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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哲学家在研究时,忽略了哲学本身的中心任务,而将研究重点放在一些细枝末节上,造成了研究资源的极大浪费。为了有效整顿哲学研究,保证哲学研究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文德尔班对世界进行了重新划分与归类,它将世界划分为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其中,事实世界是科学研究和其他门类科学研究的对象和重点,而价值世界则是哲学研究的重点领域,必须予以足够重视。只有这样,哲学才能重新焕发出其生机和活力,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其学生李凯尔德在继承其哲学理论学说的基础上,将价值范畴作为其哲学研究的根本范畴进行分析与研究,这标志着价值哲学的创立与形成。
2西方价值论的主要观点
随着西方价值哲学的不断发展成熟,各派哲学家立足于其哲学理论的发展实际,提出了各自的主要观点,并形成了较为系统完善的理论研究体系。各派别虽然研究的领域和方法各有不同,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价值论,即主观价值论、客观价值论、过程价值论。其中,主观价值论的代表人物有文德尔班、美国的培里、奥地利的迈农、实用主义理论的先驱詹姆斯等。他们在进行价值论研究时,以主体需求为出发点,要求其研究必须符合主体的情感意志和道德追求,并根据其兴趣所在去理解和阐释价值的本质构成。美国的培里是新实在哲学的代表者,他同样认可主观价值论观点,要求将价值或善作为伦理学研究的出发点和目标,进行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研究。他还认为价值是欲望依附性的一种本质表现与外在特征。在他看来,价值是兴趣的集中反映,判断一个事物是否具有价值,只要看它能够引起人的兴趣即可。
一般地,越是有价值的东西就越能引起人的兴趣,而无法引起人兴趣的事物自然也就不具有价值。杜威是实用主义价值论的代表,他认为价值是必然存在的,但要想对其直接定义则具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对价值定义的过程也是一个反省的过程,反省就必然会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缺乏经验的研究者常常会将评价与定义混为一谈,从而无法准确定义价值。因此,为进一步明确价值的基本内涵,做到科学准确地定义,研究者必须根据事情的最终结果和内在性质进行定义和研究,更加注重研究的实际效果,这是一种实用主义真理观的体现。萨特是存在主义价值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要求在进行价值论研究时应该将价值与存在联系起来,进行对比性研究,深入研究和把握价值与存在的内在关系,认识即存在。他认为自我存在是不完整的、有缺陷的,必须不断完善和整合,更好地追求其意识存在。他的存在主义价值论是由人的价值选择所决定的,特别强调人的主观性在价值发展中的作用。现象学的价值论是由胡塞尔提出并发展起来的,是一种追求哲学科学性和绝对性的唯心主义学说。这一学说的形成和发展与欧洲的大陆哲学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它要求采用现象学的基本方法进行分析研究,以便将更好地解决价值论中的一些中心问题。舍勒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现象学的价值论,他承认价值研究的科学性,要求将这种客观性提升到超验性层面上来,学说带有明显的神秘主义和唯心主义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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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的国民生产总值仅占欧盟的百分之一。虽然希腊的产品质量与商务航运业均有实力,但其物质财富和产品的贡献率却微不足道。然而,希腊却给世界提供了精神财富,提供了人文哲学与民主制度,提供了自由、平等、自决、公正与合作等观念与价值。所有这些东西不像食品,是没有报废期的。中国是一个国民生产总值巨大和人口众多的国家,同时又是一个拥有伟大历史、创造了巨大精神财富和文化的国度。虽然在物质财富的生产总量方面,希腊与中国之间存在巨大差异,但我们两国对于文化发展和精神进步所作出的贡献,却使得我们感到倍加亲近,因为希腊和中国都拥有可以追根溯源的共同人文价值基础。在中国的终极精神创作中,《尚书》涉及伦理和政治,不仅阐明了政府责任,并且探讨了有德之臣如何辅佐无德君主的问题。《诗经》涉及生活、爱情、友谊、战争、节庆、自然、人类及其日常狩猎和打鱼等活动。《易经》涉及阴阳八卦,从辩证的立场出发,论证了事物的变化特征。这让希腊人不由地联想到希腊最古老的创作,其中包括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等,同时还联想到苏格拉底之前的哲学家们或“七贤”的时代,这些人物几乎诞生于同一时期,似乎专为他们所信仰和培育的共同价值而生。
3.孔子与苏格拉底
孔子在鲁国办学,教授“六艺”,强调和谐的意义,重视自然和人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君子和而不同”(《论语子路》),还断言人格发展的过程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这说明他对音乐极其关注。据说,孔子在学习的过程中,屡屡发生下述情况:“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论语?卫灵公》)无独有偶,苏格拉底也常常靠在墙边数小时,沉浸于思考之中,全然不知周围发生了什么。[1]这两位古代思想家的情景何其相似乃尔!在同一时期的古希腊,毕达哥拉斯也在办学,也教授算术与音乐,同样重视自然与人类关系的和谐。如其所言:“美德即和谐。和谐使得万物存在并聚合。友谊即和谐式平等。”?随后,柏拉图在其灵魂说中注人了和谐观点,视其为公正灵魂和公正城邦的特征,藉此抵制灵魂和城邦中的贪欲部分。[3]孔子和苏格拉底均无任何著述,其教义均由学生在他们过世后整理成文。在教学实践方面,孔子坚持如下原则:其一,“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论语?述而》)其二,“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论语?卫灵公》)苏格拉底和孔子一样,均不自诩圣贤,反称自己无知,因此不耻下问;而且刨根问底,一生都在坚持不懈地探索真知,以各自特有的方式达到了“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的境界。
4.人性问题
依照孔子所言,“仁者”就是“爱人”(《论语?颜渊》),这意味着人之为人的本质在于人性与仁爱道德的结合。对于“仁”这一概念,汉语词典里提出表意解释,卡尔?雅斯贝斯也曾接受这一说法,艮P:“仁”字左边是“人”,右边是“二”,以此表明仁爱之心体现或展示在两个人以上所组成的人际关系和人际交流中。这正好应和了雅斯贝斯的下述论断:“要做人就意味着要交流”[4],因为交流是社会的基础。亚里士多德亦持类似观点,认为就本质而言,人是社会性动物。自然已将社会本能植人所有人,人就是社会性动物。在社会之外,人要么是神,要么是牲畜。[5]孔子给人伦赋予了特殊意义,断言“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由此看来,他是受包容性社会共同体观念的引导,认为人只有在此环境中才能成其为人,该环境使每一个人都作为这个整体的一部分去感觉和行动。人性的品质,如善与爱及其回报,都是在家庭和社会中培育起来并付诸实践的,而家庭在整个中国的文化传统里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古希腊诗人品达曾言,人之为人,习而成之。尼采对此观点加以引申,认定此乃人之为人的途径所在,同时还将人生与艺术紧密地联系起来,声称“我们是生活的诗人。”[6]颇为有趣的是,孔子和雅斯贝斯都曾借用乐队这一隐喻,形象地将生活与艺术联系在一起。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论语?八佾》)雅斯贝斯则这样写道:“社会犹如管弦乐队,以同步与和谐的方式演奏多种乐器所形成的和声。”t7]在古代希腊,德谟克利特提出了著名的“原子说”。亚里士多德因循这一思路,认为人类由多种部分、各种系统与其相互之间的多种关系组成。这适用于每一个活的机体和社会整体。主体、客体与各个部分均通过彼此之间的关系而存在、运作和进化。例如,自我与他人的关系确定了个体的身份,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形成了自己。所有这些说法无疑具有伦理学含义,这意味着我们的生命与他人的生命是相互关联的,我们人类的生命最终也是与地球上的所有生命相互关联的。
5.道德教诲
孔子的全部教诲在根本上是道德教诲,其目的在于塑造人的道德化生活方式。他所传授的“六艺”,其主旨侧重培育道德品质,而不是发现真理。[8]在古希腊“七贤”的警句中,特别是在苏格拉底的代表性警句“认识你自己”中,都折映出与孔子所言相似的用意。苏格拉底曾言:“未经检验的生活是不值一过的。”W这就是说,生活需要检验,不仅要检验生活的意义与价值,而且要检验生活的真知与道德。无独有偶,孔子和苏格拉底都相信美德基于知识,认为真诚热爱知识的人一生都会走在正途之上。当然,知识有别于意见,苏格拉底特别强调这一区别。由此,他提出“概念”一说,认为“概念”与“意见”相反,“概念”由客观事物的共同因素组成,可以确保使用同一概念或同一术语意指相同的事物。苏格拉底还从理性基础出发,考察了雅典么、民的意见、行为和生活;并从客观出发,界定了美德,认为反映个人看法的“意见”是主观和易变的,是缺乏真理性内涵的。追随苏格拉底的思想理路,柏拉图提出“理念说”,将“理念”视为认识的对象、衡量价值的尺度、永恒不变的实体。柏拉图还从本体论的立场出发,断言某些东西之所以被视为美的东西,原因在于它们分享了美的理念;某些东西之所以被视为善的东西,原因在于它们分享了善的理念。一旦任何事物与行为牵涉到相应的理念,它们就会从理性角度予以评判。在柏拉图之后,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共相”的概念。依照其“四因说”,物质的种系由物质和形式构成。物质与形式,犹如外在世界里的一块石头与其在心灵中的形象,是“一”而非“二”。孔子、苏格拉底和亚里士多德颇为相仿,都未分别构建一个事物世界和一个理念世界。而柏拉图则不然,他试图将事物世界与理念世界分离开来,认为前者只是后者的摹本,后者才是前者的始基。[W]这样的原则决定了孔子和亚里士多德对于灵肉概念的认知角度,他们二位都是一元论者,都相信灵肉的统一关系;而柏拉图则不然,他始终坚持灵肉二元论的观点。另外,孔子和亚里士多德都认为,人类通过良好的教育和有德之为,可以在生活中获得完满。在“公正”问题上,他们都认为仅仅说明何为“公正”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人应当采取公正的行动。依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践行美德,成为习惯,由此建构人的第二天性,这样才能使人成之为人,反之则会使人成为动物。对于在生活中遵从价值观念且有高贵品格之人,孔子极其尊重和推崇,称其为“君子“。按照孔子提出的道德标准,“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文”与“质”都要符合“中庸”之道,不能失去两者之间的平衡,否则就会走向反面,因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论语?雍也》)。孔子宣称“中庸之为德也。”(《论语?雍也》)他对“中庸”这一美德赋予特殊地位,就像古希腊“七贤”那样,均强调“合度”原则,凡事把握分寸,既不要过多,也不要过少,要避免过度或走向极端。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里,专门论述了这一“合度”原则及其相关特征。孔子还审视了面对生死抉择时的“刚毅”德性,认为“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在荷马时代的希腊,阿喀琉斯的生死观与此有些相似。阿喀琉斯的母亲曾告诫过他,如果他要为朋友派特罗克洛斯复仇的话,他自己最终也会丧生。然而,阿喀琉斯还是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死亡。在古希腊,苏格拉底选择死亡而非逃避死亡的做法,也昭示了他对生死的评判观念。["]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亦有这样的表述:“一个不怕死的人,在打仗的时候能宁死不屈或不做奴隶吗?”[n]亚里士多德也有如下论述:“公民战士认为逃跑是可耻的,他们宁愿去死,也不愿逃跑而得救。”[13]孔子还提出一项重要法则,那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雅斯贝斯认为:“如果践行这一法则,人们就会想到一种平等感。”[14]孔子的上述观点,让人联想起苏格拉底的道德立场:“如果让我在践行不义与遭受不义之间作出抉择,我宁愿选择遭受不义。”
6.政治理念
孔子对于政治问题有过诸多见解,涉及许多重要概念,如国家安全、社会公正、集体团结、信任、善治原则等。孔子念念不忘政治伦理原则,经常教导一切掌权者(如皇帝、藩王、大臣、刑部与家长等)都要恰当行使手中的权力,正确认识自己的责任,努力确保权力结构和社会结构的有效性和稳定性。例如,齐景公曾问政于孔子,后者回应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这使人想起柏拉图的如下说法:每个人都应专注于自己擅长的事情,而不应越出边界而忙于其他事物。这就是说,每一个人均应以恰当的方式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论及社会分配时,孔子断言:“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在子贡问及行政管理时,师徒二人有过这样一段对话: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由此可见,孔子对社会公平和社会公信力是极其重视的。时至今日,要想实现社会和谐与社会成员的团结,建立社会关系中的平等、信任和安全感则是首要条件。在人类社会同一时期,希腊的政治家和哲学家也对平等、团结、信心、安全和安定等社会价值进行了诸多讨论。比较研究中国与希腊哲学中的相关论述,在当今依然是一件有意义的重要工作。
7.言说的意义
