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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观公正的原则
客观性原则要求在选择价值评估方法的时候应始终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科学态度,尽量避免用个人主观臆断来代替客观实际,尽可能排除人为的主观因素,摆脱利益冲突的影响,依据客观的资料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判断,选择合理的方法。公正性原则要求评估人员客观的阐明意见,不偏不倚的对待各利益主体。客观、公正这一原则不仅具有方法选择上的指导意义,而且从评估人员素质的角度对方法选择做了要求。
(二)成本效率的原则
评估机构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之一,也需要获取利润以促进企业的生存、发展,因而在评估方法选择时,要考虑各种评估方法耗用的物质资源、时间资源及人力资源,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及满足委托企业评估要求的前提下,力求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只有如此,才能形成委托企业和评估机构互动发展的双赢模式,更有利于评估机构增强自身实力,提高服务水平。
(三)风险防范的原则
企业价值评估的风险可以界定为:“由于评估人员或者机构在企业价值评估的过程中对目标企业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的意见而产生的风险”,根据这一定义,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风险可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是指评估机构的外部因素客观上阻碍和干扰评估人员对被评估企业实施必要的和正常的评估过程而产生的风险。内部风险是指由于评估机构的内部因素导致评估人员对拟评估企业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的意见而产生的风险。显然,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作为价值评估中的一个环节,可能会由于方法选择的不当带来评估风险。基于此,在选择评估方法的时候要有强的风险防范意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分析可能产生的评估风险,做出客观、合理的价值评估方法选择。
二、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运用的条件
(一)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条件
一是进行价值评估时目标企业的表外项目价值,如管理效率、自创商誉、销售网络等,对企业整体价值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二是资产负债表中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能够公允客观反映所评估资产的价值;三是投资者购置一项资产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具有相同用途所需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
(二)选择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条件
一是投资主体愿意支付的价格不应超过目标企业按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所得的现值;二是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能够合理地预测,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可以客观地进行估算,也就是说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合理的予以量化;三是被评估企业应具持续的盈利能力。
(三)采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条件
一是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公开市场指的是有多个交易主体自愿参与且他们之间能进行平等交易的市场,这个市场上的交易价格代表了交易资产的行情,即可认为是市场的公允价格;二是在这个市场上要有与评估对象相同或者相似的参考企业或者交易案例;三是能够收集到与评估相关的信息资料,同时这些信息资料应具有代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三、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运用
(一)成本法的运用
成本法是指在评估一个企业价值时,把这个企业的全部资产按评估时的现时重置资本扣减各项损耗来计算企业价值的方法。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实际上就是在资产清查和审计的基础上将企业整体资产化整为零,以单项资产的评估为起点,对各项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分别根据各自的特点和使用状况,用重置资本减去贬值来确定各组成要素资产的个别价值,最后将全部资产进行加和。一个企业的整体价值并不等于企业各单项资产的价值之和,单项资产组合需要组织成本,组合后的资产整体价值还会发生增值。对一个企业的价值评估,主要是对发生了增值的资产整体进行评估,是对其未来服务潜能产生的收益评估。换言之,价值评估应该是对企业内在价值、经济价值的评估,着眼于未来。而成本法着眼于现在资产的重置价值,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成本法并不是评估企业价值的方法。当然,成本法非常适合每一单项资产的单独评估,我国目前还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阶段,市场经济不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大量的国有和集体企业要进行改制重组、拍卖兼并,没有交易活跃的市场作比较,只能对企业实有资产进行客观的评估。
(二)收益法的运用
收益法通常又被称作收益现值法。我们在进行资产评估时有一个重要的方法是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在未来尚可使用年限内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运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时,是以该资产投入使用后连续获利为基础的。另外,投资者投资购买该项资产时,一般要进行可行性分析,其预计的内部回报率只有在超过评估时的折现率时才肯支付相应货币额来购买该项资产。收益法通常被认为比成本法和市场法更适用于企业价值评估,特别是在涉及为企业并购服务时。收购者投资于目标企业是预期能获取未来收益,但是这种预期的未来收益因具有不确定性而蕴含着风险。收益法为量化影响企业价值的这些关键变量提供了路径。但是,并非所有的企业价值评估均适用收益法。在运用收益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必要的前提是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且能够被合理的计量。只有当企业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且能够被合理的计量时,运用收益法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才具有意义。
(三)市场法的运用
经济理论和生活常识告诉我们,类似的资产应该有类似的价格,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在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上,购买一项资产的价格,不会高于有相同效用的替代品的价格。我们对一个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通过比较市场上相似或相近的可比企业公允交易价格,经过类比分析,适当修正后得到目标企业的价值,这就是市场法。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企业交易市场活跃,人们对企业价值的判断更信赖于市场的眼光。市场交易的价格更具有说服力,它是被交易企业对于购买者的内在经济价值,投资者购买了它,说明它能够为购买者带来现金流量。而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企业的价值,当这个企业一直亏损时,无法预测其现金流量,但假若这个企业有很大的改造潜力,或其自身存在多年已具有一定知名度,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和销售市场,投资人购买这个企业后进行重整,完全可以使其变为盈利企业,为投资者带来滚滚财源。所以用市场法可以评估企业的真实内在价值,因基于市场导向,接近现实,故容易为当事各方所接受和理解。
【参考文献】
[1]成京联,阮梓坪.论企业价值理论与企业价值评估[J].求索,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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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从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业的发展看,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产生于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需要,虽然理论界与实务界不断进行探索,但由于理论研究的滞后、评估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以及市场环境的制约,企业价值评估在实践中尚面临评估方法不科学等诸多问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对企业价值评估存在问题的探讨具有相当深远的意义。
一、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
1.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研究相对滞后
企业价值评估思想最早形成于20世纪初艾尔文费雪的资本价值论和《利息率》中关于资本是未来收入的现值阐述。美国最早在1987年《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中加入了企业价值评估准则和披露准则,欧洲在2000年推出的《评估指南》第四版中加入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南,而我国企业价值评估行业则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目前学术论文的作者大部分为高校的教师和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受国内评估行业发展的限制,理论研究资料和证券市场的实证资料的交流不充分。高校教师的研究以理论分析为主,重点介绍国外的价值评估方法,而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以工作经验的总结为主,而且相互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不够。近几年,国内以评估理论与方法为专题的学术研讨会,除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持召开的两次国际研讨会,只有中央财经大学资产评估研究所主持召开了两次“中国资产评估论坛”。资产评估学科在国内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2.传统价值评估方法应用存在局限性
在传统价值评估方法中,存在重“成本法”,轻“收益法”和“市场法”的情况。成本法具有客观、便于操作、评估风险小、评估成本低等优势的优点,因此成为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务常用的方法。但其也存在缺陷:忽视了资产之间的协同效应及表外资产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忽视了企业未来成长机会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具有静态性;其适用于破产企业价值的评估,适用范围较窄。但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定,目前我国仍主要采用成本法对企业的整体价值进行评估。尽管现行评估操作规范要求对上市公司进行评估时,除采用成本法外还要运用收益法进行验证,但由于收益法在运用中存在参数值预测难度大、对评估人员专业水平要求高等原因,实际上就很少使用收益法。同时还存在某些评估方法假设的前提条件不适合我国目前资本市场的现状等,传统价值评估方法应用存在的局限性提示着迫切需要完善价值评估方法。
