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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学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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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学论文

篇1

二、犹太性对美国文学主题的影响

美国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社会文化发生了新的变化,美国犹太文学也出现了新的发展倾向。70年代之后,美国的多元化思想不断发展,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美国社会的许多群体开始重新寻找属于自己的民族文化特征,犹太民族也是如此。这对于工业化的发展来讲,不仅是一种解脱,更是一种慰藉。这个时期的美国犹太文学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但是美国主流文化却在存在主义思想的影响下陷入混乱状态。因此,犹太文化在犹太移民对其认同和挖掘中不断在美国当代文学中体现出来,主要的文学主题就是重返犹太家园,重新审视犹太价值观等方面。犹太民族文化中的犹太性对美国文学主题的影响主要集中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和70年代之后。但是在此之后,一些犹太作家开始摆脱犹太性,追求回归犹太传统的趋势。与此同时,美国第三批犹太作家开始在美国当代文学中崭露头角,他们追求犹太文化的传统性,文学作品中体现出鲜明的犹太性。比如美国犹太移民的当代作家艾萨克•辛格(IsaacSinge)r,他的文学创作是美国当代文学中非常独特的现象,在他的文学创作中不仅体现了犹太原始的语言形式,而且小说主题基本上都是表现对犹太传统的回归。小说中的主人公几乎都是在各种利益与诱惑面前无法自拔,金钱、权利、欲望等都是他们罪孽的源头,都是在最后关头总能悔悟,回归到犹太传统。这些人物形象开始在社会中总是找不到自我,深深陷入各种诱惑之中无法自拔,他们违背了犹太人的原则,背弃了自己的宗教,成为社会的抛弃者。都是在关键的时刻达到了内心的醒悟,于是不断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忏悔,他们不仅重新恢复了内心的平静,而且开始了新的人生,这是辛格小说中最主要的主体模式。辛格的《肖莎》充分体现了他作品中的回归主题模式。肖莎是艾伦的初恋情人,小说在开头简单地介绍过她,后面主要讲述了艾伦远离肖莎之后沉溺于放荡的生活,他和四个女人的关系纠缠不清,为了金钱可以放弃作为犹太人的身份。但是当他看到肖莎时勾起了他所有的回忆,艾伦在肖莎身上看到的不仅是自己失去的美好品质,更是失去了内心的信仰和作为犹太人独有的特征。所以,他决定回到自己以前纯真的生活中去,他为了肖莎放弃了去美国,表现了他对回归犹太传统的坚定信心。这种“背弃—忏悔—回归”的小说模式不仅是辛格小说的主题模式,更是他创作的态度,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现代犹太人只有珍惜自己的生活和犹太的宗教传统,在犹太精神和文化传统的洗礼中才能得到回归,才能够真正体会世界的安宁和人生的意义。

三、新时期犹太作家对美国当代文学的影响

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文坛上出现了第三代犹太作家。这批作家与第二代犹太作家有很大的区别,以贝娄、罗斯和辛格为代表的第二代犹太作家的作品具有超越犹太性的意义,但是在这批第三代犹太作家中却有意识地凸显犹太民族的思想和文化特征,在文学作品中探索犹太人在美国的生活方式,甚至还有作家对英语的运用进行了探索,认为英语的运用不符合犹太人的思想交流和文化传播。这个时期美国当代犹太文学的犹太性就更加体现出来,深入到美国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这个层面上讲,第三代犹太作家的小说不再是美国当代文学中的同化现象,与此相反,他们在犹太文化传统中吸取经验,从历史发展与民族生活中寻找素材,在作品中表现出浓厚的救赎意识和思想观念,而且对犹太人的思维和生活方式也进行了大量的描写。辛西娅•奥齐克、休•尼什桑和库尔特•莱文恩特等一批学者是第三代犹太作家的典型代表。其中成就比较高的要数奥齐克,他希望在英语环境中创作出一种属于犹太人的本土文化,虽然缺乏有力的证据和环境空间,但是他始终认为犹太文化复兴之路一定会到来。在他的论文《创新与救赎:文学的意义》中,他主张人有改变生活的自由和创造新文学的自由。在他的短篇小说集《漂浮:五个短篇故事》中,救赎仍然是他文学的主题。在《普特尔梅瑟:他的工作经历、她的家世和她的余生》中,女律师普特尔梅瑟是犹太文化传播的典范,她有犹太价值观,把自己的命运与犹太民族的发展联系在一起。从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奥齐克通过普特尔梅瑟的行动与思想说明了犹太语言与犹太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只有不断地掌握犹太语言和民族文化传统,犹太民族的文化才能不断发扬光大。他的另外代表作《流血》也是突出救赎的主题思想,在这篇小说中奥齐克揭示了犹太人赎罪日的神学意义,向我们展示了犹太叛教者回归的心路历程。《律法》是尼什桑的代表作品,在这部作品中作者表现的是犹太人的宗教价值观,小说的主要思想就是肯定上帝对人的圣约,指出犹太人应该遵循古训。故事从叙述一个家庭面临的问题开始,其根源是是否继续遵守犹太教规,是否让口吃的儿子当众诵读摩西律法。父亲在年轻的时候对犹太教规和律法都不屑一顾,他们是被德国纳粹同化了的德国犹太人,心中早就没有犹太人的信仰和追求,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也没有按照犹太人的生活方式进行生活。但是德国人对犹太人进行疯狂的屠杀唤醒了他内心深处的那点民族意识和犹太情结,父亲决定抛弃祖父的教诲,把属于民族宗教的东西作为遗产传给了儿子,而且儿子非常高兴地承担宗教义务。这部作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向我们展示了二战时期德国纳粹对犹太人残酷的杀害,告诫人们战争的残酷性,同时,说明了民族性是一个民族区别与其他民族的显著特征,盲目地追求同化是徒劳无益的。

这表明了在第三代犹太作家中,他们不断认识到犹太民族性特征对犹太民族历史发展的重要性,而且在美国社会中也越来越自信,从小说中反映出的对犹太民族特征的坚守,对犹太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挖掘都可以看出。他们通过其文学作品活跃在美国的当代文坛,对美国当代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以贝娄、辛格和马拉默德等为代表的第二代犹太作家,他们在作品中体现出来的文学主题主要是关于战争带来的苦难,犹太人在美国的身份困惑以及美国对犹太人的排斥等。而且这些作品中主人公大部分是社会生活底层中的普通人物,他们大多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在社会中也是流浪汉的角色。但是以奥齐克和尼什森为代表的第三代犹太作家不管在描写主题还是表现手法方面与第二代作家都具有很大的不同,在他们的笔下,他们作品中的主人公大部分是精通犹太传统文化和了解犹太民族历史,都是精通犹太语言的虔诚的犹太教徒。这些在奥齐克的代表作品与尼什桑的代表作品中都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篇2

第一,“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受到了普遍关注。建国以来,民族学界受前苏联民族学研究的影响,把主要目标投向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斯大林在《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个定义中,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四个特征之一,受到了异乎寻常的关注,许多学者著书立学,(注:参见熊锡元:《略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吴团英:《民族心理素质是民族最具普遍性的特征》,《求是学刊》1982年第2期;顾学津:《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识别中的作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徐杰舜:《也谈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贺国安:《刘克甫谈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自我意识》,《民族研究》1989年第4期;修世华:《关于“共同心理素质”的思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概括。其中以熊锡元和吴团英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熊锡元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其特征为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风俗、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乡土的眷恋,表现出自己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吴团英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特点,它由民族情感、意志、性格、气质及民族自我意识等诸种要素构成。”(注: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点理解方面,学者们大多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渐变性;但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方面,分歧很大。民族性格、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意识以及民族自我意识均成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代名词。甚至《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在对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感情等词条的解释中,均写着参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

第二,民族心理研究方兴未艾。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些学者逐渐注意到对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四个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限制,于是开始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纳入心理学分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心理作了研究。(注:参见周星:《民族心理论》,《宁夏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童列春:《中国民族心理形成的四个历史时期》,《理论月刊》1991年第4期;李尚凯:《民族心理研究概论》,《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90年第3期;熊锡元:《民族心理与民族意识理论问题补遗》,《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6期;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戴桂斌认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质(包括民族的性格与能力)和民族心态(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及民族情趣等)两个部分组成。(注:参见戴桂斌:《略论民族心理》,《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心理分为民族的心理素质、价值体系、思维方式三个要素。(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认为,民族心理划分为四个层次八个要素:(1)民族群体价值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民族群体规范,包括价值观念和规范意识以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三个因素;(2)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即民族气质、民族能力(后天的熟练技能)、民族性格;(3)民族思维方式;(4)民族自我意识。(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戴庆渲认为民族心理结构应该由四个层次八个要素组成:第一层次,民族自识性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第二层次,民族思维方式;第三层次,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能力、民族气质三个要素;第四层次,在价值观念指导下包括价值观在内的民族群体规范意识,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道德观念、民族审美情趣等。(注:参见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李尚凯认为: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它是各民族在一系列共同历史条件影响下形成的共同性格、情感、爱好、习俗、成见、信念、心理状态等等精神素质的总和。民族心理的内部结构是多侧面、多层次的。可将民族心理分为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三大组成部分。民族心理素质是该民族在人类种系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心理水平,是民族心理中较为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认知特点、民族思维方式、民族气质、民族性格、民族能力等等;民族心理状态是该民族对社会面貌、社会变化的反映程度,是民族心理中较为不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民族情绪和情感、民族兴趣和爱好等等;民族自我意识是对本民族所处社会地位、所具身心特点的自我认识和评价以及对本民族利益的理解和维护,表现着认识自己和对待自己的统一,包括民族认同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民族气节、民族中心主义等等。民族心理是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的统一整体,其中以民族心理素质为基础。(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韩忠太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民族心理的内涵是一个民族的成员以先天的神经系统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各种心理现象的总和;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除了具有民族心理内涵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共同”和“素质”两个根本属性。从外延看,民族心理可以包含一个民族成员发生的各种心理现象,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外延只能包含一个民族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在学科归属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属于民族理论学,民族心理则归属于心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民族心理学的范畴。在研究课题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学研究工作者的理论问题之一,他们的研究具有宏观性;民族心理研究者则通常以心理现象为单位,具有微观性。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研究方法;民族心理的研究方法则是运用心理学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测验法、实验法、跨文化分析法等。在研究目的方面:民族理论工作者研究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为了解释斯大林有关民族定义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而民族心理研究者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研究目的与整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联系起来,即研究民族心理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和民族心理是分属两个不同学科的概念。(注:参见韩忠太:《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从以上作者对民族心理的理解来看,分歧很大,有些作者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纳为民族心理的一个层面,有的作者则认为两个概念在含义上大相径庭。另外,作者们对民族心理包含的内容持不同意见。

第三,个体民族心理研究逐渐兴起。如熊锡元对回族、傣族、汉族的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试论回回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思想战线》1986年第6期;熊锡元:《傣族共同心理素质探微》,《思想战线》1990年第4期;熊锡元:《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论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中在分析回族共同心理素质时,他认为由于回族的其他三个民族特征并不明显,故共同心理素质在其形成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从强烈的民族意识、开拓与进取精神、心理状态和与风俗习惯的交织、保族与卫国——在逆境中求生存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回族的优秀心理素质,同时也指出回族应该防止和克服民族狭隘性、排它性等有害的心理素质。”(注:徐黎丽:《试论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兰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荣丽贞则以蒙古人特有的祭神为例,认为祭祀风俗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故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的关系也是民族文化与民族心理的关系。(注:参见荣丽贞:《蒙古族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浅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6期。)苏世同认为苗族主体心理深受以农耕为基础的苗族文化的影响,表现出许多优良的心理素质,也保留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素质,这在文化风俗上有所反映。(注:参见苏世同:《论苗文化与苗族主体心理结构》,《吉首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伊力合木·克力木则认为敢于冒险、敢于出家门、不怕吃苦、具有流通观念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不轻商等是维吾尔人经商心理的特征,而造成这种特征的历史根源为城市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及宗教。(注:参见伊力合木·克力木:《维吾尔族的经商心理及其历史根源》,《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4期。)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也对一些民族的心理素质进行了研究。如周兴茂论述了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注:参见周兴茂:《论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那顺呼吁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注:参见那顺:《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闫丽娟、钟福国论述了裕固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闫丽娟、钟福国:《裕固族心理素质透视》,《西北史地》1998年第1期。)南文渊则综述了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研究概况,(注:参见南文渊:《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评说综述》,《青海民族研究》1997第3期。)石国义论述了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注:参见石国义:《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思辨》,《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崔英锦论证了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注:参见崔英锦:《略论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马丽华论述了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注:参见马丽华:《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云公保太探讨了欧拉藏族尚武心理,(注:参见云公保太:《欧拉藏族尚武心理初探》,《青海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银军和杨顺清论述侗族民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银军:《试论侗族共同心理素质》,《贵州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杨顺清:《侗族共同心理素质初探》,《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施建业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注:参见施建业:《论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戴小明则对如何改善民族心理素质进行了对策性研究。(注:参见戴小明:《关于改善民族心理素质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以上文章均从民族发展和繁荣的角度探讨某一特定民族心理对民族本身发展的影响,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健康的心理特点,消除与民族发展有害的心理特点。但由于受民族学界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讨论的影响,许多作者对民族心理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理解不同,因此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冠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其实,从研究的特定民族心理的内容来看,均属于民族心理特点的范畴。

