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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改革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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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改革论文

篇1

1.各地市响应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限制兴建豪华医疗场所”的号召,选择了一部分综合公立医院建立平价医院或济困病房,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自2005年下半年起,全国各地就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平价医院”。2005年12月21日,北京首家“平价”医院——上地医院在海淀区树村西街正式开诊;新疆乌鲁木齐市推出济困医院,乌市计划在现有12家济困医院的基础上,再增加12家,全疆县以上医院设10%的扶贫病房;长沙市第六医院决定在其分院——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推出平价病房。

2.在城镇医疗改革中,以城镇医疗卫生结构与功能转变为核心,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改造现有医疗机构,使其为社区卫生服务。以肃州为例,肃州每年由区财政划拨资金1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增强了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在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上,该区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在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所和边远地区卫生院所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水平,方便农村群众就医的同时,积极引导增量资源和存量资源向预防保健、村组及城市社区卫生薄弱环节转移,使医疗资源得到优化组合。肃州先后制定出台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配套文件和社区卫生基本职责、基本工作制度17项,推行了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统一健康档案、统一微机管理的“四统一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有序的发展。目前,该区已建成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民检查费用较以前降低了30%,药价降低了10%。

3.各地市推出了具有特色的收费机制。以镇江为例,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07年4月起在全省推出外科系统单病种限价收费,到目前为止限价病种已扩展到外科系统70个常见病、多发病,一年多来已有582名患者受益,共为病人节省费用36万元。单病种限价受惠的不仅仅是患者,医院也从中受益。与去年同期相比,50个单病种的工作同比增长12%,均费同比降低19%,其中一些常见病种的工作量增幅和均费降幅尤其明显,基本实现社会满意、患者实惠、医院得益的三赢局面。

二、城镇医疗保险改革仍存在的不足

1.改革中过分重视经济增长,包括医疗卫生事业在内的社会事业发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改革开放开始以后,传统的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保障体制在相当长时间内都没有形成明确的体制调整和事业发展思路,而是被动地修修补补、维持局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后,在改革的目标设定上存在明显的偏差。更多地是服从于其他体制改革的需要,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视为一种工具性政策,忽视了其服务于保护公众基本健康权利目标的重要性。

2.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认识,简单将医疗服务机构视同于一般企业,政府放弃自己的责任,企图通过鼓励创收来实现医疗服务机构的自负盈亏,这就偏离了医疗卫生服务于社会的大目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追求经济目标,必然损害社会和患者的利益。在医疗费用筹集与分配方面,忽视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忽视风险分担与社会共济,也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此外,政府将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视同一般的生产企业,放弃了必要的监督和规制,也是一个明显的失误

3.自费比例太大。中国人看病的费用大部分要自己支付,看个感冒要花几百元,动个手术要一次性拿出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这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看病,不但穷人叫贵,连生活较为富裕的人也叫贵的主要原因。自费比重太大时,使得医院有条件利用信息不对称和自己的垄断地位来收取高额费用。

三、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的对策和方案

1.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不可能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模式,必须设计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障模式来适合不同人群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这是发展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必然之路。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包括:第一层次: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层次:补充医疗保险。第三层次:商业医疗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监督和管理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在社会保险和政府保险模式下,政府要有一套严格的监管标准,包括保险覆盖人群、保险待遇、基金管理机构的准入、基金操作规范等。对于非强制性保险,政府可以不直接干预保险计划的运行,但必须对其进行引导和监管。政府应主要是通过税收政策、市场准入制度、产品审核等手段对非强制性保险进行引导和监管。

2.建立新机制保证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资金来源多渠道、项目建设市场化,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不但可增加医疗资源供给,更重要的是加快医疗领域竞争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打破公立医疗机构一统天下的垄断格局。

3.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应该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公立非营利医疗机构是保证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主体,应由政府承担责任,同时,实行医疗机构的收入上缴,其建设发展及运行费用由政府核定拨付,并实行严格的价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以及“医药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意在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医药分开”的实质是改变医院“以药补医”的状况,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

4.加强城镇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治理认识偏差,让广大职工从被保护的救济对象转变为积极的社会保障参与者,使“基本保障人人有责、量入为出逐步积累、效益优先维护公平、社会服务公众监督”等医保理念深入人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动用社会舆论以及行政监察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于长期抵制医保工作、拒缴医保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其责任、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保障评价系统,对参保情况、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医疗机构的服务和医药市场公平性、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健康改善与医疗保障的关系确定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

笔者通过分析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策略。认为必须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使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建立全民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才能积极稳妥地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孙宇挺.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初确定.中国新闻网,2007.

[2]汪言安.医卫改革拒搬国外模式坚持公益走中国道路[N].第一财经日报,2008.

[3]王俊秀.三大“药方”治医改病症[N].中国青年报,2005-7-28.

[4]江金骐.多数意见支持公立医院公益化[N].华夏时报,2008.

篇2

    该事件曝光以后,社会各界的评论铺天盖地,之后更是带出了诸如深圳天价医疗案之类的一系列案件,中国的医疗业顿时成了众矢之的,医患矛盾大有一触即发之势。在激烈争论的同时,人们几乎同时想到了一个问题,“天价医疗案”为何会屡屡出现,这就是中国20多年来医疗改革的结果吗?人们的思考重点又落到了医疗体制改革上。我国进行了20多年的医疗体制改革,但改革的结果却不能令全国人民满意,人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比之以前更为突出,正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其报告中所说的那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暴露的问题更为严重,从总体上讲,改革是不成功的。”

    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历程

    20世纪80年代,为配合改革开放的大局,我国的医疗卫生行业开始了打破“大锅饭”的体制改革,目标是为了解决全国人民看病难的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到了90年代,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医院的产权改革成了改革的重点,产权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以公办医院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医院共存的医疗市场。随着产权改革的深入,私营医院、民营医院开始大量涌现,原有的国营公立医院也在坚持国家控股的前提下积极实行市场化的运作,与此同时政府对医疗卫生行业的财政投入也持续减少,“以药养医”的医院生存机制形成并迅速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模式。从80年代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开始,到1999年《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出台,再到2000年《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的公布,一直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报告公布之前,中国医疗卫生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民看病难的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越来越突出、越来越严重。据卫生部2004年12月公布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主要结果》显示,由于经济原因,我国有48.9%的居民生了病不去医院,在去医院看病的患者中,有29.6%的该住院的不住院,造成这种局面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医药费太贵,远远超出了我国大多数居民的承受能力。有记者在郑州市统计局城调队得到这样一组数据:2004年,郑州市人均年医疗保健费用支出为618元,而1984年,郑州市人均医疗用品和药品费用支出为2.52元,在这20年里,郑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增长了14倍,人均消费支出增长了11倍,但人均年医疗费用却增长了244倍。"

篇3

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启动,其改革的基本走向是商业化和市场化。经过20多年的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问题主要表现在:

1.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医疗服务公平性的下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卫生费用不平衡。占全国人口2/3的农村居民只拥有不到1/4的卫生费用,而占人口1/3的城镇居民享有3/4以上的卫生费用,而且农村居民占卫生费用的比例有逐年下降的趋势。东部地区的人均卫生费用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二是医疗保障的可及性低。近八成农村人口和近五成城市人口——亦即全国近3/4的人口尚未参加各类医疗保险,在遭遇疾病风险的时候无法得到政府的扶助。(张冉燃:《权威报告: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总体上不成功》,载《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05年第14期)

2.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益严重。医疗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的增长和卫生费用的增长极为迅速,大大超过了GDP和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据统计,从1989年到2001年,按当年价格计算,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了39.3%,而在同一时期,平均每一门诊诊疗费和日均住院费则分别增长了96.5%和99.8%(葛延风:《中国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反思》,载《中国卫生产业》2005年第9期)。

3.医疗卫生服务和卫生投入的绩效低下。有关卫生统计表明,虽然中国人口还在增长,但医疗机构的门诊量却在下降。2003年全国医院和卫生院门诊总量为20.96亿人次,比1993年减少了1.09亿人次。但同期城乡居民的两周患病率却从140.1%提高到143.0%。(张冉燃:《权威报告: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总体上不成功》,载《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05年第14期)另据统计,2002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已经增至5.24%,2003年超过5.4%(葛延风:《反思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载《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6月6日)。但尽管如此,居民综合健康状况却没有明显的改善,在某些领域特别是公共卫生领域,一些卫生、健康指标甚至恶化。

