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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Abstract
Thisarticleintroducesanaturalstratifiedheatstoragetankanditsuseinindustrialwasteheatrecovery.Theresultsofoperationshowthatthedevice,developedanddesignedbytheanthor,isofnarrowextentofmixfure,higherheatstorageefficiency,simplestructureanlowcapitalcost.
Keywordsheatstoragenaturalstratificationheatrecoveryapplication
1前言
工业生产过程排出的余热一般波动很大,而且与用热负荷的波动并不同步,所以实现工业余热的回收利用时,通过蓄热以平衡波动是经常遇到的工作。在能源应用工作者的努力下已产生了很多蓄热方法;但在选用时由于具体条件的要求和限制,常需进行原型的改善以获得可靠和经济的结构。笔者在完成某工厂的工业余热利用项目中选用了以水作为蓄热工质的自然分导冷热水置换式蓄热器,经过研究改进其构造获得了一些经验。
本蓄热装置的任务是在余热高峰时蓄存来自余热回收系统的95℃热水,在余热产量少于用热需求时将所存热水取出以填补差额。供暖季的用热负荷是房屋供暖,非供暖季是吸收式制冷所需热源。设计的回水温度是85℃。
2自然分层冷热水置换式蓄热器
自然分层热贮存箱是一个内部没有分隔物的单个箱体。它依靠密度差而不是分隔物来维持贮箱上部热液体与下部冷液体之间的分隔。箱上只有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如图1所示。蓄热时来自余热回收装置的热水由上部进入,箱内原有冷水由下部排出,回到余热回收装置。放热时,来自余热利用装置的冷水由下部进入,箱内原蓄存的热水由上部排出,送至余热利用设备使用。无论箱内液体流动方向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的,均近似呈活塞状流动。箱内容积交替地全部贮存热水或全部贮存冷水;也可以同时贮存一部分热水和一部分冷水。箱内永远充满水,容积得到充分利用。
图1蓄热与放热
这种蓄热器构造简单,制造和运行的技术容易掌握,所以技术可靠性易于保证。不过,它是以液体作显热贮存介质的蓄热器,其蓄热量与其容积和蓄热介质的进出口温度差成正比。在自然分层条件下,冷热水的混掺必然要发生,以致进出口温差减小。这种混掺在冷热水置换时尤其严重,因而就会降低蓄热效率使蓄存一定热量所需容积增大。并且,因取用时的热水温度降低而且不稳定,还需要采取辅助措施以满足用热设备对热水温度的要求。总之,混掺现象的轻重地影响余热利用的投资,并在需要过多增大贮存容积时会因场地限制百不能实施。为了保留自然分层冷热水置换式蓄热器在技术可靠性上易于保证优点,并减少其混掺现象的不利影响,笔者对它的构造细部进行了改进并取得了成功。
3减小冷热水混掺的设计措施
首先,在箱的顶部和底部设置了扩散器。扩散器的主要作用是减少蓄热介质在进入和排出箱体时引起的混掺。应尽可能使水流在箱体的整个横断面上均匀分布,减小紊流区厚度及主体段水流紊动。本文所述扩散器采用的是多孔板结构,水从众多小孔中喷出,流速分布均匀。
为尽量减小箱体两端紊流容积占总容积的比例,提高容积利用率,增大高径比是有利的。由于场条件限制,实际蓄热器外形尺寸为直径3.5m、高8m。又因余热回收系统特殊要求占用了一部分箱体容积,净蓄水容积不足70m3。高径比大于2。
在相同的供回水温差下,如果蓄热过程中介质流量偏小,在短暂的废热高峰期,来不及进入蓄热器的热量只能被排放掉。即使蓄热器作得再大也无济于事。所以增大介质流量有利于提高废热高峰时的蓄热能力,减少排放掉的热量,从而提高余热回收率。但在蓄热器箱体直径一定的情况下,增大流量势必增加两端扩散器及箱体横断面上的流速,导致紊流区加在和流体混掺加剧降低蓄热效率。本蓄热器介质流量设计为40t/h,箱体横断面平均流速为1.3×10-3m/s。
4蓄热器的运行曲线与效率
4.1蓄热曲线图2为根据1992年10月8日每50秒间隔微机采集记录的数据绘制的蓄热器询问和顶部水温变化曲线。从第0.1至0.8时共1.7个小时是一个蓄热过程,在充入温度为t5热水的整个过程中,底部冷水温度t6升高缓慢,只到蓄热过程即将结束时才明显地突然升高。这清楚地说明本蓄热器蓄热过程中的水流达到了自上而下地挖活塞状流动,混掺程度很小。
图2蓄热温度曲线
4.2蓄热效率蓄热效率定义为实际充热量与理论充热量之比[2]。蓄热器的实际充热量按下式计算:
(1)
式中,Cc--蓄热器的充热容量;
Wc--充热时蓄热介质的流量;
Ctf--流体的比热;
Τc--流热时间;
Tin,tout--流体进出口温度,此处分别等于t5和t6。
蓄热器的理论充热量为:(2)
式中Cc*--蓄热器的理论充热量;
Tin*--进入流体的平均温度;
tout*--蓄热开始前蓄热器内水的平均温度。
蓄热效率ηc为:
(3)
根据图2所示运行实测数据,按以上公式计算得到Cc=2984MJ,ηc=88%。
5投资回收期
按实际工程结算,蓄热装置投资为5万元。若蒸汽价格按30元/t计算,则蓄热总共蓄热2000小时就可收回投资。本余热回收系统全年运行,根据余热量波动情况,如果每天累积蓄热6~7小时,一年便可收回全部投资。
6结论
笔者研究改进蓄热器,将自然分层热贮存法成功地应用于工业余热回收系统中。实践表明,通过正确和精心的设计,可以实现在没有分隔物的情况下蓄热介质的混掺很小,达到较高的蓄热效率;同时做到构造和运行简单,投资回收期短。此外,因蓄热和减小了冷热水的混掺使热水温度和流量比较稳定,所以后续的热利用装置采用了通用型式吸收式制冷机而不必特殊改造。
篇2
1.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通常情况下,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售后服务部门与消费者的接触机会较多,要想使消费者获得满意的服务,主要由售后服务人员决定,如果售后服务人员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将会满足用户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在工业化产品生产运行的过程中,必须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提高科技研发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而有效确保工业产品的质量。这就要求相关企业主要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求企业应不断引进专业水平较高的人才,在工业化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在产品研究与开发,生产与检测的过程中,都离不开人力资源。因此,在工业化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要求企业应储存大量的优秀人才,由于企业内部的人才会受到时间和技术因素的限制,因此,在短时间内,企业不容易培养大批量的专业人才,因此,从外部引进专业水平较高的管理人员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次,增加员工的福利待遇。在工业化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虽然企业可以从外部引进人才,但是也不能够忽视企业内部人才的管理,因为企业内部人员熟悉和了解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分配结构以及各个部门之间的运作状况等等。因此,这就要求企业应重视内部人才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进而不断加快企业的发展进程。
2.强化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协调。现阶段,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各个部门在生产运行的过程中,为使自身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都存在各个部门之间独特的经营理念、经营方式,各个部门之间不能够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导致一系列矛盾和问题的出现,以满足用户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
3.实行岗位轮换制度。现阶段,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如果在同一岗位,员工的工作时间较长,员工会形成厌倦心理,因此,偶尔进行岗位的轮换能够消灭员工心中的不满情绪,激励员工不断进步,使员工产生一种新鲜的感觉,提高员工的创新能力,以缓解企业岗位不足的压力。此外,岗位轮换制度的实现,会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以及完善员工的知识结构,有利于企业培养更多的综合型人才,进而不断加快售后服务管理的发展进程。
4.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伴随工业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要想做好售后服务管理环节,要求企业必须与客户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熟悉和了解客户的实际需求,满足客户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企业应建立健全服务管理机制。在工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工业化产品的质量至关重要,因此,要想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不仅要提高产品的质量,还需要企业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以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在建立售后服务体系中,依据客户需要的实际产品,为客户提供与之相适应的技术服务,进而不断提高产品的使用价值。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主要是因为客户不能够熟悉和了解产品的技术要求,以及工业产品的选型,是否能够满足工业设备的基本要求,产品的安装是否正确,以及如何按照正常的日期对工业产品进行维护等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产品的销售价格。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工业品企业生产营销的过程中,售后技术服务发挥重要作用。
篇3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将缴纳各种税,如:营业税、增值税、土地使用税与印花税等,各种税种均影响着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要对其进行筹划,税收筹划将提升企业的效益,保证企业的发展。但现阶段,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不足,存在一定的偏差,认为企业的经济效益便是税收筹划效益,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将严重影响企业税收筹划的效果。同时,在施工企业中存在较多的异地工程项目,对其开展税收筹划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策略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要将税收筹划融入到企业的每个环节,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税收筹划,从而实现节税减税。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有着自身的特点,基于我国税法条款,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策略如下:
(一)在投资方面
施工企业在投资时,要根据国家的税法对其中存在的优惠政策进行有效的利用,从而开展其投资工作。施工企业要积极利用相关的减免税政策,根据《关于西部大开发弄好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施工企业可以将其子公司转移到西部;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施工企业可以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方法的通知》,施工企业可以利用投资技术对国产设备进行改造等,从而获得较低的税率。
(二)在筹资方面
施工企业的筹资方式主要包括债务筹资与权益筹资,这两种方法都将产生一定的资金成本,因此,施工企业要促进筹资,同时还要控制其资金成本。在新税法中,对不同筹资方式进行了规定,关于负债性资本,其利息可以作税前扣除;关于权益性资本,其利息需要作税后利润考虑。根据此规定,施工企业在筹资过程中,要对其进行全方位的考虑,结合资本结构,对债务筹资政策进行有效的利用,从而发挥优惠政策的作用。施工企业在进行大型工程项目过程时,将需要专业化的固定设备,此时,企业可以对相关的设备进行融资租赁,从而减少对资金的占用,还可以根据税法中计提折旧政策,将设备租金利息进行扣除,从而实现了税率的减少。
(三)在经营方面
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具有长工期、高价值等特点,因此,需要鉴定合同。施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主要提供的服务为建筑劳务,同时还包括其他服务,在鉴定合同之际,要对不同的税目进行全面的、综合的考虑,从而实现税负的降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在进行安装工程作业时,其安装设备价值将作为安装工程的产值,营业额将包括设备价款。因此,施工企业在工程产值中要将设备价值进行分离,从而实现纳税基础的减少。施工企业也可以将工程进行分包,在工程总额款中减去支付的分包工程费用,进而将其余额作为施工企业的营业额,将此部分进行税款计算,也将减少其纳税基础。同时,在经营过程中,施工企业也可以对纳税地点进行调整,通过内部非独立核算与合作建房等形式,从而实现税收筹划,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施工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要注重以下几方面问题:其一,要正确认识筹划,要依法进行纳税,承担企业的义务与责任,避免企业通过税收筹划而发生避税与逃税等行为;同时也要保证筹划的合理性与科学性,避免通过税收筹划获取非法与不正当的利益。其二,要保持税收筹划的预见性,施工企业在开展经营过程前,企业要进行税收筹划,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从而实现对经营结果的预测,最终实现决策的科学性与高效性。其三,要坚持成本效益意识,税收筹划的目的便是控制企业的成本,提高企业的效益,因此,施工企业税收筹划需要全方位的考量,使其更加系统,保证税收筹划目的的实现。其四,要注重人才培养,税收筹划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要求其工作人员不仅要拥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还要有良好的综合能力,通过人才培养将为税收筹划提供高素质的人才。
