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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工作要点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法律援助工作要点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法律援助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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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降低受援门槛。鼓励和支持各工作站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区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继续拓展和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将办结非诉讼调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体系,推动非诉讼调解业务的开展。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5、注重舆情分析。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建议制度,积极介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行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标准化建设。积极贯彻司法部有关安排部署,认真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区实际,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动便民服务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

7、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全面应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推行法律援助案件网上申请、受理、实时监控,完善办案、审批、查询、监督等功能,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提升服务决策的功能和作用。争取在底全区所有法律援助工作站都可以进行网上审批办案。

8、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统一部署,组织引导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投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广大法律援助人员“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职业精神,增强法律援助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9、深入开展职业化建设。认真贯彻厅党委《关于贯彻省委政法委<关于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的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及时总结秦皇岛市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推动法律援助队伍职业化建设。

10、加强执法执业监督管理。充分利用2312348专线、便民窗口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批评监督。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培训机制,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加强业务培训。按照“1+1”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工作。

11、抓好典型推广。部署开展法律援助“双先”、“双十佳”和“百优法律援助精品案例”评选表彰活动,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宣传推介,打造鲜亮品牌,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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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资源力量,将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援助服务队伍信息在村(居)公开,让群众享受到最直接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及法律服务所的积极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的方式和途径,使有援助需求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援助服务,确保援助流程的提速;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工作,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监控,保证法律援助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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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组织律师定期参与如皋电台《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解答咨询。

二是载体有模有样。考虑基层群众实际需要,结合季节等因素,创新宣传模式,免费发放口杯、雨伞、购物袋,小扇子,新年年历等法援公益宣传产品,确保法律援助宣传真正进村入户。

三是故事有血有肉。“把每个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号召每个受援人在获得援助的同时,义务向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援助,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众媒体,向皋城老百姓讲述身边由法律援助真实案件改编的感人故事,以案示法,以案促宣,使市民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

二、加强质量控制实现应援优援

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不懈抓质量。

1.关口前移,建立案件受理优配制。加强对专职援助律师培训,为每一名律师有所侧重的确定一个研究方向,指派案件时,充分考虑法律工作者的业务专长、执业水平及履行义务量,将法律援助义务与自愿相结合,做到合理分配、有的放矢。一是开通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授权法律服务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二是实施“点援制”,建立“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信息库”,由受援人挑选自己满意的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全程跟踪,建立案件办理质量监控制。通过“三三五”模式加大对援助案件的流程管理。即落实“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加强“三个环节”监控,对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三个环节加强办案质量管理,强化办案监督;在“五性”上见成效,即从“服务能力的可靠性,服务行为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受援人的满意性”等五个方面下功夫,着力解决“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标准与普通法律服务的质量标准一致性”问题。

3.跟踪回访,建立案件后续服务制。结案后,对需要后续帮助的受援人发送信函或上门走访,掌握法律援助案件的执行情况,确保办案实效。一是发放“法律援助案

件服务质量监督卡”,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跟踪回访;二是对法院判决或调解分期给付的已结案件进行登记造册,适时了解履行给付义务情况,及时提醒、帮助受援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

三、强化便民举措,做亮文化品牌

法律援助文化是如皋法律援助工作的品牌特色。我们将发挥文化导向功能,通过行为文化将法律援助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我们将通过人性化服务,做亮窗口,做实服务,做大品牌,使“法是尺,律是度,援是阳光,助是雨露”的法律援助精神深植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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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较好落实了全县专业法主管部门的普法教育作用。充分发挥全县有主体法部门的积极性,督促和指导各专业法主管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先后开展了由政法委牵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由工商部门牵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活动,由食品药品监督局牵头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举报活动,由矿产局牵头的第45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由文广局牵头的侵权盗板及非法出版集中销毁活动,由安监局牵头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等。据统计,上半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1次、摆放板52块、接收现场咨询830余人,法律六进活动15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000余份。

四是认真开展了三大系统电子显示屏公益法制宣传动。我们及时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对全县金融、通信、教育三大系统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了全面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并进行了工作协商和对接。据统计全县三大系统共有电子显示屏14个单位,有显示屏19块,其中教育系统有3个单位3块;通信系统有2个单位2块;金融系统有9个单位14块。这些部门都按照每月更换二次,实行滚动播出要求,进行了公益法制宣传活动,并做好了活动记录。做得好的有共青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支行和人民保险公司支公司。

五是开展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我们按照全市普法办主任会议的要求,及时落实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把创建任务安排在基础条件好,班子有战斗力,能办事会做事,对创建活动有愿望的地方。经过调查和综合考虑,在县第一小学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在县宝塔乡杨桥村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在蒲亭镇雁家湖社区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这些活动正在按照创建标准有序开展。