4.卫生资源的布局与结构不合理,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并存。我国的卫生资源约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又集中在大城市。大城市一些高精尖医疗设备的占有率已经达到或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明显过剩。而医疗机构为了收回投资成本和追求高收益,随意对患者使用大型医疗设备,乱检查、重复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加重了患者的负担。与此同时,市县以下公共卫生机构特别是一些农村的医疗卫生机构却缺乏一些基本的医疗设备和条件。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但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以商业化、市场化为走向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规律,将市场经济的原则移植到具有公益性质的医疗卫生事业中来。二是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管理责任缺失:如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卫生资源的配置极不合理,对医疗卫生机构缺乏有效地监管等。

要解决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中的问题,既不能继续沿着完全市场化的方向继续走下去,也不能走回头路,退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医疗卫生体制。必须根据我国国情,在总结以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体制。

一是要明确医疗卫生的基本目标定位。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所能提供的医疗卫生资源是有限的,但社会成员对医疗卫生的需求几乎是无止境的,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确立合理的医疗卫生的基本目标。要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目标定位,坚持这一目标定位,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篇4

90年代的改革主要是初步建立了共同缴费、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结合、市级统筹、基本覆盖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体制。其成就一是扩大了风险共担范围,由单位共担扩展为市级共担;二是建立了个人部分付费制度。其不足一是公平缺失,基本没有考虑农民,城镇居民的参保率也不理想,且不同阶层受益差别甚大。二是保险程度偏低,大病保险封顶。三是政府资金投入偏低,到2004年,虽然我国医疗卫生总费用已达国内总产值的5.5%,但是政府支出只占总费用的16%强。90年代改革的主要失算是忽视了对竞争性、非短缺医疗服务市场的培育。由此导致的医疗服务费用的上涨吞没了医保体制改革给城镇居民带来的好处,同时大大恶化了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的大多数农民的医疗条件。

新世纪以来,不断有学者批评医疗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取向。也有学者认为医疗体制改革中的问题并非市场化取向之过,而是没有充分考虑医疗服务市场特点的结果。同时,不少学者提出医疗体制改革的思路是一方面将竞争性市场作为卫生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另一方面要强化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和资助弱势群体的职能。

一、医疗服务的特点

不同商品(劳务)往往有不同特点,只有针对这些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兼顾效率和公正。为使医疗体制改革取得理想效果,首先需要分析医疗服务的特点。

1.医疗服务对于患者首先是必需品,但又可成为奢侈品。这种双重属性使得涨价不会减少多少纯粹的治病需求,降价或免费将大大刺激对于舒适医疗服务的需求。由于其必需品性质,政府应当对弱势群体承担起起码的资助责任;由于其奢侈品性质,完全由政府提供免费医疗服务,肯定会引起开支不断上升。

2.医疗服务并非全是需要由政府买单的公共物品。非传染病的医疗不具有正外部性。传染病的预防、医疗具有很强正外部性。通常的公共物品是私人不愿意出资的,而传染病的医疗是患者一般也愿意出资的,因此是一种准公共物品。这一特点意味着政府应当为传染病的预防、医疗部分或者全部买单。

3.医疗服务并非全是供需(医患)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的。否则没有“久病成良医”一说。在医护人员的收入基本依赖于药品销售和医检费用的条件下,医方会利用医患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诱导患者形成过度需求(或医方过度服务)。但信息严重不对称并非一定是患者支付过高的医疗费用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也很可能是由于患者缺乏充分的选择权。患者缺乏医学知识与一般消费者缺乏家用电器的知识是差不多的,但家电市场的高度竞争性使得大多数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因此,若患者有充分的选择,则除了急病患者之外,大多数患者都将通过货比三家尽力改善自己的信息状况,减少接受过度服务的概率。医疗服务费用偏高,究竟多少是医患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引起的,多少是患者缺乏选择造成的,需要通过具体调查来确定,不能简单宣称就是信息严重不对称惹的祸,更不能以信息严重不对称为理由要求政府强制规定医疗服务费用。

4.医疗服务是具有上下游关系的一种组合式服务,包括诊断病情的一系列服务和治疗疾病的一系列服务。这一特点引起了如何建立医疗行业最佳产业组织的问题。所有服务集中于一个供给者将使患者在下游的各个服务环节被“套牢”。当前以药养医现象就是把诊断服务与治疗服务组合在一起的结果。从促进竞争降低成本的角度出发,最好把所有服务分散于不同供给者,同时在每一项服务中都建立多个供给者。但这可能使患者感到不便。在整个医疗行业,既要有各种服务相对集中的大型医疗单位,也要有分散提供部分服务的小型专营单位(如实行初诊和简单治疗的社区医院)。至于这两类单位的比重,恐怕主要应当由市场决定。

5.医疗服务的效果具有不确定性,会出现患者不满意的结果,且患者往往难以辨识这种结果是由于医方未尽责还是医方虽尽责但无力回天。这一特点意味着医疗服务具有一定的风险,当前这类风险基本由患者承担,一旦出现意外后果,医患双方往往发生激烈冲突。面对这种可能性,医方往往采取回避风险的态度,使本来具有一定治愈概率的疾病不能得到及时医治。这一特点意味着改革必须考虑建立分散这类风险的保险机制。以便促使医方尽最大努力,使患者在一旦发生不良后果时能够得到一定补偿,以缓解医患冲突。

6.医疗服务是一种需要经常创新的产品。人类面临与疑难病症和不断出现的新病种之间永无止息的博弈。而对于疑难病症和新病种,医患双方都面临信息不完善问题。这就需要在医疗服务方面进行永无止息的创新。这一特点意味着改革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如何激发供给方(包括医护人员、医院、药品和医疗器材的生产企业和医学院校)的创新热情?二是如何建立创新资金的筹集机制?三是如何建立创新风险的保险机制?创新的激励不能建立在创新者无私奉献的道德基础上,也不能建立在自上而下考核加重奖的基础上,因为那将导致弄虚作假和高昂的考核成本;只能依靠能够给予创新者充分报酬的市场机制。但市场机制会引起创新产品高昂的价格,在没有政府资助时将有悖于公平。

7.医疗服务不可能完全标准化。因此医院与其基本要素——医护人员之间的合约是高度不完备的,很难规定详尽无缺的服务规则,因此需要医护人员在一定的范围内发挥独立决策的功能。这意味着在医院内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是一件非常复杂的工作。为了使激励机制有效,就需要给予医护人员自由流动自由开业的权利,让他们可以用脚来表示对于激励机制的认可与否。有效的激励机制需要医院的领导付出艰辛的努力。而这又意味着需要建立能够充分激励医院领导付出这种努力的产权机制。

8.医护人员人力资本的形成、维护和增加是一个周期比较长的过程,其供给往往滞后于需求的发展和变化。这种人力资本形成的耗时性往往导致医护人员的短缺,而短缺的要素通常容易获得较高的收入,尤其是当其所有者建立起具有一定垄断地位的职业团体时。但医护人员的人力资本又具有非常强的专用性,一旦退出医疗行业,其人力资本急遽贬值。因此,即便医护人员收入偏低,只要不低于个人心目中的临界水平,他(她)们一般不会重新择业。这种职业转移的粘性可能导致医护人员的收入偏低。要避免医护人员收入过高或过低,在长期中主要还是要依靠竞争性的医护人员劳务市场,因为政府不可能比市场做得更好。

为医护人员培养人力资本的是有关学校。只有当医护人员的收入不低于均衡水平时,社会才可能有相当部分的年青人愿意报考这类学校,并支付相应费用。才能够使这类学校可以依靠自己的收入而维持。否则就需要依靠其他的资金来源,尤其是政府拨款。如果不允许由竞争性市场去形成医护人员的均衡收入水平,那一定意味着两种结果:一是医护人员(经常是医生)通过建立具有垄断性的职业团体来保持市场的短缺以获取偏高的收入。二是由政府以照顾民生为由通过行政手段把医护人员的收入水平压低至均衡水平以下,结果使在职医护人员缺乏工作激励,整个社会缺乏足够的年轻人愿意选择这个职业,市场同样保持短缺状态;患者只能得到虽然廉价但质量低劣的服务。

9.医疗保险市场的道德风险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但在不同的医疗保险体制下,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实行全民全额保险的条件下,这种道德风险可能更多地表现为患者力图通过隐瞒真实信息,使医疗服务尽可能从低费用的必需品转化为高费用的奢侈享受。而在部分公民享受保险时,道德风险还会表现为患者尽可能获取超量昂贵药品,转手倒卖获利。

医疗服务涉及七方面主体:患者,医院,医护人员,药品和医疗器材生产、研发、销售企业,医疗保险公司,医护人员的培养学校,政府。这七类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摩擦。因此,医疗体制作为一个系统,其改革必须系统考虑,兼顾各方,配套实施。2005年以前的改革由于缺乏兼顾性和配套性,导致许多人不满。于是大致从2005年开始,出现一股反对医疗服务市场化改革,要求政府主导医疗服务行业的舆论浪潮。这股浪潮把缺乏兼顾性和配套性的市场化改革出现的问题归咎于市场化。

