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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汽车工业当中的锻件是汽车产生企业的重要生产要件,和机械工业相关汽车工业对锻件的精度比较重视,锻件细微结构及中空部位成型等都是比较关键的构件。锻件的高强度以及高可靠性,所以轿车的重要零件通常是采取锻件作毛坯,对于典型的锻件而言,主要有连杆以及曲轴和轴类的一些零件;而在操纵系统方面则主要有拉杆以及轮架等,在轿车的典型锻件方面主要能分为两种类型,也就是特种模锻以及普通模锻,其中的普通模锻主要是通过小飞边和无飞边的工艺进行实施。
第二,汽车的圆盘齿坯锻造工艺装备方面,这是轿车盘类锻件最为典型的代表,由于在数量上相对较大,对其精度和效率也相对较高。从早期生产工艺方面主要是通过锻锤以及机械压力机等作为主机,然后分几个重要的工序来完成,而在轿车发动机的连杆锻造工艺方面主要是由两种方式所构成,分别为电液模锻锤生产线以及热模锻压力机生产线,前后各是适用于小批量的生产以及多品种的生产,后者则比较适用大批量的生产。
第三,汽车齿轮轴的锻造工艺装备方面,轿车齿轮主要是作为变速箱的重要零件,这是汽车工业中比较常见的轿车轴类件,并有着细长以及多台阶的特征。楔横轧工艺有着高效节能和节材的优势,并在工作循环打那个中对金属有着连续挤压的分布,从而形成了满足形状以及尺寸要求的阶梯轴锻件。楔横轧工艺在自身的特征上表现的比较显著,主要就是一次行程能获取一个或一对零件,从而在生产效率上就相应较高。并且在自动生产线的构成方面相对比较简单化,基本是通过自动上料装置以及感应加热炉等构成,能够实现连续性的生产。
第四,汽车发动机连杆的锻造工艺方面,发动机连杆锻造技术的发展趋势是对锻造生产线机械化以及自动化水平提升的重要方法。通过机械化的上下料装置以及机械化的传送装置等减少对人工的操作环节,从而来实现自动化以及半自动化的生产。从国外的锻造工艺新方法发展来看,主要有多工位自动熟镦机上高速锻造成型以及粉末锻造工艺,随着不断的发展,我国当前的锻压机械在汽车工业中的应用也比较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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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作为汽车的接地部件,不仅要在结构方面满足设计的要求,而且还要和整车能够匹配,避免发生共振等现象,因此,有必要从汽车轮胎的固有频率方面入手来分析汽车轮胎的阵型。近年来,使用有限元的方法来对汽车轮胎的动力性能进行分析逐渐成为热点,有限元分析能够精确的描述汽车轮胎的结构,考虑结构的非线性、材料的不均匀性等各种因素,有很高的精度和工程实用性。
本文以12.00R20规格的子午线轮胎为例,应用大型有限元计算软件ABAQUS建立汽车轮胎的三维有限元模型,基于子空间算法计算汽车轮胎的谐波激励稳态响应,得到汽车轮胎的固有频率和相应振型。
1 有限元分析及轮胎模型
汽车轮胎是由橡胶材料和众多的骨架材料组成的复合结构,而有限元本身计算涉及到材料的非线性和几何非线性等因素,模型很复杂,计算时为了减少单元数量,降低单元划分难度,对汽车轮胎进行适当简化。
本文是应用子空间稳态动力学分析方法对汽车轮胎进行分析。
1.1 汽车轮胎结构的简化
本次计算对汽车轮胎做如下简化。
(1)忽略轮胎上的防擦线、标志线等线条。
(2)不考虑轮胎上花纹的影响。
(3)不考虑0°带束层与第3带束层之间的缝隙的影响。
(4)不考虑气密层的影响,气密层非常薄,把气密层和内衬层合并考虑,进行网格划分和计算。
(5)由于汽车轮胎上的胎面基部胶和胎肩垫胶是同一种材料,这两部分也是整体进行网格划分和考虑。
1.2 汽车轮胎的建模
如图2所示,建立汽车轮胎的轴对称模型,然后利用ABAQUS中*SYMMETRIC MODEL GENERATION命令将2D的轴对称模型旋转360°,建立汽车轮胎的3D模型,建立的汽车轮胎3D模型如图3所示。这样的建模方法可以保证轮胎模型的几何轮廓对称和材料区域的划分、单元网格的划分、rebar单元的定义的对称。
1.3 材料模型
汽车轮胎的主要材料是橡胶,橡胶是一种非线性不可压缩或近似不可压缩的超弹性材料。橡胶在受到载荷作用时会产生较大的变形。因此对超弹性材料来说,其本构关系一般是从应变不变量或基本的伸长率表示的应变能密度来得到。根据对橡胶材料纯剪切、单轴拉伸和单轴压缩三项试验的数据,在ABAQUS软件中使用neo-Hookean橡胶本构模型更加精确些,因此,本次计算应用neo-Hookean橡胶本构模型来进行计算。材料参数见表1和表2。
1.4 荷载和边界条件
在汽车轮胎的参考点上作用有200N的垂直动载,载荷覆盖了80~130 Hz的频率范围。在分析中轮胎边缘被约束。在定义子空间法求解稳态响应步之前要先进行模态分析,提取前20阶特征模态,能够完全覆盖载荷的频率范围。
2 计算结果
根据计算结果,分别提取汽车轮胎的固有频率和振型,得出汽车轮胎在谐波激励下的模态响应。
2.1 汽车轮胎的固有频率和振型
汽车轮胎的前十阶固有频率和振型见图4~图5。汽车轮胎的振动模态不同,根据振动的方向,可以分为旋转振动模态、侧向弯曲振动模态和面内径向振动模态,三种振动模态当中,面内径向振动模态对汽车轮胎的动力学性能影响最大。
2.2 汽车轮胎在谐波激励下的模态计算结果
汽车轮胎在谐波激励下的模态计算结果见图6,由图可知,在200N的动荷载作用下,汽车轮胎出现的最大位移是1.8 mm。
3 结论
通过基于子空间算法计算汽车轮胎在谐波激励下的稳态响应,得出以下结论。
(1)和直接稳态动力学分析方法、模态稳态动力学分析方法相比,子空间稳态动力学分析的方法在计算汽车轮胎的动力模态响应时速度快,计算速度可以达到直接法的10倍以上。
(2)汽车轮胎在自由状态下的振动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旋转振动、侧向弯曲振动和面内径向振动。
(3)汽车轮胎的固有频率和汽车轮胎的接地荷载和径向尺寸有关,对相同材料的汽车轮胎来说,其尺寸越小,受到的荷载越大,固有频率越高。
参考文献
[1] 庄继德.汽车轮胎学[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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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飞速发展,对汽车的节能与环保问题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基于有机朗肯循环(Organic-fluid Rankine Cycle,ORC)的车用发动机余热回收系统可以在不改动原车发动机的前提下,通过在车上加装ORC系统,达到回收发动机排气余热的目的,间接提高发动机燃油利用率,降低排气温度,因此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1-4]。
ORC系统的工质特性、运行压力、工质质量流量、换热器结构、膨胀器特性等参数对系统效率有重要影响,很多研究者对此做了深入的研究[5-10]。本文旨在探讨在ORC运行参数与结构参数不变的条件下,柴油机工况(排气温度和排气流量)对ORC系统效率的影响。
1.中温有机朗肯循环系统介绍
