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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银”不仅是大众获得理财信息的重要途径,更是理财产品的重要销售渠道,它对于银行业利润增长起到重要的作用。在节省成本、促进业务办理的同时,还能并举交叉销售和增值销售,以此推动整个银行业的业绩提升。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网上银行业务已占有总体业绩50%的份额,而我国网银业务量还未达到银行业务总量的10%,可以说是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通过网银营销,有助于实现网银客户向银行理财业务客户的转化。随着国家规范网上行为的法律法规的出台,网银将与线下银行网点相互依托、相互补充,成为国内商业银行提升精准营销效率、提高销售业绩的推手。
(三)进行理财产品的人才队伍建设
1、设置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在设置薪酬结构时,以公平性原则为指导,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设计合理的薪酬奖惩制度,根据薪酬构成比例确定奖惩预算额度约为基本薪酬预算总额的10-12%,排除年度营业与员工前一年考核的浮动系数的条件下,员工的福利总计相当于当年的福利预算。2、绩效考核的对策首先,两级绩效合同是业绩管理的主要手段,让高层管理者把主要注意力放在对公司价值最关键的经营决策上,以合同方式体现达成业绩承诺的严肃性。其次,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支行高层不定期进行业绩检查,对管理层的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当实际业绩超过合同业绩时,下一年度的目标业绩就可以做适当的提升;当实际业绩明显低于合同业绩时,负责人有必要向上级分析原因并递交改善业绩的具体行动方案。再次,在沟通平台的建设上,商业银行应向全体员工公开考核结果,提高绩效考核体系的透明度,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考核主管部门应主动与基层人员进行沟通,获得员工的更大认可度。3、员工培训对策商业银行应认识到员工的成长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员工理财产品的培训是取得人员素质持续优势的保持途径之一,提供充足的培训资金、时间壮大自己的理财队伍。在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时候,要有较强的针对性,根据岗位、级别、性别、性格、专业水平设置不同的培训内容。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资格考核与认定管理制度,强化理财业务团队的综合金融理论、财务分析知识、市场分析能力和投资技巧、职业道德的全面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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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不对称
1、理财产品宣传和销售中的信息不对称
一方面,银行在宣传和销售个人理财产品时,容易发生夸大预期收益,掩饰投资风险,或突破认购协议或产品说明书等有关法律文件中的约定而擅自对客户进行口头宣传或承诺。另一方面,客户群体自身特定的缺陷或局限,委员会未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了解和收集客户识别风险、认知风险的能力等有关信息。一般投资者在购买某个产品时都是先了解产品情况和收益情况,以便作出投资判断,但很少有银行理财销售人员会事先对投资者做出风险测评。
2、合约内容的概括性
银行在推出理财产品的时候,为了更大程度地吸引客户,增强产品的竞争优势,往往通过认购协议或产品说明书等文件内容模糊性来淡化风险,规避责任。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关风险分配的约定不够明确,尤其是潜在风险的提示不够充分或不全面,或提示的方式不够醒目;二是有关投资方式、方向的约定不够清楚,该问题与产品的性质有关,一些所谓的“挂钩”产品更是如此。三是收益的分配约定不明,银行对投资收益在手续费、管理费之外的银行收益、客户最终收益等的分配机制上缺乏明确的规定。
3、交易标的的虚拟化
国内银行最近开发的一些投资标的越来越复杂多样,而且其虚拟化色彩越来越明显,尤其是一些与股票指数、利率、汇率、期货指数、美元信用、特定股票价格等挂钩的理财产品。这种趋向使得人们无法从产品的名称去清晰的把握具体投资标的物,客户在签署认购协议后,也很难准确地知悉自己资金的最终去向。另外,对于与股票指数、期货指数以及实物价格与指数挂钩的理财产品,由于银行直接投资这些领域有关产品的法律限制因素的存在,因此银行必须借助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并通过衍生工具将所谓的投资去向虚拟化。
4、风险揭示不充分
银行在销售其理财产品时不能充分揭示风险,主要表现为(1)在产品名称中显示有诱惑性、误导性或承诺性收益安排的字样;(2)在认购协议和产品说明书中有关风险提示的表述处于不明显的位置,或将风险因素分散在不同的条款,有意淡化风险;(3)用过于专业化的语言来描述产品风险,丙有意将风险因素抽象化、模糊化。这些诱导性、模糊性的说明很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不正确地判断。
(三)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合约中的免责条款
自2007年12月以来陆续曝出银行理财零收益、负收益事件。如李小姐去年花了10万元买了一款理财产品,到期后银行给了39.6元的收益。问及银行,才知这39.6元还是央行调息所得的收益,产品收益实际为零。对此,银行的解释是,许多人认为银行把钱拿去买股票中的任意一只都会获利丰厚,这是一种误解,银行不能直接去买股票进行投资,银行只能拿出投资者的本金去买固定收益票据、债券等获得保本的作用,同时用这部分的利息从大的国际投行购买股票的期权,获得较高收益的投资机会。
二、银行理财业务迷局的破揭
(一)对认购协议法律结构的确认
本文已阐述个人理财实际上为委托业务,投资者与银行之间应为委托与被委托关系。在协议中应明确写明委托字样,以确认双方的法律关系,以便解决法院在直面因这种协议而引发的法律纠纷时的两难境地,另外还可以认定当银行破产时,理财产品认购人的权利及银行接受客户的资金后这些资金的归属权问题。
(二)信息不对称的法律约束
面对不但高涨的各类存款和投资意识的复苏,各商业银行日益重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监管当局也对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和风险控制给予高度关注。中国银监会在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强调:“商业银行应在理财计划终止时,或理财计划投资收益分配时,像客户提供理财计划投资、收益的详细情况报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包含产品风险的揭示,并以醒目、通俗的文字表达,对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应提供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测算数据、测算方式和测算的主要依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也规定:“商业银行在向客户说明有关投资风险时,应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必要的示例,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为了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银监会日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银行在设计理财产品时,要首先考虑客户的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遵循保证收益类产品的设计规定审慎、合规地开发设计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销售环节,《通知》规定,商业银行为理财产品命名时,不得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和蕴含潜在风险或易引发争议的模糊性语言。不得销售无市场分析预测和无定价依据的理财产品。同时,商业银行应根据理财产品的风险状况和潜在客户群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设置适当的销售起点金额,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目前,商业银行销售的部分理财产品是从国际投资机构购买而来。对此,《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自主设计开发理财产品,不得以发售理财产品名义变相代销境外基金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境外投资理财产品。《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的、投资经验等情况,对客户的产品适合度进行评估,并由客户对评估结果进行签字确认。《通知》还特别指出,对于与股票相关或结构较为复杂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尤其应注意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防止错误销售。商业银行对理财客户进行的产品适合度评估应在营业网点当面进行,不得通过网络或电话等手段进行客户产品适合度评估。为了向客户提示风险,《通知》规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在首页最醒目位置揭示风险,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对于无法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提供科学、准确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的理财产品,不得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出现“预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字样。为了确保客户能及时获取信息,《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应定期向客户提供其所持有的所有相关资产的账单,账单应列明资产变动、收入和费用、期末资产估值等情况。账单提供应不少于两次,并且至少每月提供一次。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商业银行应明确约定与客户联络和信息传递的方式。在未与客户约定的情况下,在网站公布产品相关信息而未确认客户已经获取该信息,不能视为其向客户进行了信息披露。《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全面、透明、方便和快捷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提供合理的投诉途径,配备足够的资源接受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应至少包括处理投诉的流程、回复的安排、调查的程序及补偿或赔偿机制。以上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将会有效遏制理财业务中的收益迷局,弥补其中的法律盲点。
(三)对银行免责的抗辩
首先从认购协议的条款来看,应认定为格式条款。它是银行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好的。格式条款简化了订立合同的过程,但由于双方当事人没有共同参与条款的拟定,容易造成权利的不公平。《合同法》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银行在认购协议中的免责应基于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投资者注意免除或限制银行责任的条款。而上述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的迷局已充分显示银行只强调收益,根本不提及风险,更没有对免责条款予以说明。比照《保险法》:“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应认定认购协议中银行免责条款也无效。
其次,按民法理论,只有自由缔结的契约,法律才承认其效力。故而对“信息的弱者”的保护就与合意的瑕疵理论联系在一起。合意的瑕疵理论强调信息优势的说明义务。若在缔结法律行为时,一方当事人就影响对方当事人的缔结意思的重要事项负有说明义务却保持沉默,此种沉默构成欺诈。银行在宣传销售时,对产品风险、预期收益率的测算数据、测算方式及其主要依据未作说明,投资人可以银行构成“欺诈”抗辩银行的免责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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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能有值得信任的、专业的私人银行家为我提供理财服务,帮我进行复杂的金融产品投资,最好还可以帮助我照料一些私人事务,这样我就可以更合理地安排我的时间。但是很遗憾,目前在国内我还没有看到哪家银行能够做到这一点。”这是某高财富净值客户在接受采访时做出的表示。他的这番话也代表了国内私人银行客户的共同心声。中国本土银行在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方面经验少,业务水平较低,无论从金融市场成熟度、金融产品种类,针对富裕人群的专业化财富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都有很大的差距。在为客户提供相对完善财富管理服务,协助其得到财富的高增长,等好的理念下,我们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实现。
二、如何平衡银行利益与客户利益
理财是个与客户自身联系紧密的高风险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有很高的要求。金融理财师执业道德准则中包括:正直诚信、客观公正、专业精神、恪尽职守等。但阶段商业银行只是通过监管机制来制约风险,对职业道德的重视还远远不够。现在各家银行都在拼金融产品,这样有利于产品市场的成熟,而理财经理们就在拼命卖产品。每个月每季度理财经理都有很重的任务要完成,理财经理间也讲业绩排名,这虽然有利于提高其工作效率,能最大程度的为银行谋取利益,但对客户利益就有受损的风险。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来讲努力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是无可非议的,但在激励和提高自身产品销售的同时,还应多考虑一下客户利益。现在的商业银行一般会要求VIP客户填写风险测评表,以此为依据来向客户提供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但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可能会受市场的变化而变化,仅凭此一点是不够的。职业道德准则中客观公正一条中要求:金融理财师应诚实公平地提供服务,不得因经济利益、关联关系、外界压力等影响其客观公正的立场;还要求金融理财师在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服务时,应该从客户利益出发,做出合理谨慎的专业判断。但现实工作中理财经理们在压力面前很难放下自身的利益和声誉去维护客户的利益。一位理财经理曾风趣地说:“职业道德是上层建筑,我现在还吃不饱,没有能力考虑那么多。”
