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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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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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高校董事部门。

高校董事会可以作为高校与政府进行沟通的桥梁,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监管高校领导作出经济决策以及开展的经济活动和财务部门工作。其成员可以由高校高层领导、经济学家、地方教育部门代表等组成。另外,构建高校内部审计监督单位可以有效强化对高校财务部门的监控,高校内部审计监督单位可以由董事会进行领导,从而更好的确保高校内部审计监督单位的监督有效性与独立性。

(三)推动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化。

我国政府部门在高校财务管理方面规定高校设立总会计师,但是在大部分高校中,总会计师这一职位并不存在,并且主管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副校长或者副院长也并不一定具备专业的财务管理知识,并且存在管理意识、风险意识欠缺的情况,这是阻碍我国高校财务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的重要因素。虽然近些年我国对高校总会计师进行公开招聘,但是这种形式并未形成一种制度,因此推动高校进行总会计师职位的设置对于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化发展而言十分必要。

二、对高校财务运行制度进行完善

高校财务管理工作运行机制的完善体现在财务管理流程、手段以及机构的完善方面,所以高校财务管理工作运行机制的完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高校财务管理机构进行完善。

高校财务管理机构的完善需要以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目标作为依据,同时要考虑到高校规模与发展需求,在此基础上高校可以在明确权责、合理分工的基础上构建能够互相制约、互相联系的财务组织结构。在此过程中,高校可以将财务处作为财务主管部门以对高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领导,并下设会计预算部门、预算管理部门来强化对高校经济活动以及预算的管理。

(二)使用现代化技术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

高校财务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分配职工收入、分析经济风险、分析收益成本等。在这些工作的开展中,通过对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技术的利用来开发与高校财务管理工作需求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并构建财务信息网络对于财务管理经济效益与工作效率的提高以及传统财务管理工作方式、方法的变革具有重要意义。

(三)对预算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预算管理是当前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所以高校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执行的有效性直接关系着高校财务管理工作能否高效、有序地运行。在全面财务预算管理理念中,高校预算工作主要内容是高校全部的费用收支,对高校财务活动的管理包括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与事后管理三个部分。我国高校当前的预算管理制度虽然为全面预算管理,但是无论是事前管理还是事后管理制度仍旧有待完善。

三、对高校财务监督制度进行完善

在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财务监督工作是确保高校财务活动高效、有序、合法开展的保障,同时也是实现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目标的有效途径。在高校财务监督制度的完善中,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外部监督制度的完善以及高校内部监督制度的完善两部分内容。

(一)高校财务管理外部监督制度的完善。

社会监督与政府部门监督是高校财务管理外部监督的主要形式,从当前高校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来看,政府部门监督是主要的监督来源,这主要是因为我国高校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透明度与公开性欠缺,社会公众并没有了解高校财务信息的渠道,所以社会监督与政府部门监督相比力度要更加薄弱。高校财务管理外部监督的完善首先要从政府部门监督的完善做起。在这一方面,有必要强化对政府部门监督能力提升与整合,从而构建有效且系统的政府部门监督体系。政府部门外部监督的形式包括税务监督、银行监督、审计监督、物价监督以及财政监督,监督形式的多样化确保了监督工作的全面性,但是同时也导致了政出多门这一问题的出现,所以政府部门有必要明确多种监督主体的全责,避免在监督内容、监督时间、监督对象等方面出现重叠或交叉而造成监督效率的低下以及监督成本的提升。另外,为了实现多部门监督的整合,有必要构建联合监督规范,从而让高校财物管理外部监督形成合力;其次,有必要对于财务监督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我国在高校财务监督方面欠缺具有完善性和系统性的立法,这导致针对我国高校财务开展的监督工作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并且在监督执行中欠缺法律依据,所以在外部监督权威性与独立性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上制约了外部监督的成效。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可以对发达国家的做法和经验作出借鉴,通过与我国高校实际情况的结合来完善与高校财务管理相关的监督立法,其内容应当涉及到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方法、监督内容等;再次,重视高校财务监督的信息化建设也是提高高校财务管理监督质量的必要途径。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财务监督可以在节约财力、物力、人力的基础上实现工作效率的提高。信息化管理在高校财务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监督中的应用可以改变传统财务监督中依靠查凭证、查账本的方式。在信息技术基础上构建高校财务管理监督系统,能够推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以及银行等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在确保监督过程中高校财务信息通畅性的基础上为高校财务信息的、汇聚与处理以及高校财务监督法律法规的完善提供良好的技术平台;最后,社会监督的完善离不开第三方设计的参与,所以高校财务监督工作有必要对第三方设计监督工作进行引入。高校可以委托独立的设计机构对高校财务报表进行定期审计,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开,从而实现民主监督效力的有效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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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动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化。

我国政府部门在高校财务管理方面规定高校设立总会计师,但是在大部分高校中,总会计师这一职位并不存在,并且主管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副校长或者副院长也并不一定具备专业的财务管理知识,并且存在管理意识、风险意识欠缺的情况,这是阻碍我国高校财务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的重要因素。虽然近些年我国对高校总会计师进行公开招聘,但是这种形式并未形成一种制度,因此推动高校进行总会计师职位的设置对于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化发展而言十分必要。

二、对高校财务运行制度进行完善

高校财务管理工作运行机制的完善体现在财务管理流程、手段以及机构的完善方面,所以高校财务管理工作运行机制的完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高校财务管理机构进行完善。

高校财务管理机构的完善需要以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目标作为依据,同时要考虑到高校规模与发展需求,在此基础上高校可以在明确权责、合理分工的基础上构建能够互相制约、互相联系的财务组织结构。在此过程中,高校可以将财务处作为财务主管部门以对高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领导,并下设会计预算部门、预算管理部门来强化对高校经济活动以及预算的管理。

(二)使用现代化技术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

高校财务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分配职工收入、分析经济风险、分析收益成本等。在这些工作的开展中,通过对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技术的利用来开发与高校财务管理工作需求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并构建财务信息网络对于财务管理经济效益与工作效率的提高以及传统财务管理工作方式、方法的变革具有重要意义。

