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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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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论文

篇1

2.1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

工程施工合同一般都是通过招标方式来确定工程承包方,在招标过程中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要经历招标、投标、开标、定标及签订施工合同等过程。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因此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类型选择。如果工程项目规模较小、风险较小、工期较短、施工中不可预见因素较少,则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对于工程项目的竞争性较强的,为了便于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建设单位要按照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来选择。工程风险性大、技术要求较高、复杂程度高的工程以及实际工程量和预计工程量存在较大出入的项目,这种情况下承包单位主动权较大,因此要采用可调价格合同。选择合同类型时,要确保合同各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单纯为了建设单位利益而忽视其他各方的权益,要综合考虑项目的各类因素,考虑承包单位的实际能力,来确定双方都愿意承担的合同类型,避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而造成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同时也要避免频繁索赔而提高工程造价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合同签订时要预先考虑到可能发生的事情,对可能发生和能够想到的问题,都要在合同中明确,越仔细越好,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在语言组织上要严密,同一个条款不能作出两种解释,在条款中要尽量使用定量条款;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明确列出工程索赔的条件和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合同签订前,要仔细琢磨,反复推敲,不可盲目签订。工程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要加强合同沟通,纠正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最终目的是确保项目顺利开展,而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

2.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对造价的影响及对策

工程施工合同一旦签订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双方都要依据合同约定内容来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要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来避免发生违约纠纷造成索赔,导致工程造价提高。在工程造价中,约有60%-70%的部分为材料费用和设备费用,材料和设备费用高低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大小,同时,材料和设备又是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在目前的工程建设中,广泛存在人情关系现象,最明显表现为以次充好来提高价格、同规格和同质量的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对材料和设备总量控制不严格导致材料和设备应用到工程之外的建设中,此类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工程造价增加。从而导致用合同管理的形式来约束此类行为变得势在必行。为了控制工程造价,就必须要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控制,而材料和设备都应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进行公开采购,避免不正之风的发生。材料和设备供应要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来提供,并一同提供相关合格证书,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来进行清点、检验、验收,通过严格控制材料和设备价格、质量,来控制工程造价。

2.3合同后期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

在工程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中,主要工作是对工程造价进行分析和总结。合同后期需要完成各类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对施工单据进行审核,一旦资料出现问题,将造成工程造价失衡,无法确保造价的真实性和准确度。合同后期的管理主要是对整个项目中的前期与中期的材料费用进行统计和清查,为最终的结算打下坚实的基础。其中主要包含分析竣工图、技术核定单、工程签收单等,根据清查的结果做好记录,对相关的问题需要请示现场负责人的意见。在审察过程中需要对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做出评价报告,按照合同签订的条款以及质量标准的真实性要求,确认无误的状况下,最终进行竣工验收,尾款支付,完成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工作。

篇2

1.2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合同作为建筑工程基础,贯穿于整个项目全过程,对合同的管理也就是对施工过程的管理。特别是投资方,在工程招标时期,需要对工程项目开展实地考察等基础性工作,明确项目各个细节,保障工资投资科学、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预算编制,从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1.3严格履行合同,有效避免纠纷

合同签订需要经过多个步骤,涉及大量工作,一旦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势必会影响到建筑工程,在合同签订之前应对明确合同内容,确保双反不存在异议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由于工程合同种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关注合同种类,明确合同双方的利益及义务,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提高合同准确性,避免工程中出现纠纷,影响工期,另外,合同语言要严谨,避免使用模糊性语言,特别是统一条款不能够出现两种不同的建议,为工程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有效提高工程效率[4]。

1.4重视施工过程管理,规范施工行为

施工阶段作为合同管理的核心,在管理过程中,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首先,文件方面,合同文件内容作为工程管理的关键内容,应加强对其进行管理,采取备案等建档方式和方法,并对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与工程施工现状进行对比,及时发现不合理之处,采取有效措施作出相应调整;其次,积极履行相应的义务,合同在签订时,已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积极履行义务,并加强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最后,索赔方面,索赔作为合同双方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合理处理索赔十分重要,除此之外,还需要规范签证制度,由于现场施工会出现突发状况,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签证能够发挥约束等作用。由此可见,加强对签证的管理能够避免合同双方出现矛盾。

1.5加强人员培训,营造良好环境

合同管理人员作为合同管理的重心,其综合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至关重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特别是法律制度方面知识的培训,增强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规范其工作行为,实现对合同全面、系统的管理。另外,确保建筑合同能够得到有效履行,营造良好的环境也同样重要,合同双方要坚持诚实守信原则,不要只关注自身利益,权衡整体利益,兼顾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利益,相关部门还需要在政策方面给予一定指导,例如:履约担保等,实现合同风险共同承担,营造良好的环境,从而提高建筑企业造价控制水平,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

篇3

1·概述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市场经济要求公平有序地竞争,竞争的秩序要靠法规来规范。依法签定的工程合同是工程实施的"法典"、竞争的"规则"、运行的"轨道"。

工程合同管理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政府对工程合同的宏观管理,第二层次是工程师对合同实施的具体管理。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对工程合同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制定法规

·授权专业人士组织(学会)编制标准合同条件

·设置专门机构监督合同执行

·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和法院处理合同争议,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法规

政府通过制定法规,对合同的主要内容、签定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等进行原则上的规定,如:美国的《建筑统一条例》,日本的《建筑业法》等对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原则规定。

又如由德国建筑工程承发包委员会(DVA)编制,德国工业标准委员会(DIN)审定作为工业标准颁发,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承发包条例"(简称VOB),是进行工程承发包以及合同管理的依据,虽然它不是建筑法,不居于正式法律,只是一种条例,但是,它规定一切国家投资的项目必须严格遵照此条例。

3·授权专业人士组织(学会)编制标准合同文件

制定标准的合同条件是政府对合同进行管理的重要措施。国际上较著名的一些标准合同条件一般是由代表各方利益的权威专业人士组织制定,由政府认可,工程参与各方可参照执行。经过长期的工程实践,再进行修改完善。这些标准合同条件能比较公平合理地划分风险责任和权利义务,一般较科学、严谨,易于为合同双方所接受;长期使用为广大工程管理人员所熟悉,便于理解和沟通,大大地减少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误解和冲突,节省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精力和费用。

4·工程师对工程合同实施的管理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任务一般由工程师即专业人士完成。在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合同文本中,对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均有具体规定,如FIDIC条款。这些具有丰富的工程合同管理经验的工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比业主更能有效、科学地进行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合同全面、正确地履行。

二、索赔及争议解决方式

1·概述

索赔是工程合同管理的关键,索赔的实质是对合同价进行公平合理的调整,是市场经济的特征在建建工程管理中的体现。通过立法确定索赔在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应有地位,制定索赔处理和争议解决的程序、方法、方式是政府对合同进行宏观控制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2·国际上的争议友好解决方式

美国在工程合同争议解决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多种中间调解方式,统称为"解决合同争端的替代方法(AltematDisputesResolution-ADR),其中由双方共同指定一人或多人作为中间调解人的方式有以下凡种:

·小型审理

·中间审理

·合同争议评审团

上述几种方式虽然略有区别,但本质上类似,其结论一般都不具备最终的法律约束力,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下面以DRB为例介绍中间调解方式:

1.争议评审团DRB

争议评审团起源于美国,经过多年的实践,美国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其实质是争议双方邀请第三者进行中间调解,不过它的组织和工作程序比较完善,由十四个建筑业有关机构和代表组成的美国建筑业争议解决委员会,协助美国仲裁协会(AAA)制定了一种可供建筑业选择使用的争议解决程序(ADR)。