然而只有坚守职业道德才能真正的热爱一个行业,才能全心全意去做,对于理财业也是一样。职业道德准则中专业精神一条中要求:金融理财师应该有职业的荣誉感;恪尽职守一条中要求:金融理财师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应及时、周到、勤勉。以客户的利益增长为自己的喜悦,以客户的满意度作为自己的成就。社会一直在追求理财经理的高素质,但人们把注意力大多都放在追求专业的金融知识上而忘记了追求过硬的职业道德。如果只求第一点而不求第二点,那中国的个人理财业很可能会赴中国保险业的后尘。很多理财经理都说中国客户市场不同国外,中国人不愿敞开自己,这样理财很难作。但客户的信任度是可以培养的,而信任度的培养需要以理财经理的真诚、守信、保密为根基。商业银行作为以利民、盈利为目的的企业,不可能要求它做到向非营利组织那样无私,但也应该尝试为客户搭建一个增进信任的平台,以平衡银行利益和客户利益。现在各家银行都在抢占个人市场,通过各种方式扩充VIP渠道,但真要留住这些客户还是需要把理财工作做细做好。三、金融市场、产品的不完善让理财很难驾驭
中国的金融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近几年推出了很多新的金融政策,给金融市场注入了不少活力,但不可否认股市的动荡不安,让人心有余悸。覆巢之下无完卵,股市的不稳定,也让理财面临尴尬的境地。市场的走势很难预测,有很多经济学家、证券专家的分析都不甚准确,理财经理们的分析更是有局限性。在股市蒸蒸日上时,有很多人入市,人们突然开始关心起投资,有很多客户主动来找理财经理做咨询,并让其帮助预测。但这次股市大跌三分之二是很多人都没有想到的,钱被深度套牢,这些客户要怨的除了市场的不稳定,还会怨理财经理的不及时提醒。但理财分析师也未必能给自己理好财。今后随着融资融券的发展、股指期货的推出,金融市场的风险还会进一步加大,防范风险的必要性显得越来越重要,这给现今的理财经理们充分的警示。理财是和客户的钱打交道,钱的盈亏对于任何人都是比较敏感的,要真正的做好理财,就需要取得客户的认可,但在越来越活跃的市场形势下,很多风险都是前所未知的。理财分析师必须常常学习新的经济政策,给客户提供综合的分析才可能减少失误。
随着各家银行在理财产品上的不断创新,极大的丰富了产品市场,但对于现今的理财产品银监会给出了这样的评价:“不知道潜在的客户是谁、盈利的方式甚至连风险的平衡点都不知道在哪,就把产品推向市场,这样的理财和创新只会给今后的市场带来新的不规范和危机。”确实当今市场上的理财产品在设计销售中确实存在不少弊端。众人都知理财不是赚钱,理财只是为了保证客户能有稳定的相对高的收益。但现今的银行理财产品出现负收益的越来越多。比如,前一段时间各家银行都在发售具有较高收益率的澳大利亚元理财产品,但如今澳元已贬值20%,购买这种产品的客户都蒙受了不少损失。银行的客户都是广大的存款人客户,存款人之所以到银行不去PE、风险投资公司,就是因为他们认为银行能够提供给他们稳健的产品。因此银行应该了解自身是否具备开设某项业务的能力以及此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后再决定是否推出产品。而在理财经理方面,他们应该对推介的金融产品有深入的分析而不是表面的了解,在向客户营销时要充分揭示产品的风险。但即便如此客户还可能会对银行产品失去信心。
四、市场发展初级的顽症
理财市场发展的举足难行,不可否认受到当今金融市场的不发达、高素质金融人才的缺乏、法律制度不健全、金融监控体系的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在国外流行的理财服务在中国未必可行,如在中国严格的外汇管制下,个人资产的全球化配置就很难实现。
但我们还是对中国理财的未来充满信心。虽然目前问题重重,但用三、四年的时间发展到现在的水平已实属不易。理财市场的一些研究机构在不断的改善自身的研究角色,更多地注重市场变化,并不断引进外来理财模式和开创新的理财方式。相信在未来几年,在先进的理财理念的指引下,中国理财市场会逐步走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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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1997年成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前不久,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了工商银行、民生银行等39家商业银行对非金融机构法人开展债券结算业务,这就为企业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打开了大门。
对于这一新兴的金融市场,许多企业早就想参与其中了,这是因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存量高达25000亿元,远远高于交易所市场。长期以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回购融资利率要比交易所市场稳定,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利率水平也要比交易所市场高,目前,收益率水平在2-4%。还有期限从1天到1年的债券回购业务,可以充分满足企业资金流动性需求。同时,企业在银行间债市进行债券买卖交易,还可以赚取差价收入,实现其预期的高利率。业内人士算了这样一笔账:某企业在经营淡季时,有账面资金1亿元,资金闲置时间为6个月。如果把这1亿元闲置资金存在银行,银行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为1.89%,收益为94.5万元。但假如企业在资金闲置时,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买入5年期金融债券1亿元(票面利率3.29%),经营旺季需用资金时通过债券抵押回购融资1亿元,期限6个月(资金成本2.3%),就可得到财务收益214万元。相比而言,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市进行投融资财务收益多得19.5万元。
企业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首先需要由企业与商业银行达成开户意向(原乙、丙类账户由银行代办转户、销户手续),然后银行对企业提供的开户资料进行初审,双方签订《债券结算业务协议》和《债券买卖协议》,并代客户在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开户手续,企业在安装好相应的系统后,就可以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活动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央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企业通过银行债券结算业务,需要支付结算佣金和账户维持费。其中账户维持费100元/月;债券交易收取结算佣金,为结算债券面值的万分之一。
以货权质押向银行借钱
前不久,深圳发展银行等商业银行推出了一项“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这种贷款方式的主要优点是质押物不被冻结,企业可以通过不断“追加部分保证金——赎回部分质押物”以满足正常经营需要,从而顺利解决融资和资金占压问题。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比如有一家经销家用电器的企业,虽然该企业没有固定资产,同时又缺乏足够的流动资金,但却拥有销售渠道。该企业可以将库存或未来提货凭证(也就是未来货权)作为质押物,押给银行并交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银行就可以给企业授信。同时银行与生产厂家和供货商共同签订一份三方协议,由供货商将该企业购买的家电发送到银行指定的仓库内存放,然后由该企业通过逐步追加保证金的方法,逐步赎出相应数量的家电用于销售,从而形成流动资金的良性循环,如果一旦货物无法销售出去,再由生产厂家向银行回购。
让“CBS”为资金结算提速
“CBS”银行服务系统,又被通俗地称为“企业银行”。这种先进的服务系统刚刚在国外和香港一些银行使用,便被内地一些银行引了进来。它的主要功能包括:转账、划汇、支票管理及咨询服务等。使用了这一系统后,只要在企业安装一台与银行主机联网的电脑终端,企业财会人员足不出户就可以坐在办公室里与银行打交道了,既大大方便了企业理财,又可为企业节约许多人力财力。
请银行做你的“现金管家”
为了适应企业跨省市经营的需要,各家银行纷纷推出了现金管理业务。现金管理服务并不是简单的收付款服务,它是银行协助企业对广义现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货币等价物等)进行统筹规划,在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金融服务。现金管理是指银行将收款、付款、账户管理、信息服务、投资、融资等产品进行有机组合,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现金流出、流入、留存管理,协助客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增加资金收益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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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两种,多数为结构性理财产品,收益和股票、利率、汇率、商品、信贷、指数等等挂钩。虽然企业购买该类理财产品可能同样出于“获取合同约定的现金流量”的目的,而不是转卖或赎回以获得公允价值变动差价。但理财产品“浮动”的本金或收益决定了它的现金流是不能预先确定的,因此不符合“合同现金流量”的特征。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收益还要随着其他金融产品的价格(或数值)的变动而变动,具有衍生金融工具的性质,它只能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尽管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的时候可能极力宣传某项理财产品风险很低、预期收益率比较确定,但从合同来看,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最终还是由购买该产品的企业来承担。出于客观考虑,企业必须将承担的风险体现在该项资产的价值中。以人人乐购买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为例,人人乐需要承担如下风险:(1)利率风险。该款产品的收益率根据6个月AAA信用等级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确定,6个月AAA信用等级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的变化可能导致客户的到期收益率高于或低于普通存款收益。(2)提前终止风险。该款产品的乙方(兴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存款产品。在2013年的半年报中,人人乐将该项理财产品计入了“其他流动资产”,以取得的成本为账面价值进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仍按照取得成本来确认该项金融资产,并在后期按成本进行计量,则不能恰当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因为这类理财产品的性质是一种尚未履行或出于履行中的合约,不是已发生的交易,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历史成本主要是面向过去,计量过去已发生的交易,根本无法胜任该项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公允价值模式面向现在和未来。历史成本财务报告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于事无补,应当以公允价值作为金额工具的计量属性。但我国目前并没有一个比较活跃的理财产品流转市场,理财产品公允价值的取得是一个问题。虽然现在有银行和其他机构尝试建立理财产品的转让市场,如重庆OTC在2013年7月和华夏银行合作,在其交易平台上推出理财产品转让业务,但毕竟还只是一个尝试。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一般只能提前赎回,而不能转让给他人,因此,一般无法直接在活跃市场上获得一项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因此,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财产品在不存在活跃市场报价的情况下,只能通过估值模型估计取得时和后续持有期间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在采用估值模型时,首先看该时点有没有活跃市场上类似资产的报价或不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资产的报价,如根据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的投向,获得具有类似风险的金融资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并根据风险和收益特征进行调整。如果没有可观测的市场报价,企业可以根据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银行公布的剩余投资期预期收益率、现金流等来估计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金融机构一般可以对金融产品公允价值作出更准确的估计,在银行根据理财产品发行市场的同品种剩余期限市场收益率的变化估算出其公允价值后,企业也可以选择对这个价格进行一定调整(如加上银行的管理费)后作为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类。也就是说,要真实反映出理财产品的经济实质,向报表使用者提供最相关的信息,企业需要在准则规定的两类金融资产中选择一个进行理财产品的核算。这需要根据管理层持有意图和能力、交易条件等来决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企业为了近期出售赚取差价而持有的债权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在目前理财产品转让市场尚未建立起来的背景下,企业购买理财产品一般是为了获得以投资本金为基础的额外收益,即预期收益为本金和银行给定预期收益率的乘积,而不是为了交易、转让获得差价。因此,理财产品不满易性金融资产的要求,在现行会计准则的框架下,它只有作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两类金融资产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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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mercialBankofChina''''swealthmanagementbusinessisstillinitsinfancy,thecurrentloanproductswithtrust-basedproductstendtodoareasonableexpectedreturn,dividedintothebeginningofconstructionofservicesystem,suchashotspots.Revealsthelackofproductrisks,thevarietystructureisirrational,aswellasextensivedevelopment,andsotheproblemstillexists.China''''scommercialbanksneedtore-visitandstudythemarketdirection,financialmanagementoperationsofthebusinesstoplayanimportantroleintransition;createexcellentbrandimageandcharacteristicsofservices,accesstocustomertrustandloyaltyandlasting;increasedinnovation,financialmarketdevelopmenttoexplorenewspace;atthesametimefromasingleproductplatformtochangefrommasschangestoservicesatdifferentlevels;establishasoundfinancialbusinessriskmanagementsystem.
