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行政管理研究生论文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企业外部生存环境(顾客、竞争、变化的3C变化)的不确定性和企业生存的压力日益加大(迈克尔•波特,2002)。传统企业中规则化甚至于僵化的业务流程显得复杂、笨拙、并且易于出错,同时由于传统企业中的业务流程往往使工人或管理层囿于规则,过于注重本部门或本人的工作和业绩,程序化的办事,而对整个流程不甚了解,无法意识到企业的真正需要,忽视了过程最后达到的总目标,从而产生大量的重复性工作,导致本位主义和内讧。(张砚,2005)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迈克尔•哈默(2002)提出了业务流程再造地理念,他认为业务流程是有组织的活动,相互联系,为客户创造价值。他还强调了该定义的不可更改性。从这一简洁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其中蕴涵的深刻含义:首先企业的业务流程不是杂乱无章的活动,而是有组织的,是跨部门、跨职能的,从起点到终点包括多个业务活动;其次,企业的业务流程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并且能够形成一个体系;再次,企业的业务流程是要实现企业的目标,能够为客户创造价值。在企业中,任何产品或服务都不可能脱离流程而存在,同时,任何流程也不应脱离产品或服务,企业的业务流程构成了企业的价值链,它决定了企业的运行效率和效果。走过十多年风雨历程的中国证券业现状堪忧,“问题券商”的层出不穷,由券商问题的表象透视出:1•券商亏损已经成为一种全行业的持续性现象;2•“问题”券商已蔓延到全行业,成为带有行业体征的问题;3•“问题”券商的暴露与重组已成为每隔一段时间就集中爆发的行业性“痼疾”。(张伟,2005)证券业的种种问题不仅仅是经营环境等外部原因造成的,更重要的是我国证券公司体制僵化、流程复杂、内控缺失等内部原因所致。证券公司管理当局应树立创造性经营理念,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创新机制,增强自身创造能力,如服务创新、业务创新等,在持续不断的创新中发展和壮大自己。(孟焰,2004)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资金管理、会计系统等方面加以严格有效的控制。通过不断发展优秀的业务流程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打造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证券公司流程优化的路径分析
(一)流程优化的模式
尽管迈克尔•哈默并没有系统地总结归纳流程再造的方法步骤问题,但是有学者通过对他著作的研读,基于对迈克尔•哈默观念的深入理解,替他总结出了一个四阶段模式。第一阶段,确定再造队伍;第二阶段,寻求再造机会;本论文由www.51lunwen.com整理提供第三阶段,重新设计流程;第四阶段,着手实施再造。乔•佩帕德和菲利普•罗兰(2003)认为,第一阶段为营造环境;第二阶段为流程的分析、诊断和重新设计;第三阶段为组织架构的重新设计;第四阶段为试点与转换阶段;第五阶段为实现愿景。威廉姆•J•凯丁格等人(1996)在调查33家咨询公司在企业推行流程再造的实践经验以后,归纳出了流程再造的六个阶段21项任务。此六阶段按先后顺序包括:构思设想、项目启动、分析诊断、流程设计、流程重建、监测评估。在国内,芮明杰、袁安照较早对流程再造的步骤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业务优化应该包含七个阶段31个子步骤。包括:设定基本方向、现状分析、确定再造方案、解决问题计划、制订详细再造工作计划、实施再造流程方案、继续改善的行为。在国内,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还有潘国友的四阶段模式,包括:再造策划(Plan)、重新设计流程(Reengineering/Rede-sign)、流程规范化(Systematize)、再造实施(Do)。虽然以上的优化再造模式并非完全针对证券公司,但这些模式对于证券公司的流程优化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证券公司可以结合自身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模式来规划实施流程优化。
(二)证券公司流程优化的内容
1•流程优化的一般内容。消除流程中的不增值环节只是流程再造的手段而已,推动生意模式的转型,以适应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已经成为流程再造的主要目标。在此目标下,迈克尔•哈默(2002)进一步提出流程再造似乎让人感觉到信息技术和流程再造之间并无紧密地联系,但是信息技术是流程再造的有效工具。Davenport和Short同样认为,信息技术是流程再造的有效工具和基本条件。信息技术将带来组织层级的减少,有助于决策过程的强化。(Chamry,2003)因此,信息技术的改进是流程优化的重要保障。对企业信息系统的持续关注是流程优化的重要内容。流程优化与再造还是企业再造工程的核心领域。企业再造是从顾客需求出发,以企业流程为改造对象,对企业流程进行根本的思考和分析,通过对业务流程彻底的重新设计,从而获得企业绩效的改善。企业再造工程由两种必要的活动组成,一是根据企业正式的活动来确定它的运作方式;二是分析评价每一个流程,包括度量和给出流程的各方面标准流程再造包括企业观念、企业流程重建和企业组织重建三部分。因此流程再造强调的是顾客至上、以人为本与彻底改造。
2•证券公司的业务流程优化的内容。证券公司的核心部门营业部、技术支持部门以及客户服务部门的最优化需要通过流程的整合来完成。因为三大部门领域中每个领域的行动对于其他两个领域都有直接的影响。营业部系统的差错会很大程度上影响流程的耗时及成本以及增加客户服务部门的工作量,增加客户服务的非增值服务量。低效的技术支持流程会导致后台活动耗时增加从而减少了销售、客户服务的时间;交易和头寸处理差错会导致客户对帐单差错从而增加客户服务处及营业部的客户查询量;客户服务处理的低效率会导致营业部的客户查询量增加从而增加营业部去后台询问量(降低了后台作业的效率)。只有通过上述三个部门领域的同时改造才能获得巨大的盈利性和客户服务水平的提高。证券公司业务流程优化主要涉及营业部经营、技术支持以及客户服务三大功能。
以往的观念不重视三大功能的协调,将其视为各自独立的成本中心,每个功能的优化也只是从自身出发,缺乏系统思考。成本的削减与业绩的改善只是短期的,不能从根本上削减公司成本,提高公司效益。在营销视角下,证券公司的业务流程优化是将经营组织的功能性(成本中心)观念转变成业务流程观念,更加关注顾客和业务的需要,强化营销意识。从分割地看待各个成本中心的业务,转变成视其为一组业务活动,最后将其整合为一组业务流程。尽管对证券公司流程再造的研究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作为一种基于信息技术的、为更好满足顾客需要服务的、系统化的、企业组织工作流程的改进哲学及相关活动的业务流程再造,为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思路。
三、证券公司的业务流程控制
(一)对业务流程进行控制的必要性按照COSO于1992年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定义,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Process),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五个组成部分(Components),随后,其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将风险评估扩展为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与风险应对,五要素扩展为八要素,强化了风险意识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意义,《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确定的内控目标增加了战略目标(朱荣恩,2003)。现代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改变,提出了对企业流程进行柔性化的要求(张砚,2005),这时企业进行强制性控制会影响企业对外部环境的反应速度和员工的积极性,降低员工的学习能力,因而,在既要保证企业的反应速度,又要实现决策有效性的要求下,企业进行内部控制对流程的作用只能是引导性的,就是通过各种政策和程序提高流程执行员工的自我控制程度,引导其行为符合企业价值去向,防止其发生违反企业利益的行为。
如有发生,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可以实现内部控制功能的飞跃,从“防治”型的内部控制走向“免疫型”的内部控制,促进基层员工融入自主化的行为优化过程。我们可以把内部控制视为“管理系统内部的控制子系统”,这一系统主要解决组织优化、职权制衡、流程规范、信息通畅、检查监督等方面的有机整合问题。传统的内部控制包括岗位分设互相制约,业务活动的有效性,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及资产运作的安全性等内容,自然包含其中而得到解决。(方红星,2002)企业的发展是依赖于对流程长期持续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对于不增值流程的适时改进,不能容忍流程的不完善积少成多,生成痼疾,达到需要再造的时候再推倒重来。
(二)流程优化与内部控制目标的统一性在前文,我们论述了流程优化的最终目标,即实现组织价值增值(迈克尔•哈默,2002)或者说组织价值的最大化(迈克尔•波特,2002)。由于企业组织是许多主体契约的联结(JensonandMechling,1976),因而组织的目标实际上是一组目标所构成的目标体系,可以概括为“利益相关主体的利益最大化”(杨瑞龙,1999),它是一个典型的多目标最优化模型(方红星,2002)。另外,组织的目标本身也是动态的,随着环境的变化和组织自身的演进,其目标也会不断演变。针对目前主流的看法而言,企业组织的基本目标向量可以解释为组织价值(或经营成果)的最大化、财务报告与会计披露的真实性和公允性、财产和债务的安全性、持续经营和长期实现价值增值的能力等。对于一个组织而言,追求其目标、实现其使命的过程便是提高组织效率的过程。而提高组织效率和实现组织增值实际上具有同样的涵义(IIA,1999)。从内部控制的三项目标看(COSO,1992),显然它是提高组织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是组织效率的重要内生变量,而且,它主要属于管理当局———实际对组织的财产及其经营行使控制权的利益关系主体———的职权范围之内。(方红星,2002)事实上,对组织的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和对组织实施内部控制,以及二者自身的产生,演进和彼此之间的互动,耦合,都是追求组织效率的必然结果。
篇2
(一)电信联通垄断案的起因
国家发改委启动对中国电信和联通反垄断调查程序的原因是部分企业机构针对2010年下半年“断网事件”的举报。此次断网事件的原因是中国电信要求其各分公司对高宽带和专线接入进行清理,除骨干核心正常互联互通点外的任何网络节点,清理所有其他运营商和互联单位等“穿透流量”接入。由于中国电信和联通一直以来就有“南联通,北电信”之说,控制着全国大半部分的互联网接入骨干网,电信的措施导致铁通等运营商遭受重创,大量用户断网或者网速异常缓慢。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仅广东铁通就爆发了37477个用户投诉事件,28210个用户退网,这就是电信联通反垄断案的“断网事件”。简单来说,此案的起因主要是价格挤压问题而导致国家发改委在接到举报后对中国电信和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对于是否构成利用支配地位进行价格挤压这一垄断行为,主要由四个关键点,将在下文详细分析。
