的纺织品必须在美国或韩国境内制造。这样,美韩贸易中就有61%的纺织品被取消关税。但作为特殊安全机制,对可能使相关行业受冲击的纺织品进口,2年内仍可征收关税。

二、韩美FTA的战略意图

(一)促使韩国扩大开放范围,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韩国在工业化后期开始转变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政策,持续推行自由开放政策,较好地适应了经济全球化趋势。其商品贸易占GDP的比重超过70%,服务贸易比重达13.5%,超出其他主要国家。但WTO多边贸易体系作用并不明显,相反,许多大国也纷纷加入到原本以中小国家为主的双边自由贸易体系,区域主义呈高速扩散态势。韩美FrA不仅意味韩国继续适应经济区域化趋势,也意味韩国要继续扩大开放,在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的同时,也促使服务业及部分薄弱产业积极面对世界经济自由化浪潮。此前,韩美各自缔结的FTA规模较小,不足以承担经济增长点的重任,而此次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与第十大经济体的FTA,会给双方提供更广阔的贸易平台和经济增长契机,每年会增加多达200亿美元的贸易额。有研究表明,韩美FTA可使韩国对美出口增加12%~17%,GDP增长2%左右。届时,GDP最高可增加135亿美元,创造10万余就业岗位。另外,非关税壁垒的撤销和公平竞争条件的形成及透明度的提高,还可增加投资和技术转移,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建立透明的会计制度,形成灵活的劳动市场,进而推进韩国整个经济的发展。

(二)分散韩国的对外依存度,摆脱其对中国市场的严重依赖。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韩国出口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对美出口比重由1986年的40.1%降至2006年的13.3%,而对华出口比重则由5.2%增加至27.2%。受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带动,以零配件、原材料为主的对华出口成为韩国经济的支柱。而且,韩国制造业海外投资50%以上集中在中国。虽然中国不断扩大的市场拯救了后工业化时期的韩国经济,但由于对中国依赖程度过高,致使中国经济变动对韩国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韩国需要以韩美FTA为契机,重新找回已经失去的美国市场份额,在出口市场上进行多样化规划。

(三)使韩国摆脱“三明治”的被动局面,寻找东亚之外的平衡点。韩美FTA能在最后期限内迅速达成,除美国政府“促进贸易权限”(TPA)即将到期的原因外,更主要还是韩国政府出于“严肃的政治判断”。韩国近年来一直担心自己沦为东北亚的“三明治夹心”,害怕埋没在日本与中国之间。韩国迫切希望扭转竞争力上的颓势,希望从这种“夹心饼干”状态中挣脱出来,希望通过缔结亚洲最大规模的FTA来扭转局面。韩美FTA有助于韩国重新调整贸易关系,减少因对美贸易顺差而频繁引发的贸易摩擦,降低韩国对日本商品的依赖和逆差状态。今后在美国市场上,韩国所享有的优惠将有利于与日本产品竞争。

(四)有利于韩国与中国争夺美国市场,提高全球市场竞争力。美国是“完全竞争的市场”,每年进口规模高达1.7万亿美元。因此,在美国能通行的商品,在全世界也能通行。但韩国商品在美国市场的占有率呈逐年下降趋势。韩国在美国的市场占有率已从1995年的3.3%降到现在的2.6%。而中国在美国市场的占有率,1995年只有6.1%,但2005年已达14.6%,10年间上升1倍多。韩国认为,中国的急剧增长,压缩了韩国在美的市场空间,这种趋势今后仍有可能继续。韩国正处于必须寻找新突破口的十字路口,而与美国签署FTA,正是为增强其竞争力,届时韩国商品就无须再惧怕“中国价格”。韩国对美出口预计会增加353至462亿美元,相当于2005年韩国对美出口额(438亿美元)。特别是汽车、纤维、电子等主要出口产品的对美出口将会大幅增加。

(五)形成韩美同盟,牵制中韩的融合。韩美FTA除经济上的考虑外,还包含复杂的政治因素。其一,韩国在长远战略上想做中美之间的“势力均衡者”,以便在东北亚地区求得良好的生存发展。其二,美国在长远战略上要牵制中国,牵制中韩融合。因而需要利用韩国的“平衡战略”,以达到“更深介入亚洲”的目的。对韩国而言,作为唯一与美国缔结FTA的东北亚国家,韩美FTA将使双方在已有军事同盟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经济同盟,从而形成“整体同盟”,提升自身“东北亚平衡者”的地位。对美国而言,韩美FTA的经济含义与政治含义也同等重要。防范与牵制中国是美国与韩国签署FTA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中国在东亚经济合作中的作用日渐增强,美国在亚洲的经济地位受到影响。因此,美国希望通过美韩FTA加强同东亚的联系,牵制韩国进入中国经济圈,削弱中国对东亚的影响。(六)主导东亚VIA进程,掌握VIA标准的话语权。韩美VIA通过争夺东亚VIA进程的主导权,掌握VIA标准的话语权,形成对中国的无形压力,迫使中国在今后FTA谈判中做出让步。近年来,为争夺东亚贸易主导权,美欧都在加速实施亚洲FTA战略。韩美FTA标志着美国以亚太经合组织为舞台的VIA战略已拉开帷幕。欧盟与韩国的VIA谈判也已开始启动。美欧2007年5月与东盟就开始VIA谈判达成协议。美欧之所以在亚洲加速VIA战略,是担心中国在东亚的话语权过于强大。美国认为,东盟与中国达成贸易协议加强了中国的领导地位,削弱了美日的地位,并促使其他国家与之进行VIA谈判。相反,美国在亚洲的VIA谈判处于陷入僵局的危险,布什总统在贸易方面的“快速审批权”也将到期。如果欧盟现在开始进行自己的FTA计划,美国在亚洲及广泛多边体系中的地位可能进一步被削弱。韩国VIA战略也有类似考虑。韩国采取的是“远交近攻”的“三步走”战略,即先是美国,然后是欧盟,最后是中日。韩国认为这是掌握主动、扩大影响的重大举措,通过与最大经济体美国签订FTA,韩国将首先掌握FTA标准的话语权,继之与欧盟、加拿大的谈判也都不会很难,进而在东亚VIA进程中占据主导地位。韩美VIA达成后,中国和日本都表现出一些急迫情绪,欧盟也称要在年内结束谈判。这使韩国意识到先同美欧谈判就可以“要挟”邻国对自己做出让步。

