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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问题是我国保险理论界近几年来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课题,但是从现有的文献和论著的研究成果来看,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扩大我国投资渠道等方面,而对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从风险管理的视角进行分析研究的还比较少。当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譬如保费收入递增的压力、产品创新的压力、行业竞争的压力以及适当财务结构的压力等,这些压力都迫使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资金的运用,期望通过保险资产业务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来缓解这些压力。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不仅包括有一般性资金运用的风险,还包括有基于保险资金自身特殊属性而产生的区别于其他资金运用的风险。面对这些风险,保险资金的运用如何实现预期的目标,如何分散风险、选择投资工具、如何进行投资组合、投资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样的内部和外部风险控制方法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资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风险,是目前中国保险业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
保险资金在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资品种间进行资金配置,但在具体配置资产时,保险公司既要充分考虑保险资金的负债性质和期限结构因素、各类投资品种是否符合保险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还要考虑监管层对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时应特别注意如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寿险和非寿险资金期限的差异将导致不同的投资选择。财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寿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人身险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可以长达20-30年。由于各类保险准备金均为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在将这类资金进行投资时风险控制相当重要,而资金期限结构上的差别将导致财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寿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产生不同的投资选择。
第二,国内保险市场快速增长产生的新增保费足以解决保险公司流动性需求。从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对我国保险市场正处于一个快速增长时期的判断,每年不断增长的保费收入将能够满足当年保险赔付和给付的资金需求以及营运费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类准备金形式存在的保险资金需要寻找安全的增值空间,以应对保险金未来集中给付的高峰。
第三,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收益的要求从理论上分析,与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盈利的要求处于它们两者之间,在进行资产配置的过程中会综合考虑银行存款、企业债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转债等不同投资品种间的平衡。随着投连险、分红险和万能保险等新型寿险产品销售份额的不断增长,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的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投保人和保险人对股票市场运行周期的判断,保险资金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将相应提高。
第四,保险资金的盈利模式将呈现多元化趋势。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保险资金可介入的品种除了常规的流通A股、可转债之外,还将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资,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投资品种的不断丰富,可供保险资金选择的余地仍将不断扩大。目前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将成为这部法规的核心要点。
三、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二是委托专业机构运作;三是在保险公司内设资金运用部门。不论是采用哪种模式,保险公司都是资金运用的决策者和风险承担者,也是进行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为保证资金的运作安全,应有效的安排组织结构、内控制度、管理系统与和风险预警体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涉及的机构和部门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室、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监督等诸多机构和部门。这些机构和部门职责分工不一样,其协调运作是做出科学投资决策的机制保障。如董事会的职责有负责制定资金运用的总体政策,设定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选择投资模式,决定重大的投资交易,审查投资的组合,审定投资效益评估办法等,总经理室的职责是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总体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经营规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种投资组合的数量和质量比例、制定风险管理人员守则和职责、风险管理评估办法等,内部审计的职责是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独立对所有的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内部控制和运营制度存在的问题,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分析市场情况和风险要素变化,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风险的措施,风险监督部门的职责是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及时、全面、详细地了解资金运用单位和部门对董事会的投资策略、目标达成与实施过程,投资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整体素质以及胜任工作情况等。
2、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
资金运用的决策、管理、监督和操作程序复杂,环节多,涉及面广,人员多,风险大。所以有必要沿着控制风险这条主线,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这些制度必须涵盖所有的投资领域、投资品种、投资工具及运作的每个环节和岗位;另一方面,使每个人能清楚自己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所有的投资活动都得到有效的监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投资策略和目标顺利实现。
3、建立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公司要有发达的信息网络,对外要与国内外各个资本、债券、货币市场连接,让有关人员随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对内要与董事、总经理室成员、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财务、业务部门联接,在系统中及时录入各种业务发生情况。这些信息要足以为决策者提供第一手决策依据,为管理者提供及时详实的分析数据,为监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资料,为投资操作者提供信息平台,同时真实记录交易情况,使准确信息在公司各个机构和部门之间充分交流。
4、建立公司评估考核和风险预警体系
在资金运用的全过程中,有几组指标评估办法是保险公司必须关注和建立的,比如风险评估和监控,资金流动性考核评估、资产负债匹配评估、风险要素评估、资金运用效益评估等。此外,还要健全投资风险预警体系,包括总体及各个投资领域、品种和工具的风险预警,使投资活动都纳入风险管控制度框架内,使公司经营审慎和稳健。
四、加强保险资金运行的监管建议
1、为保险资金运用营造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修改《保险法》,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并留有一定空间。二是对业已批准办理的业务,抓紧补充制定各项规章,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等。三是对保险投资高管人员、具体操作人员规定资格条件;对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交易对象限定基本信用等级标准;确定资产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职责和标准。四是在拓展投资模式,开放投资领域,增加投资品种和工具之前,要有较长时间的酝酿期,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外国经验,反复讨论、论证,必要时还可听证,听取多方面意见,制定监管法规规章。
2、对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划定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不意味着不限制范围,全方位地放开。应该根据国际国内经济金融运行环境,结合保险业经营风险的特殊性,按照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要求,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逐步放开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和范围。可考虑放宽以下限制:一是放宽现有投资品种的比例控制,可考虑进一步放宽购买企业债券的限制和提高投资股市的比例。二是可在国家重点基础建设和实业投资方面有所突破,特别是对水、电、交通、通讯、能源等的投资。三是在适当的时候允许办理贷款业务。四是放开与金融机构相互持股的限制,进行股权投资。五是适度允许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使保险公司通过套期保值有效规避风险等。放开保险投资渠道要循序渐进,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成熟一点放开一点,避免以往那种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状况出现。注意防范保险风险,坚决杜绝因投资不当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造成严重影响,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除此之外,对流动性差、风险较高的非上市股票和非质押贷款应予禁止,同时还应禁止对衍生金融产品的投机性投资。
3、按投资比例监管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公众对保险的需求加大,我国保险业迅猛发展,保险险种和产品急剧增多。这些产品因其性质、特点、责任周期、成本效益不一样,具体体现在承担责任的时间有先有后,规模有大有小,效益有好有差。相应地,用各种产品所形成的保费收入进行投资,其投资渠道、方式、期限等也应有所区别。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机制不健全,营运欠规范,资本市场不成熟,资金运用渠道不畅。借鉴国外的监管经验与运营惯例,应选择谨慎经营和监管,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上进行具体的严格的比例限制。一方面,应对一些投资类别规定最高比例限制,如对企业债券现行规定不高于20%的投资;投资次级债不超过总资产的8%;直接投资流通股的资金不超过总资产(不含万能和投连产品)的5%等。将来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进一步放开后,对项目投资、质押借款、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境外投资等同样也要进行比例监管。另一方面,对单项的投资也要有严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资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债比例不超过总资产的1%;投资一期次级债的比例不得超过该期发行量的20%;投资单一股流通股票按成本价格计算不超过保险资金可投资股票的资产的10%;购买同一公司的债券,投资单个项目的比例,以及对个人贷款等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资金存放在单家银行的比例也要受比例限制,等等。总之通过投资比例限制,可以调整高风险和低风险投资结构,选择盈利性大、流动性强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资方式进行组合,使投资组合更趋优化。当然,投资比例限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根据市场变化及需求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1]史锦华、贾香萍:保险资金入市的效应分析及其风险管理[J].保险世界,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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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担保公司的主要客户基本上都是中小民营企业,企业本身的抗风险能力就比较弱,再加上担保公司属于新鲜事物,很多制度还不完善,就更加大了担保公司的风险。在如此复杂的风险环境下,如何控制担保公司自身及项目的风险,如何处理好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与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的内涵
