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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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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论文

篇1

一、在办学体制上应构建学校基建公司审计事务所三位一体新机制

构建学校、基建公司、审计事务所三位一体的社区化办学机制就是指学校与基建公司、审计事务所成立一个基建预决审联合公司。学校通过基建公司,联系各基建子公司或基建班组,在基建集约化经营中,使教学同预决算审计、施工经营相结合,学校为公司经营服务,为事务所服务,为工地服务。而基建公司、审计事务所、基建子公司或基建班组为学校提供实践场所和实践项目,提供指导学生开展预算决算审计施工的实践空间,变一个学期的实习方式为边学习边实习的方式。据笔者了解,该专业现有的教学困难:一是《房屋建筑学》实训教学需要到施工现场观看;二是《建筑制图与识图》、《建筑概预算编制》、《水电装饰概预算》、《审计技术》等课程所需要的图纸表格和实训资料都得从基建公司审计事务所取得。学生的实习、实训等方面受到种种制约,大大地影响了教学效果。只有象医学院校办附属医院一样,构筑学校基建公司、审计事务所三位一体的社区化办学机制,才能够完成职业技术院校的培养目标和解决客观存在的实际问题。

在办好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专业专科层次的基础上,条件成熟的可试办本科层次,其理论依据是:全国政协常委、太原理工大学校长谢克昌预测,“到2010年这段时间,不发达地区对初中级人才会有持续的需求;2010年后对人才数量与质量的需求将同步增长,并由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2050年后将更强调人才质量上的要求。”[3]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技术教育’的术语解释中说,技术教育可以在三个层次的教育中实施,其中设置在大学水平的技术教育,‘培养在高级管理岗位的工程师和技术师’。说明在本科层次培养技术型人才是技术教育的应有之义”。“在我国本科层次的高等技术教育实质上早已存在,特别在近几年,在一些科学类专业的基础上纷纷衍生出技术类专业,进一步证明了社会需要本科技术教育的客观性”,[4]在中国进入WTO的形势下,职业技术本科层次的人才的培养将显得尤为迫切。

二、在课程设置、教材建设等方面应特别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以孝感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基建预决算专业隶属财经系,其2000级学生普遍反映建筑工程专业课程开得过少,学得不精,知识缺乏系统性,产生了不知是以建筑为主,还是以财经为主的疑惑。该专业1999 级223 人,2000 级135 人,2001 级88人,呈逐年递减状态。说明了所开课程的拓展性不够,对学生没有足够的吸引力。该专业1999级学生在实习返校后所反馈的信息是专业知识的“欠缺”与“不系统”,可见其现有课程设置明显不足以满足社会需求。从建筑工程装饰装璜热点看,“近年来,我国的建筑工程装饰成为扩大内需的消费热点,每年拉动国内生产总值6.2%左右,已经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5]因此,笔者建议增设Auto CAD计算机绘图、建筑装饰装璜预决算、建筑设备、机构零件、工业与民用建筑等课程。同时,要调整课程课时,将《建筑概预算编制》(简称《土建预算》)周4 节调整为周6节,即增加周课时2节;将现行教学计划中的《土建预算》和《水电预算》分为两个学期开课;将《工业会计》调整为《施工企业会计》,压缩《力结知识》课时,因为该门课程是一门纯理论性课程,实训教学无法展开;压缩五门政治课课时。还要删减《财政与金融》、《国家税收》、《统计原理》、《会计原理》、《珠算》等课程,将删减课程变为选修课。使学生能更好地掌握预决算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充实专业基础,拓展专业知识体系。

目前图书市场上的审计教材几乎都是从会计专业的角度编写的,这样的教材只能向学生提供一些审计理论知识,但与基建工程预决算专业挂钩甚少或根本没有挂钩,这种脱离基建预决算的审计教材,很难使学生面对基建预决算的审计实践,根据朱钅容基总理关于“改革课程教材,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育质量”的指示精神。[6]建议改革课程体系,对学生难以接受而且目前就业中应用性不强的专业课程及有关内容要大胆删除。建议编写《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实务教程》,以填补当前该教材的空白。编写该书非常必要,因为建筑工程预决算是建筑个体依据国家规定的预算定额而编制的,是确定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性文件,是签订工程协议合同、安排施工计划、考核工程成本、办理工程结算的法定依据,同时也是审计的法定依据。

在写作方面,本专业现行教学计划是《财经写作》,其培养目标是培养观察能力、感受能力、想象能力、思维能力、调查能力、采访能力、叙述能力、描写能力、说明能力、议论能力等,以求达到有较高层次的阅读和写作能力的教学目的。笔者认为,这些能力的培养是传承了经济应用文的精髓,但有一个不可忽视的教学内容,那就是应用文的写作应该与国际标准接轨。在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许多建设管理领域的人士都在学习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指导性合同文件。笔者认为在传承经济应用文和建筑应用文精髓的前提下,应该引用国际通行的FIDIC合同文本体系,构筑建筑合同国际化机制。

建筑鼻祖鲁班学艺的故事告诉人们不仅在于鲁班如何学艺,而且在于鲁班的老师如何授业,使鲁班由锯砍刨凿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看拆装做的理性认识上来。作为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专业的学生应该走鼻祖学艺之路。对图示表象数字符号要十分熟悉,做到反应灵敏,准确把握建筑对象的构件轮廓与构造原理;结合建筑参照物有针对性的学习教材上的理论知识,积累理论依据更深刻地领会其基本原理;要求学生实现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的两次飞跃过程。达到得心应手,融会贯通。传统的人工制图、识图、制表、查表,是一个熟练技术人员的必备的技能,学生应该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走,并在脑海里留下深刻的烙印,它能够解决一个专业的“方向问题”。目前,用人单位要求“学生应具备的专业技能,主要是掌握与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新兴技术,如CAD 制作,PLC 技术、CNC加工等技术。[7]所以,笔者认为在不放弃传统的认知能力的前提下,结合使用计算机处理系统,使“方向问题”和“速度问题”有机的结合起来,培养学生成为21世纪技能智力型人才。

三、建立双向流动机制以加强教师素质,

尊重意愿,手脑并用,以培养学生素质孝感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现有专业教师14名,其中青年教师7 名,占本专业专任教师的50%,在该校虽然从事教学多年,但从未接触过或很少接触过基建工程预决算专业的实质性操作,在教学上不可能较好地理论联系实际。由于专业自身的特点,需要把理论型教师送到基建公司审计事务所施工工地去“经风雨,见世面”,接受专业锻炼,积累实践经验。只有几经磨炼,才能使专业教师不但会说,而且还会做。另一方面,应该聘请基建公司审计事务所或施工工地有真才实学的专业骨干充实课堂教学第一线,将实践型教师的知识传授给学生。

篇2

*、 添加财务报表,丰富报表数据。食堂由a**部和b**部两部分组成,因此需要进行分部门核算。以前的会计报表仅利润表分部门核算,资产负债表并没有分部门核算。本年*月,我一边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一边对食堂的会计报表进行添加,新增了“a**部资产负债表”,〈a**部利润表〉、〈b**部资产负债表〉、〈b**部利润表〉四个报表,与原来的〈资产负债总表〉、〈利润总表〉一起,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堂分部门报表体系,使两个分部的财务状况更加清晰明了。

*、 撰写财务分析报告,为改进食堂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食堂菜价居高不下,一直为群众所诟病,到底原因在哪里?*月份,根据中心领导的要求,我以食堂菜价为切入点,对a**食堂的财务状况进行了一番调查分析,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资料,为食堂菜价止涨的合理性进行了辩护,同时又从成本、人员构成、上菜方式、制度等方面提出了降低成本、降低菜价的可行性分析。不过,由于体制原因以及局里狠刹吃喝风的关系,食堂利润持续走低,要想降低菜价还是满困难的,这样也造成了恶性循环,近两年食堂的亏损面越来越大,如何改善管理,吸引食客应该是食堂的当务之急。

三、 做好部门预算决算等突击性的工作,与核算中心其他财务人员密切合作,保质保量地完成预决算任务。今年元月的部门决算我做的仍然是**服务中心的决算。**服务中心的部门决算都要分成三个单位来完成,工作量很大需要其他财务人员的紧密配合。我们分工合作,由我负责总表,然后分数字,分完数字再由王二、赵四等人输分表,最后再由我来审核分表,离退休人员表则由张一与李三负责审核和填制,充分发挥了集体的力量,及时地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年的部门决算。今年我们还完成了两项工作,一项是固定资产清理,一项是部门预算的制定,因为核算中心本级固定资产和人员都不多,所以这两项工作完成得很顺利。

篇3

一、事业单位下属经营实体财务管理的现状

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许多事业单位利用本单位的技术专长或者闲置资产,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有偿社会服务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事业经费不足的问题。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许多有经营收入来源的事业单位,将单位内部原先非独立核算的经营部门,投资组成独立核算的经营实体。这些经营实体,从组织形式看,有事业法人的,有企业法人的;从管理形式上来看,多数单位沿用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思路。

作为出资人的事业单位,如何完善所属经营实体的财务管理一直是一项重点工作。但从总体上来看,一些事业单位所属经营实体在财务管理方面仍然相对比较薄弱,存在许多深层次的矛盾。一是财务机构设置不合理,二是财务人员不合格,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在近年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也发现,事业单位所属经营实体脱离大账管理已经成为一个很突出、很普遍的问题。

如何加强事业单位所属经营实体的财务管理, 已经成为工作中的一个焦点问题。这个问题解决的好坏,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是否贯彻得力,关系到防治“小金库”工作长效机制是否得以巩固等多方面的问题。以“小金库”专项治理为契机,深入剖析事业单位所属经营实体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对症下药,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工作机制,是探索解决事业单位所属经营实体财务管理基础薄弱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事业单位下属经营实体“小金库”形成的原因