三、韩美VIA对中国的影响

(一)使中国在东亚一体化进程中处于被动局面。韩美FTA意图削弱中国在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影响。韩国成功走出“10+3”框架的束缚,摆脱中日夹击下的“三明治”尴尬局面,实现经济上的“平衡外交”,在东亚VIA进程中为韩国赢得话语权。如果韩国与欧盟VIA谈判成功,那么韩国就几乎掌握了全部主动权。这意味着中国不得不考虑“10+3”框架之外更广泛的VIA战略,扩大中国的选择范围,以赢得东亚VIA进程中的主动权和话语权。韩美VIA将对中国对外经济战略产生影响,促使中国形成并实施自己的FTA战略。

(二)可能造成部分贸易转移损失。韩美大部分产品实现零关税后,对中国可能造成的贸易转移主要有三方面:中韩产品在美国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中美农产品在韩国市场上的竞争更加激烈;对华投资的转移。中国与韩国出口到美国市场的部分产品重叠,由于韩国产品关税降低甚至取消,相应地提高了其产品竞争力,中国这部分产品的出口市场可能被韩国挤占。同时,由于美国农产品物美价廉,竞争力较强,可能威胁到中国农产品对韩国的出口。在中国对韩国的出口中,农产品占重要地位。目前,韩国每年从中国进口农产品近30亿美元,是仅次于日本的第二大农产品进口国。不过中国与韩国有地缘便利优势,加之中国农产品技术含量和竞争力的不断提升,这方面的影响不会太大。另外,韩美间的零关税,不仅会使韩美间相互投资增加,也会使试图进入美国市场和韩国市场的外商在华投资企业增加对韩投资。

(三)中韩FTA谈判将更加艰难。韩美VIA为韩国与中国、欧盟VIA谈判增加了筹码,可能效仿韩美VIA模式,如,在与欧盟的谈判中也提出把大米排除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之外,并要求继续维持对谷物、蔬菜和水果的保护性关税;或在与中国进行VIA谈判时也持此强硬立场。所以,农业问题肯定是中韩FTA谈判的焦点和难点。如果欧盟在农业问题上对韩国让步,将对中国更不利。在这方面,中国须作好充分准备和谋划。韩美FTA使中韩和日韩VIA谈判产生压力。日本表示随时可以谈,中国也显示出可在农业方面退让一步以尽快开始谈判的姿态。但韩国在与美国的谈判取得成功后,并继续与欧盟谈判的情况下,对中国的谈判势必要价过高,谈判将更加困难。

韩美FrA对我国的影响也不都是负面的,贸易转移对调整中韩贸易结构、缓解中美贸易摩擦也有一定促进作用。总之,韩美签署VIA,对中国利弊兼有,重要的是认真分析,采取对策,减少负面影响。

四、中国的对策

目前,中韩VIA尚处于联合研究阶段,虽取得初步成果,但中韩FTA的建立还存在一定难度。韩美FTA给中国带来压力的同时,也给中国FTA战略和中韩FTA发展提供了许多启示。

一是不必急于签署中韩FTA。鉴于韩美VIA的诸多“折扣性”条款和例外条款,中国的态度应是不温不火、不急于与韩国达成协定。这与韩国对待中韩FTA的态度是一致的。二是中国应更积极稳妥地让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效应显现出来,提高中国的谈判筹码。借鉴韩美FTA的战略指向,在“10+3”框架之外发展与发达国家的FTA。正如今年4月7日中国与新西兰签署的FTA一样,完善和坚持自己的FTA战略,掌握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主动权。三是保护和利用好本国市场。韩美FTA谈判的历程显示,市场是需要精心呵护的。尤其是对一个巨大的发展中国家市场,如果过于开放市场,别国就会失去与之进行FTA谈判的动力和积极性。

对未来中韩FTA谈判,可采取如下对策:

(一)从战略高度坚持均衡原则。韩美FTA的谈判过程始终贯穿着从战略高度坚持均衡的原则。为尽快达成协议,韩国在汽车、牛肉上作出让步,美国在农产品和开城工业园产品原产地认证上作出让步。中韩FTA最大的障碍仍是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及开放程度问题。目前,韩国以高额关税阻挡中国农产品进口,一旦FTA谈判开始,农产品将成为双方争论的最大焦点。为能促成中韩FTA,需要双方从战略高度坚持均衡原则,各自有所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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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k、t分别表示地区、年份;Ekt表示污染指标,用人均污染排放量表征(文中根据需要也采用污染密集度);KLkt表示资本劳动比率;Ikt表示人均收入;Okt表示贸易开放度,用贸易依存度表征;D是一个时间趋势变量。RKLkt和RIkt分别表示相对资本劳动比率和相对人均收入。

对上述模型各变量含义加以说明:

(1)资本劳动比率KL代表结构效应。加入资本劳动比率的平方项KL2是考虑到资本积累对环境边际效应递减。如果β1>0且β2<0,则说明随着资本劳动比率的增加,环境污染排放以递减的速度增加。反之,如果β1<0且β2>0,环境污染排放随资本劳动比率增加而减少。理论上,随着资本劳动比率的增加,经济结构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密集型产业转化,即由清洁产业向污染密集型产业转化,导致污染增加。

(2)人均收入I代表规模和技术总效应。人均收入项的系数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规模效应对环境影响为正,技术效应对环境的影响为负,因此当规模效应大于技术效应时,总效应为正,反之为负。另外,模型中人均收入的平方项表示人均收入对环境的递减效应,同时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含义也保持一致。