3.企业价值评估环境有待改善
虽然我国的资产评估机构形式上已经与政府部门脱钩,但在实际业务中仍然与政府产生不可避免的联系,受制于政府的干预。这是因为政府机构与中介机构之间权责不明确,政府机构仍然对中介机构保留某些权力。同时在中介机构的业务中政府业务占有很重要的比重,企业为了争取这部分利益,会听命于政府机构,在评估机构挂靠或依附于政府部门的条件下,评估机构不能违抗政府的指令,于是造成许多评估结果失实。
4.评估人员的自身素质良莠不齐
企业价值评估是一项需要运用多种知识和经验进行价值判断的工作,评估人员的能力直接关系到评估的质量,而待评估企业面临的客观环境总是在不断变化的,评估人员的知识和经验积累需要一个过程,并且总会有一定限度,因此即使对一个长期从事企业价值评估业务的评估人员来说,也可能因为情况的变化和待评估企业的复杂性而出现判断失误而产生风险。如果评估人员在从事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责任心不强或缺乏职业道德,没有尽责地完成评估项目,或者丧失了应有的独立性、公正性原则,违反了评估法规和准则的要求,做出了错误或不实的判断,就会增大企业价值评估的风险。
二、改进或完善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对策
1.逐步完善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法律法规及准则体系
为改善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的局面,提高评估在行业中的地位、促进资产评估的有序发展、以及提高资产评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更为可行的《资产评估法》,规范评估主管部门、委托方、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机构与评估师、评估行业组织等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企业价值评估的概念及方法体系进行重新修正和完善,并通过指南予以细化,以提高可操作性,对企业价值评估的概念、目的、方法、适用条件、影响因素等内容进行规范。根据《资产评估法》进一步修订《证券法》、《公司法》,对资产评估或企业价值评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也可以通过《资产评估法》进一步明确资产评估在企业发行证券中的作用,以及资产评估机构或人员、被评估企业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2.逐步完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系统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核心内容,企业价值评估的过程实际上是其评估方法的具体应用过程,不同的估价方法往往体现着不同的估价思想。由于企业价值性质的复杂性,也由于人们进行评估时的着眼点不同,客观上存在着多种估价方法。一般说来,每一种特定的方法总是最能适合在某一种特定的情况下使用。但在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的今天,尤其是对于一些高科技含量、高知识含量的企业而言,再用传统的单一评估方法确定其价值显然有悖于客观实际。因此,有必要根据不同的评估方法建立相应的估价模型,并根据评估的发展对现有的估价模型进行调整。对于被评估企业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会得到不同的评估价格,评估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评估动机和对被评估企业的基础分析评估资料等相关信息来决定选取合适的估价方法和模型。如对于经营良好的上市公司,若其市盈率没有被高估,可采用市盈率法及对应模型;对财务状况良好,营运能力强的非上市公司则可采用净现值法及对应模型。评估机构也可以综合运用定价模型,将运用清算价值法得到的企业价值作为评估价格的下限,将现金流量法确立的企业价值作为评估价格的上限,然后在该区间内确定的价格作为评估价格。同时,在当今新经济的市场环境下,以信息技术和产业为龙头的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显著地提高了整个经济的劳动生产率,人们对新经济的讨论越多表明人们对未来经济增长模式难以预测,因此,对不确定因素的评估也亟需有效可行的评估方法。在这样的情况下,可采用期权定价理论,它可以很好地应用于企业价值评估之中,将重点考虑选择权或不同的投资机会所创造的价值。在传统的贴现现金流量法不太适用或很难使用时,它可以独辟蹊径达到理想的结果。即使是在传统评估方法适用的情况下,期权定价估价法也为评估者提供了一个很有价值的独特视角。因此,根据评估目的和对象的不同,选择与之相适应的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逐步完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系统,这样才能提高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的水平。
3.高度重视企业价值评估
企业方面管理者要密切关注目标企业的价值,并在整合过程中实施以价值为基础的管理。评估机构方面,必须意识到企业价值评估与传统的评估有很大不同,企业价值评估更多地与企业财务状况分析联系在一起,不仅注重单项资产的价值,更要重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获利能力,要求评估师具有深厚的财务会计和金融知识基础,对宏观经济、行业发展、企业状况具有较高的比较分析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经济、财务、金融理论和现代信息、管理、计算机和数理统计等技术手段,形成科学的分析和决策流程。政府相关部门如国资委、资产评估协会等,要因价值评估的国际潮流和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更新观念,加强执业指导和监管,加强对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后续培训,促使评估原则坚持独立性、公正性。
4.转变政府在价值评估中的职能和角色
政府应避免直接干预评估市场,而应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搞好价值评估软环境建设,加强宏观的指导和监管,如组织制定相关的配套执业规范指南,推动价值评估理论和技术问题研究,创新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和制度。
三、结语
随着企业制度改革、产权转让以及对外投资等各种资本运营活动的日益增加,企业价值评估逐渐受到更多的重视。只有提高企业价值评估的规范化程度,才能更好地完成企业价值评估。但是根据当前发展形势来看,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依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及时做出调整,这样才能促进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玉平.企业价值评估若干问题探讨[J].中国资产评估,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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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的理论研究
在目标企业的选择方面,由于对企业并购的动机的理解不同,不同的企业并购动机理论其实都对目标企业的选择已经做出了限制,国外关于目标企业选择的理论研究中,主要的理论有:
(1)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并购的目的是将市场交易转化为内部关系,从而降低交易费用。是对企业纵向并购的一种理论解释。
(2)价值低估理论,主要是出于投机的考虑,该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中,由于投资者拥有的信息不全面,因此产生了资本市场上许多不太出名的小企业相对于大企业来说价格被低估的情况。企业价值被低估对并购的影响一般以托宾提出的q比率来表示,q为企业股票市场价值(V)与企业重置成本(K)之比,即q=V/K。当q>1时,说明企业股票市场价值高于企业重置成本,形成并购的可能性很小;当q
(3)范围经济和风险分散理论,范围经济论和分散风险论对企业混合并购做出了解释。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单一,一旦这种产品市场低迷,企业就会面临巨大的风险,所以通过并购可以分散风险。范围经济论和风险分散论为企业的混合兼并提供了理论支持。企业通过混合并购策略实现范围经济和分散风险,形成生产成本优势、市场营销优势和技术创新优势,实现多元化经营,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4)市场势力理论与企业优势共享理论。该理论认为并购可使企业优势在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间相互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在现实的竞争市场中,一个企业可能拥有其它企业所不具有的竞争优势,如先进的管理经验、专利技术、品牌资产、产品差异化及独有的营销手段等,企业可以通过并购在并购企业和被并购企业之间进行分享,从而提高总体效益。
国内学者对目标企业选择的理论研究较少,倾向于研究目标企业选择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以及选优的方法。刘湘蓉(2001)对目标公司选择一般步骤及因素分析进行了阐述;欧阳春花(2004)主要研究不同的公司战略对目标企业选择的影响,刘智博)2004)通过实证研究了我国并购中目标公司的一般特征,何倩(2007)详细说明了层次分析法在目标企业选择的应用。
二、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研究
在目标企业选择中,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是重要的一环。企业价值评估在国外发展的已相对成熟,主要的方法有:贴现现金流法,市场比较法,净现值法,成本法。西方国家的资本市场相对有效,企业的价值评估类同于股票价值评估。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特有的流通股权与非流通股权分离的二元结构以及境内市场与境外市场严格隔离,导致我国上市公司价值评估难度加大,因此,现金流贴现法与净现值法主要用在了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上,在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上,收益法使用的也比较广泛,但由于非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市场比较法应用得相当广泛。另外,成本法也时有应用,成本法用重置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它是从企业重建思路来考虑的,即在评估时点重新建造一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的企业或生产能力及获利能力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这种方法在估算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方面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而且难以反映资产的收益特征。
另外,Stewart(1991)提出了经济附加值(EVA)价值评估模型。即公司的经济附加值等于提前收益减去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乘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EVA 反映了企业税后净经营收益扣除了债务资本成本和权益资本成本后的收益,真正反映了企业真正创造的价值,能够有效的表现出企业的财务经济状况和企业的发展能力。
近年来,实物期权在价值评估中应用的也比较广泛。AngelienG.Z.Kemna 在(1993) Fina进行资本预算研究,在整个过程中进行实物期权的应用、核算,并发现对于战略性决策,实物期权确实比传统资本预算方法有用。
我国的学者也从多个不同角度对企业并购的估价方法及定价进行了研究。李长青(2002)提出了企业并购是把企业作为商品进行产权交易,研究了企业并购定价策略的方法,给出了决策模型和决策程序。聂志红(2002)总结了实践中对目标企业独立价值评估的几种方法,并从定性的角度构造了一个并购整体价值评估框架。喻剑(2002)提出了对目标企业并购溢价的现金流分析和整体价值评价的概念,提出了购并中的非上市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设想。黄薇(2007)论述了实物期权在目标企业定价中的应用.
