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实践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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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实践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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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鼓励参与并及时回应。鼓励参与指的是在涉及有关学校发展与建设的问题上,服务型行政管理模式鼓励相关人员参与。学校决策不再仅由少数领导干部讨论决定,而是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及其他相关机构的意见与建议,让他们充分而自由地参与到学校决策中来;与鼓励参与相对应的是强调回应性。针对相关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科学有效的沟通回应机制,以保证畅通无阻的沟通与交流。

第三,体现公开与公正。在新时期高校服务型行政管理模式下,学校行政部门要及时将重要工作信息如学校重大决策、制度调整和管理活动向师生、家长及其他相关机构公布,做到管理的公开和公正。师生、家长等相关人员有权对学校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第四,倡导尊重与平等。服务型高校管理模式倡导尊重个体,强调平等。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循勤奋务实的工作原则,努力与师生形成一种互相尊重、彼此平等的关系,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在管理决策过程中,行政部门应充分考虑并积极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使每位师生都能平等地享受学校资源,使学校教育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师生。

二、目前中国高校行政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全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大背景下,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服务意识不断增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向前推进,但由于中国高校始终没有完全摆脱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时至今日仍然存在一些弊端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机构过度膨胀

中国高校在内部管理上一直采用从学校、学院、教研室到教师这种自上而下层层管理的形式,即金字塔式的组织机构。这种科层制的组织机构会产生两个方面的负面影响:一是由于各部门功能不断细化和权限不断缩小使行政部门岗位越设越多,导致机构膨胀,行政效率不高。二是由于中国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是按照政府机关的人员编制设置的,从科员到处级、局级逐级建构,每个部门至少有两到三名行政人员,随着行政机构的不断膨胀,行政管理人员的队伍也越来越大。

(二)管理制度不完善

一方面,缺乏实际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中国现行的教育法律体系是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建立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先后制订了《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它们构成了中国现行教育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但这其中及后续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涉及行政管理的内容较少且空泛,实际工作中难以参照执行,使行政人员在执行或决策中随意性增大,难以形成公开透明的制度环境。另一方面,很多高校忽视与行政管理制度联系密切的监督和信息反馈等民主制度建设,使得师生、家长及相关机构脱离了涉及高校重要决策制定的过程,不利于建立“以人为本”的新时期高校服务管理模式。

(三)管理机制不健全

首先,人才引进机制不完善。高校不仅需要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还要有一支高素质的行政管理队伍。从专业素质看,大多数行政管理人员都不是来自管理专业,没有经过系统的高等教育基础理论和现代高校管理知识的学习,不具备系统的知识理论框架,在日常工作中不讲方式方法,影响了工作效率。从年龄结构看,由于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仍保持着传统的认识,即科技含量低、创新空间小、自我提升慢等,专业青年人才不愿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致使整个行政管理队伍人才出现断层。其次,激励机制欠缺。目前,全国各高校发放工资、奖金、福利等大多是以科研成果来划分等级,由于工作性质原因行政人员不可能在科研方面有太多成果,因此获得奖励的机会很少,导致行政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受到影响。

三、构建高校服务型管理模式的主要措施

解决传统高校行政管理模式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新时期高校服务型管理模式的建立,是中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具体要从转变管理观念、精简管理机构、完善体制机制三个方面入手。

(一)转变和提升服务理念

在全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大背景下,高校应开始转变并不断提升行政服务理念,将以人为本作为日常工作的出发点,将保证高校师生的利益作为工作核心,树立和维护以服务为根本、尊重与合作并存的理念,真正做到将为师生提供的便利化服务扩展到最大范围。坚持“以师生为本”的服务理念,需要行政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具体做到以下两点:第一,明确定位,包括对自身的定位和工作对象的定位。行政管理人员应深刻理解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性质、职能和作用,摆脱自身官本位思想的束缚,站在服务者的角度协助师生处理好日常事务工作。第二,把握好思路和方法,寻求以师生为本的有效的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方式方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精简机构

建立扁平式的组织结构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不仅搭建出了新时期高校服务型行政管理模式的主体框架,还为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科学和合理的组织结构是指扁平式的组织结构,即改变传统多层级的金字塔式组织结构,减少过多的中间层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职位,使行政组织逐渐趋向简约化和扁平化。这种扁平式的组织结构具有管理层次少、管理成本低、管理跨度大、信息传递速度快且准确度高等特点,促进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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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经济全球化

从生产力运动和发展的角度分析,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历史过程: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内各国、各地区的经济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融合成统一整体,即形成“全球统一市场”;另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规范经济行为的全球规则,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经济运行的全球机制。市场经济一统天下,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经济全球化就是指生产要素跨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各国、各地区相互融合成整体的历史过程。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革命为中心的高新技术迅猛发展,不仅冲破了国界,而且缩小了各国和各地的距离,使世界经济越来越融为整体。

经济全球化在推动全球生产力大发展,加速世界经济增长,为少数发展中国家追赶发达国家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的同时,也加剧了国际竞争。增加了国际风险,并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民族工业造成了严重冲击。但是,经济全球化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任何一个国家既无法反对,也无法回避,唯一的办法是如何去适应它,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只有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实行正确得当的政策,采取有力的措施,扬长避短,迎接挑战,才能变不利为有利,在参与经济全球化中求得本国利益最大化,从而实现现代化。

2中国地方行政管理模式的弊端

当前我国地方行政管理模式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只能逐步解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阶段性与连续性相统一的进程,需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一是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经过历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尚未完全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政府职能尚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管了很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过多。在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在资源配置领域发挥主要作用,加之生产要素市场发育不充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难以充分发挥。

二是地方行政机构设置不合理,层级过多,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协调不力。在机构设置、职权划分、运行方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在某些方面,既存在中央权威和统一性不够,中央宏观政策在有些地方实施受阻,地方保护主义比较严重的问题,也存在向地方下放权力不够,发挥地方自主性和积极性不够的问题。运用法律手段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还不够,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较低,难以保证必要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四是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行政法制建设不相适应。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导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和结果缺乏法律保障。现有的个别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缺乏详细的责任条款。弹性过大的条文表述和国家法律、法规与地方法规之间的不协调,也增加了实施中的矛盾。

3为适应“经济全球化”,中国地方行政管理模式必须变革

中国地方行政管理模式的改革,要适应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以转变地方各级政府职能为重点,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经济法律制度,健全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模式。

3.1转变政府职能是中国地方行政管理模式改革的关键

政府职能的范围主要取决于市场和社会的需求。经济和社会有序运行的关键,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则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经济、监管市场,做到政市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

3.2设置规模适度、权责明确、结构优化的行政机构

政府规模与人员应当与其担负的职能相匹配,尽可能做到规模适度。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界定不同层级的职能和权责,以加强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落脚点,建立一个规模适度的政府。

设置行政机构的关键在于理顺职能关系,合理配置权力。明确权限职责。优化内部结构,调整机构内部分工,相对集中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权力。

3.3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政府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承担好各项管理和服务职能,保持自身顺畅、高效运作,就要理顺内部关系、完善运转机制。首先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要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事权与财权,确立规范的利益和激励机制。其次是行政层级问题。发达国家的政府层级一般不超过三级,而我国是五级政府的体制,因此在政府运作效率上就产生很多问题。

