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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的重新定位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中对《西方音乐史》课程的更名引发了我们对课程的重新定位和思考。《西方音乐史》作为音乐学和人文学科中的一员,从范畴来看,它是个交叉性、多元化的学科。较之技术性课程,史论课程可以弥补审美体验、人文关怀的缺乏和不足,而音乐审美体验正是音乐教育的核心问题所在,新的指导方案非常明确地体现了这一点。因此,《西方音乐史》同《音乐欣赏》重新整合,更名为《外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这一结合正体现了审美体验在史论教学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它具备了多元化、人文性、实践性、审美性等特点。
二、以音乐作品为链接的循环教学模式
美国音乐教育家雷默曾说:音乐教育工作者应该重音乐的审美体验,而不要沦为非音乐式的教育,使它阻碍音乐教育的发展。在西方音乐史的教学中,毋庸置疑,音乐作品正是这种审美体验的客体对象。因此,音乐作品的理解必然成为音乐史课程的中心环节。
但是,仅仅聆听和讲解音乐作品绝对不是一堂理想的西方音乐史课程。作品作为中心环节、作为纽带,它究竟怎样在完整的教学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作品审美体验的准备和目的是什么?这个循环模式中应包含哪些综合性课程呢?这些多元化信息的链接正是西方音乐史课程教学中应该思考的问题。
音乐赏析并不是一个简单、容易的过程。欣赏一首西方音乐作品却缺乏对音乐风格、语言特征和文化的理解,这种欣赏可谓是举步维艰,尚且做不到“赏”何来“析”而言呢。那么在这个链条中应该包涵哪些学科知识、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解读作品显得尤为重要。
三、学科综合理念
学科综合是针对传统的分科式课程设置提出的,后者的优势表现为学科体系的建设发展和技能的传授,而综合课程则更加关注多门艺术学科的整合,它更加体现了师范教育的特点,强调创造性、综合性、全面性、实践性音乐人才的培养。师范院校和专业音乐院校的培养目标有明显差异,一个是“全”,一个是“专”,西方音乐史教学中的学科综合正体现了师范专业对“全”的培养,更名后的课程直接体现了这种学科综合的教学理念。享誉世界的师范教育和教育科学的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就将原本25个系的设置压缩成9个,这种学科综合成为了现代教育发展的新方向。同时,学科综合在高师音乐教学中更彰显了它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的挖掘培养,有利于思维的拓展和知识面的拓宽与综合分析,美国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就开始了综合音乐教育的研究和实践,音乐教学内容强调各组成部分间的联系。
《外国音乐史及名作赏析》中则应包含不同学科的综合,形成一个多元化链接的循环教学模式,这一模式以作品为中心,以史论为两翼,采用音乐学分析,避免枯燥的纯技术理论分析,使它既不同于传统的史论课又别于作品分析课,力求它们的重新整合。
四、中西文化体验下的“多重文化”西方音乐史教学
蔡良玉先生曾在“对西方音乐史教学中中西音乐比较视野的思考”(《人民音乐》2006年第1期)一文中提倡在西方音乐史的教学中运用中西比较的方法,开阔中西比较的思维和理念,同时采用了五个比较以实例来阐明观点。这一观点非常新颖且具有实用性价值,强调学科内部专业间的联系,着实体现了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
近年来,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研讨可谓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但多数较泛没有落实到教学的细处。音乐表演、理论研究和创作的专才培养并不是师范专业的特点和优势,创新型人才培养是音乐教育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西方音乐史的教学中,不仅应传授相应的专业知识,更应引导学生以一种“正”的思维来拓宽、融汇贯通专业间的联系,树立“多重文化”的教学理念,这对培养开放型、全面综合型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意义深远。
五、突出“师范性”特点,实践性、发展性教学探索
教与学是互动的,西方音乐史课程的改革同样应从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两方面着手,如何将二者优化是改革的关键,对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而言,积极参与教学实践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西方音乐史及音乐欣赏》课程在师范院校的开设不同与音乐学院,它的内容涵盖面广、课时相对较少。作品的赏析和音乐史的论述不可能面面俱到,这就留出了大量的空间给学生予以实践性学习。
同时,教学中还应该注意到音乐史发展的审美现时性,效果历史(续后历史)等问题,引导学生对西方音乐历史的发展性思维探索。如对作曲家、作品的不同评述。教学中要以开放性的取代封闭性的思维。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历史性的概念,它们指的往往是可变性因素,发展性地、批判地认识历史,即现状有可能被改变或甚被抛弃――所有的现状均源自具体的历史条件,并不是一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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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目前情况而言,国内各高等音乐院校音乐史类的课程教学多局限在音乐本身的发展规律层面。特别是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课程,往往呈现为是一门讲述作曲家生平与其代表音乐作品以及该作曲家的音乐创作风格的课程,而与同时期其他艺术门类的知识横向联系甚少。但在西方音乐的发展历史上,从古希腊到古罗马,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从巴洛克时期到古典主义时期再到浪漫主义时期,在各个阶段,音乐艺术在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和同时期其他艺术品种互相错综复杂地交织着、联系着,相互赖以生存地发展着。众所周知,文艺复兴时期帕勒斯特里那和拉索的无伴奏宗教合唱同该时期波提切利等人在美术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对人和自然的赞美之情之间的紧密联系;启蒙运动时期哲学和文学诗歌对维也纳古典乐派形成的引导;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和歌德的《浮士德》在19世纪先后被不同作曲家的创作题材频繁运用;以及马奈、莫奈的印象主义绘画对德彪西印象主义音乐的影响,等等。
因此,笔者以为,音乐绝不仅仅是一串串孤立的音符,而是一种文化现象。要了解、把握某个时代和某个民族的音乐,就必须把它放在那个时代的整体文化背景中去有机地、多角度地立体考察。如果把整个西方文化看成是一个复杂的、统一的大系统,那么,音乐、文学、绘画、哲学宗教和科学便是构成它的5个主要的子系统。如果想全面地把握其中任何一个子系统,我们就有必要考察它同其他子系统的相互作用和影响。
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往往同它使用的教材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多年以来,在西方音乐史教学领域,有两本教材因其作者在国内学术界的权威性而受到众多高校授课教师的青睐。这两本教材分别是上海音乐学院教授钱仁康编写的《欧洲音乐简史》(1991年6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和中央音乐学院教授于润洋主编的《西方音乐通史》(2001年5月由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它们在10年中先后成为我国在西方音乐史学教材方面的经典代表作,二者各有千秋。钱仁康编著的《欧洲音乐简史》是一本非常适合初学者使用的教材。这本书的特点是笔触生动、简约明快、思路清晰、深入浅出。书中除文字叙述以外,还附带一些谱例,且插入各时期作曲家的肖像图。全书行文流畅、图文并茂。但此书由于写作年代较早,受当时国人对西方音乐史占有资料的限制,对中世纪、文艺复兴以及20世纪音乐的讲述较少。于润洋的《西方音乐通史》是本世纪初在国内西方音乐史教学中较有影响的一本教材。这本教材不仅系统、全面地阐述了西方音乐在各个历史时期所呈现的不同风格、不同流派,且对巴洛克之前以及20世纪音乐较之前人在内容上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由此看出国人在研究西方音乐史领域的长足进步,也体现了我国音乐理论家近些年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上述两本教材可以看成是在不同历史阶段我国西方音乐史教材的缩影。在音乐自身的发展历史上,经过两代学者的辛勤努力,教材内容逐渐变得翔实、丰富起来。但西方音乐史教材内容的拓宽仅仅局限在音乐本身的历史范畴内。艺术是相通的,有时不同的艺术形式之间也可以互相阐述对方的意旨,相互补充影响。19世纪浪漫主义音乐时期,在柏辽兹的倡导下,欧洲出现了标题音乐。它的一个主要宗旨是强调音乐同其他姊妹艺术的联姻。在这个音乐创作思潮的影响下,很多作曲家不约而同地从其他艺术领域的作品中寻找创作素材。如李斯特根据歌德的诗作写成了同名标题交响曲《浮士德》、理查・斯特劳斯根据尼采的哲学名作《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创作了同名交响诗。根据浪漫主义时期标题音乐作品中所普遍存在的文化迁移现象,在欣赏这类作品时,在教材内容的安排上,可适当增加与音乐作品相关联的文学或哲学作品的介绍文字,让学生在一个更为广阔的文化视野上来加深对音乐作品的领悟程度。因此,在以往的音乐史教材中,在横向拓展方面,尤其在介绍音乐文化和同时期其他门类艺术文化的横向联系上还做得不够,与其他边缘学科以及社会生活联系较少,多局限在音乐本身的发展研究的层面上。这也许是西方音乐史教材内容方面所普遍存在着的一个缺陷,但这也是西方音乐史教材编写工作中下一个10年所努力的一个方向。
西方音乐史课程就其学科归属来讲应属于人文学科范畴。在国外,多开设在综合性的文科大学当中。但我国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音乐史课最早出现在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后来在音乐学院其他系部推出“音乐史共同课”。到了七八十年代,在这个“音乐史共同课”的基础模式之上,这门课程又过渡到高等师范院校音乐系的课程设置中。
虽然这门课程最终由专业音乐院校衍生到高师综合类大学,但由于历史原因,此门课程的传授模式和音乐学院的教学体系一脉相承,重点集中在对音乐历史的本体学习上。这包括作曲家生平、音乐创作风格及作曲家的代表作品,而对作曲家所处时代的广阔社会文化背景缺乏进一步探究,往往以“音乐史上的作品”讲述为中心内容。且在音乐作品赏析的过程中,往往引导学生重视属于音乐形态学范畴的奏鸣曲式主题乐谱,以及对主题的节拍、调性、旋律及发展手法等方面的精准分析。长此以往,使学生的潜意识中形成对欣赏课中音乐本体过于依赖,因而在不知不觉中疏离了隐藏在音乐主题之后的音乐文化乃至整个西方文化。
因此,在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课程的教学中,应打破以往的那种音乐文化孤立现象。在具体讲到某一个时期、某一个音乐流派甚至是某一首音乐作品时,除了从音乐本身的形态、创作背景、情感和风格等方面讲述之外,还要观察同时期其他艺术门类的文艺思潮对此音乐史阶段、流派以及作品的影响,以此来开阔学生视野,横向扩展学生的知识结构,以及培养学生对音乐艺术同其他姊妹艺术之间的联系、对比的学术思辨能力。
当下的高等师范院校多为综合性大学,综合性大学是指学科比较齐全,文理科皆有,而且往往是以理论性见长的传统型大学。在综合性大学里,通常设置有多个学科(学院)。文科类常见的有文学院、音乐美术学院、历史文学院、哲学学院、教育学院、法学院等,往往这些学科之间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在综合性大学中从事西方音乐史的教学工作者应该利用这样一个有利的教学资源和教学环境。在每个学期的教学过程中可以适当邀请其他院系的专家学者来为音乐学专业学生讲授西方美学史、西方文学史、西方哲学史等相关学科的知识。让学生在了解西方音乐文化的基础上,培养他们的立体思维,让他们能够全方位地认识、剖析和理解每一个时期的艺术风格。这样的教学,是一种资源共享、学科交融的教学。其信息量涵盖丰富,知识横向迁移宽广,可以培养学生较全面的西方音乐文化底蕴,使学生从更加宽泛的选题视角来进行本科阶段的论文写作。这样的教学,对于培养当代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进他们的知识修养,使之形成立体知识构架都将是大有裨益的。
音乐学本科专业(教师教育方向)主要培养能够适应中小学教学的音乐教师,毕业生们出去之后是要走上讲台,而不是走向舞台。一个合格的教师应具有全方位的知识面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因此。对于过去西方音乐史课程那种单一且专业性极强的课程教育模式,有重新反思和修改的必要。事实上,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必然受到社会发展的影响,而且与其他学科的发展总有必然的联系。所以,应积极在该课程乃至所有高师音乐专业课中大力推广横向文化拓展教学理念,为培养以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知识能力为主导的21世纪创新复合型人才打下坚实的音乐文化基础。
(注:本文为湖南省教育厅 2011年高校教学教改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11]315-394)
参考文献:
[1]蔡良玉.西方音乐文化[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9.
