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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投资的风险
风险资本从资本供应者——投资者,流向资金运作者——风险投资家(风险投资公司),经过后者的筛选决策,再流向资金使用者——风险企业(创业者)。通过风险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风险资本得到价值增值,再流至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将收益回馈给投资者。风险资本周而复始的循环,形成了风险资本的周转。
风险投资体系的三方参与者:投资者(Investor)、风险资本家(VentureCapitalist)和创业者(Inventor),通过风险资本这一枢纽,形成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的双重委托关系。委托人的利益要靠人的行动来实现,投资者一般不参与风险资本的投资运作管理决策,而风险投资家虽然参与了风险资本的管理,但也不可能像风险企业家那样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这就给人向委托人隐瞒信息的机会。当人和委托人的利益不一致时,人就可能利用这种不对称的信息作出对委托人不利的行为选择,风险就此产生。
1.投资者与风险资本家形成了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一重委托关系。这种关系的契约化载体就是风险投资公司。随之而来的便是由于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交易费用而引起的人问题,风险投资家就可能凭借其掌握信息的优势,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具体表现为:(1)风险投资家根据个人的情况或者个人的关系,向股东们歪曲要投资企业的情况,误导投资决策;(2)在投资后,参与被投资企业管理时,内外勾结,年取私利;(3)用风险投资资金去投机而不是投资,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以取得自身收益的短期最大化。
2.风险资本家对风险企业的第二重委托关系。创业者以其新点子、新思想、新项目,形成对风险资本家的资金和管理经验的需求,两者结合的产物就是风险企业,并且形成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二重委托关系。风险资本家(及其风险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中介,按照能否带来高投资回报这一根本标准,选择具有高成长性(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融资、投资,组建风险企业。在这里,风险投资家是委托人,也是财产的名义所有者,企业家是人,他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实际管理资金财产的运用。其风险具体表现为:(1)在获得投资后,企业家用假账或转移资产手段处理账目,造成虚假财务信息,出现实盈而账亏现象;(2)企业家可能会不惜一切代价进行高风险投资,并不理会所投项目是否是“最优的”,或把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市场化抛到脑后,为了个人在高新技术领域的地位,而把资金投向“劣质”项目。
三、国外风险投资对风险防范的制度设计
1.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1)有限合伙制:在美国的风险投资机构组织中,有限合伙制公司约占80%,其余为企业或金融机构所属的风险投资公司和政府支持的小企业投资公司,有限合伙制组织能成为风险投资机构的主流模式,在于它能通过投资者,风险投资家之间责、权、利的基础制度安排和他们之间一系列的激励约束的契约连接来有效地降低风险,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激励机制:有限合伙制通常规定,普通合伙人(风险投资家)出资1%,而取得风险投资基金受益的20%,有限合伙人(投资者)出资99%,而取得风险投资基金收益的80%,这种制度安排,充分考虑了对风险投资家的利益激励,为了追求自身利益,风险投资家将尽全力争取成功。同时,有限合伙制规定,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参与基金管理,有限合伙人不直接干预经营活动,这就保证了风险投资家在管理活动中的独立地位,有利于其不受外界干预发挥自己的经营管理才能。约束机制:一是风险投资家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但对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而投资者(有限合伙人)则仅在出资99%范围内承担责任,为风险的承担设置了上限,特别在美、英等风险投资发达的国家,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大多采取承诺制的形式,为其控制风险留出了余地。二是强制性的分配政策解决了对出售投资资产所得收入分配问题,禁止了风险投资家从事一些自我利益的交易。三是在有限合伙制中,可以对普通合伙人的违约做出许多规定。比如,基金持续年限、有限合伙人的投票表决权,管理人须定期报告基金运作情况等,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信息不对称。(2)通过基金管理人对市场声誉的激励约束功能。在一个有效的基金管理人市场,基金管理人出于声誉方面的考虑,总是倾向于选择对投资者效用最大化的行动,以获得市场对他的信任,以便能够受托管理更多的基金。且具有良好行业和市场信誉的风险投资家将更容易、更迅速,并以更低的成本募集到新资金。“对那些具有高能力而且其能力已经通过以前的成功得以展示的人们来说,当他们想扩张其经营时,会较少地受到个人财富禀赋的制约。”(张维迎,1995)基金管理人最大的本钱莫过于自己的行业信誉和资历,这与他们所能募集的资金数额是正相关的。通过以上的制度设计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风险资本家作为资金管理者(人)而非所有者(委托人)的人问题,使人从自己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从而有效的规避和降低了风险。
2.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1)分阶段投资策略。分阶段投资策略是风险投资家一开始只注入项目发展所需资本的一小部分,后来的融资与中间目标的成功完全挂钩,或者说,与风险投资家对风险企业家行动的观察结果挂钩。它赋予了风险投资家保留放弃追加投资的权力,也保留优先购买追加投资的权力。对风险企业家来说,既面临风险投资家中止投资的压力,又有企业价值不断上升后,等量资本所能换取的股份随着企业的成长而减少,对风险企业家股份的稀释作用降低,成功风险企业家的收入份额增加,构成了对风险企业家的激励。(2)可转换优先股合同。风险投资家根据风险企业的业绩来确定可转换优先股的转换比例,灵活的转换条件将改变风险收益的分配,可防止风险企业家过分夸大赢利预测,同时,它赋予了风险投资家较大的投票权,它能在清算中优先受偿,从而减弱了风险企业家将企业经营至破产的动机,它较普通股合同给予风险企业家更多的股份,使得他们受到充分激励。除了转换特征外,可转换优先股还附带一些限制性条款,如限制新股发行,强制性股份回购以及股份转移等,从而尽量降低委托的风险。(3)股票期权的激励约束功能。在风险企业内部实行股票期权制度,赋予了风险企业家在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入公司股票的权利,增强了风险企业家的激励。股票期权是一种长期激励,风险企业家在获得期权后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行使,并且行使期权时公司股票价格超出期权约定价格越多,风险企业家收益也就越大。当风险企业家失职时,企业价值会下降,期权得不到执行且可能被解聘。当风险企业家尽职时,企业价值增长,风险企业家可以通过股票期权获得额外收益,远远高于其固定的薪酬。因此,风险企业家会采取尽职策略,努力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实现双赢。(4)通过积极参与企业管理,提供咨询增值服务来进行投资监督。在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这一委托关系中,由于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更强,所以在较大程度上需要风险投资家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来防范和控制风险。由于风险企业不受强制性信息披露的约束,风险投资家通常可采取直接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通过为风险企业提供多方面咨询增值服务,在密切合作中来掌握风险企业实际情况,从而有助于克服风险企业的风险。
四、对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相关启示
1.大胆创新企业组织结构,放宽公司法中对风险投资公司的限制,探索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风险投资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是风险投资机构中将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完美结合,从而提高投资效率的重要途径。但是,目前在我国,有限合伙制企业尚不具有法人资格,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企业组织制度上的重大缺陷,但有限合伙制中的一般合伙人仍然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来处理投资业务,依然要控制这一层面上的风险并进行有效的激励,以避免创业投资中的心态浮躁,急功近利,因此,也有的公司探索采取准合伙制(项目合伙制或内部募集制)的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具体实施办法如下:项目经过必要的审查和评估程序准备投资时进行内部募集,这个环节有四个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项目才能获得通过。(1)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必须承诺,公司如果投资,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也必须投资,而且根据项目的规模公司有一个基本投资额的要求;(2)在投资决策通过后,决策人员中投赞成票者要有一个基本投资额;(3)向全公司进行公开募集,对投资的总人数有一个最低的基本要求,一般是要求三个人或三人以上;(4)内部募集投资总额必须达到一个基本投资额下限。内部募集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委托协议,说明各自承担的风险和享有的权益,确认投资自愿的原则。同时,公司将按照项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作为公司奖金,其中的50%发给项目人员,体现提成业绩向项目人员倾斜。项目合伙制实际上是一种内部控制和激励制度,对于解决人问题是有效的。在我国目前有限合伙制没有被法律认可的情况下,试行项目合伙制,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的发展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意义。
2.积极参与风险企业的管理,加强风险企业产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首先,应加强风险企业产权制度的建设,促进风险企业的产权明晰,只有在风险企业产权明晰的基础上,风险投资才能明确其对风险企业经营管理的监控权利,普通股和优先股都应该按投资时期不同进行合理的选择,还可以发展可转换优先股,以增加风险投资获取收益和参与监督的灵活性。其次,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第三,实施分段投资,保留放弃或追加投资的权利,对企业经营层既是一个压力也是一个激励,如果一旦风险投资家中止投资,就意味着这个企业有极大的风险,将很难再获得其他投资者和银行的支持。在风险投资体系中有效的制度安排和产权设计,能大大降低甚至避免风险的产生。
3.建立健全风险投资中介服务体系。风险投资涉及到风险资本、风险投资公司、中介机构、风险企业等要素。中介机构集中了各方面的专业人才,能够弥补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的不足。因此,必须建立和健全中介服务体系,为风险企业的发展和风险投资公司的运作提供融资、投资以及提供科技、审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中介机构是否健全是衡量一国风险投资业是否发达的重要标志之一。
4.大力培养熟悉风险投资业务、综合素质高的风险投资人才和风险企业家队伍。目前我国还十分缺乏这样的风险投资人才,因此必须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同时提供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科技的等各方面完善的配套机制,为风险投资人才的快速成长提供必要的机会。
5.构造发展风险投资的良好外部环境,有效降低风险投资风险产生的外部因素。其中最迫切的是:(1)加强风险投资的立法工作,使风险投资获得法律上的保证。风险投资涉及到向社会公众筹资和向风险投资企业投资两个阶段的行为,牵涉到较为复杂的关系,加上它本身的高风险性质,这就要求为它的运行建立一个完备的法律构架。目前,我国还缺少有关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投资基金等方面的法律,因此,必须要加强风险投资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完整的风险资本市场法规和监管法规,并颁布与此相配套的政策措施,为风险投资的正常运作提供法律保障。(2)进一步健全我国的资本市场,尽快推出创业板市场,以确保风险资本“进得来,出得去”。风险投资主要是以股份形式投资的,作为一种中长期投资,其价值实现的主要途径也是最佳途径是实现公司上市,因此,应适当放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条件,尽快建立创业板市场,促进风险资本和投资的循环流通,使风险投资者顺利退出,以建立有效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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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斯,哈特等.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4..刘曼红.风险投资:创新与金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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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贷款风险分散的观念不强.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
4.呆账准备金计提的比例偏低,呆账准备金严重不足,抗风险能力低。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的对策
1.资产置换,“改存为股”。
2.提高资本充足率。一可以增加商行的资本;二可以减小风险资产。
3.分类计提呆账准备金。央行应要求各银行在统一的分类指导原则下,按照五级分类结果,对各类不良贷款提取适度水平的专项呆账准备金。
4.调整信贷投资方向,发展银团贷款业务。严格控制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及向过度投资的行业和地区发放贷款。
5.适度运用破产方式。
6.建立健全商业银行信贷内部控制制度。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的建议
1.努力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对风险的处理方式。信贷资产证券化对风险的处理首先体现在将贷款从商业银行的报表上隔离出来。信贷资产证券化后,发行贷款的机构不再吸收由基础信贷所产生的全部风险。贷款不再仅仅集中在发行贷款金融机构的报表上,而是通常被组合为同质的资产组合,然后出售给信托或其他特殊目的机构。这种资产的集中首先方便了保险公司等担保机构分析他们的风险,方便了评估机构和信用增级机构等的第三方来审查和加强担保决定;其次,信贷资产证券化使贷款变得更加透明,并且降低了资本市场投资者的风险。
信贷资产证券化通常将信贷风险分为三个或者更多的部分,并将它们分配给能最好吸收各部分的机构或个人投资者。
信贷风险的第一部分覆盖了与正常或期望的信贷组合损失比率相联系的合理部分。所有在此上限下的损失应当由发起人承担。但发行者不适合对贷款组合的非正常风险承担责任。这种风险来源于发起人试图在一个特定的行业或者地区进行最好的操作而缺乏多样化组合。通过将发起人的风险限制在一个上限的第一损失,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减少多样化带来的风险。
第二部分风险覆盖了超过合理损失上限部分的风险。这一波段所描绘的风险通常是资产池预期损失的7~8倍。这部分由一个高级别、资本实力雄厚的贷款增级者来承担。
