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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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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论文

篇1

张继选指出,先验演绎是康德全部理性批判工作的核心,康德正是在先验演绎论证中确立其理论哲学,乃至包括实践哲学在内的整个批判学说的基本理论框架。因此,研究先验演绎理论对理解康德哲学具有决定性意义。现当代研究康德的专家们已认识到这个问题在康德研究中的重要性,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然而,迄今这个问题尚未取得比较一致的结论。有鉴于此,必须从不同角度出发,特别是在坚持康德关于“一般直观”与“特定形式的直观”之间的区别这一前提下,通过梳理康德关于先验演绎的文本,才有可能重建康德的先验演绎的证明结构,确认这一结构的综合性。(《论康德的先验演绎证明结构的综合性》,《安徽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

韩秋红认为,康德哲学是古典哲学的终结,又是现代哲学的开端。叔本华作为现代哲学的开山祖,是从康德出发的。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也是如此。从科学方面说,康德结束了那种认为知识反映外在实在的古典意识,开辟了实在不过是人们所经验到的世界,而科学不过是关于这个经验世界的符号系统的现代意识。科学似乎失去了神圣性,但却丢掉了沉重的包袱,获得了原动力和生命力。从伦理方面说,康德挖掉了古典伦理那绝对、永恒的形而上学基础,代之以一个所设定的基础,使伦理学也真正地成为了以人自身为根据的学问。或者说,康德告诉人们,关于人生的问题,只有从人的自身才能找到答案。(《康德哲学的人本化启示》,《长白学刊》1999年第3期)

二、关于黑格尔哲学章忠民指出,从古希腊哲学开始,由于对目的所包含的各种矛盾关系的不同的理解和把握,便有了外在目的与内在目的之分。黑格尔批判、克服前人在目的观念上的外在、“应当”之僵硬和虚幻,抓住人类行为活动的目的性这一根本特性,深刻揭示、呈现出目的的内在环节,并对目的与工具的辩证矛盾加以精辟论述,从而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与客体的客观制约性的矛盾统一于“目的理性”,为切实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矛盾关系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对黑格尔“目的理性”的批判及运用,有助于理解和阐明现当代西方哲学中价值学说与工具主义所人为设置的目的与工具的对立僵局。(《黑格尔“目的理性”的确定及其意义》,《福建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

篇2

哲学从来没有以提供知识为己任,哲学的本质在于提供思想。哲学本质上不是一种知识体系,而是系统的反思性、批判性的思维活动,它不是记住自己“是什么”的知识,而是思考“为什么不是这样”和“应该是那样”的一种追问活动,哲学不侧重于学问,而更多是一种思考的状态。正如哲学的本意在于“爱智慧”,即在于追求,而不在于终结;在于通过对现有现存的批判,为人们指出更新更合理的生存方式,以解答人们对生命的疑惑和意义,帮助人们更有价值地生存。之所以能做到这些,在于哲学与其他具体科学不同,它看起来不具体,不在某些确定的领域,不能解决具体的生活问题,但它能立足于整体和全局,在现实的运动中思考人与世界的关系,它帮助人们从身边的琐事中超脱出来,用自己的头脑去思考人生和世界的根本问题,使人能活的明白,努力地去做一个有灵魂人。从事哲学研究而不批判现实,或者只知道为当下社会结构提供知识辩护,这有背哲学精神。

批判并不是对原有的全部否定,不是全盘抛弃,对现有的进行反思和批判,是为了以此为基础探索新的发展道路,不是也不能是对过去的全盘否定,也可以说是对原有的进行适度调整,批判的基础首先在于对现存进行合理的理解。正如马克思对待黑格尔那样,切莫将婴儿和洗澡水一起倒掉。哲学的本质在于追求智慧的过程,但这个过程要立足于现实,以现实为根基,是在继承中的发展和创新。哲学要帮助人们理解和认可现在的生活,为现实作论证;永不满足是人的本性,但这是基于已经有所满足这个前提的,不安于现状的人类,是在已有现状的基础上的不满足。如是,原有的哲学对现存的哲学思维活动,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可以说它是现有哲学思维活动的前提,没有这样一个前提作为批判的靶子,批判的血脉就无法继承和延续,现有的批判者也就得不到足够的精神食粮,就无法为人类的进一步发展作出奉献。以实践为基础的人类认知活动,具有不同于一般生物的特点,人们以语言符号系统作为媒介和社会传递物,不但能够掌握前人获得的知识和经验,实现以前人为基础,同时也能够把自己所取得的知识和经验传递下去,为后人的认知和创新活动奠定坚实的基础。这种社会传递方式使人类发展更快,同时要求人类对前人的东西进行鉴别,不能一味地全盘接受,否则就体现不出发展和创新了,所以批判是人类发展和创新的需要。哲学就是在西方哲学传统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对这个传统的继承,就不可能有哲学;当然,哲学对人类的作用,更在于对传统的革新,在批判中实现对传统的变革。对现实的论证,也是哲学批判得以进行的条件,在论证中才能深刻理解现实生活,才能发现其中的不足,才能知道批什么以及应该怎样去批判,通过批判要么修补了原有的观点,从而实现超越,或者摧毁了原有的体系,实现自我扬弃,开拓出新天地。

批判精神是与时俱进的要求,与时俱进是的品质。哲学的产生,绝不意味着人类哲学思想发展的结束,而是在更高的阶段继续向前推进的开端,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没有把自己的哲学自封为终极的思想体系,认为理论必须随着生活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它自身的定位就是“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坚持理论与实践能动统一的原则,就要把理论理解为一种历史现象,它既是历史环境的产物,又是变化着的历史环境的创造者。经济全球化和飞速发展的社会,使人们更容易看到现代性的东西,同时人们反叛与遗忘历史的心理日益加重。人们在亲近新东西的同时,将过去的一切几乎都要废弃掉了。这种貌似彻底批判实是的躁动,不仅是肤浅和浮躁的表现,而且会带来难以想象的危害。只有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才能克服短视、浅薄和狂妄。理论之花的繁荣,是人类能力和品格提升的体现和表达。

哲学之思是反思性的思维方式,在追根究底的过程中,对构成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因素不断进行追问、检讨和批判。这种反思,既体现了人与世界关系的“为我性质”,也体现了关于人类的活动状况和历史发展阶段的“从后思索”的特性。哲学反思在其合理形态上,是一种辩证思维,其本质是批判性思维。哲学批判不是单纯的消极的否定、破坏和全盘抛弃,它是积极的培育、建设和创造,是破与立的统一。哲学批判是自我批判,其批判更为自觉和彻底,批判使理性的人成为了能动的自我超越的主体,批判是人类精神生活中的必要的基本素质。哲学之思反对人们对现行的生活态度、道德习俗、审美情趣、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采取无批判的全面接受态度,反对人们躺在因循守旧、循规蹈矩的温床上睡大觉。哲学是深沉的反思,是厚重的批判,它有别于那些不断制造“轰动效应”的行当。解决哲学关注的困惑、时代命题,需要静下心来认真思考,需要以海纳百川的宽容来对待,需要以超功利的心态来追求和探索,任何浮躁的作风不仅于事无补,而且会引人误入歧途。

哲学批判中,通过对时代的存在和意义的理解或自我意识,科学地把握实践中的矛盾,正确地提出问题,以及对事物特别是惯常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理论前提的勇敢怀疑,是两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不能正确地提出问题,批判就会失去对象,“胡批”、“乱批”不是哲学的功能;没有勇于怀疑的精神和态度,迷信权威,唯书唯上,做习惯思维、习惯势力的奴隶,也就不可能有批判的要求。哲学批判是彻底的批判,这种批判贯穿着对批判者及其哲学本身的自我批判,它所批判的不仅是作为思想对象的现实,更是哲学理论或哲学思维方式自身。哲学的自我批判内在要求批判者敢于正视并勇于承认时代、环境、传统给自己造成的局限性。无人能超越自己的时代,制造永恒者恰恰不能永恒。真正有生命力的哲学,在于它自觉地意识到这种局限,并将对这种局限的反思、批判作为进一步发展的前提。只有不断地进行自我批判,才能不断深化对人的现实存在的历史性的理解,从而才能确保哲学的价值性原则不会因僵化自封而死亡。通过不断地自我反思、自我批判、自我修正、自我超越,才能使现代哲学的价值立场更为合理,才能为人类更合理地生存和发展提出更优的方案。

哲学通过冷静无私地反思和批判,通过对时代的自觉把握,逐步认清人类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状况,进一步明确人在世界中的地位、作用和使命,从而增强人自身发展的方向感,增强实践的自觉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哲学之不可替代,在于人类不能没有关于自身存在和发展意义的理解或自我意识。哲学以自己提出的新问题、新的提问方式,以及对问题的新探索,批判性地反思人类生活的时代意义,理性地揭示人类生活的矛盾与困惑、理想与选择,从而塑造和引导新的时代到来。

哲学的创新是必须的,但创新不是随意进行的。只有当能够进行自我批判和系统反思的时候,才能实现自我完善,才能向前发展,才能既肯定自己又超越自己,不仅实现哲学创新,而且能够推动社会现实的改变。

哲学必须创新的根据,在于实践没有止境,新的实践要求有新的哲学指引,因此创新也就没有止境。一定社会历史阶段上的实践,由于受到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等因素的限制,不可避免地具有历史局限性;不同历史时代的社会实践具有不同的时代特征,具体实践活动的对象、内容和水平也都各不相同。实践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是在限定和超越限定、制约和打破制约的矛盾斗争中不断前进的。只有在实践中勇于创新,不断求得新的真知,才能永葆哲学的生机和活力。不同时代不同时期的哲学创新,从来都是以当时实践突出的问题作为自己的立足点和着眼点,并存在着自己特有的历史局限性,不断克服这种局限性就构成了历史的连续和理论的发展。哲学的生命力,就在于它在实践中能够不断创新,每一次理论上的重大突破,都是对于现实实践的彻底反思和深刻批判的结果,不仅为人们解决现实问题指明了途径,更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指出了方向,并描绘出了具体的蓝图。哲学批判不是随意进行的,不是感情用事的发泄,更不是故弄玄虚的炫耀,而是以社会实践为出发点,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目的,冷静理性地导引人们让生命存在更合理,让人与世界的关系更和谐。

篇3

Keywords:socialconstructionism;scientificphilosophy;scientificpractice

对传统科学哲学的批判最有力的来自于布鲁尔,以他为代表的社会建构主义以其激进的姿态向科学哲学提出了挑战,目的就是要用社会建构论来取代自然实在论。

一、以对称性取代合理性

科学合理性一直是科学哲学的核心内容。正如逻辑实证主义代表人物赖欣巴哈在《科学哲学的兴起》一书中所言,科学哲学的中心问题是阐明科学的合理性,目的在于建立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基础。劳丹在《进步及其问题》一书中也有对科学合理性极为重视的类似表达。同时,科学合理性理论一直是科学哲学中众说纷纭的并不一致的核心内容。自18世纪启蒙理性主义诞生以来,哲学家们大多把科学知识视为自然之镜,是对外部世界的真实摹写,是不以科学家的个人品质和社会属性为转移的客观知识。此时对科学合理性的理解当以逻辑实证主义所倡导的标准科学合理性模型(又称逻辑合理性模型)为典范,该合理性模型的核心是规则,例如:逻辑规则、算术规则、数学及科学方法论等。以卡尔纳普、赖欣巴哈等为代表人物的逻辑实证主义者把观察看作是不可怀疑的、中立的、可靠的,单靠经验可决定理论真伪,通过制定对应的规则来检验定理,进而检验理论的正确与否。正如赖欣巴哈所言:“哲学不过是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的逻辑分析,归纳逻辑应当是科学知识合理性的根据,理论之被接受……是以事实到理论的推论为基础;这个推论不是演绎的,而是归纳的。所给予的是观察材料,观察材料构成确定的知识,理论是通过确定的知识被证为有效的。”[1]值得一提的是,逻辑实证主义者注重把逻辑和方法的不变性作为科学合理性标准,并没有考虑科学发现中的历史、社会和心理因素。紧随其后,批判理性主义代表人物波普及其追随者虽然在划界标准、科学逻辑的性质上与逻辑经验主义有着严重分歧,对他们的意义标准并无兴趣,排斥归纳逻辑,但他们的科学方法论仍然是科学逻辑,只不过是比逻辑经验主义的归纳逻辑更强的演绎逻辑而已。同样,他们也没考虑科学发现范围内的社会、历史和心理因素。拉卡斯在《科学史及其合理性的重建》一文中指出,科学哲学的首要原则就是选择一些方法论原则,以构成全部科学研究的说明性工作的框架。在这种哲学的指导下,人们就应该可以把科学展示成具体体现这种科学哲学的各种原理,并且是根据它的教诲而发展的某种过程。只要人们做到这一点,他们就可以根据哲学来表明科学是合理性的。拉卡托斯把那些确立在科学方法论原理上的工作称为“合理性重建”或“内在的历史”。同时,拉卡托斯认为给社会学家预留了一个角色,让他们以“外在的社会史”来解释理性主义无法说明的非理性的残余物。拉卡托斯的观点可以概括如下:①内在史是自足的,具有自主性,可以展示出科学发展的所有合理性,本身就可以说明科学发展的主要特征;②相对于外在史来说,内在史具有一种重要的优越地位,外史不过弥补了存在于合理性与现实性之间的非理性因素。因此,社会学的研究属于“病态”社会学研究,亦即科学方法无法充分说明的所有问题,就移交给社会学家进行研究,进行非合理性的外史说明。拉卡托斯说:认为科学的内在的历史是第一位的,外在的历史是第二位的,因为外在的历史之最重要的问题都是由内在的历史界定的。外在的历史要么对速度、位置、选择性等以及对人们根据内在的历史解释的各种历史事件提出非理性的说明;要么在历史与人们对它的合理性重建有所不同时,提出对这种不同之发生原因的经验性说明。但是科学增长的合理性方面完全可以由人们的科学发现的逻辑来说明。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劳丹在其《进步及其问题》中,把科学合理性与进步性紧密联系在一起,认为合理性在于做出最进步的理论选择。科学进步则表现在一个理论总体解题效力的提高,即尽量扩大已解决的经验问题的范围,同时尽量缩小反常问题和概念问题的范围。同时,劳丹对“认知社会学”提出了警告:“我们若要研究科学的合理性的社会背景,必须先懂得什么是合理性。”[2]230在他看来,科学的合理性只是意味着整体上遵循科学的方法,并不是说科学家的行为都是合理性的。因而,强纲领SSK的原则不能界定一个值得承认的科学实践方式(即知识社会学),它对科学实践的说明也不能用于说明它自身。劳丹希望社会学家扮演着自己的本分角色,或回到与思想史和认识论完全不相干的科学的非认识的社会学中,或在遵循一定的划界原则的前提条件下进入认识论。在后一种情况下,他建议社会学家遵循一种“外理性原则”。按照这种方法论的约定,“当且仅当那些信念不能用它们的合理性来解释时,知识社会学才可能参与对信念的解释。”[2]217这种思想史家与知识社会学家的分工得到了牛顿·史密斯[3]的支持。牛顿·史密斯认为,至少存在关于信念的最低限度的理性说明,可以用来决定一个确定的信念在一个给定的情境中是否合理。大多数科学哲学是“内在”于科学的认识论之中,区分了科学知识的标准、证据与推理和那些至少在理想上被排除在认识论之外的社会因素之间的区别。在社会学内部,由罗伯特·默顿所确立的规范的社会学传统,目前仍然在美国学术界占统治地位,强调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研究自然科学,但坚持科学制度与规范是主要的研究对象,拒绝社会学介入科学知识的成功内容。默顿学派一直关心的是科学工作是怎么样在制度化与文化中体现出来,恰当地解释它们为什么会脱离了已有的社会规范。

面对着科学哲学家与社会学家如此不公平的分配任务,布鲁尔与巴恩斯提出了强烈的异议。对知识内容在哲学家与社会学家之间不公正的分配,引起了社会建构主义的强烈不满。为此布鲁尔提出了对称性原则。对称性原则是布鲁尔强纲领的核心[4],其具体内容是同一类型的原因应当既可以说明真实的或合理的信念,也可以说明虚假的或不合理的信念。对称性原则坚持,无论真的还是假的,合理的观点还是不合理的观点,只要它们为集体所坚信,就全部都应平等地作为社会学的探究对象,都应诉诸于同样类型的原因获得解释。这就意味着理性的信念和非理性的信念具有同等的认识论地位,理性的信念并不比非理性信念具有什么特别优越的地位。从而否定了理性模式,为其科学合理性的社会学解释模式寻求合法依据。布鲁尔曾经多次举一个例子[5]来说明这种对称性。考虑两种不同的原始文化部落(T1和T2),每一个部落中,都有一些人们传统的信念,以及人们普遍接受的被认为比其他理由更有说服力的理由。每一个部落都有一些用以表达其偏好的词汇。面临着在自己的部落文化的信念与另一个部落文化信念之间进行选择时,每一个人都很自然地倾向于自己的文化传统。对部落的人来说,这些文化传统将会提供可用来对信念的选择进行证明的或辩护的规范与标准。关键在于,社会建构主义认为,他们的选择与评价像这两个部落的成员的选择及评价一样,是与环境密切相关的,并不存在着与环境无关或超文化的合理性规范,并且“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具有偶然性。在一种环境中可算作是某种信念的“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在另外一种环境中会被看作一种截然不同的东西。因此,社会建构主义所关注的并不是“可以作为证据的理由”,它所关注的恰恰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原因”的理由。坚持知识与信仰是一回事。实际上,这就意味着人们只能够依赖于其部落的传统信念来对真理与谬误做出“直接”的肯定。社会建构在社会语境下对科学合理性的一种解读,理性、客观性和真理等概念的全部内容最终被归结为某一共同体采用的社会文化规范,消除了科学合理性的客观理性基础。正如马丁·霍利斯在《社会对实在的破坏》一文中所言,“强纲领的目的是腐蚀掉人们所熟悉的客观性概念之理性基础”[6]。

布鲁尔的上述观点引发了劳丹与他的一场著名的争论。劳丹认为,不论科学研究的个体还是群体,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具有完全不同的产生条件,因而不构成对称性主题。首先,就科学研究的个体而言,他在采纳某种理论信念之前,必须具体说明该理论信念的因果关系和逻辑基础,用因果关系解释理论信念,通过逻辑推论过程完成因果解释,这样就可成为保证其理性信念的原因。与此相对的,对非理性信念的因果解释却需要极为不同的解释,因为它们是“由社会和心理行为的直接行为导致的信念”[7]59。劳丹曾举例说:“如果接受某种信念X是先前接受信念Y和Z自然而合理的结果,那么认为信奉X直接就是由于社会或经济原因引起的就毫无道理了。对信念Y和Z的接受当然也可能是社会因素在起作用,此时我们可以认为对X的接受(在理性上的支配)是社会境况的间接结果。但是这并不能用来反驳以下说法:对于某一思想家接受X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说明是,它是Y和Z的理性结果。另一方面,如果某人接受信念a,而a与他的其他信念b、c……i并不在理性上相关,那么对他所信奉的a的唯一自然的说明看来应该根据理性之外的因素来作出,例如该信仰者社会(或心理)的状况。”[2]207其次,就科学研究的群体而言,他们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所产生的条件也完全不同。“我们可以设想,人类社会存在两个群体:一个是非理性社会,另一个是理性社会。在理性社会中,人们只能在仔细怀疑之后,而且只能在行动者(指理性社会群体)自我意识到与自然相关部分的因果联系后才会采纳信仰,这些相互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构成理性行动者信念的原因。在非理性社会里,即允许存在认识无政府主义的社会里,每个人可以采用独立于任何公共的认知政策的信仰。每个人或一些人可以有信仰的原因,也可以没有;每个人可以有信仰的证据,也可以没有等等。”[7]62理性社会和非理性社会的信念形成社会机制完全不同,两种不同信念来源于两个不同的社会组织基础,这直接驳斥了布鲁尔的对称性原则。

对上述劳丹论证其不合理假定思想的观点,布鲁尔予以激烈的批评和反驳。布鲁尔认为,劳丹的理性解释模式实际就是“手段—目的计算模型”,该模型不论用于科学研究个体还是群体都缺乏说服力,更无法否定对称性。他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贬低了非理性信念,把非理性信念等同于经历恐吓、贿赂、洗脑或者损伤后的头脑内容。但是,非理性信念和理性信念的产生真的不同吗?布鲁尔认为,理性与非理性的对比不过是表明了“大脑是一个计算的机器”,“理性”表明机器处于运行状态,“非理性”是表明机器中断和失控的标签[8]。机器的运行和中断不过是装置的两种可能的物理状态,这种状态不需要任何先验的评价,“运行”和“中断”的语言体现了对称性原则。布鲁尔还认为,劳丹的错误在于把对称性理解为“完全因果同质”即同种原因只能产生同种结果。而实际上,同种原因完全可产生不同的结果。