[2]叶松荣.欧洲音乐文化史论稿[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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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消费信贷发展的制约因素分析
住房消费信贷业务涉及银行、承贷人、开发商、评估、公证、保险、产权交易等多个部门和多种行业。目前,我国住房消费信贷规章、制度不完善,给现实工作造成困难。例如,《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对办理住房贷款时的抵押担保作了明确要求,但实际操作困难:一般是房产抵押。当购房者失去稳定的经济来源而无力还贷时,虽然规定了抵押权人可以拍卖抵押物,但实际操作时,银行不得不考虑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而难以付诸行动。此外,我国缺乏成熟的住房价值评估机构和完善的拍卖转让机构,处理抵押房产更为困难,最终导致银行资产质量严重下降。
当前,个人住房消费信贷业务存在贷款品种单一、期限短、额度低、借贷手续繁杂等问题。各大商业银行的住房信贷基本实行固定利率等额偿还方式,无法满足不同收入和不同偏好的居民需求。贷款期限在实际操作中多在10年以下,且按规定贷款者必须在贷款银行存足相当于房价30%以上存款,造成居民还贷负担过重,更限制了中低收入者贷款买房。此外,借贷手续繁杂,涉及多个部门,使承贷者苦不堪言,也使消费信贷者望而却步。
住房信贷资金融资渠道过窄,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尚未形成。我国各商业银行住房信贷资金主要来源于居民储蓄存款,不确定性高、流动性大,缺乏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
我国住房消费信贷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零售式贷款,贷款对象是分散的居民个人,银行较难对借款人的真实资信状况作出准确的判断,信用风险较大;抵押物价格机制尚未建立,贷款易受抵押物市价下跌的影响,同时住房市场不完善,抵押物的处置没有保障,导致市场风险较大。目前这种贷款缺乏政府担保、保险制度以及抵押贷款二级市场的配套,贷款人债权不能转移、又导致住房消费信贷流动性风险大。
住房消费信贷发展的对策研究
必须改变现有商业银行贷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居民储蓄存款的做法,大力发展住房产业投资基金、住房债券、房地产开发债券、房地产投资信托等融资工具,将金融市场与资本市场结合起来。同时,借鉴国外经验,引导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共同基金等大规模稳定的长期信贷资金进入住房金融市场。另外,应根据不同贷款群体的多样化需求,推出可变利率抵押贷款、递增递减还款等多种贷款种类。尽快建立统一的面向全社会的个人信用体系,实行存款实名制,每个人只能用自己的实名在一个银行拥有一个帐号,从而为确定居民实际收入水平、确认消费者贷款资格奠定基础;建立个人信用调查与评价的专业中介机构;建立网络化信用消费管理体系,对个人资信状况、信用等级进行全面了解。同时,银行应尽快设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动态统计分析监控体系,加强房地产政策、市场及客户研究,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形成定期对一些行业或地区进行预警通报、确定高风险贷款范围的风险预警机制,以便及时采取防范化解风险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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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对高师学生的培养,内蒙古师范大学提出的培养目标是“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即指首先在专业技能上要有很大提高,同时须在有关音乐基础、文化素养等课程上有全面的提高,重视知识的综合性与互补性。殊不知,担负文化内涵的这些基础课程往往决定学生毕业以后的艺术水准和素养。西方音乐史课在高师院校音乐专业中是专业公共必修课,由于课时短、任务重,显然对全部知识点进行深入的讲解是做不到的,只有挑选重点内容,加以讲解,让学生了解与掌握历史发展进程中重要的作曲家及代表性作品及贡献等,形成点线交叉的线索。在讲解音乐贡献之余,还渗透着每个国家、民族的概况,时代的特色,文化的差异等内容,可以说,包罗万象,无所不有。所以,对于本专业学生而言,学习的不仅仅是音乐知识,还有历史知识,文化知识,民族知识等等。高师音乐课程体系的构建与改革要突出“师范”特色。所谓师范特色,是指具有人文素质、专业知识与社会文化氛围相吻合的教育模式[1]。如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音乐教育已经趋向于将音乐教育中的“音乐”作为“文化中的音乐”来界定,这显然是比原来“唱歌或演奏”单纯的音乐技术教育更为完整。只有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才能具备音乐教学和开展社会艺术实践的能力,才能承担起我国学校音乐教育与社会音乐教育的重任。
怎样有效解决教与学之间的矛盾呢?怎样解决学生学习上的上述问题呢?笔者认为,在教学中应当让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分析音乐作品,课后完成单元作业或撰写主题论文、这样就会形成思维的主动性,进一步深化知识点,通过理性的分析与总结,深入理解和掌握要点,学习效果就会显著提高。除此之外,任课教师应该主动地在教学中介绍与渗透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方法,通过结合课程实例,由浅入深地进行讲授,引导学生运用研究方法对所学内容进行思考,教学效果则会更好,也是加强师生交流的有效方法与途径。在伍国栋所著《民族音乐学概论》中讲到学科的方法论观念时,有一对学术词语,即“共时”与“历时”,属于方法论观念之三的“时空观”中的名词。所谓音乐事象①的时间观念,是指民族音乐学工作者对某一音乐事象进行观察和研究时所树立的一种“历时”的和“共时”的观念。“历时”观念主要引导研究者去注重音乐事象纵向的历时发展过程,视音乐事象为一种持续存在的音乐形式;“共时”观念主要引导研究者去注重音乐事象横向的共时构成关系,视音乐事象为一种广延存在的音乐实体。在现代民族音乐学研究中,“历时”构成关系是对音乐事象进行的“历史构成”与“未来构成”的考察与研究,而“共时”构成关系则是对音乐事象进行的“现时构成”的考察与研究[2]。首先,在西方音乐史课程的教学中,要让学生对所学知识点(学习材料)有基本的了解和掌握,并运用研究方法引导他们进行巩固和延伸的学习。在讲到西方音乐史巴洛克晚期的几位大师,有三位大师出生同年,即J.S巴赫、G.F亨德尔、D•斯卡拉蒂。其中两位大师巴赫和亨德尔,比做巴洛克宏伟建筑宫殿中的两根支柱,代表着巴洛克音乐的伟大成就,二人同出生于1685年,都为德国人,但从各自创作经历和风格上却迥然不同。在论及巴赫或亨德尔的个人生平、创作阶段时,这是一条纵向的线索,属于“历时”研究;如果把二人放置在同一个时代中进行比较,可从社会环境、创作经历、音乐风格、作品特征等方面做细致的比较。如,巴赫的主要贡献在宗教音乐和器乐领域,偏爱复调音乐的创作;亨德尔的主要贡献则是倾向于舞台艺术,主要在歌剧、清唱剧领域,偏爱主调音乐的创作[3]。这样的研究属于“共时”研究,也是比较音乐学常采用的研究方法。又如,在讲到维也纳古典乐派时,会依次介绍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三位大师,在讲到古典主义音乐特征时,会提到三位大师在古典主义音乐风格上的一些共性特征,即音乐语言的质朴与逻辑性,结构的严谨和匀称等,而在剖析各自成就及贡献时,更会提到三位大师在各自创作领域的个性差异。譬如,就个人音乐语言的表达和精神内涵而言,简言为海顿的淳朴、保守、乐观,莫扎特的睿智、华丽、快乐,贝多芬的深刻、内在和英雄性等等。这样在共性的基础上,又形成了三位大师不同的创作风格、个性特征等等。
再如,讲到浪漫乐派俄罗斯民族乐派的代表———“强力集团”时,会依次介绍五位作曲家的作品和贡献。五位作曲家的人生经历和职业都各不相同,但在前辈以及民族乐派的奠基人格林卡的艺术创作思想的影响和感召下,有着共同的音乐审美追求、艺术理想、创作愿望,都怀着振兴民族音乐文化的共同目标而走到了一起。在当时,他们和其他国家民族乐派一样,在争取民族解放、民族独立的背景下,积极地学习民间,从民间音乐中吸取主题元素,创作出大量优秀的作品,涌现出了钢琴组曲、管弦乐、民族歌剧等各种体裁。但是在分析每位作曲家的作品时,会强烈地感受到个人的创作魅力,比如在音乐风格的感受方面,我们会领略到包罗廷的诗情画意、穆索尔斯基的俄罗斯式感情的狂野和宣泄、里姆斯基-戈萨科夫的极具东方色彩的神秘旋律等等,又在总的艺术风格下显示出强烈的个人色彩,可谓五彩斑斓,光彩夺目。上述教学实例可以看出,由于运用了“共时”与“历时”的研究方法,即采取了横向和纵向相互交叉的线索式的考察,学生们在学习中由任课教师引导,掌握“音乐事象”的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能够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达到对知识的系统化学习,增加兴趣,对人物的形象和作品的内涵会理解得更加深刻和透彻。此外,还可以尝试运用民族音乐学的“文化中的音乐研究”、“局外人的音乐研究”等原则立场,从一种与传统史学不同的角度去探索西方城市艺术音乐,使音乐史成为一部音乐社会史,而不只局限于少数大作曲家的历史等等[4]。在此,需要强调的是,专业理论课程的最终考察学习方式,不能只限于单一的考试模式,否则往往会形成学生的死记硬背,不利于学生掌握和总结知识要点。考试形式可以结合卷面考试或撰写论文等形式,由任课教师决定,只要能够达到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即可。笔者认为,抓好课堂教学,是解决当前音乐史论课教学中突出问题的主要手段。要注重学生对课堂知识的理解与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注重营造课堂中学习讨论的环境,以达到深化记忆,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总之,能够在有限的课堂教学中,渗透并贯穿有益的理论研究方法,是实现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的有效途径。这样的方法同样适用于其他专业理论课程的教学,如在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开设的蒙古族音乐史、三少民族音乐、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世界民族音乐概论等课程。在教学中,通过从各门学科繁杂的知识库中提炼出框架性、基础性的知识点(材料),构建科学的知识体系,并运用科学的方法论加以指导,这样,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都会紧紧抓住知识的要点,不会盲目地进行教与学,不仅提高了教师的授课水平,而且提高了学生获取知识的可信度和学习的效度,为全面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打好基础。