六是继续办好《法治》电视品牌栏目。今年上半年已播放22期法治节目,在节目内容上做到紧贴法理,紧贴生活,紧贴基层,紧贴心声。在节目拍摄上做到文字与图片相一致、相互动。达到实景、生动、图文并茂。在节目播放上在黄金时间进行播出。《法治》电视节目现在已成为全县群众一档喜欢看的一档电视节目。

七是印制“六五”普法书二种。2014年我们已落实全市普法书箱征订任务500册。又自筹21800元资金,印制普法书籍二种共一万册,内容是县法律进校园读本,面对中小学生,另一本是县以案说法普法书,面对农村及社区。

(二)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特色。

结合维稳工作,狠抓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县15个乡(镇、场),81个行政村、12个社区均设立了调解委员会,全县共聘请了260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截止5月底,化解矛盾98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预防民转刑案件2起、群体性上访2起、防止群体性械斗1起,为我县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法律援助工作有新成绩。

今年初,县局党组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民生的实事项目来抓。为落实好该项工作。县司法局依托乡镇司法所和相关部门设立了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明确了司法所长为法律援助信息员;组建了专业化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人员纳入志愿者队伍行列。县法律援助中心紧跟上级部署,进一步完善了“青少年维权中心”、“劳务输出维权工作站”、“妇女儿童法援工作站”、“维残法援中心”、村法援联系点网络体系建设,制定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方案,规定了法律援助任务数,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和奖惩机制,为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今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94件,接受法律咨询983余人次,接受群众来访1145人次。

(四)公证、律师管理、司法鉴定及法律服务工作有新进步。

今年,结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检注册工作,狠抓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秩序。在五月份,组织了全县1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县律师事务所及法律工作者共办理法律服务案件43件(起),其中:刑事辩护35件,民事案件29,办理非诉讼案件23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41起,担任法律顾问21家;公证处办理各类国内民事公证212件,民事类209件,经济类3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85人次。另外,司法鉴定部门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71例。

(五)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新起色。

截止6月底为止,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3人帮教率100%,安置率在90%以上,衔接100%。远程会见5人,会见率100%。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8人,已解除43人,目前在册人数55人,其中:管制12人,缓刑39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

(六)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新突破。

重点加快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完成全县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任务。目前,全县13个司法所已完成办公用房的修建任务,配齐了办公设备。按照省定标准,着力加大了司法所的内部规范化管理。

(七)信息报道宣传工作有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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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上半年我所接收了4名社区矫正对象,3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制度。期满解除2名社区矫正对象,目前我所共有11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实现人档齐全。对每一个矫正对象,都根据其自身特征,认真制定矫正方案,严格依照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排帮教工作。安排帮教工作对于镇的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4立足本职。目前司法所的帮人员共有33人,全部建立了帮教档案,并在各村确定有专人负责跟踪帮教,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好定期走访的同时,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及时对其进行走访,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协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今年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制定了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扎实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联合中溪镇、云梯乡积极开展“互动法制宣传”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认真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采取专栏、会议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除了这些基本工作以外,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等一些特殊的日子,司法所还联合妇联、工商、派出所等部门积极的辖区内人群集中的地方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我镇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有针对性地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依照市司法局的要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2结合2011年的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法律援助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广泛宣传,使辖区内的居民对援助对象和法律援助的条件都有了基本的解。目前我镇已料理十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为推进我镇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

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排帮教、矛盾排查、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种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整理归档。做到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为党委政府分忧四、积极参与综合治理。

两者密不可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机组成局部。今年上半年,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予制订计划、召集会议、布置工作、检查督促等

多措并举,各项活动。周密布置。狠抓城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群防群治、平安生产等专项工作,较好的发挥

为我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自身的职能。

五、下半年的工作布置

继续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排帮教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深入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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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调整调委会组成人员,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年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4次培训,提高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到各社区、村、企业、学校等单位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4次,排查出矛盾纠纷33件,全部化解。三是做好重要节假日和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节假日前后会同镇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办公室等部门分别开展拉网式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梳理化解,及时掌握不稳定苗头,最大限度把群访集访和突发群体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参与劝访8次,劝回130余人次,有效的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坚持落实调委会主任例会制度,积极调动基层调委会的工作人情,充分发挥基层调委会的工作职能。