(三)对预算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预算管理是当前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所以高校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执行的有效性直接关系着高校财务管理工作能否高效、有序地运行。在全面财务预算管理理念中,高校预算工作主要内容是高校全部的费用收支,对高校财务活动的管理包括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与事后管理三个部分。我国高校当前的预算管理制度虽然为全面预算管理,但是无论是事前管理还是事后管理制度仍旧有待完善。

三、对高校财务监督制度进行完善

在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财务监督工作是确保高校财务活动高效、有序、合法开展的保障,同时也是实现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目标的有效途径。在高校财务监督制度的完善中,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外部监督制度的完善以及高校内部监督制度的完善两部分内容。

(一)高校财务管理外部监督制度的完善。

社会监督与政府部门监督是高校财务管理外部监督的主要形式,从当前高校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来看,政府部门监督是主要的监督来源,这主要是因为我国高校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透明度与公开性欠缺,社会公众并没有了解高校财务信息的渠道,所以社会监督与政府部门监督相比力度要更加薄弱。高校财务管理外部监督的完善首先要从政府部门监督的完善做起。在这一方面,有必要强化对政府部门监督能力提升与整合,从而构建有效且系统的政府部门监督体系。政府部门外部监督的形式包括税务监督、银行监督、审计监督、物价监督以及财政监督,监督形式的多样化确保了监督工作的全面性,但是同时也导致了政出多门这一问题的出现,所以政府部门有必要明确多种监督主体的全责,避免在监督内容、监督时间、监督对象等方面出现重叠或交叉而造成监督效率的低下以及监督成本的提升。另外,为了实现多部门监督的整合,有必要构建联合监督规范,从而让高校财物管理外部监督形成合力;其次,有必要对于财务监督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我国在高校财务监督方面欠缺具有完善性和系统性的立法,这导致针对我国高校财务开展的监督工作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并且在监督执行中欠缺法律依据,所以在外部监督权威性与独立性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上制约了外部监督的成效。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可以对发达国家的做法和经验作出借鉴,通过与我国高校实际情况的结合来完善与高校财务管理相关的监督立法,其内容应当涉及到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方法、监督内容等;再次,重视高校财务监督的信息化建设也是提高高校财务管理监督质量的必要途径。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财务监督可以在节约财力、物力、人力的基础上实现工作效率的提高。信息化管理在高校财务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监督中的应用可以改变传统财务监督中依靠查凭证、查账本的方式。在信息技术基础上构建高校财务管理监督系统,能够推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以及银行等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在确保监督过程中高校财务信息通畅性的基础上为高校财务信息的、汇聚与处理以及高校财务监督法律法规的完善提供良好的技术平台;最后,社会监督的完善离不开第三方设计的参与,所以高校财务监督工作有必要对第三方设计监督工作进行引入。高校可以委托独立的设计机构对高校财务报表进行定期审计,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开,从而实现民主监督效力的有效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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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各级工会预算编制要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压缩行政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

1.推行部门预算,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

各部门应根据下一年度工作安排,对每一项经费支出列出详尽的预算说明,并明确地分配到具体项目上。在工会经费预算安排上,要面向基层,重点向服务职工群众、维护权益、推动发展等方面倾斜,对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一些突出问题,要加大工会经费投入予以解决。要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工会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分管领导要对每一项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把关确认,最后形成详细的预算支出明细,并在今后工作中按照“支出明细”严把支出关。

2.做好规范、科学的预算编报,提高预算的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约束。

工会各部门在经费支出报销时,应提供年初该项业务的预算支出明细,在预算范围内报销。要建立预算执行进度检查制度,根据各部门年初工作安排,及时督促各项业务经费报销,严禁年底集中报销。对年初无预算或超预算的费用一律不报,因上级机关、政府临时工作安排发生的费用,要有纪委巡视组参与的主席办公会研究同意,并附上级机关、政府的相关通知或文件才能报销。要加强各部门预算管理,使各部门在具体工作中有目标可寻,有制度可依,减少资金支出的随意性,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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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从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出发,他们可视为处理企业、国家和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三个切合点。改革开放之前是这样,改革开放以来,乃至于将来建立起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后,这个结论也同样是成立的。区别只在于,不同的所有制结构,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这三是也就有不同的结合方式。

改革开放以前,基本经济成份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方式是通过指令性实现资源的配置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以集体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企业也采取和类似于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方式。就分配制来说,国家作为社会总产品分配主体,按照经典作者所阐述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实行对社会总产品的统一分配,形成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基金,从而实现社会再生。其中,财务制度通过规定资金投入、资产计价、成本补偿、收益确定、利润分配、基金形成等标准,成为三大基金分割的直接依据。财务制度也是国家税收的基础,财务制度所划定的补偿标准和收益确认标准,是确定税基的依据。而会计制度则是按照复式记账要求,根据财务制度和税法所规定的分配标准规范企业的会计科目、报告格式以及反映和核算内容。这时的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薄记制度。

实践证明,以上分配制度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财务制度、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定位,弊病甚多。主要表现在:第一,分配权力高度集中。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以及发展基金的分配比例都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没有自,大到基建项目,小到更新改造,乃至职工福利设施,都是政府部门决定的。第二,分配过程缺乏制约。社会总产品有多少用于补偿基金,有多少用于消费基金,又有多少用于发展基金,服务于国家计划和预算,而没有考虑经济生活自身的规律。根据国家计划和平衡预算的需要,可以调整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可以推迟确认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计划决定财政,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运行机制。在这种体制中,只有纵向决定与被决定关系,看不到相互制衡。

由于分配权力集中,又缺乏内部制衡,导致分配比例失调,突出表现是补偿和消费大量欠账,如,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欠账职工福利欠账,环境治理欠账,等等。这些隐患现在已经充分暴露出来,成为当前改革和发展道路上的严重障碍。