总之,劳丹在这争论中始终坚持外理性原则,坚定地捍卫科学合理性理论。而布鲁尔则一直坚持要用对称性原则来取代科学哲学中的合理性,平等地看待理性和非理性,主张对所有的信念进行社会因素解释。劳丹在这里不仅强调了知识,而且还强调了知识是真实的内容。从这一点来看,像劳丹那样要求把产生真实信念的机制与产生错误虚假机制区分开来的做法看来是合理的,因为它是借助了自然来进行的辩护机制。但如果强调的是“制造过程”,那么要求解释产生信念的机制,而不问其认识论地位如何,同样也是合理的。从这一角度来看,布鲁尔认为除非社会约定,否则不会存在着这样一个过程,能够区分出真与假的信念,这也有其合理的成分。二、以发现的语境取代辩护的逻辑

社会建构与科学哲学之争的关键还在于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之争。科学或更为一般的经验探索,就是利用种种手段去发现世界可能是如何,但无论什么样的结果出现,得服从具有权威的哲学判断,以确保是合理的知识。科学哲学本身就具有某些毫无疑问的评价标准,如一套先验的逻辑范畴,无论是在康德意义上,还是在逻辑实证主义意义上,这套规范都是无时间性的。

社会建构主义关键点在于拒斥这种“第一哲学”,他们认为,首先,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逻辑的区分是非常难以进行的;其次,有关劳动分工的问题,也即科学家的工作在前,哲学家的工作在后。这特别在逻辑经验主义的工作中体现得最为突出,他们趋向于把科学哲学视为一种在时间上后继,是寻求对“完成了的”陈述系统的永恒的评价标准。再次,它还会产生出科学家自己在评价他们工作的角色与权利的问题,因为它同样把评价权威置于科学家之上,以致蔑视实际的科学工作者的能力与决定权。

社会建构主义还认为,作为一种合理的论证的辩护模式,消除了科学研究实际上所涉及的艰苦工作。在具有逻辑重构特征的论证被形成之前,(社会学家与历史学家所感兴趣的)几乎所有的艰苦工作都已经完成。但对哲学家来说,论证是很有规则的,它并不会显现科学家实际上所显现的工作步骤。这种重构或许可能表明我们外行人能够接受的科学结论,但这是一种错误,这种错误理想化了认知活动的概念。如果认为这种重构代表着科学家在制造知识过程中的实际推理,那么这与科学家的实践的认知活动无关。

这种区分还具有更进一步的意义。一个更为重要的意义是对发现的(逻辑)理性的明确拒斥。逻辑实证主义视发现的过程为随意的、偶然的、神秘的或幸运的。因此,科学哲学倾向于放弃对历史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或者说其他探索者感到需要进行研究的实际场所的混沌状态的语境。获取带有真理主张的理论的科学家本身就是人,在各式各样的不同的社会与历史环境中获取了他们带有机遇与幸运的成果,但科学哲学家总是要施展他们的想像力、理论与实验方法的严格性来制止这类混乱的语境,他们所制造的理论能够被合法化与建构为真理的命题,他们为科学家制造了带有彻底简明与确定特性的逻辑的评价标准。

在逻辑实证主义看来,科学发现的语境,就像语境自身一样,是不能被化为经验的。但对辩护语境的分析却给形式逻辑以特权。“赖欣巴哈有关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语境的区分的要点在于有关科学数据产生的信息是无关于对这些数据的评价的。”[9]还有另外一种区分,即“内部”与“外部”之分,内部被确定为逻辑的,而外部被认为是经验的或甚至非理性的。社会建构主义的突破点就在于寻求发现中逻辑的作用,寻求辩护中的科学合理性的产生的社会致因。这样,逻辑在发现中就具有作用,社会与心理的因素,最重要的文化因素的“价值”在辩护中也就扮演着重要角色。

随着“价值”一词的引入,两种语境的区分中的问题最终显露出来:传统的科学哲学所持有的发现的与辩护的区分,目的在于强调上述“价值”对理论的评价(规范标准)的无关性。规范并不是来自于经验的结果:两者间有着一个无法逾越的界线。两种语境的区分是逻辑实证主义的中心教条。社会建构主义否认这种鸿沟的存在。因此,从一开始,强纲领SSK与科学哲学的对抗,甚至超过了它与默顿式的科学社会学的对抗。强纲领SSK要求用社会学来取代科学哲学,正如斯奈扎克所指出的那样:“布鲁尔不断地把传统哲学及其‘理性主义’的认识论作为一种特殊的目标。强纲领的整个事业就是特别关注于用社会学来取代所有的传统的认识论,继承了被称之为哲学的所有主题”[10]。

科学哲学家认为观察与推理对辩护是关键的。社会建构主义声称,当他们把观察与推理置于其真实的语境之中时,这些实践看起来并不像是哲学家所归属的辩护的结果。也就是说,科学家不仅是在观察;他们在特殊的场所,为特殊的目的而设计与操作特殊的实验,他们用特殊的测量仪器来计算特殊的样本,他们为特殊的田野研究选择特殊的场所。科学家并不理性;他们解释观察与实验,他们支持或批评猜测或假说,他们推理出结果,他们把模式扩展到新领域。在他们进行的所有活动过程中,他们有着多种理由来进行一种特殊的选择与决定,理由包括可行性、可能的应用、审美价值、其他同事的利益、可能的消费者的利益、对形而上学与意识形态的反映。这些就是包含在“社会”大伞下的各种因素。社会学家主张知识生产就体现在这些混合因素之中,意味着这样的实际实践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脱离了在哲学描述中的理想,知识并不具有传统哲学所描述的那种优越性。

三、以建构论取代实在论

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问题,在波普看来是科学哲学的中心问题,并且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在科学方法论中寻求答案,因为,方法论可以解释科学在提供有关自然的可靠而有效的知识方面的优越性。在波普以前,实证主义认为科学是通过经验积累的经验证据来为理论做出辩护,科学家运用确定的事实来证实理论,如果他们成功了,那么科学就在向真理迈进。波普意识到,这种实证主义的策略会因为归纳问题而搁浅。因此,他更偏向于证伪而不是证实,用猜想代替了确定的真理。科学通过大胆的猜想与严厉的批判而走向真理。科学家从问题出发,走向逻辑概括与基本语句,这些理论概括与基本语句在原则上都是可反驳的。猜想越大胆,科学(客观知识)进步的速度就越快。科学必须接受严厉的判决性实验的检验,尽最大的努力去反驳理论。没有什么理论能够被免于批判。因此,科学不是证实的游戏(寻求与普遍的理论相吻合的证据),而是反驳的游戏(寻求证据来反驳它),科学理论不是确定的真理,而是更加大胆的猜测。波普的证伪主义为区分科学语句与非科学语句提供了一个划界标准。对波普的划界标准,柯林斯认为其问题集中在证伪性的经验证据是否具有可重复性这一点上。可证实性或可证伪性作为一个逻辑条件,而证实与证伪却是实际的观察与实验的过程,波普与柯林斯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争论的焦点在于,证伪是用直白而清晰证据去反驳理论,还是说证伪过程具有解释的模糊性,只有通过复杂的社会磋商来解决。此时,哈里·柯林斯提出了所谓的“实验者回归”的问题:最著名的论证出现在其《改变秩序》一书所讨论的韦伯对引力波探测的实验中。最初的发现刺激了大量在实验上“重复验证”的努力,包括许多物理学家努力建造的“引力波探测器”。结果是一组类似的但不完全相同的探测实验,其中有一些肯定的结果,另外一些是否定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引力波是否已经被探测到的问题同样也是实验是否有能力的问题,什么样的探测器被正确地设计的问题。如果我们知道了引力波是怎样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就能说什么样的实验是有能力的,什么样的探测器是好的。如果我们知道了什么样的实验是能胜任的,我们就能说引力波是什么样的。这样,在柯林斯看来,并不存在严格的标准来判断一种合理的实验结果或者一种好的实验仪器,所有评价仪器的标准依赖于仪器在实验中所产生的结果。这样就导致一种实验的循环:好的实验仪器只有通过其获得的正确结果来定义,而正确的结果只有用好的仪器才能获得。柯林斯坚持认为这种不正常的循环总是要困扰任何实验者。这就是“实验者回归”。在实践中,这种回归是通过科学家之间的谈判来解决的,并且这种谈判并不依赖于任何认识论的标准,而是靠解释学的力量来解决的,特别是由参与这场争论的科学家盟友与其敌人所组成的“核心群”的磋商过程。“核心群”成员的活动,是运用“磋商策略”来打破实验者的回归,其结果是形成各方都感到满意的“适当的科学知识”。正是“核心群赋予社会偶然性以方法论的正当性”[11]。这就不仅对实验证据的确定性,而且对其合理性也产生了怀疑。因此,实验并不能为科学知识提供任何合理的基础。所以,在柯林斯看来,正是科学家之间的谈判,而不是自然界本身决定着什么作为一种有能力的实验,决定着什么才能算作实验结果,因此,这项研究对实证主义的划界标准提出了挑战。确定某些实验是否重复、是否可信,这仅是权力的显现,是一种文化与修辞的游戏,结果,实证主义的划界标准就成为科学家之间磋商的产物,也就是一种社会建构。

总之,20世纪70年代布鲁尔提出了强纲领之后,标志着科学哲学出现了社会学转向,传统的科学哲学也碰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应该承认强纲领的工作是值得肯定的,这主要因为它突破了传统哲学预设的自然科学知识内容不可被社会学家碰的,打开了科学知识的“潘多拉盒子”,打开了科学知识的广阔的社会与文化的分析语境,正确地看到了社会与文化因素是真理不可或缺的一种组成部分。但是,它夸大社会因素的作用,认为社会因素是首要并且是决定性因素,而自然科学知识是科学内外的人们社会交往的产物,科学知识是由人们借助于权力与修辞手段社会性建构出来的;在这建构过程中,自然界只起很小的作用或者几乎不起任何作用。这种贬低甚至完全忽视自然界作用的做法,就切断了知识与物理世界的联系,显然消解了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和真理性,也没有给科学的内在逻辑留下位置。正如曹天予所指出的那样:“在对科学知识的实际产生和演化过程的分析中,一旦自然状态的基本作用被社会语境所取代(在这种社会语境中研究资源以一种特定方式被分配),那么一些认识论术语,诸如实在论和相对主义,应该相应地用社会术语所取代(诸如由某些研究资源支持的最容易得到的证据等)。而这必然导致去消解科学的合理性思想,而科学合理性思想是不可分割地与揭示自然奥秘联系在一起。”[12]因此,对科学哲学中传统问题的探讨,我们不光要重视社会维度,也要更重视自然维度,不能顾此失彼。当然,我们也不赞同科学哲学中的反映论传统,我们应该从理论走向实践,从表征走向干预。这种实践的科学观它包容了诸如自然与社会、理性—非理性、主观—客观、主体—客体、物质—精神、可说—不可说等一系列矛盾的辩证运动,实践范畴因而具有不可还原性和不可分解性的过程客观性。科学实践中所融入的所有的异质性的文化因素都在实践的开放性过程中历史性地注入科学实践的过程,并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制造出科学。这一过程并不是把某些因素强行地化归为单一要素(如化归为自然,或化归为社会),而是一种辩证的综合,科学是在各种异质性要素的辩证的综合的语境之中突现出来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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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对儒家来说,成功解决争端的关键不是维护受害者权益或判给无过错方以损害赔偿,而是用道德规则教育当事人。这些规则中蕴含有中庸和忍让思想。中庸思想防止人们采取直接冲突或极端措施(如诉讼或暴力)以捍卫自己的权利。忍让思想不让人们坚持维护自己的利益,哪怕自己有权享有。如果人们遵循这些思想,他们就会始终为他人的需要和感受考虑,并运用自制来防止争端。君子不与人争。他不应只为自己利益,尤其是当这样会使他人受损时。追求物质利益要让位于保持和谐。道德的基本规范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社会上的所有成员都照着做,当然不会有争端。进一步讲,儒家思想的本质是完善自我。即使他人没做好,君子也要做好。儒家相信每个人最终都能被教育成君子。儒家愿意接受任何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以向他人证明自己是怎么做的。这样,就会有更多的人被教育成君子,争端也就会变少,即使有一点也能很好地加以解决。按照这种世界观,原始的和谐是完美的。任何变化都只会扰乱它。其实,孔子是古代最著名的中国传统思想家。他曾承认自己只在传播传统思想而没有创新。他也曾自豪地指出他所推崇的礼是周代的东西。在一个封闭的条件下,习惯成了规范人际关系的最好准则。在社会或经济停滞不前的情况下,人们可以仅靠遵循习惯来避免冲突。这样,习惯就更为人所接受,因此社会和谐就得以维持。正如儒家看到的,一个人与不同的人保持着各种各样的关系。两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随着他们关系的改变而改变,而礼则明确了他们待人接物的适当方式。如果人人都接受儒家规范并遵循礼,社会将会和谐。那么防止争端的最好方式将是教育人们遵循礼并不要有太多的欲望。但是,如果有争端,解决它的过程将被视为一次对冲突各方进行道德教育的机会。其目标是教人怎样按礼去做。

道家的中心思想是个人主义。他们从不细化人们为人处事的规范。但同其他学派一样,道家也带有和谐思想。这不难理解,因为儒、法、道三家都是在动荡的春秋战国时期发展起来的。对道家来说,事物的初始阶段是最好的。这种见解并不少见。事实上,在每个文明的神话时代,和谐常被颂扬以充当自然秩序,也被用在人类社会的原始状态。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性,特别是在道、儒两家看来,就是这个被颂扬并持续了两千多年的和谐。对道家来说,与自然保持一致,与他人保持和睦关系,是一件最快乐的事情。与他人发生争端,会受到公众的谴责。道家以自制作为必要元素来构筑和谐社会。老子提出,人应尽量无欲。因此,他们不应斤斤计较。老子视争端为坏事。他为人们给出指导性原则。老子描述的理想社会没有争端。从其字面理解,可以认为是每个人过着完全隔离、不与他人来往的生活。不鼓励为私权斗争。老子主张,如果没有争端,大家会很开心。尽管说人不应为私权斗争,但他在表达这一意思时态度并不拐弯抹角。他相信做出忍让的人最终将拥有更多。天道偏爱保持自然,越无为越能持久。其实,一个与世无争的人才是顺应天道的。这一思想称为“天道无为”。原则上应是:“不要发生争端,采用调解。”根据老子的说法,法律没必要存在也不会被接受。建立理想社会的第一步就是摒弃法律。其思想是为了让人回归到天真状态。这可能是自然法的中国版本。尽管认为天道无情,老子仍主张天道老是偏袒好人。因为制定法律是为了颠覆天道,如“损不足而奉有余”,这与天道是相违的。因此应摒弃法律。庄子也持同一观点,不过,一个人如果犯了错或贪得无厌,最终仍将被上天惩罚,因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墨家推广其“兼爱”思想。他们表示,爱他人必将最终让全体受益。这种态度的根源在于墨家对人性的信任。人们存在争端有两个原因。其主要原因是人是自私的。由于自私,人们为扩展其自身利益可以不择手段,哪怕伤害他人。另一理由是辨别是非没有标准。当存在不同标准,争端就不可避免。处理争端的最好办法,要么是解决,要么仍用坚持天道的预防争端规则。正如墨家所理解的,这一规则是“兼天下而爱之”。

篇5

我们说哲学有用,经济上有用,政治上有用,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文化、艺术、法治上等等亦有用;对个人有用,对集体有用,对民族、对国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都有用;哲学既有小用亦有大用,或者说既有大用亦有小用;对合作有用,对竞争有用,涉及了人生存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于人生存生活的全过程。这就是哲学在人们生存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广泛性、普遍性以及最为至高无上性和决定性。哲学虽然在人们生存生活中有着这样那样的作用,看起来错综复杂,但归结起来,就其形式而言,其实总共也只有两个方面作用:一个是直接性用处,另一个就是间接性用处。为什么?

一、哲学具有直接性作用

说哲学具有直接性作用,就是源于人是精神物,人天生就具有,同时也需要思维、意识、思想或者说哲学等等诸如此类,这是人特有的自然规定,是自然界长期变化发展而形成的特殊性,同时又是人生存生活的一种具体方式,一种表现形式,等同于人本身。正如哲学大师笛卡儿所言“我思故我在”。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方能真正地体会到做人的快乐和美妙。相反,假如没有这些,与飞禽走兽、草木粪土也就没有什么差别了,也就无所谓人不人的问题了。什么是植物人?所谓植物人,对于其亲属、周围的人而言,还算是观念上尤其是情感上的人,对于其自身而言已经不存在人不人的问题了,因为其本身已无意识、无知觉了。人不是行尸走肉,因此,人活着的最终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去表现和体验人与物的差别,而不是去抹煞和忽视这个差别,这也是人活着的最高意义、价值或境界。尽可能地去表现和体验这个差别,就是尽可能地去获取和满足人生存生活所必需的精神需求。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人活着需要有思想,有见解。

二、哲学具有间接性作用

说哲学具有间接性作用,是因为人虽然是精神物,但归根结底总是物,只不过是物的一个特殊,一个具体而已。人既然是物,那么人活着首先需要吃饭,首先需要解决和满足人生存生活所面临的衣食住行等诸多问题,也就是物质需求问题。假如吃不上饭,或者说物质需求问题得不到有效地解决和满足,那么,人的生存生活就难以得到保障,甚至无法继续进行下去。“人死如灯灭”。假如没有了存在,人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人的一切也就失去了现实意义。然而,生存生活在物竞天择、弱肉强食、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现实残酷世界上的人们,要想吃饭,要想解决和满足生存生活所必须的物质需求问题,就不能不去充分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否则,人们的生存生活就不可能得到及时有效地保障。然而要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离开了哲学又是绝对办不到的。原因就在于哲学是关于思维的学说,是教人思考,是教人如何更科学地思考的学问。假如不会思考,或者说思考不科学的话,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只能算是一句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空话。

三、哲学不是“面包”,但胜似“面包”,高于“面包”

说哲学具有直接性作用,就是说哲学是人生存生活的目的、核心,或者说哲学就是人本身,而说哲学具有间接性作用,就是说哲学又是人生存生活的手段、工具、方法或者说途径、桥梁,即被不少所谓的哲学者所贬谓的“稻梁谋”,也就是说哲学又是人本身之外的别的什么。有人说,哲学不是“面包”,不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不是房子、车子,等等,所以就说哲学没有用处。其实这是一种极端狭隘的偏见。就哲学作用的直接性而言,虽然在具体的形式上,哲学的确不是面包,不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不是房子、车子等等,但从绝对内容上讲,两者又是一回事。因为两者都是构成人生存生活不可或缺的主要因素之一。人活着首先需要吃饭,假如不吃饭,或者吃不上饭,尤其是长时间的不吃饭或者吃不上饭,人不仅会挨饿,而且还会断送人的生命。这是勿庸置疑的。然而人活着不仅需要吃饭,同时还需要思维、思想、意识之类,需要解惑释疑,这就是所谓的精神需求问题。人活着吃饭虽然不成问题,但精神问题假如不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和满足,轻则烦恼、忧虑、苦闷、恐惧等等,影响着人生存生活的质量,重则轻生厌世,甚至断送人的生命,影响人生存生活的数量。为什么会存在自杀现象呢?问题就在这里。就哲学作用的间接性而言,哲学虽然不能直接当饭吃,虽不像面包、柴米油盐酱醋茶、房子、车子等等那样现实和直接,但在一般正常情况下,哲学往往还要远远高于这些具体的东西。因为在竞争存在的情况下,哲学还是获取这些东西必不可少的,也是最为有效的手段、工具或者说途径、桥梁。离开了哲学这个必不可少的,也是最为有效的手段、工具或者说途径、桥梁,所谓面包、柴米油盐酱醋茶、房子、车子等等,只是遥不可及的,只能存在人的脑海中,想想而已。因为还是那句老话,“天上不会掉下馅饼来”。“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就是这个道理的形象比如。这也是为什么在市场经济情况下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管理者要比被管理者收入高许多关键原因所在。

四、哲学是直接性作用与间接性作用的对立统一

哲学的直接性作用也可以称为精神作用,作为人生存生活的目的、核心,直接为人的生存生活服务,与世界观、解释世界相联系;而哲学的间接性作用又可以称为物质作用,这也是当前比较时髦的新提法——所谓软实力问题,作为人生存生活的手段、工具或者说途径、桥梁,间接为人的生存生活服务,与方法论、改造世界相联系。因此,哲学在人生存生活的作用就是目的与手段的对立统一。总起来说,两者在人的生存生活中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都具有同等的巨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不分伯仲,不可厚此薄彼,更不可偏废。人的生存生活,既离不开哲学的直接性作用、精神作用,同时又离不开哲学的间接性作用、物质作用,两者缺一不可,密不可分,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既相辅相成,又相反相成,彼此既对立又统一,构成了哲学认识作用的矛盾体。所以,马列哲学认为,哲学是人们关于世界观与方法论的学说,这无疑是对的。哲学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的对立统一。没有世界观,也就谈不上什么方法论。反之亦然,没有方法论,也谈不上什么世界观。这是因为一方面,人活着不是“猪”活着。人活着不仅要吃饭,要活着,而且还要活得有尊严,有品位,有情趣,要高质量更长久地活着,而“猪”之类与人比起来就显得无所谓。另一方面,人活着虽不是“猪”活着,但做人也不是当“神仙”,不食人间烟火。人活着毕竟要吃饭,要解决和满足人生存生活所面临的衣食住行的问题、物质需求问题。由这两方面构成了人对哲学的全部需要。