篇4
2.1基本工艺流程
基本工艺流程中分项工艺总体难度适中,实现无困难,衔接得体,目的清晰,便于管理。
2.2各环节加强化学处理,高效分离
冶金污水通过收集沟道进入预先设置的集水池,随后进入沉淀池,由提升泵提升至浅层气浮系统(后文将详加解述)。废水经提升泵提升后,投加混凝剂PAC,通过充分混合搅拌使得PAC混凝剂药剂与冶金污水充分混合,之后流至机械搅拌反应池,利用机械搅拌加速其化学反应,污水中的悬浮物逐渐形成絮体。随之连接特别设置的旋流反应器,加强在PAC混凝剂作用下的化学反应。然后在旋流反应器后仍旧连接相同的管道混合器,其内投加絮凝剂PAM,使得投加PAC后形成的絮体絮凝反应后增大。絮凝好的污水混合物随之进入浅层气浮,利用加压溶气系统产生的溶气水经减压释放形成的微小气泡与废水中的悬浮物絮体互相接触,水中悬浮絮体自然粘附在微小气泡上,随气泡的上升一起浮到水面,形成与下层水体有明显分层界限的浮渣,最后除去表层浮渣,从而达到了净化水质的目的。而经过浅层气浮处理后的清水则由重力原因流到地下清水池储存起来,由回用水泵抽取提升后送至冶金生产车间继续循环使用,且回用率相当可观。浅层气浮浮渣和污泥最终排放至污泥池,经过压滤机固化处理后外运并进行深挖填埋,保证不影响周边环境与生态。反应池、浅层气浮中的放空废水以及板框压滤机的滤液排到污水池之后通过污水泵的提升,回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循环处理。
2.3浅层气浮回流原理,缩短分离时间
本项目解决方案采用QF型高效浅层的气浮装置。该气浮装置针对以往之一般气浮池在进出水等方面的劣势,特别将其原水进口和净化水的出口设计为移动式,其目的在于缩短原水气泡整个上浮过程所经历的时间,意即在原水向气浮池流动的同时,池中布水管向着原水流出的相反方向而移动,使得进入池中的原水相对于水池基本处于相对静止之状态,水中的气泡因此而沿着与水平面相垂直的方向向上浮向水面,上浮速度接近原水中固态物质的上浮速度(4~10cm/min),因此原水中的悬浮物能够以接近于T=3min的上浮速度很快的浮到水面上,而浮渣层下的净化水仍停留在下层的原处,当净化水抽提管移到此处时,净化水就能被抽送水泵抽取而排到水池外。在这里,为求达到使得水泡垂直上浮的效果,最突出的问题便是需要使进、出水口能够同步移动,我们在此项目解决方案中,将该机设计为圆形,进、出口管均安放在一定的装置上,使它围绕着转轴中心旋转,这种旋转移动的布水方式巧妙的解决了我们的核心问题。由于原水中的悬浮物从水中浮到表面的速度快,可以达到三分钟净化原水达标的效果。净化时间缩短,在整个系统的污水处理能力与效率上自然获得了显著的提升。
QF型高效气浮主机系统详述气浮物理固液分离技术在污水处理中应用非常广泛,适用于气浮处理的设备也有多种,但其核心都是通过产生微生气泡,使絮凝颗粒附气上升分离。微细气泡的产生主要是通过电解、分散空气和溶解空气再释放等方式。QY-QF型高效气浮设备引进日本新技术,运用高效溶气泵将水、气混合加压溶解形成溶气水,再减压释放,微细气泡析出与悬浮颗粒高效吸附而上浮,从而达到固液分离的目的。气浮系统集进水、絮凝、分离、集水、出水于一体,与传统气浮设备类似,设有稳流室、溶气释放室,使处理性能更稳定,不但效果更优越,而且对于传统设备改造尤为适宜。尤为其中的QF型高效气浮主机系统有代表性,它集凝聚、气浮、清渣、沉淀、除泥为一体,整体呈圆柱形,结构紧凑,池深较浅。气浮装置的主体由池体、旋转布水机构、溶气释放机构、转架机构、集水机构,撇渣机构六部分而组成,进、出水口与排渣口全部集中在池体中央部分,布、集水机构、清渣机构都与框架紧密连接在一起,围绕池体中心转动。
篇5
1.出现的问题。国内工程总承包业务虽然包含设计、供货、安装、土建、技术服务等不同内容,但一般只签订一个总承包合同,而且不同的内容都是为了建造一个实体项目,因此无法做到合同的分立,要按照一个总的合同对待,这样就形成了一定的税收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的规定,对于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合同应该都属于营业税征税范畴,这样就需要总承包商依据合同总价缴纳营业税,即按照上述包含设计、供货、安装、土建、技术服务等不同内容的合同总价值缴纳营业税。但是,合同中的供货部分一般需要总承包商给业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业主作为固定资产入账。而开具增值税发票就必须缴纳增值税,这就形成了对于供货部分既要缴纳营业税,又要缴纳增值税的不正常情况,同时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2.通过税收筹划找出解决办法。针对以上情况,分析[2003]16号文,对于设备价值部分能否从营业税计税金额中扣除就成了关键。文件规定对于设备价值部分扣除的具体名单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然而实际上,包括北京市等一些省级地方税务局一般不明确该项具体扣除的名单,有的对于建筑安装工程中的设备规定一律不得扣除营业税计税金额。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采取的税收筹划措施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在合同谈判和签订时,主动积极地要求将一个总承包合同分拆成两个分合同(设备部分和其他建筑安装设计部分),将设备部分单列,从经营的层面将合同分立,这样就避免了设备部分再重复缴纳营业税。但是这种方式需要取得业主方的认可。
第二,如果无法签订分立的合同,在一个总承包合同项下,只能按照[2003]16号文的要求申请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设备部分的扣除,即将工程项目情况、设备部分比例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交给工程所在地的省级税务机关,办理设备部分扣除的申请工作,待税务局审批后将设备价值部分扣除。该项工作需要将工程中的设备部分进行列举,并说明其与工程其他部分具备相对独立的特性。
通过以上两种税收筹划安排,既可以满足工程执行中业主对于固定资产入账的需要,又可以节约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税收成本。
国外工程总承包业务
对于国外工程项目总承包业务,涉及的税收筹划主要是境外所得税境内抵免的问题。按照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协定,作为工程总承包商在工程当地缴纳(或免除)所得税后,在国内要办理抵免境外所得税。
1.关于境外所得税扣除,国家的税收政策和企业工程方面的税收有以下几种基本情况。
第一,由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同时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为避免产生双重征税问题,按照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二,企业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在汇总纳税时,可选择分国不分项抵扣办法进行抵扣,即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包括纳税人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及视同已缴纳的税款。纳税人应提供所在国(地区)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凭证或纳税证明及减免税有关证明办理抵扣。
第三,作为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境外承揽工程项目合同,需要按照所在国的税法办理税收注册登记手续。就公司的经验而言,在一些东南亚国家,比如越南,外国承包商在越南进行工程总承包业务必须办理税务注册登记,选择其不同的会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由业主代扣代缴,采用简单会计办法核算,或者注册成立一个越南公司,完全按照越南的会计系统进行规范,项目经理部直接与越南税务机关发生纳税申报关系。属于前者时,总承包商只会取得业主颁发的代扣代缴的税款凭证;属于后者时,总承包商会取得税务机关的纳税凭证。两种情况下,企业的涉税范围和税收负担不尽相同,主要看具体执行项目时成本的界定和归集。
针对税收政策的规定和实际企业工程总承包的特点,企业在境外缴纳所得税税款后,应取得相应的凭据,即代扣代缴凭证或纳税凭证,然后按照不同国别进行抵免。中国目前的政策规定是限额抵扣法,即扣除的限额是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按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2.进行境外所得税抵免的步骤和要点。
(1)分析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一般在合同中的税收和费用条款中会明确规定,在国外的税收由业主来负担。另外还要关注是否可在合同执行期中,有当地的税务机关出具纳税(包括代扣代缴)或免税的凭证或证明。
(2)按照工程所在地法律和规则要求,在当地办理注册税务登记手续,选择不同的会计系统,项目的所得税按照当地的税法要求进行预缴,可根据当地的税收管理要求预缴半年或一年。
(3)预缴税款后,应取得预缴所得税的纳税凭证或免税证明。
(4)按照计算公式分国别计算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
(5)虽然境内外业务在财务上是分别核算,预缴也按照各自规定进行,但是每年在汇算清缴时,要将境内外业务合并计算。
3.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减免税的问题,如果总承包商在与中国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按照所在国家(地区)的税法规定获得的减免所得税待遇,工程总承包商应提供有关证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视同已缴税款准予抵免。这一点对于工程承包业务比较重要,因为大多数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在工程当地的任何税费全部由业主承担。这样的描述从合同双方的角度看,显然不能免除承包商的纳税义务,因为即使在境外免税或由业主负担该项税收,如果不能提供要求业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证明,也需要到国内进行补缴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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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回收;营销管理
1 电费回收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特困企业转制,倒闭破产的企业不断增加,但在法制上却未形成规范的电费回收环境,真假破产企业难以区分,加剧了电费回收的难度。
二是随着城乡用电同价和一户一表的实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欠电费的比例不断上升,居民因搬迁引起的欠费无法追回;在道路拓宽工程中,在没有通知供电企业的情况下,某沿街门面房一夜之间搬空拆迁,当抄核收人员到达现场时,已找不到任何人,无法联系到用户,在99年拆迁中遗留下的电费达二十几万,虽几经周折,但至今没有追回,在2004年清理资产时,已报呆坏账。
三是陈欠电费可回收的空间越来越小,清欠难度越来越大,在陈欠电费中已形成呆坏账的约占80%左右:在电费回收中有效手段不多,主要是电费回收手段和管理方式都相对滞后,往往会因此而让电力公司员工陷入两难的尴尬境地。
四是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在催费过程中稍微不慎就可能让用户抓住漏洞不放,有理就变成了没理,这就要求广大电力服务人员加强电力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具备精湛的业务知识。某供电公司未按法定停电程序赔偿某制药公司损失案就是一起典型的颠倒停电程序操作案例:1998年6月29日,被告向原告下达一份《欠费停电通知书》,言明“你单位欠1998年电费及滞纳金2944元,至今未交。自7月11日起,对你单位停止供电(限电)”,之后被告并未停电,仍旧继续向原告供电。原告在1998年10月27日已支付当年电费829027元。事隔4个月之后,1998年11月4日被告在未向原告下达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剪断电线,停止向原告供电,事后于11月6日就其停电一事,向原告补送了一份《欠费停电通知书》,言明“你单位欠1998年、1997年电费共计24301147元,至今未交。自11月4日起对你单位停止供电(限电)”。当时某制药厂正在电烤一批药品,当11月12日恢复送电时,经鉴定,该批药品全部不合格,经物价部门核实,总价值为134679.40元。制药公司提讼,要求赔偿。经某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条第1款,第59条、《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42条和《供电营业规则》第67条之规定,判决:被告某供电企业赔偿原告某医药公司经济损失134679.4元。案件受理费6020元,由被告负担。所以供电部门必须树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停电的意识,才能最有效地保障供电企业的电费实体权益。
2 电费回收是电网经营企业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
应收电费余额也是对供电企业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那么,如何降低欠费风险?如何做到电费的及时回收?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供电企业和用户要签定有效的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用户的关系,说到底是一种供用电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靠合同来规范的。供电企业的收费权,包括收费时间、收费金额、收费方式、收费措施等是建立在供用电合同约定的基础之上的。判断用户是否欠费,欠多少,欠交了多长时间等都要依据供用电合同来判定,所以供用电合同是供用电双方的“法律”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签好供用电台同是防范电费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当然要签订有效的供用电合同,如果签订了无效的合同将会对收缴电费产生负面影响。如果供电企业明知用户是利用电力从事制假或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供电,则该供电合同应视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或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不但应得的电费将被视为违法所得而被没收,还会被并处严厉的罚款。