二、电信行业的垄断属性分析
垄断分为自然垄断、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所谓的自然垄断,现代经济学理论倾向于用成本弱增性原理来解释,是指当一个企业能以低于两个或者更多的企业的成本为整个市场提供一种产品或者劳务时,这个行业就是自然垄断。
也就是说,当一个产品或者服务交给一个社会主体经营时,它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比交给多家企业经营会更高,其对社会来说,总成本也会更低。而行政性垄断指的是行政主体出于利益驱动,滥用行政权力,阻碍、限制或者扭曲市场竞争。
对于我国的电信行业来说,由于其产业的特殊性质,因而明显具有自然垄断的性质。然而,我国的电信行业并不仅仅是单一的自然垄断特性。中国的电信行业既有具有网络性经营的自然垄断特点,更为重要的是,其还有行政性垄断的特点。现今,我国的国有企业包括电信行业的现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行政因素造成的,妨碍市场竞争和提高效益的不是自然和经济垄断,而是行政垄断,尤其是行业和部门垄断,电信宽带行业亦是如此。我国《反垄断法》最需要反对的是行政性垄断。中国电信和联通被调查的消息公布后,官媒展开了所谓的“神仙战”。
可想而知,电信和联通宽带行业的背后,是各部门利益之间的较量。
此次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启动的对这两家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固然值得称道,但是在具体的行政执法层面,更值得关注的是,当下我国是否已拥有一个独立的、能够圆满完成此次反垄断调查的执法机构。反垄断执法机构是将反垄断法规定的有关程序具体落实的实施机关,执法体系设计的合理与否,关系到《反垄断法》的价值实现。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从此案分析我国的反垄断执法体制状况,我国反垄断执法体系的不足和缺陷值得我们重视。同时,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是否具有豁免权,是否构成垄断,关键在于这两家公司在电信业宽带接入市场上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并且利用这种支配地位实施了《反垄断法》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此次反垄断案的意义重大,涉及电信业、消费者、甚至国有企业,其对《反垄断法》影响也相当重大。因此,本文将从我国反垄断执法体制和电信联通两公司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导致垄断这两个主要方面进行分析。
三、垄断行为的认定(主要讨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电信行业是否具有“豁免权”问题
反垄断豁免制度,又称反垄断的适用除外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反垄断法及相关法规中规定某些垄断行为不适用垄断法的法律制度。反垄断豁免制度的设置是为了维护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其给该制度适用的领域带来很大的利益,该制度当然有其价值之所在。但是,反垄断豁免制度其实就是对某些行业、个人和行为的垄断合法化,,垄断本身就存在着危害。所以豁免制度的使用,应当慎重。对于豁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在第七条做了如下规定:
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
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对于这一条,有人认为这是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行业国有企业的特殊保护一定程度上是在排除《反垄断法》对这些企业的规制。央企因为其特殊的身份享受着特权,反垄断调查的大刀不可能看向他们。然而,电信和反垄断案的出现,表明《反垄断法》同样适用于国有大型企业。在《反垄断法》面前,所有企业一律平等,《反垄断法》是不分对象,不分所有制形式的。
笔者认为,我国《反垄断法》第七条并不是对特殊行业的豁免,而是由于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在经历有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市场程度发育不够,难以形成规模效应,难以应对国际上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同行冲击,为了避免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遭受重创,国家对其加以保护。当该行业在我国市场完全成熟之时,国家对其进行监管。笔者承认这是一种特殊保护,但是从来没有把国有企业垄断排除在它的管辖之外,反垄断执法机构有权对国有企业的垄断行为进行调查。当然,在某些领域,政府可以实施准入限制和价格控制,但当这些国有企业有典型的垄断行为的时候,《反垄断法》依然要约束这些国有企业,对其进行调查和处罚。所以,电信和联通等大型国有企业并不是一定享有“豁免权”的。
四、关于此案进程和影响的研究
(一)电信联通反垄断案进程
在国家发改委公布其正在对中国电信和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之后,引起极大地关注。各大媒体和网民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观点不一,被称为“神仙战”。迫于社会的压力,中国电信和联通承认在互连互通以及价格上确实存在的不合理行为,价格管理不到位、价格差异较大。同时承诺整改,在“十二五”期间将大幅提升光纤接入普及率和宽带接入速率,争取在五年内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价格下降35%左右,并立即着手实施。与此同时,电信和联通已经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要求中止反垄断调查的申请。至于是否中止反垄断调查,国家发改委称将视中国电信和联通的承诺是否得到具体落实情况而定。对于此案的最新进展,笔者也将持续关注。
(二)电信联通反垄断案的影响
对于此次反垄断调查,少部分人――比如广电方面――仍然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认为发改委的调查实质意义不大,它更多的只是在协调超级国企之间的利益。
但笔者个人认为,央企首度遭遇反垄断调查,不管是“业界的福音”,还是部门利益争夺的“闹剧”,其意义都非常重大。
首先,对于电信宽带行业而言,可以促进电信业竞争监管机制的完善,解决电信业宽带接入市场各种问题的核心症结所在。同时可加快宽带接入的互联互通,实现对“出租宽带业务”几个体系的调整和统一,减少内部无谓的区域之间的竞争,使优质的互联网资源实现更好的价值体现。与此同时,可以打我国“三网融合”的僵局。
其次,消费者作为市场最不可或缺的主体之一,也是此次案件的受益者。我国《反垄断法》明确规定了维护消费者利益是其任务之所在。在消费者利益保护受到普遍关注的今天,反垄断执行机构在对反垄断政策法律的理解方面,也应以消费者利益的最大化作为最主要目标。根据电信和联通所做出的整改承诺,在“十二五”期间,网速会得到大幅度提高,上网资费标准也会降低,让消费者真正能从这次反垄断行动中受益。
最后,国家发改委的调查有利于改善但前中国部分行业的市场环境。虽然现在并不知道调查结果,但是对一些处于垄断行业的企业应该会有警示作用,给国内一些垄断行业或企业敲响了‘警钟’,国家是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市场公平和消费者权益的,进一步促使国企检视经营和竞争策略。同时再次表明,大型国企、中央企业的行为涉嫌产生排除和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福祉的后果,并未取得豁免权。对于《反垄断法》自身而言,也是其重要的价值。中国目前的垄断企业大都为国有企业,反垄断首次将矛头指向国企,表达了中国政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只需的决心。
对电信和联通的反垄断调查并不只是电信和联通这两家企业自身的利益,因为现在两大电信业的巨头涉嫌价格垄断,它引起的问题已经超过了互联网上网价格的范畴,它实际上涉及一个更加广泛的方面:究竟什么才是垄断,究竟怎么样才能做到反垄断。此次中国电信和联通的反垄断调查,让人们看到了政府在反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所展示出来的巨大决心和不懈努力。
注释:
穿透流量:简单说就是其他运营商不以自己的名义与电信和联通交易,而是通过向第三方购买便宜的流量,然后用来发展自己的固网业务。
参考文献:
[1]班晓箐.我国电信业的反垄断的法律规制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论文,2011,(7).
[2]周吟吟.我国反垄断执法体系论析[J].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1,(4).
[3]周晶竹,屈健,张贺明.中美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比较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2,(01).
[4]赵小平.关于完善反垄断执法体系的建议[J].行政管理改革,2010,(9).
[5]张宇,王丽娜.我国反垄断执法体系的缺陷和重构[J].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 (12).
[6]张仪.电信联通垄断案 打破三网融合僵局[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法学社会科学版),2005,(4).
[7]王慧.浅析《反垄断法》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及其规制[J].法制与社会,2011,(12)
[8]王月娇.论反垄断豁免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1.05.
[9]王俊林,贺卓群.电信和联通遭遇反垄断调查适用反垄断法的关键点.[J].经济与管理,2011,(12).
[10]李治国. 欧美价格挤压实践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垄断案的借鉴.北大法律信息网.2012.01.
[11]阮赞林.论反垄断法的消费者利益的保护[J].中南大学报,2011.(1).
[12]李浩.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反垄断调查的两大意义.广东:互联网周刊,2011,11.
[13]王晓骅.欧盟电信反垄断法及对我国的启示.工作研究与建议,2011,(2).
[14]张学华.我国电信业监管研究[D]. 河北大学学研究生论文.2011,(5).
[15]戴.中国电信服务业反垄断的法律问题研究[D]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2008.6.