综上所述,并购中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需要综合运用不同层次的思路和方法,另一方面,在每次交易时都使用所有的定价模型、权衡所有的定价因素也是做不到的。应当根据并购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方法和模型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
参考文献:
[1]段 云:并购目标企业优选的价值评估模型.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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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进入新世纪以来,企业环境变化更加显著,知识化、信息化、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加剧,企业经营面临更多、更复杂的风险,这必然导致企业管理面临更多、更大的挑战。在这种背景之下,对企业价值的衡量和管理,已经成为企业投资者和管理者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投资者通过价值评估,可以正确分析企业的价值,合理预测发展前景,从而作出收购、兼并、出售等有关资本运营的重要决策;企业管理者通过价值评估可以以价值提升为行动的标杆,增强企业价值管理意识,从而提升企业市场价值。
企业价值评估自20世纪50年代产生以来,在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并被广泛运用于实践中;但是在中国,企业价值评估还是一个新的评估领域,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评估理论体系。如果说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投资者和管理者不懈追求的目标,那么合理确定企业的价值则将成为价值评估师和投资分析师的重要责任和评估发展方向。
根植于现代经济的企业价值评估与传统的单项资产评估有着很大的不同,它是建立在企业整体价值分析和价值管理的基础上,把企业作为一个经营整体并主要依据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来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活动。企业价值评估考虑的因素更全面、更复杂,不但涉及到企业的“外环境”,它包括外部宏观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结构、市场需求等因素,还涉及到企业内部的“硬资源”,如厂房设备、土地、原材料等,以及企业内部的“软资源”,如核心技术、战略思想、组织文化、品牌和商标、经营模式、销售渠道等。因此,在资产管理(专门化)专业教材体系中单独编写一本《企业价值评估》教材就显得完全有必要。
《企业价值评估》教材在资产评估(专门化)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十分明确。这是由于,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在我们国家企业价值评估事业才刚刚起步,将企业价值评估作为完整的理论与方法体系加以研究,只是近十年的事情。企业价值评估完整的理论体系尚未形成,企业价值评估实践面临许多问题与新的课题,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运用上也仍然处于模仿阶段,迫切需要进行理论上的升华、实践上的总结和方法上的创新,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方法体系。
基于这一现实,《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编写具有重要意义,它属于资产评估专业的基础课程教材,将全面系统地介绍资产评估重要分支——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为培养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未来高端人才奠定基础。同时《企业价值评估》教材也可作为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金融学专业全面学习与应用企业价值评估知识和技能的通用教材。
二、国内外《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比较研究
目前国外的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种类繁多,层次不一,应用较为普遍的是美国布瑞德福特康纳尔的《公司价值评估——有效评估与决策的工具》(2001)、美国阿斯沃思·迭蒙德理的《价值评估:证券分析、投资评估与公司理财》(2003)、美国汤姆·科普兰等的《价值评估——公司价值的衡量与管理(第3版)》(2005年)、瑞典戴维·弗里克曼等人的《公司价值评估》(2006)。应该说,国外的这些教材系统介绍了企业价值评估的主流方法,如折现现金流量法、相对价值评估法、期权定价评估法,并不追求面面俱到;强调企业价值评估的动机,并指出企业管理者应该重视价值评估和价值管理;突出企业价值评估的应用,穿插了大量的实例。这些都可以成为我们借鉴的地方。
当然,国外教材也具有一些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未结合中国国情。国外教材所介绍的方法和所举的实例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企业价值评估的实践,比如有人就曾质疑过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在中国资本市场应用的可行性。其二,未形成完整的理论和方法体系。国外教材的编写并不追求体系的完整性,而是往往着眼于某一种或某几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应用的原理与流程,这未必符合我国国情。
由于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实践才刚刚起步,因此有关企业价值评估的教材也比较少。主要具有代表性的包括:俞明轩主编的《企业价值评估》(2004)、汪海粟主编的《企业价值评估》(2005)、王少豪著的《企业价值评估:观点、方法与实务》(2005)、成京联、阮梓坪:《企业价值评估》(2006)。应该说这些教材各有千秋,有的强调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完整性,有的注重实务的操作和案例的点评,有的紧密结合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内容。
但总体来看,国内现行教材的编写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定位问题。在编写企业价值评估教材之前,首先需要确定教材的阅读对象,现行的教材在这一问题上不够明确,导致内容要么太多、要么太深,其实有些研究性的内容可放在研究生层次再探讨。第二,体系问题。一本适合于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学习的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究竟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内容体系,是按照评估流程还是突出方法介绍?现行教材并没有就这一问题达成共识。第三,应用问题。目前我国大学本科教学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动手操作、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弱,现有的教材大部分注重的是理论的介绍,而不是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导致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第四,创新问题。一本好的教材应该与时俱进,反映国内外本课程理论与实务的最新进展。现有的教材有的注意了,有的没有注意。第五,大部分教材的编写形式不够灵活,缺乏生动性,难以吸引现在的80后、90后大学生的眼球。
三、《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设计思路
《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编写的总体目标是:为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编一本系统、实用、创新的企业价值评估教材。为实现这一总体目标,我们力求达到如下要求:
1、搏采众长。既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研究成果,又要总结和考虑中国企业价值评估实务成功经验。在教材编写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广泛参考和吸取国内外相关教材的优点,尽量做到既反映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发展潮流,又切实体现中国企业价值评估的实际状况。
2、强调应用。鉴于企业价值评估是一门技术含量高、实用性强的课程,我们在编写教材的过程中,尽量做到结合中国国情,有选择地引入一些实际案例,既有贯彻整章的大案例,又有解释某一知识点的小案例,同时专门设计一板块,以体现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相关最新制度规范的内容,反映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务中的难点问题。
3、突出创新。我们力争在参考和借鉴已有国内外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基础上,在教材体系、内容和形式等方面有所创新。在体系上,追求完整系统;在内容上,既反映国际最新发展趋势,又反映中国实践现状;在形式上,改变过去教材编写注重模型推导的传统,强调模型蕴涵的原理和应用的过程,并通过一些小栏目(如名人名言、背景知识)的设计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促进学生的思考。
