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审计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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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审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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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企业会计核算与加强税务审计深层次服务

会计信息质量是保证税务审计质量的基石。尽管现阶段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反映的模式多种多样,但保证各种会计信息反映模式所提供的信息规范性不可或缺,是保证税务审计工作质量的基础核心。会计信息要符合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还要符合实质重于形式、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基本特征。譬如要求企业收入按品种、规格分类核算,库存商品需按品种设立数量金额账,会计信息能够准确核算各个品种、规格的盈亏、毛利,对企业各月毛利或高或低,企业应定期分析原因,报税务备案说明。还需说明的如发生外币业务应设外币账薄,应及时准确调整汇兑损益;预提费用应附原因说明;应付账款长期挂账原因说明;企业固定资产计价、分类标准等说明;企业年度重大购销、购置资产说明;主要客户、供应商名单、购销金额诸如此类等较为详尽的企业会计信息资料。防止企业滥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避免税务审计变成了记账,把大量时间耗费在了复盘企业会计信息的原貌上。要节省时间与成本,把资源花费在税务管理的漏洞与薄弱环节上,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税收管理水平。我省烟草行业注重会计信息基础工作的建设及管理,从2008年会计核算用友NC5.0版系统上线、2010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到2013年预算管理信息系统正式运行等,短短几年间,逐步将多个系统融合到一个财务管理平台上,不断规范了会计科目核算口径和方法,增强了多渠道数据查询功能,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为企业决策层提供较充足的数据支撑,促进企业各个环节得到有效监管。企业提供的会计核算准确规范、会计信息及时完整,税务审计才能得到第一手资料,了解真实的业务流程,查找企业经营管理上的缺失漏洞和控制节点,提出合理化建议,探索企业潜在的税务问题,提出税务预警,防范税务风险,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反之,如果现阶段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达不到要求,税务审计简单处理,直接定性企业会计核算不清,税收征管核定征收,一收百了,表面上看税收是应收尽收,但实际情况不尽然,有可能给国家或企业造成损失,造成税企矛盾,达不到税务审计的服务与预警作用。

二、税收管理体制对税收审计质量的影响

(一)当前的税收管理体制与税务审计面临的问题

1994年我国实行税制改革,税务局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在一定时期内完成了其历史使命,解决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问题。但现阶段经济发展使企业面临不同的税收待遇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有时国税局与地税局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不完全一致,致使同为国有企业但归属征管税务机关的不同造成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差别,譬如,有的国有企业所得税隶属国税局管理、有的隶属地税局管理,退休人员的取暖费报销税收规定,就存在国税与地税文件不一致的现象,地税允许直接列支扣除,国税却要求在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超14%标准需纳税调整),企业年金列支也如此类情况等等。同是国有企业因税收管理机关的不同而面临不同的税收待遇,这些都是税务审计分析中应考虑的因素。尽管如此我们更应增强自觉纳税意识,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企业管理人员应及时掌握和准确理解税收法规,与税收审计经常沟通,避免错过运用税收法规的最佳时机,造成经济损失,规避企业财务风险,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税收管理信息的共享与税务审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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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某地区的水污染环境审计,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因其审计区域广、涉及部门多,导致关系错综复杂,责任难以认定,水污染治理效果不理想。当前,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难题亟待解决。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机构的合作体制不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地方政府对流域水污染管理负责,而地方政府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承载着一定的组织利益和成员利益,水污染治理的外部性及现行水污染治理体制未能实现不同行政区之间污染治理的激励相容,使得地方政府在水污染治理过程中往往存在各自为政的情况,污染治理效果大打折扣。同时,由于地方审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在行政管理上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当地党委政府的直接管理,地方政府水污染治理的各自为政加大了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的协作难度,造成各地区审计机关在合作审计中分工大于协作。缺乏审计准则的指导,审计方法不统一。审计准则是审计工作应遵循的技术标准,是对审计行为的约束和引导,也是对审计工作进行评价的依据。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准则的缺失使审计工作难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审计工作质量失去保障。虽然可以借鉴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但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在审计计划、审计对象、审计内容、范围、审计方式方法等方面仍然存有重大差异。由于绝大部分审计人员来源于财经专业,对环境领域比较陌生,导致审计人员对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应该如何开展、应采用什么样的技术规范、达到什么样的要求比较茫然,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的开展困难重重。同时,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地区虽然创造性地开展了环境审计工作,但审计方法缺乏统一规范,也导致审计质量参差不齐。环境审计技术方法落后。环境审计具有跨学科、跨专业、边缘性、应用性的特性,如污水处理项目运行情况的审计内容通常包括:审计已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是否达标、配套设施是否到位、设施运转是否正常,有没有闲置浪费等问题;调查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监测数据是否准确;调查经过处理后的污水和污泥达标情况,是否超标排放污水、污泥的处理方式是否恰当,是否会因重金属含量过高而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这些审计项目是无法通过传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所使用的审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核查、审计抽样、分析性复核等方法来收集审计证据的。参与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的审计人员在开展环境审计工作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也给审计结论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隐患。

三、跨界水污染环境审计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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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07年11月28日中国第一起因反避税调整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中国的反避税审计开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可以预见,在以后相当长时期内,反避税审计将是我国经济审计领域中一项非常重要而艰难的工作。

一、我国反避税审计的困境

据统计,在我国设立的外企亏损面在1988-1993年期间约占35%-40%,在1994-1995年增至50%-60%,在1996-2000年期间平均达到60%-65%;在此以后,外企亏损面稳定在50%左右,自报亏损总额每年都在1200亿元-1500亿元之间。另有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平均税率是28.6%,我国周边18个国家和地区的平均税率是26.7%。我国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率属于适中偏下的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吸引外资。但在中国较低税率的条件下却有如此大规模的避税,令人深思。这也表明我国必须建立高效、完备的反避税审计新体系。

与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反避税审计历史相比,我国反避税审计工作开展得很迟。从1988年深圳试点、1991年立法全国施行到现在,仅有20余年时间。在当今日趋复杂的避税与反避税对抗中,我国反避税审计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成效不明显。探究我国反避税审计走入困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反避税审计人才极其缺乏

在日趋开放的市场经济中,很多时候企业税收不仅涉及国内税法和税率,还涉及到国(境)外税法和税率。这需要税务审计人员通晓世界各地的税收制度和税收协定,更要熟练掌握和运用电子商务环境下跨国企业经济交易的运作状况和规律。但目前国内在这方面的人才培养远远赶不上形势的发展。

(二)反避税审计机构与其他部门协作不够

企业逃避税收往往涉及到跨区域、跨国范围内产品价格和市场信息,这需要反避税审计机构与商务部、海关、统计和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络与沟通,单靠审计部门“单兵作战”,力量有限。

(三)地方政府反避税意愿不够坚决

在某些地方政府看来,招商引资重于税收流失,引资越多政绩越大,税务部门反避税会破坏投资软环境。于是地方官员不正当干预反避税审计成为一种常见现象,这大大降低了审计机关反避税的效率。地方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手段上也存在技术落后、查堵不严等问题。

(四)中国税法存在漏洞且随意性较大

目前各类保税区、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等涉及到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这为合法避税提供了一个很大的操作空间。在具体政策上,刚正式施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虽然对限制转移性定价行为作了原则性规定,但还未达到可直接操作的程度。

(五)税务管理执行情况难度大

从税务管理执行来看,由于税法的不完善,存在诸如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课税对象金额上的可调整性和税率上的差别性等缺陷,导致纳税人可以利用税法的不足之处进行避税,这加大了反避税审计执行的难度。例如在实践中,很多时候避税与反避税并非是纠缠在“违法或不违法”之间的争论,征纳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纳税人的交易行为是合理还是不合理;合理或不合理的争执用现行法律是难以准确界定的。

(六)新税法反避税条款的执行还需要相关法律的配套

例如,在企业所得税上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纳税人负举证责任,以提高行政效率,即如果税务机关裁定纳税人有转移定价避税行为,纳税人又不能提供与事实相反的证明,则按税务机关的裁定执行。但是,我国行政诉讼法采用的是被告举证义务制度,即由行政部门承担举证责任。显然,反避税中的纳税人举证规则和行政诉讼的举证规则相互矛盾。

二、我国反避税审计的出路

(一)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反避税审计队伍,强化相关部门的合作

当今的纳税人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基本都是知识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企业,其经营方式、管理方式以及最终产品等都融入了先进科技和现代管理理念,许多跨国公司本身就是高科技的产物。另外,我国反避税审计工作的主要对手是外国公司重金聘请的职业会计师、律师,这些人精通各国法律且信息灵通,具有丰富的避税经验。要对这样的纳税人实施有效管理,必须具备很高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要维护国家,保护国家利益,税务审计机关必须有大批高素质人才。因此,有必要设置专职的反避税审计机构,提高征管人员尤其是反避税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技能,使他们熟悉税法,精通外语,通晓财务会计、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税收等知识,提高税务审计水平,具备应付因税制执行而引发的国际间摩擦和税务争议的能力。

另外,由于反避税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部门,单靠税务审计机关来加强税收的防避工作是不够的,必须与海关、外贸、金融、保险、商检、工商、外汇等专业部门以及各类会计、审计、税务事务所通力协作。特别是要结合国际贸易中新出现的一些争端和事件,加强与诸如倾销与反倾销调查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做好转让定价反避税工作,从各方面堵塞税收漏洞,维护税法尊严,保护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二)建立反避税审计调查的跨国合作机制,细化相关规则

