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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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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论文

篇1

加大对政府部门的宣传力度,争取各级政府发文加强防雷减灾工作,并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建立良好的防雷减灾政策环境。通过各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雷电灾害案例,及时公布雷击灾害分析报告,提高公众对雷击灾害的认识,并进一步承担起普及防雷知识,唤起全民防雷意识的社会责任,以社会舆论力量监督防雷安全。通过法律法规规章的正面宣传,通过行政处罚案例宣传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通过雷电灾害案例警示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营造有利于行使防雷社会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强部门联动,从源头上把关防雷安全

将防雷行政许可工作纳入当地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使防雷审批与建设、规划、消防、环保等行政审批捆绑、并联、同步实施,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在项目立项论证、选址、勘察设计的同时,必须认真做好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各设计单位根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做好新建项目的防雷电装置设计,坚持防雷设施与工程项目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的“三同时”制度,防雷设计未经气象部门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通过项目总体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加强防雷工程的监管,严禁无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许可范围承担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未经核准的防雷工程和未备案的防雷产品,防雷检测机构不得接受检测申请。

4进一步规范防雷技术服务

要求防雷技术服务机构不断提升科技含量和服务质量,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失职追究等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服务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建立统一的防雷综合管理和技术服务平台,开展雷电预警业务,建立与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信息互通机制,实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加强科研攻关,切实增强防雷技术服务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进一步规范雷击风险评估工作,要求未通过雷评业务能力确认机构从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活动的,其评估报告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一律不予审查确认,没有经过评审确认的雷评报告,不予办理防雷核准手续。

5加强防雷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充实防雷行政管理人员,市级气象主管机构从事防雷行政管理人员应达到8人以上,其中专职执法人员3人以上,兼职执法人员若干,各县局专兼职2人以上。分区域组建3个执法分队,从各县局执法人员中抽调,实行集中办公,交叉执法,每年到各县进行集中执法不少于1个月,解决县局执法难的问题。聘请法律顾问,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注重与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互动交流,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强化防雷执法工作绩效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保障执法效能。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规定,不断完善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6完善防雷社会管理模式

坚持防雷监管和依法行政工作常态化。防雷监管的对象具有分散性和多样性特点,监管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目前在人力、物力很难保障的情况下,要求被监管单位建立防雷安全员制度,建立区域范围内的防雷协管员队伍。对新建项目采取事前检查、施工中督办、竣工实地审查认可的管理模式进行监管。建立防雷监管检查与执法会商制度,对所有防雷违法违规举报信息,由分管局领导组织法规科、防雷办、执法大队采取会商的方式,通过会议商讨启用监管检查或执法程序,有效化解违法单位的抵触情绪,合理规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提高工作效能。

7重视农村防雷管理工作

做好农村防雷管理工作:一是要对农民加强防雷避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和乡村气息信息员的作用,增强农民自建房屋安装防雷设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升农民的防雷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防雷技术服务机构要主动为农村建筑物防雷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充分发挥好农村防雷示范工程的示范效应,要把地处山顶、河塘边、山谷风口和位于旷野孤立的建(构)筑物作为农村防雷的重点,对于突出屋面的天线、太阳能热水器、金属水箱等设施要安装可靠的避雷装置;三是气象部门要与电力、通信、广电等有关部门联手,重点做好农村通讯信号系统、有线电视、电力设施和线路的综合防雷设施建设。制定《安康市气象部门防雷技术服务客户评价和服务回访办法》和《安康市气象部门防雷技术服务收费若干规定》,要求防雷技术服务机构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及收费减免规定,收费按照层级进行审批,当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对象领取技术报告时,提请服务对象填写《防雷技术服务客户意见征询表》,征询率要求达到100%,有不满意事项的,服务机构应在接到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上门走访,对走访中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组织查处,并向服务对象反馈查处情况,查处率和反馈率要求达到100%。市县气象主管机构加强对客户评价回访工作的监管指导,满意率将作为对防雷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考核、评优的重要指标。

篇2

(二)存在问题

一是发展水平整体不高。总量不足,以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计算,杭州市每万人只拥有5.4个,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内部管理也不尽规范,专职工作人员少,少有高层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到科技社团工作,自身能力建设弱,较少能真正承担社会事务管理任务。二是规章制度供给不足。2014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向科技社团购买服务的范围,但仍停留在原则性意见阶段。杭州市也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购买科技社团服务的指导意见》,由于实践经验不足,这些规定还远远不能达到指导、考核评价的要求。三是购买资金管理分散。虽然杭州已开放了向科技社团购买公共服务的资金新渠道,但缺乏一个对购买服务资金申请、受理、审核、拨付、验收、审计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统筹、协调和监督的综合部门,导致科技社团在项目前期和后期都存在回款困难。四是机制建设不尽完善。因为专业人才缺乏和没有引入独立的第三方组织评价,不能对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专业技术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监督。有关政府职能转移或购买服务规定中,各职能部门职能转移工作如何考核,购买服务质量如何考核,如何建立行政问责规章,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三)主要优势

一是人力资本优势。杭州市科技社团汇聚了各行各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具有学术权威、知识密集和人才荟萃的优势。二是组织网络优势。目前,杭州市拥有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其相关科学的学会(协会、研究会)76家,多学科、跨部门、横向联系广泛的学术性、群众性和社会性特征突出,与政府联系广泛。三是政府支持优势。从国家到省市各级政府都支持科技社团积极承担从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管理职能。政府机构改革需要广大科技社团发挥沟通信息的纽带作用,协助政府维护市场和社会秩序,从而减少政府管理成本,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四)制约因素

一是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由于杭州市科技社团的组织特征,其筹资渠道和规模均不稳定,科技社团或多或少地存在资金问题。多数科技社团仅仅依靠挂靠单位支持和业务主管单位的补贴,自主创收能力较差,发展不平衡,影响了参与社会管理转移的能力建设。二是部门利益保护严重。一些政府部门囿于既得利益,不愿将职能向体制外转移。同时对于哪些职能应该转移、如何转移、谁来协调转移也缺乏相关的规定,使得相关部门无所适从,不知道将自己的职能转给谁,也不知道怎么转移,无法明确转移的范围与程度。

二、科技社团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对策

(一)加强和完善科技社团立法和政策支持,尽快出台购买服务机制和清单,为科技社团有序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提供指南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需要从法律法规层面明确政府和科技团体各自职能,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杭州市委、市政府在有关文件、规章中应明确将有关政府管理职能转移给科技社团,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该项工作。适时制定《杭州市科技社团发展规划》和《杭州市政府职能转移实施方案》,加强对全市政府职能转移工作的宏观指导,促进杭州市科技社团的健康有序发展。要破除在传统的政府职能体系中形成的“全能政府”形象,实现由政府与社会高度统一的“大政府、小社会”的管理格局到政府与社会分离,实行社会职能社会化、社会事务社会办的“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的转变。逐步释放政府“权力清单”,制定杭州市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清单,培育具备“接单”能力的科技社团。建立杭州市政府购买科技社团服务制度,明确购买公共服务的相关内容:实现预算管理,将购买公共服务的费用纳入预算;强化契约式管理,政府和科技社团的责任、义务以及服务要求,全部在合同中体现;建立评估机制和规则,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做到对科技社团在项目合作前进行资质审查,合作过程中进行跟踪了解,在合作完成后进行社会绩效评估。规范购买程序,有关部门要制订购买公共服务的试行办法,确保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可操作、有实效。