第四,与民族心理相关的问题也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课题。如钟元俊对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的关系进行了论证;(注:参见钟元俊:《试论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郭建荣、郭广瑛探讨了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的影响;(注:参见郭建荣、郭广瑛:《论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影响》,《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张践认为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注:参见张践:《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郭大烈论述了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的关系;(注:参见郭大烈:《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地区要改革开放,必须对民族心理结构方面的不良因素进行调整;(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则认为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相互作用,经过民族和阶级交织在一起的微观环境中介,经过民族心理构成因素和阶级心理构成因素叠加渗透在一起的个人心理素质和自我观念的中介,必然形成阶级心理对民族心理的决定性制约和民族心理对阶级心理的反作用,必然表现在既属于民族又属于阶级的主体行为中;(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李景春讨论了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的关系;(注:参见李景春:《论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李尚武则比较了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的异同点;(注:参见李尚武:《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比较》,《中国国情国力》2000年第4期。)卜鼎焕论述了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的关系。(注:参见卜鼎焕:《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哲学动态》1994年第12期。)另外,还有学者对“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进行了探讨。(注:参见施国光:《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以上文章虽然重点不同,但讨论的均是与民族心理有关的问题,其最终目标还是希望通过学术探讨,改善不良的民族心理素质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心理学界也从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注意到不同民族的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但从20世纪80-90年表的有关论文来看,以研究个体民族心理和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为主。如汉族和裕固族儿童心理发展比较研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克木人和基诺族德育心理调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拉祜族和哈尼族的青少年品德形成的调查研究、北方少数民族罪犯心理初探等等。李尚凯将其总结为六类:各民族儿童认知发展的比较研究,各民族个性和品德形成发展的比较研究,民族社会心理行为的比较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由于李尚凯对20世纪以来的民族心理学研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概述,本文不再重复。

二、民族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在民族心理学研究方面无懈可击。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学研究在定位、概念、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第一,在学科定位方面,目前民族心理学的定位不正确,即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哪个学科没有解决。多少年来,心理学研究者总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但它在心理学方面的内容便决定了它属于心理学科范畴;民族学研究者则一直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其研究对象又是以民族为基础,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其实,这两种看法均存在缺陷。理由是,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心理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但心理学的基础是个体心理学或普通心理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许多心理学分支均属交叉性的学科,如政治心理学、伦理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均涉及到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内容。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对民族心理的研究,但它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是一门集民族学和心理学为一身的交叉性的学科。再从民族学角度来说,民族学虽然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但它研究内容涉及民族历史、文化、政治、经济、风俗习惯、等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如果民族学研究民族心理,必须具备心理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在民族学基础上产生的民族心理学无疑属于综合性和交叉性的学科,即民族心理学与民族学和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同时又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民族心理发展的轨迹,总结民族心理发展规律。民族心理研究是民族心理学的根本使命。

第二,在概念方面,关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认识分歧很大。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辩论来看,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多达数十种。这些概念均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无论从外延和内涵来看,均缺乏普遍意义上的规定性和概括性。首先在“民族心理”概念研究方面,有的学者将民族心理概括为四个层次和八个要素。这样虽然能够全面表达作者对民族心理这一概念的理解,但内涵过于膨胀,外延势必缩小,而且作为概念,在文字表述方面缺乏精炼性。有的学者则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包含在民族心理之中,但对民族心理的本质理解方面缺乏概括性和普遍性。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属于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因此必须采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遵循普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普通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的科学,它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即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其中心理过程是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等三种过程。人们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像和思维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并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会对客观事物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满意、喜欢、爱慕、厌恶、憎恨、妒忌、惧怕、愤怒、悲伤等,这就是情感过程。由于人们在进行心理活动时经常会遇到环境的影响,而人不肯屈服于环境,就要立志,拟定计划和步骤,坚持不懈地执行,这就是意志过程。个性心理特征又称个性差异,它表现在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能力包括人的智能、知识和技能等;气质则是高级神经活动在人的行动上的表现,是人的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之一,如直爽、活泼、沉静、浮躁等;性格是人对别人和事物的态度和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刚直不阿与弄虚作假等。也就是说,人们的心理现象就是能力、气质、性格之间的差异性和认识、情感、意志之间统一性的结合。民族心理学作为普通心理学的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现象的科学,它也包括民族心理过程和民族个性心理特征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民族心理过程则是指特定民族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则是指特定民族能力、气质和性格上的差异。由于民族是由不同年龄、性别、经历的人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因此民族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上存在着差异。民族心理就是特定的民族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的结合体。(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其次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概念研究方面,有的作者将其与民族心理概念等同使用,有的作者则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自我意识或民族意识,还有一些作者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指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等等。笔者认为,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中,素质特指民族心理素质,即与民族心理有关的素质,而素质这一词汇在心理学上则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096页。)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共同特点。所谓神经系统,是由中枢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和自动神经系统组成。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两部分,脑有头盖骨保护,避免外界的损害;脊髓是脑的延长,深藏在脊髓骨的管内。神经由中枢系统分支遍布全身,对行为具有整体统一的效能。感觉神经趋向脊髓,而运动神经则远离脊髓,两者构成外周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则包括周身、躯干、内脏等器官的神经系统。(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自动神经系统则专管营养生长过程,如胃的消化、血的循环、肺的呼吸之类,它的机能自动进行,不受意志的指使,故称自动神经系统,又称植物性神经系统。以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则是心理产生的条件,一般来说,神经系统越简单,则心理活动越简单;神经系统越复杂,心理活动则越复杂。另外,除了这些神经系统以外,感觉器官也是心理产生的条件,如身体外部的眼、耳、鼻、舌、皮肤,身体内部的动觉、静觉、触摸觉及机体觉(如消化器官的饱、饿、渴,呼吸器官的顺畅、喘逆等)。(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第115页。)有了以上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心理现象也能够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民族心理素质实际上是指民族心理产生的生理条件,即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共同拥有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心理产生的物质性条件,两者不能同等看待。

第三,在内容方面,民族学界重视民族心理的宏观研究,心理学界则重视民族心理的微观研究。多年来民族学研究者一直投身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近年许多学者开始将其纳入民族心理的研究范畴内,并且构建中国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论框架,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仍是许多研究者热衷探讨的问题,即使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也要贯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关于此点,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但由此可见,斯大林关于民族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学界仍有巨大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绝大多数成果仍属于个体民族心理或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领域,如民族儿童心理特征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有关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可以说,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民族心理理论的研究,而对一些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也遵循民族心理理论的指导;心理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个体民族心理现象和个体民族成员心理现象的探讨。这种状况的存在,虽然表明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同时也说明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双方不及时沟通,差异会逐渐扩大,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得不到有机地结合,民族心理学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四,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各行其是,互不借鉴。我国民族学经过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和具体的研究方法,这就是实地调查法,它是民族学研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所谓实地调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民族学工作者亲自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注:参见林耀华主编:《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页。)它包括许多具体的调查方法,如观察与参与观察、个别访问、调查会、问卷法、谱系调查法、自传调查法、定点跟踪调查法、文物文献搜集法等等。除此之外,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历史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数理统计方法也成为民族学研究的方法。(注: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342页。)但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民族学进行的心理研究问题来看,由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一直束缚着研究者们的头脑,因此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学者也并非全部遵循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法(亲自到民族地区体验和考察),即使有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者为本民族成员,但要研究本民族心理发展中的共同规律,不深入到本民族中间去,也很难得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因为民族个体的心理现象千差万别。一般的学者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依靠文字资料,因此熊锡元先生倡导的使用实地调查法进行民族心理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要加强民族心理的调查与研究——〈民族心理调查与研究:基诺族〉序》,《民族理论研究》1992年第3期。)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学的民族心理研究方法和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相同,即从选题开始,经过文献综述,形成假设;选择研究类型,对变量进行分类;选择被试,制订研究方案;收集和整理资料,得出结论;最后撰写科研报告。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一般采用非实验法,而非实验法又有五种具体方法,它们分别是调查法、测验法、实地考查法、历史研究法、地域比较法。(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心理学者使用这些比较规范的研究方法,在个体民族成员心理和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对一些不良的民族心理进行了对策研究。但由于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理论方面内容很分散,很难从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中总结某一民族或整个中华民族的心理发展规律。另外,民族学和心理学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有许多雷同之处,但由于双方很少交流和合作,致使许多重复的研究项目出现,改变这种状况已迫在眉睫。

三、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前景

民族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的、交叉性的学科,尽管在定位、概念、内容及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随着各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各民族的心理研究将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心理学研究前景光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已势在必行。属于民族心理研究范畴的内容很多,我们目前所接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无一不与民族心理有关。例如,在处理两个民族关系问题时,如果不了解这两个特定民族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特点,从而对他们的行为做出预测,就无法制定出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笔者在甘宁青地区研究民族关系问题时经常看到民族干部不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而采取了不合时宜的方法,致使民族成员之间的纠纷上升为民族关系问题。(注:参见徐黎丽:《甘宁青地区民族关系发展趋势》,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又如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如果不考虑各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即使这些政策能够帮助各个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他们也不会接受。在西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从长远角度来看,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各民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子多福的心理特征,使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政策,因此执行难度较大。(注:参见郭正礼主编:《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民族关系的对策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38页。)另外,诸如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均与民族的心理活动有关。因此民族学界要深入地进行民族研究,必须与心理学界建立广泛和长期的联系。从心理学界来说,尽管心理学在理论和方法上日趋成熟,但民族心理学作为它的一个分支,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民族学界长期以来积累的各种实地调查材料和理论研究成果,均可以成为心理学工作者进行民族心理研究的素材,因此民族学和心理学携手研究民族心理问题势在必行。如果合作得当,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将结出累累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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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美国文学特点及其发展历程

相较于英国文学,美国文学发展历程相对较短,但美国民族较多,且有大量移民。这就使得美国文学呈现出更加多样性、复杂性、庞大性的特征。总体而言,美国文学先后经历了殖民时期、革命后、一战前、二战前后等阶段。在最早的殖民时期,美国文学呈现出鲜明的早期浪漫主义色彩。这一时期的美国大陆相对落后,文学仍源于生活和劳动,因此,文学作品多是赞颂人们的品格和自然风光。到了一战前后,现实主义和乡土文学出现在美国文学中,对美国文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使美国文学的现实性不断加强,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美国文学的转型。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人们饱受战争摧残,对社会和人性开始反思,深入思考人性的善与恶,美国文学也一度陷入迷茫时期。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美国文学逐渐进入第二次繁荣时期。到了19世纪20年代,美国资本主义进入高度发展时期,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中的矛盾逐渐暴露,各种文学流派也相继出现,文学作品的现实性更加鲜明。30年代的美国文坛则以左翼文学为主导。而到30年代后期,文坛上则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文学流派纷纷出现,且大胆发表自己的文学见解,彼此之间相互争论、交流和借鉴。在此过程中左翼文学和现实主义文学逐渐成为美国文学思潮的主要引导者。与此同时,美国文学逐渐与世界相互交流,并对世界文学产生一定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对人类产生了重大打击,二战后,美国文学逐渐呈现出多样化格局。

(三)英美文学评论的主要内涵

英美文学评论随着英美文学的产生而出现,并伴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革,在英美文学发展过程中,文学评论的要求越来越规范严格,理论指导也越来越系统化。英美文学评论以文学作品为主体,并依据相关的文学理论对文学作品进行系统化研究和分析,进而探索英美文学发展的内在规律,以便为之后的文学创作提供理论指导,推动英美文学更快、更好发展。文学评论家通常综合考虑作品的写作手法、表现特色、思想观点、创作风格等要素,对作品进行多角度分析和评价,以帮助读者更加准确地把握作品的思想和主旨。此外,文学评论也有助于文学创作者得到更加客观的反馈,进而以此为依据进行反思,并不断进步。

二、民族文化差异对英美文学评论的影响

(一)文化内涵差异对英美文学评论的影响

在历史、社会等因素的影响下,英国文学评论常遭遇矛盾和挣扎。17、18世纪英国文学作品呈现出鲜明的宗教色彩,创作手法也相对荒诞,在这种文学背景下,文学评论就陷入矛盾中。到了20世纪,英国文学评论家开始重新思考和审视之前的理论,并朝着女权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方向发展,逐渐进入转型时期。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转变对当代文学理论体系的构建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美国文学评论与美国文学背景有着密切联系,美国的早期殖民历史,使其文学创作接受了印第安文学、英国文学等欧洲大陆文学的影响。当然,美国文学并非单纯地模仿和复制这些文学,而是逐渐形成了独特的文学艺术,并日趋成熟,最终从英国文学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正是这种特殊的文学演变历程,促使美国文学具有更加自由、开放的文化内涵。与之相对应的,美国文学评论对传承传统文化的关注较少,反而更加重视作品的独到见解和创新性。