(一)事业单位对所属经营实体的管理不到位

“小金库”重点检查中发现,有些事业单位只关注经营实体是否足额上缴管理费,对经营实体的财务监管不到位,致使有些经营实体采用不正当手段虚列成本、套取资金、挪作他用,严重违反了财经法纪,给事业单位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

1.有些单位未能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上报经营实体的财务预决算。部分单位的经营实体登记类型为事业法人,但其银行账户未经财政部门审批、财务收支未纳入单位的部门预决算;部分单位的经营实体登记类型为企业,但未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决算。主管单位的不作为,导致所属的经营实体基本上完全游离于财政部门的监管之外。

2.有些单位的领导对经营实体的财务工作不闻不问,也未授权本单位的财务和审计部门对其进行监管,导致经营事业的财务完全脱离了主管单位的管理。

3.有些单位对经营实体定资产管理重视不够,对非经营性资产与经营性资产界定不清,个别单位甚至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导致经营性资产账目不清、存在流失隐患。

(二)经营实体本身重生产轻管理,不注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财务基础工作薄弱,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重点检查中发现,有些单位所属的经营实体业务做的很好,产值高、合同额大,但是单位领导不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忽视了财务的监督职能,导致下属经营实体的内部控制松懈,主要表现在:

1.财务机构设置不合理。有的经营实体内部职能部门设置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或缺失。

2.财务人员不合格。许多单位任用非财务背景的人员负责财务工作,有些单位的财务人员甚至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些单位的财务人员是临时工或者从社会聘请的兼职会计,人员不稳定,经常变动。

3.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的经营实体没有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费用预算制度,财务管理混乱。有些经营实体没有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条款不严谨、合同保管不完善,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有些经营实体大额支出无计划,费用支出无标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有些经营实体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自行制订的成本费用包干政策为挡箭牌,或使用假发票入账核销费用支出,或以虚假的经济内容开具发票套取资金;有些经营实体现金流巨大,现金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较高;有些经营实体报销审核把关不严,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有些经营实体往来资金挂账额度偏大,债权债务不清晰;个别经营实体存在偷逃税款现象。

(三)因单位利益需要,事业单位与所办经营实体之间没有真正做到“事企分开”

在上世纪90年代的大环境下,限于指导思想和各种政策、制度的束缚,许多事业单位举办的经营实体与事业单位之间没有做到事企分开,这些企业的经营、运作依附于事业单位,他们的人员一般都与事业单位混岗作业,事业与企业人员合署办公。很多事业单位在承担着国家赋予的职能任务的同时开展着创收活动,职工拿的是国家的工资,创收的收入则单独立账核算,未全部纳入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这种模式一直延续至今。

(四)有些事业单位与经营实体之间的关系不清晰,未建立正确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

1.有些单位对经营实体的投资未到账,或者虽然实际有投入但是未能在账簿中如实反映。

2.有些单位未要求经营实体上缴利润,不能在预算收入中如实反映对经营实体的权益。

3.部分单位与经营实体之间人财物不分,事业单位的干部兼任实体负责人,职工两边开支人员经费,主管部门在实体列支不属于经营实体的费用,经营实体的经营收入未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核算。

(五)个别事业单位领导对所属经营实体的定位不正确

1.个别单位领导认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任务主要就是把财政拨款管好,经营实体的收入是从市场取得的,怎么管理自己说了算。很多单位对所属经营实体实行成本包干制度,而这种成本包干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又成了经营实体虚列成本的一个挡箭牌。

2.个别单位利用所属经营实体隐匿收入,将本来应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收入放在经营实体核算管理。

3.个别单位利用所属经营实体转移财政资金,挪作他用。

(六)政策理解不到位、执行过程中产生偏差

事业单位举办经营实体的最初目的,多是为了弥补人员经费缺口。因此,很多事业单位领导注重的是经营开发弥补了多少人员经费、解决了多少困难,而对于采取什么方式弥补,却很少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有些单位采取的是在经营实体中列支主管部门费用的经费弥补办法,也有些单位将在预算内不好处理的一些费用转移到所属经营实体报销。这些不规范的行为都极易导致“小金库”的产生。

三、建立事业单位下属经营实体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的对策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所属经营实体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工作机制,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肯定经营实体对于事业单位发展的作用

事业单位从事经营开发活动自上世纪80年代末期起步以来,其产生与发展有着浓厚的历史背景。进入21世纪后,随着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各单位发挥各自的科技优势,积极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在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的同时,其经营实体的队伍也得到了发展壮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宽。特别是在弥补事业经费不足方面,各单位的经营开发活动仍是一项很重要的经费来源。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经营收入仍将是多数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柱,加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的管理仍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看清事业单位所属经营实体的改革发展方向

从广义上讲, 事业单位所属的确以营利为主要目标、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实现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实体,最终要从事业单位中剥离并转制为企业。这种剥离,将是人财物的全部剥离,而不仅仅是法律形式的层面。

(三)规范事业单位所属经营实体的组织形式

1.注册为企业法人的,应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2.注册为事业法人的,也要参照企业化的模式运行和管理,并逐渐向企业法人过渡。

3.注册为企业非法人的, 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要过渡到企业法人,不具备条件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但是其经营收支均应纳入上级单位的预算决算中。

(四)规范事业单位与经营实体之间的关系

1.明确事业单位与经营实体之间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妥善处理出资不到位等历史遗留问题,做好对外投资的财政审批备案工作。

2.明确所属经营实体的利润上缴办法,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规范事业单位利用经营性收入弥补事业经费不足的资金渠道,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与经营实体之间人财物的分离, 杜绝人财物不分的状况;将开发经营性收入纳入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

(五)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监督运行机制

1.加强对经营实体的监督,制定相应的审计监督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

2.对经营实体的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检查,找出存在的薄弱环节,理顺财务工作机制,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主管单位的财务部门参与经营实体的财务监督,对经营实体的重大财务收支行为进行监管。

3.加强对经营实体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确保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加强对经营实体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养,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六)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篇4

1.现在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问题

1.1造价管理部门政出多门。由于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现存在着多部门、多层次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所以也就造成造价管理政策政出多门。诸如目前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就面临着一种无所适从的境地。建设、计划、财政、审计等部门均有关于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业务或资质的管理规定。不取得以上各部门的资质证书,造价咨询机构均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1.2所谓的"无标底"招标及招标工程人为压级压价,导致工程造价失真。招投标工程成本价的难以界定及其操作的困难,使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较难在中标价是否低于成本价这一关键问题上实施有效监控,致使部门业主为减少建设投资,利用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现象,人为压级压价,致使"不合理"低价中标,同时也埋下了工程质量事故的隐患。

1.3工程设计标准难以控制,浪费严重。部分设计人员缺乏责任心,人为提高安全系数造成巨大浪费。应中标施工单位的要求,人为变更设计,抬高标准,配合施工单位赚取超额“利润”。

1.4部分新型材料价格失真,导致工程造价虚增。新型建筑材料日新月异,特别是装饰材料。由于信息不畅其价格异地差别极大。承包商利用部分业主的不知情,导致造价失控。

1.5“三超现象”普遍存在。部分业主单位为了争取项目能顺利通过,采取"化整为零",尽管压低概算造价,预留投资缺口,在建过程中通过追加投资,提高建设标准,结果导致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时又超过预算。

1.6有的审计机关存在"以审代结"现象,扰乱了工程造价管理的正常秩序。《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根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的规定,一切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均须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并经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方能根据批准的资质等级在规定的从业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结算审核。但有的审计机关认为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算实行审计,而工程结算是竣工决算的组成部分,他们不须持证,只须凭审计职能就可直接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审计部门的这种借行政手段干预正常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承揽业务的做法严重扰乱了造价咨询市场秩序。

2.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对策

2.1建立一套健全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强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健全工程造价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加快法规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全面实行已制定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理顺各种工程造价管理主管部门的关系,建立各部门定期的协调联系制度,使工程造价管理的标准和指标能够更好地衔接、配套。从政府组织管理逐渐过渡到行业协会管理,鼓励设立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国家部门对政府和非政府投资分开管理,放开建材和人工的价格,由直接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工作重点放到制定有关法规、政策,搞好协调,理顺关系,提供信息服务上。

2.2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造价管理

(1)加强设计阶段对造价的控制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竣工验收时,应注意同设计方案对照检查,对工程造价有较大影响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原项目批准机关审核认可,未经批准同意,擅自追加投资、改变设计、提高标准、扩大建筑面积的,审查造价时不予承认,有关部门还应追究责任。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管理的一个主要途径就是推行和完善招投标制,利用市场竞争达到优胜劣汰、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目的。

(3)加强工程预决算环节的监督管理。针对工程预决算环节较混乱的情况,除加强对编审从业人员的工作管理外,还应将此作为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的重点,组织一次工程预决算的检查。工程决算后上交审计部门审查,多方面对工程建设造价进行监督。

(4)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一方面要加大管理力度。理顺管理体制,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保证咨询工作的科学性、技术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要认真做好工程造价咨询执业人员的培训和资质管理工作,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其在咨询服务和市场中介方面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5)加快企业定额的编制,制定出适合本企业的工程综合单价。各个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技术、设备、管理、施工方案等实际情况编制出体现本企业先进水平的内部定额,这个定额是企业对自身已完工程数据的积累和提炼,是真正能充分体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个性化的企业定额。编制时要做到项目划分细,功能针对性强,并与工程施工方案实现双向反馈。

(6)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化管理。推行工程量清单后,大部分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将随着市场行情而变化。建设各方主体由于受到人力、物力及信息来源渠道的限制,不一定能及时得到这方面的最新信息以指导计价活动。所以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的传媒手段,将最新的价格信息传送到社会有关各方,为工程计价服务,是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途径之一。