二是运用电费清欠中若干法律手段。(1)电费违约金的合理运用,在《合同法》中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由于违约金具有法定性质,是一种特殊的法定义务,所以不能随意放弃,要坚持使用,以促使用电单位或个人及时缴纳电费。(2)充分发挥抵消权的作用。即法定抵消权和约定抵消权。当供电企业对用户负有到期债务时,如果用户不按时交付电费,两种债的标的物种类相同的,供电企业可以不与用户协商,而直接通知用户抵消相当债务。约定抵消权是经供电企业和用户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抵消。(3)采取停电措施。停电措施是供电企业对欠费用户一种严厉的制裁措施,带有准行政性处罚的性质,在本质上是受损害的供电企业为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而采取的一种自救手段,不是用户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在客观上能起到促进或迫使欠费用户清偿欠费的作用。在使用时,切记要符合《供用电规则》规定的停电手续。其实可依据的法律手段还很多,具体的供电企业要合理地操作使用。(4)适当运用不安抗辩权,化解风险。某公司拖欠供电公司电费累计已达150多万元,经供电公司多方努力,双方达成了“每年偿还欠费30万元,5年还清,供电公司保证对其正常供电”的还款协议。协议生效后半年,因一笔巨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纠纷,该厂作为保证人被银行,涉嫌债权额高达2000万元,而该厂资产总值不过2300万元,该厂还有其他未清偿债务。供电公司得知这些情况后,马上停电,中止还款协议。这就是不安抗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按照不安抗辩权的规定,由于该厂可能丧失缴纳电费的能力,供电公司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暂时中止供电,以保护电费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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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收费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电费的收取方式也从原有的窗口收费,实现了银行代收、网银支付以及自助缴费多种缴费方式,这样对传统的窗口缴费出现的人群集中的问题进行了解决,同时,对用户而言也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可以选择自己比较便利的方式进行缴费。供电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收费方式进行改进,能够提高供电企业自身的服务水平,同时,也能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供电企业电费抄核收管理现状分析
在电力企业销售模式中,抄表、核算以及收费都是由地方电力企业完成,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情况下,电费管理工作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还是存在着和时展步伐没有同步的情况,电费核收管理制度还相对比较落后。近年来,用户的用电量出现了不断增加的情况,而且,在用电方式上也出现了变化,电力产品的价格层次也出现了很大的不同,这样给电费管理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对现阶段的电费核收面临的问题要提出改进的措施,保证电力企业的健康发展。在电费回收工作中,电费的核算是重点,在电费回收方面要进行创新,电费的缴纳途径不断的增加,不仅仅可以为用户提供便利,在时间方面也进行进行节约。但是,这样对核算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电费的核算有了更高的要求,电费核算方式要进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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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道国企业的吸收能力影响FDI技术外溢的效果,这已得到诸多学者的普遍认可。Borenszteinetal的研究表明:单纯的FDI流入并不直接导致技术外溢效应,FDI是否能促进东道国经济的技术进步,从而最终推动经济增长还取决于东道国的吸收能力如何。Borenszteinetal首次运用人力资本作为吸收能力的指标将东道国的吸收能力具体量化,其研究结果表明FDI与东道国的人力资本相结合对经济增长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进一步的研究还发现,FDI的技术外溢作用存在“临界水平”,即只有当东道国人力资本存量足够丰裕时,东道国才能吸收FDI的技术外溢。Olfsdotter(1998)认为除了东道国的人力资本存量之外,经济开放度、政府政策、人口增长率、基础设施状况乃至行政效率、知识产权保护度等因素同样起着重要作用。Alfaroetal(2000)则认为东道国的金融市场效率是影响其吸收能力的关键因素。Markusen&Vanables(1998)用具有技术优势的外资企业与东道国内部门的链接效应(LinkageEffect)来考察东道国的吸收能力。Kinoshita(2000)将研发的作用分为两部分:一是研发的创新作用;二是研发的学习效应,即东道国国内研发的增加将提高国内企业对FDI技术的吸收效果。
我国学者赖明勇、包群、阳小晓(2002)通过实证研究表明在影响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众多因素中,人力资本存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人力资本存量的丰裕度决定了对FDI的技术扩散效应的吸收程度。张斌盛、唐海燕(2006)选取留学回国率和外资就业率作为人力资本流量的指标,与传统的人力资本存量指标一起纳入模型进行回归和比较分析,结果表明,FDI和人力资本相结合与经济增长呈显著正相关,尤其是留学回国率以及外资就业率与FDI的结合,其正效应更为显著。
2我国机械工业吸收能力对FDI技术外溢的制约分析
(1)我国机械工业研发经费不足,技术基础薄弱,制约了对FDI技术外溢的吸收。国际上一般认为,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额的比重达2%时,企业才可能维持生存,而达到5%时才有竞争力。比较而言,我国机械工业行业许多内资企业还未达到2%的水平,与跨国公司存在巨大差距。研发投入是技术创新优势的来源,也会影响到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供应商之间建立关联而产生的技术外溢效应的大小。我国企业要想提高自身技术吸收能力,还需要进行较大的投资,这只有一些大型企业才能做到。而我国机械工业中尽管有些国有企业规模很大,但是,真正能够在国际上具有很强竞争力的企业还屈指可数。目前我国机械工业多数企业经营规模小,未能形成一批占有较大市场份额、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也未能形成一大批专业化协作配套厂。而且生产的产品品种少,技术含量低,质量不稳定。如我国国产金属切削机床中,数控机床仅占2.8%,而日本1987年已达30%,德国1990年达54%。我国一些机械产品的质量标准总体上低于发达国家,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存在差距;高新技术产品、机械基础产品和重大技术装备成套供应能力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长期依赖进口;中低档机械产品出现结构性过剩,积压严重。由于我国机械工业中间产品生产企业的规模一般都较小,在所生产的中间产品的性能、质量稳定性和多样性等方面与跨国公司的要求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导致跨国公司难以与之建立起后向联系。而且我国企业在技术及管理水平上与跨国公司的差距大,双方难以建立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跨国公司觉得培植当地供应商的成本太高,从而选择国外进口中间产品。而跨国公司如果与我国企业之间的联系微弱,其中间产品来源于国外,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子公司的经济活动只是充当了一个组装中心的功能,那么就很难对我国经济产生技术溢出。
(2)我国机械工业人力资本水平低对FDI技术外溢吸收的制约。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组成联合调查组于2005年的一项调查表明:目前我国机械行业高级技工所占比例小且年龄结构老化。据对87家机械行业国有大中型企业调查统计,生产工人中,高级技师和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无等级工分别占工人总数的2.26%、13.54%、31.77%、34.34%和18.09%。87家企业中,中级工、初级工、无等级工所占比例达84.2%。这与工业发达国家高级技工占40%的比例相差甚远。从调查情况看,高技能人才奇缺,后继无人严重。以调查的企业数据为例,高级技师仅占工人总数的0.26%,技师占2%。而且近70%的中级工、初级工(不含无等级工)只有中等以下文化程度,这种素质状况远不能适应高、新、精设备对操作工的需要。高级人才、技术人员的匮乏必然会影响到外资企业对我国机械工业的技术转移和扩散。跨国公司子公司需要在东道国雇佣熟练劳动力和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如果当地劳动力素质与跨国公司的要求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就会加大跨国公司的进入成本。因此,由于人力资本的限制,我国难以吸引资本技术密集型的跨国公司进入,同时也不能有效吸收跨国公司扩散的技术。(3)政策、体制不完善也影响到FDI对我国机械工业技术外溢的大小。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不到位。我国机械工业比较分散,开发能力建设上过多注重行业研究所研究能力的提高,每个产品都有归口研究所,产品开发主要依靠研究所,而没有重点把产品开发能力放在企业进行。同时,对于大量尚不具备建立开发中心能力的中、小企业,政府未能充分利用科研院所力量,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建立起技术开发支撑体系。在这种背景下,希望提高技术水平从而进入跨国公司全球分工体系的企业既得不到科技资源,也难觅技术支持和帮助,外资企业在国内市场遭遇不到有力的竞争。这样,技术外溢既缺乏有效的利益激励,也缺乏有力的竞争促进,技术外溢的步伐就会相应放慢。第二,通过FDI引进技术的管理体制上还不完善。未能很好地组织各设计、制造、施工、使用等单位和产、学、研各方面力量进行协同攻关,加之缺乏支持机械装备国产化的激励政策,致使许多引进项目消化吸收缓慢,国产化程度低,发挥作用有限。就已引进的技术看,从图纸资料的翻译、转移到投入批量生产,一般要用三年以上时间,大型复杂装备的消化周期还要拉长。第三,劳动力市场不完善。人员流动是产生FDI技术外溢的重要途径。在跨国公司的高薪诱导下,大批国有企业技术人员流向外资企业,却很少看到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回流到国有企业。在人才流动方面,主要是在外资企业之间流动。人员流动带来技术溢出也包括跨国公司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离开跨国公司后自己创业。这需要国内存在较为健全、完善的金融与资本市场,但从现在的情况看个人创业的困难较大,特别在融资渠道方面还不够通畅,贷款担保风险投资基金业的发展尚显不足。第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使得外资企业更加注重对技术的严格保密,也不能更有效地发挥我国机械工业企业在技术上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据机械工业联合会的统计,目前工业发达国家的新产品贡献率52%,我国仅为5.9%。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产品少,克隆产品较多。这样的结果除了自主创新能力削弱之外,还容易遭到侵权指控。即使出现了自行研制的技术,也很容易被指责为“剽窃”。中国不久前自行研制的“CM1海豚”磁悬浮列车还没有试运行,就被德国一些媒体和企业指责为“抄袭了德国磁悬浮技术”。
3提高技术吸收能力促进FDI技术外溢效应的对策
首先,加强机械工业人才队伍的建设。结合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实际,积极支持和指导企业对各类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对各工种岗位技能工人的培养,通过继续教育、技术比武、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多种方式,加快提高技能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此外还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技术人才的创造性与积极性。确实落实国家有关技术入股、技术参与分配的政策,鼓励有真才实学的技术人才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或应用高新技术提高传统机械产品的技术水平。
其次,努力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社会技术创新机制。我国机械工业企业要充分利用已掌握的自主知识产权,加强与国内外科研单位和企业合作,充分利用并整合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利用产业集群的载体,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校和工业研究院等科研院所为依托,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快对机械行业亟待解决的科技问题、重点项目的研究和重点产品的技术升级、以及产品前沿性的研究和攻关,形成三者互相合作、合理分配和利用资源、研发成果共享的创新局面。这样不但会使创新能力增强,而且还可以加快新技术的扩散,可以使机械工业生产力总体水平在较短时期内迅速提高。