争议评审团成员的组成是由双方各选定一名工程合同方面的专家,该专家要得到对方认可,然后再由被选定的两人共同推荐第三人作主席组成。

争议评审团的优点如下:

·费用由合同双方共同负担,争议评审团为双方服务,易保证其公正性和中立性。

·成员不得与合同任何一方有妨碍其行为公正的联系。

·争议评审团要在工程一开工就介人工程,并定期访问现场,能够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有关合同执行情况和索赔事宜以及潜在的争议。

·争议评审团成员都是工程技术合同管理方面的权威,以保证其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和影响力。

尽管评审结果对合同双方不具有法律最终约束力,但大多数情况下都会为双方所接受,即使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机构和法庭大都会尊重评审团的评审结果。评审团在解决大型国际工程合同争端中已日益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有些合同条款将采用评审团方式特别古专用条款中说明。世界银行己作出规定:凡其贷款超过5000万美元的项目,都要求在仲裁之前采用评审团方式进行调节,并且制定了有关评审团的评审程序和组成的建议条款,作为对FIDIC条款的修改。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类似的做法,如香港的DRA(DisputesResolutionAdvisor)方式。

2.合同上诉委员会(TheContractAppealsBoard-CAB)

美国的合同上诉委员会是美国各级政府建设部门都设置的一个组织,其职责是主持解决该部门内有关的合同争端。为了规范合同上诉委员会的工作,美国国会先后通过并颁布了"合同争端法"(TheContractDisputesActof1978),及"法庭改组法"(thecourtreorganizationactof1982),成为各级建设部门合同上诉委员会的工作纲领,其目的是及时地审理解决合同争端(合同纠纷),减少法庭诉讼的数量。

美国联邦政府合同上诉委员会对合同争端处理工作,做了以下的规定:

·各级政府建设部门的合同上诉委员会必须有3名以上的专职审理员。他们应具备5年以上的公共合同法律方面的经验,由各级建设部门的领导任命。

·在合同争端审理期间,承包商仍应按合同要求继续施工,不得停工。

·合同上诉委员会可以发出传票,要求合同争端的有关人员出庭作证。如拒不出庭,当地的地方法院将命令其出庭;否则,以藐视法律治罪。

·合同上诉委员会作出的审理决定,争议双方如不服从,皆有权向上一级法庭,即可向"美国索赔法院"(theU.S.claimCourt),各级"上诉法庭"(thecourtofappeals),甚至"美国最高法院"(theU.S.Supremecourt)上诉。

从以上合同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特点可以看出:

·无论是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是各级政府的建设部门,都把及时地解决合同争端放在重要的地位,要求及时合理地解决合同争端,防止其大量地转入法院诉讼范畴。

·许多合同争端调解组织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是由于受到政府及法律上的支持,带有准法律的性质。

·合同争端审理组织做出的调解决定,虽一般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争议双方或其中任何一方可以拒绝接受,但如果争议双方在接受审理以前达成协议,同意审理组织的调解决定具有约束力,该调解决定一旦证式做出,对争议双方均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3·合同争端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

仲裁或诉讼是解决合同争端的两种最终方式,属于法律最终解决方式。国际仲裁惯例是或裁或审制,即合同双方只能选择仲裁或诉讼两种方式中的一种,且结果具有最终法律约束力。仲裁的另一个特点是仲裁不执行属地原则,而由合同双方共同选定某一仲裁机构进行,由法院保证其得以强制执行。

尽管仲裁或诉讼不是合同争端采用最多、最合适的方式,但由于其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它的存在对双方采用友好解决方式具有很强的造势作用。在这两种方式中广般国家都强调尽量采用国际仲裁的方式,且多数标准合同条件都有专门的仲裁条款,合同双方会在专用条款中将所要选择的仲裁机构给予明确。国际仲裁机构都有一套自己严密成熟的仲裁章程、规则和程序。

世界各国一般都会制定仲裁法来规范仲裁行为,其中包括工程合同争议仲裁。由于工程合同的专业复杂性,有些国家会针对工程仲裁专门立法和成立仲裁机构。

美国仲裁协会(AAA)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仲裁机构。它制定了《建筑业仲裁规范》,该规则是由仲裁协会征求了美国土木建筑行业的讨论意见后最后定稿的,作为仲裁法来执行。仲裁规则对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详细规定了仲裁的组织、程序、工作方法、裁决方式、仲裁费用等,是比较完善的仲裁法规。

德国的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各选定一仲裁机构,由选定的两个仲裁机构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或合同双方对协商结果不服,再由两个仲裁机构共同选定第三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其结果为最终裁定。这与一般国际仲裁惯例不同。

三、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辨识、评估、预防和控制的过程。建筑工程由于其规模大,周期长,生产的单件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比一般产品生产具有更大的风险,进行风险管理尤为重要。风险管理是对项目目标的主动控制。首先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识别,然后将这些风险定量化,对风险进行控制。国际上把风险管理看作是项目管理的组成部分。风险管理和目标控制是项目管理的两大基础。

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风险转移是工程风险管理对策中采用最多的措施,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是风险转移的两种常用方法。

1·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指业主和承包商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向保险人(公司)文付保险技,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在工程建设中可能产生的财产和人身伤害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国际上强制性的工程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社会保险(如人身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和其他国家法令规定的强制保险)。

·机动车辆险。

·十年责任险和二年责任险。

·专业责任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是对工程项目在实施期间的所有风险(不包括除外责任)提供全面的保险,即对施工期间工程本身、工程设备和施工机具以及其他物质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也对因施工而给第三者(ThirdParty)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过去,一切险的投保人多数为承包商,现在,国际上普遍推行由业主投保工程一切险。

在国际上,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设计、咨询专业人士均要购买专业责任险,对由于他们的设计失误或工作疏忽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赔偿。

国际上工程涉及的自愿保险有以下凡种:

·国际货物运输险(InternationalCargoTransport)

·境内货物运输险

·财产险

·责任险

·政治风险保险

·汇率保险

美国保险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生命和健康保险,另一类是财产和意外伤害。工程保险属于财产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美国工程保险险种:

·承建商险(BuildersRisk),相当于建筑工程一切险。

·安装工程险(InstallationFloater),即安装工程一切险。

·劳工补偿险(WorkersCompensation),即工伤险和意外伤害险。

·承包商设备险(ContractionEquipment)。

·机动车辆险(Automobile)。

·一般责任险(GeneralLiability)。

·职业责任险(ProfessionalRisk)。

还有两种由业主将工程项目各方风险综合起来,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项目,一是"综合险"(Wrap-up),二是伞险(Umbrella)。

美国工程保险的通行做法和特点是:

·保险经纪人在保险业务中充当重要角色。

·健全的法律体系为工程保险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投保人、保险商通力合作是控制意外损失的有效途径。

·保险公司返赔率高、利润率低。

2·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是指担保人(一般为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商业团体或个人)应工程合同一方(申请人)的要求向另一方(债权人)作出的书面承诺。

工程担保是工程风险转移措施的又一重要手段,它能有效地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许多国家政府都在法规中规定要求进行工程担保,在标准合同条件中也含有关于工程担保的条款。

国际上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如下:

(1)投标担保(BidBond/TenderGuarantee)。

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之前或同时,向业主提交投标保证金(俗称抵押金)或投标保函,保证一旦中标,则履行受标签约承包工程。一般投标保证金额光标价的0·5%-5%。

