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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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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论文

篇1

2.1加强建设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对兽药残留进行监控的基础就是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我国制定的首要残留限量依据的是欧盟以及美国等国家的标准。然而,因为我国的兽药种类比较多,制定得这个标准并不能对我国兽禽养殖的实际情况。所以,我国需要对这个兽药残留限量标准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另外,还要依据我国广大人民的饮食习惯建立并完善兽药残留风险评估体制,进而保障动物性食品的安全

2.2加强建设兽药的休药期标准

现如今在对兽药的休药期进行完善的时候,还要加大力度研究以及制定新剂型和新兽药的休药期。在对新剂型以及新兽药进行申报的时候,一定要提供其休药期资料。兽药的休药期指的是从不给动物注射药物到许可这些动物屠宰或者制作动物产品(蛋和奶)的间隔时间。规定兽药的兽药期是为了避免或者减少供人类使用的动物性食品中有过量的兽药残留,保障食品的安全。在休药的这段时间,动物或者动物性食品当中存在毒理学的残留物能够得到逐渐消除,直到其残留量达到标准量。对兽药休药期的规定主要是依据规定动物体内的消除规律制定的,兽药在动物的体内的消除规律是给动物注射最长用药量以及最大剂量给药,在停止用药之后在不一样的时间对其进行屠宰,并对其体内残留的兽药量进行检测,知道采集的动物的所有组织内都检测不到药物的存在。休药期是根据不同的药物、不同的动物、给药途径、制剂方式而变化的。因此,在对动物体内的残留药物的消除规律进行研究的时候,一定要找到检测限量小于药物的残留限量的能够付诸实施的检测方法。

2.3制定并完善兽药残留的检测标准

药物的检测技术直接影响着食品的安全水平。所以,每个国家都建立了药物检测机构。在2002年,我国出台了《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提出了100多种兽药在可使用动物组织的残留最高限量。然而,对这100多种兽药的残留检测标准却只有90多种,而且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兽药残留检测方法。现在我国对动物体内的兽药残留的检测方法基本上都是高效液的相定量的检测方式,这种检测方法用时比较长、检测程序比较复杂,并不适应当今社会的要求。所以,我国一定要加大对快速高效药物检测方法的研究。当前国际上存在的快速筛选方法主要有基因芯片法、酶联免疫吸附法、PCR探针法、放射免疫法等,这些方法通常是在非实验室状况下对动物样品进行检测的方法,如果检验结果呈现的是阳性,就说明此动物的药物残留量不符合标准,是不允许这些产品上市的。当前还有许多的高效检测方法,它们属于定量检测方法,比如: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质谱联用法、原子吸收光谱法、气相色谱法以及原子荧光光谱法等,这些检测方法需要使用很多大型的精密仪器。还有一类方法就是确认检测方法。这些方法在国内外贸易纠纷、政府检测等时间中使用频率比较高,这类方法一定要对动物体内的药物残留进行确认性的检测,该确认性检测主要是对其分子式、结构以及分子量的检测,这类检测方法是一般的实验室办不到的,只能在国家级的兽药安全评价中心进行。

篇2

1.满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事业发展的要求。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做好专业人员技术档案工作,能便于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队伍各类专业人员现有的状况,为合理使用、培养和开发利用各类专业急需人才,提高专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专业人员快速应对和处理各种饮食用药安全突发事件能力,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2.满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人才管理要求。专业人员技术档案能够完整地记载各类专业人员的资历、能力、业绩和专业技术水平。管理并运用好专业人员技术档案,能为各项科技工作招聘、人才交流、推荐科技人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人力资源储备提供详实、可靠的材料依据。

3.满足社会服务的需求。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和科学研究工作中,各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按照相关准则和法规,建立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与管理,确保出具的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满足服务社会的需求。

4.满足实验室认可/认证工作的要求。《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要求:“实验室管理者应确保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和/或校准、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人员的能力。当使用在培员工时,应对其安排适当的监督。对从事特定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实验室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包括签约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和专业资格、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或能力确认的日期。这些信息应易于获取。”所以,完善的、行之有效的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程序,也是满足质量管理体系及实验室认可/认证工作要求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与技术档案材料分类

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以食品、药学(含中药学)专业人员为主,同时应有医疗、生物、药物制剂、分析化学、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档案管理、图书情报、会计、法律等各类专业人员,以确保各学科互为补充,合理配置。

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应全面、客观、真实,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基础材料。主要包括专业人员履历表、学历和学业证书(含毕业、结业、修业、肄业)及后继学历证书;各种专业技能考试、考核合格证、资格证;参加各种科技研讨会、专业技术会议、出国考察、进修学习、短期培训;继续教育及能反映专业人员个人资历和技能水平的各种材料。

2.任职资格材料。主要包括专业人员历次任职资格评审表、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聘书及检定员证、操作员证、上岗证、上机证、内审员证、监督员证、审核员证、评审员证等相关的任职证书。

3.科研技术成果材料。主要包括反映专业人员业绩的专业工作总结、技术报告;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主持或参与各项科研课题鉴定证书、获奖证明、证书及完成者证书;发明创造专利证书及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4.考核材料。主要指每年度对专业人员进行考核的考核登记表。内容包括:本人述职;培训进修学习情况;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情况;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创造发明及成果情况;工作失误、失职情况等。

5.其他材料。指专业人员参加各种专业学会、学术团体的聘书、聘任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每一卷技术档案应具备的基本信息有:档案号、姓名、科室、最高学历、毕业时间、第一学历、毕业时间、第二学历、毕业时间、工作时间、职称、任职时间。论文信息管理:档案号、题名、出版时间、责任者、级别、(标有ISSN或CN)收录、数量、归档时间。论著信息管理:档案号、书名、出版项、出版时间、科室、主编副主编、编委、编者一、编者二、编者三、数量、归档时间。参加科研工作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课题来源、类别、经费、研究起止时间、承担单位、负责人、参加者名次、归档时间。科研课题完成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课题名称、研究起止时间、鉴定时间、鉴定单位、证书编号、科室、负责人、参加者名次、归档时间。获奖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获奖名称(科技成果、医疗成果、优秀论文、专利证书、荣誉证书)、授奖单位、授奖时间、级别(国家、省、部、市)、证书号、归档时间。学术会议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会议内容、参加地点、会议时间、主办单位、科室、参加者、归档时间。培训、进修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起止时间、专业内容、进修单位、参加者、培训鉴定归档时间。学术职务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学术团体、职务、任职时间、聘任单位、科室、受聘者、归档时间等。

三、专业人员技术档案材料的收集管理

1.实施“一人一档”。为便于档案管理,了解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背景及岗位变动情况,需要建立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内的每人一套的技术档案。

2.将文件的收集贯穿到日常工作中。业务报告、年终工作总结,国内外各种刊物发表或会议交流的论文等材料,医学科技成果,都属于收集的范围,应该随时注意收集;还可以制定规章制度,规定外出人员学习结束后及时向培训管理部门上交培训资料,由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再向人员技术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等。

3.把好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材料关。技术人员档案大部分是技术职称评聘过程中形成的,评聘工作为个人技术能力和业绩的集中展示提供了机会,它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工作中的经历、品德、业务专长、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所以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定和技术职务聘任时同步收集材料,大量的专业技术证明材料可以通过这一渠道来收集。

4.在完整收集各类资料的基础上,档案管理人员逐人、逐项进行整理、编目、著录,整理完毕的技术档案材料,存放档案盒归档。有条件的机构,在保存文本技术档案的同时,还可以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档案管理,采用电子表格录入,将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的全部信息建立关联,集中表达在一个窗中的各页面内,直观地展示个人的基本信息、技g信息,专业人员可以通过内部局域网点击查阅本人的技术档案材料,最终达到技术档案管理自动化的目标。

篇3

一、事件的爆发

2016年3月18日,山东济南警方破获一桩案值5.7亿元的非法疫苗案,疫苗含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该省犯罪嫌疑人庞某卫母女自2010年以来,从陕西、重庆、吉林等10余个省市70余名医药公司业务员或疫苗贩子的手中,非法低价购进乙肝、流感、狂犬病等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然后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加价销往广东、河南、安徽、湖北、四川等18个省份,长达5年的时间。

事件一经报道,迅速成为社会人们关注的焦点,引发网友热议。而这次的事件波及范围之广、时间跨度之长前所未有,尤其是犯罪嫌疑人曾因非法从事疫苗药品经营活动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但是她竟然能在缓刑的期间继续从事贩卖,令人诧异。

二、何为问题疫苗

从医学上来讲,疫苗是指用细菌、病毒、肿瘤细胞等制成的可使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的生物制品,是减毒或者灭活后的病毒,本身也常有一定副作用,通过疫苗接种使接受方获得免疫力,被广泛认定为能减少许多疾病的流行和影响。加之使用对象大多数是新生儿、婴幼儿及青少年,所以注射了问题疫苗便可能对人体带来不可预见的危害。

三、非法疫苗的流通问题出在哪里

(一)监管难度加大

自2005《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实施以来,为了保证疫苗质量的稳定可靠以及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大了对疫苗的监管力度。根据《条例》中的规定:疫苗生产厂商可以直接向接种单位、疾控机构或疫苗批发商从事疫苗销售活动,疫苗专门由疾病控制机构供应的垄断局面被打破。进而增大对疫苗流通过程监管的难度。

(二)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

市场经济的发展为社会带来了巨大财富,但经济利益至上的逐利特性,也诱发了极端利己主义的传播与扩散,诚信的缺失、丧失道德底线,使药品买卖人员为了巨额利润不惜触犯法律铤而走险。他们唯利是图,只认钱,不讲德,甚至为一己之利,突破道德底线、挑战法律权威,人生观与价值观完全扭曲。

四、如何提高对药品的监管效力

(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牢固树立正确的药品监管指导思想和科学监管理念

准确把握工作定位,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监管与服务、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政府药品安全监管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

2.建立统一高效的药品监管体系

完善疫苗的流通体系,在疫苗的销售和运输环节,药品监督部门要联合其他相关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对疫苗市场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疾病控制机构与接种单位疫苗购进渠道资料是否齐全,购销记录是否完整,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做到账物相符,若发现疫苗购进中存在违法行为,应依据《条例》进行严惩。