二、全面配套改革的基本目标模式

全面配套改革的基本目标模式:1.最大限度促进市场竞争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平抑价格,提升质量。2.政府资助贫困群体,保证所有国民得到基本的必需的医疗服务,实现社会公平。3.个人承担部分医疗费用,防止医疗费用不合理膨胀。

(一)为了实现充分竞争,需要患者、医疗服务供给者和医疗服务基本要素所有者三类主体充分的自主选择权利。

1.保证患者充分自主选择的权利。医疗服务是组合服务,为了充分引进市场竞争,就需要把它细分,并在每一项服务中都最大限度的引进竞争。具体思路:

(1)所有医院不论大小,不分公私,都平等纳入医保体系,使患者在选择医院时只需考虑医院的服务水平、态度和费用。如此在所有医院之间形成竞争格局,迫使诊断费用逼近充分竞争水平。

(2)患者需要耗费较大的仪器检查、根据处方买药、动手术住院时,不必非在其初诊医院,可以自由选择医院和药店,以便在仪检、买药、动手术住院方面充分引进竞争,迫使医检价格、药价、手术住院费用逼近充分竞争水平。

(3)每个国民有权在多家医疗保险机构之间选择,迫使保费逼近充分竞争水平。

2.在给予患者充分的选择权时,也给予医疗服务过程各个环节的供给者(医院、药店、有关企业、医保单位、学校等等)自主定价权。

若供给者没有自主定价权,价格就不会发挥有效配置稀缺资源、有效激励供给者增加生产提升质量降低成本的功能。由政府强制压低医疗服务过程各个环节的价格,短期当中似乎有利于患者,但它将对各个环节供给者形成负激励,使人们不愿从事这类职业,造成医疗供给的短缺,迫使患者不得不通过排队、拥挤来获得低质服务。从长期、整体看,这反而降低了消费者的福利。自主定价是否一定意味着价格上涨?短期当中完全可能,尤其是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的短时期中。但是长期当中价格是否居高不下甚至持续上涨,则取决于其它一些因素。

由于医疗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是缺乏价格弹性的必需品,因此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缓解自主定价在短期和长期造成的涨价压力。

(1)给予具备一定资质的个人和法人经营医疗服务过程各个环节的准人权,以促进竞争。当前尤其要允许甚至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组建医院、药店、相关企业和学校。如果不改进准入制度,不改变短缺状态,就无法形成事实上的竞争。只要准入制度导致充分竞争、消除短缺状态,长期中自主定价不会导致价格居高不下。

(2)考虑到竞争性非短缺市场的形成非一日之功,从政府抑价到自主定价的转变必须是渐进的。自主定价的浮动范围只能根据市场竞争程度的提高而逐步扩大。因此改革的程序应当是首先允许具备基本资质的私人和法人组建医疗服务单位,并给予自主定价权,形成一段时间的价格双轨局面,促进竞争;然后逐步放开原有医疗服务单位的自主定价权,最终实现价格并轨;在价格机制正常发挥作用之后,再对原有医疗服务单位的产权进行改革,可以由公立改为私立,也可继续保持公立,或者实行公私混合产权。

当前医疗费用过高的表面原因:一是医院在医护人员劳务价格受到压制的条件下被迫采取以药(仪检、手术、住院)养医的措施,二是有关企业与医生共谋。但深层原因是患者缺乏充分的选择权利和充分的信息。这个问题不解决,即便政府放开了对于医护人员劳务价格的管制,药(仪检、手术、住院)价仍然不会下降。

当前政府解决医疗费用过高的最好做法,不是强制限价,因为在产品规格品种易变的行业,企业总是有办法规避政府价格管制的;应该首先是用制度保障患者充分的选择权。其次是实行强制报价制度,即强制各家医院和药店免费在政府网站的特定网页上如实公告各种医疗费用,消除医患双方在医疗费用方面的信息不对称;同时强制要求各有关企业免费在网上如实申报各种产品的出厂价,以帮助医院和药店择优采购;通过强制报价形成竞争,迫使供给方降价。第三是充分发挥医保单位的监督功能。只要相当部分医疗费用要由医保单位支付,追求利润最大化、同时又面临同行竞争的医保单位就有动力通过讨价还价降低医疗费用。当然,若医保单位无利润动机和医保市场无竞争,医保单位就可能只提高保费而不去和医疗单位讨价还价,甚至可能和医疗单位串谋。

只要在生产环节制止了垄断引进了竞争,在全部流通环节包括最终的销售环节透明了价格信息,引进了竞争,就一定能够遏制过高的医疗费用。为了防止由于竞争而引发药品质量下降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定期随机摇号抽捡各家药厂(医检仪器厂等)的产品质量,发现问题,黄牌警告;屡教不改,停业整顿。一旦通过竞争使常规药品只能赚得平均利润,药厂就将投入资金开发新药以便获取创新利润。对于新药的价格,同样应当由厂商自主定价,政府不便规定,反而是应当通过专利加以保护。同时通过政府资助来减轻患者负担。

3.在给予患者自主选择权、医疗服务各个环节供给者自主定价权的同时,给予医护人员自由流动、自主开业的权利,但是不给以组织垄断性职业团体的权利。以形成竞争性医护人员劳务市场,通过这种市场形成均衡收入水平,以激励已有医护人员努力工作。同时通过这种市场形成与其它行业均衡的收入差距,以激励足够多的年轻人选择医护职业。与此相配套,放松对医科院校的政府规制,建立竞争性的医护人员人力资本教育培训市场。

(二)市场竞争可以促进效率,但是不能改善要素初始分布的不平等。因此,为了保障国民生存权的基本平等,政府应当承担资助责任。

1.首先是中央政府应当为每个国民(包括农民和市民)提供平等的初步的基本医疗保险,其金额可以随国民收入(或个人所得税)的增长,以低于或者等于国民收入(或个人所得税)涨幅的速度上升,并且在通货膨胀时实行指数化。中央政府提供基本资助,有助于实现全体国民平等享受必需的基本医疗服务。同时,中央政府提供面向全体国民的基本医疗资助,也有助于解决人员(尤其是农民工)跨区流动与目前完全由地方政府筹措医保基金之间的矛盾,有助于促成劳动力自由迁徙的全国性劳动市场。

在中央政府提供基本资助的基础上,各级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力和医疗地方病的需要对当地人追加一定资助。但需要通过户籍制度改革重新定义“当地人”,应由中央政府强制规定在一地工作和生活一定时期以上的国民都应当算是当地人。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地方政府狭隘的地方福利主义。因为过高的地方医疗保险会刺激人口流入,加重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迫使地方政府把地方医疗保险维持在适度水平。

在政府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每个国民还可根据自己的健康和收入情况,自主选择购买商业化医疗保险。同时,鼓励宗教团体和其它慈善机构以及私人针对一些耗资特别大的疾病提供专项慈善救助资金。

政府(多级)、个人、慈善机构三位一体的医疗资金筹措体制,一方面使国民在获取必需的医疗服务方面达到基本平等,同时又可避免全民全额医疗保险制度下政府医疗保险支出持续快速增长,难以为继的局面。

2.中央政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一定比例(固定的或者累进的)从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中筹措,不必另征新税。个人所得税近来已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且增长速度可观,这就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能够稳步增加。从个人所得税筹措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既体现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强制性、公平性(收人低于纳税起征点的弱势群体也能享受基本医保),也不会另外加重国民的负担。

3.为保证患者的自主选择权以促进竞争,政府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应拨付给医疗服务单位,而应当划入消费者的基本医疗保险账户。考虑到个人身体素质的差异,基本医疗保险账户可以按一定比例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医疗服务费用也按同一比例从两个账户划拨。个人账户专款专用、节约归己、后代继承,以防止过度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账户可以对身体较差的人提供相对多一点的资助。至于两个账户的资金比例,应按照既定准则定期调整。一个可能准则是只要国民收入增长速度为正,个人账户的年划拨额(剔除通货膨胀)就不能下降,尽管其比重可以减少。

4.为激励患者自主节约医疗资金,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可以考虑个人现金、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商业化医疗保险和慈善基金五合一的支付组合。个人现金、个人账户的支付有助于防止过度消费,其中个人现金的抑制作用更加明显。统筹账户、商业化医疗保险和慈善基金有助于解决患者的资金困难。五者之间比例关系的一个可能的基本准则是较低费用以个人现金、个人账户为主,而大额费用以统筹账户、商业化医疗保险和慈善基金为主。具体的比例应当既相对稳定,又能按照既定准则定期调整。