再次,增加我国企业研发投入。要解决研发资金不足的问题,首先应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提高自身实力。只有实力提高了,才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研发活动中。同时,政府也应有辅助投资并且给予相应的鼓励政策。在有关机械工业的科技计划中,增加创新技术研发的比重以及重大技术机械装备国产化专项基金的预算。在原行业技术发展基金的基础上,可重组成立国家产业技术基金,重点用于支持共性、基础性、关键性和竞争技术的研发。另外,要健全、完善金融市场,为国内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渠道。尤其是要大力发展科技信贷业务,扩大金融机构对企业的科技投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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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存在问题
从现有供电企业实际的经营管理模式出发,抄核收工作的开展通常是由基层部门负责,然而伴随社会用电量的攀升对应的电网规模也趋于扩大,多样化的用电方式及电价层次的出现使时展要求与传统电力管理模式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有效监管手段的缺乏影响到了电费的回收过程,由此导致的资金流动受阻和资金浪费闲置等问题,降低了企业资金的利用率,这显然不利于供电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除此之外,在资金管理流程方面显得不够完善,核对电费资金往往在资金正式入账之后方能实施,难以及时对用户缴费情况及资金入账情况展开查询。最后,企业会计人员忽视了自身监督管理职能的体现,对于存在的资金截留、用户违规用电等问题并未做出有效防范,加之现有的电力营销管理软件并不能够精确统计用户的欠费情况,这就使供电企业的营销数据与实际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偏差。
2现阶段供电企业抄核收的管理创新模式
从电力客户的实际需求及现有抄核收流程不难分析,建立在客户需求导向基础之上的电费抄核收应当在流程规范的前提下切实保证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针对企业抄核收的管理创新模式目标可从四个方面概括:(1)提高信息化程度,避免抄表过程中输入差错的发生,切实提高抄核收的业务完成质量;(2)通过对电费回收周期的控制促进资金回笼速度的提高;(3)强化用电管理控制线损率,保证企业经济收益;(4)提升服务意识增加与用户之间的互动交流。具体实施路径包括:
2.1抄核收工作内容的量化
突出抓“大”管“小”的差异化服务是电费抄核收模式创新的重要指导思想,落实到行动当中便是借助信息化手段体现对0.39%大电力客户的管理,将优质用电服务落实到44.5%的小电力客户当中,主要措施表现为:(1)针对大电力客户的电费计量可采取遥测的形式,将每月抄表收费次数转变为三次,控制电费回收周期,通过用电现场巡查工作的开展严查偷电和漏电现象,以此实现管理损耗的降低;(2)将集抄系统应用于住宅小区客户当中,避免抄表误差的产生,借助远程停送电装置的安装使营业网点就可实现对送电与停电操作的远程遥控,增加用电巡查人员的数量,合理控制管理线损;(3)针对电力客户中长期拖欠电费和收缴电费困难的现象,可通过预付费电表的安装促进客户缴费意识的形成,这不仅能够及时回收客户的拖欠电费,且保证了电费的回收率,避免企业面临经济损失问题;(4)数据结算中心的建立可对现有系统数据信息实施管理,各分公司可将抄表机内的数据传送至数据中心,借助数据核查和电费结算梳理工作的开展控制运行成本,这也是工作效率提高的重要过程。
2.2实现电费管理滚动预收
从电费预收管理体制分析,在电费预收款项账务处理方面一般采取人工处理的方式,不仅耗时耗力,且电费预收效果不够理想,账务处理较为混乱。面对预收电费的困境,需要积极完善供电企业电费管理中心营销系统,在厂家的配合下满足预收电费滚动需求,这是对供电企业电费预收功能的有效补充。尽管这一功能已经在应用筹备当中,然而相关的人员培训工作尚有待落实,只有切实将电费滚动需求落至实处,才能有效保障账务处理的效果和质量。
2.3电费核算模式创新
科学技术发展使电费缴纳方式变得更加多样化,手机支付、网银支付、淘宝支付等方式的出现使用户的缴费过程更加便捷,供电企业的服务管理水平也得到提升。然而缴费方式的多元化客观上也导致供电企业在电费核算方面面临着更加复杂的事务,电费核算模式创新显得尤为迫切。电费核算中心的建立实现了对账户的统一设置,核算中心可处理相关的电费核算、抄表及打票等工作,结算中心替代了原有的收费和现金管理岗位,使得考核、审核及管理的过程更加高效,避免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工作效率也得到显著提升。此外,针对用户用电数据资料的定期审查也能够避免“三乱”和“三电”现象的发生,提高电费核算的有效性。
2.4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现阶段供电企业中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已经较为普遍,自动对账的实施是对企业抄核收开展质量的重要保障,通过对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的优化升级,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此外,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还能够有效解决财务电费收取与营销不符以及营销和财务相互脱节的问题,避免了电费坏账的出现,从规范化与标准化方面促进供电企业抄核收管理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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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目前,水电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具有点多、战线长、分布面广的特点,项目上的分权管理已经造成工程局一级管理机构宏观上不同程度上的失控。具备一定管理经营素质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缺乏,对企业的成本控制能力提升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和阻碍。部分企业没有组织力量制定企业成本管理战略,缺乏成本管理的长期规划和成本意识,其表现是凭感觉和经验行事,经济效益靠运气和天时。这样做的结果往往容易出现“短期行为”,形不成企业应该有的成本保证体系,严重阻碍了电力施工企业科学稳健发展。另外,财务人员的参谋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好,缺乏给领导管理决策出主意想办法的主动性和能力。
3、没有真正建立起企业成本考核机制
完整的成本管理应该包括成本控制体系的建立、成本内控制度及台账的建立、成本核算及成本信息系统、成本监督与反馈、考核兑现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严格按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控制管理。整个体系的建立对企业责任成本管理起着指导性的作用。与别的行业不同,电力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具有自己独特的特点,是企业的工地比较分散,难以集中起来进行成本管理,应该根据这种情况实行项目成本责任制管理。但事实上,不少电力施工企业缺乏成本考核机制,根本没有按照工程项目进行责任成本控制,或者虽建立了考核机制,但未结合特点对目标成本进行有效分解,因此造成了责任成本管理在企业流于形式,没有发挥成本管理的作用。
二、加强电力企业成本管理的有效途径
从小的方面讲,随着电力施工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增加和扩展,必须承认对施工技术的质量与层次的要求越来越严、越来越高,甚至越来越苛刻。而且,建设领域施工管理的复杂向度、程度和难度也呈上升趋势,过时的管理观念和手段已远远无法适应发展的需;从大的方面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建筑行业包括电力建筑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如果不改革和改进,不加强方面管理,企业就没有出路。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进行全面管理创新,通过先进实用的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来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项目管理,采取责任分解、目标控制、动态管理、核算考核等一系列措施,以争取更大效益,有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管理整体思路应该遵循以业务为核心,以进度为主线,以合同为约束,以成本控制为目标的管理模式,主要完成“四控四管一协调”的工作,即过程控制包括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和四项管理即合同管理、现场管理、信息管理、生产要素管理,以及项目组织协调的工作。同时针对项目管理的每一过程遵循计划、实施、检查、处理的管理思路,形成从计划到实施再到检查处理的闭路循环。而企业成本管理是项目管理整体体系里边的重要环节,要把成本真正地控制住降下来,主要靠“四抓”即抓信息,降低投标成本;抓预测,明确控制目标;抓环节,降低工程成本;抓核算,全过程控制。
1、抓信息,降低投标成本
对信息不对称现象,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尔洛夫这么解释,由于信息不对称,自由竞争的市场未必能带来最高效益,.其工程价格必然降低,利润下降。就是电力施工事先所掌握的招标信息必须准确。只有信息必须准确,才能在确保工期和质量的前提下,想方设法降低工程造价,严格控制工程概算。工程建设速度和效率要追求,但是更应该讲质量和讲效益。工程要中标,先要掌握准确的工程信息,了解项目业主的机构、职责、队伍状况、资质信誉等基本情况;掌握工程项目的性质,弄清工程投资渠道和融资情况,掌握工程项目的主要内容。明确这些工程信息后,综合分析决定是否参加该工程招投标。加强招投标管理特别是信息管理,通过公开透明的阳光操作,切实提高招标质量,压缩和挤尽过程成本的“水分”。将节约理念渗透到成本预测对提高成本计划的科学性、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水电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和节点上,自觉锻造精品工程。在做好这些工作的基础上,要充分考虑设计漏项、变更、缺陷以及创精品工程和节约工程所增加的投入等因素,最后进行合理的报价、编出规定的标书,扎实做好投标工作。
2、抓预测,明确控制目标
施工成本的科学预测对有利于提高成本计划的科学性、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换言之,成本预测是整个水电工程企业成本管理的前提,它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为企业制定科学而合理的成本控制目标提供了一定的依据。这是成本预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那么,下一步怎样去进行成本预测呢?预测的方法要讲究科学,结合中标价,再根据各项目的施工条件、机械设备、人员素质等对项目的成本目标进行预测。第一,对所需用工,确定工程项目采用的人工费单价进行测算。第二,对所需材料及费用测算。第三,对使用机械及费用进行测算。另外,还得计算可能发生的机械租赁费及需新购置的机械设备费的摊销费,对主要机械核定台班产量定额。第四,对间接费用进行测算,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保用品等。通过对以上这些主要费用的预测,初步确定工、料、机、间等费用的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工期,完成各项成本目标值的确定。就象过河,必须先目测水深和河面的宽度,做到对施工中所有费用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3、抓环节,降低工程成本
方法一:依靠人员来控制工程成本。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项目部各成员要严格执行项目成本分析标准,确保正常情况下不超成本支出,如果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超成本较大时,应及时报公司成本控制中心核实,找出原因。如属工程量追加,则积极协调业主、监理和设计,搞好签证追加;如属材料价格上涨,则由成本控制中心报请公司承担差价部分。方法二:依靠技术措施控制工程成本。发挥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对标书中主要技术方案作必要的技术经济论证,重视降低成本、节约费用的技术方案措施的编制和实施,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成本。对降低成本方案的编制者要给予重奖。方法三:依靠经济措施控制工程成本。控制人工费。要从用工数量上加以控制,有针对性地减少或缩短某些工序的工日消耗。力争做到实际结账不突破定额单价的同时,提高工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工资的计划管理、提高出勤率和工时利用率,尤其要减少非生产用工和辅助用工。同时要控制材料费。掌握材料的规格型号,严格计算材料的使用计划。严格制订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实行量方、点数、过磅,保证材料质量合格,不亏方短缺,保证其数量。在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实行全过程监控,做到计划出台会审制,采购执行招标制,费用汇出监督制,材料领用审批制;使用管理做到零损耗,仓储达到零库存,实行限额领料制。控制机械费。合理编制机械使用计划,科学安排进场时间,合理确定机械的种类、数量规格、优化施工方案,严格结算制度,提高机械的利用率、作业率和工作效率。在施工中,自有机械应加强保养,合理使用,外租机械合理安排,充分利用,减少停滞,保证机械设备高效运转。同时加强质量和合同管理,来控制工程成本。要严把工程质量关,质检人员要定点、定岗、定责,加强施工工序的质量监管,做到工程一次成型,一次合格,避免因质量过剩而投入过多的人、材、机等费用,或者因质量不合格需重新翻工,造成不必要的成本浪费。