图1为中温有机朗肯循环余热回收系统示意图。其中实线部分为发动机进排气系统,虚线为中温有机朗肯循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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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汽车覆盖件在拉延成型时,由于其塑性变形的不均匀性,往往会使某些部位刚性较差。刚性差的覆盖件受振动后会产生空洞声,用这样零件装车,汽车在高速行驶时就会发生振动,造成覆盖件早期破坏,因此覆盖件的刚性要求不可忽视。如图1所示,为某国产轿车的挡泥板模型。挡泥板作为汽车覆盖件的一种,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发现其刚度不够而导致故障,必须予以提高。鉴于此,在Solidworks中建立实体模型,在HyperWorks环境中对该挡泥板进行了有限元建模和模态分析,得到此覆盖件的固有频率以及相应振型,并运用HyperWorks的结构拓扑优化技术对该发动机罩进行了拓扑优化分析,得到最优的加强筋布局,并重新建模,然后对新模型进行模态分析机械论文,发现优化之后的结果提高了该覆盖件的低阶固有频率。
图1 挡泥板的三维实体模型
1 挡泥板模态分析
1.1 模态分析基本理论
模态分析是动力学分析的基础,模态分析的最终目的是确定描述结构动态特性的固有频率、阻尼比以及振型等参数,为结构系统的振动特性分析、振动故障诊断和预报以及结构动力特性的优化设计提供依据。
N自由度无阻尼系统的自由振动可表示为:
(1)
由于弹性体的自由振动可以分解为一系列简谐振动的叠加,因此可设式(1)的解为:
(2)
式中,实数,为简谐运动的频率;任意常数。
将式(2)代入式(1)得:
(3)
将它展开可得到关于的n 次代数式:
(4)
频率方程的n个根均为正实根,它们对应于系统的n个自然频率,假定各根互不相等,即没有重根,由小到大按次序排列为
(5)
将求得(r=1,2,n)分别代入方程(3)求得相应的,这就是系统的模态向量或振型向量。
1.2 挡泥板有限元模型模态分析结果
图2 挡泥板有限元模型
在Hypermesh中对结构件中进行有限元网格划分,根据挡泥板为板壳结构的特点,采用了高精度的四边形单元和三角单元进行网格划分,得到的单元总数为1258个,刚性体单元2个,节点数为1976个,其中四边形单元1200个,三角形单元58个论文开题报告。挡泥板有限元总成模型,如图2所示。
对结构件单独进行动力学模态计算时,结构件的弹性模量为2.06GPa ,泊松比为0.3,材料密度为7900kg/m3,挡泥板的厚度为0.3mm,在结构件的两个螺孔处通过刚性单元建立约束条件,约束其6个自由度,然后在OptiStruct 中进行动力学振动模态的计算, 提取前6阶模态频率。同时在HyperView中浏览相应的模态振型,得到前6阶模态频率,其模态振型依次如图3所示。
图3 挡泥板初始模型的前六阶模态振型
由模态分析结果可知,第1阶频率(整体弯曲)为43.61Hz。而实际工作环境中要求该挡泥板的第一阶固有频率不得低于50Hz,因此不符合条件,这是导致故障的直接原因。提高挡泥板的刚度,可考虑在发动机罩上设置加强筋,提高低阶模态频率,增加挡泥板的刚度。因此,在设计方案的优化过程中,根据实际制造工艺以及成本控制的要求,通过优化挡泥板加强筋位置,提高低阶固有频率,增加挡泥板的刚度。
表1 挡泥板前6阶固有频率
阶次
固有频率(Hz)
1
43.6
2
68.7
3
98.27
4
110.9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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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模式,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它关注的是资源减量、循环及再利用的问题。发展循环经济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手段,尤其是财政税收政策,调节和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起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机制。
1 税收与发展循环经济的关系
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和调控企业经济行为最有效的措施,政府制定的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是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主导推动力。发展循环经济必须由立法机构和政府制定一系列强制性的法律和政策规则,规范企业和消费者的市场行为。政府发挥作用的方式不是直接作为微观的主体加入循环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而是通过制度安排,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激励生产者和消费者通过循环经济模式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其中政府制定的税收政策起了重要的作用。比如,适当提高资源税和改进计征办法,使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获得应有的收益比如对一些严重污染环境的物品开征环境税,提高排污收费标准或将费改税,从严征收,使环境成本内部化;比如扩大综合利用“三废”税收减免的范围,对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减免税收;比如加强对资源性产品和开发生产过程中高污染的产品进口关税或出口退税的调节力度,等等。总之,通过有增、有减的税收调节,起到限制和鼓励某种经济活动的作用,也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根本性措施之一。
2 我国循环经济税收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资源利用环节
2.1.1 对资源课税的目的局限于调节级差收入,其定位与当前循环经济的战略不相符合
现阶段我国自然资源由国家垄断,而参与市场经济的主体无论是企业或个人,均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必然体现为一定的经济差别。而我国现行的资源课税体系是通过制定定额税率对经营过程中的级差收入进行调节,而对占用国有自然资源必然带来的收益未纳入资源课税体系,使各个经济主体竞相掠夺性地开采和使用自然资源,从而影响我国循环经济战略的实施。
2.1.2 现行税制对资源课税的范围窄,税收的调控功能无法发挥到位
目前,我国对资源课税范围仅限定在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其他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属于资源课税体系,仍然征收资源使用费,形成税费并存的局面。收取资源使用费,随意性很大,社会效益低下;资源课税和资源使用费给经营者带来的负担不同,产生不公平的问题;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浪费现象严重,生态效益低下。
2.1.3 资源课税的规定比较分散,未形成统一、协调的课税体系
我国现行资源课税的规定主要分布于《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税收法规之中,各个条例都有自己的立法目的,税收政策体系不配套,无法形循环经济税收政策研究成严密的调控体系。
2.1.4 资源课税的计税依据不合理