(二)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以点带面,重点突破,使有条件的科技社团稳步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

选择有独立法人地位、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运作规范的科技社团作为承接者,选择科技奖励、职业资格评定、科技评估等职能作为科技社团参与社会事务的具体事项,采取委托授权、契约和招标等方式进行。杭州市级科技团体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需要提供较为宽松的发展空间,应在加强管理和规范的同时,注重培育和扶持。杭州市政府应在以下方面给予扶持:对市级科技团体用于公益性事业发展的经营性活动,给予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政府对市级科技团体开展的各种学术活动应给予资金的扶持;鼓励杭州市级科技团体以招投标等方式开展咨询、论证等工作,形成多渠道的资金来源。科技社团参与社会管理转移离不开经济基础的支持,资金和资产也是科技社团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大力争取政府的资助,协助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开展公益活动,从一定程度代替政府部分工作,有效地弥补“政府不足”和“市场失灵”。

(三)进一步提升科技社团的服务能力,为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夯实工作基础

要健全内部治理结构,以组织价值目标为主旨,进一步规范组织结构的设置和运行规范。形成权力机构(会员大会)、执行管理(学会或理事会)与运营决策机构以及监察机构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约、运转协调和决策科学的统一机制,同时还应接受外在的监督。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社会化、职业化的人员管理原则,提高服务素质,提升组织声誉,扩展服务对象,增加服务性收入,增强会员认同感与归属感,吸收储备人才;完善包括薪酬、招聘、福利、培训等一系列科技社团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发挥人力资源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重视科技社团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预算制度以及加强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寻求在满足公益需求的同时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提高自身社会公信力。要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杭州市科技社团工作效率。运用信息技术改造公益运作流程,实现组织的网络化,广泛应用于杭州市科技社团决策、筹资、营销、服务和信息共享等各个环节。

篇3

把被撤并乡镇镇区的规划纳入到市、市(县)区“十三五”规划和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打破周边行政村与被撤并乡镇镇区的传统界限,统筹制定村镇布局、产业发展和土地利用规划,加大对撤并乡镇的资金扶持,加快改变基础设施落后现状。对自然生态条件较好或历史文化内涵深厚的镇区,培育成休闲观光小镇;原来工业比较好、人流量大的镇区,建设成工业小镇;地处交通便捷、商贸活跃的镇区,打造成商贸小镇或打造成集中居住区;地处偏僻,适宜大面积农耕地块,重点发展农业生产。

三、进一步整合资源,梯次推进。

重视被撤并乡镇学校、医院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优化管理,强化投入;推进教师队伍、医务工作者队伍“市管校聘”“市管院用”。逐步提高街道、社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对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功效、服务半径等布局和建设要尽快到位,让群众足不出社区(村)就能方便办事。突出为民服务理念,通过轮岗交流方式派驻服务人员,系统培训努力提高其综合素质。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建设;大力培育基层社会组织,推进购买服务,宣传、动员、激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

篇4

政府诚信与社会管理的关系还表现在政府诚信能够增强社会管理的软实力。由于社会管理涉及到的范围是相当广的,而且社会管理还存在难度大、强度高等一些问题,所以社会管理很需要一定的软实力去保障社会管理的顺利进行。在我们当今的社会管理中,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诚信缺失的例子是非常多的,而且因为诚信缺失所导致的社会问题也是相当多的。为了进一步缓解社会管理中各种复杂利益的协调,以及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的软实力是非常有必要的。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主导力量,显然,增强社会管理的软实力责任就落到了政府的肩膀上。因此,政府应该树立一个高大的形象,做出榜样的力量,来保障社会管理的软实力,这就涉及到了政府诚信。政府树立良好的公信度,从而来带动社会诚信的建设,进一步促进社会管理的顺利进行。所以说,政府诚信能够增强社会管理的软实力。

三、政府诚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治理“市场失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市场失灵所造成的是新问题是相当严重的。在我国的社会管理中的诚信建设是非常薄弱的,不仅出现很多的问题,还有许多的矛盾出现。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而且政府诚信能够促进社会管理的顺利进行,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从另一方面来讲,社会管理有助于政府诚信的建设,社会矛盾消除,社会秩序稳定,都会归功于政府,显然政府诚信就树立起来了,政府因此也会具有一定的公信力,进而可以去解决一些市场问题。因此说,政府诚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治理“市场失灵”。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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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是什么?十多年中有过许多回答。今天重提这个问题好像有些幼稚,但是事实并非已经清晰。首先声明,我不是从工程技术的角度来探讨网络的本质,而是追问网络的文化社会意义所在。似乎可以说,本文探索的是网络对于“人”或“人类社会”来说是什么。网络无疑已经对当今社会产生了深刻的重要的影响,它向前延伸的每个新进展,都使网络在远离起点的时候越来越需要人们反思它的社会本质。

一、网络概念的变迁和网络发展以及与此对应的人们认识的丰富和深化

网络的概念表述,大致按时间的顺序,出现了后面的概念。有的说网络是“第五媒体”,是排在包括杂志在内的传统媒体之后的。有的说网络是“第四媒体”,是排在不包括杂志在内、在新闻传播意义上的传统媒体之后的。有的说网络,只提“网络媒体”,而回避了“网络作为一个整体是什么”的问题。还有的说,网络实际上是“信息平台、虚拟空间和商业平台”。有的说网络开辟了“第二媒介时代”、“第二世界”。而今,更多的人干脆不追问“网络是什么”,而只是用经验和直觉来从传统的框架来观察网络新媒体,如博客、维客、流媒体、网络电视等等。

这些概念的变迁真实地表现了我国学者、研究者和业界对网络认识的轨迹。从泛泛地谈网络是什么到具体地谈论网络的形态——“网络媒体”、“新媒介”;从既成的大众传播媒体的框架“内部”来理解网络到从更大框架——与传统社会、传统媒介时代对立的大视角——来理解网络;从具体的媒介形态的递进和演化上升到能够意识到媒介代际的更迭;从试图研究网络的本质到暂时放弃本质等待网络自身发展成熟后解答。这个轨迹明显地体现出人们对网络研究的深入,也从侧面折射着网络自身的成长。

二、网络的本质在争议和反复中渐渐显露

如今网络已走过童年期,童年期的网络远未成形,甚至看不出轮廓,人们只能根据有限的、暂时的现象近于臆测网络的本质。今天的网络展现出成熟期的某些特征,表现为:网络发展从早期的直线上升到现在的平稳上升,无论是网络用户,还是网络的技术的原创推出,都展现了同样的趋势。网络用户告别了此前的疯狂的增长,而原创性的技术也放缓了研发的脚步了。“三个月一年”的“互联网年”节奏[1]和“光纤定律”[2]已经成为一个沉入历史的辉煌记忆。这些现象都证明这个网络的本质已经渐渐浮出水面。我们知道每个新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成熟期,也就是形态和属性基本“定型”的时期,甚至是“类型化”的时期。这就是我们追问网络本质的根据,这是一个网络相对定型可以理解的时期。