2.3建立工程造价管理的良好竞争秩序

要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必须提高该领域各级管理者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使他们能够廉洁奉公,严格执法,从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开始,直到项目竣工决算阶段为止,做好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的研究,以主要部门牵头,众多相关单位参加,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讯手段,发挥计算机存储量大和快速的特点,建立一整套完整的信息网络和及时可靠的价格信息中心,及时收集和建筑市场的各种价格信息,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为实现对工程造价各阶段的动态管理,创造有利条件和可靠保证。

2.4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在全球经济严峻的形势下,如果还是维持以前的状况,只是满足于识图、计算、套定额、取费、计算总价等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工作状况,就不能达到当前建筑业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进行管理的新要求。所以,对建筑从业人员要进行及时的培训,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和再教育计划,加强他们的职业道德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以及业务知识的更新教育,并严格监督,执行实施,使广大建筑领域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得到不断更新和提高,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水平得到不断更新和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更新和提高。

3.结语

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复杂工作,只有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摒弃部门利益,共同组织,形成合力,才能合力,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解决当前工程建设中随意压价等问题,节约国家建设资金,维护咨询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篇5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会计实行以收付实现制为确认基础的预算会计体系。如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的建立与完善,我国政府会计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完全以收付实现制作为确认基础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前需要。从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改革经验来看, 推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是今后各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发展方向。然而,目前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太健全的初级阶段,突然改变会计核算基础和基本原则会造成财政管理极大的不稳定性。因此在现阶段, 应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 尝试在收付实现制的基础上,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以弥补其不足之处。

一、 收付实现制的不适之处

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其会计核算程序比较简便,便于安排预算拨款和预算支出的进度,能够如实反映预算收支结果,在传统的公共管理环境下是较为理想的计量基础。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收付实现制越来越不能满足新的需要,许多弊端逐渐暴露出来。

(一)收付实现制下,所有非现金交易不作为收入、支出核算,相应的债权和债务也不确定,难以揭示政府及所属单位财务状况和绩效的全貌,使许多对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无法提供给信息使用者,财政预算只是呈现一种表面的平衡。中央和地方政府财务状况信息被扭曲,政府财政预决算信息的使用者无法了解政府行政能力方面的各种资源,政府拥有的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和承担的负债积欠的长期债务、拖欠的费用等在收付实现制报表中无从体现。同时,随着社会的进步,作为外部信息使用者的人民群众逐渐强势,他们对于政府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呼吁财政收支透明化的声音也越来越大,传统的收付实现制显然无法满足这些需求。

(二)对于那些支出己经发生,但款项尚未支付的费用项目,收付实现制不确认为当期支出,这样就造成单位的成本核算不完整,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各政府部门和行政单位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成本耗费与效率水平,不能适应开展绩效预算管理的需要。一方面,对于跨期资本性支出,收付实现制在现付日即作为费用核销,因此预算报表就不包括这类支出的使用价值和服务年限信息。这将导致国有资产规模和数量信息失真,对这些资产的管理和监督也可能失控,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为挪用预算经费开了方便之门。另一方面,收付实现制不能充分反映政府公共服务的相关成本,使其成本信息用于政府工作绩效考评将会产生偏差。由于存在跨期资产,使按收付实现制确认的产品和服务成本在不同期间内忽高忽低,呈现不应有的波动。成本信息的失真使得接受产品或服务的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降低同时也不利于政府部门内部合理的激励机制的假设。

(三)收付实现制下的信息不可比性较大。一是纵向不可比。一些应分属不同会计期间的收入和支出项目,集中在一期发生,往往导致前后会计期间会计信息不可比性较多。二是横向不可比性,收付实现制确认支出和费用的标准,是资金是否己经实际付出,而不核算资本的损耗。例如资产购置在购入时直接列支,没有将资产购置的成本予以资本化,并在资产使用期限内分期计入成本。这样,因资产购置的不平衡,预算单位之间难以进行绩效比较分析。

(四) 隐性负债问题。隐性债务是一种或有负债,一种虚拟和假设存在的,现实并不存在或者是在未来很可能发生的潜在负债风险。因为收付实现制只有在用现金清偿时才对其确认,而根本不提前考虑未来的担保、许诺和其它或有因素,事实上形成了隐性负债问题。最常见的有:政府为企事业单位融资提供的担保或承诺、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夏季财政收支缺口和债务、养老金、社会保险计划等。例如对于养老金和社会保险计划,政府按原定利率或精算方法确定的承诺,可能导致若干年后的巨额现金流出。这类预算资源分配的重大问题,在收付实现制下往往被忽视,将给政府部门带来极大的财政风险,对国家经济持续发展造成了潜在威胁。

二、 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可能性

(一)宏观背景上,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在预算会计中推行权责发生制有了现实可行性。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财政是一种大包大揽的财政,政府统揽一切,财政通过 直接分配来实现政府目标。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政府和市场在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分工逐步明晰,政府将职能的重点转向公共品的提供。这个过程中,政府逐步退出竞争性投资领域,财政从单纯的分配向综合的管理转变,政府从直接干预到间接调控的转变。这种转变意味着政府不再是万能的政府,而是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运作。因此政府必须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法制化,大力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这需要有全面信息作为决策依据。而目前现金收付制预算会计无法完成这些。

(二)扩大化的政府采购要求进行更为精确的成本核算并反映准确的资金流。我国的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正在逐年扩大, 并且正由一般商品采购和服务采购向工程采购扩展。由于常有跨年度的采购大宗项目的情况发生, 收付实现制不能反映那些当期虽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部分, 可能会导致预算资金结余不实等问题。同时无法准确反映相关成本,难以进行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避免上述问题, 更为科学合理地核算政府采购资金。

(三)日渐丰富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调查为改革预算会计提供了理论基础与实践基础。近年来,政府会计吸引了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对于政府会计改革的研究,不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有许多成果。在1999――2004年的中文期刊中,有关政府会计和预算会计的论文就有300―400多篇。这些论文为政府会计出谋划策,为我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另外,政府财政工作者在具体工作中,针对现行会计基础给政府会计工作带来的问题,探索了各种改革途径。

(四)别国政府会计改革的经验为我国提供了借鉴的基础。20世纪80年代末期,新西兰率先进行政府会计改革,将权责发生制全面引入政府会计。之后,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英国开始在政府会计中不同程度地引入权责发生制。从OECD国家的经验来看,权责发生制确实推动了政府对资源的有效管理。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出租、出售了它们闲置的不动产,优化了公共资源。我国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循序渐进地引入权责发生制。

三、 如何引入权责发生制

会计基础的转换对一国政府来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因而必须根据改革的目标,充分权衡成本与效益,并对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的方式、范围与步骤进行合理选择。

虽然收付实现制存在弊端,但是单纯使用权责发生制也有不适应地方。例如前文提到的隐性负债问题,即使在实行权责发生制的企业会计核算中,如果管理层不希望其公开一些会计信息的话,隐性负债也并不一定都能得到真实、完整地反映。现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会计改革也尚处于探索阶段,贸然推行权责发生制会增加财政风险,不仅仅是举债形成的债务风险增加,更会助长虚夸风等现象的复燃,形成更多的虚拟收入或者支出,导致大量表面性的赤字或者结余,处理不当会形成更大的隐性负债。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不是绝对对立和相互排斥的,二者好比坐标上的两个点,其强弱程度可以随其运动不断发生变化。从中国现行的状况来看,我们应当在会计基础的选择上,采用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适度补充的 “修正的收付实现制 ”。

首先,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我们仍应将收付实现制作为我国政府单位收支确认和计量的主要核算基础。由于现阶段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未完全建立,资金监管体制也不完善,收付实现制可以直接控制资金的实际收支,仍然是相对理想的会计基础,直接推行权责发生制会产生很大风险。

第二,以经营为主的事业单位可以尝试实行企业式的权责发生制, 而纯经费收支单位则需慎重考虑是否引入权责发生制。对于纯经费收支单位而言,权责发生制引入的意义微乎其微,改变会计基础不如维持现状更为方便。而以经营为主的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则方便绩效考核,提高单位效率。

第三,对于确实要推行权责发生制的预算单位, 必须配合现金流量的核算反映与控制,尤其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上更需如此,以实际的现金收支来反映政府机关单位的收支活。

第四,引入权责发生制的企业,需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上配合现金流量的核算与控制,以实际的现金收支来反映政府机关单位的收支活动。采用这种方式,才可以以最直接、准确的方式来反应单位的现金流,以便监督控制。

第五,由于应计制与预算会计在核算上有冲突,应当协调好预算管理的统一性和会计核算的独立性。分离预算科目与会计核算科目的从属问题, 彻底解决政府会计核算体系的独立性, 按照会计核算规律与理论要求以及预算管理原则和客观实际分别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第六,与政府财务会计核算体系改革的关键不在于改变会计核算基础和技术运用问题的情况相同, 实行改革的风险主要也不体现在会计核算体系本身, 而是更注重政策执行与技术应用的后果即对预算编制和执行可能的消极影响上。因为可行性研究与绩效评价结果在政府会计中并不能必然地得到真实、完整的反映, 即使在那些实行权责发生制的企业中, 对于社会效益、或有负债等方面的问题都同样无法直接反映, 只能通过财务报告附件说明的形式来加以披露。

第七,完善地适应收付实现制要求的财务会计报告体系, 健全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机制, 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决算审批制度建设, 处理好政府财政预算与财务会计核算、决算监管的相关性、互补性和互动性。

总而言之, 对我国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改革的研究,特别是选择会计基础的问题上, 应当满足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实践要求以及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需要,夯实政府会计核算基础, 建立健全完善的政府会计制度体系,做到与预算会计改革以及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发展相适应, 最终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且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会计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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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现节约公共财政资源的客观要求

“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因此,在促进节能降耗过程中,财政部门要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充分利用绩效管理来增加政府工作与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提高政府理财的民主性与社会参与性,保证政府部门及其组织以“最低成本的方式”满足公众的公共服务需要,最终达到节约公共财政资源的目的。