本教材的编写思路是: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5年初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其他相关制度规范为依据,以我国现阶段企业为对象,在反思我国过去企业价值评估以成本法为中心的评估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既强调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和原理的介绍,又进一步拓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因此我们将教材的全部内容划分为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企业价值评估技术和企业价值评估应用三大板块。
第一板块:企业价值评估理论。首先回顾了企业价值评估产生和发展历史,介绍企业价值评估国内外最新动态;从企业理论、企业价值创造理论和企业价值类型三个方面分别阐述了企业本质,界定了企业价值评估定义,明确了企业价值评估目标;在此基础上,介绍企业价值评估地位与作用、企业价值评估种类与内容。
第二板块:企业价值评估技术。本板块一方面注重介绍企业价值评估操作程序及其细节问题,同时针对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务中暴露出的一些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另一方面着重阐述了目前较为流行的三种主要方法,包括基于现金流量的企业价值评估、基于EVA的企业价值评估、基于价格比率的企业价值评估等方法的基本原理和应用程序,同时引入相应的案例,以进一步掌握这三种方法的应用。
第三板块:企业价值评估应用。本板块是对以上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技术的拓展应用,主要围绕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中的热点问题,探索了特殊情形的企业价值评估、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企业价值评估、企业价值管理与企业价值评估等三个专题。
《企业价值评估》教材在体系构建、内容阐述和形式设计方面将体现以下特色:
第一,系统性。本教材提出了一个相对完善的适用于我国国情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体系,包括企业价值评估基础、企业价值评估实务和企业价值评估应用三大板块,体现了基础与应用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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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合并与收购行为。企业合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公司,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其他公司。收购是企业通过现金或股权方式收购其他企业产权的交易行为。合并与收购两者密不可分,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界定了企业产权交易行为。合并以导致一方或双方丧失法人资格为特征。收购以用产权交易行为的方式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力为特征。企业并购一般以获取被并购企业一定数量的产权和主要控制权为目的。
企业并购的动因:
一是谋求未来发展机会。
二是提高管理效率。
三是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四是迅速筹集资金的需要。
2.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财务风险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是指由于并购定价、融资、支付等各项财务决策所引起的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或财务成果损失的不确定性,是并购价值预期与价值实现严重负偏离而导致的企业财务困境和财务危机。它存在于企业并购的整个流程中。
2.1计划决策阶段的财务风险
在计划决策阶段,企业对并购环境进行考察,对本企业和目标企业的资金、管理等进行合理的评价。在此过程中存在系统风险和价值评估风险。
2.1.1系统风险。是指影响企业并购的财务成果和财务状况的不确定外部因素所带来的财务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等。
2.1.2价值评估风险。价值评估风险包括对自身和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风险。企业在做出并购决策时,必须判断自身是否有足够的实力去实施并购,其风险主要体现在过高地估计了企业的实力或没有充分地发掘企业的潜力;对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风险主要体现在对未来收益的大小和时间的预期,如果因信息真实或者在并购过程中存在****行为,则都会导致并购企业的财务风险和财务危机。
2.2并购交易执行阶段的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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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施工;投标报价;报价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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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工程施工项目投标策略(一) 市场导向下的歧义报价策略这是要让投标过程变为一个与发标方讨价还价的过程。在制作标书和报价时,要对技术规范、招标说明和图纸进行详细分析,对一些技术难点、高风险项目、说明书中不清楚和易产生歧义的项目,不计入总价,只报单价且单价偏低,但要在单价别注明,疑点留待以后讨论。这样报价中的总价部分大幅度降低,即使发包方自己通过单价重新计算总价,也是非常低,使对手无法竞争。利用这种最低标价来吸引业主,从而取得与业主谈判的机会,再逐步增加歧义项目的报价即使业主发现总价在谈判中逐步提高,也不会产生意外,因为歧义是客观存在的,其他承包商接标后也会产生同样的问题。(二) 市场导向下的竞争报价策略当承包商投标报价以开拓市场、拓宽业务为目标时,在充分了解各竞争对手的报价策略的基础上,应以适当微利配合其他辅助手段来报价。这就是竞争报价策略。当投标人出现经营状况不景气、短期内接到的投标邀请较少、竞争对手有一定威胁、计划进入新的地区、拓展新的工程施工类型、附近有自己正在施工的其他项目、目标项目风险小、施工工艺简单、工程量大、社会效益好等情形时可采用这种策略。大多数投标企业都会采用这种策略。这种策略的关键点是分析竞争对手,制定适合自身的报价,不必求最低价,但要求报价策略的最佳组合。通常竞争η= 1 - α fg- (1 - α)wg由此得到,第j 年的复杂劳动对企业价值增量的贡献率ηj= 1 -αjfjgj- (1 -αj)wjgj其中,αj =α0Πj1 + fj1 + gj,α0 为本年年初的固定资产投入与产出比,其值是已知的。
四、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模型构建以上是无形资产对于企业价值创造份额的推导,下面我们采用当前资产评估中最常用的方法———收益法将无形资产未来各年的价值创造份额折算到评估时点。设第j 年由于无形资产对企业净产值增长的贡献而产生的收益为ηj dGj 。结合收益法,将第j 年的收益以利率作为折现率进行折现,然后求各年收益的总和得到无形资产的价值。具体评估模型如下:P = 6njηjdGj(1 + r) j其中, P ———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时点的价值;ηj———第j 年无形资产在企业增加值增长中的贡献率;r ———折现率;dGj ———第j 年的GDP 增量;n ———企业获得超额利润期。在这个模型中,首先是要确定无形资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主要确定4 个参数,即第一年的投入产出比,GDP 增长率,劳动增长率和固定资本增长率。第一年的投入产出比可以根据企业第一年的报表得到。因此需要测算后3 个参数。其次,计算企业无形资产价值时,还需知道折现率,第j 年的企业价值增量以及企业获得超额利润期。而这三个参数中,折现率可以采用行业无风险国债利率,企业净产值增量可由企业净值增长率计算得到,企业获得超额期需要具体测算。这样,该模型最终只需测算企业净产值增长率、劳动增长率、固定资本增长率和企业超额利润持续时间4 个参数,这4 个参数相对传统的收益法参数而言比较容易测算,尤其是对于一个成熟企业更是这样。以上对于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做出了评估值,再加上企业有形资产的评估值,即为企业的整体价值评估值。对于有形资产的评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中已有详细规定,在此不再多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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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英特法的研究基础上,笔者将着重介绍企业营业净利润、企业无形资产、未来5年无形资产利润、品牌强度、品牌作用指数等关键指数的确定方法。
通过对企业品牌价值评估的详细施行方案的研究,希望在以下方面对于中国企业品牌价值评估提供微薄的建议:(1)为现实企业品牌价值评估提供参考方案;(2)为品牌间的兼并、收购、合资时品牌资产的价值提供实际参考;(3)对内激励公司员工,对外提高公司形象;(4)评估和诠释品牌业绩。
二、Interbrand法简介
英特法是国际上最有影响的品牌价值评估方法之一,,其严谨的思路在国际上具有很大的说服力与认可度。该模型兼具主观与客观情况,客观主要考虑市场份额、品牌利润状况;客观考虑的是品牌强度,通过市场地位、产品行销范围等指标确定。因此运用Interbrand法对待评估品牌的价值的计算。公式为:V=P×S,V代表品牌价值;P代表品牌带来的净利润,S代表品牌乘数。英特模型对企业品牌价值的评估建立在一个基础的假设上,即品牌的存在可以让其拥有者在未来一定的时间段内能得到比较稳定的收益。
三、关键指标的确定方法
根据Interbrand品牌价值评估公式:
V=P×S
V是品牌价值;P是品牌净利润,S是品牌乘数。
品牌带来的净利润一般按照未来5年无形资产利润根据适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求和。在该模型的实施中,品牌带来的利润需要一步步进行剥离。首先是通过对企业财务会计表报进行分析,以确定企业在评估年限内的营业净利润,然后将企业无形资产从企业营业净利润中剥离出来,得到无形资产所带来的利润,进而通过品牌作用指数得到品牌所带来的利润.
