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遗产论文实用13篇

历史文化遗产论文

篇1

一、历史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含义和意义

历史文化遗产是千百年来人类活动的痕迹,蕴含着政治、经济、艺术、建筑、技术、社会活动和环境演变等大量的丰富的历史信息,然而在沧海桑田的历史变迁中,文化遗迹历经破坏、重建、修复和改造,很多历史信息不断变化甚至丢失,成为当代人无法解读的“密码”,留下诸多无法弥补的遗憾。有鉴于此,中华民族素来即有记录历史的优良传统,从实物载体的木简、纸质文本的典藏到数字媒介的立体化记录,从传统的舞台展示、书本传播向3D动画、全景全息呈现方式发展,体现了社会的飞速发展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进步。所谓历史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就是利用以计算机图形学、图像处理和虚拟现实技术为核心的综合信息技术,对历史文化遗产加以数字化建模、虚拟修复、辅助管理、数字展示,以互联网为平台,拓展文化遗产在虚拟空间中的时空延展性。现代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一方面为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技术手段,另一方面也前所未有地改变了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目前,世界各国为了迎接信息时代的到来,将文化遗产转换成数字化形态的技术革命正方兴未艾,文化遗产数字化也成为将民族文化遗产和资源转化为新兴文化产业的一个关键环节。与其他保护方式相比较,历史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有其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和优势:首先,数字化方式可以使文化传统得以有效保护和展现。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可以使现代文化和人类学家能够描绘一个民族的“文化基因图谱”,甚至可以利用数字技术再现和复原久已失传的文化遗产。例如百多年前毁于英法联军之手的圆明园,这一久负盛名、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和国际影响力的遗址群,要想全方位实物复原,必将耗费巨额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需要克服众多的科学技术难题,但是如果采用数字化方式去呈现,就可以在不改变既定现状的前提下利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得以网络化的复原。又如像敦煌莫高窟这样的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长期以来饱受“假日经济”游人过多、温湿度难以控制而导致壁画毁坏严重等困扰,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当地文物管理部门与美国梅隆基金会签订了协议,拟建立“数字化虚拟洞窟”,这一技术突破实现之后,无论何时何地何人都会足不出户在网路虚拟的现实中游览敦煌莫高窟而不必造成对实体文物的损坏。其次,数字化方式有助于多元文化的传播和交流。数字多媒体技术具有即时性、海量性、全球性和互动性的特点,利用网路的即时有效传播,可以在将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遗产和资源永久保存的基础上,使得世界各国的人们都能平等共享。例如,中国多个省市博物馆、文化馆先后建立了以“360°环视扫描、虚实结合场景、三维空间虚拟”为特征的数字化全景式艺术体验平台,人们只要登陆相关网站,足不出户,就可以逛数字博物馆,看数字艺术展,倾听各种讲座,免费在线学习各类优秀教师讲授的精品课程,让普通市民随时都能在线欣赏精彩纷呈的文化盛宴。再次,数字化方式符合文物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传统方式的文化遗产保护中,实物修复与重建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砖瓦、陶瓷、金属等结构材料、装饰材料和某些专用材料,造成对自然环境资源的破坏和浪费,甚至会使地方财政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而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通过数字技术修复和还原文化遗产,虽然也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投入,但它不用消耗林木石材等自然环保资源,只需投入由电子计算机所承载的新兴网络信息技术,这种可持续的资源使用方式更符合中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同时也代表着人类社会未来资源利用发展的走向。复次,文化遗产数字化可以使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具有巨大的经济意义。文化与经济高度融合所催生的“文化经济”,不仅会加速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提升,而且还能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国民经济更加协调、健康和可持续快速发展。经过文化遗产与资源的数字化开发,即使民间文学、舞蹈、美术等“许多以往不被认为具有经济意义的文化形态,经由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所负载,进入经济学家和投资人的视野”,从而被赋予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经济价值;以往被认为处于经济生活“边缘”的文化事业机构,特别是一向依赖于公共资助的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将可能被接入经济开发的中心地带。

二、对黑龙江省历史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的若干思考

黑龙江省作为具有悠久历史的边疆省份,历史文化资源极为丰富。诸多丰富的历史文化遗迹为保护挖掘与利用创造了先决条件。2004年黑龙江省全面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省重点少数民族及汉族文化遗产资源区域普查基础上,初步梳理出57项重点保护、挖掘与利用的资源,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已进入旅游文化产业行列,创造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整体来看,黑龙江省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能力和水平尚处在初级阶段,保护形式单一。一是缺乏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责任意识。有些城市和地区,片面注重经济增长而忽视文化建设,文化遗产的隐性价值和房地产开发的眼前利益相比,后者更符合相关部门的政绩需求,因此,只顾单纯的经济开发和规模的扩张,城市在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中,不切实际地进行大拆大建,忽视了对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特色的保护,其结果是导致有些历史文化名城面目全非,失去原有的文化韵味。二是开发形式较为单一。目前黑龙江省的历史文化资源开发的主要途径是政府主导之下的旅游开发,不可否认的是历史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的确可以为旅游部门增加直接的收入,但是在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中除了旅游之外还应开辟多种途径,应该在保护的基础上,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增加,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必须结合起来,极端的采用政府主导开发或市场主导开发都是不可取的。为解决上述问题,可以以历史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保护和开发作为契机,带动黑龙江省的历史文化遗产和资源的保护能力和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首先,文化遗产数字化将激发黑龙江省旅游业发展的新机遇。开发模式的选择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要综合考量旅游开发的历史、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地理位置、资源状况等主客观情况而灵活选择。目前来看,旅游业与信息产业的深度融合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趋势,与旅游相关的各种网站也成为网络经济中“异军突起”的一支重要力量。黑龙江省也应抓住基于数字技术的“文化之旅”的网络商机:一方面,深入挖掘省内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并赋予其旅游开发的价值,继续推动传统意义上的旅游业的信息化发展,使出游感觉更加方便、舒适,费用也更加低廉;另一方面,在数字化信息网络技术的基础上,将历史文化资源数字化开发,建立虚拟旅游世界,彻底改变旅游服务模式,从根本上提高旅游活动质量。现实旅游业和新型旅游业的关系是:现实旅游依赖于虚拟旅游,虚拟旅游依赖于文化意义链接,文化是旅游业贯穿始终的关键环节,技术附着于文化,文化通过技术来体现。在虚拟旅游空间中,游客将旅游的对象物以及旅游活动本身与历史事件、文化观念联系起来,形成对于旅游吸引物的意义理解。这样的“旅游活动”与当代“素质教育”的基本主题有内在的联系,它能提高现代人的文化素养、还有助于人们形成现代文化眼光,从而对现代人的精神世界产生影响。其次,文化遗产数字化将激发现代教育发展的新机遇。目前,“数字化形象被认为是传播文化资源的第一步”,渗入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信息技术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信息内容以及对信息内容的需求成为推动技术发展的关键因素。根据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研究结论,“教育产品是目前需求最大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产品”,关于新型共享知识手段的大量创造都应围绕文化内容而展开,文化内容应该在信息构成中占有重要席位,因此“文化遗产数字化是实现上述教育发展新机遇的关键”。由于数字化信息技术的发展可以在虚拟现实空间中再现真实的历史地理信息,并且能够与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的文字资料、文物图像实现“链接”,甚至辅以不同领域中专家学者的咨询与解说,传统的课堂教育与广义的文化信息资源实现普遍链接的条件已经具备,传统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界限将彻底打破。在数字技术教育产品市场需求大量增加的情况下,大量可接触和不可接触的文化遗产正在转化为最有价值的教育产业资源。因此黑龙江省也要加快教育产品信息化的发展步伐,通过多媒体、图像处理、虚拟现实等多种技术实现文化遗产和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使之成为“教育强省”战略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再次,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必须体现深刻的文化内涵。任何一项文化遗产数字化活动,都要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下进行,但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不是对传统文化的简单复制,而是依靠人的灵感、创意和想象力,借助数字技术的手段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再提升。黑龙江省已有部分数字化艺术馆、博物馆资源,内容单薄,有些仅能提供一些没有解说词的糟糕图片,或者只有一条解说词的一系列照片,因此淡化或模糊了文化内涵。因此,应用数字技术保护好中国的民族文化遗产,应在深入挖掘的基础上,全方位地展现文化本质和内涵,唯有如此,才能使人们为古老博大的中华文化所折服,才能激发和培育民族认同感,从而增强中华文化的社会凝聚力和创造力。

作者:朱子娟单位:齐齐哈尔大学

篇2

“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学、科学、艺术或文化价值的人类杰作,如文物、建筑群、遗址等;“自然遗产”则指具有地质学、地貌学、生态学、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美学价值的自然地域空间,如九寨沟等;“自然文化遗产”是以具有科学、美学价值的自然景观为基础,自然与文化融为一体的综合体,如黄山、泰山等。本文所研究的“历史文化遗产”,即等同于上面的“文化遗产”。 

历史文化遗产是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和方法在逐步发展和完善;并且,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在现代化建设中得到了合理利用,达到了保护与再利用的协调统一。 

一、遗产保护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从当今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在不断地扩展和深化,内容也在不断地增添和丰富。 

首先,从保护对象上看,过去只有杰出的、在历史上或艺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伟大的建筑作品和艺术品才得到考虑。而现在,许多由于时光的流逝而获得文化意义的建筑物、各历史时期的构造物及能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见证物的对象也被列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 

其次,从保护范围上看,作为保护的对象已不再限于建筑本身。从大的方面来说,开始扩大到它周围的建筑环境、自然环境…;从单纯的建筑艺术作品扩大到与历史文化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街区和城市。也就是说,从点的保护扩大到地段乃至城市的“全面保护”。从小的方面说,延伸到环境中的各个组成元素,包括公园和街道的装饰小品和标志物等。 

再次,从保护深度上看,文物建筑、历史地段和城市的保护规划,其内容原来都局限于物质方面,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但正如《马丘比丘宪章》所指出的,一个城市的个性和特征是其形体结构和社会发展的结果”,因而,除了物质环境以外,现在人们也开始认识到还需要保护具有浓郁地方民俗特色的典型社会环境和历史文化传统,保护和发掘城市精神文明方面更广泛的内容。也就是说,从单纯建筑实体的保护演进到对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特色都加以保护的综合概念。 

此外,在保护方法及手段上,亦由过去单纯文物考古和建筑修复,演进为多学科共同参与的综合行为,采用各种技术手段,更具有多学科、综合性和多样化的特点。城市传统文化的保护也从建筑师、规划师、文物保护者单方面的参与行为转化为更广泛的社会调查和群众参与(见图1) 

二、遗产保护的价值取向原则 

我国的文物保护法规规定,文物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三大价值,但这些价值指的都是文物自身固有的特征,基本上都属于历史的价值。而当文物特别是不可移动的文物日渐融人到现代生活之中,它们的社会价值便不可避免地显现出来。世界潮流也是如此,早在1964年,国际文物保护组织——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简称icomos,我国为成员国)发布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简称《威尼斯宪章》)规定的保护宗旨是“把它们既作为历史见证,又作为艺术品予以保护”,因此特别强调保护与修缮的目的是保存文物的历史真实性,即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但30年来的实践,对何谓“真实性”,何谓“原状”出现了许多不同的理解,有的甚至截然相反。例如,《威尼斯宪章》规定:“对任何重建都应事先予以制止”,“任何添加均不允许”。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实际上,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非洲许多国家就把残毁的原始草棚泥屋重建起来作为文物保存。我国在江西、福建也重建了不少被毁的革命纪念建筑,并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俄罗斯把古迹的重建视为保护的最高标准,莫斯科、圣彼得堡重建了大量的宫殿、教堂。日本甚至把掩埋地下一千多年的奈良时期宫殿寺庙遗址发掘出来加以重建。这就说明,各个国家、民族对文物保护都存在各自的价值取向。因此,1994年11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日本奈良举行的国际会议上制定了一份具有重大意义的文件——《关于真实性的奈良文件》。这份文件的主要理念是:首先要承认并尊重文化遗产的多样性;其次要尊重所有国家、民族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并用以检验各种文化遗产的真实性;第三,确定文化遗产价值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总之,“不可能按固定的标准来判断价值和真实性”;“真实性判断取决于文化遗产的性质、文化遗产的背景及它的时代演变,可以同多种多样信息来源的价值联系起来”。我国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也规定,“因特殊情况”,经过必要的审批,文物建筑也可以重建、迁建。 

根据上述的实践和认识,当前应当明确一些新的保护理念:第一,保护文物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其文化价值,这种价值既有自身存在的历史价值,也有可能发挥的社会价值;第二,保护措施取决于价值取向,只要有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社会价值,只要历史价值与社会价值可以相容,无论加固、防护、修复、迁建、重建,都是合理的选择;第三,价值的取向来源于价值判断的信息。文物的真实性或文物的原状主要体现在其信息的真实性,并由此决定了价值取向的合理性。 

三、从大树到森林——全面保护观 

文化遗产保护专家谢辰生先生曾提出:“以往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的关注点总放在一座庙、塔等文物保护单位上,但文化遗产并不仅仅是这些,需要保护得更多的是历史文化环境风貌,这些往往是历史文化遗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集中体现。”文化遗产的保护如果只停留在一个个具体的物质形态上,那么,在改造后的新城市中,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就被割断,沦为“文化孤岛”。散布在新城市中的这些“孤岛”,在常人看来就只能是一个被“崭新的”混凝土、森林包围着的古建筑或旧房子,那么渺小,那么不协调。在新一轮的城市建设中,这些渺小又不协调的“孤岛”,又将成为绊脚石、拦路虎。因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必须遵循保护历史真实载体、保护历史环境,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确保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相关历史环境风貌,保存历史原址、原物、原状。 

此前不久在绍兴举行的“全国名人故居保护和利用论坛”上,绍兴在古城保护中将名人故居保护发展为名人故里保护,从保护“文物大树”发展到营造“文物的森林”,恢复文物的原生态,专家称此为“绍兴模式”,此模式值得全国各地学习。 

1.“文物孤岛”现象 

绍兴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是一座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古城,历史上曾是越国和南宋小朝廷的国都。在历史的演化中,绍兴形成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城市个性、清晰的历史文脉。但是,自半个多世纪以来,绍兴古城已受到严重破坏,仅1952年至1978年间就填掉河道17条,拆除桥梁百余座,许多文保单位也曾成为文物孤岛。即便是鲁迅故居,周边的环境也惨遭破坏。1972年将周家新台门拆除,建鲁迅纪念馆,一座现代建筑极不协调地矗立在鲁迅故居旁。20世纪80年代的鲁迅路拓宽工程,宽仅6米、两边屋檐隔窗相望的鲁迅路被拓展成25米宽的大马路;咸亨酒店南新建了百草园公园,公园旁挺拔的小区楼群俯瞰着鲁迅故居。 

建设性破坏现象在古城中普遍存在,一个个文物孤岛在现代化建设中岌岌可危。“绍兴模式”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 

2.从“故居”到“故里” 

本世纪初,绍兴开始做鲁迅故居保护规划。此后有专家建议,扩大保护范围,将鲁迅少年时代生活的环境也保护起来,恢复鲁迅当年生活的原貌,建议将鲁迅故居保护扩大成为鲁迅故里保护,并进而保护整个历史街区。2002年8月,由清华大学和绍兴市设计院共同完成的规划方案终于通过了评审。在这个方案中,保护范围已从故居扩展到故里,保护面积从14公顷扩增到51.57公顷。 

鲁迅故里2003年9月25日对外开放后,马上引来好评如潮。保护名人故里并不仅仅是保护一两幢建筑,还需要保护建筑周围的环境,营造出历史人物的成长生活环境。 

3.从大树到森林 

绍兴模式的另一重要贡献是,从保护“文物大树”到营造“文物森林”,以恢复文物的原生态。“森林说”源于著名学者吴良镛教授提出的保护历史街区的概念。 

绍兴是一座没有围墙的露天博物馆,市区有74处国家和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79处文物保护点。绍兴古城是个整体,是一片森林,鲁迅、秋瑾、蔡元培等名人故居都是一棵棵大树。但是这些大树如果孤立地存在,那就成不了森林,要营造大树周边的环境,恢复其历史风貌,把文物的大树连成森林,产生森林的生态效应,恢复文物的原生态。绍兴历史街区的修复把一棵棵文物大树连成文物的森林。鲁迅故里、仓桥直街等历史街区,以粉墙黛瓦、竹丝台门、乌黑柱廊、棕色油漆为基调的绍兴传统民居和谐淡雅,江南历史文化古城的原生态气息完好地保存了下来。 