篇3
一、新疆农科研究生教育发展面临的挑战
1.研究生生源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与规模快速增长的矛盾
受传统观念及新疆地区本科教育专业化发展的影响,新疆农科研究生的生源主要来自农学类本科专业,来自重点院校生物学专业的考生很少,因而生源的现代生物学基础相对比较薄弱。此外,多年来农科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相对偏低,专业素质和英语水平较低,入学后为了达到研究生的毕业要求,又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学习专业知识和英语,这对于提高农科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长远目标是十分不利的。这就造成了我区农科研究生生源数量不足,尤其是优秀生源相对缺乏,培养规模偏小,培养效益不高。
2.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陈旧呆板,缺乏对学生的创新性培养
总体来说,现有农科研究生教学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力度不大,课程体系没有充分体现“重构基础,突出现代,反映前沿,交叉综合”的原则。目前已有课程体系的主要问题是:以年级学科设置专业学位课,以学科特色和导师专长设置专业选修课。造成的负面效果:一是部分专业学位课过于强调专业内容的系统性和基础性,内容相对陈旧,或者相当一部分内容与本科教学重复,学生缺乏兴趣;二是专业选修课往往是因人设置,课程内容过于专门化,课程门类多,修课学生少,教学质量难以监控。由于往往强调学科固有的专业知识结构,教师比较习惯于已有的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内容与质量的考核权重较小,使教师在课程改革上精力投入不足,而管理部门对课程改革的支撑力度和推动力度都很不够。另外,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农科研究生教育重专业知识传授、轻实践能力培养,重专不重博的现象比较严重。教学方法上以灌输为主,教学形式上以课堂讲授为主,忽略了对学生自学能力、创新能力、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的培养,严重制约了新疆农科研究生自身的培养质量。
3.农科研究生创新能力不强,论文水平不高
研究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较高学历层次,长远看对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具有决定性的制约作用。创新能力是衡量研究生科研工作能力的集中体现,是培养质量的核心指标之一。创新能力的培养是农科研究生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创新工程实施的一个基本人才保证条件。科技的迅猛发展使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出现了新的发展动向,这对农科研究生提出了新的要求。农科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研究生的课程体系上,偏重于课程的学习,而对实践性环节如实验课、社会实践、社会调研、产学研相结合等不够重视;重知识的继承,轻知识的创新。教学内容陈旧,在教学方式方法上,教师讲授过多,“启发式”教学过少,不利于研究生主动学习和创新思维的培养。在研究生的科研方面,论文选题缺乏创新性,包括重复他人研究,缺乏创新性及难度不当等。有的研究生为了保证论文工作的顺利完成而选择难度过小、工作量偏少的课题,或置理论和应用研究价值而不顾,完全照搬前人的研究路径,选择相对容易的研究材料开展工作,导致研究生论文水平不高。
4.农科研究生培养条件的建设相对滞后
农科研究生培养条件建设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实验条件、师资条件以及学生生活条件等方面。研究生培养条件的改善主要依赖于教育经费的投入,而农科研究生教育经费较其它学科更为不足。多年来农科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渠道过于单一且额度较小,与培养所需费用差距很大。在实际过程中,研究生培养所需经费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学科及导师科研经费的支撑。但由于受农业局限性的影响,农业院校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单一,科研项目小而分散,科研经费资助少。经费投入上的不足,严重制约了农科研究生培养条件的改善,影响了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5.导师队伍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研究生数量的急剧增加,一些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导师人数严重不足,由此出现有些单位为追求数量而降低遴选标准。导师队伍年轻化并且数量不足,加之研究生导师同时承担着繁重的教学任务,导师的课题研究少而且分布不均衡,制约了对研究生研究能力的培养,加之人才引进困难也制约了导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快速提高。另外,导师精力投入严重不足,最主要的原因是行政管理工作繁重,其次是科研的压力,本科教学压力和外界学术交流繁多。以上诸多情况导致导师难以把主要精力集中投入到对研究生的培养和指导上。
二、加强和改进新疆地区农科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对策
1.努力做好农科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全面提高生源质量
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生源竞争成了不争的事实。地缘劣势要求我们必须加大研究生招生宣传的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特别是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宣传学校,宣传学科,宣传导师,积极吸引优秀学生报考新疆的农业高校。另外,从大学一、二年级开始,高校应选拔学习成绩优秀、有发展前途的本科学生,进行特别培养,组成高层次人才培养群体,选择一些学术造诣较深的教师作为指导老师,指导优秀的本科学生选修课程和开展科学研究,培养他们热爱农业科学研究事业,为大学毕业以后继续深造打下良好的基础。
2.建立以农科研究生为主体的教学、培养方式和更加灵活的教育管理体制,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能力的培养
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建立以研究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式,重视和促进研究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农科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教学方式。农科研究生所从事的往往都是与植物生长有关的科学研究,植物生长的客观规律要求农科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应更加灵活,在完善学分制的同时实行“弹性学制”非常必要。另外,培养规格和培养模式的多样化也必然会造成教学安排的复杂化。因此,我们必须加大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灵活性以适应农科研究生教育的上述特点,使每个研究生自身蕴藏的智能及创造性都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
3.营造良好的科研学术氛围,全面提升农科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水平
要培养农科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提高农科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学位论文工作是农科研究生科研实践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农科研究生创新思维和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研究生知识、能力的全面考察和提升。在农科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上,应大力提倡与导师承担的研究课题相结合,树立面向世界的观念和超前意识;同时鼓励在学科交叉点上选题,敢于做前人没有做过的研究工作,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在学位论文写作阶段,农科研究生运用所学的知识、技能进行知识的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实践。同时,加强实践环节,把研究生科研方法的教育训练与科研实践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科研第二课堂活动,可以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开设课外专题讲座,介绍该问题当前的研究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组织研究生开展讨论,以增强他们的科研意识和能力。
为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还应该广泛开展学术交流,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和交流活动,这样不仅能使研究生了解到本领域的前沿工作,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表述能力,而且还可以开拓研究生的眼界,拓展其知识面,激发其强烈的求知欲望和创新欲望,培养其独立的思考能力。
4.农科院校要积极调整学科结构,建设具有地区特色、布局合理的学科体系,以特色求地位、吸引人才
目前新疆地区农科研究生教育学科结构不合理,必须加以调整完善。新疆农科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的重点如下:(1)充分发挥原有学科的优势,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地域和区域、行业、学科的发展水平,继续支持一批优势明显的基础学科和高新技术学科;及时调整、改造一批老的、不能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2)针对本地区得天独厚的天然资源,着力建设一批对国家和本地区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新兴学科和应用技术学科;尽快建立和形成一批有新疆特色的有实力的学科点,充实提高现有博士硕士点。通过调整、优化学科结构、促进各门类学科的协调发展,形成具有地区特色、布局合理的学科体系,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发展能力,以特色求地位。与此同时,国家主管部门应适当赋予新疆地区调整硕士学位授权专业的自力,使其在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以及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上具有更大的主动性。
5.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导师队伍
加强导师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导师的总体素质和学术水平。(1)建立严格的导师遴选制度和评估制度。对导师的学术水平、研究能力、研究成果以及道德水准作出明确的规定,建立起责、权、利高度统一的导师负责制,真正建立起一种评聘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2)改进导师对研究生的培养方式,重视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在单一导师制的基础上采用研究生指导小组联合培养的方式,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主要应由本学科导师组成,并适当加入一些相关学科专业的导师,以进一步促进学科交叉,努力扩大导师自身的研究范围。(3)重视中青年导师队伍的培养,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导师的素质。可以采取留学深造、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出国访问进修、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等形式,不断提高导师的素质。对于中青年导师队伍的培养,要大胆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破除论资排辈现象,打破导师职务的“终身制”,努力做到任人唯贤,真正把那些具有学术造诣、能够担负起学科发展重任的优秀中青年人才选。
参考文献:
[1] 宋协青,王殿元.新时期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思考[J].辽宁教育研究,2001,(7).
[2] 任增林,刘桔,王亚杰.美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特点及对具有中国特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启示[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4,(3).
篇4
20世纪,商界对行政、管理方面的需求剧增,从而创造了对文秘服务的需求。随着台式电脑及日益复杂的办公设备的面世,对文秘的知识和技能的要求也在提高。
同时,企业的总体面貌也在大幅度改变。大公司在想方设法使自己的营运简化而有效,外包是一个通行的做法。它们请另一个公司来提供服务,而这些服务传统上是由本公司的职员来做的。小公司也要保持精兵简政,因此也会求助于外包,而不是最后变得机构臃肿、人浮于事。
巨大的市场需求与商界新的营运方式的联姻,便诞生了一个充满商机、富有活力的朝阳行业:商业支援服务。事实上,正因为机会太多,如果没有清晰计划、特色服务和市场定位,那么成功的机会也很渺茫。但若经过深思熟虑和充分准备,再加上小额资金,那么很快就会踏上赢利之路。
市场定位
商业支援服务企业有三类主要的市场:一般公众、小型企业和家庭企业以及大公司。
1、一般大众
指的是个体消费者而非企业。这类市场中最大的两部分是需要准备简历的人们和大学生。找工作的人要制作新的简历或修改简历时,实际上可能只是起草一个文本,然后交给服务公司进行设计并印刷;甚至也会要求帮着撰写部分内容。即便是失业率低的时候,简历市场也很重要,因为人们未必是在失业时才需要简历。
有些学生在准备很长的论文,例如研究生论文或课题,他们正是服务的主要对象,一旦得以毕业,他们还会回来要求帮着做简历。
除学生外,学术群体也是企业财源(想想那些教授们,他们的专著和论文需要文字处理、编辑和校对)。
2、小型企业
可能商业支援服务企业的大多数客户属于这一类。这些客户是公司,它们没有雇佣一个专职人员的金钱、空间和需要,但又需要文秘及行政支援。或者是,他们宁愿把某些特定的任务外包,也不愿意在人才和必需的设备上投资来把工作做好。
3、大公司
