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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当审慎的预测。这一点以找重开拓高端市场的花旗银行为代表。花旗银行的专家在阐发其进入中国市场的份额预期时夸大,如果花旗在中国的市场占据率太高了,华尔街的阐发师会提醒投资人:“花旗正在成为一个生长中国家的银行。”这会低落银行在市场上的价钱,这不是股东们所乐意看到的,因此这些聚焦高端客户的部特别资银行只会开心做幸亏中国的、其市场定位领域内的部分业务,但不会寻求市场的份额。换言之,在花旗银行的专家看来,如果不能为花旗银行带来不低于其在其他市场的盈余水平,花旗银行是不会盲目扩大在中国市场的份额的。这一点在近期花旗银行浦东分行搪塞理财客户最低存款限额的划定上就可见一斑。
(2)审慎的预测。这一点以渣打银行的研究陈诉为代表。渣打银行的研究陈诉预期,在中国加入世贸十年后,外资银行在中国贷款市场的占据率会由现时的低水平上升至百分之八。凭据该陈诉的预测,倘使开放银行市场能让银行业总借贷额在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零年间每年增长13%,外资银行贷款增长每年将到达四成的复式增长,在二零一零年时外资银行贷款额将有百分之八的市场占据率。现在,外资银行在中国要地本地的贷款市场占据率仍低,停止2001年玄月时,外资银行的放贷额只及中国要地本地银行业的百分之一点七。
(3)较为普遍继承的预测。现在经济界被较为普遍继承的预测,是预计10年之内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均匀会到达10%,这一预测稍高于渣打银行的预测速率。
(4)乐观的预测。这以亚洲开发银行的专家的预测为代表。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首席代表莫利预测说,中国的银行将在入世后丧失相当大的市场分额,其利润份额也将大大缩小。他说,现在外资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所占的份额过低,中国加入WTO后10到15年,将可能占据中国金融市场约30%的份额。
那么,如果外资银行凭据上述较为乐观的预测的速率进入中国市场,是否会引发中国的银行危急呢?现实上,搪塞银行体系来说,只要不孕育发生支付危急,只要活动性连结较好状态,纵然出现较大比例的坏账或数额较大亏损,也能在相当的时期内维持正常的运营场所局面,这是为列国的银行体系所证明的。因此,纵然外资银行以上述速率进入中国银行市场,在某种临界状态下,中国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纵然失去一大批存贷款客户,也未必孕育发生支付危急,而且,在这种限定的条件下,我们所能收到的一定是银行类金融服务得以改进的效果。这里所说的临界状态,是国有银行体系议决拓展业务带来的相对稳固的增量欠债来支持包罗肯定比率的不良资产的活动性资产及总资产。凭据现有的现实数据和经验比例,这是不难测算出来的,而且国有银行也是不难餍足和到达这一临界指标的。因在此条件下,所谓外资银行的进入会引发金融危急基本上可以说是耸人听闻的说法,中国的分步骤市场开放战略更是疏散了外资银行迅速进入可能对国内银行业带来的打击和危害。
虽然,在保证不停拓展业务、而且不孕育发生支付危急的临界状态以下,中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只有前进营运效益才气不停补足焦点资本,前进自身的抗危害本事,外资银行的进入虽然会导致部分优良客户的流失,但是我们的阐发和预测不能静态地看待中资银行的谋划行为,由于在这个历程中,中资银行既有坐以待毙的可能,更有能发挥自身的比力上风、在外资银行压力下加快内部市场化革新、并维持和争取业务份额的可能。
二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竞争力相比阐发
现实上,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速率,取决于差异银行的市场定位及其相对的竞争上风。
一样平常来说,外资银行在谋划机制方面的上风现在来看是显着的。由于外资金融机构在国际荣誉、薪报答酬、勉励制度等方面比中资银行有较大的上风,可能会导致肯定水平的国内银行人才外流。由于外资银行的市场定位和以盈余为导向的谋划目的,外资银行通常会看重高端市场的开拓,看重高增值和高收益的业务,这一部分业务在整个市场份额中的比率是有限的。同时,外资银行为外资企业等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所促进的优质企业的生长,业能够发动总体的金融资源的配置屈从。与此相对应的是,由于市场定位和中国金融监禁政府搪塞外资银行设立网点的束缚,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银行对吸取住民储备存款的兴趣有限,搪塞企业存款的竞争会相对猛烈。
因此,在当前搪塞中国加入世贸之后外资银行进入市场后的影响的讨论中,一些金融机构现实上故意无疑地夸大了外资银行搪塞中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力,这一夸大可能会形成政策上的影响力而对促进金融机构推进革新发挥积极的影响,但是也可能误导金融界搪塞外资银行的政策措施。纵然不思量当前外资银行相当有限的市场份额,搪塞外资银行竞争力的浮夸现实上也低估了中资银行自己具有的竞争力和相对上风。近10年来,中资银行业的管理职员日益年轻化、专业化、技能装备具有国际水平,分支机构网点更是普遍天下,而且在五年的准备期里,中资银行还有许多事可以做。
另外,在中国市场上拓展业务的外资银行同样面临许多谋划危害,相比之下还缺乏国内银行所具有的种种上风。中国虽然早在20世纪80年月初期放开外资银行在华睁开业务的时机,但真正的市场开放,是在20世纪90年月初与一连串金融革新齐头并进的。外资银行在华谋划既有跨国投资的一样平常危害特点,也有与其他国家和地域差异的中国特色的危害。首先是品行危害。由于中国市场还缺乏完满的勉励束缚机制和良好的信誉情况,导致一些企业谋划者滥用和挪用贷款,这会直接或间接增长外资银行的危害,这是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都配合面临的。其次是市场危害。由于中国的非经常项目还没有对外开放,肯定水平上也对外资银行深化业务形成了束缚。再次是名誉危害。由于中国企业的资信水平还较低,企业财政信息的透明度和可靠性有限,连带影响贷款的送还本事,这是西方银行体系不常见的征象。从资金源头方面,现实上人民币资金源头题目始终困扰着外资银行,加上没有一个果然、有用的终极贷款者制度,致使外资银行负担着较高的活动性危害。还要指出的是,外资银行在信息技能支持等方面并不比中资银行凌驾跨过许多。中资商业银行经过20多年的检验,在信息技能支持等方面虽然与国际著名银行尚有差距,但间隔并不大,而且外资银行无论投入几多资金和物力,在网点规模上仍无法与中资银行平分秋色,在人文情况上,外资银行更无法与中资银行相抗衡。
因此,更为务实的看法,可能是国内银行和外资银行在竞争中相助,配合前进金融服务水温和金融资源的配置屈从,配合把中国金融市场的蛋糕做大,则国内银行和外资银行都能够得到更大的生存空间。
三从香港市场的银行竞争款式看中国要地本地银行市场的演变趋向
市场的开放会引发金融市场的动荡吗?不光国内家电等行业的开放不能证明这个结论,以金融市场高度开放的中国香港为例,外资银行的机动收支和高度竞争,现实上推动了相当银行体系的完满和生长,而且到现在为止,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也是有限的,而不是支配性的。
历史地看,20世纪80年月可以说是香港银行业的黄金时期。香港是世界上除纽约、伦敦之外,外国银行最多的第三大银行中心,全世界资产排名表前50名的银行中有44家在香港开有分支机构。溯本探源,1978年3月以来,香港取消限定,向外资银行打开大门,金融政策渐渐自由,才吸引了大批外资银行蜂拥而至。香港金融业因此生长迅速,直追纽约、伦敦等国际金融中心,而成为世界上金融机构密度最大的地域之一。
现在,香港银行市场重要由三大银行团体主导,即中银团体、汇丰-恒生团体及渣打银行香港分行。三大银行团体占香港整个银行贷款市场50%以上,处于第二条理的东亚银行占4.5%,道亨银行占3.5%,其他中小型银行份额不高,均匀市场占据率仅1%-2%。
历史地看,20世纪80年月的香港银行市场开放前可以说是英资使用市场,如今历经风雨后的的香港银行业是天下三分,其一是英资银行,它在香港银行体系中一度居于使用职位地方,重要有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其二则是中银团体系的中资银行,它在香港已有70多年的历史,但是真正崛起也只是陪同中国革新开放以来的20年间的。其三则是其它20多个国家和地域的100多家外资银行,它们大多是实力富厚的国际性大银行,在世界500家大银行中排在前100位。重要有美资银行、日英银行、加拿大银行和欧洲、亚洲、澳大利亚列国的银行,其中以美、日资银行为最壮大。剩下的一股气力即是本地银行也称华资银行,居于香港银行业的第四梯队,它的黄金时期是1946年至1964年,华资银行规模小、分支数目多,在香港华人特别是中下阶级和中小企业中独具竞争力。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月后或被外资大银行及其它机构参股控股,或被被全面接受,真正独立的只剩下三五家。在猛烈的市场竞争情况下,差异的银行有差异的市场定位和自身的盈余空间,配合促进香港金融体系的生长。现在,香港的银行业的资本富足比率高达18.8%,远高于巴塞尔协议要求的8%,而且香港银行的均匀盈余水平为亚太区内最高,股本回报率达15%,开?藕途赫愀垡幸荡吹墓灿庖坏愣杂诘鼻爸泄诘匕盐胀庾室锌沤碳捌溆跋煊邢嗟钡慕杓庖濉?/P>
四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之间的竞争性相助会推动中国金融体系运作屈从的前进
如前所述,由于外资银行与其中资银行的市场定位差异,所具有的相相比力上风也存在差异,因而只管外资银行的进入会对中资银行的谋划形成相当的压力,但是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同样存在普遍的相助空间;由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速率是渐次推进的,因而外资银行的进入并不容易引发银行危急大概金融危急。在这个金融开放的进程中,真正可能导致金融危急的,是中资银行在外资银行的谋划压力下,不能实时完满公司治理结构,前进谋划屈从,有用控制谋划危害。
可以预计,外资银行的进入会促进中国银行业的市场重组进程,中国加入世贸之后开放银行市场将增长银行的收购与合并活动,而且并不限于大陆银行之间的合并,也可能涉及外资银行。特别是思量到部份外资银行有兴趣与要地本地银行相助,从而沾恩于要地本地银行现有的网络及市场荣誉,这种购并活动会趋于生动,而且使得中国要地本地的银行业的竞争更为猛烈,从而促使银行体系运作屈从的总体前进。
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的竞争性相助,能够配合把中国金融市场的蛋糕作大。现实上,外资银行能够选择进入中国市场,也是与中国经济的迅速生长分不开。在这个不停扩张的市场中,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由于谋划上风的差异,选择服务的市场区间自然会有差异。比喻,从现在有限的几家外资银行看,由于这些外资银行的运营资本高,只能把注意力会集在大客户上,比喻,花旗银行要求理财的客户每个星期存款帐户不低于(或等值于)2000美元,客户每月日均匀总存款额不低于(或等值于)5000美元,否则将收服务费人民币50元或美金6元。汇丰银行则要求客户的定期存款的起存金额为2000美元,活期存款虽然不设起存点,但如果客户每半年的账户均匀金额低于2000美元,则要收取每6个月20美元的服务费。与此形成比力的而是,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中资银行则更多地是使用普遍的网络结构服务于更多的平凡客户。在这个竞争性相助的历程中,中外银行之间是竞争对手,也是战略同伴。而银行市场的竞争将使得企业和住民等金融服务的终极消耗者得到利益,他们将确切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和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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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工程对金融体系的正面影响
1.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宏观调控的效率。金融工程开发设计出的新型金融工具打破了金融机构传统的专业分工,使其业务种类经营范围扩大。从需求的角度看,金融工程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同时使金融机构更加注重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增强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水平,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日趋融合,决策效益增强。金融工程所创造的新的金融产品以高度流动性为基本特征,提高了投融资便利的程度,极大地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交易,壮大了市场规模,从而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而中央银行利用金融工程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实现宏观调控和风险管理。
2.金融工程强化了现代金融管理。金融业的现代化推动了数理方法的应用研究,反过来,金融管理特别是金融风险的防范,也越来越需要量化决策分析和研究。金融工程的发展,提高了人们对金融运行规律的认识,从而能更好地把握市场的发展动向而进行科学决策。运用金融工程各种先进的理论知识与技术手段,对客户所面临的利益与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分解、取舍和重组,形成客户所能接受的风险收益,进行风险控制。金融工程还可以利用电脑技术与通讯技术及时发现金融市场的不均衡性,从而客观上增强了市场的有效性。用金融工程处理各种证券金融数据,可以比较全面地分析各种因素的影响力度。
3.金融工程可以有效控制金融风险。金融工程是一种系统性的分析方法。其具体运作过程包括五个步骤:诊断、分析、开发、定价和定制。即识别客户遇到的金融问题的本质与根源,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依此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并确定金融产品的开发成本和边际利润,从而为每个客户定制能满足其特定要求的金融工具。由此可见,金融工程是在新的金融产品开发过程中有效地实现经营风险的控制。
二、金融工程对金融体系稳定性的负面影响
1.使金融机构的稳定性下降。金融工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更高效率的产物,其发展在促进金融效率全面提高的同时,也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这是由于金融工程使得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界限日益模糊,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空前激烈,金融业务的多元化和金融机构的同质化,使金融机构可以涉及诸多领域,金融机构体系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受到冲击。2.使金融体系面临着新的风险。随着金融自由化及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各种信用形式得到充分运用,金融市场价格呈现高度易变性,金融业面临的风险相应增加。金融机构推出的规避风险的创新工具,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转移和分散风险的作用,但同时也使金融业在传统风险的基础上面临新的风险。
3.增强了金融交易的投机性。金融市场出现的与基本的经济因素无关的不正常波动,往往是因为有投机力量的操纵,并有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从众心理从旁助阵。金融工程为投机活动创造了大批撼动市场的先进手段,增强了市场的有机性。
4.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工程模糊了各种金融机构间传统的业务界限,金融机构为了增强竞争力,逃避管制,大量增加资产负债表以外的业务,这就使得同一种经济功能可以通过不同的金融机构或金融工具来实现,从而使金融监管出现了真空地带。
三、推动金融工程发展,完善金融体系的思考
1.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仍显薄弱,特别是金融信息网络建设的覆盖率、安全性等方面急需大力加强。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完善国内的清算交易系统,加快电子化进程,减少金融交易的时滞,增强市场效率和流动性,确保信息基础设施不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制约“瓶颈”,为金融工程的运用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2.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手段,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资金流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研究针对金融工程运用及其产品的有效监管手段。具体可采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交易所自我管理三级共同监督管理体制。监管部门对金融工程可能产生的负面效果应有所准备,建立起一套全程的、动态的跟踪管理体系,对市场的发展进行预测把握,引导金融工程的顺利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基本稳定。与此同时,也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
3.创造金融工程实施的有效主体,促进金融效率的提高。进一步深化经济改革,加快企业尤其是国企的改革步伐,积极培育风险管理的市场需求主体,促进企业管理方式和股权结构转变,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完善金融市场,提高金融工程的效率。努力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推进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步伐,引进国际金融市场上较为成熟的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效率,促进金融行业的竞争。
参考文献:
篇3
CHENLiu_qin
(TianjinEconomic&DevelopmentResearchInstitute,Tianjin300202,China)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financecontrolanditslocalization,financedeepenanditsdisfigurementinherently,financerestrainanditstropismonthepolicy,putforwardthat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shouldconfirmthefinancedeepenasanultimategoalofthereformation,takethefinancerestrainasanessentialmeasure,andharmonizetheconnectionbetweencurrencyfinanceandeconomicdevelopment.
