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音乐核心论文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2.构建新型的音乐课教学模式
教学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学思想指导下所建立的比较典型的,稳定的教学程序和阶段。传统的教学模式是教师把学生当作是接受知识的"容器",教师讲,学生听、记。它将严重地扼制了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极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发展,所以我们必须要进行对教学模式的"改革、更新",为学生搭建一座能自主表演的"旋转舞台"和"梦想剧场",使学生的心理素质,协调能力和创新思维都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只有这样学生才能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在学习中探索,在学习中创造。教学的设计要以学生实践为主线,探究知识为中心,创造知识为重点,培养能力为宗旨这一教学格局。当学生对它产生浓厚的兴趣时才愿意主动的去学习和了解,进而深入地去探究它,于是产生了学习动机。
3.采用多种教学方法进行创造性教学
以上着重谈了兴趣教学。除此之外,参与教学、情景教学、直观教学也是培养学生创造性能力的好方法。参与教学强调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创造性地运用已有的知识积极思维,发现问题、探索问题、解决问题。它体现了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现代教学思想。如在上一年级节奏课时,我先用手拍节奏||,学生模仿,之后,我用此节奏分别做拍肩、砸拳、弹指的动作,我引导学生创编其他动作,学生的思维顿时活跃起来,有的跌脉、有的拍脸、有的扭动,五花八门各显其能,参与的热情特别高。创设情景对发展学生的创造力有很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的情景之中可以激发学生的想像力。如我教《理发师》时,组织学生自备了小剪刀、小镜子、围裙、眼镜、胡子等小道具,将课堂布置成理发店,让学生在场景中再现老爷爷的劳动场面。学生们表演的欲望被调动起来,他们创造出了许许多多不同的动作,有的拿着梳子梳头的、有的拿着围裙装扮客人等。
篇2
主办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
出版周期:季刊
出版地址:北京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3-0042
国内刊号:11-1316/J
邮发代号:82-185
发行范围:
创刊时间:1985
期刊收录: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HSSCD―2004)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荣誉:
篇3
金湘教授、贾国平教授和叶国辉教授分别从自身创作出发,阐述了其独有的和声风格与创作思维。金湘教授对于内心音响的重视和“五度复合音程体系”的理论给与会者极大的思考,其富于艺术激情与人文关怀的理想主义创作观念也引起了极大的共鸣与感动;贾国平教授则通过对自己的作品《梅》和《翔舞于无极之野》的讲解,展示了中国传统音乐习惯思维与序列主义等西方现代技法相结合带给创作的可能性与广泛空间。叶国辉教授的讲座《感知和声》提出了一个新的“命题”,跨越了繁复的技术屏障,将作品中深邃的音响存在形式与人的感性直觉相对,体现了对音乐本体、作曲技术与主观认知的深入思索。
通过专家委员会公开投票选出的6篇获奖论文则代表了我国当今中青年音乐理论工作者在和声研究方面的最高水平与学术倾向。中央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童颖的论文《融古今于一炉――中国版〈大地之歌〉的音高结构研究》以对叶小纲作品《大地之歌》音高素材及其特征的精彩分析获得了一等奖;华南师大音乐学院教师魏扬博士的论文《金湘创作中的“纯五度复合和声体系”探究》和福建师范大学李向京教授的论文《简练形态下的复杂理念――从瞿小松作品和声形态看其创作思维与美学观》分别对这两位当代卓有成就的作曲家创作中最具个人特质的和声技法及其美学背景进行了深入阐发与透视,共同获得了二等奖;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教师刘晓江博士的论文《江文也早期钢琴作品的调域分析》、山东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教师孙志鸿博士的论文《贾国平木管五重奏〈孤松吟风〉中的线化和声研究》、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王娟的论文《核心音集在音乐构成和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以罗忠的作品〈暗香〉为例》分别从独特的视角,对江文也、罗忠、贾国平等三位不同时期的作曲家代表性作品的音高思维及和声语汇进行了翔实的分析,共同获得了三等奖。
此外,在参会论文的交流与座谈中,还涌现出了不少具有理论思维、又与创作实践密切关联的优秀成果。如沈阳音乐学院王进的论文《论音高组织核心的控制与离散――徐占海歌剧创作中的音高组织观念及表现形态研究》、西安音乐学院冯勇的论文《论音级集合[4―23]“和声张力”的特殊性》、首都师范大学肖武雄的论文《第二交响乐〈台风〉中的和弦设计》、汪恋昕的论文《大提琴协奏曲〈黎明〉的音高组织手法》、武汉音乐学院黄瑾的论文《民族风情与现代作曲家技法结合的成功探索――朱践耳〈黔岭素描〉及〈纳西一奇〉之和声研究》、左云端的论文《线性思维下的动力与色彩――鲍元恺〈炎黄风情〉和声的深层结构》等,都从不同层面、运用不同分析视角与理论工具关注了我国新音乐创作中的和声技法与风格的关系及其与中国民间音乐、美学传统及当代文化背景的关联。
篇4
主办单位:四川音乐学院
出版周期:季刊
出版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4-2172
国内刊号:51-1067/J
邮发代号:62-28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3
期刊收录: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荣誉:
篇5
3.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能力的培养研究
4.山东省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现状调查
5.我院首次颁发音乐硕士、学士学位
6.中美音乐教育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比较
7.有关高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育问题的若干思考
8.音乐教育硕士研究生教学模式初探
9.综合性大学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之研究
10.音乐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现状与思考
11.上海音乐学院第一个音乐硕士诞生
12.日本东京艺术大学音乐学部的研究生教育情况
13.关于高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规模及质量的探讨与思考
14.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师范大学音乐教育硕士培养解析
15.中美德音乐表演专业硕士教育的并置比较
16.台湾师范大学在职音乐教学硕士培养模式探究
17.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学现状之反思
18.我国音乐学硕士学位论文使用调查研究方法的分析与反思
19.积极探索 勇于实践 积聚能量 服务社会——记流行音乐作曲与理论硕士研究生论坛
20.从NBPTS音乐教师专业标准谈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硕士的培养
21.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的创新
22.浅议英国的音乐表演硕士教育
23.音乐教育研究的社会调查方法应用探索——基于108篇硕士学位论文的调查分析
24.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
25.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课程设置量化分析的可行性
26.回忆我“音乐硕士”的学业历程(上)
27.关于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思考
28.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的创新
29.2000-2010年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方向硕士毕业论文综述
30.音乐学硕士学位论文的假劣之风当遏止
31.新疆音乐学硕士点建设的回顾与展望
32.中美艺术管理硕士研究生入学要求比较之思考——以中国音乐学院艺术管理专业和美国乔治梅森大学艺术管理专业为例
33.儿童钢琴音乐在硕士研究生论文中的研究状况综述
34.中美音乐学科专业学位硕士培养之比较及思考
35.社会现实下的分享与抗争——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入学、教学与毕业要求
36.音乐硕士研究生扩招现状与分析
37.音乐教育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学探索——基于108篇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
38.留美硕士座谈音乐治疗学
39.论音乐学硕士创新能力的培养机制
40.高师“音乐艺术硕士”(MFA)培养的若干思考
41.民族音乐学方向硕士论文的社会调查方法审视
42.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硕士点介绍
43.简论加强音乐硕士导师队伍建设
44.学术的探讨 人生的启迪——王耀华老师一堂普通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的记录与感想
45.音乐专业艺术硕士教育教师调查问卷简析
46.音乐学系92届硕士研究生通过论文答辩
47.音乐专业艺术硕士教育学生调查问卷简析
48.普通高校音乐艺术硕士[MFA]培养的定位思考
49.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态度调查研究——以音乐舞蹈生为例
50.我国音乐教育硕士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51.我国应当设立音乐表演类硕士专业学位
52.音乐治疗的临床操作规律
53.音乐艺术硕士教育研究中的标志性参数
54.论艺术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平台构建的学科价值与意义——以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学术活动周为例
55.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课程设置的动态致变因素分析
56.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舞台表演实践的教学保证
57.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课程设置问卷的调查分析
58.《民族乐器演奏》选修课程在高校音乐学硕士研究生课程中设置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59.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课程设置研究的数学实证
60.音乐学硕士“声乐教学与研究”方向专业课程改革探析
61.赴美留学生马淑慧获音乐教育学硕士学位回国
62.武汉音乐学院2003届硕士研究生毕业
63.音乐学硕士“声乐类研究方向”名称需准确和规范
64.中国音乐学院、中国美术学院获准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65.吉林艺术学院喜获音乐学、绘画艺术(油画版画)两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66.高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课程体系的建构
67.長江師范學院艺术硕士(音乐)学科简介