五、哲学的直接性作用与间接性作用是对立的

哲学在人生存生活中的作用是直接性作用与间接性作用的对立与统一,也就是目的与手段的对立与统一。从相对意义上来说,直接性不是间接性,间接性也不是直接性,目的不是手段,手段也不是目的。两者是对立的,是有差别的,是不一样的。哲学作用的直接性可以表述为为学而学,是为了净化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磨练人的品质和意志,提升人的鉴别能力和欣赏水平,使人生富有浪漫气息和美的感受、体验,增强人生存生活的内涵和魅力,也就是所谓的内在修养问题。哲学的直接性作用带有享受、娱乐和消遣的特点,所以更容易被多数人所发现、所认可。而哲学作用的间接性则可以表述为学以致用,是为了尽最大程度地发挥人的创造性,提升人与物、人与人的竞争力和进取精神,强化人生存生活的外延和魄力,赋予人生存生活具体的、现实的形式,使人的生存生活富有理智和务实,也就是所谓的能力问题。哲学的间接性作用是一种具体的特殊的劳动,即人们常说的脑力劳动。既然是一种具体的特殊的劳动,它的挖掘和发挥往往给人以枯燥、艰难和辛酸的感觉,所以更容易被多数人反感、排斥。因此,一般情况下,哲学的直接性作用为文学艺术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基础、前提和土壤,而哲学的间接性作用则为科学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基础、前提和土壤,然而就其普及性而言,一定程度上后者远不如前者更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因为前者比较形象、生动,后者比较抽象、深刻。

六、哲学的直接性作用与间接性作用又是统一的

虽然从相对意义说,哲学的直接性作用与间接性作用两者是对立的,是有差别的,是不一样的,但从绝对意义说,两者又是密切相连的,彼此又是统一的。如果哲学的直接性作用是核的话,那么它的间接性作用就是壳,如果哲学的直接性作用是里,那么它的间接性作用就是表,核、里离不开壳、表,壳、表也离不开核、里,没有核、里也不存在壳、表的问题,没有壳、表也无法反映核、里的问题,两者缺一不可。因为所谓哲学的直接性作用和间接性作用都是相对而言的。一种意义上的直接性作用又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间接性作用的具体表现,同样一种意义上的间接性作用又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直接性作用。比如说,一个人思维心态良好,解决处理问题时就会更容易找到解决处理问题的最好办法,而找到了解决处理问题的最好办法,问题也就越容易得到解决和处理,那么,这个人的自信心也就越强。否则,人的自信心也就越弱。人们常说“将军头上能跑马,宰相肚里能撑船”,为什么这样说?原因就在于能力强、本事大的人,其胸怀一般就宽广、开明;相反,心胸宽广、开明的人,其能力、本事一般会大。“塞翁失马,焉知祸福?”也包含着这个道理。在市场经济生活中竞争愈来愈激烈的情况下,认识到哲学的直接性作用与间接性作用的相对性,学会自我排解,正确处理压力与动力之间的关系,不仅有着巨大的现实的精神意义,而且更有着巨大的现实的物质意义。因此,哲学作用是直接性和间接性的统一,是通过两者的对立表现出来的,是必须的,更是必然的,也是不依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七、哲学的直接性作用与间接性作用必须同时承认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哲学作用的认识往往存在着两种极端不同的看法。一种是承认哲学的直接性作用,极力否认和扭曲哲学的间接性作用。这种看法认为“哲学思考的唯一目的是寻求生活的真谛,而不是为了金钱、地位、权势等这些世俗的物质利益。”如果“为了谋生,为了挣钱,”就是“出卖自己的学问”等等。另一种与此相反,只承认思维(哲学)的间接性作用,将思维简单地当成“耍聪明”、“玩阴谋权术”,而看不起它的直接性作用,把哲学看成是无用之学、抽象之学、庙堂之学、贵族之学、悠闲之学,把哲学当成诡辩之术、谶纬之学、箴言戒语、玄思遐想,以及“古怪之人的古怪之论”、“用常人最不懂的语言表达常人都明白的道理”等等。其实,这两种看法都是片面的、不正确的看法,是当前人们思想不成熟的具体表现。哲学不是咬文嚼字,不是语言游戏,更不是精神胜利法,不是自我陶醉和自娱自乐,因而单纯地承认哲学的直接性作用而否认它的间接性作用,就割裂了哲学与现实生活的具体联系,将使哲学探讨研究引向虚无缥缈和空洞无物,导致神秘主义。这就是所谓造成“不仅一个哲学家无法理解另一个哲学家的陈述和论证,而且他对另一个哲学家所从事的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工作也感到迷惑不解”的根本原因所在。诚如马克思所特别指出的,“哲学家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种观点看起来清高无比,主观上有着极力推崇哲学的强烈愿望,事实上客观上却会起相反的作用,反而不利于哲学的普及与提高。这种观点在中国传统文化理念中占有重要地位,危害极大,中国人为什么不讲现实而“死要面子”呢?也是这个原因。试问假如连饭都吃不上的话,即使找到了人生存生活的真谛又有何意义呢?哲学是关于思维的学说,是教人更加聪明的学问,而这种观点只能导致更加愚昧与无知,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当前为什么学哲学的反而不太容易找到工作呢?与这个原因不无关系。就这种观点而言,学哲学的找不到工作就不足为奇了,因为学了这种哲学的人压根也不会工作。什么是书呆子?所谓书呆子就是这种观点造成的,或者说这种观点是造成书呆子现象的思想根源。与此相反,“有奶就是娘”,单纯地承认哲学的间接性作用而否认它的直接性作用,会将思维低级化、庸俗化和狭隘化,限制人们的眼光,导致极端的功利主义,抹煞“贤”与“奸”、“能”与“诈”的区别,使思维缺乏潜力和后劲,反而更容易妨碍哲学(思维)创造性作用的充分发挥。这种观点是造成当前急功近利、人心浮躁的思想根源。对哲学作用的两种错误看法,当前都有极大的市场,一种主要表现在认识领域里,学哲学的、做学问的大多持前一种观点;另一种主要表现在实践领域里,所谓做“实事”的人大多持后一种观点。这两种极端看法表面看起来不一样,其实殊途同归,一脉相承。都是因为对哲学的认识不客观、不全面、不深刻、不系统造成的,因此,必须同时反对。直接否认哲学的间接性作用,间接上也就意味着否认了哲学的直接性作用,直接否认哲学的直接性作用,间接上也就意味着否认了哲学的间接性作用。

八、哲学作用二重性的绝对性与相对性

当然,我们坚持总起来说哲学的直接性作用与间接性作用两者在人的生存生活中的地位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但也不能就意味着否认两者在相对意义上具有不同的重要性。因此,对两者的关系,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人生存生活的低级阶段,也就是人的物质生存生活条件不充分的情况下,哲学的间接性作用要高于其直接性作用。因为“好死不如赖活着”。人的生存是第一性的。而在人生存生活的高级阶段,也就是人的物质生存生活条件充分的情况下,哲学的直接性作用往往要高于其间接性作用,其间接性作用也就成了其直接性作用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或手段了。为什么一些很有钱的富豪还总想着继续赚钱?原因就在于,赚钱本身已经不是为了谋生、为了养家糊口、为了赚钱而赚钱了。这些人的赚钱只是其生存生活的一种高级方式和手段了。当然这些人未必就能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假如他们能够充分意识到这一点,他们的生存生活将会更扎实许多。

总而言之,哲学的直接性作用与间接性作用之间的绝对统一,是通过两者之间的相对对立体现出来的,而且是必须和必然的。否则,对哲学作用的认识就是不彻底的。

九、哲学间接性作用的具体表现形式

哲学在人的生存生活中不仅具有直接性作用,而且还具有间接性作用,这也是不依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客观外在不得不的,又是客观内在必然的,因而更是主观必须的。在以最大限度创造财富为首要特征的市场经济情况下,哲学的这两种作用,特别是哲学的间接性作用表现得既尤为明显,又至关重要和迫切。然而在当前现实生活中,物质财富并不富裕的人们在哲学的研究和探讨中,往往只注意到了哲学的直接性作用,而恰恰忽视甚至抹煞了哲学的间接性作用,这是极不应该的。在生存第一性的的情况下,正确认识和掌握哲学的间接性作用更富有现实意义。因此,接下来我们就不能不来重点探讨一下有关哲学间接性作用的主要表现形式——战略性、预见性和洞察力、敏锐力及其关系的问题。

我们知道,人生存生活面临的问题、困难和挑战是巨大的、复杂的和无穷的,而人的自然生命的力量又是渺小的、简单的、有限的,然而正是因为人有了意识以及以意识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哲学所具有的“透过现象抓本质”的特殊本领,才能不断地将这矛盾着的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即所谓的管理,所谓的“资源最优化配置”,所谓的“好钢用在刀刃上”,从而化有限为无穷,化腐朽为神奇,不仅使人的生存生活得以维持和延续,而且还使人由愚昧、野蛮、贫穷和落后走上而且不断地走上智慧、文明、富裕和进步,使人由弱小变的而且不断地变的强大,并不断地推动着整个人类社会的繁荣与发展。然而,人们的意识以及以意识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哲学是通过什么样的具体方式不断将这矛盾着的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的呢?答案就是战略性、预见性和洞察力、敏锐力。

不仅如此,“人之情,出言则欲听,举事则欲成”(《鬼谷子》)。我们知道,人活着就需要做事情并做成做好事情,做事情并做成做好事情就是人活着,因为人活着起码需要吃饭,起码需要吃上饭。当然,人活着不仅仅只是吃饭、吃上饭,人活着需要有物质需求,而且还需要有精神需求,因为人不仅需要动物般本能地简简单单地活着,而且还需要高质量持久地活着。那么,人的活着,就不只是需要做事情并做成做好一两件普普通通的小事情那么简单了,而是需要做许许多多的事情并做成许许多多的事情,不只是做这样的事情并做成做好这样的事情,而且还要做那样的事情并做成做好那样的事情,不只是需要做小事情并做成做好小事情,而且还需要做大事情并做成做好大事情,不只是解决简单问题并解决成解决好简单问题,而且还需要解决复杂问题并解决成解决好复杂问题,不只是需要处理低级问题并处理成处理好低级问题,而且还需要处理高级问题并处理成处理好高级问题。然而,人们要想做事情并做成做好事情,尤其想做大事情并做成做好大事情,解决处理复杂高级问题并解决处理成解决处理好复杂高级问题,都是离不开战略性、预见性和洞察力、敏锐力的。一句话,人们对做事情解决处理问题的期望值越高,所做的事情所解决处理的问题规模越大、越复杂越高级,对战略性、预见性和洞察力、敏锐力的依赖性越强。因为战略性、预见性和洞察力、敏锐力在人的生存生活中可以帮助实现如下目的:一是解决处理同一件事情,可以花费更少的气力或成本;二是花费同样的气力或成本,可以将事情解决处理得更精致更完美,或者可以解决处理更多或更大、更复杂的事情;三是多花费气力或成本,可以解决处理相对无限多或无限大、无限复杂的事情,产生几何效应,尤其可以解决处理人们以前感到无法解决处理的事情。这就是所谓的资源最优化配置,这就是所谓的管理的本质,这也是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关键所在。为什么说哲学是教人聪明的学问呢?关键原因就在这里。

平时说起哲学来,大多数人一般会觉得这是很遥远的事情,似乎与一般人的生存生活关系不大,然而提及战略、预见、洞察、敏锐等词汇来,又会觉得耳熟能详。这又是为什么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哲学的客观性在起作用。人们日常生存生活中客观事实上经常大量使用哲学,可是主观意愿上却不懂得或者不知道同哲学相联系。这也就是说,人们虽然经常大量使用哲学,然而大多是自发的或不自觉的,属于低级或者初级阶段,缺乏较强的应有的自觉性、针对性和系统性,从而导致对哲学的使用还很不彻底、很不精细。由此可知,人们虽然对战略、预见、洞察、敏锐等耳熟能详,但是未必能够完全掌握这些词汇的真正内涵。因为这些问题看似简单、熟悉,然而要想真正完全彻底地了解和掌握它,没有一定的哲学功底作为铺垫,是不容易做到的。那么,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来进一步探讨什么是战略性,什么是预见性,什么是洞察力,什么是敏锐力,以及这四者之间又是什么样的关系的问题,就显得非常有必要了。

十、何谓战略性

分析探讨战略性的内涵,的《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等军事著作不能不读。“商场如战场”。因为虽然这些论述主要是针对战争而言的,是特殊年代特殊背景特殊情况下的特殊产物,然而如果从哲学的高度来学习它,对于我们今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探讨战略性的丰富内涵仍将会有巨大的启发意义。什么是战略性呢?笔者认为,战略一词原本是军事术语,多应用在军事方面,后引申到政治、经济等诸领域。因此,在不同的情况下,战略又被称为“策略”、“方略”、“韬略”、“谋略”等等。所谓战略性,就其字面而言,“战”就是打仗或竞争的意思,在这里,泛指做事情、解决问题。其实,做事情、解决问题本质上就是一种具体的竞争形式。而“略”与“详”、“细”意思相反,就是“粗”、“疏”的意思,人们通常引申为大概、大体、大致、一般、基本等等。“战”与“略”两字联系起来的意思,就是指人们做事情、解决问题的大体办法或基本原则。战略与战术相对立,正如所说“研究带全局性的战争指导规律,是战略学的任务。研究带局部性的战争指导规律,是战役学和战术学的任务”。

认识和掌握战略性的内涵,关键在一个“略”字。说“指挥全局的人,最要紧的,是把自己的注意力摆在照顾战争的全局上面……这些都是最吃力的地方,如果丢了这个去忙一些次要的问题,那就难免要吃亏了”,以及“任何一级的首长,应当把自己注意的重心,放在那些对于他所指挥的全局说来最重要最有决定意义的问题或动作上,而不应当放在其他的问题或动作上”,说的都是这个意思。现在有一本书叫《细节决定成败》非常流行。其实,泛泛而言“细节决定成败”是不正确的。说“说战略胜利取决于战术胜利的这种意见是错误的,因为这种意见没有看见战争的胜败的主要的首先的问题,是对于全局和各阶段的关照得好或关照得不好。如果全局和各阶段的关照有了重要的缺点或错误,那个战争是一定要失败的。说‘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乃是说的带全局性的,即对全局有决定意义的一着,而不是那种带局部性的即对全局无决定意义的一着。下棋如此,战争也是如此”。还说:“统统相符合的事,在战争或战斗中是极其少有的,这是因为战争或战斗的双方是成群的武装的活人,而又互相保持秘密的缘故,这和处置静物或日常事件是大不相同的。然而只要做到指挥大体上适合情况,即在有决定意义的部分适合情况,那就是胜利的基础了”。人活着做事情解决处理问题,尤其是规模比较大比较高级比较复杂的事情或问题,要想做成功或者解决处理得更加完美或者更加有效率,就其一般而言,关键不在于“细节”或者“小节”上,而是在于“大节”或者“大体”上,在于“大是”“大非”上。所以,人们常说:“顾大局,识大体”,反对“谨小慎微”、“面面俱到”、“吹毛求疵”以及“眉毛胡子一把抓”,反对将有限的精力或有限的资源用在细枝末节方面。战略性的一个关键要求,就是在认识领域把复杂的东西弄“简单”了,而不是把简单的东西弄“复杂”了。这个弄“简单”了,就是“透过现象抓本质”,或者我们平时所说的“抓重点”、“抓关键”、“找窍门”而已。俗话说得好:“不打‘勤的’,不打‘懒的’,就打‘不长眼的’”。这个所谓“不长眼的”,就是说干活抓不住重点。重点就是所谓的“略”、所谓的“关键”、所谓的“窍门”而已。

十一、何谓预见性

预见性,也叫前瞻性,顾名思义,就是提前知道尚未发生的事情,或者说预先知道事情发展的未来趋势。预见性与战略性相辅相成,互相补充,也是哲学间接性作用的一个主要表现形式,也是人们做事情解决处理问题的一个主要手段或途径。预见性是战略性的一个延续或变种,也可以说战略性是预见性的一个延续或变种。只不过战略性是就做事情或解决处理问题的空间而言,而预见性则是就做事情或解决处理问题的时间而言罢了。因而可以说,战略性是概括、归纳的结果,而预见性则是推理、演绎的结果。两者既密切相连又相互区别。因此,人们说起战略性来往往离不开预见性,说起预见性来又往往离不开战略性。古今中外,人们对伟人的评价一般都喜欢用“高瞻远瞩”、“远见卓识”等等来形容,原因就在于此。

“预则立,不预则废”,“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等等。所以说预见性是人们做事情解决处理问题的一个主要手段。预见性要求人们做事情解决处理问题要“未雨绸缪”、“打提前量”。军事上为什么使用“打埋伏”、“搞突袭”以及“闪击战”等战术往往比较容易取胜,而特别忌讳“遭遇战”呢?就是这个道理的具体运用。英名的军事思想可谓举世闻名。之所以英明,其核心就是“不打无把握之仗、不打无准备之仗”。大家知道,当前在我们国家“急功近利,急于求成,人心浮躁”的现象非常明显。这种现象之所以发生和存在,归根结底跟我们的预见性不强有关,是我们的哲学素养不高、思想意识不成熟的具体外在表现。很多人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只重视具体利益,不考虑抽象利益,等等。正如前面所说的“冰糕”与“大票”的道理一个意思。试想,大汗淋漓的大热天,一支冰糕确实很具诱惑力,但当一张大票摆在面前而只能二选一的话,不管多么干渴,只要干渴的不至于绝对受不了,相信对于绝大多数成年人来说,一支冰糕的诱惑是远远抵不上一张大票的。这就是人性的本质。正所谓“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至于孰轻孰重?要有具体人的具体认识来决定,而且也存在着个见仁见智的区别。

说起预见性的重要性来,就不能不提《资治通鉴》上司马光记载的一个历史故事。说是当初秦朝灭亡的时候,各路豪强之士都争先恐后地夺取金玉等财宝,唯独宣曲任氏挖窑贮存粮食。待到楚、汉在荥阳相持不下时,百姓无法耕种土地收获粮食,于是豪强们便把金玉等财宝全都给了任氏来交换粮食。任氏从此起家,数代富有。

其实,想象力也是一种预见性。它多用于艺术创作、科学研究或者说科技发明创造。假如没有想象力,所谓艺术创作、科学研究或科技发明创造几乎是不可能的。

十二、何谓洞察力

我们做事情解决处理问题要想做到战略性、预见性,自然就离不开洞察力。

什么是洞察力呢?洞就是山洞的洞,词典上的主要意思,就是指物体中间穿通或凹入较深的部分,与“穴”基本同义。对洞察的解释,就是观察得很清楚、很仔细的意思。因此,笔者理解,洞察的“洞”是山洞的“洞”的引伸义,因为内因是根据,要想把事情或问题搞明白、弄清楚,必须要深入问题的内部,寻找内部原因。

之所以说战略性、预见性离不开洞察力,因为洞察力是战略性、预见性的前提,如果没有洞察力,所谓战略性、预见性就是一句空话。其根据还是源于认识决定实践,因为要想实现资源最优化配置,也就是所谓的“好钢用在刀刃上”,也就是所谓的管理,那么就必须在实践上或者说行动上做到“略”。然而要想在实践上或者说在行动上做到“略”,那么在认识上就要求必须做到“详”或“细”,要有明察秋毫、见微知著的本领,这也就是说要有相当的洞察力。《老子.道德经》的“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判;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就是很好的说明。我们常说“要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为什么?因为等问题发展起来了,变成参天大树了,“木已成舟”了,“生米做成熟饭”了,即使是“神仙”也都没办法了。然而要想“解决在萌芽状态”,那么就离不开洞察力了,因为“萌芽状态”虽然容易解决,但往往被人们所忽视,因为它很细微。

《孙子》说:“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非善之善者也。......故举秋毫不为多力,见日月不为明目,闻雷霆不为聪耳”。因而战略的“略”,并不是人们习惯上所狭隘地认为的“略”或“粗”、“疏”,或者说,并不是盲目的“略”或“粗”、“疏”,更不是任何人想怎么“略”就能怎么“略”的。所谓“略”只是就其形式或表面而言的,广义上实质上它是“详”或“细”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或者说,是有针对性的“略”或“粗”、“疏”,是有客观性要求的“略”或“粗”、“疏”,并不是可以单纯人为的。所以说“天网恢恢,疏而不失”。虽然“疏”,但“不失”。所谓“不失”是本质,而“疏”是现象。

篇6

一、易图新解

谈到《周易》,通常都说分易经和易传,实际上还应该包括易图。“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圣人立象以尽意”,不但指出在远古时代,记事主要用象和图;即使有了文字,要描述客观事物的全貌,象依旧比文字更优越。我们先从易图谈起,重点是理清先民们认识宇宙的思路。