二、普法宣传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2018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及时制订了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调整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检查、有落实。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年初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要求严格按照学法计划学习和抄笔记。组织公职人员对宪法和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二是积极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联合镇妇联、镇综治办、派出所利用3.8妇女节、牛首山庙会、世界无烟日、鸿乐府亭子四次过年贴等节日,开展学习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禁毒法等为主题宣传活动,提高辖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信仰。三是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如悬挂标语、张贴专栏、会议学习、收听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四是扎实开展“法律八进”工作,通过开展街头宣传、“送法下村”等主题活动、以案释法、发放资料、解答群众咨询活动,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通过合法、正规途径反映利益诉求;2018年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6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0000余份。

(3)积极打造法律八进示范点,在鸿乐府拱北和团结新村广场打造法治文化长廊,在公交站台及各村粘贴法治宣传展板,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受到市普法办的好评,并接受司法厅领导对普法工作的调研。

(4)我们还通过微信、QQ、电子屏、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图画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是群众和干部、青少年的法律素养明显提高。

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1、我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市局工作安排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市局社区矫正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2018年以来,我所按照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的工作思路,通过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落实社区责任人,强化服刑人员日常管理措施、注重关心帮扶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等工作举措,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有效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悔罪改过自新,全力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推动了我镇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今年,我所累计新增社区服刑人员7人,成功解矫3人,现登记在册15人,完成上级对13名犯罪嫌疑人的评估工作,社区服刑人员没有重新犯罪的发生,并协调镇党委政府和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任某开展了司法救助活动。

2、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所注重加强同镇综治办、派出所以及帮教对象所在的村(社区)、单位的联系和配合,彼此间互通信息,及时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动向,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帮教网络,及时核查平台信息,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两类人员给予临时救济,及时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坚定悔过自新、融入社会的信念,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全镇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6人。截至目前,刑释解教人员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

四、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表现。峡口司法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大力宣传法律援助知识,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政策、法律,耐心接待来访群众,及时解答法律咨询,建立专门的法律咨询台帐,并有咨询内容和解答记录。2018年来,峡口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群众80余人次,免费代书30余份,有力维护了辖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五、积极参与镇中心工作

积极配合参与封育禁牧、禁烟禁火、库区湿地补偿、拆除违章建筑等各项中心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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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十二五规划”及十的要求,充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扎实做好年初工作计划及部署。一是认真制定下发了全区201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二是认真拟定全区2013年依法普法骨干关于法制宣传的集中培训计划。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迅速反应,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开展涉稳矛盾“清仓行动”。根据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内以稳定为第一责任,迅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摸排、调处,着力化解老案、难案。通过系统筛查、司法干警走访等途径,共排查涉及医疗卫生、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的纠纷15件,并及时就地化解,确保了辖区内的平安和谐。

(二)通过对立案归档的人民调解案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两件不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案件取消补贴,共计补贴人民调解案件47件,发放个案补贴4040.00元。

(三)认真组织、推荐十二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参与评选“全区调解能手”。通过公开评选,邓兴和、彭燮等六名人民调解员荣获“调解能手”称号。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影响力,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对工作的忠诚度和积极性。

一季度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74件,调处成功268件,调处成功率为98%;直接服务群众585人次,涉及协议金额339万元。纠纷类型以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为主,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39件,邻里纠纷36件,损害赔偿纠纷33件。

三、法律援助工作

(一)结合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管力度,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切实做到惠民为民。加强法律援助自愿者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结合实际,开展法律自愿者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按照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总结验收等阶段分别进行,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积极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从去年底到今年初,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了“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援助工作”专项活动,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抓好抓落实。一是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年末岁初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与劳动保障等部门的联系,及早掌握农民工法律维权的动态。二是简化手续,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利用逢场天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讨薪、工伤索赔法律援助百分之百受理,一季度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3件,办理代书、咨询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409件,服务受援人群达576人次,受援案件金额数约为84万余元。

四、安置帮教工作

(一)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及社会保障工作。积极与本区的各家企业联系,尽量解决回乡刑释人员的就业问题。加强与市凤平耐磨材料厂和市华能机械有限公司两个已建的安置基地的协调配合,参与其到川中监狱招聘即将释放的劳教人员的事务,确保刑释人员出狱后的就业,减小重新犯罪的机会。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信息化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在工作中做到信息上网、网络共享的目标,按时、按量的将统计数据汇聚到各个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平台,做到核查无误,统计精确,核查率达100%。

(三)今年一季度,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1人,对年老和能够享受城镇、农村低保的7人实施了社会救济。协助监所进行核查和沟通服刑人员与其亲属配合帮教工作。共协助核查信件类4人,网上核查126人,收到监狱改造情况告知书8封,收到后及时将亲属的意见和建议寄送给监狱。

五、社区矫正工作

(一)全面加强协调合作。根据全区社区矫正实施意见我们在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比如,与法院联系,从源头上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掌握。

