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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发展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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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发展论文

篇1

中国经济要保持高速、稳定增长,需要转变经济增长的方式,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特别是金融资源运用效率。银行储蓄资金是社会资本形成的主要渠道。

一、中国中型银行比较弱小,小银行极不发达

中国的信贷市场份额商度集中于四大国有银行,中型银行(本文指股份制商业银行)市场份额很低,小银行(特别是民营小银行)极不发达。

根据2000年的数据,中国商业银行(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的资产总额为116406.9亿元,四大商业银行占84.6%,其他商业银行比例为13%,外资银行只占2.4%。当然,随着业务经营范围管制的放松和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呈现出缓慢下降的趋势。如果我们将其他商业银行理解为中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如果把城市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理解为小型金融机构,他们的力量更加弱小。

在银行体系方面,美国银行有8000多个,大概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全国性的银行,例如花旗银行、摩根大通银行,这些银行也是大的跨国银行,影响遍及全球。第二层次是跨地区银行,例如美洲银行、富利特银行。第三层次是地区银行。这类银行数量很多,一般都在某一州开展业务。为当地大的企业和大城市的居民服务。第四层次是社区银行。这类银行有几千家。主要为某一小城镇或大城市的某一社区的小业主和居民服务。这四类银行形成自然的分工。都有自己特定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工具,使社会不同层次的企业和居民都能得到相应的金融支持,从而使经济活动在不同层面上都能有效的开展。

中国银行业的区域结构很不合理。作为第一层次的全国性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开发银行,与美国相比有两大区别。一是中国全国性银行的资产集中度太高,集中了全国银行资产额的80%多(美国全国性银行只占全国银行资产额的40%,但服务的范围却不对称,广大农村,小城镇以及大城市的小企业都得不到应有的金融服务;二是中国没有跨国银行。中国银行虽然在国外有一些分支结构,但基本上是为中国进出口企业和当地华人服务的小机构,不能叫做跨国银行。

作为第二层次的地区超级银行,如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同美国同类银行相比,也有两个主要区别。一是美国地区超级银行一般都在某些地区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而中国的这几家跨地区中等银行在任何地区的市场份额都很小,对任何地区都无大的影响力。二是美国的地区超级银行,一般都有相当的跨国业务,而中国的上述银行都是纯国内银行。作为第三层次的地区银行,在中国非常薄弱。美国基本每州都有在当地颇有影响的地区银行,中国只有少数省有省级地区银行,如广东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和北京、上海、天津等直辖市由城市信用社改组的城市商业银行。与美国相比,中国地区银行数量很少,规模很小,没有形成气候。作为最后一个层次的社区银行,从严格意义上讲,在中国还没有。综上所述,中国银行业产业结构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据了信贷市场的极大份额,竞争还不充分,中型银行比较弱小,小型银行极不发达。这种状况会造成银行业集中度过高,不利于形成充分竞争的信贷市场环境。金融业是一个有机联系、互相补充的多样性生态系统,既需要大中小型商业银行,也需要面向社区中小企业和农民的合作金融组织。

二、中型银行的壮大有利于银行业竞争和效率的提高

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中中型银行的市场份额非常小,这使得中型银行没有力量对大型银行形成真正的挑战,使大银行得以长期维持低效运行的状况而没有改革的压力。笔者认为,中型银行的壮大是提升银行业竞争和效率的关键。

银行业的市场竞争应该是梯度传递的有序竞争,才能衍生出一个富有竞争和产业组织效率的信贷市场。小银行在市场上除了和同等规模的银行全面直接竞争外,还会部分地和中型银行直接竞争,但由于实力有限却无法给大银行造成实质性竞争压力;中型银行在业务上除了和同等规模的银行全面地直接竞争以外,还会部分地与大银行和小银行两边都发生直接竞争:大银行在业务上除了和同等规模的银行全面展开直接竞争外,还部分地会和中型银行直接竞争,而不屑于争夺小银行的客户。

三、做大做强中型银行的政策建议

1、实施做大做强中型银行的战略。

大力支持中型银行做大做强战略的实施将带动和加快银行业改革和产业组织效率提升。做大做强中型银行是提高中国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关键。这一步棋下好了,可以将银行改革的全局“盘活”。鼓

励现有的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中型银行做大做强,将会较快地打破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主导的寡头型市场结构,加速整个银行业的竞争和改革,带动中国银行产业效率的提升,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2、银行业对民间投资者要全方位、多层次开放。

中型银行的做大作强离不开资本市场的支持。要鼓励民间的资金投资银行业,鼓励银行间的重组和兼并,支持帮助中小型民营银行的建立和发展。2003年十六届三种全会文件以及2005年10月召开的五中全会文件都已明确提出,要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而目前为止全国意义的民营银行只有一家,这值得我们深思。银行业要能相对自由的进入和退出才能保证在足够的竞争中产生有效率和竞争力的银行。微观层面银行有良好的经营效率才能保证宏观层面信贷资金乃至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3、鼓励小型银行(特别是民营小型银行、社区银行)的发展。

篇2

二、农村的资金需求情况

中国地大物博,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一样,各地居民的资金需求也难免会存在差异。根据笔者对浙江、河南、四川三地的调查,发现农户主要是通过跨期支出来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根据供求均衡理论及对农村资金供求调查的情况,建立以下等式:

D=I+O

I=a(1-b)Y

其中D表示资金的需求,I表示内援性融资供给,0就是外援性融资供给。a表示当地农户的储蓄率,b表示农民预防性资金储蓄率,Y表示当地的收入水平。

通常来说,农户通过跨期支出来填补资金缺口主要是通过自身的储蓄、亲戚朋友的友情借款、当地非正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商业信用、信用社借款等途径获得。其中,储蓄作为内援性的融资,受当地的收入水平影响较大,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较深。农户除了日常生活所必须的开销以外,其余的收入基本上是全数进行储蓄。所以沿海及东部较发达地区,因为收入水平较高,储蓄总额也就相应较高。以浙江的全国百强县长兴为例,普通家庭进行生猪养殖从修建猪圈、购买小猪及饲料进行生猪饲养初期要投入3万~5万元。但是玄坛庙的村民基本上都是通过自有资金解决。再加上东部沿海社保等机制建立较完善,村民安保意识也比较强,多购买医疗养老保险.所以上式中b也就数值较小。所以在东部较发达地区的O就较小,需要的外部资金也不多。

三、针对不同的经济情况,村镇银行应该采取不同的措施

到2008年12月31日,全国正式开业的村镇银行总共只有70家,其中在东部地区有2l家,中部26家,西部23家。在数量上,三地差别不大。但是70家村镇银行的平均注册资本4516.41万元。其中东部地区平均注册资本8150万元,中部地区2575万元,西部地区平均注册资本为3342万。

1.东部地区发达地区。东部地区的试点村镇银行开设时间短,但是平均注册资本和注册资本总额两项上都是远远高于西部和中部,特别是广东小榄村镇银行和浙江长兴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分别为2.5亿元和2亿元,远远高出同类金融机构的平均水平。这些特点与东部地区本身经济比较发达是有直接关系的。同时,充足的资金也为村镇银行进一步发展资金业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在东部地区,普通村民的自由资金较充裕,贷款需求并不强。例如,长兴联合村镇银行所在地长兴县下属玄坛庙全村的总人口1250,2007年的人均收入达到8600元。当地村民主要从事种植业,其中葡萄种植为其特色产业。部分家庭还从事养殖业或是手工业。对于

在东部地区另外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中小企业较多。这些企业往往因为自身规模小,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而被认为风险过大,一般的商业银行很少会给他们放贷。但是这类小企业实际上是很具有潜力的。以山东省的莱商银行为例,从1997年的2000万存款,3000多万的贷款到2007年被英国《银行家》评为中国银行业100强中的第66位,‘噪商银行依靠的就是给中小企业贷款。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多数还是集中在服务行业,整个计划的启动资金并不大,通常都在10万以下。对于东部有着较高注册资金的村镇银行,扶持这样的项目在资金上并没有什么困难。但是因为大学生创业之前往往没有什么经验,创业的失败率较高,目前浙江的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最高只有4%,所以许多银行在给他们放贷之前都有很多的顾虑。

2冲西部欠发达地区。虽然中西部的村镇银行注册资金都低于全国平均资本,甚至调查中的包商惠农村镇银行、北川富民村镇银行、陇南市武都金桥村镇银行这3家注册资金还不足1000万,但是如果发展战略得当,村镇银行依然可以为当地的经济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以大邑交银兴民村镇银行所在地大邑为例,全县占地总面积1548平方公里,辖17个镇、3个乡,各个乡镇的发展情况也差异较大,村镇银行应该分区区别对待。比如距大邑县城10公里的新场镇就是典型的西部地区小城镇的代表。当地没有什么支柱产业或者有规模的企业。青壮年基本外出打工,村里只留下老人孩子,进行简单的农业生产,满足自己的需求。村上有一些小店,经营一些简单的日常消费品,经营资本多为自有资金。整个县城只有一家邮政储蓄。

首先类似于新场镇这样的具有深厚历史底蕴的西部小镇很多,随着旅游资源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当地就需要配套建设一系列的食、住、行设施。但是因为本身经济不够发达,自有资金数额很少,而旅馆、饭店的初期投入及运营资本较大,村民必然会选择外向型融资方式。村镇银行要脱颖而出,必须尽早布局,并采取低利率、手续简单的一些真正有优惠性质的贷款,吸引当地村民。

在对村民的采访中我们了解到,他们不愿意选择银行贷款的最主要原因除了利率高以外,就是贷款手续过于烦琐。因为农民实际所拥有的资产不多,而金融机构出于安全性的考虑往往需要等值的担保、抵押品,所以很多农户的贷款申请都不会得到批准。在这种情况下,村镇银行可以学习尤努斯教授在孟加拉创办的格莱珉银行的成功经验,推广村民联保制度。在格莱珉银行中,每5个人组成一个小组自己进行管理,格莱珉银行给予每个小组充分的信任和权力,组员自己决定以后要做什么,怎么做。每个礼拜5个组员必须有一个讨论。组员之间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村镇银行可以依样画壶,采取相同的策略。而采取联保方式对村镇银行有以下三点好处:(1)因为村民之间是相互非常了解的,基本上不存在信息不对称性,所以在选择组成小组的时候,村民就会自行剔除那些有可能不能按时还款者,这可以减少村镇银行在信息审核上花费的成本,在最大程度上保证资金安全。(2)形成联保之后,村镇银行只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去检查一下各小组总的资金使用情况,为需要服务的对象提供一些建议,这样就可以减少之后监督上的成本。(3)因为组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必然会产生相互竞争,会刺激各成员,使他们发挥主观能动性,这样不仅可以保证银行的资金安全,而且可以改善农户自己的经济情况,进而带动整个农村的经济发展。

另外,村镇银行在中西部除了在13个国家贫困县、1个省级贫困县设点以外,还有35家村镇银行所在地的经济情况并不是很差,比如大邑。位于成都市半小时经济圈内,大邑工业园区是四川省唯一的现代制造业示范区和四川省首批循环经济示范区,已经逐步形成了以电子通讯、食品加工、服装生产、机械制造为主的“四大产业集群”。种植葡萄来说,由于是特色经济产业乡政府的扶持力度很大。平均每亩地种植葡萄的成本为500元~600元,政府补贴就达到200元~300元。而每亩地的平均年收入可以达到2500元~3000元。农户足以做到自给自足。这种情况下,村镇银行应该把更多的资源放在中小企业和一些规模较大的种植业上。学者们并没有把它作为一个单独的问题加以研究。随着金融全球化发展,国家金融应作为一个重要问题单独研究,这是由它在经济中重要地位及其特殊本质所决定的,著名教授刘丰名曾经指出:国际经济法的研究需要将其重心转向加强国际金融法的研究,逐步建立国际投资金融法、国际贸易金融法、国际货币金融法“三位一体”体系。由此可见其地位的非同寻常。笔者认为,国家金融就是一国对内对外一切金融(货币资金融通)事务上享有独立自主的权利,即金融的独立决策权、操纵权和控制权,它包括货币和金融监管两个方面。面对发达国家及其跨国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和争夺,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不断地被弱化并极有可能旁落于发达国家及其跨国金融机构之手,导致发展中国家金融和经济的附庸化和殖民地化。一旦出现这些情况,其国家金融及安全也就无从谈起了。因此在金融全球化过程中,各国家应采取积极而又谨慎的态度来对待它既不能轻易放弃国家金融,又不能不看到全球金融化的大趋势。

二、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发展中国家金融受到的挑战

(一)美元化。一切经济活动最终都表现为货币问题,货币象征着一个国家的金融,在政治经济生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但

比如说在晋原镇我们了解到,该镇经济情况运行良好,2008年人均收入达到了6315元,比2007年增加了10.3%。在采访期间我们走访了一家王姓农户。从2007年起,他们开始进行双孢蘑菇的种植,现在有差不多3亩的菇田,去年收入非常好,把初期的投入时借亲戚朋友的钱都还清了。现在收入算下来比以前外出打工的还要高。因为产品市场销路好,2009年夫妻两人还准备扩大规模。其实在很多小县城,这样的例子非常多。随着全球经济危机影响的深化,中国外向型经济遭受严重的打击。据估计,现在已有2000万农民工失去了工作。各个地方政府都提出了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广大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村镇银行应该抓住这一时机,和当地的政府紧密合作,为这些农民工创业铺平资金道路。

虽然村镇银行在中国还是一个新型机构,大多数的村民对他还不够了解,但是只要村镇银行能够切实把握所在地区的经济特色,对结合这些特色推出合适的业务服务,发挥出区域性银行的优势,相信村镇银行是有能力达到设立时的预期,填补农村金融空白,完善农村金融网络的任务。在1999年1月,阿根廷总统梅内姆宣布,阿政府认真考虑将其经济美元化,即让美元彻底取代阿货币比索,放弃国家的金融,而不再实行目前的以美元为储备的货币体制,即实现政策美元化。随后,拉美很多国家包括波多黎各、厄瓜多尔、巴拿马等都实现了美元化。美元化是通过一种强币向若干国家渗透并部分或全部排挤这些国家的弱币所形成的金融区域化的又一种形式。【3】美元化的实质是放弃国家货币金融,即货币发行权和独立的货币政策以借用强势货币来确保经济稳定的经济政策。但是美元化换来的稳定只是暂时的,美元化带来的后果是货币需求的不稳定和汇率波动,甚至产生通货紧缩。2002年阿根廷再次暴发金融危机,这场金融危机令阿根廷银行业遭受了灭顶之灾,所有银行均出现严重亏损,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央银行监管的缺乏,国家金融完全的丧失,导致外资控制了整个银行体系,即阿经济命脉。阿政府根本没有任何办法来应对这场危机。这种美元化金融体制短期效应是明显的,但是长期风险是不可避免的。这种以牺牲国家货币和金融,即放弃用货币政策调控本国、本地区经济的手段行为,将使这些国家逐渐成为美国经济的附庸。正因为如此,曾经大量使用美元的前苏联、东欧国家和埃及,在国内经济形势好转后,又出现了“反美元化”现象,美元存款在这些国家总存款中所占的比例迅速下降。

(二)金融市场的过度开放。发展中国家为了充分加入到国际市场,以谋求更大的利益及更好地条件,积极投身到金融全球化进程中,扩大本国金融开放的程度和消除政府的金融管制成为了出发点和目标。这就使得许多发展中国家盲目地放弃了部分金融。1997年泰国过早地、过度地开放金融市场,撤掉了所有自我保护的屏障,结果导致一场严重的金融危机。泰国金融危机很快发展成为东南亚金融危机,接着发展成为亚洲金融危机,进而导致俄罗斯金融危机和巴西金融危机。引发这些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来自于各国内部,概而言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金融自由化的发展速度过快,脱离了本国实际经济的发展;2.金融资产的增幅在短期内增长过度、金融机构急剧膨胀;3.未对跨国金融交易和资本的流动形成有效的监督;4.在国内初始条件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迅速开放国内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实施资本项目下的货币自由兑换;5.国家内部的金融法律体系不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的要求。这些国家普遍忽视了金融全球化所需要的条件和时间,同时也忽视了金融全球化下金融体系不能自动防范任何风险的事实,特别是对于那些制度框架差异很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将带来不可避免的金融风险。