三、小结

在此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关口,尤其需要为竞争性的市场大声疾呼。但市场化改革并不意味着免除政府在推进基本生活必需品(劳务)公平分配方面的职责,同时政府推进公平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要逆转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政府对全体国民实行部分资助的竞争性医疗服务市场这个目标模式必须坚持,绝不能倒退。但实现目标的方式必须稳健。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医疗服务单位的自主定价权,医疗服务过程各个环节的准入机制、竞争机制,医护人员的自由流动自由开业机制,三位一体的医疗资金筹措体制,个人现金、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商业化医疗保险和慈善基金五合一的支付组合,这六方面的改革需要综合配套协同渐进。以竞争促效率,抑价格;以政府资助实现公平;以个人承担部分费用防止医疗费用非合理膨胀。渐进式配套改革可以选择若干城乡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再逐步推广。但全民初步医保这一项改革必须全国同时实施,不宜分地区分阶层分别实行。

参考文献:

[1]王绍光,何焕荣,乐园,政策导向、汲取能力与卫生公平[J],中国社会科学,2005,(6):101—120。

[2]JANEDUCKETT,PoliticalInterestsandtheImplementationofChina’sUrbanHealthInsuranceReform[J]Socialpolicy&administrationissn0144—5596Vol,35,N0,3,2001,7,35(3):2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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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和产生

关于医疗保险的概念,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尚无统一的定论,对医疗保险的提法、表述及内容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从医疗保险的范围大小来看,可以分为广义的医疗保险和狭义的医疗保险。我国以往和现行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表面上看只支付医疗费用,但实际上通过其他制度也补偿了由疾病引起的误工费用,即是一种广义的医疗保险。我国计划要建设的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向着“健康保险”的方向;但由于我国的现实国情,短期内的医疗保险只能是努力完善医疗费用的保险或补偿。所以,本文所指医疗保险,其实质即是狭义的医疗保险。在此,有必要区分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

西方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大多是从医疗保险起步的。医疗保险始于1883年德国颁布的《劳工疾病保险法》,其中规定某些行业中工资少于限额的工人应强制加入医疗保险基金会,基金会强制性征收工人和雇主应缴纳的基金。这一法令标志着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特别是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后,医疗保险立法进入全面发展时期,这个时期的立法,不仅规定了医疗保险的对象、范围、待遇项目,而且对与医疗保险相关的医疗服务也进行了立法规范。目前,所有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

二、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按照医疗保险费用来源的不同,可以将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分为两个时期:一是国家医疗保险时期,二是社会医疗保险时期。

1.国家医疗保险时期。我国国家医疗保险时期的保险,按不同的对象,又可以分为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是我国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大专院校学生实行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我国公费医疗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当时,仅在部分地区以及某些疾病流行区的范围内重点实行。1952年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全国人民政府、党派、团体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措施》的规定,自此,便在全国实行了公费医疗制度。随着享受公费医疗的人数不断增加,公费医疗费用呈现较大幅度增长的趋势。1965年10月颁布《关于改进公费医疗管理问题的通知》中,进一步规定“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治病的门诊挂号费和出诊费改由个人缴纳,不得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1966年以来又相继出台一系列对药品的限制。1960年规定的不予报销的药品为6种,1966年时达到102种,1975年达175种,1982年又进一步规定凡标有“健”字的药品一律不予报销。总之,公费医疗制度使每个职工不论职位高低、收入多少,凡患疾病者均能享受免费医疗,解除了职工对疾病的忧虑,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的健康。

2.社会医疗保险时期。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改革开放,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如医疗费国家和企业包得太多,超出国家生产力水平;缺乏有效的医疗费用控制机制,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医疗保险覆盖面窄,仅能覆盖全国20%~25%的人口;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程度低;企业负担不均;劳动力流动不畅;医疗服务追求高成本,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重复建设等等。自1984年起,在政府的指导下,各地试行了一些小幅度的改革。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由此,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社会医疗保险时期。1999年1月14日,国务院实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暂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就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操作规则,加上各种地方的地方政策法规以及试点经验,已经构成中国医疗保险立法的基本原则和框架。

三、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由于目前我国处于医疗保险的转型时期,因此,医疗保险制度在医保范围、医疗保险金的筹集方式和渠道、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医疗保险机构的管理等方面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其突出问题主要有:

1.保险范围窄,社会化程度低。现行的医疗保险,由于制度不统一,使得我国公民有的有医疗保障,有的则得不到保障,造成了社会不公平现象。全国医保不平衡,启动城市多,覆盖人口少;中等城市参保多,大城市参保少;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多,困难企业参保少。这与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一规定相悖。由于缺乏统一的调剂机制,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极为低下,既影响企业市场经济中的平等竞争,阻碍劳动力合理流动,也不利于多种经济形式长期并存和发展。

2.缺乏合理的医疗经费筹措机制和稳定的医疗费用来源。由于享受人数的增加,老年职工的增多,疾病的变化,医疗技术的发展,药品和各项医疗费用的调整,各种高技术医疗设备的引进,加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职工对医疗需求的变化,使医疗费用开支不断增加。同时医疗费提取比例低于实际开支,使得个人实际支付医疗费用比例过高,负担过重。

3.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医疗服务机构或定点医疗保险药店的行为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出现了为了各自经济效益各自为政的局面。对于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由于管理不善,部分人员乱开医疗费用或用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购买生活用品。这些现象造成了新的医疗保险腐败和医疗保险基金的减少。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对策加以解决:

1.实行“部分统筹与单位自管相结合”。即住院和大病实行统筹,同时个人也要承担部分费用,以利于从利益机制上促使单位、个人关心节约医疗费用;而一般的门诊、急诊就医由单位管理,各个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管理办法,不强求统一。这个办法有几个明显优点:首先筹资比例低,统筹资金容易到位。其次有利于用好管好统筹资金。由于统筹只管易于界定的病种,操作比较简单,监管成本低,控制方便。再次在一定阶段内承认并允许不同单位的职工在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所享受的医疗保障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单位和职工易于接受。此外有利于各单位自管的医疗机构发挥作用,提高监管效率。

2.保费的收取可以尝试“成本倒推”,即从医院方面的医疗收入倒推算出各个单位应缴纳的保费。这样做有以下几个优点:一是简单易行,操作方便。二是体现了公平的原则。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是投保额与给付额相一致,即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关系。三是有利于扩大医保覆盖面,创造“多赢”格局。

3.同时设立两种形式的个人账户。(1)实际储存制的个人账户,让职工在年轻时为年老时的健康储备一定的资金。(2)现存现付制的个人账户,以鼓励职工节约统筹以外的医疗费用。此账户由各个单位自行管理,具体形式、管理办法、自付比例等都可由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而定。以上两种账户国家均付给不低于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且都可以结转和继承。总之,既要通过调节个人自付比例来制约不合理的医疗消费,又要使节约医疗费的职工在个人账户上得到适当的利益。

4.采取按标准病种定额付费(DGR)的办法,即不管患者看了几次门诊、急诊,也不管住院几天,一律按患病的种类定额付费。国际上德国搞了100多年的医疗保险,从1996年开始改为按标准病种定额付费,美国是从1983年开始的。采用此法可以避免按单元服务定额付费的大部分弊端,有利于疑难杂症的诊治;有利于医院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发挥各级医院的作用,有效地改变患者在大医院看病“三长一短”现象;有利于加强医院间的竞争,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有利于管理部门对医疗行为和费用进行监管。当然,实行按标准病种付费的测算工作是比较复杂的,但我国几十年来积累了大量的病案资料,又有国际上很成熟的经验可做参考,借助现代化的计算机等工具进行统计计算,是完全有条件将各个病种的标准费用测算出来的。

参考文献:

1.覃有土,樊启荣。社会保障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2.王先林,李坤刚。劳动和社会保障仲裁与诉讼。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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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从1978年至1988年,我国职工人数上涨30%,而同期的医疗费用却上涨414%;人均医疗费用上涨310%;1988年以来我国医疗费用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大大超过同期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但是1992年以来医疗费总额的增长明显钝化。自1991年至1994年职工的总医疗费增长分别为17%、18%、23%、21%。与工资总额同期增长率13%、19%、25%、35%相比,人均医疗费的增长1992年以后也低于人均工资的增长,1994年甚至低于消费价格指数25%的涨幅。北京、上海等一般被认为医疗费增长较快的地区,实际上医疗费增长也都低于工资增长,甚至天津、辽宁等国有企业集中的地区医疗费增长不足10%。

这种相对钝化现象有多方面的原因,医疗事业总体投入不足、尝试性改革抑制过渡消费、国企经营状况的恶化导致的无力负担、医疗消费的改革的敏感性相对较低。种种原因说明了一点事实——我国城镇职工的医疗消费水平没有随着经济发展得到相应的提高。这种国民福利水平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长此以往不利于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现实中,由于人口老龄化、科技进步、疾病谱的变化以及人们医疗需求提高等原因造成医疗费用的上升,所有这些都冲击并推动着原有的医疗保障制度的变革。