(3)贸易开放度O代表贸易对环境的总效应。ORKL是变量O和相对资本劳动比率RKL的乘积,表示要素禀赋动因引起的贸易对环境的影响,ORI是变量O和相对收入RI的乘积,表示“污染天堂”动因引起的贸易对环境的影响。

要素禀赋假说认为,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资本要素充裕的国家将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污染密集型产品),劳动要素充裕的国家将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清洁产品),因此,当相对资本劳动比率增加时,污染增加。“污染天堂”假说认为,如果各个国家除了环境标准之外,其他方面的条件都相同,那么污染企业会选择在环境标准较低的国家进行生产,这些国家就成为了“污染天堂”。因此,当β6<0时,表示要素禀赋假说存在,当β7>0时,表示“污染天堂”假说存在。

需要说明的是,当模型(1)的被解释变量采用人均污染排放量时,解释变量人均收入项代表规模和技术总效应,但如果被解释变量采用污染密集度对上述模型重新估计,人均收入项对污染密集度的影响只体现技术效应。因此本文将人均污染排放和污染密集度分别作为模型的被解释变量,先对规模和技术效应进行估计后单独估计技术效应。

(二)变量说明及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的样本数据为1990-2005年(1996年和1997年除外)29个省市(除外,重庆市数据计入四川省)的数据,下面就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分别说明。

(1)被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包括三种污染物的人均污染排放量和污染密集度,参考Antweiler等(2001)的选取标准,本文选取的污染物分别是二氧化硫、废水和烟尘。

各省市污染物的人均排放量分别由各省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除以总人口数得到。由于1996年和1997年只有工业污染排放数据,缺乏生活污染排放数据,故本文选取的统计时段为除1996和1997年以外的1990-2005年,基础数据来自相应各年的《中国环境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各省市污染物的污染密集度等于各省市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

(2)解释变量

需要说明的变量包括资本劳动比率KL、人均收入I、贸易开放度O、相对资本劳动比率RKL、相对人均收入RI和时间趋势变量D。

各省市的资本劳动比率KL等于各省市1952年不变价表示的资本存量与就业人员数之比。前者的数据采用张军等(2004)估算的数据,后者的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各省市人均收入I的数据均采用剔除价格因素后的上一年人均GDP数据,即采用1990年不变价表示的1989-2004年各省市的人均GDP数据,基础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各省市的贸易开放度O等于当年价表示的各省市进出口总额与GDP之比,进出口总额基础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93-2006》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1991-1992》,基础数据由美元表示,根据相应年份的美元兑人民币年平均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各省市的相对人均收入RI等于上面得出的各省市的人均收入I与当年全国的人均GDP之比。各省市的相对资本劳动比率RKL等于上面的各省市的KL与全国的资本劳动比率之比。

时间趋势变量1990年取值1,依次各年度分别取值2到14。

本文依据豪斯曼检验(Hausman-test)的检验结果来判断估计模型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根据检验结果,模型估计时全部采用随机效应模型。被解释变量分别采用人均污染排放量和污染密集度的估计结果依次见表1和表2。

(一)规模、技术和结构效应分析

表1的估计结果是将人均污染排放作为被解释变量得出的,资本劳动比率KL表征贸易对环境的结构效应,人均收入I表征贸易对环境的规模和技术效应。

表1第1列和第2列分别是Antweiler等(2001)和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计结果。为和本文的估计结果比较,先对其加以说明。Antweiler等(2001)估计结果显示,规模效应变量(GDP/km2)和结构效应变量(KL)都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技术效应(滞后三年的人均收入的移动平均值I)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经济规模的扩大和资本积累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为正,技术效应为负。与Antweiler等(2001)不同,ColeandElliott(2003)和本文的模型中,人均收入项I(前一年人均GDP)代表规模和技术总效应。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计结果中,结构效应变量(KL)与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随着资本劳动比率的增加,人均二氧化硫排放增加,且速度递减。而人均收入(I)与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表明负的技术效应已经超过了正的规模效应。

表1的第3-5列是本文模型的估计结果。

首先,二氧化硫的估计结果与ColeandElliott(2003)的结论是一致的,即结构效应为正,规模和技术总效应为负。不同的是,表征规模和技术效应的人均收入项I统计不显著,说明正的规模效应和负的技术效应相互抵消后对环境的作用很小,则经济对二氧化硫排放的影响将主要取决于结构效应。

其次,废水的估计结果显示,资本劳动比率KL与人均废水排放之间显著正相关,即结构效应为正。人均收入项I的系数统计显著且为正,表明技术和规模效应为正,正的规模效应超过负的技术效应,其原因在于,废水包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而国家对污水的治理主要集中在工业污染方面,生活污水的迅速增加和难以治理是导致规模效应超过技术效应的主要原因。近年来中国的环境统计数据也显示,生活污水排放量已经超过工业废水排放量,成为水污染的主要来源。

最后,烟尘估计结果显示,结构效应不显著,且正的规模效应超过了负的技术效应,规模和技术总效应为正。同时,人均收入I的一次项系数为正,二次项系数为负表明,针对烟尘,中国的人均收入水平还没有越过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转折点,处于曲线的上升阶段。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人均烟尘排放量增加。

表2是将污染密集度作为被解释变量得出的估计结果,主要分析由人均收入I代表的技术效应。与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计结果类似,本文所选的三种污染指标中,人均二氧化硫和废水排放分别与人均收入之间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技术效应为负。人均烟尘排放与人均收入之间也是负相关,但不显著。表明人均收入的提高已经推动技术进步,进而减少污染。

(二)要素禀赋动因和“污染避难所”动因分析

表1和表2中,联合变量ORKL表征要素禀赋动因,联合变量ORI表征“污染天堂”动因。

表1中,同Antweiler等(2001)的估计结果一致,本文二氧化硫的估计结果也为要素禀赋假说和“污染天堂”假说提供了实证支持。要素禀赋变量ORKL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呈现显著负相关关系,这说明,相对于中国的平均水平,大部分省市资本劳动比率相对较低,因而还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这就大大地减少了中国污染排放,这与要素禀赋假说的内容相符合,同时,“污染天堂”动因变量ORI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是显著正相关关系,即相对于中国的平均水平,大部分省市的人均收入也比较低,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不大,因而导致了较弱的环境管制,增加了污染排放,这又符合了“污染天堂”假说的内容。废水和烟尘的估计结果也符合这两个假说,但是估计结果部分不显著。