3.4改革中国地方行政管理的模式

长期以来,有些行政机关沿袭了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管理模式,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已经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必须进行改革:

首先,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对经济和社会事务实施管理。

其次,变刚性管理为柔性管理。现代行政更加强调政府的服务与合作关系,政府应当与相对人加强沟通与交流。

改革行政管理模式,要求我们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进行管理,更好地体现依法行政的要求,通过民主、透明、高效的行政程序,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

3.5加强行政法制建设

在加强行政法制建设中,要重视行政立法和经济立法,用法律手段推动改革进程,保障改革成果。要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但目前更需重视执法和司法环节,为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的重要方面,如果法律得不到有效实施,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不满意,会直接影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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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践教学是解决目前行政管理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培养新形势下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需要持续多年的,导致了我国人才培养的断裂,因此,随着高考的恢复,我国各方面的高等人才的培养急需首先补上理论匮乏这一课。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研究行政管理学理论,开设行政管理学课程。行政管理学在研究和教学方法上以政治学作为价值取向,采用传统的研究型、学术型教学方法。这种研究方法满足了当时一个新的理论和课程最初建立和发展的需要。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我国社会的迅速发展,尤其是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社会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由传统的研究型、学术型向应用型、操作型人才转变。据此,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的学科调整中把行政管理从原来隶属于政治学一级学科转到了隶属于公共管理学,突出了行政管理学学科的管理性,即实践性。从学科的调整可见我国对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变化。那么,作为行政管理学科最基础的课程《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和教学也必须随之发生变化,突出其实践性。但是长期以来,高校行政管理学教学的软肋就是实践教学环节非常薄弱,严重影响了行政管理学课应有的教学效果,也是导致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具体方法

本科教育培养目标、行政管理学的课程特点以及目前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决定了在行政管理学的教学方法上必须进行优化和改革,其中首先必须坚持的一个根本原则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和优化实践教学,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

(一)课堂实践课堂实践教学活动是指以课堂为教学场所,在课堂讲授的基础上,为了深化和巩固学生的认知而开展的教学实践活动。课堂实践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主体学生处于被动地位的教学模式,让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性,从而深化学生对教师所传授的理论知识的掌握。课堂实践教学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案例分析法。这一方法是20世纪初哈佛大学创造的,即围绕一定的教学目的,把实际中真实的情景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案例,通过学生的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的方式,来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方法。行政管理学的实用性特别强,它的重点不在抽象的推理,而在指导解决现实的社会公共问题,以及这种解决方法在其他相关情形下的推广。这一特性决定了案例分析在行政管理学教学工作中有普遍的应用价值。

2“.角色模拟”教学法。这一方法在于在课堂上人为地营造某种行政管理情景,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行政管理角色,从事相应的具体工作。通过这一方法,可以让学生身临其境,直观地去感受、领悟所涉及的问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技巧,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及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这一方法比较适用于涉及大量常规细节和现象、需进行较为复杂的综合方法技能训练的场合。行政司法、行政执法、公文处理、会议管理、机关物产材管理等内容非常适合运用这种方法。

3.课堂讨论。这种方法是在教师讲授基础知识后,为加深学生对所讲授内容的理解,在教师的组织与指导下,学生通过充分准备,师生围绕一个主题,发表意见,展开讨论。通过讨论,既可以达到形成共识、的目的,也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其创造性学习的兴趣和能力。例如,在教学中针对“西方公共行政理论历史沿革及其启示”“我国大部制改革的困境与对策”“行政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路径“”深化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西方行政改革对我国的启示”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问题,就应该运用讨论的方法。

4.换位教学法。对于一些简单的章节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学的方式备课,然后在课堂上师生身份互换,老师随机点名,让个别同学以老师的身份给大家讲解,其他同学随时提问,老师最后作点评。这样,通过备课、讲课,学生把所学习的内容学懂、学透,提高了其自学能力,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语言表达和组织能力。

5.任务驱动法。任务驱动法就是教师通过让学生在完成提出的某一“任务”的过程中掌握知识和技能并提高综合素质的方法。任务驱动法包括以下三个环节: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布置教学任务、学生独立完成任务、教师进行成绩评定。“任务驱动”作为一种学习方法,它使教师由“主角”转变为“配角,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极大地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学生实现了由被动地接受知识向主动地寻求知识的转变。这一方法既培养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合作精神,提高了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的能力。

(二)课外实践课外实践是指学生在课堂之外、在学校的范围内进行的实践活动。这类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利用学生课下的业余时间,使学生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扩展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并提高其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1.指导性自学。这一方法是通过教师给学生布置课外作业的方式,让学生自学来理解和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的一种方法。自学的内容大体包括两方面:一是布置学生阅读与行政管理学相关的课外书籍,包括经典著作、重要文献、高质量的专业论文等,其目的是扩大和加深学生对所学的教材内容的理解。二是教材中的一些非重点、非难点的章节,学生通过自己阅读就能理解的内容。如行政管理学当中的“行政决策”这一章,关于行政决策的定义、程序、类型以及行政决策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在管理学等课程中基本的东西都学过,因此,这部分内容完全可以布置学生自学,教师没有必要花大力气来讲,只是提示学生在把握的过程中注意决策同行政决策的区别就可以了。教学的重点应该放在“行政决策体制以及我国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的教授上。自学不仅达到了扩大和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更主要的是在自学的过程中学生养成了良好的阅读和思考的习惯。

2.科学研究法。科研是高校的重要职能之一,这种职能不单纯是要求教师从事科研工作,而且要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因此,引导学生参加科研活动是高等教育的特征之一。为了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应该创造各种机会让学生参与适当的科研工作。如以教学中的疑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布置学生撰写小论文,选拔基础好的具有刻苦钻研精神的优秀学生参加教师的课题研究或鼓励学生参与科研团体等,让学生有足够的空间充分发挥和展示个人的才华。

3.模拟实验。在校内建立行政管理模拟实验室,模拟各种行政管理场景和运作,使学生身临其境地处于某种管理角色中,从而增进学生对管理知识和方法的认知,培养综合管理能力。

(三)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指学生走出校门进入到真实的社会中去,实现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通过社会实践印证和加深学生的理论认知,把学到的理论向实践转化,提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社会调查。针对行政管理要解决的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开展专题调研,在调查中深入生活、了解社会,如行政管理学“行政组织“这一章,可以布置“我国省直管县改革———以绥中为例“”辽宁省大部制改革的困境及对策”等。人事制度这一章可以布置“辽宁政府雇员制”“辽宁公务员考试制度研究”等。在调研过程中,学生通过设计调查问卷、发袋徇卷、撰写调查报告等,锻炼学生的交际沟通、撰写调查报告的能力。

2.参观教学法。为了使行政管理学抽象的理论知识感性化,使学生获得新知识的同时巩固验证已学知识,可以组织学生到政府等部门去实地参观。参观法资源鲜活、生动,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同时教学空间被极大地拓展,教学同社会生活紧密相联。参观访问作为课堂教学的直观印证,对学生的情感、思想和行为的影响非常明显。参观一般由校外实践教师指导和讲解,要求学生围绕参观内容收集有关资料,整理参观笔记,撰写参观报告。