(三)国际金融组织的干涉。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在金融领域越来越依赖、求助于国际金融组织的协调,这些组织利用其所具有的职权不断地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因发生金融危机而需要援助的发展中国家)施加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对这些国家的金融形成了冲击和影响。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处理金融危机的实践中,往往对被援助的成员国金融进行干涉,迫使这些成员国放弃部分金融1997年l2月3日IMF与韩国签署援助贷款协议时,要求韩国大幅度开放其金融市场,允许外国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大举进入韩国市场,在韩国的外国银行或企业可以全面参与韩国证券交易活动,政府不得干涉中央银行工作等。这些苛刻的条件严重地限制和削弱了韩国的金融,使韩国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独立选择其金融体制以及对外开放进程的权利。许多国际金融法学家认为,这实际上是让韩国用相当一部分金融来换取贷款援助,以摆脱金融危机。为此,韩国公众把l2月3日定为“国耻日”。印尼面临的情况更严重IMF与其签署协议时,不仅要求削减财政开支、紧缩通货及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同时还要求政府实行政治体制改革,这些要求最终导致了印,尼社会大动荡直至苏哈托政权。tSrIMFX~成员国金融如此干预,致使很多国家对IMF采取的行动产生反感甚至对抗,这对IMF的信誉及存在价值带来灾难性的打击,有的成员国或专家甚至提议立刻废除IMF。确实,当一国已不能独立地确定其金融政策,独立地选择其金融体制,独立地操纵和控制本国金融发展,其国家金融将受到严重影响和冲击。

以上所有挑战无不与西方发达国家所倡导的全球化必然导致国家金融弱化的理论息息相关。这实际上是以美国为主导的少数西方发达国家金融霸权的体现。他们完全掌握着全球金融的决策权、操纵权和控制权,不仅是当今国际金融市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而且还是司法者。他们剥削和掠夺发展中国家金融资源,弱化发展中国家的金融。美元化直接受益者是美国;金融市场过度开放引发的金融危机正是这些倡导者理论导致的必然结果;东南亚国家和韩国在金融危机中不得不接受IMF的援助,IMF趁此对这些国家金融进行干涉,正是美国等发达成员国以不予拨款及合作相威胁,操纵IMF按他们意志行事的结果,这实际上是从发达国家利益立场上提出的改革措施和进程,在很大程度上会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也有损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所以,在金融全球化过程中强化金融观念,牢牢把握金融不受损失,是一个必须遵守的原则。以美国为首的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对本国的金融其实是非常重视和谨慎的,对此他们从未慷慨过。在金融上,他们实行“双重标准”,发展中国家必须认清这一点,认清放弃国家金融的严重后果,重新树立新的金融观,在保证国家金融安全的基础上,谋求各国互利互惠,只有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金融新秩序,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金融全球化。

三、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发展中国家金融的实现

(一)积极参与金融全球化进程.坚持和发展国家金融。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机遇和挑战并存。如果过分担心发达国家的资本控制和剥削而畏缩不前就会痛失良机,被金融全球化所淘汰;然而,不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制定发展战略,全面放弃国家金融也必将陷入困境。因此,发展中国家在积极参与金融全球化进程时,即要坚持自己的国家金融,又要以发展的观点实现国家金融。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各国金融的相互依赖日趋增大,各国已经、并将达成更多的各种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制度,这些协调制度的本质就是要求各国遵守共同制定或承认的规则和法律文件,以谋求更多的共同利益。以这种协调制度为主导的国际金融法律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各国的金融,但这种冲击是各国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通过理性选择后自愿接受的,是有利于各国利益和发展的是一种正常行使金融的行为而不是对国家金融的放弃。

(二)积极参与金融全球化规则和制度的制定.努力推动国际金融新秩序的建立。面对金融全球化带来的挑战,发展中国家首先要从国际金融制度上为自身的发展争取保障,防止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将一系列不平等条款强加给自己,并进而侵犯本国的金融。IMF的配额及投票决策机制,使IMF受到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成员的控制,发展中国家成员的任何想法和意见均无法买现,平等原则失去任何意义。发展中国家在本国市场不成熟、特别是在缺乏对国际游资的协调和监控机制的情况下,开放金融资本市场是不可取的,过早开放易使虚拟资本膨胀,引发金融危机。发展中国家只有参与到金融全球化“游戏规则”的制定中,才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志,才有可能打破西方发达国家对金融全球化主导权的垄断,而不至于被动的遵循由西方发达国家制定的规则,才能维护自身的国家金融和经济利益。唯有如此,新的公正、合理的国际金融新秩序才有可能真正得以实现。

(三)加强南南合作.促进制定金融全球化规则的力量对比的平衡。在金融全球化时代,发展中国家仍应该加强联系和团结,提高在金融全球化冲击下的整体生存能力,以集体的力量改善自己在国际金融中的地位,逐步推动公正、合理的国际金融新秩序的建立。

(四)加快完善国内金融体制.实现市场对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实施有效的金融监管.实现金融和保障金融安全。发展中国家必须加强金融法制建设和国家金融安全意识,健全法律制度以维护自身国家金融。首先要重视金融高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完善科技创新体制。其次,要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参与金融全球化进程,促进国内金融体制深入改革,使本国金融体制与国际金融体制逐步接轨,更好地吸收国际金融业的经营技术和管理经验。最后,健全金融监管体制,充分行使国家金融。对于任何一个希望通过金融全球化来分享国际经济增长利益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建立一个实质性的金融化体系是唯一可靠的出路。为此,应其采取渐进式的金融自由化方式,在实施中把握好开放的“度”,有关信用评级、公司上市证券业务、外汇买卖等业务,不能完全掌握在外资手中;其余金融业务可在充分有效的监管机制下逐步开放。

总之,发展中国家只有适度的参与到全球金融化进程中才能更好地发挥金融全球化正面效应,减少其负面效应,才能更有效的保护金融安全,真正实现国家金融,实现国家金融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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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安.国际经济法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l、

[3]雷娟.浅议拉美国家美元化.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3)

[4]王贵国.国际货币金融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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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银行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松散

目前我国的银行保险主要以银行兼业经营保险模式为主,是浅层次的合作,实质性的“战略联盟”不多。这种银保之间的合作比较松散,缺乏长期利益纽带,使合作过于短期化,随意性强。松散的银保合作模式制约了银行保险业的纵深发展。

2.银保产品同质、开发和创新滞后

银保产品主要有投资分红保险、意外伤害险、家庭财产保险和抵押贷款保险等险种,其中储蓄和投资类保险占主要地位,据统计寿险业务中98%以上为分红产品,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真正意义上的保障类险种还未形成。产品的同质性,使得现有银保产品与银行自有产品之间存在竞争。银保产品,尤其是储蓄分红型的产品具有很强的银行储蓄替代性,向消费者销售此类产品,无疑将直接影响储蓄的增加,这样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银行自身业务的发展。

3.缺乏专业化的银保销售队伍

作为联系银行和客户纽带的保险公司的银保业务员,有时为了提高业绩从而提高个人收入,不惜采取缺乏道德的不良手段,使得公司声誉受损,进而影响整个银行的声誉。银保产品的销售由银行网点的柜台业务人员完成。银行柜台人员缺乏系统的保险知识。

4.技术落后

银行保险的一个优势在于让客户享有“一站式”便利快捷的金融服务,但目前我国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由于安全与技术等方面的因素,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系统尚未实现联网操作,电子化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信息不能互通。网络不能连通,银保业务的信息就不能及时处理和反馈,降低了银行保险业务的处理速度。

5.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不完善

监管制度跟不上银行保险业的发展。一方面,银监会和保监会的合作监管相对落后,各监管机构一般依照自己的监管职能进行监管,尚未对银保业务开展合作监管进行更明确的规范。另一方面,银行、保险机构相对于其他民事主体而言,业务、行为需要更多、更明确的规则和程序性规定。目前监管机构对银保合作的方式、组织形式没有明确规定,银保合作责任承担机制也不完善;在资格申报时要求的材料并不十分严格。银行保险业务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风险因素,而这些风险因素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银监会和保监会并没有特别的监管措施和风险分担机制。

三、对我国银行保险未来发展的对策分析

1.建立银行和保险公司双赢的战略合作机制

银行保险业的合作,必须创新银保合作机制,通过资本的相互渗透,业务相互交叉,文化相互交融,产品相互融合等,最终过度到银保综合经营。在欧洲国家,银行保险呈现一体化趋势,银行、保险公司除了在业务上合作外,还有资本上的联合,甚至两者本身就是一体的,这种深层次的合作有利于形成长期的、互利的合作关系,避免了许多利益冲突问题,也极大地促进了银行保险的发展。因此,从长远来看,“一对一”的长期战略伙伴关系应是最佳的合作模式。

2.加大银行保险产品的开发力度

在新产品的开发上,银行和保险公司必须联手,不能完全由保险公司独自承担,应有银行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保险公司需要运用自己的人员和技术,在借鉴外国保险公司经验,充分考虑我国需求特点的基础上,研究开发出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的产品。只要开发的产品能将金融服务功能与保险保障功能有机的结合起来,必将受到市场的认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双赢”。

3.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银保产品营销队伍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银保销售队伍,一方面,加强银保销售人员的培训。另一方面,要立足长远,积极搞好客户经理队伍建设。第三,银行应考虑为银行职员制定一个良好的激励制度,将保险销售指标纳入业绩考核体系中,切实激励员工保险业务的积极性。

4.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络技术支持系统

建立和完善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网络系统,使银行保险业务信息得到及时输送和反馈,提高银保业务处理质量和效率,是促进银保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

5.加强对银行保险的监管和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监管当局应根据银保合作的既成事实制定一些有利的方案措施,争取出台更多的关于银行保险合作方面的成文政策。即将的,《银行保险业务人寿保险数据交换规范》涉及保险业和银行业两大领域,将是我国首个跨行业联合的行业标准。对现有市场进行规范,坚决纠正误导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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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永青.关于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思考[J].广西金融研究,2006,(9):18.

[3]孙策.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状况[J].当代经理人(下旬刊),2006,(9):18.

[4]丁风瑶.我国银行保险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时代金融,200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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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大力加强并改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经营效益实现了逐步提高。但是,商业银行在体制和机制上矛盾和问题依然很多,改革任务还十分繁重和紧迫。总体来看,当前我国银行业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1.健全的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建立。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存在缺陷,国有商业银行虽为国家所有,但没有明确的所有者主体,也没有明确的所有者权益要求,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道德风险(moralhazard)与“内部人控制”的存在。由于所有者主体的不明确,对经营者形成了多元化的目标,其业绩评价、激励约束机制均无明确界定。极大增加了商业银行作为契约组织内部的协调交易成本。尽管商业银行经过多年改革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产权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缺陷,仍未能真正形成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机制。

2.商业银行自身发展能力的下降。主要体现为3个方面。首先,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资本充足率体现了银行对负债的最后清偿能力。由于体制原因,国有商业银行正常经营所需要的资本金没有稳定的补充渠道,并被大量不良贷款和无效投资严重侵蚀。2003年底,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仅为5.11%;11家股份制银行为7.31%。其次,银行盈利能力差。银行资本的主要来源是利润留存,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4大商业银行赢利水平急剧下降,银行风险程度明显增大。目前4大商业银行的人均利润率仅相当于境内外资银行的1/25(田国强,2004)。第三,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截至2003年6月,4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按5级分类已超过两万亿元。

3.商业银行运作管理效率的低下。首先,商业银行内部管理粗放,决策与控制缺乏有效性。由于产权不明与资本“人格化”虚置原因,导致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中缺乏统一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水平较低。银行内部各业务部门在具体行使监控职能时,职责不明确,或者“齐抓共管”,或者“互相推诿”,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运作机制与制约机制,金融犯罪与管理渎职行为时有发生。其次,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升。中国银行业整体上存在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风险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感等较差,缺少团队精神等问题,严重制约了银行业务的发展。第三,金融创新能力严重不足。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的突出问题是业务范围狭窄,盈利空间有限,缺乏产品创新能力。随着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与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在现有金融创新能力约束下,商业银行的利润来源将变得日趋不稳定。

二、加入WTO对中国商业银行发展带来的挑战

本人认为,加入世贸组织的重要意义在于确立了中国银行业改革的长期制度环境。根据中国在加入WTO时有关承诺,我国目前已正在人民币业务经营地域与客户等7个方面逐步放宽对外资银行的准入。全面地看,加入WTO对中国银行业改革带来了促进竞争的积极效应,但更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产权制度竞争的挑战。就我国商业银行的产权构成来看,占国内银行业70~80%市场份额的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新兴商业银行尽管是股份制形式,但其大股东仍然多数与国有成分有关。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产权模式,决定了它经营目标的两重性,既要以追求利润为目标,同时又必须承担一定的政策性业务,不可能完全按照经济理性来运作,从而制约了自身竞争力的提升。而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绝大多数都是产权明晰、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股权具有多元化和分散化的特点,这种产权模式决定了其经营目标只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国内商业银行目前在产权制度竞争上面临着不利格局。

2.银行业务上的冲击。外资银行在资金实力、管理经验与金融创新等方面处于明显优势,必将逐渐使国内商业银行某些业务受到强烈冲击。(1)储蓄存款出现转移。过去我国法规限制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吸收存款的规模和范围。加入WTO后,中、外资银行争夺储蓄的竞争加剧,居民部分储蓄出现向外资银行的转移。(2)中国企业的国际化趋势不断发展,因此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大量增加,外资银行凭借其操作规范、管理先进以及与跨国公司的长期合作关系,与中资银行争夺业务。(3)贷款业务有所流失。外资银行重视以信贷为手段去争夺市场,而优质企业往往也会选择那些服务灵活、效率高的外资银行。(4)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面临激烈竞争。

3.在客户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外资银行大多实行混业经营,往往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证券、保险于一身,与严格分业管理的中资银行相比,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商业银行服务,中资银行在优质客户发展和巩固方面的竞争力受到很大程度的制约。根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银行80%的利润来自20%的优质客户。外资金融机构能够进一步利用其跨国网络优势、创新能力与国内金融机构争夺优质客户群。可能的结果是国内金融机构的一批优质客户出现流失,而有风险、效益不好甚至亏损的客户留在国内金融机构。

4.优秀金融人才的流失。廉价的人力资源是中资金融机构与外资金融机构竞争的一个优势,但同时也是一个致命的劣势。更多的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后,出于业务经营需要,会普遍采用人才本地化战略,雇佣一批有丰富从业经验的当地高层管理人员和熟练员工。外资银行具有收入水平高、工作条件好与人才任用机制灵活等优点,会以高薪聘请、委以重用等优厚条件,以及科学的管理方式来挖掘“金融精英”,因此,国内商业银行将面临人才流失的严峻考验。人才流失对我国金融业不仅意味着人力资源的劣化,更严重的是发生客户、业务的转移。

5.我国商业银行有可能在竞争中被边缘化。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的国际比较资本实力明显不足。英国《银行家》杂志2003年第7期公布了当年世界1000强银行的最新排行榜,其中欧盟288家、美国199家、日本116家,我国大陆仅有9家银行进入,并且这些银行相比而言资本充足率也明显偏低,资产质量低下。中资商业银行的历史包袱沉重,盈利能力低,在贷款规模、流向、结构等方面受到非市场因素的限制,而外资银行以市场规律运作,其灵活性会对中资银行形成较大压力。