(2)反行担保(PerformanceBond)。

是为保障承包商履行承包合同所作的一种承诺。一旦承包商没能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给予赔付,或者接收工程实施义务,而另觅经业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负责继续反行承包合同义务。这是工程担保中最重要的,且是担保金额最大的一种工程担保。

(3)预付款担保(AdvancePaymentGuarantee)。

要求承包商提供的,为保证工程预付款用于该工程项目,不准承包商挪作他用及卷款潜逃。

(4)维修担保(MaintenanceBond)。

是为保障维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负责维修而提供的担保。维修担保可以单列,也可以包含在履约担保内,有些工程采取扣留合同价款的5%作为维修保证金。

以上四种担保是国际上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除此之外还有几种:

(5)反担保。

即担保人为了防止向债权人赔付后,不能从被担保人处取得补偿,往往要求被担保人另外提交反担保作为担保人开具担保的条件,这样,一旦发生担保人代被担保人赔付后,就可以从反担保的担保人处取得补偿。

(6)付款担保(PaymentBond)

是指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供的为保证承包商按时向分包商、供货商、支付款的担保。

(7)业主支付担保。

指业主向承包商出具的担保,业主如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支付工程款给承包商,由担保人向承包商付款。

(8)分包担保(SubcontractBonds)。

在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商要为分包商的工作对业主负完全的负责。因而,总承包商为了保障自己不被分包所累,防止分包商违约与负债,通常要求分包商提供履约担保。

篇4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2.1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2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2.3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6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篇5

本文仅就连锁经营中的餐饮业特许经营与旅游活动“六要素”之一“食”的问题,略抒己见,以供相关方面借鉴。

一、特许经营的内涵与优势。

连锁经营是一种现代流通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它有三种类型: 直营( 正规) 连锁、特许连锁和自愿( 自由) 连锁。特许连锁也称特许经营、加盟连锁或合同连锁。

( 一) 关于连锁经营的内涵。

“经 营”一 词 英 文 为 Maganement,意 同 管 理。中、外理论界对经营管理的理论大致可分为三种观点,简言之: 在“大经营论”中经营包涵着管理; 在“大管理论”中管理包涵着经营; 在“经营管理等同论”中二者既有共同部分,又有独立部分。

经营在汉语中寓意丰富: 例如在国学中,《诗·大雅·灵台》: “经始灵台,经营四方。”此经营意为建筑。《诗·小雅·北山》: “旅力方刚,经之营之。”此经营意为规划( 画) 创业。《战国策·楚》: “夫以一诈伪,反覆之苏秦,而欲经营天下,混一诸侯,其不可成也亦明矣。”此经营意为周旋往来。由此可见,经营本意是指规划创业,筹划营谋,周旋往来。

“连锁”一词,狭义上讲是连接起来并且锁定。还可将其理解为“链”或“链接”,在连锁经营中大体包括“五链”: 组织链、商品链、信息链、资金链、人才链。“连锁”是连锁经营的实质与关键。

连锁经营目前尚无统一定义,有美国的、日本的、德国的,有经济学论文" target="_blank">经济学的、统计学的等等说法。一般来说,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若干经营单位,以同一商标、统一管理或授予特许经营权方式组织起来,通过对企业形象和经营业务的标准化管理,共享规模效益,获取竞争优势的一种经营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

连锁经营企业突出的特征是“3S”管理方式,或称“3S”原理。“3S”就是: Simplification( 简单化) 、Specialization ( 专 业 化 ) 、Standardization ( 标 准 化 ) 。

近年来又增加了规模化与网络化。

( 二) 关于特许经营的定义。

特许经营即特许连锁经营,是我国连锁经营的主流。特许经营的定义亦 是“仁 者 见 仁,智 者 见智”。国务院 2007 年 1 月 1 日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明确指出,“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以下称特许人) ,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 以下称被特许人) 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 三) 特许经营的优势。

仅从特许人来看,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和自愿连锁相比,主要优势有三:

1. 特许人扩张连锁分店的资金投入和运行成本低。在直营连锁,每个分店都要由特许人全额投资,这就会使特许人的扩张受制于筹资能力。特许经营则不然,由于被特许人均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资金的投入和相关费用大都由被特许人承担,这就大大节省了特许人扩张的资金和成本。

2. 特许人扩张连锁分店的速度快。特许人可将那些占有商圈、地利的企业,通过特许经营纳入麾下,大大加快了扩张的速度。

3. 特许人扩张连锁分店的市场风险小。以特许经营方式经营的门店称为加盟店。由于加盟店都是独立的法人,自负盈亏,特许人所承担的风险就会大大减轻。

在此应特别指出,成功的特许经营是双赢模式,只有让被特许人获得比单体经营更多的利益,特许经营关系才能长久维持,特许经营才能做大、做强。

二、特许连锁经营发展简况。

近年来,全球按销售额排名的 500 强企业之首—美国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就是连锁经营企业。

在酒店业,国际连锁酒店标准的制定借鉴了希尔顿等连锁酒店以及美国东西海岸品牌战略和标准化的经验。

( 一) 特许连锁经营在我国发展速度和产生的效益十分惊人。

连锁经营于 20 世纪 90 年代初在我国出现至今,其发展速度和产生的经济效益十分惊人。特别是特许连锁经营已经成为零售、餐饮、服务、酒店等行业采用的一种主要经营模式与组织形式,并且加快向其他行业发展,尤其在沿海地区和部分大中城市发展速度更快。例如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胶东半岛等经济发达地区,一些主导企业以特许经营方式在县城及乡镇开设大量的分店,日益显示出经营优势与效益优势。我国按零售额排名的前 20名商业企业中半数以上为连锁经营企业。我国现有160 多家饭店管理公司,星级旅游饭店 10 480 多家,星级饭店集团化程度达到 9. 63% ,其中连锁酒店集团毋庸置疑已经成为最大的赢家。

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到 2009年底,我国特许连锁经营企业 4000 多个,加盟店 33万多个,分别比上年增长了 15% 和 10% ; 2009 年特许连锁经营 120 强企业的销售额达到 3109 亿元。

若仅就特许经营体系数量而言,我国已经远远超出特许经营大国—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并且每天都有大量的特许经营企业产生。

( 二) 特许连锁经营与旅游业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特许经营适应多种行业( 业种、业态) 或项目。

总的说,主要适用于商业、服务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以及部分制造业。例如: 零售业; 餐饮业,尤其是快餐业; 酒店业; 休闲旅游; 商业服务,如广告、企业顾问、不动产中介、快递公司、跑腿公司、秘书公司、包装公司、印刷、影印、招牌服务等; 人力资源开发、猎头; 家政服务; 便利店; 洗衣店; 教育用品及服务; 汽车租赁、汽车用品及服务; 健身、美容服务; 房地产中介; 轮船公司等等,恕未写全。细心浏览不难发现,上述若干行业( 业种、业态) 或项目与旅游活动的“六要素”密切相关。事实证明,连锁经营已经成为加快发展我国旅游业的一个重要经济增长模式与新的亮点。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旅游亦然。旅游活动有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显而易见,发展旅游业离不开餐饮业,二者相互促进。

西方餐饮业起源于十七世纪的小客栈,这是一种小规模餐饮店铺,非常普及。但若论有系统且具规模的经营餐饮业,则要从十七世纪以后,店家开始讲究精致烹调,使用较好的餐具招徕顾客开始,如英国于 1650 年在牛津出现的咖啡屋。至十八世纪末期,由于英国工业革命的影响,使得整个欧洲交通运输事业发达昌盛,又随着商业贸易与观光业的盛行,餐饮业者为迎合顾客需求以增强竞争力,在质量上开始讲究,在服务上开始出现桌边服务,大大提升了西洋文化吃的艺术,促进了西方旅游业的发展。