即便是有专职文秘和行政助理的大公司也可以成为商业支援服务企业的服务对象。如果某家大公司出现了公司内部处理不过来业务的暂时现象,也会让商业支援服务企业帮着减轻负担。或者如前面提到的小公司那样,它们也会将某些特殊项目外包,而不是雇一个临时工。这是种明智的策略,因为雇临时工意味着对他们进行培训并提供一定的工作设备。把这些推给商业支援服务企业便解决了这一揽子问题。
大公司里的职员休假或生病时也需要商业支援服务。他们也不需要临时人员,但的确需要有人能处理缺席员工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抓住机遇
瞄准几个市场群的想法很妙。很好的市场定位是很重要的,因为这样就可以对自己的服务项目、营销计划和消费者服务体系量身订做,以便迎合消费群的需要。那样就可以作为某一领域的专家在业界受到尊敬,从而提升自己的营销成就,也就可以适当地提高收费标准。市场定位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其他商业支援服务。让其他业主了解自己的服务是超值的或以合同为基础工作的。或许需要在收费标准上打折扣,让他们获利,但自己的市场推广或销售成本要最小化,以抵消折扣。但要确保这些紧急工作可以使自己得到补偿。
2、特定职业或行业。如果自己在某一领域有特长,那就可以将服务目标锁定在这一领域。最常见的两个领域是法律和医疗。尤其是为这两个领域作转录,需要熟悉格式及大量的专业术语。
3、地域。如果身处人口密集区,比方说办公中心或轻工业园区,那么可以根据地域选择自己的市场。确定了影响自己的几个因素后,就向所在区域的公司推销自己的服务,此时可以强调消费自己的服务的种种便利。
4、学术。如果靠近大学或学院,就可以瞄准与学术相关的众多机遇开展服务,包括学生、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
启动成本
商业支援服务业最引人注目的一面是其相对低的启动成本。如果自己的信贷声誉良好,那就不用掏现金就可以提供服务。当然如果自己有一部分启动资本,基础会更扎实。许多商业支援服务企业是用个人积蓄及自己已有的设备开办起来的。
很多经营者在全职工作的同时另外开办企业,因此他们的个人生活费用是隐形的。但如果从一开始就打算全身心投入新的业务中,那一定要在手头留出足够的现金,在有收入之前用来支付各种花费。至少应当在储蓄中留出相当于三个月花费的费用备用;如果有6~12个月的储蓄费用,那就更好。
营运
作为独立经营者,至少要将1/4的时间用在一般性的企业管理、行政、推销、采购及帐目上。企业越大,需要的人越多,就越要花时间处理这些事务而不能做自己的工作。无论公司大小,别忽视了行政管理方面。如果不在常规的基础上营销,企业最终会。
经营商业支援服务要花费大量精力。如果既可合群又能独立工作是再好不过了。要善于同时处理几个项目,并始终让每个客户感到自己是最受重视的。
地理位置
在挑选企业位置的时候有两种选择:家庭或商业区。商业支援服务公司在两者中的任何一个地点都会很成功;可以视自己的个人目标和资源来决定。
在考虑地点问题的时候,有几点需要注意。所提供的特色服务和市场定位既要面对一般公众、小企业主,因为这些人需要靠近办公室;另一方面大公司的经理也想看看办公设备,并让雇员或邮递员进行递送工作。
专业形象在任何行业中都是成功的关键因素,在此类行业中尤其如此。今天商界普遍接受在家中营运(事实上,许多消费者喜欢跟在家中营运的公司打交道,因为这类公司成本低,收费也低),但即便是选择在家中开办,也要以正规企业的面目示人。如果选择商业区,要保证所选位置与自己的目标相容。
收入与开支
在确定收费途径的时候有多种选择。一些经营者只是给周围的同类公司打个电话,看看其他公司如何收费,然后确定自己的收费标准。有些人只是根据自己的利润期望并以此为基础定价。这样就有按项目收费、按页收费及按小时收费的问题。
最好的途径是根据工作所需要的技能水平、自己的利润目标和市场实行多层次收费。这需要设立一个体系,给自己一个在其中工作的框架,就可以确定一贯的、合理的、公平的服务价格。
口头或书面报价都可以,但最好给自己作个记录,这样可以供自己及客户备查。
市场推广
市场推广是显示自己创造力的领域。这是件很多人不想做的事情,但对成功创办企业并赢利来说,这是关键的方面。
如果市场推广没有立竿见影,那也不用灰心丧气。很少有人在联系他们的时候恰好就需要服务,但如果做成一个专业化的、吸引人的信息包,人们可能会把它保留在文件中,在需要的时候再联系,或者推荐给需要这种服务的同事。在数月或一年之内没人回应也是正常的。
此时就可以发现怎样创造基本的市场推广计划,但在形成自己的计划时,还需要注意商业支援服务的一些做法。例如,查查当地的电话公司,找找它的广告期限和分发通讯录的日期,如果可能的话,及时让自己的企业开张,以便自己的通讯方式能包括进去。黄页目录是新企业的重要资源,特别是在企业的早期,因此不要因其他开张事务而受挫以至于错过了这种机会。
另外,重要的一点是,确保自己所有的市场推广材料都做得很专业化且准确无误。很多商业支援服务在本领域内把客户的工作做得很妙,但常常忘了为自己做同样的事。聘请一位图像设计师或专业撰稿人帮助设计一下自己的营销包装,或许会谈成一笔对双方都有益的生意。
至关重要的推荐
推荐是获取新客户的基本途径,因此用系统的方法处理这一问题比较好。自己应该有能力辨别谁的推荐最终会变成自己的业务,因此可以对这些推荐资源加以培养并酬谢。
篇5
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分析,房地产开发犹如一把“双刃剑”, 房地产在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由于与城市规划侧重点不同(表1),直接导致了与城市规划之间的非协调发展,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这种现象日益突出,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主要表现为“圈地运动”持续不断、城市空置化现象日益突出、过度开发和“破坏性”的建设有增无减、城市规划明显滞后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开发建设缺少关注等问题。
表1: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侧重点比较
思考问题 城市规划 房地产开发
(1)从发展战略上 宏观分析城市发展方向条件 微观考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2)从发展时间上 长远和远景的效果 兼顾近期 注重近期的效果
(3)从发展空间上 城市整体的空间结构组织和各项用地功能的配置 多从局部考虑项目的区位选择
(4)从发展效益上 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相互统一,降低社会边际成本 开发项目,开发宗地或企业的经济效益
(5)从信息反馈角度 听取广大市民的反馈意见、需要 搜集市场信息,适应市场需要
1.1“圈地运动”持续不断
进入21世纪,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新背景下“圈地运动”又悄然抬头,只不过形式发生了变化。常见的形式有:①建设新城、新区,扩大城市用地规模。②建设大学城、科技园区。③以生态农业为名,大搞旅游度假设施。虽然2004年初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对全国各类开发区清理整顿力度,采取了清理开发区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大规模占地的势头受到抑制但是在短时间内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1.2城市空置化现象日益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规模发生了很大变化,城市面积都有了极大的扩张。但也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在城市的中心还存在着一定数量的未完全开发的土地,即城市空置化问题,例如北京商业地产空置率增高呈郊区化趋势,而且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这一问题日益突出。
1.3过度开发和“破坏性”的建设有增无减
所谓“破坏性”的建设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周围的环境、历史文化乃至整个城市的景观特色产生的负面影响。其主要表现在:(1)在开发和建设过程中无视自然规律,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2)城市景观遭到严重破坏。(3)忽视了城市空间综合利用的价值。
2.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非协调发展的主要原因分析
上述的种种现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的快速发展的冲击使城市规划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两者的非协调发展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1)规划实施与管理体制问题;(2)规划编制内容落后、编制体系不完善。
2.1 城市规划实施与管理体制问题
城市规划是自上而下的政府行为,其权威性和执行力度应得到保证。然而由于管理水平不高,政出多门、职能交叉,且监管措施不力,导致效率不高,城市规划调控能力不强,房地产开发与城市规划经常背道而驰。主要表现在:
(1)规划行政管理条块分割、缺乏协调。在我国,计划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在城市土地配置和利用管理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能。由于各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责权脱节严重,这样势必影响整体效益的发挥。
(2)规划法制建设不完善,规划实施管理中非法违规现象普遍。《城市规划法》作为我国城市建设领域的第一部国家的法律,它的颁布与实施为其后一系列相关法规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但目前的规划法制建设还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重行政性规定,轻技术性规范”、“重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轻地区开发管理规定”的现象,相当一部分用以调控、综合、协调和规范市场行为的法规性文件需要补充。
(3)规划管理缺乏宏观层面政策,管理职能目标单一。
从城市规划开发管理方式看,规划管理比较重视对单个具体建设项目的审批,忽视了从区域和城市发展的整体角度研究问题。
(4)城市规划管理思想滞后,缺乏战略性主动引导机制。城市规划管理的内容集中与城市用地和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上,管理的出发点是对现状的控制。管理只注重控制,缺乏主动引导机制,缺乏对建设项目的预先引导,没有形成相应的规划引导机制和政策体系。
2.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不完善、面临挑战
主要表现在:(1)规划编制内容综合性不够,缺乏经济分析。由于房地产开发具有明显的对经济利益的投机性,因此,城市规划编制的内容综合性不够、可操作性差,缺乏经济分析和规划编制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势必削弱其对房地产开发的调控能力。
(2)城市规划编制的动态性和可操作性差。目前,城市规划的编制仍较多的偏重于物质建设规划,注重于确定规划期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对于房地产开发所需的城市土地利用基本上仍沿用功能分区的原则,注重于静态的“最终蓝图”;对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面面俱到,编制和审批的时间过长,可操作的时效性差;而控制性详细规划,往往又不能从全局上把握城市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规模和强度。
(3)城市规划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考虑较少。开发商对开发计划的安排都要完全参考城市规划来进行制定和实施。但是,目前在很多城市的规划编制过程中,真正参与城市建设的房地产开发商却很少有机会参与对城市规划有关项目的研究制定,自身利益得不到一定的体现,加之规划中所提出的更多的一系列的限制条件,无疑也会增加开发的成本和难度。
3.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协调发展应采取的措施
由于城市规划于房地产业发展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有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划的城市规划才能有效控制房地产发展。同时,由于房地产开发具有短期行为和突发性等特点,也给现有城市规划体制带来很大冲击,要求城市规划在新形势下作必要的调整。
3.1增强规划的权威性
城乡规划一旦确定,就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切实维护规划的科学性、连续性、严肃性、操作性,不能唯开发商利是图。
3.2城市规划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的管理
(1)必须增强规划的超前意识。城市规划超前不仅能使房地产开发商有一定的时间准备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而且能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投资方向、策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2)必须增强全民法制意识。各城市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以市场经济为前提,以《城乡规划法》为依据,制定实施细则、规划管理技术规范等地方法规,使城市规划的法律效力对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起到重要的宏观制约作用。
(3)必须增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意识。许多城市的实践证明,新形势下规划管理权必须高度集中,不宜下放。通过强有力的执行、调控和整合,协调各方利益,真正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别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
3.3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
通过各项控制指标来控制过度开发,它一般规定8-9项控制指标(用地界线、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高度、出入口等)来控制划定地块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和建筑形态。为了吸引投资,让投资者在选址方面有更大的自由度,同时又符合规划要求,控制性详规的各项控制指标应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甚至可以使用奖励容积率等手段。
参考文献:
[1] 冯长春,杨志威.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社会主义中国的土地与住房市场化国际会议.见: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Marketization of Land and Housing in Socialist China 论文.香港:浸合大学,1997.
[2] 王家庭,城市规划与房地产开发非协调发展的实证分析与路径分析.中国房地产金融,2005(8):5~9.