人类所有知识的起点,开始于对自然知识的积累。面对无涯无际、无始无终的浩瀚宇宙,每个人都会有无尽的遐想。华夏先民和古希腊哲人不同,非常谦恭地把自己视为大自然的一分子(后来被概括为“天人合一”),古希腊的自然观则是人与自然界分离(最终被抽象为物质和意识对立),于是先民们就以圆表示宇宙整体或现实生活中的任一事物。面对寒暑易节、日月更替,男女交媾,生生不已的自然现象,进而悟出世上没有不变的东西;为了表示一切都在变易的动态模式,又在圆内加了一条S曲线,形成被称为阴阳鱼的太极图。这就是中华先贤对世间万象及宇宙本身做出的最高抽象,即一切动变皆源于阴阳之间的相互作用,静态是“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而动态是“阴极阳生,阳极阴生”。这里的“生”并非是鸡生蛋的生,而是指负阴抱阳的整体中此消彼长、彼消此长的变化。既然一切都是“变动不居,周流六虚”的动态过程,很有必要掌握几种重要的动态模式,进而用代表阴阳的两种符号推演出必然出现8种本质不同的态,太极图周围又加添了八卦符号。

小结:宇宙是由两系统构成的整体;因为整体必然由部分构成,华夏先民即以阴阳作为最高的抽象;负阴抱阳的一体化宇宙及宇宙中的事物,都是阴阳有序、和谐互补的有机整体;阴阳一体、此消彼长的过程即是展现在眼前的纷纭万象;演化过程可以分为8种不同状态(或称模式)——这就是易图中包含的哲理。

二、易传新释

易传是许多代人智慧的结晶,孕涵着非常丰富的哲理,本文仅围绕“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展开讨论。华夏先贤依据有形和无形将物理客体分为道和器,老子称其为无和有,后贤称其为气和物。首先必须判定这种两分法是否正确,才可以继续讨论下去。

哲学作为指导认知的学问,如不立足于二元就无法讨论变与不变,问题在于如何对整体划分。中华先贤坚持天人合一,将包括人在内的全宇宙抽象为阴阳一对范畴,属于纯客观的两分法,无论对自然、社会和生命哪种现象都适用,不妨称其为存在二元论。古希腊哲人的世界观是人和自然分离,进而演化成人与神分离,再变成物质和意识的对立,最终定位在唯物唯心之争,属于认识二元论。“人和神的分离是二元论的起点”,“思维和物质并列支持了自然科学,成为西方宇宙观的基础理论”[1-8],卡普拉的概括是准确的。董光璧又向前迈出可喜的一步:“近代科学一开始就确定了只研究被视为第一性的质量和重量,排除一切同感觉有关的第二性”[3-8]。将二元论改称二性说,意外地暴露出西方的两分法中存在着悖论:如果物质和意识这对范畴能够成立,二者都应该是第一性的;如果意识属于离不开物质的第二性,就不能跟物质构成一对范畴。因为如果允许这样做,物质和颜色、硬度等可以构成最抽象的对立。东方和西方古贤虽说都使用两分法,一个是纯客观地划分,一个是人为地构建。

问题已经转化为道、无和气是不是真实的物理客体。100年前人们对这种分类法都会持否定态度,本世纪依据相对论和量子理论从宇观和微观两个领域发现的许多事实,都证明华夏先贤的分类法是正确的。

60年代中期,彭齐亚斯和威尔逊发现了各向同性的3K微波背景辐射,宇观上物理客体分断续的天球和连续辐射得到普遍认可,爱因斯坦说的“真空不空”被证实。在微观领域,“量子场论给出的基本图象是:全空间充满着相互作用着的各种不同的场;场的基态是真空,激发态表现为粒子”[3-387]。即可知物理客体确实是两个系统:一个是用质量和时空描述的经验世界,一个是用能量和位形描述的无形世界。易传中关于道和器的分类没有错,二者都是真实的存在物。

承认物理客体分为两类,同时派生出两个问题:宇宙的结构究竟怎样?两类客体间如何作用?对西方学者来说,这两个问题完全属于始料未及,华夏先贤在2千年前就已经有了较成熟的见解。接下来先讨论基础物理学理论中的错谬及产生的根源。

质量、电量和能量是基础物理学中用以量度物质、电荷和能多少的三个重要概念,即此可知物理学不只研究物质,长期以来只分析物质不分析能量是一大失误。很早就弄清了光、热都是电磁波,却没有认真考虑过物质和电磁波是不是同类客体,通常所说的能量即指电磁波而言。虽说巴里·派克已明确指出:“电磁波会离开振动电荷进入空间,因而开创了一个独立的存在”,并没有引起学界的重视。“质量不过是能量的一种形式,即使静止物体也有储备在质量中的能量”,也明确告诉我们,质量和能量不应该属于同类物理客体。

质量是对物质多少的量度,其载体叫物体;电量是对电荷多少的量度,其载体是带电粒子;能量的载体是什么?因为质量、电量和能量都不是物理客体本身,所指皆为非实存因素。故而物理学根本就不研究物质,而物质本来就无法研究,跟无法品尝“水果”(类概念)的滋味同理。

推论1、物理客体分两个系统:一个是用质量和时空描述的有形世界,这类客体的基本量度是质量;一个是用能量和位形描述的无形世界,其基本量度是能量。经典物理和量子理论分别适用于不同系统,不应该将它们混为一谈。

“能”这个名词会造成一种假象:“‘能’是物质以外的某种东西,是加到物质里面去的某种东西”。这种观点很值得商榷。遥控装置发出电磁波,卫星就会改变姿态;物体吸收热能温度升高,放出热能温度降低。都足以证明“能”确实可以在物体中自由出入,如果要说经验世界中的物体具有质量,无形系统的物理客体具有能量,可能就正好说中了客观真实。

说“能(即运动)”,“热在差不多两个世纪内被看做特殊的神秘的物质,而不是被看做普遍物质的运动形式”;认为“热之唯动说”应该取代热素说,又不得不承认“被热素说所统治的物理学却发现了一系列非常重要的热学定律”,如此难以自圆其说的诸多矛盾,就因为把热素改称热能,已经统统化为乌有。一言以蔽之,质量只能量度经验世界的物体,能量是无形世界传递的振动波;既可以被物体吸收,又可以被放出;物体同时将在温度、形态、结构和状态等不同方面呈现出变化。比如冰吸收能量将变成水,进而还可以变成气,就是尽人皆知的实例。

推论2、经验世界所有的运动和变化,都是无形世界功能的显示,即能量是引起世间万物运动变化的总根源。

将物理客体分为两类,是不是囿于对《周易》的偏爱做出的牵强比附,下文围绕以太公案和时间、空间看看爱因斯坦持何种见解。

19世纪之前,以太在西方被认为是传递光、电的介质;19世纪末迈克尔逊—莫雷实验测出地球相对以太速度为0,物理学界公认由之判定以太并不存在。本世纪初爱因斯坦创立狭义相对论时引入光速不变原理,没有涉及以太是否存在,不少人都说爱氏是抛弃以太存在之后创立了该理论。1920年爱因斯坦在一次讲演中却说,依据广义相对论,“没有以太的空间是不可思议的”,“但是这种以太又不能认为具有重量媒质所有的那些性质,也不可以认为它是由某些其运动可被追随的粒子所组成的,而且也不可能把运动概念应用于它”[6-112]。这里所描述的以太,基本上就相当于道、无和气。

目前有些人认为应该恢复以太学说,有些干脆就把“真空”说成是传递光、电的介质,这就涉及到不空的真空中的物理客体究竟是什么,要害要于必须承认还有半个宇宙长期被忽略了。爱因基坦在场方程中发现了“真空不空”,彭齐亚斯用仪器测出广袤的宇宙空域存在着连续辐射,该用什么概念称呼并不重要,不可思议的是二千年前老子就对之作出非常精当的描述:“其上不皎,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天津大学黄乘规教授从标准和非标准分析两个领域都证明“空间是不可分割的连续统”。科学观测和数学论证都证明了老子是正确的。海森伯的矩阵理论和杰弗里·丘的“靴袢假设”,所描述的都是那半个宇宙的状况。

到底应该如何理解爱氏描写的以太,涉及到时间和空间究竟是什么,最后的一句已经包含着时空概念不再适用于以太的意思。时隔32年,他在《狭义和广义相对论浅说》英译本15版的序言中补充说:“时间—空间未必是一种可以认为离开物理实在的实际客体而独立存在的东西。物理客体不是在空间之中,而是这些客体有着空间的广延性(重点号为原文所有)。这样,‘空虚空间’这概念就失去了它的意义”[6-112]。显而易见这种有着空间广延性的客体,绝对不是指经验世界中的物体。可惜的是在没有讲清这种“物理实在的实际客体”究竟是什么之前,他就不得不带着深沉的困惑离开了人世。

我们只想在上述引文中补充一句:这些客体还有时间的持续性。如此即可以成就爱因斯坦的业绩:爱氏“开创了”半个宇宙,那半个宇宙的客体具有空间的广延性和时间的持续性。假设其最小单元为普朗克子h,用时间T(周期)量度即是能量(h/T),用长度λ(波长)量度即是动量(h/λ);正是那半个宇宙的能量和动量,决定和改变着经验世界中物体的结构、状态及其运动变化。通常都说“爱因斯坦的场方程可以用来确定宇宙的整体结构,是现代宇宙学的出发点”[1-160]。一般的解释是“物质不仅决定了周围空间的结构,而且反过来也受其环境影响”[1-171];“物质和能量要使时空向其自身弯曲”[7-60]。实际情况则是,那半个宇宙能量的聚集形成弯曲时空,弯曲时空决定着物体的运行;并非是“物质”使时空弯曲,反过来又决定自己的运动。不立足于两系统相互作用,场方程永远不可能得到正确解释,现在的那种解释根本无法排除物质(以弯曲时空为中介)作用于自己之嫌。

以日心说为基础的开普勒三定律属于开放的动态模式,行星轨道与星体质量无关,由椭圆半长轴立方和公转周期平方(即弯曲时空R/T)决定,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切线力去平衡所谓的恒星引力。要找第一推动者,就是那半个宇宙的物理客体,第一推动即来源于特定的时空组合(R/T)。以地心说为基础的牛顿引力定律属于封闭的静态模式,其间起关键作用的引力势亦是时空组合(l/t)。二者的差异仅在于,适用于开放系统的是环形时间—周期,适用于封闭系统的是人为设定的线性时间,即时间之矢。哪种理论更贴近于自然的真实,明眼人一看便知。

推论3、时间和空间不是真实的存在,是量度那半个宇宙客体的概念构架,正象用质量和电量量度经验世界的客体一样,所指都不是物理实在本身。

推论4、爱因斯坦开创的那半个宇宙是分裂、组合、再分裂、再组合的动态网络;正是它和经验世界中分立的客体相互作用、和谐互补,保证了一体化宇宙具有动态有机的活性。

小结:易传中“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分类是正确的;“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判断,说中了一体化宇宙动态网络的真实状况和作用机制。现代科学的新发现虽说和这种理论吻合得很好,要使当前的诸多悖论冰释,需要做许多梳理工作,首先应该把立足于经验世界解释那半个宇宙现象的“镜像”理论倒过来。因为那半个宇宙只能从动态意义上,用过程和相互关联的术语描述,几千年来定格在人类头脑中的却是机械世界观的决定论框架。

三、易经新说

易经包括用于卜筮的八卦、六十四卦及卦辞、爻辞等内容,这里不讨论具体的应用,或是否科学、准与不准等问题,只讨论数字8。

所谓八卦,标示着那半个宇宙8种不同的时空组合,起卦和断卦特别观注24节和地理方位即是佐证。因为使用周而复始的环形时间,应该属于开放模式。不相信经验世界之外还有半个宇宙的人们,称其为神秘文化也在情理之中。近代特别是现代科学的许多发现都足以证明,8确实是个不可思议的“幻数”。

原子最外层电子以8为极限,呈周期性递增;轻子、重子和膺标介子都是8种。氧原子的质子、中子和电子都是8个,地壳中占48.6%,空气中占21%,生命细胞中占65%;在自然生化过程中,氧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即使要说“没有氧气就没有生命”,也不算过分。难怪巴里·派克会说:“宇宙学有迹象表明,在各类粒子中,8是成员数的上限”[4-203]。

八卦、六十四卦的数学表达方式为2,通向混沌的分岔亦是2;粒子衰变遵从2,可视为逆过程;费米发现“能量复归”的数学实验谐振子为64个,遗传密码DNA的编排序列亦为64种。为了解释这些现象,现代科学提出一种全新的自组织理论。顾名思义,自组织者就是不受人支配的过程,其间起决定作用的具有活性的环境,即是那半个宇宙定的时空组合,其数为8,两两叠加即为64种模式。“时间和空间的统一就意味着物质的存在是与它的活性不可分割的”[1-158],“空和无具有无限创造的潜力”[1-175],基本上说中了自组织的物理学机制:所谓的空和无实质是特定的空组合,正是它保证了自组织的活性。通常都把这种新发现说成对哲学带来严重冲击,如果放到易哲学的背景下看待,本来都在意料之中嘛。

所谓的自组织现象,是在没有人参与的情况下自然界自发演化的过程,人类就是这种自组织机制的杰作,关键在于必须找到使系统具有活性的机制。由于正反馈可以自稳,负反馈可以自生,系统要保持持续的自组织效应,就必须具有互不干扰的两条信息反馈回路;正负反馈每一条回路又必须满足整体、部分和单个循环路径固定、间隔一致的周期稳定性,前提条件是自组织系统内的单元个数必须极严格地遵从一定的数学逻辑。海南师范陈继元先生已经用图论证明,具有“比相生、间相胜”的自组织系统,单元个数必须满足P=5、8、10、12。8的特殊功能已被严格证明(详见段长山主编的《现代易学优秀论文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出版)。

数学证明虽不可少,最权威的应该是严格的物理学证明。天津大学崔君达教授的《晶体和分子中的对称性及其破缺》一书,从理论和物质结构两方面,都证明“理应得到一种八重的(四个左旋,四个右旋)不对称时空”[8-3],从而证实关于八种模式的判断没有错。继而又将复合时空论和八卦联系起来考察,得出“一切相互作用的本质都是不同时空结构间的相互作用”[8-133],进而指出“八重空间(对于相同的时间轴)不可区分性的破坏,所伴随的可观测现象正是神奇的生命现象”[8-133],都非常难能可贵。令人微感不足的是,作者依旧未能彻底摆脱西方哲学的禁锢,在阐述其哲理时,细微之处还有些辞不达意之微瑕。

“一个从事晶体和分子微观结构研究的人,当他考虑‘物理世界的真实客体’与空间的关系时,就会很自然地想到,所谓物体的‘广延伸’可以看成是晶体格子或分子骨架结构的延伸”[8-3]。物体这个概念一定指经验世界中的客体,根本就没有什么“广延性”可言。空间仅是那半个宇宙中物理客体的广延性,所谓的晶体或分子等物体,是微观粒子被嵌入特定时空结构后的产物,必须清楚的是先有时空结构的因,才会有晶体或分子的果,活性来自时空结构。微观的第一推动亦来自那半个宇宙的物理客体。化学反应釜的功能是,运用改变温度和压强组合特定的时空结构,从而生产出不同类型的产品。比如在高温高压下能造出正八面体时空结构,石墨就被变成金刚石。

“一旦把时空与晶体格子或分子骨架的微观结构联系起来,就会产生完全新的想法,从而可能同时大大扩充已有的物质结构理论和时空理论,并且由此引出某些重大结果”[8-3]。作者的预言肯定不错,但是在他的头脑中还没有能够给自己的复合时空找到准确的定位,只需要将第一句改为“一旦真正意识到晶体格子或分子骨架都是特定的时空结构”,境界可就完全不一样啦,问题出在还没有跳出物理客体仅“物质”一个系统的框架。

推论5、那半个宇宙确实存在着8种时空结构,两两叠加可以得到64种模式。生命现象跟这种具有活性的自组织环境直接相关。宇观和微观的事物都是开放的自组织系统;经验世界的纷纭万象,全是那半个宇宙物理客体功能的显示,其活性来源于特定的时空结构。当我们运用以线性时间为主要标志,在地球封闭系统中确立下来的思维模式,去描述自组织现象时,似乎无处不存在悖论。可喜的是数千年前就已经成书的《周易》,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开放型思维模式。自组织系统必须跟外界交换物质和能量,才可以保持活性;宇宙的结构如果仅物质一个系统,唯一的归宿就只能走向“死寂”!

参考书目

[1]卡普拉著现代物理学与东方神秘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

[2]董光璧著易学科学史纲武汉人民出版社1993年

[3]董光璧等著世界物理学史吉林教育出版社1994年

[4]巴里派克著爱因斯坦的梦湖南师大出版社1990年

[5]马克斯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

篇7

1770~1831)指出,“哲学认识本质”[1]。哲学历来是人们认识自然、社会和思维现象本质的思想武器。图书馆现象是一种社会现象,对图书馆现象本质的把握自然也离不开哲学思维。为了认识和把握图书馆现象的本质,我国图书馆学研究者们也进行了长期的图书馆哲学研究,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图书馆哲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期,形成了一股持续的“图书馆哲学研究热”。本文就是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状况的综合述评。

1关于图书馆哲学研究的起源及其发展

是谁在什么时间第一个提出“图书馆哲学”这一命题,这是一个很难考证的问题。张广钦认为,“图书馆哲学”这一提法至迟在1934年就出现,其根据是丹顿(J.PeriamDanton)于1934年就著有《呼唤图书馆哲学》一文[2]。据台湾胡述兆先生在《印度图书馆学之父——阮冈纳赞》一文介绍,阮冈纳赞于20世纪30年代就著有《图书馆分类哲学》一文[3]。据台湾沈宝环教授《在“图书馆哲学”的竹篱外徘徊》一文介绍,英国的包得菲(A.Broadfield)于1949年著有《图书馆哲学》(APhilosophyofLibrarianship)一书[4]。这说明,图书馆哲学研究至少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

在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起源于何时,也是一个较难考证的问题。蒋永福认为,20世纪30年代杜定友等人的图书馆学思想中就包含有较明显的哲学思考的痕迹[5]。不过,从现在能查到的文献资料看,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我国还没有人明确提出“图书馆哲学”这一术语或提法。在我国大陆,1990年蒋永福在《黑龙江图书馆》发表《试论三种哲学形态的图书馆》一文[6],其副标题是“图书馆哲学思考之一”,这可能是在大陆图书馆界最早提出“图书馆哲学”(libraryphilosophy)一词的文献。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一个鼎盛期,在这一时期里,较早对图书馆现象作哲学思考的人有刘迅、刘烈、陈一阳、庄义逊等人。刘迅于1982年著有《论图书馆学情报学理论的共同基础——关于波普尔世界3理论的思考》一文[7];刘烈于1985年著有《论图书馆学的范畴体系》一文[8],陈一阳于1985年著有《关于图书馆学的哲学思考》一文[9],于1988年著有《关于图书馆学的范畴体系》一文[10];庄义逊于1985年著有《图书馆学的哲学研究述评》一文[11]。另外,卿家康、詹新文于1987年译有J·H·谢拉的《图书馆哲学》一文[12]。在这一时期,台湾的图书馆哲学研究也蓬勃发展,高锦雪教授于1985年就著有《图书馆哲学之研究》一书。令人遗憾的是,在上述研究者中,除高锦雪外,其余研究者无一是以图书馆哲学为自己主要研究领域的,因此他们的上述著文也都是“偶发之作”,其研究广度和深度都很有限,而且他们各自的图书馆哲学研究也都未能继续下去。

到了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的图书馆哲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的研究者主要有蒋永福、何长青、吕斌、周文骏、周庆山、胡先媛、张广钦、刘君、马恒通、李明华、郑全太、王梅等。在这一时期,台湾的图书馆哲学研究持续呈活跃状态,沈宝环、赖鼎铭、高锦雪、梁君卿、卢荷生等著名学者的研究已达到了较专深的境界,其中,赖鼎铭教授的《图书馆学的哲学》(1993年印行)一书可谓是视角极其独特的,不可多得的名著[13]。在大陆,蒋永福和郑全太是以图书馆哲学为主要研究领域的研究者,两人的研究成果也最丰,而其余的研究者们似乎仍属于“偶尔一发”之列。值得一提的是,蒋永福先生从1990年起致力于图书馆哲学研究,一直持续至今,是目前我国大陆图书馆哲学研究领域持续研究时间最长、研究成果最多的研究者,是该研究领域的“核心作者”。应该说他为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做出了突出贡献。

从上述可知,我国的图书馆哲学研究,其历史可以一直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的正式起步时期,在这一时期里,“图书馆哲学”一词正式见诸有关文献。20世纪90年代是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的发展时期,较之80年代的研究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研究队伍逐渐壮大起来,研究成果也达到了一定的数量,由此奠定了图书馆哲学研究在我国图书馆学领域中的显著地位。

2关于“图书馆哲学”的概念

及其内涵

何长青认为,“图书馆哲学是运用哲学研究图书馆现象领域的一般(或本质)规律的科学,是指导图书馆学应用研究和图书馆实践的基础理论和思想方法论”[14]。

张广钦认为,“图书馆哲学是在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层面上展开评论的理性之学”,“图书馆哲学并不是很高深的玄学,而是图书馆学理论研究者对待‘图书馆’的态度、理论表现形式”[15]。