资源课税的计税依据是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对企业已经开采但未销售或未使用的资源不征税,直接鼓励了企业和个人对资源的无序开采,造成大量的资源积压和浪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耕地)面积,基本未考虑土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及以后该地段的土地价格及收益情况,刺激了企业和个人占用好地以及繁华地段的土地,加剧了人类生存空间与土地使用的矛盾。
2.1.5 税率的设计与价格机制不协调,无法实现立法初衷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资源的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按照市场机制原理,资源的价格必然会提高。但我国现行资源课税税收制度大多数采用定额税率,使应纳税额与资源的价格相脱离,税率、应纳税额与价格没有建立起相应的联系,税收杠杆和价格杠杆均无法发挥调节作用。
2.2 产品制造环节
2.2.1 增值税存在的问题
虽然新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但该项优惠局限性很大。另外,当前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只集中在电力、水泥、新型墙体材料方面,仅涉及煤研石、石煤、炉渣、粉煤灰、油母页岩等几项,这些只是循环经济的一小部分,还有很多其他的循环链及相应的原料和产品未被纳入。
2.2.2 消费税存在的问题
现行消费税对发展循环经济能够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从范围上看,没有涉及我国消费最主要的能源产品—煤炭,那些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的日常消费品如电池、一次性塑料包装袋、一次性餐饮容器等,也没有被列入征税范围。而且从力度上看,现行消费税很难对重要战略资源(如石油)的消费起到限制作用。
2.2.3 企业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首先,现行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限过短、优惠方式单一。目前所得税对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优惠期限为5年或1年,不符合循环利用企业的运行规律.因为循环利用企业从正式投产经营到形成一定规模并初见效益一般需要几年的时间,维护正常生产的成本也比浪费资源进行生产的企业成本高。所以,一旦优惠期过,企业面临的是同其他非循环企业一样的税收政策以及高于这些企业的生产成本,很容易导致企业放弃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生产模式,转向低成本利用原生材料生产的模式。同时,优惠方式单一,仅限于减免税,缺乏针对性、灵活性和可持续性。其次,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无形资产的摊销管理很严,对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比例,摊销方法和年限都有严格的限定。
2.3 资源再利用环节
2.3.1 增值税存在的问题
在资源再利用环节,增值税没有形成合理的税负差距。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来说,以低成本的废渣等废弃物为原料进行生产,产品增值部分所占比例较高,而使用的废弃物又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虽然取得相关票据,但抵扣率低于征收率,在按增值的比例缴纳增值税时,形成高征收低抵扣的状况,与其他非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相比要缴纳更高比例的税收。另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设计思路遵循的是“末端治理”的资源化原则。比如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和以废旧物资为原料的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但其优惠程度回收企业明显高于生产利用企业,具有鼓励回收有余、促进生产利用不足的嫌疑。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增值税优惠,促使一部分企业投资于对资源废弃物的综合治理中,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但这一政策只是促使企业把废弃物再次变成资源以减少最终处理量,而没有考虑从输入端节约资源的减化和尽可能延长产品使用周期的再利用原则。
2.3.2 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在这个环节,企业所得税仍然存在着税收优惠期限过短、优惠方式单一的问题,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在废弃物产生环节,没有设立适当的税种。目前对企业的污染行为,是以循环经济税收政策研究排污费的形式对空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排放进行末端约束。现行排污费制度存在收费标准偏低、征收面窄、征收依据不科学、征收效率低等一系列问题,且专向收费的收入功能在一些地区被异化,演变为收入第一、治污第二,在制度安排上不利于环保及循环经济工作的开展。由于总体上企业的排污负担较低,一些社会责任感不强的企业在副产品综合循环利用与排污两者之间选择排污。
由此可见,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优惠政策本身没有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税收理念,不利于政策引导作用的充分发挥;而涉及循环经济的主要税种调解力度不均衡、不到位,甚至缺位,不利于资源的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
3 我国循环经济税收政策的完善
3.1 资源利用环节相关税收的完善
(1) 生产和消费要尽可能地从使用污染环境的原料和能源转移到可再生利用的材料上来,从而奠定了减少污染物排放和废物资源化的基础,是再循环的前提。而且,进一步分析可以得出,通过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的减量化,也可以使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周期拉长,为自然资源的再生和人类寻找替代资源提供了一个较长的时间范围,从而促进自然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2)生产者应尽可能地生产可以满足消费需求的、可以直接再延用或回收再利用的包装材料、容器和其他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为再利用原则创造条件。显而易见,通过再利用和再循环原则的实施,反过来又深化了减量化的实施。而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中,资源课税是实现减量化的有效手段,所以,当前对资源课税的改革和完善也就成为了重点。