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社会总产品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展基金之间进行分配。这一结论适应于各种社会和各种体制。问题在于如何进行分配,由哪个主体进行分配,在哪些层次进行分配,根据什么进行分配。计划经济体制的突出问题在于,社会总产品是在国家层次进行分配的,企业并不是分配主体。换句话说,社会资金实行的是宏观循五,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是根据国家计划进而通过财务制度进行分配的。改革的方面是,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承认企业是商品经济的细胞,在企业层次上进行分配,按照资本运动规律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

企业资本运动,首先表现为资本的投入,形成资本存量,然后经过生产经营过程实现资本的增值,对资本僧值进行分配,形成新的存量,进而实现新的循环。从资本的运动过程中,我们就很容易地找到界定财务、会计和税收的各自作用空间,并且能够找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问题的症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是投资本运行规律组织社会再生产,社会部产品价值和新增价值界定取决于财务制度,服务于国家计划和年度预算,最终表现为存量与增量界限的混淆,导致分配关系和分配比例的扭曲,这是我国国有企业当前普遍面临生存危机的深刻背景。

一般认为,会计通过价值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这个结论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会计的深刻意义还在于,通过资产、负债、权益和收入、费用、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它划定了资本存量和增值量的界限,其中资产、负债和权益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存量的界限,而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增量的界限,这六个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贯串于会计循环的全过程,是会计职业的崇高追求所在,也是企业的得以持续经营的基础。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所执行的财务活动,实际上是基于存量和增量的分割所进行的资源的配置,包括资本(即存量)的投放和利润(即增量)的分配。税收也是在合理划分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对增值的分配,尽管参与分配的法量依据完全不同于财务活动。

二、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

前面已经说到,传统分配制下,财务制度直接地执行统收统支的职能。是国家实现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工具。由于分配权力高度集中且缺乏制衡,导致分配结构失调,弊病甚多。为此,我们建议全合认训并重新界定会计准则的性质和功能,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转交由会计准则来执行,建立起体现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约束机制健全的社会总产品分配体制。

问题是,为什么会计准则能够执行这些职能,并且能够避免传统财务制度的弊端呢。这是由会计准则的内在机理决定的。

第一,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实践和人类智慧的结晶。经过近百年市场经济催化,会计准则已经成为有一套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支撑的规范系统。象真实与公允、权责发生制、可比性、谨慎等概念和原则,已经成为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因有观念,规范着会计实务,不仅支撑着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样也使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分割建立在合理基础之上。

第二,在由投资者、债权人、管理者、政府部门、企业职工和会计职业等所级成的多角关系中,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处理和协调经济利益关系在内的稳定器。企业是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联络点。这里所讲的经济利益,既可能表现为直接经济利益,也可能表来为经经济信息形式存在的间接利益,因为谁拥有更多的信息,谁就有更多的决策能力和影响能力,并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其中,对我们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有意义的,是其直接经济利益方面。会计除了其固有信息功能外,另一个重要功能是资本存量与增量这间的分割功能。对于股权投资者来说,存量是其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保证,一般情况下,会倾向于多确认存量(当然,例外的情况也是有的。比如,对于短线投资者来说,只在意企业的短期价值,可能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而这本身就说明了多元利益的存在);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一般也倾向于多确认认存量,因为,存量充分意味着债权的安全系数更大一些;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其直接利益是税收利益,多确认增量,意味着更大税基;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其报酬往往是与企业的当期利润相联系的,他们也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当然,基于长期雇用、追求长期利益的情形也是有的)。类似于这样的利益主体及其利益倾向,还可以

举出一些。为了协调各种利益矛盾,会计职业最早以中间人的面貌出现,主持会计准则的制定。

后来的实践证明,会计职业也是有自己独立的利益的,即,以最小的风险,获取最大的收益。其中,收益表现为市场份额、审计取费,风险则表现为可能的审计失误以及由此引起各种利益主体的诉求。所以它在行使其职能时,就会考虑特定利益关系中的力量对比,并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进行政策选择和设计。这正是为什么美国、英国等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权限先后从会计职业转移到独立的会计准则制定团体手中的真实背景。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将现行财务制度执行的制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的职能分解出来,使其成为会计准则的职能,建立比较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准则形成机制,有效地负担起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割职能。将财务分配和税收分配以及其他分配形式建立在合理划定资本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

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取能改造为会计准则的职能以后,相应的问题是,是否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笔者认为,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改造为会计准则职能,并不意味着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相反,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改善和加强国家作为所有者对企业财务的管理。

所谓财务活动、财务管理,都是围绕资源的配置和分配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和分配基本上是由所有者在国家法律约束和计划指导下实现的。资金投资到哪里,投资多少,从哪里筹资,怎样安排资金结构,利润应当怎样进行分配,多少分配给投资者,多少用于后备和发展,基本上是所有者决定的,或者由管理部门在投资者的指导下进行。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至多是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小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作出必要的制度规范。可能的领域有,利润分配顺序,社会保障基金的提取,后备基金的建立,等等。现行公司法律对这类问题已经作出规定。

而国有企业的情况就大大不同了。国家是国有企业所有者,或者通过法人行使所有者职能。国家必须对国有企业财务进行管理。理由是:

第一,所有者对其资本的管理和控制,是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保证。而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对于国有资本的投放和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以对经营者的考核,必须由国家来执行。

第二,国有企业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目的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是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经济成份。国有企业固然要以盈利为目的,但其所担负的经济社会目标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的职能,平抑物价的职能、解决就业的职能等等。这都要通过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来实现。

第三,相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要弱得多,随的经营失败风险比非国有企业也要大得多。在任何一种经济体制中,都表现为一系列的授权过程。于对非国有企业来说,有的是由所有者本人直接经营,自己授权自己,其责任心和风险意识都是很强的。有的则是由私人投资的股份公司,也具有极强的风险意识。当然,由于掌握企业命运的大股东,对小股东潜在的损害,保留必要的后备。公司法律有关条款起的就是这样的作用。而在国有企业,授权层次大大增加,有时甚至不能直接确指是谁授权的。这就大大增加了授权风险。注重眼前利润而忽视长期利润,剥夺性经营而不注意资本维护和技术开发,冒险而不顾忌后果,等等。这就是产权经济学一再提醒的道德风险现象。可以说,国有企业的道德风险比非国有企业要大得多。这就有必要改善和加强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比如规定和监控负债比率、流动性比率指标等等。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