四、科学、动态的保护观 

1.现代科学的保护观 

科学地保护文化遗产是通过对具体保护对象的分析研究,探索符合客观规律的保护方法的过程。古建筑、石窟寺、近现代建筑等借助于物质的实体传达了不同历史时期人类生存的信息,保护即是现代人对这些物质实体实施的干预,其目的是延缓物质实体的蜕变从而使历史文化信息更真实完整、更长久地传递下去。 

各学科的综合、分化、再综合体现了科学技术进步的轨迹。新的科学突破和学科生长点往往发生在学科交叉点上。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样需要科学技术的手段和多学科的合作。 

但是,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界仍然存在着学科割裂现象,参与遗产保护的学科门类较少,且多是单兵作战,这种现象制约了保护技术的提高和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在许多人眼里,历史学、考古学是文物保护行业的正宗,其他学科即便参与,往往只在局部的项目上。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复杂性和其生存环境的多样性使得保护工作的任何一个环节都需要多学科的参与合作(见图1)。因此将现代科学“聚散共生”的概念引入文物保护领域,孕育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学是十分必要的。 

2.动态保护观与“可逆性”原则 

人类对客观世界和科学的认识始终在进步和发展中。即将公布的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后继续公布的第七批、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逐年扩大的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不断公布的历史文化名村名镇,日渐丰富的考古发掘成果……都说明文化遗产判定标准是一个动态的认识过程。同样,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和保护技术的提高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如果认为今天所实施的保护措施可以使文化遗产一劳永逸的留存下去,就可能产生过度的行为。动态保护观即是肯定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用发展的观点看待问题,为发展留下余地。 

“可逆性”原则是动态保护观的最好体现。即在还不能够肯定现今所实施的保护方法和所采取的保护措施是最科学最有效的时侯,应当采用最少干预与最简单的加固措施,以为今后的发展留有余地。例如,对考古发掘后的遗址,如果没有恰当的保护措施,就应当尽少地发掘和展示。 

五、历史文化遗产的合理再利用 

1.遗产保护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 

如何处理好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文物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也是遗产地面临的普遍问题。现在很多地方出现了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还有一些地方把世界遗产当作发展经济的“金矿”,进行掠夺性开采和利用,结果使“遗产”受到伤害,甚至导致不可修复的破坏。不少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等以“现代化”建设等名义,大兴土木,大毁古建,甚至置国家文物保护法律于不顾,将已明确划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夷为平地。还有的只是象征性地保护一部分,拆毁或改建大部分。有的则将文物古迹拆毁后在异地重建,实行所谓的“异地保护”。 

文物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之间,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关键在于如何科学合理地布局。据英国文物建筑学会的统计,20世纪70年代旧区改造所破坏的具有文物性质的建筑竟比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炮火摧毁的还要多。中国文物保护界也有类似说法,即中国改革开放20年来以建设的名义对旧城的破坏超过了以往100年。 

意大利、西班牙、法国是文化遗产大国,其成功的经验值得借鉴。欧洲城市大多规划设计科学,布局合理,古代建筑、文物古迹与现代化建筑浑然天成,整个城市既是美丽的花园,又是一个别致的“大博物馆”。这自然与其现代化进程和社会大环境密不可分,也与文物保护的理念息息相关。法国普罗万小城位于巴黎以东80公里处,11—13世纪曾是欧洲商旅往来于北海与地中海城市间的必经之地。如今,这座小城从整体布局到每个建筑的风格,都保持着中世纪欧洲古城的浓厚韵味。所以说,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并不矛盾。 

2.正确发挥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1)历史例证。这是作为文化遗产首先要发挥的作用。文化遗产不仅可以证明历史,而且可以补充历史、修正历史,甚至可以成为一部实物的历史,包括各种历史的例证,如社会发展史、科学技术史、文化艺术史和各门专史。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文物保存门类丰富是一个很大的优势,文化遗产在这方面能起很大的作用。 

(2)科学研究参考。我国许多文化遗产蕴藏着许多科学技术的成果,有些东西今天还有重大的现实价值,如天文、冶炼、化学、水利等,都是值得研究并加以应用的。 

(3)实物教材。中华民族是一个勤劳勇敢而又富有革命传统的民族,在许多文化遗产中凝聚着先辈们艰苦奋斗、克服困难的精神和聪明智慧。这些文化遗产正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历史唯物主义教育、科普教育等的生动教材]。由于文化遗产是实物例证,借此进行形象化教学,收效更大。 

(4)创新借鉴。改革创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从历代留存的文化遗产上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凭空的创新也是没有的,文学艺术、科学技术都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发展的。文化遗产在这方面可以为改革创新提供实物的、形象的借鉴。 

(5)文娱欣赏。有许多文化遗产本身就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能给人们以美的享受,陶冶精神情操,提高文化素质。 

(6)旅游参观。文物古迹是旅游参观的重要对象,是发展中国式旅游的优势。万里长城、故宫、十三陵、云冈、龙门、敦煌、秦始皇兵马俑等都是旅游的热点。 

篇3

兰州位于我国陆域版图几何中心,是甘肃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它是黄河上游最大的城市,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有丰富的地方文化和历史文化遗产。

兰州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确定的首批先建的四个重点城市之一,也是新中国成立后重点布点建设的老工业基地之一。建国60年来,兰州土地面积增长到13085.6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的面积从16平方公里增长到221平方公里,已扩张了将近14倍,市区人口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9.5万增加到现在的210万人。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兰州市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历了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和环境改造。在这个过程中,由于被眼前的利益所左右,忽略了对城市历史及文脉的保护,导致相当多的历史文化遗产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已经造成了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

一、兰州(建筑类)历史文化遗产现状

综合考虑保护兰州(建筑类)历史文化遗产现状,可以从城市环境风貌、城市格局、文物古迹、建筑风格和发掘历史文化内涵五个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划出十片历史文化风貌区,九片自然风景及文物古迹比较集中的环境风貌保护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有影响近代建筑、园林、名镇、名街等的保护范围。

现在全市范围内,国家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有四处:①鲁土司衙门②兰州黄河铁桥③明肃王墓④永登红城感恩寺;省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共14处;市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共9处;市级待批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共87处。

二、兰州(建筑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对于兰州来说,兰州(建筑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存在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古城的历史格局被破坏,各个文物保护单位(建筑类)未形成有机联系,布局形态呈分散特点

目前,根据对兰州中心城区主要历史文化遗产节点的现状调查和从上表可以看出,兰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系统,孤立和缺乏连贯性的保护使得历史文化遗产节点互不联系,使用效率低下。查询城建资料可以发现:在《兰州市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1954-1978)》、《兰州市第二版城市总体规划第二版(1978年~2000年)》、《兰州市第三版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0)》中涉及到兰州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内容较少。

作为省会和特大城市的兰州没有专门的“兰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没有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打好基础。兰州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在城市规划中基本处于无序的状态。这种散乱的分布格局为城市空间的高效率使用带来了很大困难,也为今后的开发和利用造成较大障碍。

(二)由于解放以来未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界定而被挤占,不加甄别地拆迁,使历史街区风貌荡然无存

二十世纪50年代期间,兰州市地面古遗址和古建筑曾经大面积被损毁,主要人为原因和城市用地两个方面,至少有30余处古建筑在这个阶段消失,曾经一次性拆下的古建筑部件建成了今天白塔山的三台阁。其中最严重的一次就是发生在1952年10月6日的“万里金汤”事件,该事件在当时轰动全国,兰州古城池代表性建筑“皋兰门”在人为的一场火灾中化为灰烬。“皋兰门”位于现今南关什字,是古兰州城内城正南门,因正对皋兰山而得名,是明清两代内城最大的城门,门口高挂的匾上写着“万里金汤”,寓意兰州城池固若金汤。据史料记载,在当时的城市规划中,本保留“皋兰门”并拟建兰州城观礼台,但却遗憾的从此永远消失在人们的记忆中。

(三)不注意对文物古迹周围历史环境的保护,有些文物建筑被高楼围合,失去了存在的环境,影响了环境风貌

兰州市文物遗存经历的另一场灾难就是时期,据不完全统计,五泉山卧佛寺、西北4大清真寺之一的西关清真寺、兴隆山整个道教建筑群、兰州古城墙上的所有建筑、金天观部分古建群其中包括著名的壁画“老子七十二画”等都被人为的毁掉,兰州古城墙也仅剩内城南城墙(今庆阳路)、西城墙一段和东城壕一段。

21世纪初期,随着城市道路的扩建,南城墙北侧的一大片传统民居被拆除,著名的明朝兵部尚书彭泽故居就在其中。近年来,庄严寺、文庙、五泉书院等珍贵的文化遗产被迁建保护,其中还包括世界闻名的工业遗产甘肃制造局。城市用地和文物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许多文物遗址和古建筑在无保护措施的拆除下逐渐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中。

(四)拆毁了一些尚未列入保护等级的遗迹,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一些列入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甚至也遭到损坏或迁移

兰州因为人口密度高而平地少,在人与古建筑争取空间的过程中,许多的文物遗迹逐渐的消失,仅剩的古建筑也都“生存”在天井中,被高楼大厦所包围(如兰州市静宁路附近的白衣庵、白衣寺塔等)。

三、兰州(建筑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兰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

第四版城市规划期限拟定为2011-203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应该以此为契机,加紧城市地下空间的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兰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状况,并且将兰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纳入到新版城市总体规划之中,这样才能避免城市建设与兰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矛盾的情况,使得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可以协调发展。

(二)将旅游产业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

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由于西北地区文物分布较为分散而经济相对落后,资金投入上应采取适当倾斜的政策,降低群众出资比例,特别是具有较高保护价值的市级及以上文保单位,应由政府全额投资进行抢救性保护。至于文化旅游产业的开发,更是要突出重点,形成自己的特色。

(三)公共政策支持

在21世纪初期,兰州市政府相继出台的一系列保护兰州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政府文件和规划:《兰州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已经2007年9月29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2007年11月29日,《兰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通过专家评审;2008年7月,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为甘肃省历史文化名城。今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历史文化街区恢复性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届时将对区域内核心保护建筑物、构筑物采取分类保护措施,使兰州这座有着独特黄河文化、厚重传统历史文化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以昂扬的姿态向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挺进。

总之,兰州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应遵循客观规律,符合(将要完成的)兰州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更要和与兰州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相结合,这样的兰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才能更加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现代城市才能可持续地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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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遗产是前人创造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及人类实践活动有密切联系的自然景观之历史文化遗存和传统文化载体(或表现形式)。…历史文化遗产足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它深深地打上了人类活动的历史印记。历史文化遗产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具有推动事物发展的作用,表现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历史地位和所包含的文化内涵。

人类足有记忆的,并需要不断地通过符种不同形式的“怀旧”手段,籍以抚慰心灵和抒发情性。人类还将自己的记忆能力“移植”到某些文化载体上,假借与先辈对话、沟通,满足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自我实现的需要”最高层次的心理诉求。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对于生活在水泥森林巾现代都市人而言,更是一种精神的慰藉和一种“审美”的渴望。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已逝历史的残留物,而一个遥远的历史时代能够成为人们憧憬和崇敬的对象,并能够示范和评断当前将会流行的行为范型、艺术品范型和信仰范型。旅游行为究其本质米看,属于一种精神文化消费。旅游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本身也是一种文化活动,人们之所以热爱旅游,足因为旅游是一种独特的经历,可以领略不同地域之问自然和文化状态的差异。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今天人们外出旅游更加注意寻找自己所向往的,与日常生活环境不同的境遇和感受,以满足自己了解1睦界,修养身心的愿望。因此不同地域的自然景观和风土人情,以其特有的魅力,成为吸引游客前往的主要因素。现今,珠三角浓郁的岭南地方特色历史文化积淀已成为珠三角旅游业发展的有力支撑。

当从历史文化遗产中发展旅游获益的时候,我们更多的是强调其经济价值,即以直观的经济收益多少来评价其利用价值与存在价值:也就是说,当对某种历史文化故迹评估的时候,我们更多的是从其是否具有眼前的或潜在经济价值来判断。在经济利益与文物保护面前,更多的部门和更多的相关人士更注意前者(也许有种观点足有了钱可以米保护文物),这不仅是某个地方独的问题,而是一种普遍现象,是人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利的驱使使使人们急功近利,忽略了原本更重要的文化价值所在,而盲目追求其所谓的利用价值。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在开发旅游资源的时候,历史文化遗产是可以给我们带来一定的收益,但是如何保护这些遗产?如何让旅游与保护不冲突?这些问题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的问题,我们试从珠三角历史文化旅游的发展,来探讨如何解决发展旅游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之问的辨正关系。

二、珠三角地区历史文化旅游发展的状况与问题

“珠三角”概念首次正式提出足1994年10月8日,广东省委在七届三次全会上提出建设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珠三角位于我国南大门,以j州为中心,包括珠江流域下游的佛山、南海、顺德、中山、江门、肇庆、珠海、深圳、尔莞等十多个大巾小城市,面积为24437方公里。珠江三角洲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之物质文化遗存极其丰富,类型多样。据统计有“3座历史文化名城,12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456处县级文物保护位以及120多万件馆藏文物”。其中有一部分已经成为文物景在旅游巾成为人文景观的主体,也成为我省文物优势的集中体现,并发挥着明显的现代功利价值和资源效应。历史文化遗产之非物质文化遗存,对中华民族发腱产生巨大影响如林则徐、康有为、孙中山、剧恩米等历史人物及其学说,重大的j力史事件,重要历史文献,以及辛亥革命、厂‘州起义的革命史迹、传统文化及风俗等等。珠三角地区相对于国内外其他旅游区域,其旅游资源颇有地方特色,旅游区位条件优越。随着“珠三角都市”概念的提出,对区位旅游的重新定位与规划,将有助于新旅游区域条件的成熟。在珠三角地区旅游规划巾,我们对历史文化遗产应持的态度和科学的发展观,将极大地左右旅游发腱的进,如何形成一个良性互动的发展态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

(一)历史文化遗产本身在现代化建设浪潮中,受到破坏,导致对旅游客源吸引力的下降。历史文化遗产“原真性、整体性、可读性和可持续性”的保护四性要求。,在眼前功利的挤压下,得不到切实的落实。或修建仿古建筑,或仅剩文物“孤岛”,个别地区甚至整个历史文化街区强行拆除,破坏了历史文化遗产与其柏倚互存的环境风貌。所有遗产地都足个整休,而任何历史文化遗产又都与其所处的剧环境同时存在。脱离了它的环境,也就火去或降低了遗产价值。以“历史文化名城”佛山为例,近20年的城市建设中没有树立“历史文化名城”的品牌意识,相反弱化了佛山应有的文化旅游地位。在老城区的改造中,没有按照保留古城的建筑特色和建新如旧的保护原则,大面积拆除极具岭南风格的历史文化街区,仪剩下廖廖数处文物“孤岛”。在多方呼吁下,仍竭力跻身“千城一面”的现代城市队伍,使得作为旅游吸引物之一古城风貌已基本荡然无存。加之本身缺乏自然旅游资源,佛山的旅游吸引力便复存在。另一方面,旅游产品问题。珠三角符地的原生历史文化旅游资源较为分敞。如南越国宫遗址、南海神庙、清晖同、陈家祠、六祖慧能等具有一定吸引力的资源十分有限,这些原生资源分别散落在各个城市当巾,小而.溥,欠缺必须的集巾度,作为个产品的吸引力不够。旅游内容构成一,缺乏层7久感,尚未形成区域旅游资源的整体性。旅游业六要素巾的“购”,对于历史文化旅游而言大有文章可做。目前,具有浓郁岭南文化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不多,精品更少。肇庆的端砚是岭南文化的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理应把这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打造为重要的旅游纪念精品,转化为文化旅游产品,但由于缺乏精品和品牌弱化,未能打开市场。柏反安徽的歙县,依靠良好的策划和运作,打造成为中国名砚,塑造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吸引了大量的旅游者包括海外华侨、韩国人和日本人购买。珠三角大多历史文化旅游项目仍停留在陈列展览等基础层次,动感表演提高层和可参与体验发展层等高层次旅游项目几乎空白,雉以适应现代大众旅游的消费要求。

(二)管理中的割据性、片面性、暂时性、非持续性影响文化旅游业持续发展的要求。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j泛性与产业综合性决定了旅游业管理职能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大多属于国家所有,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部门利益等问题依然突山,行政上的分立妨碍了旅游系统的形成。旅游规划中忽视整体规划和全面管理。管理上缺乏创新观念,项目管理上主要以维持为主,缺乏创新的内容。推广投资方向明确,促销费用高但效果差。由于缺乏对市场的j泛调查,缺少对市场开发方向的研究,使得促销费用区域投放比例,带有相当的主观性,加之各地从各自利益出发,各自为战,资金分散,不可能实现规模化的轰动效应。