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市场竞争格局的演变,使商业银行纷纷推行以转变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为要内容的战略转型,金融市场和金融创新环境的日臻完善为银行理财业务的拓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在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个人业务有利于熨平经济波动的负面影响,提升同业竞争综合实力,拉长盈利成长周期。然而,我国商业理财业务尚且处于起步阶段,并受到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本文首先总结了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进程及特征,进而对当前理财市场中值得关注的重点问题展开分析,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未来的发展方向及思路进行探索。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可以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其中,理财顾问服务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在理财顾问服务活动中,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1、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历程及其动因
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200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外币利率管理体制,为外币理财业务创造了政策通道,其后几年外汇理财产品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是总体规模不大,没有形成竞争市场。2004年11月,光大银行推出了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阳光理财B计划”,开创了国内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先河。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成为推动人民币理财业务发展先锋的直接原因是,在当时信贷投放高速增长的背景下,中小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占比较低,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而发行人民币理财产品能够增强其吸储能力,缓解资金趋紧压力。
2006以来,随着客户理财服务需求的日益旺盛和市场竞争主体的多元化发展,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的态势。特别是面对存款市场激烈的同业竞争,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持续加大理财产品的创新和发行力度,不断丰富和延伸理财品牌及价值链上的子产品。以工商银行为例,2005到2007年分别(发行)销售个人银行类理财产品190亿元、755亿元和1544亿元,年均增速达185.3%;而2008年仅上半年即累计(发行)销售个人理财产品549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6.5倍。凭借网点资源、客户资源、综合实习优势,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已经占据国内理财市场的主导地位。可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是内在需求与外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面对转变经营模式、拓展收益渠道的压力,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商业银行唯有加快理财业务发展的创新步伐,通过负债结构与收益结构的转变,形成理财产品与储蓄存款的联动效应,才能在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运作模式的演进
在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初创期,投资方向基本为银行间国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固定收益工具。在风险管理方面,与初期的外币理财产品相比,人民币理财产品则更为规范,客户资金与银行自有资金相互隔离。应该说,这一时期的理财产品与商业银行熟悉、专注并具有传统优势的领域,依靠银行自身的平台就可以完成产品销售、资产配置、投资决策、清算分配等职能。
此后,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的走低以及资本市场的走强,商业银行纷纷探索新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一是借助信托平台进入股票市场、产业投资市场。银行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将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则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股票和实业投资。在此种投资路径打通以后,理财产品形式上的创新层出不穷,比如新股申购、信托受益权转让以及由债券、股票、信托融资等产品组合而成的资产配置产品等。二是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结构性理财产品,实现覆盖全球市场的投资管理。尤其是QDII的推出,打通了人民币海外投资的通道,扩大了资源配置的半径,理财市场上出现了大量与利率、汇率、股指挂钩的产品。
二、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特点
1、信托贷款类产品成为理财市场的主导
2008年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保持快速增长,单手资本市场大幅下挫,投资者风险意识增强银监会加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整改力度等因素的影响,理财产品的品种结构普遍发生显著变化。子2008年2季度开始,风险相对降低、收益相对稳定的信托贷款类产品大幅增加,并保持迅猛增长的态势,在各类银行理财产品中已占据主导地位。如招商银行全年累计发行“金葵花招银进宝之信贷资产理财计划”和“金葵花招银进宝之票据盈利理财计划”两种信托贷款类产品宫674只,在其各类理财产品中的占比达到73.8%。其他各行也纷纷将信托贷款类产品作为理财业务推广的重点加以集中发行。如工商银行的“稳得利系列”、中国银行的“平稳收益计划”等。信托贷款类产品普遍具有投资标的明确、结构简单、期限多样、收益相对稳定等特点。从根本上讲,信托贷款类产品的内在特性符合当前阶段投资者、商业银行、借款人和信托公司等各方主体的利益。
2、公益性、专属性创新产品彰显理财业务价值
针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部分银行迅速反应,推出了具有公益性质的创新理财产品。例如,建设银行在震后第五天就发行了“财富.爱心公益类08年第一期理财产品”,将募集资金的8%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定向捐赠于四川灾区,并且该产品不向客户收取认购费、管理费等任何费用。此外,在教师节期间,招商银行还特别发行了“金葵花招银进宝之信贷资产教师专享理财计划”,在原有信托贷款类产品的基础上赋予了“尊师重教”这一更具意义的内涵。此类以慈善、关爱为主题的理财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拓宽了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思路,打破了以往理财业务同质化的常规,深化了理财品牌的内涵与价值,增强了客户的认同和忠诚度,并有效地提升了银行的品牌价值和社会形象,对于理财业务的长远发展大有裨益。
3、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更趋规范合理
各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普遍趋向于规范合理,与以往部分银行对新股申购类、结构挂钩类产品动辄给出40%或50%的预期收益率,甚至“上不封顶”的情况形成鲜明反差。例如,光大已拿回国内“阳光理财同升21号”挂钩类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分别为8%、4.5%、1.45%三档;中信银行投资于新股申购和信贷资产的“全面配置计划0807期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为4.38%;而农业银行的“本利年08第15期基金精选型产品”,招商银行的“金葵花新股申购22期与套利理财计划”等均有给出具体的预期收益情况。究其原因:一方面,受资本市场低迷以及“零收益”实践等因素影响,各个银行给出的预期收益水平更加实际与客观;另一方面,按照银监会要求,对于无法提供科学、准确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的理财产品,各个银行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不得给出“预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尽管有所回落的预期收益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客户吸引力,但从根本上讲,科学的、与实际收益情况吻合的预期收益率将对商业银行及其理财产品的美誉度和客户信任度产生积极影响。
4、产品短期化趋势更为显著,期限结构日臻完善
与以往同类型产品相比,各银行理财产品的短期化趋势更为显著。以招商银行为例,其2008年所发行的全部理财产品中,期限在三个月(含)以内的产品数量占比达36.8%,期限在三个月至一年的产品占比达59.7%,而一年期以上的产品仅占全部产品3.5%。此外,其他各银行也注重短期化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如工商银行“2008年第65期稳得利增强型信托投资理财产品”的期限为16天;中国银行的“博弈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分为14天、21天或1个月。在产品不断短期化的同时,各银行也注意产品期限结构的完善。以工商银行11月份发行的“稳得利”系列产品为例,其包含了29天、75天、90天、12个月等各种期限结构,能够满足不同投资者的偏好。
5、理财业务分层服务体系逐步构建,财富管理职能日益凸显
2008年来,针对中高端客户的专属产品不断增加,银行理财业务更加注重客户细分,财富管理职能日益凸显。举例而言,交通银行“得利宝新蓝58号产品”和“得利宝海蓝31号产品”对普通客户、交通银行客户进行了分层定价,产品预期收益与客户层次成正比。在交通银行的财富管理服务体系中,“交银理财”定位于季日均金融资产5万元以上的客户;“沃德财富”地位于季日均金融资产50万元以上的目标客户,并提供专属客户经理、专属理财网点、专享增值服务等。同样,工商银行也全面升级了“理财金账户”服务品质,定期推出“理财金账户”专属理财产品,并通过贵宾理财中心、贵宾客户服务专线、贵宾网上银行等各种专属通道,为客户提供全新的理财服务体验。各银行对中高端财富客户的重视程度正在不断提升,市场细分能力的增强和分层服务体系的构建将成为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的重要基石。
三、我国商业银行理财市场存在的问题
1、信托理财集合资金用于贷款可能引发潜在风险
由于央行对信托贷款利率下线没有规定,因此信托贷款可以规避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下限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另外,虽然从实质上看是商业银行对用款单位放贷,但由于信托贷款与信托理财资金不在商业银行表内核算,因此可以规避《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不用计提资本,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优化了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基于此,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开展了与信托挂钩的理财业务,筹集资金的投向基本上是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对银行和信托公司而言,都属于表外业务,贷款的信用风险完全由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承担。在此情形下,银行和信托公司对借款人一般不会进行授信尽职调查,对贷款用途也不会开展相关的监测工作,特别是贷款大部分在异地使用,就更缺乏有效地贷后管理一旦用款单位出现还款风险,担保人又不能如期履行担保责任,将会给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带来巨大风险,银行也和信托业虽然对此不负有偿还义务,但也将面临系统性的声誉风险。
