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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管理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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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管理论文

篇1

1农民工的城市住房现状分析

目前农民工的城市住房条件基本不尽人意,他们基本没有固定的住处,在哪工作就在哪居住,吃喝拉撒睡基本都在空间狭小,卫生条件差的临时住所。虽然农民工大都比较年轻,这使他们对自己的健康状况都比较自信,即使患病也不太在乎,但实际上恶劣的居住环境还是给他们的身体造成了伤害。据统计,我国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2亿人左右,其中仅建筑业农民工队伍就达3200万左右,占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占从事建筑施工人员总数90%以上。可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走入城市,他们在城市的住房问题也成了一大难题。现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大解决住房问题的方式基本如下:

1.1公共场所

许多农民工在进城后找到工作前,如没有亲朋好友可以提供可住宿的住房,而且又没有钱可以住在旅馆,那么他们也就大都住在本来为城市人设计、建造并管理的公共场所。

1.2建筑工地的工棚或未竣工建筑物内

所谓的工棚,一般是指建筑工地搭建的存放钢筋、水泥、塑料管等建筑材料的临时性的简易棚子,大都是水泥瓦(石棉瓦)作顶、草席竹席挡墙,具有夏不隔热、冬不御寒的典型特征。至于建筑工地里未竣工的建筑物,更是农民工们比较好的栖身地。

1.3雇主提供的集体宿舍里

雇主能提供集体宿舍,对农民工来说已经是比较理想的住宿条件。但此类集体宿舍受建筑成本的限制,往往是高低铺、过道狭窄,不仅不能像城里人的住房那样有必备空间,而且没有了个人的隐私空间。

1.4雇主家里

住在雇主家里的一般都是家庭保姆、护工等。因为要照顾小孩、老人、病人等,一般来说雇主也就不能不让农民工住到自己家里。

1.5城中村

所谓城中村,简单的说就是城市中的村庄。中国的城中村,特指在城市急剧扩张中,政府行政和开发商尚未能够征用并强拆的农民住房群。

2解决农民工城市住房问题的意义

2.1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是推进城市化、实现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城市化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推动力,也是今后较长时期保持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1978年我国城镇人口比重为17.92%,2008年达到45.68%,30年提高了个近28个百分点,成绩有目共睹。但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难度不断加大,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工难以留在工作地实现安居乐业,而是如同候鸟一样往来于城市与农村,不断的外出务工又返乡回流。从长期来说,随着农民工住房问题的逐步解决,可以实现劳动力素质的整体提高,有效降低生育率,减少农村人口,提高农村人均土地拥有量,最终实现城乡协调可持续发放。

2.2解决农民工城市住房问题有利于社会稳定

在我国未来的城市化进程中,仍将有源源不断的农民工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民工潮将是社会一个长期存在不可避免的现象。由于农民工不能真正进入城市,大量人口依然滞留农村,农村整体贫困面貌难以改变。而且由于外出务工农民实际已不再适应农村生活,因此,当其年老时,必将面临在城市去留两难的尴尬境地。而且不少农民工的子女从小在城市成长,已经不具备农业生产的知识,更不会回到农村务农,这就造成大量的社会问题。如果能妥善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将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利于社会稳定。

2.3有利于提升城市竞争力

人口素质及其结构状况是现代城市竞争力的一个典型特征。农民工和城镇居民都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共同创造者,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能够从客观上要求他们对城市作出持续贡献。农民工普遍特征就是特别能吃苦、对报酬的要求相对较低,他们以积极向上的劳动态度,务实进取的精神,以及他们所带来的开放、竞争和创新的氛围,使城市竞争力不断上升。

3解决农民工城市住房问题的思路

农民工的城市住房问题不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就难以改善,健康、安全、发展就谈不上。而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涉及巨额资金和一系列复杂社会管理问题,在此浅谈几点解决思路。

3.1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要注意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多方面解决。要根据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条件逐步解决,当前最迫切的是为农民工提供具备基本人居条件的住所。在解决农民工住房的具体操作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作息规律、地域分布特点以及经济承受能力,避免不切实际的建设造成住房闲置。

3.2政府要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首先是城市规划中必须给予考虑。其次,城中村改造是解决农民工城市居住问题的主要途径,通过城中村改造,吸纳更多的农民工在城市居住,缓解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的住房困难。再次,鼓励利用闲置厂房、学校、仓库等改建适合农民工居住的房屋。

3.3要研究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长期政策

这包括公积金政策、廉租房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等,通过这些政策的调整,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市住房政策范围通盘考虑。

3.4放开农村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在中国现有土地制度框架下,中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只能限于耕种或村庄内公共建设,不能抵押和买卖。而恰恰在城市郊区,有大量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果能允许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廉租房,就有可能解决农民工的定居问题。

住房问题、农民工问题都是“两会”热议的话题。对于如何解决好农民工的住房问题、能否妥善处理好农民工进城的定居问题,是衡量一个国家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前提之一。安居才能乐业,安居才能和谐,安居才能发展。如何让农民工安居乐业,目前已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篇2

1.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难度较大

一般而言,房屋建筑工程的工期都会比较长,非常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其中包括认为因素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主要有: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施工所用原材料、施工机械设备以及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等等,导致房屋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自然因素包括:施工现场的自然地理环境,包括土质、水文、地形等,以及天气原因,都会对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与施工质量造成比较大的影响。总体而言,房屋建筑工程受到众多内在与外在因素的影响,致使其存在着很大的波动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难度也就相对较大。

1.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力度不足

1.3.1建筑企业故意压缩工期

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时期,工程项目的数量比较多,部分建筑企业为了扩大自身的经济效益,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偷工减料,故意缩短工期,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层面以及管理层面上的细节都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听之任之,这种不良的行为对房屋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

1.3.2施工人员的专业素养有待提升

受我国基本国情的影响,目前我国的建筑韩各样虽然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局面,然而专业的施工技术人员还是相对缺乏,大部分从事房屋建筑工程行业的人员都是农民工,以农民工充当房屋建筑施工技术人员,有一个明显的短板,就是农民工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施工过程出现的,无论是管理层面的问题,还是技术层面的问题,都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或是处理,显然难以达到房屋建筑工程技术人员的要求,以至于我国的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与施工质量都无法得到技术层面的有力保证。

1.3.3房屋建筑施工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对于建筑行业的管理水平尚处于较低的水平线上,管理力度不足,管理体系也不完善,导致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得不到国家制度方面的强制性保证。此外,由于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存在着很大的隐蔽性,并且隐蔽的时间比较长,在工程竣工验收的过程中也很难发现,即使发现了,后期处理的难度也非常大,在浪费资金、时间、人力的同时,对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造成非常大的影响,管理体系方面的缺陷,对整个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的影响不容忽视。

2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与施工质量的具体举措

我国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与施工质量方面的漏洞是客观存在的,并且是以多种形式存在的,因此,针对其存在的形式,笔者将在下文浅谈几点关于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与施工质量的具体举措。。

2.1强化对施工原材料的管理力度

施工原材料是影响整个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最基础的因素,确保施工原材料的质量,关键在于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对采购人员的管理,提高其专业技能,培养其职业道德,在面对假冒伪劣的原材料是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去辨别真伪,在面对利益的诱惑的时候,有够硬的职业道德去抵抗;(2)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施工材料供应商合作,在科学的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在价格合理的前提下,选择优秀的企业作为材料的供应商,从而在源头上保证施工所用原材料的合格。(3)落实对采购回来的材料的检测工作,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对施工原材料进行鉴别以及检测,决不允许将存在质量问题的原材料用于房屋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过程当中。

2.2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

房屋建筑施工整体而言,是一门对专业知识要求较高的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首先在于开展技术培训活动,对所有在职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安全教育、专业技术强化、职业道德等方面,从而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提供保证。此外,房屋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的监管也应该落实,实行打卡制度,每个分项目的技术指导人员以及负责人都要及时到位,对于施工机械的运转情况,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等都要详细加以检查,并记录备案。

2.3完善房屋建筑施工管理体系

在施工之前,施工之中,施工之后都应该有一套完善房屋建筑施工管理体系对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管,首先要理顺施工现场的负责人结构,明确权责之间的界限,资金的流向以及机械的管理都要有专门的人员管理与监督,并对施工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记录备案,以备日后查验,完善房屋建筑施工管理体系,等于为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与施工质量的控制提供了国家层面的保障。

篇3

先是阿年在《感光时代》中,叙述了一个在物欲现实中青年人的成长故事,一个与商品社会格格不入的艺术青年在"父亲/精神"和"母亲/物质"之间进行着艰难的拒绝与认同,在那个教育他成长的"父亲"一样的老人死去以后,这位青年也告别了那个试图豢养他的"母亲"一样的款姐,最后成了一个孤苦无告的流浪者;路学长更是在《长大成人》一开始,就借用唐山大地震来隐喻失去精神之父的后时代的降临,直到故事结束,一对青年男女还在继续他们寻找早已失踪的父亲式的"朱赫来"的心路旅程。新生代电影一次又一次地表现了一群没有父亲庇护、也没有父亲管制的青年人那种飘荡和游离的迷惘和狂乱,处处洋溢一种没有家园和憩居的青春骄傲。也许正是这种"无父"的流浪使新生代电影具有远远超过其商业价值乃至艺术价值的文化价值。