68.来自汾河畔的歌声——中国音乐学院声乐硕士研究生杜兵印象
69.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现状调查与思考
70.音乐教育学科研究方法现状分析——基于五所高校硕士学位论文的定量研究
71.音乐类硕士学位论文的定量评估
72.音乐节奏与英语节奏的共性研究
73.聚焦多元选题理念 彰显传媒音乐特色——中国传媒大学2011年音乐学硕士学位论文综述
74.中西音乐专业艺术硕士教育现状比较及启示
75.音乐艺术硕士需提高文学修养
76.思考与实践——表演方向硕士研究生的西方音乐史教育
77.技巧·修养·境界——音乐“专业硕士”学位教学的三个基本追求
78.对吉林大学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思考
79.从博硕士论文看流行音乐传播的研究
80.皖西锣鼓——中国传统音乐的一支奇葩——读田耀农先生的硕士论文《皖西锣鼓研究》
81.高师“音乐艺术硕士”(MFA)培养在课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82.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引入“社会导师”的可行性研究
83.音乐殿堂里解译密码的行者——记徐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杨健
84.中央音乐学院一九八七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试题
85.《西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序言
86.大陆电视音乐传播的价值观调整
87.音乐和语言神经基础的重合与分离——基于脑成像研究元分析的比较
88.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改革
89.音乐训练对认知能力的影响
90.四川音乐学院表演专业首届硕士研究生举行毕业音乐会
91.民族音乐学:学术前沿与教学研究——访中央音乐学院杨民康教授
92.民族器乐演奏专业的就业形势
93.“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师资培养模式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报告
94.国际关系中的音乐与权力
95.关于歌剧《党的女儿》中音响运用的实践与探索
96.春花秋实 继往开来——武汉音乐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
97.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导师谈研究生教育
98.为了一个承诺,呈一片赤子之心——高佳佳教授
99.聚焦区域音乐文化研究 促进音乐地理理论建设
100.开启心灵 共筑前沿——访著名音乐心理学教授周世斌
101.面向移动终端的普通高校音乐教学云平台构建研究
102.论仪式音乐的系统结构及在传统音乐中的核心地位
103.音乐与情绪诱发的机制模型
104.中国传统音乐在高校存在方式的反思
105.北京市音乐旅游资源分布规律研究
106.音乐疗法配合长强穴按压对初产妇产程及分娩结局的影响
107.音乐疗法在失语症康复中的应用
108.美国音乐版权制度转型经验的梳解与借鉴
109.音乐干预在痴呆症患者中的应用研究
110.高师音乐学硕士生课程结构失衡的审视
111.民族音乐学:学术前沿与教学研究——访中央音乐学院杨民康教授
112.中国当代音乐学家
113.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概况
篇6
【关键词】小提琴;艺术理论;改革开放;教学;演奏
20世纪80年代初,当中国小提琴家胡坤首次在西贝柳斯国际小提琴比赛中获奖时,给世人造成了极大的震惊,因为这是中国小提琴家第一次在世界级的小提琴比赛中获奖,与此同时,虽然这个成果令世人感到无比震撼,但是大多数人还是认为这是极其偶然的现象。不过自从胡坤作为国人的代表首次在世界级小提琴比赛中获奖,中国小提琴艺术家们接连在国际小提琴比赛中获奖达几十次之多,这样的结果让整个世界都为之震惊,这也开启了我国小提琴艺术家们走出国门的道路。今天当我们坐在家里听到电视里说中国小提琴家在某国际比赛中获奖,除了发白内心的喜悦之情,已然没有了惊喜与激动。这就是中国小提琴艺术发展的结果。虽然我们现在不能说我们在小提琴艺术领域有多么显著的成绩,但是我们也不会让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所看轻,因为我们的成绩就摆在那里,没有人可以否认。我国的小提琴艺术之所以可以取得这么好的成绩,这都是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使得我国的经济得到迅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的提高,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已经开始追求精神层面的满足,结合我国小提琴艺术与国外先进技术与理念的结合,促使了我国小提琴艺术事业的飞速发展,并涌现出多位著名的小提琴家。下面作者根据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对中国近三十年来的小提琴艺术理论予以简要叙述。
一、中国小提琴艺术发展现状
随着与国外交流的逐步增加以及我国音乐工作几十年来的努力,我国小提琴教育家对世界小提琴艺术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的同时,也熟知了西方小提琴演奏的相关训练方式,并且在实际的运用中有良好的效果。中国也被世界著名的小提琴教授称为是世界级的小提琴学校。随着小提琴艺术在中国的不断发展,在学习、参考国际小提琴艺术所取得的成果的同时,正在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东方小提琴艺术。就目前我国的小提琴艺术来讲,其主要由中方与西方两种音乐所组成,主要包含了小提琴教学、表演以及研究等诸多方面。由于我国小提琴研究的特殊性,其研究范围包括中外多种音乐知识,是一个涵盖多学科的综合性研究。在最近几年,由于中国音乐行业的不断发展,使得中国的音乐水准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同时对小提琴艺术的研究也达到了鼎盛。
二、1978~2008年三十年间小提琴艺术论文概况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在这三十年间,共有358篇涉及小提琴艺术方面的论文在7本核心音乐期刊上发表:(1)有140余篇论文是涉及演奏会、艺术成就等方面的,在这其中就有40余篇是与马思聪相关的,体现了他对中国小提琴艺术事业以及中国音乐事业做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2)有近80篇论文是涉及小提琴教学以及相关的演奏理论的,其中有6篇论文主要讲述了冠军教授——林耀基所创立的林氏教学法,并对此教学法进行了细致的剖析;(3)有60余篇论文是涉及到小提琴音乐作品方面的,在这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对马思聪的相关音乐创作进行研究;(4)有30余篇是涉及到小提琴比赛的,并且大多数是介绍或专访国际小提琴大赛参赛者与获奖者的。
三、对三十年来中国小提琴艺术理论研究缺失的思考
与三十年前相比,中国小提琴艺术理论研究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与此同时,这三十年间也还存在着不小的、值得重视的缺失。与飞速发展的中国小提琴艺术实践相比,中国小提琴艺术理论研究整体处于滞后状态。这表现为:一方面,有许多成功的实践还未上升为理论,存在着理论落后于实践的空白区;另一方面,已有的理论研究没有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前瞻性、科学性作用,缺乏对零散化知识的有效整合。在中国小提琴演奏技术堪称世界一流的今天,仍有种种技巧、内容、形式、艺术等方面的关系和问题,没有得到真正深入的研究,例如:林耀基等重要教育家怎样充分运用艺术规律、针对不同特点的学生因材施教的教学技巧;中国演奏家演绎西方乐曲时的文化、审美基点;关于专业演奏家、业余爱好者及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类音乐教育的培养理念问题;在中国小提琴曲创作中,如何将西方作曲技法与中国民族风格更好地统一的问题等等。这里面,既有关乎中国小提琴艺术发展方略性的问题,也有侧重于实践操作的技术性难题。音乐理论从来不以自身的发展为其目的,而是应当在演奏、作曲等音乐活动之间铺路搭桥,起到纽带的作用。音乐表演、教学、创作的实践始终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对艺术的思维研究也是一样不断发展更迭。我们需要建立高瞻远瞩、正确客观的音乐艺术思维方式,以完备的理论体系支持和应对动态展开的、丰富多样的音乐实践的飞速发展。已有的小提琴艺术理论研究与实践相脱节的危机关系,其原因一是在于不大受实践者重视;二是理论研究本身没有发挥出其充分有效的作用,干预音乐实践的精神不足。
四、结语
篇7
篇8
2012年,西方音乐史研究论文主要集中于巴罗克时期以前的早期音乐上,代表论文包括余志刚《中世纪音乐教学漫议》、姚亚平《欧洲早期音乐传统与20 世纪现代作曲观念》、伍维曦《与中世纪晚期多声部弥撒套曲的体裁特性》、周耀群《关于“文艺复兴时期音乐”的两部断代史的比较》等。这些论文从各位学者的独立研究角度出发,对西方音乐早期历史的不同细节开展研究和思考,试图在理论阐述中深化对音乐史局部细节和音乐历史观念形成的认知,进一步唤起人们对古今历史比较和创作、教育问题的重视。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德国作曲家理查德・瓦格纳诞辰200周年纪念,瓦格纳研究论文亦成为2012年我国西方音乐史研究的重点,代表论文包括:刘经树《“清楚变化了的音乐创造”――瓦格纳的“音乐戏剧”构想》和杨九华《“”的阐释 ――再论瓦格纳乐剧中的婚姻伦理观》。另外,对于经典音乐的审美阐释和音乐流派研究的代表论文可举邹彦《贝多芬(Op.31-2)的标题性内涵》和刘瑾《审美困境与现性重建:对新浪漫主义音乐产生及意义的美学思考》。
在中国古代音乐史领域,学者们将目光纷纷投向中国与境外音乐交流史,代表文章包括宫宏宇《基督教传教士与晚清中国的盲人音乐教育――以安格妮丝・郭士立、穆瑞为例》、陈应时《唐传日本调名曲名考》、郑祖襄《谈杨荫浏对田边尚雄“中国音乐外来说”的批评》、叶键、黄敏学《18世纪西方传教士的中国音乐研究及其学术史影响》,以及王小盾的系列论文《域外汉文音乐文献述要》。古代音乐史研究的另一个范畴集中于音乐考古,代表论文有:方建军《钟离国编钟编研究》、《音乐考古学的六个课题》、王子初《我们的编钟考古》、武家璧《曾侯乙墓漆画“杂悬”图及其实验心理学解释》。在近现代音乐史领域,2012年的研究论文主要是对近现代音乐家的学术纪念,论文包括:杨和平《论李凌的音乐美学思想》、俞玉姿《略谈老志诚先生的音乐思想――纪念老志诚百年诞辰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居其宏《我国新音乐发展战略的设计师和先行者――萧友梅音乐思想与创作教育实践的跨世纪回望》等。中央音乐学院发起的“国家音乐史”研究工作目前主要集中在中国近现代音乐史领域。2012年集中发表的论文包括:吕钰秀《他者对于一个国家音乐想象的建构蓝本》、李淑琴《从研究的政治化走向学术化――对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学科建设的回顾与思考》、蒲方《中国近现代音乐历史分期的特殊性及复杂性》等。
2012年,我国音乐美学领域的研究论文首先以评述于润洋教授美学研究贡献为主导,代表文章包括叶松荣《论于润洋西方音乐史学研究中的理论建构》、何宽钊《论于润洋学术研究中的历史意识》、柯扬《承先贤之法,启后生之思――论于润洋对卓菲亚・丽萨音乐美学思想的继承与发展》等。其他论文则是不同学者对音乐美学理论、趋势与应用问题的独立阐发,例如韩锺恩《判断力批判:置疑音乐美学学科语言并及音乐学写作范式》、刘研《审美经验的复兴――理查德・舒斯特曼的实用主义美学观与通俗音乐》、张晶晶《对阿多诺中的一个核心概念“素材”的梳理与解读》等。
二、音乐学专业教育教学
2012年,我国的音乐学专业教育教学向着精英化、集约化和实力化的方向努力迈进。在专业音乐院校和综合大学音乐学院、音乐系的主导下,音乐学专业教学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发展体系。在不同层次音乐学专业招生方面,各个院校和科研机构结合音乐理论研究的现实需求,招生数量略有紧缩,考试难度相对增加。如此举措,不仅维护了音乐学专业精英化教育的传统,同时也对当代大学生的理论基础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不同层次的学术人才培养上,各个院校特别重视理论培养和艺术实践的结合,鼓励学生将研究重心立足当代、返观历史,积极参与音乐田野调查和音乐表演活动,在亲身实践中锻炼学生的研究能力。各个院校给予学生相对宽松的课程安排,不但要求学生学好音乐理论知识,还不断启发学生对其他艺术领域和更广泛的社会文化产生兴趣,获得更为广博的文化见识,充分增强学生的学术实力。音乐院校采取各种手段对学生的学习进度加以限定和考核,通过论文评比、音乐论坛、大师讲座、理论访谈等多种形式鼓励学生集中精力投入学习,增长自身的学术本领。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活动日益规范,答辩通过标准相对严格,有效防止学生论文品质和学术素质的整体下滑。