作者:庆歌乐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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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与研究,目前此课程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成熟的教学体系,出版了诸多具有针对性的教材,关于课程教学研究的学术论文也有很多。对于“钢琴艺术史”课程教学目标基本可以概括为:“钢琴艺术史,作为音乐史的一个分支,既不同于一般编年记事式的史论,亦不着重于对大量作品的详尽分析,而是力图从宏观上梳理西方钢琴艺术历史的发展脉络,拓展演奏者的思维空间,使之加深对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作曲家的风格特征的理解,从而在一张经纬交错的钢琴艺术历史宏图上建立更能准确表达作曲家意图的演奏,进而达到成熟完美的艺术境界。”①
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如何实现这样的教学目标呢?如何才能避免陷入一般编年记事式的史论讲解呢?对作品的分析应该着重于哪些要素从而既能让学生理解作品、作曲家甚至流派、年代的风格特征,又能区别于一般的音乐作品分析呢?如何清晰明确地归纳整理出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作曲家的风格特征呢?
如果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对以上问题没有理性的思考与分析,没有采取有效的教学手段,是很难实现“钢琴艺术史”这门课的教学目标的。笔者从事“钢琴艺术史”课程教学已经数年,通过一线教学经验积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考核比对,经过不断反思、整理,针对以上几个问题,在具体教学方法上有了一些认识与心得,整理出来以供探讨。
“钢琴艺术史”属于“西方音乐史”的分支课程,其中键盘(钢琴)作品发展历史的教学内容是其中的重点。它的年代划分基本依照当前音乐学界普遍接受的西方音乐史年代划分结构,只是教学内容集中于键盘(钢琴)作品及相应的作曲家。其基本年代框架结构是:巴洛克之前及巴洛克早、中期;巴洛克晚期;古典主义时期;古典——浪漫时期;浪漫主义时期;19世纪民族乐派;印象主义时期及20世纪以后。
教师在讲解这一系列的钢琴艺术史的过程中,应该把握点——线——面结合的教学内容布局,通过对部分重要作品的分析,把钢琴作品发展历程中的一个个点串联起来,形成一条发展线索,再将多条线索彼此贯通,从而编制出西方钢琴艺术作品发展历程的整体脉络,让学生对此建立一个清晰完整的概念。在这样的教学内容布局思路中,如何选择“点”,如何理解“点”,最后如何串联“点”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就是我们要讨论的关于教学内容的具体化和深入化的问题。
一、关注教学内容的具象化和深入化
避免陷入大量的一般性的作品分析,这是我们教学的前提。但是要把作品与作曲家的风格流派与钢琴作品的历史发展讲清楚,没有适当的作品分析明显是不可能的。
选择分析的对象必须是一个时代、一个地域中最重要、对后世影响最深远的作品,比如钢琴作品中绕不过去的巴赫《十二平均律键盘曲集》和贝多芬的32首钢琴奏鸣曲。即是如此,这依然是一个庞大的分析对象,我们必须从中再摘选出最具代表性、最能说明问题的作品来进行分析。
首先以贝多芬为例。要让学生了解贝多芬的作品风格特征,选择一首F小调第一奏鸣曲(op.2no.1)足以。在第一乐章的前三小节中,贝多芬就阐明了他写了一辈子的三个核心细胞结构:1.直冲向上的特性音型,也可以称之为“火箭式主题”;2.左手和弦的同音反复;3.著名的“命运敲门声”。
“贝多芬是一位形式主义者。他一生的音乐,至少1816年前的乐思在F小调第一钢琴奏鸣曲中全部披露。命运的敲门声这一天下闻名的动机成为了logo,在贝多芬的音乐中无处不在(在C小调交响曲中出现550次之多);重复音几乎占据每页乐谱的每个角落;“火箭式主题”在第3、5、7、8、9、11、14、21、23等奏鸣曲中顽强腾飞,更不论其在交响乐协奏曲中的模仿!”②讲清楚贝多芬在这一首奏鸣曲中的创作思路及以上三个核心细胞结构的变化发展,基本就把贝多芬的音乐风格特征描述出来了。
音乐本体的分析不同于一般的曲式作品分析,在基本了解了曲式结构、调式调性布局、和声织体结构这些外部形象之后,深入具体地挖掘音乐作品本身独特的语言元素和组织结构,进而梳理归纳,才能言简意赅、清楚明了地让学生认识到某一位作曲家的风格特征,从而在实际演奏中更好地把握其风格尺度,更完美地表达其创作意图。
二、重视教学内容的逻辑性和整体性
找到合适的点以后,如何把点连成线再布成面呢?西方钢琴艺术的发展,在纵向上有着深刻的渊源联系,一位作曲家的创作往往会受前辈的影响,再影响后世。“在做纵向比较时要注意各时代音乐家之间的精神血缘关系,而且这种继承与发展往往是各代相传的。”③
以巴赫C大调前奏曲为例。C大调前奏曲BWV846以分解和弦为主要织体结构贯穿全曲,但这只是表象。事实上,这首前奏可以分出5个声部,彼此平行、倒影、错位,而肖邦抓住这个特性,写出了C大调练习曲(op.10no.1),两者五个声部的布局、和声、模进如出一辙;巴赫的C大调前奏曲BWV846声部进行平稳,圣桑从中摘选出和声骨干音,写出了《圣母颂》;C大调前奏曲在通篇以16分音符为主的均等节奏外形下隐藏了8:7:1的节奏比例,一首乐曲由三个节奏时值比差极大的要素组织起来是巴赫音乐作品的特点之一,德彪西得此精髓,形成了他几乎所有作品的节奏比例出发点,《水中倒影》《金鱼》等莫不如此。
通过以上类似的分析,能让学生从具体的微观角度理解巴赫的伟大之处,看清钢琴艺术传承中的血脉联系,逐渐认识到年代与年代、地域与地域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建立起对钢琴艺术发展历史的立体认识。在此基础上,对于学生而言,作曲家及作品的历史评价、艺术定位才不至于流为枯燥的史论知识点,才能在宏观的角度上理解作品的历时性和永恒性。
三、探索教学手段的多元化
“钢琴艺术史”是一门以课堂讲解为主的理论类课程,在通常的教学中会辅之以大量的欣赏性内容,但是实践性教学一直未列入重要的教学内容范畴。而在教学过程中,如果选取某位作曲家的一部作品或者某个时期、某个地域,不同作曲家的同种体裁作品,组织学生开展“演奏研究”教学,让学生实际去学习、琢磨、弹奏某些作品,会帮助学生理解钢琴作品对钢琴演奏技巧的推进与依赖,有助于学生体会和尝试表达音乐家的风格特征,同时能训练学生的演奏思维和艺术想象力。
作曲家完成作品创作,需要依赖演奏家将其呈现。作曲家瑰丽多彩的音乐语汇不断推动着演奏技巧的发展,而同时作曲家准确创作意图的表达也依赖演奏家精湛的技巧和高雅的艺术审美,这也是在“钢琴艺术史”课程中必须设置“钢琴演奏技巧发展历史”这一内容的原因。单纯的讲解技术的发展远不如自己实际尝试,然后对比不同的效果来得直观真切。并且在学生掌握了一定的分析能力和基本概念之后,选取合适的作品,鼓励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比较不同的演奏方法,讨论音乐内在逻辑,主动探索和挖掘作品内部的精髓,能逐步训练学生的音乐演奏思维能力,提升他们的艺术趣味,不失为一种有效而有趣的教学手段。
教好“钢琴艺术史”,使之成为对学生切实有帮助、有提升的课程,使之成为学生理解钢琴艺术、了解钢琴艺术的完美平台,应该是所有任课教师的希望。而如何更好地贯通理论与实践,如何合理又有效地展开教学,是我们需要不断思考探索的课题。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梳理教学思路、规划教学内容、探索教学手段,切实发挥“钢琴艺术史”理论指导实践的实际作用,是我们不断努力的方向。
注释:
篇6
在亚洲的历史文献中,中国的史料占有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中国在殷商时期就出现了甲骨文,春秋战国便有了大量记载音乐的文献著作。另外,从汉朝开始,在中国的史料中,皇帝的敕撰史书可以视为正统的、高学术价值的史料。在这一类史书中以西汉司马迁首创的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为开端,形成了后来的“二十五史”,被称作正史。它以纪传体编辑,体例上分为三大类:①以天子、国家大事的编年记录为中心的“本纪”;②记录文物典章制度的“志”;③重要人物的传记,其身份从皇后到奴隶兼有的“列传”。各项的分类之中有数卷“乐志”(“音乐志”或“礼乐志”)。书中对各王朝的音乐(主要是宫廷、国家、贵族、官僚等上层阶级所享用的音乐)从历史沿革、音乐制度,到律学、歌词等进行详细分述,但没有乐谱。除此之外,敕撰书中还有专门记载文物制度的“九通”,即《通典》(卷141-147乐典)、《通志》(卷49、50、64为乐志)、《文献通考》(卷128-148乐考)的“三通”与清乾隆时官修的《续通典》、《清通典》、《续通志》、《清通志》、《续文献通考》、《清朝文献通考》六书,再加上1921年成书的刘锦藻编的《清朝续文献通考》,共为“十通”。此外,唐朝以后出现了集历代政治、经济、艺术等之大成并进行分门别类叙述的会要体样式——北宋王溥的《唐会要》(乐类共16个条目,32—34卷)、清徐松及其后多人的《宋会要辑稿》(乐类42—44卷)等是其代表性的作品。会要体属典志断代史的体裁,在分类上比正史更为细致,史料也甚丰厚,使用上十分便利。在上述的史籍中《通典》(唐)、《文献通考》(元)、《唐会要》(五代)等与“二十五史”乐志构成了古代音乐史料的主体。其次,除上述的正史外,春秋战国以来还出现了各种关于音乐的论著。以内容来划分,思想、美学方面的有公孙尼子的《乐记》、荀子的《乐论》、吕不韦所辑的《吕氏春秋》(战国)、阮籍的《乐论》(三国);乐律学方面有《管子·地员》、元万顷等奉武则天之命所作的《乐书要录》(唐)、蔡元定的《律吕新书》(宋)、朱载@①的《乐律全书》(明)、康熙、乾隆敕撰的《律吕正义》(清)等;在古琴方面有蔡邕的《琴操》(东汉)、朱长文的《琴史》、朱熹的《琴律说》(南宋)、朱权的《神奇秘谱》(明)等;另外从断代史来看,除正史外,随笔、笔记、诗词以及小说等都是记载当时历史现状中不可缺少的资料,如有关唐代音乐有崔令钦《教坊记》、段安节《乐府杂录》、南卓《羯鼓录》、(清彭定求等)《全唐诗》,有关宋代音乐有沈括《梦溪笔谈》、陈@②《乐书》、郭茂倩《乐府诗集》等。有关宋代音乐的除上述文献外,还有王灼的《碧鸡漫志》、陈元靓的《事林广记》、灌圃耐得翁的《都城纪胜》、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张源的《词源》等,也是研究唐宋时期音乐不能缺少的文献。另有元朝的戏曲曲艺专著、明代以后的大量乐谱等都是构成中国音乐史的重要资料。像这样全面系统的文献史料在印度、西亚伊斯兰教地区以及在欧洲都很少,尤其是像“二十五史”、“十通”这样详尽、系统的史料书籍,为中国惟有的史料资源。