3.实习。顾名思义,实习就是在实践中学习,把学到的理论知识拿到实际工作中去应用,以锻炼工作能力。对于应用性极强的行政管理学这一课程而言,实习具有一切课堂教学所不能替代的特殊功用。为了保证实习的实效,最好应在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进行。

三、问题思考

课堂实践、课外实践和社会实践等多种方法和形式表明了《行政管理学》课程的实践教学方法非常多,五花八门,各具特色,为行政管理学的实践教学提供了丰厚的理论基础。但是这只是从应然的角度来讲的,而在实际上,教学方法作为实现教学目标的手段和措施,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实践性教学方法的采用必须从实际出发。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行政管理学的实践教学尚属探索阶段,加强实践性教学必须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合理地运用实践教学的具体方法,构建比较合适的实践教学方法体系实践教学方法丰富多彩,并不是说在每个学校的教学实践中对每种方法都要采用,也不是某个教学内容都可以随意采用某种教学方法。实际上,每种具体的实践教学方法都有其特定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我们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合理地运用各种具体的实践教学方法。在多种教学方法中,从达到教学目标的角度来看,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最基本的基础实践手段,其目的是加深学生对行政管理学基本理论和知识的理解,如实验、参观、自学;二是强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到的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中层实践手段,如情景模拟、案例分析、讨论法等;三是为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而设置的高层综合实践手段,如项目驱动、科学研究法、调研、实习等。因此,应加深对各种具体的实践教学方法的研究和探讨,合理地对各种方法进行组合,构建比较合适的实践教学方法体系。

(二)系统地规划和安排实践教学体系教学方法作为实现教学目标的手段和方式,与教学计划、教学内容、考核方法等要素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有什么样的教学方法,就应该有与之相配套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考核方法。从总体上看,教学方法有理论讲授和实践教学两大类。作为两类不同的教学方法,其在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以及考核方法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在长期的行政管理学的教学实践中,由于更多地采用的是理论讲授法,因此,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以及考核等方面具备了许多经验,理论讲授比较规范和系统。而实践教学虽然随着教学改革的进行其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但是由于多种原因,至今还没有单独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以及考核方法,从而使得实践教学难以落到实处或者变形走样。因此,加强实践性教学,必须首先对其进行系统地安排和规划。如调整和完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增加与实践性手段相适应的内容;明确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在总学时中的比例,改变实践学时随意性的情况;将实践教学内容纳入到考试制度中,建立和完善独立的实践教学考核办法,从而使实践教学得以贯彻落实。

(三)建立和完善一系列保障机制教师队伍是教学质量提升的根本保障。实践性教学方法运用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教师必须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践能力,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在目前从事行政管理学课的教师队伍中,大部分教师是直接从学校到学校,博士毕业后直接进入到了高校从事教学工作,这种情况不仅是在行政管理学科比较常见,在其他学科也司空见惯。实践教学经验的缺乏严重地影响着实践教学方法的使用,从而成为提高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质量的一个瓶颈。因此,加强实践性教学必须在教师队伍的建设上下功夫。如有计划地让从事该课的教师到行政部门挂职锻炼、吸引优秀的行政领导干部加盟等。实践教学方法的成本比理论教学要高得多,一定的物质条件是实践教学方法运用的前提,无论是实验设备的配置、实践基地的建立和使用,还是调查、参观以及实习方法的使用都需要必备的资金物材的支撑,没有这些条件,实践教学无法开展。但是,从目前高校的实际情况来看,这部分投入还有很大差距,部分学校甚至是空白。因此,加强实践教学,学校必须在教学的硬件环境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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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践教学评估内容难以确定

由于行政管理专业本身的特性,实践教学的评价内容难以确定。行政管理专业特性从专业培养目标可窥:研究以政府为主的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依法管理公共事务的理论和方法的应用性学科,其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质,掌握现代行政管理学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管理、经营、策划、调研、交际能力,可以胜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一般行政管理工作或从事行政管理学方面教学研究工作的专业人才。该目标中所欲培养的能力很难通过评价手段予以评价。但这些能力却又是用人单位的重要考虑。这在课题组的调研中得以印证。根据课题组的调研,企业对学生的测评侧重于素质和能力两个方面企业在招聘时最看重的是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后依次排列的是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专业素质、心理素质、文化素质。企业对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素质重视程度的统计企业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使用过程中,更加侧重能力的发挥。用人单位最看重学生的人际协调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则次之。根据企业注重的能力与素质,单纯综合素质与人际协调这两项就与实践教学效果的关联无法得到充分论证。换句话说,实践教学活动的效果在学生就业后不能通过工作的形式与行为得以体现,所以实践教学追求培养学生应具备的能力素质目标本身难以测量。

(三)实践教学评价的标准与方法不明确与实践教学评价内容难以确定一样

评价的标准也是难以解决的问题。实践教学对学生产生的影响从时间维度来讲难以衡量。短期内,实践教学的效果难以实现,但长期效果的测量和追踪需花费大量的人力与时间成本,难以操作。实践教学产生的影响既有可能是直接的,也有可能是间接的。学生最终在工作中表现出的行为亦有可能是多种因素综合产生的结果。即使确定了实践教学质量的评价标准,也难以通过量化的方法评估。有的院校在开展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评价时,仅仅是对理论教学评价模式的移植和照搬,使得实践教学评价指标与理论教学评价指标存在着很大的相似性。众所周知,理论教学是以专业理论知识的传授为主,评价往往侧重于课堂的教学能力;而实践教学则是以实践技能的传授为主,评价侧重于实践技能。两者在评价重点与方式上均有不同。

(四)实践教学评价的主体单一

当前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评价大多采用学生反馈、专家检查、教师自评与互评等形式。科学合理的评价,应由多主体共同实施,然后把不同主体得出的评价结果汇总,再次进行整理分析,才能得出相对客观公正的结果。根据调研了解,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评价主体仅仅局限于教师。教师作为课程的组织者很难对自己的教学行为进行客观的评估,并且有夸大自身教学效果的倾向。即使有高校对行政管理专业进行专业评估,普遍采用的是内部评估的方式,即由学校组织校内专家进行检查。但这种检查评估象征性意义远大于实质意义。校内评估专家尽管具有搜集信息的优势却往往是非被评估专业的从事者,工科背景的专家评价文科专业的情况也不在少数;而且评估存在管理主义倾向,即评价者容易接受管理者的暗示而不能作为单独的主体独立发挥作用。

二、完善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评估的策略

很多学者对当前专业评估已经做出了足够多的批判,现实中评估工作也让管理者、评估者与被评估者都极为抵触,尤其最为极端的质疑在于评估本身存在的合理性。抛开评估过程出现的不合理、不科学甚至造假的扭曲现象,课题组认为专业评估工作依然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只有通过评估,才能有改进,才能提升质量。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评估本身存在的困难不应成为不作为的理由。一定意义上讲,难,才是彰显深入工作的必要。当然,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评估应审慎进行,在对方法论、评估内容、操作方法等科学设计基础上再思考如何细化实施。