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内容

国家进行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改革尝试自1994年开始,在九江和镇江试点进行以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为基础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1996年在全国57个城市扩大试点。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简称《决定》)以来,1999年、2000年,国务院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又陆续出台了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已初步形成以《决定》为主体,以10多个密切相关配套政策为支撑的政策体系,这标志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和政策框架已初步形成。这一政策体系为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提供了统一的政策依据。

改革的目标是自1998年起用3-5年的时间,以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核心,在扩大覆盖范围、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完善基础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多层次的城镇医疗保险体系,根据人口和经济特征,通过多种形式解决医疗风险,满足不同人群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首先,全国城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本着“基本水平、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基本原则,实现三个转变,即由福利型转变为保险型,由包揽型转变为分担型,由自保型转变为互济型。

其次,以自愿的原则,发展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医疗保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相结合的办法是由我国的国情、国力决定的,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财政困难、企业效率不高,所以为了使医疗保险既能发挥保障生活和安定社会的作用,又能适应不同经济条件下的具体需要,宜实行多种保障模式。

三、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深层次影响

医疗保险的性质是国家和社会为社会成员提供的用于患病、受伤、年老的治疗费用、服务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非盈利性的社会事业。它作为社会经济正常运行的稳定器,无论对于体制的顺利转轨,还是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都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又是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战略性举措之一,是我国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基本目标之一。因此,对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这项涉及方方面面关系和亿万职工利益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尽力做好。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到1999年,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覆盖率为81%,失业保险为72%,而基本医疗保险不到10%。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例,从1998年全国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出台至去年上半年,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数仅有1396万人,而此时全国的失业人口就达1120万人,其中95%以上的职工都不能得到基本医疗保险。同时,我国城市贫困人口总数也达到1176万人。如果这部分人群的就医难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或缺乏正确的处理和引导,容易引发社会不满情绪的滋长和蔓延。所有这些要求各地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必须分散决策、因地制宜,也要求采取合理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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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会计电算化管理的意义

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会计电算化不仅能够促进会计职能的转变,而且可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会计电算化帮助财会人员摆脱了繁重的手工操作,降低了会计人员的劳动强度,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使财会人员有时间、有精力、有条件参与医院管理与决策,为提高医院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建立和完善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体系,是促进医院会计电算化向深层次发展,使财务管理工作更趋科学化、合理化的重要保障。医院完善会计电算化管理功能最终所要达到的目的:充分利用计算机快速提供信息的能力,提高会计信息加工的效率,为管理、决策和医疗改革提供高效的服务。

2目前医院实施会计电算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2.1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有些基层医院会计电算化的程度非常低,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医院管理者存在“重硬轻软”的思想,即重视对设备等硬件的投资而忽视对管理方面如软件的投入。

2.2子系统相互独立而缺乏整合性

在一些医院,其收费、物资购销、工资发放、会计核算等分别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电算化体系,可是由于各职能子系统相互独立,导致各核算单位的硬件重复配置,浪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

2.3数据保密性和安全性差

一是实际操作中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制订措施不全或缺乏有效监督,导致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计算机维护过程中存在风险。如缺乏必要的防病毒意识和措施,对利用计算机犯罪知之甚少,缺乏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三是会计档案形成和保管过程中存在风险。如没有及时备份或备份数据没有定期检查,凭证、账簿没有及时打印等。

3加强完善医院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的具体措施

3.1提高医院领导对会计电算化的认识

医院领导要充分认识到会计电算化在医院改革和管理工作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会计信息系统是一项需要不断投入和支持的长期工程,并不是有钱、有软件就行了,而是要在符合医院经济运行规律的条件下,有医院领导的直接参与,全院职工的积极配合和病人的理解,整项工程才能够得以顺利进行。

3.2进一步完善会计电算化系统,将其作为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核心部分

首先,根据当前改革的要求,重点解决会计电算化的主核算系统与工资核算、住房公积金核算、物资管理和部门核算系统的匹配,同时还要针对医院的特点建立一个附属子系统来辅助全局管理。其次,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建设必须纳入医院管理信息建设的统一规划,作为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在完善、满足自身系统的功能要求和安全要求的同时,还要保证与医院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力求数据一方输入、多方共享,在硬件网络上与其他部门的管理系统共享一个网络平台。

3.3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内部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可以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准确。(1)加强操作程序控制。操作规程应明确职责、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并形成一套电算化系统文件。(2)原始数据输入稽核控制。电子原始数据必须经不同人员审核和确认,再利用模块自动生成电子记账凭证,自动形成后的电子记账凭证不允许任何人修改。(3)加强操作人员授权控制。会计软件正式投入使用后,对各类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授权规章。超级秘书网

3.4加强安全保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

3.4.1建立严格的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备份数据。除了备份之外,还应收集计算机硬件系统的型号、存储空间的大小、外部设备的配套类型等计算机操作系统信息。

3.4.2实行必要的内部控制。实行用户权限分级授权管理,建立网络环境下的会计信息岗位责任。建立健全对病毒、电脑黑客的安全防范措施,采用防火墙技术、网络防毒、信息加密存储通讯、身份认证、授权等措施来保障医院会计电算化的安全、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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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启动,其改革的基本走向是商业化和市场化。经过20多年的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问题主要表现在:

1.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医疗服务公平性的下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卫生费用不平衡。占全国人口2/3的农村居民只拥有不到1/4的卫生费用,而占人口1/3的城镇居民享有3/4以上的卫生费用,而且农村居民占卫生费用的比例有逐年下降的趋势。东部地区的人均卫生费用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二是医疗保障的可及性低。近八成农村人口和近五成城市人口——亦即全国近3/4的人口尚未参加各类医疗保险,在遭遇疾病风险的时候无法得到政府的扶助。(张冉燃:《权威报告: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总体上不成功》,载《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05年第14期)

2.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益严重。医疗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的增长和卫生费用的增长极为迅速,大大超过了GDP和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据统计,从1989年到2001年,按当年价格计算,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了39.3%,而在同一时期,平均每一门诊诊疗费和日均住院费则分别增长了96.5%和99.8%(葛延风:《中国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反思》,载《中国卫生产业》2005年第9期)。

3.医疗卫生服务和卫生投入的绩效低下。有关卫生统计表明,虽然中国人口还在增长,但医疗机构的门诊量却在下降。2003年全国医院和卫生院门诊总量为20.96亿人次,比1993年减少了1.09亿人次。但同期城乡居民的两周患病率却从140.1%提高到143.0%。(张冉燃:《权威报告: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总体上不成功》,载《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05年第14期)另据统计,2002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已经增至5.24%,2003年超过5.4%(葛延风:《反思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载《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6月6日)。但尽管如此,居民综合健康状况却没有明显的改善,在某些领域特别是公共卫生领域,一些卫生、健康指标甚至恶化。

4.卫生资源的布局与结构不合理,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并存。我国的卫生资源约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又集中在大城市。大城市一些高精尖医疗设备的占有率已经达到或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明显过剩。而医疗机构为了收回投资成本和追求高收益,随意对患者使用大型医疗设备,乱检查、重复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加重了患者的负担。与此同时,市县以下公共卫生机构特别是一些农村的医疗卫生机构却缺乏一些基本的医疗设备和条件。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但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以商业化、市场化为走向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规律,将市场经济的原则移植到具有公益性质的医疗卫生事业中来。二是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管理责任缺失:如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卫生资源的配置极不合理,对医疗卫生机构缺乏有效地监管等。

要解决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中的问题,既不能继续沿着完全市场化的方向继续走下去,也不能走回头路,退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医疗卫生体制。必须根据我国国情,在总结以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体制。

一是要明确医疗卫生的基本目标定位。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所能提供的医疗卫生资源是有限的,但社会成员对医疗卫生的需求几乎是无止境的,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确立合理的医疗卫生的基本目标。要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目标定位,坚持这一目标定位,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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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还没有推行市场化经济,那个时候是由政府部门来主导国家经济的走向,国家实施的是计划经济。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计划经济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在当时个体经济自发性还较弱的前提下,国家实施计划经济,使中国市场的整体秩序保持良好健康的发展,且大大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医疗卫生事业在国家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也基本上满足了国家人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甚至可以说,在当时国家整体经济较为落后的时代背景下,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大大推动了当时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整体策略的调整,我国开始实施市场经济体制。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医疗卫生事业不及时的进行改革,那么其前行的道路必然会越来越难走。因此,在市场化的背景之下,医疗卫生事业进行改革是发展的大趋势,这是无可置疑的。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所面临的困境是需要我们积极应对的。分析困境所在,减少改革阻力,提出积极应对改革的策略正是此论文的写作目的所在。