周文骏指出,“图书馆哲学是关于图书馆本质规律和方法论的学科。它一方面是图书馆实践和图书馆学理论研究的总结、提炼和升华,另一方面也是哲学原理在图书馆领域的应用。所以可将其视为介于哲学和图书馆学之间的一个学科或者一个层次”[16]。

黄宗忠认为,图书馆哲学也就是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图书馆哲学和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在本质上是一回事[17]。

周庆山认为,图书馆哲学就是图书馆学理论基础。他在《关于图书馆哲学的思考》一文中指出,“图书馆学的理论基础是一种比图书馆学大而又能指导图书馆学的理论,事实上这里指的便是图书馆哲学”[18]。

吕斌和李国秋认为,“图书馆哲学”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图书馆事业的宗旨和目标,第二层含义是指图书馆学领域的基本理论问题,第三层含义是指图书馆和图书馆学涉及到的哲学问题[19]。

蒋永福认为,图书馆哲学就是图书馆人深思图书馆现象时获得的一种思维深处的感悟与理解[20]。他在《图书馆哲学是什么》一文中又指出,“图书馆哲学就是专门揭示和解释图书馆现象本质的部门哲学”,“图书馆哲学是一种高屋建瓴式地把握图书馆现象本质的综合思维方式”,“所谓图书馆哲学,就是对图书馆现象的哲学关怀。这种哲学关怀,体现为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高度融合”[21]。

胡先嫒在《图书馆学理论基础研究述评》一文中指出,“图书馆哲学是把哲学的根本原理应用于图书馆学,研究图书馆活动的一般原理和方法。它既要受到哲学的雨露浸润,又要取得图书馆实践的支撑,它处于哲学和思想学的中间层,研究的是图书馆活动及这一社会现象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探求的是图书馆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并将哲学思想体现在图书馆学研究中”[22]。

李明华指出,“图书馆哲学是对图书馆实践、对图书馆的认识,对图书馆精神与图书馆文化的高度提炼与升华,研究图书馆哲学实际上是对图书馆实践活动和图书馆学理论成果作出高度的抽象和系统的概括”[23]。

刘君、易长芸认为,“图书馆哲学是以图书馆和图书馆学提出的各种哲学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的学科”[24]。

郑全太和孙淑文在《图书馆哲学和图书馆学的关系研究》一文中指出,“图书馆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图书馆价值观和图书馆学方法论”[25]。郑全太和石友荣在《试论作为实践哲学的图书馆哲学》一文中又指出,“图书馆哲学是关于流变不息的图书馆实践的价值和意义的深刻理解、感悟和诠释”[26]。

另外,马恒通还专门著文论述了“图书馆学哲学”(philosophyoflibraryscience)问题。他指出,“图书馆学哲学是运用哲学研究图书馆学发展规律的科学,是指导图书馆学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方法论”[27]。刘君和易长芸认为,“与图书馆哲学相反,‘图书馆学的哲学’强调的是哲学理论在图书馆领域的应用。……与图书馆哲学不同,图书馆学的哲学的出发点是哲学,落脚点是图书馆和图书馆学”[28]。

由上述可知,目前人们对“图书馆哲学”概念的内涵的认识还很不一致。这说明图书馆哲学研究目前尚处于“前科学”阶段,还很不成熟。不过,从上述诸说法中我们还是能够梳理出一些异中之同的看法:(1)图书馆哲学是对图书馆现象进行哲学思维的产物;(2)图书馆哲学研究探讨的是图书馆理论与实践中的本质问题,或者说,图书馆哲学是人们对图书馆现象的深层理解、感悟和诠释;(3)图书馆哲学是一种理论思维方式,是一种价值观

和方法论。

3关于图书馆哲学的性质、任务和意义

关于图书馆哲学的性质,何长青认为,“图书馆哲学既是这些范畴的一门具体应用哲学或部门哲学学科,又是图书馆学的基础理论学科”[29]。张广钦认为,“图书馆哲学并不是哲学的分支学科,而是具有浓烈图书馆学个性特征的图书馆学分支学科的内容,是研究图书馆学高级理论形态的图书馆学研究方向”[30]。蒋永福指出,“图书馆哲学就是专门揭示和解释图书馆现象本质的部门哲学”,“图书馆哲学实质上就是人们对图书馆现象所进行的反思性关怀,因而也可称之为图书馆科学的‘元理论’,……(它)试图从整体上把握图书馆现象的本质,而一般不涉及或不直接描述图书馆现象中的个别环节或过程,具有明显的理论性、抽象性和思辩性”[31]。郑全太认为,图书馆哲学属于具体的经验科学,属于图书馆理论思维科学[32];图书馆哲学是一种精神科学,它在本质上具有实践哲学的性质[33];图书馆哲学是一种人文科学,所以它不可能达到自然科学理论那样的客观性、确定性和可验证性[34]。王梅和李芸在《论图书馆哲学的人文内涵》一文中批评当前的图书馆哲学研究缺乏人文内涵,指出:“图书馆哲学,首先我们肯定一点的是,它是人学,图书馆学与哲学的关系本质上的联系,是人文的相通,那么,图书馆哲学就不应该在人文的竹篱外徘徊”[35]。其实,蒋永福早在1991年就批评过图书馆理论与实践中缺乏人性的问题,并呼吁图书馆理论与实践中的人性的复归[36]。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目前人们对图书馆哲学性质的认识还有一些分歧,如图书馆哲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还是两者皆是?再如,有的学者认为图书馆哲学是一种经验科学、应用科学、实践哲学,而有的学者又认为图书馆哲学是理论科学、思辩科学,这两种看法相矛盾吗?等等。这些问题只能在以后的研究中予以澄清。

关于图书馆哲学的任务或目的,张广钦认为,“图书馆哲学研究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树立人文主义的图书馆学精神”[37]。蒋永福认为,“‘我是谁’,亦即图书馆现象的本质是什么?这是图书馆哲学需要回答的核心问题”[38]。周庆山也指出,“透过图书馆具体机构认识图书馆现象的本质,这正是图书馆哲学追求的目标”[39]。郑全太从“图书馆哲学在本质上是实践哲学”这一立论角度认为,图书馆哲学“所要解决的是来自图书馆实践中的有关什么是图书馆、图书馆的价值,什么是图书馆精神的问题”[40],“图书馆哲学作为实践哲学是以图书馆智慧(或称图书馆精神)为知识目标的”[41]。刘君和易长芸从哲学的功能推断图书馆哲学的任务“就是通过图书馆学与哲学的结合,充分发挥两门学科优势,通过对图书馆问题的哲学研究,揭示出对图书馆发展的规律性认识”[42]。周文骏教授也指出,“图书馆事业建设中的种种问题,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和规律没有正确地把握。而这种正确把握正是图书馆哲学的任务”[43]。可见,人们对图书馆哲学的任务或目的的看法较为一致,即图书馆哲学追寻的是图书馆现象中的本质问题。

关于图书馆哲学的意义,周庆山指出,“图书馆哲学是一种科学精神、职业理想和学术境界,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图书馆员忽视理念和思想而偏倚于实务和技术,是与他们对图书馆认识上的机构化、实体化及操作具体化有一定关系的。这正是图书馆哲学对于他们的重要意义所在,即它可以让图书馆员充分意识到其工作的意义、目标、原则、合理性和整体价值取向”[44]。张广钦指出,图书馆哲学研究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助于提高图书馆学的学科地位,增强图书馆学理论的解释力;二是有助于增强图书馆人的理论观念[45]。郑全太和石友荣认为,图书馆哲学的功能价值在于用“图书馆智慧”指导图书馆实践,他们指出,“图书馆哲学并不是提供可操作性的技能和方法,从而在图书馆实践中直接应用,它要摆脱具体的事实和眼前的功利,与现实隔开一段距离,从而能够超越现实,以敏锐的理性的眼光去洞察、透视图书馆实践,对图书馆实践进行哲学的判断,以它的理性的洞察力和规定性,形成对图书馆实践及其与人生实践、社会实践的关系的图书馆智慧,真正地用智慧参与到图书馆实践中去”[46]。可以看出,目前人们对图书馆哲学的意义的认识大同小异,可以概括为:图书馆哲学是观察图书馆现象的智慧之学,它能够为人们提供观察图书馆现象的理论视野、价值观和方法论,能够为图书馆实践提供哲学指导。

4关于图书馆哲学的范畴体系和内容结构

4.1关于图书馆哲学的范畴体系

作为一种哲学层次的理论思维,图书馆哲学必须指导图书馆学建立自己的逻辑范畴体系。建立一种理论的逻辑范畴体系,主要是确定该理论的逻辑起点、逻辑中介和逻辑终点。刘烈以“图书馆”为图书馆学的逻辑起点,并循着“图书馆——图书馆的矛盾——图书馆的规律”这样的逻辑顺序阐述了图书馆学的范畴体系[47]。陈一阳认为,图

书馆在本质上是“固化信息中心”,于是他以“固化信息”为逻辑起点,演绎出图书馆学的10个基本范畴,依次是“固化信息”、“存储”、“分类”、“目录”、“资料”、“情报”、“检索”、“读者”、“图书馆员”、“图书馆”[48]。何长青则以“文献”为图书馆学的逻辑起点,认为“文献”是图书馆现象领域最简单、最抽象的元素形式,它包含着图书馆现象领域中的一切“矛盾胚芽”[49]。蒋永福一开始也认为“文献”是图书馆学的逻辑起点[50],后来他经过进一步的深思熟虑,改变了自己的这一观点,他根据“文献的实质是客观知识的载体”这一论断,认为“客观知识是图书馆学的逻辑起点,知识组织是图书馆学的逻辑中介,人是图书馆学的逻辑终点”[51]。从现在能查到的文献资料看,蒋永福可以说是在我国图书馆学界第一个完整地提出图书馆学的逻辑起点、逻辑中介和逻辑终点的学者。因为在这之前人们讨论的范围局限在逻辑起点问题上,而基本没有涉及逻辑中介和逻辑终点问题。而且,他的“客观知识论”观点正符合当前图书情报学“知识化”的趋势。相反,目前主张“图书馆论”和“文献论”的人似乎越来越少。

4.2关于图书馆哲学的内容结构

周文骏教授在1996年指出,“我国至今还没有建成图书馆哲学的内容体系”[52]。正因如此,目前关于图书馆哲学的内容结构的讨论分歧也最大。台湾的高锦雪在《图书馆哲学之研究》一文中指出,“图书馆哲学之研究,应自图书馆史与图书馆思想史双方面着手”,她对自己著作的内容体系作了如下安排[53]:“图书馆的本质与功能之哲学观”、“图书馆教育之哲学观”、“图书馆选择之哲学观”、“分类与建筑之哲学观”、“参考服务之哲学观”。何长青设计的图书馆哲学研究内容包括三方面[54]:(1)图书馆规律。包括图书馆现象的社会本质及功能、图书馆现象的内在运行机制及其矛盾关系。(2)图书馆认识规律。包括图书馆认识方法,图书馆学理论研究与图书馆实践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图书馆理论与实践的继承、发展与创新、变革的矛盾运动。(3)图书馆指导规律。即研究指导图书馆实践的各种辩证法问题。吕斌和李国秋则从图书馆哲学的本体论、图书馆哲学的认识论和图书馆哲学的方法论三方面展开了他们的研究内容[55]。张广钦根据图书馆学理论主要涉及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图书馆事业发展理论和图书馆各项业务工作理论,认为图书馆哲学的内容体系可划分为图书馆学哲学、图书馆事业哲学和图书馆业务哲学3个方面[56]。关于图书馆学哲学的研究内容,马恒通认为主要包括三方面[57]:图书馆学发展规律、图书馆学研究规律和图书馆学的理论价值观。从以上关于图书馆哲学内容的界定中我们可以看出,人们对图书馆哲学的研究内容如何界定问题持有各自不同的看法。所以,如何科学界定图书馆哲学的研究内容及其体系,将是今后图书馆哲学研究首先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不过,在图书馆哲学研究内容及其体系整体确定之前(这将是一个漫长过程),对图书馆哲学的某些局部或个别问题进行哲学意义上的研究是极其必要的。其实,一些学者早就做了这方面努力,如郑全太著有《略论图书馆评价的哲学范畴》、《图书馆学研究体系的哲学探析》等文[58~59],武三琳、金高尚著有《关于图书馆引入管理心理学的哲学思考》一文[60],李明杰著有《关于图书馆学方法论的哲学思考》一文[61],陈思玲著有《哲学范畴的图书馆价值论》一文[62],刘君君、周进良著有《关于读者管理的哲学思考》一文[63],等等。

5关于图书馆哲学的几个关系范畴

5.1关于哲学与图书馆哲学

图书馆哲学固然是哲学与图书馆学结合的产物。把图书馆哲学视为哲学体系中的一个部门哲学或专业哲学,应该说是无可置疑的事情。但有的人只把图书馆哲学视为哲学原理、方法在图书馆学中的移植和应用,从而称图书馆哲学只是一种应用哲学,则是一种以偏概全的认识。这里,他们没有认识到部门哲学、专业哲学和应用哲学的区别。部门哲学、

专业哲学是对某一部门或专业领域问题进行哲学思维而产生的一种哲学门类,而应用哲学则是哲学原理、方法在某一领域中应用而产生的一种哲学门类。可见,部门哲学、专业哲学和应用哲学是依据不同分类标准产生的哲学门类。图书馆哲学既是人们对图书馆现象进行哲学思维而产生的哲学门类,又是哲学原理和方法在图书馆学领域中应用而产生的哲学门类。所以图书馆哲学既是一种部门哲学或专业哲学,又是一种应用哲学。

5.2关于“图书馆哲学”与“图书馆学哲学”

“图书馆哲学”和“图书馆学哲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它们都是哲学与图书馆学结合的产物。哲学和图书馆学的结合有两个方向:一是“哲学图书馆学”,即哲学原理和方法在图书馆学中的应用;二是“图书馆学哲学”,即对图书馆现象进行哲学思维。前一个方向形成的是“图书馆学哲学”,后一个方向形成的是“图书馆哲学”。也就是说,图书馆学哲学是以“图书馆学”(理论)为对象,而图书馆哲学则以“图书馆现象”为对象。而所谓“图书馆现象”又可包含实践和理论两个维度,所以广义的“图书馆哲学”可包含“图书馆学哲学”。狭义的“图书馆哲学”是指抽掉“图书馆学哲学”内容的剩余部分内容。目前,在理论界存在混淆或不区分“图书馆哲学”和“图书馆学哲学”的现象,应引起注意。本文在上面介绍了图书馆学哲学的研究情况,就是从广义的“图书馆哲学”角度考虑的。

5.3关于图书馆哲学与图书馆学基础理论

有的人认为图书馆哲学就是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两者在涵义上是相同的。从两者的产生时间看,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肯定先于图书馆哲学研究,如果两者在涵义上相同,那么图书馆哲学研究就可说成是一种重复的或多余的研究。显然,现在的事实不是这样。我们知道,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属于理论图书馆学范畴,而理论图书馆学和应用图书馆学的研究成果都是图书馆哲学的“研究资料”。也就是说,图书馆哲学的研究范围要比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宽泛,层次也高于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图书馆学基础理论是对图书馆实践的一般性理论概括和总结,而图书馆哲学是对图书馆实践和理论两个维度进行哲学意义上的抽象和批判的产物。

5.4关于图书馆哲学与图书馆学理论基础

有的人认为图书馆哲学就是图书馆学理论基础。这种判断恐怕很难被大多数人们所认同。到目前为止,关于图书馆学理论基础问题众说纷纭,远没有达成共识。但是,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那就是,能够成为图书馆学理论基础的理论肯定是图书馆学之外的某一种或某几种理论(如波普尔的“世界3”理论)。因此,如果把图书馆哲学当做图书馆学理论基础,就等于把图书馆哲学认定为图书馆学之外的一种理论。显然,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图书馆哲学当做图书馆学之外的一种理论。那么,图书馆哲学与图书馆学理论基础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目前很难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看来这一问题也是以后图书馆哲学研究首先且必须回答的一个重要问题。

【参考文献】

1[德]黑格尔著;贺麟等译.哲学史讲演录(一).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2,15,30,37,45,56张广钦.试论图书馆的哲学内涵.图书情报工作,2000(5)

3胡述兆.印度图书馆学之父——阮冈纳赞.台湾:图书与资讯学刊,1996(8)

4沈宝环.在“图书馆哲学”的竹篱外徘徊.图书馆论坛,1996(1)

5,21,31,38,51蒋永福.图书馆哲学是什么.图书情报工作,2001(10)

6蒋永福.试论三种哲学形态的图书馆——图书馆哲学思考之一.黑龙江图书馆,1990(1)

7刘迅.论图书馆学情报学理论的共同基础——关于波普尔世界3理论的思考.情报科学,1982(1)

8,47刘烈.论图书馆学的范畴体系.四川图书馆学报,1995(1)

9陈一阳.关于图书馆学的哲学思考.广东社会科学,1985(2)

10,

48陈一阳.关于图书馆学的范畴体系.广东图书馆学刊,1988(1)

11庄义逊.图书馆学的哲学研究述评.见:吴慰慈,邵巍.图书馆学概论教学参考文选.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5

12[美]J·H·谢拉著;卿家康,詹新文译.图书馆哲学.大学图书馆通讯,1987(4)

13赖鼎铭.图书馆学的哲学.台北:文华出版社,1993

14,29,54何长青.图书馆哲学论纲.四川图书馆学报,1994(4)

16,43,52周文骏.编后——我们研究些什么?见:周文骏,倪波.图书馆学研究论文集.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6

17黄宗忠.浅论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的研究与发展趋势.图书馆杂志,1999(1)

18,39,44周庆山.关于图书馆哲学的思考.图书情报工作,1997(11)

19,55吕斌,李国秋.关于“图书馆哲学”的思考.图书与情报,1997(1)

20蒋永福.图书馆哲学散思.图书情报工作,1998(9)

22胡先嫒.图书馆学理论基础研究述评.图书馆学研究,1998(2)

篇8

一、需要与法需要

从价值层面来看,法哲学是人学,法哲学离不开人,它关注人的生存命运,追求人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说,一提到价值这一概念,就内涵着“需要”这一意义,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出于某种需要。能否满足及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类的需要,是衡量一切事物和行为是否具有价值及多大价值的根本标志。

如果以“需要”作为法哲学的逻辑起点,可能会带来一个困难的问题:许多其他的学科,例如经济学、伦理学、教育学等等,都与人的需要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那么,是否一切关于人的学科都是以人的需要作为逻辑起点的呢?或者说,将人的需要作为法哲学研究的逻辑起点是否会导致法哲学研究的泛化呢?笔者认为,这种担心是可以理解的。因此,这里我们必须对人的“需要”进行法哲学上的定位,否则,法哲学的研究就真有可能与经济学、教育学、伦理学等的研究难以区分了。

基于以上的担忧,笔者试图从法律价值层面来探析法哲学,那么就离不开“法律需要”(或者说“法需要”)这一概念,回避法律需要就不能对作为人的活动重要方面之一——法的形成和发展、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等与法相关的问题进行把握。因此,在研究法哲学时,笔者试图把人的法律需要作为其逻辑起点进行探索。人的法律需要是一个重要的学术价值范畴和问题,它是法哲学体系中最为重要且最基本的概念,可以说是整个法哲学体系的起点。法律需要是法哲学研究的逻辑起点,这是从终极意义上而言的,也就是说,法哲学研究的出发点是人的法律需要,其归宿也是人的法律需要,借用黑格尔的话而言,是一种围绕人而由起点到终点之间的一种循环运动。

二、法需要符合逻辑起点的特征

第一,法需要是法哲学体系得以展开的起始范畴。笔者认为,不论是权利义务、法律行为,还是利益、占有,这样一些法哲学范畴的产生最终是源自于法需要这一起始范畴的。有学者认为法律需要最初基本上是粗线条式的实体性要求,甚至是模糊的法律公正观念,即感觉到这件事情需要由法律来管管。在由个体法律需要向群体法律需要、社会共同法律需要的转换过程中会逐步把法律需要转换为一系列的程序、权利、义务等形式表现的法律诉求,诸如商业交往规则、婚俗规则等。同时,人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需要,决定着人们所追求的利益,而人们心目中追求的利益,又决定着人们的意向,支配着人们的行动。人们的行为总是一定利益的驱动。换句话说,法律上所说的利益主要是以权利要求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而且只有被法律反映了的、规定了的利益,才属于法律利益的范围,才是由法律所调整的对象,权利由利益而来,以利益为基础;而利益又是通过权利表现出来的,以权利、义务为其表现形式和手段,利益和权利又是同权力有关的,尤其是法律上的权益更是这样。可见,从原初出发点分析,人的法律需要是人形成法律关系的动因,同时又是人的利益的基础,是人进行法律行为的动机,直接的社会权利和义务不过是社会法律需要的外化形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人的法律需要是法哲学体系的起始范畴,是法哲学的逻辑起点。