2、对客户风险提示及信息披露不充分
部分商业银行在编写有关产品介绍和宣传材料时,风险提示不充分,主要体现在未提供必要的举例说明。风险提示只是简单的列示。如对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的话语,未对铲平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进行详细的阐释。
对一些挂钩较为复杂的产品的理财业务,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未提供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率的测算数据、测算方式和测算的主要依据。在将有关市场检测指标作为理财计划合同的终止条件或中之参考条件时,未在理财计划合同中对相关指标的定义和计算方式做出明确的解释。
3、熟悉国际交易规则的专业人才异常匮乏
在全球金融自由化于一体化的形势下,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尚不发达,可以预期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个人理财业务挂钩标的投资方向将主要向境外市场发展,其中主要投资产品属于衍生工具范畴,因此熟悉国际衍生品通行的交易规则、惯例是维护我国商业银行从事国际衍生品交易合法权益的关键之所在,但目前银行相关从业人员异常缺乏国际衍生交易经验特别是对国际规则的了解,更无从谈及灵活运用国际惯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营销宣传不够
个金融机构在理财产品的营销上基本处于“雷声大、雨点小”的状况。在银行营业厅里,都摆放着介绍理财产品的小册子或宣传纸,但缺乏特色产品和个性化方案,这同客户需求显然存在一定的差距。由于缺乏必要的宣传,即使是一些不错的理财产品,实际上了解的客户也不多。比如,“千里马”、“红双喜”等投资分红险,其复杂的条款,常常需要推销员通俗化的解释才能让人明白,而各行却无人主动的向客户介绍。一些新国债、基金等的收益、风险情况也是客户所不熟悉的,单单看一看宣传册,客户根本弄不明白。
5、个人理财业务同质现象严重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的同质化趋向。在业务范围上表现为,把现有业务进行重新整合,普遍缺乏更为细致的客户分层,无法为客户提供切合需求的个性化服务;在财务策划上技术人才的支持都无法满足现实需求,投资产品在广度和深度上均不能完全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从目前国内同业的情况来看,基础金融产品在同业之间相差无几,理财产品的市场定位和定价无法展示出各商业银行的产品特色,同质产品的竞争完全体现为市场价格的激烈比拼,严重影响了理财市场的健发展。
同时,金融产品的复制特点加剧了这一现象,一家银行刚刚发出新的理财产品,其他银行就能够立刻跟进,名目虽不雷同,但功能特点相似、投资收益相当,几乎是克隆。于是现有的个人理财产品基本都是保险、证券、外汇、基金等的投资组,缺乏特色。比如同一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会被几家商业银行,或者同一商业银行的几家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只是名字的区别,而没有实质性的差异。对个人客户而言,这些产品的确眼花缭乱,却缺少实际吸引力。
四、加快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对策
从长远来看,由于理财业务将国内居民财富迅速扩张而引发的对金融业务的外在需求,与商业银行利用金融创新实现战略转型和多元化经营的内在需求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因此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拓展空间。
1、发挥理财业务对银行经营转型及客户关系管理的重要作用
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对商业银行推进经营转型与实施客户关系管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一方面,大力发展理财业务有助于烫平经济波动的负面影响,有助于应对利差收窄的挑战并拉长盈利周期。首先,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能够提高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有助于商业银行实现收益来源的多元化和收入结构的优化;其次,利用理财业务平台,商业银行能够实现与多个市场、多种业务的对接,并使之成为综合化经营的重要载体和有益探索。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若能与客户关系管理有效结合起来,与客户建立持久信任关系,成为客户完全可信赖的金融顾问,不仅能够极大的降低优质目标客户的流失率,还将促进理财业务与储蓄存款、银行卡、电子银行等不同业务类别交叉销售和协同效应的实现,进而提升零售银行业务对经营利润的贡献度,增强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2、打造卓越品牌形象与特色服务,获取客户的持久信任与忠诚
当前,国内银行的理财产品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和可复制性。在这一背景下,只有依靠卓越的理财产品以及超越客户预期的特色创新产品及服务,提高客户的认知度和荣誉度,才能在纷繁复杂的产品和激烈的同业竞争中超出。在品牌建设方面,需要商业银行持续地自身核心理财品牌加以塑造,通过准确的服务定位和文化内涵,与客户建立情感,从而赢取客户的忠诚和持久信任,提升市场竞争力。以招商银行为例,其全部理财业务均冠以“金葵花”之名,经过持续不断的培养,更使客户自然而然低产生一种信任感,这种品牌形象是难以被同业复制的。
在特色产品及服务方面,商业银行需要不断更新理念,针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热点和焦点,必须增强响应能力,即使退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新产品和信服务,从而获取同业竞争主动权。理财不仅是一项规划、一个系统、一种过程,更是规避经济金融风险的“防火墙”。当金融市场繁荣时,需要通过有效的理财手段实现财富增长;而当金融危机到来时,则更需要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把握机遇,平稳实现客户资产保值增值。
3、加大创新力度,探寻理财市场发展新空间
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商业银行需要重新考察和研判市场方向,加大创新力度,为理财市场寻找新的加速器。货币政策的转向、相关监管政策的推出和调整以及一系列刺激经济措施的实施,都为理财业务的创新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发展空间。近期,银监会相继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等多项政策,很多投资对象的价值将被重新发现,更多的市场品种将被发掘。例如,并购贷款类产品可能成为银信理财业务新的增长点。与传统的信贷资产类产品相比,并购贷款类产品将在投资方向、收益模式以及风险控制手段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此外,股权投资及PE类产品预计也将成为优化银信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银信合作层次的重要领域。此类创新将私人股权投资等纳入银信业务合作范围,打造个性比较强的高端理财产品,有利于银行与信托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服务品牌,进一步开创理财市场新的发展空间。
4、由单一产品向综合平台转变,由大众化产品向分层次服务转变
从国外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来看,理财业务并不局限于为客户提供某种单一的金融产品,而是根据细分目标市场以及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投资预期、风险偏好等为客户量身定制理财规划方案。尽管近年来国内银行理财业务取得了迅猛的发展,但仍处于“关注产品胜于关注客户”的初级阶段,与理财业务全方位、差异化、个性化的本质内涵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从长远看,国内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也应遵循由单一产品向综合平台,由大众化产品向分层次服务,由单纯的产品销售向以金融顾问、资产管理为核心的综合投资理财服务转变。
5、建立健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
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应既包括商业银行在提供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主要风,也包括理财计划或产品包含的相关交易工具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银行进行有关投资操作和资产管理中面临的其他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战略、风险管理方式和所开展的理财业务特点,制定具体而有针对性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规程,建立健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并将理财业务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
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中,市场风险的防范于控制对于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商业银行首先应根据自身理财业务发展的特点,建立并完善理财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商业银行研发、销售和管理有关理财计划,必须配备相应的资源,具备相应的成本收益测算与控制、风险评估与检测,内部价格专一等的能力和手段,对需要对冲处置的风险要有具体的技术安排。在进行相关市场风险管理时,应对利率和汇率等主要金融政策的改革与调整进行充分的压力测试,评估可能对隐含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和应急预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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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渝,2008.银行信托理财产品问题分析[J].西南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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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的层次有待提高
近年来,国内各家中资银行纷纷成立了“个人理财中心”、“理财工作室”,但只有在一些大城市才有一些针对高端客户的服务,而大多数理财中心只是停留在概念上,提供较低层次的服务。一些银行提供的个人金融业务基本还停留在原来的存贷业务层面上,即使增加了,也只不过是如代买国债、金融业务咨询等简单的业务。银行做的只是把自己的产品展示出来供客户选择,而并非是为客户量身裁衣,进行专业的理财咨询服务和投资组合建议。
(二)金融产品(包括理财产品)单一,且同质化现象严重
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推出合规的金融产品只有几十种,与世界各大银行两万多种金融产品相比简直是沧海一粟,根本不能满足广大个人的理财需求。同时,各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产品的开发和设计能力很弱。在金融产品的开发上,好的就一哄而上,缺少创新意识和特色,只是照搬照套,令顾客无所适从。
(三)个人理财服务对象门槛过高,缺乏适合普通大众和工薪阶层的金融品种
金融品种缺乏广泛的适应性。虽然近年来银行开拓的个人理财品种在不断增加,同时为不同的客户开发不同的产品,但是能向大众普及的产品并不多,例如有些银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起点需要达到5万元甚至10万元才能办理,个人通知存款的起存点也要在5万元以上,服务范围狭小,没有适用普通大众和工薪阶层的金融品种。
(四)商业银行提供的是金融产品,而不是金融服务
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是把产品的宣传单分别展示在架子上供客户任意选择,而缺乏个性化服务。因为客户不能单凭自已对一些宣传单上的介绍而全面了解这些产品的功能和效用,而客户需要的不仅仅是各种摆出来的理财产品,而是银行的理财人员在详细了解分析其需求后,再根据客户的特点来设计的个性化的理财方案。
(五)现有商业银行的普通员工和专业理财人员理财专业素质急需提高,高素质专业理财人员非常缺乏