但是,在张扬1999年导演的《洗澡》中,那个被告别、被遗忘、被丢失的父亲却重新款款登场,而且不仅是以一种家庭身份出场,还以一种文化符号出场,在影片所提供的父与子的冲突中、父与子的隔膜中,最后以子对父的全面认同而结束了叙事。影片中的父亲老刘(朱旭饰演),是一位"澡堂"老板,不仅外貌造型慈祥、温和,而且性格开朗、豁达,倔强但通情达理、与人为善,叙事极力回避"澡堂"作为经营实体的经济运作和金钱效益而极力渲染"澡堂"对于社区、对于远亲近邻的亲和作用和凝聚作用,"澡堂"似乎是一个供人们共享天伦之乐、人情之乐的大家园,而老刘就是这个家园的家长。不仅各种各样性格各异、年龄各异、身份各异的人都能在这里得到快乐,而且即便是二明(姜武饰演)这样的傻儿子也能够在这一世外桃源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得到父亲的宠爱。这似乎更像是一个老少咸宜、妇孺同乐的人间天堂。

而影片中唯一与这个天堂般的"澡堂"世界格格不入的人,就是老刘的大儿子大明(濮存昕饰演)。大明因为不认同父亲的"澡堂"生活,曾经离开(背叛)了父亲和他的澡堂,离家出走到了被80年代中国文化符号化为与"内地文化"、"传统文化"迥然区别的"他者"--深圳淘金,显然,父与子的冲突不仅仅是一种血缘亲情的冲突,而是澡堂文化与深圳文化的冲突,或者可以更准确发说是父/传统/东方与子/现代/西方的冲突(濮存昕饰演大明,显然与他被当作消费社会中男性偶像的广告象征有互文本联系)。

而影片的意义并不在于父与子的冲突,子对父的背叛在影片中是被作为过去时来间接叙述的,或者说,背叛在影片中几乎从来没有真正出场过,我们在影片中看到的仅仅只是当二明用一幅图画将大明从深圳"误骗"回北京以后,大明如何亲眼目睹父亲的"澡堂/天堂"生活的过程,如何亲身体验父亲的"澡堂/天堂"生活的魅力,最后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早年叛逆的轻狂,而心甘情愿地臣服在父亲慈祥的形象面前,不仅成为了一个"浪子回头金不换"的血缘亲情意义上的孝子,而且也成为了告别叛逆、皈依传统的父亲所维护的"澡堂"文化的精神遗产继承者。

影片并没有真正正面展开"澡堂文化"与"深圳文化"之间的叙事冲突,大明一直被安置在一个被动的观看位置上,他在影片中没有任何真正意义上的主动性,他只是一个被教育者,他从来不可能有机会在影片中证明自己的选择和行为的合理性,因而,他如同我们所有观众一样,是通过看而成为了父亲和父亲所代表的"澡堂文化"的俘虏,我们被父亲的宽厚、被父亲的亲切、被父亲与周围人的和谐和睦、被父亲所代表的超功利性的东方人伦情感所感动、所征服,于是我们也同大明一样,在不知不觉中完成了恋父认同,也完成了对"澡堂文化"的认同。

当我们完成这种认同以后,几乎和所有关于成长的影片一样,《洗澡》也采用了一个"继承"性的叙事转换策略,正如同当年《青春之歌》用卢嘉川之死来为林道静的成长、《红色娘子军》用洪常青的退场来为吴清华的成长开辟道路一样,当大明完成了对父亲的认同过程以后,老刘便在他一生所维护的"澡堂"的温暖的水中安然辞世,而最后大明和二明共同经营澡堂的情节,则是"文化继承"交接完成后的一次彩排:儿子们已经继承了父亲的精神遗产长大成人。从这里,我们感受到的不仅是一代老人对传统的眷念,而且也通过儿子对父亲的认同将传统塑造为现代生活温情脉脉的世俗天堂。

"五四"时期,鲁迅曾经呼唤过用"幼者本位"来替代"长者本位"的文化,经过80年的循环往复,从父与子的冲突,到子对父的寻找,再到子对父的认同,似乎勾画了80年代以来中国主流文化的一个运行轨迹。在今天这样一个重新塑造新世纪"父亲"形象的主流文化氛围中,在这样一个处处充满了"弘扬"、"继承"、"回归"、"东方中心"等流行话语的氛围中,出现《洗澡》这样一部表达恋父认同、长者本位的影片应该说是顺理成章的。只是,这样一部将恋父过程叙述得如此从容自如、如此溢于言表的影片出自一位青年导演之手还是多少有些让人意外,而且影片将父/传统/西方与子/现代/西方的二元对立如此想象性地解决不仅在电影叙事中而且在文化叙事中似乎都显得过分简单化。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必须承认,无论是放到中国100年的文化过程中,或是放到中国当下的社会语境中,《洗澡》都是一部世纪末中国父与子大主题中的一部耐人寻味的文本。

上善若水:传统膜拜

"洗澡"离不开"水",但是在《洗澡》中,"水"却是负载了明确文化意义的符号。在影片中,当老刘回忆陕北缺水的过去时,插入了一个相当突然的陕北农民祈求雨水的画面,无论是画面造型或是秀儿、弟弟的人物设置,都使我们不得不联想到当年的《黄土地》,或者更准确地说,这一段落其实就是想让我们联想到《黄土地》。而在《黄土地》中人们所祈求?"雨水"渺茫无望,翠巧消失在黄河的滔滔急流中,憨憨仍然在绝望地期待,但《洗澡》中,人们终于有了源源不断(但隐逸了来源)的水,这水就是所谓东方的仁慈、宽厚、和睦、亲情,是一种以老刘和他的"澡堂文化"所代表的东方人伦。在《黄土地》中,"水"是一个悲剧性的期待,而在《洗澡》中,"水"则成为了一个正剧性拯救。《黄土地》中的西部造型被有意识地生硬地插入当代都市空间中,的确显示了张扬整合第五代的勃勃野心,那似乎是对第五代的一种消解:当年陈凯歌、张艺谋们沉痛地展示了中国农民祈?"水"的执着和愚昧,而这救命之"水"在《洗澡》中早已预备妥当,《黄土地》中那个逆人流而奔向新生活的憨憨已经得到了"水"的滋养。第五代的文化反省经过15年的演化,在《洗澡》中成为了文化回归。

几乎可以说,影片中所有对"水"的赞美,其实都是对父亲、父亲所代表的"澡堂文化","澡堂文化"所像喻的东方传统的赞美,我们不仅在影片中看到了赫然醒目的"上善若水"的匾额,而且也一次又一次地听到人们对水的崇拜和留念,在一段同样生硬的插入段落中,老刘对儿子二明讲了一个关于的故事,说湖水可神圣了,那是圣湖,"湖水不但能洗净身子还能洗干净他们的灵魂,治百病呀,所以这一辈子他们一定要到圣湖去洗次澡"。这一段的声音处理和画面构图,都使我们联想到冯小宁导演的《红河谷》中那段老奶奶讲述的关于长江、黄河等5个儿子的故事,他们同样都用水来作为中华文化时间和空间联接的中介。随着旧城市的消失,澡堂也即将被推倒,人们意味深长地表达着对"澡堂"之水的一往情深:"我担心哪,啊!一搬进那新小区,连个澡堂子也没有这上哪洗澡去呀,是不是?""你说那热水器,啊,一个人在那淋着,哪有在这儿泡着舒坦呢。"当然,怀旧、怀乡,几乎是所有表现现代化冲击传统生活的共同意绪,然而,在《洗澡》中,"水"不仅是怀的对象,而且也是影片为我们提供的未来的养料,它不仅仅属于过去,影片更想将它带入将来。传统之"水"是解决所有危机的灵丹妙药,所以,影片中一对处于家庭危机、夫妻性危机的男女也通过老刘提供的澡堂之水得到了解决。水之万能在影片中被作为一种意念反复被强调,但是水(传统人伦)之万能作为一种神话,它是否真的能够解决我们正在经历的走向现代化的危机和我们每天体验的生存危机,其实是很难得到不可置疑的豁免的。我的太阳:文化想象

《洗澡》中有一个用心良苦的情节,我们显然难以忽视:

一位名为苗壮的小伙子,总是在老刘的澡堂里放声高歌《我的太阳》,这位小伙子不仅身强体壮,似乎吃了太多的黄油、面包,喝了太多的牛奶,而且他在这个传统澡堂里从来不泡浴而是选择更"西方化"的淋浴,他唱的歌曲也是一首典型的西方经典音乐,后来他衣冠楚楚走上舞台时,身着的也是一套西服革履,这所有的能指符号其实都在暗示其西化文化所指。然而,有趣的是,这位"西化"的苗壮每次都是在"水"的淋浴下高歌,一当有人听不惯他的"异国"曲调,关上水龙头,他便会哑然失声,而一当恢复供"水",他才能重展歌喉。傻二明则是"我的太阳"的最忠实的听众,而当苗壮站在没有"水"的滋养的舞台上无论如何也唱不出"我的太阳"的时候,恰恰是这位傻子明白了"水"才是一切的关键,所以当他傻忽忽地将水龙头冲向舞台上的苗壮时,"我的太阳"那热烈、恢弘、奔放的旋律才能喷薄而出,回荡在天地之间。西洋歌曲"我的太阳"(阳刚)在东方象征"水"(阴柔)的灌溉下,构成了一个何等令人心旷神怡的中西融合的狂欢场面!