唐代以后,中国的学术、历史书籍得到了系统化的整合梳理,形式上出现了称之为“类书”的体例样式,相当于今之百科全书。这类书籍大致有《初学记》(唐)、《玉海》《太平御览》(宋)、《荆州稗编》《三才图会》(明)、《古今图书集成》(清)等。上述书籍不管是敕撰的还是非敕撰的,它们都是从大量的古籍中被梳理、罗列出来,分门别类地进行排列说明的书籍。因此,作为史料非常便于使用。但由于在各代的编辑过程中有讹传、误抄的可能,使用中应以批判的眼光去对待这些史料。
在中国的音乐理论书籍中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即音律、音阶论占据了大量的篇幅,这同中国儒教的学风有着密切的关系,他们对古事件的解释存在着反复论述的倾向。这一现象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初见端倪,像从《管子》、《淮南子》、《吕氏春秋》、《汉书·律历志》的五声、十二律、三分损益法开始,后由西汉京房的六十律、南朝宋钱乐之的三百六十律、唐天宝年间的俗乐二十八调、南宋蔡元定的燕乐调与十八律,到明朱载@①的新法密律,他们对三分损益法所存在的旋相不能还宫的理论进行了近两千年的求索、换算。到了16世纪下半叶,当这个千年不解的转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时,却又被束之高阁、沉睡于书斋楼阁之中。这些理论几乎都没有真正得到实践。
(二)乐谱
从中国的南北朝至隋唐时期所遗存的古老乐谱大部分被收藏于日本。现存最古老的乐谱是中国南朝梁琴人丘明所传(6世纪)的琴谱——《碣石调幽兰》,该谱的抄卷原藏于日本京都市上京区西贺茂神光院,现归东京国立博物馆,为唐人的抄本。这是一种用文字来表述古琴演奏的乐谱。唐代以后出现了减字谱的指法谱、奏法谱(tableture),很多琴谱都被记录下来并用于实践。由文字所记录的奏法谱,约从唐代开始用于各种管、弦乐器的乐谱。从中国传入日本最古老的乐谱,现藏于正仓院的中仓,是一份共有三十七帖的古文书(写经纸纳受帐),这份经卷上标明的时间为天平十九年(747年)7月26日,在其背面写有断简六行,即为《番假崇琵琶谱》亦称为《天平琵琶谱》。在琵琶谱中还有773年(宝龟四年)以前传入日本的《五弦琴谱》(五弦琵琶谱,通称为五弦谱),现藏于日本京都阳明文库。另外,20世纪初在甘肃省敦煌莫高窟发现,现藏于法国巴黎国立图书馆的《敦煌乐谱》,又名《敦煌琵琶谱》,今存三卷。该谱的抄写年代为五代长兴四年(933年),是唐、五代时期的重要文献。中国的乐谱,特别是琵琶谱于平安时期在日本得到了传承。《南宫琵琶谱》或称《贞保亲王琵琶谱》、《伏见宫本琵琶谱》由宇多法皇的敕令南宫贞保亲王所撰,完成于延喜二十一年(921年)。在乐谱的最后附载着藤原贞敏于承和五年(838年)从中国传来的《琵琶诸调子品》(二十八个调,实际二十七个调)以及贞敏的跋文。到了12世纪中叶的长宽元年(1163年)又出现了源经信所作的《琵琶谱》;由藤原师长所作的12卷琵琶谱《三五要录》(1138—1192完成);与《三五要录》同作者的藤原师长还完成了雅乐筝乐谱的集成《仁智要录》(1138—1192完成)。日本平安朝以后的雅乐琵琶谱、筝乐谱等都得到了模仿和创作,并较自然地传承了下来。但是这些乐谱由于对节奏记录过于简略,因此至今仍是学者们攻克的难题。
(三)朝鲜
朝鲜与中国地理相邻,文化交流一直很频繁,朝鲜深受中国古代文化的影响,在史料的记载方式上与我国有着相似之处。《三国史记》、《三国遗志》、《高丽史》、《李朝实录》、《乐学轨范》、《增补文献备考》等史料以纪传体、编年体的形式构成主要的官撰书。《三国史记》为记载朝鲜7世纪前的三国时期的史料,是了解新罗、百济和高句丽历史的一部重要文献,其中记述了这一时期受中国音乐影响而形成的早期朝鲜乐器,如伽yē@③琴、玄琴及三竹等。但由于该史料成书于12世纪,离记事的时期过于久远,史料的真实性受到怀疑,应慎重使用。而15世纪成书的《高丽史》为纪传体,其中专门论述音乐的《乐志》部分是了解12世纪初期宋徽宗将大晟雅乐赠给高丽王朝后的历史现状,以及当时朝鲜宫廷中的唐的俗乐、宋的雅乐以及朝鲜固有的乡乐所构成的三乐在宫廷历史演变的重要音乐史料。《李朝实录》是一部由一千七百余卷构成的编年体巨著,记载了从李氏朝鲜太祖(1392—1398)至哲宗朝(1849—1863)近五百年的历史。其中15世纪中叶成书的《世宗庄宪大王实录》是了解15世纪上半叶世宗朝宫廷雅乐的重要文献,其中还有大量的礼仪乐与雅乐谱。
在朝鲜的史籍中,除上述的乐器、乐种及宫廷的音乐历史沿革以外,古典歌曲的歌词也占有相当的比例。如歌词集《青立永言》、《歌曲源流》等都是李朝(1392—1897)宫廷的音乐史料。朝鲜的乐谱大致也是从这一时期开始传承下来的,其独自的文字音标谱以及能明示其节奏的井间谱是朝鲜音乐迈出了重大的一步,由此一部分艺术歌曲得到了复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部分古典的乐谱得到了五线谱化。《世宗实录》、《世祖实录》中的乐谱虽然没有完全被翻译出来,但基于原来古谱的基础,通过各种手段被大量地译成现代谱并付诸演奏,实现了音响化。其中,国立国乐院的“朝鲜传统音乐出版委员会”于1969年出版了五卷以英文版附加解说的古乐集——AnthologyofKoreanTraditionalMusic(《朝鲜传统音乐选集》),对了解和研究朝鲜传统音乐具有重大意义。玄琴及其奏法谱与现存的口授传承乐谱所作的比较研究,以及古谱的复原研究也比较深入。李惠求、张师勋等学者的著作对于平调、界面调等的音乐理论中经常使用的调子进行了深入的解析。从整个考古资料来看,朝鲜与中国和日本相比,文献与文物量虽不多,但对于中国的雅乐以及雅乐乐器的研究十分有益,特别是现在韩国留下的十分珍贵的资料,更不容忽视。
(四)日本
在日本的官撰史籍中,于奈良、平安朝时编撰的《六国史》(成书于720—901)为编年体,包括《日本书纪》30卷、《续日本纪》40卷、《日本后纪》40卷、《续日本后纪》20卷、《文德实录》10卷、《三代实录》50卷,是了解古代日本及奈良、平安时期宫廷文化的重要史籍。由于以编年体例撰写,没有分类的“乐志”部分,关于音乐的记事一般都散见于各个不同的章节。10世纪以后至11、12世纪出现一些实录、日记、随笔等,像《御堂关白记》、《中佑记》、《小佑记》、《九历》等都是这一时期十分重要的古籍。日本非常完好地保存了由中国及朝鲜等亚洲大陆传入的雅乐(实际上是中国的宫廷燕乐为主体),并得到了传承与发展。延历十四年(795)出现了模仿中国的踏歌,9世纪初又出现日本创作的器乐合奏曲《鸟向乐》等作品,至9世纪中叶不仅诞生了许多雅乐的演奏名手,而且还创作了日本人自己的雅乐曲《西王乐》、《长生乐》、《夏引乐》和《夏草韦》等(注:见吉川英史《日本音乐的历史》,创元社,1965年,72页。)。13世纪以后出现了关于雅乐的一系列史料,主要有《教训抄》(@④近真,10卷10册,1233)、《续教训抄》(@④朝葛,1270—1322)、《体源抄》(1511年,丰原统秋,13卷20册)、《乐家录》(安倍季尚,1690,50卷)等。关于能乐的文献有《世阿弥十六部集》,还有声明理论书,筝曲、三味线等相关的理论书籍,它们构成了研究日本音乐的主要史料。上世纪80年代前后由日本的国文学界对能文献的解释,由声明学僧侣对声明的研究,声明、能乐等的许多文献史籍作为音乐史料也越发引起重视,并很快地得到深入的研究。在这一时期出现的乐谱中有雅乐的乐器谱、声乐谱,能的谣本与吟唱的手付本,平曲的节付本,声明的博士谱,筝组歌与三味线组歌的文字谱,尺八的文字谱等。这些写本与少数的原版本都得到了整理并流传了下来。作为考古资料,以正仓院的乐器为首(共18种75件),其中有很多古乐器得到了传承。其次有关音乐的资料还能从日本大量的绘画、雕刻等美术作品中寻找其渊源。因此就古代的音乐史料而言,现存日本的古代资料无论是质还是量都能与中国的史料相媲美。
(五)东南亚
在东南亚由于缺乏一般史书记载,现在传承的音乐大致只能推定到15世纪前后。要了解古代的音乐状况大部分还必须依靠中国方面的史料(正史中的东夷传、南蛮传等)。这一地区受中国文化影响最大的是越南。关于越南的史料有:《安南志略》,1340年成书;《大越史记全书》上中下,1479—18世纪末(编年体);《大南会典事例》(1855年)礼部69—135卷有音乐的内容;《大南实录》20卷,1844—1909年成书;《历朝类志》,1821年著;《雨中随笔》19世纪前半叶。乐谱受中国影响很大,主要使用中国传入的俗字谱、工尺谱以及哼唱的打击乐谱。考古资料方面有柬埔寨的吴哥遗址(9—15世纪的佛教建筑群),印尼爪哇岛中部的婆罗浮屠遗址(建于公元800年夏连特王朝时期),以及爪哇教时代的雕刻普兰巴南(Prambanan)遗址(建于9—10世纪的建筑群遗址)等都是东南亚地区的重要文化遗迹。
(六)印度
与中国等东亚国家相比,印度对音乐史的研究相对比较薄弱。15世纪以后出现了较多的作曲家、演奏家、理论家的传记、逸话等,还有一些口头传说的记载。在伊斯兰文化圈以及亚洲的音乐史中,最为注目的是众多的理论书籍。其中现存最古老的是2—5世纪成书的《戏剧论》(婆罗达著,共36章,其中第28—36章论述音列、音阶、调式、斯鲁提<shruti>、音律),该书以舞蹈、戏剧为主,音乐也占据了相当的篇幅,其中对二十二音律、七声音阶以及音组织等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还涉及了乐器维纳琴(Vina,弦乐器)等的演奏法。
继婆罗达之后的音乐理论家娑楞伽提婆(Sarngadeva,1210—1247),是一位曾供职于宫廷的重要人物,他完成的《乐艺渊海》是这一时期最具影响的著作。该书共七卷,分别对乐律、调式、曲体、作曲、歌唱法、节拍与节奏、乐器与演奏、舞蹈与表演等展开论述,是继《戏剧论》后印度一部重要的音乐论著。
其后还有一些断断续续的理论研究著作,但真正的理论著述则是在13世纪以后再度出现的,这是由于伊斯兰教进入北印度之后,印度逐渐走向伊斯兰化。毫无疑问,伊斯兰音乐的科学性对印度产生了极大的刺激。从这一时期开始,称之为印度音乐的灵魂——拉格(Raga)理论才渐渐地发展起来。
由于宗教的关系,在印度的音乐考古资料中,古代的美术(主要是雕刻和壁画等)与伊斯兰时代以后的细密画占据了较大的比例。
(七)西亚
西亚的音乐文献大致是从7世纪进入伊斯兰时代后才有记录的。关于这以前的阿拉伯音乐以及3世纪到7世纪的萨桑(Sassanidae)王朝的波斯音乐,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从伊斯兰文献中得到推测。波斯的音乐资料不太多,作为考古资料有塔克博斯塔恩遗址留下的一些未完成的浮雕作品,其中有竖琴、小号、琵琶类四弦乐器(Barbat)、鼓等乐器形象。7世纪以后西亚逐渐进入伊斯兰时代,史籍中关于音乐生活的记录、数量甚多的理论书、细密画为这一地区的重要史料。
二、历史研究状况