篇6
一、网络科技影响法律图书馆发展模式,影响学生和研究人员的资料查询和阅读方式
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法学院图书馆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网络科技的影响,改变了发展模式和方向。美国大约有170多所由美国律师协会(ABA)承认资格的法学院法律图书馆,在30年前已经开始连接WESTLAW公司和LETXES法律数据库系统。
在美国法律图书馆网络数据的法律资料费用(设备和数据流量收费)约占法律图书馆平均开支的1/3以上。从发展的趋势来看,数据设备和软件更新的费用增长幅度比其他图书馆开支增长幅度要快。同时,法律图书馆早已配备了专门的网络与计算机数据工程维护网络系统。
美国多数法学院采用了网络化的法律数据库,使得法律图书馆的使用分为两个区:一是传统的“书架区”,二是“计算机区”。越来越多的青年学生集中在“计算机区”,1980年以后的法律资料多数可以查阅网络数据库获得。“书架区”对青年学生的吸引力正在减弱。
在美国法学院,法律图书馆的“书架区”与读者联系,主要通过书籍外借和外地图书馆复印邮寄服务来实现。图书馆外借图书使得图书馆的使用空间和时间扩大。现在,在法律图书馆的“计算机区”,通过互连网络扩展图书馆的使用时空,使得图书馆的使用“无疆界化”和“无闭馆化”,而且,网络服务更具有质变的意义还在于:当各个法律图书馆数据库连网后,各网络数据库中的法律信息资源便实现共享,这将使各个法律图书馆管理成本大大降低。同时,每个法律图书馆的发展将更加注意特色,更加趋于个性化发展,更加注意数据资源的独创性。反之,在没有网络技术支持的时代,各法律图书馆发展趋于雷同、重复和缺乏特色。
在美国,许多法学院学生通过网络,随时查阅与下载网络数据库的法律资料。美国多数法学院的《法律评论》都已经“上网”。即便没有上网,也用光盘数据版通过美国计算服务器提供全文检索服务。
在发达国家网络科技进入法学院图书馆之时,发展中国家在此发展比发达国家慢了几年,甚至几十年。检索文献的手段不同,导致眼界、观念和效率的不同,中国大陆法学院在发展法律图书馆时,应该认识到这一点。
在亚洲,几个经济发展较快的国家和地区,紧跟发达国家之后,各自发展了“本地版”或“母语版”的法律数据库系统。
网络科技发展对法律图书馆的影响还表现在它使得法律图书馆的设计、经费支出与管理人员结构等方面,都将发生了变化。具有网络科技和计算机数据知识的图书馆工程师成为新的馆员。学生同计算机工程师对话的时间增加的幅度,比同传统馆员咨询时间增加得快。学生同计算机工程师们的“对话”不仅仅是面对面的,或电话交谈,而且还可以是在网络上的“对话”,中国大陆的法学院法律图书馆正处于发展阶段,所以,更应充分估计到网络科技对法律图书馆的直接和间接影响。
二、网络科技对法律教室的影响,对教师与学生交流方式的影响
在发达国家,网络科技也进入法学教室已经非常普遍了。美国芝加哥的一所不太引人注目的法学院,叫肯特(KENT)法学院,设在一所理工学院里,这所法学院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方面获得了大力支持。美国的这所法学院在传统评价标准中的排名并不靠前。①但是,它全面使用网络科技进入法学教室,使法律学生通过网络学到更多的东西。
在网络科技发展前,世界各国的著名法学院主要依靠著名教授来支撑。法学大师的知识及经验随同他们个人的存在而存在,随同他们移动而移动,所以,大师的知识及经验传达给学生们是有限的。所以,争夺大师是法学院之间竞争方式之一,表现为互相“挖角”。但是,就是在世界著名法学院里,学生也不能经常听到名教授和大师们的讲课。
但是,美国的“小法学院”却通过网络科技获得这些著名教授的音像资料和数据化资料,在网络中传播,并将网络数据库与教室连接起来:“小法学院”可以用较低的成本,使学生学到更多的东西。而大法学院花费的成本要高得多。从节约成本的角度看,小法学院更具有竞争力。美国法学院还有另一种新的排名,评比使用网络科技的程度。评出的前5名都是名不见经传的小法学院,没有哈佛、耶鲁、哥伦比亚和伯克利及密歇安法学院。所以,美国有名的私立法学院中,除了哈佛法学院外,像芝加哥、耶鲁、斯坦佛法学院都是小规模的。还有更小的法学院,其办学成本更低。
网络化的教室改变了授课的时空与资料的规模。法律课程的声音与文字资料(甚至图像)已经存在服务器中,服务器24小时开通,学生们在教室里或在世界各地,在任何时间都可以上网学习。同时,他们同教师的“提问与回答问题的对话”与“案例的讨论”也可以通过电子信箱或“BBS”随时进行(请参看北大法学院的BBS中文讨论分析软件SPS)。
网络化的教室不仅仅使教师与学生双向交流,还可以利用网络链接的数据库发展“纵向交流”。师生们通过网络化教室链接的法律数据库,“入库”一层一层深入展开,可以获得更多、更新、更早、更具有比较性的数据资料和统计资料。并且随时使用统计和分析软件(例如社会科学统计分析软件SPS)对法律数据进行分析,立即获得结果。
网络化教室发展后,教师不是以讲授法律知识为主,而是将分析的经验教给学生。同时,辅导学生使用法律数据库和分析“软件”自己进行学习与分析为主,让学生自己发现知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这种链接网络的“电子教室”在中国大陆的法学院已经开始酝酿了,发展这种教室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经费问题。或者说也不全是经费问题,而是观念问题。我国法学院的未来教室设计与使用,要充分考虑到网络科技的影响,提早准备(国家教育部设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的“课程与教育研究基地”的教室已经具有这种雏形)。
三、网络科技发展对法学研究与发表方式的影响,对法学研究评价方式和传播方式的影响
在网络科技发展以前,由于学术刊物分级分类,使得法学论文写作难,发表更难。目前,大陆法学院有333所,本科在校生大约6万人,研究生在校与在职人数大约3万人,将近10万法学后备人才可以发表的全国的法学核心刊物不到30本,省级社会科学理论刊物不过30多本,其他综合学术刊物也不过40多本,所以,在大陆发表法学论文的刊物比经济学和理工类的少,而人数多。
在我国,尽管法学论文虽然发表难,但是发表后阅读与传播也同样困难,一般读者不容易接触到这些专门学术期刊。由于这些刊物的内容十分专业,所以,书店和邮局及报刊亭不会出售这类专业刊物。获得这些专业刊物的惟一途径只能到各个大学法学图书馆里去找。结果读者查阅学术专业论文的成本比较高。现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在几年前开始了一种将学术论文书刊化的趋势,以各种部门法的《论丛》冠名,“以书代刊”来发表中长篇法律学术论文,这种做法使学术论文可以在一般书店里买到。
网络科技发展后,电子专业学术刊物以一种新形式出现了。这种传播形式发表周期时间短,可以短到按分钟或秒钟来计算;阅读面大,对社会的影响面更大,更加便于阅读和研究,更加便于保存和检索,也更加便于引用和复制。我国法学院应该研究在网络电子版的情况,设计学术评价政策和标准。
在我国,网络科技正在将法学论文“KEY-IN(键入)”或“SIGANA(扫描)”到专门数据库,法律数据库正在与网络连接,例如,北大法学院的法律数据库已经开放,可以通过网络阅读法学专业论文。不但阅读方便,检索也方便。同时,使用“软件包”进行随机统计与分析也非常便利。过去读者只能检索论文、阅读论文,现在配合软件包来分析论文,检验论文中的数据,以便对论文的科学性、客观性、实证性进行检验,读者不再是被动的阅读,而是主动地分析与评价。
理论界评价论文水平时,经常采用的一个指标:“引用率”。过去统计论文的“引用率”时采用人工方法,人工统计的“引用率”与实际的“引用率”存在差距,所以精确度有问题。在网络科技发展后,法学论文可以在网上“发表”,上网“访问”阅读论文次数可以被计算机在阅读该论文前,可看到已有多少读者“访问”阅读了该论文。这种统计数据显示可以给后来的读者一个暗示:阅读次数越高,证明该论文越引人注意。暗示的效果是“阅读多者更多,阅读少者更少”。在网络技术领域,访问网页次数采用“点击率”表示,点击率越高,表明注意度越高,“点击率”就象电视节目的“收视率”一样。由于网络科技的支持,使得专业论文的阅读者规模可以成倍增加,这使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采用多元化的方法评价论文。这种特有的反馈有可能促使论文研究方法发生变化。
四、网络科技在法学教育领域日益广泛的融合导致教师与学生角色的互动
在我国一些大中型城市,法学院学生在使用网络方面比老师具有更多优势,因为学生中的“网虫”数量远比老师多。由于学生在网上花的时间多,加上学生之间有交流,所以,学生可以帮助老师在网上查找最新法律资料,使老师的讲义中的信息随时获得更新。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学生是老师的“老师”。教师和学生的角色发生了互换。
转贴于
法学院的教师也不会因为在网上的时间比自己的学生少而感到自卑或羞愧,我国法学院的教师正在从“传授法律知识”的先生转变成为“传授司法经验的长者”。大学教育更多是传授经验。②在法学院司法经验的传授更加重要,因为司法经验难以从法律书本上学到。即便是写在法律教科书上的别人介绍的经验,在学生自己没有体会和经历时,也不容易学到,法律经验一定要靠老师,或有司法经验的律师或法官传授。司法经验传授本身就是一种法律教育,在此,法学教授与律师和法官的角色也发生了转换。
由于法律的知识可以更多地让学生自己学习获得,各个国家,各种不同历史时期的司法经验比较与传授将成为大陆法学院发展教育的一种值得注意的方向。由于学生、教师、律师和法官角色的互换,使得大陆法学院更加开放,更加面向司法实践,更加面向社会,这种发展的结果将使法学院的法学教育从逻辑的法律向经验的法律转化,从情感的法律向理性的法律转变,从书本上的法律向社会存在的法律转化。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封建社会的人治与儒学思想对法律的影响深刻,上述转变对现代社会发展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五、网络科技发展将使法学院的考试制度、论文答辩制度、学籍管理制度、课程设计、讲义与教科书设计、研究与讨论制度发生改变
网络科技发展,将使法学院的教学管理发生许多变化。首先,考试制度会发生变化。使用纸张和圆珠笔的考试,可以由学生在计算机上完成。考试由主要考学生知道多少知识为目的,变化为考学生自己具有多少处理问题的能力。例如,发现新法律的能力,收集有关新法律的文章与资料的能力,使用“软件包”从多种角度分析新法律的能力,预测新法律的社会效果的能力,相关法律与新法律进行比较与评价的能力。这些工作现在都可以在连接网络与法律数据库的计算机上进行。而且在进行这种类型的考试的同时,也会引导学生自己设计专用的分析软件工具,设计专用的法律数据库,安排自己的表达方法(数据源链接的方法,或是数据库全文或关键术语或概念连接的方法,或者是多媒体技术表达方法)。
许多法学院的法学考试也可以采用计算机模拟法庭辩论、模拟双方律师的博弈、模拟法官的合议讨论过程、模拟判决等方式。对于法律知识性的考试,如果采用计算机选择题考试,可以随机判分,以杜绝或减少作弊现象。
网络科技发展也使法学研究生论文答辩的方式发生变化。原来的法学研究生学术论文答辩,采用问答式,教授与研究生的问答只在一个层面和同一空间、同一时间进行,外地、外省或外国的教授参加论文答辩,一定要乘坐飞机或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集中到某一会议室中,面对面地进行。采用网络通讯技术,可以实现远距离,不同空间,不同时间多层面的问答方式。