在传统体制下,税法和会计制度都是以财务制度为依据的。会计制度根据财务制度规定的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规范账务处理方法和程序,而税法则根据财务制度确定税基。随着会计制度改革和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职能将由会计准则来承担。

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处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是将税基完全建立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还是另行制定一套扣税办法。或者将税法与会计准则统一起来。最近几年,不少同志倡导建立一门独立的税收会计学,并发表了一些研究成果。总的来说,有两种意见,一种观点是,税收会计学是财务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集中研究和处理企业与税收有关的会计业务,比如,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以及纳税申报。还有一种观点是,鉴于财务会计与税收的目标不同以及会计准则与现实分配,即所得税会计。更有人建议,不但要确认所得税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推,在此基础上建立税收会计学。

关于第二种观点,笔者认为,从会计的角度看,企业的纳税业务,与企业其他各类经营活动并没有什么两样,交纳各种税收,所导致的企业纳税久务形成的负债以及多交税收而应当退回税款所形成的资产,与企业对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经济业务的核算原则是一样的,都要遵循有关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标准。单独建立一门纳税会计学,就象要建立应收账款会计学、存货会计学、固定资产会计学一样说不过去。

关于第二种观点,涉及到要不要保持财务会计与税法在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上的一致。就成本和效益方面考虑,会计准则与税法如果能够协调好乃至统一起来,当然是一件好事。因为那样既有助于简化企业会计核算,又便于税收征管。然而,会计准则与税法在立法宗旨、服务对象和约束因素诸方面都是有区别的。就当前实务来说,税法与会计准则在诸多项目的处理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差异。绝对地讲会计准则与税法保持一致,已经行不通了。但是,赞成会计准则与税法分离,并不意味着不顾成本与效益原则,盲目地追求两者的差异,甚至人为地夸大两者的差异,而不应当尽量保持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一致,不要夸大纳税扣除政策的作用。实际上,某些税收政策的奖励或抑制作用是有限的,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经营环境和企业机制下,更是这样。对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某些项目的确认标准上的差异的处理,笔者赞同我国现任会计制度有关所得税核算的规定,即,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有同志建议,不但要跨期分配所得税,还要确认增值税时间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配,进而建立起税收会计学。笔者认为,借鉴所得税跨期分配原理进行流转税的跨期分期,不失为一种尝试,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任何一种会计方法的采用,都要符合中国现实和特定环境,符合成本与效益原则,不能为会计而会计,为研究而研究;第二,流转税跨期分配与所得税跨期分配一样,都是会计原理和会计原则的具体运用,属于某一类会计业务,指望因此形成一门税收会计学,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四、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所要解决的实际上是会计规范本身的结构问题。广义上讲,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一种形式,就象会计制度以外,还有会计规章、会计规则、会计规定、会计处理办法等多种法规体例一样。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搞会计改革,乃至于系统研究会计制度改革,开始用

会计准则这个称谓,很大程序上受到西方会计实务的影响。因为美国、英国、加拿大以及国际会计准则都称accountingstandards或accountingprinciples,分别译为会计准则(或会计标准)和会计原则,当时国内大量介绍和译述西方国家会计文献,使得会计准则这个词成为市场经济制度下会计规范的象征。记得当时还曾就会计准则、会计标准或会计原则的区别或联系以及我们该选用哪一个名称进行过多次讨论和论证,后来在1988年义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准则研究组的的研究会主达成一致意见,今天统一用"会计准则"一词,不再在名词上争论了。

现在我们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名词本身的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现在都以其现实存在,直接影响着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当然,由于已经的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会计经验,会计准则几乎成为新的会计规范的代名词,因而影响更大一些。我们现在要讨论的会计准则,基本上是指已经或即将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而会计制度所涵盖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且复杂得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两则两制"中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和后来陆续的其他行业会计制度,象公路经营企业制度,还有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制度两个会计制度。从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看,表现形式、体例结构、详略程度、政策选择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但所涉及的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相互之间的关系确定需要理顺,从而形成有分工又有协调、结构严密的中国会计规范体系。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财政部着手研究和草拟会计改革发展规划时,就提出了会计准则体系这一动议。1991年的《会计改革纲要(试行)》以及先后提出的《关于拟定我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等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在内的会计准则体系的设想。当时,按行为和所有制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等基本上是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为框架的,这就是本文前面所说的,执行的是薄记职能。也有一些例外,1985年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以及1992年年初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除了传统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方面的内容处,也独立地规定了一些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政策。实施"两则两制"时,由于当时《企业会计准则》只有一个基本准则,尚不能满足具体指导企业会计实务的需要,所以根据基本准则按行业制定了13种会计制度。这些行业会计制度也相应地充实一些会计政策的内容,即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方面的内容。这就是为什么随着具体准则制定工作取得进展,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重叠之处越来越多、我们越来越关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问题的根本原因。

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会计准则时,还主要是直观地借鉴西方国家会计准则这名称和形式,那么经过10年来制定会计准则的长期实践,我们切实感到,分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会计准则这个形式,有显著的优越性。一是分会计要素、分经济业务制定会计准则,有可能将某个要素或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要求阐述得比较全面且清楚,逻辑严密;而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其核心是账户设置、记录内容和借贷规则,不可能象会计准则那样根据特定要素或业务的需要灵活组织其结构和内容。二是会计准则这种形式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规范形式,已经为国际社会所认同,象法国、德国等国家也开始采用会计准则这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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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经费。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奖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2)卫生材料费。卫生材料费是指医院业务科室开展医疗服务而耗费的卫生材料。主要包括:氧气费、化验材料费、血费、放射材料费等。在规模比较小的医院,放射材料费、化验材料费一般不分开,都包括在其他卫生材料费中:(3)药品费。主要包括西药、中成药和草药这三种药的费用。在新会计制度下,所有药物均按进价入账;(4)固定资产折旧费。指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费;(5)无形资产摊销费。指按照规定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原来的财务制度无形资产是不需要摊销的,但是在新会计制度下,必须进行摊销;(6)提取医疗风险基金。指按照规定计提的医疗风险基金;(7)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等。医院成本核算的主要流程:将各核算单元(科室)的成本分为直接和间接成本,根据三级分摊的方法,把各个科室的费用进行结转,最终转变为临床服务科室医疗成本。