第三部分是超过第二部分的风险,这些风险由购买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自己来吸收。
2.加强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是指在信贷经营管理过程中对信贷资产的检查、回收、展期及不良资产管理等一系列内容,是信贷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体现,随着入世及信贷业务的迅速发展,竞争更加激烈,客户情况的瞬息万变,贷后管理的极端重要性越加突出。然而,实际工作中,贷后管理却成了信贷管理“链条”中薄弱的环节。
(1)目前信贷经营管理中贷后管理存在的问题。①贷后检查不到位。在近年来的各种内审外查中,贷后管理薄弱是反映最多最普遍的问题。②信息采集和处理系统建设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贷后信息采集不力。③贷后管理的观念滞后,存在着种种不良的信贷习惯。一是认为能还息就是好贷款,进而放松贷后管理或盲目办理转贷,忽视了企业的实际情况。
(2)加强贷后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采取的对策。贷后管理既是控制信贷风险的重要环节,又是维护客户的重要手段,为了有效的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贷后管理工作。①加强观念创新,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贷后管理要在与商业银行的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的前提下,对信贷经营人员进行素质及职业道德的培训与控制,树立贷后动态管理观念,人才资源战略观念,贷后管理的效益观念。②规范贷后管理程序和内容。从信用发生到收回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科学的管理程序,明确各环节管理内容和要求,建立考核制度,确保贷后管理程序明确,内容规范,要求具体。③做好贷款风险分类工作,强化贷后管理。做好贷款风险分类工作,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克服因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对信贷管理造成的不利影响,使贷后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加强贷款档案管理,建立信贷管理台账与会计系统挂接网络,启动贷款到期预警系统,确保贷后管理的及时高效。④切实将贷后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化、责任化、精细化。建立和完善一套具体、详细的贷后检查考核管理办法。把客户检查过程、信息分析过程、预警预报过程、客户退出过程等纳入信贷工作整体考核范畴,针对每个管理环节和要素制定考核标准和依据,促使贷后管理人员自觉深入地进行贷后管理;完善激励机制。
3.监管机构实行审慎监管
商业银行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决定了监管机构在调控信贷运行中需实行审慎监管措施。虽然银行审慎监管监管制度不是为调控宏观经济运行而专门设计的,但其对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对于银行体系占主导地位的经济体更是如此。审慎银行监管措施控制银行信贷过快增长的原理是:通过加强资本充足率、贷款损失准备、贷款集中度等方面的审慎监管,促使银行信贷扩张的速度与抵御风险的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及时的风险提示,督促商业银行有效管理风险,推动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合理扩张。
我国经济增长对银行信贷的依赖性短期内难以改变,商业银行信贷规模扩张的速度和运行质量关系经济持续增长的大局。审慎监管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商业银行资产扩张的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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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良好的会计内部控制环境尚未形成。企业的会计内部控制文化尚未真正形成,部分银行管理人员还未充分认识会计内部控制及操作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对会计内部控制的参与和重视不够,在日常管理中,重业务发展、轻风险防范造成管理风险;员工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对业务的风险点了解不透,规范操作意识没有得到强化,由于制度传达不到位和理解不透彻,容易造成操作不规范,潜伏着操作风险;员工风险意识不强,对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重视程度不够,甚至认为相关风控措施手续太繁琐,没必要,从而以相互信任代替制度制约,导致逆程序操作、重要物品管理不严、授权流于形式等违规操作现象的产生,出现意识风险;受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个别员工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重扭曲,滋生拜金享乐思想,为达到个人目的铤而走险而出现的员工职业道德上的故意风险。
(2)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总体规划,表现为部分会计制度办法未能随着业务的发展和客观环境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造成了制度滞后于业务发展,或会计制度整合程度差,数量多但不够系统完整;会计内部控制结构仍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会计内部控制覆盖不全面,只停留在主要业务层面和一些业务产品上,而未延伸到银行会计活动的所有层面和业务流程上;有的制度规定太过于原则化,不切合基层行实际情况,实际执行中往往缺乏可操作性而流于形式。
(3)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不够。思想上不够重视,未能正确处理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关系,对制度的执行只做表面功夫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而不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如何,遇到具体问题强调灵活性,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因业务水平欠缺、对制度理解不准确,法律意识淡薄,风险防范意识差,自我约束能力不够,造成的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现象。
(4)会计风险识别与控制的方法落后。会计控制方式未标准化,制度文件不够系统,缺乏对主要会计业务环节的全面分析,这样就难以真实、客观地反映银行的会计业务风险;会计内部控制方式较为单一。对会计风险识别与控制手段的研究处于被动局面,常常要等到案件发生后才总结经验,难以提前和充分识别新业务开办中存在的会计风险。
(5)会计监督检查的有效性不足。缺乏健全的会计监督评价体系,多层级多部门对同一业务内容重复检查,影响了会计内部控制效率;会计检查的覆盖面不能涵盖全部会计业务,在会计管理人员偏少、检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下,检查频率和深度难以达到规定要求,不能与银行风险程度相适应;缺乏对会计检查人员的再监督,会计检查流于形式,“查而不报、查而不纠”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问责机制不够健全,缺乏必要的程序控制和违规处罚措施。
二、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风险防范
(1)从加强教育培训入手,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合规文化的形成。有针对性地、分层次地开展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将会计人员培训学习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化,通过开展会计内部控制知识竞赛、会计技能比武、参观交流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查防案件能力和综合履岗能力,以防范操作风险;大力加强会计人员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把思想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纳入培训计划,使思想教育经常化、规范化,通过培训使每一个会计人员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牢固树立合规经营、合法操作的理念,逐步建立先进的风险控制文化和合规文化,培养员工自觉遵章守制的习惯。转
(2)改进商业银行会计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在原有的内控制度基础上推陈出新,尤其是针对新推出的业务,要制定相应的操作流程及实施细则,作到内部控制有章可循;加强现行制度的评估分析工作,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措施,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完善制度,促进会计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3)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风险如果不能被识别,它就不能被控制、转移或者管理。商业银行应通过狠抓会计基础管理、改进业务流程、提升系统功能,提高对风险的预警和控制能力;充分发挥金融会计对风险的反映、监督、预测、分析等作用。
(4)从强化信息技术入手,提高会计内部控制水平和质量。
商业银行应广泛使用电子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对银行全部信息进行处理、分析、预测,推进银行业务处理自动化,逐步减少人工控制,建立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风险控制以减少故意风险发生的可能,增强会计业务风险控制的刚性约束,不断提高控制效果;积极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对业务操作流程进行全面的风险监控,加强柜面业务实时监测系统的建设,使银行后台可以及时梳理出可疑交易、违规交易信息,进行实时预警和处理,有效地从技术手段上解决前后台之间、上下级行之间交易信息共享的及时性问题,充分发挥数据集中和后台集中控制的优势,提升对交易的监督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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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远期外汇交易来防范汇率的风险已被国内外众多企业证明为一种有效的方法。但也有较明显的缺点。采用这种交易方式,要求企业在签订外汇买卖合同时,必须确定企业未来收付的外汇金额,收付期限和交割日等。单对外贸企业来说,外汇收付期限和交割日一般很难确定,为了避免远期外汇交易的这一弊端,外贸企业可利用由远期外汇交易所派生出来的择期外汇交易来回避汇率风险。
2.外汇期货交易。外汇期货交易是指协约双方同意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约定的汇率买卖一定数量外币的交易。
由于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在汇率变动不利于进口企业的情况下,可以使进口企业少损失一些外汇,担当汇率变动有利于进口企业时,它又要使进口企业的外汇盈余少一些,这就是外汇期货套期保值的特点。
外汇期货交易与远期外汇交易相比,具有三个优点:第一,投资者范围扩大。在外汇期货市场上,只要按规定缴纳了保证金,任何投资者均可通过经纪人进行外汇期货交易。但是在远期外汇交易中,投资者的范围则比较小,一般是与银行有良好业务关系的大企业和信誉良好的证券交易商才有资格。第二,市场流动性大,市场效率比较高。在外汇期货市场上有大量的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存在,所以外汇期货市场上的流动性比较大。第三,外汇期货契约是标准化的合约,交易的货币也仅限于少数币种,所以外汇起获合约比较容易转手和结算。
3.外汇期权交易。外汇期权交易除具备上面所提到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其独特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1)外汇期权交易可固定保值成本,使其仅限于期权费;(2)外汇期权交易可对未来发生与否的不确定的外汇交易进行风险管理,因为期权交易获得的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外汇期权的执行与否,必须视约定价格的计价货币是升值还是贬值而定。
二、防范外汇交易风险的内部技术
1.资产负债调整法。以外币表示的资产负债容易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币值的变化可能会造成利润下降或折算成本币后债务增加。资产和债务管理是将这些账户进行重新安排或者转换成最有可能维持自身价值甚至增值的货币。这一方法的核心是:尽量持有硬货币资产或软货币债务。硬货币的价值相对于本币或另一种基础货币而言趋于不变或上升,而软货币则趋于下降。作为正常业务的一部分,实施资产负债调整策略有利于企业对交易风险进行自然防范。
2.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外汇风险的大小与外币币种有着密切的联系,交易中收付货币币种的不同,所承受的外汇风险会有所不同。在外汇收支中,原则上应争取用硬货币收汇,用软货币付汇。
3.在合同中订立货币保值条款。在交易谈判时,经过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订立适当的保值条款,以防止汇率多变的风险。货币保值条款的种类很多,目前,合同中采用的一般是硬货币保值条款。订立这种保值条款时,需注意三点:首先,要明确规定货款到期应支付的货币;其次,选定另一种硬货币保值;最后,在合同中标明结算货币与保值货币在签订合同时的即期汇率。收付货款时,如果结算货币贬值超过合同规定幅度,则按结算货币与保值货币的新汇率将货款加以调整,使其仍等于合同中原折算的保值货币金额。
4.适当调整商品的价值。在进出口贸易中,一般应坚持出口收硬币,进口付软币的原则,但有时由于某些原因使出口不得不用软货币成交,进口不得不用硬货币成交,这样就存在外汇风险。为了防范风险,可以采取调整价格法,主要有加价保值法和压价保值法。
5.通过风险分摊防范交易风险。风险分摊指交易双方按签订的协议分摊因汇率变化造成的风险。其主要过程是:确定产品的基价和基本汇率,确定调整基本汇率的方法和时间,确定以基本汇率为基数的汇率变化幅度,确定交易双方分摊汇率变化风险的比率,根据情况协商调整产品的基价。
6.灵活掌握收付时间以防范外汇交易风险。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收付时间。作为出口商,当计价货币呈上升趋势时,由于收款日期越向后推就越能收到汇率收益,故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履约期限内尽可能推迟出运货物,或向外方提供信用,以延长出口汇票期限。当然,这要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由于使用这种方法,企业所受利益,便是外方的损失,故不易为外方所接受。但企业应对此有所了解,一方面在有条件时可藉此避免收汇风险;另一方面则可以防止外方向我方企业转嫁风险。
[论文关键词]交易风险外部技术内部技术
[论文摘要]当前,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国际间交易往来频繁,由外币结算带来的外汇风险逐渐加大,因此,如何选择合适的方式来回避汇率风险已成为经营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将主要对外汇交易风险的防范技术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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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信贷引起银行巨额坏帐从而引发金融动荡,可谓屡见不鲜。1955~1980年间,日本住宅地地价上涨约40倍,而同一时期各产业现金工资总额仅增加14倍,进入1980年代以来,日本商业用地地价高涨,另一方面为抑制急剧的日元升值,采取金融宽松措施,使房地产信贷进一步扩大,并最终成为进入19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破灭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在1992年之后的二、三年间出现了房地产开发热,尤其是海南、北海的房地产更是热得炙手,要不是及时采取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措施抑制过度的房地产开发热,后果不堪设想。尽管如此,海南和北海的积压房地产的处理问题,至今仍未彻底解决。前几年发生在东南亚的金融危机,过度的房地产信贷也是元凶之一。