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经济的兴起,使某些生产和流通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仅由一个国家的税务审计部门对某些经营活动遍及多个国家的大型跨国公司进行税收审计调查往往力不从心,其结果就是无法解决日益严重的避税问题。目前在反避税的跨国合作方面,一个紧迫任务是进行情报交换。我国在与有关国家的税收协定中也都有情报交换的条款。2005年5月,中日两国税务当局在北京签署了我国第一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简称BAPA),双方首次开始反避税合作。在BAPA框架下,双方可以共享来自对方国家的商品和劳务的价格信息;其主要功能是反避税,其次是避免双重征税。鉴于国际形势的发展,今后还应加强税收征管的跨国协作,加大国际间反避税审计调查的合作力度。

作为一个世界性难题,反避税审计的关键是信息。在纳税申报、审核评税、税务稽查等环节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完善反避税工作机制。就国内而言,长期以来我国有关部门对市场价格信息都有一定收集,税务部门可加强与它们的联系,进行互联网将分散于各部门的信息集中起来,做到彼此信息能够迅速相通、核对,必然会增强反避税审计的能力。此外,还可以直接向境外派驻价格信息情报员,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市场行情和价格动态。应抓紧细化、修订有关反避税规章制度,特别是与新税法相配套的纳税调整管理规程或细则。重点围绕关联申报与审核、同期资料管理、转让定价办法、预约定价安排、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管理、资本弱化管理、一般反避税调整及国际磋商等多方面内容进行规范。

(三)建立税收信息库,提高反避税审计的能力

反避税审计是否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经济活动信息的掌握程度。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征管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进行掌握纳税人经济活动信息渠道的建设。因为没有健全的税收情报网络及动态价格信息,就很难了解纳税人避税的实际情况。加强对企业的信息监控,是控制避税的最有效保障。应该研究制定《情报交换管理规则》,规范情报交换程序,适时扩大情报交换范围。建议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组建税务情报收集和交换的专门机构,省、市建立分支机构,专门负责反避税情况信息的收集、分类、储存,同时建立国际信息库,广泛收集国际经贸税收有关资料,收集和跟踪国际市场主要商品价格、成本、行业利润率、贷款利率以及费用收取标准等信息资料。还要建立国际上著名跨国企业有关组织结构、管理特点以及内部交易的资料库,并及时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供给税务部门,以便税务机关对转让定价企业调整定价时有可靠依据。

针对反避税信息需求,需要完善信息的收集方法:一是制定有关反避税资料的管理办法,明确企业应整理备查的关联交易资料档案;二是加强对关联申报的管理,特别要针对新税法中资本弱化、避税地避税等避税行为的反避税规定,补充和明确相应的关联申报内容;三是加强情报交换,通过情报交换掌握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间劳务发生的真实性,掌握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受控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等,避免税企间的信息不对称。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反避税的能力。否则单纯靠一些纸面上的制度,是不可能提高反避税能力的。21写作秘书网

(四)加强税务管理,合理设置反避税审计工作的权责

反避税工作要实现源头控管的前提是要及时发现避税趋势,目前我国的反避税工作权限设置过高,造成反避税工作与日常税收征管工作脱节,发现问题难,调查举证难,导致反避税工作的成效难以得到较大提高。因此,应将反避税管理权限适当下放,提高基层税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将反避税审计工作与日常税收征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基层税务机关工作职能应定位于发现疑点,及时上报,并能参与最后的谈判工作。基层税务管理人员相对于市县级反避税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更加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更容易发现企业转让定价趋势,更及时地发现问题,启动预约定价安排程序。离开基层管理人员的积极参与来谈源头控管是不现实的。

针对避税源头,需要重点做好以下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纳税申报源头监控,要求从事跨国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税务机关申报所有经营收入、利润、成本或费用列支等情况。这也是国际反避税的首要环节。二是积极进行国际间反避税合作。在经合组织税收协定范本和联合国范本指引下,几乎所有税收协定都设有信息交换条款,在征管各个方面开展互助。反避税工作与日管工作脱节。

(五)加大对避税行为的责罚力度,增加企业避税的成本

首先要从立法的高度,在明确企业义务的同时必须告知其不履行纳税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次,对避税行为进行明确的定义,并规定对避税行为的惩罚。规定与违规的法律后果必须匹配,否则规定将不具约束力。例如在目前急需解决的纳税人对其关联关系的披露义务问题,明确其披露义务,可以使税务机关在关联关系的认定环节处于主动地位,确保反避税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新税法第43条中虽然规定了企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义务,但是由于没有相应明确的不履行惩罚措施,企业不会因为不履行该义务而增加额外的成本,因此纳税人会自然地选择隐瞒其关联关系的做法。因此要确保纳税人认真履行该义务,明确其法律后果,按照成本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设置金额不低的违规成本是必要条件。

由于关联企业避税行为从主观上讲,具有故意性,因此笔者认为对避税行为应加大处罚,在现有加息处罚的基础上侧重于加收罚和资格罚,例如加收滞纳金、降低纳税信用等级、取消出口退税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等。例如,美国从1996年就转让定价违法问题增加了处罚规定,对调增所得税净额达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按其调增额处以20%~40%的罚款,力度之大,令避税企业望而生畏。目前我国对避税的企业大多只进行纳税调整和加收利息,一般很少涉及罚款,使避税企业产生侥幸心理。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虽然对独立交易原则、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规则、资本弱化条款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说明,但仍有许多不明确之处。例如第24条引入间接抵免法,但却在间接抵免母子公司的层次问题上没有具体说明。

(六)其他有助于反避税审计的措施

一是要充分发挥税务师、审计师、会计师在反避税工作中的作用,弥补我国专业税务审计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的缺陷,增强反避税审计的力度。对重大的转让定价等避税行为,除有计划的派专人到境外对关联企业进行税务审计外,税务机关还可委托境外会计公司或私人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查证。二是努力阻止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帮助公司进行避税,加大对逃税帮凶和非法避税产品推销者的民事惩罚力度,违法者不仅要上交非法收入,还要缴纳大额罚款。还可以借鉴美、英等国做法,要求税务顾问在向企业出售有关避税方案之前,必须取得税务部门的许可。三是明确和强化经济实质标准,对无经济实质或除合法税收收益外存在其它商业目的的交易,加大监督与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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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审计是税源监控的有效手段之一,对提高纳税意识、强化税源管理都具有积极的作用。作为目前国际上通行的一种税收管理方式,税务审计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广泛应用。

一、国外税务审计的良好经验

(一)注重审计人员的专业化

税务审计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因此各国的税务当局都配有高素质,综合性强的专业税务审计队伍。

美国国税局每年大约有几万名工作人员对纳税人进行税务审计,其负责指派给区办公室纳税申报表的日常税务审计对象,不是由区税务局自己来确定的。美国国税局将税务审计员工分为审计人员和特别调查人员两类,前者主要是从事对被选作审计对象的纳税申报表的适当性进行类似日常调查的工作,后者主要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对被日常审计怀疑有涉税欺诈问题的案子做进一步调查。

荷兰税务部门执行审计任务的队伍需要同时具备税务知识,审计知识和会计知识的税务审计师,对审计师的知识水平结构和执业经验制定了一定的标准和要求。

加拿大税务部门在审计方面的力量比较强,全国的税务力量有1/3 专门从事税务稽查审计工作,其税务总部下设审计部,审计部配备专业审计师(通常是会计师)及助手。

澳大利亚从事税务审计的人员大约几十万人,而大多数的公司和个人均会通过税务申报纳税或办理退税。澳大利亚对税务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很严,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必须是公正、守信、守法的人,5年内无不良纳税记录、无破产记录;从业人员必须具有会计学位、商业法律学位;必须有2年的税务助手经历,并办理过公司、个人的纳税申报和退税业务。凡符合上述要求,由联邦税务资格委员会注册发执照,3年复查一次。若3年未开展业务,将被吊销执照。

(二)注重审计程序的规范性

税务审计主要有审计计划、审计执行、审计结论和审计报告等基本程序,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各国都十分重视审计程序的规范性。

美国税务审计程序有三个阶段:纳税申报表的选择和分类、纳税申报表的审计、税务审计结果的处理。首先税务审计人员将纳税人的申报信息通过电脑进行程序化的标准处理。然后将符合要求的申报信息,输入电脑进行下一步自动处理,不符合要求的则按规定予以处罚。选案后,将所选对象移送相关部门进行专业的税务审计。由于税务审计操作过程是实行专业化协作分工的,而且这些审计部门人员都经过严格优质的专业化培训,因此,整个税务审计从人员配置到审计的各个环节都突出较高的专业化,从而保证审计质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荷兰税务审计部门在审计纳税申报表时针对不同的纳税人有以下几种不同的处理形式:1.由计算机和管理人员按事先制定的步骤进行处理和审计;这种方法适用于大部分的纳税人员;2.由税务检查官员进行部分或全部检查;这是针对抽取的部分纳税人员;3.进行实地审计。

加拿大的税务部门在收到由纳税人报来的纳税申报表后,总部首先通过计算机录入进行初审,初审主要是审查纳税人申报表填写姓名,数额,税目等是否正确。经过总部计算机中心审计出来后分发给各省,各省级审计部选取大约10%的纳税申报表进行审计,某张表被选出来后,可向上追溯3年,其他的纳税户,则分行业对偷漏税较多的安排审计。

澳大利亚纳税人在接受税务审计时,会首先通知自己的税务人,税务的审计内容除了一般的纳税申报表外,还有存货等;审计采用的方法是是对最近三年来任何一年的三个月数据进行抽查;税务审计人员在审计结束后将税收调整报告提供给纳税人,如无异议,则补税;对于审计结果,纳税人有权进行申辩,并将其理由反映到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诉。另外,澳大利亚还对事后处罚进行了具体规定。