品牌乘数由品牌强度通过S曲线进行转化,品牌强度由市场性质、稳定性、行业地位、行销范围、品牌趋势、品牌支持、品牌保护七个因素决定,各占10、15、25、25、10、10、5分,而且每个因素均规定了最大值。对评估品牌在这七个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然后对这七个因素的打分结果求和就得到了被评估品牌的品牌强度。
1.营业净利润
营业净利润属于公司财务数据,其获取一般通过公司年报、财务会计报表、专业统计与分析组织、新闻报道等渠道。
2.无形资产利润
无形资产利润利用二八法则进行确定。在管理学与社会学中,二八定律被广泛应用。帕累托认为,在因素与结果、输入与产出、付出与回报之间存在不平衡与不对等,顶部的20%是少数,底部的80%是多数。少数的20%可以对结果、产出、回报造成主要、重大的影响,而多数的80%只能造成次要的影响。时间管理、客户分级、资源分配、核心利润等问题都可以用二八定律解释。
公司的有形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如房屋、机器、设备等,无形资产包括管理制度、科学技术、专利商标、品牌作用、文化历史等方面。21世纪市场竞争激烈,营销理念逐步发展为“以顾客为中心”。对于服务业而言,无形的服务利润的贡献值远远大于服务基础设备,制造业也是如此,固定资产带来的利润是基础性的支撑作用,而企业先进的管理思想与制度、前沿的研发与科学技术、品牌的形象与定位才是关键性的因素。基于以上分析,无形资产利润从营业利润的剥离使用二八法则有其科学依据。
3.未来5年无形资产利润
未来5年无形资产利润使用加权移动平均法进行预测。由于历史各期的数据对预测未来的值的参考作用不同,所以加权移动平均法对相同间隔内的每个历史数据赋的权重也不同。一般来说,最近的数据对更能反映趋势,权重应相对较大。其公式为:
Ft=(w1×A1+w2×A2+w3×A3+...+wn×An)/c
式中,w为权重、A预为测值,n为预测的期数;且w1+w2+...+wn=c。
利用加权移动平均法将未来5年无形资产利润预测之后,利用折现率折现到当前年限,相加求和即为所求值。折现率的计算稍后提到。
4.品牌作用指数
品牌作用指数通过模糊综合评价法进行确定,具体数据及资料来自于问卷调查结果。运用模糊数学将受多种因素约束的对象综合分析,达到将定性问题定量化解决的目的。因此,该方法对于一些模糊、难以量化的问题具有显著意义,为品牌作用指数的计算提供了具体方法。
在模糊?C合评价法中:
评价因素是指评价的具体内容(例如,价格、性能、品牌、售后服务等)。
评价值是指评价因素的排序。(例如,A成员将价格排在第一位,性能排在第二位)。
权重是指被评价因素的重要度(例如,A成员问卷中,假设有4个评价因素,则价格的得分为4,质量的得分为3)。
通过以上术语定义,结合所评估企业的具体产品以及目标市场,设计出评价因素并进行问卷调查,数据统计与分析计算品牌作用指数的具体数值。
5.品牌强度与折现率
品牌强度的计算主要通过定量指标代替法进行分析。在在很多涉及定性指标的计算中,往往没有办法准确确定定性指标的具体值,Interbrand模型中主要通过专家打分法进行确定,带有主观性和个人倾向。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定性指标进行充分理解,结合已有的定量指标进行替换,从而在一定程度科学确定定性指标的具体取值,避免了人为的主观性和经验性。
每一项的得分以行业公认的综合实力龙头企业为标准,默认该企业的各项分值为满分,然后按照比例关系确定所评估企业在每一项因素上的具体得分。例如:在中国制药行业,A公司综合实力第一名,其顾客忠诚度为25%,满分15分,待评估公司B的顾客忠诚度为20%,则B公司在稳定性方面的得分为12分。如果B公司顾客忠诚度高于A公司,则稳定性为满分。
根据以上方法类推,将待评估企业的各项得分计算得出后进行汇总,即得到该品牌的品牌强度。根据S曲线将品牌强度与品牌乘数进行转化,并得出未来利润的折现率。
4.品牌作用指数
请对以下几种影响你购买手机的因素按照重要性程度进行排序(最重要的用1表示,次重要的用2,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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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认为,人力资源价值难以量化,因此人力资源价值无法进行评估。的确,由于人力资源本身具有特殊性,其价值受外界因素的影响程度很大,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很难进行精确的计量,因此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在实际操作上会有很大困难,这是一个现实问题。但从理论上和现实中分析,人力资源价值具有评估的可行性。
1 认识企业人力资源价值
人力资源在现代意义上最早是由美国的卢森博格在1917年提出,当时将人力资源看作是企业资源总和的一部分,是企业为了最大限度实现资本价值的辅助资源。至今已有舒尔茨等三位教授因为人力资源研究方面的巨大贡献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在我国,随着社会向知识经济时代迈进,人力资源已经成为一项至关重要的生产要素,在社会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其拥有者带来巨大的财富。我们可以理解人力资源价值是企业领导者及员工运用他们所拥有的能力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为企业创造的价值,这个价值一般可以分为两部分:补偿价值和贡献价值。
补偿价值是基础,可以视为对企业投入的一项补偿,换一个角度,也可以将此补偿价值理解为支付给人力资源载体的报酬。在补偿价值之上,通过各种投入与开发,人力资源价值可以增值,这一部分构成人力资源的贡献价值,往往贡献价值的大小直接决定了企业实现收益的多少。
人力资源的补偿价值和贡献价值共同构成了人力资源的使用价值。当然还有一些无法直接量化的价值,如员工提供优质服务所创造出的顾客忠诚、由此产生的对扩大企业知名度的贡献等等,这一部分体现在企业的商誉中。
2 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基本概念
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企业人力资源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人力资源的价值特征不仅在质上不同,在量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作为对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具体评估方法应该是同一的,否则就失去了正确反映和提供人力资源价值尺度的功能。因此需要根据价值评估的目的,明确所要求的价值尺度的内涵,而后才能确定所采用的价值评估方法。本人认为,人力资源之所以能够作为企业的一种特殊资产进行估价,是因为它具有资产的性质,即人力资源能够为企业带来预期经济收益。所以,在评估中适合采用的人力资源价值的内涵应该是指蕴含于人体内的能带来预期经济收益的潜在劳动能力,其外在表现就是人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创造出的新价值。因此,应以产出即人力资源为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收益为基础来评估人力资源的价值。当然还应该考虑劳动者过去的受教育程度、职业履历等因素,因为受教育程度、职业履历不同的人,其创造新价值的能力,即人力资源价值不同。
人力资源不同于其他的资产,能够进行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因此,在具有与一般资产相同的评估理论基础上,也体现出自身的特殊性。
3 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对象
资产评估的对象即评估的客体,本文探讨的是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之所以限定在企业这个微观层面上,是因为人力资源的范围非常广泛,比如球星、歌唱家、企业家、大学教授、发明家、职业经理人等都属于人力资源的范畴。不同类型的人力资源其价值影响因素、评估目的、评估方法会有所区别。企业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往往追求利润最大化,即盈利性是较为明显的特点。这就使得企业人力资源能够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最终生产出产品或提供劳务,也能够以货币的形式反映出人力资源的价值。而非企业人力资源,比如大学教授,其主要工作任务是教书育人,我们通常无法根据教授所教学生人数衡量价值大小,也不便用和专著数量估算价值。因此,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对象是为企业服务人员的体力和脑力价值的总和。
4 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目的
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一般目的是为取得被评估人力资源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不同的企业或个人在实际操作中会有其特定的评估目的。按不同的标准划分,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具体目的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4.1 引进人才 引进人才是企业为生产经营所需,从企业外部招聘适宜人员。在对具体人员提出任职要求的同时,也往往明确其工资、奖金等薪酬待遇,以利于企业和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双向选择。其实,任职要求和薪酬待遇不过是企业获得人力资源使用权的预期效应和为此所付代价的外在表现。至于某一具体人力资本提供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则需进行评估。即能否达到企业的预期要求,与企业所付代价是否对等。
4.2 实施薪酬规划 薪酬规划是指企业为了建立和发展与员工的聘用关系而设计的一系列工资制度或计划。人力资源与其所有者的不可分割性,是工作中“偷懒”现象的根源所在。企业为解决这一问题需实施激励机制和科学的薪酬规划。但如何激励及激励程度的确定需要与人力资源所创造的价值相联系。薪酬规划的合理性与有效性是直接影响企业人才管理与岗位绩效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它将直接对企业整体业绩产生巨大影响。
4.3 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是企业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业绩:工作的数量、质量、工作能力和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价,并用评价结果来判断员工与其岗位的要求是否相称。这就需要对员工所在岗位应创造价值和员工实际创造价值进行评估。
5 加强人力资源价值评估,促使企业可持续发展
当今时代,在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资源、资本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资源、信息资源、管理资源六大资源中,人才是企业的第一资源。为此,评估企业人力资源价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经过上述分析笔者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5.1 企业管理者应当重视人力资源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重视对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工作。对企业核心人才而言,首先希望自己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所以要真正留住他们,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他们的价值,不断为他们提供更大舞台,并为其提供相应的、足够的、以证明其自我实现的内容条件,如职位、福利、待遇等。
5.2 把人力资源价值评估和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有机结合。企业想提高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是关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实质,就是既要考虑当前发展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人力资源规划是一种战略规划,着眼于为未来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预先贮备人才、持续和系统地分析企业不断变化的条件下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并开发制订出与企业组织发展长期效益相适应的人事政策。通过把人力资源价值评估和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有机结合可以使人力资源规划建立在更加科学合理的基础上。
5.3 人力资源的价值评估是一件很复杂的事。要对每个因素进行数量分析,是十分困难和复杂的,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上述传统的评估方法在人力资源价值评估中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因此有必要扩宽思路寻找新的方法。国外在借鉴商誉评估方法中的割差法的思路,先从整体入手,采用连续割差法对人力资源价值进行评估的新思路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与其它传统的人力资源价值评估方法相比,连续割差法充分反映人力资源在企业价值创造中的作用以及人力资源的潜在价值,是一种比较理想的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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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资并购中商标价值评估状况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表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可视性标志,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外资企业愿意并购中方企业,更多看重的是中方企业的商标价值,因为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商标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企业产品的标识,更多意义上是代表一个企业产品的质量、企业文化和在所属行业中的影响力,更多的是在标识一个企业的商誉。特别是驰名商标的价值更是不容小觑。在外资并购中必须要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以便交易双方明晰商标价值,尤其是让被并购企业清楚知道自身商标的价值。然而由于商标评估存在种种问题,以至于中方企业的商标的价值被低估甚至不作价拱手让与合资企业。如1994年,金鸡品牌的持有人天津日化四厂,为了引进外资,与美国莎莉集团所属奇伟日化公司合资组建了中美合资奇伟日用化学(天津)有限公司,当时金鸡鞋油已占据中国鞋油市场的半壁江山,而合资时金鸡品牌却只折价1000万元。又如广州饼干厂与香港一家公司合资时,将其在50年代注册并享有盛誉的岭南商标无偿转让给合资企业使用,这都造成了中方的巨大损失。