三、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的路径选择

1.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逐步减轻国企与银行间的制度性依赖。商业银行改革与国企改革是一个不可分离的过程,银行不良债权大量累积、银行体制改革步伐迟缓等问题都与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政策性支持有关。因此,商业银行改革与国企改革应当同时推进。在当前,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同时,要加大行业兼并与地区兼并的力度。政府应积极发挥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协调作用,推动行业兼并与地区兼并,优化产业布局。另一方面,就当前最重要的任务而言,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步伐,运用股份制推动企业改制工作。

2.改善商业银行产权与内部治理结构,使其成为真正的独立主体。要使国有商业银行真正摆脱政府的束缚,就必须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使之成为真正独立的产权主体,以此基础,实现真正的独立自主经营,形成硬化的风险约束机制。没有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没有以明晰产权为基础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制度,国有银行的经营绩效提升只是一句空话。我国国有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应当通过股份制改造和产权结构调整,建立起国有银行的法人产权制度,从而实现银行资本的终极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的分离。股份制改造有利于银行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有效加强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和激励,改善银行治理结构,提高竞争力。当前,这项工作已经进入实质性谋划和操作的层面。

3.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运作能力。在推进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同时,围绕治理结构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机制是保证银行经营绩效的重要条件。首先,银行内部应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监测与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各机构间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其次,商业银行应建立有效的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包括提高普通呆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建立专项和特别呆账准备金等。第三,要健全内部管理人员行为规范,避免权力过于集中,防止人为造成的风险隐患。第四,要撤并业务量较小、管理不规范、长期亏损的分支机构,实现规模经济。

4.在制度先行的基础上开放中小民营银行的行业准入,打破银行业垄断。要有效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必须引入新的有活力的竞争力量。民营中小银行的出现必将有助于打破行业垄断,加快银行业改革的步伐。与已有的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相比,民营银行产权清晰、责任明确,使其能建立起有实际意义的激励机制。发展民营中小银行会促进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国有银行的改革,也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政府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成立和运营给予一定程度的支持。同时,在开放准入之前,要下大力气制定准则、监管和退出法规,建立完善的制度环境。

5.加大银行业监管与调控力度,防范金融改革与开放中的风险。中央银行应改变单纯作为主管部门的观念,监管重心也应及时从单纯的常规性稽核监督向以防范风险为核心的审慎监管转变,把防范金融风险作为金融监管的重心。一是构筑金融法规体系,用法律来规范金融秩序、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金融立法应以防范金融风险为中心,吸纳国际惯例和WTO的通行法则。二是建立金融审慎监管体系,包括审慎监管机关,审慎监管政策和审慎监督检查。三是构筑金融安全网,逐步建立适合我国银行业状况的市场准入制、存款保险制、最后贷款人制度和市场退出托管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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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险公司角度看,随着保险公司的增多和竞争的加剧,银行渠道成为稀缺资源,银行由于其优势地位而对合作保险公司手续费要价过高。据调查,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大体在3%~3.5%的水平,个别渠道甚至达到4%。除手续费外,保险公司还须向银保销售人员支付激励费用。此外,相当数量的商业银行会对合作保险公司提出购买基金产品等不同要求。

从银行角度看,各公司的银行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结构单一,主要产品一般为期限较短的趸缴型分红产品,与银行储蓄产品相似进而构成竞争。此外,保险公司还有滥用银行信誉之嫌。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银行保险误导销售问题仍十分突出。银行保险的宣传资料往往混淆了储蓄和保险的界限,有的销售人员夸大宣传银行保险产品的收益性,以错误的收益率计算方法误导分红产品客户。另一方面,银行保险的售后服务也不到位。各银行机构保险大多为手工操作,保单流转缓慢,客户从投保到拿到保单通常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同时由于现行银行保险合作主要集中于柜台销售,其他方面的合作极少,大部分公司的查询、契约保全、保单贷款、保单更改及理赔等服务项目,还只能在保险公司操作,从而使客户感到十分不便。

进一步看,银行保险发展困难的深层次原因是,银行与寿险公司的合作缺乏长期利益共享机制,银行尚未将银行保险业务纳入银行发展的整体战略框架,保险公司也只是简单地将银行保险作为一种销售方式,侧重利用银行的品牌效应而忽视了自身品牌的维护和产品创新。因此,银保合作只能在简单销售的低水平进行。在各公司产品差别不大的情况下,对银行网点资源的争夺就成为保险公司发展银行业务的重要手段,而这种争夺又主要体现在手续费的竞争上。银行保险产品销售成本的不断攀升缩小了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加大了经营风险。

二、发展综合经营对银行保险业务的影响

由于综合经营具有节约交易成本、分散金融风险和获得协同效应等优势,在市场竞争日趋加剧和金融机构加速转型的环境下,通过稳步推进综合经营来提高我国金融业竞争力已在上下达成共识。特别是随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内部治理的改善,商业银行正在重构盈利模式,将经营重点转向理财和零售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发展综合经营的内在要求更加迫切。在监管部门的支持下,近来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态势日趋明显。

综合经营的实质是通过调整和改进业务结构,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全方位需求,将过去需要多家金融机构才能提供的多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集中到一家机构提供,从而使得客户能够得到质量和效率更高、成本费用更低的服务。换言之,就是要使客户能从一个窗口购买更多的商品。因为研究表明,客户从同一个金融机构购买的商品种类越多,他离开这家机构转买别家金融商品的几率也就越低。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推进综合经营活动,不仅要加强与其他金融行业的业务与经济联系,更要调整金融机构的内部构造,改进运行机制,以适应经营方式的变动和有效控制风险。从目前金融机构的情况看,已经出现了以下一些调整动向:

一是从战略的高度出发统筹规划各类业务,重估不同业务的价值,调整业务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同时整合、重组内部组织机构与管理流程,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全面提高人力资源、业务流程、客户服务、风险管控、定价与成本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二是改进营销模式,使营销组织由分散向高度统一转变,营销渠道由简单的客户经理服务向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转变,营销方式由仅依靠自身渠道向各类金融机构联动、多渠道销售转变。

三是积极开发多样性产品,将多种产品和服务集成组装成多种“产品套餐”,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四是改进技术系统,依托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的强大功能,实现数据大集中和信息处理的高效化,以迅速感知客户需求,开发新产品、新服务,抢占市场和培养新客户群。

在上述调整的过程中,无论对银行还是保险公司来说,银行保险的地位和作用都将发生变化。过去银行保险对银行只是一项简单的业务,其手续费收入只是银行利润的一个渠道。今后银行会越来越重视银行保险对银行自身发展的作用,将之纳入银行整体发展战略格局,整合于银行的销售模式之中。过去银行保险对寿险公司只是销售产品、拓展市场的一个手段,未来保险公司将更加注重银行保险的产品开发和配套服务,借助银行巨大的客户资源,细分市场和寻找潜在客户,设计有特色的、对应于不同客户需求的产品,逐步摆脱低水平价格竞争模式。更加注重通过发展银行保险,降低对传统人的依赖程度。更加注重与银行实现信息、网络等各项资源的共享,降低经营成本。

具体来看,今后银行保险将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发展。

一银保合作将由简单的初级方式转向深层合作

实践表明,简单的销售模式使得双方缺乏长期的共同利益机制,难以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并成为保险公司之间过度竞争的诱因。随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出于控股关系的银保联盟将产生和增加。银保之间的合作将由柜台销售深入到售后服务、配套服务、数据资源共享等多个方面,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目标客户群的特点,选择适合的销售方式。通过深层合作,不仅使合作双方的金融服务多元化、差异化、综合化,还要通过融资、资金汇划、联合发信用卡等业务的合作,进一步挖掘客户潜力,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拓展双方的业务空间和利润空间。

二银行销售银保产品的模式可能发生变化

过去一家银行往往同时销售多家保险公司产品,人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一个银行网点中多家保险公司营销员争夺客户甚至互相诋毁,使得客户无所适从,损害了银行和保险的信誉。随着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今后部分银行可能会从集团的整体利益出发,对关联保险公司的产品实行专营。即便是继续采取销售协议模式的银保合作,也有一部分会建立起排他性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在有的地区,已经出现了网点与保险公司建立“一对一”关系的情况。此外,过去10年中银行保险业务主要在五行一邮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行、邮政储蓄中展开,因为与其他类型的商业银行相比,五行一邮具有无以比拟的网点优势。但是近年来股份制等商业银行发展迅速,尤其在高端客户的理财业务方面已经占有竞争优势。同时由于网络技术和无线技术的发展,国外电话销售和网络销售正在成为银行的主流渠道,网点的重要性随之降低,因此保险公司与股份制等其他类型商业银行之间的银行合作也会逐步得到发展。

三银行保险产品范围进一步拓展

如前所述,目前银行保险的产品主要是短期趸缴型分红产品,险种单一、雷同且与银行储蓄产品相似,不仅对银行自身业务发展几乎毫无帮助,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构成竞争关系,形成银行产品与保险产品“两张皮”现象。下一步银行保险产品开发的核心将集中于两个方面:

一是开发银行主业关联业务产品,例如办理住房贷款时提供房屋保险、办理中小企业贷款时提供业主寿险、办理消费贷款提供信用保险、办理汽车贷款时提供汽车保险、办理汇兑业务时提供旅行或运输保险等。这类业务是银行自身业务的延伸,客户也存在实际需求,产品开发和营销的难度都不大。

二是开发全方位服务类产品,使保险产品与银行产品相融合,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个人财富管理服务。为达此目标,通常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需要共享客户资料,共同进行新产品开发,甚至建立共同的产品库。

篇6

(二)配套法规政策不健全

自从《意见》出台以后,中国银监会又陆续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6项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组织的行政许可及监管细则,但是对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业务管理等具体规定还没有出台,各地区的政策也不一样。具体表现为:一是国家税收政策扶持不明确,能减多少税、免税多少年没有规定;二是国家还未建立支农奖惩机制,对支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尚未建立激励机制,影响其支农积极性;三是中国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尚未向村镇银行倾斜;四是村镇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能否享受国有商业银行的剥离、核销呆账和农信社的中央银行票据置换等政策,当前还未能明确。

(三)信用环境较差且贷款风险难以控制

农村信用环境是村镇银行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但目前农村信用环境不容乐观。首先,村镇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为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他们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在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其次,由于认识上的误区,一些农民对政策产生了很强的依赖心理,凡是国家在涉农方面的政策举动都被认为是对农民的“救助”。部分农户认为在村镇银行借钱,可以先不用考虑归还,从而引发资金的道德风险。第三,担保机制缺失,村镇银行信贷资金的有效运作依赖于农村地区信贷担保体系的完善,但农村地区可用担保资源稀少,遏制了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加之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多以信用贷款为主,极易形成信贷的道德风险。

(四)金融监管模式缺乏针对性且“严监管”难实现

当前银监部门对村镇银行采取“低门槛、严监管”的模式,“低门槛”即适当降低机构和业务的市场准入条件,增加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覆盖面;“严监管”即强化监管措施,实行刚性市场退出约束。但是事实上很难将“严监管”这一目标落实到位。首先,目前的监管力量不够充足;其次,即使有足够的监管力量并采用目前通常的银行内部关系人控制的模式来对村镇银行实行严厉的监管,也可能因为管得过多过严,而使村镇银行失去应有的生机和活力。以退出机制的运用来看,村镇银行一旦出现经营风险,就启动刚性市场退出机制,其负面效应是很难预料的。而且,由于金融风险有着强烈的传导效应,因某一家金融机构非正常退出,则有可能引发区域性的金融风波。

(五)业务类型有限且存款来源不足

目前村镇银行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存贷利差。从存款的角度看,首先,村镇银行设立于我国广大的农村贫困地区,虽然是农民自己的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这些地区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其次,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较低。再次,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小。这就使得村镇银行存款来源少,制约其市场开拓及业务范围。

我国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如果村镇银行改变目前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的做法,就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加快进入农村。例如:可以进一步放宽银行业机构发起人组建村镇银行的条件,探索境内外各类出资者,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企业和自然人共同发起组建专司控股村镇银行的金融控股公司,逐步尝试由控股金融公司发起组建村镇银行,形成投资多元、主体多样、形式多种的银行格局,更好地为农村小额农户、农村种养殖专业户、农村及县域小企业等不同层面的金融需求者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村镇银行的支持政策应当明确。作为银行业的新生力量,特别是诞生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农型地方性银行,村镇银行在发展时处于明显的经营弱势,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关于税收、准备金、再贷款等各方面的支持或优惠措施。具体而言,第一,中国人民银行应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支持,以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第二,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金供求状况、债务人可承受能力自主确立贷款利率;第三,对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支持其发展壮大;第四,加快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为村镇银行的资金安全提供切实保障,并考虑建立村镇银行的联合银行;最后,建立必要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正向激励机制。

(三)不断优化经营环境

首先,要大力改善当地信用环境,增加违约者的机会成本,培养和打造一批愿与村镇银行进行业务往来的客户群。第二,要加快农村个人诚信系统的建设,在全面采集个人信息的基础上为农民建立信用档案。同时,可以在试点村镇开展诚信农民评选活动,在农民诚信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不断优化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环境。第三,要建立农村风险补偿与转嫁机制。按照“银行+保险公司”模式,开办由村镇银行放款、农户承贷、保险公司担保的贷款品种;或者按照“企业+农户+银行”模式,开办由企业和种养大户签订协议、农户给企业签订单、企业给农户贷款做担保的贷款品种。第四,要减少政府的不当干预,组建村镇银行要杜绝政府参股和干预管理决策,为村镇银行提供一个市场化的、充分竞争的发展环境。

(四)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部门应引导村镇银行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银行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帮助村镇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第一,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加强村镇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对申请开办村镇银行的个人或企业建立相应的举报制度,让公众对申请者的资信、品行进行评议。第二,要建立审慎的运营监管制度,对于村镇银行,考虑到其经营的高风险性和抗风险能力不强的特点,对其运营应坚持更为审慎的原则。比如资本充足率标准应该高于其他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分类标准和流动性比率应更高,以保障其运营更安全,努力减少因经营不善可能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第三,要建立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比如按季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经营情况:主要客户名单、各项经营指标、各类监管要求等,由监管部门组织成立由监管者、专家和业内人士组成的经营评价机构,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将经营情况置于公开场所,使存款人方便查阅,借以增强市场对经营者、借款人、监管者的制约,向存款人提供充分的信息。

(五)努力拓展资金来源

首先,政府可以考虑对村镇银行开放更多的融资途径,以使其获得更大的资金支持,比如捆绑发行金融债券,可以吸收大额的协议存款等等。其次,可以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公众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和目的,介绍村镇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正面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增强公众向村镇银行存款的信心。第三,可以不断设立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加快村镇银行基础设施建设,以现代化的手段和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的加盟。第四,村镇银行应及时了解农民、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引导他们将闲置资金存到村镇银行。

(六)加强金融手段创新

从长远来看,发展村镇银行仍然需要创新金融工具、金融技术、金融产品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首先,可以加强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合作,通过对大中型项目的联合贷款,或者为县域同一产业链上的不同需求主体提供信贷支持,扩大金融供给规模;其次,可以参与县市、乡镇政府的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建设规划,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扩大金融服务对象;第三,应探索多种担保、抵押方式帮助种养殖大户、专业农户、经济合作组织解决其资金需求,如经济林木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保单受益权抵押等,并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与自身管理相适应、与“三农”和微小企业融资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保险、、担保、个人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填补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同时提升自己的盈利能力,增强自身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李童.首家“草根银行”的标本意义.农民日报,2007-3-30

篇7

客户综合服务网络是针对金融行业这种特定行业的相关服务而设计建设的,客户通过一定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计算机通讯等)与服务网络中心取得联系并得到身份确认后,即可享受系统所提供的相应金融行业信息服务及有限定范围的账户操作服务,如获取金融行业政策、法规、业务办理通知信息,查询新业务开办方法,客户账户往来查询,查对用户相关社会服务行业收费账单,用户进行限定范围的账户转账和指定收费单位的简单付费,以及其它某些相关行业特别业务操作,等等,也有人把它称之为银行服务呼叫中心(BANKSERVICECALLCENTER)。