(二)建立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制度。认真执行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建立社区矫正对象报到、会客、请销假等管控制度,制定措施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

1—3月,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7人。对这些人员,我们均按照最新制度进行了管理。

六、公证工作

公证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树立为民服务思想,积极面向基层,面向全区群众,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努力细化、完善公证各项服务措施,通过建立和完善“三制三服务”措施,大大提高了办证效率和办证质量。“三制三服务”即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证制、证后回访制和预约服务、定期服务、登门服务。今年1—3月,公证处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共计575件,其中民事类公证318件,经济类公证254件,涉外公证3件。

七、其它工作

深入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增强执行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优化重点服务项目,重点在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中推行各项服务承诺制度,逐步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

八、二季度工作打算

1、推进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

2、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3、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及两会精神。

4、组织开展琼年人才论坛活动。

5、开展“三大建设”活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

6、开展“挂包帮”活动。

7、深化精品司法所创建工作,做好、工业园区、西眉、东禅司法所的全面调研工作,为创建任务的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8、每月重点指导、检查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协议书制作等情况。

9、继续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的移交工作。

10、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活动。

11、集中清理未报到人员,对清理出来的人员进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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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调解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能力,9月,我局举办了全市首期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了解读、对常见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土地承包等纠纷以案说法,讲解调解技能与技巧。

1-11月,全市共受理各类案件2479件,调解成功2399件,调解成功率96.2%,较上一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防止群体上访66件3550人,预防民转刑41件116人,预防自杀7件12人、预防群体械斗12件323人,挽回经济损失7651.31万元。

(二)切实做好“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安置帮教2012年1-11月,我市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06人,其中刑满释放100人,解除劳教6人,帮教率100%。农村户口的落实责任田,城市户口中从事个体工作的予以鼓励和支持,其余进行失业登记,对于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可以进入我局与人社部门设立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免费接受培训。

监所对接,亲情帮教进高墙。对籍服刑在教人员建立档案,掌握其在监所动向。同时对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生活和学习上予以关心;对于病危的服刑在教人员家属,接服刑在教人员回家探病看望。通过监所对接,做好对其的教育和挽救工作。

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新增职能。今年我市社区矫正对象新增123人、解除57人,目前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共255人。我局围绕“收得了、管得住、跑不了”的工作目标,要求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开展1次个别谈话,每季度集中学习1次,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公益劳动。推进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化,利用GPS定位手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实现实时定位监控,现在已经为两个镇乡的社区矫正对象配备,明年继续推进,逐步覆盖全部社区矫正对象。

二、法制宣传进万家,创新推进“六五”普法

坚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依托各类主题社会活动,如“普法下乡迎新春”,1月15日到乡积极开展“农民工返乡法律宣传咨询活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宣传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二是多部门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针对一部法律开展专门的宣传教育活动,加深广大群众对部门法的认识。

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以沿山“梨花节”、“赏果节”等大型旅游节为平台,重点在沿山镇乡开创法宣阵地,夯实法制基础,全面实施全民法律素质教育。1-10月,我局共参与七次送法下乡活动,现场解答有关继承、赡养、劳动、土地等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全市各镇乡和市级各部门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余万份。

三、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切实服务群众,推进警民亲

(一)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今年,我市法律援助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建立健全了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网,以乡镇司法所为依托,成立21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现在建成4个示范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了193个行政村(社区)联系点的规范化建设,延伸了法律援助的触角。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1-11月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2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80万元。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镇村、社区,解答法律咨询2902人次。

(二)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进村社

一是制订了全市法律服务机构考核标准,并下发各机构,对各机构全年工作目标及完成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深入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有重点的实地考核各个机构。目前,我市199个村(社区)都配备了法律顾问。

(三)完善法律服务质量监管体系

我局注重对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督,建立完善了法律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努力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开展。实施法律服务案件办理流程管理,形成了公证、法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办案流程图,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开展。1-10月,法律服务行业办理各类案件650件,公证处办理公证773件,解答公证咨询637件。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今年,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开展了“作风转变年”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警民亲”活动,干部理论学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狠抓干警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锻造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二是加强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三是积极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

五、存在问题

司法行政承担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职能。决定了长期同基层的百姓,特别是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打交道。接触的对象复杂,没有业务用房,导致很多业务工作得不到有效的开展,尤其制约着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的工作的有序进行。

六、2013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保证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抓好队伍建设保障有力,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巩固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完善安置帮教机制,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和规范法律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拓展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咨询,完善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网络。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

1.完善基础设施。严格按照规定用好中央资金,建设局机关业务用房。继续指导各个镇乡,打造规范化基层司法所,保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顺利开展。