以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为根本的财务风险预警,采用设置并观察一些敏锐性财务指标的转变,对企业可能或将要面临财务风险所采取的实时监控和预测预报。企业财务风险出现因素一般有营运者决策误差、监管失控、经济衰退和通货膨胀等,但直接因素是资源配置低效和对竞争风险应付不当或功能缺乏,而致使企业位置劣势、将来现金流入量低;或是一味寻求销售数额增加,忽视对销售品质―现金注入有效支持程度、稳定可靠性和时间分布构成等注视,而致使企业陷入过度营运状况和现金支付能力出现困乏。
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财务风险预警体系对企业潜在财务风险和财务监管指标实行实时监控的体系。针对财务管理对象分别制定相应的财务风险控制指标,以企业财务报表、预算指标及其他有关财务资料为根据,运用财会、金融、企业监管、市场营销等理论,采取比例分析、数学模型等风险监管的一般方式,采取对企业财务活动不同层面的制约,达到对企业财务风险整体制约的目标。财务风险预警体系能够发现企业出现的财务风险,及时向企业营运者示警,一旦财务风险警报响起,企业就能够及时采用必要策略,及时化解财务危机和强化监管。
二、担保公司项目风险管理的财务预警
(一)项目财务风险的预警信号分析
1.财务状况预警信号
项目企业在出现项目风险前,其财务状况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化,当然,有些客户会对提供给担保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粉饰,但企业无论怎样粉饰,尽职的保后检查人员都能从中找出蛛丝马迹。比如:资产负债率较年初大幅上升;流动比例连续较年初大幅下降;库存连续大幅减少;流动负债特别是应付款项连续增加,而流动资产特别是应收款项连续增加;应收款账龄中高账龄占比过高;对外投资出现巨额亏损;注册资本不到位;账面库存远大于实际库存;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不断下降等等。这些都在表明,项目企业的财务状况出现了问题,很有可能会进一步恶化。
2.经营状况预警信号
通过对项目企业的观察,可以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来判断项目企业是否出现风险:连续销售收入是否不断下降且没有回升迹象;货款回收是否不断降低;股东之间或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之间是否产生了矛盾;是否长期拖欠工资;市场供求变化是否对公司有严重影响;是否被债权人;是否提供严重虚假财务报表;是否出现偷逃税款被税务部门核查;是否违法经营;是否连续多月不能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等。
3.担保状况预警信号
通过实地观察及了解,可以通过下列情况发现项目企业是否出现风险:项目保证人的生产经营状况是否恶化;抵押物是否转移;抵押物是否出现损毁或变质;抵押物是否被有关机关查封或扣押;公司组织架构是否发生变化等。
(二)担保公司在项目出现风险预警信号后的对策
担保公司在项目出现风险预警信号后,担保公司应根据对项目介入的程度做出不同的处理。
1.当在项目介入初期,发现项目企业出现财务风险,我们必须果断否决此项目,不能为了收取那笔担保费用而去做项目。当然,也有的项目企业虽然暂时出现财务预警信号,如果有一笔流动资金注入,企业完全可以大大改善经营状况并起死回升,那我们也可以接受这个项目。因为担保公司一方面不仅仅是为了赚取利润,另一个目的也是为了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对这种风险项目的取舍,完全要依赖项目负责人的判断水平,以后对项目企业的发展做出精准的预测。
2.当项目正处于放款前的阶段时,我们在项目评审时也要及时做出处理,应在取舍中做出正确的选择。一旦选择为项目企业提供担保,在放款后就应时时对此企业进行高度关注,一旦企业出现状况恶化的势头,就应及时中断担保,让企业提前还贷或采取控制措施。
3.当项目处于放款后的期间,担保公司就应加强对项目企业的检查力度,对风险项目进行归类。一般将担保项目分类为:正常级;关注级;风险级。当项目企业被归入风险级时,我们应半月甚至每周对企业的发展状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及时采取中止措施,提前还贷或控制抵押物,减少担保企业的损失。
总之,在风险项目监控中,我们首先察看企业短期偿债潜力,因为企业可否清偿债务决定担保公司是否会发生代偿。但只依据流动比率和负债比率等指标难以准确断定企业真正偿付能力。对企业而言,到期债务清偿意味着真正偿债压力,企业可否清偿到期债务是创建在一定资产或资本之上的,要以足够现金流入量为保障。经验让我们知道,现金流决定企业兴衰存亡。现金是企业现金流量中真实、可马上使用偿还债务和其他支出的保障。传统体现偿债能力指标通常有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而这些指标都以总资产、流动资产或速动资产为根本衡量和应偿还债务的适合状况,这些指标会遮盖企业营运中的一些问题。担保公司需依据自我特征构筑合适担保项目需要的现金流风险预警系统。作者觉得这种现金流风险预警系统应从现金流的构成、结构、现金流总量与债务关联、现金流质量、现金流获得能力等多个方位和不同纬度实行创建。
三、担保公司自身风险管理的财务预警
(一)民营担保公司普遍存在的风险问题
目前,我们的民营担保公司普遍存在的风险问题有:①资金规模太小,造成担保额度太低。国家对担保公司的担保额度有一定的规定:按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放大5―10的比例给予。而大部分商业性的担保公司都是民营企业参股形成,再加上担保公司是一个新鲜事物,能不能盈利还不确定,这就决定了担保公司的资本金不会太多,那么担保公司的规模也就不会太大。另外,虽然国家规定担保额度可最高放大到10倍,但银行给予的额度一般只能放大到5倍,这对担保公司的规模进一步进行了限制。②担保公司管理人才的匮乏。由于担保公司在我国属于才发展起来的行业,担保公司的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大部分是从银行系统转过来的,而担保公司的管理与银行又存在着差别,所以不能完全将银行系统中的管理模式完全照搬过来。这就使得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只能是摸索着前进,边前进边改进。担保行业的业务人员必须熟知财务、金融、担保等方面的知识,还必须深知企业每个环节的运作状况。这样的全才在我国比较少,而担保行业的快速发展,更需大量这样的全才,这就造成了担保行业的人才比较匮乏。③担保体系制度不完善。由于我国对担保公司放开不久,担保公司成立的时间不长,所以很多制度建设跟不上,造成政府对担保公司的管理力度不够。④担保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设置不完善,各担保公司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担保公司间缺乏交流。很多担保公司组织架构不完整,所以对项目不能做出全面的风险判断。再加上担保高端业务人员的缺乏,使得担保公司的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基于有部分害群之马混迹其中。而担保行业间的竞争,使得大部分担保公司视对方为敌人,相互之间没有业务交流。很难使担保行业的管理有大的发展。
(二)消除担保公司自身风险的方法
1.拓展资金来源
对于政府型和商业型担保公司来说,资金来源途径需多元化,但大部分地区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民营担保公司实力还比较弱,地方财政担保基金大部分是一次性的,民间资本主要是私募,在国内上市还很困难。所以,应累积社会闲散资金,例如:拿出各种理财产品来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引领社会资金、银行信贷资金和其他资金倾向中小企业,以获得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发挥市场激励作用。
2.创建担保企业的资金补偿体制
资金补偿体制问题最先是针对政府担保公司来说的,因为政府担保公司根本上不以盈利为目的,只靠财政预算拨款来补偿资本,因此,它们资金来源比较聚集。一要创建政府担保企业资金补偿体制,以一定周期通过政府将财政收入增加一定比例用于补充政府担保企业的担保资金,也能够将征自中小企业税收总额的一定比例在间隔一段时间后专门用于政府担保公司的资金补偿,这样利用中小企业自身发展促使中小企业稳定资金补偿的来源。而商业性质担保企业只可以自有资金经营,无法发展担保公司应有职能。这是当前比较小的、缺乏战略思想的担保公司的现实情况。在各种担保活动中,以商业担保业务运行的市场化和商业化程度最高,但从整体来说,担保公司仍处在微利营运情况,并没有找到统一认可的优良模式。商业性担保公司资本实力小,缺乏资金补偿体制。所以,以担保费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担保公司,根本很难得以发展,而需要与银行、投资和财务公司等合作创建战略关系,放大投资担保潜力。担保期限通常为1年之内,担保种类根本上仅限于流动资金,要有设备、技术改建之类长期贷款担保,所以,应依据中小企业需求开发担保业务和种类,增进担保收益并作为企业资金补偿体制。
3.优化风险管理制度
优化风险管理制度是提高风险管理和控制技术水平的基础。技术与管理相辅相成,没有先进的技术,管理水平无法提高;没有管理制度的配套,技术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因此,优化风险管理制度应与提高技术水平同步进行。优化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多层次的内容,例如,设置合理的风险管理架构,在风险管理的目标设立、指标确定、策略制定、政策执行、监控审核等各职能上形成相互制约;设立独立的风险监控部门,负责评估和跟踪投资组合的风险变化,为管理层和业务部门提供及时的风险信息反馈,确保风险水平受控于机构的目标和策略,并提高风险收益比。风险管理技术和控制措施技术能更好地保障风险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同时制度的优化又将促进风险管理技术和控制措施的创新和发展。
4.加强政府的管理力度
任何新生事物,在发展初期都需要进行指导、引导和监督。政府应培养出高端的担保管理人才;对担保公司进行人才输入;引导担保公司间的业务交流;规范担保公司的市场形为。当然,我们也看到现在政府正对担保行业进行规范整顿,2010年出台的担保公司行业规范整顿就是基于这一点的:提高了担保公司的准入门槛;规范了担保公司的业务;加强了担保公司的内部治理。将不规范的担保公司逐步清理出担保行业,我们也看到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希望政府以后应加强对担保公司的引导和监督。
四、结语
总之,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担保企业发展前景广阔,而其发展急需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才能加大业务拓展的力度。只有创建完善的资金来源途径和补偿体制,筑建完善的担保公司财务风险预警体系,才使担保行业处于良性循环当中稳定、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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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风险
(一)决策风险
决策风险指保险公司在资本配置、项目投资、管理层聘用、内部管理系统调整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方面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其中控股公司和其子公司都存在一定的决策风险。
从决策发生的层次、决策的内容来看,包括战略决策、管理授权决策、业务发展决策等。决策风险在每一个层次都会发生。但对公司影响的重要程度是不一样的。
(二)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由于资产价值和定价发生变化而引起的潜在损失,比如由于利率波动、汇率波动、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发生变化而引起的损失。对于混业经营的保险公司来说,由于涉足了不同的金融业务,各种业务会面临不同的市场风险。其中利率风险对保险公司的影响最大。其主要取决于经营主体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与利率敏感性负债的对比关系。
(三)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或者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信用状况的不利变动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它不仅包括借贷和债券义务的风险,也包括担保人风险和派生交易者不能履行其义务的风险。有时,信用风险还包括由于借款人信用评级降低而导致其公司债务市值减少引起的损失的可能性。
二、特殊风险
(一)组织模式带来的风险
我国保险公司将面临“控股”组织架构所带来的四种特殊风险:内部交易风险、资本重复计算风险、利益冲突风险和系统传递风险。保险控股公司规模越大,成员越多,关系越复杂,此四种风险带来的危害越大。
1、内部交易风险。
内部交易风险(即关联交易Intra.group transac-tion)是指保险控股公司内部由于交叉持股、相互担保等复杂的资金往来关系,致使风险在整个保险集团内部传播、扩散和放大。
2、资本重复计算。
对于控股公司而言,内部由于存在较为复杂的持股关系,为了实现资金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它会在母公司和子公司间多次使用同一笔资本。同一资本可能被两个或更多的法人实体用以抵御风险。资本的这种重复计算意味着资产重复计算,这会使整个集团的财务杠杆比率过高,影响到集团的财务安全。
(二)实现途径带来的风险
在保险控股公司中,各子公司处在不同的竞争环境之下,要求不同的管理技能,需要保持各自独特的企业文化。如投资银行的公司文化是企业家精神、承担风险以及有激励的报酬体系;商业银行的公司文化是稳定的客户关系,承担稳定的风险,个人的报酬与业绩关联不大;保险公司的文化同样有两大类,寿险公司一般是与激进的作风、市场营销创新、咨询式销售以及有激励的报酬体系相联系的,非寿险公司的文化介于寿险公司和商业银行之间。由于公司文化的不同,在实际运营中很容易产生文化冲突。
三、全面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我国保险公司在积极探索全面风险管理,但全面风险管理框架还处于探索阶段,风险管理中存在很多不足。
(一)对全面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够
很多保险公司并未将全面风险管理作为公司发展中重要的竞争优势来对待,不少保险公司仍习惯于采用传统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由不同部门承担着不同的风险管理职责,缺乏对风险的统一管理。如,负债风险由精算部管理,资产风险由财务部管理等,部门之间的合作由高层领导来组织协调,缺乏制度化管理。另一方面,一些公司已初步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最大的特点是在各业务部门上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由首席风险官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的统一风险管理。但这也只是一个初步建立起来的框架,全面风险管理作为一种管理职能,还未被全面融入保险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大多数保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风险管理没有贯彻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许多关键控制点形成所谓的控制盲点。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虽然能各司其职,但普遍缺乏协同作战的精神,往往只针对局部风险进行单独处理,风险管理存在着严重的“竖井效应”。