二、市场化背景下中国医疗改革的重要意义

在市场化背景下,要想使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更加符合人们的需求、更加能够适应时展的要求,就需要积极的进行改革。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对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进行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建立起更完善的医疗制度,创建更加公平、效率高的就医环境

无论是在计划经济时期还是现如今市场经济时期,看病难、看病贵始终是一个难题困扰着患者就医以及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在医疗体系中,之所以会有许多不良现象的存在,归根结底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医疗制度的不完善。没有一个好的就医环境,因此造成了许多类似于“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的存在。这些问题不仅仅给患者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同时也大大的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针对目前所存在的医疗上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改革,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使各项医疗卫生工作在推进的过程中有完善的制度来对其进行制约,从而使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工作更加公开、公正、透明。从而也会有利于创建更加公平、效率高的就医环境。

2.有利于构建完善的医疗体系,从而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

对于目前医疗体系中所存在的影响其自身发展的问题,对其问题及时的进行改善,不仅仅会有利于问题本身的解决,同时也能带来许多其他方面的效益。例如,能够提高患者对国家医疗的满意程度;在市场化的背景下为医院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这些都是从小的微观层面上来看所存在的积极意义。医疗改革所能够带来的成效,不仅局限于微观层面,其在宏观层面更是意义重大。整个大的医疗体系当中,正是由一个个小的问题组成的。解决每一个小的方面以及小的问题,就能够大大的改善整个医疗环境,从而构建一个完善的医疗体系。而医疗体系的完善,问题的改善,不仅仅可以给医疗领域带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时对于推动国家层面的经济发展也能起到非常大的帮助。

三、市场化背景下中国医疗改革所面临的困境

1.政府的定位不准确,对其职责定位不清晰影响了医疗改革

医疗改革是在市场化的大背景下推行的,因此医疗改革的核心应该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下实现最优化的医疗配置。做好这一点的关键在于政府部门以及医疗机构要分别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定位,清晰的划分出自己的职责所在。市场化改革的初衷本是想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但是如果一切权力都交由市场来掌控,那就会容易造成资源分配不均衡,导致政府监管不力,政府职能缺失等。这将会给医疗改革造成很大的阻力。因此,要想减少改革的阻力,脱离改革困境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强化政府的责任,明确其应该监管的范围,完善各项制度,给予的医疗机构的自应该在政府机构的监管范围内实行。

2.医疗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医疗市场秩序混乱影响了改革的步伐

医疗改革顺利进行下去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有一个完善的医疗体系作为保障,只有在规范的医疗体系医疗制度的制约之下才能使改革顺利的推行下去。但是从目前来看,改革面临着重重阻碍,许多问题迟迟无法通过改革来解决,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我国医疗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相关的制度也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制约,因此造成了医疗市场秩序的混乱。从目前公众所反映的问题有医疗效率低下、医生收红包为自己谋取私利、药价虚高、医疗服务价格混乱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医疗服务体系的不完善,医疗制度不健全,导致了医疗市场秩序较为混乱,严重影响了改革的进度与步伐。

3.部分医生的能力与素质还不够高,为医疗改革造成了阻力

推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除了国家政策的支持以及医疗系统内各医院的配合之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医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综合能力。在这里我们所讲的素质和能力既包括医生对医疗卫生知识的充分认知,还包括医生的医德、责任心等。医疗改革这项工作,归根到底还是要医疗系统内的工作人员来推动,但是从目前来看,虽然我国医生的整体素质与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综合素质高、能力强的医生还多数集中在大城市的大医院中。在一些小城市或者区县的医院中,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医生专业素质以及能力并不高,甚至不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他们在医疗改革的过程中,不仅不能对改革起到推动作用,甚至会为了一己私利而阻碍改革的步伐。这就为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带来了一定的阻力,大大影响了改革的成效。

四、市场化背景下中国医疗改革走出困境的对策分析

1.明确政府部门的职责,政体分开,强化政府责任

国家政府以及相关行政等部门作为推动医疗改革的主体,在医疗改革的过程中起到了主要的作用。政府等部门需要明确好自己的职责,哪些行为可以放权给医疗部门,而哪些行为必须要由政府等部门来积极推动与参与,是需要充分把握好其中的“度”,也就是说政府部门不能管的太多,也不能管的太少,保证医疗卫生体系的改革要在国家政府充分把控的前提下来自由发挥其在市场中的重要作用。

因此在医疗改革中,政府一定要强化自身的责任,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协调统一推进医疗体制的改革。坚决杜绝政体不分的状况再出现。在之前我们在医疗卫生系统中经常会听到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而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政体不分的医疗体制。政府部门掌控医院行政权及人事权等等,公立医院附庸于政府部门,那么行政权力的缺位错位等就会严重影响到医院的正常发展。所以,要想使我国医疗改革走出困境,就一定要明确政府职责,政体分开,强化政府部门的责任。

2.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整顿医疗市场的秩序

在推动医疗体制改革的进程中,除了政府部门要发挥其重要作用外,还需要医疗部门的配合。尤其是在公立医院中,一定要树立长远的发展目标,立足国情与医疗体制的现状,科学的推进改革,充分的完善医疗服务体制。国家政府部门在市场化的背景下,充分放权给医疗市场,那么医疗市场就要对自身权利进行充分的整合,不能将所有的权利都依附在政府身上,所以在市场化背景下,就要重新理顺自己手中的权利,配合政府部门一起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整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多种体制与机制,发挥出医疗改革后在市场化大背景下的应有的效率。医疗系统风气的改善将会大大的改善医疗市场的秩序,从而推动中国医疗体系的改革步伐。

3.加大人才整顿力度,提高医疗系统工作人员的能力与素质

在上述中我们已经提到了,医疗系统中人才的素质与能力对于医疗改革有着直接性的影响。因此,在市场化背景下推动中国医疗,就要加强对医疗系统中人才队伍的整顿,通过培训、定期考核等手段来提高医疗系统工作人员的能力与素质。例如,在医疗系统内部,由国家主导、医院内部执行,定期为医生进行分层次的培训与考察。对管理层人员更侧重于管理类相关知识的培训,对医护人员侧重于对专业知识的培训等。培训与考核要进行充分的结合,对其对其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可以继续留任工作,考核多次不通过者就要实行淘汰制度。除了专业素质与综合能力的培训与提高外,还应该加强医疗系统内工作人员对国家出台的大政策的了解与把控,使他们能在改革中做到全力配合。

无论是在医疗服务体系中还是在其他领域中,不管是为了促进企业或行业的发展还是为了对其进行改革,改善其存在的弊端,我们都应该意识到一点,那就是人才存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因此在人才的建设方面,对人才的培训,一定要切合实际,实事求是,决不能走形式。那样既不能起到好的效果,反而会对资源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参考文献

[1]季宇欢.浅谈如何走出医疗改革困境――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角度看 [J].现代妇女.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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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

1.公费医疗改革。公费医疗改革始于1984年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原来完全由国家财政承担医疗费用改为以国家财政为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分担医疗费用。在具体操作上各地形式不一,实践表明比较好的做法是,患者负担一定比例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年负担的比例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或者患者本人1个月的工资额,超支部分由单位负担。但是,这种做法一方面没有全面推开,许多地方仍在沿用实报实销的制度;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由于政府拨款不足而使公费医疗出现赤字时,还需自己筹措资金予以弥补,但是这种责任分担是极其有限的,它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财政预算拨款是公费医疗唯一的筹资渠道的特征。此外,公费医疗的管理制度和经费管理办法也相应进行了改革。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是对公费医疗享受范围、经费开支、机构职责、监督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公费医疗经费管理改革主要是将原来由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改为多种管理形式并存,从全国来看,多数选择由医院管理的办法。

2.劳保医疗改革。劳保医疗改革始于1990年11月劳动部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劳保医疗制度改革会议。会议确定的改革方向是: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合理负担,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制度。大病统筹虽然只在企业进行,没有涉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但是它为我国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积累了经验。

3.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199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印发了《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试点意见》,并在九江和镇江进行试点,之后不断扩大试点城市,到1998年已有50多个城市进行了医疗改革试点。在多年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1998年12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定为建立“低水平、广覆盖、共同负担、统帐结合、多层次”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颁布之后,全国范围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二、新医疗保险制度中现实存在的问题