近年来,连锁经营中的特许经营备受旅游业界的关注。例如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特许经营方式,分别在 2005 年 5 月至 12 月在北京市内设立了 12 家营业部( 门店) ,它们与人们熟悉的麦当劳快餐一样,各店有统一品牌与标识,销售同样的旅游产品,有统一的经营理念与市场推广方式,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这种经营模式很快在旅游业内复制开来。

三、打造餐饮特许经营名牌的难题。

数当今洋式快餐,中外人士会不约而同的说出麦当劳、肯德基等。然而,数当今流行的中式快餐,中外人士的答案竟会五花八门,往往令自以为有着若干年美食文化的国人“汗颜”,同时,国人也未必知晓进入国门的洋快餐大多属于特许经营方式。

( 一) 我国餐饮业特许经营发展不平衡。

餐饮业作为不落的朝阳产业,目前可以说进入了黄金时代。随着社会经济日益繁荣、国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旅游经济活动逐步国际化。五天工作日、休闲场所增多、休闲方式多样化等因素,促使餐饮业与旅游业快速发展,并且由单纯的供食场所向着具备多种休闲功能的餐饮服务业方向发展。

然而,笔者在国内、外旅游中亲身体会到我们在这方面的差距确实很大。在调研中发现,几乎每一家餐饮企业都感受到了竞争的惨烈。即使在欣欣向荣的企业,也无不体会到中高层管理者的忧心与不安。餐饮企业老总们考虑最多的一个题目是应该采取何种方式,让本企业商圈稳定或快速扩张? 从实践看,连锁经营似乎成为了餐饮行业的主旋律。例如国内的餐饮业百强企业无一例外的采取了连锁经营方式,连锁百强超过 50% 的年增长率,远远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幅度。由于特许经营具有成本优势、价格优势、服务优势、品牌优势等,有着极强的竞争能力,因而成了餐饮业经营模式的主要发展方向,众多中餐连锁企业高管喊出“要做中国的麦当劳、肯德基! ”然而,“看花容易绣花难”,当人们欣赏一些企业扩张成功的经验时,也要汲取一些企业扩张失败的教训,例如北京全聚德烤鸭曾败走广州,上海荣华鸡销声匿迹,“土掉渣烧饼”在长春风光不在……诸如此类事件让中餐业特许经营几乎成为特许经营失败的代名词。

( 二) 制约餐饮业特许经营发展的主要因素。

经调研分析我认为,制约餐饮业特许连锁经营发展的主要因素是:

1. 餐饮业特许经营标准化难。标准化是连锁经营的显著特征。然而,由于中餐不易做到标准化,大多不能像工业品生产线那样大批量生产,因而不能保证餐饮品的统一口味与质量,这与特许经营所要求的统一性不符。例如大多数人会有同感,在当地烤鸭店吃全聚德烤鸭与在北京全聚德烤鸭店吃烤鸭的口味就是不太一样。

2. 餐饮业同质化恶性竞争。俗话说“竞争就是争饭碗”。中餐企业开展特许经营之后,由于投资相对少、见效快,模仿者众多,就会导致同质化竞争不断加剧,甚至出现假冒伪劣现象,就会使原有主导企业的市场空间越来越小,甚至逐渐失去发展活力。这种模仿与竞争,既有形式上的模仿,如商标、店容、店貌等; 也有实质上的模仿,如产品、技术、外观等。一家“土掉渣烧饼”的推广,既会带来多家“土掉渣烧饼”

的诞生,也会导致“土掉渣烧饼”盟主的“滑铁卢”。

3. 特许加盟管理不规范。 有的盟主 ( 特许人 )发展加盟商( 被特许人) 的初衷主要是为了收费( 加盟费、权利金等) ,往往忽视对加盟商的支持与管理。加盟商由于得不到盟主应有的、持续的支持与帮助,从而使加盟店生存能力、竞争能力下降,续存期较短,影响了特许经营的持续发展。加之还有“加懵店”、“假盟店”等怪现象,“忽悠”、“被忽悠”

者层出不穷,令一些创业者叫苦不叠。更有甚者,有的投机分子利用特许经营进行招商欺诈等犯罪活动,致使不少创业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极大地挫伤了加盟商的积极性。

4. 特许人运作不规范。有的特许人自身资金实力不够或专业人才少,急功近利,热衷于招商; 有的特许人本企业直营店不成熟或达不到规定的 2 个以上门店,就急于发展特许加盟店,由于后续能力与支持跟不上,往往导致几败俱伤。

四、搞好餐饮业特许经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对策研究。

旅游业以其综合性强、关联度大、开放度高、就业拉动力强等优势,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重要产业。

(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从国外看,特许经营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推广和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法制与政策环境。制定和完善特许经营有关法律制度,是维护加盟双方合法权利、促进特许经营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例如,美国就曾有过一些不法之徒打着特许经营旗号诈骗加盟金的案例,直到 1971 年美国出台了《连锁加盟法》和《连锁店统一加盟需知》之后,这些不法行为才得以制约。2007 年 1 月,国务院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审核、信息披露、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的权力与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 二) 为旅游业发展提供政策、措施方面的保证。

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制定出台一些加快旅游业发展的突破性政策,例如在准入门槛、财政、金融支持、税费减免、人才引进、基础设施、旅游产品开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政府更应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打造区域旅游产业的宏伟蓝图。

( 三) 加大对名牌商品和名牌企业的扶持力度。

通过加强对旅游市场的建设、指导、扶助、监督等措施,促进名店和名牌商品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这项工作涉及点多面广,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方能奏效。对于已有一定商誉的商标和商号,应优先给予注册登记,防止他人乘虚而入,保护特许人的知识产权。对于那些有希望成为名牌的项目、传统老字号、知名品牌应给予必要的倾斜政策,大力扶植,早见成效。通过积极拓展、规范餐饮业特许经营,提升中式快餐知名度,打造更多的知名品牌、世界品牌,以飨游客。尽早取得与麦当劳、肯德基等跨国特许经营企业对等的话语权,不能总是言必称洋快餐。

( 四) 加强中心厨房( 加工中心) 的建设。

中心厨房( 加工中心) 在餐饮特许经营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餐饮特许经营的组织结构类型大致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由总店加 10 个以上连锁分店构成; 另一种是由总店加中心厨房加 10 个以上连锁分店构成。一般来说,除了由于保鲜、保质等方面的要求而无法通过中心厨房( 加工中心) 统一加工后配送到各分店的餐饮品外,餐饮特许经营的组织结构都应设计成“总店( 总部) ———中心厨房( 加工中心) ———分店”模式,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餐饮品的口味与质量。当然,这样做要增加配送成本。若做不到这一点,主导企业应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例如,北京市全聚德股份有限公司始终坚持这一原则,收回了一些外地特许经营企业的经营权,从而保住了“全聚德”这一久负盛名的知名品牌。