(一)革新评估的方法论与理念评估的方法论与理念是指导评估工作的指南

早在1897年,美国教育家瑞斯(Rice)就发表了《无效的拼写炼狱》一文,意在评价美国基础课程体系的成效。并由此开创了以“测量”为特征的评价时代,评估者的角色是技术性的,即通过对评价工具的选择完成评估工作。在1933年,美国教育领域的卡内基学分体系受到社会质疑时,拉尔夫•泰勒用八年的时间研究开创了以目标为导向的“描述性”第二代评估。实际运作过程中,目标模糊性提出了新挑战,因此,评估需要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发挥评估者的判断。基于多元价值诉求基础上的“判断”成为评估工作新时代的特征。从评估科学的发展历程来看,评估经历了从“测量”到“描述”到“判断”的转变,表明了评估的理念与方法论的变更。对于专业实践教学评价而言,通过考试(考核)方式的测量在各个高校被作为评价的主要工具。“描述性”评估以学生为评价客体,已经开始逐渐开展。行政管理专业通过教育实践培养具有沟通、协调、组织等能力的学生,但这类目标并不能用明确的标准予以衡量。这就意味着专业实践教学评估也应在遵循现有评价理念上继续突破,整合方法。因为,单纯的基于事实的判断也容易出现偏差“,评估专家往往成为自己‘客观’方法的囚犯,他们把观察局限于学生群体的外在行为,而忽视了学生内在的主观目的和价值观,评价者努力构建对学生行为的解释模型,但未能抓住价值观和行为之间的联系”。

(二)设置合理的实践教学评估内容与指标体系

高校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是衡量专业评估工作推进状态的标志,对评估的科学性、客观性具有重要意义。所以,设置合理的实践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尤为重要。但如何设置、怎样设置一直成为学术界和管理所面临的难题。本文也不在于构建指标体系,只限于提出建设指标应该考虑的因素。著名社会学家艾尔•巴比认为:“评估研究的一个基本障碍就是要对‘不可测量的’效果进行测量。因此,评估研究作为一种方法,就是试图去发现某物存在或不存在、某现象发生或是不发生。为了进行评估研究,我们必须能够操作化、观察以及确认到底什么存在或是不存在。”基于此,本课题通过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工作内容及所需的能力与素质设置实践教学的内容与框架,进而设置实践教学评估的内容与框架。根据调研,企业招聘的行政管理学生以本科生为主占43.8%,专科生占41.7%,硕士研究生占13.5%,博士研究生占1%。从事的职位及所占的比例分别是行政助理45%、行政秘书25%、行政文员20%、人力资源10%。这些职位主要是为其他类工作提供支持。根据归纳与分析,总结了行政助理(文员)类主要职能。这些工作都需要较强的综合素质、人际协调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因此学生的综合素质、人际关系协调和实践操作能力,是在专业实践教学中应侧重培养的内容,同时也是教学评估应该评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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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山东省临沂市西高都煤矿。

原告述称,原告退休前系西高都煤矿合同工人,于1970年6月参加工作,长期在矿下从事掘进工作,多次体检诊断,原告患尘肺病,煤矿依法应给原告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工伤,并依职业病防治等规定为原告办理退休手续,但煤矿1996年1月给原告办理了病退手续。原告要求工伤待遇,经多次上访,煤矿认可原告工伤并对原告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原告患职业病非病退,所以在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后才能为原告办理工伤退休。原告和宿自振等五人于2005年8月8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告工作人员称交一份就可以,不让原告交申请材料,原告信其言就未交。后与宿自振一起到法院方得知应先到被告处申请,遂于2006年5月9日提出申请,被告以超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复议后被区政府维持。原告的工伤问题最后落实是在2005年1月25日,原告在2005年12月13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告工作人员没让交,所以根本不存在过期问题。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判令被告对原告的工伤依法作出认定。

被告临沂市罗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辩称:原告已于1996年1月经临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退休,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原告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能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原告1987年3月查出二期矽肺,到2006年5月9日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已超出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一年时效。原告诉称的被告工作人员没让交申请材料的事实是没有依据的,原告2005年12月13日只是到被告处领取申请表,直到2006年5月9日才递交。据此,被告对原告2006年5月16日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于当日送达给原告。被告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三人山东省临沂市西高都煤矿述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原告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已过申请期限,被告对原告作出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当予以维持。原告在第三人处工作期间,第三人已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为原告落实了工伤待遇,1996年1月,第三人也按照法律规定,为原告办理了退休,第三人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查明事实]

原告平永力于1970年6月份起在第三人山东省临沂市西高都煤矿参加工作,长期从事矿下掘进工作,1987年被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在此之前,原告已身患二期尘肺病。1996年1月经临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退休。2005年1月25日,经临沂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原告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四级,护理依赖程度为无护理依赖。原告曾多次上访要求落实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问题,后经诉讼得以解决。2006年5月9日,原告向被告罗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要求对其于1987年被鉴定为二期尘肺进行工伤认定,被告于2006年5月16日以原告超过申请时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原告不服,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罗庄区人民政府作出罗行复决字「200600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被告的不予受理决定。

[法院审理]

原告平永力不服被告临沂市罗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6年5月16日作出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于2006年7月12日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受理后报请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郯城县人民法院管辖。郯城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10月30日作出(2006)郯行初字第54号判决书,认为,《工伤保险条例》于2004年1月1日施行,2004年1月1日前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应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来确定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但该办法对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没有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于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前,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或其所在单位等已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尚未作出工伤认定的,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认定;若2004年1月1日前还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其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则要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限制,即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三十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畴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中“一年”的起算点应为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之日。

本案当事人虽然没有提供原告被诊断为职业病的鉴定结论时间的证据,但从原、被告双方提供的临沂市先模人物简况表可以证明,原告在1987年被授予劳动奖章之前就已被鉴定为二期尘肺病,故其应在自2004年1月1日起的一年内,即2005年1月1日前申请工伤认定,但原告直到2006年5月9日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且未提供任何因不可抗力而耽误了申请时限的证据,故原告的申请显然已超申请时限。原告提出的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时间是2005年1月25日,申请工伤认定应以此时间为起算点的观点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原告提出的其于2005年8月8日即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因被告的原因未被接受的观点,因原告没有相应证据予以佐证,本院不予采信,且即使原告在2005年8月8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已超过了申请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驳回原告平永力要求撤销被告临沂市罗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6年5月16日对原告作出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及要求被告对其作出工伤认定的诉讼请求。

[分歧]

围绕本案的审理重点,有几种不同意见:

一、认为不适用1年的时效。理由: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发生在2004年1月1日以前,而以前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并未对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问题作出规定。

二、认为适用1年的时效,但起算点应当自2004年1月1日起算。理由:《工伤保险条例》新增加规定的时效,应从法律生效之日起计算,对于职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发生在2004年1月1日以前的,只要从2004年1月1日起,在不超过1年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就应受理。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本案的焦点是涉及到《工伤保险条例》中1年期限的适用问题。

首先对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当适用1年的申请时效,即自事故伤害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争议的情形往往产生在:2004年1月1日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但并未于2004年1月1日前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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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等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实践