早在80年代,欧美等西方国家就已经提出这个概念并利用电话等通讯手段在各大商业银行为广大储户提供服务,然而,由于当时的通讯与科技发展水平等方面因素的制约,使得这一服务没有得到广泛认同。

但是,在今天,计算机与通讯行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在计算机领域,计算机的处理能力已经得到了成百上千倍的提高,CPU从286、386、486到奔腾处理器,从单处理器到对称、非对称多处理器结构;计算机网络范围已经从小范围的局域网发展到跨区域的广域网、甚至联接全世界的INTERNET国际互联网络;数据传输从统计时分复用到ATM异步转移模式,数据传输速率已从几百bps发展到最高上几Gbps,几乎是千万倍的提高;计算机处理体系结构从单机方式发展到“网络就是计算机”的网络方式以及CLIENT/SERVER的客户/服务器分布式处理模式。所有的技术和产品都以跨代的速度更新和发展。在通讯领域,电话已迅速普及到千家万户,X.25分组交换网、DDN数据网以及光纤网已触及城市的各个角落,卫星通讯、微波传输使得信息可以传送到人类所能想象的任何空间,……。所有这一切都已为建立最完美的金融增值服务网络系统提供了技术可能性。

1995年10月,首家网络银行——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诞生,为客户提供24小时的服务。接着,北美又出现一体化金融网络机构,商业银行步入电子化新时代。电子化的进程大大增强了银行竞争力。花旗银行的ATM已能处理150多种交易,从现金存取到共同基金投资,甚至进行股票交易,使客户加深了对银行的依赖程度。

客户综合服务网络的建立,可以使商业银行向全能型发展。在银行高科技日益发展的情况下,德国、荷兰和意大利商业银行率先向全能化发展。对客户而言,全能银行有提供全面的银行服务的优点,使客户能自由选择最适合其需要的信用工具,特别是小客户,节约了他们与多家机构打交道的成本。这有利于银行吸引更多的客户,实施网络式管理。美国花旗银行发挥总体优势,不断将其在日本市场外的金融创新产品,如有6种货币和黄金等多种选择的共同储蓄账户,介绍给日本客户,稳住了日本市场。目前,金融工程(FINANCIALENGINEERING)日益为西方商业银行重视。金融工程所承担的是向特定用户提供能满足其需要的服务方案。该方案包括尖端金融产品的设计、证券承销安排、资金的吸收与分流、产品开发与信息处理等。银行招聘一批精通投资银行业务、企业银行业务和金融、法律、税务方面的专家,将各方面的知识与经验结合起来,通过客户综合服务网络,向客户提供能满足其要求的、独特的服务方案。这种方案是标准化的投资机会及储蓄、信托方式,配合客户独特需要而组合成的最低成本方案,即“独家顾客”方案。也就是说,这些顾客只信赖和光顾此银行。这是固定客户制,是客户与特定银行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使银行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客户信息资源,发掘潜在客户,波浪式地发展客户网络,同时也可加深银行与客户的定向信息交流关系。

二、建立全球银行间的网络系统

在经济全球化并高度繁荣的今天,多学科、多领域的整合服务正在满足社会各界的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全球银行间的计算机网络化,可以使本国商业银行与国外同行建立联盟,利用对方的金融专家和计算机系统,实现客户网络制的发展。

同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个国家之间贸易往来的交易量和交易金额迅猛增加,传统的通讯交换方式已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大量的数据需要及时、可靠地在各银行间传递,而全球银行间的计算机网络化就可以满足这种要求。在现代国际金融市场上衍生出一种新的数据交换模式:EDI.EDI是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的缩写,意为电子数据交换。这种方式是现代电子计算机技术突飞猛进的产物,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迅捷、准确的计算机网络为客户办理国际结算业务,每一笔业务的延续时间不超过三十秒,节约了大量不必要的时间和费用,实现了银行为客户提供优质、快速服务的宗旨。

在竞争激烈的国际金融市场上,EDI迅速成为商业银行吸引客户、增加中间业务量行之有效的手段,促进和推动着商业银行的现代化进程。正是EDI这种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成为沟通不同行业经济活动的主要媒介,尤其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正日益发展成为最为重要的国际贸易交易手段之一。从90年代初期起,美、日、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陆续宣布,所有的商户首选交易方式为EDI,不采用EDI的商户将不予或推迟办理,EDI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崭露头角,成为日后国际化经济合作的发展趋势。

三、创建银行内部通信网络

西方商业银行管理改革的主导是“以人为中心”观念的确立。人是经营管理的主题,行为科研究已在西方国家形成潮流,使世界企业管理发生一场深刻变革,在商业银行界突出体现在从以物为中心的管理转向以人为中心的管理。银行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银行有了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才能赢得广大客户的信任,有了高素质的银行管理者,才有高数量的客户群。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与员工保持良好的关系一直是个重要的问题。因此,银行创建内部网不仅发展了内部通信,加强了上下级的关系,而且也加强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这样做起码可以减少组织内部的文件流:即搜集保存于文件和活页夹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置入一个具有强大搜索功能的电子通道;同时也可以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效率。例如,瑞典最大的SPARBANKEN银行也处于激剧动荡的合并时期。它开发的内部网,名为CHANNELONE,有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即电子邮件、论坛(一对多、多对多、多对一)、银行规则与其它组织信息数据库以及工作流系统。很显然,内部网改进了银行内部的通信。SPARBANKEN银行内部网/INTERNET解决方案经理LUSTIG认为,通过改进员工访问信息的条件,将会改进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服务质量。“迄今为止,我们将30-35%的时间用于直接客户服务,其余的时间则用于处理业务部门的任务,”他说:“现在,我们必须改变上述做法,将执行两种任务的时间比改为80:20,即80%的时间用于开展有效的用户服务,用于处理业务部门日常事务的时间仅占20%。”

四、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各大银行都将要逐步由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并且在不断加强其地区性、乃至全国性金融信息网络建设的同时,在经济发达地区,在各大银行间建设区域性电子联行的工作也已经取得了实质的进展。而且,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加强,我国的银行还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来自世界范围内众多外资银行的强烈冲击。

因此,许多新的问题摆在了我们的面前。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后,以及实现区域性电子联行后,银行的业务应该发生怎样的变化?这些变化对银行众多的公司客户、私人储户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怎样稳固保持原有的客户并不断吸引更多的客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发展自己、而处于领先的地位?

很显然的一点,就是不断改进服务。只有不断利用现代电子信息通讯管理手段,全面提高银行的专业服务水平,才能更好地为银行客户服务,才能争取扩大银行的业务量,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应完全熔入国际金融业电子化发展的浪潮中,并根据自身的特征,利用尖端电子技术不断创新和开发适合自己发展的先进服务手段。我们除了应完全掌握上述国际金融业电子化发展的三个方面外(建立客户综合服务网络、建立全球银行间的网络系统和创立银行内部通信网络),还应结合当今尖端的电子技术及自身的特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和开发:

1.由于电话银行、自动柜员机以及当前的INTERNET银行服务等相继问世,客户实际上是距离银行越来越遥远了。各家银行的服务项目越来越雷同,客户所面对的是同样的电话或ATM,银行与客户进行面对面交谈的途径越来越少,如何才能加强与客户之间的联系呢?这是全世界商业银行都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我们在与国际接轨时,也应首先考虑这一问题。客户综合服务网络系统就是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要创建一种环境,银行利用该环境不仅可以向客户交付事务处理功能,而且提供可以满足他们需求的个人化信息。我们先运用定向联系,即定向促销,掌握客户群体的不同需求及客户资金拥有量、投资意向、投资策略、分散投资比例等,然后通过定向服务包括定向优惠,利用计算机系统建立固定客户制,为顾客提供设计独特的理财方案,使这些顾客只信赖和光顾一家银行。目前,美洲银行、NATIONSBANK、第一银行系统、FLEETFINANCIALGROUP、加拿大皇家银行、花旗银行以及新英格兰银行都在进行这方面的设计。

2.在理论上,越开放的系统,其安全性就越差。而银行的计算机系统要求既开放,又要绝对安全。如何寻找到这样一个平衡点,是我们要努力寻求的。新加坡DBS银行于1998年10月份出台INTERNET银行服务,该银行压倒一切的问题是安全。由于美国禁止输出128位加密技术,DBS银行经过努力寻找到一种替代方案。瑞士CREDITSUISSE银行为了保证无懈可击的安全性,制定了严格的安全参数,可达到如下目的:

保护主机和服务器系统免受外部攻击;

防止内部图谋不轨和未经授权的用户访问系统;

提供强有力的加密技术,保护数据在公用INTERNET传输时的安全;

保障用户在INTERNET的识别和验证;

保障用户与银行主机之间端对端的透明性;

解除银行客户对保护专用信息问题的担忧。

篇8

罗伯特·劳伦斯·库恩总结了金融学家对投资银行下的四个权威的定义,从中可以看出投资银行的内容。①最广泛的定义是,投资银行实际上包括华尔街大公司的全部业务,从国际承销业务到零售交易业务以及其他许多金融服务业务。②第二广泛的定义是,投资银行包括所有资本市场的活动,从证券承销、公司财务到并购,以及公平观点来管理基金与风险资本。但是,如向散户出售证券,消费者不动产中介,抵押银行,保险产品等业务不包括在内。③第三广泛定义是,投资银行只限于资本市场活动,着重证券承销和并购。但是,如基金管理、风险资本、风险管理等业务不包括在内。④最狭义的定义是,投资银行应回到他过去的原则上,严格限于证券承销和在一级市场上筹措资金,在二级市场上进行证券交易。库恩倾向于第二个定义,认为应该包括资本市场的所有活动,但所有零售业务除外。

程博明总结了投资银行的定义:“投资银行是以证券承销为本源业务,充当中介人,通过不断的金融创新,促进资金合理分配和流动,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金融机构。其核心在于:①投资银行是金融业和金融资本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②投资银行是经营资本的金融机构。③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王海平等给出了投资银行的定义:“投资银行是专门管理对工商企业的投资和提供长期信贷的机构,它是证券发行者和投资者的中间人,属证券推销商性质,有时也用自己的资金购买证券,从而证券的所有权。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多种多样、名称各异、各国情况也不一样,主要有以下几种:证券公司、商人银行、投资公司、金融公司、实业公司、控股公司,然而具体的投资银行并不冠之为银行或投资银行,而是称为公司。”

钱弘道这样框定投资银行:“投资银行是指经营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与交易,提高企业并购与资产重组、基金管理与投资以及为企业投资融资进行咨询、顾问。”

中国投资银行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中诞生,有其特殊的内涵。人们对投资银行本身的争论还没有达成共识,主要看法有以下几种:一是认为投资银行是一种业务,包括证券承销、并购策划等。既然是一种业务,无论哪个金融机构都可以做,如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商业银行等。按照这个逻辑,中国现行的金融机构就没有必要作任何变动,都可以顺利的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二是认为投资银行是一个产业,是一个金融领域中的主要从事企业并购策划、融资的高科技产业,与主要从事存贷业务的商业银行相并列。在中国它可以由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来做,但是必须加以改造和加强。三是认为投资银行是一个机构,有专门的名称、章程、宗旨、和业务,与商业银行相对立。其业务商业银行不能做,其他机构也不能做。

2投资银行的发展

2.1投资银行的历史起源、发展

我国投资银行始于1979年成立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及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涌现的大量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截至2001年底,我国共有证券公司110家,基金管理公司15家,证券营业部2600余家,证券从业人员10万余人,证券公司总资产6510.69亿元,平均每家59.18亿元。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到105家,律师事务所达到299家,资产评估机构116家,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100家,其中证券咨询机构97家,期货咨询机构3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达到1100人,律师1180人,咨询人员700多人,初步形成了一支运作比较规范,业务比较熟练,经验比较丰富的证券中介服务队伍。这些机构已涉猎了各种投资银行领域,如证券承销,证券交易,证券自营,基金管理,企业并购和财务顾问等,为我国居民开辟了投资渠道,为国家经济建设筹措了大量资金,为国有企业改革做出了大量贡献。

2.2投资银行的发展趋势

投资银行的发展趋势的核心是指与商业银行的分合问题。而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争论的核心是两种模式对于社会运行的风险问题,是商业银行能否进入证券市场,能否用存款进行证券买卖,能否涉足投资银行的业务的问题。我们认为,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分离还是合并,主要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该国家的文化传统和社会观念决定的,如信誉意识、家族观念等。生产力发展阶段不同,市场法规健全程度不同,民族文化传统不同,分合就不能采取同一模式。中国经济当前的选择只能分业经营下的协调运行。转轨经济条件下实行分业经营具有其必然性。①证券市场尚处于起步的发展阶段,风险较大。②商业银行进行证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不对称。③宏观金融当局的监控能力有待提高。分业经营前提下协调运行也具有可行性。①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两个体系中的资金不可能完全分开,在坚持各自业务性质的前提下借助对方的便利,谋求自身业务的拓展,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②商业银行业需要借助投资银行业获得发展,减轻商业银行资本形成的压力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③投资银行需要商业银行的推动和支持。

企业与企业、银行与企业、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分合原理是相通的。如在美国,企业的大集团战略是无可非议的,企业与企业联合成为巨型企业集团后,短期的个别企业风险可以由集团掩盖,进而带来长期的发展。而中国当前发展水平没有到应有的高度,企业产权界定不清,必须坚持独立化和及时化的原则,不能互相掩盖,否则将风险越积累越大,最后无法收场。中国经济当前各市场主体必须相互独立,企业之间不能搞所谓的法人交叉持股的巨型企业集团,银行和企业之间不能无原则的联合,搞所谓的一体化制度商业银行业不能与投资银行合并。当然,如果有效的调节和控制银行经营的风险和证券市场的风险,两业融合就可以提高效率、增强实力,因此发展趋势是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市场制度的完善,最终走向联合。

3投资银行并购应遵循的理论

3.1垄断理论

该理论认为,企业并购扩张规模的目的不是为了追求、加强其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可以肯定的是,确有一些企业的并购扩张是为了取得垄断地位,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并购不能降低风险,提高效率,则并购也就难以为继。因此,企业的最佳规模是由垄断及效率所带来的边际利润的均衡点所决定。

3.2效率理论

效率理论认为兼并和资产再配置的其他形式,对整个社会来说是有潜在效益的,这主要体现在大公司管理层改进效率或形成协同效应上。具体又可以分为7个子理论:

3.2.1差别效率理论

该理论是并购的最一般理论。通俗的说,如果A公司的管理效率高于B公司,那么通过A公司对B公司的兼并,B公司的管理效率得到提高,这也是所谓的管理协同效应。按照此观点如果某家公司有一支很有效率的管理队伍,其管理能力超过了管理该公司的需要,那么,该公司就会通过兼并那些由于缺乏管理人才而造成效率低下的公司的办法,更充分的使用这支队伍。通过这种兼并,整个经济的效率水平将会得到提高。实际上,差别效率理论是与组织资本联系在一起的,在两个具有相似性的组织中,可以利用组织资本的差异,进行信息的相互交流提高组织资本,这里一个重要的前提是信息的可复制性。

3.2.2无效率的管理者理论

无效率的管理者理论可能与差别效率理论或问题理论难以区别。从某种意义上说,无效率的管理者只是指未能充分发挥其经营潜力,而另一种管理团体可能会更有效的对该领域内的资产进行管理。或者从纯粹意义上说,无效率的管理者仅仅是指不称职的管理者,几乎任何外部的管理者都可以比现有的管理者做的更好。因此,无效率的管理者理论可以作为混合兼并的理论基础,相应的,无差别效率理论更适合于解释横向兼并。

