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教学法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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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教学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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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二、1.全班齐读全文,师生共同纠正误读的字音。2.用五张幻灯片分别列举通假字、古今异义、一字多义、词类活用、重点句子翻译的内容,由学生自主学习后,举手回答,教师做简要补充。3.介绍时代背景。

教学设计三、(无基础知识落实)由解题引出主要人物烛之武,直接进入对第二段的分析。以上课初阶段的教学,固然不能完全等同整堂课对课文中文字的落实情况。但可以想象,经过此过程后,学生的文言文能力到底有多少提高。显然,第三种设计缺少了以朗读进入文字,由文字学习向文章理解做必要铺垫,如此越过文字的掌握去解读文本的安排,就势必留下学生无法准确理解文意的障碍。即使课文很简短易懂,教师也要顾及全体学生的认知水平,在课堂上扎实地梳理文言基本知识。文字落实这一环节,是规避学生大而空地分析文本内容的必要环节。所以,“抛弃在学生对文章还比较生疏的情况下就进入文章字词讲解的做法,教学时要使指导诵读的过程与理解文章的过程一致起来,两者相得益彰,相辅相成”,是文言文教学的正道。没有对文字的切实把握,触摸经典终是空中楼阁。慢一些,是为了学生能实实在在地从文字开始,进入文言文学习。学习文字是开启文本细读的第一把钥匙。

二、解读文章:

思维自然奔流的推进语文教学的核心是要让学生在大量的实践活动中学习运用语文。而且,学习的过程本质上又是思维活动的过程。那么,教学中的实践活动应当是能够引导学生思维,提升他们的思维水平的。任何精彩课堂都是学生思维真正被唤醒、引导、激励的结果,而不是思维被束缚、牵扯。通过对话理解人物形象是《烛之武退秦师》教学的另一个重点,教师在教学组织中各有其处理方式,现摘录其中两段实录:

教学实录一、师:从第二段中,你们看到的是一个怎样的烛之武呢?请一个学生朗读这段中烛之武的语言:“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声音响亮,声调平静)生1:他有才学,是一个深明大义的人,有着强烈的爱国心与责任感。师:对“臣之壮也,犹不如人”这句话,你是如何理解的?生1:年轻时未被重用,受到了残酷的打击,心里长期积压着沉重的牢骚。师:是啊,才不尽其用,这么大的打击,让烛之武心里很是委屈,所以推辞了郑伯的请求,在回答中,他用了“也、犹、矣、也已”,使感情表达更为强烈。幻灯片显示资料文字:烛之武,考城人,年过七十,事郑国而为圉正(养马的官),三世不迁官步履蹒跚。师:“圉正”是养马的官,当时作为三朝老臣的烛之武养马几十年,已经七十多岁。学生们私下议论,感叹不已。再请生2朗读一遍。(语速缓慢,声调低沉)全班齐读一遍。(感情表达很到位)师:烛之武最终还是丢掉个人私怨,去游说秦伯。对描写他出城的“夜”与“缒”两个字,你们是怎么理解的呢?生(众):被包围,很危险。师:这时我们看到的又是一个怎样的烛之武呢?生(众):很勇敢,有爱国心。师:烛之武,年纪已七十多岁,还被绳子捆绑着从高高的城墙上放下,淹没于夜色,赶向敌营,这是一种怎样的勇敢与炽热的爱国心啊!

教学实录二、师:郑伯当时没采取军事抵抗的手段来解除危难,而是用了游说敌军主帅的方式。当时烛之武很快答应了吗?生1:没有,因为他有突出的才能却没有被重用。师:请同学们朗读第二段的对话,揣摩人物的心情。全班同学自由朗读第二段。教师请三位同学分角色朗读文中郑伯、佚之狐、烛之武的对话,感情把握不到位。师:请你们说说自己朗读角色的心情。生2:佚之狐很恭敬。生3:郑伯很诚恳,表达出真诚的歉意。生4:烛之武心里不满,觉得自己的才华被埋没,没有得到朝廷的重用,全是因为君王的过错,所以他表现出很委屈。阅读教学要培养学生借助语言还原事物本象的能力,这点对教师而言并不容易。同样是分析烛之武的形象,也都是分析第二段对话,但效果有别。“实录一”教学,是在完成了语意理解后,从重读字词切人,再结合人物的生平分析人物形象,采用了一读、二读、三读的方式,层层推进,指导学生慢慢地读出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此时,学生的感情被激发。教师再将这么一个失意年迈的老臣置于“夜”、“缒”两字的语境中,借助丰富语境引导学生深切感受人物,这样烛之武佝偻而伟岸的形象在学生心中不断清晰起来。在“实录二”中,教师也是组织学生朗读,但忽略了结合文本来点拨,学生的朗读也就没有抑扬变化。之后,分析人物形象时,师生也没有去捕捉人物语言背后隐含的信息,从而使学生的理解停留在感知的浅层,始终没能走进人物的内心。“不愤不启,不悱不发。”课堂上,教师所有的设计与点拨都是为了学生思维能有效激发,自然推进。在文言文教学中理解文章的环节,教师要善于搭桥铺路,让学生的思维能自然地进入到文本深处,与文本、与作者展开真诚对话。三、品味文化:文本演绎的必然结论文言文所承载的民族传统文化,或博大,或精深,其内容也就往往成为教学中的重点、难点。如何帮助学生领悟传统文化,教师需要深度解读文本,找到教学突破口,设计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活动,激发学生展开思考,感悟深厚文化内蕴。.《烛之武退秦师》这篇课文,所代表的是进谏言说的文化。为达到教学目标,教师需要利用课堂,与学生一起走进文本,让学生去感受、赏析这种文化;而学生在经过对进谏文化由浅及深、由散到合的认识过程后,最终也能对进谏文化发出由衷的赞叹。本次评比课中,有两堂课对进谏艺术的处理精当,深受大家认可。

教学实录三、师:烛之武如何说服秦伯,课文中用了124个字,老师比他更惜字如金,只用了短短18个字,同学们可要好好看看。(幻灯片显示)莫亡郑也,亡郑有益于晋,不利于秦,望君三思。学生发出一阵笑声。师:从大家的表情中可以看出,你们都觉得老师的说辞远远比不上烛之武啊。的确,古人曾盛赞过烛之武进谏的高超艺术。(幻灯片显示)如此辞令,真无一字不妙,无一着不老靠圆密。春秋时祖此者甚多,此不特千古辞令之祖,亦千古处难济变之师也。拜服拜服。——明•魏禧《左传经世钞》师:请同学们朗读第三段,并思考烛之武如何说服秦穆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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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卡片提问法。学生的认知水平有一定的差异性。用卡片提问法,让处于不同认知水平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提出不同的问题,使教师能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实施课堂教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促进教学质量的大面积提高。

(3)情境提问法。教师根据教学内容,设置多样化的教学情境,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探究欲望。教师创设的情境越是新颖、越具有强烈对比度,学生的注意力越容易被吸引,感觉就会越敏锐、强烈,越容易诱发他们的好奇心,产生探索的强烈愿望。

2.提出问题的两大关键点

(1)让学生理解什么是问题。在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人们能看到的仅仅是部分现象,既看不到它的形成历史,又看不到它引发的未来,更难以看到的是事物内在变化的必然规律。因此,可以说问题就是依据已知,寻求未知,寻求事物内在变化的必然规律。

(2)怎样才能恰当的提出高质量的问题。要引导学生恰当的提出高质量的问题,前提是认识事物的基本结构,了解问题的基本分类,认识过程中相关的基本系统。问题的分类,根据认识的状况可以化分为两类:探究性问题和评论性问题。探究性问题是在寻找未知和未见的;评论性问题是对已知的真伪的审查。探究性问题又可以分为常规性问题和非常规性问题;显然的问题和非显然的问题。所谓常规性问题是条件充分、结论确定的问题;而非常规性问题是条件不充分、结论不确定的问题。所谓显然的问题是根据已知可以推断出的问题,而非显然的问题是根据已知极难甚至无法推断出的问题。国际上关于问题分类的这些研究成果对帮助学生全面的、高质量的提出问题,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发展他们创造思维能力,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一定的意义。

二、教师以问题为依据,开展集体备课,设计教学过程

我校的集体备课独具特色,“问题备课法”是集体备课的一大亮点。通过集体备课,一方面形成共同的教学思路,解决学生预习时提出的问题,另一方面全体教师在集体智慧的启迪下,结合自身的优势,就如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作充分的讨论和准备,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我校集体备课的另一特点是教师从备“教案”转到教学设计,使备课簿不仅成为教师教学计划、实施、反省的记载,而且成为对师生共同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全过程的预测与设计。以往对教师备课的评价,是把教师备课薄收上来,盖章验收,检查更多的是教师是否按照备课要求把教学步骤周密的程序化,以字数与笔迹整洁作为教师是否工作认真的标准。现在从备教案转到教学设计,对教师备课评价的重点是评价教师合作水平,评价师生提出问题的质量和引导学生解决问题的水平,以及教师解决生成问题的应变能力,展现出教师观念转变的过程,记录了教师自己成长足迹。

三、课堂以问题为依据安排教学过程

1.以问题为重点,整合认知目标、情感目标、态度和价值观目标,确立课堂教学的目标体系

以问题为基点确立课堂教学目标的关键是:正确处理基于问题的学习和课本知识的系统性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基于问题教学法的核心,所有学习活动都是围绕问题而展开的,当然,基于问题教学,并不是为了问题而设置问题,设置问题的目的是为了完成课程目标,如培养学生的知识基础与各种能力等。概括地说问题是纲,知识是目,纲举目张。知识是解决问题的工具和手段,因具体问题不同而产生变异,学生的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将藉学生获取知识并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过程而得到发展。但是,我们要注意,如果完全打破学科知识的系统性,完全为解决问题而组织知识,又可能导致另外一个极端,即所获知识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和零散性。因此,在设计和实施问题教学法时,我们需要在学科知识的系统性与解决问题中所获知识的随机性之间保持一定的张力和平衡,基于整体课程与知识结构的系统性来设计问题,要使各问题之间所包含的学习议题(如专业概念、原理等)多次的相互邻接和交叉重叠。