德国税务审计前先发书面审计通知,并规定固定的审计周期,对于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会适当进行周期调整。税务审计人员在审计初始会通过口头和实地调查等方法获取审计资料,在审计进行期间也会和纳税人进行交流。审计结束后,税务审计人员会将审计结果和基于事实在汇报会上与企业进行交流。实地审计小组的领导,往往是审计专家和主管税务局的负责人,对税企的分歧做出决定。纳税人如果对审计的结果有异议,可以要求上诉到法院。

(三)注重选案的科学性

在审计效率较低的情况下,税务审计选案的科学、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审计的效率,并最终决定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果。在这方面较为成功的是美国。

美国在进行审计选案时,一般采取以下手段:一是电脑选样,又称区别函数分析法。其原理是利用电脑设定不同程序,对个人或企业纳税申报表中的收入、个别费用、扣除以及毛利率等项目进行打分,最有可能存在问题者一般得分最高,也就最值得审计。二是税务机构内部人员自行分析研究抽样或专案调查。如美国国税局曾针对可能违反税法的高风险行业或个人进行查核,其对象包括美国公民持有信用卡在国外消费者,高收入未报税者,易通过合伙事业、信托基金或公司组织转移所得的高风险高收入者等。三是其他机构通报。联邦、州、市各级税务机关、证券监理会、保险监理会以及银行监理会等机构应对特定信息进行通报,一旦发现问题,相关税务机构就应立案调查审计。四是他人举报。税务机构在分析及确认举报内容属实后,决定查证与否。

(四)注重信息收集和信息网络建设

能否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对于税务审计的质量和成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各国都非常注重对纳税人信息的收集,注重纳税人电子信息网的建设和利用。荷兰税务当局系统数据库包含有500万个纳税人的信息。韩国通过设立税务信息处理系统,使税务审计逐步实现了计算机化,大大提高了审计的效率和质量,有效阻止了税务腐败。

二、国外税务审计对我国的启示

(一)培育专业的税务审计人才

税务审计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是制约税务审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的各类税务管理人员均有承担一些税务审计工作,例如国税总局的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会对国内大型企业集团的涉税案件进行审计,各地级的稽查局会对所辖企业的申报进行审计等。税务审计的总人数较为充裕。人员的背景丰富,具备一定的税务、会计、审计知识,地域性的审计人员了解当地行业和企业的一般经营情况。但目前我国税务当局并没有有效地整合几类税务审计人员,税务审计的分工还处于低水平和有所重复阶段。随着涉税事项的复杂化,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的税务诉求提高,我们的税务审计人员急需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整合现有资源,形成一支税务审计的专家人才队伍。

(二)规范税务审计程序

在税务检查工作中,当前我国虽先后制定了《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但对内资企业的税务审计缺乏规范的规程。因此,我国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不同纳税人制定规范的、切实可行的税务审计程序;利用现有资源,开发相关税务审计软件,将案头准备、案头分析、现场实施和审计终结等环节纳入规范的电子流程之中。选案时,可借鉴美国经验,在现有纳税大户选择法、行业选择法、循环选择法以及纳税状况总体评价选择法等方法的基础上,适当引入区别函数分析法以及他人举报和其他机构通报等做法,多渠道、高效率地选取审计对象。

(三)提高纳税人申报资料的质量

当前,我国税务审计的微观环境没有完全与国际上比较通行的管理模式接轨。最明显的就是目前的征管资料不能满足税务审计包括税务稽查的需要。这方面国外有些做法值得借鉴,如美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双向申报制,日本则要求法人企业除了要报送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外,还要报送18种附表,如往来账明细表、银行存款明细表等,大大提升了税务案头审计交叉稽核的质量,从而提高税务机关的行政效率。在税收征管制度中应要求纳税人提交往来账明细表、银行存款明细表,以改善目前税务机关有关纳税人信息匮乏的局面,这对稽核评税和税务审计大有裨益。

(四)加大税务审计工作效率和力度

我国的税务审计率很高,企业和个人的纳税申报表都要逐一通过税务局的审核,但对于重大涉税案件的发现率和处罚率却偏低。面对这种现状,首先必须要确定以税务审计为核心的征管工作,树立以风险为导向的税务审计;

(五)加快税务审计的信息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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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遵从,来源于TaxCompliance的翻译,是指纳税义务人遵照税收法令及税收政策,向国家正确计算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税收,并服从税务部门及税务执法人员符合法律规范的管理的行为。它是纳税人基于对国家税法价值的认同或自身利益的权衡而表现出的主动服从税法的程度。关于纳税遵从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始于美国,我国在《2002年一2006年中国税收征饭管理战略规划纲要》中首次正式提出了“纳税遵从”的概念,提出了“如何建立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诚信关系”这一重要命题,研究如何才能在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同时,纳税人也能“诚信纳税”,建立起符合“和谐社会”要义的税收征纳关系和社会主义税收新秩序。

实现较高的纳税遵从必须基于三个条件:一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应承担的纳税义务做到心中有数;二是纳税人对税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有正确的认识,纳税人的价值追求与税法的价值目标相一致;三是能够意识到采取违法、非法等手段偷逃税款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纳税风险。纳税遵从观下企业税收管理目标是防范企业税务风险,具体由发票管理、涉税会计处理、报表纳税评估、纳税申报等环节组成。

二、树立纳税遵从观,防范企业涉税风险

(一)建立稳定获得税收政策信息的渠道,动态掌握税收政策及变化。纳税人只有在熟练掌握税收政策的前提下,才能强化纳税意识,实现纳税遵从。税收政策是基础,及时获得和掌握税收政策,可以防止政策信息不对称,可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税收政策数量多,时间跨度长,税收政策之间在内容上有覆盖性,这种“补丁上打补丁’,的浩繁的税收政策需要企业专门安排专业税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梳理。了解税收政策的途径较多,可以上网查找,如上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查找,可以拨打税务服务电话12366查询,也可以通过订阅财税政策公报类期刊获取财税政策.还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定期派员参加税务培训学习,听取立法者、专家和学者的辅导讲座,加深对政策的理解等。企业专业税务管理人员通过这些渠道,动态了解并掌握同一税种政策的变化趋势和关于同一涉税事项税收政策的变化内容,正确理解具体税收政策的精神和要义,以便依法处理涉税事项,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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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对124家地区分布涉及四川、山东、上海、陕西、山西、浙江、江苏等省市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问卷调查时,对收回的有效问卷的统计显示,有85家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非审计服务,占全部样本的68.55%。其中,微型会计师事务所27家,占微型会计师事务所有效问卷的57.45%;小型会计师事务所19家,占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有效问卷的57.58%;中型会计师事务所22家,占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有效问卷的84.62%;大型及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17家,占大型及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有效问卷的94.44%。具体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目前我国提供非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比重并不是很大,还有近三分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仍是以提供单纯的审计服务为主,这一现象在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尤为突出,而在提供非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又有多少家从事税务业务呢?

虽然税务业务一直以来都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传统业务之一,但由表2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税务注:微型会计师事务所:年总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会计师事务所;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年总业务收入200万~500万元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年总业务收入500万~1000万元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型及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年总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比重相对较小,在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和大型及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比重则更小;相反,在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比重却相对大一些。

二、原因分析

分析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为什么从事税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占总体数量的比重较小;二是为什么规模相对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业务的比重偏大,而在规模较大甚至大型及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其比重反而较小。

1.现行税务业务提供的层次较低,难以满足纳税人的需求,市场需求不足。据抽样调查测算,2005年全国委托税务的纳税人约占9%。在项目上,纳税申报占30%,纳税审查占25%,税务顾问占18%,税务登记等简单事项占13%,其他涉税事项占14%。由此可见,提供的税务服务主要局限于纳税申报、纳税审查、税务登记等传统业务,这些业务相对简单,技术性较低,纳税人一般自己都能完成,由此造成市场需求不足。

2.国内其他中介服务行业业务兼容的出现,使税务市场竞争加剧。根据《税务试行办法》规定,税务机构为税务师事务所和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和税务咨询机构所属的税务部。提供税务服务并非会计师事务所一家独占。特别是注册税务师队伍不断壮大与迅猛发展,到2006年我国注册税务师已有5.6万人。他们在不断发展与壮大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提供具有较高质量的服务。这些行业的介入,必然使税务市场这块“大蛋糕”被瓜分。

3.一直以来税务业务都是注册会计师从事的传统业务,在长期的从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良好的职业传统,因而由注册会计师从事税务业务,风险自然低一些。而基于审计业务的激烈竞争及其高风险的弊端和税务业务的优点,考虑到较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与发展,作为非审计业务的税务(尤其是较低层次、较简易的税务业务,如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无疑成为较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业务的首选,这对于较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及壮大是极为有利的。

4.虽然较小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的人力资源相对匮乏,但税务服务市场中税务业务的长期开展,却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相对充足且业务较娴熟的从事税务业务的人才储备。基于成本的考虑,较小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理所当然地会选择从事税务业务。

5.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对于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在人力资源、专业技术以及资本方面具有优势,同时考虑自身的长远发展和壮大,在同行业中更具竞争力,这使得他们不满足于现状,而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探求其他新型非审计业务中。相反,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自身条件所限(尤其是缺乏专业人才),对提供其他非审计服务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对策分析

1.充分肯定目前的税务发展模式。就以上分析来看,我国税务的发展模式选择的是以美国为典型代表的混合型发展模式,即选择由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共同从事税务业务的发展道路。

一方面,我国发展税务业务必须依靠注册会计师的力量。税务是与财务、会计、审计有内在联系的一项业务,注册会计师从事税务业务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而我国注册会计师出现的时间较早,现有制度以及人员数量、素质等方面都比注册税务师要健全和更有优势,从而成为开展税务业务的主要力量。