除了各个音乐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日常教学工作外,音乐学界在2012年还积极开展音乐学教学研讨、论文评奖和专题讲座活动,有力推动音乐学专业教学工作,促进院校间交流合作,增加校园学术氛围。2012年2月,第四届中国音乐评论“学会奖”评选征文活动正式展开。活动向海内外华人征集自2009年正式发表的音乐评论参选,并在中国音乐评论学会第五届年会召开之际集中评审。2012年3月12日至15日,中央音乐学院举办了“中国音乐史学术交流系列专题1:国家音乐史”活动。斯洛伐克音乐学者奥斯卡・艾谢克应邀参加活动,共同探讨“国家音乐史”写作的方法手段和内容选择。2012年10月,上海音乐学院先后组织了“第九届(2012)钱仁康音乐学术讲坛”和“音乐学学术论坛”,以此作为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建系30周年的系列活动之一。2012年11月至12月,南京艺术学院百年校庆举办系列学术讲座,邀请资深专家举办专题讲座。
三、音乐学学术会议
2012年,我国音乐学界各类学术会议相继举办,有力推动了同领域专家学者的学术交流,促进专业学术会议向着常态化、正规化的方向迈进。在民族音乐学领域,2012年6月29日,由上海高校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承办的“当代社会中的传统音乐国际研讨会”在上海音乐学院举行。与会专家以音乐同社会政治、变革的关系为主题,着重讨论当代语境下的民族音乐学研究视角与方法。2012年7月12至15日,中国传统音乐学会第十七届年会在西安音乐学院召开。会议提交论文摘要240余篇,内容涉及黄河流域音乐文化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音乐生态研究、音乐与科技、跨界族群音乐文化等研究领域,呈现出学科交叉、研究跨界的学科发展趋势。2012年7月18日至25日,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第十三届年会在新疆师范大学召开。会议围绕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中国跨界民族音乐文化研究、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少数民族音乐教学改革研究三个方面议题展开探讨,充分展示了我国近年在少数民族音乐研究成果。2012年10月30日,国际音理会亚洲大洋洲地区音乐学会首届学术研讨会暨亚太民族音乐学会第十七届国际学术研讨会、泰山学术论坛在山东济南举行。来自亚太地区的音乐学家围绕亚洲、大洋洲、太平洋地区民族之间的音乐传播与交流、构建适合于亚太地区各国的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等议题做主题发言。
在西方音乐史研究领域,2012年6月21至22日,上海音乐学院举办“2012・上海音乐学院・瓦格纳国际学术论坛”。 论坛聚合国内最优秀的瓦格纳研究学者同国际瓦格纳研究实现对话,提升我国的音乐学研究水平,增进与西方学术界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由中国西方音乐学会主办,四川音乐学院承办的“2012西方音乐学会青年学者论坛”于9月21日在四川音乐学院举行。 会议由九位西方音乐史专家对11名青年学子的课题发言进行交流点评,旨在促进青年学者的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积极培养理论新秀。在中国音乐史研究领域,9月24至26日,中国音乐史学会第十二届年会暨第七届全国高校学生中国音乐史论文评选“徐小平奖”颁奖大会在沈阳音乐学院举行。会议对“契丹音乐史”、“音乐上海学研究”等新课题给予充分重视,并对中国音乐史新近研究成果加以展示。在音乐美学领域,2012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前沿与对话――全国中青年音乐理论家论坛”在华南师范大学举办。论坛邀请全国50名中青年音乐理论家参会,论题涉及多个学科,促进音乐学学科间的相互对话和启迪。2012年12月2日,“2012年中国音乐美学学会笔会”在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举行。笔会围绕 “音乐美学学科资源考掘” 和 “身体在音乐审美活动中的作用” 两大主题进行研讨。
四、音乐学纪念与交流活动
2012年,中国音乐学界举行了多项学术纪念和交流活动,对于音乐学院系建设和老一辈音乐理论家的学术贡献加以总结,并对中国音乐学的对外推介与交流做出贡献。2012年11月26至27日,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迎来了建系30周年纪念。系列纪念活动由学术研讨会、纪念座谈会、学术讲堂系列、学术成果展、学生音乐会等活动组成。全系教师还集体出版了学术研究文集,对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的科研成果加以展示。2012年5月12日,中央音乐学院举办“马思聪百年诞辰纪念活动”。 其中的学术研讨会对马思聪的学术造诣、音乐创作、教育教学和学术精神展开深入的讨论和研究。2012年9月15至16日,中央音乐学院隆重举办“春雨润物 学海成洋――于润洋八十春秋学术研讨会”。近30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和同事学生围绕他的学术品格、理论特色和历史贡献进行了深入研讨。2012年,恰逢中央音乐学院资深音乐学教授张洪岛先生百年寿辰。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对张洪岛教授的学术成就和教学工作进行重点回顾。2012年9月27日,四川音乐学院举行“纪念王光祈先生120周年诞辰学术研讨会”。全国1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学术研讨会,对王光祈作为中国音乐学开拓者的历史地位和学术成就进行回顾、梳理和阐释。在对外学术交流方面, 2012年12月22日至26日,陈应时、方建军、李玫等中国学者应邀参加第七届东亚律学大会并宣读论文。此次学术交流与研讨活动,引起东亚音乐研究机构对中国律学学者研究成果的密切关注。
篇9
管建华先生在其文章《“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评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中写道:“但有一点似乎让人迷惑不解的是,在21世纪中国的音乐课程标准中却提出了比审美的音乐教育更为极端的概念,即‘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的概念。这种‘核心’的哲学根基是什么?”“我们没有看到音乐新课标中关于‘审美’界定的任何参考文献,也无任何新的理论阐释,从其理论依据来看,它基本出自对历史的沿用,如从席勒、康德美学理论中‘审美’的引用。再则,与美国音乐教育家雷默‘作为审美教育的音乐教育’(MEAE)有一定联系。”“它(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基本上将音乐教育禁锢在‘审美’的牢笼中,使音乐教育无法面向人类的精神世界和现实生活的世界敞开。因为,音乐生活与人类的政治、经济、宗教、文化活动各领域息息相关。”很明显,管建华先生认为国内的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与西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如出一辙,而国内这种说法甚至还要极端。
那么,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与西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到底相同不相同呢?为了弄清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先来明确―下西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的本质。
审美音乐教育哲学产生于美国20世纪50年代末期,在此之前,美国音乐教育主要以实用主义为其哲学基础。“二战”后,苏联人造卫星上天,与之对照,美国发现自己教育的落后,由此调整教育目标,将学科教育放到了教育之首。面对音乐教育备受冷落的境遇,纳尔逊・亨利提出要发展一种注重音乐内在价值的音乐教育哲学,希望通过强调音乐学科的学习价值与独立存在价值,确立音乐学科在教育中的基础地位。于是音乐教育出现价值转向,开始强调音乐中要素的、形式的、审美关系的感知和知识,以及对音乐学科的实在的体验,音乐教育由此开始进入一个审美教育哲学的时代。该哲学思想于20世纪60年代得到迅速发展,至1970年,贝内特・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这一著作的出版标志着这场审美教育运动达到了巅峰。80年代之后,审美音乐教育哲学思想逐渐走向衰落,并开始受到其他音乐教育哲学理论的质疑与批判。由以上可以看出,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理论的产生背景以及其美学理论基础(18世纪康德、席勒等人的“纯粹美学”)决定了它过分强调音乐的本体价值。该理论认为:音乐作品的价值是固有的和内在的,欣赏者要想获得审美体验,必须以审美方式聆听音乐作品,必须深入到使作品成为一件艺术作品的那些创作素质中去――即旋律、和声、节奏、音色、织体、曲式等音乐要素。很明显,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倾向于“为艺术而艺术”(审美),从而也就忽略了音乐的其他功能。
我们国内以“审美为核心”音乐教育哲学理念的确立在某种程度上,既是对传统历史文化的继承与发扬,又是对外来文化的借鉴与吸收。
回顾历史,早在春秋时期,儒学创始人孔子就提出“尽善尽美”的评价音乐作品的标准。说明,我国古人早已注意并感受到音乐陶冶性情之美,以至于孔子在欣赏了《韶》乐之后,陶醉得“三月不知肉味”。但我们注意到,音乐作品在此必先“尽善”,后才“尽美”。之后,由于宗法伦理社会的需要,更是过分强调音乐的教化功能。如孔子认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于是音乐渐渐沦为道德教育的附庸和政治宣传的工具。至1912年,任教育部长时提出将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主张(这一主张深受康德及席勒的影响),并先后提出“五育并重”、“以美育代宗教”、“美育救国”等创见。在1930年为《教育大辞书》所写的“美育”条目中说:“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培养感情为目的者也。……所以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可见,的美育主张依然是以德育为最终目的的。后来,美国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理论的代表人物贝内特・雷默在1985年与1998年两次来华访问,其《音乐教育的哲学》(1970年版)著作也被引入,由此对中国音乐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中国音乐教育之所以容易与雷默的审美音乐教育立场产生共鸣,一方面,是由于中国传统儒学文化中的美学渊源;另一方面,便是社会因素促成了两种文化的结合。原因是,在刚刚经历了疯狂迷乱的十年“”岁月之后,中国的知识分子对政治变得格外敏感,而由于音乐素来有为政治服务的传统,于是便认为就音乐论音乐没有任何政治色彩,可能会比较保险。最终在制定《标准》时,明确提出我国的音乐教育哲学: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笔者认为,虽然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理念源于西方,但由于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土壤之中,它很难成长为纯粹审美意义的哲学理念,它依然脱离不了通向德育教化目的的传统文化轨道。也就是说,与西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理念相比,实则名同而质不同,相通而不相同。春秋时期的晏子曾曰:“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这句话中所蕴含的哲理用以解释这种现象再合适不过了。这也正是音乐学科在中国始终不被重视,而在美国能够成为基础学科的真正原因。
二、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是统一性、封闭性、排他性的吗?