孔子重视言说的意义,强调言说反映现实。他确信:“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论语?子路》)为了审时度势,取得行动成功,孔子不仅强调言语与现实相结合的重要性,还特别强调言行一致的重要性。他一再提醒人们要恪守诺言,言行一致。对此,汉纳?阿伦特也曾形象地论述说:“在无确定性的大海之中,具有确定性的孤岛乃是通向未来之路。”[16]在《论语》中,孔子对于“人言”的力量和“忠信”的意义有过诸多论述,认为这是维系社会关系和确保正常交往的根本所在。如果君王失信于民,朋友失信于人,家人失信于亲,那将是后果极其严重的道德伦理问题。故此,他告诫人们说:“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论语?里仁》)在古希腊,哲人贤达也强调言语与现实相结合的重要性,也强调明确界定言说与语词的必要性,由此导引出逻各斯的力量问题。例如,亚里士多德就曾指出,有两件事情可公正地归之于苏格拉底,一是归纳推理,二是普遍定义,这两者都与科学的始点相关。古希腊修辞学家高尔吉亚认为,言说是一重大压迫者,即可引发快乐与轻松,也可导致伤感或忧愁。[18]柏拉图也曾坚信,词语与名称具有重要意义,并在《克拉底鲁篇》中对此进行了分析与论证。与此同时,柏拉图也曾强调保持言行一致的重要性。在《拉凯斯篇》里,他以苏格拉底的名义指出,“我非常高兴地看到言说者与言词之间所存在的适宜与和谐,这两者会产生最美的和谐,会让人因言行一致而过上和谐的生活。”
8.思想遗产
希腊与中国哲学中的共同价值观与思维方式,有许多值得深入研究或比较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因时间所限,我不能就上述问题展开充分论述。但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历史的同一时期,也就是在公元前6世纪前后,希腊人和中国人并没有实际往来与交流沟通,但是,他们对于人性、生命、道德与政治等问题的追问和思索,为后世人类奠定了坚实的精神基础。其相关的观念与理论,作为人类文明的共同遗产,均以不同方式反映在人类社会、自然规律、人际关系、人品人格、伦理行为、公平正义、言说意义等不同领域。所有这些思想遗产,在诸多方面为人类世界建立共同价值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当然,希腊与中国不同的社会政治条件,必然会造成多种差异与特点。概言之,这些差异产生的主因在于:作为政治体制的“城邦”出现于古希腊。这类“城邦”在地理上类似于国家,由平等和自由的公民组成。这些公民有权直接参与政治对话,参与公共协商,参与城邦管理事务和相关决议。在古希腊,“城邦”与“公民”的产生,是历史上划时代的重要事件。就这两者的相互关系而论,“公民”不仅是“城邦”组织的成员,更是“城邦”事务的裁决者与“城邦”职权的参与者。[2°]后世不同形态的民主政治体制,都与古希腊民主城邦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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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计划:立足现有资料,力求先把握施蒂纳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主要内容与理论逻辑,同时参照早年和现有学者对施蒂纳的研究成果(如张一兵《回到马克思》中对施蒂纳的研究),然后进一步寻找分析施蒂纳反对形而上类本质思想的当世影响,以及他的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及后现代思想的理论相似性。
章节目录
一.施蒂纳其人及其代表作介绍
(1) 施蒂纳其人及其所处的历史环境。
(2) 施蒂纳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文本分析。
(3) 施蒂纳的理论观点及对其分析。
二. 论施蒂纳的当世影响与冲击
(1) 施蒂纳思想对当时各种哲学(重点是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
(2) 施蒂纳对马克思思想形成的直接影响。
三.施蒂纳思想的后世意义:分析施蒂纳的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甚至后现代思想的相似性。
1. 施蒂纳与克尔凯郭尔
2. 施蒂纳与尼采
3. 施蒂纳与阿多诺
4. 施蒂纳与后现代思想
四.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商务馆89年版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孙伯揆《探索者道路的探索》2002年版
张凤阳《现代性的谱系》南大出版社2004年版
道格拉斯.凯尔纳《后现代转向》,南大出版社2002年版
张一兵《无调式的辩证想象》,三联书店2001年版。
罗素《西方哲学史》商务馆1982年版
尼采《论道德的谱系》商务馆1992年版
尼采《权力意志》商务馆98年版
尼采《偶像的黄昏》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梯利《西方哲学史》商务馆2000年版
赵敦华《西方现代哲学新编》北大出版社2001年版
刘放桐《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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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等教育哲学观概述
(一)政治论的高等教育哲学。该观点的代表人物是布鲁贝克,出生于1898年;1924年,26岁的他取得硕士学位,在达特茅斯学院讲授高等教育学,之后30年任耶鲁大学教育史和教育哲学教授,又10年在密芝安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中心讲授高等教育思想述评,1969年退休,1978年出版《高等教育哲学》,1982年再版。该观点的逻辑起点是高深学问[1]。作者认为普通教育哲学不能解决高等教育中出现的问题,高等教育研究高深的学问,把高深学问作为全书的一个基点,也是此高等教育哲学的逻辑起点。该观点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论的高等教育哲学强调价值判断,考虑价值问题;以社会需要为出发点,强调社会本位,大学的最终目的是为社会服务,为社会培养服务人才;把高深学问作为手段,作为为社会服务的工具,达到为国家服务的目的;大学只不过是统治阶级的知识之翼;学术自治和学术自由是有限的[2]。
(二)认识论的高等教育哲学。认识论的高等教育哲学的代表人物是布鲁贝克,逻辑起点是高深学问,上面已有介绍,这里不再赘述。该观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强调价值自由,摆脱价值影响;把高深学问本身作为目的,以一种闲逸的、好奇的态度追求知识,是对知识本身的追求,不考虑其他因素;强调知识本位,忽视知识之外的社会现实;认为应该在学术和现实之间划一条明确的界限,崇尚学术自治和学术自由;追求高深学问的客观性和纯理论的研究,认为高深学问忠实于真理,不仅要求绝对忠实于客观事实,而且要求尽力做到理论简洁、解释有力、概念文雅、逻辑严密[3]。
(三)生命论的高等教育哲学。该观点的代表人物是张楚廷,1937年出生于印度尼西亚,后回到家乡湖北。1955年考入湖南师范学院数学系,1979年以后历任数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后又研习教育学,并任教育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年—2000年任湖南师范大学校长。该观点逻辑起点是人的发展。张教授认为,高深学问是高等教育的外部特征,人才是关键所在,应该把人的发展作为高等教育哲学的研究基点。该观点的主要内容包括:认为人的生命特性体现在人的精神性,教育起源于人特殊的生命活动,高等教育具有超越性;生命论的高等教育哲学是一种张扬个性解放、精神活力的特殊“人本论”;以人本为主线,从人的本体论出发阐述生命论的高等教育哲学;高等教育是为了完善人的智慧和修养,高等教育的主要论述对象是人,人才是关键所在,应把人的发展作为高等教育哲学的研究基点;高等教育是以人为最终出发点,最终目的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4][5]。
(四)智慧论的高等教育哲学。该观点的代表人物是周光迅,1956年出生,1982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哲学专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与法学院院长;1998年晋升教授,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生导师,毕业后一直在高校从事理论和思想政治课教学与科研工作。该观点的逻辑起点是哲学与教育的关系。周教授本身是哲学专业,他利用自身的优势专业结合对教育的认识提出智慧论的高等教育哲学,认为应从哲学与教育的关系入手寻求高等教育哲学的逻辑起点。该观点的主要内容包括:认为将哲学和教育联系起来的是大智慧;哲学是爱智之学,是教人产生强烈“爱智激情”之学,最终是教人追求大智慧;教育是使人开智的活动,真正的教育也是教人追求大智慧;哲学与教育是一致的:哲学是让人树立起爱智理念,教育是使人开智的途径;哲学让人“爱智”,教育使人“开智”;作者还高度概括了中国古代高等教育哲学思想的四大主题:天人合一、不言之教、明理灭欲、知行合一[6]。
二、本土化的高等教育哲学价值观存在的一些共性
上述高等教育哲学价值观基本上都是以布鲁贝克的高等教育哲学观为源头,结合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在布鲁贝克认识论和政治论的高等教育哲学基础上提出本土化的高等教育哲学,这几类高等教育哲学的新探索,事实上既是对布鲁贝克等前人研究的超越,又是一种继承创新,是一脉相承的科学发展。引用贺武华在《中国高等教育哲学研究的自醒》一文中阐述中国高等教育哲学研究兴起的几大特点:
(一)高等教育哲学研究从经典解读到自主寻思。一直以来,由于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之普遍的经典权威性,我国学者对高等教育哲学的研究形成了对作为鼻祖的布鲁贝克学说的研究传统和路径依赖。国内学者对于这本经典在中国的引进大致经历了从工具书式的引进到书评式的引进再到反思与批判式的引进这样一个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学者们开始关注我国高等教育实情,在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本土化的高等教育哲学。贺武华提到:基于对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研究范式的考察,进一步提出我们需要的是中国教育哲学思想体系研究而不是教育哲学学科体系的建构[7]。
(二)高等教育哲学研究注重学科体系的建构。《高等教育哲学》原著的名称是OnthePhilosophyofHigherEducation,而不是thePhilosophyofHigherEducation。所以,作者的本意应该是关于高等教育哲学方面的论述,不是高等教育哲学体系的建构;是对各种哲学流派的融合,不是提出一个新的哲学流派。高等教育哲学特定的研究对象:高等教育中一些最基本的理论问题。中国高等教育哲学在新兴之时,基于中国高等教育的基本理论问题,强调体系创建是有必要的。
(三)高等教育哲学研究密切关注实践,不断丰富高等教育思想理论。时下,运用这种哲学方法提炼教育思想,提高教育思想的理论水平,促进教育实践的理性化反思与发展,已成为高等教育哲学研究的新增点,不断丰富高等教育哲学的思想理论[8]。
三、本土化的高等教育哲学与传统的高等教育哲学之间的联系
(一)生命论的高等教育哲学与政治论和认识论的高等教育哲学。生命论的高等教育哲学是张楚廷教授提出来的。他对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中提出的论断“存在着两种主要的高等教育哲学基础———认识论基础和政治论基础”提出了强烈的质疑。他认为,虽然布鲁贝克把两种高等教育哲学与大学确立自己地位的两种途径看作同一的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大学的本性肯定是高等教育的基本问题,大学的功能、作用、地位并不能完全取代对本性的确认。而且,他通过对教育本性、教育原理、教育目的、教育内容直到教育方法进行考察,并对既有哲学的考察和对数种不同类型大学诞生的案例进行分析,认为“以认识论和政治论为基础”的两种高等教育哲学不完全有效[9]。张楚廷教授的睿智在于并没有把目光停留在怀疑的层面,而是用一种哲学观分析高等教育哲学。他深信哲学中有活生生的人存在,认为马克思的社会理想,其核心就在人,追寻一个怎样的社会更有利于人,核心就在人的发展、人的个性、人的自由、人的尊严、人的解放、人的幸福、人不再被异化。作者认为高等教育原本是作为人生活的一部分而诞生的,高等教育是人的特殊生命活力的进一步腾升和上扬,进而提出“以生命论为基础”的高等教育哲学,并以此为依据关照高等教育可能的范围、程度、目的和方法等。由此看来,张楚廷教授并不是凭空提出生命论的高等教育哲学的,而是基于对高等教育多样性的分析,对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两论的质疑,运用的哲学观,在布鲁贝克两论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这样看来生命论的高等教育哲学与政治论和认识论的高等教育哲学还是有渊源的。
(二)智慧论的高等教育哲学与政治论和认识论的高等教育哲学。周光迅教授的《哲学视野下的高等教育学》极大地丰富了高等教育哲学的研究,是中外高等教育哲学研究成果的传承与创新,无论是在研究视角、分析范式,还是在建构学科体系等方面,他都揭示了自己的独特与创新之处。布鲁贝克主要总结了美国高等教育曾经遇到的八个基本问题;周光迅教授从哲学基本立场出发,运用哲学一般原理研究高等教育问题,论述极富思辨色彩,是一次真正的哲学反思、哲学追问、哲学批判。因此,在智慧论的高等教育哲学看来,教育所承担的价值使命,或认识论的(人出于闲逸的好奇精神追求知识,认识世界、掌握世界)或政治论的(高等教育必须对民族、国家的发展承担起应有责任和义务;人们探索知识不仅出于闲逸的好奇,还因为它对国家有着深远影响)或生命论的(以人本身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都要以让人拥有一种“大智慧”为前提,这种引领人类文明健康发展的“大智慧”才是高等教育哲学存在和发展的最高使命。此外,周光迅教授跳出“社会本位论”、“知识本位论”、“个体本位论”等以往研究教育的功能的套路,独具匠心地提出了高等教育哲学的三大基本功能:重塑大学理念、提炼时代精神、引导文明走向[10]。
四、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比较,可以看出认识论和政治论的高等教育哲学是由布鲁贝克提出并被国内学者广泛应用的;生命论的高等教育哲学都以人为出发点;智慧论的高等教育哲学都涉及古代经典论述;无论是哪一种高等教育哲学都与认识论和政治论的高等教育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既是对两论的批判反思,又是对两论的继承创新,并基于我国高等教育的实践。从古至今,思想开放的时代也是学术大为发展的时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学者们的愿景[11]。在社会快速发展的时代,单从“认识论”或“政治论”分析高等教育哲学的基础问题日渐凸显其片面性,缺乏说服力,缺乏实质性的意义,就需要用发展的眼光重新审视高等教育哲学的基础。
参考文献:
[1][2][3]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86.
[4]张楚廷.高等教育生命论哲学观[J].湖南文理学院学报,2005(9).
[5][9]张楚廷著.高等教育哲学[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4.