这一切,当然都是影片作者苦心经营的文化策略,东方人伦传统之"水"不仅是我们解决当下困境(如家庭危机、甚至性危机)的灵丹妙药,而且也是西方文化移植东方的本土养料。上善之"水"具有一种吐故纳新、养育万物的神圣性。影片最后,在"我的太阳"的歌声中我们看到那些陈旧、低矮的建筑正在被现代化的推土机所摧毁,那是对西方文化压倒中国文化、现代文化压倒传统文化的一种直观象征,同时,"水"的隐喻、人们对"澡堂文化"的无限眷念似乎又提供了一种对东方传统的自我膜拜。现代化带给中国的巨大变化、这种变化带给人们的巨大喜悦以及人们对现代化的无限渴望被隐藏了,我们看到的只是依依不舍、只是蓦然回首、只是无可奈何,联系到那个下海经商的大儿子大明最后从深圳文化(现代/市场)向澡堂文化(传统/天伦)的回归。

当然,我们会清晰地感受到这部影片是如何将东方与西方、现代与传统、市场与天伦进行二元对立的设计的,我们也会感受到这部影片是如何将东方、将传统、将人伦想象为人间天堂的,尽管我们其实面对的是一个被西方强势文化诱惑着"走向世界"、"国际接轨"、"现代化"的现实。因此,我们肯定会关心:《洗澡》为什么会如此不遗余力地神化长者、神化澡堂文化,神化东方人伦传统?长大成人:主旋律化与国际化

《洗澡》的导演是正在渴望进入主流中国的青年导演张扬,而影片的投资方则是由一位美国人创办的西安艺玛电影技术有限公司,公司首脑罗异(美国白人)还担任了影片的策划,这两个具体的因素与中国电影主旋律化的国内背景以及全球化的国际背景的合力,应该说在很大程度上支配了这部电影的文化走向。

在不可逆转的改革开放的现代化进程中,中国主流政治文化,一方面必然面对强势的西方文化巨大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威胁和压力,另一方面也必然要面对原有和现存社会结构的变动、调整所引起的震动和颠覆,为了应对这种挑战,90年代以来,主流政治文化一直试图通过维护、宣扬、弘扬传统文化来强化民族凝聚力,通过东方文化的历时性辉煌来抵御西方文化的共时性威胁,传统文化的神圣话语其实都是现实权威的中心认同。正是在这样一种"弘扬"的主流文化场景中,《洗澡》应运而生,成为渴望摆脱边缘、进入主流、获得命名的新生代导演一次相当虔诚的努力。

与此同时,在赛义德所谓的"西方主义"中,西方人视野中的东方其实常常都是一个双面人,一面是面目狰狞的妖魔化的东方,专制、愚昧、落后,那是西方人通过一个"反面"的"他者"来确立自己的优越性的文化/心理策略;另一面则是含情脉脉的天使化的东方,温馨、宁静、祥合,这是西方人借助一个"正面"的"他者"来平衡自己文化矛盾的另一种文化/心理策略,其实,无论是妖魔化的中国,还是天使化的中国,都与我们正在遭遇和正在经历的中国无关,东方主义视野中的中国只是他们为了他们自己的需要而建构和想象出来的中国,正如我们从、直到现在也常常有一种将西方想象为天堂和地域、使者和强盗的西方主义一样。

但是,在文化全球化背景中,西方的东方主义不仅是西方人的想象,它也可能成为东方人的自我想象,特别是当我们试图"走向世界",试图"国际接轨",试图"文化输出"的时候更是如此。而《洗澡》则正是在一个西方人精心策划下满足了西方人的东方主义想象的精巧文本,它将澡堂文化为象征的东方传统人伦书写得如此暖气融融,无论是澡堂内那腾腾的热气,或是人与人和平共处的大量的全景镜头以及两人或两人以上相濡以沫的镜头,或是关于父与子关系的叙述、关于"水"的隐喻,都提供了一个想象的安全、温暖、平和、干净的东方家园,那也许可以为处在后现代主义、后工业时代的西方人饭后茶余提供一点多愁善感,为他们在丰衣足食、灯红酒绿之外呈上一盆奇花异草。《洗澡》与西方人的东方主义视野中那种天使化东方的需要有谋而合。加上影片本身制作精良、节奏流畅、造型鲜明,一些细节也相当精彩,它能够在西方国家得到认可、接纳(当然,作为对西方主流文化的一种补充,这种认可和接纳的空间相当有限)并不奇怪。

应该说这是一部令人吃惊的电影,它是如此尖锐地将传统人伦与现代经济对立起来(老北京的"洗澡"与新深圳的经商),并且它在如此鲜明地美化传统(明亮而暖融的澡堂空间和上善若水的象征)的同时还如此明确地表达了新一代对老一代文化的认同和继承,显然,《洗澡》是自觉地试图将新时期以来的文化反省转化为文化回归(整合第五代电影主题和消融西方文化的外来性),影片在叙事上的从容、视听造型上的精致以及影像、声画表意上的营造,都显示了一种远离弑父渴望、恐惧和焦虑的恋父认同。这一认同的意义相当复杂,联系到影片的投资者身份,也联系到这部影片诞生的特殊语境,我们说,一方面它是对青年一代叛逆意识的审判和对权威文化的一次靠近,同时也是对西方主流文化中的"东方主义"的一次义演,在满足西方人的"东方想象"的同时,影片也为我们自身提供了抵制西方他者的优秀民族传统的"自我"想象。这是一个既满足了世界主流文化对东方的文化想象也满足了中国权威文化对自我的文化想象的电影大餐。

篇4

目前在我国的房屋建设中,存在的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安全问题还有很多,例如集中在学校、民房或者是农村自建房屋中的安全问题,严重威胁了人们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房屋建筑本身的问题也是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在部分房屋建设中,由于施工不到位、管理不完善或使用的建筑材料不合格等问题也容易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由于房屋建筑的露天作业较多,对劳动者的体力耗费较大,再加上施工人员的流动性较强,专业技能不高,所以这也是引起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房屋建筑的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能力有限,但是管理工作能否做好,直接影响了安全管理水平,也影响了施工质量,所以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除此之外,自然因素也是影响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因为地震、滑坡、泥石流、暴雨等自然灾害具有强大的破坏力。由于现在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一些资质不够的施工单位也混杂在建筑行业中,这就难以保证工程质量,也加大了安全管理的难度,这些安全问题应当充分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3风险模式在房屋建筑安全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3.1确定房屋建筑中的风险范围

在实际的建筑施工中,对施工的相关内容进行系统、全面的风险识别,确定风险的分布与范围。例如:(1)根据建筑工程施工所处的地理位置,对该地的水文特征与自然灾害进行分析,另外对工程外部的环境、交通与资源等都进行综合的考虑;(2)对建筑工程的生产、施工、办公等都进行合理的规划,合理的布置易燃易爆或有害的建筑材料,做好建筑物的卫生防护与安全建筑工作;(3)建筑工程与工作人员的施工场所与生活场所要做好防雷、防雨、防火、防盗工作等。

3.2落实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

在工程建筑中,建设单位占主导地位,对安全生产有决定作用,所以要落实下述的安全生产责任:(1)建设单位要确定并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与安全管理费用;(2)确保勘察、设计、建立与施工单位在工作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有效控制工程进度;(3)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相关部门要对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备案。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措施主要是由施工单位落实的,所以要求施工单位要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项目安全生产体系,并建立健全的生产制度。

3.3落实监理工作

工程监理单位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单位,也是工程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主体之一,要落实监理单位对工程中每一个施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首先要将安全监理归到监理规划中,对承包商、施工单位与施工个人的安全生产资格与安全管理措施都进行审查,使其达到标准条件;其次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阶段,要编制详细的、科学的监理细则,一旦发生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监理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就是监督建筑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规范施工人员的工作行为,减少事故发生。

篇5

一、监理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签订问题

我国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完善,在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着暗箱操作、明招暗投、幕后交易等现象,扰乱了建筑市场运行秩序。加之,监理单位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部分监理单位为了取得工程项目合同,经常听从建设单位的安排,使得监理单位在监理合同签订前期丧失了与建设单位公平谈判的话语权。在合同条款中,建设单位过于强调自身权利,尽量减少自身的制约性条款。而对于监理单位而言,部分合同条款对监理单位的义务、违约、赔偿等方面作出了苛刻要求,导致合同双方在签订环节未能处于公平的地位。

(二)合同履行问题

在监理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过程中,建设方仍占据主导地位。建设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工作内容之外增加监理工作量,但是却没有增加相应的监理服务费,损害了监理方的合法权益。同时,部分建设方对因施工方或建设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通常以总价包干为借口拒绝支付监理方延期费用。基于上述原因,监理单位为了降低总成本支出,实现利益目标,被迫采取减少监理人员数量、降低监理工程师层次等方式控制成本支出。