房地产业是我国近十年发展最快、关联度最大、对GDP增长贡献最大的行业,房地产的发展带动房地产金融的发展,个人房地产贷款余额从1997年的190亿元上升到2003年末的1.2万亿元,增长63倍。2003年末的坏帐率为1‰~2‰,但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往往在3~8年后大量显现,而2003年末的贷款余额大部分是在2000年之后发放的。那么,讨论和分析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的风险因素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大体来说,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的风险因素分为政治风险、法律政策风险、道德风险(或信用风险)以及市场风险(或商业风险)。所谓政治风险,是指贷款住房所在地区或国家发生社会动荡,政权极不稳定,从而引起房地产价格的急剧贬值,导致个人住房贷款难以收回的风险。而法律政策风险,是指个人住房贷款手续的完备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存在问题以及税收法律制度、宏观经济政策在个人住房贷款期内发生大的变化或调整,从而影响到整个住宅类房地产的市场租金和市场价格,进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安全性带来影响的风险。道德风险(或信用风险),是就开发商和购房者而言,如果他们不注重自身信用,故意违约导致个人住房贷款不能如期支付给贷款银行的风险。市场风险(或商业风险),则指因市场供求的变化,使贷款住房的市场价格出现较大贬值,或者取得贷款支持的购房者发生非故意违约不能支付到期贷款,因而不能全部归还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政治风险不属本文讨论的范畴,下面仅就与法律政策风险、道德风险(或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或商业风险)相关的一些具体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1.选择项目风险一种情况是个人住房贷款所选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本身存在严重问题,具体来说又包括如下情况:一是规划报建手续瑕疵,如因土地出让金未交而未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这些房地产项目极容易在购房户和开发商之间产生集体纠纷,现实中这种纠纷的往往造成购房户集体拒付个人住房贷款,对这种项目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将给金融机构带来极大的风险。二是该房地产开发项目事先未作好市场分析,市场定位不明确导致该项目本身根本就没有市场前途;三是开发商自有资金不足,或者开发商缺乏经验,没有高素质的人员组成的管理队伍等。出现以上两种情况都有可能造成“烂尾”或不能如期交房,如果银行不慎选择了这样的项目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则该贷款从开始就面临成为呆坏帐的可能。
还有一种情况是银行需了解商品房类型的不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有较大差别,一般来说以投资为目的的客户的违约风险大于以自省居住为目的的购房户的风险,商业房大于住宅,而住宅中易于成为投资品种的小户型和酒店式公寓大于一般住宅。目前成都市市场上小户型购房户中投机淘金的购房者占很大比例,在前几年投资高回报的示范带动下许多普通市民也加入投资小户型的行列,推动小户型的价格快速上涨,一旦租金达不到预期水平,违约的风险将大大增加,从金融部门反馈的信息来看,这类小户型违约的概率明显高于一般普通住宅。故银行对投机性客户应从严审查,对容易成为炒房户目标的项目谨慎介入。
2.销售价格不实风险。开发商销售价格严重不实,普遍高于同一供需圈类似住房的市场价格。实际工作中已经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开发商因种种原因,将销售价格人为抬高;;或者将银行提供按揭支持的售房价格抬高,有的销售价格甚至比同一供需圈的类似住房的公允市场价格高出20%~30%.试想,如果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之初,贷款金额就高于相应的住房的公允市场价格,还奢谈什么防范信贷风险之类的话题呢?成都市市场上也出现了通过提高单价,同时对购房户高赠送返现的方式,达到实际降低银行按揭的首付比例,销售单价实质并未抬高的方式。
3.开发商恶意套现风险。开发商可能因为工程建设资金的短缺而恶意套现,一是开发商组织一批假的购房者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或者开发商出具虚假的首付款证明从而放宽实际交付的首付款限额(比如,首付款应达房价款的30%,开发商私下答应为购房者在一定期限内垫付10%~20%的房价款),从而达到套取银行现金的目的。而不论是开发商组织的那些不真实的购房者,还是开发商擅自降低首付款的真正购房者,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能力都是有极大疑问的。
4、个人信用风险。这里谈到的个人信用风险,仅指购房者故意违约,如本来没有还款能力而骗取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者具有还款能力而恶意拖欠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至于借款人经济状况恶化,以及发生借款人死亡、失踪而无人带其履行合同或继承人或代管人拒绝履行合同等情况造成的借款人违约,属于通过健全有关法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解决的问题,可以不纳入个人信用风险范围。6~}1[o?/*s::%&98,3LqE7r&u.tkNHs数学论文=\7(*_&Q)+*;??u-h#AHy€
5、资本价值风险。房地产的资本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预期的收益现金流和可能的未来经营费用水平,然而,即使收益和费用都不发生变化,资本价值也会随着收益率的变化而变化。这种情况在证券投资市场上反映的较为明显,房地产投资的收益率也经常变化,这种变化也影响着房地产的资本价值。预期的资本价值与现实的资本价值之间的差异即资本价值的风险。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按揭住房的资本价值风险,是指该住房的预期市场价格与现实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影响住房的资本价值的因素主要有:
论文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防范来自免费
(1)未来住宅类房地产市场的走势关注房地产发展的阶段,房地产市场是个周期性的市场,房价水平处于波峰时期的贷款风险肯定大于其他阶段的风险,未来的预期市场价格可能普遍低于目前的市场价格。故金融机构要对不同阶段在首付比例上区别对待,从宏观上控制住该风险。
(2)住宅功能陈旧。以后人们对住宅的功能要求(如户型设计、外部景观、室内设施等)总是日新月异、不断增强的,当前的住宅在功能上以后总会逐渐陈旧过时,相应地,其资本价值也有贬值的可能。
(3)房地产估价。如果某地区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均有高估房地产价格的倾向,则房地产的融资能力、获利能力均被抬高,相应地,房地产的资本价值也就容易高估,从而推动经济泡沫的出现。
住宅资本价值风险的出现,可能使按揭住房的未来市场价格极大地低于办理按揭之时的市场价格,导致借款人大面积理性违约,造成严重的金融动荡和金融危机。
6.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的流动性风险。由于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期限长达10~20年,甚至可达30年,贷款资金的流动性问题如不能解决,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的一级市场必然出现自身无法解决的难题:资金占用的长期性与资金来源的短期性问题,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巨大需求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有限的矛盾。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的流动性风险,使银行的长期资金使用和短期资金来源的不匹配,使商业银行自身加大了资金短缺的压力,从而让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难以开展下去。
7.法律风险。个人住房贷款的法律风险,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1)合规性问题。个人住房贷款的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和有效,如住房抵押登记和商品房预售的备案登记应办妥等。(2)按揭住房的权利瑕疵。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要求按揭住房不存在权利瑕疵,如果按揭住房还存在其他抵押权人、典权人或其他买受人,则银行的贷款缺乏安全、有效、足值的抵押担保品,银行的贷款风险自然就很大了。(3)抵押住房的处分问题。借款人不能归还银行的贷款本息,尽管抵押住房不存在权利瑕疵,但如果借款人不能从抵押住房迁出或者借款人迁出后无立足之地,银行就不能顺利地处分抵押物。
8.档案管理风险。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档案保存相当重要,因为在如此长的借款期内(可长达30年),银行工作人员必然产生变动,甚至从领导到信贷员要换四、五次班,现在已经发生了因工作人员变动而造成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档案流失的情况,若银行内部有人与外部勾结,则问题更为严重。若出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档案的失真、失实,则银行的贷款就面临极大风险。
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风险防范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风险因素虽然很多,但其中许多风险因素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的信贷管理工作是可以防范的,亦或减小风险。具体来说,有如下一些防范风险的措施:
1.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前期评估工作。通过个人住房贷款的前期评估工作,可以选择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给予贷款支持,从而避免项目选择风险、销售价格不实风险,部分避免资本价值风险和开发商恶意套现风险。个人住房贷款前期评估工作包括的基本内容有:
(1)贷款项目评估。通过对按揭项目的建设条件评价、市场前景分析、开发商素质和业绩评价、项目的财务盈亏平衡分析和风险分析,可以判断项目是否具备给予按揭支持的条件,从而择优挑选好项目。
(2)对拟提供贷款支持的按揭住房的期房价格进行市场评估,经银行确认后,确定合理的贷款成数。
对期房价格的市场评估,避免了开发商高价销售策略给银行带来的风险。有的商业银行通过评估机构曾发现,开发商针对按揭住房的销售价格高出一次性付款售价的30%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获得了暴利,但银行贷款的风险从一开始就额外加大了。通过评估,还可以部分避免开发商的恶意套现风险。因为即使开发商组织假的购房者办理了按揭手续,套取了银行现金,但个人住房贷款毕竟拥有了合法有效、足值的抵押担保品——住房抵押,在开发商仅能获抵押住房的公允市场价格的七成贷款的情况下(银行还可以根据按揭住房在建项目的形象进度,预留开发商对购房者的保证金,以保证在建项目的资金需求。),开发商终究会想方设法按月代替虚假的购房者归还贷款,否则银行一旦处分抵押住房,加上银行预留的保证金,应该可以使贷款风险降到最低,而开发商则得不偿失。
对期房价格的市场价格评估,还可以避免抵押住房的资本价值风险。通过对未来同类住宅类房地产市场走势的分析,对住房功能陈旧的判断,以及对城市空心化趋势的出现等诸多因素的分析、评估,可以评测出较为公允合理的住房理论价格,根据该理论价格计算的贷款成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无疑可以减小抵押住房未来的资本价值风险。当然,减小抵押住房的未来资本价值风险的前提,还是要有规范的房地产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市场价格评估,而且对期房评估得出的理论价格应能基本反映类似房地产的未来市场趋势,做到公允、合理和可信。否则,如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虚假和不真实,远远高于其理论价格(往往由房地产抵押人、贷款银行和评估机构三者共同推波助澜),就会和证券投资的过度繁荣一道,形成“虚拟经济”的极度兴旺,即“泡沫经济”,最后导致经济的全面崩溃。
2.建立个人信用评级制度。不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离不开个人信用评级,其实只要是开展个人消费信贷,都离不开个人信用评级。人们常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其实也可以说“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建立,目的就是要通过评级掌握借款人的个人真实收入和财产,掌握借款人有没有个人负债,借款人以往有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从而据以判断借款人的还贷能力和还贷意愿。但是,目前对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建立缺乏权威部门的统筹,往往难以实际推行。比如,建设银行在1999年出台了个人住房贷款资信评定标准,工商银行也出台了《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资信评估指导意见》,但都限于住房贷款借款人资信评估和各自银行系统,资信评级结论不能在其他商业银行通用,也不能用于其他个人消费信贷。并且如果开发商同意卖房给购房者,购房者又支付了首期购房款,资信评级势必流于形式;如果先办个人资信评级,达不到资信标准的个人不担不支付评估费,还可以换一家银行办理按揭。
因此,为了建立有效的个人信用评级制度,应抓好以下基础工作:
(1)建立独立、公正、权威的资信评级中介机构。该机构应由人民银行进行业务指导,能够调阅各商业银行的电脑网络资料,出具的资信评级结论在各商业银行通用,适用于一切个人消费信贷领域,并可进行实时跟踪,一但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随时调整其个人信用等级,对近三年信用良好的个人,可以按操作规程调高其个人资信等级。
(2)尽快建立个人存款实名制和个人财产申报制度。通过这两项制度的建立,可以掌握个人真实收入和财产,评价个人的还款能力。所幸的是,二年伊始,人民银行已宣布即将实行个人存款实名制,相信个人财产申报制也将很快出台。
(3)实行个人信用实码制和计算机联网查询系统。个人信用实码制就是将可证明、解释和查询的个人信用资料都存储在该编码下。当个人需要向有关方面提供自己的信用情况时,个人资信评级机构通过个人信用实码可以查询所需资料,从而评定信用等级。
(4)建立个人银行帐户。将目前个人收支以现金为主,改为以个人银行帐户转帐收支为主,个人只有零星的现金收支。这样,银行对个人的货币化资产、不动产等非货币资产(通过转帐和税收确认),个人收入和到期偿付能力就可以全面掌握并进行评估。
3.健全法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涉及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修订和完善房地产抵押法律制度、房地产转让和预售法律制度,通过制订物权法、个人破产法、社会保障法等法律,可以使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手续在合法有效的基础上更加完备、简明,使抵押住房不存在权利瑕疵,保障抵押权人拥有能够顺利、合法地处分抵押住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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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技术风险因素
在投资于高新技术产品创造过程中,由于技术因素而导致产品研发、中试、规模化生产失败的可能性,造成了风险投资中的技术风险,它是风险投资中一项极其重要的风险因素。一般来说,科技成果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通常需要经过三个阶段:研究开发(R&D)、中间实验(R&D成果工程化)和批量生产(工程化R&D成果产业化)。三个阶段中,每一阶段都存在着技术风险因素。具体来说,各阶段的风险因素表现在:
(1)研究开发阶段的技术风险因素。技术在未通过物化表现出来以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它一般表现为信息状态,存在于图纸、资料之中或存在于作为知识载体的人的大脑里,因而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此阶段面临的技术风险因素主要在于科研能否成功,也许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之后,技术上没有取得什么突破,甚至是可能一无所获,得不到任何科研成果。
(2)中间实验阶段的技术风险因素。此阶段是在第一阶段(R&D)的基础上将实验成果进行示范验证,并初步投入生产,得到可投放市场的产品。此阶段面临的技术风险主要在于R&D阶段获得的成果可能难以实现可行的商品化设计,或者根本不具有实际应用性。
(3)规模化生产阶段的技术风险因素。此阶段的技术风险因素在于产品也许由于技术问题难以获得批量生产,或者由于新技术的出现使得原先技术显得过时。
1.2市场风险因素
产品在市场上存在着赢利或亏损的可能性与不确定性,会造成风险投资中的市场风险因素。市场变幻莫测,隐藏着许多不确定性。产品市场风险主要体现在市场容量不确定、市场接受时间不确定和市场竞争不确定几个方面。
(1)市场容量的不确定性。市场对产品的需求量到底为多少,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当新产品刚上市时,由于消费还没有达到一定程度,也许会造成销售不畅,产品积压;或者因为此时企业生产能力有限,而产品在市场上极受欢迎,造成产品供不应求,而当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后,又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
(2)市场接受时间的不确定性。新产品投放市场后,到底要经过多长时间才能被消费者所接受,也具有不确定性。有些产品,也许技术含量很高,但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却不为市场所接受。例如“铱星”,技术含量是比较高的,但其产品不为消费者所接受,从而导致了“铱星”公司的破产。
(3)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一项新产品从创意的产生到进行商品化生产,一般要经过数月到数年的时间,在这么长的时间内,市场环境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最初预计市场前景良好的产品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再占据优势,新的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已经出现。
1.3资金风险因素
因资金不能适时适量供应风险企业的发展需要而导致高技术创新失败的可能性,造成了风险投资中的资金风险因素。在高新技术的发展过程中,随着发展阶段的深入,对资金的需求也会增加,风险投资公司也许不能适时筹集到足够的资金,从而造成在高新技术发展的某一阶段出现资金供应的“断层”,使风险企业的持续经营发展无法实现,从而导致风险企业经营失败和风险投资失败。
1.4管理风险因素
在现代经济组织中,管理被看作一种生产要素,它能将其他各种生产要素组织起来形成生产力。风险投资中的管理风险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在创新和发展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而导致失败的可能性。管理风险主要由人员素质欠缺、企业的组织与管理体制缺陷所引起。
(1)人员素质缺陷引起的管理风险。人是生产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也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和最稀缺的资源。然而,从风险企业的人员构成来看,其人员多为科研人员或工程技术人员、或为某项新技术的发明者,他们普遍缺乏管理知识,不具备管理能力,这为风险企业的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2)企业的组织结构与管理体制缺陷引起的管理风险。企业的组织结构与管理体制缺陷,会造成约束机制的乏力,引发道德风险(moralhazard)问题,如管理人员的贪污受贿、携款外逃等。
1.5道德风险因素
由于风险企业人员的道德原因而导致的风险投资失败的可能性,造成了风险投资中的道德风险因素。由于信息分布的严重不对称,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时,只是有些蓝图和设想,没有现成的生产线可供投资人参考,这种无形状态,既无法让投资人确信项目的价值,又不能构成企业商业信誉的基础,因而道德风险很大,也许会出现风险企业的“圈钱”行为,骗取风险投资者的资金,到时候却拿不出什么成果。
1.6其他风险因素
其他风险是指由其他因素导致风险投资失败的可能性。包括社会、政治、法律和自然环境等多种因素,这些因素的变化,均会给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造成不确定性。
2风险投资中的风险防范策略
2.1投资前对风险企业进行全方位考察,审慎论证投资的可行性
投资前对风险企业进行全方位考察,审慎论证投资的可行性,这是风险投资中非常重要的一步,也是风险投资能否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对风险企业进行考察论证:
(1)技术方面。风险投资前要对风险企业的技术先进性、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选择那些技术先进、可行和产品市场前景看好的高新技术进行投资。考察过程中,要将技术的先进性、可行性和产品的市场前景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评估,不能只注重技术的先进性而忽视对可行性和产品市场前景的考察。(2)人才方面。风险投资界有条公认的法则:一流的人才加上二流的项目远优于一流的项目加上二流的人才。风险投资前要对项目人员各自的知识结构、经验情况以及总体素质进行认真评估。一个好的创新企业中,既要有富于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工程师,又要有经验丰富的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以及市场营销人员。
2.2与其他投资者联合进行投资
对资金需求量大的项目,如果让一个投资者承担,他可能因资金不足承受不了,如果投资万一失败,也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的破产,而与其他投资者联合组建投资辛迪加(syndication),不仅可以增加资金来源,防止资金不足出现资金供应“断层”,而且可以减少风险,如果投资万一失败,因投资者注入风险企业的资金有限,就可以避免破产的威胁。另外,进行联合投资,也可以使风险投资者做出更好的投资决策,多个决策者一致同意的投资,会要好于只有一个决策者所做出的投资决策。
2.3加强对风险企业的监管
由于信息不对称(informationasymmetry),可能会导致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和道德风险(moralhazard)问题。针对此类问题,国外风险投资制度制定了严密的、控制性的合同条款,授予出资者额外的控制权以及董事会中较多席位,风险投资者在风险企业发生财务和管理危机时,可以进行积极的干预,甚至拥有更换经营者的权力。然而,由于风险投资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无论风险投资合同设计得怎样周密,都不可能预计到风险企业将来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所以,风险投资者向风险企业注入资金后,以积极的态度对风险企业加强监管很有必要。风险投资者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对风险企业加强监管:委派在行业中经验丰富的经营管理专家参加风险企业董事会,参加企业重大决策及经营战略的制定,或是给风险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定期审阅风险企业的财务报表,加强对风险企业的财务监督,以防资金被挪用或侵占;给风险企业推荐高水平的营销、财务等专业管理人员。
2.4采取分阶段的投资策略
阶段性投资即投资者不是一次性的投入全部资金,而是根据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分阶段投入资金。著名经济学家萨尔曼认为,风险投资中的阶段性投资是风险投资者能够采取的最强有力的控制机制。阶段性的投资策略对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以下两方面起作用:
(1)有利于风险投资者对投资效果进行及时评估,做出是否追加投资的决策,降低失败投资的损失。在每一阶段结束后,投资者与企业双方就是否进行下一阶段的投资以及投资细节进行协商,如果前一阶段的投资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而且企业家和风险投资者之间能够愉快合作,则风险投资者会继续向风险企业投资,否则,风险投资者会终止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从而将失败投资的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2)有利于风险投资者对风险企业的监督和约束。阶段性投资能使双方在每一阶段进行选择,决定是否继续合作,选择权的存在使得企业管理者心有压力,从而努力经营,以期获得风险投资者的继续投资。
2.5采取组合的投资策略
根据投资原理,组合投资(portfolioinvestment)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风险投资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组合投资:对不同的风险企业以及不同的企业发展阶段进行投资;对不同地域的风险企业进行投资;在不同时间段内进行投资。
2.6选择适当的退出方式和退出时机
风险投资者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其目的在于资本收益最大化,而这一目标只有在其投入资本退出时,才能得到充分体现,因而,经过一段时间后,不论风险企业经营成功与否,风险资本都要从风险企业中退出。选择适当的退出方式和退出时机,对于风险投资者实现其目标,防范投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1)对于失败项目,风险投资者应采取果断措施,在风险企业成长前期就通过破产机制,采取清算方式从风险企业中退出,以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对于业绩一般的项目,风险投资者可以在风险企业成长中期通过产权交易市场以购并或股份回购的方式退出风险企业。
(3)对于成功项目,风险投资者可以在风险企业成长早期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publicoffering,IPO)的方式,或是通过买壳上市的间接途径上市转让股权,以获得最大收益并及时从风险企业中退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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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汉权.风险投资与创业[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王立国.创业投资发展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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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在促进金融发展的同时,如果处理不当,也会加大金融风险,发生金融危机,甚至会对整个经济造成破坏性影响。据imf的统计,自1980年以来,130多个国家,几乎占imf成员国的3/4,经历了金融业的严重问题,发展中国家和市场经济国家都受到了影响。从英国巴林银行破产到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的经营危机,从东南亚金融危机到拉美金融危机,都表明金融创新使得金融机构面临更多的风险。
一、金融创新所产生的风险
(一)金融创新改变了商业银行的经营策略,由此给银行体系注入了不稳定因素。由于银行传统业务的赢利性下降,商业银行被迫寻找新的有潜在风险的表外业务来保持其赢利水平,表外业务是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的业务,包括与传统信贷相结合的业务,如承诺、担保、承兑等,以及与有价证券衍生工具买卖相关的业务,如买卖金融期货合约、安排掉期和互换等,这些业务的开展增大了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风险。利用新金融工具开展的表外业务具有的“或有负债”性质蕴含着极大风险,银行开展此类业务大多采用支持性信用工具,也就是说,当市场上出现某种情况时,银行有义务向其客户提供资金,这样就形成了银行的或有负债。或有负债的形成使银行承担了较大的信用风险,如票据发行便利这种与直接融资相结合的表外业务越来越集中在大型银行身上,使得风险集中化,给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造成威胁。
表外业务弱化了风险管理。首先是表外业务逃避了中央银行的监管,商业银行因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特殊而受到中央银行的严格监管,中央银行对其进行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规定其资本充足比率(自有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总值的比值),通过对这一比率的规定,迫使商业银行不断改善自身的资本基础,这一资本要求与银行的资产风险成正向关系,以此加强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对商业银行而言,资本要求越高,其经营成本也就越高,因此,为在不提高资本充足比率的前提下增加赢利,商业银行就开创了由金融创新工具支撑的表外业务。这一业务并不改变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这样中央银行就无从对其真实的风险状况实施监督,而随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规模的扩大,其资本充足比率就潜在地下降,承受风险的能力也随之降低,金融体系的内在不稳定性也随之上升;其次是,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削弱其自身的风险内控管理,金融创新给银行内部管理会计带来许多困难,降低了资产负债表上的信息质量,表外业务的或有负债性质增加了会计报表中所含风险信息的不确定性,在实际工作中则往往降低了银行管理者的风险意识。总之,赢利动机的存在使商业银行对表外业务产生了特殊偏好,它们迅速地运用新型信用工具取代了传统的信贷工具,但同时削弱了银行体系的风险管理,因此,对表外业务加强监管势在必行。正是基于此认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补充有效银行监管原则时加入了“考虑到可构成银行大规模风险暴露的表外业务”这一条款。
(二)金融创新改变了金融体系的构成,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加速发展加大了金融体系中的风险因素。众所周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大量出现及迅速发展是近年来金融体系的一大特征,它改变了金融体系的原有结构:商业银行地位的下降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地位的上升,这一变化也改变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状况。首先,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商业银行不能涉足过多的证券业为主业,大量参与具有高杠杆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并且它们参与此类交易的目的与传统意义上的银行不一样,传统银行是为了避免其资产头寸面临的市场风险,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纯粹以获取高额投机利润为目的,所以非银行金融机构通常十分注重运用衍生证券的杠杆原理。作为金融体系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高风险的经营策略为金融体系埋下了隐患。其次,同为金融体系的两大组成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体系的关系密切,使得非银行金融机构创新的经营手法给自身招致的风险极易在整个金融体系中蔓延开去,两者间巨额的资金借贷关系使得前者的亏损与倒闭就意味着后者将难逃厄运。金融体系中这种特殊的连锁反应极大地强化了风险的冲击力,整个金融体系的崩溃可能仅由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破产引致。再次,非银行金融机构一向不是中央银行的监管重点,所以中央银行并没有有效的临管措施;同时,市场对非银行金融的监管作用也十分有限,因为对于内容及原理都极其复杂的衍生品交易很难形成统一的信息披露制度,也很难被投资者所理解,市场上有效的自发监督机制也就无从形成,风险的滋生与扩大就十分容易。可见,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成长和壮大在提高金融效率的同时,也为金融体系孕育着越来越大的风险。