另外,与Antweiler等(2001)贸易有利于环境改善的结论不同,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计结果显示贸易密集度(O)与二氧化硫浓度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的结果,也就是说,贸易自由化导致环境污染增加。本文的估计结果中,依污染指标不同,贸易对环境的总体影响也发生变化,总体上,贸易自由化有利于减少人均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但增加了人均废水排放。表2中贸易变量的符号基本上与表1一致,其估计结果进一步印证了上面的讨论。

最后,表1和表2的时间趋势变量(D)基本上都与污染指标呈现统计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公众的环保意识、环境友好型技术的开发及其他的因素都促进了污染的减少。

为进一步阐明表1和表2的经济含义,本文在表1和表2的基础上计算了各污染指标对所有经济因素的弹性,自变量的值采用各省市所有年份的平均值。估计结果见表3和表4。

从表3可以看出,贸易开放度对环境的影响相对于其他经济因素来说较小,具体地,贸易开放度提高1%,人均二氧化硫排放减少0.15%,人均废水排放增加0.06%,人均烟尘排放减少0.16%。同时,对每个污染物来说,其“污染天堂”动因对环境的影响都大于要素禀赋动因带给环境的影响,比如对于二氧化硫,其“污染天堂”动因的弹性值为0.4,而要素禀赋动因的弹性值为-0.05,前者远远大于后者,如果不加以控制,中国大部分省市很有可能变为“污染天堂”。

表4的数据显示,三种污染物对技术效应的弹性都比较大,说明技术效应较大程度地降低了污染密集度,减少了污染排放,但是,较大的技术效应并不一定能够全部抵消规模效应,结合表3,对于二氧化硫,技术效应超过了规模效应,而对于废水和烟尘,规模效应仍大于技术效应,因此需要中国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开发新技术,降低污染。

3、结论

1.贸易自由化带来的经济规模的扩大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增加(结构效应),都加大了我国的污染排放,但同时贸易开放给中国带来的技术进步降低了国内的污染排放强度,贸易是否有利于中国的环境改善依污染指标不同而不同。

2.贸易对环境总体影响相对较小,且正负因污染指标不同而不同。就本文所选的三种污染物,贸易自由化减少了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却增加了废水的排放。导致这个结果的原因,尽管近年来国家对主要污染物的管制已经加强,但是主要将重点放在了大气的污染治理上,尤其是二氧化硫的治理,而忽视了废水的治理。

3.本文的估计结果也为要素禀赋假说和“污染天堂”假说提供了一定的实证支持。相对于中国的平均水平,多数省市的资本劳动比率较低,资本不充裕导致的要素禀赋效应减少了环境污染排放;同时,相对于平均水平,多数省市的人均收入较低导致较松的环境管制,使中国的污染排放增加。

参考文献:

[1]Grossman,G,Krueger,A.EnvironmentalimpactsofaNorthAmericanfreetradeagreement[R].NationalBureauofE-conomicResearch,WorkingPaperNo.3914,1991.

[2]Copeland,B.andTaylor,M.North-southtradeandtheenvironment[J].The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994(109):755-787.

[3]Antweiler,W.,Copeland,BandTaylor,M.Isfreetradegoodfortheenvironment[J].AmericanEconomicReview,2001(91):877-908.

[4]Cole,M.andElliott,R.Determiningthetrade-en-vironmentcompositioneffect:theroleofcapital,laboranden-vironmentalregulations[J].JournalofEnvironmentalEconomicsandManagement,2003(46):363-383.

[5]张连众,等.贸易自由化对我国环境污染的影响分析[J].南开经济研究,2003,(3).

[6]兰天.贸易与跨国界环境污染[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7]李斌,汤铸,陈开军.贸易自由化对环境污染影响的实证分析[J].南开经济研究,2006,(10).

篇10

Keywords:tradeliberalization;Chineseruralinhabitant;incomeinequality;paneldata

一、引言

20多年贸易开放和逐渐自由化的结果是,我国对外贸易总额不断上升,进出口贸易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逐渐提高,到2005年我国的外贸依存度约为63-86%。在1978-2005年的27年里,我国进出口总额增长41-5倍,年均增长16-71%,远远超过同期GDP年均增长幅度。贸易自由化过程所推动的不仅是该国整体的经济福利水平,还对该国国内的收入分配格局和收入差距产生影响。根据Heckscher-Ohlin模型以及Stolper-Samuelson定理,贸易开放后,因贸易开放而扩张的部门所密集使用的生产要素将得到更多的收益,因贸易开放而收缩的部门所密集使用的生产要素收益将会减少,收入差距因此而发生变化。

我国的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总体上经历了由逐渐扩大到逐渐缩小,再由逐渐缩小到逐渐扩大的过程。1978年开始,农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逐年扩大,1995年达到第一个顶峰,基尼系数由0-21扩大到0-34,1996年基尼系数下降为0-32,随后差距开始逐年扩大,2005年接近0-40。更有学者认为,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早在2000年就已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达到0-4296。而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目前中国收入分配的不平衡问题已经到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阶段。而贸易自由化和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两者在中国都是如此显著,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着必然联系,更加自由的贸易对中国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的影响机制是什么?对这些问题的解答对于我们深刻认识经济现象的内在规律,从而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做出科学合理的战略引导,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贸易自由化对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的影响机制分析

(一)贸易自由化通过农产品价格机制影响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

贸易自由化降低了农产品名义保护率,对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产生重大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幅度降低贸易保护措施,多次削减进口关税,将平均关税率从改革初期的52-3%降到2004年的10-4%。名义保护率的下降使国内市场价格不断向国际价格靠拢,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国内价格扭曲,优化资源配置,但同时也降低了对国内产品的保护,增加其竞争压力,特别是削弱了对小麦、玉米、棉花、稻谷和大豆等农产品的保护,减少了出口,因而对主要生产这些产品的农民产生负向福利冲击。因此,产品的国际流通会降低国内某些农产品的价格,影响部分农民及相关部门的收入。