3.监管者应切实履行自身职责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按照其监管职责,坚持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不为蝇头小利而知法犯法,需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4.新的监管形式

除了当前电子监管已成为疫苗安全监管的手段之一。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更多监管形式,比如人人参与机制,让更多人能够参与到监督中来。

(二)药品生产企业

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作为疫苗的生产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疫苗批发企业和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不违规将疫苗销售给不良批发商。

(三)公民个人

我们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应该积极参与到社会事务中来。不断完善自身道德修养,同时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从身边发现药品安全隐患,及时反映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工作。

注解:

篇4

所谓医药电子政务是医药行政部门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以计算机网络为平台而进行的。它不仅意味着医药行政部门信息的进一步透明和公开化,还意味着医药行政部门通过网络来管理其所管辖的医药卫生公共事务[1]。面向企业开展医药电子政务包括以下几种业务模式。

1 网上监管

医药企业网上监管主要是医药行政部门通过政府电子政务网站对药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网上监管,它贯穿于药品原料生产到最终消费的全过程。

“3511”工程,依托现有国家统一政务网络,建立和完善覆盖国家、省、市(地)三级药品监管信息系统[2]。我国药品电子监管尚处在起步阶段,在2007年对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措施,加强药品电子监管,建立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实施药品“电子身份证”监管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品电子监督管理网络,对医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2 在线业务开展

2.1医药企业网上申请与在线审批

医药企业网上申请指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工具将申请材料传送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以完成医药企业网上申请全过程。目前,医药电子政务可以提供的网上申请包括: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许可项目申请[3]。

在线审批是企业通过网络进行项目申报后,政府部门(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将项目审批进度定期在网上公布,并不是在网上进行项目审批。真正的审批过程,仍然在政府部门内部,借助纸质文档或者局域网上的审批业务系统进行。在审批过程中,政府部门会将审批的进展状况定期到政府网站上,提供给相关的企业查询,从而实现审批公开。

2.2 药品注册管理

2007年12月10日我国《药品注册申请表报盘程序》(版本号2.0)正式启用。医药企业进行新药注册须在政府网站上下载该软件,申请药品注册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文件。

2.3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上市后再评价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是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面向国际、国内各有关单位进行日常工作管理的远程计算机信息网络,它将覆盖全国各地区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防疫等机构,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域内实现不同地区、不同部门间远程通信。

药品上市后再评价的实施主体包括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临床评价机构(医院)、学术专业机构(院校、研究单位)和企业。企业指药品生产商,是上市后再评价的主体,应时刻跟踪和评价本企业上市药品的安全性和疗效,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医生和公众。

3 综合信息服务

政府利用网络手段为医药企业提供各种快捷、高效、低成本的综合信息服务。

3.1 医药电子政务信息

政府将拥有的各种数据库信息对医药企业开放,方便医药企业查询利用。如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数据库,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数据库,医药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等。

3.1.1 政府机构及职能查询通过网站的机构介绍及职能栏目医药企业可以了解本级政府机构的设置情况及其职能,同时还能进入下属部门机构及其职能栏目或链接。医药企业可以通过政网导航(网站地图)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机构设置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3.1.2 政策法规查询通过网站法规文件及法规解读向医药企业提供医药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命令和政策规范。查地方性法规可登录当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网站进行查询。例如,企业通过点击SFDA的法规文件可以查询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局令、规范性文件、工作文件等。

3.1.3 政府业务信息政府业务信息主要包括办事指南、各种公开的业务报表和统计数据。例如,SFDA的政府业务信息包括:政府工作、办事指南、规划信息、人事信息、政策信息、最新动态、地方动态、公告通告、网站统计、药监统计、网上调查等。

3.2 医药信息咨询服务

医药信息咨询服务是我国医药电子政务从单向沟通开始向双向沟通过渡,通过医药信息咨询服务,可以全面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与公共服务水平,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规范、透明的服务。

4 结论

本论文系统归纳了我国医药电子政务面向企业的业务模式类型:网上监管、在线业务开展、医药政务信息等。通过业务模式的归纳总结,对其现状进行了系统描述,为我国医药电子政务业务的开展与业务类型的丰富提供了参考。

[参考文献]

[1]陈玉文.医药电子商务[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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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人员准备

1.1人员选择

从科室护师中选择大专毕业,工作10年以上,爱岗敬业、做事严谨踏实、有钻研精神的护士作为专业护士。

1.2人员培训

药物临床试验所有研究者都应具备承担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多次、全面培训才具备研究者资格。

1.2.1参加网络培训

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网络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1.2.2参加知识讲座

参加院药学部组织的多种形式药物临床试验知识讲座,循序渐进,提升理论水平。本院将培训纳入科教科继续教育重点工作进行管理,培训形式有:①到先进单位参观学习。②邀请知名专家来院讲学。③参加SFDA网上培训。④参加国家级培训班[3];⑤自编与订购培训教材的学习,人手一册,科内专业人员结对子,互相提问,共同提高。⑥院内机构办公室负责人、秘书、药品管理员讲解相关知识。

1.2.3参加科内培训

参加科内仪器设备使用、专业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理论、操作技能培训,只有掌握专科抢救操作理论和技能,才能确保受试者的安全。

2医院设施准备

2.1抢救仪器设备准备

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认定的医疗机构必须具有与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专科备有的抢救仪器有:呼吸机、除颤仪、心电监护仪、胶囊内镜、食管PH值监测仪、电子胃镜、电子肠镜、急救车等。每台仪器专人专管,并悬挂《标准操作流程》及《仪器使用登记本》。

2.2资料准备

完善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SOP)是确保试验质量的重要环节,临床专业不仅要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技术设计规范和SOP,更重要的是保证其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依从性,杜绝试验过程的随意性,从而确保药物临床试验结果真实可靠,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各项制度、规范及SOP的制订不但要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科学、伦理要求,还要结合本专业的特点。

2.2.1专业管理制度

如《病房管理制度》、《研究人员培训制度》、《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等。2.2.2专业人员职责如《研究护士职责》、《药物管理员职责》等。

2.2.3专业操作技术标准操作规程

如《三腔二囊管置管标准操作规程》、《胃肠减压标准操作规程》、《导尿术标准操作规程》、《静脉输液标准操作规程》等专科22项护理技术标准操作规程。

2.2.4研究者资格证书复印件

药物临床试验培训证书、论文复印件等。

2.2.5专业仪器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如呼吸机、除颤仪、心电监护仪的标准操作规程等。急救车药品、物品管理登记表,如《急救车药品清点交班本》、《急救车物品清点交班本》、《急救车药品效期登记表》等。

2.2.6专业急救预案

如《防范和处理药物临床试验中受试者损害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标准操作规程》、《静脉曲张上消化道出血急救标准操作规程》等。

2.2.7药物储存相关记录

如《临床试验用药物库存表》、《临床试验用药物登记表》、《药物退还登记表》、《临床试验用药物储存室温湿度记录表》、《临床试验用药物冰箱温湿度记录表》、《临床试验用药物药品柜温湿度记录表》等。检查前应将所有资料排序、编码、整理成册,放入专用研究资料柜或与相应仪器设备随行。

2.3应知应会知识储备

2.3.1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法律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等。

2.3.2试验药物运行全过程

熟知试验用药物的交接、保存、发放与回收、返还与销毁各环节的标准操作规程。

2.4现场检查准备

2.4.1机构设置

科室设立受试者接待室、试验药物储存室、资料室、抢救室等,采用独立房间,避免受打扰。

2.4.2检查所有抢救设备

确保性能完好,检查急救药品,确保无过期或批号不清,在仪器相应登记表记录检查及试运行情况。

2.4.3加强药物管理

试验药物柜专人管理、专柜带锁(冰箱也带锁)、专门记录、储存室、冰箱、药品柜配有温、湿度计。

2.4.4做好环境维护

做好病区环境秩序维护,限制探视和陪护,加强巡视,保证病区整洁、安静有序。

3小结

得力的组织机构保障、措施得当的知识培训和严谨的资料是顺利通过资格认定现场检查的关键,全面、周到的护理配合与现场准备也是不可或缺的。今后,本科将把做好药物临床试验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学习,在药物临床试验的实践中不断规范和完善制度与SOP,培养临床专业人员严谨的工作作风,保障临床试验质量,不断提高本院药物临床试验研究和管理水平[3]。

参考文献

1李海燕,吉萍.《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在临床研究中的价值及我国研究者的依从情况[J].北京大学学报医学版,2010,42(6):637~640.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EB/OL].(2004-02-19)[2011-12-14].

3刘敏,樊文竹.浅谈筹备申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的关键环节[J].华西医药,2013,28(11):1780~1781.

篇6

一、研究背景

当前中国食品药品检验系统主要由中检院和各省、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承担国家药品评价抽验、餐饮食品检测、保健食品检测以及食品药品风险监测、标准研究与检验检测方法研究、日常监督抽验工作。这些机构普遍面临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检验任务与研究工作的双重压力和专业人才供不应求的矛盾;二是在相关专业学科领域缺少有影响力、号召力、引领力的学科带头人。在检验工作与学科研究实践中,遇到问题只能靠自己摸索,常常是同样的问题困扰了不同单位,不同单位却各自为政,难以形成科研攻关的合力,取得的研究成果也难以共享。因此,以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为主体,依托与高校联合建立的教学科研基地,建立科学高效的食品科学、药学、精细化工学、食品科学相关学科制度体系,充分利用食品药品检验机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加大相关学科人才培养与科研工作力度,树立学科带头人,引领食品药品检验相关学科领域难点问题和共性问题的研究和攻关,大力推动食品药品检验研究相关学科特别是重点学科建设与发展,以使食品药品检验研究机构在检验检测技术、方法的研究上有所建树并确保未来能够顺利完成工作中面临的各类新任务。

二、学科与学科带头人的定义

1.学科与学科建设。2009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一级学科是具有共同理论基础或研究领域相对一致的学科集合。第9条规定:二级学科是组成一级学科的基本单元。二级学科设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与所属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二级学科有相近的理论基础,或是所属一级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方面;(2)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已形成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3)社会对该学科人才有一定规模的需求。