(三)金融创新使金融风险更为集中和隐蔽,增强了金融风险对金融体系的破坏力。金融创新为单个投资者提供了转移因价格等市场总变量变动所产生的市场风险即所谓的系统性风险的手段,如期货与期权弥补了单纯进行证券组合投资无法避免系统性风险的缺陷,使得市场上的所有风险似乎都可避免。但不幸的是,金融创新的这一经济功能对于整个经济体系而言并不存在,金融创新工具在为单个经济主体提供市场风险保护的同时却将风险转移到了另一经济主体身上,也就是说,对整个经济体系而言,风险只发生了转移,并没有被消除,风险仍然存在于经济体中。而当市场主体都想转移同一方向的风险时(如都认为价格下跌,都希望通过金融工具转移这一风险),风险出售者就无法找到风险承担者,金融创新工具提供的保险功能将不复存在,风险在此时会集中暴露,给金融体系和经济体系造成严重打击。如1987年10月19日的黑色星期一的纽约股票市场暴跌就是一例,那天股票价格在一天里下挫了20%。有人认为在股票价格期货市场上做文章的交易战略是导致这次市场暴跌的祸根,股票指数期货价格的下泻导致了股市上的抛售,这表明金融创新工具的使用会加剧金融市场的动荡,增强动荡产生的破坏力。二、防范金融创新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进行制度创新,推动金融业发展。
由于规避管制和盈利动机,金融企业进行市场性的金融创新,在市场性创新的过程中,金融企业有倒闭乃至危及整个金融企业稳定发展的可能性,这就要求政府进行制度创新以配合市场性创新。
1、必须彻底进行银行体系的改革,银行现在不良资产比例很高,如果不解决可能会导致银行破产,或政府填补而造成很高的通货膨胀,两者都将使银行存款遭到巨大损失。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过股份制改造,充实了资本金,降低了不良资产,并相继上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环境。其次,发展地区性的中小银行,我国现在每年农村和城市各新增八百万个劳动力,只有发展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能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而劳动密集型产业中的企业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只有地区性的中小银行,才能够给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
2、资本市场应该做到决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盈利的,是能够分红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分红来获取收益,基金也可以帮助个人投资者选择比较好的上市公司,而不必靠坐庄、炒作来获利。
3、建立社会诚信和建立信用体系,当企业在短期内资金周转有困难的时候,可以用未来的收入做抵押来借钱,以渡过当前的困难关。银行也不用成为必须有抵押才贷款的当铺。
(二)完善和加强金融监管体系,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监管模式,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监管当局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应积极支持和引导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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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会计风险与金融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有着密切联系。按照现行制度安排,金融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可分为表内业务会计处理和表外业务会计处理两种方式。金融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不同,从而金融会计风险所涉及的业务领域,风险的表现及防范的方法也不相同。
表内业务会计处理要求对资产、负债、权益的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都能在会计报表中得到体现,具有规范性、连续性、透明性和稳定性的特点。表内业务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十分宽广,除存款、贷款、外汇业务之外,大量涉及投资业务,如证券投资、信托投资、租赁、房地产投资和风险投资等。其中房地产和风险投资业务将可能成为跨世纪金融资本扩张的重要业务领域。
房地产经济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增长点。适度投资房地产是提高收益,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方面。房地产投资业务具有数额大、周期长、周转慢、流动性差、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业务领域。房地产投资风险十分复杂,一般有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灾害风险和意外事故风险等。这些风险普遍存在于房地产直接投资、借款投资和证券投资的各种方式之中,应谨慎对待。
风险投资通常是指风险行业、领域、企业的投资。广义的风险投资包括对一切开拓性、创业性和新兴产业经济活动的资本投入;狭义的风险投资仅指与现代高科技产业有关的创业投资活动。风险投资在我国起步较晚,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指导下,由国家科委制定并实施的“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和“863计划”表明我国风险企业和风险投资开始有了一定程度发展。金融企业开展风险投资业务,一方面来自自身业务拓展,发展服务功能和增强竞争能力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推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促使国民经济高速、稳定发展的需要,金融企业拓展风险投资业务在信息、知识经济时代尤为重要。它将是跨世纪金融企业表内业务拓展的重要领域。
风险投资与房地产投资相比较,具有更高的风险和更大的收益。由于高科技产品和产业都是建立在全新科研成果和科学技术应用的基础之上的新兴事业,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还由于一项新科技成果转化为一种新产品,需要经过工艺技术研究,产品试制中间实验,投入生产,上市销售等很多环节,而每一环节都可能存在失败甚至破产的风险,所以,它具有更高的风险性。而依靠风险投资形成的高新产品,又具有成本低、性能好、附值高、竞争力强的优势,从而带来更大的收益,风险投资面临的高风险主要是指研制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使用风险和不可抗拒风险。
表内金融业务的未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金融会计风险与防范的发展方向。如果把房地产投资和风险投资作为表内业务未来发展的重点业务领域,那么金融会计风险与防范的未来重点也将转移到这些业务领域。
金融会计风险是指金融业务(工作)可能带来经济损失的风险,即金融会计业务工作中,因制度安排、组织管理、技术方法和人员素质导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从表内业务处理看,由于理论与制度的内在固有局限,各种会计假设(如主体假设,分期假设等)为会计信息限定了种种人为的前提,使信息与实际发生偏离;由于会计组织与管理的不完善,也增加了会计风险的发生;由于会计处理方法的多样性,从而增加了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还由于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利益驱使,法律不完善及职业道德的影响,业务能力和水平的限制驱使着会计行为风险的发生。如此种种表明了表内业务的会计风险的客观性、普遍性和潜在性。
金融会计理论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将成为跨世纪防范制度风险的一种趋势。1996年7月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有人提出:“应单独设立一张报表,用以说明银行风险,并要求每年中多次进行风险评估。”(参见《会计改革与会计管理》97年l期)这种完善会计报告制度的建议,对防范制度风险显然是有益的。我国未来金融会计制度待世界援助我国金融会计项目实施后,将根据《银行基本业务会计准则》进行统一规范,以建立风险防范的金融会计新体系。
未来表内业务金融会计风险的重点将涉及结算风险、核算风险和折算风险。结算风险是利用结算管理的复杂性和不健全性的特点和弱点,通过结算凭证和结算渠道进行套取、侵吞、挪用结算资金所带来的风险,其手段隐蔽多样,涉及金额较大,是金融会计之主要风险。中央银行和金融企业通过自身职能,把整顿结算程序、加强账户管理、执行结算管理制度(包括结算纪律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结算岗位责任制度、结算质量考核制度)作为会计结算风险监管和防范的重点,以减少结算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会计核算风险主要表现在凭证审查不严,账务处理不及时,账务检查核对不力,复核监管不利,电脑制约机制不全,以及核算方法不当造成资金被截留、挪用、骗取、贪污、盗窃的机会所带来的种种风险。完善会计核算监管制度,强化监督手续,加强检查复核,严格账务处理规程和会计核算责任,通过不断完善的会计核算监督体系,尽可能防范核算风险的发生,以减少风险损失。折算风险是指外币报表折算中国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及时反映和披露汇率变动信息,减少折算损失,是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重要方面。可见,表内业务结算风险、核算风险和折算风险及其防范也将构成跨世纪金融会计风险与防范的一种趋势。
表内业务金融会计风险与会计行为紧密相关。它既包括会计人员的个体行为,也包括群体、组织和领导行为。风险的诱惑效应直接影响会计行为,从而构成会计行为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讲,除会计固有的制度风险外(实际上制度也是人来设计和执行的),几乎所有金融会计风险都与会计行为有关。会计行为风险显然将构成金融会计的主要风险。这种风险与防范完全可能成为跨世纪的主流,影响整个金融会计风险的强度,通常表现为会计人受利益驱动而导致的道德风险,其中,道德风险将构成会计安全性的重要威胁,是会计行为的主要风险。因会计人的能力,水平等主观因素导致技术风险,可以通过不断提高人的素质加以防范,而道德风险的防范却较为复杂,一方面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从自身的角度防范道德风险;另一方面要改善会计执业环境,增强独立性,减少被迫提供虚假信息带来风险的可能性。防范会计行为风险不仅是跨世纪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的主要趋势,而且是整个会计风险防范的长期使命。[NextPage]
二、表外业务金融会计风险与防范的发展趋势
金融表外业务通常指对银行产生收入或承诺,或有合约的业务,由于这些业务不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不直接影响表内资产、负债和权益,仅作一注释或在线下予以反映,故称表外业务,或称“线下业务”,“或有承诺业务”,“无资产业务”,“无形业务”。
表外业务构成复杂,品名繁多,一般可分为两类近10种。(一)或有债权债务分类,包括贷款承诺、担保、衍生产品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四种。其中,贷款承诺又包括可撤销与不可撤销两种,前者有透支便利和信用额度,后者有发行商业票据,备用和循环信用额,正常存款协议,回购协议和票据发行便利等。担保业务通常包括传统的汇票承兑,跟单信用证,保单,票据背书和新开发的备用信用证,追索权销售,融资支持等。衍生产品业务主要指以利率、汇率变动为基础的远期交易(如外汇期权、利率上限、利率下限等)。衍生产品业务具有强劲的增长势头,将可能是表外业务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投资银行业务系证券承诺、证券交易、企业并购、财务顾问、资金管理等。(二)金融服务类,包括贷款服务、信托与咨询服务、经营与业务,支付业务、进出口服务等五种,其中,与贷款有关的服务主要指出借业务和贷款组织的转让;信托与咨询服务包括信托与不动产管理、有价证券管理、养老金计划管理、单位信托、信用债券委托、离岸金融服务等;经营与业务主要指经纪和,如股票与债券经纪、共同基金、人身保险经纪、不动产、旅游等;支付服务系指数据处理,网络安排、清算服务、信用卡销售点系统,现金管理系统等;进出口服务则指服务、出口保险服务、贸易报单、补偿贸易交易等。
由于表外业务不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和列报,对其确认、认量、列报和披露的方式和方法尚属研究开发之中,与表内业务相比较,具有自由度大,连续性弱,规范性不强,透明度差,风险性强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表外业务会计风险与防范的特殊性和严重性。我国银行表外业务起步晚,意识不够,涉及的具体业务不多,一般限于、担保、劳务服务和个别衍生产品金融期货交易业务。上海“327”事件表明,我国国债期货交易试点期间,由于缺乏风险监管机制和有效监督的立法基础,缺乏制度规范,加上会计风险意识不强,风险信息簿弱,违规交易屡次发生,从而导致市场混乱,证监会于1995年5月不得不停止国债期货交易的试点。
我国银行表外业务会计准则的制定相对滞后,表外业务会计处理缺乏制度规范,其潜亏、潜盈对于在报表中体现、表外信息披露尚未形成统一要求,信息透明度低,这就决定了我国表外业务会计制度风险的严重存在。随着金融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金融对外依存度的提高,专业银行商业化,区域性银行的组建,外汇改革以及外资银行的涌入,随着我国在亚太经合组织(Apee)中作用的提高,以及日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0)等,都将加速表外业务的增长。近年来,我国国际结算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外汇买卖业务,以及境外担保业务的发展,已显示出表外业务的强劲增长势头。因此,列入表外业务会计制度风险与防范机制,研究表外业务会计规范,将是跨世纪金融会计风险与防范机制。未来表外业务会计制度的规范和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其基本思路是借鉴国外表外业务制度建设的成果,参照国际金融界及其它组织,包括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关于商业银行会计和表外业务信息披露的有关条款和框架,制定与我国金融市场相适应的表外业务会计制度规范,为表外会计制度风险的防范提供法规制度框架。
表外业务会计行为风险与防范与表内业务基本相似,所不同的是风险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和表现形式有所区别。表外业务多属创新发展业务,与表内传统业务相比较具有更高的技术性要求,其会计技术风险更为突出,因此,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表外业务素质,熟练把握表外业务会计处理方法,提高表外业务会计信息是防范会计技术风险的必然要求。
表外业务高风险的存在要求高质量的、及时提供风险防范的有用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不完整性将带来风险损失的更大可能性。因会计信息不全或信息失真导致经营决策失误带来的风险是最大的风险。会计信息风险与会计信息质量息息相关,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确保正确决策的基本条件,是防范信息风险的内在要求。我国表外信息需求量大,信息质量要求高。现有表外信息披露,包括会计报表附注和补充揭示尚不能满足表外业务的信息要求,表外业务会计信息的完善和利用将是跨世纪防范信息风险的发展趋势。可考虑增设一张表外业务情况表,列示表外业务的经营情况,反映表外业务的潜在风险,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表外业务风险的有关情况,反映表外业务的潜在风险,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表外业务风险的有关情况,包括表外信用风险、结算风险、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和经营风险,以便为表外经营决策提供有价值的风险信息,使其尽可能减少信息风险带来的损失。
国际衍生金融工具的快速发展带动着我国衍生金融产品交易。作为表外业务的衍生金融产品工具是金融业务创新的重要业务领域。可以预见,跨世纪表外业务会计风险与防范和重点将逐步转移到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风险与防范上来。注重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风险及其防范,准确、及时、充分地获取和处理各种工具的风险信息,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将成为未来金融会计风险与防范的重点研究和主要发展趋势。(参见拙文“金融工具创新与财务会计改革”《经济学家》1998年2期)[NextPage]