不懂得历史,我们永远不知道自己是谁。同样,不知道网络在历史上出现的概念和理解,我们也无法直接推断网络的本质,从源流开始梳理,我们不仅可以更清晰地把握本质,而且能够更准确地把握不同时期的网络研究,懂得它的价值和意义,明了它的缺点和局限。下面对历史的角度对网络的概念进行梳理:

(一)把网络看成是“媒体形态的一种”的阶段

“网络是什么”的问题最早是用“网络与媒体的关系”的方式提出来的。这是因为媒体尤其是大众传播媒体关系到人类“最重要的精神交往”。人们最渴望理解的是,网络对于当今时代“最重要的精神交往”——大众媒体有何种影响的问题。研究者首先把网络看成是媒体形态的一种,把网络看成是传统社会中大众传播系统中的一个媒介形态。这种理解很显然无法容纳网络中表现出来的如此之多的异质的、非大众传媒的特点和属性。把不同的东西混淆到一起,显然是牵强而缺乏说服力的。这个思路无法真正解决网络的定位问题,更无法达到对网络本质的思考。

作为“媒体形态的一种”,先后出现了“第五媒体”、“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的概念。具体考察,从时间序列上说,网络不是“第五媒体”,更不是“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这点已有公认;从承载内容的性质和符号载体上说,网络也不是“第五媒体”、“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理解后一点有些复杂,我想从“媒介的特质”和“传播的意义”两个角度来说明。

首先从“媒介的特质”的角度考察。我们知道,信息的载体是符号,符号传播是媒介的形式的本质。新闻意义上的大众媒体,包括报纸、广播、电视三大媒体。他们的最大特质是各自拥有独特的符号系统。报纸主要靠文字;广播主要靠音响;电视靠以影像、声响为主,文字为辅。独特的符号系统,是识别三大传统媒体的基本依据。而网络的符号仍然是文字、声音和影像,只是综合利用,并没有创造出新的传播符号。

然后,从“传播的意义”的角度做考察。传播的内容是新闻、神话传说还是历史知识也是媒体定位的标志。“三大媒体”都是在“新闻的意义”上谈的。所谓在新闻的意义上,是指他们都以新闻为本位,为重要任务。而网络显然是信息的集散地,它包含了不同的形态组成,如“网络媒体”、电子公告、实时聊天、电子邮件等等。他们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旨趣,从总体上网络传播是“大杂烩”,并没有形成对新闻的重点强调。

以上分析看出,把网络从“媒体”或“媒介”的角度,进行传统或习惯意义上的排名归队,无论是“第五媒体”、“第四媒体”或“第四媒介”,都是不妥当的。

(二)把网络的讨论分解到“网络具体形态——网络媒体”的讨论的阶段

网络与媒体关系探讨的突破,就是把“网络媒体”的概念从宏观抽象的网络的大概念中抽取出来,而从网络的一个形态组成来考察,单兵直入的讨论获得了成果。

“网络媒体”的提法,就是在这个认识背景下升温的。2000年后代替“第四媒体”的概念,“网络媒体”成为人们讨论网络时的主要探讨对象。[3]“网络媒体”的界定有很多困难。其中最重要的代表就是在网络传统新闻网站媒体和商业网站媒体,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他们具有某些大众传播媒体特征,具有“准大众传播媒体”的特性,因为庞大的网民规模支持着网页的浏览率。当然“按照传播学的定义,一种媒介使用人数达到全国人口的1/5,即可被称之为大众媒介”。[4]所以即使目前的有着庞大的受众群,也不能断言它已经成为大众传媒;但是根据互连网的发展趋势,我们可以肯定“网络媒体”成为大众传媒是未来的必然。这个阶段的探讨进入了网络的具体形态组成,讨论因为具体化而更为集中,对象的特性也更为清晰,“网络媒体”概念的出现表明人们对网络的认识开始深化。

“网络媒体”的概念回答了上面的疑问:网络作为整体不是媒体,但网络的组成部分“网络媒体”是媒体;我们可以暂时搁置是“第几媒体”的争论,至少从“网络媒体”概念中,我们长期感觉到的网络具有的“大众传播”的性质终于落到了实处,而不必忍受这样的困惑:一方面强烈感觉网络的大众传播媒体的属性和特点,一方面却清楚地察觉到网络与传统大众传播媒体的巨大差异。这两个感觉形成了一个在传统认识框架里解决不了的悖论。“网络媒体”概念破解了这个难题。

“网络媒体”回应了此前我们关于网络是“第几媒体”,是不是媒体的讨论;同时网络与“网络媒体”的不同,也暗示和提醒了研究“网络是什么”的复杂和困难。

(三)“网络媒体”不过是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延伸”

进一步的追问是,“‘网络媒体’究竟是什么样的媒体”?具体化这个追问,我们需要搞清楚“网络媒体”有哪些特点和意义。它与传统媒体有怎样的不同?是本质意义上的不同还是表面的差异?前面搁置的问题再次提出,它与传统的三大媒体是什么关系?网络媒体是一个突然侵入的不速之客,还是一个和睦友好的邻居?是一个熟悉的同类还是一个陌生的异类?

从媒介符号来说,传统媒体各有自己独特的符号语言系统;而网络媒体没有。“网络媒体”的新闻载体仍然是传统媒体的符号语言系统,包括文字、声音和影像。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媒体”似乎并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异类,而是一个似曾相识的邻居。“网络媒体”并不具有本质意义的特殊性,更多地是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模仿”和重新组合。

从内容上说,无论是网络传统新闻媒体网站,还是商业网站的新闻传播,都是传统媒体的新闻传播的“延伸”。新闻网站从内容到形式,极大程度地依赖着传统媒体的资源。商业网站在主要意义上也只是传统媒体新闻的重新组合,而非本质意义上的颠覆或反叛。

所以,把“网络媒体”理解为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发展延伸”,是一种合理的逻辑。网络媒体是延伸,而不是创新;是熟悉的再造,而不是陌生的闯入;是文明的变迁,而不是文明的断裂或者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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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把网络看成是“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的阶段

这个阶段,人们看到了网络的不同功能取向和复杂的性质。正像“网络媒体”概念的提出一样,“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这个表述同样表达了人们分门别类研究的努力。既然整体的认识很难达到,我们不如分别表述这个复杂的对象。“网络媒体”概念是对网络组成形态的个别研究,而“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的提法则是对网络功能的总体上的分类研究,前者是微观的,后者是宏观的。这些认识终于深化和丰富了人们对网络的理解。而不是简单地、机械地为网络做一个定义。

同时,“信息平台、商业平台和虚拟空间”这个表述的意义还在于,超越了“媒体”的说法。这个提法能够从更宏观的层面认识网络的社会本质,为未来更准确地理解网络提供了一个台阶。但是,我们不能停留在一个分类的视角,如果网络什么都是,那么也什么都不是。我们仍然需要一个更本质的概括。

(五)网络就是虚拟世界

具体的、分类的角度看问题解决了许多基础性的问题,那么我们来从宏观的角度考虑问题。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相互映照,那么“网络媒体”的母体网络呢?网络的对照物是什么呢?找到网络的对照物和联系,我们似乎也就可以找到“网络是什么”的答案。这个思路接近马克思探究“人是什么”或“人的本质是什么”的思路,马克思如此定义:“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5]

经由关系、联系来解释本质,是一个合理的路径。由此知道,“网络是什么”,当然也可以从网络与对照物和网络的全部联系中,认识网络的位置、特点和作用,那么“网络是什么”的问题也就得到一条清晰的出路。

“网络是什么”的长期争论展现了研究对象自身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其复杂表现为网络上形态众多,作用和影响各异;其多变性表现为网络上原创技术出现周期很短,网络组成部分新成员不断增加,新功能不断开发,原有的形态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以前的研究思路就在这里出现了问题:我们长期从“网络和媒体”的角度来试图认识网络的本质。结果证明不成功。我们在探讨“网络是不是媒体,是第几媒体”的时候,长期纠缠不清,认识混乱。我们把“网络是不是媒体”这个问题抛开,跳出这个狭隘的怪圈,直接讨论网络对于人意味着什么?