(二)文化载体差异对英美文学评论的影响

语言不仅是重要的文化载体,还是民族文化根基。就文学创作而言,它又是文学作品的构成基础。因此,语言差异也会对文学评论产生一定的影响,不同民族的评论者对同一部文学作品的评价也会略有差异。受历史传统、、地理环境的影响,美式英语和英式英语在谚语、典故、习俗等方面都会有所不同。因此,若无法准确把握这些差异,就会影响对英美文学作品的理解和评论。相比较而言,英式英语较为严谨,英国评论者在评论文学作品时对语言的运用更加谨慎,同时,受语言习惯影响,英国评论者对所评论的文学作品往往都抱着一种尊敬的心理,这也正是英式英语沉稳、庄严的表现。而在英式英语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美式英语则相对自由、随意,其对英式英语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革新,同时,美国评论者对文学作品的评价也相对轻松。相较于英式英语,美式英语发展历史较短,与之相对应的,美国的文学作品受传统束缚也相对较小,更加关注创新和个性特点。在文学评论中美式英语的用词也更加自由和开放。文学评论也会反作用于文学创作,因此,受英国文学评论理性、传统特点的影响,英国的文学作品更加规范,在语言运用方面更加严谨,带有浓重的历史感。而自由、独立的美国文学评论则会让文学创作更加关注个性展示,这更容易引起文学思潮。正是受文学载体的影响,英美文学评论呈现出不同的风格特点,与此同时,文学评论也反作用于文学创作,使美国文学创作在短短的发展历史中,越来越具有独特性,在世界文学舞台上大放异彩。

(三)历史文化差异对英美文学评论的影响

纵观英国文学发展史,其创作演变历程带有鲜明的人本主义色彩,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人本主义只是相对于禁欲主义与神权主义来说的。整体而言,英国文学评论中的人本主义观点还相对保守,这主要源于英国革命的妥协性和不彻底性。在社会文明不断发展的今天,英国文学评论的这一特点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相较于英国,美国文学评论中的人本主义就带有明显的独创性。这主要是因为美国发展历史较短,没有沉重的传统束缚,文学评论不必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同时,美国在独立战争后,逐渐形成了自由、独立、民主的文化氛围,这也促使美国文学评论更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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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民间舞学科选择文化人类学弥补自己方法论上的不足,不是一时兴起之作,而是一种深思熟虑的必然。记得北京舞蹈学院对中国民族民间舞学科有着突出贡献的许淑媖教授,生前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中国民族民间舞要想解决自身的学术问题,必须要借鉴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这是她游学世界后一个最为深刻的体会,据说她生前在香港还做了一台人类学意义上的舞蹈专场晚会。当然有着类似认识的不仅就她一人,中国艺术研究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央民族大学等诸多研究中国民族舞蹈的老师,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文化人类学的理论方法做研究。“人类学是研究人性(普同性)和文化(多样性)的一门学科。与其他社会学科强调自我(theself)的研究不同的是,人类学注重对他者的系统研究(theStudyofOtherMan),并相信通过研究他者能够比仅仅研究自己能更深刻地认识自己。即通过研究时空和结构中的异文化来理解人类共性(humancommonality)、自性(self-identity)和他性(other-ness,orother'sidentity)。‘他者’(other)在人类学的理解中,不仅仅是指与自己不同的人群,更多是指与自己不同的文化(Culturalotherness),而是文化意义上的他者性。”如果将这个概念加以引申,发现中国民族民间舞也是一门研究人性(普同性)和文化(多样性)的学科,每一位中国民族民间舞人不约而同地也都是一位他者文化的传承者与研究者。诸如现今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民族民间舞教材中的藏族、蒙古族、朝鲜族、傣族、维吾尔族等民族舞蹈教材,每一个对于学习这些舞蹈的汉族师生来说都是他者。即便是汉族舞蹈教材,诸如山东秧歌(胶州秧歌、鼓子秧歌、海阳秧歌)、安徽花鼓灯、赣南采茶、云南花灯、陕北秧歌等这些在田间巷头、桑间濮上传承的民间舞蹈形式,对于来自不同省份在都市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师生来说也都是他者。所以,用文化人类学的理论研究中国民族民间舞蹈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事情。“理论(theory)是通过对已知事实的推理得出用于解释某事的一整套观点。理论的主要价值在于促进新的理解。理论体现的模式、联系和关系可能为新的研究所证实。”理论作为包含了一系列命题的解释框架,最有价值的是能为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提供一个框架,让研究产生预盼性以及能够多视角地深入展开。对此,理论的积累与深入的研讨是各个学科建设的重中之重。舞蹈界相对于其它学科,运动的人体(舞蹈动作语汇)是其本体,舞蹈表演是其中心(舞蹈只有跳出来才能呈现),所以“实践永远走在理论的前面”是一个被业界默认的“共识”,“重实践轻理论”也是一个大家都明白也都看到的问题。当技术和学术之间的不平衡达到一个临界点时,即舞蹈的学理建设没有跟上舞蹈实践发展的需要时,舞蹈实践会陷入原地打转、止步不前的怪圈,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理论指导实践,科研促进教学,思想引领创作”的作用,缺少了学理支撑的实践是不可持续的。对于中国民族民间舞的理论建设也是如此,尽管一些专家、学者花费毕生精力从事相关的研究,也提出“中国民族民间舞的五大文化类型划分法、语言划分法、地理划分法”、“两类三层说”、“中国民族民间舞原始舞蹈遗存”等一些精辟的理论,也有过《中国民族民间舞的集成》、《中国民间舞蹈文化》、《中国原生态舞蹈文化》等相关优质的著作,但这些相比文化人类学在他者文化、世界民族研究中所取得的成果,无论在理论深度、广度、厚度以及理论著作的数量上都是不能成正比的。诸如在理论范式上,文化人类学对他者文化研究积淀的理论就有古典进化论学派、传播论学派、法国社会年鉴学派、历史特殊论学派、英国功能主义学派、文化与人格学派、新进化论学派、结构主义人类学、象征人类学、解释人类学、后现代人类学等诸多学派。关于理论阐述的经典名著也是硕果累累,甚至每年都会有不同新的论著产生,借用这些理论范式与研究成果研究中国民族民间舞的问题,无论从哪个方面说都是必要和必须的。

因为,在当下中国民族民间舞有许多理论问题尚待研讨,例如我们今天所说的民族是国族(na-tion)的概念,还是族群(ethnic)或人群(people)的概念?民间和民俗的关系是什么?民族民间这个合成词前者与后者之间的关系是并列?是从属?还是偏正?职业化中国民族民间舞的传统指的是什么?是世代传承下来具有同一性的东西?还是当代人发明的新传统?在职业化的过程中如何坚守民族民间舞蹈原有的神圣感、仪式性与多样化?中国当今的56个民族的“民族识别”是怎么一回事?如何看待已被划分好的民族下面的不同支系的族群舞蹈?民族民间舞蹈与社会,民族民间舞蹈与宗教,民族民间舞蹈与政治,民族民间舞蹈与生态,民族民间舞蹈与文化变迁等等,相关的问题都需要深入研究,也都需要一一解答。这其中,很多在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研究中,还没有涉及或者钻研不深的问题,在文化人类学中大多已经有了很深入的研讨,将这些研究成果加以借用和积极转化,能使我们的研究少走弯路事半功倍。人们常说:“名不正言不顺,理不直气不壮”。许多学科的发展问题不能名正言顺的回答,甚至连自圆其说都不能满足时,自然就会遭到多方质疑以及各种责难。我们不能永远用“你不懂舞蹈这句话”加以搪塞,是将我们的所思所想加以表述的时候了,“思维决定行为,想不清楚也就做不明白”,这是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当我们在某些方面力所不及时,借“它山之石,用以攻玉”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当然会出现文化人类学个别理论因过于高深而无法应用的情况。但类似《中国少数民族》、《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中国民族志》这样的民族问题研究丛书,以及《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凉山彝家》、《湘西苗族考察报告》、《云南民族调查报告》、《台湾畲族之原始文化》、《羌在汉藏之间:川西羌族的历史人类学研究》、《鼓藏节:苗族祭祖大典》、《克木人:中国西南边疆一个跨境族群》、《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志》、《从阐释到建构:纳西族传统文化转型的民族志研究》、《圣歌里的芭蕉箐:富民县东村乡芭蕉箐苗族村民日记》等类似的民族志作品,能给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研究提供很多翔实的资料,以及理论范式应用上的思考。

三、研究方法的完善

文化人类学作为研究人类社会与文化,即描述、分析、阐释和说明社会和文化异同的分支学科。“为了研究和阐释文化多样性,文化人类学家从事两类活动:民族志(ethnography)(基于田野工作)和民族学(基于跨文化比较)。民族志提供对特定社区、社会或者文化的描述。在民族志田野工作中,民族志收集他或她组织、描述、分析和阐释的数据,并以专著、文章或者电影的形式来建立和展示描述。传统上,民族志者曾居住在小型社区中,并研究当地的行为、信仰、风俗、社会生活、经济活动、政治和宗教、艺术。……民族学(ethnology)考察、阐释、分析和比较民族志结果———从不同社会中搜集到的资料。它运用这些材料对社会和文化进行比较、对比和归纳。发现特殊之后更普遍的东西,民族学家试图辨认和解释文化异同,检验假设并建立理论以提升我们对于社会和文化体系是如何运作这一问题的理解。”从引文中可以看出,田野工作和比较研究是文化人类学最为核心的研究方法,甚至被学者们认定为“看家的本领”。

对于中国民族民间舞学科来说这两种方法也是贯穿始终。先说比较研究,学习和研究其他民族地域的舞蹈,一进入就开始了比较研究,无论你承不承认,对于你熟悉的本民族或本地区舞蹈文化解释体系而言,其他民族地域的舞蹈永远是不折不扣的他者,在学习和研究中不比较都不行,因为它总会与你熟悉擅长的舞蹈类型有区别,整个过程会在不适应———适应,不理解———理解中完成。文化人类学出于学科范式假设的需要,会致力于欣赏和理解“差异”(difference),中国民族民间舞就舞蹈学习研究的深入,也会以他者舞蹈的风格、特色、不同来反观自己熟悉的舞蹈类型,从而进行更好地自我发现,如同照镜子一样,成为他者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认识自己。田野工作对于中国民族民间舞学科而言,是学科发展的基点,这是每一位中国民族民间舞人都能达成的“共识”,过去只不过叫“民间采风”而已,这与学科发展初期奠定的基础息息相关。如果说1942年《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后引发的“新秧歌运动”,以及1946年由戴爱莲为首组织编创的“边疆音乐舞蹈大会”可以被认定为中国民族民间舞学科发展起点的话。那么当时的做法,即文艺工作者积极深入社会生活,了解人民,学习人民,理解人民,向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学习,视人民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为文艺创作的源泉这一观念不仅深入人心,更成为学科后期发展建设的方向标,以及学科教材建设、作品创作、学术研究的压舱石。在当时,将对社会生活的体验,对民间艺术的学习,规定为有出息文学艺术家进行创作的先决条件。在今天,“投入生活的激流,吸取民间的养料”,依旧是每一位中国民族民间舞人能出色地“表”、“教”、“编”、“研”的前提,并成为一种“传统”被历代中国民族民间舞人所遵循。上山下乡、走村串寨地“访舞”、“学舞”、“研舞”,每一位中国民族民间舞人都能说出与自己相关的一两个故事,历届学科带头人也都是亲历亲为,大江南北也都留有他们的足迹,部分田野经历或多或少也有所记载。如北京舞蹈学校民间舞第一人教研组组长盛婕老师(1954.9-1954.12),写过《安徽的花鼓灯》、《江西省“傩舞“调查介绍》这样的文章;第二任教研组组长彭松老师(1954.12-1956.2)发表过《采舞记———忆1945年川康之行》、《谈民间舞蹈的发掘和整理》、《灯舞》、《花鼓灯之歌》这样的文作;第三任教研组组长罗雄岩老师(1954.12-1958.4)写过《塔吉克族舞蹈的艺术特色》、《九曲黄河灯初探———灯阵的古文化遗存》等相关的论文;第四任教研组组长许淑媖老师(1958.4-1961)也留有《南北寻舞有感》、《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采集点滴》、《再谈深入学习传统,奋力发展创新》等相关的著述,与他们同时代的老师就更不用提了,不仅以身示范亲历民间,对自己的所感、所思、所见也多有笔墨。1987年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民间舞系作为一个单独的学科成立,去民间做调研,整理教材、创作作品、学术研究更是成为每一位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师的必修课,在全国各地很多重大节日以及相关的仪式庆典中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认识如此深入,所作也如此精彩,令人遗憾的是迄今为止,中国民族民间舞学科没有一本关于如何进行田野工作的教材或著作,前辈教师做田野的经验和心得更多停留在资深教师的口述记忆中,他们的精彩故事以及学舞传奇也没有人有兴趣著书立说,田野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少有归纳,更谈不上系统的总结了。