1.会带来医疗风险

新制度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并不是覆盖所有的医疗费用,所以,享受了几十年免费医疗的老百姓明显地流露出对过去医疗制度的留恋。以个人账户为例。规定要求个人交纳月平均收入的2%,单位总共承担垫,其中的30%以内划入个人账产,也就是总数的1.8%,折算一下是个人月收入的38%以内。北京市员工平均年收入是一万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不到300元。这就是他一年的门诊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还好,可是,要是得一场大病个人帐户的资金就很捉襟见肘了。

另外,新制度中没有把小孩包括进去,而以往的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孩子的医药费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

新医疗制度对预防问题准备也是不足的。以前的医疗重视预防,单位有定期的体验,有固定的医务室、还有儿童防疫站。这些在新医疗保险中属于门诊的范畴。也就是说要从个人账户中花钱。这样很可能导致:本来应该看的病没看,本来是小病结果耽搁成大病。

2.医院可能拖医保改革的后腿

医疗保险改革是所有社会保障项目中最复杂的,它牵涉到社会保险机构、医院、个人、企业和医疗行业。错综复杂的关系再加上过去医院医药不分,就变得更复杂。医疗保险改革难,不是难在本身,而是难在医保之外。医院体制的改革和医药体制的改革很可能会拉医疗保险改革的后腿。

医疗资源结构不合理是另一个突出问题。抛开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就城市医院的结构来说,就相当不科学。90%的人生的是一股的小病,没必要去综合性的大医院看。而现在恰恰是大医院过多,服务于社区的小医院少。大医院多,建设成本高,收回成本的愿望就更强烈。没有发达的社区医院医疗网络,个人疾病医疗的代价更高,医疗保险的代价也会更高。

3.新制度规定中本身的漏洞

依据新的医保制度,当事人只要付相当少的一部分费用,便可在不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内随意使用医药费。一些医院和医生为了将更多的医保资金划进自己医院的账户上,也不限制开出药品的数量和金额。这样,持卡人就有可能与医院或某些医生联手将国家医保资金骗入私囊或小团体的账户中。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处于道德失范的混乱阶段,新规矩和老规矩并存,原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底线受到侵蚀和破坏在所难免。

三、针对问题初步探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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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卫生部对医疗信息化的大力提倡与要求,信息技术便成为衡量医疗体系是否符合科学的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随着医疗改革的逐步深入,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概念已渗透到医院各个方面,医院的管理模式也逐渐实现由人为管理、经验管理向信息管理、科学管理的转变[1]。以笔者所在医院为例,对医院信息系统优胜性分析如下:

1医疗信息系统

1.1 病历医嘱信息系统

医嘱信息的管理目前在医疗信息系统中的应用比较成熟,尤其是电子病历的应用。由于高性能微机、网络技术的进步和多媒体技术的应用以及计算机知识的广泛普及,为实现电子病历系统创造了优越的技术条件[2]。电子病历具有传送及时、速度快、存贮量大、成本低、易查询修改等优点。电子病历系统在一次性投资建成后不需再度投资,可减少患者费用和医院开支。

医务人员根据需要,可随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存取患者病历。在急诊时,医生可以通过HIS系统及时快速地查出患者的电子病历,为尽快制订医疗方案提供依据。电子病历系统基于服务器,因此数据库的存贮容量是相当巨大,可以存贮患者的一切有用的医疗诊断信息。

电子病历已成为目前医院信息系统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信息系统是每所医院都希望建成的。有了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信息系统,医疗工作的过程将会有很大的变化。如果一个急诊患者突然来到医院,医师可以将患者身上所带的就诊卡插入计算机,这样计算机就会立刻显示出患者的有关信息,此时医师就能够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开出需要的检查项目单。完成检查后,主治医师能够立刻得到检查结果,并做出诊治处理意见。

1.2护理记录信息系统

护理记录信息系统目前在医院受到了广泛的欢迎,因为与传统的手工护理工作相比,减少了护理工作者的大量重复性劳动。以前护理工作者要把每个住院患者的各种信息在不同的医疗文书上重复抄写几十次,而采用护理记录信息系统后,护士只要将患者的信息一次记录在护理电子病历中,就可以在任何需要的时候通过电脑完成查询、转抄、打印等工作。它大大地提高了护士的工作效率,减少手工抄写所造成的人为错误。护理信息系统的实施是现代化医院发展的必须趋势,它对进一步深化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改革和护理教学、科研起到了不可代替的作用[3]。

1.3医技信息系统

主要包括临床检查影像信息系统、临床检验信息系统。

临床检查影像信息系统(PACS),是将各辅助检查仪器直接连入医院信息系统,医生或护士可以直接在自己的电脑运用HIS系统提取患者的检查结果,如医学图像信息(X-光片、B超、CT、磁共振、心电图、脑电图等)。这些信息为医疗工作者对患者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以及学术研究都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PACS与以往的医院检查系统相比,不但能处理数据信息和文字信息,还因多媒体技术的应用和计算机设备性能的提高,可以进行静态或动态的医学图像信息的管理。

临床检验信息系统(LIS),是将各种检验设备连入医院信息系统,并实现与HIS系统的实时连接,HIS系统中的患者信息可以直接载入LIS系统,按所申请的项目(患者姓名、性别、ID号、住院号或门诊号、科室、年龄、检验结果等)进行提交,医生可以直接从HIS系统中提取患者的检验报告。LIS系统还提供患者的申请、预约、登记,报告、检索、统计等功能。

2 医院管理信息系统

2.1医务管理系统

是对医院所发出的“指令性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登记和查询。记录医院医学相关的信息及查询以往所记录的内容,如:医疗鉴定、医疗纠纷、医院会诊、医院员工进修、医疗人员下乡、质量控制、感染率等医疗相关活动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可以查询。

2.2院长查询信息系统

院长可以通过该系统对门诊人次、住院患者数、用药总量前十位等进行实时查询;可以对各个部门的工作量进行随时查询;可以通过各种统计汇总图表了解医院的最近发展动态,并通过系统提供的各种数据、报表、对比图等对医院今后的发展方向做出适当决策。

2.3 医疗科学教育管理系统

主要对科研方面如新技术项目登记、科研项目登记、学术论文登记、进修学历登记、学分登记等方面进行记录并可查询。

2.4 物资管理

信息系统的物资管理就是对药品、消耗品、卫生材料、器械设备、后勤物资、办公材料的管理,主要是让管理人员随时掌握这些物资的采购、库存、去向、作用和损耗情况。一个医院使用的这些物资种类多达几千种,仅靠人工卡片、账册是不易管理的,因此计算机管理系统将辅助管理人员完成日常的工作,并将工作中记录的数据加工成高一级管理所需的信息。

2.5人事管理系统

人事管理是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化管理的基础性。人事管理系统可以记录医院所有人员的一切详细情况,如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年限、家庭情况、健康情况、获奖或处罚情况、工作考勤等等。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做好人事信息管理,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更能减少管理人员决策的盲目性[4]。

3 医学知识平台信息系统

医学知识平台信息系统包括医疗信息咨询系统、医学文献检索系统等。医院通过建立镜像站点的方式建立医学文献检索系统、医疗信息咨询系统。医护人员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各种医学文献资料,了解各种医疗信息,对于提高医疗工作者的知识水平有很大的作用。

我们医院通过对HIS、LIS、PACS、医院管理、知识搜索平台等信息系统的应用,加快了医疗现代化的建设,规范了医疗行为,更加符合了卫生部的相关要求。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医疗信息系统的运用有着优胜性、必然性、普及性,医院中将越来越多地使用计算机来辅助医务人员的工作,那时将使医学决策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大大提高医院的医疗和管理水平[5]。

[参考文献]

[1]徐所凤.浅谈医院信息系统建设[J].中国医疗杂志,2007,6(11):12-15.

[2]徐进.医院信息系统开发的新思维和新方法[J].中国科技论文,2005,4(14):11-16.