[6][10]周光迅著.哲学视野中的高等教育哲学[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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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谈际尊作者单位:南京政治学院
教化与自由意识的确定
黑格尔认为,教化是个体“赖以取得客观效准和现实性的手段”,“乃是实体本身的本质性环节,即是说,教化乃是实体在思维中的普遍性向现实性的直接过渡,或者说,是实体的简单的灵魂,而借助于这个简单的灵魂,自在存在才得以成为被承认的东西、成为特定存在。因此个体性的自身教化运动直接就是它向普遍的对象性本质的发展,也就是说,就是它向现实世界的转化。……教化的意思显然就是自我意识在它本身的性格和才能的力量所许可的范围内尽量把自己变得符合现实。”[2](P42-44)在黑格尔的理解当中,我们可以发现教化的本质性规定及其在整个精神世界中的意义。首先,“教化世界”是自身异化了的“伦理世界”,教化是伦理实体获得现实性的手段,教化就是伦理性的教育。黑格尔认为,在客观世界的发展过程中,最初的人类生活呈现出一种整体上的和谐有序,人们以共同体为最终的价值归依,个体为之战斗,为之献身,向这个无限的伦理实体靠近,将自己融入到一种神圣的精神世界之中。一个伦理性的王国就是一个无瑕疵、无分裂而完美纯一的世界。[2](P19)希腊就是这样的一个伦理社会。但是,任何事物都不是突如其来的,就像希腊这样美好的伦理社会亦处在矛盾和冲突的生长发展过程之中。伦理世界以民族和家庭为其普遍现实,以男人和女人为其天然的个体性,又家庭掌控在人的规律即黑夜的法律之下,民族构成服膺于神的规律即白日的法律,这些要素之间互相冲突转换,共同维护一个充满活力的伦理王国。伦理王国本身分裂成为对立的两种本质,这种相互对立既有冲突,又相互印证和直接渗透,它们作为现实的东西彼此直接接触到对方。男人的个体性将对本身有所意识的普遍精神与无意识的精神结合起来,与此相反,女性则将神的规律达到它的个体化,使个别的无意识的精神获得它的特定存在。通过女性的中介,无意识的精神从非现实升入现实,进入有意识的王国。男性与女性的统一,把现实的两个反对方向运动联合为同一个运动:一个是从现实降为非现实,将本身分化为独立环节,去经受死亡危险和死亡考验,这是属于男性的下降运动,另一个是从昏暗升入日光,从非现实升入现实,升入有意识的客观存在,这是属于女性的上升运动。[2](P19-20)然而,对立毕竟没有消失,伦理世界的冲突还是将自己葬送掉了:由于伦理实体的非现实性,个体自我缺乏应有的地位,自我处于命运的悲剧性压迫之中,毁灭成为希腊伦理世界个体的普遍命运,天然和谐的伦理实体蜕变为僵硬腐朽的普遍性。于是希腊伦理社会解体,进入到一种法权社会状态。在以罗马为代表的法权社会中,个体自我获得一定形式的独立,人人在法律上平等,成为具有独立人格的抽象的法人。然而,一切又因之支离破碎了,虽然个体不再需要依赖于任何普遍的东西,但却因此肢解了生命统一体:法人是一个丧失了普遍本质的空虚的自我,个体的自由成为一种幻象,整个世界于是发生了颠倒和异化。因此,只有通过新的斗争,即教化形式,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意识,返归到精神的本质中去。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教化世界是自身异化了的伦理世界,教化是伦理实体获得现实性的手段,甚至可以说,教化就是伦理性的教育,是对于伦理生活的反省和回返。其次,教化是伦理实体的简单的灵魂,是伦理实体在思维中的普遍性向现实性的直接过渡,借助于这个简单的灵魂,自我转化成为现实的特定存在,在现实当中追求其自由本质。由于伦理世界本身的矛盾和法权社会的先天不足,必须通过教化这样的新的活动形式克服其内在的对立和冲突,而达到对于现实世界的直接的肯定,获得普遍性。在此意义上,教化就是教育,依然立足于对于灵魂的改造和充盈,消解伦理实体的抽象性和空乏性,发掘自我的内在生命力。显然,教化是自我本身所内蕴的超越性本质使然,是追求自由的体现,是自然人向人的生成。教化造就人类社会,亦使个体站立起来,成为自我的主人。最初,教化将自己的职责定位于扬善祛恶。在诚实的简单灵魂之中,自我意识将对象性的世界一分为二:善与恶,将自在存在的独立的精神力量视为善,而被动的精神本质就是恶。[2](P45-46)以此价值标准,由国家权力和社会财富构成的现实世界就是一个颠倒混乱的世界:被看成是善的权力会成为压制个体的摧残性力量,而曾经被视为恶的财富却成就了个体的独立性;本于诚实意识的高贵意识和卑贱意识亦陷入自欺欺人的窘迫境地。黑格尔这样描述:“一切具有连续性和普遍性的东西,一切称为规律、善良和公正的东西同时就都归于瓦解崩溃;一切一致的同一的东西都已解体,因为,当前现在的是最纯粹的不一致,绝对的本质是绝对的非本质,自为存在是自外存在;纯粹的我本身已绝对分裂。”[2](P62)这样,教化在其使命的催促之下,走进了信仰世界,以图在此重新达到实体性和纯粹的思维性。然而,由于信仰世界本身的局限性,个体自我和普遍性依然无法达成统一,必须通过传播识见的启蒙运动和占有现实的法国大革命然来进一步克服这个异化的状态,以完成教化的最终任务。然而,就如同法权社会无法达成对伦理世界的一劳永逸的超越一样,教化虽然在某种意义上将自我对象化了,领略到了现实社会历史的变迁和周遭,但并没有真正返归到精神世界的本源。在教化世界,有限和无限、人和社会、个体和共体、肉体和灵魂、心灵和现实依然处在激烈的对立和冲突之中,自我意识在自己一手创立的现实世界面前一筹莫展,自我在寻求其本质的肯定性活动当中不但没有能够实现预先的目的,反而丧失了自己的本质,自我所创造的现实的普遍性社会成为一种压迫和摧残自我的异己的否定力量:作为教化最后一个环节的法国大革命虽然达到了自己对立面的顶峰,获得了绝对的自由,但亦同时制造了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恐怖。可见,教化即异化,现实世界成为了自我毁灭的最佳场所。然而,教化的最初目的在于克服伦理世界的对立和冲突,使自我获得肯定的现实性和普遍性。如果说教化成为了异化是现实历史发展的本然样态的话,那么客观精神却必定要求进一步向前运动,达到自身的最终目的。也就是说,自我并不甘心于在肯定性的活动中走进否定性的结局,自我寻求本质性和普遍性的努力必然推动其重新占有对象世界,直至实现其自由本质。这样,自我已经不能在现实世界当中解决自身的问题,只有过渡到自我意识的精神王国,通过道德精神,才能真正实现自我教化的目的。从伦理世界—法权社会—教化世界—现实世界—信仰世界一路走来,教化的本质亦由此绽开为一个不断寻求自由意识的心路历程。黑格尔以其难以超越的历史主义视域,通过其精神哲学对于历史事件的抽象和辩证,雄辩地论证了人的教化意义:人作为精神存在就必须同偶在性拼搏,使自己趋于无限,以接近普遍性;不论处于一个何其无奈、繁杂和难解的处境之中,人必须不断奋争,反复辩难,争取成为自我的主人,消除特异性,实现自由的本质。
教育和伦理
对于个体而言,教化的功能在于使之脱离其自然存在的状态,获得一种精神生命和意志自由,实现具有普遍性意义的存在。对个体进行教育和教化,个体因之而获得教养,也由此在某种意义上摆脱其特殊性而获得了普遍性的生命形式。对此,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中谈到“个体的教养”这一话题时,道出了教育的深层意涵。他认为,特殊的个体是不完全的精神,是一种具体的形态,每个个体都必须走过获得教养的历史道路,使之从它的蒙昧状态变为有自我意识的精神。这是教育的最深层的本质。在教育的过程中,我们获得普遍性的知识,认识到世界文化史的发展轮廓,同时实体赋予自己以自我意识并获得普遍精神,从而得到教化和教养。[4](P17-18)显然,个体教养的获得和世界的教化进程是同步的,只有当主观自由达到客观真理,个体才获得效准。对此,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在展开法—权利—道德—伦理的递进分析中,着重阐述了教育的伦理品性。何谓伦理?何谓教育?伦理和教育处于何种关联之中?伦理就是自由,是客观,也是必然,整个人的生活都在伦理力量安排下得以展开;伦理是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神,对于这种永恒的正义力量,个人唯有安首俯命。[3](P165)教育就是要把特殊性加以琢磨,使其行径合乎事物的本性;[3](P203)教育在于培养人的第二天性,使之符合普遍性,达致伦理的内在要求。黑格尔说:“教育学是使人们合乎伦理的一种艺术。它把人看作是自然的,它向他指出再生的道路,使他的原来天性转变为另一种天性,即精神的天性,也就是使这种精神的东西成为他的习惯。”[3](P170-171)在此,教育作为达到伦理的一个环节,被赋予了滋养精神成长的神圣职责。所谓教育,就是对灵魂的改造,就是对伦理事物的习惯。那么,社会个体如何获得伦理上的教育?成为国家的公民,首先是成为家庭和社会中的一员,个体的权利和义务获得确定性时,伦理性的教育便开始了。家庭是直接的或自然的伦理精神,通过爱,家庭获得内在的同一性和确定性。对于子女,父母的爱体现为照顾,同时施之最初的教育,约之纪律,以矫正任性,对受到本性迷乱的自由予以警戒,从而将普遍性铸造进其意识中去。成为家庭中的一分子,是自然血缘使然,但要成为社会成员和国家公民,依靠先天本能断然不可。对于子女而言,父母构成普遍物,子女必须服从父母,否则便将变得缺乏教养。因此,在家庭生活中,教育的目的就在于向被教育者灌输伦理原则,确立伦理生活的基础,同时使被教育者摆脱自然直接性,获得独立和自由的人格。[3](P188)当然,家庭教育不完全是一个被动的过程,儿童出于对自身现状的不满和渴望长大成人和进入成年世界的冲动,都使得其自发地感到有必要受到良好的教育。当子女萌发出这种自由意识时,父母以往所要求的纪律和服从就代之以爱和信任,着力于养育子女的理性精神和伦理精神,直到孩子们发展出达到脱离家庭的自然统一性的能力为止。个体不能永远生活在家庭中,走出家庭迈入社会是个体成长的必然选择。市民社会是一个个人利益争夺的战场,每个人都为了自身的目的将他人视为手段,偶然性和特异性自由地活跃在每一个角落。在这种荒和贫困的景象中,伦理性的东西彻底丧失了。然而,黑格尔认为,贯穿于市民社会中的特殊性原则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向整体性的靠近必然将之推移到普遍性,不如此就不能获得其真理和现实权利。因此,社会成员就必须按照普遍性的方式来规定其知识、意志和活动,并是自己成为社会联系锁链中的一环。[3](P201)这样,教育就是个体和社会发展内在的需要,是一项“解放以及达到更高解放的工作”,并构成“推移到伦理的无限主观的实体性的绝对交叉点”。[3](P202)应该看到,这种解放是一项艰苦卓绝的工作,其既反对纯主观性和的直接性,又抛弃感觉的主观虚无性和偏好的任性。但正是只有通过这种教育,主观意志才能获得客观性,并最终获得价值,达到现实性。不仅如此,通过理智的培育,特殊性才能成为真实的自为存在,才能确证自身的单一性,才能在伦理中成为无限独立和自由的主观性。所以,有教养的人只会照顾到普遍性,不会表现出自己的特异性来。同时,受过教育的人是真正能够获得自由的人,这种人能够自己为自己做主,能够做想做的事情和得到想得到的东西;还因为其考虑到别人的感受,故其不容易得罪人,博得好的环境。在市民社会中个体实现自身独特的单一性和自由主观性,但只有将个体培育成为国家公民,才能最终使自由达到其最高的权利。因此,个体不应当仅仅满足于实现其个人自由和权利,而是致力于成为国家的公民。成为国家成员是个人的最高义务,个人只有成为国家成员才具有客观性、真理性和伦理性。[3](P254)国家是伦理实体的最高阶段,在国家生活中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维护每一个成员的特殊目的和福利。也就是说,国家对于我来说似乎是外在的他物,但是我的实体性和特殊利益又同其密不可分:我与国家不但不互为疏离,而是互为一体的。因此,既然国家具有先在的合理性,个体就应该具有爱国心,不要好争辩找岔子,这是一个有教养的人的起码要求。在此,教育就是使受教育者看到国家生活中每一事物里的肯定的东西,以维护基本的生活秩序。[3](P268)国家直接存在于风俗习惯中,对国家统一性的维护不仅是一般公民的义务,更是行驶权力者的职责,对于官吏的政治教育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信誉和效准。黑格尔说:“为了使大公无私、奉公守法及温和敦厚成为一种习惯,就需要进行直接的伦理教育和思想教育,以便从精神上抵销因研究本部门行政业务的所谓科学、掌握必要的业务技能和进行实际工作等等而造成的机械性部分。”[3](P314)这样经过对大众和官吏的教育,主观方面就隐遁起来,与之同时,服从普遍利益的习惯就逐渐养成了。教育于是不断地接近精神的本性,肩负其完善人类本性的重任,直至达成普遍精神。
篇6
魏晋时期是中国哲学史上的“言意之辨”的鼎盛时期,而魏晋“言意之辨”的概念,则是由汤用彤先生于1942年首先提出来的[1] (P. 240)。按照汤用彤先生的观点,魏晋“言意之辨实亦起于汉魏间之名学”,而“名理之学源于评论人物”,“故言意之辨盖起于识鉴”[2] (P. 24)。然而,进一步的研究表明,中国哲学史上的“言意之辨”肇端于中国哲学原创建构的先秦时期,既是中国哲学或哲学史的中心论题,同时也是中国哲学原创建构的理论和方法。它既不是玄学家发现的“新眼光”,也不是玄学家用于本体论哲学体系建构的“新方法”。魏晋“言意之辨”以经典文本的意义追寻和终极价值的哲学建构为旨归,既是对两汉经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两大基石——“言尽意”论和“象尽意”论——及其经典诠释方法的解构和颠覆,同时也是对先秦时期“言意之辨”的理论和方法的继承和发展。“言意之辨”在魏晋时期的重新兴起,以“言(象)外之意”的发现和“言(象)不尽意论”的重新提出为滥觞,不是“言意之辨盖起于识鉴”,而是人物“识鉴”有赖于“言意之辨”。
一
从现代哲学的视域看,中国哲学史上的“言意之辨”肇端于中国哲学原创性建构的先秦时期或中国“哲学的突破”期,以“天人合一”的“文化生态模式”为背景,以社会治乱和终极关切为旨归,既缘起于“所行之道”或“生生之道”,向着为形上本体之“道”的理性升华及其语言的表达,又缘起于《易传》作者对《周易》文本的哲学解释,并集中体现在两个问题上:其一是人类语言能否完全表达体认主体对本体存在之“道”的体认以及究竟应当如何表达主体对本体之“道”的理解和认识的问题;其二是《周易》文本中的“言”、“象”、“数”符号系统是否完全表达了圣人之意,通过《周易》“言”、“象”、“数”符号系统能否可以完全理解和把握圣人之意的问题。可以说,这两个问题既是中国哲学的初始问题,也是中国哲学的中心论题和先秦诸子的“言意之辨”经过“两汉诸儒的宗经正纬”在魏晋时期重新兴起的思想基础、理论来源和深层原因。
“道”是老子哲学乃至中国哲学的最高本体范畴。而如果说中国“哲学的突破”以“道”作为哲学本体论范畴的提出为标志的话,那么老子则不仅是“道”本体论哲学的创立者或中国哲学的开创者,而且同时也是从“道”的形而上的层面上“非言”的第一人。而当老子作为本体存在之“道”的体认主体和言说主体同时出现时,即在他不得不提出和表达自己对“道”的体认时,首当其冲的问题便是,能否言说和究竟应当如何言说的问题。而当他试图对“道”进行言说时,便发现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在本体存在之“道”与人类语言之间,实际上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鸿沟,这就是著名的“言道悖论”。
《老子》开宗明义便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又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老子》二十五章)在老子看来,“道”虽“可道”,但言说出来的“道”已不是心中的那个“道”或本来意义上的“道”;“道”虽可名之为“道”,但可名的“道”也已不是心中的那个“道”或本来意义上的“道”。而“道”之所以不可言说,不可以名之,首先是因为“道”是天地万物存在的根据、本质和本体。其次是因为,“名”是相对于“实”而言的,“道”既非“有”,又非“实”,当然,不可以“名”举之。而依照“物固有形,形固有名”的命名标准,故有“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说法和“寻寻呵,不可名也”的感叹。
当然,这并不是要放弃一切形式的言说。事实上,当老子在说“道可道,非常道”时,本身就是在言说那本不可言说的“道”。不过,在老子看来,言说出来的“道”,已经不是心目中的“道”,或本然“存在”的“道”了。“道出言,淡无味,视不可见,听不足闻,用不可既。”(《老子》三十五章)可见,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要不要言说和能不能言说,而在于究竟应当以何种方式言说才能使其得以本然的呈现的问题。