3.2.3经营协同效应

规模经济产生于生产要素的不可分性,经营协同效应假定,在行业中存在着规模经济,并且在合并前,公司的经营活动水平达不到规模经济的要求。通过实施兼并可以发挥出潜在的规模经济,这种兼并既可能是横向兼并,也可能是纵向兼并。

3.2.4多样化经营理论

所谓多样化经营,是指公司持有并经营那些相关程度较低的资产的情形。对一个公司来说,多样化经营可以分散风险稳定收入来源。通常情况下,公司员工、消费者和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比股东更愿意公司采取多样化战略。这是因为,第一,股东可以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分散持股的办法来分散风险,而员工的劳动收入来源却很难多样化,他们的知识和技能大都对本公司有用但对别的公司就不一定有用,所以公司经理和一般员工更希望公司稳定,不希望公司冒太大的风险。第二,公司通过广告、研究开发、固定资产投资和员工培训等途径,一般都与消费者和供应商形成稳定关系。但于公司股东来说,由于对公司的持股情况不同导致他们对多样化经营会有各不相同的态度。多样化经营可以通过内部发展和兼并这两种途径来实现,但在许多情况下,兼并的途径会更有利,尤其当公司面临变化了的环境而调整战略思想时,兼并可以使公司在时间较短的条件下进入被兼并公司的行业,并在很大程度上保持被兼并公司的市场份额以及现有各种资源。

3.2.5财务协同效应

当公司拥有充足的现金流但又缺乏投资机会时,其资本的边际利润率是较低的,提高资本边际利润率的一个有效途径是收购那些现金匮乏但资本边际利润率较高企业。财务的协同效应还表现在,公司合并后规模的扩大将导致其负债能力的提高、融资成本的下降。

3.2.6战略重组理论

公司的并购活动有时是为了适应环境的变化,实施多样化收购以分散风险,和为了实现规模经济或有效运用剩余资源的并购不同,战略重组的目的在于使公司在面对变化中的环境有足够的抵御风险的能力。这就是战略重组理论的观点。

3.2.7价值低估理论

这一理论认为,当目标公司的市场价值低于其真实价值或潜在价值时,并购行为将会发生。公司的市场价值被低估的原因有以下几种:①公司的经营管理者未能充分利用公司的资源。②收购公司拥有外部市场所没有的、有关目标公司真实价值的内部信息。③由于通货膨胀造成资产价值与重组成本的差异,如果市场价值的确定以帐面价值为基础,价值低估就会发生。

3.3产权理论

对于产权,经济学家有着不尽相同的解释。H.得姆塞茨认为:产权是社会的工具,使是自己或他人收益或受损的权利。E·富鲁不顿认为:“产权不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于物的存在和使用而引起的人们之间一些被认可的行为关系。产权分配格局具体规定了人们那些与物相关的行为规范,每个人在于他人的相互交往中都必须遵守这些规范,或者必须承担不遵守这些规范的成本。这样,社会中盛行的产权制度便可以被描述为界定每个个人在稀缺资源利用方面的地位的一组经济和社会关系。”一般意义上,完整的产权总是以复数的形式出现,它不是一种而是一组权利,包括:使用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各种方式使用财产,包括所有权在物质形态上改变乃至毁坏财产;收益权,即直接从财产本身或经由协议关系从别人那里获取收益;转让权,通过出租或出售把财产有关的权利让渡给别人。

3.4理论

理论研究企业内部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了费用的概念。企业所有者的私人业主、股东、债券持有人或其他投资者可以选择企业的经营者作为他们的人,但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往往有所冲突。为此,所有者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就会控制寻求控制经营者投资和决策的方法,设计一种补偿协定机制以刺激经营者选择增加财富的行为。为把具有不同目标的股东、经理和债券持有人联系在一起,必然会发生费用,这种费用就是费用或成本,它们包括:企业所有者和人订立契约的成本;监督与控制人的成本;限定人执行最佳决策成本以及赢利损失即因关系发生的利润减少。无疑,企业并购可在某种程度上降低成本,它在事实上设计了控制的外部机制:当目标公司的人产生问题是时,通过并购或权之争,可降低问题的产生,进而降低成本。

3.5交易成本理论

篇9

在信贷实践中,尤诺斯教授打破了传统商业银行要求抵押的方法,创造了一种被称为“格莱明模式”的信贷模式。

因为他认为,传统的信贷模式将会使富人更富、穷人更穷。

2格莱明银行的定位

尽管“格莱明银行”是因“反贫困”而生,然而它却摒弃了政府“补贴信贷”的做法,基本上是一个市场性的金融组织,并具有如下几个显著特征。首先,采用“小组信贷”的方法,只向一组大体相近的农村穷人提供小额贷款。其次,“格莱明”总会以一种适合穷人的方式提供信贷产品。例如,借款人无需到银行去申请贷款,工作人员就会准备好书面文件来到他们的门前,这种以顾客需求为中心的信贷对农民有较大的吸引力。最后,“格莱明”以较为“适中”的利率向穷人提供贷款,通常年利率为20%,比商业银行的稍高,但较之“高利贷”穷人则能承受。此外,银行还向贷款者提供投资咨询、财务管理、技能培训等服务,因此,许多村民觉得“格莱明”的利率是可以接受的。

与传统的抵押贷款不同,“小额信贷”的决策是基于小组成员的“可信度”,或借款人的表现而决定的。在这种模式下,五个成员自由结合形成“小组”。在形成小组之前,会员都需要经历一周的培训来学习银行的信贷规则和管理制度。小组形成之后,每个小组都要选出一名组长和秘书来管理小组内部事务,并监督成员如期参加分支机构召开的“中心会议”。在发放信贷时,通常是小组内两名最需要资金的会员首先得到贷款,当他们按期归还后另外两名会员才能获得贷款,而组长是最后得到贷款的人。由于这种贷款的金额常常在100美元以下,因此也被称为“小额信贷”。

“格莱明银行”这种与借款人直接保持持久的联系,以及由此而形成的逐步贷款规则有许多好处,并成为“信贷偿还”的有力保证。其一,这一程序能提高银行职员的决策能力,帮助他们判断谁是需要贷款的人、谁又是值得信赖的人,因为通过与会员保持紧密的联系,随着程序的运行,银行职员能及时地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避免较大的风险。其二,由于信贷行为是在“中心会议”上公开进行的,这种操作上的透明度有力地避免了贪污、挪用以及其他增加信贷成本和风险行为的发生,而这恰恰是传统农业信贷中致命而又难以克服的问题。其三,为了能够获得未来贷款,所有会员都想保持一个较好的信贷纪录,因此小组成员总会相互监督并支持彼此所进行的经济活动,而那些怀疑自己不能还款的人通常也不愿加入小组。除此之外,“格莱明”还会根据会员早期的信贷纪录提供金额更大、期限更长的住房贷款、技术更新贷款等等。显然,这项政策也能有力地激励借款人及时归还早期的贷款。储蓄是“格莱明银行”保证还款和减少信贷风险的另一有力的工具。例如,银行要求每位会员每周要在“小组储蓄基金”中存入一塔卡,这种强制性的储蓄基金将被用于弥补小组成员的违约。

近年来,“格莱明银行”又开发了一些新的制度和机制。例如,为了防止因裙带关系而引发的腐败和信贷风险,银行规定职员不得在本土工作,银行助理在一年中要轮换到10个不同的村庄服务。此外,“格莱明银行”还开发了一套信息管理系统,用于分析财务数据以及一些重要的指标,例如退出者的比例、信贷偿还率等,一旦发现数据或比例异常,银行就会及时采取措施。

3第二代格莱明银行

3.1诞生的背景

自“格莱明银行”于1976年开始实施“小额信贷”以来,已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在过去的30多年中,“格莱明”遇到过许多实施上和制度上的问题,为了解决发展中遇到的许多危机和问题,“格莱明银行”既抛弃和调整了某些不必要和无效率的方法,又开发了一些新方法和新技术。

在“格莱明”发展的历程中,孟加拉遭遇了一些重大的自然灾害,最严重的一次便是1998年的大洪水,“格莱明”成员和许多其他孟加拉人民的大部分财产都被这场洪水吞噬。洪水过后,“格莱明”启动了“重建家园计划”,发行新贷款帮助会员重新开展经济活动和修建房屋。但是,会员们很快觉得分期还款的金额超出了承受能力,感到了贷款累计的压力。于是,他们逐渐逃避每周的“中心会议”,偿还率开始迅速下降。“格莱明”试图改善这种状况,但收效甚微。尤其是这种洪水后的危机又与1995年的偿还危机交织在一起,形势非常危急,许多女会员的丈夫在当地政客的刺激和支持下组织了这次“逃债”计划,要求“格莱明”改变规则以便他们在退出时能拿到“小组基金”中个人缴纳的“小组税”。这种情况持续了几个月,尽管“格莱明”最后通过增加规则的开放性解决了这一问题,但是偿还率还在下降,有些会员甚至在问题解决后仍在逃避还款。

在这次危机中,外部因素使“格莱明”体系内部的一些弊端开始彰显。“格莱明”体系是由一套经过周密设计的标准和规则组成的,任何人都不允许违背。一旦借款人因某些原因偏离了“格莱明”的规则和信贷轨道,就很难重回到这个体系中,因为他们很难达到规则的要求。一位会员停止还款,就会刺激其他人模仿,随后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会员开始偏离轨道,最后乘数效应就会发生。偿还危机为“格莱明银行”的新发展提供了契机,管理层于是着手设计新规则和新技术,并启动了“第二代格莱明银行”计划。

3.2基本原理

新一代“格莱明银行”或“广义格莱明系统”(GGS),是紧密围绕着一个被称为“基本贷款”的信贷产品而建立起来的。除此之外,其他两种重要的信贷产品“住房贷款”和“高等教育贷款”与“基本贷款”平行运行。所有会员的贷款都是从“基本贷款”开始的,一轮轮地运转下去。然而,人生并非风平浪静,穷人尤其如此,某位会员很有可能在借款之后因遇到“麻烦”而无法按基本贷款的偿还条件还款。在“广义系统”中,格莱明银行为无力还款的会员提供了退出机制,不让会员被逼违约或有负罪感。这项退出机制便是“灵活贷款”,也叫“重议贷款”,当会员无法偿还“基本贷款”时,银行、小组和借款人便会通过协商来重新安排偿还计划,于是贷款人便进入“灵活贷款”计划。

“灵活贷款”实际上就是经过重议的“基本贷款”,但是拥有另外一套规则。尤诺斯把“基本贷款”比作“小额信贷高速公路”,只要会员遵守规则,就能沿高速公路快速运行下去。因为“基本贷款”规则事先既定,遵守规则的会员就能预知下一轮更大贷款的额度,并相应地安排自己的商业计划。一旦会员无力履行“基本贷款”的偿还计划,只能经过“重议”走下“高速公路”,进入“灵活贷款”这条“岔道”。通常,经过重议的贷款期限较长、额度较小,以便发生“困难”的成员能够承受;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之后,一旦会员完成了“重议贷款”,可再行进入“信贷高速公路”。

3.3面向顾客的信贷服务

“古典系统”是一种针对所有会员只提供一种产品的信贷技术,“广义系统”改变了这种方法,创造了为顾客提供个性化服务的信贷技术。在广义系统中,会员可以获得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任何他期望期限的贷款。在这种信贷技术中,银行职员具有较大的创造力,他可以根据会员的需要来安排信贷期限以及偿还计划等等。“银行职员越是一位具有创造力的艺术家,他就越能演奏出更美妙的音乐”,“格莱明银行”也将为具有创造力的职员提供空间。当新会员第一次使用“广义系统”时,“格莱明银行”象古典系统一样把他的信贷限定在一年,随着信贷经验的增长,他将在银行职员的帮助下能够自由地选择。除了贷款期限可以自由选择之外,每周的偿还额度也可自行确定,会员可在商业高峰期偿还多一些,也可在低谷时少还一些,甚至每个分期偿还额度都可以不同。在贷款发放之前,经过协商之后,借款人和银行职员需要签订偿还计划,计划一旦确定,借款人必须按计划还款;如果借款人不能按议定的计划还款,就只能按要求进行“重议”,进入“灵活贷款”。

即使是经过重议进入“灵活贷款”,借款人也有一定的选择空间。

4格莱明发生了什么变化

在第二代格莱明银行中,普通贷款、季节贷款、家庭贷款以及其他几十种贷款都被取消了;小组基金被取消了;基于分支机构和地区的贷款上限被取消了;每周的固定分期还款也被取消了;随时可以获得一年期的贷款政策被取消了以及在“古典格莱明体系”中,其他的一些大家熟悉的特征都消失了。

(1)“小组基金”的消失。

在“广义系统”中,一项显著的变化便是“小组基金”的消失。从创立以来,“格莱明银行”一直保持着“小组基金”制度,并作为预防会员违约的重要手段,但是现在“格莱明”取消了这一重要的制度。因此,在“广义系统”中,不再存在类似“小组基金”这种具有“连带责任”的共同账户,但是每个会员必须拥有三种强制性的储蓄:个人储蓄、特别储蓄和养老储蓄(借款超过8000塔卡的会员)。

“广义系统”沿用了“古典系统”中5%的“强制储蓄”制度,在发放贷款时自动扣除。但是,它们不再是“小组税”或“小组基金”,而被称为“强制储蓄”,其中的一半将被存入“个人储蓄账户”,会员可以自由使用,另一半将被存入“特别储蓄账户”,会员在特定的条件下才可以使用。

(2)小组责任的变化。

“古典系统”一个显著的特征便是隐含的“小组担保”或“连带责任”,即如果小组中的一位会员违约,其余的会员都要为贷款的偿还承担责任,“小组税”等“共同账户”便是这一精神的体现。大量的学者也从“社会资本”、“同伴压力”、“社会担保”、“声誉机制”等各个方面对这一制度进行了较为翔实的研究,认为这种制度不仅是“格莱明银行”成功的关键,也是“格莱明模式”的显著特征。然而奇怪的是,“格莱明银行”对此并不十分认同。早在1982年,尤诺斯教授在《孟加拉格莱明银行的计划》中介绍“格莱明银行”的概念时,并没有把与“共同责任”有关的机制作为重要的特色。(Yonus1982)按照尤诺斯教授自己的说法,他从来没有打算让“小组”或“中心”的会员为其他违约成员作“担保”或承担“共同责任”。在他看来,“小组”和“中心”的作用是使会员通过相互帮助以克服和解决那些可能的偿还困难;他认为,一旦经济学家根据自己的想象从“小组信贷”来分析“格莱明银行”,那么“连带责任”就出现了。然而,一些实地考察则表明“格莱明”确实在使用某些形式的“共同责任”。

“广义系统”设计了一些新规则,试图改变这一局面,并强调“无压力的小额信贷”。当会员无法偿还“基本贷款”的分期付款时,通过退出机制,问题会员可以通过“重议”暂时退出“信贷高速公路”,进入“岔道”进行调整。这样,银行就不必通过小组动员向问题会员施压,也就避免了小组内部的矛盾,以及银行和会员之间的紧张关系。因此,在“第二代格莱明银行”中,任何会员都不用为他人承担责任,就连乞丐这类特殊的穷人,也不需要用类似于“连带责任”的机制来监督他们的行为,相反,“格莱明”则为他们量身订制了一套特别的信贷方案。

正因为如此,在自己的网站上,“格莱明银行”明确地宣称:不需要抵押,也不需要法律工具;不需要小组担保或“连带责任”。“格莱明银行”不需要为小额信贷作任何的抵押;也不需要借款人签署任何法律文件,因为银行不希望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把他们带到法庭上。尽管每位会员必须要加入一个5人的小组,但是并不要求小组为它的成员作任何的担保。会员仅仅为自己个人承担还款责任,而“小组”和“中心”是用来监督会员的行为是否合理,以防出现偿还问题。因此,“格莱明”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小组成员不用为其他违约者承担责任。

5格莱明银行的发展及启示

在所有研究“格莱明银行”成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中,几乎所有的分析都是从“小组信贷”开始的。在这种并非“格莱明”首创模式的模式中,“社会资本”的出现激发了大量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的兴趣。社会学家认为,正象许多传统的“储蓄基金会”一样,通过利用和培育内嵌于当地社会经济体系中的社会关系网络、信任和规则,“微型金融组织”(MFIs)使穷人通过“集体行动”走出困境成为可能。经济学家则更多地关注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如何利用非市场手段来进行信贷资源的配置。正如许多理论学家所期望的那样,“格莱明银行”和许多其它“微型金融组织”在成功解决小农和穷人信贷约束的同时,也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因此,“小组信贷”、“连带责任”、“同伴压力”、“社会处罚”等制度和机制既被认为是“微型金融”成功的关键因素,也是被认为是与“格莱明模式”有关的东西。然而,这些制度显然不是“格莱明”的发明和创造,因为在民间传统的“基金协会”中都闪耀着这些被众多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盛赞的思想。就连尤诺斯自己都这样说,“我们从来没有打算让‘小组’或‘Kendra’来为成员的贷款作担保”(Yunus2002),事实上他已经放弃了“传统的格莱明银行”,开始建立一个“无抵押、无法律工具、无小组保证或连带责任”的“第二代格莱明银行”(GrameenBank2)。

倘若“小组信贷”、“连带责任”、“社会处罚”等制度不是“格莱明模式”,那么什么是“格莱明模式”?或者,“格莱明”有没有模式?如果“格莱明”没有模式,那么世界各地的复制者在学习“格莱明银行”时又学到了什么?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当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第一次从“格莱明”复制“微型金融”时便失败了,最后通过所谓的“复原战略”时才开始好转。放弃了“社会资本”中的一些分配信贷资源的非市场机制,“格莱明”依靠什么来预防违约从而保证“金融上”和“制度上”的可持续性?“格莱明”为什么要放弃这些传统的制度和机制?

