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整改意见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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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人员专业性不足:由于前厅服务人员较少,服务员由餐厅王师傅代为管理,但,由于王师傅对于服务员的作业性质、流程及标准不十分了解,一些作业时间安排略有不足,导致一些作业不能有序开展。就像如果马路的十字路口没有交通灯的指挥,车流就会乱起来,只能越来越堵。
(3)培训工作不到位:虽有培训,但针对员工平时各项作业标准的培训较少。虽有针对作业标准的培训,但员工未应用到实际的工作中。要学以致用,比如:在平时多进行一些小的技能比武,并给予优秀人员发放一些小奖品,不仅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使员工间得到更多的交流,而且提高了作业标准及能力。
(4)由于前期疏于对前厅服务员的管理,使员工养成懒散的习惯,长期以至员工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认真。
(5)工作无计划性,整改无针对性:做计划也就是做准备,没有做好准备是失败的准备,而不做准备就是准备失败。对于现状虽经过整改,但效果仍然不佳,其主要原因是整改无针对性,路要一步一步走,整改工作一样一样来,循序渐进,这样就不会出现每一项都在整改,但每一项都未改好的情况,就好像十八般武艺样样通,样样稀松一样。
二、整改计划
①前期先从大面抓起,至少能够让甲方有一个舒适的就餐环境。
②中期针对一些卫生死角及物品摆放等细节方面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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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理论知识的学习缺乏系统性,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潜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4、主动担当意识不强,挑大梁的意识也不够强。
5、工作上进心、进取心不够强,缺乏争先创优的工作激情。
6、存在求稳怕乱思想。干事创业激情有所弱化,存在求稳为上的思想。
7、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畏难情绪,组织协调潜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8、在业务学习深度要进一步拓展,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更新,更好地开展林业执法工作。
9、服务意识较强,但服务方式缺乏创新。有时在处理紧急而又纠结的状况时容易急躁,听取他人意见时缺乏耐心。
10、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上还不够明显,应多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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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改落实
以上问题,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按照职能科室进行分工负责抓好责任落实,具体如下:
(一)针对收费方面的六条意见,整改如下:局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药购销领域行为管理的通知》(永卫委〔*〕15号)。并将拟发《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医疗器械政府采购招标管理最新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尽快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及时调整不符合实际需求的收费项目,对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收费项目进一步梳理,细化收费标准,同时加大对医疗机构完善费用公示制度的监督力度,增加价格收费的透明度,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对于取消就诊卡这条意见,我们认为,目前医疗卫生的发展趋势,应该是向电子化办公方向发展,建立就诊卡,能使患者在就诊时“一卡通”,简化了程序。
2、县医院个别医生仍有拿好处费。局纪委做出以下整改意见:深入调查,如情况属实,一定严肃处理。如没有这种情况,也要引起医务人员的重视,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在全系统中开展医德医风教育、警视教育、荣辱观教育。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努力铲除歪风邪气,从严治理拿好处费、回扣、红包等不法行为。为卫生系统营造宽松、廉洁的好环境。
责任领导:汪盈杰
(二)针对医政方面的四条意见,整改如下:
1、建议对60岁以上的困难人员实施免费门诊。
对于这个问题,由于目前我县60岁以上老人达10.8万人,且其经济状况难以审查,这需要由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协调解决。
2、合理规划医疗布局,对山区乡镇的医疗卫生事业政策上给予倾斜。
对现有医疗机构设置进行合理调整,盘活现有卫生资源,对山区乡镇卫生院开展新“六件”配置,健全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络,鼓励有资格的医师到山区举办村卫生室,并实行一体化管理。
3、提高人民医院等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
①技术水平,a通过培训、学历教育、继续教育或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提高人员素质;b通过更机关报先进医疗设备,提高诊断水平。
②服务水平,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教育,改善服务态度,开展医疗机构硬件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4、加强楠溪江医疗垃圾的管理。
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管理,我们实行定点回收,对医疗废弃物不可回收的,我们实行集中填埋或焚烧,焚烧大源片集中在县二医,小源片集中在碧莲卫生院。
责任领导:汪盈杰
(三)针对政工方面的三条意见,整改如下:
1﹑基层医疗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体检,预防疾病,保证基层干部职工的健康。
2﹑通过每年的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基层人员数量,减轻基层工作人员工作量,保证足够的休息,促进职工的身心健康。
3﹑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强化各种健康保健知识,举办各种文体活动,有利于职工创造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责任领导:徐学多
(四)关于自来水检测问题,整改如下:
我们需争取县政府的支持,解决经费问题,才有条件开展免费检测。农村改水工作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问题,而水质检测是关系用水安全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县农村自建水厂和供水比较混乱,管理上不规范。有净化消毒设施的仅有上塘、瓯北、黄田、乌牛、桥头和桥下六个水厂,我们已经每年对这些水厂进行两次常规的水质全分析监测,每次洪涝灾后再随时根据需要进行监测。但由于大部分农村、山区每个村水站都是自筹经费建造的,因而所造水站规模小、设施简单,基本上只起一种简单的集水作用,没有消毒净化功能。所以只有先对农村建造水站进行规划、管理,才能从源头上杜绝农村使用不合格的饮用水,这样再进行水质检测才有意义。
另外我县山区农民自建供水站现有600多个,目前卫生部门只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检测水质全分析能力,其它医疗卫生单位人员、仪器、设备都不具备,且检测试剂费用昂贵,监测水质全分析需要1000元的经费。对农村生活饮用水实行免费检测关系到经费、人员、仪器设备的问题。免费检测需要一大笔经费开支,人员我们可以安排,但检测所需要的试剂、仪器设备配置等费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无能力承担的,必须由政府来承担全县农村饮用水免费检测所需的开支。所以只有政府先帮助解决了经费的问题,我们才有能力、有条件去开展免费检测。