Keywords:Financecontrol;Financedeepen;Financerestrain;Financialsystem;
一、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对各种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经营流程和市场退出按照法律和货币政策实施严格管理,通过行政手段严格控制各金融机构设置和其资金运营的方式、方向、结构及空间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银行等金融企业谨慎运作,控制经营风险,确保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清偿力,能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和市场竞争机制良好运作,在银行业的稳定和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当出现金融风波,甚至金融危机时,可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保持银行业等金融企业的稳定。
但随着金融国际化,自由化和国际金融电子化技术迅速发展和金融创新,金融抑制难度不断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领域造成“非市场性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扭曲了金融资源的价格,造成虚假供求关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实际利率(存、贷款利率)被压得过低,不能真实反映资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其表现为政府对公营部门强制性低息信贷以及外汇市场的外汇管制等。对银行体系规定过高的准备金率和流动性比率也是价格扭曲的一种形式2、导致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损伤市场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为的力量替代市场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项管理费用,间接成本是阻断市场力量的资源配置作用而产生的对银行等金融企业效率的破坏,同时,金融业务易被少数国有金融机构所垄断,缺乏竞争,金融效率低下。3、导致市场分割。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金融抑制经济中金融体系的“二元”状态:一方是遍布全国的国有银行和拥有现代化管理与技术的外国银行的分支网络,组成了一个有限的,但却是有组织的金融市场;另一方则是传统的、落后的、小规模的非正式金融组织,如钱庄、地下金融市场等。其次表现为与“二元”体系相关或不相关的资金流向的“二元”状态:有组织的金融机构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贷利率,将资金贷给公营部门及少数大企业,而大量小企业及住户则被排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只能以较高的利率从非正式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贷款。另外,金融抑制还导致政府不适当的资金投向干预而累积大量的金融风险。
可见,金融抑制是“通过扭曲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再加上其他手段,这种战略会缩小或压低相对于非金融部门的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或实际增长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张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场机制,其结果自然难免导致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滞后甚至丧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内在缺陷性
1973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罗纳德·麦金农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贸易与资本》一书,其同事爱德华·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一书。两人都以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他们首次指出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症结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发展中国家建立一个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金融体制,即实现金融深化,开创了金融深化理论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论主要针对当时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对利率和信贷实行管制等提出批评,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战略,以金融自由化为目标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开放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以及货币价格(利率)市场化,使利率真实反映市场上资金的供求变化,由市场机制决定生产资金的供求变化和流向,刺激社会储蓄总供给水平的提高,从而便利资本的筹集和流动,有效地解决资本的合理配置问题,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由此可见,金融深化理论为发展中国家促进资本形成,带动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思路。它既弥补一般货币理论忽略发展中国家货币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传统发展理论忽略货币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强调了金融体制和金融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进而为发展中国家制定货币金融政策,推行货币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一理论及政策建议得到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积极支持和推广,同时也得到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赞赏,对20世纪70年代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制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透过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我们可以发现金融深化暗含这样一个假设:金融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开的,并存在一个竞争完全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且市场中的主体是理性的。但现实经济使得金融深化理论假设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为:1、现实的金融市场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贵的信息搜寻成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问题,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面临两大约束,一是利率限制导致的利率约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导致的信息约束。金融深化理论只重视前者,而忽视后者。由于信息约束,放任金融市场自由化会造成多方面的市场失灵,导致金融体系动荡。2、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对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约。金融市场的落后是政府过度管制的原因,而过度管制又导致金融市场的更加落后。忽视市场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会带来市场混乱。金融深化理论主要研究和强调的是后者,忽视前者对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过程的制约。超越或滞后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自由化都会给金融市场带来混乱和不稳定。3、金融深化使得国际流动资本对开放资本项目国家货币的投机更加容易,使小国经济或落后经济容易出现经常性的波动,它不仅没有起到稳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经济增长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动所侵蚀,这些国家为了经济的稳定,不得不采取适当的官职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很不适应。金融深化理论表面上研究的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问题,提出的政策主张应该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但他们的研究对象是以私有制基础的完善的市场经济,实际上适用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金融深化理论的政策主张和目标对于小国或经济落后国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就是明证。
三、金融约束及其政策取向
进入9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成就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尤其是应用到政府行为的分析中。但很多经济学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领域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托马斯·赫尔曼、凯文·穆尔多克、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基础上,提出了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部门选择性地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了金融深化,提出经济落后、金融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应实行金融约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率低并且可以预测的,正的实际利率),通过对存贷款利率加以控制、对市场准入及竞争加以限制以及对资产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来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并提高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本人认为它对我国制定金融政策同样具有参考价值。
金融约束是一种选择性政策干预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刺激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发展,并促进金融深化。金融约束是与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约束的前提条件是稳定的宏观环境、较低的通货膨胀率、正的实际利率。最关键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从金融部门攫取租金,而“金融约束的本质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而不是直接向民间部门提供补贴。”
租金创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来达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准入政策、定向信贷和政府直接干预等创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银行和企业获得了超过竞争性市场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这就可以说政府为它们创造了租金。通过创造经济租金,使银行和企业股本增加,从而产生激励作用,增加社会利益。
金融约束的政策取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府应控制存贷款利率。即将存款利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证实际存款利率为正值),减低银行成本,创造增加其“特许权价值”的租金机会,减少银行的道德风险,激励其长期经营。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适度,则金融约束是有好处的;如果控制力度过大,资源配置将受到扭曲,金融约束将会蜕变为金融抑制。只要干预程度较轻,金融约束就会与经济增长正相关。
2、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政策。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进入,而是指新的进入者不能侵占市场先入者的租金机会,如果没有市场准入的限制政策,银行数目的增加将使资金市场竞争加剧,租金下降,激烈的无序金融竞争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甚至还可以导致银行倒闭,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为保护这种租金不至于消散,一个重要的保护手段就是限制进入者的进入,以维持一个暂时的垄断性存款市场,对现有存款市场的少数进入者进行专属保护。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可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对整个社会经济具有重要的外部效应。
3、限制资产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将正式金融部门中的存款化为其他资产,如证券、国外资产、非银行部门存款和实物资产等。金融约束论认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尚不规范,非正式银行部门的制度结构薄弱,存款若从正式银行竞争流向非正式银行部门会减低资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资金若由居民部门移向国外,则会减少国内资金的供应,扩大国内资金的缺口,对国内经济尤为不利。
金融约束是发展中国家从金融压抑状态走向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它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金融监管不力的状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四、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体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体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为与市场行为并存,管制价格与市场价格并存。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政府管制逐渐放松,相对独立的货币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成为影响中国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从上面对有关金融理论的初步分析,我们至少可以考虑:
1、确定金融深化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论与实际金融有着明显的差异,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亦存在其内在缺陷性,但这并不构成金融深化的客观需要,尽管自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各国及欧美的一部分学者对金融深化产生了怀疑,认为全球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和各国金融发展的明显差异使得金融深化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全球性的金融混乱和不和谐。但我们应该认识到:(1)从自由化的进程来看,在政府对贸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经济和各国的经济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总体上保持了经济的增长,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价。(2)东南亚金融危机重要原因是危机各国不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不适当的金融深化措施导致的。实施金融深化的国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监管或放开不管,过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而忽视了经济可持续增长所必须的协调的金融因素,忽视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须具备的内在制度刚性要求。比如,要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必须先有或者同步进行金融体系市场化或完善化,这是金融深化论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们应客观的对待金融深化理论与实践,绝不能因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推行金融深化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就认为金融深化与金融危机二者之间有某种必然的因果关系。实践证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实践会提高经济发展的绩效,还可以提高一个国家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其根本原因在于选择了过于激进、超前的金融深化战略。我国在实施金融体制改革时,不能把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简单的理解为完全取消政府干预的金融自由化,应在放松管制的同时关注市场的落后对放松管制的制约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渐进性、层次性和持续性,“金融深化是伴随着整体经济改革发展的一个渐进过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应根据经济发展的成熟程度和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做出合理的时序选择和安排,分阶段和有计划地进行。”在推进金融深化的过程中,要结合本国金融改革的现实条件和制度风险,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建立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金融体系。
2、金融约束成为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虑到我国目前金融体系中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因此在改革进程中,我们应客观的评价和估计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带来的长期性风险,本着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情况,在经济转轨时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与金融深化相结合的改革方略是显示可行的。
除了解决政府需不需干预经济和金融活动的问题,我国还需要解决如何把握干预力度,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当干预才是造成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本质原因:在危机中资产价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机构破产,从而暴露出金融机构在金融活动中的破坏作用;而金融中介机构的借贷活动与资产价值之间存在着一种政治经济动力关系,政府对金融中介机构或明或暗提供的债务担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机构进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根本原因。金融约束论从信息和激励的角度,抓住了解决经济金融问题的两个基本点,一方面政府应创造条件使决策者掌握信息,或让有信息能力的行为人成为决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拥有的信息能力,为金融中介机构创造持久有效经营的激励机制。当然政府的职责不是直接提供担保和保护,而是促进金融体系市场约束机制发挥作用,积极促进信息的传播,增加市场上可供信息的公开化,并充分发挥掌握内部信息的金融机构和民间组织的优势,而非越俎代庖,过多干预,避免金融约束政策蜕变为纯粹的金融干预政策,严格的金融约束政策与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须臾。“金融约束应该是一种动态的政策制度,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向更具竞争性的金融市场这一大方向的迈进而进行调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预之间静态的政策权衡,与此相关的问题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合理顺序。”
在金融约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亲善市场论”强调的政府只能促进市场建设,不应干预金融经济;也不是“国家推动发展论”所要求的政府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必须始终强力干预金融经济;而应是“市场增进论”的观点,即政府的职能是促进民间部门的协调功能,发挥政府进行选择性控制的补充,避免产生不利于社会大众的道德危害,使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稳步实现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国进行金融体系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要协调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经济货币化”趋势有所增强,货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强度与日增强,广义货币(M2)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说明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广度和深度都有质的变化。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逐步加大。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冲击已经开始影响本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响本国经济的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这说明开放经济中,货币金融政策一经济发展有相当强的关联。因此,在充分考虑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的基础上,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相协调的货币金融政策,避免金融业脱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独自繁衍。
参考文献:
[1]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2]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谈儒勇:《金融发展理论与中国金融发展》[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4]郑泽华等:《金融抑制、金融自由化与中国的金融改革》[J],《西南金融》,2000年第4期。
篇4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的有关协议,中国银行业开放时间表的主要内容包括:(1)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在加入WTO后,立即取消在下列城市的限制,即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在加入WTO一年内,取消在广州、青岛、南京、武汉的限制;在加入WTO二年内,取消在济南、福州、成都、重庆的限制;加入WTO三年内,取消在北京、珠海、厦门、昆明的限制;在加入WTO四年内,取消在西安、沈阳、宁波、汕头的限制,加入WTO五年内,取消全部的地域限制;(2)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客户限制,在加入WTO二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即人民币的批发业务放开;在加入WTO五年内业务,允许外资银行对中国居民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即人民币的零售业务放开。显然,这是一个渐进式的对外开放协议。
在这个协议的框架下,基于对中国内地金融市场的不同判断,不同的机构对于外资银行的进入速度表现出不同的预期。总体上看,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相当谨慎的预测。这一点以找重开拓高端市场的花旗银行为代表。花旗银行的专家在分析其进入中国市场的份额预期时强调,如果花旗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太高了,华尔街的分析师会提醒投资人:“花旗正在成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银行。”这会降低银行在市场上的价值,这不是股东们所愿意看到的,因此这些聚焦高端客户的部分外资银行只会努力做好在中国的、其市场定位范围内的部分业务,但不会追求市场的份额。换言之,在花旗银行的专家看来,如果不能为花旗银行带来不低于其在其他市场的盈利水平,花旗银行是不会盲目扩大在中国市场的份额的。这一点在近期花旗银行浦东分行对于理财客户最低存款限额的规定上就可见一斑。
(2)谨慎的预测。这一点以渣打银行的研究报告为代表。渣打银行的研究报告预期,在中国加入世贸十年后,外资银行在中国贷款市场的占有率会由现时的低水平上升至百分之八。根据该报告的预测,假如开放银行市场能让银行业总借贷额在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零年间每年增长13%,外资银行贷款增长每年将达到四成的复式增长,在二零一零年时外资银行贷款额将有百分之八的市场占有率。目前,外资银行在中国内地的贷款市场占有率仍低,截至2001年九月时,外资银行的放贷额只及中国内地银行业的百分之一点七。
(3)较为广泛接受的预测。目前经济界被较为广泛接受的预测,是预计10年之内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平均会达到10%,这一预测稍高于渣打银行的预测速度。
(4)乐观的预测。这以亚洲开发银行的专家的预测为代表。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首席代表莫利预测说,中国的银行将在入世后丧失相当大的市场分额,其利润份额也将大大缩小。他说,目前外资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所占的份额过低,中国加入WTO后10到15年,将可能占据中国金融市场约30%的份额。
那么,如果外资银行按照上述较为乐观的预测的速度进入中国市场,是否会引发中国的银行危机呢?实际上,对于银行体系来说,只要不发生支付危机,只要流动性保持较好状态,即使出现较大比例的坏账或数额较大亏损,也能在相当的时期内维持正常的运营局面,这是为各国的银行体系所证明的。因此,即使外资银行以上述速度进入中国银行市场,在某种临界状态下,中国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即使失去一大批存贷款客户,也未必发生支付危机,而且,在这种限定的前提下,我们所能收到的必然是银行类金融服务得以改善的效果。这里所说的临界状态,是国有银行体系通过拓展业务带来的相对稳定的增量负债来支持包含一定比率的不良资产的流动性资产及总资产。根据现有的实际数据和经验比例,这是不难测算出来的,而且国有银行也是不难满足和达到这一临界指标的。因在此前提下,所谓外资银行的进入会引发金融危机基本上可以说是耸人听闻的说法,中国的分步骤市场开放策略更是分散了外资银行迅速进入可能对国内银行业带来的冲击和风险。
当然,在保证不断拓展业务、并且不发生支付危机的临界状态以下,中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只有提高营运效益才能不断补足核心资本,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外资银行的进入当然会导致部分优良客户的流失,但是我们的分析和预测不能静态地看待中资银行的经营行为,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中资银行既有坐以待毙的可能,更有能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在外资银行压力下加快内部市场化改革、并维持和争夺业务份额的可能。
二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竞争力对比分析
实际上,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速度,取决于不同银行的市场定位及其相对的竞争优势。
一般来说,外资银行在经营机制方面的优势目前来看是明显的。由于外资金融机构在国际声誉、薪酬待遇、激励制度等方面比中资银行有较大的优势,可能会导致一定程度的国内银行人才外流。由于外资银行的市场定位和以盈利为导向的经营目标,外资银行通常会注重高端市场的开拓,注重高增值和高收益的业务,这一部分业务在整个市场份额中的比率是有限的。同时,外资银行为外资企业等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所促进的优质企业的成长,业能够带动总体的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与此相对应的是,由于市场定位和中国金融监管当局对于外资银行设立网点的约束,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银行对吸收居民储蓄存款的兴趣有限,对于企业存款的竞争会相对激烈。
因此,在当前对于中国加入世贸之后外资银行进入市场后的影响的讨论中,一些金融机构实际上有意无疑地夸大了外资银行对于中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力,这一夸大可能会形成政策上的影响力而对促进金融机构推进改革发挥积极的影响,但是也可能误导金融界对于外资银行的政策举措。即使不考虑当前外资银行相当有限的市场份额,对于外资银行竞争力的夸张实际上也低估了中资银行本身具有的竞争力和相对优势。近10年来,中资银行业的管理人员日益年轻化、专业化、技术装备具有国际水平,分支机构网点更是遍及全国,而且在五年的准备期里,中资银行还有很多事可以做。
另外,在中国市场上拓展业务的外资银行同样面临许多经营风险,相比之下还缺乏国内银行所具有的各种优势。中国虽然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放开外资银行在华展开业务的机会,但真正的市场开放,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与一连串金融改革齐头并进的。外资银行在华经营既有跨国投资的一般风险特点,也有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同的中国特色的风险。首先是道德风险。由于中国市场还缺乏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良好的信誉环境,导致一些企业经营者滥用和挪用贷款,这会直接或间接增加外资银行的风险,这是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都共同面对的。其次是市场风险。由于中国的非经常项目还没有对外开放,一定程度上也对外资银行深化业务形成了约束。再次是信用风险。由于中国企业的资信程度还较低,企业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靠性有限,连带影响贷款的偿还能力,这是西方银行系统不常见的现象。从资金来源方面,实际上人民币资金来源问题始终困扰着外资银行,加上没有一个公开、有效的最终贷款者制度,致使外资银行承担着较高的流动性风险。还要指出的是,外资银行在信息技术支持等方面并不比中资银行高出许多。中资商业银行经过20多年的磨练,在信息技术支持等方面虽然与国际著名银行尚有差距,但距离并不大,而且外资银行无论投入多少资金和物力,在网点规模上仍无法与中资银行分庭抗礼,在人文环境上,外资银行更无法与中资银行相抗衡。
因此,更为务实的看法,可能是国内银行和外资银行在竞争中合作,共同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共同把中国金融市场的蛋糕做大,则国内银行和外资银行都能够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
三从香港市场的银行竞争格局看中国内地银行市场的演变趋势
市场的开放会引发金融市场的动荡吗?不仅国内家电等行业的开放不能证明这个结论,以金融市场高度开放的中国香港为例,外资银行的灵活进出和高度竞争,实际上推动了相当银行体系的完善和发展,而且到目前为止,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也是有限的,而不是支配性的。
历史地看,20世纪80年代可以说是香港银行业的黄金时代。香港是世界上除纽约、伦敦之外,外国银行最多的第三大银行中心,全世界资产排名表前50名的银行中有44家在香港开有分支机构。溯本探源,1978年3月以来,香港取消限制,向外资银行打开大门,金融政策逐步自由,才吸引了大批外资银行蜂拥而至。香港金融业因此发展迅速,直追纽约、伦敦等国际金融中心,而成为世界上金融机构密度最大的地区之一。
目前,香港银行市场主要由三大银行集团主导,即中银集团、汇丰-恒生集团及渣打银行香港分行。三大银行集团占香港整个银行贷款市场50%以上,处于第二层次的东亚银行占4.5%,道亨银行占3.5%,其他中小型银行份额不高,平均市场占有率仅1%-2%。
历史地看,20世纪80年代的香港银行市场开放前可以说是英资独霸市场,现在历经风雨后的的香港银行业是天下三分,其一是英资银行,它在香港银行体系中一度居于垄断地位,主要有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其二则是中银集团系的中资银行,它在香港已有70多年的历史,但是真正崛起也只是伴随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20年间的事情。其三则是其它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家外资银行,它们大多是实力雄厚的国际性大银行,在世界500家大银行中排在前100位。主要有美资银行、日英银行、加拿大银行和欧洲、亚洲、澳大利亚各国的银行,其中以美、日资银行为最强大。剩下的一股力量就是当地银行也称华资银行,居于香港银行业的第四梯队,它的黄金时代是1946年至1964年,华资银行规模小、分支数量多,在香港华人特别是中下阶层和中小企业中独具竞争力。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或被外资大银行及其它机构参股控股,或被被全面接管,真正独立的只剩下三五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市场定位和自身的盈利空间,共同促进香港金融体系的发展。目前,香港的银行业的资本充足比率高达18.8%,远高于巴塞尔协议要求的8%,而且香港银行的平均盈利水平为亚太区内最高,股本回报率达15%,开放和竞争给香港银行业带来的共赢,这一点对于当前中国内地把握外资银行开放进程及其影响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四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之间的竞争性合作会推动中国金融体系运作效率的提高
如前所述,由于外资银行与其中资银行的市场定位不同,所具有的相对比较优势也存在差异,因而尽管外资银行的进入会对中资银行的经营形成相当的压力,但是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同样存在广泛的合作空间;由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速度是渐次推进的,因而外资银行的进入并不容易引发银行危机或者金融危机。在这个金融开放的进程中,真正可能导致金融危机的,是中资银行在外资银行的经营压力下,不能及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效率,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可以预计,外资银行的进入会促进中国银行业的市场重组进程,中国加入世贸之后开放银行市场将增加银行的收购与合并活动,而且并不限于大陆银行之间的合并,也可能涉及外资银行。特别是考虑到部份外资银行有兴趣与内地银行合作,从而受惠于内地银行现有的网络及市场声誉,这种购并活动会趋于活跃,并且使得中国内地的银行业的竞争更为激烈,从而促使银行体系运作效率的总体提高。
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的竞争性合作,能够共同把中国金融市场的蛋糕作大。实际上,外资银行能够选择进入中国市场,也是与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分不开。在这个不断扩张的市场中,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因为经营优势的差异,选择服务的市场区间自然会有差异。例如,从目前有限的几家外资银行看,由于这些外资银行的运营成本高,只能把注意力集中在大客户上,例如,花旗银行要求理财的客户每个星期存款帐户不低于(或等值于)2000美元,客户每月日平均总存款额不低于(或等值于)5000美元,否则将收服务费人民币50元或美金6元。汇丰银行则要求客户的定期存款的起存金额为2000美元,活期存款虽然不设起存点,但如果客户每半年的账户平均金额低于2000美元,则要收取每6个月20美元的服务费。与此形成对照的而是,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中资银行则更多地是利用广泛的网络布局服务于更多的普通客户。在这个竞争性合作的过程中,中外银行之间是竞争对手,也是策略伙伴。而银行市场的竞争将使得企业和居民等金融服务的最终消费者获得益处,他们将切实获得更好的金融服务和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空间。
五中国加入世贸也为中国金融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了空间和机会
篇5
CHENLiu_qin
(TianjinEconomic&DevelopmentResearchInstitute,Tianjin300202,China)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financecontrolanditslocalization,financedeepenanditsdisfigurementinherently,financerestrainanditstropismonthepolicy,putforwardthat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shouldconfirmthefinancedeepenasanultimategoalofthereformation,takethefinancerestrainasanessentialmeasure,andharmonizetheconnectionbetweencurrencyfinanceandeconomicdevelopment.