(三)合同跟踪管理问题

在监理合同管理中,监理单位应全面掌握建设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将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等各个环节。但是,由于监理方的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只是重视对建设方在合同签订前期的资产规模、信誉、注册资本等情况的调查,而不重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方生产经营情况的跟踪管理。一旦建设方出现重大变动,则直接影响到监理合同的顺利履行,给监理方带来经济损失。

二、监理合同管理中的优化方式

(一)完善监理合同内容

为有效避免监理合同纠纷风险的发生,应完善监理合同的相关内容,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包括:一是明确监理工作范围。在监理合同中,要详细列明监理方负责监理的工程情况,如工程面积、结构、层数、室外工程、室内工程等监理工作范围。二是明确监理工程的内容。在监理合同中,要明确监理方所提供的监理服务,包括工程进度、质量、造价、信息、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并在附加协议条款中尽量详细表述各项具体工作,避免工作描述过于笼统、责任界定不清。三是明确监理期限。在监理合同中明确监理的起止时间,若合同中未能明确监理期限,则根据《建筑监理工程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将监理方派驻监理机构到施工现场时间作为监理时间的起算点,将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方的时间点作为监理终止时间。

(二)明确监理费用增加的合同约定

在解决因非监理方因素导致的工程延期、延误而产生的监理费用纠纷问题时,应在监理合同中针对具体原因作出相应的明确约定,具体如下:一是针对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延期,要在合同中约定由合同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相应损失与费用;二是针对因业主方问题导致的工期延误、监理工作量增加,要在合同中约定按照一定标准计算监理费用的增加额度,并且该项计算标准不应超过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标准;三是针对因施工方问题导致的工期延误、监理工程量增加,为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应适当下调合同约定的监理费用计算标准。

(三)规范阴阳合同的监理费用结算

针对阴阳合同产生的监理费用结算问题,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第一种情况,针对招标人和投标人串标、投标人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签订的阴阳合同,其阳合同无效,在结算监理费用时应选择阴合同作为结算标准,即根据双方真实的意识表示进行价格结算;第二种情况,针对强制招标投标项目未经过招标投标程序签订的阴阳合同,其合同均无效,在结算监理费用时应选择阴合同作为结算标准,即根据双方真实的意识表示进行价格结算;第三种情况,针对先行招投标,后在同一天内签订两份合同,或后续签订阴合同和阳合同的情况,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第21条的规定,将中标备案的阳合同作为监理费用结算标准;第四种情况,针对非强制招标项目经过招投标程序签订的阴合同和阳合同,视同第三种情况进行监理费用结算;第五种情况,针对无须经过招投标签订的阴合同和阳合同,应根据债法理论进行监理费用结算,即根据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实际履行的合同进行结算。

三、结论

总而言之,监理合同管理是关系到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工程建设目标实现以及监理工作有效开展的一种重要工作。监理方要建设高素质监理工作队伍,加强合同签订和合同执行管理,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履行实施动态管理,认真落实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断提高工程监理质量,为规范我国建筑市场有序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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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的形成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住房贷款既拥有共性的经济风险和管理风险,同时又有其自身独特的经济风险和管理风险,而管理风险是目前各房改资金管理中心较为突出的风险。

(一)运行体制带来的管理风险

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房改资金中心不能直接办理金融业务,应当委托住房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金融业务,个人住房贷款只能以委托方式委托商业银行办理,并由房改资金中心承担风险。也就是同一贷款业务的委托方与受托方是两个不同的利益主体,受委托银行是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经营目标的经济实体,虽有手续齐备的合同要求和约定,但仍无法回避自身利益的驱动,和在运作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利害冲突之间的矛盾。

1、受委托银行自身的风险及利益。在受委托银行在自营业务与委托业务之间,存在将风险较小、利润较高的贷款项目留下,而将风险相对较大的项目以委托贷款方式留给房改资金中心,大力推荐商业贷款,甚至出现对只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开发商不给予按揭签约的现象,这样,房改资金中心一方面失去了资质较好的开发商,另一方面又失去了资信较好的客户,无形加大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风险。

2、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繁琐。面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的冲击,加之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相比为业务受委托银行所带来的利益不均衡,购房者选择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其利息全归受委托银行所有,若购房者选择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只能收取5%作为手续费,且失去了许多贷款客户。正是由于受委托银行自身利益的驱使,往往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客户采取一些消极拖办和误导的手段,抵制或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高效、快速发展。而其自运营的商业贷款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要快的多,并且程序简捷。当然无论是对开发商还是借款户来说,都希望资金快速及时到位,惧怕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遥遥无期。有些开发商甚至还打出实行商业贷款给予优惠,或用先贷商业贷款以后再转公积金贷款等等方式。使许多客户由公积金贷款转为商业住房贷款,继而使房改资金中心失去了许多优质客户,无形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3、房改资金管理中心贷款数据统计信息化建设滞后。由于我国许多地方房改资金中心的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没有建立健全和更新,致使许多职工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而受委托银行力争主导地位和强调自己的网络优势,往往会采用其通畅、便捷的程序,进行贷款人员信息登陆和计息扣款,而房改资金管理中心统计信息滞后,贷款程序无法正常运行,双方数据无法统一。而且房改资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群体,业务发展趋势以及经营状况等重要商业秘密都无法对外保密,既不利于市场的竞争,还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4、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在贷款资金的回收方面处于被动地位。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受委托银行不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受委托银行基于节约成本考虑,对贷款的回收力度不够,贷款发放到位后,银行既不能及时通知客户还款,也不实行跟踪服务,导致客户逾期还款比比皆是,甚至对逾期户不及时还款视而不见。而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因贷款业务审核后就不再直接面对借款人,受委托银行又与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信息交流不够,致使有些贷款逾期户根本不知贷款已逾期,还有原准备一次性预还多月贷款本息的客户,因受委托银行以计算机程序不便、不畅等多种推托为由拒绝,由此也形成了逾期还款。由于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是由政府或住房委员会指定的,即使受委托银行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收贷职责,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也无力对银行进行制约和追究,处于承办银行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之间的被动局面,没有保护广大职工的利益。

(二)政策取向和金融市场形成的管理风险

由于政策取向的特殊性决定了个人住房贷款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广大的中低收入城镇职工、居民,同时也决定金融管理风险。

1、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下降的风险。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借款人中相当一部分职工收入不稳定,偿债能力有限,甚至有的单位濒临破产,职工随时会面临着下岗或买断工龄,严重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直接关系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安全性、风险性,如遇央行利率上调,职工的还款负担还会加重,逾期率就会上升。

2、存贷不挂钩导致资金缺口的风险。我国许多城市在住房公积金配贷时,只注重借款人的还款经济能力以及是否满足贷款的其他条件,却很少评估借款人对住房公积金的贡献率,住房公积金配贷既无最低储蓄年限(仅一年)要求,也无最低存款额限制。从现在现阶段看,这种信贷方法似乎有利于解决和改善居民的住房,刺激居民的有效消费需求,扩大住房公积金信贷规模。但从长远看,今后可能会导致资金缺口,而且加大住房公积金储蓄长期融资的风险。

3、国民经济状况和金融市场变化而带来的风险。城镇职工、居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贷款期限长,在长期的贷款期限内,社会经济状况和金融市场必然会不断发生变化。如发生通货膨胀等,由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相对固定利率,这就会使住房公积金蒙受贬值的风险。同样数额的个人住房贷款,如果贷款期限延长一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最长可达20年,从机会成本的角度来看,容易产生市场风险,并其风险将增加一倍以上。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单一性使它缺乏银行通过多项业务组合分散风险和规避风险的机制,更加剧了其风险性。4、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行为带来的风险。地方政府为拉动住房消费,许多地方对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下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任务目标,过分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数量增长,往往忽视住房公积金贷款质量,加大了产生不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能性。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的规避措施

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理应正视和竭力规避,避免出现大的风险损失,根据上述风险的分析,规避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一)确立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主导地位

解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制度性风险的根本途径在于消除委托与受托两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冲突。首先必须强化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主体地位,采用房改资金管理中心自营模式,可以实现责、权、利的统一,既能有效地消除委托方式中的利益冲突,又能做到了职责分明。运作高效,彻底改革和完善我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委托运作机制。使委托方始终居于主体地位,可以自主选择受托人,同时也应该将选择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的自交给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对受委托银行敷衍应付办事不力和操作失误,而导致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出现的风险,应由受委托银行承担,或由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实行优胜劣汰,充分保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的规避,体现房改资金管理中心的主导地位。

(二)建立贷款风险监管体系

建立贷款风险监管体系,将风险管理系统纳入个人住房贷款全过程中,并授予该体系应履行的功能:一是对个人信用情况进行相应的时实评估,特别应能防范恶意超贷的情况;二是实现对个人住房贷款贷前审核与贷后监察结合的功能,实现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三是实现个人住房贷款高风险的预警功能,并给出响应的规避建议;四是实现会商制度的建立,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定时对预警高风险的情况进行会商,特别是对金融、房地产市场、社会就业与家庭收入变动信息的应急响应,以期协同规避,对已发生逾期的应协助尽快催收;五是建立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基金,实现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化解损失的规避功能。