(3)建立一般性质的资源税,弱化其原有的调节级差收益的功能,向所有的自然资源开采、生产单位和个人普遍征收。改革之初,建议先将水资源、森林资源和草场资源纳入征税范围,以解决我国日益突出的缺水和森林、草场资源的生态破坏问题。条件成熟时,将现行的其他税种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纳入资源税,并将其他资源(如海洋、地热、动植物等)纳入其征税范围。
(4)调整税率,对所有的资源应普遍提高单位税额或税率,使之与目前资源市场的供求状况相协调。通过对资源税的改革,可以提高自然资源的价格,有利于从物质输入端对物质的输入量进行控制,适当减少对自然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同时也有利于缩小原生.资源与再生资源的价格差距,促进对再生资源的再循环利用。
3.2 产品制造环节相关税收的完善
3.2.1 增值税的完善
当原材料投入生产环节后,税源不容易控制。因此从效率角度看,不适宜作为重要的纳税环节。重点应该放在对符合循环经济的行为给与相应的税收优惠上。针对国家将要出台的发展循环经济的产品目录,结合工艺流程特点、重要性、现实可操作性一要求,有选择地扩大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半征收的产品适用面。重点是重化工产业部分产业链上的产品,因为这些产业处于基础性的地位,其税收优惠效应将会得到有效扩散,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进而引起我国经济结构和布局的变革。
3.2.2 消费税的完善
要重点将非循环经济范畴的重要消费品纳入消费税范畴,以此拉开其与循环经济范畴产品的税负差距。应把资源消耗量大的消费品,如一次性生活用品、高档建材等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对高能耗的享受型交通工具,如大排量的小汽车、越野车、摩托车等征收较高的消费税,对使用新型或可再生能源的低能耗的交通工具实行低税或免税。为了保护煤炭这一宝贵的战略资源,缩小其与石化能源的比价,可增设煤炭资源消费税税目。对于资源消耗量小、能循环利用资源的产品和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绿色产品、清洁产品不征收消费税。
3.2.3 企业所得税的完善
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在生产过程中积极购置机器设备防止污染,改进技术、工艺流程,生产高产出、低消耗产品,或者在资源开采和利用中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回收率以减少环境污染、资源消耗等,均给予税收减免优惠。
3.3 资源再利用环节相关税收的完善
3.3.1 增值税的完善
对利用废旧物资生产的产品,除继续实行从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取得普通发票所注明金额的10%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外,在企业能按税法规定或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核算条件下,再按利用废旧物资的价值比例给予同比例减征增值税的优惠。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从外部购入的废渣等原材料、循环利用的内部废弃物等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在核实购入量、使用量等数据基础上准予抵扣,从而降低企业税负,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对于意义重大、但回收成本高、经营亏损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如垃圾电厂、废旧电池处理厂等,可由他们在即征即退和免税等优惠政策中自行选择一种优惠方式,并上报主管税务局备案。
3.3.2 企业所得税的完善
对综合利用资源的企业,制定多种优惠方式。例如对于新成立的以废弃物为原材料的企业,可以采用在开始经营生产的五年内减免税收的方式;对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综合利用内部生产形成的废弃物,可以给予延期纳税或退税的政策;也可以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行申请所得税优惠方式,税务机关予以审批。另外,对按照循环经济模式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综合税收优惠,以从源头上鼓励企业进行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 孟赤兵.循环经济要览[m].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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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循环经济的概念及基本原则
1.1循环经济的概念
循环经济(CyclicEconomy)的概念是在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指导下。按照清沽生产的方式,对能源及其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的生产活动过程。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资源一产品一消费—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本质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基本要点是:以生态思维傲经济活动全过程的总体设计,使经济活动像生态系统那样,自我调节控制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傲到综合、反复利用资源.变以往末端治理污染为源头消除或最大限度减少污染,保护自然环境,从而产生最大社会效益。
与传统经济相比.循环经济的不同之处在于: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一产品一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经济。在这种经济中,人们以越来越高的强度把地球上的物质和能源开发出来,在生产加工和消费过程中又把污染和废物大量地排放到环境中去,对资源的利用常常是粗放的和一次性的,通过把资源持续不断地变成废物来实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导致了许多自然资源的短缺与枯竭,并酿成了灾难性环境污染后果。如“伦敦烟雾事件”“切尔诺贝利核泄露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就是突出代表事件。与此不同.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范式.其实质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
l,2循环经济运行遵循的原则