我们先来看看功能论、语境论、实践论各自对审美教育哲学的批评。
李渝梅、李方元两位教授在其文章《解读“功能音乐教育”――读书札记:关于当前美国音乐教育理念之一》中对美国教授保罗・哈克博士所主张的功能音乐教育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功能音乐教育最核心的内在品质有两点:“一点是通过音乐多种功能的教育,影响学生的态度、价值和行为,以此发展出学生对多种音乐风格的判断力和抉择力,并获得明智的运用的能力;另一点是,希望音乐真正回归到文化之中,以此承载起更多的社会功能,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审美的和
非审美的交流,包括对社会、对仪式、对环境、对心理、对生理等全方位的贡献。”通过引用著名音乐人类学家A.梅里亚姆所指出的音乐的十种功能(情绪表现、审美欣赏、娱乐、交流、符号象征、身体反应、强化对社会规范的符合、树立社会机构和宗教仪式的权威、为文化的延续和稳定服务、促进社会的凝聚力),进而指出:既然音乐作为人类的基本活动具有多方面功能,那么,音乐的多种功能应该在音乐教育中得到充分展示。而“作为审美教育的音乐教育总是倾向于孤立主义的‘为艺术而艺术’,这样就大大限制了音乐所能起到的功能,不能使音乐教育在广泛、多样、基本的功能方面表现出应有的作为。”原因是审美音乐教育存在局限性――“审美教育有三个将点:一是它与欧陆的传统美学的直接联系;二是其理论是建立在音乐学的知识体系之上的,与精英主义观念有着某些渊源;三是从时间上看,它可能还没有来得及与民族音乐学进行认真、深入的对话和对其最新的研究成果做出必要的回应。”以上可以看出,功能音乐教育针对审美音乐教育孤立“审美”的弱点,提倡审美理念与实用理念相结合的观点,力求使音乐在更广阔的社会范围内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同时对音乐的文化语境也给予了关注。
那么,我们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是否对音乐的各种功能给予关注了呢?在《标准》中除了对音乐教育美育功能的强调,对音乐教育德育功能的关注更是我们的历史传统,如《标准》中指出:“应将我国各民族的优秀传统音乐和反映近现代与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音乐作品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感。”另外,《标准》中对音乐教育的审美体验价值、创造性发展价值、社会交往价值、文化传承价值四方面价值的界定,也体现了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对音乐教育其他功能的关注。
管建华先生在其文章《“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评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中从音乐人类学的角度,提倡建构将“音乐作为文化”的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语境论)。指出音乐人类学家已提出将“音乐作为文化或文化中的音乐”的观点,国际音乐教育学会也已经公认“音乐是作为人类的普遍文化现象”。当今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已成为重要潮流,“今天的音乐教育必然开始音乐文化反思与‘概念重建’。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将不同文化音乐并置,承认它们是价值平等而表现方式不同的音乐,非洲音乐、阿拉伯音乐、印度音乐、东南亚音乐、拉丁美洲音乐等等,都将进入我们音乐教育的视野。”所以“(1)我们需要多学科的、综合的与文化整合的音乐教育哲学,而非单一的、与文化分离的审美的音乐教育哲学。(2)音乐教育的社会功能日益受到严重挑战,音乐教育不可能回避全球文化视野及其生活世界的考虑,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是人类未来音乐教育的现实基础。”进而指出以“审美为核心”音乐教育哲学是建立在自笛卡儿以来的认识论的普遍主义哲学基础上,在哲学史上有其历史局限性:“第一,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的认识论哲学基础是普遍主义,它将‘审美’作为人类理解音乐的最重要的和共同的心理基础。第二,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的认识论基础是反历史主义的。第三,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的认识论哲学基础是反哲学语言学转向的。”特别是管建华先生的几个反问,更是有效击中了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的软肋:“是否存在符合所有文化普遍的‘音乐’界定以及普遍的‘美学’标准或‘审美’概念?或者说我们能否找到一个音乐的共同本质的东西作为理解世界音乐的基础?”“我们是否能够先脱离各种文化或依据一种文化来创造一个普遍的、本质的音乐美学、概念理论,然后可以用这种普遍的美学理论去说明、去理解不同音乐?”“请问有哪一种‘音乐美’在历史上是永恒不变的?”从而得出结论:“当代音乐教育不是一种审美区分的教育,审美并非核心,它是文化功能中的一种,文化的概念可以包含美学的、宗教的、哲学的、艺术的、政治的、教育的各个方面,但音乐教育作为审美,把音乐教育的认识活动简单化或单一化了,并将音乐的生活世界的经验隔离或边缘化。”
而在我们的《标准》中,则将“理解多元文化”作为基本理念之一,指出应“通过学习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有赖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强调弘扬民族音乐的同时,还应以开阔的视野,学习、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通过音乐教学使学生树立平等的多元文化价值观,以利于我们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这充分说明我们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已经从音乐人类学的视角,对世界多元音乐文化给予了关注,已经具备了较强的多元文化意识。另外,《标准》中对音乐教育的文化传承价值的明确界定,也说明了,我们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已经将音乐这一传承载体归属到其文化母体之中,赋予其深厚的文化意蕴。
前面两篇文章都提及了美国大卫・埃里奥特的实践哲学。在埃里奥特看来:只有实践才是音乐的本质,音乐在实践中存在,音乐人也是实践意义上的存在,音乐欣赏只是音乐实践的一小部分。也就是说,审美只是音乐教育的一部分,实践包括了审美。音乐教育的主要价值即MusIc(指包含了许多种不同的音乐实践的多样化人类实践)的主要价值:自我成长、自我认识以及最佳体验。因此,音乐教育的目标,以及每一个音乐教学情境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培养学生在精选的音乐实践中平衡他们的音乐能力和音乐挑战,使他们获得自我成长、自我认识及音乐愉悦。埃里奥特认为,音乐的审美概念以四个基本的假设为基础:“第一个假设是音乐是客体或作品的集合。第二个假设是音乐作品存在而且以一种且只以一种方式聆听,即审美的方式。审美地聆听音乐作品意味着完全专注于所谓的审美特征。音乐作品的元素和结构特征:旋律、和声、节奏、音色、力度、织体和组织过程(如变奏、重复),这些为审美特征提供了形式。审美概念的第三个假设是音乐作品的价值总是固有的和内在的。大多数(而不是全部)美学理论家相信音乐的价值只在于音乐作品的结构特性。第四个假设是假如听众审美地聆听音乐作品,他们将获得(或经历)一种审美体验。术语审美体验指一种特别的情感发生或无私的乐趣,它们似乎来源于听众对音乐作品审美特征的完全关注,不包括任何道德的、社会的、宗教的、个人的或其他特征可能表现、指向或代表的实际联系。”
在《标准》中同样体现出非常明显地注重多样化音乐实践活动的倾向。如《标准》中明确规定将“重视音乐实践”作为音乐教育基本理念之-,并指出:“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各项音乐活动,将其作为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
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与各种音乐活动,表达个人的情智。要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与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创造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对于功能论、语境论、实践论三种哲学观点各自所坚持的不同立场、各自的合理内核,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都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关注,虽然在广度与深度上不及各种观点更广泛、更深刻,但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与西方统一性、封闭性、排他性的审美音乐教育是不同的,它有着一种非常明显的追求多元化、开放化的倾向。
那么,为什么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还会受到人们的质疑与批评呢?笔者认为,首先是因为国内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与西方的审美音乐教育是同宗同源,是建立在具有历史局限性的18世纪康德、席勒等人的美学理论基础之上的,并与19世纪的精英主义“为艺术而艺术”的艺术观有着天然的亲和关系。这一天生的劣根性,自然会成为人们的众矢之的。其次,便是因名之故。以“审美为核心”这一命名,很容易误导人们去过分注重音乐的本体价值,从而也就容易忽略音乐的非本体价值。如前面所述,不论是实践论的观点,还是从功能论的角度,审美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且各种功能并不存在“核心”与“边缘”或“主”与“次”之分。正如保罗・哈克所说:“无论审美功能如何重要,具备怎样的基础性质,我们应该同时记住音乐的其他功能也是同样重要的,也具备着同等的基础性质,当我们在涉及审美的价值以及实现这种价值的必要性的时候,我们绝不能孤立地考虑审美自身。”。而且,在音乐人类学家看来,并不存在一种符合所有文化的普遍的“美学”标准或“审美”概念。如此一来,以“审美为核心”这一命名确实有些让人匪夷所思。这应该正是管建华先生认为:“有一点似乎让人迷惑不解的是,在21世纪中国的音乐课程标准中却提出了比审美的音乐教育更为极端的概念……”的原因。
三、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该如何发展?