1.高等学校行政人员聘用实现了分类分级管理

为了系统的开展行政管理工作,高等学校在行政人员招聘任用工作中应用了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在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机制的工作中,对高等学校各行政岗位实施合理的分类,提高了行政人员招聘任用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秩序性,为评价机制的构建奠定基础。同时,对行政人员实施分级管理,能够促使行政人员队伍内部形成良性的竞争氛围,进而促进全体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意识得到显著提升。在行政岗位管理工作中,其制度的改革对行政岗位实施了明确的分类管理和分级管理,使得各行政岗位职责得到明确界定,将高等学校内的行政岗位分成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个类别,并将管理岗位细分成十个等级,将专业技术岗位细分成十三个等级,将工勤技能岗位细分成六个等级。并且高等学校还对各类各级行政岗位职业提出了较为明确的要求,促使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衔接紧密的行政岗位体系得到有效构建。高等学校的自主招聘任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学校自治,符合现代高校制度的核心思想,在人事管理方面,学校自治强调了工作人员招聘任用工作的独立性,要求在不受国家行政力量限制影响的情况下实现对内部人员的自主管理。同时,“管理权力下放,管理重心下移”的贯彻和落实为现代高校管理体制的建设提供了重要前提。

2.高等学校行政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得到贯彻和落实

对目前情况进行分析可知,高等学校的行政岗位主要是指校内行政人员受聘上岗后的工作岗位,其工作绩效主要是依据其岗位职责范围、技术含量、劳动强度以及工作环境而定。高等学校行政人员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是一种将劳动制度、人事制度、工资制度结合而成的综合制度。通过对行政人员劳动成果的考核和评价得出量化数值,进而根据其量化数值支付行政人员劳动报酬。高等学校行政岗位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的贯彻落实效果对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意识产生积极影响,不仅能够促使行政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升,还可以促进高等学校的发展目标得到充分实现,为高等学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动力支持和物质保障。

二、高等学校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从现阶段高等学校行政人员管理工作开展状况进行分析可知,高等学校行政人员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漏洞。一些学校在确定考核评价标准的过程中具有一定倾向性,有失公允。在行政岗位考核评价标准制定过程中,未对行政人员的工作规律进行充分考虑,在评定行政人员工作情况过程中一味的追求较高的目标,导致行政岗位考核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行政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严重不符。与此同时,相关竞争机制较为滞后,未得到及时的更新。并且在实施人员聘任制度的过程中未能将人员聘用制度落到实处,导致行政人员工作过分自由和放纵,在没有工作压力、竞争压力的情况下形成懒惰、散漫的工作风气,使行政人员不能将全部精力放在教务管理工作上,对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开展产生不良影响,阻碍了高等学校的发展脚步。

三、创新优化高等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1.创新高等学校综合管理制度,优化行政管理效果

在高等学校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高等学校应当根据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和特点运用相适应的聘用管理方式。始终坚持知人善用的原则,促进行政人员资源和骨干人才资源得到深入开发和应用。为此,高等学校可以采用柔性管理原则,运用专职和兼职并存模式,引进领域专家扩展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思路,促使人才聘用制度得到落实。同时,高等学校还可以结合行政管理实际情况实施不同管理制度,促使管理工作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促进领域精英跨行业、跨地域、跨院校的交流融合,进而极大限度的促进领域精英资源得到充分共享。另外,在创新高等学校行政人员聘用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应当在借鉴国外聘用管理制度的同时,结合自身发展情况构建长短聘期结合、专职兼职共存的聘用管理机制。

2.创新行政岗位绩效考核制度改革,优化绩效考核工作

在完成高等学校行政岗位聘用制度创新工作后,应当创新与之相配套的岗位绩效考核制度。若是高等学校未建立较为科学、完善的师资分配制度和绩效考核评价制度,那么会影响其师资分配工作和岗位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有效性。应当坚持激励性原则开展行政岗位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将激励理论联系到实际工作中,促使行政人员绩效工资与其职责范围、技术含量、劳动强度等具体情况挂钩,为此,高等学校应当分层设计行政人员的绩效工资,使不同能力行政人员的绩效工资拉开一定差距,进而真正实现按劳分配,促进校内行政人员工作积极性、进取心得到充分的调动,为良性竞争氛围的营造奠定基础。同时,高等学校还应当充分考虑经济性因素,在保证高等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着重关注行政人员的个人利益,促使绩效工资制度得到科学、合理的建立,保证行政人员工资收入的可持续性。综上所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主体是人,应当充分考虑人的因素,并在人的管理方面加大力度、努力创新,促使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得到优化和完善。同时,还应当立足高等学校长远发展目标,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并保证行政管理工作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学校长远发展。另外,高等学校还应当审时度势、顺势而为,将行政改革作为切入点,努力完善校内各项工作,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

[1]官明辉.高等学校行政管理规范化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28(5):109-112

[2]熊彬.高等学校行政管理创新思路的探寻[J].科教导刊,2016(10):17-18

篇7

2、科学的决策,则要从上到下的贯彻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承担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主要任务,基层工商所此时则是“总装车间”的角色,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只有通过这里才能得到体现。经济学有一所谓的“木桶理论”,木桶盛水容量的多少并不取决构造木桶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恰恰相反。

二、基层工商所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进程中的现状

1、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在知识更新,提高自身素质这一方面,还远远跟不上信息化时展要求。

2、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的过程必将是管理模式改革的过程,既然是改革,将牵动利益格局的改变。传统的监管模式、思维的历史惯性以及利益关系的牵制,其反作用力仍十分巨大。

3、历史原因和地理环境造成的经济落后、偏远地区,严重的缺乏人才、缺乏经费、缺乏“优惠政策”。

4、缺乏信息化建设的人文环境。信息化不是简单地为“计算机+网络+数据库”,有人误认为购买计算机、研制或推广软件和建数据库是信息化的全部内容。确实,信息化离不开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但是这些仅仅是信息化基础建设的一部分。更重要地是深刻理解信息化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国民经济的发展的重大意义,并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运用方法、长远目标及规章制度。

三、基层工商所信息化建设与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模式的改革

监管模式的改革,需要先进的技术支持;反过来说,计算机作为一种技术工具,必须得到合理的运用,才能发挥其强大的功能。就目前的现状而言,传统的监管模式甚至不能适应这种技术要求。因此,基层工商所信息化建设进展如何,直接关系到监管模式改革的进程。在这里,我想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探讨基层工商所信息化建设与监管模式改革的相互关系。这是一个城区工商所,今年一月使用计算机管理,(仅仅是一个单机版的收费监控软件)结合监管模式的改革,收到了如下的效果:(注①)

1、适应了转变监管模式、实行市场巡查制的要求,解决了“轻管理、重收费”的矛盾;老实讲,收费问题一直是压在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心头的大石头,收费工作占据了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工作的大量时间和工作人员的大量精力。使用监管应用软件,结合实行监管模式的改革,就目前的运行状况来看,可以说,成功地解决了这个矛盾。一是工商人员“上门收费”和经营户“上门交费”有着本质的区别。经营户到大厅交费,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法规政策所规定的交费义务,交费交的心服口服;二是力求做到定费的公平和准确,尤其着力于公平。“民不患寡,患之不匀”,避免定、收费的随意性。采取外勤巡查核定,所长把关,集体决定,然后录入计算机数据库的制度,杜绝了收人情费,尤其是用收费权与经营户做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发生,堵塞人为造成规费流失的漏洞。“公生明,廉生威”,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群众中的威望,树立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良好形象;三是市场巡查制的有效实施,全面了解掌握所辖范围的动态,及时合理制订对策,下大力气扫除死角。四是加强监管力度,打击非法经营活动,保护合法经营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水养鱼”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则招来了更多的经营户,增加了费源。如此下来,仅统计这个所在今年一至四月份的规费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了二十万元,增长了四十八个百分点…尤其有意义的是,对外勤巡查人员不下任何收费任务指标,而是强调在监督、管理、服务上多下功夫,收到了“重管理”,管理上层次;“轻收费”,规费收入大幅增长的良好效果。