另一方面,仅依靠注册会计师从事税务又远远不能满足该业务的发展需求,还必须依靠专业化的税务机构,积极发展专门的税务中介机构如税务师事务所等也是一种现实选择。当前,注册会计师与注册税务师并存有利于相互竞争、相互促进和共同提高。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来看,混合型的发展模式是适应我国现实国情的。

2.拓展税务业务的范围,转变税务业务的服务功能。要积极拓展税务业务的服务范围,使事务性业务向咨询性业务(如纳税筹划)转变,转变税务业务的服务功能。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我国加入WTO时承诺将逐步开放中介服务市场。随着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国外税务机构和税务人员将进入我国市场。尽管这些机构和人员对我国的具体国情不太了解,对我国的税制还存在一个从陌生到熟悉的认识过程,但是由于他们长期从事中介服务从而形成了良好的制度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系统的理论体系和规范的运作模式,形成了国际服务的多元化和服务网络的一体化,因此国外税务机构和人员的涌入,势必分割我国涉税服务市场份额。同时,在我国加入WTO后的开放形势下,在华外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其在长时间的市场竞争和发展中逐渐形成了良好的运作模式,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有完善的财务控制制度和详尽的财务规划,在激烈的竞争中有强烈的税收成本控制意识,并通过各种先进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税务管理目标。对于日益扩张的全球化经营,为了保证企业在世界各地经营中税收风险的规避和税收成本的控制,聘请本地的税务中介和专业人士则成了企业税务决策的主要方式,而对税务业务的要求也转向纳税筹划等新型业务。

面对激烈的竞争和服务市场的巨大潜力,提升注册会计师在国内税务市场的份额,我们应该转变税务服务的职能,向咨询性业务转变,开展纳税筹划业务。

纳税筹划在国外早已普遍存在,其涵盖了对个人的纳税筹划、区域性的纳税筹划和跨国投资的纳税筹划。在欧美的税法理论中,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是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享有的不交税或少交税的权利。同时,纳税筹划具有培养企业纳税观念,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为税收杠杆发挥作用提供条件,促进国家税收立法及政策不断完善,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等作用。世界上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都把纳税筹划作为一项重要的业务来开展。

篇8

一、非审计服务发展现状

通过表1给出的1999-2005年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入构成,可以看出: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收入呈现稳步增长态势。从1999-2005年期间,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收入呈现稳步发展态势,从1999年的52.3亿元到2005年的183亿元,其中审计收入也一直是稳步上升趋势,都在总收入的70%左右。非审计服务收入发展所占较绝对数与比重较小,如咨询服务从1999年的3.1亿元上升到了2005年的9.1亿元,相对比重大致徘徊在5%左右。与发达国家相比,有相当大的差距。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非审计服务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

造成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非审计业务发展单一、滞后的原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成立的特殊背景

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原来的挂靠单位到后来的独立运作与经营,其成立时的特殊决定了会计师事务所早期业务主要由主管部门指定。在一定的行业、一定的行政区域有稳定的市场份额甚至居于垄断地位,如验资主要集中于工商部门的事务所,国有企业审计、国有企业基建预决算审计主要集中于审计部门的事务所,税务主要集中于税务部门的事务所,这足以保持或维持事务所基本的生存,事务所缺乏拓展其业务的动力。市场化运作以后,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能随便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成本不低。因此即使市场化后,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也是有一定保障的,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非审计服务的收入高低影响不大。

(二)现有专业复合型人才的缺乏

政府主导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专长于某些领域,如税务部门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擅长对税务咨询与,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以及其他管理咨询服务则不一定能胜任。同时我国政出多门,各方要求、标准不一,要做到各方满意是很艰难的,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影响力有时候显得非常的重要。在我国目前的环境中,没有哪个企业,哪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每个行业都是专家。这种人为的市场格局很不利于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发展,也不利于吸引其留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复合型人才的缺乏使会计师事务所缺乏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技术支撑。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变革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成立的时候具有强烈的政府色彩,其成立后的发展变迁也同样有着“无形的手”的强大影响。从挂靠到脱钩,从从业资格的认定到业务的划分,一系列的强势改革使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取得了较快发展,但是也使会计师事务所陷入剧烈的动荡变革期,业务拓展能力与精力都受到极大的限制。显然,事务所本身的动荡也不利于非审计服务的发展。

(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积淀有限

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历史较短,会计师事务所正处于发展上升期。不可忽略的现实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发展只有短短的20多年,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大部分力量都用在拓展现有审计市场,缺乏足够的市场意识与营销能力和多元化服务人才,积累的人才与技术有限。因此,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基本条件的审计业务发展都十分有限,更何况非审计服务!

(五)缺少行业管理组织对注册会计师非审计服务市场的推动和促进

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违反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组织和推动会员培训工作;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国际交往活动;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可见,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主要是管理机构,较少涉及业务与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市场的推动。

可见,无论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本身的发展变化历程还是行业管理组织的职责范围,都是我国注册会计师非审计服务发展有限的重要原因。

【主要参考文献】

[1] 白华,吴春.论提供非审计服务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影响[J].上海会计,2002,(3).

[2] 陈丽蓉,李红.基于委托视角的非审计服务与审计独立性――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J].当代财经,2008,(06).

[3] 鲍童,刘铮.提高审计独立性――关于禁止注册会计师从事非审计服务的利弊观.现代企业,2004,(08).

[4] 程小琴.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J].市场经济研究,2002,(5).

[5] 李海燕.理性看待我国非审计服务的发展[J].企业家天地,2008,(02).

[6] 林启云.注册会计师非审计服务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7] 路远志,郭彦斌.非审计服务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J].财会研究,2007,(04).

[8] 桑笑.对是否将审计业务剥离的探讨[J]. 技术经济,2003,(11).

篇9

今明会计师事务所[①]在创立之初,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个新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果把所有业务重点放在传统年报审计中,由于年报审计的势力范围已基本固定,进入市场的成本大,而且事务所在声望和技术上尚不能与做年报审计市场资格老的会计师事务所相抗衡,缺乏竞争优势。于是,今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事务所拥有许多能够熟练运用外语、同时精通兼并重组法规和商务运作的注册会计师这一特征,把战略定位集中在发展精品业务――为国外机构或组织在中国境内并购活动作尽职调查业务,经过几年的发展,客户数量虽不多毕业论文格式,但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4.21万元。

尽职调查也称审慎调查(due diligence),是指在收购过程中买方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经营和财务情况、法律关系以及目标企业所面临的机会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的一系列调查。今明会计师事务所在其发展战略指导下,致力于尽职调查业务的开拓和积累,他们基于但不局限于传统审计方法和技术,凸现价值特征,针对不同公司的具有特性的委托,今明会计师事务所组成攻关小组研究针对性的调查方案以及报告形式,经过多个项目的磨合,已经逐步形成了凸现专业性的尽职调查业务流程、风险控制以及报告模版,并拥有了具有丰富项目实践经验和精干的专业团队。事务所建立的并购目标企业尽职调查规范的流程指南包括:

1.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发展历史及结构

2.了解和评价企业人力资源,如管理架构(部门及人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酬薪及奖励安排、员工的工资及整体薪酬结构、员工招聘及培训情况、退休金安排等

3.了解评价企业市场营销及客户资源 ,如产品及服务、重要商业合同、市场结构、销售渠道 、销售流程、定价政策、信用额度管理 、市场推广及销售策略、促销活动、售后服务、客户构成及忠诚度。

4.了解评价企业资源及生产流程管理,如产房、生产设备及使用效率、研究及开发、采购策略、采购渠道、供应商、重大商业合同等。

5.了解并评价企业经营业绩 ,如会计政策、历年审计意见、三年的经营业绩、营业额及毛利详尽分析、三年的经营及管理费用分析、三年的非经常项目及异常项目分析、各分支机构对整体业绩的贡献水平分析等

6.对公司主营业务的行业状况分析,如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中国特殊的经营环境和经营风险分析、公司在该行业中的地位及影响

7.对公司财务情况分析,包括三年净资产审计 、资产投保情况分析、外币资产及负债、历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师及审计意见、最近三年的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 、固定资产、或有项目(资产、负债、收入、损失)、无形资产(专利、商标、其他知识产权)等。

8.进行利润预测,主要包括未来两年的利润预测、预测的假设前提、预测的数据基础、本年预算的执行情况等

9.进行现金流量预测,包括资金信贷额度、贷款需要、借款条款

10.了解评价公司债权和债务,包括债权、债务基本情况明细、债权/债务有无担保及担保情况、债权/债务期限、债权/债务是否提起诉讼

11.详细描述公司的不动产、重要动产及无形资产土地权属 ,包括房产权属、车辆清单、专利权及专有技术、资产抵押担保情况的底稿

12.了解并评价公司所有或有事项

13.其他情况说明底稿,包括公司股东、董事及主要管理者是否有违规情况;公司有无重大违法经营情况;上级部门对公司重大影响事宜

14.列示企业经营面临主要问题及对策的底稿。

今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起质量控制体系,约束所有承办尽职调查的项目小组严格按照业务流程指南执业,尤其重要的是毕业论文格式,事务所把每一单尽职调查的项目都当作一个重要的攻关课题来做,不仅委派具有相关专业特长的注册会计师组成项目小组,利用头脑风暴的方式讨论其风险以及特殊事项,形成针对性的调查结果和报告;而且会结合项目的特征寻找事务所内外相关的专家,对尽职调查业务中反映的特殊或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审定,保证每个项目的价值增值性。正是由于今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每个尽职调查项目的尽职尽责的专业性表现,让委托方和其他报告使用者、甚至被调查方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精神都赞叹不已,日后,他们有什么需求都会毫不犹豫地再次聘请今明会计师事务所来承办站。另外,今明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在每一单尽职调查业务中发现的被调查者的潜在服务需求,都会委派专门人员跟踪研究,以此拓展相关的鉴证或服务业务。