网络科技发展还将影响学生的学籍管理制度。由于网络科技改变了人们交换信息的时空,所以,学生在法学院学习的时空可以更加灵活。预计,不久的将来,大陆法学院的学生在校园外就可以参加法学院的课程,学籍管理采用开放式,学生不一定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随着终身学习观念的推广,学习法律的年龄也不一定要限制。
采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成本可以非常低,甚至可以设计成计算机自动管理系统,减轻人的劳动,使得对本地管理与对全球管理的成本差别不大。
从2001年开始,北大法学院的“网络与法律”课程已在网络上开放,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HEALJECTION教授的“FINACIALINSTITRTIONANDLAW”课程也已通过网络传输到北大法学院的服务器上,选课的同学们可以随时通过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或法律图书馆的台式电脑“上课”。他们的作业采用电子邮件寄给哈佛的教授。今后,这类网络课程将越来越多。
一旦世界各国法学院的网络课程互相链接,形成一个巨大的全球化的法学院课程体系数据库时,大学法学院也就国际化、全球化了。
六、网络科技发展使法学教育与相关学科发展产生融合,跨专业、跨学科发展将发生新的变化
网络科技的发展使法学院与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政治与行政管理学院、公共关系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社会与人类学院、人文学院等发生跨学科的交流。目前每个学院已经开通了自己的主页,建立了自己学科的数据库。以北大法学院为例,法律数据库中已将法学院中的几乎所有可以用信息表达的东西都放进去了。北大法学院的主页将全球法律网站的搜索引擎、法律数据库和法律相关传媒都链接在一起,这个网站已经被美国YAHOO网站统计为在中国大陆法律专业访问率最高的专业网站。
如果将来文科中的每一个院系都将他们的主页实现专业搜索引擎、专业资料数据库和传媒链接,或者更多层面的联系,就已经为跨学科研究与交流提供了技术支持的空间。在这个网络空间里,学科之间的融合,通过数据库的“链接”,通过专业网站的“搜索引擎”以及传媒及时的、独特的表达,将变得非常容易。因为在网络技术支持的空间,跨学科在信息科技的支持下,不同专业的人与人的磨合少了,不同专业知识与知识的融合多了。
七、网络发展使法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发生了变化
网络科技的发展还影响法学院学生的毕业去向。过去,法学院毕业生主要在司法部门、政府机关、公司企业工作或进入律师事务所学习做执业律师等。网络科技的发展有可能给学生开辟一条新的就业道路:IT律师与IT司法行业。最早从事这个行业的专业是国际大型律师事务所采用软件技术进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前的“”。由于专业责任和道德的限制,同一家大型的国际律师所不能同时原告和被告,从主观上讲,律师事务所不会这样做。但是从客观上说,不同国家的公司委托时,可能无意识地出现“一主二仆”的现象。IT软件技术使得这种查询能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
由于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新的律师业务和新的法律咨询业务可以在这些技术的支持下完成,从而大大降低律师的收费幅度。使越来越高的律师费向合理的、有利于竞争的、方便客户的方向发展。笔者暂时将这个新的司法领域称为“E-LAW”,或叫做“电子法务”。③
八、网络发展正在改变法学院的师资构成,学科与学派的发展产生新的方向
大陆法学院师资构成的变化,正如原来金融证券领域以学习经济类和金融专业的人员为主一样,在金融电子化后,计算机专业人员大量进入金融界,已经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当金融业转向金融信息业的时候,计算机和信息专业的人将会有更多的到金融领域就业的机会。
与计算机专业人员一样,在金融业中也有越来越多的数学专业、心理学专业,甚至法学专业的人进入。同样的情况也将出现于法律业,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其他专业的人员进入法律界。
法律数据库、法律网站搜索引擎技术、法律新闻传媒业的发展、E-LAW的发展需要更多的IT专业人员加盟,或者是学习经济学的专业人员,讲授“法律经济分析”类课程。
现在在中国大陆的法学院里,计算机专业人员主要从事网络维护和专门软件设计工作,但是,现在在北大法学院已经开设了由计算机专家讲授的“网络法律”和“软件版权保护”网上课程。
九、网络科技发展将提升大学法学院的学术能力,提高其综合实力,影响法学院对社会的“贡献度”和社会的“支持度”
网络科技的发展对法学院研究能力与学术发展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网络科技有助于各个法学院研究能共享资源和学术交流,也有助于各个法学院发展自己的特色。在网络科技发展前,由于资源共享和学术交流的成本较大,各个法学院容易向“小而全”或“大而全”的模式发展,会导致重复建设,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学界曾有一个共识:“半个图书馆,等于没有图书馆”。网络科技在法学院的应用可以改变这个传统的共识,在网络科技支持下,“半个图书馆也可以等于一个完整的图书馆”。
使用网络科技还可以提高法学院的教学与科研成果对社会的贡献。大学原来是有“墙”的,各个法学院是有“室”的,这样在地理位置上将法学院与社会分开。特别是目前大陆一些大学考虑到校园安全,大学入门的手续比较烦琐,社会公众访问大学不便。网络科技的发展可以使法学院的课程上网,网上法学院可以实现“无墙法学院”或“空中法学院”。中国有着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的特点,使用网络科技实现远程法学教育可以克服传统法学教育分配不均的问题。大陆连续多年进行全民普法教育,每次普法教育都要进行几年。由于采用的教育手段比较传统,所以效果还有更大的提高潜力,如果通过电视网、互联网,采用图本化、音响化、数据库链接化、文本链接化、多媒体表达化手段,将会使法律教育的效果大幅度提高。
衡量一所法学院对社会贡献的大小,可以使用“贡献度”表示。法学院除了向社会提供合格的人才外,还要将法学研究成果及时向社会,参与立法和司法的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参与大众普法,对社会开放式教育,对青少年进行法律知识传播,对受法律处罚人员的法律知识与心理辅导等,这些工作可以通过时间量和工作质量来表达。法学院对社会的贡献度越高,获得社会的关注程度也越高,获得社会各种资源的支持度也越高。法学院不可能独立于社会而存在,更不可能脱离社会支持而发展。网络科技的发展使法学院对社会的贡献与获得社会支持的规模更增大和更有效。
篇7
Jin hao,Fu Yi-min
Abstract:Conservation and renewal of historical block in ningbo, the present situation investigation and think the historical block protection constructive destruction and protective decay exist two major cultural and social dilemmas. Put forward the way to break through the dilemma is that using organic renewal theory and method, and from the original true protection and continuation of the whole history, life authenticity,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humanistic and social networks, etc, of the historical block protection and renovation method were discussed,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original true the whole historical block protection and renewal, sustaining development of humanities and the goal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Key word:Ningbo;historical and cultural blocks;global protection;organic renewal
中图分类号:TU—098.1 文献标识码:A
1.前言
河姆渡文化发祥地、唐宋以来“海上丝绸之路”港口重镇、浙东文化渊薮之地、明清以降反侵略斗争前沿,凡此种种构成宁波城市个性特色和文化传统,也因宁波悠久的历史,绵延的文脉,厚实的遗产资源,成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历史文化传承构成了城市的记忆,保护好那些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延续的必要内容。
1986年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时提出历史街区概念。2002年10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将历史街区列入不可移动文物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 1997年,宁波市城市规划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制定《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划定5处街区为宁波历史文化街区,历史街区的保护成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一环。2004年对《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再次修订,历史文化街区增加到8处,明确历史街区的保护范围,并将历史街区分“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两个层次进行保护。
历史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重要的组成部分,它记载着这座城市发展过程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城市要发展,历史街区也要适应时代的要求,更新和发展是必然的选择。在宁波城市高速发展和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如何对这些历史街区进行保护更新与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研究课题。本文试就宁波历史街区保护更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些粗浅的探讨。
2.宁波历史街区现状及保护困境