此外,还要对医院的一些财政项目的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分摊和归类,从而形成了临床服务医疗全成本和医院全成本两种成本单位,然后再次进行归集和分摊。其中:核算单元(科室)根据医院的性质和管理特点而成立的一个成本核算的基础部门,根据其服务项目的不同分为四类:临床服务类、医疗技术类、医疗辅助类和行政后勤类。将所有医院的费用根据规定的原则分配到到每一个核算单元。按照权责发生原则各种收入也应按核算单元进行归集。分摊科室成本:根据分项逐级分步结转的方法将成本分配到每一个科室内,其具体步骤是:一级分摊:将行政后勤类科室的费用根据人头分摊到每一类科室中去,同时实施分项的结转。一般按科室的人数进行分摊。二级分摊:把医院的每个科室的成本分摊到具体每个科室上,然后再进行分项结转。三级分摊:医技科室的成本分摊,将医技科室的成本向临床科室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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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的负债信息更加准确。集中体现在资产负债率指标上,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而资产总额是扣除累计折旧后的净额。在新《医院财务制度》下,由于固定资产提取折旧,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更加真实,计算出来的资产负债率也就更准确,从而更加全面披露资产负债信息,有利于加强资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在旧制度中,固定资产计提修购基金,不计提折旧,医院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项目只反映原值,不能反映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提取的修购基金,由此形成的固定资产总额、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和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失真。

二、反映的科目更加全面,更具有实用性

1、反映的科目更具有实用性。新《医院财务制度》第十八条规定的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与旧制度相比,取消了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了科教项目收入,并将药品收入纳入到医疗收入的明细项目里,同时在医疗收入项目中增加了药事服务费收入。笔者认为把医疗、药品收入核算全都合并在医疗收入中核算,比较符合医院医、教、研三位一体的实际情况,弱化了药品加成收入对医院的补偿作用,同是增加了药事服务费收入,既体现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核心,又规范加强了医院各项收入的核算与管理,也更符合国际惯例。旧制度中将医疗收入与药品收入分开核算,极易造成人为分摊管理费用处理不当,而影响医院的收支结余。

2、反映的科目更加全面。新《医院财务制度》采用了一个新会计科目待冲基金。来记录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资产提取的折旧,提取时,预存在待冲基金科目里,等到该项资产要被摊销、清理的时候,冲销待冲基金。这样,医院就可以把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区别开来核算,通过待冲基金对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有效的过程性管理。同是也兼顾的满足了预算管理需要,会计科目更具全面性。

三、强化成本核算、控制

1、强化成本核算。新《医院财务制度》第二十九条指出成本核算一般可以分为科室成本核算、床日和诊次成本核算等。三级医院和其他有条件的医院还应该以医疗服务项目、病种等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在进行以上成本核算是还可以开展医疗全成本核算和医院全成本核算。新制度第三十条还对医院科室的分类、科室成本的归集、科室成本的分摊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第三十四条还特别指出一般不应计入成本的范围。相比较,新制度重点强化了对成本管理的细则要求。而旧制度则是简单的把成本费用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间接成本按人员比例分摊,成本费用管理较粗放。

2、加强成本控制。新《医院财务制度》第三十五条指出医院应针对成本核算的结果,采用趋势分析、结构分析、量本利分析等方法及时对实际成本变动情况及产生原因进行分析,提高成本运营效率。第三十六条也指出公立医院应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利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按照预定的成本定额、成本计划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对成本形成过程中的耗费进行控制。总之,要求公立医院建立健全成本定额管理、费用审核等制度等,控制医院成本费用有效、合理支出。而旧制度只提出哪些应计入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对于成本控制只是简单指出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并无具体成本控制的方法、措施。

四、加强内部监管,强化外部审计

1、加强内部监管。新《医院财务制度》第六条指出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医院的经济效率并不是简单地表现为像企业那样的利润结余,而是和社会效益还有着很大的关系, 设置总会计师就是协助院长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制定综合目标管理等计划、措施、反馈、修正等工作。旧制度则只提出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从应建立到须建立,仅一字之差,却传递着一个积极且重要的信号,即无论是从医院自身发展到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管需求,体现了设立总会计师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强化外部审计。新《医院会计制度》第六条指出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为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11年1月,还专门了《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的通知。旨在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新医院财务监督机制;促进公立医院加强医院内部预算和成本管理;加强政府卫生投入的使用监督;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措施;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形成科学有效的外部审计监督,对于推进公立医院的资金绩效评价、强化财政监督都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五、加强医疗风险意识管理

新《医院财务制度》第六十二条中,专用基金的范围,取消了修购基金,增加了医疗风险基金,并规定医院累计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比例不应超过当年医疗收入的1-3。由于医疗行为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当前医疗事故及其经济赔偿不断加大,严重的医疗事故会造成当月的支出大幅增加,特别严重的事故及经济赔偿会影响到医院的正常工作进行,为此,医疗风险基金势在必行。而旧制度中没有进行医疗风险防范要求,缺乏抵抗医疗风险的内容。医疗事故经济赔偿在只有在发生时,列入其他支出科目,未涉及抗风险问题,也有违会计的稳健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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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置应遵循科学合理、组织高效、权责明确等原则,一般应包括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办公室和责任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一般由院领导、财务负责人、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中心负责人共同组成,是医院内部预算最终决策部门。预算管理办公室是处理全面预算管理日常运行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预算责任单位主要包括各职能部门、各临床、医技、医辅责任中心,是预算管理的执行层。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体系是预算管理权威性的必要保障。