(二)没有形成科学、完整的风险内控制度
很多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独立董事制度面临挑战,部分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经营者注重短期经营行为,缺乏激励约束机制。有些内控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形同虚设,使管理工作无章可循而出现混乱的局面。并且风险管理主要是以事中和事后控制为主,而风险控制制度又多是分布在不同的文件中。不成体系。
(三)风险管理技术水平低、管理手段和方法不成熟
我国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表现出突出的传统风险管理模式的特征,重视定性分析,主观性较强,量化分析手段欠缺,在风险识别、度量、监测等方面客观性、科学性不够突出。与国际保险公司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金融工程等先进方法相比,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方法显得比较落后。在资产负债管理理论、偿付能力管理理论、动态风险管理等风险管理方法的采用并不成熟,普遍采取简单确定法定最低偿付能力标准的方法来评估偿付能力、管理风险。另外,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市场不成熟、法制不健全、投资工具比较少、缺乏应有的经验数据和模型,对于金融衍生品等产品的风险管理,国内金融机构对其认识相当有限,与银行证券公司相比,我国保险公司在这方面更是缺乏经验。
四、混业经营全面风险管理
(一)以公司治理结构为基础,健全和完善公司内控制度
首先,公司股权结构是保险(控股)集团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因为保险控股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股权结构比较复杂,容易产生关联交易、资本金重复计算等问题,如果没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密的内控制度,就可能产生更大的风险。控股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应该尽量实现股权结构的清晰化,不宜使股权结构太复杂。另一方面,对于保险控股公司而言,应该尽量做到股权分散。实证表明:企业的经济绩效与股权集中度呈现二次相关,在股权集中度35%-45%区间内,经济绩效达到最优。保险控股公司股权应由多种性质的所有制经济主体持有,公司的职工也可成为自己公司的股东,中资保险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及大型金融机构之间可相互持股,但在母子公司之间和子公司之间要尽量减少相互持股。
其次,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建立一套与股权结构相适应的、权责分明的组织体系。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中应加强董事会建设,逐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强化董事与董事会的责任,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强化董事会的审计、薪酬、提名等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和
责任;应着力提高监事会的功效,提升监事会的地位及其监控与决策权能,监事会成员结构需得到优化,也可以吸纳外部监事。
(二)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及重点
必须先有目标,风险管理部门才能识别影响目标实现的潜在事项,全面风险管理框架要求管理当局采取适当的程序去设定目标,确保所选定的目标与它的风险容量相协调。我国多元化经营的保险控股公司主要从两个层级上设定风险管理目标。各个层级都要明确自己的风险管理侧重点和主要风险对象。在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不同的战略规划,采取不同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
(三)加快建设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为综合考虑集团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我国保险控股公司应建立集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其一,应建立支持集团风险集成管理程序的数据库,该数据库中应包含支持集团风险集成管理程序所需要的信息量。其二,应设定综合管理信息技术平台的关键链接,通过建立通用的客户标识使公司的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及风险经理能够在很短的时间里获得有关客户的信息资料。其三,风险管理人员在对风险信息进行计算、分析和归纳之后,应形成集团与子公司各层级与各部门的风险管理分析报告。并通过该信息系统快速送达。其四,应建立风险管理数据模型,并开发相关的管理软件。以此提高集团风险定量化管理的能力和风险预警能力。
五、结论与建议
首先要在集团层面贯彻集团控股,法人分业的制度,使得控股集团与专业公司的权责利明确。控股集团通过董事会监督考核专业子公司,但不能直接干涉子公司的经营,限制股东利用子公司控制权为本集团谋取利益的行为。保障专业子公司的高度自主性。同时建立子公司的绩效考核机制,鼓励子公司之间的合作,并通过集团协调子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避免子公司之间的冲突风险。
其次,在专业公司层面从公司的内部和外部着手,以流程和制度为基础,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在内部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原则、流程和制度,并确保公司的业务流程符合预先的规定。在外部则分析公司外部环境、权衡风险回报以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并制定相应的原则,在公司内部执行。
再次,保险业的一个主要风险就是分支机构的管理控制,一方面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众多,因此将分支机构的相关权限集中起来,统一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费用预算管理制度,削弱分支机构的管理职能,从职能上防止分支机构的风险。同时,还应该建立更为透明的职能监管制度,建立自上而下的内部审计和稽核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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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投资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目前国际上关于保险资金的管理理论主要为资产负债管理理论和现代组合管理理论。资产负债管理理论发展较早,始于1800年,该理论的主要观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应拥有充足的各类准备金以应对负债,结转盈余保证金,且对利润的来源进行分类、度量和确认。经过不断的发展演变为资产管理理论、负债管理理论、资产负债管理理论三个阶段的理论。现资组合理论发展相对较晚,由Markowitz(1952)最早提出,该理论基于一定的假设前提,通过均值-方差最优解选择最符合投资者偏好的投资组合,虽然是静态均衡的状态下,但是将收益率与风险之间的关系相结合,对如何选择最优资产组合进行了讨论。
我国学者对国外风险管理理论的分析基础上,深入研究了我国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管理。我国寿险企业发展较早,资产负债管理理论随着寿险的发展不断完善。关于现资组合理论的运用,王佩(2009)找出保险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的相关性。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保险资金运用及风险管理理论日趋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与时俱进,不断放开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细化管理要求。近年来,我国保险资金投资运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监管更加系统性、科学性;保险资金投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结构;投资收益稳健增长。
总体而言,目前保险投资风险管理理论已经相当成熟。我国对保险资金的运用通过深入的理论研究并接合实际情况,在风险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我国保险业相对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关于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的研究相对较少,尚未形成成熟的风险管理理论体系。
二、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浅析
从国外保险公司经营状况来看,传统的保险业务不能盈利或者盈利很小,其收入来源主要依靠投资收益。但是,有投资就会有风险,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保险资金运用中的风险管理是获取稳定投资收益的重要保障,下文简述保险资金的来源及运用情况。
(一)我国保险资金来源及特点。保险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保险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负债及其他资金。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注册资本金与资本公积金、总准备金、各类准备金、其他资金。其中,各类准备金(保险公司的负债)是保险资金的重要来源,由于保费的收取和保险金给付的时间间隔,使其可用于投资。
基于保险资金的来源,其自身有如下特点:(1)具有负债性,由于各项准备金直接来源于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的负债;(2)具有期限性,寿险合同大多是十年以上的长期合同,因此寿险公司的资金比较稳定,但也可能在某一时间段偿还较大数额;而非寿险合同一般都是一年以内的短期合同,对流动性要求较高;(3)追求收益性,因保险资金的负债性,保险投资需要一定的收益才能覆盖资金成本。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发展,在实际投资过程中保险资金运用主要的投资渠道为银行存款、股票、债权、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不动产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二)保险Y金投资风险。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是基本指标也是核心指标。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可分为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固有风险体现在保险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在现有的正常的保险行业物质技术条件和生产组织方式下,必然存在的客观的偿付能力相关风险。固有风险又分为两种:可量化为最低资本的风险如保险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和难以量化为最低资本的风险如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而控制风险主要来自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不完善或无效,从而导致固有风险未被及时识别和控制带来的风险。
三、我国保险投资风险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陈文辉副主席指出,保监会近年来的工作中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持续推进中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改革,在放开前端的同时要管住后端。尤其近几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增速迅猛,其在经济社会和金融市场中的重要性越来越显著。基于保险资金的负债性和保险公司对投资收益稳步提升的需求,股权投资、另类投资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中增长较快,与传统的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形成了多元化资产配置格局。在快速发展中,也应看到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错综复杂所带来的风险与挑战,尤其对保险资金的海外投资造成不确定性风险。
第一,自二零零八年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复苏乏力,总体保持低速增长。利率下行带来的风险对保险行业带来了现实挑战。我国保险公司面临对保险资金的运用中如何保持资产负债的优化配置的难题,尤其寿险公司资金的长期性使其被动承担高成本负债。
第二,保险资金运用规模的新增以及大量资产到期,使得保险资金急需寻求再投资资产。低利率带来的“资产荒”难以满足保险资金的历史高成本,倒逼保险机构提升风险偏好,由投资风险较低的银行存款等转向股权投资、另外投资等高风险资产。
第三,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我国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粗放式的经营方式,资产与负债的匹配率不高,尤其是中长期投资中问题明显。部分保险公司没有完善的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寿险资金应配资中长期投资,如期限较长的银行存款、房地产投资、长期国债等,而财产保险资金应适当配资具有流动性的资产,如同业拆借、股票、短期固定收益类产品等流动性强的品种。近年来,债券打破刚性兑付,违约多发,保险资金在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信用风险上升,保险资金高比例配资信用类资产,使得投资风险敞口增加。