反观文化人类学,只要敲击田野工作就会出来《文化人类学理论方法研究》、《民族学理论与方法》、《文化人类学调查――正确认识社会的方法》、《田野民俗志》、《定性研究:经验资料收集与分析方法》、《定性研究:解释、评估与描述的艺术及定性研究的未来》、《如何做质性研究》、《质性研究中的访谈:教育与社会科学研究者指南》、《参与观察法》等诸多的学术论著,更不用提各种《人类学通论》或《民族学概论》中有关田野工作章节的介绍,以及专门撰写的有关田野工作的民族志以及相关的研究文章了。对此,学习和借鉴文化人类学的理论研究方法,完善和补充中国民族民间舞在研究方法上面的不足和缺失,是件势在必行的工作与任务。当然学会别人的目的在于找到自己。学习和借鉴过程中,不能完全依照文化人类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舞蹈,“首先需要认识舞蹈这种人体文化和艺术所具有的那种高度的敏感性和特殊性,还需要认识到,舞者先天的生理结构、心理素质、运动力学、美学理想等差异,一旦将它从此地文化移植到彼地文化的土壤中去,它便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水土不服’现象,甚至会出现‘树挪死’的可能,由此造成原有的文化意义不复存在,甚至遭到严重扭曲和误读的命运。”就这个问题一些人类学家也谈道:“人类学学科立场的艺术研究往往本着人类学学科的立场,从‘艺术的社会性’着手,要求艺术人类学去研究各种艺术形式是如何以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和塑造社会的道德观、价值观、审美观的,探讨在艺术形式背后蕴含着什么样的文化逻辑和理念,以及文化逻辑在场景中得以表征或者转化于实践之中的过程。以此来着手进行他们自己的艺术人类学研究,在研究中也可以使其研究更具有人类学学科的规范性。这种努力固然扩大了艺术的范畴,甚至可能使传统研究有眼界大开的感觉。但是,也或多或少让艺术研究圈内的学者和更广大的阅读者感到困惑:艺术本身的位置何在,人类学的艺术人类学研究是否靠‘艺术’的谱。当着意发现文化价值、社会集体表象之类的东西时,对艺术影像性或听觉感受存在本身却缺乏深入的分析和讨论,总给人隔靴搔痒之感。”对此,对于文化人类学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借鉴与学习,学什么,怎么学是一个必须要深思熟虑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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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将岭南少数民族服饰文化融入服装设计课程教学

1.注重激发学生对本土民族文化的自豪感和认同感在高校服装设计课程教学中渗透民族服饰文化,首先要解决的是民族意识观念的问题。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对本土民族文化的自豪感和认同感,引导学生认识到每一个从事服装设计的人尤其是岭南本土的设计师,有责任和义务将祖先传承下来的优秀民族文化继续发扬下去。同时要让学生建立起以民族文化为基础的设计思想,意识到缺少民族元素的设计是没有灵魂与情感的。

2.引导学生深入了解岭南少数民族文化在课堂上,使用“引导型”教学方法,组织、激发学生积极主动去探寻岭南少数民族文化,去寻找自己感兴趣的灵感元素。可引导学生通过网络收集资料、参观岭南服饰博物馆、市场调研、实地考察等方法全面了解岭南少数民族服饰文化,并把收集整理的资料以PPT形式展现出来,与老师和同学一起分享、探讨,使资源利用率达到最大化。这种“引导型”教学法不仅有利于学生主动思考,还可促进学生更加深刻地了解岭南服饰文化。

3.采取“走出去”的教学模式教师应该采取“走出去”的教学模式,将课堂教学与社会活动、实地调查相结合。教师可以利用实践课时间,带领学生深入岭南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实地采风考察,最直接地了解少数民族的风土人情、文化背景,感受民族服饰艺术魅力。还可以带领学生参加广东岭南服饰文化周,参观屈汀南时装公司、深圳天意时装公司等具有岭南服饰特色的本土服装品牌公司,引导学生解读和感悟优秀的设计作品。“走出去”教学模式有助于学生形成系统的知识体系。

4.注重创新实践训练对岭南少数民族服饰文化采集、学习的最终目的是把这些元素借鉴运用到现代服装设计中。但是学生在进行民族元素设计时往往摆脱不了“仿制”和“生搬”,多把民族服装的款型、图案直接挪过来,使得服装的整体感觉生硬,缺少灵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教师应该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继承”和“创新”的关系。例如教师可以在设计构思过程中给学生讲解“形神同构”的设计理念,引导学生在设计时不能只停留在“形”的运用,而应该挖掘深层的表达———“神”的运用设计。除此之外,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还可多向学生解析国内外优秀设计师的作品,开拓学生的眼界,鼓励学生通过自己的分析与理解,以及通过不断的设计实践训练增强创新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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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用多媒体等工具

对于信息技术严重闭塞的民族地区来说,学习英语的途径只有课堂,所以教师在课堂上应该努力给学生提供接触和了解英语的机会。我在上《Farm》这节课时,将课本情境制成课件,让学生仿佛进入农场,并且将各种动物的英语单词利用超链接,当小动物一出现就发出该动物的英语单词,这样既活跃了课堂气氛,也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平时的教学中,我还利用录音机播放儿童歌曲,利用电子白板让学生巩固练习,利用课件创设教学场景等,总之,在民族地区,为了这些渴求知识的孩子,能更多、更好地创造他们学习的动力就是我奋斗的目标。

(三)会创设情境和场景

语言的学习具有模仿性,需要反复操练。英语学科更是需要教师要通过巧妙设计游戏活动,将反复操练融合到平时的日常生活交际的具体场景中,让学生在具体的说、唱、跳、演的操练中轻松学习英语,在生活中体验参与和应用英语的乐趣。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我设计了很多有趣的游戏,比如在学习故事课文的时候,我就努力提供头饰、道具等东西,鼓励学生表演。在学习TurnleftTurnright这一课时,我就带着学生表演了“过马路”的一个小场景,让他们扮演各种角色,在场景中学会了本课的内容。

二、游戏活动的设计原则

(一)游戏活动的创设应注意与本课语言目标紧密结合

游戏活动只是形式,而语言目标才是内容。因此形式不可大于内容,如果只有花架子,而不注重时效性,那就失去了游戏本身的意义。例如:在学习表示方向的词时,我采用“eastwestsouthnorth”这个游戏,让学生跟着音乐动起来,拍着手指示四个方向,快速进入英语学习的氛围中,并在玩的过程中记住方位词。

(二)游戏活动前,应做到指令明确

在游戏过程中,教师应注意对学生活动的控制;游戏活动后,对游戏中的语言目标进行强化,归纳总结。如,我在教情态动词can时,就设计了这样的游戏:游戏前,出示明确的游戏说明:以小组为单位(每组六人),所有人边拍手边随节奏做动作,其中一人说“Icanswim,Youcandraw”,第二个说“Hecanread,Shecansing”,以此类推,每位学生都能参与进来。

(三)游戏的设计要考虑班额问题并考虑学生的参与度

在设计游戏时,有些游戏不适合大班额;有些游戏学生参与度低,这些都会使游戏低效化。如,有些教师把传统游戏“击鼓传花”放在了课堂游戏中,随着音乐传花,传到的学生说单词。这样的游戏显然不适合班额大的教学班级,而且传花的过程中一大部分没传到的学生无事可做,课堂参与度不高,也不能达到语言目标的训练。可做如下改编:(1)确定语言目标——学会运用句型MayIborrowyour_?--Sure,hereyouare.(2)为学生讲解游戏规则:听音乐,传目标语言中出现的学习用品。如果传递的是尺子,学生B必须说“MayIborrowyourruler?”学生A说“Sure,hereyouare”,然后学生A将尺子传给学生B。以此类推,分两个竖排进行。音乐停,看哪个小组传得远,说得快。这样,在传递的过程中,学生看着直观的道具,会想办法用英语去表达,为了快速完成任务,设法记住借东西的句型。

(四)游戏的设计应该难易适中,符合所教年龄段学生的特点

游戏要有一定的趣味性,不但要能吸引学生,还要有一定的挑战性,让学生体验成功。如,在教三年级学生学习字母时,我们教师应循序渐进,每天教4—6个,而且可通过不同的游戏活动来操练。如,在认读阶段,可发给各组不同的字母卡片,教师念出字母“Aa”,拿到字母“Aa”的组要全体起立并举起字母,而其他组的学生要大声读出教师所念的字母。做错的组要“受罚”——用肢体做出A的形状。教师在念字母的过程中,要故意看着别的字母的组来念字母“Aa”,使每个组都被教师关注,增加游戏的紧张感,在游戏的过程中反复强化字母认读能力,在游戏中体会到获取知识的快乐,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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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受到了普遍关注。建国以来,民族学界受前苏联民族学研究的影响,把主要目标投向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斯大林在《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个定义中,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四个特征之一,受到了异乎寻常的关注,许多学者著书立学,(注:参见熊锡元:《略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吴团英:《民族心理素质是民族最具普遍性的特征》,《求是学刊》1982年第2期;顾学津:《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识别中的作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徐杰舜:《也谈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贺国安:《刘克甫谈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自我意识》,《民族研究》1989年第4期;修世华:《关于“共同心理素质”的思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概括。其中以熊锡元和吴团英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熊锡元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其特征为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风俗、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乡土的眷恋,表现出自己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吴团英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特点,它由民族情感、意志、性格、气质及民族自我意识等诸种要素构成。”(注: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点理解方面,学者们大多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渐变性;但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方面,分歧很大。民族性格、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意识以及民族自我意识均成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代名词。甚至《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在对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感情等词条的解释中,均写着参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

第二,民族心理研究方兴未艾。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些学者逐渐注意到对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四个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限制,于是开始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纳入心理学分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心理作了研究。(注:参见周星:《民族心理论》,《宁夏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童列春:《中国民族心理形成的四个历史时期》,《理论月刊》1991年第4期;李尚凯:《民族心理研究概论》,《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90年第3期;熊锡元:《民族心理与民族意识理论问题补遗》,《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6期;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戴桂斌认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质(包括民族的性格与能力)和民族心态(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及民族情趣等)两个部分组成。(注:参见戴桂斌:《略论民族心理》,《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心理分为民族的心理素质、价值体系、思维方式三个要素。(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认为,民族心理划分为四个层次八个要素:(1)民族群体价值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民族群体规范,包括价值观念和规范意识以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三个因素;(2)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即民族气质、民族能力(后天的熟练技能)、民族性格;(3)民族思维方式;(4)民族自我意识。(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戴庆渲认为民族心理结构应该由四个层次八个要素组成:第一层次,民族自识性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第二层次,民族思维方式;第三层次,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能力、民族气质三个要素;第四层次,在价值观念指导下包括价值观在内的民族群体规范意识,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道德观念、民族审美情趣等。(注:参见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李尚凯认为: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它是各民族在一系列共同历史条件影响下形成的共同性格、情感、爱好、习俗、成见、信念、心理状态等等精神素质的总和。民族心理的内部结构是多侧面、多层次的。可将民族心理分为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三大组成部分。民族心理素质是该民族在人类种系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心理水平,是民族心理中较为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认知特点、民族思维方式、民族气质、民族性格、民族能力等等;民族心理状态是该民族对社会面貌、社会变化的反映程度,是民族心理中较为不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民族情绪和情感、民族兴趣和爱好等等;民族自我意识是对本民族所处社会地位、所具身心特点的自我认识和评价以及对本民族利益的理解和维护,表现着认识自己和对待自己的统一,包括民族认同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民族气节、民族中心主义等等。民族心理是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的统一整体,其中以民族心理素质为基础。(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韩忠太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民族心理的内涵是一个民族的成员以先天的神经系统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各种心理现象的总和;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除了具有民族心理内涵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共同”和“素质”两个根本属性。从外延看,民族心理可以包含一个民族成员发生的各种心理现象,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外延只能包含一个民族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在学科归属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属于民族理论学,民族心理则归属于心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民族心理学的范畴。在研究课题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学研究工作者的理论问题之一,他们的研究具有宏观性;民族心理研究者则通常以心理现象为单位,具有微观性。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研究方法;民族心理的研究方法则是运用心理学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测验法、实验法、跨文化分析法等。在研究目的方面:民族理论工作者研究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为了解释斯大林有关民族定义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而民族心理研究者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研究目的与整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联系起来,即研究民族心理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和民族心理是分属两个不同学科的概念。(注:参见韩忠太:《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从以上作者对民族心理的理解来看,分歧很大,有些作者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纳为民族心理的一个层面,有的作者则认为两个概念在含义上大相径庭。另外,作者们对民族心理包含的内容持不同意见。

第三,个体民族心理研究逐渐兴起。如熊锡元对回族、傣族、汉族的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试论回回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思想战线》1986年第6期;熊锡元:《傣族共同心理素质探微》,《思想战线》1990年第4期;熊锡元:《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论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中在分析回族共同心理素质时,他认为由于回族的其他三个民族特征并不明显,故共同心理素质在其形成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从强烈的民族意识、开拓与进取精神、心理状态和与风俗习惯的交织、保族与卫国——在逆境中求生存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回族的优秀心理素质,同时也指出回族应该防止和克服民族狭隘性、排它性等有害的心理素质。”(注:徐黎丽:《试论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兰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荣丽贞则以蒙古人特有的祭神为例,认为祭祀风俗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故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的关系也是民族文化与民族心理的关系。(注:参见荣丽贞:《蒙古族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浅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6期。)苏世同认为苗族主体心理深受以农耕为基础的苗族文化的影响,表现出许多优良的心理素质,也保留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素质,这在文化风俗上有所反映。(注:参见苏世同:《论苗文化与苗族主体心理结构》,《吉首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伊力合木·克力木则认为敢于冒险、敢于出家门、不怕吃苦、具有流通观念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不轻商等是维吾尔人经商心理的特征,而造成这种特征的历史根源为城市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及宗教。(注:参见伊力合木·克力木:《维吾尔族的经商心理及其历史根源》,《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4期。)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也对一些民族的心理素质进行了研究。如周兴茂论述了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注:参见周兴茂:《论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那顺呼吁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注:参见那顺:《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闫丽娟、钟福国论述了裕固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闫丽娟、钟福国:《裕固族心理素质透视》,《西北史地》1998年第1期。)南文渊则综述了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研究概况,(注:参见南文渊:《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评说综述》,《青海民族研究》1997第3期。)石国义论述了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注:参见石国义:《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思辨》,《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崔英锦论证了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注:参见崔英锦:《略论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马丽华论述了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注:参见马丽华:《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云公保太探讨了欧拉藏族尚武心理,(注:参见云公保太:《欧拉藏族尚武心理初探》,《青海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银军和杨顺清论述侗族民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银军:《试论侗族共同心理素质》,《贵州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杨顺清:《侗族共同心理素质初探》,《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施建业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注:参见施建业:《论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戴小明则对如何改善民族心理素质进行了对策性研究。(注:参见戴小明:《关于改善民族心理素质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以上文章均从民族发展和繁荣的角度探讨某一特定民族心理对民族本身发展的影响,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健康的心理特点,消除与民族发展有害的心理特点。但由于受民族学界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讨论的影响,许多作者对民族心理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理解不同,因此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冠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其实,从研究的特定民族心理的内容来看,均属于民族心理特点的范畴。