2.以问题展开课堂教学,安排教学程序

(1)体现学生自主性学习。课堂上,凡是学生或通过学生群体交流能够解决的问题,教师坚决不教,学生的自主学习占据了课堂上的绝对优势的时间和空间,学生带着思考题在规定时间内自学相关内容,完成检测性的练习,并通过讨论、质疑、交流等方式自行解决自学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同时,通过一定量的练习或训练,应用所学的知识解决问题,从而加深理解课堂上所学的重点、难点。

(2)体现学生探究性学习。问题解决教学法,让学生自主提出问题、自主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学生可以动手操作、动眼观察、动脑思考、动流,教师引导学生投入到这些活动中,让他们亲身感悟知识的产生和发展过程。由于学生各自的生活经历和学习体验各不相同,通过各自的体验和探究,学习效果就大不一样了。

(3)体现学生合作性学习。“兵教兵”是从长期的教学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条有效的教法,是典型的合作学习。针对学生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以及练习中的错误,教师引导学生讨论,会的学生教不会的学生,教师只作评定、补充、更正。不仅在课堂上,在课后还开展了“一帮一”、“兵教兵”活动,让优秀生和后进生搭配坐在一起,结成“帮扶”对子。

3.以问题解决的效度来检测课堂的教学效果

在课堂上,留出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集中或分散检测问题解决的效度,并以此确定课堂教学的效果。

四、整理课堂教学中生成的新问题,作为后续课堂教学中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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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学生对管理学课程的定位不明确,缺乏学习的动力

科学的管理理论和方法在现代各行各业都是不可或缺的,但在教学过程中却存在很多问题。管理学属于公共专业课程,一般都是在大一年级开设。而大一学生刚刚经历从高中的学习方法到大学的过度,不管从心理上还是思想上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适应过程。在没有很好地掌握大学的学习模式的前提下,对管理学课程的学习缺乏自主性和积极性,管理学的特点决定了越是具有成熟的思维模式和价值理念,掌握了一定的学习思路才更能胜任该课程的理解。它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不是单纯的知识点掌握。而且,大多数同学在主观上认为管理和自身现状的差距太大,甚至认为学管理将来就是要从事管理者的工作的,这对很多同学来说是不敢想象的事情。如果只是将管理学定位在学了以后就是要做管理者的,那就大错特错了。管理是一切社会活动都必须遵行的规范和方法。而大一学生往往无法理解和感悟到管理的重要意义,因此在学习上没有动力,学习效果自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2.2教学方法偏重理论,缺乏特色和创新

传统的教学方法基本上是教师讲授。虽然现在有了一定的改进,但由于任课教师大多缺乏管理经验和实践,难免存在照本宣科之嫌。这样的教学模式无疑只能偏重理论内容而缺乏实践指导。学生在接受新的知识的同时无法激发其对管理的兴趣,不仅教师认为讲授的过程枯燥无味,学生被动学习的过程也难以产生兴趣,这极大地影响了学生的积极性。另有部分教师认为教学改革就是把板书换成多媒体的应用,显然这个观点也是错误的。现代教育呼吁的是在教学内容、方式、思路的综合改变而不是流于形式。也有教师采用案例教学法,但由于管理学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案例的选择、分析、讨论不是可以信手拈来的。再加之教师对案例教学也没有深入的研究,即使课堂增加了案例的内容,但也是含糊不清,重点不明,这样的课堂效果显然没有特色。

2.3教学实践环节设计不够合理,实践应用能力难以加强

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学习过程中,单纯讲授理论是难以让学生真正意义上掌握什么是管理,如何懂得去应用管理方法的。而现有的管理课程在设置上,仍然是以课堂的理论教学为主,见多集中在理论教学结束后安排固定的时间让学生到实践场所参观学习,这样流于形式的实践活动效果甚微。对于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始终得不到锻炼和提高,尤其是针对现场处理和动手实践更是少之又少。学生没有锻炼的平台和机会,想要靠课堂掌握必须在实践中才能收获的东西显然是不现实的。

2.4理论学习相对滞后于实践,对管理学教学增加了难度

目前大多管理学教材仍以基本原理、基本理论为主。学生如果完全自学,课本是可以看明白的。但这个明白仅局限于知道,在学习中大多学生的困惑是不知道这些原理和方法在遇到实际问题的时候怎么运用。想要做到知识的融会贯通是学习该课程最大的问题。而随着现在知识爆炸,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的到来,学生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信息很多时候不亚于教师。如果教师的讲授跟不上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步伐,就会出现教滞后于学的现象。另外,现代管理的实践也在不断更新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如果理论教学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无法做到与时俱进,那无疑学生的课堂学习和实践活动都是滞后于实际生活中的管理的应用的。倘若学生学的都是陈旧的理论和过时的方法,又如何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呢。

3.情景模拟实验教学法在管理学教学中的重要作用

情景模拟实验教学法是以项目活动形式开展,针对管理学中的某一个问题,收集相应素材,将管理的实践、案例、讨论等内容形成教学指导资料,在课堂模拟管理实践活动。让学生在这个模拟的过程中体验各种管理角色,在亲验式的教学中学习体会对管理理论的理解和应用,从而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以此来提高学生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控制能力、与人沟通的能力等等。这种教学方法对于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的课程有着积极的应用指导作用。不仅能做到教学相长,改变理论与实践分离的单纯理论讲授的弊端,更大大提高了教学效果。整个教学场景的设计以学生为主,从传统的知识信息的单向传输到师生角色的转变,信息的多向传递,学生参与教学,成为教学的主体和主导,这不仅大大提高了学生对管理学课程的学习积极性和浓厚的兴趣,也真正实现了以学生为主的课堂教学方式。

4.从ERP系统到情景模拟实验教学平台

ERP———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系统,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

5.基于ERP系统的情景模拟实验教学法在管理学教学中的应用

5.1教学思路和教学目标的设计

ERP仿真实验平台是一个开放的实验环境。它是借助多媒体技术和信息操作,将教室课堂讲授的理论问题,以事实、情景的形式一一展现。整个提问、思考、分析、解决的过程都由学生亲自体验,自己动手完成。将管理学教学中的问题加以设置场景,通过虚拟的手段和计算机操作平台实现对其的应用。这种引入式、引导式的学习显然更能启迪学生的思路、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意识,这种教学模式是一种开放式教学,学生在操作的过程中实现了互动,从而达到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但是,要实现这种教学,单纯依靠虚拟实验是不够的,实验设计的完成,要求学生同样具备对各种科学方法的应用。对问题的观察思考,调研访谈、对数据的整理分析,对文献的学习参考等等。

5.2教学步骤与实施

步骤一设计实验指导,提出教学任务教师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设计出实验指导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将学生分组。每个组围绕一个企业运作过程中的真实场景进行演练。在实施的过程中借助多媒体网络教室的优势,通过网络实验指导的要求和提示问题。步骤二接受任务,分析问题教师完成了任务的下达之后,学习的重心就落在了学生身上。当学生接受任务后,必然要考虑如何顺利的完成。这里需要个人和团队的共同思考。此时,教师要根据学生对任务的接受情况,权衡学生完成的困难程度,是否需要安排专题讲座,是否需要提供不同程度的辅导提示,或者根据学生的个体对知识的接收能力和作出的反应,有针对性地网络交流,明确问题的处理需要借助哪个专业知识。完成了这一步,接下来就是熟悉操作平台,通过软件使用和实际操作熟悉每个模块的基本知识,为后续工作做好准备。步骤三执行任务,合作完成小组成员在设计好的虚拟市场环境下,开始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从管理者到财会、秘书、生产、营销,每个角色承担相应的分工。小组之间通过实验平台开始模拟对抗演习。学生根据自己掌握的知识,展开实际业务操作。教师同样要角色转换,如专家顾问,客户,市场监督员等等,把自己放在一个与学生平等的位置进行交流,学生可以发出求助,进行咨询,这时,教学氛围就变成了一个师生共同实践的公平的业务平台。步骤四总结评价,信息反馈通过一轮的训练,学生大多对管理中的问题都有了亲身的体验,也思考了解决的办法。通过对问题的正确分析,果断决策,有的小组在运作过程中赢得市场,收获颇丰,有的面临较大的挑战,处于困境。教学活动后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总结评价。反思在做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到解决的途径。在教师的指导下,每个小组以自评和互评的形式,不强调成绩,重在过程的参与配合和知识的演练。通过评价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弥补改进。以任务驱动实现教学质量的提高。而教师本身也要对学生给出合理适当的评价和建议。同时反思在实验设计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如果说之间的步骤注重的是实操,那这个环节更多的是思维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缜密的思考,善于总结,客观地评价,这在管理学教学中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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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模式问题

案例教学没有明确的规则,案例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的教师的选择,没有摆脱传统的教学模式“一言堂”的类型的本质,缺乏创新的新的数字案例教学方法。

(三)角色定位问题

教师、学生在缺乏教学的准确定位的情况下的作用,学生参与度不高,难以发挥案例教学的效果。案例教学应注重通过案例研究教学生的实际和思想的核心问题,帮助学生解决多义性,树立正确的观点。