第二,法需要是抽象的规定。法需要之所以是抽象的规定体现在,一般说来,当人处于某种匮乏状态时,就会产生需要,需要反映到主观自觉意识,通过头脑被意识到,就引起追求和获取能满足需要的对象的意识,由此产生了欲望;当人产生了某种欲望而又未得以满足时,心理上就会产生不安和紧张情绪,这种心理紧张就会引起个体的内在驱动力,促使个体选择和寻找满足这种需要的目标,一旦目标找到了,需要就转化为动机,转化为实现积极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驱动力的活动动机,动机是需要所引起的达到适当目的的行动意向;动机又推动人们进行满足需要的活动,以达到目标。我们可以看出,需要不同于欲望、动机,它是最初的、直接的和最简单的规定,法需要作为需要的一种同理如此,法需要总是基于一定生活现状而产生的需要,总是对一定对象的需要,它是人们对秩序的需要,对制度的需要,对一定的行为规范的需要,以及论证这些制度和规范的合理性的理论的需要。法需要的产生和存在正是意味着对社会秩序当前的调整措施的不满和否定,意味着超越现状的一种冲动或意向,由此形成了法律行为的动机,发动了一定的法律行动。因此,法需要也是抽象的,“纯有的”、“全空的”,不包含欲望、动机等内涵。

第三,法需要既是起点,又是终点,它们是辩证统一的。需要既是人类历史的起点,又伴随着人类社会历史的始终,既无法排除,也无法摆脱,是人的基本属性。同理,法的形成和发展也是基于人对法律的需要。一方面产生于人们的法律需要,另一方面最终也为了满足人们的法律需要。法律是人类在生产和生活的实际过程中,为了满足个体与群体生存和繁衍的需要,协调相互关系,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求得共同发展的需要,以及人们自我肯定、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需要,在个人欲望的满足和社会和谐之间确立一种平衡机制。可以说,人的法律需要,正是法律的最深层的根源。不断发展着满足着的法律需要,又促使人们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去认识、对待、调整和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最终达到起点和终点的辩证统一。

三、法的产生、存在、发展与法需要

一方面,从静态的角度进行分析,法律需要符合逻辑起点的本质内涵,其本身可作为法哲学的逻辑起点;另一方面,我们从动态的角度来看,法的起源、存在和发展与法律需要间的关系。

首先,从法的起源来看,恩格斯曾说:“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产品生产、分配和交换用一个共同的规则约束起来,借以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共同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不久便成了法律。”[1]从这段著名的论述中,我们可领悟到法律需要是社会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对法律的需要不是从来就有的,法律这样一种特殊工具本身也不是从来就有的,人类社会从一开始就有规则,有关于正当的朴素观念,原始的习惯在原始人特有的信念的支撑下顺利地运行,它依靠个体自觉地服从和舆论的制约下得以实现。但是随着生产的发展,剩余劳动产品出现以及由此引发的利益分化和冲突,致使和谐被打破。正像黑格尔认为的一样,在市民社会中,劳动创造的财产在人与人之间是多寡不均的,这就可能使某些人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侵犯别人的财产所有权,就会有违背相互交换劳动成果的契约等现象出现。对别人所有权的侵害和对契约的违背,因此,就有必要制定法律对人的财产所有权、契约等给予保护。也就随之产生了对法律的需要和渴求,希望法律来调整这种被破坏的秩序,最终才制造出了法律这种特殊的规则。

其次,从法的发展来看,法是人之意识自觉的一种显示,人之意识自觉是日新、日日新的智慧现象,因此,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人类的智慧觉悟告诉人类,必须改变观念,改变规则方能生存下去,方能显示真实的时候,法律就应当变革。从而也可以说,它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不同的时代会有不同的法律需要,因而会产生新的法律规定。法律需要经过层层的丰富、完善、蜕变、扬弃,经过不同主体的多重选择和衡量,最终转变为法律,完成了从需要到满足(即形成立法)的一个循环。从法律的形成到人们利用法律来达到自己目的,这又是一个需要到满足的新的循环。接下来,新的法律实践又产生了新的法律需要,这便又开始从法律需要到立法的一个新的循环。在还需要有法律的社会中,这个循环是无穷尽的。需要不断产生,法也会不断向前发展,不断得以完善。

再次,从法的形式来看,法律规则是人的创造物,法及其形式渊源即法律(成文的、不成文的)本身就是人的一种需要,正是借助于法律,人类许多更高层次、更广泛的需要才得以现实化。法律需要最初基本上都是粗线条的实体性要求,甚至是模糊的法律公正观念,在由个体法律需要向群体法律需要、社会共同法律需要的转换过程中,人们对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规则体系的追求和期待,在国家介入之前,在某些领域可能已经将法律需要具体化为技术性的规则了,只须由国家予以确认,这些法律需要即转变为法律。人们希望借助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系上完整、逻辑上严谨的规则来规范自己的生活,相对于无规则、无秩序的混乱而言,有规则的生活是更好的;相对于一般性的规则调整所可能带来的软弱无力、更新迟缓等缺陷而言,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保障实现的规则治理,又有其优势,有其不可替代的功用。法律规则之所以存在,其根本的原因在于社会关系的发展中逐步产生的对法律的需要。这种需要使法律成为该社会关系的内在规定性,即如果没有法律的参与,该社会关系就不能得到进一步的扩展和完善[2]。

综上所述,本文对法哲学逻辑起点进行新的探析,把法哲学的逻辑起点试着确定为“法需要”,并无对前辈思想进行指责之意,而是因为学术领域应当是开放的,思想应当是多元的,需要的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加上法哲学这门学科的独特性,它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具有和哲学一样的特点,即超验性以及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因此,我们不可能对此问题最终性地解决,而只能是试图以自己的角度提出一种解决方式。

篇9

《中国哲学史》杂志中最为稳定且刊发比率较大的就是对儒家哲学和道家哲学等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

首先,儒家哲学仍占主流。从儒道两家的横向比较中可知处在世纪之交的儒学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儒学是中华民族的主流意识形态和文化基石,经过长达2000多年的积淀与传播,已深深根植于每个中国人的血液中。儒家所提倡的“仁政”、“民本”等思想及注重道德修养的主张更是当今时展的迫切需要,特别是我国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更是很好的继承和发展了以儒学为核心的传统文化。所以,步入新世纪儒学思想仍然保持着一贯性的优势发展。

其次,道家地位逐渐上升。2000年,《中国哲学史》上讨论道家道教的文章16篇,而同期关于儒学的论文28篇,打破了儒家一手遮天下的局面,二者差值为12篇,2001年差值缩小为5篇,2006年的差值为8篇,2007年差值为7篇,总的来说儒道两家平稳的保持着较小的差距。当前,自然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意义日益凸显,若想实现经济的良性循环必须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而道家着力倡导的“天人合一”观,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观,是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传统道家思想对现代科学思想具有重要的启发性,当代新道家又与新科学有着深刻的联系。[2]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今天,于道家思想中寻求宝贵的思想资源成为现实的选择。

再次,大量高价值的出土文献的研究也引发了新的传统文化研究热潮。《中国哲学史》大量刊登了郭店竹简和上博楚简的最新研究成果。2001年02期有3篇论文进行了针对郭店竹简的学术争鸣,2001年03期几乎用了整个版面来安排“出土文献与中国哲学思想史专辑”,共17篇文章涉及出土文献研究,而且研究内容不再以单一的儒家学说为主,而是关涉“五行、道家、宗教、儒家”等诸多内容,并且就研究出土简帛文献的方法论进行了思考、总结。大量出土文献的研究拓展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视野,加大了对先秦诸子的研究力度,特别是为早期儒家研究开辟了新的境地。

无论道家还是儒家哲学研究都在不断创新,屏弃不合时宜的封建社会的思想糟粕,更加关注现实,不断地吐故纳新来完善与提高自身,不断探索新的问题,老问题也有了新思路。

二、中国现代哲学和现实问题研究得到长足发展

2000年“经济全球化与中华文化走向”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加强了中国哲学与现实经济社会的密切联系,《中国哲学史》杂志进行了报道,并加大了传统哲学与现实相结合的研究力度,而且这一重要角度也成为期刊导向之一。

(一)现代哲学研究逐渐呈上升趋势。中国现代哲学研究从“五四”一直延伸至今,有着非常强的现实感。2000年以来中国哲学的研究领域不断拓展,呈多专题发展,人们将目光锁定于对现代哲学的反思上,这一类型论文的刊文数量在2007年达到近7年以来的新高。时代的发展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创新现代哲学。冯友兰、张岱年等现代哲学巨匠的思想精华既是对传统哲学的创新和发展,又为我们确立新的思想体系指引了正确方向,是沟通传统哲学与现时代的桥梁。为了适应国内外客观现实的变化《中国哲学史》对中国哲学进行了现代性探索,开始注重哲学研究方法的探讨,不断创新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新的哲学概念、观点和原理,数量由2000年的3篇上升到2007年的9篇,增长了近3倍。(二)中国哲学与现实联系增强,正在逐步构筑新的哲学体系。中国哲学与现实的联系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2006年探讨儒学与和谐社会建构、环境保护及生态平衡关系方面的文章达到6篇。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为中国哲学与现实的密切结合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另外,儒学为了适应新的社会历史发展状况,也在不断地进行内部思想资源的整合及与外部社会思潮的融合,不断创新思想形态与理论内容。儒家所倡导的以“仁”为核心的和谐思想对和平与发展这一时代主题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2000年04期发表了汤一介的《孔子思想与“全球伦理”问题》,认为孔子时代存在着严重的“道德危机”,如今的人类社会面临着更多、更复杂的文化道德问题。孔子思想能够为建立“全球伦理”提供极其重要的资源,成为不同国家和民族能够共同接受的伦理准则。[3]《中国哲学史》期刊也更多的关注儒学与生态问题。儒学对宇宙和人生关注较多,深入探讨了人与生命、人与自然的关系,可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践的指导思想。当前,时代对中国哲学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新的现实它需要其进一步反思和创新,2007年讨论社会现实问题的文章有所下降,可能是新的哲学思想正在酝酿。

三、迈向中西交融---中国哲学的国际化

自2000年起中西哲学交流一直保持着明显的递增趋势。进入新世纪,中国哲学全球性发展意识增强,拓展了国际视野。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对话、沟通和交流日趋加强。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文化思想也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而开始了国际化的进程,中国哲学要应对这一新的趋势,并将自己的研究成果积极推向世界。中西哲学交流内容涉及伦理、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哲学研究方法论等诸多内容,逐步构建起交流与融合的大平台。

《中国哲学史》杂志大力介绍中国哲学在国外的研究情况。2000年04期,介绍了德国汉学界的中国哲学研究状况,德国的中国哲学研究涉及哲学理论的诸多方面,但研究重点为儒学与现代化,中德之间的哲学交流和比较是倍受学者们关注的热点。2000年6月,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了“东亚哲学与21世纪”学术研讨会,同年7月,第十二界国际中国哲学会议在北京举行,这些会议使中西哲学进一步走向了多元对话。《中国哲学史》杂志对这两次会议都作了报导,足见它的办刊宗旨和发展动向。2007年03期与2007年04期分别开设了“东亚思想中的道学”和“域外儒学研究”专栏,主要论述了中国哲学在朝鲜、韩国等国家的传播和发展。这些研究打破了封闭保守的地域界限,开始关注其他国家和民族如何评判中国哲学文化,用一种创新、开放和包容的眼光来从另一个角度审视中国传统文化。

中西哲学的融汇与贯通,不是对西方哲学的简单效仿和搬用,而是在以中国哲学为主体和中心的前提下采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拿来主义”原则。《中国哲学史》正是以对中国哲学的研究为中心课题,将中国哲学推向世界,并推进中国哲学的创新与发展。未来世界的文化呈现出多元化与多极化的趋势,中国哲学必将既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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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的现状与问题

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正式起步于80年代,逐步形成研究局面。正如北大教授吴慰慈发表的论文《图书馆基础理论研究述评》:“图书馆哲学是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引起我国图书馆界的关注。有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图书馆哲学的内涵进行探讨,关于什么是图书馆哲学。从目前国内发表的有关图书馆哲学的论文来看,其理论体系的框架也不十分清楚。因此应致力于探讨图书馆哲学的基本问题:研究对象、体系结构、相关学科和研究方法,这才符合科学发展的综合与分化的规律。”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且指出当前研究的任务和方向。图书馆哲学研究是图书馆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本课题具有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图书馆工作实践和理论发展中,存在具有哲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的问题,例如:图书馆是什么,图书馆精神是什么,图书馆哲学是什么,图书馆的本质和规律是什么,图书馆存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图书馆物质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图书馆实践与理论的关系问题,图书馆与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图书馆的知识观、学习观、价值观、人文观、科学观、管理观和发展观等问题。这类问题与图书馆的存在和发展,与图书馆人的前途和命运都密切相关,需要我们去探究和解决,因此我们选题为图书馆哲学的问题研究。提出以问题研究为图书馆哲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图书馆哲学为目标,探讨问题研究的特征、程序、内容和意义。在问题研究的过程中,以哲学思想为指导,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借鉴国外的研究成果,反思我国的研究状况和问题。在我国图书馆实践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升华理论、抽象概括,理解图书馆哲学概念及其内涵、明确学科性质及其研究对象、组织体系结构、把握相互关系、运用科学方法、合理逻辑论证,在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过程中,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

2问题研究是图书馆哲学研究的重要方法

问题研究是图书馆哲学研究的重要方法,是图书馆哲学方法论的组成部分。问题是认识论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现实与目标之间差距上的障碍和矛盾,在认知主体头脑中的反应而形成的,具有未知性、导向性、系统性和建构性的特征。问题研究属于方法论范畴,是向往目标而进行的认知方式,其程序包括提出问题、假说生成、检验论证和应用发展。建立问题研究的运行机制,发挥其功能作用,达到建构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的目标。

2.1问题研究的特征

问题研究具有未知性特征。图书馆哲学是新兴的研究领域,在未知通往已知的道路上,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发现、提出和解决。问题引起人们关注和思考,产生好奇心理和探究动力。问题是新知识的生长点,科学理论始于问题研究,其发展和完善在于不断发现、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进程中,从未知达到已知,又从已知向往未知,不断地进步、不断地丰富、不断地积累、不断地创新,从而获得关于图书馆哲学研究领域的知识理论。

问题研究具有导向性和系统性的特征。问题作为研究的起点,它似触角伸向研究领域各个方面,探寻前进的方向、目标和道路,扩展研究的范围,进行有序性、相关性和连贯性的研究活动,具有导向和系统的功能作用。问题研究的进程是从一个问题的提出,到这个问题的解决,又引导出相关问题的提出和解决,展现出问题的问题的研究走向,形成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独立、相互作用的问题研究系统。

问题研究具有建构性特征。它把研究对象、经验事实、理论观念、研究途径与研究方法等各种要素进行协调组织,把理论与实践、思维与经验、认识与发展等各种关系进行相互联结,在问题研究中发挥具有组织功能的作用,形成一项主动建构的认知活动。在已有理论基础上对问题进行研究,采取观察判断、比较分析、逻辑推理、反思评价、综合概括等一系列思维方法,获得新的认识、形成新的认知结构,实现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的建构。

2.2问题研究的程序和功能

我们设定问题研究的目标是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设计程序为提出问题、假说生成、检验论证和应用发展等四个阶段,形成组织有序性、连贯协调性、互动促进性、整体优化性的运行机制,具有阶段性、周期性和循环优化性的功能作用。

提出问题:通过有目标地观察图书馆的现象,发现和提出有研究意义和价值的问题。由此进行解析性思维,确立研究的主题,明确其核心概念。假说生成:根据科学原理和已知理论对问题的论题,进行假定性说明。开展理论陈述和逻辑推理活动,经过由抽象到具体、模糊到清晰、高层向低层进行分解、扩展和转化的过程,产生新的观念、理论和模型,是一项富有建构性的思维活动。检验论证:对提出的问题和生成的假说进行科学实践的检验和逻辑分析的验证过程。这需要搜集证据材料,进行理性思考和判断,获取分析结果,正确和准确地表述生成的观念、思想和理论,形成关于解决问题的科学结论,达到假说生成的合理性、正确性和完整性。应用发展:经过验证的假说,其合理性和真理性不断提高,上升为科学理论。理论的最大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应用于实践,并且在应用中发展,以提高理论的高度、广度、精度和系统度,发挥建构和完善科学理论体系的功能作用,达到问题研究设定的目标。

3图书馆哲学问题系统的研究

在图书馆哲学问题系统研究过程中,各个问题之间存在着时序性、层次性、从属性、逻辑性和整体性等关系。这要求我们从整体上把握各个问题之间的联系,确定研究的具体内容,提出和解决问题的顺序、途径和方法。我们设定问题研究的目标为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确定研究对象是图书馆及其具有哲学意义的问题,主要研究图书馆哲学本体论、图书馆价值论和图书馆发展论等问题,它们相互独立、联系和作用,形成图书馆哲学理论的体系结构,其具体问题是图书馆哲学研究的内容。

3.1本体论问题

图书馆哲学本体论问题是关于图书馆存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它属于认识论范畴,这是关系到图书馆哲学命题自身成立的根本问题。我们认为图书馆哲学产生与图书馆实践和图书馆学科理论发展的需要,与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扩展的需要,存在密切的关系作用。图书馆哲学生成是这两种需要协调发展的必然结果,具有客观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从而进一步认识和理解图书馆哲学的概念定义及其内涵、研究对象、学科性质、体系结构及其研究内容等问题,是解决本体论根本问题的有效的途径。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图书馆哲学思想是图书馆存在和发展的客观事实在人们头脑中的意识反映,经过认识的飞跃、理论化、抽象化和系统化而逐步形成的。以历史事实为依据,分析我国图书馆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联系与图书馆关系密切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从他们的人生经历和思想观念中,寻找我国图书馆哲学思想的源头和发展的历史脉络,认清其思想观念,发挥其时代价值,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

从科学发展的观点看,科学分化和综合的发展形成既有层次又有交叉的科学体系。具体学科: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和图书馆学等,是从哲学逐步分化出来的,为了解决本学科实践和理论发展中具有哲学意义的问题,它们上升层次与哲学联系和结合;同时,哲学也需要各具体学科提供成果促进自身发展,并且给予指导和关怀,出现学科分化和综合的发展态势,产生了部门哲学学科群,这是哲学和具体学科互动发展、共同需要的结果。图书馆哲学与历史哲学、社会哲学、教育哲学和管理哲学等同属一类,都是哲学的部门哲学,具有哲学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是各自具体学科及其含有哲学意义的问题。在科学体系的层次上,它们都低于哲学层次而高于各自具体学科的层次。在学科功能上,它们对各自的学科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发挥特有的应用作用,并在应用中自我发展和完善,同时为哲学母体的需要,直接地提供研究成果。图书馆哲学的产生是图书馆实践和理论发展与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扩展的共同需要和互动促进的结果,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

我们运用哲学的原理、观点和方法,在图书馆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在“学”和“问”的互动促进过程中获得丰富的经验知识,提高到哲学层面上进行理论化、抽象化、概括化和系统化,形成一系列图书馆观念,集合为图书馆观,它们有机地结合构成图书馆哲学的学问。我们定义图书馆哲学概念为“关于图书馆观的学问”,它是探索图书馆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是关于图书馆认识论、价值论、发展论和方法论的理论体系。

3.2价值论问题

图书馆价值论问题是关于图书馆物质价值、图书馆精神价值和图书馆人的价值关系作用的问题,它属于价值评价范畴。人和社会的需要和满意程度是评价图书馆价值的标准。图书馆价值论是图书馆物质、精神和图书馆人的价值转化及其图书馆整体价值生成发展规律的理论体系,是图书馆哲学研究的重要问题。

图书馆是社会进步的产物、人类知识的宝库,是一种文化组织机构,它符合人类和社会发展需要而存在,必须为人类和社会服务而发展。文化是图书馆根本属性,图书馆物质是图书馆文化内涵的物化形态,包括图书馆建筑、文献、设备、环境等要素,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是图书馆价值的基础,文献是其价值的核心要素,文献的知识是图书馆的本质属性。图书馆精神是图书馆文化内涵的意识形态,它包括图书馆价值观、知识观、学习观、教育观、管理观、服务观、人文观、科学观和职业道德观等要素,体现图书馆哲学的思想观念,对图书馆物质基础建设和图书馆人的活动具有指导和规范的价值作用,是图书馆价值的上层建筑,知识服务观是图书馆价值的核心观念。图书馆人是图书馆价值中最活跃的要素,在图书馆物质和精神之间发挥着中介的价值作用。图书馆人指具有图书馆相关的知识、技能、信念和品格的人,并能运用一定的物质手段和精神手段,从事图书馆实践和科学认知活动的主体。在图书馆工作实践与研究中,发挥着图书馆物质和精神的价值转化和促进的中介作用,其价值具有潜在性特征,体现在开发组织文献知识和促进文献知识利用,转化为现实的个人价值和社会的价值中。同时,树立图书馆精神、共同的信念和理想,正确认识人生价值的取向,体现个体与群体、图书馆与社会相统一的价值观,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图书馆物质、图书馆人和图书馆精神相互关系作用的协调统一,形成图书馆价值转化运行机制,产生和提高图书馆整体的价值性,是社会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发挥不可代替的作用。图书馆价值论问题是一个具有哲学意义和实践意义的问题。