2.人民调解化纠纷促和谐。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得到巩固和规范,积极做好专业的调解机构的筹备工作,为成立第三方医疗调解机构努力;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着力提升调解员队伍素质,不断扩大调解工作的覆盖面。

3.加强特殊人群管控。社区矫正监管机制、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更加完善。逐步实现对籍社区服刑人员的数字化监控,探索异地委托矫正机制,实现以人为本的管理;加强同监狱的联系,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将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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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密切配合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学、转、强、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民结亲、平安同行”的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党的“十”召开以来,我局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结合__实际,提出了“一三三三”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是指实现全县公众安全感明显提升。“突出三个重点”,是指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加强法律援助力度和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力度。“夯实三个基础”,是指夯实县乡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县乡司法队伍建设,夯实县乡服务机制建设。“实现三个提升”,是指司法队伍形象大提升,公众民主法制意识大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大提升。在这一工作思路的指引下,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13年全省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满意度测评,__县列全市第一,列全省第9位,比去年同期提升了42位;全年,公证工作的办证量和收入额创历史水平,在全市公证工作现场会上,__是唯一在大会上介绍做法的县区;今年7月,社区矫正工作出台了“一个意见,两个办法”,是萍乡司法行政系统第一个出台社区矫正规范化改革举措的县区,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六五”普法扎实推进,八月份“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__县列全市前茅;年底获得全省“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县的光荣称号;六月份对全县司法干警实行了统一着警察制式装,全县司法干警向正规化管理迈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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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三月份我所又接收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目前我所共有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实现人档齐全。对每一个矫正对象,都根据其自身特征,认真制定矫正方案,严格依照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做好回归人员的安排帮教工作。安排帮教工作对于天湖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重大,三是立足本职。目前天湖司法所的帮人员共有13人,司法所为每个人都制定了档案,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专长情况进行分类帮教,并有专人负责跟踪教育,层层落校花网实责任制,司法所在开展平时的基本工作时,定期对其进行回访,找其谈心,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协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因工作认真细致,现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四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置。今年以来,所共进行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出矛盾纠纷25起。上半年共调解纠纷18起,制定的调解协议书均得到很好的履行。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制定了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每月布置12次学法内容;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办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思想汇报除了这些基本工作以外,三八”妇女节、315权益维护日”等一些特殊的日子,司法所还联合妇联、工商、团委等部门积极的辖区内人群集中的地方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依照市司法局的要校花网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工作,目前辖区内的居民对法律援助都有了基本的解,下一步我将进行更加广泛深刻的宣传,更加完善我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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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我们在全县开展了“基层基础年”活动。通过一年的努力,初步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组织要完善、队伍要充实、保障要有力、管理要规范、形象要提升”的总体目标。

1、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巩固上一年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司法所基础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化综治司法联动机制。通过树立名所名长先进典型,司法所长每季例会、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培育基层典型。积极争取各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继续开展省级示范所创评活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在20*年*镇司法所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又有3个所申报省级示范所。各镇司法所、各级调委会共有六家单位受到市政府的表彰,一名司法所长荣立市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

2、努力完善调解工作格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进一步健全镇、村、小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借助“综治进企业”平台,使调解组织向县“五好”企业延伸。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队伍建设。通过调解主任例会,上级部门的业务培训,调解案卷质量评选等活动进一步提升调解质量。6月份,通过以会代训形式,举办了二期全县村级调解主任业务培训班,有力地提高了基层调解干部的业务能力。

二是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每月“社情动态分析”,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苗头。除做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外,还开展“两会、两节”等重大节庆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明确排点为征地拆迁、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的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全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97件,成功781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7.9%。

3、深入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帮教成效。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要求,以“三无”归正人员为重点,多措并举,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县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办于年初制订了20*年度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继续做好“六清”工作,每个镇均落实专人负责,实现县局和镇司法所联网,运用现有的各类接茬登记管理措施,对全县归正人员进行梳理,及时更新和完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数据库。同时,配合部分监所开展归正人员跟踪调查,将跟踪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监所。积极探索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措施。经过前期调查摸底,县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于10月份在*京海表面技术处理有限公司设立我县首个安置帮教工作基地,拓宽了归正人员就业安置渠道。

此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青春导航”工作,在企业新设立了10个“青春导航”基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

(二)以“五五”普法启动工作为契机,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五”普法期间,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启动之年,我们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五五”普法启动工作顺利开展。

在总结“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二五”依法治县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加大调研力度,科学拟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初及时起草了我县“五五”规划,9月份隆重召开我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表彰暨“五五”启动大会,全面部署全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后,及时指导各镇、各部门出台规划,适时启动。12月份,又在全县开展了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