三、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系统的构建
金融会计风险防范是整个金融风险防范的组成部分。金融会计风险防范除了对其自身的风险进行防范外,还应特别注重会计对整个金融风险带来的影响。1995年2月26日巴林银行破产事件,使一个具有悠久历史、雄厚实力和良好信誉,被称为“女王的银行”,竞毁于巴林期货(新加坡)公司交易员里森之手。里森越权投机日经225指数的期权和期货交易,从1994年12月至1995年2月亏损达6亿美元,巴林银行被迫宣
告破产。巴林银行破产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内部管理不严(审计失效),会计风险信息不灵是一个重要原因。事实上,里森利用临时账户越权经营,隐瞒亏损的手段并不隐秘,而巴林银行总部对新加坡分部所作的多次审计检查,却未能发现问题,截至1993年12月,新加坡的期货交易已造成的和账面存在的损失约1900万英镑,而公司报告上显示却是利润900万英镑。新加坡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Coopers&Lybrand,1994年12月的审计报告中却认为,巴林期货(新加坡)公司的内部控制令人满意。1996年2月2日大和银行事件,使其全部停止在美业务,并罚款3.2亿美元。大和银行负责债券业务的副总裁井口俊英,利用非法手段买卖美国30年期的国库券以及2至5年期的国债票据,造成ll亿美元的损失。井口俊英的非法操作手段并不高明,却长达11年之久而无人知晓。纽约联邦银行、纽约州银行政府,以及日本大藏省,日本银行的历年检查也未能发现大和银行纽约分行的任何问题,这种监管乏力的事实不能不是造成大和银行事件的原因之一。巴林事件、大和事件乃至东南亚和亚洲金融风险的不少事实从反面证明了构建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系统的紧迫性和现实性。它表明构建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系统将是跨世纪面临的重要改革趋势。
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系统是金融风险会计防范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在整个会计防范系统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发挥重要的作用。
金融风险会计防范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只有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构建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系统的框架,改变分散的、孤立的、静态的风险防范方式,构建一个整体的、关联的、动态的风险防范系统才能提高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的有效性,以控制和减少风险损失的发生。
从总体的视角考察,我们认为金融风险会计防范系统的基本结构框架至少应由相互联系的组织分系统、对象(内容)分系统、职能分系统和方法分系统所构成。这些分系统相互关联,构成一个上下左右、纵横交叉、内外结合的会计防范网络系统。各级组织的会计防范是运用相应的防范方法,对其防范对象,通过反映、监督、分析等职能来实现的。它们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的会计防范系统结构,这个系统结构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其一、整体性。各组分系统、子系统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它们均作为整体的一部分看待。这种整体特性根据“整体大于各孤立部分的总和”的原理,产生一种新的整体功能。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构造银行风险的会计防范系统,能够获得任何子系统在孤立状态中所不能达到的综合效果,这就是整体性结构能够实现风险防范最佳效果,从而具有生命力的原因所在。
其二、层次性。这个系统结构具有按层次逐级分解和衔接的特性,银行风险的会计防范系统按其组织层次、内容层次、职能层次和方法层次逐级分解为若干相互衔接的系统层次,从而构成一个多层组织、多层内容、多层职能和多层方法的结构体系,并通过风险会计信息的流动和互补,把各级层次联系起来,以发挥会计防范的最佳功能。
其三、关联性。这种特性包含两层意思,一为系统内部各分系统,子系统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二为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制约,从而构成一个上下左右、内外关联的系统结构,这就有利于特定职能作用和整体职能作用的发挥。
按照系统结构的特征,我们把银行风险的会计防范放到系统的形式中加以考察,就能够立足整体,注重整体和部分、整体同外部环境的相互关联中,去研究和考察会计防范系统,从而达到立足整体,统筹全局,兼顾各方,相互协调地去实现会计防范的最佳效果。
金融风险会计防范系统的组织分系统包括:中央银行会计监管子系统、金融企业会计防范子系统和审计防范系统。
(一)中央银行会计监管系统
中央银行会计监管系统是会计防范的最高组织系统。它担负着对整个银行风险进行会计监督和管理的职责。本监管系统具有间接性、指导性、调控性和服务性的职能特征。其监管的对象(内容)主要包括表内业务风险监管,表外业务风险监管和会计风险监管。
表内业务的风险监管,主要运用《财务状况分析法》和《法规、制度监督法》。中央银行会计通过风险分析,审查资产结构和不良资产的比重,风险资产比率,最低资本金,资本充足性,资产流动性,风险准备金以及风险的潜在因素,及时向领导和金融企业提供有价值的风险指导信息;通过表内结算、支付业务和账户管理,并与央行稽核监督、调研信息密切配合,以发挥监管的“窗口指导作用”。如果金融企业“单独设立一张报表,用以说明金融风险”则表内业务风险监管便具有更为集中,更为可靠的信息基础。
表外业务风险监管将随着金融业务的创新显得更加重要。由于表外业务均不直接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反映,具有自由度大、连续性弱、透明度差、风险性强的特点,从而决定了表外业务风险会计监管的对象(内容)和方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目前,这些风险信息主要通过会计报表附注的方式提供。
金融会计风险是指会计事务工作中,因法规制度、机构和人员的因素导致资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此,金融会计风险监管主要是指对风险有关的会计法规制度、组织机构、人员素质的监督与管理。中央银行实施会计事务风险监督包含两层意思:其一是通过完善和实施风险的会计法规制度,健全组织机构,提高人员素质,以减少金融风险的发生以及风险发生后的及时处理;其二是对金融会计自身的风险进行监管。
(二)金融企业会计防范系统
金融企业风险的会计防范系统是指防范金融企业自身风险而构成的会计系统。它是整个会计防范的基础系统。金融企业风险的识别、衡量、预防、规避、化解、转嫁和日常管理均依赖于金融企业会计防范系统。充分发挥金融会计对风险的反映、监督、预测、分析等职能作用,才能有效地实施会计防范。按照会计职能的划分可将风险的会计防范系统分为风险的会计反映子系统,会计监督子系统,会计预测子系统和会计分析子系统。
风险的会计反映子系统是会计防范的基础。它通过会计核算在表内、表外的列报、揭示和披露,全面反映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情况,及时提供风险防范的有用会计信息。我国金融会计定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为表内业务风险分析提供了较为完整的会计信息。而对表外业务风险的会计反映和披露方式有待完善。
风险的会计监督系统既是会计防范系统的子系统,又是会计监管的基础。它按照监督的时间定位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按照监督的形式定位可分为单项监督和综合监督;按照监督的标准定位可分为合法性监督、合理性监督。这些不同时间、不同形式、不同标准的风险会计监督,形成一个上下左右、前后贯通的会计监督体系,它具有全时性、全面性的特征。
会计预测系统主要是指通过会计定量预测技术和方法,事先测算风险损失大小的过程。它是建立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之上的,是通过风险识别,大体辩别出可能出现何种风险的基础上,对其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进行测算,以减少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把损失控制到最低。
风险的会计分析子系统主要是依据会计核算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结合其它资料,运用专门的方法,对金融风险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研究分析的过程。会计分析子系统除运用一般的会计分析方法,如对比法、因素分析法、趋势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外,还可采用风险分析的其他方法,如财务状况分析法、流程图分析法、环境分析法、幕景分析法、概率分析法、失误树分析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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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企业财务风险的产生原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财务风险贯穿于企业各个财务环节,是各种风险因素在企业财务上的集中体现。一般包括筹资风险、投资风险、现金流量风险、利率风险以及汇率风险。
1.2企业财务风险的类型
1.1.1筹资风险
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在筹资活动中由于资金供需市场、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或筹资来源结构、币种结构、期限结构等因素来给企业财务成果带来的不确定性。
1.1.2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是指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由于受到某种难以预计或控制的因素的影响,给企业财务成果带来的不确定性,致使投资收益率达不到预期目标而产生的风险。
1.1.3现金流量风险
现金流量风险是指企业现金流出与现金流入在时间上不一致所形成的风险。当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收益下降,也可能给企业带来信用危机,使企业的形象和声誉遭受严重损失,最终陷入财务困境,甚至导致破产。
1.1.4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利率水平的不确定变动而导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率是资金的价格,是调节货币市场资金供求的杠杆。
2防范企业财务风险的对策
企业常见财务风险的规避方法不外乎三种: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嫁。
2.1筹资风险防范对策
2.1.1筹资风险的风险回避方法
筹资风险的回避方法主要是指在各种可供选择筹资方案中进行风险分析,选择风险小的筹资方案,设法回避一些风险较大而且很难把握的筹资活动。
2.1.2筹资风险的损失控制方法
筹资风险的损失控制方法就企业筹资来看,要合理进行筹资风险的控制,需要采用多元化的筹资策略,合理安排负债比率与结构,实现风险分散化,降低整体筹资方案的风险程度。这是控制筹资风险的关键。这里要强调的是,尽管债务资金越多,企业筹资风险也越大,但那种为避免筹资风险的而拒绝举债的做法也是不恰当的。
2.1.3筹资风险的风险转嫁方法
风险转嫁的目的是将可能由自己承担的风险损失转由其他人来承担。在企业筹资活动中主要通过保险、寻找借款担保人等方法将部分财务风险转嫁给他人。也可考虑在企业因负债经营失败而陷入财务困境时,通过实施债务重组,将部分债权转换为股权,或通过其他企业优质资产的注入,挽救企业经营不力的局面,从而避免因资不抵债而导致的破产风险。
2.2企业的投资风险
2.2.1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风险控制最彻底的方式,采取有效的风险回避措施能够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前完全消除某一特定风险来避免损失,而其他风险控制手段仅能通过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来减轻风险发生的潜在影响。
2.2.2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是指采取各种措施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或在风险发生后减轻损失的程度。损失控制是一种积极的风险控制手段,它可以克服风险回避的种种局限性。根据损失控制的目的区分,损失控制可以区分为损失预防和损失减轻两种。损失预防是通过强化风险管理,在事先采取措施,阻止风险的发生,这就要求企业在投资决策阶段加强决策的科学性,采取多元化投资策略,来减轻或消除风险发生的机会。而损失减轻则是指在损失发生时或损失发生后,为减轻损失程度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2.2.3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企业将自己不能承担或不愿承担的以及超过自身承担能力的风险损失,通过若干技术和经济手段转嫁给他人承担的一种措施。这类风险转移方法与风险回避、损失控制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并非放弃或中止风险机会,也不是对风险所致的损失采取措施加以改善,而是将损失的责任转移给他人,从而间接降低自身的损失。风险转移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两种。保险转移是指投资者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缴纳保险费为条件,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非保险转移是指不向保险公司投保,而是用其他途径将风险转移给别人。2.3企业的现金流量风险防范
.现金使用中风险的防范。企业在流动资金运作中往往会出现现金流量缺口。为了防范现金流量缺口的出现给企业带来的临时财务风险,企业应做出现金流量预测,企业的现金预算是财务预算的核心。通过现金预算可以使企业保持较高的盈利水平,同时保持一定的流动性,并根据企业资产的运用水平决定负债的种类结构和期限结构。
2.4企业的利率风险规避方法
利率风险的回避主要是要选择对企业自身有利的利率: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例如企业如果根据现行经济形势判断未来市场利率将上涨,则应该选择固定利率的方法来筹集资金以便锁定成本,在投资活动中在应选择浮动利率债券以便分享未来利率上涨所带来投资收益的增加。反之,如果预期市场利率下跌,则在企业投资活动中应选择浮动利率的债务筹资方式,在投资活动中则应选择固定利率债券,来保证投资收益不受损失。
2.4.1利率风险的损失控制方法
企业在投融资活动中要采用损失控制方法来规避利率,主要就是在企业投融资活动中,尽量实现多元化的投融资组合策略。如为避免因企业预期利率失误而造成的利率风险,安排一部分资金通过固定利率方法筹集,另一部分资金浮动利率通过筹集。同样地,在企业投资活动中,一部分资金用于固定利率债券投资,一部分资金用于浮动利率债券投资。这样,无论是市场利率上涨还是下跌,总有一部分增加的投资收益可以弥补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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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
1.产权关系不明确,大量不良资产产生。四大国有银行产权关系模糊、资本非人格化、所有权与经营权难以分离,由此导致责权利不明、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经营效率和效益低下等。
2.政府职能尚未转变。
3.贷款风险分散的观念不强.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
4.呆账准备金计提的比例偏低,呆账准备金严重不足,抗风险能力低。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的对策
1.资产置换,“改存为股”。
2.提高资本充足率。一可以增加商行的资本;二可以减小风险资产。
3.分类计提呆账准备金。央行应要求各银行在统一的分类指导原则下,按照五级分类结果,对各类不良贷款提取适度水平的专项呆账准备金。
4.调整信贷投资方向,发展银团贷款业务。严格控制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及向过度投资的行业和地区发放贷款。
5.适度运用破产方式。