第四,保险公司自身的投资风险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市场缺乏自律,尽管在监管的指导和压力下,保险行业的风险管理得到重视,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保险公司在应对监管和市场的变化中,急于求成,激进经营,短债长投。常常由于保险公司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及风险管理能力不足,不能满足投资多样化需求,因而不能有效把控保险投资风险。
四、保险投资风险管理对策
在分析了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状况、风险管理存在问题及成因后,本章主要从机构、监管两个角度对我国的保险投资风险管理提出对策建议。
(一)保险行业整体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行业自律。保险公司应健全公司治理和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不断改善资产负债匹配情况,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利用组合投资来分散风险,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识别、监控与管理。资金运用部门从公司战略的高度整体把控风险,完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对于保险资金运用的政策法规,制定公司内部投资制度、明确投资范围、限制条款等,保持风险及投资收益的动态平衡。投资人员综合考虑资产负债配置结构,根据偿付能力风险的指引,结合投资组合理论,合理配置各项投资,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的优化和收益。
发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督促作用,提高保险行业自律水平,使保险资金运用服务主业,最大化的维护投保人的权益。首先,保险资金投资以安全为主,投资符合要求的银行存款类产品,适当选择短期理财类业务;其次,保险资金收益以稳定性为主,投资结构简单现金流稳定的固定收益类或类固定收益类产品,适当配置股权、股票、基金等非固定收益产品;最后,保险资金可选择股权投资提高收益,但不应偏离主业,坚持保险姓保的原则。
(二)加强监管力度和深化市场化改革。随着保险资金投资领域的开放,我国保险市场风起云涌,成为资本市场的弄潮儿,这对我国的保险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创新为市场化改革创造良好环境,主要包括保险产品定价机制改革、保U资金运用机制改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和行业平台建设等方面。这些改革措施极大地活跃了保险市场,也难免带来一些新的问题,金融创新与监管是矛盾的也是相辅相成的。监督保险公司加强学习以“偿二代”为标准的更加科学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提高保险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情况分为三个级别,分别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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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送电线路风险管理是指对送电线路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评估,并制定防范对策等一系列管理过程。目前,人们通常用到系统理论、概率论、数理统计理论、模糊数学理论等方法对风险进行估计,但是,人们还无法运用我们如今所能掌握的所有的技术、方法、理论,对风险进行准确预测。随着人类科学和文明发展,人们对自然和科学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入,人们对风险的预测准确度会越来越高。
2送电线路施工风险的特征
送电线路除了具有风险的客观性、多样性、影响全局性和规律性的普遍特点外,还因其所处地质水文环境、结构形式、材料、施工工艺的不同有其自身的特征。
2.1所处地质、水文环境的复杂和不完全明了性,造成送电线路施工风险的难预测性基础施工经常会因为地质等原因不得不改变施工方案和更换施工设备,进而造成工期和成本的变化。送电线路基础无论在工期和质量方面还是在成本和效益方面都占有很大的比重,有时甚至决定整个项目的工期和施工企业的效益乃至整个项目的成败。
2.2施工阶段各个风险因素的相关性突出由于送电线路的施工工期安排紧凑,工序的衔接非常紧密,一个风险发生会导致相关的很多风险指标发生变化,有时因为一个风险因素的出现就会导致整个项目停工。
2.3风险发生概率的难确定性与其他项目可以通过大量的可重复的类似事件进行统计得出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不同,送电线路施工的风险概率难于进行定量评估。有时只能采取定性的方式评估送电线路施工阶段的风险。
2.4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收益和风险管理成本的比值大也就是说用较小的风险管理成本可以获得较大的风险管理收益或者可以说用较小的风险管理成本可以避免较大的风险损失。因为我国送电线路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水平相对较弱,施工企业有很大的风险管理收益空间,为企业的风险管理收益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3施工阶段风险管理的评价准则
风险的评价要求解决风险的影响以及应采取何种对策处理风险等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应建立风险评价的准则。
3.1风险回避准则风险回避准则时最基本的风险评价准则,根据这一准则们对风险活动采取禁止或完全不作为的态度。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人们宁愿放弃较小的风险受益而不从事风险活动,或者宁愿付出较高的代价来完全回避风险。
3.2风险权衡准则风险权衡的前提是:世界存在着一些可接受的、不可避的风险。乘飞机是冒着可能失事的风险,但是不能因为有失事的风险而不乘飞机旅行。风险权衡则正是需要确定可接受风险的程度,而这是一件困难的工作。
3.3风险处理成本最小准则风险权衡准则的前提是假设存在着一些可接受的风险。这里有两种含义:一是不对风险作处理即可接受(小概率或小损失风险);二是付出较小的代价即可避免风险。对于第二类可定性地归纳为,若此风险处理成本足够小,人们是可以接受的。
3.4风险成本/效益比较准则人们只有在效益大大增加地情形下,才肯去花费风险处理成本,因为承担了风险,就应当有更好的利润。风险处理成本应该和风险受益相匹配。当人们付出了较小的风险处理费用或承担了一定的风险损失期望后就可以要求有较高的回报。
4送电线路施工风险管理模型与管理程序
4.1送电线路施工风险管理模型因为事故及其损失的性质是复杂的,所以风险管理的逻辑关系也是复杂的。风险管理模型至少有五个因素:基本事件(低级的原始事件);初始事件(对系统正常功能的偏离);后果(初始事件发生的瞬时结果);损失(描述死亡、伤害及环境破坏等的财产损失);费用(损失的价值)。结合故障树分析,低级的原始事件可看作故障树中的基本事件,而初始事件则相当于故障树的一组顶上事件。对风险管理来说,必须考虑系统可能发生的一组顶上事件和总损失。
4.2风险评价和管理程序送电线路施工企业对现有设施进行评价和风险管理时,应考虑所评价项目的优先顺序。评价和风险管理的程序框架见图1:
5送电线路施工风险管理模型下的具体措施
由于不同的送电线路具有不同的风险影响因素,或者影响程度不相同,体现出绝对的多样性,所以具体的风险应对措施也有所不同。
5.1采用担保或履约保函的方式转移风险送电线路施工招标或履行合同过程中,业主为避免出现承包人在中标后不签承包合同,或签合同后不履约,或在预付款支付后不实施合同义务和责任等风险,业主一般在投标过程中和签订合同以前以及支付预付款前,要求承包人提交由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或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将承包人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转移给出具担保的担保公司或银行。
5.2采用分包方式转移风险承包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遇到对于自身来说有比较大风险的项目,或由于成本、质量、工期等可能会因受到自身条件限制而产生风险时,可以向业主申请把此部分分包出去,以转移风险。由于承接此部分工程的分包人往往对这样的工程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施工队伍,所以对其来说,承接此部分工程不一定存在风险,可能还是一次机会。
5.3采取适当的合同计价方式转移风险对于项目业主来说,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计价形式,可以转移项目风险。常用的有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其他计价合同形式。
5.4运用合同条件转移风险在送电线路施工合同中,业主可以运用某些条件来转移风险,这种转移风险的方式实际上是利用合同条件来开脱责任。FIDIC合同条件中就有一些业主免责条款。例如我们可以改进企业的资质管理办法,调控行业总量,优化行业结构逐步发展智力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的施工企业,形成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劳务承包三个层次的组织结构。还可以借鉴FIDIC合同的标准分包合同条件,制订适合于我国实际情况的分包合同文本,建立和完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管理体制,制订相关的法规和管理办法,规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市场,健全工程总分包管理体制,建立一套符合国际惯例的总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5.5保险保险作为转移风险的一种方式,是应对送电线路施工风险的重要措施。送电线路施工保险是指业主、承包人或其他被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一定的保险费,一旦投保的风险事件发生,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由保险人给与一定的补偿的一种制度。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其实质是一种风险转移,将原应由业主、承包人或其他被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责任转移给保险人。送电线路施工一般是线长、面广、点多、流动性大、施工条件复杂、潜伏的风险因素多,业主或承包人经常采取保险的方式,以比较小的代价,换得受损失时的补偿保障。
6结论
对于送电线路施工风险的研究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本文主要考虑送电线路施工项目的特点,对送电线路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方法进行探讨。实践证明,送电线路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对于搞好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颇有成效,值得大力推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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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管理框架是建立在内部控制框架基础之上的,是一个主要针对风险的更为明确的概念,因此,它是对内部控制框架的扩展,内部控制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简言之,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包括四个目标(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八项要素(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三个层级(整个企业、各职能部门、各条业务线以及下属各子公司)。在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中,风险是个贯穿始终的因素。企业需要考虑潜在事项可能对实现目标产生的影响,对风险进行正确的评估,并在此基础之上确定风险对策。本文着重分析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下的风险对策问题。
风险对策是指管理层在评估了相关的风险之后,所做出的防范、控制、转移、补偿风险的各种策略和措施。该框架草拟稿提出的风险对策包括规避风险、减少风险、共担风险和接受风险四项策略,要求管理者考虑成本和效益,并在期望的风险容忍度内选择可以带来预期可能性和影响的风险方案。笔者认为,可以将风险对策细分为以下七类:
1、风险避免—采取措施回避无法承受的风险。企业在面临一项风险时,首先要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能力,权衡收益和风险的得与失,凡是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不能由该项目可能获得收益予以抵消的,企业都应尽量避免该种风险的发生,即采取回避政策。避免风险的方法还可以分为完全避免和部分避免两种。完全避免,就是不惜放弃伴随风险而来的盈利机会。部分避免,主要取决于成本及非经济因素。如果避免收益大于避免成本,就可以考虑避免,否则可以不要避免。
2、风险控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的发生。控制风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控制会产生风险的因素,从而减少风险的发生;二是控制风险发生的频率和降低风险损害程度。企业可以采取各种措施控制风险的发生。譬如:对诸如汇率、利率以及信用评估等事项进行更为准确的预测;在决策之前,筛选出多个可行方案,从中优选出最佳方案;在向市场投放新产品前做深入的市场调研,以充分掌握市场需求信息和消费者偏好信息;在对外投资上,尽量使投资领域、投资地域、投资项目以及投资品种达到多样化,以分散风险;此外,要与政府部门保持顺畅的沟通协调,从而及时获取政策信息等。
3、风险转移—采取措施将风险转移至他人承担。企业可以设法通过某种方式将部分或全部风险损失转移给他人承担,从而避免可能给企业带来的灾难性损失。在转移风险的过程中,企业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诸如保险费、赢利机会、担保费和利息等,但是,较之承担风险所面临的损失而言,企业为转移风险所需支付的代价要小的多。特别要指出的是,企业在转嫁风险时,一定要基于合法、合理、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决不能使用欺诈手段使其他企业受损。典型的措施有:以投保的方式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将风险较大的项目转由专门的机构完成;通过契约的形式将风险损失转移;通过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例如合资、联营、联合开发等转移风险;通过技术转让、特许经营、战略联盟、租赁经营和业务外包转让经营风险;此外,还可通过委托开发、购买专利等来转移技术风险。
基于以上措施,企业应当在识别风险的类型和大小,并权衡得失后,选择恰当的方式转移。一般地,自然风险宜用投保,较大的财务风险宜用风险共担,过大的技术风险和生产风险宜用风险主体转移。