(二)改善民生财政支出绩效现状的迫切需要

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经济结构的调整都要求我国对财政支出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进而提升民生类公共项目财政支出绩效。

当前,我国民生类公共项目内部支出、政府间公共项目支出、地区间公共服务支出均出现了失衡。国家对现有事业机构投入大量资金,而事业机构给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却严重不足;国家在公共卫生、农村义务教育等基本的公共产品供给和公共服务方面投入较少;加上财政收入向中央集中,导致我国的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中西部落后地区难以提供和东部沿海地区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lw881.com此外,我国部分公共服务组织存在着机构冗杂、职责混乱,职务消费不受节制,公共财物闲置浪费严重等问题。加上公共服务组织盲目决策,导致组织机构在这种高运行成本下的服务质量却十分低下。因此,必须通过有效的绩效管理来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

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日益紧迫,推进绩效预算改革己成为决策层的共识。只有逐步建立起民生绩效预算活动的制度框架,制度安排和相关工作才能有序地进行。

二、民生类公共项目绩效预算制度的构成

(一)明晰的民生类公共项目财政支出分类体系

党的十七大以来,民生类财政支出项目逐步有了合理的分类,政府继续把支持“三农”、促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

一是“三农”。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财政贴息等手段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低收入农户低保标准,保障低收入群体。二是教育。进一步确立教育的基础地位,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教育投入增长机制,积极推进高等教育。三是就业再就业。完善促进就业财税政策,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四是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福利机构和慈善组织建设。五是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城市”作为发展模式,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污染减排和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六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

(二)合理的民生类公共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

建立合理的民生公共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就是要制定出完善的民生类公共项目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标准等制度,使其评价和监督更加公正和客观。目前,我国以社会效益为主的民生公共项目对公共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对各个具体的民生类公共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价。通过对逻辑标准、管理标准和成果标准的评价,来衡量民生项目支出的合理性及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等,从而确定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二是民生类公共项目财政支出绩效指标及标准。民生类公共项目的财政支出是以社会公共效益为主,具体的设计严格遵循相关性、经济性、可比性和重要性四项原则。针对民生类公共项目的特殊性问题,在评价前根据具体情况对权数进行一定的调整,更准确地突出民生类公共项目的关键因素;在定量分析的同时和定性分析相结合。三是民生类公共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主体的权威性。财政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技术规范,科研机构等专家组协同政府部门确定指标、标准,并对支出绩效进行分析,支出的实际效果由社会公众检查是否满足需要。四是在财政资金运行各环节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在收缴环节、分配环节,分类细化民生类公共项目预算指标;在支付环节,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五是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审计和财政监督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职责和业务分工的划分等制度。

(三)有效的民生类公共项目财务报告与问责制度

有效的财务报告与问责制度是民生公共项目绩效预算制度的重要部分。健全民生公共项目绩效预算制度,要求建立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公共项目财务受托责任的政府财务报告。因此,要求政府财务报告内容要完整,会计信息要有详细披露,能充分反映整个民生类公共项目的财务状况。明确每年公共项目的财政支出情况,继续重视民生项目,加大对教育、社保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财务报告除了反映财政资源的来源、分配和使用的信息、预决算信息、筹资过程的信息、政府财政状况及其变动情况外,可以突出如国债及其还本付息情况等有中国特色、能体现中国政府财务特征及社会关注的公共项目的财务信息。

构建有效的民生公共项目的问责制度:一是建立宽范围的问责制度。明确我国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之间职责和权限,在教育、医疗卫生等各项具体的民生项目实施问责制度,对行政决策进行制度性定期审查,并将结果作为考核和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无作为的行政行为纳入行政问责的范畴,并根据民生类公共项目各项指标制定行政不作为责任的标准。二是在对民生类公共项目的问责中,属于异体问责主体的公民、社会团体以及媒体应发挥重要作用。对于公民来说,应该树立真正的民主意识,对民生类公共项目有所了解。我国新闻媒体现已较广泛的参与到公共项目的行政问责过程中来,以新闻报道和相关评论为武器加大对民生类公共项目绩效预算制度实施的监督力度。三是制度问责的完善和问责程序的健全。我国目前已有的问责法理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还需在政治责任的制度化、规范化方面继续努力。同时,需要健全问责的启动程序和处理程序。如民生类公共项目的问责程序启动后,执行听取报告、调查、撤职等问责环节。

(四)科学的民生类公共项目预算与会计制度

科学的公共项目预算会计制度是民生类公共项目绩效预算运作的基本保障。财政部门必须及时制定规范的公共项目预算会计制度,为各部门做出正确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科学的民生类公共项目预算会计制度包括:一是宽范围的核算,形成集中支付的会计制度。重点对民生类公共项目进行核算,建立专门的民生类公共项目资金的预算体系,实现对民生类公共项目资金的全程监控。二是健全的绩效审查制度。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共项目绩效审查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法律责任等,提高对教育、医疗、社保等项目预算审查的质量。三是完善的预算监督制度。通过充实监督组织、优化监督方式和流程,强化政府与公共部门的审计制度,来保证民生类公共项目预算及执行过程的有效的监督。同时,完善相关预算法律,制定与绩效管理相适应的责任形式,使公共部门管理者承担的责任与每个民生类绩效目标建立内在的联系。四是政府会计制度。根据现有的条件和预算管理要求,有目的地实施权责发生制,并建立政府公共项目的财务状况报告制度,全面地反映民生类公共项目的实质绩效。五是科学的民生类公共项目的会计科目,解决会计科目功能不足问题。六是政府与非营利会计体系。审计部门作为监督预算的专业性机构,对预算进行全面的监督,实现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等全面监督,监督内容也要拓宽为涉及民生类公共项目预算资金的所有预算管理。

三、民生类公共项目绩效预算的实施建议

(一)加速与政府绩效管理的协同推进

民生类公共项目投资由于其资金来源的特殊性,政府财政部门对其的监管作用主要从资金集中支付制度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两方面进行绩效管理。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主要在政府公共项目的投资预算控制过程中把关,并且在项目结、决算前进行审查,控制项目总投资的最终环节,监督固定资产形成并交付使用。同时,突出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管价值,将审计监督职能贯穿于民生类公共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当中,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动态审计,以保证公共项目的质量和资金使用的效益。并及时查明经济目标和预算的实现程度,改善管理,最终审计项目决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借鉴发达国家政府对公共项目的监管模式

发达国家政府对公共项目的监管模式给我国带来了很大的启示。在发达国家公共项目是作为政府采购的一部分,政府采购职能受到严格的法律、司法、行政规定以及程序的限制。我国要学习发达国家政府以公开透明、公平和效率为基本原则,对我国民生类公共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美国政府设有专门的机构对公共项目进行监管,这些监督评价机构具有独立的机构、权限和职责。在英国,政府公共项目监管主要由国家审计署和英国审计委员会负责,而对具体公共项目的管理和审计,采取的是合同约束和由社会中介组织提供公正服务等办法解决,这些都对我国民生类公共项目的监管有一定的启示。

(三)营造良好的绩效预算推行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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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教育成本应包括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的分摊:人员支出是指支付给教学和为教学提供服务的各类在职人员的人员成本;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为学校教学及相关事务购买的商品和服务的支出,资本性支出的分摊;资本性支出是指高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支出。

2.不应计入教育成本的支出:校办产业支出,校内各种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经营性支出;各种附属单位的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已经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高校的赔偿、捐赠、灾害事故损失等非正常性支出等均与培养学生无关,不应计入教育成本。

3.不应全额计入教育成本的支出:1.科研支出:高校为教育教学改革而设立的校内教育教改科研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和学生培养直接相关,应当全部计入高校教育成本;高校为鼓励和支持科研,对有关科研项目进行的配套资助与奖励所发生的支出应视为学校为社会的一种直接贡献,也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高校承接的纵向、横向课题所发生的支出,因为每个课题都有相应的课题经费来源,并且能做到单项课题收支平衡,但是这种课题研究与学生培养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不能计入教育成本。2.后勤支出:高校后勤支出是后勤部门给师生员工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必要开支。在进行教育成本核算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性原则,对已经从学校剥离出去组建的独立核算的后勤集团或经济实体发生的支出不应计入教育成本,学校支付给这些单位的与学生相关的费用允许计入教育成本,未实行后勤社会化的高校后勤支出中与学生相关的费用应计入教育成本,但属于有偿服务性的费用不应计入教育成本。3.奖助学金支出:不包括从银行取得的助学贷款和以单位或个人捐赠、赞助形式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因为这类资金属于社会资金,其来源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除此两项之外的普通奖学金、物价补助、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其他形式奖助学金均应计入成本。转贴

二、教育成本核算程序

1.设立教育成本项目

成本项目可分为教学成本、业务辅助成本、行政管理成本、后勤服务成本、学生事务成本、常规科研成本、其他成本七项。

教学成本:指高校教学单位为培养各类学生发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各类费用;业务辅助成本指高校图书馆、计算中心、网络中心、电教中心等教学辅助部门支持教学所发生的各类费用开支;行政管理成本指高校行政管理部门为了完成行政管理任务所发生的各类费用支出;后勤服务成本指高校提供后勤保障所发生的各类费用开支;学生事务成本指高校直接用于学生事务的开支;常规科研成本指高校与培养学生有关的科研支出;其他成本指不在上述项目中的其他与学生培养有关的支出。

2.对成本计算对象进行分类

高校教育成本的计算对象是高校培养的各类学生。高校的学生类型多种多样,有不同的学历层次,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年级。为便于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可按学历层次、专业和年级分类。

3.确定成本计算期

成本计算期是指按成本计算对象确定核算、报告教育成本的周期。从正确核算成本的要求看,以自然的业务运作周期为成本核算的期间比较适当。这里所说的培养周期是从培养对象入校至毕业的时间。由于学校的教学是按学年组织的,学费的收取也是按学年收取的,这个“年”应该是学年比较合适,可真实反映高校办学耗费,满足成本管理的需要。