2、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继续依托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人大常委会任命前法律知识考试、法制学校、网络等载体,采取讲座、座谈讨论、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做好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真情送服务,建设新农村”送法下乡主题宣传活动,“百名农村特邀法律顾问”创建等活动和每月向各村、社区发放法制宣传挂图、《法制宣传资料》月刊,着力抓好我县法律进乡村活动。同时,切实加强企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9月份,选编《企业职工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一千册,并编制竞赛题,发放到各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全面启动我县的“法律进企业”活动。制作并下发了《预防未成年犯罪

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挂图,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以强化阵地建设为载体,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充分利用县农村远程教育平台、镇成校、法制学校、市民学校、板报、橱窗、宣传栏等多种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继续依托大众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法治在线》电视专栏,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受群众欢迎。

此外,我局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法的宣传,以各种形式宣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证法》等新制订、新颁布的法律法规。6月份,举办了一期由县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班。

3、不断探索,创新载体,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推动基层依法治理。20*年,我县104个村和13个社区已全部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达标活动,创建活动开展率达100%,有62个村、5个社区被授予“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8个村、2个社区被授予“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镇*村成为我县首个“五星级民主法治村”。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组织有关部门到百步镇农丰村、武原镇河滨社区、*镇*村等“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回头看,查找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巩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的成果。

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行业、部门、镇政府的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上半年,指导各镇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主体的职能、权限、责任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原有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年底,还对全县各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总结成绩,发现不足,还表彰了秦山镇、于城镇人民政府为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并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通报了20*年度镇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情况。

(三)以实事工程建设为基础,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20*年度,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突出抓好办案质量和服务新农村建设。县援助中心全年共接听来电268个,接待来访528批15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0件,其中刑事31件,民事129件(其中非诉讼33件),比上年增长68%。

1、以法律援助质量年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案件质量。

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监督工作,出台了相应的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各项工作,使非诉讼法律援助逐步规范化,并真正服务于弱势群体。二是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评估机制。建立法律援助执行案件监督回访制度,要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将办结的案件卷宗送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审查。对每起案件经监督、回访、卷宗审查后,再进行综合评分。三是将援助案件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经审查合格的,按标准发放,对案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限期改正,并减少补贴费用。

2、强化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

在法律援助中心、站、点各窗口设立了统一的标识,做到制度上墙,实行规范化服务。进一步加强“12348”专线建设,除由中心工作人员专人接听外,实行全局人员轮流接待制度。9月1日,以《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三周年为契机,在全县各镇同时开展上街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面。通过对低保家庭制作并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方便弱势群体及时就近享受到法律服务。

3、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网络,广泛开展涉农非诉讼法律援助。

20*年,我们在原有镇工作站、各职能部门维权站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网络覆盖面,在各行政村、社区及部分企业中设立了117个法律援助接待点,以此形成一个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以村(居、企)法律援助接待点为补充,覆盖全县农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10月份,举办了全县非诉讼法律援助研讨会,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就前期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探讨,进一步提升各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业务能力。

同时确定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加大涉农案件办理的力度。将农民、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并将建筑领域及劳动强度大、劳动保障措施差、工伤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作为法律援助重点领域。针对农民及农民工案件,适当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等受理条件,做到从实际出发,应援尽援。通过非诉讼法律援助方式快速有效地解决农村矛盾纠纷,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以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保障,扎实开展“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

为确保我县法律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20*年,我们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力量,统一部署开展“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1、法律服务稳步发展。

通过“听十庭,查百卷、询千人”活动,加大专项评查力度,促使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规范执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政策协调和沟通,改善外部环境。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县党政领导接待日、法律援助维权站来访接待工作,参与打黑除恶斗争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强对实习律师、非执业律师人员的管理。认真查处“*情利交通安全咨询有限公司”越权交通赔偿案件。20*年度,全县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19家,受理刑事案件242起,民事734起,经济464起,行政诉讼22起,共挽回经济损失5583万余元,业务收费576万余元,解答法律咨询1982人次,参与接待28次;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39家,办理诉讼334件,非讼52件,调解纠纷41件,协办公证70件,见证228件,代书56份,解答法律咨询195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670万元。

2、公证工作进一步拓展。

深入贯彻实施《公证法》,广泛开展《公证法》的宣传,组织公证人员参加岗位训练。认真开展了公证“建信息平台,查卷宗质量”活动。加强对公证处的质量检查,探索建立了公证质量“三检查”制度。县公证处各项业务进一步拓展。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647件,其中民事公证1548件,经济公证698件,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401件。