2、解决了内部分工不匀,所谓的“工种”好坏的问题。传统的监管模式一般是根据“六管一打”的业务区分来安排设置人员分工,上级机关有多少科、股、室,工商所就设置对应的组、室和“专管员”,且不说因用工不合理造成的效率低下、人浮于事等问题,单就谈完成上级下达的收费任务,工商所一般都要分解到各组,个别的甚至分解到个人所产生的弊端。如市管、个体有收费"阵地"的就可以轻松完成,为什么?有收费任务只要简单地往经营户头上加上去就行,甚至还会滋生腐败;而注册登记、商标、广告、合同有收费也是有硬性规定定死了的;而经济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只出不进,只有打“游击”;还有些“工种”比较辛苦,有些比较轻松,大家谁都愿意分到好“工种”;还有业务交叉部分,有利大家抢,无利互相推,由此引发的矛盾牵制了所长相当大的精力,工作效率得不到提高。市场巡查监管模式实行区域巡查、路段管理,同人同岗同责,责、权、利高度透明,不给“黑箱操作”留有余地。每一个同志因为要接触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各项业务,需要互通信息,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同时又深感功力不足,自觉地充电加油,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对提高自身执法水平,提高自身素质有深切的紧迫感。

3、效率的提高增强了监管力度,加强对违法现象的查处(尤其对公用事业的部门垄断、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和环境保护等密切关系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与切身利益的违法现象的查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样做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也得到占大多数合法经营户的支持,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优良执法环境。尤其是在目前企业改制、下岗工人较多,国家需要安定团结的局面情况下,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来说,有着重要政治意义.

4、监管模式的改革,充分发挥了工商所前沿指挥所的作用。市场巡查能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使指挥员(所长)能全面掌握和及时处理市场上发生的各种情况,动态的对市场进行监管。保证执法的连续性和规范性。尤其对处理紧急突发事件,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令有快速反应能力。对消除“中梗阻”,保证政令畅通有重大的意义。

5、以上各方面的变化,计算机起了什么作用呢?一是实现信息共享,工商所电子经济户口管理薄建立,使我们能快捷、方便、准确地分析、处理监管对象的信息,使我们的监管和服务更加科学、合理、合法、规范,并消除了管理的“交叉盲区”;二是应用软件的运用,有效地遏制了办证、收费的说情风,制止了办人情照、收人情费的现象,加强了廉政建设。这里举一个办公电话费控制的例子加以说明,曾几何时,为了控制办公电话费过高的现象,把办公电话拆下,锁在抽屉里;也有用铁匣子锁起来,效果都不是很好,后来,用有微电脑程序的话机,每人发一电话卡,原有的问题迎刃而解;三是办公效率的提高,例如欠费统计,由于手工操作费时费力,尤其是电脑非常轻松就能解决的分区、分段、分行业等排序功能,手工操作出来后,因变更或歇业等原因,已是时过境迁,造成规费流失。使用计算机监控后己基本解决;四是对提高人员素质有极大的促动作用,尤其对基层工商所所长会有更高的要求;五是上级领导可随时调阅数据库中的数据,便于对工商所工作的准确指导和及时纠偏。加强了对基层工商所的领导。

分析这个个案的目的在于想说明,基层工商所信息化建设对于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模式的改革事关重大!这个个案虽然只是大海中的一朵小小浪花,但从一滴海水可以看到大海,可以想象,按照省局的规划,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到位的时候,会是怎样的情景!展望未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所带来的效能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办事效率的提高。随着市场经济“小政府、大市场”趋势的发展,我们在工作中将越来越多地面对人员精简和任务加重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仅仅依靠热情是不够的,我们必须要从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的技术含量入手;二是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计算机是不讲人情世故的,它总是严格按照规定好的程序运行,这就给我们利用计算机程序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创造了条件;三是提高队伍素质。计算机、网络这些都是当今社会的科技精华所在,经常和这些先进的技术工具进行交流,学会利用它们更好地工作和学习,是提高我们干部知识水平、业务素质的捷径。工作职能是政府交给我们的任务,如果完成得好,甚至能够超额完成,那么就会赢得政府和群众的信任,就会把更多的任务交给我们,我们的职能和业务范围就会增加。要想不断地超额完成政府交托的任务,仅凭干劲、觉悟是不够的,还要努力掌握新技术,用科学的方法武装自己。有了现代化的办公手段,一个人就可以干以往几个人甚至十几个人的工作,而且还能干得更好,这样我们才有精力去拓展职能。

特别要提到的是,计算机有这样的特性,可以把现实生活中合理的先进的管理模式写进程序,固定成一种模板,(编制成应用软件)极易推广运用。推广技术的同时也推广了先进的管理经验。

把满足监管模式改革需求,功能强大的应用软件及时推广运用。换句话说,把监管模式改革的成功典型结合现代技术进行推广运用,将对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四、基层工商所应用软件的开发与运用

1、在工商行政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运用方面,我们认为,在设计编制软件前,要充分考虑具体工作的需要,也就是说软件要在规范和合理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地贴近现实,即为,软件跟着现实走;软件编制后,具体工作则要根据软件来规范安排,则为,现实跟着软件走。在具体运用方面,-、要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工作制度(比如系统的维护、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权限的分配等);二、要有一套与软件设计的管理流程相适应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法;三、新的监管模式的实行,必将与旧有的管理模式及一部分人的惯性思维和观念相冲突。所以,应用软件投入运用本身就是一项改革,是一个以点带面、逐步实现的过程。需要逐步转变观念。更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从某种意义上说,软件的运用要比软件的编制艰巨的多。好的应用软件只有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得到合理的运用,才能真正发挥其强大的作用。

2、基层工商所软件开发人员,对工商所的工商行政管理日常业务自有切身体验,这对开发应用软件所必须做的前期工作(沟通客户需求的环节)是很大的优势。但是,也正因为身在基层,对上级关于开发应用软件有关精神和具体规定不能及时了解与掌握,对软件开发的终极目标不能很好地把握,难免是“游击队”的风格。软件的开发只能是“手工作坊”式的制作。应开拓思路,如采取课题研究之类的多种方法,会有更好的效果。

3、优化软件开发的外部环境,创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氛围。要大力培养既懂计算机技术又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方面的人才,还要有一套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超级秘书网

4、网络版的软件和单机版的软件的关系。毫无疑问,网络化是趋势,单机版是补充。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的,软件的研制亦是如此。网络化是目标和方向无需多说,只谈单机版的问题,因为各地还有这样那样的个案需求以及基层工商所需求变动较大等因素,单机版软件较容易提出好的解决方案。此外,还要考虑开发成本和运行成本。所以,要采取实事求是、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在做好网络系统开发的同时,做好单机版软件的开发。