二、商标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外资并购的前提和难点是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和评估资产。科学准确评估商标的价值,合法公正地处置商标,有利于在并购过程中维护双方企业的利益,推动和保障外资并购的顺利实现。目前在商标价值评估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表现在:
(一)缺乏有关商标评估的法律
国家工商管理局曾在1995年颁布《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转让商标或以商标权投资,应当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接着1996年又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但该办法只对商标评估机构的条件、业务范围及评估原则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定,而对商标价值的构成、评估的具体方法等商标评估的实质内容为予明确,操作性不强。然而这两个规章在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被废止。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商标评估的法律法规。
(二)评估机构不规范
商标等指知识产权的评估技术含量高、程序要求严格,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置把关不严,对从业人员缺乏严格的培训与考核,常常出现评估结果与实际状况差距极大的问题。
(三)评估方法不科学
按照国际惯例,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也不同。有些单位却是不分对象和目的,只用一种方法或用错了方法。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估方法,导致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中,标准不统一,高估低估现象严重。
(四)不重视对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评估
有的中国企业在重视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却忽略了通过自己长期经营形成的商标等知识产权,在评估时将这一部分资产价值低估甚至没有将这一部分资产作价,造成商标流失。尤其是造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流失时,其损失更为巨大。
三、完善外资并购中商标评估
(一)加强商标评估理论的研究
商标评估是按照一定的估价标准,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通过分析各种因素的影响,计算确定商标资产在某一评估基准日时现时价值的工作。商标价值构成比较复杂,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比如,商标的设计、注册、广告宣传等费用,商标的使用期限、侵权状况、法律保护程度,商标的显著性以及商标带来的市场占有率、企业知名度和信誉,商标资产依附于有形资产发挥的作用,包括所使用产品所处的不同生命周期阶段,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与行业发展前景,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等。④加之我国开展商标评估的时间较短,积累经验还不够。为了促进并实现商标评估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应当在借鉴国外商标评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商标价值的现状和具体实际,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影响商标价值的定性因素及定量计算方式,逐步发展一套更加科学合理和规则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以及技术规则,通过有关政策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建立科学合理的商标价值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
(二)完善商标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当前商标评估无法可依的状况,应加强商标评估立法,制定商标评估的统一法律规范,详细规定商标评估的形式、时间、表现、机构及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商标价值评估制度。
1.关于商标评估标准和方法。在商标评估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商标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并通过法律法规将其确定下来。
2.关于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国家工商管理局曾于1996年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玩忽职守,使评估结果严重失实的,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实际上让商标评估机构在对商标价值评估失实时仅承担警告、罚款的法律责任并不能起到处罚作用,也不能有效遏止此类事件的频繁发生,并且该规章在2001年被废止。虽然随后国家出台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但是这两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并没有规定评估机构承担的法律责任。目前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对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任何规定。由于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我国商标评估价值失实几乎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经济责任、道德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尤其是法律责任,导致背离商标实际价值的评估现象屡见不鲜。针对这一情况,在商标评估立法时要明确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法律责任。
3.关于外资并购时的商标价值评估。外资并购涉及外方企业,与企业并购时双方都是中方企业不同,外资并购时企业商标等无形资产被低估甚至是没有估价,会造成商标流失,造成损失,尤其是造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流失时损失更大。因此法律要对外资并购时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评估做出严格的规定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
(三)强化企业商标保护意识,重视自身商标价值评估
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要求,企业资产的计价是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由于包括知识产权在内无形资产价值具有不确定性和取得成本的不可分性,使得大量无形资产不能确认和计量,即使确认入帐,但计量的成本也往往是不完整的。导致专利、商标、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在研制、开发过程中投入的费用并没有计入无形资产成本,使帐面上反映的无形资产价值与其真实价值相差甚远,这样当企业发生产权变动或产权交易时,帐面无形资产价值并不能成为交易的价值基础。所以当企业涉及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资、出售、联营、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时,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就成为必要,以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⑤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本身具有巨大的价值。中方企业作为外资并购的目标企业,要增强商标价值评估意识,要认识到商标价值评估是必要的,以商标使用权作价出资时要同并购企业商定商标评估办法确定商标价格,避免企业自身商标价值被低估甚至是无偿转让。中方企业与外方企业应当商定评估机构选择办法,比如双方共同选择、委托第三方选择等,应当选择有资质且资质比较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做出报告后,应当聘请无利害关系的独立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和评估,判断评估报告依据的资料是否充分、真实,评估方法是否科学、评估程序是否公正、合法,调整参数是否科学、合理,最终得出评估结论是否真实、可靠。
篇10
自从1890年马歇尔首先提出不同于会计利润的经济利润概念以来,经济利润及其同义语“剩余收益”、“异常收益”一直成为众多经济学者和会计学者研究的课题之一。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默顿·米勒和弗兰科·莫迪利亚尼从1958年到1961年所发表的《红利政策、增长和股票的价值评估》,以及《关于公司价值的经济模型》等一系列论文为经济增加值的产生奠定了现代金融财务学基础。但经济利润理论真正被用于企业管理实践,是在1989年美国斯特恩-斯图尔特公司(Stern Stewart & Co.)设计了具体计算经济利润的程序和对经理进行激励的模型,并注册了商标为Economic Value Added(缩写为EVA)的经济增加值指标之后。经济利润可以被理解为是扣除了各权益主体的利益或机会成本之后的会计利润。
二、EVA模型的变量分析过程
该模型的基本思想是认为企业的价值应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的初始投资资本,另一部分是预测企业未来可实现的经济利润现值,这两部分之和为某一时点企业的评估价值。其基本公式:企业价值=投资资本+预计经济利润现值
(一)投资资本的分析
从企业资金筹措的角度来看,投资资本包括从股东和债权人筹集到的资本总和,可以表示为:
投资资本=股东权益总额+全部付息债务总额
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看,投资资本又可分解为营运资本和资本支出两部分,可以表示为:
投资资本=营运资本+资本支出
=(流动资产-无息流动负债)+(长期资产-无息长期负债)
由于有息负债属于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因此,这里不包括在投资资本的计算中。
(二)经济利润的分析
经济利润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经济利润=息前税后利润-全部资本费用
其中:全部资本费用=投资资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如果对息前税后利润再进行分析可以看出,经济利润与会计利润的最主要区别是经济利润扣除了全部资本的费用,而会计利润仅仅扣除了债务利息费用,没有扣除股权资本费用。其分析过程如下:
经济利润=息前税后利润-全部资本费用
=息前税后利润-税后利息-股权费用
=税后净利润-股权费用
假设投资资本报酬率以息前税后利润作为衡量报酬的标准,息前税后利润与投资资本成线性关系,则可以得出:
经济利润=息前税后利润-全部资本费用
=投资资本×投资资本报酬率-投资资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投资资本×(投资资本报酬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三、EVA模型的应用实例
根据某服装生产企业公布的200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2年度的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相关的财务报表资料摘录的数据,该企业预测今后五年销售增长率为6%。为了简化计算分析,假设未来五年该企业的息前税后利润增长率等于销售增长率,企业的加权资本成本为10%,并保持不变,每年投资资本的增长率也为6%,五年后企业保持稳定状态持续经营,用EVA模型评估该服装企业2002年的价值为419.24万元,其数据资料和计算过程如表1所示。事实证明,2003—2008年该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与预测情况基本一致,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EVA模型对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务工作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四、EVA模型的评价
EVA模型的优点在于经济利润具有计量单一年份价值增加的特点,并且从股东角度定义企业利润,即只有当企业的税后净利润高于投资的机会成本时才是真正盈利的,它综合考虑了企业的投资决策、业绩考核和激励制度。其缺点在于经济利润计算过程中涉及的会计调整项目至今在学术界仍存在较多争议;对未来经济利润的预测同样带有一定的主观假定性;如果采用本文中上述公式计算经济利润,则假设息前税后利润与投资资本成线性关系可能不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2008年以来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建立在经济相对稳定预测基础上的EVA模型的应用价值受到了巨大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在应用EVA模型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更加关注评估目的。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有很多,有主动的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并购重组等,也有被动的产权转让、被增资扩股、被并购重组等,这时就需要分析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目的,一般EVA模型多用于企业主动性的价值评估目的,而较少用于企业被动性的价值评估目的。
2.合理确定预测期。EVA模型的预测期长短随行业背景、管理部门的政策以及企业评估活动环境不同而有所差别,例如高科技企业的预测期可能是3年,钢铁行业的预测期可能是10—20年,根据人们多年实践经验的总结,通常将预测期定为5年或10年。在目前经济形势剧烈波动的情况下,应根据被评估企业自身收益稳定情况、所处行业发展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导向等合理确定预测期,以提高企业价值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3.合理确定折现率。运用加权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折现率时除了要考虑β值的合理测算外,还必须考虑经济波动风险溢价,使折现率更符合实际经济情况。
4.建立健全企业经济利润指标评价体系,为EVA模型的推广应用做好基础数据准备工作,使这一先进的企业价值评估模型能在我国的评估实务工作中充分发挥用武之地,提升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水平。
参考文献:
[1] P·S·萨德沙纳姆编.兼并与收购[M].北京:中信出版社、西蒙与舒斯特国际出版公司,1998.
