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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现代林业建设的需要,立足全面落实依法治林方略的要求,满足广大林农对法律需求的新期待,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林工作,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林业法律知识,保障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增强林业主管部门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努力构建生态法治文化,营造自觉遵守林业法律法规和珍惜、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法律,增强林业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
执法和文明执法。
2、建立专项制度,形成作风长效机制。建立了《重大事项会审制度》、《__市林业局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制度》、《健全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等7项制度,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现有制度。使工作运行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科学化水平,建立了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现代林业建设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的林业法制意识。同时,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深入学习宣传与广大林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林权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学习宣传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林权改革中林农的合法权益,引导林农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1、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我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把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并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和培养一批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我局各部门工作人员学习法制宣传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林业业务能力。引导林农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上的作用。
3、切实加强林业法律援助工作。按照“应援尽援”的工作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加强对林改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宣传,提高林业法律援助在农村的知晓度和覆盖面,不断满足林农的法律援助需求,维护林农的切身利益。
4、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辟林业法制宣传栏、专题、专版、固定时段、版面、栏目,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积极开展林业法制教育活动,扩大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5、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建立林业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手段。建立健全监督和激励机制,对我局宣传教育工作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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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的普法工作,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各分管领导担任,其他成员由各办、科及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统筹日常普法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法制科科长担任。各办、科及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年度城管普法任务。相关部门应当指定一人作为普法宣传(联络)员,负责落实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部署,同时监督、反馈所在部门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城管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全面促进城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理念;大力开展面向群众的社会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为促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平稳快速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工作要点
(一)结合党的精神及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开展学习宣传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有关意见精神,围绕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充分利用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教育园地、网络平台等载体,结合“法律六进”,广泛开展精神主题宣讲、“走进新时代担当新使命”法治宣传等系列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方略、社会主要矛盾、党的建设总要求等,了解掌握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二)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根据中央、省、市、区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开展与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三)围绕宪法及规范政府共同行为开展宣传教育
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宪法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结合《监察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学习,进一步规范政府共同行为,努力提升城市管理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协同促进政府法治化水平提高。
(四)切实增强服务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在深入开展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基础上,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教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理念。切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带头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做学法用法的表率。同时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职务犯罪。
(五)发挥“头雁效应”引领全员学法
建立局党组学法常态化制度,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党组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四次;建立党员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法律知识;建立城管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完善执法人员、法制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制度。在学习过程中,应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适时对所学内容进行优化和补充,注重学法的“新鲜度”,切实起到带头作用。
(六)丰富宣传载体拓宽社会普法渠道
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优化宣传手段、多渠道面向广大市民群众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社会普法效果。全力促进市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正确履行义务,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预防和减少各类社会矛盾。
(七)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牢牢抓住“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这一重点,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指导精神,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年度工作报告、普法联动事项实施、普法责任制等各项制度。抓好各类案例的收集、整理,有组织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严肃认真开展相关考评、考核。
五、实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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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规划》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与农机部门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情况,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知识的宣传情况;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以及经费保障情况。
三、步骤和时间安排
市农机部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2012年4月下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
(一)部署动员。4月底之前,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5至6月,组织自查。6月30日之前将自查情况、自评表和“五五”普法总结报市法建办。
(三)接受检查。7月,做好迎接全市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把握节奏,保证质量。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深入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好自查、自评和总结工作,切实保证检查验收工作的质量。
(三)宣传典型,营造氛围。要通过有效的载体和平台,结合“五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农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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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负责”责任制宣传工作的领导,成立2019年*********普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主要目标
按照法治建设的要求,做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无死角。通过局机关各科室和**系统各单位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努力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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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依法行政、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将普法宣传渗透到依法行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及法律常识,通过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在日常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局机关各业务股室与各直属局要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三)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坚持县级主管局、直属局、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级联动普法。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同时要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本单位所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普法工作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县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新格局。
三、工作内容
(一)重点宣传普及《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责任股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事保局)
(二)重点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责任股室:劳动关系与仲裁股、劳动监察股、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居保局)