在目前商业银行中,很多银行的普通员工都不知道什么是“个人理财”,又怎样去开展个人理财市场的营销?有些银行理财人员只是经过银行内部挑选,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和学习就直接上岗。而对于一些资深的理财专业人员又缺乏行业规范管理和职业道德约束,例如一些客户资料保密、产品风险提示等风险管制等。高素质专业理财人员非常缺乏。
(六)部分客户个人理财观念不正确,个人理财市场有待培育
由于国内普及性金融教育严重滞后,客户对风险收益没有正确的认识,许多顾客在很大程度上把理财等同于发财,只求利润最大化,而忽视了投资的风险;部分银行理财营销侧重于收益的宣传,没有严格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使个人理财金融产品的预计(设计或宣传)收益率与顾客的实际收益率差距很远,其结果是绝大多数客户不在银行开办个人理财业务。
二、关于改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建议
(一)加强对客户需求的调查研究,寻找和开发市场
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效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9月,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9.26万亿元,储蓄余额达到14.23万亿元。在对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四个城市进行的专项调查显示,74%的被调查者对个人理财服务感兴趣,41%的被调查者表示需要个人理财服务(曹文,银行个人理财市场问题凸显)。这说明了我国目前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社会需求很广泛,越来越多的普通客户渴望得到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一站式”服务。但是现在中资商业银行一般都和外资银行一样,把着眼点放在20%的重点客户市场上,而把80%的普通、工薪阶层客户忽略掉。外资银行这样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基于他们所拥有的网点资源、经营金融业务品种范围等条件的限制,而这正是中资商业银行所拥有的优势。根据以上的调查和现在的实际情况,城市大部分家庭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家庭都有数额不等的储蓄存款。如何对这些存款进行保值、增值、投资和理财?这是客户和中资银行须共同考虑研究的。中资银行要实现由经营产品向经营服务、品牌、文化方面转变,就绝不能对中低端客户“一弃了之”。反而,更应该把它作为重点开发的市场。
(二)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对中低端客户理财的服务
中资商业银行应加大在中低端客户理财的服务力度,例如大力开发一些“基金定投”的业务,让更多普通工薪阶层客户参与其中。而对于一些中高端客户还可以细分产品以供客户选择,比如银行传统人民币理财产品区,外汇理财区,基金区,保险区等几大板快。这样使所有的客户就对金融理财产品的分类一目了然,便于选择。
(三)实行差异化服务,不同的客户配备不同类型的理财服务
首先,对于绝大多数客户来讲,太多的产品会导致其不能选择而失去兴趣。银行理财人员可以针对每一款产品做个标签。这个标签从六个指标来评定该产品的特性,即: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加入门槛和成本、接受服务的便捷性和提品商的背景。绝大多数理财产品都具有复杂性、虚拟性、未来性和风险性,但通过上述6个评价指标,基本上”锁定”了理财产品的特性,当然还有一部分产品特性只有市场和时间才能告诉我们答案。如此一来,客户在获取相关信息的同时可以对不同产品加以优、劣势比较,从而找到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其次,理财群体有不同的层次,有的只需要购买一种或几种理财产品就可以,有的需要对自己大笔资金进行理财规划,这时我们就需要实行差异化服务。一些单一的,小额的理财服务可以由一线或大堂经理代为解答,而一些大额的、复杂的、多种理财产品组合的应由金融理财师(简称AFP)和国际金融理财师或注册金融理财师(简称CFP)等高级理财规划师对其进行一对一的服务了。
(四)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开发产品力度,增加理财产品种类,开拓理财渠道
1.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选择理财产品的开发方向是非常重要的,设计产品首先考虑的是市场需要,市场才是风向标,因为没有市场的产品设计得再好也没用。2.设计和开发理财产品要全方位地运用风险判断技术和收益测算技巧,要求开发人员对所有金融产品,对各类金融市场了如指掌,并能够进行综合运用,测试的程序也非常复杂。所以应该长时间地大力投入。3.银行除了自行开发产品外也可以加大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合作从而增加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渠道。商业银行由于受金融、证券和保险分业经营政策的限制而无法开展一些业务,但却可以通过代销或的渠道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例如商业银行可以与一些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证券、信托公司合作设计一些灵活多变的理财产品放在银行代销代售,从而填补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某些空白。由于现行的个人理财市场的格局是银行搭台、多家唱戏,但其主角仍然是银行,银行凭借庞大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以及快速的销售能力,会进一步加强其在个人理财市场的主导地位。
(五)建设有特色和竞争力的理财品牌产品,实行多层次品牌战略
1.各商业银行应开发和建设有特色的理财品牌产品,防止产品同质化现象,增加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自己的顾客。2.从整体发展趋势看,今后的理财品牌将会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创新能力强、产品差异大、服务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成熟品牌,包括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工商银行的“理财金账户”,中国银行“中银理财”等;第二层次是创新一般、产品差异较小、服务差异化程度较低的品牌;第三层次是投入有限、创新差、服务能力差的品牌。商业银行应实行多层次品牌战略,吸引和服务多层次的顾客,扩大顾客群。3.在品牌建设中,商业银行应多运用公众媒体等资源传播和塑造品牌,增加这方面的投入和营销。因为提供技术含量高、设计差异高、服务个性化的理财产品对于提高品牌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整个银行业务转型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六)提高理财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壮大理财专业资格人员的队伍
与国内外的外资银行理财从业人员相比,国内中资银行的理财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和专业素质,部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较低,具备专业理财资格的人员很少。要改善这种状况,应同时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加强对目前在岗理财从业人员的培训。2005年3月,我国的《金融理财师考试认证暂行办法》开始实施。现在已经有很多关于金融理财师(简称AFP)和国际金融理财师或注册金融理财师(简称CFP)的课程开办,各商业银行可以对其在岗理财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其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第二,要求和支持鼓励理财经理层或业务骨干通过考试具备金融理财师(简称AFP)资格,少数优秀的已经具备金融理财师资格的,再去通过培训考试具备国际金融理财师(简称CFP)资格,使整个理财队伍具备专业从业资格人员从无到有不断增加。尤其是要注重第二个方面的工作,注重理财类高端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只有从业人员具有过硬的专业水平技能,才能令客户信服,让银行为其理财。
(七)应加强理财从业人员和理财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诚信
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行为或者说销售行为不够规范和缺乏规管。因为个人理财产品严格来说是风险产品,而风险的承担者是客户,而现在商业银行的理财人员大多数是一味强调收益保证,而在谈到风险时往往含混其辞,过多过高的承诺不符合金融产品的客观规律。因此,商业银行应该作出内部指引,从风险提示到产品设计再到收益说明,全面规范和引导金融产品的销售行为,用规则和流程科学地防风控险。只有讲究理财的道德和诚信,才能令客户放心,并让其为自己理财。
(八)倡导正确的理财观念,追求收益风险均衡,不断培育和开发个人理财市场
目前很多客户的理财观念只是追求收益的最大化,从而背离了理财的真正意义和作用;还有些客户只是求安全,任何投资都不参与,只会把金钱长期放在一些风险低收益低的产品上,缺乏有效的理财配置。理财的真正目的是合理地安排资金,使资金保值增值,从而达到人生的收支风险的平衡。
每个客户的理财目标不同,对收益和风险的追求都有不同。银行应该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进行不同的产品分配。对于一些保守型的客户应为他们提供一些存款型、保障型为主的理财产品,而对于一些投资型的可以为其配备一些基金、外汇或信托投资型的产品。对于一些长期投资的客户可以配一些中长线产品,对于一些短期投资型的客户则要为他们配些流动性强的产品,让客户各取所需。在此基础上,不断培育和开发个人理财市场。
【主要参考文献】
[1]贺坤.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几个问题[J].中国金融,2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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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营销策略分析
1.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是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主体,没有产品就无法发展业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种类繁多,根据不同的划分原则,可分为不同的类型,比如按币种划分,可分为本币和外币两种类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期限非常的灵活,让客户的选择更广泛;除了本币之外,还有多种外币;有些个人理财产品还和股票、期货等挂钩,可以满足各种行业客户的需求。总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在创新上的发展趋势还是良好的。个人理财产品的收益不断地提高,而且个人理财产品也不再是单一的种类,结构越来越多元化,而且商业银行目前重视产品的个性化设计,更好的吸引了客户的目光。
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营销策略分析。根据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现状来看,产品同质化现象很严重。而商业银行想要吸引客户的目光,除了不断地开发有特色的个性化产品之外,还要有一定的营销策略。现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有理财的意识,然而理财市场上几乎都是大同小异的理财产品和服务。这就要求商业银行树立品牌意识,开产品牌营销,从而带动理财业务的发展。在商业银行打造理财业务品牌的过程中,还要不断的改进服务,做到让客户满意。打造个人理财业务品牌形象,有以下三点构成要素:首先,注重对外宣传,但是要保持理财服务与宣传的一致性。现在,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的广告做的铺天盖地,向客户传递了一个非常理想的理财服务,然而实际上客户的服务体验和广告的宣传要相差很多,使得客户异常的失望,从而导致客户的流失,进而影响品牌形象。其次,提高品牌的认知度。虽然商业银行的媒体宣传力度很大,但是理财品牌的认知度依然不高,所以还要加大媒体的广告宣传,提高品牌的认知度。在提升知名度的同时,还要丰富品牌的内涵和个性,丰富品牌联想。最后,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提高品牌忠诚度。商业银行的理财服务并不是在客户购买完成后就终止的,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理财业务存在很大的风险,大多数的商业银行在客户购买完成之后,就不再注重与客户后续的沟通。客户在购买完理财产品之后,心中会有很大的担心,如果银行没有很好地化解客户的疑虑,那么客户满意度就会下降,就会造成客户流失。所以,售后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帮助客户解决专业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提高品牌忠诚度。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营销策略的建议