学科建设主要包括学科方向、学科梯队、研究基地、科学研究、学术环境、人才培养及管理等基本要素。推进学科建设不仅可以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专业特色、优势学科的发展和学科带头人的成长,改善学科梯队的结构和实验基地建设,提高队伍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推动硕士和博士学位点的建设,而且能对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提高专业技术与科研水平也会起到积极作用。

2.学科带头人。所谓学科带头人,就是对某一学科有较深入的研究,能够掌握该学科的发展动态;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高尚的品德修养、道德情操和为学科献身的精神;有很强的协调能力及社会活动能力;在学科发展、梯队建设、科学研究(含科技开发)、人才培养中起带头和核心作用的专家、学者。

学科带头人必须在学科中起带头和核心作用,是就学科带头人在学科中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随着学科的迅速发展和不断交叉渗透,一方面新兴学科不断涌现,学科越分越细;另一方面所面临的问题综合化,学科交叉越来越广泛。因此,现代社会的科学研究越来越需要群体作战,而群体作战则必须有指挥官起领导和核心作用,能够带领大家团结奋斗。

三、食品药品检验系统学科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

1.必要性研究。在食品药品检验系统推进相关领域的学科建设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事业发展的迫切要求。一是在当前严峻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下,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需要更加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行业专业人才缺口非常大,现有的人才队伍结构以及从社会招聘的高校毕业生专业适用性不是很强;三是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标准研究需要一支相对稳定、更加专业、同时在实践研究与理论研究领域均有良好基础的人才队伍。

2.可行性研究。目前国家级、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开展学科建设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一是具备相应资质。中检院已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多个省级所与高校联合建立了教学基地,如湖南省院已成为中南大学校外研究生教学点,与湖南中医药大学联合设立了“中药有毒有害物质快速检验及脱除湖南省工程技术中心”,是中南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教学基地。二是拥有人才支持。中检院和多数省级所具有专科、本科、研究生教学资格和能力,全国食品药品检验系统拥有了一支以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为领军人物的师资队伍。三是具有专业理论基础。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具有各自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已形成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经过多年的检验与研究实践积累,出版了大量科研成果、论文、论著,为学科建设奠定了实践和理论基础。四是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社会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方面的专业人才有相当规模的需求。

四、食品药品检验系统学科建设的路径、发展方向与目标定位

(一)食品药品检验系统学科建设的路径

1.加强与高校联合。办好高校教学与实习基地,参与相关学科的教学计划制订,在相关学科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培养教学过程中承担更具体的教学与实习指导任务,可以参照临床医学等专业,把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相关专业的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学时分配比例设定得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合理。

2.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要培养出一流的人才,取得一流的科研成果,首先必须有一流的条件。发展学科优势必须有一批用于高、精、尖科学研究以实现重点学科建设中科研手段现代化为目的的专用设备、仪器,使实验室具有承担国家重大科学研究项目的基础能力。可由各省级所申报,以中检院为龙头,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在全国系统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作为系统科研的领头羊,把本系统的专业优势、人才优势转化为学科建设优势。一是在中检院建立重点实验室,搭建桥梁,实现国际接轨。二是充分发挥东部和沿海省的优势,先行发展和建立具有创先领域的重点实验室。三是充分利用中部和西部的药材资源优势,建立具有区域特点的中药、民族药的重点实验室。

3.建设定向培养的教学学科体系。省级所要争取相关学科的学位授予资格。例如,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都是药学二级学科,中药学是一级学科,各省级所可以根据各自在不同专业所拥有的人才优势或技术优势,选择一到两个学科作为为药品检验工作定向培养人才的重点学科,在人、财、物资源的投入上给予重点扶持。关键是在教学计划的制订和课程设置上要积极参与,发挥应用的作用,以促进人才培养与实际应用相接轨。

4.建立学科带头人培养机制。采取逐级推荐、选拔的方式,对系统内特别优秀、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一经确定为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则在一定时间段内,在政策上、科研经费上、培训交流上给予倾斜政策,同时严格考核该时间段内该培养对象的业绩与表现,期满要对其进行评价和鉴定。学科带头人培养机制应纳入全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对培养对象实行届期制动态管理。

(二)食品药品检验系统学科建设的发展方向与目标定位

1.发展方向。食品药品检验系统学科建设应服从服务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根据国家现有的学科设置,可以选择以下学科作为主要发展方向:(1)化学的二级学科:分析化学;(2)生物学的二级学科: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3)仪器科学与技术的二级学科:精密仪器及机械;(4)食品科学与工程的二级学科: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5)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的二级学科:营养与食品卫生学;(6)药学的二级学科: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7)中药学(一级学科);(8)保健食品的二级学科:食品营养学、毒理学;(9)化妆品的二级学科:精细化工学、皮肤生理学;(10)机构管理的二级学科:管理学。

条件成熟后,还可以在学科目录以外,自行设置相关二级学科,例如,中药学是一级学科,将来可以在中药学以下设置中药鉴定、中药炮制等二级学科。

2.目标定位。通过推进全国省以上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学科建设,在全国系统形成一个良好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与发展机制,使省级检验检测机构中检验技术型人才与科研教学型人才在角色定位和职能承担上适当分流,各有侧重,从而解决检验与研究、教学任务相互交叉,技术人员工作超负荷的问题,也为研究型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同时,有利于本系统更好地参与药学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提升本系统在相关专业领域的声誉和学术地位。

基本目标:一是为省级所培养一批专业技术领军人物,提高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机构专业技术与科研水平;二是为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培养实用型人才;加大中国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才储备;三是推进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四是促进相关学科、专业本科、研究生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建设与发展。

五、食品药品检验系统学科建设相关配套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一)建立学科带头人选拔与培养机制

由中检院牵头,在全国系统建立学科带头人选拔与培养机制。

1.明确培养目标。即经过几年的集中支持和重点培养,使培养对象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能准确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在国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成为所在单位学科拔尖人才。其杰出者通过进一步培养,成为能够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2.明确选拔原则。规定选拔程序,通过个人申报,所在单位进行初评,提出推荐人选,并向中检院推荐为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中检院定期对各省推荐培养对象组织专家考察、评审。中检院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省所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中检院对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进行审定,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后,在中检院网站公布。

3.明确培养方式。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学科建设的实际和发展重点,对培养对象提出具体的培养任务和培养目标,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与培养对象签订培养目标责任合同。培养目标责任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培养方向,培养期内主要承担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任务,培养措施(含实验室提供的条件)、培养对象的权利、义务以及职责等。培养计划报中检院备案。

4.明确培养期任务。建立考核制度,建立科学考核与动态竞争的管理机制。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期可为三至四年,不搞终身制。培养期结束,不再参加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按照“动态培养、严格考核、公开竞争、择优汰劣”的原则,对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进行严格考核、动态管理、滚动发展。中检院每两年组织专家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行优胜劣汰,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培养资格,终止资助,并不得参加系统学科拔尖领军人才选拔;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参加学科领军人才选拔。

5.建立激励机制。对于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优先安排国内外进修,或国内外参加高水平的学术会议。设立培养基金,每年给予培养对象一定的自主研究课题科研经费(1万元~3万元)。在同等条件下,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可优先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制订学科发展规划

组织制订全国食品药品检验系统学科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确立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重点建设项目,用一到两个五年规划的时间,初步建立全国食品药品检验系统以中检院为主干,省级所为分枝的比较全面、独具特色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相关学科体系。

六、结论

食品药品检验研究系统的学科建设是实践科学检验精神和中国食品药品检验文化体系建设的关键部分。要用什么样的机制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成就人才、激励人才?学科建设是实现人才队伍配置科学化、竞争机制化的必由之路,本课题通过对学科制度和食品药品检验研究机构学科与专业特点、优势的研究,论述了在系统内开展学科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就本系统学科建设的基本思路提出了可行性建议。但由于时间仓促,加之水平有限,这些建议、观点可能还比较粗浅,如有机会我们将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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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姬长生.学科建设刍议[J].煤炭高等教育,1999,(2).

[3] 程桦,李道先.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探讨[J].高等建筑教育,2006,(4).

[4] 李双群.浅谈高等农业教育的发展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J].高等农业教育,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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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段监管原则

分段监管原则是指在坚持按照食品生产、加工、流动每一个环节由一个行政部门负责下,采取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各尽其责为主导方针的多机构分段监管原则i。

分段监管原则首先形成与美国,1906年6月30日,美国通过了第一部《食品和药品法》,之后的32年为了适应食品安全发展的需要,美国先后颁布了五部法案,进行了两次大的修改,确立了详细的检验标准和检验程序,使涉及食品和药品安全的法律不断得到完善,这些法律涵盖了美国所有的食品领域,使各个食品环节在监管上做到了有法可依,至此分段监管原则在美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中被充分体现出来。为了更好地完善这种分段监管原则,美国在1998年成立了“总统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来协调全国的食品安全工作。这样就形成了由一个委员会总协调,六个部门来进行分管,对各自领域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分段监管从分落实了分段监管的特。

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将《食品卫生法》的监管体制变为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充分体现了分段监管原则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到2009年《食品安全法》的颁布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我国食品安全遵循分段监管原则,对应的实行分段监管体制。在这种分段监管的原则下我国形成了与之适应和配套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这种监管体制是国家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采取的组织形式和基本制度。2010年2月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分段监管体制,国务院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最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共有15个部门参加。至此我国正式形成了在中央层面由一个总体机构协调,具体监管由五个部门在各自领域分别管理的分管监管体制。因此,我国现行的监管体制就是在分段监管原则的指导下构建的,他直接体现了食品安全法分段监管原则的核心精神。

二、信息公开原则

信息公开原则,是指为了实现公众的知情权、食品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任何信息应向公众公布的准则。iv《食品安全法》始终坚持信息公开原则,食品安全信息如果不公布或公布不规范、不统一,会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开制度,坚持信息公开原则。食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布受到广泛关注。食品安全信息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总体情况、标准、监测、监督检查(含抽检)、风险评估、风险警示、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和其他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首先,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根据食品安全信息的内容,及其重要程度、影响范围的不同,公布信息的部门主要有:(1)卫生部负责公布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以及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即现行体制下的省卫生厅、直辖市卫生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统一公布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这些信息的特点是影响力限于特定区域。(3)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县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公布本部门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其次,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知《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三、预防性原则