(五)以“百名农村特邀法律顾问”创建活动为切入点,积极参与服务新农村建设。

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百名农村特邀法律顾问”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工作规则》,并于5月份召开了“百名农村特邀法律顾问”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我们以此活动为切入点,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把服务新农村建设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工作渠道,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健全综治、司法、三级联动的调解网络,积极探索和办理人民调解过程中的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确保小矛盾不出村,不出现群访、越级上访。通过向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宣传讲解村民委组织法、征地拆迁、土地管理等同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素质,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去年底,我县104个村均聘请了法律顾问。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到村里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为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当好法律参谋助手,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为依法治村、依法办事,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去年,村法律顾问共为各村开展法制宣传56场,解答咨询2512人,审查修改法律文书6份,参与村务决策21次,协助联系法律事务84次。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借款、房屋租赁,土地征用、安置补偿等不同方面。

(六)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我们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增强队伍的综合素质。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实推进。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围绕“思想认识要有新提高,履行职责要有新成效,队伍形象要有新面貌”的总体目标,认真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实践活动。结合理念教育,进一步加强党组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周五机关干部学习日等制度,开展重点课题调研,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全局工作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立足基层深入开展“立功创模”活动,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2、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深入实施《*县司法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和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参加市局及县纪委举办的廉政建设读书会、廉政征文、廉政书画展等活动。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开展了对公证处的内部财务审计。认真做好工作和参与政法“四长”接访工作,有力促进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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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健全了全县矛盾纠纷调处网络,把好矛盾纠纷预防关口。每月深入各村、组、企事业单位以及工程建设区域内排查矛盾纠纷,建立台帐,按照“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间”的“四定”原则,落实责任,逐一化解。开展“三案攻坚”活动,突破化解一批“积案、老案、难案”,为党政分忧,为群众解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上半年,全县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79件,调解成功271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1件123人。

(二)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抓学习教育,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利用举办培训班、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强化司法所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二是抓活动开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了司法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业务考核、人员培训、所务管理,使司法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司法所建设进一步规范化。

三、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推动法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开展。根据今年普法工作的任务特点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为出发点,制定印发了《2014年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了任务、措施,量化了指标,明确了标准,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有所遵循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落到了实处。

(二)深入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一是深入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围绕《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加强党内法规的宣传普及。二是在全县公民中重点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旅游法》、《省法律援助条例》等“四法一条例”。三是以“三送”、“六个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在全县14个乡镇广泛开展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如开展了春节送法下乡活动、全县招工大会法律咨询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法律咨询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税法》宣传活动以及《土地管理法》宣传活动等。

四、强化宗旨观念,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多项便民服务措施,畅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安排律师工作日轮流坐班,实行解答法律咨询、申请受理、审批指派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了法援便民服务窗口形象。二是强化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及时对14个乡镇法援工作站及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局、残联、看守所等20个法援工作站的人员进行了调整,同时在教育局、计生委、交警大队、人社局、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部门新设立53个工作站。并在全县各村(居)组建了5至10人的法援明白人队伍,通过他们将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到各家各户,引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依据相关规定,适当放宽了我县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低于上年度城乡人均收入的困难群众,根据案情纳入受援人范围;并将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低保户、农村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户等列为了重点援助对象,简化申请程序,优先受理;还将司法鉴定和公证事项列入了我县法律援助范围,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了法律援助服务。四是加强了与公检法等部门的紧密联系,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制度。提高了刑事法援案件补贴标准,按不同阶段进行补贴,充分发挥县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建立了法援律师轮流坐班制度,加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办案力度。五是通过采取因案制宜、全程跟踪、疑难会诊等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六是拓展宣传载体,通过发送手机信息公示法律援助咨询热线“8538005”、印制法援宣传年历、印制法律援助服务手册、举办法律援助及相关维权知识讲座、在《手机报》开辟法律援助专栏、在网开通法律援助版块、在电视台《一线关注》做法律援助专访节目等形式,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截止5月31日,全县已受理法援案件68件,其中刑事8件,民事60件,受援人数84人。

(二)推进公证质量管理,提高公证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一是规范办证程序,严格按申请-受理-审查-出证-归档的程序操作,不管公证事项多么简单,都不准随意简化程序,重大复杂的公证事项,一般由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二是强化检查,严格把好公证质量关。严格按照省、市规定,定期开展公证质量自查和检查活动。公证员办理的公证事项,由主任审批,主任申办的公证事项,由公证员审批,疑难的公证事项,由处务会讨论审批.通过回访当事人,自查、互查等途径检查公证质量,及时纠正有瑕疵公证文书和存在的公证质量问题,严格规范执业活动。经过不断的自查和检查,公证人员的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杜绝了错假证的出现。三是强化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积极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上门办理公证事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使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截止目前,我处共办理公证事项113件,其中国内86件,涉外21件,涉台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为当事人减免费用共计三千多元。