综观《老子》文本,其所推崇的言道方式主要有二:其一是“行”的方式。其作为最高境界的言说方式,就在于它凝聚了体认主体对“道”的全部体悟和理解。“是故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二章)“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老子》四十章)其二是“反”的方式。老子说:“正言若反。”(《老子》七十八章)“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老子》二十五章)所谓“反”,就是“复命”、“归根”、“复归于朴”(《老子》二十八章)。只有“反”才能超越外物的遮蔽和语言的界限,回归本然、本真之“道”,以实现对本然、本真、本体之“道”的整体性把握。而如果要归结到一点,那就是“不言”。而“不言”的实质,就是要以“行”为“言”,以“反”代“知”,超越外物和语言对“道”的遮蔽,以达到对本然、本真、本体之“道”的整体性的表达、理解和把握的思维境界。
正是从“言道悖论”这一中国哲学的初始问题和理论难题出发,而有庄子“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当名”的宏论和“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的“言不尽意”论的提出,以及“得意忘言”的方法论对“言道悖论”的超越和对以儒、墨、名、法诸家为代表的知识论和逻辑学理论和方法——“言尽意论”的解构和颠覆。
就此而论,庄子的理论贡献主要有二:一是从本体论的理论视角对“道”与“物”关系作了明确地区分,并设定了人类知识的界限。他说:“道,物之极,言默不足以载。非言非默,议有所极。”(《庄子·则阳》)而“凡有貌象声色者,皆物也。”(《庄子·应帝王》)而“物物者,非物。”“物物者与物无际,而物有际者,所谓物际者也。”(《庄子·知北游》)所以,在庄子看来,“道”,不仅不是一个言说的对象,而且正是它构成了人类知识的界限。二是从经典诠释学的理论视角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得意忘言”的理论和方法。“得意忘言”以“言不尽意”为基础,既是对“言道悖论”的理性超越,更是对以名实关系的概念论为基础的“言尽意论”的解构和颠覆。
正是以老子、庄子及其道家的“道论”和“言不尽意论”立论,《易传》作者则不仅明确提出了“言不尽意”和“圣人立象以尽意”的思想和命题,而且造就了中国哲学特有的注重类比和义理性的“意象”思维的哲学传统。《易传·系辞上》云:“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是故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也就是说,圣人之所以要“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就是因为“言不尽意”,而“言”之所以不能“尽意”,就是因为,这里所谓的“意”,既是圣人之“意”,也是天地之意,是天地之理,是“天人合一”之“意”,是人合于天之“意”,人文创造之“意”,是意义生成之“意”,是理想境界之“意”,是文化创造的原动力,是元文化之源。如此无限延伸、生生不已的天人之理,非语言文字所能容纳和承载。而圣人之所以要“立象以尽意”,在《易传》作者看来,除“言不尽意”的原因外,最根本的就是因为,“象”具有无限大的容量,可以容纳和承载那说不完道不尽的“道”和“意”;就是因为它源于“自然”、模拟“自然”,是那生气勃勃的“自然”之“象”[3]。
《系辞上》云:“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系辞下》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系辞下》又云:“易者,象也。”“象也者,像此者也。”所以,“象”是万物之“象”,是人文之“象”,是整体之“象”,是系统之“象”,是运动变化之“象”,是万物和谐存在之“象”,是圣人之“意”的表达,也是“天地之道”的诗意表达。但需要指出的是,“立象以尽意”与“象尽意”有别。“象尽意”强调的是“象”与“意”之间的完全对应关系,而“立象以尽意”以“言不尽意”为基础,其作为《易传》作者对《易经》“言”、“象”、“意”之关系的一种解释,则主要强调的是圣人“立象”的目的是为了“尽意”,至于“象”能否尽“意”,《易传》的作者并没有说。没有说,当然并不等于没有问题。
问题就在于,它不仅蕴含了“言”、“象”与“意”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且以“言不尽意”为基础,同时蕴含了三种可能的理解和方向。其一是“象(言)尽意”论;其二是“象(言)不尽意”论;其三是“得意忘言(象)”论。如果说,以“象(言)尽意”论为基础,而有两汉经学及其方法论的产生和发展,那么,“象(言)不尽意”在汉魏之际的重新发现、提出和讨论,则正是魏晋“言意之辨”之所以发生的深层原因。
二
魏晋“言意之辨”肇端于汉魏之际,以经典文本的意义追寻和终极价值的哲学建构为旨归,而以“言(象)不尽意”在汉魏之际的重新发现、提出和讨论为滥觞,既是对先期“言意之辨”的继承和发展,同时又是对两汉经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言(象)尽意”论的理论和方法的解构和颠覆。
先秦以后,经学繁盛,故有汉代经学中的“章句之学”和“象数之学”的兴起。“章句之学”源于荀学,亦可追溯自墨家经学,以名实关系的概念论或“形名之学”的“言尽意论”为基础,所以最重“师法”。“师之所传,弟之所受,一字毋敢出入;背师说即不用。”[4] (P. 136)以后逐渐演化为一种繁琐哲学。不仅繁琐、荒诞,而且遮蔽了儒家关于“性与天道”问题的形上学思考。正如此,王弼所说:“夫立言垂教,将以通性,而弊至于湮。寄旨传辞,将以正邪,而势至于繁。既求道中,不可胜御,是以修本废言,则天而行化。”不仅深刻揭示了圣人“立言垂教,将以通性”的根本目的,而且针对经学舍本逐末“而势至于繁”的弊端,从而明确提出了“修本废言,则天下行化”的主张,不仅振聋发聩,而且直接引发了魏晋时期的“言意之辨”。
而晋人张韩则作《不用舌论》,并引“天何言哉”为论据,亦述重“意”轻“言”和“不言”之说而趋向于整体把握和直觉体认。他说:“余以留意于言,不如留意于不言。徒知无舌之通心,未尽有舌之必(疑本“不”字)通心也。仲尼云:‘天何言哉,四时行焉。’‘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可以说,“性与天道”问题的重新提出和在这个问题上的“言意之辨”,既是对儒家经典的神圣性的颠覆和经学方法的解构,也是魏晋“言意之辨”重新兴起的重要原因。
而两汉“象数之学”以《易传》之“立象尽意”论立论,主要以孟喜、京房,及《易纬》为代表。关于解释《周易》的原则与方法,孟、京提出了两个观点:一是主张以奇偶之数和八卦所象征的物象来解释《周易》经传;二是主张以“卦气说”解释《周易》原理。前者反映出汉代易学的根本特点是采用了“象数学”的研究方法。后者诠释原则的提出则与汉代流行的“阴阳五行说”及“今文经学”有关。“阴阳五行说”强调阴阳二气的运行及五行生克对社会人事的影响;“今文经学”则在天人之间作牵强附会的沟通,而当时易学中的“卦气说”恰恰是在八卦、八十四卦的原理与阴阳二气的运行及五行生克之道之间划了等号,这使西汉易学同样打上了时代烙印而与《周易》本义有很大距离。至东汉时,这种“象数学”与“卦气说”相结合的诠释方法演变为一种数字游戏并最终引出了玄学家的否定[5] 和汉魏之际以《周易》为核心的“言”、“象”、“意”关系问题的提出和讨论。
需要指出的是,两汉经学以“言尽意论”和“立象尽意论”立论,固然具有其思想的合理性和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然而,其“究心”于“系表之言”和“象”内之“意”,只在语言文字上讨意度,而忽视对“性与天道”或“道”一类抽象本体的形上追思,实际上是对先秦“言意之辨”的思想主题和内在精神的严重背离。而这种背离的严重性正在于它从根本上导致了终极价值的缺失和社会秩序的失范,而这也正是玄学家倚重“道”、“玄”而“究心抽象原理”的深层原因。而当玄学家以价值重建为己任而“究心”于终极价值——“性与天道”或“道”——一类的抽象本体的哲学建构之时,故有经典文本的意义追寻和价值重建以及先秦“言意之辨”的重新继起。而魏晋“言意之辨”的兴起,则既是对先秦“言意之辨”的承继和发展,又是对两汉经学赖以立论的“言(象)尽意”论的理论和方法的解构和颠覆。而两汉经学及其方法的极端化发展,则不仅为“言意之辨”在魏晋时期的重新讨论和再度展开提供了直接而深刻的学术背景,而且为“言意之辨”在魏晋时期的重新讨论和再度展开提供了一个强大的动力机制。可以说,魏晋“言意之辨”的发生、发展,正是两汉经学及其方法的极端化发展的必然产物。
魏晋“言意之辨”肇端于汉魏之际,既以两汉经学及其方法的极端化发展为基础,又以“言(象)不尽意”论的重新提出为滥觞。而魏晋时期“言不尽意”论的首倡者,正是“独好言道”的魏人荀粲。可以说,“以儒术论议”的荀氏家族,因对经典文本的理解不同而有“言意之辨”,其作为魏晋“言意之辨”发生的一个缩影,无疑为我们进一步深刻揭示魏晋“言意之辨”缘起之谜提供了具体的分析路径和重要的思想史信息。
据《三国志·魏书·荀彧传》,裴松之注引《晋阳秋》载何劭《荀粲传》云:“粲诸兄并以儒术论议,而粲独好言道,常以为子贡称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然则六籍虽存,固圣人之糠秕。粲兄俣难曰:‘《易》亦云圣人立象以尽意,系辞焉以尽言,则微言胡为不可得而闻见哉?’粲答曰:‘盖理之微者非物象之所举也。今称立象以尽意,此非通于意(象)外者也;系辞焉以尽言,此非言乎系表者也。斯则象外之意,系表之言,固蕴而不出矣。’及当时能言者不能屈也。”从现有文献资料来看,荀氏家族的“言意之辨”是先秦以后和魏晋以前有关“言意之辨”的最早和最集中的记录。而从这段记述性文字的思想内容来看,其所讨论的问题依然是主体、语言(包括“象”)和存在即“性与天道”和“圣人之意”的关系问题,并具体体现在对前述儒家两个经典性元命题的理解上。其一是对“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的理解问题;其二是对《易传》“言不尽意”和“立象以尽意”两个命题及其关系的理解问题。以粲兄俣为代表的传统观点认为,《易传·系辞上》所言“立象以尽意”,即“立象”能够“尽意”。
正如王夫之所说:“天下无象外之道,何也?有外则相与为两,即甚亲而亦如父之于子也。无外则相与为一,虽有异名,而亦若耳目之于聪明也。”(《周易外传》卷六)强调的是“言”、“象”与“意”之间的对应关系,而这也正是“言尽意”论者的思想特点和理论根据。然而,在荀粲看来,既然“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所以“六籍虽存,固圣人之糠秕”。《易》之“意”是即“圣人之意”,是圣人对“天地之道”的感悟和体验;而《易》之“象”,则为“物象”,而“物象”是所无法容纳和承载“圣人之意”的。所以通过《易》之“言”、“象”符号系统也是无法完全理解和把握“圣人之意”的。因此,“立象以尽意”只能尽“象”内之“意”,而不能尽“象外之意”。
正如管辂所说:“夫物(按:即物象),不精不为神,数不妙不为术,故精者神之所合,妙者智之所遇。合之几微,可以性通,难以言论……孔子曰:‘书不尽言’,言之细也;‘言不尽意’,意之微也。斯皆神妙之谓也。”(《魏志·方技传》注引《辂别传》)而这也正是荀粲以“六籍”为“圣人之糠秕”,而主张“言(象)不尽意”的理论根据。所以,综观荀氏家族的辩论,以“言(象)不尽意论”的重新提出为滥觞,以经典文本的意义,即“圣人之意”的形上追寻为旨归,既是对先秦“言意之辨”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两汉经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言尽意”的理论和方法的颠覆和解构。因而这里主要涉及两个问题:其一,“六籍”是否完全表达了圣人关于“性与天道”的思想,通过“六籍”能否完全把握圣人关于“言性与天道”的思想;其二,“立象”能否“尽意”,通过“观象”能否完全把握“圣人之意”。而依据各自对这两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故有最初的“尽意”与“不尽意”之说和“言意之辨”。然而,这两个问题的进一步讨论又必然涉及两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其一是基于“尽意”和“不尽意”的内在矛盾,而有如何对待圣人之“言”和《周易》之“象”的问题;其二是“道”与“有”、“无”的关系问题。如果说前者涉及两汉经学及其方法论的合法性问题,那么后者则是荀氏兄弟留给后世哲学的根本性问题。而这两个问题的最终解决,显然有赖于老庄道家言意思想的引入,而这也正是道家思想之所以能够成为玄学家用于解构经学和创建玄学本体论哲学体系的理论和方法的深层原因。而站在儒家的立场对这两个问题作出全面系统论述的正是“正始玄风”的开创者何晏和王弼。
何晏广集两汉“论语学”诸家之大成,以“无”释“道”,继往开来,不仅凸显了《论语》的形上学意义,而且创立了一种自然、生命的本体论,而这个本体就是“无”。而如果说何晏以道家思想诠释儒家思想,开创了玄学化的新经学的话,那么作为“正始玄学最强音”的王弼,则更主张“以无为本”,“执一统众”,从而不仅实现了儒道思想的会通,而且将儒学真正推向了玄学本体论哲学建构的新阶段。正是从“无”的本体论出发,他不仅在《老子指略》中对“言不尽意”进行了具体而深入的论证,而且在《周易略例》中对庄子“得意忘言”的理论和方法作了全面而系统的阐发。何晏、王弼主张“以无为本”,而郭象“崇有”,则主张“独化”于“玄冥之境”。而所谓玄冥之境,正是由魏晋“言意之辨”所开出的生命境界和思维境界。
三
应当承认,魏晋“言意之辨”的兴起,以荀粲“言(象)不尽意”论的重新提出为滥觞,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汉魏之际“人物多拟伪”也是不争的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品评人物”和“名理之学”的兴起就是魏晋“言意之辨”发生的直接诱因。事实上,无论是先秦时期的“言意之辨”还是魏晋时期的“言意之辨”的兴起都是以“言不尽意”论的提出为标志,而后有“言尽意论”对“言不尽意论”的诘难和主体、语言和存在关系问题上的“言意之辨”。不是“言意之辨盖起于识鉴”,而是人物“识鉴”有赖于“言意之辨”,而这恰恰也正是魏晋“言意之辨”的实质、意义和价值所在。
魏晋“言意之辨”的兴起,以荀粲“言不尽意”论的提出为滥觞,首先是被视为异端而存在的。而异端相对于传统、正统而言,其主要是“言尽意”的观点。所以“言尽意”论者又有“违众先生”之称。而荀氏兄弟之间的“言意之辨”作为魏晋“言意之辩”的最早记录,从时间上看当在汉魏之际的太和年间。而这一时期也正是两汉经学转向魏晋玄学的重要时期。其中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因谈论“才性”和“品评人物”而有“名理之学”的兴起。因为“识鉴”和“品评”人物要有一定的名目和准则,而这些名目和准则,在当时就叫做“名理”。魏晋“名理”,分“才性之名理”和“志识之名理”。就其思想理论渊源而言,多与儒家的“正名”理论和“心性之学”乃至法家的“形(刑)名之学”的概念论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然而,从思想内容上看,“名理之学”“源于评论人物”,多以“形名之学”的概念论为基础,不仅主要体现在“察举”取士和人物“才性”方面,而且多与“言尽意论”相联系,虽然最终要涉及“自然”与“名教”的关系问题,即理想人格和终极价值问题,但从“言意之辨”的起源来看,则多以名实关系的概念论为基础,而与“言不尽意论”的提出并无直接的关联。而“名理之学”以先秦以来的“形名之学”的概念论为基础,多与“言尽意论”相联系,不仅不是“言不尽意论”的理论根据,相反正是“言尽意论”反对“言不尽意论”的强大思想武器。所以,说魏晋“言意之辨”缘起于“人物识鉴”,显然是缺乏根据的。
关于这一点,还可以从荀粲等人谈论的内容和语境中得到进一步证明。据《世说新语·文学》载:“傅嘏善言虚盛,荀粲谈尚玄远。每至共语,有争而不相喻。裴冀州(徽)释二家之义,通彼我之情,常使两情相得,彼此俱畅。”“是时何晏以才辩显于贵戚之间。邓飙好变通,和徒党,名于闾阎。而夏侯玄以责臣子,少有重名,为之宗主。求交于嘏,而不纳也。嘏友人荀粲,有清识远心,然犹怪之。谓嘏曰:夏侯泰初一世之杰,虚心交子,合则好成,不合则怨至。二贤不能,非国之利。”另据《三国志·魏书·荀彧传》注引何劭《荀粲传》云,荀粲在家与诸兄论辩之后,于太和初年(227年)到京邑与傅嘏谈。而《三国志·魏书·傅嘏传》谓:“嘏常论才性同异,钟会集而论之。”《艺文类聚》十九载晋欧阳建《言尽意论》说:“世之论者以为‘言不尽意’,由来尚矣。至乎通才达识咸以为然。若夫蒋公之论眸子,钟、傅之言才性,莫不引为谈证。”以至于主张“言尽意”的欧阳建,在论证“言尽意”的过程中,同样也透露出了“言不尽意”的思想。其文曰:“夫天不言而四时行焉,圣人不言鉴识存焉。形不待名而方圆已著,色不俟称而黑白已彰。然则名之于物无施者也,言之于理无为者也。”可见,钟、傅所引“言不尽意”的观点,当来自荀粲的影响。《钟会传》载:“中护军蒋济著论,谓‘观其子,足以知人’。”据《蒋济传》载,济任中护军,约在太和二年(228年)冬以后,著论当更在其后。其引“言不尽意”也在荀粲之后。《荀粲传》载:荀粲“所交皆一时俊杰。至葬夕,赴者裁十余人,皆同时知名士也。”可见,其在当时的影响[6] (P. 112)。