(二)贸易自由化通过调整农产品贸易结构来影响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

贸易自由化也推动了农产品外贸结构的变化,对农民福利产生重大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产品贸易结构的变化反映了中国农业贸易的比较优势特征:土地密集型产品的净出口下降,而高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净出口则在上升。这种结构变化对农村收入差距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其一,使不同农产品生产者的福利水平发生变化:一方面增加了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生产者的收入;另一方面恶化了土地密集型产品生产者的收入分配,从而影响了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其二,使不同地区间农民受益不均。内地农民则偏向于种植不具有比较优势的小麦大豆和棉花,其净出口也越来越低,沿海地区农民更多而高效地生产具有比较优势产品,与内陆农民相比较,沿海农民是贸易自由化最大受益者,造成了区域间农民收入的不均等。

(三)贸易自由化通过调整收入结构来影响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

贸易自由化不仅带来了产品的流动,更重要的是,使得诸如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优化了资源配置,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村居民的收入结构,影响农村居民的收入不均等。比如,逐步消除对中国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自动”出口限制会推动此类产品的出口,从而促进此类生产的就业,特别是推动非国有企业中农民工的非农就业,这将有利于减少农村的收入差距。

三、贸易自由化对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模型和数据

以上从理论的角度分析了贸易自由化对中国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的影响机制,要作出更准确的判断,还必须通过计量回归对其从总量上进行更精确的估计。贸易自由化测度指标有很多,采用T(进出口额占GDP的百分比)来表示贸易自由化程度,因变量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Y),这里采用标准差来衡量。自变量除了贸易自由化指标外,还设计以下控制变量:(1)人均收入(PGDP)及其平方项(PGDP2),用来考察经济增长对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的影响;(2)人均农业总产值(RUA),用来考察农业增长对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3)收入分配(INE),用来考察收入分配对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的影响。这里用城乡收人差距(如林毅夫,1998)来替代它;(4)RSR,反映农村就业结构的变量,用非农就业人口占农村就业人口比重来表示非农就业对收入差距影响;(5)反映劳动力文化程度的变量: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EDU)。在此笔者用乡村从业人员中具有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来表示这一变量,该指标表示教育对农村收入差距影响;(6)RLOAN,农村人均信贷额,代表农村金融发展状况对农村收入差距影响,用农业信贷额除以农村总人口来表示。其他诸如政策制度环境、地理和自然环境因素由于没有数据,在变量选取时暂先不考虑。

为了分析贸易自由化对中国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的影响,笔者采用面板数据模型建立了如下回归方程:

贸易自由化可能直接影响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也可能通过增长和分配间接地影响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因而加入了交互项(T·X),试图考察贸易自由化是否通过影响农业总产值及就业结构对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产生了影响,影响方式和程度又如何。因此建立第二个方程:笔者采用的是时间跨度为1989-2005年,横截面单元为中国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省级面板数据集,在方程(1)和(2)中,i为横截面,表示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t为时期,代表1989到2005年;Uit为横截面在时期T的随机扰动项;Yit为被解释变量,代表第i个省第t年的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这里的农民收入都用农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了消胀处理。数据来源于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国家信息中心等。

(二)模型分析结果

笔者对模拟结果进行了霍斯曼确认检验(Hausman′sSpecificationTest),结果表明研究所用的面板数据模型更适于用固定效应法进行估计。对模型运用固定效应估计法进行回归,其结果见表1。

从表1中结果来看,模型估计效果较好,拟合良度都较好,F检验也十分显著,而且解释变量的系数与常数项估计值也在1%-15%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所建立的计量方程具有相当的合理性。根据以上估计方程,笔者对计量模型中回归结果给予进一步的说明:

1.贸易自由化对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的直接影响。从具体的回归结果看,T项的系数在各计量方程中都通过了T检验,分别在5%和10%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经济开放对于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发挥着极为重要的影响。结果显示,贸易自由化扩大了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即外贸依存度每提高1%,会使中国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程度扩大2-63618%。在模型(2)、(3)中,加入反映各省人力资本和经济发展的硬件条件的变量后,贸易自由化对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的影响有所减弱,但依然是扩大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因此,必须结合中国的实际,多角度、多方位的来考察贸易自由化对中国农村收入不均等的影响。

2.人力资本和农村金融的发展对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的影响。回归结果表明,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会扩大中国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程度,模型(1)中的系数分别为0-8594,这一系数值表明,在其它因素保持不变的条件下,加强农村的人力资本投资在一定程度上会扩大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从结果来看,农村人均信贷每增加1%,会使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扩大0-1131%,即农村金融的发展水平越高,农村居民收入不平等程度越高。

3.经济增长及收入分配对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的具体影响。结果显示,反映宏观经济变化的变量中,PGDP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说明随着人均GDP的增长,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会明显下降,但PGDP2的估计系数为正,说明人均GDP增长到一定程度后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的下降速度会有所减慢。INE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城乡收入差距的增大会扩大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这表明在其它条件相同时收入分配向农村倾斜会进一步降低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因此,在经济发胀的同时,兼顾效率与公平是很有必要的。

4.贸易自由化对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的间接影响。从模型估计的交互项系数可以看到,贸易自由化通过增加人均农业总产值扩大了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程度,而通过增加农村非农从业人口来缩小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程度,即非农从业人员每增加1%,会使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程度较小0-4895。可以看到,贸易自由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人口的就业趋向,改变了农村的就业结构,从而对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

四、结论及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知,影响中国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的因素很多,贸易自由化只是其中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的,贸易自由化对我国农村居民收入不均等的影响都是不容忽视。笔者认为,中国必须加快改革的步伐,采取相应的措施:

1.制定惠及全民的贸易和外资政策,进一步鼓励受益部门(或受益地区)带动受损部门(或受损地区)的发展,逐步使不发达地区也享受到贸易多带来的好处。

2.高度重视农村劳动者人力资本的提高,农村劳动者人力资本提高幅度太慢是造成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内在原因。政府应该通过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加大对农村人才开发的投入、狠抓技能培训、实施农村人才工程等措施,促进农村人口和劳动力素质的全面提高。

3.鼓励劳动力合理流动,尤其是鼓励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也是抑制收入不均等加剧的重要手段。现在,我国还存在着严重的劳动力流动壁垒,这无疑限制了全球化利益的扩散,应根据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逐步消除劳动力流动壁垒。

4.制定合理的财政支出政策,缩小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实践证明,我国过去的财政支出对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起到了有效的遏制作用,我国的财政支出应把对“三农”的投入放在首要位置,利用投资的乘数效应拉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参考文献:

[1]Harrison,A.“OpennessandGrowth:ATimeseries,Cross-countryAnalysisforDevelopingCountries”.JournalofDevelopmentEconomics,1996(48):419-437.

篇11

加入WTO后的中国是否应该完全贸易自由?幼稚产业的保护是否丧失了意义?对幼稚产业政策应该如何予以取舍?本文将通过对理论基础和现实的分析来得出结论。

一、保护幼稚产业的理论基础分析

幼稚产业的理论基础是李斯特的“幼稚产业论”。李斯特发扬了美国汉密尔顿保护本国制造业的观点,以历史判断为基础,提出不同的国家由于其发展阶段不同贸易政策也应有所不同。处于落后地位的国家应该对那些面临国外强有力竞争而自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身又具有潜在的比较优势的幼稚产业予以高关税保护,培植它们的竞争力,直到这些产业成长起来为止。

这些新的产业能给国家带来未来收益,形成强大的生产力,而这些“生产力比财富本身更重要”。幼稚产业论一经提出便对自由贸易思想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现在也依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般认为幼稚产业论对斯密的自由贸易思想提出的质疑主要在于各国国情不同,落后国家进行自由贸易最终不利于该国的生产力的提高和产业体系的建立。李斯特认为自由贸易思想是“世界主义的”。但现实世界是由各国家组成,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利益要求。

经过李嘉图完善的自由贸易理论强有力的证明,自由贸易能使世界资源优化配置、能带来各贸易国福利的增加和世界总产量的提高。

但李斯特认为对于落后国家而言,这种短期或眼前利益(可以比较低的成本换取较多的商品和劳务,增加国民福利)是以牺牲长期或未来利益为代价的。从长远来看,目前尚处于萌芽阶段但将来对国民经济发展十分重要的工业产业的生产能力在国际自由贸易的环境下会受到剧烈冲击,根本没有发展空间,这种只重视眼前利益忽视未来利益的自由贸易对落后国家而言非常不利。

所以李斯特主张:通过国家的干预对幼稚产业实施暂时的保护,这种保护应持续到该产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为止。幼稚产业论也认为保护可能会产生资源配置扭曲、走私、降低效率等效果,尤其是在幼稚产业的选择失误、保护措施不当等情况下。

但支持幼稚产业保护的经济学家认为受保护的幼稚产业应该具有潜在的动态的比较优势和外部经济,在保护下只要其生产成本下降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足够快,那么保护结束后所得的收益就足以补偿保护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的保护就是有利的。贸易保护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而放眼世界完全的自贸易也是不存在的。

世界各国在选择贸易政策时都要考虑与其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

二、国际贸易环境的分析

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WTO,自由贸易在更大范围得到了推进。但是在自由贸易的背后我们也不难感受到贸易保护的潜流强有力的涌动。

首先是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与加剧。

上世纪70年代的经济危机使许多国家加大了利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保护本国产业的力度,尤其是隐蔽的灵活的具有歧视性的非关税壁垒的运用非常广泛。

由于这一时期的贸易保护特点明显不同于以往的对幼稚产业的保护,所以被称之为“新贸易保护主义”。

在进入21世纪以来,这种保护具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集中的表现就是更多的更为隐蔽的非关税壁垒的使用。

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采用高标准的环境、技术等“绿色贸易壁垒”保护国内市场,其中发达国家所设置的市场准入门槛(技术标准等)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也提出了更进一步的开放市场的要求,而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自己却在农产品等领域牢牢的奉行保护主义。美欧日等国采取的农产品补贴政策拉低了全球农产品价格,而农产品出口正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支柱。目前日本对水稻的进口关税依旧高达490%。

其次,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停滞不前。这集中体现在多边贸易体制下的多边合作进展缓慢,如国际社会普遍关注

的WTO多哈回合,在坎昆会议的失败的阴影下步履蹒跚,而个别WTO成员,特别是发达国家成员,一意孤行的实行单边主义,使多哈回合的主旨——发展问题的多边谈判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区域性的贸易合作的活跃反映了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困境。

自由贸易与保护的相互交织是这一时期国际贸易领域的一大特点,自由化是断断续续的主旋律,而保护似乎是一个无处不在的“幽灵”。不同的国家保护的重点也不同,发达国家主要在于农产品和陷于结构性危机的产业,发展中国家在于幼稚产业和服务业。这种现实反映了它们经济处于不同的发展水平,也表明了在目前世界经济格局下国家之间利益争夺之所在。

三、外贸政策的现实环境——渐进的贸易自由化近年来,中国经济稳定增长,外贸以高于国际贸易的增长速度在增长,进出口额在国际贸易额中所占份额越来越大

但与贸易强国相比我国外贸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如出口结构以低档产品和低附加值产品为主,贸易条件持续恶化,贸易竞争力较弱,服务贸易出口发展滞后。其中,服务贸易方面的差距尤其引人瞩目,1999年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出口相当于其商品贸易出口的24%,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相对于商品贸易出口的比重低于15%。这些差距折射了我国经济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发展中存在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产业竞争力较低等深层次问题。中国虽然被号称为“世界工厂”,但产业竞争力仅限于劳动密集型产品,高科技产业、服务业等相对落后属于幼稚产业,这种国情决定了中国对外开放的路径是:渐进的开放市场——渐进的取消保护——逐渐取消保护——贸易自由化。