从20世纪初叶开始,欧美一些音乐史学观念发生了变化,以作品样式为主要对象的研究逐渐转向以“音乐活动”整体为研究对象。而音乐史学的研究则是以音乐学与历史学交叉融合的一个学科,因此,如果音乐史限于“历史”这一个层面来理解的话,那么音乐史的叙述是建立在史料(文献与考古资料)的基础上构成的。而史实是建立在对史料的收集、批判、分析与综合等的梳理基础之上。在这个过程中,把握各个不同时代、不同地域音乐的题材、样式等的历史流动,从宏观与微观的不同层面来洞察和分析音乐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流动状态,把握这种历史流动的方式无疑是多样的。这种认识可以是以音乐的题材、样式为主体,也可以从美学意识、社会现象等方面来窥察音乐的实质,揭示历史的文化现象。
关于音乐史的著述,除通史外还包括断代史、音乐体裁史、乐种史等。史学著作有本国人写的,也有他国人写的。对于历史时代的划分也有各自的见解。体例也不一,种类、样式上非常多样。以下从音乐的世界史与国别史两个方面来举一些例子。
如果我们把目光放在世界音乐通史上的话,C.萨克斯(CurtSachs,1881—1959)撰写的《乐器的历史》(TheHistoryofMusicalInstruments,NewYork,1940)是值得一提的,他把世界乐器的历史分为史前、古代、中世和近代,按东、西方历史发展的线索进行平行叙述。这可以说是世界上首次出现的以乐器为主体线索撰写的世界音乐通史。其后是德国学者W.维奥拉(WalterWiora,1907—)1961年完成的《世界音乐史的四个时代》(DievierWeltalterderMusik,Stuttgart)也是一部将东西方音乐现象融为一体进行横跨面平行叙述的世界音乐史专著。
这一时期作为一般史的世界音乐史的体系与研究方法还处于摸索阶段,因此,如何撰写世界音乐史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笔者认为,在将视线投入世界音乐史的撰写以前,首先必须科学地完善东方音乐史的学科体系。田边尚雄1930年的《东洋音乐史》,岸边成雄1948年的《东洋的乐器及其历史》是其尝试。但是,两者在世界史和东方(亚洲)史的体系上观照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其实欧洲音乐史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这里民族文化的一体化现象,东方要比欧洲复杂得多,作为一个文化圈要形成体系是很困难的。无论是东方音乐史还是西方其他地区音乐史都难以完整地叙述各民族与国家从古代到现代的完整的音乐历史。在对世界音乐史的尝试中,有奥地利音乐学家安布鲁斯(AugustWilhelmAmbros)的《音乐史》(GeschichtederMusic,全五卷,其中前三卷是他个人约在19世纪下半叶完成的),菲迪斯(F.J.Fetis)的《音乐家传记及一般的音乐书志学》(1835—1844)的音乐史那样,将东方音乐与古代欧洲音乐以横向的历史线索进行平行论述的专著。C.萨克斯《乐器的历史》和他的《音乐的起源》(TheRiseofMusicintheAncientWorld:EastandWest,NewYork,1943)其时代观显得比较暖昧。田边尚雄的《东洋音乐史》是以“中亚音乐的扩散”、“西亚音乐的东流”、“回教及蒙古勃兴的影响”、“国民音乐的确立”、“欧洲音乐的侵入与东洋音乐的世界化”五个章节分别进行论述的。岸边成雄的《东洋的乐器及其历史》也同样把东方音乐史以“古代前期固有的音乐时代”、“古代后期国际音乐时代”、“中世纪民族音乐时代”、“近现代世界音乐时代”的四个时期来论述。上述的田边与岸边的著作都以亚洲为地域整体来叙说,但时代的划分以及某些历史观上有些分歧,不过像这样的通史在日本以外几乎很少。W.维奥拉《世界音乐史的四个时代》设定为“史前与古代”、“古代高度文明中的东方音乐”、“西洋音乐的特殊地位”、“技术世界产业文化的时代”四个时期,其中在东方这一部分,如何去把握古代、中世纪与近代的断代划分上很不明确,这里存在着较明显的史料不足因素。
在叙述世界音乐史中,较重要的是对历史发展的评价。比方说中国的京剧、日本的能、印度的拉格、印度尼西亚的甘美兰等,这些音乐体裁、样式在世界音乐史中应该置于什么样的地位?像这样的比较与评价如何避免主观意识来建立起音乐史观是十分艰难的。仅仅展示一张详细的年表是不能成为史学的研究成果。以客观史实、全面横向类比的评价来建立起音乐史各时期的发展特征是非常必要的。对音乐的历史评价,体裁样式史与社会史不能分离叙述,因为音乐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及环境文化中产生的。
地域、国别的音乐通史是分别以民族、地域及历史断代、体裁分类来叙述的。除西方音乐史以外,中国、日本和朝鲜在国别史的通史中成果不菲。在日本,江户时代(1603—1867)末期就已经出现了对江户时期的音乐进行总体记述,尤其是特定种类的歌曲和净琉璃(一种说唱音乐)的专门论述著作——《声曲类篡》(注:《声曲类篡补遗》、《声曲类篡增补》都被收入《岩波文库》,1941年。)(斋藤月岑,1847)。该著作以净琉璃为中心,收集了江户时代的律调、词章,演奏者的传记、曲目、年表等。在这一领域内,它的资料详细,分析透彻,很具权威性。到了19世纪下半叶出现了日本音乐史中最初的通史专著——《歌舞音乐略史》(注:《歌舞音乐略史》1888年小中村清矩著,兼常清佐校订《岩波文库》1928年版。)(上下两册)是一部编年体著作,但其整体以详实的资料为基础,其历史的真实性受到高度评价,是一本对雅乐制度进行论述的最早专著。1932年田边尚雄的《日本音乐史》、1965年吉川英史的《日本音乐的历史》等可称为日本代表性的通史著作。田边尚雄的《日本音乐史》是一部从文化史的角度,摄取民族学的方法论进行撰述的著作,但是作为历史学的方法论略显陈旧。而吉川英史的《日本音乐的历史》则是总结、归纳了各个领域的研究成果,提炼出历史事实并以时代的顺序所完成的一部简练明了、忠实于史实的通史,但是整部著作中没有用乐谱来阐述音乐现象和理论问题,留下了一些遗憾。
中国现代出版的音乐通史大多出现在民国之后,均采用编年体的叙述方式。整体上来看大致有1929年郑觐文的《中国音乐史》、1934年王光祈的《中国音乐史》、1935年朱谦之的《音乐的文学小史》、1953年杨荫浏的《中国音乐史纲》等主要的通史。上世纪的80年代以后出现了大批的中国音乐史著作,尤其是古代音乐史方面,虽然其中不乏有独到见解之作,但是在一个国家中出现了如此之多大同小异的音乐史学专著,这种现象在其他国家中是少见的。关于中国音乐史还必须提到的是法国的东方音乐学者MauriceCourant,他在1921年撰写的《中国音乐史论》(EssaiHistoriquesurlaMusiquedesChinois)被收入由A.J.A.Lavignac编撰的《音乐百科辞典》(第一部、第一卷),该书比较详细客观地论述了中国音乐的发展状况,同时也是一部最早的中国音乐通史。
关于朝鲜音乐史的研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了飞速的发展。1964年由李惠求、张师勋、成庆麟共著的《国乐史》,1967年李惠求的《韩国音乐序说》,从体例到形式都非常完整,历史考证也深入细致。上述的通史,是以史料的考证、文献的解释及李朝以来的乐谱分析等,在各领域多层面进行研究所形成的著作。有关韩国音乐史学的研究,近年来除了本国外,欧美学者对其进行的研究,尤其是对唐宋以来中国流入朝鲜的宫廷音乐的研究也形成了一股较强的势力(注:参见宫宏宇《韩国及欧美学者对流传在韩国的古代中国音乐的研究》,《中国音乐学》2002年第3期。)。
东南亚和印度的通史还没有完全形成系统。有关越南的传统音乐,陈文溪于1962年在巴黎大学完成的博士论文《越南传统音乐》(注:LaMusiqueVietnamienneTradionnelle,PressesUniversitairesdeFrance108,BoulevardSaint-Germain-Paris,1962.)是了解越南音乐的历史、传统器乐、乐律乐调、宫廷乐种、仪式音乐等的理论专著。关于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和巴厘的音乐可参阅麦克非(McPhee)的著作。但是这些都是概论性的著作,作为通史还缺乏一定的文献史料上的梳理和积累。印度本国人写的通史有Prajnanananda的巨著《印度音乐史》(HistoricalDevelopmentofIndianMusic,1960),以及《印度音乐的历史研究》(AHistoricalStudyofIndianMusic,1965)。此外,同时代的还有P.Sambamoorthy的《印度音乐史》(HistoryofIndianMusic,1960)。这些著作在史料的批判、考实性以及音乐史现象的解析、演绎上都还没有真正达到深入、详尽的研究地步,作为通史来说还只是一个初级阶段。古代印度音乐以史学的角度来考证的有邦达喀尔劳(RaoBhandarkar)、考马拉斯瓦米(AnandaCoomaraswamy)等以各种不同体裁、样式等进行的出色研究,因此产生一些优秀的综合性通史是可以想像的。但是由于印度人比较关心和注重音乐的演奏,而对历史的研究重视不够。在研究印度音乐史中欧美人对印度关心的人很多,但作为历史性考察的著作却不多见,1941年法国学者C.Marcel—Dubois的《古代印度的乐器》(LesInstrumentsdeMusiquedeI''''gndeAncienne,Paris,1941)是一本比较突出的著作。
关于西亚的音乐史学,很少见到由本国人撰写的,几乎成了欧美人独占的天地。很多理论书的原始史料被运往欧洲,成为欧洲人研究的重要基础。1842年凯萨魏特(R.G.Kiesewetter)的《阿拉伯的音乐》(DieMusikderAraber,Leipzig)为起端,很多学者对伊斯兰教音乐开始进行历史性的考察。关于阿拉伯音乐史的研究必须提到的人物是英国学者H.G.伐玛(HenryGeoryFarmer),他在1929年完成的阿拉伯音乐通史——《13世纪前阿拉伯音乐的历史》(AHistoryofArabianMusictothe13Century)是一本以阿拉伯语、波斯语和土耳其语等的文献为原始史料而完成的专著,时间上一直写到阿拉伯帝国的阿拔斯王朝(Abbasid,8—13世纪)灭亡为止的一段音乐历史,该著作出版后几乎半个世纪一直成为阿拉伯文化圈以外惟一的一本权威性阿拉伯音乐史的专著。翌年,他的一本题为《受阿拉伯音乐影响的历史事实》(HistoricalFactsfortheArabianMusicalInfluence,1930年第1版,1970年第2版),以翔实的事例证实了西方音乐中受阿拉伯音乐影响的因素,并以大量的史料证实阿拉伯音乐通过伊比利亚半岛进入欧洲的历史事实。接着,他的一本《阿拉伯音乐的史料》(TheSourcesofArabianMusic,1940年,1965年修订版)是对8—17世纪阿拉伯音乐的理论、演奏以及历史相关的原始史料进行论述的解说集,对理解早期阿拉伯音乐是极其重要的研究手册。关于阿拉伯音乐,这里还要提及的是黛岚捷R.D''''Erlanger编撰的巨著《阿拉伯音乐》(LaMusiqueArabe,Paris,1930—1959年编撰,全六册),这是一套历时近三十年的力作。第一卷和第二卷上半部分为阿尔·法拉比的《音乐的大著》法译本,第三卷是萨菲·阿迪恩的《旋律的写法》全译,第四卷为奥斯曼帝国时期献给二世的《音乐通论》,第五卷是近代阿拉伯古典音乐的理论与实践相关的研究,其中涉及到音阶、旋法和一些文献,第六卷为阿拉伯音乐的节奏组织与曲式分析。全书还包含着许多五线谱的谱例。该书是一部十分系统又全面论述阿拉伯音乐史的重要著作。