(三)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误解严重妨碍文化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对历史文化遗产的误解表现形式是:一足造假古董。个别地方为了增加历史文化遗产类型和已有遗产的历史厚重感,在没有认真考证前提下,修复或重建仿古建筑或传统民居,并选用现代建筑材料和施工技艺。用现代人们的臆想代替历史建筑本来面目,只能起到弄巧成拙、适得其反的作用。二是忽视遗产本身精神内涵的挖掘。历史文化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对于这个问题,尽管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所关注,但是,人们往往对于有形的自然资源和物化型的历史文化资源(如人文景观等)比较重视,认为那才是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财富,而对于精神型的历史文化也是一种能创造效益的资源则认识不足,存在着盲目性和偏见。这种认识上的偏颇就影响到历史文化资源的深层次开发利用,也必然影响到历史文化旅游业可持续性发展。三是在着力发展历史文化旅游时,不能因发展旅游,促进经济发展而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这个观点具有较大的潜在危害性。真正地传承其文化精髓和汲取其先进文化,才能光大发展岭南文化。以旅游经济发展带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原真岭南文化促进旅游经济发展,才能实现双赢的互动良好态势。

三、解决当前问题的策略

当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想使珠三角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的旅游资源开发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相关部门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一)完善法律法规,鼓励

非国有资本参与历史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非国有资本也已经开始通过参与或组建景点类旅游企业的方式,进入到对我国景点类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中,对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起到推动的作用,非国有资本进入地区的景点开发,结果使得当地经济与企业取得“双赢”的局面。实践证明,非国有资本经营的景点景区大多经济效益好。当然,在实践中,由于非国有资本片面追求企业的短期利益,对风景区的人为破坏性开发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人们的质疑。究其原因,是对非国有资本参与景点类旅游资源经营性开发缺乏法律规范和界定,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历史文化旅游景点景区建设需要大量的物力、人力和财力长期持续投入,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大多为国家所有,依赖财政投入只能勉强维持。珠三角的非国有经济极其活跃,我们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非国有资本进入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积极探索历史文化遗产景点景区经营新路子。

(二)在保持与创新中重塑

珠三角文化旅游形象。旅游形象是旅游地的生命,鲜明、富有感召力的旅游目的地旅游形象和高质量的旅游产品是形成竞争优势的关键。如何重塑对潜在旅游者构成强烈感官刺激、诱发其出行欲望的旅游形象,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问题。公众对旅游目的地形象的认知和市场需求是形象塑造的根本依据。珠三角文化旅游形象策划以历史文化遗产为依托,以岭南文化、古越文化为主题,“古、人、文、江、湖、花”为主线,将岭南传统民居区、历史文化遗产汇集区等景点有机结合,不同地区以不同物质载体表现其地域文化特色。如选取佛山“龙”民俗文化、肇庆“包公”府衙文化、广州“百越人”文化、中山“伟人”故乡文化、顺德“瓷窑”遗迹文化等不同侧面,做好创意策划及包装宣传,同时要着力打造“动态旅游文化”项目,增加游客的参与性,塑造珠三角现代文明与历史文化并重的文化旅游区域形象。

(三)以互补效应带动加强

珠三角旅游合作。合作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流,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客观趋势。现代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区域合作,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是旅游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亦是区域旅游发展的新动力。现代旅游产业发展观认为,旅游业的深层次发展是基于产业性联合、与区域旅游协调合作为前提。旅游区域合作的诉求达到协同效应与互补效应。协同效应是指合作各方具有一定的共性,相互组合产生叠加作用,提高整体价值和效益。这一共性或是地缘上的,或文化上的。互补效应是指合作各方具有独特的难以替代的个性,组合在一起可以产生鲜明的特色。旅游合作,是指旅游产品合作、客源合作、投资合作、管理合作及人才合作等领域的合作,要实现上述诸多领域合作,需制定珠三角统一的旅游管理法规和旅游产业发展政策,确定珠三角旅游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重点做好旅游资源重组配置共享政策、旅游产品开发鼓励政策,用制度和政策保障珠三角旅游一体化的进程,为区域旅游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同时组建区域旅游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各项功能和作用,实行珠三角区域旅游协会联合例会制度,加强联系和协调,促进珠三角地区的旅游业共同发展。

(四)从内涵入手挖掘历史

文化旅游资源价值。严格按照古建筑施工要求,修复部分历史建筑物,维护传统名胜风光,营造具有地区代表性的旅游景点景观。文物古迹不应仅以个体的形式存在,只有在一定的空间环境中才能构成合适的文化气氛。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一广州应着力恢复古城墙,使其园林化:整修明清羊城八景之一“镇海层楼”;修建广州“五十先贤蜡像馆”等积极举措,将文物古迹重新整合、迁建、扩建,形成适当规模的新兴旅游景观群。红色旅游在全国和珠三角区域方兴未艾。珠三角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红色旅游资源极其丰富。岭南都会广州曾为近代革命的策源地之一,以广州为中心的珠三角红色旅游市场资源品位高,不乏在国内极具价值的红色旅游景点,如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广州起义纪念馆和烈士陵园已入选全国百家红色经典景点名单。中国共产党三大会址、广州公社旧址(广州起义纪念馆)等,其他地区如惠州东江纵队抗日纪念馆、叶挺故居及纪念馆和肇庆的阅江楼叶挺独立团史迹陈列馆等历史文化遗产也极具有知名度。挖掘历史文化遗产时要注意开发利用的广度,更要注意开发利用的深度。依靠学者和学术队伍,使历史文化研究从静态、抽象、务虚的研究中走向应用研究阵地,借助经济科学活力和自然科学的方法,站在时代高峰,与时俱进,对岭南文化进行全方位的再认识,对历史文化资源给予科学的扬弃。建立有效益的学术科研活动,协助文化部门进行对外文化交流,有计划地对重要历史人物或事件进行系统多形式的应用研究。精心规划、扎实推进,这对珠三角文化旅游业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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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始价值与衍生价值: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衍生现象

一般而言,人们都不会提出历史文化遗产是否有价值的疑问,因为凡是被列入各级各类文化遗产名单的,都已经符合某种价值标准。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公约》中对世界遗产的界定是:“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成份或结构、铭文、窟洞以及联合体;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很显然,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是成为世界遗产的的核心标准。至于这种“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具体内涵,《公约》中并没有进一步阐明。笔者认为,所谓历史文化遗产的普遍性价值,实际上就是一种普世价值,即为全体人类所共同信守的基本价值追求,如真善美、自由平等正义等。当然,每一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取向,无不又带有鲜明的民族个性,甚至正是这种独一无二、不可模仿的民族文化特征,才使之成为一种历史文化遗产。

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创造物和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表征,历史文化遗产从被创造出来之日开始就被赋予某种特定的价值。这也符合人们对于文化本质的理解。梁启超先生认为:“文化者,人类心智所开启的有价值的共业也”。不仅如此,而且“遗产的文化价值本身是无形的、多面的,它包括审美历史、精神、社会和符号等因素。文化遗产的初始价值在于它能够满足和实现创造者的某种目的或需要,如建造长城旨在抵御外族进犯,开凿龙门石窟旨在阐释佛教义理,建造紫禁城则旨在彰显皇权规制。当然,严格意义上说,长城或紫禁城在它最初被建造、并按照建造者的需求发挥作用的时期,还不是“历史文化遗产”,“遗产”者,“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当某种物质的或非物质的文化存在被称为“遗产”时,它已经被纳人历史的视野,具有了初始价值以外的“历史价值”——衍生价值,诸如唤醒历史记忆、启迪创造心智、激发生命激情、感悟信仰超越、体验审美愉悦等等。显然,历史文化遗产所能够体现出来的这些价值功能,并不一定是它的初始价值,而是随着历史发展和情境变迁,不同时代的人们与历史文化遗产之间构建的新的价值关系。例如今日人们登临长城,多以感怀历史、观览风光为主,重在感受长城形态气势之俊伟磅礴。当然,这种衍生价值依然离不开其初始价值的支撑,正是二者之间存在着的时空重叠现象,又进一步化生出历史文化遗产特有的精神魅力。

历史文化遗产之所以能够具有价值衍生功能,根本原因在于文化遗产与人类之间存在的主客体相互建构关系。一方面,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一种“已在”的客体,对人类的思想情感产生着持久的影响,塑造着人们的文化心理结构,另一方面,人类作为能动的认识和实践主体,总是不断调整和更新着自身与对象之间的价值关系,依据当下的主体需求,重新定位和阐释历史文化遗产对于自身的价值内涵。在这一双向建构的过程中,历史文化遗产空间形态上的改变(或保持)固然是重要因素,但更为关键的乃是时间因素,时间长度本身对于文化遗产就是一个重要的价值要素,是构成历史文化遗产衍生价值的重要变量,换言之,文化遗产的年代愈久远,其衍生的历史价值就会愈增加,反之亦然。更为实质的意义还在于,文化遗产的时间变量还在于它意味着人类主体的自我变迁,在这种变迁过程中,人类会将自己身处其中的时代精神投射到历史文化遗产上去,从而在历史文化遗产中发现前所未有的新的意义和价值。正如传统的儒家经典——六经——同样也是文化遗产,在传统宗法制社会中,人们视其为“修齐治平”的圭臬,而进入近代社会以来,受到西方价值体系影响的中国近代知识分子则认为六经是禁锢人民精神的枷锁,而进入新的世纪以来,当下人们在言及六经时,就会更多地发现其作为中华文化元典的原创价值和历史影响。特别是在面临全球化时代可能导致民族认同危机、市场化趋向引发伦理失范等现实问题的时候,人们通过重新解读儒家经典,会发现六经中还具有维系民族命脉、彰显人文精神、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价值。不久前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其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遗产为题材与主题(击缶、读经、汉字、书法、丝绸之路、京剧昆曲等)的创意赢得了巨大成功,也昭示了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开放性与衍生性,仍然能给当今人类提供广阔的想象空间和强烈的精神愉悦。

二、核心价值与附属价值: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结构形态

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实体存在具有惟一性和确定性,但作为一种价值符号则具有多义性和模糊性,因为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对文化遗产进行多种阐释和解读。比如秦始皇陵兵马俑,不仅具有体现秦代科技水平、军事思想的认识价值,而且具有展示生命力量、体态造型的美学价值;不仅具有历史文化传统层面的人文价值,而且具有价值连城的经济价值。历史文化遗产这种从不同层面和视角所呈现出来的价值维度,共同构成了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结构形态。而且这一结构形态愈复杂,价值维度愈多样,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价值就愈高。

但是,在这种多维度的价值结构中,每一种价值之间并非是互相并列或可以简单相加的,其中有一些是决定历史文化遗产基本性质与功能的要素,属于历史文化遗产自身具有的核心性价值,而有些则是人们围绕历史文化遗产核心功能所逐渐附加于其上的价值意义。例如著名的都江堰水利工程,以其历史悠久、规模宏大、布局合理、运行科学,与环境和谐结合,在历史和科学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于2000年联合国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4届大会上被确定为世界文化遗产。这一历史文化遗产的首要价值是什么?毫无疑问,还是在于它能够防洪和灌溉,造福于成都平原。没有都江堰在水利灌溉方面的独特功能,整个都江堰文化遗产的价值就失去了依托。至于与之相连的“二王庙”、安澜桥与飞沙堰等等景观,其文化历史价值也都源于都江堰的核心价值的存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同样,孔府孔庙孔林的核心价值在于向历史和未来昭示着孔子思想和儒家文化的不朽。这是“三孔”文化遗产不同于故宫或其他古代纪念性建筑群的最重要的方面,其中历史文物的观赏性、教育性,作为文化遗产的附属价值,都是与其核心价值相联系的,而且也是它的初始价值。

不过,历史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与初始价值,既有关联又并不完全等同。有些历史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就是其初始价值,如上述都江堰水利工程即是一例;但许多时候,由于文化遗产价值的历时性变迁和主客体之间的双向建构,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更多地表现为主体的主动建构,即适应历史条件的变化和主体的当下需求,赋予或发现文化遗产具有某种新的价值特征,并逐渐把这种新的价值特征视作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如万里长城,其军事价值是它的初始价值,也曾经是它存在的核心价值,但是进入当代社会,其军事价值已经成为一种历史记忆,今天的人们更看重长城在激发民族自豪感、培养爱国主义情感以及艺术审美方面所具有的教育价值。这样,万里长城的当下核心价值乃是其综合性教育价值,而不是其原初的军事价值。当然,这种教育价值并不是抽象的、孤立的存在的,而是作为初始价值的现代衍生价值,与历史上长城的初始价值是密不可分的。

三、共存与冲突:历史文化遗产的现代困境

如果从人类社会历史河流的不可切割性角度来思考,“当代”一词的含义本身就是值得反思的,因为历史文化传统始终与当代人共生共存于同一个时空中.共同构成了“当代”的文化系统与景观。但是,在实际生活之中,出于种种原因,人们往往有意或无意地把“历史”与“现代”割裂开来,甚至认为二者之间是一种矛盾对立的关系,使得历史文化遗产与当代社会之间始终存在着内在紧张,并时常陷入一种“存在或毁灭”的困境中。这可以从两个层面加以考察。

首先从精神文化层面看,在某些特定的社会思潮变革时期,由于新旧价值观念之间存在着激烈的冲突,文化遗产很可能被作为旧的历史传统的象征而受到质疑、否定和批判。例如,雷峰塔曾是杭州西湖的著名文物古迹,《西湖志》中这样赞美“雷峰夕照”:“孤塔岿然独存,砖皆赤色,藤萝牵引,苍翠可爱,日光西照,亭台金碧,与山光倒映,如金镜初开,火珠将附。虽赤城枉霞不是过也。”但是鲁迅先生从反对封建专制的民主主义价值观出发,曾把雷峰塔视作封建专制、扼杀自由的文化象征物,对塔的倒掉的态度是:“普天之下的人民,其欣喜为何如?”基于同样的价值取向,鲁迅先生对于长城、京剧、中医等中华民族文化遗产都表示了某种的否定和批判。毋庸讳言,思想文化界精神领袖的这种态度,影响波及蔓延到政治、经济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特别是在建国以后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取向后,对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造成了很大的消极影响。“破四旧、立四新”成为“文革”期间的普遍现象,中国的历史文化遗产遭受了一次史无前例的浩劫。我们当然理解鲁迅先生等现代中国知识分子对于传统文化遗产的激烈态度的理由,也许这是近代中国历史特定时期文化变革与进步的必然选择。这里只是以此说明,历史文化遗产并不总是能够与当下社会的主导价值和谐共存,长相共处的。

其次从现实功利层面看,历史文化遗产与社会经济建设之间似乎也存在着某些冲突。在许多时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往往被消极地理解成“为过去付费”,特别是政府的决策者往往认为,不应当让历史文化遗产阻碍社会经济建设规划的实施,而在二者之间出现某种冲突时,就会牺牲历史文化遗产。典型的例子是,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为改善北京市交通和加快城市建设,决定拆除北京旧城墙,尽管这一决定受到梁思成等专家的反对,但北京老城最终还是难逃被拆除的厄运。至今一些人士提到此事还是痛心疾首。特别是到了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今天,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报道更是屡见不鲜,所谓“市长”与“专家”之间的矛盾,实际上就是“城市建设”与“遗产保护”之间的价值冲突问题。例如在举世闻名的三峡大坝建设工程中,尽管对三峡库区大量的历史文物进行了抢救性发掘或保护,但对于具有不可复原性的某些历史文物来说,即使在发掘后进行了迁徙或重建,其遗产价值都已经受到了严重破坏。

但是,与此同时,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人们也开始发现历史文化遗产潜在的巨大经济价值或市场价值。目前,一门旨在研究历史文化遗产的经济学价值的学科——文化遗产经济学一已经悄然兴起。这种理论强调,审视和评价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除了美学或精神的维度外,还具有经济维度,特别是在旅游产业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历史文化遗产表现出与其他产品相似的可消费性,并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收益。于是,文化遗产就成了一种可以增值或升值的文化资产、或文化资本。基于这种市场化的消费拉动与利益诱致,维护、开发文化遗产成为当今许多地方政府愿意为之乐此不疲的大事,在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名义下,他们积极组织规划、筹集资金,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必要的维修保护,有的甚至不惜进行商业化包装,千方百计申报各级历史文化遗产,以吸引国内外的游客来此进行“文化消费”。于是,历史文化遗产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一下子从“包袱”变成“财富”,从老古董变成摇钱树,称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阳光产业”。这种基于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开发与保护,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存在与延续来说,其祸福利弊已经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但是,历史文化遗产的内在价值与现代社会消费文化之间的紧张关系并未因此消失,相反,可能潜藏着严重的因被过度消费导致文化遗产资源更加稀缺的危机。这就需要认真思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指导思想或基本理念问题。