二、研究型法学教学模式的界定———问题引导

教学模式是指反映特定教学理论,以保持使用结构相对稳定的教学活动。在这个意义上,教学模式包括四个方面:步骤安排,信息反馈、支持系统和师生互动系统。在“问题引导模式”不是基于严格意义上的上述“教学模式”的概念,而是教育规律的素描理想的画面可以被用来作为法律系学生意识和理想未来的创新演绎出了问题,将提高课堂问题“问题教学模式”,并作为破解“灌输知识模型”的魔力,他们通过歧视需要“问题教学模式”和“问题引导模式”,揭示了后者的真正含义。“知识灌输模式”不是唯一对我们的法制教育,但高等教育的通病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灌输教学”。在“知识灌输模式”法律教育成一个存储行为。“问题引导模式”是传授法律知识,必须通过各种不同的形式积极思考问题的指导可以激发学生的潜力,具备问题意识和法律思维。引导模式有问题,但仍然没有疑问的老师解释,而是用案例分析类型,讨论,甚至模拟法庭的方式,或上述方式的组合,其核心是唯一的老师通过一个接一个的问题启发积极思维,引导学生达到学生的创新问题意识。相反,即使是通过多媒体手段,采用案例教学的方法,但如果它不被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提出的问题,那么可以说改变灌输方法,提高灌输的效率,仍然只能归类作为“知识灌输模式”或者充其量,“知识灌输模式”。也就是说只有一个改进版本,“问题引导模式”就是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模式。

三、构建研究型法学教学模式的主要途径

第一、要求学生预习教材。

教师本身有意识的问题和创新的精神,是贯彻落实“问题引导模式”的前提。但是一旦进入教学实践,以有效实施“问题引导模式”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学生已经有认知的基本知识。如果这个前提没有满足,教师就必须有大量的时间来灌输“问题引导模式”的知识将成为空中。必须事先获得知识,也让“问题的指导模式,”的预留足够的时间和空间的实现,最好的办法是教学学生预习的内容。

第二、引导学生关注实际问题。

法学毕竟是应用学科,教学的目的是培养从事法律职业法的法律人,而“问题引导模式”的追求意识和法律创新精神的问题是。为此,教师应引导和鼓励学生的注意,发现与教学相关的实际问题,特别是那些引起社会广泛讨论,以一个有争议的法律问题。出现这些问题,因为无论该行强调法律漏洞,无论是现有的知识和理论的新问题无法解释,它可以成为“称号引导模式”,在问题的根源。

第三、因地制宜选择教学方法。

“问题引导模式”采取什么样的教学方法,或者什么样的教学方法相结合,根据教师的教学类的需求,教学内容和教师来衡量自己的情况和选择。换句话说,使用各种教学方法,探讨采取自己的风格,而不是采取直接教学风格的教学方法。当然,教学方法这里所指的是绝对不是教学的灌输,而是教学问题引导,但也必须体现在教师和教授之间的互动。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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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以音乐为中心的整体教学观念

声乐是音乐、诗歌和演唱技巧完美结合的艺术。好的演唱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发声技巧、丰富的情感体验和浓厚的文化底蕴基础之上。因此,作为教师必须从“重技轻艺”的误区中走出来,使自己具有较高的文学修养、史学修养、语言修养、美学修养和音乐理论修养,建立以音乐为中心的整体教学观念。作为艺术的一个分支,音乐是声乐艺术中的重要内容,教师应从培养学生音乐内心听觉与音乐意象人手,在声乐教学实践中,通过长期刻苦的音乐艺术训练,融入练习者的创造性,并依靠练习者的情感、经历、修养和文化水平的提高不断促进声乐艺术的表现。技与艺,即声与情,一向是歌唱中血肉相连的两个部分。发声、咬字、吐字和隋感的表达构成歌唱的整体,二者不可分割。歌唱的人声是以人身的整体作为乐器从事歌唱的,绝非只靠嗓子、气息或共鸣就能单独完成。歌唱是全身心都参与的一种表演艺术,歌唱应成为诸种因素融汇于一个整体中的扣人心弦的完美艺术。换言之,只有声情并茂,技艺结合,才能使歌唱达到感人的境界,产生沁人肺腑的艺术效果。声与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不论是专业歌唱者还是业余爱好者,在平时的训练中,要加强整体歌唱的意识,使歌唱发声与情感表达同时进行,使声、字、情成为一体,养成用心灵歌唱的习惯。由于每个人的生理条件不同,嗓音也有差异,在声乐教学中整体训练尤为重要,它不仅包括歌唱呼吸的整体训练、歌唱语言处理,歌唱心理的训练等,更重要的还是歌唱的魂——音乐的训练。从开始练声起,就要同音乐结合起来,即练声也要有良好的乐感。音程、音阶的练习中,一方面是肌肉、音准、气息、共鸣等方面的技术练习,同时它们又都是乐曲的组成部分,要给它们以音乐的活力和生命。因此练声一开始,要求每个歌唱者把音程、音阶、练声乐句也唱得悦耳、动听。以上我们可以领悟到,在歌唱发声的过程中,呼吸、共鸣、吐字、表现缺一不可,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这就是我们所要求的“整体歌唱”的含义。

二、有内涵的练声

歌唱发声练习的目的,简言之,就是将歌曲演唱中对声音所需求的各种技术环节,通过有规律、有步骤的发声练习,逐步提高歌唱发声的生理机能,调节各歌唱器官的协作运动,养成良好的歌唱状态,使歌唱发声的技术成为歌唱表现的有力手段,为达到声情并茂的演唱效果服务。发声练多因为没有歌词的原因,被认为是没有情感内容的,属于纯粹技术练习,如单个音素、音节的发音练习,扩展音域的练习,提炼音质的练习等等。其实不然。即使是单个长音,假使我们用不同的情绪来表达,也将出现多种声音音色、音质的表达方式。在歌唱中“声和情”永远都是紧密联系的。例如:我们在心情愉快时发出的声音是甜润、温暖的,而板着脸孔则会发出冰冷、干涩的声音,即便符合练习要领,声音效果也是差强人意的。发音正确基本方法的掌握,是为了利于更大程度地表情达意,而不是单纯地追求声音。愉快、温暖的发音应是歌唱时的最基本声音色调,它可以使声音柔和悦耳,声随情走,充分做到有声有情,情托声,声含情。

在声乐教学中,练声过程是整体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如何让学生从枯燥的练声技能中摆脱出来,就需要运用音乐的魅力,发挥练声曲的作用。在练声前,首先要求学生在思想上作好准备,借助发声练习曲调的旋律,诉说自己的心情和愿望,抒发内心的情怀。例如:5432|1——这一短小的练声曲,可以引导学生想象这个练声曲的旋律是对“彩虹”的描绘,提示学生用声音来描绘彩虹的形状,以及用“雨后见彩虹”的欣喜心情来进行发声练习。如此,简单枯燥的练声曲就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学生会用愉快的心情去完成,最终达到练声目的。同时,在发声练习过程中,结合字声练习(带词练习)要求根据词意思维有想象、有意境、有画面、语气有表现、声音有乐感、有感情地去唱。力求做到字正腔圆、以情带声、声情并茂,慢慢地向歌唱歌曲作品过渡。

三、“以情带声”的歌唱训练

歌唱是最富有情感的艺术,更是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及生命升华的展开形式,它以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展开其价值,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是情感的美化和升华。在歌唱的诸多环节中,“情”是最重要的,在歌唱中起主导作用,是声音的灵魂。匈牙利音乐教育家柯达伊指出:“艺术的精髓并不是技术而是心灵,一旦心灵可以毫无障碍地自由表达,便能创造出完整的音乐效果”。意大利著名的歌唱家卡鲁索认为“歌唱是一种乐趣,而不是为了追求一种效果而作的技术挣扎。”他在歌唱时听从心灵的支配,超越技术对他的影响,他的感情是他歌唱中唯一的导师。北京曲艺界也有着“说书一股劲,唱曲一段情”的艺谚,要求演唱者以充沛的内在情感统领、调动声音,以显示情真意切、优美动人的双重艺术魅力。因此,笔者认为在声乐教学中将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到歌唱的情感表达和歌唱的艺术表现上,会给课程的整个过程带来一个良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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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学习法语:许多高校开设了法语专业,有越来越多的学生将法语作为第二外语,更多的人对法国文化产生了兴趣(电影,艺术,音乐……)

传统的法语教学方式己经难适应现展的需要。“全球化”、“一体化”、社会需求的多样化等新时代的特点给法语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复合人才的培养和综合素质教育势在必行。因此在教学当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法语教学中要重视介绍文化背景知识

任何一个人,在学习或接受新事物时,总要用自己已有的观念和知识来分析、评价新事物。学习法语也一样,习惯用母语和与之相对应的文化系统来对法语及法国文化进行对比、筛选,这样就难免造成语言上的错误或文化上的误解,因此,文化背景知识的教学在法语教学中的重要性应该引起法语教师的高度重视,从而把语言的交际因素引进教学中来,在教学过程中揭示那些隐伏在语言背后的,易引起误会和冲突的文化因素,使学生正确理解这些文化因素,自觉改变和调整自己固有的框框,以达到正确掌握、精通法语的目的。在法语教学中,我们发现学生学习中的主要障碍就是文化因素。由于学生对法语语言文化背景知识缺乏必要的了解,其文化敏感性又较弱,因而常常忽视法、汉两民族间的文化差异,并无意识地以汉文化为基础理解和套用法语,这种文化迁移无疑给学生的法语学习带来负面影响,造成理解偏误和语用失误。