(三)采取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1、建立以政府为主体减轻中低收入职工住房贷款负担的贴息和担保制度,可采取政府扶持(实行贷款贴息政策)、社会参与的办法,组建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信用担保,既减轻了这部分低收入职工的债务负担,又化解了金融风险。

2、房改资金管理中心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和相关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增值收益中按比例提足贷款风险准备金,并制定严格核销坏账制度和程序,认定后及时核销坏账、呆账。

3、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险,在个人住房担保中介机构尚未发育成长起来的情况下,应由保险公司把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结合起来,开拓住房保险新业务,既降低保险费用,减轻借款人的负担,又提高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四)采取相关配套还贷措施

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应跟踪服务和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因服务质量带来还贷风险。

1、建立便捷的还款方式,利用银行网点和资源,办理还款储蓄卡或一卡通,实行通存通还,自动划款等便捷的方式,在时间和地点上方便借款人还款。

2、受委托银行贷款放款后,及时通知借款户月还款额和其帐户余额情况,使借款人知道每月实际应还多少钱,什么时候还,做到心中有数,经济上有准备,敦促贷款人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减少不必要还款纠纷。

(五)加强贷款抵押审查力度

住房抵押贷款是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运营管理的重要环节,严格抵押审查,对降低贷款风险,资金的安全运营提供了重要保证。具体审查程序应做到:

1、认真审查抵押房屋的合法性及被抵押的合法性。

2、要求售房单位到期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做出连带责任承诺,与产权抵押登记部门协议确保抵押手续完整到位。

3、控制抵押率,规避抵押物市场价格变动的变现风险。

4、切实执行担保法,对不按照合同清偿债务坚决依法拍卖抵押房产。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政策性住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实行低存低贷的政策,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有力地推进了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发展,是解决和改善职工住房的政策性融资途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贯穿于贷款审核、发放和回收整个的管理过程之中。因此,必须建立包括个人住房贷款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房改资金管理中心贷款程序性方面的制度建设,使贷款的调查、审查、审批、催收、内部稽核、违规操作责任追究等全部管理流程化、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汲取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方面的经验,用法律和制度等管理手段,有效规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管理风险,以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风险降到最低的限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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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圣钦介绍说,新标准明显侧重于安全,对住宅安全涉及到的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盗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构造安全这五方面都作了细化的规定。其中结构和消防安全,增加了专门的篇章;对“公共部位设计”、“燃气设计”和“电气设计”中涉及安全问题的楼梯、连廊、电表箱,热水器等问题也作了具体的规定。

因为错层对结构和抗震都不利,而现实中存在着“错层房”扩大之势,《标准》在这一点上倾向很明显:不能为错而错。新标准提出“卧室和卫生间之间不应设计错层”。“不应”是很严格的,设计人员务必执行。如果非“错”不可,就要按《抗震设计规范的补充规定》来设计。

关于消防,国家规范不具体,操作性不强,“九五”标准里也没有,新标准吸收了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到建筑规范里来,用以指导住宅消防设计。例如对消防登高面,作了“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等具体规定。

关于防盗,改变了原来的设铁栅栏的规定,改为“住宅底层的外窗和阳台门、开向公共部位或走廊的窗口下缘距屋面(平台)小于2.0米时,应采取防卫措施。”至于具体措施,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安全玻璃,美观一些的防盗栅栏,电子报警系统等等。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1)已于今年8月1日起颁布实施。和“九五”标准相比,新标准有哪些显著不同?设计人员在设计中要注意哪些问题?日前,记者带着上述问题走访了新标准的主要编制者之一,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顾问彭圣钦先生。

注重环境

现在消费者在购房时除了重视功能,越来越注重居住环境,选择住宅就是选择一种生活的理念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共识。《标准》为此专列了“总体设计”一章,这是九五标准和国家规范里都未曾涉及的,也是体现标准人性化的地方。比如“居住环境”一节“高层住宅的小套、中套应有一个居住空间,大套应有两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至日连续满窗有效日照不少于1小时”,和这条强制性标准相应的是在“套型设计”中另一规定:“小套、中套至少应有一个,大套至少应有两个居住空间向南或南偏东35度~南偏西35度。在特殊情况下,其朝向可南偏东45度~南偏西45度。套型设计应组织好自然通风。”这充分体现了《标准》对上海气候因素的综合考虑。彭圣钦指出:相对于“九五”标准中不管是大套,小套,对日照的要求仅限于一个居住空间,这两条标准显然是提高了设计的难度,但从设计住宅也是设计一种生活的高度出发,设计人员应力求做到。

人文关怀

标准对特殊人群考虑得更为周到,在“出入口”车节对老年人、残疾人使用的坡道数量占该类住宅出入口总数的比例作了细化规定:低层、多层住宅不应少于10%;中高层不应少于30%等等。

景观倡导

彭圣钦说,虽然新标准尚未编制专门的“景观”章节,但已体现出对景观的重视。如新标准吸取了目前有些规划较好的居住区的经验,提出了“围墙宜通透”的倡导,提倡住宅设计互为借景,扩大视野;另外对绿化率(30~35%)和集中绿地的设置要求也体现了标准对人文景观的要求;

对坡屋顶,《标准》提出:“低层、多层住宅屋面宜做坡屋面”,这里用的是“宜做”,也就是并不强求一致,一是考虑到防渗措施的多样化;再就是城市景观的丰富性要求。

细化方案

连廊究竟该从哪一层开始?跃层和敞开空间算不算楼层?这些“九五”标准里都没有明确规定,每遇到具体问题都要请科技委认证。新标准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出了细化的方案:关于连廊,“下列住宅应设置单元与单元之间的连廊:十八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当每单元设置一个防烟楼梯间时,应从第十层起,每层在相邻的两单元的走道或前室设连廊……”,关于公共用房,“建筑高度不超过54米的塔式、单元式住宅,当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式住宅或底层设有敞开空间时,在满足结构、日照的条件下,可按实际层数减去一层后对照本标准的其他条文的规定设计。”类似与这种细化的规定在标准中还有很多,旨在减少不必要的认证和扯皮。

鼓励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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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完善

我国建筑企业中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往往受到成本节约思想的束缚,在施工中过度追求利益最大化,忽略了企业管理体制的建立。为了减少施工项目工程的成本投入,建筑企业通常会选择撤除部分管理部门,减少人员投入,这种情况的存在使得企业管理人员不足,无法实现有效管理。企业缺乏合理的组织机构管理体系,许多岗位职责分配不明确,作业执行操作规范不健全,管理手段较为落后,无法实现管理的合理化和科学化。健全的管理体制与施工进度和质量息息相关,企业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将最终影响到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二)人员综合素质较低

建筑企业涉及到的项目管理任务较为繁重和复杂,企业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等,但是目前我国建筑企业中的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仍然比较低。现代化的企业运行对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要求,建筑企业管理人员的执行力和领悟力参差不齐,一些管理人员并没有经过正规的专业培训,在工作中不能有效协调好各个部门的工作,无法较好的完成管理工作,使得项目进度和质量受到影响。此外,建筑企业重视对建立技术人员和承包商的培养,忽略对自身管理者的培养,管理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违规操作,从而影响到建筑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质量控制措施不严格

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关系到建筑企业的社会形象,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但是目前建筑企业管理中对于工程项目质量的控制措施缺乏严格性,一些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轻易进入到建筑行业中,直接影响到建筑行业的社会形象,使之存在不稳定的发展因素。建筑企业在施工中往往过于追求施工进度,缺乏对施工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对于工程返工或误工的情况也不重视,从而增加了施工成本。在施工过程中,一些企业对于新工艺和新设备认识不足,不能有效运用新工艺和设备,直接影响到施工的进度和质量。

二、建筑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完善管理体制

建筑企业在发展运行中一定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只有在健全的管理体制制约下,企业才能得以长久地发展。企业在构建管理体制时,首先要帮助管理人员提升自身管理素质,实施管理责任制,确保每一个部门的管理人员都有相应的管理职责。企业要强化管理层对下属阶层的监督与管理,一旦某个部门出现问题,可以及时找到该部门直接负责人,从而有效解决问题。其次,企业管理人员应当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思想,树立现代化管理理念,采取科学、民主的管理方式来调动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意识,实施民主化管理。最后,建筑企业要建立一支专业的施工管理团队,复杂对工程项目做出科学的规划与安排,对施工中每个环节进行质量监控与检查,及时调整不合理的计划,为工程顺利的开展提供保障。

(二)做好人员管理工作

建筑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需要各个部门人员的共同努力,因此,做好人员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在建筑管理中涉及到的人员管理工作包括外部关系协调管理与内部关系协调管理两方面。外部关系协调工作包括项目设计、建设、施工、保险与交通等单位的沟通关系。内部关系包括建筑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关系。建筑管理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管理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通过多方沟通与交流,逐渐解决问题。如果出现双方意见不合的情况,管理人员要有效控制好争执的度,对双方争执做出有条理、有技术的协调,尽量来平衡双方利益,将争执度降低到最低。此外,管理人员要协调好内部人际关系,包括上下级部门关系等,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来处理问题,及时发现建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来解决问题,减少不必要的建筑损失。