( 五) 加强对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的管理。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严把信息披露关,例如对在中国连锁经营网站登载的信息严格审查、筛选,防止误导大众。笔者曾发现有的大学生毕业后自主创业,由于涉世不深,受不良信息误导,轻信他人,上当受骗,从而影响就业。同时,要加大对虚假信息( 行为) 者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与市场环境,切实保护被特许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当前在旅游业及其他行业,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 仅仅依靠或主要依靠国家( 国有) 资本以及少数大的投资主体来发展旅游业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而在那些发展较快的东南沿海地区,民营经济非常活跃,投资主体多元化,所有制形式多样化,连锁经营就搞得好。当前,理论界与业界已经达成共识的现代企业扩张的两条基本途径是: 资本运营和连锁经营。例如,长春市欧亚集团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就是成功运作资本运营和连锁经营的典范,截至2009 年末的 25 年间,该集团实现了规模和效益的高速增长,公司资产从 205 万元增长到 72885 万元,获得了资产信誉评估 AAA 级企业,中国商业名牌企业等 1000 余项荣誉。经济学家预言,2010 年以后的十年,是我国消费领域快速发展的黄金十年。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 2015 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入境游接待国和第四大出境游客源国,届时,预计我国入境过夜旅游人数可达 1 亿人次,国内旅游人数可达 28 亿人次,出境旅游人数可达 1 亿人次,游客市场总量可达 30 亿人次。显然,要实现旅游业的宏伟目标,必须要逐一解决好旅游活动的“六要素”,特别是第一要素—“食”的问题。相信今后十年,旅游业与特许经营二者相互促进,定将千帆竞发,令人惊喜。

[责任编辑: 高宏艳][参考文献]。

[1]刘星原。 连锁经营与管理[M]。 北京: 中国商务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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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e Competencies of Data Literacy Embedded in Research Workflow and Data Lifecycle

Abstract The research work flow processes and general research data lifecycle are summarized at first, and then research status of data literacy core competencies is investigated and several representative core competencies frameworks are analyzed, and finally core competencies framework of data literacy around research work flow processes and research data lifecycle are built.

Key words data literacy; research workflow; research data lifecycle

1 引言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正在改变21世纪公民的素养格局,尤其是数据密集型第四科研范式下,具备良好的数据素养和熟练的数据技能已成为研究群体开展研究工作的重要能力保障[1]。然而,实践工作中庞大的数据量和复杂的数据管理问题使得研究人员面临严峻挑战,为适应数据驱动的新型研究环境,应对科研实践中的各种数据问题,培养研究人员的数据素养能力势在必行。那么数据素养是什么?M.Schield[2]认为数据素养是根据科研需求在不同数据源中获取、操作和总结数据,并从中推断结论的一种能力;J.Qin和D.Ignazio[3]认为数据素养是“研究者在科研过程中收集、处理、操作、评估和利用数据的能力”;P.Calzada和 M .粤忆.Marzal[4]认为数据素养“包含个人获取、理解、批判性地评估和管理数据的能力,并在使用数据的过程中遵守道德规范”。总体而言,数据素养强调的是一种正当地发现和获取数据、批判地选择和评估数据、规范地管理和处理数据、合理地利用和共享数据的意识和能力。

目前,国内外学者已就数据素养能力体系展开探索,并积累了一定的成果和经验,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从数据素养的概念和内涵出发,梳理数据素养包含的各种能力,如J.Qin[3]、郝媛玲和沈婷婷[5]等;二是图书馆员在长期从事科研数据管理服务的基础上,概括和总结数据管理过程中所需的技能,如Carlson.J[6]、A.L.Ogier[7]等;三是从数据素养的上位类概念信息素养出发,在信息素养能力标准中提取数据相关的能力,如C. P.Javier 和M.粤忆. Marzal[4]等。然而,从研究项目启动之初的数据产生、项目实施中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到项目结题时基于数据得出研究结论、发表科研成果,再到后续研究中对数据的二次开发和利用,科研数据已成为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单元渗透到科研工作流的各个环节,数据素养与科研工作流、科研数据生命周期密不可分。因此,构建嵌入科研工作流、围绕科研数据生命周期的数据素养能力框架,对于更好地培养研究人员的数据意识和数据管理技能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从科研工作流和数据生命周期的一般流程出发,调研了数据素养核心能力研究现状,整理并分析了国内外学者提出的几种典型的数据素养核心能力体系,梳理并归纳了嵌入科研工作流和数据生命周期的数据素养核心内容体系,绘制研究人员应具备的数据素养技能流程图,以期为衡量研究人员的数据素养能力和探索数据素养教育实践提供参考和建议。

2 科研工作流与数据生命周期

数据从收集(或形成)、加工、保存、传播、检索、存取与利用,到消失或不再被利用的过程,就是数据的生命周期[8]。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时代的快速进步,有些数据永久地休眠,再也得不到利用;而很大一部分数据却只是进入了暂时的休眠状态,它们将来可能会根据人类的需要再次被激活和更新,进入下一个“生命周期”,周而复始,生生不息。在数字科研环境下,“生命周期”不同于产生到消亡的“生命期”,它是一个循环过程,经过数字资源管理和长期保存,实现数字资源发现和再利用[9]。在科研实践过程中,处于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数据具有显著差异,不论是数据的类型格式还是内容含义,亦或数据的量级特性,均不可一概而论。正确认识科研数据生命周期,把握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数据特性,培养良好的数据素养能力,是实现科研数据规范管理和发挥数据价值最大化的前提和基础。

目前,科研工作流与数据生命周期已得到业界的广泛重视,英国联合信息系统委员会(JISC)、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等国家组织委员会,英国数据管理中心(DCC)、英国数据档案(UKDA)、地球数据观察网络(DataONE)等数据管理专业机构以及弗吉尼亚大学、阿尔伯塔大学、昆士兰大学等学术研究机构纷纷就科研数据生命周期展开探索研究,建立科研工作流与数据生命周期模型,以规范和指导数据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深入了解科研实践的具体流程,笔者选取了国际上较典型的科研数据生命周期进行剖析,以总结和梳理科研工作流和数据生命周期的一般流程。8种模型具体为:英国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提供研究支撑的英国联合信息系统委员会(JISC)[10];英国专门负责大型社会和经济数据的采集、监管并提供数据访问与获取的专业机构英国数据档案(UKDA)[11];世界领先的数字信息管理中心英国数字内容管理中心(DCC)[12];世界上最大的社会科学数据中心美国校际社会科学数据共享联盟(ICPSR)[13];地球环境科学领域的数据管理专业组织地球数据观察网络(DataONE)[14];专注于统计数据和社会科学数据描述的国际标准协会数据文档倡议联盟(DDI)[15];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图书馆[16];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图书馆[17](见表1)。

笔者在分析梳理国外典型科研工作流与数据生命周期模型的基础上,结合国内研究实践,绘制了嵌入科研工作流的科研数据生命周期一般流程(见图1)。除了项目启动、项目实施和项目结项三个核心阶段外,还包括项目启动前的研究构想以及项目结束后的后续研究。科研数据生命周期的一般流程包括八个阶段,分别是数据管理计划、数据产生与收集、数据管理与组织、数据处理与分析、数据存储、数据发表与共享、数据发现与获取、数据再利用,各个阶段环环相扣,紧密相连。下文将以此为基础梳理和构建围绕科研工作流和数据生命周期的数据素养能力框架。

3 数据素养核心能力研究现状

能力标准为图书馆服务开展和各级各类教学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也为各个机构的课程设计提供了基本的框架和指南[18]。数据素养是信息素养的子集,目前,信息素养领域已建立了较完善的能力标准体系,既有以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区域性信息素养能力标准,又有面向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的层级性信息素养能力标准,以及大众传播学、人类与社会科学、护理学、科学与工程技术等以学科划分的领域信息素养能力标准。尽管这些标准对于数据素养评估和教学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但就数据素养应用实践而言,仍亟需数据素养能力标准或框架来衡量研究人员的数据素养能力和指导数据素养教育工作的开展。