三、教育成本的计算方法

成本核算科目可按上述七项成本项目设置主要的总账科目,同时增设“高校教育成本”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教学成本”、“ 业务辅助成本”、“ 行政管理成本”、“后勤服务成本” 、“学生事务成本”、“常规科研成本”、“其他成本”科目的转入数,贷方反映期末转出数,在成本计算单中分配相关费用,分配的标准可以有多种选择, 通过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后,各项相关费用已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的相关成本项目,从而可得到成本计算期内的总成本。

四、教育成本的控制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的财务管理由计划经济下单一的财政拨款预算,转向预算内拨款、预算外多渠道创收的的财务管理。这就要求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应从简单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转向以教育成本控制理财为主的市场经济财务管理的新模式。必须在从计划到实施的办学全程中贯彻执行教育成本控制原则,引入市场经济新理念,把握办学过程中的教育成本管理,使高校的理财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1.预决算计划中的教育成本控制

(1)预决算计划必须以教育成本预测为基础。财务预决算是指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财务决策的全部,决策的关键在于正确进行办学全过程的教育成本测算。教育成本测算是对未来财务预算真实性与决算可靠性的一种预期的推断,是办学全过程各类决策不可缺少的依据。做好教育成本预测是加强高校教育成本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编制预算的基本依据。教育成本管理包括教育成本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分析等一系列管理工作,教育成本预测是这一过程的开端,也是教育成本控制由事后控制为主转到事前控制为主的具体体现。它建立在教育成本构成和大量财务数据的基础上,结合高校的办学规模、发展趋势,兼顾当前与未来的科学方法,对预决策意义重大。

(2)教育成本费用计划是预算计划中教育成本控制的关键。高校的财务控制就是办学教育成本的控制,教育成本费用计划是教育成本费用预测和决策方案的具体化,是教育成本控制的主要依据。它以货币数量的形式预先规定高校各条块的教育成本费用水平和降低教育成本目标的书面文件,编制教育成本费用计划是加强教育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

2.预算实施过程中的教育成本控制与管理

预算实施过程的教育成本控制措施。高校的财务总体有其特殊的一面,科目繁多、细目复杂、分类错综等。必须根据高校的特点来理财与控制。注重月度各报表分析,提出全过程“在线”控制策略。充分重视各报表的月度分析,找出资金矛盾突出的主客观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在办学决策过程中实施“教育成本控制”

教育体制不断深化改革,使单一依靠拨款的办学模式逐步转向多渠道创收的办学新模式。高校的运行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既要讲社会效益,也不能不讲经济效益。自觉运用“教育成本控制”原则进行办学决策是决策者的必然选择。

(1)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通过教育成本控制达到最经济办学的目标。高职院校要在“按需办学”的同时考虑用最小的教育成本.完成最佳的培养人才方案。首先是市场先导原则。 “人才市场”与“生源市场”合二为一,而且要考虑高校自身的条件。其次是投入产出原则。以往办新专业,以填补计划空白为目的,精雕细琢,不考虑经济效益。但目前高校经费的60%来自于学费收入,不得不考虑投入产出原则。一个实验实训设备的投入一般不少于300万,规模过小,无法摊销这些“固定教育成本”,即使满足了社会需要,也会给高校带来经济上的压力。三是资产保值原则。高校办学与企业一样,设备、房产、家具均存在大量的折旧。事业单位不提折旧,不用“折旧更新”的办法,久而久之,设备陈旧老化会直接影响学生技能的提高和学校的教育质量。我们一直在维修与更新部分设备,使固定资产保值,从而使高校的硬件不落后。

(2)以现代科学管理的理念,在宏观管理中贯彻教育成本控制。在办学中会有许多教育成本,最大的教育成本是人力教育成本。从科学管理的角度看,要宏观控制教育成本。一个高校到底要投入多少设备费,成本如何控制,评估指标给出了较合理的标准,人为降低投入,会直接影响教育质量;任何一项投入,绩效评估是最关键的,离开了成本与绩效评价的项目,会给决策带来盲从。

(3)在办学决策中树立教育成本比较与可行性分析的思想。教育成本比较分析是办学决策可行性分析的关键内容,其内涵主要有:决策方案的教育成本比较。对高校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研讨、制定要进行方案的教育成本比较与可行性分析。如基建项目的建设,从立项、设计、施工到使用,必须在方案中进行多个方案的教育成本概算比较;决策前期调研的教育成本测算与风险防范。在高校的许多决策方案形成前期,应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对教育成本进行全面测算。无论是新专业建设,还是基本建设,或是分配方案的改革,都应一一仔细测算,对基本建设、校宿扩建等重大项目,还应进行可行性分析,设定风险防范。

由此可见,教育成本管理是高校理财中的核心问题,只有认真抓好教育成本管理,才能使高校的工作绩效显著、才能使高校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高等师范院校财务管理研究会课题组 高等师范院校生均培养成本研究《教育财会研究》2005年第4期

[2]韦德洪 王珊珊:高等学校学生培养成本核算方法研究 《财会通讯》(学术版)2008年第1期

[3]肖慕鸿 张帆:浅议高校成本控制《新西部:下半月》2010年 第6期

[4]黄晓兰:公立高校成本控制策略研究 《财会研究》2009年 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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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续深入开展审计工作。各内审机构要以财政性资金和镇、村集体资金的收入支出为主线,加强干部监督机制,积极开展以真实性、合法性为基础的审计工作。

1、要将财政拨入资金和部门拨出资金列入必审范围,加强上下核对及追踪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的发生。

2、对履行财政性资金征收职能的下属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其政策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财政性资金的足额、及时征缴。

4、各镇要将对村级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纳入正常化,同时要加强对镇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今年每镇至少完成两个村和一个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或经济责任)审计。

5、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贯彻《关于*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村(居)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坚持经济责任审计“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各负其职,全面覆盖”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开展本镇、本部门所属单位领导干部和村级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努力。在坚持离任经济责任必审的同时,要积极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审计面把握在20%左右。

6、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内审机构要提升关注民生、服务百姓的理念,搞好涉农审计工作,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和谐*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将突出对农民关注、反映比较大的重点问题的审计。选择若干个资金量大、政府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项目列入项目计划。通过审计,检查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重点关注资金投入是否落实、拨付是否到位、管理是否规范。

7、继续强化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各内审机构要继续做好所属部门、单位工程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和工程预决算审计。各镇要注重开展对镇财政和村集体投入或以一事一议筹资形式投入的社会公用设施、小型水利和桥梁等工程的决算审计。

四、改善内审人员知识结构,提高内审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完成第二轮“内审资格证书”人员年度后续教育和注册工作。今年,在南通市内审协会统一管理下,采取统一培训、材、统一注册方式,对内审人员年度后续教育和注册工作。二是组织内审人员业务培训和对外交流。积极组织内审人员参加中内协和省、市内协举办的各类内审知识培训班,重点组织需要取得“内审资格证书”的内审人员参加省协会举办的《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考试》培训。

五、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与经验交流,促进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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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保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一)内强素质是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根本保障。只有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高的监督检查队伍,才能出色地完成监督检查任务。在内强素质上,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强化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监督检查干部队伍,是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我们一抓学习。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对监督检查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不强化学习,就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学习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在学习上,我们采取自学和统一组织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抓工作作风。财政监督是一项严谨而又艰苦的工作,必须有求真务实、坚持不懈、热忱服务的工作作风。每当被检查单位有抵触情绪或提出问题时,我们就不厌其烦地讲解有关政策法规,保证圆满完成检查任务。三抓廉政建设。建立一支清正廉洁的监督检查干部队伍是保证监督检查工作质量的先决条件。因此,在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上,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教育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二是要求检查人员不许在被检查单位吃请,不许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纪念品,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正是如此,几年来我局从未发生过违法违纪现象。

2、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为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保证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水平,我们先后制定了《*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市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纪律准则》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不仅规范了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而且提高了监督检查机构的整体素质,使监督检查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外树形象是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保障。检查与被检查本身是一对矛盾。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取得被检查单位的理解和配合,我们的做法一是执检部门要端正态度,以服务之心来实施检查,将检查工作寓服务之中,以缓解被检查单位的抵触情绪。二是要实事求是地对待查出的违纪问题,充分考虑问题的成因、违规程度,按照财政法规做出公正的处罚。与此同时,执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政监督检查人员纪律准则》,严禁吃拿卡要,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在公正的平台上进行,真正树立起财政监督检查干部公正廉明、热忱服务的工作形象。几年来,我们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始终坚持财政监督寓财政财务管理之中,寓服务之中。我们正确处理行政执法与规范行为的关系,也取得了被检查单位的理解和配合。由于我们依法行政能力较强,执法形象较好,得到了社会广泛的认可,市政府指令我局对20*年中国*国际矿泉节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拓宽财政监督检查领域,深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一)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率。根据《*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规定,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负责,为的是减轻被检查单位负担,降低监督检查成本,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率,我们着重解决监督检查一口出的问题。首先,在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前,向局内各科室印发“关于各科室拟报年度财政专项检查的函”,在规定的时间内各科室将拟定的专项检查计划,报监督检查局。其次,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确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再次,根据局党委意见确定内部审计单位。最后形成工作计划,并报市政府法制局批准。20*年,我们将省局安排的工商系统、药监系统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我们计划安排的天然林保护资金专项检查结合起来,用一个检查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年我们又将省厅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检查和“双清”检查合并在一起,一次性完成两项检查。这既节省了时间、人力、物力,又减轻了被检查单位负担,提高了监督检查工作效率。