(三)全程监控管理

建筑施工过程中应当实行全程监控管理,建筑企业管理人员要将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与施工单位联合起来,构建高质量保障的监督管理结构,为施工质量提供保障,确保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能够有效进行。在施工过程中,通过严格的监管措施,避免出现返工、误工等现象,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建筑企业要不断学习新工艺水平,引进先进设备,通过工艺与设备的改良来节约企业成本,提高施工质量,为企业谋求更大的经济效益。通过全程监控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各个环节的材料进出情况,检查员工操作是否合格,确保各个工序高质量、有序的完成。此外,相关管理者还要强化安全性施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性和文明性。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建筑管理对于建筑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关管理者在建筑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不断加强对人员、技术与安全的管理。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对施工进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不断改进工艺与设备,提高建筑管理的水平,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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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系统的整体框架,在实际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业务办公系统及Web服务系统。业务办公系统是高校住房管理系统的关键,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设计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实现办公自动化。Web服务系统设计的重要目的就是要能够为教职工提供便捷地网上服务。对于业务办公系统设计过程中需要注意住房租赁、维修申请要能够实现业务网络化,流程化操作,实际工作过程中可以通过流程分解、联机办公处理的方式来实现。Web服务系统实际上则是要在互联网上来实现信息获取工作。系统在整体设计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便利性,同时还要考虑到安全性。保证系统的安全是设计的重要前提。为了实现安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就需要设计权限控制管理用户数据操作、数据过滤防止非法写入、日志管理监督数据操作行为等功能。通过设计这些功能来保证系统的安全。

1.2业务办公系统的设计

在设计业务办公系统过程中重点是要做好数据交换及数据处理工作,实现对系统基础数据和用户网络提供数据的综合管理是业务办公系统设计的关键。系统中的不同权限的客户都是在其相应范围内来进行管理的,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通过分布式作业将能够实现租金的电算化。具体而言业务办公系统的设计应该是包含以下几个环节:权限管理。权限分配的过程中通常是自动生成权限分配表,对于不同的权限分级需要放入不同的操作权限,而且这一操作权限也是要能够进行变更更新的。通常情况下可以把不同的操作权限分成工作人员、管理员以及高级管理员三种类型。用户在登入进去之后系统将会自动识别身份并且对用户的操作行为还要进行及时跟踪。基础资料管理。对于基础资料的管理也需要根据不同权限来调用想用的参数来进行录入、查询及修改、删除等功能。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读取数据库参数、写入数据库新纪录以及数据检查是管理的基本环节。为了实现对基础资料的高效管理,实际工作过程中还可以采用批量数据管理的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是在系统允许的条件下,把补贴信息、教职工信息以及住房信息批量导入到数据库中。在导入之前需要保证数据表字段、顺序同数据库设计一致。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才能够导入数据。在导入数据之后还需要进行认真检查,只有经过检查合格之后才能够进行保存。租赁管理。租赁管理是重要的功能。在实际工作中当教职工把申请通过Web程序传送给业务办公系统之后,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申请,之后再给出住房预分配意见。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为了保证审批的严肃性,还需要把这些信息交给高级管理员来进行审批。经由他们审批之后才能够进行合同签订。如果审批被拒绝业务受理流程就会被写入到历史记录中。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租金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的确定非常重要,这是避免纠纷的重要措施。计算方式可以按月和按天方式来进行计算,对于支付方式则可以按照现金或者是工资扣付的方式来实现。维修管理。对于维修管理。工作人员要在收到申请之后及时尽心审核,管理员经过审核之后在通过邮件的方式来向住户发送维修通知单,在审核完成以后还要把申请业务的处理状态改为审核通过,对于那些拒绝维修的则是要改为已拒绝。在结算的时候需要拿着,经过职工签名之后的维修单到管理部门来进行结算。查询统计是最基本的功能。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对于查询功能可以分为工作状态、职工部门、住房状态、职称以及职务等来进行分类,查询的时候则可以按照以上几个字段组合到一起来进行查询。要想把数据导出只需要单击右键即可。通过对这些不同字段进行组合查询,用户将能够及时有效地查询到住房的使用情况。

1.3Web服务系统的设计及实现

对于Web服务系统,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用户输入工号及密码登陆之后就可以选择和自己相关的业务进行申请或者是查询。业务申请及信息查询是服务系统的两大功能。网上业务申请能够有效提升工作效率,通常情况下是包含住房维修申请及住房租赁申请两大类的。这两种申请的构成形式是不同的,维修申请数据是由租赁数据以及住房登记构成的,租赁申请则是由职工申请构成的。它的最终目的是要把各种申请输入到数据库中。用户在查询的时候,进入到个人信息查询页面之后将能够获得与本人有关的各种信息。公积金查询、租金查询以及货币补贴查询等内容都是可以查询得到的。个人查询功能实际上就是要实现数据库数据的读取。

2、实际案例

上文详细分析了系统设计的基本步骤,下面就结合实际案例来进行探讨。华南某高校当前房屋管理存在着不少问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仍然是采用传统的手工归档的方式来进行管理。这样的管理方式导致管理效率非常低下。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该校开始对住房信息管理进行升级改造。

2.1系统需求分析

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决定采用Powerbuilder8.0作为数据前端的开发工具,对于数据库则是采用SQLServer2000来实现。该系统设计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能够输入、修改教职工住宅的各种数据信息,同时还能够查询相关的情况。在房屋管理过程中能够辅助房屋调配,进而提升房屋管理效率。通过该系统的设计还要能够详细地了解住房补贴发放情况。

2.2功能模块及数据库需求分析

实际工作过程中该校的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是可以分成以下几种模块的:系统设置模块、基本信息模块、房屋管理模块、查询统计模块以及帮助模块。这几个模块都承担着不同的功能,对于这些不同的模块应该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要从学校自身的实际出发来明确各个功能模块所具有的不同功能。对数据库的分析。对数据库进行深入分析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设计出来的数据表结构要能够包含教职工的基本情况、房屋信息、房屋类型、房产证号、产权比例、岗位信息、院系编码等内容。

2.3如何实现

在系统中用户打开程序主窗口之后就能够看到窗口上方的菜单项。在菜单项中电极基本信息就能够看到基本信息框。在基本信息框中是包含有楼栋信息、配偶信息、代码维护以及职工信息等内容的。管理人员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需要插入新的记录的时候,点击插入按钮并刷新窗口之后就可以输入新的记录。在输入数据的过程中如果输入的数据是违法的,那么系统就会生成警告,此时点击删除按钮就可以把相应信息删除、完成工作之后点击退出按钮之后即可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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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陈某负责锦园居住区1、5组团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而陈某得以出租上述房产,也正是利用其管理这个片区楼房的职务之便。因此,陈某具有职务上的便利。

(二)从犯罪对象看,陈某侵占的是公共财产

锦园居住区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房产是国有资产。陈某违规擅自出租该保障性住房,并将由此获得的租金收益非法占为己有。笔者认为,陈某非法占有的对象只是该租金,而不是保障性住房,该租金是在国有资产的基础上产生的,属国有资产的衍生物,其非法处置国有房产产生的利益自应属于公共财物的范畴。综上,陈某的行为应认定为贪污罪。

二、关于对锦园居住区的部分店面重复出租,骗取租金的认定,该部分应该定贪污罪还是合同诈骗罪,有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陈某在明知105、106、107店面已被出租的情况下,仍虚构上述店面可以出租的事实,与吴某杨等承租人签订合同再次出租,其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第二种意见认为,陈某重复出租105、106、107店面行为的作案方式、手段及利用职务便利的特征与其贪污罪的行为并无本质区别,给相对人造成的财产损失依法亦应由国有公司承担,且在案发后住总公司也确实为清退承租户支付了高额费用,国有财产已实际遭受损失,因此陈某该部分的行为也应认定为贪污罪。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从所收取的钱款的性质看

合同诈骗罪与贪污罪两罪区别的关键是看行为人是否具有贪污罪的主体身份以及陈某所收取的钱款是否是公共财产。在本案中,陈某的身份已经符合贪污罪的主体要件,这一点大家都无异议,笔者现就本案陈某所收取的钱款的性质作进一步的分析。陈某明知105、106、107店面已经被租赁,无法再进行出租的情况下,仍然将上述店面出租给他人。陈某所收取的租金、保证金,并不是基于国有资产而产生的收益,因为这两间店面已经被出租,店面的使用权、管理权已经转移至第一承租人,陈某重复出租上述店面,侵害的不是国有财产而是第一承租人的利益。在无法重复出租的情况下,后续承租人实际上是不可能凭租赁合同租得店面的,后续承租人所签订的合同根本无法履行,受损的其实是后续承租人。陈某向后续承租人所收取的店面租金、保证金实际上是骗取被害人的钱款,是属于私人财产,而这些店面只是其骗取他人财产的工具。