5、充分考虑以先进的监管模式为“模板”,开发工商行政管理应用软件。

五、结束语

历史大潮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一场长远和艰巨的系统工程,我们要把握机遇、齐心协力,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建设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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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分析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称之为“行政哲学”的名称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行政哲学:一种是以行政活动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一种则是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分别用“行政活动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哲学”)与“行政(科)学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学哲学”)这两个称谓来标示行政哲学研究的上述两种主题、两个方向。这两种行政哲学,一个涉及“实际的行政活动”领域,一个涉及“理论的行政科学”领域。

行政活动的哲学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质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活动的哲学是对“行政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问题”做出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活动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或“行政观”。这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不等同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础”或“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除了要依据于这些原理之外,还要考虑具体实践过程中诸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包括那些隐而不显的“缄默因素”。

行政学哲学则主要研究行政科学发展的模式、行政科学理论评价、行政科学研究方法及其评价、行政科学研究的价值判断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是对“行政学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学问题”进行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学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或“行政学观”。同样,这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也不等同于各门具体的行政科学的研究规范、方式、方法,而是为后者的研究提供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原理”、“基础”或“根据”。

行政哲学的上述两个研究主题之间存在着逻辑的与历史的联系:

从逻辑上看,对“行政学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对“行政问题”研究的“次一级”的研究,是对实际的“‘行政问题研究’之研究”,具有元研究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对任何行政问题的研究总是先在地包含一个方法论,即总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立场来研究的。这种角度、立场尽管可能不为研究者自己所知道,但却客观地存在着。而且,这种角度、立场本身就制约着对行政问题的认识结果。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出发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要对这些结论的可靠性做出判断,就必须检讨他们的方法论。按照荷兰著名经济学家库普曼(197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研究,无论是在自然科学中,或者是在社会科学中,任何系统的理论体系均表现为一个“价值观假定+逻辑推理”的结构[5]。库氏的这一逻辑式提示,至今尚未遇到有力的挑战。显然,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均是从某种价值观或方法论见解出发的逻辑推理系统,其中的价值观或方法论假定,只能表现为某种行政哲学。因此,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都是以某种行政哲学的逻辑展示的,它不能不内含着某种行政哲学。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学哲学”是以“行政哲学”为思想资料的和最终归属的。我们也只有对行政学的根本问题进行了哲学的研究,才能真正地把行政问题的研究提升到一个自觉的、理性的水平和高度。

从历史上说,对行政活动根本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事,历史上许多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都对此做过深入的论述。而对行政学根本问题的研究则不过是近100年来的事。按照时间顺序,对行政活动的研究先后产生了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或行政学、行政科学、行政哲学。其中行政思想是先于行政理论的分散的、不系统的、粗浅的行政理论;行政理论则是后生于行政思想的比较完整、系统、深刻的行政思想;行政学说或行政学往往是较为完整、系统的关于行政的知识体系;而行政科学则是更加系统化、科学化了的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行政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行政哲学则是对行政理论、行政科学研究活动进行思辩的产物,是行政科学的哲学。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出现了独立的行政科学时才出现的,是行政问题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必然,对行政学活动的哲学思考是人类的行政认识和行政实践从童年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条件。行政学哲学与行政科学研究的问题是显著不同的,各自的任务和目的也是不同的。行政科学是通过对行政活动的考察——这种考察主要包括历史上的各种行政思想、行政理论和行政方法——概括出行政活动的一般原理,形成理论并给出某种行之有效的合目的的行政方法或模式。也可以说,行政科学主要关注的是为实际的行政活动提供一套具有普适性的系统的行政知识、思想、原则和可操作的方法,它的特点即在于它的工具性。行政科学为行政学哲学提供思想,行政学哲学则对行政科学起指导作用。任何时代的行政学哲学,除依据各自的一般的哲学观外,都必须吸收以往的以及现时代的行政科学研究成果。反之,行政科学研究要接受行政学哲学的指导,这不仅体现在任何行政科学研究者都要在一定的行政哲学观的指导下从事研究,而且,行政科学体系的构建、其逻辑分析与论证也要符合哲学方法论的要求。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考察的是行政科学的基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便是行政学哲学的研究主题。那么,这个基本问题究竟是什么呢?

一般而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在正常的或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行政学者以及行政人员较少或不特别考虑的问题。情况也许就是这样,人们通常是在一种没有批判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知识的增长,提出概念、形成理论,获得某种高效的行政方法。这一切都是围绕着行政活动的目的而进行的,行政学者为的是行政知识的不断增长,而行政人员则是把行政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理论、方法、模式等,作为正确的东西应用于行政活动之中。他们的问题常常是一种理论或方法对他们的行政活动是否有效,也即如何使用一种理论或方法才能够达到一种活动的预期目的。人们一般并不考虑一种理论或方法的合理性问题,只是在少数情况下,比如当理论或方法的功用开始减弱或失效的时候。一些人才可能会对已有的关于行政的一些最基本的假定、理论和方法本身进行反思。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正在进行着对行政中的某些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或批判。而所谓的对行政科学中的基本问题的研究,就是对关于行政科学元问题的研究。这个元问题就是行政科学中的最基本的核心概念“行政”。行政哲学正是以此作为出发点而展开讨论的,对“行政”这个基本问题的明确和把握,就构成了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行政哲学是对行政本质以及行政科学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和反思的哲学。行政哲学能否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从根本上为行政科学呈现出实质性的理论进步提供基本性的支持,使实际的行政活动更富有成效和具有合理性。这首先取决于我们对行政哲学本身是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如果在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不要说对行政科学的发展不会起到推动和支持的作用,就是行政哲学本身的发展和存在,都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笔者在本文的讨论中,就是试图在这个重要的问题上使概念理解得到澄清,消除“行政哲学”这一概念本身及其研究对象上存在的歧义性和含糊性。当然。我们在这里给出的关于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的讨论还只是探索性的和试验性的。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真正把握住行政哲学的精神实质,研究主题的问题就不再是一个理论难题了。因为,它将会随着我们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得到扩展和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沪宁.行政生态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

[2]薄贵利.中国行政学:问题、挑战与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1998(12).

篇9

下面以代根多夫应用技术大学经济类专业为例介绍一下德方院校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以及实习安排等方面是如何建设的以及这些方面对我高职院校专业建设的启示:

一、经济信息系专业建设情况

代根多夫应用技术大学下设经济信息系,主要开设专业和在校生人数如下:企业经济学(508人)、国际管理(270人)、旅游管理(314人)、经济信息学(360人)。男女生比例比较平衡。招生生源有外国学生、有工作经验的学生、文理中学毕业生、其他中学(包括职业中学)毕业的学生。学生总数中有74.14%的生源来自于巴伐利亚州本州。此外,经济信息系根据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并积极开拓新专业,如应用型国民经济学专业。该专业主要招收在经济学领域内有工作经验的学生全职学习,该专业学生学习一段时间就去工作,工作一段时间再进行学习。工作问题如何解决?带着问题来进行研究学习,学习目的性非常明确。开设此专业的目的在于学校关注经济全局,希望帮助欧洲经济发展,尽可能减少希腊所出现的危机。

1.各学期教学安排

经济信息系本科学期安排与课程设置的基本情况是,1至2学期主要是以基础通用课程和专业基础课学习为主;3至4学期进一步巩固基础知识学习,主要学习高级课程即管理模块的学习;第5学期是实习期,实习周期为18周,每个学生都要实习,由学生自己找实习单位或学校介绍实习单位;6至7学期学生完成未修完所有学分和做本科毕业论文。