预防性原则,它是一项行动原则,是指将来很有可能发生损害健康、或者以现有的科学证据尚不足以充分证明可能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现有科学证据尚不足以充分证明因果关系的成立,为了预防损害的发生而在当前时段采取暂时性的措施。v食品安全预防原则意在将食品安全事后规制变为重点预防事故的发生,这是对食品安全监管理念的重要转变。预防原则和风险分析原则是相对应的,它针对的是风险,而不是损害。风险是将来发生损害的可能性,一旦这种可能性成为现实,那就是实际损害。预防的目的并不是将风险降为零,因为从实际情况来讲,即便根据预防原则采取措施,也不可能将 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的根源在当前消除为零。

预防原则的概念最早始于20世纪80年代德国的Vorsorge法则。2002年《欧盟食品基本法》该法第7条第2款对预防原则的具体措施提出如下要求:“根据第1款所采取的措施应恰如其分,对贸易的限制作用不超出实现共同体所选择的高水平健康保护所必须的、技术经济上可行的,以及考虑事情的其他合法因素。应在适当时期根据鉴定作出的风险对生命及健康危害的性质及所需科技信息种类,澄清科技不确定性并开展更全面的风险分析。”vi美国采取的开放政策和欧盟的限制管理截然相反,其认为对风险预防原则的过度适用将阻碍技术的进步、妨碍贸易自由,因此必须给予一定的限制。

我国规定的预防性原则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欧美更加宽泛,预防性原则在我国《食品安全法》中体现在下具体内容:第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第二,食品安全标准制度。制定并且实施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是真正实现食品安全源头治理、防患于未然的前提条件。食品安全标准为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应成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依据。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第三,食品安全强制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第四,食品安全标签制度。食品标签是粘贴在产品外包装上的标识。食品标签提供了食品的内在质量信息、营养信息、时效信息及食用指导信息等,是消费者选择食品的重要依据。食品标签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食品与标签应当一致。

四、风险分析原则

风险分析(riskanalysis)原则是指的是对食品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进而根据风险程度来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以控制或者降低风险并且在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全过程中保证风险相关各方保持良好的风险交流状态。viii这一原则是对食品安全进行科学管理的体现也是制定食品安全管措施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重要依据已成为国际公认的食品安全管理理念。风险分析是对人体接触食源性危害而产生的已知或潜在的对健康不良影响的科学评估是一种系统地组织科学技术信息及其不确定性信息来回答关于健康风险的具体问题的评估方法。

1997年4月30日欧盟委员会铁于欧盟食品法的一般原则委员会绿皮书肋欧盟食品法确定了6个基本目标“确保法规主要以科学证据和风险评估为基础”是其中之一。2000年2月12日《欧盟关于食品安全自皮书》,该自皮书在第二章食品安全原则中认为风险分析必须成为食品安全政策的基础欧盟必须把它的食品政策建立在三项风险分析的运用之上:风险评估(科学建议和信息分析)、风险管理(管理与控制)和风险交流同时认为如果合适的话预防原则将应用于风险管理的决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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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消费者安全权,是消费者在购买生产经营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为保证其自身在消费该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身心健康和安全而享有的、获得质量保证、绝对安全可靠的卫生健康的产品或服务的权利。作为一部专门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法律,《食品安全法》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机制做了大量创新。

以前,为把握好消费者“吃”的安全问题,农业、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共同管理食品安全了。但是这些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食品监管容易出现真空,严重威胁消费者的安全权。特别是“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社会上要求改变现有监管体制,真正实现有效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和机制。

一是对实行分段监管的各部门的具体职责进一步明确。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农业部门主要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进行监管,但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则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是在分段监管基础上,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评价、考核。此外,为了确保责任对口、政令畅通,地方政府还要依法确定本级卫生、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食品安全监管机关享有检查权、检验权、查阅、复制权、查封、扣押权等权力。

四是国家鼓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的活动,首次规定新闻媒体有对侵犯或可能侵犯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责任。

2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对食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的科学评估。在当前食品工业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只有对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才能从“源头”上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川。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因为缺乏及时权威的声音,各种说法相互矛盾,使老百姓无所适从。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几乎所有的食品安全事件都是先被消费者或媒体披露出来的。

为此,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和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由国务院卫生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同时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卫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应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予以公布。

3统一食品安全标准

长期以来,我国食品标准“不标准”。一方面,我国的标准太老太少,未与国际接轨,比如食品中是否含有“苏丹红”,欧盟标准早就有了明确规定,我们的标准却“先出事后”,标准的预警功能严重缺失;另一方面,我国食品标准又太多太乱,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各标准间重复交叉、层次不清。

为了解决目前一种食品有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两套标准的问题,食品安全法确立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科学合理、安全可靠”。今后,我国只有一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除此之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为保障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知情权,《食品安全法》特别专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4对食品添加剂实行“有害推定”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人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瑟’〕。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2类2022种,其中包括添加剂290种,香料1528种,加工助剂149种,还有胶姆糖基础剂55种。

针对目前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添加剂不规范使用甚至滥用问题,《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一是食品添加剂目录由卫生部门组织专家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风险评估证明确实是安全的,才能加入到食品中。二是添加食品添加剂必须具有技术必要性,也就是说添加剂应对食品的质量、营养等的改善是必要的。如果没必要,比如面粉增白剂,加与不加都不影响面粉类食品的正常食用,所以卫生部门已从添加剂的目录中将其删除。按照这一法律条款,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目录以外的物质,哪怕是对人体无害,也是违法行为。这为“蒙牛”特仑苏事件作了注解。三是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用量的规定使用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5创新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机制

食品安全不是“管”出来的,只有当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者真正承担起应负的责任,主动把住安全关时,我们的食品安全才有保障。为了从制度上保证食品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法创新了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机制。

一是创新许可证制度。虽然《食品卫生法》也规定了对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证制度,但该法只规定了由卫生部门负责的单一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食品安全法》则从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三个方面创新了许可证制度设计,原来单一的食品卫生许可变成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生产企业到质检部门申领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要到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餐饮业的要到食药监部门申领许可证,卫生部门不再负责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是建立索票索证制度。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台账制度,把住食品的供货进货关。

三是规范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四是增加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制度。食品安全法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明确规定了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和停止经营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五是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制度。“企业必须流淌着道德的血液”,这是三鹿事件后社会普遍的呼声。为加强食品企业的信用建设和管理,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证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对有不良信用纪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6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责任制度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食品安全法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做原料生产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等严重的违法行为,用了十多个条款详细规定了相关的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保持了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应有的威慑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在食品安全方面,消费者与食品生产经营者也是一种博弈关系。消费者的懦弱就是假冒伪劣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投机专营的机会,消费者积极主动行使权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行为就会有所收敛。所以,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强弱,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抑制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关键因素。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出了“假一罚一”的规定,并且在“假一罚一”机制的鼓励下,全国各地相继出现了类似“王海式”的打假英雄,让制造、销假行为有所收敛。由于食用不安全食品直接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其危害性要比一般假冒伪劣商品大得多,所以《食品安全法》从调动消费者积极维权的角度,既颠覆了“弥补损害”的民事赔偿理念,也突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假一罚一”的立法规定,确立了更加严厉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假一罚十”,大大提高了赔偿金的倍数,目的在于提高食品违法成本,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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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万”活动见成效

XX年,我再次作为工作队队长,率队入原种场村开展“万名干部入万村”活动,我深入村组开展调查走访,带领全局机关干部进村开展清洁大扫除,率领工作组走访慰问贫困户、五保户和留守儿童,采购红豆杉等珍稀树苗等与村干部一道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还与村干部一起研究村庄规划,发展集体经济思路,与农民商讨壮大专业合作社的举措,圆满完成了三万活动的各项任务,受到沙湖原种场党委的好评。

三、创园工作作贡献

今年夏秋之交,我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创建全国园林城市工作,创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局既有单位庭院创建任务,又有包保路段和监管行业创建任务,我在合理布置机关庭院创建工作的同时,亲自到包保路段做各单位各居民户的工作,带领工作队员开展路段巡查,组织机关干部上路段清除杂草、垃圾等劳动,并在严格计算工作量的基础上,组织工匠对破损路牙、路面进行维修,保证包保路段经多次督查、自检、考核过关,为创建园林城市作出贡献。

四、机关工作保平安

我分管机关工作呈现会议多、事务多、开支多的局面,因此,我合理安排时间,努力应对各种会议和事务,且尽量节省开支。一年来,机关平稳运行,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也没有因机关运行不畅而影响工作或受上级批评。在基建压力十分巨大的情况下,我合理调度资金,节约使用每一分钱,保证了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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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药监局数据显示,2011年度,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关喜炎平注射液的病例报告共计1476例(其中单用喜炎平注射液病例报告971例,占65.79%),其中记录的不良反应主要为全身性损害、呼吸系统损害、心血管系统一般损害、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等。其中严重病例49例(单用喜炎平注射液病例报告32例,占65.31%),占整体报告3.32%。病例报告涉及14岁以下儿童患者较多。

同一监测时间段内,脉络宁注射液的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1500例,其中严重病例报告189例,主要为呼吸系统损害、全身性损害和心血管系统损害等,其中严重的过敏反应是其最突出的不良反应。

武进中医院儿科医生徐益民发表在《现代预防医学》2008年第35卷第6期的医学论文证实,2006年9月,江苏常州市武进中医院在使用喜炎平时短时间内连续发生了6起过敏反应,且有2例反应严重:该6例患儿均出现不同程度的皮疹并伴瘙痒,最严重的住院患儿在静滴喜炎平后不久即出现精神萎靡、面色苍白、四肢湿冷、血压轻度下降等类似休克症状。

仅2008年至今,刺五加注射液、茵栀黄注射液、双黄连注射液相继出现使用致死事件。加上几年前的鱼腥草注射液、舒血宁注射液等中药注射剂事件,中药注射液已备受质疑。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认为,“已经统计的不良反应病例并不能代表全部,但可以说(这一)不良反应率还是很高的”。比如在2010年国家药监局的不良药物反应报告中,中成药的不良反应排名前20例中,注射剂就占了17个。