(二)完善监督检查方式,提高监督检查质量。财政监督不能就检查论检查就违规论处罚,而是通过财政监督检查发现财政财务管理的漏洞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达到完善管理的目的。这就要求监督、处罚与管理有机结合。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求新思路,探索新方法,注重解决监督检查中的热点问题,不断深化监督检查工作。

1、强化内部监督,完善财政内部管理。强化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是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重要手段。在认真总结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市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据此,不断拓宽内部监督检查领域,实现了内部监督由单纯的财务收支审计,向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法规政策和贯彻执行情况的拓展。20*年3月,我们对局属农发办进行了检查,发现在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上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就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农发办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同年6月对所有农发资金项目全部实行招投标管理,保证农发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2、查管结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影响到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经济政策的制定。因此,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几年来,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完善财政财务管理为目标,正确处理行政执法与规范行为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第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要寓财政财务管理之中。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手段,完善财政财务管理是目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一要发现财政内部管理上的问题,二要寻求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方法,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我们对本地区技术监督系统20*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发现,各县区的年末经费超支一律挂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导致各单位的会计报表资产虚增、结余虚增,会计信息不准确。我们为其纠正了这一错误,使各单位能正确地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处理各项帐务,从而规范了财务管理,维护了财经法规。实践证明,我们通过检查找出共性和个性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财政管理,促使被检单位规范财务管理,维护国家财政法规的正确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作。

第二、正确处理行政执法与规范行为的关系。在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势必涉及对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行政执罚,而行政执罚的目的在于增强被检单位遵章守法意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完善财政财务管理。我们对*市建设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发现,整个系统的事业单位都未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原因是财政局在印发相关文件时,只发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没有及时转发,而财政部门本身宣传又不到位,导致其所属的事业单位均未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我们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此问题做出了从轻处罚并责令改正。由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目的在于规范行为,完善财政财务管理,为此我们建立了回查制度,对责令改正的问题和应补缴的税金等事项进行回查,该调账的调账、该补缴的税金要补缴,维护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严肃性。

3、拓宽专项检查内容,提高专项检查质量。为了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在认真总结多年来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我们认识到:专项资金检查如果只对账面检查,就不能全面反映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及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以水利建设专项基金为例,20*年我们受省局委托对本地区水利建设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为了能够客观公正地检查和评价我市水利建设基金的使用情况,我们从市基建审核中心抽调了一名水利工程技术人员与市监督局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从工程立项、招投标管理、预决算编制及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详实的检查并对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查出违纪金额2,200万元。其中: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挤占挪用工程款、超批复概算范围支出、未按规定取得票据、无原始票据列支等,违纪金额2,058万元,占违纪总额的94%。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工程招标形同虚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非中标单位,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工程预决算审查不严,造成多支付工程款等,违纪金额142万元,占违纪总额的6%。如果扣除尚未取得原始发票列支的违纪金额1,765万元,那么财务违纪金额占违纪总额的67%,工程管理方面的违纪金额占违纪总额的33%。这说明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除了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违纪问题,工程管理方面的违纪问题也相当严重,因此,专项资金检查除了账面检查外,还必须延伸检查相关内容,从而达到客观公正评价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几年来监督检查工作的体会

一是加强领导是构建科学高效的监督机制的关键。建局初期,财政局党委不仅十分重视机构编制和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的配备,还协调县区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监督检查机构,配备了较为精干的专职人员。随着监督工作的发展,市财政局精干整化了监督检查局和监督检查办公室的力量,以财政局文件形式印发了监督检查局制定的《*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等多种工作制度和规范,要求各科室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局开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在抓典型案例出“精品”工作中,或遇到较大阻力和繁重任务时,财政局领导都及时帮助我们解决。实践使我们感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始终贯穿在整个监督检查运行机制之中,特别是关键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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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工程中心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突出优势、制度创新、支撑发展”的原则,主要依托省内有关行业或领域中科技实力较强的重点科研机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高等院校,建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研开发实体。

第四条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我省经济建设和市场需求,针对行业或区域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攻关,在自主创新和引进的基础上,持续不断地创造新成果,开发新技术,并进行工程化研究,为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新产品。

(二)实行开放服务,接受行业或部门以及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并为其成果推广提供咨询。

(三)培养、聚集相关专业的高层次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本省行业、企业提供工程技术人才培训。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展相关的标准制定工作和行业信息服务,促进行业、领域的技术发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会同江苏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根据全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及其区域共同发展需要,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工程中心的组建和运行管理工作。省辖市科技局及省有关厅局(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的工程中心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相关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省科技厅

1、负责制定工程中心建设的总体规划;

2、负责编制工程中心年度建设工作计划与经费预算;

3、负责组织工程中心建设过程中的检查、监督、评估和验收;

4、负责制定工程中心的运行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对工程中心年度考核和阶段运行绩效评估工作;

5、委托省科技条件管理服务中心具体从事工程中心的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二)省财政厅

1、负责审批工程中心建设的年度经费预算,并安排必要的建设资金;

2、负责审批工程中心建设的年度经费汇总决算;

3、检查、监督工程中心建设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并实行绩效考评。

(三)主管部门

1、负责本地区(或行业)拟建工程中心的组织和推荐工作;

2、负责归口管理的工程中心的组建实施和运行管理检查;

3、负责配套经费的落实;

4、负责指导协调工程中心与相关单位的合作。

第三章申报与立项

第七条省科技厅根据全省科技创新需要,定期指南,采用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或向社会公开招标等形式,组建省工程中心。

第八条申请承担工程中心建设任务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一支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以及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二)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具备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三)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有必要的分析、测试手段。经充实完善后,具备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

(四)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主管部门具有一定的资金匹配能力并作出相应承诺。

(五)已经市级(省辖市)立项建设一年以上,初步形成技术创新机制,具有形成独立核算实体的条件。

第九条省工程中心组建由依托单位提出、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并组织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经专家咨询、现场考察、同行专家论证后,进行综合评议,实行差额淘汰。综合评议确定立项的项目由申请单位按照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并与省科技厅签定科技项目合同。

第十条项目计划任务书、科技项目合同是工程中心建设项目验收、考核的主要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逾期不签定项目合同或主要指标达不到立项规定要求的,取消项目立项。

第十一条对竞争性强,具备招标条件的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采取招投标的形式组织立项,具体按照《江苏省科技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苏科计[*]202号)执行。

第十二条对具有较好产学研合作基础、能进入各类省级以上产业基地、示范园区的工程中心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第四章实施与验收

第十三条工程中心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应采取独立的管理体制,建成独立法人或独立核算的科研实体,并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省工程中心建设期间,须严格执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苏科计[*]393号)的规定,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建设进展及运行情况,保证中心人员的相对稳定。建设期间工程中心主任连续半年以上不在岗时,一般应及时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科技厅备案。

第十五条省工程中心建设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验收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苏科计[*]377号)执行。经验收合格取得《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后,省科技厅颁发相应铭牌。

第十六条省工程中心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依托单位申请中止:

1、工程中心骨干技术人员离开单位,合作关系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已无法实施的;

2、依托单位发生重大变故,工程中心建设自筹经费不能足额到位,项目难以完成建设的;

3、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不能继续实施的。

第十七条省工程中心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科技厅视情节轻重予以缓拨经费、停止拨款、通报批评、强制中止或撤销项目:

1、项目主管部门、依托单位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建设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等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自筹经费不能落实的;

2、项目依托单位管理不善,项目执行不力,工程中心建设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于合同进度规定的,或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超期二年以上不能通过验收的;

3、无故不接受省科技厅或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检查、监督、审计和评估的;

4、依托单位从事的主导行业或产权发生重大变化,不能保证工程中心继续对我省相关产业发展发挥骨干支持作用的。

第十八条项目因故中止的,由依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科技厅审批。申领批准中止、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省科技厅将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清查、审计。项目负责人、主管部门、依托单位财务部门应积极配合及时清理帐目与资产,编制决算报表及资产清单。由此产生的剩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上交省财政,仍用于省工程中心建设。被撤销项目的依托单位在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主管部门在2年内不得再推荐省工程中心建设项目。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十九条工程中心的建设采取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所需建设经费由省财政、主管部门、项目依托单位共同筹集,以依托单位自筹为主。

第二十条工程中心的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试验所必需的先进仪器、设备及引进必要的技术软件。工程中心研究开发用房及水、电、气等配套条件应尽量利用依托单位现有设施调剂解决;基础设施必须新建、扩建的,依托单位应相应增加基本建设经费。工程中心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应按照《江苏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仪工作管理办法》(苏财教[*]86号)进行评议,并纳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网共享。

第二十一条依托单位应对工程中心建设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列帐,并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可行性方案、计划任务书和合同要求开支,专款专用。每年由依托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编报年度预决算报告报送主管部门和省科技厅,接受有关审计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共同出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工程中心。对采取股份制建立的工程中心,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及其主管部门拨款资助部分形成的收益转移由各出资共同承建单位按股权比例分享。工程中心建成验收后的收益,应拿出一定比例留在工程中心用于仪器设备的更新、设立开放课题和开展工程技术研究工作等。

第六章运行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工程中心实行管委会或董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中心管委会或董事会原则上由依托单位和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部门领导共同组成,具体负责工程中心发展规划、计划的审定,监督、检查和审议财务预决算及其收益方案,协调工程中心与依托单位、工程中心建设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合作单位之间的关系,聘用或解聘中心主任等。

第二十四条工程中心需设立技术委员会,一般为7-11人,由中心依托单位和国内同行业及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其中,参与建设单位的委员不超过1/3,省外的委员不少于1/3。技术委员会主要审议工程中心的发展规划,研究开发方向、计划和项目,评价工程实验设计方案,帮助提供技术、经济、管理咨询和市场信息等。工程中心技术委员会委员由省科技厅负责聘任,每届任期四年。