作为一种先进的经济形态.循环经济不但要求人们建立“资源一产品一再生资源”经济新思维,还要在从生产到消费的各个领域倡导新的行为准则,也就是著名的“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环(Recycle)”。“3R”原则是循环经济理论的灵魂和核心。“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是循环经济最重要的实际操作原则(3R原则)。减量化原则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用品的污染;再循环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俗称“吃干榨尽”,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废品的回收和综合利用。
“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在循环经济中的重要性并不是并列的。循环经济不是简单地通过循环利用实现废弃物资源化,而是强调在优先减少资源消耗和减少废物产生的基础上综合运用3R原则,3R原则的优先顺序是:减量化一再利用一再循环。
2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
从世界范围看,在循环经济的发展中形成了以发达国家为主要代表的不同模式:
2.1杜邦模式—企业内部的循环经济模式
通过组织厂内各工艺之间的物料循环,延长生产链条,减少生产过程中物料和能源的使用量,尽量减少废弃物和有毒物质的排放,最大限度地利用可再生资源,提高产品的耐用性等。
2.2工业园区模式
按照工业生态学的原理,通过企业间的物质集成、能量集成和信息集成,形成产业问的代谢和共生耦合关系,使一家T_厂的废气、废水、废渣、废热或副产品成为另一家工厂的原料和能源,建立工业生态园区。典型代表是丹麦卡伦堡工业园区。
2.3德国DSD——回收再利用体系
德国的包装物双元回收体系(DSD)是专门组织回收处理包装废弃物的非营利社会中介组织,1995年由95家产品生产厂家,包装物生产厂家、商业企业以及垃圾网收部门联合组成,目前有1.6万家企业加入。它将这些企业组织成为网络,在需要回收的包装物上打上绿点标记,然后由DSD委托回收企业进行处理。“绿点”计划的基本原则是:谁生产垃圾谁就要为此付出代价。企业交纳的“绿点”费由DSD用来收集包装垃圾.然后进行清理、分拣和循环再生利用。
2.4日本的循环型社会模式
日本在循环型社会建设方面主要体现3个层次上:一是政府推动构筑多层次法律体系;二是要求企业开发高新技术.首先在设汁产品的时候就要考虑资源再利用问题.如家电、汽车和大楼在拆毁时各部分怎样直接变为再生资源等;三是要求国民从根本上改变观念,不要鄙视垃圾.要把它视为有用资源。堆在一起是垃圾,分类存放就是资源。
3国内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和对策
目前,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循环经济已经比较成熟,也给我们带来诸多启示,其巾有许多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3.1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经验
发达国家循环经济主要经验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有效平衡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三者关系的经济发展模式,首先被经济发达国家所采用。
(1)通过立法.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目前发达国家有关循环经济的立法模式大体上可分为两种:一是污染预防性.如美国、加拿大等国,此模式虽然比末端治理进了一步,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与环境的矛盾与冲突:二是经济循环性.如德国和13本,它将整个社会活动纳入循环经济轨道.建立循环型社会,杜绝了污染问题。
(2)政府制定各种激励政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第一.政府奖励政策。发达国家政府奖励政策中比较有影响的有:一是美国的“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该奖1995年设立,为了重视和支持那些具有基础性和创新性、并对工业界有实用价值的化学工艺新方法,以通过减少资源消耗来实现对污染的防治。二是英国的Jerwood—Salters环境奖。该奖于2000年开始设立.用于资助在绿色化学方面卓有成就的年轻学者。三是日本的资源回收奖。这种奖项旨在鼓励市民回收有用物质的积极性。
第二,税收优惠政策。对发展循环经济有成就的企业,发达国家政府要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予以鼓励.如美国亚利桑纳州1999年颁布的有关法规中,对分期付款购买回用再生资源及污染控制型设备的企业可减税(销售税)10%。日本对废塑料制品类再生处理设备在使用年度内.除了普通退税外,还按取得价格的14%进行特别退税。
第三,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对发展循环经济有利的项目或产品.发达国家政府还要通过自己优先采购行为来予以鼓励,如有再生成分的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就占据优先地位。
第四,价格优惠政策。价格优惠是发达国家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的又一重要政策。如日本有关法规中规定废旧物资要实行商品化收费,即废弃者应该支付与废旧家电收集、再商品化等有关的费用。目前,日本规定的4种废旧家电的再商品化费用,每台电冰箱平均4600日元,每台室内空调器3500日元.每台洗衣机2400日元。
另外,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循环经济的切入点、明确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申的主体作用、加强政府监管、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循环意识等方面均是不错的经验。
3、2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
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我国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推动经济发展的“3+1”模式,即小循环、中循环、大循环.加上资源再生产业(也可称为第四产业或静脉产业)。
(1)小循环—企业层面。选择典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建立以清洁生产为核心的物质小循环,根据生态效率理念,通过产品生态设计、清洁生产等措施进行单个企业的生态工业试点,减少产品和服务中物料和能源的使用量,实现污染物排放的最小化。2003年我国颁布了《清洁生产促进法》,标志着我国依法推进和实施清洁生产新阶段的开始。目前,陕西、辽宁、江苏等省以及太原、沈阳等城市均制定了地方清洁生产工艺政策和法规。我国已在20多个省(区、市)的20多个行业、40O多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计,建立了20个行业或地方的清洁生产中心,l万多人次参加了不同类型的清洁生产培训班。有5000多家企业通过了ISOI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几百种产品获得了环境标志。