哲学家威尔什指出:后现代是一个告别了整体性、统一性的时代。后现代是一个彻底的多元化已成为普遍的基本观念的历史时期。的确,在当今全球一体化背景下,“多元化”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在音乐教育哲学研究领域内,音乐教育哲学基础也呈现出多元化的面貌。刘沛先生在其文章《音乐教育哲学观点的历史演进―兼论多维度音乐课程价值及逻辑起点》中就系统梳理了西方音乐教育的六种主要哲学观点:所指论、表情论、形式论、语境论、实践论和功能论,各种哲学理念既对立又统一,有效地促进了我们对音乐的本质以及音乐教育价值的深入认识。各种哲学理念虽然各执一词,但相互之间也存在互相交融的情况。比如,功能论者保罗・哈克指出:“无论是实用的理念还是审美的理念,偏取一家之说都不能为全社会认可音乐教育提供强有力的论证。我的动议着眼于中庸的立场,强调音乐的整体价值……”“在这里,我提出一种‘社会的/功能的音乐教育’,或简称做‘功能音乐教育’,它可能有助于我们认识审美观与实用观之间的关系,不是截然的对立,可能有助于我们及时地为当代社会的音乐教育树立起一种更为宽广、更为全面的观点。”对于外部社会的声音的认识,功能音乐教育亦采取了音乐人类学的立场,即音乐是文化中的音乐,必须从文化中认识音乐的立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功能论与语境论以及审美观相互融合的一面。实践论者大卫・埃里奥特则主张:审美只是音乐教育的一部分'实践包括了审美,可见埃里奥特所主张的实践包括能够给人们带来音乐体验的所有音乐实践活动,它已经涵盖了审美实践。另外他亦指出:语境性和过程性是实践的特征,脱离了一定的语境,音乐也就不成其为真正的实践了。从这里我们又可以看出实践论与语境论相互融合的一面。而音乐人类学家(即语境论者)则将视野拓展到全球文化视野,坚持文化相对论,并认为音乐作为文化对于人类可以起到多方面的功能,审美并非核心,它只是音乐文化功能中的一种。在此我们亦可以看出语境论与功能论、审美观互相交融的一面。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各种哲学理念之间有着相互融合的趋势。
那么,我们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理念面对哲学基础多元化以及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面对来自各方面的质疑与挑战,又该如何去发展自己呢?我们先来看看美国审美音乐教育的掌门人贝内特・雷默是如何应对的,或许会给予我们以提示与启发。
面对多重挑战,雷默在其2003年版的著作《音乐教育哲学:提升的视野》中谈到:“审美教育并不是一个永恒不变的法则,而是提供一种过程指导,就其本质而言,必须是正在发展的过程中而且是开放的,……我所理解的审美教育是可以改变的并且是灵活的,试图去捕获有关音乐的最佳思考,并将其运用于音乐教育实践。”对于各种哲学观点,雷默采用了“融合”的观点:“融合是与多元主义和平共处,而不是超越它……但是,它不是简单的接受,而是试图与多样性共存合作促使事物多样性,试图去做哲学工作应该做的事情……融合是多元主义的一种思考、研究和分析方式。”。最终雷默的建议“以体验为基础”的音乐教育哲学。对于“体验”一词,他做出界定:音乐与人类的其他体验一样。他认为,这种体验哲学关注和珍视所有方式的音乐体验,关注和珍视能够提供特殊音乐体验的所有音乐。任何单一的哲学都没有这种哲学的内涵全面,体验哲学包括所有的音乐以及参与音乐的所有方式。可见雷默的最终目的是试图建立一种多元化、开放化,包容性极强的音乐教育哲学体系。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多元化的哲学观点都有着明显的开放性与包容性。这就启示我们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也应该以一种海纳百川的胸怀,对国际音乐教育领域的各种新成果,以一种兼容并蓄的态度,取其“精髓”,去其“糟粕”,进一步补充、完善自己,并以一种坦荡、开放的胸怀,随时准备接纳、吸收人们在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思想、新观点,这是人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为避免固步自封,思想滞后,追求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有感于此,笔者在此提倡一种“求善论”的音乐教育哲学观点,此观点中的“善”既是对儒学创始人孔子所提出的“尽善尽美”艺术标准中“善”(德)字含义的继承,又是对它的一种超越,乃是取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著作《尼各马科伦理学》一书中“善”字的含义。在该著作中,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行为都有其目的,在所有的目的中,应该有某种首要的或者最高的目的。这是一种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它,而它却不以其他东西为目的的目的,即其自身就是目的的目的,这就是最高的善。很明显,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善”字的含义是指人们的愿望与理性所要达到的最高目的。藉此含义,来建立我们的“求善论”,实是与我们音乐教育的终极目的再相符不过了,它包罗万象,所有美学的、哲学的、宗教的、文学的、艺术的、科学的含义等等,都为它的胸怀所容纳,它是过去、现在以及将来人类不断追求的至高无上的理想境界。同时我们清楚地知道,由于人们认识过程的过程性与无限性,决定了一切认识和理论都天生具有着某种历史局限性。换言之,任何理论学说都不会是完美的,人们对事物终极本质的认识与关怀,只不过是人们追求的终极目标与理想,它始终在我们认识的彼岸,我们永远走在不断探索的路上。但为了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更为了深层关怀人类自身,我们愿意为之付出、不断跋涉,因为幸福、乐趣就在路上。
《文系音韵――第三、四届全国音乐教育获奖论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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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首先是论文主导思想上凸显客观性。为避免两种对待西方20世纪两次重大转折时期的“新音乐”的极端态度(或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作者则以辩证的双重立场评判“新音乐”的创新活动,认为,“新音乐”创新异化是一个本质事实(因此失去可听性,绝大部分作品失去民族特色赖以存在的基础),“新音乐”创新异化又不可避免,它虽然与受众面的矛盾日益突出,但“新音乐”创新是受当时文化思潮驱动,也是艺术创作必然经历的过程,因此,有必要从“新音乐”的创新观念和作曲新技法运用层面上扬弃它,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由此决定了“新音乐”研究的一个基本原则,一方面,作者全方位分析了20世纪两次重大转折时期“新音乐”形成的社会因素和艺术因素,清晰地勾勒出“新音乐”形成的历史轨迹。论文对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对人类社会生活及精神世界带来巨大伤痛的覆盖性论述,为“新音乐”首先在德国(两次世界大战的始作俑者和战败国)崛起,提出了推论的依据;从音乐最易于与文学、戏剧、绘画等艺术相结合的美学特征出发,阐明了源于文学(诗歌)与姊妹艺术的表现主义、未来主义、意识流、超现实主义等现代艺术思潮和流派,不可避免地对“新音乐”艺术观念形成的影响;将西方19世纪主流音乐(浪漫乐派)中的非主流因素,从美学观念(以“数理逻辑”和汉斯立克的“自律论”美学观为代表)和表现技法(以瓦格纳、、理查・施特劳斯、斯克里亚宾、德彪西等人的某些作品为代表)两个方面作了梳理,论述了非主流因素向主流因素转向的内外动因,特别指出20世纪初、中期一大批作曲家“强势群体”的存在,主导了“新音乐”的走向。另一方面,作者又对西方20世纪两次重大转折时期的“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分析。深刻剖析了“新音乐”构建的理论基础、技法运用、音乐语言和审美效应的误区。其中对“新音乐”代表人物勋伯格“不谐和音的解放”及约翰・凯奇“所做的每件事情都是音乐”的核心论点,作了多维度的分辨,从而追寻“新音乐”音响效果近似雷同、形式怪异的理论根基。指出作曲技法频繁更替、极端个性化以及音乐语言弱化民族特性,造成音乐文化生态的紊乱和毁坏,最终导致创新效果与受众审美需求的失衡,作曲家与听众之间的链接断裂。
其次,论文通篇贯穿着理论思辨的思维范式并直面具体的“新音乐”作品研究。我们认为,一部成熟的音乐学博士论文,一定是理论研究与音乐本体分析之和谐的融合,特别是涉及西方20世纪两次重大转折时期的“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分析,仅仅有理论研究是抽象的、空洞的,也是不全面的。仅仅有作曲技术分析是盲目的,也是无意义的。因此,作者一方面对西方20世纪两次重大转折时期的“新音乐”创新过程中,“新音乐”作曲家们在其观念与创作实践中,将现代与传统、理性与感性、外延与内涵、作品与听众、有序与无序、无序与有序、刺耳与悦耳、破碎与连贯简单地对立,而造成的断裂与失衡进行了深刻的理论思辨阐释。另一方面,又从音乐形态学的角度,具体总结出大多数“新音乐”代表作技法创新“失度”的四种表现:①有序有余,无序不足(如音高序列、整体序列);②无序有余,有序不足(如音乐的不确定性、偶然性);③刺耳有余,悦耳不足(奇异音响、喧嚣音响);④破碎有余,连贯不足(指旋律形态)。在这里,作者对音乐本体的分析,主要是以“新音乐”作品表现出的审美情感与作曲新技法是否运用适度、得当这一标准来评判“新音乐”作品创作的得与失。并深刻地揭示了“新音乐”大多作品中的对立统一规律被消解、作品中的情感张力和内在活力被削弱的现象,指出“新音乐”大多作品背离了“万物之存在皆由‘对偶’而生”的辩证法之规律,显然是造成“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之症结。从而有助于人们去真正触摸“新音乐”的质地。也正是在这点上,我们以为,这篇博士论文才蕴涵了它独特的价值。
第三,论文的另一个突出特点,是贯穿全书的“中国人的视野”。以中国人的视野研究西方音乐,是作者十几年前在音乐学界首先提出的,也是作者首先加以实践尝试的。我们以为,这一视角的创新,是中国学者研究西方音乐能否出原创性成果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为中国人研究西方音乐提供了新的理论源泉,具有重要的开拓意义。论文从中国当代音乐学研究者的立场出发――包括作者自身的文化传统、历史观、价值观及无形负载的学术研究使命,去观察、分析与当代中国人的精神生活、文化认知及音乐文化建设有各种不同关系的西方20世纪“新音乐”。其中,与之关系最为直接的,是当代音乐创作观念与技法创新所引发的一系列理论与实践问题。诸如告别调性、无调性之后,音乐极端个性化之后,音乐创新是否应有前提,音乐创新是否必然失去“可听性”等等。面对这些争议不休、难以统一作曲家与听众立场的问题,作者并不满足于所谓的片面的深刻,而是更满足于对“音乐创新本质内涵”问题作深刻的揭示,强调指出“意义”与“价值”是音乐创新本质内涵的出发点与归宿,进而提出音乐创新的最终目的:即在音乐创新实践过程中,“优化”是它的最高范畴。这一观点的提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成为该文衡量或评判“新音乐”创新局限性的核心基点。由此也产生了对某些现代作曲家中已成为创新标准的所谓“无中生有”的反思。在完成了对西方20世纪“新音乐”创新局限性分析的基础上,作者用专门的篇幅对这些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究。并就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音乐创作的发展问题,提出了要处理好四个方面对立与统一的关系,即:民族性与国际性,可听性与创新性,传统性与现代性,控制性与自由性。这为中国作曲家吸取西方20世纪“新音乐”创新的精华,免食其极端化带来的“苦果”,辟出了极为广阔的探索空间。作者以“中国人的视野”所取的立场,充满了艺术辩证法,无疑增强了这篇博士论文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上述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论点,尽管此前的不少相关论著中也多有涉及,但视角如此独特、思维如此敏锐、论述如此全面、剖析如此深入、重点如此突出、语言如此清晰,实难与叶著比肩。
20世纪西方“新音乐”的实践已成为历史,定格在人类音乐文明的创造进程中,它对世界各国专业音乐创作的影响是广泛、深远而持久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这部论著在紧扣“新音乐”创新局限性分析这条主线的同时,能够有一定的篇幅关注20世纪经过时间筛选留存下来的经典作品(主要着眼于作品持久的社会影响力)及“新维也纳学派”与五六十年代左右形形的先锋派音乐之外的另一批代表性作曲家(如斯特拉文斯基、巴托克、肖斯塔科维奇、普罗柯菲耶夫、鲁托斯拉夫斯基、施尼特凯等),以他们“适度”的创新获得的成功,反衬“失度”的误区,从而正面肯定“新音乐”创新随时代变迁、促进艺术进步的历史价值,也许有助于这一研究课题论述内容及观点的全面和深化。