四、人文本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基本理念

概而言之,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可以区分为人文价值和经济价值两大方面。正如文化遗产经济学者所说的,我们不否认文化遗产可以产生的经济收益,但是我们更关注文化遗产的人文属性。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人类的创造物,凝结和体现着人的目的与意志,代表着人的类本质力量,广义地说,它是一种与“天文”相对的“人文”现象。特别是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中。历史文化遗产见证了人类从蒙昧走向文明的艰辛历程,表达着人类追求真善美的足迹与成就,作为文化遗产.它们犹如一滴滴水珠.汇聚形成了人类人文主义的历史传统之河,更为重要的是,在近代社会里,它做为人类保持历史记忆与生命延续、体现文化多样性的主要方式,被视作“和基本人权相关联”,“对一个社会的长久健康是绝对必要的’”。这就是本文所说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人文价值属性,而且这种人文价值属性正是历史文化遗产的本质属性。

基于此,在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实践中,就应当确立人文价值本位的基本理念,即无论是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维修、保护、抢救,还是进行旅游开发或市场消费,都要以是否有利于尊重历史文化遗产的人文属性为根本出发点和主要评价标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类的人文需求,包括历史、宗教、美学、伦理等方面的多维需求。具体而言,这种人文价值本位理念体现以下几点:

1.人文优先原则。对历史文化遗产人文价值的追求与关照,是人文价值理念的优先体现。即首先用合乎人性的思想原则。保护开发历史文化遗产的人文内涵,满足人对真、善、美的追求。特别是当追求历史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可能影响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人文价值时,应毫不犹豫地舍弃其经济价值的实现而维护其人文价值。即使是为了开发历史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也要着眼于其人文价值的展示,使人生活环境向更加人道、更加和谐的状态发展。比如,对祭祖、庙会等民俗,是几千年来民族传袭下来的生活风习,在人们的心目中已经形成了强烈的认同感。在现代社会中,对这些习俗优先从人性的角度理解并满足人的需求,就是对人的生活原则的最高尊重。

2.人文生态原则。历史文化遗产的创造与传承都与特定的人文环境休戚相关,是民众生存发展的一个点或一个载体,集历史与现实、物质与精神、艺术与审美等于一体,形成自主互动的人文生态系统,构成人赖以立足的生命家园。人文生态的保护开发原则,是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开发过程中不能只看历史文化遗产的单一事项或代表事项,忽视与其相关的其他事项的保护与开发。比如,我国第一座生态博物馆——梭嘎生态博物馆,是以苗族中的独角苗的生活内容建起的保护独角苗历史文化遗产的生态博物馆。在这个博物馆里,可以看见他们的茅草顶居民住房,老年妇女坐在门口的织机前织布,背上还背着孩子;走崎岖的路,还可以看见苗族姑娘背水的情景等完整的苗族人的生活历史与场面。这是人文生态保护原则的具体实践体现。正如博物馆专家马克·摩尔所谈到的:“生态博物馆是一面镜子,当地的民众可以在这面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文化、认识自己的文化、接纳自己的文化,并为自己的文化骄傲和自豪。作为游客来说,游览以人文生态原则保护开发的历史文化遗产,也能真切地感受到真实完整丰富的人文意义和浓郁的人文风情,而非历史文化遗产的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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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内容

一座城市经济越发达,社会文明程度和现代化水平越高,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越显重要。因为城市既是文化的产物,又是文明的生成地。城市科技的进步、经济的繁荣离不开人文创新来引导,现代城市是现代文明和现代经济的聚集地,一个没有文化的城市是—个没有品位的城市,是不太可能持续发展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通过漫长的历史时期逐步形成和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不要小看城市的一块砖、一片瓦、一堆石头,它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反映着城市的历史、社会、思想的变迁。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是特定历史时期的活化石,代表着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和自然风晴,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为什么今天许多人仍然喜欢去朝拜中世纪的城镇,仍然热衷于去看那些古城堡、古遗址,主要不是因为它们美,而在于能了解那个时代的历史和文化。“在中世纪的城镇里,清晨公鸡长啼报晓,屋檐下鸟巢内的鸟儿叽喳而呜,城边修道院的报时钟声,广场新钟楼发出的和谐钟声,它们宣告一个工作日的开始。人们随意哼起歌曲,从修道士单调的咏唱到街上歌手们歌词的反复回荡,还有学徒工们和家庭女仆的信口低咏。唱歌、跳舞、表演,这些仍然都是即兴自发的活动。”现在看来,那种情景虽然不很出奇,甚至还很平淡,但却古朴自然,那种情趣、那种和谐,充分显示出那个时代的文化和那个时代平静的城市生活。城市的贡献和作用就在于它能保存、留传和发展历史文化。

中华民族是一个充满激情、奋勇向上的民族,有着丰富灿烂的文化和独具魅力的历史文化遗产,在世界历史长河中始终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它对于提高国民的文化品位,增强民族自尊,激发爱国主义热情,丰富世界文化宝库都有极大作用。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建设现代特色城市的基础

城市的魅力在于特色,而特色的基础又在于文化。城市特色,是指一座城市的内涵和外在表现明显区别于其他城市的个性特征。城市的危机在于趋同化,失去个性。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特色内涵的重要集中表现,可以表现独特的城市民俗风隋,它是超越国界和民族的,是^类的共同财富,具有普遍的吸引力。

当今世界的许多国家,维护城市的历史风貌,保护文化遗产,不但已成共识,而且已成法律。俄罗斯圣彼得堡法律规定,涅瓦大街的建筑不准拆。尽管内部可以进行现代化装修,但外观不许作一丝一毫改变。这一方面是俄罗斯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高度尊重与珍爱;另一方面也是法律的作用。德国规定,凡80~100年以上的建筑都必须无条件的保留。对于一座城市来讲,文化遗产就是自己的品牌和个性,就是财富,就是创造与建设现代特色城市的基础。绍兴的沈园,是一座非常小的园林,亭台水榭也不出众,而800多年来却吸引了无数文人墨客,至今游人不绝。它靠的是什么?靠的是文化。凡读过陆游的《金叉头凤》和《沈园》诗词的人,走进园林里,都会有深刻亲切的感受,陆游和唐琬凄怆的爱腈故事打动游人心弦,激起心灵的共鸣,“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晾鸿照影来”,给园林增添了浓郁的文化点染。

城市特色反映着城市社会现实,是构成一个城市社会文化的和物质环境的总特征。城市特色不光局限在美学意义,更重要的是要具有社会意义。一个城市的特色,标志着它的社会能力和水平;城市的存在,表明它对自然和社会的适应能力得到社会的承认。历史上有些城市衰落了,究其原因就在于外部条件发生了变化,城市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水平不能满足变化后条件的要求,丧失了生存优势的结果。例如,沿古运河的城镇,过去很发达,现在衰落了,不是运输方式改变了,就是河道不通了,原来的商埠变成了荒芜的村落。

城市文化气质与内涵既可以从社会精神文明方面来考察,又可从物质环境协调优美、交通井然有序来考察。尤其是建筑风格更容易表现城市的个性,凝聚城市的历史传统和风貌,是独特的人文环境的物化形式。土耳其名城伊斯坦布尔,以完好保持城市轮廓线而闻名,高耸在天际线中的众多的圆屋顶和清真寺的尖塔(拜占庭和奥斯曼帝国时期的遗迹),在傍晚时,犹如飘浮在暮色苍茫的天空一样。在上海,从外滩看浦东黄浦江的两岸建筑,强烈地表现了上海城市的个性。失去了外滩,也就没有上海的历史和上海的特色。

三、我国城市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面临的问题

近20多年来,我国城市有了巨大的发展和变化。但是也要看到,不少城市和地区,只顾单纯的经济开发和规模的扩张,忽视了对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特色的保护,破坏也是十分严重的,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一)建设性的破坏

有的城市在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中,不切实际地进行大拆大建。实质是打着开发建设的旗号,进行的历史大破坏,其结果是导致有些历史文化名城面目全非,失去原有的文化韵味。城市要发展,势必要拆迁一些失去历史使用价值的老建筑。但是不能不加考究就把一些历史建筑用推土机铲掉、用大铁锤毁掉。有的名城一边在大搞“故城寻梦”活动,一边在大拆旧城,让人一筹莫展,不知何处“寻梦”。

(二)改善市民居住环境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缺乏妥善协调

在北京,常常遇到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就是胡同该不该拆、要不要保护。从根本上提高胡同居民的生活水平,在于减少胡同居民,降低旧城区人口密度,拆除违章建筑,改善胡同建筑的内部设施。人们希望修整与恢复老式民居四合院的美好生活环境,而不在于毁灭胡同。到处高楼林立,旧貌换新颜,似乎是一派新气象,其实文化底蕴很差,千城一面,千楼一面,千街一面,失去城市的固有个性与文化。

(三)法制不全,执法不力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需要多管齐下,尤其是要依法管理。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重要的是要加快立法。因为文化遗产是稀缺资源,具有唯一性、独特性和不可再造性,它的价值是难以用金钱来估量的,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和监督机制来加强对遗产的保护。

四、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层次和基本要求

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大体分三个层次:

(一)保护城市文物古迹

保护文物古迹,要特别注意保护它的历史环境。只有保存了历史的环境,才能更好地体现它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

(二)保护具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区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条件是有真实的遗存物,要尽量多保存原真的东西;有完整的历史风貌,能够反映城市历史上的典型特色;有一定的规模,能够造成一种环境,使人从中感受到历史的气氛。保护历史街区的原则是要保护历史的真实性;保护风貌的完整性;维护生活的延续性。

篇7

环钦州湾是中国南海北部湾的一部分,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面,包括东起英罗港、西到北仑河口向中国内陆延伸的整个广西沿海金三角地区,主要为广西北海市、钦州市及防城港市及其所属县区的地域范围。这里的历史文化遗存独具南方沿海民族文化特色和独特的人文历史价值。进行文化资源调查,保护、利用、开发现存的历史文化遗产,实现其文化价值,可以为环钦州湾文化建设提供重要的源泉。

一、环钦州湾历史文化遗产概况

自古以来,环钦州湾人民在开发和保卫祖国边疆,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在这片沃土上积淀了丰厚的文化遗产。

1.史前文化

“灵山古人类洞穴”是目前已发现的广西地区分布最南且时代最早的旧石器时代义化遗址。贝丘文化和大石铲文化为环钦州湾地区新石器时期文化遗址的主要特征,现合浦的高高墩、二埠水、清水江和牛屎环塘遗址,钦州独料、芭蕉墩和亚陆江杨义岭遗址,防城港市的亚菩山、马兰嘴、玟杯墩、社山等遗址是历史佐证。

2.百越土著民族文化(骆越文化)

骆(雒)越,以青铜文化为典型特,耕种雒田,主要种植水稻。今天环钦州湾民间仍残留着较典型的骆越风情:喜食鱼蛇蛤蚌、铜鼓文化的遗风、信尚鸡卜和跳岭头等,遍布该地区的壮语地名那丽、那思、那蒙、那彭、那香、那勤等,有力地说明环钦州湾的底层文化就是壮族文化即“那文化”(稻作文化)。

3.中原汉文化

当代环钦州湾的汉族居民,是秦汉后因戍军、屯田、逃难、流放、任官、经商等原因陆续从中原等地迁来的汉族人的后裔或已汉化的当地土著后裔。史书载,隋唐时的合浦尚多俚僚,但到明朝时已“衣冠礼乐盖斑斑然矣”。;钦州,明崇祯年登记人口“土著七分,寄籍三分”,而清“乾嘉以后,外籍迁钦,五倍于土著”。今天,合浦、浦北的客家村,灵山大芦村、苏村明清建筑群等都是汉文化的标志。

4.古代海上丝绸之路文化

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武帝以环钦州湾沿岸的合浦及广东徐闻等地为始发港,开辟远洋贸易的“海上丝绸之路”,把环钦州湾地区与中原文明更密切联系起来,并与东南亚南亚各国发生经济文化交往。今天,主要分布于浦北旧州附近、合浦廉州镇周围的范围广大、墓主身份复杂(包括郡守、县令、庶士等多个层次)的汉代墓葬及西门江岸遗存的烧制汉代建筑用瓦的大型窑场等给人们留下了大量关于“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出土文物史料实证。如洪寨、乌雷县、江东博易场等原址的考证以及潭蓬运河等都可以印证汉唐至明清海上丝路的繁荣。

5.南珠文化

南珠,即合浦珍珠,号称“中国瑰宝”。围绕珍珠的采捞,产生对海神和龙神崇拜为核心的信仰,有关于七大珠池的传说(七大珠池所产珍珠的品质因池而不同)、祭海神文化、“珠还合浦”的传说等,天妃庙、白龙城遗址等是珍珠文化的有形体现。

6.钦州坭兴陶文化

坭兴陶,学名紫坭陶,也称“紫砂陶”。其特有的“窑变”艺术,其成品独具特殊的使用价值,堪称“中国一绝”。1915年和1930年,坭兴陶作品两次在世界陶瓷展览会上荣获第一名、金质奖章,跻身于中国四大名陶之列。现存的古龙窑址、古工艺遗存以及传统陶业的一些重要工具、实物、有关坭兴陶的历史文献、近现代坭兴陶珍品等是坭兴文化的物化体现。

7.反侵略文化

环钦州湾人民勤劳勇敢,不畏强敌,不怕牺牲,英雄辈出。一批战场遗址、历史名人遗物、遗址是反侵略文化的体现。

8.京族文化

环钦州湾沿海是中国京族的唯一聚居地,京族是以海为特征的少数民族,主要居住在东兴市江平镇山心、巫山和沥尾岛。“唱哈”、竹竿舞、独弦琴,被誉为京族文化的三颗“珍珠”。京族人崇拜多神,信奉的神多与海洋有关,其传统民居别有特色。

9.近代西方文化

环钦州湾地区是近代中西方文化交流的一个窗口。1876年《烟台条约》订立后,英、德、法、美等八国陆续在北海建立领事馆、海关、洋行、教堂等,“总计北海大小洋楼,共二十二座”4,环北部湾成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一个据点。但外国教会在北海建立医院、开设学校等,带来了先进的科技文化,西方的思想文化、习俗和观念逐步传人并生根,一批融西方建筑精华与传统岭南建筑结构于一体的骑楼建筑陆续在北海珠海路、中山潞,廉州中山路、阜民路,钦州中山路、防城中山路出现。

10.现代革命文化

环钦州湾地区人杰地灵,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中,一批批钦州湾儿女为之浴血奋战,奉献他们的青春和生命。一批历史遗址、烈士纪念碑等历史文物是现代革命文化的体现。

总之,环钦州湾历史文化类型丰富,在地上地下保存着极为丰富的历史文化遗迹。

二、环钦州湾历史文化遗产的现状

为了进一步了解环钦州湾历史文化遗产的现状,自2005年7月始,我们课题组用了1年多时间,考察了各种文化遗址200多项,其中地面不可移动文物154项。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环钦州湾地区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20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自治区(省级)18处,市(县)级181处。具体隋况如下:

钦州市现有文物保护单位56个,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个共4个点(刘永福旧居建筑群、冯子材旧居建筑群、刘永福墓、冯子材墓);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8个(黄明堂墓、久隆古墓群、钦江县故城址、三海岩摩崖石刻、灵山人遗址、钦州故城遗址、越州古城遗址和芭蕉墩、上羊角三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5个(孙中山铜像及孙中山逝世周年纪念碑、刘永福墓、冯子材墓、黄明堂墓、冯敏昌墓、宁原悌墓、黄秋槐墓、四峡坳抗日烈士墓、钦州革命烈士纪念碑、天涯亭、文峰卓笔、大芦村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3个。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在市区8个,灵山县15个,浦北县12个,钦南区15个,钦北区4个。钦州港区2个。

防城港市现有文物、博物保护管理机构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即“广西连城要塞遗址和友谊关”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它包括防城港市境内的大清国1—33号界碑),自治区级保护单位4处:贝丘古人类遗址2处(茅岭玟杯墩遗址和社山遗址)、潭蓬运河、白龙炮台,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6处,其中,港口区2处(石龟头炮台、杨瑞山墓),防城区2处:刘永福故居、刘永福母亲墓,上思县38处:刘永福父亲墓、烽火台、石狗等,东兴市4处:烈士纪念碑、陈汉东烈士墓、六角亭(“胡志明亭”)、罗浮天主教堂。