因此,从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视角来看,先有“言不尽意”论的重新提出,而后有“人物鉴识”问题的提出和“名理之学”的产生。“名理之学”缘起于“人物识鉴”,以“人物伪似者多”为背景,而无论是儒家的“正名”还是法家的“刑名”或“形名”理论,不仅失去了原有的价值,而且面临着严重的危机。而这种危机既是方法的危机、标准的危机,更是价值和信仰的危机。这表明儒家传统“名教”思想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因此,如何确定“名理”,即给某个人物以一定的名目时,是根据外在的仪表举止,还是根据内在的精神气质?便成为人们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7]。而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固然,既有赖于圣人之意即经典文本的意义追寻,又有赖于终极价值的形上追思和哲学建构,但并不是“言不尽意论”提出的直接原因。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不是“言意之辨盖起于人物鉴识”,而是“人物鉴识”有赖于“言意之辨”。而这恰恰也正是魏晋“言意之辨”的实质、意义和价值所在。
需要指出的是,“言尽意论”以“形名之学”的概念论、名实之间的对应关系为基础(如欧阳建),而主张“辨名析理”(如郭向等),其所“析”之“理”,不过是形下之“理”,而并非形上本体之“理”。其作为传统的思想和方法,既是“言不尽意论”解构的对象,又多发生在“言不尽意论”提出并成为主流思潮之后,所以,以“言尽意论”的提出“引起言不尽意之说,而归宗于无名无形”为魏晋“言意之辨”的起源,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也就是说,魏晋“言意之辨”的兴起,以“言不尽意论”的重新提出为滥觞,而有“言尽意论”的提出和诘难,不是“言意之辨盖起于识鉴”,而是人物“识鉴”有赖于“言意之辨”。从这个意义上说,魏晋“言意之辨”发生、发展的过程,既是先秦“言意之辨”的主题思想、内在精神和基本方法的价值回归过程,也是两汉经学及其诠释方法的解构过程;既是天地之理和圣人之意——经典文本的意义(言外之意、象外之意)——的追寻过程,也是玄学本体论哲学体系——终极价值的建构过程。可以说,这既是玄学本体论哲学的显著特征,也是玄学之为玄学的内在根据和深层原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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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科學引文索引》(ScienceCitationIndex,SCI)是享誉全球的文献检索工具[1],其作用是帮助科技人员查阅最新科技文献,跟踪最新学术前沿,了解最新学术动态。然而,近年来相关文献[2-3]纷纷报道我国科技领域逐渐把SCI泛化、异化,以SCI收录论文数量来衡量单位或个人科研学术水平的高低,并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评价指标,出现了前所未有的“SCI热潮”。就连国外Nature杂志也报道SCI在中国学术界存在不良现象和弊病[4]。本文就SCI在医院的价值定位进行相关调查和讨论。
1资料与方法
其一,选择河南和山东14所医院、2所疗养院、2所卫生研究机构为单位调查对象,采用电话咨询所在单位是否将SCI论文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指标,是否对SCI论文有重奖措施。其二,选择上述两省4所三甲医院221名医疗技术人员为个人调查对象,采用匿名问卷调查,内容包括对SCI论文的看法、对SCI论文引入评价指标(职称、学术、奖励)的看法、对SCI论文收录数量与医疗水平关系的认知、SCI论文能否实践转化的认知。
2结果
2.1单位调查结果与分析
18所医疗单位均将SCI论文定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指标。在奖励措施上,18所医疗单位在2013年前全部有经济奖励。之后,14所医院取消了经济奖励,而是在职称晋升上加大了分值,说明纯洁学术风气正在医院兴起,4所医疗单位仍有经济奖励。
2.2个体调查结果与分析
4所三甲医院发放问卷240份,收回有效问卷221份,回收率92.1%。其中,本科42人,硕士141人,博士38人,分别占19.0%、63.8%、17.2%;医类152人,药类21人,技类48人,分别占68.8%、9.5%、21.7%。
2.2.1对SCI论文的看法从选项统计看,“为职称晋升做准备”占50.7%,与单位调查中“SIC论文列入职称晋升指标”相符,说明被调查人员在某种程度上背负着单位指标的压力。其次是“为医院科研做贡献”占12.7%、“为临床服务”占7.7%、“提升自己能力”占4.6%,其他为多选次数占24.3%。
2.2.2对SCI引入评价指标的看法从选项统计看,选择“有合理性但不是唯一”占59.3%,说明多数被调查人员能理性看待SCI。其次是“不合理”占13.2%,“合理”占7.2%,“不做评判”占4.5%,其他为多选次数占15.8%。
2.2.3对SCI论文数量与医疗技术水平关系的认知从选项统计看,“SCI论文数量不能反映医疗技术高低”占45.2%,“SCI论文数量与技术无关”占39.3%,說明多数被调查人员明白SCI论文与临床实践的区别。其次是“SCI论文数量能反映医疗技术高低”占6.8%,“SCI论文数量多技术越好”占4.2%,其他为多选次数占4.5%。
2.2.4对SCI能否实践转化的认知从选择统计看,“不知道”占49.7%,说明多数人对SCI的认知还停留在只是发文,没有理解其实践转化的意义。“没有转化”占19.9%,说明SCI论文并没有完全运用于临床实践。其次是“转化”占17.3%,“个别转化”占13.1%。
3讨论
3.1SCI论文在医院价值认知调查反映出的问题
其实,“SCI热”之现象是全球性的,并逐渐蔓延和加剧[5]。但是,在SCI论文价值认知上,国外多数医疗机构没有刻意将SCI论文设定为指标,而是更加注重通过SIC论文对某种疾病、某项研究的评估,注重其实践转化[6]。本次调查并结合相关文献报道,发现以下问题。
3.1.1以SCI论文论英雄国内多数医疗机构把SCI推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医院之间的竞争、个人进步的评价,都与SCI紧紧捆绑,把SCI论文列为“刚性指标”[7]。在临床上有相当一部分能看病、能解决疑难病症的医生,只是没有SCI收录的论文,在职称晋升中被甩在后面,严重挫伤了积极性。这种以SCI论文论英雄,必然在医院造成本末倒置的现象。
3.1.2对SCI基本概念的认识不足不少医院盲目“崇拜”SCI,对其发展历史、收录特点、评价方法并不了解。本次调查中的某院对全院科主任进行考评,把SCI列为评价指标,结果管理、信息、情报、工程等科主任排在末尾。这就暴露医院管理者对SCI基本概念认识不足。SCI是一种文献检索工具,收录的重点是自然科学,也就是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而信息学、情报学、管理学属于社会科学。这种“一刀切”式的评价不科学、不合理、不公平。
3.1.3SCI价值本质的扭曲2013年前多数医院对SCI论文给予经济奖励,吴咸中院士报道有的医院SCI论文可得到几万乃至十几万、二十几万的年终奖励[8]。此外,也有根据影响因子系数进行奖励,如影响因子系数0.3奖励3000元,系数1奖励1万元,以此类推。这种诱惑式奖励条件,扭曲了SCI的科学价值定位,把医务人员引向金钱的误区,最终导致医院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的价值观的滑坡。
3.1.4优质论文相继外流国家自然基金成果都是以论文形式呈现,各类基金成果对SCI收录的论文给予优先,加之各医院优厚的奖励条件,导致优质论文大量外流,造成国家花钱资助的研究成果被外国人享受,受益的首先不是中国人[9],导致国内核心期刊高质量论文组稿困难,影响力较低,最终使国家科技实力受到影响。
3.1.5由SCI论文引发的学术造假在国内把SCI论文过度化的影响下,带来的是SCI产业链,出现了一批打着知识创新的网站,明码标价提供从、翻译、刊用“一条龙”服务。于是,造假、剽窃成风,学术腐败、欺骗泛滥成灾。有报道2009年国内销售额达10亿元[10]。试想,脱离了临床实践的论文,谈何促进医学创新的发展。
3.2SCI的价值定位
3.2.1充分肯定SCI在医院的作用价值其一,我国科研成果产出形式之一是,所以,医院SCI论文产生得越多,科研成果获奖率相对就高,对医院科研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其二,把论文投向被SCI收录的国外医学期刊,既可得到国际专家对论文的指导,也有助于英文写作水平的提高[11],对提升个人素质有一定的帮助。其三,在同等条件下选拔人才,必须有一套评价系统为依据,以体现公平公正,SCI作为评价指标之一具有合理性。
3.2.2SCI论文要有但不是唯一国家应积极推进科技政策导向的改制,SCI论文要有,但不是唯一。不能将SCI论文成为逐利的工具,作为衡量医务人员的砝码。提倡开展医疗绩效评价方式,SCI要有,但临床实践、业务能力和医疗安全不能忽视,才能充分调动各层次医务人员为临床服务的积极性。
3.2.3科学了解和评价SCI2014年,韩启德、吴孟超、吴咸中等33名国内著名医学专家联合倡议“正确对待SCI,盲目热衷有弊病”[12]。其实,SCI自身也存在弱点和缺陷,如影响因子就是造成评价偏倚和失真的例子。影响因子是指该期刊被引用情况的相对均值,并不是某篇论文的影响因子。期刊影响因子为4,并不代表论文的影响因子为4。因此,在正确了解和认识SCI的同时,取其精华,融合本国特色制订出更加科学、合理、公正的评价标准,使评价机制回归本源。
3.2.4遏制由SCI引发的学术造假2014年某网站报道了《科学美国人》杂志对国际期刊进行抄袭调查,结果所调查的百人名单中,96篇来自中国[13]。当然,学术不端的行为并非我国特例,国外学者报道2047篇被撤销论文中,抄袭和伪造占撤销论文总量的67%[14]。上述现象应该引起我国科技领域的深思和注意。首先,医院要加强科研的规范化管理,遵循科研伦理,注重医务人员的学术道德教育,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有效预防。其次,政府要整顿网络,取缔论文中介组织,坚决遏制学术造假的不良风气。
3.2.5明确SCI论文与医疗实践的相互关系SCI论文的终极目标不是奖励刺激,而是能否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医疗实践,在临床上得到推广应用、解决疑难病例,为人类生命健康作出新的贡献。如果只是为了SCI论文去科研、去提升职称,就是混淆了SCI论文与医疗实践的相互关系。因此,SCI论文在医院的价值定位关键在于将研究成果进行医疗实践转化,提高临床疑难病例的诊治和预防水平。
“SCI之父”Garfield博士曾说,SCI是一个国际标准数据库,用这个标准衡量科研人員,或以收录论文数量评价科学研究不合适[15]。虽然SCI对促进我国科研学术、衡量医务人员学术水平具有参照价值,但是国家科技领域应注重政策导向宣传,医院也要辩证看待SCI利弊,制订出科研与临床绩效相结合、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成果与转化相结合的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多维性的评价体系。值得欣慰的是,随着国家反腐倡廉的深入,医疗机构正在逐步整顿,通过调查笔者看到不少医院取消了对SCI论文的重金奖励,而是更加注重临床实践与成果转化。“以SCI论英雄”的局面必将得到改善,医院的学术风气也将逐渐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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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3.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哲学拯救与宗教批判
4.对新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马克思博士论文的一类引用及其注释的讨论
5.伊壁鸠鲁哲学的现实指向与马克思自由观的奠基——重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6.论马克思博士论文对黑格尔哲学的继承与超越
7.哲学“软着陆”的初体验:马克思博士论文的革命逻辑与创新精神
8.国内学者研究马克思“博士论文”成果综述
9.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本体论问题
10.“自我意识”的意义论内蕴: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哲学视野
11.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独特理论贡献——对黑格尔的超越及自我意识哲学的新突破
1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正义思想探析
13.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综述
14.人的“自我意识”具有最高的神性——马克思博士论文述评
15.自我意识旗帜背后的辩证法光辉——重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16.原子与自由——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学解读
17.从“自由的反面”到“自由这个对立面”——从马克思博士论文两个版本的翻译差异看对偏斜概念的理解差异
18.市民社会: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哲学本体论诠释
19.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文本解读方法论探析
20.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伦理向度——兼论其与近代契约论的关联
21.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哲学立场论析
22.主体性“自我意识”逻辑的初步建构——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思想导读
23.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思想探析
24.马克思《博士论文》与恩格斯《谢林和启示》之比较
2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自我意识的政治诉求
26.论“自我意识”的政治学况味——马克思《博士论文》续探
27.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政治哲学思想探析
28.自我意识:从封闭走向开放——论马克思博士论文对黑格尔思维方式的批判
29.黑格尔辩证法在马克思博士论文理论建构中的地位和作用论析
30.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的哲学立场及其与鲍威尔的潜在差异——兼与罗燕明同志商榷
31.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的本体论思想初探
32.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三重向度——兼论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的基本差异