同时,在控制工程成本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是成本的均衡性问题。施工的过程分三个阶段,人、材、物的投入也有其不同,每个阶段的成本核算也都有其特点,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注意这些。二是筹建期存在的问题。施工项目在筹建期间是一般是没有产值的,费用除计入固定资产及福利费以外,其余一般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工程开工后分期摊入成本。也就是说,成本费用在当期不体现,这样可以避免工程项目在筹建期就出现人为亏损的现象。三是正常施工期存在的问题北方冬季不能施工,但也要有费用发生,发生的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属于未完工程性质的,应计入相应科目核算,如果来年开工后,有可靠的价款收入,则当期发生的费用不予结转,待开工后一次或分期结转,否则直接计入当期成本。
4、抓核算,全过程控制
在抓成本核算之前,必须弄清几个道理。一是明白成本核算只是一种手段,运用它所提供的一些数据来进行事中控制和事前预测,才是它的目的。二是明白成本核算不只是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的事情,而是全部门、全员共同关注的事情。三是明白要切实提高财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成本核算人员不仅对成本很专研,而且要掌握施工流程、工程预算等相关知识。四是明白提高财务人员地位,参与成本决策,使企业一切经济活动按照预定的轨道运行。成本核算是对每一项目的每一阶段根据成本清单认真进行汇总,对项目每笔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的成本比对,对项目的每一环节都要仔细控制。具体做到,外协施工队伍、专业工程处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间接费,项目部人员工资、福利、补助、劳保、办公、差旅、培训、车辆使用、招待等各项费用指标全部纳入成本核算。另外,在分包工程核算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分包工程分两种形式:一种是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另一种是不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作为自行完成工程量的分包工程在核算上自然与自营工程相同;不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分包工程在核算上与自营工程没有本质性的差别,只不过它讲的是总体成本,属于临建部分的需要摊销,属于主体部分的要与自营工程同步进行,体现出分包工程利润。在实际工作中,分包工程的核算往往是以款项的支付为依据,而不是采取应收应付制,造成成本不均衡,而且分包工程的利润体现在自营工程之中,无法直观反映二者各自的经营成果,与整个核算体系相分离。还有成本口径差异问题。一是预算上的施工管理费项目与会计核算内容的不同。如会计上的管理费用,期末转至当期损益。该项费用只与时间相关。二是预算上的其他间接费项目与会计核算内容的不同。预算上的其他间接费项目中的劳动保险费与会计核算中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相对应;其他间接费用项目中的临时设施费与会计核算有所不同,会计上通过"临时设施"科目归集临时设施费用,并通过"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科目摊销。三是因为预算与会计是两个不同体系,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总是存在的一些差异。
三、电力施工企业纳税筹划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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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业设计手绘中应注意的问题
如果想画出具有合理透视关系的手绘图,基本的透视知识必不可少。就像我们可以自由地从任何一个角度观察事物一样,画透视图的时候,设计师可以选择那些最能说明物体造型或结构关系的视角入手。具有透视关系的效果图和草图能让原本同样大小的物体在画面中呈现不同的比列关系,因为透视图传达的视觉信息会受到观察者的视角、物体的数量和大小以及透视法则的运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学习并掌握透视画法会帮助视觉师绘制出更具说服力的产品效果图。物体的投影最能体现画面的立体感,因为投影可以为画面创造一种视觉的深度从而增加画面的真实感,除了物体本身的造型,投影还与光线入射的方向有直接的关系。投影不但可以强调物体的造型,而且可以清晰的反应产品的结构以及产品与地面、背景之间的关系。投影看似非常复杂,其实对于大多数物体的投影来说,在绘画时我们都可以利用几个基本几何形态的叠加来处理,这点类似于造型的简化方法。立方体、圆柱体和球体是效果图中构建阴影的几个最常用最基本形态元素。1.用线要中肯、朴实,忌浮、忌滑。2.用线要活泼、空灵,忌死、忌板。3.用线要有力度、结实,忌轻飘、柔弱。4.用线要有变化,刚柔相济、虚实相间。5.用线要有节奏,抑扬顿挫、起伏跌宕。线是设计师的情感和理性思维的综合表达,线在设计中应呈现出设计师情感的直白和心灵的倾诉。线的设计表现是设计师个人的设计休养及才气的表露,也是设计手绘水平高低的衡量器。1.用线要连贯、完整;忌断、忌碎。
三、工业设计手绘的时代性
手绘的目的,因为时代的变化,视觉内容也是真实的。计算机绘制手绘草图已经被推为设计的出发点,而只存在于头脑风暴在设计过程的早期过程。如今,电脑技术已经成功并深入的存在于画图过程里,其弊端也显而易见,到了该对这种现象有个了解的时候了。一方面,在当今环境下时间就是金钱。万事最求速度,设计领域里也不例外,多数情况下高效、快速的手绘草图比耗时的电脑渲染图更受青睐。电脑渲染图深入表现细致精准,但是无法灵活变更。另一方面,设计师可以把头脑中的概念通过各种方式转化为视觉化的草图,不但节省时间,而且随时可以启发设计师产生新的灵感。而电脑效果图,只是在所有设计完成后的一张不可跟改的结果而已罢了。现今有一种手绘趋势,把设计的产品放在某一个特定的场所里面进行展示,这样便于顾客和设计师更快的理解设计师的意图和产品的功能尺寸。手绘可以创造情景交流平台,让设计的阅读者身临其境体验产品并感受设计师的想法和情感。因此,现今很多设计公司和企业仍然非常看重手绘,这些公司给予了手绘新的定义和生命力。越来也多的设计师开始重视手绘技法的探索和创新。特别是纸上草图和电脑的结合使用混合技法的使用,把手绘推向一个新的高度。纸上技法和电脑手绘屏上的技法大致相同,只是媒介不一样。因此,我们以一种普世的态度来看待手绘,这样一来所讲述的技法都具有跨越不同媒介应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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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业具有近百年的历史,是全国的重工业基地。辽宁老工业基地的产业布局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在国家实施倾斜式工业化发展战略前提下,辽宁工业形成了以石油化工、冶金、机械、电子等为主体,涵盖工业行业40个大类、197个中类、607个小类的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作为老工业基地,辽宁工业占据全省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2003年全部工业增加值为2510.4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41.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6213.3亿元;实现利税550.3亿元;实现利润235.4亿元。近年来,辽宁工业在各产业部门中占有绝对优势地位(见表1)。
表1辽宁省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情况(%)
年份19992000200120022003
第一产业12.610.910.810.810.4
第二产业48.049.448.647.847.5
第三产业39.439.740.641.442.1
资料来源:《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999~2003)。
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以及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不断影响,辽宁工业面临着巨大的冲击与挑战,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严重地影响了老工业基地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辽宁工业在全国的地位(工业总产值在全国所占比重)排序逐年下滑,由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的第2位下降到2003年的第9位(见表2)。
表2辽宁省工业总产值在全国所占比重变化情况
占全国比重在全国位次
1978年1998年2003年1978年1998年2003年
8.86%5.61%4.69%第2位第5位第9位
资料来源:1978年、1998年数据来自《中国工业发展报告》,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年出版;2003年数据根据2003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计算而得。
(二)辽宁工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②
逐年下降,市场占有率从1995年的0.87%下降到2001年的0.84%(见表3)。
表3各省市区工业品市场占有率(%)
年份19952001年份19952001年份19952001年份19952001
北京0.931.16上海1.111.30湖北1.100.88云南0.720.79
天津1.101.14江苏1.371.31湖南0.990.760.360.30
河北0.890.91浙江1.321.33广东1.131.31陕西0.750.64
山西0.680.53安徽1.210.80广西0.960.72甘肃0.740.60
内蒙古0.660.61福建1.131.05海南0.860.76青海0.590.48
辽宁0.870.84江西1.000.69重庆···0.76宁夏0.740.68
吉林0.750.80山东1.051.19四川0.910.70新疆0.610.79
黑龙江0.700.78河南0.960.82贵州0.630.57
资料来源:南振兴《省际工业竞争力比较研究》,《经济管理研究》2004年第1期。
(三)辽宁工业竞争力优势逐渐减弱,工业竞争力优势系数由1995年的5.61降为4.89.而广东除1995年和1996年略低于江苏外,自1997年起一直居全国第一位,其工业竞争力优势系数从1995年的11.70提高到2001年的14.82(见表4)。
表4各省市区工业竞争力优势系数(%)
年份19952001年份19952001年份19952001年份19952001
北京3.003.21上海7.657.70湖北3.903.25云南1.661.24
天津3.273.18江苏11.8512.00湖南2.531.810.010.02
河北4.034.03浙江6.328.31广东11.7014.82陕西1.441.38
山西1.751.45安徽3.141.89广西1.711.10甘肃1.080.87
内蒙古0.990.88福建2.782.98海南0.230.21青海0.230.21
辽宁5.614.89江西1.491.04重庆···1.15宁夏0.280.29
吉林1.931.91山东8.329.70四川4.672.44新疆0.930.93
黑龙江3.092.56河南4.183.89贵州0.740.69
资料来源:南振兴《省际工业竞争力比较研究》,《经济管理研究》2004年第1期。
(四)从出口的角度看,辽宁省工业竞争力较差。一是辽宁省出口的增长速度慢于全国出口的增长速度,辽宁省的出口额从1990年的56亿美元增加到2001年的111亿美元,增长了几乎1倍,年平均增长速度为6.41%;而同期全国的出口额则增长了4倍多,年平均增长率为14.15%.2001年在严峻的国际形势下,全国的出口额仍增长了6.8%,沿海省份中最快的是浙江省,增长了18.2%,而辽宁省只增长了2.4%.二是辽宁省出口产品中初级产品占相当大的比重,其附加值低,竞争力差(见表5)。辽宁省初级产品出口占总出口额的比重远高于广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天津和山东,比全国平均水平还高出17个百分点。在辽宁省的工业制成品出口中,也还有相当一部分属于中间产品或原材料产品,如钢材、石蜡、纺织坯布、锌锭等。三是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还没有构成出口的主体,生产领域的成本高,没有价格优势。2001年辽宁省高新技术出口占总出口的比重是15.7%,低于全国17.8%的平均水平;机电产品出口曾在全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最近几年在全国占的比重有所下降,从1991年4.57%下降到2001年的3.4%.辽宁省主要出口商品换汇成本高于其他沿海省市,六大类出口商品平均换汇成本与福建持平,高于上海、江苏、浙江和山东。高换汇成本使辽宁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力处于劣势。
表52000年辽宁省出口构成与全国及沿海省市的比较
项目辽宁全国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山东福建天津
初级产品27.8610.163.753.263.368.9321.7110.6015.78
工业制成品72.1489.8496.2596.7496.6491.0778.2989.4084.22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
(五)工业经济效益水平不高,一些主要经济指标与先进省市比还有较大的差距。2002年辽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与“九五”末期的2000年相比,总资产贡献率(6.42%)提高了0.86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58.61%)下降了1.85个百分点,而成本费用利润率(3.31%)下降了1.06个百分点,流动资产周转率(1.43次)下降0.03次。与外省市比较,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05.27%)分别比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山东、江苏低26.5~95.7个百分点;总资产贡献率(6.42%)分别比黑龙江、浙江、山东、福建、上海、江苏低3.77~11.44个百分点;资本保值增值率(104.09%)分别比浙江、山东、福建、江苏、广东低6.14~15.77个百分点;成本费用利润率(3.31%)分别比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福建低2.59~19.95个百分点。