用信息流的观点来看待网络可能更能接近网络的本质。信息总是从一地流向另一地,信息的复杂流动,也可称为精神交往,成为信息时代的非常重要的内容。美国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就是一个推动信息流动的计划。所以,如果把信息比喻为乘客;那么网络上的形态组成,如“网络媒体”、电子公告等就是在道路上奔跑的汽车;网络就是道路。三者的关系就是“乘客、汽车和道路”的关系。同样,我们观察另一个系统,信息依然是乘客;各种形态的传统媒体是在道路奔跑的汽车,比如报纸、广播、电视等;现实世界可比喻为道路。那么我们面前有两条道路,道路奔跑着形态不同的汽车,汽车里坐着乘客。

这个比喻的意义在于,把网络和现实世界看作是同等的存在。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相对存在,互相作用和影响。那么,网络能够承担这样大的比喻么?网络有资格成长为足以与现实相对而存在的“第二世界”么?

从历史上看,李普曼提出了“拟态环境”的概念,日本学者藤竹晓提出“信息环境的环境化”的概念,[6]这些概念都传达出这样的含义:在一个走向信息社会的时代里,大众传播媒体营造的信息空间,已经构成了一个区别于现实环境的“第二环境”,也即“信息环境”、“拟态环境”,尽管当时这个环境还没有足够完整、真实和独立。而在今天,这个“信息环境”、“拟态环境”在网络的催生下已经相当成熟,甚至形成了夏学銮使用的“网络社会”[7],开辟了马克·波斯特提出的“第二媒介时代”[8],发展出一个张允若提出的“第二世界”。[9]那么我们将面对着刘建明提出的“双重存在”的“社会”(即领土意义上的国家社会和超级信息和观念全球化的社会)。[10]

我们深知,网络在传播技术方面的优势远胜传统大众媒体,它对“信息环境”、“拟态环境”的构成起到更为巨大的作用。社会演变的信息化,信息传递的网络化,这两个趋势就决定了未来的时代是一个新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第一世界和第二世界,对立而存在。既相互渗透,又相互联结和影响。

如果从世界的角度来理解,那么此前的“道路和汽车”的比喻,可以置换为比喻为“大地和房子”的比喻。那么显然存在着两种“大地和房子”,现实大地上建造着现实中的传统媒体形态;虚拟大地上建造着虚拟中的网络媒体形态。在本质上,虚拟大地不是“上帝之城”,只是现实大地的一个变形的折射;同样在本质上,网络媒体形态不是“创新”的产物,而是传统媒体形态在虚拟大地上的折射,也是延伸。

这个比喻超过了传播的意义,而是建造了一个“精神交往”的世界。如果说,传播毕竟强调的是信息的流动和疏离个体的连接;那么“世界”的概念显然要大得多,它包含了驻留和传播,固守和变迁,稳定的秩序与流动的革命或者改良等等。

最后笔者的观点水到渠成,“作为虚拟世界的网络”超过了“作为传播媒介的网络”,更充分而且有说服力地解决目前网络理论解释中遭遇到的困惑和纠缠,也是我们对网络本质认识发展的新阶段。

[参考书目]:

[1]方兴东:《“网络社会化”新时代的来临》,参见陈卫星主编:《网络新闻和社会发展》,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

[2]闵大洪:《网络传播研究亟待加强》,载《新闻与传播研究》2000年第1期

[3]闵大洪:《网络媒体定义与中国网络媒体生态环境》,参见邓炘炘李兴国主编:《网络传播与新闻媒体》,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

[4]杜骏飞:《网络新闻学》,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

[5]《精神交往论——马克思恩格斯的传播观》,陈力丹,第1版,北京,开明出版社,1993年8月

[6]郭庆光:《传播学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7]彭兰:《网络传播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篇6

(二)内涵矫正———进一步明确乡村综合发展的长期思路,激活整体生命力农村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精神文化是一个整体系统,不能人为割裂。人、自然、建筑、精神、文化、经济本是一个生命体,只有独立的规划和建设,系统就不存在,新农村建设也就很难做得有完整性,也就谈不上新农村建设的生命力。因此真正意义上的新农村建设,应当立足于乡村文化价值传统,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大系统的当代重构,实现经济特色发展、社会自治管理、环境乡土宜人的综合目标。从而真正实现“乡村是城市的梦想,是城市最后的心灵家园”的美好愿景,以此激发出蓬勃持久的生命力。

(三)乡土重建———进一步明确乡村环境整治的根本特点,激发聚落归属感务必扭转当下乡村建设都市化、景区化的倾向,尊重和体现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的特征,实现乡土回归。首先,应该充分尊重现有的居民点布局特征,切忌通过拆并村庄来建立规模较大的居民集中区[4]。其次,建设与整治进程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曾经讲过,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要用30至50年时间,这是实事求是的科学判断。再次,必须尊重乡村资源环境特征和乡土文化特点。要做到“垃圾不出村、污水不入河”,“河里有鱼、树上有鸟、地上有虫”的目标[5]。在建设中尽量选用乡土材料、植物,杜绝非功能性造景。施工队伍和劳力也尽量从本地筹集,这样不但有利节约,还能提高村民的主人翁意识。

二、实践:无锡市阳山镇朱村整治全过程的规划设计探索

在无锡市阳山镇朱村等村庄环境整治试点中,由规划设计单位、大学研究人员合作,以“深入乡村地区的社区工作方法和互动式的社区规划过程”,在“村庄整治中实施农村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的规划融入”这一课题上作出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

(一)创新整治工作组织体系1.自主与规范的工作组织村庄整治由镇村两级推动实施,牵涉到镇长、建设站长、所在村村民主任(支书)、村民代表,以及全体村民的工作,客观上存在“决策协调”(镇长—村干部)、“实施协调”(站长—村干部)、“利益协调”(村民—村干部)三重主要的协调关系,村干部是一切工作的“中枢”。“以村干部为中枢”的工作机制,有利于工作计划部署、沟通协调、定案决策。人、财、物的使用调度都依托村干部及其领导的村委会班子而开展,责任与信任既是压力也是动力,这个过程本身也提升了村一级自治组织的凝聚力,同时也加强了基层组织与村民的沟通与信任。设计单位则成为这一机制中的信息汇总和方案会诊的平台,起到了“辅助决策”的作用。2.科学与民主的编制工作组织一是实现了多专业力量的融合(见表1)。二是在方案决策上,通过不下十轮的多类型方案论证程序,充分吸纳了各层次各方面意见,使得整治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三是规划设计、研究人员以及镇相关专业人员驻村工作,使得所有问题能够在现场协商解决,并且整个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更能满足群众意愿。