Keywords:Financecontrol;Financedeepen;Financerestrain;Financialsystem;
一、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对各种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经营流程和市场退出按照法律和货币政策实施严格管理,通过行政手段严格控制各金融机构设置和其资金运营的方式、方向、结构及空间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银行等金融企业谨慎运作,控制经营风险,确保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清偿力,能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和市场竞争机制良好运作,在银行业的稳定和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当出现金融风波,甚至金融危机时,可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保持银行业等金融企业的稳定。
但随着金融国际化,自由化和国际金融电子化技术迅速发展和金融创新,金融抑制难度不断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领域造成“非市场性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扭曲了金融资源的价格,造成虚假供求关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实际利率(存、贷款利率)被压得过低,不能真实反映资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其表现为政府对公营部门强制性低息信贷以及外汇市场的外汇管制等。对银行体系规定过高的准备金率和流动性比率也是价格扭曲的一种形式2、导致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损伤市场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为的力量替代市场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项管理费用,间接成本是阻断市场力量的资源配置作用而产生的对银行等金融企业效率的破坏,同时,金融业务易被少数国有金融机构所垄断,缺乏竞争,金融效率低下。3、导致市场分割。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金融抑制经济中金融体系的“二元”状态:一方是遍布全国的国有银行和拥有现代化管理与技术的外国银行的分支网络,组成了一个有限的,但却是有组织的金融市场;另一方则是传统的、落后的、小规模的非正式金融组织,如钱庄、地下金融市场等。其次表现为与“二元”体系相关或不相关的资金流向的“二元”状态:有组织的金融机构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贷利率,将资金贷给公营部门及少数大企业,而大量小企业及住户则被排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只能以较高的利率从非正式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贷款。另外,金融抑制还导致政府不适当的资金投向干预而累积大量的金融风险。
可见,金融抑制是“通过扭曲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再加上其他手段,这种战略会缩小或压低相对于非金融部门的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或实际增长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张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场机制,其结果自然难免导致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滞后甚至丧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内在缺陷性
1973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罗纳德·麦金农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贸易与资本》一书,其同事爱德华·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一书。两人都以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他们首次指出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症结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发展中国家建立一个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金融体制,即实现金融深化,开创了金融深化理论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论主要针对当时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对利率和信贷实行管制等提出批评,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战略,以金融自由化为目标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开放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以及货币价格(利率)市场化,使利率真实反映市场上资金的供求变化,由市场机制决定生产资金的供求变化和流向,刺激社会储蓄总供给水平的提高,从而便利资本的筹集和流动,有效地解决资本的合理配置问题,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由此可见,金融深化理论为发展中国家促进资本形成,带动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思路。它既弥补一般货币理论忽略发展中国家货币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传统发展理论忽略货币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强调了金融体制和金融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进而为发展中国家制定货币金融政策,推行货币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一理论及政策建议得到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积极支持和推广,同时也得到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赞赏,对20世纪70年代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制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透过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我们可以发现金融深化暗含这样一个假设:金融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开的,并存在一个竞争完全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且市场中的主体是理性的。但现实经济使得金融深化理论假设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为:1、现实的金融市场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贵的信息搜寻成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问题,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面临两大约束,一是利率限制导致的利率约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导致的信息约束。金融深化理论只重视前者,而忽视后者。由于信息约束,放任金融市场自由化会造成多方面的市场失灵,导致金融体系动荡。2、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对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约。金融市场的落后是政府过度管制的原因,而过度管制又导致金融市场的更加落后。忽视市场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会带来市场混乱。金融深化理论主要研究和强调的是后者,忽视前者对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过程的制约。超越或滞后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自由化都会给金融市场带来混乱和不稳定。3、金融深化使得国际流动资本对开放资本项目国家货币的投机更加容易,使小国经济或落后经济容易出现经常性的波动,它不仅没有起到稳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经济增长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动所侵蚀,这些国家为了经济的稳定,不得不采取适当的官职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很不适应。金融深化理论表面上研究的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问题,提出的政策主张应该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但他们的研究对象是以私有制基础的完善的市场经济,实际上适用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金融深化理论的政策主张和目标对于小国或经济落后国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就是明证。
三、金融约束及其政策取向
进入9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成就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尤其是应用到政府行为的分析中。但很多经济学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领域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托马斯·赫尔曼、凯文·穆尔多克、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基础上,提出了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部门选择性地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了金融深化,提出经济落后、金融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应实行金融约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率低并且可以预测的,正的实际利率),通过对存贷款利率加以控制、对市场准入及竞争加以限制以及对资产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来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并提高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本人认为它对我国制定金融政策同样具有参考价值。
金融约束是一种选择性政策干预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刺激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发展,并促进金融深化。金融约束是与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约束的前提条件是稳定的宏观环境、较低的通货膨胀率、正的实际利率。最关键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从金融部门攫取租金,而“金融约束的本质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而不是直接向民间部门提供补贴。”
租金创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来达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准入政策、定向信贷和政府直接干预等创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银行和企业获得了超过竞争性市场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这就可以说政府为它们创造了租金。通过创造经济租金,使银行和企业股本增加,从而产生激励作用,增加社会利益。
金融约束的政策取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府应控制存贷款利率。即将存款利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证实际存款利率为正值),减低银行成本,创造增加其“特许权价值”的租金机会,减少银行的道德风险,激励其长期经营。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适度,则金融约束是有好处的;如果控制力度过大,资源配置将受到扭曲,金融约束将会蜕变为金融抑制。只要干预程度较轻,金融约束就会与经济增长正相关。
2、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政策。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进入,而是指新的进入者不能侵占市场先入者的租金机会,如果没有市场准入的限制政策,银行数目的增加将使资金市场竞争加剧,租金下降,激烈的无序金融竞争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甚至还可以导致银行倒闭,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为保护这种租金不至于消散,一个重要的保护手段就是限制进入者的进入,以维持一个暂时的垄断性存款市场,对现有存款市场的少数进入者进行专属保护。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可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对整个社会经济具有重要的外部效应。
3、限制资产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将正式金融部门中的存款化为其他资产,如证券、国外资产、非银行部门存款和实物资产等。金融约束论认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尚不规范,非正式银行部门的制度结构薄弱,存款若从正式银行竞争流向非正式银行部门会减低资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资金若由居民部门移向国外,则会减少国内资金的供应,扩大国内资金的缺口,对国内经济尤为不利。
金融约束是发展中国家从金融压抑状态走向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它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金融监管不力的状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四、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体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体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为与市场行为并存,管制价格与市场价格并存。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政府管制逐渐放松,相对独立的货币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成为影响中国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从上面对有关金融理论的初步分析,我们至少可以考虑:
1、确定金融深化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论与实际金融有着明显的差异,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亦存在其内在缺陷性,但这并不构成金融深化的客观需要,尽管自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各国及欧美的一部分学者对金融深化产生了怀疑,认为全球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和各国金融发展的明显差异使得金融深化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全球性的金融混乱和不和谐。但我们应该认识到:(1)从自由化的进程来看,在政府对贸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经济和各国的经济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总体上保持了经济的增长,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价。(2)东南亚金融危机重要原因是危机各国不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不适当的金融深化措施导致的。实施金融深化的国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监管或放开不管,过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而忽视了经济可持续增长所必须的协调的金融因素,忽视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须具备的内在制度刚性要求。比如,要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必须先有或者同步进行金融体系市场化或完善化,这是金融深化论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们应客观的对待金融深化理论与实践,绝不能因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推行金融深化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就认为金融深化与金融危机二者之间有某种必然的因果关系。实践证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实践会提高经济发展的绩效,还可以提高一个国家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其根本原因在于选择了过于激进、超前的金融深化战略。我国在实施金融体制改革时,不能把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简单的理解为完全取消政府干预的金融自由化,应在放松管制的同时关注市场的落后对放松管制的制约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渐进性、层次性和持续性,“金融深化是伴随着整体经济改革发展的一个渐进过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应根据经济发展的成熟程度和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做出合理的时序选择和安排,分阶段和有计划地进行。”在推进金融深化的过程中,要结合本国金融改革的现实条件和制度风险,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建立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金融体系。
2、金融约束成为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虑到我国目前金融体系中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因此在改革进程中,我们应客观的评价和估计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带来的长期性风险,本着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情况,在经济转轨时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与金融深化相结合的改革方略是显示可行的。
除了解决政府需不需干预经济和金融活动的问题,我国还需要解决如何把握干预力度,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当干预才是造成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本质原因:在危机中资产价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机构破产,从而暴露出金融机构在金融活动中的破坏作用;而金融中介机构的借贷活动与资产价值之间存在着一种政治经济动力关系,政府对金融中介机构或明或暗提供的债务担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机构进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根本原因。金融约束论从信息和激励的角度,抓住了解决经济金融问题的两个基本点,一方面政府应创造条件使决策者掌握信息,或让有信息能力的行为人成为决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拥有的信息能力,为金融中介机构创造持久有效经营的激励机制。当然政府的职责不是直接提供担保和保护,而是促进金融体系市场约束机制发挥作用,积极促进信息的传播,增加市场上可供信息的公开化,并充分发挥掌握内部信息的金融机构和民间组织的优势,而非越俎代庖,过多干预,避免金融约束政策蜕变为纯粹的金融干预政策,严格的金融约束政策与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须臾。“金融约束应该是一种动态的政策制度,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向更具竞争性的金融市场这一大方向的迈进而进行调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预之间静态的政策权衡,与此相关的问题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合理顺序。”
在金融约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亲善市场论”强调的政府只能促进市场建设,不应干预金融经济;也不是“国家推动发展论”所要求的政府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必须始终强力干预金融经济;而应是“市场增进论”的观点,即政府的职能是促进民间部门的协调功能,发挥政府进行选择性控制的补充,避免产生不利于社会大众的道德危害,使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稳步实现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国进行金融体系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要协调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经济货币化”趋势有所增强,货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强度与日增强,广义货币(M2)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说明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广度和深度都有质的变化。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逐步加大。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冲击已经开始影响本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响本国经济的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这说明开放经济中,货币金融政策一经济发展有相当强的关联。因此,在充分考虑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的基础上,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相协调的货币金融政策,避免金融业脱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独自繁衍。
参考文献:
[1]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2]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谈儒勇:《金融发展理论与中国金融发展》[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4]郑泽华等:《金融抑制、金融自由化与中国的金融改革》[J],《西南金融》,2000年第4期。
篇6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
金融的“欺贫爱富”致使资金的城市偏向
在我国,存在明显的农村资金城市化偏向。突出的表现是国有商业银行在其经营管理过程中,将市场定位转移至大城市,通过严格的授权授信和提高上存资金利率的手段控制基层机构资金运用,同时把资金层层上抽。而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网点的主要任务也是吸收农户储蓄。近年来农业银行进行了企业化改革,以盈利最大化为改革取向,并加强风险管理,撤并农村网点,收缩贷款权限,在农村发放的主要是质押贷款,且贷款数量有限。即便是农村信用社改革,其非农业化经营倾向也相当严重,农民、个体工商户很难得到贷款。目前我国邮政储蓄及各商业银行开设的县以下农村储蓄网点,每年吸收农村资金约5000——6000亿元,这些资金通过其内部运行机制全部流入了城市。以承担政策性业务,为农副产品收购、农业基本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提供贷款为初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仅仅承担了收购贷款的责任,其支持农村的力度明显不足。以浙江金华市为例,九五期间,其辖属县市包括农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每年的增量存贷比例仅50%左右。一半左右的资金通过上存上级行、缴存准备金、调剂、拆借及购买国债等渠道流向城市。一些国有银行在农村乡镇的网点功能基本上限于吸收存款并以此为竞争目的发放黄金客户贷款。即使是农业银行,2000年末各项存款存量达101.45亿元,而合计农业贷款、乡镇个私企业贷款(未剔除城市个私企业贷款)也不过31.98亿元,仅占各项存款的31.28%。