大量事实证明,仅具备造出一些意义正确,合乎语法规则的句子的能力是不足以保证人们在实际情境中进行有效的交际,因为在所有可能造出的句子——语法和语义都正确的句子中,有一部分由于不合乎社会运用规则而被摒弃。必须懂得什么时候使用何种语体和语言形式,怎样以适当的方式表示客气或不客气、友好或不友好等等,因此成功的法语教学还必须使学生具备语言的社会运用规则并能够实际运用使他们具有社会文化能力。在法语教学实践中,经过观察、分析,我们认识到,中、法语言的差异及对法国社会文化背景知识缺少了解,会影响学生对法语的掌握与理解及交际能力,学生们在练习中往往将中国人平时打招呼的习惯照搬到法语练习中,例如:“你吃过饭了吗?”“你去哪里?”“你干什么去?”等等,然而在法国人的日常生活中,这些语句是不会出现的。如果在交际中把汉语中的招呼表达成“Avez-vousmangé?”“Oùallez-vous?”,法国人听了会产生误解,以为是邀请自己吃饭,或者是在干涉他们的自由。由此可见,学生在学习外语过程中常常受本国文化因素的束缚,为自己的母语所左右,把汉民族的文化模式想当然地强加到法语文化模式中去,这样就会产生对法语词汇、法国文化的不确切甚至错误的理解。

2法语教学中运用多媒体技术更新教学内容

传统的法语课堂教学,教师的板书和讲解占去了大量的时间,学生听起来被动、枯燥。而采用多媒体技术制作的课件教学,把枯燥的语言学习、语言运用和计算机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为学生创设形象、生动、有趣、地道的学习内容,有利于学生对法语语言的理解。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变知识传递的课程为知识操作与知识创造型的课程,不把课程看作是预先设定、凝固不变的东西,而是不断变动、不断更新的,学生需要学习的不仅有以课本为载体的信息,声音、图像等多元化的信息也都作为教学内容引入课堂。这种教学内容的更新,必将极大地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教师不再是“授之以鱼”,而更多的是“授之以渔”。教材不再是唯一的知识传递内容,学生有了更广阔的认知空间。多媒体技术的运用是现代外语教育的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为创造外语素质教育环境提供了比较理想的教学手段。通过多媒体技术开展法语教学,丰富了教学内容,多通道的信息输入有利于学生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内容,并在实际的语言环境中去运用它,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的语言能力;多媒体技术也是教育改革的重要手段,是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重要载体,更是整个教育改革的“制高点”和“突破口”。

将多媒体技术应用于法语教学实践,可以改变教师以“教”为中心的旧的、单一的教学模式,构建真正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为素质教育服务的新型教学模式。特别是在当今信息社会中,运用多媒体技术,能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在学习过程中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实现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同时,运用多媒体技术实施教学对法语教师也是一种挑战,教师必须熟练地掌握多媒体技术,及时把教学内容融入课件的设计和制作中去,并控制好课内外教与学的每一个环节,使学生更好地成为课堂的中心、学习的主人。但我们还应该看到,任何事物都不是万能的,多媒体技术也不例外。只有最大限度地发挥多媒体与传统教学优势互补的作用,才能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

3发挥英语在法语教学中的辅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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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教学也是一样,在明确了教学任务之后,就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本文首先对几种常见的物理课型的教学方法进行分析,接着提出一种能有效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新模式系统教学法。

一、几种常见课型的教学方法

在物理教学中,教师必须熟悉物理教学中的一些基本课型,才能很好地组织教学活动,顺利地完成教学任务。根据物理学科的特点和物理教学的特点,我们把物理教学中的课的类型主要划分为三种,即实验教学课,知识教学课和习题教学课。

(一)实验教学课

物理实验教学的方式主要有四种,即演示实验,学生实验,随堂实验和课外实验。

1.演示实验所谓演示实验是指教师在讲授知识的过程中为配合教学内容而演示给学生看的实验。因此主要是使学生获得感性认识,培养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引起学习兴趣,同时也能对培养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起一定的示范作用。为了确保演示实验成功,并取得良好的实验效果,课堂演示实验要首先做好准备,力求演示的现象清楚,并配合必要的说明和讲解。

2.学生实验学生实验是物理实验教学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培养学生实验能力,掌握实验技能,使学生受到物理学研究的实验方法的初步训练的主要措施。进行学生实验教学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努力创造条件,开出物理教学大纲中规定的所有实验。

第二、关于实验能力的培养要具体落实,要明确要求,严格训练,逐步做到由学生自己设计实验方案,进行实验操作并完成实验报告。

第三、实验中要及时给学生以具体指导,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并帮助学生解决操作中的问题,纠正实验上的错误。

3.随堂实验这种实验是物理实验教学的补充形式,可作为实验作业布置给学生,也可作为建议,由有兴趣的学生自愿进行。

(二)知识教学课

物理基础知识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是物理概念和物理规律。教好物理概念和物理规律,并使学生的认识能力在形成概念、掌握规律的过程中得到充分发展,是物理教学的重要任务。

物理概念和物理规律的教学,一般要经过以下四个环节:

1.引入物理概念和规律这一环节的核心是创设物理环境,提供感性认识。概念和规律的基础是感性认识,只有对具体的物理现象及其特性进行概括,才能形成物理概念;对物理现象运动变化规律及概念之间的本质联系进行研究归纳,就形成了物理规律。因此教师必须在一开始就给学生提供丰富的感性认识。常用的方法有:运用实验来展示有关的物理现象和过程、利用直观教具、利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以及利用学生已有的知识基础等。

为形成概念、掌握规律而选用的事例和实验事实,必须是包括主要类型的、本质联系明显的、与日常观念矛盾突出的典型事例。例如,在进行“杠杆”教学中,关键在于弄清“力臂”的概念。教师在选择事例时,必须包含力的作用点不垂直于力的作用点到支点的联线这一情况。

2.建立物理概念和规律物理概念和规律是人脑对物理现象和过程等感性材料进行科学抽象的产物。在获得感性认识的基础上,提出问题,引导学生进行分析、综合、概括,排除次要因素,抓住主要因素,找出一系列所观察到的现象的共性、本质属性,才能使学生正确地形成概念、掌握规律。例如,在进行“牛顿第一定律”教学时,其关键是通过对由演示实验和列举大量日常生活中所接触到的现象的感性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使学生认识“物体不受其它物体作用,将保持原有的运动状态”这一本质。但是这一本质却被许多非本质联系所掩盖着,如,当“外力”停止作用时,原来运动的物体便归于停止;恒定“外力”作用是维持物体匀速运动的原因,等等。因此,教师必须有意识地引导学生突出本质,摒弃非本质,才能顺利建立牛顿第一定律。

3.讨论物理概念和规律教学实践证明,学生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牢固地掌握它。因此,在物理概念和规律建立以后,还必须引导学生对概念和规律进行讨论,以深化认识。一般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讨论:一是讨论其物理意义,二是讨论其适用范围和条件,三是讨论有关概念和规律间的关系。在讨论过程中,应当注意针对学生在理解和运用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便使学生获得比较正确的理解。

4.运用物理概念和规律学习物理知识的目的在于运用,在这一环节中,一方面要用典型的问题,通过教师的示范和师生共同讨论,深化活化对所学的概念和规律的理解,逐步领会分析、处理和解决物理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组织学生进行运用知识的练习,要帮助和引导学生在练习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出在解决问题时的一些带有规律性的思路和方法。

(三)习题教学课

习题教学,也是物理教学的一种重要形式。在讲述若干重要概念和规律,或者在重要的教学单元之后,一般要安排以解题指导为中心的习题课,及时而有重点地进行复习和解题训练。要上好一堂习题课,重要的是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程度,选编好例题和习题,认真研究教学方法,把复习讲评、示范解题和学生练习等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以上我们对物理教学中最重要的三种课型,即实验教学、知识教学和习题教学进行了初步分析,物理教师必须熟悉这三种课的教学。

二、物理课堂教学的新模式---系统教学法

为了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全面提高物理教学质量,我们倡导一种新的课堂教学模式---系统教学法。其根本目的就是:让学生轻松愉快而卓有成效地学习。

(一)系统教学法的基本特点

1.注重信息系统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加涅用信息加工理论解释学习活动,认为学生的学习过程可以分为动机、领会、获得、保持、回忆、概括、动作和反馈八个阶段,这八个阶段是分别以学习者在学习中所发生的心理活动过程为依据的,相应的八种心理过程为:期待、注意、编码、储存、检索、迁移、反应和强化。从学习动机的确立到学习结果的反馈,就是从学习愿望的产生到愿望的满足,揭示了人类掌握知识、形成技能和发展能力的过程。既然如此,教师对教学过程的设计也必须遵循这一规律,把教学活动看作是一个完整的信息传输系统,系统中的每一阶段都是为学习者安排外部教学情境,以支持他们每一阶段的学习。

2.明确教学目标

整个教学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教学目标进行,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并将它有效地落实到每一个学生身上。这样,学生的学习就有了明确的目的,而“当一个人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学习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与意义,并以它来推动自己的学习时,这种学习的目的就成为一种有力的动机”([美]奥苏伯尔语)。

3.强调意义接受

学生学习的最有效的方法是有意义接受学习。学生学习是以间接知识为主,学校教育的最主要的目的是让学生掌握人类的知识财产。而接受法可以使学生在短时间内学到大量知识,避免走很多弯路。但是,我们要求的是进行有意义接受,而不是机械接受。有意义接受,不仅可以迅速地接受知识,而且能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他们各方面的能力。

4.完善认知结构

根据奥苏伯尔的有意义接受理论,一切新的有意义学习都是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产生的,不受学习者原有认知结构影响的学习是不存在的。在有意义学习中,学生的认知结构始终是一个最关键的因素。因此,在教学中必须帮助学生把握知识的整体及其内在联系,使知识系统化,不断完善和优化学生的认知结构。

5.注意随堂记忆

每一节课上都留有一定的时间,让学生记忆所学知识。

6.允许免交作业

要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尊重学生的学习自。教材中的习题全都在课内完成,学生可以免交作业,可指导学生对课堂练习以“互查法”判阅。鼓励和建议学生选做课外习题,只要通过适当措施,学生会主动积极地做更多的习题,并且也会做得更好。