(二)从客观上看,陈敏的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特征

陈某谎称是物业服务处主任,在物业服务处办公室与被害人签订合同、收取租金、保证金;在收条、租赁合同上加盖假的物业服务处印章,陈某冒用他人名义致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误以为陈某有出租店面的权利而与其签订合同。

(三)贪污罪的认定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非法占有的公共财产的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而不是所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

1.如果第三者需要对行为人的行为承担责任的话,与本案最为接近的法律依据就是民法中的“表见”。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权、超越权或者权终止后以被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权的,该行为有效”。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人在权限内,以被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人对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两条法律规定是我国适用表见的最基本法律依据。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行为人盗用单位公章或者私刻单位公章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所有的,一般认为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在本案中,首先,住总公司并未授权陈某代其出租房屋,而且住总公司规定了严格的印章使用、保管制度,住总公司没有明显的过错。其次,陈某先是盗用公司公章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更是使用了其自己私刻的公司的公章,住总公司对此完全不知情。综上,陈某与住总公司之间不能成立表见关系,因此住总公司不应对陈某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2.第二种意见以住总公司在案发后为清退承租户支付了高额费用,国有财产已实际遭受损失为由,认定陈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首先,住总公司支付给承租户赔偿金致国有财产遭受损失与陈某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陈某由于其犯罪行为而导致被害人无法租的该部分店面,损失的是被害人而不是住总公司,赔偿责任人应为陈某应而非住总公司。住总公司没有赔偿被害人的法律义务,其为清退承租户支付赔偿金的行为本质上只是替陈某垫付赔偿金而非履行其法律义务。其次,从住总公司赔偿的金额来看,其赔偿金额明显高于被害人被骗的数额,如果要以国有财产已实际遭受损失为由认定陈某构成贪污罪,那就应以住总公司的赔偿金额来计算陈某的“贪污”数额,但认定贪污罪的数额应是陈某出租国有财产而获得的收益(即收取的租金)而不是其造成国有财产的损失数额。因此第二种意见明显不符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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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济适用房建设资金没有归口管理的问题。经济适用房是“民心工程”,也是我国新型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军队实现经济适用房建设对解决中低收入军人家庭住房困难、保障军人住房权益有着很大的作用。然而,关于军队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并没有实现归口管理,这就导致了经济适用房建设资金监督的盲点,长期以往会不利于完善住房资金的信息披露等。

4.军队住房资金利益分配关系不够清晰的问题。军队住房资金的分配关系到每一位干部、士官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强军兴军、开创部队建设新局面的基础。但是在一些单位由于存在着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局部利益的问题,在住房资金的公平分配方面还存在一些漏洞,比如,有些单位出于自身利益,对本来不符合条件的人建立了住房资金账户,损害了其他人的利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5.个人账户资料管理未规范统一的问题。个人账户资料管理的不统一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个人住房资金账户资料不完整。与个人账户密切相关的材料缺少相关部门审核和官兵本人的签字确认,程序不严密造成资金补贴金额不准确。二是个人账户资料的手续不完备。由于每年年底,要根据本年度按月计算住房补贴汇总情况,打印出本年度的《军队个人住房资金账户核对表》并交由本人见面核对,有的单位和个人没有进行规范化操作,这样就造成了资料的不规范登记。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1.没有真正落实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政策。目前,我国军队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工作,没有设立专门规范管理及监督机构,直接由军队的财政部门进行负责管理军队住房的资金管理工作。而诸如经济适用房建设、现有住房的出售管理等军队房改政策的制定则有营房部门制定。这样,在不断深化军队住房改革的情况下,就会出现政策落实难的问题。并且,由于相关管理部门对于军队住房改革政策认识不清,导致军队住房资金管理审批程序不规范,甚至存在资金支取监管盲点,导致政策难以落实。

2.没有严格进行住房资金管理责任分工。由于我军现行的统一住房管理制度,各部门、各项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因此,住房资金管理各项工作之间就存在广泛的联系性和密切的交叉性,一旦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工作出现纰漏,很难找出相关的具体责任人。这样,就很难保障落实军队住房资金管理工作。为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防止推脱责任,有必要从制度上进行军队住房资金规范化责任分工。

3.没有规范化管理住房资金与绩效考核机制。开展住房资金管理,必须制定具体严密的管理绩效考评机制,以便确保军队住房资金的规范管理。现阶段,关于军队住房资金规范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方面还没有确定的指标,相应的配套政策也没有完善,因此,有必要建立军队住房资金规范化绩效考评制度,以便调度各管理部门的积极性,从而规范军队住房资金管理。

4.没有建立对个人账户审核的严格管理。在我军实行住房资金货币化管理的过程中,由于某些历史原因,导致当时建户的原始资料不全,账户的建立条件把关不严,以至于为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建立了个人账户。同时,由于相关制度没有要求军队人员在进行工作调动时必须转移个人账户,因此就出现了清算基本住房补贴明细表与个人账户档案信息不一致、计算标准新老脱节等问题,使得住房资金账户按月计算的以前年度数据不准确,影响了接收单位对住房资金账户的建立。另外,对于一些流动性的军人培训等衍生的住房资金账户更新问题没有及时修正,最终造成个人账户管理与实际的严重脱节。

三、今后应采取的对策

1.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一是要建立规范的住房资金筹措和管理制度,完善住房资金配套政策。只有进一步完善军队住房资金的筹措和管理制度,才能从根源上对住房资金进行宏观的把握和调控。针对目前军队住房资金管理的盲区,比如完善各部门的协调机制,出台相关法律来保障军人的实际效益。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住房资金的配套政策,因为,我国军队的房改政策是一个有机整体,完善各项相关配套政策可以很好地协助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住房资金筹措和管理制度,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从广大官兵利益出发的原则,不断完善和提高广大军人的住房资金标准,严格落实军队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公平性,规范执行现有的资金规范化管理政策,不断完善军队住房资金配套服务,促进部队提高战斗力和增强凝聚力。二是要规范住房资金管理考评制度,加强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建立和规范住房资金管理考评制度,为有效实施各项资金规范管理政策提供了依据。通过管理绩效考评,可以明确军队住房资金管理的责任和了解军队住房资金管理制度的具体施行状况,以便及时发现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以便更好地保障军人的住房权益。

2.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落实资金规范管理实施程序,一是要设置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财政人员。军队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理应由专业的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资金管理财政人员进行实施管理。针对管理机构交叉权责不明确,设置专门机构和专项管理,可以有效解决管理政策落实不认真的问题。二是要加强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工作,理顺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建立健全的目标考核、业务培训、信息公开、限时办理、统计报表、档案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建立和规范考评制度,可以更好地贯彻落实军队住房资金政策制度,规范住房资金管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三是建立与完善监察监督机制,防患于未然,将权力关进“笼子”里,阳光操作,堵塞漏洞,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环节和岗位开展风险防范,将关口前移,确保资金的运作安全。

3.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落实资金规范管理实施程序,一是设置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财政人员。军队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理应由专业的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资金管理财政人员进行实施管理。针对管理机构交叉权责不明确,设置专门机构和专项管理,可以有效解决管理政策落实不认真的问题,对于缩减管理成本、加大住房资金服务含量,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规范军队住房资金,有着重要的意义。另外,专业的财政人员,可以准确操作住房包铁决算报表和资金报表的编排,并且能够把握资金运营过程中的各重要环节,统一而明确的管理机构设置和专业人员进行规范管理,也可以有效解决对房改政策认识不清而导致的对住房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二是切实提高对个人档案管理的重视。做到万无一失,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准确、合法。要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对档案信息进行纸质与电子化“两条线”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根据每一位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做到数据的及时更新与维护,以确保对军人个人账户资料数据的完整和准确。三是严格规范个人账户管理,加强审核发放管理。严格规范个人账户管理,加强审核发放管理,根据符合住房补贴条件的军队人员供应实力,建立军人住房资金个人账户,不得擅自扩大建户范围,对与不符合条件而且已经建户的,该封存得要封存,该注销的要注销,以便保证军队住房资金的挂账准确。四是要加强对调动人员的住房资金个人账户管理。对于调入人员住房的转移关系,军务、干部、营房部门一定要审核盖章;调出人员住房资金转移关系,要凭军务、干部部门的正式通知。对于住房资金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个人账户录入必须准确及时,除每月及时录入以外,还应注意对相关软件之间的操作顺序进行审核,以避免数据提取错误,而账户转移封存、冻结等业务处理手续必须齐全,需要出示有关证明做相应的处理。在加强个人账户审核时,首先要明确界定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其次是查清个人住房状况;同时,还要审核其配偶的住房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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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工程的特殊性在于其子工程流动和分散的特点,这对消防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管理造成较大的困难,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消防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管理理论认为,目标是否成功达成取决于过程是否得到有效的管理(柏峰,2008),因此保证消防工程质量优良的前提是对消防工程项目的流程进行有效的管理,对每一个利益相关方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整个消防工程项目过程如图1所示。与一般的子工程项目不同的是,消防工程项目有严格的法律法规控制要求,从项目启动到结束都需要政府的全程监督管理,政府的管理效率直接影响到了消防工程项目的成功(周明,2013)。政府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项目开工前应审核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对设计和施工阶段的质量行为、质量活动进行监督,并在项目竣工后对消防工程进行验收。从管理的内容上看,消防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也包含了PMBOK中所规定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中质量管理的全部内容,同时项目应提供质量管理活动所需的充足资源(包括人员,技术、资金、设备和信息等)。基于过程的消防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所有人员遵循“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主导思想,着重控制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测量分析和改进等过程,通过有效的PDCA循环管理活动,对消防工程质量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防,在全面的监控体系保证下,确保消防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消防工程质量控制效果评价