责任领导:周启德
(五)针对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两条意见,整改如下:
1、合作医疗体检集中进行,提高山区医疗水平。
从*年6月份开始实施农民健康体检工程,县卫生局出台了《*县农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试行)》,已明确规定有条件的医疗体检单位,集中农民实施体检,明确体检对象、进行方式、要求、体检组的人员资格报告制度,确定主检医师必须具备西医主治医师资格。*年还出资150多万元装备了各体检单位的设备,严把质量关,服务于农民。*年也是从合作医疗筹资结束,确定好参保对象后,就开始集中体检。
2、合作医疗自缴费用比其它地方偏高,应该降低。
*年省政府有明确规定各地的筹资水平不低于60元,并且农民自缴费用不高于政府出资部分,我县*年的筹资标准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的报绡资料,多次预测,经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报县政府常委会决定后执行。据了解我市农民自缴情况:鹿城、瓯海、龙湾、乐清等为35元/人(包括村集体5元/人);瑞安、苍南、*等为30元/人(村集体没出资在组成比例中);平阳25元/人;泰顺20元/人;文成15元/人。一般都是政府比农民经费4:3左右进得,否则基金风险太大,政府负担太多。象*年*1:1方案筹资,基金就出现了亏损(报销比例太低,农民反应又会很大),所以农民的自缴费用是根据政府的要求,预测后,经县领导决定执行的,降低筹资额度,必须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前提下进行。
责任领导:徐学多
(六)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的意见,整改如下:
1、组织开展一次打击游医专项整治活动。
活动时间为*年8月6日至10日。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的非法行医活动。
2、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月”活动。
时间安排为期一个月(*年11月1日至*年11月30日)。主要整治内容如下:
⑴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⑵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坐堂行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⑶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⑷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⑸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3、进一步明确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求,落实相关责任
⑴职能科室、各分所应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凡是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根据违法事实和违法情节,给予行政处罚,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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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加强用电、用气消防管理
你院擅自使用电热毯、取暖器,电器置床、在老人房间做饭,电线暴露于室外等,存在漏电风险,用电、用气存在明显隐患,应杜绝使用电热毯、取暖器等,改善用电环境;应置换厨房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液化气罐,加强用电、用气每日防火巡查,确保入住老人安全。
三、要配齐护理人员,加强消防安全培训
你院护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不高,应按照比例配备护理人员,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并适时组织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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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县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县规划部门会同乡镇、村居高起点编制城中村改造详细规划,实行总体规划、突出重点、梯次推进,乡镇、村居分步组织实施。
(二)坚持民主公开、政策透明的原则。涉及城中村改造的各项政策要公开、公示,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充分利用村庄现有旧址土地资源,通过改造实现节约集约土地,杜绝建新不拆旧。城中村改造区域内的公共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实施规范有序的物业管理,力求与城市化发展水平相协调。
(四)坚持依法拆迁、公平合理补偿的原则。按照县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城中村改造;坚持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做到让利于民,维护群众利益,确保利益平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操作;区分住房和生产用房、营业用房、公益性用房等不同性质,实行不同的补偿办法。对被拆迁村民统一进行住房安置;对生产企业给予货币补偿。
二、城中村改造范围
根据县城市总体规划,城中村改造范围为建成区及近郊区,含赵家洼、赵官庄、龙沂庄、西址坊、东址坊、前埝头、后埝头、东埝头、柞城、大新庄、朝阳居委、中兴居委、泉山居委、和平居委、新华居委、葛庄、晒米城前、代村、大官庄、大城东、南城里、小城东、后营、仓谷屯、北芙蓉、西三峰、南徐庄、小北山、柞城前、椅子圈、降香台、朱城前、朱村、泇右村、北城里、城后、孤山屯、贾庄38个村居。
三、任务目标
力争城中村改造“三年内全面铺开、五年内基本完成”,城中村完成改造后区域的绿地面积、公共空间显著增加,村居环境、居住条件显著改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同时,配套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制度建设和社会文化建设,把城中村建设成现代化文明社区。
四、完善政策、规范管理
城中村改造由乡镇、村居具体组织实施,改造补偿方案要坚持实事求是、兼顾政策连续性;要优先建设村民安置用房,再进行商业开发,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规划、土地和拆旧建新管理的各项审批手续,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改造工作健康快速有效运行。
(一)规划政策
1、县规划部门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中村改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必须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可打破村庄界限,实施村庄整合,充分利用各类公共配套设施,鼓励规划建设大社区。
2、城中村修建性详细规划必须由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县规划部门、乡镇、村居共同参与组织,充分考虑村居的实际情况,可适当规划村集体经营用房。规划编制完成经县规划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
3、城中村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其范围内的所有产权单位和个人,均应服从城中村规划,严禁私搭滥建以及改变地形、地貌等行为。
(二)土地政策