篇11
教学评估是推动地方高校转变管理职能,突出教学管理,调动高校院(系)教学管理人员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和教学规律,对整个教学活动、学习实践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和激励的过程。新建地方本科院校虽然完成了专科向本科、单一型向多科型的转变,为我国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面对现实,我们应清醒看到:新建地方本科高校在内部管理、绩效水平、思想解放、教育观念和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地方发展之所需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如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教学生产力,面对社会的快速发展而及时调整专业结构,整合教学资源,强化办学特色,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是目前地方新建高校面临的主要任务,而加强其内部教学管理绩效水平是重要的解决途径之一。
1 以院(系)为中心,促进教研室、教师教学管理运行机制的形成
地方高校办学的核心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是教师,教师的质量体现在教师教学水平,提升教师整体教学水平在教学实践,教学实践运行管理在教研室一级基层管理机构。以四川文理学院音乐系为例,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各项指标的具体要求下,音乐系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营造出志存高远、追求卓越、竞争向上的教学氛围,提高了教师队伍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了本科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各教研室以活动为载体,开展“内树信心,外树形象”活动,增强教师自信心和责任感,树立良好师德师风,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明确《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规范了《教研室工作手册》,包含了教研室工作计划、活动开展、教师备课、教学进度、教学质量控制和工作总结等,使教学环节常态化。
教研室以团队建设为中介,开展“向课堂要质量”活动,提高教师整体教学水平。各教研室定期开展“老教师上示范课,中年教师上公开课,青年教师创优质课”活动,公开评课,教师间相互探讨,在研讨与交流中融汇;在法与内容上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切实提升教学水平,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教研室以团队作用为促进,加强教师教改、教研和科研工作,着力提高教师队伍的科研能力,音乐系涌现出了钢琴教研室、声乐教研室、舞蹈教研室、青年教师创新教学团队、青年教师科研团队等优秀团队,声乐教研室被学校授予“优秀教学团队”称号。
2 以专业建设为驱动,促进内涵式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
学校应把专业建设作为院系绩效考核的重点项目之一,根据对院(系)专业建设水平进行考核和评价,加大对新专业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同时,还要对新专业给予指导,并给新专业适当的优惠政策,切实达到加强新专业建设的目的。以四川文理学院音乐系为例,从2007年来,以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为依托,为适应地方经济文化建设的需要,紧紧围绕“强专业、育通才、广就业”办学特色。在师范教育中融入非师范教育,在师范性素质教育基础上体现社会舞蹈表演专业的个性教育,注重川东巴渠民间音乐的开发和应用研究,贯穿在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始终。伴随着专业建设的加强,新专业实验室建设逐步完善,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趋于合理,作为支撑的课程体系已经形成,人才培养方案大胆创新,带动办学内涵的整体提升。为此,我们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探讨:
2.1 紧密联系专业实际,展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讨论,形成科学规范的课程体系
地方高校音乐本科专业办学历史较短、资金缺乏、师资队伍素质发展不均衡等客观原因,普遍存在着生源素质差,课程体系建设基础薄弱等现象。其教学现状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针对这种情况,首先,我们切合自身实际制订了《音乐学专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并展开对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核心内容“四个促进,三个基本,两个突出,一个引导”的学习讨论,反复对专业的培养目标、学生的学习定位、教材的选购、教学实践基地建立以及课程设置的科目、开设的时间、时数、学分安排与分配等内容是否对人才培养方案起到了真正的评价标准和激励作用进行论证,从而形成既稳定又富地域特色的课程体系,实现人才培养新格局。将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创新为“平台+模块”的人才培养模式,分为专业学科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地方特色课程、学生自主课程、艺术实践课程等;以专业基础课程为基础平台,以专业学科课程为专业平台,以专业选修课程为专业发展模块,以地方特色课程为专业特色模块,以学生自主课程、艺术实践课程等为实践教学模块。实现强化实践育人,主动服务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为城乡综合一体化建设基层、社区培养“定岗式”应用型音乐艺术人才。
2.2 重视教材选用评估,自编教材初显成效
学院制订了教材选用与评估制度,严格教材选用程序,重点选用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教育部推荐、面向21世纪音乐专业教材、自编教材、实用性强和得到师生广泛认可的教材。在所使用的教材中,师生评价优良的教材达94%。教材编写有了较大的突破,至2012年教师主编教材3部,主编教学参考书3本。
2.3 注重队伍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加大对教学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增加教学管理人员培训、进修、交流、学习的机会,使教学管理人员不断开阔视野,更新观念,促进新建应用型高校教学保障体系的研究,学习和借鉴国内外质量保障体系先进理念,并将“教育即服务”的理念贯穿于内部质量保障的各环节,充分体现以育人为本,以学生的成才和发展为本,以教师发展为本,改变单一依靠监督检查进行质量监控的状况。自觉地把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理论运用于工作,提高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执行力之中。
2.4 构建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教学质量提高
为确保教学的中心地位,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主要分为校、院系两级。校级监控体系:领导听课、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处质量科;院系级监控体系为:听课评课、教学督导小组和教研室。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明确具体,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健全,建立教学质量评估制度、专业教师评议制度、学生意见反馈制度、教学督导制度等,不断完善教学评价体系,激发教师投身教学工作的热情。同时,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相关要求,完善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教师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办法,以学生评价、教师互评、领导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在评价方法的运用上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动态评价与静态评价相结合。
3 以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为目标,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逐渐提高
地方高校本科人才培养定位其应用型,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培养为地方和社会所需的各类应用型人才,追求现代大学“构建主动适应地方和社会对职业能力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内涵,便成了首当其冲的重要工作。制订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以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为目标,从实践教学入手,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给学生创造掌握科学方法和提高实践动手能力的重要平台。通过各种艺术表演形式的实训排练,国际交流、校内外交流表演、毕业专业汇报、艺术创作表演等舞台实践,使学生熟练掌握各种专业技能,建立牢固的文艺建设体系和服务意识,从而达到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目的。结合我系实际,重点进行了以下探索:
3.1 以评促改,把课堂教学作为实践教学的第一步
在课堂教学上,教师的示范教学,要求学生唱(奏)教师首先要进行示范,学生再进行现场唱(奏),体现了实践性教学能力的提高首先来自于实践性课堂教学。为锻炼和提高师生的教学与实践能力,设立了学生“个人音乐会”专项基金,新建可容纳400余人音乐厅,为音乐学专业的办学质量提供了有力保证。
3.2 改善实训场地条件,保证实训实习时间
为进一步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学校制订并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托地缘和专业优势,积极加强与艺术团体合作,引进社会力量,共建共享教育资源,积极探索合作办学、合作育人模式。通过教学评估,配备了琴房、多媒体教室、舞蹈教室、数码钢琴教室、MIDI教室、排练厅、实训室、音乐广场等教学设施,从而满足音乐学专业学生学习实践的需要,确保实训实习的时间。建立稳定的教学实习实践基地15个,其中,人文艺术合作育人创新基地1个,国际文艺交流中心1个。与四川省交响乐团合作签订了“人文艺术合作育人创新基地”协议,在云南丽江合作打造了一台具有典型云南民族特色的节目,形成合作培养音乐与舞蹈艺术人才;与地方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合作,加强新课改合作研究和培训,服务地方基础教育改革。与此同时,积极向海外拓展合作办学空间和国际交流,与俄罗斯皇家芭蕾舞、韩国草堂大学等开展海外合作交流。
3.3 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将社会实践纳入音乐本科教学计划,设置2个学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主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学生参加各种层面的社会实践活动,均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折算成学分,纳入课程考核。学校重在引导和鼓励学生深入农村、企事业、社区、中小学校等,感受社会的发展变化,增强适应社会能力。每年暑假或集中组织学生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分赴基层,开展文化、艺术活动和帮扶活动;或利用周末深入社区、留守儿童之家、义务演出、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院(系)还组织学生参加地方大型文艺演出,发挥在当地的文化引领作用,使学生在演出中得到舞台锻炼,音乐系参加历届大学生艺术节得取得优异的成绩。