北海市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共有9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山口大士阁、合浦汉墓群遗址、地角炮台、近代西式建筑群:内含17处近代西洋建筑),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东坡亭、东坡井、海角亭、惠爱桥、下窑村窑址和白龙珍珠城遗址),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8处,其中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个点(冠头岭炮台、普度震宫、北海天主堂、合浦图书馆等),县处级文物保护单位69处(东山寺等)。现有馆藏文物3900多件,含国家一级文物21件,国家二级文物92件,国家三级文物95件,合浦博物馆收藏了出土、传世文物5000余件,其中铜凤灯、铜方匾、三足盘等5件曾随“国家出土文物展览”到日本、加拿大等国展出;还有一大批未整理修复鉴定的汉墓出土文物,有百年老街珠海路、中山路、廉州阜民路等历史文化街区及一批待发掘和保护的明清民居、客家土围屋、古城堡等。

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类型有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石碑刻等,基本上囊括了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主要类型,具有明显的南方民族文化、海洋文化、边关文化特点。从分布来看,古人类文化遗址集中在沿海贝丘地带,.汉至隋唐的文化遗址主要分布于合浦县、浦北县,唐宋遗址在钦州、灵山和防城区较为集中,合浦县是古合浦郡所在地,是古建筑集中的地区,明清古建筑群保存较为完整的是灵山县,北海是近代海上交通枢纽和商业集散之地,是近代西洋建筑较集中的地区,记录近现代革命历程的遗址和建筑物,主要分布于浦北县和防城县,此外,各地还散见有一些对研究地方史极具重要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祠庙寺衙及集雕刻、绘画、书法艺术之大成的碑刻题记等。

可见,改革开放以来,环钦州湾各级政府建立健全了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积极采取措施保护文物古迹;各文物保护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文物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制度性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重视的力度不够、措施不够到位、文物保护队伍的整体力量较薄弱、资金奇缺、条件原始、基础设施差等原因,环钦州湾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

1.一些分布在乡镇、地处偏僻的历史文化遗址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如钦州的独料新石器时代遗址、谭池岭唐瓷遗址、上羊角新石器遗址、北海涠洲岛城仔天主教堂、东兴交东贝丘遗址的保护状况不尽如人意;防城港市230多公里的边境线上,已列入第六批全国文物保护之列的广西“连城要塞遗址”的1至33号界碑,保护情况也并不乐观。列入合浦县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75处文物点目前只有19处保护得较完好。

2.一些文物保护点无标志或标志已受损坏。如钦州的谭池岭唐瓷遗址、独料新石器遗址、上羊角新石器遗址、旧州古城遗址都没有任何标志或原有标志已遭到破坏。列入合浦县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75处文物点有46处现已无标志牌。

3.文物保护点被人为侵占。在合浦县,北部湾畔最高的明代宝塔——文昌塔,却因墓地之争而无法解决归属问题,广西最大的古代州府级学府——孔庙,仍然由单位占用。北海国家级文物“西洋建筑群”含17处西洋建筑,但大部分建筑物一直来都被有关单位占用。2006年,甚至还有人在浦北越州古城遗址内建房。遗址内葬坟、农户种植农作物、挖养虾塘等现象屡屡发生。

4.一些古建筑、文物遗址由于年久失修,自然残损严重。已有100多年历史的防城罗浮教堂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自治区宗教局曾投资对大礼堂进行翻修,但修女楼、钟楼破坏仍较严重;号称“仙人垅”的防城潭蓬运河现基本保持原貌,但水下石壁所刻的文字有的已模糊不清;江山半岛的白龙炮台,现存的六门火炮已锈迹斑斑,字迹模糊、遍体磷伤;防城谦受图书馆年久失修,已闲置不用;灵山三海岩摩崖石刻的洞外石刻长期被青苔藤蔓滋生撑裂;北海最具特色的老街中山路和珠海路,不少房子(骑楼)已破旧不堪;始建于宋的千百年岭南名刹合浦东山寺破旧不堪,而惠爱木桥因长期受风雨阳光侵融,自然损害较严重;面积为68平方公里的合浦古汉墓群保护区,登记在册的汉墓超过1200座,均带有突出地面的墓葬标志——封土堆,但由于风雨剥蚀和人为破坏。封土堆已消失的汉墓增多。

5.各种人为行为对文化遗址的破坏。2000年,防城江山半岛旅游区擅自对白龙炮台群中的“白龙台”进行维修,在露天炮座上增砌了由瓷砖镶嵌的用于架设仿制铁炮的基座,严重破坏了文物的原貌;北海西洋建筑之一法国领事馆旧址,主体建筑原一层,1973年使用单位在屋顶上加建一层变为平顶,地台上原镶嵌的“大法国领事馆”中英文雕刻基石被毁,合浦县级文物保子庵因内部装修已破坏原貌,白龙珍珠城大部分遭破坏,仅剩残垣破壁。

6.历史文化遗址周边环境恶劣。不少古建筑防火措施薄弱,存在火灾隐患,同时防盗办法和措施都有待于改进和加强,防城港市的茅岭玟杯墩和江平交东社山贝丘遗址内有群众擅自挖虾鱼塘,建房子等,环境日益恶化;

7.大规模的经济开发对地上、地下文物的不同程度损害。如合浦廉州中山路、阜民路、惠爱街上,已有原居民在拆毁重建那些见证了明清海上丝绸之路历史仍繁华至今的商铺、旧海关、木桥、青石板路等,经历沧桑的骑楼正以惊人的速度消失。1987年南宁至北海二级公路施工,穿过合浦汉墓保护区,虽然有关部门发掘了240多座汉墓,但多少对保护区造成一定损害。同时,这一庞大的古汉墓群分布在县城四周,与民居、水库、道路、村庄交杂相处,因居民建房、城市建设而造成古墓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

8.—些具有地方民族特色或纪念意义的遗址、建筑仍没有纳入保护之列。有些明清建筑,一直无法把之纳入文物保护渠道,只能听之任之,自生自灭。

三、环钦州湾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及开发

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及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环钦州湾历史文化遗产是一部环钦州湾民族文化发展史,必须遵循以挖掘文化内涵为主脉,突出地域特色,重点开发、保护为主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建设具有鲜明钦州湾特色的历史文化品牌,创新文化遗产保护模式,提升文化竞争力,以形成规模效应,实现文化建设的宏伟目标。

1.加强文化研究,挖掘环钦州湾文化内涵,突出地域特色

以史前贝丘文化、百越土著文化、南方汉文化(客家文化、蛋家文化)、古代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南珠文化、坭兴陶文化、反侵略文化、京族文化、近代中西文化融合、现代革命文化、壮汉民族文化融合、区域历史名人事迹等文化内涵为主脉,突出环钦州湾地域文化特色,以此为原则确定环钦州湾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的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设具有鲜明环钦州湾特色的历史文化品牌。如古建筑遗址的整合:哥特式建筑、欧式券廊式建筑、中国古寺庙建筑和古桁梁式建筑等,北海西洋建筑群、普渡晋宫、合浦的惠爱木桥、灵山浦北的古民居镬耳楼等是经典代表;土著居民、南迁汉民和外来民族的历史遗迹:蛋家棚、干栏式建筑、客家围屋、西洋建筑等;瑶族、京族、壮族等具有民族风情的历史文化遗址和遗物;历代驻军和军屯遗址、古炮台遗址、界碑等组成边关文化遗迹;海上丝绸之路、南珠文化、蛋家文化等构成海洋文化的组合,这些都是环钦州湾文化特征的物化表现,应加强研究进一步挖掘、整合,形成品牌、规模效应,扩大影响,吸引资本、开拓文化市场。

2.贯彻保护为主的原则,增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意识

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系统工程,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措施应该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环钦州湾历史文化遗产的种类与形态十分丰富,历史和现实状况复杂,涉及的单位、部门众多,由于人力、财力、物力和智力资源有限,必须长远规划,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各级政府要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使文物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以确保历史文化遗产的安全及有效利用。同时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原则,立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广泛开展文物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人们对文物保护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3、积极开展历史文化遗产的普查和保护

在新中国建国以来的两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环钦州湾地区文物部门进行了有效的文物抢救、征集、保护、开发工作。但是,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已有的保护工作已严重滞后。为此,要藉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之机,挖掘史料,发掘亮点,打造精品项目,系统宣传,带动人们共同认识钦州湾文化。由于历史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再生、不可替代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保护为主”,把历史文化遗产本体及其原生环境的保护放在主要位置。为此,要编制《钦州湾历史文化保护和开发规划》,挖掘、整理、保护各种历史文化遗产,把一批较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及墓葬等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创造条件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村等。如合浦县可利用古合浦郡的丰富历史文化遗产创造条件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还可以以“特色化、系列化、多样化、中小型”为原则,办好各种层次的特色博物馆:公益性博物馆;社会公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博物馆,如汉墓博物馆、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集收藏、展示于一体的专题博物馆或收藏馆等,打造各具特色的文化品牌,推动文化与经济的互融共促。

4.正确处理城市现代化建设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

既要使城市经济社会得以发展,尽快提高现代化水平,又要尊重城市发展的历史,使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使保护和建设有机结合,相得益彰,要尽可能保持文物古迹的历史环境,以便完整体现其历史风貌。对反映城市历史传统的典型街区、古城格局和古树名木,要特别注意保护,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在城市建设中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北海市的西洋建筑群浓缩了北海近代历史的精华,北海的中山路、珠海路老街及合浦中山路、阜民路,钦州中山路等南洋骑楼式建筑是环钦州湾地方文化的象征,要投入资金修整,尽力恢复原貌。要按照《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在工程立项、规划设计及方案审定时认真听取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动工之前,建设单位要会同文物部门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文物调查勘探和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

5.积极探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新模式

资金奇缺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第一难题。近年来,北海市已投入了1400万资金对合浦汉墓群、东坡亭以及大士阁等进行抢修性保护,但合浦汉墓博物馆建了将近20年仍无法峻工;有着百年历史的涠洲盛塘天主教堂和城仔教堂因年久失修而破旧不堪,却因巨额预算未能得到较好的维护,惠爱桥、孑l庙、石康塔等已到了抢救性保护的时候。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对历史文化保护开发利用的投入,理清资金来源的思路,出台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优惠政策,采取办法来吸纳外来资金,实现投资的多元化。文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寻找资金渠道,特别要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加大项目前期经费的投入,争取立项成功,使更多历史文化遗址能列入各级文物保护之列。在资金运作方面,钦州冯子材故居、刘永福故居、浦北县博物馆的建设都有一些成功经验。

6.旅游开发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协调

篇8

通常的共识是,湘绣、苗绣、汉绣同源,都起源于战国楚绣。

在现代印染工艺和色织工艺发明之前的漫长历史岁月中,人们对于服饰、织物图案纹饰的美好追求,只能通过刺绣、织锦、染花等手工工艺来实现。目前,最早的有考古依据支持的荆楚地域刺绣品,是1982年湖北江陵马山一号楚墓出土的战国时期楚国丝绸织物。

当然,我们相信楚绣的诞生应该远早于此,根据已出土的商、周、春秋时期楚国青铜器、漆器图案纹饰风格和古代中国南方桑蚕养殖史、缫丝发展史,可以在理论上推断同期楚绣也已出现,但仍待进一步的考古发掘证实。

楚国先民们曾经创造过灿烂辉煌的古代文明,楚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起源和组成部分。楚文化的范畴非常博大,比如楚国哲学、文学、建筑、音乐、青铜器、漆器、书法、帛画等等,楚绣是其中的一个支流,承载着楚文化的所有符号和基因。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统治地域历经变迁,大致涵盖今天鄂、湘全境以及豫、皖、苏、渝、黔部分地区,楚文化及其分支楚绣影响着这一广大区域的刺绣发展史。

散布于今天鄂西南、湘西、黔东、巴蜀地区的苗绣,起源于躲避战祸的五溪蛮、武陵蛮、荆楚蛮等濮人支裔,其至今仍保留着浓郁的古风楚韵,当属早期楚绣支系。

长沙马王堆出土的汉代刺绣,从图案、纹饰、色彩、针法等艺术、工艺风格来看,与江陵楚墓出土绣品乃一脉相承,当属晚期楚绣支系。

应当承认,由于考古实物以及史料的缺失,楚绣的历史传承脉络并不完整。众所周知,因为秦楚战争、秦初人为毁灭六国文化典籍遗物、元蒙入侵以及历次农民起义,楚文化在秦朝以后历经劫难,随着政治、文化中心的北移而逐渐式微。尤其东汉至清初的近两千年间,楚绣的传承脉络已难觅踪迹。三国隋唐基本无考,宋元刺绣中心在汴京一带(汴绣),明代刺绣中心南移至江南一带(顾绣)。

汉绣的历史传承脉络谱系是从清代开始逐渐清晰起来,在中晚清时期重新焕发生命力并发展到鼎盛阶段。

近代洋务运动以来,汉绣因清末民初汉口码头的兴盛和城市的扩张,肇始于这一时期汉口、武昌一带的官民织造馆、绣坊。随着刺绣业的兴旺和长江沿岸刺绣贸易的繁荣,本地刺绣从业商户规模空前,刺绣技艺日臻成熟。1940年前后,汉绣毁于抗日战争的连天烽火,几无留存。

解放后,汉绣的发展命运多舛,渐趋凋敝,仅存于公私合营后的武汉戏剧用品厂,以及逃难迁徙它地的旧时汉绣艺人中间,如洪湖吴氏家族。直至2008年,汉绣列入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一荆楚传统工艺瑰宝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汉绣慢慢开始从寻常巷陌走入人们的视线。

2 汉绣的定义

那么,汉绣到底是什么?现代汉绣与古代楚绣到底是什么关系?

从汉绣的历史溯源和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出。第一,汉绣虽然源自楚绣,但楚绣并非等于汉绣,现代汉绣与古代楚绣之间的传承脉络关系还有待史料研究的进一步论证,现代汉绣的确切诞生年代应始于清朝中晚期;第二,汉绣传承了楚绣的核心基因,即楚文化的精神内涵;第三,汉绣从产生的第一天起就不是一个阳春白雪式的纯艺术品,它的实用功能是第一位的,艺术属性是从属的;第四,汉绣从来都是一个文化融合的产物,是历史上各地众多能人巧匠共同劳动智慧的结晶,它从来都不是某一个城市、某一个门派、某一个先贤的独门绝技。

因此,我们认为现代汉绣应该是一个内涵和外延都包容、开放的概念,它是湖北地区包括大武汉区域、洪湖、荆襄等地所有传统手工刺绣艺术的统称,是属于湖北人民的地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它的地域性既是地理概念,也是其艺术特征,它是楚文化的延续。

3 汉绣的典型艺术特征

当代中国刺绣艺术发展到今天,无论苏绣、湘绣,还是少数民族地区的苗绣、藏绣,从其所使用工具、材料,以及刺绣针法工艺、表现手法,早已互相借鉴融合,趋于大同,界限逐渐模糊。那么,各地刺绣艺术的特征又体现在哪里呢?汉绣的独特性又是什么?