1、城中村改造规划用地,原则上应在本村符合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并依据规划和需要合理确定村民住宅安置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的面积、位置和控制边界;对涉及企事业单位的,按照“整体改造、分类安置”的原则进行。具体规划控制指标由县规划、国土部门与乡镇共同确定,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确需利用本村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必须按程序报批,严禁未批先占。新增的建设用地在村居改造后公开出让的土地面积中抵扣,抵扣部分土地处置后的政府收益由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2、城中村改造中的集体土地,具备条件的依法征为国有土地,并按国有土地进行管理;其中农用地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用手续。城中村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后,任何单位不得无偿使用。城中村村民住宅安置用地,可根据村居土地实际使用情况,在拆迁后预留部分集体土地建设安置楼,或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还建安置等名义变相占地进行商品房开发或圈占、闲置土地。
(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政策
1、城中村改造项目区内的道路、绿化、亮化、排污等市政、公益设施,由改造主体按照规范标准和审核通过的城中村改造规划进行组织建设。城中村改造项目完成后,报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备案。
2、按规划进行组团式集中安置、合村并点、异地搬迁的,幼儿园、学校、老年公寓、公共绿地、各类市场、停车场、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和建设资金,由相关村居或开发单位按照建筑面积所占比例进行分摊。
(四)规费政策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拆迁腾空土地公开出让的土地收入,扣除出让成本,按照国家规定依法足额提取各项专项资金及费用后剩余的政府纯收益全部返还乡镇,由其统筹用于补贴城中村综合改造。
土地出让成本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城中村拆迁改造需要建设用地指标的,按每亩10万元指标使用费计入土地出让成本。
2、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住房,经相关部门核实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除上缴上级以外的予以免缴;服务性收费按照最低标准的30%收取。
3、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广播电视等单位负责配套主管线到小区。原有供暖的用户,可按照住宅面积变化收取供暖配套费差价;原有数字有线电视的,免收初装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中村改造是县委、县政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量大的系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必须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关部门必须严把城中村改造方案的审批关,严把涉及城中村改造土地返还资金的使用关,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认真履行职能,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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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不到位
表现为上班有迟到早退现象,有各种文件书写马虎的不良习惯,十三项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现象。
2、思想不解放,创新不够
表现为对宗旨要求理解不深不透,意识观念不强。思想解放不够,开拓进取不足,创新精神欠缺,科室发展缓慢。
3、学习科学发展观不够深刻,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表现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抓的不紧,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兴趣不浓,缺乏自主性,不能够自主的去学习新的理论、新的思想。
4、工作不够扎实
表现为工作干劲不足,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创新精神不够,对问题未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够等。
二、主要措施
1、大胆管理,认真落实十三项核心制度,抓好各种文件书写,用新的管理模式,推动科室的发展
2、树立新理念,开动脑筋,着力研究适应新时期发展形势的新方法、新举措;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克服求稳和保守思想,大胆改革,增强效益。
3、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主线,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各项操作,培养学习的氛围,增强学习的兴趣,掌握新的理论和方法,更好的为病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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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
1、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
优先发展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信息产业、环保产业、新材料和生物医药产业。积极培育具有我市特色和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群,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集聚。以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为龙头,研究开发PPS产品;以光电有限公司为依托,发展电子信息材料产业;以白云实业有限公司为依托,促进生物农药产业化;以煤炭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为龙头,积极培育和发展复合材料、纳米材料等新材料行业。做大做强中原特钢的限动芯棒、铸管模、煤炭高压有限公司、远东电器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智能化电器以及精密成型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鑫源陶瓷材料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电子陶瓷用高级氧化铝粉体材料和超级细微粉。
2、壮大支柱产业,拉长产业链条。
在发展壮大我市能源、冶金、化工和建材四大支柱产业的同时,要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进行产品深加工,拉长产品链条,真正将济源的产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将产业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重点是:以豫光集团为龙头,发展铅锌合金、电池和矿灯及其它产品深加工,形成铅产业链(冶炼-合金-电池、矿灯、电动车等),锌产业链(冶炼-合金、电镀等)和酸产业链(冶炼-制酸-化肥及其它合成产品)。以煤焦化-焦油深加工产业链发展煤化工工业,以豫港焦化为龙头,大力发展捣固焦、炭黑、甲醇、粗苯等煤化工产品;以恒通化工和豫源化电为依托,积极发展合成树脂和新型聚脂材料及树脂粉深加工(塑钢门窗、塑料管材、塑料合成革、塑料板材、塑料薄膜和日用塑料制品等)。
3、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
将铅锌、钢铁、化工和电力行业作为循环经济的重点行业。加快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改末端治理为生产全过程控制。实现由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直线过程向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循环过程的转变。将煤气转化为化工产品,将二氧化硫转化为硫酸,将硫酸转化为化肥,将粉煤灰转化为建材,使传统产业结构向低消耗、轻污染、高素质的产业结构升级,实现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以冶金、石化、化工、电力、有色、建材、轻工等资源消耗行业为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逐年削减,创建一批清洁生产企业;以煤炭、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大力开展废水循环利用,实现废水零排放,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在冶金、化工、煤炭、电力、建材等企业引入关键链接技术,开发利用企业的废弃物资源,形成废弃物和副产品循环利用的工业生态链网,实现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和废物排放量最小化,创建一批资源(能源)节约型企业。