(二)整治中的规划技术支持1.推动促进有效的公众参与具体搭建了一个“村庄整治交流平台”,落实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的成员包括村委会、规划设计团队、有文化的长者和建设单位,是整个村庄整治的组织者;第二层次的成员主要包括村民小组组长和村内党员,负责向上反映村民意见、向下传达整治工作方案;第三层次成员是全村各户村民代表。工作中他们还充分利用了QQ等信息交流工具与平台。根据工作深度和工程推进情况,在各个层次的平台有序进行交流,既能够有效采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减少无谓的争执和反复,提高工作效率。2.GIS信息库建设辅助各项决策以“村民主体”为导向,细化现状调研,绘制“一库一图一表”。以户为基本单元,开展问卷调研,并结合访谈等形式,对各农户的生活情况进行详实的调研,并借助GIS软件,建立每家每户的“村民信息档案库”。详细标识房屋、围墙、场地、树木、菜地、彩钢棚、家禽养殖区等空间的位置和尺寸以及实际使用农户,明确各类“空间要素”的现状实际权属分布情况,这有利于整治中对相关产权问题的处置和补偿政策上的综合协调,也能形象化地反映各家各户对规划目标的现实需求。3.当好乡土景观的专业宣传队一是在踏勘调研中挖掘特色、构思方案。如在阳山镇朱村整治中项目组不但摸清了每一棵树、一眼井、一方菜园的情况,还掌握了村民全日生活作息情况。并通过与文化站、村干部、村内长者和普通村民的访谈,理解农村产业经济、文化习俗、生活习惯的特点,尽量避免方案“水土不服”的问题。二是广泛发动村民参与整治工作以保持村庄特色。如家前屋后、排水沟渠环境清理,自家违建拆除和房屋修缮。比如在村庄内部留下“微田园”,房前屋后、前庭后院,栽瓜种菜,鸡犬之声相闻,既具有实用价值,又保有农村特色和乡村生活的情趣。三是材料工艺的乡土保持。尽量利用好村庄拆除中大量的建筑材料和农村自有的材料。

(三)整治后续长效管理1.整治中实现后续治理机构和章程的完善围绕规划实施搭班子、定章程。在具体实施中,明确划定权责清晰的管理范围边界,明晰界定村庄内农户“私有空间”、“半公共空间”和“公共空间”的界限。重点对“半公共空间”的使用进行明确的界定,激发农户对该区域的自我管理热情。同时又明确了各类空间的整治内容、责任主体,区分村集体统一整治和各家各户自行整治的内容,并明确整治结束后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使村民在村庄整治工作一开始就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这种划定空间整治责任的“包干区”方法得到了当地媒体的大力宣传。2.村民自治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了后续长效管理,配合规划实施和后续维护出台了“整治与管理责任书”,明确村集体统一整治的内容包括墙面粉刷、空调外机包装、储物辅房整治、屋前平台铺地整理、篱笆安装等;住户自行整治的内容包括屋边杂物清理、配合拆除彩钢棚、转移家禽养殖地点、菜园和场地长效管理等。在这次村庄整治活动中,广大村民还接受了一次村镇建设知识、乡村旅游知识、集体议事知识等相关内容的学习,掌握了新的信息,提升了审美情趣;通过镇政府组织的先进样板村考察不但开阔了眼界,而且激发了自我发展、自我治理的热情。3.村庄经济、社会、环境的持续发展在村庄整治进程后期,不少农户看到了环境改善后带来的农家休闲经济机遇,同时借“靠近城镇、紧邻度假区”的区位优势,开始筹划发展农家乐和林果采摘旅游。村委组织全面规划乡村旅游发展,并将产业发展、队伍建设、村民培训与村庄规范化管理系统考虑,这为今后乡村产业发展摆脱传统的工业企业依赖,全面改善农村大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现代化意识,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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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文化基础设施落后,硬件设备不能满足农民文化需求电视、手机仍然是农民家中主要的文化设备,二者占67.88%的高比例;其次是影碟机,占15.53%;受农村经济水平和农民自身收入的限制,电脑、数码相机等相对高端的硬件设备在农村家庭中的购买率较低,电脑占11.20%,数码相机仅占5.4%。在调查村镇公共文化设施时发现,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形式逐渐多样化,如有线电视安装、网线铺设、广播站、体育场地、图书馆、文化活动室或文化广场、报栏及户外健身器材等,但并未普及。对于村子里现有的公共文化设施,56.65%的农户表示不能满足村民的文化需求,在今后的文化建设中,完善硬件设施的同时还要加强设施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1.4农村文化队伍年龄大、人数少、技术低,文化队伍建设亟待提高在调查文艺队伍建设情况时发现,文艺队伍中人员年龄普遍偏大,队伍的规模不大,大于20人的队伍仅占14.23%。在文艺队伍的专业技术方面,专业人员较少,仅占7.48%。针对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积极性方面,被调查者年龄越小,热情度和积极性越低,30岁以下的农民仅有21.67%表示愿意加入。综上所述,河北省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处于基础阶段,文化工作者专业技术不高,数量不多,年龄偏大,在今后的农村文化建设中应加强农村文化人才的建设。

2制约河北省农村文化建设的因素分析

制约河北省农村文化建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宏观经济政策、个人素质等都可能影响其发展,文章在数据调查的基础之上,从政策、农村经济、农民素质及区域位置等方面着手,利用交叉列联表方法,分析了以下几方面因素对河北省农村文化建设发展的影响。

2.1政策因素由分析以往河北省出台的文化政策可知,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工作是相当重视的。但是文化建设情况却不是十分乐观,政府出台的文化政策下放到基层落实不了。原因如下:首先,从政策方面,河北省出台的文化政策仅仅是纲领性的总体计划,并不具体且不详细,导致基层政府不知如何开展文化工作;其次,从政府工作人员方面,对落实农村文化工作人员编制、审批、考核等制度不明确,许多文化工作人员工作了几十年后仍然是农民身份,客观上打击了农村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严重制约了农村文化建设的步伐。以上两点说明河北省文化建设相关政策及管理制度并不完善,应继续深化、细致文化建设工作内容,具体落实文化政策,推动文化发展。

2.2经济因素选取民间乐队的花费情况作为列变量,且其花费为单次聘请乐队支出额,选取农户家庭总收入水平作为行变量,进行交叉列联表分析,发现家庭总收入水平与聘请民间乐队花费关系较复杂,具体见表2。由表2可知,家庭总收入水平与聘请民间乐队花费情况的交叉列联分析结果与本次调查预期的结果不一致。大多数农民在聘请民间乐队上的花费处于500~1000元和1000~1500元这两个范围内;家庭收入水平“中等偏下”,乐队花费超过2000元的也比较集中,且高出“中等偏上”家庭近5%。这可能是由于收入水平偏低的家庭在婚丧嫁娶场合更加注重形式,喜欢大操大办;而相对收入水平偏高的家庭并不太在意,认为没有必要消耗过多的金钱。