二、事务所执行尽职调查业务的属性及其内容

作为企业并购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也是降低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尽职调查已经越来越得到了企业及其管理决策者的高度重视。在并购开始前对目标公司进行调查是为了了解目标公司各方面的情况,提高并购的效率,这样的调查工作比较专业,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可以委托给律师,但也可以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在收购过程中,买卖双方谈判的时候更多是从价值的角度讨价还价的,因此,基于净资产审计,并从价值角度提出调查的情况毕业论文格式,更能够满足委托方的需要,为此,如果委托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做尽职调查,将会获取更大的增值服务,当然,在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的的项目小组中,应当配有熟悉法律的专业人士。

一般,客户如果聘请包括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组成的团队一起做尽职调查,注册会计师主要负责净资产审计,但要特别关注哪些无法在财务报表中表示但却影响目标企业未来财务状况的所有或有事项及其影响,要详细地在尽职报告中予以说明。如果委托方把整个目标企业的尽职调查都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就不能把此简单做成净资产审计,而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该项业务做成融合鉴证和咨询的综合的业务:

1.企业基本情况调查

主要调查企业收购业务的动机;被收购企业的外部经济环境;被收购企业的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被收购企业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层信息。

2.企业财务管理体系调查

主要调查被收购企业的财务组织架构和财务人员信息;会计核算系统和财务报告体系;被收购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含财务授权体系、资金管理流程、业务控制流程);财务预算体系和执行情况;被收购企业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3.企业会计报表和重点报表项目审查

主要包括:(1)企业会计报表整体分析,如比率分析;趋势分析;行业分析等。(2)盈利能力分析,如损益表及其相关附表的可靠性审查(是否虚增收入与利润);被收购企业利润的来源(主要来自哪些产品);被收购企业的收入的来源(主要来自哪些产品);被收购企业利润及收入来源的地区;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和毛利率波动及其原因;被收购企业的大客户情况;经营费用波动情况及其原因,费用可控项目情况;管理费用波动情况及其原因,费用可控项目情况。(3)现金流量分析,如现金流的质量分析;现金流结构分析;现金流入及流出主要驱动因素分析;现金流预测分析等。(4)资产质量分析,如货币资金限制性分析;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分析;存货价值分析;固定资产新旧程度及技术含量分析;无形资产原始价值及估值分析等。(5)重点报表项目审查。

4.需要关注的重大事项审查

主要包括关联方关系识别及关联方交易审查;帐外负债及或有负债审查;无形资产及研发费用审查;有形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审查;在建工程建设情况审查;贷款及担保情况审查;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审查;未决诉讼情况审查;资产负债日后事项审查等。

5.税务及税务风险审查

主要审查企业现行税负构成;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纳税及扣缴义务的履行情况;税务风险(未履行纳税义务的风险)等。

6.人事及薪酬制度审查

主要调查企业执行的薪酬体系;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和激励机制;员工薪酬水平分析;劳务合同的签订及解雇赔偿约定;员工社保缴纳情况及分险分析。

三、事务所以尽职调查业务凝聚核心竞争力的技巧

运用安德鲁的SWOT分析法,今明会计师事务所的优势就是拥有能够熟练运用外语、同时精通兼并重组法规和商务运作的注册会计师,劣势就是成立时间短,没有更多的年报审计客户;机会是外国机构或组织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购并时需要外语比较好的专业人才;威胁是一些律师事务所的尽职调查业务已经开展的比较成熟。把以上各种因素相互匹配起来加以综合比较分析后,今明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自己的战略目标――发展高端客户的尽职调查毕业论文格式,在战术上采用基于但不限于会计审计的技术方法,凸现价值判断优势,进军具有一定品质的在国内外市场进行并购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不仅提高业务的品质,也避免了在底端客户层面与律师事务所“肉搏”的局面。分析今明会计师事务所以尽职调查凝聚核心竞争力的技巧有:

1.选择高品质的客户群。会计师事务所只有选择具有较强内在需求、对服务品质较其他敏感、成长性强、能够理解和认识尽职调查报告价值的客户群中开拓尽职调查业务,才能把尽职调查做成高品质业务。试想,如果今明会计师事务所把尽职调查的目标市场定位在行政“拉郎配”的国有企业改制业务中,在外部压力和不理解中,不仅尽职调查的收费很低,最主要的是尽职调查报告仅仅是摆设或是“市场经济的标签”,注册会计师根本没有时间和动力提高该业务的品质和价值站。

2.提高规范操作和有价值的专业判断份额。今明会计师事务所之所以能够把为外国机构或组织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尽职调查做成事务所的标杆业务,是依靠会计师事务所研究开发的以价值增值为核心的技术模版以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精干的专业队伍,这既保障了所有的尽职调查业务都按照规范的流程操作,提高尽职调查业务质量的稳定性,也保证针对具体问题注册会计师能够作出高水平的专业判断,增加尽职调查业务超越期望价值的质量品质和差异性,这样,今明会计师事务所开拓的尽职调查业务才具有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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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未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会计经济主体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会计信息是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会计信息可靠与否,是会计信息使用人能否作出正确决策的关键。经济活动越复杂,会计信息在经济决策中的作用越大。然而,由于受复杂的社会环境与会计信息生成系统自身因素的影响,已使会计信息失真成为一种社会痼疾与国际性现象。

一、会计信息失真成因分析 (一) 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驱使 现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并存,经济利益多元化。企业领导从个人或企业的利益出发,为了获取贷款,减少纳税,吸收投资等,指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甚至一个单位设立几套账。如给合作伙伴的是“如意表”;给贷款银行的是“放心表”;给税务部门的是“叫苦表”;给企业主管的是“业绩表”,这使财务报表成为无所不能的“万能表”。从另一个方面考虑,目前对企业领导的考核往往以实现的利润等指标为主要依据,某些领导为了捞取政治资本、骗取经济指标等,置会计准则和会计法规于不顾,指使会计人员采用非法手段对会计信息进行“技术加工”,这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

(二)会计准则、制度和会计政策有可选择性 由于各企业具体情况不一,准则只能对企业的工作提出基本原则和规范工商管理毕业论文,不可能尽善尽美,这样对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就会有多种备选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企业对存货采用不同计价方法,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有不同的影响,究竟何种方法才算“如实反映”?此外,会计准则的制订颁布常落后于会计时间的发展和经济行为的创新。当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时,很难找到长期有效的会计准则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使会计处理“无法可依”。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 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事业单位为维护资产的完整性,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以及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考核和评价而制订的制度、方法和措施的总称。然而一些单位没有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致使会计资料在传递过程中,因相互脱节而发生错误或因两个不相容职务缺乏相互制约而发生舞弊;还有一些单位,虽然内控制度一应俱全,但在实际工作中,得不到有效执行,形同虚设,流于形式;不少企事业单位以及管理人员对这方面认识不足,致使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过于马虎、简单,各种错账不能即使被察觉和抑制,其反映的会计信息自然不可能真实可靠。

(四)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会计人员是会计活动的主体,对要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和监督。但目前有些会计人员素质较低,有些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平时又不加强学习,在处理会计业务过程中由于对会计核算规范掌握不透,对新的理论和刚出台的经济法规研究应用较少,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从而日常核算工作不符合规范,对一些不确定的因素判断不准确,直接影响会计核算的水平;有些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为了个人的私利,知法犯法。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探讨 要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也要采取综合治理对策。除了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外,对于会计工作失误的主要对策是建立和健全内部的控制,加强内部检查;对会计舞弊的主要对策是强化外部检查和监督及其处罚力度。此外,完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也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因素。

(一)建立和健全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会计信息的合法与公正、经济业务合规合法,并提高经济效率。健全内部控制,通过适当授权和职责划分,确保经济业务合规合法;通过会计工作的内部分工及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与审核、记账与对账、资产清查、会计报表编制及审核等相互交叉稽核和内部审计的独立稽核,预防、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中存在的失误工商管理毕业论文,以此来减少会计信息失真。这也是新《会计法》中增加了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理论依据,实际上也是反映了国家希望通过相关法律促进各单位内部建立内部控制来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愿望。健全的内部控制能为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奠定良好的基础,各单位应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稽核制度等,以便会计人员遵照执行,减少漏洞。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离不开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健全以审计监督为主,财政、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监督检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外部监督体系。审计组织是进行经济监督的专职部门,它们在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性方面具有其他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不可替代的优势。国家审计机关重点作好财政、税收、国有金融机构、重点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主要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审计,其他单位交由民间审计组织进行审计;发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制度,注册会计师作为市场经济的“经济警察”,应充分体现其职能和作用;提高审计覆盖率,逐渐做到有关单位的年度会计报表均经过审计。同时,也充分利用和发挥财政、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和社会力量对会计信息进行监督,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做到齐抓共管,形成综合的会计信息监督体系。

(三)依法处置会计舞弊者。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有《会计法》、《证券法》、《公司法》、《刑法》等规定了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处理处罚规定。只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会计舞弊行为就会越来越少,会计信息质量将会越来越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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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制度改革与高校财务风险的内在联系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稳定的财务收支状况也日益变得不稳定。以往,在政府的掌控下,高校的经费来源主要为政府拨款;但是,自从高校实行扩招开始,高校现有的教育资源不足以满足由日益增长的学生数量所引致的教育需求,高校资金就会急剧缺乏,高校开始寻找其他资金来源如银行贷款使其资金来源变得多样化。相应的,由于高校资金来源的多样化,高校财务风险也会增加。这里所说的“高校财务风险”就是指由于高校的教育资金在运用和周转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难以掌控的因素,致使高校资金周转不灵,出现资金链中断或急剧缺乏等,从而引发高校财务危机,对高校运行的稳定性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我国高校财务风险产生的最主要原因是由于高校制度的不完善。财务制度会影响高校的财务状况,日积月累,就会使高校的财务风险加剧。因此,要想彻底防控高校财务风险,就必须先进行大学制度的深入改革。