3.1消防工程质量控制效果评价指标对消防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的宗旨是科学地控制工程项目过程中的各个要素,如人、机械、材料、方法和环境等要素(马磊,2012)。在对消防工程项目过程内容清楚界定的基础上,再对这些要素的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可以及时诊断出管理中的不足并不断改进。本文从两个角度对消防工程质量控制效果进行评价,一个是基于4M1E质量因素的综合系统评价指标评价,一个是从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内容的质量是否合格进行评价。单一的消防工程质量验收评价指标如表2所示。不论是哪一种体系的评价指标,都是消防工程质量是否达到预定标准的内容,都是消防工程项目过程要素的组成部分,从而参加质量评估的人员能够对这些指标进行理解和打分。

3.2消防工程质量控制效果评价方法由于消防工程质量控制效果评价指标大多为软性指标(高辉,2002),缺乏客观的数据支持,评价具有很大的主观性,本文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模糊综合评价是一种多因素决策方法,为了降低主观性、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可以采用扩大专家问卷调查的范围、增加专家调查的数量等途径来改善(李海凌,2005)。其原理如下:(1)确定评价指标集合,如表1和表2所示,以集合B=(B1,B2,B3,……,BS)表示。(2)确定评价集合。根据消防工程项目质量优劣的评价等级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以V=(V1,V2,V3,V4,V5)表示评价集合。(3)指标权重的确定。权重可以通过熵值法、AHP层次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等方法计算出。令一级指标的权重集合为A=(a1,a2,a3,……,as),ai为一级各指标的权重,满足归一化的条件:同理也可以依照此标准设定二级指标的表达式,并满足归一化条件。(4)模糊评价矩阵单因素模糊评价子集为:它表示针对每一个评价指标确定的对评价等级的隶属度,模糊综合评价矩阵表示为:(5)模糊向量的计算二级指标的模糊综合评价向量Bi由其权重系数向量Ai和模糊评价矩阵Ri相乘得到,即Bi=Ai*Ri,再有Bi构成更高一级的模糊评判向量R,根据一级指标的权重向量A与R相乘得到目标评价向量B=A*R=(b1,b2,b3,……,bs)(6)给综合评价向量赋分值在得到评价目标的模糊评价向量后,需要计算出评价目标的分值M=B*CT,其中B为消防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效果的评价向量,C为质量等级的分值向量,最差得分为1分,最好得分为5分,C=(1,2,3,4,5)。最后根据对等级分值向量的界定,计算出的分值M必定为[0,5]区间内的一个数值,由最终的分值来评判消防项目质量控制效果的是否为优良。事实上,这种B=A*R算法结果是将权重向量和关系矩阵R线性合成得到的,而评价的本质并非只是线性加权那么简单,线性的模糊综合评价不能反映真实的评价信息,因此可以对上述的线性模糊综合评价法进行改进。在模型中定义模糊矩阵合成算子,引入指标突出影响程度系数向量K=(k1,k2,k3,……,ks),ki的取值不小于1,当指标Bi不具有突出影响时,取ki=1,当指Bi标具有突出的影响程度时,ki应该越大,因此将原先的B=A*R线性加权模型修改为:B=f(A,R)=f(a1,a2,a3,…as;ri1,ri2,ri3,ri4,ri5;k1,k2,k3,k4,k5)=(a1*ri1k1+a2*ri2k2+…+as*risks)1/k其中Ki≥1,k=max(k1,k2,k3,……,kS),i=1,2……s通过引入Ki指标突出影响程度系数向量,将线性的模糊综合评价模型修正为更系统的非线性模型,再通过M=B*CT计算出评价目标的分值,参照经验值的标准对消防项目的质量控制效果进行判别。

4建筑消防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消防工程质量控制应贯穿启动阶段到回收阶段,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1)事前控制包括消防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设备、材料、人员、设计施工方案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系统组织的形成;工程技术环境监督检查等,尤其政府部门在事前控制阶段应加强设计方案的审查。(2)事中控制主要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对于消防工程来说,尤其应关注其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以及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事项的解决与控制。(3)事后控制包括竣工验收的质量检验,消防工程质量的评定也是这个阶段的关键。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是一个完整的控制过程,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可能造成消防工程质量问题,甚至是整个子项目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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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间、管道井、电缆井、排气道、垃圾道等各种竖向管井,就象一座座高耸的煤囱,加上高楼受气压和风速的影响,一旦发生火灾,火势猛烈、蔓延迅速。而且建筑物高、楼层、垂直疏散题离远,需要疏散的时间长、人员集中,疏散设施又少、人员疏散困难,容易造成很大的人员伤亡加之楼层高、建筑结构的特殊性,对扑救造成很大的困难。因此,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比一般建筑大得多。搞好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应是建筑消防管理的重点。

2.高层建筑消防功能与其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是截然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在进行建筑设计的同时,必须搞好其防火设计,并做到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如果在建筑设计、施工阶段,各项消防技术措施得不到贯彻和落实,等到工程竣工后,才发现存在有不安全因素,不符合防火要求,为时晚矣。即使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则已影响工程的投产和使用,而且在资金、材料等方面都将造成巨大浪费,有的甚至无可挽回,将会贻患无穷。因此,对高层的建筑消防管理,必须严格控制这几个环节,才会有管理的主动权。

2、高层建筑消防存在的问题

随着高层建筑的兴起,我们还看到,在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方面,各地已经走出了路子、提供了经验、也提出了许多尚待进一步探索的问题,目前主要有:

1、建筑设计消防管理方法落后、控制能力不强,致使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消防责任不明。一些设计人员凭经验设计,依*消份;部门把关的依赖思想,发现了不少不合格的施工图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难以落实。

2、消防安全意识薄弱,一些建设单位对消防设备、设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往往为增加使用面积,压缩投资而擅自降抵消防安全标准,裁减消防建设项目。

3、一些施工单位不具备施工能力,只是为了赚钱而从事消防工程的施工不能正确领会设计意图,对现代消防设备的性能缺乏足够了解,缺乏实际施工、安装的经验,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

4、消防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簿弱,有的不设专业岗位人员,由兼职人员管理,甚至不经过岗位技术培训的人员也顶岗,未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有的虽建立了制度也不能严格执行,对消防系统技术功能不熟悉,更不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和维修,甚至不懂技术而误操作。

5、随意改变高层建筑使用性质和功能,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进行室内装修,在施工中破坏建筑内部的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和原有消防设施、设备的现象屡见不鲜。

6、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高层建筑一家所有多家使用的现象比比皆是,大多没有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消防管理机制,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无人问津,消防安全管理成了死角或流于形式。

7、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法规、消防工程技术法规目前尚不健全、不配套。

3、高层建筑消防管理问题的对策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把“三关”。

高层建筑存在的隐患,是设计不合理、不完善,施工不符合要求,验收不严格带来的。把好三关,是消除隐患,预防火灾最基础的工作。

(1)设计的防火审核关。在实施审核中以法律为后盾,贯彻技术规范。一是加强消防技术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建设;二是积极、灵活地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设计院、室成立防火审核机构,明确防火负责人。

(2)施工检查关。施工单位是否有消防安装许可证,是否有安装经验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按图施工,消防隐蔽工程是否能满足要求等情况,只有在施工期间进行检查,才不致于完工后因既成事实或隐蔽无法看到而造成隐患。

(3)施工验收关。消防验收的好坏不仅直接反映出消防监督力量和依法监督的水平,而且关系到消防工程的质量的高层建筑的安全度。为此一是把握技术关,消防验收必须有工程设计的技术负责人参加,由他们对各项专业的消防设备、设施技术负责、共同参与质量评价;二是应制定一系列的验收标准,进行定性、定量地评价高层建筑消防工程的质量。

2、实行技术培训,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工程管理。

高层建筑消防工程的通过验收并交付用户投人运行后,重点是要加强管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选派的岗位值班人员要经过技术培训,经消防监督部门考核,发给岗位工作证以后,方可值班顶岗,培训工作可以由消防监督部门组织生产厂家或安装调试进行,并对系统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进一步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不是哪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每个人都有的义务,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度,尤其是多家经营、使用的高层建筑,要成立有出租单位牵头,租用单位参加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租用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安全,集中管理大楼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按时进行防火检查,制定严格地消防管理制度,楼内各处、科、室要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4、普及高层建筑消防常识,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全民对高层建筑的消防意识,是一个社会问题。只有全社会都来重视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人人自觉遵守消防规定,关心和支持消防工作,才能把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做好。

研究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探索如何实施和加强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我们已迈出一大步。在不少方面、不少环节上有待进一步总结、完善和提高。

五、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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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胡晓文.我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与发展趋势[J].时代消防,19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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