2.课程设置

以企业经济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为例,1至4学期学习的课程为企业经济学、会计学、数理统计、经济信息学、企业法、国民经济学、市场营销学、管理学、社会管理系统、材料及产品经济、税法、内部控制、项目及进程管理、国际经济政治、商业计划定制、信息及信息管理等。选修课有通用经济信息(由多个课程模块构成有历史、算法分析、语言、行政管理、心理学)等。除此之外还要选修英文或法语等语言课程学习。第5学期为企业实习,6、7学期主要是毕业论文的撰写还有可以选择重点学习课题。如企业经济学专业可以从企业过程优化、计算机安全和控制、数据管理及分析三个模块选择其一进行学习。

单看课程设置可能看不出与我国院校课程设置有何区别,所以在这里我们以前面所提到的“经济信息学”为例说明一下。经济信息学这门课程并不像我国高校开设经管类课程一样,这门课程在修习开始前需要学生自主选择方向,有三个模块方向供选择分别是:企业过程优化、计算机安全和控制、数据管理及分析。学生根据自身兴趣选择模块学习。在所开设的课程中有很多课程与经济信息学这门课程一样,涉及到多个模块方向由学生自主选择学习。由此可见,德国应用科技大学在课程教学上严谨细腻。

代根多夫应用技术大学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各具特点,如国际管理专业是全英文授课,还要有一年外国学习经验。就业方向主要是国外大企业、自己创业开办公司、本地企业在其他国家设立的分公司。

除本科外,在应用科技大学也可以继续进行硕士课程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如国际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的取得需要在取得学士学位后,通过三个学期修完全部学分和完成硕士毕业论文。需要读三个模块,分别是国际管理、财税控制、企业管理三个模块。其中国际管理模块包括战略计划、战略制定、IT策略/国际项目管理、国别战略评估等;财税控制模块包括财务合作(银行、保险公司等)、税收审核、税务战略设计、国内与国际会计制度等;企业管理模块包括国际企业管理、文化认知与交流、人员战略化管理和经济变化管理。每门课程都有相应的提高模块供学生选择学习。

3.实习安排与校企合作

如前所述,本科第五学期是实习学期,对于实习具体要求如下:

①实习期间学生通过实习要修够60-70学分。此学分为欧洲通用学分。

②实习至少8周。每周实习40至50小时。

③实习必须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实习合同,并且就有关实习时间起止、实习岗位、实习期间报酬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更换实习单位。

④实习期结束,学生有一周的准备时间向学校教授汇报实习经验和实习心得。

⑤教授对学生实习评估主要考察三点:一是实习结果(实习期结束后实习单位要给学生开证明来说明实习期的工作表现等情况);二是学生所写的20页左右的论文;三是问卷调查(包括实习是否有益?实习有何具体建议?)等。

为了保证每一位学生按时实习以便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有专门的“工作服务中心”穿梭于各大公司为学生联系实习单位,并且在学校网站上有专门的“Career Service”栏目可供学生查找实习单位及提供岗位等情况,方便学生选择和联系实习公司。目前代根多夫应用科技大学主要的校企合作单位有安联保险、大众汽车、KVP(德国管理咨询公司)等。据统计每年有超过50%的实习生在完成实习后与所实习企业签订了正式的工作合同,所以学生实习相当于半只脚跨进了企业。

4.教授聘任与专业教学

为了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和应用型人才的质量。不仅代根多夫应用科技大学乃至全德国应用科技大学所聘任的教授必须同时具备教师素质和工程师素质。受聘教授一般要求综合性大学毕业且具有相应专业的博士学位,当然还要有足够的满足专业教学的企业工作经验,还要具备将专业知识转换成实际应用的能力。代根多夫应用科技大学的教授选聘由专门的选举委员会组织进行,第一轮从专业资质、教学资质、个人资质三个方面考察;第二轮针对个人特质进行测试;然后进行综合成绩排名一般取第一名聘任为教授。教授总人数是按每40名学生需要一名教授来确定。

代根多夫应用科技大学非常重视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采取案例教学、项目教学、专题讨论、学生自主学习等多样形式。校内实习和实验室设施设备精良能够满足教学和研究需要。在代根多夫应用科技大学培训期间,在校园、在教室、在图书馆甚至在食堂随处可见两三人、三四人围坐在一起学习和讨论问题,学习氛围十分浓厚。

二、对我国高职教育改革启示

德国与我国国情不同,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但德国应用科技大学(FH)在人才培养上有许多值得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借鉴的特有经验。我国高职院校有必要学习德国应用科技大学的办学模式,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高职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1.大到专业设置小到课程设置充分调研,剔除主观因素影响

德国应用技术大学的专业设置与地区优势和经济发展紧密关联且具有明显的应用性。代根多夫应用科技大学各校区并不集中在一起,分布在巴伐利亚州各个地区,每一个校区都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地区特色相结合,区域服务特征明显。而我国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不接轨的现象。高职类院校在专业设置上有很多与本科相似,没有突出职业特点,没有把职业性与专业性相结合。有的院校开设专业只顾眼前利益招生易就业难;有的院校盲目增设新专业招生难就业更难;有的院校建设专业没有按照市场的风向标及时调整,导致学生未就业就先失业。

所以充分调研,根据人才市场的需求,使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努力建设一批适应本地区社会经济特别是产业发展所需的特色专业,构建与市场需求紧密接轨和以就业为导向的专业和课程尤为重要。

2.顶岗实习落到实处,避免流于形式

德国FH教育中,学生实践环节就在企业生产线上进行,实践学分、总周数、每天实践小时数、实践论文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在德国企业是职业培训的主体,企业之所以会主动、积极的参与职业培训,在于德国各州在法律上对企业所做出的规定,企业积极参与高校科研和吸纳学生实习,可以在纳税上得到好处。可以说在法律的大环境下高校和企业能够实现双赢!这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值得借鉴之处。

虽然我国高职教育也同样强调实践教学、顶岗实习、校企合作但真正落到实处的不多。总的来说实践教学环节相对薄弱。所以政府的鼓励政策尤为重要。此外高职院校应积极与企业联系,加深与企业、社会的交往,建立学生实践实习基地,努力建立合作双赢局面。促进产学研之间的纵向、横向交流和科研成果的转化。

3.鼓励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杜绝纸上谈兵

在德国FH教师选聘非常严格,特别是教授的选聘。教授除了必须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的能力,还要能够将专业与实践与科研相结合。所以在德国要想成为教授没有企业扎实的工作经验是免谈的。

对于我国高职院校来说应鼓励那些无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积极参加实践进修,以强化教师的实践能力。应有计划按比例选派教师按专业对口到企业进行实践。支持并鼓励教师和企业联合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从而使教师增强解决工业技术问题的实践能力,促进教师“双师”素质的提高。同时,高职院校还应聘请一批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教学水平、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将企业中学有专长、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和能工巧匠吸纳为兼职教师。

参考文献

[1]刘其兵.德国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特征和启示----以代根多夫应用技术大学为例.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年3月

[2]刘宗建.德国应用技术大学的办学特色对我们的借鉴与启示.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报,2012年6月

[3]李平.借鉴德国职业教育先进经验探索应用型本科教育之路-----基于德国应用技术大学办学特色的思考,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报,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