(一)高校财务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

首先,高校领导缺乏财务风险意识。高校领导并不在高校财务损毁时承担独立责任,这就造成了高校实体地位缺失,高校领导对高校缺乏责任意识,对高校财务安全更是没有主人意识,这就造成了高校的财务风险日益加剧。其次,政府对高校借贷缺乏强制约束。对于高校而言,政府是缺乏强制约束的。这在当高校缺乏办学经费、教育资源供给不足时表现得尤其明显,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政府都会不遗余力地伸予援手,久而久之,高校就会产生一种依赖心理,对自身财务状况就不再积极地进行有效管理。最后,高校自身财务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在预算制度不严格,没有进行财务资源的优化与整合等,这些都会对高校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二)只有进行大学制度改革才能防控高校财务风险

前面分析了我国高校财务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究其根本,还是由于高校内部制度,特别是财务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要彻底对高校财务风险进行防控,从高校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来完善,首先就必须改革现行的高校制度,尤其是财务制度。只有深入、彻底地对高校制度进行改革,才能在真正意义上防控高校的财务风险。

二、高校财务风险形成的制度根源

近年来,高校改革的步子迈得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扎实。在此过程中,高校也拥有了更多的自主管理权限,这对加快高校自身改革有好的一面,如财务自对高校财务制度的改革就有很大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财务风险形成的根源在于高校现行的财务制度上。

(一)公立高校并非法人实体

根据我国高校相关法律的描述,公立高校仅仅拥有高校的使用权,而其所有权归属于国家。这个制度的后果表现在当产生财务毁损时,高校并不因此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因此,高校的法人实体地位的缺失使得高校领导对高校普遍缺乏责任意识,出事后就会推卸责任,找政府摆平或是撂摊子不管等现象。由于高校扩招,政府拨款不足以满足高校的教育需求,因此,银行贷款成为高校资金的新来源,政府部门对高校的借贷行为也缺乏有效的控制,致使我国高校债务负担日益加重,随之而来的财务风险也不断增加。

(二)高校教育预算缺乏强制约束力

在现行的制度下,高校教育预算缺乏强制约束力,不仅造成国内多数高校财务负担极重,也使得高校普遍进行大规模借贷。由于高校教育预算缺乏强制约束力,使得其在无力还贷时并不会破产倒闭,而是会由政府进行及时援助,帮助其渡过资金难关,以维持高校的正常运作。就是由于具备这样的“预算软约束”情况,使得高校对借贷行为愈发不慎重,国内高校普遍背负着高额的银行贷款及利息支出压力,这也是造成高校财务风险存在的隐性制度因素。

(三)政府投入与高等扩招不对等

在政府的号召下,我国高校迈开了扩招的脚步,并在十几年的发展下,扩招的规模越来越壮大,高校的发展也有目共睹。但是,在高校不断扩招的背后,政府对高校各种教育资源,包括硬件和软件资源的投入并不能跟上高校扩招的脚步,这就使得高校扩招存在一个“教育资源缺口”。在政府的号召下,高校积极扩大了其教育规模,但是政府对高校教育的投入并没有随之改善。这就使得扩招后的高校办学困难重重。在这种困难下,高校不得不向银行发出求救信号,进行银行贷款,弥补资金缺口,满足在校学生的教育需求。

(四)政府对高校缺乏有效监督

由于扩招带来了巨大的资金缺口,高校就开始转而投向银行。但是,针对高校借贷,政府并未给予严厉的监督措施,也没有针对高校专门制定相应的贷款审核和批复制度。这说明政府对高校贷款有一种“放任”的态度,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这势必会使高校对其债务状况不予重视,对银行贷款的成本不予计量,借贷后,滥用教育经费等现象不断发生,从而加重高校的债务风险。

(五)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

高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导致高校财务决策效率低下、财务收支难以平衡、教育经费滥用等现象日益增多。高校内部对其财务状况的管理缺乏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影响其财务决策的制定,使得财务效率低下。另外,“预算软约束”等现象也说明高校内部针对财务管理部分缺乏严格的制度体系,高校财务人员对高校的财务制度不严格执行,使得高校财务管理混乱。

三、大学制度改革与高校财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构建

高校进行扩招后,其经费来源就由原来单一的“政府拨款”逐步向“政府拨款、学费收入和银行贷款”转变。要切实防控高校财务风险,提高高校的财务管理水平,就必须改革高校制度,高校财务风险防范要从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两方面做起。下面,就先从大学制度改革与高校财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开始分析。

(一)构建科学有效的财务决策机制

(1)深入改革高校财务管理体制。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我国高校必须完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完善经费收支明细的会计处理,提高资金管理水平。特别是新提出的设立“高等学校总会计师”这一职务的政策,能帮助高校加强财务工作管理水平,降低高校财务风险,优化高校财务管理体系,从而根据高校运营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其发展的最优财务决策等。上述财务目标的实现都必须是建立在一个科学有效的高校财务管理体系的基础之上,因此,深入改革高校财务管理体制迫在眉睫。

(2)建立科学民主的财务决策制度。

高校的财务决策机制不能仅仅是高校领导者意志的体现,更不能是随意制定的。要保证高校财务决策机制的科学有效性,就必须在机制制定时体现出科学民主性。在高校内部,应该形成一个由各方人员的代表组成的高校财务决策机制制定小组,充分反映高校内部各个工作层次员工的意志,再由上述代表将各方员工的意见集中起来,在制定高校财务决策机制时一并提出,最后由高校财务决策机制制定小组进行整合,从而制定出科学、合理、民主、有效的高校财务决策机制。

(二)加强对财务风险的防控与管理,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外部监管与内部控制是加强管理的两个重要方面。高校的财务风险防控在内部控制方面也要保证内部管理的有效性,为高校财务风险的防控提供帮助,确保高校资金的安全,防止资源滥用等。因此,建立完善的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是防范与控制高校财务风险的重要方面。

(1)从严审批,防控风险。

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完善,可以帮助高校整合内部资源,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在进行经济交易和事项审批时,高校内部各个职能相关部门要严格把关,一切按规章制度办理,从严审批,以在最大限度内防控财务风险。特别是对于涉及资金额度较大的经济事项,必须交由校领导进行分析、研究,然后进行决策,以保证高校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优化配置高校资源。

优化高校内部教育资源体系,严格进行资源管理,规范资源使用方式,从体制上杜绝资源浪费和资源滥用现象的发生,提高资源利用率。要满足上述要求,高校内部涉及资产管理的部门就应该先明确各自分工和责权管理范围;然后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分的责任与行事权限;最后,打破高校内各个学院分管的僵局,形成校内资源共享体系,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校内资源管理水平。

(3)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作用。

在高校的内部管理中,高校的内部审计机构也应当对高校的财务风险防范发挥很大作用。高校审计部门主要是对与高校的财务状况相关的经济事项进行财务审核,从而确保高校财务行为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但是,现有的高校管理体制下,高校审计部门是高校下属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对高校财务状况的审核并不能落到实处,这就不能起到审计部分应有的功能了。所以,应该逐步将审计部分独立于高校的内部管理机制之外,只有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切实得到提高,审计部分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建立财务风险管理体系。

积极建立财务风险管理体系要求高校重视其财务信息,特别是会计信息必须格外重视。因为会计信息能帮助高校预防财务风险。高校财务部门可以根据其财务报表中显示的相关会计信息如资产负债率、现金流量等数据情况,对高校的资产状况有一个具体的了解,然后再对这些定量数据进行评估与分析,从而可以计算高校的财务运行状况,以判断财务风险的大小,从而帮助高校及时有效地避免财务损失。

(三)提高责任意识,加强财务管理

根据国家规定,高校所有权归属于国家,高校自身仅仅拥有使用权。这就导致高校领导对高校的责任意识薄弱,没有很高的热情去建设高校。但是,对于高校领导者而言,理应“在其位谋其政”,领导高校走向改革和深入发展之路。此时,提高其责任意识,加强财务管理职能划分,明确各自的经济责任就是一个良好措施。健全高校经济责任制度,可以规范高校财务行为,提高高校财务风险防范意识,提升高校财务风险防范水平,维持高校财务状况的稳定性。高校的财务管理要实现高效,首先必须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经济责任,只有这样,各个部门才能通力配合,各自完成相应的职责,敏捷地处理高校内部发生的各种财务状况,使高校的财务管理落到实处,有效防控高校内部的财务风险。

四、大学制度改革与高校财务风险外部监督机制构建

高校财务风险的防控,仅依靠高校内部管理是不够的,还需要外部力量进行有效的监督,下文从六个方面对我国高校财务风险的外部监督模式进行深入分析(见图1)。

(一)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1)重视对高校的“年审”。

教育部门应该定期对高校的财务状况进行“年审”,加强对高校财务状况的监督和了解。这样能够对财务风险及早发现,及时防范,有效处理,进而切实降低风险,减少高校财务损失。另外,教育部和高校双方都应该重视“年审”,并借助会计师事务所这个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的帮助对高校进行公平合理的财务审核。综合分析高校当年的财务收支和投资状况,对其财务决策效率进行合理评估,以帮助其财务管理效率的提高。