目前,这一问题已获得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他们从不同的角度,结合数据管理服务和数据素养教育探索的实践经验,构建数据素养能力体系,推动数据管理培训和数据素养教育的发展。如美国雪城大学J.Qin等[3]对比了信息素养、数字素养和科学数据素养的不同概念,指出科学数据素养包含数据收集、数据处理、数据管理、数据评估和数据利用五个方面的技巧和能力。并以此为基础,为学校STEM各专业本科生开设科学数据素养课程;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图书馆为满足学校师生的数据管理需求,A.L.Ogier等[7]图书馆员开发了数据素养课程,其教育内容模型包括八个方面:数据管理与组织、数据转换与互操作性、数据共享与获取、元数据与质量控制、数据科学、数据监管、数据存档与保存、数据伦理与责任;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图书馆S.Konkiel等[19]设计了包含10种能力的数据素养核心能力框架:数据管理与组织、数据格式与数据类型、数据可视化、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发现与获取、数据分析、元数据、数据伦理、数据保存、数据复用,将数据管理素养集成到数据可视化课程中,根据学生的数据技能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目标和评估方案;巴西里约热内卢联邦大学A.Tygel和R.Kirsch [20]基于教育学家P.Freire的素养模型定义了数据素养核心能力,包括数据读取(数据意识、数据发现与获取、数据收集)、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技术、数据处理工具)、数据交流(数据类型、数据格式、数据评估、数据伦理)和数据生产(数据格式、数据发表工具)四种核心能力,用以指导和规范图书馆的数据管理课程;西班牙卡洛斯三世大学P.Javier 和M.粤忆.Marzal等[4]从信息素养能力标准出发,选取美国学校图书馆员协会(AASL)制定的《共同核心州立标准》、美国大学与研究图书馆协会(ACRL)制定的《高等教育信息素养能力标准》、《科学与工程技术信息素养能力标准》、《人类学与社会科学信息素养能力标准》、《护理学信息素养能力标准》、《政治学信息素养能力标准》,梳理其中有关数据管理的内容,结合图书馆科学数据管理服务,构建了包含数据意识(什么是数据、数据背景)、数据发现和获取(数据来源、数据获取方法)、数据阅读理解和评价(数据阅读与表达、数据评估)、数据管理(数据和元数据的收集与管理)、数据利用(数据操作、数据分析、数据使用伦理)五大指标的数据素养核心能力框架;瑞士R.Schneider[21]在“全球信息素养研究与实践的共性与挑战”大会上指出科研数据素养和数据管理能力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数据识别、数据处理、数据计划、数据存储、数据保护、数据评估、数据管理、数据交流。国内学者也在构建数据素养能力体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如上海大学的郝媛玲和沈婷婷[5]认为数据素养的核心内容包含五个方面的基本要素,分别是数据态度(数据道德观、数据价值观)、数据意识(主体意识、获取意识、共享意识、更新意识、安全意识、人才意识)、数据知识(特点与类型、作用于效应、规律与规范、转换方式、搜索方法)、数据技能(获取、处理、利用、展示、评价、再创造)和数据伦理(法制观念、数据安全、数据道德、知识产权),旨在为我国建立数据素养培养机制提供建议。

为了更深入展示国内外数据素养能力体系研究现状,笔者选取了美国普渡大学图书馆研究团队、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图书馆研究团队和国内华东师范大学团队构建的数据素养核心能力框架作为案例进 行详细介绍。

(1)普渡大学图书馆

普渡大学、康奈尔大学、明尼苏达大学和俄勒冈大学四校图书馆联合开展数据信息素养教育项目(DIL),以Carlson.J为代表的研究团队通过剖析ACRL《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标准》,访谈调研教师和学生的数据信息素养需求,并总结地理信息学等图书馆课程经验,构建了包含12项核心能力的数据素养框架体系:数据实践规范、数据转换与互操作、数据监管和再利用、数据管理和组织、数据保存、数据处理和分析、数据质量和记录、数据可视化和表示、数据库和数据格式、数据发现和获取、元数据和数据描述、数据伦理与道德(见表2)。DIL项目组在该能力框架的基础上,调研自然资源、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等不同领域研究群体的数据需求,根据需求设计课程大纲展开针对性培训和教育,提高研究人员的数据管理能力[6]。

(2)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图书馆

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图书馆的C. Ridsdale等[22]学者在数据管理服务经验的基础上梳理出科研人员在数据管理过程中所需的数据素养能力,构建了包括数据管理概念、数据收集、数据管理、数据评估和数据应用五方面的数据素养能力矩阵(见表3),拟在能力矩阵的基础上设计数据素养课程,帮助学校师生员工提高数据管理技能。

(3)华东师范大学隆茜

我国华东师范大学的隆茜[23]在综合国内外文献对数据素养内涵、组成能力的阐述的基础上,从数据意识、数据获取能力、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数据交流能力、数据评价能力和数据道德六个维度构建了高校师生数据素养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见表4)。并以此为基础编制数据素养能力调查问卷,分析高校师生的数据素养能力现状,为数据素养教育奠定基础。

笔者对以上10种数据素养能力框架进行梳理与解析,深入剖析能力框架的构成要素,共罗列了21种数据素养技能,分别是数据意识、数据收集与创建、数据转换与互操作、数据管理与组织、数据保存、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和工具)、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可视化、数据类型、数据格式、数据发现与获取、元数据、数据伦理与道德、数据评估、数据利用与复用、数据共享、数据长期保存、数据安全、数据解读、数据引用、数据交流,各能力框架及其对应的数据素养技能(见表5),这将为本文构建科研数据生命周期的数据素养核心能力框架提供参考和借鉴。

4 嵌入科研工作流与数据生命周期的数据素养能力框架

在考察数据素养核心能力研究现状、总结科研工作流和科研数据生命周期的一般流程的基础上,本文梳理了嵌入科研工作流与数据生命周期的数据素养核心能力框架(见图2)。数据素养能力框架从科研工作流出发,包括项目启动前的数据管理计划;项目实施中的数据产生与收集、数据管理与组织、数据处理与分析、数据存储;项目结题时的数据发表与共享,以及项目结束后的数据发现与获取、数据再利用等8个生命周期阶段的22项数据管理能力。

(1)数据意识。数据意识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具体来说,作为一名数据工作者,应理解什么是科研数据和为什么要管理科研数据等问题。科研数据是为了特定的目标所收集、观测、创建、分析的信息[24]。良好的数据管理实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优点:提高研究成果的影响力,增加数据引用率;避免重复劳动,节省时间;确保研究成果可验证性和完整性;保证数据安全,降低数据丢失的风险;满足资助机构和学术出版商的数据管理要求;通过数据再利用,促进新的知识发现[25]。总体而言,数据管理贯穿科研项目始终,良好的科研数据管理实践是知识再生的基础。规范化地管理科研数据,是确保数据长期保存和持久访问的关键,也是未来数据被其他研究人员理解和复用的前提。因此,研究人员在正式着手数据管理工作之前,应具备基本的数据意识。