7.重视单元过关

每单元教学结束后,通过测验及时了解学生“掌握学习”的情况,不使问题积压成堆。变换讲解的方式,“对没有命中的目标,再射一箭”。

(二)系统教学法的课堂设计

根据加涅的学习阶段理论,学生的学习从本质上来讲,是一个系统而完整的信息加工过程,也是信息的摄取、加工、贮存和反馈的过程,即知识的知觉选择、理解领会、记忆贮存和作业反馈的过程。课堂教学设计必须为这一过程,特别是内部加工过程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为此,我们把课堂教学设计为四个阶段。

1.自学探究知觉选择阶段

每上一节课,教师事先拟发自学提纲,提供本节课要达到的目标和要求。接着根据教学目标和要求,组织学生自学教材、观看演示、动手做实验、展开讨论等。教师巡视指导,启发质疑,收集学生中的各种问题。

这一阶段,是知觉选择的过程。学生对教师讲授的教材内容,引起注意,有意识有选择地运用视听知觉进行感知,定向地摄取知识,获得感性认识,但对教材的意义尚未真正理解。

2.重点讲解理解领会阶段

针对学生自学探究的情况,教师进行重点讲解,澄清模糊观念,解答疑难问题,加深对概念和规律的理解。特别要注意对教学内容进行串联精讲,纵向串讲教材的重点、难点和关键,使所学知识系统化;横向串讲知识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讲清易错易混处,使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更加深刻。

这一阶段是在知觉选择的基础上领会和理解教材。领会,是明白、知晓知识的意义及结构、规律,在领会过程中,根据已有的知识经验去解释新知,并把新知纳入旧的认知结构中。理解,是揭示事物本质的过程,在理解的过程中,将个别事物、个别现象类化、概括为普遍的原理;或者将一般原理具体化,用一般规律解释个别事物或个别现象。理解领会是知识获得的重要环节。

3.整理吸收记忆贮存阶段

教师帮助学生回顾本节课的主要内容,总结出要掌握的几个基本概念、基本规律和基本方法,指出学生运用这些概念和规律时经常出现的错误并分析其原因。接着,创造安静环境,让学生默记本节所学知识。

经过理解领会,知识就进入记忆阶段,通过记忆,保持知识,习得知识,实现学习知识的期望。为了保持知识,就必须根据遗忘规律,指导学生同遗忘作斗争。

4.练习巩固作业反馈阶段

结合本节课所学内容,教师提出各种类型的有一定梯度的典型习题,让学生当堂练习。根据学生反馈出来的信息,教师予以必要的矫正和辅导。

学生已获得的知识,要经过练习作业才能巩固,它是检查学习结果,提高、充实和巩固知识的重要环节。巩固知识的途径,一般是通过练习形式去强化知识。同时根据练习作业的水平,了解知识学习的结果,为教师和学生本人提供学习反馈。

以上我们对物理教学中几种常见课型的教学方法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和讨论,对我们所倡导的“系统教学法”的课堂教学模式的基本特点和课堂教学设计进行了较全面的介绍。

值得指出的是,我们并没有涉及到各种具体的课堂教学方法,诸如讲解法、讨论法、探究法等。我们认为,物理教学应从教学实际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关键是要博采众长,综合运用,合理组织,并在教学全过程中贯彻启发式,让物理教学过程始终处于一定的问题情境之中,使之成为一个不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参考文献:

1.许国梁:《中学物理教材教法》,江苏教育出版社,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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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研讨式教学有其教学目标,即实现有效教学。有效教学作为宪法研讨式教学目标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丰富学生知识结构

知识结构是指一个人所储备知识的结构体系,是一个人经过专门学习培训后所拥有的知识体系的构成情况与结合方式。宪法研讨式教学要求学生所达到的目标是既有宪法学专门知识,又有广博的宪法学拓展知识。宪法研讨式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建立起合理的知识结构,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合理的知识结构是学生将来担任现代社会职业岗位的必要条件,是人才成长的基础。宪法研讨式教学既注重宪法学基础知识的教学,也注重相关知识的介绍,学生在掌握宪法学基础知识基础上,通过讨论或辩论向外延伸和拓展相关知识。学生为了在完成教师布置的研讨式教学的任务,必须查阅相关资料,拓展与宪法学相关的课外知识。因此,宪法研讨式教学能够帮助学生建立合理、丰富的知识结构。

(二)提高学生综合能力

通过宪法研讨式教学能够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提高学生文献检索能力。教师布置宪法学研讨式教学选题后,要求学生通过查找相关资料解决每个选题。学生通过查阅资料,文献检索能力提高了。第二、提高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宪法研讨式教学要求每个学生在课堂上都发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提高了。第三、提高文字表达能力。宪法研讨式教学要求学生对查阅资料,并对每个选题撰写1000字左右的发言稿,学生的文字表达能力提高了。第四、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宪法学研讨式教学不仅要求学生在课堂上发言,而且教师还要组织学生对不同的观点进行讨论或辩论,学生的思辨能力提高了。宪法研讨式教学这种民主、和谐、开放式的教学,有助于解放学生的口,让其去问、去说、去讲、去辩,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增长才干;有助于建立“主—主”合作的新型师生关系,这种新型的师生关系无疑会对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产生重要影响。

(三)培养学生健全人格

人格是指人类心理特征的整合、统一体,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组织,是一个人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表现出的一种独特的行为模式、思想模式和情绪反映的特征。人格包括两部分:性格与气质。宪法学研讨式教学中学生之间互动、师生之间互动,这种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能够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懂得尊重和合作,懂得如何面对课堂上所遇到的困难和挫折,有利于学生形成沉稳的性格和良好的气质,培养学生健全人格。

三、操作层面的教学理念———自主、探究、合作、创新

宪法研讨式教学操作层面的教学理念包括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和创新学习。

(一)自主学习

自主学习是与传统的接受学习相对应的一种现代化学习方式。自主学习是以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通过学生独立的分析、探索、实践、质疑等方法来实现学习目标。自主学习具有自立性,即学习主体都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人;自主学习具有自为性,即学习主体能够进行自我学习和思考;自主学习具有自律性,即学习主体对自己学习的自我约束性和规范性。宪法学研讨式教学强调学生自主学习,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布置课堂研讨选题后,要求学生根据选题查找相关资料,对选题进行分析、思考。改变传统教学中强调学生被动接受学习、死记硬背的现状。宪法学研讨式教学倡导学生主动参与、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探究学习

探究学习是在学生主动参与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猜想或假设,在科学理论指导下,运用科学的方法对问题进行研究,在研究过程中获得创新实践能力、获得思维发展,自主构建知识体系的一种学习方式。探究学习具有四个方面特点:第一、探究学习的主体是学生;第二、探究学习离不开教师指导;第三、探究学习从问题或任务出发;第四、探究学习必须遵循科学的研究方法。宪法学研讨式教学强调学生探究学习,学生在对教师布置的选题进行深入探究式的研究,即对选题所涉及到的研究现状、观点进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要进行创新研究,在辩证分析基础上提出自己新的观点和看法。通过宪法学研讨式教学的探究学习,学生不仅能获得知识,更重要的还能培养他们的探究和创新能力,增加他们的情感体验。在探究学习中,能力的培养和知识的获得同样重要。

(三)合作学习

合作学习是指学生为了完成共同的目标和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学习。合作学习是一种结构化的、系统的学习策略,通过分组方法,以合作和互助的方式从事学习活动,共同完成学习目标和任务。合作学习是一种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的学习策略。宪法学研讨式教学通过分组讨论对选题形成小组观点,然后在教师组织、引导下进行课堂研讨,通过课堂研讨环节,完成教学目标和任务。宪法学研讨式教学中的分组讨论和课堂研讨都是学生合作学习的方式。宪法学研讨式教学属于问题式合作学习。问题式合作学习是指教师和学生互相提问、互为解答、互作教师、既答疑解难友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的一种合作学习形式。这种合作学习模式又可分为生问生答、生问师答、师问生答等方式。在宪法学合作学习中,能够培养学生合作精神、交往能力、竞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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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学生的身体素质决定了在体育教学中应注重“教”与“玩”的结合。小学生正处于身体发育阶段,其骨骼硬度小,韧性大,易弯曲变形;肌肉力量小,耐力差;心率快,肺活量小,负氧能力差,易疲劳。这些都表明少年学生的运动负荷不能过大,运动时间不宜过长,否则,非但起不到通过上体育课来强身健体的作用,反而会给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因此,在体育教学中,把“教”与“玩”有机结合,使少年学生在上体育课过程中有张有弛,无疑是必要的。

3.小学生的接受能力决定了在体育教学中应注重“教”与“玩”的结合。小学生,尤其是低年级的小学生,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都比较差,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遇到教师讲的头头是道,学生却似懂非懂的情况,这就说明体育教学只强调“教”是不够的,还必须同“玩”结合起来,通过做游戏等趣味活动来启发学生理解教学内容,做到潜移默化。

4.小学生的成才需求决定了在体育教学中应注重“教”与“玩”的结合。体育教学的目的在于育人,即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人才,这就要求在体育教学中应体现出能够开发学生智力、发展学生个性、增强学生体质和培养学生思想品德,要达到这一目的,需要教师的精心教导和学生的自我锻炼,“教”,可以使学生明确体育课的目的、原则、方法。“玩”,则可以促进学生消化理解教学内容,增强实践能力,同时,通过有目的的“玩”,还可以发挥学生的潜能,发展其个性,增强其创造能力。

二、“教”与“玩”结合的基本方法

1.集分结合。就是在体育课堂上,教师集中一段时间讲授理论知识和练习规范,然后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以体育游戏形式进行应用。如,在讲授身体平衡技能知识后,将学生分成几个小组进行单腿站立、单腿跳跃、单腿跳接力等比赛,把“教”与“玩”结合起来。