药监局建议,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给药,不得超剂量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应谨慎考虑与此两种药品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而据《健康报》11月20日报道,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称,鉴于柴辛感冒注射液等11种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少、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不充分,现有标准难以保证产品质量均一性,该局拟淘汰这11种中药注射剂。国家药监局拟淘汰的11种中药注射剂为:柴辛感冒注射液、穿山龙注射液、肝净注射液、肝欣泰注射液、田基黄注射液、勒马回注射液、汉肌松注射液、土贝母皂苷注射液、痛可宁注射液、乌头注射液和注射用脑心康(冻干)。

中药注射剂质疑者的理由

一直以来,业内有不少人对中药注射剂提出反对意见,随着这次药监局的通告,质疑的声音更是不绝于耳。他们的依据和理由大体有下列几方面。

首先,中药注射剂,是一种建立在中药基础上的独特产物。众所周知,在现代医疗中,口服与注射是两种最为常见的给药方式。口服给药要经过人体内的肠胃屏障,一些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不会被吸收,而是经肠道排出体外。注射给药则绕过了肠胃屏障,直接被组织吸收或进入血液。所以,注射是相对不安全的给药途径,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注射剂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也是最严格的,其中最主要的是注射剂必须成分清晰、药品纯净度高、疗效有充分证据、毒副作用明确。这是国际医学界的共识,也是最基本的原则,而中药注射液却似乎有违这些原则,比口服的中药更不安全。

其次,中药注射剂的理论基础是中医理论,但传统中医从未有过注射的概念,也从未有将药品直接注入人体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中医理论完全不能解释药物注射的机理。所以,中医用药的历史经验不能作为中药注射剂的疗效和安全性依据。而以现代医学的理论和标准衡量,中药注射剂则从根本上违反了注射剂的基本原则,将不明成分的复杂混合物注入人体是非常危险和不负责任的,这类中国独有的药品既不符合传统中医的理论和经验,也违反了现代医学的基本原则。

第三,中药注射剂不仅普遍缺乏可靠的疗效证据,同时也存在着成分复杂和未知的问题。注射给药方式会使有害成分直接进入人体甚至血液循环,往往导致过敏反应,严重时会危及生命。以清热解毒注射剂为例,处方组成为金银花、黄岑、连翘、龙胆、生石膏、知母、栀子、板蓝根、地黄、麦冬、甜地丁、玄参共12味药,所含化学成分可能多达数百种,但国家药品标准规定只需测定一种化学成分。而生石膏的主要成分是硫酸钙,直接注入人体显然是缺乏科学依据的。某些中药注射剂的处方组成除植物药材以外,还包括珍珠母(珍珠粉)、水牛角、山羊角、麝香、鹿茸、水蛭、没药(一种树脂)、地龙(一种环节动物)、明矾、斑蝥(一种昆虫)等,这些药材的提取物注入人体也是非常危险的。

第四,中药注射剂中的微粒问题也不容忽视。中药注射剂的制备工艺普遍处于简单粗糙的低级水平,大部分停留在20世纪70年代的水煎醇沉法。老旧工艺的普遍应用直接带来的是注射剂中的杂质残留、微粒过多过大,使中药注射剂存在着巨大的风险隐患。微粒进入血管后可引起局部栓塞性损伤和坏死,如肉芽肿、微血管阻塞、炎症反应等。

第五,中药注射剂的疗效无法自证。有人认为,现在还没有一种中药注射剂有真实疗效的证据,没有一个能走出国门。因为如果按照现代医学和药物学的原则,任何物质都可以作为原料提纯后制作注射剂,但前提是具备安全性和有效性,中药注射剂不是按照这个原则来进行的。医学上的疗效证据有严谨的规范、方法和分级,中药注射剂所谓的疗效基本上是这样来的:一是必须与西药同时使用;二是疾病的自限性,也就是一部分疾病无须治疗也可以自愈;三是安慰剂效应。

第六,中药注射剂被批准存在疑问。《中国药典》编委会执行委员周超凡指出:“中药注射剂的应用历史较短,有些不该研制、不该生产、不该销售、不该进入(市场)的药品,历经公关处理,都被批准生产了”。周超凡进一步指出:“研制、生产、销售中药注射剂的高回报率促使药企争相上马中药注射液生产线。以住院患者每天使用剂量为例,中药注射液较其他常规剂型的药品价格高出2至3倍。药企、医生、医院都能从中受益,这为中药注射液的推广、使用开了绿灯。”

最后,中药注射剂的质量管理尚存许多问题。据郭凡礼分析,“国内药企众多,但80%~90%都是年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企业,质量难以保证;面对众多厂家生产的众多品种,药品质量监管存在很大缺口;另外,监管并未作到规范等原因,导致药品市场很混乱,当然其他生物制药、化学制药也存在这方面问题。”

药监局负责人和中医专家的结论

针对某些专家和公众的质疑,今年年中召开的2012年中药注射剂风险控制专题座谈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中医专家和中药企业代表对此进行深入探讨,并就下列问题作出回答:中药注射剂是高危品种吗?安全性再评价是否苛刻?临床使用如何保障其安全性?他们得出的核心结论是:

3年来,没发生过特别严重的质量事故,但安全性还不容乐观;

应制定合理、完善及渐进的产业政策,使中药注射剂能够逐步淘汰落后的品种,提高市场准入标准;

过去中药注射液不良反应的80%甚至90%都是源于不合理使用。应该经常修订说明书,提醒临床医生注意合理使用。

中药注射剂安全吗?

2011年,全国共接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85万份,比2010年的69万份增长2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评价中心副主任杜晓曦分析说,约84%的不良反应报告来自化学药,约15%是中药。相关报告里,化学药与中药连续3年都是这样的比例。注射剂在84%的化学药中占58%,在中药中占49%。总的来说,注射剂剂型比非注射剂剂型的风险要高。

杜晓曦说,2011年,收到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报告65000多份,增长了35%。其中严重报告增长34%,死亡报告基本持平,中药注射剂安全性不容乐观。

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院士说,出现不良反应不可怕,需要认真分析其属于哪一类。例如,丹红注射液在俄罗斯做临床试验,说不良反应率达到20%。病人用药后打嗝儿,被说成是不良反应,其实病人打完嗝很舒服。患者脸发烧面红,这种药效作用带来的反应,完全是可知的、允许存在的,也被说是不良反应。

张伯礼说,“中药很多是类过敏反应,不是真正的过敏反应。类过敏反应能不能早期诊断?类过敏反应能不能预知?类过敏反应的(参与)物质是什么?类过敏反应体内的病体过程是什么?我们中药所将成立一个团队,专门针对中药注射剂的类过敏反应,真正把这个问题研究透。”

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如何减少?

3年来,国家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中药注射剂开展的检查达3000多次,742个批准文号处于停产状态,基本上占总数的一半,一些无法控制风险的生产企业主动停止生产。

13个新的中药注射剂标准去年公布。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颜敏说,鱼腥草注射液标准近期。通过标准的全面提高,应该说中药注射剂品种的可控性和经济性都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

杜晓曦指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发生率和多种因素有关。中药中所含的成分过于复杂,单味中药材中化学成分从几十种到几百种不等,难以分离、提纯,仅依靠目前所拥有的技术手段,还不能完全弄清其中的有益和有害成分。

专家表示,中药注射剂是几千年来中药剂型的突破性创新。应制定合理、完善及渐进的产业政策,使中药注射剂能够逐步淘汰落后的药物品种,提高市场准入标准,鼓励采用高新技术手段,消除安全隐患,实现中药现代化,增强中药国际竞争力。

临床使用中药注射剂,应如何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

中药注射剂含杂质较多,其引发的不良反应临床表现多样、轻重不一,主要包括过敏反应、消化道反应、输液反应等。有数据显示,在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报告中,合并用药的占25%。如何使用中药注射剂才能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发生呢?

“过去中药注射液不良反应的80%甚至90%都是源于不合理使用。”张伯礼说,现在不合理使用大大减少,但是在基层,特别在农村还有好几个药放在一起乱用的现象。真正合理用药后,不良反应率将大大降低。

篇11

曾繁典表示,由于国内尚缺乏对尼美舒利用于儿童退热的疗效和安全性的大规模临床试验,所以,更有必要在临床广泛使用人群中,按照循证医学原则,观察常用退热药在儿童高热治疗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药理学专家:呼吁基层医生合理用药

据了解,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于2008年6月对尼美舒利口服制剂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尼美舒利药品说明书强调,“该药仅用于>1岁儿童,剂量为5 mg/(kg・日),分2~3次服用;最大剂量≤100 mg,2次/日;用于退热,疗程≤3天”。但在实际应用中,不少医生或者家长经常提高给药剂量,以求获得更好的疗效。而非甾体类药物由于药名不同,临床上针对同一患者出现叠加使用导致剂量过大的情况也不鲜见。

对此,曾繁典指出,对大部分患儿来说,必须使用解热镇痛类药物时,医生和家长需严格按照患儿的年龄、体重来计算药品用量,不可超剂量或者大剂量使用,以防用药过量对儿童产生的危害。

曾繁典还希望,企业和各界社会力量能加强对基层医生进行儿科合理用药的培训,纠正其临床上的不合理用药,使其正确看待药品不良反应,对药品的认识也能更加成熟,从而使公众在面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时能以平和的心态对待,认清所有药品都存在两面性。

安全性:与其他退热药差异不大

尼美舒利用于儿童退热因起效快(对于高热,可以避免注射退热和激素的使用,提高临床安全性)、退热效果好、不诱发阿司匹林哮喘、价格便宜等特点,成为儿科最常用的退热药。近日,有消息直指尼美舒利肝肾毒性大的问题,宣称国外禁止将尼美舒利用于儿童。曾繁典指出,尼美舒利与其他儿童退热药不良反应相当。

对话

记者:作为国内长期研究尼美舒利的专家,您是如何看待尼美舒利药物的安全性?

曾繁典:尼美舒利解热、镇痛、抗炎的功效值得肯定,且中国大陆尚未出现很典型的因尼美舒利用药造成肝毒性死亡的报告。俄罗斯曾报道过尼美舒利可引起患者肝毒性死亡,但经过大样本的流行性调研后发现,肝毒性死亡的发病频率微乎其微。

判断某个新药的安全性,需要通过大量对比性研究,并与当前已经应用普遍的同类别药物进行比较,才能回归到对药物安全性、药性的总体认识上。否则,仅关注于某一药害事件,可能会引起人们对该药的恐慌,对药物产生偏激的印象。

记者: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如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相比,是否有证据显示尼美舒利的不良反应更多、更严重?