1.科学的将客户进行市场细分。商业银行普遍存在客户市场细分不明确的问题,明显的表现就是对客户的了解不够透彻。商业银行应该尽量的完善客户的资料,使客户的资料更加的详细和完善,便于对客户进行市场细分。商业银行可以具体的对客户进行分析,明确客户的理财目标,并把目标相同的客户归为一类,然后针对这一类客户的消费偏好及理财目标,再结合自身的优势,制定出具体的营销策略。
2.在开发理财产品的过程中要注意创新。现有的个人理财产品虽然在数量上有很多,但是还是需要丰富理财产品种类,同时,在开发的过程中要注意理财产品的创新,避免出现产品同质化的现象。个人理财产品也是有生命周期的,大多的产品会因为各种因素的干扰而发生改变,所以,为了商业银行为了保住竞争中的地位,就要不断地开发新的理财产品,丰富理财产品的种类。那么要如何进行创新呢?首先,可以借鉴外资银行的理财产品种类。外资银行的投资理念、理财产品和服务都是值得我国商业银行学习和借鉴的地方。商业银行在借鉴与学习的时候,要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的特点,有选择的吸收,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其次,根据现有的理财产品,取长补短。第三,结合国家政策,推出政策性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可以从国家当前的政策出发,适时对自己的产品做出调整,做出符合国家政策的理财产品。除了在产品上创新之外,还应推行个性化理财产品。现在商业银行的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导致客户的资金经常在几家银行之间游走。所以,为了建立客户的忠诚度,商业银行要大力推出个性化理财产品和服务。
3.打造个人理财产品品牌形象。在现在的市场竞争中,可以说是品牌的竞争,一个良好的、知名的品牌形象可以提高一个企业的竞争力,这也同样适用于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品牌的创建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事情,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品牌的树立要结合银行自身的资源和能力,品牌策略要融入到个人理财业务营销的整理战略中。要不断地丰富个人理财业务的品牌内涵,结合商业银行的具体特点,建设有形实体。在进行服务的过程中,要始终牢记建立品牌意识,获得客户的认同和信任。在大力建设和打造品牌形象的同时,还要注重品牌的质量管理。
4.建立完善的服务营销管理体系。根据现有的金融市场的特点,商业银行可以建立一个符合自身特点的专职营销机构,主要负责个人理财业务营销的各个流程,例如开展市场调查、制定具体的营销策略、实施营销管理等。商业银行都设有客户经理这一职位,客户经理主要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其所需的服务。个人理财客户经理的综合素质一定要高,不仅需要专业的理财知识,还需要营销手段和技巧;学会与客户进行良好的沟通,为客户提供不断变化的优质服务。科学的管理客户关系,以专业、优质的金融服务代替以前的简单的维护,培养客户的忠诚度。要对新老客户进行区别对待,有针对性的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根据客户的价值来进行管理,比如利用新产品和特色服务来留住高价值的客户。提升服务的科技手段,个人理财业务有一个专门的系统———个人理财IT系统,这个系统为营销人员提供了技术支持。
5.进行风险评估,加强风险管理。金融产品都具有很大的风险,商业银行在进行个人理财业务营销的同时,还要对客户进行风险管理,用专业的金融服务打消客观的疑虑,发展忠诚客户。风险管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法律风险管理以及操作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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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财产品的整合。监管机构会协同商业银行将现在所有的理财产品整理成一个产品库,在充分明确产品定位后,适时取消一些具有大部分类似的理财产品。同时,将现有的不同类型的理财品重新组合,开发出特色的组合式理财产品。(2)创新力度的加大。商业银行应深入了解金融市场的信息,通过合理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开发结构性理财产品。以往的理财产品与商品股票、外汇、指数、利率挂钩,但开发出的新产品与以往不同,其挂钩的资产可以是混合上述产品的两种或多种产品。(3)对不同层次客户的投资需求、投资收益率的期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对适合的投资方案做到有针对性。另外,根据著名的“28”原则(20%的客户为银行带来80%的利润),可以为一些高端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银行的主要注意力也可以放在收入不高以及存款不多的年轻用户上,他们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将会成为银行未来的主要客户,因此也要针对此类潜在的投资者推出相应的理财产品。另外,维护现有的客户的同时,拓宽业务的范围,不仅可以避免老客户的流失,也可以发掘新的客户。(4)品牌开发和建设的力度的加大,建设理财品牌靠表面的文字功夫是不够的,因而要开发和建设真正富有本行特色的品牌,针对该品牌定位和特征,开发相应的技术含量高、设计差异性大、服务个性化的个人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品牌知名度,塑造银行良好形象,提高银行竞争力。
3.加快网上个人理财渠道创新
现在的理财趋势越来越偏向于互联网,而通过电子银行来对个人理财服务进行全球化的立体网络互联。同时,在对互联网进行拓展时,要不断的对自助服务、电话银行服务等进行整合,通过联网,能够对服务范围进行扩展,增强服务的种类,通过优化服务能够进一步提高个人理财服务的质量。在业务覆盖上,“一网通”网站包括了内含全时账户管理、移动支付结算、移动投融资、全时电子商务、贴身金融助理五大业务类别;率先实现支付、内部转账、代扣、自助贷款、外汇买卖、商务卡和黄金交易等二十余项业务的移动授权和实时查询;全新推出银行通知、金融资讯等多项即时信息服务,为企业移动商务运营提供了全方位、易操作、安全可靠的移动化金融服务。
4.加强理财人员专业队伍建设
一是多渠道广纳英才,提高团队服务质量和产品研发团队的综合素质。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能够在管理上富有创新以及技术上熟练的综合人才。同时,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二是对我国个人理财师的认证制度进行完善。在对具有官方背景的理财师的资格认证的基础上不断的开拓个人理财师资格的认证市场,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认证制度,做好对规范理财师的职业行为。三是加强对金牌理财师的培训。商业银行不仅是需要优秀的理财团队,同时对金牌理财师的需求更加迫切。金牌理财师是为高端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的,需要熟悉货币市场理财产品的结构,对专业知识必须非常了解,能够发现客户的理财需求,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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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销理念滞后良好的营销理念是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创新的观念基础,目前商业银行理财营销理念方面比较滞后,在具体理财产品的营销中,陈旧营销理念成为了理财产品的营销创新的巨大阻力。商业银行营销理念滞后的主要表现就是很多商业银行管理者将理财产品的营销等同于做广告,于是采用一些媒体进行理财产品的销售推广,这些营销广告很容易淹没在海量的信息之中,难以达到目标受众群体。
(三)营销人才匮乏目前我国各个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专业人才极度欠缺,缺少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理财产品营销队伍,结果导致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处处掣肘,效果不理想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我国商业银行营销人才匮乏,一方面与商业银行对于理财产品营销人才引进不力有关,另外一方面的原因主要在于对营销人才培养投入不够,双重因素导致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营销人才严重匮乏,理财产品营销创新丧失了人才层面的保障。
(四)营销手段单一从营销手段方面来看,当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手段非常单一,从4P营销理论产品、价格、促销、渠道等方面来看,基本上就是以单一价格营销为主,即主要宣传本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忽视其他方面的创新。
(五)营销文化落后商业银行在营销文化方面落后,不能为理财产品销售策略的创新提供文化支撑,商业银行营销文化方面的落后主要表现在没有树立创新导向、客户至上营销文化,在保守落后的营销文化氛围中,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创新不足,保守有余,结果导致商业银行创新动力不足,难以达到预期营销效果。
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策略创新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策略创新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针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营销创新策略。
(一)加强理财产品创新产品定位是产品创新的基础,产品定位是产品在目标市场的位置选择,企业根据自身产品的质量、特点,考虑到竞争对手的产品定位,结合消费者的需求特点,塑造出与众不同的品牌形象,并将通过合适的渠道传达给消费者,谋求消费者认可的一个过程。商业银行要在准确市场定位的基础之上不遗余力地进行理财产品创新,通过不断地创新,才能够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提升产品的不可替代性。
(二)及时更新营销理念在营销理念方面,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人员要颠覆既有的陈旧的销售理念,及时学习,把握理财产品营销领域出现的各种新的营销理念,做到理财产品营销理念的与时俱进,树立网络营销、事件营销等理念,在这些新的营销理念的指导下,更好地推动理财产品销售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注重人才培养引进针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专业人才匮乏的现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相关人才的引进以及培养,为理财产品销售创新夯实人才层面的基础,是商业银行必然之举。为了确保能够打造一支能力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银行在人才的引进方面要严格把关,根据理财产品发展相关岗位的胜任要求,制定相关人才选拔标准,同时要加强人才培养力度,选择内部有潜力的员工进行重点培养。
(四)完善理财营销手段在营销手段方面,商业银行要采用更加多元化的营销手段,改变营销手段单一的状况,不仅仅要运用好价格这一营销手段,同时还要在产品、促销等方面发力,根据4P营销理论的要求,做到上述几个方面齐头并进,从而促进理财产品销售工作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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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