正规金融“缺位”,资金市场动作不规范
正规金融长期被赋予保障正规经济资金需求的重任,而我国农村企业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得到所需资金,农村居民个人与正规金融更是无缘。目前正规的农村融资渠道单一,经营范围狭窄,农村的直接融资发展非常滞后:绝大多数农民不知股票为何物;乡镇企业几乎还没有开始利用债券进行融资。虽然以银行、信用社为中介的间接融资在农村金融领域占主体地位,但其金融服务远不能支撑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发展银行名为农业政策性银行,实际上仅仅是一个发放粮棉油收购贷款的银行,与农业开发、农技改造、农田基本建设贷款几乎无缘;农业银行的商业化经营也转向县域以上城市而渐渐冷落农村;农村信用社因其规模小,服务技术滞后,难以承担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重任。近年来,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推广,一定程度缓解了“三农”贷款难问题,但因为农业产出的缓慢性、农业生产的弱质性、农业保险的缺位、农村资产流动性差及农村担保机构孕育缓慢等,使农业贷款存在较高风险性,致使一些直接关系农业发展后劲的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的贷款投入甚少。在正规金融缺位的情况下,一些地方的农民转而致力于组成自己的金融供给系统。结果是助长民间信用,致使一些地方出现了金融失信、金融欺诈。
资金市场价格高,压抑了农村的资金需求
资金外流和民间借贷的高风险,使农村民间资金市场的利率往往高于农业甚至生产性企业的利润率,这种过高的利率压抑了农村资金的需求,并进一步加剧了资金的城市偏向。我国现有2.4亿农户,只有15%的农户获得过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其余85%都是通过民间借贷融资。
同时,正规金融因受更为严格的金融管制,加之农业生产的生物性、季节性与农产品需求的常年性、鲜活性决定了农业是弱质产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农产品需求弹性下降,农产品转入买方市场,农业的市场风险加剧。特别是农村的信息不畅,种植跟着感觉走,经常面临“卖难”降价的困境,又比工商业更多地遭受自然灾害,等等。农业的弱质风险性意味着农业贷款风险大,收益不稳定,影响了信贷投入的积极性。农村居民很难从正规金融得到贷款,金融的单一性与经济的多元化形成明显反差。因而我国农村“高利贷”市场迅速发展,农村资金市场价格偏高,很大程度上压抑了农村的资金需求。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农村资金市场的上述特点决定了现代农村资金市场体系的构成必须与城市、与传统的农村有所不同,仅仅商业金融、无序的民间金融,都不能满足农村各投资主体的融资需要,必须有农民自己规范的合作金融和政府的政策金融参与其间,并发挥重要作用。
建立完善、有活力的农村金融体系
我国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以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国家财政性投资为引导,信贷资金为支持,外资和证券市场资金等各类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的农业融投资体制。据有关资料统计,仅限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养老救济等社会保障、农业科技等五项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就要上万亿元的资金。如此大的资金缺口,仅仅依靠捉襟见肘的基层政府财政支出是不现实的。需要拓展融资渠道。转变单一依赖间接融资的思路,建立适应民营、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中小资本市场,让资金通过更多的直接融资渠道进入实质经济部门。此外,调整农村金融组织格局及界定各自职责。可以考虑设立在农村却很少发放甚至不发放贷款的国有银行基层网点逐步在农村市场上退出;农发行则需要按政策性银行要求使资金到位而不致名存实亡;邮政储蓄网点或完全退出农村或将其在农村吸收的资金以一定形式返还农村;在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带可组建农村民营商业银行,以规范日益活跃的民间金融活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拓宽民间融资渠道,变单一的间接融资为直接融资,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国资本进入农业主产区。
明确各金融机构的职责,发挥其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
强化农业政策性银行功能,发挥对农村经济的基础支持作用。农业发展银行要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多方位服务。加强小额信贷,尤其要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短期贷款、农产品库存贷款、农村公共品贷款,低息为农业基本建设、综合开发提供资金,切实保护农业的基础地位。把农业发展银行办成经营目标明确、治理结构科学、资产状况良好、业务管理规范、内控机制健全、管理手段先进,具有较强政策执行能力的政策性银行。
建立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发挥对农村经济的补充作用。为了适应农户多样化、复杂化的信贷需求,在继续改革和完善正规金融机构的同时,使农村一部分非正规金融机构“浮出水面”。允许民营经济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新设一批县域小型商业金融机构。发展民营的小额信贷银行,补充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不愿给农村个体私营经济贷款造成的融资缺口,使之与国有商业银行进行竞争。积极调整农村金融政策,向私人资本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允许在农村开办私人信用社、私人银行和其他私人金融机构。
健全农业保险机制,发挥对农村经济的补偿作用。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专门从事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或委托农业政策性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国家应利用财政、税收、金融、再保险等经济手段支持和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办涉农保险,引导农民建立互助保险组织。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对农村经济的主体支持作用
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全方位的为农村经济服务,在组织形态、规模方式、经营目的等方面应具有多样化、多层次性。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村信用社进行分类改革。
对商业性经营倾向严重的信用社,顺其发展路径改为商业性金融;对合作性坚持比较好的,继续加以规范,使之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以使其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农村合作金融薄弱的地区,广泛宣传合作金融知识,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适应农村家庭经营和农村经济发展对合作金融的需要,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在组织结构上宜实行二级法人层次,即设立乡镇农村信用社和由乡镇农村信用社入股组成的县级农村信用联社,互为独立法人。
地市及以上只设立负责在信息传递、网络牵头、风险金统筹等方面服务的协会。在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应注重开拓业务品种,扩大业务范围,提高服务能力。
总之,只有更好地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才能使我国农业增长、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使农村经济更快发展,加快建设农村小康社会。
参考资料:
1.胡卫东.“以城乡统筹的理念改革农村金融”.《农民日报》,200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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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全球化的内涵
金融全球化主要是指金融活动超越国界,从局部地区性的传统业务活动发展为全球性的创新性的业务活动。其具体内容包括: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业务、金融资产和收益,以及金融政策与法律制度的全球化等方面。但对金融全球化的定义,国内外学术界不统一。其定义主要是从核心论、趋势论、过程论、一体化论等几种理论来表述。其实质反映了金融全球化是一种趋势和过程、是世界各国或地区金融活动趋于一体化。它具有广泛的内涵,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具体来说,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业跨国境发展而趋于全球一体化的趋势,是全球金融活动和风险发生机制日益紧密关联的一个客观历史过程。
二、金融全球化的主要特点
金融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对我国金融乃至世界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主要特点如下:
1.发达国家及跨国金融机构是金融全球化的规则制定者和主要获益者
发达国家及其跨国金融机构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居于主导地位,是金融全球化的规则制定者和主要获益者。这主要表现在:发达国家金融资本雄厚,金融体系成熟;调控手段完备,基础服务设施完善;以发达国家为基地的跨国金融机构规模庞大,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与之对应,全球金融规则也主要来自发达国家,这些规则总体上有利于其金融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利益最大化。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则经常处于被动的、受制约的地位,面临着“边缘化”的威胁,较少地分享到金融全球化的利益,而较多地受到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冲击。
2.跨国金融机构的全球扩展和全能化运作
从影响金融全球化的因素看,除跨国生产、贸易、投资和科技进步等实体经济因素对金融全球化的推动外,跨国金融机构的全球扩展和全能化运作也为金融全球化构造了微观组织基础,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和日益激烈的金融竞争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持续的技术支持和发展动力。
3.金融资本规模不断扩大,短期游资与长期资本并存
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随着参与全球化的金融主体越来越多,全球金融资本不断扩大。在这其中,既有长期投资的资本,也有短期投机的资本。长期资本的投入有利于一国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而短期游资的逐利和投机,则易引发一国的金融动荡。
4.电子商务的发展,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交易平台
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为全球性金融活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随着电子商务、电子货币的普及,网络银行和网上交易已在全球范围得到应用,全球金融市场将被连接成为一个整体,从而提高金融市场的同质性。
三、金融全球化对中国金融的影响分析
金融全球化是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它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活力,也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系产生巨大的影响。金融全球化在对中国经济和金融发展带来了机遇,同时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1.金融全球化对中国金融的正面效应
(1)金融全球化有利于中国吸引外资,加快工业化进程
中国为实现工业化,需要投入巨额资本和先进的工业技术。外资的引入为中国缓解资金短缺的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带动了技术的扩散和人力资源的交流。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拓展,相当多的资金流向了中国,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国经济发展的资金缺口,并带动了技术的扩散和人力资源的交流。
(2)金融全球化有利于先进的金融运作经验引入中国,提高金融效率
由于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和金融体系较为完善,金融风险控制机制严密。这为中国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和借鉴。同时,金融全球化还提高了国内外金融业间的竞争程度,迫使中国金融机构利用金融创新减少交易成本,提高资本运作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
2.金融全球化对中国金融的负面效应
(1)金融全球化使中国金融业面临挑战
虽然中国参与金融全球化,能给自身带来长远利益。但由于中国市场经济建立较晚,金融体系不够完善,金融业赢利能力和金融风险控制机制不强。如果外国金融机构大规模进入,势必造成巨大的生存压力,金融体系不可避免的要遭受巨大冲击。
(2)金融全球化为国际游资制造金融风险创造了环境
国际游资形成的基本条件就是要有充分的金融自由度和开放度。金融的全球化,一方面扫除和减少了资本在国际间流动的障碍,使资本可以迅速而自由地从一个国家流向另一个国家,从一个市场流向另一个市场;另一方面,利率、汇率管制放开为各类金融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开辟了道路。加之目前国际上尚未对投机资本提供必要的约束机制,若有风吹草动,国际游资就会从所在国大量撤走,从而引发严重的金融动荡。
(3)金融全球化加剧了银行的脆弱性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国家对信贷机构管理不严,银行内部控制也相对薄弱,缺乏严谨的收益衡量和风险评估制度,致使信贷资金分配不当,流入高风险的部门,从而增加了银行的不良资产。利率变动的不确定容易导致银行利息支出的增加高于利息收入的增加,存款利率的上升使银行存贷之间的利差缩小,从而使银行收入下降。
(4)金融全球化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
金融全球化意味着金融资本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与获利。出于获利的需要,国际上许多金融资源被无序、过度开发,金融投机性凸显。加之现代金融交易工具发展迅速,在极短时间内即可完成巨额资金的交易与转移,其去向不确定性很大。这就给中国的金融监管与调控带来严峻的挑战,也削弱了其货币政策的调控力度。
四、中国金融的对策与措施
1.建立真正的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提高中国金融的竞争能力
提高中国金融的竞争能力,国有银行必须建立国家控股的多元化产权制度,进行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
首先,我国国企改革和政府行为是与国有银行产权制度改造密切相关的外部条件,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造成国有银行竞争力低下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两者产权同构,导致银行资产质量不断恶化。为此,必须从整体上把握国企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内在联系,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建立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培育市场竞争机制和竞争能力、维持金融秩序、鼓励金融创新、加大监管力度,使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
其次,对国有银行内部进行治理,建立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不仅有助于解决银行的不良资产,增加资本金,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而且对国有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造,建立经营权、所有权和监督权分立的制度框架,可以形成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摆脱政府的行政干预,使银行的市场化经营获得制度上的保证。
2.加快国有金融机构产权制度的改革创新步伐
(1)转变政府金融管理职能,实现金融创新
转变政府金融管理职能,将政府的金融管理职能转向创造公平竞争的体制环境和提高宏观调控有效性。消除歧视性政策,放宽市场进入标准,按照统一的市场监管原则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展开充分竞争,通过金融创新提高竞争力。
(2)大力开展金融信息化建设,打造金融创新的微观基础
我国金融机构之所以缺乏自主创新的动力,金融机构本身产权不明晰、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是重要内因。为此,必须加快国有金融机构产权制度的创新步伐,通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打造金融创新的微观基础。目前,金融机构的创新突破口应主要围绕金融工具、金融业务和金融电子信息化展开。针对金融工具的有限性,可利用股票市场的先发优势,适时发展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针对负债类业务多于资产类业务,积极发展票据和国债回购市场,推进金融资产的证券化进程。针对金融效率对交易和清算手段的依赖性,着力进行金融电子信息化建设,使金融运作基于电子化的平台而获得质的飞跃。
3.改革和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1)完善金融监管的法规体系,加强风险防范
首先要转变金融监管政策的基础和方式。金融监管手段必须以法律为基础采取间接手段进行,通过严密的法规约束当局的金融监管行为,在日常监管中基本取消行政命令式的监管办法。
当前中国金融监管存在重合规性、轻风险性的问题。合规性监管偏重于事后化解,这种方式较为被动,纠正成本也很高。风险监管则是根据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以及内部管理的评价,提高监管要求,注重于事前防范,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风险带来的损失。为了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营,监管重点要更多地关注银行机构及其资本所将承担的最大风险,要加强对银行的资产质量、管理水平、盈亏等经营状况的风险性检查,建立风险预警和危机处理机制。有效的金融风险预警是确保金融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在中国,实行金融风险预警,关键在于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危机处理机制是化解危机、减小损失的最后防线。金融活动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此,诱发金融风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参与,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联合监管防范体系是建立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有力保障。
(2)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提高金融监管效率
随着金融机构之间交叉业务的增多,需要监管主体之间加强合作。中国目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各自拥有各自的监管范围。尽管监管机构高层之间有定期会晤制度,就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磋商。但是,在监管的实施当中仍能存在着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还需三个监管主体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及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降低监管成本,提高金融监管效率。此外还要及时解决分业监管中的政策协调问题,协调银行、证券、保险对外开放及监管政策以及交流有关监管信息等,最终实现协同监管制度化。
4.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提高中国的金融监管水平
与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其内容主要包括:参加金融监管的国际性组织,进行金融监管的双边或多边合作,对跨国银行进行联合监督以及推广应用金融监管国际规范等。要加强与跨国金融机构的母国监管当局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对不符合监管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要坚决予以阻止。对流进与流出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资本,建立相关的动态跟踪数据,与相关国家实现数据互换,使资本流动特别是短期资本的流动置于国际监视之下,为政府间多边监管合作及救助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厉以宁:全球化与中国经济[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0,(6)
[2]马琳:中国如何应对金融全球化的冲击[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1)
[3]阮翠霞:浅析金融全球化成因[J].承德民族师专学报,2005,(01)
[4]谭保华王微:浅谈金融全球化给世界各国带来的机遇和风险[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02)
[5]樊纲:21世纪的金融全球化和国际金融改革[J].中国外汇管理,2000,(1)
[6]焦继军:金融全球化的风险与中国金融控制[J].安阳大学学报,2003,(04)
[7]黄燕茹:金融全球化趋势下的中国金融风险防范[J].河南社会科学,2002,(06)
篇8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的有关协议,中国银行业开放时间表的主要内容包括:(1)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在加入WTO后,立即取消在下列城市的限制,即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在加入WTO一年内,取消在广州、青岛、南京、武汉的限制;在加入WTO二年内,取消在济南、福州、成都、重庆的限制;加入WTO三年内,取消在北京、珠海、厦门、昆明的限制;在加入WTO四年内,取消在西安、沈阳、宁波、汕头的限制,加入WTO五年内,取消全部的地域限制;(2)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客户限制,在加入WTO二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即人民币的批发业务放开;在加入WTO五年内业务,允许外资银行对中国居民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即人民币的零售业务放开。显然,这是一个渐进式的对外开放协议。
在这个协议的框架下,基于对中国内地金融市场的不同判断,不同的机构对于外资银行的进入速度表现出不同的预期。总体上看,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相当谨慎的预测。这一点以找重开拓高端市场的花旗银行为代表。花旗银行的专家在分析其进入中国市场的份额预期时强调,如果花旗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太高了,华尔街的分析师会提醒投资人:“花旗正在成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银行。”这会降低银行在市场上的价值,这不是股东们所愿意看到的,因此这些聚焦高端客户的部分外资银行只会努力做好在中国的、其市场定位范围内的部分业务,但不会追求市场的份额。换言之,在花旗银行的专家看来,如果不能为花旗银行带来不低于其在其他市场的盈利水平,花旗银行是不会盲目扩大在中国市场的份额的。这一点在近期花旗银行浦东分行对于理财客户最低存款限额的规定上就可见一斑。
(2)谨慎的预测。这一点以渣打银行的研究报告为代表。渣打银行的研究报告预期,在中国加入世贸十年后,外资银行在中国贷款市场的占有率会由现时的低水平上升至百分之八。根据该报告的预测,假如开放银行市场能让银行业总借贷额在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零年间每年增长13%,外资银行贷款增长每年将达到四成的复式增长,在二零一零年时外资银行贷款额将有百分之八的市场占有率。目前,外资银行在中国内地的贷款市场占有率仍低,截至2001年九月时,外资银行的放贷额只及中国内地银行业的百分之一点七。