(2)了解数据管理和共享的政策和要求。随着开放获取事业的推进,越来越多的资助机构(如美国国家科学基金委NSF[26]、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27]、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28]、英国研究理事会RCUK[29]、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30])、期刊出版商(如Nature、Springer、Wiley、Elsevier、RSC、ACS)以及研究机构(如JISC、ANDS、牛津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剑桥大学、康奈尔大学)纷纷数据管理政策,要求科研人员提交数据管理计划,规范科学数据管理流程[31]。在国内,2002年科技部牵头建设“科学数据共享工程”,目标是整合离散的科学数据资源,构建面向全社会的网络化、智能化的管理与共享服务体系[32]。为规范科学数据汇交和共享,2006年科技部还制定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科学数据汇交暂行办法”,规定了汇交科学数据的种类及范围、数据汇交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等[33]。期刊出版商了相应的数据政策,如《现代图书情报技术》杂志要求从2016年起,所有投稿论文需要提交支持论文结论的科学数据,并通过适当方式供研究共同体或社会公众共享[34]。在从事科研工作时,研究人员有必要了解并遵守相应的数据管理政策和规范。

(3)制定数据管理计划(工具使用)。许多资助机构明确提出了数据管理计划要求,如2003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数据共享政策,指出“所有向NIH申请经费在500,000美元以上的科研项目,建议但不强制提交一份数据管理说明文档,阐述数据共享的计划和策略,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共享的,应在说明文档中详细说明[27]”;2007年,英国生物技术和生物科学研究理事会要求“其资助的科研项目的申请书必须包含数据管理计划,作为一份不超过1页的独立附件,简要说明数据的管理和共享计划[35]”;2011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提出“所有提交到NSF的项目申请书必须包含不超过2页的名为《数据管理计划》的补充文件,详细描述该项目将如何根据NSF传播和共享科研成果的相关政策开展数据管理工作[25]”。为此,国际数据管理组织根据数据管理要求开发了一系列数据管理计划工具,常用的包括三种:一是面向美国资助机构要求的由加州大学数字图书馆协会等协作开发的DMP Tool[36];二是面向英国资助机构要求的由DCC开发的DMP Online[37];三是面向加拿大资助机构要求的由阿尔伯塔大学开发的DMP Assistant(曾用名DMP Builder)[38]。在申请基金项目时,选择恰当的数据管理计划工具制定符合资助机构要求的数据管理计划,已成为申请基金、获得项目资助的重要前提。

(4)数据创建与数据收集。在项目之初的数据收集阶段,研究人员需要考虑是否需要创建新的数据集,或是否可以复用已有的数据源。如果需要创建新的数据,那么应考虑使用哪些工具、采用哪种方式、应用何种技术来创建和收集数据。

(5)数据发现与获取。当确定项目需要哪些数据时,可以通过数据检索判断是否可以复用已有的数据,这就需要研究人员具备数据发现和获取的技能。数据获取的途径很多,常规的包括数据中心、数据仓储、机构知识库等,如英国数据档案中心、澳大利亚国家数据中心等国家数据中心,生物学Gen Bank、医药科学Dryad、地理环境科学Pangaea等领域数据仓储,哈佛大学数据仓储Harvard Dataverse Network、中国科学院数据云等机构知识库等都支持数据的开放获取。但需要强调的是,在检索和获取他人数据集时,应遵守数据复用和数据在分配的限制条件。研究人员在使用来自第三方的数据时,需要获得许可访问,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科研数据,使用数据引用标准格式注明数据原始来源,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数据类型。数据类型多种多样,明确数据类型有利于高效管理数据、提高科研效率。根据数据来源划分,可将数据分为观测型数据、实验型数据、仿真数据、派生或编译数据、引用或规范数据五种类型[39](见表6)。

(7)数据格式、数据格式转换与互操作。随着技术的发展,研究人员在存储数据以确保长期访问时,应充分考虑硬件和软件的存储设施,选择恰当的数据格式。如文本文件应选择ODF格式而不是Word格式,表格文件应选择ASCII格式而不是 Excel格式,视频文件应选择MPEG-4格式而不是 Quicktime格式,图片文件应选择TIFF或JPEG2000格式而不是GIF或 JPG格式,网页应选择XML或RDF格式而不是 RDBMS格式。总体而言,规范并支持格式转换和互操作的数据格式应具备以下特点:非私有的;开放的文档标准;被科研群体普遍使用的数据格式;计算机可读的标准化格式,如ASCII、Unicode;非加密的;非压缩的[40]。

(8)数据组织(命名规则、文件夹组织)。在数据完成收集后,应对数据进行规范组织,包括数据和数据集的结构化、制定文件命名规则等。数据结构化时应注意使用文件夹管理数据文件,使用具有揭示意义的词汇来命名文件夹,使用科学的文件夹层次结构,将正在进行的数据文件和已经分析完成的数据文件分开保存,设置最高级别的访问权限等。文件命名指采用一致性的逻辑方式对数据和数据文件夹进行命名,制定文件命名规则时,可参考以下规则:文件名称短但具有揭示意义;日期时间使用标准格式;避免使用空格键;避免使用特殊字符;基于主题内容识别数据,而不是仅依靠时间和版本;如果在不同的文件中包含相同的信息,考虑分组存放;在命名中考虑版本信息[41]。

(9)数据描述与元数据。元数据是描述资源特征的结构化信息,对数据进行详细记录是数据集可发现和可获取的前提。使用元数据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描述数据,揭示数据的内容特征,不同的学科领域具有不同的元数据标准。如地理空间元数据标准(Content Standard for Digital Geospatial Metadata)、天文学元数据标准(Astronomy Visualization Metadata)、生态学元数据标准(Ecological Metadata Language)等,具体取决于研究项目的数据类型、数据格式和学科领域。如果现有的元数据标准不能满足项目的数据描述需求,研究人员可创建元数据方案,包括描述性版块、权利版块、结构化版块和技术信息板块:描述性版块即描述数据集内容的信息,如题名、日期、创建者姓名等;权利版块包含数据归属权、数据的使用和访问权限等;结构化版块包括数据的逻辑结构、表现形式等;技术信息版块指数据的技术特征、数据创建软件、使用方法等[42]。元数据是规范化管理数据的基础,是数据管理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项目启动前就应确定元数据记录方案。

(10)数据质量控制。数据质量控制对抽样检查数据值的准确性进行二次数据录入,对比检查数据是否有误,分组排序,查找离散值和缺失值、统计计算极端值和异常值。还可以使用OpenRefine等数据清洗工具。在数据管理计划中还应包含数据收集的质量控制说明。包括使用的刻度标准、样本二次采集和测量、数据采集标准、数据准入标准、数据验证和使用的受控词汇表等[43]。

(11)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工具)。在完成数据的收集和组织后,根据数据类型和预期结果选取恰当的数据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是得出研究结论的关键所在。随着数据量的剧增和数据问题的日益复杂化,研究人员在处理和分析数据时往往需要借助专业的数据分析工具,如SAS、SPSS、STATA等。此外,在进行数据建模、仿真计算时还需要研究人员掌握一定的计算机编程等技术。

(12)数据解读。数据解读能力主要强调认识数据的内容特征和洞察数据的实质内涵。这要求研究人员具备三方面的能力:一是扎实的专业领域知识;二是敏锐的数据分析能力;三是精准的数据表达能力。任何数据认知错误和表达错误都可能造成研究结论的巨大差异,导致严重后果。

(13)数据可视化。无处不在的图像和可视化媒体正在改变21世纪的素养格局,可视化素养被视为公民的必备素养[44]。大数据环境下,利用数据可视化技术形象、直观地展示数据内容和研究结论已成为学术信息交流的重要方式。Gephi、Exhibit和Gnuplot等数据可视化软件在科学研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研究人员应学习并掌握相应的数据可视化技能。