第二十五条工程中心主任每年应针对本行业、本领域急需的新材料、新工艺等关键技术问题,提出年度创新计划,提交技术委员会审议。

第二十六条工程中心实行开放、流动机制,除配备一定数量的工程研究开发、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及高、中级技术工人等固定人员外,工程中心应积极创造条件,吸收和接纳国内外相关流动人员携带成果来实施成果转化、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和试验。工程中心应经常与本行业或领域内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开展技术交流与研讨。

第二十七条工程中心视为独立的科研单位申报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可组织国外专家、研究人员联合从事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

第二十八条工程中心的仪器、设备及成套试验装备应纳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对社会开放。有条件的应申请国家实验室认可,不断提高行业服务能力。

第二十九条工程中心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心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等研究成果均应署中心名称,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申报奖励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工程中心每年一月底前,应向省科技厅上报本年度工作计划、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调查统计报表,作为工程中心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对建成并通过验收的工程中心实行动态管理。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委托中介机构每三年对工程中心进行一次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评估分为优秀、良好、较差三个等级。对评估优秀的工程中心,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将资助适当的滚动支持经费,并择优推荐申请组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评估较差者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次评估较差者,取消其工程中心资格,并会同省财政厅对相应资产进行清理,酌情收回有关省拨经费和调出有关仪器设备,该依托单位在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三十二条在工程中心建设和运行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省科技厅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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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财政民主发达的国家,预算外资金是一个不可被理解的概念,因为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都是完全被纳入规范的政府预算的,在国家的财政预算计划之外,是不可能存在其他收支计划的.而在中国,人们形象地将那些数目庞大的预算外资金称为“小金库”,并且很多地方行预算外资金的存在,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中央政府的默许的。

预算外资金相对于预算内资金的最大特点就是其来源的广泛性与任意性。与正式列入国家财政预算制度的资金不同,预算外资金的来源十分广泛,比较常见的有以政府及其各级机关的名义征收的各种费用,例如目前大量存在的以针对为城市外来人员办理城镇户口而征收的户口费。以山东曲阜为例,其在一年之内就办理了3000个城镇户口,共计收入9000万,贵州安顺则办理500个城镇户口,得150万。截止到1994年初,全国城市大约一共出售了300万个城镇户口,总收入达到250亿元,这并不是一个小数字。而对这笔钱,几乎分文没有上缴国库,全部落入了地方财政的腰包.大量的不规范的预算外资金的存在,对我国预算制度的法治建设产生了巨大的阻碍。

预算外资金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其在监管中的困难。由于预算外资金不像预算内资金那样规范,因而是游离于现有的财政监管制度的控制之外的。这样就给审计机关的审计和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在中国大量存在的小金库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在其资金管理监督中的困难是一个重要原因。注意到这一现象,自从1985年起,全国开展了“财政物价大检查”行动,并从1989年起,国务院又着重开展了对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小金库”进行查处,对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侵占、截留的资金状况进行了清理,这项检查一直持续到1997年,共查出违纪资金2044亿元,上缴1331亿元.即使是这样,中国预算外资金的现实状况也还未真正露出水面,审计机关所能查出的也仅仅是反映在各单位账面上的资金情况,而预算外资金更广泛地是落入个人的手中,或者以各种福利、奖励的名义进行了分流,因此审计机关是无法对这些进行详细地审查的,也就不可能对之进行有效的监管。

预算外资金的存在,也对中国的预算管理制度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中国的预算管理制度主要是建立在对预算之内的资金进行的管理,而对于预算外资金,由于它的不固定性和不规范性,在现有的审计制度不能有效覆盖的情况下,往往使对其的管理鞭长莫及。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管理机制,在资金运用过程中,很容易导致地方政府大量违规行为的产生,这也对政府的信誉也造成了负面影响。在近几年中的上访问题中,有大量是关于因征地、摊派费用等与政府的预算外资金有关的矛盾。以近年以来的热点问题之一,三农问题为例,对三农问题的解决,重中之重就是对农村税费改革的推广,而“费改税”的内涵就是将游离于政府财政预算之外的农村各种费用通过法定的形式加以固定化,即纳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正规预算制度之内中去,这不失为解决预算外资金管理的一种有效途径。

但中央也不是没有注意到预算外资金存在诸多管理中的问题,对于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早在1986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又于1996年7月颁布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系统地规定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则,标志着我国对预算外资金管理进入了规范化的阶段。在《决定》以及其配套规定中,主要确立了以下规则,即对预算外资金范围重新界定;将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控制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规模;建立预算外资金收支预决算制度;严格规定预算外资金的适用范围.这些规定都对中国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运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促使中国预算外资金朝着规范化的方向迈进。

虽然以上规定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运行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但仍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预算外资金的问题是不能仅仅从技术层面上就能够得到解决的。因为预算外资金产生的根本性原因还在于地方与中央在财政权力方面的分权不足。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自古以来就有注重中央权威的传统,在财政权力上更是如此,这就造成了中央权力的过度膨胀,而使地方的财政需求得不到满足,出现了巨大的财政

缺口。尤其是自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中央政府的财政权力得到了加强,中央政府在与地方分享的税种中处于优势地位,拿走了大部分财政收入,因此地方政府在无法依靠税收收入解决财政豁口的情况下,为了满足其基本需要,采取了大量不合规定的做法,例如大量建立地方性国有企业,对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减免征收,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给予地方企业优厚的待遇,采取大量激励减让措施,或者通过地方投办地方信托公司的方式来扩大财源,或者通过出售城市户口、国有企业转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等大量违法违规操作行为来获得收入。这成为大量的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现象出现的诱因,对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和威望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虽然这些并不完全是税制改革后才出现的,但究其根本原因,仍然是由于中央财政权力的过分膨胀而导致的地方财政支出不足而导致的矛盾。

正因为地方的财政权力过小,中央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也就默许了地方政府的征收一部分预算外资金的权力,以补贴其财政开支,同时这样也减轻了中央财政补贴地方财政的压力。同时对于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中央政府也不可能深究地方政府每一笔收入的来源,因此为地方政府滥收预算外资金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从而成为我国财政法治建设预算管理中的一道难题。

因此,我认为,解决预算外资金的根本途径,仍然是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权力的进一步划分和界定,给以地方在税收收入上的更大自和享受受益的权力,归根结底,就是要逐步减少预算外收入在地方政府财政收支中的比重直到其逐步消失。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法定形式的税收来代替非法定特点的预算外收入,这也是财政法治原则和公开原则在预算管理制度中的具体体现。中央政府通过明确的税收方式,可以透明地了解到地方的财政收支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从而可以视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予以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其给以支持,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对此采取的最基本的措施,仍然是在税收权力上给予地方以优惠,在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种给地方以更大的优惠。除此之外,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管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还可以有:严格账户资金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性收费票据管理,从源头上控制预算外资金;完善公务员收入申报制度,防止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收支两条线,建立规范的内部财政管理体制,防止内部资金运作;规范政府行为,防止过多介入企业的信托、金融等投资领域。但是,以上措施的采取,仍然需要地方政府严格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取消违规操作和内部资金截留,从而建立一个通畅的资金运行机制。

「参考资料

黄佩华:《中国地方财政问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年出版。

刘剑文主编:《财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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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科研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研课题立项评审不透明,科研机会不平等

在课题立项过程中,公平机制的建立主要表现在课题申报者之间机会均等、条件平等,任何人不得拥有特权地位或其他便利条件,以获取课题申报的优待。实际上,此种公平机制在现实中很少实践。当前,我国大部分科研基金的评审流程基本上是“三步走”的模式:初审、同行专家评议、学科评审组评审。但具体评委的情况、评审流程、评审标准及评审过程却没有合理的公开,课题申报成功与否,也没有公开的原因说明。在这种非透明的课题评审模式下,将不可避免地带有人为因素,甚至有些课题评审专家就是课题的申报者或参与者,科研立项评审机制缺乏透明性、公平性。

(二)科研经费预算制度不科学,科研经费流失严重

高校作为我国科研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和地位愈发重要,现在更是成为我国最大的基础研究机构,其科研经费呈逐年增长趋势。从2003年到2007年,我国高校科研经费年均增长20%。然而,国家审计署公布的科技部2010年度审计时作了这样的描述:审计2010年的99个支撑计划在研项目普遍存在不符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制度规定课题、扩大开支范围、未经批准调整预算、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会计核算不规范、课题突击花钱购买设备等问题。科研经费支出乱象丛生,各种腐败案件频频发生,围绕科研经费甚至形成了一条隐秘的腐败生态链。之所以会出现上述情况,原因就在于科研经费预算制度不科学。一方面,当前科研课题经费预算编制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而直接费用项目设置过于粗放,与课题实际支出内容具有较大偏差,间接费用的预算管理方式与高校会计核算制度相脱节,高校收付实现制的会计制度,不计提折旧,不进行成本核算,科研课题间接费用缺乏明确的计算分摊依据。另一方面,一般项目在立项时都有经费指导数,例如某类型的项目金额只能在20万元到30万元的范围内。教师申报经费预算时,在总量符合标准的基础上,明细数只能凭经验判断,立项审查时,因为缺乏合理的预算体系和标准,也难以把握课题申报的预算是否合理。

(三)结题验收不严谨,重申报,轻验收

根据教育部统计,2007年全国高校从事科技活动人数为36.6万,通过各种渠道共获得科技经费544.4亿元,承担各类科技课题27.2万项。2007年全国高校共出版科技专著2 603部,在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3万篇,鉴定科技成果8 200多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6 908项,当年实际收入13.2亿元。2007年高校申请专利近3万件,获得专利授权1.5万件,其中获国外专利授权45件。从上述一系列的统计数据可以发现,高校在科研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员和经费,而取得的成果却与投入不成比例,“论文多、成果少”的事实在高校中普遍存在。原因就在于当前我国高校中存在着“重申报、轻验收”的不良现象。在课题申报时,组织人员搜集材料、邀请专家反复评审论证等,然而在课题申报时,当前只有部分国家重大科研专项以及973等国家级的重大科研课题有着较为严格的中期检查和结题审计,其他大多数科研课题结题都是凭项目负责人的书面材料,缺乏进行实地验收和系统评估的标准,因此科研课题取得成果的真实性也就缺乏考证。