6.建立健全商业银行信贷内部控制制度。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的建议
1.努力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对风险的处理方式。信贷资产证券化对风险的处理首先体现在将贷款从商业银行的报表上隔离出来。信贷资产证券化后,发行贷款的机构不再吸收由基础信贷所产生的全部风险。贷款不再仅仅集中在发行贷款金融机构的报表上,而是通常被组合为同质的资产组合,然后出售给信托或其他特殊目的机构。这种资产的集中首先方便了保险公司等担保机构分析他们的风险,方便了评估机构和信用增级机构等的第三方来审查和加强担保决定;其次,信贷资产证券化使贷款变得更加透明,并且降低了资本市场投资者的风险。
信贷资产证券化通常将信贷风险分为三个或者更多的部分,并将它们分配给能最好吸收各部分的机构或个人投资者。
信贷风险的第一部分覆盖了与正常或期望的信贷组合损失比率相联系的合理部分。所有在此上限下的损失应当由发起人承担。但发行者不适合对贷款组合的非正常风险承担责任。这种风险来源于发起人试图在一个特定的行业或者地区进行最好的操作而缺乏多样化组合。通过将发起人的风险限制在一个上限的第一损失,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减少多样化带来的风险。
第二部分风险覆盖了超过合理损失上限部分的风险。这一波段所描绘的风险通常是资产池预期损失的7~8倍。这部分由一个高级别、资本实力雄厚的贷款增级者来承担。
第三部分是超过第二部分的风险,这些风险由购买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自己来吸收。
2.加强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是指在信贷经营管理过程中对信贷资产的检查、回收、展期及不良资产管理等一系列内容,是信贷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体现,随着入世及信贷业务的迅速发展,竞争更加激烈,客户情况的瞬息万变,贷后管理的极端重要性越加突出。然而,实际工作中,贷后管理却成了信贷管理“链条”中薄弱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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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信贷经营管理中贷后管理存在的问题。①贷后检查不到位。在近年来的各种内审外查中,贷后管理薄弱是反映最多最普遍的问题。②信息采集和处理系统建设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贷后信息采集不力。③贷后管理的观念滞后,存在着种种不良的信贷习惯。一是认为能还息就是好贷款,进而放松贷后管理或盲目办理转贷,忽视了企业的实际情况。
(2)加强贷后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采取的对策。贷后管理既是控制信贷风险的重要环节,又是维护客户的重要手段,为了有效的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贷后管理工作。①加强观念创新,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贷后管理要在与商业银行的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的前提下,对信贷经营人员进行素质及职业道德的培训与控制,树立贷后动态管理观念,人才资源战略观念,贷后管理的效益观念。②规范贷后管理程序和内容。从信用发生到收回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科学的管理程序,明确各环节管理内容和要求,建立考核制度,确保贷后管理程序明确,内容规范,要求具体。③做好贷款风险分类工作,强化贷后管理。做好贷款风险分类工作,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克服因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对信贷管理造成的不利影响,使贷后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加强贷款档案管理,建立信贷管理台账与会计系统挂接网络,启动贷款到期预警系统,确保贷后管理的及时高效。④切实将贷后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化、责任化、精细化。建立和完善一套具体、详细的贷后检查考核管理办法。把客户检查过程、信息分析过程、预警预报过程、客户退出过程等纳入信贷工作整体考核范畴,针对每个管理环节和要素制定考核标准和依据,促使贷后管理人员自觉深入地进行贷后管理;完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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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券投资风险的表现形式
1.1不可分散风险
不可分散风险,又称为系统性风险,指的是由于某些因素给市场上所有的债券都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具体包括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利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
1.1.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政府有关债券市场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是有重要的举措、法规出台,引起债券价格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政府对本国债券市场的发展通常有一定的规划和政策,以指导市场的发展和加强对市场的管理。政府关于债券市场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应该是长期稳定的,在规划和政策既定的前提条件下,政府应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管理手段引导债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1.1.2税收风险
对于投资免税的政府债券的投资者面临着税率下调的风险,税率越高,免税的价值就越大,如果税率下调,免税的实际价值就会相应减少,则债券的价格就会下降;对于投资于免税债券的投资者面临着所购买的债券被有关税收征管当局取消免税优惠,则也可能造成收益的损失。
1.1.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市场利率的可能性变化给投资者带来收益损失的可能性。债券是一种法定的契约,大多数债券的票面利率是固定不变的,当市场利率上升时,会吸引一部分资金流向银行储蓄等其他金融资产,减少对债券的需求,债券价格将下跌;当市场利率下降时,一部分资金流回债券市场,增加对债券的需求,债券价格将上涨。同时,投资者购买的债券离到期日越长,则利率变动的可能性越大,其利率风险也相对越大。
1.1.4通货膨胀风险
由于投资债券的实际收益率=名义收益率-通货膨胀率。在通货膨胀的条件下,随着商品价格的上涨,债券价格也会上涨,投资者的货币收入有所增加,会使他们忽视通货膨胀风险的存在,并产生一种错觉。其实,由于货币贬值,货币购买力水平下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也会下降,当货币的实际购买能力下降时,就会造成有时候即使我们的投资收益在量上增加了,但在市场上能购买的东西却相对减少。当通货膨胀率上升到超过债券利率水平,则债券的实际购买力就会下降到低于原来投资金额的购买力。
1.2可分散风险
可分散风险又叫系统性风险,是指某些因素对单个债券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具体包括信用风险、回收风险、再投资风险、转让风险和可转换风险。
1.2.1信用风险
当债券发行人在债券到期时无法还本付息,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为信用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公司债券中,公司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完全履约支付本金和利息,则债券投资者就会承受较大的亏损,就算公司的经营状况非常良好,但我们也不能排除它存在财务状况不佳的可能性,若真有这种可能,该公司的还本付息能力就会下降,那么就会发生它不能按约定偿还本息,从而产生了信用风险。
1.2.2回收风险
对于有回收性条款的债券,常常有强制收回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又常常是市场利率下降、投资者按债券票面的名义利率收取实际增额利息的时候,而发行公司提前收回债券,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就会遭受损失,从而产生了回收性风险。
1.2.3再投资风险
由于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将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0%,短期债券利率8%,为减少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6%,就不容易找到高于6%的投资机会,从而产生再投资风险。
1.2.4转让风险
当投资者急于将手中的债券转让出去,有时候不得不在价格上打点折扣,或是要支付一定的佣金,因这种付出所带来的收益变动就产生了转让风险。
1.2.5可转换风险
若投资者购买的是可转换债券,当其转成了股票后,股息又不是固定的,股价的变动与债券相比,既具有频繁性又具有不可预测性,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在经过这种转换后,其产生损失的可能性将会增大一些,可转换风险因此产生。
2债券投资风险的防范
2.1合理估计风险的程度
在进行投资之前,投资者应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和掌握各种信息,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去分析投资对象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
(1)从宏观方面,必须准确分析各种政治、经济、社会因素的变动情况;了解经济运行的周期性特点、各种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变动趋势;关注银行利率的变动以及影响利率的各种因素的变动。
(2)从微观方面,首先要从总体上把握国家的产业政策,其次要对影响国债或公司债券价格变动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对公司债券的投资者来说,充分了解企业的信用等级状况、发展前景和经营管理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其中公司的信用等级状况可由专业的债券信用等级评定机构完成,其余的各种因素必须依靠投资者在充分掌握相关信息后,才能得出较为准确的判断风险的结果。
2.2全面确定债券投资成本
确定债券的投资成本也需要投资者在进行投资之前开展,债券投资的成本大致有购买成本、交易成本和税收成本三部分。
(1)债券不是免费的,我们要获得债券还须等价交换,它的购买成本在数量上就等于债券的本金,即购买债券的数量与债券发行价格的乘积,若是中途的转让交易就乘以转让价格。对附息债券来说,它的发行价格是发行人根据预期收益率计算出来的,即购买价格=票面金额的现值+利息的现值。对贴息债券,其购买成本的计算方法为:购买价格=票面金额×(1-年贴现率)。
(2)债券在发行一段时间后就进入二级市场进行流通转让,如在交易所进行交易,还得交付自己的经纪人一笔佣金,不过,投资人通过证券商认购交易所挂牌分销的国债可以免收佣金,其他情况下的佣金收费标准是:每一手债券(10股为一手)在价格每升降0.01元时收取的佣金起价为5元,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2‰。经纪人在为投资人办理一些具体的手续时,又会收取成交手续费、签证手续费和过户手续费。
(3)我们还需要考虑的是税收成本,虽然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是免税的,债券交易也免去了股票交易需要缴纳的印花税,但我们投资公司债券时要交纳占投资收益额20%的个人收益调节税,这笔税款是由证券交易所在每笔交易最终完成后替我们清算资金账户时代为扣除的。
2.3准确计算债券投资收益
债券的投资收益包括利息、价差和利息再投资所得的利息收入。这仅仅只是其名义收益,即投资债券的名义收益=面值×持有年数×债券年利率+价差+利息,这里的价差在债券溢价发行的时候应该是负值。但实际上,收益是一个社会范畴的概念,它必须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的变化,或者说成通货膨胀因素,所以,当我们来计算实际收益时,还必须剔除通货膨胀率或价格指数,即实际收益=名义收益/价格指数,这样才能准确计算债券投资收益。
2.4把握合适的债券投资时机
所谓把握合适的债券投资时机是指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一方面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即自己单位或个人能够支配的长期资金数量,一般而言,我国大部分单位能够支配的长期资金十分有限,能用于债券投资的仅仅是一些暂时闲置的资金。采取期限短期化既能使债券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又能取得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由于所投资的债券期限短,投资者一旦需要资金时,能够迅速转让,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采取这种投资方式能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和灵活性。另一方面需要密切注意利率的变化,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但若是进行短期投资,就可以迅速的找到高收益投资机会,反之,若利率下降,长期债券却能保持高收益。
2.5选择多样化的债券投资方式
所谓债券投资方式多样化,一是指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分别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如国债、金融债券、公司债券等。各种债券的收益和风险是各不相同的,如果将资金集中投资于某一种债券可能会产生种种不利后果,如把所有资金全部用来购买国债,这种投资行为尽管非常安全、风险很低,但由于国债利率相对较低,这样做使得投资者失去投资公司债券所能得到的高收益;如果全部资金用来投资于高收益的低等级公司债券,收益可能会很高,但缺乏安全性,也很可能会遇到经营风险和违约风险,最终连同高收益的承诺也可能变为一场空。而投资种类分散化的做法可以达到分散风险、稳定收益的目的。二是指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分散投资在不同期限的债券上,投资者手中经常保持短期、中期、长期的债券,不论什么时候,总有一部分即将到期的债券,当它到期后,又把资金投资到最长期的证券中去。假定某投资者拥有20万元资金,他分别用4万元去购买1年期、2年期、3年期、4年期和5年期的各种债券,这样,他每年都有2万元债券到期,资金收回后再购买5年期债券,循环往复。这种方法简便易行、操作方便,能使投资者有计划地使用、调度资金。
总之,债券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那么,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必须对各类风险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并对其加以测算和衡量,同时,采取多种方式规避风险,力求在一定的风险水平下使投资收益最高。
参考文献
1詹姆斯·C·范霍恩.现代财务管理(第十版)[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篇12
我国信用卡业务发展较晚,经历了一个从初始阶段到高速发展的过程。1986年中国银行发行第一张长城卡,卡的种类已达上千种,2002年信用卡的数量不到1000万张,但从2003年开始我国的信用卡业务发展十分迅猛,根据中国银联银行卡市场季度分析报告统计,2005年3月末,我国银行卡累计发行量达到8.27亿张,其中信用卡达3,308万张,近几年信用卡的扩张速度更加惊人,信用卡发卡量和消费额度成倍增长,透支额度也不断升级,有的单张信用卡甚至达到了300万元的透支授信额度。仅中国工商银行一家发卡行到2008年6月的发卡量就达到了3303万张,消费额达到了1108亿元。2000年到2008年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发卡量和消费额具体见表1。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公布的2001年~2008年年报和半年报数据整理。
由于信用卡是高利润贡献率的私人金融业务。随着我国金融领域的全面开放,一些外资银行早已通过合资、合作的方式,将触角伸向这一领域,国内银行卡业务竞争愈演愈烈,可以说信用卡扩张时代已经到来。据麦肯锡预测,中国的信用卡业务市场将呈指数式增长,到2013年利润将达到130亿元~140亿元(郑玉仙等,2006),成为商业银行核心业务和主要利润来源。与此同时,始于2003年岁末的韩国信用卡危机至今尚未能有效治理,近年来香港的信用卡危机也未得到根本解决。因此,国内银行必须在大力发展信用卡业务,迅速抢占市场的同时,注重风险的防范。