我们认为汉绣最鲜明的艺术特质就在于其地域文化特征,即楚地文化属性。工艺形式从属于艺术内容,汉绣是湖北地区的刺绣艺术,它所表现的内容是本地风土人情、宗教戏曲、文化图腾、审美取向,它的题材、构图、设色、表现手法、工艺风格、艺术格调处处体现着楚文化的浪漫、神秘、绚丽、夸张、包容,相比于苏绣的“精、致、雅、洁”,汉绣更展现从出一种民间艺术的拙朴、大胆、野俗、动人之美,它承载着几千年来楚文化的精神内涵。

4 汉绣的传承与创新

毋庸讳言,汉绣与其他名绣相比,只是一个小绣种,没有苏粤湘蜀“四大名绣”那样誉满天下的显赫名声,也没有十万绣娘的盛况,名师名作更少,目前堪称汉绣大师者,几人而已。然而汉绣虽小,我们却不敢妄自菲薄,不敢忘记传承发展汉绣的历史责任。

君子和而不同,君子周而不比。

站在历史与现代、传统与创新之间,每一个古老艺术门类都充满着内心的犹豫和纠结,嗤咬着每一颗追求艺术的心灵。京剧如此、书法如此、国画如此,汉绣亦复如此。

面对如山如海的传统文化,孔子曾说:“述而无作,信而好古”。许多人因为敬畏而盲从,因为仰慕而迷信,放弃了惊异与感动,放弃了自信与包容。

其实,每一项国粹,在其成长的历史中,都曾经是那样的谦恭与开放,今日的所谓经典,或许只是往日的他山之石。中国的唐三彩、青花瓷都曾经汲取过阿拉伯文化、波斯文化的营养,乾隆粉彩也曾吸取外来文化,京剧之所以蔚为大观,正是由于四大名旦大胆吸取兄弟曲艺及西方戏剧表演艺术,国画经过徐悲鸿等海归画家的改良才成就了后来的发展。中华文化向来都怀着宽阔、包容的胸怀拥抱每一次融合创新的历史机遇,始为中华文明。

对待传统,我们要敬畏,也要择善而从、见贤思齐。

继承是对传统的深入解构辨析,对传统本色的保鲜,这是对传统文化的内拓。而创新则是为传统添砖加瓦,为之添加新的元素和时代色彩,这是对传统文化的外扩。继承不是一味地照搬,创新也不是凭空的臆造。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传承汉绣不仅是对先贤的敬重和缅怀,更是为了不失本真的继续发展,这才是传承之目的所在。

历史上,苏绣也曾是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小绣种,正是由于沈寿、任慧贤、李娥英、朱凤、顾文霞等数代杰出绣娘的锐意革新,吸取西洋绘画元素,先后创新发明出仿真绣、乱针绣、双面绣,才使苏绣得以成为天下第一绣和中国形象的代表。

苏绣的这些有益经验,值得每一位汉绣同仁深思和汲取。

篇9

2011年3~4月,在西安市发改委的精心组织下,西安市“城市交通综合改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在美国进行了为期25天的培训学习。在美国期间,我们学习了美国的城市交通规划设计、不同交通模式管理、交通预测需求分析等,对美国的城市交通体系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

一、 主要参观的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及人文历史景观

美国的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具有国家历史性的标志建筑,有历史意义的遗址、建筑物、房屋、军事设施、军营以及战场遗址,还有美国历史上伟人的住所与工作场所、杰出的设计和建筑物、体现民族生活特征的地方、考古遗址和不同民族崇拜的圣像和雕塑等。

笔者主要参观的文化遗产保护及人文历史景观项目有华盛顿的林肯纪念堂、越战韩战纪念碑、华盛顿纪念碑、国会艺术馆、航空航天博物馆、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林肯纪念馆、罗斯福公园,纽约的自由女神像、时代广场、世贸大厦遗址,旧金山的金门公园、金门大桥、九曲花街,夏威夷的珍珠港遗址及其博物馆等。

二、 相关单位所在城市的交通规划

美国的历史虽然较短,但它重视保护历史文物及其运用,并使其历史焕发新的生机。根据2007年的统计成果,全美国登记在册的历史文化遗址达8万多处,其中500个历史文化遗产是整个小区或城镇。

为了既保护这些文化遗产,又能充分利用这些文化遗产开发旅游项目,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激发国民爱国热情,美国政府部门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制定了非常翔实、周密的交通旅游规划。如在拜访华盛顿交通局时,笔者了解到,华盛顿特区的城市总体规划共分为七个小区进行,这七个小区在进行前期的规划时就紧紧把握了以下几点:第一,是完全保留保护好全区的历史文化遗产对象,不能有丝毫损坏,这是编制一个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第二,是要充分考虑到城市交通中多种交通模式并存的可能性;第三,是要以人为本,考虑到城市行人行走的便利性;第四,是做好相关单位周边的绿化规划,保证城市绿地面积;第五,是城市的总体规划以促进该地区社会和经济的繁荣为最终目的。以此类推,全美国的城市交通规划理念基本与此相类似。

三、 相关单位附近的交通模式

交通模式是判别城市交通整体状态的关键性概念,更是综合交通规划与政策研究的首要战略性问题。

陆锡明在其编著的《亚洲城市交通模式》中指出,交通模式是城市交通系统中不同交通方式所承担的交通量的比例关系。而交通模式的比例关系,则反映了不同交通方式在交通系统中的功能与地位,更重要的是标志了城市交通系统中一定交通需求在一定供给平衡下的本质特征。常常用它来表征城市交通发展整体水平和特点,也经常用它来作为城市交通系统的发展目标,对城市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个城市中有多少种交通工具就应该有多少种交通方式。在研究中,为了方便、清晰地进行交通模式统计和计算,需要将各种交通方式进行适当归类。

从全世界大城市的交通系统来看,一般将通勤铁路、地铁、轻轨、有轨电车归为轨道交通,轨道交通与无轨电车、公共汽车、缆车、轮渡一起归为公共交通大类;私人小汽车、单位小汽车和摩托车归为个体机动大类;助力车、自行车和步行归为慢行交通大类。

四、 相关单位周边的交通特点

(一)大都市市区的公路系统非常发达

美国公路分四个等级:第一个等级为高速公路,包括州际高速公路和其他快速车道;第二个等级为主要干道;第三个等级为集散路;第四个等级为地方公路。2000年,高速公路占公路里程总长的1.4%,主要干道占9.6%,集散路占20.1%,地方公路占68.8%。在这种等级制公路系统中,通向居民区的地方公路占据了绝大部分比例。因此,这种放射状的、越来越分散的、在固定的空间里日益稠密的公路系统占用了较多的土地资源。

(二)停车场占地面积大,地面停车场比较多

美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装在车轮上的国家”,约3亿人口,却有各类车辆2.4亿多辆,人均汽车拥有量居世界第一。美国人出行都是以车代步,而且大多数人都自己开车。所以美国停车场密布,可谓无所不在,是几乎所有建筑的组成部分,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旅馆商店,无论是出租公寓还是娱乐场所,都附建有停车场。有的停车场面积巨大,全国各地仅停放汽车的停车场就占据了相当大的土地资源。

(三)多数道路边设有专用的自行车道

近年来,为了缓解汽车增长带来的油价上升、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美国大力发展自行车交通,鼓励使用自行车这种交通模式。主要采取的方式是在城市设立自行车免费租赁店、临时停放点、修建自行车专用道等。

(四)在一些大城市的主题公园内,为了满足不同游客的参观需求,多种交通模式同时并存

在纽约的时代广场,并列出现的交通模式有汽车、自行车、马车、徒步几种,即在一条单行线上,依次划分出汽车、马车、自行车、徒步四条道路。

(五)以人为本的道路交通管理理念

首先,美国政府十分注重培养行人和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在美国城市的大街上,人们抢行、闯越红绿灯的现象非常少见,驾驶员在十字路口都要减速,礼让行人,即使深夜遇到红灯,照样停车等待。其次,体现在交通法规上,强调行人优先权和方便残疾人士。在加州所有的公共场所,最方便的停车位都是留给残疾人士的。第三,为了照顾老弱者和贫困阶层,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公交巴士一般由当地政府投资,委托私营运营公司经营,由于客流不足,几乎所有巴士公司都处于亏损经营状态。为此,地方政府每年都要拿出大笔资金补贴各巴士公司,以维持其正常运作。

五、可吸取的经验

第一,美国国土面积大,山地、沙漠化土地较少,人口不多,土地资源储备丰厚,这是美国人能够发展高速公路的资源条件。我们国家高寒冻土、山地、戈壁沙漠化土地所占面积较大,人口众多,人均土地资源稀少,发展多车道、放射状高速公路的土地储备不足。具体到西安,为了保证基本的可耕地数量,我们不可能发展如此模式的高速公路系统。

第二,单行线的交通体系能有效缓解城市交通中的拥堵行为,宽阔的临时停车点不会影响正常车道的车辆通行。目前,国内已经对一些大城市的部分路段实行单行线交通管理,具体到西安市,大部分的临时停车点已经吸取了美国的先进经验。

第三,居高不下的城市容积率决定了我们不可能拥有像美国那样规模庞大的停车场。我国现正在加快城市化进程,城市人口日益增多,人口密集,可耕地面积有限,土地资源十分宝贵,因此,私家车不宜成为解决群众出行的首选,汽车停车场更不应该与城市人口抢占已经不太富裕的土地。建议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综合考虑人口、资源、土地、环境因素,对私家车的拥有量根据形势的发展适时适度进行调整。

第四,大力普及自行车交通。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交通工具也有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以前的自行车、摩托车逐渐被汽车代替。就西安市来说,以前的自行车、摩托车停车点数量锐减,这应该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一定要保存并预留出足够的自行车停车点,否则,骑自行车的人会因为无处停放而改变交通工具,造成城市交通工具的无序发展,引发交通拥堵现象。

为了普及自行车交通,要做到以下几点:保留自行车停车位;引进自行车免费租赁业务,现在在西安部分人文景观附近已经有自行车免费租赁,但仍需要扩大此项业务;扩大宣传力度,鼓励市民骑车出行;采取措施限制小汽车的快速增长。

第五,在参观面积较大、土地资源充裕的旅游景点,应该鼓励多种交通模式并存的交通体系。目前西安市正在进行的世界银行工作组的西安城市综合交通改善项目子项目未央宫汉代道路一期保护工程中就应该设计成多种交通模式并存的旅游线路,此条参观通道上亦可设计成四股道,分别可用汽车、仿汉马车、电瓶车、徒步。

篇10

历史文化遗产是一定历史时期各种文化的载体和政治、经济、文化的综合体现,是非常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是人类文明的集中体现和凝练。然而,在中国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在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那些表面陈旧、破烂的古建筑、古民居、古桥梁、古水道正面临着很大的危机。在许多农村规划中把成片的古建筑群定义为“空心村”,把旧村落整片街区划为拆迁改造区,即使有几幢祠堂被保留下来,其周围的历史空间环境已被所谓的“现代建筑”空间所取代,以往古老的空间格局和传统风貌荡然无存。

因此,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古老的历史文化传承,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处理建设和保护的矛盾,已是摆在世人面前刻不容缓的必须加以思考的问题。本文就历史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布特征、属性特征、系统构成进行详细的分析,并就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提出了若干措施和方法。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规划和建设。

二、农村历史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布特征

所谓农村历史文化遗产泛指村落地域之内地上地下所有有形遗存和无形文化积累。本文狭义只指有形的不可动的历史文化遗存。①地球上任何一个地物的地理信息,都有它的空间位置信息和属性信息。空间位置信息在地理信息中是用图形、图像表示,称为空间数据,也称为地图数据、图形数据、图像数据;而属性信息则是用数值、文字表示,称为属性数据,也称为文字数据,非空间数据。空间数据对事物最基本的表示方法是点、线、面和三维表面。

用这个理论来描述、分析农村历史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布信息和特征,符合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结构模式和管理要求,有利于将来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对农村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分类登记、跟踪管理和保护。

所谓“点”是指该事物有确切的位置,但大小、长度可忽略不计。④这里特指以单体建筑形式存在的建筑物、构筑物、古墓葬、古树名木等。单体建筑虽然有长度、宽度和一定的占地面积,但是和整个建筑所处的空间环境面积相比,其大小、长宽可忽略不计,只表示该事物所处的确切位置。这个点暂且用这个单体建筑的中心点来描述。所谓“线”是指该事物的面积可以忽略不计,但长度和走向很重要。此处我想把“线”扩展到线所包含的要素及离开这些要素一定距离的邻近区,又称缓冲区。如古商业街及两侧古建筑,古河道及两侧生态保护区。有二个缓冲区共同形成的区域称为古村落的历史文化街区。

所谓“面”是指该事物具有封闭的边界、确定的面积,一般为不规则的多边形。这里特指古村落的整个建成区,即建筑遗产、文物古迹和文化传统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情,整体具有较高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基本风貌保持完好的古村落建成区。

目前,全国分二批已有36个类似的古村落被评为“全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各省、市(县)级的历史文化各镇(村)则更多。历史文化名镇(村)是中国传统农业大国的历史文化产物,古村落之多,地域分布之广世界罕见,是农村历史文化遗产中的精华所在,是农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

“三维表面”是指该事物在一定地理范围内边界比较模糊,在空间上可能是逐渐或连续变化的,突变只是个别的,如不规则的地形表面。这里特指村落建成区之外的与这个村落生产生活有紧密联系的耕作区和外部地理空间环境。这个空问环境不但与村落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而且其中也散落着许多古建筑、构筑物、古树名木等历史文物,是历史文化遗产依存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1964年5月25日一31日在威尼斯召开的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即威尼斯)。该指出“历史古迹”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从中找出一种独特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境。“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对一定规模环境的保护。”“古迹不能与其所见证的历史和其产生的环境分离。”

因此,农村历史文化遗产在空间上呈点、线、面和三维表面的形态分布,点、线、面、三维表面构成了农村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个空间信息。有的村落只有点状农村历史文化遗产,如只留下一两幢祠堂,其四周的历史空间已荡然无存。有的村落只有线状农村历史文化遗产,如只留下一两条商业街。有的古村落则整体保存的比较完好。因此,对农村历史文化遗产应园地制宜地进行分类、评估和保护,对不同形态的历史文化遗产应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正确地处理保护和改造的关系,使农村规划、建设既有自己历史风貌特色,又有新农村的朝气和活力。

三、历史文化遗产的属性特征

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历史文化的客观遗存,具有历史性、物质性、社会性、经济性和文化性的本质特征,它是一定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共同发展的产物。历史性首先表现的是时问性,特指过去时间里发生的事件或做的东西。现在发生的事件或完成的工程,不管有多伟大,都不能称其为文物。这是文物区别于其它物质的本质区别。

物质性首先表现在它的客观存在性。任何一个历史文化遗产,都是以一种有形的遗存表现出来的,是客观存在的,一且失去了客观存在性,也就不能叫做文物了。因此,对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其次,物质性表现为文物的人为性。城市、乡村的生态环境是人工化的物质环境,现存的绝大部分历史文化遗产都是古人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出的人工物质的遗存。因此它具有物质的人为性特点。另外物质性还表现为它的自然性,除了人工环境之外,城市、乡村依托自然环境而存在。因此,历史文化遗产也不可能脱离自然生态环境而独立存在,而自然环境中的自然景观、古树名木等本身就是自然性的表现。

社会性主要表现为它的承载性。任何文物都承载着生产这一文物之初的人类需求,社会互动、社会管理和控制的信息,承载着人类社会活动的特定历史过程,反映着一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人类活动的物化和见证。

文化性首先表现为它的创造性。历史文化遗产的诞生本身就是一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文化的诞生和创造,是新的科学技术的伟大实践,许多历史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工艺品,它们的制造方法和水平,至今看来仍具有很高的科技水准,因此它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先进文化的创造和发明。其次文化性表现为它的传承性。历史文化遗产一般都是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力的杰出代表,它记载着当时先进科技文化的信息,它的遗存使得古代的科学技术和方法得以传承和发扬光大,是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进一步发展的坚实基础。

经济性则首先表现在它自身的经济价值。在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中,可以说每一件历史文化遗产都有一个衡量价值的尺度标准。虽然不能像一般商品一样进行流通和买卖,有些历史文化遗产更不可能以一个确切的价格来衡量,但客观上它具有一定的价值。其次经济性表现在它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能为人类经济建设服务,并通过第三产业为社会创造价值,推动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

四、历史文化遗产系统的构成

(一)历史文化遗产物质系统的构成

历史文化遗产的物质系统按区域的分布可分为两个子系统,即以历史文化名城为核心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物质系统和以历史文化名镇(村)为核心的农村历史文化遗产物质系统。这两个子系统中按其物质所占空问的大小都可以分成点状历史文化遗产、线状历史文化遗产、面状历史文化遗产和三维表面状历史文化遗产,现把系统归纳如下:

(二)两大子系统的区别

1.规模上的区别。二大子系统相同类型的历史文物,首先在建筑体量上有较大的区别,其次是不同保护等级文物数量规模上的区别。大部分受保护的高等级历史文化遗产都处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系统中,仅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名镇(村)数量看,历史文化名城目前总共有101座,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村)只有36个。

2.质量上的区别。两大子系统相同类型的历史文化遗产表现出明显的质量上的区别。城市系统的质量一般都高于农村系统的质量。这不仅体现在建筑材料质量的好坏,建造工艺水平的高低,还体现在文物主人生活质量上的质的区别。

3.所处的生态环境区别。城市各类历史文化遗产都处在一个大型的人工物质环境之中,相比之下其的自然生态环境则更多地体现出一种工业化、城市化的特征,更多地体现为社会生态环境和经济生态环境。而农村历史文化遗产则更多地处于一种自然的生态环境之中。自然生态环境和各类历史文化遗产联系得更加紧密。表现出一种休戚相关的共存关系。

4.文化内涵的区别。农村系统的历史文化遗产表现出文化内涵的单一性。主要体现以农村生活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内涵,而城市系统的历史文化遗产表现出文化的复杂性。它包含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社会要素信息。见证着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变迁。

五、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应采取整体保护的原则,坚持“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注重保护性开发。通过开发利用,达到进一步保护的目的。

(一)点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点状历史文化遗产按保护的重要性分为历史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类和改善类三大类。保护类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文物保护单位的区别在于后者已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被各级政府确定为文保单位,而前者是具有一定的文物价值但尚未被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改善类是属于应保留的一般性历史文化遗存。文物保护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保护类文化遗产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办法;改善类历史文化遗产以保存、修缮或复原外形、内部更新改造为主要手段。