3.3发展论问题

图书馆发展论是关于图书馆发展观、发展目标、发展道路、发展策略和发展规律的理论体系。图书馆发展论是根据图书馆过去和现在的实践活动和理论研究状况,预见它的发展趋势和思考在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图书馆发展与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是图书馆发展论的核心问题,图书馆可持续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策略观是图书馆发展论的重要观念。坚持走中国特色图书馆发展道路,在提出和思考问题的过程中,创新观念、明确目标,制定策略,逐步认识图书馆发展的规律性和正确方向,逐步建立图书馆发展的科学理论。

人和社会的需要是图书馆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条件,图书馆发展实践和发展理论的创新是图书馆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和主要动力。图书馆发展要符合人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图书馆必须代表先进文化的时代精神,保持健康发展的状态,促进人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图书馆发展趋势表现在图书馆文献以藏为主的“书本主义”向以用为主的“人本主义”观念发展,局部范围开放向社会全面开放发展,加快步伐向合作协调化、资源共享化、法律保障化、服务平等化、管理科学化和科学技术应用化的方向发展。在图书馆发展过程中存在一系列相关的问题:图书馆与人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关系问题,图书馆实践与理论发展的关系问题,图书馆与科学技术发展的关系问题,知识与载体形态发展变化的关系问题,客观知识和主观知识的关系问题,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关系问题等,这些问题都是图书馆发展论研究的主要内容。树立图书馆可持续发展观,做好可持续发展策略准备,以保证图书馆进入最佳的发展状态。

4图书馆哲学问题研究的意义

4.1理论意义

针对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现状与问题,提出问题研究是图书馆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分析问题研究的特征、设计程序、建立运行机制,发挥其建构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的功能作用。问题研究方法是图书馆哲学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获取科学认识、建构理论体系的功能作用。

篇11

无独有偶,卢梭在他的《忏悔录》中也描述了类似的精神状态,他从对华伦夫人的思念中得到了更多的幸福,而真正得到她时,由于紧张和恐惧,并不感到快活。当华伦夫人不在场时,卢梭感到真正的自由和畅快,并且他的爱情更加热烈,比如卢梭不由自主地抚摸华伦夫人房间的家具。他用隐晦的语言说,他爱华伦夫人的方式对华伦夫人的贞洁是没有什么风险的,但卢梭说他用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用想象的方式已经大大地享受过了,并且保全了自己纯洁的感情。卢梭的这种感觉和我们上网冲浪的体验是相似的。比如卢梭的方式使对方看不见他、这是一种孤独的快乐、但极为方便、保持距离又没有距离、呼之则来,挥之则去,而且这些方式与华伦夫人本人的身体无关。卢梭把这种不可思议的幸福状态称为“增补之链”,德里达说是一种“危险的增补性”。卢梭的爱情方式与被爱的人本身无关,不必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

我以上列举的例子在哲学史教科书中是从来不提的,我称它们是一种微妙精神,一种“横向”思维。它的特点是与对象无关,或者说,与源泉、原因、根据这样的问题无关。就像我前面讲的,不模仿、不表达对象,与对象一点也不像。

为什么把网络中的精神状态称作“冲浪”?冲浪是一种极限运动,或者叫高难动作,日常生活中体验不到,无法实现的东西,在“冲浪”中可以体会到。比如在网络中寻找,但在通常情况下,在找到目标之前,我们早就移情别处,一路上总是遭遇意外,走岔路,就像爱尔维修说的,人们并没有得到所欲望的对象,但人们已经享受过了。和享受相比,最初愿望的实现已经变得不重要了。点击鼠标本身构成一个事件,无数的点击组成无数事件之间横向的联系,或者叫做没有联系的联系,这些联系形成的图象是任意的,网络冲浪者不得不以极快的速度转移自己的兴趣方向,并使头脑始终处于高度兴奋状态。

篇12

时至今日,随着对西方科学文化产生的一系列误区的深入认识,中医学在医学实践中的特殊的、基本的疗效被肯定,中医学也日渐受到重视。但是,对中医学的肯定仍然是在经验论的层次上,远没有在哲学理性上实现自为而自在的统一。尤其对于解决这一已经产生了几千年的中医文化的继续发展的理路问题而言,就更需要哲学的根据和支持。

问题表明,对中医学的正确认识及其发展理路的研究,首先需要中医哲学的研究作为基础。然而,以我们已经熟悉并习以为常运用于思想的西方哲学思维进行中医学的哲学研究,是不能产生正确的结果的。以西方哲学的模式为坐标系进行中医学的研究,其结果只能是南辕北辙。正确的方法是,应对中国文化之所以能产生中医学的哲学思想进行发掘,进而研究中医学的科学性,以对中医学的发展方向作出推定。这些是研究中医学发展应解决的基础理论问题,应当成为一切关心中医学发展的学者应投以相当大的精力进行研究的问题。但是,对于中医学发展方向的困惑而言,面对的问题既是中医哲学带来的也是以哲学对中医学提出的本体论承诺出现的。这表现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中医学学科的科学性及其产生的哲学基础与我们所熟知并运用自如的现代科学和哲学对其进行研究而产生的误区,另一方面则要求中医学本身能证明自身的科学性和哲学基础,即中医学的学科性在本体论哲学的支持下表明其科学形式与哲学方式的统一──中医学是中国哲学形而中论的自在自为的统一。

就中国哲学的基本原理进行研究,其表明的哲学原理与中医学有怎样的相关性以及中医学表现出怎样的规律,是中国哲学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哲学和中医学的关系,表明了中医学的思维方式在与中国哲学的基本规律的统一性中展示出的科学上和文化上的重要意义。如果说由于中国文化的哲学基础生成了中医学的学科形式,从而表明了中国文化的一以贯之的理论特点,那么,中医学就在其内容和形式中展现出的基本规律将代表中国文化和哲学的基本形式。因此,应当说,进行中国哲学研究──真正想探索中国哲学奥秘、并认为中国哲学是不同于西方哲学的、具有独立的哲学形式,就应在《周易》、《道德经》和《内经》及《论语》等儒家和道学经典的研究上下功夫,这是研究中国哲学的基本方法,同样,这也是研究中医哲学的基本方法。

对中医学的哲学思维进行的研究,以发现其基本规律,这是中医学的基础理论问题,这已成为现代以来中国哲学研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由于近代以来的西学东渐产生的“全盘西化”、西体西用的理性进路,所以,目前的研究结果表明,和以西方哲学推定中国哲学的研究一样,中医学的哲学研究无不是以西方哲学的思维方式、概念、范畴及科学模式对中医学的思维方式、概念、范畴及科学模式进行西化式的推定。从产生的研究结果而言,由于脱离了自在的中国文化的基础──中国文化对哲学的承诺及其原理的推定,应当认为这些推定的结果根本不是中国哲学或中医哲学的本来面目,而只是西方哲学和西医学对中医学理论的异化。

如果承认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性,并且承认中国文化的形式具有独立性──中医学也因此具有完全不同于西方医学的形式,那么,对生成中医学的哲学思维及其基本规律的研究只能是对中国文化研究的自在的哲学反思──哲学的承诺和推定的统一并进行推定的结果。生成文化的历史和逻辑只能是历史和逻辑在文化形式中的统一。所以,对生成文化的哲学基础进行推定,只能是由文化所承诺的哲学──哲学所能推定的文化形式在哲学形式上的统一。哲学在文化母体的自在性,使其被文化所承诺和推定,而不可能以任何外来文化所承诺的哲学进行推定。以西方哲学进行的推定,只是一种比较意义上的诠释,哲学的比较不具有本体论承诺和推定的统一性,本体是自身的逻辑推定。尤其是西方哲学在当代的进展产生了分析哲学和解释学,其理路表明的逻辑和形式对思维的限定,使对西方哲学思维方式的运用产生了严格的限定。西方文化的内在结构──被语言和文字及形式逻辑所限定,就其文化形式内部所进行的历史文本的解释──以其自在的语言系统和思维方式对文本所进行的解释,不可能达到本来的意义。既然对自在的文化的解释呈现出重重困难,使西方文化自在的文字和语言本身所进行的解释都不具备其文本意义,何以能用西方的哲学原理和学科形式对中国的文化和哲学进行解释呢?真不理解当代中国学界何以能用西体西用的方法论进行中国文化的研究,并自以为是的认为发现了中国文化的“基本规律”。当以中国哲学自在的形而中论的哲学原理与这些“基本规律”(例如辩证法)进行比较后,就会发现中西文化是截然不同的形式,就思维方式的基本性而言,中西文化不能在形式和内容上进行简单的类比和实现哲学思维方式的统一。因此,就中国哲学的研究而言,只能用承诺推定法进行哲学的外化。承诺推定法表明的哲学思维与文化形式的统一性表明,任何一种独立的文化是其自在的哲学思维所产生的结果,因此,中国文化的形式和内容只能是自在的中国哲学思维产生的结果。

所以,对中医学的哲学研究,是以哲学的承诺和推定法进行的研究。由于中医学的哲学基础和基本规律只能在中国文化的母体中寻求,所以,这种研究只能是中国文化的组成部分。这一研究还必然包括:中医学的哲学究竟是什么形式的?与中国哲学的关系是怎样的?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表明,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形成中医学的哲学基础问题。显然,在这一研究进路中,将同时构成对中国哲学及文化的反思。我在对中国哲学的研究中,以《时空统一论》⑴的哲学原理对中国的知识系统进行承诺推定法的研究反思,发现在中国文化的知识形式中,《易经》是中国哲学的基础,而中医学是运用中国哲学思维所产生的成熟的科学形式,也可以这样认为,从中医学中可以反映出中国哲学的本质性,所谓“医易相通”是也。那么,中国哲学的本质性与中医学的统一是以怎样的原理表现出来的?这是研究中医学的哲学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所以,研究中医学的哲学规律首要的是用哲学的承诺推定法把《易经》的思维方式外化为哲学的形式。我对《易经》的思维方式进行外化为哲学形式的工作是以“时空统一论”的哲学原理对《易经》之“卦”的研究中作出的,并以形而中论⑵的哲学原理进行了对中国哲学的概括,形而中论的哲学原理及思维方式表明,时空对应的认识论原理、对应和中的方法论原理、中和统一的时空本体论是中国哲学的基本规律。因此,中医学能否反映出这三个基本规律就成为承诺和推定中医哲学的基本工作。

从中医学的基本原理中抽象出一般的思维方式并对其进行与中国哲学原理的整合是这一研究工作的组成部分。由于中医学的思维方式与《易经》统一,所以历代中医学者对“医易相通”的哲学问题都有相当深刻的理解,例如,清代名医章虚谷说:“诗、书、春秋,论世间事迹,褒君子,贬小人,以明治乱之所由,原非论阴阳之理者。《易》象表阴阳进退消长之理,儒者用喻世事治乱事之道。……故易为大道之源,医理、儒理俱在其中,《易·辞》为儒者之言,可用治世,不可治病也。……概医明大道之一截,易明大道之全体,医书岂真与易书比哉?医经与易经,体同而用异,拙集屡申其义矣。即将先天后天打作两橛,遂有一橛截全体之见,而不识其体用所在也。圣人韦编读易,不闻读医,假年学易,不闻学医,盖以此也。圣人为治世之大道,不为治病之小道,故言某未达不敢当。然道之用有大小,而其体一也。其所系之重,犹先于大道,何故?盖有性命而后有道德功业。保性命者,医道也。其理与《易经》同出阴阳太极之源,故体同而用异也。”(《章虚谷:《医门棒喝·论易理》)显然,章虚谷对《易经》和医经的哲学关系的认识是深刻的。由于中国哲学的外化是当代哲学的研究任务,因此,和所有对“医易相通”有相当深刻认识的古代学者一样,这一研究是以《易经》自在的哲学思维的承诺和推定并以外化的形式阐释中医学的哲学思维的。

笔者以形而中论对中国哲学所作的概括,就是上述研究方法的结果。既然中医学的哲学基础是形而中论的统一,那么,中医学在形而中论哲学思维中生成的基本规律是怎样的形式、以及这些基本规律对中医学发展的基本意义之所在就成为中医哲学研究的重要的价值论承诺。

《周易》和《道德经》及《内经》的哲学思维对当代的哲学发展及对中医学的继续进步将有极重要的意义。这已在近年的中国文化热中显见端倪。笔者在对人存在的本质性问题的研究中,结合西方哲学中的问题,以哲学的承诺推定法对《周易》的道器之论之承诺,推定出形而中论的哲学。形而中论的哲学认为,人对存在的认识,是以形作为主体认识、并区分为形上之道和形下之器,人的存在形式和主体地位实际上是世界存在形式中的形上和形下的中和者也,因此,人是存在的形而中者。人以时空的方式建立起对形的认识,因此,形而中论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是建立在时空的本体论基础上,并且与中医学的时空观统一。所以,形而中论的哲学体系能很好的解决一系列重大的中医学哲学问题。

二、医易相通

随着世界学术界对《周易》研究的关注,“医易相通”作为中国古代学术史上重要的哲学命题,在当代尤为引起重视。“医易相通”的承诺表明,其不朽的意义和学术魅力发生于对人类生命本体的哲学思考和推定。“医易相通”概括了易学的哲学思维作为中医学理论基础的基本特点,其不但表现出易学的博大精深,同时也说明了中医学理论基础一以贯之的哲学内涵。显然,从内容到形式作出的分析都表明中医学理论基础的易学哲学性质。《周易》的形而中论的哲学制式,表明其哲学思维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哲学思维。就医学的作用和价值而言,中医和西医这两种不同的医学理论和实践特点表明了其起源于两种不同的哲学思维,从对存在的本体论承诺和逻辑推定及其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的不同,使其各自承诺不同的价值及推定出不同的概念范畴和理论体系。对主体存在本质的不同认识,使其对生命形式本体的认同形成不同的医学观念,在此基础上的发展,使我们看到了人类对生命的不同理解并表明在历史形式中和由此产生的现实问题──中医和西医展现在历史中的不同的逻辑理路和学科建构。

然而,对当代人类社会的存在而言,就哲学的层次上推定人类的存在形式,不能不认为虽然有西方自然科学近三百年来的主导和促进,但是,人类就基本的存在问题而言,尤其是生命的本质性问题,还是作为一个亘古常新的课题困扰着人们的理性。近现代表现出所谓的人类进步绝大部分是在其表象上,而不是表现在人类生存本质上的进步,可以说,到目前为止,人类是在其自为的异化形式下存在,对人类的理性的理想形式而言,自为的对自在的超越──自为的达到生命的更高的存在形式──实现自为自在的生命存在形式,显然,人类的存在现状表明,人类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一目标。

因此,当西方科学模式对人们所期望解决的终极关怀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而且又由此产生了严重的可持续性发展问题时,人们已经显得彷惶不安,尤其是自然科学产生的负面价值引起人们的反思时,后现代主义的哲学和文化思潮应运而生。可以说,后现代主义思潮表明的对理性否定的坚决性已经成为困惑西方文化及科学理性的重大问题。一些思想家把力图走出误区的方法寄托于中国文化时,中国的《周易》就不失时机的又一次成为显学。对中医哲学的研究而言,面对后现代主义哲学思潮,当企图再以西方哲学的制式推定中国文化时,无疑是当头棒喝。在这种形势下,对于中医哲学研究而言,许多学者不约而同的想到了“医易相通”的古老命题。所以“易学热”也把中医哲学带入其中。但是,就其以“医易相通”为命题产生的研究结果而言,却令人倍感失望,因为其产生的结论,无不带有西方哲学的“前见”。问题表明,因为《周易》的本体论承诺和逻辑推定与中医学的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的统一性,使之用西方哲学的制式不可能正确的推定中医哲学。中医哲学由《周易》的哲学制式所推定,这是应当首先明确的问题。

显然,后现代主义表现出的西方哲学的多元性及其带来价值取向的多元性对理性的异化是显而易见的。即使在当代中国,也随处可见西方文化的哲学、科学和宗教以各自的价值承诺带给人们存在方式的异化。以《周易》为基础的中国哲学的一以贯之,不但使“医易相通”,而且使《周易》与中国古代科学相通、《周易》与宗教相通,《周易》因此成为中国文化的基石。可以说,综观人类文明的几大形式,没有任何一个文明能像中国文明那样能够锦延不绝,持续发展并表现出文化的稳定性。西方哲学表明,就哲学问题及其表现出的多元性而言,西方哲学家们在近代和当代由于他们内在哲学传统思维形式的形式化限定使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显得无能为力,最终以据斥形而上学作为西方哲学的终结。然而,问题却没有解决,问题伴随着其造类存在的异化在当代使人们终于注意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巨大优越性。但是,由于中西方哲学思维巨大的差异性,所以尽管《周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但是,由于西方哲学及科学和宗教是对存在形式化的结果,所以,不能将《周易》与西方文化及哲学作简单的类比,例如我们看到的把《周易》比附为科学或者把西方的思想文化的成果认定为在《周易》中早已有之那样。形而中论表明,《周易》的重要贡献是其哲学的本体论思想,在这方面,同样不能与西方哲学的本体论作简单的比附。对西方哲学的形式化而言,《周易》哲学是内化的,因此,把《周易》哲学作为明确的形式外化出来,是一项历史性的任务,《周易》哲学的外化将带来人类哲学及存在形式的空前革命。

《周易》和中医学的学科形式表明,其属于不同的知识形式和结构,之所以称为“医易相通”,是指其作为共同的哲学本体而言的,具体讲,《周易》的哲学思维是中医学的基础,易道广大使中医学与《周易》在“道”的层次上相通。因此,对道的理解问题成为医易相通的哲学问题。这属于哲学层次的问题,在中国的学术史中被历代学者所重视,在基本方面提高了《周易》群经之首的学术地位,但是,在西学倡兴的当代,则带来了更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以《周易》为首的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的关系和相互的哲学承诺,成为人类文化交融中的问题,尤其是人类发现其自身历史的和社会的、群体的和个体的行为方式所引起的价值失衡,使之把自身的本质作为反思的对象时,以《周易》为代表的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就又一次为人类提供了她深沉的思想。

所有人类存在的问题表明,其中最重要的,能引发出其他所有问题的都应归结为一个基本问题──这就是所谓的终极关怀问题,“医易相通”的哲学承诺表明了其与西方医学和哲学的截然不同的本体观──而西方哲学对终极关怀的无能为力在后现代主义哲学中已经充分的暴露无遗。中医学家、道家及道教学者在对“医易相通”的基础上和以自身的医疗及修炼实践中形成的中国生命科学关于人的本质和应达到的存在方式,解决了终极关怀问题。中国的生命科学表明,“医易相通”的哲学承诺和推定与《周易》的“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说卦传》)终极关怀的价值论承诺的统一,是“医易相通”的重要表现形式。

关于“医易相通”的基本原理,在中医学的基本理论方面,在中医学的发展过程中,张介宾的论述简要而精到的指出了“医易相通”的基本意义。他说:“宾偿闻之孙真人曰:不知易,不足以言太医,每窃疑焉。以为易之为书,在开务成务,知来常往;而医之为道,则调元赞化,起死回生,其义似殊,其用似异。且医有内经,何借于易,舍近求远,奚必其然?而今也年逾不惑,学到知羞,方克渐悟。方知天地之道,以阴阳二气造化万物;人身之理,以阴阳二气而长养百骇。易者,易也,具阴阳动静之妙;医者,意也,合阴阳消长之机。虽阴阳已备于内经,而变化莫大乎周易。故曰:天人一理者,一此阴阳也;医易同原者,同此变化也。岂非医易相通,理无二致,可以医而不知易乎?”又说:“神莫神于易,易莫易于医,欲赅医易,理之阴阳。故天下之万声,出于一阖一辟;天下之万数,出于一奇一偶;天下之万理,出于一动一静;天下之万象,出于一方一圆也。方圆也,动静也,奇偶也,阖辟也,总不出乎一与二也”、“予故曰:易具医之理,医得易之用。学医不知易,必谓医学无难,如斯而已也,抑熟知目视者有所不见,耳听者有所不闻,终不免一曲之陋。知易不知医,必谓易理深玄,渺茫难用也,又何异畏寒者得裘不衣,畏饥者得羹不食,可惜了错过了此生。然则医不可以无易,易不可以无医,设能简而有之,则易之变化出乎天,医之运用由乎我。”

上论表明,张介宾非常精练的总结了“医易相通”的基本意义。把医学和易学在天地万物存在的基本层次上统一起来,使之形成易体医用、体用不二的一元论哲学思维,是中国哲学和医学上的重要思想。

总结前人在“医易相通”方面的研究,应当认为《周易》对中医基础理论的影响是重大的。《周易》是中医学的哲学基础,其具体影响了中医学的脏腑理论、经络理论、阴阳气血理论、病理病机理论、诊断理论、治疗理论、方剂学和本草理论。而在当代具有重要作用的是其在生命科学领域内的具体运用──“气功”理论成功的运用易理,可以作为“医易相通”最好说明。