(3)较为广泛接受的预测。目前经济界被较为广泛接受的预测,是预计10年之内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平均会达到10%,这一预测稍高于渣打银行的预测速度。
(4)乐观的预测。这以亚洲开发银行的专家的预测为代表。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首席代表莫利预测说,中国的银行将在入世后丧失相当大的市场分额,其利润份额也将大大缩小。他说,目前外资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所占的份额过低,中国加入WTO后10到15年,将可能占据中国金融市场约30%的份额。
那么,如果外资银行按照上述较为乐观的预测的速度进入中国市场,是否会引发中国的银行危机呢?实际上,对于银行体系来说,只要不发生支付危机,只要流动性保持较好状态,即使出现较大比例的坏账或数额较大亏损,也能在相当的时期内维持正常的运营局面,这是为各国的银行体系所证明的。因此,即使外资银行以上述速度进入中国银行市场,在某种临界状态下,中国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即使失去一大批存贷款客户,也未必发生支付危机,而且,在这种限定的前提下,我们所能收到的必然是银行类金融服务得以改善的效果。这里所说的临界状态,是国有银行体系通过拓展业务带来的相对稳定的增量负债来支持包含一定比率的不良资产的流动性资产及总资产。根据现有的实际数据和经验比例,这是不难测算出来的,而且国有银行也是不难满足和达到这一临界指标的。因在此前提下,所谓外资银行的进入会引发金融危机基本上可以说是耸人听闻的说法,中国的分步骤市场开放策略更是分散了外资银行迅速进入可能对国内银行业带来的冲击和风险。
当然,在保证不断拓展业务、并且不发生支付危机的临界状态以下,中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只有提高营运效益才能不断补足核心资本,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外资银行的进入当然会导致部分优良客户的流失,但是我们的分析和预测不能静态地看待中资银行的经营行为,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中资银行既有坐以待毙的可能,更有能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在外资银行压力下加快内部市场化改革、并维持和争夺业务份额的可能。
二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竞争力对比分析
实际上,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速度,取决于不同银行的市场定位及其相对的竞争优势。
一般来说,外资银行在经营机制方面的优势目前来看是明显的。由于外资金融机构在国际声誉、薪酬待遇、激励制度等方面比中资银行有较大的优势,可能会导致一定程度的国内银行人才外流。由于外资银行的市场定位和以盈利为导向的经营目标,外资银行通常会注重高端市场的开拓,注重高增值和高收益的业务,这一部分业务在整个市场份额中的比率是有限的。同时,外资银行为外资企业等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所促进的优质企业的成长,业能够带动总体的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与此相对应的是,由于市场定位和中国金融监管当局对于外资银行设立网点的约束,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银行对吸收居民储蓄存款的兴趣有限,对于企业存款的竞争会相对激烈。
因此,在当前对于中国加入世贸之后外资银行进入市场后的影响的讨论中,一些金融机构实际上有意无疑地夸大了外资银行对于中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力,这一夸大可能会形成政策上的影响力而对促进金融机构推进改革发挥积极的影响,但是也可能误导金融界对于外资银行的政策举措。即使不考虑当前外资银行相当有限的市场份额,对于外资银行竞争力的夸张实际上也低估了中资银行本身具有的竞争力和相对优势。近10年来,中资银行业的管理人员日益年轻化、专业化、技术装备具有国际水平,分支机构网点更是遍及全国,而且在五年的准备期里,中资银行还有很多事可以做。
另外,在中国市场上拓展业务的外资银行同样面临许多经营风险,相比之下还缺乏国内银行所具有的各种优势。中国虽然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放开外资银行在华展开业务的机会,但真正的市场开放,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与一连串金融改革齐头并进的。外资银行在华经营既有跨国投资的一般风险特点,也有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同的中国特色的风险。首先是道德风险。由于中国市场还缺乏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良好的信誉环境,导致一些企业经营者滥用和挪用贷款,这会直接或间接增加外资银行的风险,这是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都共同面对的。其次是市场风险。由于中国的非经常项目还没有对外开放,一定程度上也对外资银行深化业务形成了约束。再次是信用风险。由于中国企业的资信程度还较低,企业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靠性有限,连带影响贷款的偿还能力,这是西方银行系统不常见的现象。从资金来源方面,实际上人民币资金来源问题始终困扰着外资银行,加上没有一个公开、有效的最终贷款者制度,致使外资银行承担着较高的流动性风险。还要指出的是,外资银行在信息技术支持等方面并不比中资银行高出许多。中资商业银行经过20多年的磨练,在信息技术支持等方面虽然与国际著名银行尚有差距,但距离并不大,而且外资银行无论投入多少资金和物力,在网点规模上仍无法与中资银行分庭抗礼,在人文环境上,外资银行更无法与中资银行相抗衡。
因此,更为务实的看法,可能是国内银行和外资银行在竞争中合作,共同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共同把中国金融市场的蛋糕做大,则国内银行和外资银行都能够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
三从香港市场的银行竞争格局内地银行市场的演变趋势
市场的开放会引发金融市场的动荡吗?不仅国内家电等行业的开放不能证明这个结论,以金融市场高度开放的中国香港为例,外资银行的灵活进出和高度竞争,实际上推动了相当银行体系的完善和发展,而且到目前为止,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也是有限的,而不是支配性的。
历史地看,20世纪80年代可以说是香港银行业的黄金时代。香港是世界上除纽约、伦敦之外,外国银行最多的第三大银行中心,全世界资产排名表前50名的银行中有44家在香港开有分支机构。溯本探源,1978年3月以来,香港取消限制,向外资银行打开大门,金融政策逐步自由,才吸引了大批外资银行蜂拥而至。香港金融业因此发展迅速,直追纽约、伦敦等国际金融中心,而成为世界上金融机构密度最大的地区之一。
目前,香港银行市场主要由三大银行集团主导,即中银集团、汇丰-恒生集团及渣打银行香港分行。三大银行集团占香港整个银行贷款市场50%以上,处于第二层次的东亚银行占4.5%,道亨银行占3.5%,其他中小型银行份额不高,平均市场占有率仅1%-2%。
历史地看,20世纪80年代的香港银行市场开放前可以说是英资独霸市场,现在历经风雨后的的香港银行业是天下三分,其一是英资银行,它在香港银行体系中一度居于垄断地位,主要有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其二则是中银集团系的中资银行,它在香港已有70多年的历史,但是真正崛起也只是伴随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20年间的事情。其三则是其它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家外资银行,它们大多是实力雄厚的国际性大银行,在世界500家大银行中排在前100位。主要有美资银行、日英银行、加拿大银行和欧洲、亚洲、澳大利亚各国的银行,其中以美、日资银行为最强大。剩下的一股力量就是当地银行也称华资银行,居于香港银行业的第四梯队,它的黄金时代是1946年至1964年,华资银行规模小、分支数量多,在香港华人特别是中下阶层和中小企业中独具竞争力。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或被外资大银行及其它机构参股控股,或被被全面接管,真正独立的只剩下三五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市场定位和自身的盈利空间,共同促进香港金融体系的发展。目前,香港的银行业的资本充足比率高达18.8%,远高于巴塞尔协议要求的8%,而且香港银行的平均盈利水平为亚太区内最高,股本回报率达15%,开?藕途赫愀垡幸荡吹墓灿庖坏愣杂诘鼻爸泄诘匕盐胀庾室锌沤碳捌溆跋煊邢嗟钡慕杓庖濉?/P>
四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之间的竞争性合作会推动中国金融体系运作效率的提高
如前所述,由于外资银行与其中资银行的市场定位不同,所具有的相对比较优势也存在差异,因而尽管外资银行的进入会对中资银行的经营形成相当的压力,但是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同样存在广泛的合作空间;由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速度是渐次推进的,因而外资银行的进入并不容易引发银行危机或者金融危机。在这个金融开放的进程中,真正可能导致金融危机的,是中资银行在外资银行的经营压力下,不能及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效率,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可以预计,外资银行的进入会促进中国银行业的市场重组进程,中国加入世贸之后开放银行市场将增加银行的收购与合并活动,而且并不限于大陆银行之间的合并,也可能涉及外资银行。特别是考虑到部份外资银行有兴趣与内地银行合作,从而受惠于内地银行现有的网络及市场声誉,这种购并活动会趋于活跃,并且使得中国内地的银行业的竞争更为激烈,从而促使银行体系运作效率的总体提高。
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的竞争性合作,能够共同把中国金融市场的蛋糕作大。实际上,外资银行能够选择进入中国市场,也是与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分不开。在这个不断扩张的市场中,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因为经营优势的差异,选择服务的市场区间自然会有差异。例如,从目前有限的几家外资银行看,由于这些外资银行的运营成本高,只能把注意力集中在大客户上,例如,花旗银行要求理财的客户每个星期存款帐户不低于(或等值于)2000美元,客户每月日平均总存款额不低于(或等值于)5000美元,否则将收服务费人民币50元或美金6元。汇丰银行则要求客户的定期存款的起存金额为2000美元,活期存款虽然不设起存点,但如果客户每半年的账户平均金额低于2000美元,则要收取每6个月20美元的服务费。与此形成对照的而是,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中资银行则更多地是利用广泛的网络布局服务于更多的普通客户。在这个竞争性合作的过程中,中外银行之间是竞争对手,也是策略伙伴。而银行市场的竞争将使得企业和居民等金融服务的最终消费者获得益处,他们将切实获得更好的金融服务和更多的金融服务选择空间。
篇9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对各种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经营流程和市场退出按照法律和货币政策实施严格管理,通过行政手段严格控制各金融机构设置和其资金运营的方式、方向、结构及空间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银行等金融企业谨慎运作,控制经营风险,确保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清偿力,能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和市场竞争机制良好运作,在银行业的稳定和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当出现金融风波,甚至金融危机时,可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保持银行业等金融企业的稳定。
但随着金融国际化,自由化和国际金融电子化技术迅速发展和金融创新,金融抑制难度不断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领域造成“非市场性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扭曲了金融资源的价格,造成虚假供求关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实际利率(存、贷款利率)被压得过低,不能真实反映资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其表现为政府对公营部门强制性低息信贷以及外汇市场的外汇管制等。对银行体系规定过高的准备金率和流动性比率也是价格扭曲的一种形式2、导致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损伤市场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为的力量替代市场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项管理费用,间接成本是阻断市场力量的资源配置作用而产生的对银行等金融企业效率的破坏,同时,金融业务易被少数国有金融机构所垄断,缺乏竞争,金融效率低下。3、导致市场分割。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金融抑制经济中金融体系的“二元”状态:一方是遍布全国的国有银行和拥有现代化管理与技术的外国银行的分支网络,组成了一个有限的,但却是有组织的金融市场;另一方则是传统的、落后的、小规模的非正式金融组织,如钱庄、地下金融市场等。其次表现为与“二元”体系相关或不相关的资金流向的“二元”状态:有组织的金融机构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贷利率,将资金贷给公营部门及少数大企业,而大量小企业及住户则被排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只能以较高的利率从非正式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贷款。另外,金融抑制还导致政府不适当的资金投向干预而累积大量的金融风险。
可见,金融抑制是“通过扭曲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再加上其他手段,这种战略会缩小或压低相对于非金融部门的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或实际增长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张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场机制,其结果自然难免导致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滞后甚至丧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内在缺陷性
1973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罗纳德·麦金农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贸易与资本》一书,其同事爱德华·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一书。两人都以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他们首次指出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症结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发展中国家建立一个以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金融体制,即实现金融深化,开创了金融深化理论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论主要针对当时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对利率和信贷实行管制等提出批评,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战略,以金融自由化为目标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开放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以及货币价格(利率)市场化,使利率真实反映市场上资金的供求变化,由市场机制决定生产资金的供求变化和流向,刺激社会储蓄总供给水平的提高,从而便利资本的筹集和流动,有效地解决资本的合理配置问题,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由此可见,金融深化理论为发展中国家促进资本形成,带动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思路。它既弥补一般货币理论忽略发展中国家货币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传统发展理论忽略货币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强调了金融体制和金融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进而为发展中国家制定货币金融政策,推行货币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一理论及政策建议得到世界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积极支持和推广,同时也得到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赞赏,对20世纪70年代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制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透过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我们可以发现金融深化暗含这样一个假设:金融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开的,并存在一个竞争完全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且市场中的主体是理性的。但现实经济使得金融深化理论假设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为:1、现实的金融市场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贵的信息搜寻成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问题,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面临两大约束,一是利率限制导致的利率约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导致的信息约束。金融深化理论只重视前者,而忽视后者。由于信息约束,放任金融市场自由化会造成多方面的市场失灵,导致金融体系动荡。2、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对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约。金融市场的落后是政府过度管制的原因,而过度管制又导致金融市场的更加落后。忽视市场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会带来市场混乱。金融深化理论主要研究和强调的是后者,忽视前者对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过程的制约。超越或滞后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自由化都会给金融市场带来混乱和不稳定。3、金融深化使得国际流动资本对开放资本项目国家货币的投机更加容易,使小国经济或落后经济容易出现经常性的波动,它不仅没有起到稳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经济增长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动所侵蚀,这些国家为了经济的稳定,不得不采取适当的官职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很不适应。金融深化理论表面上研究的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问题,提出的政策主张应该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但他们的研究对象是以私有制基础的完善的市场经济,实际上适用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金融深化理论的政策主张和目标对于小国或经济落后国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就是明证。
三、金融约束及其政策取向
进入9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成就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尤其是应用到政府行为的分析中。但很多经济学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领域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托马斯·赫尔曼、凯文·穆尔多克、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基础上,提出了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部门选择性地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了金融深化,提出经济落后、金融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应实行金融约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率低并且可以预测的,正的实际利率),通过对存贷款利率加以控制、对市场准入及竞争加以限制以及对资产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来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并提高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本人认为它对我国制定金融政策同样具有参考价值。
金融约束是一种选择性政策干预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刺激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发展,并促进金融深化。金融约束是与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约束的前提条件是稳定的宏观环境、较低的通货膨胀率、正的实际利率。最关键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从金融部门攫取租金,而“金融约束的本质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而不是直接向民间部门提供补贴。”
租金创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来达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准入政策、定向信贷和政府直接干预等创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银行和企业获得了超过竞争性市场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这就可以说政府为它们创造了租金。通过创造经济租金,使银行和企业股本增加,从而产生激励作用,增加社会利益。
金融约束的政策取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政府应控制存贷款利率。即将存款利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证实际存款利率为正值),减低银行成本,创造增加其“特许权价值”的租金机会,减少银行的道德风险,激励其长期经营。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适度,则金融约束是有好处的;如果控制力度过大,资源配置将受到扭曲,金融约束将会蜕变为金融抑制。只要干预程度较轻,金融约束就会与经济增长正相关。
2、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政策。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进入,而是指新的进入者不能侵占市场先入者的租金机会,如果没有市场准入的限制政策,银行数目的增加将使资金市场竞争加剧,租金下降,激烈的无序金融竞争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甚至还可以导致银行倒闭,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为保护这种租金不至于消散,一个重要的保护手段就是限制进入者的进入,以维持一个暂时的垄断性存款市场,对现有存款市场的少数进入者进行专属保护。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可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对整个社会经济具有重要的外部效应。
3、限制资产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将正式金融部门中的存款化为其他资产,如证券、国外资产、非银行部门存款和实物资产等。金融约束论认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尚不规范,非正式银行部门的制度结构薄弱,存款若从正式银行竞争流向非正式银行部门会减低资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资金若由居民部门移向国外,则会减少国内资金的供应,扩大国内资金的缺口,对国内经济尤为不利。