二、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难点与重点
辽宁作为老工业基地虽然实施了“结构调整、外向牵动、科教兴省”三大战略,并采取了加大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改组、改制力度,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措施,使工业经济的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多年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并未得到根本解决,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如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尚有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经济结构矛盾依然突出
辽宁老工业基地的经济结构经过多年调整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结构性矛盾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
1.工业所占比重虽高,但多以传统产业为主,轻重工业比例失调。重工业、传统产业比重大;全省目前采掘业、原材料工业和加工工业之比为10.3:50:39.7,轻重工业之比为21.9:78.1.
2.国有经济比重大,非国有经济发展不足。目前,全省工业国有经济比重高达70%以上。与此同时,非国有经济比重过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则更少,经济缺乏活力。2001年,辽宁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10个百分点。全省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企业仅有13户,全国500强企业也仅占18户。2002年辽宁规模以上工业总资产达到8818.23亿元,比“九五”末期的2000年增加了1047亿元。但是由于历史积累的深层次矛盾,不良资产仍占有一定的比例,特别是地方国有企业更加困难。2002年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总资产3497亿元,总负债2331亿元;其中资不抵债的企业308家,总资产199.29亿元,负债269.82亿元,平均负债率135.39%.
(二)调整、改造任重道远
1.资源型产业已进入衰退期,资源枯竭城市发展接续产业任务艰巨,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辽宁等老工业基地存在不少衰退产业和企业。一些依赖自然资源的产业和企业,面临自然资源枯竭的严峻局面,一些丧失竞争力的企业面临被淘汰退出市场的困境。随着近年来煤炭、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日渐减少,许多老工业城市原先的经济优势逐步丧失。由于资源的约束和多年的过度开采,辽宁省的人均资源占有率不断下降,已很难支撑经济的高速增长,人口生存的空间和经济发展的空间也越来越小。目前,辽宁已探明一次性能源储量人均能源占有量161吨,为全国人均的1/4.矿产资源原来在全国排第一位,现已开始逐渐萎缩,8个大中型国有矿山已关闭了7个。抚顺矿务局由于煤炭资源已近枯竭及“保城限采”政策的执行,年原煤产量已由过去1000多万吨减少到目前的600万吨左右,所剩两矿分别仅能维持开采到2016年和2025年。全省每年缺水约5亿立方米,有30个城市缺水,其中严重缺水的城市11个。能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短缺的状况已经开始影响辽宁经济发展,已经开始制约重工业特别是原材料工业的扩张,使许多产业成本上升,不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伴随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农村的工业化发展,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同时爆发,生存环境不断恶化。近年来,虽不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财力所限,治理任务仍很艰巨。同时,由于地方财政普遍比较困难,城市基础设施条件落后,企业经营困难,一些地方获取金融进一步支持的难度很大。这些都加大了城市发展接续产业、实现经济转型的难度。
2.装备水平落后,技术层次低,技术改造任务相当重。改革开放以来,辽宁作为老工业基地,不断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一些企业技术装备和技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多数企业技术改造投入不足,技术装备老化。一是表现为主要设备更新慢。以2001年为例,规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净值率比江苏、浙江和广东分别低2.7个、5.5个和1.3个百分点。二是表现为科技开发和新产品开发投入不足。2000年和2001年,全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经费分别为19.9亿元和26.7亿元,平均每个企业232.4万元和307.8万元,只占企业销售收入的0.62%和0.78%.而广东2001年平均每个企业的研发活动经费分别比辽宁省高28.6%.2000年和2001年辽宁省新产品开发经费为17.6亿元和16.5亿元,平均每个企业也仅有205.4万元和189.7万元。而上海、广东、江苏2001年平均每个企业的新产品开发经费比辽宁省高91.2%、49.6%和11.2%.三是表现为一些新兴产业、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品所占比例较小。金属切削机床数控率只有8.8%;数字程控交换机占全国的0.6%,居第9位;微型电子计算机、彩色电视机分别占全国的6.4%和9.2%,与广东分别占26.1%和38.9%比较,相差19.7个和29.7个百分点。③
(三)就业、再就业压力较大
辽宁的产业结构正处于调整升级阶段,一方面农村现代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剩余劳动力增多;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的发展,经济结构向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型产业转移,造成职工下岗人数大量增加。一是经济结构调整引起的结构性失业。辽宁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伴随这一过程,工业企业普遍推行了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等措施,在较短的时间内出现了大批下岗职工,时间之集中、人数之多是前所未有的。2003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6.7%.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05年将有600多万劳动力需要得到适当安排。二是部分资源枯竭型企业破产关闭后,一大批职工集中下岗。辽宁的多数有色金属和部分煤炭采掘企业早已处于资源枯竭状态,不得不采取关闭破产措施。90年代末以来,辽宁这类国有企业破产11户,涉及国有职工14.5万人,集体职工7.3万人。三是大部分失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从业技能单一,再就业能力不强。还有相当一部分下岗人员年龄偏大、身体状况不好,这部分人原本收入水平较低,生活较为困难,失业后重新就业愿望十分迫切,但又不能适应新岗位的要求。此外,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的择业观念陈旧,也进一步加剧了就业和再就业的供求矛盾。城市产业工人贫困化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影响社会稳定,也对经济发展造成很大的制约,成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焦点问题。
三、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税收政策选择
加快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和改造,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地区协调发展,是我国在进入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中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战略部署。辽宁是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缩影。税收在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战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促进辽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税收政策
辽宁老工业基地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国有经济比重高,企业制度相对落后,市场化程度低,企业缺乏活力和竞争力。因此,辽宁老工业基地的产业结构调整要与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相结合。坚持“有进有退”的原则,进行国有经济布局和所有制结构的重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战略性改组的关键环节是国有资本如何有序退出和再进入。退出和再进入可以采取资产出售变现,企业间联合、合并和兼并,境内外上市,职工内部持股,社会保障基金持股,利用外资、合资合作嫁接,国有资产融资性租赁等多种方式。为此,在税收政策上,一是应尽快完善国有资产转化、出租、拍卖、参股合作、兼并重组的有关税收政策。为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企产权、劳动等生产要素依靠市场自由流动,对历史形成的难以归还的欠税,按规定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后应给予豁免。二是要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展民营经济,既要靠经济主体自主创业的精神和能力,又需要政府创造一个宽松、规范而又公平的政策环境。为此,在税收上,要为民营经济提供平等的税收环境,使社会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实现老工业基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三是调整和完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加速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强引进外资工作,鼓励大企业通过国有股权转让、技术嫁接、产品嫁接等多种方式,加速与国际大公司的全面对接。可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及国际商业贷款,并对此免予征收预提所得税。
(二)促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的可持续发展税收政策
资源型城市主要是依托资源性企业发展起来的,资源性企业在资源型城市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资源型城市的经济转型,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资源性企业的经济转型。可以借鉴法国、日本等国的成功经验,设立“接替产业开发区”。“接替产业开发区”享受“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全部税收优惠政策。对继续开采的资源性产品,应延长产业加工链,提高加工深度和产品的附加值。在税收政策上,可以考虑适当调整资源税税负,减轻资源开发企业的负担;对资源枯竭型城市新办的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企业所得税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
(三)促进技术改造,发展比较优势产业的税收政策
调整产业组织结构,促进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是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关键。辽宁工业结构调整应巩固发展原有基础产业和优势产业,培育发展高新技术和新兴的高增长行业。辽宁具有非常好的生产要素条件:大量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大量的熟练劳动力,相对于国内其他地区而言比较雄厚的机械、装备制造能力,稠密的高等级的交通网等。重化工业规模大、配套能力强是辽宁的优势,是江苏、浙江、广东等沿海以及中西部地区省市所不具备的。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客观趋势和国内供求结构看,资本和技术密集型重化工业仍然有广阔的市场需求,产品进口的比重高。我国的轻纺产品进入门槛低,早已出现过度竞争,产品供大于求。辽宁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不在于减少重化工业,而在于优化重化工业的产品结构,在于增强重化工业的竞争力。按照新型工业化发展思路与要求,结合辽宁省在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等产业上的优势,通过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开发新品种,或拉长产业链等产业政策,推进产业重构与产业内部结构的优化升级。辽宁省的工业发展阶段处于工业化的中期,在世界产业体系链条中,并不处于最底层。在发达国家向我们进行产业梯度转移的同时,我们也要通过结构调整,把一些淘汰了的设备和技术向其他国家进行转移,这样才能真正使我们的产业结构调整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同时也会降低我们结构调整的成本。在“引进来”与“走出去”的过程中使辽宁融入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并通过梯度转移完成产业升级。为此,要研究、制定并推行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振兴辽宁优势产业的税收政策:
1.改革增值税,完善分税制体制。为了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全面升级优化,我国将在东北老工业基地的8个行业中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试点,允许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税金予以抵扣。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消除对固定资产的重复征税问题;另一方面也减轻了资本有机构成较高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也有利于促进装备制造企业设备的更新换代。但具体实施方案仍未出台。目前,主要担心增值税转型后会影响地方财力,辽宁省为此将减收增值税80亿元~100亿元。笔者认为,应树立税收经济发展观,发挥税收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实现经济与税收的良性循环,并把发展和服务经济作为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老工业基地振兴会为税收提供丰厚的税源,而税收收入的不断增加,也会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提供财力保障。对短期内造成的减收,可以通过调整分税制体制、增加对辽宁等东北老工业基地增值税返还的财政转移支付来解决。此外,应考虑下放并赋予地方更多的税收立法和管理权限。
2.促进技术研究与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扩大研究与开发费用扣除范围。不论内、外资企业、也不论新、老企业,不论国有、集体、民营企业,也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对各类型企业的开发费用,在初始年度,均可实行据实税前列支。在后续年度,只要投入比上年增长10%以上,均可按150%的比例扣除。二是放宽费用列支标准。允许企业在税前列支一定比例(如3%~5%)的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风险投资准备金。对于企业用于科技开发和研究的费用年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左右予以抵扣企业所得税额。三是允许企业采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四是可以考虑对企业的无形资产投入比照免税农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税款,允许抵扣销项税额。
(四)促进辽宁就业和再就业的税收政策
就业和再就业是当前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各种矛盾的焦点。做好再就业工作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辽宁在发展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优势产业的同时,应特别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尤其是就业容量大的第三产业。如物业服务、家政服务和文化娱乐服务。大力发展旅游、现代流通和文化、教育、体育等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提高城市化水平,加强小城镇建设,扩大就业空间。对上述第三产业,制定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有能力的组织、个人和企业开办新的经济实体来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增加就业岗位和吸纳下岗人员就业;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下岗人员和无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于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对于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转制兴办企业安置富余人员的企业,对于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都要给予相应的税费减免等政策。包括:现有服务型企业(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减征30%企业所得税额。
参考文献
(1)陈清泰《产业结构调整与老工业基地脱困》,国研网2002年3月7日。
(2)吕炜《开放条件下辽宁继续工业化的策略》,《发展研究参考》2003年第2期。
篇13
伴随着世界历史步入20世纪,以企业为核心的市场体系处于了一个大的结构性调整阶。企业能否顺利调整到为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服务,成为了全球各大公司所关注的首要问题。在此转折点,各个励精图治的企业家无一例外的选择了扩大经营规模,进行资本运作,从而舍弃了前资本主义时期以家族为核心,以手工作坊式的管理为手段的经营模式。与这些企业家的理念相适应,进行企业的收购和兼并成为了他们首选策略。从那一刻起,通过收购和兼并,诞生了一大批知名的跨国公司,世界 500强的公司均是靠收购和兼并发展起来,无一靠自身的积累。
从20世纪初至今,在西方发达国家,并购现象已有百余年的历史,经历过数次,到目前已经逐步走向成熟,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正向更高的层次发展。与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美国的公司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资本证券制度也较为成熟,因此,其公司的并购机制也较为合理。[1]为了更好的论述我国企业的并购问题,在此,笔者将对美国经济发展史上出现的五次并购浪潮做一下简略的交代。
第一次浪潮发生于1893年至1904年间,以同一行业企业之间的横向兼并为特点。经过此次并购浪潮,美国经济形成了较为合理的结构,为美国经济后来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二次浪潮发生于1915年至1929年间,在此期间,不同行业的企业间的纵向兼并开始大量出现,许多工业以外的部门也卷入其中。1954年至1964年间发生了第三次并购浪潮,其特点是把生产不同性质产品的企业联系起来的混合兼并数目大增。由此产生了许多巨型和超巨型的跨行业的公司。1975年至1991年间发生了第四次并购浪潮,此期间敌意并购席卷了美国企业界,一些名列500家最大公司的超级企业也成为了“袭击”的目标,大量上市公司被兼并,然后或被直接出售、或被肢解以后零散出售、或被重组后以新的面目重新上市。[2]自1994年开始,沉寂数年的美国兼并市场又掀起了第五次浪潮,兼并热目前仍在继续。此次兼并浪潮的显著特点是基本以友好为为主,进行主动的强强联合,显示出现代企业经营中的“联盟策略”。[3]由美国的上述五次浪潮所引发的世界范围内的并购活动由此展开,并开始“波及”到中国的企业界。[4]
二、 中国的企业走上并购之路的动因分析
从企业管理学的角度上来讲,一个企业要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生存下去必须以三种要素为依托:产品、资本、品牌。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这样的:资本的合并叫资本的集中,可以使企业迅速拓展规模。在规模扩大以后,企业要取得长久的发展,还需要进行品牌的宣传。产品经营是一个企业的立业之本,资本经营是企业成长的捷径,而品牌经营是企业经营的最高境界。企业的品牌不是一两年形成的,而是需要经过很长的时间来打造。在一个企业获得了一定的生存空间以后,他着重关注的便是成长问题了。要提高企业在成长过程中的核心竞争能力,笔者认为可以用两种方式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一是企业管理战略;二是企业交易战略,即外部成长战略,包括增资扩股,兼并收购和公开上市。核心竞争能力是企业综合素质的考察,主要侧重于企业是否拥有独一无二的技术。我国的企业经常搞价格大战,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企业自身缺乏核心技术。目前全世界500强企业,用于研究和开发的费用占全球的70%,仅通用汽车一家,每年用于研究的费用就达到80亿美元。而我国全国一年的教育经费仅相当于哈佛大学这一所大学的经费。这种状况成为了制约我国企业成为世界知名企业的瓶颈。
我国的企业现在除了在上述的生存和成长中步履为艰外,还面临着如下诸多问题:1、技术水平落后,至少落后发达国家15年;2、大多数的企业运作建立在多年积累的基础上,经营不成规模;3、企业设备闲置情况严重,未能达到固定资产的合理运用;4、发展资金严重不足;5、体制制约。在我国的股份制改造中,股本结构不合理,国有股的比重占69.1%,流通股比重占31.9%.这种体制直接导致了国家垄断。国家对国有股实施减持,但国有股的价格并不是按市场价格,这导致了价值与价格相背离,使股民对股市失去了信心。6、企业体制和组织制度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目前有些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对企业组织形式的认识似乎有个误区,就是认为所有的企业都要向现代大企业升级。其实合适的企业制度是因时因地而异的,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历史背景的企业各有适合于自己情况的企业制度,而没有普遍适用的标准模式。所以,我们应当树立这样的观念:一种企业制度安排是否优越,就看它能不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过去开创时期那种作坊式的制造业组织,显然已经不适应目前的市场形式,需要及时加以改变。[5]7、法律制约,我国至今没有明确的企业并购法律。美国的公司并购之所以一浪高过一浪,国家、企业和个人都从公司并购中得到“实惠”,是因为美国有完备的关于公司并购的法律制度。美国的法律对公司并购作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并购要依法行事,从而保证了公司并购的规范运作。尽管我国有关公司并购的法律已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由于在公司并购中存在不合理的行政干预,限制了企业并购市场的发展,使企业并购机制难以形成,从而导致法律在公司并购中很难实现其应有的价值。[6]7、企业中介机构规模小、实力弱、人才短缺、造假现象严重。因此,要解决我国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调整产业结构、扭转国有企业的亏损局面、谋求企业的发展等),真正将企业做大做强,必须融入世界范围内的并购浪潮。通过企业并购,解决我国单个企业所存在的资金和技术问题。关于并购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我将在该文的以下部分做详细的阐述。
三、 企业并购的理论基础
在对现代企业并购的背景及其动因进行了粗略的论述以后,要将本文的重点部分,即第五、第六部分阐释清楚,我们必须还要对企业并购行为的理论基础进行一下论述。因为一切的实际操作手段都是建立在对其理论的深刻分析的基础之上的,没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做指导,设计出来的实际运作方案也将是蹩脚的。
各国进行企业并购的实践主要是建立在以下的理论基础之上的:
第一,取得经营协同效应。以这种理论为指导进行的企业并购行为有利于企业进行专业化的生产、节省企业内部的管理费用、扩展销售渠道以及产品的推层出新等等。当一个企业面临需求下降、生产能力过剩和竞争力削弱的情况下,几家企业联合起来,以实现其在本产业中比较有利的地位;在国际竞争使国内市场遭受外国企业强烈渗透和冲击的情况下,企业间通过联合可以组成更大规模的企业,对抗外来竞争;当现代社会以法律的形式更加严格的管理企业的时候,通过并购可以使一些非法的做法“内部化”,从而达到继续控制市场的目的。公司并购对增强企业市场势力、取得经营协同效应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在横向并购的情况下,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在原材料、劳动力、销售渠道等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使要素市场的供应格局发生变化,少数几家企业可以控制这些要素的供求关系,从而使这些企业对其供求商和销售渠道的控制能力加强。在纵向并购的情况下,企业将关键性的投入产出纳入企业的控制范围,以行政手段而非市场手段处理一些业务,从而降低供应商与买主在购销过程的地位,提高并购方对购销渠道的控制能力。[7]
第二、获得财务协同效应。以这种理论为指导进行的企业并购行为有利于企业减少交易成本、产生税收效应以及产生预期效应等等。财务协同效应理论认为,由于公司并购会引起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再分配。并购利益从债权人身上转移到股东身上,或从一般员工身上转移到股东身上,所以公司股东会赞成这种对其有利的公司并购活动。从某种程度上讲,财务效应也可以看作是并购利益从政府到收购公司的利益再分配。这种财务效应理论认为,某些并购是以追求税收最小化的机会而产生的。一些学者认为,通过并购取得税收效应的主要途径包括:1、营运净亏损的结转与税务抵免;2、增大资产基数以扩大资产折旧额;3、以资产收益替代普通收入;4、私有企业和年迈业主出于规避遗产继承税方面的考虑等。总之,财务效应既影响并购过程也影响并购动机。[8]
第三,企业的发展动机理论。以这种理论为指导进行的企业并购行为有利于降低进入新行业的壁垒、降低发展风险和资本以及获得科技上的竞争优势等等。并购减少了竞争者的数量,使行业相对集中,当某一行业由一家或几家控制时,就能有效地降低竞争的激烈程度,使行业内企业保持较高的利润率;同时,并购可以降低行业的退出障碍,如钢铁、纺织等行业,由于资产专用性高,固定资产比较大,使这些行业的企业很难退出这些领域。通过并购,可以将低效和老化设备淘汰,调整内部结构,解决退出障碍过高的问题。以谋求企业发展为理论的企业并购行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实现生产要素的互补。由于国际生产资料市场仍然很不完善,企业很难从市场获得某些关键性的生产要素,而通过并购就可以克服这一障碍,这一动机突出表现在土地使用权方面。2、建立紧密型的企业集团的需要。由于企业家素质的显著提高,以及国内、国际的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通过组建强有力的企业集团,可以大幅度地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特别是国际竞争力。