在浩瀚的对“微型金融”的研究中,无论是来自于经济学家还是社会学家,过多的目光都投向了“信息”、“监督”、“处罚”以及“社会资本”等用以维持和保证“交易”、“合作”得以运行的制度和机制上。而很少有人关注农村金融的微观运行基础、穷人和小农的行为,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制度演化问题。在研究“社区治理”时,著名的社会学家奥斯特罗姆认为,当代的集体行动理论都没有关注制度资本的积累过程。这暗含着一个启示,利用“社会资本”的非市场手段来解决“合作”和“交易”并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如何通过这一过程来实现从“非正规制度”到“正规制度”的演化和发展。

事实上,演化和发展的视角几乎能为我们提供解决以上所有问题的钥匙。例如,“微型金融”为什么在不同的地区呈现出不同的模式;“格莱明银行”为什么要放弃传统方法;在放弃传统非市场机制以后如何预防小农和穷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在什么情况下,用什么样的机制才能促进金融制度的演化等等。这一认识与国际主流思想也是不谋而合的,自“蒙特雷共识”的达成到建立“内生性金融体系”(inclusivefinancialsystemUN2006),主流经济学家已经肯定了非正规、半正规以及正规金融在农村金融中的作用,并且意识到这一金融制度序列演化和发展的趋势。

然而在中国,对“微型金融”的认识尚处于起步阶段,对一些重大问题的把握甚至是肤浅的,一些主要的顾虑是:“微型金融”在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将扮演什么角色,是反贫困的政策工具还是另一种制度安排?政府的作用是什么,如何对扮演不同角色的进行监管?如何通过“微型金融”的制度设计或者金融教育制度,来促使小农和穷人行为的转变,进而在促进穷人发展的同时达到制度演进的目的。显然,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些重要问题将对中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和深化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我们如何借鉴和利用这一模式提供指南。

参考文献

[1]UniteNation.Buildinginclusivefinancialsectorsfordevelopment-executivesummary,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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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现状

1996年6月,也就是美国开始有了网上银行8个月后,中国银行在因特网上设立网站,开始通过国际互联网向社会提供银行服务。经过几年的发展,中国的网上银行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设立网站或开展交易性网上银行业务的银行数量增加。截止到2002年12月,我国正式获准开办、交易类网上银行业务的大中型中资商业银行(总资产1000亿元人民币以上)已达8家,占全部大中型中资商业银行的50%。

二是外资银行开始进入网上银行领域。目前,获准在中国内地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外资银行包括汇丰银行、东亚银行、渣打银行、恒生银行、花旗银行等。另外,还有几家外资银行的申请正在审核之中。

三是网上银行业务量在迅速增加。这表现在客户数和交易金额两个方面。2000年底,我国中资商业银行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客户数为41万户,交易金额6500亿元。到2002年12月底,客户数已超过350万户,交易金额超过5万亿元。业务覆盖全国主要大中城市。

四是网上银行业务种类、服务品种迅速增多。2000年以前,我国银行网上服务单一,一些银行仅提供信息类服务,作为银行的一个宣传窗口。但目前,交易类业务已经成为网上银行服务的主要内容,提供的服务包括存贷款利率查询、外汇牌价查询、投资理财咨询、账户查询、账户资料更新、挂失、转账、汇款、银证转账、网上支付(B2B,B2C)、代客外汇买卖等,部分银行已经开始试办网上小额质押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等授信业务。同时。银行日益重视业务经营中的品牌战略,出现了名牌网站和名牌产品。但目前我国尚未出现完全依赖或主要依赖信息网络开展业务的纯虚拟银行。

五是中资银行网上银行服务开始赢得国际声誉。2002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网站被英国《银行家》杂志评为2002年度全球最佳银行网站,这表明中国银行业网上银行的服务水平已向国际水平靠拢和看齐。

网上银行发展带来的挑战

网上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推动了银行业务流程的再造,优化了经营过程,降低了交易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金融活动参与各方的信息不对称状况为网络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有效的支持和更大的发展空间,但同时。银行业务的虚拟化,突破了传统银行业的经营模式、价值观念和管理方法,改变了现有银行业的竞争格局,形成了新的银行业组织形式。使银行机构的传统角色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也使金融风险更具复杂性和蔓延性,对银行经营管理和外部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与挑战。

一是网上银行将改变传统银行的竞争格局。以往金融业的竞争主要体现在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网点数、从业人员数等方面,而在网络经济时代,无论金融机构规模的大小,在网络上都是平等的,大、中、小金融机构将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传统商业银行的分支行网络和雇员逐渐成为银行拓展业务的沉重负担,金融业的竞争将主要是金融产品的功能和金融服务的质量的竞争,许多金融机构将有机会在网络上利用其优秀的服务重建自己的地位,中小金融机构可凭借技术优势掌握商业先机,赢得传统金融时代难以得到的客户资源和竞争优势。

二是网上银行将改变传统银行业的经营模式。网络信息技术在银行业的应用,打破了传统银行业务的地域、时间限制,理论上,银行可以全天候地连续运行,可吸纳本地区、本国乃至国外客户,可以以接近于实时的速度收集、处理和应用大量的信息,使金融机构能在更广的地域和范围开发新的客户群,开辟新的利润来源。这样,银行的业务战略不能再局限于某一个市场,竞争对手不再限于某几家银行,任何一家银行,即使是很遥远的金融机构都可以成为潜在的竞争对手。与传统银行业相比,网上银行经营成本下降,利差大大降低。银行无法再靠资金规模、网点优势或其他垄断优势盈利,银行必须改变传统的定价策略。

三是网上银行增加了银行业风险管理的难度。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得网,亡银行的风险具有了跨行业性和外牛性。跨行业性就是其风险超出了传统意义上金融风险的概念。风险不仅产生于市场价格的波动、经济增长的质量,而且产生于软硬件配置和技术设备的可靠程度,技术性风险成为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的重要特征。网上银行业务的外生性是技术性风险本身的主要特征。由于以上风险问题的存在,前几年,在一些国家,客户顾虑安全、服务质量等问题,接受网络金融服务的趋势并不明显。许多银行只把开发网上银行业务当作保留客户和提高银行形象的手段,并没有视为一个利润中心来对待。

四是网上银行的兴起,增加了监管的难度。仅从网上银行本身业务的内涵和属性看,网上银行已经具备了新的风险特征,改变了传统银行业务的提供方式和银行运作的存在形式,要求银行监管当局在监管内容、手段、方法等方面作出相应的调整。首先是监管当局将不得不在评价银行机构业务风险的同时,更加注重对银行运行的技术性风险,也就是安全性的评估;其次,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产品进一步走向综合化,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交叉程度加深,分业管理的难度加大,监管的边界更加模糊;再次,大量交易由有形走向无形,纸质凭证逐渐被电子凭证取代,交易频率增加,交易量随之增加,传统的监管方式将难以对交易的风险、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因特网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打破了银行业务经营的地域界限和行业界限。一方面,跨地区、跨国境经营将变得更加便捷,任何一个地方的客户都可以选择在传统情况下无法选择的异地银行,任何一家银行都有可能给在传统条件下无法接触的客户提供银行服务;另一方面,非金融机构,如网络公司或商贸集团,完全可以借助自身的技术优势或业务与客户优势,为其客户提供银行服务。这将直接改变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体系结构的内容,对一些地区或小国家来说,存在着不需要拥有自己的金融体系的可能性,完全可以依靠选择大型国际性金融机构跨境提供服务。

此外,网上银行也为金融业混业经营提供了载体,促成了银行业与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的新型合作方式,对分业经营模式和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体系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冲击。这—切均增加了金融业发展和监管的难度。

对我国来说,网上银行的发展还面临以下挑战。首先,我国银行体系还不够完善,目前还有较多问题尚待解决。在传统银行的管理经验尚未充分积累的基础上发展网上银行,存在一定的风险。其次,我国缺乏网上银行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信用制度也不够完善,缺乏社会信用评估机构,人们的信用意识比较薄弱,支付方式仍然以现金为主。再次,我国缺乏保障网上银行和电子商务活动有效开展的法律框架体系,一些基础性法规如(电子商务法)尚未出台,电子凭证的有效性、数字签名的合法性问题尚未解决。最后,占我国银行业主体的中资银行的综合性管理人才和监管当局的电子银行监管人才非常缺乏,业务人员和监管人员对网上银行的认识并不充分,现有的业务经验和管理制度不能满足发展网上银行业务的需要。目前,大部分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中资银行,普遍强调业务的发展,忽视了对网上银行业务安全性的评估和管理,这是中资银行发展网上银行的极大隐患。

银行监管当局发展和监管网上银行的对策

有挑战就意味着有机遇。发展网上银行,是对我国银行业传统的相对低效的经营管理方式进行再造、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整体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机遇;发展网上银行,将有助于我国银行业加快国际化进程,向国际水平靠拢。

银行监管当局充分认识到网上银行发展对中国银行业的重要性,同时也认识到中国银行业体系存在的问题。考虑到网上银行是一个新事物,在未完全掌握网上银行发展的规律性之前,重要的是先发展起来,“摸着石头过河”,在发展中发现问题,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从实际情况出发,银行监管当局对我国网上银行的发展与监管,近年来主要采取了以下三个方面的策略。

(一)依据积极审慎的监管原则对网上银行实施市场准入监管

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监管当局对“鼠标水泥”型的网上银行,即已经持有银行营业执照的传统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一般经过市场准入审核程序,只对纯虚拟银行进行市场准入审核。经过认真研究,我国银行监管当局将现有银行新开网上银行业务纳入市场准入体系。主要是考虑网上银行业务具有独特的风险内涵和表现形式,对网上银行业务进行市场准入监管,对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将有利于提高银行对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的管理能力,促进网上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在具体审核过程中,监管当局遵循了积极审慎的审核原则。一方面,鼓励商业银行进行机制再造,发展网上银行业务;另一方面,对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严格评估银行网上银行业务运作系统的安全性。

(二)加强网上银行发展与监管的研究和政策制定工作

依据积极审慎的原则,2001年6月,银行监管当局制定和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商业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准入条件和风险管理要求;2002年4月又贯彻该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对商业银行经营网上银行业务的监管要求。2002年4月,银行监管当局组织成立了“网上银行发展与监管工作组”,以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专家的力量,为发展和监管网上银行研究和制定政策。目前,监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网上银行安全性评估指引”,对商业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在安全性方面提出更系统、更具体的要求;对网上银行业务的跨境银行业监管、网上银行业务的电子化凭证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同时,成立课题小组,充分借鉴国际最佳做法和利用现成的研究成果,研究和设计对网上银行的监管框架。

(三)强化对银行监管人员和商业银行从业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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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中小银行视角分析

第一,增强银行信用,维持公众信心。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是为了增强银行信用,维持公众信心,使得金融业能拥有更多可以利用的资金资源。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解决银行的破产问题,不仅有利于问题银行很自然地退出市场,更为重要的是防止了由一传多的劣性事件的发生。第二,促进中小银行高效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项防范银行发生挤兑导致破产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促进中小银行的高效健康发展,从而防范金融风险。无论是过去、现在抑或将来,银行都会履行自身的职能,如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并且银行的存在对金融业有着重要的影响。尽管随着金融业各种金融衍生品的种类增多,银行融资比例有所下降,但银行凭借着自身的优越性在金融业的地位是不可改变的。在银行的经营过程中,由于存在着种种弊端,银行的安全会受到存款人挤兑的情况,并且某一问题银行发生的挤兑现象会通过同业拆借市场或者股票、债券等渠道蔓延到其他银行,从而对整个金融业和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不好的影响[2]。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从根本上抑制银行挤兑均衡的出现,并且不会影响到银行在经营中的资金流动性。第三,有利于中小银行与大银行间的适度公平竞争。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的角度分析,国有银行凭借着资金充足,有国家政策的支持,明显优于其他商业银行,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在这种不平等的状况下,存款人在选择投保银行时,会盲目跟风选择国有银行,很可能导致一些小银行的破产倒闭。存款保险制度给予所有存款人承诺后,存款人就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择适合自己的银行,小银行或者其他商业银行就有了一定的机会。第四,推动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的建设越来越受到关注,在保障金融业资源合理配置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放开贷款利率下限,由此我国人民币贷款利率完全放开,使得商业银行拥有了自由对贷款利率进行定价的权利。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贷款的种类和用途、所承担的风险大小和贷款期限的时间长短来决定利率。这使金融业迸发出更多新的由市场定价的金融产品,不仅增强了金融服务的能力,也满足了不同层次顾客的需求。利率管制的放松,对商业银行吸收存款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与此同时也会造成存款成本的加剧。目前的贷款利率已经放开,存款利率的上限也会逐渐放开,所造成的银行破产会更加严重,因此最起码的保证就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二)从存款人的视角分析

由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银行有一定的了解,所以对银行的信誉程度、银行的内部管理体系、银行的发展状况都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更多的存款人考虑的是利率的高低。特别是小额存款人,缺乏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能有效制定出应对风险的对策。一旦银行的资金流动出现问题或者有破产倒闭的前兆,存款人一定会慌张,不能冷静分析,不知如何挽救自己的利益。如果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人只要缴纳了保费,就会从保险机构那里领取到一定的补偿。投保银行遵照保险合同,可以从保险机构得到一定的援助,从而把破产的可能降到最低程度,存款人的利益也不会遭到过多损失。我国的存款人大部分的理财方式都是银行存款。随着利率市场化,我国城乡居民在银行的储蓄存款逐年提高,但银行的内部管理及存款机构本身都是存在问题的,可能面临着破产的危机。在这种状况下,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