金融约束是发展中国家从金融压抑状态走向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它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金融监管不力的状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四、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体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体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为与市场行为并存,管制价格与市场价格并存。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政府管制逐渐放松,相对独立的货币金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成为影响中国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从上面对有关金融理论的初步分析,我们至少可以考虑:
1、确定金融深化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论与实际金融有着明显的差异,传统的金融深化理论亦存在其内在缺陷性,但这并不构成金融深化的客观需要,尽管自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各国及欧美的一部分学者对金融深化产生了怀疑,认为全球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和各国金融发展的明显差异使得金融深化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全球性的金融混乱和不和谐。但我们应该认识到:(1)从自由化的进程来看,在政府对贸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经济和各国的经济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总体上保持了经济的增长,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价。(2)东南亚金融危机重要原因是危机各国不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不适当的金融深化措施导致的。实施金融深化的国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监管或放开不管,过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而忽视了经济可持续增长所必须的协调的金融因素,忽视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须具备的内在制度刚性要求。比如,要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必须先有或者同步进行金融体系市场化或完善化,这是金融深化论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们应客观的对待金融深化理论与实践,绝不能因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推行金融深化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就认为金融深化与金融危机二者之间有某种必然的因果关系。实践证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实践会提高经济发展的绩效,还可以提高一个国家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进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其根本原因在于选择了过于激进、超前的金融深化战略。我国在实施金融体制改革时,不能把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简单的理解为完全取消政府干预的金融自由化,应在放松管制的同时关注市场的落后对放松管制的制约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渐进性、层次性和持续性,“金融深化是伴随着整体经济改革发展的一个渐进过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应根据经济发展的成熟程度和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做出合理的时序选择和安排,分阶段和有计划地进行。”在推进金融深化的过程中,要结合本国金融改革的现实条件和制度风险,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建立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金融体系。
2、金融约束成为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虑到我国目前金融体系中累积了大量的金融风险,因此在改革进程中,我们应客观的评价和估计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带来的长期性风险,本着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情况,在经济转轨时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与金融深化相结合的改革方略是显示可行的。
除了解决政府需不需干预经济和金融活动的问题,我国还需要解决如何把握干预力度,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当干预才是造成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本质原因:在危机中资产价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机构破产,从而暴露出金融机构在金融活动中的破坏作用;而金融中介机构的借贷活动与资产价值之间存在着一种政治经济动力关系,政府对金融中介机构或明或暗提供的债务担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机构进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根本原因。金融约束论从信息和激励的角度,抓住了解决经济金融问题的两个基本点,一方面政府应创造条件使决策者掌握信息,或让有信息能力的行为人成为决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拥有的信息能力,为金融中介机构创造持久有效经营的激励机制。当然政府的职责不是直接提供担保和保护,而是促进金融体系市场约束机制发挥作用,积极促进信息的传播,增加市场上可供信息的公开化,并充分发挥掌握内部信息的金融机构和民间组织的优势,而非越俎代庖,过多干预,避免金融约束政策蜕变为纯粹的金融干预政策,严格的金融约束政策与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须臾。“金融约束应该是一种动态的政策制度,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向更具竞争性的金融市场这一大方向的迈进而进行调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预之间静态的政策权衡,与此相关的问题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合理顺序。”
在金融约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亲善市场论”强调的政府只能促进市场建设,不应干预金融经济;也不是“国家推动发展论”所要求的政府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必须始终强力干预金融经济;而应是“市场增进论”的观点,即政府的职能是促进民间部门的协调功能,发挥政府进行选择性控制的补充,避免产生不利于社会大众的道德危害,使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稳步实现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国进行金融体系改革的过程中,也必须要协调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经济货币化”趋势有所增强,货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强度与日增强,广义货币(M2)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说明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广度和深度都有质的变化。货币金融在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逐步加大。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冲击已经开始影响本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响本国经济的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这说明开放经济中,货币金融政策一经济发展有相当强的关联。因此,在充分考虑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的基础上,制定与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相协调的货币金融政策,避免金融业脱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独自繁衍。
参考文献:
[1]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2]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谈儒勇:《金融发展理论与中国金融发展》[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4]郑泽华等:《金融抑制、金融自由化与中国的金融改革》[J],《西南金融》,2000年第4期。
篇10
一、资金短缺条件下的储蓄动员机器
在1996年之前,中国的资金供求形势,一直是非常紧张的。按照钱纳里的理论,中国是典型的国外和国内资金“双缺口”的发展中国家。在这种情况下,农村金融机构在整个国民经济和金融发展过程中,主要扮演储蓄动员机器的角色。
实际上,自计划经济时期,包括农村金融在内的整个金融体系,都是按照二元经济和二元金融的逻辑,围绕城市工业化建立和发展的,是一种城市偏向性(city—bias)的金融安排。当时的中国金融体系,实质上是如林毅夫等所言的因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策略”而内生出来的一种融资制度安排。这一融资制度的中心,是为发展重工业筹措、配置资金。这样的制度安排,由计划经济时期,一直延续到1978年之后。
1978年后,市场的逐步放开和各个地方对经济增长的追求,使得资金短缺,更加成为发展的瓶颈。作为金融中介的各类金融组织,延续并强化了储蓄动员功能。笔者曾经发表了多项研究,说明了在资本短缺的基本背景下,大量资金在中央政府主导的金融纵向分割和地方政府主导的金融横向分割下,流向了国有工业部门。在政府的金融控制下,长期金融发展让位给短期经济增长,使得金融功能财政化,金融机构扮演起“第二财政”角色:在动员储蓄过程中,替代税收收入功能;在资金贷放上,替代财政支出功能。因此,金融机构在农村的活动主要是为了城市部门工商业发展动员储蓄。正式金融安排的动员储蓄目的,必然与农村非正式安排可能产生的储蓄分流发生冲突。于是,在政策设计者眼中,正式金融安排和非正式金融安排是水平竞争,而非垂直合作关系。压抑民间非正式金融组织的发展,以确保农村正式金融组织储蓄动员功能的发挥,就是这段时期金融政策演变的重点。
从“政府与市场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角度,描述了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特殊逻辑: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来源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动员储蓄,为工业化、城市化动员储蓄和方便政府控制的需要,而非基于解决农村融资困境的基本问题。由此,使得农村金融安排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动员储蓄的机器,资金外流、农村“失血”是这种制度安排的必然。
可见,在20世纪50年代确定以重化工业化作为国家目标之后,为了获得工业化最稀缺的要素——资金,国家对金融业采用了完全垄断的方式,控制由乡村到城市的所有金融机构网点,动员一切可能的力量(当然包括资金),进行国家工业化的努力。周立、胡鞍钢的研究显示,1970年代末以来的改革,使得金融控制的方式发生了转变,由于改革本身就是将经济自利还给民间的过程,这一过程也自然伴随着国民财富的转移——由“集财于国”到“散资于民”。原来由政府集中控制的资金,在改革后散布在民间的各个企业和居民手中。这使得中央财政能力大大下降,逐渐变为“弱财政”。经济改革和转轨的需要,要求中央政府必须要有强大的动员和支配资源能力。为了收集民间资金,中央政府以组建国有独资专业银行和拆分中国人民银行为主要标志,建立了一个以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为主体,以行政区划为网点分布原则的强大的金融部门,自上而下地将触角延伸到各个民间部门,去替代利税上缴的计划制度安排,重新集聚财富,将储蓄转化为投资,这启动了中国金融业的大发展,带来了金融资产的迅速膨胀(“高增长”)。但是,由于资金配置不是依据市场原则,而是依据中央政府的财政投资安排,出现了发展经济学中所言的“没有发展的增长”(“低效率”)。例如,在1980年代至1990年代中期的专业银行体制下,每一家专业银行都对准相应的行业和地域,互不混淆,形成了金融纵向分割的局面。直到地方政府介入金融发展时,这一局面才有所打破。
1984年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前,地方政府并没有控制金融机构的冲动,因为在集权经济体制背景下,财政远远比银行更重要。当时国有金融体系的纵向分割基本上是中央政府的一手安排,各地庞大而均齐的银行科层组织结构,明显地带有中央政府自上而下着意安排的痕迹。但伴随中央财政能力的下降,中央计划内安排的资金越来越不足以继续支付地方投资建设所需的资金,地方政府在财政包干制下,也开始有意识地减少其税收努力,使得基本建设投资体制不得不由财政拨款转为银行贷款(“拨改贷”)。投融资体制的改变,使得地方政府将关注对象,由财政转向了银行。于是,地方政府开始加强对当地金融机构的控制。一方面,它们竭力控制国有银行在当地的营业网点(国有银行和新兴的专业银行也有在各地铺设网点的冲动),另一方面,自行组建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并争取在本地设立融资中心、证券交易中心等,力图最大程度地动员本地储蓄,让本地储蓄用于本地投资,尽力争取吸引并利用外地资金。其后果是,各类国有金融机构在各地网点迅速膨胀的同时,由地方控制的各类金融机构甚至非法融资机构遍地开花,出现了各地方激烈的“金融竞赛”局面,将金融机构又横向分割为块块。地方政府介入金融发展过程后,各地区经济发展普遍出现了这样一副景象:地方官员的升迁竞争主要表现为地方政绩竞争;地方政绩竞争主要表现为经济增长竞争;经济增长竞争主要表现为投资竞争;投资竞争主要表现为金融资源竞争;金融资源竞争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竞争。由此,以“银行多过米铺”为标志,进一步推动了中国金融规模的“高增长”,但也加剧了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政府对金融业的控制,使得金融机构发挥的主要是动员储蓄,而非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的功能。设在农村的金融机构尤其如此,农村正式金融部门在吸收储蓄上,必然与非正式部门发生竞争,而非正式部门吸收的储蓄,并不会像正式部门那样,可以通过行政命令和资金划拨,朝向政府意愿的投资方向放贷。因此,政府和正式金融部门都有打压农村非正式部门发展的冲动,而正式金融部门动员的储蓄,又大部分流出了农村社区。所以,资金短缺形势下,农村金融体系出现了“双重失灵”——“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同时并存。“三农”领域,则出现农业缺投入、农村缺资金、农民难融资的农村金融困境。
二、储蓄动员角色的体制背景
农村金融体制之所以呈现上述逻辑,与计划经济以来政治经济体制安排的宏观背景密不可分。这要从中国传统体制形成逻辑的分析中,进一步探寻其发展(见图2林毅夫等做出的分析框架)。
在20世纪50年代以“一化三改”为标志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国的大规模的工业化才开始真正起步。而独特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意识形态,使中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与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化道路,有着重大的区别。这种区别最主要体现在资本原始积累方式上。
早期资本主义国家资本的原始积累,一是靠类似“羊吃人”的圈地运动把农民赶出土地,强制发展资本主义大农业,同时给现代化工业的建立提供劳动力和原材料的准备;二是靠海外殖民掠夺,扩大原材料来源和商品销售市场。这两种资本积累手段在后来进行工业化的国家,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可能采用。那么工业化的原始资本积累由何而来?首先提出社会主义资本原始积累问题的理论家是苏联的“托洛斯基派”叶·阿·普列奥布拉任斯基,他认为社会主义原始资本积累是在“国内外市场相对隔离”的条件下,通过“不同经济成分之间的不等价交换”所得到的“来源于国营经济综合体之外的物质资源的积累”,“这种积累在落后的农业国中应当起非常重要的作用”。尽管当时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理论遭到斯大林的严厉批判,但通过国内不等价交换积累原始资本的方式,在苏联的工业化过程中实际上被采用了,并且成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积累原始资本的通行方式。
按照林毅夫等的分析框架,1949年以后,中国在极低的工业化起点(人均国民收入仅为50美元)上开展大规模工业化建设,同样面临着资本原始积累问题。为了服从这种重化工业优先的发展战略,中国建立了一套类似于苏联,又有很强中国特色的一整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通过“低利率”、“低汇率”、“低工资”、“低农产品与原材料价格”等价格扭曲政策,实现了“高积累”,设置了一套维持“不等价交换”的资源计划配置制度,来推进中国工业化的进程。由于当时中国的国情状况就是所言的“一穷二白”,而国家经济最主要的支撑是农业部门。于是,一系列不等价交换的体制剥夺的对象最终自然转向农业部门。
在工业化起步和推进过程中,中国为何要扭曲价格,以推进工业化进程呢?原因在于,重化工业优先的赶超战略需要动员大量社会资源,而中国当时经济剩余主要来自农业,数量少、分布分散、政府在农村的税收能力低。为此,需要有一套不同于市场调节机制的宏观经济政策环境,使资源的配置有利于重工业发展。具体地说,就是要人为地降低发展重工业的成本,同时提高资源动员能力,包括为重工业发展提供廉价的劳动力、资金、原材料,以及进口设备和技术。为此,就要全面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人为扭曲利率、汇率、原材料、劳动力等各种生产要素与产品的价格。最终建立起一个资源的计划配置制度,在微观经营体制上,城市部门表现为国有工业企业,农村部门表现为。由此带来的产业结构失衡、效率低下、农村部门的凋敝,是制度安排的必然结果。农村金融体制,自然也服从这样的发展逻辑,成为为工业化、城市化积累低成本资金的必然安排。
即使在1978年以后,多次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也都是在支援“三农”的名义下,壮大了为城市工商业发展动员储蓄的基础。以“一国两策,城乡分离”为基本特征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不仅使得金融供给远远不敷农村金融需求,反而使农村地区出人意料地成为金融资源的净供给者。农村金融供求表现出了总量和结构的明显失衡。农村建设和发展没有完成“非农化”,农村资金却一直在“非农化”,农村金融机构似乎成为农村资金的大漏斗,它们在农村吸收储蓄存款而对农户和涉农企业的贷款相当少,甚至不少地方的商业银行根本就不对农户和涉农企业发放贷款。从短缺经济角度看,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使得中国农村金融的供不应求成为常态,农村发展也长期处于“负投资”的状态。面对总量越来越大,结构越来越丰富的农村金融需求,制度安排的农村金融供给却一直是刚性,甚至是相对萎缩的。
三、资金形势的方向性转变
资金短缺和政府的金融控制同时并存的条件下,金融机构下乡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农村储蓄,然后配置到投入产出比高的非农领域。所以,一家家设在农村的金融机构,成为把农村资金抽取到城市的一根根管子。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如此,连所谓的“支农主力军”——农村信用社,自1970年代以来,实际上也一直是向农村“抽血”的主力军。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1992的数据和《中国农村住户调查》1996年的数据显示,自1970年代开始,农村信用社对农村的贷款余额就持续小于农村的存款余额(即贷/存比小于1)。1980年代贷/存比大体在1/2左右,1990年代大体在2/3左右。其中,1995年农户储蓄仅有22%用于农户贷款。即农民似乎在“自愿”地把资金让渡出去,以至于农村存贷差成为各家金融机构争夺的对象。1990年代中后期的银行商业化改革,使得各家金融机构出于成本收益考虑纷纷撤出农村市场,此时就留下来在城市里没有大本营的农村信用社,它被多次强调恢复合作制,并冠以“支农主力军”的名号。但实际上,农户从农信社获得的贷款仍不足其向农信社存款的1/3,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今。
事实上,在资金短缺时代,农村金融改革几乎没有成功的条件,作为置身于整体经济和金融体系中的弱势金融组织,农村金融机构只能扮演储蓄动员机器的角色。这导致了农村“缺血”现象日益突出,农村资金不断“净流出”,使得中国农民事实上在集体“扶富”,成了资金的净供给者。
但是,资本短缺的状况,在1990年代中期,发生了方向截然不同的变化。自1996年起,中国金融体系的资金,由短缺走向连年过剩,主要体现在金融机构由贷差到存差的转换上。
由图3可见,1978-1995年间,人民币存贷款一直处于贷差状态,在1987年,贷/存比达到最高(140.7%),当年贷差为2144亿元。1991和1994年,贷差都超过了3000亿元。但1996年开始,贷差转为存差,而且连年大幅度上升。贷/存比低于1,连年大幅度下降。比如,人民币存差增长率由2004年底的28.84%提高到2005年6月底的38.81%,人民币贷/存比由2004年底的73.65%下降至2005年6月底的69.18%。超过30%,即8.5万亿元资金处于闲置状态。2006年一季度,贷/存比进一步下降到68.3%,9.2万亿元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到2009年5月,金融机构的贷/存比进一步下降到66.3%的历史低点,存贷差已达18.4万亿元,相当于2008年底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的85%,或者农村居民储蓄的4.5倍。即使考虑存款准备金、备付金、银行投资结构转变等因素,流动性严重过剩,巨额资金滞留在金融体系内部,是一个基本的事实。
资金供求形势的逆转,为农村摆脱以往单纯向农村“抽血”的不合理政策安排,留下了腾挪的空间。至少,农村的资金回流,不再影响城市工商业的资金总量了,所以,也就没有一直以来必须响应“有余粮卖给国家,多储蓄支援建设”政策口号的必要了。在此背景下,各项鼓励解决农村融资难题的政策,也开始出台了。
四、资金宽裕条件下的政策调整
1996年以来的资金宽裕,使得中国金融体系内部的流动性不断堆积。进入2000年后,流动性过剩的特征已经十分明显,资金空转,引发了许多争议。虽然中国还没像日本那样,步入了凯恩斯所言的流动性陷阱,但政府、央行以及监管部门多次调控的乏力,凸现了中国正罹患着流动性综合症。就资金供求结构失衡的状况而言,我们不妨把它叫做流动性悖论:在国民经济体系内,金融部门流动性过剩与企业部门流动性不足同时并存;在企业部门内部,大企业流动资金供给充裕与中小企业流动性不足同时并存;在金融部门内部,大银行流动性过剩与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不足甚至流动性危机同时并存;就农村和城市部门而言,城市流动性过剩与农村流动性严重不足同时并存;就区域而言,东部发达地区流动性过剩与中西部地区流动性不足同时并存。
周立曾经分析过,流动性过剩与农村流动性危机并存的基本原因,是长期以来城乡不等价交换带来城乡经济失衡的结果,是片面扶持正式金融体系压抑民间金融的结果。更深层的原因,则与资本雇佣劳动的产业体系在全球的扩张,以及在中国更加走向极端化有关。
但无论怎样,资金过剩和流动性悖论的出现,都为解决农村融资问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宽松金融环境。于是,中国政府的各种意图解决流动性悖论的政策,在不断地出台。自1978年以来,中国农村金融体制的历次政策变化有三大特点:一是以正式金融机构为主,极少为非正式金融出台相应政策,即使出台,也是打压性的,如《民法通则》对于民间借贷,尤其是高利贷的规定,以及1998年7月《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出台。二是以农信社为主,尤其是1996年行社分家之后。三是自上而下安排,由关注动员农村资金,到关注农村资金回流,但最终还是落得“一农难支三农”的结果。进入21世纪起,诸多政策,都是朝向解决农村融资困境的方向的。比如,2004-2009年,已经连续6个中央1号文件,强调农村融资问题的重要性,以及改革农村金融体系的决心。
五、农村资金短缺依旧
金融系统内部的存差十年来不断累积,以至于如何处理流动性过剩,成为一个世纪难题的时候,农村融资难题,却似乎愈趋严重。由“三农问题”成为共识,再到将其提到“重中之重”的高度,最终推出“新农村建设”的这十年间,政府、央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已经针对农村融资难题,出台了一批又一批的政策,推出了一个又一个以“支农”名义成立的金融组织,也给出了前所未有的各项优惠政策,但农村资金短缺却依然照旧。普通农户想得到最基本的“存、放、汇”金融服务,也近乎无路。这体现在:
首先,农户贷款覆盖面小。依据多个调查报告,农户贷款占农户有效需求的覆盖面,基本上不超过一半。若计入全部农户,得到贷款的比率,可能仅仅三成。还有大量的农户,连存款和汇兑等对金融部门而言毫无风险的金融服务,都不能得到。
其次,农村短缺总量巨大。农村金融缺口庞大,也是一个基本事实。据估计,到2020年,中国的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增资金15-20万亿元,以2006年用于新农村建设的3397亿元,2007年的4317亿元衡量,资金缺口之巨大,可以用杯水车薪形容。必须要金融部门弥补这一巨大缺口。可是,直至2009年5月,短期贷款中的农业贷款余额仅2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仅5.66%,如何才能填补这一巨大缺口?