4、风险接受—企业自身消化风险,并承担风险损失。如果企业既不能避免风险,又不能完全控制风险、分散风险、中和风险或减少损失时,企业就只能根据对自身能力和财力的评估来承受一定的风险损失。企业可以采取风险自担和风险自保自行消化承担风险损失。风险自担,就是风险损失发生时,直接将损失摊入成本或费用,或冲减利润。风险自保,是指对已预测到的风险所造成损失的承担方式,即企业预留一笔风险金或随着生产经营的进行,有计划计提风险基金如坏账准备金、呆账损失、大修理基金等。这适用于损失较小的风险。
5、风险组合—以整体组合的观点考虑风险。即要求企业管理者将风险不同且互不相关的产品和投资项目、不同经营单位的风险进行优化组合,通过产品或项目的盈亏补偿以及不同经营单位的风险抵消,达到减少整体风险损失的目的。在企业风险管理中,高级管理者必须采用风险组合的观点,以确定企业的风险组合是否与和企业目标相关的风险偏好相称。实施风险组合须注意:第一,高风险项目与低风险项目适当搭配,以便在高风险项目遭受损失时,能从低风险项目受益中弥补;第二,所选项目数适当;第三,要根据企业的核心能力给定一个风险承受的临界点即风险容忍度,以此作为风险组合的标准。
6、风险预防—事先加强防御风险的能力。即企业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对风险事项的把握,事先从制度、文化、决策、组织和控制上,从培育核心能力上提高企业的防御风险的能力。 例如,加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巩固有价值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政策,完善各项制度以弥补可能产生的漏洞;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形成企业自身特有的价值观、道德精神以及服务理念等;优化企业的组织、决策及控制职能,从策略措施本身着手来分析防范风险。
7、集中风险—以风险集中的形式承担风险。在保险企业和大型集团性企业中,风险对策通常采用集中风险的方法。保险企业一般会向众多投保单位收取保险金,虽然每个单位交的数目很小,但加在一起数目就很大,足以用来应付风险,这就是保险集中的方法。另外,对于大型集团公司而言,其分支机构多,通过预测,集团公司每年要求各分支机构交少量管理费,由集团公司自己承担某些风险,而不利用保险。集中风险使企业以较小的成本获取较大的收益,增强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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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风险具有危害性大、地域性强、可预见性差、关联性广等特征,这些特征使得以“大数法则”为基础的保险和再保险等传统手段在管理巨灾风险方面难以发挥作用。学术界又将目光聚集到非传统型巨灾风险管理手段上,以期能建立更为有效的风险转移机制。
(一)巨灾风险证券化
MBA智库百科(2013)认为,巨灾风险证券化就是通过创造和签发金融证券,将保险人承保的巨灾风险转移给资本市场。巨灾风险证券化过程包括以下两个要素:一是把巨灾风险转化成金融证券。二是把转换好的金融证券出售出去。它将巨灾风险证券化分类为巨灾债券、巨灾期货、巨灾期权和巨灾互换。国外大规模的巨灾风险证券化理论研究和实践尝试始于20世纪70年代。因此较国内而言,国外不论是巨灾保险理论还是巨灾实践都比较发达和成熟的。国外对于巨灾风险证券化的理论研究一般都注重模型的运用,其研究对于巨灾风险证券定价方面有重大贡献。VivekJ.Bantwal和HowardC.Kunreuthe(1999)主要研究巨灾风险证券化,他们指出巨灾债券的支付与自然灾害的发生有直接关系。当自然巨灾发生时,巨灾风险的证券化可以帮助保险人通过资本市场转移风险,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是增强其资产组合的很有利的机会。2000年,这两位学者又发表了《ACatBondPremiumPuzzle》一文,此文中,他们将损失厌恶、比较漠视等行为金融学理论运用于巨灾风险债券溢价之谜的解释中,进而用模型说明投资者对这类证券喜好程度的不确定性对债券价格所造成的影响。与国外巨灾风险证券化研究的强理论性形成明显对比,国内的巨灾风险证券化研究更多的是应用型研究,致力于如何将巨灾风险转化为证券产品、如何创新巨灾证券产品、如何通过资本市场上提供的产品来分散风险等实际问题。柏满迎,吴天都,仲艳雪(2013)认为,传统巨灾债券是有明显缺陷的。这种缺陷体现在对保险人、保险公司、发行人等诸多方面。因此他们提出,应该在借鉴国外巨灾债券发行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设计出混合巨灾债券。通过发行混合巨灾债券最大限度地分散巨灾风险。王媛媛(2013)提出,近年来,巨灾风险证券化产品已然成为分散巨灾风险、提高商业保险融资能力的有效手段,在未来,实施巨灾风险证券化是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在起步阶段可以先发行巨灾债券,而且优先开发本金保护型债券,有一定的发行经验后再逐步过渡到本金不保护的债券品种。
(二)巨灾基金
通过对国外文献的研究,当前巨灾基金是国外巨灾风险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由于巨灾风险发生概率小但损失巨大,建立巨灾基金对平抑风险、确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我国,巨灾基金的理论和实践都处于初级阶段。何树红(2010)等认为,政府层面应该成立巨灾风险基金。在这个巨灾风险基金当中,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这个基金的运营模式应该是以政府为主,吸收商业资本参与经营。这篇论文提出四种巨灾风险基金的筹集途径:一是国家财政,财政每年按比例拨付;二是商业保险公司,从每年的保费收入中按比例提取;三是国家财税,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实际降低保险公司的税率负担。四是社会捐赠。我国巨灾基金尚属起步阶段,此时可以选择单项基金进行操作。以后在积累了经验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建立四个途径兼容的综合巨灾风险基金,其保障范围可以涵盖我们国家几种主要巨灾风险。卓志、王化楠(2012)认为,巨灾基金的建立不能完全通过保险公司出资和摊派的方式。巨灾基金的资金渠道不能缺少政府的参与。政府直接注资、损失分担、紧急贷款都应该成为我们国家巨灾基金的重要渠道。同时,为了鼓励投保人的积极性,也为了调动保险公司的积极性,让保险公司看到有利可图,国家要对投保人的保费进行一定的补贴。为了让巨灾基金更快地积累,减少对国家财政的依赖,应当允许基金税前累计损失准备金。王蓉(2012)认为,巨灾基金应由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参与设立,基金的筹集渠道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直接拨款、保险公司巨灾保费收入提成、社会捐助资金等。她在此文中也提到发行巨灾彩票,作为巨灾基金的一种筹资方式。从国内对巨灾基金理论的研究可以看出,学者们普遍认为巨灾基金的建立不能缺少政府的参与,甚至应该强化政府在基金筹资渠道中的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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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美国管理式医疗及其风险管理模式
管理式医疗是美国占主导地位的医疗保险形式,社会医疗保险和大部分商业保险也都采用了这种模式。管理式医疗是指利用一定的组织和形式,由保险人与医疗服务提供者联合提供服务的医疗保险形式。管理式医疗的提供者既可以是专业性的医疗保险公司,也可以是民间非营利性团体,还可以是医院组织和医生组织,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健康维持组织(HMO)、优先服务提供者组织(PPO)和服务点计划(POS)[7]。管理式医疗的基本特征是:医疗保险机构同医疗服务的供给者通过签约等形式,形成一个相对密切合作的服务网络;保险机构以收取的保费向医疗服务提供者支付相对固定的医疗费(定额付费);医疗服务供给者收取预定费用向参保人提供一套包括从预防保健到临床治疗的综合性的、连续的服务;投保人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处接受服务时享受优惠。
管理式医疗在美国的发展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一直受到来自各方,特别是医疗界的批评和抵制,但最终通过不断实践和完善,其独特的风险管理模式逐渐为医疗保险各方所认可和接受,成为世界医疗保险的发展方向。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者签约的目的就是为防范自己由于承担了对投保人的责任之后而产生的风险,因此,美国的管理式医疗是围绕着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而展开的。保险公司收取了投保人的保费,承担了投保人生病的风险,也就相当于保险人向投保人卖出了一个买方期权,允许投保人在生病的时候,以事先确定的低价获得全套医疗服务。为规避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险公司与一批医生和医院签约,建立一个医疗网络。保险公司每年投入一项固定的费用来维持这个网络的运行,就等于保险人支付医疗网络维持费而购买了一个买方期权,允许投保人在生病的时候,以固定的价格从这个医疗网络得到医治。保险公司通过买入医疗网络这个买方期权,对冲了其对投保人承担的卖出买方期权的风险,这里医院和医生都成了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金融工具[8]。组建专业保险公司,建立医疗网络,与一批医生签约的管理式医疗运作模式实质上是一种非常高明的期权运作模式,管理式医疗可以看成是保险公司运用期权思想管理风险的一种风险管理模式。
管理式医疗模式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而著称。医疗服务市场是由医疗服务提供者控制的卖方市场,除非医疗服务者主动参与,其他手段对这一市场的控制和管理都是有限的。管理式医疗的实质是通过与医疗服务者签约,积极主动干预医疗行为,达到降低费用支出的目的[9]。其核心方法是将传统的按服务项目收费改为按“人头付费”,即由保险公司向医疗服务提供者定额付费。当医生按服务项目收费时,医生倾向于提供更多的服务;当医生收到的是一项固定费用时,医生就会倾向于减少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据美国卫生部公布的数据,采用管理式医疗的健康维持组织(HMO)比传统按项目付费的医疗保险至少要节约30%的费用。同时保险公司也不用逐项详细审核医疗服务账单,达到降低管理成本的功效。
按“人头付费”,改变了医疗保险作为第三方局外人的被动局面,通过制定预付标准来控制医疗费用的总支出,并以此强迫医疗服务提供者承担经济风险,自觉规范自己的行医行为。另外,按“人头付费”在为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了一笔相对稳定并可预见的周转资金的同时,也将这部分医疗保险经费的使用、管理权交给了医院和医生,调动他们精打细算、合理使用医疗保险资金的积极性,既能达到控制费用的目的,又保证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管理式医疗按“人头付费”原则,充分调动了医疗服务提供者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了有限的医疗基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保险方实现费用控制,买方得到较好的医疗服务,供方获得应有利益的多赢效果。
二、 我国现阶段医疗保险的现状
目前,国家11个相关部委组成的医疗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已经成立,掀起社会各界对医疗改革模式的探索和研究。早在2005年7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课题组发表了《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报告,认为“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02年世界卫生报告》显示,中国和印度穷人必须承担85%的医疗费用,其中大部分来自不必要或不正确的检查或药品,因为医院只能通过变相增加检查费和药费来养活自己[6]。由于医疗服务提供者对确定患者所患疾病有绝对权威,对实施具体治疗方案有绝对的决定权,导致医疗费用居高不下,成为当前制约医疗保险发展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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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工期长,投资大,参与主体多,组织关系复杂,在实施过程中不确定性因素很多。建筑工程项目风险应对策略多种多样,本文从风险防范、风险控制、风险自留、风险利用和后备措施五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建筑工程项目风险防范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防范就是事先提高建筑工程项目防御风险的能力。通过对以往类似项目的经验和对项目风险事件的把握,事先从制度、管理、组织等方面,提高项目防御风险的能力。
(一)风险防范的手段
风险预防通常采用有形的手段和无形的手段。
l.有形的手段:如技术法。
2.无形的手段:如程序法。
二、建筑工程项目风险控制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控制是采取各种技术和方法以减少项目风险发生的频率同时降低项目风险损失的严重性。
(一)风险回避
指当项目风险潜在威胁发生的可能性太大、不利后果也太严重又无其他策略可应对,主动放弃项目或改变项目目标与行动方案,从而规避风险的一种策略。
考虑采取此种方法的情况
某风险所致的损失频率和损失幅度都相当高
应用其他风险管理方法的成本超过了其产生的效益
采用这种控制方法的时机
项目决策阶段
采用这种控制方法的利弊
项目管理者回避了风险,避免了承担风险造成的损失
也使项目管理者失去了可能从风险中获取赢利的机会
(二)风险损失控制
损失回避试图在项目系统内割断入和物与危险的联系,消除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常用回避形式有两种:一、完全拒绝承担风险。二、抛弃早先承担的风险。对损失控制的分析方法有:1.根据控制目的,损失控制可以分为损失预防和损失减轻两种。前者以降低损失频率为目的,后者以缩小损失幅度为目的;2.根据措施的性质,损失控制又可分为工程物理法和人们行为法。前者以消除风险的物理性质为控制着眼点。
(三) 风险分散
风险分散是指通过增加风险的单位以减轻总体风险的压力,共同分摊集体风险,从而减轻风险的可能后果。常用于承包工程中的采购和分包,如:企业内部扩张,增设实体以分散风险;企业兼并从而加大风险承受能力;多揽项目、广种博收可避免单一项目上的过大风险;承包工程付款采用多种货币组合;工程联合承包。
(四) 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承包商不能规避风险,风险转移到了其它学科来承担,是指转换风险。风险转移一般指的分包商和保险机构。风险转移的风险金额大或中等风险事件。
1.非保险风险转移
非保险转移的主要形式是通过合同,很大一部分项目风险,一些分包商和供应商的生产要素,如业主,承包商,承包商的分包商,供应商的供应商总。非保险转移主要有:担保合同,租赁合同,合同,转包,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合资,股份制等。
2.保险风险转移
购买保险是另一个主要手段转移风险,保险合同,承包商将面临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