3.4 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强化专业综合训练
音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主要有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音乐会相结合方式。各阶段要求明确,流程清晰,管理规范,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从开题、撰写、指导和答辩等环节均有具体要求,每年举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观摩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按规定确定指导教师,明确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大部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结合社会实际,来自艺术实践、实习、和社会调查中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不断增多。2011届本科专业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来自实践环节的比例平均达到了53%。近三届毕业生有72篇被评选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训练,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职业技能得到了全面锻炼,达到了培养要求。
4 紧密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办学定位的逐步明晰
“服务地方,与地方互动”是绩效考核对院(系)办学定位的基本要求,也是地方本科院校的职责和突破点,近年来,各院(系)积极“找路子”,紧密围绕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合作共建活动。四川文理学院音乐系紧紧围绕学校“立足川东,服务全川,辐射周边省市”的办学思路,突出专业特色,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建设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提出“立足地方,面向基层,服务城乡经济文化建设”的办学定位,狠抓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积极引导学生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提高专业实践技能,繁荣了地方文化市场,提高了达州市民的文化艺术修养。近年来,独立承办的各种类型的演出已有数百场,在达州市及周边县市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比如,2008年参加四川省第十届运动会开幕式“火之歌”;2009年达州市第十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现场会文艺演出;2010年参加达州市元九登高节“大巴山民歌会”;2011年独立承办“巴国情韵”——纪念李依若100周年诞辰文艺晚会等。先后还多次为“留守儿童基金”举行募捐公益演出,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通过依托地方与服务地方相结合,避免了办学定位的“大而空”,已初步形成了自身的办学特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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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音乐学创新能力的特征
就音乐学硕士而言,创新能力是在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广阔的学术视野、科学的方法论基础上,产生有社会价值和实践意义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方法的能力,开拓新领域或交叉学科研究的能力,创造音乐表现新技法的能力,艺术创作和再创作过程中的创新性表现能力,以及创新成果的综合表达能力。
音乐创新能力的界定一直存在误区。人们往往重视可以用文字表述或传递的显性成果形式,忽略非文字化的隐性成果形式;重视理论创新能力,忽视隐藏在表演艺术中的实践创新能力;重视科研项目中的创新能力,忽略知识传承过程中的创新能力。因此,探讨音乐学硕士创新能力的培养机制,必须以厘清音乐创新能力的界定和属性为基础,这样才能避免大文科的雷同化。
音乐创新能力有显性和隐性两种形态,分别由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音乐研究能力和隐性音乐研究能力所制约,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隐性知识的特征是存于个体头脑中,难以文本化表述和传承,但在音乐艺术活动中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独特的音乐表演风格、对音乐独到的理解和技巧的运用,到演奏中的动作形态、力度把握、用力方式、手感变化等等,无一不打上个性化的烙印。它们大多以示范的形式传承,而无法用准确、系统的描述来表达和交流。即便是音乐创作,也难以用统一、规范的理论概括全部成功之作,经典的作品无处不展示着个人风格的魅力和融于创作过程中的灵感。对隐性知识的研究能力,比显性知识的研究更为复杂,更能体现音乐学科的特点,更需要在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各个方面进行培养。
二、考试模式的选拔意义
创新能力是在长期音乐学习过程中逐步培养出来的,仅仅靠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显然不够。对研究生基础知识和创新能力检验的第一步是入口质量关,这个环节决定了选拔的研究生是否具备创新性研究的基础能力。培养目标决定考试模式,作为选拔人才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可以看做是为创新能力搭建的平台,其测试重点主要集中于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以理论类试题为例,面对同样的复习内容和参考书目,基础知识掌握的深度与广度不同,知识结构和视野不同,思想表达能力不同,对同一个问题的结论必然千差万别。史论类试题,本科生往往注重知识的全面,常采用标准化试题的考试模式,答案具有唯一性,需要死记硬背。这种模式的试题若用于研究生入学测试,则可能无法区别考生对问题的理解程度。反之,非标准化试题则给考生展示理解力、分析力以更大的空间。技术理论类试题,若简单的以对错为判断标准,简单化的写作与分析显然没有差异化辨析利于选才。譬如,四部和声写作题仅用简单的三和弦可以不出错误,但与不同形态七和弦的运用和流畅的声部连接相比较,两者知识结构的要求相去甚远。
这些差别,对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试题内容、题型设计、评分标准等均提出更高的要求。把握得当,自然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搭建起较高的平台。
三、课程设置的重叠与拓展
只有合理的课程设置,才能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对所有音乐学研究生培养单位而言,课程设置的焦点主要是如何与前置课程衔接的系统化与拓展性问题,也是继承与创新的问题。近十年来,研究生招生人数扩大一倍,从2003年的26万多人扩大到2012年的58万多人,已经从精英型教育向普及型教育转变。入学新生的水平参差不齐,导致研究型学习所必须的创新能力——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广阔的学术视野缺位。如果直接引入新的内容,进入新的知识层次以拓展学生的学习视野和研究方法,很多学生则不具备深入学习的基础知识;若满足大部分学生的水平,则只能在原有基础上对必要的相关课程进行完善,由此导致研究生课程与本科阶段课程本质上的重叠,在人力资源和时间资源上造成不应有的浪费。
以专业基础必修课“音乐作品分析”为例,除全国几所重点音乐院校之外,在课程名称上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本科阶段的学习加以区别,如本科阶段的专业基础必修课“曲式学”或“曲式与作品分析”,在研究生阶段称为“音乐作品分析”。但研究生教学内容与本科阶段基本相同,甚至考核方式、考核内容都与本科阶段非常相似。事实上,两者在教学模式上的区别应该是泾渭分明的。
本科阶段的学习,应能根据“曲式学”分析规则,侧重于典型的音乐作品分析,侧重于曲式结构分析,侧重于西方古典主义音乐与浪漫主义音乐的分析,侧重于规范化的标记和阐述。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则应灵活运用“曲式学”的基本规则和学理,分析异彩纷呈的音乐作品;分析的范围从曲式结构扩大到各音乐结构元素的灵活运用,包括主题分析、动机分析、复调分析、配器法分析等等,以从个性化塑造和多元化结构样式等角度窥视音乐作品从构成规律到无穷变数之间的内在联系;分析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外音乐作品,介绍、了解近现代音乐作品分析的基本方法;分析结果的描述常采用小论文的形式,更接近研究性成果的表达模式,为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写作做文本分析方法的铺垫。
同样,在音乐史论、音乐美学等课程中,仍然存在着差异化设置、差异化教学的问题。对于研究生阶段课程设置,既要巩固相对统一的基础知识平台,又要突出音乐专业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必须在学科交叉、领域融合上进行针对性地改革。
四、注重能力培养的教学模式
本科生课程模式主要以书本知识为主,基础课程设置量大,学生疲于完成基本学习任务,缺乏独立思考和想象的空间。这主要源自于本科侧重基础教育的教学目的。研究生阶段规定的必修课程总量减少,选修课程、学术讲座等比例增加,多学科交叉渗透、知识相融贯通,由此对教学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教学方法上,应该基于问题推广提问式、引导式、启发式、讨论式等多样化教学方法,引入学术辩论,将章节性学习变为专题性讨论,通过质疑、讨论、观摩等教学活动,培养理论层面反思与探讨的习惯,在思辨中提高独立思考的能力。
在教材选择上,将以教材为主的学习变为围绕专题、广泛查阅资料、融汇各家学说,将学习的主线与不同观点的辅线相结合,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
在作业方式上,将布置-完成-检查的被动程序变为课堂小论文写作,或由导师在每次课后布置一些写作题目,鼓励学生自主阅读文献,独辟蹊径思考问题,再以论文的形式提交,并在下次课堂上介绍或阐述自己的观点。通过导师和同学各抒己见地讲评,在实际学习和感悟中提高音乐研究和论文写作的能力。
在教师职能上,应实现课堂主宰者到组织者和协调者的转变,在师生的交流与互动中启发学生思路,调动学生参与学术讨论的主动性、积极性。导师可以为学生开列参考书目,提高学生学习的方向性和目的性;让学生参与自己的研究课题和艺术活动,增加学术接触。
如音乐史论的专题研究,教师可以设定每节课讨论的主要议题和范围,由理论、演奏、演唱等不同研究方向的学生从不同的思维和视角讨论共同的问题,在讨论中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互相取长补短,既有利于专业知识的融合和创新思维的培养,又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表达能力。
五、技能与艺术的创新
音乐是抽象的艺术,涉及到精湛的专业技能和复杂的综合知识,对表演者思维能力和艺术创造力有很高的要求。尽管技能的提升常常会越过逻辑推理的思维定势,通过突然闪现的联想、灵感实现质的飞跃和境界的升华,但成功的艺术表现离不开扎实的基本功和厚积薄发的创新意识,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二次创作;而情景的再现和传承,又离不开技能传授中的科学方法。
蕴含在表演艺术中技能提升和传承的能力,取决于艺术表现中的创新能力,是技能与艺术的有机结合。其培养模式主要有4个特点:
1.专业知识和跨学科知识并举,打破单一学科知识视野的局限性,从多学科、综合视角认识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音乐感觉,培养学生多思考、多读书的习惯。
2.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举,避免两者脱节,避免单纯模仿性教学。在技能示范和学习方法教学中,一定的理论支撑是准确、科学解读的基础,对培养分析、联想、总结、概括问题能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3.小课教学与交流合作并举,从不同角度突破常规的思路,以提升创新欲望,活跃创作思想。