第四,与民族心理相关的问题也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课题。如钟元俊对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的关系进行了论证;(注:参见钟元俊:《试论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郭建荣、郭广瑛探讨了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的影响;(注:参见郭建荣、郭广瑛:《论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影响》,《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张践认为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注:参见张践:《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郭大烈论述了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的关系;(注:参见郭大烈:《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地区要改革开放,必须对民族心理结构方面的不良因素进行调整;(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则认为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相互作用,经过民族和阶级交织在一起的微观环境中介,经过民族心理构成因素和阶级心理构成因素叠加渗透在一起的个人心理素质和自我观念的中介,必然形成阶级心理对民族心理的决定性制约和民族心理对阶级心理的反作用,必然表现在既属于民族又属于阶级的主体行为中;(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李景春讨论了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的关系;(注:参见李景春:《论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李尚武则比较了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的异同点;(注:参见李尚武:《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比较》,《中国国情国力》2000年第4期。)卜鼎焕论述了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的关系。(注:参见卜鼎焕:《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哲学动态》1994年第12期。)另外,还有学者对“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进行了探讨。(注:参见施国光:《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以上文章虽然重点不同,但讨论的均是与民族心理有关的问题,其最终目标还是希望通过学术探讨,改善不良的民族心理素质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心理学界也从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注意到不同民族的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但从20世纪80-90年表的有关论文来看,以研究个体民族心理和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为主。如汉族和裕固族儿童心理发展比较研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克木人和基诺族德育心理调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拉祜族和哈尼族的青少年品德形成的调查研究、北方少数民族罪犯心理初探等等。李尚凯将其总结为六类:各民族儿童认知发展的比较研究,各民族个性和品德形成发展的比较研究,民族社会心理行为的比较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由于李尚凯对20世纪以来的民族心理学研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概述,本文不再重复。

二、民族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在民族心理学研究方面无懈可击。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学研究在定位、概念、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第一,在学科定位方面,目前民族心理学的定位不正确,即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哪个学科没有解决。多少年来,心理学研究者总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但它在心理学方面的内容便决定了它属于心理学科范畴;民族学研究者则一直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其研究对象又是以民族为基础,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其实,这两种看法均存在缺陷。理由是,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心理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但心理学的基础是个体心理学或普通心理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许多心理学分支均属交叉性的学科,如政治心理学、伦理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均涉及到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内容。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对民族心理的研究,但它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是一门集民族学和心理学为一身的交叉性的学科。再从民族学角度来说,民族学虽然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但它研究内容涉及民族历史、文化、政治、经济、风俗习惯、等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如果民族学研究民族心理,必须具备心理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在民族学基础上产生的民族心理学无疑属于综合性和交叉性的学科,即民族心理学与民族学和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同时又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民族心理发展的轨迹,总结民族心理发展规律。民族心理研究是民族心理学的根本使命。

第二,在概念方面,关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认识分歧很大。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辩论来看,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多达数十种。这些概念均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无论从外延和内涵来看,均缺乏普遍意义上的规定性和概括性。首先在“民族心理”概念研究方面,有的学者将民族心理概括为四个层次和八个要素。这样虽然能够全面表达作者对民族心理这一概念的理解,但内涵过于膨胀,外延势必缩小,而且作为概念,在文字表述方面缺乏精炼性。有的学者则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包含在民族心理之中,但对民族心理的本质理解方面缺乏概括性和普遍性。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属于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因此必须采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遵循普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普通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的科学,它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即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其中心理过程是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等三种过程。人们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像和思维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并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会对客观事物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满意、喜欢、爱慕、厌恶、憎恨、妒忌、惧怕、愤怒、悲伤等,这就是情感过程。由于人们在进行心理活动时经常会遇到环境的影响,而人不肯屈服于环境,就要立志,拟定计划和步骤,坚持不懈地执行,这就是意志过程。个性心理特征又称个性差异,它表现在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能力包括人的智能、知识和技能等;气质则是高级神经活动在人的行动上的表现,是人的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之一,如直爽、活泼、沉静、浮躁等;性格是人对别人和事物的态度和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刚直不阿与弄虚作假等。也就是说,人们的心理现象就是能力、气质、性格之间的差异性和认识、情感、意志之间统一性的结合。民族心理学作为普通心理学的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现象的科学,它也包括民族心理过程和民族个性心理特征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民族心理过程则是指特定民族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则是指特定民族能力、气质和性格上的差异。由于民族是由不同年龄、性别、经历的人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因此民族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上存在着差异。民族心理就是特定的民族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的结合体。(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其次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概念研究方面,有的作者将其与民族心理概念等同使用,有的作者则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自我意识或民族意识,还有一些作者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指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等等。笔者认为,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中,素质特指民族心理素质,即与民族心理有关的素质,而素质这一词汇在心理学上则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096页。)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共同特点。所谓神经系统,是由中枢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和自动神经系统组成。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两部分,脑有头盖骨保护,避免外界的损害;脊髓是脑的延长,深藏在脊髓骨的管内。神经由中枢系统分支遍布全身,对行为具有整体统一的效能。感觉神经趋向脊髓,而运动神经则远离脊髓,两者构成外周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则包括周身、躯干、内脏等器官的神经系统。(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自动神经系统则专管营养生长过程,如胃的消化、血的循环、肺的呼吸之类,它的机能自动进行,不受意志的指使,故称自动神经系统,又称植物性神经系统。以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则是心理产生的条件,一般来说,神经系统越简单,则心理活动越简单;神经系统越复杂,心理活动则越复杂。另外,除了这些神经系统以外,感觉器官也是心理产生的条件,如身体外部的眼、耳、鼻、舌、皮肤,身体内部的动觉、静觉、触摸觉及机体觉(如消化器官的饱、饿、渴,呼吸器官的顺畅、喘逆等)。(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第115页。)有了以上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心理现象也能够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民族心理素质实际上是指民族心理产生的生理条件,即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共同拥有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心理产生的物质性条件,两者不能同等看待。

第三,在内容方面,民族学界重视民族心理的宏观研究,心理学界则重视民族心理的微观研究。多年来民族学研究者一直投身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近年许多学者开始将其纳入民族心理的研究范畴内,并且构建中国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论框架,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仍是许多研究者热衷探讨的问题,即使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也要贯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关于此点,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但由此可见,斯大林关于民族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学界仍有巨大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绝大多数成果仍属于个体民族心理或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领域,如民族儿童心理特征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有关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可以说,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民族心理理论的研究,而对一些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也遵循民族心理理论的指导;心理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个体民族心理现象和个体民族成员心理现象的探讨。这种状况的存在,虽然表明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同时也说明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双方不及时沟通,差异会逐渐扩大,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得不到有机地结合,民族心理学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四,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各行其是,互不借鉴。我国民族学经过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和具体的研究方法,这就是实地调查法,它是民族学研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所谓实地调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民族学工作者亲自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注:参见林耀华主编:《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页。)它包括许多具体的调查方法,如观察与参与观察、个别访问、调查会、问卷法、谱系调查法、自传调查法、定点跟踪调查法、文物文献搜集法等等。除此之外,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历史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数理统计方法也成为民族学研究的方法。(注: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342页。)但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民族学进行的心理研究问题来看,由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一直束缚着研究者们的头脑,因此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学者也并非全部遵循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法(亲自到民族地区体验和考察),即使有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者为本民族成员,但要研究本民族心理发展中的共同规律,不深入到本民族中间去,也很难得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因为民族个体的心理现象千差万别。一般的学者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依靠文字资料,因此熊锡元先生倡导的使用实地调查法进行民族心理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要加强民族心理的调查与研究——〈民族心理调查与研究:基诺族〉序》,《民族理论研究》1992年第3期。)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学的民族心理研究方法和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相同,即从选题开始,经过文献综述,形成假设;选择研究类型,对变量进行分类;选择被试,制订研究方案;收集和整理资料,得出结论;最后撰写科研报告。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一般采用非实验法,而非实验法又有五种具体方法,它们分别是调查法、测验法、实地考查法、历史研究法、地域比较法。(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心理学者使用这些比较规范的研究方法,在个体民族成员心理和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对一些不良的民族心理进行了对策研究。但由于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理论方面内容很分散,很难从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中总结某一民族或整个中华民族的心理发展规律。另外,民族学和心理学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有许多雷同之处,但由于双方很少交流和合作,致使许多重复的研究项目出现,改变这种状况已迫在眉睫。

三、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前景

民族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的、交叉性的学科,尽管在定位、概念、内容及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随着各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各民族的心理研究将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心理学研究前景光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已势在必行。属于民族心理研究范畴的内容很多,我们目前所接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无一不与民族心理有关。例如,在处理两个民族关系问题时,如果不了解这两个特定民族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特点,从而对他们的行为做出预测,就无法制定出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笔者在甘宁青地区研究民族关系问题时经常看到民族干部不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而采取了不合时宜的方法,致使民族成员之间的纠纷上升为民族关系问题。(注:参见徐黎丽:《甘宁青地区民族关系发展趋势》,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又如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如果不考虑各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即使这些政策能够帮助各个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他们也不会接受。在西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从长远角度来看,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各民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子多福的心理特征,使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政策,因此执行难度较大。(注:参见郭正礼主编:《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民族关系的对策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38页。)另外,诸如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均与民族的心理活动有关。因此民族学界要深入地进行民族研究,必须与心理学界建立广泛和长期的联系。从心理学界来说,尽管心理学在理论和方法上日趋成熟,但民族心理学作为它的一个分支,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民族学界长期以来积累的各种实地调查材料和理论研究成果,均可以成为心理学工作者进行民族心理研究的素材,因此民族学和心理学携手研究民族心理问题势在必行。如果合作得当,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将结出累累硕果。

篇8

在进行少儿民族舞蹈教学时要了解少儿的心理特征,能够做到顺应童趣,最终达到启发童心的目的。首先,少儿的上进心较强,可以通过鼓励增强他们的自信心,以培养他们的进取意识;少儿虽然理解力弱、注意力差但记忆力很强,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对于每个动作的讲解要细,并一步步地示范,并遵循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的原则去教学;同时,少儿虽然模仿力极强而且好学但也很贪玩,所以在教学过程教师会吸引少儿的注意力,可以运用玩中带学,学中有玩的教学方法调动少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尤其对于一些新的、难的动作一定要有耐心,只有符合童趣才能让少儿将动作技术、要领牢牢记住。

篇9

(二)民族心理是一个高度生态化的概念,其所涉及的大多数内容只能在真实的社会条件下才会展示出来

在实验室的控制条件下所观察到的被试的表现不能准确地再现其民族心理特征辩解:对实验研究的生态效度的质疑并不局限于民族心理研究领域。在所有的实验研究中,研究者都要事先考虑实验条件下得到的结论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推衍到一般。比如经典力学的实验,研究者在实验室中营造了一个理想的环境,在其中物体不受力时可以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但是在现实条件下我们不可能观察到始终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的物体,摩擦力很快会使得运动的物体停下来。那么这是不是物理学的实验缺乏生态效度呢?任何实验都建立在一个理想态模型的基础之上。这个理想态模型的建构则有赖于对现实的形式化表征。也就是说,当我们难以言说纷繁复杂的现实时,需要将其中无关的,或不那么重要的因素先剔除,只留下我们认为对我们了解现实最重要的因素,然后对这些重要因素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个因果关系的假设,这就是形式化的模型。实验的目的就是检验这个因果模型假设是否成立。因为假设模型是在剔除了大量无关或不重要因素后才提出来的,所以对它的检验也只能在这样的条件下进行。那么,在理想条件下获得的实验结果如何返回现实环境呢?让我们再以经典的物理学实验为例。在实验室的理想条件下,实验结果显示物体不受力时可能做匀速直线运动,我们把这个模型称为模型一。现实的环境中存在摩擦力影响物体的运动,于是研究者需要另外建构一个关于摩擦力与物体运动的假设模型,这是模型二。模型一和模型二结合就可以描述存在摩擦力的条件下物体的运动特征。现实中物体的运动轨迹往往不在一个平面上,于是物理学家还需要建构一个斜面与运动关系的模型,模型三。模型一、二、三结合就可以言说在不平坦的,有摩擦力的表面上的物体的运动特征。随着加入的模型的增加,实验描述的对象越来越接近现实。面对民族心理的研究课题,实验的生态效度自然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但是生态效度也不应该成为民族心理引入实验研究方法的障碍。从上述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实验研究需要从现实中抽离出来,同时,实验结果也能够返回现实。民族心理实验研究的生态效度可以通过,最终也必须通过实验设计的改进,多组实验的相互配合、印证等方式来得到提升。