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是共生、共存关系,而三农又是需要服务和支持的机体,那么,在新农村建设中,强调金融支持,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如果机体本身并不能带来足够的产业利润,以支持金融利润。金融支持要么就是赴汤蹈火,要么就是空喊口号。实际上,金融机构更愿意空喊口号,而不愿意赴汤蹈火。数据表明,1998年以来,所有的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一直在10%上下,这和11%-12%的农业产值占比,基本匹配,却和60%以上的农村人口和50%的农业劳动力比重,极不匹配。这一配比显示,贷款资源的配置,基本上是按照效率,而非公平的维度配置的。从金融角度看,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金融业就是配置资源的,如果农村经济不景气,农业产业没有利润,那么,就没有足够的产业利润去支撑金融投资,只有农村经济有活力了,才有可能容纳更多的金融资本。所以,在中央三令五申,一个个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在多元化竞争性市场的旗号下成立的过程中,对农村的贷款规模却相对稳定,而非增加。这也表明,现行制度安排下,市场金融在农村金融中的力量,基本上用尽了。指望一个多元化竞争性金融体系在农村的建立,去解决农村融资难题,实在是开错了药方。这不仅对农村融资的解决有害,也带来了对农村金融机构有害的水平竞争格局,是一个“双输”机制。
十多年来,中国的流动性过剩和农村流动性不足,以及农信社流动性危机同时并存的现实,已经清楚表明了,市场金融不能单独解决农村金融问题。一个庞大的、内生于农村社区的合作性金融体系,以及界定清楚的政策金融体系,必须建立起来,并与市场金融体系相伴随,去适应农村资金的多样化需要。在没有弄清楚农村经济基本性质的情况下,一厢情愿地将其定位为市场经济,并推出市场金融与其相适应,是政策误判的关键因素。
六、如果欲支农、功夫在农外
本文通过对中国农村金融体系30年改革与发展的回顾,试图说明农村金融体系形成的体制原因和农村金融安排的复杂性。
实际上,如果中国不能建立一个有利可图的农村经济,不能将农村金融根植在健康的农村经济机体上,资金离农仍是必然。我们的努力,充其量只能是体制内的零敲碎打。我们只是得到了一些短期的、局部的、技术含量比较强的改良方案,并不能解决农村融资的根本难题。原因在于,我们一直没能认清中国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基本特点,天真地认为市场能彻底解决农村融资问题,就像相信市场化能解决农业经济问题,产业化能解决中国农业组织化问题一样。市场金融,充其量只能满足农村有较大利润空间,并有还贷保证的那一部分融资需求。这些融资需求,多来自富裕的农村和富裕的农户。因此,它只是“草尖金融”,绝不可能成为“草根金融”。市场金融“嫌贫爱富”是必然的。我们不能因此而指责市场金融机构,因为市场金融本身就是做“优胜劣汰”工作的。要质疑的,是相信市场万能论的制度设计者和他们做出的制度安排,是不顾农村基本社会环境和融资规律,空降一些制度让农村部门和金融部门执行的机构和人士。
当前的农村金融改革方案,多还停留在市场逻辑之内,寄希望于不同的市场化主体,能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加大农村金融竞争,以竞争来换取更好的金融服务。依笔者的判断,恰好与这种思路截然相反。当对农村的金融排斥一直存在、农业的产业利润率一直低于二三产业、小农经济依然延续、小农依然分散经营的时候,靠农村部门或金融部门自身去解决融资问题,都是无解的。铺设到农村的市场金融组织,要么继续争夺优质客户的“草尖金融”活动,漠视大多数小农的金融需求,要么累积亏损,最终变为央行下一步要救助的对象。
若从更本质的角度讲,一个个铺设到农村的市场金融组织,对农村发展的长期损害,可能大大超过农村融资量扩大的短期得利。当我们已经知道,农村的储蓄通过一根根金融管道,被抽出农村的时候,我们说农村患了资金集体扶富的“失血症”。但当一个个外生于农村社区的市场金融发放一笔又一笔小额贷款的时候,他们又把农村本已经微薄的产业利润进一步吸出农村,使农村进一步患上“败血症”。如若我们又在没有考虑农村社区内生的金融安排时,就将农村利率放开,那么,追求短期流动性获利的金融资本,会将农村利润最大限度地刮走,使得农村经济难再有复苏的那一天。当前农村所需要的,是将农村储蓄留在农村,并且将产业利润与金融利润都留在农村的内生于农村社区的金融安排,外来的金融组织,如果要达到名曰“支农”的目的,只需将资金批发给农村社区合作金融组织即可。只有这样的垂直合作型金融安排,而不是目前的水平竞争型金融安排,才能对缓解农村融资饥渴症,有一定帮助。
当然,上述的建议,还仅仅在现有体制内,做出一些修修补补的改良性的努力。如果不能改变农村发展的市场条件,就不能改变农村资金利用上的高风险、低利润格局,也无法使农村获得比城市更为优越的信贷条件,也就无法彻底改变资金流向,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融资难题。在资本雇佣劳动的整体框架内,在自由贸易的丛林法则下,农村经济仍会陷入在弱肉强食的状态,农村金融自然还处于无解的状态。
参考文献:
安纳特·G·钱达瓦卡,欠发达国家中城市的资金引力[J],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季刊《金融与发展》,1985,(2):24—27。
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M],北京:中华书局,1990。
J.D,冯匹斯克,发展中经济的农村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0。
李金铮,借贷关系与乡村变动——民国时期华北乡村借贷之研究[M],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0。
林毅夫,蔡昉,李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组织[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谢平,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的争论[J],金融研究,2001,(1):1—13。
周立,胡鞍钢,中国金融发展地区差距分析:1978—1999[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60—74。
周立,王子明,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实证分析:1978—2000[J],金融研究,2002,(10):1—13。
[10]周立,改革期间中国国家财政能力与金融能力变化[J],财贸经济,2003,(4):44—51。
[11]周立,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1978—2000)[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12]周立,一个农民的九年放贷史——山东湖庄调查[J],银行家,2005,(8):51—55。
[13]周立,由生存经济看农村高利贷的表达与实践[J],财贸经济,2006,(4):64—69。
篇11
寻租行为的大量存在产生了金融监管的要求。在金融交易中,金融机构的腐败体现为利用资金配置权进行两类寻租行为。一是通过对企业配置信贷资金获得第一类寻租收入。这在金融监管当局的现场检查中体现为直接从信贷额度中扣除部分金额作为好处费:二是信贷配置上的定价权收入.这实际上是企业在获得贷款后为了维持长期信贷关系交易而支付的持续性成本。银行的寻租程度取决于改革进程中中央银行和财政对银行的转移支付和内控制度的相对力度比较.企业借款行为是在自筹资金和银行借款问进行的相对成本比较。
金融创新要求加强金融监管。国际上.一般将金融不稳定分为两类:一类是金融危机.特征是储户向金融机构挤提存款.导致银行流动性不足,加上市场大量抛售本币。引起货币大幅度贬值。另一类是金融恶化,特征是高比例的不良贷款以及金融体系的资本充足率过低。在近10年的时间里世界上发生了15次金融危机.金融恶化则更为常见。为了维持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在中国建立和形成有效的金融稳定机制,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任务。
从金融系统的中坚力量——银行的特点看.在信息不对称以及银行业不完全竞争的作用下,银行业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需要外部监管力量的支撑来维护稳健经营。这种脆弱性体现在贷款客户可能由于信息优势而欺骗银行、存款客户挤兑行为具有传染性.以及银行自身受到利益诱惑并伴随监管力量弱化而产生冒险冲动。这些因素的交互作用可能导致银行发生流动性危机以至破产,而一家银行破产所造成的社会成本远远高于其私人成本。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银行业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天生的信息不透明特性.市场各方参与者难以准确判断银行的实际经营情况,无法起到有效监管的作用,因此仅凭市场的外部约束不足以保证银行经营的稳健性。为了避免银行破产对客户造成的损失以及对金融稳定的威胁.有必要引入强有力的外部监管者。
从保险业的情况来看,保险监管体系需要制定和完善预警系统、应急系统以及偿付能力监管系统的战略规划,这些规划是提高监管水平.加强监管力量的重要保障。从证券业来讲,监管当局对券商的监督和约束,是规范券商行为,防止券商违规失信的外部约束机制。
2金融竞争与监管的辩证关系
金融竞争与金融监管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从历史的角度看,金融监督管理(简称金融管理或金融监管)制度先于中央银行制度.它是伴随商业银行竞争而产生、发展的。商业银行天然是竞争性的,但放任的逐利竞争必然会危及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和存款人的利益,政府不得不采取一定的金融监管措施。商业银行发展到相当高度便产生出中央银行.金融监管遂成为中央银行重要的职能和手段。在近代金融发展过程中,非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为攫取高额利润.总是千方百计设法逃避当时金融法规的管制。谋求竞争优势,而中央银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稳定金融秩序、保障债权人权益、促进经济繁荣,则总是根据金融竞争的不同性质不断修正现有金融法规或制定出新的金融法规进行新的金融监管。金融竞争与金融监管循环往复矛盾斗争直接导致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和金融结构的不断变动.从而推动金融业不断向前发展。因此,可以说.金融竞争与金融监管相对立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乃是近现代金融领域中的一个普遍规律。
3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
3.1我国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
(1)专业银行在吸收存款、发放贷教、设立机构、挤占结算资金等方面展开了一系列的不正当竞争活动:采取发放高比率揽储费(有的高达50%)、协储费、实物奖品及以贷引存等方式拉储蓄存款或利用对单位实权人物发业务联系费、多种形式的请客送礼、放松开户条件等手段争夺单位存款;在贷款方面主要表现为:采取拆借同业、搞假“委托贷款”、利用“存放同业”科目通过房地产信贷部等附属机构以及劳动服务公司等自办经济实体发放贷款等隐蔽方式,问接避开人民银行的规模管理;使用额外收取利息或利润甚至直接突破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等手段,谋取高利,为照顾地方政府关系、单位关系、人情关系,不惜放松贷款条件发放关系贷款.支持炒地皮、炒股票、炒外汇等投机活动:企图为商业银行化捞取资本.不惜血本.巧立名目,千方百计开后门,大肆增设储蓄网点、信用卡代办处之类的附属外设金融机构,有些银行甚至大兴土木建宾馆、办商场等,展开激烈的地盘争夺战。
(2)金融市场各主体竞争活动混乱无章,其突表现有:违章拆借;社会乱集资行为盛行。
(3)各级人民银行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执法犯法的问题。如自办经济实体,参与炒地皮、炒股票等逐利投机活动,更加剧了不正当竞争。
3.2我国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的成因
(1)各商业银行桀骜难驯。我国商业银行都是机构遍及全国的庞大垄断组织.长期以来习惯于同人民银行平起平坐,对央行监管心怀不敬。现有商业银行风险约束极差.根本不存在破产倒闭、丧失产权的后顾之优.用不着对自身的竞争行为负责。因此商业银行敢于藐视金融法规,不惜代价哄抬利率.争夺地盘,盲目竞争。
(2)人民银行监管乏力。这一点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证明:一是观念误差;二是人民银行缺乏独立性:三是人民银行特别是基层行权力与责任不相符。
(3)地方政府不合理干预。地方政府特别是落后地区政府从本地利益出发,时常纵容、鼓励甚至通过所辖地区金融机构从事违反金融法规的活动。有些地方政府还制定了不少存在保护地方利益的金融管理规定.在较大程度上阻碍了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工作。
(4)金融市场机制不健全。我国的金融市场尚处于起始和发展阶段,各种法规尚未健全和完备,利率、汇率机制还没有完全市场化,金融市场主体缺乏健全的金融法规观念,人民银行监管操作尚不熟练,难以防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
4强化金融监管的建议
4.1加强人民银行自身建设
人行自身的高效与廉洁是搞好金融监管的关键。当前,人民银行应注意如下几点:树立正确的金融监管思想。纠正“各级政府的银行”观念,牢固树立“中央政府的银行”思想。坚持“全国一盘棋”.克服地方主义思想;坚持依法监管、执法必严的原则,克服畏难退缩、息事宁人的无为思想;摆正两大职能的关系.明确坚持“稳定货币为主.兼顾经济增长”的原则。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及时迅速总结各地金融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提出规范管理的建议,使之成为新的金融法规从而为新的金融监管提供依据:力争相对独立的超然地位。在我国暂时不能放弃政府对人民银行控制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界定一些技术性指标以避免政府随意干预人民银行操作。人民银行应彻底放弃一切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集中全力当好“裁判员”:完善人民银行机构建制。完善内部与社会双向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高效廉洁:努力提高金融监管队伍素质。
4.2强化管理,确保银行监管与央行维护金融稳定的协调
(1)包括审慎银行监管在内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对实现金融稳定目标举足轻重。这些金融基础设施除包括审慎的银行监管、运行良好的支付清算系统外,还包括司法制度,会计与审计标准、法人治理结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公事公办”的信贷文化等。而且这些因素间相互联系.共同发挥着作用。因此.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实现金融稳定的目标意义重大。
(2)银行监管机构的尽职工作是央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责的一个基础。在金融体系中,资产比重最大的银行体系既是重要的金融中介也是支付工具的提供者.单个银行机构倒闭的风险很容易传播而引发系统风险。因此,独立于央行的银行监管机构的尽职工作.无疑是央行赖以履行金融稳定职责的一个重要基础。
(3)银行监管需要注重央行的宏观政策分析。一说到银行监管,一般会将监管者与审慎监管的微观层面相联系。审慎监管的微观层面是为了减少单个银行机构的倒闭.目标在于控制银行机构的具体风险.对存款人提供保护。但它会不可避免的涉及宏观层面(其目标是控制系统风险,避免银行体系崩溃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应成本)。从宏观层面来看,金融不稳定与个别银行机构偶尔倒闭的现象可能是一致的,因为个别银行机构的倒闭在妨碍金融体系的基本中介功能时就影响了金融稳定。
(4)银行监管机构与央行应致力于建立合理有效的协调机制。在负责银行监管的央行中,监管部门与货币政策部门往往是隔离的,部门之间的协调由央行最高层负责,高层官员之间的不同意见在央行内部能悄然得到解决。机构分设后,协调这两种职能之间冲突的普遍做法是在央行和银行监管机制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在此情况下,协调机制的运行成本和效率就决定着分设体制能否有效地协调央行职能和银行监管职能之间的冲突,也决定着分设体制是否能优于集中制。
4.3规范、整顿、完善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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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来,金融工程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金融工程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数学及通讯工具,在各种现有基本金融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不同形式的组合分解,以设计出符合客户需要并具有特定P/L性的新的金融产品。而广义的金融工程则是指一切利用工程化手段来解决金融问题的技术开发,它不仅包括金融产品设计,还包括金融产品定价、交易策略设计、金融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本文采用的是广义的金融工程概念。
金融工程是金融业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提高自身效率的自然结果,其原因在于金融工程的应用范围来自于金融实践且全部应用于金融实践。概括他说,金融工程应用于三大领域:一是新型金融工具的设计与开发,二是新型金融手段和设施的开发,其目的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运作效率,挖掘盈利潜力和规避金融管制,三是为了解决某些金融问题,或实现特定的财务绎营目标制定出创造性的解决方案。金融工程的组件是各种现有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再复杂的金融产品和工具,都可以分解成各种基本的金融工具。如果把传统的金融产品(如股票、债券)及其衍生金融工具(如远期、期货、调期、期权等)比作建筑房屋用的基础材料的活,那么各种新型金融产品就是这些简单基础材料组建的楼房和大厦。不同的结构组合就会形成结构造型卞同的高楼大厦。目前金融创新产品已达3200多种,名义价值达18万亿美元。目前已成熟的金融产品大体可分为股权类、债务类、衍生类和合成类四种,其中最主要的是目前大量涌现的衍生证券工具。合成类金融产品是一种跨越了利率市场、外汇市场、股票市场和商品市场中两个以上市场的产品。证券存托凭证(DR)、股指期货等均属此类。基本的金融手段则包括:电子化证券交易、证券的私募与公开上市、存架登记、电子资金划拨等,这些都与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发展有密切关系。
金融工程的运作具有规范化的程序:诊断——分析——开发——定价——交付使用,基本过程程序化。其中从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产品的性能目标确定,方案的优化设计,产品的开发,定价模型的确定,仿真的模拟试验,小批量的应用和反馈修正,直到大批量的销售、推广应用,各个环节紧密有序。大部分的被创新的新金融产品,成为运用金融工程创造性解决其他相关金融财务问题的工具,即组合性产品中的基本单元。
金融工程中,其核心在于对新型金融产品或业务的开发设计,其实质在于提高企业效率,它包括:(1)新型金融工具的创造,如创造第一个零息债券,第一个互换合约等;(2)已有工具的发展应用,如把期货交易应用于新的领域,发展出众多的期权及互换的品种等;(3)把已有的金融工具和手段运用组合分解技术,复合出新的金融产品,如远期互换,期货期权,新的财务结构的构造等,其一切设计原则常呈现出如下的特点:(1)剥离与杂交。即运用尖端技术对风险和收益进行剥离、分解或杂交而创造出新的风险与收益关系。如将附在国债券上的息票从本金上剥离下来单独出售,创造出SRTIPS之后又将其同掉期结合产生了SRTIPSWAP产品;(2)指数化与证券化。指数化是将一些基本的金融工具的价值同某些市场指标,如股票指数、LIBOR等挂钧,为避免市场反向变动的损失,常将其设计成期权的形式。证券化以原来缺乏流动性的资产,如不动产、不良债权、垃圾债券等为基础发行新的证券,如资产后备债券(AssetbackedBond)或资产掉期证券;(3)保证金机制。使交易双方违约风险下降,确保交易公平,同时使金融机构资金占用大大降低;(4)业务表外化。监管机关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使金融工程开发出众多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业务以保证盈利,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效率。
二、金融工程与金融效享的互动机制及金融工程对金融效率的推动金融工程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不断追求更高的金融效率的产物。与此同时,金融工程又直接促进了金融效率的全面提高。金融工程的产生与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推动,主要是经济、金融环境的转变,经济主体内在需求的变化,金融理论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及向金融领域的渗透四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从深层次上看,这四方面都从本质上反映了市场追求高效率的内在要求。
1.7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巨大变化为金融工程提供了萌发的土壤。首先,70年代初,以固定汇率为主要内容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浮动汇率制取而代之,再加上中东石油危机等原因,汇率、利率、股息率等一系列相关的变量处于极不稳定、难以预料的波动之中;其次,随着生产的国际化和资本流动的国际化趋势日益加强,价格的易变性由一国扩展到全球,世界金融市场风险大大增加,传统的金融商品如股票、债券、外汇等已不能有效地对付日益扩大的风险,以“避险”为目的的金融创新大量涌现,金融工程也应运而生;再次,西方发达国家80年代以来实行的“放松管制”以及金融业务全球化又给金融工程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制度空间。金融全球化作为世界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又是相对并在很大程度上背离实质经济的全球运动,据估计,目前全世界的金融交易量大约是商品(服务)交易量的25倍。显然资本流动、货币体系、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全球化必然要求有相应高效的金融运作效
率,这就成为金融工程产生的原始推动力。
2。经济主体在激烈竞争中对金融资产流动性和盈利性需求的加大,是金融工程产生与发展的内在动因。传统金融工具和方法在收益性、流动性上存在矛盾,但现实的金融企业和非金
融企业却有着以最小的成本(包括风险成本、流动性成本)换取最大收益的本能要求,因而对低成本、多样化融资方式需求增加。金融工程顺应这种需求创新出了一系列金融产品,或增加流
动性、或风险管理、或增加收益性、或降低企业所有者将资产委托给经营者的成本(AgencyCost)。其中风险管理要求,即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多样性从而提高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是金融工程发展的本质动因。
3·金融理论的发展是金融工程发展的理论基础。近20年来华尔街的两次革命实现了金融理论的突破。1972年12月米尔顿·弗里德曼的题为《货币需要期货市场》的论文,为货币期货的产生奠定了理论基础。费金·布莱克和马龙·肖在1973年提出的期权走价模型,使当年的期权交易所得以成立。80年代达莱尔·达菲等人在不完全资产市场一般均衡理论方面的经济学研究从理论上论证了金融工程对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重大意义。90年代的各种金融工程理论,如资产定价模型、风险模型更是得到空前发展,客观适用性和精确性也大大提高。金融工程得以迅速发展。
4·技术进步及其向金融领域的渗透,给金融工程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技术支持。计算机与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金融变量变动加快、风险增加,对金融工程的需求也随之增加,而且加上以人工智能力代表的复杂计算能力的增强,使许多需要高精技术的金融创新成为运用的可能,许多理论模型获得了得以实际运用的条件,并能够模拟检验,从供给方面给予金融工程发展的技术支持。
总之,提高金融效率是金融工程产生和发展的最根本推动力。金融工程是金融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断提高自身效率的结果。但金融工程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对全球金融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推动了金融效率的提高。
1)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与功能实现。首先,金融工程开发设计出的新型金融工具相互之间在特性上混杂、交叉,打破了银行制度的专业化分工,使金融机构业务种类、经营范围扩大,获取的收益大幅度提高。如可转换证券融合了债券与股票的特点,银行贷款也可具有证券的特性。金融机构业务进一步交叉,缩小了传统的金融专业分工界限。如美国、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一些商业银行,其业务范围基本上包括了所有的金融业务,使银行的组织体系发生着重大变化,推动着整个金融业向纵深方向发展壮大。其次,从需求的角度看,金融工程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金融创新开发出的种类繁多的新型金融工具,为人们的投资提供了多种选择,满足了客户对金融资产的多种需求,激发了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工具的内在冲动,随着金融工程的深化,金融机构服务内涵的扩大对其经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机构可以运用金融工程,为客户提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提高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再次,金融工程使金融机构组织结构和管理素质发生变革。金融工程推动金融机构形成合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金融组织模式和治理结构。90年代金融机构兼并之风使其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在完成组织机构变革之后,其功能和业务都有所增强。管理方面,金融机构注重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日趋融合,决策效益加强。最后,金融工程鼓励了竞争,促进了金融机构提高竞争力。金融工程的核心要素,如对金融的创新程度、技术含量的高低、信息技术的优劣以及收益/风险的配套,已成为金融机构体现其经营实力与地位的竞争热点。这种竞争性具有充分的相互替代作用。一方面促进构在资产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基础上不断创新金融工具,以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金融机构不断运用现代技术和先进通讯技术,建立高效的运行机制,提高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水平。一般而言,在既定的技术条件下,产品总是受至“投入的制约,金融机构单纯地增力。资本或单纯增力”人员都将面临收益递减规律的影响。,口果没有技术进步的支持,要实现持续增长是十分困难的。而金融工程通过开发新的金融产品,获取新的收益来源,使得金融机构的持续增长、持续发展成为可能。如,西方商业银行的表夕)业务收入已占收入的40%~60%,可见金融工程对金融机构收益增长的明显作用。