《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包括:月湖历史街区、天封塔郡庙街区、天主教堂外马路街区、伏跗室永寿街历史街区、鼓楼公园路历史街区、秀水街历史街区、郁家巷历史街区和南郊路历史街区等。这些历史街区具有一系列独特的经济社会特征。首先,区位条件优越。历史街区大都处于城市的中心地区,是城市的商贸中心,虽然随着时代变迁和城市扩张,商贸中心会有所变化,但多数历史街区依然地处城市的中心商贸圈,或者紧邻现代的商贸中心。其次,交通便利,这与历史街区地处城市中心区位是密切相关的。第三,人口密集,人员构成复杂。由于历史原因,历史街区长期以来都是城市中人口密度较高的街区。目前尚未改造的街区内不仅密集地居住着本地居民,而且还因其优越的位置、便利发达的交通以及低廉的房租(因为多为老旧住房),成为外来人口集聚的地区。第四,居民的社会经济地位较为低下。现仍处于自然保护下的历史街区由于长期失修,住房质量、居住环境和基础设施不良,在住房商品化时代,高收入群体和中上阶层都已经逐步搬离了这类街区,在此沉淀下来的主要是无力搬迁的、低收入的边缘群体和弱势群体。由于这些特点,在快速发展的城市更新改造进程中,宁波历史街区的保护陷入两大文化与社会的困境。
2.1.建设性破坏
由于历史街区的高地产价值,不可避免地成为市场主体竞相角逐的稀缺性空间资源。而在静态保护下的加速衰败,又不断加剧政府在改善城市设施与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美化城市形象、增强投资吸引力等方面的政绩压力。受市场驱动和政绩压力的双边挤压,加上政府决策部门对历史文化街区在名城保护中的地位、意义认识不足,宁波的一些历史街区,虽然经过多年的保护,最终还是难以抵御市场化和城市化的冲击。在对文化遗产重“点”轻“面”的保护观念下,天封塔郡庙街区与鼓楼公园路历史街区被全面改造,除保留几处文物保护单位(点)外,原有传统民居已被无任何历史文化内涵的仿古建筑所代替,这两片历史文化街区名存实亡;月湖历史街区月湖东岸占地约19公顷的传统民居被拆毁,仅保留总面积不到2公顷的文保单位(点)和宝奎巷,拆迁空地建为公园绿地,另建一批仿古园林建筑。国保单位天一阁所在的月湖西岸成批明清建筑群被拆除,虽然还保留了一些文物建筑,但整体保护已经不可能了;天主教堂外马路街区处于甬江大桥以南的一些近代建筑被拆建成绿地,仅保留国家级文保单位天主教堂和文物保护点通商银行宁波分行等建筑。甬江大桥以北进行大规模商业开发,成为城市商务区;郁家巷历史街区和南郊路历史街区虽没有大拆大建,但是将历史街区中的居民全部迁出,把民居全部改为旅游、会所、休闲、商贸等设施,历史街区失去了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习俗,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另一种造假的行为,街区因此失去了原有的历史韵味。上述这些历史街区在功能置换上大多让位于绿地和商业中心、商业人群,原有的社会网络被取代;以“危房改造”名义大肆拆除历史建筑,模仿或杜撰原有的传统建筑形式,建设仿古建筑与人造景观,导致建筑群体支离破碎,街巷空间均质化、单极化、景观化。这些做法背离了历史街区的历史真实性、生活真实性和风貌完整性的核定标准。[ 阮仪三,孙萌.我国历史街区保护与规划的若干问题研究[J].上海城市规划,2001,04:6页]
2.2.保护性衰败
很多城市的历史街区,由于其历史文化价值较高,长期以来实施了严格的保护措施,并限制开发。但这种保护多为静态保护,政府和居民都很少给予投入,很少对其建筑、基础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与更新,以至于此类街区虽然被列入保护名册,但却急速地衰败下去。这种保护性衰败现象同样存在于宁波那些尚没有被改造的历史街区,如伏跗室永寿街历史街区、秀水街历史街区等。以秀水街历史街区为例:秀水街位于宁波旧城中心区,唐宋子城的东北角。形成于宋代,有着数百年的发展演变历史,至今仍相对完整地保持着“街—巷—庭院”的空间格局。街巷脉络分明,肌理清晰,区域面积5.73公顷。街区内有保护价值的传统院落42处,占地面积约2.5公顷,占街区总面积近50%。街区现存传统建筑大多造作精美,类型多样,包括明代的倪氏桂花厅,清代的吴宅、孙宅,民国的陈宅、林宅、鹤年坊等。由于长期处于自然保护状态,街区内很多建筑年久失修,结构老化,日益破败;居住人口密集,基础设施落后,公共空间不足,生活于其间的居民要么逃离,要么忍耐,导致人口老龄化和阶层弱势化的趋势不断加剧,物质和社会的衰败相叠加;不当现代装修和居住环境改造使许多历史建筑原有风貌和格局受到较大程度的破坏。
3.“有机更新”—宁波历史街区走出保护性衰败与建设性破坏困境之路
3.1有机更新理论
“有机更新”理论是吴良镛先生在长期对中西方城市发展历史和城市规划理论充分认识以及对旧城更新规划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提出的,他主张按照城市内在发展规律,顺应城市的肌理,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采用适当规模、适合尺度,依据改造内容与要求,妥善处理目前与将来的关系,使每一片的发展达到相对的完整性,促进旧城整体环境得到改善,达到有机更新的目的。[ 吴良镛.北京旧城与菊儿胡同[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68页.]方可先生根据“有机更新”理论及其实践,归纳有机更新的概念主要包含三个含义:一是城市整体的有机性。城市各个部门之间彼此相互关联,和谐共处,形成整体的秩序和活力;二是城市细胞(居住院落)和城市组织(街区)更新的有机性。更新是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但要顺应原有城市机理;三是更新过程的有机性。更新应是逐渐的、连续的、自然的,尊重其内在的秩序和规律,在对旧城的更新改造过程中,遵循循序渐进、小规模改造的方法[ 方可.当代北京旧城更新[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195-196页,]。
历史街区更新是旧城更新改造的重要内容。从有机更新的概念来理解,它并不应该在大拆大建的基础上完成重生,也不是在完全维持现状的基础上实现保护,而是将科学发展观引入历史文化街区更新改造中,通过对环境作细致的研究和判断,在现有的文脉和肌理内部进行的一种适应性改变,是一个集保护、修复和发展于一体的系统工程。这实际上是一种寓于整体一致中的丰富多彩的个体变化,以此逐步达到历史街区更新发展与城市文化传承的有效契合。因此,有机更新是历史文化街区复兴的有效方式与路径。有机更新理念在国内外很多城市的更新实践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运用,并且确实使许多深陷于保护性衰败的历史街区避免了建设性破坏的劫数,使悠久的历史文化遗存有机地融入现代城市生活,并且成为现代城市中最富魅力的街区。
3.2历史街区有机更新策略
首先,放弃大拆大建激进式更新,在原有基础上,以渐进式的整治、恢复传统风貌为主,保留历代建筑的叠加。适量疏解街区过密的人口,但避免大规模的人口外迁。
其次,以多个主体的合作行动取代单一主体的单边行动。改变以政府和开发商为主的强势群体主导街区更新的导向和整个过程,将居民的利益和需求置于重要位置,改善环境质量及基础设施条件,鼓励公众全程参与街区改造更新。
再次,推行“自下而上”的自愿式更新路径。以居民的利益诉求和对街区改造的建议为基础,再经过专家的系统分析和整理,在技术、资金和实施机制等方面与居民共同制订计划,政府、市场主体和居民都作为利益相关者承担各自的职责,最后进入实施。
3.3历史街区有机更新的方法和措施
确定保护与更新模式应本着两个基本目标:1.保护历史的街区风貌、建筑环境、文化遗存,实现城市历史延续性和文化多样性;2.保护居民享受现代化的基本权利,实现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的舒适。[ 李 晖,丁宏伟.可持续发展的历史街区保护[J]. 规划师,2003,04:76页.]这两个目标实现的程度可以衡量保护与更新措施的成败。
3.3.1强调整体历史原真性保护
《世界遗产公约实施行动指南》规定“真实性和完整性既是衡量遗产价值的标尺,也是保护遗产所需依据的关键”。[ 张成渝,谢凝高.“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与世界遗产保护.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 02:62-63页.]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当代城市历史街区保护的普遍原则,也是有机更新发展方式的前提与目的。
历史街区保护首先要考虑的是区域的“群体价值”,主要内容是原先的真实的历史建筑(含文保单位、文保点和传统建筑)、环境要素(水系、桥梁、古树名木、古井等)及整体风貌。其中,历史建筑、环境要素构成了整体风貌,空间是联系这两类实体的纽带。以空间为核心的保护是街区整体历史原真性保护最为核心、稳妥的原则。历史街区空间保护主要包括格局和肌理两大方面:空间格局是空间要素(河道、街巷、广场、院落等)的等级体系与组织方式,是易于辨识的空间序列;空间肌理是构成空间各元素(建筑、构筑物、绿化等)的比例、尺度与组合方式,是独具特色的空间形式。如果说空间格局是“骨架”,那么空间肌理就是“血肉”,两者共同维系着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风貌,共同维系着历史文化街区的地域感、安全感、认同感。
因此,在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时,应当坚持整体历史原真性保护的观点,从整个街区历史风貌和社会生活的整体出发,采用客观的、整体的视野来看待历史街区已有的、各个时期形成的、具有代表性的空间结构体系和建筑遗产,尊重其历史发展脉络和历史现状,以严谨科学的方式进行整体性的原真性保护,达到保护历史街区真实性和完整性的目的。
3.3.2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改造与更新
实践证明,由于对历史街区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中的地位、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对保护的内涵认识不够全面,又缺乏合适的历史街区发展理论指导,在大规模改造中采取简单的“摧旧出新”或重“点”轻“面”的孤立保护做法,致使宁波一些历史街区消失或街区历史文脉被割断,传统特色消亡与同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思路必须要加以调整,真正重视城市历史文脉的保护,就必须改变过去一些不利的做法。
强调小规模的连续的渐变,采用适当的规模和合适的尺度的有机更新理论应该是历史街区最恰当的改造更新方式。国际社会在历史城区保护方面深刻反思大规模改造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转而提倡小规模、渐进式、居民参与的整治方式。[ 单霁翔.从“大规模危旧房改造”到“循序渐进,有机更新”—探讨历史城区保护的科学途径与有机秩序(下) [J].文物,2006,07:32页.]北京国子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整治不搞大拆大建,在原有基础上,以有计划的,持续的改造整治和逐步恢复传统风貌为主,保留历代建筑的叠加,使历史街区显示出有机生长的特征。[ 单霁翔. 国子监街的整治与历史地段的保护[J].北京规划建设,1998,02:20页.]实践证明,对于历史街区来说,这是一条积极稳妥的保护之路。