(三)在面对文化影响的问题上,民族心理学的和实验心理学存在分歧

民族心理具有高度的文化渗透性,以至于在很多场合民族心理与文化心理这两个名词具有几乎同样的涵义。因为文化是“民族”构成的最重要条件,所以民族作为主体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征不可能离开文化而抽象成为某种具有超越文化限制的一般性概念。在实验心理学的基础性研究中,文化渗透却是需要被仔细地排除的干扰因素。也就是说,在研究目标上,民族心理学与实验心理学存在分歧。民族心理学需要考察文化对心理和行为的影响,而实验心理学却要尽量避免文化因素对研究结果的渗透。辩解:将实验研究与文化因素的影响对立起来其实是一种误解。事实上,文化对个体或群体心理的影响也是可以通过实验方法来研究的。在一些基础性研究中,比如有关痛觉的研究,研究中需要尽量避免文化因素对被试痛觉体验的影响,从而精确界定人的痛觉阈限。之类研究是对人的最一般意义上的身心特征的考察,因此避免文化因素的渗透是必要的。比如,被试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以及被试对实验目的的认识,被试与主试之间的关系等因素都会影响到被试的痛觉体验。为了获得精确的结果,研究者需要精确地控制每一个因素。同时也有研究者专门考察某一类文化因素对痛觉阈限变化的影响,比如在测试前让被试听不同风格的音乐,结果发现音乐影响了人的痛觉阈限。由此可以看出,文化因素在实验中的渗透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实验研究中要控制哪些文化因素的影响是依据研究的目的来确定的。今天的心理学研究者越来越重视基础性实验研究的跨文化比较。这样的跨文化比较可以帮助研究者分辨出哪些心理特征受到文化因素的影响而哪些是特征具有跨文化的一致性。文化因素在实验心理学的研究中既可以作为一个自变量,也可能是需要控制的干扰变量,也可能出现在因变量之中。因此,文化因素也不是民族心理学开展实验研究的障碍,相反,民族心理中的文化成分正是实验研究的目标。在涉及文化或跨文化的研究中,研究材料或工具的跨文化一致性是值得关注的问题。无论是实验还是量表,在一种文化背景下有效的研究工具或材料在另一种文化中未必适用,这就是研究的跨文化效度问题。这个问题提醒着研究者,即使已经在一种文化中获得了有效的结果,也不能对研究工具或材料做简单的语言翻译就投放到另一种文化中施测,并且还把这两个结果直接进行比较。当然,跨文化研究效度问题不仅仅出现在实验、测量等量化研究中,社会学、人类学等人文学科的质性研究同样也会遭遇这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和前面提到的生态效度问题一样,即,通过改进实验设计、重复检验、多组研究相互印证等手段来提升研究的效度。总体上,对民族心理实验研究的质疑意见涉及到了这个领域的主要困难,但这些困难不是不可能逾越的,相反,它们只不过在提醒着从事这类工作的研究者应该时刻警惕,不要犯技术上的错误。回顾心理学实验研究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规律:很多过去认为不能通过实验来研究的议题后来都被列入实验研究的名单内。冯特最初断言记忆不能通过实验来研究,但是在艾宾浩斯以后,关于记忆的实验就不再新奇了;弗洛伊德理论以潜意识概念作为基础,直到20世纪50-60年代,心理学家都认为潜意识是不能用科学的方式来认识的,因此弗洛伊德的理论缺少必要的科学性,但是当內隐研究技术被发明以后,对潜意识的实验研究也不遥远了。类似的课题还有自我、思维、决策、推理、社会认知等[14]。在某一阶段,实验研究遭遇到理论与技术的困难,突破这个困难的力量来自对研究课题做出恰当的操作性定义,以及采用合适的技术手段。本文已经对民族心理实验研究的质疑意见做了辩驳,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提出:1.类比实验研究的历史,我们有理由相信,民族心理的实验研究尽管在今天正面临一些困难,这并不意味着用实验手段研究民族心理问题是不可能的;2.从研究历史看,研究技术的进步,提出核心概念的恰当的操作性定义是心理学实验研究进步的原动力;3.实验研究的本质是模型模拟,这个特征与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在逻辑上是一致的,因此,实验民族心理学与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等人文学科的研究之间并没有矛盾。

二、民族心理学有必要采用实验研究技术

前文已经讨论了民族心理学有采用实验研究的可能;接下来,本文还将论证,民族心理学的研究有采用实验方法的必要性。人类获取知识的目的一是为了满足对世界的好奇心,期待获得关于未知现象的解释;二是为了满足对世界的控制欲,通过知识预测世界的变化,进而达到对世界的掌控。每一门学科都承担了解释某一个领域内的现象、传承领域知识的责任,即,在自己的学科领域内尽可能地达成人们的愿望。为了实现解释、控制的目标,人们必须建构一个关于世界的假设模型,通过对模型运行机制的考察来解释世界的变化,同时,也是通过对模型运行特征的评估从而实现对世界变化的预测和控制。人们建构的模型是对真实世界的模拟,这个模型是否能够担当准确描述世界的任务呢?于是,对模型的检验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可以将已知的世界变化特殊输入模型,观察模型运行结果与世界的现实变化之间是否契合。这是验证性实验;如果我们的模型已经通过验证,那么我们可以将当前的现实数据输入模型,通过模型运行结果来预测世界变化的特征,这是预测性实验或叫住探索性实验。自然科学是对物理世界做出描述与解释的知识。在模型建构与检验方面,自然科学已经积累的丰富的经验,并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研究规范,这种规范就是科学范式。按照库恩的分析,自然科学已经进入范式阶段,即在某一个历史时期总有一个具有统治性的世界模型,大多数研究者都信奉一个主流的范式。这时,研究者的主要任务就是用这个范式所规定的方法去描述和预测世界;关于这个模型或范式本身的质疑和争议则常常被忽略。目前的心理学处于什么阶段呢?研究者对这个问题有很多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目前的心理学已经进入范式阶段,也有人提出心理学还处于前范式阶段。存在这种争论暗示了目前心理学缺乏统一的理论模型,也没有被大多数同行所认可的主流范式。与当前处于范式阶段的自然科学所不同的是,心理学以人和人类社会作为研究对象,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论范式,甚至有研究者认为心理学永远也不可能像今天的物理学、化学那样成为一门真正的范式科学。在这个意义上,心理学实际上还处于前范式阶段,即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用以描述和预测世界的模型,也没有形成得到公认的主流研究规范。在这个时期,各种声音彼此争论,相互竞争。因此,常常听到对某一种研究方法的批评就不奇怪了。要公正地评价某种研究方法在这个学科中的贡献,我们需要跳出这些争论本身,在元理论的层面上,从学科的研究目标的角度来评价研究方法的取舍。如前所述,每一个学科知识都是对世界某个领域的描述和预测,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学科知识必须要建构理论模型。心理学当然也不例外。同样,为了检验模型的有效性,验证性实验是必不可少的;为了将经过验证的模型用于描述与预测未来,探索性实验也是必要的。因此,在学科建构的元理论水平上,心理学的实验性研究方法是必要的。所不同的是,由于心理学还没有形成统一的主流范式,各种实验规范之间还存在竞争与争论。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争论的焦点在于某种实验规范是否可行,而不是实验本身的元理论价值的评价。民族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的研究应该遵从心理学的学科规范。如果实验研究对于心理学来说是必要的,那么对于民族心理学而言同样是必要的。第一,如果说心理学需要实验,而作为心理学的一个分支的民族心理学却不需要实验,这个判断在逻辑上和学理上都是不成立的。在逻辑上,如果民族心理学是隶属于心理学的下位概念,那么心理学的所有属性都会体现在民族心理学之中。如果实验研究对心理学而言是必须的,那么对于民族心理学而言也应该是必须的。在学理上,这个判断意味着将心理学研究分成可以用实验的和不可以用实验的两部分。这个分割表面上看起来没什么问题,因为通常我们也会将不同的研究课题与适合的研究方法对应起来,比如,一些课题适合采用这种方法而另一些课题则适合采用另一些方法等。但是,当我们讨论研究课题与研究方法的对应关系时,是在操作层面上对研究方法的划分。即,用什么方法控制变量、用什么技术收集反应数据等。所有这些区别或差异都是在统一的元理论之下衍生出来的变化。如前所述,心理学的元理论模型需要通过实验来验证其有效性。于是,在统一的元理论之下,心理学的各个研究领域都要遵循实验研究的基本准则,这就是让心理学成为科学的那些规范。如果研究者强调某一个领域可以不受此条件限制,那就意味着这个领域的研究已经被划分到了心理学的领域之外了。正如冯特将民族心理学与他自己创建的实验心理学分开一样。在他断言高级心理活动不适合通过实验来研究时,实际上是将研究高级心理活动的民族心理学和研究基本心理过程的实验心理学看作两个相互独立的学科。其中实验心理学属于科学,而民族心理学则应该属于人文学科的研究。两者赖以描述和解释行为的假设模型是不一样的。冯特的实验心理学遵循的是自然科学的解释模型,而他的民族心理学则遵循社会学和文化人类的模型。而今天的民族心理学的理论建构如果不希望脱离科学心理学的主流范式而独立经营,就应该遵循心理学统一的元理论规范。也就是说,和心理学的其他研究领域一样,采用科学的研究范式是让民族心理学成为科学的前提。反对者可能会提出这样的观点:即使民族心理学遵循心理学统一的元理论规范,但是在操作层面上,由于民族心理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使得它可能采用相应的特别的研究技术,比如,观察法、个案法、质性研究方法等,而实验法则不是民族心理学的必须技术。需要指出的是,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之间并不存在固定的对应关系,虽然某些特殊的研究对象对研究方法会有特别的要求,但是为了获得精确的认识,研究者往往要采用多种研究方法相互配合、印证。即使是感觉阈限研究这样的课题,也不是单单采用实验法就能够应对的,往往需要观察法、访谈法等技术的配合才能获得精确的结果。通常,越复杂的研究对象越是要求多种研究技术的配合。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非常复杂,正因如此才需要多种技术的共同参与,实验法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项。第二,正如数学是人类理性思维的通用语言一样,实验逻辑也是民族心理研究的公用语言。民族心理学研究以民族为主体的心理和行为机制,要识别某一民族的特有心理和行为特征,需要将该民族的心理和行为表现与其他民族进行对比。在心理学研究中,在两个或多个民族之间进行对比时最主要的控制变量是文化因素。因此,民族心理学本质上是研究文化的科学。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者一定持有自己特有文化的在场。于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实际上是用一种文化去描述自己和他者的文化。当两个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研究者要对话时,各自的文化在场可能成为他们之间交流的障碍。比如,关于地域文化的称谓就体现了这种文化在场的障碍。欧美人习惯将来自欧洲大陆以东的所有文化都称为“东方文化”,而东亚人则习惯将东亚以西的所有文化都称为“西方文化”。那么,介于两个地域之间的西亚和印度文化当属于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呢?显然,所谓东西方文化的称谓在学理上和伦理上都是不严谨的。而认真思考过不同地域文化关系的学者会采用更为客观、严谨的文化识别标准,比如车文博先生提出了一个从整体-分析、神性-理性两个维度来区分“四方文化”的标准。根据这两个维度,文化类型可以被分为四大类别:整体神性、整体理性、分析神性,和分析理性。东亚、西亚、印度和欧美文化依据各自在两个维度上的表达而被识别为不同的类型。由于提出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文化识别标准,各种地域文化的特征才有可能放在同一个体系中来比较、交流。就像在地图上标出经纬度,地图上的任意两个点就可以相互定位了一样。民族心理研究可能采用多种研究手段,包括各种人文研究的手段和自然科学的研究手段。各种研究方法得到的结果要能够相互交流,需要有一个像地图上的经纬线一样的坐标体系。这个坐标系统就是研究的元理论范式。前面已经论述过,实验是支持并验证这个元理论的过程。于是,实验逻辑就成为了界定文化阅读有效性的坐标。在统一的实验逻辑下,民族心理的各类研究才拥有相互比较的可能。