1.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现状。商业银行的个人投资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为家庭或个人(私人)确定阶段生活与投资目标、制定投资策略与组合、提供税务安排、财产及投资顾问等金融中介服务。西方有关调查资料表明,未经专家理财的家庭,90%以上存在财务不合理的问题,随时都可能导致财务危机。因此,从90年代开始,在一些欧美国家和中国香港地区,都先后开办了银行利用其信息、设备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个人投资理财业务。此后,国外商业银行的个人投资理财业务发展非常迅猛,几乎深入每一个家庭,其业务收入已占到商业银行总收入的30%以上,对应的业务收益已占到银行业利润的40%左右。如美国花旗银行个人银行业务利润贡献度超过60%,其中个人理财业务利润贡献度接近50%。在香港,个人投资理财也成为近年来银行业竞争的主要焦点,不但中小银行积极拓展客户群,连汇丰、渣打、恒生、东亚等大银行也不甘示弱加入到个人投资理财业务的竞争中,并针对不同收入的客户提供不同的理财服务,推动个人投资理财业务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在9%以上。人民生活水平和收入不断增长,在财富积累不断增长的同时,我国在住房、医疗、养老、教育体制等方面陆续进行了改革,加大了支出中个人承担部分,未来的不确定性使人们对未来支出预期增大。人们需要为自己的生活做出长远财务计划,投资理财日渐成为居民家庭重要经济活动。住房贷款、各种保险以及养老基金等各种金融产品进入人们的视线。有关调查显示,80%的客户愿意接受银行推荐的个人理财建议和方案,70%的客户在接受理财服务后愿意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因此,为这部分日益壮大的个人高端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服务,是客户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商业银行发展理财业务的巨大契机。各类金融机构也适时推出了各具特色的专家理财。
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趋势。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普遍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
(1)理财业务将成为标准服务。作为曾经在瑞银集团等三家知名银行负责理财业务的业内人士,IBM公司金融咨询顾问廖仁君先生曾对媒体指出在过去10年中,中国理财业务每年的市场增长率达到了22%,2005年理财的市场规模就已达到250亿美元,理财业务将成为银行的标准服务。
(2)理财产品归类整合。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初期,因银行能提供的理财产品有限,曾经引起过关于理财只是概念的争论。如今,人民币理财产品、外汇理财产品、开放式基金、信托产品、个人黄金投资、炒汇、房地产等投资项目日渐丰富,使得银行能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选择。
一方面是各银行转变了观念,以新的角度来看待自身已有的产品;另一方面金融产品也的确丰富起来,金融创新空前盛行。各银行在开展理财业务初期,在不断推出新产品的同时,几乎都选择了产品整合的方式,以各种套餐的名义来将不同的金融产品打包,以呈现给客户。
(3)准确定位,客户细分。市场复杂、客户分散、需求多样,是零售银行业务的基本特征。因此,只有找准突破口,有的放矢,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个性化的服务,才能卓有成效地开拓零售银行业务。如招商银行已率先根据市场细分理论,借鉴国内外银行业发展零售银行业务的成功经验,形成和采取了有招行特色的矩阵式市场细分的经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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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的层次有待提高
近年来,国内各家中资银行纷纷成立了“个人理财中心”、“理财工作室”,但只有在一些大城市才有一些针对高端客户的服务,而大多数理财中心只是停留在概念上,提供较低层次的服务。一些银行提供的个人金融业务基本还停留在原来的存贷业务层面上,即使增加了,也只不过是如代买国债、金融业务咨询等简单的业务。银行做的只是把自己的产品展示出来供客户选择,而并非是为客户量身裁衣,进行专业的理财咨询服务和投资组合建议。
(二)金融产品(包括理财产品)单一,且同质化现象严重
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推出合规的金融产品只有几十种,与世界各大银行两万多种金融产品相比简直是沧海一粟,根本不能满足广大个人的理财需求。同时,各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产品的开发和设计能力很弱。在金融产品的开发上,好的就一哄而上,缺少创新意识和特色,只是照搬照套,令顾客无所适从。
(三)个人理财服务对象门槛过高,缺乏适合普通大众和工薪阶层的金融品种
金融品种缺乏广泛的适应性。虽然近年来银行开拓的个人理财品种在不断增加,同时为不同的客户开发不同的产品,但是能向大众普及的产品并不多,例如有些银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起点需要达到5万元甚至10万元才能办理,个人通知存款的起存点也要在5万元以上,服务范围狭小,没有适用普通大众和工薪阶层的金融品种。
(四)商业银行提供的是金融产品,而不是金融服务
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是把产品的宣传单分别展示在架子上供客户任意选择,而缺乏个性化服务。因为客户不能单凭自已对一些宣传单上的介绍而全面了解这些产品的功能和效用,而客户需要的不仅仅是各种摆出来的理财产品,而是银行的理财人员在详细了解分析其需求后,再根据客户的特点来设计的个性化的理财方案。
(五)现有商业银行的普通员工和专业理财人员理财专业素质急需提高,高素质专业理财人员非常缺乏
在目前商业银行中,很多银行的普通员工都不知道什么是“个人理财”,又怎样去开展个人理财市场的营销?有些银行理财人员只是经过银行内部挑选,没有经过任何培训和学习就直接上岗。而对于一些资深的理财专业人员又缺乏行业规范管理和职业道德约束,例如一些客户资料保密、产品风险提示等风险管制等。高素质专业理财人员非常缺乏。
(六)部分客户个人理财观念不正确,个人理财市场有待培育
由于国内普及性金融教育严重滞后,客户对风险收益没有正确的认识,许多顾客在很大程度上把理财等同于发财,只求利润最大化,而忽视了投资的风险;部分银行理财营销侧重于收益的宣传,没有严格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使个人理财金融产品的预计(设计或宣传)收益率与顾客的实际收益率差距很远,其结果是绝大多数客户不在银行开办个人理财业务。
二、关于改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建议
(一)加强对客户需求的调查研究,寻找和开发市场
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效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9月,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9.26万亿元,储蓄余额达到14.23万亿元。在对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四个城市进行的专项调查显示,74%的被调查者对个人理财服务感兴趣,41%的被调查者表示需要个人理财服务(曹文,银行个人理财市场问题凸显)。这说明了我国目前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社会需求很广泛,越来越多的普通客户渴望得到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一站式”服务。但是现在中资商业银行一般都和外资银行一样,把着眼点放在20%的重点客户市场上,而把80%的普通、工薪阶层客户忽略掉。外资银行这样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基于他们所拥有的网点资源、经营金融业务品种范围等条件的限制,而这正是中资商业银行所拥有的优势。根据以上的调查和现在的实际情况,城市大部分家庭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家庭都有数额不等的储蓄存款。如何对这些存款进行保值、增值、投资和理财?这是客户和中资银行须共同考虑研究的。中资银行要实现由经营产品向经营服务、品牌、文化方面转变,就绝不能对中低端客户“一弃了之”。反而,更应该把它作为重点开发的市场。
(二)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对中低端客户理财的服务
中资商业银行应加大在中低端客户理财的服务力度,例如大力开发一些“基金定投”的业务,让更多普通工薪阶层客户参与其中。而对于一些中高端客户还可以细分产品以供客户选择,比如银行传统人民币理财产品区,外汇理财区,基金区,保险区等几大板快。这样使所有的客户就对金融理财产品的分类一目了然,便于选择。
(三)实行差异化服务,不同的客户配备不同类型的理财服务
首先,对于绝大多数客户来讲,太多的产品会导致其不能选择而失去兴趣。银行理财人员可以针对每一款产品做个标签。这个标签从六个指标来评定该产品的特性,即: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加入门槛和成本、接受服务的便捷性和提品商的背景。绝大多数理财产品都具有复杂性、虚拟性、未来性和风险性,但通过上述6个评价指标,基本上”锁定”了理财产品的特性,当然还有一部分产品特性只有市场和时间才能告诉我们答案。如此一来,客户在获取相关信息的同时可以对不同产品加以优、劣势比较,从而找到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其次,理财群体有不同的层次,有的只需要购买一种或几种理财产品就可以,有的需要对自己大笔资金进行理财规划,这时我们就需要实行差异化服务。一些单一的,小额的理财服务可以由一线或大堂经理代为解答,而一些大额的、复杂的、多种理财产品组合的应由金融理财师(简称AFP)和国际金融理财师或注册金融理财师(简称CFP)等高级理财规划师对其进行一对一的服务了。
(四)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开发产品力度,增加理财产品种类,开拓理财渠道
1.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选择理财产品的开发方向是非常重要的,设计产品首先考虑的是市场需要,市场才是风向标,因为没有市场的产品设计得再好也没用。2.设计和开发理财产品要全方位地运用风险判断技术和收益测算技巧,要求开发人员对所有金融产品,对各类金融市场了如指掌,并能够进行综合运用,测试的程序也非常复杂。所以应该长时间地大力投入。3.银行除了自行开发产品外也可以加大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合作从而增加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渠道。商业银行由于受金融、证券和保险分业经营政策的限制而无法开展一些业务,但却可以通过代销或的渠道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例如商业银行可以与一些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证券、信托公司合作设计一些灵活多变的理财产品放在银行代销代售,从而填补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某些空白。由于现行的个人理财市场的格局是银行搭台、多家唱戏,但其主角仍然是银行,银行凭借庞大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以及快速的销售能力,会进一步加强其在个人理财市场的主导地位。
(五)建设有特色和竞争力的理财品牌产品,实行多层次品牌战略
1.各商业银行应开发和建设有特色的理财品牌产品,防止产品同质化现象,增加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自己的顾客。2.从整体发展趋势看,今后的理财品牌将会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创新能力强、产品差异大、服务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成熟品牌,包括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工商银行的“理财金账户”,中国银行“中银理财”等;第二层次是创新一般、产品差异较小、服务差异化程度较低的品牌;第三层次是投入有限、创新差、服务能力差的品牌。商业银行应实行多层次品牌战略,吸引和服务多层次的顾客,扩大顾客群。3.在品牌建设中,商业银行应多运用公众媒体等资源传播和塑造品牌,增加这方面的投入和营销。因为提供技术含量高、设计差异高、服务个性化的理财产品对于提高品牌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整个银行业务转型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六)提高理财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壮大理财专业资格人员的队伍
与国内外的外资银行理财从业人员相比,国内中资银行的理财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和专业素质,部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较低,具备专业理财资格的人员很少。要改善这种状况,应同时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加强对目前在岗理财从业人员的培训。2005年3月,我国的《金融理财师考试认证暂行办法》开始实施。现在已经有很多关于金融理财师(简称AFP)和国际金融理财师或注册金融理财师(简称CFP)的课程开办,各商业银行可以对其在岗理财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其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第二,要求和支持鼓励理财经理层或业务骨干通过考试具备金融理财师(简称AFP)资格,少数优秀的已经具备金融理财师资格的,再去通过培训考试具备国际金融理财师(简称CFP)资格,使整个理财队伍具备专业从业资格人员从无到有不断增加。尤其是要注重第二个方面的工作,注重理财类高端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只有从业人员具有过硬的专业水平技能,才能令客户信服,让银行为其理财。