三、实施工业结构调整的措施
1、拓宽筹措资金的渠道,使结构调整有足够的资金支撑。
一是政府加大对结构调整的资金投入,逐年增加结构调整贷款贴息资金和中小企业担保资金额度,以此吸引和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对工业结构调整的投入。
二是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和民间投资机构发起组织各类投融资机构,努力扩大利用民间资金投向结构调整。
三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外地、国外资金参与我市的结构调整。
2、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避免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
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既要抓住机遇新上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明显改变我市结构现状、提高我市产品、产业层次的项目,也要淘汰压缩一批没有市场、产品加工层次低、不具备竞争能力的落后生产力。下决心关闭一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产品质量低劣和不符合安全生产的企业,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严格把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再度发生。
3、认真开展好工业结构调整年活动。
年为济源市工业结构调整年。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工业结构调整的研究,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和重点,加大市场调研与分析,一切从我市实际出发,积极研究如何依托骨干企业、成长性企业和名牌产品,集中力量和资源促进结构调整,要转变作风,加强协调与服务,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好有关配套政策,使工业结构调整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4、搞好工业结构调整示范工程,以促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顺利实施。
为了便于投资者在我市进行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市政府拟在统筹安排全市工业结构布局的同时,规划一块规模适度的工业结构调整示范区,由政府投资对示范区进行水通、电通、路通,同时要加大示范区的保护力度,努力改善投资环境,保护投资者利益,吸引更多人在我市投资,不断加快我市结构调整步伐。
5、工业结构调整优惠政策对符合我市工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的新建、扩建或技改项目除享受我市原有的政策外,均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经省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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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对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进行自查、自检,找出存在问题,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并上报市环保局。
2、创建阶段:月日~月日
组织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创建计划逐项落实,确保年内完成创建任务。
3、验收阶段:月日前
市环保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创建项目进行验收,最终确定达到创建标准的10个循环经济示范项目,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市政府。实施循环经济企业将在今后的环保资金等其它工作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二、创建标准
1、基本条件
①项目单位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无违法、违规行为。
②项目单位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健全,适应环境保护与绿色经济发展的要求。
③项目单位有持续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循环经济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在废物利用、节能降耗、企业责任延伸方面有明确规定。
④污染防治设施健全,严格按照总量控制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实现“零排放”。
2、项目要求
①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对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有较大推动作用。
②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本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具有推广应用的示范作用。
③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具有“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产业链。
④项目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原料为各行业产生的废弃物或初级产品。
⑤项目在组织过程中采用国家和省公布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或研发清洁生产新技术和新工艺,具有明显的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功效。
⑥能耗水平以及废物利用率、废物产生量等循环经济指标达到或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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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理把握农村公路的功能定位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部署,我县农村公路网将进行新一轮规划、建设和管理。主要有县道指具有全县政治、经济意义,连接县城和县内乡镇、重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等重要交通节点的主要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际间主要公路。乡道指为乡镇内部经济服务,主要连接乡镇和建制村之间、有条件的建制村之间的主要公路。村道指为建制村内部的生产、生活服务,主要连接建制村与自然村之间的公路,并满足农村最基本的出行要求。
三、农村公路网规划原则
(1)注重与新农村建设规划、旅游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衔接。
(2)根据地区、地形、人口数量及经济发展条件合理规划。加强路网连通,提升便捷性,满通需求增长的需要。
(3)以《省农村公路数据库》为基础,开展具体路线、功能布局规划工作。其中,按照省政府提出的“镇镇有干线”目标要求,对未通达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乡镇,其主要进出公路,应按照“一乡一路”原则优先规划为县道。
(4)充分利用既有道路,尽量节约土地资源。新增规划路线要注重沿线各方发展的共同需求,既要注重对既有路线的优化和调整,又要注重新规划路线与既有路线的衔接,改善农村路网连通状况。
(5)县道、乡道、村道的规模结构应形成从小到大的金字塔型结构。根据对未来全县公路网总规模的预计,本次县道、乡道、村道的规划里程占总路网的合理比重,应分别控制在县道10-15%,乡道20-30%,村道55-40%。合理确定各层次农村路网布局。