33.读马克思博士论文所得
34.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人的解放维度
3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启蒙意识初探
36.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实践哲学理念
37.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综述
38.马克思博士论文写作背景研究
39.谈当前学科博士培养的几个问题
40.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伊壁鸠鲁哲学
41.马克思博士论文之革命民主主义思想旨趣
42.浅论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的哲学立场
43.自我意识是一个伦理原则——马克思博士论文伦理思想探析
44.自由的追寻与自我意识哲学的局限——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展开逻辑与思想史定位
45.自由的张力——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理论诉求
46.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时间性视域
47.自我意识是一个伦理原则——马克思博士论文伦理思想探析
48.马克思《博士论文》自由思想探微
49.马克思早期政治哲学中的主体性维度——对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思考
50.是地道的唯心主义哲学还是唯物史观的秘密诞生地——马克思《博士论文》与唯物史观的创立
51.自我意识哲学的界限与哲学的出路——简论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动因及体系原则
52.马克思对哲学信念与共同体的反思——对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53.试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哲学观
54.从理想性到现实性——论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向度
5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我意识观初探
56.自我意识自由向现实自由的转变——马克思博士论文自由思想的解读
57.试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伦理思想
58.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原子论批判思想
59.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人学思想解读
60.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现实实践性探析
61.青年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德国浪漫主义思想
62.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批判逻辑演进——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到《德意志意识形态》
63.普罗米修斯意象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实践吁求
64.被异化的“自我意识”与被照亮的思想未来——马克思《博士论文》辩证思想解读
65.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旨趣
66.隐蔽的谢林批判——马克思《博士论文》旨趣新探
67.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我意识观初探
68.理想与现实的双重变奏——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
69.马克思《博士论文》的自我意识哲学观探析
70.马克思早期正义思想的萌芽与发展——从《博士论文》到《莱茵报》
71.对马克思青年时期著作意义和价值的再思考——以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为例
7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关于伊壁鸠鲁的原子偏离运动学说
73.原子世界的哲学原则和结构——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74.青年马克思政治思想分析——以博士论文和《莱茵报》论文为例
75.从马克思博士论文窥新闻契约思想
76.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哲学观探析
77.走出浪漫主义的端倪:重新解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78.哲学的出路——读马克思《博士论文》的笔记
79.马克思对自由概念的本体论证明——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一得
80.关于必然性和偶然性及其关系问题──马克思博士论文和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比较
81.现代自然科学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论偶然性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与作用
8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思想探微
83.马克思博士论文的黑格尔哲学立场论析
84.哲学作为一种救赎方式——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哲学思想解读
8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观探析
86.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意蕴探析
87.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新唯物主义”萌芽
88.青年马克思对黑格尔的继承与超越——以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为例
89.“Idealismus不是幻想,而是真理”——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90.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哲学思想初探
91.青年马克思的物质观——以“博士论文”、《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例
92.作为实践的哲学与世界的哲学化——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哲学思想研究
93.学生时代马克思人学思想溯源——对《中学作文》和《博士论文》的探究
94.马克思《博士论文》关于哲学与现实的关系问题的论述
95.主体性、客体性与唯物主义的两个派别——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
96.试论马克思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创造性转化——以马克思《博士论文》为例
97.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构境论历史思维研究
98.感性是时间的家——从马克思《博士论文》谈起
99.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契约思想研究
100.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关于哲学本质的思想
101.马克思人权思想的起点——《博士论文》所蕴含的人权思想研究
102.《博士论文》:马克思空间思考的重要起点
103.从感性遮蔽理性到理性解构感性——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启迪
104.基本原理专业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定量分析
105.为新时代觅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马克思《博士论文》探微
106.马克思《博士论文》原子概念的辩证法解读
107.《博士论文》时期马克思的实践观
108.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历史主体理论的创造性研究
109.理论学科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法运用的实证分析
110.自我意识哲学探源——关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一点思考
111.马克思《博士论文》辩证法思想初探
112.马克思作为革命民主主义者眼中的市民与市民社会——从《博士论文》至《莱茵报》时期
113.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看他的异化观
114.青年马克思的人学思考之变迁——从《博士论文》到《德法年鉴》时期的文本解读
115.马克思的自由宣言──《博士论文》解读
116.一部充满辩证法理论光辉的杰作——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117.哲学在与现实相互作用中深化发展——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118.自我意识的能动原则──关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一点思考
119.具体的自我意识与定在的自由——论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对青年黑格尔派的超越
120.文艺学:经典、当代与中国化——兼评何志钧博士等著《文艺学:从经典到当代》
121.哲学当代性问题的反思——鉴传今博士访谈录
122.马克思哲学思维方式变革的逻辑进程——从《博士论文》到《德意志意识形态》
123.卡尔·马克思:自由之子——大卫·利奥波德博士访谈(之一)
124.自由何以可能——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125.如何定位赫森科学史的方向——兼与唐文佩博士商榷
126.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对自由的诉求
127.人学思想的初步形成——从博士论文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篇9
国内康德伦理学的学术史,包括原著翻译、配套研究资料与学术论著三大类。翻译应该准确、可靠,让人充分信得过;配套研究资料除了对原著章节阐释之权威论著之外,最有实用价值者是“逐字逐句”的注释串解,这是康德自己的要求,亦是康德研究者之共识。学术论著则是学者们对康德伦理学的解读,有质疑有辩护。
首先就原著翻译而言, 蓝公武、苗力田、关文运、等人可说是先驱。近些年来,邓晓芒、李秋零把对康德著作的翻译推向新的阶段。苗力田先生译作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对责任的必要性、约束性及其相关的责任原理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邓晓芒、杨祖陶译的《实践理性批判》以及李秋零主译的《康德全集》均直接译自德文,台湾的著名学者牟宗三先生的三大批判译自英文。这些译著各具优势、互相补充,是研究康德道德范畴的重要文献资料。
其次康德伦理学的配套研究资料也是始于翻译:有韦卓民译的《康德哲学原著选读》、《康德哲学讲解》,李秋零译注《实践理性批判(注释本)》等。随着国内学者对康德伦理学研究的日渐深入,也出版了一些配套论著。例如邓晓芒《康德的句读》(上、下)(2012年出版),从头到尾逐字逐句对康德原著进行通读,对一些康德伦理学中基础性、前提性的范畴做了详细的解释和阐述,可称康德“责任”范畴研究的关键入门资料。
再看学术论著方面,包括出版的著作与学术期刊论文两部分。
第一部分:对康德伦理学的研究,李蜀人出版了《道德王国的重建》,张志伟写了《康德的道德世界观》,邓晓芒写了《康德哲学诸问题》、《康德哲学讲演录》等等,这些著作均以康德伦理学的整体性为研究点,康德责任范畴的论述就只能是散见其中,难成体系。
第二部分:关于康德责任范畴的研究成果更多的是见于期刊论文,整体上呈现的特点是在责任论的体系背景下展开对“责任”与道德善关系的质疑与辩护。
“只有出于责任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①康德提出的道德第一个命题,被定义为唯动机论者。有两种不同程度的质疑:一种是极端的观点,完全排斥康德的“责任”。例如王海明先生就以功利主义的现实性来对抗责任论的抽象性,代表文章有《功利主义与义务论辩难》,认为“义务论的道德标准,是给予每个人的害与利的比值最大的道德。……而功利主义是给予每个人害与利比值最小的道德。”②在《论道德终极标准》中直接提出道德评判的终极标准是“功利”而非“责任”。王先生用心良苦,将“功利”改造成了既能满足个人自由又能促进社会全体利益的道德范畴。针对此类质疑,辩护声音要提的是张传友《关于康德义务论伦理学的几点思考》认为康德的义务并不拒斥目的,康德义务是以义务自身为目的。任丑《目的论还是义务论——伦理学的困境与出路》深刻解读了康德义务层次以及义务和自由的关系,得出“貌似对立的目的论和义务论都是通向自由的必要环节,它们内在的逻辑联系彰显了伦理学的内在逻辑进程:善—正当—自由,这就确证了伦理学是自由之学。”③此类辩护毋宁说是以自由为桥梁,试图调和康德责任的价值目标和功利目的。
还有一种质疑源于对康德出于责任行为是形而上的担忧。有学者以康的阶级立场为靶,“将其责任论的唯心性归结于阶级软弱性和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④任丑《康德的义务论辨正——兼论伦理学的自由本质》、《略谈康德伦理学的几个问题——兼与宁新昌、许平二位先生商榷》两文中就明确指出对康德责任的形式性质疑是源于对康德伦理学的曲解,康德“责任”范畴内含的规律是意志自由,责任论的本质是自由,这与伦理学是一致,无谓阶级之争。
另有文章《康德道德哲学的核心一一责任概念》、《康德的责任概念及其责任伦理观》等,则认为因康德的责任范畴是纯粹的,完全排除了经验的干扰,故质疑其出于纯粹责任的道德行为不具有入世的现实意义,而且现实中德福不一致正说明了康德该理论的抽象性。同时,辩护的文章《道德学的净化——从康德学说论道德学的义务论本质》、《康德道德律对人性的拷问》等,依次从伦理学的本质以及人性的角度提出康德责任的形而上是有必要的。陈思坤《出于责任的行为具有道德价值——康德责任伦理观的逻辑基点》一文中更是直接论述了出于责任行为的可能性和公民责任行为的实践价值。这些文章显然可作为研究康德“责任”实践性的参考。
当然还有一些相对平和的解读性研究:《论康德道德哲学的理性—善良意志与义务》、《康德道德哲学中的职责(Pflicht)概念》、《义务—自律与至善—康德伦理思想中的几个重要范畴分析》、《康德关于责任的普遍命令》、《康德伦理学中的责任概念》、《康德道德哲学范畴比较》等,这些文章运用逻辑演绎的方法解读康德伦理学体系,提出了善良意志、责任、绝对命令、普遍规律、自律、目的国王、自由等核心范畴。尤其是邓晓芒先生的《对康德第 I 章中三条原理的分析》对责任范畴的三个命题之间的正、反、合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获益匪浅。