(七)应加强理财从业人员和理财行业的职业道德和诚信
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行为或者说销售行为不够规范和缺乏规管。因为个人理财产品严格来说是风险产品,而风险的承担者是客户,而现在商业银行的理财人员大多数是一味强调收益保证,而在谈到风险时往往含混其辞,过多过高的承诺不符合金融产品的客观规律。因此,商业银行应该作出内部指引,从风险提示到产品设计再到收益说明,全面规范和引导金融产品的销售行为,用规则和流程科学地防风控险。只有讲究理财的道德和诚信,才能令客户放心,并让其为自己理财。
(八)倡导正确的理财观念,追求收益风险均衡,不断培育和开发个人理财市场
目前很多客户的理财观念只是追求收益的最大化,从而背离了理财的真正意义和作用;还有些客户只是求安全,任何投资都不参与,只会把金钱长期放在一些风险低收益低的产品上,缺乏有效的理财配置。理财的真正目的是合理地安排资金,使资金保值增值,从而达到人生的收支风险的平衡。
每个客户的理财目标不同,对收益和风险的追求都有不同。银行应该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进行不同的产品分配。对于一些保守型的客户应为他们提供一些存款型、保障型为主的理财产品,而对于一些投资型的可以为其配备一些基金、外汇或信托投资型的产品。对于一些长期投资的客户可以配一些中长线产品,对于一些短期投资型的客户则要为他们配些流动性强的产品,让客户各取所需。在此基础上,不断培育和开发个人理财市场。
【主要参考文献】
[1]贺坤.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几个问题[J].中国金融,2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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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占比较高2013年,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共发行31545款,占比为68.8%;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共发行8713款,占比为19.0%;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共发行4711款,占比为10.3%;其他收益型理财产品共发行871款,占比为1.9%。
(四)预期收益率较高,本外币理财产品冷热不均2013年到期的理财产品为41643款,其中,披露到期实际收益率的产品为28708款,披露率为68.9%。在披露到期实际收益率的产品中,达到预期收益率的产品为28535款,达标率为99.4%。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达到4.75%。分币种来看,本外币理财产品冷热不均。2013年,人民币理财产品共发行44123款,同比增长63.3%;外币理财产品共发行1702款,同比下降26.6%。
二、理财产品业务快速增长对银行经营的积极作用
(一)理财产品业务快速增长极大地改善了银行自身融资结构当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最主要的经营利润来源于存贷款利差收入,存款的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家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目前,银行存款的利率明显偏低,银行传统的大额储蓄客户资金不断被债券、保险、基金、证券、信托等产品吸引,企业及居民存款分流趋势明显,这对银行的存款增长及存量稳定均造成较大冲击。2013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107.1万亿元,同比增长13.5%,增速与上年相比下降0.6个百分点。受存款增速下降影响,银行贷款增速明显减缓,2013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为76.6万亿元,同比增长13.9%,增速与上年相比下降1.7个百分点,比存款增速多下降1.1个百分点。此外,银行存款增速下降对贷款规模扩张的限制还表现在银行贷存比指标上,2013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贷存比指标达到71.5%。考虑到目前我国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偏高(介于13.5%至20%之间)对部分存款资金冻结因素影响,银行存款增速下降对贷款规模的限制作用更加显著。在此情形下,银行通过设计合理的理财产品,给予客户合理的资金预期收益率,就成为银行生存及经营的合理策略选择。
(二)理财产品业务快速增长优化了银行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配置当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模式高度趋同,在存贷利差主导的经营模式下,银行作为金融媒介需要从居民和企业吸收储蓄存款,将吸收到的资金放贷给资金需求方。从银行的资产和负债期限结构配置来看,银行存款短期化、贷款长期化特征明显,资产和负债期限结构配置不合理,存在一定经营风险。2013年末,我国银行定期存款余额占比仅为14.5%,而同期银行中长期贷款余额占比则达到53.5%。大量的银行存款以活期形式存在,若短期内活期存款集中兑付,银行可能面临较大的支付困难。此外,银行信贷业务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经济周期等因素紧密相关。如果经济过热,央行会大量回笼资金,提高准备金率,控制贷款投放规模,此时,这种过度依赖贷款投放的单一经营模式将使银行面临较大经营困境。而近年来,银行理财产品业务的快速增长有利于银行优化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配置,降低活期资金集中兑付风险。此外,银行理财产品业务的快速增长也为银行带来了较大的中间业务收入,有利于银行改善业务结构单一的传统经营模式。
(三)理财产品业务快速增长加快了银行业务经营转型升级步伐长期以来,我国银行只是把中间业务当作辅助业务而不是利润增长点来经营。横向对比来看,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无论在业务量还是在利润贡献上都超出了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已成为现代银行的核心竞争力。目前,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在银行全部收入中的比重一般都超过20%,个别银行甚至高达70%,中间业务收入已经成为影响银行整体盈利能力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业务种类。从中间业务品种来看,我国银行所从事的主要是传统的中间业务,如结算类业务以及跟单信用证、银行承兑汇款等,业务范围较窄,品种单一,种数仅有40多种。同时,中间业务产品缺乏特色、层次较低,创新能力不足。相比之下,西方国家银行中间业务不仅范围广、品种丰富,而且科技含量高,中间业务品种已达2万多种。近年来,我国快速增长的银行理财产品业务对于改善银行中间业务结构,促进银行转型升级步伐提供了一种可行的渠道。
(四)理财产品业务快速增长有利于缓解“金融脱媒”我国银行储蓄存款利率长期低于CPI,形成实际负利率,由于储蓄存款缺乏投资渠道,因此造成储蓄资金“金融脱媒”现象,大量储蓄资金流出银行体系,流向地下钱庄、非法集资等高风险领域,形成隐形的金融风险隐患。此外,由于存款利率偏低,互联网金融、互联网理财对银行经营造成了不小的冲击。自2013年6月以来,互联网金融迅速兴起,阿里巴巴、百度、腾讯、新浪等互联网巨头纷纷跨界进入金融行业,以余额宝、百度理财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受到投资者的广泛追捧。自余额宝上线到突破千亿元,余额宝只用了5个月的时间,这对银行理财产品业务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另外,互联网金融P2P网络信贷模式(PersontoPerson,中文翻译“点对点信贷”或“人人贷”)也对传统银行信贷模式和地位形成了不小的挑战。由于P2P网络信贷平台的“资金存入利率”普遍高于银行存款利率,因此P2P网络信贷平台业务发展迅速,目前,我国已相继诞生了上千家P2P网络信贷平台。面临竞争压力,银行大力开发收益率较高的理财产品业务就成为增强自身竞争力,缓解“金融脱媒”的有效手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银行理财产品业务快速增长属于一种市场需求驱动型的增长方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发展的必然性。
三、理财产品业务快速增长过程中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存款理财化造成银行经营成本上升理财产品业务的快速增长一方面给银行提供了吸纳稳定资金来源的渠道,但另一方面银行也面临明显的存款向理财产品转化的趋势,使其资金负债成本明显上升。银行理财产品业务的快速增长在相当大程度上是由于储蓄存款在银行体系内由存款形式转化为收益较高的理财产品而形成的“外形转换”式增长,这种情况在银行月末、季末、年末资金需求旺盛的时间节点上理财产品的密集发行且收益率偏高方面体现的尤为明显。从理财产品业务量来看,截至2013年末,我国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已超10万亿元,占同期银行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达到9.4%。存款理财化有可能造成银行负债成本上升,经营利润面临下降风险。
(二)银行同业理财潜在风险值得关注近年以来,我国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投向银行同业存款及拆借的规模越来越大,这部分资金也成为众多中小银行季末流动性资金的重要来源。在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上,同业资金拆借业务与银行理财产品业务高速发展并相互融合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2013年6月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发生的“钱荒”就是这种风险所引发的一个典型案例。为规范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行为,2014年2月13日,央行对16家银行下发了《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的开户流程。
(三)银行理财产品的金融混业化投资趋势所引发的交叉金融风险值得关注近年来,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证券理财产品、货币基金产品、信托产品等资金投资范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种理财产品呈现明显的金融混业化投资趋势。这种投资趋势使得金融市场上的各种风险逐步交叉渗透,金融风险的扩散和传染也随之加快。2013年3月25日,银监会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专门就银行理财产品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进行了规范,这是对“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产品监管的延续。“8号文”出台后仅3个月,非标理财资产规模就出现明显下降。由此看来,银行理财产品的金融混业化投资趋势所引发的交叉金融风险值得关注。
四、结论及建议
本文对我国银行理财产品业务发展的现状及特点进行了介绍。从银行经营的角度来看,理财产品业务的快速发展对银行经营的确产生了许多积极的作用,但理财产品业务在快速增长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风险,需引起关注。从促进银行理财产品业务健康发展和维护金融稳定的角度,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为银行理财产品的设计和投资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建议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放开存款利率上浮区间,切实实现利率市场化定价,使利率真正反映资金的实际成本,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政策调控效果,体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的政策意图,为银行理财产品的设计和投资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