篇7
培养目标:具有艺术设计、创作能力和艺术专业外语应用能力的国际型、复合型的高层次服装与服饰设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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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具有艺术设计、创作能力和艺术专业外语应用能力的国际型、复合型的高层次视觉传达设计人才。
专业特色:国际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特色是充分发挥外国语学院的国际教育资源的优势,培养学生当代艺术设计前沿观念与多专业组合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能力;使学生具有将现代科技成果运用于艺术设计创作的基本素质,进而从事在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领域有拓展性的实践与研究;了解与设计相关的全球政治、经济、文化的动向与趋势;通过专业外语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国际艺术交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外语合格可赴英、法、美等国(3+1、2+2国际联合培养模式)留学。
主要课程:计算机艺术设计、商业动画、CIS设计、广告设计与策划、书籍装帧、标志设计、包装设计、装饰画、型录设计、展示设计、毕业设计与论文。
基本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
就业方向:媒体艺术、广告、策划、产品包装设计、出版印刷、教育、研究、国际视觉传达设计交流等工作。
环境设计
培养目标:具有艺术设计、创作能力和艺术专业外语应用能力的国际型、复合型的高层次环境艺术设计人才。
专业特色:国际艺术学院环境设计专业的特色是充分发挥外国语学院的国际教育资源的优势,培养学生当代艺术设计前沿观念与多专业组合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能力;使学生具有将现代科技成果运用于环境设计创作的基本素质,进而从事在环境设计专业领域有拓展性的实践与研究;了解与环境设计相关的全球政治、经济、文化的动向与趋势;通过专业外语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国际艺术交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外语合格可赴英、法、美等国(3+1、2+2国际联合培养模式)留学。
主要课程:环境艺术史论、人体工程学、设计表现技法、计算机辅助设计、阴影透视与建筑制图、建筑技术与建筑构造、工程策划与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建筑设计、建筑工程细部与材料工艺学、园林建筑设计、园林绿化与广场设计、建筑小环境设计、毕业设计与论文。
基本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
就业方向:室内空间设计、家具设计、景观设计、教育、研究、国际环境艺术设计交流等工作。
产品设计
培养目标:具有产品设计、创作能力和艺术专业外语应用能力的国际型、复合型的高层次产品设计人才。
专业特色:国际艺术学院产品设计专业的特色是充分发挥外国语学院的国际教育资源的优势,培养学生在当代产品设计前沿观念与多专业组合中对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能力;使学生具有将现代科技成果运用于产品设计创作的基本素质,进而在产品设计专业领域有拓展性的实践与研究;了解与产品设计相关的全球政治、经济、文化的动向与趋势;通过专业外语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国际艺术交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外语合格可赴英、法、美等国(3+1、2+2国际联合培养模式)留学。
主要课程:工业设计史、设计概论、计算机辅助设计、设计心理学、设计美学、人体工程学、设计基础、工业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工程学、工业CAD、产品开发模型设计与制作、设计方法与产品设计、毕业设计与论文。
基本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
就业方向: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科研单位从事产品造型设计、产品外观设计,教学、科研工作以及国际产品设计交流等工作。
美术学
培养目标:具有绘画、创作能力和艺术专业外语应用能力的国际型、复合型的高层次艺术专业人才。
专业特色:国际艺术学院美术学专业的特色是充分发挥外国语学院的国际教育资源的优势,培养学生当代艺术前沿观念与多专业组合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能力;了解与艺术相关的全球政治、经济、文化的动向与趋势;使学生具有将现代科技成果运用于艺术创作的基本素质,进而从事在美术学专业领域有拓展性的实践与研究;了解与艺术相关的全球政治、经济、文化的动向与趋势;通过专业外语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国际艺术交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外语合格可赴英、法、美等国(3+1、2+2国际联合培养模式)留学。
主要课程:1.基础课程:素描、色彩、解剖、透视。2.理论课程:美学、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形式美学、色彩学、透视与解剖学、油画肖像、油画风景、艺术心理学、油画创作(实习)、素描、色彩、油画材料、人体、三维模型、三维动画设计、二维动画设计、陶艺制作、艺术品市场管理、现代丝印版画、计算机辅助设计、摄影、计算机应用、毕业设计与论文。
基本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
就业方向:可以从事教育、职业艺术家、研究、自由职业者、艺术市场营销、批评家、策展人、群众文化方面的公务员、国际艺术交流等工作。
大连外国语学院音乐系成立于2012年,其前身是2005年国际艺术学院设立的音乐学专业。音乐系现有音乐学专业,下设声乐、钢琴、多媒体音乐制作、琵琶、二胡、古筝、竹笛七个专业方向。音乐系致力于“专业教学、艺术表演、社会实践”于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依托学校在外语教学及国际交流方面的优势,着力推进专业与外语的融合,全面培养具有一专多能的国际型、复合型高素质艺术人才。
音乐学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大学本科层次的国际型、复合型人才。学生通过培养能够具有以下能力:①音乐知识的传播能力 ②音乐活动的组织能力 ③音乐演出的表演能力 ④音乐语言的创作能力 ⑤音乐文化国际交流能力。
专业特色:音乐学系大连外国语学院增设音乐学专业时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提出英语+音乐、日语+音乐、西班牙语+音乐等外语结合音乐的办学模式,旨在更新办学理念,调整音乐专业培养模式,从而拓宽音乐学专业的发展口径,增加就业机会。目前我院联合办学院校有日本名古屋音乐大学、日本冈山作阳大学音乐学院、西班牙罗维拉大学,韩国大邱艺术大学(音乐与传媒)等。联合办学采用2+2模式,即学生第一、二学年在大连外国语大学学习,在完成前两年的课程计划,同时满足外方音乐院校的专业考核后,于第三、四学年赴国外大学学习,四年本科学习结束后,双方互认学分,达到两校本科阶段学习要求的学生,将被授予双方的学士学位(西班牙罗维拉大学除外),同时也可以选择其它学科继续深造学习。另外,通过大连外国语学院的国际交流项目也可留学意大利、法国,美国等艺术院校。随着我院在世界各地开办了孔子学院,中国元素在世界上更加具有特别的魅力。中国民族器乐演奏在弘扬民族音乐文化,促进国际间大学音乐文化交流中将会起到很大作用。音乐系民乐专业学生受教育部孔子学院的委派多次出访韩国、日本、阿联酋、土耳其、俄罗斯等国演出影响很大。因此民族器乐作为特色专业,将有计划的重点建设。
主要课程:本专业设声乐、钢琴、民族器乐(琵琶、二胡、古筝、扬琴、笛子)、基础乐理与视唱练耳、多声部作品分析与写作(和声,复调,曲式分析)、表演基础、中国音乐史与赏析、西方音乐史与赏析、合唱与指挥、外国语(英、意、日、西班牙、韩国语等)、歌曲写作、声乐教学法、钢琴教学法、钢琴即兴伴奏、舞蹈、形体训练等。
基本学制:4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
篇8
大连大学始终把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放在首位,努力积聚丰厚的人才资本。学校现有教职工4500余人,专任教师102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51人(含2所附属医院),其占专任教师比例数列辽宁省80余所高校中的前列。专任教师中有长期在校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16人,正高职人员393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7人;有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省高校教学名师、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等30余人。学校被市政府确定为大连市“人才储备基地”。