[2]S·戴维·杨(S·David Young),斯蒂芬·F·奥伯恩(Stephen·F·O′Byne)著.EVA与价值管理——实用指南[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篇11
周期性企业;收益法;情景分析法
1 周期性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取
1.1 市场法对周期性企业价值评估的适用性
市场法是一种以市场上的相似企业交易价格为基础,经过比较被估企业与相似企业的差异,将相似企业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和修正,从而确定被估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采用市场法必须遵循替代原则,即被评估企业的价值不会高于市场上相同性能替代企业的市场价值。因此,市场法的应用前提是市场上具有较多的相似交易企业,且这些企业具有相同的财务变量。目前我国股票市场还不完善,总体上呈现出弱有效性,资源配置的定价机制和信息的传导机制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同时,周期性企业的股票价格有较大的波动性,整体的交易案例较少,企业的可比指标无法真实的反应出企业收益与市场价值的关系。因此,在我国市场法不适用于周期性企业价值估值。
1.2 期权估价法对周期性企业价值评估的适用性
期权估价法是一种充分考虑企业未来经营中存在的投资机会或者拥有的选择权的价值,从而评估出企业价值的方法。期权估价法主要适宜评估高风险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特种行业特许经营权并拥有在一段时期内进行长期投资选择权的企业以及深陷财务困境的企业。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上价格信息缺乏,我们无法通过市场获得运用该方法所需的变量标的资产市场的价格,且周期性企业的波动性较难确定,故周期性企业不适合采用期权估价法估值。
1.3 收益法对周期性企业价值评估的适用性
收益法是一种通过估算被估企业预期收益,并以一定的资本化率或者折现率转换为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以未来的收益来评估企业价值,反应了该企业的获利能力。收益法运用的前提条件是未来收益及折现率(资本化率)可以合理预测。虽然,我国周期性企业受到国际经济因素的影响,发展速度有所放缓,但是由于我国加大对民生基础设施的投入,我国的经济将会稳步发展,且周期性企业大部分处于成长期,发展前景好,其预期收益也会出现稳步增长。故未来收益是可以预测的。因此,收益法是最适合于我国周期性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它可以更加科学地反应我国周期性企业的内在整体价值增长潜力,有利于投资者正确发现和认识周期性企业的内在价值。故周期性企业适合采用收益法进行估值。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适合我国周期性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是收益法。
2 采用收益法评估周期性企业存在的问题
2.1 未来收益的预测问题
采用收益法对周期性企业评估的关键是对增长率和未来收益的预测,由于周期性企业收益受到经济周期性的影响较大,致使企业的收益率与增长率具有不稳定性,评估师难以准确把握周期的长短,尤其是对分界点的预测更是困难。这就造成了周期性企业估值的难题。
2.2 股利政策存在不合理性。
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不具有连续性,生产经营成果与股利分配政策相关性不强。长期以来,受到股市行业结构及资金饥渴症的限制,公司不分配股利情况经常出现,采用现金股利分配的公司更低。这些增加了评估师对公司未来股利的预测难度。
2.3 折现率选取问题
在评估实务中,根据选取企业预期收益性质的不同,相对应的折现率也有所区别,主要是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和股权资本成本。两种成本在我国资本市场的运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第一,无风险利率的确定。目前我国利率还未实现市场化定价,不同期限的国债,利率也各不相同,故评估师很难确定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无风险利率;第二,β系数的确定。目前,Wind资讯中可以完成对β系数的计算,但是该系数随着时间周期的改变而改变,其预测的结果也不能完全反映出周期性企业的风险。因此,周期性企业β系数的确定存在一定的困难。
3 周期性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改进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文将在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评估周期性企业价值的基础上,对其相关参数进行调整,使其对周期性企业更有适用性。
3.1 预测期的适当调整
对周期性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预测期的选取至关重要。为了更好地体现周期性企业的发展趋势,预测期应当至少包括一个发展周期,同时,企业的终值评估时点尽量选择在企业发展周期的谷底和峰顶的中间位置,以避免严重高估或低估企业的价值。
3.2 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溢价应当在折现率中有所体现
由于周期性企业的经营活动随着经济周期的波动而变动,经济周期性变化对周期性企业的经营成果影响较大,因此,在评估该类企业价值时需要考虑周期性波动的风险溢价。
3.3 情景分析法的运用
由于周期性企业的独特性,评估师在评估其价值时必须从实际出发,在分析宏观经济发展趋势、企业所处行业发展潜力、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及企业产品的竞争优势等因素的基础上,对企业发展趋势做出合理的预测,得出不同的发展情景及相对应的概率,然后计算不同情景下的企业价值,并利用相对应的概率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周期性企业的价值。
4 结束语
周期性企业是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企业,是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企业。在资本市场上,企业家及投资者迫切需要周期性企业的价值,但由于周期性企业的特殊性,使得在价值评估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本文旨在实际评估周期性企业价值时,为其提供评估方法选择的建议,及对现有方法进行改进,为完善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提供重要参考。
【参考文献】
[1]潘志煜,韩松岩,田金信.剩余收益模型与传统DCF模型的比较研究[J].商业研究,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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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资并购中商标价值评估状况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表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可视性标志,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外资企业愿意并购中方企业,更多看重的是中方企业的商标价值,因为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商标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企业产品的标识,更多意义上是代表一个企业产品的质量、企业文化和在所属行业中的影响力,更多的是在标识一个企业的商誉。特别是驰名商标的价值更是不容小觑。在外资并购中必须要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以便交易双方明晰商标价值,尤其是让被并购企业清楚知道自身商标的价值。然而由于商标评估存在种种问题,以至于中方企业的商标的价值被低估甚至不作价拱手让与合资企业。如1994年,“金鸡”品牌的持有人——天津日化四厂,为了引进外资,与美国莎莉集团所属奇伟日化公司合资组建了中美合资奇伟日用化学(天津)有限公司,当时金鸡鞋油已占据中国鞋油市场的半壁江山,而合资时金鸡品牌却只折价1000万元。又如广州饼干厂与香港一家公司合资时,将其在50年代注册并享有盛誉的“岭南”商标无偿转让给合资企业使用,这都造成了中方的巨大损失。
二、商标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外资并购的前提和难点是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和评估资产。科学准确评估商标的价值,合法公正地处置商标,有利于在并购过程中维护双方企业的利益,推动和保障外资并购的顺利实现。目前在商标价值评估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表现在:
(一)缺乏有关商标评估的法律
国家工商管理局曾在1995年颁布《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转让商标或以商标权投资,应当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接着1996年又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但该办法只对商标评估机构的条件、业务范围及评估原则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定,而对商标价值的构成、评估的具体方法等商标评估的实质内容为予明确,操作性不强。然而这两个规章在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被废止。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商标评估的法律法规。
(二)评估机构不规范
商标等指知识产权的评估技术含量高、程序要求严格,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置把关不严,对从业人员缺乏严格的培训与考核,常常出现评估结果与实际状况差距极大的问题。
(三)评估方法不科学
按照国际惯例,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也不同。有些单位却是不分对象和目的,只用一种方法或用错了方法。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估方法,导致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中,标准不统一,高估低估现象严重。
(四)不重视对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评估
有的中国企业在重视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却忽略了通过自己长期经营形成的商标等知识产权,在评估时将这一部分资产价值低估甚至没有将这一部分资产作价,造成商标流失。尤其是造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流失时,其损失更为巨大。 转贴于
三、完善外资并购中商标评估
(一)加强商标评估理论的研究
商标评估是按照一定的估价标准,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通过分析各种因素的影响,计算确定商标资产在某一评估基准日时现时价值的工作。商标价值构成比较复杂,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比如,商标的设计、注册、广告宣传等费用,商标的使用期限、侵权状况、法律保护程度,商标的显著性以及商标带来的市场占有率、企业知名度和信誉,商标资产依附于有形资产发挥的作用,包括所使用产品所处的不同生命周期阶段,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与行业发展前景,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等。④加之我国开展商标评估的时间较短,积累经验还不够。为了促进并实现商标评估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应当在借鉴国外商标评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商标价值的现状和具体实际,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影响商标价值的定性因素及定量计算方式,逐步发展一套更加科学合理和规则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以及技术规则,通过有关政策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建立科学合理的商标价值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