2.课间穿插。就是在体育教学过程中适当穿插一些趣味游戏,以活跃体育课堂气氛,刺激学生运动神经的活跃。如,在教授体操课时,可在课间放一段欢快的乐曲,让学生们尝试按着音乐节拍以舞蹈形式做体操;在队列练习时,穿插一些花样,等等。这些都能使枯燥、紧张的体育课变得生动、轻松,具有吸引力,提高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3.命题发挥。就是在教授某种体育运动规范后,由教师统一命题,提出运动量和锻炼目的,然后由学生自己设计体育活动项目,自己组织体育游戏活动。

4.内外联系。就是把校内体育教学与校外学生体育活动联系起来,让学生在校外的“玩”按照一定的体育规范要求进行,实现校外“玩”为校内“教”服务。

三、“教”与“玩”结合的原则要求

1.服务中心。即为教学教改这个中心服务,把改善教学方法,增强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作为体育教学中“教”与“玩”结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寓教于“玩”。“玩”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单纯的玩,即无要求无目的的凭兴趣玩,一种是有要求要实现一定目的的“玩”,两种玩虽都以身体的运动为主要形式,但实际意义则完全不同。在体育教学中,提出“教”与“玩”相结合,是把“玩”作为教的辅导手段,以“玩”助学,以“玩”促练,也就是在“玩”的过程中要体现教的意图,实现教的目的。

3.循序渐进。从引导、诱导的角度,由浅入深,由简到繁,在渐进过程中使“教”与“玩”的形式、内容在结合上日益紧密,使学生一步一步地按照体育教学的要求有目的地进行各种“玩”的活动,如在低年级学生中练习躲闪能力可组织开展比较简单的“老鹰捉小鸡”游戏活动。到了高年级,则应组织带球躲人等难度大的躲闪游戏活动。

4.活而不乱。“玩”是助“教”的一种手段。因此,体育教学中应用“教”与“玩”结合的方法必须注意分寸,把握尺度,要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实际需要组织必要的“玩”,防止“玩”偏问题的发生。

四、“教”与“玩”结合的实践效果

1.增强了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兴趣。“教”与“玩”的结合,丰富了体育教学形式和体育教学内容,满足了学生的情趣特点和心理需求,实现了教者与学者在感情上的融合和在情趣上的共鸣。因此,在体育课堂上,学生精神饱满,兴高采烈,自觉、主动地参加各种体育活动。

2.强化了学生的体能锻炼。在体育教学中,由于穿插了一些体育游戏,吸引了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使学生的运动量增加,达到了运动负荷。通过“玩”达到了学生运动量,促进了体能的增强。

3.加快了学生的个性发展。“教”与“玩”的结合,为体育教学营造了一个比较自由、民主的宽松环境,赋予了学生一些独立自主的权力,使学生可以根据主观愿望,运用获得的基本知识和技能选择与个人爱好和体能实际相适应的体育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健康的情趣,锻炼坚强的意志,促进了学生个人性格、气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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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的设计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教学中处理好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的关系

学校是传授知识的地方,教学是传授知识的最有效的形式。学生在校期间,要用主要精力和时间,在教师指导下去接受人类数千年积累下来的科学知识,即通过接受间接经验去获得反映客观世界的科学知识。教学也因此显示出自身的特点——在教学过程中,不需要大量感性材料的堆砌,而是要求感性材料的典型性。所谓典型性,就是指所举的材料能充分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教师所用的事例,引证的材料,做的实验、演示等等,都能够典型地说明所要讲的那个原理。一个好教师,一节好课,不在于课堂上引证了多少材料,而在于这些材料能否充分说明所要讲的规律性知识。课堂中说东道西,“旁征博引”,罗列了许多材料,学生尽管听得很感兴趣,但所得规律性的知识并不多,这样的课,其实并不是好课。衡量好课的标准不在于具体事实和现象列举了多少,而在于是否将可能的最大量的科学原理教给学生。所以,一个好教师的备课,要在设计一条正确的认识路线(掌握知识的途径)方面下功夫。也即,教师备课应在教法上下功夫。教法就是学法,就是设计学生掌握知识的认识程序。因而,教师要让学生结合教学去取得一定的直接经验,要注意有效地利用“从具体到抽象”的思维方式来组织教学,以弥补学生直接经验的不足,从而克服接受间接经验中所带来的一些局限性。

2正确处理传授知识与培养思维能力的关系

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提出“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主张“学”与“思”结合,朱熹讲究的“熟读、精思”,要求“读”与“思”结合。捷克的教育家夸美纽斯要求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观察力、思考力和把知识运用于实践的独立精神。可见,古今中外的教育家都很重视掌握知识同发展思维能力的关系。

知识与思维是两个既相关联而又不同的概念。传授知识与培养思维能力都是教学的重要任务,两个教学任务既统一在同一的教学活动中,又统一在同一个认识主体的认识活动中。教学过程既是传授系统科学文化知识,又是培养学生思维能力的过程。知识的掌握与思维能力的发展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思维活动要以知识为基础,比如人的思考主要运用“概念、判断、推理”来进行,而“概念”本身就是知识。丰富的想象也离不开平时知识的积累。因此,思维能力的发展对知识有着一定的依存关系。离开了知识的传授,单纯的思维训练是不可能进行的。当然,思维能力的发展又是掌握知识的重要条件,思维能力的高低密切地影响着知识掌握的速度和质量。在教学过程中,一定的知识是发展思维能力的基础,而思维能力的发展又能更好地促进知识的掌握。

在教学中,怎样才能既系统地传授科学知识,又能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呢?首先,教师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一定要自觉地、有意识地去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不仅要告诉学生“是什么”,而且要使学生知道“为什么”,学会怎样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其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采用启发式,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引发学生积极思考,在教学中力求使学生始终处于一种对知识的渴求状态。

再次,传授给学生的知识应是规律性的知识,学生只有掌握了规律性的知识,才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才能由已知推向未知,才具有了真正的思维能力。最后,教师要随时把新知识有机地加入到学生原有的知识系统中去,力求使学生所掌握的知识条理化、系统化,以利于今后知识的“迁移”和运用。

3教学方法要注重整体设计

教学有法,而无定法,贵在得法。教学方法的研究,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集合。课堂教学是一个多元复合的整体。自觉进行教学方法的整体设计,才有可能整体优化,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在教学方法的整体设计中,要力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新颖。新,就不能翻来复去,总是陈词旧例重复使用。久闻芝兰不觉香,要推陈出新,常讲常新。比如在讲“矛盾的特殊性”时,就不必老调重弹,而可另辟溪径,以湖泊为例。首先讲世界上有多种多样的湖泊,有盐湖,甜湖(湖水含碱和氧化钠,碱微甜),火湖(湖中有荧光素和荧光酵素的生物),死湖(湖中没有任何生物)……等,使学生懂得仅湖泊就有这麽多不同的特点。然后从这样具体而有趣的事例入手,引导学生理解“所谓矛盾的特殊性,就是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接着再以湖泊的特点,进一步分析矛盾特殊性的几种表现,如甜湖,其矛盾的侧面是含有碱和氯化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碱与氯化钠的含量也不同。当氯化钠的含量达到一定程度时,湖水就咸;当碱的含量达到一定程度时湖水就微甜,而且在湖里洗衣服不用洗涤剂也能除去油污。这样就把矛盾特殊性的原理寓于湖泊的种种特点之中,使学生听得明白而有趣,且印象深刻。同时,还向学生展示了知识的广阔无边,科学的深邃奥妙,增强了教学的吸引力。二是准确。语言作为思维的表达形式,准确是极其重要的。教学过程中,学生总是沿着教师的语言开拓思路。如果教师用语词不达意,含混不清,就会使学生茫然不知所从。所以,讲课一定要做到概念正确,事例准确,数据精确。知识的问题是个科学的问题,任何模棱两可、含糊其辞都会影响教学任务的完成。这就要求教师注意语言的科学性和条理性,做到导言、结语、议论、讲述要言不烦,板书简明扼要,醒目易记。教学中,尤其要注意确切地使用概念,凡是涉及到实质性内容的,每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要力求表达明确,比如,《法律》课中的“上诉”和“申诉”二概念就不能混用。申诉和上诉都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二者又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即,上诉是指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依照法定期限程序提请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而申诉是指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检查院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二者反映了当事人的不同诉讼权利,上诉权利是行使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而申诉权利的行使是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在《法律》课教学中,这两个概念绝对不能混淆。实践证明,教师的语言只有做到准确,才能确切地表达授课内容。讲课时,要力求用最准确、经济、鲜明的语言表达最丰富的内容。说得多,不一定就能讲明白;说得准,讲在点子上,学生则易于接受。

三是诱导。诱导包括设置悬念,有意预留知识的“空白”,激励学生参与,鼓励学生质疑问难。古今中外有学之士,一直把疑问喻为智慧的萌动,求知的开端,创造发明的起点。亚里士多德说:“思维自疑问和惊奇开始。”有疑,有问,才有思,才有究。史丰收在小学上算术课时,曾向老师提出过一连串的问题:为什么加法和乘法要从低位数算起呢?有没有比这算得更快的办法呢?……正是这些疑问,引导他创造了快速计算法。疑问是可贵的。让学生带着问题去听课、作练习、做实验,是提高课堂艺术的关键所在。学生头脑中有了“为什么”,就有了接受和消化知识的内在动力,教师的授课和其他教学手段才有可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在中国教育史上,比较全面地把教学与设疑联系在一起的是宋代的张横渠。他认为:一切知识都从疑难中产生,愈求进步疑难愈多,疑难愈多,进步愈大。把一切学问都看得容易,而自觉无一可疑的人,一定是未曾学习的人;因为未曾学习,虽有疑难也不知道。张横渠的见解说明学者在学习的过程中,“进步”与“疑难”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但作为教师,却可从中得到启示:精心设疑是诱导学生“再发现”的一个突破口。韩愈在《师说》中谈到了教师的责任:“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惑即是疑问,为学生解答疑问,是教师的任务之一,但作为现代教师当然不能仅仅满足于为学生“解惑”,还应该引导学生自己去“解惑”,并且在“解惑”的过程中能“另辟新径”。学生的“学”,往往取决于教师的“教”只有在教学中精心诱导,才能激发学生思维的波澜,点燃智慧的火把。为此,在教学中,就必须不满足于对问题的一般理解,教学生“于不疑处有疑”,引导学生对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大胆地去探求知识,并善于抓住事物的本质,提出问题,从而使学生的能力得到培养,智力得到发展。可见,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教给学法是关键,会学比学会更重要,点金术比黄金更金贵。