近年来,学界出版了一些专门研究康德伦理学的学位论文,包括《康德的道德世界观》、《道德王国的重建》、《道德的信仰一康德的自由、自然和上帝理念批判》、《论康德道德哲学中的意志概念》、《对康德哲学道德准则和法则的解读》、《康德伦理学的确立及责任、自由范畴探析》、《康德责任论探析》、《康德道德哲学中“义务”思想》等,这些学位论文都涉及到康德伦理学诸范畴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国内研究康德“责任”范畴的主要成果。但学位论文毕竟只是作者求学期间的阶段性成果,或有偏颇。
总之,国内学者研究现状表明,对于康德“责任”范畴的研究虽有不少成果,但都只是散见各处,缺乏系统梳理。而且学者们多以责任论为切入点来研究责任范畴,思路难免局限。个人认为,若先将康德伦理学的责任论特点进行悬设,以考察责任范畴,或许会有不同发现。(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
参考文献
[1]康德.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 苗力田 译. 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2
篇10
实践本体论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并延续多年的,关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关系讨论中,一些论者提出的一个理论观点。正是鉴于以往哲学教科书对哲学本质精神理解的偏颇,和对这种偏颇所做的过度反拨的“实践本体论”,为了正本清源,陶先生以《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作为理论源头,在《文集》第二卷、以及多篇论文系统地阐述了实践主导论的观点。他认为,哲学的变革从根本方而来说,是指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哲学主导原则的转换,辩证唯物主义的顶层设计是世界观,其子层是自然观、历史观、人观、认识观、价值观和方法观,这些层次相互交结,并为之旋转的枢纽叫科学的实践观,实践观点所发挥的这种作用,可以称之为实践主导论。陶先生认为,要把实践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等哲学的不同称谓做统一的而不是相互排斥的理解。
早在1983年,陶先生在《哲学研究》上撰文提出,必须从作为主体的社会的人与作为客体的自然界的关系出发,来探讨认识的源泉。前者是认识起源的自然基础,后者则是认识起源的社会实践基础,其中实践的作用是第一位的、基本的关系。
陶先生还认为,社会关系的形成要从客体向度、主体向度及其统一去加以说明。社会关系是客体,人是主体;社会关系的内容是客观的,但其形式要依靠主体的人实践来赋予,来实现。从主体向度来说,强制、契约、情感是社会关系形成的三种方式。
在生产力与主体的关系方而,陶先生早在1990年主编的《现代生产力发展概论》一书有所论及,后又围绕生产力主题发表了十多篇文章,阐述了许多新观点。比如他提出生产力要素可以划分为劳动主体、工具系统、能源系统、基础设施、原材料、科学技术、生产信息、生产管理、现代教育等九个要素,在30年前陶先生就指出了管理、信息、教育这些要素的作用,在当时具有超前性和创新性。他还提出,需要和利益是劳动者主体积极性的源泉,坚持利益与劳动的直联、正比关系,这与当前解决贫富差距,确立劳动报酬在整个分配体系中比重的方向。
关于外因作用的两种形式,他早在1993年就撰文提出,外因作为条件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这是一种形式,而外因经过内化而起作用,这也是一种普遍性存在,特别是表现在人际关系方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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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赵贞吉诗文的整理
(一)、子弟与门人对赵贞吉诗文的整理
最早对赵贞吉诗文进行系统整理的是赵贞吉之子鼎柱、景柱与门人龚懋贤、邓林材等。他们在赵贞吉逝世八年以后,终于缀遗稿为诗抄、文抄、讲章凡二十三卷,名《赵文肃公全集》,于万历十二年刻,有高启愚序、陈文烛序、姜宝序、许孚远序、王藩臣跋、詹尔选跋、肖如松跋、陈谨策序。出版了《赵文肃公全集》。先有蜀刻本,闵刻本《赵文肃公文集》,后有南京、内江翻刻本《赵文肃公全集》。
(二)、内江市政协赵贞吉研究小组的整理
20世纪八十年代初,四川省古籍整理领导小组将《赵文肃公全集》列入重点整理书目。内江市政协赵贞吉研究小组先后编印了《赵贞吉研究初集》和《赵贞吉研究资料集》。
(三)、官长驰编撰《赵贞吉诗文集注》
内江师范学院官长驰先生,积十余年辛劳对赵贞吉诗文进行整理,1999年由巴蜀书社出版了《赵贞吉诗文集注》,列入建国五十周年《四川出版界推荐重点书目》。这对于研究赵贞吉其人及明代政治史、思想史、文学史均有重要学术价值。
《赵贞吉诗文集》原名《赵文肃公全集》,凡二十三卷。《赵贞吉诗文集注》是赵贞吉诗文结集问世四百对年来,对赵贞吉的第个注释本。填补了我国古籍整理的空白。
这为后世学者研究赵贞吉与明代社会、政治、历史、哲学、文学等文献资料方面提供了极大便利。做了开创性努力。为深入整理、研究和利用赵贞吉诗文中的宝贵文化遗产奠定了基础。
官长驰1998年撰写《赵贞吉诗文集注》后记说明[1]:
本书主要面向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读者,故笺注力求简明扼要人文历史论文,习见的熟语典故或略而不注,或仅简单提示。笺注者对某些不了解的人名、地名、典故、出处,为免词费,大多为予注明。
(四)、《内江风物咏丛》辑录笺注赵贞吉吟咏内江风物诗赋四十七篇
(五)、笺注研究论文
1、罗宁、武丽霞的论文《赵贞吉诗文集注》勘补《赵贞吉诗文集注》初阅前六卷之诗词及7卷九至卷十四讲章部分,获益良多,赞叹之余,偶见其失漏之处。
2、陈世英论文《赵贞吉诗文集注》点校商议 从《赵文肃公文集》的版本和流传情况,对官长驰先生的《赵贞吉诗文集注》的讹误脱漏之处一一进行正误补脱。本部分还对较完整的二十三卷本《赵文肃公文集》未收录的和官长驰的《赵贞吉诗文集注》漏辑的赵贞吉的作品进行辑佚。
3、邓国军博士论文《(赵贞吉诗文集注>点校注释商兑》对《赵贞吉诗文集注》中的部分点校、注释、系年之误漏作出举正。
二、赵贞吉生平研究
主要是针对《明史?赵贞吉传》作了校正和补充,并将其为官情况制成《仕途履历表》。
《年谱》;《内江县志》卷十一收录(邓林材撰《赵文肃公先生年谱序》)按赵大洲自著《赵文肃年谱》,邓石阳万历六年戊寅(公元1578年)为该谱作序。在此基础上,曾孔恕、黄世杰编《赵贞吉年谱》,是赵贞吉生平研究重要资料。
三、赵贞吉的政治思想品格和军事思想研究
陈世英论赵贞吉的政治品格
赵贞吉的政治思想丰富,无论是在用人,还是在守业方面;无论是在处理君臣关系,还是在治民方面,他都有自己的一番见解。
赵贞吉的政治品格是两方面的,既有正直敢言的优点,也有“好刚使气”、“动与物迕”的缺陷,这也是其政治主张难以实现的重要原因。
以赵贞吉在“庚戌之变”时的主战和“隆庆和议”时的主和来说明其军事思想的灵活性。同时介绍了赵贞吉重视防务、主张恢复明初分府分兵的旧制和重视赏罚分明在军事中的作用等军事思想。
四、赵贞吉的学术思想研究。
韩国学者李庆龙《赵大洲二教参究和经世思想》,论文认为:赵大洲等泰州学派的学者们,起初学习王阳明良知教,最后转出于儒教;赵大洲之子赵台鼎承继家学参究佛道二教修炼,对“本体即工夫”有独到的解释;赵大洲对阳明学作出自己的解释,特别是对“良知”在儒家学术上所起的作用作出极高的评价,他有出世经世、体用一源的与从前儒家不同的特点。
陈若愚教授的论文,全面深入地分析了赵贞吉的思想与贡献
指出:本文以《赵贞吉诗文集注》本所收266篇文章为评述对象,对明代中期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学者、文学家赵贞吉的学术思想、政治建树、道德境界、文章成就进行了系统的评述。
陈世英论赵贞吉的学术思想
论述赵贞吉的学术思想存在一个渊源辨别的问题,黄宗羲将之归入泰州学派,本文主张不在其学派归属问题上争执不休人文历史论文,而从整体上对其学术思想作一梳理。本部分主要介绍了赵贞吉的“出世入世说”、对“心学”的发挥、禅学观、儒佛道一家等学术思想,并介绍了其学术思想的变迁与博采众长的特色。
梁明玉的论文《论赵贞吉的人才观》探讨了赵贞吉的管理、教育思想。
五、赵贞吉的文学、禅学成就研究。
明清人对赵贞吉的诗文的评语,并对赵贞吉的诗文选材和诗文特色予以分析。其选材有反映为国为民的诗文,有反映自身经历的诗文,有送别赠别诗,有应和之诗,有游历诗,有祝寿诗等。其诗文特色主要是多宗教用语、善用典故、文辞气势雄伟和以古论今,阐发道理。
释智常、铁波罗论文《赵贞吉的资中情结和他的寓教于禅》、
孟光全《赵贞吉笔下的明代内江佛寺》从地方文化建设的角度对赵贞吉的作品进行了研究。、
曾明教授交了论文《略谈赵贞吉诗的用典》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贞吉诗歌的艺术特色。
曾良教授论文:《佛学对赵贞吉诗歌的影》阐述了赵贞吉信禅的主观愿望是沟通儒佛之辨,使出世为入世服务,但客观上佛学对其人生态度和生活情趣等产生了复杂影响,使诗歌增强了表现力,形成了迷茫幽境的意境,增添了艺术情趣。
张文进、段庸生提交的论文《论赵贞吉的诗风》从比较的角度对赵贞吉的诗歌艺术特色进行了探索。
王发国教授论文《赵贞吉(杂咏六首>官注漫议》对官长驰先生的《赵贞吉诗文集注》中的部分诗歌的注释提出商榷。
六、内江师范学院召开纪念赵贞吉诞辰50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
邓国军博士撰写纪念赵贞吉诞辰50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除以上例出相关文章外,研究员钱明提交了论文《王学在新安地区的遭遇与挫折——以王守仁与汪循关系为例》,为赵贞吉哲学思想研究提供了可资利用的哲学文化背景资源。
吴震教授提供了荒木见悟著、廖肇亨译《赵大洲的思想》,把日本学者研究赵贞吉的特殊视角展现在与会者面前。
本次研讨会除了论文丰富多彩外,热烈的讨论也是一大亮点。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黄卓越认为:李贽是弘扬赵贞吉思想的功臣,赵贞吉有三大贡献:政治功绩、哲学思想、诗文成就。邹作圣先生认为赵贞吉的疏奏价值极高,并对赵氏“性命为根、经世为用、文章为枝叶、人世为根本”进行了阐释。
内江市佛教协会会长释智海认为赵贞吉的最大成就是“王学”,并联系高校培养人才的实际对赵贞吉的人格魅力进行了分析。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吴震教授、西南交通大学罗宁博士、四川大学周斌教授、内江师范学院邓国军博士等人对部分文献展开了非常激烈的论争。
此次研讨会对促进明代哲学思想的研究、宣传四川文化名人、推进四川文化建设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七、赵贞吉诗文整理研究的现实意义
在赵贞吉留下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明代社会、政治、经济的深刻剖析和革故鼎新的主张;他是一位哲学家,“左派王学”的代表人物,对人生、物我、性命之学没每有沉思妙悟;他还是与杨升庵、任少海、熊南沙,并称“蜀中四大诗文家”之一。
赵贞吉是位著名的爱国主义者、锐意改革的政治家,教育家;王阳明、王艮学派传人。赵贞吉最能代表内江文化人的精神与气骨。
通过对赵贞吉诗文进行系统整理研究,对发掘地方历史文化资源,批判地吸取传统文化的精华,古为今用,增强地方历史文化底蕴;发扬其崇高的爱国精神,宣扬其对敌斗争非凡的胆识,配合历史知识及爱国主义教育,对当前的社会的改革开放人文历史论文,建设文化内江,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赵贞吉诗文博大精深,而且不少是文言文,官长驰撰写《赵贞吉诗文集注》是赵贞吉诗文结集问世四百对年来,对赵贞吉的第一个注释本。填补了古籍整理的空白。这为后世学者研究赵贞吉与明代社会、政治、历史、哲学、文学等文献资料方面提供了极大便利。
但“该书主要面向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读者,故笺注力求简明扼要,习见的熟语典故或略而不注,或仅简单提示。笺注者对某些不了解的人名、地名、典故、出处,为免词费,大多未予注明。[1]”一般的读者读起来还有障碍,要使其通俗易懂,还需要做大量的笺注。
所以对赵贞吉诗文进行系统整理研究方兴未艾,需要同仁和有志者,继续努力。
参考文献:
[1]官长驰赵贞吉诗文集注[M] 成都: 巴蜀书社 1999
[2]赵贞吉赵文肃公文集[M] 四库全书存目从书影印本 济南:奇鲁书社 1997
[3]内江政协文史委内江文史资料选辑第21辑[M] 内新出内(2005)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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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 Cheng-xiang
傅守祥博士的新著《审美化生存――消费时代大众文化的审美想象与哲学批判》(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出版了,这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审美文化研究领域很有实力的一项创新性成果。
这部专著起始于他的博士论文《欢乐诗学》,是他师从浙江大学T岱先生攻读文艺美学博士学位,凝聚四年心血铸就的,论文在盲审以及答辩时颇受好评;之后,他又进入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把形而上的学理思辩与形而下的现实审美文化思潮的演进紧密结合,潜心深钻细研,再费两载功夫,于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进而完成了题为《审美文化与审美范式研究》的博士后工作报告。守祥博士也因这项连续性研究而获得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金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的立项资助,出版时定名为《审美化生存》。
我作为他的博士后合作导师,有幸先睹为快,不仅深受启发,而且感慨万端。在物欲横流、世风浮躁,学术规范也受到猛烈冲击的当下,能如守祥者一方面以学子之孜孜求学态度,排除干扰,甘于清贫,坐冷板凳,做真学问,另一方面又怀赤子之满腔热忱,忧患天下,关注人类圣洁的精神家园的坚守,真是难能可贵,令吾辈肃然起敬。我衷心地祝愿他终生坚守住党和人民培养的知识分子的这种神圣职责、人格良知和学术操守,再接再厉,奋进不止,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添砖加瓦、贡献微力。
守祥的这篇学理性、现实性极强的研究著作,我最称道的是有思想、有见解,其思维的锐敏和见地的独到,构成它基本的学术品格。面对世纪之交经济全球化和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强势,尤其是现代化电子技术普及引发的信息革命,人类社会生产力迅猛发展的同时,人文生态环境也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多少专家学者和志士仁人都对此密切关注甚至忧虑重重。守祥作为知识分子的后起之秀,直面这种严峻现实,以深邃的理论眼光旗帜鲜明地指出这种受制于市场逻辑的大众审美文化“加剧了急功近利的价值取向,延留了主客二分的精神困惑,消解了人文价值与审美意识的传统影响”。他主张进行一场“审美观念的探险”,目标是建设“新的美学范式与审美理念”――
研究资本与技术对大众文化发展的深层影响,透析“艺术终结”与“哲学终结”的内在背景,确认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转型意义与普遍价值尤其是对当代文化生态平衡的长远影响,调整视角从传统的形而上学范式转入新型的社会行为学范式、从哲学纵向超越的思维转入重视横向超越的想象、从封闭的本质论诗学走向开放的体验论诗学,剖析大众文化审美理念的文化美学、身体美学表现及其欢乐诗学构造,辨析审美泛化的形而下之轻与审美现代性的人性解放之重,以天人相通的感性想象和灌注价值理性的审美批判制衡技术理性与市场逻辑引导的轻薄与狂嚣。