2)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首先,金融产品、业务创新极大丰富了金融市场交易,壮大了市场规模。自60年代美国花旗银行推出第一张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至今,各种系歹!化、复合化的金融工具,如NOw。帐户、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自动转帐帐户、股票指数等层出不穷。这些金融工具以高度流动性为基本特征,在合同性质、期限、支付要求、市场化能力、收益、规避风险等方面各具特点,力。快了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壮大了金融市场规模,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活跃与发展,高效率的金融市场应该为绝大多数理性投资者提供能够方便构建被他们自认为有效投资组合的机会)金融工程正是丰富了投资者的选择,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其次,金融工程有助于金融商品的价格发现,实现金融市场均衡。根据金融工程的运作机制,如果现存金融商品的价格没有处在均衡位置,就存在着“套利机会,就必然可以通过利用基本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组合出新型金融工具获得无风险利润。金融工程使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任何微小的套利机会都会被利用。因此,不论是信息因素使金融商品价格的短期失衡,还是市场条件的根本变化导致的均衡价格移位,者。能因为金融工程师的行为促使其迅速恢复至均衡状态。再次,金融工程提高了投融资便利程度。利用金融工程设计开发出的金融市场组织形式、资金流通网络和支付清算系统等,能够从技术上和物质条件上满足市场要求,特别是近年来无纸化交易与远程终端联网交易方式加快了资金流通速度,节约了交易时间和费用,使投融资活动更加方便快捷,金融市场效率大幅度提高。
3)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宏观调控的效率。金融工程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创造性地解决央行宏观调控问题,实现风险管理。央行可利用金融工程创造新型的监管调控工具。如1990年春、秋季,德国政府通过非公开销售方式发行了一种特殊的十年期债券,它实际上是标准的十年期政府债券与以其为标准的看跌期权的综合,这种特殊产品非常出色地自动实现了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功能,从而大大削减了传统公开市场操作人为判断入市时机所带来的误差和交易成本。可见金融工程为新型金融监管体系、调控机制的构建提供了有力支持+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金融工程的高度专业化和复杂化及其产品的高杠杆性和虚拟性,给金融业的监管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带来了新的问题。但这些问题的解决仍有赖于金融工程的进一步发展和有效利用。
三、发展我国的金融工程、提高金融效率的思路
目前,我国金融业正经历着从封闭的财政型银行体系向开放的现代化金融体系转变的过
程。由于长期的金融压制,使得国内金融体系运行效率低下,面对货币市场基础薄弱,资本市场极不完善,且国际国内金融风险增加、金融监管难度加大等不利因素,金融体制改革的每个环节都存在风险。为此,建立和发展我国的金融工程,积极有效地借鉴各种风险管理技术,无论从宏观角度还是微观角度来看,都具有提高金融效率的重要作用。金融工程在我国已具雏形。金融衍生工具市场有了初步发育,外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认股凭证、可转换债券和国债期货曾小有规模,外汇远期和货币互换也曾小范围存在过。虽然大多数衍生品市场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先后关闭,但反映出我国对金融工程一定程度的现实需要。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一级、二级市场发展迅速,公司股票包装上市、买壳注资、企业兼并重组等活动中,系统化、工程化的策略手段己偶有使用,为大企业集团理财的财务公司也逐步成立,
应用各种金融手段提高企业的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对外融资活动规模不断壮大,银团贷款,项目融资,在国外发行债券、股票等虽大多由外国著名投资银行机构运用金融工程进行策划,实际上也意味着金融工程对我国的渗透。
目前,金融工程在我国的发展主要面临以下制约因素:
1·体制约束。金融工程的发展必须有相应的市场需求主体作支持,但由于我国的企业改革特别是国企改革滞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尚不健全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薄弱,内在利益冲动有余而责任约束不足,缺乏内在的风险防范需求;金融改革还未有实质性进展,多数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体制没有改变,缺少压力和创新的动力;此外,投资者整体素质较低。因此,风险管理市场需求主体尚未真正到位,这无疑将对我国金融工程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2·市场基础约束。金融工程的发展和运用,尤其是衍生工具的创新要求发达、高效的金融市场和丰富的现货基础。我国金融市场分割、狭小,信息成本高,股票、债券等基本金融工具规模小且不够规范,更为主要的是金融价格市场化进程太慢。目前形成我国金融资产价格的市场机制很不健全,市场化程度较低,主要表现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行政色彩浓厚,虽然汇率已经并轨,但目前的汇率水平并不能真实反映外汇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此外,利率市场化进程举步艰难。银行存贷款利率、国债发行利率仍然由国家控制,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因参与对象少、交易量不大基本上体现不出资金市场的供求情况,更无法成为资金市场的基准利率。
3·技术约束。尽管我国证券市场电子化程度较高,银行业务处理也普遍推行电脑化,通讯设施及技术水平部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我国国民经济的信息基础设施还远未建成和睦全,快捷、高效的信息传输网络建设进展缓慢,清算交易系统离高效、快速、准确要求甚远,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计算机技术和远程通讯技术未能在金融领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金融工程运用所要求的技术条件不能满足。
4·理论制约。我国金融理论还停留在理论描述、定性分析及经验判断的阶段,统计、数理分析及其它尖端前沿科学的成就尚未用于金融理论的研究,金融工程尚未得到应有的先进理论支持。另外,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与调控方式亟待进一步提高,金融工程所需的复合型高级人才的缺乏以及金融体系对外的长期封闭等因素也制约了金融工程在我国的发展。
推动金融工程在我国的发展从而提高整个金融领域的效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结合
当前的经济金融环境,发展具有我国特色的金融工程,具体可从以下几个环节着手:
1·努力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商业银行体系改革步伐,中国正值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国有商业银行在产权安排、组织结构、经营机制和行为特征上是垄断化、计划化与竞争化、市场化并存,在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同时进行金融工程建设,可以实现中国金融业效率的高速增长。为此,一要进一步加快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步伐,加快外资金融机构的引进,促进金融同业竞争,改善金融服务水平;二是加速建立、健全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完善金融调控和调控政策工具,改进政策传导机制,提高政策执行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法制建设,完善金融监管制度。通过对发达国家金融创新和衍生工具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的借鉴,研究有效的针对金融工程运用及其产品的监管手段和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四是抓住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加速政府职能转变,逐步淡化行政干预金融市场的力量;五要加速推进企业改革尤其是国企改革步伐,积极培育风险管理的市场需求主体。
2.大力发展现货市场的同时适当介入衍生金融市场。稳步推进利率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和人民币的自由兑换进程,大力发展现货市场,再根据现货基础的厚实程度和现实风险管理的需要发展相应的衍生市场,充实金融工程技术发挥的工具基础。可考虑首先重点发展外汇、股票指数、国债的远期与期货市场以及可转换债券市场,然后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使债券利率、优先股红利浮动化,最后试点并逐步推广期权与互换交易。在推广初期,应制订较高的保证金比率,并限制交易主体和品种,以控制风险和过度投机。
3.发展投资银行业务,逐步引进金融工程系统化、工程化的理财技术。在目前金融工程难以马上应用于金融衍生工具创造的情况下,可考虑重点发挥其理财、风险管理功能。适应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和企业、个人日益旺盛的理财需求,投资银行不但要从无到有的快速发展业务,还要提供全方位的资本营运服务。投资银行应成为实施金融工程的急先锋,为国企改革提供资金和制度创新的动力,促使企业管理方式和股权结构转变,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完善金融市场,降低市场的信息成本,提高金融效率。
4.积极鼓励、正确引导适应中国国情的金融工程建设和金融创新。首先,商业银行应提高对金融工程的认识,真正把研究、开发新业务当作发展的新增长点,其次,中央银行应从组织和制度上保证金融创新的顺利进行,加强与国外金融机构的交流和合作。在现阶段,商业银行可根据我国的金融市场发育情况、监管情况以及客户的需求情况,权衡收益与风险,选择一些风险较小、简单易行的金融新业务进行模仿、改良,谨慎地尝试,如贷款承诺、可转让定期存单、贷款出售等。
5.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引进金融工程理论和技术,培养金融工程人才。应努力推进国民经济的信息化进程,特别是企业的信息网络建设,为金融工程的发展打下坚实的硬件基础。为此,有必要利用当前国家加大投资以启动国内需求并把信息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来培育的大好时机,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完善国内的清算交易系统,加快电子化进程,减少金融交易的时滞,增加市场的流动性,也是金融工程运用的必要条件。另外,应立足于我国经济金融制度和金融市场的现实,在总结我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一方面积极探讨金融工程在我国建立、发展的基本条件、应用规律及其相应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及时加强对国际金融工程发展态势的动态跟踪研究,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工程科学,发挥我们的后发性优势。在金融工程人才培养方面,应重点培养数理分析能力与创新意识,可以通过对现有金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与高等院校专业培养相结合来实现,中国金融业的整体效率的本质提高期待着中国自己的“金融工程师”的出现。
参考文献
1。JohnF.marshall,VipulK.Ransal:<>
2.袁管华:《金融工程“拔地而起”》,《金融时报》,1998.2.2
3.阎冀柄、张维、刘志弘:《金融创新及金融工程的发展趋势》,《金融理论与实践》1998。11
篇13
一、构建“走出去”金融支持体系的总体思路
正常市场条件下,商业性金融是一切经济活动的融资主渠道,但海外投资活动中的高风险性及国家风险因素等特点,使商业性金融在很多具体领域与项目上不敢、不愿或无力涉足。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海外投资发展初期,由政府提供后盾支持的政策性金融一般都是金融支持的主导力量。政策性金融以国家信用为支持,通过向海外投资企业及参与的金融机构提供条件相对优惠的融资支持与风险保障,使海外投资的起始风险点相对降低,从而使社会中商业性资金介入意愿增强,吸引更多资金参与海外投资。当海外投资企业逐步发展壮大,商业性金融进入的深度和广度足以支撑企业发展时,政策性金融再逐步淡出,从而形成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
目前,我国海外投资还处于起步阶段,海外企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商业性金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大多不愿意承担企业发展初期的风险,贷款条件苛刻且金额有限,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政策性金融虽然承担了较多的金融支持职责,但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僧多粥少”的局面不可避免,资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应当确立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国家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商业性金融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配套资金支持,同时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引导、辅助与补充作用,通过政策性金融的拓展,带动更多商业性资本和民间资本介入。
二、围绕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要求确定金融支持重点
走出去”既是企业战略,也是国家战略。在金融支持方面,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应当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特点合理进行分工,突出支持重点,充分体现海外投资的国家利益和产业政策导向。
(一)根据企业类型确定支持重点
从投资目的上看,“走出去”企业大致可以分为资源开发、市场开拓、技术和品牌获得以及劳务输出四种类型。其中,资源开发型投资对于缓解我国资源紧张局面、保证工业对能源和原材料的需求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国家应当对这类投资提供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支持,鼓励企业扩大对资源开发业的投资。由于这类投资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周期长,投资风险也大,为保证企业获得充足的资金供应,国家可以设立专项基金,由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包括前期费用、勘查资金、专利使用费、其他取得资源开发权所需资金等。投资金额特别巨大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还可以采取股权融资的方式,先占有海外投资企业的部分股权,一旦企业经营步入正轨之后,再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其他的投资伙伴,从而分担企业的投资风险,减轻企业的资金负担。对于勘探开发境外石油、天然气、木材、矿产等国内短缺资源的企业,其自产产品运回国内,国家应当给予进口配额、税收和外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其他类型的投资中,政策性金融的支持重点应当放在带有国际合作性质或涉及国家战略利益的投资项目上,优先考虑拥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能够带动大宗物资出口的境外承包工程项目以及家电和轻纺等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对于企业自主的投资行为,特别是一些规模小、竞争力不强的投资项目,则以商业性金融支持为主,要求其自筹资金、自担风险,充分发挥现有商业银行境内外分支机构的作用。与此同时,政府部门通过放松管制、简化手续创造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支持企业采取多种融资方式在境内外融资,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债券,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二)根据企业发展阶段确定支持重点
按照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企业发展一般会经历四个阶段: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和持续发展期(或衰落期)。一般而言,“走出去”的企业在前两个阶段各种投入比较多,流动资金短缺,由于在当地缺少信用记录,再加上经营情况不理想、不熟悉东道国的金融和法律环境等原因,“融资难”的问题比较突出。此时,国家要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一方面通过提供优惠贷款、财政贴息、内保外贷、税收减免等手段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提高企业的自生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与东道国签订投资保护协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风险管理咨询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有力的风险保障,避免企业因非正常原因遭受财产损失。一旦企业在国外市场站稳脚跟并实现盈利,能够凭借自身信用筹集资金,政策性金融就可以逐步退出,转而由商业性金融充当企业资金供应的主渠道。
(三)根据企业投资方式确定支持重点
近年来,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日趋多样化,除传统的设备、技术、现金投资外,逐步出现了并购、参股、换股或BOT等更为灵活的投资方式。2005年,我国通过收购、兼并实现的直接投资占到当年流量的一半。国内企业通过并购可将其优势与国外企业的强项相结合,形成协同优势;或通过并购获得带有垄断性、稀缺性资源,包括具有特殊价值的人力资源和专有技术等。随着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特别是随着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的提高,跨国并购将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主要方式。大型跨国并购往往会涉及巨额资金筹集,不仅项目前期投资数额巨大,并购后的整合阶段也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因此,能否获得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是并购成功的关键因素。为了积极有效地运用跨国并购方式,培养更多的世界级跨国公司,我国应当将跨国并购列为政策性金融支持的重点,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扶植和鼓励。对于采取现金并购方式的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银团贷款、股权融资、对外担保等方式为其提供多层次的资金来源,外汇管理部门则适当放宽外汇汇出限制,满足其合理的用汇需求。对于采取股票置换、资产折股等其他并购方式的,有关部门要完善管理规定,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同时,我国还要大力推动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投资银行在跨国并购中的专业顾问和媒介作用,积极开展银企联合或战略合作,鼓励企业采取股票上市、发行债券、杠杆收购、海外存托凭证等手段拓宽融资渠道,逐步减少对政策性金融支持的依赖。
(四)根据企业投资地域确定支持重点
境外企业出现“融资难”既有自身的原因,也与东道国投资环境欠佳有一定的关系。截至2005年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遍布全球16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一些发展中国家国家和地区的投资环境还不够成熟,金融市场欠发达,对外国投资者采取一些限制性政策,致使我国企业在当地很难获得稳定的、低成本的资金来源,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我国企业在这些区域的投资规模。从发展趋势看,广大发展中国家(包括经济转轨国家)拥有众多的人口和庞大的消费群体,自然资源丰富,经济增长较快,并且我国的许多产业相对于其国内产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是许多国内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理想的目标国。为进一步拓展对外直接投资市场的多元化,鼓励企业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我国应当对这些有资源、有市场、有效益和双边关系友好的国家和地区提供更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以弥补商业性金融的不足,免除企业的后顾之忧。
三、“走出去”金融支持的具体措施
(一)尽快研究制订《海外投资法》等专项立法,建立完善我国海外投资的法律体系
目前,国内还没有一部完整、全面规范海外投资行为的法律,立法滞后造成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监管不力等体制性问题,不利于我国对海外投资进行统筹规划,影响“走出去”战略的有序推进。为保证海外投资政策的系统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我国应借鉴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尽快制订《海外投资法》等相关法律,将现有的海外投资政策和条例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建立和完善海外投资的制度保障体系、监管和调控体系、金融支持体系以及市场服务体系。为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动企业“走出去”,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海外投资法》应当对中国海外投资方向、投资主体、投资方式、组织结构、地域分布、产业布局、金融支持等进行法律上的规范和指导,同时加强对海外投资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避免恶性竞争。
此外,《海外投资法》还应明确海外投资监督制度,对企业“走出去”以后的发展状况给予积极关注,注重提高“走出去”的质量和效益,提高境外项目的成功率、境外企业的存续率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应针对不同的投资主体,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对于国有企业,监管重点是建立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经营责任制度和健全考评、评价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于民营企业,要着重防止投资移民、资本外逃和境外非法经营等问题。
(二)进一步改变“宽进严出”的外汇管理政策,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外汇便利
“走出去”必然涉及跨境资金流动,企业在外汇管理方面的需求主要有:取消在外汇资金来源审核、购汇审核、利润汇回等方面存在的不必要的限制;适当延长境内公司对境外投资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期限;简化对外担保的审批和履约核准手续;放宽境外放款在资格条件和资金来源方面的要求;境内外资金集中管理和调拨;非贸易项下资金有效运作和高效管理;规避汇率风险、提供更多金融创新产品等。随着我国经济融入全球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在外汇短缺时期形成的管理思路和政策亟需改变,外汇局应当在审慎监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用汇和汇出的便利化程度,满足企业合理的业务需求。
(三)支持中资银行的国际化经营战略,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本地化、多元化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实证研究表明,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增长和分布与一个国家的对外投资具有一致性,相关度几乎达100%。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奉行“跟随客户”的战略,大多以本国企业为主要的目标客户群体。近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实力逐步增强,为金融机构开展国际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时机。2006年,国内几家大银行都加快了海外发展的步伐,中国建设银行收购美银亚洲,中国银行收购新加坡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收购印尼Halim银行。今年,国家开发银行成功入股巴克莱银行,更是我国最大的一笔海外投资。中资银行通过在境外新设网点和开展跨国并购不仅能够增强海外竞争力和影响力,也可以为境外中资企业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实现银企战略合作。
(四)支持国内银行开展业务创新,满足企业“走出去”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目前,国内中资银行还缺乏清晰的市场定位和明确的发展战略,同质化竞争严重,业务品种高度相似,客户群体相对集中,金融创新意识和自主创新能力明显落后于外资银行。由于对中资银行的服务不满意,一些有意“走出去”的企业都会考虑和外资银行成为全球合作伙伴。为防止优质客户流失,中资银行必须改变传统的盈利模式,加快金融创新步伐,针对不同类型的海外投资企业设计金融产品,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如离岸金融服务、提供股权融资、出口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海外资产抵押贷款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品种。
(五)明确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改革政策性业务的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