(二)线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线状历史文化遗产按保护的重要性分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区和改善区。保护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区别在于后者已通过法律程序得到了法律的保护,而前者是有一定比例的历史文化遗产,历史空间保留得比较完整,但尚未被划定为历史文化街区。改善区是里面零星的分布着一些较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其空间环境关系也具有整体保留的价值,是整个村落历史空间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

历史文化保护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保护区参照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方法;改善区重点对空间、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及零星分布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改善。

(三)面状历史文化遗产——古村落建成区的保护

对建成区的保护应采取严格控制措施,严格保护现存的空间格局。严格保护古村落的整体风貌。严格保护文物古迹。保护民族风情、地方文化和特有的风俗习惯。

1.修旧如旧。对古建筑的修缮要实行保护性修缮,做到修旧如旧,即是濒临倒塌的房屋也尽量保护好内部主体构架,外部围护墙体修复应尽量恢复原来的古旧风貌。

2.修新如旧。对在原址重新修建的房子,在高度上尽量与周围建筑空间尺度相适宜;建筑风格应和古建筑相协调,包括色彩、门窗、立面风格等做到修新如1日。

3.不要随意改变街巷的空间格局。街巷的空间格局是古村落空间格局的最典型的反映,是古村落最主要的公共空间之一。在街巷里的一些构筑物如过街楼、牌楼、轿厅等都是空间分隔的生动手笔,也是古村落空间最美的表现,要切实加以保护。

4.加强生活设施和居住环境的改善。“人依宅生,宅依人存”,“人宅相扶”。一旦古建筑投有人的居住,就失去了灵气,就会慢慢败落。因此。再旧的房子,也希望有人住、有人管、有人修,关键是加强旧住宅生活设施的改造。旧房子只要加以改造,仍然能满足现代人的生活习惯要求,满足现代人物质文明的需要。

5.开辟新区,保护古村。随着古村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的增加,古村落空间肯定不能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发展的需要,同时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许多旅游配套服务设施也必须跟进。因此,在保护古村落的原则下。开辟新区,将新居住区和旅游服务设施等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功能上相衔接,空间上有过渡,使古村落新区和老区相互协调,共同发展。

(四)三维表面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1.建成区耕植区的改造与保护

这个区域是古村落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自然空间环境,是生活在这个空间里的人创造生活、改造生活,寄托着无限美好希望的地理空间场所。同时也是整个村落人刨造文明,进行文化交流的最主要的空问环境。因此,在这个空间中,除了耕地之外,还会有很多庙宇、祭坛、凉亭、宝塔及弥补风水不足的建筑、构筑物(如上水口、下水口等处的构筑物和建筑物)。这是古村落和周围自然山体之间的一个过渡空间,是构成整个村落文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中间地带。

①加强这个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和保护。许多庙宇、祭坛、凉亭、宝塔等年久失修,有的甚至已濒临倒塌,但不要随意拆迁,那些还留存的建筑物、构筑物要用一定的人力、物力进行修缮。

②加强这个区域的环境整治。在耕作区往往会有许多茅厕、粪坑等与农作有关的构筑物。有机肥尽管是农作的主要肥料,但对于历史保护区和以旅游开发为主体经济的古村落。拆除这些设施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现代的复合肥完全可以代替有机肥,或者把粪坑进行地埋处理,采用化粪池的技术方法进行改造。

③保护耕作区原生态的地形地貌。耕作区原生态地形地貌的保护,关键是农田不要园田化,水渠、水沟只作疏通,不要硬化处理。已主要从事旅游业为主的古村落更不能把这些耕地进行抛荒。因为农耕文化是古村落世代最具生命力的活文化。应世代相传,形成古村落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2.自然生态区的保护

自然生态区的保护,以不改变自然山水、空闻格局为原则。

①山体实行封山育林,加强自然植物多样性和动物多样性保护,防止泥土流失;尤其对古树名木要进行登记造册、动态跟踪。对因遭矿石挖掘或因自然崩塌而造成破坏的山体要实行人工保护和培育措施,使之恢复自然生态的生命力。

②加强自然地质灾害的监测,如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对自然地质灾害要进行全面调查,一旦发现,必须采取地质保护措施、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③加强水体的疏浚、加固、拓宽、改造。对于流经保护区的溪流,原则上不改变其河床的位置。但对易造成山洪隐患的地段,要实行拓宽改造,采取加高、加固措施。在改造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古桥的保护,加强古石坎的保护,加强具有造景功能的堤坝保护,加强两岸古树名木的保护。

(五)继承和发扬优秀文化传统

1.风俗习惯的继承和发扬

风俗习惯主要包括“吃、穿、住、行”等习惯,它是儒家文化在礼俗层次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以“礼、乐”为核心内容。叭‘吃”主要反映地方的饮食习惯和文化;“穿”主要反映地方的服饰特色和衣料的特殊制作工艺;“住”主要反映地方的房屋建筑风格。包括建筑形制、建筑装饰、建筑结构、建筑色彩、建筑立面、建筑材料等,是地方特色最具形象化的表现;“行”则主要表现在村落的各种节日活动,中国民间有“七时八节”的节日活动之说,其中尤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现在又增加国庆节、元旦等重大节日,各种节日里的不同纪念活动构成了礼俗文化的核心内容。这些活动雅俗共赏,内容健康,营造出“诗、乐、礼、孝、义、忠、信”的环境氛围和文化精神,是构成现代农村文化的主要内容之一。

2.传统手工艺的继承和发扬,开发旅游产品

中国自有文明史,便有手工艺的痕迹。据《礼记-曲礼下》所载,在商朝,王室中已有“六工”,即“天子之六工,日: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至周代已由原先之“六工”发展到“八材“、“八艺”,实现了从“工”到“艺”的升华。随着时展技术进步,工种越分越细,艺术水平越做越高,到宋代,官府手工场文思院所辖工种已有四十二作之多。

篇11

李世杰(1716—1794)字汉三,号云岩,生于贵州省黔西县隐者坝(今城关镇双星村)。他天资聪慧,酷爱射骑,通晓武艺,却不喜经史,以至于多次乡试皆名落孙山。二十多岁时,因作诗讽刺州官而惹祸,被迫离乡避究。乾隆九年(1744)父亲李植为他在江苏富安按例捐例员,官自江苏常熟黄浦泗巡检,历任金匮县主薄、泰州知州、镇江知府、安徽宁池太广道、四川盐驿道、四川按察使、湖北布政使、广西巡抚、湖南巡抚、四川总督、两江总督、再四川总督、兵部尚书。为官四十余载,修政令、正法典、饬官风、抑豪强、除墨吏、恤民瘼,治沅湖、夷黄患、茸蓉城……恪尽职守,深受百姓爱戴。乾隆称其“才思敏练,性本公廉”,“重清白爱民之选,苟勤俭以奉,克矢志于冰霜”。为“精良综事之才”。这在科举盛行的清代极为少见。故清代学者陈康祺把他与以拔贡官总兵的广顺刘松,以吏员取封侯的松桃杨芳(封果勇侯)并称为“天挺奇才,皆不由科目进身”的“黔中三奇男”。所撰《郎潜纪闻》载:“黔西李汉三世杰,以巡检至兵部尚书;广顺刘松齐清,以拔贡至总兵;松桃杨诚村芳,以吏员取通侯(封果勇侯),并天挺异才,兼资文武,皆不由科目进身,时称黔中三奇男。”李世杰一生,从例捐小吏到封疆大吏,一品重臣,他非科举正途入仕却政绩卓然,百姓拥戴,皇帝恩宠。他仕而后学,兼资文武。政事之暇,发奋诗文,著有《南征草》、《家山纪事》等,在清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二、李世杰主要事迹

(一)进京入千叟宴

据文献载:“五十年,世杰年七十,入觐,与千叟宴,”‘五十年,公年届七旬,赴京与千叟宴,赐赉有加,”l4乾隆五十年(1785)正月,时任四川总督的李世杰受乾隆帝之邀进京入千叟宴。千叟宴始于康熙,盛于乾隆,是清宫中规模最大,与宴者最多的盛大御宴。按照清廷惯例,每五十年才举行一次千叟宴。乾隆五十年,四海承平,天下富足,适逢清廷庆典,乾隆帝为表示其皇恩浩荡,决定在清廷举行千叟宴。宴会场面之大,实为空前,被邀请的70岁以上的老人约有三千之众,他们当中有不少饱学鸿儒,学富五车的文人雅士。宴会上,不少人当众吟诗联句,即席用柏梁体选百联句被史官记录入史,乾隆帝还亲自为90岁以上的寿星斟酒。据说当时推为上座的是一位有141岁的最长寿的老人。当时乾隆皇帝和纪小岚还为他作了一副对子:“花甲重开,外加三七岁月;古稀双庆,内多一个春秋”堪称绝对。乾隆年间千叟宴这场浩大的酒局,被当时的人们称作“恩隆礼洽,万古未有之举。”时值李世杰年届七旬,有幸参加了这次千叟宴。由于赴宴者中多为皇亲国戚、前朝老臣和民间名士,可想当时有资格参加者是何等特殊的人物。

(二)赐紫禁城乘肩舆

据文献载,李世杰“五十五年三月人觐,受兵部尚书,赐紫禁城乘肩舆”。6_‘‘三月,陛见,受兵部尚书。寻谕日:内外文武大臣特恩赏在紫禁城骑马用资代步,但年老足疾之人,上马已觉艰难……至意尚书李世杰,孙再瀛病故,命世杰次子知州李华封来京,以员外郎补用,就近侍养。”乾隆五十五年三月,李世杰遵旨进京觐见乾隆帝,授予兵部尚书。按照先例,朝中重臣可以在紫禁城中骑马代步,但李世杰因两腿患有严重足疾,上马尤为困难,因此,乾隆帝特恩准李世杰可以乘坐两人抬的小轿上朝,并授其次子、浙江候补知州华封为员外郎,留京侍亲,这在紫禁城是极其少见的。

(三)重视教育

青年时代的李世杰不注重学业,然而进入仕途后,尤其是乾隆四十七年三月奏查湖南《沧浪乡志》称,此志书中有“玉盏常明”、“弘远弘开”等几处词句,有违悖之嫌而措词失当,被乾隆帝批评为“文理不通,以致办理拘泥失当”。之后,深知文化知识的重要,于是他在任职地主办了:镇江“宝晋书院”、安徽宁池“中江书院”。回乡丁母忧期间,看到家乡文化落后,捐资在东门狮山麓修建“文峰书院”,这一义举首开了黔西教育的先河。而且,他深知地处偏远落后的贵州举子进京应试十分艰,因为贫穷和偏远埋没了许多优秀的人才,于是,在他告老还乡之时,还不忘为家乡学子向乾隆帝请命,乾隆感其拳拳爱民之心和为国选拔人才之忠诚,立降谕旨:“饬沿途府州县,凡贵州省举子进京应试,均以火牌(朝廷紧急文书)资送。”这一特殊待遇一直执行到清朝末年(宣统三年),他的这一建言对当时贵州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四)乾隆帝赐御葬

“五十九年卒,年七十九,赐御葬,谥恭勤。” “五十九年三月卒。赐御葬,谥恭勤。六十年,贵州巡抚冯光熊题请入祀乡贤祠,得旨谕允。” “在籍四年薨于里,距生于康熙五十五年正月九日,享年七十有九。贵州巡抚以闻,上为轸恻。予祭葬如仪,赐谥恭勤公,曾祖、祖、父三世皆以公贵,赠如其官。曾祖妣汪氏、祖妣毛氏、妣张氏,皆诰赠一品夫人,配高氏诰封一品夫人。”清乾隆五十九年,春寒料峭,李世杰死于故里黔西,第承重孙再沂暨其次子华封具状赴于京师,乾隆帝赐御葬,谥“恭勤”,赐御祭文,此碑立于李世杰墓院内。

三、李世杰与黔西历史文化遗产

综观李世杰一生,一向以清廉、俭约著称,无论是在任职中还是在丁父、母忧回乡期间,都曾为其任职地和家乡黔西

留下了许多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家族从曾祖父、祖父、父母、三弟李世任、长子李华国,到姻亲韩钦、韩荣父子都留下了许多珍贵的历史文化遗迹:贵州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李世杰墓、清末拔贡张芝骊为墓地扯泥坝的赋诗、乾隆皇帝与李世杰深厚友谊的见证一一去思亭及《去思亭的来历》、李世杰作《去思亭楹联》、李世杰作《去思亭记》、黔西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观文塔(七层塔)及《观文塔和李世杰的故事》、黔西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尚书坊、李世杰故居、文山塔(俗称断塔)、李华国神道碑、李世杰父母合葬墓、毕节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韩钦墓、黔西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明赠兵部尚书王三善神道碑、内庄古战场遗址、李世杰干爹干娘墓(黔西县铁石乡李应宗夫妇墓)、《四川成都简称“蓉城”的来历》、《李世杰和和坤的故事》、《李世杰的传说·观音洞中遇慧女·惩凶·淮河岸边获御职·放粮出(四)川》、《丢“买路钱”的来历》、李世杰赋诗等。

由于李世杰一世的英名,后人为了纪念他,将他少年生活之地改为了“礼贤”;其家乡黔西县在对新城区的规划建设中,专门把新规划建成的一条街区命名为“恭勤路”,以示纪念。

四、李世杰与及水西彝族李氏之渊源

自李世杰曾祖父李蔚伯、祖父李攀麟于明天启二年(1622)二月,受朝廷调遣随右佥都御使王三善军征剿贵州水西土司安邦彦和四川永宁宣慰使奢崇明的地方武装(安奢之乱或安奢起义)人水西后,就与水西彝族结下了不解之缘。天启四年,王三善、李蔚伯均战死水西内庄(今黔西县锦星乡境),兵败,李攀麟突围后回水东(今贵阳市修文县一带)居住。清康熙三年(1664)三月,李攀麟又受朝廷调遣随平西王吴三桂军征剿贵州水西土司安坤的地方武装(吴王剿水西史实),功成后受赐水西地龙潭河坝子(今黔西县城关镇双星、石圆村一带)近百亩田地,从此,李氏一族解甲归田,定居水西腹地(今黔西县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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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郑义门”古建筑群的历史背景

“郑义门”古建筑群,以郑门宗祠为主称,包括沿向麟溪两岸分布着的十桥九闸、东明书院遗址、建文井、圣谕楼、老佛社、昌七公祠、九世同居碑、孝感泉等古建筑,始建于南宋末叶,全祠共64间两弄,占地5000多平方米,分设门廊、师俭厅、中庭、有序堂、拜厅、听训堂、会膳厅、寝室、粮仓、制膳房、总理室和厢房等,功能齐全、规模宏大,有千柱落地,蚊蝇不生之说。师俭厅前院中,有元代古柏九棵,粗可合抱,枝若苍虬,传为宋濂手植。师俭厅内,还挂有历代名公巨卿的匾额、楹联;四壁有碑记多方。郑义门古建筑群在南宋时期的规划还相当简陋,仅供岁时祭祀之用;元至正(公元十四世纪)时,同居七世祖郑钦建祠堂五间;随着郑氏家族同居规模的不断扩大,郑氏宗祠的建设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特别是在郑氏同居最为鼎盛的元末明初,在宋濂(曾为明朝开国文臣之首)的参与下,按照儒家的教义思想对宗祠进行了规划建设,从而形成了存留至今的规划布局形式(主体建筑东朝西面向白麟溪,主入口仪门座北朝南)。此后的郑氏宗祠便在此基础上进行建设和发展;到清康熙年间,在族人的捐资下,扩建了九间寝室及十八间厢房,并将原寝室改为拜厅。清乾隆年间(公元十八世纪),因为郑氏宗祠的部分建筑被洪水冲坏,于是,重造了有序堂和仪门,新造池上石桥;嘉庆三年(1798年)重造过厅和师俭厅,并将木柱换为石柱,嘉庆四年(1799年)重修了寝室。由于郑氏家祠结构宏敞,风格古朴。宗祠内高悬众多历代名人题匾和联语,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文物价值。前厅及拜厅天井内有尊为明初文臣之首宋濂手植的古柏,枝干虬劲,上薄云天。景区内尚有孝感泉、九世同居碑亭、东明书院、“十桥九闸”和玄麓元代摩崖石刻等古迹遗址二十余处,内容丰富,蔚成群观。而入口区象征九世同居的九座牌坊,其数量之多、种类之全和含义之丰堪称全国之最。195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专文署名保护“郑氏义门祠堂碑记”。