四、规划期限
规划基年为年,规划目标年为2030年,主要特征年为2015年和2020年。
五、规划目标
构建路线功能明确、规模配置合理、方案经济可行、适应并适应超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农村公路网络。在“镇镇有干线”基础上,实现村村通乡道、较大自然村通村道,农村公路网络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1)县道规划
县道规划应以乡镇为主要节点,以县城为中心,在国省道规划基础上,通过合理连接,使相邻县城之间、县城与所辖乡镇之间以及相邻乡镇之间基本实现便捷连通。同时,注重与辖区内重要商品生产集散地、港区、高速公路互通、重要交通枢纽以及国省道未通达的其他重点旅游节点(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4A”级及以上旅游区等)的连通,提升县道的网络化水平。
县道规划技术标准不低于三级公路。
(2)乡道规划
乡道规划应以建制村为节点,以乡镇为中心,在上一级规划路网基础上,通过合理连接,在乡镇与所辖建制村之间、有条件的建制村与建制村之间构建便捷联系的乡道网。同时,注重与县级旅游景区(点)的连通。
乡道规划技术标准不低于四级公路。
(3)村道规划
村道规划原则上应以自然村为节点,从满足农村最基本的出行要求出发,通过合理连接,推进农村路网向有条件的较大自然村延伸,逐步构建以自然村为服务主体的村道体系。
村道规划技术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四级公路。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公路网规划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具体规划编制工作将按照“科学规划、完善路网、市县负责、省级统筹”的要求开展。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农村公路网规划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2)依法依规报批
根据《公路法》及《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县道、乡道、村道的具体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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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目标:
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实施“托幼一体化”教育,建立0—2周岁早教基地不少于15个,100%的0—5周岁儿童家长或看护人能够得到平均每年不少于2次的优质科学育儿指导。
提高幼儿园建设达标率。至2012年全市100%幼儿园达到省级办园标准;省等级幼儿园在园儿童数占幼儿园在园儿童总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100%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和80%的中心村幼儿园进入省等级幼儿园行列;全市省一级幼儿园达到6-8所。
提高幼教师资水平。至2012年,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以上,其中70%以上专任教师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持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85%,具有教师职称比例达到80%;100%的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养一批名园长、名优骨干教师,每年增加一定数量的公办教师充实幼教队伍。
3.规划要求:市教体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全市幼儿园的布局和建设。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要制定辖区内学前教育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当地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切实增强托幼园所布局与建设的科学性,加快改善办学条件,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含外来人员子女)均能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
二、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4.落实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市、乡镇(街道)两级财政在同级教育事业经费中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的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将其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增长。
5.新设学前教育专项发展经费。去年市财政新设学前教育专项发展经费100万元,今年起每年安排300万元。该项经费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用于公办幼儿园、农村规范幼儿园建设和扶持优秀民办幼儿园发展,奖励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和当年度上等级、创示范的幼儿园,补助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资助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入园等。此专项经费实行滚存使用,不得挪作它用。专项经费使用由市教体局提出方案,提交学前教育联席会议研究后由市财政核拨。
三、积极探索创新,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
6.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增加学前教育发展合力。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市政府统筹制定全市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出台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协调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作为辖区内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起发展辖区内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举办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积极筹措办园经费,努力改善办园条件,乡镇中心幼儿园实行独立设置、独立法人、独立建帐设户的“三独立”;配好学前教育管理干部,推广依托中心幼儿园对村办托幼园所实施统筹管理的模式;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各类托幼园所的有序管理,按辖区内园(所)点布局规划,建好标准化幼儿园,撤并小而差的园所,并在相关部门配合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彻底取缔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
健全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作,合力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市教体局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各类托幼机构的审批,核发办园许可证;负责制订、完善幼儿园等级评定方法和标准,实行统一的幼儿园等级评定制度;负责幼儿园教学业务的指导;配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幼教专干和业务辅导员。公安、交通、文广、城管执法、卫生、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努力为幼儿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国土、建设、消防等部门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倾斜措施,保证幼儿园建设的顺利进行,幼儿园建设中的应缴规费及日常水、电、气等费用按中小学的标准收缴。发改、财政、民政、人事、劳动保障、妇联等部门也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营造有助于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的社会氛围。