3落实医院财务制度管理内容与责任分解

全面预算是判断医院资源是否有效分配和运用的重要形式。根据医院的一般运营特点,可采用“三级预算管理”体系,即按照“预算归口管理、三级目标统一”的原则,由一级总预算、二级归口职能部门预算和三级责任中心预算组成,实行以财务预算为主线,将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体系的全面预算。一级总预算由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主要包括经营预算、资本性预算的汇总、以及财务预算的编制,二级部门预算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主要负责归口支出预算及资本性支出预算,三级责任中心预算由各临床、医技、医辅责任中心负责,主要负责经营预算,如门诊人次、住院人次等业务量预算。全面预算管理涉及到医院运营的方方面面,各单元的责任分解与明确是落实预算全院、全员性的重要表现,也是保证全面预算执行与控制效果的前提条件。

4完善全面预算管控程序

4.1全面预算的编制

预算的编制流程可遵循“三下二上”的流程,主要包括:下达医院总体预算参考性目标、上报责任单元依据各自的分工研究制定的二级部门预算、下达审议后的二级部门预算草案、上报责任单元三级责任中心预算初稿、下达审议后的三级责任中心预算,并予执行。

4.2全面预算的审批

医院预算编制完成后,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要求上报主管部门。主办部门经过认真审核后进行综合平衡,并上报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最终的审核批复。

4.3全面预算的执行与分析

医院必须要严格执行经过审批的预算。预算管理办公室需要将预算逐级分解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并予以定期公告。管理人员还需按月度或季度编制预算执行报告,以便及时掌握和发现预算执行情况的异动,并对日常关注重点进行分析,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为医院领导层的决策提供依据。

4.4全面预算的调整

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一旦一般不予调整。只有在发生对医院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并且影响至预算难以实现的情况下,才允许对预算进行相应地调整。预算的调整需严格按原预算编报审批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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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这一说法,于19世纪60年代被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首先提出,她认为,在自然资源、人文社会和科学技术组成的宏观经济系统内,在销及生成废弃物的过程中,形成以保护生态为重点的资源循环型的经济模式。其主要特点是生产低排放、资源低开采和高利用。其运行原则是“降低耗费、再利用、再循环”。降低耗费是在满足社会生产消费需要之后,积极应用先进的科技方法,转变社会公众的消费理念,极力降低投入的资源和物质资料的耗用量。再次利用,采用尽可能多次的或者是使用更多的方法来使用产品,进而达到减少消耗资源和环境污染;再循环指资源化废弃物,减少对废弃物的处理数量。

2.循环经济下财务管理的特点

(1)同时具有价值管理和行为管理的属性财务管理的核心是价值管理。财务管理是利用资本、收入、成本、支出等一系列价值指标来分析、衡量企业的资金管理和经营活动,对资金的融资、运营、分配等活动进行管理,以资金价值运动中所体现的经济内容来考核企业的业绩。因此,其基本属性为价值管理。还有协调企业内外部相关各利益方的权益冲突,财务管理是否能够控制和激励各相关利益方的行为,防止互相之间进行财务操纵和道德冲突,对企业财务绩效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因此财务管理也是企业行为管理的一种。(2)兼有“财”与“权”的管理能力现代社会是责、权、利的统一。“财”指微观经济组织的价值流;“权”指能够对资金、资本和经济运行实施指挥、调动的权力。从产权的视角看,单位产权的交易流动,其实质上相当于价值的流动,即体现了一定程度的权责利和收益权的交换。产权流动的背后并不是人与资源间的关系,而是由于资源的存在和使用价值,致使人们彼此之间,对其相对应的权责利和收益权等权利进行交换的经济行为关系。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微观经营组织需要考虑好,如何做到尽职尽责,行使自身的权益权利、怎样促进资本保值增值的运作等内容。因此,对于财力资金,与权力权益,需要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3)循环经济下包括控制、决策等多样的工作手段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能,是财务上的决策和资金预算执行中的控制。因为市场经济复杂多变,社会需求也在不断的变化,因此,不管是盈利性微观经营主体还是非盈利性微观经营主体,其财管职能部门都需要依据外部环境的改变,对每个不确定因素要实时做出分析判断,为经营主体自身的决策提供详细、深入的资料,以作为决策和控制的依据。以上论述的内容主要反映了财务管理的决策功能。另外,其决策的方向对于微观经营主体的发展进程也产生直接影响。对于微观经营主体来说,其经营活动既是商品生产流通过程,同样也是资本保值增值和资金流通的过程。而商品的流通都会伴随着金钱的流通,所以通过管控资金收支的规模和结构就能有效的控制商品运动的过程。(4)具有独立行职权和服务管理的职能传统粗放型的财务管理与微观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合为一体的,都侧重于为生产经营行为服务。现代的循环经济下的财务管理不仅挂钩于生产经营行为,还与金融市场相联系,形成了新的循环经济模式下的理财经营活动,即资本运营要考虑企业外部化的问题。循环经济模式下的财务管理要考虑企业经营行为的外部成本,并将其内部化,计算收益率和财务成本风险等财务计算时,要将外部成本囊括进去,在此基础上才能做出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财务决策。

二、传统粗放型财务模式存在的问题

1.传统粗放型的财务管理上的问题

传统的粗放型的财务管理存在多处可改进的地方,与循环经济的要求存在差距,例如,落实环保的发展战略并没有科学的组织结构进行保障;操作向导不明确;管理手段相对落后,与快速发展的信息环境相冲突;价值链、供应链管理等经营环节并没有结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进行;绩效评价的标准为局部最优,没有考虑全局,资本流动机制不完善等等,以上问题对于实现循环经济有着重要影响。循环经济下制定的财务制度和目标不同于传统财务管理的目标,其不仅强调财务上的效益,同时还要兼顾环境成本对社会的影响。微观经营主体不仅应依法纳税,还要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考虑到资源限制约束,要做到节约和合理耗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环境改善,使微观经营主体持续发展同环境和谐相处。