大连大学不断深化教学模式改革,利用多学科的综合优势,注重专业内涵建设,优化与整合课程体系,为学生提供了“因材施教、教学相长”的学习环境,构建了以学科竞赛为核心的大学生课外创新实践体系,为学生的自主实践活动提供了丰富的机会,学生培养质量明显提高,考取研究生比率和一次性就业率逐年上升,在大学生学科竞赛中取得了获节能减排竞赛连续两届全国特等奖、“挑战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大赛全国二等奖等标志性成绩,还在数学建模、机械设计、电子设计、力学竞赛、ERP竞赛等、以及外语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艺术类赛事中获得多项奖,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文章与作品数量逐年上升,以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而被授权的专利达数十项。学校建有国家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大学基础物理实验示范中心、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等7个基地;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培养基地7个,省级示范性专业、特色专业、品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重点支持专业、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3个,省级精品类课程20门,是省微电子通信与IT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005年以来,学校共获得省级教学成果50项,启动校级教改课题425项,建有270个稳定的教学实践基地。
学校注重塑造先进的大学精神,积极树立现代文化模式,大力倡导求实的文化理念,建设了一批以素质教育博物馆和纪念园为标志的文化载体。
大连大学有7个辽宁省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高水平重点学科,5个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有8个学科获省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一流学科计划”和“特色突出计划”;已建成先进设计与智能计算机重点实验室、辽宁省通信网络与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等22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及人文社科基地。近年来,学校承担一批国家863和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其中国家863、973项目和国家支撑计划项目50余项,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0余项;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5项,国防、军队科技进步一、二等奖7项,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一、二等奖25项,列辽宁省80余所高校的前列。
学校总占地面积12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5.3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2.1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60万余册。由综合体育馆、中心体育馆、网球馆、游泳馆等组成的体育场馆面积达2.07万平方米,体育设施达到国际比赛标准,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美国田径队的训练基地。
大连大学注重吸引国外智力,积极开展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先后与日本筑波大学、中央大学、名古屋外国语大学、北陆先端科技大学院大学、金泽大学,美国特洛伊州立大学,韩国中南大学院、群山大学、昌原大学校、鲜文大学等60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聘请外国专家与知名学者来校任教、讲学、访问,学校也组团或派教师出国进修、考察及学术交流。
目前,大连大学已经进入了“调结构、建特色、上层次”、努力创建全国一流教学研究型地方大学的新的发展阶段。学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兴校、依法治校”的办学方略。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地方能力为重点,以人才队伍建设和大学文化建设为支撑,以特色建设和内涵发展为主题,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凝练学科方向,转变发展模式,立足大连,服务辽宁,面向全国,培养“会做人、能做事,会学习、能创新”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到2015年,力争实现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的突破,初步建成规模适度、质量优异、结构合理、特色明显,优势突出,部分学科居于省内地位、综合实力处于国内地方高校一流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地方大学。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的前身是1987年的大连大学师范学院艺术系,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学院的办学水平逐年提高,专业结构日益合理,学科建设发展迅速。学院现设音乐教育、舞蹈、管弦、钢琴、声乐、文艺编导、音乐理论7个系,共有40余个专业方向,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院现有在校生805人,教职工79人,专任教师67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9人,外聘教师20余人。近年来涌现了一批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学院在研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1项,省级科研项目21项,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在、省级大赛中获奖项40余次,大连大学青年交响乐团连续两年在法国、美国、加拿大交响乐比赛中获金奖;声乐专业在第一、第二届、第四届全国高等院校声乐展演赛中荣获金奖5项;合唱团应澳门政府,澳门文化局邀请参加第25届澳门国际音乐节,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舞蹈团在第七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校园舞蹈大赛获表演铜奖;青年教师在国际钢琴、声乐比赛中获奖7人次,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由中国音乐家协会普通高校音乐联盟主办的“神州唱响”全国高校声乐展演连续四届在我校举行,中国音协党组书记徐沛东、歌唱家、声乐教育家金铁霖、马秋华等亲临比赛现场并给予了高度评价,我校师生获得教师组、学生组多项金奖。
学院有着广泛的学术交流活动,几年来先后邀请了国内外数十位专家、学者到校讲学、任教和举办音乐会。多位教师应邀出访美国、韩国、日本、加拿大、德国、奥地利、俄罗斯、新加坡等国参加国际性学术活动和举办音乐会。学院与德国福特旺根艺术大学、美国加州斯坦尼劳斯音乐学院、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日本作阳大学等十余所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培养目标:培养拥有现代教育观念,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既有扎实的音乐实践技能,又具有适应中小学教学能力的音乐教育专门人才,以及能够胜任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文化机关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表演、教学、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教育学、艺术学、艺术概论、中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西方音乐史与名作欣赏、乐理与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民族民间音乐、合唱重唱、合唱指挥、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声乐、钢琴、即兴伴奏、心理学、当代教育学、现代教育技术等。
基本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音乐表演专业
西洋管弦、民族器乐、键盘演奏、声乐种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系统的音乐表演方面的专业基本知识、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表演、教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学、艺术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基础、民族民间音乐、音乐作品分析基础、音乐欣赏、表演主科、乐队合奏、合唱等。
文艺编导种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具有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技能,能在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文化部门、传媒公司及群众艺术团体等部门从事节目策划、编导、节目制作、文字撰稿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学、艺术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广播电视学概论、传播学、导演基础、表演、新闻学、采访学、色彩学与构图、电视摄影艺术、电视画面编辑、照明艺术、编导创作实践等。