7.深化办园机制改革,满足多样化发展需求。坚持政府履职、多元办园、成本分担的学前教育发展和运行机制。市、镇两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搞好统筹规划,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管。坚持多元办园,探索“政府主导、民办公助、自主发展”的城市学前教育发展模式,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上档次、上规模的民办幼儿园。努力建立以公办的乡镇中心幼儿园为示范骨干、集体(村)办的中心村幼儿园为主体、个人办的幼儿园为补充的农村学前教育办园机制。坚持并完善学前教育成本由办园主体、幼儿家长、政府合理分担的机制。
四、完善建园机制,加快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8.建好住宅小区配套托幼园所。凡在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和实施农居工程时,要根据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修订版)》的要求,规划建设好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公建配套幼儿园,并做到与其他建筑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在出让商品房土地和安排经济适用房及农居房土地时,应根据学前教育设施布点规划,以教育用地划拨或作为土地公开出让的前置条件安排好幼儿园的用地(如小区开发规模没有达到需独立设置托幼园所的,须在周边新开发小区时通盘考虑,按规定规划建设配套托幼园所)。规划部门在组织托幼园所设计方案审查时,须邀请教育行政部门参加。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规模,按照《浙江省幼儿园设计规范》要求建好配套托幼园所,并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公建配套幼儿园属公共教育资源,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幼儿园产权登记手续,幼儿园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以前小区开发中已建设好的配套托幼园所不得改变使用功能。
9.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加强公办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积极推广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办幼儿园(班)实施统筹管理的模式。根据新农村建设实际,统筹制定农村幼儿园网点规划。村幼儿园(班)原则上以村集体举办为主。各行政村可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联合举办规范幼儿园(班),所建幼儿园(班)可作为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分园或教学点。在人口居住分散的山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应安排教师,采取巡回辅导站、幼儿活动站、游戏小组、家庭辅导站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让幼儿接受一定程度的学前教育。中小学网点调整中产生的空置校舍,其功能仍为教育用房,其中适合开办幼儿园的应优先改建成幼儿园。幼儿园的新建和改建必须严格执行《*省幼儿园设计规范》。从去年起全面启动幼儿园标准化创建工程。
五、重视队伍建设,提升学前教育师资素质
10.稳定幼儿教师队伍。要根据公办幼儿园的办学规模和定编标准,合理确定教师编制,每年有计划地增加事业性质的幼师人员编制。要落实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幼教专干、业务辅导员的公办教师编制,并逐步实现由乡镇中心幼儿园向各中心村幼儿园选派1名公办编制的骨干幼儿教师,提高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能力。加大幼儿教师招聘力度,招聘优秀人才从事学前教育工作,优化幼儿教师队伍。各级各类幼托园所在招聘非公办教师时应严格实施《教师资格证书条例》和教师准入制度,新进专任教师必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市教体局对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在编幼儿教师,要建立健全注册、登记的管理制度。要健全幼儿教师基本待遇保障制度,各类幼儿园应逐步提高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幼儿园自聘教职工人均年收入原则上应不低于上年度本市社会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水平(以社保部门公布为准)。幼儿园应按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
11.提升幼儿教师素质。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幼儿园公办与在职非公办教师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幼儿园教师培训,继续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培养工程、骨干教师研修班等载体,大力选拔和扶植业务骨干,培养一批省市级名园长和骨干教师。
六、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12.规范社会办学。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服务,严格执行省定办园标准,把好审批和注册登记关,规范其办园行为和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年度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各相关部门也要加大管理力度,对非法举办的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
13.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幼儿园园舍的安全检查和教学活动中师生安全的预防。根据幼儿特点和确保安全需要,幼儿园招生坚持就近方便入园的原则,尽可能不安排幼儿在园寄宿,原则上不提倡车辆接送幼儿。幼儿园食品的采购、运送、储存、制作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幼儿园要根据在园幼儿数,按规定配置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建立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病因登记与追查、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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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推进转型创新,提升五金名城”总载体,突出“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开拓创新推进科学发展”这一重点,在前段时间认真学习调研、深入分析检查的基础上,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加大整改力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解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二、具体安排
整改落实阶段从2009年7月中旬开始,至2009年8月底基本结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拓展学习调研、分析检查两个阶段取得的成果。继续把深化学习、提高认识作为整改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金华市委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客观分析我局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新任务,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努力把科学发展观内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和有力措施。继续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真正使之成为促进单位科学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二)认真梳理,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紧密结合实际,按照“四明确一公开”的要求,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群众满意度测评有据可依。