(2)明确高校财务职责,合理分工。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高校明确内部管理职责,把管理落到实处,责任落实到具体某个人上。这样做的好处是使高校在对其自身进行管理时拥有了更多的自,并且,这种责任明确、职能分工合理、规范有效的高校财务责任制度能为科学有效的高校财务体制的建立打下坚实基础。

(3)加快“高校总会计师”职位的设立。

加快对“高校总会计师”职位的设立,邀请利益不相关的第三方如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有资格的会计师进驻高校担任“高校总会计师”,并且,这个职位必须与高校自由的财务部门独立,“高校总会计师”对高校的财务状况有知情权,并能根据高校财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表对其财务运营状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

(二)税务部门的监督

利用有关国家机关的法定职权,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可以对高校的税务活动进行监督。这可以有效监督高校的纳税情况,防范税务风险。具体监督途径有以下三种。

(1)设立专门的高校税务监管部门。

针对高校的纳税活动,我国税务机关可以设计专门的高校税务监管部门。这样的专门机构,职责明确,分工具体,有利于税务部门更有效地监督高校的纳税情况,帮助高校规避税务风险。

(2)实现信息及时共享。

税务部门可以在其税务网站上建立专门的高校税务情况板块,在网络上对高校的税务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实现税务和财务部门的信息共享,以便其更好地进行税务状况的监督和管理。

(3)审计专业化。

税务审计可以帮助税务部门监督高校依法纳税,也可以帮助高校降低税务风险。因此,建立专门的税务审计部门,完善税务审计制度,强化审计职能,可以加强税务部门对高校的监管。

(三)财政部门的监督

财政部门应该配合教育部门的工作,对高校进行协助监督。财务部门应该与教育部门明确各自的职权范围,确定分工,通力合作,对高校的财务状况予以监督,以帮助高校健康有序发展。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财政监督的立法,使财政监督有法可依;二是建立纵向的财务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三是加强培训,提高财政部门员工的监管意识。另外,财政部门还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部门的监管,以保证其会计核查的质量,进而也提高了财政部门对高校财务状况的监管水平。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是高校财务状况的直接核查机构,那么,会计师事务所对高校的监督和管理理应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大学体制改革的推进,高校管理的自主性也得到了极大提高;对高校财务状况的监管就不能仅仅依靠政府部门,也必须依靠一些与高校和政府没有利益关联的第三方中介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等来实现。所以,此处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对高校出具的财务报表以及由其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

(五)银行的监督

目前高校的财务风险主要是债务风险,而高校的债务主要是由银行贷款构成的;接受银行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合理利用银行贷款,提高高校的财务管理水平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一步。

(1)对高校的银行账户进行监督

。根据国家规定,高校在银行开具的银行账户有多个,包括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等。银行可以对高校开设的银行账户进行定期审查和监督,一旦发现银行资金的异常情况,如未专款专用、恶意拖欠贷款利息等,可以利用银行优势将其账户及时予以冻结,以保障银行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并督促高校合理使用资金,规范借贷行为。

(2)控制高校的资金使用范围,防止资金滥用。

银行可以根据高校的运营情况,合理审核其资金流向,掌控高校财务状况,防止高校资金滥用。如银行可以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来规范高校各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一旦发现挪用专款资金,或资金滥用行为,银行可以对其账户进行冻结,或者责令高校提前还款等手段进行管理。

(六)社会大众的监督

(1)构建舆论监督平台。

普通民众可以通过现有的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对高校进行舆论监督。借助大众媒体传播的力量正确引导高校财务管理向着科学合理的管理理念和价值观念迈进,从而保证利益相关群体的利益不受侵害。

(2)设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构。

当社会大众通过大众传媒对高校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时,光有大众传媒的曝光是不够的,还需要有政府相关部门对曝光的不合理问题进行处理。这里就需要建立一个多部门联合的执法机构,专门受理社会大众对高校财务的建议和投诉等事宜,保证公民权利的正常行使,保证利益相关群体的合理收益。

五、结语

综上所述,国内学者对高校财务风险提出了很多建议和措施,但这些建议和措施多是针对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等。然而根据我国大学建设的实情来看,高校的财务风险多是由于其财务制度不完善,多年未引起重视,继而财务状况每况愈下,形成了现今“滚雪球”式的高校债务负担现状。因此,高校财务风险的预防和控制的前提是对大学制度进行改革,特别是财务制度方面。随着大学制度改革的加快,我国高校财务制度的改革也势在必行。基于此,本文从我国高校财务机制的制度缺陷的研究出发,分析了制度弊端,接着从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两个视角研究了我国高校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问题。

参考文献:

[1]胡丹:《完善高校内控制度,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教育财会研究》2009年第5期。

[2]鲍威:《扩招后中国高等院校的贷款融资行为与财务运作特征》,《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1年第1期。

[3]金贞淑:《高等学校的财务风险控制研究》,厦门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

[4]孙朝磊:《高等院校财务风险管理研究》,暨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

篇12

1.企业税收直接成本管理措施

1.1企业税收的产生

1.1.1税收是成本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随着物化劳动(原燃材料、动力)和活劳动(劳动力)的消耗,新的价值被源源不断地创造出来,而税收就在这些新创造的价值之中。尽管我国不同税种课征对象不一样,但从企业的角度,不管是哪种税,都是需要企业从新增价值中拿出来支付给国家,这就相应减少了企业既得的经济利益。如果没有新增价值而支付税款,那就意味企业的资本金的减少。因此,这种可能性极小,甚至是不可能的。免费论文参考网。至于实务中的税收补缴、加收滞纳金、罚款则不是这里讨论的概念,应另当别论。税收的核算环节和交纳环节前面已述,这里也不再提及。在清楚了税收的产生后,我们对税收直接成本管理的内容就完全明白了。税收来源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从企业组织形式、生产经营运作、原辅材料供应与采购、产品的市场营销、筹融资和投资的方式、出口产品、资产的购置与处置到会计核算方法等。因此,企业税收直接成本的管理就是对上述各环节产生的各种实体税收实行有效管理,在确保遵从税法的前提下,合理缴纳税款,减少无谓的税收支出,降低税收风险,为企业的不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1.1.2 税收在企业增加值中的地位

根据对目前中国零售业的统计数据,企业税收成本是企业增加值分配环节中的第二或第三大支柱。相当或者略次于房屋租金与设备折旧,而数倍于股东的利润回报。因此,股东的投资回报水平对税收成本具有较高的敏锐性。税收负担必然直接影响企业向员工支付报酬的能力,甚至影响投资是否有利可图。

1.2企业税收成本预算及执行情况报告

下面以增值税为例。企业税收成本预算要通过以往年度的税收成本管理,了解影响企业税负水平偏离的主要因素:供应单位能否依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身结算应付帐款的额度与产品(商品)销售的不均衡性;对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与合同的约定有无不一致;企业内部产品(商品)在部门、核算单位之间的移送;发出产品与购买方约定分期收款时发票的开具与收入的确认;企业发生的非货币交易;企业非正常损失等。预算时,必须对这些因素进行度量,计算出对税负的影响,进而修正税负率预算控制目标。企业一般是通过编制预算主要要素及预算数据来源表和预算工作表来进行税收成本预算的。

企业要在年初根据企业上年纳税情况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成本预算,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为增强税收成本预算的刚性,税收成本预算方案必须在企业决策层形成书面文件,任何变动都必须按原程序获得批准。企业要定期对税收成本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查找、分析原因,寻找是否存在管理失误以及其他可以改进的地方,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措施。对于能弥补纠正的立即进行弥补纠正。无法弥补纠正的,要认真评估损失,追究原因,建立记录档案,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修正。免费论文参考网。形成的企业税收成本预算执行报告,按有关规定要求上报管理层。

1.3税负统计与分析

税负统计表和税负率计算表能够对税收成本管理的成效进行评估,并对改善不足找到合适的途径。同时还可以进行实际税负率的纵向和横向比较,发现实际税负率与理论税负率的差异,从而对关键指标加以重点控制。评税检查表全面复核了纳税申报与会计记帐的一致性、准确性,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做出判断。

2.税收遵从成本管理措施

2.1提高自觉纳税意识,降低企业的税收遵从成本

向国家缴纳税收,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也是企业在国家法律保障下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税务机关与企业征纳关系是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的。因此企业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自觉纳税意识,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对税法的全面了解,主动、及时、足额地依法申报和缴纳税款,杜绝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别是偷逃税等行为,不仅有利于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来源,又有利于减少企业因无意或有意违反税法规定而遭受的惩罚。

2.2强化纳税人权利,促进纳税遵从

对于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企业高层和税收成本管理部门的人员要认真理解和掌握,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我国公民群体无权利意识普遍存在,纳税人缺乏权利意识主要表现在:在税收征管程序中并不重视自己的陈述、申辩权、享受税收优惠、要求保密等程序性权利;在日常涉税中不能合法表达纳税人正当、合理的诉求,如简化报送资料等;在企业合法权利遭受损害的情况下,没有积极地通过税收救济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因此,企业必须强化纳税人权利意识,这是税收遵从成本管理十分重要的内容。

2.3正确应对税收政策变化

税收政策在不同经济发展时期总是处于调整变化之中,这不仅增加了企业进行税收成本管理的难度,甚至可以使企业税收成本管理的目标招致失败。税收成本管理从某个角度讲,就是利用税收政策与经济实际适应程度的不断变化,寻找企业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因此,税收成本管理部门人员要不断研究经济发展的特点,时刻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及时系统地学习税收政策,全面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及其变动,从而避免和减少因税收政策变化而带来的税收成本风险。

2.4建立税收信息平台

税收信息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企业税收成本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成本管理越来越复杂,尤其是在现代税收成本管理又与科技进步紧密相联。免费论文参考网。企业税收成本管理水平能否随经济形势发展而提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对税收成本的信息反馈水平。因此,企业税收成本管理必须适应这一客观要求,不断提高税收信息管理水平。此外,企业还要尽可能地吸收和借鉴中外税收成本管理的成功经验,抓住机遇,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中的强者。

2.5强化内部审计在税收成本管理中的作用

内部税收审计是内部办税工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内部监督体系的进一步扩展。企业必须把纳税审计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把加强企业的纳税核算、申报缴纳和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企业有关规定的情况的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完善运行制度。即使在设有内部办税机构的企业,也要进行内部审计。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定期对内部纳税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偏差。因为这偏差可能说明内部控制程序有问题,或内部控制制度无效。

2.6与中介组织合作

虽然企业的内部办税工作体系应该专业化,但我们不能只依靠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来发现内部办税机构工作的风险。毕马威财务税收服务集团2003年的调查报告对此有精辟的论述:因为税收工作的专业性太强,时效性太强,这使得公司内部的审计部门在监督控制税收工作时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2.7与政府部门建立良好税际关系

税际关系是公共关系中的一个重要领域,重视税际关系,做好税际关系,对于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税收遵从成本具有较强的弹性,类似于产品销售费用,具有较大的运作空间。当然,实现降低企业税收成本的目的需要企业、税务机关及其有关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完成。

【参考文献】

[1]程锋.企业税收成本的决策目标准则体系探讨[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 2006,(04) .