加入WTO的谈判过程和我们做出的承诺清楚的表明了这一点,而这种渐进的开放思想也构成了被国外学者所称道的“中国模式”精神的重要部分。实事求是的依据经济规律和发展所能承受的限度确定开放的步骤是我们理性的选择,超越式的外贸政策是非理性的。许多拉美国家从80年代起奉行新自由主义,不顾国情的实行贸易自由化最终导致经济危机的例子应该引起我们的警醒。根据发展阶段适时调整、灵活应对才有利于向最终目标的迈进。自由贸易是世界各国理想的终极目标,但在我国工业化尚未完全实现的现实下适度的保护是必要的。这就是国情所给予我们的外贸政策环境。

四、目前中国幼稚产业政策取向的建议

根据以上的分析,在当前国内国际经济环境下,我国对幼稚产业的保护是必要的,而幼稚产业论的理性的成分也给予保护以一定的理论支持。

但由于对幼稚产业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经济效率,所以必须审慎运用保护政策,尽量减少因为保护所造成的经济扭曲和福利下降。鉴于中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对幼稚产业实施保护的政策取向应该是:谨慎选择、适度保护、渐进开放、完善市场体制。

谨慎选择体现在要科学的选择被保护产业:主要的原则是应该本着与时俱进的思想科学的选择被保护产业。一方面是根据巴斯塔布尔标准和肯普标准选择那些具有明显外部性和潜在比较优势的产业,这些产业的保护在一定时期后收益应该大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于保护的成本,应该是一国具有战略地位的产业同时能起到带动其它产业部门发展的作用,同时对它们的保护也应该是能弥补市场不完善所造成的企业先进入损失以有利于技术的创新。另一方面要适时的对被保护幼稚产业进行筛选。保护不是无期限的,否则会造成低效率和严重扭曲资源配置的恶性循环,李斯特提出的时限是最高30年,对于保护时间过长而至今还未成熟起来的幼稚产业应该取消保护。

适度保护体现在制定合理的保护措施,保护程度要适当。

一般的保护方式是关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贸易政策主要是关税和非关税,产业政策是政府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对被保护产业提供资金、信贷、补贴等产业支持。目前我们的保护方式面临着调整,原因在于加入WTO后我国承担的主要义务是关税有步骤的下降,非关税壁垒也在逐步取消。所以运用传统的关税手段来扶持幼稚产业发展的空间已经逐渐的在缩小。

以往的以关税为主的保护措施要逐步的让位于非关税措施和产业政策。在可以运用关税的空间里就要设法提高保护的效率。

一方面要研究关税结构,争取设置对幼稚产业有利的关税结构,同时提高关税的有效保护率。除关税措施以外要适时、适度的使用WTO所允许的一些非关税措施来实行保护,并且将WTO框架中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条款用足用好。其中可以依据GATT等18条的规定来施行对重要的幼稚产业的保护。

渐进的开放体现在保护应该是开放的保护、逐渐取消的保护。

保护的目的是提高产业的竞争力,但完全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封闭的保护只会产生低效的懒惰的产业,所以应该适度的引入竞争,或者是国内市场分割的打破,或者是在一定限度内允许外国厂商的进入。当然这要根据被保护产业的实力、国内和国际市场环境来决定。此外,要适时的引入“毕业条款”机制,根据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逐渐的弱化保护并在其成熟后坚决的撤销保护。所以保护政策不应该是刚性的,应该灵活而富有弹性。超级秘书网

sp;完善市场体制。

自由贸易思想因为其完美的市场假设与现实相去甚远而使自由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的理想目标,但较完善的市场体制无疑是企业正常开展其经济活动的基础。健全的市场功能齐全的市场意味着市场扭曲的减少,这将为产业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在市场扭曲消除的前提下许多保护措施也就不必要了。

但目前国内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如市场体系的不健全,部分市场秩序的混乱,政府的职能“越位”、地区市场壁垒的存在等。所以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市场体制的完善是当务之急,是对幼稚产业逐步取消保护的前提,是进一步对外开放市场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尹翔硕.中国对外贸易改革的进程和效果:1978-1998[M].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

[2]张幼文等.外贸政策与经济发展[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1997.

篇12

(一)贸易多元化,有利于抵抗地区贸易集团对我国外贸的负面影响 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地区贸易集团的产生和发展会产生贸易转移效应,使得集团成员国与非成员国的贸易被集团内部的贸易所替代。我国目前游离于各主要地区贸易集团之外,从而成为地区贸易集团负面影响的首当其冲者。比如,北美自由贸易区建立后,墨西哥对美国的纺织品出口就超过了我国。幸而我国的纺织品在世界其它国家的市场都很大,我国的纺织品出口才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所以,只有推行多元化战略,才能抵抗其它国家结成地区贸易集团对我国外贸的负面影响。

(二)贸易多元化当然也有利于分散风险和促进贸易的长期发展 亚洲金融危险爆发以后,尽管我国的外贸环境随之恶化,但我国的外贸仍能取得一定的增长,就是最好的说明。

通过使用经济计量,如果您需论文,可以咨询:QQ:357500023模型分析,对,!我国实行多元化战略的效果进行计量分析,将使我们对我国贸易多元化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有更深的认识。

二、计量分析(一):贸易地理方向集中化指标

首先,将我国出口地理方向分为美国、日本、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其它发达国家、非洲国家(除埃及)、香港地区、亚洲国家地区(除香港、中东国家)、欧洲国家、中东国家、拉美国家、大洋洲国家(除澳大利亚)15个分方向。分别计算某一年我国对某分方向的出口额占该年我国总出口额的百分比,再求这一组15个,如果您需论文,可以咨询:QQ:357500023百分比的标准差。这个标准差,就是衡量这一年我国出口地理方向集中化程度的指标。在下文中简称为“出口集中化指标”。