4.实践与考核并举,表演实践是提升艺术表现力的根本途径。如果表演类研究生把考查或考试的音乐会作为学习的唯一动力,则会因实践量不足而无法掌握艺术表现和技能传授的真谛。解决的方法是从备考曲目难度、备考曲目类型和备考曲目数量等方面进行设置,以随机的方式抽取考试曲目,增加音乐文献积累、艺术实践积累。
六、创新研究与表达能力
创新研究能力是将实践成果转变为理论成果的重要途径。很多音乐院系将音乐论文写作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开设,却忽略了论文写作仅仅是研究结果的文本物化形式。如社会科学研究中常用的观测方法、文献方法、定性方法、定量方法、系统方法、逻辑方法、思辨方法、比较研究法、田野方法、调查方法、统计方法、历史研究法等等,它们是创新研究的工具和手段,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础,是人们在长期科研活动中总结、提炼出来的。只有掌握并能够合理运用适当的研究方法,才有可能对新颖的灵感、观点、联想等进行科学的研究。譬如学位论文写作,首先就应掌握文献研究法,具备信息处理能力。包括:运用现代科学工具(如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等)检索信息的能力,快速、准确、全面地处理信息的能力;自我更新和拓展知识,避免重复前人的研究成果的能力;总结、归纳前人研究成果,提高研究起点的能力等等。
音乐研究需要逻辑方法,也需要非逻辑方法。如在艺术表演活动中,从已知到未知之间、形象思维与创造性思维之间,往往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很可能通过直觉、感悟或想象来构建实践创新。这些创新属于隐性研究能力范畴,可能难于用语言表达,不具备复制性,但同样可以成为音乐创新的核心竞争力。如果不熟悉科学研究方法,写出的论文则会沦为“经验体会”、“学习记录”,与学位论文的创新性要求相去甚远。
对于学位论文写作而言,从文献收集、梳理、归纳研究,确定一定视角下的研究选题,到论证自己的观点或假设,都是对思维能力、研究能力的考验。这个过程,既检验创新的研究能力,又检验规范的表达能力;既要有正面阐述的能力,又要有反问的能力;既要借鉴前人的研究思想和成果,又要对引用或吸收的内容标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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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专业是高等学校尤其是音乐类院校的传统学科,在我国设立至今已有多年历史。近年来,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以及艺术学科升格为学科门类之后,高等学校音乐学科的教学质量也备受关注。《内隐与彰显:音乐表演专业学业评价理论与实践》是罗宇佳教授在其博士论文《高等学校音乐表演专业学业表现性评价研究》的基础之上反复修改后出版的著作。该专著立足于我国高等学校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学业评价,对学业评价的本质、价值取向、理论基础特征、研究方法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研究,最终建立起高校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学业评价的基本理论框架和实践模式。可以说,该专著是目前以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学业评价为研究对象的唯一的学术著作,填补了音乐学科学业评价研究的空白,极具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独特的研究视觉
一直以来,音乐表演专业学业评价延续着教师观察和聆听学生表演的评价方式。每个学期期末,学生现场演唱或演奏几首考试曲目就算完成考试,教师依据学生的现场考试情形给予一个综合评分。教师们的评价标准也不统一,通常表现出比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问题是一次考试的分数能完全体现出学生真实的学习情况吗?只有一个综合分数,往往不能体现考试的公平性和客观性,这样的考试也反映出人们并没有完全认识到“学业评价”的概念,尤其是在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业评价的重要性在各学科已被日渐重视的背景下。也有音乐教育学者和音乐表演专家提出要改革音乐表演专业考试方式、制定评价标准,但这些观点多是基于自己的经验总结,缺乏一定的学术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再加之我国对学业评价的研究多为引进和翻译相关著作为主,对音乐表演专业这样专业性极强的学业评价定位还很模糊,因此较少有人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在此背景下,罗宇佳教授以独特的研究视觉,首次将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学业评价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高等学校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学业评价现状的调查分析,在厘清目前我国高等学校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学业评价所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根源的基础上,以当代教学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科特点,吸收和借鉴国内外有关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学业评价研究的相关理念和模式,着眼于我国高等学校音乐表演课程与教学改革及培养创新型人材的理念与目标,罗宇佳教授经过大量的实践调查和分析研究,构建了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学业评价的方法、内容和途径,特别是提出了音乐表演专业学业表现性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评价量表,并通过实践检验与完善,基本建立起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框架下的高校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学业评价的基本理论框架和实践模式。
二、丰富的研究内容
《内隐与彰显:音乐表演专业学业评价理论与实践》全书的构架自成体系、新颖别致,内容丰富清晰、论述深入全面,富有独立见解。书中绪论部分阐明深入研究“高等学校音乐表演专业学业评价”的缘由和价值,对核心概念 “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学业评价”给予明确界定。主体部分围绕“如何构建高校音乐表演专业学业评价理论与实践模式”这一命题,调查并分析了当前我国高等学校音乐表演专业学业评价现状,总结出我国高校音乐表演专业学业评价存在功能窄化、方式单一、标准客观性差等问题。发现问题容易,但要从根本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如果没有深厚的理论功底、长期的实践调查积累,几乎是不可能的。罗老师以艺术学、教育学、评价学、音乐学等相关理论为基础,通过对中外音乐史中有关音乐表演美学思想的梳理以及对部分当代著名音乐家的访谈等,总结出音乐表演专业学业评价的目标、内容、方法、主体、标准、规则以及评价任务设计等理论框架,并借鉴“演出组评议模式”、“档案袋评价模式”以及“青歌赛式评价模式”,提出音乐表演专业入学考试、课程改革及教学改革中相应可操作的实践路径。该实践模式在小范围内进行了实施和验证,得到师生的一致认同。可以说,该著作不仅拓宽了学业评价的研究领域,促使学业评价理论深入与学科实践相结合,也对推进音乐表演专业课程与教学改革有良好的指导意义。
三、严谨的治学态度
作为一名优秀的大学教师,罗老师不断突破自身、积极进取。任教9年后,于2006年获得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硕士学位。为了在学术上获得更大的提高,罗老师在2009年毅然放下刚满三岁的宝贝女儿,脱产去陕西师范大学攻读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博士学位。本来博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4年,但罗老师废寝忘食、刻苦攻读,用了三年的时间深入专研,发表了6篇以上的核心论文和10篇重要论文,成功申报了三项省级科研课题,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和博士学位要求,这些都彰显出罗老师宽广的学术视野、深邃的学术眼光以及高深的学术造诣。通过罗老师对学业评价研究的历程,我们能够发现,一直从事钢琴演奏与教学及音乐教育学研究的她是一个非常细心且治学严谨的人。罗老师特别注重实践研究,在探究音乐表演专业学业评价存在的问题时,需要用到问卷调查,她运用社会学调查研究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和预测问卷,不辞辛苦的多次请教在校博导和统计专家,虚心接受意见并反复修正,力求客观的制定出一份表述确切、内容全面的学生学业评价现状调查问卷。问卷发放时,考虑到样本的均衡,罗老师抽取了全国不同类型的五所高校,分别是云南艺术学院、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委托同行和朋友把问卷发到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手中,在学生做完问卷之后再邮回给她,之后罗老师利用统计软件对获得的一手问卷资料作数据统计、整理和分析。学业评价是一个多目标、多因素的复杂评价体系,从评价目标的选择、评价标准的制定及评价任务的设计上,也能够看出罗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她根据个人经验法、专家咨询法、评价目标分析法,把先期提取出的音乐表演专业学业目标关键词和关键短语进行编码,制成专家调查问卷提交给专家筛选,回收问卷之后根据专家的意见修改学业目标,再把修改后的学业目标问卷再次提交给专家。反复多次以后,最终确定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学业评价目标:表演技能技巧、音乐表现力和临场表现水平。之后又运用肯德尔和谐系数对目标进行检验,所得结果成正相关。采用这样一轮轮的统计和方差检验,最终才能确保问卷的客观性及目标的科学性。难怪罗老师有时候开玩笑的说,除了做钢琴老师以外,她还可以教研究方法或者统计学概论等。正是这样对学术研究一丝不苟的严谨态度,罗宇佳老师的博士论文在2012年还获得了“陕师大优秀博士论文”。
四、丰富的文献资料
更加值得笔者敬佩的是本书丰富的文献资料。参考文献包括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著作几百本、若干篇期刊论文、博士论文及网络资料等。著作中除了中文以外,还有相当部分的外文原著(记得罗老师曾提起过她的德文资料都是朋友从国外寄回来给她,由于不懂德文,她还花高价请人专门帮她翻译)。罗老师在对中国古代音乐教育学业评价和中国传统乐论美学思想作梳理时还涉及到了古文,因此她也阅读了《淮南子・汜论训》《溪山琴况》《闲情偶寄》《乐律全书》《新书・傅职 ・辅佐》《吕氏春秋・古乐篇》等大量古文以及《中国古代音乐教育》《中国音乐美学思想史》《中国古代音乐美学》《中国古代教育史资料》《中国古代音乐史稿》《音乐教育史研究》《中国教育通史》等音乐史类、教育学类专著。对音乐表演专业学业评价理论做研究和阐释时,罗老师还从Dimensions for Music Education、The Philosophical Disenfranchisement of Art、New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Measurement and Evaluation of Musical Experiences、Foundations of Music Education等书中借鉴了西方学者的一些常用理论。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看到罗老师在研究中涉猎到的大量书目《现代心理与教育统计学》《真理与方法》《国外后现代音乐》《情感艺术的美学历程》《安格尔论艺术》《美学史》《文艺对话集》《演奏艺术的心理生理学津要》《中国音乐文化大观》等等,这些都体现了罗老师开阔的视野和广博的知识面。另外本书的脚注也非常详实,书中一些专有名词在脚注中也都有明确的解释。例如本书第270页对即兴演奏做的详细解释;第79页学生问卷调查时对判断进行的解释等。这些脚注一方面方便读者复核原文,判断资料的可靠程度;另一方面也提供给读者一定的资料线索,为他们的继续研究奠定基础。此外论证是否严谨、论据是否充足,与作者对文献的掌握及分析也很有关系,应该说罗老师的著作在这些方面都下足了功夫。
五、恰当的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