总之,任何教师,只有在了解学生,钻研教材,并拥有精心设计的教学方法的基础上,才有可能从容地走上讲台,娴熟地驾驭课堂,顺利地完成教学任务,从而在学生的心中建立起知识的“大厦”。

参考文献

篇11

由于目前尚未能论证代位权及撤销权是公、私法间共通之法理,故不能基于法秩序统一规范性,主张税收债权可以直接适用私法上关于撤销权及代位权之规定。那我们在立法上该如何设计呢?关于移植私法上代位权与撤销权于税收债权的立法模式向有两种主张,第一种立法模式是直接在税收征管法上规定税收代位权及撤销权的构成要件、行使方式及其效力等等;而第二种立法模式则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税收代权及撤销权参照(比照或准用)《合同法》上关于代位权及撤销权的规定。就立法技术而言,第二种显较简单并节省立法成本。然若现行法没有税收代位权及撤销权规定,是否可类推适用《合同法》上关于代位权与撤销权规定补充此一法律上之空白呢?以及税收法定原则是否容许类推适用私法规定呢?诸此等等,实为税法教学与研究时不能漠视与忽略的课题。

我们主张税法教学与研究除了基本的法令适用问题外,似应进一步论拓展至立法论的层次,以及当法律出现空白之情形时,如何在不违背税收法定原则下进行税法上的漏洞填补,并思考设计出妥适的法制规范。而在思考税收立法论上,自改革开放以来,税收立法基本上采取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模式,而最近有实务界人士提出立法从严,宜细不宜粗的思路,[5]究竟何者为宜呢?我们认为两者虽各有其考量,但恐有过于极端之嫌。我们不妨分为二层次来看此问题:第一,法律并非万能,而是具有内在不完备性,而该等不完备性常肇因于现实经济与社会体制之考量,税收立法当然也不例外,故首先应为有无立法必要之辩论,这远比宜粗或宜细之争更重要,否则一但立法却又执行不了,岂不伤害政府威信与法律的尊严?;第二,宜粗或宜细两种模式的检验标准究竟为何,到底税收立法要细到如何程度才是合理呢?这是税法学教学研究应该进一步思考之处。我们主张不论是宜粗或宜细的立法似应调合社会经济之实际需求,以呈现税法的特殊性质为首要考量,[6]当然这只是勾勒出一个大方向,至于实际操作标准有待实务立法经验不断的累积。

学术与实践经常存在一定之距离,然学术最好走在实践之前并保持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如此税法教学与研究方不致沦为立法的附庸,也能与实际生活紧密连接一起,并可维持其学术的客观性,并进一步提升税法学教育的质与量。

二、税法学研究对话机制之建立

税收不仅是一种财政手段,课税与征收之依据及方法更涉及经济资源之分配、重分配及社会阶层之流动,动辄影响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因此根据财政、经济、社会等不同观点,税收理论所讨论的中心议题或是对话内容也将随之不同。[7]税法学研究的主轴课题、研究范畴及研究方法究竟为何呢?这些都是日后对话内容的重要部份。诚如学者所言“对于税法做体系的、理论的研究为目的之独立的学术领域,称为税法学。税法学把握课税的法律秩序,依据宪法、基本人权、课税权力的分配比较衡量税法规定,并依法律的授权规定衡量法规性命令。税法学的主要课题乃是将此类法规要素加以体系化,进行税法的方法训练以及正确术语的操作(符合量能课税的公平征税),纳税人的权利保护及税捐罚则的体系建立及其合理化,并致力于研究正当的课税。此外,税法学也应当理解税法的制度沿革,以求从中了解现行税法规定。”[8]另学者亦认为税法学研究方法主要有两个路径:一为透过具体税法制度,一为透过税法与其它相关学科(其它部门法、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会计学、财政学、历史学、公共选择理论、博弈论)之关系,该学者较倾向于后者。并认为税法学也与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事法、法理学甚至诉讼法等各部门法具有交错的关系,在理论上应采交叉研究方法,才能对税法学研究范畴建立一套完整的体系。[9]也有学者主张综合运用法学方法论与非法学方法论来指导一个学科的研究与发展,重要的是合适的方法与方法的不断创新,以避免主观臆测与盲人摸象的情况发生。[10]

完整的税法学教学及研究,除单纯探讨税法之本质及内容外,税法学关于税法规范意义、税法正当性来源、税收权力分配的机制,甚至税法规范的哲学基础也应纳入深化税法学教学与研究理论的范畴。此外,税法学之教学与研究更应兼顾税法制度设计之思维及时空背景与历史沿革,以及经济效率理论及社会公平理论于税法学中之应用,同时应建立税法与相关法律体系之位阶及部门法间之整合与适用。然而回顾目前为数不少的税法学研究文献,税法学跨学科整合之研究仍付之阙如,纵有跨学科之研究,其对话主轴亦不甚明确,各说各话彼此间缺乏交集,甚至缺乏有力的论证过程。换句话说,今后税法学教学与研究主轴应致力于透过税法学的研究是否能促进生活中所需求法规范的完善,并经由一定的机制和程序的形成作用,来进一步有效规范国家权力(税收立法、税收行政、税收司法等等)运作,进而更加厘清国家与人民之关系,以达到实现税收正义,促进整体社会的发展之目标。

单从税法与相关法律体系之整合与适用观之,我们认为税法与宪法的整合研究对税法学理论的深入甚具关键作用,[11]虽然面对现阶段立法的不完备以及违宪审查机制尚未确立的处境,税法

与宪法的对话有实际之困难,而又这涉及根本政治体制问题,并非尽靠学者争论就能解决。然而税法学发展必须意识到纳税义务是一个宪法层次问题,特别是在城乡法律二元化体系下,更须有一个统一宪法意识与以打破这种计画经济体制下残余的弊病,建立一个温暖而富有人性的税收法律制度。市场经济主体只要负担不违反宪法规范的纳税义务,则其在经济上的自由与权利都应该获得宪法的尊重与保障。纳税不只是依法律,更不得违反宪法理念,这才是真正的实现依法治国,提倡多年的依法治税方能真正落实。否则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进行立法修补,并无法真正解决问题,税法学的教学似应有此体认。我们认为从宪法高度对税法进行较深入的教学及研究似应成为今后主流趋势,而这只是一种研究路径,并不影响税法学本身地位。另外税法学论著投稿国外主要期刊少之又少,今后如何思索从我们所在社会中产生切实的问题意识,避免自我封闭,以提升国际学术对话,此有待法学家及实务家针对共同感兴趣的议题不断进行对话,并作进一步的学术规划安排。

除建立学术论辩的对话平台,并扩展税法学的研究基础外,另一个应纳入税法学教学与研究的对话平台乃税法学理论与实务的对话,透过理论与实务之比较与分析,始能厘清问题之所在,并提出更符合事实之解决方案。从法律发展的比较史观之,正如学者所言:“英美的依法行政,其一切系由下而上的措施,与欧陆依法行政系由上而下的方略,有极大的差距;英美一切由基层做起,所以,人民对于法规之认知非常透彻,当然其规范性、公信力与执行力也因而提升;而欧陆则长期承受君主专制之传统,特别强调高层的以身作则,或制定法律以规范人民行止,其结果并不理想。”[12]税法学研究更应思考如何建构社会基层主体意识的税法规范,由下而上审视政府税收立法、税收行政及税收司法的权力运作。并注意基层反应与需要,例如为因应税法的变化所实施的新会计准则,是否须与企业协商,以及在什么阶段进行?关键是如何将利益团体的游说公开制度化,避免规则的制定过程垄断在少数利益团体参与中,以及大量税收行政法规是否已突破或改变税收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等?

另就有关税收立法实务之研究观之,我们也注意到不少的研究文献,往往是一些法条形式的、机械式的表面上移植,而忽略更趋周密符合学理的税收立法技术分析,另外对于税收立法如何移植以及税收立法公平性的评估也甚少着墨。若再加上现在关于税收立法草案都是较保密而不透明的,甚至且连事后的立法理由及立法过程会议记录亦无法透过公开程序获得,更加阻碍了学术理论与立法实务的对话。今后若能进一步加强税法学理论与实务间之对话,对于进一步提升税法学教学与研究品质将有相当助益。

三、建构体系化的税法学教学与研究

“法规范并非是不相关的平行并存,其间有各种脉络关联,也就是这些规范都受到特定指导性法律思想、原则或一般价值标准的支配。体系化主要作用在于诸多规范的各种价值决定得藉此法律思想得以正当化、一体化,并可避免其彼此间的矛盾。”[13]体系化是法学研究重要任务之一,而体系化对税法教学与研究更是有必要性,“法律教育不在于提供给决问题的技术,而在于对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教导。法律教育所要求的内容并不是对实际情况的分析而是对法律组成部分的分析。法律学校并不是职业训练学校而是将法律当作一门科学来教导的文化机构”[14]特别是在现行粗线条税收立法及内外有别[15]的税收立法状态下进行体系化的税法教学与研究,更是具有指导立法实践的意义,并可达到获得税法解释所必要的取向标准、发现及填补税法漏洞、维持税法秩序的一贯性及审视税法上赋予税务机关的行政裁量权等功能。[16]学者也体认到税法学须从理论化、体系化着手,认为税法做为一门学科研究是有其必要的体系,而体系的内容是变动的,需结合历史背景来观察。[17]关于形成税法学体系化的方法,不妨利用编纂概念、利用类型(模块)、利用法律原则、利用功能概念来进行体系化的建构。[18]对于税法学如何加以体系化,学者们侧重的角度不一,试述如下:

学者有将税法体系[19]研究区分为税收实体关系、税收征纳关系、税收处罚关系及税收救济关系四大系统来探讨,[20]试图建构以税收请求权为基础的税法体系,并发展出可检验性的可操作性规范。税收实体关系主要是分析何种纳税客体应按照何种基础归属于何纳税主体,探讨税收请求权是否有效成立。伴随着税收请求权的合法有效成立,在税收征纳过程中我们则进行当事人所应承担的义务种类与义务合理界限之探讨。如当事人未履行其义务,则应该课予哪些处罚,处罚界限为何,并经由相当性衡量以防止公权力遭滥用,并避免发生超过期待可能性之情形。最后当事人若对税收构成要件或征纳过程中产生的关于纳税义务之有无、内容、范围、征管以及处罚方面争议有不服时,如何合理分配当事人在救济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则为税捐救济的处理范围。

另有学者从税收的目的论出发,[21]将税法体系主要分为财政收入目的的税法(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与管制诱导目的税法(财政收入为附带目的),两者区别实益在于其所适用的合宪性审查标准不同。财政收入目的税法主要以量能课税原则为合宪性审查标准,课税乃基于平等原则,其衡量标准专以纳税人之负担能力而非以国家财政需要为依据。而管制诱导目的税法则以比例原则及权衡理论为重心,禁止无正当理由的差别待遇。另有学者提出税捐基本权概念,探讨课税权的宪法界限,建构以税捐基本权为中心的税法体系,并以宪法税概念及税捐正义作为整个税法体系的合宪性审查标准,以求得国权与人权平衡之价值判断。[22]

税收法令只是现实立法下的产物,体系化的税法学应当贯彻自身的价值追求,换言之,法的本质不在于意志而在于规律。今后更应重视找寻经济发展的规律,以法学的角度来提炼税收具体制度的共同原理,以免坠入纯粹的注释法学而不自知。而体系化研究方法有助于总结过去,演进新知,不只说明了新知产生的过程(归纳),并指出法律发展的演进性。[23]一言以蔽之,税法学理论应当有前瞻性,并注意探求税法的普遍性与规律性,而不能跟在并不尽人如意的现实立法背后,进行简单的反应和诠释,而这与体系化的税法学教学与研究是不可分的。

四、总结

关于建立税法学研究成果的客观衡量标准,以及标准之间的顺序及比例为何,本文尚无能力来形成此一学术评价机制,有待更多的学术对话参与形成共识而后确立今后税法学的研究成果衡量机制。毕竟在此一意义上进行的学术对话才有较高的学术可比性与可检验性,并可避免学术垄断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形成优质的学术文化世代传承。

以市场角度看,教学与研究也是另一类的市场,但应尽量避免将学术产业化,毕竟学术更有其使命感(非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应该是最低标准吧)而非如产业的最大利润化,这或许是有志于税法教学研究者应有的体认。本文对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税法教学与研究可归纳为下列建议:对立法者保持不卑不亢的心态;开放对话机制的面向及深度;体系化的教学与研究方法。或许本文陈义过高,倘若对提升税法教学与研究能激起更多的火花,则本文目的也

就达到了。

「注释

[1]这里所称的税法,按照2001年修正后的《税收征管法》第三条规定应当只限于法律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这两种形式,但现实中却存在大量的通知、批复、意见取代法律或行政法规的不健全现象,与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背道而驰。

[2]关于税的名称因不同朝代或翻译用语之故,各有不同的称法,今人主要有称“租”、“税”或“捐”等情形。通说以为经常课征者称税,临时课征者称捐,租为唐初税制名称之一,依土地之面积而课以稻谷,而如今租乃以物赁人而取得价值之意义。而台湾学者多称税捐或租税,考察现行法律用语一律统称“税收”,但关于“收”的解释及法律定位,吾人深感困惑。我们是否有必要重新从法学角度审视“税收”用语甚至提出质疑呢?或许有人以为形式不重要,内容才是重点,但如果是这样,则最基本的文义解释如何达成呢?然为配合现实立法说明之需要及基于行文之方便,本文仍暂以“税收”称之。

[3]由于原《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一条只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了转移或隐藏财产的手段,造成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后果者,税务机关才追究纳税人的法律责任,而对没有采取上述手段的欠税人,法律没有规定其应负的法律责任,致使许多国家税收债权无法实现。

[4]杨与龄:《民法概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页。

[5]许善达等著:《中国税权研究》,中国税务出版社2003年版,第57页。

[6]税法与其它法律领域比较,由于课税权人居于优越地位故税收正义要求特强烈。

[7]例如,若根据财政立场则应力求税收的充分、确实、以及富有弹性,以满足国家政务支出之需要,所以研究重心似应摆在探讨各种税收如何组合,以达税收增加之最大化。但若站在国民经济之立场,则应力求保护税基,培养负担能力,尽量减轻其对国民经济之压迫,所以需要探讨税收的转嫁、归宿等问题,此时研究方向似应集中在税收的经济分配方面。

[8]Tipke/Lang,Steuerrecht,12.Aufl,S.2.转引自陈清秀:《税法总论》,台湾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版,第2页。

[9]此为2002年张家界税法年会中刘剑文于分组讨论的部分发言内容。

[10]参见张守文:《经济法理论的重构》,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以下。

[11]当税法出现法律漏洞时,学者认为税法中之法律漏洞可否以类推方式与以填补,此非方法论之问题而是宪法问题,亦即平等原则与税收正义问题须由宪法解释方法来解决。即使在没有进行法律漏洞补充情况下,虽然税收系法定之债,应受法定负担事由之拘束,而非受法律条文表面之拘束,方能达公平税收之目的。然税法部分要件用语,事实上难免具有不完整性与开放性,此时不能尽依表面上的条文,须赖背后之宪法规定始能补足完整。参见葛克昌:《税法基本问题》,台湾月旦出版公司1996年版,第26、131页。

[12]城仲模:《行政法之基础理论》(增订新版),台北三民书店1991年版,第891-945页。

[13]KarlLarenz著,陈爱娥译:《法学方法论》,台湾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96年版,第355页。

[14]M.CappelletiandOthers,“TheItalianLegalSystem”(1967),p.89转引自沈宗灵:《较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83页。

[15]主要体现在内外有别的税收优惠差别待遇上,诸如对所有外商投资企业一体适用的普惠制租税优惠政策外,另有种类繁多针对特定区域或特定项目、特定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租税优惠政策(参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16]陈清秀:《税法总论》,台湾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版,第20-21页。

[17]此为2002年张家界税法年会中刘剑文于分组讨论的部分发言内容。

[18]黄茂荣:《法学方法论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71页以下。

[19]这里的税法体系乃不同于税收实定法的立法体系。

[20]参照黄茂荣以下著作:《税法总论》(第一册),台湾植根法学丛书编辑室2002年版;《税捐法专题研究》(各论部分),台湾植根法学丛书编辑室2001年版;《植根税捐法法规汇编》(一),台湾植根法学丛书编辑室1982年版;《植根税捐法案例体系》(一)至(四),台湾植根法学丛书编辑室1982年版。陈清秀:《税法总论》,台湾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1年版。

篇12

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丰富实践教学内容

篇13

从语感生成的角度看,语感教学策略主要包括:反复诵读、比较品评、潜心涵咏、切己体察、展开想象等。反复诵读是培养语感的最佳策略,要求眼到、耳到、口到、心到,强调对语言文字的直接的整体的领悟,这与语感的直接感悟是完全一致的。比较品评,是课堂语感教学的有效策略,俗话说,有比较才有鉴别。学生只有在不同词语、不同句式、不同语序的比较当中,才能发现课文中语言运用的妙处,品评语言的意蕴和情味,从而培养语感。潜心涵咏,是一种在熟读基础上潜心专注的研读策略,面对语言文字,揣摩、推敲、咀嚼,“字字未宜忽,语语悟其神”,鉴赏玩味,掂量比较,获得审美感、情味感、意蕴感等。切己体察,就是把眼前所读的语言文字与自己的生活经验、阅读积淀相沟通,通过文字的桥梁,触摸作者的心灵。语言文字符号本身没有直接可感性,必须借助联想和想象,化干瘪枯燥的符号为形象鲜活的画面;还可通过重组表象,创造出新的情境和意境。这样获得的语感才是丰富深切的。语感是通过学生反复不断的感觉实践而产生的。作为教师,必须创造学生语言实践的机会,让学生充分地读书、感受,在此基础上,再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学生形成语感能力。

1、创设情景

在教学中创设出浓郁的语感情景,能使学生不由自主地调动多种感官,积极地进行相应的课堂活动,为进行语感训练创设最佳条件。如:《草原》一课的教学,教师在课始用大屏幕出示草原的美丽景色,再配上音乐,简述课文内容,为学生创设了浓厚的情感氛围,使学生很快进入了情景,奠定了课堂的基调。

2、引导想象

想象是通过多种手段帮助学生把语言文字转化成生动的画面,或是让学生联系已有的生活经历和实际认知水平在思维上发散延伸,使其对语言文字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如:《丰碑》中有这样一段话:“风更狂了,雪更大了。大雪很快地覆盖了军需处长的身体,他成了一座晶莹的丰碑。”这时教师可引导学生想象,“丰碑”是什么?为何说雪覆盖下的军需处长是一座晶莹的“丰碑”?这里的“丰碑”是指什么?通过想象更能加深学生的理解,升华学生的情感,感悟到军需处长的伟大。

3、释义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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