(14)数据安全与备份(数据保存环境与存储介质)。采取数据安全措施能够有效避免数据被不当访问、使用、修改、传播和破坏,数据安全的含义主要包括:一是网络安全,确保机密数据不能上网,将敏感信息保存到不能联网的计算机中;二是物理安全,确保重要资料存放地的安全(如保安看守),寻求可信任的人充当计算机的故障检修员;三是计算机系统和文件安全,包括更新计算机杀毒软件、避免使用邮件或FTP协议传输保密数据,在计算机和数据文件中使用密码等加密措施;另一种确保数据安全的措施是定期进行数据备份。进行可靠地数据备份是数据管理实践的重要环节。定期数据备份能够有效规避数据丢失、数据损坏、病毒或黑客破坏、停电、软件损坏以及其他人工错误。建议对数据进行三份备份,即原始数据、原始数据在本地的备份、原始数据在远程设备上的备份[45]。

(15)数据版本控制。版本控制是对数据处理不同阶段的数据进行标识的过程。它能够对数据的处理流程进行跟踪,标识哪个是草案,哪个是修订以及哪个是最新的版本。能够有效避免数据的混乱,尤其是研究小组的人员同时对数据进行处理时。总的来说,版本控制的优点包括可追溯性、可识别性、清楚明晰、减少重复、减少错误等。版本控制一般通过对文件命名来体现,此外还可使用版本控制表,即对文件进行操作修改时,填写文件版本的修订情况,包括新版本的序号、修改人、修改目的、修改日期等[46]。

(16)数据保存(短期保存和长期保存)。数据保存是数据管理流程的关键步骤,不仅指项目结题后的数据存档,还包括项目进程中数据分析与处理等阶段的数据保存。在项目期间需要短期地保存数据时,应注意数据类型与格式、数据存储介质与迁移、数据备份与安全等问题;在制定数据管理计划时应明确提出项目结题后的数据长期保存方案,具体包括数据存储地点(如公共数据中心、领域数据仓储、机构知识库)、数据保存内容、数据保存时间、数据保存介质、数据保存成本、敏感隐私性数据存储策略等方面的问题。

(17)数据遴选与评估。数据保存面临着高昂的数据保存费用、需要花费更多的劳动和精力、在良莠不齐的海量数据中进行检索和查询使得数据发现变得更加困难等挑战,并不是所有的数据都需要保存。因而,制定数据存储策略时应遴选和评估数据,即确定哪些数据需要存储,哪些数据需要被销毁和删除,评估数据是否具有未来的利用价值。在遴选和评估数据时,可根据以下问题进行判断:资助机构和学习要求保存什么数据?数据对于研究项目和机构而言是否具有重要价值?数据中是否涉及知识产权和相关伦理问题?是否对数据进行充分描述?是否能够支付数据保存费用?

(18)数据发表。目前,科研数据发表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科研数据独立发表:将科研数据集作为独立的数字对象存储在数据仓储或数据中心,支持数据的发现、获取和再利用;二是发表数据论文,在数据论文中描述数据集的内容及其相关信息,将数据到专业数据期刊中,原始数据集存储在期刊出版商或其指定的数据仓储中;三是数据作为期刊论文的补充材料发表。在论文中注明数据来源及获取方式,根据论文与数据之间的关联获取原始数据,支持研究结论验证,防止学术不端[47]。其中,将数据作为期刊论文的补充材料发表是最普遍的数据发表形式,分两种情况:第一,时将相关数据存储到数据仓储中,通过DOI等数据唯一标识符与论文创建关联;第二,数据作为论文的补充材料同论文一并提交到期刊出版商。了解数据发表的不同形式,并基于实际需求选择恰当的数据发表方式,是研究人员传播学术成果、获得学术声誉的基本常识。

(19)数据共享与许可协议、数据访问权限。在共享数据时设置数据访问权限、选择适当的数据许可协议是保障数据创建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共享的数据涉及商业机密、敏感信息和隐私内容时,可以设置数据库或数据仓储的数据访问权限,通过密码等方式控制数据的访问,同时保证数据的可发现性和可访问性。数据使用权限主要通过数据许可协议体现。目前使用较广泛的是Open Data Commons[48](分为PDDL、ODC-By、ODC-ODbL三种级别)和Creative Commons[49](分为BY、NC、ND、SA四种级别)制定的数据许可协议。创建者根据数据开放需求选择恰当的数据许可协议,数据使用者遵守相应的数据使用规范,能够有效避免数据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促进数据开放共享环境的健康有序发展。

(20)数据共享的伦理问题。数据共享的伦理问题主要体现在数据的隐私性、敏感性和保密性。社会科学、生物医学等领域的项目往往包含人类或动物的隐私信息,或是能够识别个人信息的敏感数据。凡是涉及人类受试者或濒危动物信息的研究项目需通过伦理审查方可实施。也就是说,在开展调查前,需获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在数据处理和分析时,应采用匿名化处理等方式保护受试者的信息不泄露;在共享数据时,需要获得受试者的数据共享知情同意许可,也可以限制数据共享的范围和对象来保护受试者的隐私信息。此外,涉及商业机密、专利信息、尚未发表的论文数据,以及公开将导致不良后果的敏感数据(如信息)等也是属于数据伦理不宜公开的范畴。

(21)数据共享的法律问题。首先是数据的知识产权和版权问题。英国、澳大利亚等国认为数据知识产权赋予数据创建者处理数据的权利,即允许其他研究者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而中美等国认为数据作为事实材料不受知识产权的保护,而使用仪器设备、花费时间成本和资源成本来收集、处理、分析数据,这种原始的数据集可被视为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其次是数据的归属权问题。一般而言,研究人员在职务岗位或利用机构环境所产生的数据归属于本机构而非数据创建者。此外,数据共享的法律问题还包括合同、协议规定的其他具体问题。

(22)数据引用。随着数据集被视为一种独立的科研成果,数据引用也随之成为衡量学术影响力的重要指标。对于数据生产者而言,数据引用指标与传统文献引用一样,是对数据生产者研究工作的肯定和支持,代表学术贡献和学术声誉;对于数据利用者而言,规范化的数据引用有利于准确查找数据,更好地理解数据和获取数据,进而促进新的知识发现。数据引用的构成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创建者、数据集名称、出版年、出版商、可用性和访问情况(如URL或DOI)。不同的数据仓储、期刊出版商和组织机构具有不同的数据引用格式,如DataCite的数据引用格式为:创建者(年):标题.出版商.标识符[50]。在进行数据引用时,应先了解具体的数据引用标准格式。此外,EndNote等文献管理软件也添加了数据引用功能,可以直接创建数据集引用格式。

5 结语

数据素养除了强调数据意识的树立和数据知识的了解外,更重要的是掌握一系列可操作的数据技能集合,涉及从数据产生与收集、数据分析与处理、数据发表与共享到数据再利用的科研数据生命周期全过程,而数据生命周期又与科研工作流密不可分,嵌入项目启动、项目实施、项目结题的各个环节。因此,构建围绕科研工作流和数据生命周期的数据素养能力体系对于科研数据管理服务开展和数据素养教育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调研国内外数据素养能力体系研究现状、分析数据素养能力框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围绕科研数据生命周期八个阶段构建了包含22项能力的数据素养核心能力框架。如有疏漏,敬请业界前辈批评指正。未来将基于此框架调研不同研究群体的数据素养能力现状,设计嵌入研究过程的数据素养教育模式,培养研究群体的数据意识和数据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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