曾繁典:我特别强调,就目前我们掌握的信息,尼美舒利的安全性和其他常用的儿童退热药没有什么差别,如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而尼美舒利是否会引起肝肾损伤,是国际上最关心的问题。其实,尼美舒利在正常剂量上,药物进入肝肾比较少。

另外,我们也观察到,有些药品上市后,在临床使用中,其用药人群会较试验时宽,且均存在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的情况。因此,联合用药同样值得人们关注,以防引起连锁反应。

记者:从尼美舒利不良反应事件中,我们应该得到哪些启示?

曾繁典:俗话说“是药三分毒”,任何药物均有两重性,若不能合理用药,发生不良反应则在所难免。这启示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对民众用药的指导。

一般情况下,不良反应的发生,多与超量使用药物、用药疗程过长,以及与其他禁忌药物合用有关。我们需要把握用药的最佳剂量,实际上儿科用药有时应按需给药,并不一定每天必须服多少次。就退热治疗而言,用药后只要达到退热的效果,便可以停药。由于儿童发热常为急性病变,美国还提倡民众尽量少用退热药,多饮水,让患儿自行康复,或者结合物理方法退热。

然而,在我国,为了使患儿发热的症状尽快好转,很多家长都自行购药、用药,因此,常出现过量或者重复用药,甚至可能出现超出使用范围的用药。所以,我们在宣传用药理念时,必须强调合理用药,结合非药物疗法来解决问题。

记者:您刚提到了药物的合理使用,那么,对于尼美舒利这种退热效果比较快的药品,我们怎样才能做到安全用药?

曾繁典:正因为有七成的医生反映尼美舒利退热效果很强,所以用药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患儿的用药反应。即使使用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帮助患儿退热,也需要持谨慎的态度。我们对尼美舒利进行过研究评价,该药可以用于儿童退热,但应该凭处方用药。

无论是药物价值、效果,还是风险,我们都要同等对待,更应防范用药不当可能带来的风险。掌握好用药时机和用量,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对规避药害事件的发生意义重大。

视点

NSAIDs不宜合用

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是一类不含有甾体结构的抗炎药,NSAIDs自阿司匹林于1898年首次合成后,100多年来已有百余种上千个品牌上市,包括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吲哚美辛、双氯芬酸、布洛芬、尼美舒利、罗非昔布、塞来昔布等。NSAIDs具有抗炎、抗风湿、止痛、退热和抗凝血等作用,在临床上广泛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多种发热和各种疼痛症状的缓解。

为防止用药后不良反应的叠加,不宜同时使用≥2种的NSAIDs,并且要特别注意一药多名,以及同一种化学成分的药物以不同的商品名出现,以避免重复用药。如对乙酰氨基酚又称扑热息痛,商品名有百服宁、泰诺林、必理通等;双氯芬酸又称双氯灭痛,商品名有英太青、扶他林、戴芬、奥贝等;布洛芬又称异丁洛芬,商品名有美林、恬倩等。

篇12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但,何谓德义?衣食足而知荣辱,衣食尚且不足,何谈教化德义?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是两会民生所关注的重点,随着三氯氰胺,苏丹红,塑化剂,等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逐步走入人们的视野,如何保证食品健康,如何打造健康食品城市,抑或如何保障公众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已成为放在食品药品监督所办公桌上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武汉市某区小型个体餐饮户食品安全现状

经过一个月的实习生活,通过亲身走访数十家,查看百余份餐饮操作间笔录,对武汉市某某区小型个体餐饮户食品安全现状作出了初步的分析,以其结果来看,食品安全现状不尽如人意,仅以中型餐馆的量化评分来言,多数为C,少数为B,而A更是凤毛麟角,而个别小型餐饮,快餐店,小吃店更是“脏,乱,差”在第三类餐饮服务许可标准(适用于小型餐馆,小吃店,供餐人数50人以下单位食堂)中所要求的21项,仅三个关键项便有多家餐馆难以达标,在采样分析报告中多家小吃店食品中检测的SO2与游离矿酸甚至是大型餐馆的几十倍甚至数百倍以上,这样的安全现状着实让人忧心。

就目前问题的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并对66家餐饮企业笔录进行具体统计与总结,发现主要问题在以下34个方面。

(1)未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擅改餐饮服务许可地址。(2)餐饮服务人员未能出示健康证。(3)操作间内保洁柜无门。(4)现场无专用的仓库,仓库内有积水,库房无门。(5)未见索证索记中心(6)保洁柜内餐盘有水珠成串滴落,圆盘内有油渍。(7)生食存放冰箱有吐司,炼乳。(8)保存食品过期。(9)索证索记登记过期或无索证索记。(10)下水道无坡度。(11)洗碗池与洗菜池未分开(12)成品,半成品,生食混放(13)未见废弃油脂回收记录。(14)使用食品添加剂不符合标准。(15)无拖把池。(16)餐用具未经消毒,或没有消毒设施。(17)保洁柜数量与用量不适应,保洁柜放有私人杂物。(18)生食海产品间未启用(19)垃圾桶无盖。(20)食用油及熬好的火锅底料直接放在地上。(21)无防蝇,纱门纱窗,及防鼠设施。(22)与申报项目不符合。(23)工作服不应挂在操作间内,人与动物不应在操作间内居住。(24)冰箱无生熟标志。(25)未按标准储藏食物。(26)食品直接放在地上,餐具落地存放。(27)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许可范围。(28)食品无厂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及保存期。(29)库房放有杂物。(30)凉菜间无紫外线灯管。(31)操作间破损,与外界直接相通。(32)操作间内洗手间与粗加工间,白案间无隔离防护措施。(33)室外加工,搭制简易,棚子设在室外。(34)食品调料及食品无中文标识。(35)废弃油脂没有回收。(36)无食品保存仓库。(37)冷藏库与供餐不相适应。 (38)厕所设在操作间。

统计项中(1)为基本项,即缺少餐饮服务许可证与擅改许可经营地址的餐饮店应依法予以坚决取缔,上述60余家中就有13家缺1项,占总数近20%,而其中无店名小个体餐饮经营户占9户,占总数的13.6%。

其中1.2.3.4.6.9.11.12.16.21是尤为突出的,在总计66家中有12家以上出现此种情况,并不是个例形式而是极为普遍的现象,通过对餐饮业主及对执法人员的询问中得知,造成目前这一情况主要是因为餐饮业人员流通量大,鱼蛇混杂,中餐馆的食品添加剂没有统一的标准,餐具的消毒难以落实到位,而对于服务人员的培训上岗更是敷衍了事,索证索记往往嫌麻烦而草草应付,小型户主往往没有足够的面积建立符合标准的操作间,而健康证也因为60元的体检费而难以落实,连最基本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也有人推说“不知道,不清楚”。

这些问题无一不反映了食品安全与卫生的监管与宣传工作并不到位,这些宣传不应该只是片面条款式的照本宣科。而应是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的通俗讲解,正如知道了紫外线灯管可以防苍蝇,所以凉菜间要安装;生熟混放,成品半成品混放,荤素于统一水池清洗会造成细菌污染,所以这些应该分开放置。检查与执法不到位,餐饮服务人员必须做到知法守法,依法执法,确切落实第三类餐饮服务许可标准,而不能最后推说“这不该我管”,“我不知道”,“不知者无罪”,作为违反标准的托词。

二、对比国外食品安全现状——浅谈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

日本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从2001年开始经过10年的发展在食品安全这一范围内作出了突出的成绩,2001年因为疯牛病,日本正式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并直接率属内阁,规定了中央,地方,公共团体,生产者,运输者,销售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各自的责任,形成了一个以风险评估功能为中心,具有独立性风险管理,风险沟通,一贯性的新的食品安全行政机构。

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要求无论任职或退职时都不得泄露职务秘密。不得在政党以及其他政治团体任职,不得积极从事政治运动,除总理大臣许可外不得经营独立性企业,不得从事取得报酬的其他职务,不得从事其他金钱为上利益为目的的业务。

不得不说日本通过这些规定确立和保障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但如果照搬的话并不符合我国国情,日本毕竟与我国的社会状况有所差异,但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有些做法却无疑值得我们借鉴。

我们在处理食品安全问题上,缺乏对消费者的足够重视与尊重,造成了许多信息上的不对等,在论文的后面我将以柠檬市场予以解释和说明,这些信息上的不对等会造成市场的萎缩和不存在。

在这些问题上,日本安全委员会提出了“消费者代表的个人,有助于弥补专家理性上的不足,有助于防止科学家借科学家之名行背叛民众之实。

日本选择了圆桌的沟通方式,生产加工者,消费者,行政者,风险评估专家参与讨论,而委员会必要时可请求行政机关,有一定权威性,独立性与公主性。

借鉴日本经验, 对目前武汉市某某区小型个体餐饮户食品安全现状,特提出以下几条合理化建议:(1)与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相互合作,加大联合执法的次数与力度。(2)建立类似家政中心的餐饮服务中心,直接从中心选取餐饮服务人员,减小并控制餐饮服务的流通。(3)推广洗碗机,在政策上予以支持。(4)建立专门的索证索记中心,并统一检查。(5)给予明确区分条例于成品,半成品,生熟,制成条例挂于操作间。(6)制作健康证标牌,要求服务人员挂在胸前。(7)与相关部门协调,统一回收废旧油脂。(8)统一配给垃圾桶。(9)关键部位装修统一要求,请按要求装修整改。(10)在海关处设置食品安全人员,控制食品添加剂的流入,从源头防治。

但国外的方法未必适应于我国,针对餐饮卫生出现的情况。应采取针对性措施,而不是一味提口号,谈专家,所以针对这些问题,我提出卫生餐饮评级制度,结合工作人员例行的巡检,在笔录的基础上加上综合评级,设置优良中差4个评级制度,出现项目数2项以内为优,5项为良,8项为中,8项以上为差,采用季度评级,针对评级结果指定措施,对优良等级餐饮减少巡检,而对中差等级增加抽样,使食品药品监督局工作增加效率,而减少应景的应付。同时评级制度也予以公示,将选择的主动权给予消费者。

三、 从采样思考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理论与实践的冲突

2009年6月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在一定程度上建立了一个完全的法律制度,然而在实行中却依然有不少疏漏,这是理论与实践的冲突,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制定时的想当然。

1、首先《食品卫生法》并没有确立一个完整的信息制度,仅以抽样为例,关于抽检的规定散见于《健康相关食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论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检管理方法》。

如上所述,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食品安全抽检的法律制度,并没有一个确切的索引,没有一个明确的信息,试想,难道要一个一个翻看上面所述的各个法律,这造成了信息的决对不对等。

2、没有一个专门的抽检食品种类和品种的目录,基本上抽检过程中是哪里有就抽哪里的,这里想抽多少就抽多少,食品种类凑不齐就以餐具代替。

在采样过程中应该减少次数,不应该区里抽完,市里抽,市里抽完省里抽,到最后却不知以谁为准,应该采样的餐饮企业增多而减少每一家采的量

3、于采样的规定而言,详见于《2011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抽检武汉市第二阶段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将采样分为19个批次3800个样。

但是却没有明确规定在一次采样过程中到底采多少家,1900家采3800个样与19家采3800个样哪一个更具代表性,两者可以等同吗?