2.会计理念上的问题

微观经营主体的经济效益核算是通过基础性的会计核算来反映。会计核算反映了微观经营主体的所有资产,和经营使用这些资源的权益关系,体现了微观经营主体的产权。会计核算反映了微观经营主体经过一单元的生产周期后,又开始新一轮的生产周期,但目前会计核算在反映资源的再利用和再造价值上,并不科学完善,主要反映的是一轮又一轮的投入产出的循环。目前会计核算单纯的反映经济效益,尚不能够详尽地反映在微观经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排放的废弃物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相关损失,更无法体现环境污染给经济带来的代价,对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没有科学的核算系统,产生的损失在企业风险中无形化。

三、循环经济下财务战略规划和管理

1.财务战略与企业战略相协调

着重关注企业的财务战略是否适应企业战略及二者的动态性,注意企业的现实的财务能力,注重与企业战略相协调的预期的企业财务能力的培养、形成和发展。培养财务人才,激励与凝聚财务人才的力量,使财务部门具有与企业的战略要求相匹配协调的财务技能。

2.树立新的成本管理思想

树立战略管理成本意识,即从战略的高度实现成本管理与控制。企业的成本管理需要多方面发展,构成一个企业系统的工程。重点强调整体与全局的发展,形成企业内部全参与,分析全过程,对成本管理进行全方位的控制的一个系统;发展宏观成本效益的理念,达到由传统的节约、节省转变为现代的效益观念;建立科技驱动型的成本管理理念,中小企业通过研发新产品、创新工艺技术、改进机器设备、提高员工素质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企业科学化管理,把降低成本和实现技术的进步有机的结合起来。

3.强化管理营运资金

对现金加强管理,留存一定数量的现金以备不足之需,确保日常资金周转灵活,避免由于经济波动和贷款困难给企业资金带来影响;设置科学的库存储备,施行到地理位置最近的地方进行采购及销售,以节约流通费用、交易费用;应收账款的管理系统应大力建立健全,采用科学的手段识别和控制风险;建立和完善营运资金的归口管理的责任制,清楚确认责任单位以及享有的权力、义务和责任,构建合理有效地、具有操作性的责任评级和奖惩制度,实现营运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最大。

4.加强企业的财务预算

充分发挥预算文化的价值引导作用。企业的预算文化具有一定的价值引导作用,可以使员工对预算管理提高重视,切实地认识到预算管理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预算文化能够推动企业发展,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预算文化还具有行为导向的作用,使员工在日常生产销售过程中清楚了解企业的预算目标,努力实现企业的预算目标,使企业员工自觉执行预算管理,推动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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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财务预算管理不到位

医院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其经营活动,而医院的财务预算关系到整个医院的经营活动,二者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目前,医院普遍缺乏预算意识,资金预算侧重于主观判断,对预算管理更是缺乏相应的预算管理体系,预算执行脱离实际经营活动,降低经费的使用科学性。同时,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和监督体系,不能将责任具体落实下去,预算使去其本应有的约束作用,加大医院财务管理压力,不利于医院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1.3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监管存在的问题

具体表现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财务自身监管薄弱、内部审计执行不力、社会中介机构未发挥有效监督作用等方面。目前,我国多数医院自身财务监管薄弱,没有相应的权威内部审计机构,加之政府多头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沟通,而法律法规以及制度体系又比较笼统,有关惩戒规定不够具体,可操作性差且执行力不够,使得医院财务监督方面存在很多漏洞。

1.4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后

现行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医院信息系统的支持。但是,目前我国医疗改革并不是很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并不是最先进的,各种会计软件和信息化软件也不能及时更新,且存在医院各部门的管理学经常各自为战,缺乏有效的沟通,不能有效进行资源共享,必定会造成一些物资的浪费。

1.5医院固定资产方面存在的不足

现行会计制度在医院固定资产的确认、分类、核算及处置方面都做了大胆尝试,有了新的规定,不仅更贴近医院的发展要求,也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这种改革创新大大规范了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及核算,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个别医院求大而全盲目购建、虚增固定资产资产总量以及固定资产减值等,对此各医院应医院之间不必要的重复购建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具体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分析,找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2针对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方案研究

2.1完善各项资本经营业务的明细划分

各医院为了规范会计处理、做到账目有所依据需要对各项资本经营业务进行明细划分。有关部门应改革过去不合理的会计制度,使业务状况的核算规范化,如可将对外投资项目细做到具体投资有具体的核算要求。另可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增高投资收益项目,年底结账时直接将其收入收支结余“其它科目”里。总之要对各种形式的资本经营事项进行明细划分,并制定相应的会计处理规范。

2.2积极完善医院的预算管理体系

现行制度下,医院应注重收入与支出的预算管理,积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做到预算管理内容、管理过程、管理主体的全面化。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编制预算并经主管部门审批。编制预算前进行充分的调研认证,确定预算基础,核实基础数字,正确预测各种因素对医院收支的影响;一改传统的“基数加增长”的编制方法,采取零基预算法、弹性预算法等多种方法编制年度预算;编制过程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对预算执行进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对预算支出必须给出详细理由,在经过科学严谨的论证后方可批准使用。还要对执行结果进行分析考核,将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医院各科室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有效降低医疗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3加强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监督机制

完美的监督需要来自单位内部、政府部门以及社会中介机构的共同配合。对此应:

(1)加强政府监督,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并举,医院的财务部门是医院内部经济活动的中心,是医院财务监管的主体,这是国家赋予财务部门的法定责任。政府应认清自己在医院监管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加强医疗价格改革,杜绝以药养医,定期对监管制度的实施效果展开调查统计,定期向公众揭示医院各种费用与收支是否平衡的机制等。

(2)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管,医院应树立以财务收支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为主,以风险管理审计为发展方向,有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摆脱院领导的操控,实现审计结果的公正、客观、独立性。