(2)中循环——区域层面。按照工业生态学原理,通过企业间的物质集成、能量集成和信息集成.在企业间形成工业代谢和共生关系.建立工业生态园区。在区域层面.国家环保总局于1999年开始.在山东鲁北(化工)、内蒙古包头(铝业)、广西贵港(糖业)、新疆石河子(造纸)等地进行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试点。目前,通过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建立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已发展到l7个。其中行业类园区8个,占总数的47.1%.综合类园区9个,占总数的52.9%;西部地区(内蒙古、新疆、陕两、贵州和广西)6个.东部和中部地区l1个.另外还有十几家生态工业园Ⅸ正在规划中。
(3)大循环——社会层面.重点进行循环型城市和省区的建立,最终建成循环经济型社会。在社会层面,从2002年开始,国家环保总局率先在辽宁省、贵阳市进行了循环经济省市的试点工作,2002年5月贵阳市被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为全国循环经济生态城市首家试点单位,同时也成为联合国环境规戈Ⅱ署全球唯一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目前已在东、中、西部地区开展了建设循环经济省市试点,由国家环保总局主持论证的循环经济试点省市达到8个,其中包括2个循环经济试点省和6个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分别为辽宁省、江苏省、辽宁盘锦市、山东目照市、河南义马市、河南鹤壁市、甘肃武威市和贵州贵阳市,其中东部省市4个,中部2个,西部2个。
篇7
伴随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2009》资料显示,2008年世界能源消费结构中,含碳比例较高的石油和煤炭分别占34.8%和29.2%。中国2008年煤炭和石油的消费占比更是高达87.4%,自1957年以来仅下降了9.5个百分点,虽然单位GDP能耗已从1991年的每百万元512吨标准煤降至2008年的110.2吨标准煤,能源成本仍占GDP的9.9%左右。①粗放型的增长方式、高能耗的发展模式、高损害的环境代价必将出现资源难以为继、环境不堪重负的局面,西方一些国家甚至出现了所谓“中国环境崩溃”的论断,而低碳经济的出现为缓和上述矛盾提供了一条解决途径的可能。所谓“低碳经济”是指依靠技术创新和政策措施,实施一场能源革命,建立一种较少排放温室气体的经济发展模式,从而减缓气候变化。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目标是减缓气候变化和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它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三低三高”)为原则,以低碳发展为发展方向,以节能减排为发展方式,以碳中和技术为发展方法的绿色经济发展模,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与能源利用率,从而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实现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的双赢,可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低碳经济”一词最早正式提出是2003年英国政府发表的能源白皮书《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1]而实际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巴厘岛路线图”、从《京都议定书》到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低碳经济一直是世界广泛关注重点。
一、发展低碳经济的理论依据
(一)宇宙飞船经济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博尔丁在1966年所著论文《即将到来的宇宙飞船经济学》中指出,地球就像在太空中飞行的宇宙飞船,这艘飞船靠不断消耗自身有限的资源而生存。如人们继续不合理地开发资源和破坏环境,超过了地球的承载能力,就会像宇宙飞船那样走向毁灭。博尔丁的理论在世界上引起了巨大反响,使人们认识到必须建立能重复使用各种物资的“循环式经济”,以代替旧的“单程式经济”。[2]宇宙飞船理论目前仍有相当的超前性,它意味着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应从效法以线性为特征的机械论规律转向服从以反馈为特征的生态学规律。
(二)增长的极限理论
70年代初,以人口、资源、环境为主要内容,讨论人类前途为中心议题的“罗马俱乐部”成立,随后发表了其研究成果《增长的极限》。其主要论点是:人类社会的增长主要由五种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发展趋势构成,这五种趋势分别是加速发展的工业化、人口剧增、粮食私有制、不可再生资源枯竭及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它们都是以指数的形式增长。由于地球资源具有有限性,这五种趋势的增长是有限的,如超过这一极限,后果很可能是人类社会突然、不可控制地瓦解,科学技术只能推迟“危机点”。因此,人口和经济的增长是有限度的,一旦达到极限,增长就会被迫停止。《增长的极限》的结论是:人类社会经济的无限增长是不现实的,而等待自然极限来迫使增长停止又是社会难以接受的。[2]
(三)生态经济学理论
生态经济学理论认为,经济发展应遵循生态学的5个主要规律:一是物质循环规律。每一个生态系统均从周围环境摄取物质,同时也向环境排放物质,这种摄取与排放之间在总量上应平衡。二是供给有限规律。生态圈内的任何物种均因自身的特点和环境所限,致使它的供给能力有限,过度开发会导致整个生态圈失衡。三是和谐规律。任何一种生物与环境之间都存在着一种和谐、相互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四是相生相克规律。生物圈中每个子系统之间都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相互制约关系,改变其中的一部分,必然会影响整个生物圈的稳定。五是空间相宜规律。任何一个地区都有其独特自然环境及生态系统,它与全球生物圈协同进化。人类开发资源若不尊重这一规律就会受到自然界的惩罚。[3]
(四)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理论