4、在2004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划分了农业部,质监部门,卫生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职能与工作范围,却造成了各部们工作上的混乱。各个部门之间变得臃肿,责任与处理问题也相互推诿,最后让民众弄不清楚到底谁来负责,到底该找谁。

四、食品安全法的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

在上文所述中,仅以采样而论,相关的食品安全法看似滴水不漏,其实却有漏洞可钻,对采集样品付费也没有确实规定,很多时候只能餐饮店自己意思一下,又如第十九款中规定,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方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但实际上工商局与卫生局却缺乏协调,在工作中,常见有工商登记而无法出示相关证件,在第二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上规定,进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外,还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但实际上,规定的处罚措施并不明确,无法按条例进行处罚,对于进口的食品添加剂要求有中文标示,这应该从海关从源头上把关,而不是被动的检查。

在食品安全法律上,没有法律上的信息,公布安全范围并不明确,操作性不强,,没有权威性,即在联合执法中无真正有决定性的部门。

在处理问题上被动而不主动,而且在奖励与举报上的处理并不恰当。

2001年10月的《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中提出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制衡,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食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中第九条第二款也有类似规定,但《食品安全法》中删去了这一条。就目前来看,食品安全问题多,举报人员却偏少,存在不信任不理解不支持不反应的情况。

而且职能部门的分工并不明确,需要政府监管,而政府监管又存在监管不到位或监管成本过高,我国的食品安全司法现状是在罪与非罪,宽严量刑间徘徊,没有一个可以的量刑标准,到底如何罚,怎么罚?

同时在我国《食品安全法》中存在明显的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重法优于轻法,但条文规定的犯罪的标准并不一致,使之到最后疑罪从无,重罪从轻,

人在犯罪的各个环节所起的作用不同,适用的罪名的差异,是适用共同犯罪理论,还是每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都进行划段定罪。

而在现阶段我国的《食品安全法》中强调了食品质量的安全与符合当有的营养要求,却忽略了食品欺诈行为及对后代健康存在的安全隐患。

在食品安全的司法量定上,我国还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真正做到依法量人,量人度刑。

附: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

想象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其犯罪结果侵害两个或两个以上权益,触犯两个或两个以上罪名。

五、小型个体餐饮户与柠檬市场

1970年,31岁的著名经济学家乔治·阿克尔罗夫发表了《柠檬市场:质量不确定和市场机制》的论文,开创了逆向选择理论的先河。他凭着该论文,摘取了200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柠檬市场提出了优质商品因为价格高于劣质商品的价格,因而无法获利或者无人购买而被赶出市场。

柠檬市场是指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在市场中,产品的卖方对于质量拥有比买方更多的信息,极端情况下,市场会萎缩和不存在,这是信息经济学中的逆向选择。下文笔者用实习中的两起投诉案件叙述食品安全中的柠檬市场。

1、五块钱的争端。

因为一碗粉该不该免单,我们接到了彭女士的投诉,彭女士因为在一碗粉中吃到了苍蝇所以要求两碗粉都免单,而店主不同意,从而引发了纠纷,我们在现场的观察中发现,这家“都市烧烤“的卫生条件非常差,可为什么生意不差,很多顾客都选择在这里就餐,而附近几家卫生条件相对较好的中型餐馆却少人问津呢?

2、这是柠檬市场还是素质问题。

在一起关于早餐的投诉中,餐馆的老板无法出示餐饮服务许可证,但不从自身找问题反而咬定顾客是讹人,并声明这附近餐馆都遇到这种问题,对自己经营环境差,卫生条件不达标等已成事实却推说自己“生意”忙不过来。

对于这里的小型个体餐饮,多数执法单位都因为业主生活困难而网开一面,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助长了柠檬市场甚至造成了某些个体餐饮的素质问题。

能在大型餐厅就餐的人毕竟是少数,多数人都会选择中小型餐馆就餐,要保证人民食品安全健康,保障卫生良好的中小型餐馆利益是重中之重。

柠檬市场中最后提到了柠檬市场的存在是由于交易一方并不知道商品的真正价值,只能通过市场上的平均价格来判断平均质量,由于难以分清商品好坏,因此也只愿意付出平均价格。由于商品有好有坏,对于平均价格来说,提供好商品的自然就要吃亏,提供坏商品的便得益。于是好商品便会逐步退出市场。由于平均质量因此下降,于是平均价格也会下降,真实价值处于平均价格以上的商品也逐渐退出市场,最后就只剩下坏商品。在这个情况下,消费者便会认为市场上的商品都是坏的,就算面对一件价格较高的好商品,都会持怀疑态度,为了避免被骗,最后还是选择坏商品。这就是柠檬市场的表现。如果对卫生条件差的小型餐饮一味纵容视而不见,而不严肃处理,迟早这些餐饮会得寸进尺,甚至原来重视卫生的餐饮店也会同流合污,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水滴石穿,岂一日之功?这些情况这些现实,难道不值得我们警醒吗?取缔卫生条件不好的小型餐饮已是大势所趋,个体餐饮户的生活条件不好难道就因为怜悯他们的生活而漠视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吗?好心未必能做好事,如不采取行动,迟早酿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最后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六、杂草理论与构建新型餐饮城市

所谓杂草,是指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小型个体餐饮户,夺取禾稻(符合卫生情况的餐饮户)的生活空间与营养水分,如果因为怜悯他们的生活状况而放弃除草,禾稻迟早会因为生存空间与营养不够而枯死。

正如柠檬市场所带来的影响,消费者的逆向选择与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的心慈手软,已经成为威胁食品安全的一个严重问题,对小型餐饮户到底该如何处理,是蚊子腹内刳脂油还是一句“下次注意?对于小巷子里与蛇混杂的排挡们,怎么执法,怎么处理,是被动的等人投诉,还是为小金额的纠纷疲于奔命?

只有从源头上想办法解决,不找小型餐饮户主,而处理小型餐馆的租主,罚地而不罚人,对餐馆的房东进行处理而减小对经营个体户的惩罚力度,小型个体餐饮户往往因生活条件不好而难以承担罚款,但租房的房东则有一定经济实力,然后鼓励检举与揭发免责,在一定程度上杜绝“;油烟扰民的生存空间。”

房子是用来住人的而不是用来开餐馆的,仅仅以书面提出餐饮服务许可标准时远远不够的,真正需要的是各部门协同的合作,在各做中严法执法,知法执法,加大罚款力度在执法中做到“以战养战”,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数管齐下,斩草除根。

治大国若烹小鲜,治餐饮如种大田,除草,扦插等等必不可少,在手续上明确思路,在执行中条理清晰,在执法上不容人情,那么一个良好健康的餐饮区的建立又有什么困难的呢?

而建设新型餐饮区是将城市划分区使餐饮集中营业,这样便于管理,方便处理,方便检查,也方便市民就餐,同时推动流动早餐车巡游武汉三镇大街小巷,推广绿色食品,卫生食品的安全理念。

建立餐饮工会制度以方便餐饮管理。鼓励公平竞争与良性竞争,监督细化,层级追究,在此基础上形成地方经济特色打造食品健康之都,统一培训餐饮服务人员,做到持健康证上岗,有证经营,并将核查标准真正落实到位。

七、结论

食品安全看似疥癣之患,实则已成顽疾,如不早医,早晚酿成大患,目前我国对于食品安全是治标不治本,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实际上,食品安全是真正威胁到经济发展,国民健康乃至于种族存亡的严重问题,而处理这些问题对我国以及我国相关部门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作者单位: 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

参考文献:

[1]食品药品监督局笔录 2012年3月至8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九号】.

[3]柠檬市场:质量的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 乔治.阿克洛夫 经济导刊.2001.000(006).-1-8.

[4]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财政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2001,10,24.

[5]2011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抽检武汉市第二阶段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失效】.

[7]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2004.