2.3区域因素河北省各地区发展状况不同,区域因素对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着影响。地理位置离城市越近,农村大学生愿意回村就业的比例越低,山区的被调查者表示,村里的大学生“相当部分回村就业”比例为10.4%,而城市郊区的只有6.9%。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是城市就业机会较多,就业环境远远优于农村,越靠近城市的村庄交通越便利,既可以满足大学生的“乡土情结”,又可以在城市获得更高的就业环境;也可能是越靠近城市的村庄,经济水平越高,在城市就业的经济压力比山区农村的大学生要小很多。家庭地理位置与大学生返乡情况的关系见表3。

3对策建议

3.1地方政府应落实文化建设内容,规范相应制度地方政府应当转变工作思路,将单纯追求经济绩效的工作重心转变为经济文化两手抓、经济文化共同发展的建设内容,切实做好当地农村文化建设,不形式化,不做秀。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文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政府落实文化建设内容,规范相应制度:一是规范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农村文化仅仅依靠政府是不行的,文化建设资金除了政府划拨之外,还包括社会筹资,不论哪种资金都要统筹规划、统一管理,都需要不断总结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二是规范人员管理制度,调查发现,河北省村文化干部或文化能人的政府编制得不到落实,有的工作人员工作了几十年仍是农民身份,这一现象极大挫伤了其对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文化队伍中大多数人是业余村民,专业性不高、年龄还偏大;三是规范法制管理制度,应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防止出现资金挪用、贪污等现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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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管理工作缺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问题普遍存在,透过下述两个近年来广受关注的典型案例可见一斑。

(一)案例1:“小区业主维权”

2014年7月以来,我市部分小区的业主以拉横幅、堵门、堵路、驱车游行等形式组织了维权活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所牵涉的矛盾纠纷包括:房产开发商延期交房;因供水供电、小区车位等问题引发的物业纠纷;因房屋漏水、破损、施工工艺不到位等引发的矛盾;因小区修建变电站、周边污水排放、垃圾焚烧厂、环境噪音等问题引发的纠纷。究其原因,一是开发商、物业公司有法不依。无论是物业问题、房屋质量问题,还是环境问题,原本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管理办法。之所以会出现纠纷,根源在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或擅自更改已获批准的规划,或不兑现售房合同已约定的承诺,违法违约在先;二是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执法不严。小区业主发现问题后一般都会先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协商,协商无果后才会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诉,寻求救济。如果这些部门严格执法、履责到位,绝大多数业主都不会“无事生非”地采取极端方式来维权。

(二)案例2:“银行卡和手机卡实名制”

近年来,全国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武汉市也不例外,仅2014年就发此类警情万余起。对犯罪手法深入剖析发现,犯罪分子用于作案的手机和用于转移赃款的银行卡均不是用其本人身份证办理,这给公安机关侦查办案带来了极大障碍,也是导致此类案件持续高发的主要因素。也就是说,银行卡和手机卡“实名不实”。为寻求防范、打击这类犯罪的有效之策,公安机关与各大银行和电信运营商多次会商。后者普遍认为,办理银行卡和手机卡的身份证是真实的就是落实了“实名制”,但同时也承认,为争取经济效益最大化和应对行业竞争,在办卡时没有严格审验办卡人是否“人证相符”,甚至存在“批量办卡”的问题。在2015年全国“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提议,在处理网络电信诈骗问题方面,要追究银行和电信运营商的责任。由此可以看出,政府部门和垄断经营行业之间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统一、执行不同步,以致留下了很大的管理漏洞和社会治安隐患。

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社会管理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管理,必须遵循六大原则。第一,法律至上原则,即坚持宪法和法律至高无上性。国家行为和公民行为都在法治框架下进行,法不阿贵,法不阿权。无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还是社团组织、中介机构和公民个人,在做决策和解决问题时,都必须遵从法律、依法办事,违反法律必须受到制裁。第二,科学立法原则,即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必须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格局。第三,严格执法原则,即:权由法定,权责对应;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执法必须公平、公正、公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凭好恶、关系、人情执法。第四,保障人权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公民个人人权;规范公权,有效防止滥用公权。第五,全民守法原则。守法是全民的责任,也是全民的福祉。全民守法是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也是实现公民权利的保障。守法是应尽的义务,是维权的有力保证。维权必须依法进行,非法维权不受法律保护。第六,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任何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

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社会管理必须重点解决的问题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和优化社会管理,最重要的是政府部门自身要带头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其次是企业等社会组织要守法经营;最后在于公民自觉守法。具体而言,应做到以下四点:

(一)完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

要尽快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一是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不留“空白”,“织密”网络,形成体系。二是明晰执法主体,解决“多头执法”问题,防止“都管都不管”和“模糊处理”,做到权责统一。三是增强法律的“刚性”,减少自主裁量的空间,防止“随意执法”。

(二)理清权力清单,做到依法行政。

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将必须由政府管的事管好。一是明确划分国中央、省、市等各级政府的事权,不越权、不干预。二是明确划分同级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界限,不“打架”、不“空档”。三是明确每一个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暗箱操作”。

(三)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做到违法必究。

一是要抓紧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将企业的守法经营行为记录在案、公之于众,并从金融、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同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严惩,予以公示、以儆效尤,真正让守法经营者得实惠,让守法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抓紧建立公民个人诚信体系,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同时记录在案,从升学、求职、创业、置产等方面进行奖惩,真正让守法的公民得实惠,彰显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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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服务经过了20年的发展,在促进青年健康成长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面起到了不可代替的作用。[3]目前,青年志愿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运行机制不够完善,表现为:招募宣传途径不完善,服务激励方式不系统,评价反馈渠道不畅通,制度保障体系不健全四个方面。

(一)招募宣传途径不完善完善的志愿者招募机制是青年志愿服务长足发展根本保障。一是社会招募的途径不够广泛。目前,青年志愿者的招募受到机制保障、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制约,仍以组织发动为主要途径。组织招募是以行政推动的方式进行的,这种招募方式组织动员的范围较小,大多局限于各级团组织;行政色彩过强,会使人们产生抵触心理;开放程度较小,难以吸收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们。二是青年志愿者的构成较为单一。大多数青年志愿者都是在校学生,也有小部分来自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这样社会资源难以得到合理分配和利用。目前,志愿组织很少在个体、私营、合资企业以及其他的社会组织人群中进行志愿宣传、引导和招募,而实际上,在这些组织中,存在着大量有奉献精神并愿意参与志愿服务的人士,而且他们大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可以在相关的志愿服务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服务激励方式不系统对青年志愿者进行合理、有效、适时的激励,能够调动志愿者参加志愿活动的积极性,使志愿者获得归属感。虽然青年志愿组织已经初步形成一套比较适合自身特点的激励方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激励方式较为陈旧单一,多是采用比较传统的激励方式,对于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物质奖励或者荣誉表彰。二是激励主体比较局限。在我国,志愿者的激励主要是来自志愿服务的组织机构,而与志愿服务密切相关的企业、个人以及社会却很少参与到志愿者的激励活动中。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的青年志愿服务还没有将企业、个人和社会这三者纳入到激励主体之中,没有得到他们在资金、设备、场地等多方面的支持。

(三)评价反馈渠道不畅通青年志愿服务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一次志愿活动的结束并不代表整个服务过程的终结。只有对志愿者和志愿活动项目进行及时、科学、客观地评价和反馈,才能保证志愿服务活动良性运行。评价反馈的渠道不畅通,不能及时对志愿者在整个活动项目中的表现进行评估和反馈,造成志愿服务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匮乏,导致一些青年志愿者在缺乏组织凝聚力的情况下中途退出,不仅使志愿者队伍的稳定性和志愿活动的连续性受到严重影响,也不利于志愿精神的弘扬和传承。