1、明确整改项目,做到突出重点。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把征求意见和分析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归类梳理,明确整改落实项目,突出整改落实项目的重点,充分体现特色。
2、明确整改目标,做到远近结合。充分考虑需要解决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区别哪些问题具备了解决的条件,哪些通过努力能够解决,哪些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分门别类地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时间、步骤。
3、明确整改措施,做到务实管用。对需要整改落实的问题,要逐项研究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具体办法
4、明确整改责任,做到细化落实。建立整改落实责任制,把整改项目具体分解,由党组负责人牵头,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依据岗位职责分工进行包干,做到任务分解细化、责任落实到人、时限明确要求。
5、公布整改方案,做到公开承诺。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公布整改落实方案,对重要事项作出公开承诺,将落实情况向党员群众通报,自觉接受监督。
(三)注重实效,不断深化送服务活动
1、扎实开展“千村千顾问”活动。组织110名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开展“千村千顾问”活动,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义务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强化为“三农”服务意识,为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做好农村改革的法律顾问和参谋。
2、继续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切实保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健全和完善市、镇(街、区)、村三级法律援助组织网络,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712个行政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方便贫弱群体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3、加大“送法下乡”的工作力度,增强农民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利用特殊节假日,农村集市等时期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四)认真提炼,扎实抓好总结提高
在对整改落实阶段工作进行小结的基础上,要认真做好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总结要做到情况清楚、评价准确、分析透彻、特色鲜明,主要内容包括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经验做法、主要成效、规律启示和存在问题等五个方面。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严要求,把我局的整改落实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篇12
全县从今年8月28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保证居民生活用电的情况下,将采取最直接、最有效的压减负荷和停限电措施,刚性削减全社会用电量,力争我县1至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幅控制在12.5%以内,确保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幅控制在11%以内,确保全县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3%以上。
二、工作原则
(一)保证居民生活用电原则。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方针,努力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努力确保重要部门和单位用电,确保供用电秩序稳定。
(二)能源优化配置原则。全县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及以上工业企业,今年1至6月份单位增加值能耗(或电耗)不降反升的,分别按不同比例扣减电量指标。
(三)限额用电原则。严格遵循“按限额供,超限额拉,超一罚七”的原则,确保政令畅通,严肃调度纪律,严格执行用电限额。
(四)负荷控制和电量控制相结合原则。按照下达的保安和生活用电负荷指标和电量指标,对自觉执行轮休和控制负荷指标的公用线和专线用户,实行停机不停线,保证保安和生活用电;对不能自觉执行和控制负荷指标的公用线和专线用户,实行全线拉闸停电措施。
(五)公开透明原则。公开有序用电政策,公布有序用电执行情况,保证指标分配公平、控制用电措施公开、违规处罚公正。
(六)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节能降耗有序用电工作负总责,加强对辖区内有关单位有序用电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节能降耗有序用电方案
(一)实行有序用电时间
从今年8月28日起至12月31日止。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8月28日起至10月31日止,第二阶段从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实行有序用电措施
1、从今年8月28日0时起,全县严格实行“停二开五”的有序用电方案。停二天的当日0时至次日24时,所有工业用户(包括低压供电家庭工业)停止生产,公用线仅保留照明等生活用电负荷;专线用户按正常用电负荷的10%控制,以供必要的保安和办公用电;对工艺技术要求连续生产的专线用户,经县有序用电办公室批准后,可累计“停二”的天数,实行连续停产。
2、对全县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及以上企业实行连续停产或压减负荷措施,并实行月度电量指标控制。
3、全县机关、商场、宾馆、金融、商贸等单位的空调温控,夏季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减少办公用电,确保公共事业单位和商业用电同比下降5%以上。
4、亮化工程(县重大活动经批准外)、广告灯、霓虹灯、景观灯等一律停用,所有路灯一律减半使用,并采用延迟开灯,提前关灯的节电措施,确保亮化用电同比下降50%以上。
5、全县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执行所在线路有序用电方案。
6、对新上或已建成但尚未投产且变压器报装容量315kVA及以上的项目,一律暂缓送电,对单位增加值能耗低于本县“十一五”节能目标的,经县经贸局(节能办)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送电。
7、医院、通讯、银行、学校等单位在做好节约用电工作的同时,根据各自需要须提前做好自备电源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
8、加强安全用电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应对停限电的应急机制,完善相关预案,做好停限电应急准备,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9、新闻宣传部门应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地向社会通报节能降耗和遏止用电过快增长的严峻形势。对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积极采取停限电措施的用电单位和个人应树立正面典型,对违规用电单位坚决予以公开曝光。同时大力开展节约用电宣传,积极营造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有序用电保障措施