[8]健康相关食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

篇13

研制成“瘿气灵”“甲肿消”等治疗甲亢中成药。主持各级科研与教学课题多项。获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多项:获广东省教学二等奖、广州中医药大学科研二等奖、新南方教学奖优秀教师、广州中医药大学教学名师和师德标兵等称号。主编出版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教材《金匮要略讲义》(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等教材、专著22本;发表70余篇教研、学术论文。

雷公藤制剂要小心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公众,雷公藤制剂可引起白细胞减少、药物性肝炎、肾功能不全、闭经、数量减少等严重不良反应,须关注雷公藤制剂的用药安全。

雷公藤是常用中药,具有祛风除湿、活血通络等功效,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疾病。雷公藤制剂作为免疫抑制剂,广泛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征等疾病。已上市的雷公藤制剂包括:雷公藤多苷片、雷公藤片和雷公藤总萜片等。

鉴于雷公藤制剂的有效成分同时又是毒性成分,连续服用可出现肝、肾、血液系统和生殖系统等损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

1.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从最小剂量用起。严格控制用药剂量和疗程,一般连续用药不宜超过3个月。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诊,并注意检查血、尿常规,加强心电图和肝肾功能监测。

2.儿童、育龄期有孕育要求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心、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严重贫血、白细胞和血小板降低者禁用;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期及严重心律失常者禁用。

3.建议药品生产企业修改完善药品说明书相关内容,加强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并积极开展质量和工艺方面的研究,同时做好雷公藤制剂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螺旋藻保健品:重金属超标

针对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属超标隐患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场上部分螺旋藻保健品开展了铅、砷、汞重金属专项监测。

结果显示,康爱斯牌螺旋藻片、澳奈斯绿色经典牌螺旋藻片、鸿洋神螺旋藻等三个产品为假冒保健食品;福建省幸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幸福来牌螺旋藻片(康特力斯)20111214批次的产品,铅、砷超过限量标准;媒体报道的绿A牌螺旋藻精片、汤臣倍健牌螺旋藻片和金奥力牌三达紫光螺旋藻片等其他产品,铅含量在本次监督检查中结果均未超过国家限量标准。

慎用香丹注射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提醒医务人员和患者关注香丹注射液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呼吸困难等。

香丹注射液主要成分为降香、丹参,其功能主治为扩张血管,增进冠状动脉血流量。临床用于心绞痛,亦可用于心肌梗死等。

建议医护人员遵照《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香丹注射液,严格掌握功能主治和禁忌证,权衡患者的治疗利弊,谨慎用药;有药物过敏史者禁用;用药过程应加强监测。药品生产企业应尽快完善说明书的相关信息,开展相应的安全性研究,完善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标准。

黑广告:仲景家庭药浴

重庆市工商局2012年第2期广告监测警示公告,“方之祖牌仲景家庭药浴”广告含虚假内容,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监测中心提示消费者谨慎购买。

江西福仁堂生产假药

近期,江西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被曝存在持伪造的“委托加工批复”文件,生产主销售标记为其他厂家的“五子衍宗口服液”“玉屏风口服液”“感冒止咳糖浆”“三蛇川贝糖浆”等假药的违法行为。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

“为爱远骑”公益项目启动

穗宝集团资助首个案例

2012年3月10日下午,广东狮子会“为爱远骑”委员会成员及穗宝集团等爱心企业代表来到大学生志愿者、白血病患者易燕齐的病房,将8万元捐赠款交到了她的手中。

燕齐是广州亚运会的志愿者,上大学以来一直都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这次突然而来的白血病并没将燕齐打倒,她在微博中写道:“誓与病魔做斗争!”并实时用微博向大家传达自己的健康状态。为帮燕齐及其他需要救助的人士如孤贫儿童、贫困重症患者、贫困残疾人等筹集生活与治疗费用,穗宝集团等爱心企业赞助“为爱远骑”公益项目,毅行骑手将一路为其筹集款项。对燕齐的捐助是“为爱远骑”项目赞助的第一个案例。

假药:英剑・活节康骨肽

经查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批准生产或进口名称为“英剑・活节康骨肽”的药品(国家食药监局网站查询返回的结果)。由网站“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风湿骨病康复治疗中心(省略/)”出售的“英剑・活节康骨肽”可能是假药,请消费者注意提防受骗。

黑广告:虫草清肺胶囊

武汉暂停销售虫草清肺胶囊等三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被暂停销售的三个药品是:参黄养阴胶囊(生产企业:吉林省中鼎药业公司)、虫草清肺胶囊(生产企业: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和降压袋泡茶(生产企业:云南普洱丹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原因主要是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工作人员、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等。

膀胱过度活动症新药

美国FDA咨询委员会以7∶4的表决结果(1名成员弃权)认为膀胱过度活动症药物Mirabegron的益处大于风险。

Mirabegron由Astellas公司出品,该药有助于促进膀胱充盈和储尿。目前的标准治疗是一类名为抗毒蕈碱类的药物,但该药会引起严重的口干、便秘等不良反应,从而导致许多患者停止用药。估计美国有3400万人患有膀胱过度活动症。

抗HIV药物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已经扩大抗艾滋病药物Etravirine(Intelence)的适应证,批准它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联用治疗6岁及6岁以上儿童的HIV-1感染。

Etravirine在2008年1月获得批准用于治疗对NNRTIs及其他抗逆转录病毒疗法耐药的成年患者。在这次批准中,该药增加了一种剂量为25毫克的新规格,这使得基于体重的儿科治疗具有可操作性。

思瑞康仿制药

梯瓦(Teva)公司宣布在美国推出富马酸喹硫平片,该药为阿斯利康公司抗精神病药思瑞康(Seroquel)的仿制药。思瑞康在美国的年销售额为46亿美元。

相关事件:

2012年3月26日,阿斯利康(AstraZeneca)公司抗精神病药思瑞康专利到期。

2012年3月27日,梯瓦公司宣布在英国推出思瑞康和思瑞康长效缓释片(Seroquel XL)的仿制药。

2012年3月27日,雷迪博士宣布在美国推出思瑞康的仿制药。

晚期前列腺癌患者新希望

一种新药――Galeterone能通过三种不同的途径对付晚期前列腺癌。目前该药已通过了其药物审批的第一道关卡。该药被设计用于对激素疗法效果不佳的前列腺癌的治疗。然而,研究人员谨慎地称,目前这种“三重打击(triple whammy)”药物仅仅在少数患者中开展了试验。研究人员已计划开展进一步的试验,对药物不良反应及安全性进行全面的调查。

拜耳公司抗凝血药

近期,英国国家卫生与临床优化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linical Excellence,NICE)在指导草案中推荐拜耳(Bayer)公司生产的口服抗凝血剂拜瑞妥(Xarelto)用于房颤患者,预防中风及全身性的栓塞。

雨润挺进生物制药领域

近日,雨润集团在江海县为国内首个干扰素生物制剂和肝素钠生物制药项目举行了隆重奠基仪式。

据悉,干扰素生物制剂和肝素钠生物制药项目,是雨润积极探索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分别投资1.5亿元和1亿元打造国内首个干扰素生物制剂项目和省内最大的肝素钠生物制药项目之一。

深圳拟取消以药补医

2012年3月通过的《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指出,深圳将分两个阶段推进医药分开改革,取消目前公立医院可以向患者收取西药不高于15%、中药不高于25%的加成费用的权利,彻底打断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与用药数量、药品价格直接挂钩的利益链条。

有关部门估计,方案实施后,预计一年可减轻全市参保人员1.971亿元的自付费用,而零售药店也可与医院药房竞争处方药的销售。而药品加成取消后,公立医院损失的近四成收入也将通过提高门诊诊金和诊查费,以及设立药事服务费等方式来补偿。据悉,该项改革将在今年二季度末正式启动。

消化系统类药品

5月起限价

国家发改委决定,从5月1日起调整部分消化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限价。此次药价调整共涉及53个品种,3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幅17%,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22%,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30多亿元。

有关负责人指出,各地要充分考虑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GMP改造和提升质量标准的成本变化情况,在调整药价时,适当把握价格调整力度。对多家生产的仿制药品,要参考质量标准先进企业的成本和市场价格调整最高限价。

15.5万瓶滴眼液在美召回

印度大型制药公司――太阳制药(Sun Pharmaceuticals)将在美国市场召回15.5万瓶滴眼液。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称,在太阳制药生产的一种滴眼液中发现了“超出规范”的杂质后,太阳制药开始召回该产品。该滴眼液由太阳制药位于古吉拉特邦的工厂生产,用于治疗结膜炎。

片仔癀牵手华润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将共同投资10亿元,成立合资公司。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大型制药企业,独家生产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名贵中成药――片仔癀。

据悉,合资公司成立后,将在漳州建设占地约300亩的医药产业园区,形成以片仔癀系列产品和其他新产品为基础的研发、生产、营销一体化经营体系。

鱼跃放弃收购康利

鱼跃医疗公告称,为避免不必要的未知风险,鱼跃医疗决定终止收购镇江康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计划。

2011年10月,鱼跃医疗宣布将以200万元受让康利医疗20%的股权,并注资1000万元,共计持有该公司60%的股权。鱼跃医疗表示,各方关于康利公司的股权转让与注资手续都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终止合作对双方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医药并购大戏

与大型制药公司同台共舞于中小生物技术公司竞购,以提高新药产出效率,或巩固优势领域的领先地位――大型生物技术公司正在摆脱以往的低调姿态,登上长期被跨国药厂所占据的并购交易舞台,频频出击,对中小生物技术公司进行收购。

奇特大脑成像图

长久以来,科学家一直认为大脑的神经线路连接杂乱无章,但美国麻省总医院最近进行的大脑成像研究显示,大脑内的神经纤维呈十字交叉,就像一个棋盘。在利用新型先进磁共振成像扫描仪获取的大脑图像中,“大脑内的神经连接并不像科学家一直认为的那样杂乱无章,更像是一条条带状电缆”。

这项新技术能够揭示大脑连接的个体差异,有助于帮助诊断和治疗大脑疾病。

氟喹诺酮类或增加视网膜脱落风险

氟喹诺酮类药物已被证实与多种眼毒性有关,包括角膜穿孔、视神经病和视网膜出血。国际著名医学杂志《美国医学会杂志》JAMA在线发表的一项研究显示,口服氟喹诺酮类药物似乎会增加视网膜脱落的风险。结果显示,服用氟喹诺酮类药物治疗感染的患者,发生视网膜脱落的概率比未服用者增加近4倍。不过,氟喹诺酮类药物服用者发生视网膜脱落的绝对风险仍然很低。

纳米微粒投药

如今,科学家对约100种不同纳米微粒制剂的前景进行了调查,进而发现与单独使用药物相比,一种传统的化疗药物被包裹进这些最佳的纳米微粒后,能够在动物对抗前列腺癌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疗效。

雌激素可能促发肺癌

《每日科学》讯,研究发现雌激素与烟草烟雾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雌激素在小鼠肺中被代谢成有毒衍生物,当小鼠暴露于烟草烟雾中时,这些有毒代谢产物的水平增加。结果表明,防止雌激素转化为毒素的新疗法有一天可能帮助治疗,甚至可预防肺癌。雌激素代谢途径有望作为将来治疗或预防肺癌的靶标。

戒烟药有望纳入基本药物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