三、存款保险制度与银行破产之间的关系

(一)存款保险制度在银行处置中的关系

目前,我国大多数的企业都是股份制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一旦公司破产,影响到的只有债权人、投资者,一般不会波及更多的地方。由于银行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因此一个银行的破产会影响到其他的银行乃至整个金融机构,使得更多的主体受到牵连,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就会逐渐增强,最终造成金融危机。随着经济自由化、金融国际化,牵涉到的方面就会由一个国家到全世界,美国的次贷危机导致全球金融风暴的事件就是这么产生的。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在银行处置中至关重要。它可以防止危机的扩散,从根源上遏制危机的爆发。存款保险制度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从而减慢危机的蔓延。存款保险制度常用的处置方式包括三种:第一,流动性支持。当银行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采取将存款存放到问题银行或者为其融资,加快银行的资金流动性,从而防止其出现破产的情况。第二,促进银行间的兼并和并购。如果银行出现了问题,面临倒闭的危险,可以通过大银行对其进行兼并的方式减少一定的损失。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如果两个银行都为投保银行,存款保险机构可以为兼并银行提供资金支持,使得兼并的过程更加顺利。第三,清算赔付。当问题银行破产后,存款保险机构可以对破产银行的财务进行清算,处理剩余财产的分配,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赔付存款人。

(二)存款保险制度与中小银行破产立法协调的关系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与银行破产的法律体系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建立银行破产法律体系框架的时候,应从下面几个角度出发:确保破产银行法律框架的可行性和稳定性;明确监管力度与市场力量;给予和监督存款保险制度的权利和义务等。这三方面相互协调,相互监督,一旦出现问题,保证能够快速明确地采取措施。由此可见,存款保险机构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银行的立法协调。只有在这种分工合作、相互监督协调的制度下才能对金融的安全进行明确的分工,避免出现在银行破产处置中的问题。如果没有相关配套的法律,存款保险制度就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职责和效力。在建立存款保险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对银行监管机构进行一般性监管,对存款保险人进行例外性监管。当银行破产时,监管机构要制定宏观对策,启动程序,存款保险机构则负责具体落实。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止存款保险机构取得存款人权利后,在实行时扮演利益冲突的双重角色。由于系统性风险等原因已经不能成为阻碍银行破产的理由,必然要求存款保险机构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银行破产处置政策,其中包含如何用最低的成本完善地解决问题,如何防止银行破产中的各种风险等。因此在立法协调中,不仅要考虑到存款保险立法的重要性,也要考虑到银行有效退出的协调性和特殊性。

(三)结合我国银行破产处置程序,有必要加强存款保险制度

通过博弈论中的纳什均衡理论,我们可以做一个假设,如果银行破产了,每一个存款人都希望自己得到的是最优结果,所以他们都希望得到赔偿,因此理性的人大部分会购买存款保险。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减少了银行挤兑现象的出现,使得金融秩序混乱降到了最低,从而稳定了金融体系。只有建立合理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才能构建出最后贷款人的完整体系。最后贷款人是一种银行破产防范的法律制度,中央银行可以为问题银行出现破产前兆时提供资金援助,履行最后贷款者的职责。处置倒闭银行应该明确两个方向:第一就是要以最小成本为原则,第二就是以最快处置为目标。当出现银行倒闭的情况时,只有处置破产银行的相关内容越快,才能保证处置的成本最低,对社会所产生的不良影响蔓延降到最小。从我国处置破产银行的时间角度分析,主要采取的处置方式是援助救助式,不仅时间很长,并且处置的成本高,使得金融行业的风险防范意识降低,将会导致更多问题银行的产生。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更加有利于银行的处置。

四、我国目前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有可能增加中小银行破产

首先,在存款保险制度未建立之前,都是国家担保。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后,意味着国家将不再为银行买单,银行要承担自身所面临的一切风险,因此引发中小银行破产变得很有可能。其次,商业银行本身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银行体系不够健全,内部控制不太系统等,都加剧了银行的风险。随着利率市场化,流动性收紧,中小企业贷款这种高风险的业务成为中小银行争相的选择。这种高风险的业务给银行所带来的就是经营风险的加剧。有的中小银行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故意抬高其存款利息,吸收存款,最后因经营不善而破产。如1995年成立的海南发展银行破产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追求利益,破坏了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平衡关系。随后我国又发生了肃宁县的尚村农信社破产的事件。因此,存款保险制度就是为银行破产做制度上的准备。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增加

存款保险制度中的道德风险在基本情况下是指存款保险机构、存款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3]。存款保险作为银行破产的最后一道防线,会诱导储户忽略中小银行的经营情况,提高中小银行冒险的可能性,导致有关部门过度依赖存款保险制度而放松对银行的监管。对于存款人来说,在存款保险制度未建立之前,由于储户的财产安全没有得到相应的保障,因此存款人会在是否存款的问题上进行思考。一旦储户决定将存款放到银行里面,存款人将会对银行的经营情况和银行信誉进行对比,从而选择一个更加稳定的银行,之后也会对存入存款的银行进行关注和监督,必将对银行有一定的约束力。这种限制有利于中小银行的良性发展和金融行业的稳步运行。然而在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下,如果银行破产,即使无法偿还存款人的存款,也还有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形进行赔偿,因此存款人就建立了无论怎样都会得到赔偿的心理预期,就不会刻意关心自己所存银行的经营情况,只会去注重存款利率。这样,银行的约束力就会明显下降,银行体系的风险也会随之增加,也会产生很多不稳定的因素,从而引发存款人的道德风险。对于投保银行来说,在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前,中小银行一般都会进行自我控制,稳固自身的发展,有效地经营,防范风险。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后,银行的破产赔付有了保障,因此为了更多地吸收存款,提高自身的收益,就会提高利率,进行高风险的业务,所以使得存款保险有了道德风险。这种道德风险会使得财务不平衡,资产和负债大幅度波动,抑制银行的稳步发展。对于存款保险机构来34黄河科技大学学报说,存款保险机构的保费是由投保银行缴纳的,一旦出现存款保险机构和投保银行密切联系,就会对存款人的权益产生不好的影响。如果存款保险机构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延迟对破产银行的赔付处理或者没有严格按照规则进行赔付,就会导致投保银行和存款人的双重损失,因此存款保险的道德风险增加。对于金融监管机构来说,可能金融监管机构会为了某一目的而对投保银行或者存款保险机构进行干预,或者监管标准不严,都会产生内在的道德风险,对宏观经济效率进行严重的冲击,影响合理的资源配置,阻碍经济发展。

(三)中小银行面临高额保费问题

国际上通用的保险费率制度包含两种:单一费率制和差别费率制。单一费率制的优点是低成本、易使用[4]。但是,如果对国有商业银行和中小银行都使用无差别的单一费率制度,会给中小银行造成一定的压力,产生一定的风险。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比较雄厚,流动性强,在法律法规不健全、金融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实行单一的费率制度,将会对金融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差别费率制度瞬时值根据风险的不同程度缴纳保费。在构建存款保险制度初期阶段,监管的力量不足,很难保证各银行费率指标的绝对保密。费率标准一旦泄露,人们就开始进行对比,很容易选择国有商业银行,而中小银行就会面临挤兑破产的可能。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存款都存放在了国有商业银行里面,无论是从资金数量、流动性、银行内部控制管理,四大国有银行都要明显优越于中小银行。如果实行差别费率制度,中小银行的核定费率要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会造成各银行间的不平等竞争。由于面临的风险不同,中小银行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种类更多,所以不得不提高自己的保费。

(四)信息披露制度的欠缺导致信息的不对称

银行相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存在着更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披露的问题。存款人无法了解投保银行的贷款质量,而隐性贷款会隐藏很长时间没有人察觉到,银行也能很快转变资产的风险构成情况,从而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一般情况来说,存款人是不希望投保银行进行高风险项目的,因为大部分存款人把款存进银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固定的收益及自己资金的稳定。一方面,从银行经理人的激励报酬分析,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都会使得银行经理人很难与股东的利益相契合,银行经理人可以很方便地谋取自身的利益而不去考虑银行的长期发展。因此,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欠缺都使得银行的中小股东很难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另一方面,信息披露制度的欠缺使得银行的内部很难融洽地与外部监管相连接。此外,一些需要审批的文件不能很快进行,银行的股权交易不能快速流通,使得银行监管不能有效实施,银行的债权人也不能很好地行使其权利。由此可见,信息披露和信息不对称是必须正视的问题。

五、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对策

(一)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经济的良好发展,金融体系改革的逐渐完善,都为健全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奠定了一定的条件。但与此同时,市场上的剧烈波动等都暗示着在中国的金融行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必须要进行严密的准备和数据上的分析。虽然我国还没有明确的存款保险制度出台,但我国一直在积极准备。最早的存款保险基金的提出是在1993推出的《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之后,关于我国的存款保险条例起草也相继展开,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详细明确地阐述了有关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责范围及其他相关内容。健全完善存款保险制度首先最需要的就是立法[5]。完善的法律可以为以后存款保险制度制定规则提供法律依据,也为社会大众树立有法可依的理论屏障。没有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存款保险制度,就很难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透明和实施,应该积极推动《存款保险条例》的出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二)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完善信用评级机制

要防范道德风险,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要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要与经济发展策略和金融业改革相协调。这样才能减轻财政负担,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首先要通过调研制定完善的制度,科学划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从分析研究我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现状入手,建立有完善制度的机构,明确不同种类存款的额度,从而建立最优担保范围和索赔金额范围的上下限。其次,要培养公众的思想认识和普及教育宣传。从宣传的角度让公众了解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表现形式及其相对于隐性存款的优越性,从而明确在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中公众、投保银行及存款机构之间的联系和权利义务。最后,有计划地对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进行试点,诚邀有代表性的机构和公众参与,广泛征求意见,从而不断完善。信用评级机构是保障投保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信誉的基础,为存款保险机构的费率制定提供依据,一旦发生银行破产,可以为其提供预防和发出信号[6]。因此,完善信用评级机制至关重要。

(三)建立合理的存款保险费率制度

我国应建立适合国情的存款保险费率制度。一方面,对于我国存款保险费率的保额可以大体分为两种。一种为全额保护。全额保护对从一定程度上防止银行系统挤兑破产和维护公众信心都具有有力的影响。但是,由于实行全额保护,存款人对投保机构的监管减少,会产生很大的道德风险,追求高收益的项目,存款保险基金的损失将会逐渐加大。截至2014年,只有少数国家实行全额保护政策。全额保护不仅加重了存款保险基金的资金负担,也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增加了一定的阻力和限制。另一种为部分保护。部分保护就是在银行发生破产时,限额之内进行赔付,限额之外的不予以赔付。这种保护从资金的角度给存款保险机构减少了一定的压力。另一方面,对于强制性保险和自愿性保险的选择也很重要。数据显示,大部分国家还是采取了强制性保险的投保模式。就我国存款机构的目前情况来看,强制性保险的建立更加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我国的四大国有银行和其他中小银行的银行内部体系和管理方式各不相同,使得各银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等各不相同。从国有银行的角度出发,如果实行自愿性参保,会导致存款保险机构的保险基金资金出现短缺的情况,会严重影响存款保险机构的功能发挥,同时也会逐渐加剧中小银行的经营成本,竞争压力也会加大。目前,我国台湾地区实行的就是自愿参保。由于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大部分人都认为银行不会面临破产的问题,所以选择了不去缴纳存款保险。强制参保使银行间有一个公平的存款保险保障,也保障了存款人的利益。由于单一费率制度和差别费率制度都具有一定的弊端,所以把费率的高低和保险的限额相挂钩不乏为一个好的方向,费率高也就意味着高的限额。这些可以由存款保险人自由选择,不仅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也满足了存款机构的运营需求。综上所述,我国应该建立强制性参保和设定保险限额相结合的选择性差别费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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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脱媒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1.金融脱媒改善了商业银行外部经营环境。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宽,有利于改善企业高负债率的局面。中国国有企业高度依赖间接融资,经营绩效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持续增加。但在金融脱媒趋势下,证券市场逐步发展,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提高权益资本比例、降低负债率,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补充流动资金、降低对间接融资的依赖,有利于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社会化。

2.金融脱媒也使商业银行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得到优化和完善。长期以来,中国商业银行资本结构单一,资本充足率低,难以依靠自身积累满足《巴塞尔协议》所规定的最低8%的资本要求。而金融脱媒的发展为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提供了市场条件。商业银行利用证券市场平台,通过股份制改革解决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单一产权问题,引进战略投资者,完善治理结构。

3.金融脱媒使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及表外业务面临发展机遇。随着金融投资品种的增加,企业资产选择的机会增加,投资的专业性将增加,企业将更多地求助于专业机构对其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为银行发展相关业务提供机会。同时,支付结算业务将获得良好发展机会。市场的需求也推动了商业银行备用信用证、票据发行便利、贷款承诺、互换、贷款出售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等表外业务的发展,使商业银行的业务在传统表内业务基础上得以拓展。

金融脱媒同样给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发展带来挑战。从资产业务总量看,金融脱媒将导致商业银行的贷款增长速度降低,银行贷款占非金融部门融资总量的比重下降;从资产业务的结构看,更多的大型优质企业更倾向于通过股权、债券、资产证券化等低成本的直接融资方式来募集资金,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使有潜力的小企业可以通过创业板获得资金支持,从而对商业银行的优质客户造成显著的双重冲击。负债方面,证券市场日益完善,产品日趋丰富,投资方式更加多元,这些将对银行的存款产生替代效应。

4.金融脱媒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随着中小企业在未来银行信贷业务中比重的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必须解决的问题。同时,商业银行的负债结构也将呈现出短期化趋势,使商业银行主要依靠短期资金支持长期贷款发展的矛盾进一步显现出来。资产和负债期限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将成为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的主要风险之一。此外,伴随着直接融资的发展,商业银行必须重视并加强对市场风险的管理。

5.金融脱媒导致金融信贷市场环境质量下降。在信贷市场环境质量没有明显提高的情况下,银行传统优质客户(如铁路、石油、烟草等行业)贷款的分流与退出,新建立信贷关系的中小客户新增贷款风险相对加大,意味着银行面临信贷市场环境质量下降的局面。

三、中国商业银行应对金融脱媒的策略选择

1.转变经营理念与转换业务经营模式。金融脱媒已经成为中国金融发展的长期趋势,商业银行应该主动适应,在新环境下积极更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中国商业银行要改变过去忽视直接融资市场的观念,建立从单纯重视信贷市场到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并重的理念,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优势和规模优势,发展与直接融资相关业务,强化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作用。同时,商业银行还应积极转换业务经营模式。首先,中国商业银行应把零售业务作为经营策略转变的突破口,带动整个银行收入的增长。其次,针对高端客户的私人银行服务大多由外资银行垄断的现实,中国商业银行必须通过聘用专业的金融人才,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为客户提供最具专业性的服务才能赢得客户的信赖。同时,开拓信托和资产管理业务市场、提供更为便捷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也是提高银行盈利能力的重要渠道。

2.调整客户结构和资产负债结构。融资非中介化和储蓄存款短期化将导致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萎缩和资产负债结构的错配。因此,商业银行要尽快完善中小企业与个人信用体系,开发和培育符合中小企业特色的金融产品。同时,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推出各类个人金融服务,吸引个人金融业务,推动个人消费信贷持续增长。在资产负债结构方面,商业银行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次级债券和金融债券等方式,锁定商业银行的负债期限,以减轻其负债流动性风险。通过资产证券化和贷款出售等方式,将长期资产短期化,实现其资产与负债的持续期匹配,从而消除因利率变动而引致的市场风险。

3.积极参与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企业直接融资势必对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产生较大的挤出效应。与传统项目贷款相比,商业银行为企业的资产证券化提供投资银行服务,虽然收益相对较低,但却可以大幅降低贷款对资本的要求。同时,也可以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商业银行的资产托管、贸易结算等各项其他中间业务的开展,从而有效地扩大市场份额。通过资产证券化可以使商业银行迅速提高流动性、改善资金质量从而达到抵御和化解风险的目的。

4.加强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及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在竞争日益激烈背景下,银行客户导向战略的实施必须以提供差异化产品和服务为核心,变“单一经营”为“多元经营”,形成利差收入与非利差收入相对均衡的赢利格局。同时,商业银行要加强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金融脱媒”势必推动银行向混业经营、全能服务发展。目前中国金融业还实行分业经营,但客户的需求是无边界、多元化的。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在强化服务的同时和各种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商业银行有信誉、网点优势,但缺乏信托业大规模组织社会资金的能力,缺乏金融租赁公司对整个租赁链条的管理能力,缺乏证券公司在一级市场上强大的融资能力。因此,金融行业内各类机构应加强合作,共同开发市场,共同服务客户,共惠互利。

5.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并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首先,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步伐,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强化金融创新和风险管理意识。其次,改革现行的分业经营制度。分业经营制度导致中国商业银行的资产投向和结构安排受到牵制,金融产品具有同质性,行业之间、市场之间的联系通过不正当渠道进行沟通,风险和危机则因此潜滋暗长。在金融脱媒的长期发展趋势下,商业银行的战略选择就是要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拓宽业务领域,提高竞争力。因此,必须改革现行的分业经营制度,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交叉和扩展开拓新的市场空间。

参考文献:

[1]韩莹.试析金融脱媒背景下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J].新疆财经,2007,(1):56-59.