以当代的哲学观推定“医易相通”的哲学承诺,必然要求从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层次分析《周易》对中医学的影响。《周易》的阴阳之论表明,阴阳之道是时间和空间产生的并由主体承诺和推定的形式,其表明本体是时空的阴阳变化生成的存在。阴阳之道的推定是主体所能发现本体存在之为存在的基本方式。就本体而言,《易传》认为:“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所以,阴阳能对人体的存在发生生命的本质性作用是因为时空的本体性,而这种本体性作用与主体性方式的正确统一,是在主体的形而中的方式性中产生的正确推定。形而中的方式性由“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易传》)的命题承诺和推定。人作为一种存在,本身是属于《周易》哲学推定的哪一种形式呢?人是什么呢?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人的存在方式成为哲学所关心的也必须给预回答的主体论哲学承诺和形式推定的重要问题。但在《周易》哲学中,是不作为问题的,因为结论已经内化于“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承诺之中。所以。对应于西方哲学的主体论承诺而言,《周易》对这一问题没有作出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因此,在研究关于人的主体性的中医学中推定这一与《周易》相关的哲学问题,对今天的人类哲学而言是重要的。我认为,《周易》的哲学模式表明,从“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承诺的主体论作出的形式推定,说明了人的主体形式既不属于形上之道,也不属于形下之器,而是属于形而中,即形而中者谓之人。所以,主体被形而中所承诺──人是形而中者也。所谓的形而中者,以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而言,是指人的存在的时空层次和主体意识时空能力的对应和中,通过主体时空方式所能把握主体自身存在和客体存在的形而中的方式,即通过主体的形而中实现对存在──主在和客在的正确认识。

“医易相通”是中国生命科学中的重要命题。“医易相通”的形而中论哲学推定,使主体的生命存在形式成为中国生命科学研究的内容。形而中者谓之人的主体论形式推定,使人的存在是形而中的方式,主体将通过对时空的形而中的方式性实现主体的价值。主体能够适应时空层次,并通过时空阴阳的形而中的自作而把握存在,从而超越生命的时空形式。这是形而中论哲学承诺的生命科学原理。形而中者谓之卦──形而中者谓之人的统一,从而解决了认识论的主体性问题。形而中论哲学表明的认识论本质是:人没有独立的主体性,客观实在也没有独立的客体性,自为是自在的自为,而自在也是自为的自在,世界的时空统一性要求人类把握的世界要成为人在其中的世界,因此,对客观的存在而言,绝没有独立性可言,人的主观存在也绝没有独立性,因此,在方法论上的建构,《周易》之卦是形而上和形而下的统一,形而中论推定的人的存在形式,是形而中的方式性的──-而不是西方哲学的形而下的形式性的存在。因此,以形而中的方式性把握世界,是《周易》对人类哲学发展作出的重要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及方法论方面的贡献,其由形而中的主体方式承诺和推定的“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生命科学将成为人类科学的终极形式。

在“医易相通”中,以阴阳的概念范畴承诺了哲学认识论。《易传》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阴阳的推定成为中国哲学中的基本概念范畴。在中国文化中,阴阳范畴的具体应用,可谓一以贯之。在中医哲学中,阴阳承诺了哲学本体论的逻辑推定和主体论的形式推定。例如“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凡阴阳之要,阳密乃固”(《素问·生气通天论篇第三》)、“阳生阴长,阳杀阴藏”、“阳化气,阴成形”、“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阴中有阴,阳中有阳”(《素问·金匮真言论篇第四》)等等。张介宾认为:“阴不可以无阳,非气无以生形也;阳不可以无阴,非形无以载气也”(《类经附翼·求正录·真阴论》);石寿棠认为:“阳不能自立,必得阴而后立,故阳以阴为基,而阴为阳之母,阴不能自见,必待阳而后见,故阴以阳为统,而阳为阴为父”(《医源·阴阳互根论》);吴谦等认为:“一阴一阳者,天地之道;一开一和者,动静之机”(《医宗金鉴·删补名医方论》卷二·六味地黄丸集注);郑寿全认为:“人身所恃以立命者,其惟此阳气乎!阳气无伤,百病自然不作,阳气若伤,群阴即起”(《医理真传》卷二·阳虚证问答目录)柯琴认为:“阴阳互为其根,阳中无阴,谓之孤阳;阴中无阳,便是死阴”(《伤寒来苏集·伤寒论注·卷一·伤寒总论》)等等。从上面众多的论述中,可以看出阴阳概念在中医学中的应用是相当广泛而重要,并且在逻辑上是自恰的。如果阴阳的推定方式对人的生命形式的作用是自律的,那么,形而中论哲学的对应和中的推定方式,将使这一自律由主体的自为而实现。这是“医易相通”承诺的中国生命科学自在性的表现。

三、形而中论与中医学

如果把《周易》作为群经之首,那么,中国的哲学原理就应当被《周易》所包容。形而中论对中国哲学的形式化,是以“时空统一论”的哲学原理对《周易》之“卦”的研究而推定为哲学形式的──形而中论是对“卦”的时空本质性研究并以“形而中者谓之卦”的命题产生的哲学原理。关于“形而中者谓之卦”,我已多次进行论证⑴,在这里再简单的作一介绍。“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思维以时空方式生成对存在的认识,中国哲学是以“卦”作为方式的,其中所表明的认识论原理是形而中的方式。这就是说,“卦”是存在与思维的统一方式──存在与思维的对应和中,“卦”是“道”、“器”的对应和中者也。因此,笔者认为“形而中者谓之卦”,这是中国哲学的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的重要表现形式。就人存在的本质性而言,因“卦”承诺了主体论及其形式推定,所以,以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的统一,就有形而中者谓之人的推定。形而中者谓之人的哲学推定表明,主体的对应和中是外化并推定出形而中论的哲学体系,是由形而中论哲学的本体论承诺和逻辑推定与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及价值论承诺和范畴推定的统一而实现的。

篇13

1.会计理论的哲学基础。研究会计理论的哲学基础,实质是要研究会计方法论的基础,即会计领域认识论的基础。一般来说,会计理论的哲学基础或哲学意义上的会计方法论,是从哲学角度对会计实践和会计理论进行审视。会计理论的哲学基础是会计学方法论的最高层次,也是最抽象的层次,对会计理论的发展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会计学的哲学方法论是从会计理论的价值观、真理观的角度所考察的方法,主要包括对会计的实践活动或者说对会计理论研究对象的哲学思考、如何认识会计学的真理性和科学性、不同的哲学方法论决定会计学者对会计理论的功能价值取向和从事会计理论研究的价值取向和动机的认识不同。

2.规范会计理论和实证会计理论。规范会计理论是一套关于会计“应该是什么”的系统知识体系,旨在通过一系列基本会计原则、会计准则的规范要求,从逻辑高度上概括或指明最优会计实务是什么,进而指导会计实务,实现会计实务的规范化。它一般包括采用归纳法形成的描述性理论和采用演绎法形成的指导性理论。

实证会计理论则是一套关于会计“是什么”的系统知识体系,旨在揭示出会计现象层面的规律,从而为解释现行会计实务和预测未来会计实务提供理论依据。

二、当代哲学观点的评述

1.实证主义与实用主义。19世纪20年代末,法国哲学家和社会学家孔德提出了实证主义哲学,在哲学史上第一个打起了“科学的哲学”这个旗帜。孔德的实证哲学标榜实证精神,认为实证的知识是“现实的、有用的、确实的、相对的、正确的、建设的”。实证哲学是一种向人们提供实在、有用、建设性的作为人类知识的“最高属性”的知识的哲学,实证哲学的任务在于考察各科学的规律以及它们所利用的方法,并对它们加以综合,以便揭示一般规律和方法。实证主义者象休谟等人认为全部哲学都应以经验为基础,但这种经验应是按照实证自然科学的要求获得的,才能为科学所检验,从而才具有科学的意义和价值。之后,马赫主义发展了孔德的实证主义,形成了第二代实证主义,其重要观点是提出了以实证主义的经验主义为基础的思维原则;后来实证主义又历经逻辑原子主义的发展,达到了实证主义的高峰———逻辑实证主义。逻辑原子主义认为了解任何主题的实质途径是分析,对某一事物不断进行分析,直至无可分析为止,那时所剩下的就是逻辑原子即构成事物的观念,用已知的实体的构造来代替未知实体的推论,是逻辑原子主义认识事物的主要观点。逻辑实证主义又叫逻辑经验主义,他们主张采用科学语言、数理逻辑和分析方法来建立哲学。逻辑实证主义者的工具是现代逻辑,方法是剖析语言,原则是证实原则。他们要用这些原则来拒斥传统研究中超越经验的形而上学的东西,坚持只有数学和经验科学的命题才有意义,而形而上学是无意义的。从实证主义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出:在实证主义的演变过程中,其目标即揭示世界的规律一直都没改变,其基本原则证实原则即所提出的规律需要经过经验证实的原则也一直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开始是“分析”,后来又加入逻辑规则。虽然实证主义强烈反对形而上学的演绎主义,即反对从没有实际经验内涵的先验概念出发来逻辑推理出相应的理论的做法,但是,它并不是彻底否定演绎主义,用实证主义基本思想从经验中得出理论这一过程往往要借助于演绎主义的精髓———演绎规则。实用主义发源于19世纪70年代的美国,并在美国风行几十年,其代表人物有皮尔士、詹姆士、杜威等。在实用主义哲学中,经验概念是基本概念,一切认识来源于经验,以经验为限度,以经验为准。实用主义按其鼻祖皮尔士的话来说,它主要是一种信念,一种提出假设的方法,即通过探索,摆脱怀疑状态,达到确定信念。探索过程就是由怀疑到确定信念的过程。故它与实证主义是不同的。

2.证伪主义。科学哲学观以波普的证伪主义学说为分界,这之前是实证主义,之后是历史主义和科学实在论,证伪主义之后的科学哲学观侧重于历史考察的方法和构建理论方法的多样性的研究。证伪主义是对实证主义一定程度上的否定,也是对传统归纳法一定程度上进行批判而得出的科学哲学观。证伪主义认为,全称命题不能从单称命题的堆积中推出,通过归纳做出的结论总可能是错的。因而所有理论实质上仅仅只是一种假说,其中必然潜藏错误,总有一天会遭到实践的反驳或证伪。正是这种证伪,使科学的理论不断前进,证伪并不是科学理论的缺点,恰恰是科学的理论与非科学的理论的根本区别所在。证伪主义否定了理论来自经验观察归纳的可能,而主张理论来自“自由创造、自由猜测、自由想象”,从观察到理论之间除了自由创造外,没有其它逻辑通路,这些创造往往由已有理论与新理论或新的经验之间矛盾激发。据此,波普提出的“科学知识的证伪主义模式”可以表述为:P1TTEEP2……,其中P1代表原来的问题,TT代表猜测假设,即试探性结论,EE代表排除错误,对TT反驳(证伪、否证),P2代表新问题,该模式被称为以猜测和假设来解决问题的一般模式。这一模式反映了科学活动中理论和经验的相互作用:理论总是在经验的检验中不断改变自己的形态,真理总是在同谬误的交替循环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真值。拉卡托斯则把伪证主义区分为素朴的和精致的。素朴证伪主义是经验证伪,精致证伪主义则是用更进步的理论来证伪原来的理论。波普的证伪主义是素朴的证伪主义,拉卡托斯的方法论则是从波普的素朴证伪主义演变而来的精致证伪主义。拉卡托斯在《证伪和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中指出,“对于素朴的证伪主义来说,理论是被一个与它冲突的观察陈述所证伪的;对于精致证伪主义来说,证伪的不是‘观察陈述’,而是一个比它更进步的理论。”波普的“科学知识证伪主义模式”第一次强调了人类的创造本能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环节的重要性,能动的猜想在科学理论发展中占有主导地位,一切观察和实验都为一定思想所渗透,成为更加自觉的有目的的探索。实际上,从证伪主义的思想中我们不难发现,证伪主义继承了实证主义的主要原则———证实原则,虽然证伪主义一再强调假说来自自由创造,但是它却否定不了实际观察的经验或问题对自由创造的激发作用,因而留下了经验主义的痕迹。另一方面,证伪主义强调了科学理论发展的动态轨迹,而实证主义只是反映了科学理论提出的静态过程。

三、规范会计理论和实证会计理论的哲学基础

1.基本哲学思想。从规范会计理论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规范会计理论的研究方法体现出早期的演绎主义和后来的实证主义的思想。面对20世纪30年代会计实务放任自流的混乱局面,规范会计理论企图从会计活动的规则中寻找“优良”的会计实务和概括理论概念,建立会计应当是什么的系统知识,以指导和规范会计实务。因此会计理论研究中必然蕴涵了会计“应当是什么”的值判断问题。具体说来就是会计理论研究要立足于对现有会计环境(包括经济、法律、道德等诸多方面因素)、会计惯例及报表使用者偏好的分析,从中抽象出一定的目标和价值判断,提出一套科学合理的衡量会计活动的标准,据此制定会计准则和分析处理会计问题,形成整套的会计规范理论。由此可见,规范会计理论是根据会计学者的个人经验所确定的会计目标和价值判断这些先验概念为起点,利用演绎规则展开推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业务的日趋复杂,为解决实务问题,强化会计理论结构的内在的逻辑性,规范会计理论又吸收了实证主义的思想,在对现实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加入逻辑规则,利用数理逻辑的工具进行分析和论证,最终目的还是要揭示出会计实践活动自身的规律,以指导和规范会计实务的发展。规范会计理论中的理性思维部分是不可被证伪的,但它是在经验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创造性的逻辑推理所证实的,因而是科学的。

在实证会计的研究过程中,要求有客观的经验调查,排斥非理性的、功利性的价值判断,在价值中立的基础上,确定假设和假定,选取大量样本检验假设的统计意义。而证伪主义正是认为科学理论所包含的只是单纯的经验内容,并对评价标准保持中立,即为价值中立。还需说明的是,实证会计不能证明假设的成立,而只能证明原假设不成立。瓦茨和齐默尔曼在《实证会计理论》中就明确指出,“我们无法证明假设是正确的,我们只能证明假设不成立。因而,这种理论强调的是对理论进行批判,并试图证明它们是错误的,而不试图证明它们是正确的。”这正是素朴的证伪主义思想。与此同时,实证会计理论又认为完美的理论是不存在的,瓦茨和齐默尔曼指出,“实际上,现存理论的系统性预测误差或异常现象经常导致崭新理论的发展与被采纳。”而这又是精致证伪主义的特征。所以说,实证会计理论的主要哲学基础是证伪主义思想,同时体现出实用主义的某些色彩。

2.基本研究方法。规范会计理论的研究方法从大的方面说可以分为演绎法和归纳法两种,其中以演绎法为主,这两种研究方法都属于传统研究方法。演绎法是从一般的概念和原理推导出个别结论的思维方法。在规范会计理论研究中,以会计假设、目标等基本概念为出发点进行演绎推理,推导出能指导会计实务的原则、准则及相应的会计方法程序。演绎法的推导程序为:前提命题推导结论验证具体问题。演绎法推导的基本步骤可概括为:确定财务会计的目标或基本假设,或者指出一些要求财务报告或会计信息应符合的道德标准,再或说明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等;阐述目标、基本假设、道德标准或社会责任等对财务会计的指导作用;根据既定目标或基本假设等,推导出相关的基本原则和概念;以基本原则或概念来指导必要的会计准则;进一步规定具体的会计处理程序。归纳法则是通过对大量会计现象进行观察,然后加以分类,从中概括出有关概念的内在联系,再把它们组织或表述为会计理论。归纳法的基本步骤包括:观察与记录全部的观察结果;分析与分类记录结果;从观察到的关系中推导出会计的一般概念或原则;验证推导出的结论。即:观察分类概括验证。实证会计理论研究采用的是实证法,亦即确认假设,以事实、实际的情报、由观察数据所产生的相关关系等为对象,经过实验而求得相对或近似正确性的一种研究方法。实证研究的一般步骤包括:设计并进行观察和实验;用定性和定量方法对实验和观察结果作系统整理和计量分析;概括和归纳计量分析结果;以逻辑和数学分析方法演绎出研究结论;理论注释和建立模型;检验研究的命题或理论,得出接受、或修改的结论。

四、比较分析与发展趋势

20世纪70年代之前,规范会计理论在西方会计理论界居于绝对统治地位。后来,随着会计研究中实证性倾向的出现,这一格局被打破。由于实证会计理论获得了正统经济学所提供的实证性思想观念支持,经过发展,现今已跃居主流地位,而传统的规范会计理论则影响渐弱。

1.哲学基础比较。从两者的哲学基础的角度看,两大会计理论均有其存在意义。我们知道,任何哲学思潮从兴起到体现于具体科学中,存在时间滞后效应。目前,实证会计理论欣欣向荣,但其方法论本身已在科学哲学领域面临巨大冲击,这种冲击主要来自于历史主义哲学观。实证会计理论的基本方法论的主要内容是证伪主义,这种哲学观认为科学理论所包含的只是单纯的经验内容,并对评价标准保持中立(亦称“价值中立”)。但60至70年代兴起的历史主义哲学观则对此持有截然不同的见解,其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库恩(T.Kuhn)强调指出,理论系统或“范式”包括有规范或评价的成分,理论系统不仅仅包括经验内容,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把正确科学实践的评价标准合并在内。因而我们可以说,事实与价值难以分离,即便是自然科学,亦无法摆脱社会和心理因素的影响而建立在真正客观的事实和感性经验基础上(这一点已为西方很多科学哲学家所承认,只是就其影响程度尚存有不同看法)。既然自然科学都是如此,遑论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在考虑和分析社会现象时,更要关注作为现象基础的社会因素和人类心理因素,从而必然要受到存在于不同社会中的不同道德伦理观念以及个人主观价值判断的影响和制约。就此而言,应该说,规范理论的规范性才是现实的,而实证理论的实证性反而是不完全的和近似的。当然,我们无意据此否认实证理论应有的地位,逻辑主义哲学观和历史主义哲学观各有其适用性,后者并不能排斥前者的合理存在,况且科学哲学界目前也倡导方法论的多元化;不管实证理论的实证性是否是完全的,但其思路至少是可取的,也确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理论的客观性。不仅如此,而且在德国著名经济学家欧肯看来,实证分析亦是得出规范经济理论的必由之路。欧肯认为,社会科学有两方面任务,一为不带偏见地研究现实;二为提出政策主张以实际地解决经济问题。经济学作为“经邦济世”之学,应以第二个任务为目的,此则意味着,经济学在最终服务于政策制定时,不可避免的要有价值判断介入。但与此同时,欧肯又指出,经济学家要完成第二个任务,又须首先摆脱经济政策上的愿望,致力于完成第一个任务。换言之,只有建立在实证经济理论的基础上,规范性经济政策才更具科学合理性。再看会计理论,科学哲学所受的震荡,最终必将体现到会计理论研究当中。据此推论,规范会计理论与实证会计理论均有其价值,不可厚此薄彼。

2.发展趋势分析。从会计研究的发展趋势看,两大会计理论之间的关系正发生微妙的变化,出现了一种相互结合、相得益彰的趋势。经过多年来全面深入的理论论争,西方会计学术界对于两大理论的一些模糊认识基本得以廓清,看法也日趋客观全面。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会计学者开始平心静气地评价两大会计理论。他们认为,就规范会计理论而言,它缺乏严格的事实检验,此为其弊;然其力图找出较佳的会计规则和较优会计程序和方法的思路是可取的,有利于优化和发展会计实务,并满足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资本流动对会计信息质量所提出的要求。尤其是近年来,会计概念框架的建立,为分析评估和指导会计准则提供了一个“规范性”基础,有利于抵制既得利益集团的政治压力,这无疑使规范会计理论的实践性和有用性大为提高。就实证会计理论而言,它奠立于观察和实验而得的大量事实、数据基础上,业经严格的经验验证,而且由于研究过程中数量模式的引进,使其在定量化和精确化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这与当代经济科学发展的大方向趋同,颇有可取之处;而且,它对西方会计理论的发展也影响颇大,开辟了研究新思路,调整了会计研究方向,拓宽了会计研究领域,在资本市场研究和行为研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令人耳目一新,大大丰富了会计理论的内容。但实证会计理论亦有其弊,认为“存在的便是合理的”,无疑会堵塞会计发展道路,使会计实务重返自由放任状态。

五、结论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知道,两大会计理论各有其优缺点,偏废任何一种均非上策。理想的选择应该是消解两者之间的对峙状态,承认彼此的存在价值,并促成两者实现一定程度的结论。那么,这种结合应以何种方式进行呢?它或可理解为是认知过程中各有侧重的两个阶段先后承继、相辅相成,从而促成事实性、描述性论述向规范性、伦理性见解的过渡。在会计理论研究过程中,研究者首先应尽可能地排除价值判断,侧重于通过实证性或近似实证性研究,力求客观地揭示会计现象及其外部联系;而后,在此基础上,以指导会计准则的制订为已任,侧重于树立合宜的价值判断标准,通过理性思维构建规范会计理论。这些规范会计理论在形成之后,又须在应用中不断接受经验检验,以获得新的突破和发展。在此过程中,规范方法与实证方法得以综合运用,既确保了会计理论构建的逻辑相关性和紧密性,又为会计理论的真理性和精确性提供了检验依据,从而实现优势互补。在上述相互结合的理想模式中,两大会计理论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不宜有所偏废。

参考文献:

1.黄少安。经济学方法论的三个层次。南京社会科学,19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