二、信用卡市场扩张背景下风险防范问题更加突出
信用卡业务风险是指在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因各种不利因素而导致的发卡机构、持卡人、特约商户三方损失的可能性。信用卡业务具有分散性、高利润、高风险的特点。由于信用卡所针对的客户是风险相互独立的消费者个人,客户的多样性和独立性使得信用卡业务和传统的对公业务相比,具有高度风险分散的特点。同时,信用卡业务具有高风险高利润的特点。信用卡透支的实质就是对客户的小额贷款,而且是没有抵押的信用贷款,交易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更加严重。同时,由于信用卡提供的是循环式短期无抵押小额贷款,其利息收入也要高于其他贷款。例如透支利率为日息万分之五,相当于年利率18%,是普通贷款3倍,高风险也能带来较高的利润。在西方发达国家,信用卡业务是许多国际大银行的主要业务和主要利润的来源,如作为目前美国乃至全球最大发卡银行的花旗银行,2004年信用卡业务净盈利占其利润的三分之一;而美国运通公司的运通卡业务利润更占了其公司全部利润的七成。而对于一些风险管理水平处于低位的发卡银行而言,如果风险控制不当,信用卡业务却将成为他们利润下降甚至亏损的主要因素。
信用卡风险的最大特点是市场拓展越深入,风险控制要求越高。随着高端客户资源开发完之后,灰色地带的客户即风险难以辨别的客户逐渐进入银行开拓视野,信用卡风险也呈现逐渐增大的趋势。在信用卡业务兴起初期,潜在优质持卡人数量庞大,各发卡机构能够在有效开拓市场的同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因此普遍采取了较为严格的信用审核制度,信用卡不具备高额取现、结余转户等功能,经营风险难以在发卡机构间大规模传递,风险处于较低水平。随着竞争的加剧,各发卡银行为争夺市场,采取了放松发卡条件或者强行办卡等办法,对持卡人审查不严,埋下了风险隐患。管理不严,防范不力,服务跟不上就会造成信用卡的风险增大。但随着业务不断扩展,信用卡业务进入高速成长期。客户规模迅速扩大,导致客户质量参差不齐,信用风险随之迅速上升。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信用卡业务的风险高发期往往集中在市场过度开发的阶段,是恶性竞争的结果。发卡机构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降低风险控制标准,由此引发了大规模的连锁反应,造成风险膨胀。国际经验表明,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信用卡行业的呆账率有所上升,信用卡的作业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和欺诈风险,欺诈性申请和交易损失由发卡银行承担,上世纪90年代到现在美国银行卡的欺诈损失额一般在6亿元~7亿元,2004年美国银行卡欺诈损失额约7.025亿美元。
在我国信用卡市场处于起步阶段,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发行量不到1千万张,贷款规模不过百亿,与银行数以万亿计的信贷资产规模相比,所占比例甚小,其中所蕴含的风险相当有限,而且信用卡的持卡人基本上都属于银行的高端客户,所以信用卡市场处于低风险期。但是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发,竞争的加剧,信用卡发卡量和透支额成倍增长,持卡人队伍的扩大会使银行的信用卡客户群向中、低端发展,信用卡业务高风险、高回报的特性也会因此而在一定程度上逐步凸现。正是因为随着市场的饱和及竞争的激烈化,发卡银行开始更多地接受更高信用风险的客户,同时在经营理念上,更加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非风险最小化,所以信用卡扩张时代的风险防范迫在眉睫。
三、信用卡扩张时代的风险防范对策
在信用卡业务迅速扩张的时代,必须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建立和完善信用卡风险的防范对策。
1.加快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目前对信用卡风险防范的对策的探讨大多集中于信用卡欺诈风险和操作风险,笔者认为对信用卡风险的防范更应关注信用风险。发卡行发给客户信用卡的主要依据是该客户当时的经济状况和信誉程度。如果客户职业、收入、社会发生变动,经济状况恶化,无力还款,从而引发信用风险。要防止和杜绝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是加强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个人征信系统。以美国为例,个人征信局的征新产品和服务多达几十种,其中常见的调查报告--普通版征信报告和信用评分,主要应用于信用卡。信用评分是在一个或数个数学模型基础的支持下进行的,最常见的信用评分是用于预测持卡人违约率的,如美国个人征信局的FICO和GoldReport评分系统等。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建设比较落后,应该在政府和央行的推动下,借鉴成熟国家经验,成立个人信用管理机构,对个人进行征信,同时利用先进的技术和模型对个人信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2.在发卡银行间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系统和信息共享制度。由于目前银行间信用卡的授信记录还不能完全共享,各银行对申领人、担保人的资信调查只适用于本行,没有被其他银行所用,如果同一客户申请另外一家银行的信用卡,则需要重新调查,导致重复性劳动及信息资源的浪费。同时,一个人可从不同银行申领到若干张信用卡。一般一个客户往往持有多张信用卡,这样总授信额度往往超过各银行预想,银行的风险会在无形中被放大。持卡人一旦发生恶意透支或无力偿还的话,就难免造成银行的呆坏账。一些涉嫌违规的中介公司也大行其道,助长了信用卡风险的发生。比如一些中介机构打着“小额贷款申请”、“快速融资”、“贷款绿色通道”的幌子来诱骗申请人,通过向各家银行同时申请信用卡,申请总数可以达到十几张,很多急于筹款的人热衷于此,从而扩张了信用风险。此外,各发卡行各自为政,缺乏合作,各发卡行购置的信用卡设备型号、网络模式、软件程序存在很大差别,不同银行的信用卡不能联网使用,信息勾通不畅,无法发挥资源共享,有效控制风险的作用。因此,各发卡行首先要共同设立专门的信用卡信息机构,发卡行在调查持卡人信用资料的同时,把所获得的信息与其他发卡行共享,避免重复劳动,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其次要建立定期信息交流和共享制度。各信用卡机构之间应相互通报信用卡透支情况,定期交换信用卡恶意透支者的名单,堵塞某些恶意透支者轮换办卡、轮流透支的渠道和漏洞。此外,还要尽快实现全国各发卡行数据交换的电子化,建立信用卡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渠道,实现信息资源在一定程度的共享,共同防范并降低风险损失。
3.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对现实和可能的风险进行控制。一方面发卡机构应尽可能采用国外成熟的风险管理系统和经验,直接通过合资等手段,引入国外的先进管理工具和手段,使得整个行业在一开始,其风险控制水平就处于较高的阶段。比如引入国外先进的信用卡评分模型技术,经过本土化的改进和吸收,用以提高信用卡风险的防范能力。另一方面借鉴和吸取香港、韩国等信用卡业务出现系统性风险的国家或地区信用卡风险防范的经验和教训,对信用卡风险进行防范。从韩国和香港的信用卡危机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的现象,那就是随着信用卡业务竞争日益激烈,发卡机构在年费、商户佣金等方面的收益不断下降,为提高贷款利息方面的收益,同时争夺持卡人的存量市场,发卡机构都积极拓展信用卡的直接贷款功能。其中,香港的发卡机构普遍提供结余转户服务,而韩国的发卡机构则广泛推行高比例的预借现金业务。在社会征信体系不尽完善的环境中,这些业务的推行,使得持卡人的信用风险不断膨胀和聚集,都表明过度发展信用卡的直接贷款功能容易诱发信用卡业务的系统性风险。因此,在我国,信用卡产品创新方面要吸取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教训,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控制信用卡风险。
4.完善信用卡担保制度,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在对担保人的职业、社会地位、收入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灵活制定担保条件。加强对担保人个人及单位资格的审查,避免“一人多保”的“无效担保”现象的发生。在风险补偿机制建设上,尝试与保险公司合作,共同研发相关保险产品,对持卡人的信用风险进行保险。例如可以对持卡人发生的透支逾期,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发卡机构,而后由保险公司对持卡人进行债务追偿。另外,为了保障持卡人的权益,解除持卡人的后顾之忧,对持卡人卡片丢失后到办理挂失手续之间,卡片被盗用产生的损失进行保险。
5.加强信用卡立法建设,改善用卡环境。一方面要加快信用卡运行规则的立法,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另一方面是加快打击信用卡犯罪的立法,例如根据近几年来信用卡犯罪的新特点,把骗领信用卡、非法盗取他人信用卡信息等行为纳入刑事处罚的范畴,进一步净化信用卡的用卡环境。
参考文献:
[1]陈建著:现代信用卡管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篇13
2、亟需建立、健全金融管理体系,增加融资手段。西方国家比较流行的应收账款管理方法是应收账款有价证券化和保理业务,或将应收账款进行抵押与让售。企业通过抵押或让售业务将应收账款变现。应收账款抵押是企业以应收账款为担保品,预先取得货款,收到客户支付欠款时再如数转交给金融机构作为部分借款的归还。一旦客户拒绝付款,金融机构有权向企业追索,企业必须清偿全部借款。应收账款让售是企业将应收账款出售给从事此项业务的机构以取得资金,售出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客户还款时直接支付给机构,一旦发生坏账,企业不须承担任何责任。这项业务可以使企业将全部风险转移。这些融资方式在西方比较盛行。我国某些金融机构也在对资信好的企业逐步建立这样的金融业务,这些都有利市场分工和健康发展。而目前我国应收账款有价证券化和保理业务等金融工具开展的很少。所以,建立健全金融管理体系,增加融资手段非常重要,也很紧迫。
二、微观方面
应收账款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对应收账款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直至结清应收账款。任何一个环节疏于管理,出现问题,都会出现“木桶效应”。
1.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具备条件的企业甚至有必要成立专门的担保公司负责管理公司的应收账款业务,并设专人对应收账款客户进行调查、管理。
想做好应收账款的管理,必须将风险控制人员与销售人员分开,不能让销售人员既充当教练员,又作裁判员。这样的双重角色,使业务人员衡量风险与销售的天平往往会倾向于销售。
传统的企业组织结构,一般以财务部门担当信用管理的主要角色进行赊销管理,这已不能适应完善企业信用管理的需要。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须特定的部门或组织才能完成。企业对赊销的信用管理需要专业人员大量的调查、分析和专业化的管理和控制,因此设立企业独立的信用管理职能部门,甚至成立专门的担保公司操作应收账款业务都是非常必要的。信用管理部门要取得财务和销售部门支持,并在赊销管理中起到主导作用。
企业对自己的客户应收集其信息、资料,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对老客户,要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制定一套完整的历史信用记录。对新客户的信用管理应包括:进行信用调查、信用评估和制定合理的信用改策。如果企业不注重信用调查便进行盲目的赊销,会使企业的财务风险成倍加大。而一些企业以经营为幌子,实行诈骗,屡屡得逞的原因正是由于销售企业不注重信用调查、轻信对方所致。因此,企业在向客户提供信用之前,必须严格调查分析客户的信用状况,收集必要的资料,并经内部授权批准后方可提供,以控制企业的信用风险。
2、企业应未雨绸缪,采取一些防范风险的措施,如采取有担保的赊销、有条件销售等方法,为确保收回应收账款提供保证。
企业可以采取有担保的赊销。即企业可在合同中规定,客户要在赊欠期中提供担保,如果赊欠过期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可以采取有条件销售措施。赊欠期较长的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一般比赊欠期较短的坏账风险要大,因此企业可与客户签定附带条件的销售合同,并办理公证手续。在赊欠期间货物所有权仍属销售方所有,客户只有在货款全部结清后才能取得所有权。若不能偿还欠款,企业则有权收回商品,弥补部分损失。
可以将应收账款改为应收票据。由于应收票据具有更强的追索权,且到期前可以背书转让或贴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坏账损失的风险,所以当客户到期不能偿还货款时企业可要求客户开出承兑汇票以抵销应收账款。
可以进行信用保险。虽然信用保险仅限于非正常损失,保险公司通常把保险金融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要求被保企业承担一部分坏账损失,但是这种方式仍然可以把企业所不能预料的重大损失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使应收账款的损失率降至最低。
3、加强对收款、逾期款项的管理,建立迅速反映机制。
建立销售回款一条龙责任制。为防止销售人员为了片面追求完成销售任务而强销、盲销,企业应在内部明确追讨应收账款是销售人员的责任。
制订严格的资金回款考核制度,以实际收到货款数作为销售部门的考核指标,每个销售人员必须对每一项销售业务从签订合同到回收资金全过程负责。这样就可使销售人员明确风险意识,加强货款的回收。
财务部门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分析管理。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账龄等情况进行分析,而不能将所有责任都交给主要负责确定赊销授信额度和资信调查的信用管理部门,这是内控制度的重要环节。财务部门应编制一定期间的赊销客户的销售、赊销、收账、账龄分析表及分析资料交管理当局。在分析中应利用比率、比较、趋势、结构等分析方法,分析逾期债权的坏账风险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以便确定坏账处理、当前赊销策略。
信用部门、销售部门、售后服务部门相互配合,进行应收账款跟踪管理服务。从赊销过程一开始,到应收账款到期日前,对客户进行跟踪、监督,从而确保客户正常支付货款,最大限度地降低逾期账款的发生率。在工作中信用部门和销售部门、售后服务部门要互相配合,分清各自在跟踪服务中的职责,达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提高应收账款回收率,促进企业销售的目的。
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应收账款发生后,企业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争取按期收回款项。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客户目的非常明确,愿意迅速付清货款,享受现金折扣。因此,企业对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一般不用过问。而对于逾期的应收账款,应按其拖欠的账龄、金额进行排队分析,因为应收账款账龄越长,收不回来的可能性越大,产生坏帐的可能性越大。通过分析,确定优先收账的对象,尽量在发生欠款的初期,就采取有效的收账措施。同时应分清债务人是故意拖欠,还是愿意付款却没有付款的能力。对故意拖欠的债务人,采取通常的催收办法只能是延误时间,对此类欠款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行追讨,或迅速通过法律途径采取诉讼保全等措施加以追讨。而对于愿意付款,但目前没有付款能力的企业,看是债务人暂时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还是由于其财务状况发生了严重的危机甚至达到资不抵债所致。如果是债务人财务状况发生了严重的危机无力还款,随着时间的推移,极有可能转变为故意拖欠,对此类欠款必须从一开始就采取强有力的追收措施或相应的债权保障措施,切不能碍于情面而坐失收款良机。
总之,应收账款的风险无处不在,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管理,关系到企业的资金周转,影响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国家应从宏观方面采取切实的措施,企业应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化的工作来抓,使得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力求将应收账款控制在合理水平上,把坏账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