[2]苏福国.金融脱媒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金融与证券,2007,(2):42-43.

篇13

社区银行对美国经济的发展有大银行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社区银行始终以社区居民金融需求为己任,以中小企业生存、发展为目标,拾遗补缺,承上启下,为社区的繁荣、地方经济的振兴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见表2);另一方面,美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程度并不一致,社区银行在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方面也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在农村地区更是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美国社区银行的成功被其他地区纷纷效仿。欧洲在20世纪90年代,由于银行经营面临困难,不少银行纷纷实施网点撤并计划,于是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出现了“金融真空”状态。为了应对这一局面,欧洲许多国家开始建立类似美国的社区银行。英国、苏格兰掀起了一场“社区银行服务运动”(CampaignforCommunityBankingServices),旨在为社区提供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金融服务,消除银行网点撤并可能给社区带来的不利后果,这场运动为促进社区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德国的银行业向来以“全能银行”的经营模式著称于世。2000家左右具有社区功能的储蓄银行和合作银行(约占银行业总资产的27%)业务尽管也向全能化发展,但主要服务于当地中小企业、居民、市政建设和公共事业。法国虽然由于银行垄断程度较高导致社区银行较少,但也有100多家。亚洲的日本具有社区银行性质的地方中小银行也有60多家,主要为地方中小企业服务,这些银行对当地中小企业贷款比率一般占其全部贷款的70%—80%,其平均收益率水平一般都高于大银行。

(二)启示

1.正确的市场定位。社区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没有迷失方向,始终坚持为当地居民、中小企业服务的市场定位,不断增强建立在社区关系网络基础上的自身优势,不仅巩固了其在地方信贷市场上的地位,而且也取得了很好的经营效率。

2.社区银行一般实行股份制,产权明晰,产权结构设计合理;政企分开,一般不会在政府机构的影响下经营,不会提供政府导向性的业务,也不会将社会目标置于银行的财务目标之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独立经营。

3.强有力的政策扶持。美国1864年颁布的《国家银行法》(NationalBankAct)规定银行只能在单一的行政区域内经营,这种限制银行跨州经营的规制于1927年以《麦克法登—佩伯法》(McFadden-PepperAct)的形式正式成为联邦法律,又在1933年的银行法中进一步得到强化。这种州际业务规制限制了大银行的扩张,成为保护社区银行生存的一道有力的法律屏障。1977年颁布的《社区再投资法》(CommunityReinvestmentAct)要求金融监管当局定期检查辖区内的金融机构是否满足了当地社区的金融需求,并就金融机构对社区的贡献度进行定期评估并公布,其评估结果作为审批该机构申请增设存款分支机构、开展新业务甚至金融机构之间并购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该法律在20世纪90年代经过几次修正后存在至今,对于保护社区银行的生存和防止贫困地区金融资源的外流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是许多社区银行在兼并浪潮中消失以后又有不少新生的社区银行崭露头角的一个重要条件。日本政府从存款保险制度、相互援助制度、信用保证保险制度、税收优惠或免征等方面对社区银行的运营与发展进行扶持;法国政府采取措施帮助社区银行进行创建以及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

4.有序的金融监管。社区银行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外部的有效监管。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社区银行的外部监管体系以监管部门的专职监管制度为核心,以行业自律组织为依托,以社会监督为补充。监管部门的监管强调风险性监管与合规性监管并重;行业自律组织是社区银行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的组织,是连接外部监管与社区银行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可以避免监管真空,并大大减少外部监管的实施成本;社会监督机构独立于社区银行之外,具有监管的独立性、公正性、公平性与一定的权威性。

二、社区银行模式存在的经济学分析

(一)适应金融专业化分工的需要

将古典经济学的分工思想拓展到金融领域,则可以发现,金融分工专业化可以提高金融交易效率。金融发展是由金融分工所决定的,并随着金融分工水平的不断提高而提高。社区银行经营模式是与大型银行在金融交易活动中进行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必然结果。这种专业化分工的特征体现在:从服务对象看,社区银行主要面向当地家庭、中小企业和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而大型银行则主要面向大的企业。从资金来源与运用看,社区银行资金来源主要集中在当地,运用也主要在当地,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而大型银行则在全国或跨区域范围内调配资金。从服务品种来看,社区银行主要提供一些个性化金融服务产品,而大型银行则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从贷款的审批来看,社区银行除了关注财务数据以外,还会考虑借款人的性格特征、能力以及信誉等难以传递的“软信息”;而大银行则只是根据一些财务指标等“硬信息”做出结论,基本上很少考虑借款人的个人因素。从发放的贷款品种来看,社区银行一般发放基于软信息基础上的“关系型贷款”,而大银行则发放基于硬信息基础上的“市场交易型贷款”。可以看出,这种专业化的金融分工使得社区银行与大银行之间不是竞争关系,而是一种互补关系。

(二)拥有信息比较优势

信息是金融交易中的一个重要变量。由于信息不对称,在借贷发生之前会产生逆向选择,在借贷发生之后会出现道德风险。我们知道,中小企业是社区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非常突出,潜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很大。要克服这两个问题,银行就必须搜寻关于中小企业的信息,并进行评估、使用,而这些是需要花费时间、精力和费用的。与大型银行相比,社区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息成本要低,具有信息上的比较优势。这是因为,一是社区银行土生土长,与中小企业一样,遵循市场经济运作的轨迹,有着制度、地缘、人缘上的亲和力及千丝万缕的联系,能够充分利用地方的信息存量,低成本地了解到当地中小企业的经营情况、项目前景、信用水平,甚至业主本身的能力、信誉等所有的信息;二是由于社区的相对狭窄性,社区银行也容易及时掌握信息的动态变化,如某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要及时催还贷款或增加抵押等,从而降低自身经营风险;三是社区银行的总部和分支机构都在当地,结构简单,委托少,信息传递相对较快。由地域性和长期的合作带来的信息优势最容易克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根据麦金农(Mckinnon,1973)等人的分析,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是千种“被分割的经济”(PragraentedEconomy)。由于其市场的分割性,信息的传递受到了阻碍,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为严重。因此,发展社区银行更具有客观必然性。

(三)具有交易成本低的比较优势

在信贷交易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等因素,交易成本相对较高。对于每笔贷款,银行都需要进行事前信息审查、谈判签约及事后监督。相应的交易成本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监督成本,这些是银行在信贷交易中所直接耗费的成本,称之为“显性成本”,除此之外,银行还间接耗费了一些“隐形成本”,如由于发放贷款可能造成的不良资产,银行内部进行贷款决策所需耗费的成本等。

发展社区银行有利于发挥其对中小企业贷款上的交易成本比较优势:(1)社区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息成本相对较低。(2)由于社区银行规模较小,组织结构较简单,决策的周期相对较短,因而从开始谈判到贷款合同的最终签订所耗费的谈判成本相对较小。(3)由于社区银行根植于社区,信息了解相对充分,对社区内中小企业贷款的使用情况了如指掌;同时在近距离内,企业的违约信息局限在狭小范围内,非常敏感且受人关注,传播速度快,监督成本相对较低。(4)社区银行由于与中小企业联系密切,能够动态地掌握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在与中小企业信息对称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把非系统风险降为零,从而有利于控制贷款风险,减少贷款损失的可能性。(5)社区的成本低。一方面,成本与组织规模成正比,企业规模越大,成本越高,反之,则越小;另一方面,结构不同的组织中,解决问题的成本也不同,结构越复杂、层级越多的组织,链条越长,信息传递越慢,其成本越高。这样,与大银行相比,结构简单的社区银行由于链条较短,解决问题的成本就会低很多。

三、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现实意义分析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社区银行的发展很好地满足了中小企业、居民家庭的资金需求,是一种非常成功的充满着生命力的经营模式。因此,国内学者在谈到发展社区银行的现实意义时,都把它当成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可供选择路径之一,对此我们表示赞同,但这还不足以概括社区银行发展的重要性。我们认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具有密切的关系,金融发展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手段。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表现出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加快改变二元经济结构是新世纪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社区银行能够很好地弱化二元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我国仍是一个农业大国,传统农业占有相当大的成分。要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然而近年来农村金融支持呈现弱化的趋势。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坚持商业化改革,调整发展战略向“大城市、大企业、大银行”三大目标转变,大量收缩面向农村的金融业务。在许多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国有商业银行设在县以下的机构网点都在撤并和收缩进城。设在县及县以下的现有机构网点,大多只有吸收存款权而没有贷款权。二是农村信用社合作制流于形式,多年来按照商业银行模式经营,对社员的贷款程序跟其他商业银行一样,贷款投向没有体现“社员优先、社员为主”的原则,缺乏为社员服务的约束和动力,背离了合作制的初衷,因而,现有的农村信用社其实是“官办”的农村信用社。不少农村信用社不愿发放小额信贷,违规“垒大户”现象严重,服务功能“异化”。三是邮政储蓄在改成邮政储蓄银行之前,是农村资金外流的“抽水机”。与国家鼓励资金投向三农的政策相反,邮政储蓄将农村资金集中后流向了城市,造成了地方资金的“失血效应”,削弱了金融支持农业的应有力度,进一步强化了二元经济结构。社区银行根植于农村社区,专注于农村社区,利用自身的信息与交易成本上的优势,能够有效满足传统农业的资金需求,从而弱化二元经济结构。

与此同时,我国也是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也比较突出。大型银行更多地将全国范围内吸收的存款转移到经济发达地区使用,这造成了中国资金流动的“虹吸现象”,即本来急需资金的欠发达地区的资金通过大型银行的分支机构网络,被转移到资金已经比较充裕的发达地区,导致地区差距越来越大。另外,一些偏远的、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地区,大型银行不愿全面涉足,加速撤出的步伐,导致局部地区“金融空洞化”。社区银行在资金运用方面的特点之一就是将本地市场吸收的资金主要运用在本地,因而能够缓解虹吸现象及其可能导致的负面影响,同时在大型银行撤出的地区设立社区银行,也可以填补金融服务的缺口。

四、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路径选择

按照上面的定义来衡量,目前国内还很难找到一家真正的社区银行。一个健全的银行体系不仅要有大银行,而且要有为数众多的社区银行。大银行有大银行的优势,社区银行也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如何构建一个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并且覆盖城乡的社区银行体系尤为迫切与重要。

(一)将现有的地方中小银行机构改造为社区银行

1.城市商业银行。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来说,由于资产规模、经营状况差别很大,改造必须从实际出发,不能搞一刀切模式,应坚持区别对待、循序渐进的原则。首先,改造的重点应是中小规模的城市商业银行。许多规模雄厚的城市商业银行,如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已不再适合选择社区银行的经营模式,它们地处发达地区,经营状况良好,已具备与大银行竞争的实力,已发展成为跨区域甚至全国性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之下,中小规模的银行则适宜走社区银行的道路。其次,改造应遵循“先试点、后推广”的循序渐进思路。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相应的,这些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也良莠不齐。为稳健起见,可以先选择一些位于发达地区且经营状况比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进行社区银行改造试点,比如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地区。这些地区中小企业发达,民间资本较为充沛,具有发展社区银行的优越条件;同时,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充裕,行为较为“开明”,对城市商业银行的不合理干预较少,对改造试点的积极性较强一些。试点成功取得相关经验后,再在欠发达地区全面推广。最后,改造之前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社区银行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产权明晰。城市商业银行要改造成社区银行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就是产权制度方面的缺陷。我们知道,城市商业银行组建之时就规定地方财政为最大股东,也即地方政府,其人股比例占30%左右。2004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课题组对东、中、西部地区三个有代表性省份的20个城市商业银行的调查结果表明,三大区域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平均持股比例为24.2%,如果再加上地方政府通过其他企业或机构间接持股的数量,则国有资本(包括地方政府)的持股比例达到76.3%左右,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拥有绝对控制权。其他的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私有企业所占股本的比例很少。这样,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的行政干预普遍存在,只是程度大小不同而已。城市商业银行无法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为此,要加快城市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为其向社区银行转型创造条件。一方面,地方政府股份应逐步从城市商业银行退出,当然,地方政府退出的目的是为了让其从直接操持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中脱身,彻底实行政企分开,并不是放弃支持,地方政府应该为城市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营造一种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增资扩股,引进具有良好动机的民间资本和运作规范的境外战略投资者,使其产权结构真正多元化。

2.城市信用社。从规模大小和服务对象来看,城市信用社应该是社区银行最主要的改造对象。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的城市信用社是依附于非国有小企业发展起来的,90年代非国有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为城市信用社开拓了广阔的潜在市场。但目前的城市信用社面临着股权结构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经营水平低、不良资产比例高、抗风险能力差等诸多问题。因此,要将城市信用社改造为社区银行,必须鼓励外资和优秀的民营企业人股,优化股权结构,实现股权多元化,同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加快解决历史包袱。

3.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当前农村地区的主要金融机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应当适时对其经营目标、业务范围进行相应的调整,逐步改变政策支农的主要性质。2006年中国银监会表示,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要坚持市场化、商业化趋向,10年内将分批逐步过渡为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有特色的社区银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支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信用社改革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改造不能整体推进,要分步实施。我们认为,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要加快改造成社区银行,而落后地区的信用社仍然坚持合作制的原则。对农村信用社进行社区银行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农村信用社自身是不够的,需要相关各方给予大力支持。

4.邮政储蓄银行。2006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正式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业。其市场定位是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关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认为,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的储蓄网点改造成社区银行能更好地实现这一定位。因为邮政储蓄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的竞争优势在于,与当地客户熟悉,吸储的资金用于当地经济发展,与当地经济休戚相关。有数据显示,全国45万个邮政汇兑网点中有70%在农村,遍布各大居民小区,有将近70%左右的汇款交易流向农村。全国办理邮政储蓄的网点达到3.6万多处,邮政储户数量达到2.7亿户。邮政储蓄银行改造成社区银行后,要很好地发挥这一功能,需尽快积累在农村发放贷款的经验,建立成熟的经营机制,并依法纳入银行监管体系。

(二)将新建的民营中小银行定位于社区银行

金融开放包括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入世后,我国政府以强有力的实际行动积极主动地推进银行业的对外开放,银行业开放程度已超过了当初的承诺。而对内开放方面,监管当局却表现得异常谨慎。当前民营资本组建民营银行的强烈愿望受到抑制。一旦监管当局放开限制,民营银行将会雨后春笋般的建立起来。这些新建的民营银行由民间资本控股,产权边界明晰,没有历史包袱,能够实现真正的商业化经营,将其定位于社区银行有利于为当地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但要防范民营资本由于趋利动机而导致过度扩张造成的金融风险。

(三)将民间金融组织引导规范成社区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