三、建筑工程项目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又称风险自担,就是由企业或项目组织自己承担风险事件所致损失的措施。
风险自留的原因:1.估计风险损失不大;2.费用低于购买保险的支出,作为经营费用的一部分;3.没有预测到风险的存在,被动自留。
从风险主体的承担意愿出发,风险自留又可分成两大类。
1.主动风险自留。对某些风险,在识别风险及其损失,并权衡了其他风险处置技术后,主动决定自己承担风险损失的全部或部分,并适当安排一定的财力准备。
2.被动风险自留。是指没有充分识别风险及其损失的最坏后果,没有考虑到其他处置风险措施的条件下,不得已由自己承担损失后果的处置风险的方法。
对风险自留可采取的具体措施有:
1.将损失计入当前发生的费用;
2.建立内部风险基金;
3.建立外部风险基金;
4.借入资金。
四、风险利用
正如之前所提到的,风险有两种:一种是纯粹的风险,这种风险可以引起或导致任何损失,另一种是投机风险,有可能造成的损失,也有可能获利的机会。风险利用仅针对投机风险,指利用投机风险提供的可能机会谋利。投机风险是指投机风险和利益的人,可以使用的风险。我们所谈论的投机,不是不择手段寻求利益,但要充分利用的机会来谋取利益。
(一)风险利用的可能性
1.风险的两重性;
2.风险的可变性;
3.风险可能成为索赔的合法动因。
(二)如何利用风险
1.首先要分析风险利用的可能性及其价值;
2.其次,要计算利用风险的代价,并评估自己的承受能力;
3.然后,制订策略和实施步骤。
4.密切关注风险因素的变化,及时因势利导。
因此,在考虑使用一个投机风险,首先应该分析其利用的可能性和增值的可能性,和使用的风险成本,风险评估自我能力,在此基础上,积极地把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从而成为利润的源泉。
五、后备措施
确定风险规避对策后,必须考虑后备措施,一旦项目实际进展与计划不同,可采取后备措施,以确保项目实现预定的目标。工程项目后备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
1.费用后备措施
主要表现在预算应列入单独预算计费,准备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统计的准确性,弥补错误,遗漏和其他不确定性。
2.进度后备措施
对于项目进度方面的不确定因素,项目各有关方一般不希望以延长时间的方式来解决。
3.技术后备措施
技术后备措施专门用于应付项目技术风险,它是一段预先准备好了的时间或一笔资金。当没有出现预期的情况下,需要采取补救措施,将利用这笔资金或时间。
总结做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衡量项目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甚至决定着工程项目是否成功,对项目风险进行有效地识别、分析、评价和控制对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通过系统的梳理和探讨建设工程项目风险对策,总结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主要风险因素,并针对这些因素提出了具体的控制对策,希望能对管理和控制类似工程的风险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参考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基于模糊灰色理论的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研究,[学位论文]胡春兰,2010年,长沙理工大学
【2】工程项目投资风险度量研究,[学位论文]郭庆军,2007年 西安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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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国内进展
国内医院护理风险管理的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差距较远。近几年,国内的医院管理者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纷纷到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考察医院风险管理方法和经验,进行科学研究,正在为建立国内医院护理风险管理规程而努力。
2相关因素
2.1客观存在的危险因素
肝胆外科常遇到一些复杂的病例和手术,如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急性重症胰腺炎、门脉高压症、消化道大出血、肝癌切除术等。这些病情都较重、变化快,有些病情还会反复,且手术患者常带有多种管道如引流管、鼻饲管等,会出现由于标识不清楚导致接错管道的现象发生,也可能出现管道脱出、受压、堵塞等护理风险。再加上,近年来老年患者越来越多,常伴有糖尿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造成心肺等多个重要器官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碍,加重了病情的复杂程度,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危险因素[4]。
2.2护理人员因素
未严格执行护理核心制度[5]: 护理人员必须按照护理核心制度进行护理操作。在临床中,由于未遵从核心制度而导致的护理差错屡见不鲜 例如: 肝胆外科患者术后输液量大,用药品种多,如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就可能导致给患者多用少用错用药或输错液体的危险; 如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可能造成对大手术后或重症患者评估不充分而未采取相应的措施,出现压疮烫伤肺部感染口腔感染等护理并发症的危险;如不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可能会发生伤口感染。
护患沟通不良: 由于目前医护人员工作量太大或对解释病情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往往会出现一些误会 在临床护理中,医护人员应尽可能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履行好告知义务,让患者及家属理解医护人员的诊疗方案是减少医疗纠纷、保护医疗安全的重要措施。如手术前让患者及家属清楚手术的目的、风险等,同时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要做好健康教育,讲解注意事项饮食情况等; 术后置管讲解其目的注意事项、拔管时间等,请患者配合。在实际工作中,护士往往是做的多解释的少,使患者及家属缺乏信任感,造成了患者不愿配合的情况,影响手术的效果
及患者健康的恢复 实践表明,能很好解释病情的医护人员很少有纠纷发生,相反不重视沟通工作的医护人员则常发生纠纷。
护理记录不规范: 护理记录是护理人员提供护理服务的依据,也是获取纠纷证据的主要来源。记录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简要清晰 但在实际临床中,护理记录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如新入院的患者,入院诊断护理级别饮食和处理要点在护理记录单上不准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字迹潦、草涂。
改记录不及时漏记和补记[6]: 如大手术危重患者医嘱行预防压疮护理生命体征监测口腔护理吸痰护理和引流管的护理等,但护理记录不能反映措施落实与否,更无皮肤口腔和吸痰的观察与评估记录。
护理记录缺乏专业判断: 有些护士写护理记录是在抄医师的病历记录,缺乏主观判断及护理专业描述 甚至由于未及时提供患者病情变化的信息,导致患者的生命受到威胁。
心理因素: 护理工作的特殊性,导致部分护士缺乏积极性,思想落后,不愿积极地学习新知识技术,服务态度较差目前,年轻护士在医院中占很大比例,大多为独生子女,不愿吃苦,部分护士过度以自我为中心,同事间相处不融洽,加上待遇不满意,工作不热情,不虚心学习,服务态度冷漠。
3应对措施
3.1加强管理
建立护理风险应急预案。根据肝胆外科护理工作的特点,成立护理抢救小组消毒隔离质控小组护理安全质控管理小组护理书写质控小组等,每组4~5个人,由名1有经验的护士负责。另外,根据外科护理风险特点制定了多种应急预案,如: 预防特殊药物静脉外渗应急预案; 预防导管脱出堵塞应急预案; 预防压疮应急预案; 预防烫伤跌倒坠床应急预案; 预防交叉感染应急预案[7]。
3.2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当今社会医学领域发展迅速,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新理念不断提高,因此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水平 科室每月有计划地组织业务讲课护理查房,制订相关的专科培训计划; 同时加强与其他临床科室间的联系和合作,聘请外科室专业人员进行小讲座,如: 心电图知识化验结果的分析急救药品的使用等。护士长每季度组织。次护理理论考试和技术考核,以提高全科护士的综合素质定期将工作业绩突出的护理人员送到高一级的医院进行进修学习,重视新进护理人员及实习人员的业务学习。
3.3重视护理记录的书写
护理记录作为医疗文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护理工作的客观记录 护士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记录,书写应客观准确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师,所有处置用药全部记录在案; 如在抢救过程中无时间进行护理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记录,应及时补记,同时还应注明补记时间 针对护理文件书写常出现的缺陷如字迹不清随意涂改缺项漏填护理措施及过程记录不全等,通过培训学习正确的书写方式。同时成立护理记录检查小组,由科室成员轮流加入组成,定期考核护理记录的书写情况,如不合格进行警告下岗学习,最大限度地防止风险的发生。
3.4提高护患沟通水平,履行告知义务
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及时与患者或家属交流沟通,解决患者的疑问及不适,疏导不良心理反应,满足患者合理要求,不可态度粗暴把患者服务放到首位,强凋主动服务意识,取得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和信任。因人而异地进行健康教育,对小儿应采取直观形象带有故事性的教育方法,有些内 容应让家长了解并掌握; 文化层次较高的患者可采取书面教材讲解及征求意见的形式; 文化层次低的患者多用通俗易懂的讲解和行为示范教育形式。
3.5健全人身保险制度[8]
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西兰等国都开展了医疗风险保险业务。一般都由医疗机构或医师协会向保险公司购买医疗风保险。一旦发生风险,经法庭判决经济赔偿后,由保险公司出面负责赔偿。而我国大部分医院尚无这项制度,一旦出现护理风险,护士会遭受身心及经济两方面的损失,导致当事人及当事科室采取消极态度应对,护士工作缺乏积极性。出现问题后重要的是解决问题,吸取教训。如何避免问题而不是处理结果。因此,期待这种执业保险的引入,以达到增强护士工作积极性,提高责任心的目的。
4结语
分析和认识肝胆外科护理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增强风险意识,通过建立风险预案,提高业务水平,认真书写护理记录,增加护患间的沟通及健全人身保险制度,有助于减少护理风险管理中护患矛盾的发生,降低或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提高护理质量。当然,护理风险管理与医疗后勤支持系统也有很大关系,因此如何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保证护理风险管理的效果,仍需广大医护工作者思考和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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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背景
偿付能力作为一个综合的监管指标,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具体而言,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仅受其产品内控、投资、再保险等多种内部因素的影响,还要受到利率、汇率、通货膨胀、行业周期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所以,对保险监管结构来说,选择合适的监管指标和监管手段对偿付能力进行有效监管并不容易。
因为世界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变化,全球金融监管改革不断推进,我国金融保险市场日益壮大,都对保险监管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原先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步伐,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一)我国第一代偿付能力制度的局限性
自保监会1998年成立以来,偿付能力监管制度逐渐得到加强和完善,最终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问世。我国第一代保险偿付能力的监管规定重点反映在《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以及《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等法律和法规中。
然而伴随着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的不断发展,第一代偿付能力已无法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首先,整体框架还有待完善,由于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相对侧重定量监管要求,使得对风险管理的定性监管要求不足,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也得不到良好发挥,在有效防范风险、引导保险公司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上还有待加强。其次,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在风险导向方面存在部分缺陷,例如保费规模与资本要求直接相关,风险计量不够科学,反映不够全面,风险类别没有细分,将各类风险合并在一起笼统地计提资本要求,因此总体上无法科学反映保险公司的风险状况。再次,第一代偿付能力覆盖风险的最低资本标准采用欧盟偿付能力I的模型和标准,这些并不适合我国快速发展、市场多变的新兴市场。最后,第一代偿付能力的发展趋势与国际保险监管不一致,国际偿付能力监管已逐渐向三支柱框架趋同。