(三)重点宣传普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责任股室:劳动关系与仲裁股、政策法规股)
(四)重点宣传普及《就业促进法》、《失业保险条例》。(责任股室:就业促进股、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就业局。)
(五)重点宣传普及《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责任股室:社会保险股、政策法规股。责任单位:社保局、医保局、居保局。)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任务。各股室、各直属局要按照县人社局《关于依法治县工作的实施方案》、《“法律七进”三年行动方案》和本方案确定的任务、内容和重点时段,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各直属局要落实依法治县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集中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局机关法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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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4月)。各镇街教委、县直各学校根据教育局2015年度普法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5月~11月)。各镇街教委、县直各学校按照各自制定的普法方案,广泛开展活动,贯彻落实好工作计划,并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县教育局。
1.全面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的领导机构建设,不断深化依法治校力度,进一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全面实现法制副校长全覆盖。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积极构建安全文明的和谐校园。
2.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法制教育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经费“五落实”。
3.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授课技能,提高法制课教学质量。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法制教育,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教师专业知识综合水平继续教育的范畴,提高教师法律素质。
4.积极组织在校学生到各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多种媒体共进的普法格局,增强法治宣传的主动性、互动性和生动性。
5.加强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宣传栏、校报校刊、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进行法律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6.结合已有的文化建设基础,充实丰富法律方面书籍,升级建设一个法治图书室或法治书屋。法治图书室或法治书屋要免费开放,为广大师生提供学法普法的固定场所。
7.动员社会力量,综合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多种法制教育资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正确处理各种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2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中旬报教育局政策法规股,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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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点加强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教育。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任务之一就是要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公民法律意识教育。要在领导干部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体公民中牢固树立“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律意识,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主题教育、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3、重点安排“六法一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宣传。根据省法宣办、市普法办的统一部署,2012年安排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水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禁毒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六法一条例一办法”作为全市公民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为了保证我局系统“六法一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宣传效果,各单位要落实指定普法教材《省2012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的订购,充分运用教材,在单位内部采取自学和讲座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六法一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农业局将集中组织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讲座,做到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本部门执法水平。
4、加强促进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局属各单位要加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关于民生、公平正义和全民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深入、扎实地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
二、注重分类指导,推进普法教育工作
1、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在“五五”普法期间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引领全民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2、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今年普法教育培训组织形式,采取集中授课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综合培训和专业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从7月份开始,局里将组织开展二次法律学习培训班,原则上每二个月以授课方式集中学习培训一次(学习培训课程安排附后)。集中学习参加人员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农业执法人员和局属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自学时间,把全民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同专业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有机结合,局属有执法职能的单位每月组织执法人员日常学法时间不少于二天,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组织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好学习记录,个人(尤其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应做好专门的学习笔记,以备检查。
3、指导农村法律普及工作。加大农村干部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采取宣传手册、培训、配合科技下乡宣讲法律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适应农村干部群众需要的学法用法活动,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积极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农村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围绕宣传主题,提高普法教育成果
1、围绕“一学三讲”主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五五”普法规划提出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要围绕“一学三讲”主题,按照《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一学三讲”活动。
2、围绕法制宣传纪念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载体,切实组织好系列宣传活动。要面向社会、面向农村、面向农民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农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推进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3、围绕“法律六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为手段,推进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乡村、法治企业和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要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季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把农业法律宣传到农村、宣传到基层,不断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4、坚持把服务农民群众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广大农村大力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开展与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村劳动力就业安置、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依法开展生产生活的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观念,培养和增强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是农业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法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手把工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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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及省、市全会精神,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为促进我市交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安排
总结验收工作从2010年3月份开始,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召开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下发*市交通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做好总结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总结阶段:4-5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对照“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做好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工作情况总结。局属各单位要在5月15日前将“五五”普法总结报告上报市局。
(三)迎接检查阶段:6-9月,市、省及全国普治办将组织“五五”普法工作检查,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迎接全国及省市的考核验收。
(四)总结评比阶段:10—12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挖掘树立普法先进典型,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参加市里组织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市交通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贯彻执行情况。
(二)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
(三)《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
(四)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五)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单位领导及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自查及迎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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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单位”创建,加大“守法家庭”创建力度,努力提高我委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用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高效透明、群众满意,无违法违纪案件、行政败诉案件,无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三、实施方案