[2]任寿根.企业税收成本极小化、企业税务管理与政府态度[J].涉外税务,2006,(01) .

篇13

一.理性思维,讲求实效

现代国家的税法,都是经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出来的,这表明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是习惯法。它一开始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形成的规则,而不是对人们自觉形成的纳税习惯以立法的形式予以认可。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其根本原因在于国家征税权凌驾于生产资料所有权之上,是对纳税人收入的再分配。税法属于侵权规范。征纳双方在利益上的矛盾与对立是显而易见的,离开法律约束的纳税习惯并不存在。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义务性法规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它所规定的行为方式明确而肯一定,不允许任何人或机关随意改变或违反。税收是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向国家的无偿让渡。税法的强制性是十分明显的在诸法律中,其力度仅次于刑法,这与义务性法规的特点相一致。从税法的角度看,纳税人以尽义务为主。并不是指税法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而是说纳税人的权利是建立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之上是从属性的。并且这些权利从总体上看不是纳税人的实体权利,而是纳税人的程序性权利。例如,纳税人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有依法提请行政诉讼的权利等等。但这些权利都是以履行纳税义务为前提派生出来的,从根本上也是为履行纳税义务服务的。

由此可见,征纳税双方在利益上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勿庸讳言,纳税人进行的税务委托、税牧筹划等都是为了寻求最小合理纳税的帮助。而征纳双方的经济信息又是不对称的,按照约翰·纳什的“零和博弈”理论,谁获得的信息更客观,谁将会更有利。对税收征管而言,尽管存在着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征税依据,对税法内容理解上的差异。但税法信息是公开的,对每一个纳税人都是一视同仁的。纳税人对自身组织机构、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等信息的掌握,远高于税务机关。所以说,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还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信息不对称。所谓的税收的经济观,就是税收的多少,取决于经济发展的水平。纳税评估这项工作,正是为了获取真实的经济发展信息,使税收工作建立在客观现实基础之上而展开的。由于税法的特点,这项工作的开展将是比较困难的。对此,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在思想上重视起来,要理性地思维,一切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纳税评估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理论先行,方法科学

究竟怎样进行科学的纳税评估,用什么样理论作指导,这些都是值得商榷的问题。现行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在这方面的理论阐述是不充分的。我们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经济已融入到全球经济一体化中去。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颁布的((国际审计准则》,其理论体系已被我国政府采纳。这也是中国人世承诺的条件之一,因为我国的有关组织,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正式成员。因此,我国审计监督体系是完备的,其理论是先进的,其方法是科学的。税务部门正在逐步借鉴、采纳政府审计中一些先进的理论和方法为税收工作服务。比如,纳税评估工作中的约谈制,就是审计中的符合测试程序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所谓符合性测试程序是为了获取证据,以证实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设计的适当性及其运行的有效性。再比如,纳税评估工作中的评估主要指标的计算就是审计中的实质性测试程序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所谓实质性测试程序包括两部分:(1)交易和余额的详细测试;(2)对会计信息和非会计信息应用的分析性复核程序。运用这一类审计程序是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上的各项认定是否公允的证据。可以说,符合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始终。

如果我们评价企业内部控制为高信赖程度,说明控制风险为最低。而控制风险越低,我们就可以执行越有限的实质性测试。如果内部控制为低信赖程度,说明控制风险很高,那么,我们只有依靠执行更多的实质性测试程序,才能控制检查风险处于低水平。可以看出,无效的内部控制必然导致我们增加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具体到纳税评估工作中,最重要的第一步,应是调查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内部的控制程序。如果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程序不值得信赖,那么,我们将无法从纳税人提供的经济资料中获得真实的经济发展信息,纳税评估主要指标的计算更是无从谈起。纳税评估这项工作就会流丁形式。所以说,我们工作的重点应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而不是在指标的计算上。关键在于取得客观真实的原始资料。计算机学上有一句名言:输入的是垃圾,输出的也是垃圾。由于符合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有着完整的体系,其理论内容也较多,在这里就不展开了。

对于获取企业经济信息的方法,我们共同回顾一下历史,仍然以审计为例:从1844年到20世纪初,审计方法是对会计账目进行详细审计;从20世纪初到1933年,审计对象转为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为中心的全部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审计的范围已扩大到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广泛采用抽样审计。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抽样审计方法得到普遍运用,通过财务报表分析可以确定审计的重点。审计理论及方法发展演变的脉络,对我们税收工作,其借鉴意义非常重大。人类的实践活动是应由理论指导着的,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机关是要讲求效能的,方法科学是很重要的。

三、知行合一行重于知

税收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它体现着国家在经济上的存在。马克思说,税收官后面紧紧跟着吓人的法官。税务人员肩负着使命是很重要的。同时,社会对税务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为权力和义务从来都是相互统一的。税务机关是所有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中专业性较强的一个机关,它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部门。尚没有哪部部门法像税法那样包含着内容那么多。税法的执法力度仅次于刑法。它要求税务人员既要精通税法,又要精通会计财务理论,我们不能妄自尊大,但亦不能妄自菲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育的不断完善,国际上先进科学的经济管理理论、方法被我国大量吸收采纳。如,从1993年的会计“接轨”、“两则”的颁布,到2005年《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就是一个很好地说明。目前,、财政部已经并实施的具体会计准则有:“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收入”、“债务重组”、“建造合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非货币易”、“或有事项”、“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租赁”、“存货”、“固定资产”、“中期财务报告”等。可以说,这些准则的内容就是我们税务工作的对象。不精通这些知识,如何工作。例如“财务失败预警系统”概念的引入,对于我们快速诊断企业的经济状况大有裨益。而运用多变的模式思路建立多元线型函数公式,即运用多种财务指标加权汇总产生的总判别分(称为Z值),来预测财务危机,对于税务部门来说,更具实用价值。最初的“Z计分模型”,由美国爱德华-阿尔曼在20世界.60年代中期提出,用以计算企业破产的可能性。其判别函数为:

Z=0.012X1+0.014X2+0.033X3+0.006X4+0.999X5

式中:Z--判别函数值;XI一一(营运资金÷资产总额)×100;X2--(留存收益÷资产总额)×100;X3--(息税前利润÷资产总额)×100;X4-一(普通股和优先股市场价值总额÷负债账面价值总额)×100;X5一一销售收入÷资产总额。

如果企业的Z值大于2.675,则表明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发生破产的可能性较小;反之,若z值小于1.8l,则企业存在很大的破产危险。如果z值处于1.81-2.675之间,阿尔曼称之为灰色地带。进入这个区间的企业财务是极不稳定的。为了动态管理税源,快速获得企业量化的总体经济状况,对重点税源企业有必要进行Z值的排序。

我们要更加重视总预算的作用。现行纳税评估办法中的主要指标所需信息,多取之于企业的财务报表、账簿等这些信息反映的都是企业实际已经发生的情形。而纳税评估的主要作用是面向未来的,是有预测性的。总预算是指预计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它反映企业的总体状况。其反映的经济信息,对于纳税评估来说,意义更大。

我们在进行纳税评估时,要注意可持续增长率这个问题。可持续增长率的高低,取决于4项财务比率。销售净利率和资产周转率的乘积是资产净利率,它体现企业运用资产获取收益能力,决定于企业的综合实力。收益留存率和权益乘数的高低是财务政策选择问题,取决于决策人对收益与风险的权衡。企业的实力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决定了企业的增长速度。因此,实际上一个理智的企业在增长率问题上并没有多少回旋余地,尤其是从长期来看更是如此。

财务会计和税法体现着不同的经济体系,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不同的目的。财务会计核算必须遵循一般会计目的,其目的是为了全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全貌。税法是以课税为目的,根据经济合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依据有关的税收法规,确立一定时期由纳税人应交纳的税额。税法还是国家调节经济活动,为宏观经济服务的一种必要手段。财务会计原则和税收法规的本质差别在于确认收入实现和费用扣减的时间,以及费用的可扣减性。所得税会计就是研究如何处理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或亏损)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或亏损)之间差异的会计理论和方法。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制的完备,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的差异将会越来越大。有鉴于此,我们在进行纳税评估时,对取自纳税人的财务指标,必须对其进行全面的分析,有些财务指标是不能直接运用的。广大税务人员必须不断地更新知识,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