(三)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律师工作实效。建立和完善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继续加强业务公开透明机制,要求律师事务所将服务内容上墙公示,做到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公开,律师基本情况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规则公开,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公开,投诉渠道公开,诚信等级公开,公示率达100%。强化了律师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提高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水平,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促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积极参与县领导与县直部门(单位)领导联合接访,安排律师到局参加接访,及时为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县里的重点工程、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当好县委县政府的法律参谋。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共担任19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107件、刑事案件15件,法律文书53件,解答法律咨询85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

(四)实施诚信档案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建立了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诚信档案,做到了建档率100%。我局首次建立了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诚信档案,把各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记录、投诉处理结果分别诚信档案,并将诚信考核等级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加大了投诉查处力度。对群众投诉的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问题有专门的投诉处理登记表,建立了违纪违规查处机制。今年上半年,共查处对律师的投诉1件,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1件,基本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回复,因服务到位,查处及时,当事人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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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进乡村(社区)(责任部门:人民调解中心、社区矫正股)

1.协调县民政局牵头制定2015年全县“法律进乡村(社区)”工作实施方案,检查方案执行情况。(完成时限:2015年4月)

2.联合县级相关部门在车站、广场等地集中组织开展外出务工人员法治宣传专项活动。(完成时限:2015年3月)

3.督促指导各司法所组织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开展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建立“学法中心户”,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4.督促指导各司法所开展以“法治宣传、现场法律咨询”为主要形式的“法律赶场”活动。(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法律进学校(责任部门:宣教股、办公室)

1.协调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牵头制定2015年全县“法律进学校”工作实施方案,检查方案执行情况。(完成时限:2015年4月)

2.协调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分年级为学生讲授法治课。(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3.协助教育部门在学校开展“三带三进”等法治活动。(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三)法律进机关(单位)(责任部门:人教股、监察室)

1.协调县直工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2015年全县“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检查方案执行情况。(完成时限:2015年4月)

2.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在门户网站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部门职能,通过编印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等方式,面向社会积极开展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3.协调政务服务、等部门加强政务服务大厅、接待中心等窗口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教育,提高依法服务能力。(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4.协助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县人社局建立完善同级党政机关和单位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5.组织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四)法律进企业(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公证处)

1.协调县经信局、县工商局牵头制定2015年全市“法律进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检查方案执行情况。(完成时限:2015年4月)

2.协助县经信局、县工商局牵头指导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完善经营管理人员定期学法制度。(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3.协调县经信局、县工商局指导企业在厂区公众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悬挂“12348”法律维权服务热线提示牌。(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五)法律进寺观庙堂(责任股室:基层股)

1.协调县民宗办牵头制定2015年“法律进寺庙”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时限:2015年4月)

2.协助民宗办积极开展“送法进寺观庙堂”活动,开展法制讲座和集中法制宣传。(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

(一)协助县级新闻媒体办好“以案说法”类栏目,协调“法律七进”责任单位在其门户网站创办“以案说法”专栏。(责任部门:宣教股、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协调县级有关部门根据本系统和本行业实际,编印普法读物。(责任部门:宣教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三)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现身说法、讲堂说法”活动。(责任部门:宣教股、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三、开展“一优十佳”示范创建

按照全市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全面开展“一优十佳”示范创建活动。(责任部门:宣教股,完成时限:2014年5月)

四、加强党内法规建设

建立党内法规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强化对党内法规实施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党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合法性审核、决策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纠错机制和党组法律顾问制度。(责任部门:监察室、法律服务管理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五、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建立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和决策调整、停止执行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整合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资源,为全县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供人才保障,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咨询,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六、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健全政务公开查询系统,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在法治网站上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规范管理和限期答复制度。(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监察室;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七、完善社区矫正机制

督促指导各司法所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改进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的管理服务方式,加大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力度,促进特殊人群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责任部门:社区矫正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八、强化司法为民

完善便民法律援助措施,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九、推进律师行业管理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和《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引导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和服务,加大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力度,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十、构建特殊人群管理体制

督促指导各司法所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构建特殊人群监测、预警、救治、帮扶、服务、管理制度。(责任部门:社区矫正股;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十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责任部门: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一)督促指导各司法所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网络,推进城乡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村居联络点建设,在籍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普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看守所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指导、构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县级法律援助中心,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乡村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居)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村(居)法律服务联络点,初步形成县、乡、村、户四级联动服务网络。(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三)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建立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检查活动。(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十二、健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一)指导各司法所构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责任部门:人民调解中心;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二)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诉调对接和检调对接,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责任部门:人民调解中心;完成时限:2015年12月)

十三、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