小规模渐进式改造与更新方式提倡“自上而下”的规划控制和“自下而上”的改造实施,即在改造规划中从整体利益考虑规划用地的功能结构布局、地块的划分、道路和基础设施的布局等;在改造实施上,基本上都是在原有院落边界内的公众参与的更新改造,讲究小规划,分阶段实施。小规模渐进式改造与更新有着渐进性和灵活性特点:一方面可满足城市在较长时间内的灵活发展需求,从而保持城市发展的连续性和多样性,又可避免在短时间内由于大规模外迁居民所带来的众多社会问题,更重要的是小规模展开、历时推进的新机制,可为历史街区提供一个有机的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另一方面在资金筹措方面与建设施工中也有极大的灵活性,有利于有关部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又易为居民所认同,使传统街区具有“人的尺度”,更容易与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情况相协调,更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历史街区是经历了很长的历史时期逐步形成的,是动态的历时性产物。今天的历史文化街区是历时性演变的综合积淀,保留了真实的历史信息,延续了动态的历史发展,反映了从过去到现在乃至将来的真实历程。因此,我们要用可持续发展的有机更新理论指导历史街区的改造更新活动,以小规模、渐进式方式对街区历史文脉和原有空间结构内部进行一种“适应性改变”,不能一蹴而就,急于求成,保持一个动态的长期的不断完善深入的过程,更应认识到整治过的环境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等的发展,还会出现新的问题和矛盾,必须继续去解决,这是一个非终极性的永久持续的过程。只有以谨慎的、渐进的、小规模的更新改造才能维持并发扬街区使用功能,才能不割断历史,不破坏现存平衡的社区结构,达到整体原真性保护,以及有机发展,永续利用之目的。
3.3.3基于生活真实性的改造更新
所谓历史街区,是保存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历史遗存、具有比较典型和相对完整的历史风貌、融合了一定的城市功能和生活内容的城市地段。不同于文物建筑等静态型遗产,动态的社会生活是历史街区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历史街区物质表现形式的决定因素。因此,除了物质要素与环境外,社会生活及其蕴含的文化意义的真实性同样是历史街区的价值所在,“历史街区的整体真实性正是它表现形式与文化意义的内在统一”。[ 林林.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研究[D].同济大学研究生论文,2003.40-54页. ]有学者认为“对具有浓郁地方风情的传统生活方式及其生活形态的保护是历史街区保护的核心性问题”;[ 张曦,葛昕.历史街区的生活方式保护与文化传承—看苏州古街坊改造[J].规师,2003,06:17 页.]历史街区保护应“保护原有社区网络结构和生活的真实性”;[ 阮仪三, 顾晓伟.对于我国历史街区保护实践模式的剖析[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5:5页.]“生活真实性”是历史街区真实性保护的前提和基本内容之一。[ 杨新海.历史街区的基本特性及其保护原则[J].人文地理,2005,05:49页.]生活真实性作为历史街区保护的一条重要原则的观点已达成共识。
有机更新的主要任务是继承历史街区内在城市历史发展过程中留存下来的有形和无形的资源及人文财富。[ 陈超君,黄耀志.城市文化视角下的历史街区有机更新方式探析[J].城市.2012,08:43页.]综观以往宁波城区历史街区保护、改造更新的实践,尽管都贴上“对历史街区原真性保护”的“标签”,但由于规划者、实际行动者对“原真性”各自不同的理解和各种现实的客观因素造成的影响,各种“原真性保护”的结果却大相径庭。一方面由于传统规划建筑观念的影响,设计者往往过于注重物质层面的更新而忽略了对原有社会网络和生活的关注,对人以及人的需求、社会联系以及蕴含于居民和街区的历史文脉与特色文化也极大地被忽视;另一方面,面对居住性历史街区的保护更新采取的与商业、文化街区类似的规划设计,通过搬迁居民,置换内部功能的手段进行改造。这样,整体生活空间构架与生活动态发展模式的彻底破坏,人文量性的缺失成了宁波历史街区更新改造后存在的一个极大的共性问题。如已改造更新的天主教堂外马路街区、郁家巷历史街区和南郊路历史街区等,除对一些文物建筑采用原真性保护外,保留的传统建筑大都采用“存表去里”的方式,即对建筑进行必要的维护、修缮,保留建筑外观和外部环境,对内部进行全面更新,把现代商业、文化、旅游等功能直接“嫁接”到原有居民物化的生活世界。虽然功能的置换在民俗商贸和旅游观光上取得了成功,也给街区带来了别样的生机,但从历史街区保护的角度看来依然是破坏性的。从生活世界物质和精神高度统一的角度来说,实物遗存是原有居民生活世界演进的物化,也是原有街区人文精神延续的表达,有原有居民的存在才能使实物遗存人文精神得以传承。而原住民全部外迁及功能的置换,使得如今的历史街区已经无法感受到过去的生活场景,原住居民被川流不息的商人与游客所取代,历史性街区空间的原生活意象和生活特征消失,而且生活在其周边的人们在这些街区中找不到自己的空间和生活氛围,实物遗存所代表的人文精神丧失,街区的文脉被割裂,特有的文化难以传承。
历史街区通常是经过几代人甚至十几代人的聚居,具有其特有的社会网络和传统生活方式,“有机更新”注重这种社会共同心理和交往活力的延续性。历史街区原有的社会网络和生活传统代表的是一种文化,是人们内在精神的要求——它不仅是过去的、也是今后的城市居民的文化载体,它超越了建筑形式的含义,甚至比街巷空间的外部形式更具有意义。对于历史街区的保护,王景慧先生也提出“要维持并发扬使用功能,维护生活的延续性”、“在保存历史风貌的前提下积极改善基础设施,提高街区内居民生活质量,唯其如此,才能得到居民的支持,使街区得到真正的保护。”[ 王景慧.历史街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层次[J]. 瞭望新闻周刊,1997,51:31-32页.]因此,必须把历史街区保护的层次提到保护生活方式与内涵文化的高度上来,改造更新要以居民生活为本,将基本保持建筑原有或相近的使用功能,维系原有的生活方式,保持原有社会结构的稳定性作为一个重要定性指标。
首先,应保留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多种类型的历史建筑物、构筑物,保持比较完整的历史风貌。在此基础上,从街区风貌总体保护、街区物质环境改善及社会经济发展、保护规划的可操作性等方面综合判定,在保护与有机更新的总体构架下,采取小规模、循序渐进的改造更新方式,对每一进院落、每一幢建筑进行修缮与保养、整修与改善、更新与改造。如对于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必须依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进行修缮与保养;对于大量保护建筑进行维修,维护其保存状况;对于相当数量的一般传统建筑逐步加以整修与改善;对于一些与历史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采取整饰立面外观、改善建筑造型、降低建筑高度等措施,逐步加以改造与更新;对于那些对历史风貌产生严重影响的建筑应创造条件予以拆除。
其次,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基础设施。一方面适当外迁居民,降低人口密度,在保存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对建筑内部功能进行完善(不是功能重置)以符合居民对现代生活的物质需要;另一方面改造、完善道路与市政设施。在不打破街区原有格局的前提下保证道路的可通达性,街区传统街巷应保持原有尺度步行方式,留出必要的消防通道。市政管线布置结合街区特点,因地制宜寻找最有利的技术途径,合理布设。在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基础设施方面,绍兴的仓桥直街历史街区保护改造就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成功例子。[ 刘 昀,邓蜀阳.关于保护历史街区传统社会生活的思考[J]. 山西建筑.2008,03:22页.
作者简介: 金皓(1967—),女,本科,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文物保护
傅亦民(1964—),男,本科,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所研究馆员,研究方向:文物保护
]仓桥直街整治工程采取适度减少人口密度做法,按照“修旧如旧,风貌协调”的原则修缮老街、老宅,统一安装卫生、消防设施;整修街巷时构筑管线共同沟,把市政和民生管线纳入其中。改造后的街区既保持了绍兴水乡民情生活的原生态,又给居民带来切切实实的实惠,“住老房子,过新生活”,使街区能迅速融入当代生活进程,也提升了地块氛围与活力,获得真正的成功。
再次,立足于民、走公众参与的倡导性规划之路。成立一个由决策者、开发单位及居民、专业人员等组成的倡导机构,提倡、鼓励、支持居民公众参与到这项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业中来,让公众参与规划的整个过程,充分反映社情民意。推行由政府宏观控制,居民参与,规划师以针对性的个案设计,对历史街区进行规划设计、更新改造机制。这样,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规划及实施方法相结合的工作体系,调动原住居民的积极性、参与性。只有让居民参与到历史街区改造更新的决策、规划设计以及实施的全过程,同时解决住房产权问题以及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财政支持,保证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中公共利益的实现,才能切实做到小规模、渐进式的有机更新,激发街区活力,推动历史街区的可持续发展。
3.3.4适度的旅游业、商业的进驻
历史街区保护的最关键因素是当地的居民,要使他们体会到历史街区的价值,并能不断从收益中拿出一部分投资到历史街区的保护中去,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另外,历史街区是世人了解当地文化的载体,若仅仅作为生活空间也会使它的价值大打折扣。所以,要体现其活力,实现历史街区的可持续发展,它还必须具有对外部人群的吸引力。
适度的旅游开发可以促进街区的发展,一方面为当地居民提供经济来源,另一方面让人们共享文化遗产。然而历史街区不应完全向公众开放从事旅游,而是在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有限制地进入。恰当的做法是选出最有特色的部分,以展示街区的建筑艺术、民俗文化、传统技艺、特色餐饮等,其他仍旧作为生活场所,将活态的生活情景也作为一种展示,以此增强当地居民对自身文化的自豪感。
恢复、调整既有的商业活动功能。对于商业活动的恢复,应以历史上有过的活动内容作为重要的素材来源,但出于整体的考虑,尤其对街区中新建的部分,允许革新和创造。就建筑形式说,当然要与环境协调,如果新的商业活动需要特殊的空间,可以运用新材料对内部构造和外观进行改造,但同样要遵循风貌协调原则,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