居住于此的郑氏家族,以孝义治家名冠天下。据资料记载.郑氏家族以孝义治家,自南宋建炎年间始,历宋、元、明三朝,十五世同居共食,长达360余年,时称“义门郑氏”,其孝风义行多次受到旌表,明太祖朱元璋亲赐“江南第一家”美名。据《郑氏宗谱》记载,郑氏家族三朝旌表,173位郑氏子孙入朝为仕无一贪渎,仅明太祖朱元璋一代,郑氏子孙被委以要职者都多达47人,最高者官至礼部尚书,他们出仕的途径无一出于科场,这是史无前例的;郑氏家族以《郑氏规范》治家,以《郑氏家仪》约束,有《功德录》、《劝惩薄》激励族人;郑氏家族十五世同居,历宋、元、明三朝计332年,其家族的管理模式堪称原始共产主义的典范,在中国乃至世界史上都是独一无二的。

综上所述,郑义门古建筑群是一个融古代建筑、传统民俗和儒学文化为一体的典型,它所留存的文物古迹,不仅具有较高的文物三性价值;而且作为中国封建社会以儒家礼仪治家的典范和缩影,对研究中国儒家史、伦理史、教育史、管理史和宗族发展史更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二、“郑义门”古建筑群的保护开发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大遗址面临厄运。过分无节制的开发利用,对文化遗产造成极大的破坏,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日益突现。只有处理好二者的关系,确立以保护为主的思路,在保护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适度开发,通过开发促进遗址的保护,使二者相互协调,实现古遗址的可持续发展。早在80年代初期,浦江县政府、郑宅镇政府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条例》等,多举并措,县乡联动,进一步明确文物工作肩负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开展文物普查,陆续将郑义门古建筑内的郑氏宗祠、东明书院遗址、建文井、老佛社、昌七公祠、九世同居碑及孝感泉等7处建筑遗产列为“浦江县文物保护单位”, 及时抓好自然和历史文物的抢救、传承,留住文化遗产。2000年当地政府又积极将“郑义门古建筑群”建筑遗产申报为“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引进民营企业资金对“郑义门古建筑群”进行初期的保护开发。2001年“郑义门古建筑群”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升格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建筑遗产的依法规范管理及合理利用,加速发展旅游开发又进了一步。2004年根据国家文物局文件,县政府出巨资从民营企业手中购回景区经营权,随后在遗产保护和更新过程中正式启动保护规划。2006年,“郑义门古建筑群”保护开发规划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编制完成,“管委会”请来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的设计人员对古镇实地踏勘,编制了古镇白麟溪两岸传统民居、新建民居等各类建筑的保护规划和改造方案。规划围绕“一区二路七个景点”,进行保护开发。“一区”即新建入口区,配套停车场、入口广场、游客中心、办公大楼、九块牌坊群。“二路”即麟溪路和义门路。通过对麟溪路和义门路部分段两边的房屋立面按照灰墙、黛瓦、坡顶、木排门等明、清时期的传统风貌进行整治,再现明清时期浦江民居的传统风貌。“七个景点”即孝感泉、昌三公祠、郑氏宗祠、建文井、昌七公祠、木牌坊、十桥九闸。孝感泉主要展示义门的孝义文化;昌三公祠主要体现郑宅婚嫁礼仪文化;郑氏宗祠主要体现宗祠的宗教文化,展示老宅作为国家级文化保护单位的中国传统文化博物馆的作用;建文井主要反映建文帝逃难的场景;昌七公祠主要体现古镇的衣食风俗文化,展示郑宅特色的着衣制度和用膳风俗;木牌坊主要体现展示古镇的远古;十桥九闸是改造白麟溪还原江南古镇别致风景。在项目管理上,成立“郑义门”古建筑群管委会,协同郑宅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工程建设;在资金拼盘上,坚持财政倾斜、市场运作、社会募捐多途径筹措来保障;管理上改由政府开发,责任和利益关系为县旅游局进行门票管理,县文物管理部门负责对古建筑进行维修。经过有序开发和利用,“郑义门古建筑群”先后被授予现为国家4A级景区、浙江省廉政教育基地、浙江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三、“郑义门”古建筑群的传承与发展

建筑遗产是人类不可或缺的重要文化资源,传统聚落地域建筑保存,对当地文化产业、旅游产业都有极大之帮助。近些年来,通过“韩国郑氏后裔祭祖”、“郑义门集体婚礼“、”郑义门孝义文化诗歌赛“等文化宣传交流,“郑义门”古建筑群被视为重要的建筑文化遗产而成为吸引国人与国际观光客或学术团体拜访或游览该地域的重要观光资源。但在开发和保护建筑遗产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保护经费投入不足;人为破坏建筑文化遗产依然存在;建筑遗产保护方法过于传统,片面注重单体保护;全民保护意识有待提高等等,亟需进一步传承孝义文化,加快推进保护利用和创新发展步伐,以促进当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文化效益的双赢发展。

一要确定政府在传承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现阶段古建筑的传承与发展尚处于启动和起步阶段,社会力量还有待进一步成长,需要有效确立和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制定出相关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相关机构、设立专项基金、培养人才及社会宣传等举措来建立政府主导的机制,为古建筑的传承与发展提供政策环境、制度保障、资金支持、人才储备和社会基础。

二要完善有效的古建筑文化管理办法。古建筑的管理保护是一件严谨细致、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增强科学意识,讲究科学方法。

当今信息社会时代,在采用收集、整理、贮存、出版、展示等传统方法的同时,还需要运用数字化、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对古建筑实行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三要提高公众保护建筑遗产的意识。在实际的古建筑保护过程中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进行保护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广大民众更应该成为保护事业的主体参与者。因此,有必要让广大民众了解建筑文化遗产情况和保护知识,将建筑保护观念深入到民众的意识中,让全民都积极加入到古建筑保护的队伍中来。要通过专业的机构和人员对建筑遗产进行管理,将保护开发所产生的间接收益,全部用于建筑遗产的修缮和保护,并且政府的投入逐年有所增加。

四要提高郑义门古建筑群的知名度。郑义门古建筑群有三朝旌表的辉煌历史、有建文帝避难的传说等等,给郑义门古建筑群增添了浓厚的帝王文化气息;郑义门古建筑群形成了很多的民俗文化,如加冠礼、三献礼、翘脚灯、洗水龙、同居饭等等;郑义门古建筑群虽然是个家族,但其管理模式已超出了家族的范畴,从《郑氏规范》和《郑氏家仪》中,可以充分体现其管理模式和生活形态,展示孝义、和谐、德治等内涵,是难得可贵的文艺创作素材。相关部门可以探索通过拍摄电视剧、举办全国性的书画、摄影和征文比赛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古建筑的知名度,增加文化旅游的含金量。

五要构筑建筑遗产与旅游开发和谐发展的平台。历史建筑遗产保护工作是文物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在保护建筑遗产的同时,应特别注意挖掘再利用的因素,通过改变传统建筑功能、增加服务内容等方式,使传统建筑达到可持续发展,并赋予古建筑新的活力。如除了将古建筑作为旅游景点、展览馆等用途之外,还可以作为教育实验基地,不仅可以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素质教育,还可以对大学生特别是建筑类专业学生进行专业教育。

参考文献

[1]《二十五史》卷七《宋史》上、孝义、郑绮,中华书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2]《二十五史》卷九《元金辽史》、孝义、郑文嗣,中华书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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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世界,解决问题,一刻也离不开方法”。哲学家们从不同的角度去审视各种方法之后,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方法论思想。但是把这些方法论研究的成果摆在一起相互校正,我们常常发现从不同的视角出发,难以避免地会提出内容或形式恰好相反(互斥)的方法论思想或体系。在逐渐认识到这一 规律 后,哲学界提出了“互补方法论”研究。其主要思想就是“在宏观和多重视角下,在原来相互排斥的方法论之间发现彼此观点上的互补性,通过比较和澄明使各种方法论之间保持恰当的,必要的张力,针对不同的问题提出更加全面完整的解决之道”。它的提出是人类社会 发展 到相当高度的产物,只有当人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把握现实的能力比较发达时,才能产生对不同的方法,对它们的应用范围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哲学反思的必要和可能。也就是说,它并不是提出某种方法论的问题,而是解决了我们对于各类看起来都“言之有理”的方法论的认识态度和认识方法的问题,它的思想使我们的研究工作避免了方法论上的“先天缺陷”,其运用将是广泛的。

“系统观和还原论”就是一对互补的方法论思想。在人类的认识史上,“以分析为主的思维方式和以综合为主的思维方式”交替出现。近代 科学 的进步,是依靠经验的和机械论的思维方式达到的,分析还原论是主要手段。而 现代 科学的发展,却将系统观指导下的“以综合为主的整体”思维方式作为重要的方法论基础。“互补方法论”原理,认为系统论和还原论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它提出,“真正的系统观应该是与还原论互补的,它不排斥并且还借助谨严精细的分析手段,还原论是研究的基础。在充分利用还原论的基础上,促使系统观上升为主导思想。”

我国历史遗产保护过程中面临一些认识上的问题。根本上来说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客观全面评价历史遗产的价值,协调绝对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认识矛盾。通过“互补方法论”的运用,可以获得认识与方法上的跃进。

1系统整体性与历史遗产“整体保护”观念的形成

目前我国的遗产概念在对一些重要环节和内容的理解上,由于价值认识的不完整,而出现了概念的脱节,使保护体系存在明显的缺失。最主要的就是对建筑遗产中“ 艺术 价值与历史信息真实性价值,社会主流历史价值与平民、大众历史价值”的理解。可以说,我国到目前为止,获得官方认同的仍然是“文物古迹的艺术、 教育 的价值以及精 英文 化价值”。这种认识基本忽略历史遗产中作为建筑物质实体而存在的特征,割裂了它们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把它们当做古董冷藏起来。这种人为的割裂和分解导致我们的保护观念滞后,进而造成保护方法和政策措施的片面。以系统论的观点,我们应该建立“整体保护”的意识。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整的认识历史遗产综合价值。1987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起草了《世界文化遗产公约》,在第二章保护原则第二条价值中详细列出了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构成(见表1)

2)从保护的硬件来看,参照国外历史文化遗产概念的形成,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应该包含:有形遗产保护和无形遗产保护两大类。有形遗产包括:历史文化遗产与 自然 遗产。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建筑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名城保以及它们中的精华“世界遗产”四大层次。建筑遗产包括: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

在我国就建筑遗产而言,除了《文物保护法》中规定的保护内容(文物建筑)之外,还应该包括一般性历史遗存,即建立“历史建筑”保护概念。其实早在1999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 )已经通过《保护民间建筑的国际》明确了对一般传统历史建筑的保护。适时的将“文物古迹”保护概念拓展为“建筑遗产”保护概念,有助于完善遗产的系统。

3)从软件来看,由于许多历史古迹、文化遗产是与它的环境同时存在的。从文化信息来说,保护历史遗迹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历史信息。单体文物建筑所传承的历史信息是有限的,许多信息则承载于古迹周围的环境、区域的街区形态和结构,甚至包括在城市的景观风貌中。所以,我们必须以整体保护的观念看待历史环境保护。张松先生在《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中谈到,“历史环境保护,是从文物保护出发,保护与此有关的建筑、建筑群、街巷、广场和历史街区,……历史环境保护不是要绝对地保护某些特定的建筑,而是要从整体上保护城镇特色”。

4)从保护脉络上看,保护遗产从保护建筑艺术珍品,如宫殿、教堂、官邸、寺庙等建筑艺术精品,发展到保护反映普通人生活的一般历史建筑,如祠庙、会馆、民居、作坊等;从保护单体的文物建筑,到保护建筑物周围的历史环境,再发展到保护成片的历史街区,直至保护完整的古城,这也是国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要发展脉络。

2系统的层次性与保护结构的建设

富于生命力的系统都一必须建立“复合等级结构”的体系,因为组织性的维持和发展,有赖于一个连续的等级结构。我国历史遗产的保护在层次化建设方面也有待加强。

1)在遗产保护学科建设上,“遗产保护学”已形成一门专门的综合性强,跨“文、理、工、管”的新兴交叉学科。早在1973年印尼著名的婆罗浮屠(千佛坛)维修工程中,在修复设计之前,进行筹备工作涉及的学科就包括:航摄照片分析,考古学,建筑学,化学,保护技术,工程地震学,基础工程学,工艺学,园林规划,微生物学,气象学,岩相学,物 理学 ,土壤力学,测量学,地球摄影测量学;而修复过程中还涉及到修复材料学、修复技术工艺学、修复 经济 学及修复施工管理学等一系列相关学科。

21世纪,各国遗产保护学发展迅速,研究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具有“学科交叉性进一步突出,向着跨学科综合性的模式发展;基础保护科学理论进一步系统化以及实用技术与科学理论交融发展”三大特点。

在基础理论层面,保护活动的复杂性使得一系列文化精神的再领悟成为可能。21世纪的修复活动进人哲学高度思维的阶段,特别是“建筑的地域性受到重视,使保护学与地域自然环境,人文历史,社会科技条件等相关学科关联”。(摘自o.n普鲁金《21世纪文物建筑修复》)

在保护方法上,比如说:新的建筑修复方法将不断在新材料、新技术的帮助下得以完善;历史建筑再利用设计方法研究已明显脱离了单纯的文物修复范畴,设计手法日趋多样化,丰富了当代建筑创作的语言,成为当代建筑设计的重要分支。

在实用技术方面:拓展对文物建筑损坏机理、过程、产物、结构、缓蚀机理、作用过程等方面的研究,并逐渐形成专门理论体系。根据保护领域对材料性能的要求,拓展文物保护的材料、方法及技术。

在相关的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方面:“从对纪念性建筑的关注开始,朝着关注城市和城市生活的方向发展,挖掘历史建筑本身深层的与城市发展脉络相通的生活结构问题”,是现代城市规划和历史遗产保护理论双方面都要着重研究的课题。

在遗产管理方面:从遗产保护中 法律 建设、管理机制的完善到以城市发展角度进行“城市策划以及城市特色区域开发更新”等城市课题都将深人遗产保护研究。

2)管理机制的“多层次,多途径”。既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体系化管

理;又有社会专家社团以及市民良好的公众参与途径;还要有宣传机构的舆论监督等。

在西方保护遗产已经从“很大程度上依靠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保护体系转变成一套由行政管理体系、资金保障体系、监督体系、公众参与的社会化体系组成的综合保护体系”。

在法国,当巴黎的民居面临毁灭的厄难时,巴黎人挺身而出,在报上写文章,办展览,成立街区的保护组织(如 历史 住宅协会、老房子协会等等),宣传他们的观点。巴黎人认为,正是这些老屋、老街,构成了”历史文化空间”。在城市修复古迹的活动中,年轻人的历史文化敏感度提高了,保护古迹的意识增强了。这是一种文化熏陶,也是公民 教育 的一环。

3)保护与再利用方式的分级化。就历史建筑本身,就包括多个层次(见表2)

3“还原论”方法论对历史建筑保护方法研究的指导

我们认识事物的目的不仅在于解释还在于应用于社会的操作性研究,“前者致力于对社会活动及其产物的理解,探究其中的意义;后者着重为社会活动提供预测,评价和方案。”历史遗产保护具体到实际的操作层面,我们就要借助于还原论方法。

通过对保护历史遗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分别思考,我认为如果将这些问题纳人一个大系统中间的子系统来看,可以把解决问题的方法还原为具有可操作性的:文物建筑综合价值量化评估登录方法的探讨;保护资金多渠道方法的探讨;历史遗产保护 法律 法规建设;公共参与和民主决策以及建筑设计与技术层面的有关古建筑修复技术研究;新老建筑相结合的设计方法论研究等多个层面。这中间通过周密的调查,掌握大量的数据资料,运用数学工具进行定量分析,可以获得多种更具适应性的方法。

比如,针对我国传统历史遗产保护理论中有关文物建筑保护分级管理原则在指导具体工作的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建立综合价值评估体系的基本构想”。

该构想指出,制定综合评价标准,将“决定和影响历史性建筑综合价值的大量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复杂因素层次化,条理化,并能够区分它们各自对评价目标影响的重要程度,并对评价的因素进行恰当的,方便的量化处理”,将得出我们在保护和再利用不同历史建筑的时候有完整的价值判断标准,它不仅可以决定历史建筑的保护级别,还可以针对性地运用不同的管理方法,不同的开发经营模式。发挥社会上各种可利用的资金和人员力量让全社会参与历史建筑的保护。

具体评估内容基本包括以下部分:

1)历史遗产内在价值评估,包括:按“历史价值,建筑美学, 艺术 价值, 科学 修复价值”的高低进行分档打分,归人一定的等级。对以上价值的认定通过固定的专家团评定。

2)历史遗产社会价值评估,包括:按本身所处地区,是“中心城市,一般乡镇,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或者 农村 ”等地理位置条件打分;按该文物在城市历史中所处对比历史价值,保存文物现状和多少打分;按文物在现在城市规划布局中是否纳人“重点历史保护规划区及建筑设计相关的历史城市规划因素”打分等。对以上价值的认定通过固定的专家团和市民代表共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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