篇10

在舞蹈教学中,维吾尔族的舞蹈作为一门独立的舞蹈学科进行教学,可见其舞蹈的艺术魅力是非常大的,通过专业的教学,才能培养出更加出众的艺术人才。在维吾尔族民族舞蹈的教学中,通过系统的教学内容规划来设置曲目进行排练,并且在社会的各种表演活动中,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表演能力,提升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因此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管理能力非常重要。学生首先学习知识,并且在活动中进行实践,熟悉表演舞台,并且将这些系统化的结合到一起,互相渗透,彼此加强。维吾尔族的舞蹈与其他的舞蹈不同,但是在教学时仍然在遵循“倾、拧、园、曲”的特点,并且结合其风格特点来进行表演,比如维吾尔族舞蹈特有的姿势、眼神、步伐等,并且需要注意位子来表现其特征。在教学中,除了要传授舞蹈规范动作,还要注意情感的表达和动作之间的关联性,并且在表现中要重视舞蹈的创新和整合,采用开放式的教学,再运用自身的方法进行培养,从而让舞蹈更紧的贴近民族文化,进而得到更好的传承。学生在长期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实践研究的过程中,可以清晰的描绘出舞蹈的精致画面,并且学生也可以更好的懂得蕴藏在舞蹈中的精髓。学生在维吾尔族舞蹈的学习和民族文化的研究中,结合其民族生活特点、服装文化、审美特点等,将其生活习惯、文化特点形成一定的特征,按照这个规律来吸取其精华,再加上艺术的不断加工,在民间采风的过程中形成舞蹈的整体艺术,教师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很好的训练学生的综合学习能力,从而提升教学的效果。

3舞蹈在教学中的注意事项

民族舞蹈中的动作和表演风格都是有一定内在联系的,因此在教学中需要让学生领悟其中的联系。表演动作是表演者在表演时的动作走向,这种走向具有很好的生活性和民族特点,在表演中通过细节来展现。表现的细节、画面、速度、队形等都是走向的表现形式,群舞中的分散、流动、单人舞中的走向、三人舞种的节奏、姿态等都在表现民族舞蹈中的走向,因此其表演风格的确定非常重要,在舞蹈过程中需要将走向和风格很好的结合在一起,才能将舞蹈所带有的形象很好的展示出来。在教学中需要注意表演的形成形式和民族特点的培养,这也是民族舞教学中最为重点的部分。教学中学生需要学会最基本的舞蹈动作和技术要领,配上最合适的舞蹈音乐,让学生在情感和肢体语言两个方面来引起共鸣,学生要从精神上感受其艺术魅力,从心里激发出对于舞蹈的热爱,从而将舞蹈以最佳的表现形式表演出来。

4维吾尔族的教学技巧

维吾尔族的舞蹈曲美精妙,具有一定的表演难度,其不仅要求舞蹈者具有很扎实的舞蹈基本功,还需要有很精湛的表演技术,比如具有代表性的舞蹈《顶碗舞》,其是一个女子集体舞,具有很强的民族性、欣赏性和技巧性,其表现了维吾尔族的姑娘在欢庆的节日里通过头顶茶碗、载歌载舞来表现对客人的欢迎,独特的脚步和音乐节奏,并且随着音乐来变化整体的队形,端庄和带有民族风格的舞蹈在表演中展现着大方、爽朗的性格特点,将维吾尔族人民热情好客、乐观爽快的性格充分的展现出来。还有很多需要手持道具的舞蹈比如《萨巴依舞》、《盘子舞》等舞蹈都是女子团队舞蹈,其动作优美、婀娜多姿,身体柔软、姿态性非常强,在表演时需要充分展现出手的姿态,因此需要表演者有很好的细节表演才能。因此要加强学生的细节训练,不断的总结表演的技巧,从而将舞蹈中的元素充分的展现。

篇11

蒙古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蒙古族用自己的智慧和艺术天才创造了独特而宝贵的音乐财富。其中最具民族特色和代表性的应属蒙古族长调民歌。蒙古族长调蒙古语称“乌日图道”,据考证,长调民歌在蒙古族形成时期就已存在,距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它是游牧文化的产物,被誉为“草原文化活化石”。2005年11月,长调民歌被选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之一,由此可见长调民歌具有极大的艺术价值。长调民歌的特点是音域宽广,字少腔长、旋律高亢悠远、节奏舒缓自由,极富装饰性,蒙语称“诺古拉”,是长调歌曲特有的演唱技巧。长调民歌的歌词一般由上、下两段构成,内容绝大多数为赞美辽阔的草原、奔驰的骏马、甜蜜的爱情或者感恩父母、歌唱自由美好的生活等,它把蒙古民族的智慧及其心灵深处的感受表现得淋漓尽致。蒙古族长调贯穿于蒙古族全部历史和社会生活中,它以鲜明的草原游牧文化特征和独特的演唱形式诉说着蒙古族人民上千年的历史文化、生活习俗,因此将长调民歌导入学校音乐教育中,可以让孩子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民族,增强民族自豪感。概括起来讲,蒙古族长调民歌的学习有以下五点价值:

(一)认知蒙古族悠久的文化历史

蒙古族长调民歌与辽阔的大草原,与蒙古民族游牧生活方式息息相关。早在一千多年前,蒙古族的祖先从额尔古纳河岸的山里地带迁移到蒙古高原,生活方式也从狩猎转换为游牧,在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长调民歌便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从那时起长调民歌承载着蒙古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人文习俗、道德、哲学和对艺术的感悟,走到了今日,被称作“草原文化活化石”。即使生活方式截然不同的城市孩子,也可以通过学习一首长调歌曲,了解蒙古族祖先从古至今走过的历史进程,了解蒙古族人民纯洁、古朴、豪爽的性格。

(二)掌握长调民歌的独特唱法

长调歌曲的唱法与其它民族及国外的唱法不同,它以真声唱法为主,被誉为“与大自然最接近的声音”。同时还有其独一无二的演唱技巧———“诺古拉”。“诺古拉”指的是人的发音器官发出的一种波折音,是声带颤动的一种技巧。因此,至今长调民歌以独特的演唱形式在蒙古族音乐中占主导地位,成为蒙古族音乐在世界大舞台展示的最标志性的特征之一。

(三)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环境问题是二十一世纪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让下一代认识其严重性,唤起他们的环保意识尤为重要。蒙古族对面对大自然,面对生活的态度是谦卑、尊重、源流相济,多数长调歌曲表达了这种感激之情,每一个字每一个音都表达了对生活的珍惜。草原对于蒙古民族说来,如同一位严厉的母亲,随时以空旷、寂寥、风雪、干旱考验草原儿女,但蒙古人民对大草原却是报以深深的感恩之心,感恩草原大自然赋予他们世世代代的繁衍生息,他们用长调歌唱大草原,赞美大草原,例如著名的“辽阔的草原”、“富饶辽阔的阿拉善”等。每一个草原上生活的蒙古族生来与骏马为伴,在他们眼里马不像普通牲畜,更像是自己的亲人,因此,等到骏马衰老后蒙古人不忍心猎杀,也不忍心看它死去,会让它回归大草原。有许多赞美骏马的长调歌曲,唱出了蒙古民族对马的情怀,也唱出了蒙古人宽大仁慈的的胸怀。例如“小黄马”、“走马”、“金鬃马”“小黑马”等。因此,可以说长调民歌是蒙古人与大自然和谐生存的产物,蒙古长调唱出了世间的大爱,被诸多音乐家誉为“心籁与天籁的完美结合”,是对人们保护自然意识的一种唤醒。

(四)学习丰富的草原文化语言

蒙古族长调歌曲集中体现了蒙古民族游牧文化的特点,并与蒙古语言和文学息息相关。学习一首长调歌曲可以接触到日常生活里接触不到的最丰富的语言文化。例如一首赞美骏马的长调民歌《小黄马》,可以学习到有关游牧生活的蒙语词汇。关于“马”,蒙语有很多词汇,比如除了常用词“毛日”以外,还有“阿都”、“阿格嗒”、“乎鲁格”等诸多称呼。再细分母马称“格乌毛日”、一岁的马驹称“奥那格”,两岁的马是“达噶”、三岁的马称“苏亚纶”、四岁的马称“西都楞”。“牛”在蒙语是“乌合日”、奶牛称“乌尼额”、一岁的牛犊称“托古勒”、两岁的牛称“别如”等。还有马鞍各个部位各个零件都有各自的称呼,相信这些词汇在其他语言里是没有的,它是游牧民族特有的语言。这些语言构成了如今丰富且精致的蒙语宝库。

(五)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遗产

目前,在内蒙古演唱长调歌曲的人越来越少了,由于大多数长调民歌是以口传心授的形式传承下来,随着老一辈长调民间艺人的相继过世,师承关系未能得到及时延续,加上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的改变,这个“草原音乐活化石”频临失传。如果一个民族失去了自己独特的文化,这个民族也将消融于历史长河之中。典型的例子即北魏孝文帝时期的汉化改革,直接导致了鲜卑语的失传,其民族文化也逐渐与汉文化水融,失去了本色。蒙古族长调音乐是极其宝贵而不可再生的一种资源。对于当今长调音乐走向衰颓趋势,对它的传承和发展,学校音乐教育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应该培养可以用自己的语言和音乐自豪地将自己民族的音乐表达出来的孩子。让这些将蒙古族音乐文化传承并发展下去的孩子,理解传统民族音乐的特征,让他们感受民族音乐的魅力和价值。通过民族音乐的指导,让孩子们认识到民族音乐的危机感,唤起他们保护民族文化的意识。人类文化的学习是从母语开始,同样音乐文化的教育也应该从民族音乐教育开始。文化遗产的继承是贯穿于教育全体的重要使命之一。音乐教育的意义不仅在于唱歌、演奏或者是学习音乐知识,更重要的是将音乐作为一种文化,传承下去。民族音乐文化与有无意识无关,是流淌在每个人心中的音乐。每个人将在无意识的情况下传承了民族音乐文化遗产。但是随着环境的变迁,这些音乐会在有意识或无意识间被遗忘。音乐教育应将无意识变为有意识,通过各种音乐活动,让学生接触到民族音乐的同时,培养学生将它积极地传承发展下去的意识是最重要的。有意识地保护和传承无意识间继承的文化遗产,是人类教育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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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象观

民族教育学科的研究对象,学科性质以及研究方法可通过“目的-手段”关系发现其核心问题和边缘问题,这也是凸显民族教育学功能最富有成效的维度。“任何研究领域都有自己特殊的对象,每一个领域的对象又都有自己特殊的性质,正是这两个‘特殊’,决定了各学科之间在内容和研究方法上的差别”。民族学一级学科下设置的民族教育学应当以民族学基本理论为基础,同时兼顾教育学的基本理论,以小样本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研究成果的表达方式更形象、更具体;而教育学一级学科下设置的民族教育学则应当以教育学基本理论为基础,同时兼顾民族学的基本理论,比较偏好将大样本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研究成果的表达方式更抽象、更具概括性。笔者认为,民族教育学应从教育的微观领域去把握,探讨民族地区的多民族教育现象。它以不同民族群体的教育现象和教育生活为研究对象阐释多元文化背景下的各民族教育规律,学科体系包含一切与民族历史文化相关的理论与实践。比如宁夏回族教育的研究,一方面特指宁夏区域内的回族教育,另一方面也“包括回族地区各民族的教育,不仅限于宁夏回族的教育”,既要着眼于民族教育的共性,又要研究其个性特征。

(三)价值观

一门学科的建立和成熟要以专业化的努力实现学科内在的价值,完成学科体系的科学化构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下,广义的民族教育学指的是全国人民的教育;从狭义角度来讲,民族教育学指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下自成体系的各民族教育,比如民族学前教育、民族中等教育等,表明民族教育学科层次清晰。这些学科的分类以民族历史文化为依托,通过民族课程的实施,培养民族人才、传递民族文化传统,繁荣民族发展。民族教育学科一定要有科学的定位和发展方向,从而形成学科研究的内在逻辑,解决民族教育中的实践性难题。现代社会情境下,个人对社会的认同,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认同都是通过互动方式产生的。民族主义情感是认同的一部分,而民族教育提供给民族个体整合的机制以期望达到自己归属于某一民族强烈的认同感,从而形成具有鲜明民族文化特点的共同体。民族教育学应肩负起社会责任,由内在的“为己”意识转向为外在的“为他”情怀,传承共同民族文化和培养共同体成员的文化适应性。

二、多元化研究方法:民族教育学科实践的根基

方法论问题是理论与实践共通的桥梁。民族教育学科最终的目的是走向民族实践,丰富民族生活。在研究方法上,兼通民族学或人类学和教育学的研究范式,做到共性与个性的统一。我国学者苏国勋指出:“社会理论广义上关系到与人类行为有关的各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内容上则涵盖和跨越社会学和社会哲学,而不专属某一学科领域”。从认识论层面来说,民族教育学理应拥有多学科的属性,因为民族教育学的研究涉及到多门学科。所有的社会研究必然包含文化的、民族志的或者说是人类学研究的视角。民族教育学坚守来源于民族学的研究方法,采用田野考察法和教育研究中诸多方法的综合使用。比如参与式观察、民族志、访谈法和实物收集与整理,这些方法强调现场的进入与观察,“把直接观察到的事项进行转述、分析和解释,最终书写出所理解的某种文化”,多维度地展现民族教育的现实和民族共同体真实的教育生活。从教育生态学的角度来看,“田野”二字被解读为本义上的原初、自然、本真和真实的再现;从民族学角度来看,“田野”则是指研究者进入现场,后来聚焦成一种科学的研究方法,要求研究者亲自进入某一教育场域,通过直接观察、访谈、住居体验等参与方式获得第一手研究资料。走进教育的“田野”,意味着走向教育实践、体验教育生活的本真,开展真实的民族文化实践研究。民族学的田野考察法实际上具有既注重深入实际调查、体验生活,又强调从大量的原始素材中得出自己的理论研究构架,秉承自下而上地得出研究结论的学术传统,要求“研究者深入到研究现象的生活背景中,以参与观察和非结构访谈的方式收集资料,并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定性分析来理解和解释现象的社会学研究方式”。田野研究不仅是一种研究方法,更是一种有效的实践行为。当然民族教育学科的研究方法不仅仅局限于一种方式,除过民族学的研究方法之外,教育学或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也是可以采用的,比如说“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研究方法的运用。”考量研究方法科学化的同时,还应注重其他诸如教育叙事研究、比较研究法等。多元化研究方法的应用促进了民族教育学科不断走向实践、趋向成熟。