四、 现代公司并购的类型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企业并购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以下简要介绍一下现今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分类标准。
按照并购双方所处的行业划分,可分为:1、横向并购。即指市场上竞争对手间的并购。[9]横向并购的结果是资本在同一生产,销售领域或部门集中,优势企业吞并劣势企业组成横向托拉斯,扩大生产规模以达到新技术条件下的最佳经济规模。其优点是可以迅速扩大生产规模,节约共同费用,便于提高通用设备的使用效率,便于在更大范围内的合并企业内部实现专业分工协作,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从而有助于统一技术标准,加强技术管理,进行技术改造。横向并购是市场经济中生产集中和生产社会化过程中最早的一种公司并购形式。2、纵向并购。即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相互衔接、密切联系的公司之间,或者具有纵向协作关系的专业化公司之间的并购。纵向并购中,并购双方往往是原材料供应者和产品购买者,所以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有利于兼并后的相互融合。纵向并购重要集中于加工制造业和与此相关的原材料,运输贸易公司等。纵向并购的优点除了公司并购扩大生产规模、节约共同费用的基本特征以外,主要是可以使生产过程各环节密切配合,加速生产流程、缩短生产周期、减少损失,且较少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3、混合并购,即多元并购。系指横向并购与纵向并购相结合的公司并购。它既非竞争对手又非现实中或潜在的有客户或供应商关系的公司间的并购。混合并购的主要目的在于减少长期经营一个行业所带来的风险。在现代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一种原材料可以应用于几个不同行业的生产,一个行业的副产品乃至废品可能是另一个行业不可或缺的的原材料,因而充分利用原材料就成为混合并购的一个主要推动力。混合并购中由于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之间没有直接业务关系,因而从外表上看,颇具随机性,其并购目的往往较为隐晦而不易为人察觉和利用,所以有可能降低收购成本。
按照并购的出资方式划分,可分为:1、出资购买资产式并购。所谓出资购买资产式并购,是指收购公司使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全部或绝大部分资产以实现并购。以现金购买资产形式的并购,目标公司常依购买法或权益合并法计算资产价值,以并入收购公司,原有的法人地位及纳税户头取消。对于产权关系、债权关系清楚的企业,出资购买资产式并购能做到等价交换、交割清楚,减少纠纷。但就我国国内企业而言,由于财务会计制度为臻完善,从而导致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清晰、透明度也有限,假如没有相关主管机关的适当介入,此种股市外的公司并购方式在我国难有用武之地。[10]2、出资购买股票式并购。所谓出资购买股票式并购,简言之,即收购公司以现金,债券等为支付手段,购买目标公司一部分股票,从而实现控制目标公司资产及经营权的并购方式。出资购买股票式并购既可通过股票发行市场进行,也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是一种简便易行的公司并购方法,但因为受有关证券法规信息披露原则的制约,此种并购方式一旦演变为强制并购,即需要在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相当比例时,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公开的收购邀约,容易增加收购成本。3、以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即指收购公司向目标发行本公司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资产。一般情况下,收购公司应同时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双方有约定时除外(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在这种形式的并购中,目标公司应承担两项关键性的义务,一为同意解散本公司,二为将所持有的收购公司股票分配给本公司股东,这样,收购公司即可以防止所发行的大量股票集中在少数股东手中。4、以股票换取股票式并购。系指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股东发行收购公司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股票。此种并购方式,与以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相比,收购战略并无差别,仅是手段各异而已。
按是否征得目标公司同意为标准,可分为:1、善意收购。又称作友好收购,系指目标公司同意收购公司提出的收购条件并承诺给予协助,故双方高层通过协商来决定并购的具体安排。善意收购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均有合并的意愿,而且彼此之间情况较为熟悉,所以此类收购成功率较高。2、敌意收购。又称强制接管兼并,系指收购公司在目标公司管理层对其收购意图尚不知晓或持反对态度的情况下,对目标公司强行进行收购的行为。此种收购中,收购公司常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提出苛刻的并购条件,因而目标公司在得知收购公司的收购意图后,常采取一系列反收购措施,如诉诸反垄断法的适用,发行新股以分散股权。回购本公司已发行在外的股份,指责收购行为违规等,收购公司面对目标公司的反收购行为,也会采取下列方式,以实现并购目标:(1)发行垃圾债券筹资收购;(2)发出公开收购股份邀约;(3)征集目标公司股东的投票委托书等。采敌意收购,常会在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之间发生激烈的“收购战”。操作不当极易两败俱伤,让他人乘虚而入,因而必须筹划得当,有充足的资金和技术准备,方可放手一试。
公司并购的其他类型还有:杠杆收购、非杠杆收购、吸收合并以及新设合并等等。而我国公司的并购则主要包括:控股式并购、购买式并购、承担债务式并购、吸收股份式并购、抵押式并购、举债式并购、资产置换式并购以及委托书并购几种主要类型。这些类型与我在前面所详述的公司并购类型基本相似,只是名称略有不同罢了,在此就不再做更为详细的阐述。
五、 上市公司收购的实践及其完善
本文的上一部分我们列举了上市公司并购的多种类型,要将诸多类型的并购问题一一拿来此处进行论述显然不太现实。为了详细的阐释关于公司收购问题的实践及其完善问题,我们以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为限进行简要的论述。
第一,要约收购(恶意收购)。
要约收购又称作招标收购,绕过目标公司董事会,以高于市场价格,直接向股东招标的行为。虽然以该种形式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时,收购公司一般公开地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承诺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一定比例或数量的目标公司的股份,但由于在收购公司作出收购决议之前并未征得目标公司的同意或与目标公司达成协议,因此,收购公司恶意收购目标公司的意图还是较为明显的。我国的《证券法》规定有“强制公开收购”制度,即规定当收购公司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可能操纵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并因而对股东权益产生影响时,收购公司即负有对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以购买股东手中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的强制性义务。依该法,强制公开收购的发动比例为30%.收购公司在达此比例之前,也可以自由发动公开收购,只是须先履行行政法规关于报告、公告的程序规定。可见,恶意收购虽然没有经过目标公司的同意,但是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仍是允许的。采用公开收购要约形式实现公司收购,一般经由三种途径:1、现金收购股权式(cash tender offer),以现金来买股票;2、交换收购股权式(exchange tender offer),以收购公司的股票及其他证券交换目标公司的股票;3、现金收购股权及可转换优先股收购(cash tender offer convertible preferred stock merger),一并使用现金或证券来交换目标公司的股票,也称作混合收购。[11]
要约收购的具体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聘请顾问,找到一家证券公司,帮助挑选购买的对象。由于这一程序直接关系到收购公司对于目标公司的选定问题,对于最后的成功与否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在这个环节需要保密。2、进行试探性收购。首先收购少量的股票,看看股民的反应程度。以少量收购的方式进行试探可以防止股市的波动,不至于破坏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3、进一步收购。根据我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当占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就必须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在报纸上予以公告,以后每增加或减少5%都要公告。4、报送收购报告(在发出收购要约之前进行)给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5、发出收购要约。根据我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当持有者持有股票已达到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30%时,才可发出要约。同时必须通知所有股东,除非经国务院、证监会同意。6、收购的确认。持有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5%时,收购就成功。如果持有股份已达到90%,为了保护持有10%股份的中小股东的利益,必须无条件接受剩余10%的股份。7、在收购完成15日内,向证监会报告。
第二,协议收购(善意收购)
协议收购是指收购公司不向目标公司各位股东发出单方面的要约,而是直接找到目标公司董事会进行商讨。协议收购主要针对非流通股(国有股、法人股)。由于协议收购建立在双方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谈判基础之上,一般不会对股市和国家金融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国家也很少通过法律的形式对其进行规制。并且协议收购完全建立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收购协议的基础之上,所以协议收购一般也不遵循法定的收购程序,而是以双方谈判所达成的收购程序为准。我们在此不再对协议收购进行详尽的阐述。
上市公司的收购过程中,由于涉及的利益相关方比较多,而且金额较大,一旦疏忽对于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极易造成社会经济的混乱。因此,以下围绕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制度完善问题进行一些粗略的论述
首先,完善保护少数股东利益的法律制度。公司收购活动中,少数股东利益的保护一直是立法与实践中的难点。我国《公司法》关于保护少数股东的规定相当缺乏和薄弱,对少数股东缺乏充分保护的现状已经造成了少数股东只关心股票投机,而忽视公司经营业绩,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投机股东。由于我国目前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受到严格限制,我国股市上的股民大多数属于少数股东的范围。如此庞大的投机队伍的存在,注定了我国股票市场具有浓厚的投机性质,这种现象严重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此外,当少数股东面对大股东的侵权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护时,必然会影响到他们的投资热情和信心,致使他们对证券市场和国家法制失去信心,这对整个社会而言也是非常不利的。为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探索我国《公司法》在完善相关制度时应采取的措施。要做到对于少数股东利益的保护,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1、推行外部董事制度或独立董事制度,并对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恰当定位。外部董事制度主要是英、美等发达国家在上市公司中实行的制度。按照这一制度,公司的董事会由两部分成员组成,一部分为内部董事,一部分为外部董事,经理人员由内部董事担任。外部董事创设的本意,在于强化对经理人员的监督与制衡,使其按股东的最大利益行事,由此保护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弥补内部董事在专业知识上的缺乏。但是,由于外部董事大都由社会贤达担任,故其在客观上又对维护非股东利益,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了一定作用。近年来,为实行外部董事制度,英、美等发达国家公司中董事会的成员和外部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所占比例呈不断上升的趋势。[12]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实务中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的建立也日益受到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