(二)国际保险监管规则逐渐趋同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1997年首次保险监管核心原则,2011年了新版的26项保险核心原则,是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建设的里程碑。在偿付能力监管方面,从监管制度框架的发展看,各国偿付能力监管向三支柱框架趋同。巴塞尔委员会于1999年提出三支柱框架。近年来,各国保险监管逐渐接受三支柱框架,监管框架由原先单一的资本监管扩展为覆盖与偿付能力相关的所有风险的定量风险监管、定性风险监管和市场约束的三支柱框架,欧盟偿付能力Ⅱ在整体框架上借鉴了此三支柱体系。2008年之后,美国也开始使用三支柱框架来描述和解释其偿付能力中出现的问题。由于我国还属于保险新兴市场,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用偿一代无法解决,而各国偿付能力监管逐渐向三支柱框架趋同,针对我国的国情和具体问题,提出了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虽然偿二代具体的监管具有中国特色,但本质还是三支柱框架。
(三)我国偿付能力监管改革具有良好的基础
首先,我国保险市场是全国统一市场,全国所有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受保监会的监督和管理,这点美、欧的保险监管却并不具备。其次,在发展前景与发展速度方面我国作为新兴保险市场存在比美、欧更大的空间,这也为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更大的空间。第一代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借鉴了发达国家的保险监管制度,在探索适合我国实际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上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在偿一代监管制度下,保险监管已经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防范制度和机制,行业和公司树立了健全的偿付能力管理意识和风险意识。所以,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改革实际上已经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二、我国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框架和优势
保监会在2012年3月的《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指出,计划三至五年内建成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实现资本监管体系全面转型,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与偿一代相比有多方面的提升。
(一)我国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整体框架
2013年5月《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正式,其确立了三支柱框架体系和偿二代的总体目标,制定了偿二代建设的一些基本技术原则,使得偿二代整体框架在借鉴了欧美等国成熟有效经验的情况下,保持与国际监管接轨的大方向又贴合我国保险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极具代表性的偿付能力监管模式。
1.我国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制度特征。首先,我国正处于新兴保险市场阶段。偿二代充分考虑了我国作为新兴保险市场的特征,制定符合国情的监管制度。相比欧美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偿二代更加注重保险公司的资本成本,更加注重定性监管,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市场适应性和动态性,更加注重监管政策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更加注重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其次,我国保险市场实行全国统一监管,与欧美分散保险监管体制有很大区别,分散监管导致技术、制度方面安排起来十分复杂,统一监管简化了监管机制,提高了监管效率。最后,风险导向兼顾价值,偿付能力监管的永恒主题是防范风险,偿二代以风险为导向更好地反映风险。
2.我国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监管要素。三支柱是偿付能力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监管要素。三支柱分别从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三个方面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监督和管理。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也采用这一体系,可以说,该体系凝聚了全球金融监管者的智慧,在理论基础、具体实践等方面都较为成熟。国际主流的成熟监管模式与我国偿二代所采用的三支柱体系基本一致。定量资本要求是第一支柱,防范的主要是能够量化的风险,通过科学地识别、量化各类风险,要求保险公司具备与其风险相适应的资本。定性监管要求是第二支柱,防范的主要是难以量化的风险,包括监管检查和分析、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风险综合评级、监管措施等四部分。市场约束机制是第三支柱,借助市场约束力通过信息披露等手段,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进一步防范风险。
(二)我国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积极影响
偿二代的建设与实施,起到了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作用,同时对于提升我国保险业国际地位等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现在,虽然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还在试行阶段,但是相比偿一代来说,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有很多的提升,它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为:提升行业风险管理水平,实现监管升级,推动市场化改革等。
1.提升行业风险管理水平。与偿二代相比,偿一代制度的最低资本要求只与业务规模有关,并不能准确反映出不同业务资产质量下不同的风险水平。而偿二代建立了与风险更相关、对风险更敏感的监管标准,资本要求与风险水平的关系更加直接和紧密。风险的计量比偿一代更全面、更准确、更透明是我国偿二代的重要创新和亮点。偿二代的建立不是为了提高资本要求,而是要更加科学、准确地计量和防范各类风险。第二代偿付能力的建设目标是要通过内部结构的调整,进一步提升资本使用率,更全面地计量风险。第二代偿付能力制度的建设,以风险导向兼顾价值为原则,通过科学设定资本要求,既要风险防范也要价值增长,使市场中业务快速发展与资本相对短缺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2.实现监管升级,推动市场化改革。在放松对市场行为行政管制的同时,强化对风险的监管,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调整监管流程,整合监管资源,加强对风险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监管。为了适应我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意识较为薄弱的现状,应用监管力量直接推动保险行业提升风险管理能力。这样更能适合偿二代将通过制度创新,为保险业市场化改革保驾护航,也为保险行业在产品、费率、投资、服务等方面开拓更多的发展空间。
为了减少监管部门和公司业务、产品的风险程度和资本消耗状况,偿二代通过细分和科学计量风险,增强风险与资本要求的相关性。因为在偿一代标准下资本要求与风险程度相关性不高,只需要业务规模相同,无论风险高低,资本要求基本相同,所以公司无法有效地配置和管理资本。而偿二代制度,对于风险高的业务和资产,将提出较高的资本要求。同时督促保险公司通过掌握不同业务和投资组合的资本占用情况,科学评估自身各类经营、投资行为的风险与收益,将资本配置放到效益好的业务和投资上去,实现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良性互动。
偿付能力监管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监管规定和要求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也是“第二支柱定性监管”和“第三支柱市场约束”的重要组成内容。偿一代监管框架侧重在第一支柱,也因此导致缺乏一个统一的框架进行协调,产生监管尺度不协调、重复监管的问题,不仅加重了公司负担,也浪费了监管资源。偿二代推进化的改革,实现了监管升级和市场化改革。
3.有效识别公司管理的优劣,遏制恶性竞争行为。第二代偿付能力制度有利于有效识别公司管理的优劣。第一,偿一代监管标准没有区别好公司和差公司,没有按照赔款或准备金的一定比例确定资本要求,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不论业务结构、风险管理水平、赔水平、质量是否相同,资本要求都是一样的。而偿二代对不同的业务、产品、资产配置,都有针对性地根据其风险大小来确定具体的资本要求。第二,在偿二代的标准下,资本要求与风险管理能力的强弱是紧密相关的,风险管理能力强的公司,其资本要求就可相应降低。相反,风险管理能力弱的公司,其资本要求就要相应提高,新资本监管制度的建设过程,不仅是监管制度完善的过程,也是风险管理能力的转型过程。第三,引入三支柱的模式,注重定量监管与定性监管的有机结合,在定量资本要求的基础上,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提出监管要求,进行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估与评价工作。
同时,偿二代也将遏制恶性竞争行为。比如偿一代标准下寿险法定准备金和最低资本要求,无法有效反映寿险公司的费用超支风险和退保风险,容易产生恶性竞争与销售误导。而偿二代将通过提高最低资本和加强准备金负债评估原则,及时识别各类潜在风险,进而抑制各类非理,改善公平市场竞争环境。
三、我国第二代保险偿付能力的建设进展
自《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推出以来,先后共启动了16个保险相关项目组开展技术攻关,自主研制了偿二代技术方案并陆续偿二代技术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并开展多轮定量测试,至2015年上半年开始稳妥推进偿二代过渡期相关工作。
(一)偿二代过渡期平稳运行
2015年2月,保险业正式进入偿二代过渡期,偿二代多项主干监管规则。指导行业全力推进偿二代、制定偿二代相关配套制度、启动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的首次评估工作和加强偿二代国际交流与宣传,成为偿二代过渡期相关工作的重点。
1.指导行业全力推进偿二代。一是组织全面细致的培训,深化行业对偿二代的理解;二是通过设立多种方式与行业保持沟通,及时答疑解惑、听取意见;三是加强风险监控。定期分析行业偿付能力状况,了解行业运行、风险状况;四是调整监管机制。依据偿二代制度框架,开展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提升监管效率。
2.制定偿二代相关配套制度。一是根据偿二代监管框架要求,起草制定有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方面的规定,并且有计划地完成制定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保险公司法人机构风险综合评级的具体评价标准;三是制定保险集团相关配套制度,研究保险集团层面可量化的特有风险最低资本的评估标准,可量化风险的聚合、分散效应的标准、保险集团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的监管评价标准等。
3.启动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的首次评估工作。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是引导行业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过渡期内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的评估方案自2015年6月,使用“监管机构抽样复核评估”和“公司自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评估。目前,自评估工作保险公司均已完成。之后,将按照比例抽取部分保险公司进行复评评估,以此来总结经验,为偿二代的正式施行做好准备。
4.加强偿二代国际交流与宣传。随着偿二代监管规则的,我国也进一步加强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各国际保险监管组织通过联合工作组、技术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展开偿付能力监管的经验交流和技术合作,使得偿二代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高。
5.偿付能力监管加强,偿付能力状况总体良好。如果按照偿一代的标准,2015年上半年行业偿付能力指标表现良好。在第二季度末只有1家人身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指标表现良好。但是以偿二代的标准来看,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公司达到了11家,数量有了显著增加,不过总体来说保险行业偿付能力还是保持充足。可以看出,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二代相比偿一代,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风险,更好地识别保险公司的潜在风险。
(二)外部形势仍然严峻,多种措施防范偿付能力风险
尽管2015年上半年行业偿付能力状况总体形势良好,但目前国内外资本市场大幅波动,保险业仍面临着风险与挑战。下一步,应继续以推进偿二代试运行工作为核心,组织保险业各组织间继续做好偿二代全面实施的准备工作,继续研究制定偿二代全面实施的具体方案,继续开展试评估工作为偿二代全面实施积累经验;同时密切监测行业风险,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监管和继续加强偿二代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同时完善资本补充机制。
1.密切监测行业风险。首先,应实时分析股票、债券市场变化以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变化的情况,尽早发现风险,加强对偿二代特别是偿一代标准下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的监管力度,实行针对性、及时性的监管措施;其次,要求偿付能力降幅较快的公司提前做好风险防范预案,对偿二代下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下发风险提示函,督促尽快改善偿付能力状况,切实防范风险。
2.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监管。当前保险业处于转型升级、跨界融合的重要阶段,积极引导保险公司调整产品结构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应鼓励创新,但应保持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在深入了解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端变化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督促保险公司做好资产负债匹配工作,担起投资主体责任,保障投资安全稳健。