(四)制度保障体系不健全一是缺乏稳定的资金保障。青年志愿者只有在自身生活和安全方面得到基本的保障,才能本着友爱、奉献的精神为人民社会服务,特别是在一些大型的高危、援助志愿服务当中,更需要保障青年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的物资需求。二是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保障。青年志愿服务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同时也造遇到诸如对青年志愿服务的地位、作用等方面未做出明确的法律界定等问题,因此,出台与青年志愿服务相关的全国性法律法规,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的法制化,是当务之急。

三、思考与建议

在社会管理创新视域下,青年志愿服务的发展主要依赖其自身运行机制的健全与完善。抓住社会管理创新的良好机遇,找准自身在社会管理创新这个平台上的发展方向,完善青年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青年志愿服务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的作用。

(一)培育社会化参与机制青年志愿服务需要与社会环境相融合,通过对社会的积极贡献与影响来鼓舞和吸引更广泛的青年参与,促进青年志愿服务不断社会化、普遍化和渗透化。同时,共青团组织的角色定位应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直接组织者逐渐转变,把培育和扶持各种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和服务型社团作为工作重心,着力帮助青年志愿服务社团逐步打造自身的特色,以此吸引更多的青年参与其中。还应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托企业或社区,向法人团体方向发展,更好地发挥出对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青年健康成长的双向服务功能。

(二)形成网络化组织机制注重强化团组织服务青年、引导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构建自上而下的“1+N+X”枢纽型青年组织体系,即以团组织为核心的“1(共青团)+N(团属社会组织)+X(青年社会组织及志愿者)”枢纽型青年组织体系,实施“2333”模式,开展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积极引导各类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依托团组织和团属青年组织的优势资源,对导向正确、管理规范、工作有效的青年社会组织,进行帮扶支持,资源共享,促其发展成为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强有力的外部力量。通过构建覆盖广泛、体系健全的志愿服务网络体系,进而推动志愿服务工作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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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户籍管理向户籍服务转变的新构想

从哲学的角度分析,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事物的发展也是利弊合一的,没有绝对完满的状态,户籍制度作为整个社会制度结构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存有瑕疵也在情理之中,因此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背景下,把握契机,促进户籍管理向户籍服务的新发展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笔者试着从以下几点提出对户籍服务的构想。

(一)完善户籍登记机制,服务于国家人口统计户口登记中存在漏洞这是不言而喻的,如何修缮是我们的着眼点。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确立的户籍制度,在计划经济时代,对于我国的工业化和资本积累起到了积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该制度并非一无是处,制度设计的初衷通常是好的,但制度的运行往往会随时代的发展而发展,查漏补缺是制度完善的首选。新的制度安排必然要将城乡居民的权益保障作为制度设计的支撑点之一。在户籍制度发展过程中,往往需要我们因时因地地修缮和补充,首先要增强政府服务意识,提高政府服务能力,扩大政府服务范围。户口登记机关应关注所在辖区或小区内育龄妇女和怀孕妇女的数量,树立上门服务的意识,构建上门户口登记机制,增加户籍警的入户频度,对即将出生的孩子进行统计,同时在孩子出生之后及时予以登记。其次,政府应加强教育和舆论的引导,增强公民权利意识,让人们逐步意识到登记户口是自己的一项权利,逐步规范部分公民因政策原因或法律常识的缺失而带来的未上户问题。变过去被动上户为主动登记,提高人口统计数据的价值和可信度。

(二)淡化户籍身份差异,服务于民生工程2013年3月6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召开的首次提案协商会上,公安部表示将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使长期在城市并连续居住、参加社会保险的流动人口公平公正有序落户。[3]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淡化了流动人口的户籍身份差异,强化了其居住意识,提升了流动人口的归属感和城市的凝聚力,有利于城乡、城际藩篱的破除,为流动人口的就业、就医、就学、住房等社会保障工程服务。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4]将就业、就医、就学、住房等民生工程与户籍差异的关系弱化,增强服务力度,将民生工程的惠泽广施于众。如果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划分人性化,按照彼得•布劳的理论,二者之间的社会距离就是地位距离或身份距离。[2]304现行的城乡二元机制,为原本不该有价值和等级观念的居民户口强加了“阶级”的色彩,从根本上造成了社会分配的不公,从而阻碍了我国社会的整体进步和城镇化的发展进程。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资料显示,城市人口约占总人口的51%,农业人口约占总人口数的49%,城市人口的比重首次超过农村人口,然而在目前所统计的6亿多城镇人口中,有2亿多是农业人口,这些“被城镇化”了的农业人口,虽然在城镇工作和就业,但却未曾享受过与城镇户口拥有者均等的公共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说,城镇户口是权利的载体,也是使农业人口真正城镇化的印证。然而目前的形势正如某些学者表述的一样,中国的城镇化是不完全的城镇化(incompleteurbanization),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实际上是被高估了。[5]这样的“被高估”主要影响的就是这些“被城镇化”了的农业人口,使其无法真正享有城镇化所携带的利益链,他们的利益诉求无法得到保障,这就是户籍制度在社会公平上的设计败笔。如何弱化户籍差异,使全民都能享受民生工程的惠泽,笔者试着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首先,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在户口设立上建立全国统一的居民户口簿,这从形式上体现了户籍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逐步淡化人们的户籍身份差异,为整个社会提供心理认同。其次,为避免城乡二元户口的取消流于形式,必须同时改变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其他一系列制度,化解目前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状态,把户籍与福利剥离,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破除户籍“福利圈”,[6]这是目前弱化户籍差异面临的难题,在这个过程中,要坚持循序渐进、平缓稳定的原则,有条不紊地进行。比如将教育资源的享受与户籍分离,以学校的实际承载量为标准来进行学生的录用,保证每个学生可以享受到较为公平的教育资源,降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准入门槛,为流动人口子女可以享有较高质量的学习环境提供便利。再如养老保险,对60周岁以上的公民,确立城乡差额较小的养老保险标准,保证每个人老有所养,而不再因户口的差异而有所不同。总而言之,社会职能的分化和细化是破除户籍“福利圈”的必要手段,争取通过类似的改革,恢复户籍制度的独立性,在不受户籍影响的前提下,使全体公民都能享受到真正的“市民待遇”,逐步实现流动人口的“市民化”,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大众的需求。