基本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舞蹈编导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现代舞蹈意识和理念、掌握一定的文化基础和专业理论基础、具备一定的编导能力和教学能力,能适应社会多种艺术工作岗位、能教学、能表演、能编导的高素质应用型舞蹈编导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学、舞蹈编导、乐理视唱、舞蹈作品赏析、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芭蕾舞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现代舞及编舞技法、民族民间舞、教学剧目、中国民间舞蹈文化、舞蹈教学法及舞蹈编导理论等。
基本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大连大学2014年音乐类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拟定)
文艺编导类别招生地域为黑龙江、江西、湖南。
以上拟招人数根据实际报考情况进行调整,专业设置与招生计划等相关细节请在填报高考志愿时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是1996年由大连大学师范学院艺术系和大连大学工学院工艺美术系合并而成,经过多年的建设,学院的办学水平逐年提高,学科建设发展迅速。学院现设美术学、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拥有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包括民族民间美术、美术史论、油画实践与教育、中国画实践与教育、艺术设计理论与实践、服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造型设计八个研究方向。
学院现有在校生800人,教职员工72人,其中专业教师57人,教授5人,副教授18人,讲师29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3人、硕士学位的12人,其中院长石峰为大连市美术家协会主席。现有教学面积6500平方米,是一个集专业教学、创作设计、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于一体的综合性、多学科、高层次的学院。学院设有基础部、理论教研室、服装艺术设计教研室、环境艺术设计教研室、装潢艺术设计教研室、新媒体设计教研室、办公室七个教学与行政部门;设有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指导日常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共建立了18个美术写生、教育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基地,为锻炼学生实践技能提供了条件。学院坚持“厚基础、宽口径、重技能、拓方向”的办学理念,在本科教学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凝练出鲜明的办学特色。
在教学中,学院教师引导学生参与课题、工程、项目等社会实践活动,并通过模拟课题形式,确定课题的市场定位、技术的可行性与艺术设计的需求点,让学生在大学阶段就能亲身投入艺术设计的全过程,为其走向社会奠定基础。学院重视实习基地的建设,旨在加强实践训练,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学院依托各类工作室进行拓展教学,先后建立了中国画工作室、绘画语言实践工作室、版画工作室、壁光陶艺工作室、雕龙工作室、服装CAD工作室、装饰艺术工作室、“方式”艺术设计工作室、新视觉艺术工作室等,专业老师结合美术创作和艺术设计的大赛进行专业拓展教育,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学院启动了“学术沙龙”和名师讲坛活动,聘请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来讲学,带来了学术领域的前瞻思想和兄弟院校的成功经验。学院组建多个学生社团活动进行专业拓展教育,现有DV协会、摄影协会、服饰协会、漫画协会、吉他协会、书法协会、模特协会等学生社团,学生在社团活动中,提高了综合素质。
近三年来,学生创新立项达到68项,共有300余人次参加,占学生总数的30%。学生共参加了74项市级以上大赛,获得354项奖项,其中107项、省级60项、市级187项。93%的在校生参加各类设计大赛,获奖或入选的学生比例达47%。如在中国建筑协会室内设计分会主办的“新人杯”青年学生室内设计大赛、中国美术院校在校学生作品年鉴、台湾金犊奖广告大赛、靳埭强平面设计奖、中华杯国际服装设计大赛、辽宁省大学生艺术展演大赛、大连市高校学生艺术设计大赛等重大赛事中均获得优异成绩。学院与日本东京服饰专门学校、加拿大魁北克蒙特利尔大学、韩国东首尔大学等多个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美术学专业(师范类)
培养目标:掌握美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相关的综合知识,培养能够在中小学从事美术绘画教育或在美术馆、群众艺术馆、艺术研究所、企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会团体、画廊等行业中进行美术创作的应用型人才。美术学专业能够适应不同行业对美术类人才的需求,在社会中传播文化艺术。
培养模式:突出专业方向,通过学分制和导师制等教学管理的新模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目的性和灵活性,以培养和提高其专业素质和综合运用能力。
主要课程:中国画、油画、版画、陶艺、美术史论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中外美术史、艺术美学、技法理论、构图学、绘画、摄影、计算机应用、美术教育心理学、美术教育学、书法与篆刻等。
专业特色:注重专业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培养
基本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服装与服饰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强的服装综合设计能力、创造能力和工艺制作能力及产品营销能力,能够跟踪或领导服装设计新潮流的服装设计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模式:在思维方式上,突出现实与抽象的辩证统一;在内容上,立足民族服饰,了解并掌握国际服饰的特点与发展趋势,突出古典与现代的有机结合;在能力上,强化操作技能,充分利用大连国际服装节和各类服装设计大赛的契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主要课程:中外服装史、服装概论、服装设计、服装画技法、服饰材料、服装工艺学、服装制作、服装市场营销、服装CAD、服装造型设计、立体剪裁、现代艺术设计史、服装企业管理等。
专业特色:注重专业实践技能与综合设计能力培养
基本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环境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环境艺术设计创意、工程设计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室内设计、环境设计两方面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模式:突出思维能力的培养,强化技术技法训练,注重实践机会,提高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课程结构的优化组合、教学模式的更新和个性化专业方向的设置,拓宽学生择业方向,提高专业技能和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美学概论、素描、色彩、透视学、建筑制图、室内外效果图、环境设计与规划、造型设计、展示设计、园林设计、建筑装饰材料分析、民间艺术、计算机应用等。
专业特色:注重专业项目实践能力与综合设计能力培养
基本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装潢设计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装饰设计与平面视觉传达两方面从事具体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模式:突出思维能力的培养,强化技法训练,增加实践机会,提高创新能力,通过课程结构的优化、教学模式的更新和柔性化专业方向的设置,拓宽学生的择业面,提高其业务技能和竞争能力。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美学概论、素描、色彩、图形设计基础、广告设计、字体设计、包装设计、展示设计、网页设计、广告摄影、室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计算机艺术设计基础、影视媒体艺术设计、世界现代设计史、书籍装帧设计等。
专业特色:注重专业实践技能与商务沟通能力培养
基本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数字与媒体艺术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现代艺术设计观念和理论基础、技术基础;具备现代新媒体艺术知识的应用和创新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专门设计单位、科学研究单位、高等院校等从事视觉传达设计、影视编辑、动画设计和多媒体制作等方面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模式:学习新媒体艺术设计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使学生具备能将技术、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的基本能力。学生通过思维模式、技术手段以及艺术表现方法的训练达到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最终实现人与环境、人与市场和谐相处,并将这种关系转化为商业艺术设计上的能力,从而拓宽学生择业方向,提高职业能力和适应社会发展能力。
主要课程:角色设计素描、中外艺术设计史、影视美学、计算机图形设计基础、计算机影视设计基础、脚本采编、影像摄制、影视编辑、影视广告、多媒体制作、计算机动画设计基础、视频动画等。
专业特色:注重数字媒体实践技能与综合设计能力培养
基本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