(3)加强全院职工共同监督管理,全院上下应统一认识到医院经济活动是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科室、和职工都要担起监管重任,从而保证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有效实施。

2.4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高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

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很好实现资源共享,还能有效节省人力、物力,对单位成本进行科学有效使用。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整合医院资源,将医院的物流、财务管理与服务的各个系统相互联系在一起,实现了医院信息管理的一体化,并及时地将医院的库存商品、各科室的药品配备情况等反映出来,有利地节省了医院的资源。此外,现行的会计制度要求所有固定资产从增加的下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在信息化网络体系下,可以利用会计核算软件实现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使得不同医用资产的计提折旧工作更加简单快捷。

2.5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

医院固定资产是由医院占用有或使用,能直接或间接为医院带来经济效益,是医院开展医疗、科研、教学等各类活动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更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与制度的完善。医院领导及医护人员要从思想上真正理解固定资产对其工作的不可取代性,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各种盲目和浪费行为,也才能真正利用好固定资产;同时还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制度是保证业务操作规范化、秩序化、高效率及管理漏洞的重要手段,对于固定资产确认、购置、使用、保管、保值增值、处置等方面都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再配以高素质的管理人员进行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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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高财务管理意识。首先,要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严格控制村干部从选拔、考核、任用的过程,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特别是经济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使相关会计人员得到合适的岗位,农村资源尤其是集体资金能够得到优化配置,做到真正的“物能尽其用,人能尽其才”。其次,要提高农民监督,推广农民法治教育,提高他们的集体意识及集体财产集体所有的意识,树立人本意识,调动农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2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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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缺少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我国现有的铁路财务管理机制不完整,铁路内部的具体分工也不明白,责任也不明确。铁路部门的身份比较尴尬,一直在资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身份间徘徊。铁路部门虽然是运输行业,却不能以一个独立的身份在市场中立足。这种尴尬的身份就造成了所有者和经营者权利和任务都不分明,最终使得整个铁路系统管理一团散沙。

二、铁路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的策略

1.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就现在铁路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铁路部门可以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制度中,不仅要秉承一贯的原则,还要追求变化性。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可以看实际的状况,自己衡量的去解决。同时,财务预算是铁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预算的精准度要高,应该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在财务预算中,不仅要求进程的细化,还要求资金的总体把握。预算可按月、季度、年等进行估算。等施工项目开始后,财务管理人员需要时刻的统计实际的支出,和预算进行比较,方便后续的部署和项目后期的建设。

2.加强规避企业财务风险的意识首先,企业工作人员要具备规避风险的积极心态。规避风险不是指偷税漏税来逃避责任,而是尽量在规范纳税方式上,努力推动投资企业的转型,规避高风险投资业务,以推动企业各项新业务的税务管理。其次,企业要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应对资金链所带来的风险。企业要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以获得更多投资资金。企业还要加强对于预收和收款项的管理工作,将库存货物及时处理以增强资金的流动性。

3.制定赏罚机制,增强财务人员能力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我国的分配制度,它适用于各行各业,铁路运输业也必须遵照这项制度。铁路部门需要制定有效的、公平的赏罚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间接地增加铁路运输的收益。在运营成本的预算时,加入一些适当的奖励办法,可以充分的调动财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实现降低铁路经营成本的目标。怎样增强财务人员的能力是当下铁路财务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对于财务人员的聘用应该制定严格的专业考核制度,优先录用具有财务管理经验的人员,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严格的考核评定,进而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高效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评定,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职业操守考核,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

4.要建立新的管理模式我国目前的铁路系统管理模式有许多缺点,他们都对铁路运输业的正常运行产生了不好的影响。现在的任务就是从根本上改掉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一种新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一定要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基于我国铁路财务管理的状况,可以在国有资产拥有者和铁路建设承包者之间搭起一道有效的渠道,实行分层式的财务管理模式。这样,双方才可以流畅的沟通,管理活动才得以顺畅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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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必要性

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企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由非出纳人员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具体规定,其基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单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

1、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单位必须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控制。所谓全面是指三个方面,一是全过程的控制,不仅包括经济活动各个环节中涉及支出类业务的审批,还包括如销售单、供货合同等收入类业务的审批;二是全员的控制,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所有职工;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办公费、投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诸如基建投资、兼并等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应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审批。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预算审批。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预算。

3、不相容职责划分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计法》明确规定,“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对一些小型单位因为职工人数少,绝对的职责划分困难很多。但是应通过更严密的监督和复核,以弥补划分的不足。

4、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如果重视科学性而忽视实用性,设计的制度只能作为“花瓶”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相反,如果重视实用性而忽视科学性,设计的制度虽然简单易行但却“漏洞百出”,同样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依据内部控制的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人及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根据授权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单位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单位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帐或报帐。这种审批模式有许多不足之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即使会计人员发现疑问已是“既成事实”,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包括:(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会计法》、有关法规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授权领导或职工代表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四、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符合《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原则。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有些单位负责人把“一支笔”审批错误的认为是一个人说了算,更是难有约束。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应加强民主理财建设,对于大型投资应经过领导集体会商,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通过职代会表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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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企业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审批控制。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审批。

3、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计法》明确规定,“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4、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如果企业重视科学性而忽视实用性,设计的制度只能作为“花瓶”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相反,如果企业重视实用性而忽视科学性,设计的制度虽然简单易行但却“漏洞百出”,同样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企业设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及其权限由企业根据其组织结构、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可以确定一个审批人员(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也可以确定两个或多个审批人员,他们各自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批权力。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管理(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帐或报帐。笔者认为这种审批程序不很合理。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必然造成会计人员的审核形同虚设。许多会计人员直接以是否有领导签字为依据进行审核。如果领导已审批通过,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包括:(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会计法》、有关法规和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利和责任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企业领导或企业职工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各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采用以下几种财务收支审批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由单位负责人“一支笔”审批,更是难以对其形成有效约束,这本身也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