(一)普法依法治理组织保障工作
1、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201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委实际,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提出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
实施时间:2014年4月25日前
责任科室:法规科
配合科室:人事科
2、完善补充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由人事科牵头进一步补充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内部考核评估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科室单位绩效考核。
实施时间:2014年4月25日前
责任科室:人事科
配合科室:法规科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保障。由办公室牵头对普法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做出预算,并与机关经费同步落实,做到专款专用或实报实销。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法规科
(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①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法。人事科牵头组织、法规科配合全年安排两次法制讲座:5—6月份一次,9—10月一次。讲座内容以行政法律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为主。②公务人员法律知识学习。法规科牵头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活动。请本委常年法律顾问为全委公务人员举办两次以行政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讲座,继续开展“庭审旁听”学法活动,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并加强对考试结果的运用,将考试结果纳入个人和科室绩效考核。③继续开展无纸化普法学习与考试活动。法规科牵头,督促全委公务人员积极使用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系统,开展普法学习教育,落实普法考试的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人事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
2、普法宣传活动。①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由办公室和农经科负责按市依法治市办要求组织宣传月活动;②特定活动日法制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等时机,由法规科牵头,机关各科室配合,制作宣传牌、宣传标语等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农经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3、“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重点开展送法进机关,进本委联系的社区、乡村、企业活动。法规科遴选普法宣传标语、口号、法律书籍和其他宣传内容。农经科组织法律进乡村,针对农村“两委”和村民开展《婚姻法》、《土地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宣传;办公室组织法律进社区,对街道社区干部和居民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宣传;工交科组织法律进企业,对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宣传,助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法规科、办公室组织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利用本委网站“法治建设”专栏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加“法制夜话”等主题活动。
实施时间:2014年4月—10月
责任科室:法规科,办公室、农经科、工交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三)法治创建工作
1、“法治单位”创建。法规科依据本委《2013-2017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年度“法治单位”创建的方案,提出目标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法规科牵头,人事科配合,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对照“法治单位”创建考评办法和标准,抓好创建活动的检查督促,搞好考核验收自评工作,并将考核成绩记入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科室评先的重要依据。
2.“守法家庭”创建。人事科牵头,法规科负责在全委所有干部家庭中开展反“”、“全能神”等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地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处置各种矛盾纠纷、优先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人事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3、进一步加强执法责任制。①法规科牵头,人事科配合健全和完善本委执法工作制度和执法检查、监督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开展公开评案、晒案活动,自觉接受外界监督。②人事科负责认真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出台本委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防止违法违纪案件、行政败诉案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追究等问题的发生。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人事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四、工作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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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审计部门“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全面客观地检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审计在实现湘东科学发展,服务经济建设当中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原则。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坚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深入细致地检查,不能走过场、留死角,要重实效、高质量的完成总结验收工作任务。坚持统一领导、分类领导原则。形成局主要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局法制办根据各股室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加强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三、方法和步骤
我局检查验收工作从3月份开始,年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份)。按照“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召开干职工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上旬—5月上旬)。对照“五五”普法规划中明确的目标任务,认真全面地进行自查,并召开检查验收座谈会,邀请特约审计监督员和服务对象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提交自查报告和整顿情况至区普法办。
(三)总结评比阶段
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根据各股室检查验收反馈的情况,认真做好验收总结工作,并积极做好迎接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评分依据。
四、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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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送2016年——2020年每年年初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要点等。
3、报送2016年——2020年每年年终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
4、报送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七五”普法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
5、报送有关“七五”普法工作期间反映工作亮点的典型材料。
6、查看“七五”普法期间单位自制的宣传读本和市依法治市办发放的普法宣传读本。
篇12
*年“12?4”全街道法制宣传月的活动主题为:“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指导思想
今年,全街道的法制宣传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分类实施,以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以满足基层经群众法律需求为出发点,以抵御金融风险保障经济增长为着力点,通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切实推进依法治街进程,构建和谐靖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三、时间安排
*年“12?4”全街法制宣传月活动,从11月2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
四、活动内容
1、召开动员会,由支部书记、行政村主任、厂长及各单位普法教员参加,请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就法制宣传活动进行动员。
2、街道普法办在政府集镇悬挂横幅两条,司法所出一期专栏,营造宣传活动氛围,各单位要求张贴法制宣传月宣传标语。
3、聘请大学生村官为街道法制宣传员。
4、组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
5、12、4法律宣传日在街道集镇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
6、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由法制副校长、社区法制学校教员各上一堂法制课,长江、营防两个社区各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同时,充分利用中小学法制信箱的作用积极做好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
7、在全街道开展一次以“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调研座谈会。各单位应围绕主题,以论文或散文的形式,讴歌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成果,或颂扬深入普法,为全街道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营造法治的环境等。
8、开展企业维权活动。司法所开展以劳动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
9、在青少年中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五、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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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4”全街道法制宣传月的活动主题为:“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指导思想
今年,全街道的法制宣传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分类实施,以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以满足基层经群众法律需求为出发点,以抵御金融风险保障经济增长为着力点,通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切实推进依法治街进程,构建和谐靖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三、时间安排
年“12?4”全街法制宣传月活动,从11月2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
四、活动内容
1、召开动员会,由支部书记、行政村主任、厂长及各单位普法教员参加,请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就法制宣传活动进行动员。
2、街道普法办在政府集镇悬挂横幅两条,司法所出一期专栏,营造宣传活动氛围,各单位要求张贴法制宣传月宣传标语。
3、聘请大学生村官为街道法制宣传员。
4、组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
5、12、4法律宣传日在街道集镇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
6、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由法制副校长、社区法制学校教员各上一堂法制课,长江、营防两个社区各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同时,充分利用中小学法制信箱的作用积极做好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
7、在全街道开展一次以“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调研座谈会。各单位应围绕主题,以论文或散文的形式,讴歌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成果,或颂扬深入普法,为全街道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营造法治的环境等。
8、开展企业维权活动。司法所开展以劳动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
9、在青少年中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五、活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