同样可以计算我国的“进口集中化指标”。这里计算了1986-1995年中国、美国和日本历年的“出口集中化指标”和“进口集中化指标”,1996-1997年中国的“出口集中化指标”和“进口集中化指标”。计算美国和日本的相应指标的时候,只要将原来中国对美、对日的分方向改成美国对华、日本对华即可。

以往用于衡量贸易地理方向集中化(分散化)程度的指标一般是对前10大贸易伙伴贸易占全部外贸的比重。这一指标并没有充分,如果您需论文,可以咨询:QQ:357500023利用外贸的全部结构信息。而“出口集中化指标”和“进口集中化指标”就没有这一缺陷。而且所选取的分方向可以根据需要进一步细分中归并。

如右图,有以下结论:

以上数据由《世界经济年鉴》引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贸易方向年鉴》。

我国在1989-1993年出口集中化程度曾出现一个波峰;1994年开始呈轻微下降趋势。作为对照的美日同期变化幅度保持在2个百分点内。我国进口集中化程度在80年代末呈现下降趋势,90年代则呈上升趋势,特别是1996、1997年两年的上升速度最快。美日同期进口集中化程度没有明显变化。剔除我国1989-1993年出口集中化程度的波峰,则1986-1995年3国的进出口集中化程度排序为:日本〉中国〉美。

篇13

不同于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用比较优势理论来解释贸易的产生,克鲁格曼指出:国家之间比较优势的不同只是国际贸易产生的一个基本原因,而规模报酬递增则是另一个基本原因。不同于传统的贸易理论建立在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的假设之上,克鲁格曼的国际贸易新理论以规模报酬递增和垄断竞争为前提,能更好的解释现实中的问题:为什么比较优势基本相同的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额远远超过比较优势有明显差别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贸易额。为什么各个国家的工资率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在克鲁格曼之前也有很多经济学家研究过规模经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在俄林理论(1933年)中的一个重要分课题就是大规模生产的经济作用,巴拉萨(1967年)和克拉维斯(1971年)也曾提到规模经济理论在解释战后工业国家间国际贸易不断增长的现象时所起的关键作用。而克鲁格曼在前人的分析和研究上,创新的将规模报酬递增作为贸易产生的一个原因并结合均衡贸易理论和张伯伦垄断竞争模型系统的做出理论分析。

一、克鲁格曼论文中主要使用的模型和推导脉络

在克鲁格曼的论文中有诸多的假设并引用了多个模型,它们对理解克鲁格曼经典论文、产业内贸易理论和国际贸易新理论中的推导和结论很有帮助。在这四篇克鲁格曼的经典论文中有许多相似的假设,其分析和推导方式也很有类似之处。克鲁格曼在论文中,假设规模经济是企业内生的,并且假定市场具有张伯伦垄断竞争模型的市场结构。同时,引入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的DS模型并对其作了一些修改。首先,在封闭经济条件下对这些理论加以变化并进行推导和分析:他将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的DS模型简化。只考虑一种生产要素(劳动力),并假定所有居民具有相同的效用函数,所有产品以相同成本函数进行生产。其中和分别为劳动投入量和产量。并且假定,产量等于消费量,其中,成本函数表明:每件产品生产中使用的劳动力数量是产量的线性函数,并且随着产出的增加平均成本递减,边际成本则保持不变。很明显,这是一个规模经济的成本函数。而后,克鲁格曼假定经济处于充分就业状态,劳动力全部用于各个产品的生产中,所以有且所有的产品都是对称的。克鲁格曼根据上述假设和模型,从效用函数开始,结合效用最大化原理推导出需求函数;根据企业利润最大化原则求出产品价格;根据企业可以自由进入市场并且均衡利润为0的假设(张伯伦垄断竞争模型的市场结构)得出生产产品的种类。在分析完封闭经济之后,克鲁格曼在各篇论文中进一步进行了推广和引申,或是考虑要素流动,或是加入运输成本,或是考虑要素比例,或是考虑自由贸易的福利效应,使得理论推导更具有现实意义,更能说明现实的问题。

克鲁格曼在论文中使用了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A. Dixit and J. Stiglitz)的DS模型来建立分析框架。DS模型是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于1977年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了《垄断竞争和最优产品多样化》一文中建立的一个规模经济和多样化消费之间的两难冲突模型。DS模型假设,存在两个国家,并且在其生产中都存在规模经济,而消费者偏好多样化的消费。在这种条件下,即使两国其他条件完全相同,仍然可以通过专业化生产选择来获得比较优势。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在DS模型中指出:从生产者方面来说,由于产品的生产规模越大成本就越低,因此产品的品种越少越好;而从消费者方面来讲,由于多样化消费的偏好,因此产品的品种越多越好。这就产生了一个两难冲突:消费者要求产品的品种更多;而生产者偏好生产更少的产品种类。而在规模经济的作用下,市场竞争能使这种两难冲突达到一种次优的均衡:即每一个生产者都去生产一种差别性产品——既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和廉价的消费需求,又能使生产者本身获得一定程度的垄断利益——从而形成某种垄断竞争的局面。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最后得出结论:一个统一的规模扩大的市场更能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从而使这一两难冲突得以解决的可能性增大。

郭芳等:论西方国际贸易发展的里程碑克鲁格曼在论文中引入了张伯伦垄断竞争模型的市场结构。张伯伦垄断竞争模型以下列条件作为前提:一是大量的厂商生产具有一定差别的产品,这些产品都是相近的替代品,厂商的进入不受限制;二是同一产品集团内厂商的数量如此之多,以至于每个厂商都预期它自身的行动不为其竞争对手所注意;三是同一产品集团内所有厂商的成本曲线和需求曲线都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在张伯伦垄断竞争模型中,每个企业都有一定的垄断权,同时规模收益是递增的,企业生产差别化产品(产品可以替代但不完全替代),彼此间互相争夺市场,而竞争的最终结果就是垄断利润消失,各个企业仅获得正常利润,即均衡利润为0。

二、克鲁格曼论文分析

在发表于1979年的《报酬递增、垄断竞争与国际贸易》一文中:克鲁格曼在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