三、民族教育学科的实践模式

(一)功能建设

如前所述,民族教育学的一大功能是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探寻民族教育生活的过程和规律,注重文化性、区域性和多元性特点。民族教育学科建设的功能体现在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价值。为什么需要民族教育学?在理论层面,民族教育学要树立学科自信,追寻民族教育的个性化。基于多元化需求、资源的有限性以及差异化发展等因素,民族教育学理应破解个人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矛盾,遵从研究的本土化取向。实践层面,民族教育学坚持文化多样性,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民族教育活动,形成自己的话语体系。比如民族地区建立文化学习交流中心、利用各种方式宣传民族优秀的文化,增强民族的包容性;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教材、作品等,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使民族共同体在融入现代社会情境中彰显民族特色。一门学科的价值,当站在为人类全面进步做出巨大贡献的角度去考量时才能获得对学科价值更科学的解释。民族教育学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始终以民族教育发展为己任,注重宏观与微观的结构化整合;始终以增强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为目的,自觉深入民族地区教育的内涵、重点和热点问题。通过加强与多学科的共同合作研究,为民族教育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和建议,它承担着双重任务。一方面通过教育培育民族认同感,发展民族族群自身;另一方面传承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提高民族地区学生的学业水平。通过多元化的路径,民族教育学研究不断自觉地介入民族地区,促进民族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制度建设

学术生产力的创造来源于良好的制度建设。民族教育学科的生产力一方面来源于运用多元化的研究方法开展田野调查研究,提高学术成果的转化力。另一方面来源于实践成果的理论回归,以便科学地指导民族教育实践。这两方面都需要规范的制度来支撑,促使民族教育学研究工作常态化、自觉化。民族地区高校应尝试成立专门的民族教育研究基地,制定研究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多方面筹措研究经费,开展有价值的本土化研究。不断与民族定点地区学校实施一系列的深度合作研究,加强与民族基础教育的联系和互动。不间断地深入民族农村地区,贴近民族教育的现实,探究民族教育前沿性课题。总之,制定好各种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民族教育的相关论坛、培养好学术研究梯队,加强国内学术机构和国际学术平台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能够推动学科实践的科学化。

(三)创新建设

民族教育学的发展,离不开跨文化、区域化的综合性研究。民族文化是民族教育滋生的土壤。民族教育的健康发展以民族文化为基因。教育因文化的发展而产生,而文化又因教育而得以传承与发扬,民族文化的丰富性是构成民族教育特色的客观基础。教育就是一种天然的文化现象,民族文化传承就其本质而言不仅是一个文化过程,更是民族教育的过程。因此,民族教育学的文化创新建设是其实践模式的一个重要因素,旨在鼓励学生利用民族文化知识、先前的经验、思维结构和表达风格,建立与学习之间的相关性,以提高民族文化学习的有效性。可以合理设置民族传统文化课程,比如民族语言、民族艺术和体育、民族风俗等课程;创设独特的民族文化校园环境,在积极渗透民族文化的同时,培养学生多元文化意识。民族教育学科的创新要立身于民族文化,注重学科的顶层设计,使学科拥有国际化视野和本土化融合的视域。同时关注民族教育学微观方面的实践,例如双语教育有效性的探索等,都离不开创新性实践模式的导引。

(四)人才培养

第一,人才培养要兼顾民族学和教育学的培养方案,做到人才培养模式相互补充和互动,这样有利于学科领域的拓宽。两种培养方案的结合既能够使民族教育学理论与实践特色更加鲜明,又能使人才培养结构多样化。民族学一级学科下设置的民族教育学人才培养方案,突出了厚重的民族学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教育学一级学科下设置的民族教育学人才培养方案,突出了教育学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应用。人才的培养过程要做到教育阶段的相互衔接,据此来设计相应的课程体系和实践环节。人才培养的核心是厘清培养机制的基本技术路线,掌握人才培养的现状,整合学科建设的外部环境和人的社会发展的内在目标,重视人才培养模式的科学化和应用性。第二,人才培养要坚持多元文化理念,开发多元文化课程。富有民族特色、内容丰富的课程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不同文化群体学生的教育需求。积极引导学生走向社会实践,形成正确的文化思维方式和价值观,从而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多元化教学目标,一方面注重民族文化传承的方式;另一方面帮助学生正确审视文化多样性,关注学生的情感和技能的发展,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以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感。另外,整合民族学和教育学的基础课和选修课,进一步探索、优化课程资源建设,提高教学和科研质量。在执行国家课程计划的同时,突出民族地区学校的办学特色,将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整合到相应的课程中。第三,学校职能部门制定出具体的保障措施。譬如人才培养目标、结构、评价等体系,通过相关的管理制度来监控、评估、反馈,产生民族教育学人才培养的“协调增益”之效。通过提升人才培养模式的机制化管理,做到不断优化整合和反思改进学科教学,从而科学地拓宽研究视野。提高民族教育学科的研究水平,要加强人才培养的质量。这个过程是一个培养方案、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绩效考核以及培养质量改进等因素相互适应、相互调整和再改进的循环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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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民族地区提供法律普及人才。民族地区对于法律的认识相对于发达地区而言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民事实践过程中,民间法、习惯法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推行国家法这项工程的进展过程中更需要的是法律普及工作者,单纯依靠法学研究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普及的效果不大,我们看到,在每年的公务员招考名录中,越来越多的政府机关,甚至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街道委员会都开始招收法科毕业生,这从侧面反映了法律普及工作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法制的进步不能够仅仅依靠法律文本的完善和司法机构的健全,更需要的是社会对于法律的崇尚,对于法律权威的信仰,而这才是法律能够得以蓬勃发展的土壤。

4.为民族地区提供先进的文化传播者。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相对于发达地区都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法科毕业生肩负的不应当只是法律的传播、普及工作,而应当也是现代文化的传播者。这就要求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不能仅仅着眼于法学素养的塑造,而应当是全方位但有重点的入手。优秀的法科毕业生能够在日常生活中对周边人群产生一定的辐射作用,既能够传播先进的法律知识,同时也能够成为民族地区群众与先进文化的纽带和桥梁。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一员。

二、如何建立具有民族特色的法学教学体系

前文提到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主要的四个使命,那么在具体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如何对现有的教学体系进行改进和完善,使培养出来的法科毕业生更为适应民族地区的工作,能够更好地为民族地区的法制发展、经济建设发挥作用,笔者认为,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设置适应民族地区特点的法学精品课程。在法科学生培养过程中,课程设置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素质,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不仅要加强对法科学生基本法学素养的培养,同时应该注重建立具有民族特色的法学精品课程,精品课程的作用不应该仅仅是立足于优化本身的教学水平,而应当是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注重教学深度的挖掘和广度的拓展,使学院的法学教学工作真正扎根于民族地区,吸收民族地区的文化养分,为了培养具有民族地区特色法科学生提供重要的社会资源,为特色法学教学提供重要的课程体系保障。从教学角度来看,要发挥精品课程的带动作用首先必须强化精品课程本身,只有精品课程本身得到了完善和进步,其对相关课程的牵引作用才会得以发挥,因此,在精品课程的建设过程中,尤其应当注重本身的强化和提升,在师资引进过程中应当注重引进更为优秀和全面的教学人才,力求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教学团队,以优秀的教学团队来带动和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树立精品课程的“品牌吸引力”。与此同时,在精品课程的建设过程中应当注重教材的重要作用,应当引进一些实用且符合民族地区特殊情况的优秀法学教材,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自主编订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法学教材,从而更为贴近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为法科学生提供更为贴切和真实的学习资料,为教学工作提供重要的指引。在教学过程中,师资和教材两者的重要作用对于精品课程建设而言是不可忽视的,只有在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引进等多方面的因素以后,精品课程的重要才能够得到真正的发挥,进而带动民族地区法学院校的发展。

2.建立更为贴近民族地区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如马克思所说:“社会不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们的幻想。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都有自身的特殊性,按照统一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显然不能够更好地培养适应民族地区法制状况的法科毕业生,那么就应该在教学实践中构建真正适应民族地区情况的人才培养模式。笔者认为,在民族地区开展法学教育更应该关注的是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设。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方向更加强调法科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这与民族地区迫切需要大量的法律事务人才的愿望是相统一的,在教学过程中,欲更好地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可以考虑采用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必须注重理论课程的设置。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并不是片面强调应用能力的培养而忽视理论知识的教授,相反,若想培养出优秀的法律应用型人才,扎实的理论功底是必不可少的,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较为深厚的理论功底是法科毕业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重要基石,一旦具有了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法科毕业生在走上工作岗位时将能够更为娴熟地运用自己所学到的知识,法律的理性和严谨要求我们的实践活动必须也是理性的、严谨的,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来的法科毕业生必须是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的同时还具备较强的法律实务能力的,因此,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对于理论课程的设置必须要重视。第二,强化实践课程的设置。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出既拥有理论功底同时又有实务能力的法科毕业生,那么,如何能够培养出学生的实务能力呢?笔者认为,最直接的途径仍然是在课程的设置方面进行调整,在课程设置上,除了保证必须的理论课程以外,应当强化实务课程的设置,为法科学生提供足够的实务课程学习机会,在这个过程中,不能够仅仅将教学活动局限于学校的课堂之中,而应当大胆地让学生走向社会,走进法律实务的第一线,法学毕竟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从书本走向实务的过程必须要有实践过程来完成。在实务能力的培养过程中可通过例如实务性课程设置、模拟性教学课程等校内手段,也可采用诸如设置校外法律实习基地、延长实习时间等校外手段,其最终目的就是给予法科学生更多接触法律实务的机会,使学生能够在学校的关注下更为健康和稳定地适应法律实务工作,感受我国法律实践工作的气息。第三,注重引进实务型的教学人才。我国高校乃至法科院校中的教学团队更多的是倾向于理论研究型的,这对于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来说是不足的,要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必须引进一定量的实务型教学人才,这样能够更为直接地将实务性的知识、技能传授给法科学生,减少了接受知识到消化知识再到运用知识的时间。同时,可以考虑聘请在司法实务一线工作的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人员作为外聘教师。

3.为法科学生开拓“第二课堂”“文化素质课堂”。前文提到,民族地区的法科学生同样肩负着为民族地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使命,日常的理论教学以及实践性教学很难灌输给学生课堂以外的知识,那么如何培养学生的文化素质,笔者认为,可以吸收其他学科在教学课程中开设“第二课堂”的做法,积极地为法科学生开设“法学第二课堂”,法学本身是一门应用型与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理论知识不仅要依靠扎实的实践知识作为支撑,同时也需要一定的其它学科知识作为补充,这也是美国法学院校的法学教育直接定位在硕士阶层的原因,丰富的其他学科知识对于法律文本的执行和操作是具有积极作用的,最有价值的知识是具有转换和生成功能的知识,这种知识能使专业知识与整体世界融会贯通,它是开放的体系,能通过与外部世界的交流汲取能量和信息,从而保持不断生长的活力。[3]“第二课堂”的一大目标就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弥补和缩小各学科之间的差异,使学生的知识面拓展,使本科毕业生在毕业时能够掌握跟多的知识,文化素质等能力也得到相应提高。要提高法科学生的文化素养,就应当重视通识教育的重要性。通识教育作为大学基础与核心教育,奠定学生学习的基础,并拓展学习的视野,是提升大学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对于发展国际一流大学理应扮演关键性角色。但是,遗憾的是,不仅是法学教育界,甚至是中国的教育界对于通识教育的重视程度仍然有待提高,从现状来看,通识教育存在的问题首先是缺乏严谨的课程体系,虽然国内部分高校都开设有通识教育课程,但是就其体系来看仍然是不够严谨的;其次,用于通识教育的教学设施也有待改进,虽然部分学校建立了大学生人文素质基地等设施,但是从全国的整体来说,通识教育设施的数量还是不够的。强化法科法学的文化首先应当对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有足够的重视,不仅要灌输给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文化,同时,针对民族地区这一特色,还要适当的对学生传授民族地区的文化,培养学生的民族地区文化素质,使其能够充分认识到民族地区的文化特点和内涵,能够理解民族地区的风土人情,这对于学生走上司法实务岗位以后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其次,应当积极为学生建立、建设文化素质培养平台,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办学过程中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中,为本学院学生争取更多的文化素质教育机会;第三,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引进教师时也应当注意考核新进教师的文化素养,使本身的教学人才团队教授文化素质课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进而为学生创造更好的文化素质学习条件。现代的大学生走向社会承担着各项使命,民族地区的法学毕业生同样如此,学生在毕业走向社会后不仅是国家法律的宣传和普及者,同时又是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创造者,丰富的文化素质有助于学生承担这以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