这段话,概念叠加,内蕴厚重,可以看作是守祥从事“大众文化审美研究与哲学批判”的宗旨。其间的思想锋芒和学理色彩,令我想起了前辈著名学者张岱年先生生前与熊十力先生对话的一句名言,十力先生深沉叹曰:“我想今后人们都不会思想了。”此语力透万钧,启人深思,在某种程度上已为今之现实证实,不幸而言中。但,有守祥们在,中国优秀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和忧患之思便能代代相传,足可告慰前辈哲人的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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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高校社科类成果评价标准均由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主制定,且围绕着“提高科研水平,促进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的基本指导思想开展工作。为了通过完善科研成果评价制度,提高社科类科研成果质量,教育部曾于2006年文件《教育部关于大力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教社科[2006]5号),明确了指导思想。各高校在诸如“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科研奖励办法”等管理文件中也都对高水平科研成果给予政策倾斜和加大扶持力度。这些对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生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国家科研经费投入增加、各高校对科学研究工作重视程度提高,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数量不断增加,出现了一些创新性差、水平低的科研成果。这类成果对推动学术发展无任何意义,只会鼓励善于钻营的人在科学研究中投机取巧,而对真正潜心研究取得的科研成果是一种变相压制,是科研发展的阻力。如何通过制定科学、公正客观、系统的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引导并激励科研人员产出高水平、高质量的科研成果,避免科研成果“泡沫”的产生,是科研管理者应该深入思考的问题。笔者结合科研成果评价中的一些实际问题,通过分析和研究部分高校人社科类科研成果评价制度,总结成功的经验,总结失败的教训,对如何完善科研成果评价制度,提高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质量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建议、意见,以期对有关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一、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分析
目前,在科研成果评价制度方面,许多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采用定量分析的评价方法制定政策。具体程序包括:确定评价指标,对不同级别的论文、著作、项目标定不同的权重分值,建立评价体系;将科研成果按规定折合分值,多项成果分值累加,得出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量并以此为依据给予奖励。
在论文成果评价方面,通常分为普通期刊论、论文集论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ISSHP(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会议索引)、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论文、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论文、《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期刊论文、本校认定的权威学术期刊、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检索论文等几个等级。著作一般分为学术著作、学术译著(中译外)、学术译著(外译中)、词典工具书等级别。权威学术期刊由本校专家依据本校具体情况研究确定,一般从大家公认的学术价值较高、影响力较大的期刊中产生。著作成果的分值标准依据著作级别、获奖级别来确定。
在科研项目方面,纵向项目依照项目来源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校级等几个级别,级别不同,每万元科研项目经费折合的科研工作量的标准不同。国家级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省部级项目包括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批准立项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横向项目单独分类,依据项目经费的数额折合工作量。
相关政策的优点在于政策的实施可以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评价方法简单明确、易于操作、相对客观。从相关政策条例实施的情况来看,效果明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一定程度上调动了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提高了学校的科研水平。从激励的角度分析,对达到预期目标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人文社科成果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论文成果质量鉴定不严格
在定量评价的成果评价制度中,依据的刊物级别,分为普通期刊论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CSSCI或CSCD期刊论文、几大国际检索论文(SCI、SSCI、EI)等几个等级,这种分级评价方法有其合理性,如分级清楚、标准统一、论文容易归类、管理,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科研成果水平等级,但并非所有核心期刊论文都能体现其内在水平。原因有二:
其一,核心期刊的测定方法有很多种,其中最重要的引文法是根据期刊所载论文被引次数的多少评价论文质量,引文法测定的核心期刊虽然能够反映该学科的内容和水平,但文献被引频次要有一个时间跨度才能反映出来,即当前核心期刊的学术价值并不一定完全准确代表当前所价值。此外,论文是否被引用不仅与论文质量有关,也与该论文选题是否为当前研究热点、学科发展趋势及该领域研究人员数量息息相关。一般情况下,应用性的学术期刊被引用的频率低于理论性期刊。
其二,受利益驱使及其他因素的影响,部分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质量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有些期刊主办单位为了经济利益收取高额的版面费或碍于人情关系,从而降低了所刊发论文的质量标准。这些论文看似发表在级别较高的刊物上,实则是花钱买来的,或是依靠人情关系刊发的,论文质量并不高。因此学术期刊级别不能完全体现论文质量。
(二)图书类成果质量鉴定不科学
图书著作形式可分为专著、编著、编等几类,其中专著的独创性最高,产生的是原创作品,其学术价值最高;编的独创性最低,产生的是演绎作品。科研人员都希望自己出版的图书认定为著作,如今图书出版社大多为企业化管理,重视经济效益,对所出版书籍,只要没有违法行为,没有版权纠纷,能够提供足够的出版资金,可在图书著作形式认定方面、学术价值等方面放松要求,因此部分图书成果分类界定标准不统一。对高校科研管理者而言,只要是公开出版物,若非相关专业的权威人士,对出版物的学术水平高低难以界定。
(三)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要求不规范
一些立项项目以研究报告作为结题成果形式,而用来结题的研究报告的应用价值只是一些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报告实际价值依据。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找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比较容易,并不具有说服力,一个项目批复的资金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最终的结项成果如不严格鉴定实则是对资金的巨大浪费。
(四)科研项目级别界定不规范
一些纵向项目级别界定明确,也得到多数高校的认可,但一些随机立项项目,学(协)会类项目、各类项目子课题、自筹经费项目、各类横向项目,项目来源规范性不强,真实学术水平有待严格甄别。通常立项项目级别依据项目来源单位级别来确定,如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即为省部级项目,这类项目属于常规项目,每年固定时间统一申报,有一定规律性。一些随机申报项目,项目来源单位级别界定不明确,申报时间无规律,因此项目级别界定缺乏规范性。如一些学(协)会类项目,各高校对学(协)会项目来源级别认定不统一。在子课题级别的认定方面,各高校也标准不一,认定标准严格的高校要求在获批的总课题立项书中明示该子课题的名称及子课题的负责人,才能认定该子课题成立,相应级别按低于总课题一个级别确定。认定标准宽松一些的高校则只需总课题负责人出具该子课题立项证明即对该子课题予以认可。
三、完善人文社科成果评价制度的方法与途径
(一)制定科学、客观、公正的科研成果评价标准
科学、客观、公正的科研成果评价标准是产生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基础,没有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就失去了评价的意义。亚当斯的公平理论指出:“一个人的公平感来自于对自己劳动贡献与报酬比与别人的劳动贡献与报酬比的比较和评价”。如果人们对评价过程或评价结果感到不公平就会采取降低效率、降低积极性及降低努力程度的方式回应,这会对整个高校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政策制定者在制定科研成果评价政策时要以推动学校科研水平为出发点,真正立足于提升学校学术水平,制定科学、公正、客观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
高校各级领导往往既是科研带头人又是行政管理者,既是科研管理制度制定者又是受益者,在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制定过程中难免会向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向倾斜,特别是在我国官本位意识严重的环境中,权威期刊的认定经常由领导的意见决定。即使采用由学校各学院、系、部教师推荐的方式,推荐主体也经常从自身利益出发选出自己容易发表又相对学术性不是明显较弱的核心刊物。这种方式确定的科研成果评价标准难言权威性、公正性,往往成为各方利益博弈的结果,不利于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生。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学校领导应该认识到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对学校发展,对科研人员科研的重要意义,要真正站在有利于促进学校学术、科研发展的角度,公开、公正、公平地研究确定科研成果评价标准。
(二)注重评价体系的长效性
俗话说:“十年磨一剑。”要出高水平的科技论文和科研成果,需要教师沉下心来,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和积累,去除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因此,在制定科研成果评价政策时要改变重短期目标轻长期目标,重数量轻质量,重立项轻管理,重结果轻积累、重科研经费轻项目级别的科研管理观念和舆论导向,鼓励“慢工出细活”,减少急功近利、“短平快”。并通过调整或改革科研考核、科研奖励、职称评定等一系列政策,鼓励教师出高水平科研成果,营造学术气氛。
(三)注重科研成果评价方法多样性与合理性
1.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价值的体现受多种因素影响,在评价过程中单纯地依靠定量评价或定性评价都不能完全客观、准确地对成果本身作出评定,只有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更准确地反映科研成果的真正价值。定量评价是将科研成果依据刊物级别、被引用次数等标准折合成分值,再根据分值确定科研成果的价值。定性评价最常用的是同行评议法,其中包括实行公开评议与匿名评议。在科研成果评价中,如果单纯采用同行评议的定性评议方法,受成果价值的潜在性、模糊性,评议专家知识结构、学术视野、学术偏好、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干扰,容易导致评价标准的自由度过大,给主评人人为地拔高或贬低某一成果带来方便,而导致评价失去科学性。同时,科研成果评价是一种主观评价,如果只通过成果发表的刊物级别、是否是专著,还是编著等简单划分来确定成果的价值,也不够科学。因此采用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分解价值的指标并量化,设定可比的分项指标量、详细的定量标准,消除或削弱评价中的主观因素的干扰,使同行评议能在更规范、更清晰的条件下运作,可以尽量减少评估误差,促使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更科学、客观、准确。
2.同类相比原则。
科研成果价值的多样性决定了对特殊的知识内容、价值、功能,用同一标准判断很难确认其特殊价值,因此,对科研成果的评价必须分类进行。可按学科内容、形式、研究方向分类,对同类科研成果采用相同的标准进行评价,这样才会相对公平,分类越细,可比性就越强,标准越易确定,评价结果越准确、公正。
3.排除偏见,容许异议。
在评价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主评人的学术道德、学派、与被评人之间的恩怨而导致的偏见,可能造成对成果价值的放大、缩小、虚夸、否定,也是科研管理机构在组织评审专家时必须关注的问题。由于评价的复杂性、主观性、主评人所处环境及心理因素的干扰,为避免偏差,应允许在一定时间内对评价结果提出异议,当出现异议时要重视异议,这样有利于增强评价的准确性、科学性,克服评价的主观偏向性。
(四)抓好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项目研究是产生高水平科研成果的重要条件,没有项目经费的支持与资助,大量的实地调研与资料查询研究很难开展,高水平的成果亦很难产生。因此,在立项支持方面要尽量评出优秀的项目申请书,选出优秀的项目研究人员,将有限的资源配置给最优秀的项目,这样才能为以后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打下良好基础。一些限额申报的项目,经常要经过层层评审,在层层评审过程中排序结果受人为因素的影响严重,尤其是在标准模糊的情况下,某人与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成员或领导关系好,或者评审人员本身就是项目申请人,评审排序自然靠前,这样的排序不是依靠项目的研究意义取得的,自然不能选出优秀的项目立项。因此,在项目书评审中应采用匿名评审的形式,尽量减少非学术因素对项目评审的干扰,真正让高水平项目脱颖而出。很多高校在成果认定中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匿名评审产生的项目给予较高的评价,就是因为评审相对公平,评出的项目不是靠人为因素产生的,而是靠项目申报书自身的质量取得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