1、县节能降耗办公室和县有序用电办公室负责对全县专线用电户的负荷调控,根据全县可用电量指标,对全县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及以上企业按月下达用电量指标,对全县每条公用线和专用线按月下达保安和生活用电负荷指标,作为日常检查、处罚的重要依据。
2、县供电局通过负荷管理系统和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加强实时监控,分析有序用电执行情况,每周编报有序用电情况分析,上报县节能办和有序用电办公室,为决策和督查提供依据。
3、当企业累计用电量达到当月用电量指标的90%时,企业所属乡镇(街道)向企业送达《用电量预警通知书》。各乡镇(街道)有序用电检查组,每日对各轮休线路用户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巡查,对超用电量指标用电或违反有序用电方案用电的企业,由乡镇(街道)有序用电检查组签发《停电通知书》,会同电力部门采取强制性拉闸停电措施,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4、当供电线路出现超负荷指标用电时,供电局电话通知有关乡镇(街道)有序用电协调工作小组,由有关乡镇(街道)有序用电协调工作小组通知公用线管理员和用户责任人立即查出违规用电的用户,及时采取相应的停电等措施,并在30分钟内将负荷控制到规定的指标范围内,否则,将对该供电线路实行全线拉闸停电措施。
5、当某条公用线由二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共用时,共用的乡镇(街道)应分别对辖区内的用户确定好管理员和责任人,在此基础上,由受电容量最大的乡镇(街道)作为第一责任单位,负责对该公用线内的所有用户进行检查和处罚。
6、被实行拉闸停电的公用线要求恢复供电时,有关乡镇(街道)须查出公用线内未执行用电规定的用户,并采取有效措施,报县有序用电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恢复供电;专线用户要求恢复供电时,直接报县有序用电办公室批准。
7、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在履行有序用电检查时,对不执行用电规定的用户,实行连续中止供电7天或扣减7倍用电量指标的处罚。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县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县有序用电方案的实施,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供电局)和有序用电督查组(设在县经贸局)。县有序用电办公室负责有序用电方案的制订和全县有序用电的日常管理工作,县有序用电督查组负责对各部门有序用电工作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督查。
(二)各乡镇(街道)应及时调整有序用电协调工作小组和有序用电检查组成员,由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工业副镇乡长(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派出所长和供电营业所长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协调、检查辖区内有序用电方案的实施。
(三)各乡镇(街道)应落实每条公用线路的用电管理员和用户责任人。用电管理员由乡镇(街道)和供电营业所人员担任,负责控制本线路内的负荷指标,并对用户实行检查和处罚;用户责任人由村两委会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执行和控制本单位的用电负荷指标。用电管理员和用户责任人的手机必须保证随时畅通。
(四)县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做好我县节能降耗有序用电工作。
县经贸局负责节能降耗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织节能降耗有序用电督查。
县统计局负责统计、分析、公告全县节能降耗的相关数据和完成情况,并对节能降耗指标不降反升的企业和单位进行通报。
县供电局负责有序用电情况分析,配合全县有序用电方案实施,落实专业人员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有序用电检查。
县建设局负责督促检查城区霓虹灯、亮化工程等的节能降耗有序用电工作。
县商贸办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商场、超市等的节能降耗有序用电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宾馆、酒店等的节能降耗有序用电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医疗机构的节能降耗有有序用电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督促检查全县中、小学校的节能降耗有有序用电工作。
县建管局负责督促检查全县施工单位等的节能降耗有序用电工作。
县人民银行负责督促检查全县金融机构的节能降耗有序用电工作。
县机关事务局负责督促检查机关事业单位节能降耗有序用电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督促检查全县实施节能降耗有序用电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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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实行国家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一票否决制度,禁止引进高能耗、高污染项目。
第四条坚持规划引领。以规划为导向,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优化利用我县各类资源要素,将优化产业布局与加快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坚持走集聚发展之路,着力打造工业化平台,促进产业向工业园区、功能区块集聚,推动产业集群式发展,提升集聚集约效应。
第五条积极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综合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的集聚效应,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工业化理念经营农业,构建“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产业发展的目标。加快生态公益林建设,努力提高森林覆盖率。
第六条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强力推进生态产业集聚平台建设,加快工业园区提升扩容,大力发展生态工业,优化工业结构。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一批循环经济项目和工程,加大县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降低单位产值的碳排放强度,提高资源的循环利用率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
第七条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积极推行低碳旅游,努力推进旅游行业节能环保建设。加快推进箬寮、卯山、寨头等生态景区(点)开发建设,深化发展乡村游、茶乡游、摄影游等特色旅游,完善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倡导文明健康的旅游方式,鼓励饭店创建绿色旅游饭店和星级旅游饭店,推动旅游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第八条大力发展生产业。培育县物流配送中心、茶叶集散地物流中心等较具规模的综合性现代物流企业,依托产业集聚和*高速公路,培育发展一批物流企业。重视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产业发展。
第九条构建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科技进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构筑行业或技术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引进节能减排等先进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推进传统优势产业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