3.加强偿二代的国际交流合作,完善资本补充机制。继续加强与国际组织、各国监管机构的交流,并互相分享经验,进一步提高我国保险业的国际影响力。同时,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拓宽融资的渠道,创新资本工具,行业资本实力得到提升的同时也将加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侯真真.我国保险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研究[D].南宁:广西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2] 朱安彤.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研究[D].石家庄:河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3] 郑莉莉.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研究[J].科学决策,2014,(5).
[4] 张振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对中国偿二代的借鉴[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篇13
保险资金在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资品种间进行资金配置,但在具体配置资产时,保险公司既要充分考虑保险资金的负债性质和期限结构因素、各类投资品种是否符合保险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还要考虑监管层对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时应特别注意如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寿险和非寿险资金期限的差异将导致不同的投资选择。财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寿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人身险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可以长达20-30年。由于各类保险准备金均为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在将这类资金进行投资时风险控制相当重要,而资金期限结构上的差别将导致财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寿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产生不同的投资选择。
第二,国内保险市场快速增长产生的新增保费足以解决保险公司流动性需求。从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对我国保险市场正处于一个快速增长时期的判断,每年不断增长的保费收入将能够满足当年保险赔付和给付的资金需求以及营运费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类准备金形式存在的保险资金需要寻找安全的增值空间,以应对保险金未来集中给付的高峰。
第三,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收益的要求从理论上分析,与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盈利的要求处于它们两者之间,在进行资产配置的过程中会综合考虑银行存款、企业债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转债等不同投资品种间的平衡。随着投连险、分红险和万能保险等新型寿险产品销售份额的不断增长,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的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投保人和保险人对股票市场运行周期的判断,保险资金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将相应提高。
第四,保险资金的盈利模式将呈现多元化趋势。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保险资金可介入的品种除了常规的流通A股、可转债之外,还将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资,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投资品种的不断丰富,可供保险资金选择的余地仍将不断扩大。目前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将成为这部法规的核心要点。
三、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二是委托专业机构运作;三是在保险公司内设资金运用部门。不论是采用哪种模式,保险公司都是资金运用的决策者和风险承担者,也是进行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为保证资金的运作安全,应有效的安排组织结构、内控制度、管理系统与和风险预警体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涉及的机构和部门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室、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监督等诸多机构和部门。这些机构和部门职责分工不一样,其协调运作是做出科学投资决策的机制保障。如董事会的职责有负责制定资金运用的总体政策,设定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选择投资模式,决定重大的投资交易,审查投资的组合,审定投资效益评估办法等,总经理室的职责是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总体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经营规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种投资组合的数量和质量比例、制定风险管理人员守则和职责、风险管理评估办法等,内部审计的职责是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独立对所有的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内部控制和运营制度存在的问题,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分析市场情况和风险要素变化,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风险的措施,风险监督部门的职责是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及时、全面、详细地了解资金运用单位和部门对董事会的投资策略、目标达成与实施过程,投资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整体素质以及胜任工作情况等。
2、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
资金运用的决策、管理、监督和操作程序复杂,环节多,涉及面广,人员多,风险大。所以有必要沿着控制风险这条主线,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这些制度必须涵盖所有的投资领域、投资品种、投资工具及运作的每个环节和岗位;另一方面,使每个人能清楚自己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所有的投资活动都得到有效的监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投资策略和目标顺利实现。
3、建立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公司要有发达的信息网络,对外要与国内外各个资本、债券、货币市场连接,让有关人员随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对内要与董事、总经理室成员、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财务、业务部门联接,在系统中及时录入各种业务发生情况。这些信息要足以为决策者提供第一手决策依据,为管理者提供及时详实的分析数据,为监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资料,为投资操作者提供信息平台,同时真实记录交易情况,使准确信息在公司各个机构和部门之间充分交流。
4、建立公司评估考核和风险预警体系
在资金运用的全过程中,有几组指标评估办法是保险公司必须关注和建立的,比如风险评估和监控,资金流动性考核评估、资产负债匹配评估、风险要素评估、资金运用效益评估等。此外,还要健全投资风险预警体系,包括总体及各个投资领域、品种和工具的风险预警,使投资活动都纳入风险管控制度框架内,使公司经营审慎和稳健。
四、加强保险资金运行的监管建议
1、为保险资金运用营造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修改《保险法》,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并留有一定空间。二是对业已批准办理的业务,抓紧补充制定各项规章,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等。三是对保险投资高管人员、具体操作人员规定资格条件;对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交易对象限定基本信用等级标准;确定资产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职责和标准。四是在拓展投资模式,开放投资领域,增加投资品种和工具之前,要有较长时间的酝酿期,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外国经验,反复讨论、论证,必要时还可听证,听取多方面意见,制定监管法规规章。
2、对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划定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不意味着不限制范围,全方位地放开。应该根据国际国内经济金融运行环境,结合保险业经营风险的特殊性,按照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要求,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逐步放开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和范围。可考虑放宽以下限制:一是放宽现有投资品种的比例控制,可考虑进一步放宽购买企业债券的限制和提高投资股市的比例。二是可在国家重点基础建设和实业投资方面有所突破,特别是对水、电、交通、通讯、能源等的投资。三是在适当的时候允许办理贷款业务。四是放开与金融机构相互持股的限制,进行股权投资。五是适度允许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使保险公司通过套期保值有效规避风险等。放开保险投资渠道要循序渐进,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成熟一点放开一点,避免以往那种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状况出现。注意防范保险风险,坚决杜绝因投资不当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造成严重影响,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除此之外,对流动性差、风险较高的非上市股票和非质押贷款应予禁止,同时还应禁止对衍生金融产品的投机性投资。
3、按投资比例监管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公众对保险的需求加大,我国保险业迅猛发展,保险险种和产品急剧增多。这些产品因其性质、特点、责任周期、成本效益不一样,具体体现在承担责任的时间有先有后,规模有大有小,效益有好有差。相应地,用各种产品所形成的保费收入进行投资,其投资渠道、方式、期限等也应有所区别。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机制不健全,营运欠规范,资本市场不成熟,资金运用渠道不畅。借鉴国外的监管经验与运营惯例,应选择谨慎经营和监管,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上进行具体的严格的比例限制。一方面,应对一些投资类别规定最高比例限制,如对企业债券现行规定不高于20%的投资;投资次级债不超过总资产的8%;直接投资流通股的资金不超过总资产(不含万能和投连产品)的5%等。将来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进一步放开后,对项目投资、质押借款、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境外投资等同样也要进行比例监管。另一方面,对单项的投资也要有严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资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债比例不超过总资产的1%;投资一期次级债的比例不得超过该期发行量的20%;投资单一股流通股票按成本价格计算不超过保险资金可投资股票的资产的10%;购买同一公司的债券,投资单个项目的比例,以及对个人贷款等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资金存放在单家银行的比例也要受比例限制,等等。总之通过投资比例限制,可以调整高风险和低风险投资结构,选择盈利性大、流动性强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资方式进行组合,使投资组合更趋优化。当然,投资比例限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根据市场变化及需求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调整。
【论文关键词】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与控制
【论文摘要】随着中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和保险业总资产的快速增长,保险资金的运用成为保险公司稳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文章研究了保险资金在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后资产配置时应特别注意的问题、为保证资金的运作安全,应有效安排组织结构、内控制度、管理系统与和风险预警体系以及加强保险资金运行的监管建议。
【参考文献】
[1]史锦华、贾香萍:保险资金入市的效应分析及其风险管理[J].保险世界,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