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理论的逻辑起点和视角有二:一是发展应是无代价的,当代人的发展不应危及后代人的发展能力和机会;二是当代人有能力事先知晓自身行为后果的递延效应。从此两点视角出发,经济发展成本分析自然成为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其他可持续发展经济理论都建立在这一理论平台之上。如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效率理论拓展了主流经济学效率研究的生产函数范围,在原有的物质和人力资本基础上又增加了自然和生态成本,形成了由4个要素构成的新的生产函数概念;可持续发展代价理论进一步分析了外部性所引起的环境问题可采取科斯或庇古手段来治理,但生态问题则是由经济活动的分散性而引起的,必须通过制度安排进行治理。[4]
二、我国发展低碳经济存在的深层障碍
基于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的现状,推进低碳经济在我国已达成共识。然而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模式,低碳经济的推进还存在着深层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成本与价格的单向权衡构成了无法回避的利益障碍
作为经济活动当事人的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主要考虑的是成本与收益的关系。从成本因素分析,按照新古典主义的解释,即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在成本既定的情况下收益最大,或者在收益既定的情况下成本最小。商家最关心的即是要用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大化的利润,其他因素都是次要考虑的。在清洁生产尚没有全面推广和成为硬性要求的前提下,企业进行清洁生产需要投入大量的环保设备、采购清洁原材料、使用清洁能源,这比同行业没有采取清洁生产的企业增加更多的负担,其生产成本就会高于同类产品的社会平均成本,从而偏离“成本最低”的原则,导致“绿色产品”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从价格因素分析,一方面是初次资源价格过低,这是由于矿藏资源价格和生产支付的环境成本过低,廉价地侵吞了公共资源。同时,以大规模、集约化为特征的现代生产体系使得多数原材料的开采和加工成本日益降低,使得原材料的价格明显偏低。另一方面,再生资源价格偏高,这是由于各种废旧产品和废弃物的集中回收成本高,再利用和再生技术发展滞后,规模效益差。正是由于初次资源和再生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同,且再利用和再生利用原料的成本常常比购买新原料价格更高,由此构成了推进低碳经济的价格障碍。成本与价格的单向权衡在市场规律的利益导向下,强制支配着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因此,任何企图超越利益关系把一些可能共生和代谢的经济主体“拼凑”在一起,是不能形成真正的低碳经济的。
(二)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与现有的环保体制缺陷形成了现实的制度障碍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具有资源的高消耗、环境的高污染特征。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同时也是生产废物污染最多的阶段。随着经济不断增长、资源与环境制约日益增强,我国资源和环境现状无法承受传统经济发展方式带来的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但传统的经济增长具有惯性,使得转变增长方式很难一蹴而就。而现阶段我国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效益仍是考核政绩的主要指标之一,各地区为了发展本地经济,很有可能选择急功近利的经济政策获取政绩,使得低碳经济仍然只停留在技术层面上的探索,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更为艰难的是,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制度存在着很多问题。首先,环境保护力度不够,漏洞较多,没有足够的权威,因而不能保证有效地贯彻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起着纵容环境污染行为的负面作用。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污染形式日趋多样化,定量日趋复杂化,使得现有法律、法规效力减弱。其次,我国仍存在着部门分割,分部门的多头管理的情况,不仅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行动难以协调一致,而且容易出现政出多门、政策冲突或政策盲区。第三,我国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中还存在一个重大缺陷,就是未能明确公民的环境权益,从而使得公民不能维护自身权益,导致政府在监管污染排放方面成本过大。由于环境资源具有弥散性与流动性的特点,不具有明确的排他性和可转让性,使得环境产权的界定非常困难,如江河、大气等自然环境就十分难以界定产权。在宏观层次上,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也不适应低碳经济的需要:现行体制下人类生产和消费活动中使用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真实成本得不到反映,而环境质量的退化等环境债务也无法在国民账户的资产负债表上得以反映;同时在GDP计算方法上,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的下降,不仅没有从最终附加值中扣除,环境治理的费用还被列人了国民收入。现行核算方法严重背离了实际的经济运行,并不能对“三低三高”原则的实施提供正确的指导。
(三)惨淡的市场需求与严格的组织边界制约了低碳经济的技术障碍
现代经济学倡导“消费者”,即消费者在市场上购买其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务,同时将此传达至市场,并通过市场转告生产者,于是生产者听从消费者的指令进行生产。从买方的角度,尤其对发展中国家的普通消费者而言,同等质量的产品,价格上的优势要比环境品质更为重要;且目前一般消费者也不会过于关心清洁生产及其对环保的作用,消费者的环保意识仅仅依赖个体的道德力量,这种惨淡的市场需求直接构成了低碳经济的技术障碍。由于当前国内企业大都存在“以质量求生存,以数量求发展”的理念,绿色产品与低碳经济无奈让位于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消费者的货币投向,不仅直接引导了社会资源的流向,而且间接制约了低碳经济的技术发展。
传统的创新组织是一种职能分工的组织,即研究开发(R&D)部负责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然后将研究成果向制造部门转移,最后由营销部门完成。但由于其严格的组织边界,无论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它都阻止员工关注本职工作以外的问题。传统的组织由于将工作设计成标准化的过程,对工作范围的狭窄说明及僵化的岗位绩效指标考核,使员工难以用广阔的眼光看待企业,在企业中难以形成技术创新的合力。需指出的是,技术创新和突破固然重要,但必须认识到制度高于技术。“技术主义”者认为:发展低碳经济的核心在于提高技术。其中,包括清洁生产技术、信息技术、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回收和再循环技术、资源重复利用和替代技术、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网络运输技术等等,只要上述技术发展成熟,低碳经济的“三低三高”原则就可得到贯彻落实。事实上此种说法在目前情况下很难得到实践,特别是在物质利益与生态利益发生冲突时,物质利益往往占首位。因此,先进的技术必须有先进的制度规范与引导,对具有许多现实条件约束的我国而言,低碳经济首要的应是体制创新,而不是技术创新。