(三)转变户籍政策理念,服务于农民工的社会融入中国政府网2012年2月23日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是自1984年《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之后又一个涉及农民及农民工的具有标志性的文件,规定了新时期有效解决农民工在城镇落户的问题,涉及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社保、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同时顾及具备和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需要,把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与依法保障农民工土地利益,着力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一起作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的三个有机组成部分,并且把尊重农民意愿作为今后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之一。”[7]这些对于农民工户籍及与之相关的社会福利方面的规定,表明了国家对农民工户籍制的关心和重视,对改善农民工面临的享有城市福利没有户籍保障进行了弥补。“同时也透露出户籍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深化的积极信号”,[8]正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同时应该将该工作落到实处,扩大对农民工的服务范围,切实解决户籍差异给他们带来的不便,突出解决农民工的社会融入问题,真真切切服务于他们,这也是社会管理创新在新时期的新要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探索以下方法,比如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立类似于街道办事处性质的农民工户籍办理窗口和户籍咨询台,将户籍办理工作和户籍服务纳入社区工作的范围之内,保障农民工户籍办理的便利性,同时针对农民工人数众多、分布广泛的现状,可以专门设立农民工户籍办理工作日或户籍办理流动岗,由公安派出所进行统一管理负责,解决户籍给农民工生产生活带来的不便,以户籍为动力加速农民工的社会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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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文化活动的惠及面是十分广泛的,并且人民群众需要的文化是通俗易懂的,而不是晦涩难解的。在加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时,应该紧抓重点。根据我党的工作报告可以看出群众文化工作的宗旨十分明确,就是要“千方百计地把基层群众的文化活动搞丰富、搞热闹”。这个宗旨虽然看起来简单,但是实施起来有着一定的困难。在进行基层群众文化建设时,要尽量将文化活动和重大节日相结合,用群众乐于接受的、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实现。像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例如春节、端午、清明、重阳等民族节日,都可以被丰富利用起来,进行有规模有组织的群众文化活动。文化类型可以选择为凭吊烈士、参观主题展览、参观博物馆科技馆、开展读书演讲比赛,或者是开展猜灯谜、红歌会、免费戏剧场、放映电影等紧扣主题的文化活动。既可以弘扬我国的传统文化,又可以同时提升群众的文化素养,便于社会管理的创新和进一步发展。在进行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时,应该充分认识到基层群众的重要性,像是很多偏远山区,因为交通闭塞等原因,很难进行与之有关的文化活动,导致当地出现长时间的文化素养较低、文化水平低等现象,对当地的社会管理造成了严重的阻碍。在进行群众活动时,应该高度关注诸如此类的偏远地方,尽量将群众文化活动惠及到我国的各个角落。其次,在进行群众文化活动时,应该将“统一建设”和“基层需求”紧密结合在一起。根据报道,很多地方因为进行的文化活动不能贴近当地群众的最基本需要,而出现了文化活动无人参与的现象,针对这个情况,就要求进行文化活动的有关政府和部门应该全面的、深刻的了解老百姓最迫切的需要,从而根据老百姓的需要来制定一系列的活动方针,只有将群众文化建设立足在广大人民最基本的需求上,才能将进行群众文化活动的效果优势最大化,而不会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同时,不管在何时何地进行文化建设,都应该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科学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的要求,走创新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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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充满活力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目标。⑴民办高校师生群体结构的特殊性和办学环境的特殊性,给民办高校创建充满活力的校园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道德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民办高校的民营特殊性,致使办学者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权重比率显而易见的倾斜,必然影响学生正确的道德观念形成;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社会要求,民办高校片面追求规模发展,使民办高校的学生呈现整体文化素质的明显差异,必然会影响学生的道德认知水平、善恶评价标准和价值取向抉择。强化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⑵民办高校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坚持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结合,普及法制知识和道德规范,帮助师生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守法的自觉性,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更有效地引导师生的思想,规范师生的行为,达到校园和谐师生平安的效果,使师生在法治规范的行为实践中不断提升道德素养,实现治理效能。校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障;校园文化建设又为校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创造诸多有利条件。⑶在综合治理视阈下的校园文化建设与管理服务中师生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教师能遵守职业道德爱国敬业严谨笃学,学生能培养个人品德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师生的人格修养和德行养成等内在品质得到提升,校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实现治理效能也促进师生的道德提升。

三、民办高校在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视阈下实现德育的功能

1、创新模式发,展师生道德认识

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配合发展师生道德认识是综合治理和德育模式的创新。把校园道德建设融于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之中,逐步完善道德教育与校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充和促进的运行机制。一是能科学规划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细化道德标准,加强校纪校风建设,坚持贯彻师生日常行为规范,促使师生认识到执行道德规范在成人成才中的重要影响作用。二是能发挥教师为人师表的作用,加强中华传统美德核心价值观引导,把道德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在课堂教学中宣讲雷锋精神,在校园文化中讴歌时代楷模,在社会实践中倡导奉献服务。三是能在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着眼于师生道德境界的升华,褒奖善行义举,形成好人好报、恩将德报的正向效应,既实现治理效能又促进道德提升,在校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使师生的道德认识得到长足的发展。

2、创新载体,陶冶师生道德情感

道德情感对道德认识有一种激发作用,是构成道德信念必不可少的因素。民办高校在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过程中积极创新载体,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能够培养学生健康、积极的道德情感。创新校园文明建设活动,强化载体的针对性。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做文明大学生”的道德实践活动,细化《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制定班级文明公约,文明寝室管理公约等一系列制度来规制学生言行,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培育诚信友善的良好风尚,用良好的道德行为来培养和巩固道德情感。创新道德文化传承活动,注重载体的实效性。坚持传统道德文化传承主题教育活动,从传统道德文化中汲取营养,挖掘蕴藏宝贵的道德教育资源。从子曰诗云明处世之道,从志士仁人学民族大义,从家风家训懂立身之要。开展国学经典晨诵和感悟系列活动,培养师生爱国勤学、孝老敬亲、友善待人、诚实守信的品德。利用重大节庆日和纪念日,开展庆祝和纪念活动,在活动中明确使命与责任,增强对祖国、对自然、对生活的热爱,陶冶道德情操。创新志愿服务活动,突显载体的时代性。开展志愿服务与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与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美好的道德行为和重要的道德实践,是培育助人为乐、团结友善文明风尚的有效途径。⑷在校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坚持正面引导,积极创建道德教育实践基地,赋予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新的时代内涵,标识和引领道德风尚,以此涵养和诠释师生核心价值观,激发师生道德情感。创新思政教育和道德教育活动,突出载体的互动性。网络发展、信息传播进入了一个“微时代”,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方式增强针对性和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⑸民办高校在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要主动占领网络阵地,建立校园网站和畅通领导微博、微信对话渠道。通过网络畅通和规范师生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增进信任、化解矛盾、排除纠纷。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讨论专题网站和微博论坛,构筑民办高校网络思想教育重要阵地,使网络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和弘扬主旋律的阵地和全面服务师生的重要平台,有效地引导网上舆论,使师生通过网络在线得到全面的道德熏陶。

3、创新机制,培养师生道德行为习惯

3.1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把形成思想道德教育的要求和任务融入师生的学习生活之中的导向机制。

运用道德理想激励师生的高尚行为,运用道德原则指导师生的正确行为,运用道德规则约束师生的不良行为。做到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并重,知行统一;统一要求与个性发展相结合,有的放矢,因才施教。让每个师生认识到个人的德行操守对社会道德风尚的影响,自觉担负起道德责任,引导学生从具体事情抓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开展必要的礼仪、礼节、礼貌活动,规范师生的言行举止。引导师生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从而自觉规制道德行为习惯。

3.2在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创建师生道德评议和激励机制。

坚持定期对学生进行坚定理想信念勤奋学习,保持文明礼貌,理性豁达友爱向善,热心公益有社会责任感,恪守诚实守信,自省自律履约践诺,珍惜劳动成果,节俭平实,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提升自身素质诸方面的评议考核,结合“推优”,(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评先、“三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褒奖道德先进人物,惩戒不道德行为,增强师生的道德价值认同,自觉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