(二)完善商标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当前商标评估无法可依的状况,应加强商标评估立法,制定商标评估的统一法律规范,详细规定商标评估的形式、时间、表现、机构及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商标价值评估制度。
1.关于商标评估标准和方法。在商标评估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商标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并通过法律法规将其确定下来。
2.关于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国家工商管理局曾于1996年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玩忽职守,使评估结果严重失实的,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实际上让商标评估机构在对商标价值评估失实时仅承担警告、罚款的法律责任并不能起到处罚作用,也不能有效遏止此类事件的频繁发生,并且该规章在2001年被废止。虽然随后国家出台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但是这两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并没有规定评估机构承担的法律责任。目前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对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任何规定。由于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我国商标评估价值失实几乎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经济责任、道德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尤其是法律责任,导致背离商标实际价值的评估现象屡见不鲜。针对这一情况,在商标评估立法时要明确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法律责任。
3.关于外资并购时的商标价值评估。外资并购涉及外方企业,与企业并购时双方都是中方企业不同,外资并购时企业商标等无形资产被低估甚至是没有估价,会造成商标流失,造成损失,尤其是造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流失时损失更大。因此法律要对外资并购时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评估做出严格的规定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
(三)强化企业商标保护意识,重视自身商标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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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是引进外资的重要形式。所谓并购是企业合并与收购的总称,企业并购最先在英美国家实践和提出,它泛指以取得企业的财产权和经营权为目的的合并、股票买入和经营权控制等活动。在我国,外资并购指的是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外资进入中国的方式有了重大改变,那就是与中国的知名品牌企业合资。外资的进入虽然给中国经济发展注入了资金、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但外资进入中国时所采取的所谓商标战略给中国企业带来的品牌损失和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外资并购中商标价值评估状况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表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可视性标志,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外资企业愿意并购中方企业,更多看重的是中方企业的商标价值,因为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商标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企业产品的标识,更多意义上是代表一个企业产品的质量、企业文化和在所属行业中的影响力,更多的是在标识一个企业的商誉。特别是驰名商标的价值更是不容小觑。在外资并购中必须要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以便交易双方明晰商标价值,尤其是让被并购企业清楚知道自身商标的价值。然而由于商标评估存在种种问题,以至于中方企业的商标的价值被低估甚至不作价拱手让与合资企业。如1994年,“金鸡”品牌的持有人——天津日化四厂,为了引进外资,与美国莎莉集团所属奇伟日化公司合资组建了中美合资奇伟日用化学(天津)有限公司,当时金鸡鞋油已占据中国鞋油市场的半壁江山,而合资时金鸡品牌却只折价1000万元。又如广州饼干厂与香港一家公司合资时,将其在50年代注册并享有盛誉的“岭南”商标无偿转让给合资企业使用,这都造成了中方的巨大损失。
二、商标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外资并购的前提和难点是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和评估资产。科学准确评估商标的价值,合法公正地处置商标,有利于在并购过程中维护双方企业的利益,推动和保障外资并购的顺利实现。目前在商标价值评估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表现在:
(一)缺乏有关商标评估的法律
国家工商管理局曾在1995年颁布《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转让商标或以商标权投资,应当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接着1996年又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但该办法只对商标评估机构的条件、业务范围及评估原则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定,而对商标价值的构成、评估的具体方法等商标评估的实质内容为予明确,操作性不强。然而这两个规章在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被废止。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商标评估的法律法规。
(二)评估机构不规范
商标等指知识产权的评估技术含量高、程序要求严格,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置把关不严,对从业人员缺乏严格的培训与考核,常常出现评估结果与实际状况差距极大的问题。
(三)评估方法不科学
按照国际惯例,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也不同。有些单位却是不分对象和目的,只用一种方法或用错了方法。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估方法,导致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中,标准不统一,高估低估现象严重。
(四)不重视对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评估
有的中国企业在重视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却忽略了通过自己长期经营形成的商标等知识产权,在评估时将这一部分资产价值低估甚至没有将这一部分资产作价,造成商标流失。尤其是造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流失时,其损失更为巨大。
三、完善外资并购中商标评估
(一)加强商标评估理论的研究
商标评估是按照一定的估价标准,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通过分析各种因素的影响,计算确定商标资产在某一评估基准日时现时价值的工作。商标价值构成比较复杂,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比如,商标的设计、注册、广告宣传等费用,商标的使用期限、侵权状况、法律保护程度,商标的显著性以及商标带来的市场占有率、企业知名度和信誉,商标资产依附于有形资产发挥的作用,包括所使用产品所处的不同生命周期阶段,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与行业发展前景,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等。④加之我国开展商标评估的时间较短,积累经验还不够。为了促进并实现商标评估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应当在借鉴国外商标评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商标价值的现状和具体实际,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影响商标价值的定性因素及定量计算方式,逐步发展一套更加科学合理和规则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以及技术规则,通过有关政策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建立科学合理的商标价值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
(二)完善商标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当前商标评估无法可依的状况,应加强商标评估立法,制定商标评估的统一法律规范,详细规定商标评估的形式、时间、表现、机构及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商标价值评估制度。
1.关于商标评估标准和方法。在商标评估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商标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并通过法律法规将其确定下来。
2.关于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国家工商管理局曾于1996年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玩忽职守,使评估结果严重失实的,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实际上让商标评估机构在对商标价值评估失实时仅承担警告、罚款的法律责任并不能起到处罚作用,也不能有效遏止此类事件的频繁发生,并且该规章在2001年被废止。虽然随后国家出台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但是这两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并没有规定评估机构承担的法律责任。目前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对商标等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任何规定。由于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我国商标评估价值失实几乎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经济责任、道德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尤其是法律责任,导致背离商标实际价值的评估现象屡见不鲜。针对这一情况,在商标评估立法时要明确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法律责任。
3.关于外资并购时的商标价值评估。外资并购涉及外方企业,与企业并购时双方都是中方企业不同,外资并购时企业商标等无形资产被低估甚至是没有估价,会造成商标流失,造成损失,尤其是造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流失时损失更大。因此法律要对外资并购时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评估做出严格的规定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
(三)强化企业商标保护意识,重视自身商标价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