(四)模糊的目标路径认识与狭隘的本位主义观念构成了低碳经济的思想障碍
我国的低碳经济发展在起步阶段已开始呈现走入歧途的迹象,如一些地方把低碳经济发展当作一个项目来抓;个别部门把推动低碳经济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混为一谈。尽管低碳经济的概念温度在不断上升,但对路径问题还相当模糊。另一值得注意的是在有关低碳经济方面,更多看到的是政府主导的身影,而作为市场的主体,数量庞大的各类企业并无参与。事实上,政府在推进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能发挥的领域是十分有限的,但却至关重要。但由于部分地方经济增长和就业压力很大,地方政府通常会把保障和鼓励更多的企业生产放在第一位,有意识地忽视对环境的保护。[5]
三、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建议
(一)增加政府的制度供给,提供低碳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
首先,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制订《低碳经济法》、《可持续发展法》、《资源循环利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其次,要及时出台相关奖罚政策:一是征收碳税,对超过碳减排标准的企业,通过征收碳税的方法限制其对高碳原材料的使用;[6]二是征收填埋和焚烧税,对生产企业征收垃圾填埋和焚烧税,从而限制和减少企业对高碳材料的投入和使用;三是征收生态税,除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外,使用其他不可再生能源都要收取生态税;四是减免税收,对企业采用节能型设备和利用太阳能及使用电能清洁汽车等实行减免税收。再次,要改变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办法,明确将低碳经济纳入政府决策者政绩的考核体系,建立新的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各级政府应自上而下层层签订低碳经济目标责任制,督促其行使低碳经济职能,抑制地方保护主义。最后,重构资源的产权制度,对可能或已经留下“公地悲剧”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
(二)重构社会价格体系,解决价格和成本障碍
一方面,要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驱动企业低碳经济的实现。资源的稀缺性必须通过市场供求反映为高价格,否则企业没有压力实施碳减排原则。依据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石油危机造就一系列节能技术开发的历史经验,资源的不完全竞争也有利于其合理利用。因此,应取消对自然资源的价格管制,并将部分垄断级差收益当作资源的再生费用留给企业。另一方面,应对当前某些轻描淡写的收费加大征收力度,大幅度提高碳排放取费标准,使企业的污染成本大幅度提高,促使企业外部成本内部化,使企业在高昂的污染代价和清洁生产、循环再利用增值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自觉走低碳经济之路。
(三)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科学衡量经济发展水平
所谓绿色GDP核算,即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其主要框架指标应包括资源生产率、资源消耗降低率、资源回收率、资源循环利用率、废弃物最终处置降低率等。它综合了经济与环境核算,是一种全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可理解为“真实GDP”,因为它不但反映了经济增长的数量,而且反映了经济增长的质量,更科学地衡量一个国家和区域的真实发展和进步,真正体现环境经济大系统的低碳经济理念。
(四)明确环境产权,制定奖惩规则
明确环境产权界定范围既,包括现有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又包括破坏生态环境与资源所造成的侵权和经济损失。对产权难以界定的如空气、河流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可通过划分各地区一定的责任范围,如合理分摊环境治理费用和严格法制约束,制定明确的奖惩规则。对无法避免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可通过政府作为维护生态环境的代表与污染者之间进行环境产权与排污权的付费许可污染的交易以及排污权的产权交易,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和无节制使用自然资源及由内部经济导致的外部非经济。
(五)开展绿色教育,倡导绿色消费
所有政策的最终执行效果都与公众的参与密切相关。为了提高低碳经济政策的实施效果,需要加强对公众环境意识的培养。绿色消费引导绿色生产,而公众的环境意识决定其消费偏好,所以建立低碳经济最终要落脚于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绿色教育政策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带动民众广泛参与环保实践;经常举办环境污染案例听证会,加强环境案件的社会影响;加强舆论宣传,强化环境意识。绿色消费至少应从三个方面理解:一是倡导消费未被污染或者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二是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碳减排的倡导,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三是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注重环保,节约资源和能源,改变对环境不宜的消费方式。
尽管低碳经济的发展还面临着诸多问题,但源头预防和全过程治理替代末端治理已成为世界环境与发展政策的真正主流。面对低碳经济的到来,我国应从更高层次上去探索人类应该生产什么、怎样生产、怎样消费、怎样生活,尽快走上环境――经济双赢的轨道。[5]
参考文献:
[1]姜鑫民.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低碳之路[J].中国金融,2009(24).
[2]王仕军.低碳经济研究综述[J].开放导报,2009(10).
[3]庄贵阳.低碳经济引领世界经济发展方向[J].世界环境,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