(四)部分科研人员信用缺失,科研评价机制不完善

年来,高校中频频发生各类科研腐败案件,最恶劣的莫过于上海交大“汉芯一号”涉嫌造假并骗取国家近亿元经费事件,西安交大因存在着严重抄袭和经济效益数据不符合实际的问题而被撤销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课题等。被曝光的这些还只是各类科研腐败案件的冰山一角,当前高校中科研的不良现象主要表现为科研课题负责人不按要求履行科研合同;随意开支科研经费,把科研经费当成个人支出、消费“小金库”;没有实质性的科学研究,而只是发表一些不痛不痒的文章;课题延期以及课题结题不结账等问题。高校中之所以出现以上各类科研腐败现象,最根本的原因是缺乏科学有效的科研评价机制。当前科研课题评价多是采用专家评价结合论文数量和影响力的评价方式,据此来判断科研成果的学术水平和应用意义。但是这种评价方式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主观上,会存在贿赂评审专家的可能性;二是客观上,因评审专家自身知识范围因素而造成的评价偏差,以及单纯的论文数量会引导科研人员更多的去关注科学的理论性而忽视了科研成果实际应用的可行性。

二、解决对策

(一)建立透明的科研课题立项评审机制

科学的本质是对未知世界的探索,更应强调科学研究的创新性和科研成果的实用性,而不是课题申请者的资历或职称。应鼓励新人、新思想,鼓励原创性的科学研究,改变当前科研课题重复研究、过度集中在少数“权威人士”手里而一般人员却资助不足甚至得不到资助的矛盾,要打破这种封闭的科研课题立项评审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科研课题立项评审流程,实行课题评委网上公布和责任倒查的问责制度,及时公布科研立项时评委情况、评审的标准、评审流程及评审结果,创造一个公平的科研环境,使真正优秀的科研课题得到公正对待。 (二)实行弹性预算制度,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原《高校会计制度》不计提折旧,不进行成本核算,加之科学研究的不可预见性因素,导致经费往往很难预料到,从而使得科研人员无法合理估算科研成本,使得经费预算与实际执行具有偏差。可以实行弹性预算制度,允许经费的执行在预算数上下合理范围内进行浮动,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由专业的评价机构对申报的经费预算进行合理性评估,不再设置预算限额,只要是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预算,都可以批复,这样就不会出现预决算不符,致使科研经费流失的现象。

(三)加强结题验收管理,完善课题结题验收流程

教育部袁贵仁部长在近期召开的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视频会议上指出,高校要注重科技创新的质量和贡献。科学研究的价值及最终目的在于科研成果的转化,“纸上谈兵”的科研成果不能切实转化为推进社会经济生活的生产力。因此,国家科技主管部门及高校内部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科研课题结题验收管理,制定规范的结题验收管理办法,形成一套完善的科研课题结题验收流程,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验收流程,一方面减轻科研负责人的验收负担,另一方面也规避了可能发生的“走过场”现象。

(四)建立科研人员信用管理和科研绩效评价机制

国家科技主管部门应建立统一的高校科研人员信用管理库。该库要详细记录高校科研人员的科研课题数量、科研经费量、科研成果及不良信用等。同时为保持科研评价的公平和可行,还应建立统一的科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各类科研课题以该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为基础,选取适合自身情况的评价指标,从而做到各类科研评价公平并具有可比性,达到进行科研评价的目的。

(五)建立高校科研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全过程科研管理

高校科研管理信息化平台,要关注从科研课题申报到结题的全过程管理,包括科研人员管理,如专家库和科研人员基本信息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即各类科研经费预、决算及结余经费管理;科研成果管理,如获奖情况、专利、著作和论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各类统计报表管理,获奖比率统计、成果转化统计等;科研工作量管理,对科研人员统计其科研工作量,便于绩效考核等。功能强大的科研管理信息平台,既方便各类信息的统计与公开,也为科研人员的绩效考核和科研绩效评价提供了原始数据。

三、结束语

篇13

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是科研机构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是促进科研机构内部控制不断完善与规范的重要手段。近几年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科技发展迅速,科研经费来源也从单一的财政拨款逐步发展到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多形式筹集科研经费的格局。那么如何合理、规范地实现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尽可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科研机构当前的预算管理工作亦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科研项目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意识淡薄,欠缺专业化规范化管理

长期以来大多数科研机构都把工作重点放在争取科研经费上,普遍存在着忽视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的问题,管理意识淡薄。同时大多数科研机构一般由科技、财务等职能部门负责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然而由于科研项目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研发周期长的特点,经费支出又涵盖了光、机、电、算等多个领域,这些都超出了职能管理人员的专业范畴,再加上时间和人员的限制,管理人员也不可能深入地对预算管理的细节进行过程管理,致使科研项目预算很难实现专业化的规范管理。

(二)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很随意,预决算不一致

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是一个涉及面广、跨越周期长、琐碎繁杂的工作,再受到管理专业水平及政策领悟能力的限制,必然很难兼顾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全过程。在预算编制阶段,意识不到经费预算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编制预算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在预算执行阶段,未能严格按照批复管理与控制预算,随意增加和调整预算,改变资金用途。在财务决算阶段,由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疏忽,致使实际支出与批复预算不一致,不利于科研经费的财务决算。

(三)内控制度不完善,协调沟通不畅

目前大多数科研机构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普遍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等现象,有些科研机构虽然建立了一些内控制度,但不够科学严谨,只是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作些原则性的要求,对预算管理中的一些重要事项及操作流程未作明确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在科研机构内部,科研项目预算管理主要由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技术研发部门负责,由于各部门之间的专业限制,致使相互之间协调沟通不畅。正是基于此,在科研项目预算管理中,经常出现审批手续不全、报销凭证资料短缺、报销科目混淆等现象,这不仅不能积极推进技术研发工作,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制约了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预算管理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缺失

长期以来,科研人员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在申请科研项目与技术研发工作中,很多科研机构疏于科研项目预算管理过程控制,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和绩效评价更是无从谈起。由于在预算管理工作中,既没有及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评价机制,也没有建立预算管理成效监督和奖惩制度,以致科研机构不能及时准确掌控科研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更做不到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很大程度上阻滞了科研工作的进展。

二、加强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的措施

(一)重视科研项目预算管理,设置预算专职管理人员

科研项目预算管理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工作,而是需要技术研究部门与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从单位领导到一线科研人员都要重视和加强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并在工作中不断培养和增强每一位科研人员的责任意识。

一方面,科研机构要统一领导预算管理工作,制定科研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实行以职能管理为主,科研配合为辅,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科研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技术研发人员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把预算管理列入科研机构年度工作目标,切实加强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强预算管理队伍建设,设置预算专职管理人员,积极跟进技术研发工作,做好过程控制,并加强预算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与培训教育,为进一步提高科研机构的预算管理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二)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决算管理

科研机构应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结题决算的各个环节对科研项目预算进行全程管理。

在预算编制中,预算专职管理人员协助技术人员,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围绕研究任务目标,结合现阶段的市场行情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编制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

在预算执行中,预算专职管理人员要定期追踪、检查和分析并调整预算,及时掌握预算支出情况。一要审核预算支出情况,保障按照批复预算、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合理合规支出各项费用;二要加强预算分析,对预算执行效果、差异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在结题决算中,预算专职管理人员要做好资料整理分类工作,对项目有一个整体的把控。一要归类整理项目资料,包括立项阶段申请书、立项批复、任务合同书、预算书等,研究阶段实验记录、影音文件、阶段总结等,结题阶段项目总结、成果报告、实物照片、论文专利等;二要自查自审财务相关资料,检查设备、材料等凭证是否完备,提供经费支出各项原始依据。

(三)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建立统一的沟通协调机制

健全的内控制度可以确保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目标的实现,科研机构应依据国家相关的法规政策,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并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特别要加强科研经费审批管理流程,对科研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核报销等进行明确规范,使科研人员能够合理、规范地使用经费,更好地促进科学研发工作。

良好的沟通与协调有利于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工作的稳定发展,科研机构在预算管理工作中,应加强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技术研发部门彼此之间的沟通与协调,达到相互交流、不断完善和相互认同的目的。要明确三者的职责,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科研项目预算经费的宏观管理,协同财务管理部门掌握经费来源及其特点,对不同来源渠道、不同性质的科研经费应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坚持既要方便科研工作,又要严肃财经纪律的原则,监督和控制大额支出的规范性、合理性;技术研发人员应及时提供有关科研计划、科研进展等资料,并要严格按预算合理使用经费,积极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科研项目的顺利完成。同时,当相互之间的意见不一致时,各方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形成有机统一的协调沟通机制。

(四)建立预算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发挥预算专职管理作用

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科研工作的需要,那么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发挥预算专职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将是提高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水平的最主要的途径。

首先,加强预算管理指标控制,在细化预算编制和加强预算执行的基础上,对编制预算评审核减比例、项目执行实施情况和结题决算认定比例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保预算指标控制的有效性。

其次,建立预算管理绩效评价体系。预算专职管理人员对于推动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科研机构应将其工作业绩与年度考核、奖惩、职称评定等挂钩,调动预算专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最后,强化预算管理分析。预算分析是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预算管理各项工作的总结和评价。通过科研项目预算分析,可以发现预算管理中的可取之处和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经验,推进科研机构后续项目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结束语

做好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工作是提高科研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只有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内控制度,设置预算专职管理人员,从预算编制的“源头”开始,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项目预算管理体系,不断加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的动态预算过程管理,才能有效提高科研机构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发挥科研经费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