[3]赵霞,李小华. 重症监护病房临床信息系统的应用[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08,(10):1492-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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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变服务模式,全面开展临床药学监护工作

从上个世界80年代以来,我国药界即倡导医院药学服务与优良药房工作规范。其最为主要的作用是规范了医院药事管理的首要任务:以服务患者为主旨,充分利用临床药学知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实施药学监护 (Pharmaceutical Care, PC)则集中体现了这一先进的药学服务思想[2]。药学监护最初由美国学者Hepler与Strand提出,随后得到世界范围内的广泛认可,其核心是以改善患者生存质量为目的的与用药有关的具体实践, 是临床药师的根本职责。人们对医疗质量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转变,对医疗质量的追求意识越来越强,因此,能适应广大患者的医院药学服务,必将从传统的药品供应管理转化为临床药学监护管理。为患者提供有效、务实的药学服务,以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并提高其生存质量。

2大力开展临床药学教育及再培训

实施药学监护, 必须以临床药学发展为技术基础,临床药学监护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其所涉及的每项工作,需要从业者具备优良的专业背景,大力开展临床药学人员的临床药学教育和再教育是药学监护具体实施的基础。我国目前临床从业药师的状况较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虽然我国已经从1994年就开始了执业药师的准入制度,但是执业药师的整个管理制度还比较笼统,没有细分,所有从事药品生产、营销、使用的从业人员均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考试、再教育,实际使用过程中的针对性很差,严重制约了临床药师的发展[3,4]。因此,针对目前的状况,亟需对执业药师制度进行改革,应在卫生、 医药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协调下,细化现行的执业药师制度,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执业药师,按照其执业范围的不同,其所应接受的培训内容、考核内容和再教育内容应有针对性。对于临床药师的专业知识内容应侧重于补充临床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达到能全面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目标[5]。这是当前解决药师整体水平偏低最有效的方法。加强相关院校临床药学专业的设置, 并聘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院技术人员和药物化学、药物制剂老师进行各项教学工作。使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得到很好的结合,培养出适合于临床药学服务的专业人员。临床药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参加到临床药学服务工作当中后,医院应注重对其实施临床药学实践经验的锻炼和积累, 通过有计划地跟随临床医师查房、写病历、参加病案讨论和拟定治疗给药方案、药物治疗效果监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等等一系列活动,培养其临床药学工作能力, 使其能将学校所学的临床基础理论知识和临床基础知识与实际工作过程中的实践和见习相结合,充分理解二者的对应关系,更为直观的补充和丰富临床医学知识,为独立全面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积累必要的经验。

3提高广大民众对药学监护的认识

药学监护是一全新的理念,在我国尚属推广期,广大民众对其认识还比较欠缺。很多患者对于药物的理解仍然处在高效、快速、高价即是好药的阶段,对科学合理使用药物知之甚少,对临床药师或者药学监护的作用就更缺乏了解和理解。因此,对患者的用药理念教育也是医院适应新形势应作的工作之一。参考文献

[1]陈盛新,舒芯.21世纪初中国医院药事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J].药学实践杂志,2007,24(1):56.

[2]朱秀卿.浅议药学监护及其现状[A]. 2006第六届中国药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C],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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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672-9676.2015.02.038

作者单位:518000深圳市广东医学院附属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儿科

余春艳:女,本科,主管护师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推进,为了真正实现“患者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的目标[1],全国都已实行优质医疗护理服务,患者满意度是检验优质服务的重要指标。我科2011年8月~2012年3月对110例患儿实行医护一体化小组责任制模式,全面履行医护职责,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为患儿提供优质服务。取得了很好效果,现将方法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本组患儿220例,男135例,女85例。年龄2个月~12岁,平均6.5岁。将其随机等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两组患儿性别、年龄、病情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1.2.1对照组运用小组责任制模式。普儿区安排2名责任护士,每名责任护士负责17例患儿;新生儿室安排2名责任护士,每名责任护士负责9例患儿;主班、治疗班及辅助班护士协助责任护士工作,共同负责患儿所有治疗及护理工作。医师分管患儿由科主任统筹安排分配床位。

1.2.2观察组运用医护一体化小组责任制模式。

1.2.2.1组建医护一体化责任小组科主任和护士长根据病种、医师和护士的特长,按分层级使用的原则,按照病区特点分成两大单元(普儿单元及新生儿单元)6个医护一体化责任小组。每小组由二线医师、一线医师、二级责任护士(护理组长)、一级责任护士、助理护士组成。普儿单元分3组,每组分管11张床位;新生儿单元分3组,每组分管6张床位,分管的床位固定,使患儿住院期间都由同一组医护一体化责任小组成员负责。

1.2.2.2制定工作职责医护小组共同制定与医护一体化工作模式相适应的岗位职责。从患儿入院时,小组医师、护士就共同分管同一组患儿。全面对患儿及其家庭成员进行评估,制定疾病临床医疗护理路径及治疗、护理方案,建立医护一体化、以家庭为中心、多学科相融合的工作模式。实行小组医师、护士共同查房制,掌握患儿病情变化、治疗护理措施落实情况及家庭各成员心理状态,共同制定宣教内容,以保证宣教内容的全面和准确,方便患儿及其家庭成员更好地了解疾病相关知识和生活注意事项。对疑难、危重患儿,小组成员共同分析、讨论,找出现存或潜在的问题,根据病情变化及时制订诊疗护理方案。患儿出院时,小组成员相互配合,做好家庭成员疾病预防及育儿知识指导,减少再次入院。

1.2.2.3建立临床资料数据库医护人员共同收集临床资料,建立数据库,内容包括:(1)基本资料。包括患儿姓名、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2)疾病相关资料。包括诊断、治疗、有无并发症、住院时间等。(3)护理资料。包括患儿及家属对疾病知晓程度、对护理满意度等。入院时由护士完善患儿基本资料,住院期间由主治医师和护士完善疾病相关资料和护理资料,出院后再由专人录入计算机数据库。此数据库供医护人员共享。

1.2.2.4定期开展科研活动科研活动形式多样,如:定期举办科研讲座,培养科研兴趣、如何在临床工作中挖掘科研课题、论文写作方法与技巧、文献检索方法、科研课题的申报等。医护人员汇报讨论自己在临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科研思路,实现信息共享,对不成熟的想法给出建议,较成熟的项目就科研设计、方法等方面给予具体的指导,涉及医护共同参与的项目进行具体的分工布置。

1.2.2.5病历质控管理实施“医护一体化”三级责任管理制度:(1)一级管理。按管床情况将医护人员分为数个责任小组,组内有医疗组长1 名,护理组长1 名,管床医师及护士,各小组实施责任制病历管理,将病历管理落实到人。(2)二级管理。各病区护士长及病区副主任负责传达上级指示,督导各病区运行病历监管工作。(3)三级管理。科室主任及科护士长负责整个科室病历质控管理督导工作,定期组织运行病历专项管理小组会议,会议制定并及时更新相关管理制度,分析病历质量反馈情况,指导下一步工作。建立骨科病历管理责任人通讯表,检查小组每周将检查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相关责任人,做到病历管理人人知晓、人人有责。

1.3评价指标比较两组患儿住院天数和满意度。满意度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3个层次。

1.4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 18.0统计学软件,非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M(QR)表示,采用秩和检验,等级资料采用Wilcoxon秩和检验。检验水准α=0.05。

2结果

2.1两组患儿住院天数比较(表1)

2.2两组患儿及其家属对护士满意度比较(表2)

3讨论

医护一体化小组责任制模式是真正“以病人为中心”的新型工作模式。随着医疗技术及社会的发展,“以病人为中心”的“生物-心理-社会”医疗模式已经取代传统的“以疾病为中心”医疗模式。新的医疗模式的开展使得医护关系由最初的主导-从属模式逐渐向并列-互补模式转变,而医护一体化小组责任制模式打破了原有的医患、护患两条平行线的格局,重建医、护、患三位一体的崭新工作局面[2],实现了医护关系向并列-互补模式转变,促进“以病人为中心”的新型工作模式的开展。医护一体化责任制小组成员相互协作,共同制定诊疗护理计划,全面了解患儿及其家庭需求,及时予以解决,因此,医护一体化服务模式的根本是“以病人为中心”[3]。

医护一体化小组责任制模式促进医疗改革,实现了“三满意”。衡量一家医院的效率及管理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就是住院天数[4],住院天数长,不仅增加了患儿家庭的经济负担及心理压力,而且降低床位周转率,影响医院的工作效率。我们实行医护一体化小组责任制模式,从患儿入院到出院,小组人员对患儿的整个就医过程完全掌握,通过临床医疗护理的路径化,重组了资源,优化了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进而缩短了住院天数,降低了住院费用,提高了床位的周转率,增加了患儿的收治量,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实行了医护一体化小组责任制模式后,医师护士共同查房,对患儿的病情变化及其家庭合理需求能及时当面沟通,省去了中间传递环节,加强了患儿住院过程的环节管理[5],护士能更快速准确的执行医嘱,保证了患儿治疗的落实,提高了患儿满意度。因为儿科疾病有明显季节性,与家庭照顾有很大关系,因此,患儿出院时,小组成员会相互配合,以家庭为中心,做好家庭成员疾病预防及育儿知识指导,减少再次入院,从源头上做到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真正实现“患者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S].卫办医政发(2010)13号.

[2]杨莘,邵文利,应波,等.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完成从理念到行动的转变[J].中国护理管理,2011,11(1):33-34.

[3]刘燕,刘华英.运用医护一体化模式提高护士临床科研能力的实践与效果[J].护理管理杂志,2011,11(4):273-274.

[4]王志平.医护一体化模式下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研究[J].中外医疗,2012(33):158-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